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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通知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16 06:00:5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干部任免的通知

土城镇中心学校文件 土教字【2008】09号土城镇中心学校 关于中小学校长、中层干部任免的通知中学、各小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 高明儒同志任土城初中校长; 陈绍兵同志任龙坪小学校长; 王德成同志任土城中心小学校长; 王厚清同志任白鸡小学校长;

张永国同志任通省小学校长,免去原通省初中教导主任职务; 张科银同志任堤坪小学校长; 魏军成同志任马蹄小学校长; 贾永强同志任土城初中副校长,免去原通省初中校长职务; 李传军同志任土城初中教导副主任,免去原塘埂小学校长职务; 宋仁学同志任土城初中政教副主任,免去原通省初中政教主任职务; 况成鄂同志任通省小学教导主任,免去原通省小学校长职务。

房县土城镇中心学校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2篇:干部任免

干部任免

市委公布接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嘉组干〔2015〕32号文件通知:俞志刚同志任桐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挂职期2个月)。市委任命沈小平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兼);李新荣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包晓敏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费朔军同志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张茂华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书记;陈丽悦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书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丁立勇同志任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费国强同志任市委副镇级组织员(驻梧桐街道);姚伟平同志任濮院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高建松同志任市委副镇级组织员(驻濮院镇);杨晨智同志任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计亚平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朱涯同志任共青团桐乡市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吴伟杰同志任梧桐街道党委委员、副书记;范定飞同志任凤鸣街道党委委员;姚国中同志任龙翔街道党委委员、副书记;姚自钢同志任乌镇镇党委委员;曹国强同志任崇福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沈春杰同志任大麻镇党委委员;朱跃龙同志任河山镇党委委员;朱坤兴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平伟良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张耘天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一纪律检查组组长;王沈标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一纪律检查组副组长;王明兴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一纪律检查组副组长;黄建富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二纪律检查组组长;钱少华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二纪律检查组副组长;盛泽世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二纪律检查组副组长( 试用期一年);沈剑飞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三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徐有林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四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裘贤标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四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谢树彬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五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姚伟良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五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奚春友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六纪律检查组副组长;陆明仙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六纪律检查组副组长;曹建林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七纪律检查组组长;沈玉林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八纪律检查组组长;王新江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九纪律检查组组长;张英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十纪律检查组组长;凌建初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十一纪律检查组组长;诸月松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十二纪律检查组组长;李海强同志任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律检查组组长;刘建良同志任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蒋建根同志任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组长( 试用期一年);姚晨晓同志任市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胡春玫同志任市纪委( 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卫亚敏同志任市纪委( 监察局)干部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市委免去吕忠飞同志的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李新荣同志的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职务;包晓敏同志的濮院羊毛衫市场管理委员会正局级领导干部、濮院羊毛衫市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费朔军同志的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张茂华同志的濮院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陈丽悦同志的梧桐街道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丁立勇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费国强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姚伟平同志的龙翔街道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高建松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谢峻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范建成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戴克虎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计亚平同志的崇福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姚国中同志的凤鸣街道党委委员职务;黄建富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局级领导干部、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张耘天同志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职务;平伟良同志的市纪委驻市环境保护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王沈标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振东新区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王明兴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钱少华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审计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沈剑飞同志的市纪委驻市行政审批中心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徐有林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裘贤标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商务局(粮食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谢树彬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奚春友同志的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陆明仙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曹建林同志的市纪委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沈玉林同志的市纪委驻市财政(地税)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王新江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张英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农业经济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凌建初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成员、市纪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诸月松同志的市纪委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刘建良同志的市司法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姚晨晓同志的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胡春玫同志的市纪委( 监察局)干部室主任职务;夏根伟同志的市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职务;陆建明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陈建明同志的市纪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钱锋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于嘉平同志的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顾根潮同志的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成员、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沈建龙同志的市供销合作总社纪委书记职务;陈新悦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广播电视台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同意吴大江同志辞去公职;同意皮裕龙同志辞去公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戴克虎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苗青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沈小平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免去俞谷青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接受何伟明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市政府任命费朔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丽悦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范建成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计亚平同志任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吴伟杰同志任梧桐街道办事处主任;姚国中同志任龙翔街道办事处主任;郑熙同志任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范定飞同志任凤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于嘉平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沈建龙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沈国萍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政府免去费朔军同志的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陈丽悦同志的梧桐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谢峻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包晓敏同志的濮院羊毛衫市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姚伟平同志的龙翔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皮裕龙同志的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吕忠飞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吴伟杰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姚国中同志的凤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黄建富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姚伟良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张耘天同志的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组织部任命张耘天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办公会议成员;蒋建根同志任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丁立勇同志任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范建成同志任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朱建清同志任市振东新区党委委员;沈国萍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姚晨晓同志任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黄建富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曹建林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王新江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委员;凌建初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苗青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挂职期18个月);确定张耘天、黄建富、李海强同志的职级为正科长级;确定沈国萍、华春伟同志的职级为正科级;确定吕钢平同志为副科长级干部,职级为正科级;确定王沈标、王明兴、钱少华、盛泽世、沈剑飞、徐有林、裘贤标、谢树彬、姚伟良、奚春友、陆明仙、刘建良同志的职级为副科长级;确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方炤玮同志任现职期间享受副科(局)级待遇;确定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所长朱建清同志任现职期间享受副科(局)级待遇;确定李国清同志的职级为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确定高炜人同志的职级为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提名姚伟平同志为濮院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提名曾正君同志为高桥镇人大主席。组织部免去吴伟杰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李新荣同志的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兼)职务;平伟良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职务;姚晨晓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职务;曹建林同志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委员职务;王新江同志的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陈建明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职务;刘建良同志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姚伟良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委员职务;奚春友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委员职务;裘贤标同志的市商务局(粮食局)党组成员职务;徐有林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职务;钱少华同志的市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陆明仙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谢树彬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王沈标同志的市振东新区党委委员职务;沈剑飞同志的市行政审批中心党组成员职务;提议张茂华同志辞去濮院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提议曹国强同志辞去崇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推荐第3篇: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等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

聘任***为安全环保科科长;

聘任***为财务科副科长,免去其计划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2年9月19日

推荐第4篇:任免通知

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主送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为××××××;

任命×××为××××××;

免去×××的××××××(职务)。

(印章)

××××年×月×日

推荐第5篇:任免通知

任免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发〔××年〕×号(1~5)

××年×月×日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免去×××××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职务;

×××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

免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免去×××××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局级)职务;

免去×××××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高科(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推荐第6篇:任免通知

任免的通知范文

××县人民政府关于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研究,决定:

胡××任××县物资局副局长;

游××任××县物资局副局长;

张××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张××任××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邱××的××县广福初级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陈×的××县桂兴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

李××的××县白马乡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

王××的××县花桥镇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年×月×日

推荐第7篇:任免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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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市人民政府

关于丛树屏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文政任〔20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埠口港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丛树屏为文登市生态化工产业推进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刘永清为文登市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吴俊虎为文登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天福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 合为文登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王卫东、刘宽明为文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

鞠成彬为文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文登营派出所所长职务;

吕永军为文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颜爱华为文登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原 军为文登市公安局天福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界石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忠尧为文登市公安局文登营派出所所长;

蔡 安为文登市公安局侯家派出所所长;

曲学江为文登市公安局葛家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侯家派出所所长职务;

邢钦周为文登市公安局界石派出所所长;

李自强为文登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海林为文登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学杰为文登市物价局副主任科员;

丛 民为文登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吕 涛为文登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文虎为文登市水资源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玉平的文登市公安局副局长、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丛培庆的文登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于向洋的文登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主任科员职务;

王曙光的文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毕可伟的文登市水资源管理站站长职务。 崔卫兵为文登市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正县级)。

1

关于刘玉进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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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玉进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文政任〔20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埠口港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玉进为文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邵光明为文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张海峰为文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 波为文登市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华宁为文登市直属机关物业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惠鹏为文登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毕建伟为文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显林兼任文登市蓝色经济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苘劲松兼任文登市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海军为文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任文登市蓝色经济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侯利平、于军生、谷强明确为正科级;

刘永昌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一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林敬泽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二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正宁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二监察室副主任(列李建礼之前),免去其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三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王 岩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三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德才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三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站长职务;

田序强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传东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许春华为文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 英为文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隋凌云为文登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包 梅为文登市信息产业办公室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宋会京为文登市教育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文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工教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姚大庆兼任文登市职工教育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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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文波为文登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军士为文登市司法局副局长(列于剑凤之前);

丁新军为文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于元华为文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于红卫为文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刘永忠为文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免去其文登市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处主任职务;

侯庆修为文登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侯登高为文登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会计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邢钦栋为文登市基层财政管理处主任;

邢新湖为文登市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建筑为文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辉为文登市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 水为文登市会计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文登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职务;

李 波为文登市会计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苑杰法为文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刘晓红为文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进永、包慧为文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秀红为文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梁志勇兼任文登市高级技工学校技能培训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丰强为文登市高级技工学校技能培训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力强为文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郭 勇为文登市公务员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张振勇为文登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主任;

李冬青为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总监(试用期一年);

于海君为文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宁为文登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滕新强为文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付国德为文登市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基杰为文登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董崇波、张志强为文登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丛军、丛培钦为文登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隋宏宇为文登市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李海强、王国芹明确为副科级;

赵东明为文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于海业兼任文登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建伟为文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于 浩为文登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张运仲为文登市港航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杰、郭延清为文登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邢 强为文登市交通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蔡清国兼任文登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 涛为文登市农业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农业局总农艺师职务;

崔 贤为文登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于正溥为文登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国虎为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文登)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学军为文登市林业局主任科员;

刘志强为文登市统计局主任科员;

王文永为文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于学农为文登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于海平为文登市海洋环境监测站副站长(正科级);

赵冬柏、玉文德为文登市商务局主任科员;

李佳美为文登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毕可伟为文登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国娥为文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 市卫生局主任科员职务;

曲维平、陈小辉、张爱萍为文登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彦雯为文登市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张述涛为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列李冬青之前)、主任科员;

祝炳文为文登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于 明为文登市旅游局副局长;

郑 永为文登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金海军为文登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华为文登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蔡玉杰为文登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于海波为文登市广播电视网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谭永东为文登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免去其文登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职务;

陈 波为文登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免去其文登市广播电视网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于喜军为文登市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免去其文登市广播电视网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倪曙光、于荣文为文登市广播电视网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登科为文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丛龙涛为文登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银燕为文登市技术转移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荣 刚为文登市政府投资审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文浩为文登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胜为文登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鞠洪广的文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慈伯彦的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一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于永进的文登市司法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邢为民的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邢军胜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文登)主任;

吴 强的文登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世强的文登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建超的文登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许建中的文登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职务;

姜清明的文登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埠口港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姜 猛为文登市整骨医院院长;

王占海为文登市整骨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宗栋为文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金波为文登市财贸办公室主任;

姜洪阳为文登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

刘昌安为文登市农业广播电视分校校长;

丛盛日为文登市会计事务管理局局长;

于向前、林均胜为文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孙宝虎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三监察室副主任;

周文静为文登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于剑凤为文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挂任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时永刚为文登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孙宏伟为文登市财贸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辉为文登市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邓炳林为文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威海空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堂朝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石建奉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傅 磊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年刚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隋洪强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明军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许晓鹏为威海空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 玲为文登市圣经山景区管理委员会事业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谭远超的文登市整骨医院院长职务(保留正县级);

王肇刚的文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林 萍的文登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

侯书良的文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隋书洲的文登市财贸办公室主任职务;

谭晓峰的文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永红的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一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贾宏阳的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二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姜 霞的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三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周新民的文登市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蓝色经济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

刘昌文的文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

李庆进的文登市粮食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

邱夕杰的文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许德安的文登市会计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苘志强的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孙国强的文登市客运物流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

王洪丹的文登市农业广播电视分校校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王建军的文登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宋修海的文登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杨晓胜的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吕军昭的文登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初元职的文登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王锡国的文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邵学斌的文登市公安局葛家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丁英才的文登市直属机关物业管理所所长职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埠口港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文杰为环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文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赵 刚的环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崔 文的文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埠口港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解英明为文登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于向东为文登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鞠洪广为文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李 光兼任文登市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

王肇刚、邢友波、于海业、于忠诚为文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建伟为文登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邱夕杰、于春盛、赵熙强、王亚林、丛树屏、刘维泽、于少波为文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倪保惠为文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姜向阳、范九国、徐海兵为文登市信息产业办公室副主任;

6 苘志强为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邢为民、苑杰法为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梁志勇、张振军、刘卫东、王斐为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辉为文登市劳动监察处主任;

张振勇为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官安置办公室主任; 周文静为文登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邵永舜为文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书强为文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滕世盛为文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刘文杰、丛建军、于永波为文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敬东、张九龄、赵冬柏、于淑娜、玉文德为文登市商务局副局长;

崔文明为文登市商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政会、王永泉、王庆聚为文登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孙振辉、唐功文、宋琴、李元湖为文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宋建军、王国光为文登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崔 贤为文登市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文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石华军为文登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副主任; 都海波为文登市民兵训练基地主任。 免去:

毕卫刚的文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建军的文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春辉的文登市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建利的文登市民兵训练基地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因机构改革更名和调整,有关人员原任的科级职务自然免除。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文登市人民政府

关于鞠传友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文政任〔201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埠口港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鞠传友、唐茂青为文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孙庚子为文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 辉为文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于炜炜为文登市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7 张文华为文登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红阳为文登市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于海波、陶健、曲志斌为文登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许建中、谭永东、王辉为文登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

王 峻为文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文登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主任职务; 毕建民兼任文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华军为文登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徐建海、姜利为文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卫志海为文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迟 军为文登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宫军强为文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建超为文登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赟为文登市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鞠志强为文登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军为文登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 邵 宁、于孟利为文登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培明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监察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吕文波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一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徐升方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一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慈伯彦、张永红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一监察室副主任;

林敬泽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二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贾宏阳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二监察室副主任;

李建礼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二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财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学文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二监察室副主任;

于夕方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二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 岩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三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于正宁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三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金融上市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姜 霞、张清安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三监察室副主任; 田序强、刘玉忠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室副主任;

赵东明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开永为文登市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室副主任; 于 强为文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钦东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兼任文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刘 芳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劳动人事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傅 磊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石建奉、毕明波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林 斌、王海鹏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学泮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金滩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晓模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8 于华龙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颜凤山为文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于卫东为文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田秀敏为文登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信息工作站站长职务; 刘广范为文登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海军为文登市服务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菊华为文登市信息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于少波为文登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倪保惠为文登市经济贸易局总经济师,免去其文登市经济运行办公室主任职务; 于洪水、曲文广为文登市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春泽为文登市经济运行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邢友波为文登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建伟为文登市交通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汤 斌为文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庆雁为文登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维祝为文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程平为文登市财政投资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周海滨为文登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振军为文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金为文登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牛志红为文登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 超为文登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邹建栋为文登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宋修海为文登市农业局副局长; 赵锦刚为文登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许修强为文登市海洋与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许常县为文登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 岩为文登市水利局副局长;

于信波为文登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永毅为文登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徐爱良为文登市米山水库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米山水库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丛强滋为文登市米山水库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于国模为文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孙康生为文登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茂林为文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列曲阳春之前),免去其文登市三病医院院长职务; 于 辉为文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 卫为文登市三病医院院长,免去其文登市口腔医院院长职务; 王立宁为文登市口腔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曹旭萍为文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9 黄显峰同志为文登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祖超为文登市审计局副局长(列刘同莲之前)、主任科员; 鲍秀芝为文登市审计局副局长; 宋文著为文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黄卫华为文登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倪宝玲为文登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晓胜为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隋在东、朱书海、李红杰为文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谭占慧为文登市旅游局副局长; 姜传鉴为文登市体育局副局长;

孙 浩为文登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杨炳春为文登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丛永健为文登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夏 辉为文登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 琴为文登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李序海为文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侯洪玉为文登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于英剑为文登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书武为文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宋建军、王国光为文登市金融上市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炳成为文登市财贸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建超为文登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 李自森为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佳为天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新勇为环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岳 轶为威海空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华国兼任文登市圣经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邵志勇为埠口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文生的文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孔庆海的文登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周新民的文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吕世军的文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 王光辉的文登市卫生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 陈新波的文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于选华的文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 刘新伟的文登市劳动监察处主任职务; 王文俭的文登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孙国强的文登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10 于忠诚的文登市交通局总工程师职务;

刘衍强的文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林 涛的文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刘云强的文登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孙显琪的文登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张志勇的文登市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倪本水的文登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王淑凤的文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孙立跃的文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俞天盛的文登市财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邵仁水的文登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徐元波的文登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毕可信的文登市会计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宁桂华的文登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毕崇文的文登市农业广播电视分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杨同杰的文登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丁培君的文登市图书馆馆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王庆泽的文登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苏浩杰的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宫照光的天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曲熙强的环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永解的埠口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锦明的威海空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宝卫的文登市金滩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因文化体制改革机构更名和调整,有关人员原任的文登市文化局、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广播电视局科级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埠口港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王喜杰为文登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邹建敏为文登市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刘玉进、刘永为文登市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姜进军为文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杨宏勇为文登市圣经山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李方成为文登市海洋环境监测站站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曹玉胜为文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于向东为文登市畜牧局局长,免去其文登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大庆为文登市经济合作局局长,免去其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姜春生为文登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11 于柳红为文登市物价局局长;

滕永波为文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文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于向洋为文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免去其文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毕建民为文登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文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肇刚为文登市交通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慈晓平为文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天福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利军为文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基杰为文登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文登市交通局副局长、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 毕建卫为天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亮为埠口港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曲衍安、孙显林、张世模的文登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职务; 李文勋的文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方崇振的文登市海洋环境监测站站长职务; 邓树科的文登市圣经山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江先才的文登市畜牧局局长职务; 崔金龙的文登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丛日俊的文登市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周其文的文登市信息产业局局长职务;

邵相家的文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职务; 丛黎敏的文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序岗的文登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刘昌军的文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 于海洲的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劳动人事局局长职务; 王立杰的埠口港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刘永文为文登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九龄为文登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列邓敬东之后),兼任中国国际商会文登市商会会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玉文德为文登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免去其文登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邢军胜为文登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书强、于永波为文登市建设局副局长;

董以进为文登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管信江为文登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玉波为文登市建设局南海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滕新强为文登市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12 徐 强、刘雪峰为文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

刘 丽、耿 涛为文登市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刘元范为文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南海派出所所长职务; 时银萍为文登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忠琪、陈传强、于国波为文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滕海波为文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主任科员; 董崇妮为文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王曙光为文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克波为文登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李建峰为文登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侯家派出所所长职务; 丛日光为文登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于振龙为文登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米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俊虎为文登市公安局天福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 勇为文登市公安局环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玉庆为文登市公安局南海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海峰为文登市公安局大水泊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温轶洲为文登市公安局高村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曲学江为文登市公安局侯家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毓波为文登市公安局米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文登市公安局界石派出所所长职务; 原 军为文登市公安局界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于 水为文登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正科级),免去其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局长职务; 赵堂朝为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副局长;

李建礼为文登市财贸办公室副主任; 侯力强为文登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

王 亮、杨冬青为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 萍为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陶永江为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王继静为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文登市南海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于建学的文登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林大鹏的文登市公安局天福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刘衍序的文登市公安局大水泊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志涛、刘桂涛的文登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崔继兵的文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 丛晓阳的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13

推荐第8篇:干部任免自查报告

根据你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川组通[2005]45号)的要求,省人口计生委党组对2003年7月以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分析。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和《办法》

党组高度重视《条例》和《办法》的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工作。《条例》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委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事部门相对集中时间,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办法》,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办法》,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办法》。委党组中心学习组把《条例》和《办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了专题学习。委分管人事的领导多次组织委人事处、直属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事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加深对《条例》、《办法》的理解,对照《条例》、《办法》及“十条禁令”和“进一步服务党员干部的十八条措施”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查找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学以致用。

二、严格执行《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条例》颁布以来,委党组坚持以《条例》为准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近年来,委党组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并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委领导牵头,人事、党办、纪检监察分别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对象、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的组成等预先告知群众。在考察中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听取考察对象的领导、同事、下级和群众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既采取个别谈话,又采取一定范围的无记名民意测验。考察材料力求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考察结果由委党组指派专人向考察对象反馈并实行考察责任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晋升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不影响任用的,也要向本人“打招呼”,敲警钟。对反映的问题足以影响任用但一时又难以查证的,暂缓任用;五是实行干部任免表决制。党组讨论提拔处级干部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有效地防止了“一言堂”现象发生;六是实行试用期制。从1999年以来,我委机关凡晋升处级职务的干部,都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这些措施使我委的干部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实践证明,效果较好。

2003年7月以来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调整、交流、轮换共40人次。其中,处长转任调研员2人,副处长晋升处长4人,助理调研员晋升调研员1人、转任副处长3人,确任军转干部助理调研员1人,主任科员晋升副处长8人、晋升助理调研员6人,副主任科员晋升主任科员8人,科员晋升副主任科员2人。交流到直属单位任职5人,这些干部的晋升、调整和交流均按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调整,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

三、切实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我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了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在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方面,领导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委分管领导带领人事部门的同志在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上坚持原则,积极给党组当好参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积极参与干部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了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

几年来,我委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执行《条例》、《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使我委的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省直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认真落实“十条禁令” 和“十八条措施”,规范人事部门干部行为

按照“十条禁令”、和“十八条措施”的规定和要求,委党组和人事处认真学习,并将《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行为规范》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

推荐第9篇:干部任免程序

干部任免程序

1、党组会议研究说明任免职位;

2、进行民主推荐;(填写推荐表)

3、谈话推荐(记录谈话推荐内容)

4、向党组汇报推荐结果,党组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预告、酝酿;(公布考察预告5日,进行民主测评,填测评表)

6、党组会议决定任免事项

7局党组确定的任免名单,上报组织部审核(同时进行任前公示5日)

推荐第10篇:干部任免审批表

附件1:干部任免审批表

填表人:

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

呈报中央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和向中央报送干部任免备案报告,均应按要求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要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换届时,提名候选人的年龄应按召开换届会议的时间计算。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个别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填写新确认的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见下表)。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对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9)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

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现任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如:“××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任的较低职务可省略(如××部副部长兼任的机关党委书记职务可省略);××省委常委,××部党组成员兼任的主要职务须填写(如××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部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司司长)。本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主党派中央常委、副主席,应填写在实际职务之前(如××届中央委员,××省委副书记、省长;民建中央副主席、××省主委,××大学副校长)。

“拟任职务”、“拟免职务”栏中应填写拟任或拟免的中央管理的职务,一律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班子换届时,拟任职务栏中应填写全称,如:“提名为中共××省第×届委员会副书记候选人”、“提名为××省副省长候选人”、“提名为××省第×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为政协××省第×届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不再提名并办理退(离)休手续的,拟免职务栏中填写“退休”或“离职休养”。

省、自治区、直辖市届中调整或办理中央管理干部日常任免时,拟任职务、拟免职务栏中应填写比较规范的简称,如:“××省委副书记”、“××省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免职并同时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应在拟免的职务后面填写“,退休”或“,离职休养”。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县(市)前面均应冠以省(区、市)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写一段。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凡担任过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委员的,需在简历的最后隔行另段填写。

“奖惩情况”栏,填写受省、部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年度考核结果”栏中填写近两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

写实的办法注明。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可填写“列入中央管理干部考核”。

“任免理由”栏应填写此次任免的具体理由,如工作需要、任职年龄到限、任届期满、不胜任本职工作需作调整、因身体健康原因本人请求辞去××职务等等。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省、部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要填写填表时的真实情况。

“呈报单位”栏中应填写呈报单位的党委(党组),并加盖印章,填表日期应与呈报请示的时间一致。

干部任免审批表要用标准的格式,注明填表人,一律打印或铅印。

第11篇:任免通知[优秀]

××县人民政府关于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研究,决定:

胡××任××县物资局副局长;

游××任××县物资局副局长;

张××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张××任××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副主任。通知范文节选!

免去:

邱××的××县广福初级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陈×的××县桂兴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

李××的××县白马乡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

王××的××县花桥镇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通知范文节选!

特此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年×月×日

第12篇:人事任免通知

关于××市××局人事任免的

为了保证××市××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我局发展需要,经局会议研究决定,任命×××同志为××市××局×××××(职务)。

特此通知

×××年××月××日

第13篇:人事任免通知

人事任免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品控管理需要,结合个人工作能力和业绩表现,经领导研究决定,现任免如下:

任命满意为质检班长,负责切磨钢彩工序的质检工作;

原质检班长永杰工作另行安排。

此通知。

存档:公司档案室

第14篇:通知:任免通知[推荐]

××县人民政府关于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研究,决定:

胡××任××县物资局副局长; 游××任××县物资局副局长; 张××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张××任××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副主任。通知范文节选! 免去:

邱××的××县广福初级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陈×的××县桂兴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 李××的××县白马乡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 王××的××县花桥镇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

第15篇:人事任免通知

百亨门业人事任免通知

公司各部: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研究做出如下人事任免决定: 1.免去朱同才业务经理职务,任命李海中同志为商丘、驻马店等地区业务经理,负责商丘、驻马店区域的客户开发、客户维护、客户管理等相关事宜。

2.免去张庆博物流部主管职务,任命崔鲁峰同志为物流部主管,负责物流部的人员和业务管理,保证物流部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百亨门业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

第16篇:人事任免通知

人事任免通知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具体任命如下:

任命岳云珍同志为董事长,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工作,主持、召开公司重大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工作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任命吴憨同志为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组织财会人员正确、及时、完整地处理账务,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等业务,及时进行账务登记。加强财务监管,认真履行财务收支审批手续和费用报销制度,正确合理调度资金,保证日常合理开支需要的正常供给。 任命王鹏伟同志为总经理,负责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公司总目标在各个部门内的展开工作, 规范内部管理,主持公司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负责全面执行和落实执行董事办公会议所作出的各项工作决定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外部协调税务、运管、工商等职能部门,协助吴憨完成各项财务核算。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第17篇:职务任免通知

XXX公司 职务任免通知

XXX字【2015】001号

公司各部门: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因公司工作需要,特作以下人事安排:

任命XXX同志为工程部经理; 任命XXX同志为工程部副经理; 任命XXX同志为行政部经理; 任命XXX同志为财务部副经理; 特此通知!

抄报:总经理办公室 抄送:工程部 财务部 销售部

XXX公司二0一 年 月 日

第18篇:干部任免大会讲话

在公司干部任免大会上的讲话

2015年1月20日

同志们:

刚才***宣布了这次干部调整和提拔人员名单,**作了重要讲话。应该说,这次干部调整面比较宽,涉及干部25人,其中提拔14个,平职交流、调整11个。在研究这次干部调整和提拔的时候,我们感到,这一次调整面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年轻的同志要走上管理干部岗位,翻开人生新的一页,需要给同志们提一些建议和忠告,所以决定通过干部大会的形式来进行宣布。

公司党委对这次干部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的思路,就是坚持公道正派、选贤任能的原则,大力推进**公司干部队伍的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通,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打好干部的基础,保证公司“一年站稳、二年站好、三年站高,年年实现自我赶超”的发展思路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公司这几年,从收费经营、道路养护等中心工作到制度建设再到文化建设,都做了很多艰巨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比如说我们的收费去年实现了2.4亿元的收入,绿化完善工作使****面貌焕然一新,庭院美化及种养工作既统筹安排又因地制宜,探索出了具有独具**特色的种养之路,文 1 化和精神文明建设花开满园,等等。所有这些,都使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高度。

公司发展有这么好的一个势头,我们有这样一个好的工作局面,最最重要的是干部队伍。因为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人才,人才的高度决定发展的速度,我们要想实现大跨越大发展,必须选准、用好一大批有才华、有干劲、有思想、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干部用的好不好,关系到公司的发展。虽然我们管的只是站级干部,但公司党委是高度重视、十分慎重的。在这次干部的调整和提拔过程中,我们可以说是坚持这么几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调整选拔,经过了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公司考察这样一个民主的过程,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注重了单位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只要他们的意见和组织考察和考核基本一致,我们就尊重了你们的意见。

第二个原则,注重干部的实绩,注重干部的实践。我们坚持从实践第一线来看干部,这一次新提拔的14名干部,大多都是一线的,这是我们任用干部的导向,注重干部的实践经验、注重干部的实践经历、注重干部的实践业绩。

第三个原则,注重干部的基本素质。我们使用干部不唯学历、不唯身份,但我们要看素质、看潜力。能不能成为一名干部,首先你要具备成为一名干部的基本素质,这个基本

2 素质是什么,是你的品德、你的业务能力、你的知识结构、你的作风、你对岗位的热爱和珍惜、你对事业的追求。

第四个原则,注重干部队伍的结构。我们细致研究了公司干部队伍的结构、各单位干部的配置情况,着重了解一个单位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和气质结构。一些干部在一些地方时间长了,好处就是熟悉这方面工作,但从另一方面讲,适当地换一换岗位,增加一下对新岗位的敏感性,增加一些对工作的新鲜感,能够更好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有利于干部的成长进步,也有利于工作更好更新的开展。

总之,我们的思路是努力创造一个只要肯干加能干就有舞台的用人环境,创造一个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创造一个选贤任能的用人氛围。当然,有些同志还没有得到提拔,不是不好,而是位置、指标有限。但是,干部的使用是个动态的过程,现在用不上并不意味着将来用不上。包括一些干部对调整的位置可能会有情绪有想法,这都是一种考验。组织的安排不可能不根据单位的工作实际与发展需要来进行,大家要理解支持。下面,针对这次干部调整提拔工作,给同志们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勤学习善工作

我常跟大家说,学习可以明理、明智,可以增长才干、增强本领。这不是空话,更不是假话。从社会实践看,从很多同志的进步例子来看,学习确实是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关键

3 所在。而且,我说的这个学习既包含理论知识的学习,也包含业务知识、管理知识的学习,还包含领导艺术、管理学问的学习。作为一名管理干部,面对的工作更复杂,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多,这需要我们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提升我们个人的修养和境界。我们在座各位都要从本职岗位去思考、出发,加快知识更新。人都是学而知之,而不是生而知之。人没有通才,但是通过学习可以弥补自己在某方面的缺陷。即便是院士、博士,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工作都做得好,但通过学习可以提高知识层面、开拓知识视野,可以通过理论去思考,通过实践检验学习成效,进而探索到干好工作的方法和渠道。尤其是岗位调整比较大的在座干部,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熟悉业务、掌握新岗位的技能,尽快进入角色,推动工作。

二、讲作风求务实

在座的各位,有一部分是刚从员工中提拔上来的,有的是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与广大员工的联系都非常密切,可以说吃住行都基本上是在一起的。换句话说,都是从群众中来的,了解群众的喜怒哀乐,知道员工的所思所想,最明白员工喜欢什么憎恨什么。所以,希望大家继续保持之前好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脚踏实地,保持与广大员工的血肉联系,团结员工,关心员工,忠于职守,扎实工作。要在新岗位上,

4 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投入工作,更加认真勤奋的工作态度开展工作,以出色的工作作风赢得员工的信任和欢迎,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培养和期望。要围绕工作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勇于探索和实践,高标准、高起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心系员工,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关心员工工作生活,切实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让广大员工共享发展成果。

三、要讲团结顾大局

大家到新的岗位后,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找准定位,找准工作的突破口,从推动单位发展的大局和整体出发,讲团结谋发展。实践证明,一个单位,只有干部团结才会有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团结也容易出人才、出干部。大家无论到了哪个部门、哪个单位,都要切实维护单位团结,维护班子团结,作团结的表率。大家走到一起不容易,一起共事是一种缘分,要视团结为“生命”,讲大局、讲合作,自觉维护单位团结,形成整体合力。调整后任正职的同志,要敢抓敢管,大胆负责,勇于承担责任;副职要主动配合,协助好正职开展好工作,共同管理好本单位工作。共事过程中以诚待人,以心交心,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集体营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共同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要懂管理重服务

5 管理也是服务。大到协调、小到保障;大到工作部署,小到生活细节,都是服务。这个服务既是服务于单位全局工作的需要,也是服务于员工更好工作的需要。管理其实就是管人的工作,人管理好了,工作自动就会开展好。比如说,工作安排妥当了,管理人性化了,员工爱岗敬业、心情舒畅、精神饱满、爱好健康、情趣高尚,单位的工作不就管理到位了吗?而这,我认为就是服务更深层次的内涵,也是管理的真谛。我们新走上管理岗位的年轻干部切忌职务不高、脾气不小;官不大、架子大;工作能力不长、脾气却见长。这对单位的发展,对单位的团结,对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都会损害。希望同志们明白个中道理,强化管理艺术,做好服务这篇文章,营造和谐的单位氛围,建设和谐的团队,创造焕然一新的工作局面。

五、要树正气守廉洁

廉洁是一名干部成长进步的守护神。一名干部的成长,如果离开了廉洁两字,就等于丧失了方向和对人生的把握权。我们站级干部,权力不大,能够出事或者出问题的可能性不大,但作为一名干部来讲,希望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有可能面对诱惑时,树得起正气,守得住本色,牢牢把握住个人人生的正确航向。

同志们,刚才我对公司这次站级干部调整、提拔情况作了一个说明,也对各位同志提了几点要求,讲那么多,归根

6 结底,希望大家更好的理解和服从公司的安排,希望大家更好的成长和进步,希望**公司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更加兴旺发达。在此,预祝大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第19篇:干部任免制度(推荐)

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服务的。

第二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对内应体现为满足广大同学的正当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对外应体现为维护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及学生会的形象、荣誉和利益。学生会干部应本着认真、务实、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素质,严肃学生会干部的纪律,促使学生会干部更好的开展工作,保证学生会的工作效率,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任职基本条件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在个人思想政治方面应做到成熟稳重,作风正派,原则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使自己的学习成绩达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干部基本要求。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积极投身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的热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苦耐劳的精神。

第三章学生干部任用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经过自荐,面试,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主席团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一年。

第八条学生会个职能部门部长级别干部实行自荐,面试选举产生。每一学年初学生会主席团以公开纳新的方式面向我院全体同学公正公平公开纳新学生会部长级干部。

第四章干部罢免

第九条学生会在职干部由下列情形之一,学生会主席团应及时罢免其所在职位。

(一)干部在任职期间严重失职,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

(二)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玩忽职守或是能力有限怠于履行或无法履行自己的干部职责。

(三)干部自我的日常言行,行为等不检点,在工作中严重损害学院及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四)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达不到学生会干部的基本要求。

(五)学生会干部在具体的工作中,犯有相关的经济错误经调查取证后情况属实。

(六)应当进行干部罢免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干部辞职

第十条在职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学生会主席团递交书面申请辞职,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职。

(一)因个人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无法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成绩明显下降的。

(三)自身领导和组织能力不够无法进行相关的工作。

(四)无法履行干部工作职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条现任干部辞职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辞职理由,学生会主席团经研究决定后做出是否批准辞职的决定。如批准辞职,应及时上报组织工作部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2010-9院学生会

第20篇:股级干部任免权限

股级干部任免权限

1、由县委组织部任免的:①镇党委组织干事、宣传干事、监察室主任、人事劳动科员、政法委副书记、司法所长(商县司法局),②县直部门的纪委副书记、组织人事科长、监察室主任;县直部门具有组织人事工作职能的办公室主任;③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商镇党委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决定任免的:镇财政所长、教育科员;④未设党委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股级党组织负责人,由所在党组报县委组织部任免(批复);⑤其他未设党委(党组)的县直部门、单位股级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根据镇和部门的任免报告提出方案提交部务会讨论决定任免;⑥副科级单位副职及助理。

2、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任免的:县委组织部任免以外的股级干部;实行条块共同管理的镇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由主管方党委(党组)商协管方党委(党组)同意,并会同协管方组织民主推荐、考察,由主管方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任免。由县委工作部门任免的:县委组织部任免以外的股级干部。

3、由县人武部任免的:镇和县直部门人武部副部长、干事,由县人武部党委商相关党委提出建议人选,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后,县人武部党委与相关党委共同组织民主推荐、考察,报县委组织部批复,由县人武部任免。

4、由所在镇党委任免的: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任免以外的股级干部。

干部任免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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