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选址函件;
2、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B);
3、建设用地申请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4、有意向位置的地形图;
5、重要建设或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实施单位: 规划局
(为获得选址意见书)
第二步:建设项目立项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文本;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批准文件;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文件;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6、市能源办出具的审查意见书;
7、项目业主营业执照(复印件)。(节能评估)(风险评估)
实施单位:行业对应部门(为获得备案文件、可研批复文件)
第三步:建设项目环评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环评报批书面申请(加盖企业公章);
2、新、改、扩建项目需提供项目备案确认书或核准文件;
4、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控制申请表;
7、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必须提供核准部门出具的预核准意见,并在预核准意见中注明项目总投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等;
8、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需要在登记表中附建设项目位置图,厂区平面图。
实施单位:环保局(三同时)
第四步:建设项目安评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安全评价报告书;
2、项目的核准文件;
3、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4、需要在登记表中附建设项目位置图,厂区平面图。
实施单位:安监局(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三同时)
第五步:建设项目水保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水资源论证批复;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意见;
4、项目的核准文件;
5、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6、需要在登记表中附建设项目位置图,厂区平面图。 实施单位:水利厅(三同时)
第六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需不需要)
需要申报的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2、规划平面布置方案;
3、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报告,说明建设项目名称、建筑使用功能、建设地点、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
实施单位:城乡规划局
第七步:建设项目土地预审
需要申报的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4、压覆矿产资评估意见;
5、勘测定界报告;
6、可研(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7、确权图及规划图;
8、项目立项文件及环评(工业项目) 。 实施单位:国土局
第八步: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用地函件;
2、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
3、国土部门调查红线及勘测成果;
4、产业备案意见书或项目立项批复;
5、环保部门的批复或意见;
6、道路项目需要道路平面图和用地规划范围(电子版)
实施单位:规划局
第九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蓝线图;
3、申请用地报告;
4、地形蓝图5 份(加盖测绘队公章);
5、项目立项批文。
实施单位:国土局
第十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可性性研究报告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3、地勘设计;
4、初步设计。
实施单位:建设局
第十一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报建图审查阶段:(1)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2)建设单位报建申请报告及授权委托书;(3)92 年以后新征地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4)规划设计要点;(5)用地红线资料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6)项目核准、备案意见书或发改委立项批复(专指政府投资项目);(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7)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立、剖面图及电子文本(包括效果图)等1 份,附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和说明等;(8)已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9)初步设计批复,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初步设计文本1 套;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1)报建图审查阶段所有必备资料;(2)报建图审查通知单(原则上“修改报建图通知单”应在报建图审查阶段阶段复审);(3)建筑平、立、剖面等建筑施工图1 式3 份; (4)放线报告单及回执(复印件,须经批后管理责任人签字);(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需征求意见的相关部门已签署意见并签章、提供批复文件);(6)其他(前阶段要求取得的有关批复、协议、承诺等)。
实施单位:规划局
第十二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审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正面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
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 实施单位:阜康市消防大队昌吉州消防支队
防雷电装置设计审核合格证:
提供材料:
集气站已取得合格证
第十三步:施工图审查备案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可性性研究报告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3、地勘设计;
4、初步设计。
5、施工图审查报告
实施单位:建设局
第十四步:工程招投标及材料政府采购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初步设计批复;
2、规划许可证;
3、建设方银行资金到位证明。
实施单位:招标办
第十五步:施工、监理信息录入和合同备案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2、施工企业项目招标备案表;
3、施工合同备案表;
4、施工合同;
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6、监理中标通知书;
7、监理合同;
8、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监理合同备案表。
实施单位:建设局
第十六步:联合现场勘查及安全条件审查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资料;
2、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签收单,设计单位对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3、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资格条件;
4、监理合同;
5、监理方案、措施各项规章制度;
6、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7、施工单位各项制度和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措施)。
实施单位:建设局
第十七步:联合审批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填报建设项目报建环节行政事项联合审批表 实施单位:建设局
第十八步:缴费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立项批复;
2、国土证复印件;
3、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已审批的总图及初步设计评审批复;
5、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6、招投标中
标文件;
7、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及开工安全条件审查;
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建筑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9、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
10、缴纳相关报建费用。
实施单位: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