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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与亲情的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03 15:08:39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正义与邪恶

正义与邪恶

——观话剧《马兰花》有感

长塘里小学五(5)班吴一航

“马兰花,马兰花,风吹雨打都不怕,勤劳的人在说话,请你现在就开花!”这是马兰花的口号。前天下午我们来到了青少年宫,体会马兰花所拥有的真善美。

“喵——”几只老猫从外面来到了演播厅,在我们不到一米的距离前张牙舞爪,吓得我们失魂落魄,顿时,演播厅中多了几阵硝烟味儿。据说,这些老猫是来偷马兰花的。

之后,老猫偷到了马兰花,但守护神马郎还是把它夺了回来,让它们看清楚了老大的真面目。

这就是马兰花的真善美所在。马兰花是不会给坏人带来好运的,它只会为勤劳的人开花。整个话剧中最讨人喜欢的当然是帅气、善良和能干的马郎哥哥。他总是那么亲切、坚强、勇敢,别人有了困难自己总是第一个上前帮助的。这就是马兰花的真善美所在,这就是正义的马郎!

看完了话剧,我想起了“正义总能打败邪”恶这句话,我觉得老猫很讨厌,凶狠、贪心;马郎勇敢、能干、乐于助人;小兰亲切、善良、大方、孝顺、不嫌弃人;大兰爱嫉妒别人、胆小、懒惰、爱财如命;而小动物们嫉恶如仇、可爱、热心,看完这部话剧,我知道了:虚伪的东西肯定是会识出来的,一个人做错了事,及时改正和承认错误还不算太迟;我觉得这部话剧很幽默、有趣、风趣。

从《马兰花》这部话剧中,我体会到:善良和勤劳的人才会更幸

福。我们要学习马郎,小兰的勤劳,善良,正义,勇敢,更要像马兰花一样,帮助善良的人们。

推荐第2篇:传统文化与亲情

传统文化与亲情_800字

我的外婆家在江苏,属于江淮一带,爷爷奶奶家在安徽阜阳,两地的传统习俗有些不同。

昨天周六,一大早,外公外婆就买回来大包小包许多食材,“今天什么节日?”我有点好奇,“明天冬至,就是大冬,俗话说‘大冬大似年,北方饺子南方汤圆’”,北方过年大年三十包饺子,我们江淮是包汤圆,所以我们今晚包饺子吃,明天早上吃汤圆!”“哦,耶!”我开心地欢呼起来,“我们家真好,南方北方的习俗都有呢!外婆,我来帮忙,我们早点包饺子和汤圆啊!”“呵呵,看你这个小馋猫急的!”妈妈笑道。“饺子皮我揉,这个我拿手”,爸爸自告奋勇道,“汤圆的豆沙馅儿还是我来!”外公‘得意’地自夸道,“这自制的豆沙馅儿,可是买不到的好吃哦!”“呵呵„„”

下午,写完作业,我突然闻到了很香甜的味道,来到厨房一看,果然是外公把豆沙熬好了,好香啊!我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一旁在和饺子馅的爸爸乐了,“饺子馅你也来一口吧!”“那是生的,我才不上当呢!我也来包!”

一切准备就绪,外公外婆包汤圆,爸爸妈妈包饺子,我两边忙着,“外婆,其实,这南方北方的饺子和汤圆其实根本是一样的,你看,都是把馅儿包到皮儿里,只是南方用米粉,北方用面粉!”“嗯,总结的准确”,外公赞扬道,“寓意也都是希望一家人团团圆圆,把幸福和祝福随着馅儿包进去”,外婆跟着总结道。“嗨,你怎么把饺子馅儿包到汤圆里去了!”妈妈惊呼道,我低头一看,包错了,“这样也好,你们看电视上,菜汤圆的做法也很多,今天这是我为大家做的菜汤圆哦”,“哈哈哈,不错,再包几个菜的吧!”外公高兴地笑道。一家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暖暖的亲情,洋溢在温暖的屋子里,洋溢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我觉得很幸运,我常常可以感受到南北方两种传统文化。虽然南北方传统文化有些不同的地方,但是对家的爱,对家人的爱,都是一样的。传统文化让我们家更加和谐欢乐!

面对中华文化,我选择传承

中华文化博大精神,若要在礼仪,文言文,科技等中分个孰轻孰重,我会毫不有的选择文言文。我为何出此言呢?其实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是千千万万炎黄子孙度大自然的探索,每一个惊人的成就的背后隐藏着无数的失败,甚至出现了血的教训:在这时为了延续种族,传承是重中之重!

以口述而代代相传?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办法,但总会出现记忆的偏差,导致知识的不完整。所以人们学会了记录,文言文是一种书面语言,她主要包括以先秦时期的口语为基础而形成的书面语,是现代汉语的源头。在中华数千年历史中,语言的口语变化非常大,可是文言文却保持相近的格式。文言文能让不同语言使用者“笔谈”,是一种具有固定格式、却不会非常困难的沟通方法。

文言文的出现,让许多千古名篇涌现。引人遐思的《桃花源记》,余味无穷的《湖心亭看雪》,磅礴大气的《望岳》。即使在新文化运动时遭到了排斥,即使现在她已经不是常用语,即使她较于我来说是那么晦涩难懂,都无法掩盖它的光芒。语言文字本身是没有任何对与错之分,只有繁与简之区,亦或者说它的价值与作用取决于使用它的人。中国语言文字一家,任何一个我们都不应放弃。

如今,上天赐予我机会生长在中国,有机会接触文言文。我想要去传承,无论文言文到底有多深,无论她是否常用,即使我现在文言文的知识还十分浅薄,但我愿意我的绵薄之力去努力学习,来表达我对文言文的崇敬之情,在学习路上一步一步稳妥的走下去。

我眼中的传统文化

二胡的悠扬踩着三月斜雨的韵脚,沁过薄雾和窗纱,微微的还有些许暖意。冉冉檀香弥漫着空气,让我不觉神游于五千年的古国文化长河中。

天地初开,万物终归混沌。祖先们就踏上了征服自然的征程。语言文字,文化典籍,科技工艺,文学艺术,哲学思想,道德伦理、无一不体现着祖先们的智慧,我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春秋战国以来,诸子百家的争鸣,如一声春雷惊雨,给华夏大地一场润泽。道家,法家,儒家、诸如雨后春笋纷涌而出。其文学思想,道德学说更是沿用至今,令我们受益匪浅。而反自春秋《诗经》开始,先秦散文,魏晋文学,后唐诗宋词元曲,品读时给人以美的享受,怎不叫人感慨古文学的博大精深。

从孔子的“诗可以怨”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再到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给人们打上了一种忧患意识的烙印。从岳飞的“笑谈渴饮匈奴血”到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使得这种忧患意识逐步上升到爱国精神,体现了天下为己任的高尚情怀。“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崇高天伦。“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的不屈不挠精神。“仁者爱人”的高尚道德。王昌龄“秦时明月汉时关、”的功业抱负。“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人闲桂花落,月静春山空”的天人共鸣等都是西方文化望尘莫及的。

当世界文化的铁蹄滚滚袭来时,总将是任何保守力量所难以抵挡。在这个物质利益至上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追求着自己想要的物质生活。欲望,拜金,权利等都充斥着人们的生活,一步一步的侵蚀着我们的精神世界。越来越多的人崇尚“洋节”,昔日的传统文化进一步步被淡忘。

生活中的这些情况比比皆是。追求自己喜欢的,是没错。可这又何尝不是对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一种漠视?那些我们曾引以为傲的民族文化都哪去了?我记得鲁迅曾说“惟有民魂是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真有进步。”奥巴马也曾说“当中国忘记了自己的民族文化时,就是我们攻打这个民族的时候”觉醒吧!我希望我们用全部的聪明才智和生命热血来传承我们的优秀民族文化,来构建我们的祖国辉煌。

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淅淅小雨尽苦泣。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_800字

说起中国传统文化那可是数不胜数,而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这春节了。

春节是中国人民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是象征团结、兴旺,对未来寄托新的希望的佳节,如何庆贺这个节日,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些较为固定的风俗习惯,有许多还相传至今。其中有一个风俗习惯就是吃饺子。吃饺子之前当然要包饺子啊。我为了能吃上美味的饺子,便自己动上手。

想吃饺子就要包饺子,这饺子可不是很容易做的。包饺子之前首先要和面。我倒了一些面放在盆里,又拿碗倒了一些水放了进去。刚开始水倒少了,揉出来的面拿起来向下掉面渣。又加了点水之后,面又都粘在我手上。

哎,水总是加的不合适,光和面就这么难,等到吃上饺子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又加了一点干的面粉,面总算弄好了。可是一听妈妈说面还要放半个小时,真等的我不耐烦了。面好了我等不及的冲到面旁边,拿出一小块面学着妈妈以前包饺子的动作把面揉成一个细长条。结果揉的一节粗一节细的还好揉了好长时间终于揉好了。我突然想:既然饺子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流传了下来,饺子就一定很美味,但是肯定有一定的制作难度。为了吃上美味的饺子努力!

接下来开始把面切成小块,再继续擀皮。擀皮是最难的事了,也是重中之重。如果皮薄了饺子容易破,如果皮厚了饺子馅熟了皮没熟。我把一小块一小块的面按成了可爱的小柿饼大小,便准备擀皮了。我一手拿着小饼,一手拿着擀面杖擀饺子皮。哎,像妈妈那样擀皮好难啊,我实在学不会最后我就像擀大饼一样擀了饺子皮。虽然方法笨拙但是效果还是不错。

该包饺子了,妈妈给我做了我最爱吃的猪肉大葱馅。我拿起擀好的皮在妈妈的旁边学着包饺子。包出一个饺子之后突然觉得包饺子不是那么困难。终于包好了开始煮了,我在锅的旁边盼着饺子煮熟。看着饺子在过的翻腾如同一条条白色的鱼在欢乐的游戏。饺子煮熟了!嘴里吃着饺子心里说不出的开心。霎时,我觉得我离中国的传统文化也近了一步。

我爱中国传统文化!

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

每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的传统文化,中国也不例外。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它其实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发现罢了。

中国有着许许多多的传统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等。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讲端午节的故事。

在战国时期,楚国有一个士大夫,名叫屈原。他被楚王流放了。当楚国灭亡时,他心情十分悲痛,于是抱着一块大石头跳入了江水之中。

当附近的人听说了这件事后,一些渔民划着小船去打捞屈原大夫的尸体。一位老中医将一罐雄黄酒倒入江水之中,说蛟龙怕雄黄酒,倒入雄黄酒,蛟龙就不会伤害屈原大夫了。还有一些居民将米饭用稻叶和五彩丝线包起来,扔进湖里,这样,鱼虾们吃饱了,就不会去噬咬屈原大夫的尸体了。就是这些行动,渐渐地演变成后来的端午节吃粽子、赛龙舟、喝雄黄酒的习俗。

所以有些人也说端午节是纪念屈原大诗人的节日。

其实我们的一举一动中就包含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吃饭时握的筷子,就说明了中华民族是用筷子吃饭的。还有我们日常交谈中使用的汉语,也说明了我们中国人是用汉语交谈的。

这不,转眼间又到了我们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了。家家户户都贴上了春联和“福”字。我们中华民族贴“福”字时,喜欢把“福”字倒着贴。这是因为:“福到了”与“福倒了”谐音,给人一种喜气洋洋的感觉。

到了大年三十这一天,人们都聚在一起吃年夜饭、看春晚。

接着,在大年初一,人们都会互相走访、问候,这就是所谓的“拜年。”

其实,传统文化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发现罢了。 珍惜传统文化,保护生存环境_1200字

我们的祖国是一个繁荣富强的文明古国。她,有着五千多年悠久的文明历史;她,有着96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她,有着无数光辉灿烂的成果;她,使每一个华夏儿女为自己的祖国感到自豪与骄傲。

中国有着悠久而独特的地质历史,在长期的地质历史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地貌类型。考古证实发现,中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农业发源地,是世界上国土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而且自然地理环境丰富多样,自然景观壮美秀丽。我国疆土辽阔广大,自史前时代,即有许多人类部族在这片大好河山上活动生息,为缔造中国古代文化作出各自的贡献。春秋中期以后的中国,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取得显着的进步。春秋晚期到战国,是人们所熟知的“百家争鸣”的伟大时代。

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和科学技术,伴随着丝绸、茶叶和瓷器,沿着两条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传遍全世界。在明代以前,世界上重要的创造发明和重大的科学成就,中国占57%以上,尤其是四大发明,对整个世界的历史发展进程产生过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丝绸之路不仅为世界输送了精美华贵又实用的商品,还将整个欧亚大陆联系了起来,对人类文明的交流发展起到了大动脉作用,而中国就是这动脉系统中的心脏!这种状况几乎持续了2000年之久!

汉字是中华文明最丰硕的成果,是中华文明绵延不绝的根本保证,也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的重要贡献。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中华文明历来注重以民为本,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注重自强不息,不断革故鼎新;注重社会和谐,强调团结互助;注重亲仁善邻,讲求和睦相处,历来爱好和平。

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存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曾经清澈的小溪变得污浊,曾经浩淼的湖泊已经消失,曾经茂密的森林被砍伐,曾经赖以为生的淡水资源枯竭或被污染,曾经美丽的海滩不再美丽,曾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及大规模生态破坏事件层出不穷„„全球变暖,雾霾笼罩,气候反常等。这就是中国所面临的环境问题!这类人为制造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已经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威胁。也就是说当今的人与自然不和谐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而不是自然因素。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为了建设美丽中国,我们要主动接受环保教育,学习环保知识,从我做起,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养成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做到终生参与环保。同时,我们应该激励广大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增强在发展中保护环境的信心,把环保意识渗透到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中。只有这样,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天才会更蓝,水才会更绿。

传统文化读后感_800字

读过网站上的文章,内心久久不能平复,作者们的那一句句独到见解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中。

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的篇名叫《有了民族精神,就等于有了灵魂》,文章的题目一下子就使我感到了茫然,仔细品读下来,才有所触动,有所感觉。

“没有祖国,就没有幸福。每个人必须植根于祖国的土壤里。”虽然这是引用的着名作家屠格涅夫的名言,虽然只是那么短的一句话,但它已经深深触动了我的心灵,不可动摇。

接着作者的那一段极富表现力的排比句更是令我心潮澎湃。作者是这样写的:

对于祖祖辈辈“生于斯,长于斯”的祖国,谁能不怀有最自然,最深厚的感情呢?哪个儿女不把对祖**亲的这份强烈情感融入生命,并使之成为生命中一首激情高昂的主题歌呢?当杨利伟坐上“神舟五号”升空时,谁不为祖国的成就而感到震撼和自豪呢?当奥运健儿们站在奥运会最高领奖台上时,谁不为祖国取得的荣耀而感到骄傲呢?

这是对民族精神最生动的写照,这是作者内心的真实感受,同时也使我联想到:2004年雅典奥运会刘翔在男子110米跨栏勇夺中国人渴望已久的金牌的一刹那,那情景始终在我的脑海里呈现,环绕,难以磨灭。当他跨过最后一个栏,飞快地冲过终点,以12.91秒的成绩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夺得了在短跑项目上有史以来的第一枚金牌时,我心潮澎湃,我想在这12.91秒的时间内,大家的心情都和我一样,犹如滔滔的江水。刘翔的那块金牌里面不但包含了他多年来的血汗和经验的积累,而且还有激励他迈向巅峰的那一份强烈的民族精神。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我们种种复杂的情绪都升华了,自然地融合于节奏之间,变成了令人陶醉的旋律,民族精神。

其实,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民族精神激励着我们去努力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和锻炼自己多方面的能力,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多为国家做出贡献。有了信心的支柱,就等于迈向了成功,有了正确的民族精神,就等于有了高尚的爱国情操;有了民族精神,就等于有了灵魂;有了祖国,就等于有了光辉灿烂的未来。

我们现在正处于学习阶段,让我们谨记运动员们的拼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努力学习文化知识,长大后为祖国的未来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请记住:有了民族精神,就等于有了灵魂。

推荐第3篇:感恩与亲情

《感恩与亲情》

论企业文化中人性的感恩与亲情

从1993-2003年,我们走过了20年的路程,二十年是一场历练,二十年也是一次积累,二十年更是一个腾飞的新起点。今天站在这里看这台下一个个朝气蓬勃的面孔,同时回想起过往,一群群曾经前仆后继的身影,正是因为你们,才让我们走过风雨兼程的20年,这20年来我心存感恩,带引大家打造诚信,这20年是是创新的20年,更是激情燃烧的20年。唯有感恩,才有诚信,感恩是我们企业的灵魂,引发的亲情服务与不断创新,让我们在20年中一直保持着青春和活力。

一个企业的文化中分量最重的是,企业创始人的价值观与行为方式。在我个人与企业的成长历程中,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关怀与帮助,有来之社会层面的,有来之亲朋好友的,有来之企业同事的。所有的点滴关怀汇集成爱的大海,充实在我的内心。这是一种幸福这是一种快乐,这种幸福,是人生的终极追求。一路走来的20年唯有让我心怀感恩传递亲情,回报他人,与人玫瑰,回报给社会。

20年来我们的亲情文化不断的发扬和深化,在企业中,有着多少从天南地北、大江东西,不远万里背负着梦想来到这里,为之努力拼搏,付出你们的血与汗。从文化培训到公司早课,从集体聚餐到抱团旅游,从技能考核到亲情服务,从组队爬山到田园采摘,从兢兢业业到辛勤工作,你们的身影无处不在。在这个的大家庭中,我感觉自己是你们的家长,和你们同开心、共奋斗、相互扶持、共同成长。你们每一点的长进和我深感欣慰你们的每一个成绩我为之幸喜,每一份感恩,换成一次次完美的执行,每一份亲情,转化成贴心的服务。如今,感恩与亲情服务已经深入到每个人的内心,我们全体员工都流淌着亲情文化的血液。

欣慰与幸喜的同时,我时刻思考着感恩和亲情带给我们的正能量,也不停在考虑着大家在工作平台之外,这些企业精神的传播与发扬。试想当下,每个人都为自己的梦想努力,都为现有的家庭而奔波,都为每一位客户而精心服务,都为团队的进取而拼搏,都为企业的荣誉而超劳,我们在企业的平台上把感恩和亲情发挥的淋漓尽致,但有多少人曾想过,我们个人的感恩和亲情是不是都沉浸在自己的琐事,工作的繁忙,轰轰烈烈的爱情,小家庭的恩爱里面销声匿迹了呢?是不是秉承着那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们常说:生命历程融进了亲情的每一朵浪花,每一组旋律,每一句叮咛,每一声欢笑,每一个眼神,每一步足印……。父母教导我们时常说:“我们吃的盐比你们吃的米还多,我们过的桥比你们走的路还长。”而我们总是那般年少轻狂,不以为然。我们忽略了当岁月无声溜走时在他们面庞和两鬓留下了痕迹,自然也会有许多无价的智慧经验在他们心田积淀。他们总愿意对我们倾之所有,而我们总固执的认为这已不合时宜。便像初生牛犊般的乱闯乱撞,直至遍体鳞伤,然后奔向他们,头枕他们的臂膊,他帮你舔舔伤口,又鼓励你继续前行。

千里之外的我们是否知道,父亲正躺在病床上呻吟,有没有想到母亲平添的两鬓苍白,有没有想到的他们,正艰难地用手按着那条风湿腿一步一步上楼梯!有没有想到,他们步履蹒跚的劈材挑水、买菜打油,有没有用心感受到,中秋节他们孤寂守立在窗台,春节他们伴着爆竹声声,回想起你们小时换上新衣服时候的叽叽喳喳。

“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女能成人有出息。他们年轻的时候,是用青春为我们劳劳作作,把更多的属于他们的幸福给了我们这一代,饱受历史的沧桑,岁月偷走了他们的黑发,青春也一步一步流逝,流逝的风流逝的梦,流逝的年年岁岁。

我们的童年都是在父母的关爱与呵护下,无忧无虑地度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父母送我们一片明媚的晴空;飘雨落雪的时节,父母为我们撑起一把温情的伞。少年时代充满了多少求学的喜怒哀乐,却又包含了父母的多少苦辣酸甜。父母常因我们的欢乐而喜上眉梢,也常因我们的烦恼而愁在心头。父母盼望我们考上名牌大学。父母盼望我们找到如意工作,父母盼望我们建立美满家庭,父母盼望我们过上幸福生活。今天,父母的这些愿望终于都实现了,父母欣慰地笑了,而在这由衷的笑容里,他们的心中依然装满了数不清的牵挂......只是、只是他们已经不再年轻,他们的脊背已经累弯,眼睛也失去往日的光华......当我们学会说话的时候,最高兴的是我们的父母;当我们学会走路的时候,为我们鼓掌的是他们;当我们取得好的成绩时,最为我们自豪的还是他们;当我们因为完不成家庭作业,着急的却还是他们。他们总是在默默的为我们付出,不求回报的付出,我们却在无忧无虑的逍遥,想象一下,如果换做是我们,我们去为他们付出,恐怕,结果很明显,会有几个是心甘情愿的。人总是自私的这点确实不错,无论在什么时候,人们想到的第一个总是自己,人要为自己想,但是,要学会为身边的人着想,不管是什么时候那样的人总会受到大家的掌声,当你不高兴的时候,不要对父母发脾气,因为,他们的伤痛也很多,已经没有地方可以在受伤,我们不要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当你开心的时候,要想着向父母诉说,因为,他们时刻在担心你过得好不好,他们就是这样,因为,他们是最爱你的人。

我们小的时候是父母盼着我们长大,我们长大的时候是父母盼着我们成家,是父母为了我们奉献了青春,是父母为了我们奉献了韶华。父母给了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权力,父母用博大的胸怀与深沉的爱,包容了我们的一切优点与缺点,父母慷慨地送给我们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父母让我们伸开双臂拥抱快乐的每一天。

父母永远记得我们的生日,而我们大都忘了他们的年龄。

“孩子啊,生日快乐啊,妈没什么礼物,你要是回来给你做顿好饭,最近你一直都没给家里打电话了,工作还好吗?忙吗?辛苦吗?什么时间休息能回来看看我和你爸啊?身体怎样啊?合适的对象相处的怎么样了啊?家里人和孩子都好吧?该花的时候要花啊,缺钱的时候给家里打电话啊,我们老了没有什么花费,在外多注意安全,出行要小心......当海已枯,石也烂,父爱和母爱永不变!

成大事者,百事孝为先,随着自己愈长大,看着父母亲脸庞从年轻变憔悴,头发从乌丝变白发,动作从迅捷变缓慢!父母亲总是将最好、最宝贵的留给我们,像蜡烛不停的燃烧自己,照亮孩子!而我们呢?有没有腾出一个空间给父母,或者只是在当需要停泊岸时,才会想起他们……世界上有一种人,和你在一起时,总是千万次嘱咐要多穿件衣服,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你觉得很烦,却也觉得很温暖,缺钱的时候他总会说些赚钱不易之类的话来训你,边说省着点花,边塞钱给你,这种人叫做父母。

风霜在不停的摧毁他们的容颜,他们渐渐老去,样子不及从前,这份上天剥夺的苦涩冗长了我们的遗憾。我们很清楚,这些年的心酸让你们掩卷沉思,身在他乡,那颗相思的心

一直牵伴我天涯海角,“天冷了,多穿衣服,要吃好”这样的话只有爸妈、你们在远方不停的告诉我们。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父母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有没有想过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劳碌,没日没夜的辛苦着,因为,你就是他们的动力,当他们累了的时候只要一想到你,他们就不会在感到累,忘记了痛。

人生是善变的,而他们不会变,他们还在原地、他们还是像以前那样的爱着你,他们就是父母,为什么不去报答,为什么总是埋怨你想要的一切他们给不了,为什么不为他们想想。或许,你们会说,现在你们的经济条件有限满足不了他们要的,可是,这样想你们就大错特错了,他们要的只不过是关心和问候,这很难吗?

好好爱他们,不要让他们在受伤了,他们的坚强是表面的虚伪,只有这一点他们没有说实话,他们总说不累,可是,你有没有体会体会他们的工作,真的很不容易好么,从你咿咿呀呀学语开始,一直到你成家立业他们总是操着永远都操不完的心,他们可以不用这样,因为,你们是他们的全部,所以,他们要为你们而努力。孩子们,请你们在想着自己的同时,多多想想他们的感受,看看他们的白头发是不是又多了一些;比较一下他们的手是比以前粗还是细,这或许就是他们慢慢变老的现象。

从现在开始好好的“孝顺”他们,不要在他们都很好的时候不珍惜而等到他们离去的时候再后悔,对不起,时光不会再复返,他们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爱你、唠叨了。因为,你已经永远的失去他们了,永远、永远......“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亲的花草树木已渐荒废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家中的地板衣柜经常沾满灰尘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母亲煮的菜太咸太难吃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经常忘记关瓦斯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老父老母的一些习惯不再是习惯时

(就像他们不再想要天天洗澡时)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不再爱吃青脆的蔬果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爱吃煮得烂烂的菜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喜欢吃稀饭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他们过马路行动反应都慢了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吃饭时间他们老是咳个不停千万别误以为他们感冒或着凉,(那是吞咽神经老化的现象)

如果有一天,你发觉他们不再爱出门......

并请你请你千万要常常控望。记得常回家看看,为人子女者要切记,看父母就是看自己的未来。生命虽然是短暂的,但是,我们的有生之年去用我们可以的方式报答他们,不要等一切都来不及了在默默的后悔,趁现在、去好好的爱他们。不要让他们在为你再去担心和害怕。要学会长大,报答是最好的方式。父母的爱从来不需要回报,他们尽心尽力地做着每一件事,只为让子女安心地过日子,家庭和睦、幸福安康。而我们每个人都有老的那天,都希望身边子孙绕膝,安度晚年,生命才不会孤单。让辛苦一辈子的父母老有所乐,老有所依,

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想见却又不得见的时候,抱恨恸哭,遗憾终生。

他们不需要我们花多少钱、卖多少东西去报答,他们需要的只是平日里电话里的一个简单的问候,短信的一个祝福,平时多回家看看他们,过节过年和他们一起过,就是这么简单,不要把“孝”想得那么难,有时我们会想回家该对父母说些什么,不必那么复杂,说句,那最简单的,“我回来了”、“爸妈我想你们”......现在你们正值青春年代,青春从来没亏待过你们,企业大家庭没有亏待你们。曾经或许自己小,经常在家和父母相伴,缺少珍惜或怀恋,如今远离他乡,雏鹰成长,终究到了离开父母的庇护,搏击长空,却很少关怀曾经为我们托起青春翅膀的父母。现在我们都青春,去疯去爱去浪费,去追去梦去翱翔,挣扎于人生的得失,然而青春的背后,岁月正无情的偷去他和她的黑发。这么多年来,和其他年轻人一样,我们也插着青春的翅膀,怀揣着梦想,远离他乡,工作几年了,时常想家,却很少回家。

我们今天的青春,是疼爱我们的父母,用双手辛勤托举起来的,融入了太多的血与汗、爱与情!年轻的朋友们,致我们终究失去的青春,不只是这些,更有父母!

我们,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我们,肩负着父母的希望,我们,深爱着我的父母,此刻,惟有两个深情的字充斥我的内心:念安!与爱有关也好,与情无关也罢,时间如沙漏,转身间,我们就成了成年的你们!我们怀着感激的心接受这一切,我们怀着细腻的心感受着一切,感受亲情的无私与毫无保留。当年充满睿智的家长,当我们震翅高飞搏击长空的时候,在他们心中我们的形象是如此的伟岸。因为亲情是伟大的,因此我们感恩亲情。“我爱你”这句话,又有多少人可以对我们的父母说,哪怕是用短信或书信的方式向他们诉说你的爱。

这个世界没有谁比父母更懂我们,我们应该开心,我们想要对老爸老妈说的应该有很多,为此,百忙之中虔诚地拿起电话,主动拨通了那个通往家的号码......闲暇之时依然买张车票,搭上返乡的列车......过节之时围绕他们膝下,刷刷筷子洗洗碗......入睡之前给父母道个简简单单的晚安......

我爱你,这三个字也许因为被说的次数太多,或是说的太随意,而变得不再神圣,可我却从很少对父母们说过这三个字。因为“我爱您”在我心目中是无比的神圣。

推荐第4篇:亲情与孝道

亲情与孝道

亲情,是人之常情。是人人都需要的,亲情是无私的,是伟大的。因为亲情只有“奉献”二字。有多少孩子没有父母,感受不到亲情。然而,我们生活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之中,这都是因为父母,他们给了我们这样美好的生活。比起那些孩子,我们有什么可抱怨的那?难道我们不该回报我们的父母吗?

“如果你想回报父母,并不一定需要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也就只需要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在生活中顺从父母一点就可以了。他们一定回非常欣慰的。”老师曾这样对我说过。

有一次,老师留了一篇习作叫《我为父母做一件事》。我做在书桌前呆了半个小时也没有一点思路,我只好亲身体验一次,我给妈妈洗了脚。妈妈没有说什么,但从她的脸上居然留下了两行热泪。这泪不是咸的而是甜的,因为这是感动的泪。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千古不变之美德。而现在人们把钱看得那么重,却不把一个“孝”字放在眼中。有多少老人流离失所,可他们都是儿女成双。

孝啊,为什么现在不孝之子如此之多。孝子那都是因为从小养成的,只要从小有孝的意识,长大之后才可能成为一个让人敬佩的孝子。

感恩父母,就是孝敬父母。我们又何尝要做一个不孝的逆子,人人臭骂呢?孝,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从我做起。

黑龙江省绥棱县第一小学五年一班五年级:陈思远

推荐第5篇:浅论社会主义公平与正义

浅论社会主义公平与正义

甘文波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和本质要求

所谓公平正义,就是指我们通常说的公正,它是一种道义性价值,自古以来就是人类追求的普遍价值。公平是指对一定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的一种伦理认定和道德评价,正义一直被视为人类社会的美德和崇高的价值理想,二者具体表现为对一定社会的性质、制度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章程、惯例等等的合理性及合理程度的要求和判断。社会的公平正义既是由一系列制度安排和社会结构所形成的社会公平正义的环境所决定的,也是由个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主管感受和主管评价所决定的。

公平正义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历史上,社会主义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号召力,就是因为它承诺要创造切实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使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更加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资本主义对自由竞争的放纵,使得公平正义难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就是针对资本主义发展中存在的种种不公正、非公平的社会问题而产生和发展的。因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核心价值之一,是社会主义在理念和制度上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地方。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要消灭剥削,消除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使全体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多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充分解放。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走了邪路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胡锦涛同志说:“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一般说来,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公平的具体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基本权利公平。即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应得到保证,它旨在从底线的意义上保护每个社会成员的 1

基本权利。二是机会公平。机会公平包含前途的公平和手段的公平两层含义,也就是说,在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基本自由的情况下,各种前途是向各种才能开放的。并且,各种才能相当并且意愿相同的人,都能够参加与其能力和意愿相匹配的活动。三是规则公平。规则公平就是社会有序,就是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有章可循,社会成员各守其责。四是分配公平。对于现有的社会资源如何分配,最直接地体现了公平原则的兑现程度。

二、公平正义的缺失已成为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核心问题

改革开放之前,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我们简单地采取强制手段将大家的收入和财富拉平,吃“大锅饭”的绝对平均主义方式。看似公平,实则是平等而不公正。因此,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陷入了极大的困境,甚至走向了崩溃的边缘。在彼时,过于强调平等的“平均主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核心问题。

为了打破“平均主义”,最大限度地合理配置资源,发展生产力,我们搞了改革开放,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这种体现不同价值的所有制和分配制,一经实施,就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中国经济社会被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发展迅速起飞。时至今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

然而,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尽管我国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物质财富极大地增加,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都切实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甜蜜果实,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利益开始急剧分化,我们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刻,如果不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努力推进公平正义,使利益分配更多地向困难群体和贫困地区倾斜,就会背离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公平正义缺失,正好与改革开放前情形相反。具体表现为: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发展失衡严重,尤其是城乡差距鸿沟巨大,导致了大面积的普遍性公平正义缺失;二是分配不公,包括初次分配不公,二次分配不合理,以及由此引发的存量不公,流量不公,机会不公,能力不公等;三是上升渠道不畅,社会阶层固化,社会阶层矛盾激化;四是贫富差距过大,基尼系数严重超出危险警戒线,且差距仍在持续拉大。公平正义缺失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市场资源配置脱离了市场规律的轨道,不再按需求平衡合理分配,转而向特权区域特权行业

和特权人群越来越集中;同时,公平正义缺失还严重败坏了人的思想追求,通过合法方式追求商业价值和生活质量的主观愿望严重削弱,转而倾向全民通过贪污跑关系搞特权等手段谋取私利;再者,公平正义缺失蓄积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社会和谐稳定受大极大的损害,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稳定基石不再牢靠,另一种形式的崩溃不得不防。由此可见,眼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最大最核心问题就是公平正义缺失。

三、如何修复并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按照市场经济的自发逻辑,社会成员的利益迟早会发生分化,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会拉大,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发展会不平衡。解决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缺失会面临双重难题:一方面,如果不采取措施,让这种利益分化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就可能造成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后果,会背离“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另一方面,又不能简单地采取强制手段将大家的收入和财富拉平,回到过去那种吃“大锅饭”的绝对平均主义状态。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不能强求利益的绝对均等;另一方面,又必须把社会利益的分化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之内。

(一)必须推行民主法治,建立与公平正义相适应的社会体制。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要真正实现公平正义,必须推行民主法治,这是一个根本的前提条件。胡锦涛同志在论述和谐社会时,将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放在首位;温家宝同志在两会的答记者问中,同时提到公平正义与民主法治。这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因为两者之间有着内在联系。公平正义是对全社会而言的,而且主要靠法律和制度来保障,不推行民主法治,就难以有公平正义。

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求通过合理的分配制度,把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避免因收入差距的过分扩大而导致两极分化。然而,社会公平的内容绝不只是合理的财富分配,还包括政治、社会、文化、教育、司法等其他内容。要全面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除了缩小收入差距,扩大社会保障,维持基本的经济公平外,还必须从法律、制度、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保证全体社会成员能够比较平等地享有教育、医疗、福利、就业、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接受法律保护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

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内容。在现代条件下,没有民主和法治,断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正义。因为现在我们讲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在全体公民之间公平而合理的分配。这就必须有一整套既能充分反映和表达人民利益,又能确保政府权力为人民所用、政府政策满足人民需要的制度、程序和法规,否则,“人民利益”或“人民作主”便是一句空话。这样的一种制度只能是民主政治。

(二)政府应当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问题的认识上,还存在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公平问题通常产生于市场失灵,而中国的特殊性在于,分配不公和市场失灵不是单纯因为强调效率,更多是由于政府权力进入市场所造成的。我与这些人的看法不同。我认为,市场经济的自然逻辑本身就会产生出社会的公平问题,这是市场的局限性所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公平正义,政府需要对利益分配进行强制性干预。例如,维护社会公正所需要的“福利国家”政策,没有政府的强制性干预怎么可能实现?因此,关键不在政府干预,而在这种干预是否适当。现在我们的问题是,在一些情况下,政府管了不该管的事,包括对市场的不适当干预;而在另一些情况下,政府没有很好地管应该管的事,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等。

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社会,政府无疑要承担责任,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大力发展经济,建立健全各项政策,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政治、文化、法律、道德等方面营造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确保每一个社会成员依法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收益分配、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法律保护的等项权利,切实保障广大公民民的切身利益,协调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关系,进而使社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使每一个人的潜能充分发挥出来,不断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最终不断增强整个社会的综合实力。

(三)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效率决定公平,率的水平决定公平的程度。没有效率,充其量只是低水平的公平;另一方面,效率又依赖于公平,没有公平,就不可能最大限度的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从而也就难以提高效率。改革前后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入分配越平均,越不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从而造成低效率;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就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效率。不提高效率,经济不发展,难以实现更高阶

段上的公平,难以解决不断出现的社会矛盾。相反,如果不讲公平,人们的收入差距就会越拉越大,就会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就不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其结果不仅导致效率的下降,还会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我国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方针,是基于特定的国情和发展阶段提出的。当时制约我国提高效率的主要因素,仍然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平均主义的影响。为了增强经济实力,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的束缚,通过合理拉开差距,激发市场活力。这个政策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然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需要在整个社会变迁的背景下重新加以审视,不能凝固成贯穿市场经济整个发展过程的不变法则。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当前这种贫富差距已经超过了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影响到人们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社会整体生产效率的提高。因此,逐步实现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效率与公平并重”或“公平与效率的优化结合”过渡,是当前应突出提出和解决的问题。

推荐第6篇:真诚与正义的名句

真诚与正义的名句

篇1:经典语句集锦

经典语句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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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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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之所望是我们施政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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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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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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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一步简政放权,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

? 经典语句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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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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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今后一个时期,城镇化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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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让人才的贡献与回报相匹配,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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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城镇化过程中防止?°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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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是民生之源。社保是民生之基。

经典语句集锦

11、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可以说是同呼吸、共命运了,雾霾的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中国一些城市标志性的难题,而且范围还在扩大。一方面,我们要看到问题是严重的,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我们在行动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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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我们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对包括雾霾在内的污染宣战要?°铁腕治污?±、?°铁规治污?±。消除百姓?°心肺之患?±要靠人大的立法工作。治理雾霾不能等风盼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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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强自身改革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加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是本届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政府工作提出的要求。

? 政府取信于民的根本之道,是要增强自身透明度、工作有执行力。百姓需要的、也是希望看到的,是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也唯有这样的政府,才能带领人民走上富裕道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 经典语句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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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三严三实: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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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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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使每一个孩子有公平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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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让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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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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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关爱和温暖?± ? 20、干一寸胜过说一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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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三常: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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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三步:工作先行一步、利益后退一步、困难抢先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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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三能:能说、能写、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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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三慎:慎权、慎欲、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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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四防:思想上防蜕变、经济上防贪占、工作上防失职、纪律上防松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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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不:不盲从、不跟风、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谋私、不让步、不动心

? 权力面前不动摇,金钱面前不动心,法律面前不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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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四向:向书本求知、向实践求真、向领导求教、向同事求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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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四做: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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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五人: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工作上的带头人、干部的知心人、群众的贴心人

? 30、二一: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常思百姓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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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三为:为人之本德为先,为政之本公为先,为官之本廉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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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三多:多谋发展之策、多鼓发展之劲、多聚发展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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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三强:增强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强提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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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三真: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关心群众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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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五讲:讲大局、讲正气、讲原则、讲真话、讲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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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二坚持:坚持落实、落实、再落实;坚持实干、实干、再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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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三把:把思想落实到发展、把发展落实到行动、把行动落实到实处;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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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二民: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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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阅读能使人常思常新。好读书,读好书,既可提升个人能力、眼界及综合素质,也会潜移默化影响一个人的文明素养,使人保持宁静致远的心境,砥砺奋发有为的情怀。?a?a李克强

? 40、读书不仅事关个人修为,国民的整体阅读水准,也会持久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a?a李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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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绿水青山贫穷落后不行,但殷实富裕环境恶化也不行。我们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推动科学发展。一是不能再欠新账,包括提高环保的门槛;二是加快还旧账,包括淘汰落后产能等。政府应当铁腕执法、铁面问责。?a?a李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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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很重要的是,不论是污染的状况、食品问题,还是治理和处置的效果,都要公开、透明,让公众、媒体能够充分、有效地加以监督,这也是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来硬化企业和政府的责任,也可以增强人们自身的防护意识。既然同呼吸、就要共奋斗,大家都尽一把力。政府则是要以更大的决心来让人民放心。?a?a李克强

经典语句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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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近平: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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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习近平:我们深深知道: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每个人的工作时间是有限的,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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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习近平: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一定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把我们的党建设好,团结全体中华儿女把我们国家

建设好,把我们民族发展好,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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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习近平: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习近平在江苏将?°全面从严治党?±加入到?°四个全面?±中时,特别采用了?°大气候和小气候?±的比喻,?°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通过营造良好小气候促进大气候进一步形成。

经典语句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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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习近平: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党领导人民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完全有理由因此而自豪,但我们自豪而不自满,决不会躺在过去的功劳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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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习近平: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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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习近平: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

8、习近平: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经典语句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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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习近平: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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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习近平: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自己的梦想。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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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习近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坚定不移走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到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团结奋斗。?

12、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

篇2:正反名言

名言

理论都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

——歌德《浮士德》(魔鬼梅菲斯特语)

用法示例:

一、魔鬼梅菲斯特告诫书斋里的浮士德博士:“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同样,魔鬼也在各国货币当局耳边诱惑:“黄金是有限的,而敛财之路无穷。”

二、诚如歌德所说:?理论都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足球场上,实力说话,再伟大的理论在结果面前都会落得灰头土脸。多年前,记得和一支PS吧球队踢球,对方全场大喊“CF跑错位了”、“LW向前冲”、“CB不要轻易压上”等等职业术语,搞的我们一头雾水,不过还是用一场大胜做了最好的战术教育,赛后,每想及此,不禁莞尔。

三、魔鬼梅菲斯特告诫书斋里的浮士德博士:“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其实,理想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灰色的,只有仰望星空时脚踏实地,才能让生命之树常青。

佛说这世上有八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离别、求不得、放不下。

破我执之谬,立无我之理。

——《俱舍论》

用法示例:《俱舍论》有言:?破我执之谬,立无我之理。?我执有缪误,如对故我所为的悔与恼,如对今我的欲与惧。当我们背对世界面向自我之时,殊不知,人海之广博:有双目朗眉清的眼终其一生目送濒死之人此生的最后一程——临终关怀;有双温柔虔敬的手为亡者描画安详的容颜——入殓师;有双锲而不舍的腿踏破了求索真理与真相的铁鞋——记者;有人膝下无腿,耳中无声;有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有人在战火纷飞中战栗,在病魔缠身中挣扎,在贫苦饥馑中求存„„殊不知,时间之悠远:耄耋古稀之年早已不记得豆蔻而立之年的懊恼羞愧;一个人一生的跌宕起伏悲欢离合只不过是时间洪流中的粟粒蜉蝣。韩松落在《我们的她们》中说:?春有春的好,春天过去,有过去的好。?泰戈尔在《飞鸟集》中说:?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经飞过。?人啊,放大了看,便?自爱?得可笑;放小了看,却谦卑得可敬。世界啊,放小了看,便促狭逼戾得碍人手脚;放大了看,却有五湖四海,八荒六合的辽远博大。

邵飘萍以追索真实为我执,作为坚持真理的自由报人,他?铁肩辣手,快笔如刀?,一支笔直戳入罪恶的心脏,刺破虚假的阴霾,让真理的阳光普照,自诩?尽自己之天职,平社会之不平?,面对残酷的打击,屡仆屡起,直至死而后已,乱世飘萍,傲立不倒!

宁可肉体毁灭十次,不可灵魂毁灭一次。

——黑塞《在轮下》

用法示例:黑塞在《在轮下》中曾写道:?宁可肉体毁灭十次,不可灵魂毁灭一次。?我们对我执的坚守,是为我们的灵魂而打的一场背水之战。我们当有一个不变的坚守与执念,赖以走完我们有限却又可以无限的生命。

我们在这里,在那里,不在这里,不在那里,像飘浮的尘埃,寻求着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

——詹妮特²温特森《守望灯塔》

用法示例:?我们在这里,在那里,不在这里,不在那里,像飘浮的尘埃,寻求着自己在宇宙中的位臵。?詹妮特〃温特森在《守望灯塔》中留下了这句耐人寻味的遗贝。

当华美的叶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

——聂鲁达

用法示例:当生命的际遇在岁月流砂中日趋沉淀,我们也许会慢慢领悟到聂鲁达所说的?当华美的叶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领悟到王维笔下的?回首射雕处,千里暮云平?,能欣慰而自豪地看到我们一路走来的生命轨迹处处可见我执的烙印,看见这终其一生的执念镌刻在心脏熔化在血液,滚滚发烫,奔流不息。

我们走得太快了,灵魂还没有跟上来;我们要停下来,等一等灵魂。

——电影《云上的日子》 用法示例:

意大利著名导演安东尼奥尼的电影《云上的日子》里,有这样一句话:?我们走得太快了,灵魂还没有跟上来;我们要停下来,等一等灵魂。?诚然,当功利主义侵蚀我们生活的时候,难道不应该停下来,反躬自省,等一等我们的灵魂?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围城》

用法示例:诚如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中所描述的那样,?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其实生活就一个围城,城里的人尽可能的爬出去,尽管他也知道有一天还要拼了命往里爬。也许你在城外还是城内并不值得在乎,这个爬进爬出的过程就拥有一个particular的代名词,它叫生活。身边的人考研的拼命为了名校奋斗,考上的拼命为了北美奋斗,在北美的担心各种爱情寂寞„„每个人都拼命地冲进?围城?,冲进去的却又渴望逃出?围城?。

被切成两半其实是件好事,如此才会理解世界上的一切人事物都不完整、才会知道这种不完整会带来悲伤。——卡尔维诺《分成两半的子爵》

人可以进行书写,只不过灵魂可能早就已经落失。

——卡尔维诺《不存在的骑士》

如果我们忽略了自己,便无法认识身外的各种事物。宇宙是面镜子,我们在其中只能注视我们已经从自己那里学到的东西。 ——卡尔维诺《帕洛玛先生》

城市里的每样创新,都会影响天空的样子。

——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

哪里有乞丐,哪里就有神话。

——本雅明

用法示例:德国哲学家本雅明说:“哪里有乞丐,哪里就有神话。”在贫瘠的精神荒原上,我们都是精神乞丐,我们都渴望产生一个?神话?来救赎我们——只是,?神话?永远只是神的话,是虚无的另一个名词罢了。

伟大的作家们都毫不例外地对他们之后的世界进行了构想。

——本雅明

用法示例:德国哲学家本雅明说:“伟大的作家们都毫不例外地对他们之后的世界进行了构想。” 我们无法不管身后是否洪水滔天,我们不能不仰望遥远的星空,我们也无法真的任凭自己的精神枯萎在荒原之上。

世界,我们的世界,已足够贫瘠了,足够枯竭了,要去除对世界的一切复制,直到我们能够更直接的再度体验我们所拥有的东西。

——苏珊²桑塔格

作家的首要职责不是发表意见,而是讲出真相,以及拒绝成为谎言和假话的同谋??作家的职责是使人们不轻易听信于精神抢掠者。

——苏珊²桑塔格

扼杀思想的人,是最大的谋杀犯。

——罗曼?罗兰

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

——罗曼?罗兰

那些要求得到自由以外的任何东西的人,注定生而为奴。

——托克维尔

我们生活在一个有罪恶,却无罪感意识;有悲剧,却没有悲剧意识的时代。

——朱学勤

朱学勤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有罪恶,却无罪感意识;有悲剧,却没有悲剧意识的时代。悲剧在不断发生,悲剧意识却被种种无聊的吹捧、浅薄的诉苦或者安慰所冲淡。悲剧不能转化为悲剧意识,再多

的悲剧也不能净化民族的灵魂。这才是真正悲剧的悲哀! 黑暗如磐,一灯如豆,在思想的隧道中单兵掘进。

——朱学勤

如果最优秀的分子丧失了自己的力量,那又用甚麽去感召呢?如果出类拔萃的人都腐化了,那还到哪里去寻找道德善良呢? ——费希特

媒体人是社会正义的看守者,知识分子是社会正义的坚守者。不管在怎样逼仄的政治生态下,媒体人和知识分子的铁肩,永远要敢担道义。费希特有言:?如果最优秀的分子丧失了自己的力量,那又用甚麽去感召呢?如果出类拔萃的人都腐化了,那还到哪里去寻找道德善良呢??因此,如果我们不能从这个逼仄的出口,勇敢突围,剩下的就只有两个字:堕落。

新闻像一条河流,每天在流经我们的眼前。

——朱学勤

新闻是明天的历史,历史是昨天的新闻。历史学者朱学勤有言:?新闻像一条河流,每天在流经我们的眼前。?只是,我们的心是否无动于衷?

一句真话能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

——索尔仁尼琴

用法示例:36年前一位作家说道:?一句真话能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是的,新闻会过时,纸张会变旧,油墨会模糊,甚至信任也会偶尔消弭,只有真实,真诚才把我们的心灵与你的心灵联系在一起。

?一句真话能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这是索尔仁尼琴的名言。在一个公民社会,文学如果还只是停留于那种凌空虚蹈的风花雪月,就只会给人以平庸与弱智的感觉,令人万分沮丧。

一个人,最重要的作品就是他自己。

——福柯

用法示例:?一个人,最重要的作品就是他自己。?人的一生就是对自己的精心雕刻,而不是一无所知、浑浑噩噩,他要按照自己的方式生长,越长越有味,按照他认为美的方式去长„„他要对自己精雕细刻,为一个独特的人。

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的产物。

——福柯

用法示例: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的那句话打动了他:?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的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癫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癫的历史。而文明史是每个人参与的过程。沿着这个思路出发,他突然意识到,文人们被欲望和流行观念驱使的那种写作,或许是一种自欺。

“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的产物。”这终究是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在一个信息爆炸了的互联网时代,朋友,你我真正意义上获得了多少有价值的信息,除了一再被动的让媒体灌输娱乐至死的思想外,还有什么?这是一个娱乐到疯癫的时代,资本的力量让你不仅要获得足够的用户满意度,还试图要让你达到一种所谓的用户尖叫度。

人,其实比你想像的更加自由。

——福柯

人死了,人被现代社会肢解了。

——福柯

用法示例:人类社会受到现代社会弊病的袭扰,物质繁华、生产发达、讯息爆炸、信仰危机、物欲横流,人,处在?异化?中,人类创造的社会消解了人的本质。法国哲学家福柯说,人死了,人被现代社会肢解了。

静心如禅,风轻云淡。

——李叔同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花枝春满,天心月圆。(问我将到哪里去安身呢,前路广阔,我无言以对;但只见春满花开,皓月当空,一片宁静安详,那就是我的归处 啊。 )

——李叔同

应事接物,常觉得心中有从容闲暇时,才见涵养。

——李叔同

心志要苦,意趣要乐,气度要宏,言动要谨。

——李叔同

涵容以待人,恬淡以处世。

——李叔同

以情恕人,以理律己。 ——李叔同

逆境顺境看襟度,临喜临怒看涵养。

——李叔同

周国平现代生活的特点之一是灵魂的缺失。 ——周国平

用法示例:周国平曾说过:?现代生活的特点之一是灵魂的缺失。?是的,现代都市的许多人常常带着漠然的表情像游魂似的穿梭于忙碌的生活中,除了工作、学习、奔波,毫无生机与情趣。

鸟翼上沾上了黄金,鸟儿便不能飞翔了。

——泰戈尔《飞鸟集》

用法示例:泰戈尔在《飞鸟集》中如是吟道:?鸟翼上沾上了黄金,鸟儿便不能飞翔了。?诚然,当名利遮蔽了望眼,当金钱蒙蔽了心灵,当一切向钱看时,我们的精神世界已然成为了荒原一片。

神从创造中找到他自己。——泰戈尔《飞鸟集》

用法示例:当名利的迷雾缭绕我们的时候,当抄袭的阴云笼罩我们的社会时,我们应当深味一下泰戈尔在《飞鸟集》所写的句子:?神从创造中找到他自己。?是啊,若无创造,我们还能找到人之为人的根据吗?

当干渴的心没有希望找到水的时候,它是很容易受海市蜃楼的欺骗,而徒然在一片又一片的沙漠中探寻。

——泰戈尔《红夹竹桃》

用法示例:泰戈尔曾如是说道:?当干渴的心没有希望找到水的时候,它是很容易受海市蜃楼的欺骗,而徒然在一片又一片的沙漠中探寻。?当精神的世界出现荒漠化时,当我们的心充塞了过多的名利算计时,我们或许只能沉醉于短信、微薄、微信的交流中,沉迷于这些碎片化的信息流中,而忘记了我们是在人生的沙漠上追寻海市蜃楼。

一句真话能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

——索尔仁尼琴

用法示例:36年前一位作家说道:?一句真话能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是的,新闻会过时,纸张会变旧,油墨会模糊,甚至信任也会偶尔消弭,只有真实,真诚才把我们的心灵与你的心灵联系在一起。

?一句真话能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这是索尔仁尼琴的名言。在一个公民社会,文学如果还只是停留于那种凌空虚蹈的风花雪月,就只会给人以平庸与弱智的感觉,令人万分沮丧。

一个人,最重要的作品就是他自己。

——福柯

用法示例:?一个人,最重要的作品就是他自己。?人的一生就是对自己的精心雕刻,而不是一无所知、浑浑噩噩,他要按照自己的方式生长,越长越有味,按照他认为美的方式去长„„他要对自己精雕细刻,为一个独特的人。

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的产物。

——福柯

用法示例: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的那句话打动了他:?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的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癫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癫的历史。而文明史是每

个人参与的过程。沿着这个思路出发,他突然意识到,文人们被欲望和流行观念驱使的那种写作,或许是一种自欺。

“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的产物。”这终究是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在一个信息爆炸了的互联网时代,朋友,你我真正意义上获得了多少有价值的信息,除了一再被动的让媒体灌输娱乐至死的思想外,还有什么?这是一个娱乐到疯癫的时代,资本的力量让你不仅要获得足够的用户满意度,还试图要让你达到一种所谓的用户尖叫度。

人,其实比你想像的更加自由。

——福柯

人死了,人被现代社会肢解了。

——福柯

用法示例:人类社会受到现代社会弊病的袭扰,物质繁华、生产发达、讯息爆炸、信仰危机、物欲横流,人,处在?异化?中,人类创造的社会消解了人的本质。法国哲学家福柯说,人死了,人被现代社会肢解了。

异化

概念解析:

异化是人的生产及其产品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在异化活动中,人的能动性丧失了,遭到异己的物质力量或精神力量的奴役,从而使人的个性不能全面发展,只能片面发展,甚至畸形发展。

用法示例:

一方面高喊追求真理、实事求是,一方面却弄虚作假,大搞形式主义;一方面高喊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一方面却独断专行,压制不同意见,窒息学术争鸣;一方面高喊民主治校、教授治学,一方面却政学不分,行政权力无孔不入;一方面高喊学术公正,一方面却开“学店”卖文凭??大学文化是大学的灵魂、大学的风骨、大学的品格,是大学生命和活力的源泉。当前,大学文化的主流方面无疑是健康积极、蓬勃向上的,但对其非主流方面的种种异化倾向,却决不可掉以轻心,等闲视之。

现代人的异化是一个聚讼纷纭的话题。从帕斯卡、马克思以来,众多的哲人、政治家、诗人、艺术家都在研讨并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却治丝益棼。商品使人异化、技术使人异化、电视使人异化、都市使人异化、媒体使人异化、工作使人异化??无论如何,在前现代的管制之上,现代人多了一重异化,人生因而更加危难,要突破出来,获得自性、返回自家的园地是困难的。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我们若不是做了异化生活的帮凶帮闲,就只不过做了异化的对象,做了“看客和示众的材料”。

卓别林主演的电影《摩登时代》,让人们认识到了工业时代流水线生产对人的异化。如今,在一些地方,工作对生活的异化,不再是屏幕上的滑稽故事,而是活生生的现实。前有23岁女白领“过劳死”,后有农民工“断指”之痛,工作异化生活的“恶果”,频频地出现在我们视线中。

名词

单向度的人

用法示例:

就像德国思想巨匠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所描述的那样,在物质主义弥漫的社会中,我们逐渐丧失了想象力,丧失了对星空的向往,丧失了独立之精神,丧失了对灵魂的追问,变成了“单向度的人”。

“单向度的人”的含义:

发达的工业社会压制了人们内心中的否定性、批判性、超越性的向度,使这个社会成为单向度的社会,而生活于其中的人成了单向度的人,这种人丧失了自由和创造力,不再想像或追求与现实生活不同的另一种生活。“单向度的人”丧失了想象力,丧失了独立精神与自由思想,浪漫完全成了奢侈品,所有人的奋斗目标是一模一样的,社会变得缺少活力了,人们没有这种向往,把生活变得更美好,缺乏精神性的生活。 篇3:国学经典名句

国学经典名句

1、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了解我心情的人,认为我心中惆怅;不了解我心情的,还以为我呆在这儿有什么要求呢!

2、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为人却没有道德, 不死还有什么意思...

3、言者无罪,闻者中戒

提出批评意见的人,是没有罪过的。听到别人的批评意见要仔细反省自己,有错就改正,无错就当作是别人给自己的劝告

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这个山上的玉石很硬,但其他山上有更硬的石头,可以用来雕琢玉石成器。这话的含义是别人先进的、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拿来解决自己的问题

5、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意思是他送给我桃儿,我以李子回赠他.比喻友好往来或互相赠送东西

6、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天降的灾害还可以躲避,自作的罪孽,逃也逃不掉

7、满招损,谦受益

自满会招来损害,谦虚会得到益处

8、从善如登,从恶如崩

学习好的就像攀登高山一样困难,学习坏的就像山崩一样容易

9、多行不义必自毙

坏事做多了 最后一定会自取灭亡

10、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

生活安宁时要考虑危险的到来,考虑到了这一点就要为危险而做准备,事先有了准备,等到事发时就不会造成悲剧了

11、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 善莫大焉

人不是圣贤,都会犯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错,如果犯错了能改正,就是最好的了.

12、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能正确认识别人的人是智慧的,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人是聪明的。真正聪明智慧的人,应该既能正确认识别人,也能正确认识自己。

13、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好听的言语不一定可信,可信的语言不一定动听

14、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好事和坏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在一定的条件下,福就会变成祸,祸也能变成福

15、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合抱粗的大树是从毫末大的种子长起来的,九层的高台是用土一点点累积起来的,千里长途的路要从脚下开始一步步走,意思是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16、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天资聪明而又好学,不以向地位比自己低,学问比自己差的人请教而感到羞耻

17、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自己不想要的东西或者不想干事情,也不要强加给人家

18、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工匠想要使(他的)工作做好,一定要先使工具锋利.比喻要做好一件事,准备工作非常重要

19、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君子心胸开朗,思想上坦率洁净,外貌动作也显得十分舒畅安定。小人心里欲念太多,心理负担很重,就常忧虑、担心,外貌、动作也显得忐忑不安,常是坐不定,站不稳的样子 20、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到了天气寒冷的时候,才能看出松柏是最后凋零的,比喻只有在艰难的环境中才能体现人的品质

21、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只学习而不思考,就会感到迷惑而无所得;只空想而不学习,就会弄得精神疲倦而无所得

22、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有智慧的人不会对事情感到迷惑,仁爱之人不会忧愁和担心,而勇敢地人没有什么恐惧的

23、人谁无过?过而能改, 善莫大焉

谁能不犯错误呢?犯了错误而能改正,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24、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样才是真正的智慧

25、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对于学习,了解怎么学习的人,不如爱好学习的人;爱好学习的人,又不如以学习为乐的人。比喻学习知识或本领,知道它的人不如爱好它的人接受得快,爱好 它的人不如以此为乐的人接受得快

26、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当管理者自身端正,作出表率时,不用下命令,被管理者也就会跟着行动起来;相反,如果管理者自身不端正,而要求被管理者端正,那未,纵然三令五申,被管理者也不会服从的

27、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几个人在一起走路,其中一定有人可以当我的老师。应当选择他们的优点去学习,对他们的缺点,要注意改正

28、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在大道施行的时候,天下是人们所共有的

29、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不论做什么事,事先有准备,就能得到成功,不然就会失败

30、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

只有先去学习才能知道自己知识的缺乏,只有教了别人之后才能知道自己对知识还理解不清。

31、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一个人的成才之路如同雕刻玉器一样,玉在没有打磨雕琢以前和石头没有区别,人也是一样,只有经过刻苦磨练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32、路漫漫而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在追寻真理(真知)方面,前方的道路还很漫长,但我将百折不挠,不遗余力地(上天下地)去追求和探索

33、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比喻人都各有长处,也各有短处,彼此都有可取之处

34、尽信书,不如无书

读书时应该加以分析,不能盲目地迷信书本,不能完全相信它,应当辨证地去看问题

35、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忧愁患害(能激励人奋发),使人能够生存。安逸享乐能使人死亡

36、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站在正义方面,会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帮助;违背道义,必陷于孤立

37、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人民放在第一位,国家其次,君在最后.这是因为,有了人民,才需要建立国家;有了国家,才需要有个“君”

38、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不得志时就洁身自好修养个人品德,得志时就使天下都能这样

39、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天时占得好还不如地理位置好, 地理位置好还不如人心团结好. 40、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金钱和地位不能使自己迷惑腐化,贫苦穷因、地位低下不能改变自己的志向,权势武力不能让自己屈服变节,这说的就是真正的大丈夫

41、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本意为:只要坚持不停的用刀刻,金属石头也可以雕成花饰。

引申义为: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即使再难的事情也可以做到。

42、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人生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

43、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

朋友之间的交往要像水一样清澈,不掺杂污浊物。而小人之交是以利益为纽带的交往,一般都是以利而聚必将以利而散

44、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广泛地猎取知识,对不明之处追问到底,认真分析仔细考察,对所学加以区分取精华去糟粕,坚定地将真理付诸实践。

45、临渊羡鱼,水如退而结网

站在水边想得到鱼,不如回家去结网。比喻只希望得到而不将希望付诸行动。

46、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工一去兮不复还

风声萧萧地吹呵,易水寒气袭人,壮士在此远去呵,不完成任务誓不回还

47、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原意是桃树不招引人,但因它有花和果实,人们在它下面走来走去,走成了一条小路。比喻人只要真诚、忠实,就能感动别人。

48、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怎么能知道鸿鹄的远大志向呢!比喻:平凡的人哪里知道英雄人物的志向

49、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在小小的军帐之内作出正确的部署,能决定千里之外战场上的胜负

50、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

好的药大都很苦,但对治疗疾病很有功效; 真心的话说的时候不一定好听,但对你的事情很有帮助

51、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所不同,有的比泰山还重;有的比鸿雁的毛还轻

52、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聪明的人在上千次考虑中,总会有一次失误;愚蠢的人在上千次考虑中,总会有一次收获

53、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绳锯木断用绳当锯子,也能把木头锯断.比喻力量虽小,只要坚持下去,事情就能成功. 水滴石穿水一直下滴,时间长了能把石头滴穿.比喻只要坚持不懈,细微之力也能做出很难办的事

54、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要想人家不知道,除非自己不去做.指干了坏事终究要暴露

5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年轻力壮的时候不奋发图强,到了一头白发的时候,悲伤也没用了

56、疾风知劲草,岁寒见后凋。

疾风知劲草,就是说,风大的时候才看得出,哪种草是能够活下来,生命力强的;天气冷了,才看到哪种花最后凋谢的。

这是比喻,只有经历了严酷的考验,才能看得出事物的本质。

57、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东隅:东方日出处,也指早晨;桑榆:指日落处,也指日暮。比喻开始在这一方面失败了,最后在另一方面取得胜利。现考证,东隅为郑州,桑榆为开封。

58、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意指人的诚心所到,能感动天地,使金石为之开裂。比喻只要专心诚意去做,什么疑难问题都能解决。

59、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富贵时不要忘记贫贱时的朋友,不要抛弃共同患难过的妻子

60、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有志气的人不喝偷盗来的水;廉洁、刚正的人不吃别人施舍的食物

61、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年老的千里马伏在马棚里,它的雄心壮志仍然是一日驰骋千里.有远大志向的人士到了晚年,奋发思进的雄心不会止息. 6

2、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山不会满足自己的雄伟,海再深也不自满.(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若如周公那样礼待贤才,天下人心皆归向于我也

推荐第7篇:友谊与正义的选择

友谊与正义的选择

假期中的生活是颓废的,整天整天的闲坐在沙发里或电脑边,吃着爱不释手的零食,喝着亲手泡的清茶——养生之道也。今早躺在阳台上晒太阳,信手翻开放在杂志篓中的《格言》有幸拜读到一篇春华所编译的文章,叫“最忠诚的朋友”,感触良多„„

故事中讲了两个分开十分要好的朋友在离别前有一个二十年后再见的约定。二十年后,他们俩其中一个成了警长;另一个却成了一名通缉犯,这个罪犯富足且有一个很好用的脑子,警方没法抓住他。他们都遵守了二十年前的约定,回到以前的小镇相见。做警察的这位稍晚出现,可当他发现他的朋友就是通缉犯时,他并未表明身份,他以陌生人的身份和他的朋友攀谈了一会,在确定那就是他的朋友后离开并报了警,他的朋友被抓可,他却只捎去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不会亲手抓你,但我必须坚守职责。

听上去,故事很感人,二十年的约定谁都没有违背,二十年的情谊使当警察的那个没有亲手将自己的朋友送进监狱;但出于职责他又报了警。编者美其明曰“最忠诚的朋友”,且以正“情义是水,正义是堤”来评价。

废话,以上全是废话。这篇文章最合适的名字是“背叛”,他不配叫“最忠诚的朋友”,就算如编者所言“情义是水,正以是堤”,那在我看来,就算此“堤”如何坚固,只要“水”量充足,也是一定会决堤的。那个警察可以冠冕堂皇的告诉他的朋友:他必须坚守职责。可在这些堂而皇之的话语后呢?他牺牲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他牺牲了朋友;但因为他提供重要线索,随之而来的是升职,加薪,荣誉„„其实更实际一点来说,情义是剑,利益是鞘!当然这句话不可能用在每个人身上,但至少对于这所谓的“最忠诚的朋友”来说是在合适不过了。我不知编者是何居心,难道在商品社会的熏陶下,这样血淋淋的现实主义也变成了最忠诚的朋友吗?而且也许这种连最好的朋友都不认的人还可能成为大公无私的楷模,可能成为喧哗一时的公众英雄。

写到这我想起了《格言》某期上的另一篇文章“一个半朋友”讲的是,一位病危的父亲,为了让儿子懂得人生交友的真谛,他告诉他儿子:人生只有一个半朋友。儿子不解,问其原因。父亲说让他自己感悟,就让儿子先后到半个朋友家个一个朋友家去,但让儿子装作杀了人、犯了事急需帮忙的样子。结果半个朋友,明哲保身,但提供银两和门路让其逃跑。一个朋友,举动惊人,让自己的儿子换上他的衣服,冒险去诱惑假设的警察,随后全家之力帮其安顿。这下他懂得了人生交友的真谛。

而根据其中的标准,前面那位“最忠诚的朋友”连半个朋友都不能算,却能带上“最忠诚”的帽子,还可能是大义灭亲的楷模,试问怎能不让人觉得利字当头呢?当然,本人在此决不是要否决正义,但情义是人类最基本的人性,连最基本的人性都被否定的时候,何来正义而言?那样的社会是多么的恐怖?

推荐第8篇:法律援助彰显公平与正义

法律援助彰显公平与正义

自1994年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以来,我县的法律援助事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历程,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成为实现社会平等、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一项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

一、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效

自青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68件,接待来访群众7569人次,接听解答法律咨询750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34600余份,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

二、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工作是政府的德政、惠民工程,事关和谐社会的构建,每年政府都将此项任务纳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目标绩效考核,我局领导每年都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了领导,落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有力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力开展。

(二)完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一是我县建立法律 1

援助授案大厅1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拓展网络触角;针对不同群体的性质和服务要求,实施横向联动,与妇联、总工会、残联、团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协商,成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多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二是深入开展各种主题教育。特别是今年深入开展了“我为党旗添光彩,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活动,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机构首席律师制度”,聘任了四川秦兴律师事务所杜学平、张仕龙、何文剑3位律师为青川县法律援助中心首席律师,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县共有法律援助律师28人,基本满足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三是加强培训。通过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以会代训、集体学习等方式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乡村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培训,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内部运行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以及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进行监督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制订了《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信访接待制度》、《法律援助范围及困难标准制度》、《案件

管理制度》、《办案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援务公开,实行首问责任制。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加强了对全体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四)打造“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完善了法律援助网上管理平台建设,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公证、律师等职能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热线,通过法律服务中心平台、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和法律服务热线,全县建成“一小时法律援助圈”。

(五)优化服务,落实援助便民措施。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中心做到单独设置,达到定编制、定职能、定岗位、定人员。法律援助中心设在沿街一楼的接待窗口、醒目的法律援助统一标识、工作所需的办公设施和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有专人接待,有完善的工作台账和业务档案。二是提升“148”咨询质量。进一步整合完善专线咨询服务、受理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指引、排疑解惑、息诉止分、普法宣传等各项联动功能,提高了服务效率与水平。利用专线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突发事件线索,形成每月舆情分析通报制度、提供解决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机制。三是开辟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权益事项上,降低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优

先解决工资拖欠、因工致残、致死等劳务纠纷。同时,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依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的作用,加大办案力度,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六)突出重点,应援尽援,开展援助专项行动。

充分利用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助残日”、“八一建军节”等重大活动日、活动月,集中开展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薪”、“助残扶残”、“拥军”、等专项活动,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法律援助,尽力做到“应援尽援”。特别是5.12地震发生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利用田间、帐篷大院和临时帐篷办公点、各灾民安置点、救援站、临时办公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区域广泛开展《抗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汶川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地震相关科普知识、民生涉法知识等宣传活动,为灾区人民提供了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及时将地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传达到受灾群众手中,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率。

三、法律援助工作建议

一是人员编制紧缺。法律援助中心属事业单位,现编制1人,职位空缺,现有工作人员属司法局内部调剂兼职人员从事工作,很难适应规范化运作和管理的需要,需招录1名

专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二是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因经费、人员、交通设施等因素制约,造成许多案件办理人员不足,办案经费不能保证,无办案交通设施等,希望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将法律援助办案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建立在经费保障的情况下切实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将劳动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土地承包、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无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等困难群众,只需提供相关证明即可办理援助申请。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9篇:柏拉图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

(论文里面有些引用的话,麻烦帮我备注一

下出自哪本书哦~)

目录

一、柏拉图的正义观 ...................................1

(一)正义观的产生背景 ............................

(二)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 ..........................

1、国家正义 ....................................

2、个人正义 ....................................

(三)个人与国家正义的统一 ........................

二、正义国家的实现 ...................................

(一)正义国家实现的意义

(二)统治者的资质和角色

三、对于柏拉图正义的思考 .............................

(一)柏拉图正义的历史意义 ........................

1、影响个人价值观的形成 ........................

2、正义观的第一次系统阐述 ......................

3、要正确看待柏拉图理想国的正面影响 ............

4、开创制度正义之研究 ..........................

5、影响到后世的空想社会主义 ....................

(二)、柏拉图正义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1、柏拉图正义理论和马克思正义观的异同 ..........

1 1 1 2 4 5

6 6 6 6 7 7 8 7 7

2、柏拉图正义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导意义 ..8

3、柏拉图正义理论对中国发展的启示 ..............9

四、结语 .............................................9

一、柏拉图的正义观

(一)正义观的产生背景

在雅典城邦中柏拉图出生于一个比较富足的贵族家庭。起初柏拉图可以选择从政这条家族传统之路,但是当时雅典情况太不乐观,四面楚歌危机重重。雅典民主制在斯巴达战争中处于失利地位,而且几乎每次战争都会产生另外一种制度。整个希腊城邦制度的衰落加之其师苏格拉底的死,柏拉图彻底失望于现存的政体。频繁的*战争、严重被破坏的社会生产力以及接近解体和崩溃的传统道德和法典,柏拉图认为过分的民主制度是造成现状的根本原因,认为民主政治的弊端显露无疑,并提出正义之举。他四处游走求学,将其认为较为美好的正义之邦绘画在《理想国》之内,并有着建立起一个理想的城邦的强烈想法。在其伟大的著作中,柏拉图提出要利用“哲学王统治”建立一种不同于现状的、理想状态的政治制度。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得出,柏拉图的贵族身份以及从小对政治方面的关心和师承苏格拉底的独特见解,使其对民主制有着个人的看法,而其之后的经历更加深了其对希腊雅典的思考。为了改变国家的悲剧命运,柏拉图提出理想对策,即建立正义国家。

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组成柏拉图的正义观。国家正义是统治者,辅助者和生产者三个等级的人们各安其位。个人正义则是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的各尽其责。

(二)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

1、个人正义

柏拉图采取“由大到小”方式,在得出国家正义即城邦正义之后再探讨个人正义方面。“我们以什么根据承认国家是正义的, 我们也将以同样的根据承认个人是正义的。”通过对国家正义的探讨,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的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由智慧、勇敢和节制一一对应。

“一个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 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柏拉图认为

一个有作为的人应该将理性放在第一位。理性在个人的精神世界中起的是领导的重要作用。理性即是爱智慧,智慧是由理性创造出的,为统治者所拥有用于统治城邦。激情区别于理性,激情辅助理性为护卫者所突出拥有。勇敢是由激情所引出的,辅助者带着激情将很好地辅佐和帮助统治者。激情又与理性相关联,当一个人的激情被很好地利用时,激情与理性会很好的配合,与欲望相排斥;相反,当一个人的激情不能够被良好训练的时候,激情会产生相反的影响,和欲望一起与理性相排斥。个人正义中欲望受到理性和激情共同控制和节制的作用。“另一个是人们用以感受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 可以称之为心灵的无理性部分或欲望部分。”欲望是属于第三阶层劳动者的,在普通被统治者之间最为突显。

个人主义的三个要素,即理性、激情和节制,起着各自不同的不容忽视的作用。同于国家正义,个人正义中的各个要素不相互影响,各在其位协调互动,同样体现出分工原则。

2、国家正义

大写的国家正义,即城邦正义是柏拉图最先探讨的方向。他说“国家不是来自一棵橡树或一块岩石,而源于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特性。”柏拉图认为探讨人们所在国家成功后才能更好地研究人的特性。

柏拉图建立理想城邦的最基本的便是先要建造一个城邦。如文中记载,“在我看来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 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 我们需要许多东西。” “因此我们每个人为了各种需要, 招来各种各样的人, 由于需要许多东西, 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 作为伙伴和助手, 这个公共住宅区, 我们叫它作城邦。”为了达到安然、平稳、井然有序的城邦状态,柏拉图立定总的原则即正义。确定原则后柏拉图着手于城邦社会和城邦人们二者的关系开始探讨正义。从社会组织结构方面出发分为三个阶层:统治者、护卫者和劳动者。从人们的心灵结构方面体现是四个德性: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

三个阶层等级不同且分配的工作亦不同。统治者作为第一阶层,他们应该拥有足够强大的能力和不同于普通人的才能,即“哲学王”;他们应该公私分明不图私利地管理和统治好国家,为城邦人们的利益努力付出;他们应该与广大人民深入接触,倾听人们的心声了解人们的疾苦,做出相应的对策,让人们过上幸福

的生活。第二阶层是护卫者,即辅助者、武士等。他们应该拥有勇敢等良好的品质和应对紧张局面的技能,为国家的发展出谋划策,为保护国家以及人民参与战争等。第三阶层是劳动者,组成部分为农夫、商人和工匠等。虽然他们等级较低但是作用重大,他们应当拥有节制等品质,也应当老实本分不触及法规从事自己的工作,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三个阶层应该各司其职,做好属于各自阶层的各个方面的工作,最终各得其所。

四个德性不可或缺。第一个美德是智慧。“我们国家中清清楚楚看到的第一件东西便是智慧, 而这个东西显得有点奇特之处。”智慧不是哪一方面具体的知识,亦不是要求城邦人们都必须是所谓的智慧之士。智慧是对于统治者而言的必要的能力,是在统治国家方面的比较宏观的能力。所谓智慧就是“考虑整个国家大事, 改进它的对内对外关系”只有统治者拥有了智慧才能顾及到广大人民的集体利益,才能从整体出发维护全城邦的利益。第二个美德是勇敢。勇敢并不是要求城邦中所有的人必须勇敢,而是针对第二阶层的护卫者而言的,是护卫者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优良品格;勇敢也并不是只有大胆做事,而是要有正确的信仰,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并且可以抵制诱惑等负面的影响。“是这种精神上的能力, 这种关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确观念的完全保持, 就是我主张称之为勇敢的, 如果你没有什么异议的话。”护卫者的勇敢能够保卫国家保护人民,使得城邦能够平稳发展。第三个美德是节制。每个人要做自己的主人,管好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受外界虚幻的享乐、欲望等诱惑的吸引,并且要在法典之内各司其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定位,增强自控力,服从命令,在个人的位置上做个人的事情。相对于智慧和勇敢,节制不属于其中某一个阶层,而是针对各个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在城邦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方面被统治者应该服从统治者的安排和命令。

继智慧、勇敢和节制之后,柏拉图提出其核心问题——正义。正义是柏拉图希望建立的理想国中的最基本的原则,或可谓立国之本。“正义就是在国家中做正当的事,当每一个个人只作一种对国家有关的工作,而这个工作又是最适合他的天性时,这个国家就有了正义。”正义在城邦中涉及政治、军事和经济三个层次,相对应的便是三个阶层做好各个阶层的本性的工作,即统治者拥有“智慧”这个美德,护卫者拥有“勇敢”这一美德,而劳动者运用各自的技能且拥有“节

制”美德。各阶层应该分别专司一职,分明权责,互相不干涉,相互不混同,否则将会破坏正义原则。“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作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 便有了正义, 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

(三)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的统一

柏拉图认为,虽然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互有不同,但是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是相互联系的。只有个人所在的国家(城邦)是正义的,才能给个人提供正义的环境,才有可能形成个人正义;同样,个人正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后,才能在国家(城邦)中促成良好的风气,才能给国家正义创造可能性,才有可能组成国家正义,否则国家正义不将存在。“个人灵魂达到正义,每个人就会以其个人的正义的行为参与适合自己本分的工作,参与实现国家的正义。”如此个人正义在二者关系中更显突出,起根本性作用。

根据柏拉图阐述,不要求城邦中所有的人都要做到个人正义,也并非要求完全国家正义,而是认清现实,从现状出发,只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正义。而统治者必须是已经很好地做到了个人正义的人,理性、激情、智慧、勇敢和节制等和谐统一于其一身。

为了能够达到整个城邦的基本正义,柏拉图制订了一整套训练以及选拔正义的统治者的方案。柏拉图利用其擅长的唯心主义对学生进行教学,分为阶段进行教育“四科”,还继承了老师苏格拉底的问答学习法,并涉及理性训练和体育教育。柏拉图高度提倡“哲学王”,联系起哲学和政治,培育出能够领导、统治国家的“哲学王”。统治者利用其高度的理性和智慧去管理国家,便是对正义的推行;护卫者利用其高度的激情和勇敢去捍卫国家,便是对正义的维护;劳动者利用其高度的节制辛勤劳动,服务国家,便是对正义的遵守。

统治者拥有正义后,便可带领辅助者成为正义之人,再通过更扩大的教化使得被统治者更加正义。虽然无法达到完全的正义,但是随着力度的加强,达到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的统一,从而使得整个城邦将会越来越正义。

二、正义国家的实现

(一)正义国家实现的意义

柏拉图认为“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因为,我们认为在这样一个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正义,而在一个糟糕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非正义。”一个正义的国家能够指引国家里的人们走上正义之路。柏拉图认为只有实现整个国家的正义,才能够得到他一直主张的理想国,才能够让国家中的每个人生活的正义、美好和幸福。

(二)统治者的资质和角色

从柏拉图提出的“哲学王统治”中可以看出哲学家在柏拉图所要建造的理想国里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具有“金”元素的人才称得上是哲学家,而且他们具有很强的天赋和拥有无比的智慧,有着好学的优良品质,真理是他们永远不变的追求。经过坚持不断的努力奋进,哲学家的知识面更加广泛,懂得如何治理国家和统领广大被统治者。所以想要实现正义的国家,必须让具有统治能力和智慧的哲学家作为国家的统治者,才能建立起一个正义的国家,将正义的国家的理想实现。

柏拉图还认为,统治者无知无能和品质的残缺及败坏亦是导致国家混乱和分裂的原因,尤其强调品性的败坏,可谓破坏了政治,带来无数灾难。作为最无懈可击的哲学家,肩负着建立起充满正义的理想国的任务,应当懂得知识,掌握美好德行,才能使罪恶和混乱得以结束,将安宁带给国家和人民,将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贯穿于理想国,给人们带来美好、幸福和安康。

三、对于柏拉图正义的思考

(一)柏拉图正义的历史意义

1、影响个人价值观的形成

正义观的关注不再狭隘,不单单只是关注如何定义其概念,也不再只是注重某方面的解释。正义观的发现已然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是从社会机体秩序中,是

从普遍的广义的统一的角度。正义观的提出是理想国建立的基础,从内向外的折射,不再局限于个人利益,是一种客观普遍的和谐井然的正义。柏拉图的正义让人们重视起个人的价值观,由狭隘变得眼界开阔,提升了人们的个人价值观。

2、正义观的第一次系统阐述

柏拉图是第一个系统阐述了正义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不论是在西方思想史还是整个世界。柏拉图将其个人对正义的理解综合前人的正义观念记录在其著作《理想国》之中,包括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以及个人和国家正义的关系。

首先指出什么是正义,解释出什么是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在国家正义中,提出并强调了三个阶层,各阶层应该在自己的位置上做出相应的工作,相对应的便是三个美德——智慧、勇敢和节制。在个人正义中,人的灵魂状态是理性、激情和欲望。

其次柏拉图建立了在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的关系。二者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个人正义是基础,而国家利益是保障,二者不可能相互分离。国家正义中的智慧、勇敢和节制想对应于个人正义中的理性、激情和欲望,国家正义中的统治者和护卫者相对应于国家正义中的智慧和勇敢,亦相对应于个人正义中的理性和激情。而节制不同于智慧和勇敢,作用于所有阶层的人,各阶层相互制约,使秩序井然。

最后柏拉图还阐释了正义国家是如何建立的,也阐述了其如何维护以及如何走向衰亡。柏拉图认为重中之重是哲学王统治。创建了教育体系用于对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的维持。同样指出正义国家也避免不了走向衰败的道路。

3、要正确看待柏拉图理想国的正面影响

许多学者认为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一种纯粹乌托邦的空想主义,是一种极端的摆脱现实的幻想,是一种超越骨感又陷迷幻的未来,不可能有实现的可能。其实我们应该正确看待柏拉图的理想国的正面意义。首先,柏拉图在其国家正义中将人们分为三个阶层,并不是多数人认为的戴着有色眼镜看人,而是从其社会现状出发,认清现实,具有合理性,并体现出对人们的高度重视和负责,注重人性,尊重个人灵魂和个人价值。其次,柏拉图的正义原则和分工原则对我们现在提倡

的和谐社会产生了不可或缺的影响。柏拉图站在国家的高度去思考问题,并运用了历史观去分析现状,是具有非凡价值的,是值得关注的。

4、开创制度正义之研究

柏拉图虽然出生于一个家庭条件不错的贵族家庭,但是其生存的环境却不容乐观。柏拉图的关注政治,以及经历其师苏格拉底的死亡,他看到了民主制度的极大弊端,提倡要建立一个充满正义的理想国,建立起一种全新制度。柏拉图所理想的正义国家是由哲学王统治的并实行柏拉图式的公有制度和公共教育制度的国家,只有在这种国家中才能形成个人正义。什么样的国家政体中会造成什么样的人们的性格。虽然柏拉图理想国的政治制度很粗糙简陋,但是却堪称开创了制度正义。首先柏拉图将国家中的人分为三个阶层,统治者、护卫者和劳动者。其次柏拉图明确了哲学王统治,即哲学家作为国家的统治者。最后柏拉图制定了公有制度和公共教育制度。这些都是柏拉图开创制度正义的体现。

5、影响到后世的空想社会主义

后世的空想社会主义受到了柏拉图的哲学王统治思想和公有制理论的深刻影响。首先,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受到了柏拉图的哲学王统治理论的影响,如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摩尔等。其次,一部分人也受到了柏拉图的公有制的影响,如康帕内拉的 “太阳城”等。

(二)柏拉图正义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1、柏拉图正义理论和马克思正义观的异同

(1)相同之处:

两位思想家的社会正义都是一种相对于当时现实比较超越的设想,对于他们所在的时代都是不大容易实现的时代正义。柏拉图和马克思的正义观,是由于他们看到了自己所处时代的不公正,做出了相对应的反应,即构想出自己所认为的理想制度,并想实现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通过这种构想的理想制度。通过分析柏

拉图的《理想国》,可以看出柏拉图内心里想要建立一个理想国。而建立一个城邦是由于人们的非自足性,个人需要整体,整体离不开个人。在这样一个城邦中可以建立起正义之路,使人人都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生活在充满正义的城邦之中。柏拉图就是想要设计出一种理想的政治政体,即一种政体能够体现正义。与此类似的是,马克思面对资本主义的罪恶、压迫和剥削,也提出了一种美好的设想——共产主义制度。共产主义制度是一种高度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正义社会,没有了私有制,出现了公有制,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

(2)不同之处:

第一,柏拉图与马克思研究的正义观出发点不同。人的自然本性的研究方向是柏拉图正义观念所涉及的。人的灵魂包括理性,激情和欲望三种品质。当欲望和激情都和理性达成一致时才是一个人成为有德有能的人的时刻,才能成为一个正义的人。马克思的研究方向是人的社会本质。人们的公平正义观念吸取于当时的社会关系。

第二,柏拉图与马克思的正义观是代表不用的阶级利益的。等级制度下的正义是柏拉图所追求的,分为三个阶层,各阶层不能越级。而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价值目标是“为全人类谋福利”。

第三,柏拉图与马克思的研究方式是不同的。形而上学的是柏拉图的研究方法。理性,激情和是人们灵魂的三个部分,其相互协调;共同作用智慧,勇气和节制三种美德便能实现正义。

2、柏拉图正义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导意义

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公平和正义,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是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开辟了可靠途径为了真正有效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现阶段我国实现正义的一条有效途径就是构建和谐社会,于此,我国应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引下去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属于全人类的社会主义。为了早日实现共产主义,我们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

柏拉图的正义观对我国的指导意义:第一,借鉴“善”的理念。让人们自己学法知法懂法,努力宣传社会公正理论。第二,努力建立社会正义的制度。制定

公正的监督制度、惩罚制度和评估制度。

3、柏拉图正义理论对中国发展的启示

第一,法治和德治相统一

中国在改革开放后逐渐向法治社会迈进,要做到有法可依,也要做到依法行政和司法独立。法制建设进步的同时也应当重视德治的作用,现实需要德治,德治能够调整法律所涉及不到的领域。

第二,发展社会中的政治稳定

改革在当今中国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思维形势。在当代中国应该采取政治制度化和法制化这种最有效的措施。让公民参与到政治里面来,了解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需求,针对结果做出相应的政治决策。在了解与被了解、制定与实施之中,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都能够得到重视,各阶层都能够和谐共处,在动态中实现我国政治的稳定,稳定社会秩序,和谐共处。

第三,效率和公平相统一

利益社会是当今社会的体现,其导向和目的及动力皆为利益。首先,个人行为的基本出发点是追求个人利益。利益引导出个人各种的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其次,主导国家政治行为和过程的是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交集最大化。将效率和公平的很好甚至更好地结合在一起,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只取其一。结果公平、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是公平内容的三个部分也是我国社会公平的重要要求。当今中国,贫富差距相当大,富得越富,而穷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中国应该在几个方面努力改善,缩小贫富差距:第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二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第三始终要坚持按劳分配,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四、结语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对人类的存世、发展和完善的探究得出的正义理论是一种对于人类的深度思考和表达。无数个个体生存在一起,利益的冲突实在是难以避免,但是如果人人支持正义的存在,并且能够努力地去寻求和谐相处的模式,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则不管是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还是在未来的

探寻中都是有着重大的意义的。我们应该始终坚持柏拉图理想国的设想中正面的作用,政府应该提升自己的能力,努力工作,给百姓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稳定的国家。

推荐第10篇:正义的理想与误区

正义的理想与误区

审判委员会制度可以说是我国的一大司法特色。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均未有先例。司法理论一般认为,审判组织形式只有合议制和独任制两种。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部分案件持有最终决定权的并非承办法官本人或合议庭,而在于其审判组织内部设置的审判委员会。而且,无论其地位还是作用都远超过合议庭与独任审判员。法院设

立审判委员会的初衷在于将它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集体领导机构,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要问题。从设立至今,审判委员会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在避免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诉讼正义。然而,随着我国司法改革尤其是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日益背离公开、高效的审判机制改革的价值方向,在回避制度、受案范围和工作运行等方面的矛盾与不足也日益凸显。这不仅影响案件审理的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高,更从根本上妨碍了诉讼程序的公正与司法正义的实现。可以说,审判委员会制度设立的初衷固然美好,也曾在一定层面上发挥作用,但是其在新的实践中却日益偏离正义的理想,进入了万劫不复的误区。

一、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中国审判委员会制度脱胎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审判委员会制度。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后,逐步建立起系统的司法机构,审判机关在地方采取“合一制”,由各级裁判部兼理司法行政工作,各省、县、区裁判部设部长、副部长、书记、裁判员若干人,并设立裁判委员会。在随后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1941年边区各县成立了裁判委员会,1942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审判委员会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裁判委员会、裁判研究委员会逐渐演变成为人民法庭和人民法庭的审判委员会,这可以说是新中国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雏形。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各革命根据地学习前苏联司法制度,强调党对审判工作的具体领导,以避免资本主义国家司法制度中因法官独立可能形成的独断,则进一步加速了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形成。1948年1月1日颁布的《东北解放区人民法庭条例》规定,村、区人民法庭组织审判委员会,由农民代表大会选举的若干人、上级政府委派一人组成,有权判决:当众坦白、赔偿、罚款、劳役、褫夺公民权、有期或无期监禁、死刑,或者宣布无罪。该条例首次正式在立法上使用“审判委员会”的名称。需要指出的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审判委员会虽然并不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而是集行政、司法于一体,掌管司法决定权的政府机构,但当时的审判委员会与现行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名称、议事规则、目的和任务方面存在诸多相同或类似。新中国建立伊始,依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废除国民党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废除旧制度,开始了建立社会主义性质审判制度的历程。创立之初的人民审判机关大多沿用解放区的群众式审判模式。1950年第一届全国司法会议上,司法主管机关提出了一个初步的法院组织草案,提出了建立审判委员会。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省、县级人民法院设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庭长及审判员组成。审判委员会负责处理刑事、民事的重要或者疑难案件,并为政策上和审判业务上的指导。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以下简称《人民法院组织法》)正式颁布,规定在我国各级法院内部建立审判委员会,作为对审判工作的集体领导组织,并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审判委员会的职权。1955年3月10日,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宣布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成立,并形成了一些审判委员会的工作制度。随后全国各级法院都相继组建了审判委员会。从此,审判委员会作为一种法定制度被正式确立起来。依据19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或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在这一制度建立之初,主要强调它总结审判经验的职能,附带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这一时期对不同审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要求是有区别的,中级以上的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主要是总结审判经验,而基层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则侧重于解决重大疑难的个案问题。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左倾思想主导了司法工作,各级法院成了为扭曲的政治路线服务的工具。有些地方审判委员会的部分职能则由诸如“院务会”等机构来完成,审判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大大降低。1962年以后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这段时间里,审判委员会同中国的司法制度一起被彻底砸烂。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司法制度开始重新恢复和发展。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重新修订,法院内部的审判组织机构设置相对

规范,作为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其地位被重新确认。恢复后的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在审判实践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审判人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素质较低,法律又不够健全的情况下,集中集体指挥基本保证了案件审判质量和司法公正。从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创建过程可以看出,中国审判委员会的建立是由历史、政治

和观念文化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几千年来我国封建社会一直沿袭司法与行政合一,行政机关中的行政长官统领行政权力,兼行司法职权的体制。在各级司法兼行政机关——衙门内部,采取的是由最高位阶的长官统领的集权性行政权力层级模式,这种被现代司法组织原则所不取的层级组织模式在我国具有很长的历史渊源,并仍能在司法机关中找到影子。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审判制度。但是一方面由于建国前革命根据地的司法机关普遍实行集体领导,有在政府系统设立裁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传统,审判委员会的设立与我国司法传统和民族文化及民族心理具有极大的亲和力。即在制度建构中,中国传统的司法官僚化使审判委员会制度暗合了某种文化心理。我国法院内部似乎在审判制度建构中形成了由低到高的行政色彩相当浓的权力等级结构。相比之下,独任庭和合议庭处于权力底端,审判委员会处于顶端,从而更具权威性,它的决定合议庭和独任庭必须执行。其次,新中国成立后,废止了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革除了国民党政府原有的法学教育,取消了法官、律师作为专业司法人员的资格;打碎了旧的司法体制,创建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司法体系,由于审判法制建设面临百业待兴的局面,司法干部极其缺乏,当时法院法官绝大部分由工农干部组成,法官的素质整体上低下,有必要对审判工作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以保证审判质量。最后,是大陆法系和前苏联审判体制的影响。20世纪初,在现代法律制度的选择中,我国更多地参照了大陆法系传统。新中国的法律也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与普通法系国家相比,大陆法系在法院的内部组织结构中带有较强的等级色彩,强调上位权力对下位权利的制约与指导,法院结构体系带有浓厚的官僚层级味道。法国最高法院中的“混合庭”、德国联邦法院中的“大联合会”、日本除简易法院外各级法院内部设置的“法官会议”都与我国的审判委员会有或多或少的共通之处。而20世纪40年代引进的前苏联司法审判制度强调党对审判工作的具体领导和干预,强调集体智慧,都给构建中的中国司法制度烙下了深刻印记,使审判委员会制度成为必要与可能。由院长主持、由庭长及资深法官组成的这一组织即可实现政党及领导层对审判工作的直接控制。

二、正义理想的初衷:现行审判委员会的职能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根据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都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它的设立初衷是为了有利于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审判质量。《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通知第22条规定:“规范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在强化合议庭职责,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做到只讨论合议庭提请院长提交的少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总结审判经验,以充分发挥其对审判工作中带有根本性问题、全局性问题进行研究和作出权威性指导的作用。”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说明(以下简称《纲要》说明),也对审判委员会的职责和作用作了进一步解释。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纲要》及《纲要》说明的有关规定,现行的审判委员会的设立初衷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结审判经验理论来源于实践,诉讼理论也是来源于审判实践。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应当进行及时地总结,既要研究历史经验,又要研究改革开放中的新问题,抓住问题的本质,使具有普遍意义的具体经验,转化为诉讼理论,这就完成了实践到理论的过程。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从审判实践中获得的诉讼理论,又反过来服务于审判实践,以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审判案件,保证案件的质量,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此其初衷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为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应当把工作放在对审判经验的总结,保证司法公正,使司法审判能真正做到解决社会矛盾,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促进、保障和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样的现实似乎使审判委员会者一设置初衷显得尤为必要。

(二)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首先涉及到对重大的、疑难的、复杂的案件认定。当前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般都采用以案件的性质、简繁程度、影响范围等三者结合的划分标准,来确定是否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并不是对所有的案件都进行讨论,而是只对少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讨论,解决这些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此为审判委员会设立初衷之二。

(三)对审判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权威性指导作用这里涉及人民法院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联系与区别。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实现其审判职能的组织形式,它的全部活动所能达到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实体法和诉讼法的贯彻实施。而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集体领导审判工作的组织,其重要的任务和职能之一是对审判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权威性指导作用。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审判委员会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作出权威的解释或决议,为合议庭的审判提供支持与指导。两者在某种程度上是分工合作互补的。此其设立初衷之三。

三、正义理想的现实建构:审判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和运作

审判委员会制度保障正义的初衷并不限于理想的描绘,审判委员会的组织构成与运作方式便是其所努力建构的现实基础。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审判组织包括独任庭、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三种形式。但是,在审判委员会的人员任职资格和组成上,法律没有像对独任庭、合议庭那样按照法院的不同级别作出详细规定,实践中通常依照行政机构模式决定审判委员会的织织构成。审判委员会由本院院长主持,实行委员会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活动,委员由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一般由院长、副院长、主要业务庭庭长和研究室主任或者资深法官组成,因此,它天然地具有“行政会议”的特征。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审判委员会的组织构成,但明确了审判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大问题。司法实践中审判委员会主要行使“讨论”案件的职能。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分提请讨论和讨论决定两个步骤。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认识存在分歧,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难以作出决定时,由审判长向庭长汇报,庭长与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再由庭长向分管副院长报告,副院长提出意见,要求合议庭重新审查后,若意见仍不统一,则由副院长向院长报告,最后由院长决定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作为法院的行政首长,有时在合议庭作出决定前,直接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这即是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程序。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由承办案件的法官向审判委员会陈述案情,汇报合议庭意见,或者由审判委员会成员传阅案卷,审判委员会成员可以向承办人提出问题,最后由审判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对于审判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合议庭应当执行”。

四、正义理想的实践: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正面效应

审判委员会制度实行至今,我国特有的这一司法组织已在事实上被人们所接受和认可。审判委员会制度在解决纠纷,惩治打击犯罪,保护无辜方面发挥着一定作用。因此,似乎“存在的即为合理的”,有学者认为审判委员会制度在我国的存在“具有语境化的合理性”。这虽然不能成为保留审判委员会制度的理由,但审判委员会制度所经过的历程,证明其在司法实践中必定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一般认为审判委员会制度对司法实践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审判委员会制度为排除当事人干扰,遏制个别法官的枉法裁判,防止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提供了一种进路。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案件时给予每个成员发表意见的权利和机会以及不受他人干预的独立表决权,案件裁判结果由多数人意见决定。“显然你可以悄悄买通一(独任审判)、两个人(合议庭审判),其至更多一些,但是你很难买通9个人(指审判委员会的人数,尽管原则上并不要求一致通过)”。换言之,案件当事人试图利用非法手段左右审判委员会,使其作出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对其有利的判决,比左右独任庭、合议庭要困难得多。而且,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方式避免了其与当事人之间的接触,可以阻止当事人对案件审判结果施加不良影响。独任庭、合议庭成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或多或少都要接触当事人,至少与当事人在庭审中有一面之交,当事人一般都会向审判人员表明自己对案件裁判结果的期望,有的甚至会以某种暗示方式威胁审判人员,给审判人员造成心理压力,以迫使其作出某种于已有利的判决。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当事人无权参与讨论或旁听会议,审判委员会成员勿需考虑是否会遭遇当事人报复,思想上没有负担,可以客观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判决。所以,审判委员会比独任庭、合议庭更容易排除当事人干扰,遏制徇私枉法任意裁判,减少司法腐败,避免司法不公。

(二)审判委员会制度为从整体上保证对案件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实现实质正义提供了保障。法官不是“自动售货机”,一边输入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另一边就可以得到公正客观的判决。案件审判是一个复杂的逻辑思维过程,而非机械地套用法律条文,他要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作出基本的判断。在认定案件事实时,法官需要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考量,对其真伪性作出判断,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有关(关联性),能否证明案件事实(是否充分),然后综合全案证据,根据法律规定的证据规则和证明标准来认定案件事实。这实际上是一个心证形成与不断加强的过程。审判人员在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适用相关法律对案件作出判决。要做到对案件准确地适用法律,首先必须正确地理解法律条文。同样的规定常常因个人理解不同而导致差异,甚至截然相反。审判委员会成员多比独任庭、合议庭人数要多,能够集思广益,因而审判委员会比独任庭、合议庭在对案件事实认定上更易达到客观真实,适用法律更准确。审判委员会制度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统一该法院辖区的执法标准,达到该地区法制统一。司法实践中,尤其在建国初期以及一些特定的历史时期,审判委员会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在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正义的误区: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负面效应

正义是法律制度所要实现的最高目标和理想,也是人们用来评价和判断一项法律制度是否具有正当根据的价值目标。正义通常被划分为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英国有句谚语: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还应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发现。其中的“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发现”意指程序正义。审判委员会制度设置的初衷无疑是为了保障法律制度的正义。但是,由于审判委员会制度对于程序正义的违背,终究使这一制度走向了它设立初衷的反面。理论界认为,审判委员会制度严重妨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实现,是当前庭审制度改革中的一大障碍。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设计理想基本落空,现实实践不幸进入了误区。我们认为,审判委员会的建立与现实运行中有几个问题是没有解决好的。正义的理想在现实运行中出现了许多弊端,这又与其设立时的“先天不足”又不无关系。总结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负面效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现行审判委员会设立缺乏合理性,“先天不足”,学理上缺乏支持我们认为,现行审判委员会的设立缺乏合理性,违背了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从而影响了审判机关的独立性,不利于法官队伍素质的提高,不能保证裁定、判决的公开性和公正性与诉讼程序的正义。1.委员会制度违背司法独立原则。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和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司法独立能够确保司法权的公正行使,避免审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因受到外来干扰和影响而导致不公;保证法官公正无私地进行审判,无论判决是否对其有利,判决结果均为诉讼双方所普遍接受,从而增强法院、法官在人们心日中的威望,使法律成为人们心中的信仰。司法独立能否切实得到实现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之一。国际通行的司法独立原则包括审判独立和法官个人独立。一方面法院审判案件,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上级法院,都不得对其施加压力,干预案件审判过程和判决结果;另一方面,法官审判案件时,其作为个体也是独立的,不受其他机关、各级法院院长及同事的影响和干预,法律是法官的唯一上司,只服从法律和良心的要求,独立对案件作出裁判。法院独立是司法独立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法院的整体独立,就不可能有法官个人的真正独立;“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的核心和目标”,是司法独立的最终表现。由于受司法机关行政化思想的长期影响,我国司法独立“强调人民法院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从事司法审判活动,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换言之,我国司法独立只是指法院独立,而不涉及法官个人独立的问题。“民主集中制”在审判工作中集中体现于审判委员会制度之中,实际上构成了独任庭、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之间的一种“行政领导”关系,审判委员会、法院行政领导可以随时干预独任庭、合议庭审判案件,“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然而审判权的独立性实际体现在审判者依据其对事实的认识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地对案件作出裁判,如果他的活动受到没有审理案件的人的影响和干扰,就不可能做到司法独立。因此,不可否认,审判委员员制度是影响司法独立的因素之一。如果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审判独立的侵犯,那么试图通过这一制度设计来排除外界对司法审判的干扰就不存在现实的可能性。2.现行审判委员会的组成及运行缺乏严格、公开、协调一致的立法现代国家组织,尤其是审判组织必须是严格依法运行。在当今世界上法制完备的国家的法院组织法中,对审判系统内的任何—个机构或组织的设置及其运行,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并且彼此协调。各个机构都是与其整个司法系统协调一致的,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很难保证程序的正义。在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设立的审判委员会机构中人员组成、工作程序等方面显然存在立法不完善、不协调。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任免,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这样的法律规定表明,客观上使审判委员会的司法权隶属于院长行政权之下。在操作上,审判委员会也缺乏科学的、具体的法律程序立法规定,其行为都是秘密进行的,不具有公开性。《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了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但纵观《人民法院组织法》里没有任何关于“决定”案件的职权和功能与审判委员会的调查、质证、回避、异议案程序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并且不负错案追究的责任。这样就给了这个组织很大的任意性,并造成了审判工作的不协调。因此,有学者指出,审判委员会对案件所作的决定被视为“判决之上的决定”,“其效力明显优于判决、裁定和一般的决定”。即使合议庭多数成员意见与审委会决定不一致,合议庭也必须依据审委会决定作出判决;而且判决仍由合议庭成员署名,只不过要注明“本案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会职权、功能在法律规定上的不一致、不明确,表明了存在立法和认识上的矛盾。3.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违背了审判公开原则审判公开是当今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它包括审判活动的公开和审判人员的公开。而审判委员会决定案件一般由“主办人”汇报案情,如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双方各自的证据、理由,合议庭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后提出适用法律以及最后处理意见。这些都是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进行的,对于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和意见,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反的证据,也无法进行辩解,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变相”地剥夺了当事人的举证权、质证权、辩论权和辩护权。而审判委员会委员根据汇报的情况各自发表意见,最后少数服从多数形成决议。这实际上是在审判委员会委员未直接听证的情况下,对案件又进行了一次审理,而这是在不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不符合公开原则。再者审判委员会的成员也是不公开的,它具体由哪些人组成,研究某一具体案件时有哪些审判委员会成员参加等,都没有公开的程序,缺乏透明度。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是典型的“黑箱操作”。这样不但不能体现审判公开原则,使合议庭审理案件成了走过场,程序公正更是无法实现。审判人员庭审时受到当事人的“威逼利诱”从而采用审判委员会制度,乃至审判的不公开,只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理由,其结果只会因小失大,付出更大的司法代价。4.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违背了直接审理原则,导致审、判分离,违背了诉讼的基本规律所谓直接审理原则,是指凡是参加案件裁决的法官,必须亲自投身于该案庭审之中,直接听取当事人之间的言词辩论,耳闻目睹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质证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没有直接参与庭审的法官,不得对案件的判决发表意见。直接审理原则,使“审”与“判”统一于同一主体,防止了中间环节传导过程造成的“失真”。而审判委员会委员在讨论案件时,一般都没有直接参加庭审,而是仅仅根据案件主审人的口头汇报和书面材料就作出决定。这样,当事人在庭审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就难以对判决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庭审活动自然会趋于形式化,审、判脱节的现象也由此而生。这显然有悖于直接审理原则,违背了审判活动的基本规律。审判人员审判案件是认识案件的过程,应遵守认识规律。法官在审判案件前并不了解案情,其对案件的认识是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审查判断,依照一般经验形成心证。这种心证只有法官在亲自参加法庭审理,直接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耳闻目睹证据的基础上才可形成,才具有可靠性。但是,司法实践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审判委员会成员之间传阅案卷或由承办案件的法官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概要,承办人的“汇报”和庭审笔录都是“传闻”。由于“传闻”缺乏可靠性,为了排除“传闻证据”在案件裁判中的运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别确立了直接、言词原则和“传闻证据规则”。大陆法系的直接、言词原则要求裁判案件的法官必须在具有出庭能力的被告人、检察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亲自出席法庭的条件下,直接接触和审查证据;证据必须经法官直接采证获得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各方在法庭上提出证据和主张,对实物证据发表意见及反驳对方的主张,均得以言词方式进行,任何未在法庭上以言词方式提出和调查的证据均不得作为裁判案件的根据。与之相类似,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人在法庭外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内容被他人以书面方式提交法庭,或者由其他出庭证人向法庭转述或复述,这种书面证言和转述证言均为“传闻证据”,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大陆法系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和英美法系规定“传闻证据规则”的原因,不是因为书面证言和“转述”、“复述”与案件事实无关,而是“由于传播过程中的错误以及人为的欺骗,传闻证据很容易被歪曲:它不来源于在场的证人,该证人既不能对其证言起誓,也不会受到质证,因而其可信程度得不到检验”。审判委员会成员没有参与案件开庭审理,其裁判依据都是“传闻证据”,依据的不可靠性决定了其结论的不可靠,决定了我国设立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最初目的——追求实体正义的不可实现性。为了排除当事人的不正当影响而使审判分离无异于本末倒置,“倒污水时将孩子一起倒掉”。5.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与回避制度相矛盾司法要保障程序正义,何谓程序正义,内涵因国而异,但“自然正义”作为一项十分古老的在罗马时代和中世纪便已被人们所接受的程序正义标准。“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是“自然正义”的一项基本要求。它要求法官保持中立,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法官不得审理该案件,目的在于防止法官因个人私利枉法裁判,使任何正直的人在外观上不对法官裁判的公正性有任何怀疑。所以,各国在诉讼立法中一般都规定了回避制度。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和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但是,由于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程序和方式使当事人无法知道案件是否需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哪些法官属于审判委员会成员,当事人享有的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只能徒具虚名。设置回避制度的本意,是为了排除与当事人有牵连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法官参与案件的审判,从而保证公正原则的实现。这是当今世界各国诉讼制度中确立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当事人最重要的诉讼权利之—。人民法院要真正保障当事人的这一诉讼权利,基本前提之一就是审判该案的法官必须公开,或者说案件的当事人必须知道由谁来审判这一案件。如前所述,审判委员会的成员是不公开的,而公开的合议庭成员却又没有判决权,当事人面对审判委员会的成员的“黑幕审判”无法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合议庭的成员的回避制度也形同虚设,毫无意义。因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实际上不但没有能够排除干扰,防止司法腐败,保障司法正义,反而为司法审判提供了一种潜在的不公审判的可能危险。

(二)现行审判委员在实践运行中出现偏差,“后天难补”,问题颇多从当前实践中看,审判委员会制度在其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些问题,是造成目前我国法院法官素质提高不快,浪费人力财力,司法活动效益不高的—个重要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审判委员会的存在使审级制度合议庭、独任审判流于形式我国的法律中规定的审判委员会制度使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审级制度、独任审判、合议庭流于形式。本来,三大诉讼法对案件的审理作了全面的规定,对于简易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其他案件,一审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审理。而由于审判委员会的存在,打乱了这一制度建构的合理性。司法实践中,案件明明是审判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却合议庭的名义发出;更有甚者是审判委员会先定下调子,再让合议庭审判,走个过场,严重打击了审判员的积极性。3.现行审判委员会定案的责任不明,不利于落实错案追究制当前,全国大部分法院都在建立健全错案追究制度,这对于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由于审判委员会的运行是不公开的,从而使其不受社会监督,而法律对其监督没有规定。一旦出现错案,责任归属自然难以确定。法律上对审判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没有规定任何应负的责任,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对其约束的法律规定,这样审判委员会就有超越程序法规定的特权,成为法院内部院长控制下的不负任何责任的最高审判组织。同时,由于法院内部审判委员会的领导地位,造成各庭法官对审判委员会的严重依赖,责任性不强。表面上是层层负责,实际上是层层推诿,谁都不承担责任,“人人有责”其实就是“人人无责”。对于错案,责任不明,无法追究。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4.现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过大,影响及时判决和诉讼效率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的规定,审判委员会有以下三项职责:一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二是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三是讨论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但是,由于立法没有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学理上也没有统一的严格标准,加上可能还有其他因素的考虑,如合议庭或主管院长常以所谓疑难或意见不一致为由将一般案件提交审委会,致使大量案件,包括一些普通案件,都被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明显超出了法律关于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规定,使审委会成了大合议庭。由于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过多,客观上没有时间和精力及时讨论决定每一个提交上来的案件,加之法律又没有对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时间作出明确规定,致使许多案件在庭审结束后,要等很长时间才由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讨论后,有的案件即可作出判决,有的还要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造成少数案件长期悬而不决,甚至严重超过审判期限。4.目前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并不一定能保证案件的质量因为审判委员会委员是由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各庭的庭长组成,这些人除了对本专业的案件和本庭的案件比较熟悉外,对并非本庭和本专业的案件则说不出所以然,这里除了对案件的情况不熟悉以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审判委员会的委员并非都是精通各门法律和熟悉各类案件的全才,许多法院院长、副院长原先大多是从其他行政领域调任的领导干部,业务素质并不过硬。因此,审判委员会决定案件,在某些情况下并非是一些内行在决定案件。同时,由于前述的原因造成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过大,数量过多,在有限的时间内,审判委员会和委员无法充分了解案件,加之汇报案件的办案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无法详细汇报案情,所以,在这种仓促的程序下确定的案子质量是难以保证的。另外,认为审判委员集体讨论案件比合议庭更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说法也值得商榷。由于行政级别的存在及中国“熟人社会”的现实,结果很可能不是排除干扰,而是“一只苍蝇坏了一锅粥”。而且人数多少并不决定结果的正确与否,少数人可能掌握着真理,而多数人也可能形成暴政。

六、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审判委员会制度的理性建构

面对正义的理想与误区,理论界对审判委员会制度设计进行了反思。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废问题引起了学者的争议。有学者为审判委员会制度作了一番“温和的辩护”,认为应当支持而不是废除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对于基层法院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就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如果将其废除,在目前的法院体制下,只会更进一步强化法院的行政化色彩。由于法官素质较低,审判委员会违反审判规律的现状是难以避免的。也有学者认为应改良审判委员会制度。应调整审判委员会的地位,扩大合议庭、独任法官的职权。审判委员会应将重心放在宏观的审判工作指导及经验总结上,对具体案件的指导,应严格限制于重大、疑难案件,审判委员会也应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或取消统一的审判委员会,成立若干专业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对审判组织的处理意见行使否决权而不是变更权。另外还有比较激进的学者认为应废除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的根本缺陷是无法通过现行司法体制内的改良来弥补的,其正面作用不大,负面影响却不小,且会永久性地危害我们的司法制度,与其在稳固审判委员会这种难以增进司法公正的事业上下功夫,不如用更多的心力去探索如何以司法而非行政的形式和机制去解决目前中国司法所面临的问题;实行真正的审判公开,将案件的处理权真正赋予合议庭或独任庭,既符合世界各国司法的通则,又体现了司法的真正独立。我们认为,第一种意见将法官素质低下作为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的根据是片面的。现阶段司法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在于行政化的法院体制和不科学的法官遴选制度,法官素质不高是其必然结果而非根本原因。建国50多年来,审判委员会不仅没有改善法官素质低下的状况,相反,它与现代法治原则的冲突日益加剧,成为实现程序正义的障碍。修修补补的改良只能是暂时的。由于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在使法庭审判过程丧失自治性,损害了诉讼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不仅有碍诉讼程序的公正,也影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高,可考虑取消审判委员会制度。但是,激进地要求立即取消这一制度似乎也未可取。一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漫长的,取消一项制度也不能一蹴而就,制度的存在是有其惯性的,且一项制度长期存在后必然会形成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和相应工作方式。因此,对审判委员会的改革也只能循序渐进。结合中国当前司法现状与司法改革的目标,充分考虑司法保障正义的理想与实践现实,我们认为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可以分为两部分:(一)追逐理想:树立审判委员会改革的远期目标司法正义永远是我们追求不息的目标与价值。出于对中国审判模式的远景构想,我们终究应该将摈弃审判委员会制度确立为改革的远期目标。我们认为可以:1.将重大或疑难案件的审判与一般案件的审判区别开来,把重大疑难案件交由另外的审判组织直接审理。我们的近邻日本在这方面的做法为我们可资借鉴。日本最高法院将15名大法官分为3个小法庭(5人一庭),全体大法官组成大法庭。一般案件由小法庭审理,重大案件必须由大法庭审理。参照上述做法,我们可以在刑事、民事等各业务庭中组成两种合议庭,分流审理。院长、副院长、庭长等可以通过参加合议庭的方式参与案件审判,确保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质量。2.成立各项审判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不是行政职务,更不是一种待遇,不应当与职级挂钩,主要由各项业务的分管院长、庭长、副庭长及业务能力强的审判员组成,应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其进入可设置一定门槛,如合理的考核考试等,其任务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研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一些具体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也可以进行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但这种咨询委员会与审判委员会性质和任务显著不同,它只是一种业务指导性机构,不是审判组织,不具备实体审判权。其对案件研究的记录不必入卷,审判组织对其咨询性意见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其对审判结果也不承担责任。裁判结果被证明是错误的仍由法官和合议庭负责。3.最高法院建立司法解释委员会。主要由首席大法官、大法官组成,专门负责对种种法律的解释和对各地法院适用法律中遇到问题的答复,以排除司法的地域差异过大,使审判标准趋向统一。(二)立足现实:审判委员会改革的近期方案近期内对审判委员会的改革,应成分考虑社会现实与司法实际,改革措施应该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因此我们认为:1.针对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过多过滥,可考虑扩大合议庭职权,减少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数量。首先要通过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合议庭职责,提高审判人员素质,还权于合议庭,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减少审委会研究案件的数量;其次要严格界定重大疑难案件的范围,明确重大、疑难案件的具体标准,减少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数量,限制乃至剥离审判委员会的个案审理决定权,实现审判委员会工作重心向“总结审判经验”复归,使审委会从繁忙的案件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深入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宏观指导,提高整体司法水平。2.针对审判委员会人员组成方面的问题,可考虑改革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任免组成制度,通过严格公正的考试、考核方式吸收优秀的法官作为成员,并且规定任期和考评方式,建立“可进可出”、充满生机活力的审判委员会。在审判委员会人员的组成上,要打破论资排辈,摒弃与行政级别挂钩的做法,做到唯才是举,唯贤是用。通过推荐测评考核,大胆起用一些审判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优秀审判员充实到审判委员会,建立优胜劣汰、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确保审判委员会的活力和最高审判权威及业务权威。3.针对审判委员会缺乏回避制度的弊端,可考虑引进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具体作法是合议庭在休庭评议后,认为该案需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在继续开庭后将这一评议情况告知当事人,并同时宣布本院审委会的组成人员,告知其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这样做既避免了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无法行使的缺陷,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防止“暗箱操作”,实现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公正的真正实现。4.针对审判委员会评议案件审判分离的尴尬,可考虑实行审委会旁听制度。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可能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重大案件或者疑难案件,庭审时要求审判委员会委员必须到庭旁听,直接听取当事人的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对于没有参加旁听的委员,一般不应参加审委会对该案的研究,目的是确保审判委员会全面准确地吃透案情,增强感性认识和整体认识,从而为上升到理性认识和做出正确判断奠定基础,从而真正保证案件的质量,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5.针对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和法官之间权责不明确,可考虑加大合议庭和法官职责,大力推行审判长负责制。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49条,就对审判委员会的实体案件决定权作了进一步的限制,规定“对于疑难、重大、复杂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即是说,审判委员会的个案审理决定权仅限于“疑难、重大、复杂”案件;而且,案件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合议庭有先决权,只有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案件,才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而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规定应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组织形式,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并规定“在审判长选任制度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做到除合议庭依法提请院长提交讨论决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由合议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此纲要中,较之诉讼法特别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委员会直接讨论决定的案件范围又有所缩小,不包括“复杂”类案件。作为改革的过渡期,虽然依旧保留了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的存在,但其受案范围已受到限制。主持审判工作的审判长有了更多自主权。审判长拥有合议庭选任权、案件审理权和判决书签署权,并对案件的审理负全权责任。同时,审判长权力的扩大与职责的增加同职业风险具一致性,在出现错案情况下,审判长负主要责任,具体承办人员负相应责任。这就避免了目前审判委员会不审而判,责任却由无决定权的承办人承受的不合理现象。6.针对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不规范,可考虑健全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议事规程。设立审判委员会专职工作机构,保证审判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明确规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法定人数、议事规则等,使审委会各项活动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一项制度的理性建构,是应该充分考虑制度设置的理想与实践基础双重元素的。我们不能放弃对于正义理想的追求,但任何脱离实际、一厢情愿的制度设计只会进入理想的误区,导致南辕北辙,心猿意马。合理的中国审判模式远景应该是对正义的理想与现实基础作充分把握的基础上所做的设计。因此,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修改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并最终逐步取消审判委员会这一种审判组织,完成审判模式的重要过渡,不仅是必要,而且可行。它的实施,将大大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第11篇:读《宽容与正义》有感

读《宽容与正义》有感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我看了秦风编著的这本《宽容与正义》,我深切地感受到中国与日本对待战争和人民态度的截然不同。其实我有点害怕看到关于日本侵华战争的历史,我不敢看那些血腥的画面和叙述,根本无法想象日本对中国人民的残忍。我们记住历史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教训与未来的发展。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中国人民在抗战胜利结束后,以德报怨,善待日军战俘并人道援助300万日俘日侨顺利归国的一段历史,体会了中华民族的宽容与大度;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日本军国主义给中国造成的深重灾难和巨大创伤。其中的残酷不是我们可以想象的,只有当时深受其灾难的人民能够体会的,但是有些人连生命都没有了,又该怎样去讲出来啊!我想我此刻可以理解作家张纯如在写了《南京大屠杀》后为什么会自杀了?任何一个人看到日本侵华的最真实的残酷时,都会很难受,甚至无法忍受的。张纯如她作为一个有血性的人,根本无法接受这样血腥的黑暗的历史,她无法从中走出来。她只想让世人了解南京大屠杀真相,并提醒世人“忘记屠杀,就是第二次屠杀。”不仅我们中国同胞这样子,我记得曾经看过一些关于战争年间外国人在中国的纪实,有一位外国女子在中国红十字会工作,最后被迫离开中国,她很难过,伤心离开,最后在回去自己国家的路上跳海

自杀了,她为自己不能帮到中国苦难人民而难过,为日本的残忍行为而心寒。

日本侵华战争中,无论是中华民族,还是日本民族,这都是一个深重的灾难。一些中国人在战争时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就被残忍地杀害了,我不知道日本的军队该是怎样的没有人性。对于日本人民来说,他们受骗了,战争让他们失去了很多,侵华战争是非正义的,对于参军者来说,那是家破人亡,战死异国。在战争中,美国在长崎,广岛投下了原子弹,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历史的灾难,在现代他们依然因为这原子弹的伤害痛苦不堪。我想起了那一部电影《南京,南京》里面的一位女人,她在被日本军捉住时,经过日本军角川君时说了一句:“杀了我!”她知道被日本军有多恐怖,所以她宁愿死在她朋友手上。她死在了一个有人性的日本军手上。最后日本人角川君帮助两个中国人逃出南京后,他也自杀了,因为他也不知道他自己在干什么,这场战争并不是他所接受的那样正义,日本来中国并不是拯救他们,只是让他们陷进苦难中,他也没办法接受日本的这场战争。

对于不能忘记的历史,我们是怎样的态度啊?笔者之所以写《宽容与正义》这本书,是他想要将最真实的历史展现在人民面前,让所有的人去正视战争历史,更好地向前发展,不要歪曲历史的真实面目。由当日日本犯下的罪恶,我想每个人民都不应忘记的,现代社会的日本究竟是怎样看待以前

犯下的错误的呢?那些右翼分子在肆意篡改历史教科书,参拜靖国神社等等行为,让我们人民感觉到历史被颠覆了,我们中国先辈所受的灾难和凌辱,该是如何的忍痛啊,就这样被掩盖了吗?

我们中国人知道“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们民族传统至高至贵的德性。我认为《宽容与正义》这本书的目的,是世界所有正义人士所追求的,没有人要冤冤相报,我们追求的只是真正的和平与发展。这本书用相片与文字真实地记载了抗战的历史,中国军民是如何对待日本人的以及日本的恶行,里面的一些照片记实是我没有勇气看的,我在看这本书时被闪了一下内心深处,一直以来我都只是很笼统的知道日本军队对中国很残忍,但当很深刻地去了解时,我真的感觉到很痛苦的,我会莫名的心痛,只为我的先辈承受的惨痛。在我小的时候,也从我的爷爷奶奶那里听他们讲述日本当时侵略中国的恶行,他们那时的生活真的很艰难,同时还要时刻警惕日本军队,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不是因为自然规律而死亡,却是在日本的刀下身首异处,这里面真的有太多的残酷和无奈了。

在这里,我只是想说,日本社会的主体力量是和平的,我们对于日本的民众没有记恨的意思,我们需要警惕的是现在日本的右翼分子,他们只是一群人,一种歪曲思维的象征,他们破坏中日之间的交往,更破坏了今天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的主题,将不被世界所容忍的。

正如笔者所说的“战争已经过去的,应该谴责的是导致战争的错误思想,而不是无辜的战争后代”。今天的日本人民也是受害者,他们的先辈也有在天皇的愚政骗局下支持与参加了战争,最后搞得家破人亡。我想在今天这个时代,日本民众是理智的,他们可能不再会轻易相信这样的战争了。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让我们铭记历史的教训,以更好地向前发展。

第12篇:《社会规则与正义》教案

《社会规则与正义》教案

第一时社会规则与正义

一、教材分析:

1、重点:制度规则、道德规范与正义

2、难点:正义的制度有效地保障了社会合作的公平性。

二、学生分析:

1、针对的问题:初中学生对规则意识的认知程度比较低,对什么是正义缺乏正确的认识。

2、学生的需要:了解制度规则、道德规范与正义的关系,培养正确的规则意识。

三、综合设计思路:

1、导入新:用学生耳熟能详的“超人”导入,引出正义这个话题。

2、制度规则与正义Flash《交通事故》引导学生讨论:制度规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指出制度规则与正义的关系。;用《盘子一定要洗七次》和探究园的事例加以比较,揭示遵守制度规则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以“我是个正义的人吗”引发学生自我剖析,认真填写“我思我行”,结合生活中的事例加以阐析。

3、道德规范与正义用Flash《正义的使者》阐释道德规范在人们的生活中的重要性。以本中的小剧场《王莹该怎么办?》,引出道德规范与制度规则之间的区别。

4、小结升华:正义的制度规则和良好的道德规范保证了社会合作和社会生活的有效运行。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不仅是一个遵守制度规则的人,而且是一个遵守公共道德规范的人。

四、教学中存在的疑问:如何用好教材资源?新程提倡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这意味着老师可以对教材进行处理。但处理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有个“度”的问题?这个“度”到底该如何把握呢?第二时

做有正义感的人

一、教材分析:

1、重点:做有正义感的人

2、难点:如何才能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二、学生分析:

1、针对的问题:初中学生一方面憎恶生活中的一些违反规则的现象,但另一方面由于世俗社会的影响产生从众心理,为了自己的一时便利而违反规则。

2、学生的需要:懂得怎样做才是正义的行为,从而指导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中的行为。

三、综合设计思路:前布置学生搜集中国与外国“规则意识”及其有关的内容的。以“中外规则意识报告会”的形式贯穿堂,在学生展示了成果后及时予以总结,了解国内外的一些具体事例,加以比较,引出在我们身边提倡正义感的必要性,并分别概括总结怎样才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让学生在情感上加以体验,并通过老师的指导加以升华,以期对学生的行为加以影响和指导。

四、教学中存在的疑问:如何达到思想品德“践行”这个目标?这门有它的一个特殊性——转变思想、指导行为。学生通过学习虽然懂得了如何明辨是非,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但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却经常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样思想品德是不是会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附录:

(一)盘子一定要洗七次一名中国的留学生在日本的餐馆当杂工,洗盘子。那里有这样一个规定:洗盘子必须洗七次。但这位中国留学生为了方便,却只洗了五次,这样,果然效率大大提高。和他一起的一位日本学生问他有什么秘诀,他说出了原由,听了他的话,那位日本学生和他疏远了。有一次,餐馆的老板用特殊的测纸检测出他洗盘子时,少洗很多次,便把他开除了。他失业后便又到很多餐馆去找工作,但老板们一知道他就是少洗了几次盘子的人,便都不要他。

(二)道德规范道德规范是道德意识现象的内容之一。一定社会为了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要求人们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人们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普遍规律的反映,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人们行为的基本要求的概括,是人们的社会关系在道德生活中的体现。道德规范源于人们的道德生活和社会实践,又高于人们的道德生活和社会实践。历史上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道德规范,都是从相应的时代要求和阶级利益出发,经过概括而形成的,并用以指导人们的道德生活和道德行为。道德规范指判断善和恶、正当和不正当、正义和非正义、荣和辱、诚实和虚伪、权利和义务等道德准则。人们能够按照道德规范的要求行为,就是善行;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就是恶行。道德规范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条和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同时又是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人们自觉行为的产物。道德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具有历史性和继承性。在阶级社会和有阶级存在的社会,道德规范的形成、发展及其在实践中的贯彻,同现实社会的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有密切的关系。不同社会的不同阶级有不同的道德规范。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行为,凡是有利于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就是合乎道德的,反之就是不道德的。肯定道德规范的历史性和阶级性,并不否认道德本身的继承性。任何先进阶级的道德规范总是要继承和发展先前社会中的有积极和进步作用的道德规范。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规范,是从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利益和全人类的利益中引申出来的,是最先进的道德规范。

(三)活动:手抄报——《我们身边的道德与规则》观察身边的人与事,用文字的形式把它记录下来,并结合上网搜索下载的材料,加以点评与分析,以手抄报的形式刊出,并加以展示

第13篇:怀疑精神与正义(整理)

怀疑精神与正义——观《十二怒汉》有感

民商法学院

2013011072 蒋浩天

之前我听说陈老师在法学实验班也播放了这部影片并要求学生写影评,这勾起了我对这部电影的兴趣。因此我在周末查了下这部电影的资料,准备日后再看。所幸,陈老师在我们的课上也放了它。那么,姑且让我来写几句罢。

这部电影的情节十分简单。一间房子,三份证词,十二个不同职业,不同性格,不同经历并怀揣不同心理的陪审员,一个“证据确凿”的谋杀案。12人中有11人认为被告有罪,而主角8号陪审员力排众议,逐一说服了其余的11人,最终陪审团一致断定被告无罪。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证据确凿”的案子吧,一位少年被指控谋杀了自己的父亲。住在被告少年家对面的妇人说她亲眼看见少年将刀举过头狠狠往其父亲胸口刺下,一位跛脚老伯听到少年说“我要杀死你”并看见少年仓皇逃逸;少年自己说去看电影但却什么都记不得。不论是根据两名证人的证词还是少年自己的表现,被告被判为有罪应该是板上钉钉。根据法律,陪审员们只要一致表决通过有罪,就可以完成使命。然而8号陪审员却在几个陪审员的帮助下基于几个合理怀疑随将之前看似合理的证据一一推翻:视力不好的妇人看到的应是模糊的景象;跛脚老人在说谎;个头低于父亲的少年不可能从上面将刀子插入父亲胸口;少年不记得电影名称在当时情境下也是合理的。一些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怀疑后经过推理却能够轻易被排除,从而使得少年的命运得到了倒转。

这个案件在大多数人看来已没有深究的必要。在11个人都认为少年有罪的情况下,8号只要轻轻吐出“有罪”二字便能免去这一场激烈的争论。可是细心的8号却发现了证据中的纰漏,大胆做出了与其他人相反的决定,最终导致了局势的转变。8号是一个具有高度怀疑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如果8号在庭审时思考的稍微少一些或者干脆和那位一心想着球赛的陪审员那样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少年将会无可争议地被判处死刑。虽然影片并没有证实少年是否杀了人,但正是8号的怀疑精神避免了一个冤案的发生。笔者提倡的怀疑精神是在批判性思维指导下的讲条件、要原则、重逻辑,不偏听偏信,不人云亦云的精神。而不是简单的情绪宣泄或是胡搅蛮缠,甚至推翻一切的虚无主义。怀疑精神理应是现代公民尤其是法律工作者必备的素质,是推进正义的重要因素。

为什么这么认为?正义是人类生来的追求。但在如今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下,我们不可能完全实现正义。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因为它难以实现而去轻视正义。笔者认为相对于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程序正义更应当被法科生重视。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十次犯罪对法律的危害更大,因为后者污染的是水流,前者污染的是水源。”法律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不是儿戏,一旦在真实的司法过程当中,法官如影片中的部分陪审员那样不依照逻辑和条理,仅凭照个人偏见或者主观臆断来进行判决的话,发生冤假错案的概率会大大增加,这不仅会给蒙冤者个人及其家庭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更会严重破坏司法的公信力,使法律失去其应有的价值。法律本身的神圣性要求司法工作者在侦查,审判的过程中注重对证据、定罪、以及判决的合逻辑性进行一番探究以避免失误的出现,这就需要在怀疑精神的指导下,尽力确保司法过程中每一环节的合理性。

当然,只有怀疑精神是不够的。《十二怒汉》这部电影的亮点并不只在于8号的怀疑精神,而更在于12名陪审员源自内心的对正义的信仰(或许该除去那位一心想去看球赛的陪审员)。十二位陪审员只是临时被叫到法院参与庭审,他们互不相识,一次庭审也并不会给他们带来多少利益。他们都是美国的普通公民,他们会因各自的不同的人生经历而对案子持不同态度。然而他们都坚持一点,只要分歧存在,就不能放弃对案件事实的争论。正如剧中人所说:“我不想改变你,但这个判决攸关一条人命,假使我们错了呢? ”当然更使我们深思的还是那句:“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拿不到好处,没有损失。但这(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随着一个又一个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推翻,一个又一个之前笃定的人对案件产生了怀疑。每个人开始对自己的偏见怀疑和动摇。但是每个人的心里,对正义,对良知,对一条未知的生命,对自己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坚定。我不禁想到,如果中国人有了这样一种思维和这样一份责任,那么张氏叔侄,聂树斌们是否还会蒙冤?我们的生活中是否还会有这么多的不幸?正义要想实现,和我们每个人都分不开,因为我们既是正义的享有者,又是正义的捍卫者。

《十二怒汉》这部影片被多位著名影评人认为是历史上最优秀的法律题材电影,这不仅是因为导演布局的巧妙,抑或情节的跌宕、表演的精湛。更是由于这部影片是“疑罪从无”原则的完美展示,是一曲良心、责任与正义的赞歌。影片最后,审判完毕,雨过天晴,8号与陪审员中最先支持他的那位老人互换了姓名——也仅仅是互换了姓名后各自离去。他们原本就是普通的美国公民,过去不相识,未来也将是。这时的我突然想起一句中国古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维护正义给他们带来的,大约就是“正义”本身罢。正义若不能属于这样的社会,还能属于谁呢?

第14篇:苏格拉底论正义与幸福生活

苏格拉底论正义与幸福生活

13061046

王普玉

《理想国》中的第一章就是对正义的探讨,而对正义的探讨一直延续到整本书,可以说,《理想国》这本书就是一本探讨正义的书,而苏格拉底建立的以整体的人们的幸福生活为目的的理想城邦,亦是为了探讨何为正义,正义,是幸福生活的主导和先决条件。

在第一章中,我们见识了各种人以及他们所代表的的阶层的正义,经过苏格拉底的论证,不难看出,他们的正义都是存在缺陷和错误的,而为了探究什么是正义,苏格拉底建立了一个他心目中的正义的城邦,希望从这个城邦中看出什么是正义,即从大见小。

在苏格拉底建立的城邦中,分为三个阶级,分别是由哲学家充当的统治者,由勇敢的人担当的护卫者,以及底层的工匠们。苏格拉底认为,在这个城邦中,人们是可以得到幸福的。

首先是底层的工匠,这是一个城邦的根本,城邦的最初始状态,即是数个工匠(农夫,铁匠等)为了更合适的生活,而彼此聚集在一起的,他们为整个城邦提供着物质基础,服从着护卫者的管理和统治者的统治。

在这之上的一层,是护卫者。护卫者,是城邦的中间力量,是城邦的保卫者,他们必须对外勇敢,能够抵御一切外来的危害,又对内温柔,和善的对待自己的国民,维护整个城邦的稳定,而这样的人是比较难以得到的,所以苏格拉底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来要求和培养护卫者,这也是理想国中重要的一部分。

1.教育制度

为了使护卫者保持正义,需要对人民进行教育,这种教育分为音乐和体育两部分。 音乐教育首先包括用于教育的故事内容、写作形式和写作风格几个部分,其中比较主要的是故事内容。关于故事内容,苏格拉底认为,对于孩子们的教育的故事,需要通过审查,不能任由他们成长,而是要让他们听有利于国家的故事,因为孩子时期决定了以后的性格。

其次是体育教育,关于体育教育,分为以下几点,首先,要想有一个好身体,护卫者必须戒除烟,酒,甜食,复杂的食品,嗜睡,性放纵等不节制的行为,其次,在体育锻炼之外,不应该过分关注身体,为了保持活着,而不断的规律的去养生,结果自己什么工作也做不了,这种人,在苏格拉底看来,是没有活着的意义的。最后,对于先天病弱又无节制的人,是不值得医治的,因为他们对于国家和人们都没有用。

最后,在音乐和体育教育中要保持平衡,人的心灵中,并存着两种特质,如果音乐教育过度,人们就会变得过度软弱,而如果体育教育过度,则会变得过度粗暴,只有这两者平衡,才会得到符合设想与要求的护卫者的特质。

2.共有制度

为了保证护卫者能够全心全意的为国家服务,苏格拉底又提出了共有制度,他称之为三个浪潮,这三个浪潮,分别是妇女共有,儿童共有,财产共有。

苏格拉底提出,护卫者不应该有自己的家庭,因为如果有了自己的家庭,在护卫者心中就会有国与家的分别,就必然不能全心全意的为了国家而服务,所以护卫者不能有自己的家庭,于是首先,护卫者就不能有自己的妻子。对此,苏格拉底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妇女共有,苏格拉底提出,选拔出女性中的杰出者,作为护卫者,与男性护卫者进行交配(对于这个制度,想不出别的词来形容苏格拉底的想法了.....),同时,统治者在这之中,应该予以暗中的控制,以使杰出的男护卫者和杰出的女护卫者尽可能多的交配,以得到更优秀的后代。

至此,开始第二个浪潮,即儿童共有。既然护卫者不能有自己的家庭,那么孩子该怎么办?苏格拉底提出,孩子应该由国家来抚养,从中选择出优秀的继续作为护卫者,而不优秀的作为工匠。

其次,护卫者不应该有自己的财产,而他们生活上的需求,则由国家来解决,这样,就达到了苏格拉底想要的程度。即护卫者的一切,都属于国家,而他们的一切,都是为了国家。

这时,面对着格劳孔提出了一个问题,他认为,这样的护卫者是不幸福的,而苏格拉底对此的解释则是,他考虑的,是整个城邦的幸福,而不是某一阶层的幸福,对此,我颇有意见,护卫者这一阶层的幸福,难道不属于整个国家的幸福?作为整个国家的三分之一,如果连护卫者都不幸福,又怎么能说整个国家是幸福的?

最后,是整个国家的统治者,苏格拉底认为,应该由哲学家来担任整个国家的统治者。之所以提出如此看法,与苏格拉底对于世界本质的看法有关。苏格拉底认为,整个世界可以分为可见世界和可知世界两种, 其中可见世界亦是可感知世界, 可知世界亦是理念世界。可感知世界只是事物本身和事物的影像, 是现实客观的; 而可知世界则是理念世界和事物的本质, 是主观的。实现之有两种途径: 要么从假设出发经过理性推理得到, 要么从一个理念到另一个理念, 并且最后归结到理念, 即逻各斯本身凭着辩证的力量而达到的那种知识 。同时, 苏格拉底认为, 在可见世界之外还有一个理念世界, 它是永恒的, 是真正的实在, 是我们知识的真正本源。而现实的可感知世界实际上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 是理念世界的复制品, 而在这个世界中, 人们往往太习惯于追随感觉, 不能很好地用理性思考, 去把握理念世界中真正的知识。因而, 人们欲统治世界必须能够认识理念并实施之。 这也是苏格拉底酝酿其哲学王思想的序幕: 人们应服从已认识并掌握了理念的哲学家的统治。

苏格拉底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想法,也是源于哲学家的特质,他们具备最高的知识,能够把握绝对的善、洞悉万物的本原、能够克己奉公、不为利动、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着想,因时进退,故而苏格拉底认为,哲学应为王。

至此,苏格拉底的理想国建立完毕,不难发现,苏格拉底国家中的正义,即是每个人做符合自己天性的事。而通过与其他政体的比较,苏格拉底认为,这样的国家,就是幸福的国家,在这个国家中生活的人,自然就过着幸福的生活。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苏格拉底的所认为的正义,就是每个人做符合自己天性的事,而幸福生活则是哲学家作为国王,统治着护卫者和工匠们,而护卫者们为了保卫着国家,放弃一切的私人事务,维护城邦的统治,而工匠们听从哲学家和护卫者的领导。

我们不可否认,柏拉图的《理想国》在哲学的上的拥有不可否认的重大意义,然而,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真的生活在柏拉图所描写的理想国中,我们真的会是幸福的么?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恐怕感觉不到幸福,而是恰恰相反,我们感受到的,更多的可能是恐怖,没错,就是恐怖。在我看来,生活在这个理想国中是十分恐怖的,在这个国家中,人们已经没有了自己的思想,情感。工匠们,不用思考如何生活,因为他们需要做的,只是完成自己的工作,服从哲学家的统治,不必思考生活的意义,就像一具具行尸走肉,麻木的服从命令,完成工作,而护卫者则更甚,没有财产,没有子女,没有家庭,连性生活都由统治者决定,就像生活在养鸡场中的鸡,被操纵着交配繁殖,没有情感,更何谈思想?或许整个国家中,唯一能够思考的就是作为统治者的哲学家了,在我看来,苏格拉底在第一章中所反驳的人们的正义,是因为他们的正义只能代表自己的阶层,如克法洛斯的正义代表着财主阶级的利益,波勒马赫斯代表着军人阶级的利益等等,苏格拉底也陷入了这一问题而不自知,那就是他所谓的“理想”之国,只能代表着哲学家的正义。

柏拉图的理想国,终究也只能是理想而已,这样的理想国的建立,本来是为了探究何为正义,然而结果却是,这样理想国真正建立的时刻,就是正义真正灭亡的时候。因为,在这样的理想国度中,人们已经无所谓的情感、思想了,每日所想之事只是吃饱喝足,做完自己的工作,然后就睡觉。这样的国度里,不会有真正的亲情、爱情、友情,也不会有真正的文学、艺术、科学。人们无法再去思索与探求,可以说,这样的理想国度也正是人类文明的终结之地。所以,这样的国度一旦建立,人类的文明也就此达到终点。

所以,苏格拉底的正义,并非真正的正义,每个人都只做符合自己天性的事,本质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柏拉图却在书中,借苏格拉底之口,将思考与人类的天性剥离开来,而将大部分人,变成了只会工作的行尸走肉,然而,思考,却是每个人灵魂中不可剥离的一部分,每个人,生而有自己的尊严,有自己的思想,而不是任人摆弄,听人控制的机器。人类还在发展,人类文明还在进步,远远还未到终结的一刻,而人们,哪怕是普通人,而非智者的思考,也是推动文明前进的动力,因此,但愿理想国永远只是一个理想中的国度,永远只存在于人们的幻想之中。

第15篇:浅议正义

“正义”这个词现在随处可见,报纸、电视、网络无不在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这个词。公平正义,正义通常都是和公平连起来说的。公平是什么,通俗的话语就是一碗水端平,这很多人都知道;但正义是什么,大多数人可能说不上来,没有确切定义,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这是一个褒义词语。正义,对我国民众来说,既熟悉又陌生。

正义到底是什么?这好像用

中国词汇阐述不了,我国传统思想里也没有关于什么是正义的更深阐述,“正义”这词是个“舶来品”。定义其为“舶来品”,好像有点不雅观,但不可质疑的是,正义的思想源泉在西方,这也是我国民众对正义既熟悉又陌生的真正原因。

我国的古籍如果出现有“正义”这词的话,多是“正确的、正当的”意思,如《史记·游侠列传》:“今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这里的“正义”属于“正确”的意思;又如魏晋南北朝时曹植所做的《七启》:“览盈虚之正义,知顽素之迷惑”,这里的“正义”寓为“本质的意义”。当然,我国也会说“正义之人”,但这里的“正义”通常对应的是“奸邪”,与西方所阐述的做个“正义的人”的内涵是完全不同的。在唐朝,还不把“正义”当名词使用,而是当动词使用,又名“注疏”,是一种经注兼释的注释。总的说来,正义这词都是散落于各种古文集中,当一个普通词语来使用,并没有系统的思想阐述正义的含义。

如果非要用一个产自我国的词语来阐述相当于西方“正义”这词含义的话,我觉得“良心”这词更合适。我国民众对“良心”这个词很熟悉,也自有其自己的一番理解。通常都说做事、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好像如果良心没有了,就不能成其为人了,自己也就不是自己了。西方的做个“正义的人”,就相当于我国的做个“良心的人”,都是好像冥冥之中有一种约束力,约束我们应该做正确的事情,而不是为所欲为。但“正义”和“良心”,二者还是不能完全等同。我国的思想史是以儒家思想为整个核心的,并没有关于何谓良心的系统阐述,而西方整个思想史,都是以正义的讨论为核心的,从而导致西方的“正义”的内涵要丰富得多,这也是我们要研究学习这个词的真正原因。当然,并不是说我们没有何谓良心的系统思想就劣,西方有正义的系统思想就是优,这里没有孰优孰劣的问题,仅是因为我们现在多用“正义”这个词,就尽力地理解它罢了。

柏拉图用厚厚的一本《理想国》开启了西方何谓正义的大讨论。照柏拉图的意思,为什么要做个正义的人呢,因为正义是人心灵的德性,按照这德性行动,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那如何做个正义的人呢,当然就是“各尽其职即为正义”,就比如说上天赋予你的天赋就是打铁技术特别好,那你如果要做个正义的人的话,就该利用这天赋努力做个铁匠,这也是他为什么主张非要“哲学王”当统治者,即使该“哲学王”不愿意也要强迫他做,因为这是他的天职,这也就是每个人的“正义”。我认为,这里也可以看出在最初时候我国与西方育人观的分歧:柏拉图强调利用个人天赋做好本分工作就可以实现一个人的正义;我国孔子强调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做个好邻居,好臣子,好丈夫,好儿子,好父亲等等,处理好与周边所有人的关系时,才算做好自己,才算实现西方所谓的“正义的人”。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继承发展了柏拉图的思想,创建了目的性正义的学说。举个例子阐述下何谓目的性正义吧。有一把最好的笛子,三个人都想拥有这把笛子,一个是演奏笛子最好的人,一个是最富裕的人,一个是最有权势的人,那这把笛子由谁拥有更合适?都会认为由演奏笛子最好的人拥有这把笛子是更符合正义的。但为什么由演奏笛子最好的人拥有这笛子就是最符合正义的呢?因为他可以吹出更美妙的乐曲,对人们来说可以得到更多的享受,这是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亚里士多德不是功利主义者,所以他的理由也不同,他认为由演奏笛子最好的人拥有这把笛子,是因为对笛子来说,它的目的就是演奏最好的乐曲,所以由演奏笛子最好的人拥有这把笛子是最符合笛子的目的,所以也是最符合正义的。何谓正义,就要看分配对象的目的是什么了。这看上去很有理,但不可避免带来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笛子的目的很好理解,就是吹奏最好的乐曲,但对于复杂多变的社会,每一样分配正义的实现都要求厘清分配对象的目的,那就不是简单的事情,也容易众说纷纭。第二个问题的出现是越讲究目的性的正义,越挤压自由的空间。按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推理,将会出现的局面就是最正义的社会,将会是最没有自由选择的社会。因为要做个正义的人,就是寻找自己本身的目的,最适合这目的的才是最正义的,那如果上天赋予某人的天赋是当个笛手,他可以成为全世界最好地笛手,但他就是不想当个笛手,这种情形该怎么办?正义和自由在这里竟成不可调和的主体。那实现正义,到底该如何做?

何谓正义的争论继续进行,边沁的“功利主义”观点简单可行,在当时得到很多人支持,但该观点容易出现践踏个人权利的情形。比如说古罗马把基

督教徒丢进斗兽场与狮子搏斗,在功利主义者看来,这是符合正义的,即使最后基督徒被狮子撕碎,因为这种娱乐,使当时大多数人感到快乐,多数人的幸福得到实现。自由主义者反对功利主义这种观点,认为人有完全支配自己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这三者是不可分割的权利。所以别说生命了,连国家强制税收都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侵犯了人的财产权。“给

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把地球撬起”,物理学上,这个支点是肯定存在的,但同样的,“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把自己撬起”,这个支点存在吗?如果不存在,人完全支配自己的权利应该也不可能实现,自由主义也陷入困境。

康德通过完美的逻辑在《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正义和自由的关系,人到底该如何支配自己,即通过理性,全人类共有的理性支配自己才能实现真正自由,这样的自由和正义才不会不相调和。在罗尔斯的《正义论》里,则是进一步讨论了正义和平等的关系。以赛跑为例,让赛跑者处于不同起点肯定是不正义的;给跑得最快的设置障碍从而实现真正、完全的平等,这还是不正义的;让所有赛跑者处于同一起点,同时以使社会最低层能否从跑得最快者中得到利益为衡量标准,如果社会最低层可以从跑得最快者中得到利益,那就是正义的,如果得不到,那就是不正义的。当然,书中还有为什么要以社会最低层是否得益为评价标准做详细阐述,本文不做详细展开。

正义的内涵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丰富,但也还存在各式各样的争论,何谓正义,每每演变成法律案件交由法院处理。正义是法律的最高理想,法律是正义实现的载体。做为一个法律人,没理由不认真探究“正义”这个词,所以勉励自己勉强写成此文。但综因知识有限而难免疏漏与错误,恳请读者谅解了。

第16篇:正义永存

正义永存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寒假里,爸爸送给我了一本书,并让我从书中领悟出书中的道理。这本书是世界文学宝库的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随后我就细细品尝其中的奥秘。

书中描写了十九世纪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上的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孩子和他的一群小伙《伴们的故事。分别由《淘气的汤姆》、《汤姆把惩罚变成了快乐》、《汤姆和贝奇好上了》等等三十五章小故事组成。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们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刻板的教育,与循环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但是他们的聪明、活泼、正直、大方、勇敢、爽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是都没有放弃,这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拥有过一段短暂而又快乐的童年。但我觉得,汤姆的童年却更加丰富多彩。我们在童年的时候,只会傻里傻气地玩耍,哪里会像汤姆一样有理想有抱负,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要乐观,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这样才能成功。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梦想,并且努力去追求,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一个家长对于孩子的苦心,是不让他受到伤害,让他健康地成长,这点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物的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得不让人赞叹。

读完这本有着浓厚童年气息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赏心悦目,也让我知道了人这一生要笑对生活,生活才能丰富多彩。不要总想伤心的事情,令自己不愉快。面对每一件事,我们都要乐观向上,才会使自己更加充实,使自己每一天都像童年一样天真烂漫。

第17篇:公平与正义学习笔记(二)

公平与正义学习笔记

(二)

——《同类相残案》

这一集,桑德尔主要借《英女王诉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案》来审视结果主义道德推理中最有影响力的版本——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由英国道德哲学家和法律改革者杰里米〃边泌(jeremy bentahm,1748~1832)创立。其主要思想是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对边泌而言,正当的行为就是任何使功利最大化的行为。这里的功利,意指任何能够产生快乐或幸福,并阻止痛苦或苦难的东西。整个功利主义基础是人类都喜欢快乐而厌恶痛苦,而任何事情的正确做法就是使得快乐最大化,当然这个快乐最大化是社会共同体的快乐最大化。

英女王诉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案

英女王诉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案是一个非常著名的案例。1884年夏,四名英国海员被困在南大西洋的一只小救生艇上,远离陆地一千多英里。他们的船“米尼奈特号”在一场暴风雨中沉没了,他们几个人逃到救生艇上,只带有两罐食品,没有淡水。达德利是船长,斯蒂芬斯是大副,布鲁克斯是船员,据报纸说,这三个人都具有高尚的品德。这组船员的第四个成员是船舱男仆帕克,年仅17随,一名孤儿。 四名被困的船员日夜等待,希望能有一艘船经过并解救他们。四名船员凭借仅有的两罐食品以及捕捉到的一只海龟艰难度日。期间男仆帕克因为不听劝告喝了海水,并因此生病,看起来快要死了。第19天,即是在断粮的第八天,船长达德利建议采取抓阄来决定让谁死,这样其他人可以凭借死人的血肉继续活下去,但是布鲁克斯拒绝了,因此他们没有抓阄。

接下来的日子,仍然不见别的船只。最后,达德利让布鲁克斯把目光移开,并向斯蒂芬斯示意,他们不得不杀掉帕克。达德利在祷告以后,告诉男孩他的大限到了,然后用一把袖珍小刀刺进了帕克的喉部静脉杀死了他。布鲁克斯摆脱了来自良心的谴责,分享了这可怕的施舍。三人以帕克的尸体和血为食,又支撑了四天。

最后,救援终于来了。达德利用委婉的口吻在日记里描述了他们的获救过程:“第24天,正当我们吃早饭的时候”,一艘船终于出现了。这三个人获救,同时他们也被捕并接受审判。布鲁克斯成为污点证人,达德利和斯蒂芬斯被送上法庭。他们毫不隐瞒的承认,他们杀害并吃掉了帕克,他们声称自己这么做完全是出于必要。

学生的观点

桑德尔明确提出了问题,抛开法律只进行道德拷问,即在如此极端的情况下,杀死船舱男仆帕克在道德上是否允许。

对此,学生的回答分为正反两方。

少数学生认为杀死帕克做法是道德的,理由如下:

1、行为的必要性有时候可以让行为合理化,为了生存不得不做某些事情有时候是情有可原的。(马库斯)

多数学生认为杀死帕克的做法是不道德的,理由如下:

1、即使在极端的情况下,也没有人有权利能够控制或决定别人的生命。(布瑞特)

2、吃人,在道德上是不允许的,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

3、没有任何人的生命能够高于其他人的生命,达德利和斯蒂芬斯的错误在于他们把自己的生命臵于帕克的生命之上。(马特)

对案件情景修正后学生的看法

1、如果精神有问题(在当时的极端情况下,有可能造成人的精神失常),是否可以进行无罪辩护,也让该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道德化。(布瑞特)

2、如果在杀害帕卡前已经征得帕克同意,是可以认定无罪。(凯瑟琳)

3、设定应有的程序,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采取抓阄的形式决定谁应该牺牲,这样可以使得行为道德化。(马特)

我的直观感觉

1、杀死帕克是不道德的。因为人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利,人的生命不得被随意剥夺,达德利和斯蒂芬斯并无权利剥夺帕克的生命。

2、如果四人能够达成一致,采取抓阄的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来确定牺牲人选,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道德的。只是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输了的人反悔,拒绝履行牺牲的义务。这时,其他三人是否仍然能够根据此前的协议强制杀害输了的人。如果在输了的人反悔的情况下将他杀害,此行为是否仍然道德,桑德尔曾以此问题反诘学生。如果我们认为按协议杀害已经反悔的输了的人是道德,即是我们承认,只要在按照所有人协商一致后的规定处事,无论这个规定是什么,我们都将认为这是道德的,现在很难提出具体的反驳,但我从感性上觉得,单单的以程序的正义来决定道德与否是不充分的。

3、在协商一致以后(无论何种形式的协商一致),帕克自愿牺牲,我认为这样是道德。对此我暂时没有任何反驳的理由。

对我直观感觉的反思

针对观点一:如果在此加入量的因素,观点一是否仍然成立。对于“人的生命不得被随意剥夺,这是人的基本权利”这样的观点,在直觉上是正确的。可是当我追问,杀害一个无辜的人,能够拯救的不是3个人,而是3000人,或者3亿人,“人的生命不得被随意剥夺”是否仍然那么可靠,至少我是产生了动摇的。很难准确说明这个改变是怎样产生的,但这应该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为当我根据人数的多少做出不一样的判断的时候,必定存在一个临界人数(这个临界人数想必会因人而异),假设我的临界人数是3000人,那么我自己也难以解释为什么杀1人救2999人是不道德的(或者说是不应该的),而杀1人救3000人就是道德的(或者说是应该的)。仔细思考以后,我发现只能采用功利主义加以分析,即拯救2999条生命产生的正功利要小于杀害1个无辜的人产生的负功利,而拯救3000条生命产生的正功利已经大于杀害1个无辜的人产生的负功利,根据这个对比,我才会认为杀1个无辜的人去拯救3000人是道德的。其实,如果我认可这个分析,那实际上我已经承认了考量道德的唯一标准就是功利主义。我之所以承认人的生命不得被随意剥夺,只是因为我认为这样做将使得功利的最大化,此时我才明白边泌所说的:“当一个人想要反抗功利原则时,他所引用的理由正是来自于这个原则本身——而他自己都意识不到这一点。”所有的道德争论,如果被恰当的理解,都是关于如何应用这个将快乐最大化、痛苦最小化的功利原则的争论,而并非关于原则本身的争论。为了更近一步,我们可以说为了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我们宣称,即使全人类灭亡,也不可因此而杀害一个无辜的人,因为只有这样才是道德的。对此我是否可以这样解释:杀害一个无辜的人所造成的痛苦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对某些人来说,这甚至要超过放任全人类灭亡所带来的痛苦,所以才使得杀害1个无辜的人去拯救全人类变得不道德,因为根据功利主义,这并未使得功利最大化,所以这当然是不道德的。

针对观点二:我想观点二的情景改进也未能超出功利主义的分析范畴,对于杀害反悔的输了的人是否道德这一问题的考量,只需考虑怎样做才能够达到功利最大化即可。即比较根据协议杀害输了的人以拯救3个人与尊重一个出尔反尔不愿牺牲的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哪个更能使得功利最大化。

针对观点三:我能够认为自愿牺牲,即同意可以让行为道德化,应该也是出于功利主义的考虑。就帕克这一事例来说,杀害帕克这个无辜的人的负功效非常大,这个负功效远远大于拯救3个人所得到的正功效,因此杀害帕克是不道德的。而当帕克选择自愿牺牲后,杀害自愿牺牲的帕克带来负功效变得非常小,此时的负功效远远小于拯救3人所得到的正功效,因此,杀害帕克是道德的。也即说,同意只是在减小负功效或者是增加正功效。

综上所述,学习至今,我已经开始接受结果主义道德推理,因为对于任何事情的考量,就现在的我看来,都是可以用功利主义原则去解释的,容易接受功利主义的思想,估计与我大学的专业有关,我大学主修经济学,大部分的经济学原理所依靠的就是功利主义原则。

现在,仍有很多问题不明晰,例如应该如何理解道德的实际内涵?上面根据功利主义推断出来的道德行为,更严格意义上来理解,其实都只是我们认为应该做的行为。但我们能否把应该做的行为与道德的行为等同起来?反而言之,有没有一些行为是我们应该做而实际上却是不道德的,如果有,那么我们以什么为道德标准去判定这种行为的不道德?而这种道德标准借以超越功利主义而成为绝对的道德标准的基础又是什么?

第18篇:17.专题四:正义与责任

专项训练四正义与责任

(满分:100分时间:45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4分,共60分。在各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请把对应选项填写到括号内)

1、《2013年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显示,农民工在受到不公平对待时,约63%的人表示气愤,约60%的人会选择“不干了或忍气吞声”。对此,你给农民工的正确建议是( C )

A、到当地政府部门静坐抗议B、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C、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D、利用网络发泄自己的不满

2、2013年1月,某软件公司诱导网民安装其软件,通过不兼容等方式阻止网民安装其它同类软件产品,其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告诉中学生( A )

A、要正确对待生活中的合作与竞争B、要不择手段打败竞争对手

C、要遵守合作规则,不得相互竞争D、竞争不合作,合作不竞争

2013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评选表彰大会在京举行,10人被授予“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荣誉称号,50人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荣誉称号。据此完成3—4题

3.判断一个人行为是正义还是非正义的标准是(B)

A.自己的情感好恶B.是否有利于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是否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正当权益C.是否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观D.是否伤害别人、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

4.我们青少年要像“见义勇为英雄司机”一样做有正义感的人,就要(B) ①如果非正义行为发生在自己身上,要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②如果看到非正义行为发生在别人身上,就要装没看到,免得惹祸上身;③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④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A.①②④B.①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③④

5.(2013年玉林市)2012年7月6日,民政部、教育部等7部委下发《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 B )

①能从根本上遏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③有利于促进见义勇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④目的在于鼓励中小学生敢于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搏斗

A.①②B.②③

C.①④D.③④

6、班仁乡是贵州省罗甸县一个典型的贫困乡,乡里的学生每天都必须自己在学校周围露天生火做饭,因此学生在上学时要背炉灶、锅碗、瓢盆、柴火、大米等物品。对此,我们中学生应该(D)

A、加大扶贫力度,完善教育教学设施B、提高贫困学生生活质量和身体素质

C、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学习这种做法D、伸出援助之手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

7.【2013内蒙古呼伦贝尔】对下面漫画认识正确的是( C )

①不自觉承担责任会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②只要没有出事故,幼儿

园就没有责任③幼儿园和家长都没有对孩子们尽到应尽的责任

④让孩子们搭乘“可怕校车”,是社会责任感缺失的表现

A.①②③B.①②④

C.①③④D.②③④

8.【2013昆明】 “正能量”指的是一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动力和情感力量。在下列校园生活中展现正能量的是( A )

①评选“先进班集体”和“校园之星”等活动②同学们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③校运会上运动健儿努力拼搏,其他同学助威呐喊④某校毕业班的同学给母校“留下”了满地的书本和废弃物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9.(2013年荆州市) “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光盘行动,拒

绝中国式‘剩宴’”。为响应中央厉行节约号召,“光盘”行动在全国

范围展开。行动倡议市民在饭店就餐吃光盘中的食品,就餐后打包剩

饭,“光盘”离开。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B )

①“光盘”行动旨在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②“光盘”行动体现了合理消费理念③它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④搞好“光盘”行动,就能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

A.①③B.②③C.②③④D.①②③④

10.(2013年河北)对生活中形形色色造假现象的治理,下列网友提出的做法可行且有效的是( B )

①水中月:重罚造假者,让其自食其果

②安之素:要形成对造假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③思无邪:加大打击力度,依据刑法处罚所有造假者

④漫游者: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提高识假能力

A.①②③B.①②④

C.①③④D.②③④

11.十八大后,反腐提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王有明、无锡市滨湖区委书记朱渭平、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等因腐败问题被查处。这直接体现的理论观点是 ( D )

A.每个人都要分清社会生活中的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

B.凡是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

C.人们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D.正义要求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社会生活中的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例外

12.(2013湖北黄岗市)2012 年,“ 网络反腐”频频使问题官员落马,“ 表哥”杨达才、“ 房叔”蔡彬、重庆雷政富、黑龙江孙德江等,都因为违纪违法线索在网络上被曝光而被立案调查或免职,网友举报违法乱纪官员是( C )

A.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会有任何回报

B.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

C.依法行使公民监督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表现

D.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表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13.(2013湖北武汉)武汉公交新规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市民普遍反感的车上进餐、带狗入车、青壮年占用老弱病残孕专座、用随身物品占座位等不文明行为,在新规中均被禁止。这表明( A )

A.公民应尊重社会,遵守社会规则,承担对社会的责任

B.公民应尊重自然,维护生态平衡,承担对自然的责任

C.公民选择文明乘车行为主要是因为社会舆论压力和他人监督

D.公民参与公共生活、遵守公共规则,必然会牺牲个人自由

14.三五个人,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管他红灯绿灯!这样的行为被网友调侃为“中国式过马路”。告别这种行为,应增强(D )

①.规则意识②.生命意识③.自主意识④.责任意识

A.①②③B.①②④

C.①③④D.①②③④

15.(2013湖北武汉)12岁花样年户的何玥,在得知自己的生命只剩三个月时,毅然决定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小何玥去世后,她的两个肾和一个肝被分别捐给了三个人。他的事迹其实我们( A )

①不计较代价与回报的奉献精神,是社会责任感的集中表现

②要热心公益,在风险中提升自身的价值

③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社会身份均负有的相同的责任

④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是公民义不容辞的法律义务

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

二、非选择题(共40分)

16、社会发展需要正义,遵守社会规则和秩序,就是在维护正义.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回答:

(1)、我们做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4分)

(2)、我们中学生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9分)

17.2013年3月9日,山东客车司机宋洋驾驶承载33名乘客的客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感觉一阵剧痛,但他强忍病痛,用右手代替失去知觉的左手,在失去意识前的短短100秒内成功完成减速变道、停靠应急车道、打开双闪警示灯、拉起手刹、开启车门疏散乘客等一系列安全操作。宋洋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保证了全车乘客的安全,自己却因突发脑干出血失去了生命。

而这一切,绝非偶然。宋洋工作认真细致,每天出车前都会仔细检查乘客是否系好安全带;他服务热情周到,每次出车都确保车上备有晕车药、针线包、急救箱;百忙中的他,总是抽空看望母亲,陪她唠家常、做家务。宋洋被赞誉为“最美司机”,他的事迹被中央和省内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正向社会持续不断传递着正能量„„

请回答:宋洋正在向社会传递着哪些正能量?(12分)

18.中国梦·道德践行篇

流行语“正能量”,是指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个体情感或社会行为。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2012年感动福建十大人物黄贺乐,当过搬运工、油漆工等,省吃俭用,替父亲还清上世纪80年代亏欠的20多万元债务。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纪名扬看到一位八旬老人摔伤后,义无反顾地实施救护,直到老人得到妥善救治,才悄然离开。

▲武警新疆总队医院院长庄仕华,40余年来坚持工作在医疗第一线,创造了10万例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手术无一例失败的奇迹。

(1)材料一中的先进人物,传递的正能量分别是什么?请从右边方框中选择最合适的内容填人表格。(每个空格只填一项,只填序号。6分)

材料二:某社区倡导人人都是志愿者,人人参与公益活动,用每一个人的热情去激活社会的正能量,实现“微志愿——微文明——大文明”的转变。 (2)该社区倡导人人参与公益活动,有什么意义?(5分)

(3)如果你是该社区一员,在参与公益活动,传递正能量中,可以扮演什么角色,相应地承担哪些责任?(写出两种。4分)

答案:

一、选择题

1.C 2.A 3.B 4.B 5.B 6.B 7.C 8.A 9.B 10.B 11.D 12.C 13.A 14.D 15.A

二、非选择题

16.(1)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2)做有正义感的人,就要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尊重规则和良好的公共道德规范.尊重自由.承担责任.尊重人的基本权利;未成年人维护正义,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做到见义巧为;当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的身上时,能够及时制止等.(3分)(言之有理即可)

17.(1)他保住了33名乘客的生命,体现了尊重爱护他人,珍爱生命。

(2)他的事迹体现了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3)在生命最后时刻,不忘职责,体现了他勇于担当,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他出车前的检查和准备体现出他关心乘客,关爱他人。

(5)他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积极进取。

(6)他的行为是一种正义行为。

18.(1)

(2)①有助于自身的价值在奉献中得以提升;

②有助于吸引更多人了解公益活动,参与公益活动;③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如: ①角色:邻居;责任:友好相处,互帮互动;

②角色:社区居民;责任:维护正义、保护环境。(合理即可)

第19篇: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正义观之比较

正义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历程中始终探索着的主题,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越接近历史脉络的源头,我们对人类正义感的探究可能才会更加深刻。所以当我们回归到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去重新体味两大先哲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思想光芒中关于正义的认知,或许会有更多可供借鉴的感悟和启示。

对于柏拉图的《理想国》,仅是粗略阅读一番,并无深究,而对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曾在老师的推荐下较为详细地进行了翻阅,再结合后人对其二人思想的概括总结,大致能够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作简单的比较,并从专业课的角度简略地谈谈自己的看法。

亚里士多德师从柏拉图,因此两人在正义问题上的认知多多少少有一定的关联性。比如强调正义的“和谐有序”,并且二人都对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进行了区分和论证,并都注重理性的作用等等。但就从二人思想的价值体系高度来看,两个人在待正义的分歧还是非常明显的。

一、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个人正义观

对于柏拉图,其信奉理念论,因而其思想的架构体系是充满了理想主义色彩的,对于正义的认知也是如此。在个人正义上,他认为,一个人的灵魂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一个有德行的人应该使理性居于主导地位,统率激情,控制欲望,这也是个人灵魂的最佳状态。在他看来,灵魂包含有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它们又分别与智慧、勇敢、节制三种德性相对应。

柏拉图对于灵魂要素的分类有其合理性。因为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境况下可能会表现出不同的情感偏向,时而愤怒而难以自已,时而勇敢和满怀激情,有时人们也会极其冷静和理智。柏拉图认为理智决定着人的品德与智慧无疑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也是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继承与发展。并且他同样强调公民个人的正义就是合理地安排自己灵魂中的理性、激情和欲望,真正做好自己的事情。

亚里士多德对正义进行了扩展性的论证,他认为人所具有的理智思考力,即按照理性的原则行动所具有的理性生活,既是功能善的表现,也是目的善的表现。人的生活离不开理性指导,所以一个有正义德行的人,就是主动的行使自己的理性能力,对激情和欲望给予合理的节制所求得的灵魂善。

理性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人类一旦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无异于丧失了合理存在的基础。面对古希腊城邦的衰败之势,亚里士多德提倡每个人都应具备独立思索的能力,节制激情和欲望,发挥人类本身善的功能,这也就是个体的正义。因此亚里士多德是提倡教育,只有教育才能够发挥人的潜质,使得人类理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应该说,相较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个体正义观既有继承、又有发展,更加清晰和务实。

个人认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共同点还在于通过承认人类性格情感因素的多重性来认可人的可塑性。我们每个人能够合理安排理性与感性的搭配,道德和法律都能通过这种特质深刻地影响人的灵魂,调整人的行为。

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正义观

基于考察的方式和研究的角度差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城邦问题上的态度更是迥异。柏拉图沿袭并且发展了和谐秩序的正义思想,认为一个国家的正义就在于等级统属关系的确立,社会成员的恪尽职守。城邦统治者应具有知识,负责统治城邦;城邦的护卫者是统治者的辅助者,他们专门从事战争,保卫城邦的人;各种工匠从事自己的手艺工作,农夫种地,商人贸易。当社会各个成员都能够做到等级分明、职责清晰、分工有序,这个社会就处于一种和谐关系之中。

柏拉图这样的制度设计并非基于某一特定阶层的利益,而是从社会整体最优化的角度考虑的,每个阶层都不能够单独实现其自身发展,需要彼此的配合协作。从这个角度来说,每个阶层是平等的,然而这三个阶层又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生产者和卫士要服从于统治者。这一观点的基本方向是很有启发性的,阐发了社会人分工配合才能构建出和谐有序高效的社会模式。

应该说柏拉图的这一观点是基于长期的实践观察与思考。不同的人在城邦中有着不同的性格表现形式,不同的技术与能力,对理性、激情和欲望的侧重有所不同,柏拉图据此对不同人进行了归纳和分类。但柏拉图将城邦的希望过多地赋予了统治者,即“哲学王”仍是有待探讨之处。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产生的一种美德。至于美德则是指人能够摆脱欲望的能力,即使一个人本身好,又使他把自己的工作做好的那种性格状况。这也就是说,美德是不受欲望影响的理性。

柏拉图主张“贤政正义”,所以他的国家理论充满理想性,带有明显的人治色彩,而亚里士多德秉持“公益正义”,他的正义论则更多的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亚里士多德把法定义为“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灵和理智的体现”,在他看来,法律是理性的体现,代表着正义,为世人所公认的公正无偏私的权衡。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以“城邦整个利益以及全体公民的共同善业为依据”。而由正义派生出来的法律,是可以裁断人间的是非曲直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就是正义的体现,服从法律就是服从正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只存在于那些相互关系受制于法律的人群之中,法律存在于有着不平等可能性的人群之中,因为司法意味着对正义和不正义的区分。”他对正义作了著名的分类,在他看来,正义有两种:即“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

所谓“分配正义”即指每个人根据他的品德能力应当享有相应比值的份额。亚里士多德认为每个人由于禀赋和能力的差异,在分配方面具有一定的不均等性,因而根据相应的份额,决定其分配。所谓的“矫正正义”也就是指对既定破坏正义状态的修复。比如对偷盗、抢劫者的惩罚。因而,可以说,分配正义是本原的正义,矫正正义是对分配正义的救济。而这样一种正义体系无疑是与现代法治领域的立法正义、司法正义相吻合的。

三、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正义观的认知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在今天得到了印证。因为一旦将正义定义为理性,则其必然要抛却过多情感的干扰,以法律的标尺对公正与否加以衡量。而柏拉图之所以寄希望于哲学王的统治,首先在于他对人性的过高推崇。理智可以培养并且达到较高的水准,但是人皆有七情六欲,终究无法避免人复杂感性是非的影响。即使人的理性占有了绝对的统治地位,但是人的预见性是有限的,人所获取的信息量也是有限的,一个人的能力无法驾驭一个国家完美无瑕的运作。因而,我们也可以看到柏拉图晚年对其相应思想的一个修正,以至于对“哲学王”这一政治架构模式无比失望。但不可否认,柏拉图的观点对于一个统治者的要求时至今日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亚里士多德看到了人的这种局限性,因此强调法治对于社会的制约力,对于城邦整体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其思想更具理智和务实。 纵观两人的正义体系,都贯穿了两个字,那就是理性,这不同于我们中国人,时常将正义理念与感性的道德相挂钩。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这种理性基于特定的经济环境和时代环境,但无疑对西方文化和价值体系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今天的社会,所谓的社会正义亦即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去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我们看到法律是理性通过民主化形式所形成的结晶,是衡量事物标尺的重要依据,也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有力保障。但光靠法律并不能解决社会的深层次问题,原因很简单,法律不调整人的主观思想,并且法律的执行决定于人们的尊重。因而我们的社会发展必须辅之与特定的理性道德。

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作用将愈发明显,理性也将越来越凸显着重要的作用。因为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其有造就理智与智慧、品德的可塑性,这种塑造无疑决定了一个人真正的内在品格,是自律的完美体现。先哲对人性与社会正义问题的拷问亦将推动着我们的社会不断地探索前行。

第20篇:论自由裁量权与程序正义

论自由裁量权与程序正义

法官是行使审判权的主体,自由裁量权是审判权的核心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是保障案件的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关键。对于自由裁量权的概念我国法律是没有规定的,这是一个理论的概念。其主要含义是指法官在按照成文法规的指导下,对于具体问题,凭借其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良心来处理案件。所以,对于自由裁量权的研究对整个诉讼程序的正义问题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笔者查阅的相关资料有限,只能用现在仅有的知识来论述自由裁量权与程序正义之间的在民事诉讼中的关系。

下面论述下自由裁量权的特点。第一,自由裁量权是在整个诉讼程序之中都存在的。从原告提起诉讼到法院做出裁判的过程中都存在着自由裁量权的运用。第二,自由裁量权的主体主要是法官。法官是司法权的运用者,其他任何主体都不得对案件形式自由裁量权。第三,自由裁量权的运用需要在成文法律的指引之下运用。第四,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过程中是受到种种因素限制的,如当事人的处分权的限制,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

程序的正义是什么?如何才能达到程序的正义?程序正义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在理论上都有很多种说法。美国学者罗尔斯把程序的正义分成了三种。第一种是“纯粹的程序正义”,指的是完全的靠一个完整的正义的程序来达到结果的正义。这种说法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在我们中国,一个不那么重视程序的国家,是否会承认一个正义的程序所带来的一个不正义的结果的诉讼是正义的诉讼吗?所以,笔者认为,此种“纯粹的程序正义”并不能够在中国生存下去。第二种是“完全的程序正义”,指的是在程序之外存在着某种标准来判断结果是否正义。此种程序正义的标准如何来判断。笔者认为,程序是否正义完全是看当事人能否接受法官所作出的裁判,当事人接受了此种判决就说明了本案达到了程序的正义。民事诉讼的诉讼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解决民事纠纷,以当事人对裁判的接受程度来作为程序正义的标准,何乐而不为呢?当然,这种程序的正义要在法律的监督下运行。法官的程序中的自由裁量权是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的。第三种是“不完全的程序正义”,是指虽然在程序之外是存在着一种标准,但是这种标准是完全的存在的,所以,这种观点认为我们是无法评价程序是否正义的。笔者及其反对这种观点,这种观点完全背离了认识论原理,虽然人类可能在某一阶段无法认清事物的本质,但是社会式发展的,人类的认识也在不断地进步,寻找到一个标准来判断程序的正义与否是可能的。

经过上面的关于程序的正义与自由裁量权的论述,下面对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法官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来使程序到达正义的标准呢?

首先,对于法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自由裁量权呢?实体法律无法将世界上所有的权利都纳入其中。法律总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所以说,当法官无法在实体法律中找到依据时,法官不能以法律没有规定对具体案件不做出裁判。此时,就需要自由裁量权的运行,帮助法官来解决纠纷。但是,实体法律没有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的话,法官应当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呢?日本出现过这样一个案件。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称被告建造的房子太高,挡住了太阳照到原告的房子里。这个案件到了法官的手里,实体法律也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此时,受理案件的法官就行使了自由裁量权,其以“日照权”这个概念来对此案进行审理,判决了被告败诉。日本属于大陆法系,其不存在法官造法的传统,但是因这个案件的“日照权”,对今后的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有很大的影响。法官运用自由裁量以“日照权”对该案进行了判决,本案是否会有结果的不正义的嫌疑呢?虽然“日照权”实体法没有规定,但是阳光对我们人类是不可或缺的,这个权利应该得到法院的保护。本案中“日照权”的保护并不是只针对这个本案的原告,可能也保护了更多的“原告”,当然本案的被告也在这个“原告”之中。所以说,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应该兼顾社会上更多的关系,以利于更好的解决一个纠纷,使用自由裁量权来达到程序的结果正义。也许发挥作用的是法院的级别监督,法官的职业道德,法官的自身素质,还有社会上的各个方面的因素在这里都会影响到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

其次,法官在运用释明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实体的公正。所谓的释明权是法官在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和辩论权的情况下,对于某些问题,可能由于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或者对法律条款没有理解清楚,法官可以依据自己的权利,对具体的问题向当事人解释清楚。这就是释明权。但是,法官行使这个权利的时候很可能会造成对一方当事人的危险。例如,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欠债不还,但是债务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而债务人自己并不知道有这个规定或者没有意识到。法官在此时行使释明权,告诉了债务人这个问题,所以,债务人以债券超过诉讼时效提起来抗辩,此时,对于原告来说可能遭受了驳回起诉的危险。所以说,释明权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一个表现,同时这个权利的行使的过程对当事人各方都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第三,在证据的采纳问题上,我国所采取的是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裁判官在对于证据的证明能力有无和证明力的大小完全是凭借自己的良心来对证据的运用进行判断。我国规定了当事人在举证期限没有把相关证据提出来,将会面临证据失权的危险,证据失权会给当事人带来实体上的危害。我国的举证期限可以以法官依照职权来制定举证期限,而举证期限完全是由法官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来判断的。可以说,此时的自由裁量权所指定的期限可能太短,而对与相比原告来说准备期限较短的被告可能会造成举证期限较短的问题。所以,被告可能会面临证据失权的危险。不过我国2013的新民事诉讼法对于证据失权问题有了较大的改善。此次修改,保护了当事人的实体上的证据权利。对于证据失权只是给予当事人程序上的制裁,而不会导致全部证据的排除,从而可能导致遭到败诉的危险。

下面来谈一谈当事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约束。当事人对法官的约束主要体现在当事人的辩论权上。第一,原告所提出来的诉求,即所谓的诉讼标的,是法官的审理对象。法官不得超出这个范围而对当事人没有提出来的问题进行审理,否则将违背辩论原则。第二,辩论原则的范围对法官的限制。进入法院的事实可以分为主要事实,间接事实,辅助事实和背景事实。当事人的辩论主要是围绕主要事实,即纠纷所产生的原因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法官不能让当事人对超出这个范围进行辩论。而间接事实,辅助事实和背景事实法官可以运用自由裁量权在当事人主动提出的情形下对证据或者案件事实的认定。第三,法院对案件证据的调查只限于当事人双方的辩论中所提出来的证据。法官不能够自由去调取证据,只能由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我国有规定,在可能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的利益时,法官是可以自己调取证据的。这点在理论上,笔者认为违反了当事人的辩论权,以公权力来干涉了当事人的私权。在这个问题上,是否以第三人的私权或者类似公益诉讼的某个组织作为参加之诉参与进来,以私权来对抗私权是否更为合适呢?

笔者认为,自由裁量权与程序正义在程序中相辅相成。裁量权的合理实施有利于保障程序的正义和实体正义。同时,程序的更加正义,也可以对自由裁量权的一个监督,保障自由裁量权的更好实施。(作者单位:南昌大学)

参考文献

[1] 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 王亚新,《对抗与判定》,清华大学出版社,第2版。

[3] 谭兵、李浩,《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4] 谷口安平著、王亚新译,《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出版社,2002版。

[5] 常怡,《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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