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物业索赔意向书
物业服务索赔申请书
8月12日,去地下室取花生油时,发现地下室有积水并伴有恶臭味(物业说那是雨后倒灌现象,物业组织清理了公共区域,并打电话通知了户主。但一直未收到电话),物业也没有及时通知我方开门清理卫生,地下室通风不及时,导致地下室物品清单损失如下: 1.一单人床,折旧900元;
2.部分名著被水浸泡(估值在200元);
3.浸泡把里面装修用的三合板、踢脚线泡坏(估值在500元);4.皮箱破坏了一个(估值200元);
5.三个人清理地下室用了半天,导致回老家看望父母的计划泡汤;造成以上损失,请物业及时赔偿,如果有以下措施可以抵消赔偿: 1.因地下室地面始终潮湿(北侧地下室地面就很干燥),希望安装通风设备或除湿设备
2.因此次物业没有通知我方,及时清理地下室,物业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和义务,要求免除本户2018年物业费
3.因现在地下室一直很潮,请物业务必每天通风至少12个小时以上 上述申请,请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负责人认真考虑,及时给予答复,尽快解决地下室到灌水对我家造成的不良影响,真正体现“百年物业管理”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
推荐第2篇:工程索赔意向书
工 程 索 赔 意 向 通 知 书
工程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费用补偿意向书
致: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
北京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门诊楼抗震加固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来至社会人员的干扰,无法继续施工,受到干扰的时间有8月29日至9月12日,9月18日至9月19日,9月27日至10月3日。给我方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
我方特向贵方表示费用及工期索赔意向,期间发生了如下损失:
1、施工人员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
2、设备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
3、其他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
抄报:北京国信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华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1-10-5
推荐第3篇:工期索赔意向书
篇1:工期索赔意向书
竖井平台工期索赔意向书
致:山东龙信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兰坪县黄木水库建设管理局
兰坪县黄木水库导流输水隧洞由七个分部工程组成,分别是进口明渠及有压洞身段、闸门井段、坝轴线往上游无压隧洞段、坝轴线往下游无压隧洞段、出口消能段、出口明渠段、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七个分部工程组成。合同工期为290天,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导流输水隧洞工程,我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制定了详细的施工计划。于2012年2月29日开工以来,我施工单位一直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计划时间进行施工。原定于2012年8月份对竖井平台进行开挖,直到2012年11月3日才提供竖井平台开挖条件,致使工期延误95天,将会拖延后面竖井衬砌、交通桥开挖、交通桥衬砌、m7.5浆砌石护坡支护、启闭机房施工等工序时间。无法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根据通用合同条款中第13条规定,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的,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工期相应顺延。对此发生延长的施工日期95天要求进行索赔。
此!
致!
兰坪县黄木水库输水隧洞第01标项目部
2012年8月22日 篇2:索赔意向书
索
赔
意
向
书
浙江金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1年3月25日
索赔意向书
由于2011年1月19日在辛江桥左幅3号桥台灌注桩施工中,桩位正好在污水管上,钻机架设桩位一直不能开钻,导致灌注桩施工队一直怠工。计划2010年12月初开工的吴家埭桥也因为电信管线和两水工程一直没有开工。
以上事件我部每月都集中以书面形式汇报过,事件是外部原因引起的,同时事件也造成我部以下损失:
1、工期延误
2、工程机械停滞费用
3、有关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费用
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按照合
同文件相关条款,业主应对我部以上上述发生的费用和耽误的工期给予补偿,以利于我部减少损失,更好的继续的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此
致
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0年3月25日 篇3:工程索赔意向书
工
程
索
赔
意
向
通
知
书
施工单位:*********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01日
工程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费用补偿意向书
致:*********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
兹有我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在2014年02月25日,大批的当地村民进入施工现场阻止我施工单位施工作业;随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业主单位现场调解仍没有劝服当地村民,并且在此期间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和设计单位对基础的形式变更后,当地的村民还是到施工现场阻工;经上级部门和业主单位的同意,我施工单位于2014年06月26日正式停工待命。
为了保证复工后的正常进行,停工期间现场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一律停滞在工地,现场施工人员不予放假在现场组织学习和安全教育,等候工程复工;在此停工期间给我施工单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
停工期间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如下:
1: 施工人员的误工费; 2: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费; 3:机械设备的闲置费; 4:材料损失的补偿费。
我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的程序向贵监理单位提交费用及工期的索赔意向。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篇4:索赔意向书
工 程 索 赔 意 向 通 知 书
工程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费用补偿意向书
致:重庆市继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
由于压轴车间2011年7月19日上午发生“7.19”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后生,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于当日下午接到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委员会停工通知。
接到建委发的停工通知后,除施工区门卫值班外,其余的施工人员于2011年7月21日全部撤离施工现场。项目至今处于全面停工状态,给我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
我部(缸盖车间)按程序特向监理机构表示费用及工期索赔意向,并将在适当时间向监理机构及业主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及《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期间发生了如下费用及损失:
1、
2、
3、
4、
施工人员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用。 设备窝工补偿费用。 材料损失的补偿费用。
其他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
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按照合同文件第 款第 项,合同文件第 款第 项的规定,业主应对我部(缸盖车间)
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于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报送:重庆小康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此!
致!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缸盖车间项目部 2011年8月2日
关于缸盖车间项目停工后的补偿报告
致:重庆小康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继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我公司承建的缸盖车间项目,由于压轴车间2011年7月19日上午发生“7.19”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项目至今处于全面停工状态,给我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根据施工合同第 条第 项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我公司要求贵公司按合同及相关规定在正式复工前,赔付我公司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并顺延工期。(具体损失材料、机械、人员数量附后)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缸盖车间项目部 2011年8月2日
关于缸盖车间项目停工造成人员、机械及材料损失记录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缸盖车间项目部 2011年8月2日
篇5:工程索赔意向书
工
程
索
赔
意
向
通
知
书
工程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费用补偿意向书
致: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
北京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门诊楼抗震加固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来至社会人员的干扰,无法继续施工,受到干扰的时间有8月29日至9月12日,9月18日至9月19日,9月27日至10月3日。给我方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
我方特向贵方表示费用及工期索赔意向,期间发生了如下损失:
1、施工人员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
2、设备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
3、其他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
推荐第4篇:工程项目索赔意向书
工程停建费用补偿意向书
致
###:
我公司于2014年标中标,承建
##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占地总面积111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9050平方米。开工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为此我公司积极筹备施工。于2016年5月14日开始,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建设项目终止,但是在人员配备,物资储备,机械设备配置,以及资金准备等方面均按照完成整个合同内容布置,因此给我单位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按合同约定,现提出索赔补偿意向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前期投入费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
3、动迁及拆迁期间误工损失费 3.1机械租赁费、停歇台班费 3.2停工人员误工费
4、已进场材料费、保管费
5、机械租赁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
6、脚手架租赁补偿费、违约金
7、模板租赁补偿费、违约金 8.分包已签订合同违约金
9、已订购建筑材料违约金
10、因项目停建造成的其他损失费 10.1本项目应得利润补偿
11、垫付工程款利息
12、已进场材料费、保管费
13、停建后续费用
13.1 现场工人撤场支付路费
13.2现场工人提前解除劳务合同违约金 13.3工地留守人员工资
14、撤场费 14.1材料撤场费 14.2机械撤场费
15、电费
16、水费
17、已支付的各项保险费
18、各项材料的检测费
19、财务费 20、差旅费
我公司要求
##,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与赔偿,同时希望监理单位能够协助我单位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施工单位(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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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索
赔
意
向
书
项目部
二Ο一二年四月
关于未提供合格施工场地及暂停施工
造成损失费用补偿意向书
致:工程协调指挥部
监理部
根据业主要求,我项目部于2011年10月30日进行开工典礼,并立即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开展驻地建设及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我部无法按计划进行施工:
1、2011年10月31日~2012年3月22日因业主征地、青苗赔偿未到位,森林砍伐证未办理,与“三杆”相关单位(车江部队、联通、移动、电力、电信、广电、国防光缆)赔偿款未协调达成一致,无法及时提供合格的施工场地。
2、2012年3月24日,4月
3、
4、
5、
10、11日当地村民借以征地、青苗补偿价格低为由,有组织的到施工现场无理阻工。
3、为考虑两厢开发,业主提出云集大道与衡云干道相交段路面标高变更,涉及到整条道路调整。但该变更方案一直未落实,于2012年4月9日口头通知要求K9+765箱涵停止施工;其他地方也无法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安排。
截止2012年4月28日业主口头通知K9+765箱涵以及往新塘埠村方向可以施工(除K9+765箱涵可以施工外,其他地方仍因房屋拆迁、“三杆”改移、青苗赔偿问题未解决而无法施工)。
我部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于4月28日开始筹备该段施工准备工作。期间我标段发生了如下费用及损失:
1、施工人员窝工;
2、机械设备窝工;
3、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及资金利息的多余支付以及开工期间可赢利润;
4、工期延误。
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按照协议书第四条第1项第
1、5点及协议书第九条第2项的规定,请业主、监理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
此致!
项目部
201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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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暂停施工造成损失费用补偿意向书
致:***公司
按业主通知,我司已全面停工,自停工以来给本标段项目部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
我方特向贵司申请停工损失赔偿,具体事项如下:
1、施工人员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20人×375.00元/天
=7500.00元/天;
2、机械设备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 2个×8小时×220.00元/
小时=3520.00元/天;
3、材料损失补偿费:*****.00元/天;
4、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00元/天;
5、利息:*****元×0.05元/天=75000.00元/天;
6、利润:******元/300天×20%=39200.00元/天;
***公司
**年*月*日
推荐第7篇:索赔报告
连霍高速公路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
改扩建工程TJ-17标
(K123+880~K135+631.231)
2013年5月22日
降雨水毁
索 赔 报 告
开封市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连霍洛三(豫陕界)段改扩建工程TJ-1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目 录
一、索赔报告
二、三门峡气象灾害证明
三、降雨水毁工程修复方案
四、索赔项目汇总及费用计算表
五、单价分析表
六、便道水毁工程量说明及计算表
七、排水管道工程量说明及计算表
八、路基顶面工程量说明及计算表
九、降雨水毁路基边坡修复工程数量表
十、降雨水毁农田数量统计表 十
一、水毁现场照片(打印版) 十
二、本合同段工程量清单
索 赔 报 告
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我单位(开封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所施工的连霍高速公路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改扩建工程TJ-17标,施工桩号:K123+880~K135+631.231(以下简称: TJ-17标项目部),工程一切责任险,由贵公司承保的工程一切责任险(保险单号:PGDA201141017712000001)有效期为2011年9月20日至2014年 6月30日。
2013年5月22日晚,三门峡陕县突降暴雨,暴雨造成我TJ-17项目部标段内路基边坡及路基顶面严重毁坏,便道上积存了大量由路基土方被雨水而形成的淤泥,便道沿线多处农田也积满淤泥,农作物受损严重。此次暴雨致使我TJ-17标项目部损失严重,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贵公司应对我TJ-17标项目部进行赔偿。
特此,我单位要求贵公司赔偿我TJ-17标项目部经济损失金额:人民币....整(RMB元)。
附件:
1、三门峡气象灾害证明
2、降雨水毁工程修复方案
3、索赔项目汇总及费用计算表
4、单价分析表
5、便道水毁工程量说明及计算表
6、排水管道工程量说明及计算表
7、路基顶面工程量说明及计算表
8、降雨水毁路基边坡修复工程数量表
9、降雨水毁农田数量统计表
10、水毁现场照片(打印版)
11、本合同段工程量清单
连霍洛三(豫陕界)段改扩建工程
TJ-1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2
降雨水毁工程修复方案
一、便道修复
首先对便道内因雨水冲刷路基形成的淤泥进行清理,淤泥清除后直接在现有便道顶面做5%白灰土处理,处理深度为15cm。
二、路基修复方案:
1、路基边坡修复
首先对冲刷处进行机械刷坡,刷坡坡度按原路基边坡执行,刷坡宽度由于被雨水冲刷的边坡沟槽深度(边坡冲刷宽度)不同,则根据每处或段落内最大深度再加10cm进行处理,刷坡段落长度冲刷沟槽长度一侧各加长1米,对于沟槽间隔小于4米做合并处理形成段落。
回填采用5%石灰土进行分层填筑,每层厚度不大于15cm,采用人工平整小型机具进行夯实。
回填时路基横向进行人工挖台阶处理,自零填开始挖台阶,向路基内延伸1米,台阶高度45cm(见附图1)。
2、现有路基顶修复
对现有路基顶雨水冲刷的沟槽,先进行开挖处理,开挖最小宽度不小于施工机械宽度,已保证机械正常施工,对冲刷较深的沟槽进行台阶式开挖回填,台阶宽度每侧40cm,高度40cm。回填时采用材料与原设计材料相同。
三、排水管道修复
因排水管道正在使用,首先在排水管道毁坏处两检查井之间做条直径30cm临时排水管道进行排水,以保证修复工程正常施工。
临时排水管道做好后,对主管道进行截流并进行移除,对管底下部进行清淤换填50cm厚8%石灰土处理,排水管按照原型号进行购买,进行优化施工(见附图2)。
技术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日 期:
附件5 便道水毁工程量说明及计算表
本标段施工便道设计全长23.5km,实际需要处理长度18.6km,宽度5.5米,便道上积存了大量由路基土方被雨水而形成的淤泥,施工机械车辆无法通行,首先采用机械清运均厚10cm淤泥,后按5%比例摊铺生石灰粉(袋灰)采用机械进行拌合、碾压。
本标段施工便道大量积水的共两段,分别为K129+200~K129+480左幅积水深度0.25米、K135+380~K135+460积水深度0.2米,均宽4.5米。
工程量计算:
机械清运淤泥:18600米×5.5米×0.1米=10230m3 15cm深5%石灰土处理面积:18600米×5.5米=102300m2
便道抽水数量:(280米×0.25米+120米×0.2米)×4.5米=423m
3附件6
排水管道工程量说明及计算表
K130+300左侧排水管道为陕县污水管道,属马家崖村境内,受我公路降雨泄水所冲刷,造成46米(23节)管道基础下沉、位移、错位、漏水等现象,现已无法正常使用,由于管道内水流不断,在不截流情况下无法进行修复工作,故先在两井之间修复施工范围外做一条72米长的临时排水线路,根据观察直径30cm的临时排水管道可满足现有水流,待主管道修复施工完成后,对临时排水线路进行拆除。临时管道采用260元/米包干价格进行施工,包括材料购买、安装、施工、拆除等一切费用。
由于管道基础受水浸泡,无法满足施工条件,故基础采用换填8%石灰土处理,换填宽度底宽3.8米,上宽2.8米,换填深度0.5米。
工程量计算:
排水管道施工:长46米(23节)。
8%石灰土换填:(3.8+2.8)米×0.5米×46米÷2=75.9m3 临时排水管道:72米×260元/m=18720元 挖运淤泥:3.8米×46米×0.65米=113.6m3
附件7
路基顶面工程量说明及计算表
一、K128+250~K128+310段左幅,长度60米,路基顶遭雨水冲刷平均深度40cm,沟槽呈S型,修复施工无法进行S型施工,故取最宽值4.2米进行开挖重新平整碾压施工。
二、K128+850~K128+870段左幅,长度20米,此段为超高路段,雨水无法排出,因此路基受雨水浸泡,表层形成淤泥,需进行换填处理,处理深度20cm,宽度4.8米。
三、K130+270~K130+311左幅,长度41米,此段为超高路段,雨水无法排出,因此路基受雨水浸泡,表层形成淤泥,需进行换填处理,处理深度20cm,宽度7.2米。
四、K130+720~K130+870左幅,长度150米,此段为零填路段,路基周围无法排水,因此路基受雨水浸泡,表层形成淤泥,需进行换填处理,处理深度20cm,宽度7米,此处平均水深0.25米。
五、E匝道EK0+155~EK0+400右幅,长度245米,此段为挖方路基,路基周围雨水聚集路基内,最大积水深度为1.6米,平均深度0.7米,由于雨水量大聚集时间长,此段路基下60cm均为淤泥,须挖除淤泥换填5%石灰土处理,路基宽度为8米。
工程量计算:
K128+250~K128+310段左幅回填土方:60×0.4×4.2=100.8m3 K128+850~K128+870段左幅清淤:20×0.2×4.8=19.2m3 K128+850~K128+870段左幅回填土方:20×0.2×4.8=19.2m3 K130+270~K130+311段左幅清淤:41×0.2×7.2=59m3 K130+270~K130+311段左幅回填土方:41×0.2×7.2=59m3 K130+720~K130+870段左幅抽水:150×0.25×7=262.5m3 K130+720~K130+870段左幅清淤:150×0.2×7=210m3 K130+720~K130+870段左幅回填土方:150×0.2×7=210m3 EK0+155~EK0+400右幅挖运淤泥:245×0.6×8=1176m3 EK0+155~EK0+400右幅5%石灰土:245×0.6×8=1176m3 EK0+155~EK0+400右幅人工抽水:245×0.7×8=1372m3
推荐第8篇:工期索赔报告
工期索赔报告
2014-01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96518部队: 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一、索赔事件及说明
监理方于2013年12月16日开工的指令,我们承包单位以此时间节点组织施工。
2013年12月16日开工,到2014年6月11日,本工程最后一根人工挖孔桩施工完成,标志本工程桩基础施工完毕,桩基施工时间为177个日历天。我们整理开工六个月来的影响工期事件,并对此提出工期补偿性索赔:
1、基础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桩基类型增加
原结构设计桩基础均为冲孔灌注桩,因为满足不了机械冲孔灌注桩埋深的要求,由单一的桩基类型,改为冲孔灌注桩和人工挖孔桩兼有的混合桩基础,其中冲孔灌注桩25根,人工挖孔桩39根。这样,中断了机械冲孔灌注桩施工的连续性,我方又得重新组织人工挖孔桩作业班组及设备进场施工,本事件直接影响工期4天。
2、机械冲孔灌注桩工程量增加和项目特征发生变化 ⑴、地基勘察资料局限性的影响:地勘钻杆直径为0.12米,而本工程桩基直径有1.4米、1.7米,地基勘察不可能完全反映冲孔桩冲程范围内的地基情况,在未探明有溶槽溶洞的桩孔出现溶槽溶洞,增加复打工程量和延长施工时间。
⑵、单桩冲孔灌注桩的工程量超过招标工程量清单,尤其是冲 1 击岩石层和原建筑物地下钢筋混凝土老基础,大大增加工程量和施工作业时间。同时,因地基条件复杂,溶槽溶洞多、孔隙大且纵横交错惯通,25根冲孔灌注桩的混凝土浇筑量,远大于原设计64根桩基的桩身混凝土定额含量。
⑶、本工程地基土层的土层分布绝大部分是填土和流砂流泥层(人工挖孔桩开挖剖面展示得很清楚),同时还存在有破碎带岩层、不完整的岩层、地下溶槽、溶洞等情况,项目特征与设计和招标标注的清单工程量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冲孔作业过程中出现孔壁坍塌、漏浆的现象,造成同一桩多次抛填岩石及粘土方能冲孔复打施工,大大增加工程量和延长施工时间。
以上事件直接影响工期10天。
3、基坑支护的设计、方案论证、审定、施工的影响;建设方2月17日正式将基坑支护的设计工作交由我方委托实施,又要经建设方的审查确定,这一反复沟通修改的过程一直持续到2014年2月26日,3月4日基坑支护的施工方案方才通过市专家组的论证通过。从2月17日至3月4日,本事件影响工期16天。
基坑支护方案通过后,我方便编制施工图预算报建设方审核,直到3月16日,旋挖桩才开始施工作业。依据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期的规定,这一过程的工期为40天包干,故本事件延长工期40天。
4、支护桩施工完毕后基坑开挖的技术间歇时间
本工程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米,且周边是道路和建筑物,边坡支护结构采取的是悬臂式排桩支护结构形式。依据规范,悬壁支护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值的100%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否 2 则,过早开挖易引起桩身结构的失稳,易造成周边土体产生的变形过大,形成安全隐患,故本基坑开挖的技术间歇时间为28天。
5、基坑开挖土石方运输的政策限制及老基础的影响 因本工程位于中心城区的城市主干道上,渣土外运属于严管区域。依据怀化市城区渣土砂砾石专业运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程土石方运输只夜间在规定时段进行,且实行每天提前申报制度,雨天及雨后次日均属渣土禁运时段。此外,原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整体基础梁板的破除也延长了有效施工时间。
基坑开挖始于4月2日,止于4月30日,正常施工12天,以上事件直接影响工期17天。
6、人工挖孔桩的施工影响因素
本工程人工挖孔桩最大深度为5.26米,设计要求入岩深度为0.5~1.0米。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以及发包方提供的地勘报告,桩深范围内未见流砂、流泥、地下水位高等非常地质情况。人工挖孔的正常施工工期在12天左右,入岩爆破在4天左右,加之清孔、浇砼按2天考虑,该阶段的总工期在18天左右。
但人工挖孔桩在遭遇流砂、流泥、地表及地下水、入岩深度增加等因素的交叉影响下,造成护壁及桩孔周边地面坍塌、流砂、流泥多次涌入桩孔内,人工挖孔桩的返工重复作业的工程量成倍增加。同时,降水时间占用施工时间长,施工有效作业时间大大压缩。人工挖孔桩从2014年4月22进场施工到6月12日完成最后一根桩基的浇捣,期间耗时51天,因此,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工期33天。
7、桩基检测时间及其他
⑴、桩基检测尚未开始进行,预计影响工期待定。
⑵、2014年5月27日,多云天气,供电部门因设备检修停电1天。
综上所述,本期索赔计算工期为149天。
二、索赔依据
1、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专项条款第25条第1款之规定:本工程所约定的工期,是指完成招投标清单工程量及第一次修改后的飘窗改阳台的工程量(不包括暂估价表中专业工程)所消耗的时间,清单工程量以外增加的工程量(含暂估价表中专业工程)、基础情况与地勘不符导致的延期,基础工程检测的技术间歇时间、设计变更等情况导致的工期损失,以1.5倍的工期补偿给承包方。
2、以上影响工期事件均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依据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第23条之规定,今特向你们提交工期索赔,要求顺延工期149天。
三、其他说明
从维系承发包双方良好合作关系的大局考虑,本次索赔暂不就工期延误涉及增加费用和合理利润,仅作工期补偿性索赔要求。同时,我们充分认识到本工程工期的重要性,也会在以后的时间里,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班加点抢赶工期。同时,也请建设方、监理方通力合作,共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顺祝商祺!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2014年6月20日
推荐第9篇:工期索赔报告
巢湖市凤凰之家小区工程
工 期 索 赔 解 释 说 明 书
建设单位: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编写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工程概述
巢湖市凤凰之家小区工程位于巢湖北路与凤凰山路交汇西北角处,总建筑面积38.9万平方,合同造价为702396085元
凤凰之家小区工程通过合法的招标程序由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根据施工许可证要求,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49天。 工期索赔
一)、事件1:工地现场西侧河道从开工至今业主单位仍未解决改道问题。
造成的影响有如下几项:1)、致使地下车库
一、
四、七防火区大部分无法施工;2)、15#楼、19#、22#、23#楼也因河道影响无法施工,业主口头上通知施工方
15、
22、23号楼停建,19号楼改户型,但至今任未有正式书面文件通知我方;3)、现场西侧循环道路不能做,造成11#、16#、17#、18#楼、地下车库
五、防火区材料需要多次倒运方可运至该栋号,这样不仅费时且造成不必要的人工倒运费,制约了工程总体进度。4)施工至今,因河道改道问题已与村民发生多次纠纷(去年4次,今年1次,均报警并留有影像资料),村民阻挠现场施工、围堵项目部的现象时常发生。 工期索赔说明:
工期延误原因:业主未能解决施工红线内西侧部分用地的征用 工期索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
工期索赔证据:施工日记、工程有关影像资料、工程签证、施工方的报告 工期索赔计算:采用直接法计算、比例分析法计算
工期索赔值:
1、此事件直接影响的单项工程
15、
19、
22、23号楼工程及地下车
库
一、
四、七防火区工程的工程工期应从征地问题解决后再从头开始计算工期。
2、此事件间接影响的工期索赔:31天
(计算如下)
开工至今(2013年6月1日~2014年3月27日)已有300天,扣除春节假期15天,实际工作天数为:300-15=285天。材料多次倒运造成的窝工计算系数按10%计,285天*10%=29天;村民阻扰施工天数:5天*0.5=2天
工期索赔:29天+2天=31天
二)、事件2:施工现场位于6#、7#、15#楼之间7根高压线杆迁移问题
施工单位自2013年6月4号递交关于“目前急需重点工程管理局协调解决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直到8月份才解决。高压线杆致使6#、7#楼约三分之一的土方无法开挖,后续工程也相应延后。 工期索赔说明:
工期延误原因:高压线杆业主协调供电局迁移时间过长 工期索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 工期索赔证据:施工日记、工程有关照片、施工方的报告 工期索赔计算:采用直接法计算、比例分析法计算 工期索赔值:19天
(计算:如下)
申请时间至线杆迁移时间为(2013年6月4日~2013年7月31日)已有58天,未挖土方所占全部开挖土方比例为三分之一
工期索赔:58天*1/3=19天
三)、事件3:业主单位工程款拖欠金额巨大,时间过长
目前施工单位完成产值为18243万元(审批后),建设单位实际应付工程款
- 3
2、2013/9/16进账预付款1689万元,拖欠工程款=尚未支付完预付款+
6、7月份应付进度款=6623-3311-1689+1425=3048万元 时间间隔:2013/8/16~2013/9/16,计32天
拖欠工程款3048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32天=4096万元 索赔工期=拖欠工程款3048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24天
3、2013/10/11进账预付款748万元,拖欠工程款=尚未支付工程款+
8、9月份应付进度款=3048-748+434+727=3461万元
时间间隔:2013/9/16~2013/10/11,计26天
拖欠工程款3461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26天=3328万元 索赔工期=当期工程款拖欠时间26天
4、2013/12/26进账3000万元,2013/12/27进账1210万元,拖欠工程款=尚未支付完工程款+
10、11月份应付进度款=3461-3000-1210+1210+932=1393万元
时间间隔:2013/10/12~2013/12/26,计76天
拖欠工程款1393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76天=9728万元 索赔工期=拖欠工程款1393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11天
5、2014/1/7进账443万元,2014/1/27进账200万元,拖欠工程款=尚未支付完工程款+12月份应付进度款=1393-443-200+1721=2471万元
时间间隔:2013/12/27~2014/1/27,计32天
拖欠工程款2471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32天=4096万元 索赔工期=拖欠工程款2471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19天
6、至今无进度款进账,拖欠工程款=尚未支付完工程款+1月份应付进度款=2471+1674=4145万元
时间间隔:2014/1/28~2014/3/27,计59天减去15天春节假期=44天
- 5
推荐第10篇:施工索赔报告
亳州市南扩一路(汤王大道~~京九铁路)项目施工损失报告
致: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扩一路项目经理部
我方承建亳州市南扩一路(汤王大道~~京九铁路)项目,2014年2月10日整改结束,到2014年3月14日未动工,我方机械、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到目前由于项目部材料不到位、原材料未及时送检、技术交底不明确引起的机械人员停工、窝工等现象,给施工队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现将工程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
一、机械台班租赁费
1、大挖机7台:
租赁费:7*26000/台.月*(5/30)(月)=30333元
2、压路机2台
租赁费:2*14000/台.月*(5/30)(月)=4666元
3、装载机3台
租赁费:3*12000/台.月*(5/30)(月)=6000 元
4、推土机1台
租赁费:1*14000/台.月*(5/30)(月)=2333元
5、小宝马1台
租赁费:1*10000/台.月*(5/30)(月)=1665元
二、人工费及生活费用
1、管理人员19名
管理人员费用:19*5000元/月*(5/30)=15833元
2、技术人员19名
技术人员费用:19*8000元/月*(5/30)=25333元
3、民工补助费:61人:61(人)*100元/天*5=30500元
4、99人员生活费:99*10*5=4950元
损失金额合计30333+4666+6000+2333+1665+15833+25333+30500+4950=121613元(壹拾贰万壹仟陆佰壹拾叁圆肆整)
安徽龙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4日
第11篇:工期索赔报告
平舆县邮政局综合生产楼
工 期 索 赔 解 释 说 明 书
建设单位:驻马店市邮政局
监理单位: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写单位:河南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一)、工程概述
平舆县邮政局综合生产楼工程由驻马店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位于平舆县建设路交解放路东南角。
平舆县邮政局综合生产楼工程于2009年8月19日公开开标后,确定我河南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标价为人民币3908767.40元,中标工期为255日历天,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开工日期为:2009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为:2010年6月23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55天
现在该工程真正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
竣工日期为:2012年2月9日
合同工期(不变)总日历天数:255天
二、费用索赔(暂定)
1)、构成施工项目费用索赔条件的事件:
由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原建筑物截止2011年5月15日才被拆除完毕),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延期两年,直到2011年5月31日开工。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我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时间、费用的损失)
2)、索赔依据:
① 合同文件
② 法律、法规 ③ 工程建设惯例 3)、索赔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索赔费用组成:
①
人工费(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 ② 材料费(材料价格上涨、超期储存费)
③ 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上涨费、租金和调进调出费) ④ 分包费用(分包商的索赔费) ⑤ 企业管理费(管理费)
(三)、工期索赔 一)、事件1 因该工程于2011年5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于2011年5月25日在河南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图纸会审。会审中,建设单位提出变更增加(6)—(8)轴交(A)—(F)轴部分,设计单位要求需重新设计、验算,图纸需另出。直到2011年6月8日下午17:40分左右变更图纸才送到工地。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8日期间9天一直不敢开挖基础土方(设计的基础形式、设计标高全变)
(注明:变更图纸为临时图纸
共计:4张
基础平面图、基础大样图
一、基础大样图
二、基顶—4.470梁平法施工图) 工期索赔说明:
工期延误原因:业主未能及时交付施工图纸。 工期索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工期索赔证据:施工日记 工期索赔计算:采用直接法计算 工期索赔值:9天
- 3
工现场才处理完,后开始施工。 工期索赔说明:
工期延误原因:图纸变更导致工程延误。 工期索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期索赔证据:施工日记、工期索赔计算:采用直接法计算 工期索赔值:3天
四)、事件四
施工准备——基坑验收计划工期8天,在施工期间出现了如下问题:
1)、因该工程(1)轴线外筏板边与国防京九光缆临近至不足1米,县长线管理局要求我施工单位不能施工靠近京九光缆3米的区域,建设单位要求我公司对此事协调,业主代表白主任及项目部人员同长线管理局经协调后同意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再施工。其协调时间长达10天,
2)、在开挖土方施工中开挖出5口深枯井、1口深於坑、13口浅於坑 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探单位,经研究决定先挖运清淤,再用污水泵眼井降水、后粗砂回填分层震实,监理、业主一直旁站监督,其时间长达10天,
以上问题造成:施工准备——基坑验收
计划工期:8 天
变为:施工准备——基坑验收
实际工期:16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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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工程停工索赔报告
工程停工损失报告
我单位承建的滨河家园(一区)项目已施工至填充墙砌筑,于10月1日接到甲方及监理单位分别以口头及书面形式通知我单位停工,10月1日起所有砌墙、安装等工序无法开展,项目至今处于全面停工状态,给我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
我公司要求贵单位在正式复工前,我公司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并顺延工期。(具体损失及材料、机械数量附后)
合肥瑶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17日
第13篇:工地停工索赔报告
工地停工索赔报告
2#3#商住楼暂停索赔报告
致: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2#3#楼,于2015年3月26日完成3#楼四层梁板的混凝土浇筑,2015年4月28日完成2#楼四层梁板的混凝土浇筑工作。2015年4月19日,我项目部收到贵方下发工程暂停通知,贵方根据市场的需求,对2#、3#楼的图纸进行更改,要求2#、3#楼施工完四层楼面混凝土后,工程暂停。从全面停工到现在已经有三个多月。由于未确定工程何时复工,以及暂停后贵方无相关款项支付民工工资及材料款,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及部分民工、材料、机械、设备仍然滞留在工地现场。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我方要求补偿损失费共计人民币5421405 元。此项损失计算至2015年8月30日为止。如果贵公司在2015年8月30日前未对工程的未来走向做更明确的决定或仍然无资金解决相关问题,各种损失费用仍然按照此计算公式增加。
鉴于此,我方深信,贵方会对我方所承受的额外开支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项目如下:
额外支出费用补偿表:
表1 1
暂停后每月发生的费用:
表2
工程复工后应商谈的项目:
表3
分项费用详细计算:
一、目前需要补偿的项目有:
1、工人窝工费
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生活区入住等待
工作面的工人人数为180人,窝工人数按30%计算。
工人窝工损失费:180人×30%×120天×180元/天=1166400元
2、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
由于业主方所下发的通知是工程暂停,且未拨付资金解决工人的工资、材料款等问题,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留在现场稳定工人及各个材料商的情绪,尽力解决相关问题。暂停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见附表1.
3、劳务人员二次进退场路费
工程复工后,劳务工人需要二次进场,因此这笔费用对我方来说是一项额外损失。所以应给予补偿。
190人×100元=19000元
4、停工初期项目现场清理费用
因工程是在其施工期间,各工序一律停止施工后,项目工地现场开始清理。主要包括封闭主要通道,保护部分已完工程,清理和集中施工材料和机具,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垃圾等。
2元/m2×18417.55m2=36835.10元
5、地下室及裙楼模板工程的投入费用
地下室及裙楼模板工程一次性摊销,详见结算书。
6、钢管及扣件租金增加费用
钢管总用量为200000米
扣件总用量为100000只
钢管每米日租金:0.015元(现市场租赁价格)
扣件每只日租金:0.01元(现市场租赁价格)
租期暂按120天计算
租金增加费用为
(200000米×0.015元+100000只×0.01元)×120天Χ50%=240000元
7、机械的闲置费用按4个月计算
1 塔吊: 15000元/月租金×2台Χ4个月=120000元
○
2地泵:
15000元/月×1台×4个月=60000元 ○
3开牙机:
500元/月×2台×4个月=4000元 ○
4搅拌机:
900元/月×1台×4个月=3600元 ○
5钢筋切断机:
400元/月×4台×4个月=6400元 ○
小计:194000元
8、各班组合同撤销补偿:
项目部与各班组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是整个工程的建设,现在工程暂停,且确定不了后续工作的开工时间,劳务队组要求项目部做相应的赔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算,18417.55m2×20元=368351元。
9、材料供应商合同撤销的补偿费
开工前签订的材料供应合同,特别是钢材、混凝土等大宗材料,由于工程暂停而无法履行供销合同,材料供应商要求做赔偿,计200000元。
10、投资利息的赔偿费用
本项目属于施工方垫资工程,停工后,先前垫资约伍佰万元,按照每月利息3分计,利息每月十五万元。从5月1日工程全面停工到现在已经有四个月。投资利息计:150000×4=600000元。暂时计算到8月31日,后续利息视业主方工程款拨付时间再另行计算。 5
11、钢筋赔偿供货方滞纳金
根据与钢筋供货方签订的供货合同,超过两个月不付货款,则供货方收取滞纳金2%/天,即一万元货款每月按照600元来收取滞纳金。本项目钢筋使用量约2400吨,已付约800吨的货款,尚欠1600吨的货款未付。每吨钢筋按照3550元计算,则:
尚欠总货款:1600×3550=5680000元。欠款时间暂计4个月。 每月滞纳金:5680000×600/10000=340800元。
到2015年8月31日计滞纳金:340800×4个月=1363200元。
12、商品混凝土赔偿供货方滞纳金
根据与商品混凝土厂家签订的供货合同,货款超期不付,按照每月3分记取利息。
商品混凝土量总计:18000m3。其中:
1、C30:4500m3×325元/m3(原价275+抗渗10+提价20+泵○
送20=325)=1462500元
2、C35:5600m3×340元/m3(原价290+抗渗10+提价20+泵○
送20=340)=1904000元
3
33、C60:5900m×455元/m(原价405+抗渗10+提价20+泵○
送20=455)=2684500元
商品混凝土货款总计:6051000元。
每月支付滞纳金:6051000×0.03=181530元。
4个月计:181530×4=726120元。
二、停工后每月要发生的项目费用:
1、工地食堂,宿舍、办公楼等临时设施的闲置费按每月20000元计算.
2、由于部分工人滞留在工地,工地每月发生的水电费暂时按照10000元计算,详见水电费单,结算时多退少补。三个月共计30000元。
3、工地留守看护人员管理费
该项目停工后需要3名工人进行现场看护,因现场区域范围较大,看护人员每班安排1人,一天共三班。这些工人的工资应视为是项目现场停工后的现场安全保卫费用,看护人员工资按每月9000元(3人×3000元/月)计算。共计27000元。
三、工程复工后要商谈的项目:
工程复工后应商谈的项目详见表3。
四、到2015年7月31日止贵方应该补偿的费用合计:
表1加表2:5265405+156000=5421405元。
五、附件:
1、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表
2、钢筋供销合同
3、商品混凝土供销合同
广东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签字:
日期:2015年8月20日
送: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 签字:
日
8
2015年月
日期:
第14篇:工期延误索赔报告
**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工期延误索赔报告
致:*********人民政府
**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
我方承建**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项目根据业主方及施工合同的要求需2014年3月16日正式开工,于2014年12月31日完工。在此要求下我方于2014年年初开始筹备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3月2日我部前期准备人员进场,2014年年3月10日我方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及机械设备全面进场到位。由于甲方对枫林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征地的延误、手续的未齐全及设计的更改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我部至今未能开工,公司所有进场人员停工,机械闲置,工期延后。
根据双方签署的《**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四条项目实施责---“甲方负责出资壹百万元用于该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不足部分从乙方合同履约金出资额中支付该款项及相关费用。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工程进度。如因前述原因造成乙方停工10日以上的由甲方赔偿乙方该项的直接损失”-—根据该条款我方现对甲方提出前期主要经济损失索赔,索赔事项如下:
一、停工机械台班租赁费
1、挖机台班租赁费:966.67元/天*2台=1933.3元/天
2、推土机安顿补贴费用:300元/天*2台=600元/天
二、人工费
1、劳工工资:3人(后勤+仓库材料看守) 80元/天*2+100元/天=360元/天
2、现场管理人员费用:8人(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项目管理人员)
150元/天*2人+200元/天*4人+400元/天*2人=1900元/天
3、生活费,:11人
18元/天*11人=198元/天
三、场地租赁费
仓库+办公住宿房:16.6元/天*4间+40元/天=106.4元/天 综合前三项:2533.3+2458+106.4=5097.7元/天
2014年3月16日至2014年4月18日(暂定时间,实际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共可作业17.5天, 总计费用:5097.7元/天*17.5天=89209.7元
(捌万玖仟贰佰零玖元柒角)
附件:、
1、项目部考情表
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道路工程项目部
2014年4月18日
第15篇:工程索赔的报告
关于XX工程索赔的报告
XX公司:
XX工程,原由XX公司开发,XX中标施工,含XX工程,总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合同金额为XX。于X年X月X日建设单位正式下发开工令开始施工,合同工期为X天,从X年X月X日正式施工至今,现正在办理退场决算工作。
一、双方于X年X月X日签订的《XX施工合同》协议中明确说明在签订该合同后2个月内给予我司办理结算,并20个日历天内支付剩余结算款。但是截止今日(X年X月X日)甲方还未给予我司办理完成该结算。
二、XX工程索赔总金额为:
X+X=X(元)
四、具体各部分费用明细详见附件
第16篇:哈工大工程索赔报告
一、简答题
1、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在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可以得到利润索赔的情形有:a、工程师或业主提供的施工图或批示错误; b、业主未能及时提供施工现场; c、合同规定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始基点、基准线、基准标高错误; d、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 e、服从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试验(不包括竣工试验),或由于雇主应负责的原因对竣工试验的干扰; f、因业主违约,承包商暂停工作及终止合同; g、应属于雇主承担的风险等。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答: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
3、对于新增工程的单价,应如何确定?
答:(1)申报。申报程序主要由工程承包人来完成。承包人根据招标及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合同工程量清单价格表的情况,结合新增项目的设计或业主现场的安排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连同单价分析和新增项目的依据材料一同报监理单位审查。 (2)复核。复核程序主要由工程监理单位完成,主要审查新增项目产生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和新增项目作业方案的思路是否符合工程实际等。若新增项目存在违背常规或不当不实之处,则可责令承包人整改或重新申报、终止申报。复核完毕若无异议,应签署复核意见连同申报文本转交业主单位。
(3)审查。审查程序一般由业主单位来完成。通常是根据现行的本地区行业价格控制政策、结合本项目的投资批复方案、项目实施期的物价行情、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和实施新增项目的施工可行方案进行价格测算,并对申报的价格名称是否准确予以一一审查。 (4)、洽谈:完成上述3个程序后,业主单位,组织有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必要时设计单位参与)对新增项目的价格进行洽谈,综合确定价格,继而草签确认文本。若双方存有异议,可根据洽谈情况对相关争议实施调整另行申报。
(5)确认。经过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制定新增项目单价合同文本,发、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4、对于共同延误,处理原则是什么?
答:(1)不同类型工程拖期的处理原则。工程拖期可以分为 \"可原谅的拖期\"和\"不可原谅的拖期\".可原谅的拖期是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不可原谅的拖期一般是承包商的原因而造成的工程拖期。
(2)共同延误下的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原因同时发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在这种情况下,要具体分析哪一种情况延误是有效的,应依据以下原则:
①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②如果初始延误者是业主,则在业主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商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③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时间段内,承包商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工期索赔一般采用考试|大|分析法进行计算,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
5、承包商的索赔策略分析包括哪些内容? 答:
1、目标分析
(1)提出任务,确定索赔所要达到的目标
(2)分析目标实现的基本条件和可能性
(3)分析目标实现的风险
2、对立场的分析
(1)法律背景分析
(2)利益和期望分析
(3)对方的反索赔分析
(4)谈判立场分析
3、对外关系分析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
(1)事件1合理,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事件2不合理,是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件3可以索赔工期,但费用不能索赔,因外部供电故障不属于甲方责任;事件4根据合同约定,工期可以索赔,但费用不能索赔,因大雨属于不可抗力。
(2)工程师认定的索赔工期为25d,事件2工期(10d)延误不予顺延。
(3)工期延长35d,费用为13056元。 案例二
(1)支持。因发包人未解决征用土地问题,造成承包人施工时被当地居民阻拦,以致窝工240个台班。也就是发包人未能及时交付场地,造成承包人窝工。根据《合同法》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此,承包人向发包人追讨停、窝工费用,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应该得到法院
的支持。
(2)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为责任;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第17篇:索赔
浅谈公路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2009-07-15 11:27:45) 转载 标签: 分类:路桥资料分享
装修 监理工程师 意向书 图纸 业主 绕城路 工程 杂谈
1.工程概况:
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2.工程索赔原则:
2.1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3.1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1.1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 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3.2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3 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4 最终索赔报告:
3.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4.索赔的管理:
4.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4.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4.3 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5.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5.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5.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5.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5.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6 结语
随着公路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约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
第18篇:索赔
案例三 背景:
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乙方的分项工程首先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论证,取得质量论证后,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和支付工程款。
工程开工前,乙方提出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
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合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
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3. 在开挖土方过程中,有两项重大事件使工期发生加拿大的拖延:一是土方开挖时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探没有探明的孤石,排队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二是施工过程中遇到九天季节性大雨后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乙方用了很多工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要求。试问造价工程师应如何审理?
问题1:
答:造价工程师的拒绝正确。其原因:
该部分的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的要求,一般地讲,也就超出了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对该部分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可以认为是承包商的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一般在业主没有批准追加相应费用的情况下,技术措施费用应由乙方自己承担。
问题2:
答: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造价工程师批准执行,这一批准的变更价格,应与承包商达成一致,否则按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解决。
问题3: 答:造价工程师应对两项索赔事件做出处理如下:
1.对处理孤石引起的索赔,这是预先无法估计的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的风险,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
2.对于天气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应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于前期的季节性大雨这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在合 同工期内考虑,由此造成的时间和费用损失不能给予补偿。
(2)对于后期特大暴雨引起的山洪暴发不能视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按不可抗力处理由此引起的索赔问题。被冲坏的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走的部分材料,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损坏的施工设备,受伤的施工人员以及由此造成的人员窝工和设备闲置等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案例四 背景:
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分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建成的X小区附近。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 。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
1. 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
2. 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A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勘察报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3. 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4. 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问题1:
答:委托方A单位应向B单位支付定金为:15万元×20%=3万元
问题2:
答:A单位和C单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属违约行为;C单位应维护他人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而C单位将他人的勘察报告擅自提供给A单位,并用于合同外项目,这种作法是错误的。委托方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问题3:
答:若勘察合同继续履行,B单位完成勘察任务。对于因勘察质量低劣造成的损失,应视造成损失的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费。
问题4:
答:D单位应在出现软弱地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A单位,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或请求A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于28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A单位代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随后的28天内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A单位应于28天内答复,或要求D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不作答复,视为默认。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造成施工方的窝工、停工,委托方A单位应按施工方D单位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此,A单位应承担地基处理所需的20万元,顺延工期20天。 案例八 背景:
某厂房建设场地原为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建造时,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老土层下2.00m处。为此,业主在“三通一平”阶段就委任土方施工公司清除了耕植土问题。某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方式获得了该项工程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价格合同。然而,施工单位在开挖基坑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到设计标高,但仍未见老土,且在基坑和场地范围内仍有一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池塘淤泥等必须清除。 问题:
1. 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该怎么?
2. 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事件之后,甲乙双方需要注意哪些时效性问题?
3. 根据修改的设计图纸,基坑开挖要加深加大,造成土方工程量增加,施工工效降低。在施工中又发现了较有价值的出土文物,造成承包商部分施工人员和机械窝工,同时承包商为保护文物付出了一定的措施费用。请问承包商应如何处理此事? 问题1:
答: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及时通知甲方,要求对工程地质重新勘察并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问题2:
答:在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事件之后,主要应注意:
1.乙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时间; 2.甲方答复的时间;
3.双方对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方式和时间。
问题3:
答:
1.在接到设计变更图纸后的14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顺延的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书面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该报告,则调整合同;若不同意,应进一步与甲方就变更价款协商,协商一致后,修改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按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解决。
2.发现出土文物后,首先应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其次向甲方提出措施费用补偿和顺延工期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书及其证据。
案例九 背景: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 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 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会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先进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3. 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 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处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处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5. 你认为应该在业主支付给你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吗?为什么?
问题1:
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问题2:
答: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问题3:
答: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
问题4:
答: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原因是:
1.5月20日至5月26 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14天。成本损失索赔额为14天×2万/天=28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3.6月10至6月12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3天。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4.6月13 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2天,索赔额为2天×2万/天=4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问题5:
答:业主不应在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因为设备故障引起的工程进度拖延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如果承包商能够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不会造成工期延误。如果承包商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将会造成工期延误。所以,工期提前奖励或拖期罚款应在竣工时处理
第19篇:意向书
教职员工意向书
尊敬的老师们:
您好!感谢您本学期对幼儿园付出辛勤的汗水,虽然我们收获的不多,但是我们向成功迈进了一大步。
下学期您是否愿意继续留在幼儿园和我们并肩作战?
是()否()
▲下学期工作要求:
1、服从幼儿园领导的安排。
2、不随意损坏幼儿园声誉。
3、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4、不拉帮结派。
5、无特殊情况,学期中不得离职。
6、离职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得到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
当自动离职,不发放工资。
7、工资背靠背,不得询问同事间的工资或主动告知他人自己
的工资待遇。
签名: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幼儿园
2014/6/18
第20篇:意向书
意向书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上市10余天了,市场参与度较高,为了帮助云南省煤炭相关企业了解焦炭期货、运用焦炭期货,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十一五”以来,云南省煤炭产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煤炭产业的快速发展,保障和带动了电力、冶金、建材、运输、化工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煤炭产业在云南省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显著增强。作为连接原煤和钢铁的纽带,焦炭行业在云南省发展迅猛,近几年来,由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施压,焦炭行业面临优化重组;受本轮金融海啸的冲击,焦炭行业深受其害,利润大幅缩水。在此情况下,焦炭期货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其推出后对焦炭行业影响意义重大,传统的定价模式随之将发生改变,炼焦行业不再被动接受价格下跌给其带来的巨大损失,同时,焦炭期货的推出使得焦炭价格对市场反应更加灵敏及时,焦炭价格将更加公开透明化,不仅能够反映焦炭即期价格,还能反映焦炭远期供求关系,为相关企业提供权威的指导价格,企业可以据此制定科学的经营计划,合理安排生产,控制库存,更好地把握市场节奏,在行情波动时掌握主动权,从而实现企业长久稳健的经营,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鉴于此,浙江中大期货昆明营业部拟邀请大连商品交易所、云南省证监局、云南省煤化工集团、昆钢集团等在昆明举办焦炭期货上市及企业应用策略高峰论坛,时间初步定在6月下旬。
为了促使行业借此机会更好的发展,特邀行业管理机构工信委的领导作为嘉宾为论坛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