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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代理合同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12 12:03:3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票务代理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票务代理刚兴起 签订合同多留意

近年来,随着文化旅游市场的升温,票务销售代理也逐渐兴起。文化旅游实体经营者愿将票务销售外包给票务公司,看中的正是其专业的销售技巧与广泛的销售途径。但由于双方合同约定不明确以及票务公司的良莠不齐,导致相关纠纷日益增多。

合同结算期限与方式不明

刘某系北京郊区一山庄俱乐部经营者,其与一文化传播公司签订票务代理协议,约定该文化传播公司销售刘某提供的门票,双方按照“周一至周五40元/人半日,周

六、日60元/人半日”的价格进行结算,合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文化传播公司依约支付预付款10万元。合同期限届满后,文化传播公司将刘某告上法庭,称在合同期限内,公司实际销售门票金额共计6600元,因此刘某应返还“预付款”中多出的部分9.34万元。

■法官说法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其主要包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本案中,票务公司主张在合同约定的一年期限内,总共销售的纸质门票金额共计6600元,要求刘某返还“预付款”中多出的部分9.34万元。刘某答辩称,双方合作期间届满后,仍有消费者持从票务公司处购买的旅游券进行消费;此外,由于票务公司擅自变更销售模式,除纸质门票外,存在消费者持手机二维码或验证码游览的情形,门票金额已超出6600元。

此案涉及票务销售代理合同中的结算期限和结算方式两个问题。旅游文化类门票与传统意义上的门票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往往设定一个有效期间,便于消费者选择游览时间。现实中,票务公司在合作期间内销售出门票后,消费者可能在超出票务销售代理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间,但在门票有效期内使用门票。这部分门票销售金额能否纳入结算范围,有的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部分实际经营者可能因此拒绝接受这部分门票,或者可能在接受使用后遭受无法结算的损失。因此,该类合同应该明确区分双方合作期间、票务有效期间以及双方结算时间,双方当事人亦应在此基础上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此外,如果票务公司的出票方式发生变化而导致结算方式变化的,应尽快签订补充协议,并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免事后发生纠纷时因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由于双方当事人没有注意到上述问题,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

赔偿责任保险费用约定不清

某旅游公司与票务公司签订票务销售代理合同,约定票务公司为其在北京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合同签订后,票务公司支付了3万元给旅游公司。合作期间届满后,票务公司将旅游公司告上法庭,主张其仅实际销售了5000元门票,旅游公司应返还25000元“预付款”。

■法官说法

独家代理合同系指合同中明确在某一地区某一时期就某一旅游项目或文化项目,仅由该合同项下的票务公司具有代销权的合同。该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实体经营者在某一时期及地区不能再与其他票务公司合作。本案中,旅游公司答辩称,作为旅游项目经营者,其前期投入了场地建设、CS装备购置等近80万元的投入,但在近两年的合作期间,票务公司仅销售不足1万元的门票,主要原因在于票务公司销售的门票价格过高,从而导致整个旅游项目无人问津。此外,因有游客在景区摔伤,旅游公司赔付了近10万余元医疗费。从公平原则出发,票务公司不应该要回剩余款项。

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旅游公司在与票务公司签订合同时,并未对票务实际销售价格进行约定,导致票务公司一味追求高价售票,旅游公司无法实施监管,同时受独家代理合同限制,无法与其他票务公司合作,导致自身利益受损。此外,由于合同双方对赔偿责任和保险费用负担也没有明确约定,导致意外发生后,互相推卸责任。

■法官提醒

北京一中院法官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各大团购网站上购买文化旅游项目门票时,应注意门票是否包含保险费用,并在门票有效期内尽早使用。而旅游项目开发者在与专业的票务销售代理公司合作时,应特别注意明确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结算期间。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对已经超出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间但仍处于有效期内的门票,能否使用以及如何结算。例如,票务代理合作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门票有效期限是三个月,那么,在2012年3月5日,消费者持有票务公司在合作期间售出且仍处于有效期的门票进行消费,应如何处理?这既涉及到合同双方的经营利益,也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二、明确结算价格。实践中,票务公司赚取的利润来源于销售门票价格与实体经营者结算票务价格的差价。因此,一些票务公司为了赚取更多差价,一味提高门票实际销售价格,导致旅游项目无人问津,经营者损失惨重。因此,经营者不能有“我只埋头经营,你负责卖票”的心态,不宜完全放弃对票面销售价格的监管。

三、审慎签署独家代理协议。倘若经营者要与票务公司签署独家代理协议,应严格考察该票务公司的销售能力及信用,以免落入门票销不动,又不能在合作期内寻求其他销售途径的尴尬局面。

四、明确结算方式。一些代理合同约定“按收回的副券计算”结算金额,但随着电子时代的到来,不仅存在纸质票,更出现了手机短信编码、手机二维编码等其他样式的票样,传统结算方式无法适用于后者。因此,合同中应尽可能明确结算方式,防止结算时互相扯皮。

五、明确赔偿责任和保险费用的负担。真人CS等旅游项目本身存在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一旦发生意外,实体经营者和票务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或者约定保险费用的负担。

推荐第2篇:关于签订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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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代理的权限问题。房地产代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范畴,委托的权限必须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地表述,比如,对销售价格的限制、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的承诺以及其他用于吸引购房者的其他优惠措施等,这些内容均需在合同中明确表述,防止出现代理商为了促销楼盘,在未经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购买者作出一些根本实现小厂的承机.特别是对于预售楼盘更是如此。为了慎重起见,开发商甚至可以对代理商做有关方面的广告也应明确不得超越授权的范围。

(二)关于物业代理的佣金

当仅由一个代理机构独家代理物业租售时,则依每宗交易的成交额收取佣金或代理费。收费标准一般是:出租物业收取年租金的10%或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出售物业收取销售收入的1%~3%。对联合代理的情况,委托方需对每宗出租或出售交易支付较高的代理费,通常为独家代理时的1~5倍,各代理机构之间要依事先协议来分割这笔佣金。一般说来,代理商只应从买方或卖方单方面收取佣金。如果有客户委托代理机构帮助买楼或租楼,则代理商相对开发商而言就是www.t1234.info

“顾客”,此时的代理商应从买方或承租方获取佣金,不能再从开发商那儿得到另外一份佣金,尤其是代理商为其客户向房地中#信南领土位面时.更不应从开发商处获取佣金。如果没有客户向代理机构预定,而是代理机构申请为开发商推销时,则开发商应支付佣金,买房或租房的客户就不需付佣金给代理商了。从表面上看来,那种开发商对所有成功的代理人都作出支付佣金的承诺,似乎更有利于加快物业租售速度,但事实却往往不是这样。因为如果很多代理机构掌握该物业,就会形成在市场上“沿街兜售”的情况,其结果会在社会上造成一种不好的印象,即人们往往会认为这么多的代理机构持有该物业,肯定该物业不易出手或是有些什么其他问题,如质量不好等。

(三)关于代理商的资格问题

签订房地产代理合同时,作为委托方要充分了解物业代理公司的代理资格问题,目前国家及各地对房地产经纪及代理机构的资格都有一些具体规定,如建设部50号部长令规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四)选择合适的代理商

房地产交易涉及资金量巨大,所以对外发商或业主来说,选择代理商是十分重要的。选择不好代理商,无论代理合同多么完善,恐怕效果也不会很好。因此在选择物业代理公司时,首先要考察物业代理公司的素质及其职员是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中包括物业代理公司是否只代表委托方的利益,能否为委托方保密,工作过程中是否具有客观、真实、真诚的作风,在物业交易过程中除佣金外是否没有其它利益。一些代理公司采用保底价按比例收取代理费,超出保底价格部分按另外的比例分成,就是一种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做法。其次,对物业代理公司可投入市场营销工作的资源也应予以关注。很显然,地方性的物业代理公司由于其人员、经验和销售网络的限制,一般没有能力代理大型综合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销售工作。但大型综合性代理公司也未必就能代理所有的大型项目。例如,某国际性物业代理机构曾一度同时代理着北京二十多个大中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中有些同类型项目处于同一地段,结果代理费比例高的项目销售十分火爆,但代理费比例低的项目成交寥寥无几。究其原因,就是物业代理在有意的以低佣金作诱饵,垄断同类型物业的租售市场,并将其主要的人力、物力

投入到代理费比例高的开发项目上去了。第三,物业代理公司以往的业绩对选择代理公司来说也很重要。看物业代理公司以往的业绩,不是看其共代理了多少个项目或成交额有多少,而是要看其代理的成功率有多大,如果某公司代理10个项目只有两个成功,而另外一个公司代理了两个项目均获成功,显然后者的成功率要远远大于前者。考察物业代理公司的以往业绩,还要看其代理每一个项目的平均销售周期。第四,针对物业的类型选择物业代理。住宅和公寓的销作常以当地的代部机构办理,当然,这些机构也许是全国性甚至国际性代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对工业和商业物业来说,常委托全国性或国际性代理公司,当地的代理机构有时参加,有时不参加。

推荐第3篇: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般地说,开发商选择商品房代销的,那么商品房的广告宣传是由代理商负责的,开发商只需向代理商提供商品房的基本资料即可。但如果代理商在对外广告宣传中,弄虚作假,买受人因相信虚假广告内容而签订合同从而引起索赔纠纷,开发商也是应承担责任的

房地产销售代理在我国是一个较新的行业,很多开发商也只是开始初步的尝试。目前,对开发商来说,除了开发以外,如何与代理商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成了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签订销售代理合同要重点注意哪些方面呢?简单地谈谈我的看法。

一、代理方式的选择

房地产销售代理方式按委托人对代理人授权的大小,可分为一般代理、独家代理和包销。一般代理,是指委托人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可选定一家或几家代理商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代销的实际数量按协议规定的办法付给佣金,委托人可直接与该地区的买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佣金。独家代理,是指委托人给予代理商在规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销专营权的代理,委托人在该指定地区和时间内,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个代理人,且商品房出售前的所有权归委托人,由委托人负责盈亏。商品房包销,与独家代理十分相近,但不同之处在于包销人承担销售剩余商品房的购买义务。

由此可见,在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时,确定一般代理、还是独家代理、或是包销,对开发商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不同的代理方式,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责任也不同,开发商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代理商的资信情况,选择相应的代理方式。这里,需要提醒广大开发商,在拟订合同的时候,一定不要嫌麻烦,千万要将选定的代理方式以书面的形式表述清楚。如选择包销,则要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约定房地产包销商对包销范围内的房屋自定销售价格,允许其赚取高于开发商给予的销售基价之上的那部分溢价,并对其不能在包销期限内售出的房屋承担购买责任。

二、代理的期限及代销的任务

代理商的代理不可能是无期限地售完为止,因此,开发商与代理商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便是确定销售时间,同时,还要在合同里明确具体时间内的销售数额是多少,即明确具体的代销任务,销售任务可以以平方米计算,也可以以套或幢计算,不管采用哪种计量方式,都要明确规定在某一具体的时间销出具体数额的房产。

三、奖惩条款的设定

为了有力地促进销售代理工作,开发商在代理合同里设有奖励条款,即如果代理商提前售完所代销的物业,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根据提前的时间,设立不同的奖励标准。同样,为了让代理商明确自已的责任,使代理商感到有压力,开发商应在合同里增加惩罚条款,在合同约定的时间里,如果代理商没有售完约定的物业,开发商有权按比例减少代理商的佣金,用这样的机制,可以有效地调动代理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的经济效益和销售成绩挂起钩来。奖惩条款要结合上述代销的任务来设定,这样才能使代理商更加明确自已的责任,这样才是开发商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四、关于售房宣传广告的约定

一般地说,开发商选择商品房代销的,那么商品房的广告宣传是由代理商负责的,开发商只需向代理商提供商品房的基本资料即可。但如果代理商在对外广告宣传中,弄虚作假,买受人因相信虚假广告内容而签订合同从而引起索赔纠纷,开发商也是应承担责任的。原因有二:其一,代理商是以开发商的名义对外实施广告宣传的,对于买受人来说,开发商才是当事人;其二,开发商有义务对代理商的售楼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和监督,这是义不容辞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根据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代理商因制作虚假广告,应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开发商因疏于对售楼广告的审查与监督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开发商委托了房地产销售代理后,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了,开发商还应密切关注售房宣传广告的对外发布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代理商的不当行为。同时,对于售房宣传广告方案的最终确定权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归属于开发商,而且对于开发商确认的方式及代理商违约发布广告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也应具体、明确地体现在合同当中

推荐第4篇: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西安务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兹有___,就读于西安航空学院,大一,现在在本公司参加实习,为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现特拟定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代理试用期为二个月,任务为销售30张会员卡,若完成,即

试用期合格,转为正式工,享受底薪加提成的待遇,若未完成,只享受基本会员卡销售提成。

2、代理转为正式工后,公司会授予其阎良区总经理的职位,将获

得每月300元的底薪,需销售至少30张卡,业绩突出还将获得奖金。

3、代理工作期间应该尽心尽职为公司服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

益及声誉的事情。

4、

5、

甲方(签字):

乙方:西安务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未尽事宜,待后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推荐第5篇:代理合同

爱丽雅加盟代理合同书

甲方:爱丽雅

乙方: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为爱丽雅,乙方合同签订人。

1.本公司有区域之分,首先先好自己要代理的区域,如区域代理,省级代理,市级代

理。

2.所有代理须通过申请,考核,由总部确认后确认后统一培训,方可成功开店。

3.为了保证双方权益,加盟者必须跟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4.公司管理区分,市级代理必须服从省级代理安排,省级代理必须服从区域代理安排,

以上所有代理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5.所有加盟者统一在公司官网公布客服QQ,手机号码,代理老师的分店地址。区域代

理可以享受免费百度推广,百度商桥在线客服权利,省级代理也可不同程度的享受。

6.每个区域必须服从总部安排,完成任务,完成直接区域内的代理工作

7.区域代理需要一定资金能力,区域代理需交万元费用,此用费用于技术培训,增

送相应价格的道具,并指导开店

8.区域代理每成功招到一个省级代理,省级代理需交万元加盟费用,此费用直接付

总部,并赠送相应价格的道具知道完成开店,区域代理可以享受提成元,

9.省级代理负责招聘市级代理,市级代理需缴纳万元加盟费用,此费用直接交付总

部,并赠送相应价格的道具指导完成开店,省级代理可享受提成元

10.加盟本公司的会员,比同行类有一定优势,本公司道具服装完全是自主研发生产,

加盟者进货价格市场进货最低价。由于本公司是全国连锁销售培训机构,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并通过媒体,网络,报纸等宣传方式进行推广.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享受待遇可见龙腾魔术网奖金制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6篇: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代理区域为:地区

23、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4、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5、乙方要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乙方的违约责任。

6、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7、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7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

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5)_________。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推荐第8篇:代理合同

区域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扩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互利共赢,经充分沟通协商,子啊互惠互利、平等合作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中条款对甲、乙双方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一、代理区域和品种

乙方自愿为甲方产品 在浙江省 各地区的独家授权经销商,乙方及其合作的客户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销售代理品种。

二、代理期限

1.代理期限自2011年日到浙江省标采购结束。本协议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约的优先权。

三、销售政策

1.乙方承诺在协议年度内销售重量为本产品供货价为元,前3个月为市场启动期,乙方应完成 盒的销售任务,3个月后每个月的销售任务为

2.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80%以上视为完成任务。

3.为保证协议顺利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支付协议正常履行结束后的甲方全额返还保证金。

4.若发生乙方代理产品流出协议区域,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支持立即终止,收回乙方的代理权并没收保证金。

四.付款,发货及票据

1.乙方愿成为甲方的业务人员,甲方同意每盒给予乙方 盒时按 元/盒结算费用。正常情况下每月15日甲方准时支付乙方业务费用,但费用需压批隔月结算。

2.若乙方低价进货,须款到甲方指定账户后可发货,单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3.甲方应及时提供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的清单和发票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市场拓展和销售工作,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2.甲方对乙方提供医学学术方面的支持,做好各项经营方面的服务。

3.甲方应及时发货,保证产品质量,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资料。

4.乙方应按区域做好市场开发工作,严禁跨区销售。

5.乙方有向甲方回报工作的义务,每月将《医院开发销售情况表》传真给甲方。

六、争议解决

如对本协议有关的解释,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的解决方式解决,如果协议无法解决的可在甲方所在的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

1.本协议如有不完善之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式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推荐第9篇: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一案程序的。

二、甲方负责联系网络媒体进行沟通或舆论监督沟通。乙方配合继续上访申诉。

三、甲方负责代写法律文书及申诉书,乙方先付甲方电话费300元,打印、复印、邮寄费300元。

四、由乙方提供与诉求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据,甲方保证胜诉,如败诉,甲方退款,但不退差旅费。如乙方提供的与诉求相应的证据不是合法有效的,也不能证明诉求事实,败诉后,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退款。

五、差旅费用(机票、打的、住宿、餐饮等)由乙方承担一次一结(先付款后结账),不能影响甲方工作,如影响甲方工作,后果乙方自负。

六、甲方不收乙方法律服务费,只收劳动报酬,共元,乙方先交元后,甲方负责沟通,进行申请或申请再审;收到回复、答复意见,乙方再交元;收到处理意见,裁定(撤销或再审)后,三月内乙方再交元。

七、本案以收到回复、答复、处理意见、裁判文书为止,时间不限。

八、上述条款,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对违约者处劳务费的一倍归对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年月日

推荐第10篇:代理合同

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与乙方自愿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乙方为市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甲方拥有计算机

原装及配件产品。指定区域为范围内。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10日。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计算机原装及配件产品的经销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

内发展二级经销商签订合同后交乙方管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在合同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合同事宜相雷同的经营活动。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方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方对乙方在合同以外的经营活动及违法活动不负法律与经济连带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建立完整的经销网络体系。

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实行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包退,包换政策。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依照甲方规定在指定区域内为发展计算机原装及配件产品推广系列产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资讯系统的支持。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销产品的时间,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开始。

乙方确保经营场地中的甲方产品摆放突出。

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行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并保证年销售额不少

于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乙方日常存货量不低于进货的50%。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

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当月结清与甲方之所属债权债务关系。

第七条 结算及发货

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通过传真,电邮提前5日向甲方订货,甲方接到乙方订单三个工

作日内答复,按期限时期内将货物通过汽车、火车运输方式发往双方协定的乙方目的地,其

运费由乙方负担,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乙方向甲方要求定货时,应将货款总额的30%付给甲方后,甲方予以发货。余款在10

内全部付完,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完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乙方收货后,应对货

物品种,数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处理,

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有

意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协议及有关节修正条款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合

同,否则视为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甲

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甲方:_________乙方:

日期:日期:

第11篇:代理合同

全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策划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位于,项目名称暂定:【】,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本合同委托的项目规模及及底价:

1、销售面积:依照相关单位核准的经济技术指标为准,户数亦同;住宅:平方米商业:平方米

2、底价(均价):住宅元/平米, 商业元/平米

三、合同有效期: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至销售率达到95%为合同有效期,时间为18个月。

四、合同委托内容:

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全程策划销售代理执行。

五、代理销售佣金、溢价分成、请款标准认定:

1、代理销售佣金:乙方于合同有效期内收取代理销售佣金为销售额的(。

2、甲乙双方关于溢价分成之相关约定:

(1)可售各户之底单价、底价、表单价、表价由乙方依市场习惯及甲乙方确立之均价合理性订定,并经甲方

审阅同意后实施。

(2)本合同经双方议定之平均底价、表价,各层或各户之底价、表价依“附件”所示,经结算后,实售价超

出底价之部分视为溢价,其溢价总余额按甲方50﹪,乙方50﹪分成。

3、请款认定标准:

A在乙方销售代理期间内,销售佣金每月结算一次,根据乙方当月销售房款为计算基数。按购房合同总房款的百分之提取佣金。

B乙方的代理佣金计算标准:按甲方账户实际到款量计提。

六、代理销售佣金及溢价分成的付款约定:

1、以本合同第五条内容为标准。

2、付款方式:

- 1 –

代理销售佣金与溢价分成款按月计提,乙方请款日为每月5日以前,甲方放款日为当月10日以前。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全面了解乙方的销售安排、市场推广方案、销售进度等情况。

2、甲方需提供与销售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批文、证照资料(五证)与图纸(复印件)、各户面积、尺寸于乙方。并保证本项目产权明晰,按进度施工、按期完工、准时交房。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售楼处、样板房及设施的使用权于乙方,维修、运营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责保管及使用,期满后移交甲方。

4、甲方视情况指派固定的工作人员从事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盖章确认,并按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统一管理。

5、合同期内,所有与承购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出售合同)均由甲方最终审核、签字、盖章,承担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责任。

6、甲方负责收取每笔成交业务的全部款项,收款凭证由甲方提供。

7、依照合同约定甲方须支付各阶段的代理销售佣金及溢价分成款于乙方。

8、合同签订后提供乙方销售(含客户按揭)所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及许可手续。

9、甲乙双方共同确定项目年度推广计划、月度推广计划,推广费用控制在整体销售额的2%,甲方依此承担推广费用。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销售计划、销售组织与控制、执行等相关工作与服务细项的方案编制,并应报请甲方核准,经确认后执行。

2、乙方所提出的各类销售资料的制作、现场布置等工作计划均需事先征求甲方意见并获得甲方核准后执行。

3、乙方销售人员必须具备高素质与敬业精神,其工资、奖金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阶段代理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款。

5、乙方负责现场的销售控制与销售执行,乙方于本合同期限内,有协办客户按揭资料备齐手续的义务.

6、乙方需定期对本项目的销售情况、市场分析、阶段销售计划、销售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措施、对策等向甲方汇报,以便双方工作能及时调整、落实。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本物业转交给第三方进行代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乙方对其所有员工忠诚度负责,保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坏甲方利益及甲方产品形象的行为。

9、乙方于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派人员对接本项目业务事项。

10、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本项目的任何销售行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九、其他约定

1、合作届满后,双方若有意愿继续合作,由双方另行互议并签定“续约合同”为凭。

2、甲方派专人收取所有销售定金、房款,并负责审查及保存购房合同。如遇退户退还订金状况,应于三天内退

还买家;正式收据或发票于该户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时,由甲方统一开给买家。

3、买家在签约过程中提出附加的购房条件时,乙方必须经甲方同意签章后,方可对买家承诺其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付款币别:人民币。计量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5、与买家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时,甲方应提供相关建材设备内容及与该户有关之平面格局图做为附件。

6、有关买家同意与甲方签订之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之规范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

7、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设备、水电、通讯工具、看房专车、及负担其相关发生费用。

8、乙方负责客户的认购、交定、银行按揭所需相关证件之收取及联系等工作;甲方负责按揭银行、并配合业主共同办理正常按揭手续。

9、乙方售楼人员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配置清单售房,杜绝虚报炒作,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在销售过程中,乙方以欺骗手段误导客户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但事前经甲方签认之媒体发布及销售文件不在此限。

11、本合同签定时,若因主客观因素致使附件难以确认,则日后由乙方补齐,甲方同意,并经双方用印后,视为合同之一部份。

12、甲方承诺并保证,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拥有本项目策划销售之“独家代理权”。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经甲乙双方同意共同签订,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者应负责加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十一、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动废止,如为双方意愿协商提前解除,甲方应就未结款项全额支付

于乙方,乙方则于返还甲方交付使用的物品后撤离,本合同实质终止。

十二、合同期满后未正式续约前乙方另行销售之房屋视为本合同期内代理销售的一部分,甲方依本合同条款精神

支付合理佣金及溢价款于乙方。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需增减条款,经双方同意可做补充条款或附件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 期:年月日日 期:年月日

第12篇:代理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

2009年__月__日,以________为代表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_为代表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山东淄博__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主机及零配件。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_山东淄博地区销售铭鑫主机零配件的独家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甲方负责提供合格的产品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因为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工厂或业务员,也不得自派业务员在_山东淄博_地区销售铭鑫主机及零配件。如未经同意甲方私自允许有别的业务员销售铭鑫产品,除仍然算乙方业务、甲方照样支付佣金和业务提成外,仍需给乙方合理补偿。

4.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乙方优先销售甲方产品。

5.广告费或宣传彩页图片费由乙方负担。

6.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除非双方都同意签字废除外,长期有效。

8.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 2)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用中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_公司

第13篇:代理合同

花积山猕猴桃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临海市花积山水果专业合作社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无权转让给第三方代销。

二、乙方必须以花积山猕猴桃的名义对外销售,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按照柒元伍毛每斤的成本价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账户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给乙方供应货物。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义务: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规格交付货物。

乙方的义务:

1、由乙方上门拿货,产品质量现场确认,不能退货,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滞销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必须按双方事先约定不得低于捌拾捌元每箱(88元/箱)的市场价销售,包装箱必须使用花积山品牌的外包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质量,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甲方不能按时供货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2、乙方使用其他外包装,甲方马上中止合同;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销售价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甲方马上中止合同。

六、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信义保证金人民币元,本信义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人民币元退回乙方。

七、双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发生争议后,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14篇:代理合同

招标代理及工程结算审计补充协议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 一期 工程项目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1.招标代理:(1)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满足招标要求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2)进行招标代理工作,若委托人需要时可协助委托人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及开标、评标工作;(3)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4)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招标及合同备案手续;(5)按时提供有关资料,认真为甲方做好招投标相关工作。

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提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二、费用约定及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收费:按代理工程1.2元/平方米收取,以所代理工程总建筑面积为基数。以上单价不含评标过程中的评委费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交易中心服务收费。

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收费分基本收费和追加收费。

基本收费:按送审总造价的1‰收取。追加收费:按审减额的3.5%收取。

3.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工作结束(以签发中标结果公示为准)15日内,支付招标代理费60%,余款40%于60天内付清。工程结算审核基本结束(以提交初步审核结果为准)15日内,支付应付费用的60%(含基本收费及追加收费),全部工作结束(以提交完整审计报告为准)15日内,支付应付费用的30%(含基本收费及追加收费),余款10%于第二次付款后60天内付清。每次付款款项需要咨询人开具发票。

三、本合同是招标代理合同的补充,收费标准与标准代理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日期:

第15篇:代理合同、

广告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公共汽车车内电视的广告发布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形式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甲方公共汽车车内电视广告发布代理人。乙方可以受广告客户委托,设计、制作并向甲方提供广告客户拟在甲方公共汽车车内电视发布的广告;

2.乙方以电子文件格式向甲方提供广告稿,并至少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向甲方提交广告订单。甲方应按乙方订单要求及时予以发布。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选定其他代理公司的权利;

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代理情况,按不同级别代理商的优惠政策,确定乙方所获取代理费比例;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更改其标准报价。如需改变报价,甲方应在新的价格计划开始执行之日前一周通知乙方。已签订的合同,按原签订价格执行;

4.甲方对其车内电视广告位的设置有独立及绝对的控制权,但是应保障

与乙方已签订合同的顺利执行。

5、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广告稿。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广告

稿可以退单,直至乙方修改完善为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凡乙方为甲方代理的广告业务,乙方享有按照甲方的标准报价收取相

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标准报价的_________%。如果乙方在代理期

限内为甲方完成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广告收入,代理费将提高到标准报

价的_________%,新代理费率无溯及力)。

2.凡由乙方推荐直接与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合同

取得效益,乙方有按照实际成交额收取相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实际

成交额的_________%)。

3.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调整其给予客户的广告价格或优惠幅度,乙

方享受标准报价_________%权限;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依约按时发布广告;

2.甲方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台公交车130台电视作为广告发布平台,并负责

平台维护。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定期向甲方报告近期代理工作进展情况,便于甲方留位或整体协调;

2.将市场反馈的广告信息及时提供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

告法》)的相关规定,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

求,广告的画面、内容、用语等,必须符合《广告法》规定的准则。《广

告法》规定应当向广告发布者提供证明文件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

文件。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与客户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乙方

公章。

5.乙方负担代理费收入而发生的各项税费。第六条 发布计划更改乙方提

交订单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须至少提前

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才能修改播出计划。甲方有权依

据其栏目调整情况,变更播出时间及广告位置。若甲方出现更改情况,则

甲方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在经乙方同意后修改广告发布计划。

第七条 付款

1.双方按订单分别结算。

2.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款项交费,先交定金后播出(定金为广告全部款额的

_________%)。

3.余款在甲方执行完广告发布计划后三天内结算付清。第八条 保密

1.甲乙双方都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信息或对方指

明不得公开的信息。

2.应当保密或有理由应当保密的信息或专利,包括(但并不限于)有关

销售成本和其它未公布的财务信息、产品和经营计划、设计规划、营销数

据资料和赞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述信息:①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

的信息或由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②公开材料中已经透露的信息;③公众

已经普遍知道的信息;④已经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⑤法律

要求透露的信息。第九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到期双方有优先续约权或甲乙

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解

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经济损

失。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

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3.由于甲方原因出现漏播、错播问题,由甲方以漏一补二的方式及时给予

补偿。

4.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欠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逾

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

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因甲方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广告发布计划无法履行时,事后

由甲方负责补播,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受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或党的政策、政府规定的要

求,广告发布计划不能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 法律管辖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管辖。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盖章):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16篇:代理合同

项目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有关房

产项目的营销策划代理销售事项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范围(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对房产项目进行营销策划、代理销售。

标的地址:地块。

标的规模: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总建筑面积约:m2

其中,多层面积:m2

高层面积:m2

写字楼面积:m2

商业用房面积:m2

住宅地下总建筑面积:m2

第二条:委托代理销售期限时间及销售任务

(一)本合同代理销售期限:

自每期房产项目正式开盘之日起至竣工交付后3个月,其中一期房产项目预

定开盘时间为:年月,

二、三期开盘时间另定。

(二)销售任务(各期均按此任务)

1、小高层:至建筑封顶日应完成销售为总套数的60%,竣工交付日完成至

总套数的80%,竣工交付后三个月内完成总套数的90%;

2、高层:至建筑封顶日应完成销售为总套数的50%,竣工交付日完成至总

套数的80%,竣工交付后三个月完成至总套数的90%;

3、商铺:至建筑封顶日应完成销售为总套数的50%,竣工交付日完成至总

套数的80%,竣工交付后三个月完成至总套数的 90%;

4、车位、储藏室不计入销售指标,如发生销售(售价由甲方另行确认),计

入乙方销售业绩,代理费提成比例以及支付方式同住宅。

(三)代理销售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在30天内向甲方办理交接工作, 移交全部客户资料及售楼档案;期间若有成交,其销售仍作为乙方之业绩。

第三条:销售业绩确认及定价

(一)业绩确认:

1、购房客户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以下方式支付购房款;A:一次性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客户付清所购单元总价的30%首期款,一个月内付款至总价的95%以上;按购房合同总额结算。

B: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住宅部分合同签定后客户付清所购单元总价的30%首期款;商铺合同签定后客户付清所购单元总价的50%首期款;按购房合同总额结算。

C: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客户付清所购单元总价的50%首期款,所购单元建筑主体封顶时,付清所购单元总价的40%、交房时付清所购单元总价的10%。按购房合同分期实际交款额结算。

2、上述付款方式款项到账并经甲方确认后,即视为乙方销售业绩;

3、甲方如需自行保留部分房源,应当在正式开盘前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其余房源在乙方代理期间内,原则上甲方不自行销售。 如确因特殊原因需由甲方自行销售的楼盘,全部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4、发生客户无法办理银行按揭,且又不能变更为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方式,则该客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乙方的该项业绩相应取消,已支付代理费由甲方在应付代理费中直接扣回。

(二)本案销售平均保底价:

1、小高层、高层销售推出前根据市场咨询情况另行书面确定;

2、商铺销售推出前根据市场咨询情况另行书面确定;

3、写字楼销售推出前根据市场咨询情况另行书面确定;

4、地下车库销售推出前根据市场咨询情况另行书面确定;

5、本项目实行一户一价。

(上述平均保底价为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代理费的提取

1、住宅代理费为实际销售金额的2.5%(含写字楼、车位储藏室的销售金额);

2、商铺代理费为实际销售金额4%或保底代理溢价部分归乙方所有;

3、团购按总金额的1.5%付费;

4、据双方制定的销售平均保底价,超过平均保底价销售的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6:4分成,溢价部分同代理佣金结算时一起结算。(商铺代理费如按保底代理则溢价部分全部归乙方所有;)

5、为了保证销售的灵活性,在确保平均保底价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乙方有 权给予客户下列优惠:一次性付款按房价2%优惠;分期付款按房价1%优惠;按揭付款按房价1%优惠。如乙方在实际销售中未使用的优惠金额,甲方给予乙方50%的奖励,待销售完成到80%时一次性结付;

6、甲方提供销售面积后,乙方应根据销售面积、平均保底价,制定相应的 销售底价,经甲方审阅后,制定每套房源的销售价格;在销售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单套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底价的,结算时按照销售底价进行结算;

7、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进场准备销售。甲乙双方按销售业绩于每10天结算一次代理费,即每月11日结算当月1号-10号的销售业绩,每月21日结算当月11号-20号的销售业绩,每月30日结算当月21号-30号的销售业绩,每次结算应计算的90%;剩余10%应结算部分待每期销售完成到80%时一次性结付;甲方应按约定准时结算乙方代理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结算乙方代理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按本合同甲方违约责任执行。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于公开销售前,备妥本案有关证件及各项审批手续,以不影响本案合法销售为原则;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甲方应按计划进度敦促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进度、按期竣工、通过验收、按售房合同规定的时间交房;

4、在约定期限内提供售楼部及销售道具、办公设备及耗材,负担日常水电费用;

5、甲方承担不超过本案总销售金额1.5%的广告、公关等活动费用。由乙方申报计划,甲方审阅同意后执行。甲方授权乙方在开展策划、宣传、销售等工作期间,免费使用“该项目”的所有广告位(包括楼顶、外立面、楼梯间、门头、门前广场、停车场等所有广告位),并协助乙方办理各种广告手续。甲方已经执行中的各种广告形式且未到期的,乙方可无偿继续使用直至广告合约到期。

6、甲方提供销售的房屋建筑面积(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面积测量表必须 加盖甲方公章),若发生实际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不符(大于或小于国家规范以外),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委派财务人员直接收取客户现场交付的购房款;并安排专职人 员负责房屋销售备案手续;

8、本合同签定后七天日甲方向乙方预付5万元代理费作为前期费用,并从第二个月起,甲方每月预支付3万元代理费,直至开盘为止;前期预付的费用在后期应付代理费中逐笔抵扣。

9、甲方指定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具体负责与乙方协调、商讨工作,该代表对乙方所报的工作内容予以签字均视为甲方授权行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动,甲方应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所报的工作内容三日内给予乙方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二)乙方责任

1、提供全套营业执照副本、营销策划等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本合同正式签署后30天内开始项目销售策划的运作,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作过度承诺);

3、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上报上月销售业绩,每月25号上报下月计划;

4、负责本案策划、广告设计及销售代理;

5、配合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及景观方案设计建议。

6、掌握房产市场动态,随时调整营销策略和促销方案;负责根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自行拟订广告宣传计划和广告模式并组织实施。

7、组建优化营销机构、培训业务人员;

8、全程管理本案的销售工作,完善现场销控体系;

9、协助甲方交房(交房后3个月内);

10、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做出任何的承诺,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在计划的广告费用内编列广告、公关费用(包括媒体、印刷品、广告看板、旗帜、各类促销活动等)的明细表及实施计划,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2、负责与客户签定购房合同。收取客户除首付款之外的其余房款.并解付至甲方指定帐户。向客户收齐银行需要的全部按揭资料、证件,协助甲方和客户办理相关的鉴证、银行按揭等手续;

13、乙方承担 “该项目”策划、宣传单页折页、日常办公以及乙方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吃住行、电话费、福利、社会保险、工资报酬等);

14、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房产工作以外的其他任何活动。

第六条: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负有保密责任,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 的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一方违 反本条规定,需承担代理费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合同终止条件:

除以下条款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提前终止合同。

1、在代理销售期限内,乙方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度,全部资料移交完毕, 双方结清帐款30日后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延期支付代理费超5天,从第6天起甲方应按应支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10天,乙方可以停止销售,此时甲方仍应付清乙方代理费余款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如超过30天,如甲方仍不按上述约定与乙方结算,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按应结算款的日百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此时甲方仍应付清乙方代理费余款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

3、在无外力影响的正常工作条件下:乙方连续二期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销售任务,乙方可选择:

A.终止合同并移交工作,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余款。

B.甲方给予乙方30天宽限期限,但这30天内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

时,在宽限期限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必须给甲方支付一定的保障金,如销售任务顺利完成,甲方如数归还,并支付剩余款项;若未完成,保证金不予归还,并终止合同,甲方不再支付剩余款项。

4、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乙方未能按合同第二条完成销售任务, 甲方应给予30天的宽限期履行期。乙方在30天的宽限期内仍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应于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移交手续并撤离售楼处;

5、因乙方承担并投入“该项目”策划、宣传单页、销售所需费用,故甲方保证“该项目”各种手续合法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对“该项目”进行策划、宣传、销售等工作或影响乙方正常开展上述工作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按“该项目”销售额的10%赔偿乙方,计算标准按甲乙双方商定的“该项目”销售底价乘以“该项目”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6、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或违反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 有权解除合同,且违约方需承担代理费总额100%的违约金及全部的直接经济损失。

奖励:如果乙方在初始合同约定期限内提前完成任务:

提前一个月,甲方奖励万元;

提前两个月,甲方奖励万元,以此类推。

第八条:本合同的签订为甲乙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也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对本合同的撤销权并严格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申请人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第17篇: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邮箱:

为了推动“VR虚拟现实场景制作”在全国市场的发展,并建立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深圳市南山区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虚拟现实场景制作服务及相关产品(以下称“产品”)在 陕西省西安市 地区内独家代理销售并享受甲方的价格优惠政策,保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及市场份额。

2.授权期限为2017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17日。合同期结束后,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续约,具体以双方另行签订的书面续约合同为准。

二、合作模式

1.甲方授权乙方在陕西省西安地区代理销售甲方的虚拟现实场景制作服务及产品,在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另行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直接与客户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直接签约。

2.乙方作为甲方在签约地区的独家代理商,乙方可以在该范围内独立寻找下级代理商,乙方发展代理商前应将代理商的信息资料及相关资质文件提交至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正式发展。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进行产品及企业宣传,不能做出任何夸大或虚假宣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若因此致使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4.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推介指导、报价方案模板、定期新产品Demo、远程操作指导及演示培训等,甲乙双方确认该等资料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交付使用或用于本合同外的任何目的。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宣传资料样品。2.甲方需指导、帮助、协调乙方销售行为,促使其产品最大限度占领授权区域内的市场。

3.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要求乙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及行为。

4.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等措施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5.甲方可根据其安排配合乙方进行与乙方所代理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与乙方共同全力拓展乙方代理区域内的用户市场。

6.甲方需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思路、开发进展情况、产品特性等新产品有关信息,以便乙方能够更好地为最终用户提供最佳的方案。

7.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的市场动态,指导乙方在市场拓展和产品销售方面的有关活动。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其价格政策予以销售产品,若产品价格发生调整的,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告知产品价格的调整情况,由乙方按照其要求适时调整产品价格。

9.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软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作为合约附件,该附件未经甲方另行做出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或使用。

10.甲方可就本合同中代理产品协助乙方与客户进行对接,并提供经营服务项目“虚拟现实场景制作”相关的物料以及技术支持。11.甲方可根据市场需要及经营策略的变化,对服务及产品进行调整,乙方自接到通知后,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不得超出代理范围,否则视为违约。 12.在合作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以更好地实现合作为目的,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品牌及产品进行宣传推广,该等宣传推广活动应提前获得甲方就方案的认可方可实际执行。

13.甲方可根据其安排积极配合乙方在授权区域参加或组织的产品说明会、新闻发布会、行业培训或高峰论坛等市场活动,甲方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双方协商解决。

14.甲方承诺在本代理协议期限内就同类产品不再授权给乙方的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在授权期限内,以“深圳彼岸熊科技有限公司虚拟现实场景制作软件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代理协议规定的与代理产品相关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因其销售行为或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乙方基于其推广、销售产品产生的所有争议、纠纷或投诉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如涉及到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也因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有资格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产品的市场促销活动。

4.乙方有资格参加甲方定期举办的技术及销售培训,但乙方应就其接受培训所获得全部信息及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对外做任何披露或擅自用于销售本合同产品外的目的。

5.乙方根据其销售的实际需求可向甲方申请提供其产品相关资料及典型应用案例。

6.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代理的甲方产品,并将该人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方式等)书面提交至甲方。若该专职人员或该人员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则乙方应在变更前提前 5 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未及时通知而产生的后果及责任。

7.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以甲方需要为准),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甲方。

8.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可获得甲方在技术、市场、价格上的特别支持,具体以甲方安排为准。

9.乙方有权制定在本区域的产品收费标准。

10.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真实信息(以甲方需要为准)在 5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乙方保证其提交至甲方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存在任何欺瞒情况。

11.乙方不得销售甲方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12.乙方可以在所代理区域发展下级代理,但需提前将该意向代理商的所有资质信息如实向甲方汇报,及时向甲方汇报沟通进展,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予以实际发展。

13.乙方若拟跨区域经营的,须遵循甲方市场相关制度提前进行项目报备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若与甲方已存在业务冲突的,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外任何区域代理销售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14.乙方因如实向客户披露甲方及产品,不得对外做出任何不实表述,乙方对客户承诺的相关事宜需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做出任何与甲方或甲方产品相关的承诺,否则其所承诺的相关事宜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或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违约及侵权责任。

15.乙方代理、推广产品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薪资待遇、销售成本、宣传费用、交通费用、税费等。

16.乙方保证所有代理行为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对甲方经营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代理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订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代理保证金¥5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其中不包含硬件费用,该费用由甲方另行收取。2.若乙方拟退出甲方代理机制的,需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就此无异议的,则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申请后15日内返回代理保证金的100%,但如乙方单方面擅自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关系,或存在违约/侵权情形的除外,就此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

3.乙方在有损害甲方权益或其他非法行为导致甲方或甲方产品名誉、利益受损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罚没部分或全部代理保证金。

六、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甲方联系,确认本项目的价格。价格以甲方书面确认的为准。

(2)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逐项填写《软件产品订购合同》并加盖公章扫描后通过协议中约定的邮箱发送给甲方,客户与乙方签订合同并支付首付费用后5日内向甲方指定公户汇入该项目甲方书面标价50%的预付款。

(3)甲方收到乙方《软件产品订购合同》扫描件及汇款后,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向乙方通报交货日期。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应付款项 1 %的逾期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延长发货日期至乙方将所有应付款项及违约金完全支付完毕,因此产生的纠纷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发货,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款项 1 %的逾期违约金。 2.付款

乙方在收货后应及时向客户交货,乙方须在客户支付完全部款项后 3 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客户未及时付款的,则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内代为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需按照本条第1款第3项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若因客户违约导致乙方未按时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延期付款,延期不得超过30日,否则由乙方代为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收货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个阶段款项后5日内开具相等金额发票并寄给乙方(时间以邮寄时间为准,邮费由乙方承担)。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权益

(1)甲方根据其安排可设立技术咨询电话,解答乙方产品销售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可将典型问题及其解答进行汇总,发给乙方,以便于乙方更好完成销售。 (2)甲方可通过邮寄、e-mail或公开网站的方式,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最新信息、典型疑难解答、故障解决方案。

(3)甲方可根据安排为乙方提供产品咨询及技术培训(仅限异地模式)。 2.乙方职责

(1)乙方为其售出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甲方为其所提供产品的第二售后责任人。凡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产生的争议、纠纷或售后需求等均由乙方予以先行负责并承担责任,甲方协助。

(2)因电脑硬件质量、兼容性等原因所造成的使用问题,甲方不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但需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与帮助。

(3)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前,向用户讲解清楚甲方的售后服务政策。如果因为没有讲解或讲解不清(以用户理解为准)所造成的纠纷,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对用户的承诺超过了甲方对外明确做出的承诺范围,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如果接到用户对产品的售后服务请求,乙方有义务首先进行故障诊断并给予解决,如确认是产品本身问题且无法独立解决时,由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6)乙方如遇到因甲方提供的软件产生的问题时,由甲方承担售后责任。 3.非售后服务范围

(1)由于其他软件或病毒造成的故障。

(2)由于人为原因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如电压突然升高等)造成的损坏。 (3)产品问题是由于不正确的使用、不正确的安装等问题造成的。 (4)其他经甲方判断不属于售后服务范围的情况。 4.售后服务年限

(1)甲方产品在甲方承诺的有效期(即 1年)内免费维护、升级(仅限远程维护及升级),逾期酌情收成本费用,具体以甲方收费标准为准。

(2)按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用户购买商品的保修期应以用户购买商品的时间开始计算,乙方应明确向用户做出告知。 5.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并保证其所有宣传工作应合理合法,并以正面宣传甲方及其产品为导向。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举办大型公关活动,需要甲方对其提供技术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4)乙方保证其市场推广、宣传行为需以有利于甲方及其产品、服务为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其声誉、信誉等行为,且不得进行任何超出甲方业务或授权范围内的宣传推广。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对于因本合同项下工作而从甲方获得的一切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商业计划等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直至该商业秘密合法公开时止。4.若甲乙双方协议关系结束或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则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5 日内,乙方必须立即将其所拥有的与甲方或甲方产品/服务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全部返还甲方,电子资料等无法返还的资料应删除,并以视频的方式向甲方做出已删除的证明。且乙方将无权使用甲方所有品牌、logo标识和产品案例进行任何商业活动,同时甲方保留在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品牌、产品、声誉、利益等造成任何的损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保密约定的有效期截止至上述保密信息经合法渠道进入公众领域时止。乙方如违反本保密条款约定,甲方将不予返还代理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次,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还可视情况予以解除本合同。

九、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否则需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若有其他违约或侵权行为的,应按照 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且甲方可视情况予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指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甲方对外赔付的金额、罚款、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举证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等。

十、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连同附件(如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变更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需有双方盖章的正式书面更改件。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做出有损害甲方或甲方产品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5)《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法定合同解除情况时。

4.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续签协议为准。

5.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则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有修改、更正、补充的,应另行签订补充规定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若补充协议的内容相互冲突或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就冲突部分则以在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十

一、补充条款

1、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2月1日期间,乙方为西安市地区的正式代理商及陕西省储备省级代理。

2、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2月1日期间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经营活动中表现良好且无违规行为的,自2018年2月1日自动升级为陕西省地区的正式省级代理商。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18篇:代理合同

《xx》手机游戏代理合作协议

协议书编号:

签订日期:2015年9月 日

方: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法人: 行政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QQ号码: 鉴于:

甲方是《xx》手机游戏的全球版权所有方,拥有《xx》全球运营及授权资格。甲方保证:任何第三方不会就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的合作事宜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

乙方是游戏出版和运营商,在网络运营与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优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旗下游戏代理,运营达成如下协议:

1.名词和定义(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1 销售收入定义:本合同中的销售收入特指乙方在特定地区/市场,分发特定语言版本的游戏产品,开启游戏充值收费服务后所取得的游戏运营毛收入。此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电信增值业务(即特定运营商渠道)收入、支付平台收入、广告收入、银行卡支付渠道收入、信用卡支付渠道收入、手机充值卡支付渠道收入,此外销售收入中包括游戏坏账、特定国家或地区合法税务机构所征收的合法税费。

1.2 充值收益定义:甲方所持有的特定语言的游戏客户端软件,在接入乙方所开发的特定地区的手机游戏运营商所指定的SDK后,实现和取得游戏相关的虚拟道具的交易充值,作为游戏的“销售收入”,充值收益是总收入扣除坏账,渠道费用,相关游戏语言版本的目标发行国家所合法征收的税费之后的净收益,甲乙双方的分成收入(合作收益)以充值收入为准。乙方负责《xx》手机游戏产品上线运营推广,确保该游戏符合法律法规、运营商的相关规范, 甲方负责该游戏产品的设计开发及技术支持。双方共同商定《xx》支持、适配的手机机型(即:具体机型明细,以乙方向甲方之书面明细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

1.3 游戏名称定义:《xx》特指甲方所持有的中文版本的游戏名称,甲方授权乙方发行的其他语言版本的游戏名称,将按照目标市场和目标区域的语言、文化、习惯进行本地化安排(游戏产品的后端代码和游戏产品的基本玩法与游戏逻辑是一致的),本合同正文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的合作标的时(游戏软件产品),统一用“《xx》”指代。

2.合作内容

2.1 甲方提供游戏的合法的计算机软件,以合作收益分成的模式,就《xx》的安卓版本,授权乙方法国地区的法语版本游戏发行权(上述各个游戏语言版本及目标发行地区运营的游戏名称可以不一样),合作期限为两年(其他将会涉及到的联运国家和地区,双方将订立补充合同予以特别约定)。

2.2 乙方负责《xx》手机游戏产品上线运营推广,确保该游戏符合法律法规、运营商的相关规范, 甲方负责该游戏产品的设计开发及技术支持。双方共同商定《xx》支持、适配的手机机型(即:具体机型明细,以乙方向甲方之书面明细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 2.3 乙方渠道:

A:

Google Play;

B: 电信的运营商商店:如沃达丰电信运营商,等。

C: 第三方的运营商店,地区性的或者垂直性的门户和社区。

3.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

1甲方负责《xx》游戏客户端产品的设计开发工作,并提供该产品的技术支持及版本维护及升级服务,甲方应保证游戏的安全稳定运行。甲方应保证研发的游戏及内容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切处罚、赔偿、侵权等都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特定语言包,对游戏产品进行相应的语言替换和界面调整,乙方有义务在本地化版本制作过中提前告知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宗教禁忌等,并在本地化版本制作全程及版本交付验收阶段进行检查,经判断由于乙方在本地化工作中的过失,而造成的处罚、赔偿、侵权等所有损失,都由乙方负责。甲方将《xx》游戏法语地区虚拟物品合作收益的50% 。甲乙双方同意对前述实际运营的游戏语言版本所产生的运营收入(特定语言版本的游戏产品,经游戏运营商的产品运营所产生的虚拟物品销售收入抑或游戏运营毛收入)进行收益分成。

甲方收益=合作收益*50% 合作收益=销售收入-坏账-渠道费用-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税费

合作收益 = 我公司的美元账号的海外游戏收入到款额。

按照中国法律海外的收入(这里为欧元)将在银行以当天汇率转换成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

3.2 甲方同意乙方在授权区域通过其所掌控的合法渠道内全权负责《xx》的产品运营推广工作。在双方合作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将《xx》产品的所有相关信息透露、授权或者转卖给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公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约定的特定游戏语言版本产品,授权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公司使用、推广或经营。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3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xx》游戏软件的稳定运行,并提供必要的免费支持,包括修改产品缺陷、提供授权语言游戏版本、SDK接入等,如有重大修改需求乙方需预先与甲方协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要求并通过乙方查询授权语言版本的游戏产品的运营、推广及收入状况。

3.4 甲方有对游戏换皮,修改的权利。其收益不在本合同在规范之内。

4.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4.1 乙方拥有《xx》手机游戏的安卓版法国的联运权;甲乙双方按照50(甲方):50(乙方)的比例对本协议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成。

4.2 乙方负责具体语言版本的翻译工作。

4.3 乙方负责独家代理运营手机单机游戏的日常客服工作。甲方负责对客服人员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培训,并解决由于甲方原因产生的用户投诉问题。

4.4乙方将提供《xx》授权版本手机游戏产品运营所需要的服务器和带宽资源,服务器架设成本由乙方承担。

5.费用与结算

5.

1本协议下所涉及到的商业合作所产生的合作收益,乙方收益按以下模式计算,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币种为人民币,按照乙方接收到海外汇款当日汇率换算。 5.

2甲乙双方合作收益是指在扣除坏账和所有渠道费用(包括平台合作费用,渠道成本,游戏发行的目标地区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分成)和及目标国家相关税费(特指相关游戏产品发行的目标国家的合法税务机构所征收的合法税费)之后的净收入。甲乙双方按照既定分成比例,乙方支付给甲方。 即:合作收益=销售收入-坏账-渠道费用-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税费

甲方收益=合作收益*50%

5.3 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期,每个自然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各自提供对账

单,核对自上月1日0时0分至上月30日(大月为31日)23点59分之间,用户兑换游戏币产生的实际的销售收入以及双方分成。运营收入依据乙方计费系统确认。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游戏平台统计权限同时监控;以便双方都可以实时监控后台数据。如果双方对实际的销售收入的统计数据存在异议,在双方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0.3%的情况下(以甲方统计的数据为基数计算),以甲方的数据为准;如果误差超过0.3%(以甲方的数据为基数计算),则双方先就无异议部分进行结算,余下部分以双方协商结果为依据。同时,对于系统宕机产生的戏币的补偿、假日派送等,在每个自然月的游戏币总数中扣除,不进行分成。如逾期支付,则参照本合同3.2条款实施。

5.4 渠道如法国沃达丰,Orange,Google Play或者其它第三方平台在游戏上线后的第六个月开始进行第一次结算,之后的结算周期按每个自然月结算。, 苹果应用商店结算期限在正常的法国苹果应用商店结款周期(即两个月)后五天内付清。

5.5 充值收益的到帐日期以海外发行渠道电汇到帐日期为准,也就是以乙方的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6 发票及付款:甲乙双方采用月结方式,即在完成对账后的当月由乙方进行请款。结算金额确定后,乙方通知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将按照实际分成金额开具发票,乙方每月15日前收到甲方开具的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为:信息服务费)后,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发票7个工作日内将上一个自然月的结算金额汇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单次双方各自分成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元则自动累计到下次一并结算,合同期内的最后一次结算不受此金额的限制。

5.8

甲方开户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6. 声明与保证

1.甲乙双方分别向对方声明、保证:

1.1 甲乙双方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1.2 甲乙双方签订、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且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7. 商业秘密

1.双方有义务对因履行本协议获得的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

3.各方应对本协议条款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 8. 知识产权

1.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数据资料。

9. 协议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自协议首页载明的签署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5日内改正,如果违约方在守约方要求的期限内仍然不予改正,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0.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非违约方)声明另一方(违约方)有违约行为并提供违约事实的证明,证明该违约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则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有权在不终止本协议的前提下,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2.违约方应当在非违约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事实15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作补救的,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和支出)。在本协议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后,本条款仍将继续有效。

3.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游戏及相关产品或服务本身原因产生的客户问题以及法律责任,而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如因甲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客户问题以及法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正文以下无内容。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2015年9月 8日

签字日期:2015年9月8 日

第19篇:合同签订委托书

合同签订委托书

委 托 人: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州市公司

法定代表:郑祖雄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02号

sd

受委托人:

职务: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我单位委托同志以单位的名义与鄂州市天度视觉设计中心直接签订《品牌诊断报告书设计制作》合同,并对其签订的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行使管理职权,对其合同签订和管理行为为我单位承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州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第20篇: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自然,就提出了由谁起草合同文本的问题,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还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起节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而对方则毫无思想准备,有些时候,即使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难以发现于己不利之处。所以,我方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但现在我们的一些涉外谈判,往往是由外商一开始就提出一份完整的合同文本,迫使我方按照合同文本的内容讨论每项条款。这种作法会使我方在谈判中处于极端被动的地位,一方面由于思想准备不足,容易让对方塞进一些对我方不利的条款或遗漏一些对方必须承担义务的条款;另一方面,按一方事先拟好的合同文本进行谈判,极大地限制了我方谈判策略和技巧的发挥,并且很难对合同进

行比较大的修改或补充,甚至有的只是在对方的合同上签字。

另外,如果用外文文本作基础,对我方也有诸多不利,不仅要在翻译内容上反复推敲,弄清外文的基本含义,还要考虑法律上的意义,一些约定俗成的用法,包括外文的一词多义,弄不好就会造成麻烦,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因此,在谈判中,我方应该争取拟就合同谈判的草稿。在此基础上进行谈判,形

势就会有利于我方。

要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阐述。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我方珲要对所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明确哪些条款不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作适当让步、让步到什么程度。这样,当双方就

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谈判时,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

(二) 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在签约时,要调查对方的信资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一般来讲,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有时,虽具体业务谈判,出现签约的不是上述人员,但也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如了解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常见的有授权书、委托书等。了解对方的合法身分和权

限范围,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一定要严肃认真,切不能草率从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扩大。但是,在与外商、港商谈判时,由于盲目轻信对方,草率签订合同,以致吃亏受骗的现象屡有发生。有些单位为了急于引进、输出,仅凭熟人介绍,不进行任何信资调查,就签订数额巨大的合同,结果给企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所以,进行信资调查,了解对方的企业信誉及其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是十分重要的。此外,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名片不能代替证书,有的人名片关衔很大,实际上是空的。还有,与外国公司找交道,不要只看母公司的信誉和资产情况,实际上母公司对子公司是不

负连带责任的。

(三) 合同要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架空了合同或削减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合同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即使是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如果合同条款不明确,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例如,我国南方某一城市与港商签订了一个出售矿渣

的合同。合同中只明确港商可以每天拉一车,时间一个月。由于没有 确提货车的型号,结果对方拉货的车越来越大,我方明知吃亏,却也无可奈

何。

合同文字如果含糊不清,模棱两两,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争议纷纷,扯皮不断,甚至遗祸无穷。例如,某一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合同生效后不得超过45天,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美元的履约保证金。……超过两个月如未能如期缴纳,则合同自动失效。”这里“两个月”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是合同生效

之日开始算起?还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写得不明确。

此外,对合同中的一些关键词句,一定要谨慎推敲,不能含糊迁就,有时仅一字之差,却“失之千里”。例如,福建某企业在与外商谈判合同履行保证书时,外商要求写上“在发生受方取损失补偿时,要先取得供方认可。”为保留或取消“认可”两字,双方展开了辩论,僵持了两天,最后我方以理服人使外商放弃了“认可”要求。因为,如果我方同意保留“认可”这一条,则供方银行的《履约保证书》就失去了任何意义。如供方不认可,出具《履约保证书》的银行就可以不受理受方索赔的要求。《履约保证书》只不过是一纸空文,成了骗取信

任的一种形式。

(四) 合同中的条款具体详细、协调一致

合同条款太笼统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例如,某化肥厂从日本引进一套化

肥设备,合同有这样一条:“

某管线采用不锈钢材料“。没有具体指明管线应包括阀门、弯管、接头等。结果,在合同履行中,日方认为管线只指管子,我方则认为包括其它,但由于

合同没能写明,也无从交涉,干吃哑巴亏。

同时,也应注意合同中的条款不能重复,更不能前后出现矛盾。例如,我一企业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合同,在价格条款中有这样一条规定:“上述价格包括卖方装到船舱的一切费用。”而在交货条款中却又出现了这样的规定:“买方负担装船费用的1/2,凭卖方费用单据支付。”这种前后矛盾的现象,最容易被人

钻空子。

(五) 争取在我方所在地举行合同的缔约或签字仪式

比较重要的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举行的合同缔约或签字信式,要尽量争取在我方举行。因为签约地点往往决定采取哪国法律解决合同中的纠纷问题。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如果合同中对出现纠纷采用哪国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一旦发生争执,法院或仲裁庭就可以根据合同缔结地国家的法律来做出判决或

仲裁。

签订代理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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