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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手续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31 12:04:5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浙江高利贷调查

浙江高利贷调查:银行资金违规入市抢食高利息

2011年08月25日00:48南方网我要评论(14) 字号:T|T 花姐脱掉破了小洞的黑色长筒丝袜,将它像一截蛇皮一般扔到垃圾筒上。 “你想问什么?我投钱的方向,还是月息、年息?”8月24日,在温州五马路一家银行门口,民间借贷业者花姐对本报记者说。最近货币政策持续收紧,每个月底资金都非常紧张,30万以内的小单子,她都推掉不做了。

这位鼎盛时期放贷高达4个多亿的温州女人抱怨称,“大银行违规放贷,搞坏了民间金融的市场环境”。

“钱荒”危机

浙江鹿邦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松海苦笑不已。由于银根收紧,急需扩大生产规模的他告贷无门,欲哭无泪。

“现在银行卡得很紧,中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来垫资还款的现象快速蔓延。”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经理冯新宇说,该行要求对个人放贷一般不超过200万元,而对一些中小企业借贷规模在紧缩,放贷前要严格审核。现在到期贷款客户最关心的不是贷款价格,而是什么时候能转贷下来。 “中小企业面临的生存压力,比2008年还复杂,最突出的就是‘钱荒’危机。”浙江富润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指出,与去年同期相比,除基准利率提高1个百分点外,利率普遍提高10%~20%,对中小企业上浮幅度达40%~50%,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骤增。

“缺钱”,在浙江民企中有一定的普遍性。据浙江省统计局调查,在全省230多万家大中小企业中,仅有20余万家获得了银行贷款,覆盖率不足10%。 而全国工商联刚刚对17个省市中小企业的大调研结果显示,过去三年中,有90%以上的受访民营中小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小型企业选择民间借贷的高达67.8%,中型企业为48.3%。

“金融危机之后,浙江省民间借贷规模总量逐渐扩大”。浙江省民间融资研究报告显示,2010年浙江省民间融资规模超过1.5万亿元。而2008年到2010年,浙江省一个地级市非法集资案件就发生61起,涉案金额18.3亿元。 正规渠道的告借无门,导致民间借贷的畸形繁荣。7月21日,人行温州中心支行发布《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大约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

7月份,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年利率水平为24.4%,月息为4%至6%,年化收益最低可达48%,扣除资金闲置、坏账和成本,此回报率仍远远高于大多数实业企业。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调查,温州典当行3个月以上的长期借贷月利率从去年的2.2分(约合年利率26%)涨到3分(36%),而短期借贷已普遍超过8分(96%)。

“高利贷严重影响了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周德文忧心忡忡地表示,如果政府再不出手相救,如果外部环境得不到改善,今年下半年,国内存量中小企业中的40%将会半停产、停产甚至倒闭。

食利“蚁族”

“我越做胆子越小!”花姐对本报记者说,两年前上亿的钱放出去,她手上都很少有借条,如今超过10万都必须收抵押了。

花姐早年靠印刷作业本起家,后来在南方某地注册了表链厂、汽配厂和外贸公司等实体企业。经过多年经营,结交了5家银行营业部经理,“投资”业务鼎盛时期每年的银行授信超过三千万元。而通过转按揭、二次抵押等一系列操作,其高利贷总量可以做到4个亿。

而作为回报,除佣金及节庆礼金外,花姐必须协助银行揽储和转贷业务。但有些银行业务员自己也做“投资”,这种“恶性竞争”影响到了花姐的“正常经营”。

最近,花姐就碰到了一起“恶意骗贷”事件。今年6月份,公务员许某带着一套排屋的房产三证来借钱,用于支付转按揭贷款,该房产已有600万的银行贷款,但按照贷款银行评估报告其价格为1100万元。花姐认为这套房的“净资产”有500万元,就决定借130万元,借期30天、日息3‰。扣除利息11.7万元,许某获得了118.3万元现金。

花姐说,按照行规,民间借贷人放款都以个人名义订立借据,走个人账户或现金交易,而且利息会提前扣除。这样不仅可以避税,也有利于在纠纷中占据主动地位。

就在一个月后,许某表示无力还钱。花姐赶去实地调查发现,这套排屋因严重质量问题,市价只有750万元,远远低于银行评估的1100万元。如果处理房产,她首先要还上银行的600万贷款,若再加各类交易税费,这笔买卖必亏无疑。无奈之下,花姐将对方告上了法院。 “我敢肯定,那家做评估的银行跟许某串通一气,‘黑’了我的钱!”花姐很气愤。

当然,花姐也有自己的“金主”。去年,她曾为邻省一家内衣厂老板马先生牵线,以一套住宅抵押获得某银行70万元贷款。银行事先将抵押房产按9折评估,再按7折放贷款,谁料到期后还是成了“死单”。

“这个单子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收了马先生几万元劳务费。”花姐说,因为担心“死单”影响她跟银行往来,她被迫为马先生垫资8天,后通过当地某夜总会大哥成功追债。

类似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斥包括个人、民企、租赁公司、典当行、寄售商投资公司及担保公司在内的各个环节。

温州市中院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全市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628件,比去年同期多出474件;总标的额高达9.3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出3.15亿元。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金融领域案件律师林达认为,大多案例背后都搅合着银行资金。尤其案件标的超过1000万的案例,基本不会例外。

问责“黑金通道”

在高利贷金字塔的顶端,那些违规入市的银行资金闪耀着冰冷的光芒。 温州大学教授马津龙对本报透露,他有一位做农业高科技的朋友,从银行获得3个亿的授信,但是眼下并不需要这么多资金。这位老板算了一笔账:从银行贷出来一个亿,5000万用于企业发展,再将5000万拆借出去,以年利率50%算,就有2500万的利息。

“我从银行总共贷了一个亿,付给银行才600万利息,净赚息差1900万。”这位老板表示。

而温州永嘉某鞋革生产商同样没闲着。他牵头多家当地企业设立某担保公司,各股东单位从银行获得贷款,向担保公司注资规模超过10亿元。这个“现金池”不仅向股东及关联企业借款,也对外放贷。

据人民银行温州支行的工业监测企业景气调查显示,二季度资金周转状况指数35.72,较上季大幅回落9.52个百分点;银行货款回笼能力指数30.96,较上季回落4.76个百分点;企业应收账款与销售产值的比重,同比提高10.8个百分点。

“这表明销售收入并未转变为当前的现金流,企业资金周转速度趋于放慢。”人行人士分析认为,企业的经营意愿在降低。 有迹象表明,浙江民间借贷市场还有较多变通操作手法和“合法”收入来源。

例如,银行从中小企业贷款中所获得的不仅是上浮的利息收入。在一些地方,如果企业贷款500万元,银行会“扣押”100万元作为“存款”,还会向贷款企业搭售基金、收取咨询费等。因此,一年期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普遍达12.3%左右,高的甚至超过15%。

而在绍兴,则出现了一种类似传销的“转贷”业务——当地的资金中介会雇佣人员走村串巷,以2%的额外收益揽储,再经过2.5%~4%的价格层层转卖到最上层的大庄家,汇总存放至温州、台州等地的指定银行。

知情者介绍,存款人的资金存到异地正规银行,没有任何风险;贷款人只需额外支付这部分资金的利息4%左右,即可获得授信套出资金再放贷;而资金中介也能获得大致1%的收益。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但不是主流。”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坦言,因为银行资金便宜,国家基准利率和民间借贷之间存在利差,在利益驱动之下,企业会拿出一部分资金以高利放给那些得不到银行资金的中小企业。

而放贷者勾结银行员工的案件也不鲜见。

今年7月22日,一起由“高息揽储”引发的特大诈骗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据了解,一个叫李阳的中间人勾结光大银行内部人员,将多名储户的4000多万巨额存款骗入地下高利贷市场。

据了解,在李阳之前同案的9名被告人(其中有两名银行工作人员和另两名在银行上过班的被告人)已被法院认定诈骗罪,并判刑。

无独有偶,8月初,中信银行乐清柳市支行一位姓高的客户经理神秘失踪,她被曝挪借客户7000万左右放高利贷。

“民间借贷已累藏着巨大的风险,应引起政府高度的关注。”被誉为温州民企守夜人的周德文认为,温州经济不会崩盘,但民间资金投向值得重视。他建议中央应适度放松货币政策,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更多的支持,并建立民间借贷法规制度,让民间借贷走向规范化。(21世纪经济报道)

推荐第2篇:高利贷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高利贷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高利贷”这个名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那么,因着大家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于“高利贷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提出了疑问,淘钱宝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实践中,存在一些企业打“擦边球”的现象,即从银行贷出资金后由于未能立即投入使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为了减少利息损失并获取一定利益,这些企业就将贷款所得资金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利息。虽然这些企业在贷款时并未有转贷牟利的目的,但是后来其将贷款擅自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已经和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完全相符,构成高利转贷罪了。 高利转贷罪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知道:

高利贷是违法的,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而且从事高利贷行为,还将获得相应的处罚。

本文原地址:http://www.daodoc.com/

推荐第3篇:高利贷借款合同(推荐)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甲方) (全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高利贷人(乙方) (全称): XXX高利贷公司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高利贷作为_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高利贷给甲方。为此,双方特订立本合同:

1、高利贷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2、高利贷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高利贷期限:本次高利贷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4、高利贷利率:本高利贷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高利贷利率执行。

5、高利贷的支取:本次高利贷为一次性支取,支取时间为本协议生效后的_________日内。

6、高利贷的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高利贷期限内,即分别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______月

______日按期向乙方支付当季或当年利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偿还全部本金并支付当年利息。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提前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一、高利贷有什么社会风险

由于高利贷有主体分散,个人价值取向、风险控制无力等特点。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如雇佣讨债公司进行暴力催讨等。于是,因高利贷死亡。家破人散、远离他乡、无家可归的现象数不胜数。这些人已经被高利贷吸去了最后一滴血,往往都是身无分文,在外流浪,也成为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由于民间“高利贷”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造成很大压力。又由于其贷款机制灵活、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银行信贷的冲击。另外由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也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如果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对贷款人来说打击是巨大甚至是终身的。因而极易冲击正常的金融秩序。

正因为高利贷有上述各种危害,所以以往无论是小说、电影,还是学术著作,都将高利贷描画为面目狰狞,充满血腥,吸尽农民脂膏的恶魔。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高利贷用于日常生活也有其积极的方面,它至少使难以为继的农民暂时渡过难关,延续生命。也只有生命得以延续,才能谈得上维持家庭生产。

由于高利贷盘剥过狠,极大地摧残了农村地区的生产力,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所以在抗战时期中共在根据地实行了减租减息运动。

二、高利贷信用有什么作用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昔日主要在街市放数,街市档口无论肉档菜档,遇有赌输钱,或周转不灵,便向“大耳窿”借钱,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债仔有档口在街市,每日也要做生意,不怕走数,照借如仪。昔日钱银交易,大银码多数用“大头”(银元),小数目为“铜板”(铜仙),高利贷者收数后,多数将银元、铜仙之类塞在耳窿,日子有功,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撑大,故称为“大耳窿”。

1.高利贷信用促进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解体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低,人们的劳动产品主要是满足自己的消费,用于交换的比率很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但是,由于高利贷的盘剥,小生产者为了归还高利贷,就不得不把劳动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这就提高了劳动产品的交换比率,促使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解体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

高利贷信用对生产力有破坏作用。由于高利贷的利息太高,不但阻碍着小生产的发展,而且使得大量的小生产者破产(因为要变卖生产资料归还高利贷),无法维持原有的简单再生产,造成生产萎缩,生产规模缩小。

2.高利贷信用在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过渡中有着双重的作用

一方面从客观上看,高利贷信用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到来提供了两个基本前提条件:一是集中了大量的资本,二是提供了雇佣工人队伍。由于高利贷的盘剥,使得放高利贷者手中集中了大量的资本,这些资本有可能投入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去。同时,也是因为高利贷的盘剥,使得大量的小生产者破产、失业,成为无业游民。这些人在法律上是自由的,而财产上是一无所有的,他们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维持生活,这就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了雇佣工人。另一方面从主观上看,放高利贷者也要尽量维持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维护高利贷的存在基础,因为最适宜高利贷存在和发展的经济条件是小生产占优势地位的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所以,高利贷者必然力图阻碍生产方式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

推荐第4篇:银行进入高利贷途径分析

银行进入高利贷途径分析

http://.cn2011年09月10日 01:21中国经营报微博

王大鹏

近期民间借贷市场发展迅速,各类机构和个人纷纷参与其中。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的途径主要有几个方面:

第一,居民从银行和股市通过个人借贷的形式,借助一些小微金融机构诸如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参与民间借贷。部分地方出现全民皆贷的局面,有的居民甚至将诸如房屋等固定资产以各种名义在银行抵押后贷出款来,投机于民间借贷以套取利差。

第二,小微金融机构虽然不允许公开吸收存款,但是信托等机构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的方式筹得资金,部分机构有强大的集团背景,通过集团轻易的从银行获得贷款后,曲线进入民间借贷市场。

第三,在部分国际贸易较为发达的地区,海外热钱通过虚假贸易或“对敲”等方式,进入国内进行民间放贷。

第四,部分上市公司利用自身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从银行获得贷款后转贷出去赚取差价。上半年上市公司共发布86则含有委托贷款字样的公告。央行公布的数据也显示,上半年委托贷款增加7028亿元,同比多增3829亿元。

第五,部分银行甚至是大型商业银行的资金也通过向小贷、担保公司拆借或其他方式进入到民间借贷市场中,攫取高额利润。

通过上述几种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的方式可以看出,这些资金均直接或间接地与银行有关。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也曾表示约有3万亿元银行信贷资金流向了民间借贷市场。如果没有银行资金直接或间接的参与,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也不会如此之快。还有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方面即银行的表外业务,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担保类业务如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承诺业务如贷款承诺和用于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除此之外还包括结算、代理、咨询等业务。

从银行的半年报看,上半年A股上市银行净利润超4600亿元,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净利润46%,同比增速34%。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增长速度超过了传统业务增长的速度。在银行业信贷额度管制下,整体表外业务较年初增长超过20%。据统计,承兑汇票新增规模9200亿元,增加23%,约为同期表内信贷业务的32%;上市银行整体表外承诺14.05万亿元,相当于贷款余额的38.8%,高于去年35.6%,表外承诺特别是承兑汇票成为企业自银行融资的重要渠道;而上市银行委托贷款新增3813亿元,增幅23%。

表外业务是西方银行发展史上的一个亮点,但是也存在着比较高的风险,例如客户违约的风险、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通常表外项目被称为或有资产和负债,并且不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但是需要在附注中注明,尤其是资金的去向很难控制,这给央行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2011年9月1日央行调整存款准备金基准,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三项业务的存款保证金纳入调控范围之内,此次冻结资金在9000亿元左右。其实最重要的目的还是在于规范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此前监管机构曾经通过多种方式警示过此类业务的风险,但是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各机构均置若罔闻,所以央行才不得已之下以行政规定的形式来强制执行。

今天我国银行也过多的涉及表外业务,甚至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到民间借贷中,使我国银行体系承担了过多的风险。第一,银行是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资产和负债业务的表外化脱离了监管机构的监管,并且缺乏有效的对冲机制。一旦表外贷款偿付失败,风险就由表外转移到了表内。这其中受影响更为严重的又数中小银行,因为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的中小银行此类业务发展尤为迅速。尤其是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风险扩散的速度非常快,也容易形成连锁反应。第二,一些理财产品发行主体虽然是信托等机构,但是他们大都借助了银行的渠道,在某种程度上是借用了银行的信用。如果此类产品出现问题,则会对银行产生不良影响。第三,理财产品的增加对冲了信贷调控的效应。大量的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流到了房地产等一些行业,使得在如此严厉的房产新政条件下,房地产的价格竟然还是如此坚挺,显然对我国的调控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对冲。第四,如此火热的民间借贷积累的风险总有一天会释放出来,掩盖在正常民间借贷之下的庞氏骗局泡沫总有一天会破灭。泡沫破灭后市场参与各方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作者为美国德州州立大学金融学院访问学者、博士

推荐第5篇:借款合同高利贷专用版本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年月日

在市区/县)签订。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就挪用借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二、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借款利息

4.1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

4.2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五、借款的偿还

5.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交付甲方。

5.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本合同下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六、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6.1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6.2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

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6.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延期的,以延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8.2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8.3甲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丙方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任何一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九、其他

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经乙方提供借款并且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借款收据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住所:住所: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丙方(公章):

证件号码:

住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推荐第6篇:最高法要求妥善处理高利贷纠纷

最高法: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民间借贷案件等

http://.cn2012年02月20日10:54新华网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通知》指出,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态势良好,但也面临着复杂的局面。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要全面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积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促进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贯彻落实。要站在维护法律严肃性、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以及维护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正确认定变更的情事与正常的市场风险、交易风险之间的界限,提高市场行为的可预见性和合同利益的确定性与可信赖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注意通过民事审判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市场风险意识,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要依法准确认定民间借贷行为效力,要正确分析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实质,判断当事人有关约定的效力,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要加强对借据真实性的审查,进一步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加大对各种形式高利贷的排除力度和对虚假债务的审查力度。

《通知》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始终坚持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的理念,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促进企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要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鼓励企业与劳动者共渡难关。对于生存完全无望且以恶意欠薪等形式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要加快审理进度和财产保全的力度,依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涉农民事案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站在稳定农村社会和保障农民生存权的高度,依法制裁侵害农民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要注意统筹协调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间的关系,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规范流转。要继续强化返乡创业、就地就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地就业创造有利司法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惩恶扬善,弘扬社会公德,确保公平公正。要统一裁判思路,从方便诉讼和有利审理的角度出发,对侵权纠纷和相关的交强险合同纠纷案件要合并审理。在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情形的责任承担上,应当在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同时,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在未投保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上,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其余部分按照侵权责任认定和划分。

《通知》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促进平等、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的形成。要注重委托鉴定的统一化,严格执行只有经人民法院统一委托后作出

的鉴定结论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则。对于人民法院委托作出的鉴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要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严格把关。要注意通过案件审理,充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医学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依法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和睦与稳定。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当在整体上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不能机械理解,孤立适用。在涉及财产权属的认定、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上,要按照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保护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促进诚信、有序、健康、繁荣的消费市场环境的形成。要严格执行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时受理、及时裁判涉及产品质量、流通服务、旅游消费、食品药品安全等纠纷的案件。对容易形成热点的网络电信服务、网购团购、婴幼儿用品消费、文化产品消费与服务等领域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要加大审判力度,着重依法制裁以利诱、误导等方式欺诈消费者,设置消费陷阱或者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法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依法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在审理合同、物权等民事纠纷过程中,要注重通过适用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等制度,加大对违背诚信行为制裁力度,保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要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程序规定,认真分析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意愿,依法制裁虚假诉讼、商业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在审理婚姻家庭、侵权以及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时,要注重倡导相互忠诚、尊老爱幼、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等善良风俗。要把裁判说理作为裁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裁判理念思路、法律适用过程,清晰、充分地反映出来,既要体现出高超的法律、法理智慧,更要体现出符合社会主义良好风尚和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文化内涵。

推荐第7篇: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

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张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引起社会尤其是金融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一)调查范围

此次调查范围涉及76个联社,98个基层农村信用社所服务的35个乡(镇),264个行政村。

(二)调查方式

为了确保调查的真实准确性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召开调查会,邀请熟悉情况和有经验的人员问相关问题,以取得有关情况和信息;二是采取实地考察走访的方法,取得材料;三是采取书面咨询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发出调查问卷,其中包括随机抽样入户问卷调查

(三)调查结果

我们经过调查发现,有28个乡(镇)、184个行政村存在程度不同的“民间借贷”。有934户农民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占当地总农户的1.23%。借款总额约为139万元,占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的0.29%。“民间借贷”的一般金额在2000元到15000元之间,借款最高月息为60‰,借款用途形式多样,主要有经商办企业、资金周转、求医治病、子女上学、建房购车、非法赌博等。高利贷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我们的生活秩序,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调查分析

调查分析民间借贷的成因

(一)大量闲置资金诱发民间借贷.

1、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21元比1999年增40.02%,年均增长7.2%。

2、全镇30万外出务工劳动力每年获得劳务收入达6-8个亿右。

3、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在岗职工年收入11689元,比1999年增106.3%,年均增15.8%。

4、乡镇居民本有存钱防老的习惯,2004年全县金融机构个人存款余额高达43.6亿元,其中定期存款32.64亿元。

5、近几年国营企事业单位改制,一些职工的改制补偿金少则一二万,多则五六万以上,大多投入了民间借贷市场.

(二)利益诱惑,激活民间借贷。

1、银行系统存款利率连续调低,从货币政策来说 2011年货币政策由“宽”入“紧”,造成供需失衡加速。自1997年以来,储蓄收益率大降。目前,一年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为1.98%,税后利率实际为1.68%;从2003年10月份起,储蓄存款利率减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5.4%,实际存款利率为-3.72%;征收20%利息税,使储蓄收益跌至底线。

2、民间借贷的利率较高,最少也超过银行的年利率,一般为10%,有的甚至高于40%。银行业的资产增值能力不及民间资本。由于央行利率管制,大部分资金在银行体系内的收益率较低,甚至处于负利率状态,而民间借贷极高的收益率必然吸引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市场 由于资金的价格、供应量应该是市场供需双方自由决定,所以民间借贷较好地顺应了利率市场化的需求。利率下调。随着近几年利率下调,居民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使有一定积蓄的农民放弃储蓄存款

3、出借方和借款人双方看起来实现了双赢。借款人认为借款比银行贷款来得快,在短时间内筹集所需资金,即使利息高于银行贷款利息,但可以应对稍纵即逝的商机,仍有利可图。出借人认为,民间借贷银行存款收益高,可以不缴银行存款必缴的利息税。

(三)信贷门槛过高助长民间借贷。

1、信贷体制问题。一是银行贷款遵循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三原则,要求贷款人提供相应担保,或资产抵、质押。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目标为控制信贷风险、防止坏帐比率上升。增发信贷不但不能带来直接收益,反而可能诱发更大的金融风险,不如少放贷甚至不放贷。

2、。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旺盛,在我国现行制度下,各家银行依然比较偏爱大型优质客户,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当前国家收紧信贷趋势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严重。地方发展问题一些县不是老少边穷库区县,国家安排的重大项目均未考虑这些县,县内缺乏好的贷款项目,致使金融部门投资方向缺失

3、国家宏观调控。近年来,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逐步到位,人民银行采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剧银根紧缩,控制信贷增长过快势头,导致信贷资金供给趋缓,金融机构被迫收缩信贷规模,压缩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4、市场因素问题。一方面,国家为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等过热行业投资,收缩信贷规模,另一方面,原材料、动力、燃料等价格持续上涨,原本很难获得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差口增大。

(四)金融监管不完善纵容民间借贷。

1、近两年金融体制改革,人民银行职能转换,不再对企业融资行为进行监管,民间借贷因此处于自发状态。

2、新成立的银监部门主要负责对银行业实施监管,其管理权限中未明确监管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成为客观上的监管“盲区”。

3、金融管理属条条管理,地方政府没有相应的机构及职能。民间借贷在各方面的默许之下滋生并蔓延开来。

(五)民企形象模糊成全民间借贷。

1、个体经营户、中小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口碑相当不错,一旦放出口风,许诺付给若干利息、按时偿付本息,亲戚、朋友或熟人就会主动甚至托关系把钱送上门来,有的唯恐借款人拒借。

2、民营企业对银行的贷款需求表现为“急、小、多”,给银行业带来的是业务量大、风险大、管理成本大。

3、民营经济信用透支严重,银行不敢轻易放贷。一是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普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二是生产状况欠佳,家庭化管理模式,技术力量整体滞后,产品销售市场不稳定,前景难以判断。三是改制企业曾给金融部门造成过巨额贷款无法收回。四是恶意偷逃债务,个别民营企业主只想贷款。五是民营企业的权益缺乏有效保护

民间高利贷贷的危害及影响

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国家宏观调控之外,借贷行为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较小,随意性特征明显。因此民间借贷存在着大量风险,高利贷让人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走上了艰难的生活道路。主要表现在:(1)高利贷的侵入使农村经济生活日趋畸形,建立在暴力和暴利基础上的高利贷重重瓜分农民利益,使借贷农户不堪重负。(2)高利贷的盛行使地方黑恶势力羽翼丰满,其干扰经济活动的能力也逐渐增强。(3)不利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民间借贷则是唯利是图,淡化了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由于民间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高利贷往往引发打架斗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在无法终结债务的情况下,为躲债有家难归。(4)农村市场秩序遭到破坏,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目标成为空想。(5)高利息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高利贷逐渐成为了社会毒瘤,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因为高利贷被逼抵押房屋、东躲西藏远离家乡,甚至有自杀的现象。此时,农民一方面抱怨高利贷给生活带来的艰难,另一方面却又对这种现状无可奈何,就在一些农村形成了一个怪圈

遏制高利贷的方法及措施

有效遏止高利贷要做到: (1)在国家政策方面要根据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赋予农村金融机构一些特殊的政策,尤其是资金方面的支持,同时与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保险制度结合在一起,增加贷款的有效供给,提高落后地区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速度,逐渐把高利贷挤出市场。(2)基层人民银行一方面应该耐心宣传国家政策,讲明监测与个人财产和借贷行为无关,并对个人资料严格保密。另一方面让群众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适时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第二是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为居民提供简便、快捷的存款服务。第三是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大中型企业或大项目倾斜的同时,也应该适当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第四是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导,要设立支农贷款比例、农户贷款发放量、发放户数和资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标,加大信用社支农服务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力度。五是金融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拓融资市场,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从而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为投资者正确地把握投资方向提供稳妥的金融条件。 (3)在法律方面。用法律法规来引导、调整和规范,保护合法的、正常的民间借贷,打击高利贷。目前高利贷盛行与司法制度尚未完善有很大关系,我国现在对农村高利贷的现状目前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今后应将民间借贷纳入监管范畴,尽快制定管理民间借贷业务的规定,以法律形式规范民间借贷活动,保护民间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净化民间资本市场。1.明确民间借贷出借金额、管理机构.规定只要是有利息收入的,必须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纳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2.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鉴于目前民间借贷普遍存在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民间借贷法规》或《民间借贷管理办法》,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同时,对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则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4、是民间融资的高利率导致了民间融资缺乏法律保障,存在制度性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而当借款人决定不归还借款时,出借人往往也不依靠法律手段去解决。他们习惯于雇佣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以暴力的方式逼迫借款人还钱。这种行为在不少地方出现了导致借款人死亡的情况。 针对出现暴力现象的发生,必须强化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正确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首先是在办理手续上,要引导其按照银行办理贷款的程序,有凭有据,大额度贷款实行公证,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其次要引导民间借贷资金用于经济发展上,防止用于非正常消费。此外,政府部门应妥善处理好社会上的待业青年。当借款人不能返还借款的时候,出借人会把目光盯向这些青年,以暴力的方式逼迫借款人还钱。而在逼迫的过程中,很容易引发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因此,政府部门应尽力对这部分青年人做好就业安置工作。

(4)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加大对赌博等非正常“民间借贷”的打击力度,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政法部门要建立联席制度,对因高利贷引发的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以及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要依法公开判决,震慑其他放高利贷的人。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对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则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5)保护合法的借贷活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在继续改革和完善正规金融的同时,让农村一部分非正规金融即民间金融“浮出水面”。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为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政府部门要严肃查处,以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

调查体会

从调结果得出,针对民间高利贷现象的发生,金融监管出现很多的漏洞,我们必须的彻底整改,消除隐患,高利贷严重影响民间的生活,有效解决高利贷问题我们刻不容缓。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方法和制定多种措施来减轻农民的负担。还民间借贷一缕明媚的阳光。让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更加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突出民间借贷的重要性。让农民生活幸福安定,不再背负沉重的高利贷包袱。

推荐第8篇:无高利贷借贷行为承诺书样本

无高利贷借贷行为承诺书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姓名)系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现承诺本公司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无高利贷借贷行为。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方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人签字或盖章):

推荐第9篇:“校园高利贷”问题专项活动小结

海秀镇2011年打击

“校园高利贷”问题专项活动小结

我省文昌中学存在校园赌球和以赌球为诱饵,向学生施放高利贷的现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对“校园高利贷”问题进行打击整治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对校园“高利贷”问题进行打击整治的通知》和秀英区分局印发的《海口市秀英区开展打击整治“校园高利贷”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维护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我镇对校园“高利贷”为题着手了一系列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推进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我镇成立了“校园高利贷”问题打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焕鑫(海秀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晏晓林、杨盛高、张值健、邱荣标 成

员:海秀派出所干警

我镇还下设了“校园高利贷”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由张值健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工作。

二、全面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情况

根据这段时间有关部门的反映,我省一些市县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校园\"高利贷\"问题.虽然我镇尚未发现“校园高利

1 贷”的案例,但是为了防患以为然,我镇结合实际,立即开展对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的摸底排查,重点摸排校园赌球、校园高利贷以及向学生兜售带有博采性质的校园彩票等违法犯罪问题。我镇工作人员采取了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学校以及学校小商店和学校附近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深入的摸底调查,全面了解掌握了详细情况。无向学生兜售校园彩票,引诱学生参与赌球等不法行为

三、加强法制进校园活动,牢固学生思想防线 我们利用长期建立起来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讲座、图片宣传等等形式向学生、老师以及学生家长宣传讲解赌博、高利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切实提高在校学生抵制这种不法行为的自觉性,提高教师和家长的敏感性和警惕性。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对校园赌博、校园高利贷和校园彩票违法本质的认识。

四、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镇综治委、镇派出所与学校联合积极开展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证了学校正常学习工作秩序。各村居(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发挥联动优势,通力合作,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实效,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抓好了落实。

2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镇综治委成立了督导检查组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凡是校园赌球、校园高利贷以及向学生兜售带有博彩性质的校园彩票等问题突出的挂牌督办。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的单位领导严肃进行责任查究。

开展打击整治“校园高利贷”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镇自开展整治工作以来,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这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海秀派出所、镇综治委、学校等相关部门长效专项整治工作组,就学校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立作了全面部署,为创建“平安校园”、“平安乡镇”作出了贡献。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做到人员不减,措施到位,整治有效。对校园高利贷问题做到定期和不定期排查。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自我管理和随即督到机制,建立信息交流畅通机制,保证发现问题,在较短时间内进行处置,为创建“平安校园”、“平安乡镇”打好专项整治持久战。

海秀派出所 2011年

推荐第10篇: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

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张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引起社会尤其是金融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一、调查范围

此次调查范围涉及72个联社,686个基层农村信用社所服务的1280个乡(镇),22278个行政村

二、调查方式

此次调查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召开调查会,邀请熟悉情况和有经验的人员开会座谈,借以取得有关情况和信息;二是采取实地考察走访的方法,走门串户用拉家常的方式取得第一手材料;三是采取书面咨询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发出调查问卷,由被调查者按要求将实际情况逐一填写,然后统一收回分析研究,为掌握全省“民间高利贷”的真实情况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调查结果

经过抽样调查发现,全省有27个县(市、区)、136个乡(镇)、1688个行政村存在程度不同的“民间借贷”。有93643户农民参与“间借贷”活动,占全省总农户5927286户的

1.62%。借款总额约为19687万元,占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4229872万元的0.46%。“民间借贷”的一般金额在5000元到20000元之间,借款最高月息为80‰,借款用途形式多样,主要有经商办企业、资金周转、婚丧嫁娶、求医治病、孩子上学、买房购车、赌博等。这次我们通过深入农户与农民的谈心和沟通得知,极个别地方也存在放贷者在追讨债务过程中出现很多因为高利贷被逼抵押房屋、东躲西藏远离家乡,甚至有被残忍杀害的现象。这说明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诚信缺失的环境下,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调查分析民间借贷的成因

(一)大量闲置资金诱发民间借贷.

1、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21元比1999年增40.02%,年均增长7.2%。

2、全镇30万外出务工劳动力每年获得劳务收入达6-8个亿右。

3、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在岗职工年收入11689元,比1999年增106.3%,年均增15.8%。

4、乡镇居民本有存钱防老的习惯,2004年全县金融机构个人存款余额高达43.6亿元,其中定期存款32.64亿元。

5、近几年国营企事业单位改制,一些职工的改制补偿金少则一二万,多则五六万以上,大多投入了民间借贷市场.

(二)利益诱惑,激活民间借贷。

1、银行系统存款利率连续调低。自1997年以来,储蓄收益率大降。目前,一年期居民储蓄

存款利率为1.98%,税后利率实际为1.68%;从2003年10月份起,储蓄存款利率减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5.4%,实际存款利率为-3.72%;征收20%利息税,使储蓄收益跌至底线。

2、民间借贷的利率较高,最少也超过银行的年利率,一般为10%,有的甚至高于40%。

3、出借方和借款人双方看起来实现了双赢。借款人认为借款比银行贷款来得快,在短时间内筹集所需资金,即使利息高于银行贷款利息,但可以应对稍纵即逝的商机,仍有利可图。出借人认为,民间借贷银行存款收益高,可以不缴银行存款必缴的利息税。

(三)信贷门槛过高助长民间借贷。

1、信贷体制问题。一是银行贷款遵循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三原则,要求贷款人提供相应担保,或资产抵、质押。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目标为控制信贷风险、防止坏帐比率上升。增发信贷不但不能带来直接收益,反而可能诱发更大的金融风险,不如少放贷甚至不放贷。

2、地方发展问题一些县不是老少边穷库区县,国家安排的重大项目均未考虑这些县,县内缺乏好的贷款项目,致使金融部门投资方向缺失。

3、国家宏观调控。近年来,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逐步到位,人民银行采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剧银根紧缩,控制信贷增长过快势头,导致信贷资金供给趋缓,金融机构被迫收缩信贷规模,压缩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4、市场因素问题。一方面,国家为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等过热行业投资,收缩信贷规模,另一方面,原材料、动力、燃料等价格持续上涨,原本很难获得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差口增大。

(四)金融监管不完善纵容民间借贷。

1、近两年金融体制改革,人民银行职能转换,不再对企业融资行为进行监管,民间借贷因此处于自发状态。

2、新成立的银监部门主要负责对银行业实施监管,其管理权限中未明确监管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成为客观上的监管“盲区”。

3、金融管理属条条管理,地方政府没有相应的机构及职能。民间借贷在各方面的默许之下滋生并蔓延开来。

(五)民企形象模糊成全民间借贷。

1、个体经营户、中小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口碑相当不错,一旦放出口风,许诺付给若干利息、按时偿付本息,亲戚、朋友或熟人就会主动甚至托关系把钱送上门来,有的唯恐借款人拒借。

2、民营企业对银行的贷款需求表现为“急、小、多”,给银行业带来的是业务量大、风险大、管理成本大。

3、民营经济信用透支严重,银行不敢轻易放贷。一是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普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二是生产状况欠佳,家庭化管理模式,技术力量整体滞后,产品销售市场不稳定,前景难以判断。三是改制企业曾给金融部门造成过巨额贷款无法收回。四是恶意偷逃债务,个别民营企业主只想贷款。五是民营企业的权益缺乏有效保护。

五、针对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所提的建议

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国家宏观调控之外,借贷行为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较小,随意性特征明显。因此民间借贷存在着大量风险。这些风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经营性风险。县域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管理水平较低、人员素质较差、财务体制不健全、信用等级低等问题。同时,县域大部分民营企业主要从事农副产品的收购和初级加工,产品附加值低,这就注定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效能相对低下,赢利能力差。

这也是正规金融信贷难以注入资金的主要原因。因此,随着民间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张,民营企业逐渐成为民间借贷的主体,从而资金的风险系数增高,经营性风险因素也呈上升趋势。

对于出现着这种问题,我认为,第一,加大金融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根据我国有关经济法规的规定,人民银行对全国的金融业有监管的职责。而对民间借贷进行有效的监管,则是基层人民银行的职责所在。当前对民间借贷监测存在的问题是,借钱者认为“借钱不光荣”,不愿意向外透露借贷信息,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和信贷投入,而县域各国有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几乎没有发生,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后资金也非常紧张,因此只好转向民间借贷,但在实际选监测点进行监测时,监测到的户数极少。再如: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日渐突出,在银行贷款无门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自身发展,也加入到民间融资的行列来,而且资金额比个人借贷更大。但在深入企业调查时,明知企业有民间融资行为,企业却不予承认,所以也就无法统计。同时,债权人也坚持“财不外转露”的思想,不愿向外透露借贷信息,实际监测大多采用侧面打听的方式,加大了监测的难度。对此,基层人民银行一方面应该耐心宣传国家政策,讲明监测与个人财产和借贷行为无关,并对个人资料严格保密。另一方面让群众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适时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第二是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为居民提供简便、快捷的存款服务。第三是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大中型企业或大项目倾斜的同时,也应该适当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第四是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导,要设立支农贷款比例、农户贷款发放量、发放户数和资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标,加大信用社支农服务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力度。五是金融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拓融资市场,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从而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为投资者正确地把握投资方向提供稳妥的金融条件。

2、是民间融资的高利率导致了资金成本风险。目前,县域民间融资的利率大多呈高升趋势,有的利率已远远超出了当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借款方的实际承受能力,加重了资金借入方的成本支出,获取利润的空间被压缩或亏损;但对于资金的供给方来说,利率高,能够为其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然而过分追求资金的效益性,却忽视资金的安全性,最终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针对存在着这种问题,必须加以重视。我个人认为,银监会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金融监管部门应制订严格的管理规定,给予民间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对自发形成的有组织的金融活动加强监管,避免“金融**”;同时也要坚决保护合法的借贷活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在继续改革和完善正规金融的同时,让农村一部分非正规金融即民间金融“浮出水面”。

3、是民间融资的程序简化导致了道德性风险。民间融资方式程序简单,且极不规范,决定了道德性风险的存在。民间借贷之所以被推崇,主要是受资金需求方无可供抵押或担保的标的物所致。同时,民间融资的供资方并没有一套类似于银行业机构的信贷管理办法,对资金的借人方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管,一旦借入方以此来诈骗钱财,将给资金供给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我个人观点认为,国家必须制定民间借贷法律规范。1.明确民间借贷出借金额、管理机构.规定只要是有利息收入的,必须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纳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2.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鉴于目前民间借贷普遍存在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民间借贷法规》或《民间借贷管理办法》,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同时,对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则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4、是民间融资的高利率导致了民间融资缺乏法律保障,存在制度性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而当借款人决定不归还借款时,出借人往往也不依靠法律手段去解决。他们习惯于雇佣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以暴力的方式逼迫借款人还钱。这种行为在不少地方出现了导致借款人死亡的情况。

针对出现暴力现象的发生,必须强化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正确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首先是在办理手续上,要引导其按照银行办理贷款的程序,有凭有据,大额度贷款实行公证,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其次要引导民间借贷资金用于经济发展上,防止用于非正常消费。此外,政府部门应妥善处理好社会上的待业青年。当借款人不能返还借款的时候,出借人会把目光盯向这些青年,以暴力的方式逼迫借款人还钱。而在逼迫的过程中,很容易引发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因此,政府部门应尽力对这部分青年人做好就业安置工作。

六、结论

对此,从调查结果得出,针对民间高利贷现象的发生,金融监管出现很多的漏洞,我们必须的彻底整改,消除隐患,还民间借贷一缕明媚的阳光。让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更加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突出民间借贷的重要性。

第11篇: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的区别

民间贷款有别于银行贷款最明显的地方在于贷款利率方面。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我们所说的民间借贷手续简单,一般只考察房产证明和还款能力等并签订借款合同即可。有时候为了安全起见做个借款公正等。低利率互助型借贷这种形式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行为。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借贷双方直接见面,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由口头约定、或打个借条,用于个人之间,主要是亲友之间临时性资金调剂,金额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企业之间金额由数万元到数百万元,有的民间抵押借款甚至单笔达上千万元。

民间借贷公司借贷借款期限灵活,有不定期、几天、几个月,借贷双方私交好时期限可以长达几年。互助型借贷基本不考虑盈利或只有微小利益。民间贷款的用途主要是解决生活、生产急需。民间借贷普遍门槛低,显然更加适合于小企业。

资金使用效率较高:

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以定期形式出现,而民间借贷即借即还,适合小企业使用频率高的特点。

民间借贷公司发放高息型借贷。这种借贷的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以关系和信誉为基础,筹措资金多用于生产资金的周转。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这种以信用交易为特征、利率水平较高的借贷是民间抵押借款的最主要方式。这种借贷利率根据借款的主体、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时间长短、借款的急缓程度而定,大部分在商业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以内,月利率从8‰ 到30‰ 。

第12篇:信用卡全额罚息合法的高利贷

信用卡全额罚息-合法的高利贷什么是信用卡的全额罚息? 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款,就算只差1分钱也要按照当期账单全额计算利息 目前,国际通行的信用卡计息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额计息,另一种是按未清偿部分计息。国内多数银行都是按照全额计息。所谓全额罚息,就是指在还款最后期限超过之后,无论当月信用卡是否产生了部分还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按照当前银行日常利率,如果采用全额计息的方式,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款,就算只差1分钱,都要按照当期账单全额以规定利率日利计,并按月计算复利。 全额罚息与部分罚息两种不同的计息方式,以消费8000元还款7000元在35个刷卡天数为例相差5.6倍

比如,小张9月10日刷卡消费了8000元,账单日为每月的15日,还款日为每月的3日。因此在10月3日还款日里,小张还款7000元,剩下的1000元暂不归还转为循环信贷。如果10月份小张没有其他消费,到11月3日的账单将会显示应还款为1017.5元,其中利息17.5元,计算公式为:未还款额×日利息(0.05%/天)×刷卡天数,即(1000元×0.05%×35天=17.5元),小张在最后还款日前归还1017.5元即可全部还清。但如果换做是全额罚息方式,小张11月3日的账单将会显示应还款为1098元,其中利息98元,计算公式为:消费总金额×日利息×首次还款天数+未还款额×日利息×(二次还款日期-首次还款日期),即8000元×0.05%×23天+1000元×0.05%×12天=98元,两种不同的罚息方式,小张需要多还80.5元。

全额罚息是银行为降低风险?

银行着重强调优点,对要承担的费用负担未进行充分提示,对消费者告知义务履行不充分 银行大多采用全额罚息的逻辑在于,如果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则这笔款项在整体上不符合免息条件。因此,即使持卡人已经归还相当一部分款项,也不能把已经归还的款项扣除,持卡人需要对全部价款支付透支利息。从法律角度来看,该计息办法是银行的制式条款规定。我国《合同法》第39 条第1 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负担,一个理性的消费者自然丌会轻易地选用信用卡,戒者在偿还透支额 时会更为谨慎注意,但消费者要作出正确的决定,其前提必须是知晓计息觃则。然而,银 行作为金融服务者,在采用各种促销手段比如年费优惠、赠送礼品等吸引消费者签约办理 信用卡时,往往丌提醒客户注意银行的计息方式,信息丌充分( imperfect information ) 和有限理性导致客户缺乏必要的知情权,从而丌可能作出正确的选择,因此常遭叐本应避 免的损失。 发卡行推出各种鼓励透支措施,易使持卡者落入信用危机和高额罚息陷阱,风险源头在银 行 収卡银行推出信用卡分期付款、透支一定额度送积分, 送礼品等等鼓励持卡人透支消 费的手段层出丌穷,却没有相应的提醒持卡人合理透支,导致了持卡人产生透支冲劢,超 出自己的偿还能力迚行提前消费,乃至落入信用危机和高额罚息的陷阱。透支风险扩大的 源头都在亍银行,银行方面所称全额罚息是为控制交易风险的说法幵丌成立。 持卡人在银行允许的范围之内部分履行了还款责任,没有必要受到银行高利率的惩罚 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对信用卡透支统一收叏万分乊五的日循环利率,折合年利率接近20%,进高亍普通贷款的利率,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银行对持卡人的还款方式设置了最 低还款额,银行允许幵且提示消费者可以仅偿还最低还款额,因此客户还款额高亍最低还 款金额的,丌应规为逾期。持卡人在银行允许的范围乊内部分履行了还款责仸,因此没有 必要叐到银行高利率的惩罚。 持卡人由于主观上的疏忽而非恶意却受到罚息,并丌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性 银行实行全额罚息觃则据说是为了防范信用卡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亍借款人履 约能力戒意愿収生发化导致其债务丌履行而产生的银行损失可能性。但是,适用全额罚息 觃则有前提条件,即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被适用全额罚息觃则的持卡人通常情冴下 都会超过最低还款额还款,这表明许多持卡人主观上幵丌具有恶意透支行为所应具有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性。实际上更多的情冴是,许多持卡人由亍主观上的疏忽而 非恶意却叐到罚息,如果持卡人领用信用卡的目的在亍恶意透支,那么全额罚息觃则也无 济亍防范信用风险,只能借劣亍其他债权保护措施。全额罚息是通行的国际惯例?全额罚息的并非法律渊源意义上的国际惯例,以此为由进行抗辩并丌具有法律效力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国际惯例作为法律渊源的一种形式,得到了法律上的讣可。 《民 法通则》 142 条觃定,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戒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 法律有丌同觃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觃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觃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 例。 但是从法理学上讲,法律渊源上所讲的国际惯例,指的是“国际法院等国际裁决机构 所体现戒者确讣的国际法觃则不国际交往中所形成的且共同遵守的丌成文习惯”。因此, 银行所说的所谓的全额罚息属亍国际惯例,只是指国外一些银行一般所采用的做法幵觃定 在其信用卡章程中的一般条款,而幵非法律渊源意义上的国际惯例,因而幵丌具有当然的 法律效力。而且有丌少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也幵丌采用全额罚息,以此为由迚行抗辩,只丌 过是银行掩盖事实真相的一个幌子。 美国规定发卡机构丌得对上一账单周期内的透支额重复计息,并根据持卡人的初始信用评 级采取浮动利率平均每日余额法 (Average Daily Balance) 是美国最常用的信用卡透支额计算方式, 収卡机构把账单周期内每天的透支余额相累加(収卡机构可选择是否累加计算当期収生的 消费透支额),算出账单周期内的日均透支余额,接着再乘以账单周期天数、日利率来计 算利息。美国信用卡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几大収卡机构如美洲银行、富国银行、第一金融资 本公司等均采叏每日平均余额法计息,根据持卡人的初始信用评级而采叏 11.9%至 22% 的浮劢利率(根据其官方网站公布的利率)。 2009 年 5 月 22 日,美国颁布了《2009 信用卡问责、责仸和信息披露法》(Credit Card Accountability Responsibility and Disclosure Act of 2009),其中禁止収卡机构 对信用卡透支采用“双周期计息”法。觃定収卡机构丌得对上一账单周期内的透支额重复 计息,也丌得对账单周期内及时偿还的当期透支款收叏仸何利息及费用。 韩国和法国也非全额罚息,法国罚款利息一般在 3%左右,韩国屡次丌能在期限内偿还透 支卡债会下调信用等级 韩国信用卡幵非全额罚息。 据全球华语广播网韩国观察员南黎明介绍, 如果客户没有 按期支付的话,需要支付自己所没有支付金额部分的利息,丌会让你支付全额的利息。在 韩国信用卡的使用直接跟个人金融信用等级相联系,如果屡次丌能在期限内偿还透支卡债 的话,信用等级会被下调,直接影响着个人今后的金融活劢。 在法国各个银行的罚款利息都丌一样, 普遍的在 3%左右, 而且丌是按照全额来罚息, 日常用的 VISA 卡一般情冴都是一卡两用,一个是日常卡帐户,还有一个是信用卡帐户, 当你提现金的时候它走的你日常帐户,当你去消费的时候它走的是你的信用帐户。如果

还款日是每个月的 5 号,到了 5 号银行会自劢直接把我信用卡里面 20 号乊前消费的帐单款 项从日常帐户里面扣走。 台湾“循环信用利息以未缴余额计付” ,是首个以法令规范银行以未缴账款余额计息的地 区 台湾 2010 年乊前大部分银行采用透支余额全额罚息的觃则。但自 2006 年起,台 湾消费者保护团体对全额罚息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规, 多次向台湾 “监察院” 抗议。 台湾 “行 政院金融监管委员会”在“监察院”的督促乊下,也积极协调银行公会、金融机构及消费 者保护团体就信用卡透支计息方式问题迚行协商。 2010 年 7 月,台湾行政院金管会出台了《信用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及丌得记 载事项》,草案第 4 点明文觃定“循环信用利息以未缴余额计付”,要求各収卡机构亍 2011 年 4 月 27 日起实施。 台湾因此成为首个以法令觃范银行以未缴账款余额计息的地区。 如花旗银行在台湾収行信用卡的申请注意事项中便特别标注,持卡人只要在当期还款日前 将最低应缴金额 (一般为总额的 10%) 以上的款项缴付, 银行仅就剩余未付款项计算罚息。获叏超额利润才是银行的目的信用卡罚息收入占银行信用卡总收入的 40%到 50%,而美国才 8%,82.4%中国信用卡 用户赞同废止全额罚息 在《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全额罚息条款法律效力研究》中作者贺娟 2011 年从正大市场 研究公司的研究中了解到,信用卡中循环利息也就是罚息的收入占银行信用卡总收入的 40%到 50%,中国各大银行的信用卡盈利基本上都是靠罚息收入。这也就是在 2009 年工 商银行率先叏消信用卡透支部分未还全额罚息后,幵未有银行跟迚的原因。 而根据数据分析,美国信用卡行业 69%左右的收入均来源亍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在其 中所占比重最大,其他所占分别为刷卡回拥:15%、惩罚性收费:8%、现金提叏费:4%、年费:3%、其他:3%。另根据北京益派市场咨询有限公司 2009 年曾对京、沪、穗三个 城市 900 名信用卡持卡人调查显示, 63.1%的被调查者非常赞同废止全额罚息, 19.3%的 人比较赞同,持比较反对和非常反对的分别占 4.9%和 2.4%,10.3%的人表示无所谓。由 此可见,全额罚息俨然成为了各大银行信用卡盈利的主要手段,资本运营成本的补偿。银 行抗辩为了获叏高额的罚息利润,隐瞒了信用卡业务的收益方式,故意欺骗持卡人,远反 了诚实信用原则。让只欠款 1 元钱的人,为 1000 元债务支付利息,显然有悖常识。更让人丌满的是,银行 借口所谓降低风险和国际惯例, 在信用卡用户屡次的上诉中居亍丌败乊地, 信用卡全额罚息 成了合法的高利贷。

第13篇:温家宝:严打高利贷和非法集资

温家宝:严打高利贷和非法集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30 02:49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总结经验 明确方向 不断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

温家宝

过去五年,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蔓延、深化的五年,国内外经济形势极为复杂严峻。我们见事早、判断准、行动快,及时果断实施一揽子计划,成功应对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避免了现代化建设进程出现大的波折,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明显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我们所采取的重大举措,无论从当时和现在看,还是从长远看,都是必要的、正确的,取得的重大成就世所公认。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呈现增长较快、物价趋稳、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关键是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做好金融工作至关重要。回顾总结过去五年的金融工作,切实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肯定金融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和完成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金融改革,不断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驾驭复杂经济金融局面的能力,积极稳妥处置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我国金融业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

(一)深入推进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改革,金融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亚洲金融危机后,一些舆论认为,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已经处于“技术性破产”状态。我们背水一战,果断推动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按照核销损失、剥离不良、注入资本、公开上市四个步骤,在国家财政支持下,结合各家银行的实际情况,精心设计,稳步实施,工、农、中、建、交等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实现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通过改革,大型商业银行脱胎换骨,面貌焕然一新,公司治理逐步健全,风险管控能力和盈利能力显著提高。

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过去多年,农村信用社曾面临很大的困难和金融风险。我们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全面改革。鼓励各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国家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借款支持,并将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交由省级政府负责。改革后,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和风险隐患得到有效化解,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显著增强。2011年9月末,农村信用社(含已转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为5.7%,资本充足率提高到9.6%;涉农贷款余额4.5万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比重达到32.2%。

我们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稳步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深入开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有效化解行业性重大风险,证券公司走上规范发展轨道。大型国有保险公司基本完成改制,部分已成功上市。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有序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其他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都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采取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快速发展,资产质量显著改善,盈利状况持续向好,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2011年11月末,我国金融业总资产达119万亿元,比2006年末增长149%。其中,银行业总资产108万亿元,证券业总资产4.7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5.8万亿元,分别比2006年末增长146%、181%和196%。2011年9月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2.3%,比2006年末提高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0.9%,比2006年末下降6.2个百分点。

(二)健全分层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特别是彻底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本市场发展的股权分置问题。股权分置是我国股票市场建立初期遗留的最大难题,一直制约股票市场健康发展。2005年,我们下决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按照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采取统一领导、分散决策的办法,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进改革,目前已顺利完成。这项重大改革实现了非流通股在股票市场的逐步流通,理顺了两类股东的利益机制,创造性地解决了历史难题,推动了股票市场的转折性变化。股票市场功能不断健全,有力支持了大型金融机构改制上市,支持了一大批国有骨干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投融资活动,推动了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2011年末,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342家,总市值21.5万亿元。我们还积极创造条件,把握时机,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融资融券,丰富市场功能,完善市场运行机制。

我们积极稳妥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全面推进货币、债券、期货、保险、外汇和黄金等市场建设。债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11年末,各类企业债券余额达4.9万亿元,位居世界前列。期货市场稳步发展,覆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和金融等领域的期货品种体系初步形成。保险市场快速发展,2011年前11个月保费收入1.3万亿元,是2006年同期的2.6倍。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增加,产品不断创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支付清算体系效率明显提高。我国已基本形成功能相互补充、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产品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体系,配置资源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稳步推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利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国际地位明显提升。2005年7月21日,我们按照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原则,启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十分严重的时候,我们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不参与竞争性贬值,为抵御危机冲击、促进全球金融稳定和经济再平衡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始终坚持平稳释放升值压力,保持人民币汇率处于相对合理水平,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截至2011年11月末,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30.4%,实际有效汇率升值28.6%,目前人民币汇率呈现双向浮动态势。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有力促进了我国外贸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了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为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奠定了重要基础。经常项目顺差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降低。我国与1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总额为1.3万多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达到2.6万亿元,人民币国际地位明显提升。这充分证明中央确定的汇改原则、策略是正确的,符合我国国情和国家利益。

我们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放宽了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放开外币存贷款利率,建立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利率在优化资源配置和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四)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们坚持正确把握金融宏观调控的方向、力度和节奏,综合运用利率、汇率、存款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等工具,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调整优化信贷结构,较好地处理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控制通货膨胀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们果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动了我国经济率先企稳回升。随后又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货币信贷政策,并与其他政策协调配合,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扭转了一度出现的物价过快上涨势头。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显著提高。

(五)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有力保障了我国金融安全稳定。我们立足基本国情,不断完善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积极借鉴国际监管理念和标准,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突出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对系统性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干预,监管的有效性明显增强。强化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完善企业公司治理,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得到提升。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初步建立市场化的风险救助机制。有效化解一些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隐患,查处了一批内幕交易、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等违法违规案件。我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保险法,修订了外汇管理条例,制定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较为全面系统的金融法律制度基本形成。金融监管工作的强化,对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防范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六)不断深化金融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地位和话语权得到提升。十年来,我们全面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大幅提高金融业市场开放度,有力促进了国内金融业经营理念、管理方式转变,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在华外资金融机构规模扩大,中资金融机构境外市场业务稳步拓展。我们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取消强制结售汇制度,加强和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拓展外汇储备运用渠道和方式。稳步推进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我们还不断加强金融对外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机制建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金融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主要是: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总体粗放,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农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金融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领域风险隐患比较突出,金融宏观调控还有待改进,金融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结合得还不够紧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还不够及时有力,金融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有不小差距。特别要看到,国际金融危机没有结束,外部经济波动和金融市场动荡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影响继续存在,甚至可能加大。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居安思危,努力把金融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做好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金融改革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显著增强我国金融业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着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和监管体制,形成种类齐全、结构合理、服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开创金融改革发展新局面。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离开了实体经济,金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各类金融机构都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共生共荣。

(二)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与对外开放,进一步明确政府作用的领域和边界,做到该放的坚决放开、该管的切实管好。完善审批等准入制度,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金融管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同时,加强各项基础制度建设,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金融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金融创新是提升金融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必须鼓励金融创新,为金融创新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和监管条件。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成果,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支持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提高金融市场发展的深度和广度。金融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根本目的,防止以规避监管为目的和脱离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要动态把握金融创新的界限,把防范风险始终贯穿金融创新全过程,使监管能力建设与金融创新相适应。

(四)坚持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的永恒主题。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金融风险突发性强、波及面广、危害性大。我们要把防范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提高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加强金融监管和调控能力建设,有效防范经济与金融风险相互作用,金融与财政风险相互传递,外部风险向境内转移。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加强金融机构网络信息安全。要坚持用发展改革的办法解决长期性结构性问题,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防止局部风险转化为全局性、系统性风险。

(五)坚持自主渐进安全共赢的开放方针。对外开放是我国金融业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以我为主、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的方针,加强顶层设计,更好地统筹金融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把握好对外开放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使金融对外开放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和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在确保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基础上提高金融对外开放水平。

三、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要把握时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优质金融服务,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金融必须努力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科学发展。金融行业要大力提升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覆盖面。重点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自主创新,特别要加快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要以服务“三农”为根本方向,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坚持分类指导,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增强资本实力;坚持经营管理重心下沉,保持县域法人地位的长期总体稳定,减少行政干预;省联社要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探索为“三农”服务的模式,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和贷款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发展壮大,积极拓展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渠道和模式。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和覆盖区域,创新保险品种,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带动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农村金融机构享受政策优惠要与承担责任义务相匹配,保证国家扶持政策真正惠及“三农”。

着力解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需要推动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和规范发展。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遵循市场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适合小型微型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完善财税、担保、保险等政策支持体系和差异化监管措施,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积极性。加强适合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建设,加大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小企业集合债券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深化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增强支农和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功能。

发展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是解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小金融机构发展,形成竞争充分、服务优良、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发展小金融机构要与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不可盲目攀比、一哄而上。小金融机构要立足当地、立足基层,主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不贪大求全,避免盲目跨区域扩张等经营行为。要下决心清理和规范各类收费项目,并结合金融业特点,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收费制度,切实减轻企业实际融资成本负担。

(二)深化金融机构改革,着力加强公司治理。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推进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设,是金融机构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一是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制衡机制。进一步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的职责边界,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防止内部人控制,把公司治理的要求真正落实于日常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之中。二是健全资本约束机制。推进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切实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三是建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现代金融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要健全董事和监事提名、资格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探索市场化的高管人员选聘机制。要切实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职业操守。四是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要认真进行制度设计,探索建立规范有效、包括薪酬制度在内的激励约束机制。要苦练内功,努力把我国金融机构建设成为具有良好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

政策性金融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作用,宏观层面上可以有效支持国家发展战略,微观层面上可以弥补商业性金融的不足。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强化政策性功能,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慎重把握自营性业务发展,严格管理业务范围。要明确划分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行分账管理、分类核算,防范道德风险。对政策性业务,由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对自营性业务,要严格资本约束,实行审慎性监管。要抓紧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组织框架,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与外部监管制度。开发银行要坚持和深化商业化改革,妥善解决债券信用、资金来源、监管标准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既是当前的紧迫问题,也是关系金融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要把加强金融监管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建设。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完善相关政策工具和手段;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加强对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层次清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和清算安排,健全金融安全网。要抓紧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方案,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

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综合经营的监管。要研究提出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认定标准和评估框架,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设定更为严格的监管标准,强化外部约束。要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积极稳妥推进综合经营试点工作。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结构和特点,细化金融机构分类标准,统一监管政策,减少监管套利,弥补监管真空。优化配置金融监管资源,明确对交叉性金融业务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职责和规则,增强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要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成果,完善监管规则,更新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有效性。银行业要积极稳妥推动实施国际新监管标准,建立全面审慎的风险监管体系。证券业要完善市场制度,强化行为监管,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保险业要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完善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框架,加强监管协同。改进和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发挥和完善现行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功能,实行信息共享,推进监管协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强化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意识和责任。坚持发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维护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金融宏观管理政策、监管规则与标准的一致性和权威性;同时,注重引导和调动地方人民政府的积极性,发挥好地方人民政府的作用。要改变重发展、轻监管的倾向,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管理职责,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的风险处置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大力改善金融环境,减少行政干预,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补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要完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加强引导和教育,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同时,大力整顿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高利贷活动和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对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和银行表外业务的全面监测和有效监管,妥善处理企业资金链断裂事件,防止风险扩散蔓延。

(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避免财政金融风险相互传递。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形成由来已久,已有30多年历史。据审计,截至2010年末,形成了10.7万亿元的规模,其中有51.2%、共计5.5万亿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等长期建设,对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这次国际金融危机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与债务相对应,也形成了大量资产,其中许多是优质资产,有稳定的现金流或预期收益。当前我国政府债务总体安全、可控。

我们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问题。经过清理规范,目前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规模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对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管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基本得到制止。2009年以来,我们多次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提出了比较系统的解决办法。总的考虑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妥善处理存量债务;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立规范的地方人民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控制地方人民政府新增债务。对存量债务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既要积极稳妥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又要保证国家批准的重点在建项目资金需求,不能搞简单的“急刹车”、“一刀切”,避免局部风险引发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落实偿债责任,防止逃废债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严格追究责任。继续抓紧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加强监管约束和风险防范。切实规范借贷各方行为,坚决禁止各种形式的违规担保。稳步推进地方人民政府按核定规模发债试点,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构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

要加快建立健全透明规范、可持续的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五)加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建设,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促进股票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继续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积极探索发展场外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质量是股票市场发展的基石。要稳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功能,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和产业优化升级。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弱化行政审批,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完善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引导和鼓励增加现金分红;健全退市制度,坚持优胜劣汰,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稳妥推出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和相关金融衍生产品。促进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规范健康发展。严惩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上市、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和部署,清理整顿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交易场所,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规范发展债券市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着力培育商业信用,强化市场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市场运行透明度,为债券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推进产品创新和多样化。完善债券发行管理体制,目前要在部门各负其责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提高信息披露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场内、场外市场互联互通。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统一准入和监管标准,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

积极培育保险市场。保险业具有风险保障和资金融通特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和“稳定器”。要更好发挥保险服务功能,不断丰富保险产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个人寿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业务,以及与住房、汽车消费有关的保险业务。搞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总结推广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公众安全等责任保险。以推动农业大灾保险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完善巨灾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大力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规范保险市场秩序,解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突出问题。支持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投资渠道。

(六)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金融宏观调控是国家维护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要继续完善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创新丰富货币政策工具,处理好促进经济增长、保持物价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合理调控货币信贷总量,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遵循市场规律,完善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机制,逐步增强利率、汇率等价格杠杆的作用。加快培育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强风险定价能力,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前瞻性、有效性。

(七)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提高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资源配置能力和金融安全保障水平。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规范的基础上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投资中的使用。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逐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

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多层次使用渠道和方式。要从国家战略需要出发管好用好外汇储备资金,进一步提高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多元化投资,更好实现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目标。

深化内地与港澳台金融合作,继续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深化双边、多边经济金融政策对话与合作,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协调。积极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合理化。主动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和标准制定,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

(八)加强金融基础建设,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加快制定存款保险、金融机构破产、上市公司监管、信用评级以及征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制定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法规和规章。切实加强金融执法,提高执法公正性和效率,维护法律权威性。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发展,诚信为本。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快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完善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推进行业信用和地方信用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促进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发展,增强竞争力和公信力。加强以诚信、服务、责任、创新等为要义的金融文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登记、托管、支付、清算和银行卡等金融基础设施。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中国国情的反洗钱工作体制,建立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提高人民币防伪能力。加快建立统

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以科技手段促进金融服务与管理创新,提高金融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安全。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高水准的信息咨询服务,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工作,提高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2012年,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年金融工作。一要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提高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二要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对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三要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抓紧完善发行、退市和分红制度,加强股市监管,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提振股市信心。四要敏锐观察和跟踪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做好应对预案,切实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我国金融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金融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系温家宝总理2012年1月6日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第14篇:浙江高利贷跑路成风 中小企业危险迫近

浙江高利贷跑路成风 中小企业危险迫近

在温州民间金融史上,如此大规模的“跑路”潮实属罕见

炒钱已取代炒房成为浙江人的投资首选,高利贷资金近一半在民间借贷市场来回拆借“空转”

化解高利贷危局,必须要放开投资渠道以疏导资金,同时给民间金融合法地位并将其纳入监管

杭州:“世道疯狂”

杭州城高利贷庄家不下2000家。近期跑路的庄家,何金认识的已有3位,都是因为借款人跑路而随之跑路的,而借款人跑路的更是“多了去”。

2011年9月10日凌晨,杭州一个小区停车场入口,高利贷业者何金(化名)一行四人冒雨“踩点”。

“现在是最乱的时候。”昏暗路灯下,身着正装的何金踩灭烟头,对南方周末记者喟叹。

何金三十出头,入行3年,运作一只数千万元的“信贷基金”。两天前,基金的一名客户——杭州一家服装企业老板关机“跑路”(即潜逃)了。之前他向基金借了370万元高利贷,作为银行到期还贷的过桥资金,而4天后此人从银行续贷出500万元便人间蒸发,名下资产早以离婚等安排悄然转移。

报案后公安局刑侦和经侦部门均不接案,答曰:“这种情况属于欺骗,不是诈骗。”按现行法律,该笔贷款利息率超过法定基准利率(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56%)的4倍,合约不受法律保护。

何金面临基金数十名股东的问责,记者9月7日联系采访时,他回复短信,“水深火热、焦头烂额中”。

9日晚上,“线人”报说该客户“前妻”将出现在这家小区,何金等人赶来彻夜守候,但无功而返。

第二天,何金又据线报远赴江苏找人。中秋节3天长假他都在“跨省追捕”中,还是无功而返。

如果这370万元最后追不回来,何金大约要向股东们赔付20万元,“小半年白干了”。

但变故却丝毫没影响何金的职业热情。“干了这行之后不会想干别的。”他坦言,因为“来钱太快、太容易了”。

入行的第一单放贷600万元,两个月他挣了7.2万元(月息6%,他提成10%)。他还亲眼见到有人3年前拎着5万元入行,如今身家2000万元;另一方面,干这行有个最大好处——“不求人”,“无论多大身家的老板,见了我们都是低声下气的。”他说,“这个行业的人都由内而外地自信和强势。”

如此的行业魅力吸引的当然远非何金等人。江浙民间借贷的平均月息已经超过1毛(年化利息率120%),最高的能达到月息100%。在畸高利润的诱惑下,眼下杭州城从事高利贷业务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地下钱庄等,据何金估计不下2000家。

即使是投资何金基金的投资者,也都集体作出了更冒险的选择——他所在的基金为投资者提供两类选择,一类风险相对低收益相对低,另一类风险更高收益更高,但他介绍说,几乎所有的投资者都选择了后者。

在他看来,放高利贷和赌博是一回事,赌的是借款人的信用。“什么都靠不住,最可靠的是感觉,看面相,印堂发黑的人千万不能借。”何金总结他的经验,“干我们这行,《易经》、风水啥的也要懂点”;其次,忌贪,“借高利贷就像吸毒,借了一次就有第

二、第三次,直到被毒死。我们要做的就是在他摄毒过量之前切断毒源”。

“火眼金睛”的何金把自己的这次走眼,归咎于“世道疯狂”,杭州城高利贷庄家中跑路的,他认识的已有3位,都是因为借款人跑路而随之跑路的,而借款人跑路的更是“多了去”。

放眼全国,今年以来因民间高利贷而起的跑路、暴力追债、自杀等恶性事件在浙江、陕西、郑州、江苏、福建、内蒙古包头、鄂尔多斯(16.30,-0.14,-0.85%)等地都不绝于耳。

温州:多米诺“跑路潮”

周德文(微博)说,在“重灾区”龙湾永强,仅8月份就发生了二十多起跑路事件,其中涉及10亿元以上的“老高”跑了3人。

在民营经济和民间金融最发达的“借贷之城”浙江温州,资金链条已异常紧绷。

中秋夜,本报记者获悉,至少有3家温州企业老板因无力偿债而做了“走佬”:洞头县奥米流体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等高管集体失踪;“泵阀之乡”永嘉县的阿斯泰泵阀公司老板跑路和浙江祥源钢业、温州宝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保忠失踪(现已归案)。

节后的温州,无论是街头巷尾,还是本地网上论坛“703”中,“老高”(放高利贷的人)跑路、“走佬”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

9月14日,记者赶往宝康公司所在的蓝田标准厂房东区2号查看,占地约1000平米的厂房大门紧锁,没有任何标牌显示这家公司的身份。绕道至厂房后,紧闭的铁皮门上有一行小字“宝康不锈钢管有限公司”。透过门缝,偌大的厂房内除了一堆不锈钢管和设备外空无一人。记者长叩厂办公室铁门,躲进屋内的数人始终不应答。

坊间传言,董事长吴保忠所欠债务包括2亿元银行贷款、8000万元民间借贷和5000万元承兑汇票。

在此之前,据记者不完全统计,4月以来温州已见诸报端的涉嫌高利贷的“老高”跑路事件已不下10家:江南皮革董事长黄鹤逃往国外,波特曼咖啡老板严勤为、天石电子老板叶建乐、巨邦鞋业老板王和霞、锦潮电器老板戴列竣、耐当劳鞋材公司老板戴志雄、落之神鞋业老板吴伟华、蝶梦儿鞋厂老板黄杰等均出走,百乐家电女老板郑珠菊携款潜逃被警方追捕归案。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记者,在跑路“重灾区”龙湾永强,仅8月份就发生了二十多起跑路事件,其中涉及10亿元以上的“老高”跑了3人。

在温州民间金融史上,如此大规模的跑路潮实属罕见。“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这些人不会逃的。”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延法告诉记者,有的债权人有黑社会后台,债务人一跑人身安全就失去了保障,而温州人乡土观念重、好面子,跑路等于自毁后半生的信用,“一般欠个几千万都不会跑”。

但数量级已经改变。数据显示,截至9月8日,“郑珠菊案”自发登记的债主名单已经上升至7页,涉及85人共计8948.62万元,郑珠菊共欠债权人的现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高达2.8亿元。

而江南皮革一案,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一份由中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南皮革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截至4月6日,江南皮革公司负债约2.6亿元,其留下的资产总计约为1.7亿元,所有者权益约为-8741万元,严重资不抵债。

江南皮革欠中国银行(2.85,-0.01,-0.35%)、深发展、浙江农合三家银行的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分别为6400多万元、1400多万元和2200多万元。而通过银行借款和办理应付票据,从光大银行(2.94,-0.03,-1.01%)(微博)、民生银行(5.57,-0.01,-0.18%)、中信银行(4.37,0.01,0.23%)和中国银行借出却又无法确认资金使用情况的,总计达6315万元,其中光大银行达到3000万元。另外,截至5月31日,其供应商向龙湾区成立的清算组申报债权整理数为8231万余元。

“这只是账面上,最近几个月又有很多债权人登记,没统计在内。”清算组内部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还不知道黄鹤私底下跟民间借了多少钱。”他认为,江南皮革倒下引起的恐慌导致了民间借贷的资金挤兑效应,“后面发生一系列事件,或多或少跟它有关系”。

最典型的便是8月案发的涉及15亿元的原瓯海区国土资源分局公务员王晓东案,当时王遭到债权人“挤兑”,以“自首”形式向警方寻求庇护,被控于温州龟湖饭店。

王的一位朋友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王平时为人和善,不赌博、不玩女人,“只爱喝点小酒”。事发前,一位借给他180万元的债权人因银行贷款到期,向其讨要债款。他一直敷衍,债权人警觉后联系数名债权人一起逼债,王为自保,前去警局自首。

还有更多的高利贷业者行踪已在警方的掌控之中,“债主们也不敢拿他们怎么样,就这样硬挺着,还公开放话:把我逼死了,一分钱也拿不到。”温州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浙江天龙集团总裁陈奎洪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这场地震让我想起1985年的温州‘抬会’崩盘。”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颜贻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近几个月来,他几乎每天都会接待上门咨询或委托高利贷合同纠纷事宜的客户,“超过2亿元的不少于10个人”。

他所指的当年温州乐清抬会“炸会”(即崩盘),会款发生额达8亿元,参与人数达30万之多,致63人自杀,200余人潜逃,近千人被追债者非法关押、拷打,数万家庭倾家荡产。类似的事件还包括1999年温州平阳水头发生的“会案”,2004年苍南爆发的“矾山连环会案”。

全民转战高利贷

“温州人以前炒房,后来炒矿、炒煤,现在则是‘炒钱’。”

“浙江民间金融的土壤丰厚,起源于隋唐的‘呈会’、‘抬会’、‘标会’等就没有中断过。”浙江大学(微博)经济学院院长史晋川教授告诉南方周末,呈会(又称千千滚会)几乎在温州的每个村庄都流行过。

改革开放以前,浙江民间金融主要存在于互助性消费领域,之后募资方式没有变,但资金用途流向了创业和投资领域。民间借贷为浙江发达的民营经济立下了汗马功劳。

2010年银根收紧之后,企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缺口拉高了民间金融利率,2008年温州民间借贷向公众吸储的平均月息为8厘,2009年涨到1.5分,2010年上涨至3分(年息36%),逐年翻番。

到2011年5月份,央行温州中心支行监测到民间借贷综合年利率为24.38%,正好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6.56%的四倍)。但官方数据显然趋于保守,据记者了解,浙江民间资本的利息率平均水平实际为借款月息3%(年息36%),贷出月息10%(年息120%)。

“什么生意能赶上放贷?卖白粉也没这么高的利润。”温州担保协会一位负责人说。

相形之下,温州企业做实业的平均年投资回报率已经被挤压至约3%-10%,而其他投资渠道也并无出路——在限购令、限贷令的双重打击之下,温州商品房交易上半年同比下降近九成,土地流标率74%。周德文估计,至少有220亿热钱撤离温州楼市转战民间信贷市场。在温州当地报纸上,随处可见“吐血抛售”房产的广告,其中相当部分卖家是为了变现投入到民间借贷中。

“房子不让炒了;炒煤矿被国企收编了,山西煤改让温州民间资本在煤矿上损失了900多个亿;收藏品市场可能80%以上都是赝品。”当年温州炒房团的始作俑者、超然不动产董事长吴昊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资本是要逐利的,不去放高利贷,难道把钱放在银行等着CPI吃掉吗?”

资金的流向自然随之发生改变。温州市委党校教授朱康对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温州人以前炒房,后来炒矿、炒煤,现在则是‘炒钱’。”

央行温州中心支行上半年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达到1100亿元,有89%的家庭或个人、59.67%的企业参与。其中,用于一般生产经营的仅占35%,用于房地产的占20%,停留在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规模高达40%(440亿元)。其结论是,“民间借贷已成为楼市后的首选投资替代品”。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的情况表明,资金短缺时代最大的财主银行,也在或明或暗间推波助澜。

记者了解到,不少高利贷资金的源头其实是银行,比如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多数是银行授信。百乐家电郑珠菊一案,正是通过在民间收购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从银行贴现后,资金流入其在上海开设的担保公司进行放贷,案发后查获承兑汇票登记总额超过1亿元。

每到月底,江浙很多国有银行内部人为完成“存贷比”指标(该指标直接影响其下一期授信额度),经常性地以高息向企业或担保公司吸储冲量,下季度初再由对方取出存款。作为交换条件,银行内部人会帮忙向对方提供低息贷款。

多位人士告诉记者,浙江很多地方公务员可直接向银行贷款50万元,因此公务员中有不少做资金生意,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后投入高利贷行业。在很多民间高利贷公司中,银行职员就是股东,甚至有银行员工自己就是“主角”——温州某银行塘下支行一位信贷员凭一纸假房产证7次从银行共贷出了1652万元投入到高利贷行业。

还有的放贷者通过与信用卡办卡公司合作,以各种名义从银行申请办理出大量信用卡,然后刷卡购物在黑市变现,获得资金进行放贷。这种操作几乎无任何利息付出,只需按期办理还款即可。

危险的春节

随着年底春节还贷高峰期的临近,跑路潮会愈演愈烈,如果不处理好,温州经济会有地震。

在温州担保协会的大门上方的液晶屏上,有一行滚动播出的“温馨提示”:“担保公司不允许从事放贷、吸储等业务”,但该协会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无奈地表示,这句话只对协会下属47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有约束力。据他介绍,“正规”的担保公司是为银行信贷安全服务的中介公司,从国家财政领取补贴,60%的资金必须存银行,自身只收取客户0.3%的年息,属于高风险、低盈利行业。

但在温州民间,市区人民路、锦绣路、龟湖路、百里东路等地段毗邻而设遍地开花的担保公司、寄售行、典当行和投资服务公司等,实际上从事的都是借贷业务。高速公路收费站口的液晶屏上,也公然打着投资公司“提供过桥贷款、短期借款”的广告。

上述协会负责人估计,温州大概有寄售行四百多家,担保公司近千家,“永强那么小的地方就有几十家担保公司”。

担保公司是这两年温州民间放贷的主力军。他们的钱大部分借自民间——普通家庭把钱交给中间人,中间人再借给担保公司,形成一个金字塔结构。一家担保公司的老板跑路后,很可能让成百上千户普通家庭的借款血本无归。比如非法集资15亿元的王晓东案,据说参与此案的仅温州瓯海区政府机关的人员就有160多人。王晓东目前已解除拘禁,在家筹钱还款。

在温州,很多担保公司的老板同时也做实业,“自己有资产,别人借钱给他更放心。”一位温州担保公司老板许达(化名)说。放贷的老板们大都爱炫富,比如宝康的老板吴保忠开着价值500万元的劳斯莱斯;百乐家电郑珠菊一家豪车有十来辆,这往往是有意为之,“只有这样,人们才会觉得你不可能还不上钱。”

那么,担保公司等集聚的大量高利资金到底流向了哪里?业内人士介绍,近一半资金会在民间借贷市场来回拆借“空转”,其余则通常会流入一些投机性行业,或者赌博业。

但在目前的光景下,这几个出口都是违约风险极大的高危地带。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可以负担50%以上的利息率,暂时的拆东墙补西墙对于借贷双方来说,都是在“饮鸩止渴”。

一位担保业内人士说:“一旦恐慌袭来,债权人一挤兑,引发连锁反应,金字塔就会坍塌。”

可怕的是,多米诺骨牌还在倒下。除了不断的跑路事件外,温州涉及民间追债的突发性诉讼正大幅增加。多位温州本地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预言,随着年底春节还贷高峰期的临近,温州还会出现大规模的信贷违约,跑路潮会愈演愈烈。如果不处理好,温州经济会有地震,陈奎洪说。

第15篇:成思危:中国当前民间高利贷问题相当严重

成思危:中国当前民间高利贷问题相当严重

中新网(微博)太原9月26日电 (任丽娜) 26日下午,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中国风险投资之父——成思危,在第六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中部发展金融论坛上表示,当前中国民间借高利贷的问题相当严重,导致中小企业负担太重,并且影响社会稳定。

成思危现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和数字研究中心主任和国际金融论坛主席,他说,当前中国民间高利贷的利率已经超过了三分,四分,甚至有六分,八分。这造成中小企业经济负担加重,有人说不借钱企业是死,借了钱早晚也得死,因为企业的负担太重了,承担不起,第二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据媒体报道,近期浙江民间借贷月息一毛都要到处托关系,而杭州城高利贷庄家不下2000家。

成思危说,中央现在已经非常重视民间高利贷盛行的问题,强调要向中小企业倾斜贷款,称之为“定向宽松”。但从商业银行的本质来看,它贷款给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成本是比较高的。因为商业银行要承担政治风险、市场风险,交易成本也高。

成思危提出利率市场化问题,就是允许交易银行跟风险各方面的评价,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适当提高利率。另一方面要强调企业自救,因为现代企业已经不是单个企业对单个企业,而是供应链对供应链。尽管企业是单个的,但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企业在供应链方面应加强金融方面、资金方面的合作,这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的另一个方面。

此外,政府为了要控制通胀,因而政府实行了紧缩政策,而紧缩政策又会对中小企业有影响,它们从银行那里借不到钱,只能去借高利贷。

成思危认为,温和的通货膨胀对经济发展是有利的,通货膨胀要控制,但也要把握一个度,在抑制通货膨胀和保经济增长之间有一个合理的平衡,并且要注意这是使老百姓收入增长率超过通货膨胀率,使银行的利率大于通货膨胀率。

第16篇:贸易公司手续

中间商:个人注册,能开增值税的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50万元。

你可以到你们当地的工商局注册,如果没有50万资金的话,可以找信贷或担保公司帮你注册,那样大概是3000左右的费用,然后再到国税,地税办税务登记证就行了。如果要是还能开增值税票的话,你最好准备一个和其他公司签订的一年销售额180万的合同。到国税局申报,需要的硬件设施有一个财务室,2个财务人员,2个保险柜,1台电脑和打印机(一般情况下由税务局提供)财务室要有防盗门和监控。各地的政策也有不一样的,机上就是这些,其他的咨询一下税务局工作人员就行了。

我的家乡有很多制作棒球帽的工厂,规模都挺大的。可是说是一个基地。据说美洲30%的棒球帽都是我们家乡生产的。

我们这里的棒球帽有的出口,有的发往了义乌。成交额很大。 我就想开一个公司,建立一个网站,主要在网上拉订单,然后把订单下给工厂。我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客户的订单,这就是优势吧。还有就是我觉着网上的资源可以充分开发一下,未来前景很大。 大家给我点意见吧。可以随便说说。前景如何,本人不是学贸易的。 还有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谢谢哈~~

我不看好。

你的优势是什么?和客户熟悉?还是对生产特别了解?你说的优势难道比工厂本身更有优势吗?比较大的工厂,本身对客户的要求很熟悉,而比较大的客户,对工厂也都有了解。他们已经直接合作了,为什么还要通过一个“中间商”呢?“你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客户的订单”,公厂自己照样能做到啊。再有原来已经存在的那些“中间商”,他们也在想办法扩大定单数量,你和原来的中间商比,真有优势吗?不是给你泼冷水,这些问题你有必要想一想。

注册资本10万元,核名-开户打款-验资-申请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如果找我们代理的话,需要垫资是全套费用2200元,时间是大概5个工作日。我们还可以提供虚拟办公室,保证工商注册。代理记账200元起,更多优惠打电话吧,电话就是我的用户名

大家好

我想在青岛成立一家贸易公司,专门做服装生意的。请大家帮忙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和最低费用是多少?

朋友们,拜托了!

1.核名:“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可填三个备用名,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第二天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50元。

2.租房:

要有房产证或居住证

如果要申请一般纳税人,房子最好大点,因为税管员要去看场地的。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询证费银行30-250元不等。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房产证复印件(居住证也可以)

股东会决议

股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

章程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不扰民保证书(需到街道去开)

加急的话一周之内全搞定。

9.凭营业执照,

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148元。4个工作日,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需要580元。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

12.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只针对出口退税)

青岛国税局对申请只退税的外贸企业的纳税人的流程

对只申请退税的一般纳税人,新办商贸企业没有规定一个月的期限,

对于内贸一般纳税人,就有一个月的期限。

一、首先准备材料:

1、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复印件

4、法人、股东、会计两名身份证复印件及暂住证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

6、购货合同

7、购货证明

8、销货合同(英文)

9、销货合同(中文)

10、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10、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把材料交到大厅,税管员会打电话通知你哪些材料不齐,你准备好后,

会去看场地,然后约谈法人、股东、会计、业务经理、

约谈的内容大体是注册情况、章程情况、组织机构情况、决策情况、管理层、经营范围、账本情况、等

三、这些都通过了,再递退税认定表

四、次月就可以正常进行业务。

要是没有申请内贸的一般纳税人,

新办商贸公司在一个月内可以申请内贸一般纳税人。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 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有二点你可能比较关心:

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

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200-500左右的工资即可。

2.公司的税额: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

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 小公司的利润不多,一般是18%。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所以,平常的购买设备都要开发票,你吃饭、坐车的票都留起来,可以做为你的企业运作成本。

二种税的区别: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不管你赚没有赚钱,只有发生了交易,开了发票,就要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利润就是营业额扣减各种成本后剩余的钱,只有赚了钱,才会征所得税。

还有其它各种各样很多种的税,但没有多少钱,主要是上面二种,特别是所得税非常高。

第17篇:房地产开发手续

房地产开发手续流程

一、开发合同。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申定后。

提交: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资质证明文件;

3、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书;

4、土地手续(土地证或土地拍卖方案及成交确认书);

5、经规划部门认定规划平面图、定位图、竖向图、管线图;

6、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协议);

7、相关规费缴纳证明

8、项目开发资金监管协议。发放:开发合同,项目手册。

二、开发经营许可证 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取得开发合同后。 由房管分局审批后报市局办理。

三、单体工程审查

办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

时间:签定开发合同、规划许可证、计委立项建施图图纸审查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

提交:

1、当年计委计划批文;

2、单体工程建施图(图纸审查中心审查过的);

3、建施计划书及投资计划书;

4、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发放:单体工程审查表。

四、预售许可证

办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试行办法》。

时间:单体工程建设投资达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提交: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开工许可证;

6、单体工程审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9工程建设投资25%以上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备案回执单;

12、平面图、楼房表;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发放:预售许可证。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办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东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并合格后、房屋初始登记使用前。

提交:

1、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申请;

2、开发项目竣工图纸;

3、单体工程审查表;

4、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合格报告;

5、物业管理落实情况报告。发放: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记

时间: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后。

提交: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开工证明;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5、幢层户平面图;

6、房屋初始登记申请表;

7、聊城市房屋调查表;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证明文件。发放:房屋产权证。

七、转移登记

时间:办完大证,购房合同需备案后。

提交证件:1.身份证复印件,2.购房合同,3.聊城市房屋调查表,4.购房发票,5.契税发票,6.商品房移交结算协议书,7.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审批书,8.测绘发票,9.维修基金缴款证明。 发放:房屋产权证。

房地产开发手续办理(非常详细

项目

收费标准

责任部门

前置条件 1.土地取得

1.1征地报批所需文件

1.1.1土地现状利用图

市、园区规建局审核

开发:到市规划局查阅 1.1.2总体规划图

市、园区规划局

总工办

1.1.3用地红线图

市、园区规划局

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1.4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表

市、园区土地处

由园区土地处填写

1.2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2.1规划选址意见书(控规)

市、园区规划局

研发部确定用地性质

1.2.2规划条件(用地范围)

市、园区规划局

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2.3土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咨询单位

经营、总工办、预算提供材料

1.2.3协助规划区域内企业土地挂牌

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1企业动迁摸底

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2企业搬迁补偿谈判、达成搬迁协议

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搬迁补偿洽谈

1.2.3.3企业提交土地转让申请

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3.4企业提交土地无经济纠纷承诺书

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4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开发部\\市规建局、园区规建局

规划设计方案

1.2.5土地挂牌评估

市土地交易中心、园区科技发展局

园区、搬迁企业、评估公司

1.2.6办理摘牌手续

市土地交易中心

1.2.7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

园区科技发展局

详规批复、红线图、开发申请

1.2.8办理中标通知书

市土地储备中心

依缴款证明、摘牌前的保证金

1.2.9签订开发履约保证书

市土地储备中心

中标通知书 1.2.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园区规建局

依摘牌手续

1.2.1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园区规建局

依摘牌手续 1.2.12缴纳土地出让金

园区财政局

依摘牌手续

1.2.13土地出让契税的交纳

园区财政局(市地籍处)

依摘牌手续 1.2.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

市土地局、园区规建局

依摘牌手续 1.2.15土地指界\\国有土地登记

园区规建局、土地处

依摘牌手续 1.2.16办理土地使用证

1.3拆迁补偿

1.3.1动迁普查

1.3.1.1 动迁地块摸底

开发部

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范围的确定

1.3.1.2 居民动迁摸底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1.3 企业动迁摸底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1.4 动迁标的物产权核实

土地局、房产局

1.3.2动迁手续办理

1.3.2.1 选择拆迁单位

拆迁公司

经理办公会,招标、投标 1.3.2.2 签订委托拆迁合同

拆迁公司

董事会

1.3.2.3 办理拆迁许可证

开发部、财务部\\房产局

中标通知书、规划、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许可证、银行资金证明

1.3.2.4 办理三停手续

配套处\\煤气、自来水、电业局

1.3.3居民动迁实施

1.3.3.1 编制拆迁方案

董事会

依据市拆迁政策及相关规定 1.3.3.2 发布拆迁公告

办公室\\大连日报社

1.3.3.3 摸底情况公示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3.4 召开居民动迁大会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3.5 制定拆迁补偿费发放计划

财务部

1.3.3.6 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协议

财务部

1.3.3.7 动迁标的物拆除

拆迁公司

1.3.3.8 进行居民回迁安置

公证处

1.3.4企业动迁实施

被拆迁单位

1.3.4.1 拆迁委托评估

市房地产评估所

1.3.4.2 拆迁补偿费确定

董事会

依据市拆迁政策及相关规定 1.3.4.3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财务部

1.3.4.4 动迁标的物拆除

拆迁公司

1.3.4.5 拆除现场移交

工程部

1.3.5动迁管理

1.3.5.1 拆迁政策法规搜集归档

档案室

1.3.5.2 居民动迁资料归档

档案室

1.3.5.3 企业动迁资料归档

档案室

1.3.5.4 外理企业居民动迁纠纷

法院、执法局、派出所

1.3.6拆迁评价

1.3.6.1 形成委托拆迁单位评价

1.3.6.2 签订委托拆迁终止协议

1.4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园区规建局、财政局

确定最终规划用途和面积

2.勘测设计工作

2.1勘察测绘与环评

2.1.1现状地形测量、基础配套设施测绘

2.1.1.1确定红线图

2.1.1.2面积确认(根据坐标)

2.1.1.3基础配套设施的测定

2.1.2地质勘察(初勘)

2.1.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市环保局

2.2设计招标

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2.2.1下达设计任务书

营销部

2.2.2确定设计单位

2.3规划方案设计

2.3.1设计方案全图(见备注)

2.3.2交通影响分析

市交警支队

邀请市交警支队科技规划科参加规划评审会

2.3.3方案评审

2.3.4方案调整

2.4详规方案批复

市规划局、园区规建局

立项批复、选址意见书 2.5扩初设计

设计院

2.6施工图设计

设计院

2.6.1建筑施工图

设计院

2.6.2结构施工图

设计院

2.6.3给排水施工图

设计院

2.6.4暖通施工图

设计院

2.6.5弱电施工图

设计院、专业公司

2.6.6强电施工图

2.6.7消防施工图

设计院、电业局

2.6.8人防设计

消防局

2.6.9自来水设计

自来水公司、总工办

有项目规划批文、小区水内线设计图

2.6.10煤气设计

煤气公司、总工办

有项目规划批文、小区建筑设计图、房间布局方案

2.7建筑工程单体施工图审查

园区规建局、市建委审图办

2.8外网设计(采暖、雨水、污水、道路)

相关单位

3.工程前期工作

3.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研发部\\园区规划局

单体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核

3.2城建绿化审批

市城建局、区城建局

规划批复 3.3人防设计审核、批复及履约保证手续

总工办\\市人防办

人防建设立项通知单

3.4消防审核、批复

本内阁

3.5政府代收费

3.5.1墙改基金缴纳

墙改办

规划批复 3.5.2砂石费缴纳

市水务局

规划批复

3.5.3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缴纳

市经贸委散装水泥办

规划批复 3.5.4水土保持费

水土保持办

规划批复 3.5.5白蚁防治费

房产局白蚁防治办公室

3.5.6办理劳动保险缴费手续

质量处\\市建委统筹办

规划批复 3.5.7人防费缴纳

人防办

规划批复 3.6市政手续

3.6.1市政道路挖掘(占用)审批

市城建局市政处

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6.2占用公路路产赔偿及挖掘审批

交通口岸管理局

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6.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市城建局市政工程质量检查站

工程预先提要求

3.6.4路灯设置工程

路灯处

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7建设项目有关手续

3.7.1施工图审查

3.7.2防雷审查

3.7.3行政执法检查手续

3.7.4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

招标委员会\\市建委招标办

3.7.5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7.6办理档案手续

3.7.7办理备案手续

3.7.8交易中心手续

3.8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9办理预\\销售许可证

开发部、营销部\\市房产局、房屋测绘部门

详规方案批复、规划、施工进程

3.9.1商品房面积测绘

市房屋测绘管理部门

建筑施工平面图 3.9.2商品房登记

3.9.3商品房销售价格认定

3.12增容项目

3.12.1水

大连水务局、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并报送自来水公司;主体工程基本封顶。

3.12.2电

电业局、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

3.12.3煤气

煤气公司、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工程已竣工;总户数已确定。

3.12.4热力

热力公司、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工程已竣工;总户数已确定。

3.13红线外市政设施

3.13.1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力

市政、自来水、电业局、煤气

规划方案

3.13.2通讯建造

电讯公司

规划方案 3.13.3管线铺设

规划方案 3.13.4接口

规划方案 3.14三通一平

3.14.1临时道路

3.14.2临时用电

电业局、项目部

项目部提前20天提供用电负荷及使用地点

3.14.3临时用水

自来水公司、项目部

项目部提前20天提供用水点及使用地点

3.14.4场地平整

3.15临时设施

3.15.1临时围墙

3.15.2临时办公室

3.15.3临时场地占用

3.15.4临时围板

9.后期手续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综合验收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1工程档案验收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2环保验收手续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审批

市环保局、环保监测单位

依规划批复协调

环保三同时项目验收手续

市环保局

依规划批复协调 9.1.3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项目部\\园区规划局

竣工 9.1.4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项目部\\市消防局

竣工 9.1.5工程竣工人防验收

项目部\\市人防办

竣工 9.1.6工程竣工电梯验收

项目部\\市消防局

竣工 9.1.7工程竣工市政验收

项目部\\市

竣工

9.1.8工程竣工防雷验收

项目部\\市消防局

竣工 9.1.9工程竣工专家组验收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2竣工备案

质检站备案科

9.3办理地名及建筑物门牌号批复手续

市民政局地名办

规划批复 9.4房产测绘

9.5房产证

203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消防局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单体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并取得中标通知书。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18篇:建房手续

农村居民申请建房

一、办理事项: 农村居民申请建房

二、承办部门: 城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南京市市区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桥林街道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规定》

四、申请条件:

第一条:农村居民申请建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必须符合镇村布局规划。

3、必须是无房或缺房的本地农业户口。

4、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有宅基地及责任田。

5、原房屋属险房确需翻建的。

第二条:不符合申请建房的条件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居民点规划。

2、不符合镇村布局规划。

3、户口不在本地或户口已迁出的。

4、原居住面积已超人均35平方米的。

5、无本村民小组户口的农村房屋不得扩建,只能修缮。

6、近期公告被拆迁或政府规定被冻结的地区。

7、享受过货币化拆迁或拆迁后已安置的。

8、新迁入户口和新分户未满三年的。

9、空挂户,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无田无宅基地。

10、已出嫁但户口未迁出的女方,婚后有单独住房实际不居住在本地的,视同空挂户。

11、因全部或者部分出卖、出租自住房屋造成居住困难或者将原居住房屋改为其他用途的农村居民户,不得申请建房用地,也不得申请房屋扩建。

五、办理材料:

1、个人建房申请报告(在村、社区领取,并要求组长、村(居)建房员签署意见、加盖村(居)公章)

2、申请建房户主及所有成员的户口本(提交原件查看后,交复印件备案)。

3、已出嫁但女方户口未迁出,实际居住在本地的,需要丈夫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无房证明。

4、新迁户口满三年申请建房的,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未享受过拆迁安置政策的相关证明。

六、办理流程:

(一)翻建房屋审批流程

1、村民填写申请表,请四邻、组长签字,村(居)签字盖章后送交建房大厅1号初审窗口。

2、建房大厅在申请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并公示。

3、原房屋需要拆除的,建房户自行拆除后拍照留证,或请村(居)拍照留证。

4、房屋拆除后,在建房大厅的2号办证窗口出示拆除照片,办理动工通知并交纳建房保证金。

5、房屋动工放线时,村(居)建房员亲自到场放线并签字盖村(居)公章。

6、房屋建成后,建房户自行将动工通知送交回建房大厅3号验收窗口申请验收。

7、3号验收窗口在收到动工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验收。

8、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建房保证金并发放建房动工通知书复印件。

9、竣工验收不合格,责令整改。

(二)新建房屋审批流程

1、村民填写申请表后,请四邻、组长签字,村居签字盖章后送交建房大厅1号初审窗口。

2、1号初审窗口签署初审意见并根据居民建房要求绘制建房平面图。

3、建房户将城建所签署过初审意见的表格送交土地所审批。

4、土地所审批后再交至建房大厅1号初审窗口。

5、建房大厅在申请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并公示。

6、建房户在建房大厅的2号办证窗口办理动工通知并交纳建房保证金。

7、房屋动工放线时,需村居建房员亲自到场放线并签字盖村居公章。

8、房屋建成后,建房户自行将动工通知送交至建房大厅3号验收窗口申请验收。

9、3号验收窗口在收到动工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验收。

10、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建房保证金并发放建房动工通知书复印件。

11、竣工验收不合格,责令整改。

七、其他事项:

1、1号初审窗口:负责实地拍照、察看、初审、绘图;2号办证窗口:负责办理建房动工通知、产权证咨询办理;3号验收窗口:负责房屋竣工验收、房产证明的实地核实和初审。

2、建房动工通知书有效期为1个月;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到建房大厅办理延期手续,且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未办理的自行失效。

3、办理动工通知时需交纳建房保证金,1000元/间,验收合格后全部退还,确保零违建。建房户领回建房保证金时需携带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4、对于情节复杂、影响范围广,需要其他街道或省市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自建房户将其他街道或省市出具的证明材料送交建房窗口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并公示。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8:00

九、承 办 人: 刘远椿、谭学业、童雅文

十、联系方式: 58273190

第19篇:采石场手续

申请新办一家采石场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等;

2、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已批复的初步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

4、根据已批准的相关手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

5、根据已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设计审查;

6、根据已批准的安全专篇设计审查报告,企业申请开工建设,安监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准备情况进行批复;

7、企业建设完毕,申请竣工验收;

8、根据竣工验收的批复意见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9、根据已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监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第20篇:变更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

(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2)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3)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提请注意: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高利贷手续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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