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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文件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05 06:05:16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路工程变更文件

工程变更、索赔培训内容 如何做好工程变更、索赔工作

一、与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豫政【2003】50号); 《公路管理局关于加强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豫公路工【2013】522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14】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2007年5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 《河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豫交工【2009】12号、41号)

二、定义、分类

工程变更

(一)、定义

工程变更(EC, Engineering Change ),指的是针对已经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所构成的零件进行的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公路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工程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等活动。 包括设计方案性变更(含技术标准改变、设计方案改变和增减工程等)和非设计方案性变更(含工程数量变化、施工方法和工艺改变等)两种。

(二)、分类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自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豫公路工【2013】522号不包含此)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豫公路工【2013】522号不包含此)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七)全线主要技术标准发生变化的。(豫交文【2014】28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豫公路工【2013】522号不包含此)

(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豫公路工 【2013】522号不包含此)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主体), 附属工程费用变化300万以上(豫交文【2014】28号)。

(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

(三)、工程变更条件、原则(豫交文【2014】28号)

1、原设计存在以下问题的。设计文件中存在错、遗、碰、缺;

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或隐患;

原设计与自然条件(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

2、为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的。(1)为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更好的保证工程质量; (2)在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降低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有效减少工程数量、降低工程成本、降低施工工艺难度、加快施工进度的设计优化。

(3)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有利于节省占地、避免水土流失,或改善施工条件的设计变更。

3、涉及农田、水利、工矿、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建设以及文物、环境保护等工作,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可局部变更。

4、为满足地方人民政府对工程建设提出的合理要求,可按规定对原进行变更。

建设工程索赔

(一)、定义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一词来源于英语“claim”,其原意表示“有权要求”,法律上叫“权利主张”,并没有赔偿的意思。工程建设索赔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二)、分类

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按索赔的对象分类:

1、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2、反索赔是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我觉得以上索赔和反索赔的概念有无,本来索赔时具有相对性,反索赔是被要求索赔方对索赔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所作出的反击行为(个人观点)。

(三)、索赔依据

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 备忘录 施工月报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9.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四)索陪条件

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2、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3、计算

(1).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①网络分析法 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较两种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期.②比例分析法 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期.③其他方法 工程现场施工中,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工期.(2).索赔费用计算方法

①总费用法 又成为总成本法,通过计算出某项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为索赔费用

②分项法 按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索赔.可分为: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等索赔费用.

五、索赔原则

索赔处理的原则:

①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②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索赔证据为基础

③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索赔技巧

9 用例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A、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

B、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

C、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A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B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C增减工程量的索赔;

D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偿付;

E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

F关于变更命令有效期引起索赔或拒绝;

G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

H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A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

三、干线公路中的设计变更、索赔管理的程序 设计变更程序

豫公路工【2013】522号对干线公路设计变更程序的要求

1、严格执行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审核、设计单位审查,业主审定和报批的程序。根据变更批复,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设计变更令。

2、属于改变、补充、完善原设计内容的,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否则无效。属于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变更,应征求设计单位意见。凡是必须先由监理工程师签证,然后再逐级上报审批,审批后方可实施。

3、一般设计变更由各省辖市、省管县公路局等项目法人自行审批,变更由项目部或业主代表处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现场勘查、研究,制定变更设计方案,报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后实施。

4、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变更,首先需申报方案(或建议),设计单位签署,再逐级签署,批复。(如需要,出变更图纸)。申报方案得到批复后,待施工完毕,再逐级详细申报工程量和单价,直至业主批复。

一、变更的分类上报

1、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复杂的、需重新出图的的变更,由施工单位集齐证明材料(变更前图纸、变更理由、影像资料、会议纪要、试验资料等)后行文,经驻地办、总监办审核后,总监办行文上报筹建处。获得筹建处变更批文和后附图纸后,直接从工程变更报告程序开始履行变更程序。

2、现场发生的技术、工艺简单的、有成功处理经验,且不需变更图纸就能实施的变更,由项目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驻地办、总监办现场解决,以利于加快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可在集齐《工地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等相关支撑材料后,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工程变更申请审批表》报驻地监理,驻地监理审核后上报总监办,由总监办行文上报筹建处。申报的材料除《工程变更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外,其余的材料都是一式八份。

3、由地方政府提出的变更,如当地对于涵洞、通道净宽、净高、角度及地方路改移等变更,施工单位应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由当地高指办上报筹建处,首先由地方科同高指办沟通,沟通后确需变更的,由总工办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履行变更程序。

4、涉及图纸错漏、清单缺项的变更,原则上在施工单位进场图纸答疑阶段解决,并汇入零号清单。未能及时汇入的变更,需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工程变更申请审批表》并附原图纸复印件,在图上标明相关错漏,报驻地监理。驻地监理审核后,对是否原图纸、图纸错漏情况签认并加盖公章,上报总监办,由总监办行文上报筹建处。

5、永久征地界不足问题由施工单位上报具体情况,由驻地办、总监办复核后上报筹建处。

6、一个变更方案要一次上报完整,杜绝二次变更。

索赔管理的程序

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 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杳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监理人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第23.1(2)至(4)项的规定,则承包人只限于索赔由监理人按当时记录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

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3.3.1 承包人按第17.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己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3.3.2 承包人按第17.6 款的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23.4.1 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第23.3 款的约定相同,延长缺陷责任期的通知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

23.4.2 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

四、变更、索赔的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对于承包商,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的根本任务、现实意义。

通过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计划外事项如工程变更、施工干扰等索取投标价格以外的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附加成本开支。

在工程建设阶段,都可能发生索赔。但发生索赔最集中、处理难度最复杂的情况发生在施工阶段,因此,我们通常说的工程建设索赔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的索赔。

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妨碍了自己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当发生合同中规定的风险事件后,结果造成经济损失,此时受损方通常会提出索赔要求。显然,索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各自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在分担工程风险方面的责任再分配。

索赔是合同执行阶段一种避免风险的方法,同时也是避免风险的最后手段。工程建设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许多工程项目通过成功地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有些工程的索赔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在国内,索赔及其管理还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

(二)、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索赔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靠胡搅蛮缠不行,靠不正当手段更不行。

索赔成功的基础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而这些事实和证据只能来源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关键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好,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成功索赔的依据。

学习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项目部每个专业、每个部门都应认真学习。 在工程开工前应搜集有关资料,包括工程地点的交通条件,“三通一平”情况,供水、供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水、电价格是否过预算价?地下水位的高度,土质状况,是否有障碍物等。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仔细研究施工图纸,互相交流,找出图纸中疏漏、错误、不明、不祥、不符合实际、各专业之间相互冲突等问题。

在图纸会审中应认真做好施工图会审纪要,因为施工图会审纪要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都分,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施工中应及时进行预测性分析,发现可能发生索赔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现地下障碍物、软基础或文物;以及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等外部环境影响等。

业主要求变更施工项目的局部尺寸及数量或调整施工材料、更改施工工艺等。

停水、停电超过原合同规定时限;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延缓施工或造成工程返工、窝工、增加工程量等等。以上这些事项均是提出索赔的充分理由,都不能轻易放过。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劳动力及工机具计划,也是工程索赔的依据。

(三)、正确处理好同业主与监理的关系

变更、索赔必须取得监理的认可,成功与否,监理起着关键性作用。索赔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索赔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业主、监理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业无信不兴。诚信是整个社会发展成长的基石。因此,按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诚信服务,确保工程质量,树立品牌意识,加大管理力度,在业主与监理的心目中赢得良好的信誉。比如,施工现场次序井然,场容整洁;项目经理做到有令即行,有令即止。

总之,要搞好相互关系,保持友好合作的气氛,互相信任。对业主或监理的过失,承包商应表示理解和同情,用真诚换取对方的信任和理解。创造索赔的平和气氛,避免感情上的障碍。

推荐第2篇:663号资质变更文件

现将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资质许可

(一)因我省目前无铁路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申请铁路二级总承包资质暂由建设部审批,三级总承包资质和三级专业承包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批。

(二)以下两种情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省建设厅实施:

(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扩权县(市)辖区内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2)企业申请涉及到铁路、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专业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三)企业可以申请一项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增项资质互换。

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四)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五)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六)选择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

总承包类别覆盖的相应专业承包类别依照建设部规定执行。

(七)已经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

(八)对企业因改制、重组、分立需要重新核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按照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规定办理。

(九)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同序列内各类别资质标准、同类别资质各级别标准、建筑业企业承接经营业务范围标准,以及相关条件标准依照建设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资质许可程序

(一)由建设部直接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省建设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审批。

(二)由省建设厅实施的资质许可,由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

省建设厅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送省有关部门审核,有关部门应当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省建设厅,逾期未送交审核意见的,省建设厅将视为同意处理。

省建设厅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建设部备案,同时抄送相关的专业部门。

企业应当自省建设厅批准建筑业企业资质之日起20日内,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或扩权县(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参照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程序执行。

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省建设厅备案,省建设厅自收到备案之日起10日内报建设部备案。

(四)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审批程序与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相同。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劳务分包一级企业相同。

三、关于资质审批

(一)企业申请《规定》第九条所列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涉及到铁路专业方面的二级总承包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核后,报建设部审批。

(二)省建设厅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省建建设厅依据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或省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

(三)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四)资质许可实行公告制度。由省建设厅实施的资质许可,公告在全省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或通过互联网进行发布。

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告方式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五)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资质许可办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四、关于申请材料

(一)企业提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质增项申请、资质升级申请和资质延续申请,须按照《规定》和《实施意见》提供相应的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并附相关附件资料。

企业申请资质附件资料应按照“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统一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二)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要重新核定资质的,按照《实施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三)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地址的,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企业申请名称变更,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四)企业申请变更注册资金,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6、验资报告。

(五)企业申请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号,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企业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任职文件;

6、法定代表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没有技术职称的可不提交);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无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不提交);

9、法定代表人工作简历。

(七)企业申请变更企业负责人,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任职文件;

5、企业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没有技术职称的可不提交);

6、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负责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无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不提交);

8、企业负责人工作简历;

9、聘用合同复印件。

(八)企业申请变更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交下列资料:

1、变更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任职文件;

5、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6、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8、工作简历;

9、聘用合同复印件。

(九)企业申请增加资质证书副本,须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增加资质证书副本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建筑业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申请补办,需提供下列资料:

1、补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企业证书增补审核表》;

3、在全国性建筑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十一)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资质,企业申请在省内跨市(设区市)申请工商注册地变更的,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原工商注册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4、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十二)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企业申请在省内跨市区(设区市)申请变更工商注册地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原工商注册地资质许可机关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4、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6、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十三)原工商注册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筑业企业,申请变更工商注册地到河北省境内的,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向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文件;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原工商注册地资质许可机关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4、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十四)资料要求

1、企业首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和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需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的,需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套。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报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辩。

4、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使用中文,如资料原文是其他文字,需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十五)直接接收企业申请材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附件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确认企业填写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原件由企业保存。

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具体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十六)资质许可机关对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五、关于资质证书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制定。实行全国统一编码。具体编码办法依照建设部规定办理。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一个正本和六个副本(特级十二个副本)。企业因经营需要申请增加资质证书副本数量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最多增加三本(特级不超过六个副本)。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以申请补办。

(三)企业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

(四)企业因变更、升级、注销等原因需要换发或收回资质证书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负责收回并销毁。

(五)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原资质申请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1、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以企业首次取得最高等级的日期为资质证书有效期计算起始时间。企业资质发生变更的,有效期不变,其中涉及到主项升级,或分立、合并事项的,按新批准时间作为有效期的起始日。

2、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可受理其申请,但自有效期到期之日至批准延续的时间内资质证书失效。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企业必须重新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3、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签发有效期延续五年的意见。

4、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或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应对企业资质进行重新核定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资质进行重新核定。

六、关于资质证书变更

(一)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按照企业资质申请途径办理。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企业应当自省建设厅批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之日起10日内,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或扩权县(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具有《规定》第九条和本通知要求由建设部审批的资质,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项目的,需按照建设部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变更申请表。

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省建设厅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建设部审批并办理变更。涉及到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

资质证书其它项目变更,省建设厅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建设部备案。

(三)原工商注册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申请变更工商注册地到河北省境内的,由省建设厅办理。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由省建设厅报建设部办理。

(四)由省建设厅审批的资质,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项目的,由企业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变更。 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项目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七、加强监督管理

(一) 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行政许可管理,加强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建筑业企业必须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后的诚信信息应当及时公布,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30日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上一年度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厅建筑市场管理处反馈。

附件:

1、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推荐第3篇:变更新地址文件(套)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书

转让方:XXXX 受让方:XXX 经转让方XXX和受让方XXX协商同意,转让方XXX把出资在XXX有限公司的部份股份转让给受让方,现将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一、转让出资数额:转让方XXX同意将出资在XXX有限公司20万人民币中的12万元转让给受让方XXX。

二、转让后各方所占的出资额和持有XXX有限公司股份为:XXX 8万元,占股份16%;XXX 12万元,占股份24%。转让前的债权债务按原股东所占比例承担责任,即XXX承担40%的责任;转让后则按新的股东所占比例承担责任,即XXX承担16%的责任,XXX承担24%的责任。

三、此协议经各方签字后受让方XXX即付出让金12万元给XXX。

四、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二OO八年元月二十九日

XXX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决议

XXX有限公司于二OO八年元月二十九日召开股东会议,到会人员有:XXX。会议议程有二项内容:一是变更公司住所;二是增加经营范围;三是新增加XXX为新股东。经全体股东讨论后一致同意:

一、公司住所由XXX 22号三楼,变更为XXX 55号XXX B区5栋1单元502号房。

二、增加新经营范围:即发电机组设备销售,电梯专用空调安装、空调管井清理、井道监控系统安装、电梯对讲系统安装、电梯IC卡系统安装。

三、为了发展公司的业务,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新增XXX为公司新股东。

XXX原投资20万元,占股份40%,转让其股份的24%给XXX。

变更后新股东的股份为:XXX的投资额为30万元,占股份60%;XXX的投资额为12万元,占股份24%;XXX的投资额为8万元,占股份16%。

以上决定,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同意。

股东签字: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XXX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股东会议讨论通过,一致同意修改以下章程条款: 章程第二章第三条、第四条修改前为: 公司住所:XXX 22号三楼

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空调设备、电梯、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的安装维修服务,通风系统、通风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销售、安装及维修。

章程第二章第三条修改后为:

公司住所:XXX 55号XXX B区5栋1单元502号房。

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空调设备、电梯、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的安装维修服务,通风系统、通风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销售、安装及维修,发电机组设备销售,电梯专用空调安装、空调管井清理、井道监控系统安装、电梯对讲系统安装、电梯IC卡系统安装。

章程第四章第五条修改前为: 股东姓名:XXX出资30万元,占60%; XXX出资20万元,占40%。 章程第四章第五条修改后为: 股东姓名:XXX出资30万元,占60%; 住址:XXX 90-2号 身份证号码:XXX 股东姓名:XXX出资12万元,占24%。 住址:XXX 229号 身份证号码:XXX 股东姓名:XXX出资8万元,占16%。 住址:XXX B区6座604房 身份证号码:XXX

XXX有限公司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变更经营场地 (住所)及增加经营项目的申请报告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由于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原公司经营场地(住所)已不能适应公司的经营要求,现经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将公司的经营场地(住所)搬迁至XXX 55号XXX B区5栋1单元502号房,增加经营销售发电机组设备销售,电梯专用空调安装、空调管井清理、井道监控系统安装、电梯对讲系统安装、电梯IC卡系统安装。

现特向贵局申请本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变更经营场地(住所)、增加经营范围及增加新股东之事,请贵局审核,并给予办理。

XXX有限公司

XXX年二月二十七日

推荐第4篇:关于项目经理变更文件

关于项目经理(总监)变更的

相关规定(暂行)

2011年12月23日

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招标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行为,杜绝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遏制项目经理(总监)随意更换、只投标不履约的失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暂行)及其相关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现对项目经理(总监)变更作如下规定。

一、变更的条件

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暂行),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项目经理(总监)不得随意变更:

1、死亡;

2、因长期疾病、长期出国、长期学习、职务变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企业不能履行职责;

3、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

4、因涉嫌犯罪或犯罪被羁押或判刑;

5、其他法定的原因。

以上的长期是指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的二分之一。

更换项目经理,应当经发包人同意。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向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备案。选派不低于原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作为继任项目经理。

二、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1、更换属于职务变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企业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原企业出具的职务变动文件、辞职批准文件和调令;

2、更换属于长期疾病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具体的住院、休养时间;

3、更换属于长期出国、长期学习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出国和学习的证明文件;

4、更换属于死亡、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因涉嫌犯罪或犯罪被羁押或判刑、其他法定原因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备案程序

1、施工单位填写“更换项目经理(总监)申请表”;

2、申请表需建设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3、招标监管部门填写“更换项目经理(总监)备案表”;

4、备案表需项目监管人、招标监管负责人签字;

5、备案表需加盖招标监管部门公章。

四、诚信档案的记录

1、该工程的业绩记入变更后的项目经理的信用档案,原项目经理的业绩取消;

2、因死亡、职务变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企业、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和涉嫌犯罪或犯罪被羁押或判刑原因变更的,原项目经理在原企业信用档案中撤销;

3、因长期疾病、长期出国、长期学习和其他法定的原因变更的,应当将变更原因记入原项目经理个人的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在此期间原项目经理不能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取消信用档案的记录时,单位提供出院、出国、学习结束的相关资料。

赣建招标〔2015〕2号

关于启用建设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的通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招标办,省农垦、冶金、南昌铁路建管站(办):

为完善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房建和市政工程子系统的业务功能。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江西省建设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标信息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房建和市政工程子系统进行招标的项目,其相关中标信息全部自动导入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进入本系统浏览查询相关信息。中标信息查询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房建和市政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fjsz/)。

二、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后,原江西省建设招标投标网中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更名为“中标信息管理系统”,“合同管理”栏目更名为“中标信息”栏目,更名后的“中标信息”栏目直接与中标信息管理系统链接,原合同管理系统中的登录工作全部停止。施工企业中标后的合同信息、人员变更、合同履约情况等信息登录工作转入中标信息管理系统,由施工企业负责申报。

三、中标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中标信息查看”、“中标单位登录”、“行政监管部门登录”三个栏目,其功能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江西省建设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施工企业合同信息、合同履约情况、人员变更申报后的材料核对和上网登录等工作,由该招标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全省各级招标监管部门的人员在受理施工企业申报的相关资料时,应当将企业申报材料的原件与上传至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人员解锁、人员变更、信息登录等工作,并及时上网公示。在招投标活动中,涉及到人员解锁和变更时间的,一律以上网登录时间为准;涉及到个人业绩的,一律以变更后的人员为准。

施工企业申报的材料中无建设单位签署意见、人员解锁和变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招标人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2]5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赣建字[2013]1号)规定,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施工业绩的,本省施工业绩改为由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业绩查询核对网址。当原江西省建设招标投标网“合同管理”栏目中登录的信息内容与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内容不一致时,以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内容为准;当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标通知书信息”与“合同信息”中的信息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中标通知书信息”中的信息内容为准。

专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建设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2015年1月16日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江西省建设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

操作指南

一、中标信息管理系统具备以下功能:

(一)中标信息查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点击进入查询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中标信息;

(二)中标单位登录。为中标单位办理合同信息、人员变更、合同履约情况申报业务的登录窗口,凭企业身份锁登录;

(三)行政监管部门登录。对企业申报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对,并登录上网公示。

二、投标人中标后,其合同信息、合同履约情况、人员变更的申报,中标人应当按以下流程进行申报:

(一)合同信息的申报: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在办理合同备案之前,进入本系统录入该合同的相关信息并申报。在办理合同备案时,由行政监管部门核对后上网公示。

(二)合同履约情况的申报:合同履约情况直接涉及到中标单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解锁,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履约实际情况及时办理合同履约情况申报。中标企业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情况申报表”(详见附表1),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进入本系统录入该工程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等信息,并将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的申报表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或专业工程验收材料),或者主体工程验收材料,或者专业工程完成80%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扫描后上传至本系统,再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到该招标项目监管部门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三)人员解锁和变更的申报:

1、人员解锁的申报:中标企业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解锁申报表”(详见附表2),经建设单位签署同意该人员解锁后,进入本系统录入需解锁的相关信息,并将经建设单位签署同意该人员解锁的申报表扫描后上传至本系统,再携带本申报表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情况申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该招标项目监管部门办理解锁手续。

2、人员变更的申报:中标企业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变更申报表”(详见附表3),经建设单位签署同意人员变更后,进入本系统录入人员变更的相关信息,并将经建设单位签署同意人员变更的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扫描后上传至本系统,再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到该招标项目监管部门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招标项目监管部门在受理中标企业合同信息、合同履约情况、人员变更等申报材料后,应进入本系统“行政监管部门登录”栏目,将企业申报材料的原件与上传至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人员解锁、人员变更、信息登录等工作,并及时上网公示。

特别说明:

1、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后,凡参加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施工企业,在宣布中标侯选人排序的当天,中标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锁定第一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文件中申报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若该招标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同时申报了其他招标项目的投标,其施工企业应及时办理变更(其他招标项目若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应当在递交的资格审查送审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对其人员进行变更;其他招标项目若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将影响该施工企业的投标。

2、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009]9号)文件第四条第

(二)点情形之一需办理人员解锁或者人员变更的,可参照上述人员解锁或者人员变更流程办理申报核对手续。

推荐第5篇:弱电工程变更

门诊楼弱电桥架变更

变更原因:

兹由我方根据现场测量、施工验证,原图纸设计门诊楼1-6层过道弱电水平主桥架由于消防管道及强电桥架的安装等占用较大空间,吊顶高度限制,不能按原图纸设计的桥架走向安装,在不影响装修工艺及其他工种施工情况下,我方提出将1-6层过道弱电主桥架变更,且变更后不影响正常的布线及其他功能,变更内容如下:

1) 门诊楼一层过道主桥架由原来的300*200mm变更为280*150,

一层过道主桥架分出三通部分由原来的300*200变更为300*100。一层进弱电井处由原来300*200变更为400*200直接与垂直桥架相连。

2) 门诊楼二至六层过道主桥架由原来的300*200变更为500*100,

二至六层过道主桥架分出三通由原来的300*200变更为400*100。

3)门诊楼2个垂直弱电井400*200不变。

推荐第6篇:工程变更实施方案

工程变更及方案

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试行)

咸阳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三月

工程变更及方案审批流程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成本控制,明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收方签证、施工方案、索赔(含工期及合同价款的索赔)的工作程序,需按下列规定执行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 总则 2.1 权利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2 时间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及对应的经济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2.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应编制一份经济签证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2.4 一月一清原则:承包单位每月10日前向建设单位经营发展部报送上月实施完成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及以上资料对应的经济签证,经营发展部在每月25日前审核完成。 2.5 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完工后,流程规定的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在完工后7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履盖之前签字确认。 2.6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经济签证(即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2.7 二次审核原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的造价经建设单位经营发展部审核后,办理经济签证。若在工程竣工验收

后,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时发现经济签证有错误,以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和审计为准。 2.8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 2.9 复核原则:设计变更、技术规定、现场签证、施工方案都必须事前确认,完工后,立即复核,以复核为结算依据,但必须保留确认和复核原件。 3 定义 3.1 设计变更:与工程设计有关,记录设计变更的工程变更文件。即除正式施工图以外的,由设计单位出具或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出具的正式施工依据,主要体现在图纸的变化上,其工程量和做法变化最终必须在竣工图中体现。包括内容如下: 3.1.1 由于设计图纸本身错漏,包括由于设计施工图不符合设计规范或施工规范而发生的,及由于设计误差造成各专业之间矛盾而产生的进行纠正、补充、完善设计等,以及由此导致发生构造或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数量增减、工程量改变等。 3.1.2 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提出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和使用功能,包括由于专项验收规范要求调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内容或重新划分调整施工范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数量增减、工程量改变等。 3.2 技术核定(洽商):与工程设计有关或记录现场变化的工程洽商文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或施工方或监理方提出但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包括以上(3.1条)内容及以下内容: 3.2.1 由于施工条件、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导致 发生增减工程量,材料代换等。 3.2.2 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施工单位或发工程指令给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工、零星工作、三通一平、障碍清除等。 3.3 现场签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三方共同到施工现场对现场具体尺寸、数量、形体等进行复核,根据需要绘制图表并经三方签字,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确认。下列因素之一才需办理现场签证,否则办理的现场签证不能作为经济签证的依据: 3.3.1 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部位需要拆除; 3.3.2 因设计图纸明确需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尺寸,对实际尺寸进行现场签证,如挖孔桩深度为现场具体情况尺寸,直径为定尺,则只对其深度进行现场签证,直径不进行现场签证;

3.3.3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的工程量根据文字资料不能计算工程量。 3.3.4 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3.3.5 在特殊情况下,因现场施工条件或原技术措施发生变化导致原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或方案发生变化,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费用申请审批表办理现场签证。

3.4 经济签证:凡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工程价款的增加或减少,均需办理经济签证,未办理经济签证的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工程价款的增加结算时视为工程价款不变更。经济签证的依据为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核查表、施工图及合同。 4 内容要求 4.1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采用本规定相关表格填写及报批;

4.2 文字内容应明确具体、用词应准确肯定,不能存在未尽事宜和不同理解的语句,内容不能有涂改; 4.3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采用图示表示位置尺寸,图示内容应标明轴线、尺寸、原图做法或材质,变更后的做法或材质,达到工程计量要求; 4.4 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现场签证首先采用图示位置尺寸达到计量要求,不能采用图示位置尺寸的必须写明相对位置及具体数据;对工作事实的表达应清晰而简明,能让未参加现场签证人员日后可以结合其他文字资料读懂,并可以进行计费工作。 4.5 现场签证必须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与经营发展部主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参加并共同完成工程量的复核工作,对具体做法、复核结果的签字认可。 5 份数要求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洽商)单原件一式陆份;现场签证单、经济签证、实施核查表原件一式肆份;上述资料除核查实施表外其余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有效。 6 流程及权限 6.1 设计变更流程及权限按后附图“设计变更流程及权限图”执行,使用表格采用后附表“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审批表”;实施完成后采用附表“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实施核查表”;篇2:工程变更设计方案表

工程变更设计方案表

承包单位:

合同号: 篇3: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糯扎渡水电站前期筹建工程

变更立项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为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和立项审批权限,理顺监理、设计、承包人、业主各方变更管理工作,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江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结合糯扎渡前期筹建工程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总则 1.1所有工程变更应符合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要求,不降低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和使用效益;以优化完善、经济合理、工程安全为前提,变更前要有详实的技术经济比较或论证。 1.2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因设计方案修改或细化引起的合同清单项目或数量的变化;工程变更是指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项目变化和其他合同变更。变更包括工程量增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新增工程等。 1.3由于变更出现的新增工程项目,按其施工承包合同的性质划分为合同内新增工程、合同外新增工程、补偿费用三类: 合同内新增工程是指在招标工程本合同项目施工承包范围之内,因设计修改或监理变更指令而出现《工程量清单》未曾列示的工程项目。 合同外新增工程是指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承包范围之外,由发包人采用委托施工或指定分包方式而追加给承包人的工程项目。 补偿费用是指承包人承受了超出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额外支付或索赔的工程(或费用)项目。

此外,还有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应

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不能列为合同新增工程或索赔补偿项目。 1.4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属于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后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可列为合同内新增工程,并按有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1.5严格审批制度,未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的变更,不充许施工和结算。但涉及工程安全、施工安全、防汛抢险、公共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不受此限,但承包单位和监理仍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条 变更的内容及依据 2.1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和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范围的变更,但下述变更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如:增加或减少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增加或减少合同清单工程量;省略工程(但被省略的工作不能转由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实施);更改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更改一部分工程的基线、标高、位臵或尺寸;进行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改动部分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等。 2.2变更的主要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附件;(2)经监理人签发的施工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3)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布的有关指令、通知、会议纪要、文函、图表等。

第三条 变更立项审批权限 3.1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差异,若是测量和计算错误造成,不需按变更处理;监理、承包人、业主均有权提出变更,但正式变更指令均由监理工程师发布实施,即变更指令的出口在监理单位,业主提出的变更,亦由监理人发布变更指令;施工图设计变更修改,由监理审核后签发。 3.2变更立项审批权限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引起合同价格增加额度进行分级管理(暂定):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3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并报糯扎渡水电工程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备案;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10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部项目工程师审定后,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20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部项目工程师审定,工程技术部(副)主任审批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50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部审定,筹建处领导审批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无论合同金额大小,凡是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技术部审定,筹建处领导审核后,由筹建处主任审批,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小于合同额5%或小于500万元的变更,由筹建处负责立项审批,报澜沧江公司备案。

合同内新增工程单项估价大于合同额5%或500万元及以上的变更,由筹建处上报澜沧江公司审批立项。 3.3合同外新增工程:单项工程估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合同外新增工程由筹建处负责立项审批及施工招标(或委托施工);单项工程估价超过10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外新增工程由筹建处报澜沧江公司立项审批及招标工作。 3.4重大技术方案调或重大设计变更项目,监理和筹建处做相关基础性工作并提出初拟方案报公司,由公司征集设计意见、组织技术咨询并审查批示。

第四条 变更立项处理流程 4.1参建各方提出变更的处理原则 4.1.1设计方提出的变更指施工图设计阶段图纸及现场设计通知单等与招标设计内容不同引起的变更。设计变更文件(图纸、或设计修改通知单)经监理审核、签发至承包单位执行。

4.1.2监理指示的变更包括监理人自己提出的变更、根据业主决定和意见的变更,以及经核准的承包人提出的变更。

业主明示的变更包括根据工程需要做出变更决定和向监理提出变更意见由监理完成变更内容两种:业主的变更决定,监理人应按业主的决定内容直接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未超过审批权限的不需报送审批,但筹建处工程技术、计划部门参与变更指令签发前的会签;业主的变更意见由监理人完成变更内容并签发变更令,若意见不宜采纳,应及时与业主方沟通,并提出更合理的解决方案。业主的变更决定和意见以书面文件为准。

监理人可在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工程需要直接发布变更指令,同时报筹建处核备。

承包人提出变更申请,其主要内容:a) 变更的原因及依据;b) 变更的内容及范围;c) 变更对原合同价格的影响分析;d)变更工程量估算;e) 变更项目组织实施方案;f)其他辅助资料及附件。

4.2变更确认

4.2.1设计提出变更的确认

设计变更文件,涉及合同清单外的变更细目,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不需要再进行变更项目的审批。

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总价费用项目的变更也要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实施,但不调整合同价格。

4.2.2监理指示变更的确认

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修改变更,由监理人审核签发执行,其他变更均以监理变更指令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执行。

监理人在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之前,需要对变更的具体方案作技术经济比较,按照合理、经济的原则迅速决策,还应预先估计变更所带来的影响。承包人提出的变更申请报告,监理人应从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造价变化等方面严格审查,明确提出变更处理意见。筹建处将不定期或随机对监理签发的变更进行抽查,若发现变更指令有悖合同内容,或不符合工程实际,业主有权责令停止变更实施和费用支付,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 4.3变更确认文件 确认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书面文件,包括监理人签发的设计图纸、设计通知单、监理人的变更指令、对承包人变更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以及现场工程签证单五类。

监理人的现场工程签证单主要用于1万元以内的现场零星变更项目,以及非乙方的合同责任和风险的现场额外投入,现场签证单的签证必须从严控制。估算价格超过1万元的现场签证,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现场签证单的格式由监理负责制定。 4.4 变更处理程序

4.4.1设计变更立项处理流程

因前期工程存在现场设计需进一步明确设计方案、对设计进行修改、优化或调整改等,为确保及时规范地提供施工依据,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现场设计变更立项作如下规定: 4.4.1.1设计变更类别

设计变更根据金额及重要性分两类:以施工图纸为主,产生的设计变更;以设计通知单为主产生的设计变更。

4.4.1.2施工图纸类变更的立项

由监理人组织图纸核审(会审),对照合同清单(招标图纸)建立新增清单,由监理人主持施工图技术交底,编拟施工图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由工程技术部审核后发放。设计变更立项流程及表格见附件。篇4:工程变更现场实施方案处理意见

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报告

财政评审字(2014)第 号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变更现场实施方案处理意见。

2、评审范围:变更后院墙增加97.5米。

3、基本情况:本工程原设计院为440延长米,后因征地面积增加,应甲方要求,增加至537.5延长米;原设计院内面积12000㎡,后增加院内面积6013㎡,原地面至水泥路面-1.28米,增加土方7696.6㎡。

二、评审依据

1、赤峰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

2、2009年建筑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

3、人工费调整执行内蒙古造价管理站内建工[2013]587号文件土建上调56%;

4、材料价格采用赤建发[2014]37号文件调整,信息价以外的价格按当前市场价格计算。

三、评审过程

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审小组依据该工程的相关资料对工程的有关资料、工程量核实、定额套用、材料价格计算及取费标准等逐项进行了核实验证。

四、评审结果

经审核,该工程报审工程造价243,064元,审定工程造价222,014元,核减值21,050元,详情如下表:

1

五、主要审减原因

1、挖掘机挖土量核减;

2、人工挖土方量核减;

3、机械原土夯实量核减;

4、现浇混凝土圈、过梁核减;

5、规费中的意外伤害保险扣除。

6、通用措施费核减。

说明:本工程院墙增加97.5米;院内面积增加6013㎡。

推荐第7篇:工程变更申请表

工程变更申请表

施工单位: 施 工 段:

监理单位: 变更编号:

变更名称

变更提出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研究院

变更性质

□抢险工程 □非抢险工程

变更类型

□一般 □重要 □较大 □重大

变更预估金额

□增 □减 万元

变更理由及内容: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附平、纵、横断面示意图及绘制相关的示意图,测量、试验、计算及影像资料和变更估价清单。

总承包意见

总承包(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意见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意见

设计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意见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变更金额估算表 ()

施工单位: (申请单位) 施工段: 变更编号:

变更项目名称

变更项目桩号

(列明原设计工程费用、变更后工程费用、变更增减工程费用)

设计变更回执单

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设计变更审批单编号:

施 工 单 位:

费用承担单位:

施工持续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日

施工后

施工内容

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等)

主办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年 月 日

三方确认

施工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

年 月 日

甲方工程部(签章):

主办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年 月 日

备注:本回执单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甲方成本部各一份,本回执单在项目变更执行完毕后7日内完成填写并上报预算,无此回执单的变更成本控制部不予结算;变更回执单必须三证齐全。

现场签证审批、通知单

编号:

项 目 名 称:

工 程名 称:

施 工 单 位:

费用承担单位:

签证提出部门: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

签证原因:

施工前

签证内容

现场签证情况说明:(可做附页),须注明工作内容、工程量、现场情况等。

提出部门: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①总承包意见:

年 月 日

②监理单位意见: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③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单原件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成本控制部各一份,无甲方指定印章该单无效。所有签证必须填写签证审批单,无审批的签证单无效。签证执行完毕后必须填写《现场签证回执单》后才能进入结算,无现场签证回执单的不予结算。

现场签证回执单

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现场签证审批单编号:

施 工 单 位:

费用承担单位:

施工持续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日

施工后

施工内容

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等)

主办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

年 月 日

甲方工程部(签章):

主办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年 月 日

备注:本回执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成本控制部各一份,本回执在项目签证执行完毕后7日内完成填写并上报成本控制部,无此签证回执单的签证审批、通知单成本控制部概不结算;签证回执单必须三证齐全,本回执单编号和通知单一致;如签证内容发生变化,须重新审批。施工单位预算人员签字即视为施工单位认可该签证回执。

推荐第8篇:工程变更申请

工程变更说明

致:河南永银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由于Y7井开采盐层改变的原因(主要是业主根据地层变化的因素,做出

了由原设计开采的23层盐改变为开采17层盐的变化。)

因此与之对接的Y8井工程也要做如下相应变化,(内容见附件)

请审阅:

附件:

Y8井造斜点A由原设计1710.1米变更为1620米。

业主方代表_________

日期————

河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日期—————

推荐第9篇: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 总则

(1)为了有效控制我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期的工程变更,规范工程变更工作的程序,控制工程变更的费用,保证建设项目总投资控制在省发改委批准的概算以内,保证变更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保障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公司工程管理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和在新建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3)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铁路项目部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和工程变更的审核。

2 工程变更的分类和变更原则

2.1 工程变更的分类

(1)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对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方面的变更。

(2)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种。即公司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3)第一种变更公司变更(包括上级部门变更、公司变更、设计单位变更)。 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

公司变更: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1 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变更: 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要慎重研究、要经过周密考虑和详细论证。

(4)第二种变更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5)第三种变更 施工单位变更: 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

2.2 工程变更的原则

(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只有当工程变更按本办法的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才可组织施工。 (2)工程变更各有关单位应对变更工作高度负责和严格把关。 (3)工程变更的图纸设计要求和深度等同原设计文件。

(4)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考虑工程变更。

① 因自然条件包括水文、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出入较大的;因施工条件所限,材料规格、品种、质量难以达到设计要求的;

② 不降低原设计技术标准,而能节省原材料,或者可少占用耕地,并便于施工,缩短工期和节省投资的;

③ 能提高技术标准,减少工程病害,便于采用新技术,提高工程使用年限或者提高服务等级,而不增加投资或者增加较小数量投资的;

④ 由于铁路、水利、农田、矿工、环保、文物以及地方工作等方面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变更设计的;

⑤ 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提出新的要求的。 (5)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遵循下列原则

①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确定变更价格。

2 ② 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 ③ 合同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由承包方通过单价分析计算后上报变更单价,按照第四章的规定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筹建处按审批权限批准。 (6)工程变更后工程数量的确定遵循下列原则和程序

新增项目的工程量由变更方根据公司变更通知、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如实计算工程量,变更后工程量、单价、费用由驻地、总监办审查,报公司审批。

3 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和责任

(1)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单项工程增加费用不大于30万元的变更,由公司铁路项目部直接负责审批。对于单项工程增加费用超过30~100万元的,由公司铁路项目部进行审核后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批。单项工程增加费用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

无论是现场确定还是经论证确定的工程变更,均应有公司的批复,才能予以支付。

(2) 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未经公司审批,擅自决定工程变更的变更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可诉诸法律。 (3)工程变更的实施过程中,公司、监理、设计、施工由哪一方面原因造成的变更失败和损失的,由该方承担一切责任。

4 工程变更的程序

(1)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实行工程变更申请审批制度和工程变更令申请审批制度,所有工程变更项目都要执行工程变更申请和工程变更令申请审批制度,两种审批制度均采用书面审批。总监办负责对各施工标段的工程变更项目的变更申请报告、所有工程变更令申请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3 (2)公司将变更申请和工程变更令申请的审批结果抄送总监办。总监办按监理有关支付程序和规定执行。

①所有工程变更文件(申请报告和变更令申请单)均为一式5份,公司保留两份(工程管理部、铁路项目部),监理保留两份(总监办、驻地办),施工单位保留1份。

②所有工程变更令申请单未经公司审批的均不能支付。

③公司和总监办对工程变更的申请不同意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变更单位。 (6)一般变更(增加费用不大于30万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铁路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办公,变更方案征得公司同意后,施工单位可先行组织施工,而后补办报批手续。

(7)根据对工程变更种类的划分,分别对三类工程变更程序规定如下: 第一类变更:公司变更的程序

公司接到了上级变更批示和有关变更意向后,经认真核实后,将《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通知》主送总监办,抄送驻地办、施工单位执行。待变更完成后,变更单位根据公司通知和实际发生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填写工程变更令申请及其附件上报驻地办、总监办,驻地办应在3日内、总监办在7日内完成审查并签字确认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公司工程管理部如无特殊情况应在14日内将工程变更令申请审批结果通知总监办,总监办通知变更单位计入中间计量表。

第二类变更: 监理单位变更的程序

监理单位将拟变更的工程项目填写《工程变更申请报告》,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30万元)或公司铁路项目部(≤30万元),公司应在接到申请书审批同意后发布《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通知》给总监办。总监办澄清、核实、校对后指示施工单位变更。变更完成后变更单位按公司变更通知和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填写《工程变更令申请及其附件》,经驻地办、总监办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或铁路项目部,公司工程管理部或铁路项目部如无特殊情况应在14日内做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总监办,总监办通知变更单 4 位计入中间计量表。

第三类: 施工单位变更的程序

施工单位应首先填写《变更设计建议书》上报驻地办、总监办、公司铁路项目部(≤30万元)或工程管理部(≥30万元),工程管理部或铁路项目部在接到申请书后立即组织有关科室、驻地办、总监办、设计代表、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做出处理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变更单位根据会议纪要和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填写工程变更令申请及附件上报驻地办、总监办,总监办根据审批权限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或铁路项目部,公司工程管理部或铁路项目部如无特殊情况应在接到变更令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工程变更令申请审批结果通知总监办,总监办通知变更单位计入中间量表。

(8)紧急变更是指施工现场突然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件,或遇到不可遇见因素或大的自然灾害时需紧急变更时,需要立即做出变更决定,推迟变更,将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当这几种情况发生时,总监办在征得公司领导口头同意的情况下,立即主持现场的变更工作,待变更开始后,必须在十日内补办变更申请书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5 工程变更令申请的审批制度、工程变更会议协调和会议检查制度

5.1 工程变更令申请的审批制度

为保证工程变更费用批复的公正性、公开性和权威性,公司对工程变更令申请采用审批制度,详见工程变更令申请审批单。

5.2 工程变更的会议协调制度

当遇到重大变更或变更工作遇到困难时,公司召集各科室参加会议共同研究讨论决定有关事宜。

5 5.3 工程变更的会议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检查,公司每2个月举行1次联合会议检查,检查项目由公司领导根据变更情况决定。工程管理部、铁路项目部、财务部、和其它有关部门参加检查。 检查的范围:

1) 所有变更项目。公司领导可对每个变更项目提出检查意见,会议共同研究处理决定。

2)检查通过的变更项目费用是该项目的最终费用,如果监理单位批复结果和检查结果不一致,总监办应按公司检查结果执行。

3)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会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6 工程变更工作的奖惩

6.1 奖责:

公司将对下列情况工程变更的当事人给予奖励。

① 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提出的在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降低使用功能的条件下,设计变更要求经济合理,避免了重大技术经济损失,能给公司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的工程变更;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批复准确、及时,对变更的工程量和单价审核认真负责的;

施工单位如实上报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单价的;

公司工作人员在工程变更工作中坚持公正立场、认真负责,并给筹公司节省大量变更费用的;

6 6.2 罚则:

公司将对下列情况工程变更的当事人和变更单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经济处罚;

① 工程变更的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低劣,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上报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弄虚作假的;

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图纸粗糙、错误遗漏较多,拖延工期的;

监理工程师故意拖延,吃、拿、卡、要,接受贿赂的,故意多报变更工程量和单价的;

公司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故意拖延,对施工单位提出无理要求的;

6.3 处罚细则:

一、通报批评:

违规情节不太严重的由公司进行全线范围内通报;

二、对通报两次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经济处罚:

扣除施工单位 标段总标价的3﹪; ②

扣除监理单位监理费用的3﹪; ③

扣除设计单位设计总费用的1﹪; ④

扣除违规的公司工作人员的三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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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RSS 打印 复制链接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1-09-06 11:25:43

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各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

2.1.小型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2.2.普通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削弱部件强度(性能),不影响部件的质量和工艺,不影响生产运行和经济性,一次变更工程费用在1万元~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设计变更。

2.3.重大变更: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一次变更经济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

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3.1.在工程施工中,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事项,由项目部以《工程联系单》向工程监理提出;

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设计变更,由项目部直接向监理提出,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部事先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按3.1.条执行。

3.3.设计下达的小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4.设计下达的普通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并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5.设计下达的重大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当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6.小型和普通设计变更可按签证后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收到原件后方能实施。

4.设计变更单及有关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工程、质量、物资、计划经营)。

5.设计变更实施后,项目部应以设计变更反馈单的形式形成设计变更闭环管理。

6.凡有关变更的文件资料,如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均应交资料员妥善完整保管,并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第11篇: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工程名称:沙王社区小学

致:德州市设计院

内容: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建设厅及德州市建委对节能一体化精神的号召,提出外墙工程变更。

先申请将外墙保温工程更改为非承重空心切砖自保温体系建筑构造结构一体化理由如下:

1、原设计外墙保温采用聚苯板,本身存在着墙体保温层脱落、墙体保温层开裂、墙体饰面涂料的龟裂、保温层掺水等质量问题。

2、聚苯板属于易燃保温材料,容易发生火灾,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聚苯板使用年限较短,因此存在寿命到时进行二次的问题。

4、聚苯板薄抹布外墙体系对施工要求较高,若对节点和特殊部位的处理不当,容易造成墙体渗漏,不易修补。

5、聚苯板外墙保温工程对网络布及腻子和涂料要求较高,若选用不当则易产生保温墙体面层裂纹。

6、聚苯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要求较高,决定了它的施工工期较长,施工及更换成本也不低。

(后附设计变更理由阐述)

2014年5月4日

第12篇:工程变更协议

工程变更协议

甲方:XX高速公路隧道管理所

乙方: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XX高速公路隧道管理所被盗电缆修复工程招标的中标单位,工程开工后,乙方发现实际被盗电缆的型号、数量与招标文件及合同不符,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向甲方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经甲、乙双方实地勘察确认后,工程总造价由合同价498570元变更为741381元(实际工程量见工程变更确认单),特签订此协议。

甲方:XX高速公路隧道管理所乙方: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工程变更建议书

工程变更建议书

致: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陕西志通水利水电监理有限公司汉滨区双龙镇 东香河生态风险防范工程项目监理部

1、李家庄左岸防护K0+00~K0+30段居民住房占用设计堤防部位无法施工,李家庄左岸防护右岸收头部位有几座坟,且李家庄右岸防护K0+20处距离居民房屋太近,无法进行基槽开挖,建议将左岸30米施工到右岸端头,按右岸的弧段半径延伸,右岸的收头向上游挪动,原设计李家庄右岸防护K0+20处向河道移动3.5m以保证安全施工。

2、李家庄左岸K0+180~K0+240加固段,原设计混凝土护面坡度1:0.1与两端的毛石护坡挡墙坡度1:0.3不在一个面,为保证观感及整体性,建议将原设计混凝土护面坡度改为1:0.3,其他相关项目相应调整。

3、因设计堤防比原有河堤加宽,原有河堤背后粘土层较厚,已施工的部位均存在挖到设计标高却未到持力层的情况,基底土质不均匀,建议施工开挖到设计要求的持力层,超深部位用M7.5浆砌石填砌。

4、我单位进场后与附近居民进行实地访查、了解,双龙镇“7.18”洪水灾害发生时,白蜡沟因树木堵塞造成排洪不畅,致使村民受灾情况加剧,为方便排洪及清理沉积物,建议将原设计白蜡沟段涵洞更改为开口式排洪沟。

西北建设有限公司汉滨区双龙镇东香河

生态风险防范工程二标段项目部

2016年6月4日

第14篇:工程变更索赔

二、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流程

(一)工程变更概念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3.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臵或尺寸。6.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7.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二)工程变更流程

1.工程变更的提出(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2.工程技术部提出技术方案及施工措施(若需要),并取得工程变更书面资料,工程管理部根据技术部的资料,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现场处理卡、工程变更设计工程数量计算书。

3.合同管理部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应向监理部提交一份报价书(包括新增项目和变更项目),其内容应包括确认的变更处理原则和变更工程量及其变更项目的报价单,与监理工程师达成一致意见,新增项目和变更项目报价结束;与监理工程师达不成一致意见,则进入索赔程序。

4.新增项目和变更项目实施后,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及相关部门按监理及业主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签证新增项目工程量,并提交给合同管理部,由合同管理部编制变更项目申报结算报表。

(三)工程索赔流程

1.合同管理部指导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厂)队收集整理各种记录、来往信函、会议记录以及业主监理下发的各种指令,并报送合同管理部。

2.合同管理部在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指导项目部各相关部门找监理签证索赔事件影响施工情况。

3.合同管理部在发出上述索赔意向书28天内提交详细的索赔申请报告(若该事件仍在继续,则应在规定时间内继续提交相关资料,直至该 理件结束)。

4.监理工程师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赔偿申请报告42天内做出处理决定。

5.项目部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部若同意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意见,则进入结算程序;若不同意,则进入调解、仲裁、诉讼程序。

三、索赔的依据及基础资料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备忘录、工程图纸(包括变更)、技术规范、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技术措施等。2.来往信函、变更指令等。

3.各种会议纪要(纪要须经会签后生效)。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安排。

5.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如现场施工日志、施工备忘录、完工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图纸的发放记录、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等。

6.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材料使用记录等。

7.施工照片。如表示进度,隐蔽工程等照片应注明日期。 8.水文气象报告、监测资料、照片。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证。 9.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10.工程停工、停电、停水、道路堵塞记录和证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证。

11.建筑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依据。12.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国家银行的外汇比价等公布材料。 13.各种财务核算材料,其它作为计算基础的证明。 14.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15.工程地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而采取加固等措施。16.标外工程。 17.其他资料。

四、重大索赔项目

1.工程变更:因勘察、设计考虑不周出现错误;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减的工程量;改变工程质量、技术要求;改变工序而引起费用增加并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等。

2.施工条件变更:遇到人力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遇到人为障碍,意外风险和特殊风险等。

3.业主违约:由于业主提出超越合同外的要求,擅自改动设计和技术规范;延误提交图纸资料或付款等。

4.工程保险和设备保险:经投保后,遇有设备事故;工伤、车祸、被盗、火灾等事故,则可以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

(二)工程管理部

1.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施工记录上应注明施工中主要作业面人员、施工设备、材料投入的时间、数量以及工作内容。

2.记录现场有无不利项目部正常施工的外界障碍和条件。如无法预见的地下水、地质断层、恶劣气候以及社会原因引起的不能正常施工等。

3.记录业主或其他承包商应提供的条件而未落实对工程的影响。4.记录其他承包商施工对项目部的干扰和影响;记录由于业主风险导致施工方案等的改变而产生的一系列的影响;记录施工现场的水文、气候和地质状况是否符合合同内容;记录特殊项目(例如防汛抢险等)的施工情况;现场监理指示工程处理情况记录。

5.整理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提供索赔基础资料第

3、

4、

5、

8、10等规定的相关资料。

6.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合同索赔意识。

(三)机电物资部

1.记录并保管经监理认可的替代或更换材料、埋件等文件,及时通知有关施工单位和部门。

2.记录由业主直接供应的各种材料或由业主指定的厂家供应的材料的进货情况以及材料的质量证明等。

3.记录业主委托我方自行采购材料的审批价格。

4.整理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提供各种材料的采购发票以及“第三项索赔依据及基础资料”第

2、

3、

5、

6、

10、

11、12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

5.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合同索赔意识。

(四)质量管理和安全环保监察部

1.记录由于非我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验收的项目(中间验收)的情况以及对项目部的影响(工期、停工情况等)。

2.记录业主、监理签发合格证书的时间,并分析是否影响项目部下一工序的施工能正常进行。

3.记录和审查业主是否按合同规定组织完工验收。当出现完工验收受阻情况时,应记录全过程并存档,以便按合同规定处理。

4.调查因业主的风险或承包人的风险或是综合风险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应区分事故的责任,按合同规定写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积极配合业主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等。

5.记录和调查其他承包商或其他合同给项目部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并分析其影响,提出处理意见。

6.记录和审查合同中业主的安全责任履约情况(合同中明示的或隐含的责任)。

7.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索赔意识。

(五)财务部

1.负责业主在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方面违约的索赔。2.负责因地方有关部门的摊派费用和业主交涉的事宜。 3.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索赔意识。

(六)综合办公室

1.向有关部门及时传送监理或业主来文。2.负责索赔文件的归档等文档工作。 3.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索赔意识。

(七)合同管理部

1.指导项目部各部门熟悉合同条款,了解如何填写变更索赔签证资料,并分析整理各部门报送的索赔资料,以及对必要资料的补充。

2.计算索赔值,编写索赔意向书和索赔申请报告。

3.具体办理索赔事宜,及时将索赔进展情况以及需及时补充的资料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补充资料。

4.及时完成索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5.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索赔意识。

(八)测量队、试验室、作业厂队 配合有关部门收集各种变更索赔证据。

六、工作程序

1.各部门做好责任范围内的索赔记录和找监理签证变更索赔资料。

2.合同管理部在接到各部门报送的变更索赔资料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安排提交需要补充的材料,编写索赔意向书,索赔申请报告,并及时报领导审查签发。

3.项目部经理签发索赔申请报告后,按程序报送监理。4.索赔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索赔项目进行跟踪,直到该项目结束。

七、工作纪律

1.注意并做好索赔资料的保存及保密工作。

2.未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不得将索赔事件、项目、金额向外泄漏。

八、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

由于索赔工作的特殊性,项目部设立变更索赔基金,用来处理变更索赔签证及变更索赔谈判过程中的费用开支及奖励变更索赔工作中工作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基金经费来源:从每次变更索赔成功的事项中,提取变更索赔结算费用的5%作为变更索赔基金。变更索赔基金经费的提取由财务按照以上标准单独设账提取。

1.开支范围

(1)招待费:根据索赔工作需要及成效,按月核给一定数量金额由相关部门控制使用,报项目经理审核,由财务报销。

(2)突出贡献奖励:对变更索赔工作做出贡献绩的部门和个人,由索赔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奖励。

(3)签证奖励:为提高项目部签证工作部门的积极性,项目部设立签证奖励,奖励标准:签证完成合同规定或设计图纸工程量之外的工程量,每多签证。

①1个计日工人工,奖励3元/工日;1个计日工机械,奖励5元/台班,1种计日工材料,奖励3元/t或3元/m3。

②多签证的其他工程量经工程变更及索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再给予相关的奖励。 2.奖励金额发放管理

由索赔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变更索赔签证资料确实如实的,根据以上标准当月造表发放奖金。

(二)处罚

1.对未完全履行变更索赔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给予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2.对将索赔事件、项目、签证资料、金额向外泄漏的,将给予部门责任人500元/次的经济处罚。

第15篇:工程变更流程

工程变更的流程:

1、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2、填报变更原因、相关图纸和变更工程量和造价等。

3、监理公司审核工程变更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核工程变更造价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并签署审核意见;设计单位审核工程变更图纸审核相关图纸是否满足设计规范,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并签署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申报或批复。

5、建设单位项目主管按上级领导批复意见向监理公司出具工程变更审批意见,明确变更是否执行。

6、监理公司下发工程变更通知令,在变更通知中明确变更工程项目的详细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相关图纸,明确变更工程的预算造价和工期影响。

7、承包商按工程变更通知令执行工程变更,如承包商对工程变更持有异义,承包商也应遵照执行,并在7天内向监理公司提交争议问题,协商解决。

1.提出工程变更

承包商、业主方、设计方均可根据需要提出工程变更。

2.工程变更的批准

(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与工程师审查并批准;

(2)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与业主协商或经业主审查并批准;

(3)由业主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设计修改的应与设计单位协商,并一般通过工程师发出。

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的权力,一般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通常在发出变更通知前应征得业主批准。

3.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

◆为了避免耽误工程,工程师和承包人就变更价格和工期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之前有必要先行发布变更指示,先执行工程变更工作,然后再就变更价格和工期补偿进行协商和确定。

◆工程变更指示的发出有两种形式: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一般情况下要求用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指示,如果由于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发出书面指示,承包人应该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书面认可。

1)建设单位须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发包方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①因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②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承包商要求对原工程进行变更,控制顺序:①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②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③工程师同意采用乙方的合理化建议,须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工程变更程序:在变更前,双方就办理工程变更中涉及的费用增加和造成损失的补偿协议,以免因费用补偿的争议影响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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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可以提出工程变更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第16篇:工程变更报告

篇1: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cb23 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1 号)

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施工时发现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测量,厂区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比该村正常地面高程(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准,假定该点高程40.00米)低2.6米左右。

经联合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

1、清水池顶面高程确定为40.00米(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40.00米计),与黄孟营小学门前水泥路高程持平,水厂内地面(即房屋室外地坪)确定为39.00米。水厂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的相对高差保持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2、外购土方将场内地面填筑至39.00米高程。

3、从水厂大门口至小学门前水泥路(长约55米),按设计要求需修建一条4米宽的进场道路(水泥路),该道路东西两端高差1.0米,修筑时平顺连接(即进场道路西侧高程与学校门前水泥路持平40.00米,东侧与水厂内水泥地面持平39.00米)。

4、管理房、门卫室、化验室、发电机房等房屋的基础样式、尺寸、基底高程经设计单位现场勘察、钻探后进行设计调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cb23 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4号)

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由于周营供水厂新建围墙基础位置下部为土方回填(填土深度最低在1.35米以上),为防止回填土不均匀沉降导致围墙断裂和应发包人要求,特提出以下变更建议:

1、原围墙基础垫层设计为150mm厚3:7灰土,建议调整为150mm厚c15混凝土,并在垫层内下部适量配置钢筋(4φ10通长筋,φ6@250分布筋),以增加抗裂强度。

2、根据发包人要求,为美观和安全计,围墙墙体加高0.32米。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cb23 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2号)

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篇2:工程变更申请报告1 变更申请报告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3方审签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本工程属高速公路连接线拓宽工程,现状路宽24.5米,上面层已铺设完毕。管网工程原施工图纸对过街横埋管及过街排管均采用明开挖施工。全线过路横埋管共80余处,采用开挖施工会对现有路面造成极大破坏。因此段道路又是通往xx县的主要交通要道,交通流量大。结合当地要求及业主对现状路的保护要求经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

1、道路工程:

2、雨水工程: 1)、主管线西侧di600mmhdpe双壁波纹管过街横埋管16处及6处过街辅管di400mmhdpe双壁波纹管,共计23处,总长约786米;建议调整为d8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采用顶管施工;

2)、y33西侧di600mmhdpe双壁波纹管过街横埋管建议调整为d8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44.19米,采用顶管施工;

3)、y47西侧dn1400mm玻璃钢夹砂管建议调整为d14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1处,总长约42米,采用顶管施工;

4)、y42西侧dn1800mm玻璃钢夹砂管建议调整为d18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1处,总长约36米,采用顶管施工;

5)、y42东侧dn2200mm玻璃钢夹砂管建议调整为d14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1处,总长约27米,采用顶管施工;

6)、因y41(k1+931.692)在包茂高速出口与现状路平交路口内,建议将y41检查井向北移至k1+907.014处,y41~y42dn1600mm玻璃钢夹砂管调整为d16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1处,总长约65米,采用顶管施工。

3、污水工程: 1)、建议取消w

4、w

13、w

15、w

22、w

24、w

31、w

33、w39井东侧预埋di400mm管,共计8处,总长约312米; 2)、建议将原设计w

1、w

7、w

17、w

27、w

35、w

37、w

42、w44井东侧预埋di400mm及di500mmhdpe双壁波纹管调整为d8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8处,总长约227米,采用顶管施工;w29东侧增加d800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1处,长43米。采用顶管施工。

3)、建议w

1、w

7、w

17、w

27、w

35、w

37、w

42、w44等8处d800mm顶管接入主管处管底标高同原设计di400mm及di500mm管底高程,顶至现状23m道路外在设计东侧

1.5m分隔带加做8座φ1500圆形砖砌污水检查井(盖板式),02s515/28,然后继续向东沿用原设计di400mm及di500mmhdpe双壁波纹管开槽施工至道路红线外。

4、交通工程

原设计信号灯预埋管采用明开挖施工,管顶覆土0.8m。建议采用拖拉管施工,管顶覆土1.5m。

5、照明工程

6、桥梁工程

根据xx渠已废除及实地勘测,建议将k2+561处xx桥拆除。挖除桥下xx渠淤泥长70米、宽3米、深1.9米,后用素土分层回填至路床,结构层按设计图纸机动车道结构层施工。

7、电力管沟工程

原设计电缆沟向西预埋电缆保护排管2×3根ф150/14,共计10处、432.5米;2×6+4×6ф150/14共计1处、50米;6×6ф150/14共计4处、196米及主线包茂高速路口预埋电缆保护排管6×6ф150/14共计1处、52米,建议调整为36根ф166/10mpp管,采用拖拉管施工,管顶覆土不小于1.5米。

xx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篇3: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工 程 变 更 申 请 报 告 单

工程设计变更费用分析表

工 程 设 计 变 更 费 用 报 审 表

工程名称: 万州供电局屏锦供电所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篇4:工程变更报告样本

设计变更报告 工程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陵西路离行式自助银行监控报警工程

说明:本表一式 3份,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审签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各1份。

1 篇5:工程变更报告单

工 程 变 更 单

说明:使用本表时,要根据省厅《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变更分类,由其相应的提出单位填写,由其相应的审批单位审签后,相应单位各执1份。

重要变更处理程序

1 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

2 项目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文件;

3 项目监理单位签署认可意见;

4 经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初审;

5 上报项目承担单位审核;

6 省厅下达批复意见;

7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将变更申报资料和变更审核、批复文件作为该《工程变更单》的附件),指示施工单位按变更指令实施变更。

一般变更处理程序 1 项目实施单位向市(州)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 项目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文件;

3 项目监理单位签署认可意见;

4 报市(州)国土资源部门批准;

5 报项目承担单位备案;

6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将变更申报资料

和变更审核、批复文件及已报项目承担单位备案的证明作为该《工程变更单》的附件),指示施工单位按变更指令实施变更。

细微变更处理程序 1 工程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单位提出申请和编制变更方案;

2 项目监理单位签署认可意见;

3 报项目实施单位批准;

4 报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备案;

5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将变更申报资料和变更批复文件及备案证明作为该《工程变更单》的附件),指示施工单位按变更指令实施变更。

第17篇: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cb23 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1 号)

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施工时发现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测量,厂区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比该村正常地面高程(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准,假定该点高程40.00米)低2.6米左右。

经联合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

1、清水池顶面高程确定为40.00米(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40.00米计),与黄孟营小学门前水泥路高程持平,水厂内地面(即房屋室外地坪)确定为39.00米。水厂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的相对高差保持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2、外购土方将场内地面填筑至39.00米高程。

3、从水厂大门口至小学门前水泥路(长约55米),按设计要求需修建一条4米宽的进场道路(水泥路),该道路东西两端高差1.0米,修筑时平顺连接(即进场道路西侧高程与学校门前水泥路持平40.00米,东侧与水厂内水泥地面持平39.00米)。

4、管理房、门卫室、化验室、发电机房等房屋的基础样式、尺寸、基底高程经设计单位现场勘察、钻探后进行设计调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cb23 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4号)

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由于周营供水厂新建围墙基础位置下部为土方回填(填土深度最低在1.35米以上),为防止回填土不均匀沉降导致围墙断裂和应发包人要求,特提出以下变更建议:

1、原围墙基础垫层设计为150mm厚3:7灰土,建议调整为150mm厚c15混凝土,并在垫层内下部适量配置钢筋(4φ10通长筋,φ6@250分布筋),以增加抗裂强度。

2、根据发包人要求,为美观和安全计,围墙墙体加高0.32米。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cb23 变更申请报告

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篇2:工程变更申请报告1 变更申请报告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3方审签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本工程属高速公路连接线拓宽工程,现状路宽24.5米,上面层已铺设完毕。管网工程原施工图纸对过街横埋管及过街排管均采用明开挖施工。全线过路横埋管共80余处,采用开挖施工会对现有路面造成极大破坏。因此段道路又是通往xx县的主要交通要道,交通流量大。结合当地要求及业主对现状路的保护要求经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

1、道路工程:

2、雨水工程: 1)、主管线西侧di600mmhdpe双壁波纹管过街横埋管16处及6处过街辅管di400mmhdpe双壁波纹管,共计23处,总长约786米;建议调整为d8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采用顶管施工; 2)、y33西侧di600mmhdpe双壁波纹管过街横埋管建议调整为d8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44.19米,采用顶管施工; 3)、y47西侧dn1400mm玻璃钢夹砂管建议调整为d14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1处,总长约42米,采用顶管施工; 4)、y42西侧dn1800mm玻璃钢夹砂管建议调整为d18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1处,总长约36米,采用顶管施工; 5)、y42东侧dn2200mm玻璃钢夹砂管建议调整为d14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1处,总长约27米,采用顶管施工; 6)、因y41(k1+931.692)在包茂高速出口与现状路平交路口内,建议将y41检查井向北移至k1+907.014处,y41~y42dn1600mm玻璃钢夹砂管调整为d16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1处,总长约65米,采用顶管施工。

3、污水工程: 1)、建议取消w

4、w

13、w

15、w

22、w

24、w

31、w

33、w39井东侧预埋di400mm管,共计8处,总长约312米; 2)、建议将原设计w

1、w

7、w

17、w

27、w

35、w

37、w

42、w44井东侧预埋di400mm及di500mmhdpe双壁波纹管调整为d800mm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共计8处,总长约227米,采用顶管施工;w29东侧增加d800ii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1处,长43米。采用顶管施工。 3)、建议w

1、w

7、w

17、w

27、w

35、w

37、w

42、w44等8处d800mm顶管接入主管处管底标高同原设计di400mm及di500mm管底高程,顶至现状23m道路外在设计东侧 1.5m分隔带加做8座φ1500圆形砖砌污水检查井(盖板式),02s515/28,然后继续向东沿用原设计di400mm及di500mmhdpe双壁波纹管开槽施工至道路红线外。

4、交通工程

原设计信号灯预埋管采用明开挖施工,管顶覆土0.8m。建议采用拖拉管施工,管顶覆土1.5m。

5、照明工程

6、桥梁工程

根据xx渠已废除及实地勘测,建议将k2+561处xx桥拆除。挖除桥下xx渠淤泥长70米、宽3米、深1.9米,后用素土分层回填至路床,结构层按设计图纸机动车道结构层施工。

7、电力管沟工程

原设计电缆沟向西预埋电缆保护排管2×3根ф150/14,共计10处、432.5米;2×6+4×6ф150/14共计1处、50米;6×6ф150/14共计4处、196米及主线包茂高速路口预埋电缆保护排管6×6ф150/14共计1处、52米,建议调整为36根ф166/10mpp管,采用拖拉管施工,管顶覆土不小于1.5米。 xx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篇3:工程变更申请表

工程变更申请表 az/jl-7.5-11 工程名称: 合同号:

本表一式四份,由变更方填写,业主、施工、监理、设计各留一份。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6 整改复查审核表 az/jl-7.5-10 工程名称: 合同号: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方填写,业主、施工、监理各留一份。 总监工地巡视报告

az/jl-8.3-0.4 本表一式二份:管理中心、总监各一份。

装饰材料验审单 az/jl-7.5-13 建设单位: 合同号: 本表由监理人员填写一式二份,审核后业主、监理各留一份。篇4: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工 程 变 更 申 请 报 告 单

工程设计变更费用分析表

工 程 设 计 变 更 费 用 报 审 表

工程名称: 万州供电局屏锦供电所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 篇5:工程量变更申请报告单

工程量变更申请报告单

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no: 说明:一式四份报监理部,审批后返回报送单位两份。

项目编号:

第18篇:工程变更建议书

篇1:工程变更建议书

工程变更建议书

由我单位(新疆江河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施工总队)承建的尼勒克县巩乃斯河北岸灌区巩乃斯种羊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二标段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地质和环境因素的综合影响,致使工程难度增加, 工程费用增大,为保质保量完成该工程施工建设,现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工程项目提出变更申请建议,申请项目如下:

一:变更取消工程

1、

原有农渠为预制板混凝土渠道,满足使用要求,所以无需再建,由于渠道已经取消,故农渠中包含的分水口和建筑物也无需再建。

二:变更增加工程

1、10斗渠增加土方回填量原因:我方承建的10斗渠地处于庄稼地的排水地段,并且此地段地势较低、多坑洼,因此会造成蓄水现象从而导致渠道的塌方,为了保证10斗渠的安全正常的运行,所以我施工单位建议增加10斗渠的土方回填量,从而来保证10斗渠的安全正常的运行。

2、6斗渠混凝土拆除与土方开挖的原因:我方承建的6斗渠现已浇筑完毕,现已开始使用,由于过水量太小,,为了满足农民的正常灌溉,当地政府和水管站多次要求我方拆除6斗渠(k0+014-k0+114),并且再对(k0+014-k0+114)进行开挖,加高渠肩,增加渠道的过水量,从而保证农民的正常灌溉。

3、对8-2农渠与8-3农渠衔接部位进行土方开挖与回填的原因: 7斗渠(0+903.3-0+953.3)设计高程低于农渠,现在农民已经开始浇水,为了保证农民的正常灌溉,当地政府和水管站要求我施工单位把8-2农渠与8-3农渠接通,以此来保证农民的正常灌溉。

4、新增渠道开挖原因;据当地村民及水管站反映,我方承建的8斗渠有一条老渠道(自东向西),由于多年砂、石、淤泥的积累,现已经无法满足农作物的灌水需要,为了保证农民的正常灌溉,所以我方建议对老渠道进行开挖,增大过水量,以此来满足农民农作物灌水的需要。

5、6斗渠①号节制分水闸(k0+117.7)一字墙混凝土浇筑:由于6斗渠的过水量增大,原节制闸出现漫水现象,原节制闸已无法达到止水的效果,所以我施工单位建议6斗渠①号节制分水闸(k0+117.7)一字墙加高30cm,以此来保证农民的正常灌溉和渠道的安全。

6、9斗渠与10斗渠增加分水口:我方承建的9斗渠10斗渠现已浇筑完毕,据当地政府和水管站提出要求,现需要在9斗渠0+570.3处和10斗渠0+200处,0+350处增设分水口,才能使农作物得到全面的灌溉,所以我施工单位建议增加分水口3座。

7、过生产路增加涵管:当地政府和水管站提出①由于我项目区地质土较为松软,为了避免上游灌溉余水冲毁渠道和田间道路②将上游灌溉余水引入到林带,进行余水再利用。综合以上两个因素,所以我施工单位建议在生产路增加圆管涵。

以上建议均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希望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能够重视我方的建议,尽快予以批复为盼。

篇2:工程变更建议书

工程变更建议书

一、变更的项目名称:管道施工

二、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1、内容:管道施工

2、范围:桩号134+279.285-134+486.612之间,即五一路

三、发生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焦作1段iii标位于焦作市城乡结合范围,各种居民房屋及公共设施集中,拆迁难度大,拆迁量大,因此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缓慢。直至2009年 11月4日业主在交付我方施工用地时,地面上有房屋未拆除、翁涧河东不远处有线杆未拆除、墙南村有一小庙未拆、另外还有大量遗留的建渣未运走。为加快施工进度,依据《关于转发的通知》(黄河监理[2009]文件046号)文件的精神,要求我部对总干渠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基础进行拆除和清理。

按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第六章 土石方开挖填筑及支护”以及进场后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第五章 渠道施工方案”内容可知,渠道开挖前只需进行场地清理。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条款3.2条规定可知:场地清理只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而结合目前现场实际情况,我方须进行专门的建筑物基础及地下构筑物拆除、清运施工,而且工程量达24.17万m3。很显然建筑物基础及地下构筑物等的拆除、清运施工属于额外增加的施工项目。同时根据技术条款“第三章 土方明挖”中的3.8.3条规定“土方明挖的单价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及 3.2.2.1条款对表土概念进行的定义

“表土系指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等内容可知:建筑物基础及地下构筑物拆除、清运施工不适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土方开挖项目计量范围,属于新增项目。同时根据2010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变更设计相关问题专题会会议纪要》第1条“关于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问题”的精神要求: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按变更程序进行申报。

上述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39.1.(1).1)条“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及39.1.(1).7)条“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规定,属于变更项目。

综上所述,我方建议将建筑物基础、地下构筑物拆除及清运按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39.1.(1).1)条“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及39.1.(1).7)条“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的变更情形处理。

依据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39.2.(2).3)条“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由承包人根据投标报价的基础价格和取费标准编制补充单价,但不得重复计算摊销费,经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的原则,我方现将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单价及费用上报贵部。

四、技术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

1、黄河监理[2009]文件046号

2、黄河监理[2009]批复/水电七局041号

3、水电七局[2009]技案017号

4、2010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变更设计相关问题专题会会议纪要》

5、1#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6、3#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7、4#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8、5#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9、6#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10、7#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11、8#渣场启用审签书、运距签认单及弃渣量计算说明表

12、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

五、变更估算工程量清单,以及变更引起工程合同价格的增减估算额对比表

㈠、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减少的项目及价格: 无

㈡、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增加的项目及价格 新增工程量及投资

注:加权平均运距计算表:

㈢、申请变更增加金额:15194842元。

六、对工程进度和总工期影响情况,必要时应提供施工方案、措施 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情况

根据业主及监理要求,我部进行为期70天(其中阻工事件发生较多)的建筑物基础拆除及清运,清运量达到24.17万m3。由于该段渠道位于主关键线路,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总工期。

㈡、对工期的影响情况 总工期延长70天。

㈢、必要时提供的施工方案、措施 暂无。

七、可能引起的索赔情况 保留合同相应权利。。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或资料: 无。

请贵部给予审核批准为盼!

附件:

1、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黄河北—羑河北段(中线建管局直管项目)焦作1段第三施工标建筑物基础拆除、清运单价及费用计算书。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南水北调中线焦作1段第三标项目部

年 月 日 篇3:工程变更建议书1 工程变更建议书

****程项目部:

我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后,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及施工图内容,提出以商品砼代替自拌砼的变更建议,望业主采纳。主要变更原因如下:

一、本工程需要浇筑混凝土的主要结构为,沉定池、无阀滤池、及清水池,三个部位共计需要混凝土用量为555.4m3,且混凝土均要求达到c25的强度等级,及w6抗渗等级,质量要求比较高,工程量也相对比较多。如果采用自拌混凝土的话,浇筑时间会比较长,速度比较慢,且中途不能出现任何特殊情况,比如停电,或者搅拌机突然坏掉,或者中途浇筑到一半的时候,遇上大雨等等其它无法预料到的因素。只要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对工程的质量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影响。

二、经过对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的分析,本工程也不适合采用自拌混凝土,首先本工程处于半山坡,施工用空地基本没有,工程现场各结构的位置 ,均是靠开挖山体而来,且各结构布局紧凑,连基本的工作面都难以保证,更无法布置搅拌场地及料场。 综合以上原因,愿业主同意我施工单位的变更建议。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年1月5日 篇4:工程变更建议书

工程变更建议书

依据五原县新公中项目工程施工现状,并与甲代、监理协商,在原工程总造价不变的条件下,对部分单项工程做以下调整,并就工程变更事项做出如下调整:

核减工程量:核减衬砌渠道23米核减资金6390.36元核减衬砌渠道49米核减资金13050.05元。核减衬砌渠道49米核减资金12393.44元。核减衬砌渠道431米核减资金121806.90元核减方涵1米核减资金1075.87元。核减方涵1米核减资金1075.87元。核减0.8*1.0农渠进水闸(d800,4m带桥)1座核减资金7427.54元核减1.2*1.2节制闸1座,核减资金3875.05元核减1.0*1.2进水闸1座核减资金3182.68元。核减方涵1米核减资金1075.87元。金属结构购置工程共核减资金2807元。以上共核减资金-174160.64 元。

增加工程量:增加衬砌渠道60米增加资金13567.63元;增加衬砌渠道2米增加资金590.11元;增加衬砌渠道400米增加资金107358.00元;增加d800x4m涵管桥2座增加资金6383.32元;增加1.0*1.2节制闸2座增加资金6237.78元;增加d500*4m圆涵桥1座增加资金4476.87元;共增加资金138613.70 元。 以上增加核减后投资共减少35546.93 元。 附件:工程量增减表(明细)

内蒙古兴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工程变更单

篇5:工程变更建议书01 工程变更建议书

我部承建的浏阳市天井冲、樟树冲、城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变更:

1、天井冲水库输水涵洞基础、城花水库输水涵洞部分基础及进口消力井、出口消力池基础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地基承载力仍然达不到设计要求,建议将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加深,宽度按1.8m开挖,采用c15砼回填,以满足承载力要求。

第19篇:钢结构工程变更

1.最近碰到一个牵涉钢结构雨篷变更及索赔的案例。基本情况:本工程的雨篷为纯悬挑雨篷,南北两侧各一个,悬挑长度9米,如图:由施工方按照原设计施工完毕后,因下大雪将部分雨篷压塌,之后设计将相关构件予以变更,施工方按照重新设计的图纸重新施工。

2.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在于1.设计忽略了本工程的特殊情况,导致屋面落雪均飘落到南侧雨篷,导致雨篷上积雪过厚,相关构件按照常规情况考虑,不满足荷载要求;2.关键受力点设计为焊接而非螺栓连接。事情发生后,建设单位追究设计、施工单位及现场监理的责任。设计院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因无法解释焊接点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而负次要责任,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利负连带责任。处理结果为处罚设计院及监理公司一定费用,而责令施工方将坍塌部位免费拆除并安装,未坍塌部位按照设计变更计算相关费用。

3.本工程针对设计变更的相关条款约定不清,且因设计变更牵扯构件(檩条、拉条、套管、隅撑、雨篷板,横向支撑、雨篷外吊灯、墙面板、天沟等等)过多,更是涉及坍塌范围划分、是否报废、是否可重新利用、拆除费用、安装费用、更换构件费用等多个因素,且需要对相关调价原则进行书面描述。因现场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均对钢结构相关知识不是特别明白,牵扯的很多造价模棱两可,导致施工单位在结算审计时遇到一系列的问题。

4.心得体会:a:施工单位在进行钢结构施工的时候,对设计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的加以纠正,否则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往往说不清楚或者受牵连而承担一定责任;b:因通常情况下,施工单位都需要对钢结构工程进行保修,为了减少维护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一定的措施,虽然可能增加造价。例如钢结构屋面离心玻璃丝棉卷毡,底层为普通聚丙烯贴片,玻璃丝棉下部未设计钢丝网,施工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减少后期维护的费用,自行加设。c.遇到不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的时,索赔的文件最好有施工方起草,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认。若有建设单位和监理起草,应及时的将相关疑惑问题予以澄清,省去审计时的一系列麻烦。d:签订合同时,将相关的调价原则说清楚,比如材料费、运输费、加工费、安装费、利润、管理费、规费、税金等,以吨为单位或者以平方为单位,省去到时扯皮的可能。

第20篇:工程变更会议纪要

区第二职高:

2007年6月26日下午,区农业局主持召开了关于区第二职高跑道等变更事项的会议,区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工程变更会议纪要。与会人员首先听取了区第二职高关于学校迁建工程进展情况、跑道等变更项目的理由和方案及涉及有关问题的汇报,并就变更事项碰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了讨论研究。现将会议明确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

区第二职高学校迁建是余杭镇塔山主题公园建设规划和余杭组团发展需要的配合工程,2006年7月24日立项(余发改

工程变更文件范文
《工程变更文件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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