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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地契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28 06:05:11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立卖买房屋契约

立卖买房屋契约

卖房人:甘竹街道曾为光(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甘竹东源村坑上组饶爱明(以下简称乙方)

一、卖房人于公元二000年农历三月与本镇兽医站魏三贵买得房屋壹幢(有当时的售房协议书为证,现已移交给乙方)座落于甘竹上街(老街)河堤西侧塝下,其使用和建筑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该房为混泥结构,共两层,每层五室一厅(含卫生间)。

二、卖房人因往广昌县城发展,经合家商定好本住房转卖给本镇东源坑上饶爱明为业,作价壹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

三、付款方式: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不欠分文。

四、该房上至桁条、瓦角,中至楼面,四面墙壁,窗户、厅、房门,下至地基石脚一律归买房人(乙方)所有。

五、大门口另外做有杂物房壹间都归买房人所有(杂物房系水泥砖砌墙,其地基所有权是从2009年开始一次性从新屋组租用的地基,租期贰拾年,租金发票与谢征军共壹张)。

六、该房内的附属设施,卖房人没有搬走的都赠送给买房人。

七、乙方日后若要求过户,甲方应协助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今后如遇政府整体规划建设,该房若要拆迁其补偿金甲方要为乙方代领,然后再如数交给乙方。

九、以上房产交易卖、买双方均属自愿,并无勒逼等情,恐日后口说无凭,特立此契为据,本契约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

甲方(卖房人)签名:

乙方(买房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代笔人(签名):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推荐第2篇:共同出资买地协议书

共同出资买地协议书

XX、XX、XX、XX、XX五人一起出资购买XX村XX的一块荒地。该地座落在XX,面积约为XX平方米,总价钱为人民币XX万元整。其中,XX出资拾万元整,XX出资拾伍万元整,XX出资拾伍万元整,XX出资拾万元整,XX出资拾万元整。(款已全部交付卖主。)经五人协商,现做如下约定:

1、购买此块地,风险五人共担,按出资比例(1∶1.5∶1.5∶1∶1)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2、今后无论出售该地的哪一块,均需经五个人一致同意,否则无效;

3、某个人绝不能以个人名义用该地作为抵押物,绝不能私自出售该块地或该块地的某一块,否则,视为无条件放弃该地的拥有权,并要负法律责任;

4、某个人要把自己的股份转让他人的,需与其他人商量,并保证其承接人接受此协议;

5、XX、XX、XX手持的契约五人共同拥有;

6、此协议未尽事宜,五个人平等协商解决。

此协议五个人自愿签订,一式五份,每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

年月日

推荐第3篇:借名买地协议书

借名购房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事宜订立以下协议条款,以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年月日,甲方以乙方名义从(身份证号码:) 处购买位于市县乡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面积平方米,宅基地号:。 乙方同意甲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以上宅基地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以乙方名义所购宅基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该宅基地的任何权利。

第三条购买上述宅基地所产生的款项均由甲方实际出资,乙方未进行任何出资;购买上述宅基地所产生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宅基地的相关权利凭证和交款凭据等)均由甲方保管。

第四条甲方为上述宅基地使用权的实际购买人,享有对上述宅基地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在甲方行使上述权利的过程中,涉及必须乙方出面签名等事项的,乙方应给予配合。

乙方及其亲属不得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益,更不得作为遗产发生 继承关系。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对该宅基地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行为,若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负责将本协议约定的借名事宜告知乙方的所有利害 关系人,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对上述宅基地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 与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则应向甲方支付上述宅基地转让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1、所购房屋建成交房后,甲方给予乙方一定数额的答谢报酬;

2、自签约日起表示甲乙双方自愿同意达成协议内容,并履行协议

义务至房产证办理妥当;

3、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和按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推荐第4篇:共同投资买地建房协议书

共同投资买地建房协议书

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共同投资买地建房事宜,在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共同投资买地建房概况

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50%,在湖南省通道县万佛路购买转让地皮一块用于建房(该宗土地原使用权属为双江镇杨秀汉、曾邵林、姚含果,经协商同意转让给吴国富、杨保权建住宅楼,转让土地面积为384.25平方米)。共建五层,由甲方负责进料、施工建房,该房地产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各占50%。

二、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对该房地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各占50%。

2、该房地产的转让、出租、使用、改造、维修等一切相关事宜 1

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3、由甲方具体负责进料施工,完工后由甲方提供共同投资买地建房清单,乙方请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后确定投资总金额,对明显与事实、行情不符款项,乙方将拒绝支付。

4、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买地建房遵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各占50%。

三、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做出裁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或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时,违约方必须支付给对方本房地产政府拆迁补偿标准三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5篇:囤地一年禁止再买地

两部委发文调控楼市用地 囤地一年禁止再买地

2010年09月27日02:10新京报吴鹏 张晓蕊我要评论(1385) 字号:T|T [导读]今年初,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出台,近半年时间过去,房价不仅未大幅下跌,多个城市反而出现楼市回暖迹象。

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联合发出通知,力推保障房建设落实、严格土地出让管理,成为通知的亮点。通知明确,企业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的,都将禁止竞买资格。

通知称,此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系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闲置地优先供给保障房

通知要求,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 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上述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对于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另外,通知要求,市、县国土和建设部门,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房、中小套型商品住房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规划部门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60天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出让地块需“没有纠纷”

在国土部日前公布的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

为了规范政府的供地行为,防止出现超大地块供地,通知中再次强调,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拟出让地块要依法进行土地调查和确权登记,确保地类清楚、面积准确、权属合法,没有纠纷。

如果市、县发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绑出让、超用地规模、“毛地”出让、超三年开发周期出让土地的,要责令立即撤销公告,调整出让方案重新出让。 另外,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闲地达一年 不得再买地

在土地竞买过程中,国土部门将采取更为严格的土地竞买资格审查。 如果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甚至是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该企业将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对无故拖延开竣工时间、违反预销售时限和方式等要求的开发商不仅要处罚,还要将名单及时向国土、价格、金融等部门通报。

【政策要点】

1 高房价地区增加限价房供应

政策房、中小套型供地计划未完成,不得供地大户型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 要根据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合理调整供地计划。要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 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要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上述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

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2 主管部门应明确限价房售价

开发商申请改规划导致未按期开工,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确定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住宅建筑套数、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列入出让合同。 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提出限价商品住房的控制性销售价位,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配建套数、套型面积、设施条件和项目开竣工时间及建设周期等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3 “囤地”一年不得再竞买土地

开发商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土地,整改前也不得买地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突破住房套型结构比例、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无故拖延开竣工时间、违反预销售时限和方式要求等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向国土资源、价格、金融等主管部门通报违法违约企业名单。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场动态监管制度,开展商品住房销售现场的日常巡查和实地检查,在商品住房预售环节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违法违约行为。

4 政府原因闲置土地限期查办

对违规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部门和人员,要追究责任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督促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快查清处理闲置土地。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 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限期查办。对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转让条件转让房地产用地等囤地炒地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应当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违规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部门和人员,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已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对开发宗地进行规划许可和建设项目竣工核验。对已供土地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设计,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必须符合容积率指标要求。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等问题,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吴鹏 张晓蕊

推荐第6篇:共同投资买地建房协议书

共同投资买地建房协议书

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共同投资买地建房事宜,在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共同投资买地建房概况

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50%,以甲方的名义向XXX买地(面积:5分=333.5m2,规格:15m×22.24m)。再以甲方父母(XXX、XXX)的名字办理宅基地证,由甲方负责进料、施工建房,该房地产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各占50%。

二、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对该房地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各占50%。

2、该房地产的转让、出租、使用、改造、维修等一切相关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3、由甲方具体负责进料施工,完工后由甲方提供共同投资买地建房清单,乙方请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后确定投资总金额,对明显与事实、行情不符款项,乙方将拒绝支付。

4、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买地建房遵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各占50%。

5、甲方的配偶、子女、父母、姐等所有利害关系人中,虽以其父母名字办理宅基地证,在政府拆迁安置中占用其名额但均与该房地产无任何利益关系,在甲、乙双方分配利益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

三、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做出裁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或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时,违约方必须支付给对方本房地产政府拆迁补偿标准三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甲方利害关系人声明:本人声明经确认该房地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买地建房,与本人无任何利益关系,虽

以本人名字办理宅基地证,在政府拆迁安置时占用本人名额,但该房地产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本人保证在甲、乙双方利益分配时,无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声明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2011年2月6日

推荐第7篇:共同投资买地建房协议书

共同投资买地建房协议书

共同投资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共同投资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共同投资买地建房事宜,在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共同投资买地建房概况

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50%,在湖南省通道县万佛路购买转让地皮一块用于建房(该宗土地原使用权属为双江镇杨秀汉、曾邵林、姚含果,经协商同意转让给吴国富、杨保权建住宅楼,转让土地面积为384.25平方米)。共建五层,由甲方负责进料、施工建房,该房地产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各占50%。

二、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对该房地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各占50%。

2、该房地产的转让、出租、使用、改造、维修等一切相关事宜

1 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3、由甲方具体负责进料施工,完工后由甲方提供共同投资买地建房清单,乙方请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后确定投资总金额,对明显与事实、行情不符款项,乙方将拒绝支付。

4、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买地建房遵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各占50%。

三、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做出裁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或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时,违约方必须支付给对方本房地产政府拆迁补偿标准三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囤地一年禁止再买地

两部委发文调控楼市用地 囤地一年禁止再买地

2010年09月27日02:10新京报吴鹏 张晓蕊我要评论(1385) 字号:T|T [导读]今年初,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出台,近半年时间过去,房价不仅未大幅下跌,多个城市反而出现楼市回暖迹象。

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联合发出通知,力推保障房建设落实、严格土地出让管理,成为通知的亮点。通知明确,企业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的,都将禁止竞买资格。

通知称,此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系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闲置地优先供给保障房

通知要求,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 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上述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对于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另外,通知要求,市、县国土和建设部门,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房、中小套型商品住房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规划部门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60天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出让地块需“没有纠纷”

在国土部日前公布的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

为了规范政府的供地行为,防止出现超大地块供地,通知中再次强调,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拟出让地块要依法进行土地调查和确权登记,确保地类清楚、面积准确、权属合法,没有纠纷。

如果市、县发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绑出让、超用地规模、“毛地”出让、超三年开发周期出让土地的,要责令立即撤销公告,调整出让方案重新出让。 另外,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闲地达一年 不得再买地

在土地竞买过程中,国土部门将采取更为严格的土地竞买资格审查。 如果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甚至是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该企业将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对无故拖延开竣工时间、违反预销售时限和方式等要求的开发商不仅要处罚,还要将名单及时向国土、价格、金融等部门通报。

【政策要点】

1 高房价地区增加限价房供应

政策房、中小套型供地计划未完成,不得供地大户型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 要根据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合理调整供地计划。要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 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要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上述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

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2 主管部门应明确限价房售价

开发商申请改规划导致未按期开工,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确定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住宅建筑套数、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列入出让合同。 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提出限价商品住房的控制性销售价位,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配建套数、套型面积、设施条件和项目开竣工时间及建设周期等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3 “囤地”一年不得再竞买土地

开发商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土地,整改前也不得买地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突破住房套型结构比例、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无故拖延开竣工时间、违反预销售时限和方式要求等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向国土资源、价格、金融等主管部门通报违法违约企业名单。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场动态监管制度,开展商品住房销售现场的日常巡查和实地检查,在商品住房预售环节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违法违约行为。

4 政府原因闲置土地限期查办

对违规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部门和人员,要追究责任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督促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快查清处理闲置土地。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 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限期查办。对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转让条件转让房地产用地等囤地炒地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应当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违规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部门和人员,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已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对开发宗地进行规划许可和建设项目竣工核验。对已供土地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设计,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必须符合容积率指标要求。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等问题,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吴鹏 张晓蕊

推荐第9篇:禁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

禁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

2014-01-14 11:33:00 来源: (武汉)2014-01-14第版

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网报道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0日在京表示,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属于“逆城镇化”行为,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姜大明在当日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指出,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一块“硬骨头”。要以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在坚持符合规划、一户一宅原则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宅基地取得、分配和管理办法。

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姜大明表示,首先要把农村宅基地改革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搞清楚,在此基础上制定好改革方案。

针对农地入市,去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原文中提及,放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其与国有土地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但对于农民在土地方面的最大权利之一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则并未触及。

不过官方放开一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态度,被一些人误读为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都有了入市的可能性。这样的猜测也助推了前一段时间在多地出现小产权房 (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涨价和购买的热潮。

针对此,姜大明再次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属于“逆城镇化”行为,是坚决不能允许的。国土部近期在北京、河北、内蒙古等各地密集部署,清查了一批“小产权房”。姜大明指出,土地改革事关重大,必须审慎稳妥推进。要在拿出改革整体框架和工作方案基础上,先选择若干地方试点,总结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当前要注意夯实扩大权能这一基础、完善征地制度这一关键,努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

推荐第10篇: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

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逆城镇化”

据新华社电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昨日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

姜大明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说,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一块硬骨头。当前这项工作要与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紧紧结合起来。

在确权登记过程中,首先要把农村宅基地改革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搞清楚,在此基础上制定好改革方案。要在坚持符合规划、一户一宅原则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宅基地取得、分配和管理办法。

姜大明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问题,农民关心,城里人也关心。城里人关心能否到农村买块宅基地盖房子、建别墅。必须明确,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属于“逆城镇化”行为,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姜大明说,土地改革事关重大,必须审慎稳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不论怎么改革,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不能把耕地改少,不能把粮食产能改下去,不能把农民利益改掉。要在拿出改革整体框架和工作方案基础上,先选择若干地方试点,总结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

述评

要给大城市“划地为限”

从5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周边开始,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东部城市群要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姜大明昨日两度给5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划红线”,说明保护耕地特别是优质良田,走节约集约用地的城镇化之路,必须从给急剧扩张的大城市划定边界开始。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已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先从控制发展规模的5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周边开始,在保证耕地数量的同时,把耕地质量放在首位,先建备补、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补不了就一寸地也别占,“倒逼”城市发展选择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模式。

东部三大城市群发展会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今后将逐步调减东部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

只有更加重视以经济手段“倒逼”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才能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决杜绝工业用地零地价甚至负地价。

第11篇:合同书(契约)

合同:合同也叫"契约",是当事人为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而达成共同遵守的协议。经济合同是双方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只有合法的经济合同,才有法律效力。涉外合同必须经政府机关批准才生效。

经济合同的一般格式:

1.标题:表明合同的性质(如购销合同、施工合同、承包合同等)。

2.当事人: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3.正文:主要条款包括:标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付款方式、时间;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4.落款: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双方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电话、签订日期;鉴证部门的意见、印章。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的姓名、职务、国籍。

2.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转让的规定。

4.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6.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

7.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产品在中国境内和境外销售的比例。

8.外汇资金收支的安排。

9.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

10.有关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

11.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

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合作企业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和规模。

2.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其法定代表的姓名职务、国籍。

3.合作企业的名称、地址、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的姓名、国籍(外国合作者为个人时,其姓名、居住地址、国家)。

4.董事会或联合机构组成。

5.合作各方投资和提供的合作条件。

6.合作各方投资的交付期限以及交时的责任等规定;有关履约保证金的条款。

7.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收交界的分配方法;对债务、责任及亏损的承担内容和方式。

8.合作企业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物资见购买办法和产品销售办法及劳动工资、劳动管理、劳动保险等。

9.合作的期限和终止。这包括:合作期满时财产的处理、清算的程序和方法;违反合同的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程序;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例:

中外合资企业合同

第一章

中国xx厂,x国xxxx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xx省xx厂(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xx省x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x国xx省市xx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厂长

国籍:中国

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xx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xx中国xx市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国籍:xx国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xx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的外文名称为:xxxxx。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中国xx市xxx路xx号。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两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生产、经营的目的:采用国际行进技术设备,先进的加工工艺,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提高经济效益,使甲、乙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范围是:

1.生产经营_____产品。

2.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3.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xx万美元,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xx万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厂房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他____元

共____元

乙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他____元

共____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按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组织合营公司新建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3.协助办理引进设备中国境内的运输。

4.办理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6.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负责协同乙方提供引进境外设备清单。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十一条规定的出资额提供现金、并负责合营公司引进的设备运至中国。

2.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通讯设施,材料零备件等有关事宜。

3.负责境外设备和技术资料及价格咨询,并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产品销售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进行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

第十六条

合营公司产品的外销:

1.合营公司自营出口×%,内销×%;

2.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外销×%;

3.合营公司自营的部分也可委托其他外贸公司外销,合营公司产品的内、外销作价原则,由董事会研究确定;

4.外销产品,合营企业委托其他外贸企业出口的产品所收回的外汇货款全部返还合营企业。

第十七条

内销产品由合营公司在国内直接销售。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经过协商产生或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成员也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合营企业的其他高级管理职位。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如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合并、经营决策等),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其他情况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的设置需要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甲、乙双方可派代表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情,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五条

为了加强开拓合营公司的国内、外贸易,合营公司可在深圳、香港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办理经营销售业务。具体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称职或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设备、材料购置

第二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材料、燃料、配套件、办公用品等大部分在境内购买。矿山开采设备、运输设备,部分交通及办公通讯设备在境外购买。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在国外选购设备由双方共同负责。但设备的先进性、适应性、配套装备性、价格合理性、质量可靠性等经济和技术指标由甲、乙两方经过充分协商后确定。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报当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甲、乙两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对甲方原有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甲方分得利润中交付,不由合营公司负担。

第十二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三十六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制度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三章

合营期限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期限为×年,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营公司成立日期。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四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章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担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两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四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先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交付出资额的×%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支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热带风暴、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他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管辖。

第二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凡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按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促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八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章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

第二十二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条

按照本合同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二条

甲、乙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话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文以书面证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法定地址即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方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市签字。

第12篇:房屋买卖契约

篇1:房屋买卖契约

燕兴纸品厂将远离厂区的万泉庄南树木出卖与隆华农商联营公司。

一、库房七栋(建筑面积166平方米),折价120000元。

二、树木共壹佰贰拾柒棵,随同房屋卖给隆华农工商联营公司,折价120000元。

三、定于1992年9月1日燕兴纸品厂将上述库房、树木移交隆华农工商联营公司。隆华农工商联营公司于同日一次付清应付款项126000元。

本契约一式三份,卖方燕兴纸品厂、买方隆华农工商联营公司、鉴证单位北京市第九律师事务所各保存一份。

卖方:燕兴纸品厂(盖章)

买方:隆华农工商联营公司(盖章)

鉴证:北京市第九律师事务服盖章)

1992年7月28日订

篇2: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契约是买卖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买卖活动顺利进行和完成而签订的协议。

例:

房屋买卖契约

卖方:x x x,住x x x乡x x村x组,简称甲方

买方:x x x.住x x乡x x村x组,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自有房屋卖给乙方,兹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有住房壹套,坐落于x x x乡x x村x组,为砖混结构,共陆间,总建筑面积为捌拾玖平方米,经乙方验看确认无误,全部售给乙方。

二、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双方议定房屋售价为捌万玖仟捌佰元整。在乙方付清上述款项后,甲方即将房屋全部房产资料及钥匙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到政府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三、双方特邀请各自村、组负责人作为证人。

四、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 x x(签章)

乙方:x x x(签章)

证人:x x x乡x x村村长x x x(签章)

x x x乡x x村x组组长x x x(签章)

x x乡,x村村长x x x(签章)

x x乡x x村x组组长x x x(签章)

x x x x年x月x日

篇3:房产买卖契约

房产买卖契约

买主姓名: 住址:

卖主姓名: 住址:

兹将下记产权卖给承买人,价款如数收讫,此后任凭买主契税登记,双方共同办理更换房产证手续。日后如有产权纠纷由卖主负完全责任。特立契约为证。

计开:(房屋座落地点,构造,面积、间数)

卖价:

产权范围:

此契约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一份,中人一份·

买主:签名盖章

卖主:签名盖章

中人:签名盖章

一九 年 月 日

契约就是合同。旧时合同多用契约的名称。现在一般的民事合同,如买卖、租赁、抵押物品等,有的还用契约的名称。契约还可作为出示所有权的一种凭证,如地契、房契等。

契约的写法与合同相同,在写契约时,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地址以及标的名称、数量、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要;写具体,写清楚。

第13篇: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

一、契约型基金概述

契约型基金(Contractual Type Funds)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Unit trust fund),指专门的投资机构(银行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签定\"信托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基金单位持有证\"来募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契约型基金由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基金合同的条款上,而基金合同条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规范。

相比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的优点是法律关系明确清晰,监督约束机制较为完善,但契约型基金在设立上更为简单易行。由于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设立的组织架构及法律关系不同,实际上并无优劣之分,因此,为使证券投资基金制度更具灵活性,许多国家都允许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并存。公司型基金在美国最为常见,而契约型基金则在英国较为普遍。

我国目前设立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二、契约型基金其特点是:

1)单位信托是一项名为信托契约的文件而组建的一家经理公司,在组织结构上,它不设董事会,基金经理公司自己作为委托公司设立基金,自行或再聘 请经理人代为管理基金的经营和操作,并通常指定一家证券公司或承销公司代为办理受益凭证--基金单持有证的发行、买卖、转让、交易、利润分配、收益及本益 偿还支付。

2)受托人接受基金经理公司的委托,并且以信托人或信托公司的名义为基金注册和开户。基金户头完全独立于基金保管公司的帐户,纵使基金保管公司 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其债权方都不能动用基金的资产。其职责是负责管理、保管处置信托财产、监督基金经理人的投资工作、确保基金经理人遵守公开说明书所列明 的投资规定,使他们采取的投资组合符合信托契约的要求。在单位信托基金出现问题时,信托人对投资者负责索偿责任。

三、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法律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是依照基金契约组建的,信托法是契约型基金设立的依据;公司型基金是依照公司法组建的。

2、法人资格不同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公司型基金本身就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信托契约中规定的受益人,对基金如何运用所做的重要投资决策通常不具有发言权;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批、发表自己的意见。

4、融资渠道不同

公司型基金由于具有法人资格。在资金运用状况良好、业务开展顺利、又需要扩大公司规模、增加资产时,可以向银行借款:契约型基金因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不向银行借款。

5、经营财产的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凭借基金契约经营基金财产;公司型基金则依据公司章程来经营。

6、基金运营不同

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股份公司一样,除非依据公司法到了破产、清算阶段,否则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约型基金则依据基金契约建立、运作,契约期满,基金运营也就终止。

第14篇:公共契约

运 城 豪 德 物 流 园 区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运城豪德光彩贸易广场

公共契约

消防管理公约

为了加强广场的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商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运城市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1、实行商户防火责任制,各商户为本自用部位单位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2、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出口、消防室前、安全防火门附近及疏散通道等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停放车辆及堆放物品。

3、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志、报警装置、灭火设施设备。

4、室内严禁私自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爆危险品。

5、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拉乱搭电线。

6、室内商户应按每户配备灭火器一只,并放置于易于取放的位置。

7、住宅楼内公共场地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纤维、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

8、住商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9、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之消防中心,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切勿惊慌拥挤。

治安防范管理公约

为维护本广场居民生活秩序,确保居民家居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物业管理公司经公安机关批准,组成治安分队,负责本广场治安保卫工作。

二、治安分队的职责和权利是: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本广场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本广场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闭路电视的监控,随时监控本区的治安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本广场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管理,维护本广场交通秩序、保障广场内车辆行人安全。 三.在本广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要迅速查问时间、原因和责任,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1.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居民,管理人员有义务教育劝阻,直至通知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2.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本广场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权劝阻、制止,直至通知公安机关处理。

3.负责本广场保安设施如闭路电视系统,消防设施的养护、检查。

四、维护治安人人有责。本广场居民应积极主动参与本广场治安管理工作,做到: 1.遵守国家、公安机关有关治安管理规定。

2.遵守、维护本广场公共秩序和治安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密切配合治安分队的治安管理工作,在保安人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助。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本广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治安分队处理。 5.爱护本广场保安设施,正确使用电子防盗门、电子防盗对讲系统。 6.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注意锁好门窗和各自车辆,进出时要随手关门。

五、治安人员应严格执行治安条例规定,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讯,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治安、消防、交通事故不得自行处理,只能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本广场居民不得违反国家、公安机关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本广场物业管理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按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公约

根据运城市安全用电、用水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广场的具体情况,对广场供电、供水、管理制定公约如下:

一、凡属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同本广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部分),一律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管理,其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商户出门前应当将电器、水阀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三、广场电、水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商户不可随意更改。如需要改动,请报物业管理处并请专业人员完成。

四、商户如需增加电容量,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物业公司报供电部门审核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同时应按供电公司的规定交纳增容费。

五、每单元均有最大的设计使用功率,请住户累计电器功率不要超过最大限度,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六、以下几点需特别注意:

1、下水道内禁止倾倒剩饭剩菜及其他杂物。

2、对水表、电表等计量仪器,请勿随意更换改动。

3、公共水路、电路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切勿擅自维修,以免造成事故。

4、特殊用电要求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

以上几点敬请遵守,否则导致的后果须自行承担责任。

环境卫生管理公约

本广场商户、居民和进入本广场者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必须遵守:

1、各商户须将生活垃圾袋装,投入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摆放在楼梯间或公共道路。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好口,搬到楼下指定地点堆放,以便保洁人员及时清运。

2、严禁任何人员在广场内吐痰、乱丢纸屑、烟头、瓜皮及果壳。

3、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4、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住户应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5、广场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竖指路牌、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清除粉刷费用。

6、商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能将废物弃置道路、楼道或公共场所。

7、广场内商业场所不得占用公共空间、道路堆放物品扩大经营场地,应在适当地方放置垃圾桶。

9、商户不得向室外(即窗外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纸屑、烟头、杂物等。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运城市有关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招牌、广告管理公约

一、根据国家建设部《地市房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和运城市的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大部分住户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广场内广告经营权属于物业管理公司,一切广告行为必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户外广告位租赁合同》报广告管理机关批准,并缴纳广告媒体占用费,方可发布。

三、广场内广告是指:过道、绿化地、外墙壁、屋面、天台和其他场地设立广告牌、招牌以及悬挂条幅等。

四、任何住户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贴纸等。

五、临时占用楼梯走道、墙面、公共场地做招牌、广告、条幅的住户需提前一星期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三天内,物业管理公司将给予书面答复,在不影响消防、治安、安全及广场美观等前提下予以批准,并交纳公共场地占用费。

六、单位和个人到广场进行商业性宣传活动,须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并缴纳相关场地使用费方可进行。

七、广场内杜绝一切虚假、非法广告的发布,违者没收,并当众烧毁,或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八、需要在广场内发布广告的客户,请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就广告的内容,安装位置,设计图样尺寸、色彩效果图如实呈报。如所发布的广告与申报的不一致,按不法广告做处理。

九、广告发布到期后,应及时拆除,若要继续保留,须提前2个月办理续签合同,否则做自动放弃,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做任何处理。

十、业主/商户店堂牌匾,门楣不得有广告内容,房屋外墙、窗户、阳台不得有广告或广告标志,如有,视为发布广告。

十一、业主/商户享有自己屋顶、墙面的广告制作优先权,在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十天内不制作广告的,视为放弃广告优先权,物业公司有权安排他人发布广告。

十二、物业公司有权对不合法的广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强制拆除,并根据《山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机动车停放管理公约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本广场机动车,有效地为住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公约。

一、本广场停车场为地面停车场,车辆入内按运城市有关规定进行收费。

二、本停车场采取固定车位与临时停车位两种方式,请各位商户先在物业公司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

三、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IC卡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车辆出入,所以请车主认真保管好IC卡,并随身携带,如IC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及时书面报请物业公司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四、停车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进出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有任何原因的冲栏行为。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按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予以扣车进行调查、索赔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进入广场时车辆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他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自离场,经发现、举报或其他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

七、进入广场的车辆不要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引导,不要越位,更不要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无效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本广场内停放。

九、不要在车位上存放杂物,车位承租者应保持车辆清洁、无油污。

十、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加油、清洗。

一、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车辆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定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商铺管理公约

为了保障商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公约。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租用或购买范围经营,不要占用公共场地、走道。

二、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招牌,不要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广告、标语,乱竖指路牌、广告牌。

三、各单位应保持店容及环境清洁,按规定要求设置垃圾并及时清倒,不要将垃圾、杂物堆放在公共场所。

五、所有单位应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要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食物,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

六、任何单位应自觉遵守消防规定,必须按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灭火器1只。

七、各单位内部安全工作应遵循广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主动与物业公司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八、凡在广场商铺装修,应严格按照本广场《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不准随意改动房屋结构,改动水电设施、消防器具及其他公共设备,违者除责令停止或恢复原貌外,并视情节轻重,扣除装修押金。

九、各单位内部清洁应符合本广场《卫生清洁标准》,对多次违反广场卫生管理规定,达不到清洁标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广场内商铺属商业用途,禁止在广场商铺内留宿、生火煮饭,在公共部位晾衣服、等。

业主行为道德公约

为了把本广场建成一个安全、文明、清洁、高尚的新时代广场,特制定本广场行为道德公约。希望在本广场工作、生活的商户及出入人员共同遵守、维护与监督。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做遵纪守法公民。

二、商户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礼让,做到不打骂、不吵闹。发生纠纷时,自觉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调解,共同维护广场公共秩序。

三、爱护及正确文明使用消防、照明、给排水、供电、供水、通讯、监控等各类公共设施,使广场的公共财产得到保值增值和延长使用寿命。

四、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五、共用场地一律不准私自占用、堆放、吊挂杂物,不准乱搭、乱建、乱张贴、乱涂写,如确因生活、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公共场地,需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严禁高空抛物、倒水。

七、广场公共场地、通道不得燃烧各类物品,如: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等。

八、爱护广场绿化及雕塑小品,不践踏草坪,不摘花、攀树及占用绿化地。

九、不将垃圾、剩饭、茶渣倒入厕所、水池等渠道内,确保各种渠道畅通。

十、养成出门检查关闭水管、电器开关的良好习惯,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在广场内从事赌博、色情活动,不吸毒和贩卖毒品,不将违禁品带进广场,不参加非法团体、组织和非法集会。

公 共 契 约

为了加强广场管理,保持物业的完好、美观,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清洁、优雅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公共契约。(以下简称公契)。

一、总则

第一条:运城豪德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系运城豪德光彩贸易广场之物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授权及有关规定对广场的房屋、公共设施、居住秩序等事务行使管理权。

第二条:公契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享有本契约列明的各项权利并应知晓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双方在遵守本公契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政策法律规定。

二、管理公司的职责

第三条:广场内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 第四条:按约定进行广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并收取合理费用。 第五条:广场内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 第六条:广场区内公共绿化的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对广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和非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等)实行定点停放。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按规定收取车位场地租用费。

第八条:安排管理员和保安人员对广场及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视、做好广场内的治安消防工作,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

第九条:对广场内的商业服务网点等配套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条:接受业主监督,及时处理各类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维修广场公共秩序,执行诸如装修、外来人员等公众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十三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等资料管理。

第十四条:按规定向房屋业主、使用人收取有关管理费。对逾期不交纳管理费者,每天处以应交款3‰的滞纳金,对拒交或无理不交者,可诉诸法律。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业主拥有对其名下物业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 第十六条:业主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七条:业主可与其他业主共同使用楼宇和广场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包括楼梯、走廊通道、消防、供水排水系统等)。

第十八条: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活动,拥有监督和建议权。

第十九条: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拥有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条: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规定。

第二十一条: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该广场并遵守物业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政策制定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9 第二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业主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租赁关系时,必须主动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并到管理处注册登记要求对方遵守本公共契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物业损坏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或有碍外观统

一、市容观瞻,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物业公司报请区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后代为维修,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承担并按规定分摊。

第二十五条:当业主私用部位发生火灾、水管爆裂等可能严重危害业主本人和其他业主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的事件,或业主发出求救信号或启动家庭救助报警系统时,物业公司有权在紧急联系无效前提下,进入私用部位进行必要的抢险、抢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业主在装修和使用屋顶时,须按管理处装修管理规定操作。不得擅自改动公共设备,不得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使用时不得影响周边其他业主的日常生活。

第二十七条:费用

1、按规定缴纳物业公司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分担维修基金等费用。

2、使用本广场内有偿使用的公用、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场地等,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3、委托物业公司对其自用设备、自用部位和毗邻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应支付相应费用。

以上费用应根据规定或双方约定在期限内予以支付,逾期拖欠的,按规定计收滞纳金。 第二十八条:在本物业范围内,业主或使用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变更房屋承重结构和外貌(外墙、外门窗、阳台、屋顶等部位的颜色、形状、规格)。

2、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布局等。

3、私自占有或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用设施或移动、拆除、改造共用设备,改变其使用性质。

4、以任何形式封闭在阳台引入上、下水管线和龙头。

5、在天井、平台、屋顶或其它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光蓬、雨蓬及其它地上钉住物。

6、践踏草地、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损坏园林建筑设施。

7、在公共场所私设、乱设摊点,推销商品、服务设备及开展广告等宣传活动。

8、随意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乱倒垃圾,将杂物投入排水管道致使其堵塞损坏及高空掷物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危险的行为。

9、在自己的门户上安装涉及行业、职业、企业名称的名牌;在物业的外墙窗户私设、乱设广告牌或标志。

10、在广场内任何地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11、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有可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等安全的宠物。

12、排放有毒、有害的物质或者发出超过国家标准的噪音、废气。

13、饲养犬类的业户必须向政府部门申领养犬许可证,接受每年一次的狂犬病疫苗注射,并前往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14、业户出租房屋须通过正规的中介公司招租,并在当地的派出所登记后再到物业管理处登记注册方可进行操作,否则因私自招租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该业户自己承担。

10

15、随意停放车辆,占用广场内的道路、场地等。

16、违反法律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及毒品。

17、在广场内聚众喧闹、醉酒滋事、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危害公众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18、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劝阻、制止,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触犯其他法律的,由物业公司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其行政及至刑事法律责任,未成年人有上述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业主之间应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当相邻业主有正常维修的需要,应予以配合、支持。

第三十条:装修时,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违法、违章装修的必须及时纠正,恢复原状,造成他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生活垃圾(包括搬家垃圾)应用袋装好,按指定时间放到指定地点。

四、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凡违反本公共契约或有关政策法规的行为,除必须立即停止违章、违约行为外,还应照章缴付赔偿费用及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对上条所应缴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如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公共契约在本广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通过业主代表大会重新修订,届时本公共契约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公共契约可依据有关法律、政策修订或补充,也可由广场1/3以上业主提出,1/2以上业主投票同意修订。

第三十六条:本公共契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业主及其同住人产生相同拘束力,业主对其同住人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公共契约一式二份,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运城豪德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5篇:爱情契约

爱情契约

我们经历了这么多波折走到一起,也是一种缘分,为了确保爱情的纯洁性和高尚性,保证我们的感情能够顺利地进入婚姻并一生一世相爱到白头偕老。所以彼此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尊重信任,对自己和对方负责的原则,特拟订以下协议。

一、双方共同誓言

老公:天为凭,地为证,甲方发誓一生一世只爱乙方一人直到海枯石烂,如有二心天打雷轰不得好死。

老婆:天为凭,地为证,乙方发誓一生一世只爱甲方一人直到海枯石烂此生此世绝决无二心。

二、爱情的保证

1.彼此真心相爱,坦诚,信任。

2.互相尊重,不允许用任何语言,表情,肢体等形式侮辱对方。

3.忠实于对方,不可以对其他异性产生非分之想,以对方为唯一深爱的对象,无论灵魂和肉体,都百分之百地忠诚于对方。禁止脚踏两只船。对于诱惑,一律铁石心肠。

三、长久的保证

1.尊重对方人权,不管在任何事上都不能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给予对方的意见和建议仅供参考,不得强加,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

2.视对方的父母为自己的父母,不得加以漫骂、诽谤。

3.双方要坦城,相互相信,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真心相待,不得虚情假意。对待对方诚实并信任,给予对方一定的个人空间和自由,不得干涉。

4.有矛盾时,首先从自己身上找问题,不许得理不饶人,更不许无理取闹。

5.男方不得乱花钱,绝对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

6.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说分手,除非背叛。

四、吵架协议(永远有效)

1.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朋友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2.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须先轻声轻气哄女方一次,女方一听到男方哄就要马上冷静下来,否则女方一看到男方生气女方也忍不住就生气,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错误一方负责。

3.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300米内,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

4.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5.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6.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由双方解决问题。

7.要出气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

8.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睡觉前男方必须主动哄女方,不许打冷战。

9.吵架时对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女方如果挂了电话,在当天内,心情平静后必需主动打回去。

五、生活协议

1.双方在一起的时候应该牵手。男方要有绅士风度,给予女方安全感;女方要表现的小鸟依人,给予男方温馨。

2.甲方要做到每天给乙方至少1条信息。(不包括睡前的“晚安”问候)不可以忙得把对方忘了,更不可以让对方担心。

3.双方必须每年记得对方生日,认识的纪念日,在情人节或生日或纪念日等这种特殊的日子里,得有所表示,就算送个小娃娃,一块巧克力也可以。

4.双方恋爱期间,如果一方心情不好,或者生病,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另一方也应该即时的进行关心、爱护、开导对方,尽到自己的责任。同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5.如遇到分歧、争议等问题以及双方发生矛盾,要用合理的方式解决,要开诚布公,不能生气,坚决不允许轻易说绝交、分手等刺激对方的话和词语。如出现提出一次情况,则谁提出谁收回,并道歉,否则过后不许胡搅蛮缠求情原谅。如有分歧具体参考附则(吵架协议)

6.任何一方做错事时,只惩罚一次,不许把事情扩大化,不许由小见大。不得出门宣扬,事后不许再提起。

7.出现问题,要及时友善积极的面对并分析问题的原因,双方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问题不得留存24小时,问题处理完不得再放在心上,更不得经常提及。

8.尊重双方交友的自由,不得轻易怀疑对方。坚信对方是深爱自己的。

9.毕业后就结婚

10.婚后家务一起做,正常情况下,老婆负责买菜,做饭、洗衣服,老公负责打扫卫生。在老婆身体不舒服的时候,由老公负责一切,侍候老婆。

11.家里的财务有老婆管理,老公按时将收入交给老婆,需要时向老婆申领。注:老公的口袋内不得超过100元。

12.要一个宝宝,如果是男孩,由爸爸教育,妈妈宠爱;若是女孩,则一起宠爱。

13.婚后,男方得一如既往喜欢女方,对女方好,关心女方。上班前亲一下女方额头才能出门,回家第一件事是抱女方三分钟。不能一天到晚,不给女方信息,女方不知道男方整天在做什么,不能让女方出现被冷落的感觉。

14.婚后,男方每天必须和女方一起吃饭,聊天半小时以上,陪女方看她喜爱的电视节目半小时。

15.若干年后,当双方变成老爷爷、老奶奶的时候,老公依然要深爱老婆,出门时牵着老婆的手,不能怕小孩子笑话。

注:此协议可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无限次修改。

老公签字:

老婆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16篇:实习契约

实习契 约

一、基本资料

实习生姓名:

年级:

专业:社会工作

实习时间:2010.09.04——2010.11.14

实习督导老师:

实习机构:

二、对服务及服务对象的认识

社会工作产生于19世纪的西方国家社会,迄今已经有逾百年的历史。在并

不漫长的历史中,社会工作逐渐形成一种能够应对社会各州问题的社会制度和专

业,在社会生活得众多领域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其中,学校社会工作所面对的

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

学校社会工作就是社会工作的分支之一,它将社会工作专业的原则、方法和

技巧运用于教育机构及其设施中,通过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促进学生成长,是学

生更好的适应社会。此外学校社会工作还可以不就班级教学的缺点,个别化地解

决学生与学校有关的各种问题。学校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性的服务活动,它需要

专业理论和方法的背景,因此,它有别一般的思想工作和政治教育;在学校社会

工作具体开展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角色通常是专业指导者、行为及情绪辅导

者、社会教育者、资料收集及咨询者、资源获取指导者、调解者等等,为了学生

问题的尽快解决和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学校社会工作者还需在教师、学校有关

管理人员、家长、社区相应机构工作人员配合下开展具体服务。

作为社会专业的实习点,历史与社会学系结合新生在学习、生活、思想和工

作上的特点,结合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与专业特色,充分挖掘实习生在个案工作领

域的专业知识,以辅导、引导新生为主要目标,通过开设助理辅导员这个岗位,

让学生将大学三年所学的知识广泛运用于实际生活,尤其是发挥在个案工作、小

组工作等领域的积极作用。作为一个新的实习机构,历史与社会学系不断的探索,

不断地学习,努力想全院推广典型经验,争取获得各方面的支持。

作为第二次示范点,历史与社会学系也正在不断地摸索之中,如何更好的处理社会工作与辅导员职位的关系成为单位首要思考的问题。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实习生,如何将社会工作专业与辅导员职位相结合,更好的引导学生去提高他们在学习、生活和思想等方面的困惑成为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当然面对数量较多的学生,面对性格各异的学生,本次实习,我们主要从个案工作的角度出发,从下宿舍、个案访谈以及了解周围相关资源角度出发,获取新生各方面的信息和困惑。

服务对象是刚刚进入大学的新生,而且又是90后,所以很具有自己的个性,与以前的新生有着很大的区别。

由于很多同学是第一次离开家,独自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所以难免会存在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比如恋家问题,对新的环境的适应性问题,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尤其是如何处理宿舍人际关系的问题。

从高中到大学的这段时期,是每个高校新生都要经历的一段艰难的心理调整、转型、适应期。面对新的环境、新的生活和新的学习任务,许多新生往往不知所措,在思想上、心理上产生了很多的困惑和矛盾,加之他们大多是独生子,进入大学校园后,容易出现对大学生活适应较差,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现象。这群90后的新生年龄主要集中在19-20岁,男女比例不够协调,主要来源于农村。由于从小生长环境的差异,大家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以及学习工作上难免会出现矛盾,而作为大一的新生,往往因为第一次经历集体生活,往往表现出各方面的不适应“对大学学习的不适应,生活环境的不适应,人际交往的不适应,角色定位的不适应,管理环境的不适应。同时容易出现对大学生活的不适应而产生的适应障碍,如,茫然、无助、沮丧、失落、空虚、食欲不振、神经衰弱、焦虑不安、学习欲望减退、记忆力下降、厌学等症状,个别还会出现要求退学、转学。甚至擅自离校中断学业的冲动行为等现象。

为了让新生更好的适应大学生活,尽快融入这样一个有别于高中生活的环境,我们应该积极帮助他们去适应新生活,学会如何在大学中学习,如何在大学中生活,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l。

三、对指派的工作及任务

1、按时参加实习,认真完成此次实习的相关任务;

2、熟悉机构的运作,学习机构的运作模式以及机构工作人员成功的工作方法,思考其存在的不足;

3、近距离接触新生群体,掌握其生理和心理特征,了解其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并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解决问题;

4、根据对学校和新生们的详尽了解,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视角进入到新生工作中,帮助解决新生存在的问题,尽可能调动各种资源满足新生群体的需求

5、给学校带去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为学校、为辅导员工作的完善提供自己的工作建议

6、在实习过程中学会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和各种突发状况,提高自己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1、按时参加实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种实习作业和任务,包括及时记录每天的实习工作内容和情况,完成实习周记等各项作业,及时向督导老师发聩实习进展、请教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用一到两周的时间让自己尽快融入到所带的新生班级中,对同学和班级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初步掌握新生们入学后的主要心理动态特征、新生们热切关注的事物以及对特殊学生的观察与挖掘;

3、在实习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同实习队其他队员、学校老师辅导员以及其他实习队队员的关系,配合本系开展关于新生的各项工作,让大家最大限度的接纳我们,以便更好地开展实习工作,事先资源的互通;

4、通过下宿舍、开班会等方式深入接触和了解新生们的问题和需求,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介入,开展小组工作、个案工作等,为新生们的适应问题、人际问题、学业问题等提供有效的专业服务;

5、根据自己对学校、对新生们心理活动的反馈,反思机构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完善辅导员这一角色内涵虚心的提供建议。实习结束时期望获得的知识&技巧

四、实习技术时期望获得的知识与技巧

希望这次的实习,我能够对社会工作,尤其是学校社会工作在实践的领域有一个更加深入的认识,同事也希望能够通过这次的学习,对专业理论知识也有一个更加深入的理解。正所谓,“学以致用,用以致学”,我想这才是我们社会工作专业学习的目的。

B、实习学生希望实习督导过程中能够包含的实习内容:

首先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一些专业理论在实践过程中的运用与实践;其次我觉得作为一个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 ,更应该学习如何去与不同的人打交道。认识一种社会性的动物,社会生活本身就是与人打交道的一个过程,我想如果我们可以跟好的掌握这样的一种能力,那么不论将来我们到哪里,其实都是有优势的。最后我希望我们通过实习能够真正有所成长,我们看问题的角度可以有所变化,真正能够从问题的背后和它产生的条件和机制入手,学会分析问题,处理问题。

第17篇: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

一、基本概念

也称为信托型基金,它是由基金经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与代表受益人权益的信托人(托管人)之间订立信托契约而发行受益单位,由经理人依照信托契约从事对信托资产的管理,由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契约型基金通过发行受益单位,使投资者购买后成为基金受益人,分享基金经营成果。契约型基金的设立法律性文件是信托契约,而没有基金章程。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三方当事人的行为通过信托契约来规范。

其中: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契约型基金依据其具体经营方式又可划分为两种类型:

(1)单位型。它的设定是以某一特定资本总额为限筹集资金组成单独的基金,筹资额满,不再筹集资金,它往往有一固定期限,到期停止,信托契约也就解除,退回本金与收益。信托契约期限未满,不得解约或退回本金,也不得追加投资。如香港的单位信托基金就属于此类。

(2)基金型。这类基金的规模和期限都不固定。在期限上,这类基金是无限期的;在资本规模上,可以有资本总额限制,也可以没有这种限制。基金单位价格由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管理费及手续费等构成,原投资者可以以买价把受益凭证卖给代理投资机构,以解除信托契约抽回资金,也可以以卖价从代理投资机构那里买入基金单位进行投资,建立信托契约。

二、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契约型基金的发展基础是要有完善的信用制度和成熟发达的信托市场,但国内在这方面的发展是不足的。而我国的股份公司制度已经有多年的发展历史,相对比较成熟,在这种条件下,有利于发展公司型基金。

两种基金形式的根本区别如下: 法律依据

契约型基金是依照基金契约组建的,信托法是契约型基金设立的依据;公司型基金是依照公司法组建的。

法人资格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公司型基金本身就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的性质

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起来的信托财产;公司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的公司法人的资本。

投资者的地位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契约的当事人之一,投资者是基金的委托人,即基于对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营运,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权。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公司的股票后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因此,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对基金对基金运作的影响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大。

融资渠道

公司型基金由于具有法人资格。在资金运用状况良好、业务开展顺利、又需要扩大公司规模、增加资产时,可以向银行借款:契约型基金因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不向银行借款。 基金的营运依据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契约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投资公司章程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股份公司一样,除非依据公司法到了破产、清算阶段,否则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约型基金则依据基金契约建立、运作,契约期满,基金运营也就终止。

三、目前的缺陷:

由于我国基金发展的相对落后,这种基金组织形式还存在管理人、投资人力量不平衡、托管人对管理人的监管不完善、对持有人利益的保护也没有健全的制度等等缺陷:

1.基金管理人的行为缺乏约束。可能面临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在契约型基金中,基金管理人的权限非常大,凡是基金买卖的重大投资决策均由基金管理人一手包揽。现行法规中对契约型基金管理人的决策权限及操作行为缺乏明确的规范和约束,投资者的收益高低只能听天由命,任凭基金管理人的良心办事。

所谓道德风险是指投资者在购买私募基金之后,基金管理人可能做出不利于投资者的行为选择。这种行为选择可能是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如利用投资者的资源为自己的小集团谋取私利,或漠视投资者的利益等。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风险有如下几种:

(1)违法募集资金

私募基金既不允许进行公开宣传更不能承诺保底,但是有些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了吸引资金,加大宣传力度游说投资者相信其管理的私募基金没有任何风险,诱使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就没有明显区别了。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甚至向投资者承诺保底收益。不管任何形式的私募基金,保底条款都是为《民法通则》、《证券法》、《信托法》等法律所明令禁止的,一旦投资失败,法律并不保护这类保底条款的实现。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明知该条款的违法性,却仍以此来吸引投资者,显然是具有欺诈性质。

(2)内幕交易

私募基金的内幕交易行为包括:一是基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内幕交易。很多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委托给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理财,反过来,私募基金又将委托资金投资于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这样在私募基金与上市公司之间就形成一种特殊的关系,上市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很可能事先向管理人透露有关内幕信息,管理人就可以利用该信息买卖该证券获利或避损。这种内幕交易看似有利于投资者,其实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最后承担风险的还是投资者。二是基金与特殊投资者之间的内幕交易。基金管理人将基金本身的一些内幕信息如业绩状况、投资组合等事先透露给某些大客户,即“选择性披露投资组合”,这些大客户便可利用这些信息判断继续投资还是退出,进而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3)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第二种是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各基金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对投资者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不仅会将基金的利润转移给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或将一支基金的利润转移给另一支基金;而且还会扭曲基金净值信号和盈利信号,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基金的真实盈利状况,进而给投资者的投资决策造成困难。

除了上述法律风险之外,私募基金管理人还有可能出现以下的违法行为:挪用客户委托管理的资金;自营、经纪、资产管理业务的混合操作及将管理的资金用于抵押、担保和资金拆借等行为。

2.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徒有虚名。基金管理人理论上受到基金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双重监督,基金管理人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理应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处于平等地位。但在几年的实践中,不用说众多分散的基金持有人,即使作为机构的基金托管人也难以对基金管理公司实施有效的监督。中国的基金托管人极为有限,门槛过高,加之基金托管业务目前已成为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中间业务和利润增长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谁都不想失去基金管理公司这个重要的客户。银行(托管人)为抢占市场份额,在利益驱动下,自然在严格监督基金管理人员投资运作方面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并显得有些底气不足。具体运作中,托管人虽然保管基金资产,但对资产的具体投资行为无权干涉,只能听从管理人的指示进行辅助性管理。托管人侧重于托管基金资产带来的收益,对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忽视。基金托管人又往往是基金的主承销人,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有权决定基金托管人的选任,并且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有权撤换基金托管人。换言之,基金管理人往往决定基金托管人的去留,托管人的地位缺乏独立性必然导致其监督的软弱性。 3.保护持有人利益的机构与方式不健全

在我国目前的契约型基金运作之中,如何选择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的管理人和托管人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在强大的管理人面前,分散持有人的发言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基金契约以不平等的格式合同,赋予管理人太大的操作空间,无法形成对管理人的制约。

总之,契约型基金的“三权制衡”作用相对较弱,问题的关键是能够真正代表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完善的基金治理结构在契约型基金中难以得到真正的体现。尽管为了促使基金管理人重视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克服内部人士控制、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弊端,证券监管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如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中增加独立董事,强制信息披露等,但由于未能从根本上改造基金组织体系,收效甚微。

四、公开募集的监管:

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二百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 (一)基金募集申请

申请募集基金应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基金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

(二)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

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三)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四)基金的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开放式基金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证监会收到验资报告和备案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确认;确认之日起,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收到确认文件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五、非公开募集的监管:

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第18篇:买房契约

买房契约

出售方——简称甲方(毛贵清、毛建华、毛金华、胡秀琴、毛会琴) 买方——简称乙方(钱学仕、黄秋华)

甲方现有房子壹幢坐落东关街307—13号,愿意卖以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买卖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现有土木结构房子四间占地面积126.3㎡卖以乙方,属于

永久性买卖,甲方将房屋一切所有权交以乙方世世代代永世管理使用。

二、房屋土地一次性酌价人民币四万陆千元整(¥46000.00)(包括

现有水电设施在内)。

三、四界线,东至杨梦松家划定,南至街边,北至彭老冲巷道划定

界线,西至巷道边。(四界线以城建所划定界线图为准)。

四、房款乙方先付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甲方将房产证、

土地使用证交以乙方。余额款在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付清,同时甲方搬出甲方的所有东西。

五、乙方在办理所有房屋证件过程中,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

(费用乙方自理)。

六、因土地使用及附属设施在乙方使用过程中发生纠缠事件,甲方

有责任协助乙方协调解决。

七、乙方买房后,因国家和集体修街或者其他征用,占涌乙方土地,

涉及征用补偿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甲方无享受权)

八、甲方如违约乙方持证搬进房屋居住,乙方违约预付款甲方不在

退还。

九、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协议“涂改无效: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法律同时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执笔人:

中证人:

二00五年十二月三日

第19篇:房屋买卖契约

甲方(出卖人):

立契人

乙方(承买人):

根据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经双方商妥,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自愿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大写)____________平

方来,附着物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契约鉴章后向甲方预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成交后,剩余价款由乙方如数付清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于二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

四、甲方将上述房屋及其附属物移交给乙方时,该房屋及其附属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乙方并且拥有对该房地产共用部位的使用权和维修养护义务。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七,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市、县(区)房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交易监理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一、本契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一份。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20篇:爱情契约

爱情契约

契约双方:

契约时间:五十年,双方无异意可延长时间

契约守则:公平、公正、愉悦、和协,忍让、包容、信任

责任义务:感情生活专一,对生活充满信心,积极乐观,让彼此更快乐开心共同努力经营爱情,遇到困难挫折,共同攻克,任何一方不准无理由退出有共同的生活追求和目标,共同努力,互让互谅,保持和谐生活

有共同的社交活动和信仰,任何一方不得阻扰对方的活动和信仰自由

吵架可以,但气话狠话不能超过三句,赌气时间不能过夜,男方应主动哄女方女方有义务为男方提供饮食服务、家务劳动,但男方也要参与分担;周末没有特殊其他安排,共同逛街买菜,共同做饭,做家务,创和谐劳动

双方共同休息,共同娱乐,晚上睡觉前Say Goodnight,早上上班前Ki Goodbye男方有义务为女方提供合理的服务,满足合理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女方不可无理取闹,男方不能和女方计较,

男方提供住房,女方可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

男方的社交活动应与经济收入成正比,并告知女方;

一方收入欠佳,一方工作尚可,双方应共同努力,积极进取;

女方应体量男方的操劳,尽量让男方身心放松;

男方应体谅女方的辛苦,必须让女方心情愉悦

男方应主动承担起家庭责任,提供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

任何一方不得有任何心理负担和压力,信任对方。

违约责任:任意一方爱情、生活出轨,应满足对方的任何要求;

为了爱情和美好生活,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买地契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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