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一案程序的。
二、甲方负责联系网络媒体进行沟通或舆论监督沟通。乙方配合继续上访申诉。
三、甲方负责代写法律文书及申诉书,乙方先付甲方电话费300元,打印、复印、邮寄费300元。
四、由乙方提供与诉求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据,甲方保证胜诉,如败诉,甲方退款,但不退差旅费。如乙方提供的与诉求相应的证据不是合法有效的,也不能证明诉求事实,败诉后,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退款。
五、差旅费用(机票、打的、住宿、餐饮等)由乙方承担一次一结(先付款后结账),不能影响甲方工作,如影响甲方工作,后果乙方自负。
六、甲方不收乙方法律服务费,只收劳动报酬,共元,乙方先交元后,甲方负责沟通,进行申请或申请再审;收到回复、答复意见,乙方再交元;收到处理意见,裁定(撤销或再审)后,三月内乙方再交元。
七、本案以收到回复、答复、处理意见、裁判文书为止,时间不限。
八、上述条款,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对违约者处劳务费的一倍归对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年月日
《代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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