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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信息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23 09:08:19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残疾人就业

延吉市残疾人就业现状及问题浅论

---以延吉市延春社区残疾人就业为例

摘要:残疾人社会特殊弱势群体,其和普通人一样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平等的劳动权利,

残疾人就业是其改善生活状况、参与社会生活和实现人生价值的最重要的途径,残疾人就业问题也是关系到人权、人道的重要问题。其就业现状存在层次低、收入水平低和发展不平等问题,这更需要更多的关注和解决措施,促进其充分就业。

关键词:残疾人;残疾人联合会;就业;问题及措施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根据延吉市残疾人联合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延吉市目前有延吉市现有残疾人数31500,占总人口的6.3%, 更涉及到残疾人家庭和亲属这些数据表明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是社会生活中无法避免和不同忽视的问题。就业可以说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参与社会生活和实现人生价值的最重要的途径。

一、延吉市残疾人就业状况

延吉市残疾人联合会地址位于延吉市解放路附近,其实延吉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989年正式成立。多年来,其在残疾人社会工作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就,根据其负责人提供的资料,市残联安置了残疾人1100名,培训残疾人1350名。 残疾人联合会分四大科室,有办公室、康复科、组宣科和教育就业科,此次访谈对象主要是教育就业科主任崔主任,据介绍,教育就业科职责有: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负责特殊文字、授予的学习推广工作;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和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和经济实体;掌握残疾人就就业供需信息,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和其他形式就业,负责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让你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和管理盲人按摩培训和 盲人按摩等。

在安排残疾人就业上市残联主要采取三种模式。

一、集中安置,这种方式主要是在残疾人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目前延吉市共有残疾人福利企业22个,截止到2011年,这些福利企业共安排了476名残疾人工作岗位;

二、分散安置,这种方式是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第八条明文规定,为促进残疾人实质性就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目前在吉林省范围内,残疾人就业比例按在职职工人数的1.6%来算。

三、个体户就业,在延吉市延春社区残疾人联合会建设了简易房,大约7~8平方米,被称为“残疾人一条街”,这条街上共安置了将近十所所这样的简易房供残疾人无偿使用,其中有2家配钥匙店,2家缝补工,2家服装店,2家餐饮店,还有一家中医按摩。据崔主任介绍,由于受天气影响,在五月份之前他们一般只有几家营业。还有是农村养殖业加工业,残联对其进行资金援助,并且政策上优惠,免税免租金,目前工投入了约40万元。

为了更好地了解其就业现状,我们对其中一家缝补店进行了访谈,M是肢体残

疾,在简易房已从事缝补约三年,M家有妻子儿女,目前居住在延吉市廉租房,但由于其不愿意透漏工资收入,我们不能准确评价其生活状况。

由于此次社会调查数据收集并不周全,成为一大缺憾,但在对延吉市残疾人联合会的调查中也局部窥探到其就业现状。

二、残疾人就业依然任重道远

虽然延吉市残疾人就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很显然,这一工作依旧任重道远。在整个就业形势非常紧张的大背景下,由于自身障碍和环境的影响,残疾人就业的矛盾就更为突出。其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在就业中存在很多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二是残疾人就业层次低,从上述有限资料可以看出,残疾人劳动者多处于次级劳动力市场,他们从事较多的是简单的工作;三是工资收入低,多为低保户,由于残疾人自身缺陷其工作为多低收入工作。

这次调查发现的问题也是很有限,譬如还有我国存在的残疾人就业中女性占比例低,2008年底全国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451.29万人,其中女性残疾人就业人数为118.93万人,女性所占比例不到1/3;同样农村女性就业残疾人数量也是远低于男性,2008年底农村残疾人就业人数为1717.07万人,其中女性残疾人数为680.06万人,女性所占比例不到四成

另外还有残疾人就业受歧视,残疾人教育程度低等问题。

三、解决问题措施建议

(一)提高残疾人技术素质和身体素质。就业能力与受教育水平成正比.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低这一现实状况将严重地影响残疾人就业的数量和质量。改进穷人的福利之关键因素不是空问、能源和耕地,而是提高人口质量,提高知识水平。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宰在己经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的地区达到或接近当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尚未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的地区,入学率要有大幅度提高。充分发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完善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广泛开展残疾人

1。在身体素质上,仍需要采取相关的措施:1.国家和社会采取康职业教育与培训○

复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在开展康复工作中.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2.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二)巩固现有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创多样化的就业方式。(1)调整现有集中就业和分散按比例就业政策模式,推进福利企业改制,放宽或取消对福利企业的行业限制,鼓励福利企业进入第三产业,调整就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解除福利企业投资主体所有制限制条件,鼓励更多类型的企业、自然人兴办福利企业,福利企业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只要是按照政策规定,安置了相应比例的残疾人就业,并给他们办理了社会保险,就可以“一视同仁”地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加大对福利企业的投资,进行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提高福利企业市场竞争力,政府要制定更加规范和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发展。建议各地人大出台《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为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就业安置比例;全面推进分散按比例就业,要向乡镇延伸,逐步覆盖城乡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事业各类用人单位应一

视同仁,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特别是有学历的残疾人就业,为提高残疾人就业层次、平等参与竞争创造条件;建议提高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标准,增加违规企业成本,促使企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对就业保障金要合理运营确

2。 保增值保值,保障金的使用要规范合理○

四、总结

残疾人就业问题纷繁复杂,需要更多的努力和关注。我国正处在经济和社会转型的重要战略期,随着改革深化,残疾人就业问题的许多深层次矛盾都凸现出来,残疾人就业问题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社会各团体、个人协同行动起来,以社会保障理论为指导,建立完善的残疾人就业法律体系,给予残疾人在教育、培训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扶持,开拓多样的就业渠道,经过长期不懈的优化完善,确保残疾人真正地受惠于就业中。

参考文献:

[1]叶银娣.残疾人就业状况及其社会保障分析[Z]经济论坛.2008

[2]陈方正.王玮.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及对策思考[J] 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1):78-81

推荐第2篇:残疾人就业

创建和谐社会,残疾人进福利企业就业

中新社绍兴七月二十八日电(记者沈阳 通讯员王建安袁建平)根据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今年六月八日强调的“十一五”期间,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构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的精神。近日由诸暨市民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开展的2006年度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在绍兴诸暨市召开。全市49家福利企业接受了年检年审,其中有5家处于保牌停办或暂时停业状态,7家为保留福利企业资格而退出增值税免税资格,37家福利企业经年审为合格企业,可继续享受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据了解,目前全市在产的37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员2490人,为促进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作出了贡献。近年来,市国税局通过贯彻落实好福利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扶持福利企业发展。该局充分考虑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的需求,深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完成审核,并及时办理、审批其上报的减免税认定申请,使企业迅速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2005年,市国税局共为福利企业减免增值税1.31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758万元。市国税局还通过走访企业的形式,开展广泛的调查,及时听取意见,了解福利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并针对残疾人比例、财务管理、残疾人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纳税辅导,同时通过国税公告、税务咨询、国税网站等途径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福利企业吸收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受众范围。

推荐第3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代征范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机关代征的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未安置或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级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中央企业、外省、市驻冀企业、三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征收标准

我省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为不低于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1.5%。安排一名盲人或重度肢体残疾人,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本行政区域内安排对象不足的,经当地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可按实有残疾人数量降低就业比例。征收标准为:(单位上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比例数-在岗残疾人职工人数)×上年度当地年平均职工工资。对暂未达到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按规定向各级地税机关缴纳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一人的单位,按比例差额计算缴纳。

单位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6个月以上),与计税工资人数一致。

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联劳动服务机构确认的残疾人数。

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各市、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数。

根据《工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应当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当月经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自收单位除外),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由税务部门全额代征工会经费;开业满一年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由税务部门全额代征工会筹备金。

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它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正式职工、长期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职工等。工资总额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一号令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对于账务不健全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总数核定工资总额。

税务部门根据核定的申报表和银行收款凭证,开具由财政部监制、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作为缴费单位税前列支工会经费的凭证。

用人单位非因不可抗力、破产或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等原因,逾期不拨缴或者未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应当催缴并按欠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加收滞纳金。经两次催缴无效的,该单位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推荐第4篇:残疾人就业小结

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小结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在市残联指导帮助下,以及全县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县残疾人就业工作人取得了显著成绩。

今年以来,我县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为突破口,全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城乡2000多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已有74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达到了6%。

一、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成为今年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新亮点

残疾人集中就业势头强劲。县残联加大了与民政和税务部门的协作,各类福利企业成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其中向榆次白象方便面厂集中安置残疾人达到100多人,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逐步提高33人(城镇8人,农村25人),向京玉电厂安排残疾人36人(城镇12人,农村24人)。各类福利企业现在正从金融危机的困境中走出了低谷,残疾人集中就业强劲反弹,出现了年轻残疾人劳动力供不应求的喜人局面。

二、加大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有力促进了农村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工作。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深入,我们抓住省政府“民生工程”实施这一重要民生项目为契机,全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是提高残疾人素质和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

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我们根据市残联“民生工程”下达我县的残疾人培训任务指标,制定年度计划,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使农村残疾人因培训掌握了实用技术,走上自强创业之路,家庭生活得到了改善。

三、加大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力度,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依法开展

今年我们坚持以安排残疾人就业为目的,以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手段,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7名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都按规定与残疾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缴纳了各种保险。同时,我们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单位,加大执法力度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推动残疾人就业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积极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以点带面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残疾人个体就业环境明显改善,认真落实中央七号文,残疾人个体就业和集体从业的优惠扶持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工商、税务、城建等部门对残疾人个体经营证照办理、税费减免、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了照顾和倾斜,积极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为回报社会,她在发展企业的同时安排10多名残疾人就业,新城镇邓村肢残人马金枝通过自身的努力办起了养鸡场,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今年残联已将其列为重点扶持的养殖基地。为帮助和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家庭通过养殖脱贫致富,安置残疾人10名。辐射和带动周边残疾人养殖户户数6户。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右玉县残联虽然在残疾人就业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部分单位提供的就业岗位对接性不强,致使不少残疾人不能适应,即使已得到安置的残疾人,由于工作环境、工资水平等原因自动放弃的较多,就业的稳定性较差,再加上部分残疾人要求过高,过分挑剔,主动就业意识不强,也给解决残疾人就业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六、2011年的就业工作主要任务

开展就业援助,实现就业保障法制化。就业是最好的社会保障,首先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通过集中就业、分散就业和个体就业三种渠道,大力扶持残疾人就业。重点依法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展社区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就地就近得到充分就业。其次抓好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素质。要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残疾人进行定向职业技术培训。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法规,有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切实维护残疾职工的权益。

右玉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

推荐第5篇:残疾人就业情况汇报

残疾人就业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25.38万人,残疾人是我国社会中特殊困难的群体,安置残疾人就业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按照《残疾人保障法》及《甘肃省实施保障法办法》和《甘肃省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确定的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市政府颁布了《天水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相继批转了残疾人事业“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发展规划,对我市残疾人就业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目标任务、途径和措施作了全面的规定。现将近年来城镇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就业培训开展情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作一简要汇报:

二、城镇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和就业培训开展情况

(一)劳动就业情况

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残疾人自身权利和价值的关健环节,我市约有城镇残疾人人。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就业服务,帮助改善其就业条件和生活状况;始终贯穿一条主线,即全面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把工作的侧重点放在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

务上,促进就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形成,残疾人就业工作初步形成了以集中就业、分散按比例就业、个体就业为主体的就业格局。一是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依法推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从1999年开始,市县区政府把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范围,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规定了任务指标,坚持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评比,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执法和劳动监察范围,强化了政府行为。二是鼓励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三是通过落实对残疾人个体从业的扶持优惠政策,减免营业税、工商管理费及其他费用,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十一五”以来,我们通过求职登记、推荐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措施,实现我们通过推荐参加省残联举办的培训班和依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推荐第6篇:残疾人就业条例

残疾人就业条例

作者:陕西省残疾人创业协会(转载):发表时间:2007-04-1

2残疾人就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88号

《残疾人就业条例》已经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总 理温家宝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第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应聘等多种形式就业。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应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六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条 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资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残疾人职工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保障残疾人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应当优先考虑残疾人就业。

第十六条 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国家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面筹集资金,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有关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第四章 就业服务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第二十二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

(一)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

(二)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

(三)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四)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 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经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可以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十四条 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弄虚作假,虚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骗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7篇:残疾人就业新政

青岛: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新政

日期:2009-2-18来源: 山东新闻网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近日联合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新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安置的政策扶持力度。

新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就业,可享受劳动保障部门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等待遇。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招用就业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市内四区另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五市三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另行确定补贴数额。

对新安置残疾人就业超过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超比例新安置1名残疾人,合同期内,市内四区每年奖励用人单位8000元。五市三区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对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并且首次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在其申领劳动保障部门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或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的基础上,另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不超过两年的经营补贴,用于残疾人自谋职业场所租赁、设施购置等。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月300元,第二年每月200元。

登记失业残疾人参加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初级职业技术培训,享受劳动保障部门培训补贴政策。残疾人参加市(区、市)残联举办的各类培训,免收培训费、鉴定费。残疾人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指导下,参加上级残联或残联委托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中、高等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技术证书,给予80%的培训费补贴。各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聘请各行各业的能工巧匠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对失业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残疾人经培训开业的,每培训开业一人,一次性给予师傅800元培训补贴。

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除享受《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政策外,另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各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用人单位可到所在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和申报。

推荐第8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保障社会弱势群体,保障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要求各单位企业招收1.6%的残疾人。

依据《中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上海市第42号令》

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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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须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一名盲人按两名残疾人计算)。但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型企业、事业单位除外。

2、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超过比例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

3、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时间为每年5月。

4、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取缴纳,对逾期缴纳的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滞纳金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应缴保障金数额=(本单位上年度12月份在职职工总数×征收比例-在岗残疾人数)×本市上年职工年人均工资

先去残联或地税所在区的服务大厅(应该在你们地税网上站能查到都有哪几个地方可以核定残保金的)去核定一下你要按几个人的标准交,每个人交多少,应该带着个人所得税申报表(6月和12月份的就可以)或工资条原件复件印再或者是企业所得税年报表(附表里面有一页是企业年平均人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公章,他核定以后会有张表给你,上面会有你应该交多少钱,按几个人交的,还有,如果你企业从成立起一起没交,如果现想交的话,要从成立那年开始交连续的,核定表是每年一张的, 然后拿着核定表在旁边应该就有税务人员,他会按照核定表打印税票出来,再就是拿着税票直接去你们开户行交就可以啦,估计现在还不能在网上申报呢,倒是可以直接在银行户上扣款,也可以去别的银行交

推荐第9篇:残疾人就业计划书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残疾人提供创造自我价值的平台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培训就业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残疾人培训就业 组织单位

:英德市残联 主持单位 :英德市残联

协作单位

:香港亚洲商学院大陆管理中心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

项目策划人:英德市残联名誉副主席:段祖斌

201

3年 5 月

尽可能无障碍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 日

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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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

一、立项依据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的政策和方针,根据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7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文件件指示精神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发展残疾人事业,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残疾人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号召各级政府单位以保障残疾人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主线,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国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立项目标: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让他们体面地生存。

三、立项单位:

广东省英德市残联

四、项目培训目标

1、总体目标:2013年到2015年,基本上解决英德市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问题,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

2、分段目标:

2.1、2013年6月1 日—2011年6月30日,完成残疾人招聘工作,统计、收集残疾人相关报名资料;

2.2、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3日,对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进行此次培训的内容举行解答; 2.

3、2013年7月5日,将参加此次培训的残疾人同志安排到英德市残联残疾人培训基地,并为培训做好动员工作;

2.4、2013年7月8日,举行残疾人培训就业的开学典礼;

3、3013年9月1日,安排第一批培训的人员到有需求、有爱心的企业就业;

4、逐步扩大培训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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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任务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

六、组织形式:

充分利用政策的扶持成立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根据企业的岗位需求为能适合岗位工作的残疾人进行相关技能、知识的就业培训,并推荐到有需要的企业就业;

1、签订残疾人就业保障合同;

2、就业培训中心定期跟踪管理;

3、给用人单位授予残疾人就业单位的荣誉牌匾;

(参考样本图片)

4、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申请免残疾人保障金;

5、成立残疾人就业协会;

七、实现方式:

1、发挥香港亚洲商学院学员力量,组织有志于扶残助残的亚商学员、企业管理精英、市场营销精英、企业家等为广大残疾人进行授课、帮扶。以教培训为主导,提升残疾人的文化技能、掌握就业本领,实现残疾人集中就业、行业就业,进一步为残疾人搭建就业平台,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授课内容:相关技能训练、就业、创业指导、康复指导、政策解读与引导。

2、联系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争取企业能够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让用人单位意识到,残障人在其他方面的生命品质要高于很多没有残障的这些人,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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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缺乏他人一样的受教育机会,缺少伯乐。

八、初期主要面向对象:

肢体、听力、言语、视力轻度残疾人,重点突破农村残疾人技能提升与就业问题。

九、长效机制保障:

1、在已就业的残疾人培养骨干,通过骨干老带新,逐步扩大面。并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培训效率和培训成果,使残疾人能走上就业、创业的道路;

2、残疾人反向知识输出:让他们向社会宣讲残疾普及知识,让其他人引起注意。做到与其他人的互帮互助。

3、实施措施:培训进网络、到家庭。以网络及面对面培训形式为主,个别知识接受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到家辅导、就业后再培训的形式让残疾人能真正实现与正常人同等的社会价值观。

十、就业观点: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要想让残疾人真正的融入社会,就必须让其获得同等的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力,让他们变得坚强、自信,拥有一个快乐的人生。也只有获得了相应技能,取得了相应岗位后,他们才能减轻家庭负担,让一些困难家庭走出困境。我们可以利用网络,对其进行培训、引导,让他们通向世界。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部分残疾人因为缺乏技能无法就业,只能依靠政府或他人救济或帮助。即使有一些人有技能提升需求,也常因经济困难或行动不便难以实现。我们的团队主要解决有就业意识,技能需求的残疾人培训技能,促进其就业。

十一、长远发展展望:

当残疾人,都获得一定技能,获得一份岗位的时候,社会将变得更加美丽! 十

二、短期梦想:

让农村的部分残疾人能有机会走出自己的村子,看一看外边的世界,实现自己的价值、创造未来,亲身感受一下祖国发展的巨大成果。

十三、终极目标:

建立残疾人职业学校;

十四、项目推进困难:

英德市各类残疾人合计63288人,占总人口的5.86%,其中:肢体残疾14556人、听力残疾15822人、言语残疾1266人,视力残疾8860人、精神残疾6329人、智力残疾3164人、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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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13291人。需要全面掌握残疾人自身生活的情况,并根据残疾人的身体、文化、素质情况进行分类,仔细分析,并且需要核实情况,加以认证,保证项目开展的针对性,重点推进,逐步实现老带新的模式。这些都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指导。

十五、项目优势:

1、香港亚洲商学院在中国内地已经有八年的在职经理教育培训经验,目前在国内各种企业就职职业经理人的学员人数3820名,学员企业单位3000多家,有丰富的用人单位资源,并且所有的学员都有企业管理、企业培训的经验,可以在学员中组织助残义工团作为师资支持,并逐步吸引社会相关技能师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服务;

2、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与地方政府的帮助,见附件:《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十六、工作计划

1、计划书经英德残联审批后交上级批准并立项,并需得到政府的支持并立案!

2、项目启动后制定定详细的前期运作资金计划,并通过申请政府补贴、社会支援、企业赞助筹备运作资金;

3、组建团队,并制定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残疾人创业中心、后勤管理中心相关的章程、管理资料、具体实施并落实;

4、成立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并做好就业培训前期的基础建设;

5、与有岗位需求的企业签订就业培训、人员上岗合同,针对企业的需求选定适合岗位的残疾人,根据企业的岗位要求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社会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人际关系的交往、团队的融洽、自信心等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就业,并享受平等的待遇;对就业的残疾人建立信息档案跟踪管理,并定期回访、长效跟踪;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企业颁发“扶残助残先进单位”的荣誉牌匾,并为就业单位申请政府优惠政策;

6、为残疾人申请就业补助、政策优惠;

7、为残疾人创造更多的价值!

尽可能无障碍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 5

推荐第10篇:帮助残疾人就业

帮助残疾人就业---企业有义务

残疾人在劳动市场上处于绝对的劣势,就业对残疾人而言不仅意味着经济收入,更是获得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的重要途径。在常人的认识里,残疾人是一个被动的、病态的、不能独立,不能正常参与社会活动并发挥作用,并会被看作是被救济、被歧视对象;佛山金亿龙的陈总却不这样认为。

2016年4月,佛山金亿龙来了一位特殊的员工:l聋哑残疾人小邓,陈总亲自带到了我们的包装车间,指手划脚的跟陈总交流了一番,陈总叫来了包装主管和员工们,特别的交代了一番,在员工们面前表扬了一番:“小邓人很聪明,上过小学一年级,自己就能从韶关的乡下坐到佛山,还直接找到了金亿龙,找到我”。陈总以此树立好小邓在同事们心中的好形象。便于小邓日后跟同事们好相处;陈总还热情的请小邓去了餐馆,交代好他努力做事,并承诺两年后公司帮他出费用给他去进一步治疗!

在工作中,小邓发现放板的铁架会刮花我们的天花板面,他提出来给公司的领导,并在铁架上绑好护胶膜、、、、、、同事把他乐观上进看在了眼里,把他的正能量传播到了各个车间!陈总热情、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有成了我们学习的榜样,这是正能量的传播,企业的发展又多了一股无形的力量!

佛山金亿龙企业法人陈勇平具有“道德人格”,承担社会责任!让残疾人更能获得独立和自信,提供残疾人平等的就业机会,也是我们每位企业家都应该去传承的!!!

金亿龙电商部

林秋莲 2016.4.12

第11篇:残疾人就业工作汇报

残疾人劳动就业是解决残疾人奔小康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迫切要求。近几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相继出台了许多有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从而使许多残疾人通过自身的努力生活有了保障,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也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新发展阶段,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我们这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在上级残联和县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通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我县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概况

我县地处聊城最南端,总面积1064平方公里,下辖18个乡镇、办事处,各类企业400余家,总人口760000人,其中残疾人33600人,残疾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残疾人中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范围内的残疾人11316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4%。由于受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利地位,正常作用的发挥也受到限制。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 。

,使他一家终于摆脱了贫困走向了致富路。从1998年开始,县残联对2000余户贫困残疾人进行了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目前,在县残联的扶持下,全县已有2600户贫困残疾人实现了自主就业逐步摆脱了贫困。

三是推荐异地安置和本县福利企业及私营企业劳动就业。帮助残疾人就业,不是残联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才能够实现。我们县始终把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残疾人就业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残工委成员单位,都作了明确的分工,按照各自的分工,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教育部门承担起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民政部门组织发展福利企业,积极安排残疾人集中就业。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残疾人组织兴办的企业和残疾人个体经营者,给予优先核发执照,给予减免税费照顾,为残疾人劳动就业大开绿灯。在做好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基础上,我们还积极走出去,派人到外地考察,最大限度地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门路。2005年9月份,经与临沂市太合食品有限公司联系协商,在我县招收安置了36名残疾工人,月收入都在1000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1500元,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今年,我们又协调组建了一所福利企业----阳谷县鼎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经开始试运营,共安排残疾人15名。目前一所制造汽车配件的银海机械有限公司正在兴建之中,建成后可安排残疾人60名。1998年以来,全县共安置非农业残疾人就业达430余人,减免各类工商税费200万元。有效地推动了我县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

四是依法推行按1.5%比例安置劳动就业。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是国家在深化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针对残疾人就业工作而采取的正确措施,它对残疾事业的发展以及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社会上一些人,甚至一些单位领导,对残疾人劳动就业仍存有一定偏见。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清安排残疾人就业,缴纳就业保障金是法律赋予残疾人的一项合法权利,同时,也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关心残疾人的具体体现,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一环。有的单位听了残联同志苦口婆心的解释理解了,积极组织安排了残疾人,有的单位积极缴纳了保障金。但还有个别单位,不管你是磨破了嘴,还是你跑断了腿,我就是坚持不安排残疾人,不缴纳就业保障金。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立即向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第一年执行了两个拒缴单位,其他等待观望的单位也都乖乖的交上了就业保障金。局面打开了,各个单位都认识到了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都纷纷主动与残联联系,安排残疾人,没有安排够的也主动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这样经过几年的努力,阳谷县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2005年初,我们根据近年来我县的残疾人就业现状,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80余个企、事业单位残疾人安置情况,进行了核查摸底,对安置合格不合格人员20名人员进行了清理,彻底澄清了残疾人就业的底子,为下一部做好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提供了可靠依据。到目前,全县已安置残疾人就业430余人,累计收缴就业保障金140余万元,被评为全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五是开展职业技术培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残疾人对教育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渴望能够得到较高层次、较高质量的教育,结合社会需求和残疾人的特点,我们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自主就业的一种有效途径,我们在2004年,积极争取县职业中专的支持,举办了全县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这个培训班共设立了缝纫、机电维修、畜牧兽医等3个专业,参加学习的残疾人有30多名,这些残疾人通过3个月的免费系统学习,取得了劳动资格证书,走向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此基础上,我们与第一职业中专达成一致协议,每年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由于我们的职业技能培训措施得力,2005年12月,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依托我们县第一职业中专正式挂牌成立。

第12篇:残疾人就业劳动合同

残疾人就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残疾人证号码: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地点、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3、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工资按双方约定,实行(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_________工资,_______元/月(件、时),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月,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依法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二、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三、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保障残疾职工的劳动权利,不得歧视,应按规定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生活上为残疾职工提供方便和照顾。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至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

六、七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除法定情况外;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或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乙方已领取本合同一份(签字):

乙方(签字):

第13篇:残疾人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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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优先战略下的残疾人“劳动保障型就业”探讨

2011-10-22 【字体 :大中小】 【打印】

就业是民生之本,权益之基。目前我国有残疾人8300多万,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的残疾人近3200万,其中农村2400万、城镇770万,城镇在业残疾人441万、不在业残疾人329万。扶持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有利于残疾人通过劳动实现其自身权利并体现其社会价值,使更多残疾人从依靠国家、社会和亲属救济供养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真正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在当前国家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快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新形势下,如何尽快实现残疾人就业由“劳动安置型”向“劳动保障型”转变,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提高就业层次和保障水平,成为现实而紧迫的问题。

一、以劳动福利型为基本特征的残疾人就业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救贫济残,保障残疾人生活。城镇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无业残疾人参加各类生产自救组织,对于暂时无法就业的给予救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在党和政府重视扶持下,全国各类以安排残疾人为主体的福利性生产单位一度发展到2.8万个,同时依托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等残疾人组织,帮助盲人、聋哑人参加生产劳动。自1962年到“*”结束前,残疾人就业工作受到较大影响。“*”结束后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残疾人就业模式得到了恢复。据统计,1979年全国仅有福利企业1106家,安排残疾职工4.82万人;到1989年全国已拥有各类福利企业达4.16万家,安置残疾职工71.9万人。从上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福利企业增幅达20%,残疾人职工年增近5万人,集中就业成为这一时期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

1982年联合国确定1983-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制定了《关于残疾人世界行动纲领》。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1987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50%,农村残疾人在业率达到60%,分散在普通单位就业的残疾人,平均占职工总数的0.93%;198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正式成立;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要求以政府为主导在全社会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1992年,国家计委、劳动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在上海等8个城市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试点。这些措施有力地落实了我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残疾人就业指导方针,并通过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保护措施,进一步拓展了残疾人就业渠道,丰富了就业形式。“九五”末,全国城镇残疾人就业达到331万,其中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个体及自愿组织从业占70%。

1988年,邓朴方同志在中国残联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出了发展“劳动福利型”残疾人事业的论断,其核心就是把就业放在突出的位置,作为解决残疾人问题的关键、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实现残疾人劳动权益的根本,其具体内涵是政府为主导,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和福利工厂为支柱,有组织地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使残疾人就近就便得到服务,并解决残疾人温饱,提高其经济和社会地位,从而开拓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二、当前我国残疾人就业的发展特点和主要问题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残疾人就业的发展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税务总局、工商局、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84号),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法规和扶持政策,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大力扶持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稳定、搞活集中就业,推动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十一五”期间,我国初步形成了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和个体就业为主的多元化就业格局,城镇实际在业人数达到440万以上,农村在业残疾人稳定在1700万,并呈现出新的特点:

①建立了政府主导、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的机制。先后实施了残疾人事业的4个五年计划和残疾人就业配套实施方案,残疾人就业纳入国家计划,《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就业促进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颁布实施,残疾人就业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②就业方式更加多样,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按比例就业覆盖面不断加大,残疾人就业的行业职种更加多样;残疾人集中就业由各级政府兴办的福利企业,扩展到各种所有制福利企业和其他福利性的事业单位;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数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不足10万猛增到200余万。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成为残疾人就业新的增长点。精神、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等辅助性就业进入探索实践阶段。

③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职业教育培训得到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达到2.9万名,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3094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十一五”期间,共有376万(人次)城乡残疾人得到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有近50万(人次)取得各类职业资格。

④培养和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创业人和“能工巧匠”。通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残疾人达百余人,并在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中摘金夺银为国争光,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也日益改善。

我国残疾人就业仍面临较大压力和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 ①与社会总体就业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城镇尚有近1/3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未能就业,登记失业率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明显,不同残疾类别就业也不平衡。 ②稳定性差,工资收入水平和劳动保障水平较低。城镇残疾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和保险种类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参保的平均水平。

③残疾人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亟待提高。各地普遍存在残疾人不能适应按比例就业岗位要求的情况,灵活就业的残疾人适应市场变化能力也较差。

④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仍亟须改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残疾人仍存在歧视和偏见,就业机会不平等,同工不同酬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推进残疾人“劳动保障型就业”的思路和建议 “十一五”中后期,特别是以2008年为历史节点,中共中央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全国人大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6个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为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残疾人“劳动保障型就业”,提供了坚实的政策理论基础。“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了特殊的历史性机遇。

“劳动保障型就业”,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靠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支持性措施,通过建立竞争性就业和保护性就业相结合的机制来实现残疾人充分就业。实施“劳动保障型就业”,有利于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并得到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主要建议如下。

1、强力推进按比例就业成为“劳动保障型就业”主渠道。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是我国法定的一项特殊就业制度,但由于用人单位认识不到位,有些地方的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数额低于使用残疾人的用工成本,目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不到城镇残疾人就业总数的1/3,未安排或安排比例不足的用人单位仍占相当数量;近年来作为代偿性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数量不断增长,这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但却偏离了督促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原意。必须完善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扩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这是目前残疾人就业比例最低、人数最少的领域。按比例就业制度的核心是实行岗位预留,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十二五”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尽快建立完善以残疾人岗位开发、就业申报及公示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各类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

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和刚性约束。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一般都采取制定“反残疾人就业歧视法”和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来保障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而我国将各地社会平均工资作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基数,仅接近安排1名残疾人的用工成本,造成“交金不安人”用人单位大量出现。鉴于此,应加大奖惩力度,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可以提高资金奖励、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的标准;对完成安置情况差的单位,可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基数提高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4倍。通过激励机制,使用人单位在“安人”与“交金”之间作出理性选择。

降低残疾人用工成本,促进用人单位岗位开发。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和职业鉴定标准,制定残疾人就业岗位开发目录,为企业提供岗位支持补贴及服务,如无障碍就业环境(工位)改造补贴、无障碍员工生活设施改造补贴,免费手语辅助服务,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及导盲犬等服务。

2、将公益岗位就业拓展为“劳动保障型就业”新渠道。当前残疾人就业的一个难点是长期失业的特困残疾人,需要由政府直接实施就业援助,开发适合这部分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例如2010年1月以援助登记失业残疾人为主题的“全国就业援助月”就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将政府购买的公益岗位明确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作为拓展残疾人就业的一项刚性政策。考虑当前残疾人就业的特殊困难,具体比例应不低于当年本地公益岗位开发总数的30%。

为促进残疾人在公益岗位上稳定就业,应保障其基本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或平均工资水平,并为其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还应为其提供额外的岗位补贴,并在规划社区服务网点时,提供岗位预留和租金补贴。 残疾人公益岗位开发的重点应放在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领域,将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纳入公益岗位开发,享受政策优惠。

3、完善鼓励小型企业、服务业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

2007年开始实施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安排比例和人数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单位及残疾人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厂等统一为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扩大了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政策优惠面。但政策实施后也出现了新的情况,不少地方福利企业大幅减少,残疾人集中就业规模急剧萎缩。究其原因:

①政策规定按就业残疾人人头减免税收上限较低,对企业缺乏吸引力;

②政策设置了吸纳10名残疾人就业才能享受优惠的人数下限,阻碍了小企业和微小服务业企业的进入;

③精神残疾人仅能在封闭式的工(农)疗机构参加生产劳动,一些福利企业纷纷清退此类残疾人员工。

为解决以上问题,应适当调整完善有关政策规定。 将现有固定按就业残疾人人头减免3.5万元/年的税收优惠上限规定,改为原政策中已有的按上一年度当地平均工资标准6倍的动态上限规定。这既有利于实现税收优惠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用工成本相适应,也给用人单位一定的利益空间,鼓励更多的企业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

降低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准入门槛,可将10人的下限修改为3-4人,鼓励小型企业、微型服务业企业和社区盲人按摩站点进入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领域。

取消对精神残疾人就业的政策限制,鼓励康复后稳定期的精神残疾人实现弹性就业,鼓励托养服务机构、辅助性工厂、工(农)疗机构多安排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及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4、实施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工程。从中国残联近期对相关省(区、市)的调研来看,残疾人创业带头人普遍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掌握一技之长,通过创办福利企业、社区服务机构、工艺品作坊,建立农村残疾人经济合作组织等方式带动残疾人就业,平均1个创业单位带动80-100人实现就业,最多可达上千人。各地都应积极扶持残疾人能人大户自主创业,带动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

对残疾人能人大户和残疾人就业规模较大的企业,应重点给予特惠性贴息贷款扶持,对福利企业合适的产品落实政府优先采购、专产专营等特惠政策,帮助此类企业做大做强。

依托地方各级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整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创业就业政策、扶贫开发项目、康复扶贫贷款、创业指导培训等资源,帮助具备条件的残疾人带头创业,并通过组织残疾人创业就业合作社、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残疾人社区服务及家庭服务连锁机构等带动残疾人就业,同时将落实到人头的小额信贷、小额扶持资金由残联、残协组织采取联合担保、提供信用连保、建立贷款风险基金等方式予以整合,整体投入创业带头人项目,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扶持其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树立残疾人创业典范,广泛宣传残疾人创业能力和特殊比较优势,倡导对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予以帮扶。

5、为自主择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提供稳定保障。目前城镇就业残疾人中近50%是个体就业、自主择业和灵活就业,他们的社会保险和救助问题日渐突出,就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对此,应在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分类指导和针对性社保帮扶。可引导非正规就业残疾人按照个人缴费能力和意愿,选择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保险或新农保、新农合等,尽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在城镇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农村非正规就业残疾人,应享受社保接续服务,或整体纳入城镇居民养老、医疗社会保障。

6、加快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与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衔接,突出培训促就业工作,提高培训后就业率。 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服务效能。

将残疾人培训促就业纳入政府专项就业促进项目,围绕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就业需求开展个性化培训,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并逐步提高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的补贴标准,用足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加大对中高等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应逐步实现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的“双证”教育,开展校企合作,建立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补贴制度,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水平和就业率。

作者:国务院研究社会发展司副司长 乔尚奎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 李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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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残疾人就业工作总结

2010年雨城区残疾人就业工作

情况汇报

雅安市残联:

2010年在省、市残联的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雨城区残联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雨城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持续发展能力,全区残疾人就业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的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残疾人就业政策。一年来,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以依托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集中稳定就业为重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为突破口,鼓励残疾人个体从业和外出务工。在农村与扶贫相结合,实行实物扶持残疾人从事种养殖业稳定就业。区残联积极主动协调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各项残疾人就业援助政策。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提供就业援助,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用残疾人员。鼓励和扶持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并通过扶贫贴息贷款方式帮助贫困残疾人进行自主创业和发展一些能够增加收入的项目促进困难残疾人实现就业。

二、进一步深化残疾人就业服务活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活动,重点做好登记失业残疾人、困难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中有就业援助工作。加大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和残疾农民工转移就业的服务力度,通过落实优惠政策、提供直接援助等措施提高就业率。依托乡(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组织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安排残疾人与用人单位洽谈,进行双向选择,使残疾人如愿以偿找到合适的岗位。全年全区集中安置残疾人50名。

三、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认真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生产技术,是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条件。区残联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培训质量,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在岗与转岗残疾职工的职业培训,并为其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提供保障。农村残疾人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适合农村残疾人就业的职业培训活动。

四、积极组织开展就业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借助学习贯彻《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围绕全民创业促就业宣传周、活动月等主题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通过印发了宣传单,举办文艺演出等

2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扩大了残疾人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营造了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残疾人就业工作。

五、依法收好、管好、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力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为一种经济手段,一方面用来调整社会各单位的吸收残疾人就业的行为,同时也为开展残疾人工作提供了物质条件。区地税局严格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避免少征或漏征,依法依规进一步管好、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保障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有力开展。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第15篇:残疾人就业申请书

残疾人就业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请怒打扰。我是一位肢体残疾人,很荣幸,有机会向您呈上我的个人资料。谢谢!

作为一名残疾人,我热爱生活、积极向上。我曾就读于市二中,因身体残疾程度较重,影响到我的学业。但我向往幸福生活!

我每天坚持锻炼身体,擅长举重项目,曾获得市级举重比赛优胜奖:我性格开朗乐观,善与人沟通,生活可以完全自理。我顽强地克服残疾所带来的诸多不便,努力学习各类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对于计算机很感兴趣,深知计算机和网络是将来的工具,已取得计算机初、中级证书:操作电脑已七年有余,对于Word、Excel、photoshop等常用软件,是轻车熟路。现正进行电脑技能高级培训,力争取得安徽省计算机高级技能加实战资格证书。

24岁的我,早已过法定就业年龄,至今未就业,很是焦急与烦恼。家庭生活艰难,小弟在校就读,学费昂贵:父母已五十多岁,仍在四处奔波,打工维持生活。我要自强,更要自立。对工作我十分渴望,一直在寻求,更是迫切需要。为此,我做过诸多尝试:严冬酷暑,在街头巷尾,摆地摊叫卖:开设网络小店,每天坚守十多小时等待顾客光临……

我虽残疾,但仍正值青春年华,渴望展露自己的才能。我会勤奋、努力、踏实工作,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所给我的关注,更盼望领导给我一个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我热切的期待能够拥有这份工作。

谢谢!

敬上!

陈 志

第16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过“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算,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规定,纳税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余”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病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三、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如果公司没有录用残疾人的,必须缴纳工资总额的1.6%作为残疾人保障金。

2、上海市有关规定,必须相当于员工总数1.6%的残疾人就业。即录用一个残疾人的支出可以抵掉62.5个健康人的工资总额的残疾人保障金。(1÷1.6%=62.5)

3、06年度上海市残疾人最低工资标准为300元/月(05年是230元/月)如果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是1500元/人,则如果缴纳残疾人保证金:

1500元×62.5人×12月×1.6%=18000元上述支出即作为不录用残疾人必须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

如果公司录用一个外地的残疾人(只要提供残疾人证及身份证即可),则:

(300元+187.5元综保)×12月=5850元18000-5850=12150元,即如果录用一个外地残疾人,每年可以节省12150元。

4、相应可以计算出录用本地残疾人交镇保、城保的支出及节约的成本。

注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地的比例不同,按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部分按实际比例数缴交。htt

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保障金数额=(本单位2005年度12月份在职职工总数×征收比例-在岗残疾人数)×本市上年职工年人均工资(2005年度)。

在岗残疾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办理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安排一名盲人或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第17篇:残疾人就业工作汇报

残疾人就业工作汇报

残疾人劳动就业是解决残疾人奔小康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迫切要求。近几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相继出台了许多有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从而使许多残疾人通过自身的努力生活有了保障,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也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新发展阶段,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我们这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我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在上级残联和县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通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我县的残疾人

就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概况

我县地处聊城最南端,总面积1064平方公里,下辖18个乡镇、办事处,各类企业400余家,总人口760000人,其中残疾人33600人,残疾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残疾人中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范围内的残疾人11316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4%。由于受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利地位,正常作用的发挥也受到限制。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县残联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劳动就业率已达到80%。共有8000多人脱贫走向致富道路,其中近千人在机关企事业和个体私营或福利企业有了固定工作,一部分人在农村通过种养业,农业开发走向致富路。

二、残疾人就业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制订《优惠政策》鼓励个体就业,为他创造劳动就业机会。为了鼓励扶持残疾人劳动就业,我们依照残疾人

保障法和省“实施办法”,以县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定下发了《残疾人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对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和农村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的情况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按残疾等级在税费等方面给予减免,一级全免;二级免50%;三级免30%;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行后,农民开始按地纳税,形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我们县又重新修订优惠办法,搞好税费改革中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衔接,把残疾人纳入农业税减免之列。残疾人免出义务工,对残疾人承包的土地实行税前减免。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全县广大残疾人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实惠。从1998年至今,全县残疾人共获得各种税费减免优惠达800余万元。

二是扶持农村残疾人种养家庭副业。阳谷县有残疾人万,其中贫困残疾人有3200多人,这些残疾人之所以贫困,就是因为伤失或部分伤失劳动能力,又缺乏技术、少资金,靠自身条件无法解决就业问题。为了让这部分人摆脱贫困

的桎梏,实现就业走上富裕之路,县残联2001年从上级残联争取康复扶贫贷款80万元,放贷给部分想致富,苦于无资金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并帮助他们从种植、养殖、加工业上找门路、学技术。阳谷镇北三里村苑广深因事故致残,瘫痪在床,一家人的生活因失去了顶梁柱而变的越来越艰难。县残联为他无偿捐献了一辆轮椅,使他终于再次走出了家门,做起了力所能及的小生意,他高兴地逢人便说:县残联给俺送来了腿,让俺致富有了保障。大布乡张董村张红玉一家6口人有4个残疾,生活十分贫困,县残联为他一家送去了2000元的扶持金和化肥等农用物质,支持他发展种植业生产,使他一家终于摆脱了贫困走向了致富路。从1998年开始,县残联对2000余户贫困残疾人进行了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目前,在县残联的扶持下,全县已有2600户贫困残疾人实现了自主就业逐步摆脱了贫困。

三是推荐异地安置和本县福利企

业及私营企业劳动就业。帮助残疾人就业,不是残联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才能够实现。我们县始终把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残疾人就业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残工委成员单位,都作了明确的分工,按照各自的分工,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教育部门承担起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民政部门组织发展福利企业,积极安排残疾人集中就业。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残疾人组织兴办的企业和残疾人个体经营者,给予优先核发执照,给予减免税费照顾,为残疾人劳动就业大开绿灯。在做好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基础上,我们还积极走出去,派人到外地考察,最大限度地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门路。2005年9月份,经与临沂市太合食品有限公司联系协商,在我县招收安置了36名残疾工人,月收入都在1000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1500元,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今年,我们又协调组建了一所福利企业----阳谷

县鼎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经开始试运营,共安排残疾人15名。目前一所制造汽车配件的银海机械有限公司正在兴建之中,建成后可安排残疾人60名。1998年以来,全县共安置非农业残疾人就业达430余人,减免各类工商税费200万元。有效地推动了我县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

四是依法推行按%比例安置劳动就业。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是国家在深化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针对残疾人就业工作而采取的正确措施,它对残疾事业的发展以及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社会上一些人,甚至一些单位领导,对残疾人劳动就业仍存有一定偏见。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清安排残疾人就业,缴纳就业保障金是法律赋予残疾人的一项合法权利,同时,也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关心残疾人的具体体现,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

活动的重要一环。有的单位听了残联同志苦口婆心的解释理解了,积极组织安排了残疾人,有的单位积极缴纳了保障金。但还有个别单位,不管你是磨破了嘴,还是你跑断了腿,我就是坚持不安排残疾人,不缴纳就业保障金。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立即向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第一年执行了两个拒缴单位,其他等待观望的单位也都乖乖的交上了就业保障金。局面打开了,各个单位都认识到了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都纷纷主动与残联联系,安排残疾人,没有安排够的也主动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这样经过几年的努力,阳谷县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2005年初,我们根据近年来我县的残疾人就业现状,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80余个企、事业单位残疾人安置情况,进行了核查摸底,对安置合格不合格人员20名人员进行了清理,彻底澄清了残疾人就业的底子,为下一部做好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提供了可靠依据。到目前,

全县已安置残疾人就业430余人,累计收缴就业保障金140余万元,被评为全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五是开展职业技术培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残疾人对教育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渴望能够得到较高层次、较高质量的教育,结合社会需求和残疾人的特点,我们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自主就业的一种有效途径,我们在2004年,积极争取县职业中专的支持,举办了全县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这个培训班共设立了缝纫、机电维修、畜牧兽医等3个专业,参加学习的残疾人有30多名,这些残疾人通过3个月的免费系统学习,取得了劳动资格证书,走向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此基础上,我们与第一职业中专达成一致协议,每年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由于我们的职业技能培训措施得力,2005年12月,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依托我们县第一职业

中专正式挂牌成立。在联合免费举办全县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2005年6月份,我们又联合在特教学校免费为聋哑学生开办了缝纫课,随班学习缝纫技术,让聋哑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为今后走向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

从以往年度的征收来看,地税代收保障金,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保障金征收情况并不是十分理想,影响和制约保障金征收率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有的被征收单位认识不够,认为保障金如同捐款,捐与不捐、捐多捐少无所谓;

2、有的被征收单位想安置残疾人,但又说作为县这一级,没有财权和人事权,单位不是拒绝安置残疾人,而是想安没权安残疾人,也无能力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因为地方经济欠发达的原因有一部分除财政拨工资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无力交

纳就业保障金,这也是本县的实际情况;

4、虽然说实行地税代收,但是大量的征收工作还是由残联来做,地税部门只是坐等被征单位来征税大厅缴纳,来交就收,不来交也无所谓,没有积极性;

5、我县实行工业园区零收费,也就是说,县里为了使企业更好的发展,对县里的重点企业进行限额收费,而且所安排的限额很少,大部分企业也就是象征性的征缴一部分。

为了提高保障金征收率,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领导,多给主要领导汇报,取得领导的支持;

2、搞好宣传,让社会充分认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原因和意义,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和自觉缴纳保障金的舆论氛围,推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征收人员的培训,由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新形式下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新探索,所以希望上级领导提供机会,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征收人

员的业务素质,学习和交流在征收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外出参观学习一些外地区的成功经验;

4、调动地税部门在代征过程中的积极性,不再坐等收缴,而是积极上门征缴,真正实现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我县的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残疾人自身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同兄弟县市相比还做得很不够,今后要继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第18篇:残疾人运动会信息

城东街道举办“关爱孤残 点亮星灯”结对帮扶志愿服务启动仪式暨首届残疾人趣味运动会

为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丰富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信心,推进残联事业的发展,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6月1日上午,在城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关心支持下,街道残联在德民广场开展了“关爱孤残 点亮星灯”结对帮扶志愿服务启动仪式暨首届残疾人趣味运动会活动。本次活动由南通市福利彩票中心、南通市今生有约美容美发连锁有限公司、城东街道德民社区居委会协办。

崇川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杨洪琴、市福彩中心主任严勇健、城东街道党工委书记顾夕荣、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沈彬南通今生有约美容美发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晓斌、城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薛涛、城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爱香出席了本次活动。有仪式开展前,领导们参观了城东街道残疾人事迹,感受了残疾人自强不息,用残疾的人生书写完美人生的精神。启动仪式上,为街道残疾人代表发放了康复器具,南通市福利彩票公司出资为城东街道辖区内孤独症儿童发放了慰问金。杨洪琴理事长为城东街道“今生有约”爱心助残志愿服务队授旗,今生有约祝总就今后如何开展爱心助残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发言。

仪式结束后,城东街道残联开展了首届残疾人趣味运动会。本次运动会有贴鼻子、趣味投篮、运乒乓球、夹弹珠、盲人击鼓等五个项目。动员在比赛中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这次运动会展现了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文明城东”的建设添砖加瓦!

第19篇:残疾人救助信息

残疾人救助信息

积极做好日常的服务接待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残疾证60个,截至到5月底共为124名残疾人办理了了待业补助、150名残疾人办理了特困补助、91名残疾人办理了无固定收入重残人补助,上半年共发各类补助金283250元,为3名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申请了生活补助,共发放补助金8000元。

为贯彻落实市区《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鼓励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街道残联认真做好本辖区内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多次召开社区主任例会,布置相关工作,同时大力做好宣传工作,深入到残疾人家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通知他到街道残联办理。截止到5月底,我街道共有23名残疾人办理了相关手续,经过审批合格的为21人,共发放社会保险补贴65010.56元。

春节期间,街道共走访特困残疾人24户,送去慰问金共14400元;举办了北新桥街道扶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为32名享受低保残疾人子女大学生、高中生及残疾人高中生发放助学款24500元;为辖区23名0—15岁残疾人儿童发放慰问款18400元;同时我街道启动处级六联系、科级两联系制度,走访慰问残疾人411人,共送去慰问金126300元。

做好社区康复工作,依托街道近3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建成了残疾人温馨家园,内设:手拉手职业康复站、残疾人康复训练室、辅助器具服务站、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畅心斋、技能培训室等,并圆满、顺利地完成了市区残联领导的检查、验收。通过对各类残疾人和16岁以上智力残疾人、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开展职业康复劳动、就业指导和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使温馨家园成为残疾人心灵慰藉的港湾。街道到8月底,共有15名智力残疾人在职业康复站进行康复劳动训练,20名残疾人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了肢体康复训练,近百名残疾人接受了各类就业指导及培训,同时辅助器具服务站共发放轮椅、拐杖等小型用品用具200余件,为近30户特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设施的改造,方便了残疾朋友的出行。

今年共为5名有突发困难的残疾人申请了临时特困救助10000元,并及时发放到他们手中,如前永康社区精神残疾人王智君,由于在其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把自己家点燃,使家中物品及房屋尽毁,为使其尽快重建家园,街道残联联系街道爱心家园,为王智君家送去了棉被、食用油、面、香皂、洗衣粉等日常生活用品,同时把他家的情况及时上报区残联,为王智君申请了临时特困救助2000元,并马上送到其家属手中,解决燃眉之急,真正体现了真心暖人心,关怀见真情。当王智君的父亲王笃善手中时,老人激动得说,“谢谢党和政府,谢谢社区领导,我一定照顾好孙子,教育好儿子,为社区的和谐建设尽一份微薄之力”。

十一前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边林走访慰问辖区4户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王长生、张宝利等,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共7000元,解决了燃眉之急。

节前,区残联理事长从艳梅、北新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边林冒雨看望了辖区残疾儿童李恩亮。今年10岁的李恩亮,患先天脑瘫,经常住院治疗,一家人仅靠低保和母亲一人微薄的工资收入生活,巨额医疗费使得家庭生活非常艰难。街道残联得知李恩亮家的困难后,及时上报。区残联理事会决定立即对李恩亮一家进行救助。当李恩亮的母亲接过2000元慰问金和生活用品时,激动不已,连声感谢区、街残联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关爱和帮助。

北新桥街道残联2008年9月

第20篇:就业信息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管理、数量分析方法、信息资源管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系统和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方法的基本训练,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掌握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方法、设计方法和实现技术;

3.具有信息组织、分析研究、传播与开发利用的基本能力;

4.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5.了解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

残疾人就业信息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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