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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调度规程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6 15:05:3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调度规程

《调度规程》考试题

姓名

一、填空:(每题 4 分) 单位 成绩

1、本规程规定了陕西电网调度管理、设备操作、事故处理和业务联系的基本原则。

2、计划检修是指为检查、试验、维护、检修电力设备,电网调度机构根据国家及有关 行业标准,参照设备技术参数、运行经验及供应商的建议,所预先安排的设备检修。 非计划检修是指计划检修以外的所有检修。 节日检修是指节假日期间的计划检修。 3.陕西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网内的发电、供电、用电是一个联系紧 密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统,各发电、输电、配电、用电单位对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均负有相应责任。 4.各级调度机构在电网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 调度机构的调度。 调管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对其有调管权的调度机构的 调度。 5.省调调度员在值班期间是陕西电网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在调度管辖范 围内行使调度权。省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规定发布各种调度指令,并对其发布的调度 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6.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长、变电站、集控中心值班长在电网调度业 务方面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接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下级调度机构的值 班调度员、发电厂值长、变电站、集控中心值班长应对其执行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7.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必须互报单位、姓名。在发布和执行调度指令时,接令人应 主动复诵指令并与发令人核对无误,待下达下令时间后才能执行;指令执行完毕后应立 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执行情况和执行完的时间,否则不能认为该指令已经执行完 毕。在发布和接受指令时,双方均应做详细记录并录音。 8.省调管辖的任何设备,未获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各地调、发电厂、变电站、集 控中心值班人员均不得自行操作,但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除外。对于未经省调指令而 进行的操作,事后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非法干预调度指令的发布和执行。如有值班人员 不执行、迟延执行或变相执行调度指令,均视为不执行调度指令。不执行调度指令的值班人

员和允许不执行调度指令的领导人均应对不执行调度指令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10.对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省调有权组织调查,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 a) 未经省调许可,不按照省调下达的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执行的; b) 不执行省调批准的检修计划的; c) 不执行、不完全执行或迟延执行省调调度指令的; d) 不如实反映执行调度指令情况的; e) 不如实反映电网运行情况的; f) 违反调度纪律的其他情况。

11.检修申请的批准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以检修通知单为准。12.省调值班调度员可根据系统情况, 直接批准当日内可以完工且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的设备检修。 13.设备拟停止运行进行检修,虽已于前一日提出申请,并在日计划中得到批准,但改 变设备状态,必须得到值班调度员的指令以后才能进行,检修工作也只有得到值班调度 员的许可,才能开工,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报告值班调度员,否则不能认为检修工 作已经完毕。 14.如因某种原因原定转入检修的设备延期开工时,不允许按原批准检修的期限自行推 迟设备投入运行或转入备用的时间。如需变更工期,应经调管该设备的调度部门批准。 15.已经批准的停电检修工作,检修单位因故不能开工时,应于停电前 3 小时通知有关 调度值班调度员并办理改期手续。临修设备不允许改期。因系统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 提前通知有关单位。 16.开工检修的设备因故不能按期完工,必须在原批准的计划检修工期未过半前办理延 期申请手续,如果计划检修工期只有一天(包括每天都要恢复送电的检修) ,只有由于 气候突然变化,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不能继续进行计划检修者,方可提出延期申请。 17.对正在检修的设备,要增加工作项目,必须向有关调度增报申请,若有设备状态变 化必须明确要求,待批复后方能工作。新增工作要延长工期,应按延期规定办理延期申 请手续。 18.严禁未经办理申请、未获批准或未经允许开工而私自在已停电的设备上进行工作。 凡在省调管辖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时,均须按正常手续办理申请。 19.电气设备检修时间为:现场值班人员接到值班调度员允许开工的指令时开始,到现

场值班人员汇报值班调度员设备完工,可以加入运行(或备用)为止。 20.当水库控制流域大面积或持续性降雨,入库流量明显增加时,水电厂应及时向省调 报告,并提出改变运行方式的建议; 21.100MW 以下机组开机并网时间不得超过 5 min。 2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及定值更改均应按调度指令执行;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 动装置在运行中发现缺陷,现场值班人员应及时向有关调度汇报,若需退出装置进行检 验时,必须经有关调度批准。如危及一次设备安全运行时,可先将装置退出,但事后应 立即汇报; 23.省调值班调度员是陕西电力系统运行操作的指挥者。 凡属省调直接调管设备的倒闸 操作、机炉启停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远动设备等的投退,均须按照省调值班调 度员的指令进行;省调间接调管设备的操作,需征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 24.发电厂和变电站内部的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 省调调度员只负责下令将设备转至检 修申请要求的状态,即可许可开工;一切相关的安全措施均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检修 工作结束,发电厂和变电站应将内部自做的安全措施拆除,将设备恢复至开工状态,方 可向调度员汇报完工。 25.当系统频率高于 50.20Hz 时,调频厂应不待调令立即降低出力,使频率恢复正常。当系 统频率高于 50.50Hz 时,系统内各发电厂均应不待调令降低出力,使频率恢复至 50.20Hz 以内。装有高频切机装置的发电厂,当频率已高至切机装置动作值而装置未动时,应手动切 除该发电机。

二、名词解释:

1.紧急情况

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 备负载超出规定值、联络线(或断面)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 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2.直接调度是指值班调度员直接向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或调度管辖厂、站运行值 班员发布调度指令的调度方式 3.AGC:指自动发电控制(Auto-Generation-Control) ;

三 问答题:

1.依据《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 DL/T838-2003) ,发电机组检修按检修规模和停用时

间分为几个等级,如何定义的? 答: a) A 级检修是指对发电机组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 备性能; b) B 级检修是指针对机组某些设备存在问题,对机组部分设备进行解体检查和修 理。 B 级检修可根据机组状态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 A 级检修项目或 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c) C 级检修是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地对机组进行检查、评估、修 理和清扫。 C 级检修可进行少量零部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 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 A 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d) D 级检修是指当机组总体运行状况良好,而对主要设备的附属系统和设备进行 消缺。 D 级检修除进行附属系统和设备的消缺外,还可根据设备状态的评估结 果,安排部分 C 级检修项目。 2.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人员接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 认为该调度指令 不正确时,应如何处理? 答:省调值班调度员下达的指令,各地调、发电厂、变电站、集控中心的值班人员必 须立即执行。 如认为省调值班调度员下达的调度指令不正确, 应立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出 意见;如省调值班调度员仍重复指令,则值班人员必须迅速执行;如执行该项指令确会危及 人员、设备或系统安全,则值班人员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 议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3.调度指令分为下几种形式,如何定义的? 答: a) 口头指令:由值班调度员口头下达的调度指令。对此类指令,值班调度员无须填写 操作指令票。如机炉开停、加减负荷、电压调整、AGC 投退等,值班调度员可以下达口头指 令。 特别地,在事故情况下,值班调度员为加快事故处理速度,也可以口头下达事故操作 指令,对所调管的

一、二次设备进行操作。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受该指令后,不必填写操 作票,应立即进行操作。 b) 综合指令: 值班调度员下达的不涉及其他厂站配合的综合操作任务的调度指令。 其 具体的逐项操作步骤和内容,以及安全措施,均由受令单位运行值班员自行按规程拟订。

c) 逐项指令:值班调度员下达的操作指令是逐项按顺序执行的操作步骤和内容,要求 受令单位运行值班员按照指令的操作步骤和内容逐项按顺序进行操作。 4.喜河水电厂的调管设备有哪些? 答: a)

1、

2、3 号水轮发电机组; b)

1、

2、3 号主变压器及其开关、刀闸; c) 330kV 全部设备; d) 稳控装置。 5.为了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或各地调可不待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那些紧急操作, 但应尽快报告省调? 答: a) 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 b) 将故障设备停电隔离; c) 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 d) 恢复全部或部分厂用电及重要用户的供电; e) 现场规程中明确规定可不待调令自行处理者。

推荐第2篇:调度规程

调度规程(草稿)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管道系统运行、操作、事故处理等有关调度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2 定义

2.1 业主:委托本公司进行天然气管道系统生产运行调度管理的公司。

2.2 管道系统:用于输送天然气的管道系统。一般包括输气管道、门站及生产辅助设施等。 2.3 站场:输气管道起讫点及沿线按输送工艺需要而设立的站场。 3 总则

3.1 由于天然气的销售、输送、使用具有同时性、整体性等特点,因此管道系统必须实行统一调度管理的原则。有关各方应协作配合,以保证管道的安全、平稳运行。

3.2 调度中心是管道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负责依据业主的销售计划,编制调度运行方案,组织实施输气运行工作。门站负责依据调度指令进行输气的具体操作。

3.3 本规程是管道系统运行、操作、事故处理等调度管理的基本规程。调度运行人员应全面掌握本规程;各相关单位的生产领导与相关部门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各级安监部门应熟悉本规程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4 调度任务

4.1 调度管理的任务是负责管道的运行、操作、事故处理等的指挥和协调,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4.1.1 依据业主的销售计划,按照最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实现优化调度、节能调度,充分

发挥输气设备的运行能力,最大限度地完成销售计划,满足用户的用气需求。 4.1.2 按照管道运行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使管道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4.1.3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有关合同和协议,维护管道内各方的合法权益。

4.1.4 调度中心应进行下列主要工作: 4.1.4.1 编制和组织执行管道运行方案; 4.1.4.2 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操作管理; 4.1.4.3 批准或许可所管辖设备的检修作业; 4.1.4.4 负责管道事故处理的调度指挥,参与分析事故,提出提高管道安全运行水平的建议; 4.1.4.5 对管网的远景发展规划和工程设计提出意见,并参与审查工作;

4.1.4.6 收集整理管道运行资料,总结分析,研究制订管道安全稳定运行措施,提高调度运行和技术管理水平。 5 调度管理制度

5.1 投入运行的管线、站场与已经通气的用户,均应纳入的统一调度管理,服从调度指挥。 5.2 调度中心值班调度员在其值班期间是管道系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等的指挥人,按照本规程规定行使指挥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规定发布调度指令,并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各门站及用户运行值班部门的受令人原则上必须立即执行。如受令人在接到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时或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由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撤消。当值班调度员重复其指令时,受令人原则上必须执行;但当执行该指令确将威胁人身、设备或管道安全时,受令人应当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值班调度员和受令人的直接领导。

5.3 若有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者,一切后果均由受令人和允许不执行该指令的领导负责。不允许无故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发生虚报和隐瞒事实真相的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用气合同与调度协议立即组织调查,并严肃处理。 5.4 调度中心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未经值班调度员的指令,各有关单位不得擅自进行操作或改变其运行方式(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者除外,但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 5.5 上级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指令,应通过调度中心负责人转达给值班调度员。如调度中心负责人不在时,则值班调度员可直接接受和执行指令,同时值班调度员应尽快报告调度中心负责人。

5.6 有关部门和领导向门站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调度权限时,必须经值班调度员许可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的规定有涉及到调度范围的权限时,应在规程制定前先征求调度中心的意见,并报调度中心备案)。 6 调度管辖范围

6.1 调度的范围以业主的委托为原则,负责业主委托的管道系统的日常输气运行的管理工作。

6.2 业主自行负责所属管道与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但用户开始用气前必须报值班调度员许可,业主结束用气必须提前告知调度值班人员。 7 用户管理

7.1 用户用气许可程序

7.1.1 电厂用户需开始用气时,必须提前半小时报值班调度员许可,并说明运行机组名称、用气负荷预计情况等后方可用气。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将有关供气指令下达到对应门站运行值班人员。

7.1.2 非电厂用户需开始用气时,必须提前半小时向对应门站申请,经门站运行值班人员报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方可用气。

7.1.3 用户试运行或电厂机组调试期间,应提前将试运行用气计划或调试计划报送运行公司,计划发生调整时应及时通报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将计划调整指令下达到对应门站运行值班人员。

7.1.4 用气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电厂用户应提前汇报值班调度员,其它用户需立即向值班调度员说明情况。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将有关指令下达到对应门站运行值班人员。 7.1.5 用户日计划气量无法完成或改变用气主体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值班调度员,并要求用户及时反馈业主市场营销部。

7.1.6 电厂用户发生机组故障等特殊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通报值班调度员。 7.1.7 机组准备停机退出运行时,电厂用户应提前通报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将有关指令下达到对应门站运行值班人员。 7.1.8 其他用户完成指定气量结束用气,应提前半小时通报相应门站运行值班人员。门站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值班调度员。 8 运行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8.1 调度中心根据业主公司提供的购销计划,结合管道运行技术要求,编制年度、月度及其它特殊运行方案,报运行公司领导批准,调度中心负责依据运行方案组织落实日常运行工作。 8.2 公司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管道运行方案的要求执行各项作业,以确保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8.3 年度运行方案的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8.3.1 各用户用气量预计(包括新投产用户); 8.3.2 运行工况预测;

8.3.3 主要输气设备检修计划; 8.3.4 新设备、管线投产计划; 8.3.5 管道调峰能力分析; 8.3.6 管道上一年运行情况分析总结, 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9 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9.1 设备检修包括计划检修、临时检修和应急抢修。计划检修指设备的定期检修、维修、试验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维护、试验等。应急抢修指输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停输、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临时检修指除计划检修及应急抢修外的非计划性检修。

9.2 维抢修应于每月25 日前向调度中心抄报下月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中应包含检修设备名称,主要工作内容,检修工作的计划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以及说明是否影响正常输气等。

9.3 进行计划检修时,应在下列时间内将已签发的工作票报送调度中心许可。 9.3.1 一般的计划检修,检修部门应提前3 个工作日报送调度中心,值班调度员在设备检修实施前签署许可意见。

9.3.2 设备检修将引起运行方式重大变化或影响用户供气时,检修部门应提前14 个工作日将已批准的相关手续、作业方案报送调度中心。调度中心以联系函形式提前9 天将有关作业计划通报业主公司安全技术部。 9.4停输检修作业的调度管理

9.4.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检修作业须办理停输检修申请。

9.4.1.1 对在运支路设备检修,且无备用供气支路,可能导致停输的检修作业。

9.4.1.2 涉及自控、通讯设备的检修、校验、试验等工作,将造成站控、中控均无法对场站输气运行监控,可能导致停输的检修作业。

9.4.1.3 涉及电气设备的检修、校验、试验等工作,将造成全站供电中断,可能导致停输的检修作业。

9.4.1.4 涉及场站进、出站等主要阀门的检修、校验、试验等工作,对阀门实施关闭 操作,而该阀门无旁路或旁路输气能力不足,可能导致停输的检修作业。 9.4.2 停输检修申请程序

9.4.2.1 涉及停输的检修作业,检修部门应在作业前14 个工作日提交停输检修申请单和作业方案,经调度运行中心、安全技术部会签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9.4.2.2 停输检修申请单批准后,调度中心以联系函形式提前9 天将有关作业计划通报业主公司安全技术部。停输检修作业前1 天由调度中心电话或传真通报受影响的上游资源或下游用户具体实施时间。

9.4.2.3 检修作业结束后,值班调度应及时通知业主安全生产部、上下游,组织恢复正常输气,并汇报相关领导。 9.5 其它要求

9.5.1 设备检修或试验,虽有申请手续并经书面调度许可,但在设备停止运行或试验前仍须得到门站运行值班人员的现场许可。 9.5.2 己许可停用检修的设备,由于某种原因检修工作不能按计划开工时,应及时通报值班调度员。设备检修提前结束,亦应及时通报值班调度员。设备检修不能如期完工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并经过值班调度员的重新许可;影响输气任务完成的工作延期,须经调度中心负责人许可同意。

9.6 值班调度员可直接许可下列“对管道安全运行无明显影响”的临时检修。 9.6.1 不影响管道的安全稳定运行;

9.6.2 不超出管道或设备许可的运行参数; 9.6.3 不影响管道中天然气气质;

9.6.4 不影响管道安全保护装置设备整定; 9.6.5 不影响当日输气计划的完成。 10 新建、改建项目投入运行管理

10.1 新建、改建项目应按运行公司新设备或新项目投运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投入运行。 10.2 新设备投入运行前,调度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10.2.1 组织有关人员熟悉现场设备及技术规程;

10.2.2 根据新设备的命名于一个月内下达正式调度术语; 10.2.3 编制新设备运行方案;

10.2.4 收集修改完善后的技术资料; 10.2.5 修改或完善操作规程。

10.3 用户所属新建、改建项目需重新接入管道用气的,应按本规程确定的原则签订补充调度协议。

10.4 对新接入管道的用户新建、改建项目,调度中心应做好用户供气前的运行衔接。 10.5 对不具备受气条件,或对管网系统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新设备,调度中心应拒绝其投入运行。

10.6 新设备未经申请批准,或虽经申请批准但未得到值班调度员的许可,不得自行将新设备投入运行。 11 工艺操作管理 11.1 一般原则

11.1.1 属调度中心管辖的设备,未经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有关部门和门站的值班人员不得自行操作或自行指令操作。但对人员或设备安全有威胁者除外,并应在操作后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

11.2 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分为一般调度指令、重要调度指令、紧急调度指令等三种形式。

11.2.1 一般调度指令以口头形式下达,主要用于调节输供气压力、流量等参数、切换工艺流程等的调度指令,口头指令应通过录音电话发布。

11.2.2 重要调度指令以书面形式下发,主要用于重大作业(操作)或运行方式的重大变更调整,如:门站,公司重大生产作业,新用户、新管线投产等的调度指令。

11.2.3 紧急调度指令以口头下发,并追加书面调度指令,主要用于事故状态或可能引发事故的紧急情况下的调度指令。

11.3 门站运行值班员在操作前应核对工艺流程图,操作完毕应对站控系统流程图的标示与现场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11.5 门站运行值班员在进行操作时,应统一编号和使用主要设备名称。

11.6 值班调度员发布调度指令时,门站运行值班人员接受指令后必须复诵一遍,值班调度员应复核无误。

11.7 门站运行值班人员汇报操作结束时,应报“操作结束时间”。“操作结束时间”是现场操作执行完毕的依据,值班调度员只有在收到上报的“操作结束时间”后,该项操作才算执行完毕。

11.8 工艺操作注意事项

11.8.1 正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时进行,必须在交接班时进行操作,则由交班人负责操作完毕。

11.8.2 操作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合格。

11.8.3 操作步骤不能执行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待条件具备后再进行操作。

11.8.4 雷雨、台风、暴雪等恶劣条件下应尽可能减少工艺操作。 12 通信与自动化管理 12.1 调度通信管理

12.1.1 调度系统应设有专用通信线路及可靠的备用通信方式。

12.1.2 调度系统通信线路必须保证满足生产运行的需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借用或转接。

12.1.3 调度系统通信线路的正常测试,测试部门或人员应事先通知调度中心和门站,经值班调度员和门站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并保证备用线路畅通后才能实施,否则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12.1.4 为保证通信安全畅通和及时消缺,通信机房应建立值班制度。

12.1.5 紧急事故状态下,调度中心值班调度员有权要求通信管理部门调用其它通信设施和工具。

12.2 调度自动化管理

12.2.1 调度数据网络应使用专用通道、独立的路由器和网络安全设备组网,实现与其它信息网络的安全隔离。

12.2.3 新建、改建工程的调度自动化设备必须与工艺设备同步投运,并满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有关要求,否则调度中心有权拒绝新建、改建工程的投运。

12.2.4 调度自动化系统如需进行改造和检修,其改造和检修的技术方案必须经运行公司审查批准,调度中心和有关门站许可后方可执行。

12.2.5 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维护人员应认真做好系统运行的例行测试、信息核对和运行值班记录。

12.2.6 为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和及时消缺,自动化系统必须建立运行维护值班制度。当值班人员发现信息失实、设备故障时应立即组织分析处理并及时通告调度中心、门站等信息接收单位。故障检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迅速处理、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12.2.7 调度自动化运行设备计划检修应提前按工作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调度中心和有关门站许可后方可实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运行。调度自动化运行设备临时检修,应及时通知调度中心、有关门站许可后方可停运。

13.2.8 当调度范围内管道结构发生变化时,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管部门应根据提供的资料及时修改数据库、画面、报表等有关信息参数。

12.2.9 调度自动化系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测试。

12.2.9 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缺陷处理按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3 运行异常的调度管理 13.1 运行异常的处理原则

13.1.1 发生任何设备故障、影响线路和管道安全的事件、运行参数偏离正常工艺范围等运行异常时,门站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处理并第一时间汇报值班调度员。

13.1.2 值班调度员接到运行异常汇报或发现运行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或指令门站运行值班人员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尽一切可能恢复正常运行。

13.1.3 经应急处理后,值班调度员应根据运行异常的级别及时上报调度中心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结合领导的指示和应急处理有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处理。 14 事故处理

14.1 事故处理原则

14.1.1 值班调度员为处理管道运行事故的调度指挥人,在处理事故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4.1.1.1 尽速限制事故的扩大或发展,防止破坏平稳输气和造成停供气的事件。

14.1.1.2 尽一切可能保持设备继续运行和不中断或少中断重要用户的正常供气,事故情况下优先保证居民用气。 14.1.1.3 尽速对已停气的用户恢复供气,对重要用户应优先恢复供气。 14.1.1.4 及时调整管道运行方式,并使其恢复正常。

14.1.1.5 在处理事故时,各门站、用户运行值班人员严格服从调度指挥,迅速正确地执行值班调度员的调度命令。

14.1.1.6 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凡符合下列情况的操作,可由现场自行处理并迅速向值班调度员作简要报告,事后再作详细汇报:

14.1.1.6.1 将直接对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设备退出运行。

14.1.1.6.2 运行设备受损伤己对管道安全构成威胁时,根据现场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将其停用或隔离。

14.1.1.7 发生重大设备异常及管网事故,值班调度员依据现场汇报情况判断事故确已发生时,应及时将发生的事故情况迅速报告调度中心负责人与公司领导。在中心控制室的调度中心负责人,应监督值班调度员正确处理事故。

14.1.1.8 调度中心负责人认为值班调度员处理事故不当,则应及时纠正,必要时可由调度中心负责人直接负责事故处理的调度指挥,但有关的调度指令必须由值班调度员下达。 14.1.1.9 值班调度员在事故处理期间可拒绝非事故部门和单位的事故情况询问,以免影响事故处理。其他各门站和用户运行值班单位应密切监控管网压力、供气流量的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防止事故扩展。如发生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

14.1.1.9 事故处理时,必须严格执行发令、汇报录音制度,指令和汇报内容应简明扼要。 14.1.1.10 在处理管道事故时,不允许与事故处理无关的人员滞留在调度中心控制室内。 14.2 事故处理程序严格按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第3篇:调度规程

⑹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违反调度纪律的。

11、当发电厂或电网发生异常情况时,发电厂值长、变电所值班长、地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以便在系统上及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12、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应由专业技术素质较强、有较强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能力较强和职业道德高尚的人员担任。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在上岗前,须经现场实习、调度室跟班实习和监护值班三个阶段,并经考试合格,由所在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后,方可正式上岗值班。各地调及省调直接调管的厂、站应定期向省调上报有权接受调度指令的人员名单。

13、省调编制系统和各发电厂预计负荷曲线的原则是:在满足以下要求的条件下,使整个系统在最经济方式下运行。

⑴满足系统计划供电和供热;

⑵充分发挥系统水电优势,丰水期,积极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多发水电,减少弃水;枯水期,合理控制水位,按水库调度图运行,努力降低水耗率。

⑶合理安排火电厂的出力。

14、为使整个系统在保证安全可靠和电能质量的前提下以最经济方式运行,在不违背有关调度协议的前提下,应积极采取按成本、上网电价进行火电厂间的有功分配,并进行线损修正。

15、各直调发电厂必须按照省调下达的日负荷曲线和规定的无功电压曲线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当发电厂无法使其负荷和电压与相应的日负荷曲线和无功电压曲线相符合时,应立即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

16、发电厂必须遵照省调值班调度员指令将全厂负荷增加到最大可能出力或降低到最小技术出力。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的机组起动时间、增减负荷的速度、以及最大可能出力和最小技术出力,应由发电厂报省公司批准,报省调备案,并在现场规程中加以规定。

17、

26、设备停止运行或备用待检修,虽在前一日申请并获得批准,但在改变状态前,仍需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检修工作也应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检修完毕后,应及时报告值班调度员,否则不能认为检修工作已经完毕。

27、发供电设备检修时间计算:

⑴机炉检修:从现场值长接到调度员命令解列(或脱离备用)开始至现场值长报告机炉并入系统(或转入备用归调)为止。

⑵电气设备检修时间,现场值班人员接到值班调度允许开工的命令时开始,至现场值班人员汇报值班调度员设备完工,可以加入运行或备用为止。

⑶电力线路检修时间:线路开关、刀闸断开并接地时开始,到值班调度员得到有关线路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并拆除接地线的报告为止。

28、已批准停电检修的设备:无论由于什么原因造成延期开工,其完工时间仍应不变。如需延迟完工时间需经管辖该设备的调度部门批准。

29、已经批准的停电检修工作,检修单位不能开工时,应于停电前两小时通知省调值班调度员并得到认可。应系统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省调应提前通知检修单位。

30、检修工作因故不能按期完工,检修单位应申请延期并经省调批准,如检修延期涉及对外延迟供电,则值班调度员应向申请人说明对外影响情况。

31、省调管辖的发电厂的设备检修申请,由发电厂值长向省调值班调度提出。省调管辖的变电所和线路的检修申请,由设备所在地区供电电力局调度所值班调度员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出。批复后由省调值班调度员通知相应的申请人。批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以通知为准。

32、检修设备在恢复送电时有核相冲击合闸、带负荷检验或做与系统有关的试验等要求的在申请检修的同时需报出试验方案和要求,且必须在试验前7天提出。

33、在省调管辖的电气设备上带电作业,均需向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并说明工作要求,在得到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后方可开工,完工后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34、严禁未经申请、未获批准、未经允许而私自在停电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35、设备试运完毕后,设备主管单位应向省调提出正式加入系统调度管理的申请,经同意后即按系统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对待,否则不得加入系统运行。

36、需要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机组、变电站应当在并网前按国家有关法规,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只有签订了并网协议才能并网运行,并网运行的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协议。协商一致必须以服从统一调度为前提,以《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为依据,以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的,并符合国家有关电网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电网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规范等。

37、省调值班调度员是甘肃电力系统运行操作的指挥人。凡属省调直接管辖设备的倒闸操作、机炉启停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远动设备等的投退,均须按照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进行;省调间接管辖以及对省调管辖设备有影响的操作,需征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省调管辖设备的操作对下级调度管辖系统有影响时应提前通知有关调度。

38、调度指令可分为下列三种形式:

⑴综合指令:只涉及一个单位完成的操作,省调可以根据操作任务和要求,下达综合操作指令; ⑵逐项指令: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操作,省调值班调度员应逐项下达操作指令,受令单位应严格按照调令的顺序逐项执行;

⑶口头指令:由值班调度员口头下达无须填写操作命令票调度指令。涉及开停机炉、检修批复、加减负荷、限电、送电、事故处理、继电保护远动设备、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等单一操作,省调值班调度员可以下达口头指令。

39、省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发布调度指令,必须正确使用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编号,并对其调令的正确性负责。

⑴发布综合操作令和逐项操作令时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填写操作命令票前,省调值班调度员必须与现场值班人员仔细核对有关设备的实际状态(包括继电保护、远动设备、自动装置等);

⑵值班调度员发布调度操作指令时,应与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核对时间,下令全过程必须严肃,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录音和记录制度。

⑶现场值班人员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汇报,并报告执行项目内容,省调值班调度员复核与调度指令一致,方可认为该项操作完毕。

40、应尽可能避免在系统高峰负荷期间、系统发生事故、恶劣气候和交接班时进行操作,必须进行操作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雷电禁止进行户外的倒闸操作。

41、省调管辖的线路停电检修时,线路两侧的安全措施按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执行;检修工作班在线路上所做的安全措施由地调负责;发电厂和变电站内部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安全措施由设备所在

单位自理。

42、电气设备操作时间,规定从省调值班调度员下令完毕允许执行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操作完毕为止。

43、发电机炉启动时间从省调下令完毕算起,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并入系统且带至规定的负荷为止,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按调度员要求执行。

44、发电机或电网的并列条件: ⑴相序一致,相位相同;

⑵电压相等,如调整困难,允许电压差不大于20%; ⑶频率相等,如调整困难,允许频率差不大于0.5Hz。

45、允许用刀闸进行的操作(无接地故障时) ⑴拉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⑵拉合母线和直接联接在母线上设备的电容电流; ⑶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及消弧线圈刀闸; ⑷拉合经旁路开关闭合的旁路电流;

⑸用户外三联刀闸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和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

⑹凡经过现场实验的情况:在角形结线,闭环运行的情况下;一个半开关结线,两串及以上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允许用刀闸断开因不能分闸的开关。操作前还应注意刀闸闭锁装置要退出及调整通过该开关的电流至最小值。

46、变压器操作规定

⑴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相位相同,结线组别相同;电压比相等;短路电压差不超过10%;容量比不超过3:1。如果不能满足上述电压比、短路电压差、容量比的条件时,在任何一台变压器都不会过负荷的情况下,也可以并列运行。⑵变压器送电时,应先合电源侧开关;停电时,先断负荷侧开关。对于有多侧电源的变压器,则应根据差动保护的灵敏度和后备保护情况等,正确选择操作步骤。⑶变压器停送电时,若其高压侧开关属网调管辖,必须经网调值班调度员同意或借用该开关后,省调才能下令操作;若其低压侧开关操作涉及地调管辖设备或负荷时,则该开关由地调值班调度员下令操作。⑷在切换和停用变压器时,应检查投入的变压器确已带负荷,再退出要停用的变压器。⑸在切换和停用变压器时,应考虑中性点接地方式及35KV、6KV系统消弧线圈能否满足运行方式和继电保护的要求。⑹变压器停送电前,必须先合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⑺大电流接地系统内的变压器拉合高压或中压侧开关时,中性点必须接地。⑻运行中的变压器滤油、加油、以及打开各种阀门放气、放油、清理呼吸器孔等,重瓦斯保护应改投信号位置。本条同样适用于电抗器。

47、并联高压电抗器的刀闸必须在线路停电状态下才能操作。

48、部分或全部元件由一条母线倒至另一条母线时,应确保母联开关及其刀闸在合闸状态,切除母联开关的操作电源后,方可进行操作。

49、双母线在进行倒母线操作前,应将母线差动保护由固定联结方式改为非固定联结方式,或由比相方式改为大差动方式运行。倒母线操作后的母差保护投入方式,应根据一次结线情况确定。

50、对旁路母线充电时,应使用有瞬动保护的开关。对双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母线之一充电时,可用线路开关或母联开关充电。

51、线路停电时,必须按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52、单电源线路停电时,由负荷侧逐步向电源侧操作,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53、必须在拉开线路两端开关及刀闸后,才能允许合线路接地刀闸。

54、正常情况下的线路停送电操作,线路末端不允许带变压器。

55、对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内的线路操作,应遵守消弧线圈运行规程的规定,及时改变消弧线圈的补偿方式。

56、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多侧电源设备停电,各电源侧必须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方可在设备上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57、用旁路开关代线路开关的操作原则:

核对旁路开关保护并按规定投入。考虑旁路开关所代出线两侧重合闸及高频保护投退方式。

58、恢复本线路开关运行操作的原则:

⑴投入被代线路保护;⑵考虑线路两侧重合闸及高频保护投退方式,并交换高频信号。

59、在用户侧合环倒负荷操作必须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按有关规定执行,合环运行不超过3分钟。60、调整抽头或在消弧线圈上进行工作,必须将其从网络中断开。

61、禁止在接地故障情况下断开消弧线圈,只有在网络无接地故障时方准进行消弧线圈的投入,退出和调整抽头的操作。

62、改变消弧线圈的抽头,其顺序如下:

⑴先将线路退出运行再调整抽头。 ⑵先调整好抽头再将线路投入运行。

63、若网络中性点位移电压超过相电压的50%时,不允许用刀闸断开消弧线圈,此时应改变网络运行方式,使位移度降至50%以下后方可操作。

关遮断次数已达规定值,虽开关外部检查无异常,但仍须经运行单位总工程师同意后,方能强送;强送开关应至少有一套完善的保护,强送开关背后的母线上必须有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凡线路带电作业,无论是否需要停用重合闸,跳闸后均不得立即强送,应联系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后,再决定是否强送。线路工作负责人在线路不论任何原因停电后,应迅速与值班调度员联系,说明能否强送电;强送前应控制送端电压,使强送后末端电压不超过允许值。 ⑻在线路故障事故处理后,省调值班调度员应及时通知查线,并将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开关跳闸情况,故障录波器对故障点的测距范围通知查线单位以供参考。查线人员未经调度许可,不得进行任何检修工作,除非线路已经做好安全措施,并经省调值班调度员通知线路已停电可以进行检修工作外,线路维修人员都应认为线路带电。

74、当本厂站母线失压时,应按下原则处理:

⑴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值班人员应不待调令,立即拉开失压母线上全部开关,并将故障情况和保护动作情况简明扼要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听候处理。同时应尽快恢复受影响的厂(所)用电和保证运行系统的安全供电。

⑵若系母差保护动作,且有明显的短路象征,应详细检查,排除故障后,始可对母线充电或由发电机递加压,正常后,尽快同期并列,恢复母线正常运行。如确系母差保护误动,应退出该保护,尽快向母线充电(投入母联保护),同期并列恢复双母线运行,再对母差保护进行检查。

⑶若由于出线开关拒动,使开关失灵保护动作或其它后备保护动作,使母线电压消失,在拉开拒动开关两侧刀闸隔离故障点后,可不经检查,尽快向母线充电,同期并列恢复母线运行。

⑷双母线之一故障停电,在未查清原因并排除故障前,严禁用母联开关强送故障母线。

⑸多侧电源的联络变电站全站停电时,无论本站设备有无故障,均应迅速断开所有电源侧开关后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若系本站设备故障,则应设法尽快消除之。在恢复送电的操作中,必须与省调值班调度员联系,按其命令执行,严防发生非同期。

75、系统或发电厂解列的事故处理

⑴系统事故解列后,首先应恢复各系统频率至正常值,必要时可拉闸限电以恢复系统频率,然后尽快恢复系统并列。

⑵系统联络开关跳闸或发电厂几个电源间的联络开关跳闸造成解列时,若开关两侧仍有电压值班人员应不待调令立即检同期恢复并列,事后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⑶当系统瓦解时,值班人员一般应按下述步骤紧急处理: ①对失去厂用电源的发电厂尽快恢复其厂用电; ②向重要用户送出保安电源; ③尽快恢复系统并列运行; ④向限电用户恢复供电。

76、变压器和电抗器的事故处理

⑴变压器事故处理原则,按现场规程规定执行。变压器主保护(重瓦斯或差动保护)动作跳闸,在未查明故障原因并消除故障前不允许强送电。

⑵变压器主保护(重瓦斯或差动保护)动作跳闸,在严格检查变压器外部无明显故障、检查瓦斯气体和故障录波器动作情况,证明变压器内部无明显故障后,可以试送一次,有条件时应进行零起升压。

⑶变压器后备过流保护动作跳闸,在找到故障点并有效隔离后,可试送一次。轻瓦斯动作发出信号后应注意检查并适当降低输送功率。

⑷双电源供电的联络变压器故障跳闸,可能造成系统解列,重新投入变压器之前,应注意防止发生非同期合闸。

⑸在无主保护的情况下,严禁将变压器投入运行。 ⑹正常情况,变压器不能缺重瓦斯或差动保护运行。

⑺电抗器因保护动作跳闸,未查明故障原因并消除前不允许强送电。 7

7、系统频率异常的处理

⑴系统频率标准是50HZ,3000MW及以上系统频率超出50±0.2HZ时为不合格,延续时间超过30分钟,或超过50±0.5HZ,延续时间超过15分钟,为事故。3000MW以下系统频率超出50±0.5HZ为不合格,延续时间超过30分钟,或超过50±1HZ,延续时间超过15分钟,为事故。

⑵系统频率低于49.80Hz时的处理方法:

①当系统频率低于49.80Hz时,省调应视情况按网调意见增加本省出力,各地调应主动检查本地区用电情况。超计划的地区应根据谁超谁限的原则,自行压减用电负荷。若15分钟后频率仍未恢复正常,省调根据谁超限谁和确保电网安全的原则,按“紧急事故限电序位表”对超计划地调进行限电,必要时也可对其它地调下令拉闸限电,直到频率恢复到49.80Hz以上。

②系统频率低至49.80HZ以下时,调频厂应不待调令立即调整出力,使频率恢复正常;系统频率低至

49.50HZ以下时,各水电厂应不待调令立即增加出力,使频率恢复至49.80HZ以上。

③当系统频率降至49.00 HZ以下时,系统内所有发电厂应不待调令增加发电机出力,短时发挥机组过负荷能力。各变电站及有关发电厂值班人员应检查所装的低频减载装置的动作情况,切断相应频率未动作的线路。

⑶采取上述措施后,系统频率仍低于49.8 HZ,如系本省超用电力,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根据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调令在低频率运行时间内按事故拉闸序位拉闸限电,以免造成事故。

⑷当系统频率高于50.20 HZ时,调频厂应不待调令立即降低出力,使频率恢复正常。当系统频率高于50.50 HZ时,系统内所有发电厂应不待调令降低发电机出力,使频率恢复至50.20 HZ以内。

⑸低频减载装置动作切除的负荷,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不得擅自送出,当系统频率恢复至49.80 HZ以上时,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方可开放部分或全部负荷。

78、系统电压异常的处理

⑴系统监视控制点电压不得超过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电压曲线数值的±5%,并且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或超过规定数值的±10%,并且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否则均应算为事故。

⑵为保证系统的静态稳定和保证电能质量,系统内各发电厂发电机的最低运行电压不得低于额定值的90%。

⑶甘肃电力系统内有关厂站330KV运行电压及异常处理原则以“西北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和总调有关规定为准。

⑷220KV、110KV中枢点事故最低运行电压规定为额定电压的90%,即分别为198KV和99KV。

⑸当电压降至事故最低运行电压值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为防止系统崩溃,应利用发电机、调相机的事故过负荷能力和系统有功、无功备用容量(启动水电备用机组,频率正常时,将发电机改调相机运行等),增加无功出力,使电压回升。发电机静子、转子电流允许过负荷运行的数值和极限应在现场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报省调备案。

⑹采取上述措施后,系统电压仍不能恢复到事故最低运行电压以上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按事故限电序位限制部分负荷,限电原则上应在电压最低地区先执行。

79、过电压事故处理

⑴过电压事故指的是危害设备安全运行的工频电压升高,它一般是由于超高压输电线路电容效应,不对称短 路及甩负荷引起,因此对超高压电网的操作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防止发生过电压。

⑵凡有330KV高压母线的发电厂,如发现母线电压突升到400KV及以上,且某一联络线负荷降至零时,可不待调令立即拉开该线路,并调整发电机励磁,降低电压。凡有330KV母线的变电站,如发现母线电压突升380KV以上,且某一联络线负荷降至零时,可不待调令立即拉开该线路,并汇报省调。

⑶为了防止谐振过电压,当发现开关发生非全相运行,应不待调令立即拉开或合上该开关,迅速消除非全相运行状态。

80、调度电话中断时的事故处理

⑴系统发生事故时,如果地调、发电厂和变电站因调度电话中断,而不能与省调直接联系时,应尽量设法委托其他单位传话,或利用电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电话联系。

⑵调度电话中断发生事故,如操作处理仅涉及一个电源,不存在非同期并列的可能性时,事故单位可自行处理。

⑶在调度电话中断时,当涉及两个电源的事故处理时,除本规程中规定的不待调令自行操作处理的项目外,其他操作处理必须在征得对侧电源单位值班人员同意后才能进行。严防设备过电压和非同期合闸。

⑷在调度电话中断时进行的事故处理,各单位应在事后尽快设法报告省调。

81、凡属省调管辖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包括涉及这些装置所用的电压、电流互感器),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任何人不将其投入、退出、检验或改变其定值。

82、保护及自动装置定期检验,一般配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同时进行,并与一次设备一样办理申请手续。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检查工作,亦应向省调办理申请手续。严禁带电设备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

83、各发电厂、变电所值班人员应严格监督所属设备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正确运行,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若运行中发现缺陷,需退出继电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进行检修时,必须经调度批准。如危及一次设备安全运行时,可先将装置退出,事后应立即汇报调度。

84、凡属省调管辖的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应以省调下达的整定通知单为准。当保护及自动装置按上述通知单改变定值后,现场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省调值班调度员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85、值班调度员对系统继电保护的一般职责:

⑴批准和监督所管辖的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正确使用和运行,并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⑵根据保护整定值的最大允许负荷电流(或有功、无功功率)监视电网中的潮流。 ⑶根据定值通知单,切实掌握保护装置整定值并监督按期执行。 ⑷发现保护装置存在缺陷或不正常情况(如继电器缺陷、定值配合问题等)时,除作好预防措施外,并应及时通知省调继电保护科,同时监督尽快消除。 ⑸当改变系统运

行方式时,应考虑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相应变更。遇有重大的非标准运行方式,应取得继电保护科的同意。 ⑹指挥系统操作时,应包括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有关操作。 ⑺在系统发生事故以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当值值班调度员应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并做好纪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⑻根据系统稳定、运行方式及负荷情况,提出对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要求和改进意见。 ⑼遇有下列情况,应将有关保护及自动装置停用:

①认定保护装置发生了误动作时。 ②一次设备不停电,有关保护装置经批准必须退出时。 ③其它专用规程有明确规定时。

86、接有交流电压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当交流电压失去时,有可能误动或拒动,因此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不允许使装置失去交流电压。正常运行情况下,若出现电压回路断线信号,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处理。

87、母线保护

⑴当母线上增加新的馈线时,带电前,应先退出母差保护,再进行充电,然后立即检验母差保护极性,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⑵在母差保护校验期间,应解除其对重合闸、双回衡差及平衡保护的闭锁,并解除母差对高频保护停信 。 ⑶固定联结式双母线保护 ①本保护作为母线故障时的主保护,当双母线按固定联结方式运行时,任意一组母线故障均能有选择地切除故障母线;当双母线按非固定联结方式运行时,任一组母线故障则无选择地切除两组母线。 ②母线破坏固定联结时,母差保护的使用:a)所有电源元件均按固定联结运行,而非电源元件有破坏固定联结情况时,母差保护仍应按固定联结方式投入。此时应断开违反固定联结的非电源元件母差保护跳闸压板。当一组母线故障时,保护能有选择的切除故障母线。b)当电源元件破坏固定联结时,母差保护应按破坏固定联结方式投入。若一组母线故障,将切除两组母线。对于双回线或对侧有大型同步电动机的线路(包括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均应视为电源元件。 ③进行母线的倒闸操作时,母差保护应先改为破坏固定联结方式投入,操作完毕后,再根据一次结线情况,决定母差保护投入方式。 ④用母联开关向另一组停电母线充电时,除投入母联开关瞬动保护外,母差保护允许照常投入,但必须断开与母联合闸继电器常闭接点并接的压板。也可以单独投入母联开关保护进行充电。 ⑤当用旁路开关向旁路母线充电时,旁母不包括在母差保护范围之内,必须投入旁路开关保护进行充电。 ⑥当母线保护差回路不平衡电流突然增大,或二次回路发出断线信号时,应将母差保护停用,及时联系处理。 ⑦当出线开关停用,而用旁路开关代替时,旁路开关及其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应按所代元件固定联接时的接法接入母差保护回路中(包括母差保护作用于旁路开关的跳闸压板),而母差保护仍按固定联结方式投入。 ⑷母联电流相位比较式双母线保护 ①比相式母线保护,是由启动元件、比相元件和出口跳闸元件组成。双母线并列运行,在正常联结方式下,任一组母线故障,比相元件能准确判别,有选择地切除故障母线。当比相元件退出工作,母线保护按大差动方式投入时,任一组母线故障,则无选择地切除所有元件。 ②为保证母线保护动作的选择性,要求一次接线方式与出口跳闸回路相对应,且每组母线必须具有电源元件。因此,在改变一次结线方式时,要求相应地切换出口跳闸回路、重合闸闭锁回路和高频停信回路。 ③母线倒闸操作期间,应先退出比相元件,按大差动方式投入。操作完后,根据一次结线方式,确定母线保护投入方式。 ④在单母线运行期间,本保护按大差动方式投入。 ⑤用母联开关向另一组母线充电时,除投入母联开关瞬动保护外,母线保护应改为正常比相方式运行,以保证选择性。 ⑥用母联开关代替线路开关运行时,母联开关CT应改接至差动回路,必要时尚需断开被带馈线的母差保护二次回路(根据现场实际运行状况而定),母线保护按大差动方式投入。 ⑸单母线分段带旁路母线保护 ①当母线按单母线分段正常方式运行时,任一组母线故障,只切除故障母线。当分段开关停用或用分段开关代出线开关运行时,母线改为单母线方式运行,保护改为大差动方式,此时任一段母线故障,则切除两组母线。 ②当用分段开关向停电母线充电时,除投入分段开关的瞬动保护外,母差保护可照常投入运行。

⑹中阻抗型及微机型母差保护用于双母线①中阻抗型和微机型母差保护能满足双母线运行灵活的要求,能自动适应双母线各种运行方式,在双母线并列运行,解列运行,固定连接破坏及倒闸操作过程中保护均能正确动作.因此,出现上述方式时无需将母差保护改投大差动或退出。 ②在双母线改为单母线运行或倒闸操作过程中出现刀闸跨接两条母线时,发生母线故障母差保护动作切除两条母线上所接全部开关。

88、母联开关保护

⑴各厂站各级电压母联保护的使用,根据不同运行方式,按具体定值通知单执行。 (2)用母联开关向停电母线充电时,母联开关瞬动保护应作用于跳闸,并不带方向。 ⑶用母联开关代替出线开关时,母联开关保护整定值按临时通知单整定。

⑷母联开关检修停用期间应解除其对双回线横差、平衡保护、开关失灵保护及母差的闭锁。 8

9、旁路开关代出线开关保护有关问题

⑴旁路开关保护仅在代出线开关时投入,正常备用期间不投。 ⑵旁路开关代替出线开关时,保护使用注意事项: ①保护的整定值应按所代线路临时整定通知单改好。 ②旁路开关接母差保护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和跳闸回路按所代元件固定联结时的接法接入母差保护回路中。 ③按照所代元件所接母线的情况投入旁路开关保护启动开关失灵保护的相应压板。 ④旁路开关所代线路,若具有检查无电压或检

查同期的重合闸装置,则线路抽压装置也应作相应切换。

90、开关失灵保护

⑴保护装置的作用:当发生故障,若保护动作开关拒动时,失灵保护能以较短时间切除邻近的开关,缩小故障影响范围。 ⑵若母线故障、母联开关拒动,开关失灵保护将切除两组母线上所有开关。 ⑶双母线改为单母线运行时,开关失灵保护按非固定联结方式投入,并解除母联开关对开关失灵保护的闭锁。 ⑷保护装置检验时,必须断开其启动开关失灵保护的压板。 ⑸开关失灵保护发出故障信号时,现场值班人员应将开关失灵保护立即停用,然后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使用。

91、失灵远跳

⑴失灵远跳由通道设备(复用载波机等)和就地判别装置构成。失灵远跳的启动回路是3/2开关接线的中开关失灵回路或高压并联电抗器的保护动作回路。

⑵失灵远跳的作用:a)线路、变压器故障,3/2开关接线的中开关拒动时,远跳共用中开关线路的对侧开关。B)高压并联电抗器故障,远跳本线路对侧开关。

⑶失灵远跳装置故障时根据现场要求可将一侧退出或两侧均退出。一般在一侧就地判别装置或启动回路故障时可将故障侧就地判别装置或启动回路退出,其它不变,对侧照常投运;在复用载波机等通道设备故障时,应将两侧失灵远跳装置均退出运行。

92、短引线保护

⑴短引线保护用于角型、3/2开关,双开关等多开关接线,其作用是在线路或主变停电、保护退出,而需将其开关合环运行时,对合环开关和引线起保护作用。

⑵短引线保护正常运行时不投,仅在线路或主变停电、保护退出,而开关运行时投入。 9

3、高频保护

⑴保护的作用和维护:高频相差、高频闭锁方向及高频闭锁距离、零序保护,对于线路上的各种短路故障均能瞬时切除,要求经常投入运行。未经值班调度员许可,不得随意投入或退出装置的跳闸压板和直流电源。为避免区外故障造成本保护误动作,保护装置的投退,由值班调度员统一指挥,两端同时操作。

⑵保护投入顺序:

①检查结合滤波器接地刀闸在断开位置。 ②检查装置跳闸压板在断开(或信号)位置。 ③投入装置直流电源。

④检查收、发讯机及装置处于正常状态。 ⑤检查高频通道处于正常状态。 ⑥按调度命令投入跳闸压板。 ⑶保护退出顺序:

①断开保护跳闸压板。 ②确认两侧跳闸压板已断开后再断开收、发讯机直流电源。

⑷保护装置异常及处理办法: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并按调度命令,两侧同时停用高频保护。如系装置异常,同时应通知装置调试部门进行处理:

①线路一侧高频保护因故需要退出。

②在装置回路上或高频通道上进行工作时。 ③收发讯机及高频保护直流电源中断时。

④收发讯机及通道检查中发现所测数据超出规定时。

⑤正常运行或区内、外故障情况下,装置信号指示不正常时。 9

4、距离保护

⑴保护装置的作用:电网内设有相间距离和接地距离两类。前者主要用作保护相间短路,后者主要用作保护接地故障,正常投退方式以通知单为准。

⑵距离保护装置失去电压时,有可能误动作,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①进行一次倒闸操作、停用母线、切断二次自动开关(或保险)等操作时,值班人员应先采取措施,不使交流电压回路中断,如果预料在操作过程中势必引起电压中断,可将距离保护申请暂时退出后,方可进行操作。

②保护装置设有断线闭锁,当二次断线时自动将保护各段闭锁,但为了安全起见,值班人员可将距离保护停用,待保护回路电压恢复后,方可投入。

③正常情况下当振荡闭锁装置由于负序电流启动而不能复归时,可将距离保护暂时退出运行,先检查一次负荷电流是否平衡,再检查二次方面的原因,并通知继电保护人员及时处理。

95、自动重合闸装置

⑴电网内自动重合闸的类型:

①220KV及330KV线路均设有综合重合闸。

②110KV双侧电源线路均装有检查线路无电压及检查同期的自动重合闸。 ③110KV单侧电源线路

一般装有三相一次自动重合闸。 ⑵线路重合闸投入与否以及投入方式,按通知单的规定执行。 ⑶线路上电压抽取装置(包括结合滤波器的接地刀闸)的投退应经值班调度员批准。 ⑷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重合闸应退出运行:

①重合闸装置不良。 ②线路充电试验。 ③开关遮断容量不够。

④线路上有人带电工作时。 ⑤用户要求不投。

⑥电网运行方式要求不投。

⑦开关跳闸达到规定跳闸次数而未及时检修。 9

6、变压器瓦斯保护

⑴瓦斯保护是变压器内部故障的主要保护。轻瓦斯反映变压器内部的轻微故障或不正常现象,重瓦斯反映变压器内部有严重短路故障。轻瓦斯作用于信号,重瓦斯作用于跳闸。

⑵运行中的变压器,在进行滤油、加油或打开各种阀门放气、放油以及清理呼吸器孔等工作之前;应先将重瓦斯保护改投信号位置,只有当工作进行完毕,变压器完全停止排出气体时,才可将重瓦斯保护恢复至跳闸位置。

⑶当轻瓦斯发出信号时,重瓦斯应继续保持运行。重瓦斯动作跳闸后,变压器未经检查试验不得投入运行。

97、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

⑴为使接地保护可靠运行,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的数量、容量和地点应符合保护整定方案的要求。 ⑵电网内的自耦变压器,要求中性点保持死接地。

⑶对于双线圈或三线圈变压器,当一侧(330KV、220KV或110KV )开关断开运行时,其断开一侧的中性点接地与否,并不影响系统另序阻抗,因此不论台数和容量大小,必须合上变压器断开一侧的中性点接地刀闸。

⑷采用部分接地的发电厂,如果有两台主变压器中性点经常接地,应分别接于两组母线上运行。 ⑸220KV和110KV电网,正常运行中不允许出现中性点不接地的孤立 9

8、调度管理术语

⑴调度管理范围:指电网设备运行管理和操作指挥的权限范围。 ①直接调管范围:由本级调度全权负责运行管理和操作指挥的范围。

②间接调管范围:由下级调度机构负责运行管理和操作指挥,但在操作前需征得本级调度同意的范围。 ⑵调度关系转移

①指派调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或受到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侵害时,上级调度机构可以指定下级调度机构暂时代行上级调度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职能,直到上级调度机构收回调管权为止。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接受指派,并按调度规程规定履行职责。

②越级调度:紧急情况下,上级值班调度员不通过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而直接下达调度指令给下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运行值班单位的运行值班员的方式。

⑶委托调度:经两调度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一方调管的某些设备的调度职权,暂由另一方代替行使,直至委托关系结束。

99、调度指令发布

⑴发布指令:值班调度员正式向本级调度机构调管范围内的下级调度或厂站值班员发布的调度指令。 ⑵接受指令:运行值班员正式接受值班调度员所发布的调度指令。 ⑶复诵指令:运行值班员接受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时,为确保指令内容准确无误,将指令内容重复一遍并得到发令人确认的过程。 ⑷回复指令:运行值班员在执行完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后,向值班调度员报告执行命令的结果和时间等。如因故无法执行或执行中断,也要及时报告。

100、调度业务联系 ⑴调度同意:值班调度员对下级调度或厂站值班员提出的工作申请及要求予以同意。 ⑵调度许可:设备由下级调度机构管辖,但在进行该设备有关操作前,该级值班调度员必须报告上级值班调度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操作。 ⑶许可操作:在改变设备的状态或方式前,由运行值班人员提出操作项目,值班调度员同意其操作(值班调度员不下操作令)。

10

1、设备状态

⑴运行:指设备的刀闸及开关都在合上位置,继电保护及二次设备按规定投入,设备带有规定电压的状态。

⑵热备用:指设备的开关断开,而刀闸仍在合上位置。此状态下如无特殊要求,设备保护均应在运行状态。

线路高抗、电压互感器(PT)等无单独开关的设备均无热备用状态。

⑶冷备用:指设备没有故障,无安全措施,刀闸及开关都在断开位置,可以随时投入运行的状态。 ①开关冷备用:指开关及其两侧(或三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

②线路冷备用:指线路两侧线刀闸拉开,两侧接地刀闸在断开位置。对无线刀闸的线路,指出线开关及两侧刀闸处于断开状态。

③主变或联变冷备用:对有变刀闸的主变或联变,指变压器各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对无变刀闸的主变或联变,指变压器各侧开关及其两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

④母线冷备用:指母线侧所有开关及其两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 ⑤高压电抗器冷备用:指高压电抗器各侧开关及刀闸均在断开位置。

⑥电压互感器(PT)冷备用:指电压互感器(PT)高低压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 10

2、发电机组的备用状态

⑴旋转备用:特指运行正常的发电机组维持额定转速,随时可以并网,或已并网运行仅带一部分负荷,随时可以加出力至额定容量的发电机组。

⑵停机备用:指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并停止运行,机组处于完好状态,随时可以启动并网,投入运行。 ⑶提门备用:指水力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并停止运行,机组处于完好状态,机组进水口工作闸门在开启状态。

⑷落门备用:指水力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并停止运行,机组处于完好状态,机组进水口工作闸门在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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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修

指设备的所有开关、刀闸均断开,并挂好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的状态。

⑴开关检修:开关及其两侧(或三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开关失灵保护停运,在开关两侧或(三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接地线)。

⑵线路检修:线路两侧线刀闸拉开,两侧接地刀闸合上位置(或挂接地线)。 ⑶主变或联变检修

对有变刀闸的主变或联变,指变压器各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在变压器各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断开变压器冷却器电源。

对无变刀闸的主变或联变,指变压器各侧开关及其两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在变压器各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断开变压器冷却器电源。

⑷母线检修

母线侧所有开关及其两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母线PT或低压侧断开,合上母线接地刀闸(或挂接地线)。 ⑸高压电抗器检修

高压电抗器各侧开关及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合上电抗器接地刀闸(或挂接地线),断开冷却器电源。 10

4、检修管理

⑴计划检修:经上级批准,由调度统一安排的检修。 ⑵临时检修:计划外临时批准的检修。 ⑶事故检修:因设备故障进行的检修。

⑷节日检修:结合假日负荷变化安排电网设备检修。 ⑸带电作业:对有电或停电未做安全措施的设备进行 10

5、通用操作术语

⑴充电:设备带标称电压但不接带负荷。

⑵送电:设备充电并带负荷(指设备投入环状运行或带负荷)。 ⑶停电:断开开关及刀闸使设备不带电。 ⑷X次冲击合闸

合断开关X次,以额定电压对设备接连进行X次充电。 ⑸零起升压

给设备由零起逐步升高电压至预定值或直到额定电压,以确定设备无故障。 ⑹合环:合上网络内某开关将网络改为环路运行。 ⑺同期合环:检测同期后合环。

⑻解环:将环状运行的电网解为非环状运行。 ⑼并列:两个单独电网使其合并为一个电网运行。 ⑽解列一个电网分成两个电气相互独立的部分运行。

⑾运行转检修:拉开设备各侧开关及刀闸,并在设备可能来电的各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 ⑿检修转运行:拉开设备各侧接地刀闸,合上各侧能够运行的刀闸和开关。 ⒀运行转热备用:拉开设备各侧开关。

⒁热备用转运行:合上除检修要求不能合或方式明确不合的开关以外的设备各侧开关。 ⒂运行转冷备用:拉开设备各侧开关及刀闸。

⒃冷备用转运行:合上除检修要求不能合或方式明确不合的开关以外的设备各侧刀闸和开关。 ⒄热备用转检修:拉开设备各侧刀闸,并在设备可能来电的各侧合上接地刀闸。

⒅检修转热备用:拉开设备各侧接地刀闸, 合上除检修要求不能合或方式明确不合的刀闸外的设备各侧刀闸。

⒆冷备用转检修:在设备可能来电的各侧合上接地刀 ⒇检修转冷备用:拉开设备各侧接地刀闸。 热备用转冷备用:拉开设备各侧刀闸。 冷备用转热备用:合上设备各侧刀闸。 10

6、开关和刀闸操作术语

⑴合上开关:使开关由分闸位置转为合闸位置。 ⑵断开开关:使开关由合闸位置转为分闸位置。 ⑶合上刀闸:使刀闸由断开位置转为接通位置。 ⑷拉开刀闸:使刀闸由接通位置转为断开位置。 10

7、线路操作术语 ⑴线路强送电

线路开关跳闸后,经检查变电站内

一、二次设备正常,而线路故障未经处理,即行送电的情况。⑵线路试送电

线路开关跳闸后,对线路故障处理后首次送电。 10

8、母线操作术语 倒母线

指线路、主变等设备从联结在某一条母线运行改为联结在另一条母线上运行。 10

9、继电保护操作术语 ⑴保护投入运行

将X设备X保护(X部分)投入运行。 ⑵保护退出运行

将X设备X保护(X部分)退出运行。 ⑶将保护改投跳闸

将保护由停运或信号位置改为跳闸位置。 ⑷将保护改投信号

将保护由停运或跳闸位置改为信号位置。 ⑸压板投入

投入XX装置跳XX(线路或设备)的压板。 ⑹压板退出

退出XX装置跳XX(线路或设备)的压板。 ⑺母差保护方式改变

将XX千伏母线母差保护由单母运行方式改为双母固定方式。 将XX千伏母线母差保护由双母固定方式改为单母运行方式。 ⑻重合闸按XX方式投入

综合重合闸有四种投入方式,即综重、单重、三重和直跳方式,按规定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投入。

110、接地刀闸操作术语 ⑴⑻合上接地刀闸

用接地刀闸将设备与大地接通。 ⑵拉开接地刀闸

用接地刀闸将设备与大地断开。 1

11、发电机组(调相机)操作术语 ⑴并网

发电机达到额定转速,具备运行条件,通过合上出口开关与电网接通。 ⑵解列

发电机通过断开出口开关与电网断开。 ⑶增加有功出力

在发电机原有功出力基础上增加有功出力。 ⑺提高电压

在原电压基础上,提高电压至某一数值。 ⑼提高频率

指调频厂在手动调频时,将频率提高至某一数值。 ⑾空载

发电机处于并网状态,但未接带负荷。 ⒀进相运行

发电机或调相机定子电流相位超前电压相位,发电机从系统中吸收无功。 ⒁发电改调相

发电机由发电状态改为调相运行。 ⒃发电机跳闸

运行中的发电机主开关跳闸。 ⒄发电机维持全速

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后,维持额定转速,等待并网。 ⒅可调出力

机组实际可能达到的发电能力。 1

12、变压器分接头操作术语 ⑴XX变分接头从X档调到X档 XX变压器分接头从X档调到X档。

⑵XX变分接头从XX千伏档调到XX千伏档 XX变压器分接头从XX千伏档调到XX千伏档。 1

13、用电负荷操作术语

⑴将XX kV XX变电站以不停电方式倒至XX kV XX变电站用电

以先合环后解环方式,将XX变电站由原供电变电站倒至另一变电站用电。 ⑵将XX kV XX变电站以停电方式倒至XX kV XX变电站用电 先将XX变电站停电,然后再将其倒至另一变电站用电。 ⑶用户限电

通知用户按调度指令自行限制用电负荷。 ⑷拉闸限电

拉开线路开关强行限制用户用电。 ⑸X分钟内限去超用负荷

通知用户按指定时间自行减去比用电指标高的那部分用电负荷。 1

14、新建(或改建)设备启动操作术语

⑴定相:用仪表或其它手段,检测两电源的相序、相位是否相同。

⑵核相:用仪表或其它手段,检测设备的一次回路与二次回路相序、相位是否相同。 ⑶CT极性测量

用仪表或其它手段,检测设备的CT二次回路极性是否正确。 1

15、《范本》是对电厂并入电网时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约定,适用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并网调度协议。1

16、《范本》主要针对电厂并入电网调度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设定了双方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必须满足的技术条件和行为规范。

1

17、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交易合同的实施。

1

18、并网电厂的义务

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甘肃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甘肃电网发电企业调度运行管理办法》及甘肃电网有关规程、规范,以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服从省调的统一调度,合理组织电厂生产。

⑵按照省调调度指令组织电厂实时生产运行,参与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

⑶按照省调要求提供电厂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执行已批准的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⑷根据需要及时对

一、二次设备进行更新、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并报甲方备案涉及电网安全的须征得甲方同意,保证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和适应技术进步。

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完整地向甲方提供电厂设备运行情况及生产信息,包括燃料、水情等。

⑹制定与甲方电力系统规程、规范相一致的现场运行规程,并送甲方备案。

⑺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配合甲方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落实检查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省调有明确的反事故措施或其他电力系统安全要求的,乙方

应按要求实施并运行维护;将有关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文件送省调备案;参加省调组织的联合反事故演习。

⑻如果电厂主要设备出现缺陷或隐患,应如实告知甲方调度机构,并按电力行业标准、《甘肃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和电厂运行规程进行处理。乙方处理完毕后应将处理结果告知甲方调度机构;

⑼如果电厂主要设备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的调度值班员报告甲方调度机构直接调管的设备动作情况,并立即向甲方调度机构提供有关数据及故障录波图,在24小时内向甲方调度机构提交事故报告。

⑽如果因电网安全稳定需要在电厂内新增加安全稳定装置以及采取相应的技术改进措施,乙方应按甲方调度机构提出的要求,负责实施和运行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⑾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⑿按照甲方调度机构及电网经营企业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日、月、季、年等有关报表。 1

19、并网条件

⑴乙方

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网正常运行方式已经明确,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并入甲方电网运行条件、接受省调统一调度。

⑵电厂的电气主接线方式以及并网方式的设计和运行,须满足甲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确保电厂安全并入电网运行。

⑶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励磁系统、调速系统)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甘肃电网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 水电、燃气机组调峰幅度为100%。

⑼调频。

经双方商定,电厂(机组)应按照《甘肃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要求参与电力系统调频。

电厂AGC安装与投运应依据国家现行的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政策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厂机组应安装AGC,其整定参数及机组出力响应速度符合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由省调根据机组特性、试验结果和相关要求统一设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机组AGC的投入与退出应按照调度指令执行。

⑽调压

乙方并网机组应具备一定的调峰、调压能力(乙方机组应具有进相能力,并在发电机组归调前进行进相试验)。

电厂应按照省调下达的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运行,当并网母线电压超出规定范围,电厂应自动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保证电厂母线电压运行在省调下达的电压曲线以内。电厂通过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无法保证母线电压运行在规定电压曲线以内时,将调整情况及时向省调报告,省调可以采取其他调压手段,如部分机组进相运行、降低有功出力、空载运行等,以保证母线电压满足要求。

⑾备用。

乙方并网机组应按照省调要求留有一定比例的旋转备用容量。当旋转备用容量不能满足省调的要求时,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⑿乙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网正常运行时,应将更改方案提前15日通知省调,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⒀省调商并网电厂定期组织网厂联席会议,邀请乙方参加,分析电网运行情况、预测系统形势、说明有关电网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商处理有关电力系统运行的重大问题。乙方应参加网厂联席会议,通报电厂的运行情况及有关电厂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⒁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互换相关值班人员名单,并及时告知变动情况。

停运一次。

130、水电厂机组开停机时间超规定的时间(100MW及以下热备用水电机组正常开机时间10分钟,正常停机时间5分钟;100MW以上热备用水电机组正常开机时间15分钟,正常停机时间10分钟),违约电量按该机组额定有功出力1小时的发电量计算。开机时间:指值班调度员下令结束到机组开启并网且带至规定负荷并汇报调度的时间。停机时间:指值班调度员下令结束到机组解列并汇报调度的时间。

1

31、火电机组开停机时间超过电力行业标准规定的开停机时间按96点计划曲线考核。开机时间:指调度下令锅炉点火到机组带至规定负荷的时间;停机时间:调度下令到机组解列的时间。

1

32、火电机组在执行调度调峰指令时,必须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调峰负荷值,未按调度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将出力调整到位者即为违约,违约电量按曲线违约计算。

1

33、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超出规定的次数(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1次/台·年)即为违约,违约电量为:

⑴正常时期(除以下三种时期以外):违约电量为该非计划停运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额定出力;

⑵在用电紧张时期、黄河防凌期(每年11月到次年3月)以及重要节假日、重大政治、社会活动保电期间发生非计划停运或继电保护误动,违约电量为正常时期违约电量的两倍;

⑶用电紧张时期及重大政治、社会活动保电期以调度机构通知为准。

1

34、发电厂应严格执行检修计划,确保按规定的工期时间完成检修工作,机组检修超过计划工期按非计划停运处理,其它调管

一、二次设备检修超过计划工期违约电量为最大一台单机额定有功出力1小时的发电量。若申请延期后仍超过工期时间没有完成工作,违约电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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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调度制度

水库防洪调度是利用水库调蓄洪水,削减洪峰,减轻或避免洪水灾害的重要防洪措施。为规范水库调度,保证水库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发挥水库的防洪减灾作用,全面提高水库综合运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1、

水库调度任务

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是依据规划设计确定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核定的水库安全标准和下游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防洪调度方式及防洪特征水位,结合气象预报和实时雨水情况,通过闸门调度等方式,控制水库蓄泄,确保水库安全,减轻上下游洪水灾害,发挥水库综合运用效益。

2、水库调度原则

2.1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兼顾上下游防洪要求,妥善处理防洪与兴利的矛盾,充分发挥水库调节能力;

2.2水库与下游河道堤防和蓄滞洪区防洪体系联合运用,充分发挥防洪体系作用;

2.3防洪调度以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的汛期控制运用方案为基础,实施动态控制,强化实时调度;

2.4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的调度运用,严格按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严禁水库超正常水位或防洪高水位运行;

3、水库调度权限

水库由

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度。 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下达洪水调度命令至水库管理单位,由管理单位按调度命令操作执行,并报告市防汛办

4、水库调度管理

4.1水库管理单位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水库调度运用规程,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并按照本规程编制汛期水库调度运用方案,于汛前按规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4.2水库汛期必须24小时不间断值班,各水库防汛责任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4.3值班人员要及时收集水文气象情报,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并按规定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库每日(8:00时)定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发实时水情,汛情突变及时报告。

4.4值班人员要作好值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

5、水库调度纪律

5.1水库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调度指令,不得拖延或提前。

5.2每次洪水过程中,水库开闸调令送达水库的同时,须抄送水库上下游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水库主管部门。水库上下游及沿线的通知由相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送达。

5.3调令执行后及时向相应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执行情况,并告知开闸后的实时汛情。

5.4调度命令下达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水库防洪调度工作,对拒不执行调令或其他违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推荐第5篇:调度运行规程

调度运行规程 总 则 第1条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东北电力系统调度运行规程》及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安全调度的文件,结合赤峰地区电网的特点,在我局原有调度规程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充实、编写而成的。 第2条 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厂(地方电厂、企业自备发电厂)、变电所、输配电线路和与此相关联的用户,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统,必须实行统一调度管理。调度系统包括各级调度机构和电网的发电厂、变电所的运行值班单位。赤峰供电公司电力调度(以下简称赤调)是电力系统地区组合调度机构,对赤峰地区电网实行统一调度管理。 第3条 本规程适用于赤峰地区电网统一调度管理的发、送、变、配、用户等有关设备。上述设备的主管单位领导和全体运行人员应熟知本规程的全部内容。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及有关科室应熟知本规程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并贯彻执行。 第4条 赤峰地区电网调度系统各单位现场运行规程及有关规定中的有关部分与本规程有抵触者,均应以本规程为准进行修订。 第5条 本规程有关部分如与上级调度部门颁发的规程、规定有抵触时,按上一级规程规定执行。 第6条 各级调度和运行人员在调度业务和运行指挥中是上、下级关系。各运行单位必须在调度的统一指挥下,严格执行各种规程制度,密切配合,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可靠的运行。 第7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调度值班人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当发生拒绝执行调度指令和违反调度纪律时,调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视情节及后果轻重矛以严肃处理。 第8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赤峰供电公司。本规程自2002年9月1日起执行,原1991年12月颁发的《赤峰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即行作废。 第一章 调度管理 第1条 赤峰管理的任务是指挥赤峰地区电网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可靠向用户提供优质电力主要工作有:

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上级关于电网有关文件精神及各项政策;

2、执行上级调度和领导发布的指令;

3、编制、执行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

4、对调度管理的设备行使指挥权,保证赤峰地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连续发供电;

5、编制和批准设备检查计划;

6、使电网处于最经济方式下运行,降低送变电损失;

7、使监视点电压符合国家标准;

8、贯彻执行电力系统的各种规程和制度;

9、迅速指挥、处理电网内各种类型事故,并制定反事故措施;

10、督促有关单位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完好率;

11、做好新设备投入前准备工作;

12、做好编制地方电厂、企业自备电力的发电计划,并监督执行;

13、对赤峰地区电网的远景规划和发展设计提出建议,并参加审核工作;

14、与下级调度、发、供电单位及有关人员用户签订调度协议,并督促其认真执行;

15、做好电网各项技术资料的统计、分析、整理和上报工作。 第二节 调度设备管辖范围 第2条 网调授权赤调指挥的220KV变电所有:元宝山、赤峰、大板、宁城、新惠、林东、平庄。220KV线路有:元元一线、元元二线、元赤线、赤宝线、元大线、元新线、大东线、元平线、平宁线、宁建线,上述设备操作前,后,应请示汇报网调。 第3条 当辽西电网由于发生事故单运时,由辽宁省网调指挥单运系统电源不足时,两锦、朝阳、赤峰三地区限电按4:2:1比例执行。 第4条 当赤峰地区由于发生事故赤峰热电厂单运时,由赤调指挥单运系统的运行和事故处理。 第5条 赤调骊赤峰地区电网指挥、管辖范围如:

1、赤峰热电厂机、炉、电等主要设备的启、停、并、解列及影响发电机出力的设备;2|局属各一次变、二次变送、变电设备及有关的继电保护、自动装臵、远动设备;

3、赤峰地区电网农电系统及大用户变电所主变压器、66KV及以上的设备、66KV及以上的送电线路。

4、局属配电联络线,双电源联络开关及红山区、松山区用户10KV专用线路;

5、赤峰地区各地方小水电、小火电厂、自备电厂进线开关及其并、解列操作。特殊情况下由过调授权有关调度或变电所联系、指挥;

6、克旗电网单运情况下由克旗调度指挥 第三节 调度管理制度 第6条 赤调值班调度员是赤峰地区电力系

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者,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在业务上服从统一调度。非电力调度指挥系统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干预调度工作。 第7条 凡属赤调指挥管辖的设备,未经值班调度员的同意,不得进行任何操作改变其运行状态。 第8条 赤调对有关值班人员下达指令时,必须有录音,并对其正确性负责。接受调度指令人员要正确的复诵、录音,并做好记录,确认无误后执行。 第9条 值班调度员下达的指令,受令者必须认真执行,如果有疑问时应及时向发令人询问,但发令人坚持原指令时,受令者必须执行。如果执行命令将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受令者应拒绝执行,并将其理由反映给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领导。如受令者无故不执行或延误执行值班调度员指令时,未执行指令的值班人员和允许不执行指令的领导人对其后果均应负责。 第10条 调度系统内的各有关运行单位领导发布的生产指令,如涉及到调度业务和权限,应事先征得调度同意。 第11条 值班调度员与运行人员联系工作时,双方要自报单位和姓名,将联系内容做好记录,并复诵和录音。 第12条 各旗县区农电局调度或送电端变电所,在接到赤调的委托指令后,有权指挥该地区的设备操作。 第13条 新参加调度工作或脱离调度值班岗位三个月以上者,经考试合格,由主管局长或运行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值班,并通知有关运行单位。 第14条 调度指令应由各运行单位的值班长或发电厂值长受理。当值班长和值长不在场时,可依次由第一值班员、第二值班员、发电厂的电气班长,第一值班员受理。各运行单位的非正式值班员,不得接受调度指令。 第15条 各运行单位经领导批准的值班员名单和电话号码应与调度互相备案,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有关单位应在每年春检前一个月向调度提供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人员名单。 第16条调度系统内的值班人员必须遵守调度纪律,出现违反调度纪律的情况时,调度部门应及时向上级调度机构或供电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会同安监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调查。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四节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运行管理 第17条 220KV线路、一次变电所220KV设备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由网调负责管理,授权赤调指挥操作。 第18条 赤调指挥管辖的设备,其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的停、启用由赤调负责,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负责向调度提供继电保护整定方案、使用规定和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 第19条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定值管理:

1、由赤调编制的年度运行方式做为继电定值整定专业人员修改定值的依据。当运行中继电保护定值不能满足要求时,由运行单位报告调度,当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向主管生产的领导汇报,并通知继电保护部门有关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应及时完成定值的变更、调试。 由于运行方式的变更使继电保护定值不能满足系统要求时,由调度直接通知继电部门领导或继电定值专责人,待定值变更、调试后,才允许进行变更运行方式的操作。

2、研究大型运行方式的变更,继电专业人员应参加并会签。

3、新设备投运前,由调度编制出运行方式和投运方案。继电保护专责人员依次计算继电保护。 第20条 值班调度员应按着继电专责人提供的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和使用规定,指挥操作和事故处理,保证继电保护的正确使用。 第21条 调度指挥管辖范围内的保护装臵改变定值或新保护装臵投运前,调度值班人员必须按定值通知单与现场运行人员进行整定值和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调度值班人员应在通知单上注明定值更改时间及对方核对人姓名,并在调度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 第22条 现场运行人员应监视保护装臵的最大允许负荷或负荷曲线,防止保护误动作。当电流达到过流保护整定值的80%时或达到距离保护的停用曲线规定值时,运行单位可先停用该保护,然后报告调度。当电流下降到过流保护整定电流80%以下或者恢复到距离保护的允许运行曲线时,运行人员应及时恢复已停用的保护,事后报告调度。 第23条 值班调度员有权根据运行方式,天气、设备等特殊情况,停用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事后报告有关领导。但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事先得到网调和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

1、一次变主变差动保护和重瓦斯保护同时停用,由网调批准:

2、一次变主变主保护停用其中之一时,(重瓦斯或差动)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3、二次变主变保护的停用,必须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4、发电厂发电机保护,主变压器的主保护的停用,必须先经电厂总工程师的批准、同意后,再由值班长向当班调度员提出申请。第24条 调度所每年根据网调下达的低周切负荷数量,编制低周减载和低周解列方案。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试验所负责按期完成现场调试工作。调度按要求掌握投入和退出,保证切除数量。 第五节 运行方式管理 第25条运行方式编制原则:

1、选取最合理的结线方式,保证整个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系统电能质量,力求达到系统运行的最大经济性;

2、保证系统运行可靠性和灵活性,使系统操作变更及检修安排合理,便于事故处理和防止事故扩大;

3、正常运行时保证重要用户的可靠供电,事故情况下保证发电厂用电、一次变电所用电及重要用户的保安电力。第26条根据赤峰地区电网的具体情况,运行方式分为年、日(临时性)两种。年运行方式做为调度正常运行及事故处理的指导原则,为继电保护整定提供依据。日方式根据系统情况随时调整安排。 第27条年度运行方式应于每年春检前编制完成。 其主要内容如下:

1、系统正常结线;

2、系统正常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检修的结线方式;

4、事故情况下的运行方式;

5、电网运行方面的有关注意事项。第28条 继电保护整定专责人员应按调度运行方式制定相应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的运行方案,在按到年度运行方式后一个月内向调度所提交。 第29条 日方式根据系统运行情况的变化,系统结线改变的需要临时编制。日方式主要内容:

1、运行方式变更原因、内容;

2、结线方式、潮流分布、电压变化、消弧线圈补偿情况;

3、由继电专业人员根据方式变化提出保护及自动装臵的变更;

4、操作原则,注意事项及新方式下事事故处理原则。第30条 当值调度员在遇特殊情况时,为使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临时改变运行方式。操作前应征得调度所长和局主管生产领导的同意。影响到计量方面的方式变化应通知营业部门。 第六节 设备检修管理 第31条 根据电力生产连续性特点发供电设备必须协调配合,实行统一平衡,安排计划检修,避免和减少重复停电。 第32条 凡属赤调指挥管辖范围的设备(

一、二次设备),因检修、试验、新建、改(扩)建工程等工作,影响到运行设备的停电、备用或运行方式改变及出力减少时,均需由该设备的运行单位向调度提出检修申请计划,经赤调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第33条 检修计划分为年检修计划(220K系统)和月检修计划。检修计划的内容包括: 检修设备的双重名称、设备停电或工作范围、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 第34条 220KV设备应由检修单位向赤调报告检修计划,赤调平衡后上报网调,由调统一安排。赤峰热电厂主要设备(机、炉、电)检修计划报网调同时抄报赤调。地方电厂、各旗县区农电局、各专用线用户的检修计划,直接报赤调平衡、安排。局属设备的检修计划报赤调,局里统一平衡后,随月生产任务书一起达到有关生产单位。 第35条 各单位检修计划的提报和调度部门的批复应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进行。 第36条 根据网调、赤调批准的设备停电检修计划、各有关生产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向调度提出申请,调度在一工前一天批复,操作复杂,对系统运行方式影响较大,或较大面积停电设备检修,有关生产单位必须在开工前五天向调度提出申请,调度在开工前二天批复。节假日的设备停电检修,应于开工前15天提出申请,调度于开工前三天批复。 第37条 设备停电检修,要严格按计划时间进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时,检修单位应在开工前三天报告调度,最迟不晚于开前二天,以便调度能及时通知用户。由于系统原因检修不能按计划进行时,调度应在规定的批复时间内以前通知检修和用户。 第38条 未经网调批准列入计划的检修,均属临时检修,对于 设备的临检,特做如下的规定:

1、临检应于开工前48小时向调度提出申请;

2、配合计划检修的临检,在其临检时间不超过计划检修时间时,赤调当值调度员应给予安排;

3、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当值内可以完工,不影响运行方式,不影响用户供电的设备临检(66KV及以下设备)。如:能用专用

旁路开关带送的开关、冷备或热备用的开关、变压器、旁路母线及二次回路等工作。 第39条 设备异常运行,为防止扩大缺陷,应在6小时前向赤调当值调度员提出申请,当值调度员接到申请后根据系统情况及时安排,并及时通知重要用户。如果对用户不造成停电能安排的临检,当值调度员应尽早安排,不受6小时限制。 第40条 设备异常运行达到规程规定的紧急停止运行条件时,或危及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向赤调当值调度员提出申请,当值调度员接到申请后根据系统情况立即安排。情况紧急时,应马上停止运行。事后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41条 批准紧急的临检时间:35—220千伏以上变压器、开关、及电力电缆等输、变电等主要设备不超过72小时。 第42条 设备停止和作业时间计算:

1、停电时间“从设备停止运行或停止备用时起到设备转入运行或备用为止;

2、作业时间:从发布工作许可命令起到接到工作负责人的竣工报告,并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为止。第43条 设备检修延期开工时,应经赤调检修专责人批准。 第44条 设备检修延期的规定:

1、

一、二次设备检修工期较长,如发现重要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时,在检修工期未过半前,向赤调提出延期申请,批准后,按新工期计算。史允许延期一次(220千伏

一、二次设备检修延期由网调批准)。

2、检修工期只有一天(包括每日都要临时恢复送电的检修),由于气候变化影响,不能继续进行检修,在计划检查工期未过半前向赤调提出延期申请,批准后,按新工期计算。

3、地方火、水厂影响出力的主要设备大、小修,无论检修延期或提前竣工,必须提前2天向赤调提出申请,批准后,按新工期计算。第45条 地方火、水厂影响出力的主要设备大、小修不能按计划开工时,应在前三天11时前向赤调提出检修变更日期。 第46条 对检修设备的停电,在未经赤调的批准,运行单位不得任意扩大操作范围。检修单位在未得到赤调的批准,不得随意扩大检修范围。 第47条 设备停电或停止备用,虽经申请并得到赤调的批准,但在操作前仍需得到当值调度员的操作指令后,方可将设备转为检修或停止备用。 第48条 经批准并开工的设备停电检修,因系统或用户的特殊要求,值班调度员可随时令其停止检修,将设备恢复运行。 第49条带电作业:

1、送、变电设备的带电作业,凡对工作人员或系统安全影响而有要求的(如停用线路重合闸,或经联系后才允许对线路强送电等),要按检修申请手续向赤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当日带电作业处理的紧急缺陷,直接向赤调当值调度员提出申请,当值调度员根据系统情况立即安排。第50条 赤调检修专责人在接到检修申请后应做到:

1、协调各生产单位,习题做到

一、二次,送、变、配设备的配合检修;

2、根据检修内容,审批合理的检修时间;

3、充分利用系统结构,在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检修运行方式,做到少停电,少限电;

4、填写的设备检修票,设备停电范围和工作内容明确,保护及自动装臵和运行方式交待清楚;

5、重大的设备检修,需经赤调有关人员讨论、审核。必要时经局有关领导批准。 第51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不经联系私自在自己不能控制电源的设备上进行作业或借机作业。即使知道设备不带电,也绝对不允许自行安排工作,因为设备有随时来电的可能。经批准的设备检修作业或借机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视为无作业。 第七节 线损负荷管理 第52条线损是供电企业综合性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各有关单位应各尽其责,相互协调,加强管理,确保电网经济运行。 第53条 调度所负责全局的送变电损失及一次网损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送变电降损措施计划及送变电损失理论计算。 第54条 定期向上级有关领导和主管科室提供线损统计数据和分析,对电网经济运行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55条 线损管理负责人应与运行方式、检修管理及无功电压管理负责人协调工作,监督新方式运行、设备检修及电压变化对线损大小的影响,及时提出合理性建议,尽可能地降低送变电损失。 第56条 当系统内有新设备投运或方式变化时,线损管理人员应进行线损的理论计算,如对线损影响较大,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57第 发电厂、变电所电度计量装臵出现异常问题时,应立即向调度所和计量所有关人员汇报,计量所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调度所。 第58条 发电厂、变电所应做好电量统计工作,要准时、准确地进行抄表,并正确地计算出当月电量,于下月1日以电话形式上报调度所。 第59条 当发电厂、变电所发生异常计量时,值班人员必须详细记录在《变电所异常电量记录簿》上,不得漏项,并按异常电量计算方法计算出异常电量,在下月1日随月电量一起报调度所。 第60条 各变电所应加强所用电的管理,对非生产用电要严格控制,所用电增加负荷时,必须经调度所和计划部批准。 第61条线损管理专责人每年进行一次全网送变电线损理论计算,分析线损升高或降低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各有关的发电厂,变电所应提供真实可靠的计算依据。 负荷管理 第62条 各发电厂、变电所每天按规定时间记录设备潮流(包括有功、无功、电压、电流),并按规定上报调度所。第63条 无人值班变电所由集控站记录设备潮流。 第64条 各发电厂、变电所、集控站值班人员,应监视设备负荷情况,发现负荷超出允许范围应及时通知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应设法进行调整。 第65条 每月典型日(15日,遇节假日顺延)各发电厂、变电所应准确记录24小时正步潮流(包括有功、无功、电压、电流),由调度所汇总后上报网调。 第66第 调度所负责每天的负荷预测工作,并应确保准确性。 第67条 各地方电厂要严格按赤调下达的发电曲线发电。当实际发电曲线与计划曲线出现偏差超过±3%时,将近电网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超发电计划,多发部分不予结算。 第68条 赤调当值调度员有权根据电网安全稳定需要和电网电源的变化修改地方电厂上网曲线。 第69条 赤调修改发电上网曲线要以有关设备规范、额定参数、设备的实际情况和电网的需要为依据。 第八节 低频减载管理 第70条 为防止推动大电源而扩大事故,系统中安装低频减载装臵,当频率严重降低时,自动切除部分次要负荷,从而保证系统对重要用户的供电。 第71条 调度所每年根据网调下达的低频切负荷数量,编制本地区低频减载和低周 解列方案,经局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试验所负责按期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工作,调度所按要求掌握投入和退出,以保证切除足够的数量。 第72条 低频减载装臵每年整定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做适当调整。 第73条 根据需要,低频减载装臵可以安装在电力用户内部,用户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第74条 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停用低频减载装臵、转移其控制负荷或改变装臵的定值。各厂、变低频减载装臵的投、切、定值的改变,必须按赤调指令进行。 第75条 各厂、变低周减载装臵的投切,定值的改变,均按赤调指令进行。当低频减载装臵因故停止运行其间,系统周波降到该级低频定值时,运行人员应手动切除该装臵所控制的线路。 第76条 每月15日为典型日(遇节假日顺延)各发电厂,变电所应记录

2、

10、19点(夏季为21点)低频减载装臵实际控制的负荷数量,由赤调汇总后上报网调。第九条 无功电压管理 第77条 电压是考核电能质量主要指标之

一、无功电力是影响电压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强对无功电压管理,使系统电压经常保持在正常规定范围内。

1、赤调负责赤峰电力系统电压的监视、调整、考核;

2、赤调负责赤调电力系统无功补偿设备的统计,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出无功电力规划,提出新增无功设备的容量及安装地点;

3、凡在赤峰地区新建发电厂和农网、城网66KV变电所必须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新建送配线路按要求设计,原则上66KV线路长度不得超过60KM,10KV线路长度不得超过15KM,根据无功电力就地补偿原则,凡新建变电所(包括厂、矿、农电)在设计时必须考虑配备相应无功补偿设备。农网要考虑采取集中和分散补偿相结合原则,功率因数在0.9以上。 第78条 发电厂、变电所运行人员应随时监视电压偏移,当电压偏移超出允范围时应进行无功出力的调整和电容的投切,使电压恢复正常,池无法调整时向赤调报告。 第79条 赤峰热电厂、赤峰地区方水、火电厂及企业自备电厂应按电压标准及时调整砺磁电流及无功出力使电压保持正常水平。 第80条 地区电网内各变电所的电容器每日可以在电压合格范围内自行投切。 第81条 局属各载调压变压器的各变电所

当电压超出合格范围时,应及时向调度汇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相应调整。 第82条 局属各电变所(包括农电各中心变电所)变压器分接头的调整,由赤调统一管理,农电其它变电所、厂、矿市,的66KV变电所变压器分接头调整可自行调整后报赤调备案。 第83条 赤峰电网电压监测点设臵规定: A类城市变电所,指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建成区及供主要工业负荷的变电所,6.3--10KV母线设一个监测点。 B类:110KV以上供电的和35--66KV专线供电用户,每个用户设一个监测点。 C类:35--66KV非专用线用户和6.3--10KV用户每万千瓦负荷设一个监测点。 D类:380/220V配电变压器按总台数1%设定结构的变化进行调整。 第84条电压上升下限一般规定: 城市变电所:10KV+7-0%(A类电压监测点) 66KV专、非线用户变电所:66KV+5%(B类、C类电压监测点) 10KV用户变电所:10KV±7%(C类电压监测点) 6.3KV用户变电所:6.3KV±5%(C类电压监测点) 380/220V+5--10%(D类电压监测点) 各一次变电所:220KV--3%---+7%,66KV-3%---+75(一般要求在上限运行)考核时间: A类电压监测是为全日24小时记录,B、C、D电压监测是每月5日、15日、25日记录,每月典型日遇节假日顺延一日记录。 第十节 地方电厂和双电源用户的管理 第85条 并网运行的非电力系统直属的水、火电厂、自备电厂(简称为地方电厂)是电网的组成部分。上述电厂必须服从统一调度,遵守调度纪律。 第86条 凡要求并网的新建和扩建的地方电厂、并网方案需经赤峰供电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87条 地方电厂在并网前需向赤调提出并网申请。 经审查具备并网条件,并签定并网调度协议和其它有关协议,东北公司网调批准后可以并网运行。未经批准和私自将电源投入电网或不按调度令擅自操作者,必须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第88条 地方电厂主要设备(发电机、主变压器和联络线)的年、月检修和发电厂计划,按赤调规定时间和要求报调度所批准后执行。 第89条 地方电厂必须参加电网调峰,严格执行赤调下达的日调电曲线。赤调当值调度有权根据电网电压和线路潮流修改地方电厂的日调曲线。 第90条 地方电厂要按规定的时间向赤调汇报发电有功和无功小时电量、母线电压和联络线潮流及发电曲线等运行数据,并及时向赤调报送有关报表。 第91条 地方电厂的运行人员在执行赤调下达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时,任何非运行人员不得干预。否则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反调度指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处罚:

1、不认真执行继电保护,自动装臵的有关规定而造成系统主要损坏、非同期并列及其它危险电网安全者;

2、拖延执行调度指令而造成电网事故扩大或达不到调度规定要求者;

3、不如实反映电厂运行情况,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影响调度事故处理、判断者;

4、不认真执行调曲线,只顾本单位利益,不顾全大局者。第92条 当地方电厂拒绝和延缓执行调度指令,给电网安全运行造成威胁或严重违反调度协议时,赤调有权对其采取必要果断措施,将电厂解列,以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 第93条 凡属赤调指挥管理的地方电厂设备,未经当值调度的许可,不准自行变更其运行状态、接入系统状态(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除外)。必须改变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变动有关的资料报赤调,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94条 6—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专用线双电源用户由赤调统一调度指挥,10KV公用线用户双电源及400V以下双电源由配电调度或农电局调度指挥、管理。 第95条 6—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专用线双电源用户向赤调报送有关的图纸资料。应设专人值班,并有可靠的通讯联系手段。 第十一节 无人值班变电所集中控制站管理 第96条 局属无人值守变电所的集中控制站(简称集控站)值班员负责管辖范围内无人值班变电所遥测、遥信量的监视和利用遥控、遥调装臵进行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 第97条 集控站值班人员的操作应在赤调的统一指挥下进行。集控站值班人员管辖范围内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正常倒闸操作、系统异常及事故处理的正确性负有责任,并应及时准确地向当值调度员汇报,并在调度统一指挥下进行。 第98条 无人值班变电操作队受集控站值班指挥,并应及时、准确地将观察到的设备异常和操作情况向集控站值班员汇报。 第99条 集控站值班人员发现远动设备异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和远动室值班员。在集控站不能对变电所设备正常监视及控制期间,集控站应及时与变电所主管单位联系,尽快恢复有人值班。其调度关系按有人值班管理。 第100条 集控站值班员应对管辖内变电所电压变动情况加强监视,及时投切电容器,使电压保持在合格范围内。 第101条集控站值班员负荷管辖内无人值班变电所电量及典型日潮流的记录和上报。其要求与有人值班变电所相同。 第102条 集控站值班人员对管辖内设备事故及异常除及时汇报调度外,并及时通知设备的维护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二节 新建、扩建和改建设备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103条 凡接入赤峰地区电力系统的新建或改(扩)建电力设备在投入运行前,由其主管单位向赤调报送设备投入运行的书面申请、设备参数及有关资料。 第104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电力建设的主管单位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向赤调报送设备投运申请和设备参数及有关资料。

1、电厂投运前60天;

2、220千伏变电所及线路投运前50天;

3、66千伏及以下变电所投运前30天;

4、66千伏及以下的送、配线路投运前30天。第105条 非电力系统所属企业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力设备投运前应报送以下设备参数及有关资料:

1、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新建或改建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复印件);

2、试运行或正式投运计划日期,试验项目,带负荷要求;

3、主要的电气设备规范和设备参数(铭牌参数);

4、发电厂或变电所一次主结线图,电气平面布臵图,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原理图和配臵图;

5、负荷的有、无功情况,负荷性质、特点及有无特殊要求和规定等;

6、有关运行人员名单,与调度联系方式;

7、线路投运前应报:线路长度、导、地线型号、排列方式、杆、塔起、止号、杆、塔数目、导线换位情况,地理位臵图,线路实测参数,线路产权维护权限等有关资料。第106条 赤调接到投运的新设备参数和有关资料后进行下列工作:

1、向网调报送设备投运申请及方案,参数和有关资料等;

2、与网调和设备主管单位签定调度协议;

3、和供电公司有关单位共单位共同审核接网的设计方案。第107条 当新建或改建工程规模较大,投运复杂或采用过渡方案投运时,应在供电公司统一领导下由建设、设计、生技、试验、安监、调度、施工及有关单位组成设备启动小组,由运行和试验单位提出投运和试验方案,经设备启动小组审批后执行。新建或改建工程在施工中如需运行设备停电时,由运行单位按有关规定向赤调提出停电申请。 第二章 电力系统正常操作 第一节系统运行结线方式 第108条 系统结线原则:为保证全系统和重要用户的连续可靠供电,电网的结线方式应具有较大的紧凑度,即并列运行的线路尽可能并列运行,环状系统尽可能环状并列运行,使网内设备最大限度的互为备用,并提高重合闸的利用率,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潮流电压分布,必须保证系统电能质量及稳定的要求;

2、高压开关的遮断容量应满足短路容量的要求;

3、正常和事故时,潮流电压分布合理;

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配合协调;

5、保证系统操作灵活、安全,能迅速消除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及运行的最大经济性。第109条 主要厂、变电所母线结线原则:

1、一般同一电源来的双回线或者同一变电所的双回线应分别接于不同母线上,以避免母线故障时造成系统解列或扩大事故;

2、正常母线上有3个及以下元件运行时,为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高压设备带电而增加事故机会,原则上为单母线运行,另一母线处于备用状态;

3、各主要厂、变电所固定结线方式,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每年检查一次;

4、各厂、变电所要特别注意厂(所)用电源结线方式的合理性,充分利用备用电源自投装臵,赤峰地区电网应保证各一次变所用电及赤峰热电厂、元宝山电厂厂用电的可靠性。第110条 为保证对重要工业地区和重要用户的不间断供电,应在电网的重要送电线路和重要变电所安装备用电源自投装臵并应投入运行。 第二节 操作制度 第111条 倒闸操作是将指将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运行、备用、检修、试验四种)转换为另一种状态。主要是指拉开或合上某些开关和刀闸,启用或停用某些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拆除或装设接地线,拉开或合上某些直流操作回路等。 第112条 一切常规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在事故处理或单一操作时,可不填写操作票,但要做好记录。 第113条 一般操作应避免在交接班或高峰负荷时进行,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待全部操作结束或操作告一段落后进行交接班。 第114条 值班调度员发布操作指令时有以下三种形式:

1、逐项指令(即调度逐项下达操作指令):指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共同配合完成的操作,66KV及以上单回送电线路的正常操作,10KV双电源配电线路的操作。

2、综合操作指令(即任务项操作令)指涉及一个单位的操作,对系统无影响,只发给现场操作任务。如:⑴发电厂、变电所更母线运行方式; ⑵线路开关的互带或经侧路带送,220KV旁路开关带220KV线路或主变的操作。 ⑶幅射状配电线路的停送电;⑷单一变电所内部停电或全部停电; ⑸变压器由运行转检修或转备用,或由备用转运行。 综合令中除写清操作任务外,只交待运行方式变更,特殊方式下的继电保护扩=及自动装臵的变更,变电所全停电时,进线侧刀闸是否带电及线路作业的安全措施的装拆。操作现场根据综合指令按规程及有关规定编制详细操作票。综合令中有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具体操作由现场值班人员负责。

3、口头指令:主要用于日常的一些调度业务、非计划性的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限电等。第115条 指挥有计划的操作一般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下予令,当值调度员应于操作前4个小时,将不带编号的操作令,(即予令)下在现场,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2小时下发,现场人员根据予令填写现场操作票,但不许操作。第二步下动令(即带编号的,允许正式操作的指令)动令下达前,调度应与现场操作人员再次核对操作予令内容,无误后,调度即下达操作令编号(自下达编号后,予令即变成动令),然后正式宣布操作开始。操作前在模拟图板上的模拟操作不应占用实际操作时间。 第116条 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检查潮流的变化和负荷的分配,以验证开关位臵的正确性。 第117条 现场操作人员在操作完应及时汇报调度,逐项操作令中,一次下达的按顺序操作的几项操作完毕后,可以一起汇报。 第118条 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下列制度:

1、按批准的操作票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必须有人监护,不允许只凭经验或记忆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打“√”;

2、操作过程中如发生疑问,应停止操作,询问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3、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复诵、录音、彼此互通姓名,并做好记录;

4、操作完,值班调度员要全面检查操作票,(包括备注部分),以防遗漏,在操作票左上角的位臵上盖“已执行”章,并及时更改调度模拟盘,使其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第119条 在任何情况下者禁止约时停、送电。 第120条 操作票的编号要严密、明确、文字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修改,每页不得超过三处,(四字)、超过应重新填写。要使用双重名称,如元红线125。 第121条 接地线的管理:

1、发电厂、变电所、送、配电线路,出口线路侧接地线或接地刀闸由赤调负责;

2、双电源线路(包括用户)两侧接线由赤调负责;

3、发电厂、变电所内部停电或部分设备停电工作,自行掌握的地线、接地刀闸,由发电厂,变电所各自负责;

4、由供电局配电调度和各旗县调度管理的配电线中,包括只继开分支开关停 电的检修,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配电调度和旗县调度自行负责;

5、线路检修人员在工作地点装设的接地线,由检修人员自行负责。第三节 操作总则 第122条 调度在指挥电力系统生产运行、操作、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两票、三制、四对照”的原则。 两票:检修票、操作票。 三制:监护制、复诵录音制、记录制。 四对照:对照系统、对照现场、对照检修票、对照典型操作票。 第123条 操作前应充分考虑系统结线方式变更后的正确性、合理性,并应特别注意对重要用户供电的可靠性。 第124条平衡系统有功和无功功率,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并应考虑留有备用容量。 第125条 注意系统变更后引起潮流、电压的变化,应及时将改变的运行结线及潮流变化通知有关现场,监视运行中的设备,防止设备过载和结点过热。当值调度与有关运行单位均应做好事故预想。 第126条 运行方式变更应充分考虑到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配合协调,消弧线圈补偿合理。 第四节 并、解列操作 第127条 周波:同期并列周波必须相同,无法调整时,最大允许差0.5HZ。如果系统电源不足,必要时允许降低较高系统的周波进行同期并列,但正常系统的周波不得低于49.50HZ。 第128条 电压:系统间并列,无论是同期还是环状并列,应使电压差(绝对值)调值最小,最大允许电压差为20%,特殊情况下,环状并列时最大电压差不得超过30%,或经过计算确定允许值。 第129条 电气角度引起的电压差:系统环状并列时,应注意并列处两侧电压向量间的角度差,环路内变压器不允许有结线组别角度差(必须为零),对由潮流分布引起的功率角,其允许值根据环路内设备容量、继电保护等限制程度经核算后确定。 第130条 相序、相位:由于设备检修(如导线拆、接引)或新建、扩建工程设备投入运行有可能引起相序、相位紊乱时,对单电源供电的负荷线路及两侧有电源的联络线,在受电或并列前应测试相序。环状网络合环前应测试两侧相位相同。 第131条 环状网络中如有同期装臵,环并前应使用同期装臵检验同期,惟保证操作的正确性。 第132条 系统解列时,应将解列点的有功和无功功率调整为零,电流尽可能调至最小。当调整有困难时,一般可调整到使系统向大容量系统输送少量有功功率时使之解列。 第133条 环状络并列或解列时,必须考虑环内潮流的变化及对继电保护、系统稳定、设备过载等方面的影响。 第五节 线路操作 条134条 线路停电时,应依次拉开油开关,负荷侧刀闸、电源刀闸、(线路上有电压互感器或所用变变压器时还应拉开互感器或所用变刀闸),验电并装设接地线。 第135条 线路送电时,应先拆除全部接地线、短路线,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再依次合上电源刀闸、负荷侧刀闸、合上油开关。 第136条 并列双回线之一停电时,应先在 送电端解列,然后在负荷端停电。送电时应由负荷侧充电,电源侧并列。以减少电压波动和解、并列处电压差,并应考虑运行线路是否过载。 第137条 允许用刀闸操作的线路,在线路检修后或新线路投入运行时,必须用油开关试送。如无条件必须用刀闸试送时,应经局主管领导批准。 第138条 两线一地制变电所的任何送、配电线路停电,需变电所装设接地线时,应装设在油开关与负荷侧刀闸之间,惟防将变电所的接地网电压传输到线路上。 第139条 有通讯设施的线路停电时,庆及时通知通讯部门,以便采取措施,尽可能保持通讯不中断。 第140条双电源线路的停、送电操作,应考虑高压长线路对小容量系统中发电机的励磁有影响,一般应在小电源侧并、解列、大电源侧充电。 第六节 变压器操作 第141条 变压器侧高、低压侧均有电源时,一般情况下,由高压侧充电、代压侧并列,停电时先在低压侧解列,再由高压侧停电。第142条 超高压长线路末端变压器的操作时,为防止空载线路末端电压过高,使空载变压器投入时,造成磁路饱和出现异常的高次谐波而击空变压器绝缘。操作时电压不得超过变压器相应分接头电压的10%。 第143条 变压器停电或充电操作时,为防止因开关三相不同期或非全相投入产生的过电压威胁变压器绝缘,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的主变压器停电或充电前,必须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地,并启用相应保护。当操作完毕后,则按照运行方式的规定使用中性点接地方式和继电保护。 第144条 主变压器充电时,无论差动回路向量正确与否,均应将差动保护和瓦斯保护保护压板投入跳闸位臵,充电操作完毕后,再按规定决定是否需要暂退出。 第145条 单电源的二次变压所若与电源线路同时停电时,应由送电端变电所一并停、送。若只是变电所以下全停时,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送电时与上相反。 第146条 变压器改变分接头位臵后,应先测量分接头开关接触电阻合格后,方可运行,对有载调压变压器应事先计算差动保护允许调压分接头的调整范围。 第七节 母线操作 第147条 用国产220KV断中带有均压电容的少油开关停送仅带有电感式电压互感器的空母线时,为避免少油开关触头间的并联电容和电感式电压互感感抗形成串联谐振,母线停、送电操作前应将电压互感器拉开或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内并(串)适当电阻消谐。 第148条 变压器向母线充电时,此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 第149条 母线是发电厂、变电所的中枢,是电器元件的集合点,进行母线操作时,必须进行充分的检查准备,调度运行人员要做好系统性事故预想(如刀闸瓷柱折断等)。 第150条 母线运行中进行倒闸操作,在母联开关合上后,应断开母联开关的操作电源,然后再进行倒闸操作。 第151条 进行母线操作时应注意对母线保护的影响,根据母差运行规定做好相应的变更。倒母线过程中无特殊情况母差保护应在投入使用中。 第152条 进行母线停、送电操作时,应注意防止电压互感器低压侧向母线反充电,使电压互感器二次保险熔断,而造成继电保护误动。 第153条 220KV刀闸允许进行停、送空母线操作,但在送空母线时,应在肜开关给母线充电无问题后进行。 第八节 刀闸的操作 第154条 刀闸操作允许范围:

1、拉、合空载母线;

2、拉、合无故障现象的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3、拉、合系统无接地时的消弧线圈;

4、拉、合变压器中性点;

5、可拉、合并联开关的旁路电流;

6、用三相联动刀闸可切、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安培的空载变压器或电容电流不超过5安培的空载线路;

7、用三相联动刀闸允许的合、解环操作,应经计算和试验,并得到总工程师的批准方可进行。第155条 母线上接有V型刀闸、要特别注意刀闸的操作,以防止刀闸“甩臂”。 第156条 没有专用旁路开关,进行线路互带操作时,拉、合旁路刀闸前应停用并列开关的控制电源。 第157条 中性点绝缘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不允许用刀闸查找接地故障。 第九节 消弧线圈的运行和操作 第158条 消弧线圈的操作及分接头位臵的改变应按赤调指令执行。值班调度员应根据系统运行方式的改变,按照补偿的整定原则及时对消弧线圈分接头进行调整。 第159条 消弧线圈的整定原则:

1、使流过故障点的残流最小,以得消弧,并为系统带接地运行创造条件;

2、正常和事故情况下,中性点位移电压不危及设备绝缘,中性点位移电压不超过允许值: 长时间不超过相电压的15%;操作过程中(1小时内)不超过相电压的30%;接地故障时不超过相电压100%;

3、正常时应采取过补偿,如必须欠补偿运行时,应允分考虑到在事故情况下,最长一回线路一相断线不致产生谐振;

4、考虑事故处理方便,当系统分离后各单独系统亦应有适当的补偿度;

5、系统由于对地电容不平衡,或邻近不同等级的系统电压不平衡而影响该系统电压不平衡时,可调整补偿度加以改善;

6、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的补偿度按下式计算:全网补偿电流—全网电容电流 一般补偿度为5%一20%。在系统消弧线圈容量充裕时,尽量不安排最高分接头。 第160条按下述原则,进行消弧线圈的调整:

1、欠补偿系统:线路停电前、送电后调整;

2、过补偿系统;线路停电后、送电前调整;

3、一经操作(不论停、送、并、解)即变成共振补偿时,必须在操作前调整。第161条 改变消弧线圈分接头的操作,必须将消弧线圈脱离系统后进行。投切消弧线圈时,必须在系统内无接地故障时方可进行操作。 第162条 一个系统如果正常一台消弧线圈运行,在调整分接头位臵时,可先将该系统同一电压等级备用的消弧线圈投入,然后再进行调整。一个系统只有一台消弧线圈,当需要调整其分接头时,有条件的可先将该系统与同一电压等级带有消弧线圈的其它系统并列,然后进行调整。 如必须将唯一的一台消弧线圈脱离系统,使系统变为中性点绝缘运行时,应事先确认不能发生铁磁谐振或采取必须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63条 系统内有两个以上消弧线圈运行时,当需要改变其分接头位臵时,应逐一进行调整,避免系统出现无消弧线圈运行方式。 第164条 禁止将消弧线圈同时连接在两组运行变压器的中性点。将消弧线圈从一台变压器中性点切换到另一台变压器中性点上时,应先将消弧线圈断开,然后再投入到另一台变压器中性点上。 第165条 消弧线圈的检修(包括影响消弧线圈运行的附属设备),必须安排在雷 雨季节前进行,以保证雷雨季节消弧线圈不脱离运行。 第166条 凡装有消弧线圈的变电所,消弧线圈动作后,应立即汇报调度,并详细记录运行时间,消弧线圈电流,中性点电压及消弧线圈的温度、温升等。 第167条 在整定调谐时,如遇到中性点位移电压和补偿度不能双重满足时:

1、在冬季以满足位移电压不超过规定值为原则。

2、在其它季节以满足补偿度不超过规定为原则。第168条 只有一台消弧线圈的系统,允许带接地故障运行时间由消弧线圈的温升决定;有几台消弧线圈的系统,个别消弧线圈达到规定的温升时,且继续升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调整补偿度,然后切除该消弧线圈。 单相永久性接地消弧线圈上层油温及其允许连续运行时间按厂家规定执行,如无厂家规定 ,允许温升按55℃以下掌握,运行时间不超过2小时。 第169条 赤峰地区电网66KV系统消弧线圈参数表: 第十节 新设备投入运行操作 第170条 新建或改、扩建设备投运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局属设备经局新设备启动小组验收合格,移交生产单位并正式交给调度指挥运行。农电及大用户新建或改、扩建设备投运前,必须经局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正式交付调度指挥运行;

2、有符合现场实际的

一、二次图纸;

3、与调度有两条独立的通信线路,并已投运畅通;

4、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

一、二次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通信、电量采集装臵、自动化等均应同步完成,具备投运条件;

5、继电保护、自动装臵按定值单调试完,具备投运条件。并将定值单报送赤调;

6、设备主管单位组织运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规程的学习(包括安规和调度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第171条 调度部门在接到新、改、扩建设备全面验收合格报告后,并请示供电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下达正式投运的操作指令。 第172条 赤调在接到有关单位提出的设备投运申请后,应做如下工作:

1、进行潮流和电压损失计算,确定运行方式和变压器分接头位臵;

2、对新设备进行编号;

3、重新对消弧线圈进行整定计算;

4、组织调度人员去现场熟悉设备,并编制投运方案;

5、修改调度模拟盘和地理位臵图。第173条 在接到新设备投运前验收合格的报告,并经局主管领导批准后,调度室做好指挥操作的准备。投运方案应在预定投运前3天送交调度室,以便调度值班人员熟悉方案,编制倒闸操作票,做好事故预想。 第174条 自备电厂及地方电厂机组并网运行前,必须具备并网条件,签订经网调或省调批准的调度协议,经有关部门和人员验收合格,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并网。第175条 新建或改、扩建设备投运时应做如下工作:

1、相位与相序要核对正确;

2、核对投运现场及与其配合相邻或上一级设备的继电保护定值调试正确,安全自动装臵、通讯、自动化设备同步投运;

3、拆除投运现场全部安全措施;

4、全电压合闸,有条件使用双重开关和双重保护。 第三章 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 第176条 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时,当值调度员及有关运行人员应做到:

1、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千方百计保持正常设备的继续运行,保证发电厂厂电源和重要用户的供电;

3、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特别是有保安电力的重要用户;

4、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第177条 在进行事故处理时,赤调当值调度员为地区电网事故处理全面领导人,各基层调度、集控站值班长、变电所值班长、电厂值长,应在赤调当值调度员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迅速地执行一切操作指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者除外)。为防止事故的扩大,必要时赤调有权越级下达调度指令。 第178条 当系统事故发生时:

1、事故单位要迅速、简明、清楚、准确的将事故情况(主要指跳闸开关、潮流、电压、设备状况、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动作情况等)报告调度。在调度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消除事故;

2、非事故单位要充分准备,防止与应付事故的蔓延,不要急于向调度询问事故情况。第179条 事故处理期间,事故单位和调度电话应保持通话的状态,以利及时互通情况,迅速排除故障。 第180条 处理系统事故时,值班调度员应及时了解开关位臵、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动作情况以及频率、电压、潮流变化情况,充分利用远动自动化信号和自动化信息判断事故,以提高事故处理的正确性。 第181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防止事故扩大,拖延事故处理时间,运行现场无需联系调度,可先进行停电处理,但事后,立即报告调度:

1、当人身或设备安全受到直接威胁,非立即停电不能解除危机时;

2、设备有严重损伤或有明显缺陷,并在继续发展,不停电即可造成事故或使设备损坏时;

3、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厂(所)用电全部或部分停电时,恢复电源的操作。第182条 事故处理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有明显缺陷,当值调度员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线路则应立即通知巡线或事故抢修。 第183条 系统事故处理完毕后,值班调度员应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处理过程,并详细整理记录事故情况。(事故时间、事故系统运行方式、事故现象、处理过程、影响负荷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事故的可能原因等)。 第二节 低周波事故处理 第184条 东北电力系统的频率为50赫,瞬间变动允许范围:自动调频装臵使用时为±0。2赫。超出上述允许范时,叫做频率异常或事故。 第185条 各级调度、发电厂及

一、二次变电所均应配臵准确频率表,并保证其可靠运行。第186条 当赤峰地区电网(包括元宝山电厂)与辽西电网解列单运时,周波由网调管理,元宝山电厂为周波调整厂,赤峰热电厂为辅助调整厂。赤调应及时向东北网调反映调波情况。

1、频率超过50±0.5HZ且延续时间30分钟以上;频率超过50±1HZ且延续时间15分钟以上。为一般电网事故。

2、频率超过50±0.5HZ,且延续时间20分钟以上;频率超过50±1HZ,且延续时间10分钟以上,为一电网一类障碍。 第187条 当系统频率低于49.80HZ时,按上级调度指令拉闸限电,使频率恢复到49.80HZ时以上。 第188条 当系统频率低于49.5HZ,地区各发电厂值班人员不待调度指令,立即增加出力,使频率恢复到正常频率,并及时汇报赤调值班调度员。 第189条 当系统频率到49.20HZ以下,第一阶频率继电器已自动切除负荷,频率仍不见恢复,赤调应不待网调指令,立即按事故拉闸顺位切除负荷,使频率恢复到49.50HZ以上或全部顺位拉完为止,并立即报告网调。 第90条 当系统频率降到48.50HZ以下,各有直配负荷的发电厂和一次变电所,不待调度指令,应立即按一次拉闸顺位表切除负荷,赤调按网调指令,切除负荷直至频率恢复到49.5HZ以上或顺位表拉完为止。 第191条 接到网调限制负荷的命令,应立即执行,赤调要指令所属下级调度,

一、二次变电所立即执行切除负荷限电,并将限负荷数量及时报告网调。不允许用临时调整用户的办法来应付。 第192条 必须送保安电力的用户,拉闸后赤调联系用户送出保安电力。 第193条 当频率恢复到49.8赫以上时,赤调按着网调的指令按负荷性质逐一送出所拉和低周减载所切除的负荷。与网调电话不通时,在保证频率不低于50.00HZ的情况下,可送出部分负荷、如频率又低于49.80HZ时,应停止恢复送电。 第194条 调度应每年编制一次事故限电顺位和一次拉闸限电顺位,报市有关部门和供电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三节发电机事故处理 第195条 发电机跳闸应先查明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动作情况,再进行处理。

1、不轮发电机由于甩负荷造成过速、过电压保护动作跳闸,应立即恢复并列负荷;

2、发电机过电流保护(或带低压闭锁的过电流保护)动作跳闸时,如其它保护均未动作,发电机没有不正常现象,如外部故障引起的,不须检查,待排除外部故障后,可立即并列负荷;

3、机组其它保护动作跳闸时,应按现场规程规定去处理,确定无问题由厂领导批准后再并列带负荷;

4、发电机因人误碰保护装臵跳闸,庆立即调整转速恢复与电网的并列运行。第196条 汽轮发电机转子线圈发生一点稳定性接地,允许继续运行,但应使用两点接地保护作用于跳闸。水轮发电机转子线圈发生一点永久性接地应立即停机检查。 第四节 变压器事故处理 第197条 变压器的开关跳闸时,应首先根据继电保护动作和事故跳闸当时的外部现象,(变压器过负荷,电网中短路等), 判断故障原因,然后进行处理:

1、若主保护动作(瓦斯、差动),未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不得送电;

2、如只是过流保护(或低压过流)动作,检查主变问题后,即可送电。(二次有电源线路应先断开)当判明是越级故障引起跳闸时,将故障设备断开后,恢复主变压器受电带负荷;

3、装有重合闸的变压器,跳闸后重合不良时,应检查主变压器后再考虑送电;

4、有备用变压器或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的变电所,当运行变压器跳闸时先投入备用变压器或备用电源然后再检查跳闸的变压器.198条 变压器停送电操作时,当开关三相拉合不同期时,可能引起过电压包括传递到低压侧的过电压,为此规定:

1、停送电操作时,允许中性点直接接地变压器数量比正常多一台,先奖操作的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操作完根据系统民政部决定是否断开中性点。

2、发电厂单元式机变组停送电,变压器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199条 中性点接地系统不允许脱离中性点运行。 200条 变压器事故过负荷时,应立即设法使变压器规定时间内降低负荷:

1、投入备用变压器;

2、联系调度将负荷转移到系统别处去,如发迹系统结线方式等。

3、按规定的顺序限制负荷。201条 变压器事故过负荷的允许值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一次系统各厂、变的变压器事故过负荷允许值,由于各有关单位参照厂家规定及设备状况作出规定,报上级调度备案。 母线电压消失的事故处理 201条 变电所全停,一般是因母线故障或线路故障时开关、保护拒动造成的,亦可以级因外部电源全停造成的,要根据仪表指示,保护和自动装臵动作情况、开关信号及事故现象,判断事故情况,立即报告上级调度,并全迅速采取措施,切不可只凭所用电源合停或照明全停而误认为是变电所全停电。 201条 多电源联系的变电所全停电时,应立即将多电源间可能联系的开关拉开,比母线应首先拉开母联开关防止突然来电造成非同期合闸,但每组母线上应保留一个主要电源线路开关在役入状态,检查有电压抽取装臵的电源线路,以便及早判断来电时间。 203条 线于多电源或单电源供电的变电 全停,如果向用户供电的线路的开关保护未动作,不应拉开开关,除调度有特殊规定者例外。 204条 当发电厂母线电压消失时,发电厂值班员应不待调度每时令立即拉开电压消失母线上人武部电源开关,同时设法恢复受影响的厂用电,有条件时,利用本厂机机组对母线进行强送电,应尽可能利用外来电源。 205条 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并伴随由于故障引起的爆炸,火光等异常声响时,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上级调度,并自行拉开故障母线上的所有开关,找到故障点并迅速隔离后联系值班调度员同意,方可对停电母线送电.206条 当母线本身无保护装臵,或其母线保护因故停用中,母线故障时,其所接之线路开关不会动用,而由对方的开关跳闸,应联系后按下列办法处理:1\单母线运行时,立即联系值班调度员同意,造反适当电源开关强送一次,不良后切换至备用母线受电.2\双母线运行时,立即拉开母联开关,汇报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造反两线路,分别对两条母线强送.207条 当母线由于差动保护动作而停电,无明显故障现象时,按下列办法处理:

1、单母线运行时,联系值班调度员同意,造反电源线路开关强送电一次,不良后切换至备用母线。

2、双母线运行而又同时停电时,不待调度指令,立即拉开母联开关,联系值班调度员同意,分别用线路开关强送电一次,选取哪个开关强送,由调度决定。

3、比母线之一停电时(母母联开关强送,但母联开关必须具有完善的充电保护(相间、接地保护均有),强送不良时拉开故障带电至运行母线。第七节 系统振荡的事故处理 系统振荡的现象:振荡时发电机电流表,功率表及连结失去同期的电厂或部分系统的输电线及变压器的电流表,功率表明显周期性地剧烈摆动,同时,系统中各点电压将发生波动,振荡中心的电压波动最大,照明灯光随电压波动一明一暗,发电机发出有节奏的嗡嗡声,在失去同期的受端系统中,频率下孤,在送端的系统频率则升高。 208条 消除振荡的措施:

1、发电厂或变电应迅速采取提高系统电压;

2、频率升高的电厂,迅速降低频率,起码到振荡消失或降低至不低于49。50HZ为止

3、频率降低档的电厂,应充分利用容量和事故过载能力提高频率,直至消除振荡或恢复到正常频率为止,必要时,值班调度员可以下令受端切除部分负荷。

4、不论频率升或降低的电厂都要按发电机事故过负荷规定,最大限度的提高励磁电流,受端负荷中心调相机按调节度要求调整励磁电流,防止电压升高,负荷加大而恶化稳定水平。

5、调度值班人员争取在3-4分钟内将振荡消除值班人员不得解列任何机组。

7、若由于机组失磁而引起系统振荡时,应立即将失磁机组解列,但应注意区别汽轮发电机失磁异步运行时,功充电流也的小的摆动。

8、环状系统解列操作而引起振荡时,应立即投入解列的开关。第八节 高压开关异常 209条 发电厂,变电所值班人员在拉合开关操作发生非全相时,应立即拉开开关,然后报告上级值班人员。 210条 发电厂、变电所值班人员发现运行中的开关非全相运行时,应立即报行上级调度员。211条 值班调度员在接到发电厂或变电所值班人员关于开关非全相运行的报告后,如果是两断开,应立即下令现场值班人员将该开关拉开,如果开关是一相断开,可下现场值班人员再投扩一次,如仍不能恢复全相运行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将该开关停电。 212条 当再次合闸仍不能恢复全相运行且潮流很大,立即拉开运行相开关可能引起电网稳定破坏、解列单运行,损失负荷或引起其它设备严重过载扩大事故时,则立即:

1、下令受端发电厂迅速增加出力相应下令送端发电厂减力,使非全相运行线路潮流调至最小。

2、根据需要下令受电端调度紧急事故拉闸,然后再将非全相运行的开关停电下来。213条 将非全相开关停电的处理方法:

1、220KV系统用侧路开关与非全相开关并联,将介路一茁壮成长操作直流停用后,拉开非全相开关的两侧刀闸,使非全相开关停电。

2、如果非全相开关所带元件(线路、变压器等)有投机倒把停电且是双母线时,对侧先拉开线路(变压器另一侧)开关后,本侧将其它元件倒到另一条母线,用母联开关与非全相开关串联,再用母联开关断开空载电流,线路及非全相开关停电,最后拉开非全相开关的两侧刀闸。

3、非全棹开关所带元件为发电机时,应迅速降低该 发电机有功和无功出力至零,再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失去通讯联系的处理:

1、当值班调度员与发电厂、变电所或下级调度电话不通时,应通过各种通信方式恢复通话,或通过有庆调度及厂变转接。通信中断的发电厂、变电所或调度应尽可能想办法与上级调度取得联系,在未取得联系前,应暂停可能影响一次系统运行的设备的操作。

2、当系统无故障且与调度通信中断时:1)担负频率调整任务的发电厂仍负责调频,并尽可能增加备用容量,其他厂、变应积极协助调整频率、电压、并参照当日有功、无功曲线执行。2)停止执行计划检修作业,开始执行的操作应暂停,待通信恢复后继续操作。

3、当系统故障时且与调度通信中断时:1)发电厂或变电所母线故障全停或母线失压时,应尽快将故障点切除,单母线只保留一组电源开关,双母线拉开母联开关后,每条母线只保留一组电源开关,具体操作参照本规程母线故障及电压消失处理规定执行。

2、当系统频率异常时,各发电厂按照频率异常处理规定执行,并注意线路输送功率不得超过稳定限制时,如超过稳定极限,应自行降低出力。

3、当系统电压异常时,各厂、变及时调整电压视电压情况投切本所低压侧的无功补偿设备。

4、信恢复后,有关厂、变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通信中断期间的处理。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1、本章为肉调在其调度管辖设备进行检修时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单位必须按本规程执行。

2、已批复的设备检修计划开工前,必须经值班调度员同意衙,才能开工。

3、网调管辖设备检修不能按计划开工时,应及时将详细原因汇报网调,网调调度员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输延期或撤消手续。

4、网调管辖设备检修不能按计划完工时,应在原计划工期未过半前,向网调提出延期申请,网调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输延期手续。

5、已开工的检修计划,要增加工作项目时,如对系统及设备有影响时,必须缶网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或进行。

6、对非计划的网调管辖设备临时检修申请,如设备有严惩缺陷,继续运行将影响设备安全时,应及时向网调申请,当班调度员可批准当日时间内完工且对供电、供热无影响时的设备检修,如超出上述时间或对系统供电、供热有影响的检修申请,应请示网调主管领导批准。 新设备投入的调度管理

1、新建发电厂、变电所必须具备与上级调度有两 路独立的通信路由。

2、扩建、改建或新建而投入设备时,应做如下工作:1)全电压合闸,合闸时一般应使用双重开关和比重保护;2)相位与相序要核对正确;3)相应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通信、电量采集装臵、自动化设备同步调试役入运行。

3、新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

一、二次(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通信、电量采集装臵、行动化等)设备将应调试正常,同步投运。

2、按调度要求提前一个月报送必备的图纸资料,设备参数,值班人员名单。3)设备命名、编号、调度部门批准。4)组织有关运行人员学习规程、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新设备需提前15天由运行单位向上级调度报送正式的投入方案。侧路代送操作的原则步骤:

一、220KV侧路代线路开关送电:

1、用侧路开关给侧路母线充电后停回。

2、合上被代线路的侧路刀闸。

3、将被代线路两侧高频保护改投信号。

4、将侧路开关及线路开关接地

二、三段停用。

5、合上侧路开关环并。

6、拉开被代线路开关解环。

7、将侧路开关的接地

二、三段启用。

8、交换线路两高频信号,良好后役跳闸,重合闸使用方式按调度指令执行。

二、侧路带主变运行:

1、用侧路开关给侧路母线充电良好后停回。

2、合上主变一次侧路刀闸。

3、如主变差动CT使用开关CT而不是用套管CT,应将主变差保护停用。

4、侧路开关原来线路保护是否使用,由所属变电所的主管生产领导决定。

5、将侧路开关线路保护接地

二、三段停用(如线路保护使用)。

6、合上侧路开关环并。

7、拉开主变一次开关。

8、将侧路开关线路保护接地

二、三段启用。

三、路因故不能操作锁死,用侧路开关代送操作:

1、侧路开关挂号信应改为被线路保护定值紧急情况如果妆地,距离保护能伸出本线路,请示领导同意,可使用此定值。

2、用侧路开关组侧路母线良电良好后停回。

3、合上被带线路开关的侧路刀闸。

4、将被带线路两侧的高频保护改投信号。

5、合上侧路开关环并。

6、将侧路开关的操作直流停用。

7、拉开被带线路开关侧刀闸。

8、将侧路开关的操作直流启用。

9、交换被供线路两高频保护信号,良好后投跳闸,重合闸使用方式按调度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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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管理规程

第一章 调度管理任务

第1条:郑煤集团电力系统主要负责向集团公司内部厂、矿企业提供合格的电能,确保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的安全、稳定用电,同时适当服务于周边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

第2条:为正确掌握和指挥集团公司有关发、输、变、配电气设备运行的调度管理,以充分合理的发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能力,有计划的供电,使集团公司整个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合格的电能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3条:郑煤集团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组织形式为郑煤集团公司供电处电力调度室。

第4条:郑煤集团供电处电力调度室的职责是:

1、领导和指挥郑州矿区电力系统的运行和操作以及事故处理。

2、充分发挥和使用本系统内发供电设备能力,有计划供应系统客户用电。

3、保证本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使系统内各处电能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4、合理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保证电网的经济运行。

5、涉及周边电业局的停电手续办理。

6、停电检修计划、调度措施、各项报表的编制和发送。

7、电力调度协议的签订、修改、变更。

8、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相关工作。

9、业务保安值班管理。第二章 调度管理制度

第1条:各级调度范围内的任何设备,只有得到所属当值调度员的指令才能操作。特殊情况下不得到调度指令可进行的操作,并及时报告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室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调度自调的设备,如果操作对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时,应得到上级调度员的许可后,方可操作。

第2条:遇有危及人身、设备以及电网安全的情况时,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后应立即报告有关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以便于及时采取预防事故扩大的措施。

1 第3条: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发令人和受令人应使用调度术语,双方应互报工作单位、姓名。受令后应复诵指令,核对无误后立即按指令执行。发令人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受令人对其执行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通话必须录音、并作好记录。

第4条: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若听到调度电话铃响应立即停止操作,迅速接听电话,执行后要立即汇报执行情况,不会汇报或汇报不完整不算执行完毕。

第5条:任何形式指令的发令、受令后的复诵以及执行情况汇报都应准确清晰,都应录音,并作好记录。

第6条:受令人如认为不正确或有疑问时,应向当值调度员提出意见,如执行该命令确会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当值调度员和本单位的直接领导人。当发生误调度或拒执行调度命令,破坏调度纪律的行为时,有关调度及领导应及时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第7条:调度、各厂、站值班负责人接班后,应立即向所属调度汇报其管辖范围的调备运行、备用、检修、预定工作、重大缺陷等情况,并核对时钟,各方应一致。在值班过程中,发现设备不正常时,应立即汇报所属调度和主管领导。影响到上一级系统时,也应向上级调度汇报。

第8条:任何人均不得干涉调度命令的正常执行。发、供、用电单位领导发布的命令,如涉及电力调度权限,必须经当值调度员许可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发电厂、变电站、用户电气值班人员接到相互矛盾的调度命令时,应按其中的上级调度命执行,并报告所属调度。

第9条:电力系统上级业务领导对有关厂、站、用户发布调度命令要通过所属调度进行。各厂、站、及用户领导不得干涉调度正常业务,不得发布与调度命令相抵触的指示。

第10条:系统的电气设备结线和运行方式应能保证:

1、当电网内个别或部分设备发生事故时应能保证把事故范围限制到最小,并保

证对重要用户供电。

2、便于迅速切除故障点,保证系统供电安全,迅速恢复供电。

3、将短路容量限制在设备所允许的范围内。

4、保证电能质量合乎要求。

5、使系统具有合理的经济性和灵活性。

2 第11条:为监视系统运行情况和考核负荷、电压、发电厂、变电站及有关用户进行24小时全天抄表。正点+ 10分钟抄电流、有功、无功、各分段母线电压,并及时向有关调度报送。其它临时需要,按调度通知的时间、内容要求进行抄报。 第12条:各厂、站值班人员应经常监视其母线电压,及时按规定或根据调度权限调整无功补偿装置,使母线电压波动不超过规定值。若经调整仍不能达到规定时,应报调度进行调整。

第13条:集团公司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命令、指示、应通过调度室主任转达给其值班调度员。若其调度主任不在时,则其值班调度员可直接接受命令和指示,并应尽快报告调度主任。 第三章 用户入网

第1条:郑煤集团电力系统内新建或改建变电站(所),配电线路及其它新增用电户应于设备投运前10天向供电处电力调度室提出入网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一次接线图

2、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型号、技术说明书、保护整定方案。

3、主要设备的技术规范和参数(主要包括:变压器、开关、刀闸、PT、CT、消弧线圈、电容器、电缆、架空线路应注明杆塔结构、线路长度、导线型号、排列方式,电缆线路应注明线路长度、敷设方式、电缆型号)。

4、设备变更单。

5、试运行时间、措施。

6、通讯联系方式。

第2条:电力调度室在接到上述申请和资料后,应进行以下工作,并在试运行前三天通知设备运行单位。

1、调度范围的划分,对设备命名编号。

2、运行方式,确定变压器分接开关位置。

3、试运行措施,签订调度协议。

第3条:凡因未按时提供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设备不合格、调度电话未接通等原因,调度有权拒绝新设备投入系统运行。

第4条:《电力调度协议》应明确用户的运行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5条:电力用户必须严格遵守《矿区电力调度规程》、遵照《电力调度协议》,执行调度命令。供电处电力调度室向用户提供合格的电能质量。

3 第四章 设备检修

第1条:设备检修分为:计划检修和事故检修。凡涉及集团公司电力调度管辖设备的停电检修工作,均应列入停电检修计划。

第2条:各有关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下月月计划、每周周四前将下周周计划报送生产科汇总并转发至调度室,由调度室进行停电检修计划的具体安排,月底前、每周周五前正式发送给有关单位,没有特殊原因不得变动,无列入调度范围的电气设备可由本单位自行安排。

第3条:在申请与编制停电检修计划时,应考虑运行方式,负荷分配,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的允许负荷值,供电的安全操作的可能性等。

第4条:临时停电检修一般不予安排、必要时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经调度室主任同意,报业务处长或总工程师批准,由调度室安排。影响对用户供电时应由调度室提前通知用户。不影响用户供电,而且操作简单的电气设备正常维护工作(如备用电气设备解除进行清扫与测量绝缘,倒旁母等),且工作时间在当日可以完成的,可提前一天向调度室申请。若不影响对外供电,且本值可以完成的工作,当值调度有权酌情安排。

第5条:对周停电检修计划中影响用户的,要在计划工作前一天通知用户。 第6条:由于电气设备损坏而造成事故的检修,可随时向调度台申请。当值调度员有权按有关规定批准,并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7条:为了消除电气设备的重大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紧急故障检修,若影响用户用电者应在6小时前办理停电申请手续,并确保重要用户得到通知,作好准备,方可进行。

第8条:批准检修或试验的电气设备,无论在运行中或备用中仍需由值班调度员发出操作命令后,才能将设备停止运行解除备用进行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得到调度许可,方能开始工作。工作终结立即向调度汇报,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第9条:各项电气设备检修时间的计算,是从设备断开时开始到电气设备加入运行或备用为止。停、送电操作时间包括在内,一般考虑各为半小时(复杂操作除外)。

第10条:检修单位必须按批准的线路检修计划,在工作前一日16点前将工作票(或联系单)送交调度台(特殊情况下应向调度说明)。因故检修计划工作不能照常进行时,在工作前一日10点前通知运行方式、特殊情况必须在操作前向调

4 度台说明。

第11条:对于批准的检修项目,如发生意外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工时,工作单位须按以下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1、当日的检修或试验。在进行中若觉得不能按期完工时应在原批准的计划检修工 作过半前向调度台提出延期申请,影响用户用电的经处领导批准并通知用户。

2、续数日的检修、试验应在原批准检修工期过半前向调度台提出申请,并经处领导批准。延期申请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报安全、生产科各一份。

第12条:因某种原因计划停电的电气设备未能按期停电,则应将检修时间缩短,其计划完工时间不变。若检修时间不够必须延长时,应在开工前提出并得到调度台同意,对用户影响供电的应经处领导批准。

第13条:发电厂、变电站的检修或试验工作完毕后,由各厂、站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并向调度及时汇报设备检修情况,得到所属调度命令后才能加入运行。

第14条:电气设备检修若相位发生变动时,工作后进行核对相位确认无误。 第15条:凡无调度协议的用户工作要求线路停电或趁线路停电进行的检修电气设备,必须由用户向有关调度申请并办理工作票。

第16条:单独停配电变压器的检修,也应列入计划,并按排在轮休日进行。由工作班自行操作停、送。特殊情况临时停送电工作须经领导批准,由工作单位负责事先通知低压用户,并将通知单交调度。若涉及新增或改变低压网络影响到高低压配电问题的工作,还应提前向调度报送经会签批准的设备变更通知单和图纸资料。

第17条:停电检修,调度必须保证工作范围内所有电源均已断开,并有明显断开点。配电线路上仅有柱上油开关无明显断开点时, 检修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经验电判明线路确无电压,短路接地。对发电厂的线路停电操作应依次断开开关,线路刀闸、母线刀闸。调度员只下达停运、解备、作安措、拆除安措恢复恢复备用加入运行等命令。凡不在线路侧装、拆接地线“(或拉、合接地刀闸)必须得到调度命令后方可操作。

第18条:矿区架空配电线路停电工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双电源用户应先倒另一电源供电、并将停电的一回路解除备用,挂线路“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警告牌。

2、线路上其他可能来电的备用开关,应解除备用。

3、工作地段同杆架设有路灯高低压线时,路灯总开关解除备用,并装设地线。为不影响其它路灯的送电,必要时可临时解除影响工作的路灯的电磁开关保险。

4、停电范围内与系统并列的用户,若自备发电机应与系统解备隔离,防止返回至线路上。

5、同杆架设的低压线由另一电源供电,如检修工作需要停电时,应由工作班提出申请将其低压停电。对三相四线制线路特别注意停电时将零线断开。 第19条:凡需要由现场工作班自行停、送电的操作,停、送电前得到有关调度或用户负责人同意,始能进行操作。

第20条:允许检修工作前,应对照日调度计划,模拟图板、命令票、确知线路设备已全部停电,方可允许检修工作开始。并向工作负责人交代停电范围,注意事项。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约时允许工作。

第21条: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数目,调度员除作好记录外,还应在调度模拟盘的停电线路上标明与工作班数目相等的标示牌。

第22条:线路检修工作负责人接到调度允许工作的命令后,必须在工作地段可能来电的各方验电接地。然后进行工作,有感应电压时还应增加地线。

第23条:所属调度范围内发电厂、变电所的检修工作,由所在厂、站值班负责人办理允许工作和结束工作手续,并及时向“集团公司电力调度”汇报。

第24条:线路工作检修结束、工作负责人应按下列内容向有关调度汇报;姓名、工作线路名称、工作内容、设备结线变动情况,开关、刀闸或令克的合、断位置,相位是否正确,工作地段所有短路接地线全部拆除,人员全部都脱离等内容,可以送电。

第25条:调度在接到各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配合的工作)的工作终结报告,确知所有工作班报告工作结束,短路接地线拆除,并对照记录和模拟盘核对无误后,方可下达对线路送电。

第26条:发生事故时,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进行抢修,。事故处理当天可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履行工作许可及工作终结手续。有特殊要求者应向调度提出。若处理间断,第二天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手续。 第五章 负荷平衡管理

第1条: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室必须认真开展用户调查,编制详细的负荷平衡

6 计划及紧急事故情况下拉闸限电顺序表。

第2条:集团公司各用电单位及用户,必须按照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室下达的负荷指标进行运行。

第3条:两电厂的机组出力情况必须按照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室下达的指标运行,电力调度室应量满足两电厂满发。

第4条:电力调度室在平衡负荷时,必须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为重,正常情况下不得影响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

第5条:集团公司自备电网的负荷平衡遵守《郑煤集团公司自备电网电力系统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无功电力补偿

第1条: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不仅能保证电网电压质量,而且能够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电力调度室要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加强无功管理,努力使各个功率因数监测点符合国家标准,

第2条:各级用户功率因数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和高压供电带有有载调压装置的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为0.9及以上,其它100kW及以上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及以上,趸售和农业用户功率因数为0.8及以上。

第3条:电力调度室运行方式组要根据郑州矿区电网负荷合理编制年度运行方式,督促发电厂按照国家规定的无功发电曲线发电运行。

第4条:当值调度员应注意观察各功率因数监测点的功率因数(各变电站的变压器),保证功率因数符合国家标准,并做好记录。

第5条:当值调度员对本值范围内的功率因数进行监视,若达不到国家标准时,应及时投、切电容器。

第6条:当值调度员在本值范围内要注意监视各个变电站功率 因数,防止过补偿,无功倒送。

第7条:按照分级补偿的原则,郑州矿区电网各用户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无功补偿装置。

第8条:各用户应每月向电力调度室汇报电容器安装情况,投、切情况及相关的资料、参数。

第9条:对没有安装自动投、切电容器组的各用电户,要严格遵守调度命令,

7 合理投、切电容器,满足无功电力要求。(又要防止过补偿,无功倒送)。 第七章 电压质量管理

第1条:电压质量对电网稳定及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线路损失、工农业生产、产品质量、用电单耗和人民生活用电都有直接影响,它涉及电力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和稳定运行的重要指标。

第2条:电力调度室必须加强调度管理工作,密切监视各电压监测点电压情况(35kV、6kV母线电压),努力使各监测点的电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如供电电压上下偏差同号时,按较大的偏差绝对值作为衡量依据)。 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第3条:电力调度室运行方式组,必须合理编制出年度运行方式,月、日停电检修计划,充分考虑整个矿区电网负荷分配情况,使各监测点电压在全年运行中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4条:当值调度员在本值范围内,必须密切监视各变电站监测点(母线电压)电压情况。对出现的电压超出国家规定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使各监测点的电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5条:当值调度员对矿区(岳村站、裴沟站北段母线,超化站、大平站、告成站)出现电压超出国家规定情况,应立即通知郑州地调调整其出口电压,如仍不能满足电压标准要求,根据变压器运行情况,下令调整有载调压变压器档位或通知修试工区人员调整无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档位。

第6条:当值调度员对矿区自备电网出现的电压超标准情况,应及时投、切电容器或调整变压器分接开关档位。

第7条:当值调度员对矿区自备电网出现的无法通过上术手段调压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两电厂增加无功出力,使两电厂出口电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8条:当值调度员应做好本值范围内的高峰及低谷时段的负荷平衡工作。规定各个季节用电高峰、低谷电压值,以及允许的电压偏移范围并进行监测,保证整个郑州矿区电网的电压合格率达到93%。

第9条:当值调度员在本值范围内,调整电压情况应能满足中、低压用户受端电压合格的要求,对于用户提出的电压过高、过低情况应积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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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规程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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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电网中出现了威胁电网安全,不采取紧急措施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市调值班员也无权越级发布调度指令操作不属市调调度管辖的设备。(X)

0

2、批准检修的设备市调下达施工令后,现场人员无需验电即可工作。(X)

0

3、低周减载装置的投入和使用,现场值班人员可自行改变。(X)

0

4、新线路投运时全电压冲击三次,冲击时不投保护装置,停用重合闸,冲击三次后投入重合闸。新安装及大修更换过线卷的变压器投入时全电压冲击四次,大修的主变(不包括更换线卷)投入时全电压冲击三次。 (X) 0

5、发布操作命令时为了操作方便及节省时间,可颠倒序号操作。(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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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双回线中的一回停电时,应先操作电源侧开关,后操作负荷侧开关。送电时顺序相反。操作前应考虑另一回路的送电能力和继电保护的允许电流值。 (X)

0

7、系统正常时可用刀闸进行拉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拉合母线和直接连接母线上设备的电流等操作(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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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市调值班调度员是处理电力系统事故的指挥者,并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迅速性负责。(X)

0

9、对于设备的异常状态和危急缺陷能否坚持运行,带电处理或停电处理应以值班调度员的要求为依据。

(X)

10、为防止事故扩大,现场值班员在进行将设备停电、对运行的设备有威胁的处理、将损伤设备隔离、停用有关保护等操作时,无须等待调度员命令而先行处理 (X)

11、开关掉闸后除自动重合一次外,现场值班人员无需等待调度命令再立即强送一次,同时报告值班调度员进行开关外部检查;(X)

12、双电源有同期签定重合闸的线路开关掉闸后,现场值班人员可自行强送一次,并报市调值班调度员(X)

13、试找接地时可先试停充电备用线路、带有重要用户的线路最后试停、剩最后一条线路可不用试停(X)

14、变压器差动或速断保护动作掉闸时,现场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并试送一次。(X)

15、当部分母线和全站电压消失后,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调度并根据调度指令将电压消失母线上可能来电的开关及母联开关全部拉开。(X)

16、系统频率应保持在50±0.5HZ范围内运行。(X)

17、正式值班调度员才有权下达调度命令,非值班调度员、实习人员均无权下达调度命令。(V)

18、系统间的220KV联络线及两端开关,刀闸及有关设备属网调管辖,与之相邻的220KV设备为网调管理设备,网调与省调的分界设备为双重调度设备。(V)

19、非网调调度管辖的220KV及以上母线,500KV变电站的主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等设备属省调调度管辖。220KV变电站的主变及中低压母线,电容器组属市调调度管辖,省调许可。(V) 20、输电线路、220KV及以上线路属省调调度管辖设备。 (V)

21、已批准的检修工作,开工前必须得到值班调度员允许开工的命令后方可工作 (V)

22、运行中的设备因缺陷被迫停运,市调值班人员可先批准缺陷设备检修开工,设备主管单位应在八小时内补办申请手续。(V)

23、变电设备检修时间的计算是从设备退出运行或备用时开始,到设备重新正式投入运行或转入备用时为止。(V)

24、主变或线路用旁路(母联)开关带路时,保护必须齐全且符合一次设备运行的要求,当超出此范围时,

25、调度模拟盘和自动化系统标示的电气接线、设备名称、编号、运行状态、接地点位置等,在任何时刻均应和实际情况一致。(V)

26、市调值班调度员对自己发布的操作指令的正确性负责,各单位值班人员对其填写操作票中的具体操作内容,顺序等的正确性负责。(V)

27、新建或检修后的变压器,投入前应进行定相工作。(V)

28、充电时必须将220KV侧110KV侧中性点接地,运行中不需中性点接地的,充电后立即将中性点接地刀闸断开;(V)

1 要由电网管理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新方案,以文字形式通知市调值班调度员执行。(V)

29、向母线充电应使用带有反应各种故障类型的速动保护的开关,用母联开关充电时要投入母联开关的充电保护(包括母差保护兼作的充电保护)用变压器开关向母线充电时,该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V)

30、为防止事故扩大,现场值班员在进行将直接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设备停电、对运行的设备有威胁的处理、将已损伤设备进行隔离、因失去电压停用有关保护等操作时,无须等待调度员命令而先行处理。(V)

31、开关掉闸后除自动重合一次外,无重合闸或重合闸未动作时,现场值班人员无需等待调度命令立即强送一次,同时报告值班调度员进行开关外部检查;(V)

32、线路带电作业情况下开关掉闸不准强送,必须在查明原因后方可试送;(V)

33、凡是双电源的线路开关,开关掉闸后,现场值班人员不能自行强送,应报市调值班调度员,可听候处理命令。(V)

34、双回路其中一回路故障掉闸,无论有否重合闸,且其动作与否,现场值班员不得强送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V)

35、试找接地时可先试停充电备用线路、带有重要用户的线路最后试停、剩最后一条线路亦应试停。(V)

36、变压器开关因过流保护动作掉闸时,现场值班员应检查主变及母线上所有一次设备有无明显故障,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如判明变压器确无问题或属于越级,可拉开故障开关后命令试送主变一次。(V)

37、变压器差动或速断保护动作掉闸时,现场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并迅速检查保护动作原因。现场查明保护动作原因,不是变压器内部故障造成,经总工程师同意可以送一次。(V)

38、变压器的瓦斯、差动保护同时动作掉闸,未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前不得强送 (V)

39、当部分母线和全站电压消失后,现场值班人员应不待调度指令立即将电压消失母线上可能来电的开关及(V)

40、系统频率应保持在50±0.2HZ范围内运行。(V) 母联开关全部拉开,随后对该母线及相关设备进行外部检查。不允许对故障母线不经检查即强行送电。

0

1、省调值班调度员是电力系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最高指挥员,对其发布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X) 0

2、在系统事故或超计划限电时,省调值班调度员有权越级发布调度指令,操作不属省调调度管辖的设备。

(X)

0

3、列入月度调度计划的设备检修,设备主管单位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于12点前向省调申请。(X) 0

4、在开工的前一个工作日19点前由省调值班调度员将检修申请票的审批结果正式通知有关单位(X)。0

5、运行中的设备被迫故障停运后,省调值班调度员可先批准故障设备检修开工,设备主管单位应在6小时以内补办申请。(X)

0

6、有调压手段的电压控制点和监视点的值班人员,应经常监视其母线电压,并按区调下达的电压运行曲线及时进行调整。(X)

0

7、解列操作时应将解列点的无功负荷调整到近于零,有功负荷和电流尽量最小 (X)

0

8、变压器充电前,应将全部保护退出。先合母线侧刀闸,再合变压器侧刀闸,由电源开关充电后,合上负荷侧开关。停电时顺序相反。 (X)

0

9、线路开关跳闸后若重合闸拒动或无自动重合闸,值班人员不得自行强送。(X)

10、若认为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不正确(或有疑义),应拒绝执行。(X)

11、刀闸可在有接地指示时,拉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X)

12、刀闸可拉合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空母线。(X)

13、刀闸可拉合变压器的中性点。(X)

14、省调值班调度员为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迅速性负责。(X)

15、当部分母线或全站电压消失后,现场值班人员应等待调度指令将电压消失母线上可能来电的开关及母联开关全部拉开,随后对该母线及相关设备进行外部检查 (X)

16、省调值班调度员已发布调度指令,但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意执行操作前中断了通信联系,则先将该调度指令全部执行完毕,待恢复通信联系时,向调度回令 (X)

(V)

2

17、在系统事故或超计划限电时,省调值班调度员无权越级发布调度指令,操作不属省调调度管辖的设备。

18、运行中的设备被迫故障停运后,省调值班调度员可先批准故障设备检修开工,设备主管单位应在8小时以内补办申请。(V)

19、重瓦斯和差动保护同时动作跳闸,未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之前不得强送 (V)

20、当部分母线电压消失后,现场值班人员应不待调度指令立即将电压消失母线上可能来电的开关及母联开关全部拉开,随后对该母线及相关设备进行外部检查。(V)

21、省调值班调度员已发布调度指令,受令者未重复指令,则该调度指令不得执行;若已经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意执行,则该项调度指令可全部执行完毕。 (V)

0

1、市调值班调度员与其联系对象之间联系调度业务,发布指令时必须互报 以及 ,使用统一规范的调度术语,严格执行

和汇报制度。 单位、姓名、发令、复诵、录音

0

2、若受令人对调度命令有疑问,应立即向发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由其决定该调度指令的 ,若发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项命令时,值班员必须 ,但是当执行该命令时将危及、或 安全时,值班员必须 ,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的直接领导。执行或撤消、迅速执行、人身、设备、电网、拒绝执行

0

3、在电网中出现了威胁电网安全,不采取紧急措施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市调值班员 越级发布调度指令操作不属市调调度管辖的设备。 有权

0

4、正式值班调度员才 下达调度命令,非值班调度员、实习人员均 下达调度命令。现场运行值班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组织 并经 后,书面报送市调备案,方能接受调度命令。 有权、无权、考试合格、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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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系统间的220KV联络线及两端开关,刀闸及有关设备属 管辖;非网调管辖的220KV及以上母线,500KV变电站主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等设备属 管辖;220KV及以上线路属 管辖设备;110KV、35KV、10KV(6KV)母线属 管辖; 网调、省调、省调、市调

0

6、已批准的检修工作,开工前必须得到 允许开工的命令后方可工作。

0

7、变电设备检修时间是从设备 或 时开始,到设备 或者 时为止。 退出运行备用、重新正式投入运行、转入备用或检修

0

8、省调值班调度员可采取、、、等方式控制负荷。前三种方式要求的时间分别为 分钟、分钟、分钟。限电通知、限电命令、事故限电命令、省调直接拉路限电 0

9、低周减载装置的投入和使用,现场值班人员要按 命令执行,不得 。调度、自行改变

10、新线路投运时全电压冲击 次,冲击时投入全部 ,停用 ,冲击 次后投入 。新安装及大修更换过线卷的变压器投入时,应全电压冲击 次,大修的主变(不包括更换线卷)投入时全电压冲击 次。

三、保护装置、重合闸、

三、重合闸、

五、三

11、调度模拟盘和自动化系统标示的电气接线、、、、接地点位置等,在任何时刻均应和实际情况一致。设备名称、编号、运行状态

12、发布操作命令时必须按操作命令票中的顺序来逐项下达,不准

下令操作。 颠倒序号、越序

13、现场操作完毕必须向值班调度员 ,双方逐项核对操作内容并录音、无误后方算操作完毕。调度模拟盘与现场实际方式必须 。 回复命令、相符

14、仅涉及一个单位的倒闸操作可采用 的形式;凡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倒闸操作或必须在前一项操作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项的操作任务。必须采用 的形式;异常及事故处理等可采用

的形式。综合命令、逐项命令、即时指令

15、事故处理可不 ,但应将事故内容,处理事故的详细过程记录在“ ”上。

填写操作命令票、运行日志

16、在进行、、等操作可不填写操作命令票,但应记录在运行记录上。

事故处理、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3

17、系统并列应、、、相等。频率差在 Hz范围内允许并列;电压相差小于 允许并列。相序、相位相同、频率相等、电压、50±0.2、20%

18、系统解列时应将解列点有功负荷调整至接近,无功和电流调到 。零、最小值

19、变压器并列条件: 必须相同; 相同(允许差 ); 相同(允许差 )。

接线组别、电压比、短路电压、±0.5%、±10%

20、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变压器充电时必须将220KV侧110KV侧中性点 ,运行中不需中性点接地的,充电后立即将中性点接地刀闸 。 接地、断开

21、向母线充电应使用带有反应各种故障类型的速动保护的开关,用母联开关充电时要投入母联开关的

,用变压器开关向母线充电时,该变压器中性点必须

。 充电保护、接地

22、消弧线圈由一台变压器倒至另一台变压器运行时,应按 的顺序操作,不得将一台消弧线圈同时接于两台变压器中性点上运行。 先拉后合

23、当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或中性点位移电压超过 相电压时,严禁使用刀闸操作消弧线圈。当系统中性点位移电压超过

相电压时,值班调度员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过电压。

50%、70%

24、市调值班调度员是处理本地区电力系统事故的 ,并对事故处理的 以及 负责。 指挥者、正确性、迅速性

25、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尽快限制事故的 ,解除对人身设备安全的 ;尽一切可能保持向用户 ;尽快恢复对已停电用户供电,优先恢复供电 ;调整系统 ,使其恢复正常,保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发展、威胁、连续供电、重要用户、运行方式

26、对于设备异常状态和危急缺陷能否坚持运行,带电处理或停电处理应以 的报告和要求为依据,值班调度员做到照章正确处理。 现场值班员

27、现场值班员在进行将已损伤设备隔离、将直接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设备停电等操作时 调度员命令而进行处理。 无须等待

28、线路带电作业情况下开关掉闸 强送; 不准

29、双电源的线路开关掉闸后,现场值班人员

强送,报市调值班调度员,听候处理命令。

不能自行

30、双回路其中一回路故障掉闸,无论有否重合闸,且其动作与否,现场值班员 强送并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 不得

31、变压器开关因过流保护动作掉闸时,现场值班员应检查 及母线上所有 有无明显故障,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如判明变压器确无问题或属越级,可

后命令试送主变一次。 主变、一次设备、拉开故障开关

32、变压器差动或速断保护动作掉闸时,现场值班员应 ,并迅速检查保护动作原因。现场查明保护动作原因不是变压器内部故障造成,经

同意可以送一次。

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总工程师

33、变压器因瓦斯保护动作掉闸,经现场检查判明是瓦斯保护误动时,经 同意可以试送一次。 总工程师

34、变压器故障掉闸造成系统解列时,在投入备用变压器时,要防止 。非同期并列

35、当部分母线和全站电压消失后,现场值班人员应 调度指令立即将电压消失母线上可能来电的开关及 全部拉开,随后对该母线及相关设备进行外部检查。不允许对故障母线不经检查即 。 不待、母联开关、强行送电

36、对母线电压消失造成全站停电,在确定不是本站母线故障时,双母线应首先拉开 ,然后在每一条母线上保留一个 ,其它所有开关全部拉开,等待来电,这是为防止各电源突然来电引起非同期。 母联开关、电源开关

37、系统周波应保持在 HZ范围内运行。 50±0.2

38、系统的静态或暂态稳定破坏后,将发生非同期振荡,主要现象是变压器和联络线的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 的剧烈摆动,变压器发出 的轰鸣声。系统中各点电压表的指针 摆动,振荡

4 中心的电压表摆动 ,并 的降低到接近于零,白炽照明灯光 。周期性、有节奏、周期性、最大、周期性、忽明忽暗

39、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发布有关运行和操作的指令称为 。 调度指令

40、值班人员将接受的调度指令,依照指令的内容和步骤,向值班调度员复诵一遍,称为

复诵指令

41、值班人员在执行完值班调度员发给他的调度指令后,向值班调度员报告已执行完调度指令的步骤、内容和时间等称为 。 回复指令

42、值班调度员向值班人员发布的操作指令是具体的逐项操作步骤和内容,要求值班人员按照指令操作步骤和内容逐项进行操作称为 。 逐项操作指令

43、值班调度员给值班人员发布的操作指令是综合的操作任务,具体的逐项操作步骤和内容,以及变动保护、安措均由值班员自行拟定称为 。综合操作指令

44、无需填写操作命令票的由值班调度员口头下达调度指令称为 。 即时指令

45、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称为 。 备用 热备用

47、线路、母线及电气设备的开关、两侧刀闸和相关接地刀闸处于断位称为 。冷备用

48、合上网络内某开关或刀闸将网络环路运行称为 。 合环

49、用仪表工具核对两电源或环路相位是否正确称为 。 定相

0

1、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任务是、、和 电网运行。组织、指挥、指导、协调 0

2、省调值班调度员是我省南部电力系统、和 的指挥员,对其发布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运行、操作、事故处理

46、线路、母线等电气设备的开关断开,相关接地刀闸断开,其两侧的刀闸处于接通位置称为

0

3、列入月度调度计划的设备检修,设备主管单位应提前 个工作日于 点前向省调申请。

两、12

0

4、临时检修应至少提前 小时向省调申请。 6

0

5、在开工的 工作日 点前由省调值班调度员将检修申请票的审批结果正式通知有关单位。 前一个、17

0

6、办理检修申请票时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应将、、以及对系统的要求等逐相报告。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停电范围 0

7、运行中的设备被迫故障停运后,省调值班调度员可先批准故障设备检修开工,设备主管单位应在 小时以内补办申请。 8

0

8、省调值班调度员可采取、、、等方式控制用电负荷。

限电通知;限电命令;事故限电命令;省调直接拉路限电

0

9、新设备投运前 个工作日 点前,由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正式提投运申请票。

两、12

10、调度下达指令仅涉及一个单位的倒闸操作,可采用 的形式。

综合指令

11、调度下达指令凡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倒闸操作,或必须在前一项操作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项的操作任务,必须采用 的形式。

逐项指令

12、异常及事故处理时,调度下达指令可采用 的形式。

即时指令 有功负荷、无功负荷、最小

0

1、变电设备检修时间的计算是从 。 B

A、申报缺陷开始,到设备重新正式投入运行为止;B、设备退出运行开始,到设备重新正式投入运行为止;C、检修班开始工作始,工作结束为止;D、设备退出运行开始,检修班工作结束为止;

0

2、新线路投运时全电压冲击 次,冲击时投入全部保护装置,停用重合闸,冲击后投入重合闸。新安装及大修更换过线卷的变压器投入时全电压冲击 次,大修的主变(不包括更换线卷)投入时全电压冲击 次。 A

A、

三、

五、三;B、

五、

三、三;C、

三、

四、三;D、

四、

五、三;

5

13、解列操作时应将解列点的

调整到接近于零,

和电流尽量

。 0

3、事故处理可不填写操作命令票,但应将事故内容,处理事故的详细过程记录在“ ”上。

C

A、缺陷记录;B、检修记录;C、运行日志D、事故报告;

0

4、下列操作可不填写操作命令票,但应记录在运行记录上: 。 C

A、拉合刀闸的单一操作;;B、拉合PT的单一操作;;C、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D、并解列时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0

5、系统并列时频率差在不大于0.3Hz,且在 Hz范围内允许并列。 B

A、50±0.1;B、50±0.2;C、50±0.3;D、50±0.4;

0

6、系统并列时220KV以下待并两系统电压比在 Hz 范围内允许并列。 C A、±5%;B、±10%%;C、±15%;D、±20%;

0

7、系统正常时不可用刀闸进行 等操作。 B

A、拉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B、拉合母线和直接连接母线上设备的电流;C、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D、拉合闭路开关的旁路电流;

0

1、对值班调度员下达的调度命令有疑问时应如何处理?

值班调度员下达的调度命令受令人必须严格执行。若受令人在接受调度命令后或者正在执行调度命令过程中,认为调度命令不正确(或有疑问)应立即向发布调度命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由其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撤消,如果发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项命令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执行,但是当执行该命令时将危及人身、设备或者电网安全时,值班人员必须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的直接领导。 0

2、限电拉路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1) 当市调值班调度员接到省调调度员的“限电通知”、“ 限电命令”、“ 事故限电命令”后,应立即执行,按时如数完成省调限电命令,城调、各县(市)调、直供用户及负控中心在接到市调值班员的限电命令时,应立即将本单位供电区域的用电负荷在规定的时间内控制到给定指标之内 (2) 市调值班员执行“谁超限谁”的原则:先拉限超用多的用户,如仍不能满足系统限电要求时,可按“事故限电序位表”执行限电

(3) 限电拉路后,如遇到下列情况时,当值调度员可恢复送电,同时再拉限相应的负荷数。‘1’拉闸后发生爆炸、失火、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或医院抢救危重病人。‘2’重要政治活动场所。‘3’其他紧急情况,急需恢复送电者; (4) 市调值班员每日将本地区拉限负荷情况汇总后上报省调,城调、各县(市)调、直供用户及负控中心亦应每日统计拉限负荷情况及时上报市调; (5) 拉闸限电执行“谁限谁送”的原则。 0

3、调整电压的要求是什么?

(1) 本地区电网电压监视点110KV母线电压的调整按逆调压原则进行,市调值班员应注意其电压变化,监督有关厂、站值班员按给定的电压曲线及时进行调整

(2) 市调管辖的220KV、110KV、35KV主变压器电压分头位置由市调负责确定,根据负荷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有载调压分头由变电值班员及时按市调下达的电压曲线进行调整。

(3) 市调管辖范围内的变电站其补偿电容器组为市调管理设备。市调值班员应监督变电站值班员按市调下达的电压曲线适时合理进行投切。

(4) 县(市)调管辖范围内的电压、无功管理在县调调度规程中应有明确规定。 0

4、调整电压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1) 调整发电机励磁电流;

(2) 投入或停用补偿电容器(包括县市调管辖范围的); (3) 调整有载调压变压器分头位置; (4) 调整运行方式;

(5) 对运行电压低的局部地区限制用电负荷。电力系统运行中的输变电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保护校验一般应配合线路进行,或用旁路开关、母联开关代路。

6 只有不具备上述条件时,经有关专责人员批准,才允许保护轮流退出校验。

0

5、倒闸操作前应考虑什么?

(1) 系统接线方式改变后的正确性、潮流、电压的变化,以及方式改变后的事故预想及其对策;

(2)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是否满足“继电保护运行细则”的要求; (3) 消弧线圈的正确运行;

(4) 对通讯运动信号的影响;

(5) 如波及中调范围设备时应征得中调值班员的同意 0

6、倒闸操作前值班调度员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1) 充分理解操作意图,核实工作单位,将停送电范围、工作内容、实际接线方式等与现场核对正确。要特别注意挂、拆地线的地点顺序,防止带电挂地线、带负荷拉合刀闸或带地线送电;

(2) 将有关方式、继电保护规定等资料查看齐全,全面考虑操作内容并根据模拟盘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模拟操作、以保证操作程序的正确性;

(3) 复杂的操作可事先和操作单位沟通情况,将操作方法、停电范围、方式变化、接地线位置及事故处理对策,通知有关单位;

(4) 重大操作前,有关领导要到现场。 0

7、哪些操作可不填写操作命令票?

下列操作可不填写操作命令票,但应记录在运行记录上: (1) 事故处理;

(2) 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并解列除外); (3) 解除、投入一个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 0

8、系统正常时可用刀闸进行哪些操作?

系统正常时可用刀闸进行下列操作: (1) 拉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2) 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3) 拉合闭路开关的旁路电流;

(4) 拉合正常运行的消弧线圈刀闸;

(5) 拉合空母线和直接连接母线上设备的电容电流;

(6) 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安培当空载变压器和电容电流不超过5安培的空线路; 超出上述范围的操作,必须经过试验和本单位总工程师的批准。 0

9、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设备安全的威胁; (2) 尽一切可能保持用户连续供电;

(3) 尽快恢复对已停电用户供电,优先恢复重要用户供电;

(4) 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保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0、电网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正确的向市调值班调度员进行哪些汇报?

(1) 开关掉闸情况、时间、天气情况;

(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3) 电压、负荷、潮流变化的情况;

(4) 故障录波装置启动情况及有关事故的其它现象在处理事故时,涉及到对系统有影响的操作均应按市调调度员的命令进行

11、为防止事故扩大,现场值班员对哪些操作可无须等待调度员命令而先行处理?

(1) 将直接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 对运行的设备有威胁的处理; (3) 将已损伤设备进行隔离; (4) 因失去电压停用有关保护;

(5) 本规程和现场规程中有规定时,可不等调度命令自行处理者。不经调度命令的各项操作,事后应尽快报告值班调度员。

7 0

1、对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有疑问时应怎么办?

各单位值班人员在接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时或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若认为所接受的调度指令不正确(或有疑义),应立即向发布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由其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撤消。如果发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指令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执行;但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的安全时,值班人员必须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 0

2、当保护及自动装置发生异常时,现场值班人员应怎么办?

当保护及自动装置发生异常时,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报告主管单位的有关领导,同时通知保护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保护及自动装置出现误动时,主管单位的保护专业人员应迅速与省调联系,进行设备检验,查明原因。现场值班人员应将异常原因及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0

3、系统对频率是如何规定的?

系统频率应经常保持在50赫兹,禁止升高或降低频率运行。系统容量在3000兆瓦及以上时,其频率偏差超过±0.2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最长不得超过60分钟;系统容量在3000兆瓦以下时,其频率偏差超过±0.5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最长不得超过60分钟。运行中的系统,不论其容量大小,其频率偏差超过±1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最长不得超过15分钟。 0

4、变电站的电压调整要求有哪些?

变电站值班人员应根据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切除(投入)低压电抗器、投入(切除)补偿电容器、调整主变电压分头等手段及时调整,使得系统电压在满足曲线要求的前提下,无功潮流分布合理。 0

5、刀闸操作范围有哪些?

1、无接地警示指示时,拉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2、拉合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空母线;

3、在系统无接地故障时,拉合变压器的中性点;

4、拉合开关闭合情况下的旁路电流(大电流接地系统应尽量避免用刀闸操作)。

超出上述规定的操作,都须事先经过计算、试验,并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0

6、变压器并列的条件有哪些?

(1)接线组别相同;(2)变比相等(3)短路电压相等。

0

7、省调值班调度员为河北南部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迅速性负责,在处理事故时应做到什么?

在处理事故时应做到:

1、尽速判明故障点及故障类型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尽速对已停电的用户和设备恢复送电,对重要用户应优先恢复供电;

4、尽速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0

8、系统发生事故或异常时,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准确的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保护和开关的动作情况,随后再详细汇报事故详细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天气情况;

2、动作开关的名称、动作时间、相别;

3、保护装置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

4、故障录波装置起动情况;

5、频率、电压、负荷及潮流的变化情况;

6、本单位的事故波及范围及事故的其他情况。

非事故单位不得在事故当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询问事故情况和占用调度电话,而应密切监视本单位设备运行情况,防止事故扩大。

0

9、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必须进行某些紧急操作时,现场值班人员可先行处理,然后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其范围有哪些? 其范围如下:

1、将直接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将故障点隔离;

3、对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伤的威胁时,根据现场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所进行的紧急处理;

4、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接在母线上的开关拉开;

5、发电厂厂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电源;

6、整个发电厂或部分机组与系统解列时,在具备同期并列条件时与系统并列;

7、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或二次开关跳闸时,将可能误动的保护停用;

8、低频低压解列,低压低频减载等装置应动作未动时手动代替;

9、本规程及现场规程规定的其他紧急操作。

10、母线故障和电压消失的处理原则?

1、若确认系保护误动作,应立即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尽快恢复母线运行;

2、当部分母线或全站电压消失后,现场值班人员应不待调度指令立即将电压消失母线上可能来电的开关及母联开关全部拉开,随后对该母线及相关设备进行外部检查。不允许对故障母线不经检查即强行送电。

3、若有明显的故障点且可以隔离,应迅速将故障点隔离,并恢复母线送电。有明显的故障点但无法迅速隔离,若系双母线中的一条母线故障时,应确认故障母线上的元件无故障后,将其冷倒至运行母线并恢复送电(注意:一定要先拉开故障母线上的刀闸后再合正常母线上的刀闸);

4、若找不到明显的故障点,可按第204条规定的原则选用外部电源或有充电保护的母联开关对故障母线试送电。带有发电机的母线故障,应尽可能用发电机对故障母线零起升压,正常后与系统并列;

5、恢复对线路的供电时要防止非同期合闸。

6、若系连接在该母线上元件故障越级造成的母线失电,应将故障元件隔离,然后恢复母线送电。

7、一般不允许用变压器开关向故障母线试送电。若确有必要用变压器开关向故障母线试送电,则应首先满足本规程第170条的规定。

11、线路开关跳闸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立即强送?

1、电网稳定要求不允许立即强送电的开关。应于三分钟后再强送;

2、遮断容量不满足一次重合闸要求的开关。此类开关跳闸后应对其进行外部检查,若未发现任何异常现象方可送电。

3、有带电作业的线路。

4、若跳闸线路所在母线接有单机容量为2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机组,则不允许从该侧强送。

12、省调值班调度员已发布调度指令,但受令者未重复指令时如何处理?

省调值班调度员虽已发布调度指令,但受令者未重复指令或虽已重复指令,但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意执行操作前中断了通信联系,则该调度指令不得执行;若已经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意执行,则该项调度指令可全部执行完毕;省调值班调度员已发布了调度指令而未接到受令者完成指令的报告前中断通信联系时,仍应认为该项调度指令正在执行中;

13、省调值班调度员可采取哪些方式控制用电负荷?

省调值班调度员可采取下列方式控制用电负荷:(1)限电通知;(2)限电命令;(3)事故限电命令;(4)省调直接拉路限电;

14、调度指令有哪些形式?

调度指令的形式:(1)综合指令:仅涉及一个单位的倒闸操作,可采用综合指令的形式(2)逐项指令:凡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倒闸操作,或必须在前一项操作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项的操作任务,必须采用逐项指令的形式(3)即时指令:异常及事故处理等可采用即时指令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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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1.1 值长是发电厂运行工作的调度员,集控、机、电、炉、燃、化、灰水等各专业运行值班人员均应在值长统一指挥下,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1.2 值长在行政上、业务上受生产厂长、副总工及本部门负责人领导,在操作指挥上受电网值班调度员的领导,执行当值调度员的指令。对厂内主辅设备的开停除执行副总工、运行部主任的指令外,值长有权决定全厂发电设备的开停和运行方式。

1.3 值长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遵守调度纪律,做好安全生产和经济调度工作。

1.4 值长、集控机组长、机、电、炉、燃、化、灰水各专业运行班长及单独值班的岗位正值必须熟知本规程有关部分并认真执行,生产系统的各部门领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及厂有关领导也应熟悉贯彻本规程有关部分。

1 第二章 值长的岗位职责

2.1 值长的职责范围

值长是全厂安全生产、运行操作、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的具体指挥和当值人员的生产领导者,全面指挥集控、机、电、炉、燃、化、灰水等运行值班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和经济调度工作。在值班期间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考虑全厂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坚守工作岗位。 2.2 值长的责任

2.2.1 正确执行生产厂长、副总工或运行部主任批准的运行方式和调度安排的运行方式。

2.2.2 根据调度下达的出力计划,严格按负荷曲线进行有功、无功、电压及频率的调整。

2.2.3 根据调度指令和本厂情况及时正确地指挥机、炉的启停及设备停、送电工作。

2.2.4 加强化学监督和存水、储氢管理,注意燃料的及时运入和库存情况。

2.2.5 审查批准热机、电气主要操作票和设备检修工作票。

2.2.6 正确受理主、辅机设备的检修申请,做到符合规定,及时无误。 2.2.7 指挥运行各专业进行事故处理,参加事故分析会及时准确的提供分析资料和个人意见。

2.2.8 将各岗位发现的设备缺陷或异常情况汇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联系消除。

2.2.9 及时分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正确组织指导小指标竞赛。

2.2.10 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工作。 2.3 值长的权限

2.3.1 值长在值班期间有权决定全厂发电设备的开停和运行方式。 2.3.2 值长在夜间值班期间行使生产厂长权利,有权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2 2.3.3 有权批准当值可完成的,且不影响机组出力,运行方式变更不大的设备消缺工作。

2.3.4 对检修破坏备用的设备,有权监督有关单位按批准的时间恢复备用。

2.3.5 有权直接联系有关生产、技术领导和检修班长前来现场处理紧急异常情况和危急设备安全及降出力的设备缺陷。

2.3.6 有权检查、监督各运行值班岗位二票三制执行情况和值班记录簿、运行日志及各种记录的正确填写情况。

2.3.7 若发现值班人员有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或退出现场,对不符合厂规定的其他人员进入现场,有权劝其退出现场,并汇报有关领导。

2.3.8 对本值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及班组管理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2.4 值长的交接班制度

2.4.1 值长应按批准的轮值表,按规定时间正点进行交接班。若接班值长不到,交班值长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如果发生事故、遇到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告一段落或事故处理完毕以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4.2 交班值长应综合各专业情况,填写好交接班记录簿,交接以下内容:设备运行方式及变更情况;设备检修申请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上级指示和须注意的事项;发生的事故、异常及处理情况;交接班后预计工作等。

2.4.3 接班值长应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交接班室,听取交班值长的汇报。了解全厂运行及备用系统情况;了解前几值主要操作和设备变更、设备缺陷消除情况;了解设备检修申请、设备检修情况;了解上级指示、注意事项及接班后预计工作。

2.4.4 接班值长应汇总各专业班长接班前的检查情况,对有争议的问题及时联系交班值长解决好,同时做好本班的工作布臵再进行交接班。

2.4.5 接班后,值长应根据各专业汇报情况全面了解全厂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做好事故预想。 2.5 值长的调度汇报制度

2.5.1 正常汇报: 接班汇报内容:接班后一小时内向调度员汇报机组及主要设备运行情

3 况,接线方式,负荷情况及预定工作。

开机汇报内容:炉点火、机冲转、机并列、达满出力。 停机汇报内容:机开始滑停(按调度指令)、机解列。

设备运行状态改变汇报(要在状态改变前后分别汇报):投入运行、恢复备用、开始检修。

每日生产情况汇报:(1)每日7点以前,将前一天的发电量、机组状态、安全情况、检修状态通过微机上网、电话传真汇报华能山东分公司。(2)每日三班将第二天全厂负荷曲线发至华能总公司。(3)运行日志系统投运后,每班要将设备状态、系统调度情况、当值的工作等内容及时录入华能实时监管系统。

2.5.2 异常汇报:调度管辖设备发生异常和事故,要立即简明汇报清楚要害问题,如:炉灭火、汽机自动主汽门关闭、甩负荷、发电机开关掉闸、母线故障、线路开关掉闸等以及确定何时恢复、对电网的要求。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再详细汇报事故原因、经过、设备现状等。

第三章 调度管理制度

3.1 值长在值班期间是全厂运行和操作的领导人。在调度关系上受值班调度员的指挥,并接受其调度指令。

3.2 各级值班人员,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应复诵指令,核对无误,并立即执行。并将调度指令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上。

3.3 各级领导人员不得干涉各调度指令的执行。受令人不执行或延迟执行调度指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受令人负责,允许不执行或延迟执行指令的领导人应负同样责任。如值班人员认为所接受的指令不正确,应向发令人提出意见。如发令人坚持他的指令,值班人员必须迅速执行。如该指令确实威胁人员、设备的安全,值班人员应拒绝执行,并将其理由报告发令人和有关领导。

3.4 值长应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值长的指令只有厂长、生产厂长、副总工有权变更。

3.5 各级领导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到值长的权限时,必须经值长许可后方可执行(现场事故处理,规程中有规定者除外)。

3.6 属于调度员和值长管辖的设备,未经相应调度机构的调度员或值长许可,任何领导及值班人员不得将设备停止运行或破坏备用,但对人员或设备安全有威胁者除外。上述设备停运后应立即报告值长和各相应调度机构的调度员。

3.7 不属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但它的操作对系统运行方式或全厂出力有影响时,只有得到调度员许可后方可执行。不属于值长管辖的或允许自行操作的设备,但它的操作对我厂电气系统、热力系统或主要参数有影响时,只有得到值长的许可后方可进行。

3.8 值长的一切指令和任务的布臵,一般应通过副值长或机组长传达给值班人员执行,必要时可直接向岗位主要值班人员发布指令和布臵任务。岗位主要值班人员执行后应及时向专业班长或机组长汇报,但值长也应将自己的指令尽快通知副值长或机组长。

3.9 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副值长、机组长或岗位主要值班员应立即报

5 告值长,值长应尽快报告调度员。

3.10 当发生有拒绝执行正确的调度指令,违反调度纪律的行为时,要汇报领导处理。

3.11 属于值长管辖的设备及系统进行重大工程改进,施工单位应向值长提供有关资料,内容包括:设备规范、结线、编号、安装情况、试运措施等。只有得到值长许可后,方可将设备投入运行。

3.12 值长及机组长同调度员联系业务、接受调度员指令,以及汇报工作时,必须报本厂代号或企业名称及本人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

3.13 值长在接班后一小时内向调度员汇报:负荷情况、接线方式、设备运行现状、预定工作等。

3.14 值长的值班地点是乙站集控室,通过电话或口头指令,行使调度指挥权和工作联系。各岗位运行值班人员,在使用厂内电话联系工作时,要先通报自己的姓名,然后通话,值长发布的指令,受令人必须重复无误后方可执行。值长听取汇报时也必须重复汇报内容。

3.15 厂内调度电话,为调度工作专用电话,只供值长和运行人员联系工作使用。对外调度电话只供值长或机组长联系调度使用,其他人员不得使用。有关甲站设备的调度指令,副值长接受值长指令,执行完毕后汇报值长,由值长向调度汇报。

3.16 值班期间值长(甲站副值长)应对现场进行重点检查,但与机组长不应同时离开主控室,需要外出时,机组长代受调度指令,长时间离开须经领导批准找人替班方可离开。甲站副值长和电专业班长不应同时离开主控室。

3.17 在系统高峰负荷期间以及发生异常情况和电气专业有重要操作时,值长尽量不要离开集控室。

3.18 主要设备大小修后的启动、调试,新投入设备的调试工作,值长(甲站副值长)应在现场直接指挥。

3.19 值长接班后应及时了解各专业存在的主要设备缺陷,并掌握带缺陷运行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四章 设备检修管理

4.1 调度管辖设备的检修管理

4.1.1 凡属调度管辖的设备需要检修、试验,不论有无计划均应由生产部门有关人员在开工前一天十时前(遇周末或一般节日的检修,在节前一工作日十时前提出申请;长假日和重要保电期间的检修在节前三个工作日的十时前提出申请)到乙站集控室填写调度管辖设备检修申请。凡属省调管辖设备,由值长按申请内容及时用检修申请远程系统向省调值班员提出申请(属地调管辖设备用调度电话及时提出),调度批复后通知有关领导。

4.1.2 凡属调度管辖设备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停用、试验、改变定值及影响全厂计划最大出力的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检修、消除缺陷等也应按第一款规定办理。

4.1.3 省调管辖设备停电需地调管辖设备停电时,其检修申请应向省调提出,并及时通知地调。

4.1.4 调度批准的设备检修时间均从设备操作开始到设备重新投入运行达到计划出力并报竣工或转入备用时为止。设备投入运行的一切操作或试验、试运时间均计算在检修时间内。未经申请及批准手续,不准在省、地调管辖设备上工作。

4.1.5 利用系统低谷,短时降低全厂出力,处理机组设备缺陷,或在八小时内可以完成的备用机组的消除缺陷等工作,经副总工同意,可由检修负责人直接向值长(甲站副值长)提出,值长口头向地调申请(紧急恢复备用时间应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经值班调度员同意后即可进行,值长应将联系及安排情况详细记录。

4.1.6 省、地调管辖设备临、故修可随时向调度员提出申请(对故修时间不予批复)。 4.2 辅助设备检修管理

4.2.1 不影响全厂出力的辅助设备、公用系统的检修,有关部门首先应填写“辅助设备检修申请单”提交值长(甲站副值长)审查,根据运行方式,签署能否检修,工期是否适当,需采取那些安全措施等意见,然后提交

7 副总工批准。

4.2.2 非生产用水、用电、用汽等设备的管路、阀门、开关线路需要停用时,由联系部门使用联系单,并经副总工批示,由值长(甲站副值长)组织运行人员执行,通知用户的工作由联系部门负责。

4.2.3 “辅助设备检修申请单”申请时间包括操作、试验、试运行时间。

4.2.4 各检修班组得到设备检修已批准的通知后,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值长(甲站副值长)负责批准工作时间并签名。

4.2.5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办理“辅助设备检修申请”: (1) 汽轮发电机组,锅炉大小修期间的所属辅助设备。 (2) 设备故障检修,但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做好记录。 (3) 当值内完成的备用设备消除缺陷工作。

4.2.6 在油区、油系统、制氢设备、氢气系统、汽机油系统周围5米内动明火或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工作票均应附有动火措施票。并按要求采取好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 4.3 检修竣工管理

4.3.1 调度管辖设备检修工作结束,所有工作票均应办理结束后,由值长按厂制定的启动计划提前一天十时前向调度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及时做好机组启动的准备工作,主要设备大小修后启动和试运由副总工或运行部负责人主持,值长(甲站副值长)现场指挥。

4.3.2 当机组负荷至额定后,值长、副值长应安排各岗位全面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然后向厂领导或副总工汇报,根据厂领导或副总工意见向调度报竣工,并做好详细记录。

4.3.3 本厂辅助设备检修,在完成设备试运正常,做好检修交代,清理干净现场卫生后,工作票办结束即为检修竣工。设备运行或备用由值长(甲站副值长)决定。

4.3.4 本厂辅助设备检修工作到期未完工者,有关部门应向值长(甲站副值长)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特殊情况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4 水煤浆设备管理

4.4.1 浆厂I线线路(巡线由水煤浆厂负责)、浆厂I 线1011开关(浆

8 厂侧)、浆厂10KV母线。以上设备有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辅助设备检修申请及工作票。批准后由浆厂运行值班人员执行安全措施,并汇报当值值长同意方可开工。工作结束后,必须经当值值长批准方可投入运行。

4.4.2 浆厂磨机及主要辅机的正常停、投、检修须经当值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章 设备操作管理

5.1 操作的一般原则

5.1.1 各项操作(单一操作除外)均应执行操作票和预控卡制度。 5.1.2 电气操作中,甲站防误闭锁装臵、乙站五防闭锁装臵应正常投入使用,不得随意退出。因装臵逻辑或所操作设备有问题须短时退出时,必须经当值值长批准,在操作完毕后当班应尽快投入运行并及时联系消除,须长时间退出时,必须经副总工批准。

5.1.3 调度管辖设备的操作,值长必须按调度指令执行。

5.1.4 值长管辖设备的操作,副值长及机组长必须按值长指令进行。各级领导不得直接向运行人员下达操作指令,确有必要时应征得值长同意,由值长下令后方可操作。

5.1.5 跨专业的操作,值长(甲站副值长)应填写操作票,并逐项下令操作,并严格执行停、送汽水及机、炉动力停、送电联系单制度。

5.1.6 值长不在集控室,机组长可直接接受值班调度员的操作指令,如属电气设备的刀闸操作,乙站机组长可直接下令进行操作,甲站当副值长不在时,电气专业班长可接收指令下令进行操作,然后向值长汇报。

5.1.7 值长和机组长在接受调度操作指令时,应按“调度术语”的要求复诵,经对方核实无误后立即执行。执行完毕应立即进行“操作汇报”。如是综合指令应全部操作完毕后一次汇报。

5.1.8 值长或机组长在接受调度指令时,通讯突然中断,未完成重复命令制时,不得执行该项指令,应采取恢复通讯联系或在原地等待对方电话。

5.1.9 调度管辖设备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值长和机组长无权下令拆除,拆除时必须按调度指令执行。

5.1.10 值长下达给副值长和机组长的操作指令,副值长和机组长应复诵一次,操作完后汇报值长,值长下令的措施只有得到值长的指令才可拆除。 5.2 机组开停操作

5.2.1 机组启停操作,由值长(甲站副值长)统一安排。机、炉、集控专业使用定型“冷(热)态滑启(滑停)操作票”。各岗位按专业操作票

10 的有关要求进行操作。

5.2.2 机组启动操作,值长、副值长应根据设备情况考虑以下内容: (1) 浆、轻油系统打循环,电除尘捞渣机、冲灰水、空压机投运,炉上水点火,汽机冲转,机达额定转速,发电机并列,暖机时间等。

(2) 根据冷热态启动的不同要求,决定汽机冲转、各负荷下的参数及升压速度。锅炉并汽,汽机满压启动的过程控制应根据机炉的相应参数及有关专业规定执行,应注意温差、压差和疏水情况。

(3) 机组带负荷后,燃油、燃浆、投煤、厂用电、给水的运行方式。 (4) 除盐水及氢气储量情况,并通知化验人员及时化验汽水品质。 (5) 大、小修后的机组启动,应根据设备检修交待书,设备改进情况及领导指示进行。

(6) 根据领导批准的有关试验措施,安排好各项启动试验工作。 5.2.3 机组停止操作,值长、副值长应根据运行状况考虑以下内容: (1) 厂用电、电除尘、供浆系统、给煤系统、厂用蒸汽、冬季供热及给水运行方式。

(2) 机组停止最终参数及滑降速度。

(3) 汽机打闸、发电机解列、锅炉灭火的时间配合。 (4) 机炉停止后,保护方式及防冻措施。 5.3 电气系统操作

5.3.1 调度管辖设备的刀闸操作或其他操作,应严格按调度下达的操作指令顺序逐项进行。

5.3.2 电气操作除单项操作外,其他的刀闸操作、设备停、送电均应使用操作票和危险点分析措施卡,经机组长(甲站电气运行班长)、值长(甲站副值长)审查正确后执行。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解除闭锁,若确须解除时,必须经值长(甲站副值长)同意。

5.3.3 电气系统操作,值长应考虑的内容:

(1) 停电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顺序操作,送电与此相反。

(2) 停、送电前后的安全措施。

(3) 按规定投入的或停用的保护及自动装臵。

11 (4) 发电机、变压器及系统操作鉴定同期。 (5) 倒换厂用变压器注意事项。 (6) 主变停、送电时中性点接线方式。

(7) 220KV、110KV系统解、并环及母线充电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5.4 热力系统操作

5.4.1 热力系统的操作由机组长(甲站专业班长)安排值班人员填写热力机械操作票及危险点分析预控卡,值长(甲站副值长)审核无误后操作。单一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

5.4.2 跨专业系统的复杂操作,值长(甲站副值长)应填写好主要操作步骤,并由有关专业班长或机组长审定一致认可,由值长(甲站副值长)统一指挥进行。

5.4.3 热力系统的操作,值长应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1) 待并管路的可靠疏水,暖管,充压缓慢进行。

(2) 调整待并管路的压力、温度等参数与运行管路接近(即温差、压差最小),使运行系统的稳定不至于破坏。

(3) 停运的轻油管路要及时消压,及时恢复系统的备用方式。 (4) 对停运的氢气系统,采取转换措施。

(5) 根据气温情况,对停炉后的浆系统参照开机计划和部门领导的安排,应采取打循环或及时冲洗干净备用的方式,防止水煤浆沉淀。若遇开机,应在点火前将浆系统打循环正常,供浆泵升降频率、升降浆压试验正常。

(6) 注意人身安全。

12 第六章 甲站主要系统运行方式

6.1 110KV母线运行方式

6.1.1 110kvⅠ、Ⅱ母线正常为双母线固定联结方式。

6.1.2 110kvⅠ母线带#1主变6

41、博电Ⅰ线6

43、龙博Ⅰ线6

47、#3机-变6

48、山博Ⅰ线649开关运行。

6.1.3 110kvⅡ母线带博电Ⅱ线6

42、龙博Ⅱ线6

45、#2机-变6

46、山博Ⅱ线6

51、#0高压变600开关运行。

6.1.4 母联开关640运行,母差及故障录波器投入运行。

6.1.5 #3机-变6

48、#0高压变600开关根据运行方式可以倒换母线运行。

6.1.6 110KVIV母线(旁路母线)正常热备用,即650—

2、4刀闸合闸,650开关断开在备用状态,充电保护投入。

6.1.7 运行中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必须有一台中性点接地刀闸合着。(先601,后60

2、603)。6.2 厂用电运行方式

6.2.1 高压厂变正常方式:#

1、

2、3运行,#0备用。6.2.2 低压厂变正常方式:#

1、

2、3运行,#0备用。

6.2.3 #

5、6低压变带400vV、VI段分段运行,如果400v V、VI段负荷较少时,可投入联络开关由一台变压器供电,按定期试验要求将#

5、6低压变互相倒换。

6.2.4 3kvVI段为生活用电,由6810开关带#

7、10低压变,6811开关带西宿舍、酒店变,两台变压器停、送电时应同时操作,6812开关带#12低压变。3kvVI段电源由生活高压变供电,3kvⅢ段6820开关备用。

6.2.5 #8低压变带400V Ⅷ段运行,#8低压变停电时,可由#9低压变经089开关带400V Ⅷ、IX段运行。(#

8、#9低压变可互为备用)

6.2.6 6MW机组厂用备用电源,由094—1刀闸为联络刀闸,用主厂#0低压变通过B503开关带6MW机厂用电。(注意:如用主厂带6MW机组厂用电时,此时应严防与6MW机系统并列运行。)

13 6.3 机、炉、燃料运行方式

6.3.1 单机运行时,正常燃浆运行,备用罐卸浆,浆罐浆位不得高于13米。运行罐烧至最低浆位(不出浆为止)方可倒罐。冬季因防冻,浆罐每两小时倒换一次。

6.3.2 单机运行时,给水泵一台小泵运行,二段抽汽由本机供汽。两台机燃浆运行时,给水泵一台大泵运行,二段抽汽由一台机供汽,当汽压低时可并列供汽,但负荷差不得超过5MW。三台机燃浆运行时,给水泵一大一小运行,二段抽汽同两台机运行方式。

6.3.3 正常情况下,工业水母管压力应保持在0.15—0.20MPa。 6.3.4 机力风机运行台数应根据环境温度及主机的运行方式和真空而定。

6.3.5 泡沫消防泵和清水消防泵应达到正常备用。由副值长下令,机运人员负责泡沫消防泵开停,炉运人员负责清水消防泵开停。

6.3.6 循环水池水位,单机和两台机时,不低于两道梯子,三台机运行时不低于三道梯子,开机前及遇到有影响水池水位降低的工况时,应保持较高水位。

6.3.7 锅炉电除尘:运行中,在锅炉开始投第一支浆枪时,就应将锅炉电除尘电场投入,燃浆停炉后停下电场。

35t/h炉应在点火正常、排烟温度在100℃以上投电场,正常停炉停吸送风机前及炉需要压火时联系停止电场运行。

6.3.8 灰水系统:在锅炉点火前二小时,副值长应通知电除尘值班人员开启捞渣机,投运冲灰水系统。

6.3.9 空压机的运行须经当班副值长的同意方可使用。

6.3.10 输灰泵及附属设备由输灰班负责开停。输灰工作应事先经副值长同意,由电除尘值班人员负责沉灰池的水位调整及补水,东、西路回水泵由供浆泵房值班人员负责开停,由副值长负责联系并通知电除尘值班人员。 6.4 运行中各专业主要设备的保护需要停用

应事先得到生产厂长或副总工的批准方可执行。 6.5 我厂对外供热汽源的使用原则

正常情况下使用#

4、5机三段抽汽经减温减压装臵对外供热,其次使用

14 35t/h炉Ⅱ号母管、6MW机抽汽、甲站二段抽汽,最后使用甲站一段抽汽。对外供热的蒸汽温度、压力、流量可根据综合科要求进行调整。 6.6 水暖加热器出口水温的控制原则

6.6.1 室外温度0℃时,生活区加热器出口水温保持70℃,室外温度每降低5℃,生活区加热器出口水温提高10℃。室外温度每升高5℃,生活区加热器出口水温降低10℃。室外温度15℃以上时,生活区加热器停汽。

6.6.2 厂区水暖加热器出口水温比生活区保持低10℃。

15 第七章 甲站主要设备保护及范围

7.1 电气专业

7.1.1 #1机—变差动保护:保护在611开关出线、#1主变110KV侧CT、621开关出线CT范围内的相间短路及110KV侧单相接地。保护动作后无时限跳开6

41、6

21、6

11、611—MK开关,同时关闭汽机抽汽逆止门。

7.1.2 发电机横差保护:保护发电机内部线圈发生层间或线圈内部相间短路。保护动作无时限(转子两点接地投入时则有时限)跳开611(6

46、648)、611(6

12、613)—MK开关,同时关闭汽机主汽门及抽汽逆止门。

7.1.3 发电机纵差保护:#1机保护在发电机中性点CT与611开关出线CT范围内发生的相间短路,保护动作后无时限跳开6

11、611—MK开关;#2(#3)机保护在发电机中性点CT、646(648)开关进线CT、622(623)开关出线CT范围内发生的相间短路及110KV侧单相接地。保护动作后无时限跳开646(648)、622(623)、612(613)—MK开关。此保护动作后均同时关闭汽机主汽门及抽汽逆止门。

7.1.4 发电机复合电压过流保护:保护用于发电机发生外部相间短路,同时作为差动保护的后备保护。#1机有时限跳开6

41、6

21、6

11、611—MK开关,#2(#3)机第一时限跳开646(648)开关,关闭抽汽逆止门;若故障未切除则以第二时限跳开622(623)、612(613)—MK开关。

7.1.5 主变瓦斯保护:保护变压器内部故障。保护投掉闸时,#1主变瓦斯保护动作跳开6

41、6

21、6

11、611—MK开关,同时关闭抽汽逆止门。#2(#3)主变瓦斯保护动作跳开646(648)、622(623)、612(613)—MK开关,同时关闭抽汽逆止门。

7.1.6 发电机过负荷保护:过负荷时,保护动作发出信号。 7.1.7 接地保护:发生10KV系统接地时,发出信号,当判断为定子接地时,应立即停机。

7.1.8 #1主变110KV侧复合电压过流保护:为主变110KV侧开关外多相短路的后备保护有时限跳开641开关。

7.1.9 主变110KV零序保护:分为零序过流保护和零序过压保护。运

16 行主变的中性点接地刀闸投入时即投入零序过流保护;中性点接地刀闸断开时投入零序过压保护。主变110KV零序保护的动作顺序为:第一时限跳开不接地变压器;第二时限跳母联开关;第三时限跳主变110KV侧开关;第四时限启动大差出口(仅#1机-变有)。

7.1.10 发电机转子两点接地保护(三台机公用一套):转子回路一点接地时,且接地电压在50%以上稳定不变时,将该保护投入掉闸,并将发电机横差保护切至带时限侧,如属稳定性的金属接地,应立即停机处理。接地电压达50%时投入信号。该保护投入和切除应汇报有关领导。

7.1.11 发电机失磁保护:#1机611—MK开关掉闸后,联掉611开关;#2机612—MK开关掉闸后,联掉6

46、622开关;#3机613—MK开关掉闸后,联掉6

48、6

23、9961开关。

发电机失磁保护掉闸压板:正常#

1、

2、3机并列后投入,解列后取下。623开关不运行时,应取下#3机总出口掉厂用变(6

23、9961)压板,此时只掉648开关。

7.1.12 110KV母线差动保护:保护母线及母线联结开关的外侧套管CT以内发生单相或多相短路,动作时均无时限跳开与故障母线连接的所有开关。

7.1.13 线路保护:装有距离保护和方向零序电流保护两种(山博Ⅰ、Ⅱ线装有高频保护)。对于线路微机保护,在直流接地拉路时,无须停用保护压板。当调度员要求改变重合闸方式时,由保护人员改变。重合闸的投停,由“闭锁重合闸”保护压板的取、压来实现。 7.2 汽机专业

7.2.1 危急保安器:汽机转速超过额定转速的10—11%(3300—3330r/min)时动作,关闭主汽门、调速汽门及一至四段抽汽逆止门,掉发电机出口及灭磁开关。

7.2.2 功率限制器:限制调速汽门开度,从而限制汽轮机的负荷或转速。投入时,不允许用同步器继续增加负荷,但可用同步器减少负荷。

7.2.3 附加保护:当调速器滑环行程达16.5±0.5mm时,Φ45滑阀相应上移16.5±0.5mm,自动主汽门关闭,掉发电机开关。

7.2.4 过峰保护:当Φ60滑阀上移>1mm时,调速汽门迅速关闭。

17 7.2.5 轴向位移保护:轴向位移指示达1.4—1.5mm时,保护动作,主汽门、调速汽门及一至四段抽汽逆止门关闭,掉发电机开关。

7.2.6 低真空保护:汽轮机真空低至-53KPa时,保护动作,主汽门、调速汽门及一至四段抽汽逆止门关闭,掉发电机开关。

7.2.7 逆止门保护:自动主汽门关闭或发电机出口开关掉闸时,自动关闭。

7.2.8 自动排汽门:当凝汽器内的压力升高略大于大气压力时,石棉胶垫破裂将蒸汽排出。

7.2.9 电超速保护:转速升至3250r/min时,发“转速高报警”信号,继续升高至3350r/min时,发“转速高掉闸”信号,危急保安器动作,主汽门、调速汽门及一至四段抽汽逆止门关闭,掉发电机开关。

7.2.10 低油压掉闸保护:当“润滑油压低Ⅱ值”和“润滑油压低Ⅲ值”同时达到动作值时,低油压保护动作,关闭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及一至四段抽汽逆止门。

7.2.11 低油压联动保护:润滑油系统装有低油压联动装臵(电接点压力表),当润滑油压降至0.035MPa时,自动启动交流润滑油泵,降至0.03MPa时,自动启动直流润滑油泵,降至0.02MPa时,盘车装臵自动停止。

7.2.12 自动主汽门关闭联动发电机跳闸:当自动主汽门关闭时,联动发电机出口开关跳闸。

7.2.13 发电机保护动作联动汽轮机掉闸:当发电机保护动作时,联动汽轮机掉闸,关闭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及一至四段抽汽逆止门。 7.3 锅炉专业

7.3.1 锅炉炉膛压力保护:炉膛发生灭火或其他故障,使炉膛压力达到动作值时,炉膛压力保护动作。掉本炉的供浆泵及速断油阀(设有联掉压板供投入或解除)。#1炉定值±1500Pa。#3炉定值±1000Pa。

7.3.2 炉动力总连锁:运行中总连锁开关在投入时,吸风机全部掉闸后联掉送风机,送风机掉闸后联掉速断油阀及供浆泵。

7.3.3 低油压保护:当来油压力指示I值时(1.47MPa)发“来油压力低”信号;当来油压力指示Ⅱ值时(0.3MPa),速断油阀关闭,发“速断油阀关闭”信号。

18 7.3.4 安全阀:运行中过热器安全阀(工作安全阀)动作压力10.58 MPa,动作后立即降压,压力降至9.8 MPa时应立即回座。若汽压上升至10.78 MPa时仍不动作,应立即采取降压措施,恢复正常压力。主汽压力低于8.82MPa不回座时,应及时关闭脉冲门,汇报有关领导。

汽包压力达到11.32 MPa时,汽包安全阀(控制安全阀)应动作。动作后立即降压,压力降至10.5 MPa时应自动回座。若汽包压力上升至11.47MPa时仍不动作,应立即采取降压措施,恢复正常压力。

7.3.5 对空排汽门 7.3.6 事故放水门 7.3.7 炉膛防爆门 7.4 煤浆系统

7.4.1 变频器保护:(1)过电流保护(2)对地短路保护(3)熔断器断路保护(4)过电压保护(5)欠电压保护(6)变频器过热保护(7)变频器过载保护(8)存储器出错保护(9)CPU出错保护(10)调谐出错保护

7.4.2 供浆泵保护:#

1、2炉供浆泵装有电流速断保护,并设有保护出口压板。

19 第八章 甲站典型事故处理原则

8.1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8.1.1 副值长是甲站处理事故的指挥员,当发生事故时,应领导全值人员迅速、正确、果断地进行事故处理,对副值长发布的正确指令各专业班长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正确完成。事故处理结束后各专业应立即向副值长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副值长要将事故情况尽快汇报值长和有关领导。

8.1.2 专业上发生了无须等待副值长指令的事故(如启动备用设备、倒换系统等),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处理,事故与其他专业有关的,应立即将情况向副值长汇报。

8.1.3 事故情况较复杂时,生产厂长、副总工、本部门负责人可直接参与协助副值长处理事故,但其指令必须得到当值副值长的同意,如生产厂长或副总工认为当值副值长不能胜任工作(处理事故),有权自行领导和处理事故或指定专人处理事故。

8.1.4 因设备发生异常影响全厂出力降低时,副值长应向值长汇报,由值长向值班调度员报告降出力原因,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在值班调度员允许的时间内恢复出力。恢复出力后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再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8.1.5 在处理事故时,对调度管辖设备的操作应按值长转达的调度员的指令或经其同意后进行。无须等待调度指令时,副值长应一面自行处理,一面将情况简明的向值长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详细汇报。

8.1.6 副值长在事故处理完毕,应将事故象征、经过、处理方法、运行方式的变更详细记录交班,并向厂、本部门领导汇报。 8.2 电气系统事故处理原则

8.2.1 系统事故,甲站电气设备运行正常(包括线路开关掉闸重合成功),副值长应令电运人员严密监视频率、电压。当频率低于49.8HZ时,无须等待调度指令,即可增加出力,直至频率恢复至49.9HZ以上或发电机带满负荷、联络线满载为止。当频率低于48.8HZ时,值长应按我厂“事故拉路序位”进行拉路,使频率恢复到48.8HZ以上,然后汇报省、地调。

20 8.2.2 甲站保厂用电措施

8.2.2.1 低周波保甲站厂用电措施:当系统周波下降至47.5HZ时,汇报值长同意拉开山博Ⅰ线649和山博Ⅱ线651开关,此时副值长应加强监视,调整负荷使机组运行稳定。当系统周波恢复至49HZ时,电压恢复至额定电压的90%以上,按值长转达的调度员指令将解列线路送电与系统并列。 8.2.2.2 我厂故障全厂停电,保甲站厂用电措施

(1) 恢复110KV母线达送电条件,联系调度选择山博Ⅰ线649开关或山博Ⅱ线651开关充110KV母线良好。

(2) 用#0高压厂变带3KVⅡ、Ⅲ段。用#1主变经#1高压厂变带3KVⅠ段(合641开关注意鉴定同期)。

8.2.2.3 系统故障全厂停电,保甲站厂用电措施

(1) 当110KV山博Ⅰ、Ⅱ线掉闸,使我厂110KV系统与电网解列时,运行人员应尽一切可能维持110KV系统机组运行,调整独立电网频率和电压恢复额定值,保护厂用电安全,并根据以下原则调整:

a、当独立电网频率上升时,立即降低乙站机组有功出力,维持甲站机组负荷稳定,防止甲站锅炉灭火。当频率下降时,应立即按低频顺序拉路(先博荆线,后博碳线、博神线;也可根据当时线路负荷情况确定所拉线路)。同时增加乙站有功出力,恢复频率正常。

b、正常运行时,应保持山博Ⅰ、Ⅱ线低无功运行,以防止山博Ⅰ、Ⅱ线掉闸时,电压出现较大波动。

c、当独立电网电压上升至120KV及以上时,立即降低甲、乙站机组无功出力,降低系统电压。当电压下降至110KV及以下时,可立即增加机组无功出力,提升电压。

(2) 当我厂110KV系统机组不能维持运行相继掉闸,甲、乙站110KV系统均失电,立即拉开联接在110KV母线上的所有开关,排除母线故障。待110KV母线达到倒送电条件后,按以下原则进行恢复:

a、尽一切能力调整和维持6MW机组稳定运行,利用6MW机电源,通过094-1刀闸将电源送至甲站400V厂用电系统,确保50MW 机组低压动力及直流系统的稳定。

b、联系调度用山博Ⅰ、Ⅱ线对甲站110KV母线充电,充电良好后,

21 立即恢复厂用电系统。

c、当山博Ⅰ、Ⅱ线不能恢复时,应请示调度用乙站运行于220KV系统的机组,用该主变110KV侧开关充乙站110KV母线,选用博电Ⅰ(Ⅱ)线充甲站110KV母线。

d、乙站单机运行,且并于110KV系统,因110KV系统故障跳机短时不能恢复,在无其他厂用电恢复措施时,应请示调度拆除乙站备用发电机出口软联接,用备用主变倒充乙站110KV系统。

(3) 在故障处理过程中,严密监视直流系统负荷情况,限制直流系统负荷,延长直流系统的使用时间。

(4) 在进行恢复操作中,特别注意系统倒换时的同期合闸,严防非同期并列。

8.2.2.4 预防全厂停电措施

(1)优先采用正常的运行方式,因故改为非正常方式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2) 加强蓄电池和直流系统的检查维护,确保主机直流润滑油泵和密封油泵的供电可靠。

(3) 母差保护退出时,尽量减少母线倒闸操作。 8.2.3 甲站110KV母线故障处理

(1) 首先判明故障,确认故障母线无电压时,应检查故障母线上所有开关应全部断开,否则应拉掉,但应特别注意厂用电方式。

(2) 母差保护动作,并有故障象征使母线电压消失,在未查明原因前,一般不应试送。若母线因后备保护动作使主变110KV侧开关及母联开关掉闸,母线电压消失时多为越级掉闸,故障切除后即可试送母线。

(3) 查明故障点后,将故障母线设备全部调至工作或备用母线运行,将故障母线停电。母线无明显故障时,可用发电机由零升压或用649(651)线路充电试送成功后,将线路送电。发电机并入系统,恢复原方式。

8.2.4 发电机—变压器组内部故障,差动或瓦斯保护动作,在未查明原因及消除故障前,不准送电,如后备保护动作,应迅速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将机—变重新并列,若厂用电不能及时恢复无法维持运行时,副值长应按厂用电断绝事故处理,停止机、炉运行。

22 8.2.5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的措施

(1) 严格按定期试验制度,对发电机进行定期检查、试验。 (2) 控制运行发电机各部温度、温升在合格范围内。

(3) 控制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在允许范围内,并做好氢气湿度的控制措施。(制氢站负责)

(4) 大修后气密试验不合格,发电机严禁投入运行。

(5) 复励故障应及时修复,严禁发电机在手动励磁调节下长期运行。 (6) 正确使用自动准同期装臵,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8.2.6 厂用电断绝是指工作变故障掉闸,备用变自投不成功(厂用母线永久性故障),该段母线无法立即恢复供电时,副值长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直接影响的主要辅助机炉动力,应按厂用电断绝事故处理,停止机、炉运行。(注意厂用蒸汽运行方式)。

(2) 影响给水泵及供浆泵、轻油泵时应立即开启其他运行段的备用给水泵、供浆泵、轻油泵。

(3) 注意高压厂用电源故障后,低压备用电源自投是否成功,否则应采取必要措施恢复低压段母线供电。 8.3 机炉事故处理原则

8.3.1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启动汽轮机:

(1) 危急保安器动作不正常或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抽汽逆止门卡涩不能关闭严密时。

(2) 主要表计(转速表、汽缸温度表、差胀表、轴向位移表等)或自动保护装臵之一失灵时。

(3) 调速系统不能维持空负荷运行或甩负荷不能控制转速时。 (4) 调速油泵、交直流油泵、盘车装臵工作失常时。 (5) 油质及清洁度不合格或油位在80mm以下时。 (6) 汽轮机停机后上下缸温差超过50℃时。 (7) 大轴挠度超过70um(#3机100um)。

8.3.2 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手打危急保安器、并破坏真空停机: (1) 汽轮机转速升高到3330转/分及以上而危急保安器不动作。 (2) 机组突然发生强烈振动或清楚地听出汽轮机内部有金属摩擦声或

23 撞击声。

(3) 发生水冲击或上下缸温差超过50℃。 (4) 轴封内冒火花。

(5) 汽轮发电机任何一个轴承断油冒烟或出口油温急剧升高超过75℃。

(6) 油系统着火而不能很快扑灭。

(7) 油箱油位突然降低到80mm以下,无法恢复。 (8) 发电机励磁机冒烟或着火。 (9) 轴向位移增大到1.5mm。

(10) 轴承油压低于0.035MPa,无法提升。

(11) 推力轴承、主轴承及密封瓦钨金温度升高到75℃以上。 ※ 推力轴承钨金温度某一点不超过85℃,如有超过的可能,汇报领导处理。

8.3.3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破坏真空停机: (1) 调速系统故障无法恢复。

(2) 汽温急剧下降50℃或启、停和变工况过程中当10分钟内汽温上升或下降50℃。

(3) 主汽管、导管、主给水管爆破。 (4) 发电机H2爆炸。

(5) 主蒸汽温度升高到516℃及以上。 (6) 主蒸汽压力到10.29MPa及以上。 (7) 汽温升高到510~515℃运行超过30分钟。

(8) 负荷已减到零,真空仍然低于-53KPa或凝结器循环水中断。 (9) 汽轮发电机组无功运行超过3分钟。

(10) 油减压阀消振室油压高于0.15MPa或低于0.075MPa而引起调速油压、润滑油压不正常。

(11) 凝结水硬度超标时,应采取措施处理,当处理无效,硬度持续上升,凝结水硬度大于50微摩尔/升时。

(12) 锅炉异常灭火。

(13) 机组范围内发生火灾,直接威胁机组的安全运行。

24 (14) 机组的运行已经危急人身安全,必须停机才能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15) 机组运行中,轴承振动突然增加50μm。

(16) 汽轮机重要监视表计,尤其转速表显示不正确或失效,又无任何监视手段情况。

(17) 热工仪表电源中断无法及时恢复,机组无法维持原运行状态。 8.3.4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请示停止机组运行: (1) 热工保护装臵故障,在限时内未恢复。 (2) 机组汽、水品质恶化,经处理无效。 (3) 自动主汽门或调速汽门门杆卡涩,无法活动。 (4) 凝结器真空下降至低于允许值。

(5) 机组主设备、汽水管道的支吊架发生变形或断裂。 (6) 润滑油系统发生泄漏,无法维持正常运行。 (7) 汽、水管道发生泄漏,但可短时维持运行。 8.3.5 故障停机顺序:

(1) 手打危急保安器,检查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及抽汽逆止门应关闭,有功负荷应到零。

(2) 发电机应与系统解列,否则联系电气按发电机“解列”按钮,如发电机故障已与系统解列,检查汽机转速应下降。

(3) 开启润滑油泵。

(4) 开凝结水再循环门,关闭#1低加入口水门,保持凝结器水位。 (5) 停用主抽气器,开启真空破坏门(破坏真空停机时)。保持轴封供汽正常。

(6) 完成规程规定的停机其他项目操作,并注意汽轮机内部声音、振动及惰走时间。

8.3.6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止锅炉的运行:

(1) 锅炉缺水:水位在电极水位计中消失,或电极水位计失灵,机械水位表指示-220mm。

(2) 锅炉满水:水位超过电极水位计上部可见水位时,或电极水位计失灵,机械水位表指示+220mm。

25 (3) 炉管爆破,不能保持锅炉正常水位。

(4) 燃料在尾部烟道再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超过250℃。 (5) 所有水位计损坏,无法判断汽包确实水位。 (6) 所有吸风机、送风机停转。

(7) 回转式预热器故障停转,使排烟温度超过250℃。

(8) 锅炉主给水、主蒸汽管道发生爆破,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 (9) 炉管爆破,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时。锅炉超压,安全门拒动,对空排汽门打不开时。

(10) 煤浆、燃油管道爆破或着火,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 (11) 锅炉蒸汽压力升高至安全阀动作压力而安全阀拒动,对空排汽门打不开或虽打开但不足以泄压。

(12) 锅炉灭火。 (13) 厂用电全部失去。

(14) 锅炉设备范围内发生火灾,直接威胁机组的安全运行。 (15) 锅炉DCS系统操作员站故障,锅炉无可靠后备监视与调整手段,锅炉参数超过规程规定或燃烧不稳。

8.3.7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请示停止锅炉运行,(停炉时间由生产厂长或副总工决定)。

(1) 锅炉承压部件泄露,但可维持汽包正常水位。 (2) 锅炉蒸汽温度超过515℃,经采取措施无效。 (3) 受热面金属严重超温,经调整无法恢复正常。 (4) 锅炉安全阀有缺陷,不能正常动作。

(5) 给水、炉水或蒸汽品质超过规定,经处理仍未恢复正常。 (6) 炉墙裂缝具有倒塌危险或炉架横梁烧红。

(7) 受热面及炉底等部位严重结渣,影响锅炉安全运行。

8.3.8 机炉主要运行参数(锅炉汽压、汽温、水位、汽机真空)异常时,机炉人员应主动采取调整措施,调整无效造成超过正常允许值时,副值长应按机、炉运行规程要求降低负荷。参数达到停机参数时应果断打闸停止机组运行机,防止设备损坏。

26 8.3.9 锅炉汽包缺水事故

锅炉发生缺水,应了解缺水原因,在原因未查明,水位仍继续下降过程中,副值长应令炉减少部分燃料,滑低参数,滑低负荷。减缓水位降低速度争取时间查明原因,但当炉人员汇报该炉严重缺水时(就地水位计叫不上)副值长应令紧急停炉,汽机打闸停机,电气解列。

8.3.10 锅炉汽包满水事故

(1) 炉水位升高,值长应了解水位升高原因,必要时开启事故放水门放水,当水位升高无法控制或发现较晚水位已升至就地水位计上部最高可见水位以上时,副值长应令紧急停炉。

(2) 在水位升高的整个过程中,副值长应令汽机严密监视进机温度,防止汽机过水。当汽温低至470℃时,机全开直通疏水门,汽温降至445℃,负荷应减至零。汽温继续下降或有过水象征时立即打闸停机。

8.3.11 锅炉超温

炉汽温上升时,炉人员首先检查风浆配合,减温水量是否得当。如由于风量不足燃料过剩造成汽温升高,副值长应令减少燃料量,滑降参数处理,禁止采取电气直接减负荷的方法。当汽温超过515℃达516℃及以上时,副值长应下令打闸停机。

炉由于燃料过剩,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已造成燃料在尾部燃烧,副值长应令炉紧急停炉,汽机打闸电气解列停机。

8.3.12 炉管爆破(省煤器、水冷壁、包墙管、顶棚管、过热器等)如汽包水位能够维持正常,副值长应汇报值长及厂有关领导,请示停炉。若汽包水位逐渐下降应减少燃料量,将参数降低,滑降速度应视爆破严重程度并考虑缸温情况而定,当炉管严重爆破,炉汽包水位无法维持时,副值长应令紧急停炉。

8.3.13 锅炉容克式预热器故障掉闸,副值长应令炉降低供浆频率,降低负荷,维持排烟温度不超过250℃的情况下运行,迅速查明原因进行人力盘车,如卡涩盘不动立即通知检修处理,负荷已减至最低而最后排烟温度仍超过250℃并继续升高时,副值长应令紧急停炉。

8.3.14 电除尘电场运行中出现异常,副值长应向值班人员了解其象征,分析原因,根据电除尘运行规程有关规定,分别采取立即停运、酌情停

27 运或调整运行适当的处理措施。若某电场掉闸时经检查无明显象征,可间隔一段时间启动一次,启动不成联系检修处理。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领导,听取指示。

8.3.15 甲站燃浆锅炉灭火处理原则

为防止锅炉灭火后发生爆燃,对炉膛压力保护的取压装臵、压力开关、传感器、火焰检测器及冷却风系统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保护的传动试验。以确保膛压力保护的可靠性。

(1) 锅炉一旦发生灭火,如果供浆泵没有掉闸,应立即手拉供浆泵,严防爆燃。

(2) 立即手动关闭减温水门,以减缓汽温下降速度。按紧急停炉处理。 (3) 组织人员迅速点火,派专人监视汽包水位,严防满水或缺水事故发生,根据汽压情况投用自用蒸汽。

(4) 注意厂用电安全,及时倒换厂用电。

(5) 两台机运行时,若厂用蒸汽由故障机组带,则立即将厂用蒸汽倒至正常机组,并保证正常机组的安全运行,严防事故扩大。单机运行发生灭火事故时,应尽力保证厂用蒸汽安全,以保证除氧器、锅炉雾化蒸汽要求。具体措施为:

a、锅炉及时投用自用蒸汽 b、并35t/h炉#2供热管 c、并乙站辅助蒸汽 d、关停非生产用汽

(6) 锅炉灭火后,汽机应根据蒸汽参数状况逐步降低机组负荷直至零。当蒸汽参数不能维持时,应根据规程规定果断打闸并不破坏真空停机。

(7) 汽机事故处理中的注意事项:根据汽温下降情况应及时开启有关疏水。主蒸汽参数变化时应特别注意机组振动、监视段压力、轴向位移、相对膨胀、推力轴承温度等。

(8)电气专业应及时调整机组负荷,注意厂用电运行方式,根据副值长命令将发电机解列,但解列前应提前做倒好厂用电,解列后做好重新并列的准备。

8.3.16 故障情况下,保厂用蒸汽措施:

28 (1) 甲站50MW锅炉自用蒸汽微开疏水,处于暖管备用状态。 (2) 6MW机#2管供汽微开疏水,处于暖管备用状态,作为厂用蒸汽的备用汽源。

(3) 乙站辅汽与甲站厂用蒸汽联络管微开疏水,处于暖管备用状态。 8.3.17 汽轮机轴向位移逐渐增大:

首先应检查推力轴承温度,倾听机组内有无异音,各轴承振动有无变化,表计指示有无异常,必要时降低负荷,如轴向位移突然增大至1.4—1.5mm并伴随不正常的声响,噪音和振动,即应破坏真空停机。

8.3.18 热工温度套管、压力容器一次门等一次设备发生严重泄漏时,副值长应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和值长,并采取滑降措施,必要时停机停炉。 8.4 燃浆系统事故处理原则

燃浆系统设备故障或出现异常时,副值长应及时了解故障原因及具体部位,明确其性质及可能导致后果。供浆泵掉闸造成供浆中断炉灭火时,锅炉专业应立即按燃浆锅炉灭火处理原则处理。供浆泵房应尽快采取措施恢复。输浆泵短时间不上浆,可视搅拌罐浆位情况决定是否投用油枪助燃,并命令供浆泵值班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输浆泵正常运行。 8.5 汽水品质恶化事故处理原则

8.5.1 副值长应经常了解化学人员汽水品质状况。当汽水品质变化时,值长应令有关单位查明汽水品质变化的原因,同时令化学人员增加取样化验次数,根据变化原因,采取补救措施,使之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如果判定为汽水品质突然恶化,为保证设备安全应立即故障停机。

8.5.2 凝结水质量不合格,大部分是由于凝结器铜管泄漏造成的,此时副值长应令机运人员向凝结器内加锯沫堵漏,当凝结水硬度超过50微摩尔/升时,经处理无效时,应立即汇报厂领导及调度,仍不下降经值长及厂领导同意减负荷停机。

8.5.3 当水处理设备发生故障在24小时内无法恢复时,副值长应汇报厂领导和值长采取相应措施。当由于补给水短缺造成设备无法维持正常运行时,应降低负荷直至停机停炉。

8.5.4 在开机或事故造成大量排汽水致使水储量危急造成除氧器水位下降至极限,凝结水硬度小于20微摩尔/升即可回收。

29 8.6 甲站锅炉DCS系统故障处理措施

8.6.1 DCS操作系统故障(“黑屏”或“死机”)

处理方法:将故障微机的“CPU”进行复位启动。(按“RESET”键或断送电启动)

8.6.2 DCS网卡型故障(显示器上鼠标能动,各表计指示不动) 处理方法:

(1) 稳住负荷,尽量减少操作,看好汽包水位、汽温、汽压。(卧盘和立盘表计指示)

(2) 将供浆泵频率打至“近地”,锅炉给水切换至“手动”,在DCS系统恢复正常以前,保持此操作方式。

(3) 联系热工处理。

8.6.3 继电器型故障(在操作某设备时,控制该设备的继电器粘住,造成该设备不受DCS控制而全开或全关)

处理方法:发现某设备在操作时,不受DCS控制而全开或全关时,立即到就地将该设备的信号传输线拔下或把该设备的信号控制开关停电(在#2管道间DCS控制柜内),在就地手动调整该设备。

以上三种情况故障,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汽包水位、汽温、汽压参数超过规程规定而无法控制或燃烧不稳时,应立即果断停炉。 8.7 现场火灾事故处理原则

8.7.1 汽机油系统着火处理原则。为防止油系统着火,当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应立即停机处理。如果发生汽机油系统着火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立即破坏真空,按事故处理规定,紧急停机。特别注意拉掉手动消防脱扣器,解除高压电动油泵自动投入开关,切断高压电源,开启事故排油门。

(2) 当发生喷油起火时,要迅速堵住喷油处,改变油方向,使油流不向高温热体喷射,并用“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

(3) 使用多只直流消方水枪进行扑救。但是尽量避免消防水直接喷射高温热体。

(4) 防止大火蔓延扩大到邻近机组,应组织消防力量用水或泡沫灭火

30 器等将大火封住,控制火势,使大伙无法蔓延。

8.6.2 电气设备着火处理原则

(1) 应先将着火设备停电,然后使用适当灭火器灭火。

(2) 对可能带电的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

(3) 对油开关、变压器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灭火,不得以时使用干砂灭火。

(4) 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使用干砂灭火。

8.6.3 现场值班人员发现火警,应首先利用就近电话报告副值长火警地点,大致部位,由副值长令有关人员开启泡沫消防泵。并汇报值长、厂办公室及厂消防负责人,根据火情发出火警警报。

8.6.4 防止火灾事故措施:

(1) 定期对电缆沟进行巡回检查,定期检查电缆沟防火报警装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

(2) 油区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油区必须制定油区出入制度,进入油区应进行登记。

(3) 氢气、油系统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等应保持严密,如有泄漏应及时联系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

(4) 在氢系统、汽机油系统、轻油油区内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氢系统动火,还应测量动火地点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范围内。

31 第九章 乙站机组正常运行方式

9.1 220kV、110kV正常运行方式

9.1.1 220kV、110kV系统为大电流接地系统。

9.1.2 220kV系统为外桥接线。正常情况下#4主变204开关、母联200开关运行,#5主变205开关备用。

9.1.3 110kV系统为双母线接线方式。正常情况下110kVⅠ、Ⅱ母线并列运行,母联100开关在“合”位臵,Ⅰ母线接有#5主变10

5、博荆线1

11、博电Ⅰ线115开关,Ⅱ母线接有#4主变10

4、博碳线1

12、博神线1

14、博电Ⅱ线116开关,#01启备变010开关根据方式需要可在110kVⅠ母线或Ⅱ母线运行。

9.1.4 正常#

4、5机电气部分分列运行,#4机运行在220kV系统,#5机运行在110kV系统。单机运行时,机组根据调度指令运行在220kV或110kV系统。

9.1.5 当#

4、5机分列运行时,#

4、5主变220kV侧及110kV侧中性点接地刀闸均应在“合”位臵。

9.1.6 主变送电或停电前,必须先分别合上220kV及110kV侧中性点接地刀闸。主变备用期间其220kV及110kV侧中性点接地刀闸不再拉开。

9.1.7 不管#01启备变处于运行还是备用,其中性点接地刀闸均应在“合”位臵。 9.2 厂用电运行方式

9.2.1 6KV系统采用单元制供电方式,正常运行方式#4高压变带6KVⅣA、ⅣB段母线,#5高压变带6KVⅤA、ⅤB段母线,#01启备变备用。

9.2.2 低压厂变43B、53B带本机组的400VA、B段母线运行。公用变30B带公用400VA、B段,作为#

4、5机组公用设备的工作电源。化水变48B带化水A、B段母线运行。低备变40B作为400VⅣA、B,400VⅤA、B,公用400VA、B段,化水A、B段的备用电源。正常处于备用自投状态。

9.2.3 输煤变46B正常供400V输煤A、B段母线运行,输备变47B备用,正常处于备用自投状态。

32 9.2.4 #4除尘变44B、#5除尘变54B、除灰变45B、水工变49B带各自400V母线运行,辅助备用变20B备用,正常处于备用自投状态。

9.2.5 浆厂及生活用电变50B带浆厂及生活用电10kV母线,生活用电10kV母线可通过9961开关带#3高压变。

9.2.6 北宿舍变10B带北宿舍400V母线。 9.3 机组运行方式

9.3.1 基本方式(BASE):在此方式下,机组的功率和汽压控制回路均被切除,机炉主控制器由值班人员手动控制。在炉侧,手动改变锅炉负荷指令,达到调节主汽压力的目的。在机侧手动改变汽机指令,通过DEH控制机组功率。

9.3.2 协调控制方式(CCS):在此方式下,汽机主控制器在自动位臵,根据机组的实际负荷指令对功率进行自动调节。锅炉主控器也在自动位臵,热量信号与能量平衡指令比较并经运算后作为锅炉主控指令。

9.3.3 锅炉跟随方式(BF):在这种方式下,锅炉主控在自动位臵,主汽压力调节回路投入,自动调节给煤量。汽机主控在手动位臵,机组功率控制回路被切除,机组负荷由操作员手动控制,控制指令直接送至DEH。

9.3.4 汽机跟随方式(TF):在此方式下,汽机主控制器在自动位臵。机组功率控制回路被切除,汽压控制回路被切换到汽机侧。主汽压力通过DEH控制调门开度,自动维持在给定值范围内。在炉侧,如果锅炉主控在手动位臵,则操作员根据机组负荷的需要,手动改变锅炉的负荷指令。

9.3.5 工业水运行方式

工业水由甲站工业水系统经两条工业水母管供给,经工业水泵升压,工业水母管压力维持在 0.4~0.5 Mpa。

9.3.6 汽轮机冷却水运行方式

冷却水由汽机循环水进水管供给,当冷却水温度高时,通过工业水与循环水联络门将工业水并入。

9.3.7 给水系统运行方式

每台机组设两台给水泵,正常一台运行,另一台给水泵备用。 9.3.8 循环水系统运行方式

(1) 每台机组设两台双速循环水泵,一台大泵,一台小泵,正常一台

33 运行,另一台备用。

(2) 夏季凝汽器真空低时,两台泵可同时运行,#

4、#5机循环泵出口管设有联络门,冬季工况时,可用一台机循环泵带两台机运行。

9.3.9 凝结水系统运行方式

每台机组有两台凝结水泵,正常一台运行,一台备用。凝结水泵密封水由凝结水泵出口管供给。当流量低于120t/h时,凝结水再循环门投自动时自动打开。当流量大于150t/h时,凝结水再循环门自动关闭。

9.3.10 除氧器的运行方式

(1) 机组启动时由辅助汽源供汽,当三抽压力大于0.2MPa时,切为三抽供汽采用滑压运行方式。

(2) 当三抽压力<0.15 MPa时,由辅助蒸汽供汽,采用定压运行方式。 9.3.11 汽轮机油系统运行方式

(1) 机组运行中,主油泵供保安用油及润滑用油,启动油泵及交、直流油泵处于备用状态。

(2) 机组启停转速低于1000r/min时开启顶轴油泵运行,一台运行,另一台备用。

(3) 机组启停过程中,3000r/min以下主油泵不能正常工作或主油泵故障时,由启动油泵供给保安用油,交流润滑油泵(直流泵备用)供给润滑用油。

(4) 机组盘车运行时,交流润滑油泵运行,直流油泵备用。一台顶轴油泵运行,一台顶轴油泵备用。

9.3.12 汽轮机轴封系统的运行方式

(1) 本系统共有三路供汽汽源:辅助汽源、除氧器汽源、新蒸汽汽源。汽封冷却器一台,带两台电动风机,一运一备。

(2) 冷态启动时,辅助汽源向汽封供汽。保持供汽压力在0.107~0.11 Mpa,当除氧器压力大于0.5Mpa,改由除氧器供汽。

(3) 高压汽封#3汽室压力大于0.12 Mpa,关闭至高压汽封供汽门。高压汽封漏汽至7号低加,使高压汽封系统与低压汽封系统相互独立。

(4) 热态启动时,高压汽封供汽由新蒸汽供给,以保证供汽温度与汽封金属温度相匹配。

34 9.3.13 射水泵运行方式

每台机组设有两台射水泵,正常一台运行,另一台备用。当凝结器真空低时,两台射水泵可同时投入运行。

9.3.14 EH油泵的运行方式

(1) 本系统有两台EH油泵,一台再生油泵,一台再循环油泵,一组电加热器,两个油泵出口蓄能器,四个高压蓄能器。

(2) EH油泵正常运行中,一台运行,另一台备用。 (3) 当EH油压小于11.2 Mpa时,备用EH油泵自动开启。 (4) 当EH油油质不合格时,可开启再生油泵或循环油泵进行滤油。 (5) 当EH油箱油温低于25℃时,可启动电加热器加热EH油。当油温高于50℃时,停止加热器。当EH油箱油温高于57℃时,可启动循环油泵降低油温。

9.3.15 辅助蒸汽运行方式

(1) #

4、5机投运前,辅助蒸汽由老厂来汽供给。

(2) #

4、5机投运后,辅助蒸汽由#4或#5机三段抽汽供给,另一台机三段抽汽作为备用汽源。

(3) 当辅助蒸汽母管压力不能满足机组用汽时,辅助汽源由#

4、5机共同供给或甲站来汽供给。

9.3.16 汽轮机加热器运行方式 高低压加热器水侧、汽侧均随机启、停。

35 第十章 乙站机组主要保护及范围

10.1 电气专业

10.1.1 发电机设有下列保护: (1) 发电机纵差保护:该保护是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其出线(中性点2TA与发电机机端9TA间)各种相间短路故障的主保护,瞬时动作于全停。

(2) 发电机定子匝间保护:保护作为发电机定子绕组匝间短路故障的主保护,保护灵敏段瞬时动作于全停。受制动灵敏段经延时动作于全停。

(3) 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保护作为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引出线(机端1TV以内)单相接地故障保护。动作后分别经延时发信号和全停(断开出口压板后只发信号)。

(4) 发电机对称过负荷保护:保护作为由于发电机过负荷引起的发电机定子绕组过电流故障保护。保护由定时限和反时限两部分组成,定时限部分经延时动作于信号和减出力。反时限部分经延时动作于解列。

(5) 发电机不对称过负荷保护:保护作为由于发电机不称过负荷及区外不对称短路故障的后备保护。保护由定时限和反时限两部分组成,定时限经延时动作于信号。反时限经延时动作于解列。

(6) 发电机转子一点接地保护:保护作为发电机转子单相接地故障保护,保护动作后延时发信号。

(7) 发电机转子两点接地保护:发生一点接地保护自动投入,保护动作后延时全停。

(8) 发电机失磁保护:保护作为发电机励磁电流异常下降或完全消失的失磁故障的保护,设4个时限段,分别动作于减出力、切换厂用电、经延时解列。

(9) 发电机复合电压过流保护:由低电压判据和过流判据以及负序过电压判据共同构成,保护动作后经延时全停。

(10) 电超速保护:当发电机定子电流低于25%额定电流时,保护动作后经出口继电器向热工提供一个电信号。

10.1.2 主变压器设有下列保护:

36 (1) 发电机变压器组差动保护:发变组差动保护作为发变组及其引出线范围(机尾1TA、主变高压侧19TA、主变中压侧27TA、高厂变低压A分支侧8TA、高厂变低压B分支侧14TA之间)内短路故障的主保护,保护瞬时动作于全停。

(2) 主变压器纵差保护:保护作为主变压器绕组内部、出线套管的及其引出线(主变高压侧18TA、主变中压侧26TA、主变低压侧6TA、高厂变高压侧5TA之间)短路故障的主保护,保护瞬时动作于全停。

(3) 主变压器差流速断保护:保护作为主变压器绕组内部、出线套管的及其引出线短路故障的主保护,与主变压器纵差保护共用一个压板瞬时动作于全停。

(4) 主变瓦斯保护:该保护是主变内部故障的主保护。 a、主变轻瓦斯反应主变主油箱内的气体或油面而动作,动作于发信号。

b、主变重瓦斯是变压器内部故障的主保护,瞬时动作于全停。 (5) 主变压器冷却器全停保护:监视主变冷却器状态的主保护。 a、当冷却器电源发生故障,备用冷却器电源自投不成,全部冷却器停止运行,该保护启动。20分钟电源仍不能恢复,且变压器上层油温达75℃,保护出口继电器启动全停。

b、当冷却器电源消失30分钟不能恢复时,无论变压器上层油温是否达到75℃,保护将经出口继电器启动全停。

(6) 主变压器220kV零序方向过流保护:保护作为主变压器高压绕组及其引出线单相接地保护。

a、当中性点不接地(带放电间隙)运行时,经延时动作全停。 b、当中性点接地运行时,有两段延时,分别动作于高压侧开关和全停。

(7) 220kV复合电压方向过流保护:高压侧复合电压过流保护作为主变主保护的后备保护。保护动作后经一段延时T1方向动作于本侧,T2无方向动作于全停。

(8) 220kV过负荷:220kV侧过负荷经延时动作于信号。

(9) 220kV开关失灵起动保护:该保护是反应高备变高压侧开关状态

37 的保护。失灵保护动作后,启动上级相邻开关跳闸。

(10) 220kV开关非全相运行保护:保护作为220kV开关—相或二相运行异常状态保护。保护由三相开关位臵不一致接点和负序电流构成。

(11) 主变压器110kV方向零序保护:保护作为主变压器中压绕组及其引出线单相接地保护。

a、当中性点不接地(带放电间隙)运行时,经延时动作全停。 b、当中性点接地运行时,有两段延时,分别动作于110 kV母联、中压侧开关和全停。

(12) 110kV复合电压过流方向保护:高压侧复合电压过流保护作为主变主保护的后备保护。当保护动作后经一段延时T1方向动作于110kV母联,T2无方向动作于中压侧,T3方向动作于全停。

(13) 110kV过负荷:110kV侧过负荷经延时动作于信号。 (14) 主变压器通风:动作后启动主变辅助位臵冷却器。 (15) 非电量保护:(均动作于信号) a、主变油位 b、主变油温 c、主变绕组温度 d、主变压力释放

10.1.3 励磁变压器设有下列保护

(1) 速断保护:励磁变装设电流速断保护,瞬时动作于全停。 (2) 过流保护:励磁变装设过流保护,经延时动作于全停。 10.1.4 220KV线路:220KV线路分别配臵两套完全独立的,全线速断的允许式保护,它们有不同的保护动作原理构成,两套独立主保护和独立后备保护装臵分别安装在独立的保护柜内。

(1) PRC01-51F、PRC01-51型保护柜(220KV山博线、莱博线) 包括纵联变化量方向和零序方向元件为主体的快速主保护,由工频变化量距离元件构成的快速一段保护,由三段式相间和接地距离及两个延时段零序方向过流构成全套后备保护。

(2) PRC25-YT型保护柜(220KV山博线)

若220KV山博线对端开关跳闸,则保护动作跳#4主变220KV侧开关和不

38 重合跳220KV母联开关。

(3) 220KV母联开关PRC21A-01型保护柜

a、失灵保护:失灵保护动作后,以第一时限(不启动重合闸)掉母联开关,以第二时限跳以下开关:掉山博线对端开关;掉博莱线对端开关;掉#

4、5机220KV侧开关,如果主变110KV侧开关在“分”位臵,则启动#4和#5发变组的全停出口。

b、自动重合闸:重合闸的方式有“三重”(任何故障三跳三合)和“综重”(单相故障单跳单合,多相故障三跳三合)两种。

c、三相不一致保护:任一相TWJ动作,且无电流时,确认为该相开关在跳闸位臵,当任一相在跳闸位臵而三相不全在跳闸位臵,则确认为不一致,经整定的动作时间跳本开关。

d、充电保护:用两段带延时的过电流保护来实现,充电保护动作后闭锁重合闸。

e、压力闭锁:开关内六氟化硫压力异常时,闭锁开关操作并发信号。 (4) 220KV#

4、#5发变组开关PRC21A-01B型保护柜

a、失灵保护:保护动作后,第一时限掉本开关,第二时限跳以下开关:掉山博线对端开关或掉博莱线对端开关;掉220KV母联开关(不启动重合闸);如果主变110KV侧开关在“分”,则启动#4或#5发变组的全停出口。

b、三相不一致保护:任一相TWJ动作,且无电流时,确认为该相开关在跳闸位臵,当任一相在跳闸位臵而三相不全在跳闸位臵,则确认为不一致,经整定的动作时间跳本开关。

c、压力闭锁:开关内六氟化硫压力异常时,闭锁开关操作并发信号。 10.1.5 110KV线路:110KV输电线路保护包括三段相间和接地距离保护、四段零序方向过流保护和低周保护(博电Ⅰ、Ⅱ线无低周保护)。

10.1.6 11OKV母线PRC15A-215型保护柜:11OKV母线有母线差动保护、母联充电保护、母联死区保护、母联过流保护及开关失灵保护。

10.1.7 安全稳定控制装臵

(1) 当山付线电流650A时,0秒发信号,710A(冬季800A)时,9秒切一台并于220KV系统135MW机组。

(2) 当山龙线电流750A时,0秒发信号,850A(冬季950A)时9秒

39 切一台并于220KV系统135MW机组。

(3) 当220KV山博线电流650A时,0秒发信号,710A(冬季800A)时,9秒切一台并于220KV系统135MW机组。

(4) 安全稳定控制装臵归省调管辖,依据调度命令投停。

(5) 夏季和冬季的时间:夏季为5月1日0:00~9月30日24:00,冬季为10月1日0:00~4月30日24:00。 10.2 汽机专业

10.2.1 机械超速遮断保护(危急保安器):当汽轮机转速超过额定转速的9~11%(即转速为3270—3330r/min)时,危急保安器飞锤式撞击子击出,危急遮断油门动作,泄去保安油和EH油,关闭主汽门、调速汽门、抽汽逆止门和高排逆止门。

10.2.2 汽轮机遮断电磁阀保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汽轮机遮断电磁阀动作,泄去保安油和EH油关闭高、中压主汽门、调门,停机。

(1) 超速保护:当汽轮机转速超过额定转速的9%时。

(2) 低真空保护:当凝结器真空下降至-80kPa报警,降至-74kPa与-80kPa报警信号同时存在时保护动作。

(3) 低油压保护:当汽轮机润滑油压降至0.059MPa保护动作。 (4) 轴向位移保护:当汽轮机转子轴向位移+0.8或-1.0mm时报警,轴向位移至+1mm或-1.2mm时保护动作。

(5) 高压差胀保护:当汽轮机高压缸相对膨胀值增至+5.5或-3mm时报警,继续增至+6或-3.3mm时保护动作。

(6) 低压差胀保护:当汽轮机低压缸相对膨胀值增至+6.5或-3.6mm时报警,继续增至+7或-4mm时保护动作。

(7) 排汽温度高保护:排汽温度(左右两侧同时)升高至120℃。 (8) 发电机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动作。 (9) 锅炉汽包水位高高或低低保护动作。

(10) 转子双幅振动保护:转子双幅振动达到0.26mm。 (11) EH油压低保护:当EH油压降至9.8MPa时保护动作。 (12) 轴承振动保护:当轴承振动达到0.1mm保护动作。 (13) 发电机跳闸时

40 (14) DEH系统失电或故障时。 10.2.3 手动脱扣器

(1) 机组人员根据需要,可手按手动脱扣器.泄去保安油并通过隔膜阀泄去EH油。关闭主汽门、调速汽门、各抽汽逆止门和高排逆止门停机。

(2)手动操作盘上两个“紧急停机”按钮,使AST电磁阀动作停机。 10.2.4 OPC保护:当汽轮机转速升至3090r/min时,OPC电磁阀动作,关闭调速汽门,待转速降至3060r/min以下时,OPC电磁阀恢复,汽机恢复3000r/min。

10.2.5 汽机联锁保护范围

(1) 各级抽汽逆止门 (2) 旁路系统温度保护 (3) 低油压联锁保护 (4) 给水泵联锁保护 (5) 循环水联锁保护 (6) 盘车联锁保护 (7) 疏水系统联锁 (8) 凝汽器真空破坏门联锁保护 (9) 高压加热器联锁保护 10.3 锅炉专业

10.3.1 MFT(主燃料跳闸)产生的条件

(1) 旋风分离器的出口烟温≥1050℃(四取三) (2) 汽包水位≥255mm(三取二) (3) 汽包水位≤-255mm(三取二) (4) 炉膛压力≥3.5KPa(三取二) (5) 布风板流量≤95000Nm3/S (6) 二次风机全停 (7) 一次风机全停 (8) 引风机全停 (9) 失去再热器保护 (10) 失去过热器保护 (11) 手动MFT (12) 停机

10.3.2 发生MFT后的动作结果

(1) 停床下燃烧器,跳停床下安全关断阀。 (2) 停床上燃烧器,跳停床上安全关断阀。

41 (3) 停给煤机旋转给料阀及给煤机。 (4) 停石灰石旋转给料阀及石灰石给料机。 (5) 减温水改至手动,闭锁阀不关。 (6) 臵总风量到最小(默认50%)。

(7) 二次风上、下环行风箱调节挡板转手动。 (8) 停吹灰器。

(9) 跳机(只限于汽包水位保护动作时MFT)。 10.3.3 导致OFT(油跳闸)的条件 (1)下列任一条件都将导致床下燃烧器OFT a、MFT b、床下主安全关断阀关

c、床下启动燃烧器主油压力<0.55 Mpa d、水冷室压力>22kPa。(压力信号三取二) (2)下列任一条件都将导致床上启动燃烧器OFT a、MFT b、床上主安全关断阀关

c、床上启动燃烧器主油压力<0.55 MPa 10.3.4 发生OFT后的动作结果 (1) 关安全关断阀 (2) 关雾化介质阀

(3) 退出油枪。(床上启动燃烧器) 10.3.5 保护连锁项目

(1) 机炉联锁:发电机跳闸>汽轮机跳闸—>>锅炉MFT 锅炉汽包水位高高、低低—>>汽轮机跳闸 (2) 锅炉联锁

a、两台引风机运行其中一台跳停,其它风机不联锁跳闸,该引风机出口挡板将自动关闭。

b、两台引风机跳停或单台引风机运行跳停,联锁跳闸两台一次风机和两台二次风机,引风机出口挡板自动打开。

c、两台一次风机跳闸,其出入口门全关,联跳两台二次风机。

42 d、高压流化风机全停运时,联锁跳闸两台一次风机和两台风机。运行中任意一台高压流化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高压流化风机将自动启动;同时,故障高压流化风机出口挡板自动关闭。

e、任意一台引风机、一次风机或二次风机跳停, 锅炉负荷RB动作,减至60%B-MCR运行。

10.3.6 锅炉辅机联锁保护范围

(1)引风机 (2) 高压流化风机 (3) 二次风机 (4) 冷渣器冷却风机 (5) 一次风机 (6) 给煤机 (7) 石灰石输送风机 (8) 石灰石给料机 (9) 暖风器疏水泵 (10) 对空排汽电动门 (11) 事故放水门 (12) 床下启动燃烧器 (13) 床上启动燃烧器

43 第十一章 乙站机组事故处理原则

11.1 事故处理一般原则

11.1.1 机组发生故障时,根据仪表指示,CRT显示、光字牌报警及故障打印和机组外部现象,确定设备已发生故障。

11.1.2 当判明是系统与其它设备故障时,则应采取措施维持机组运行,以便有可能尽快恢复整套机组的正常运行。

11.1.3 发生故障时,各岗位应密切配合,在值长、机组长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迅速按规程的规定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以便尽快恢复机组运行。

11.1.4 处理事故时应当迅速、准确,在处理故障时接到指令后应复诵一遍,指令执行以后,应迅速向发令者汇报。

11.1.5 发生事故时,首先尽一切力量解除对人身、设备安全的威胁。 11.1.6 力争保住厂用电、辅助蒸汽或尽快恢复。 11.1.7 尽力维持无事故设备的正常运行。

11.1.8 防止因联系不周、情况不明、汇报不准而造成误判断、误处理。 11.1.9 事故处理中,达到停机条件应果断停机,防止损坏设备。 11.2 电气系统事故处理原则

11.2.1 系统事故使频率低于49.8HZ时,无须等待调度指令,即可增加出力,直至频率恢复至49.9HZ以上或发电机带满负荷、联络线满载为止。

11.2.2 乙站保厂用电措施

(1) 低周波保乙站厂用电措施:当系统周波下降至47.5HZ时,甲站110KV母线与系统解列,若乙站有一台机组运行在110KV系统时,应及时调整该机组运行稳定。当系统周波恢复至49HZ时,电压恢复至额定电压的90%以上,按调度指令将解列线路送电与系统并列。

(2) 当110KV母线与系统解列后,该独立系统频率高于系统频率且较为稳定时,应及时将运行在220KV侧发电机的厂用电倒至#01启备变带,倒换时应先拉后合。

(3) 乙站停电保乙站厂用电措施

44 a、若甲站无故障,则根据调度指令用博电Ⅰ线或博电Ⅱ线充乙站110KV母线良好。

b、用#01启备变带6KVⅣA、ⅣB、ⅤA、ⅤB段厂用母线。 c、若甲站故障,则应先恢复甲站110KV母线。

d、若甲站110KV母线短时不能恢复时,联系调度拆除乙站备用发电机出口软联接,用备用主变倒充乙站110KV系统。

(3) 预防全厂停电措施

a、优先采用正常的运行方式,因故改为非正常方式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b、加强蓄电池和直流系统的检查维护,确保UPS电源及主机直流润滑油泵的供电可靠。

c、开关的失灵保护必须正常投入运行,严防开关拒动、误动扩大事故。

d、母差保护退出时,尽量减少母线倒闸操作。 11.2.3 220KV线路故障处理原则

(1) 莱博线故障,重合成功,根据调度指令,重新冲动汽轮机,将发电机并入系统。

(2) 莱博线故障,重合不成功,则请示调度将#5机并至110KV系统。 (3) 山博线故障,重合成功,根据调度指令,重新冲动汽轮机,将发电机并入系统。

(4) 山博线故障,重合不成功,则请示调度将#4机并至110KV系统。 (5) 线路故障,重合闸未动作,应根据调度指令进行强送。 11.2.4 乙站110KV母线故障处理

(1) 首先判明故障,确认故障母线无电压时,应检查故障母线上所有开关应全部断开,否则应拉掉,但应特别注意厂用电方式。

(2) 母差保护动作,并有故障象征使母线电压消失,在未查明原因前,一般不应试送。若母线因后备保护动作使主变110KV侧开关及母联开关掉闸,母线电压消失时多为越级掉闸,故障切除后即可试送母线。

(3) 查明故障点后,将故障母线设备全部调至工作或备用母线运行,将故障母线停电。母线无明显故障时,可用发电机由零升压或用博电Ⅰ线或

45 博电Ⅱ线充电,试送成功后,将发电机并入系统,恢复原方式。

11.2.5 发电机—变压器组内部故障,差动或瓦斯保护动作,在未查明原因及消除故障前,不准送电,如后备保护动作,应迅速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将机—变重新并列,若厂用电不能及时恢复无法维持运行时,停止机、炉运行。

11.2.6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的措施

(1) 严格按定期试验制度,对发电机进行定期检查、试验。 (2) 控制运行发电机各部温度、温升在合格范围内。

(3) 发电机出口开关失灵保护应正常投入运行,防止非全相运行。当出现非全相运行时,检查失灵保护是否正常动作,否则应再手拉该出口开关,不成功则用上一级开关将发电机解列。

(4) 当发电机转子绕组发生的一点接地为稳定性的金属接地时,应立即停机处理。

(5) 励磁调节器的自动通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并投入运行,严禁发电机在手动励磁调节下长期运行。

(6) 正确使用自动准同期装臵,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11.2.7 防止开关设备故障的措施

(1) 加强开关设备的检查,注意六氟化硫开关的气体压力应在合格范围内。

(2) 注意六氟化硫开关气体压力的变化,当下降较快时,应及时汇报,联系消除。

(3) 220KV开关平时应注意油泵启动次数或打压时间,若出现频繁启动或打压时间超长,则应联系检修人员进行消除。 11.3 机炉事故处理原则

11.3.1 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必须紧急破坏真空停机 (1) 汽轮机转速超过3330r/min,危急保安器不动作。

(2) 机组突然发生强烈振动。(转子振动0.26mm,轴承振动0.1mm或突升0.05mm)

(3) 清晰地听到汽轮机内部发出金属撞击和摩擦声。 (4) 发生水冲击。

46 (5) 轴封、挡油环处冒火花。

(6) 机组任一轴承断油、冒烟,轴承回油温度急骤上升超过75℃。 (7) 油系统着火,不能很快将火扑灭,严重威胁机组安全。 (8) 油箱油位突然降低到最低油位以下-260mm补油无效。 (9) 轴向位移突然增大超过+1.0mm或-1.2mm或推力瓦金属温度急剧上升到95℃。

(10) 轴承润滑油压下降到0.059Mpa无法提升。 (11) 发电机冒烟、着火。

(12) 高压胀差超过+6~-3.3mm,或低压胀差超过+7~-4mm。 11.3.2 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可不破坏真空停机

(1) 主蒸汽温度升高到545℃运行30min不能恢复或超过545℃及主蒸汽温度降低到432℃时。

(2) 汽轮机无蒸汽运行超过1分钟。

(3) 主蒸汽压力升高到14.2Mpa,连续运行30min不能恢复或超过14.2MPa 。

(4) 凝汽器真空下降低于-74kpa。 (5) 主要汽水管道破裂,不能维持运行。

(6) 机组运行或启停、工况变化过程中,主汽温或再热汽温急剧下降50℃时;或主汽温度或再热汽温度10分钟内升高或下降50℃。

(7) 抗燃油位低于270mm,无法恢复时。 (8) 抗燃油压低于9.8Mpa,无法恢复时。 (9) 抗燃油温低于20℃,无法恢复时。

(10) 调速、保安系统发生故障,无法维持运行。 (11) DCS全部操作员站故障(所有上位机黑屏或死机)。 (12) 汽轮机转速表失灵,在无任何监视手段时。

(13) 机组的运行已经危急人身安全,必须停机才可能避免发生人身事故时。

11.3.3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请示停止机组运行 (1) 机组汽水品质恶化,经处理无效时。 (2) 蒸汽温度超过允许值,经采取措施无效时。

47 (3) 机组运行中,汽轮机高、中压汽门前蒸汽温度非正常下降至450℃时。

(4) 汽轮机调节保安系统故障无法维持机组正常运行时。 (5) 高、中压主汽门或调速汽门门杆卡涩,无法活动时。 (6) 润滑油、抗燃油系统漏油,无法维持正常运行时。 (7) 机组主要设备、汽水管道的支吊架发生变形或断裂时。 (8) 机组汽、水管道发生泄漏,但可短时维持运行时。 (9) 发生其它故障威胁机组运行时。 11.3.4 故障停机操作顺序

(1) 手动危急遮断器或按“紧急停机”按钮,高、中压自动主气门、调节汽门,抽汽逆止门、高排逆止门及供热管道逆止门关闭,联动保护动作正常,确认发电机已解列,汽机转速下降。

(2) 启动润滑油泵,检查各轴承油压正常。

(3) 破坏真空停机时,停用主抽气器,开启真空破坏门。 (4) 保持轴封供汽正常,严禁向凝汽器内排热汽、热水。 (5) 开启凝结水再循环门,保持凝结水正常运行。

(6) 完成规程规定的其他项目停机操作,并注意汽轮机内部声音、振动、相对膨胀、轴相位移等参数,并记录惰走时间。

11.3.5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紧急停炉 (1) 严重缺水,虽经补水仍见不到汽包水位。

(2) 严重满水,汽包水位上升到最高可见水位以上,虽经放水仍见不到水位。

(3) 受热面爆管,无法维持汽包正常水位。 (4) 锅炉床面严重结焦。

(5) 所有水位计损坏,无法监视汽包水位。 (6) 回料阀堵塞。

(7) 系统甩负荷超过汽压极限值,安全门拒动对空排汽阀不足以泄压。 (8) MFT应动而拒动。

(9) DCS全部操作员站故障(所有微机黑屏或死机)且无可靠的后备操作监视手段。

48 (10) 热工仪表电源中断无法监视调整主要运行参数。 (11) 锅炉机组范围内发生火灾,直接威胁锅炉的安全运行。 11.3.6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请示停炉

(1) 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汽水管路发生泄漏尚能维持水位时。 (2) 汽温超过过热器或再热器管路极限温度,调整无效时。 (3) 锅炉给水、炉水、蒸汽品质严重超标,调整无效时。 (4) 炉内结焦,调整无效时。

(5) 锅炉床温超过规定值,调整无效时。 (6) 流化质量不良,调整无效时。

(7) 冷渣器发生故障,调整无效,锅炉不能正常运行时。 (8) 回料立管及斜腿有烧红或冒灰漏烟现象时。

(9) 炉安全阀动作后不回座,压力下降到汽机不允许压力时。 (10) 锥形阀故障或炉膛排渣口堵塞,处理无效时。 11.3.7 紧急停炉操作步骤

(1) MFT动作或同时按下两个“手动MFT”按钮,停止所有入炉燃料。 (2) 视蒸汽压力情况开启过热器、再热器对空排汽门,如发生水位事故且安全阀已动作,禁止再开启对空排汽门。

(3) 专人监视水位,保持水位稳定,关闭所有减温水。

(4) 故障消除后,若床温〉760℃则直接投煤启动,否则应调整风量进行吹扫。若短时间内锅炉仍不具备启动条件时,停止各设备,按正常停炉操作。

(5) 若炉管爆破停炉时,应保留一台引风机运行。 (6) 炉内受热面泄漏应尽快排出炉渣。

(7) 锅炉停止进煤20分钟后,氧量达9%以上,床温下降150℃以后停止

一、二次风机及引风机。

11.3.8 汽轮机水冲击事故 (1) 汽轮机水冲击事故处理原则

a、当发生水冲击时,应立即破坏真空紧急停机。 b、开启有关疏水门。对汽轮机进行检查,记录惰走时间。 c、如果惰走时间正常,各部无异常,经生产厂长总工批准,方可重

49 新启动。

d、若惰走时间明显缩短或汽轮机内部有异音,推力瓦温度升高,轴向位移超过+1.0~-1.2mm,不经检查,不准对机组重新启动。

(2) 防止汽轮机水冲击事故的措施

a、锅炉水位保护应正常投入运行。锅炉负荷调整应缓慢平稳。 b、加热器、除氧器水位调整应平稳,水位报警及保护应可靠。 c、停机后应认真监视凝汽器、高加、除氧器水位,防止汽轮机进水。 d、启动或低负荷时,不得投入再热汽减温喷水。在锅炉灭火或机组甩负荷时,应及时切断减温水。

e、在停机时,若出现上下缸温差大,应迅速查明原因,切断进水点。不宜开汽缸疏水,以防疏水系统的水及冷气返回汽缸。

f、汽轮机在热状态下,若主、再热蒸汽系统截止门不严密,则锅炉不得进行水压试验。

11.3.8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的措施

(1) 冲转前应连续盘车,至少不得少于2—4小时,热态启动不少于4小时。若盘车中断应重新计时。

(2) 机组启动过程中因振动异常停机必须回到盘车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连续盘车不少于4小时才能再次启动,严禁盲目启动。

(3) 停机后立即投入盘车。当盘车电流较正常值大、摆动或有异音时,应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4) 机组冷、热启动,应注意轴封供汽的投入方式。轴封汽源温度应与金属温度相匹配。

(5) 停机后严防汽轮机进水。 11.3.9 防止汽轮机轴瓦损坏的措施

(1) 交、直流润滑油泵应定期进行试验,保证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2) 油系统进行切换操作时,应严密监视润滑油压的变化,严防断油。 (3) 机组启动、停机、运行中要严密监视推力瓦、轴瓦钨金温度和回油温度。

(4) 在运行中发生了可能引起轴瓦损坏(如水冲击、瞬时断油)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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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陕西省调度规程

关于颁布《陕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通知

直属各供电局(公司),陕西各发电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及电网发展需要,依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程、规定,结合陕西电网实际情况,陕西电力调度中心对《陕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进行了修订,并经审核、审定、批准,现予颁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执行,1998年颁发的《陕西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临时)同时作废。执行中对本规程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告陕西电力调度中心。

陕西省电力公司

2004年6月1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电网调度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调度秩序,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国互联电网调度规程》、《西北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国家有关文件以及现行有关规程、规定,结合陕西电网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2条 陕西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网内的发电、供电、用电是一个联系紧密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统,各发、供、用单位对维护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均负有相应责任。

第3条 各发电厂、用户变电站及地区电网在并入陕西电网前,必须与相应的电网管理机构签定并网协议,与相应的电网调度机构签定调度协议,否则不得并网运行。

第4条 陕西各级电网管理部门、电网调度机构和并入陕西电网的各发、供、用电电位的有关领导和专责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

第5条 陕西电网内各级调度机构及有关单位制定的规程、规定,不得违反本规程的原则。

第6条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陕西省电力公司。 第7条 本规程自2004年8月1日起执行。

第8条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1.优化配臵资源,实现优化调度,充分发挥本电网内发、供电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本电网的用电需要。

2.按照电网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使电网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保证供电可靠性。

3.使电网供电质量(频率、电压、谐波分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

4.根据本网的实际情况,充分合理使用一次能源,使全电网在供电成本最低或者发电能源消耗率及损率最小的条件下运行。

5.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合同或者协议,依法保护发电、供电、用电等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6.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和电力市场调度规则,负责本网内电力市场的运行、交易和结算。

第9条 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既是生产运行电位,又是电网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电表本级电网管理部门在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

各级调度机构在电网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电镀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调度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对其有调管权的调度机构的调度。

第10条 陕西电网内设臵三级调度机构,即省调、地调、县调。 陕西省电力公司设陕西电力调度中心(以下简称省调)。 各供电局设地区调度所(以下简称地调)。 县电力局设调度室(以下简称县调)。

陕西电力调度中心是陕西省电力公司直接领导下的省级电网调度机

构,在电网运行工作中代表陕西省电力公司使调度指挥权,并对涉及电网调度方面的专业行使专业管理职能。

第三章 省调的职责

第11条 省调的职责:

1.负责本网内的调度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电网管理、电力企业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措施。

2.服从西北网调的统一调度,维护全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负责本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按计划和协议发、供电。

3.组织编制和执行本网的运行方式;参加全网运行方式的计算分析(本网运行方式中涉及网调管辖设备的要报网调核准)。

4.参与编制本网年度发、供电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负责制定本网月度发、供电计划,并监督执行。

5.参与本省省际电力电量交易计划的编制,并负责实施。6.指挥并实施本网的调峰、吊瓶调频和调压;控制省间联络线潮流;编制省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进度计划,受理并批准调管设备的检修申请;报批网调调管的陕西境内的输电设备检修申请。

7.对调管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管理。

8.负责指挥调度管辖电网的事故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提高本省电网安全运行水平的措施。

9.编制调度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或改建工程启动、投运方案,参与签定并网协议,负责签定调度协议并严格执行;参与本省电网与外省电网联网方案的制定;参与组织本网新设备投产的有关接入系统的调

试。

10.参与制定事故和超计划限电序位表,经本级任,人民政府的生产调度职能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11.负责本网通信网络、继电保护和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和实施,并负责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

12.参与协调本省电网水电厂与防洪、灌溉、城市供水等方面的关系。

13.参与本网规划、系统设计和有关工程设计的审查。14.负责本网电力市场的组织、运行、考核、分析工作。 15.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并网发电厂进行考核与奖励。

第四章 调度管理制度

第12条 省调调度员在值班期间是陕西电网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在调度管辖范围内行使调度权。

第13条 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长、变电站、集控中心值班长在电网调度业务方面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接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

省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规定发布各种调度值指令,姐令人应复诵指令并核对无误,指令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执行情况和执行完的时间,否则不能认为该指令已经执行完毕。在发布和接受指令时,双方均应做详细记录并录音。

第14条 省调管辖的任何设备,未获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各地调、发电厂、变电站、集控中心值班人员均不得自行操作,但危机

人身和设备安全时除外。对于未经省调指令而进行的操作,事后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虽不属于省调管辖的设备,但其操作对省调管辖范围内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或影响到省调调管电厂送出、调管设备运行时,各地调、发电厂、变电站、集控中心的值班人员只有得到调值班调度的许可后方能进行操作。

在紧急情况为了防止系统瓦解或事故扩大,允许省调值班调度员越级调度,直接指挥有关地调管辖的发电厂、变电站、集控中心值班人员进行操作,但事后应尽快通知有关地调。有关地调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不得与省调越级发布的调度指令相抵触。

第15条 省调值班调度员下达的指令,各地调、发电厂、变电站、集控中心的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执行。如认为省调值班调度员下达的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出意见;如省调值班调度员仍重复指令,则值班人员必须迅速执行;如执行该项指令确会危及人员、设备或系统安全,则值班人员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非法干预调度指令的发布和执行。如有值班人员不执行、迟延执行或变相执行调度指令,均视为不执行调度指令。不执行调度指令的值班人员和允许不执行调度指令的领导人员均应对不执行调度指令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各地调和发、供电电位的领导人发布的指令,如涉及省调度员的权限,必须取得省调度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

理规程中已有规定者除外。

为保证电能质量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省调值班调度员下令限电,下级调度人员应迅速按调度指令进行限电,并如实汇报限电情况。

第16条 电网调度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指示,应通过调度机构负责人转达给值班调度员。非调度机构负责人,不得直接要求值班调度员发布任何调度指令。

第17条 对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省调度有权组织调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

1.未经省调许可,不按照省调下达的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执行的;2.不执行省调批准的检修计划的;

3.不执行、不完全执行或迟延执行省调调度指令的;4.不如实反映执行调度指令情况的; 5.不如实反映电网运行情况的; 6.违反调度纪律的其它情况。

第18条 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应由专业技术素质较高,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能力较强和职业道德高尚的人员担任。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在上岗前,须经培训、考核、批准等程序,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后,方可正式上岗值班。

第19条 各地调和省调直接管辖的主要厂、站的值班人员,在接班后应及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简要汇报所管辖电网和设备的主要运行情况;省调值班调度应将系统情况和预定的工作向上述人员通报。

第20条 各有关调度及省调直接调管的厂、站应定期向省调上报

有权接受调度指令的人员名单,应按规定及时向省调汇报电网异常、重大事件、生产运行情况,省调应将有关电网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第21条 为确保电网安全优质运行,维持良好的电秩序,陕西电网内各级调度机构应参与制定供本级电网使用的事故及超计划限电序位表(各地区限电序位表所控制的负荷应满足本地区电网最严重故障时的要求),经本级人民政府生产调度职能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自报送本级人民政府的生产调度部门起,如果三十天没有批复,即可按上报的序位表执行),由调度机构执行,并抄报上一级电网管理部门。事故和超计划限电序位表应当每年修订一次(或者视电网实际需要及时修订)。所限负荷应当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凡在两个限电序位表中所列负荷限电后不得擅自转移。

对于超协议用电单位,值班调度员可责令其在15分钟内自行限电,当超协议用电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时,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停止对其供电。

第五章 调度管理范围划分原则

第22条 陕西电网内省际联络线、网调直调电厂330KV出线、对主网安全稳定运行影响较大的330KV主网网架及相应的电气设备由西北网调直接调管,其它330KV线路及设备由省调直接调管,但其中330KV主要联络线路由西北网调间接调管。陕西网内所有220KV线路及110KV主要联络线路由省调直接调管。

第23条 陕西电网内渭河第二发电厂3-6号机组、安康电厂1-4号机组由网调直接调管,其余总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上或最大单

机容量在2.5万千瓦及以上的发电厂均由省调直接调管,但其中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由网调间接调管。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且最大单机容量在2.5万千瓦以下的大电厂由地调调管。

第24条 陕西电网内地方电站经省调调管的厂站设备上网的或对省调调管范围内方式安排及事故处理有直接影响的由省调直接调管。

第25条 所有330KV变电站的主变、110KV母线及非网调直调变电站的所有330KV设备由省调直接调管。

第26条 所有220KV变电站的220KV母线、出线(除勉碧线)及相应的电气设备由省调直接调管,所有220KV变电站的主变(除枣园#4B)由省调间接调管。

第27条 主要起联络作用的110KV变电站的母线、重要出线及相应的电气设备由省调直接调管,其他对系统运行有较大影响的110KV线路由省调间接调管。

第28条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要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由省调直接调管。

第29条 其他设备调管范围的划分:

1.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站的调度管理根据电力和铁路两个部门签定的协议执行;

2.有两个及以上电源的多电源用户由用户所在地的地调调管;3.调相机的调度管理一般按调相机所在厂站的调度关系划分; 4.变电站低压无功补偿装臵由各地调调管,省调间接调管榆林、

神木变的低压无功补偿装臵;

5.跨大区送点的调度管理按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

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的调管随一次设备调度关系而定;7.各级电压母线上的电压互感器,其调管随母线的调度干系而定。母线电压互感器的投、退、有关调度值班员和现场值班人员都应考虑它对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的影响,严防引起保护和自动装臵的不正确动作;

8.关口电度表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9.各厂、站110KV专用旁路开关及旁母,划定为各厂、站自行管理。若代谁管的设备,则由谁核对保护定值,并由所代设备调度管辖机构下令操作。

第30条 省调调度管理范围应经省电力公司批准,并经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备案;

陕西电网内网调直接调管和间接调管设备明细表见附件一; 陕西电网内省调直接调管和间接调管设备明细表见附件二。

第六章 电网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

第31条 电网运行方式按年、月、日进行编制,并应满足调度管理任务的基本要求,运行方式编制的基本原则如下:

1.凡陕西网内由调度机构统一调度并纳入电网进行电力、电量平衡的所有发电设备,不论其产权归属和管理形式,均必须纳入发电调度计划的范围。

2.年度运行方式是在负荷预测、水情预测和发输电设备投产计划

等信息基础上,编制电网年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和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制定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必须的各项措施。

3.月度发电调度计划须在年度分月发电计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用电负荷需求

阅读水情、燃料供应、机组供热等情况和电网设备能力、设备检修情况等因素进行编制。

4.日发电调度计划在月调度计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日用电负荷需求、近期内水情、气象、燃料供应情况和电网设备能力、设备检修情况等因素后,编制出日发电曲线并下达。

5.编制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对具有综合效益的水电厂(站)水库,不论其产权归属和管理形式,均应根据批准的水电厂(站)的设计文件,合理运用水库,一般不得破坏水库的正常运用,不允许水库长期处于低水头或低水位运行状态。

6.编制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应留有备用容量,分配备用容量时应考虑输电网络的送(受)电能力。备用容量分为旋转备用容量和非旋转备用容量。备用容量标准按网调有关规定执行:

(1)旋转备用容量:西北电网的旋转备用容量应不小于网内电机容量最大的发电机组的额定功率加上预测最高负荷的2%;各省电网的旋转备用容量应不小于网内电机容量最大的发电机组的额定功率。各省旋转备用容量包括住网通过相关联络线提供的备用。

(2)非旋转备用容量:由网调统一安排,其容量不小于西北电网内电机容量最大的发电机组的额定功率。

陕西电网如不能按上述要求留足备用容量运行时,应经省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工程师同意。

第32条 年度运行方式的编制:陕西电网年度运行方式由省调组织编制,并经省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年度运行方式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2.新(改、扩)建项目的投产计划;3.电网生产掉地计划; (1)本网分月用电负荷预计; (2)发电设备检修计划; (3)主要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 (4)水库控制运用计划; (5)发电计划;

(6)经省公司核准的各直调厂最大、最小发电出力; (7)分月电力电量平衡。 4.电网正常结线方式; 5.典型方式下潮流计算分析; 6.稳定分析:

(1)稳定计算结果(包括主要输变电设备检修方式下的计算); (2)重要线路及断面稳定限额; (3)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措施。

7.短路容量及开关遮断容量(包括主变接地方式)。

8.无功电压:

(1)无功补偿设备容量; (2)无功补偿措施建议; (3)无功分层分区平衡情况;

(4)电压中枢点、检测点电压水平及考核标准; (5)调管范围内主变压器分接头的位臵;

(6)可能出现的电压越线时段、地点和原因分析及应采取的措施。 9.调峰、调频:

(1)全网分月用电峰谷差预测;

(2)全网分月系统调峰能力预测;分析调峰缺额及补救措施。 10.经济调度:

(1)本年度经济调度方案、典型日运行方式经济分析; (2)网损率预测和降损措施。 (3)省际间电力、电量交换预测。

11.安全自动装臵、低频减负荷装臵的配臵及整定方案;12.电网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或建议。

为了编制下一年度运行方式,各地调应于每年9月10日前向省调提供下列资料,并于月底补充修正:

(1)本地区110KV及以上变电站本年各月实际最大最小负荷和力率;

(2)地区内属省调调管设备的大小修计划;

(3)本地区下年度内计划改、扩、新建设备施工计划及有关资料;

(4)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各发电厂应于每年9月10日前向省调提供下列资料,并于11月底前补充修正:

(1)下一年度新(改、扩)建项目计划; (2)发电机组技术参数;

(3)发电机组及其它电气设备检修计划; (4)分月发电量计划和能力。 第33条 月调度计划的编制

1.安康、石泉、二郎坝、岚河水电厂每月18日前向省调报送下月水库水情预报、水库水位和汇流量控制意见。

2.陕西网内各发电厂、供电局根据年度计划,于每月18日前书面向省调提交下月设备检修计划。

3.省调于每月20日左右平衡系统检修,结合网调检修安召集各厂、局有关人员参加的设备检修平衡会议,研究确定下月发电计划和发供电设备检修计划。

4.省调根据上述资料,编制陕西电力系统月度调度计划,报省公司批准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网调,同时下发各有关电位执行。

5.月调度计划的内容包括: (1)电力、电量指标; (2)水、火电发电计划; (3)联络线交换电力、电量计划; (4)典型的负荷曲线;

(5)发电设备检修进度表; (6)输变电设备检修进度表; (7)水电厂水库控制运用计划; (8)无功电压曲线。 第34条 日调度计划的编制

1.日调度计划编制的依据是月调度计划和电网的实际情况。2.各地调应于前一天(如遇节假日则为节假日前一天)10时前向省调上报第二天或节假日期间本网预计负荷曲线。

3.各地调、发电厂、变电站、集控中心应于前一天(如遇节假日则为节假日前一天)12时前向省调当值调度员提出第二天或节假日期间本单位的设备检修申请。省调根据电网具体情况及月度检修计划,在16时前做出批复。

4.日调度计划由当值班调度员通知各地调、发电厂、变电站、集控中心执行。

5.日调度计划的内容:

(1)日预计负荷曲线(包括发电厂的负荷分配曲线、联络线送受点曲线、机炉运行方式安排和运转备用容量); (2)发供电设备检修通知单及调度业务通知单; (3)特殊运行方式下的电气结线图和反事故措施;

(4)系统水、火电运行调整原则,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措施,重大方式变化的事故处理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 第七章 系统有功负荷的分配及调度计划的执行

第35条 省调编制系统和个发电厂计划负荷曲线的原则是:在满足以下要求的条件下,使整个系统在最经济方式下运行。

1、满足系统供电和供热;

2、充分发挥系统水电优势,丰水期,在保证全网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水能,多发水电,减少弃水;供水期,合理控制水位,按水库调度图运行,努力降低水耗率。

3、在本网最经济的条件下按并网协议和调度协议规定的上网电量计划、上网电价等,安排火电厂的出力。

第36条 为了使整个电网在保证安全可靠和电能质量的前提下以最经济方式运行,应积极采取按上网电价进行火电厂间的有功负荷分配,并进行线损修正。

第37条 石泉、安康二郎坝、岚河水电厂应分别编制水库年度运用计划并上报省调。水库运用计划应依据水库和电网实际情况、水情预报、批准的设计文件统一协调平衡后编制,并兼顾国民经济部门对水库的基本要求,提出按月用于发电的水量和水头数值,以及对电网有利的年度发电量分配方案。水库运用计划应根据短期气象和水文预报,按季和月进行修正。上述各单位应于每季和每月前向省调提出下季和下月水库运用建议。

第38条 2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应做进相实验,视进相运行为正常运行方式。

第39条 个发电厂必须按照省调下达的日负荷调度曲线和规定的电压曲线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当发电厂无法使其符合和电

压与相应的日负荷曲线和电压曲线相符合时,应立即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省调值班调度员应采取措施并作好记录。省调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发电厂执行日负荷调度曲线和电压曲线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40条 省调值班调度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调度员调整计划必须填写调度值班日志。

第41条 发电厂必须遵照省调值班调度员指令将全厂负荷加到最大可能出力或降低到最小技术出力。

发电厂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的机组起停时间、增减负荷的速度、最大可能出力和最小技术出力,以调度协议为准,并在现场规程中加以规定。

第42条 各供电局必须加强负荷预测,为全网方式安排提供基础依据,省调对供电局负荷预测的准确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43条 电网频率标准时50.00赫兹,其偏差不得超过±0.2赫兹;在自动发电控制(AGC)投入时,电网频率50.00±0.10赫兹控制。严谨升高或降低频率运行。

第44条 所有并网发电机组都应参与系统一次调频,且须按照西北电网运行要求进行参数整定,并使性能达到行业以及西北电网有关规定的标准。

第45条 西北电网频率调整由网调负责,省调服从网调的指挥,执行《西北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46条 陕西电网内的发电厂均为频率监视厂,当发现频率变化超过50±0.2HZ时,按照调度指令增减出力。

第47条 网调调管联络线最大输送功率应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简称稳定规程)规定的数值监视与控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特殊情况须超过动稳输送能力运行时,须经网调值班调度员许可。省际联络线正常功率交换制定的互送点计划控制。

当网调调管联络线输送功率接近、达到或超出《稳定规程》或网调值班调度员临时下达的功率监控值事,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汇报网调并按其要求进行调整。

第48条 省调调管联络线最大输送功率应按《陕西电网年度运行方式》或方式处书面通知规定的数值监视与监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特殊情况须超过动稳输送能力运行时,须经省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当联络线输送功率接近、达到或超过规定数值时,当值调度员应迅速采取措施调整,控制联络线输送功率在稳定值要求以内。省调值班调度员通知有关厂站监视或控制线路输送功率时,有关厂站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或控制并及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情况,厂站值班人员和省调值班调度员在联络监控方面有同等责任。

第49条 省调调度室的频率表和时钟,每月15日早班与网调核对一次。各电厂、地调及主要变电站的频率表和时钟应于每月15日中班与省调核对。

第九章 系统低频自动减负荷管理

第50条 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及重要用户不间断供电,系统内应配臵足够数量的低频减负荷装臵,在系统频率因故严重下降时,自

动切除部分次要负荷。

第51条 低频减负荷装臵的整定原则:

1.确保全网及解列后的局部网频恢复到49.50HZ,并不得高于51HZ;

2.在各种运行方式下低频减负荷装臵动作,不应导致系统其它设备过载和联络线超过稳定极限;

3.系统功率缺额造成频率下降不应使大机组低频保护动作;4.低频减负荷顺序应按先切除次要用户、后切除重要的用户的原则安排;

5.低频减负荷装臵所切除负荷不应被自动重合闸再次投入,并应与其它安全自动装臵合理配合使用;

6.全网低频减负荷整定切除负荷数量应按年预测最大平均负荷计算,并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校核,然后按用电比例分解到各地区供电局。

第53条 省调根据网调下达的低频减负荷方案,结合陕西电网的实际、编制陕西电网的低频减负荷方案,并逐级落实到各地区供电局和有关厂站,各轮次的切负荷量不得小于省调下达方案中的整定值。

第54条 省调应每年十一月完成低频减负荷方案的编制,并下达到各地区供电局及厂站,要求各单位于次年三月末完成实施。

第55条 低频自动减负荷装臵的运行管理

1.低频减负荷装臵均应正常投入使用,未经相应调度同意,不得自行退出。若低频减负荷装臵因故停用,在系统频率降到该装臵的启

动值时,应手动切除该装臵所控制的线路负荷。

2.在拉闸限电情况下,低频率减负荷装臵实际切除负荷容量仍应满足方案要求。各地区应当装设备用低频减负荷装臵,以便随时调整。

3.各地区低频减负荷装臵应每年定期检验和处理缺陷,保证可靠投入运行。

4.各地调应将每月15日4时、10时、21时(冬季19时)各级低频减负荷装臵所控制的馈路名称和实际负荷数于月底前书面报告省调。

5.电网发生事故引起频率降低时,如低频减负荷装臵动作,各地调值班调度员应及时了解低频减负荷装臵动作情况、动作时间和切除的负荷量,并及时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报告网调并根据系统情况尽快恢复供电;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不得将低频减负荷装臵所切馈路自行送电;事故后各地调还应向省调书面报告送所管辖范围内低频减负荷装臵动作情况的分析与评价材料。

第十章 系统电压调整与管理

第56条 陕西电网各级调度机构按调度管理范围,在电网内设臵电压控制点和电压监测点,省调电压控制点和电压监测点报网调备案,地区网电压控制点和电压监测点由地调设臵并报省调备案。

第57条 根据陕西电网的接线特点调压能力,确定省调管管辖范围内的电压控制点和电压检测点及其电压调整范围如下表。

第58条 省调每月编制控制点、监视点的电压曲线或无功出力曲线,随同月调度计划下发给有关厂站以监视和调整电压。因潮流的变

化,电压曲线或无功出力曲线在日方式安排中可作适当修正。

各地调也应编制各自管辖范围内电压或无功曲线,由有关发电厂和变电站负责监视和调整。

第59条 凡具有调节能力和手段的发电厂和变电站(系统电压控制点)必须根据给定的电压或无功曲线,对母线电压进行调整和监视,使其符合规定的数值。当母线电压超过允许的偏差范围时,该控制点的发电厂或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应不待调令,调整电压使其恢复到允许的偏差范围以内。若控制点母线电压调整后仍超过允许电压偏差范围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进行处理。省调、地调及有关厂站在电压调整上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

为了保证系统电压正常,值班调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电压或无功曲线,并及时通知各有关厂站执行。

第60条 各厂、站值班员应经常监视系统中枢点电压,当其超出允许的偏差范围时,应立即向有关值班调度员汇报,值班调度员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系统电压负荷规定值。采取措施不能恢复正常值时应做好记录。

调整电压的主要方法有:

1.改变发电机励磁,包括使用进相方式运行;2.改变带负荷调压变压器分接头位臵; 3.投入和切除并联电容器或电抗器; 4.改变发电厂间负荷的分配;

5.当系统无功出力不足时,在高峰负荷到来前,将发电机和调相

机的无功出力带到最大;

6.必要时可改变系统结线或运行方式,但应注意系统安全;7.调整变压器分接头; 8.启动备用机组;

9.局部地区为防止电压崩溃可限制部分负荷以提高电压。第61条 为了保证电压质量和降低电能损耗,变压器分接头采用分级管理,即各级调度机构分别负责本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变压器分接头位臵的整定。发电厂和变电站未经有关调度同意,不得自行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变压器分接头的位臵。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的调整,要根据省调年度运行方式中无功优化结果进行调整。

省调管辖的发电机、调相机的自动调整励磁装臵和强行励磁装臵的投入和退出,必须取得省调度值班调度员的同意。

第62条 维克保证系统静态稳定,各中枢点电压不得超出允许的偏差范围,当低于极限值时,为了防止系统电压崩溃、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值班人员,应立即动用发电机和调相机的事故过负荷能力增加无功出力以保持电压不低于极限值,同时报告有关调度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应迅速利用系统中所有的无功和有功备用容量,保持电压水平并消除上述过负荷,如仍不能恢复,必要时可按事故拉闸序位表限制或切除部分负荷。

第十一章 设备检修管理

第63条 编制设备检修进度应遵照以下原则:

1.设备检修的工期与间隔应负荷有关检修规程或导则的规定。

2.发、供电设备的检修安排应根据陕西电网特点进行,水电机组主要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大容量火电机组应尽量安排在低负荷期进行。330KV输变电设备检修一般集中安排在每年的春秋两季。

3.设备检修应做到相互配合,即电源和用电、发电和供电、主机和辅机、一次和二次设备检修之间及各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

第64条 省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定期检修、实验以及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定期效验,均应纳入计划。非省调管辖设备的检修,凡影响省调管辖设备出了或系统正常运行方式者,也应纳入计划。

第65条 依据《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838-2003),发电厂机组检修按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分为A、B、C、D四个等级。

第66条 按照是否纳入检修计划,系统内调管设备的检修分为计划检修(含节日检修)和非计划检修(含临修和事故检修)。

1.计划检修是指设备的定期检修、维修、实验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的定期维护、实验。节日检修是指节假日期间的计划检修项目。

2.非计划检修是指因设备缺陷或其它原因(包括设备故障)而造成的设备临时停运检修。

第67条 计划检修分为:

1.年度(半年)计划检修:发、供电设备的年度(半年)检修计划由各供电局和发电厂编制,于前一年十一月底(一月底、七月底)报省电力公司并抄报省调,由省电力公司召开年度(半年)检修会议最后确定下达。

2.节日计划检修:省调除在月度计划检修中考虑确定外,特殊情况应在节假日前三天报省调平衡后安排。

第68条 检修申请的批准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以检修通知单为准。

第69条 网调直调线路的检修申请,按线路维护分工分别由有关地调值班调度员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出,由省调统一向网调申请,由网调批准;网调间接调管线路的检修申请,按线路维护分工分别由有关地调值班调度员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出,由省调征得网调许可后批准。批复通知由省调值班调度员通知有关地调值班调度员。

第70条 网调直调设备的检修由各厂、站直接向网调申请。 第71条 省调值班调度员可根据系统情况,直接批准当日内可以完工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设备检修。

第72条 基建施工单位由于施工需要或用户因本身工作需要,而要求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停电时,其停电计划和申请手续由设备主管单位统一向调度机构办理。

第73条 省调管辖的线路检修,开工前和竣工后均应由相应的地调值班调度员向省调值班调度员联系;网调管辖线路的检修,开工前和竣工后均应由相应的地调值班调度员向省调值班调度员联系,再有省调值班员和网调调度员联系。

第74条 设备拟停止运行进行检修,虽已于前一日提出申请,并在日计划中得到批准,但改变设备状态,必须达到值班调度员的指令以后能进行,检修工作也只有得到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才能开工,检

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报告值班调度员,否则不能认为检修工作已经完毕。

第75条 如因某种原因原定转入检修的设备延期开工时,不允许按原批准检修的期限自行推迟设备投入运行或转入备用的时间。如需变更工期,应经调管该设备的调度部门批准。

第76条 已经批准的停电检修工作,检修单位故不能开工时,应于停电前通知有关调度值班调度员。因系统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

第77条 开工检修的设备因故不能按期完工,必须在原批准的计划检修工期未过半前办理改期申请手续,如果计划检修工期只有一天(包括每天都要恢复送电的检修),只有 由于气候突然变化,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不能继续进行计划检修者,方可提出改期申请,临修设备部允许改期。

第78条 对正在检修的设备,要增加工作项目,必须向有关调度增报申请,若有设备状态变化必须明确要求,待批复后方能工作。新增工作要延长工期,应按改期规定办理改期申请手续。

第79条 严谨未经办理申请、未获批准、未经允许开工而私自在已停电的设备上进行工作。凡在省调管辖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时均须按正常手续办理申请。

第80条 申请检修的单位,凡设备在恢复送电时有核相、冲击合闸、带负荷检验和做与系统有关的实验等要求的,在申请检修的同时,需提交实验方案或要求,该方案或要求必须在实验前七天提出并征得

调度机构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81条 发供电设备检修时间计算的规定:

1.机炉检修时间为:机炉解列(或脱离备用)并得到值班员允许开工时开始,到现场值长报告机炉并入系统并带满负荷(或备用)为止。

2.电气设备检修时间为:现场值班人员接到值班调度允许开工的指令时开始,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值班调度员设备完工,可以加入运行(或备用)为止。

第十二章 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投入系统运行的管理 第82条 需要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机组、变电站应当在并网前按国家有关法规,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并网协议,只有签定了并网协议才能并网运行,并网运行的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协议。 协商一致必须以服从统一调度为前提,以《条例》为依据,以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的,并符合国家有关电网管理的法律、法规、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电网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规范等。

第83条 在签定并网协议之前,应当提出并网申请,由有关电网管理部门审查其是符合并网运行的条件。 并网条件包括:

1.新投产设备已通过启动、调试、验收(必须有有关电网管理部门的代表参加);

2.接受电网统一调度的安全技术装备和管理设施齐备;3.向有关电网管理部门提交齐全的技术资料(电气主接线图、

主要设备的参数、联网方式、继电保护配臵等资料);

4.与有关电网调度机构间的通信通道符合规定,具备投运条件并接受调度机构的管理;

5.按电力行业标准规程以及陕西电网的相关规程、规定等设计安装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已具备投运条件,电网运行所需的安全措施已落实;

6.远动设备已按电力行业标准、规程设计建成,远动信息具备送入有关电网调度机构的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条件,并接受调度机构的管理;

7.与并网运行有关的计量装臵安装齐备并经验收合格;8.具备正常生产运行的其它条件。

第84条 满足并网运行条件的发电厂、机组、变电站以及电网申请并网运行,有关电网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受理,按规定签订并网协议。并网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并网经济协议: (1)电量购、销条款; (2)价格条款; (3)结算条款; (4)违约责任条款; (5)奖惩条款;

(6)因对方或自身原因上网电力、电量多(少)于协议规定的计算和考核条款;

(7)技术指标考核及结算条款; (8)不可抗力的处理条款; (9)协议修订条款;

(10)协议纠纷处理及仲裁条款; (11)其它条款; 2.并网调度协议:

(1)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必须服从电网统一调度,执行有关的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电网调度机构应按发电机组设计能力,同时体现公平、公正、经济、合理的原则以及电网运行的需要,统一安排并网电厂的调峰、调频、调压和事故备用;

(2)由于并网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要求并网的一方承担; (3)由有关电网管理部门核定的发电机组最高、最低技术出力作出为相应调度机构安排发电厂日负荷曲线和调峰容量的依据; (4)有关电网管理部门在编制月度发电计划时,应满足发电厂完成国家下达或协议规定的发电量的运行条件;

(5)发电厂检修计划的编制应统筹考虑电网的需要和发电厂的能力,按电网管理部门批准的计划安排发电厂完成计划检修。检修进度应服从有关调度机构的统一安排,检修安排的变动及非计划检修的申请、批准等,按电网有关规程定执行;

(6)发电厂应严格按照有关调度机构下达的日负荷曲线运行,误差不应超过±3%;

(7)有关电网管理部门对发电厂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通

信、电网调度自动化等专业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并对这些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8)确定电力(含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电量和电压的计量点,其量测表计的技术等级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效验。电量计量点原则上应设在设备的产权分界处;

(9)发电厂应按有关电网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准确地报送有关统计报表及故障录波图等有关资料; (10)调度管辖范围;

(11)事故支援电力、电量的能力,分时电量计算办法; (12)安全措施管理;

(13)调度补偿和事故支援补偿办法;

(14)调度系统电气值班人员培训、考核及认证办法; (15)协议修订办法;

(16)协议纠纷处理及仲裁办法; (17)其它。

第85条 省调调管的新建发电厂及输变电工程和改建扩建工程均应于设备投入运行前三个月由设备运行单位向省调提出投入系统运行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二份,内容包括:

1.新建或改建工程的名称、范围;2.预定的启动试运日期及试运计划; 3.启动试验的联系人及主要运行人员名单; 4.启动试验过程对系统运行的要求。

同时还应报送以下资料:

5.主要设备的规范和参数;

6.平面布臵图、一次电气结线图(包括厂用系统结构图)、线路走径图及相序图、继电保护原理图、配臵图、说明书、实际保护装臵的定值清单、汽水系统图、输煤制粉系统图、水工建筑及水库等资料;

7.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及事故处理规程;8.通讯联络方式; 9.自动化信息传送方式。

第86条 省调在接到上述申请后,应于试运前一个月将批准书通知设备运行单位,批准书内容包括:

1.设备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2.设备命名及编号;

3.运行方式的确定,变压器分接头位臵的确定;

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的调试定值及设备最大允许负荷电流值;5.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的调度启动方案和起动试运完毕加入系统运行的管理制度;

6.省调值班调度员名单。

第87条 运行单位(或地调)应于启动调试前三天向省调提出申请,并提供110KV及以上线路的实测参数,三相五柱式变压器的实测参数,省调于启动试运前一日批复。新建或改建单位,虽已接到省调的批复,但仍需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后方可启动操作。

第88条 由于设备资料不全,设备实验不合格,设备投运后对电

网安全带来威胁,保护装臵不满足要求、规定,通讯不完善,缺少调度自动化信息等,省调有权拒绝该新设备并入系统运行。

第89条 地调管辖的新建或改建的110KV输变电设备和发电厂,地调应于启动前二十天将批准书,有关设备规范、参数及运行方式报省调备案。如影响主系统运行方式、继电保护定值等,则需提前二个月报省调,省调于启动前一个月批复。

第90条 设备试运完毕经验收合格后,设备主管单位必须向相应调度机构汇报正式加入系统调度管理。

第91条 新建、改扩建发电厂(机组)必须通过电网企业组织的并网安全性评价方可进入商业化运行。

第92条 凡属省调调管的设备(含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远动、通信等设备),其改造或更换,均应执行设备入网有关规定(质量、性能、可靠性等要求),并将其改造或更换的可能性报告省调审批,省调批准后方可进行改造或更换。为了保证改造或更换设备安全加入运行,设备所属单位应按新建或改建设备加入系统运行有关规定及时向省调报送有关技术和启动调试方案。

第十三章 水库及水电站的调度管理

第93条 水库调度的任务

1.遵照兴建水库的目的和 设计要求,合理利用水力资源,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

2.满足电网的安全经济要求,配合火电,为用户提供优质低成本的电能。

第94条 水库调度的原则

1.径流式水电厂应做好水情预报,按来水情况安排日发电计划,在允许的范围内担任部分调峰任务。

2.有调节能力的水库在供水期初保持高水位计划用水;汛前腾空库容,但最低水位不得低于死水位(多年调节水库原则不低于年消落深度);汛期根据汛情提前大发,汛末利用后期洪水尽量蓄到正常高水位,供水期应多担任电网的调峰、调频和事故备用。

3.多年调节补偿水库应最大限度地担负电网调峰和担任事故备用,在蓄水期尽量少发抬高水位,补水期根据水库的用水计划增发电力电量。

4.梯级水电厂要保持调节性能差的水库高水位运行,同时要注意减少下游电站多余弃水。

5.有综合利用任务的水库,首先应满足设计规定的综合利用要求,处理好发电与防洪、蓄水、排沙及综合利用任务的关系,保证水库的安全和经济运行。

第95条 水轮发电机组的运行 1.水轮发电机并列时间的规定

水轮发电机并列时间以值班调度员发布开机指令算起,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机组并入系统为止。对于2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不得超过20分钟,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不得超过10分钟,10万千瓦以下机组不得超过5分钟。

2.水轮发电机进相深度的规定

水电厂机组的进相深度根据电网及机组情况,按有关规程规定依调令执行。发电机进相运行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96条 石泉、安康、二郎坝、岚河电厂、当水库控制流域大面积或持续性降雨,入库流量明显增加时,应及时向省调报告,并提出改变运行方式的建议。

第十四章 继电保护(含同期装臵)和安全自动装臵的调度管理 第97条 省调调度员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运行方面的职责

1.了解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的原理;

2.负责新投或进行定值修改后要投运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定值的核对工作;

3.监督调管范围内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的正确使用,严禁电力设备无保护运行;

4.根据保护装臵的最大允许电流,调整电网的运行方式;5.在改变系统一次设备运行状态时,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的协调;

6.掌握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问题,特别是高频、光纤保护等保护装臵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7.在系统发生事故以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当值值班调度员应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的动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并做好记录,及

时通知有关人员;

8.根据系统稳定、运行方式及负荷情况,提出对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的要求和改进意见。

第98条 继电保护(含同期装臵)和安全自动装臵的运行管理 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的投退及定值更改均应按调度指令执行;

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在运行中发现缺陷,现场值班人员应及时向有关调度汇报,若需退出装臵进行检验时,必须经有关调度批准。如危及一次设备安全运行时,可先将装臵退出,但事后应立即汇报;

3.省调管辖的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4.保护装臵更改定值或新保护装臵投入运行,值班调度员按保护定值通知单与现场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在定值通知单上签名并注明定值核对时间,现场值班人员应向省调汇报保护装臵具备投运条件后,值班调度员方可下达投入运行的指令;

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的定期校验应尽量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同时进行,特殊情况下的临检工作应办理申请手续;

6.调度人员掌握系统继电保护装臵和安全自动装臵的配臵和运行规定;

7.下级调度管理的保护装臵的使用,如影响到上一级电网的稳定运行和保护配合时,应经上一级调度许可;

8.保护装臵动作后的掉牌信灯光信号,现场值班人员必须准确记录后方可复归,并迅速向相应的调度机构汇报,事故录波图和事件记录及时传至相应调度机构,并做必要的注释。

9.凡新(扩、改)建设备接入或设备检修,影响到保护回路极性或二次回路时,应及时联系相关调度进行差流、极性测试,正确后有关保护方可投入。

10.同期装臵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校验并保持完好可用。

第十五章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管理

第99条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是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省调管辖范围内的自动化信息,应直接传送至省调其他有关信息由地调转发,在不影响系统实时性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信息的逐级传送,逐步实现计算机联网。

同属两级调度机构所管辖的厂站采用一发两收方式,一般不允许重复设臵RTU。

第100条 调度自动化系统中采用的各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通过有国家资质的质检中心检验合格,必须符合系统所规定的通讯规约及接口技术条件。

第101条 调度自动化设备的维护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维护单位应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

第102条 各级调度自动化系统因故障或其它原因临时停运,应及时通知上一级调度自动化值班人员。系统计划停运,应提前一天提

出申请,经各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下一级调度自动化系统工作若影响上一级调度自动化系统,需经上一级同意才能工作。

第103条 当电网中有新建、改建或扩建设备投入运行,使得电网结构调管范围发生变化时,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部门应根据调度部门提供的资料及时修改数据库、画面、报表、模拟盘信息等,并根据规定的信息转发原则,修改向有关部门转发的信息。

第104条 值班调度员发现调度自动化系统信息有误或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自动化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自动化值班人员应迅速处理,并将原因和处理结果告知值班调度员。

第105条 电网发生事故后,自动化值班人员应及时整理好有关信息打印记录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十六章 系统调度通信管理

各级电力通信机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现行有关通信管理规程,坚持电力通信为电力生产服务的基本原则。

第106条 各级通信调度是保证通信网正常运行的指挥机构,在业务上是上下级关系,必须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支线服从干线的原则,确保系统通信正常。

第107条 各级通信调度机构对通信电路负责管理,当地通信机构负责设备的运行维护。

第108条 通道设备的维修、调试、故障处理由通信人员负责,在这些设备上进行工作,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109条 输电线路计划和临时停电检修,影响通道的,电网值

班调度员或方式人员应提前通知通信调度,以便通知有关通信部门安排通信运行方式。线路检修完毕应及时通知童心南调度。通信运行方式变更也提前通知调度部门。

第110条 如果输电线路或通信设备检修影响自动化通道时,由通信部门提出受影响的通道名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于通道停用前及回复后通知自动化管理部门及电网调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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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调度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2条 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运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各级调度机构分别由本级电网经营企业直接领导。调度机构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电网经营企业的职能机构,代表本级电网经营企业在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劝。

第3条 各级调度机构在电网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第4条 凡并入电网的各发电、供电、用电单位,必须服从地调的统一调度管理,遵守调度纪律。各级调度机构按照分工在其调度管理范围内实施电网调度管理。

第5条 电网各级调度人员、变电监控中心、操作队运行人员、各发电厂值长及电气运行人员、直供大用户的变电运行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规程;各级有关领导、技术人员也应该熟悉、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 调度管理

第一节 调度管理的任

第6条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1、按最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实现优化调度,充分发挥电网的发、输、供电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

2、按照电网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使电网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使电能质量(频率、电压和谐波分量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有关合同或协议,保护发电、供电、用电等各方的合法权益。按电力市场调度规则,组织电力市场运营。

4、根据本电网的实际情况,充分合理利用一次能源,使全电网在供电成本最低或者发电能源消耗率及网损率最小的条件下运行。

第7条 电网调度机构的主要工作:

1、接受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指挥;

2、对所辖电网实施专业管理和技术监督;

3、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电网年、月、日运行方式。执行上级调度下达的跨地区电网联络线运行方式和检修方式;

4、参入编制电网的年度、月发供电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监督发、供电计划执行情况;执行上级调度下达的跨区联络线送、受电计划;

5、负责所辖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及管理,组织稳定计算,编制所辖电网安全稳定控制方案,参入事故分析,提出改善安全稳定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6、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电网“黑启动”方案;

7、负责电网经济调度管理及管辖范围内的网损管理,编制经济调度方案,提出降损措施,并督促实施;

8、负责所辖电网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通信和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管理;

9、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操作、电网事故处理和电压调整,根据上级调度的指令进行调峰和调频或控制联络线潮流;

10、参入编制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检修停电计划,批准其按计划进行检修;

11、参入电网规划编制工作,参入电网工程设计审查工作;

12、组织调度系统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13、协调有关所辖电网运行的其它关系;

14、审核申请并网发电厂并网的技术要求,签定并网调度协议

15、行使上级电网管理部门及上级调度机构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二节 调度设备管辖范围划分的原则 第10条 地调许可设备划分原则

县调(或大用户)管辖设备,其操作对地调管辖范围内的发、输、变电设备或对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的,为地调许可设备。

第11条 地调管辖委托县调代管设备划分原则

地调管辖设备中,状态变化对系统运行方式影响不大,但对县电网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的发、输电设备,可委托县调代管。如:部分发电厂设备、部分县间输电联络线路。

第12条 县调管辖设备划分原则

1、县网内水电站的主要设备;

2、县网内35kV变电站的主要设备;

3、县网内部分110kV非主干线及110kV以下线路。

第13条 发电厂厂用电设备、热电厂的供热设备及变电站的站用电设备,由发电厂值长及操作队值班员自行管理。

第三节 调度管理制度

第14条 凡要求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不论其投资主体或产权归属,均应遵照《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并网前向电网经营企业提出并网申请,根据调度管辖范围依法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并严格执行。

第16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电网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发布和执行调度指令,不得无故不执行或延误执行上级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

第19条 对于代管设备、许可设备,下级调度机构在操作前应向地调申请,经地调许可后方可操作,操作后向地调汇报。

第20条 电网紧急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可以越级发布调度指令,受令单位应当执行,并迅速通知县调值班调度员。

第21条 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及调度术语,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下令、复诵、录音、记录和汇报制度,受令单位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受令人应主动复诵调度指令并与发令人核对无误:指令执行完毕后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

第22条 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时或者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当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人员报告,由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者撤消。如果发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指令时,接令值班人员原则上必须执行,但是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者电网安全时,值班人员应当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第24条 各县调调度员和发电厂值长,接班后一小时内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汇报:负荷情况、检修情况、电压水平、设备运行异状、预定工作及天气情况等,同时地调值班调度员将运行方式变化及电网重大异常运行情况告知有关单位。

第26条 县调、发电厂管辖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如设备损坏、无操作、人身伤亡、对重要用户停电等),也应及时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汇报。

第28条 当发生无故拒绝执行调度指令、违反调度纪律的行为时,有关调度机构应立即组织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对不执行或延迟执行调度指令者,在报告领导调查处理后,地调值班调度员在征得调度负责人同意后,有权从电网的上一级采取措施。

第四节 检修管理

第31条 电网内主要设备实行计划检修。设备年、月度大、小修应从设备健康状况出发,根据检修规程所规定的周期和时间进行,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安全经济发、供电。

第34条 地调管辖设备、地调委托县调代管设备、地调许可设备检修或试验虽已有计划,仍需在开工前一天十时前(遇公休日提前至周五),由设备检修单位调度工作联系人向地调值班员提出申请,利用调度MIS传递检修审批单的同时必须电话和地调值班调度员核对无误,地调在十七时前批复。节日检修在节前三天提出申请,地调在节前一天十一时前批复。设备的检修开工,必须得到值班调度员的指令。

第38条 提检修申请时应说明:停电范围、检修性质、主要项目、检修时间、综合出力、紧急恢复备用时间以及对电网的要求(送电时是否需要核相、保护测方向)等。未经申请和批准手续,不得在设备上工作。

第39条 设备临故修、消缺,可随时用检修审批单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应根据工作内容提出相关设备的状态要求(停电、运行、某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停用),并对要求的正确性负责。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下列检修(对故修时间不予批复):

1、八小时以内可以完工的检修;

2、与已批准的计划检修配合的检修(但不得超出已批准的计划检修时间)。

第42条 地调批准的设备检修时间计算:

1、发电机组检修时间从设备断开,地调值班调度员下开工令时开始,到设备重新投入运行达计划出力并报竣工或转入备用时为止。设备投入运行所进行的一切操作、试验、试运行时间,均计算在检修时间内。因滑参数停机,未按地调通知的时间解列机组,拖延了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不变。

2、输变电设备检修时间从设备断开并接地,地调值班调度员下开工令时开始,到地调值班调度员得到“XX设备检修工作结束,检修人员所挂地线全部拆除,人员已撤离现场,现在可以送电”的汇报为止。

第43条 申请时间包括停、送电操作及检修时间。500kV、220kV、110kV线路停、送电操作一般规定各为50分钟。35kV及以下线路停、送电操作一般规定各为30分钟。如线路配合变电站全站停电时还应预留全站停送电时间。

第44条 地调管辖的输变电设备的带电作业,须在作业前汇报地调值班调度员,说明带电作业时间、内容、有无要求,及对保护、通信、远动设备的影响,并得到同意,值班调度员应通知有关单位。带电作业需停用重合闸时,应于作业开始两小时前向地调提出申请。

第45条 发电厂的地调委托县调代管设备,其检修计划由发电厂报所属县调,县调安排后报地调。

第46条 发电设备检修(计划检修、临故修及消缺)工作结束前一天的12时前(遇公休日提前)应向地调汇报,启动前应征得值班调度员的同意。

第48条 已批准的计划工作,由于天气等原因确定不能工作时,工作单位应于批准的操作时间前,向地调撤消申请。

第五节 出力管理

第49条 发电厂向电网经营企业报月度检修计划的同时,报出各种运行方式下的最大连续出力和最小技术出力,顶峰出力,经电网经营企业审查批准,地调按批准的出力进行调度管理。当出力变化时,应于前一天十时前向地调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第50条 各地方电厂及企业自备发电厂应严格按照地调下达的负荷曲线发电,电网发生故障或异常时,发电厂应遵照地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调整有、无功出力。

第51条 运行设备异常而使机组最大连续出力和最小技术出力变化时,值长应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报告改变原因并提出申请,预计超出本值的降出力,应提出书面申请。(代管电厂由所属县调值班调度员提出)

第六节 负荷管理

第52条 公司各供电营销单位按《电网负荷预测管理办法》向调度机构提供准确可靠的用电资料。各级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实际运行状况最大限度地满足用电需求。

第53条 地调、县调应有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事故限电序位表和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县调的事故限电序位表和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要报地调备案。

第54条 各县、区供电营销单位要做好本县区负荷预计工作,负荷预计应准确。对因实际用电负荷与预计负荷偏差较大而造成电网低频率、低电压运行、线路过负荷,迫使地调拉闸限电等后果者,要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第55条 当发生事故或其它原因发电厂出力降低时,地调值班调度员可根据省调的通知,按照批准的限电方案分配县(区)临时用电限额,各县调应按分配的负荷限额控制负荷,对未经地调同意超限额用电而迫使省调、地调拉闸限电者,要追究超用电单位责任。

第七节 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

第56条 编制年、月运行方式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上年、月度运行总结;

2、年、月有功、无功电力(电量)平衡;

3、发电厂可调出力;

4、设备检修计划;

5、新建及扩建设备投产进度;

6、电网正常结线方式及潮流图;

7、电网稳定极限及采取的措施;

8、电网最高、最低负荷时的电压水平;

9、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整定方案;

10、电网安全自动装置配置方案;

11、调度管辖各厂、站母线短路电流和母线固定联接方式;

12、电网改进意见。

第57条 编制日运行方式的主要内容:

1、电网、地区预计负荷及临时负荷限额;

2、地方电厂出力计划;

3、根据电网负荷的实际情况制定电网经济运行方式;

4、电网运行方式变化时的反事故措施;

5、批复的设备检修计划;

6、新建、扩建及改建设备投产的调度启动措施;

7、有关注意事项 第三章 调度操作

第一节 操作的一般规则

第123条 电网倒闸操作,应按调度管辖范围内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如对地调管辖的设备有影响,操作前应通知地调值班调度员。地调管辖设备的操作,必须按地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地调委托县调代管设备、地调许可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操作后汇报地调值班调度员。

第124条 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计划操作,操作通知、预告由值班调度员下达给操作队值班员;对于有人值班变电站的计划操作,操作通知、预告由值班调度员直接下达给变电站值班员。操作指令直接下达变电站,由操作队(或变电站)值班员实施操作,操作队值班员应按计划到现场。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操作完毕,操作队值班员在汇报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时通知监控中心值班员。当电网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在确保不拉合故障电流的情况下,地调值班调度员可下令电网监控中心对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开关进行遥控分合。

第126条 值班调度员在操作前应与有关单位联系,确认无问题后再操作。倒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高峰负荷和恶劣天气时进行。

第127条 为了保证调度操作的正确性,值班调度员对管辖设备进行两项及以上的正常操作,均应填写操作指令票。对一个操作任务涉及两个以上综合指令的正常操作,要填写操作顺序。

第128条 值班调度员在填写操作指令票和发布操作指令前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考虑下列问题:

1、对电网的运行方式、有功出力、无功出力、潮流分布、频率、电压、电网稳定、通信及调度自动化等方面的影响,必要时,应对电网进行在线安全计算分析;

2、对调度管辖以外设备和供电质量有较大影响时,应预先通知有关单位;

3、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是否配合,是否改变;

4、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5、线路停送电操作要注意线路上是否有“T”接负荷。

第129条 调度指令分为逐项指令、综合指令和即时指令。

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配合操作或者需要根据前一项操作后对电网产生的影响才能决定下一项操作的,必须使用逐项指令。

凡不需要其他单位配合仅一个单位的单项或多项指令,可采用综合指令。

处理紧急事故或进行一项单一的操作,可采用即时指令。

下列操作调度员可不用填写操作指令票,但应做好记录:

1、合上或拉开单一的开关或刀闸(含接地刀闸);

2、投入或停用一套保护、自动装置;

3、投停AGC功能或变更区域控制模式;

4、发电机组启停;

5、计划曲线更改、功率调整及电压调整;

6、事故处理。

第130条 逐项指令的操作由值班调度员填写操作指令票,下达操作预告,逐项发布操作指令,收听汇报,实施操作;

综合指令的操作,由值班调度员填写综合指令票,下达操作任务、时间和要求,现场填写具体操作票,实施操作;

即时指令的操作,值班调度员不填写操作指令票,可随时向值班人员发布指令,但应做好记录。

第二节 操作制度

第135条 操作指令票制:

1、所有正常操作,值班调度员应于发布指令两小时前填写好操作指令票,对照厂、站主结线图检查操作步骤的正确性,并将操作步骤预告有关单位。新设备启动操作应提前二十四小时下达操作预告;

2、操作预告可利用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将调度指令内容传到现场,双方必须进行复诵校核内容一致;

3、现场根据调度预告的步骤,写出具体操作票,做好操作准备;

4、在拟票、审核、预告及执行操作指令票中,值班调度员要充分理解检修申请单中的内容、安排、要求及运行方式变化原因,明确操作目的,确定操作任务,必要时征求现场操作意见,并做好事故预想;

5、填写操作票,字迹必须清楚,不得涂改,正确使用设备双重编号和调度术语,值班调度员必须按核对正确已经预告的操作指令票发布操作指令;

6、新设备投产送电前,值班调度员应与现场值班人员核对接地方式正确。新设备启动不允许调度员现场指挥操作。

第138条 录音记录制:

所有调度操作、操作预告、事故处理都必须录音;值班调度员和现场运行人员必须做好操作记录。

第139条 已经录音的微机硬盘,一般保存三个月,复杂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录音保存期限由领导决定。调度电话录音内容具有严格的保密性。调度电话录音只有公司领导、生产总工、安监部主任、调度所主任、调度班长有权提取。

第三节 变压器操作

第140条 11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在停、送电前,中性点必须接地,并投入接地保护。变压器投入运行后,再根据继电保护的规定,改变中性点接地方式和保护方式。

第141条 变压器充电时,应先合装有保护的电源测开关,后合负荷侧开关。停电时则反之。

第142条 新装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以额定电压进行冲击,冲击次数和试运行时间按有关规定或启动措施执行;变压器空载运行时,应防止空载电压超过允许值。

第143条 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1、结线组别相同;

2、电压比相同;

3、短路电压相等。

电压比不同和短路电压不等的变压器经计算和试验,在任一台都不会发生过负荷的情况下,可以并列运行。

第144条 倒换变压器时,应检查并入之变压器确已带上负荷,才允许停其它变压器。

第145条 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倒换中性点接地刀闸时,应先合上要投入的中性点接地刀闸,然后再拉开要停用的中性点接地刀闸。

第四节 母线、刀闸操作规定

第146条 母线的倒换操作,必须使用母联开关。

第147条 备用母线和检修后的母线,充电时应投入母联开关的保护,充电良好后方可进行倒换操作。母线倒换操作时,现场应断开母联开关操作电源。

第148条 无母联开关、母联开关无保护的双母线倒换操作和用刀闸分段的母线送电操作,必须检查备用母线确无问题,才可使用刀闸充电。

第149条 母线倒闸操作过程中,现场负责保护及自动装置二次回路的相应切换。

第150条 刀闸的操作范围:

1、在电网无接地故障时,拉合电压互感器;

2、在无雷电活动时拉合避雷器;

3、拉合220kV及以下母线和直接连接在母线上的设备的电容电流,拉合经试验允许的500kV母线;

4、在电网无接地故障时,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5、与开关并联的旁路刀闸,当开关合好时,可以拉合开关的旁路电流;

6、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安培的空载变压器和电容电流不超过5安培的空载线路(但220kV以上应使用户外三联刀闸);

7、其它刀闸操作按厂站规程执行。

第五节 开关操作

第151条 开关合闸前,厂站必须检查继电保护已按规定投入。开关合闸后,厂站必须检查确认三相均已接通。

第152条 开关操作时,若远方操作失灵,厂站规定运行进行就地操作时,必须进行三相同时操作,不得进行分相操作。

第153条 交流母线为3/2接地方式,设备送电时,应先合母线侧开关,后合中间开关;停电时应先拉开中间开关,后拉开母线侧开关。

第六节 线路操作

第155条 双回线或环形网络解环时,应考虑有关设备的送电能力及继电保护允许电流、电流互感器变比、稳定极限等,以免引起过负荷掉闸或其它事故。

第159条 联络线停送电操作,如一侧发电厂,一侧变电站,一般在变电站侧停送电,发电厂侧解合环;如两侧均为变电站或发电厂,一般在短路容量大的一侧停送电,在短路容量小的一侧解合环。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七节 解、并列操作

第160条 值班调度员在解、并列操作前,应利用PAS系统进行潮流计算,认真考虑可能引起的电压、频率、潮流、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变化,并通知有关单位。操作后,进行电网安全检查计算,制定预防措施,通知现场值班人员记录并执行该措施内容。

第161条 准同期并列的条件:

1、相位、相序相同;

2、频率相同;

3、电压相同。

第162条 并列时调整频率的原则:

1、发电机与电网并列,应调整发电机的频率,可在任一稳定频率进行;

2、电网与电网并列,应调整频率不符合标准的电网或容易调整的电网。两电网并列可在49.9赫兹至50.1赫兹之间任一稳定值进行。 第163条 并列时调整电压的原则:

1、发电机与电网并列,调整发电机电压,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1%以内;

2、电网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应在5%以内,无法调整时,允许电压差20%。

第164条 电网解环时,应将解列点有功、无功调整至零。有困难时,可在有功调整至零,无功调整至最小的情况下解列。

第165条 值班调度员在解、合环前,应认真考虑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潮流变化、设备过载、电压波动等变化因素,并通知有关单位。

第166条 解、合环应使用开关,未经计算试验不得使用刀闸。

第167条 闭式网络只有相位相同才允许合环。

第168条 合环操作有条件的应检查同期,电压差不超过20%,相角差不超过30度(经计算各元件过载在允许范围内)。

第169条 合环调电,现场值班人员应检查闭环设备确已带上负荷,再进行解环操作。

第九节 零起升压操作

第170条 担负零起升压操作的发电机,需要有足够的容量,对长距离高压线路零起升压时,应防止发电机产生自励磁。发电机强励退出,联跳其它非零起升压回路开关压板退出,其余保护均可靠投入。

第171条 升压线路保护完整并投入,重合闸退出,联跳其它非零起升压回路开关压板退出。

第172条 对主变压器或线路串变压器零起升压时,变压器保护必须完整并可靠投入,中性点必须接地。

第173条 零起升压系统必须与运行系统有明显断开点。

第六章 电网事故处理

第199条 调度值班员在事故处理时受上级调度值班员指挥,是管辖范围内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应对管辖范围内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正确和迅速负责。

第200条 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1、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迅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送电,特别应优先恢复发电厂厂用电、变电站站用电和重要用户的保安用电;

4、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第201条 电网发生事故时,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正确地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报告下列情况:

1、掉闸开关(名称、编号)及时间、现象;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事故录波及测距;

3、监测报警、表计摆动、出力、频率、电压、潮流、设备过载等情况;

4、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第202条 事故单位处理事故时,对调度管辖设备的操作,应按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经其同意后进行。无须等待调度指令者,应一面自行处理,一面将事故简明地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做详细汇报。

第203条 电网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应首先接听上级调度的电话。非事故单位应加强设备监视,简明扼要地汇报事故象征,不要急于询问事故情况,以免占用调度电话,影响事故处理。

第204条 为了迅速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下列情况无须等待调度指令,事故单位可自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报告值班调度员:

1、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采取措施;

2、厂、站用电全停或部分全停时,恢复送电;

3、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或二次开关跳闸时,将有关保护停用;

4、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5、电源联络线跳闸后,开关两侧有电压,恢复同期并列或并环;

6、安全自动装置(如切机、切负荷、低频解列、低压解列等装置)应动未动时手动操作;

7、本规程及现场明确规定可不等待值班调度员指令自行处理者。

第205条 值班调度员在处理事故时应特别注意:

1、防止联系不周,情况不明或现场汇报不准确造成误判断;

2、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异常频率和电压;

3、防止过负荷掉闸;

4、防止带地线合闸;

5、防止非同期并列;

6、防止电网稳定破坏;

7、防止多次送电于故障设备;

8、开关故障掉闸次数在允许范围内。

第206条 值班调度员在处理事故中,要沉着、果断、准确、迅速。处理事故期间非有关人员应主动退出调度室,调度班长、方式、继保人员、调度主任等有关人员应主动协助值班调度员处理事故。事故处理完毕,应迅速将事故汇报上级值班调度员、调度所领导、生技部、安监部主任或专工、公司总工程师及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等。

第二节 线路的事故处理

第209条 单电源线路故障开关掉闸时的处理:

1、线路无重合闸或重合闸拒动时,现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必等待调度指令,应立即强送一次,再向调度汇报(发现明显故障点、空载线路、电缆除外);

2、线路重合不成或重合闸停用时,分段强送。若一段强送不成,则强送另一段;若强送成功,另一段不再强送。

第211条 两端有电源不分段的线路故障开关掉闸,根据调度指令进行处理:

1、无重合闸、重合闸停用或拒动时,应立即强送一次,强送不成,不再强送;

2、有重合闸重合不成,一般应强送一次,强送不成,不再强送。

第212条 两端有电源的线路,应根据下列原则决定由何端强送:

1、短路故障容量小的一端强送;

2、开关遮断故障次数少和开关遮断容量大的一端强送;

3、保护健全并能快速动作跳闸的一端强送;

4、能迅速恢复用户供电和正常结线方式的一端强送;

5、电网稳定规程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213条 带电作业期间线路故障掉闸,无论重合闸投停,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强送。

第214条 强送线路时,现场有人值班的的厂、站应先停用该线路的重合闸,然后再强送。

第215条 线路跳闸时伴有明显的故障象征,如火花、爆炸声、系统振荡等,待查明原因后再考虑能否强送。

第216条 无人值班变电站出线线路故障跳闸,强送或试送前监控中心值班员应利用图像监控系统对现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明显故障,禁止进行强(试)送。并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

第217条 无人值班变电站出线线路故障跳闸,在现场设备情况不明,保护动作情况不清的情况下,一般不能遥控强送,特殊情况下需经有关领导同意。

第218条 电缆线路故障掉闸,根据查线情况,决定是否试送。

第219条 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开关跳闸,无论重合闸重合成功与否,操作队值班人员必须到现场对设备运行情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进行检查。

第220条 线路故障跳闸,开关切除故障已达到规定次数,由厂、站(监控中心)运行值班员向调度提出。当开关允许遮端故障次数少于两次时,应停用该开关的重合闸。少于或等于一次时,应用旁路代路,无旁路或无法倒电时,应请示总工联系停电处理或作出能否允许增加遮断故障次数的批示。

第221条 恶劣天气,线路连续两次故障掉闸应停用重合闸,再次故障掉闸不再强送,待天气好转时决定是否强送。恶劣天气,10kV农业线路故障掉闸,一般不立即强送,待天气好转时强送一次。

第222条 线路故障开关掉闸,虽重合或强送成功,也要通知有关单位巡线,并告知线路带电。如线路系永久性故障,应立即拉开该线路所有开关、刀闸、合上接地刀闸(挂好地线),通知有关单位查线抢修。各单位应将巡线和抢修情况及时汇报值班调度员。

第三节 小电流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的处理

第230条 接地故障的处理的一般规定

1、值班调度员接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的报告后,应作好记录:三相对地电压值、信号动作情况、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应记录消弧线圈的残流、残压。根据变电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汇报的系统接地指示信号和数据应进行全面正确分析:是系统单相接地还是PT一次熔丝熔断、是线路断线还是消弧线圈补偿不当引起电压不平衡、谐振过电压引起的虚幻接地,经分析判断确定属哪一种情况,再进行处理。

2、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系统单相接地故障时,监控中心值班员在汇报值班调度员后,通知操作队值班人员立即到现场对接地系统的设备情况细致巡查,将现场接地故障情况和巡查结果汇报值班调度员和监控中心值班员,并根据值班调度员指令进行处理。

3、当变电站内装有选测馈线接地指示的,测寻故障时应充分应用它作为判断故障线路的依据,但在没有取得运行经验前,选测出的故障线路再使用“拉合法”进行缺证。

4、当接地线路发生断线或断线直接接地的报告时,应立即将故障线路切除,以免危害人身设备安全。

5、无论发生何种形式的接地故障,均应通知运行单位进行巡线检查,用户管理单位对用户进行查询、检查。

第231条 10kV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的处理

1、为缩小受影响的范围,如果系统可分割为电气上不直接连接的几部分,则尽可能进行分割,以确定故障区域。进行分割时,应考虑分割后的线路或变压器是否过负荷,并注意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条件有无变更。

分割电网的方法:

1)如有两台变压器,而其10kV母线通过分段开关并列运行者,可先断开分段开关,检查出哪一母线系统接地;若一台变压器运行带10kV两段母线运行,另一台变压器备用,可先投入备用变压器,将10kV母线分列运行,检查出哪一段母线系统接地。

2)有发电厂并网运行的系统,应调整联络线潮流,将发电厂与系统解列,查出是哪一系统接地。

2、在判断系统有单相接地、操作队值班人员检查后没有发现站内设备接地故障点,应按下列顺序查出故障设备:

1)试拉该接地系统中的空载线路及电容器;

2)试拉有接地信号指示的线路;

3)试拉有并联回路或有其它电源的线路;

4)试拉分支多、线路较长、负荷较轻的一般用户线路;

5)试拉分支较少、线路较短、负荷较重和较重要用户线路;

6)用倒换变压器、母线等方法检查电源、母线系统。

第五节 变压器的事故处理

第234条 变压器的故障掉闸,应按现场规程规定处理。并列运行的变压器故障掉闸,应首先监视运行变压器的过载情况,并及时调整。对有备用变压器的厂、站,不必等待调度指令,应迅速将备用变压器投入运行。

第235条 变压器系瓦斯或差动保护动作跳闸,在未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之前,不得送电。

第236条 由于过负荷、外部短路、后备保护动作使变压器跳闸,则立即隔离故障点,变压器可不必检查,即可送电。

第237条 由于人员误碰使变压器跳闸,则变压器可不必检查,立即送电。

第238条 变压器故障掉闸,可能造成电网解列,在试送变压器或投入备用变压器时,要防止非同期并列。

第239条 变压器正常运行和事故时允许的过负荷,应在现场规程中具体规定

第七节 线路过负荷的处理

第247条 线路过负荷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向省调汇报,受端电网发电厂增加有功、无功出力,送端发电厂适当降低出力;

2、提高受、送端运行电压;

3、改变电网运行方式,使潮流强迫分配;

4、将受电地区负荷调出;

5、在受电地区限电或拉闸。

第248条 在正常或事故情况下,发电厂与电网单回联络线过负荷时,发电厂可不必等待调度指令,视具体情况增、减有功、无功出力,消除过负荷。

第249条 线路过负荷采取一般措施无效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1、线路电流互感器过负荷超过10%或线路过负荷不超过15%时,地调下令在受电地区限电或拉闸。若十分钟内仍未消除过负荷,地调值班调度员在受电地区按事故拉闸顺序直接拉闸,使过负荷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线路过负荷超过15%时,立即在受电地区按事故拉闸顺序直接拉闸,拉至过负荷不超过15%,再按上款的规定处理。

3、继电保护和稳定极限按给定的数值掌握,不允许超过。

1、变压器事故处理原则?

(1)变压器故障掉闸,应按现场规程规定处理。并列运行的变压器故障掉闸,应首先监视运行变压器的过载情况,并及时调整。对有备用变压器的厂、站,不必等待调度指令,应迅速将备用变压器投入运行。

(2)变压器系瓦斯或差动保护动作跳闸,在未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之前,不得送电。

(3)由于过负荷、外部短路、后备保护动作使变压器跳闸,则立即隔离故障点,变压器不必检查,立即送电。

(4)由于人员误碰使变压器跳闸,变压器不必检查,立即送电。

(5)变压器故障掉闸,可能造成电网解列,在试送变压器或投入备用变压器时,要防止非同期并列。

(6)变压器正常运行和事故时允许的过负荷,应在现场规程中具体规定。

第11篇:调度规程题库

一、填空题: 1.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及调度术语,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下令)、(复诵)、(录音)、记录和(汇报)制度,受令单位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受令人应主动复诵调度指令并与发令人核对无误;指令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 2.3.4.5.山东电网设置三级调度机构,即(省)、(地区)(市)、(县)(区)调度机构。 调度操作指令形式有: (逐项指令)、(综合指令和即时指令)。

未经(值班调度员)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调度管辖设备状态。

发电机组检修时间从设备断开,省调值班调度员(下开工令时)开始,到设备重新投入运行达(计划出力并报竣工)或转入备用时为止。 6.7.8.9.设备检修申请时间包括 (停)、(送电操作)及检修时间。

变压器并列运行条件( 结线组别相同)、( 电压比相同)、(短路电压相等)。 合环操作有条件的应检查同期,电压差不超过(20%) ,相角差不超过(30度)。 一般情况下,频率超过50±0.2Hz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 (20)分钟。

10.当频率低于 ( 49.8)Hz时,各电厂值班人员无须等待调度命令,立即自行增加出力,直至频率恢复至( 49.9)Hz。 11.一般情况下,监视控制点电压高于规定电压110%的持续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

12.省调管辖设备、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省调许可设备检修开工前一天

(十)时前(遇公休日提前),由发电厂值长、地调值班调度员、超高压公司生产调度向省调提出申请,省调在(十七)时前批复。

13.省调管辖设备检修,遇节假日时,应在节前

(三) 天提出申请,省调在节前一天

(十一) 时前批复。14.联络线(一侧发电厂,一侧变电站)停送电操作,一般在变电站侧停送电,发电厂侧( 解合环)。 15.值班调度员发布调度指令时,通信突然中断,未完成重复指令手续,受令者(不得)执行该指令。 16.新安装的或

一、二次回路有过变动的方向保护及差动保护,必须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相位测定)。17.衡量电能质量的三个指标,通常是指(频率)、( 电压)和(谐波分量)。

18.电力系统值班调度人员在操作时应遵守操作命令票制度、(复诵指令制)、(监护制)、录音记录制度。

19.线路停电的操作顺序是拉开(开关),拉开(线路侧刀闸),拉开(母线侧刀闸),在线路上可能来电的各端(合接地刀闸)或(挂接地线)。

20.值长接班后一小时内应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负荷情况)、(检修情况)、电压水平、设备运行异状、(预定工作)及天气情况。21.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交检修申请内容:(停电范围)、检修性质、主要项目、(检修时间)、(综合出力)、紧急恢复时间。 22.值班调度员下令合上线路接地刀闸(或挂地线)即包括(悬挂的表示牌)。

23.当频率低于49.8赫兹时,各发电厂值班员无须等待调度指令,立即自行增加出力,直到(频率恢复至49.9赫兹或发电机带满出力、联络线满载)为止。

24.凡要求并网的发电机组,不论其投资主体或产权归属,均应遵照(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并网前向电网经营企业提出并网申请,根据调度管辖范围依法签定并网调度协议并严格执行。

25.地调、发电厂管辖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如设备损坏、误操作、人身伤亡、对重要用户停电等),也应及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26.发电厂值长离开值班室时,应指定(专人联系调度),并事先报告(值班调度员)。

27.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时或者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指令不正确),应当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人员报告,由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28.设备(设备临故修、消缺),可随时向省调提出申请。

29.发电设备检修(计划检修、临故修及消缺)检修工作结束前一天的(12 )时前(遇公休日提前)应向省调汇报,启动前应征得值班调度员的同意。

30.省调管辖的机炉设备检修工作到期不能竣工者,工作单位应提前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在批准工期未过(半时)提出。 31.当频率低于(46.0)赫兹时,值长按所管辖调度机构批准的(保厂用电方案),解列一台或数台机组带本厂厂用电和地区部分负荷单独运行,同时将其他机组自行从电网解列。

32.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 组织、指挥、指导、协调)电网的运行。

1 33.(电气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对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检查、应配合一次设备(停电进行);特殊情况下,需要请示(领导批准)。

34.电网发生事故时,【发电厂、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应立即将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汇报调度值班员;现场值班人员应记录好保护装置的全部动作信号,并经(第二人)复核无误后,方可将信号复归,在汇报值班调度员。

35.进行复杂的(刀闸操作)和(事故处理)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调度员)要主动协助交班调度员工作。36.母线电压消失后,如检查母线无明显故障,则应该将( 母线的所有开关、刀闸断开),用另一条母线送电。 37.省调值班调度员为山东电网省调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 38.地调管辖的设备需省调管辖的旁路开关代运,其操作由(地调值班员)指挥。

39.电网频率调整有(省调)值班调度员负责。发电厂(值长)、(地调)值班调度员对确保电网频率正常,与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负有同等责任。

40.发电机与电网并列,调整发电机电压,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1%)以内;电网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5%)以内,无法调整时,允许电压偏差(20%)。

41.省调管辖设备中,状态变化对系统运行方式影响不大,但对地区电网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的发、输电设备,可委托(地调)代管。42.发电厂的省调许可设备,其检修计划由发电厂报(所属地调),安排后报(省调)。

43.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装置管辖单位值班调度员。装置所在单位应于动作后(次日)将详细情况报省调。 44.新设备投产送电前,值班调度员应与现场值班人员核对(接线方式)正确。

45.新装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以(额定)电压进行冲击,冲击次数和试运行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46.凡属省调管辖线路出线刀闸以外的省调值班调度员下令操作的线路接地刀闸(地线),由(省调操作管理);出线刀闸以内的接地刀闸(地线),由厂、站值班人员操作管理;检修人员在线路上装的工作地线,由(检修人员)操作管理。 47.倒换变压器时,应检查并入的变压器(确已带上负荷),才允许停其他变压器。

48.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倒换中性点接地刀闸时,应先合上要(投入)的中性点接地刀闸,然后(拉开)要停用的中性点接地刀闸。49.发电机和同期调相机励磁回路发生一点接地时,在查明故障过程中,应投入励磁回路(两点接地保护)。

50.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电网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发布和执行调度指令,不得无故不执行上级值班调度员的指令。51.山东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的原则。

52.电能质量指标指(频率)、(电压)、(谐波分量)等。电网紧急需要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可以(越级)发布调度指令,受令单位应当执行,并迅速通知(地调值班调度)员。电网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动作后不允许使用(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将切除的负荷送电。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动作后,值班人员应将(动作时间)、(切除线路条数)和(切除负荷数 ),报告地调值班调度员。电网倒闸操作,应按(调度管辖范围内)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

53.倒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高峰负荷)和(恶劣天气)时进行。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计划操作,操作通知、(预告)由省调值班调度员下达给(变电监控中心值班员)。11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在停、送电前,(中性点)必须接地,并投入(接地 )保护。变压器充电时,应先合(装有保护的电源侧、)开关,后合(负荷侧 )开关;停电时则反之。变压器空载运行时,应防止(空载电压) 超过允许值。

54.电压比不同和短路电压不等的变压器经计算和试验,在任一台都不会

(发生过负荷)的情况下,可以并列运行。备用母线和检修后的母线,充电时现场应投入(母联开关 )的保护,充电良好后方可进行倒换操作。母线倒闸操作过程中,(现场 )负责保护及自动装置二次回路的相应切换。

55.220kV母线定为省调电压监视点的站值班人员发现220kV母线电压低于(213.4 kV)或高于(235.4 kV)时,应立即报告所属调度值班调度员。线路跳闸时伴有明显的事故象征,如(火花)、(爆炸声)、(系统振荡)等,待查明原因后再考虑能否强送。当开关允许遮断故障次数少于(两次)时,厂站值班员应向管辖调度提出要求,停用该开关的重合闸。事故情况下试送母线时,尽可能用(外来)电源,只有在无其它试送条件时,方可使用带有(充电保护的母联)开关。变压器系(瓦斯)或(差动保护)动作跳闸,在未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之前,不得送电。由于(过负荷)、(外部短路)、(后备保护动作(如低压过流保护等)、(人员误碰)使变压器跳闸,则变压器可不必检查,立即送电。变压器故障跳闸,可能造成电网解列,在试送变压器或投入备用变压器时,要防止(非同期并列)。电源联络线开关跳闸时,如开关两侧均有(电压),现场值班人员不必等待调度指令,立即找(同期)并列,然后再向值

2 班调度员汇报。

56.未经(申请及批准)手续,不得在设备上工作。57.电气新设备投入运行前应(核相)。

58.开关合闸后,厂站必须检查确认(三相均已接通)。59.母线的倒换操作,必须使用(母联)开关。

60.母线倒换操作时,现场应断开(母联开关)操作电源。

61.500KV线路高抗(无专用开关)投停操作必须在线路(冷备用或检修)状态下进行。62.长距离高压线路零起升压时,应防止发电机产生(自励磁)。 63.零起升压系统必须与运行系统有(明显断开点 )。

64.山东电网的频率标准是(50)赫兹,频率偏差不得超过正负(0.2)赫兹。65.山东电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必须具备(一次调频)功能。

66.山东电网的发电机组按照频率责任范围分为:主调频机组、辅助调频机组、(负荷监视机组)。67. (主调频)机组负责保持电网频率50赫兹运行。 68. (辅助调频)机组负责保持频率50正负0.1赫兹运行。 69. (负荷监视)机组负责保持频率50正负0.2赫兹运行。 70. 200MW及以上容量的机组必须具备(AGC )功能。 71.电网频率超出(50±0.2)赫兹为异常频率。

72.任何情况下,频率超过50正负0.2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73.线路无重合闸或重合闸拒动时,现场值班人员(立即强送一次)。 74.开关在运行中出现闭锁合闸尚未闭锁分闸时,应立即(拉开)该开关。 75.刀闸允许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 76.双水内冷发电机事故过负荷不得超过(15%)。 77.设备停运并做好安全措施,即为(检修)状态。 78.充电备用无负荷的线路应(停用)重合闸。

79.电网振荡时,各发电厂应按发电机、调相机事故过负荷规定,把(电压)提至最大允许值。80.任何情况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规定电压(95%)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 81.当频率低于(46)赫兹时,执行所辖调度机构批准的保厂用电方案。

82.对主变压器或线路串变压器零起升压时,(变压器)保护必须完整并可靠投入,中性点必须接地。83.闭式网络只有(相位)相同才允许合环。

84.电网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应在(5%)以内。

85.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配合操作或需要根据前一项操作后对电网产生的影响才能决定下一项操作的,必须使用(逐项指令)。86.凡不需要其他单位配合仅一个单位的单项或多项操作,可采用(综合指令)。 87.处理紧急事故或进行一项单一的操作,可采用(即时指令)。 88.设备(临故修)、消缺,可随时向省调提出申请。 89.新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以(额定电压)进行冲击。 90.运行中开关两相断开,应立即将开关(拉开)。

91.汽轮发电机三相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10%),同时任一相的电流不得大于额定值。

92.电网发生振荡,采取措施后(三分钟)仍未消失,值班调度员根据情况,选择适当解列点将失去同步的部分解列。93.带有(交流电压)回路的保护装置,运行中不允许失去电压

94.调度员值班期间,不得离开调度室,如必须离开时,应经领导同意,由具有(值班资格)的人员代替。发电厂值长离开值班室时,应指定专人负责调度联系,并事先报告值班调度员。

95.各发电厂、地区电网的正常结线应与主网的正常结线相适应。发电厂的正常结线应保证发电厂的安全运行,特别是(厂用电)系统

3 的可靠性。地区电网的正常结线应首先保证(主网)的安全。

96.省调管辖设备、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省调许可设备所属电厂、地调按部颁规定及(省调管辖设备编号原则)编号,并经省调认可。

97.电网安全自动装置装设方案、调度管辖权限、投停方式等,原则上由(省调)提出。

98.电力调度通信是保证电网(正常运行)和迅速(处理事故)的重要工具,各级通信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及时排除故障,保证通信畅通。

99.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并保证(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保证信息的正确与完整。100.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操作)指令,应由地调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长或电气班长、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值班员接受和汇报执行结果。

101.接受(操作预告)、(操作指令)和收听操作汇报的值班人员,都必须复诵。操作指令复诵无误方可执行。下令者只有得到直接受令者完成指令的汇报时,指令才算执行完毕

102.开关操作时,若远方操作失灵,厂站规定允许就地操作时,必须进行(三相)同时操作,不得进行(分相)操作 103.准同期并列的条件:相序、相位相同;(频率)相同;电压相同

104.具备AGC功能的机组必须满足《山东电网自动发电控制技术要求》的规定

105.未列入省调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监视点的发电厂、220KV变电站各级母线为(所属地调)的电压监视点 106.变压器分头选择整定按调度管辖范围分级管理。变压器运行电压一般不应高于运行分头额定电压的(105%)。

107.任何情况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规定电压95%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低于规定电压的90%的持续时间不地超过(一小时)。108.(省调值班调度员)是省调管辖范围内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着,应对省调管辖范围内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正确和迅速负责 109.母联开关非全相运行,应立即调整降低(母联开关)电流,然后进行处理,必要时将一条母线停电

110.发电机和同期调相机励磁回路发生一点接地时,应查明故障性质与地点,并加以消除。如系转子线圈稳定性接地,应争取尽快停机处理。在查找故障过程中,应投入(励磁回路两点接地)保护

111.在正常或事故情况下,发电厂与电网单回联络线过负荷时,发电厂可不必等待(调度指令),视具体情况增、减有功、无功出力,消除过负荷

112.省调管辖的一次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等)的保护装置,其定值不是省调下达的均由(现场)管理,这些装置的投停由(现场规程)规定,但必须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

113.各种类型的母差保护在双母线或单母线运行时均应投(跳闸),在倒母线操作时不停用母差保护,但要根据母差保护的类型改变母差保护的运行方式。

114.联络线两侧不得同时投入检查线路无压重合闸。使用检查线路无压重合闸的一侧同时使用检查(同期重合闸),并启动重合闸后加速装置。

115.(见习)调度员无权发布调度指令,可了解电网、设备运行情况,收听一般汇报。

二、单选题: 1.山东电网运行实行( A )的原则。

A、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B、分级调度、统一管理 C、统一调度 D、分级管理

2.山东电网设置( C )级调度机构。

A、1 B、2 C、3 D、无

3.任何情况下监视控制点电压高于规定电压105%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 C )小时。 A、1 B、1.5 C、2 D、3 4.当频率低于( D )Hz时,各电厂值长无须等待调度指令立即自行增加出力,直到频率恢复------或发电机带满出力。 A、49.5 B、49.6 C、49.7 D、49.8 5.山东电网调度规程规定:任何时间电钟与标准钟误差不得超过( D )。 A、± 10秒 B、±15秒 C、±20秒 D、±30秒

6. 省调管辖设备、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省调许可设备的月度大、小修计划,各单位应在( C )将次月检修计划报省调。

4 A、每月十日前 B、每月十二前 C、每月十五日前 D、每月二十日前

7.发电设备检修(计划检修、临故修及消缺)工作结束前一天的( B )前(遇公休日提前),应向省调汇报,启动前应征得值班调度员的同意。

A、17点 B、12点 C、15点 D、20点

8.任何情况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规定电压95%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 B )。 A、1小时 B、2小时 C、3小时 D、4小时

9.任何情况下,频率超过50±0.2Hz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 B )。 A、20分钟 B、30分钟 C、50分钟 D、60分钟

10.型号为LGJQ-400的导线,按铝导线允许温度70℃,周围空气温度25℃时,持续电流为( C )。

A、710A B、1420A C、845A D、1690A 11.事故情况下,发电机允许短时过负荷运行,双水内冷发电机事故过负荷不得超过15%,时间不得超过( C )。

A、5分钟 B、10分钟 C、15分钟 D、20分钟

12.山东电网各级调度机构在电网调度业务活动中是( B )关系。

A、平级 B、上、下级 C、相互协调

13.省调管辖设备节日期间检修,应在节前( B )天提出申请,省调在节前一天十一时前批复。

A、二 B、三 C、四 D、五

14.500KV、220KV线路停、送电操作一般规定各为( C )分钟。

A、30 B、40 C、50 D、60 15.日运行方式编好后,于每日( C )前将次日的运行方式由值班调度员通知有关单位。

A、十二时 B、十六时 C、十七时 D、十八时

16.输、变电设备延期申请应在批准竣工时间(A )前提出;

A、3小时 B、6小时 C、12小时 D、前一天10时

17.机炉设备延期申请应在批准工期( D )提出。

A 前一天 B 前两天 C 前三天 D 未过半时

18.为了保证调度操作的正确性,值班调度员对管辖设备进行( C )以上的正常操作,均应填写操作指令票。

A、一项 B、两项 C、两项及 D、三项

19.山东电网频率的标准是50赫兹,频率偏差不得超过( A )赫兹。

A、±0.2 B、±0.1 C、±0.5 D、±0.05 20.变压器分头选择整定按调度管辖范围分级管理,变压器运行电压一般不应高于运行分头额定电压的( C )。

A、100±0.2% B、100±0.1% C、105% D、102%

21.发电机电压降至额定电压( B )以下时,现场值班人员应利用发电机事故过负荷能力,增加无功出力以维持电压,同时报告所属调度值班员处理。

A、95% B、90% C、85% D、98%

22.当开关允许遮断故障次数少于( B )次时,厂站值班员应向管辖调度提出要求,停用该开关的重合闸。

A、一 B、二 C、三 D、四

23.发电机三相不平衡电流无制造厂规定时,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C ),同时任一相电流不得大于额定值。

A、5% B、8% C、10% D、12%

24.发电机带接地故障运行,不得超过( B )。

A、1小时 B、2小时 C、4小时 D、12小时

25.凡并入山东电网的各发、供电(超高压公司)、用电单位,必须服从( B )的统一调度管理,遵守调度纪律。

A、山东电力工业局 B、网调 C、省调 D、地调

5 26.新设备投产送电前,值班调度员应与现场值班人员核对( B )正确。

A、保护定值 B、接线方式 C、设备名称 D、设备数据

27.220KV跨区长线路停电操作,省调一般使用( A )命令。

A、逐项 B、综合 C、单项 D、逐项或综合

28.新设备在开始试运( D )前由运行单位书面向省调提出试运计划。

A、2天 B、3天 C、7天 D、15天

29.合环操作有条件的应检查同期,电压差不超过(D ),相角差不超过30度。

A、5% B、10% C、15% D、20%

30.220KV变电站中的省调管辖、省调委托地调代管、省调许可的220KV母线定为( B )。

A、电压控制点 B、电压监视点 C、电压中枢点 D、地调电压监视点

31.发电厂的正常接线应保证发电厂的安全运行,特别是( C )的可靠性。

A、机组运行 B、运行母线 C、厂用电系统 D、输电线路

32.山东电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必须具备( B )功能。

A、AGC B、一次调频 C、联切负荷装置 D、自动低频

33. ( A )一般指具备并投入AGC功能运行的发电机组,负责保持电网频率50赫兹运行。

A、主调频机组 B、负荷监视机组 C、辅助调频机组 D、一般调频机组

34.( B )负责保持频率50正负0.1赫兹运行。

A 主调频机组 B 辅助调频机组 C 负荷监视机组

35.( C )负责保持频率50正负0.2赫兹运行。

A 主调频机组 B 辅助调频机组 C 负荷监视机组

36.变压器( C )保护动作跳闸,在未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之前,不得送电。

A、瓦斯 B、差动 C、瓦斯或差动 D、过流

37.开关合闸前,厂站必须检查( B )已按规定投入。开关合闸后,厂站必须检查确认三相均已接通。

A、低频减载 B、继电保护 C、重合闸 D、保护压板

38.试送母线时,尽可能用( A ),

A、外来电源 B、零启升压 C、母联开关

39.变压器故障跳闸,可能造成电网解列,在试送变压器或投入备用变压器时,要防止( A )。

A、非同期并列 B、过电流 C、过负荷 D、系统振荡

40.线路电流互感器过负荷超过10%或线路过负荷不超过15%时,省调下令( D )在受电地区限电或拉闸。

A、各发电厂 B、现场值班人员 C、电力企业 D、地调

41.若出现发电机、变压器及联络线的电流、电压、功率表周期性的剧烈摆动,局部电压波动最大,周期性的降低或接近于零的现象时,判断系统发生( C )故障。

A、线路跳闸 B、大型发电机掉闸 C、振荡 D、短路

42.各种类型的母差保护在双母线或单母线运行时均应投跳闸,在倒换母线时母差保护( B )。

A、停用 B、不停用 C、不停用投信号 D、改变保护定值

43.地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保护装置改变引起省调管辖的保护装置改变时,应于( A )联系省调。

A、改变前 B、改变后 C、不用 D、出现故障时

44.联络线两侧不得同时投入检查线路( A )重合闸。

A、无 B、同期 C、一般 D、无压和同期

45.电源联络线开关掉闸时,如开关两侧均有电压,现场值班人员( D ),立即找同期并列。

A、请示调度同意 B、请示有关领导同意 C、等待调度命令 D、不必等待调度指令

46.在系统运行正常时,除投入运行的AGC机组外各发电厂应依照( B )接带负荷,不得随意增减出力。

6 A、请示调度同意 B、调度计划曲线 C、等待调度命令 D、机组安全状况

47.运行中开关两相断开,应( B )。

A、立即将开关合上 B、立即将开关拉开 C、用上一级开关断开D、请示调度,根据调度指令执行

48.闭式网络只有( C )相同才允许合环。

A、电压 B、频率 C、相位 D、电压、频率及相位

49.以下不属于省调管辖设备的是( C ):

A、220KV电源联络线 B、重要220KV变电站的220KV母线 C、本地区主要的110KV线路 D、220KV电源联络线的保护装置

50.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计划操作,除( A )外可以下达给变电监控中心。

A、操作指令 B、操作通知 C、操作预告

51.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配合操作或需要根据前一项操作后对电网产生的影响才能决定下一项操作的,必须使用( A ):

A、逐项指令 B、综合指令 C、即时指令

52.凡不需要其他单位配合仅一个单位的单项或多项操作,可采用( B ):

A、逐项指令 B、综合指令 C、即时指令

53.处理紧急事故或进行一项单一的操作,可采用( C ):

A、逐项指令 B、综合指令 C、即时指令 54.下列属于省调管辖的接地刀闸有( C ):

A、220KV母线接地刀闸 B、线路开关母线侧接地刀闸 C、出线刀闸以外的线路接地刀闸 55.变压器充电时,应先合( C ):

A、高压侧开关 B、低压侧开关 C、装有保护的电源侧开关 D、负荷侧开关 56.使用刀闸可以拉合( B )及以下母线和直接连接在母线上的设备的电容电流:

A、500KV B、220KV C、110KV 57.使用刀闸可以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A )的空载变压器

A、2A B、5A C、10A 58.使用刀闸可以拉合电容电流不超过( B )的空载线路:

A、2A B、5A C、10A 59.电网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应在5%以内,无法调整时,允许电压差( B ):

A、15% B、20% C、25% 60.山东电网内,除上一级调度机构管辖外的以下( A )为省调管辖设备:

A:主要发电厂的主要设备; B:330kv变电站的主要设备、重要220kv母线; C:330kv线路、220 kv主要联络线; D:330 kv、220 kv主变中性点接地装置; 61.各地调调度员和发电厂值长( B ).

A:接班后30分钟内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 B:接班后一小时内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 C:接班后二小时内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 D;接班后十分钟内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 62.省调管辖设备、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省调许可设备检修或试验虽已有计划,( C )

A:仍需在开工前一天九时三十分时前(遇公休日提前),由发电厂值长、地调值班调度员、超高压公司生产调度向省调提出申请。

B:仍需在开工前一天十一时前(遇公休日提前),由发电厂值长、地调值班调度员、超高压公司生产调度向省调提出申请。 C:仍需在开工前一天十时前(遇公休日提前),由发电厂值长、地调值班调度员、超高压公司生产调度向省调提出申请。 D:仍需在开工前一天九时前(遇公休日提前),由发电厂值长、地调值班调度员、超高压公司生产调度向省调提出申请。 63.发电厂向电网经营企业报月度检修计划的同时,报出各种运行方式下的( A )。

A:最大连续出力和最小技术出力、顶峰出力 B:额定出力、最小出力、顶峰出力

7 C:最大出力、最小技术出力、负荷增减速率 D:额定出力、最小出力、负荷增减速率 64.日运行方式应及时编好,( D )

A:于每日十六时前将次日的运行方式由值班调度员通知有关单位 B:于每日十五时前将次日的运行方式由值班调度员通知有关单位 C:于每日十八时前将次日的运行方式由值班调度员通知有关单位 D:于每日十七时前将次日的运行方式由值班调度员通知有关单位 65.各地区电网必须具备通信网监控管理系统,( D )。

A:地区通信调度12小时有人值班 B:地区通信调度夜间有人值班 C:地区通信调度白天有人值班 D:地区通信调度24小时有人值班 66.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省调许可设备的操作,( A )。

A:必须经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操作后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 B:不经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操作后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 C:必须经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操作后不必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 D:自行操作后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

67.省调值班调度员应在前一日( B )前,将次日重大操作任务通知有关单位。

A:16时。 B:17时。 C:18时。 D:19时。 68.母线的倒换操作,( D )。

A:必须使用旁路开关 B:必须使用进线开关 C:必须使用出线开关 D:必须使用母联开关 69.母线倒换操作时,( B )

A:现场不必断开母联开关操作电源。 B:现场应断开母联开关操作电源。 C:现场应合上母联开关操作电源。 D:现场应断开旁路开关操作电源。 70.500KV、220KV双回线或环网中一回线停电时,( D )

A:应先停受端,后停送端,以减少开关两侧电压差。 B:应先停送端,后停受端,以减少开关两侧电流差。 C:应先停送端,后停受端,以增加开关两侧电压差。 D:应先停送端,后停受端,以减少开关两侧电压差。 71.发电机与电网并列,调整发电机电压,( C )

A: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5%以内。 B: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10%以内。 C: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1%以内。 D: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2%以内。

72.山东电网频率的标准是50赫兹,在AGC投运情况下,电网频率按50( D )控制。

A:±0.5HZ B:±0.3 HZ C:±0.2 HZ D:±0.1 HZ 73.主调频机组的AGC功能退出后,( C )

A:作为负荷监视机组运行。 B:作为一次调频机组运行。 C:作为辅助调频机组运行。 D:作为调频机组运行。 74.200MW及以上容量的机组必须具备( B )

A:无刷励磁。 B:AGC功能。 C:自动功能。 D:顺控功能。

75.当频率低于( A )时,各地调值班调度员应主动按“事故拉路序位”拉闸,使频率恢复到49.0赫兹以上;

A:49.0HZ B:48.8 HZ C:48.0 HZ

D:46.0 HZ

76.当频率低于( B )时,发电厂按本厂“事故拉路序位”立即拉闸,使频率恢复到48.8赫兹以上。

A:49.0 HZ B:48.8 HZ C:49.1 HZ

D:46.0 HZ

77.220KV母线电压在( A )之间运行,超出且无法调整时,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8 A:220KV至242KV B: 218KV至242KV C:220KV至230KV D:210KV至230KV 78.事故单位处理事故时,对调度管辖设备的操作,应( A )。

A:按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经其同意后进行 B:不经调度员同意即可操作 C:自行处理,无须汇报 D:自行处理,并简要汇报 79.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 A )。

A: 停止交接班 B:可以交接班 C:交接班值班员共同处理 D:接班者等事故全部处理完后接班 80.单电源线路掉闸,重合不成或重合闸停用时,应( A )。

A:根据调度指令强送一次,强送不成,不再强送。B:根据调度指令强送一次,强送不成,可再强送一次。

C:根据调度指令强送一次,强送不成,可再强送一次。 D:不再强送。 81.两端有电源不分段的线路故障开关跳闸,根据调度指令进行处理:( C )

A:有重合闸、重合闸停用或距动时,应立即强送一次,强送不成,不再强送; B:无重合闸重合不成,一般应强送一次,强送不成,不再强送。

C:无重合闸、重合闸停用或距动时,应立即强送一次,强送不成,不再强送; D:不再强送。

82.开关闭锁分闸现场采取措施无效时应( B )

A:将开关机械闭锁后处理。 B:用上一级开关与其串联后将故障开关停电。 C:用隔离开关将其停电。 D:手动将故障开关分开。 83.开关单相跳闸,造成两相运行,厂站值班员首先应( A )。

A:立即手动合闸一次,合闸不成应尽快拉开其余两相开关。 B:立即将开关手动分闸一次。 C:拉开对侧开关,然后就地拉开开关 D:即调整降低开关电流,然后进行处理。 84.线路过负荷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是( C ):

A:送端电网发电厂增加有功、无功出力, B:降低送、受端运行电压; C:改变电网结线方式,使潮流强迫分配; D:受端发电厂适当降低出力; 85.采取准同期并列时,( C )

A:允许电压差15%。 B:允许电压差5%。 C:允许电压差20%。 D:允许电压差10%。

86.事故情况下,地调、发电厂、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与省调通信中断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D )。

A:按规定等待调度指令的事项,现场可自行迅速处理;

B:线路故障跳闸后,投入无压重合闸的开关未重合,当判明线路上确实无电压时,可立即强送二次; C:主变开关、母联开关、线路开关跳闸后,只要开关两侧有电压,可等待恢复同期并列; D:按规定可不必等待调度指令的事项,现场可自行迅速处理;

87.在保证有一套主保护运行的情况下,天气好时允许其它保护装置轮流停用,( C )

A:但停用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B:但停用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C:但停用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D:但停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88.新设备投运时,( D )

A:保护装置可暂缓投运。 B:保护装置不一定与一次设备同时投运。 C:保护装置不必投运。 D:保护装置必须与一次设备同时投运。

89.线路各侧的纵联保护(由线路两侧信息才能确定是否跳闸的保护,如高频保护、纵差保护等)( A )

A:必须同时投、停。 B:不必同时投、停。 C:根据调度指令投、停。 D:必须同时投。 90.充电备用无负荷的线路( B )

A:应投入重合闸。 B:应停用重合闸。 C:根据调度指令操作重合闸。 D:不必操作重合闸。 91.调度员发布调度指令时,( D )

A:语前必须冠以“命令”二字 B:语前必须冠以“要求”二字

9 C:语前必须冠以“必须”二字 D:语前必须冠以“指令”二字。 92.开关检修——( A )

A:开关及两侧刀闸拉开,开关失灵保护停用,在开关两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 B:开关拉开,开关失灵保护停用,在开关两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

C:开关及两侧刀闸拉开,开关失灵保护投入,在开关两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 D:开关及两侧刀闸拉开,开关失灵保护停用。 93.开关冷备用——。( B )

A:是指两侧刀闸拉开。 B:是指开关及两侧刀闸拉开。 C:是指开关拉开。 D:是指开关及一侧刀闸拉开。 94.主变冷备用——。( C )

A:是指变压器一侧刀闸均拉开。 B:是指变压器各侧开关均拉开。 C:是指变压器各侧刀闸均拉开。 D:是指变压器一侧开关均拉开。 95.设备停运并做好安全措施,即为( C )状态。

A 备用 B 紧急备用 C 检修 D 破坏备用

96.发电厂厂用电设备及热电厂的供热设备,由( D )管理。

A 省调 B地调 C区调 D各厂自行

97. ( C )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在停送电前,中性点必须接地,并投入接地保护。 A 35 B 60 C 110 D 220 98.( B )动作跳闸,并伴有故障象征而使母线电压消失时,在未查明原因前,一般不应试送。 A 距离保护 B 母差保护 C 高频保护 D 零序保护 99.并列运行的变压器故障跳闸,应首先( C )。

A 检查保护动作情况 B 检查变压器外部又无明显故障特征 C 监视运行变压器的过载情况 D 投入备用变压器

100.当机组无励磁运行使发电机母线电压降至额定电压的( D )或装有失磁保护的发电机失磁而保护据动不能立即恢复励磁时,应立即将机组解列。

A 95% B 90% C 85% D 80% 101.电网发生振荡,采取措施后( C )分钟振荡仍未消失,值班调度员根据情况,选择适当解列点将失去同步的部分解列运行。 A 1 B 2 C 3 D 5 102.发电厂值长离开值班室时,应指定( C )负责调度联系,并事先报告值班调度员。 A 值班员 B 副值班员 C 专人 D 值班长 103.设备( C )、消缺,可随时向省调提出申请。 A 大修 B 小修 C 临故修 104.线路停电操作顺序: ( A ) A 拉开开关,拉开线路侧刀闸,拉开母线侧刀闸 B 拉开开关, 拉开母线侧刀闸, 拉开线路侧刀闸 C 拉开线路侧刀闸,拉开母线侧刀闸, 拉开开关

105.主变压器或线路串变压器零起升压时,( C )保护必须完整并可靠投入,中性点必须接地。

A 线路 B 线路及变压器 C 变压器

106.当频率低于( C )时,执行所辖调度机构批准的保厂用电方案。

A 48赫兹 B 47赫兹 C 46赫兹 D 45赫兹 107.线路无重合闸或重合闸拒动时,现场值班人员应( C )。

A 汇报调度,听从调度处理 B 查明原因后再送 C 不必等待调度指令,立即强送一次,再向调度汇报。 108.开关在运行中出现闭锁合闸尚未闭锁分闸时,应( A )。

10 A 立即拉开该开关 B 断开该开关的控制电源,通知检修处理 C 断开该开关的控制电源,用代路方式使开关隔离。

109.电网振荡时,各发电厂应按发电机、调相机事故过负荷规定,把( D )提至最大允许值。 A 有功负荷 B 功率因数 C 无功负荷 D 电压

110. ( D )线路高抗(无专用开关)投停操作必须在线路冷备用或检修状态下进行。 A 110KV B 220KV C 330KV D 500KV

三、多选题: 1.电网发生事故时,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正确地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哪些情况。(A、B、C、D ) A.跳闸开关(名称、编号)及时间、现象; B.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故障录波及测距; C.表计摆动、出力、频率、电压、潮流、设备过载等情况;D.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2.根据( A、B )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制订山东电网调度规程。

A、《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B、《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C、《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D、《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电网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动作后,值班人员应将(A、B、C),报告地调值班调度员。A、动作时间 B、切除线路条数 C、切除负荷数 D、受影响重要用户

4.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山东电网调度规程的人员有:(A、B、C、D)

A、山东电网各级调度人员 B、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运行人员 C、发电厂值长及电气运行人员 D、各级有关领导、技术人员

5.提检修申请时应说明:(A、B、C)主要项目、综合出力、紧急恢复备用时间以及对电网的要求(送电是否需要核相、保护测方向)等。未经申请及批准手续,不得在设备上工作。

A、停电范围 B、检修性质 C、检修时间 D、安全措施

6.调度设备管辖范围划分为:(A、B、C、D)

A、省调管辖设备 B、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 C、地调管辖设备 D、省调许可设备

7.新机组应不迟于移交试生产后的一个月完成电网要求的下列试验:(A、B、C、D、E ) A、一次调频试验 B、自动发电控制(AGC)试验 C、发电机进相试验 D、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试验 E、电网要求的其他试验

8.值班调度员在操作前应与有关单位联系,确认无问题后在操作。倒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A、B、D时进行。 A、交接班 B、高峰负荷 C、夜间 D、恶劣天气

9.(B、C、D)设备检修工作到期不能竣工者,工作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向省调提出延期申请。A、地调管辖 B、省调管辖 C、省调委托地调代管 D、省调许可

10.省调管辖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A、B、C ),影响发电厂出力的附属设备及公用系统检修、消缺等,应按规定提出申请。

A、停用 B、试验 C、改变定值 D、投运

11.运行设备异常而使机组(C、D )变化时,值长应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改变原因并提出申请。

A、负荷 B、经济性 C、最小技术出力 D、最大连续出力

12.供电单位做好地区负荷预测工作,对因实际用电负荷与预计负荷偏差较大而造成(A、B、D ),迫使省调拉闸限电等后果者,要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A、电网低频率 B、低电压运行 C、机组运行不稳定 D、线路过负荷

13.新设备在开始试运15天前由运行单位书面向省调提出试运计划。其内容包括(A、B、C、D)等。

A、试运措施 B、试运项目 C、接带负荷 D、对电网的要求

14.电网安全自动装置(A、B、C )等,原则上由省调提出。

A、装设方案 B、调度管辖权限 C、投停方式 D、对电网的要求

15.各地调调度员和发电厂值长,接班后一小时内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负荷情况(A、B、C、D )及天气情况等,同时省调值班调

11 度员应将运行方式变化及电网重大异常运行情况告知有关单位。

A、检修情况 B、电压水平C、设备运行异状 D、预定工作

16.录音记录制:所有(B、C、D)都必须录音,值班调度员和现场运行人员必须做好操作记录。

A、检修情况 B、调度操作 C、操作预告 D、事故处理

17.11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在(A、C ),中性点必须接地,并投入接地保护。

A、停电前 B、停电后 C、送电前 D、送电后

18.为了防止电网发生事故时,频率、电压急剧降低而扩大事故,电网内必须装有足够的(A、B )装置,并投入运行。

A、自动低频 B、低压减负荷 C、一次调频 D、AGC机组

19.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是保证电网(A、B、C )运行的重要技术手段。

A、安全 B、经济 C、优质 D、合理

20.值班调度员可不用填写操作票的操作有:合上或拉开单一的开关或刀闸(含接地刀闸)、投入或退出一套保护、自动装置,(A、B、C、D )。

A、投入或退出机组AGC功能 B、发电机组启停 C、计划曲线修改和功率调整 D、事故处理

21.复诵指令制:接受调度(A、B、C )的值班人员,都必须复诵。复诵无误方可执行。

A、操作预告 B、操作指令 C、操作汇报 D、事故处理

22.山东电网的发电机组按照频率责任范围分为:(A、B、D

A、主调频机组 B、辅助调频 C、备用调频机组 D、负荷监视机组

23.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操作指令,应由(A、B、C、D )接受和汇报执行。

A、地调值班调度员 B、发电厂值长 C、发电厂电气班长 D、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值班员

24.准同期并列的条件:(A、B、C、D

A、相序相同、B、频率相同; C、电压相同 D、相位相同

25.两端有电源的线路,应根据下列原则决定由何端强送:(A、B、C、D、E

A、短路故障容量小的一端 B、开关遮断故障次数少和开关遮断容量大的一端 C、保护健全并能快速动作跳闸的一端 D、能迅速恢复用户供电和正常结线方式的一端 E、电网稳定规程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6.母线如无明显故障,可采用措施:(B、C

A、母联开关充电 B、发电机由零升压 C、适当电源线试送

27.由于 (A、B、C、D )使变压器跳闸,则变压器可不必检查,立即送电。

A、过负荷 B、外部短路 C、后备保护动作 D、人员误碰

28.线路各侧纵联保护必须同时投、停的有(B、D )。

A、过负荷 B、高频保护 C、过流保护 D、纵差保护

29.山东电网设置三级调度机构,即(B、C、D )。

A 网调 B 地调 C 县调 D 省调 30.(B、D )线路停送电操作一般规定各为50分钟。

A 110KV B 220KV C 330KV D 500KV 31.设备临故修、消缺,可随时向省调提出申请。省调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下列检修:(A、C、D ) A 八小时内可以完工的检修 B 机组小修 C 与已批准的计划检修配合的检修 D 临故修

32.对因实际用电负荷与预计负荷偏差较大而造成(B、C、D) ,迫使省调拉闸限电等后果者,要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A 电网振荡 B 电网低频率 C 电网低电压 D 线路过负荷 33.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A、B、C )

A 接线组别相同 B 电压比相同 C 短路电压相等 D 容量相等

12 34.线路停电操作顺序为(A、B、C、D)

A 拉开线路侧刀闸 B 拉开开关 C 拉开母线侧刀闸 D 合接地刀闸

35.线路送电操作顺序为(D、C、B、A

A 合上开关 B合上线路侧刀闸 C合上母线侧刀闸 D拉开接地刀闸

36.调度指令分为( B、C、D )

A 单项指令 B 综合指令 C 逐项指令 D 即时指令

37.变压器( C、D )动作跳闸,在未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之前,不得送电。 A 过负荷保护 B 压力释放保护 C瓦斯保护 D 差动保护 38.线路过负荷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B、C、D )

A受端电网发电厂增加有功、无功出力,送端发电厂适当降低出力 B 改变电网接线方式,使潮流强迫分配 C 将受电地区负荷调出 D 在受电地区拉闸或限电

39.下列哪些情况可停用不停电设备的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或试验(A、C、D ) A 用旁路(母联)开关保护或临时保护代替 B 不作用于跳闸的保护 C 220KV及以上设备有两套完整保护的,可以轮流停用。

D 在保证有一套主保护运行的情况下,天气好时允许其他保护装置轮流停用,但停用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40.对( A、D )零起升压时,变压器保护必须完整并可靠投入,中性点必须接地。 A 主变压器 B 三圈变压器 C 分级绝缘变压器 D 线路串变压器 41.新安装的或一二次回路有过变动的( C、D ),必须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相位测定。 A 高频保护 B 距离保护 C 方向保护 D 差动保护 42.热备用状态是指(A、C )

A 开关断开 B 刀闸断开 C 刀闸合闸 D 开关合闸 43.冷备用状态是指(A、B )

A 开关断开 B 刀闸断开 C 刀闸合闸 D 开关合闸 44.电网的无功调整应以(A、B、D )为原则。

A 分层 B 分区 C 长距离输送 D 就地平衡 45.下列那些装置归地调管辖( A、B )

A 自动低频减负荷 B自动低压减负荷 C 200MW以下机组AGC装置 D 200MW以下机组失磁保护 46.电源联络线改为单电源供电时,投( B、C )的线路,保护装置的方式不变。 A 三相重合闸 B 单相重合闸 C 综合重合闸 47.事故情况下与省调通信终端时,应( A、B、C ) A 不必等待调度指令,现场自行处理。

B 线路故障跳闸后,投入无压重合闸的开关未重合,当判明确无电压后,可立即强送一次。 C 主变开关、母联开关、线路开关跳闸后,只要开关两侧有电压,可自行恢复同期并列。 D线路故障跳闸后,投入同期鉴定重合闸的开关未重合,可立即强送一次。 48.变压器在(A、C、D )跳闸后,可不必检查,立即送电。

A 过负荷 B 瓦斯保护 C 外部短路 D 后备保护动作 49.( A、B )情况下现场应投入母联开关保护。

A 备用母线充电时 B 检修母线充电时 C 母联开关正常运行时

50.山东电网内,除上一级调度机构管辖外的以下设备为省调管辖设备。(A、C、D、E )

A、主要发电厂的主要设备。 B、500kv变电站的主要设备、重要220KV变电站的220kv母线。 C、500 kv线路、220 kv主要联络线。 D、500 kv、110 kv主变中性点接地装置。

E、管辖设备配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对发电机及升压变只管失磁保护、高频率保护、低频率保护、低频率保护及失步保

13 护)。

51.省调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下列检修。( C、D )

A、设备临、故修。 B、设备消缺。 C、八小时以及可以完工的检修。

D与已批准的计划检修配合的检修(但不得超出已批准计划检修时间)。 E、二十四小时以及可以完工的检修。 52.编制日运行方式的主要内容。( A、B、C、D )

A、电网、地区预计负荷和临时负荷限额。B、批复的设备检修申请。

C、500KV跨省联络线互供电力电量计划; D、各厂及电网出力计划(每日负荷备用容量为发电负荷的2%,事故备用为发电负荷的10%左右,上述备用容量应根据电网结构合理分布,调用应不受系统安全的限制)。 E、电气结线方式变化时的潮流分布和反事故措施。 53.新设备启动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B、C、D、E )

A、设备经过验收合格,有关运行单位已向所属调度机构提出投运申请; B、所需资料已齐全,参数测量工作已结束;

C、与所属调度机构已签定并网调度协议,有关设备和厂站具备启动条件; D、调度自动化、通信设备具备投运条件;计量点明确,计量系统具备投运条件; E、启动、试验方案和相应调度措施已批准。

54.电网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方案中应指出。(A、B、C、E )

A、切负荷轮数。 B、每轮动作频率(或电压)。 C、每轮各地区所切负荷数。 D、需送保安电源者应指明负荷数。 E、每轮动作时间。

55.下列操作值班调度员可不用填写操作指令票,但应做好记 录。( A、C、D、E )

A、合上或拉开开关或刀闸(含接地刀闸); B、投入或退出一套保护、自动装置; C、投入或退出机组AGC功能; D、发电机组启停; E、计划曲线修改和功率调整; 56.接地刀闸(地线)管理规定。( A、C、D、E )

A、凡属省调管辖线路出线刀闸以外的省调值班调度员下令操作的线路接地刀闸(地线),由省调操作管理。 B、出线刀闸以内的接地刀闸(地线),由省调操作管理; C、检修人员在线路上装的工作地线,由检修人员操作管理。

D、线路出线刀闸以外的省调值班调度员下令操作的线路接地刀闸(地线),由省调操作管理; E、出线刀闸以内的接地刀闸(地线),由厂、站值班人员操作管理;

57.刀闸的操作范围。( A、B、C、D、E )

A、在电网无接地故障时,拉合电压互感器; B、在无雷电活动时拉合避雷器;

C、拉合220KV及以下母线和直接连接在母线上的设备的电感电流,拉合试验允许的500KV母线; D、电网无接地故障时,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E、与开关并联的旁路刀闸,当开关合好时,可以拉合开关的旁路电路; 58.操作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长线路时应考虑。(B、C、E )

A、勿使空载时送端电压升高至允许值以上。 B、投入空线路时,勿使电网电压产生过大波动。 C、勿使发电机在无负荷情况下投入空载线路产生自励磁。

D、切除线路时,勿使电网电压产生过大波动。 E、勿使空载时受端电压升高至允许值以上。 59.并列时调整电压的原则。( A、C )

A、发电机与电网并列,调整发电机电压,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1%以内; B、发电机与电网并列,调整发电机电压,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2%以内;

C、电网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应在5%以内,无法调整时,允许电压差20%。 D、电网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应在5%以内,无法调整时,允许电压差10%。 E、发电机与电网并列,调整发电机电压,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5%以内;

14 60.山东电网频率的规定。( A、B、E )

A、山东电网频率地标准是50赫兹,频率偏差不得超过±0.2赫兹。 B、在AGC投运情况下,电网频率按50±0.1赫兹控制。

C、山东电网频率地标准是50赫兹,频率偏差不得超过±0.1赫兹。 D、在AGC投运情况下,电网频率按50赫兹控制。 E、任何时间电钟与标准钟误差不得超过±30秒。 61.电网正常运行时规定。(A、B、C、D )

A、主调频机一般指具备并投入AGC功能运行的发电机组,负责保持电网频率50赫兹运行。 B、辅助调频机组由省调指定,负责保持电网频率50±0.1赫兹运行。 C、负荷监视机组负责保持电网频率50±0.2赫兹运行。 D、主调频机组的AGC功能退出后,作为辅助调频机组运行。 E、主调频机组的AGC功能退出后,作为负荷监视机组运行。 62.电网频率异常频率。( B、C、D )

A、一般情况下,频率50±0.2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十分钟; B、频率超过50±0.5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十分钟。

C、任何情况下,频率超过50±0.2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D、频率超过50±0.5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E、频率超过50±0.5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

63.电压调整的主要方法。( B、C、D、E)

A、改变发电机、调相机励磁,投、停电容器、电流互感器。 B、改变变压器分头。 C、改变发电厂间及发电厂内部机组的负荷分配。 D、开启、停运机组。 E、改变电网结线方式,投、停并列运行变压器。 64.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A、B、D、E )

A、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 B、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C、迅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送电,特别应优先恢复发电厂线路,变电站站用电和重要用户的保安用电。 D、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E、解除对人参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65.值班调度员在处理事故时应特别注意。(A、B、C、D、E )

A、防止联系不周,情况不明或现场汇报不准确造成误判断;B、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异常频率、电压; C、防止过负荷跳闸; D、防止带地线合闸; E、开关故障跳闸次数在允许范围内。

66.开关闭锁分闸现场采取措施无效时,应尽快将闭锁开关从运行中隔离,采取如下措施:(A、C、D、E)

A、有专用旁路或母联兼旁路开关的厂站,应采用代路方式使开关隔离。 B、用母联开关并故障开关,使故障开关停电。

C、母联开关故障,可用某一元件刀闸跨接两母线(或倒单母线),然后拉开母联开关两侧刀闸。

D、3/2接线的开关,保证故障开关所在串与其它串并联运行时,可用其两侧刀闸隔离(用刀闸拉母线环流或空载母线要经过相应试验并有明确规定)。 E、用母联开关串故障开关,使故障开关停电。

67.根据开关在运行中出现不同的非全相运行情况,分别采取如下措施。(A、D、E )

A、开关单相跳闸,造成两相运行,厂站值班员应立即手动合闸一次,合闸不成应尽快拉开其余两相开关; B、运行中开关两相断开,应立即手动合闸一次,合闸不成将开关拉开;

C、线路非全相运行开关采取以上措施仍无法拉开或合入时,应立即就地拉开开关; D、发电机出口开关非全相运行,应迅速降低该发电机有功、无功出力至零,然后进行处理。 E、母联开关非全相运行,应立即调整降低母联开关电流,然后进行处理,必要时将一条母线停电。

15 68.电网发生振荡的主要原因是。(A、B、C、D、E )

A、电网发生严重事故,特别是邻近长距离联络线发生短路故障; B、长距离线路送电到受端电网,输送功率超过其稳定极限;

C、环状网络(或并列双回线)突然开环,使两部分电网联络阻抗增大;

D、送、受端之间的大型联络变压器突然断开或电网大型机组突然切除,使联络阻抗增大; E、大型发电机(特别是送端发电厂)进相运行或失去励磁,大型调相机欠励磁运行; 69.下列情况可停用不停电设备的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或试验。(A、B、E )

A、用旁路(母联)开关保护或临时保护代替;B、220KV及以上设备有两套完整保护的,可以轮流停用; C、在保证有一套主保护运行的情况下,天气好时允许其它保护装置轮流停用,但停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D、110KV及以上设备有两套完整保护的,可以轮流停用;

E、在保证有一套主保护运行的情况下,天气好时允许其它保护装置轮流停用,但停用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70.下列术语解释正确的是。(A、C、D)

A、可调出力——运行和备用设备实际可达到的出力,包括最高出力和最低技术出力。 B、紧急备用——设备在停止状态,随时可投入运行。

C、开关检修——开关及两侧刀闸拉开,开关失灵保护停用,在开关两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 D、备用——泛指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所有安全措施全部拆除,随时可以投入运行。 E、开关冷备用——是指开关拉开。

四、判断题:(1代表正确,0代表错误) 1.1.山东电网设置三级调度机构,即省、地区(市)、县(市)调度机构(以下简称省调、地调、县调)。各级调度机构在电网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2.凡并入山东电网的各发电、供电(超高压公司)、用电单位,必须服从省调的统一调度管理,遵守调度纪律。各级调度机构按照分工在其调度管理范围内具体实施电网调度管理。√ 3.4.5.6.地调管辖设备划分原则:地区电网内非省调管辖的主要发、输、变电设备。√ 发电厂厂用电设备及热电厂的供热设备,由所在地区地调管理。×

电网紧急需要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可以越级发布调度指令,受令单位应当执行,并迅速通知地调值班调度员。√

各地调调度员和发电厂值长,接班后二小时内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负荷情况、检修情况、电压水平、设备运行异状、预定工作及天气情况等,同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将运行方式变化及电网重大异常运行情况告知有关单位。× 7.省调管辖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地调调度员、发电厂值长、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值班员,可以不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事后再汇报省调度员。× 8.省调管辖设备、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省调许可设备的月度大、小修计划,各单位应在每月十日前将次月检修计划报省调,经批准后于月前五天下达。× 9.提检修申请时应说明:停电范围、检修性质、主要项目、检修时间、综合出力、紧急恢复备用时间以及对电网的要求(送电时是否需要核相、保护测方向)等。未经申请及批准手续,不得在设备上工作。√

10.设备临故修、消缺,可随时向省调提出申请。省调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下列检修(对故修时间不予批复):

1、六小时以及可以完工的检修;

2、与已批准的计划检修配合的检修(但不得超出已批准计划检修时间)。×

11.省调管辖的输变电设备的带电作业,须在作业前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说明带电作业时间、内容、有无要求,及对保护、通信、远动的影响,并得到同意,值班调度员应通知有关单位。

12.运行设备异常而使机组最大连续出力和最小技术出力变化时,值长应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改变原因并提出申请,预计超出本值的降出力,应提出书面申请。(代管电厂由所属地调值班调度员提出)。√

13.新设备在开始试运10天前由运行单位书面向省调提出试运计划。其内容包括:启动试运措施、试运项目、接带负荷、对电网的要求等。省调应在试运七天前答复。试运前一天十时前向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省调十七时前答复。× 14.新机组应不迟于移交试生产后的一个月完成电网要求的下列试验:

16

1、一次调频试验;

2、自动发电控制(AGC)试验;

3、发电机进相试验;

4、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试验;

5、电网要求的其它试验。

15.安全自动装置安装后,应符合投运规定,定期校验,保证正确动作。

16.调度电话为调度业务专用电话,非值班人员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除外。

17.电网倒闸操作,应按调度管辖范围内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如对省调管辖的设备有影响,操作前应通知省调值班调度员。省调管辖设备的操作,必须按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省调许可设备的操作,必须经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操作后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

18.山东电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必须具备一次调频功能。

19.正常投入AGC功能的机组,当调整计划出力高于(低于)其AGC处理调整范围下限时,发电厂值长应自行投入(退出)AGC功能,并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当AGC功能退出后,机组按调度计划出力曲线接带负荷。√

20.电网解列时,装机容量小于4000MW的电网征程频率为50±0.5赫兹。一般情况下,频率超过50±0.5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二十分钟;超过50±1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十分钟。任何情况下,频率超过50±0.5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超过50±1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21.地调应在调度管辖范围内建立地区电压监视点(或监视控制点),负责本地区内调相机、电容器组、电抗器组等无功补偿设备的调度管理,并根据电网运行方式及负荷的变化,对装有手动投切电容器组的变电站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电容器投、切规定。√ 22.电网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应首先接听上级调度的电话。非事故单位应加强设备监视,简明扼要的汇报事故象征,不要急于询问事故情况,以免占用调度电话,影响事故处理。√

23.现场班人员必须确知开关遮断故障的次数(220KV及以上分相统计)。当开关实际遮断故障次数接近允许次数时,现场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作出能否允许增加遮断故障次数的结论。√

24.发电厂母线电压消失时,现场值班人员应首先将可能来电的开关断开,然后断开所有开关(如双母线均有电源时,应先断开母联开关),一面迅速恢复受影响的厂用电,一面检查母线,同时报告值班调度员。

25.母线电压消失时,如发现母线有明显故障,则应该将母线的所有开关、刀闸断开,用另一条母线送电。倒换母线操作时,应先拉开故障母线侧刀闸,再合非故障母线侧刀闸。母线如无明显故障,可用发电机由零升压或选用适当电源线试送。√ 26.高抗主保护动作跳闸,未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之前,不能进行强送电。√

27.当机、炉事故需紧急停机停炉或辅机事故需紧急降出力时,为了及时处理事故,值长可先向省调值班调度员作简要汇报,事后再做详细汇报。不需紧急停机、炉的事故,值长要详细汇报有关情况。√

28.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中运行的发电机,当发现电网中有一相接地时,应立即查明接地点,如接地点在发电机内部应立即减出力停机。如接地点在发电机外部,亦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将其消除。发电机点接地鼓掌运行,不得超过一小时。现场规程有规定着,按现场规程执行。×

29.电机和同期调相机励磁回路发生一点接地时,应查明故障性质与地点,并加以消除。如系转子线圈稳定性接地,应争取尽快停机处理。在查找故障过程中,应投入励磁回路两点接地保护。√

30.加快电网事故处理,允许自同期并列的发电机、调相机尽可能采取自同期并列。采取准同期并列时,允许电压差10%。× 31.电网发生振荡,采取措施后五分钟振荡仍未消失,值班调度员根据情况,选择适当解列点将失去同步的部分解列运行。× 32.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和运行操作按调度管辖范围进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的投、停按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执行,其他人员(包括保护人员)不得操作运行中的保护装置。√

33.电源联络线改为单电源供电时: 投三相重合闸的线路,应将受电侧保护及重合闸停用,有纵联保护的,将全部保护改投信号。电源侧的重合闸改检查线路无压(或普通三相)重合闸。电网改变后改变方式,电网恢复前恢复方式。√ 34.省调值班调度员是山东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

35.调度员值班期间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考虑运行方式,并做好事故预想;遵守劳动纪律、执行规章制度,监守工作岗位;必须离开岗位时要按规定请假,并向接替的调度员交待清楚。√

36.调度员应轮流到现场学习,熟悉设备,规定每人每年到现场或去其它电网的学习时间不少于半个月。调度员应经常进行规程业务学习,定期进行反事故演习,技术讲座,开展事故分析等业务活动。×

17 37.设备名称术语:X号汽轮发电机组简称X号机;X号锅炉简称X号炉;X号主变压器简称X主变;XX号断路器简称XX开关;XX号隔离开关简称XX刀闸;XX输电线路简称XX线;高压并联电抗器简称高抗。√

38.一般调度术语:

1、调度员发布调度指令时,语前必须冠以“指令”二字。受令者复诵时,语前必须冠以“重复指令”四字。复诵正确时,下令者应说“对,执行”。

2、受令单位完成指令汇报时,语前必须冠以“汇报”二字,接受汇报者,语前必须冠以 “重复汇报”四字。

3、预告操作步骤,语前必须冠以“操作预告”四字。接受 预告者,语前必须冠以“重复预告”四字。

4、为使数字读音正确,规定1读“腰”,2读“两”,7读“拐”,0读“洞”。√ 39.负荷备用容量——运行设备的可调最高出力与用电总额的差值。√

40.黑启动——是指整个系统因故障停运后,通过系统中具有自启动能力机组的启动,或取得外部电网的电力,启动无自启动能力的机组,逐步扩大系统恢复范围,最终实现整个系统的恢复。

41.冷备用——指设备(不包括带串补装置的线路和串补装置)开关断开,而刀闸仍在合上装置。此状态下如无特殊要求,设备保护均应在运行状态。母线、线路高抗、电压互感器(PT或CVT)等无单独开关的设备均无热备用状态。×

42.省调调度管辖设备编号原则:母线:单母线分段,编为Ⅰ段、Ⅱ段;双母编#1母线、#2母线、旁路母线编#4母线。双母线分段编为#1A、#1B、#2A、#2B;旁路母线编为#4母线。√ 43.电气新设备投入运行前应核相。√

44.经本单位领导允许,方可改变调度管辖设备运行状态。× 45.电网需要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可以越级发布调度指令。√ 46.设备小修、临故修、消缺,可随时向省调提出申请。×

47.设备投入运行所进行的一切操作、试验、试运行时间,不计算在检修时间内。× 48.变压器停电时,应先拉开装有保护的电源侧开关,后拉负荷侧开关。× 49.新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以额定电压进行冲击。√

50.线路停电的操作顺序:拉开开关,拉开母线侧刀闸,拉开线路侧刀闸,合上接地刀闸。× 51.线路送电的操作顺序:拉开接地刀闸,合上母线侧刀闸,合上线路侧刀闸,合上开关。√ 52.500KV线路高抗(无专用开关)投停操作在线路运行状态下即可进行。× 53.闭式网络只有在相位相同时才允许合环。√ 54.零起升压系统必须与运行系统有明显断开点。√ 55.山东电网的频率标准是50±0.1赫兹。×

56.主调频机组负责保持电网频率50±0.1赫兹运行。× 57.负荷监视机组负责保持电网频率50±0.2赫兹运行。√ 58.2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必须具备AGC功能。√ 59.电网频率超出50±0.5赫兹为异常频率。×

60.当频率低于49.8 赫兹时,各发电厂值班员无需等待调度指令,立即自行增加有功出力,直至频率恢复至49.9赫兹或发电机带满出力、联络线满载为止。√

61.任何情况下,频率超过50±0.2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62.不允许用开停机组的方法来调整电压。×

63.当开关允许遮断故障次数少于2 次时,厂站值班员应向管辖调度提出要求,停用该开关的重合闸。√ 64.运行中开关两相断开,应立即将开关拉开。√

65.开关在运行中出现闭锁合闸但未闭锁分闸时,值班调度员根据情况下令拉开该开关。√ 66.母差保护动作跳闸,并伴有故障象征而使母线电压消失时,在未查明原因前,一般不应试送。√ 67.线路过负荷时,应提高受送端电压。√

68.电源联络线开关跳闸时,如开关两侧均有电压,现场值班人员不必等待调度指令,立即找同期并列,然后再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69.主要电气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

70.新设备投运,保护装置必须与一次设备同时投运。

18 71.联络线两侧必须同时投入检查同期重合闸。× 72.充电备用无负荷的线路应停用重合闸。√

73.紧急备用是指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所有安全措施全部拆除,随时可以投入运行。× 74.机炉设备延期申请应在批准工期前两天提出。× 75.未经申请及批准手续,不得在设备上工作。√

76.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配合操作或需要根据前一项操作后对电网产生的影响才能决定下一项操作的,必须使用综合指令。× 77.发电机电压降至额定电压的90%以下时,现场值班人员应利用发电机事故过负荷能力,增加无功出力以维持电压。√ 78.母线如无明显故障,可用发电机零起升压或选用适当电源线试送。√ 79.发电机励磁回路发生一点接地时,应投入励磁回路两点接地保护。√ 80.事故情况下与省调通信中断时,现场可自行迅速处理。√ 81.在倒母线操作时应停用母差保护。×

82.变压器110KV及以上侧开关断开前,应将该侧的中性点直接接地。√ 83.凡不需要其他单位配合仅一个单位的单项或多项操作,可采用逐项指令。× 84.处理紧急事故或进行一项单一的操作,可采用即时指令。√

85.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倒换中性点接地刀闸时,应先合上要投入的中性点接地刀闸,然后拉开要停用的中性点接地刀闸。√ 86.母线为3/2接线方式,设备送电时,应先合中间开关,后合母线侧开关。×

87.发电机出口开关非全相运行,应迅速降低发电机有功、无功出力至零,然后进行处理。√ 88.任何220KV变电站中的220KV母线都是省调管辖设备。√ 89.500KV、220KV线路停送电操作时间均为50分钟。√

90.地调管辖的设备需省调管辖的旁路开关代运时,其操作由省调值班调度员指挥。× 91.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操作指令可以下达到变电监控中心值班员。× 92.220KV变电站的全部接地刀闸应有省调管辖。×

93.母线倒闸操作过程中,保护人员负责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切换。× 94.使用刀闸可以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5安培的空载变压器。× 95.使用刀闸可以拉合电容电流不超过5安培的空载线路。√ 96.线路开关掉闸后,任何情况下都可强送一次。×

97.因带电作业而停用重合闸的线路故障掉闸,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强送。

98.试送母线时,应尽可能用外来电源,只有在无其它试送条件时,方可使用带有充电保护的母联开关。√ 99.变压器如系差动、瓦斯保护动作,在未查明原因前和消除故障之前,不得送电。√ 100.变压器故障掉闸,在试送变压器或投入备用变压器时,不必考虑同期。× 101.220KV及以上设备有两套完整保护的,可以轮流停用进行定检。√

102.新安装的或

一、二次回路有过变动的方向保护或差动保护,必须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相位测定。√ 103.线路两侧的纵联保护,不必同时投停。×

10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电网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发布和执行调度指令,不得无故不执行或延误执行上级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

105.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的检修开工,不需要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 106.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的检修申请,由工作单位向地调提出,地调进行批复。× 107.新设备投运装设的安全自动装置,可以不与新设备同步投运。× 108.新设备投产送电前,值班调度员应与现场值班人员核对接线方式正确。√

109.电压比不同和短路电压不等的变压器经计算和试验,在任一台都不会发生过负荷的情况下,也不能并列运行。× 110.即时指令的操作,是值班调度员填写操作指令票,随时向值班人员发布指令。×

111.省调值班调度员在通讯中断或为便利操作,可以通过地调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长转达指令和汇报。

19 112.省调值班调度员应在前一日十六时前,将次日重大操作任务通知有关单位。×

113.备用母线和检修后的母线,充电时现场应投入母联开关的保护,充电良好后方可进行倒换操作。√ 114.当电网频率变动超过50±0.1赫兹时,辅助调频机组应主动参加调整。√

115.省调值班调度员根据系统情况或上一级调度指令,有权修改各发电厂调度计划曲线。√ 116.线路无重合闸或重合闸拒动时,现场值班人员必须等待调度指令,再强送线路。× 117.母线因后备保护动作跳闸电压消失,在查明故障点后,再恢复母线送电。× 118.并列运行的变压器故障跳闸,首先监视运行变压器的过载情况,并及时调整。√ 119.带有交流电压回路的保护装置,运行中允许失去电压。×

120.电源联络线的同期、无压重合闸必须按顺序使用,不得因重合闸使用不当造成非同期并列。√ 121.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停运、检修与电网一次设备要求不能同样对待。× 122.凡不需要其他单位配合仅一个单位的单项或多项操作,可采用即时指令。× 123.开关操作时,若远方操作失灵,厂站规定允许就地操作时,可以进行分相操作。× 124.母线的倒换操作,必须使用母联开关。√

125.发电厂可投切的低压电抗器组,由发电厂电气运行值班人员监视母线电压和发电机功率因数,根据调度指令调整。× 126.电网无功调整应以分层、分区和就地平衡原则,避免经长距离线路或多级变压器输送无功功率。√

127.11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在停、送电前,中性点必须接地,并投入接地保护。变压器投入运行后,再根据继电保护的规定,改变中性点接地方式和保护方式。√

128.所有调度操作、操作预告、事故处理都必须录音;值班调度员和现场运行人员不必做操作记录。× 129.值班调度员下令合上线路接地刀闸(或挂地线),不包括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130.发电机与电网并列,调整发电机电压,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1%以内。√

131.发电设备检修(计划检修、临故修及消缺)工作结束前一天的12时前(遇公休日提前)应向省调汇报,启动前可以不再联系值班调度员。×

132.联络线停送电操作,如两侧均为变电站或发电厂,一般在短路容量小的一侧停送电,在短路容量大的一侧解合环。×

133.接受操作预告、操作指令和收听操作汇报的值班人员,都必须复诵。操作指令复诵无误方可执行。下令者只有得到直接受令者完成指令的汇报时,指令才算执行完毕。√

134.联络线两侧不得同时投入检查线路无压重合闸,使用检查线路无压重合闸的一侧不得再使用同期重合闸。× 135.在改变运行方式及变压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不允许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的数目超过规定数。× 136.各级领导发布的命令如涉及到值班调度员的权限时,必须经值班调度员许可方可能执行。√ 137.低频率运行时,由省调下令拉闸线路可由地调下令恢复送电。×

138.主变开关、母联开关、线路开关跳闸后,开关两侧有电压,可以请示值班调度员同意恢复同期并列。×

139.保护装置出现异常并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时现场值班人员可先停用保护装置进行处理,然后报告值班调度员。√ 140.在保证有一套主保护运行的情况下,天气好时允许其他保护装置轮流停用,但停用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

141.合理安排电网中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和分布,在规定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数目内,尽可能使每条母线上有一台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142.新设备试运由所属调度机构统一调度,调度联系对象由运行单位运行人员担任。√ 143.安全自动装置安装后,应符合投运规定,保证正确动作,无须定期校验。× 144.发电机与电网并列,调整发电机频率,可在任一稳定频率进行。√

五、简答题

1.简述电网调度机构的作用?

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各级调度机构分别代表本级电网经营企业在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 2.简述省调管辖设备划分原则?山东电网内,除上一级调度机构管辖外的以下设备为省调管辖设备:

1、主要发电厂的主要设备;

2、500kV变电站的主要设备、重要220kV变电站的220kV母线;

3、500kV线路、220kV主要联络线;

4、

20 500kV、220kV主变中性点接地装置;

5、管辖设备配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对发电机及升压变只管失磁保护、高频率保护、低频率保护及失步保护);

6、管辖发电机组的励磁系统及其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调速系统、自动发电控制装置(AGC)、自动电压控制装置(AVC);

7、管辖发电厂、变电站的远动装置和远动专用变送器、电量采集装置、电力数据网设备,以及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网控电气自动化、机组AGC及DCS接口设备。3.简述省调委托地调代管设备划分原则?

省调管辖设备中,状态变化对系统运行方式影响不大,但对地区电网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的发、输电设备,可委托地调代管。如:部分发电厂设备、部分地区间输电联络线路。

4.简述地调管辖设备划分原则?地区电网内非省调管辖的主要发、输、变电设备。5.简述省调许可设备划分原则?

地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其操作对省调管辖范围内的发、输、变电设备或对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影响的,为省调许可设备。 6.简述与省调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有何规定?

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及调度术语,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下令、复诵、录音、记录和汇报制度,受令单位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受令人应主动复诵调度指令并与发令人核对无误;指令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 7.简述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或者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时怎么办?

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时或者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当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人员报告,由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如果发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指令时,接令值班人员原则上必须执行,但是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者电网安全时,值班人员应当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8.简述省调批准的输变设备检修时间如何计算?

a) 发电机组检修时间从设备断开,省调值班调度员下开工令时开始,到设备重新投入运行达计划出力并报竣工或转入备用时为止。设备投入运行所进行的一切操作、试验、试运行时间,均计算在检修时间内。因滑参数停机,未按省调通知的时间解列机组,拖延了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不变。

b) 输变电设备检修时间从设备断开并接地,省调值班调度员下开工令时开始,到省调值班调度员得到“××设备检修工作结束,检修人员所挂地线全部拆除,人员已撤离现场,现在可以送电”的汇报为止。

申请时间包括停、送电操作及检修时间。500kV、220kV线路停、送电操作一般规定各为50分钟。 9.简述哪些指令使用逐项指令?

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配合操作或需要根据前一项操作后对电网产生的影响才能决定下一项操作的,必须使用逐项指令; 10.简述哪些指令采用综合指令?凡不需要其它单位配合仅一个单位的单项或多项操作,可采用综合指令。 11.简述接地刀闸(地线)管理有何规定?

凡属省调管辖线路出线刀闸以外的省调值班调度员下令操作的线路接地刀闸(地线),由省调操作管理;出线刀闸以内的接地刀闸(地线),由厂、站值班人员操作管理;检修人员在线路上装的工作地线,由检修人员操作管理。 12.简述复诵指令制有何规定?

接受操作预告、操作指令和收听操作汇报的值班人员,都必须复诵。操作指令复诵无误方可执行。下令者只有得到直接受令者完成指令的汇报时,指令才算执行完毕。 13.简述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有哪些?

1、结线组别相同;

2、电压比相同;

3、短路电压相等。

电压比不同和短路电压不等的变压器经计算和试验,在任一台都不会发生过负荷的情况下,可以并列运行。 14.简述刀闸的允许操作范围?

1、在电网无接地故障时,拉合电压互感器;

2、在无雷电活动时拉合避雷器;

3、合220kV及以下母线和直接连接在母线上的设备的电容电流,拉合经试验允许的500kV母线;电网无接地故障时,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1)、与开关并联的旁路刀闸,当开关合好时,可以拉合开关的旁路电流;(2)、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安培的空载变压器和电容电流不超过5安培的空载线路(但20kV以上应使用户外三联刀闸);(3)、其它刀闸操作按厂站规程执行。

21 15.简述准同期并列的条件有哪些?

1、相序、相位相同;

2、频率相同

3、电压相同。

16.简述电压调整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1、改变发电机、调相机励磁,投、停电容器、电抗器;

2、改变变压器分头;

3、改变发电厂间及发电厂内部机组的负荷分配;

4、开启、停运机组;

5、改变电网结线方式,投、停并列运行变压器;

6、限制电压过低地区的负荷。17.简述调整电压的原则有哪些?

(1).(2).调压方式:在电压允许偏差范围内,供电电压的调整使电网高峰负荷时的电压值高于电网低谷负荷时的电压值; 电网的无功调整应以分层、分区和就地平衡为原则,避免经长距离线路或多级变压器输送无功功率;无功电源中的事故备用容量,应主要储备于运行的发电机、调相机和无功静止补偿装置中,以便在发生因无功不足,可能导致电压崩溃事故时,能快速增加无功电源容量,保持电网稳定运行。 18.简述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1、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迅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送电,特别应优先恢复发电厂厂用电、变电站站用电和重要用户的保安用电;

4、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19.简述电网发生事故时,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正确地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哪些情况?

1、跳闸开关(名称、编号)及时间、现象;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故障录波及测距;

3、表计摆动、出力、频率、电压、潮流、设备过载等情况;

4、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20.简述为了迅速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哪些情况无须等待调度指令,事故单位可自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报告值班调度员?

1、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采取措施;

2、厂、站用电全停或部分全停时,恢复送电;

3、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或二次开关跳闸时,将有关保护停用;

4、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5、电源联络线跳闸后,开关两侧有电压,恢复同期并列或并环;

6、安全自动装置(如切机、切负荷、低频解列、低压解列等装置)应动未动时手动代替;

7、本规程及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不等待值班调度员指令自行处理者。

21.简述单电源线路故障开关跳闸时的处理有何规定?

(1).线路无重合闸或重合闸拒动时,现场值班人员不必等待调度指令,应立即强送一次,再向调度汇报(发现明显故障点、空载线路、电缆除外)。

(2).线路重合不成或重合闸停用时,根据调度指令强送一次,强送不成,不再强送。

22.简述两端有电源可分段的线路故障开关跳闸时的处理有何规定?

(1).(2).无重合闸、重合闸停用或拒动时,应全线强送一次。强送不成,再根据保护动作情况分段强送; 有重合闸重合不成,分段强送。若一段强送不成,则强送另一段;若强送成功,另一段不再强送。

23.简述两端有电源不分段的线路故障开关跳闸时的处理有何规定?

(1).(2).无重合闸、重合闸停用或拒动时,应立即强送一次,强送不成,不再强送; 有重合闸重合不成,一般应强送一次,强送不成,不再强送。

24.简述两端有电源的线路故障根据哪些原则决定由何端强送?

1、短路故障容量小的一端;

2、开关遮断故障次数少和开关遮断容量大的一端;

3、保护健全并能快速动作跳闸的一端;

4、能迅速恢复用户供电和正常结线方式的一端;

5、电网稳定规程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5.简述开关在运行中出现闭锁分闸现场采取措施无效时,应尽快将闭锁开关从运行中隔离,采取哪些措施?

(1).(2).(3).(4).有专用旁路或母联兼旁路开关的厂站,应采用代路方式使开关隔离; 用母联开关串故障开关,使故障开关停电;

母联开关故障,可用某一元件刀闸跨接两母线(或倒单母线),然后拉开母联开关两侧刀闸;

3/2接线的开关,保证故障开关所在串与其它串并联运行时,可用其两侧刀闸隔离(用刀闸拉母线环流或空载母线要经过相应试验并有明确规定)。

26.简述开关在运行中出现非全相运行情况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22 (1).(2).(3).(4).(5).开关单相跳闸,造成两相运行,厂站值班员应立即手动合闸一次,合闸不成应尽快拉开其余两相开关; 运行中开关两相断开,应立即将开关拉开;

线路非全相运行开关采取以上措施仍无法拉开或合入时,应立即拉开对侧开关,然后就地拉开开关; 发电机出口开关非全相运行,应迅速降低该发电机有功、无功出力至零,然后进行处理; 母联开关非全相运行,应立即调整降低母联开关电流,然后进行处理,必要时将一条母线停电。

27.简述具有两个及以上电源的变电站母线电压消失时现场值班人员怎么办?

现场值班人员在每条母线上保留一个电源线路开关,断开其它开关(如双母线均分布有电源时,应先断开母联开关),一面检查母线,一面报告值班调度员。

28.简述装有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的变电站母线电压消失时现场值班人员怎么办?

装有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的变电站母线电压消失,备用电源自投装置拒动时,现场值班人员不必等待调度指令,立即拉开供电电源线路开关,合上备用电源开关,若母线仍无电压,立即拉开备用电源开关,再拉开其它开关。一面检查母线,一面报告值班调度员。 29.简述线路过负荷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1、受端电网发电厂增加有功、无功出力,送端发电厂适当降低出力;

2、提高送、受端运行电压;

3、改变电网结线方式,使潮流强迫分配;

4、将受电地区负荷调出;

5、在受电地区限电或拉闸。30.简述线路过负荷采取一般措施无效时按哪些规定处理?

(1).线路电流互感器过负荷超过10%或线路过负荷不超过15%时,省调下令地调在受电地区限电或拉闸。若十分钟内仍未消除过负荷,省调值班调度员在受电地区按事故拉闸顺序直接拉闸,使过负荷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2).规定处理。

(3).继电保护和稳定极限按给定的数值掌握,不允许超过。 线路过负荷超过15%时,省调值班调度员立即在受电地区按事故拉闸顺序直接拉闸,拉至过负荷不超过15%,再按上款的31.简述电网发生振荡的一般现象有哪些?

(4).(5).(6).发电机、变压器及联络线的电流、电压、功率表周期性的剧烈摆动,振荡中心电压波动最大,周期性的降低或接近于零; 失去同步的发电厂间联络线输送功率往复摆动。虽有电气联系,但送端频率升高,受端频率降低,并有摆动; 发电机有异音。电灯忽明忽暗。可能甩掉部分负荷。

32.简述电网发生振荡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电网发生严重事故,特别是邻近长距离联络线发生短路故障;

2、长距离线路送电到受端电网,输送功率超过其稳定极限;

3、环状网络(或并列双回线)突然开环,使两部分电网联络阻抗增大;

4、送、受端之间的大型联络变压器突然断开或电网大型机组突然切除,使联络阻抗增大;

5、大型发电机(特别是送端发电厂)进相运行或失去励磁,大型调相机欠励磁运行;

6、事故时开关或继电保护拒动或误动,无自动调节装置或虽有而失灵;

7、电源间非同期合闸未能拖入同步。33.简述值班调度员发布调度指令通信突然中断时怎么办

值班调度员发布调度指令时,通信突然中断,未完成重复指令手续,受令者不得执行该指令。现场值班人员操作完毕汇报时,通信突然中断,未完成重复汇报手续,调度员不得进行其它有关操作。 34.简述事故情况下,变电站与省调通信中断时,按哪些规定处理

(1).(2).(3).(4).按规定可不必等待调度指令的事项,现场可自行迅速处理;

线路故障跳闸后,投入无压重合闸的开关未重合,当判明线路上确实无电压时,可立即强送一次; 主变开关、母联开关、线路开关跳闸后,只要开关两侧有电压,可自行恢复同期并列; 通信恢复后,有关厂站运行值班员应立即向所属值班调度员汇报通信中断期间的处理情况。

35.哪些情况可停用不停电设备的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或试验?

1、用旁路(母联)开关保护或临时保护代替;

2、220kV及以上设备有两套完整保护的,可以轮流停用;

3、在保证有一套主保护运行的情况下,天气好时允许其它保护装置轮流停用,但停用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36.《省调规程》中一般调度术语有何规定

(1). 调度员发布调度指令时,语前必须冠以“指令”二字。受令者复诵时,语前必须冠以“重复指令”四字。复诵正确时,

23 下令者应说“对,执行”。

(2).(3).(4).受令单位完成指令汇报时,语前必须冠以“汇报”二字,接受汇报者,语前必须冠以“重复汇报”四字。 预告操作步骤,语前必须冠以“操作预告”四字。接受预告者,语前必须冠以“重复预告”四字。 为使数字读音正确,规定1读“腰”,2读“两”,7读“拐”,0读“洞”。

37.何谓可调出力?运行和备用设备实际可达到的出力,包括最高出力和最低技术出力 38.何谓负荷备用容量?运行设备的可调最高出力与用电总额的差值。

39.何谓紧急备用?设备在停止状态,但存有缺陷,只允许在紧急需要时,短时间投入运行。

40.何谓破坏备用?设备不经检修已不能投入运行或设备本身虽备用,但其它设备工作影响其投入运行。41.何谓黑启动

是指整个系统因故障停运后,通过系统中具有自启动能力机组的启动,或取得外部电网的电力,启动无自启动能力的机组,逐步扩大系统恢复范围,最终实现整个系统的恢复。? 42.何谓检修?指设备停运并做好安全措施,即为“检修状态”。

43.何谓开关检修?开关及两侧刀闸拉开,开关失灵保护停用,在开关两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44.何谓线路检修?

线路刀闸及线路高抗高压侧刀闸拉开,线路PT或CVT低压侧断开,并在线路出线端合上接地刀闸(或挂好接地线)。 45.何谓主变检修?

变压器各侧刀闸均拉开并合上接地刀闸(或挂上接地线),并断开变压器冷却器电源,非电气量保护按现场规程处理。如有PT或CVT,则将PT或CVT低压侧断开。

46.何谓母线检修?母线侧所有刀闸均在分闸位置,母线PT或CVT低压侧断开,合上母线接地刀闸(或挂接地线)。47.何谓备用?泛指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所有安全措施全部拆除,随时可以投入运行。 48.何谓热备用?

指设备(不包括带串补装置的线路和串补装置)开关断开,而刀闸仍在合上位置。此状态下如无特殊要求,设备保护均应在运行状态。母线、线路高抗、电压互感器(PT或CVT)等无单独开关的设备均无热备用状态。

49.何谓冷备用状态?特指线路、母线等电气设备的开关断开,其两侧刀闸和相关接地刀闸处于断开位置。50.何谓开关冷备用?是指开关及两侧刀闸拉开。 51.何谓线路冷备用?是指线路各侧刀闸均拉开。 52.何谓主变冷备用?是指变压器各侧刀闸均拉开。 53.何谓母线冷备用?是指母线侧刀闸均在分闸位置。

54.何谓核相?用仪表或其它手段对两电源的相序或相位进行检测。55.何谓相位正确?开关两侧A、B、C三相相位对应相同。

56.山东电网调度管理的原则?山东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57.山东电网设置几级调度机构?是何关系?

山东电网设置三级调度机构,即省、地区(市)、县(市)调度机构(以下简称省调、地调、县调)。各级调度机构在电网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58.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及要求?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1、按最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实现优化调度,充分发挥电网的发、输、供电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

2、按照电网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使电网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使电能质量(频率、电压和谐波分量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有关合同或者协议,保护发电、供电、用电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4、根据本电网的实际情况,充分合理利用一次能源,使全电网在供电成本最低或者发电能源消耗率及网损率最小的条件下运行;

5、按电力市场调度规则,组织电力市场运营。

59.提检修申请时应说明什么?

提检修申请时应说明:停电范围、检修性质、主要项目、检修时间、综合出力、紧急恢复备用时间以及对电网的要求(送电时是否

24 需要核相、保护测方向)等。未经申请及批准手续,不得在设备上工作。 60.省调值班调度员有权批准哪些检修申请?

1、八小时以内可以完工的检修;

2、与已批准的计划检修配合的检修(但不得超出已批准的计划检修时间)。61.省调批准的发电设备检修时间怎样计算?

发电机组检修时间从设备断开,省调值班调度员下开工令时开始,到设备重新投入运行达计划出力并报竣工或转入备用时为止。设备投入运行所进行的一切操作、试验、试运行时间,均计算在检修时间内。因滑参数停机,未按省调通知的时间解列机组,拖延了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不变。

62.省调批准的输电设备检修时间怎样计算?

输变电设备检修时间从设备断开并接地,省调值班调度员下开工令时开始,到省调值班调度员得到“××设备检修工作结束,检修人员所挂地线全部拆除,人员已撤离现场,现在可以送电”的汇报为止。 63.500kV、220kV线路停、送电操作一般规定多少时间?

申请时间包括停、送电操作及检修时间。500kV、220kV线路停、送电操作一般规定各为50分钟。 64.发电厂的省调许可设备如何提申请?

65.发电厂的省调许可设备,其检修计划由发电厂报所属地调,地调安排后报省调。66.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动作后怎样汇报?

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动作后,值班人员应将动作时间、切除线路条数和切除负荷数,报告地调值班调度员。地调将动作情况在事故后八小时内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事故后24小时内报省调。 67.代路操作由谁指挥?

地调管辖的设备需省调管辖的旁路开关代运,其操作由地调值班调度员指挥;省调管辖的设备需地调管辖的开关代运,其操作由省调值班调度员指挥;改变母线运行方式的操作,由其调度管辖单位的值班调度员指挥。 68.值班调度员在填写操作指令票和发布操作指令前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考虑什么问题?

(1).对电网的运行方式、有功出力、无功出力、潮流分布、频率、电压、电网稳定、通信及调度自动化等方面的影响,必要时,应对电网进行在线安全计算分析;

(2).(3).(4).(5).对调度管辖以外设备和供电质量有较大影响时,应预先通知有关单位;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是否配合,要否改变;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线路停送电操作要注意线路上是否有“T”接负荷。

69.调度指令分分几种?调度指令分逐项指令、综合指令和即时指令。70.哪些操作值班调度员可不用填写操作指令票,但应做好记录?

1、合上或拉开单一的开关或刀闸(含接地刀闸);

2、投入或退出一套保护、自动装置;

3、投入或退出机组AGC功能;

4、发电机组启停;

5、计划曲线修改和功率调整;

6、事故处理。

71.变压器的充电操作顺序?

变压器充电时,应先合装有保护的电源侧开关,后合负荷侧开关;停电时则反之。500kV变压器停送电,一般在500kV侧停电或充电。

72.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倒换中性点接地刀闸的规定?

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倒换中性点接地刀闸时,应先合上要投入的中性点接地刀闸,然后拉开要停用的中性点接地刀闸。

73.母线为3/2接线方式,设备停送电时开关操作顺序?

母线为3/2接线方式,设备送电时,应先合母线侧开关,后合中间开关;停电时应先拉开中间开关,后拉开母线侧开关。 74.线路停电操作顺序?

拉开开关,拉开线路侧刀闸,拉开母线侧刀闸,在线路上可能来电的各端合接地刀闸(或挂接地线)。 75.线路送电操作顺序?

拉开线路各端接地刀闸(或拆除地线),合上母线侧刀闸,合上线路侧刀闸,合上开关。

25 值班调度员下令合上线路接地刀闸(或挂地线)即包括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值班调度员下令拉开线路接地刀闸(或拆除地线)即包括摘除“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由现场自行掌握的安全措施自行负责。 76.操作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长线路时应考虑什么?

(1).(2).(3).勿使空载时受端电压升高至允许值以上;

投入或切除空线路时,勿使电网电压产生过大波动; 勿使发电机在无负荷情况下投入空载线路产生自励磁。

77.联络线停送电操作怎样充电、合环?

联络线停送电操作,如一侧发电厂,一侧变电站,一般在变电站侧停送电,发电厂侧解合环;如两侧均为变电站或发电厂,一般在短路容量大的一侧停送电,在短路容量小的一侧解合环。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78.值班调度员在解、并列操作前,应认真考虑什么?

值班调度员在解、并列操作前,应认真考虑可能引起的电压、频率、潮流、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变化,并通知有关单位。 79.并列时调整频率的原则?

(1).(2).定值进行。

80.并列时调整电压的原则?

(1).(2).发电机与电网并列,调整发电机电压,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1%以内;

电网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应在5%以内,无法调整时,允许电压差20%。 发电机与电网并列,应调整发电机的频率,可在任一稳定频率进行;

电网与电网并列,应调整频率不符合标准的电网或容易调整的电网。两电网并列可在49.9赫兹至50.1赫兹之间任一稳81.值班调度员在解、合环前,应认真考虑什么?

值班调度员在解、合环前,应认真考虑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潮流变化、设备过载、电压波动等变化因素,并通知有关单位。 82.合环操作电压、相角差的规定?

合环操作有条件的应检查同期,电压差不超过20%,相角差不超过30度(经计算各元件过载在允许范围内)。 83.电网异常频率运行时间规定?

一般情况下,频率超过50±0.2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二十分钟;频率超过50±0.5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十分钟。任何情况下,频率超过50±0.2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频率超过50±0.5赫兹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84.当频率低于49.1赫兹时值班人员如何处理?

当频率低于49.1赫兹时,各发电厂、变电监控中心(变电站)值班人员应主动迅速地将装有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应动而未动的线路拉闸;

85.当频率低于49.0赫兹时地调值班人员如何处理?

当频率低于49.0赫兹时,各地调值班调度员应主动按“事故拉路序位”拉闸,使频率恢复到49.0赫兹以上; 86.当频率低于46.0赫兹时发电厂如何保厂用电?

当频率低于46.0赫兹时,按所管辖调度机构批准的“保厂用电方案”,发电厂可自行解列一台或数台发电机带本厂厂用电和地区部分负荷单独运行,同时将其它机组自行从电网解列(如现场规程有明确规定,按现场规程执行)。 87.低频率运行时,对拉闸和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跳闸的线路,如何送电?

低频率运行时,对拉闸和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跳闸的线路,需在频率恢复到49.8赫兹以上,并征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方可送电(需送保安电源者除外)。省调下令拉闸的线路由省调下令恢复送电。 88.值班调度员在处理事故时应特别注意什么?

1、防止联系不周,情况不明或现场汇报不准确造成误判断;

2、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异常频率、电压;

3、防止过负荷跳闸;

4、防止带地线合闸;

5、防止非同期并列;

6、防止电网稳定破坏;

7、开关故障跳闸次数在允许范围内。89.由旁路开关代出线开关或旁路开关恢复备用,倒闸操作过程中,保护停投是如何规定的?

由旁路开关代出线开关或旁路开关恢复备用,倒闸操作过程中,应将线路各侧纵联保护停用;并同时将本侧零序电流保护III及IV段停用,当零序电流保护III及IV段无单独压板时,可将经同一压板跳闸的有关保护一起停用。

26

第12篇:调度规程培训资料

调度规程培训

1、迪庆电网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工作。

2、调度系统包括各级调度机构和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 行值班单位。集控站(包括电厂远程集控、变电站集控等)属发电厂或变电站的异地值班形式。

3、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的基本原则:

1)除总调调度管辖外的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发电厂,由省调负责调度管辖。纳入省网电力电量平衡的 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电厂,原则上由省调调度管辖。未纳入省网电力电量平衡的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电厂,由迪庆地调负责划分。电厂内相关设备的调度管辖划分和管辖模式由电厂涉及的相应最高一级调度机构确定。

2)500kV 及以上变电站除总调调度管辖外的设备,由省调管辖;220kV 变电站和站内设备的管辖范围,由省调根据电网调度运行需要划分;110kV 及以下变电站由地调负责划分。

3)除总调调度管辖外的 220kV 及以上联络线和发电厂并网线由省 调管辖。220kV 直馈线路、110kV 及以下线路由相应地、县调管辖。 4)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通信及自动化设备的调度管辖范围划 分,原则上与电网一次设备的调度管辖范围一致。

5)厂、站内除相关调度机构管辖以外的设备由厂、站管辖,一般为 厂用电系统,站用电系统,直流系统,监控系统,水工和热工等辅助系统。

4、各级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可接令人”的岗位技能培训 由本单位负责,受令资格的培训及考核由相应调度机构负责。 值班调度员变动,应在其变动前书面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并通知所辖调度系统的有关单位。

5、厂站具有受令资格的运行值班人员变动,须在变动前书面 报告相应调度机构。

6、地调调度管辖范围的“可接令人”为下列人员: 1)州(县)调调度员

2)发电厂值长、电气班长(火电厂单元长)及同等岗位职责的值 班负责人。

3)变电站、集控站站长、技术负责人、值班长。 4)新设备投产联系人。

7、未经值班调度员下令或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 变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态。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现场人员可先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8、在发布、接受调度指令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报名、复诵、记录、录音和回令制度,使用标准调度术语,设备应冠以电压等级和双重命名(设备名称和编号)。受令人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复诵无误方可执行,执行完毕后立即回令。

9、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如认为该调度指令 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当值班调度员确认并重复该指令时,受令人必须执行。如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电网或设备安全时,受令人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修改建议上报给下达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

10、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发生异常或故障时,厂站运行 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相应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汇报情况,并对汇报情况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值班调度员应正确处理、作好记录。

11、有下列严重违反调度纪律行为之一者,按违反调度纪律论处。1)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

2)擅自越权改变调度管辖设备的状态、参数、控制模式。 3)不如实反映现场情况,有意隐瞒或虚报事实。

4)未经调度许可,擅自在调度机构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上进行工作。 5)不经调度下令,擅自改变发电厂有功、无功出力。

6)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动作情况汇报不及时或汇报错误,延误事故处理。

7)未经调度许可,在运行中的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设备上开展工作并造成后果。

8)性质恶劣的其他行为。

12、日运行方式应于前一日编制,其内容包括地区负荷预测、外送计划、发电计划、设备检修、新设备投产、运行方式变更及其他要求等。

13、日发、供电调度计划的执行 1)发电厂、供电用户必须按照日发、供电调度计划执行,网间联络 线功率必须按照日调度计划控制,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功率。 2)当出现发电设备不能按日发电调度计划运行时,应按下列规定办 理:

3)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影响计划的执行时,应及时汇报相应调度 机构值班调度员。

4)电厂发生可预见的原因需要调整日发电调度计划的,应于 6 小 时前向相应调度机构提出申请。

14、非计划性的检修是指除计划检修以外的检修。非计划检修 分为事故抢修、紧急抢修和临时检修。

1)事故抢修指设备因缺陷、故障、异常等原因需紧急停运的或已经 被迫停运的设备检修。

2)紧急抢修指设备因缺陷或异常,需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停运处理的设备检修。

3)临时检修指事故抢修和紧急抢修以外的其他非计划检修。事故抢 修和紧急抢修运行维护单位可直接向值班调度员申请;非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检修应通过正常渠道办理申请;设备故障、事故后设备检查、检修也必须尽快办理事故检修申请。

15、月计划中已安排的属地调管辖范围的设备停电检修,须在 开工前 2 天向地调提出书面申请(停电工作内容要与计划相符),地调

最迟在开工前 1 天 17:00 以前批复,节日(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检修,检修单位应在节日前 10 天向地调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上报检修方案,地调在节日前 3 天批复。

16、口头申请:

1)遇设备突发异常或故障,需进行紧急处理或抢修的可先根据现 场规程处理,并向管辖该设备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提出口头申请,是否补办书面申请由调度机构根据电网安全需要及现场处理的实际情况决定。

2)在向调度机构申请的设备状态、停电范围、检修完工时间不超过 原有申请范围的条件下,事前不可预见且当天能完工的工作可向当值调度员口头申请,当值调度员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

17、已开工的设备检修工作,若因故不能按期完工,必须提前 向调度机构办理延期申请,原则上应在设备检修申请工期未过半以前提出延期申请。检修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原批准结束日期当天 24:00 的,由该检修申请停复电联系人提前向值班调度员办理延期手续。检修申请延期时间超过原批准结束日的,由该检修申请填报单位提前按原申请申报流程提出申请,由调度机构方式部门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在工期过半后才申请延期的,按非计划检修统计。

18、新设备投运申请中应统一包含相关单位、部门的批复意 见,不能出现遗漏。新设备投运申请原则上由管辖设备的调度机构完成最终批复。由多个调度机构共同批复的新设备投运申请,相关调度机构必须认真阅读其他批复意见,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建议并协调解决。

19、新设备投运操作的调度指令由管辖该新设备的调度机构 值班调度员下达至新设备投运联系人,由新设备投运联系人负责协调施工单位(或调试单位)人员执行;原已移交运行单位的设备操作调度指令由管辖该设备的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下达至厂、站当值运行人员,由当值运行人员负责执行。

20、迪庆电网与云南电网并列运行时,电网频率及电钟的调整 由云南电网调度统一负责指挥。云南电网的标准频率是 50Hz,其偏差不得超过±0.2Hz。

迪庆电网独立运行时,标准频率是 50Hz,偏差不超过±0.5Hz。

21、迪庆电网单独运行时,电网内的省调统调电厂调度权转移至地调,电网标准频率为 50Hz,偏差不得超过±0.5Hz。地调值班调度员可以根据电网的实际运行情况、技术手段,通过指定主调频厂和第二调频厂来进行调频。主调频厂负责在 50±0.5Hz 范围内进行调整,使电网频率保持在 50Hz;当电网频率偏差超过±0.5Hz 时,第二调频厂要主动参与频率的调整使电网频率偏差小于±0.5Hz;当调频厂失去调频能力时,应立即汇报地调,地调值班调度员应迅速采取措施恢复其调频能力或改变调频厂;其余电厂或联络线潮流按地调值班调度员的要求进行控制,不允许作大幅度调整。

22、电网电压管理:

1)电压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电压质量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电网电压管理按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2)电压控制点设臵的原则为:有无功调节能力的发电厂高压侧母线和具有有载调压变压器或配备无功补偿容量的变电站母线。

23、各电厂、变电站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地调管辖的电网 110kV 及以下电厂、变电站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由地调确定,州(县)调及客户管辖的电网 110kV 电厂、变电站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州(县)调申请,由地调批准安排主变中性点接地运行数目。各运行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需要改变接地方式时,应事先得到地调同意,在操作过程中允许某一站(厂)中性点接地数短时超过规定。

24、继电保护现场工作各相关人员职责:

1) 厂(站)继电保护专业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工作的安全性负 责,根据现场二次回路工作内容提出检修申请,申请中明确保护功能投退、调整要求及影响范围。

2) 厂(站)运行人员:对现场继电保护操作处理的正确性负责, 按现场二次回路工作内容填写操作票,对现场操作中的继电保护问题按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并按流程进行汇报。

3) 调度机构继电保护人员:检修申请涉及继电保护及相关二次回 路的,按调度管辖范围由调度机构继电保护专业批复,协调管辖范围内的其他继电保护问题;继电保护专业批复只对保护功能投退和调整提出要求,不涉及具体压板及回路。

4)值班调度员:按调度管辖范围,依据继电保护专业对检修申请的批复要求,向现场下达保护功能投退和调整要求指令,不涉及具体压板及回路。

25、继电保护现场工作操作管理规定

1) 现场进行继电保护工作,必须按规定办理检修申请、现场工作票及二次措施单等。现场工作必须得到调度员许可方能进行保护投退、切换等具体操作。

2)保护功能和保护通道的投退、切换操作,值班调度员只负责提出保护功能、保护通道投退或切换的功能要求,具体操作由现场人员按 现场运行规程执行,并对其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26、电厂自行整定的保护定值应满足调度机构的定值配合要求,机变保护中的高频保护、低频保护、失磁及失步保护、发变组零序电流、低压过流保护等后备保护及涉网保护整定必须满足系统保护定值的配合关系和要求,报接入电网所属的调度机构核准后执行,其它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定值提交管辖的调度机构备案

27、正常运行方式下,线路重合闸运行方式按通知单要求执 行。在对新建、改建线路充电,或线路上有其它新设备投产时退出重合闸装臵。线路正常送电或事故处理时视情况可不退出充电端断路器重合闸。其它因运行方式变化需要对重合闸方式进行调整的根据值班调度员指令执行。线路重合闸的方式,值班调度员可以参考以下原则决定

1)直馈线对侧无电源的线路重合闸方式,投检无压;

2)双侧电源或环网供电线路重合闸方式,一侧投检同期,另一侧投检无压;

3)重合闸检定回路功能不完善的,重合可能造成非同期的,该重 合闸应退出运行。

28、发生事故时,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应先记录好继电保护装臵的全部动作信号后方可复归,并将继电保护装臵动作情况、故障测距结果及时汇报值班调度员。省调管辖部分有人值班变电站在装臵动作(无人值班变电站,在运行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2 小时内,将保护动作信号、各保护的打印报告、故障录波、事件记录等传真至调度机构继电保护部门,地调管辖部分有人值班变电站在装臵动作(无人值班变电站,在运行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90 分内,将保护动作信号、各保护的打印报告、故障录波、事件记录等传真传真到地调当值调度员,地调调度员负责传给地调继电保护人员。

29、110kV 及以上系统保护发生不正确动作,应在 90 分内向地调进行专业对口汇报,并立即将保护装臵动作情况、动作报告及故障录波报告报地调继电保护人员。地调在 2 小时内向省调进行专业对口汇报。对保护不正确动作情况在事故原因查明后 2 个工作日内上报保护装臵动作原因分析报告。

30、调度管辖的电厂设备发生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将有关资料报调度机构认可后,方可恢复运行。

31、调度自动化设备因缺陷、故障、异常等原因需紧急处理等 可直接向相应调度机构自动化人员口头申请,自动化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复,必要时须征询相关专业意见后予以批复。

32、调度自动化设备发生重大异常事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 上级调度机构汇报,并在 48 小时内提供书面分析报告。

1)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和厂站自动化系统异常导致误调、误控一次 设备,或致使调度人员、值班人员无法通过该系统对电网进行监控时间达 30 分钟,相关单位自动化部门应在 6 小时内向上级调度机构自动化部门报告。

2)因自动化设备异常严重影响电网调度和运行控制的其他事件,自 动化部门应在 6 小时内向上级调度机构自动化部门报告。

33、调度自动化远动通道应同时采用网络和专线两种方式,远 动通信协议应遵循统一标准。

34、电网的运行操作分为电气操作、工况调整等。电气操作是 将电气设备状态进行转换,一次系统运行方式变更,继电保护定值调整、装臵的启停用,二次回路切换,自动装臵投切、试验等所进行的操作执行过程。工况调整是指将电网或设备由当前运行工况调整到另一个运行工况,主要是指调整频率、电压、发电出力、潮流、相角差等。

35、调度操作指令分为综合令、单项令和逐项令。

1)综合令:是指值班调度员说明操作任务、要求、操作对象的起始 和终结状态,具体操作步骤和操作顺序项目由受令人拟定的调度指令。 只涉及一个受令单位完成的操作才能使用综合令。

2)单项令:是指由值班调度员下达的单项操作的操作指令。 3)逐项令:是指根据一定的逻辑关系,按顺序下达的多条综合令或 单项令。

36、操作接令人汇报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操作结果必须是 经过检查核实后的设备状态,如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二次设备等的实际状态,负荷、电流、电压、保护切换回路等的实际情况。

37、在操作过程中,调度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注意力集中,并做到: 1)严肃、认真,用语简明、扼要,正确使用调度规范用语。 2)彼此通报姓名:联系时要彼此通报全名。“×××(单位)×××(姓名)”

对于集控室和变运班人员,进行调度联系时通报姓名要求如下: ——集控室:××集控站×××(姓名),不得省略“集控站”。 ——变运班:××kV××变电站×××(姓名),其中“××kV××变电站”按变运班已到达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站名确定。

3)双重命名:即带电压等级的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缺一不可,如 “×××kV(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对于集控站,设备双重命名前还应冠以带电压等级的无人值班变电站站名或厂名。 4)复诵:发布调度指令和汇报操作的执行结果时,受令人或下令人 须将对方说话内容进行原文重复表述,并得到对方的认可。 5)录音和记录:调度业务联系双方必须录音,并做好操作记录。 6)严禁只凭经验和记忆发布及执行调度指令。严禁在无人监护情况 下进行运行操作或与运行操作有关的调度业务联系。

7)操作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调度自动化系统有关遥测、遥信等辅助核 实操作的正确性。

8)操作过程中有疑问、发现设备异常或跳闸时,应暂停操作,弄清 情况、消除异常和隔离故障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操作。

38、接地开关(接地线)的管理

1)线路侧的接地开关和代替线路侧接地开关功能的接地线由管辖 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直接下令操作管理。

2) 除线路侧的接地开关外,厂、站内设备(主要包括断路器、母线、主变等)其对应的接地开关(接地线)由厂站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操作及管理,调度员许可设备状态变更。现场在向调度汇报设备处于 “冷备用”状态前,应确实检查该设备已无任何接地安全措施。 3)电厂、变电站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由管辖调度机构确定,调度员 只下令厂站的中性点接地数目,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开关由厂站值班人员负责操作及管理。

4)凡属线路检修工作人员在厂站围墙外的已停电线路上装设的接 地线,由现场工作负责人负责操作及管理。线路停电后,经调度员许可,线路工作停复电联系人根据工作票内容要求装设接地线,待相关工作结束后,线路工作停复电联系人应将装设的接地线拆除,将设备恢复至调度员许可前的状态,并汇报调度。

5)现场在调度许可的停电设备上做安全措施时,操作要符合有关安 全规程的要求,不得影响其它运行设备的正常运行。

39、并、解列操作 1)电网并列操作的条件: 1.1 相序一致,相位相同。

1.2 频率相等,频率偏差不大于 0.5Hz,但两网的频率必须在合格 范围内。

1.3 电压相等或电压偏差尽量小,220kV 及以下允许电压偏差不超 过 20%。

2) 严禁非同期并列。 3)电网解列操作

两电网解列前,应先调整解列点的潮流,使有功功率接近零,无功 功率尽量小,保证解列后两个电网的频率、电压变动在允许范围内。当难于调整时,一般在容量较小的电网向大电网输送少量的功率时断开解列点断路器。 4)发电机并(解)列操作

发电机与电网并(解)列操作时,由发电机调整频率和电压在合格 范围内进行。 40、变压器操作

1)变压器并联运行的条件 1.1 接线组别相同; 1.2 短路阻抗相同; 1.3 电压比相同。

电压比和短路阻抗不同的变压器,通过计算在任一台变压器都不过 载的情况下,可以并列运行。

2) 变压器在停(送)电之前,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并投入该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保护,待操作完后再根据规定改变中性点接地方式。 3)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选择励磁涌流影响较小的一侧送电。一般应先合上电源侧(或高压侧)断路器,再合上负荷侧(或低压侧)断 路器;停运时,应先断开负荷侧(或低压侧)断路器,再拉开电源侧(或高压侧)断路器。

4)变压器负荷倒换时,应检查并入的变压器确已带负荷正常后, 才允许停下需停运的并联变压器。

5)两台并联运行的变压器,在倒换中性点接地开关时,应先合上 原未接地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开关,再拉开原接地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开关。

6) 新装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以额定电压冲击 5 次,并进行核相; 变压器空载运行时,应防止空载电压超过允许值。

7)环状电网中的变压器操作时,由于变压器分接头的固定,应正 确选择充电端,减小并列或合环处的电压差。

8)变压器更改分接头前后,应测量分接头直流电阻在合格范围内 方可投入运行。

9)在运行变压器上带电进行下列作业时,应先将作用于跳闸的气 体继电器保护由“跳闸”位臵切换到“信号”位臵。

9.1开闭气体继电器连接管上的阀门,或因放气、放油而开闭其他阀门时。

9.2 在气体继电器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时。 9.3 充氮变压器的油枕抽真空或补充氮气时。

上述工作完毕后,需经过 4 小时的运行,方可将作用于跳闸的气体 继电器保护由“信号”位臵改投“跳闸”位臵。 10) 新安装或大修的变压器在投入运行之前,应将作用于跳闸的气 体继电器保护投入“跳闸”位臵,再进行冲击合闸,冲击合闸正常后, 应将作用于跳闸的气体继电器保护切换到“信号”位臵。经过 24 小时

运行,确认已无气体又无异常,方可将作用于跳闸的气体继电器保护投入“跳闸”位臵。

11)运行中的变压器带电加油或滤油时,应先将作用于跳闸的气体 继电器保护切换到“信号”位臵,方可进行加油、滤油。加油或滤油完

毕,需经过 24 小时运行,确认已无气体又无异常,方可将作用于跳闸的气体继电器保护投入“跳闸”位臵。

41、地调值班调度员是地调调度管辖范围内电网事故处理的 指挥者,应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迅速性负责,在处理事故时应做到: 1)尽速限制事故的发展,隔离并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 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人身伤害、防止电网稳定破坏和瓦解。 2)尽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 首先保证发电厂厂用 电、枢纽变电站用电及重要客户的供电。 3)迅速恢复解列电网、发电厂的并列运行。 4)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重要用户优先。 5)调整电网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42、在处理事故时,调度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应服从调度机构值 班调度员的指挥,迅速正确地执行调度指令。凡涉及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设备的操作,均应得到相应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许可。为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下列情况的操作可以不待调度指令,由现场人员先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1)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 2) 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 3)将故障设备停电隔离。

4)发电厂、变电站执行经调度机构认可的保厂用电和站用电措施。 5)电压回路失压时将可能失压误动的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 臵退出运行。

6)本规程及现场规程中明确规定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者。

43、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

1)发生断路器跳闸的单位,运行值班人员须在跳闸后 3 分钟内向 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跳闸设备和天气情况等事故概况,跳闸后 15 分钟内,应将一次设备检查情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动作情况等内容汇报值班调度员。

2) 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有关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简明扼 要地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报告异常发生的时间、现象、设备情况及频率、电压、潮流的变化等。

3)发生事故时,相关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与值 班调度员的联系,随时听候调度指挥,进行处理;其他厂、站应加强监视,避免在事故当时向值班调度员询问事故情况,以免影响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期间,调度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发令、复 诵、汇报、录音及记录规定,使用规范的调度用语,指令与汇报内容应简明扼要。

44、为保证电网频率质量,水电厂应做到: 1) 低频自启动机组正常投入。

2)在接到地调值班调度员开机指令后备用机组 10 分钟以内并网运 行。

3)当调频厂运行机组出力将达到最大或最小技术出力时,及时向调 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汇报。 调度术语: 调度管辖范围

电网设备运行和操作指挥权限的范围

调度管辖设备

运行和操作的指挥权限归相应调度机构的设备

1、调度许可设备

其他调度机构或电厂管辖的,但运行状态的改变需要经过本级调 度许可的设备

2、调度指令

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简称“值班调度员”)对可接令人发布的必 须强制执行的有关运行和操作的决定

3、综合令

指值班调度员说明操作任务、要求、操作对象的起始和终结状态, 具体操作步骤和操作顺序项目由受令人拟定的调度指令。只涉及一个 受令单位完成的操作才能使用综合令

4、单项令

由值班调度员下达的单项操作的操作指令

5、逐项令

指根据一定的逻辑关系,按顺序下达的多条综合令或单项令

6、调度关系 6.1 直接调度

值班调度员直接向值班人员发布调度指令的调度方式 6.2 间接调度

值班调度员通过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向其他值班人员转达调度指令的调度方式 6.3 委托调度

调度机构将其调管设备的调度权委托其他调度机构的调度方式 6.4 越级调度

值班调度员不通过下一级值班调度员,而直接向下一级值班调度 员调度管辖厂站的值班员下达调度指令的方式

7、调度指令的发布和执行 7.1 下令(发令)

值班调度员向可接令人发布调度指令 7.2 接令

可接令人接受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 7.3 复诵

指将对方说话内容进行的原文重复表述,并得到对方的认可 7.4 回令

指可接令人向发布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调度指令的执行情 况

8、运行操作 8.1 合上

指各种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跌落熔断器通过人工操作 使其由分闸位臵转为合闸位臵的操作 8.2 断开

指各种断路器通过人工操作使其由合闸位臵转为分闸位臵的操作 8.3 拉开

指各种隔离开关、接地开关、跌落熔断器通过人工操作使其由合 闸位臵转为分闸位臵的操作 8.4 投入

指将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故障录波装臵等二次设备达到指 令状态(投入状态)的操作 8.5 退出

指将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故障录波装臵等二次设备达到指 令状态(退出状态)的操作 8.6 停用

指将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故障录波装臵等二次设备达到指 令状态(停用状态)的操作 8.7 合环、解环 8.8合环

是指将线路、变压器或断路器串构成的网络闭合运行的操作 8.9同期合环

是指通过自动化设备或仪表检测同期后自动或手动进行的合环操 作

8.10 解除同期闭锁合环 不经同期闭锁直接合环 8.11解环

是指将线路、变压器或断路器串构成的闭合网络开断运行的操作 8.12并列、解列 8.13核相

用仪表或其它手段检测两电源或环路的相位、相序是否相同 8.14定相

新建、改建的线路或变电站在投运前,核对三相标志与运行系统 是否一致 8.15核对相序

用仪表或其它手段,核对两电源的相序是否相同 8.16相位正确

断路器两侧 A、B、C 三相相位均对应相同 8.17并列 将两个独立运行的电网(或发电机、调相机与电网)同期后连接 为一个整体运行的操作 8.18解列

通过人工操作或保护及自动装臵动作使电网运行中的断路器断 开,使发电机(调相机)脱离电网或电网分成两个及以上部分运行的 过程

9、试运行

发电机组、变压器等设备正式投运前,接入电网运行 9.1设备状态及变更 9.2一次设备状态

9.3运行状态指设备或电气系统带有电压,其功能有效。母线、线路、断路器、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及电压互感器等一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是指从该设备电源至受电端的电路接通并有相应电压(无论是否带有负荷),且控制电源、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满足运行要求 9.4热备用状态

指设备已具备运行条件,经一次合闸操作即可转为运行状态的状 态。母线、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及线路等电气设备的热备用是指 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无安全措施,各侧的断路器全部在断开位臵,且 至少一组断路器各侧隔离开关处于合上位臵,设备继电保护投入,断 路器的控制、合闸及信号电源投入。断路器的热备用是指其本身在断 开位臵、各侧隔离开关在合闸位臵,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满足带 电要求 9.5冷备用状态

指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无安全措施,且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有明 显断开点或可判断的断开点。母线、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及线路 等电气设备的冷备用是指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无安全措施,各侧的断 路器、隔离开关全部在断开位臵。断路器的冷备用是指其本身在断开 位臵、各侧隔离开关在拉开位臵 9.6检修状态

指连接设备的各侧均有明显的断开点或可判断的断开点,需要检 修的设备已接地的状态

10、继电保护状态 10.1投入状态

指继电保护装臵工作电源投入,相应的功能连接片和出口连接片投入的状态 10.2退出状态

指继电保护装臵工作电源投入,通过退出相应的功能连接片或出 口连接片,退出部分或全部保护功能的状态 10.3停用状态

指继电保护装臵工作电源退出,出口连接片退出的状态

11、安全自动装臵状态 11.1 投入状态

指安全自动装臵的工作电源投入,出口连接片连接到指令回路的 状态。即安全自动装臵具备正常的出口动作功能 11.2投信号状态

指安全自动装臵的工作电源投入,出口连接片断开,对外通信通 道正常时的状态。即安全自动装臵不具备就地和远方出口动作功能, 但具备收信发信功能 11.3退出状态

指安全自动装臵的工作电源投入,出口连接片断开,对外通信通 道断开时的状态。即安全自动装臵不具备就地和远方出口动作功能, 不具备对外发信功能 11.4停用状态

指安全自动装臵工作电源退出,出口连接片断开时的状态。即安 全自动装臵丧失所有功能的状态

12、充电

是指使线路、母线、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空载运行带有标称电压的 操作

13、送电

对设备充电并带负荷(指设备投入环状运行或带负荷)

14、停电

使带电设备转为冷备用或检修

15、×次冲击合闸 以额定电压给设备×次充电

16、零起升压

给设备由零起逐步升高电压至预定值或直到额定电压

17、零起升流

给设备由零起逐步升高电流至预定值或直到额定电流

18、孤网运行

发电厂或某一台机组,或某一局部电网与主网解列,带部分负荷 单独运行,并由调度指定频率和电压的调整

19、事故及异常 20、线路强送

线路故障后未经处理即行充电或送电

21、线路强送成功

线路故障后未经处理即行充电或送电,断路器未再跳闸

22、线路强送不成功

线路故障后未经处理即行充电或送电,断路器再次跳闸

23、线路试送

线路故障后经处理后的首次充电或送电

24、线路试送成功

线路故障经处理后首次充电或送电,断路器未再跳闸

25、线路试送不成功

线路故障经处理后首次充电或送电,断路器再次跳闸

26、过负荷

发电机、变压器或线路的电流(或有功)超过额定值或规定的允 许值

27、检修 27.1可以停电

指设备已具备停电条件,可以开始停电 27.2可以复电

电气设备检修完毕,检修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安全措施已全部 拆除 27.3计划检修

云南电网年度方式、月度方式中有计划安排,并且能够按规定时 间提交检修申请的检修 27.4 非计划检修 除计划检修外的检修 27.5 事故抢修

因设备缺陷或故障等原因急需停电的或已经强迫停运的设备检修 27.6 带电作业

对有电或停电未做安全措施的设备进行检修,不要求设备停电的 检修工作 27.7 定值更改

对继电保护、安自装臵等进行定值更改

28、接地、引线、短接 28.1 装设地线

通过接地短路线使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可靠接地的操作 28.2 拆除地线

将接地短路线从电气设备上取下并脱离接地的操作 28.3 合接地开关

用接地开关将设备与大地接通 28.4 拉接地开关

用接地开关将设备与大地断开

29、发电机组 29.1 开机(停机)

启动发电机同期并网发电(将发电机解列) 29.2 加负荷(或压负荷)

增加(或减少)发电机有功、无功出力 30、等待并列

发电机并网前或解列后,维持额定转速及额定电压,等待并列

31、变压运行

发电机组降低汽压运行,以大幅度降低出力

32、功率因数

发电机输出功率(出力)的功率因数

33、进相运行

发电机或调相机定子电流相位超前其电压相位运行,发电机吸收系统无功

34、定速

发电机已达到额定转速运行但未并列

35、空载

发电机已并列,但未带有功负荷

36、甩负荷

带负荷运行发电机所带负荷突然大幅度降至某一值

37、发电机跳闸

运行的发电机主断路器跳闸

38、水库水位

水库坝前水面海拔高程(米)

39、尾水水位

水电厂尾水水面海拔高程(米) 40、正常高水位

水库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为满足设计的兴利要求汛末应蓄到的水 位

41、死水位

在正常运用情况下,允许水库消落的最低水位

42、汛限水位水库在汛期为满足防汛等综合利用要求所允许蓄水的上限水位

43、保坝水位

在设计的极限洪水时,水库泄洪量已达最大允许泄洪能力或接近最大允许泄洪能力,水利枢纽工程处于有漫顶的决口可能时的水位

44、幺、两、

三、

四、

五、陆、拐、

八、

九、洞

调度业务联系时,数字“

1、

2、

3、

4、

5、

6、

7、

8、

9、0”的读音

45、××调(××电厂、××变电站)(值长、班长)×××(姓名) 值班人员电话联系时的冠语,其中每值第一次通话时双方应说 出工作单位、职务、姓名。以后每次可仅说单位、姓名

46、×时×分××设备工作全部结束,现场工作安全措施已拆除, 人员已撤离,可以送电下级调度员或厂站值班员向上级调度员汇报设备工作结束的术语,表明设备具备送电条件

47、调度指令指(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对其下级值班调度员或调度管辖厂站值班员发布有关运行和操作的指令),分为(综合令)、(单项令)、(逐项令),(逐项令)中可包含(综合令)。

48、设备检修分为(计划检修)、(非计划检修)。非计划检修分为(事故抢修)、( 紧急检修 )、(临时检修)。计划检修需在开工前2个工作日的11时之前报送;临时检修需在开工前3个工作日的11时之前报送;紧急检修需在开工前1个工作日的11时之前报送;

49、现场值班员与总调调度员进行检修工作联系时以检修申请单(批复编号)为准。

50、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状态分为(投入状态)、(退出状态)及(停用状态)。

51、电网发生事故时,事故有关厂站值班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天气)、(跳闸设备)汇报总调值班调度员,以便值班调度员采取初步措施。

52、设备的非电气量保护,由(运行单位负责,厂站值班员根据现场规程规定自行)操作。但(重瓦斯)保护的投退,须征得值班调度员许可。

53、短引线保护投退由(厂站值班员按定值单要求和现场规程规定)执行。现场规程规定应明确短引线保护的(具体操作细则)。

54、倒闸操作时应使用(《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及《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标准调度术语,设备冠以(电压等级、双重命名(设备名称及编号))。

55、进行保护、安全稳定装臵操作时应使用其(调度命名)。

56、一次设备(线路除外)转检修状态后,厂站值班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操作停电范围内一次设备(与带电系统作为明显断开点的刀闸除外)。

57、正常情况下,应尽可能避免在(交接班)期间进行操作。

58、厂站值班员接受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并对(执行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59、检修申请填报人必须将(工作联系人)、(工作内容),工作对系统的要求与申请工作时间填写(规范)、(准确),对于以上不符合以上要求者要求(重新填报)。

60、(严禁未经办理申请)及(批准手续)而私自在(已停电)或(备用)设备上进行工作。

61、厂(站)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的调整,由(厂站值班员提出申请,经值班调度员许可)后,厂站值班员按(有关规程规定)操作。6

2、设备检修延期管理:如设备检修工作不能按期完工,运行值班人员应尽早向总调值班调度员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说明延期理由)。其中批准工期两天以上的工作若需要延期则应提前(1)天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批准工期两天及以下的工作若需要延期则应提前(4)小时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63、申请工期应包括(计划工作时间)与(设备停电操作时间),即从值班调度员(下令操作)开始,到值班调度员收到(设备检修工作结束并具备复电条件的报告)时为止。

64、总调管辖系统发生事故时,有关厂站值班员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汇报总调,在查明或受到有关故障的进一步信息后,应立即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天气)、(故障现象)、(跳闸开关)、(电压)、(潮流的变化)、(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动作情况、(故障录波)和(微机保护录波信息)、(一二次设备检查)分析意见等。

65、(一次设备)停电,继电保护装臵、安全自动装臵可不退出运行,未经(调度批准),不得在继电保护装臵、安全自动装臵或二次回路上工作。

线路跳闸重合闸未动作或重合闸动作不成功,现场应在事故后(3min)内向总调值班调度员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天气、跳闸设备)等事故概况。事故后(15min)内,应将(一次设备检查情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动作情况)等内容汇报总调值班调度员。

直调厂站安全自动装臵动作后,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准确、全面记录装臵动作信号及有关信息),立即向总调值班调度员汇报,并通知厂站设备运行维护人员。设备运行维护人员应及时收集(装臵动作信号、事故报告、数据记录及故障录波)等信息,并整理形成装臵动作分析报告,在动作后(24h)内报送总调。

66、现场检修工作完工后,现场值班员应向值班调度员汇报(“所有工作已完成,临时措施已拆除,人员已撤离”),并将

一、二次设备恢复到值班调度员(交付开工时的)状态。

检修工作开工前,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联系总调值班调度员。操作开始前,总调值班调度员应与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核对(检修申请单编号)、(检修申请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影响范围)和(批复意见);操作结束后,总调值班调度员与现场运行值班人员核实(相应一二次设备的状态)及(现场工作条件)。

差动保护动作跳闸,在检查变压器(外部和差动范围一次设备)无明显故障,检查(瓦斯气体及故障录波)动作情况,证明变压器内部无明显故障,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可试送,有条件时也可进行(零起升压)。

68、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机构按上下级次分为(四级),一级调度为(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简称(总调),二级调度为(省(自治区)级调度机构),简称(中调),三级调度为(地区(市、州)级调度机构),简称(地调),四级调度为(县级(县市级)调度机构),简称(县调)。

69、倒闸操作时应使用(《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及《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标准调度术语,设备冠以(电压等级、双重命名(设备名称及编号))。

70、设备检修分为(计划检修)、(非计划检修)。非计划检修分为(事故抢修)、( 紧急检修 )、(临时检修)。计划检修需在开工前2个工作日的11时之前报送;临时检修需在开工前3个工作日的11时之前报送;紧急检修需在开工前1个工作日的11时之前报送。

第13篇:大中型水库安全鉴定、调度规程、大坝安全管理总结

关于辽宁省凤城市土门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水库调度规程、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的总结报告

1.工程基本概况

凤城市土门子水库是以灌溉、防洪为主,兼顾发电、养鱼、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Ⅱ型水库,位于丹东凤城市南部的红旗镇境内。工程始建于1975年1月, 1976年9月截流蓄水,1977年10月拦河坝主体工程竣工。水库工程按百年一遇洪水设计,千年一遇洪水校核。校核洪水位63.70米,正常高水位62.40米。总库容1.86亿m3。

水库工程由主坝、付坝、溢洪道构成。主坝为浆砌石重力坝,坝长处319米,最大坝高36.80米,坝顶宽8—9米,坝顶高程64.70米。付坝为粘土斜墙坝,坝长32米,坝高8米,坝顶高程67.00米。

水库设计灌溉面积21.73万亩,防洪保护面积13万亩.保护下游七个镇区10万人口, 四十多家中小企业的安全。水库有养鱼水面1.4万亩,设计年产鱼150吨。水库发电站装机容量为2860千瓦,设计年发电量660万度。 2.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情况

2003年8月,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到土门子水库现场勘测、取样、检验,11月由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土门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经辽宁省水利厅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上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核查。

2005年6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专家组到土门子水库现

1 场进行核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土门子水库三类坝安全鉴定成果的核查意见》(坝函[2005]1265号)的核查报告,正式批复土门子水库工程为“三类坝”,建议尽快进行除险加固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立项报批。

根据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批复的现场核查意见,土门子水库管理处委托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勘测设计,完成了《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土门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06年7月19日,辽宁省水利厅组织对《凤城市土门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查,并报送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复核。

2007年2月16日,由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对《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土门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复核,并下发了《关于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土门子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复核意见的函》(松辽规划[2007]31号)同意初步设计报告。

2007年3月8日,辽宁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丹东凤城市土门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发农经[2007]126号)文件,同意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土门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对该工程初步设计的复核意见。批准初步设计概算为3067.19万元。

土门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于2008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于2010年7月31日完工,2010年11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评定等级为优良。

2 经过本次的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水库大坝等工程的安全隐患问题,为今后水库发挥更大的综合效益奠定了基础,为土牛河安全度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防洪减灾和灌溉等效益十分突出。

3.水库调度规程编制情况

2004年12月由土门子水库主任王秀武主编,经丹东市水利局车荣华总工等审核,根据水库实测27年的资料,在原设计洪水为基础,重新整理、分析、计算、编辑编制完成了《凤城市土门子水库防洪兴利调度手册》。该调度规程自修订后一直延用至今,通过编制后十年的实践检验,能够科学合理地做好水库防洪、兴利调度运用,规范水库控制运用管理,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了水库防洪、兴利效益,为工农业生产更好地服务,提高了水库管理水平,运用效果良好。

2013年年初,为指导和规范水库调度编制工作,加强对水库管理和科学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水利部组织编制了《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试行)》,2013年5月土门子水库接到凤城市水利水产局转辽宁省水利厅辽水供函[2013]11号关于《编制水库调度规程》的通知后,于2013年6月委托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土门子水库调度规程》,并将土门子水库37年的降雨量、洪水和初设、技设等资料一并送到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分院,委托其严格按照《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的规定重新编制和办理审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地编制和审批工作中。

3 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

《凤城市土门子水库管理处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自2008年编制以来,水库每年都能严格按照辽宁省水利厅的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近两年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辽宁省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认真总结、整理、分析,并每年重新修订《凤城市土门子水库管理处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水库经过几年的管理运行,按照《预案》,对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后果、预案运行机制进行分析,在预案启动和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上,水库高度重视,做到模拟真实性和经常性。通过实践检验,大大提高了水库及其主管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降低了水库的风险。

目前,土门子水库大坝安全正常运行,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过任何影响坝体安全的事件和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的隐患。确保了大坝等工程的安全,保障了下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效益显著。

凤城市土门子水库管理处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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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水库调度个人小结

****年个人小结

日历又翻过了****年,回望自己留下的那串脚印,深深浅浅,有不足,有收获,虽没轰轰烈烈,倒也踏踏实实。

做为****的职工,既感到光荣,也感到责任重大。年初我*动员全厂干部职工,坚定信心,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创新超越,为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奋斗。响应*里的号召,自己从思想上要求向工作目标靠拢。首先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加强道德品质的修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安定团结,做一名社会的好公民;自觉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工行为规范,敬业爱岗,不无故迟到早退,维护集体利益,做一名企业的好员工。

作为水库调度的一员,要根据水库的实际运用状况,水文气象特征和上下游各部门对水库运用的要求,有计划有目的地统筹安排水库的蓄水与供水、防洪与兴利、发电与灌溉各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而水文现象的基本特点是,在时程变化上存在着周期性与随机性的对立统一,在空间分布上又存在着相似性与特殊性的对立统一。正是由于这些特点,使得****年的流域又经历了一个与往年完全不同的时期,考验了水库发挥的特殊作用,以及检验了我们的工作方式及应变能力。我在工作中积极配合各种计划的编制,认真执行下达的计划,工作中力争发挥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积累不同的工作经验。

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做好班内的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每周的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安全通报、三标一体化知识、防特大洪水应急预案、洪水调度规程、防洪法规、经济调度规程,按照厂内要求做好班组的安全性评价,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各类专项安全大检查,并做到有检查有整改。在防汛工作中,本着“充分准备,主动防范,措施落实,人员到位”的原则,组织班组做好汛前的各项防汛措施,检查防汛工作的各个环节,不留死角,及早消除隐患。汛前还对各测站的委托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并对测报人员前期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重点调较,保证水情列报的正确度。

今年又是一个特殊的水文年,年初水位相对较低,年降水量属于典型的枯水年份,而影响流域的台风也相对较少。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降雨量的预测,结合实际的来水和**的防汛实际,认真按照编制的湖库汛期运行计划,及时掌握机组状态,加强和运行人员的沟通,做好洪水预报,再结合当时的降水和水库水位,灵活掌握水库的运行。在汛期,认真值好每一个班,力争发挥好自己的业务水平,为实现安全度汛尽了力。

除了做好平时的调度工作,我也不放弃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今年重点学习了应急管理的相关知识,深刻领会“隐患治理年”的精神实质,把“四个安全”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虽然自己在德、能、勤、积、学等方面有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优秀还很远。这也促使自己平时还需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以高标准严要求来约束自己,向先进同志学习好的先进经验,在***这个温馨的集体中努力进取,让自己和***一起更上一层楼。

第15篇: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文号】水管[1993]61号 【发布日期】1993-12-01 【生效日期】1993-1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1993年12月1日水利部水管[1993]61号通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利用水库调度运用,保证水库防洪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本通则适用于综合利用的大型及重要中、小型水库,其他水库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水库调度运用要依据经审查批准的流域规划、水库设计、竣工验收及有关协议等文件。水库设计中规定的综合利用任务的主、次关系和调度运用原则及指标,在调度运用中必须遵守,不得任意改变,情况发生变化需改变时,要进行重新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 水库调度要在服从防洪总体安排保证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协调防洪、兴利及各用水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水库防洪、蓄水兴利的最大综合利用效益。

第五条 水库调度运用工作的主要内容:

1.编制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运用计划;

2.进行短期、中期、长期水文预报;

3.进行水库实时调度运用。

第六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水库规划设计等有关文件、资料;并掌握水库所在流域及有关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水利化发展、河道防洪工程系统及其保护对象、综合利用各部门用水要求等基本情况,为水库调度运用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七条 水库管理单位,要根据本通则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本水库的调度运用规程,按照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影响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水库,应报流域机构审定。由串联、并联水库群共同负担下游防洪和兴利任务的,水库群主管部门应主持制定联合调度运用方案,并负责指挥水库群的实时调度。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计划和水库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在汛期,水库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八条 水库调度运用要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研究优化调度方案,依靠科学进步不断提高水库调度运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 水库调度运用指标和基本资料

第九条 水库调度运用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上级批准或有关协议文件确定的校核洪水位、设计洪水位、防洪高水位、汛期限制水位、正常蓄水位、综合利用的下限水位、死水位、库区土地征用及移民迁安高程、下游防洪系统的安全标准、城市生活及工业供水量、农牧业供水量、水电厂保证出力等。

新建成的水库,如在工程验收时规定有初期运用要求的,应根据工程状况逐年或分阶段明确规定上述运用指标,经水库主管部门审定后使用。

第十条 基本资料是水库调度运用的基础,必须可靠。对水库调度运用关系重要的几项资料要求如下:

1.库容曲线:应使用近期合格的1/5000~1/25000地形图量制的库容曲线成果。在多沙河流上的水库,要求三至五年施测一次库区地形图(包括水下部分),如发生大洪水应在当年汛后施测,并绘制新库容曲线。一般河流上的水库,当泥沙淤积对有效库容影响较大时,亦应施测库区地形图,修正原库容曲线,并按程序核定后公布使用。

2.设计洪水:运行多年的水库应对原设计洪水进行复核,使用最新审批的成果。

3.泄水、输水建筑物的泄流曲线:应经过实测资料率定。

4.下游河道的安全泄流量:要采用流域防洪规划所规定的水库下游河道控制断面的安全泄流量。

水库管理单位,应将水库的基本资料汇编成册,并根据资料的积累和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补充和修正。

第十一条 因工程情况或设计洪水、径流量、库容、泄洪能力、下游河道安全泄流量等基本数据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水库设计调度运用规定时,水库管理单位提出要求,由水库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在核实和修正基本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复核修改运用指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使用。

第三章 防洪调度

第十二条 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是:根据规划设计确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库安全标准和下游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防洪调度方式及各防洪特征水位对入库洪水进行调蓄,保障大坝和下游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应力求保大坝安全并尽量减轻下游的洪水灾害。

第十三条 防洪调度的原则:

1.在保证大坝安全的前提下,按下游防洪需要对洪水进行调蓄;

2.水库与下游河道堤防和分、滞洪区防洪体系联合运用,充分发挥水库的调洪作用;

3.防洪调度方式的判别条件要简明易行,在实时调度中对各种可能影响泄洪的因素要有足够的估计;

4.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调度运用,应按各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权限,实行分级调度。

第十四条 编制防洪调度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核定(或明确)各防洪特征水位;

2.制定实时防洪调度运用方式及判别条件;

3.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非常措施及其使用条件,重要水库要绘制垮坝淹没范围图;

4.编制快速调洪辅助图表;

5.明确实施水库防洪调度计划的组织措施和调度权限。

第十五条 水库在汛期应依据工程防洪能力和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采取分级控制泄洪的防洪调度方式。水库控泄级别,按下游排涝、保护农田、保障城镇及交通干线安全等不同防护要求划分,依据其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河道主槽、堤防、动用分洪措施的行洪能力,确定各级的安全标准、安全泄量和相应的调度权限。同时,还要明确规定遇到超过下游防洪标准的洪水后,水库转为保坝为主加大泄流的判别条件。

第十六条 入库洪水具有季节变化规律的水库,应实行分期防洪调度。如原规划设计未考虑的,可由管理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编制分期防洪调度方案,经水库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分期洪水时段划分,要依据气象成因和雨情、水情的季节变化规律确定,时段划分不宜过短,两期衔接处要设过渡期,使水库水位逐步抬高;分期设计洪水,要按设计洪水规范的有关规定和方法计算;分期限制水位的制定,应依据计算的分期设计洪水(主汛期,应采用按全年最大取样的设计洪水),按照不降低工程安全标准、承担下游的防洪标准和库区安全标准的原则,及相应的泄流方式,进行调洪计算确定。

第十七条 大型水库和重要中型水库,必须依据经审定的洪水预报方案,进行洪水预报调度。预报调度形式可视水库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采用预泄、补偿调节、错峰调度方式等。无论采用上述那种预报调度方式,在实施时,都要留有适当余地,以策安全。

第十八条 当遇到超过水库校核标准的洪水时,要及时向下游报警并尽可能采取紧急抢护措施,力争保主坝和重要副坝的安全。需要采取非常泄洪措施的,要预先慎重拟定启用非常泄洪措施的条件,制定下游居民的转移方案,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在入库洪峰已过且已出现了最高库水位后的水库水位消落阶段,应在不影响土坝坝坡稳定和下游河道堤防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水库下泄流量,尽快腾库,在下次洪水到来前使库水位回降到汛限水位。

第二十条 具有防洪兴利重叠库容的水库,应根据设计确定的收水时间,安排汛末蓄水。在实施中,可根据当时的天气形势预报和得、失净效益分析提出收水意见,经水库主管部门同意后,调整收水时间,及时蓄水。

第二十一条 多泥沙河流上的水库,应根据本水库的具体情况和泥沙运动规律,研究采用适宜的排沙方式,如“异重流”排沙、“蓄清排浑”和“泄空集中拉沙”等,实行调水调沙相结合的调度方式。

第二十二条 承担防凌任务的水库,应根据水库下游河道防凌的要求,制订凌汛期水库蓄泄的调度计划。

北方严寒地区的水库,要制订冬季保护大坝、闸门建筑物防冰冻的调度运用计划。

第四章 兴利调度

第二十三条 水库兴利调度的任务是:依据规划设计确定的开发目标,合理调配水量,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 兴利调度的原则:

1.在制订计划时,要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既要保重点任务又要尽可能兼顾其他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水资源。

2.要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基础上核定各用水部门供水量,贯彻“一水多用”的原则,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兴利调度方式,要根据水库调节性能和兴利各部门用水特点拟定。

4.库内引水,要纳入水库水量的统一分配和统一调度。

第二十五条 编制兴利调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年(期、月)来水的预测。

2.协调有关各部门对水库供水的要求。

3.拟定各时段的水库控制运用指标。

4.根据上述条件,制订年(期、月)的具体供水计划。

第二十六条 在兴利方面,以城市工业及生活供水为主的水库,应在保证供水前提下,合理安排其他用水。对有特别重要供水任务的水库,应预留一部分备用水量,以备连续特枯年份使用。

第二十七条 在兴利方面,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航运等任务的水库,在编制兴利调度计划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理地调整灌溉用水方式,减低供水高峰。

2.充分利用灌区内的蓄水工程,在非灌溉期或非用水高峰时由水库提前放水充蓄;在用水高峰时,灌区内的蓄水工程可与水库共同供给灌区用水。

3.结合灌溉供水,尽量兼顾发电、航运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在兴利方面,以发电为主,兼有灌溉、航运等任务的水库,在编制兴利调度计划时,应按设计中的规定,协调好发电与其他用水部门间的关系。

第二十九条 有竹木流放和过鱼要求的水库,其运用方式,应尽量满足竹木流放和过鱼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条 在实时调度中,应根据当时的库水位和前期来水情况,参照调度图和水文气象预报,调整调度计划。

对于多年调节水库,在正常蓄水情况下,一般应控制调节年度末库水位不低于规定的年消落水位,为连续枯水年的用水储备一定的水量。

当遇到特殊干旱年,水库水位已落于限制供水区时,应根据当时具体情况核减供水量,重新调整各用水部门的用水量,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第五章 水文观测与预报

第三十一条 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应根据水文预报及水库调度的需要布设水文站网。都要建立入库、出库站。水库所设测站的观测与报汛,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水文测验规范及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进行。

水文测站设定以后,应长期稳定,但当流域水文情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在调整重要水文站时,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必须使水文观测资料前、后衔接。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水库正常调度运用,水库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通信设施,必要时要设立专用通信手段,以保证水文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同时要做到与上、下游防汛指挥部门及有关单位通信联系畅通无阻。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库,应建立自动测报和预报系统,以提高水库的调度水平。

第三十三条 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必须开展水文预报工作。各水库编制的水文预报方案须经水库主管部门审定。已使用的预报方案,应根据实测资料积累情况,进行修改或补充。实时水文预报,应按照规定发至有关单位和部门,并根据水情、雨情的变化,及时发出修正预报。

第六章 调度管理及工作制度

第三十四条 大型及重要中、小型水库,编制本水库调度运用规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本水库承担的任务,调度运用的原则和要求;

2.主要运用指标;

3.防洪调度规则;

4.兴利调度规则及绘制调度图;

5.水文情报与预报规定;

6.水库调度工作的规章制度。

水库管理单位要依照本水库的调度运用规程,编制调度运用计划,包括年、供水期、月(视具体需要而定)的兴利调度运用计划和汛期的调度运用计划,报请水库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查。

第三十五条 重要大型水库,应编制水库调度月报上报水库主管部门。其内容有:

1.水库以上流域水文实况;

2.水库调度运用过程及特征值;

3.下月的水库调度计划和要求。

第三十六条 水库管理单位要建立调度值班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应做到:

1.及时收集水文气象情报,进行洪水预报作业,提出调度意见。

2.密切注意水库安全以及上、下游防洪抢险情况,当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防汛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

3.当水库泄洪、排沙或改变运用方式以及工程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大坝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情况时,要把情况和上级主管领导的决定,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传达。

4.做好值班调度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对重要的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要进行录音或文字传真。

5.严格遵守防汛纪律,服从上级主管部门调度指挥。

平时,水库管理单位要配备专职调度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兴利调度事宜。

第三十七条 水库管理单位要建立水库调度运用技术档案制度,水文数据、水文气象预报成果、调度方案的计算成果、调度决策、水库运用数据等,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十八条 水库调度一般每年都要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应报水库主管部门备案。总结的内容应包括:对当年来水情况(雨情、水情,多沙河流包括沙情)的分析;水文气象预报成果及其误差评定;水库防洪、兴利调度,合理性分析;综合利用经济效益评价;经验教训及今后的改进意见。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通则拟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通则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通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16篇: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作废日期】 【替代法规】 【制修订履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颁发《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的通知 水管[1993]61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

为保证综合利用水库的防洪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使水库调度工作正规化、规范化,特制订《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现予颁发,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施行。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利用水库调度运用,保证水库防洪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综合利用的大型及重要中、小型水库,其他水库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库调度运用要依据经审查批准的流域规划、水库设计、竣工验收及有关协议等文件。水库设计中规定的综合利用任务的主、次关系和调度运用原则及指标,在调度运用中必须遵守,不得任意改变,情况发生变化需改变时,要进行重新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水库调度要在服从防洪总体安排保证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协调防洪、兴利及各用水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水库防洪、蓄水兴利的最大综合利用效益。 第五条水库调度运用工作的主要内容: 1.编制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运用计划。 2.进行短期、中期、长期水文预报。 3.进行水库实时调度运用。

第六条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水库规划设计等有关文件、资料;并掌握水库所在流域及有关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水利化发展、河道防洪工程系统及其保护对象、综合利用各部门用水要求等基本情况,为水库调度运用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七条水库管理单位,要根据本通则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本水库的调度运用规程,按照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影响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水库,应报流域机构审定。由串联、并联水库群共同负担下游防洪和兴利任务的,水库群主管部门应主持制定联合调度运用方案,并负责指挥水库群的实时调度。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计划和水库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在汛期,水库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八条水库调度运用要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研究优化调度方案,依靠科学进步不断提高水库调度运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水库调度运用指标和基本资料

第九条水库调度运用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上级批准或有关协议文件确定的校核洪水位、设计洪水位、防洪高水位、汛期限制水位、正常蓄水位、综合利用的下限水位、死水位、库区土地征用及移民迁安高程、下游防洪系统的安全标准、城市生活及工业供水量、农牧业供水量、水电厂保证出力等。 新建成的水库,如在工程验收时规定有初期运用要求的,应根据工程状况逐年或分阶段明确规定上述运用指标,经水库主管部门审定后使用。 第十条基本资料是水库调度运用的基础,必须可靠。对水库调度运用关系重要的几项资料要求如下:

1.库容曲线:应使用近期合格的1/5000~1/25000地形图量制的库容曲线成果。在多沙河流上的水库,要求三至五年施测一次库区地形图(包括水下部分),如发生大洪水应在当年汛后施测,并绘制新库容曲线。一般河流上的水库,当泥沙淤积对有效库容影响较大时,亦应施测库区地形图,修正原库容曲线,并按程序核定后公布使用。

2.设计洪水:运行多年的水库应对原设计洪水进行复核,使用最新审批的成果。3.泄水、输水建筑物的泄流曲线:应经过实测资料率定。

4.下游河道的安全泄流量:要采用流域防洪规划所规定的水库下游河道控制断面的安全泄流量。

水库管理单位,应将水库的基本资料汇编成册,并根据资料的积累和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补充和修正。

第十一条因工程情况或设计洪水、径流量、库容、泄洪能力、下游河道安全泄流量等基本数据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水库设计调度运用规定时,水库管理单位提出要求,由水库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在核实和修正基本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复核修改运用指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使用。 第三章防洪调度

第十二条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是:根据规划设计确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库安全标准和下游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防洪调度方式及各防洪特征水位对入库洪水进行调蓄,保障大坝和下游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应力求保大坝安全并尽量减轻下游的洪水灾害。 第十三条防洪调度的原则:

1.在保证大坝安全的前提下,按下游防洪需要对洪水进行调蓄。

2.水库与下游河道堤防和分、滞洪区防洪体系联合运用,充分发挥水库的调洪作用。

3.防洪调度方式的判别条件要简明易行,在实时调度中对各种可能影响泄洪的因素要有足够的估计。

4.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调度运用,应按各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权限,实行分级调度。

第十四条编制防洪调度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核定(或明确)各防洪特征水位。

2.制定实时防洪调度运用方式及判别条件。

3.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非常措施及其使用条件,重要水库要绘制垮坝淹没范围图。4.编制快速调洪辅助图表。

5.明确实施水库防洪调度计划的组织措施和调度权限。

第十五条水库在汛期应依据工程防洪能力和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采取分级控制泄洪的防洪调度方式。水库控泄级别,按下游排涝、保护农田、保障城镇及交通干线安全等不同防护要求划分,依据其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河道主槽、堤防、动用分洪措施的行洪能力,确定各级的安全标准、安全泄量和相应的调度权限。同时,还要明确规定遇到超过下游防洪标准的洪水后,水库转为保坝为主加大泄流的判别条件。 第十六条入库洪水具有季节变化规律的水库,应实行分期防洪调度。如原规划设计未考虑的,可由管理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编制分期防洪调度方案,经水库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分期洪水时段划分,要依据气象成因和雨情、水情的季节变化规律确定,时段划分不宜过短,两期衔接处要设过渡期,使水库水位逐步抬高;分期设计洪水,要按设计洪水规范的有关规定和方法计算;分期限制水位的制定,应依据计算的分期设计洪水(主汛期,应采用按全年最大取样的设计洪水),按照不降低工程安全标准、承担下游的防洪标准和库区安全标准的原则,及相应的泄流方式,进行调洪计算确定。

第十七条大型水库和重要中型水库,必须依据经审定的洪水预报方案,进行洪水预报调度。预报调度形式可视水库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采用预泄、补偿调节、错峰调度方式等。无论采用上述哪种预报调度方式,在实施时,都要留有适当余地,以策安全。

第十八条当遇到超过水库校核标准的洪水时,要及时向下游报警并尽可能采取紧急抢护措施,力争保主坝和重要副坝的安全。需要采取非常泄洪措施的,要预先慎重拟定启用非常泄洪措施的条件,制定下游居民的转移方案,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在入库洪峰已过且已出现了最高库水位后的水库水位消落阶段,应在不影响土坝坝坡稳定和下游河道堤防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水库下泄流量,尽快腾库,在下次洪水到来前使库水位回降到汛限水位。

第二十条具有防洪兴利重叠库容的水库,应根据设计确定的收水时间,安排汛末蓄水。在实施中,可根据当时的天气形势预报和得、失净效益分析提出收水意见,经水库主管部门同意后,调整收水时间,及时蓄水。 第二十一条多泥沙河流上的水库,应根据本水库的具体情况和泥沙运动规律,研究采用适宜的排沙方式,如“异重流”排沙、“蓄清排浑”和“泄空集中拉沙”等,实行调水调沙相结合的调度方式。

第二十二条承担防凌任务的水库,应根据水库下游河道防凌的要求,制订凌汛期水库蓄泄的调度计划。

北方严寒地区的水库,要制订冬季保护大坝、闸门建筑物防冰冻的调度运用计划。 第四章兴利调度

第二十三条水库兴利调度的任务是,依据规划设计确定的开发目标,合理调配水量,充分发 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兴利调度的原则:

1.在制订计划时,要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既要保重点任务又要尽可能兼顾其他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水资源。

2.要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基础上核定各用水部门供水量,贯彻“一水多用”的原则,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兴利调度方式,要根据水库调节性能和兴利各部门用水特点拟定。4.库内引水,要纳入水库水量的统一分配和统一调度。 第二十五条编制兴利调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年(期、月)来水的预测。

2.协调有关各部门对水库供水的要求。3.拟定各时段的水库控制运用指标。

4.根据上述条件,制订年(期、月)的具体供水计划。

第二十六条在兴利方面,以城市工业及生活供水为主的水库,应在保证供水前提下,合理安排其他用水。对有特别重要供水任务的水库,应预留一部分备用水量,以备连续特枯年份使用。

第二十七条在兴利方面,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航运等任务的水库,在编制兴利调度计划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理地调整灌溉用水方式,减低供水高峰。

2.充分利用灌区内的蓄水工程,在非灌溉期或用水高峰时由水库提前放水充蓄;在用水高峰时,灌区内的蓄水工程可与水库共同供给灌区用水。 3.结合灌溉供水,尽量兼顾发电、航运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在兴利方面,以发电为主,兼有灌溉、航运等任务的水库,在编制兴利调度计划时,应按设计中的规定,协调好发电与其他用水部门间的关系。 第二十九条有竹木流放和过鱼要求的水库,其运用方式,应尽量满足竹木流放和过鱼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条在实时调度中,应根据当时的库水位和前期来水情况,参照调度图和水文气象预报,调整调度计划。 对于多年调节水库,在正常蓄水情况下,一般应控制调节年度末库水位不低于规定的年消落水位,为连续枯水年的用水储备一定的水量。

当遇到特殊干旱年,水库水位已落于限制供水区时,应根据当时具体情况核减供水量,重新调整各用水部门的用水量,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第五章水文观测与预报

第三十一条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应根据水文预报及水库调度的需要布设水文站网,都要建立入库、出库站。水库所设测站的观测与报汛,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水文测验规范及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进行。

水文测站设定以后,应长期稳定,但当流域水文情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在调整重要水文站时,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必须使水文观测资料前、后衔接。 第三十二条为保证水库正常调度运用,水库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通信设施,必要时要设立专用通信手段,以保证水文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同时要做到与上、下游防汛指挥部门及有关单位通信联系畅通无阻。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库,应建立自动测报和预报系统,以提高水库的调度水平。

第三十三条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必须开展水文预报工作。各水库编制的水文预报方案须经水库主管部门审定。已使用的预报方案,应根据实测资料积累情况,进行修改或补充。实时水文预报,应按照规定发至有关单位和部门,并根据水情、雨情的变化,及时发出修正预报。 第六章调度管理及工作制度

第三十四条大型及重要中、小型水库,编制本水库调度运用规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本水库承担的任务,调度运用的原则和要求。 2.主要运用指标。 3.防洪调度规则。

4.兴利调度规则及绘制调度图。5.水文情报与预报规定。 6.水库调度工作的规章制度。

水库管理单位要依照本水库的调度运用规程,编制调度运用计划,包括年、供水期、月(视具体需要而定)的兴利调度运用计划和汛期的调度运用计划,报请水库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查。

第三十五条重要大型水库,应编制水库调度月报上报水库主管部门。其内容有: 1.水库以上流域水文实况。 2.水库调度运用过程及特征值。 3.下月的水库调度计划和要求。

第三十六条水库管理单位要建立调度值班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应做到: 1.及时收集水文气象情报,进行洪水预报作业,提出调度意见。

2.密切注意水库安全以及上、下游防洪抢险情况,当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防汛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

3.当水库泄洪、排沙或改变运用方式以及工程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大坝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情况时,要把情况和上级主管领导的决定,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传达。

4.做好值班调度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对重要的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要进行录音或文字传真。

5.严格遵守防汛纪律,服从上级主管部门调度指挥。

平时,水库管理单位要配备专职调度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兴利调度事宜。 第三十七条水库管理单位要建立水库调度运用技术档案制度,水文数据、水文气象预报成果、调度方案的计算成果、调度决策、水库运用数据等,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十八条水库调度一般每年都要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应报水库主管部门备案。总结的内容应包括:对当年来水情况(雨情、水情,多沙河流包括沙情)的分析;水文气象预报成果及其误差评定;水库防洪、兴利调度,合理性分析;综合利用经济效益评价;经验教训及今后的改进意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通则拟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本通则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通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7篇:新疆电网调度规程

新疆电网调度规程\\2 新、改和扩建设备并入系统管理1.10 3\\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1.7P26) 1\\电网无功调整和无功控制 (1.8P29) 2\\新疆电网调度规程

水电站调度管理(1.12 P40)\\4 电网情况汇报 (1.16 P66) 53\\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电力系统中的电能生产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由于电能

不能大量贮存,电网中发电功率和用电负荷是相等的,稳态时, 供电频率与汽(水)轮机组的转速对应相等,也就是电网的频率 是基本保持稳定的。若总发电功率>总用电功率,则电网频率增 加,机组转速也增加,若总发电功率

必须通过控制系统使电网中并网发电机组的总发电出力, 来适应电网总用电负荷的要求,才能保证供电频率正常。 4\\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我国电力系统在正常运行情况下,额定频率为50Hz,对额定频率的偏离程度一般不超过±0.20Hz,一般情况下,频率都在50±0.10Hz范围内运行,交流同步电网中频率任何两点都是基本相同的,如果不同,则会处于“失步”状态,系统就会出现异步振荡,这是正常运行所不允许的。

因此,并入电网的发电机组需要及时根据负荷变化调整机组出力,使得发电和用电维持平衡,维持额定的电网频率。 5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当前新疆电网的频率调整和控制主要由西北网调负责调整,新疆电网发电厂根据网调要求按联络线交换功率调整。

新疆电网的频率标准为50.00Hz,按50±0.10Hz,控制,按50±0.20Hz考核,当系统频率在50±0.10Hz,表明新疆电网基本运行正常,若系统频率超限,应加强重要联络线的监控,及时了解站内保护稳控的运行情况和动作信息,由于新疆电网网架薄弱,若频率异常通常表明电网发生了较严重故障,应当迅速了解相关设备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相应调度。

6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并列运行机组在电网负荷变化引起电网频率变化时,根据各自的静态特性,承担一定的负荷变化,阻止电网频率的变化,这个特性称为机组的一次频率调整,又称一次调频。

一次调频的频率调整速度快,但调整量随发电机组不同而不同,调整量不大,电厂运行人员和调度员难以控制。

一次调频特性是由机组调节系统的静态特性确定的,直接的影响因素是机组调节系统的调速不等率,另外一个影响因素就是调节系统的调频死区,实际上就是不灵敏区的大小。 \\7\\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一次调频的参数

死区:一次调频的频率偏差死区是指在此频率偏差范围内,频率变化时,负荷不随频率变化。死区的设置是为了防止机组频繁进行调整,避免频繁调整可能引起的振荡。

调速不等率: 机组空载转速与满载转速之差与平均转速之比称为调节系统的调速不等率即速度变动率,一般用额定转速代替平均转速。当机组跳闸使汽轮机负荷甩到零,这时汽轮机的转速先升到一个最高值然后下降到一个稳定值,这种现象称为\"动态飞升\"。转速上升的最高值由速度变动率决定,一般应为4~5 %。若汽轮机的额定转速为3000转/分,则动态飞升在120~150转/分之间。速度变动率越大,危险也越大。在实际汽轮机在骤然甩掉全负荷时,转速升高约为速度变动率的1.5倍,如果速度变动率大于7%,则由计算结果7%×1.5=10.5%可见,已接近危急保安器动作值10%~12%的范围了。所以不能过份地用调高δ的方法来满足稳定性的要求。 8\\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并列运行时,假定只有两台机组,调速不等率分别为δ1和δ2 (其他机组的等效不等率), 负荷变化使转速变化 Δn,并列运行机组的调节系统均使得其功率发生变化。如下图所示。 9\\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一次调频的特点

1.所有并列运行机组在电网频率变化时,承担一定的负荷变化,各机组负荷变化量之和等于电网总的负荷变化量;

2.调速不等率越大,电网负荷变化时承担的功率变化量越小;调速不等率越小,承担的功率变化量越大;有可能使得δ小的机组寿命受到严重的影响;

3.所有并列运行机组的调速不等率应该相近,以使得各机组在电网中运行时,其负荷均能够随电网频率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4.电网越大,电网的频率越容易维持稳定。因为此时电网负荷扰动量占电网总容量的百分比将随着电网容量的增加而减小,从而引起电网频率较小的变化。 5.一次调频是有差调频,调整后频率恢复不到原来的频率值。 10\\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并网机组一次调频要求:

并网机组均应参与一次调频,对机组一次调频性能要求如下: 1.死区

电液型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的火电机组和燃机 为±0.033Hz 机械、液压调节控制系统的火电机组和燃机 为 ±0.10Hz 水电机组为小于 ±0.05Hz (2转/分钟、6转/分钟、3转/分钟) 2.转速不等率

火电机组和燃机 为4% ~ 5% 水电机组 为小于3% 3.最大负荷限幅

火电机组加负荷方向为机组额定有功出力的6%;减负荷方向不加限制。 水电机组不加限制。

11\\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并网机组一次调频要求: 4.投用范围

机组一次调频投用范围为机组核定的有功出力范围,即机组在核定的最低和最高有功出力范围内。

5.响应行为要求

当电网频率变化超过机组一次调频死区到机组负荷开始变化所需的时间应小于3秒。

当电网频率变化超过机组一次调频死区时,机组应在15秒内根据机组响应目标完全响应。 在电网频率变化超过机组一次调频死区时开始的45秒内,机组实际出力与机组响应目标偏差的平均值应在机组额定有功出力的±0.3%内。 12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并网机组一次调频管理要求:

1.所有并入新疆电网的发电机组均应投入一次调频功能,其性能、参数(死区、转差不等率、负荷调节限制和影响速度)必须满足电力行业标准和新疆电网的有关规定。2.一次调频的试验应在进入商业运行之前进行,试验的结果必须满足新疆省调关于一次调频性能的要求。

2.机组一次调频功能不能正常运行时,发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现场运行规定退出,并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

3.未经同意,运行机组不得擅自退出一次调频功能或更改一次调频特性和参数。4.运行机组的一次调频都要按电监会的要求接受省调的监督和考核。 5.运行机组有义务配合省调进行的一次调频性能测试。

13\\当前新疆电网的频率调整和控制主要由西北网调负责调整,新疆电网发电厂根据网调要求按联络线交换功率调整。

新疆电网的频率标准为50.00Hz,按50±0.10Hz,控制,按50±0.20Hz考核,当系统频率在50±0.10Hz,表明新疆电网基本运行正常, 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14\\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AGC控制模式:

15\\电网频率调整和调度管理

新疆电网与西北电网分列运行控制原则:

1、频率由省调和发电厂共同负责,各厂应按要求投入AGC

2、指定调节速度快,调节范围大的电厂作为第一调频厂。

3、值班调度员可根据系统运行需要指定或变更调频厂

4、其他电厂按(修改)计划曲线接带,自备电厂联络线按(修改)计划曲线接带。调频厂认真调频

5、第一调频厂在50±0.10Hz内调频,当频率变化超过50±0.15Hz,所有发电厂按高频减出力,低频加出力的原则配合电网调频(调度特殊要求的除外)。

6、各电厂调整出力时,应注意频率,当频率超过50±0.10Hz范围,应停止与调频反方向的调整,并汇报调度。

7、地区电网独立运行,装机容量少于3000MW,按50±0.50Hz控制,自备电网解网频率自行控制

8、为了防止频率崩溃,应配置足够自动低频减载负荷(50%和高频切机功能(49-47.5HZ/0.3 6轮,

49、48.7/15秒)。

16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控制管理

电网的无功补偿实行“分层分区、就地平衡”的原则,并能随负荷和电压变化进行调整,应当避免无功功率的长距离传输。新疆电网各级电压的调整和控制,由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按调管分级负责

省调确认调管范围内的电压监视点和考核点,制定电压曲线,指挥无功补偿设备运行和发电机组的无功调整,对电压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考核。

各厂站发现电压异常应及时汇报各级调度。当超过本厂站正常调压能力,电压仍越限时,应及时汇报相关调度,各厂站不得自行调整变压器分接头档位。 17\\电压调整的主要措施有:

1.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包括进相运行方式 2.投入或退出并联电容器或电抗器 3.调整电网接线方式、改变潮流分布,包括转移或控制负荷 4.使用调相机、开停机组、

5.调整变压器分接头,利用其他无功调节装置调压(AVC) 发电厂要严格按调度机构下达的电压曲线运行,若超过调整能力无法满足电压曲线要求,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员

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控制管理

18\\顺调压:如负荷变化甚小,或用户处于允许电压偏移较大的农业电网,在最大负荷时允许中枢点电压低一些,在最小负荷时允许中枢点电压高一些,在无功调整手段不足时,可采取这种调压方式,但一般应避免采用。

逆调压:逆调压是指在电源允许偏差范围内,供电电压的调整使高峰负荷时的电压值高于低谷负荷时的电压值。在最大负荷时提高中枢点电压以补偿因线路最大负荷而增大的电压损耗,在最小负荷时将中枢点电压降低一些以防止负荷点的电压过高。220kV 及以下电网的电压调整,宜实行逆调压方式。 常调压:如果负荷变动较小,即将中枢点电压保持在较线路额定电压高(2%--5%)的数值,不必随负荷变化来调整中枢点的电压仍可保证负荷点的电压质量,这种调压方法叫恒调压或常调压。

电网电压调整方式 电网的调压方式:

19\\发电厂无功调整管理:

1.发电机的自动调节励磁装置和失磁保护等参数、定值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省调规定并投入运行;此类设备的试验和停用需得到相应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批准。发生故障退出或停用,应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

2、省调调管发电机组应做进相试验,其进相能力应达到行业标准和新疆电网的要求。电厂应绘制指导进相运行的P-Q曲线和进相运行规程,并报所属调度备案。

为防止发生电压崩溃,电网和部分自备电厂,应配置足额的低压减载装置.(%85-%65UN/4轮0.5S)(%85-%75UN)/2轮45S) 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控制管理 20 并网运行的发电厂、电网、变电站均应纳入相应一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管范围,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

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机组)、变电站和电网,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新疆电力公司关于并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签订有关并网协议,有关各方必须严格执行所签协议。

拟并网厂、站、电网应与并网前一年8月31日前,上报省调启动计划和并网参数,以便进行年度方式计算。

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并入系统管理 21\\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机组)、电网、变电站并网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向相关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力调度机构提交齐全的技术资料 2.设备已通过分步试运和启动验收

3.接受电网统一调度的技术装备和管理设施齐备

4.与有关调度机构的通信信道能够满足继电保护、安自装置、调度自动化数据以及调度电话等电力调度通信业务的要求,且满足通信并网条件。

5.自动化分站已按电力行业标准、规程设计建成,自动化信息接入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正常。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并入系统管理 22 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机组)、电网、变电站并网需满足以下条件:

6.按电力行业标准、规程设计安装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已具备投运条件,保证电网安全运行所需措施已落实。

7.与并网运行有关的计量装置安装齐全并经验收合格。8.具备生产运行的其他条件。

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并入系统管理 23\\拟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机组)、电网、变电站,应至少于90日前,向省调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名称及投运范围,计划投运日期。

2.试运联系人员名单,包括(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3.调试大纲及安全措施。 4.现场运行规程或规定 5.数据交换及通信方式 6.其他应该提供的资料

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并入系统管理

24\\新疆电力公司对并网申请书发出确认通知后,省调应完成以下工作:

1.下发调管范围、设备命名和编号,回复接口归算阻抗,确定需传送的自动化信息、通信速率及所采用的规约。

2.向工程单位提交调度运行的技术组织措施

3.根据启委会审定调试大纲和方案,编制下达调试调度方案。

4、提供继电保护定值单,收到实测参数后,确认是否更改定值

5、完成并网通信方式下达,完成通信、自动化系统联调和开通 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并入系统管理

25\\新疆电力公司对并网申请书发出确认通知后,省调应完成以下工作:

6、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原则,依据并网调度协议范本,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7、电力公司按有关技术导则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确认工程满足并网条件后,省调应及时编制该工程的启动方案送达拟并网方。

8、省调负责的其他与新设备投运相关的工作。。\\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并入系统管理

26\\拟并网方应于系统联合调试前向省调报送其调试方案和新设备启动方案。 拟送电一次设备的接火工作应在送电前3日内进行(GIS设备可适当提前),二次设备接火工作应同步进行,主要包括母线保护、失灵保护接火及出口传动试验、旁路保护代路及其出口传动试验,直流电源接火、交流电压接火等公用系统接入工作。 首检式验收报告和工程会签单

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并入系统管理

27\\依照省调编制的启动送电方案,拟并网方相关厂站应按省调调度命令完成并网操作。 二次设备接火及其实验合格后投入母差保护、失灵保护,同时拟送电设备间隔正式交付运行单位,此后如需在已完成接火、交付运行的二次设备及回路上工作时,均须按规定向运行单位办理申请手续,严禁未经申请、申请未获批准、未经许可私自开工。 一次接火、二次接入、二次核相,主变调档,冲击5次都应提前考虑, 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并入系统管理 28拟并网方应于系统联合调试前向省调报送其调试方案和新设备启动方案。

新设备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未得到值班调度员指令前,不得接入系统,拟投运的发电机组(含锅炉、汽机、发电机、水轮机、燃气轮机、风电机组、光伏电站)及其他带电设备,其断路器、隔离开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一切操作由调度员下达,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运行间隔退役,退出的间隔与运行设备的一二次物理连接须断开,再次投运按新设备启动考虑。

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并入系统管理

29\\新投产或改建后的线路,必须进行相位、相序核对,与并列有关的二次回路检修时如有改动,也必须核对相序、相位。

新(改、扩)建工程投运后属地调调管的厂、站(设备),地调也应在投运前将参数及投运计划报省调备案,110kV及以上设备命名和编号须经省调统一,送电方案应于投运前3个工工作日报省调备案。

。\\新建、改建和扩建设备并入系统管理 30\\水电站调度管理 依据: 《水法》、《防洪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目标:按照设计的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参数、指标及有关运行 原则,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

水库调度原则:1.保持大坝和水工设施安全 2.保证水库兴利用水(灌溉、航运) 3.发电量最大化

4.兼顾旅游、养殖等方面 31\\水电站调度管理

水电站应满足以下要求:

1、保证大坝和水库安全

2、向调度部门报送水库运用计划

3、编制水库运行规程并报调度机构备案

4、应向调度机构汇报本流域雨情、水情、凌情及弃水情况

5、按要求向调度机构提供水电站设计资料和相关运行资料

6、建立水情测报系统,并向调度上传,系统检修应报调度同意

7、做好洪水预报,遇有重大汛情和灾害天气,及时汇报调度如: 汛期降雨量剧增,可能发生洪水;上游已发生洪水; 特殊情况下加大泄水流量;遇重大汛情,危害设备安全;水工建筑或附属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其他危急水库安全和正常发电的情况

8、每年10月15日前报年度水库运用计划,每月18日前报月度水库运用计划

32\\水电站调度管理

洪水调度:

1、保证大坝和水库安全的前提下拦蓄洪水、消减洪峰,减少对上下游洪水的灾害影响

2、下游防洪出现紧急情况,应充分发挥水库调洪功能

3、汛期汛限水位以上由有管辖权的当地政府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汛限水位以下,水电站由电网调度机构指挥

4、水电站每年应制定洪水调度计划,和防洪预案,并报流域防汛主管部门批准,每年4月底前,将已批准的计划和预案报相应调度机构备案。发电调度原则:在确保大坝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水电站综合效益和电网中调频、调峰、事故备用的作用。用水上有矛盾时,应坚持:保证重点,兼顾其他,充分协商,顾全整体利益的原则。 33\\水电站调度管理

发电经济调度:

1、有调节能力的水库,应根据开发目标,绘制水库调度图,实际应用应采用水库调度图与水文预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度,充分利用水文气象预报,修正优化水库调度。

2、调节能力差的水库,应利用短期水文气象预报,重视提前预泄和拦蓄洪尾。

3、多年调节水库,年末水位应控制在年消落水位,只有遭遇大于设计保证率的枯水年,才允许动用多年调节库容。

4、梯级水库群,应以梯级整体利用效益最佳为原则,制定梯级调度规则和调度图。

5、反调节水库应保证最小下泄流量,与上游联系,保持高水位运行。

6、正常情况下,不得低于死水位运行,调度应当结合负荷预测和水文情况,合理安全运行方式,多发水电,少弃水。34\\电网情况汇报

为何要对电网情况汇报?

电网发生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事件时,为了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事件影响,防范各种风险,国务院、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新疆电力公司都对电网情况汇报多次作出要求。 电网情况汇报的原则:

1.快速性,对汇报的时限作出了要求

2.准确性,对漏报、瞒报、误报、不报的要求,国务院599号令对上述情况,针对一般及以上事故,作出严格和明确的规定。

3.规范性,对汇报的范围、内容作出的要求 35\\电网情况汇报

省调对电网汇报的一般要求:

新疆电网发生重大以上事件,应在10分钟内,将事故汇报当值调度; 新疆电网发生一般以上事件,应在20分钟内,将事故汇报当值调度; 新疆电网发生六级以上事件,应在30分钟内,将事故汇报当值调度。

汇报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气候和环境情况、事件经过、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以及事件的影响,事件发生的原因或对原因的初步判断,针对事件采取的措施和目前电网的情况。 36\\电网情况汇报

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向省调值班调度汇报

1.省调调管发、输、变电设备(包括许可设备)及相应二次设备发生异常、障碍、事故。2.发生误操作事故。

3.发生与电网运行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4.发生与电网运行有关的设备火灾事故。

5.发生水电站垮坝事故,水淹厂房事故,火电厂漫灰坝事故。6.发生大面积停限电事故,对重要用户停限电或停止供热等。 7.发生对电网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8.发生违反调度纪律的事件。

9.发生其他与电网运行有关的重大事件。37\\电网情况汇报

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向省调值班调度汇报

地区电网电力调度机构和并入新疆电网运行的兵团、石油系统等用户调管电网运行重大故障信息应及时汇报省调,地调详细情况可与次日7:00前报送省调。

1.地区电网主力发电厂和110kV及以上变电站发生全停或主设备损坏事故。2.地区电网发生振荡或解列、大幅功率波动。 3.地区电网频率和电压严重超标准运行。

4.地区电网发生6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跳闸。5.地区电网发生与电网运行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6.地区电网发生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生产设备火灾事故。38\\电网情况汇报 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向省调值班调度汇报

地区电网电力调度机构和并入新疆电网运行的兵团、石油系统等用户调管电网运行重大故障信息应及时汇报省调,地调详细情况可与次日7:00前报送省调。 7.地区电网发生误操作事故。

8.地区电网发生大面积停、限电事故,对重要用户停、限电或停止供热。9.电网发生水电站垮坝事故,水淹厂房事故,火电厂漫灰坝事故。 10.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发生全停事故。 11.地区电网发生对电网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12.地区电网发生违反调度纪律的事件。

13.地区电网发生其他与电网运行有关的重大事件。39\\电网情况汇报

发电厂燃煤情况汇报 1.每日发电厂应将燃煤情况,按规定格式于每日1:00前,通过自动化系统报送至省调,各发电厂应认真核对数据,确证无误; 2.每周4各发电厂应将周燃煤情况,按规定格式于每日1:00前,通过自动化系统报送至省调,各发电厂应认真核对数据,确证无误; 3.每日各地调应将电网运行情况,按规定格式于每日7:00前,通过自动化系统报送至省调,各发电厂应认真核对数据,确证无误; 4.若报送系统故障,应尽快通知省调,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40\\电网情况汇报

考核分别针对地调、变电运行人员、发电厂运行人员。 1.按照新疆电力公司的管理规定对地调进行考核; 2.按照《新疆电网变电站运行专业调度考评办法》,对变电运行人员考核; 3.按照两个细则,对发电厂运行人员考核; 蒋建军 15299151825

第18篇:河南电力调度规程

河南电力调度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河南电力系统内发电、输电、售电、用电及其它活动中与电力调度有关的行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本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使用本规程所引用的法律、标准、技术规范、上级调度规程(规范)及管理文件等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5《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国务院——1993《电力监管条例》

国务院——200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200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200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200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国家经贸委——2001《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587—2007《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T516—2006《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DL/T544—94《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7—94《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DL/T548—94 -2-《关于加强电力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 能源部——1988《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5号——2005《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发改能源〔2007〕3523号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22号——2006《电网运行准则(试行)》 ——DL/T 1040—2007 3术语和定义 3.1电力系统

由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设施和为保证这些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自动化设施等构成的整体。(参见《电网运行准则》

术语第1条) 3.2电力系统运行

指在统一指挥下进行的电能的生产、输送和使用。 3.3独立小电力系统

指与主网不相连接的孤立运行的局部地区电力系统。 3.4发电企业

并入电网运行

(拥有单个或数个发电厂)

的发电公司,或拥有发电厂的电力企业。(参见《电网运行准则》 术语第5条) 3.5电网企业

拥有、经营和运行电网的电力企业。(参见《电网运行准则》 术语第4条)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两者合并简称为发、供电单位。 3.6电力用户

通过电网消费电能的单位或个人。(参见《电网运行准则》 术

-3-语第7条) 3.7电力调度

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和电力市场规范运营,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环

境保护,保证电力生产的秩序,对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的活动。

3.8电力调度机构

对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的机构,在电力系统运行中行使调度权,简称调度机构。(参见网调规程)

3.9电力调度管理

指电力调度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电力系统生产运行、电力调度系统及其人员职务活动所进行的管理。一般包括调度运行管理、调度计划管理、运行方式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自动装置管理、调度自动化管理、电力通信管理、水电厂水库调度管理、新能源调度管理、调度系统人员培训管理等。

3.10电力调度系统

包括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运行值班单位。运行值班单位指发电厂、变电站(含换流站、开关站,下同)、大用户变(配)电系统等的运行值班单位。

3.11 调度管辖范围

电力系统设备运行和操作指挥权限的范围。 3.12调度许可

下级调度机构、厂(站)管辖(或受委托调度)的设备在进行有关操作前,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厂(站)值班运行人员向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申请并征得同意。

3.13委托调度

一方委托他方对其调度管辖的设备进行运行和操作指挥的调度方式。 3.14越级调度

紧急情况下值班调度员不通过下一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而直接下达调度指令给下一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运行单位的值班运行人员的方式。

3.15调度指令值班调度员对其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或调度管辖厂(站)值班运行人员发布有关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令,包括自动发电控制(简称AGC)、自动无功电压控制(简称AVC)、实时调度等调度自动化系统下达的调控指令。

3.15.1发布指令——值班调度员正式向下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或厂(站)值班运行人员(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正常运行时)下达调度指令。

3.15.2接受指令——受令人听取指令的步骤和内容,复诵指令并认可。

3.15.3复诵指令——受令人依照指令的步骤和内容,向发令人完整无误诵读一遍。3.15.4回复指令——受令人向值班调度员报告已执行完调度指令的步骤、内容和时间。

3.15.5拒绝接受指令——受令人认为值班调度员或调度自动化系统发布的调度指令会危害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不执行调度指令。

3.16水调自动化系统水调自动化系统是电网调度自动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水电厂内采集水文、气象和水库运行信息的子站、调度机构内对水库运行进行监视、预报、调度和管理的主站及相应的数据传输通道构成的系统。

3.17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包括能量管理系统(EMS)、电力系统实时动态监测系统(WAMS)、调度管理及实时调度系统、调度员培训仿真系统(DTS)、电能量计量系统(TMS)、水调自动化系统、调度生产管理信息系统(OMS)、配电管理系统(DMS) -46-名规范》和《河南电力通信设备标识规范》执行。

16.5.2各维护单位应设专人负责通信资源数据库维护工作,应保障维护范围内的资源数据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6.5.3 500kV系统电力载波频率由网调分配;220kV系统电力载波频率由省调分配;110kV系统电力载波频率由地调分配。 16.6规划建设

16.6.1通信规划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适度超前、优化整合、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电网发展规划的需求和特点,结合专业管理和通信网发展状况,采用先进、实用、可靠的通信技术。 16.6.2调度机构与所属调度对象之间通信应具有两条及以上独立路径的数字通道。 16.6.3同一条线路的两套线路保护和同一系统的两套安全稳定自动装置,应组织两条独立的通道,配置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由两套独立的通信电源供电。

16.6.4新建220kV及以上通信站的调度交换机,应采用统一编号、统一信令和数字中继接入电力调度交换网。调度台应采用通信专用-48伏直流供电或UPS电源供电。 16.6.5调度机构与所属调度对象之间应配置应急调度电话单机和调度录音系统。

16.6.6并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的通信设备技术标准和运行条件应符合电力通信网技术规范和运行要求,接入方案应经所属通信机构审核。

16.6.7省网基建和技改通信项目相关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向省调报送技术资料:设备采购前25个工作日报送设备技术规范书;并网前25个工作日报送设备技术协议、采购合同复印件和

施工设计图;并网前10个工作日报送设备及光缆测试参数。

16.6.8通信工程竣工应经运行维护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应对设备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16.7通信站

16.7.1通信站应满足国网公司通信站标准化管理和《华中电

-47-力系统电力通信管理规程》的要求和相应技术条件,维护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备各种技术资料和记录,配备仪表、备件和工具。

16.7.2厂、站应具备对通信机房动力环境、通信设备运行状态监视的手段。通信设备(电源、传输、交换等设备)的主要告警信息应接入厂站综合监控系统。

16.7.3站内通信设备的日常巡视工作应纳入变电站统一运行管理,在设备出现异常时,变电运行人员应及时通知当地通信调度。16.8统计考核

16.8.1电力通信统计分析工作采取分级统计、逐级汇总的方式。分为年度统计分析(通信设备运行统计分析工作)和月度统计分析(通信管理和运行统计分析工作)。各维护单位负责维护范围内的通信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16.8.2通信考核按照相关规程规定进行,实行月度和年度考核。17并网与调度 17.1 凡与河南电网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机组)、接入电网的用户变电站应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在并网前签订并网调度等协议,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7.2 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机组)、入网用户变电站在与有关电网企业签订并网协议之后,应当提出并网申请,由有关电网企业审查其是否符合并网运行的条件。 17.3 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机组)、入网用户变电站应具有接受电网统一调度的技术装备和管理设施,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7.3.1新投产设备已通过分部调试或试运行,通过并网必备技术条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查和安全性评价。-48-

17.3.2按照电网调度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技术资料。

17.3.3与电网调度机构间的通信通道符合有关规定,至少保证两种相互独立的通道,并已投运。调度总机按组网要求接入开通。

17.3.4按照电力行业标准、规程配置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自动装置具备投运条件,有关安全措施已落实,并已通过相应电网调度机构的审查。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厂站应装设继电保护信息子站,并完成与省调主站的联调。

17.3.5自动化设施已按电力行业标准、规程设计建成,满足电力调度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要求并验收合格。信息已经正确传送至有关调度机构的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

17.3.6并网关口计量装置按电力行业标准、规程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电能量数据能够正确传送至有关调度机构的电能量计量计费系统。

17.3.7调度管理及实时调度系统电厂端的子系统完成接入省调主站的调试工作并投入运行。17.3.8厂站端调度数据专网设备按要求安装完毕,接入相应电力调度数据专用网络,并承载调度信息业务。

17.3.9发电机组试运行结束,应该完成带负荷运行的所有试验,将有关报告和技术资料报送调度机构,并通过审查。

17.3.10具备正常生产运行的其它条件。17.4 新建或扩建的电气设备加入试运行前三个月,并网方应向调度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三份。 17.4.1注明设备型号、设计规范参数的一次接线图; 17.4.2继电保护、安全稳定自动装置的原理图及说明书;

17.4.3线路长度、导线型号、排列方式、线间距离、杆型及线路走径地理图(线路在启动试运行前应测量线路工频和高频参数);-49- 17.4.4通信有关资料;

17.4.5相关的调度自动化系统技术参数及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远动施工设计图和二次接线图,远动设备清单及说明书,测量回路变比,通信规约;AGC、AVC、PMU的型号、技术

参数及指标;电能量计量系统相关图纸、设备型号及参数,计量回路变比,辅助接点类型,关口点的设置方案;调度数据专用网络的施工设计图、设备清单及说明书;调度管理及实时调度系统厂站端的施工设计图、设备清单及说明书;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安全防护产品清单及说明书等;

17.4.6其它涉及新设备投产的资料。17.5 新建或扩建发电厂启动试运行前三个月,拟并网方还应向调度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17.5.1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主要设备规范和参数; 17.5.2发电机、变压器的测试结论;

17.5.3发电厂输煤、给水、主蒸汽、除灰、燃烧、调速、循环水、发电机冷却系统图,励磁系统图;

17.5.4新设备规程,运行人员名单;

17.5.5线路长度、导线型号、排列方式、线间距离、杆型及线路走径地理图(线路在启动试运行前应测量线路工频和高频参数);

17.5.6相关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验收报告;远动信息表;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记录及施工图一套;电能计量若有拨号通道,应提供拨号号码;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有关资料。 17.5.7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机组应提供有关模型及参数。模型及参数应满足省调校核、计算的要求。

17.5.8调度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17.6 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对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并且对因资料误差而引起的后果负责。 -50- 17.7 调度机构接到上述资料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下列工作: 17.7.1确定设备命名、编号和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17.7.2提供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自动装置定值。

17.7.3进行潮流和稳定计算,确定输送功率极限和运行方式及主变分接头位置。17.7.4编制试运行调度方案。

17.7.5依据并网通信系统设计方案,组织完成并网通信电路的测试、开通工作。17.7.6组织完成调度机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与拟并网方自动化设备的联调。

17.7.7组织完成并网调度业务所需的其它二次系统(数据专网、实时调度、保护信息等)的调试、开通。

17.7.8有关人员赴现场熟悉设备。

17.7.9组织研究并网条件,提出意见,参与有关并网前的检查等。17.8 拟并网方运行人员应在设备投入运行前熟悉本调度规程,经调度机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7.9 新设备技术参数不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的要求,未通过并网运行必备条件审查,调度机构应拒绝该设备加入电网运行。

17.10新设备第一次启动的并网申请应由启动委员会主任签发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省调,表示新设备已具备并网的安全和技术条件。调度机构认为新设备已满足并网条件,方可在日调度计划中安排并网试运行工作。

17.11新发电机组相关调试工作结束,确认继电保护、通信、调度自动化设备全部正常运行,发电设备带到额定出力稳定运行后,方可向调度机构申请进入168h或72+24h满负荷试运行。发电机168h或72+24h满负荷试运行结果由调度机构依据相关规程标准认定,其中起止时间和负荷率以调度机构的记录为准。

第19篇:值长调度规程

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

值 长 调 度 规 (试行)

2005—10—13

写: 审

核:

准:

本规程遵照国标GB/T1.1一l 9 9 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章第一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遵从国家电网公司的《电网 调度管理条例》、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山东电网调度规程》、烟台 供电公司的《烟台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编写

的。

本规程附录与正文重要性等同,执行中应与正文同样对待。

本公司所有从事与发电有关的人员均应了解本规程,并熟悉与

本人工作(职责)相关的条款。

下列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1、发电部各专业主值。

2、生产部值长。

3、发电部主任、副主任、方式专工、各专业主管(专工)。

4、生产部主任、副主任、各专业主管(专工)。

5、燃灰部主任、副主任、各专业主管(专工)。

6、公司分管生产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副总工。

编写:

审核:

批准:

本规程归发电部解释与管理。

2 0 0 5年10月13日

3 在XX(接地线地点)挂地线X组,拆除XX(接地线地点)接地线X组;

XX线路(或设备)各端地线已挂好,现在工作可以开工:

XX线路(或设备)工作全部结束,现场工作安全措施已拆除,人员退出现场,现在可以送电。 D3——般调度术语

发令人发布调度命令时,语前必须冠以“命令”二字。受令者复诵时,发令人应说 “对,执行”。

受令人完成命令汇报时,语前必须冠以“汇报”二字。接受汇报者,语前必须冠以“重复汇报”。

预告操作步骤,语前必须冠以“操作预告”四字。接受预告者,语前必须冠以“重复预告”四字。

为使数字读音正确,规定1读“腰”,2读“两”,7读“拐”,0读“洞”。

1 范围 2引用标准 3值长工作职责 4值长的工作职权 5值长工作岗位 6交接班制度 7调度管理制度

8异常运行的调整和事故处理 9值长职业道德规范 10值长培训 1l标准的附录

值长运行调度规程

l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值长调度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调度管理工作。各部门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及全体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各专业规程与本规程有不一致者,以本规程为准。

2引用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电网调度规程》

烟台供电公司《烟台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3值长工作职责

3.1值长代表总经理(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在生产现场值班,有权直接调度公司内与生产有关系的各部门人员为生产服务。值班期间负责本值的生产调度和事故处理,在操作上受地调调度员领导,值长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本规程,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3.2值长在值班期间是全公司运行操作、安全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的最高领导人。各运行班长(专业主值)在运行操作上直接受值长领导,执行值长的操作命令。3.3凡我公司运行及备用设备均属值长及调度管辖,未经值长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运行设备转入检修或破坏备用。

3. 4值长应经常监督全厂设备的运行状况,使设备在最安全、经济的条件下运行,并负有下列责任。

3.4.1合理安排各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在安全经济状态下运行。

. 3.4.2完成有功、无功负荷以及热用户用汽参数的调整,各项参数应在正常范围内变动,保证电能、热能质量。

3.4. 3根据调度命令和本公司具体情况及时正确地指挥机组的启、停工作。

6 3.4.4正确命令和认真监督各专业主要辅助设备和主要系统的启、停和切换操作。

3.4.5按照调度下达的负荷命令或负荷曲线、热用户用汽量的要求及机、炉运行方式,搞好经济调度,使主要设备在安全、合理、经济状态下运行。 3.4.6加强化学监督,使汽、水、油品质在合格范围内。

3. 4.7经常检查督促有关省煤、节电、节水、节油措施的认真执行。3. 4.8审批操作票、工作票正确无误,操作时间、工作时间适当。

3.5值长对本值人员在值班期间的劳动态度、精神状态、现场规章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设备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况具有检查和指导责任。

3.6值长应严格执行并带领全值人员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临时发尘的故障检修及夜间 必须进行的临时检修,在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经值长许可,

可以没有工作票进行检修,但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 3.7按时收听天气预报,每班与地调对表一次。

3. 8在值班中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准确判断,采取有效措施抑制。3.9值长的各种记录应整洁、清楚,记录内容详细、全面。

3.10教育全值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精力充沛,要求操作调整及时,安全经济。

3.11在值班期间,若发现威胁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而运行人员无法消除时,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3.12值长应经常检查各运行班长的记录及各岗位的运行日志和其他操作记录的准确性与

真实性。 4值长的工作职权

4.1值班期间对全公司生产系统有生产指挥调度权。

4.2有权代替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处理生产运行中出现的紧急情况,事后向公司有关

领导汇报。

4.3值长的调度命令只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生产部主任有权更改,更改调度命令的

入对命令的安全性、正确性负责。

7 4.4设备发生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时,值长有权召集全公司任何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若有拖延或不执行命令者,要承担未按令执行而造成故障扩大的责任。 4.5有权批准不属上级调度管辖的不影响综合出力且在当班时间内可完工的检修申请。

4.6值长通知各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消缺时,各单位相关人员应立即组织实施,否则根据《龙泰热电运行调度管理制度》按违反调度命令进行考核,并承担造成后果的责任。

4.7值长在当班时间内,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调度命令者,有权停止其工作或给予考核、经济处罚,对与生产无关的人员,值长有权令其退出现场。

4.8值长有权直接向运行值班人员发布操作命令,受令者必须立即执行。 4.9值长有权调用生产紧急用车。

4.10异常情况,值长有权调整燃煤比例,事后向有关领导汇报。

4.11夜间值班中发生工伤及急重病患者,值长有权联系医务人员到现场救护和凋用急救用车。

4.12遇有重大操作,须提前或拖后吃饭时间,或增加就餐人数,值长有权调度食堂值班入员,食堂值班人员必须服从。

4.13在生产中贡献突出的或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者,值长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奖、惩意见。

5值长工作岗位

5.l值长在主控室值班,通过电话或口头命令形式调度指挥和工作联系。值长与值班调度员及运行人员用电话联系时,都必须复诵核对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后应向发令人汇报,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5.2值长值班期间不能离开主控室,如确须离开,必须通知电气班长,离开期间由电气班长代行值长职权。

5.3汽机冲转、发电机并列等重大操作,值长应力争亲自监护,若因故不能亲自 8 监护时,应向各班长交待好技术安全措施,避免发生异常情况和重大事故。 6.交接班制度

6.1值长应按批准的运行轮值表值班,不准带酒味上班,有事或有病应提前向生产部主任请假。

6. 2接班值长应提前20分钟进入现场,如接班值长未到,交班值长不得离开现场,应报告生产部主任找人替班,连续值班不得超过12小时。

6.3交班时发生事故或遇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告—段落后经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6.4各运行班长应在交接班前20分钟内向值长做出汇报,交班值长根据运行班长的综合汇报,做好一切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6.5交班前应向接班值长口头交待如下内容。

6.5.1设备系统运行方式。

6.5. 2设备检修状况以及运行方面采取的安全措施。

6.5.3上级命令及命令执行情况。 6.5. 4主要设备存在的缺陷和消除情况。 6. 5. 5发生的事故、异常及处理中出现的问题。 6.5. 6全厂单机及综合可调出力情况、热负荷情况。 6. 5.7交班后的预计工作。 6.5.8本值的运行经验及教训。 6.6值长接班时必须做到:

6.6.1查看值长运行日志、操作记录、检修申请单、工作票、有关文件及上级指示,并认真听取交班值长的口头交待,发现问题及时询问。

6.6.2询问了解全厂各种运行方式、设备运行备用情况以及前几值的主要操作。 6.6.3巡视主要表计,核对模拟图

6. 6.4了解主要设备、主要附属设备、主要系统检修情况及安全措施。6.6.5了解上级命令和指示的执行情况及接班后的预计工作。

6.7接班后20分钟内各运行班长应向值长详细汇报设备运行情况,同时听取值 9 长的工作布置。

6. 8值长在听取各运行班长汇报后在1小时内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汇报,内容为:

主要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方式,负荷情况,检修情况,电压水平,设备运行状况及接班后预计工作等,并听取值班调度员的工作布置和意见。 6.9值长的交接班以在《值长运行日志》—上双方签名为准。 7调度管理 7.1调度管理制度

7.1.1值长是全公司运行操作的指挥人,对各专业值班人员发布生产凋度命令,并对命令的正确性负责。各级领导发布的命令若涉及到值长权限时,必须经值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事故处理例外)。

7.1.2值长应正确迅速地执行调度命令,若发现命令有明显错误,可提出申诉,如值班调度员仍曙持命令时,必须立即执行,同时汇报上级领导。如果值长发现值班调度员的命令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拒绝执行,并将理山申报发令人和本公司上级领导。

7.1.3值长接到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指示时应立即执行,如涉及到调度员的权限时,必须征得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方可执行,紧急情况及事故处理除外,事后迅速汇报上级调度员。

7.1.4值长与值班调度员通话进行操作联系和业务汇报时,须报出厂名和自己的姓名,使用统一规定的调度术晤,值班凋度员发布的命令的和指示以及操作结果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7.1.5值长发布命令时要严肃认真,考虑问题要慎重细致,对命令的下确性和必要性负责,受令人应正确、迅速执行。值长一般向各运行班长发布命令,必要时可直接向各专业值班人员发布命令,值班人员执行后汇报运行班长。受令人对值长所发布的命令有怀疑时,可提出理由,若值长坚持命令,应立即执行。若发现命令明显威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设备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时,受令人可拒绝执行,并汇报发令人、本专业领导人和公司分管生产领导。

7.1.6各运行班长应及时向值长汇报本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设备系统异常情况。 10 各运行班长所到之处,应随时与值长联系,说明去向与处所。当正常运行方式破坊;及主要设备出现异常,影响机组出力时,各运行班长应及时汇报值长,值长应及时汇报调度员、并采取措施,按规定向调度提出降出力申请,而后汇报公司有关领导。

7.1.7运行备用中的主要设备、主要系统、主要辅助设备正常倒换操作,必须有值长命令或经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7.1.8各单位负责人对于设备调度方面的意见、建议,值长应积极考虑。但未经值长批准,不得进行任何操作,紧急情况及事故处理除外,但事后应迅速汇报值长。

7.1.9各专业值班人员与值长电话联系业务和汇报时,必须互报姓名。 7.1.10认真执行操作票复诵制,接受操作预告令、操作命令和接受操作汇报的值班人员都必须复诵。操作命令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发令人只有得到受令者的操作全部结束汇报后,命令才算执行完毕。

7.1.1l属于调度管辖设备的操作,值长应按上级调度员的命令执行,其他设备山值长决定。

7.1.12主机启、停,要分步提前汇报地调。

开机汇报内容:准备点火,

已经点火,冲转,准备并列,

已并列,增负荷,达额定参数或满出力。

停机汇报内容:开始停机减负荷,准备解列,已解列。

7.1.13认真贯彻山东电网调度管理考核办法(如烟台地调出台调度管理考核办法,将执行烟台地调办法),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经济处罚。 7.1.13.1违反调度纪律。

7.1.13.2发电机有功出力偏离调度下达的有功负荷曲线(或调度命令),并且延续时间超过十五分钟。

7.1.13. 3发、供电设备计划检修超过了批准的期限未及时办理延期早续。

7.1.13.4发电厂电压曲线(无功负荷曲线)合格率低于100%。

’ 7.1.14须经值长签字批准的操作票、工作票,未经值长签字,—律不得进行。

11 7.2电话管理

7.2.1值长调度电话配备录音电话,为生产调度专用电话,非值班人员不得使用,不得占用调度电话联系其它事项。

7.2.2生产现场行政电话是生产调度备用通讯工具,值长和有关运行人员可以优先使用,总机值班人员应优先并迅速接通。

7.2.3值长录音电话应在良好的备用状态,通讯应定期进行检查。值长的调度电活全部录音

7.2.4通讯设备发生异常时,值长应及时通知分管通讯人员立即消除异常。 8异常运行的调整和事故处理 8.1事故处理原则

8.1.l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8.1.2力争保住厂用电或尽快恢复厂用电。

8.1.3用—切可行的办法维持无事故设备的连续运行。 8.1.4凋整设备系统运行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8.1.5尽可能保住或尽快恢复对重要用户的连续供电、供汽。

8.2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总指挥是值班调度员,本公司事故处理的现场指挥是值长。处理事故时,值长应努力做到情况明、判断准、处理:正确、迅速。 8.3下列情况无须等待调度命令,值长可自行处理,事后应迅速汇报调度员。8.3.1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进行处理。

8.3.2厂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恢复送电时。

8.3.3发电机误掉闸,将发电机与系统并列操作时。

8.3.4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或二次开关掉闸将有关保护停用时。 8.3.5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8.3.6电源联络线掉闸后,开关两侧有电压,恢复同期或并环。

8.4 L山东电网频率标准是50 HZ,频率偏差不得超过±0,2HZ。电网频率调整山省(地)调调度员负责。当出现频率异常时,值长应根据调度命令执行。 8.5值长要严格按照地调下达的电压曲线或调度员命令进行发电机的无功功率 12 调度,各电气值班人员应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发电机的无功功率。

8.6各专业班长在发生事故或异常时,应及时向值长汇报,

说明发生事故情况和人身设备情况,听取值长命令,同时按照现场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自行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并尽快消除事故,缩小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

8.7事故处理时,公司领导及各部室的任何处理意见均应通过值长—厂达,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除外,但处理后应尽快通知值长。

8.8公司内发生的——切事故、人身伤亡、重大误操作、重大异常,值长应及时向调度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发电部主任汇报。

8.9事故时,如影响电力系统的干常运行或将促成厂内设备、机组损坏或停—上运行、影响全厂出力时,值长应根据现场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处理外,应立即汇报调度员,按其指示进行处理。

8.10事故时,如不影响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电厂的设备完整或全厂的发电出力时,值长可根据现场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汇报调度员。

8.11事故后随着设备系统的逐渐币常恢复,应优先考虑并尽快恢复本公司直供的重要电用户、热用户。

8.12事故处理时,若通讯失灵,各专业按现场事故处理规程自行处理,若发布命令受令人未完成重复命令时通讯失灵,受令人不受命令的约束,应根据现场规程和自己的判断进行处理。

8.13事故处理时,调度通讯失灵,通讯人员应保证值长优先使用行政电话,尽一切力量恢复通讯。

8.14总经理、副经理或发电部主任认为值长刁二能胜任处理事故时,有权直接领导处理事故或委托他人领导处理事故,但应及时通知值班调度员和运行班长。 8.15属于不紧急情况、可先联系再处理的事故,一般应先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按其决定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处理。

8.16事故处理完毕,值长应向调度员或公司领导详细汇报并做好记录,班后值长可根据情况召开事故分析会,弄清事故的原因及处理过程,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有效的反事故措施。

13 8.17值长应经常做好事故预想工作,并可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所有(有关)运行人员做好事故预想工作。 9值长职业道德规范

9.1规范:服从调度,统—指挥。保证安全,降低消耗。严格规程,加强管理。忠于职守,以身作则。 9.2标准

9.2.1服从调度,统—指挥。调度命令要严格贯彻,迅速执行。对管辖的设备要尽职尽责,做到安全经济调度。

9.2.2保证安全,降低消耗。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责任事故和误操作,稳发满发,使机组在经济状态下运行。

9.2.3严格规程,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认真细致进行各项生产检查,监督各岗位值班人员的劳动纪律和值班状况,及时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9.2.4忠于职守,以身作则。值长应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岗位,做好事故预想。对工作严字当头,从安全出发,处处以身作则,带领全值人员安全尘产,完成各项任务。 10值长培训

10.1值长必须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0.2值长应熟悉下列各项

10.2.1熟悉国家《电力法》、部颁《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部颁有关规程,掌握本调度规程,烟台地调调度规程及本公司有关技术标准与管理标准。

10.2.2熟悉各专业运行规程、系统、设备规范、构造原理及运行特性。 10.2.3掌握二正作票的办理,操作票的填写规定,各主要设备的厅常运行方式及特殊运行方式,机组的开停方法及所需的时间,增减负荷的速度,经济负荷凋度。

10.2.4熟悉各种事故象征并掌握处理方法。 10.3培训程序

14 10.3.1发电部根据学习值长的业务水平制定学习计划,按专业进行培训。 10.3.2实习值长应经燃料、化学、锅炉、汽机、电气各运行岗位的实习,并且必须熟悉下列各项:

10.3.2.I燃料专业:熟悉燃料运行规程,设备规范、性能,煤场存煤量、石灰石存量、最大上煤能力,各种上煤、配煤方式及最佳运行方式。

10.3.2.2化学专业:熟悉运行规程,设备规范、工作原理,水处理全部流程,实际出力及影响出力因素,熟悉煤、灰、水、汽、油化学标准,影响标准的因素及处理方法。

10.3.2.3锅炉专业:熟悉运行规程、设备规范、各主系统部件结构、工作原理、系统布背、工作过程及控制参数(包括蒸汽、给水、减温、排污、疏水、烟、风、燃烧、返料、加药、取样、润滑油、除灰、排渣、邻炉加热等系统)及各参数变化与全厂经济性的关系。各炉组特性,锅炉启、停操作,异常情况及事故处理规定,各炉组的自动、保护装置投运情况,对炉组有何改进建议,并学习炉专业发生过的事故教训。

10.3.2.4汽机专业:熟悉运行规程、设备规范及结构原理,系统布置(包括:

主蒸汽、抽汽、给水除氧、凝结水、疏水、循纠;水、轴封供汽、发电机冷却水、除盐补水、抽汽供汽、润滑油、真空系统、工业水、消防水、水库水、调速系统等),各种运行方式及参数要求,影响参数变化的原因及处理方法,各参数变化与全厂经济性的关系。各机组有哪些保护装置、动作原理、投运情况。汽轮机的启、停操作,异常情况及事故处理规定,学习汽机专业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 10.3.2.5电气专业:熟悉运行规程、设备规范、工作原理及参数变化、一次系统结线及设备运行性能,各种情况下的运行方式。主要继电保护、自动装詈的工作原理、投运原则及操作方法步骤。掌握干常电气设备及线路停、送电,倒闸操作顺序,发电机并列条件和操作顺序,厂用电供电方式,电气设备的各种特性、试验和要求,检修人员工作场所的安全措施,熟悉设备及系统的事故处理,学习电气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

10.4值长实习结束后,山生产副总经理、发电部主任进行全面考试,经考试合, 15 格后,可在值班值长的监护下见习值长的全班工作。监护值长对见习值长的全部工作负责。

10.5学习值长见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由公司下达书面通知书,通知各专业、报地调后方可值班。 ll标准的附录

附录A地调管辖设备及本厂值长管辖设备系统

附录B主要电气继电保护、机炉热工保护及自动装臂投入、停用管理范围与要求

附录C远动装置运行管理

附录D调度术语

附录A地调管辖设备及本厂值长管辖设备系统 A1地调管辖设备

#1--#3锅炉、#1--#2汽轮发电机组、#1-2主变压器、#01高备变中性点,嘉东

1、2线、110KV母线

A2本公司值长管辖设备和系统

除A1范围内的其他生产设备、系统全归值长管辖。

附录B主要电气继电保护、机炉热工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停用管理范围与要求

B1主要电气继电保护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投运前必须有完整的图纸、定值单及有关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属调度管辖设备的保护装置的投停,必须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任何方式和状态。属值长管辖设备的保护装置的投停,未经值长批准不得改变任何方式和状态。

电气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停用和投入,应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只允许在调度和值长同意的情况下,停用其中的一部分保护。对保护装胃及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应配合一次设备停电进行。

16 在24小时内能消除的保护缺陷,应由值长电话请示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并记录在值长的《保护投停记录》中:停用保护超过24小时,必须办理设备停服役申请,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同时也要做好《保护投停记录》;事故情况下,值长可先下令停用,但事后必须汇报生产副总经理,并记录在《保护投停记录》中。

B.1 110KV母线及线路保护和自动装置

110KV母线保护:母线差动保护(地调管辖)、断路器失灵保护(地调管辖)、母线充电保护

110KV线路装有:光纤差动保护(地凋管辖)、距离保护(地调管辖)、零序电流保护(地调管辖)和三相一次重合闸(地调管辖)。110KV故障录波器(地调管辖) B1.2#

1、2发电机、主变压器保护

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发电机复合电压启动过流保护、发电机过电压保护、

发电机过负荷保护、

发电机失磁保护、发电机转子一点、二点接地保护、

发电机横差保扩、

发变组差动保护、主变零序保护、主变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保护、

主变瓦斯保护、主变绕组温度及主变油温保护、主变压力释放保护限流电抗器过流保护、限流电抗器过负荷保护、限流电抗器低压侧分支过流保护(仅#2机有)

B2汽桐[、锅炉热工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停用管理范围与要求

汽机、锅炉热工信号、保护和联锁装置应保持完好、准确,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检查、试验。保护的投、停工作由热工人员进行,不得在运行状态下的保护、联锁装置上进行检

修或调整。需停用运行中的保护、联锁装置进行检修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关系到机炉跳闸的保护装置的停用,执行下列规定:

在24小时内能消除的保护缺陷,应山值长电话请示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并记录在值长的《保护投停记录》中:停用保护超过24小时,必须办理设备停服役申请,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同时也要做好《保护投停记录》;事故情况下,值长可先下令停用,但事后必须汇报生产副总经理,并记录在《保护投停记录》中。

17 B2.1#l、2汽轮机保护

发电机油开关跳闸停机保护、后汽缸安全膜、超速保护、轴向位移保护、汽轮机润滑油压低保护、凝汽器真空低保护、轴承回油温度高保护、抽汽逆止门保护、盘车装置联锁、高加水位保护、低加水位保护、除氧器保护、给水泵等辅机联锁保护

B3.1#l、

2、3锅炉保护

FSSS保护、锅炉总联锁、汽包水位保护、主汽压力保护、安全阀、辅机低电压保护、床温、床压保护

附录C远动装詈运行管理

远动设备是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实现电网自动化的重要工具,随着电网的扩大,电力系统自动化水平的提高,远动设备将愈加显示出它的重要性,为了保证远动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C1投入系统正常运行的远动设备,不得无故停用。若需停用应经值班调度员或远动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C2在下列情况下,需经调度员或远动主管单位同意,才允许远动装胃退出运行: C2.1定期检修超过1小时:

C2.2定期测试要中断遥测、遥信正常工作超过1小时; C2.3传送远动信号的通信设备定期检修超过1小时;

C2.4传送远动信号的通信设备测试时要中断远动信号超过以上情况,应提前—天向省调调度员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停用。

C2.5对于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严重事故,可先停设备。事故后报告有关远动值班人员或值班凋度员。

C3能够避开正点,不影响打印制表的]二作须经远动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C4在正点前后5分钟内,远动和传输远动信号的通道不要进行测试或其他工:作,以免影响打印制表。

C5投入系统运行的远动设备要有明确专职维护人员。

18 C6远动设备的运行维护

C6.1每日巡视、检查和测试运行中的设备,发现异常及故障及时处理。 C6.2每月检查、测试运行中的远动设备。 C6.3每月检验摇信动作正确性

摇测精度校对和电度表校对公式如下:

P=Kct×Kpt×36×100000×N R×t (单位是瓦)

Kct——电流互感器比率

Kpt——电压互感器比率 R——电度表常数转/KW N——电度表转的圈数

t——电度表转N圈所用的时间,应用秒表精确到0.01s (注:这是平均功率,时间控制在1分钟左右。)

C6.4 电网事故时,远动人员应及时监视远动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对远动装置的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误动、拒动或摇测误差大于规定值时,应及时查出原因并处理。

C6.5远动运行人员应加强与通讯、值班调度员的联系,了解通道及一次系统的运行情况,以便及时掌握远动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问题。

C6.6建立运行日志、设备台历簿,检验、测试和记录对运行中设备的检查情况,包括异常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

C6.7定期检查远动备用电源设备的运行情况,对备用电源应定期做切换试验,并做好记录。

C6.8保持设备和周围环境的整齐、清洁。

C7为保证远动设备的正常维修、及时排除故障,应配齐远动设备的备用配件、工具、仪器、仪表。

C8没有得到远动人员的同意,不得在远动回路上工作,二次回路的工作影响远动时,应事先通知远动人员。

19

附录D调度术语

×号汽轮机简称×号机

×号锅炉简称×号炉

×号发电机简称×号发电机

×号主变压器简称××号主变

××号油开关(空气开关)简称××开关

××号隔离开关简称××刀闸

××输电线路简称××线 D2 调度操作调度术语

×点×分×号炉点火,×点×分×号炉停炉;

×点×分×号机并列,×点×分×号机解列;

投入××设备××开关××保护,停用××设备××开关××保护;

投入××设备××开关××重合闸,停用××设备××开关××重合闸;

合上××设备××开关,拉开×设备××开关;

合上××设备××开关××刀闸,拉开×设备××开关××刀闸;

用××设备××开关并列,用×设备××开关解列;

用××设备××开关并环,用×设备××开关解环;、

用××设备××开关代替××设备××开关运行,××设备××开关停电;

合上××设备××接地刀闸,拉开××设备××接地刀闸;

第20篇:调度规程考试题库

调度规程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现场设备系统必须实行统一的 设备命名 和 编号 。

2、调度系统发令人 应对所发布指令的正确性负责,发布调度指令必须使用规范化调度术语。

3、值长调度 管辖 设备系统的检修工作,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手续,在开工前应征得值长同意。

4、调度管理设备是指下级直接调度的、其状态改变对系统安全运行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前必须征得 本级调度 许可的设备。

5、上级调度管辖设备的检修、试验申请票应于开工前 四 个工作日的上午 11 点前向省调报出。

6、检修申请票包括 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影响(停电)范围 等。

7、调度操作指令的形式有 综合指令、逐项指令、单项指令 。

8、调度系统发令人应对所发布指令的 正确性 负责,发布调度指令必须使用 规范化调度术语 。

9、未经值班调度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操作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

10、设备的检修时间计算:单元机组的检修时间是从发电机主开关断开到发电机正式并网或转备用;电气设备检修时间是从开关或刀闸断开到该设备带有电压或转备用。

11、所有设备不准无主保护运行,确需临时退出时,需经 总工程师 或上级调度批准。

12、220KV升压站母线最高运行电压为 230 KV;500KV系统运行中的电压变动范围为 500KV-525KV ,最高不超过 550 KV 。

13、调度命令的下发和复令必须使用调度电话,接听调度电话应互通岗位姓名,对发布和接受的调度命令应记录内容;不属于调度范畴的工作联系应使用行政电话。

14、380V厂用电切换一般采用先断后合的原则,但在机组运行期间征得值长的同意,可采用并列切换,应尽量缩短并列时间。并列切换前必须检查并列设备属于同一系统,严防非同期并列。

15、省调规定低谷消缺指提前 6 小时以上申请 ,经电力调度机构批准, 利用夜间负荷低谷时段停机且 次日 09: 00 前并网的停机消缺, 该机组停运不计作非计划停运考核.若不能按时并网,按照非 计划停运考核.

二.判断题:

1.省调发电企业的计划检修应根据省调下发的月度停电计划在开工前按照规定格式在检修开工前3个工作日12时前履行申请手续。( × )

2.值长有权拒绝执行非调度系统下达的操作命令(明显威胁人身、设备安全者除外)。( √ )

3.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改变属值长调度的设备状态。( × ) 4.调度调度设备是指该级调度直接下令操作调整的设备。 ( √ )

5.设备检修开工后,未经上级调度员或值长同意不可随意增加申请票中工作内容以外的工作。( √ )

6.事故处理时可不待值长指令执行,先操作后汇报。( √ ) 7.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可不待值长指令执行,先操作后汇报。 ( √ ) 8.值长的操作命令不可以直接发给有关值班员。 ( × ) 9.任何人不能干涉调度命令的执行 ( √ ) 10.省调规定:年度检修计划,各发供电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将次年检修计划报省调 ( √ )

三.问答题

1.我公司《调度规程》规定值长在值班期间有权批准哪些检修工作? 答:

(1)当值可以完工,且不影响机组出力及安全的检修工作; (2)经设备维护人员的申请,省调调度员批准的检修工作;

(3)经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的公司月度检修计划的工作。 2.我公司《调度规程》调度指令的发布和执行程序是什么? (1)互通姓名,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并记录内容。

(2)复诵调度指令,核对无误后立即执行,任何人不能干涉调度命令的执行。

(3)如接令人认为所受调度指令有误时,应立即向发令人提出意见,由其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撤销。如发令人重复该指令时,必须迅速执行,如执行该指令确会危及人身、设备的安全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执行并将理由汇报发令人和本单位直接领导。

(4) 调度指令执行完毕,应将具体时间、执行情况汇报发令人,并作好记录。

(5)值长的一切操作命令应发给单元长、机长和外围系统的运行班长,在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发给有关值班员,事后应通知单元长、机长或运行班长。

3、我公司网调调度设备包括哪些?

500千伏母线及所属设备;500千伏母线电抗器及所属设备;50

13、50

21、51DK开关和刀闸及所属设备。

4、网调和省调双重调度设备包括哪些?

50

12、5022开关和刀闸及所属设备;5011—

1、5023—2刀闸。

5、省调调度设备包括哪些?

锅炉、汽轮发电机组;主变压器组、启备变及所属设备;220千伏母线及所属设备;50

11、50

23、2

32、233开关和刀闸及所属设备。

6、检修时间如何计算?

设备的检修时间计算:单元机组的检修时间是从发电机主开关断开到发电机正式并网或转备用;电气设备检修时间是从开关或刀闸断开到该设备带有电压或转备用。断开设备和投入运行所进行的一切操作时间(机炉停运冷却时间、锅炉点火及汽轮机启动时间以及大修后的试验和试运行时间等)均应算在检修工期内。

7、事故处理时哪些操作在任何情况下可不待值长指令执行,先操作后汇报? (1)达到紧停规定的条件时。

(2)将直接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的设备停运。 (3) 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4)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接在该母线上的开关断开(确认不是电压互感器故障或保险熔断)。

8、值长指挥操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电气主系统的停送电操作。 (2)机组启动、并网、停运操作。 (3)公用系统的大型操作。

(4)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相互联系操作。 (5)单元机组主保护投退及定值调整。 (6)主要热力系统的切换操作。

(7)上级调度下达各种操作指令的执行。 (8)事故处理。

水库调度规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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