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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诉讼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19 15:02:28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违约合同

+++++++++++++++++公司

违 约 协 议 书

甲方:(供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有限公司

一、原因

++年+月+日,乙方向甲方订购减速机++一台,总价款++元,++年+月+日前交货(30天交货),双方签定了书面合同。

二、损失

++年++月+日甲方应按时发货时。++年+月+日甲方未将减速机发出,直接影响甲方经济损失5万元整,间接经济损失50万。

三、责任承担

鉴于乙方态度诚恳,经甲方董事决定,乙方最迟为++年++月++日前发货。不能按时发货,即为甲方违约,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有限公司

++++年+月+日

推荐第2篇:诉讼书

(四)民事答辩状格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基本情况,略)

答辩人为(因)****诉我(单位)*****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起诉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以上所主张不符合事实(没有法律依据),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人民法院。

附:

1、答辩书副本__份。

2、书证材料(证明文件)__份。

答辩人:***

代书人:河南***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证据保全申请书样式:

年xx月xx日生,x族,系xxx职工,现住xxxxx,证据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xxxx

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x市xxxx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xxx,任该医院院长。电话:xxxxx 。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保全保存在被申请人XXX处的证据XXX病历资料1套。

申请理由:

申请人xxx诉被申请人xxx医院xxx纠纷一案,因申请人需要依据保存在被申请人处的XXX的住院病历进行医学鉴定,以查明双方责任,因该证据存在灭失或被篡改的可能,故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保全该证据,请予准许。

此致

xx市xxx区人民法院。

附:证据存放地点:XXX医院。

申请人:XXX 二OXX 年X 月X 日

五)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财产保全申请书 (

申请人:***,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楼。

被申请人:***,男,*族,****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县**镇**村,居住地**市**路社区**路**号。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已经在贵院立案。为避免本案将来法院做出的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下列财产保全措施:

一、将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市**区**路社区**路**号的房产一套(共有人***,房产证号******)依法予以查封。

申请人自愿以对该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五)申请执行书样式:

请 执 行 书 申

申请人: X X市XX厂。厂址:X X市X X区X X路X X号。

法定代表人:赵XX,厂长。

委托代理人:X X,男, 54岁,该厂干部。

被申请人:刘X X,男, 56岁,汉族,河北省X X县人, XX市运输机械厂厂长,住X X区X X里X X楼X X号。

请求事项:

责令被申请人执行(2010)*中法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立即将座落在X X区X X路xx号房屋一间半移交申请人,并协助申请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〇一一年*月**日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纠纷一案先经XX区人民法院审理,以(2010)XX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在案。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又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以(2010)X中法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裁定维持原判。原判主文第一条规定:“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被告所有坐落XX区XX路XX号房屋一间半归原告所有,原告付给被告房款3000元,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一切过户手续,并立即将房移交原告。”现判决已确定多日,被申请人仍拒绝履行其应尽之义务,致使申请人之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事实及理由:

……

综上所述,本案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本应服判履行。但被申请人明知故犯,拒绝履行,严重侵犯申请人之合法权益。为此,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之规定,申请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附件:

一、二审判决书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 X X市XX厂

法定代表人:赵XX

2010年 *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镇**村**号。

被申请人:陈**,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路**小区*号楼*单元**室。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10)咸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咸阳市**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

月**日作出了(2010)咸秦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某某搬离申请人张某某所有的位于**区**路**市场西楼*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5000元整。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月**日作出(2010)咸民终字第***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

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此致

咸阳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〇年*月**日

(七)起诉状样式:

样式1:(公民之间,借款纠纷)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XX,男,汉族,出生于19**年*月*日,住**市**街**号。电话:********。 被告:刘XX,女,汉族,**岁,户籍地:**市**乡**村,现住**市**花园**号楼*单元**楼**户。电话:**********。

案由:债务(借款纠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三万元整(30000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08年*月*日,被告因故分3笔向原告借款共计三万元整(30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时间(见书证)。不料,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没有归还分文。

被告借款不还,已经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特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民诉法》有关规定,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公断,准如所请,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此致 **市人民法院。

附件:

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2份。

具状人:*** 二〇**年十月六日

样式2:(单位之间,合同纠纷)

民事起诉状

原告:河南省许昌****有限公司,住所:许昌市魏都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电话:*********。

被告:山西省**县****煤矿,住山西省**县***乡***村。

法定代表人:***。该煤矿矿长。

案由:合同(货款)纠纷。

请求事项:

1、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70000元整,并按照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至全部货款本息清偿之日为止;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1份。该《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机一套,货款共计人民币**万元。该《合同》同时约定“货到付**万元,安装完毕付**万元,剩余**万元一个月内付清。”(见书证)

上述合同生效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货。被告于20**年*月**日收到货物后向原告支付首笔货款*万元,下余货款*万元,经原告多次派人追索,被告以种种原因,至今没有清偿。

综上所述,被告长期拖欠原告货款,已经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特依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公断,准如所请。此致 山西省**县人民法院。

附件:

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材料*份共*页。

具状人:河南省许昌****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私章)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三、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男(女),****年**月**日出生。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代理人):*** ,男(女),****年**月**日出生。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就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离婚、借款、合同、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委托***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权限为:

(一)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二)代为承认、否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

(三)代收法律文书,执行款物。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本案一(or:二)审程序终结止。

委托人:***(本人签名,指押) ***年 ***月***日

委托书样式2:

授 权 委 托 书

人民法院:

委托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住址:*********** 。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对方当事人)*******(案由)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委托权限为:

1、一般代理,代为一审诉讼。

2、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3、代为提出执行申请、签收执行法律文书。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本案一

(二)审程序终结止。

委托人:*******

二〇**年**月**日

委托书样式3:

授权委托书

XXXX公司:

兹委托***同志(系我公司职工 or: 销售科长),身份证号码:**********)负责我公司产品的销售和结算工作。请将我公司货款转入以下开户行帐号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授权有限期:20**年**月**日——20**年**月**日。

户名:(电脑打印,不可手写)

帐号:(电脑打印,不可手写)

开户行: (电脑打印,不可手写)XX银行XX支行

委托人:(公司名称,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私章)

20**年**月**

推荐第3篇:诉讼书

诉讼书

各级党和政府信访部门:

我名叫阿里木。马木提男维吾尔族今年64岁个体户住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跃进街租房

我在乌鲁木齐市宝山路127号至377号地段有个49.02平方米3间私人房。2002年4月16日有新疆真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乌鲁木齐基本建设程序经批准并经乌鲁木齐市房屋拆迁办公室许可,建设综合楼时我和其他邻居等六人房屋在拆迁蓝线内都拆除了,我的49.02平方米的3间房屋也拆除了,其他人都已经该拿的款已拿完,我家的户口多因此要求要住宅。当时跟我签订了关于解决18个月内安置一套40平方米新住宅的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明确确定给于补偿过渡费,差价费11769.90元同时给于家里的15口人每人每月按70元正为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可是到现在没有落实到实处。我在8年以来该去地方去了千次,该找的领导找了千次得不到一个可靠地效果。我相信我们党和政府会考虑老百姓生活问题,安置老百姓的主要工作放在第一位。可是基层由一部分干部不考虑老百姓困难给群众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因此请上级领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拆迁条例》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拆迁安置管理办法》的有关条例过目我的有效依据给予解决一下的问题盼。

一、解决新住宅一套40平方米。

二、解决现在标准的过渡费。

三、解决现在标准的差价费。

四、解决15口人都是乌鲁木齐户口因此8年以来的和以后的生活补偿费。

诉讼人:阿里木。马木提

2010年3月9日

推荐第4篇:合同违约 争议

在试用期内的第二个月,公司应当为你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交纳社会保险费。在试用期存在双向选择的问题,不应存在违约金,更不能扣钱做为违约金。谢谢你对本站的关心和支持!

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保险金不能从劳动者应获报酬中予以扣减。当然,对社保而言,劳动者个人也是要缴纳一小部分的。

我在一公司做推销的工作,事先说明我是学生的可能做不了多久 公司同意我加入了,并在一星期内通过公司考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来一个月内后我又经过公司批准辞职了,公司扣押了我工资 说一个月以后不与公司员工有任何联系、不影响他们工作就会给我发放全部工资,并签订了保证书打下了工资欠条。今天我按保证书做到了 我问公司工资,那边却说我违约了,说我工作期间有和同事说过消极的话,影响了他们,有几个同事辞职公司那边强说是受我的影响 要我负法律责任,并扣掉我工资500元作为违约金。

在合同中全是我们员工的规章制度,不知多少条全是有违即扣违约金500,而此次公司就是以其中一条说我工作期间有和同事说过消极的话(我没有说过什么消极的话 他那边强说我说了 并说有同事说的,说我让公司有失名誉),故扣违约金500.另还说派我们出差的住宿费(都是十几个人挤两三间房子住的,十几个人每晚的住宿费一共不超过公司80的标准,伙食费都是自己出的),还有每天早上喊了口号 主管什么的讲了一些话 然后说这个培训也要我们负责。

公司那边现在说要我地址,然后发一法律性质的通知函给我,让我负责 并同意扣掉500的违约金。请问这些合法吗?公司说要我负法律责任 发什么通知函给我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会不会进入我的档案?我是暑假自己到人才市场去找的暑假工的 本来就是因为需要自己工作挣点学费的 因为在那我都还自己贴钱了 所以就辞职了 他扣我500违约金合理吗? 我还在读书。......

【法】lauryl(491179989)20:52:05

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你的劳动合同无效

苏三/Oscar(438821292)20:52:30

有这个规定?

苏三/Oscar(438821292)20:52:52

事实已经形成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了

【法】lauryl(491179989)20:52:51

【法】lauryl(491179989)20:53:12

他们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也不是事实劳动关系

苏三/Oscar(438821292)20:53:22

【法】lauryl(491179989)20:53:23

是劳务关系或是雇佣关系

【学】在读学生20:53:43

恩 现在我回学校了 说好的工资一个月后给我 现在又说我工作期间违约了

【法】lauryl(491179989)20:54:01

有工资欠条就去找他们要啊

【法】lauryl(491179989)20:54:14

欠条上你是怎么写的

【咨】饼干(478353730)20:55:10

MILTON,你的问题解决了吗?

【学】在读学生20:55:29

就一张纸上的 副经理签字的

苏三/Oscar(438821292)20:56:10

我有个问题,我跟我老婆结婚,我们属于国家规定的可以再生育一胎的情况,寄生办的人也说可以再生育的,但是说要交1000块社会抚养费? 合理吗? 既然国家规定可以再生,为什么还要交钱呢?

【学】在读学生20:56:39

欠条是说 我保证一个月内不与公司任何员工联系 就会在一个月后把工资打到我卡上平静(895910319)20:58:37

买房子和老板签的都是霸王合同,如果老板不愿意签补充协议,你可以按照合同看他的违约情况,技算你的实际损失,如果协商不好,你可以提起诉讼。

【学】在读学生20:58:57

现在又说我以前有违约,我没有违约,他说有人说因为我说了什么消极的话而也辞职了说给公司很大的影响 要我负法律责任 接受处分和处罚

【法】lauryl(491179989)21:00:59

公司的这种说法要有证据证明才行,而且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既然无效,那自然也就你违约一说

【法】lauryl(491179989)21:01:18

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号文)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

【法】lauryl(491179989)21:10:33

你有欠条,起诉

浙江-FF-小书(348015474)21:08:50

肯定不会影响就算你打民事官司败诉了,也不会进你档案

【赣】在读学生21:09:31

浙江-FF-小书(348015474)21:09:32

很少听说说几句消极话的,还要扣钱的 就算说了 公司也要举证浙江-FF-小书(348015474)21:09:40

你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

【赣】在读学生21:10:09

就是那是一什么贸易公司 推销的

浙江-FF-小书(348015474)21:10:22

与公司签订的应该是雇佣合同,报酬应该给你

【赣】在读学生21:10:24

有点像传销

【赣】在读学生21:11:41

产品确实不是很好 我做得心理是有点难受 然后辞职 且有获批了的

【赣】在读学生21:12:24

但我没和其他同事说过什么消极的话

【赣】在读学生21:13:00

有两个同事几乎是和我一同辞职的 经理就说肯定是我影响的 浙江-FF-小书(348015474)21:13:45

这是经理的狡辩

推荐第5篇:合同违约处理

合同违约处理

采购违约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采购违约的形式主要有供应商拒绝交货、不适当交货以及拒绝或迟交单证及资料,交货义务是供应商的主给付义务。供应商不履行交货义务,将使企业的采购合同目的落空或受挫。因供应商不履行交货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交货义务而引起的违约,是采购中的主要违约形式之一。供应商违反交货义务的表现主要包括:拒绝交货,交货时间、地点、方式、数量、质量、包装有瑕疵,拒绝交付提货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交付提货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有瑕疵等。

一、采购违约的种类

采购部长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会遇到对方违约的情况。采购违约的种类有重大与非重大违约、实际与预期违约、违反其他义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等。

(一)重大与非重大违约

重大与非重大是依违约所造成损害的程度为标准的分类。

1、重大违约。重大违约是指供需双方不履行主要义务(如不付款与不交货),或者供需双方违约的后果致使对方的采购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重大违约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上的根本违约有相似之处,重大违约是对方当事人取得单方面解约的法定事由。

2、非重大违约。非重大违约是指除重大违约以外的违约。

非重大违约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上的非根本违约有相似之处。 在一方仅有非重大违约的情况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对方不能因此取得解约权。

(二)实际与预期违约

实际与预期违约是依违约合同的约定的履行期限是否届满为标准的分类。

1、实际违约:实际违约是指履行合同的期限已到,而当事人却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实际违约,一般即简称违约。

2、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即明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当事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表明他不履行合同义务。

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满之前即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必等到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准备在履行期限满之后,视预期违约方是否实际违约,再决定是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他就必须承担一个风险,即如果预期违约方在履行期限满之前遭遇不可抗力,以致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不能要求预期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预期违约方是否将不履行主要债务,可将预期违约分为预期重大违约和预期非重大违约。

(三)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即当事人在履行期限满后才履行其主给付义务。

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在合理期限届满之前,违约方明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他仍将不履行主要债务,或仍将不该合理期限内履行主要债务,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违反其他义务

即除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以外的其他违约。包括迟延履行非主给付义务、提前履行、部分履行、不按约定的质量履行、不按约定的方式履行等等。

二、拒绝交货识别

交货是指供应商将货物交由企业实际占有,或将对货物的占有权移转于企业。供应商为交货的目的而合理地放弃对货物的占有,将货物交由承运人、仓储保管人等第三人占有的,也属交货。

交货可分为现实交货和拟制交货两类:

1、现实交货

现实交货也称实际交货。是指供应商将货物交由企业实际占有、或为向企业交货的目的而合理地放弃对货物的占有,将货物交由承运人、仓储保管人等第三人占有。

供应商为向企业交货的目的而将货物交由第三人占有的,应当有合同、习惯或法律上的依据,或得到企业的要求或同意时,才具有合理性,才构成现实交货,并在企业不知情且没有理由知情时,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适当通知义务。

2、拟制交货

指供应商将对货物的占有权转移于企业,但并不在合同生效后实际交货。由于拟制交货情况下,供应商移转对货物的占有权即具有交货的效力,而供应商并不实际交货,故拟制交货应当有合同依据或法律依据。拟制交货又可分为简易交货、指示交货和占有改定三种。

(1)简易交货。指在合同成立前,货物已经由企业实际占有,供应商不可能于合同生效后再向企业实际交货,因而法律推定供应商在合同生效时即已完成交货。

(2)指示交货。也可称为象征性交货,是指在货物已由第三人实际占有时,供应商将提取货物的单证等占有权凭证,甚至所有权凭证交付给企业以转移占有权,或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物的请求权让与企业以替代实际交货。

(3)占有改定。也可称为供应商保有占有权的货物买卖,是指企业同意供应商在货物出售后的一定时间内继续占有、使用货物,仅需将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卖人,因而推定出供应商在将所有权移转于企业时完成交付。

供应商拒绝交货的表现形式如下:

1、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以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交货,以致构成重大违约,或企业依约取得解除权的,属拒绝交货。

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内未交货,在交货期限届满后仍未交货的,不一定属于拒绝交货,而可能属于迟延交货。区别拒绝交货和迟延交货的关键,是看供应商不交货的后果是否构成重大违约,或企业是否依约取得解除权。若答案是肯定的,则属拒绝交货,否则属迟延交货。

2、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之前或之后,明确表示他将不交货,或其状况、行为已显著表明他将不交货的,属拒绝交货。

但是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之前预期拒绝交货时,如果企业尚未因此采取实质性行动或尚未实际性地改变交易安排,则供应商可采取适当的交货方式除去其预期拒绝交货的违约事实。然而,企业因供应商预期拒绝交货而未履行相应义务的,不构成违约。

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后明确表示他将不交货,或其状况、行为已显著表明他不交货的,如果企业尚未就供应商明示或默示拒绝交货采取实质性行动,或实质性地改变交易安排,则供应商可以以适当的交货方式除去其拒绝交货的违约责任,但仍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企业因供应商明示或默示拒绝交货而未履行相应义务的,不构成违约。

不论供应商在何时明确表示他将不交货,如果企业已因此通知供应商解除合同的,则供应商不得再以交货的方式除去其拒绝交货的违约事实。

3、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内未交货,经企业催告要求在合理宽限期内交货的,如果供应商在该合理宽限期内仍未交货,或明确表示他将不在该合理限期内交货,则属于拒绝交货。

4、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以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虽然向企业交货,但所交货物或所交提单证上记载的货物根本不是或实质上有别于合同项下货物,且拒不交付替代物或替代单证的,属于拒绝交货。

应当注意的是,拒绝交货应当与自始不能交货及利用合同诈骗相区别。供应商自始不能交货,却仍与企业订立合同的,应按侵权行为予以处理;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则应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处理。

三、不适当交货识别

采购部长在识别不适当交货之前先要了解什么是适当交货。

1、在适当时间交货。在适当时间交货是指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货物或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约定交付期间的,供应商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协议补充的期限交付。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所能确定的期限交付。交付期限不能由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供应商可以随时交付,企业也可以随时要求交付,但应当约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所谓必要的准备时间,应自供应商将收取货物的通知送达买受人时起计算,或自企业将催告交付的通知送达供应商时起计算,其长短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2、在适当的地点交货。所谓在适当的地点交货,是指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货物或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合同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协议补充的地点交付。交付地点不能由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如果货物需要运输,供应商和企业订约时知道货物在某一地点的,供应商应当在该地点交货;如果货物不需要运输,且订约时企业不知道货物在某一地点的,供应商应当在其订约时的营业地交货。

所谓货物运输,是指供应商需通过承运人运送,由承运人在目的地将货物交付给企业或交付给企业通过转让提货单证而指示的收货人。至于货运合同由供应商负责订立还是由企业负责订立,对止并不影响。但是,供应商将货物直接运往或通过承运人运往交货地点的,则不属货物需要运输。通常情况下,如果合同约定由供应商送货,或明确约定在货物所在地或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点交货的,即属货物不需要运输。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使货物处于可交付的状态,并向企业通知收货之前,不能算是已交货。

3、以适当的方式交货。以适当的方式交货是指供应商应当按约定的方式交付货物或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合同未约定交付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协议补充的方式交付;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所能确定的方式交付;交付方式不能由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交货。

交货方式是有关供应商怎样完成交货的问题,涉及一次交货还是分批交货、以何种运输方式将货物运交企业、是实际交货还是拟制定交货等内容。

所谓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交货方式,在货物买卖中即是指有利于企业实现其合同目的的交货方式。但是企业的合同目的应是其订约时所能合理期待的目的,并且供应商在订约时对此已经知情或应当知情。

4、按约定的数量交货。按约定的数量交货是指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基数及允许的尾差,向企业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载有约定数量的提货单证。

5、按适当的质量标准交货。按适当的质量标准交货是指供应商应按约定的质量标准交货。供应商提供有关货物的质量说明的,供应商应按该质量说明交货。合同未约定质量的质量要求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应商应按协议补充的质量标准交货。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所能确定的质量标准交货。

货物的质量标准不能由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交货;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交货。在凭样品买卖中,供应商交付的货物的质量应当与样品及对样品的说明相符;企业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货物与样品相符,供应商交付的货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货物的通常标准。

6、按适当的包装交货。按适当的包装交货是指供应商按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合同未约定包装方式或者不明确的,按协议补充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所能确定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包装方式不能由合同条款或交易确定的,按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按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

包装包括储运包装和销售包装、内包装和外包装、保护性包装和装饰性包装,将货物装入适当的容器,也属于包装。

(一)不适当交货

不适当交货的表现形式如下:

1、供应商未在适当的时间交货,包括提前交货和迟延交货。供应商的交货在其他方面不适当,但自付费用予以纠正,如将不适当的包装换成适当的包装、将有瑕疵的货物调换成适当质量的货物、将货物由不适当的地点续运至适当的交货地点等,因而造成交货延误的,应属迟延交货。 如果供应商将可交付状态的货物置某一地点并通知企业直接到此地提取货物,而在该地点提取货物不会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不便,甚或对企业有利的,则不属违约。

2、供应商未以适当的方式交货。包括应一次交货却分批交货、应分批交货却一次交货、应安排快捷的运输方式却安排较慢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交承运人运交企业等情形。

3、供应商未以适当的方式交货。包括应一次交货却分批交货、应分批交货却一次交货、应安排快捷的运输方式却安排较慢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交承运人运交企业等情形。

4、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数量交货。即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时,向企业少交货物(即部分交货)或多交货物。

供应商补足少货造成该部分货物迟延交付的,则就该部分货物按迟延交货处理。

5、供应商违反品质担保。即供应商未按适当的质量要求向企业交货,或者供应商所交货物料质有瑕疵。一般认为,违反品质担保具体包括违反价值瑕疵担保、违反效用瑕疵担保和违反保证三种情况。

违反价值瑕疵担保,是指供应商所交货物在风险转由企业承担时,存在使货物灭失或减少其交易价值的瑕疵。例如,批发商批发销售给零售商的香蕉的表皮已经发黑,虽肉质未变,不影响食用,但零售价格将因此减低工。

违反效用瑕疵担保,是指供应商所交货物在风险转由企业承担时,存在使货物灭失或减少其交易价值的瑕疵。例如,供应商销售给企业的助动车的发动机燃烧不充分,尾气排放严重超标,依法不能行驶用以代步。

违反保证,是指供应商所交货物在风险转由企业承担时,不符合供应商对货物的性状、品质、成分、产地、制造商、有效期等事宜特征所作的承诺、说明陈述、或者与企业提供的订约的样品、样式不符。

6、供应商未按适当的包装交货。供应商所交货物未以适当的储运包装、保护性包装方式予以包装,致所交货物在企业收取时损毁、短少的,可视具体情况,按其他适当交货处理:例如,货物已经受损,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按违反品质担保处理;货物短少的,可按少交货处理。但若未适当包装致使收货时货物毁灭,而供应商拒绝另行交货,则应按拒绝交货处理。

四、拒绝或迟交单证及资料识别

采购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商业发票、运输凭证、保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说明书、用户手册、操作指南、保修卡等。在国际采购中,单证和资料经常还包括领事发票、原产地证书、装箱单、磅码单或重要证书、质量检验证书、检疫证书等。

在具体的货物买卖中,供应商究竟应向企业交付什么范围的单证和资料,应根据合同约定、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确定。

拒绝交付单据和资料,指供应商拒绝向企业交付其应当交付的单证和资料。 供应商交付单证和资料的瑕疵,致使企业的合同目的落空或严重受挫,构成重大违约的,属于拒绝交付单证和资料。供应商拒绝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以致在指示交付的情况下构成拒绝交货的,应按拒绝交货处理。

迟延交付单证和资料,指供应商未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交付单证和资料。至于合理期限,应以企业不因供应商未交付单证和资料而遭受损害或不便为限。

供应商因其他瑕疵交付单证和资料,造成迟延交付的实际后果的,如供应商发现所交单证和资料有误,予以更换或修改,造成迟延交付,属于迟延交付。

五、合同违约处理的方法

当供应商违约后,采购部长可以采取继续履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等办法来处理采购违约。

(一)继续履行

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实质是要求违约方依约实际履行。

1、同时履行抗辨

同时履行抗辩是在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向对方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向对方作相应的履行。但是,在同时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如果一方已经向另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那么另一方应当同时,或至少在合理的期限内作相应的履行,否则便构成违约。

2、后履行抗辩

后履行抗辩是在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履行先后的顺序时,应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应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应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相应的债务。

但是,在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合同时,如果应先履行的一方不是不履行,而是履行迟延,则除非履行迟延的后果致使另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致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另一方应当履行相应的债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不安抗辩

不安抗辩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中止履行。但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却轻率地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没有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应当对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对方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当恢复履行。对方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作为违约处理的一种办法,是指供应商违约后,企业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的约定,单方面通知供应商,使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供应商违约,企业解除合同的,在多数情况下是对供应商的沉重打击。因此,采购部长在解除合同时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和制约。具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解约权的取得条件。

(1)供应商的违约后果严重,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供应商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他仍将不履行或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3)供应商预期重大违约。

(4)供应商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据以产生解约权的违约。

2、解约权的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

(1)法律规定或供需双方约定解约权的行使期限满的,供应商不行使的,解约权消灭。

(2)若法律没有规定且供需双方未约定解约权行使期限,则经企业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供应商不行使解约权的,解约权消灭。至于合理期限为多长,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应以经过该期限后,不行使解约权的状态,是否会使供应商据以合理期待将继续履行,并为此作必要的设定。

(3)企业行使解约权时,应当自通知到达供应商解除。企业主张解除合同,却未在解约期间内向供应商发出通知,或虽发出通知,但通知未在解约期限内到达对方的,合同不能被解除。因对方有新的违约行为,可以重新取得解约权。

3、解除合同的后果

(1)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企业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购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首先,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除非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再要求继续履行。

其次,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即是否可以同时解除已履行的部分,或是否可以使合同自订立之始即被解除,须视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由有解约权的一方自行决定。

最后,解除合同的同时,可以索赔。

(2)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虽然终止,但不影响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此外,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保密条款等,也不因合同的解除而终止效力。

(三)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作为违约的处理办法,是指供应商因其违约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它与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相比,有不赔偿精神损失、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赔偿以供应商订约时能预见到的损失为限等特点。

1、违约赔偿的范围 (1)违约赔偿原则上应是补偿性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换言之,违约赔偿就是要使企业因供应商违约而遭受的损失被填平。

(2)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在消费性合同中,经营者对其歁诈造成的双方的损失,应按购买商品或服务费用增加1倍予以赔偿。

2、赔偿额的确定方法

(1)以供需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准,或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违约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确定。

供需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预定的违约赔偿,原则上应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当。因此,约定的违约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供需双方可以请求减少。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要确凿地证明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还应当履行债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法定的定金规则具有处罚性,在当事人特别约定违约金可以和定金并用时,则应当承认当事人的特别约定。

(2)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按预先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按预先约定的违约金额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额不应超过违约订立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换言之,违约方有效益的违约,应得到适度承认。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补救措施

采购部长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主要有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报酬等,这些方法通常是在供应商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时适用。

1、修理

如果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已经提交的货物、定作物、工作成果是可以修理的,并且由企业修理并非不公平,则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企业采购修理措施,而为修理所花费的材料、人工、交通、通信等费用应由供应商负担,因修理而使企业继续蒙受的损失或不便,供应商给予补偿。

在采购合同的违约问题上,修理仅限于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且货物属于加工制造有可修性的物的场合。

2、更换、重做、退货

如果供应商履行义务,严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更换、重做或退货。

在采购合同的违约问题上,更换、退货主要是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也可分别称之为交付合格的夫代物、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在采购合同的违约问题上,不存在重做的问题。

应当注意的是,仅当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质量有严重瑕疵,构成重大违约时,才能要求供应商更换货物或接受退货。如果未构成重大违约,则可要求修理、降价并索赔。

3、减少价款或报酬

如果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论是否构成重大违约,采购部长均可要求减少价款或报酬,并索赔。 在采购合同的违约问题下,减少价款适用于供应商交货不符合约定的质量、包装的场合。

4、供应商自负费用、主动补救

如果供应商违约后,及时地自负费用,对不符合合同之外主动进行补救,则应允许。除非这种主动补救于事无补,或与企业已在先提出的要求相抵触,或将给企业造成不合理的损失。

六、不同违约形式的处理

针对拒绝交货、不适当交货等采购违约形式,采购部长应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处理措施。

(一)拒绝交货的处理

在供应商拒绝交货构成违约时,采购部长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

供应商拒绝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交货。但供应商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交货的,或者交货的费用过高的,或者企业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交货的,企业不能要求继续履行,但采购部长仍然可以追究供应商的其他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合同约定供应商不在某一时间以前交货,采购部长就将解除合同,或者采购部长在催告供应商交货的通知中声明,若供应商在宽限期内仍不交货,采购部长就将解除合同,则采购部长只能解除合同并索赔,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

2、更换或交付替代物

供应商所交货物或所交提货单证上记载的货物根本不是或实质上有别于合同项下的货物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更换货物或交付符合约定的替代货物。

更换货物交付替代物,实质上是继续履行的变种,因此,其适用的限制条件与继续履行应当相同。

3、解除合同

供应商拒绝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以通知供应商的方式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但采购部长未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或在法律没有规定且合同没有约定解权行使期限的情况下,未在供应商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部长解除合同。但供应商拒绝采购部长解除合同的方式应以履行交货义务为限,而不能一面拒绝交货,一面拒绝采购部长解除合同。并且,采购部长丧失解除权的,不影响企业要求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采购部长在法定或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是指采购部长在该期限内将解除合同的意思通知到供应商。但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通知到的除外。

此外,因采购部长拒绝交付货物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但因供应商拒绝交付从物而解除合同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主物。数笔业务交易中,供应商拒绝履行其中一项业务的,采购部长可以就该笔业务解除合同,但该笔业务与其他业务分离,使货物的价值明显受损害的,采购部长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分批交货买卖中,供应商对其中一批拒绝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就该批货物解除及今后其他各批货物解除;采购部长如果就其中一批货物解除,而该批货物与其他各批货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种货物解除。

4、赔偿损失 供应商拒绝交货使企业遭受损失的,采购部长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企业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因企业追究供应商的其他违约责任而丧失。

(二)不适当交货的处理

1、供应商提前交货,企业收取货物,但企业因此而增加费用支出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

供应商提前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拒绝提前收取货物,但提前交货不损害企业利益的除外。

2、供应商迟延交货,企业收取货物,但企业因此而遭受损害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改善人民生活。

供应商迟延交货,已构成重大违约,致使企业取得解除权的,采购部长可以拒绝收取供应商迟延交付的货物。因企业拒绝收取迟延交付的货物,致使供应商未能完成交货的,应按拒绝交货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虽迟延交货,但未构成重大违约的,采购部长不得拒绝收取货物,不得单方面行使解除权,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简而言之,原则上供应商迟延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索赔,但不能解除合同。

3、供应商未在适当的地点交货,企业仍然收取货物,但企业因此而遭受损害或增加费用支出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

供应商未在适当地点交货,遭到企业拒收后,将货物续运至适当的地点继续交货,致使迟延交货的,按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坚持不将货物运至适当的地点向企业交付,而企业也坚持拒收,致使交货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供应商应按拒绝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供应商虽未在适当的地点交货,却并不损害企业利益的,采购部长不得拒绝收货。

4、供应商未以适当的方式交货,企业仍然收取货物,但企业因此而遭受损害或增加费用支出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供应商交货方式不当,致使企业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严重受挫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拒绝接受货物,并可以索赔。

在货物已被运送至企业时,即使企业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但采购部长仍应暂收货物并妥为保管,而因此发生的费用应由供应商负担。

5、供应商少交货物,企业仍然收取所交的部分货物,但企业因此增加费用支出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

供应商就少部分的货物予以补足,但构成迟延交付的,就该部分迟延交付,采购部长可以以迟延交货为由向供应商索赔。供应商就少部分的货物再交付的,采购部长就该部分货物可以以拒绝交货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并赔偿。

供应商部分交货,不损害企业利益的,不属违约,采购部长既不能拒绝收取货物,也不能索赔。

6、供应商多交货物,企业仍然收取多交的部分货物,但企业因此增加费用支出并且供应商因此避免损失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赔偿额应以两者中较低的金额为宜。不过,企业仍应按合同的价格支付货款。

供应商多交货物的,采购部长可以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但应及时通知供应商。

7、供应商违反品质担保的,如果货物必须由供应商予以修理,可以要求供应商修理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减少价款并赔偿损失;,如果货物由供应商以外的人修理更为合理,则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负担修理费用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减少价款并赔偿损失;如果货物无法修理,则可以要求更换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减少价款并赔偿损失。

供应商违反货物的品质担保,致使企业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严重受挫的,或者在采购部长要求更换而拒绝不更换的,应按供应商拒绝交货追究其违约责任。

8、供应商未按适当的包装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更换包装并索赔,或者要求降低价款并索赔。

供应商未按适当的包装交货,致使企业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严重受挫的,或者导致货物损毁、减少,却拒绝重新交货或补足数量的,应按供应商拒绝交货追究其违约责任。

黄国荣

200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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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赔偿诉讼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籍贯,住×××市×××街,是××公司职工。

被告:××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

2004年1月25日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会组织或受伤职工,直系亲属.如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需加盖公章.

3,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一栏如申请人为伤者本人,则填本人;如为直系亲属,则填写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如为工会组织则填写工会;如为用工单位则填写单位.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如为相关疾病,填写疾病名称.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书填写;接触职业性危害岗位填写岗位名称;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添.

7,受伤者事故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

住 址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入厂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单位工伤保险参保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工伤保险参保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诊断时间

年 月 日

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

伤害程度

轻伤□重伤□死亡□

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

职业病名称

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编号

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

受伤害经过简述:

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法院立案后程序性驳回赔偿申请) (××××)××法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地址等基本情况)。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地址)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赔偿的案由)向本院……(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

经审查,本院认为,……(定明赔偿请求人不合法定的主体资格或者其他违反程序性规定的理由)。本院决定如下:

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的赔偿申请。

××××年××月××日

(院印)

(送达本决定书应使用送达回证)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委赔监字第××号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你(或你单位)为……(案件名称)一案,对××××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字第××号××决定不服,以……(申诉的主要理由)为由,向本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本院赔偿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原决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针对申诉的主要论点讲道理,说服教育)。

原决定正确,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海事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你院已受理χχχχ一案,将我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我公司认为,我公司与诸原告之间存在χχχχ法律关系,贵院不应受理将我公司作为上列诉讼的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裁定我公司退出该诉讼,或将此案移送χχ海事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简单写明整个事情的起因、经过)

此致

海事法院申请人:

年 月 日(公章) 人民法院共同赔偿决定书(供人民检察院办理共同赔偿案件时用) (××××)×检法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住址或所在地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共同赔偿案由)为由,向本院和×××人民法院……(申请共同赔偿的具体要求)。

经本院和××××人民法院查明:……(叙述应予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事实,以及认定的证据)。

本院和×××人民法院认为,……(决定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写明决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决定赔偿的,表述为:

赔偿……(赔偿请求人姓或名称职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第二,决定不予赔偿的,表述为:

对……(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不予赔偿。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人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印章)(印章)

××××年××月××日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赔偿的案由)为由,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名称)……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与否,以及赔偿情况,复议机关及复议决定的理由,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理由,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亦应写明,要求本院赔委员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及理由。

赔偿委员会经审理查明:……(叙述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确认的侵权事实,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决定情况、复议情况,赔偿委员会审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

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决定赔偿、不予赔偿、或者维持原决定、撤销原决定、变更原决定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如下:(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以下决定主文)

(一)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赔偿主文

……(写明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二)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不予赔偿主文

对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的事项)的申请予以驳回,不予赔偿。

(三)维持原复议决定主文

维持……(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的决定。

(四)撤销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决定,重新作出决定的主文

一、撤销……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决定和……(复议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的决定。

二、……(写明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五)变更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主文

一、撤销……(指出撤销的原决定的款项或主要内容)

二、维持……(写明维持的原决定的款项或主要内容)

三、……(写明变更的款项的内容、重新决定定赔偿的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已决定赔偿并已支取的部分应写明予以扣除)。

本决定自收到之是起十五日内发行完毕。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年××月××日

(院印)

(送达本决定应使用送达回证)

撤回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海事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海事法院

申请人:

附:年月日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执行通知书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关于……(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赔偿的案由)申请你单位赔偿一案,我院赔偿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该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十日内向……(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给付……(赔偿金或财物)。

附:决定书份。

××××年××月××日

(院印)

推荐第7篇:代理合同:一审诉讼法律服务委托代理书

代理合同:一审诉讼法律服务委托代理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请看“代理合同:一审诉讼法律服务委托代理书”一文:

代理合同:一审诉讼法律服务委托代理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合同纠纷案,委托乙方参与该案的一审诉讼,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乙方专职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该案。

第二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调查、收集案件有关证据;

2.代为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回避;

3.代为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代为参加法庭辩论及调解,代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

4.代为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参照_________市律师收费的有关规定,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付请。除上诉律师费外,乙方依代理合同办理甲方委托事务而实际支出之必要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工本费、通讯费、政府费用及其他必须支出之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

第四条 甲方应按时支付律师费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委托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工作不配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所收预付费用不退,并依其工作时间收取其他律师费用。

第七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约定提供法律服务,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之预付费用如数退还。

第八条 甲方非因第七条原因解除委托合同的,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足费用。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合同的,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之预付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因委托合同及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载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文章来源:

推荐第8篇:合同违约损失赔偿原则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这里的损失仅指财产损失。也就是说,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还应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即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实际损失是现存的损失,可以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损失,一般也不会产生争议。关键是可得利益如何确定?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债权人可以实现或者取得的收益,它具有以下特点:①未来性。可得利益不是现实的利益,而是一种未来的利益,它必须是经过合同违约方履行后才能获得的利益。②期待性。可得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的利益,可得利益的损失也是合同当事人能够预见到的损失。③一定的现实性。尽管可得利益并非订立合同时就可实际享有的利益,但这种利益并不是臆想的,如果合同违约方不违约,是非违约方可以得到的利益。

(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合同法》第113 条规定,“……,但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就是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②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③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④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以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3)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也就是将减轻损害作为受害人的一项义务看待,并以此限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119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减轻损害原则的构成要件是:①损害的发生由违约方所致,受害人对此没有过错;② 受害人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害扩大;③受害人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害扩大。

(4)损益相抵原则。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这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根据这一规则,违约既使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又使受害人获得了利益时,法院应责令违约方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害与受害人所得利益的差额,这是净损失、真实损失,但并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没有规定损益相抵原则,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应承认此原则。具体地说,违约损害赔偿地目的是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并非使受害人反而因此而受益。由于同一违约行为既遭受损失,又获得利益,如不将利益予以扣除,就等于让受害人因违约行为而受益,这是违反违约损害赔偿的本意和目的的。因此,必须采取损益相抵原则。

损益相抵原则的构成要件:①违约损害赔偿之债已经成立。这是前提条件。即只有构成违约损害赔偿之债时,才有必要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而损益相抵恰恰是限制损害赔偿范围的因素。②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和收益。即损害和收益是同一违约行为的不同结果。

(5)责任相抵原则。是指按照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责任范围。《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责任相抵原则。同时应明确,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责任相抵是一种形象的说法,不是指当事人的责任抵销,是在确定各自应负的责任基础上确定赔偿责任。

责任相抵原则的构成要件:①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即适用前提是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约行为。这是客观要件,只要客观上具有违约行为,而不管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②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当事人双方都违约的情况下,其各自承担与其违约行为相对应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替代。

(6)经营欺诈惩罚性赔偿原则。针对交易中各种严重的欺诈行为,特别是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产生的欺诈行为的严重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 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数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就在法律上确立了经营欺诈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食品安全法》[2009]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经营欺诈惩罚性赔偿原则的构成要件:①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存在。常见的有:直接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故意短斤少两的行为;消费加工承揽中偷工减料、偷换原材料的行为;在修理服务中偷换零件、虚列修理项目、增报修理费的行为等。②消费者受到损害。

推荐第9篇:诉讼风险告知书

律师事务所

诉讼风险告知书

编号:[]第号

——————————:

非常感谢贵单位/您对我所的信任,我所在接受贵单位/您的委托后,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为你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实现你的合法权益,但在诉讼中,可能会因证据的缺陷、法律规定的不完善,案件事实的认识不一以及各种干预,即使承办律师尽了最大努力,在个案诉讼中难免会出现诉讼结果不能满足贵单位/您的期望值。为增强贵单位/您的诉讼风险意识,提前预见案件诉讼和申请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告知如下:

一、诉讼并非解决社会纠纷的唯一方式,却是一种高成本的救济保障体系。每一个诉讼案件的发动,都意味着国家司法资源的分配,当事人为此要投入一定的费用。草率地选择发动诉讼,就会承担负担诉讼成本的风险,慎重、切实地选择发动诉讼,可以避免风险的发生。

二、并非任何纠纷都可以寻求司法救济,不属法院处理范围的纠纷,应当寻求非诉讼解决的方式,无理缠讼的,只能承担法院不予受理的风险。

三、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如果诉讼主体不当,将承担被法院驳回起诉(诉讼请求)的风险,要承担被驳回并致相应诉讼费等诉讼成本无法弥补的风险;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被视为弃权得不到法院审理的法律后果;如果诉讼请求不适当,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法院支持,且须自行负担不当请求部分的诉讼费。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

四、诉讼时效超期或中断待定的风险。当事人自认诉讼时效未超期或时效中断,可能因时效问题败诉。

五、超时提供证据的风险。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的,举证方应承担所主张事实不能认定、甚至败诉的后果。

六、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当事人应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七、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制作的中文译本;若证据系在国外形成的,应履行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若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办理公证等相关的证明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五种情形外),否则将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八、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如果不按举证通知书期限提出申请的,将导致该申请不获法院准许的后果。或经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不能证明申请人主张的,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九、申请评估、鉴定、审计的风险。申请评估、鉴定、审计的当事人,不在举证通知书规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预交评估、鉴定、审计费用,提供相关材料的,将承担不利或败诉的后果。评估、鉴定、审计的结果可能不能证明诉讼主张而致诉讼成本无法弥补或诉讼结果不利或败诉的风险。

十、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当事人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提起反诉,上诉、申请财产

保全,应当向法院预交案件诉讼费和保全费,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申请费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或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申请费用,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不予审理或不予财产保全等不利的后果。

十一、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会被法院驳回。如果被申请人没有财产,会导致财产保全不能实现且承担申请费用不予退还的风险。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十二、开庭不按时出庭的风险。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承担起诉被视为撤诉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审理、举证不能、缺席判决或被拘传甚至败诉的后果。

十三、送达不能的风险。因一方提供的另一方地址不符或不详导致法院无法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应当公告,一方拒绝支付公告费用的,一方将承担被视为撤诉甚至败诉的风险。

十四、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必须公告诉讼活动有关事项及公告送达有关诉讼文书,由此可能会导致案件审理(执行)时间过长,不能尽快审(执)结的风险。还可能导致因无法当庭质证难以查清事实,甚至原告诉讼请求无法支持的风险。一方下落不明,有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又要承担诉讼费用的风险。

十五、当事人对法律赋予上诉权的判决书、裁定书不服提出上诉的,应当在收到法院判决书次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书10日内),在收到法院裁定书次日起10日内(刑事裁定书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仅限于可上诉的裁定范围),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

十六、诉讼时间过长的风险。一方利用法律程序恶意拖延诉讼,或有关部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结案,从而导致审理时间长、不能尽快结案的风险。

十七、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若不能举证证实被执行人财产下落以及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确有到期债权的,或者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等,将会导致执行不能的后果。

十八、拒签、拒收裁判文书的风险。除特别程序外,当事人可对一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提出异议并行使上诉、复议的权利,但无理拒签或拒收裁判文书,要承担无法行使上诉、复议权利或过期的风险。

十九、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风险。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除有执行中止、中断情形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当事人合法权利将丧失法院强制执行的保障。

十、诉讼过程中,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将导致人民法院根据其行为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训诫、罚款、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二十一、仲裁案件依照执行。

请贵方在确定律师已告知上述事宜后才签署诉讼、仲裁委托合同。

委托人确认: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了解告知书中 所提示的内容。我方签订的合同号为:,案件编号:。

委托人签署:年月日

推荐第10篇:诉讼授权委托书书样本

授权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授权代理的代理范围以书面的授权书确定,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权限范围内实施民事行为。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诉讼授权委托书书样本,希望能帮到你!

诉讼授权委托书书样本(1)

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与_____纠纷一案 ,依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

2、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书样本(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根据法律的规定,特委托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_____律师为委托人与_____纠纷一案的_____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即代为参与诉讼、调解,提供法律帮助。

2、特别授权。即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提起反诉或上诉,代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书样本(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提起诉讼;代为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出庭参加诉讼;代为调解;代为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字):_____

受委托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委托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诉讼授权委托书书样本(4)

委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________

职 务: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姓名:________ 性 别: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出庭应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交和签收法律文书,代收财物。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

1.本委托书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单位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年月日上方应写明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后递交人民法院。

第11篇:离婚诉讼书范本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

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

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

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

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

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

××××年×月×日

第12篇: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逮捕,聘请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为其宣读;如果讯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对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9、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此告知书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交犯罪嫌疑人,并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记明或责令犯罪嫌疑人在强制措施文书附卷联中签注。

2010年12月01日

第13篇:诉讼风险告知书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诉讼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当事人:

为你充分体现对您知情权、选择权的尊重,提高您的诉讼风险意识,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民事、行政案件在诉讼各个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原则,告知如下:

一、诉讼并非解决社会纠纷的唯一方式,却是一种高成本的救济保障体系。每一个诉讼案件的发动,都意味着国家司法资源的分配,当事人为此要投入一定的费用,负担诉讼成本的风险,为此,要慎重选择诉讼。

二、凡属人民法院有权处理的纠纷,当事人行使起诉权必须具备受理的条件,如:提供明确的被告及原告本人亲自行使起诉权等,都是双方当事人有效行使诉权的重要保障。不具备起诉条件而坚持告诉的,要承担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风险。

三、除诉讼费的减、免、缓交的特殊情况外,按时交纳诉讼费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一个方面,不预交起诉费、反诉费、追加诉讼请求费用、上诉费、保全费等费用的,都不能启动相关的诉讼程序,为此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不予受理的风险。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不明确、不确定的风险。按诉、审相对应的原则,诉讼请求不明确、不确定的,要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审理的风险。当事人变更、追加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超期提出也要承担不予审理的风险。

五、不据实提出诉讼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应当据实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偏离实际情况,人为地扩大损失、夸大诉讼请求范围的,要承担被驳回并致相应诉讼费等诉讼成本无法弥补的风险。

六、超时提供证据的风险。当事人应当在举证限期内完成证据的提交,超过举证的时限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能获得法庭质证(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相应地要承担该证据得不到认定和采信并致败诉的风险。

七、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即使是在举证限期内提供的证据,如若不够充分,同样要承担举证不利并致败诉的风险。

八、当事人要承担对诉讼代理行为授权不明,监督、把关不严的风险。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庭参加诉讼的,其诉讼代理权范围内的行为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当事人要对诉讼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当事人对诉讼代理行为授权不明或对代理行为执行监督、把关不严等,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九、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必然造成送达等程序工作的复杂化,此情形下的法定期限比在案当事人的时间要长,当事人要承担国法定原因所致审理周期长、无法尽快结案的风险。

十、财产、证据保全强制措施的风险。保全措施是一项特殊的强制措施,必须具备受理的条件,特别是当事人有义务提供保全标的的确切线索。同时当事人要投入一定的保全成本即支付保全费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因当事人不能提供准确的保全标的线索等,导致保全措施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要承担投入的成本无法弥补的风险。

十一、证据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的风险。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并获法院许可的情况外),否则会承担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风险。

十二、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要求于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不预交评估、鉴定费用或不提供评估、鉴定所须相关材料的,将承担鉴定不能的风险。

十三、申请法官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所要求的期限提出申请的,将承担不予受理或致败诉的风险。

四、不能按时出庭的风险。在接到法院通知后,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要承担起诉被视为自动撤诉的风险;被告则承担缺席审理、裁判或举证不能的风险。

十五、拒签、拒收裁判文书的风险。除特别程序外,当事人可对一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提出异议并行使上诉权利,但无理拒签或拒收裁判文书,要承担无法行使上诉权利的风险。

十六、申请执行的风险(超期限申请法院执行法院会不受理、无财产或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将导致权益不能得到或不能完全得到实现)。

七、其他不便概明风险。

上述提示,旨在提醒您,以慎重、正确运用诉讼手段,减少不必要的讼累以及经济损失。

本《诉讼风险告知书》一经委托人签署,即为委托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委托合同、委托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确认:承办律师已经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经完全了解告知书所提示的内容。

委托人签字:

第14篇:诉讼风险告知书

诉讼风险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民事、行政案件在诉讼各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原则,告知如下:

一、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请求不完全,不恰当,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后果。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界满前提出,逾期提出如无正当理由,将导致法院对该请求不予审理的后果。

二、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

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不按时交纳相应费用的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在法院诉讼时,应按争议的数额交纳一定比例的案件受理费;如果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如果需要公告、勘验、鉴定的,需要另行交费,如果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其中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述费用先由原告或申请人预付,由裁判后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而一旦原告或申请人将来败诉,上述费用可能会全部或部分由原告或申请人自己承担。此外,如果你们在案件诉讼中聘请律师代理,律师代理费一般也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三、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的风险。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末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四、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五、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风险。

诉讼阶段,当事人应按法院《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和时间向法院举证,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除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1条、第44条规定的“新证据”外,法院不组织质证(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应承担逾期提交的证据不被法院认定的风险,甚至承担败诉的后果。

六、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 除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外,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若证据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据效力证明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必须亲自出庭作证(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否则会导致法院不予采信证人证言的后果。

七.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

当事人申请审计、评估、鉴定,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审计、评估、鉴定费用,或者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审计、评估、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八、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

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和提交有关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不予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九、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的风险。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缺席判决。

十、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因为可能要公告送达,而会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无法按照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结案。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有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后果,债权人会白白支付诉讼费用。

一、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的风险。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书时,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讼文书被返回的,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

二、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

当事人应就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提供证据或线索并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以便法院在诉前或诉讼中采取保全措施。一方没有财产,会导致财产保全不能实现而保全费及垫付的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不予退还的风险,还会导致无财产执行的风险。

三、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期限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

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六、未在时限内申请再审的风险。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除外),当事人在二年内未提出申请再审的,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第15篇:离婚诉讼书范本

离婚诉讼书范本

离婚的诉讼文书一般包括:离婚起诉书跟离婚答辩状,分别由双方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下面就介绍离婚起诉书的范本离婚答辩状的范本。

离婚诉讼书(范本)

原告王××,女,××××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其中50000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

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00000元中的50000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

××××年×月×日

离婚诉讼书-----离婚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XXX,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武汉市XXX区XXX大道XXX号。诉讼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XX市XXX区XXX路XXX号。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XXX年相识恋爱,经过XXX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XXX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两人相互鼓励,共同进步,在各自的事业上都取得了较大的

发展。婚后,两人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大丰收,XXX年XXX月还生下了一名健康、可爱的儿子。

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违背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先后与名叫XXX的女青年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答辩人长期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考虑到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辩人的过错,更加考虑到儿子现在年纪还小,这么早就双亲离异,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温暖,绝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造成儿子童年的人间悲剧,答辩人多次找被答辩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这种情况下被答辩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多次对答辩人保证不再做出对不起被告的事情,还对答辩人作出书面的保证,承认了对妻子不忠的事实,并下决心改正,答辩人也因此原谅了被答辩人的错误。故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请。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四、(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

答辩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离婚起诉书范本(第二次起诉时适用)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事实和理由

20××年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3月由××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在(20××)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闪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书写离婚起诉书注意事项

1、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情绪的影响写下对自己不利的语言;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于xxxx年xx月相识(或自己相识恋爱),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男(女)孩,取名xxx.

离婚理由。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为什么提出离婚请求,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具体要求。向法院表明对婚姻关系的明确态度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问题的意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手写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第16篇:诉讼风险告知书

诉讼风险告知书

为增强委托方 的诉讼风险意识,使其正确预见诉讼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前告知委托方: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如果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提起诉讼,原告丧失胜诉权。

2、当事人起诉、上诉或申请财产保全,应当依法预交诉讼费或保全费。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或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后果。

3、如果诉讼主体不当,将承担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风险;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法律后果;如果诉讼请求不适当,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支持,且须自行负担不当请求部分的诉讼费。

4、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负有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未能及时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败诉的风险。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外),否则将承担证人证言依法不予采信的风险。

5、委托方确认,受托方未做出任何关于诉讼结果的承诺。委托方需仔细阅读本诉讼风险告知书,在明确上述诉讼风险的前提下,若坚持诉讼,则委托方需对诉讼风险做好必要准备,一旦诉讼请求不获支持,则委托方不可因此归责于受托方。

委托方签收确认签章

年 月 日

第17篇: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裁量

一、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补充的合同责任归责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该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当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法定免除责任的除外。根据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以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为要件,而不考虑违约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我国合同责任领域并没有贯彻完全的严格责任,合同法专门条款规定以债务人在履行义务时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合同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合同法》第117条规定,除法律规定情形外,不可抗力属免责情形。但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189条、第191条规定当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03条、第311条、第320条、第406条、第425条分别规定了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委托合同、居间等合同的一方主观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补偿损失和恢复原状的完全赔偿原则。《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该条规定,损害赔偿额与实际违约损失应当相当,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可预见规则为判断依据。损害赔偿的基本性质和目的决定了违约赔偿的补偿性。通常受害人可以主张合同如约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从而使其处于合同如约履行的状态;受损害方也可以主张赔偿为履行所支付的费用,从而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判决并不是立足于惩罚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而是对受害当事人给予赔偿。

三、违约损失可预见性限制原则。可预见性规则是确定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重要规则。它从民法的公平原则出发,适用可预见性规则对损害赔偿范围作出适当的限制,避免合同风险完全由违约方承担。我国合同法预见性规则的构成要件:一是预见的主体为违约人,而不是非违约人;二是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之时,而不是违约之时;三是预见的内容为立约时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预见不到的损失,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列。[7]英美系国家一般是按照“事物的通常过程”来推断合同的当事人合理地能够预见损失是违约的自然结果。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获得的损害赔偿不应超出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有理由预见到的由他的违约所致的损害

范围间接损害不是违约行为的直接和立即发生的后果,而是违约行为进一步导致的结果。当两个当事人订立了合同,其中一方违反了该合同时,另一方应当获得的损害赔偿应是可以被公平地和合理地认为是对自然发生损害的赔偿,即按照事物发展的通常过程于这一违约本身的损害赔偿,或应当是可以被合理地假定,在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已经在他们的预料之中的作为违反该合同的很可能发生的结果的损害。英国合同法采用了与可预见规则相似的间接规则,阻止受害当事人无限扩大附带损失。因为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并造成的一系列间接损害,如果与最初被违反合同之间的联系太远,则不能给予赔偿。[8]

由于法官在审判实践中认定违约人是否可以预见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合同性质、合同标的、合同对价、合同履行、当事人的身份和综合知识水平、损失发生概率的大小等等因素。种种不确定判断因素的存在,导致法官判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主张时,法官适用可预见性规则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一些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正是想利用这一伸缩性很大的判断,恶意进行诉讼,过高地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为此,可预见性判断应当采用就高不就低的标准,即以一个与违约方业务相同、处于与违约方相同情况、正常合理的抽象第三人所能够预见的情况来判断。理性的第三人的判断不是仅仅去探知违约方确实推测什么,也不是一种事实发现,而是以合理的标准,进行法律判断的过程。[9]通过这一过程,简化可预见损失判断的复杂性,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实现民事审判公开和效率的目标。

违约损害赔偿的考量因素

一、违约损失的合理确定性、直接性,主观预测的损失不能获得赔偿。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法官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受损害方所主张的损失额在计算上是否具有合理的确定性。所谓确定性即它不是一种可能的损害。如果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害具有不可避免性,那么该损害是确定的应予以赔偿的。进一步讲,如果已经发生应予以赔偿的现实损害与发生在后一个因果链条的可能损害之间,存在营利等机会的丧失,则这种利润的获得具有合理的确定性,同样应当予以赔偿。所谓损害的直接性,就是受害方遭受损失和丧失利益与违约人不履行合同行为之间,必须存在一种直接的即时的因果关系。英国合同法强调违反合同是造成损失的实际有效的原因或者主导原因,法院就应支持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同时因果关系必须是持续存在的,如果存在合理的新因素介入,从而打破了原有因果关系的链条,那最终的合同后果与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链条随之被中断。

二、合同当事人履约和对待损失的态度。我国合同法第117条之所以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作为免除责任的原因,主要是迟延履行当事人主观有过错,法律不能允许将其先前违约的损失风险转嫁给受害人。

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规定确立了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各自独立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地履行份内义务,应当承担其份内的责任。同时在客运合同第302条、货运合同第311条规定,如果合同债务人未能履行义务,是由于合同债权人或第三人的原因时,例如货物运输合同货损系因托运人包装不当而引起,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的伤害系因旅客自己不谨慎而引起,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除立法规定的上述三种情况外,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于合同的不履行具有过错,即债权人的疏忽过失行为虽然不足以打破债务人违反合同与发生的损失之间因果关系的链条,但是促成了损失的发生,即双方当事人对该损失存在共同过失时,法官判定损害赔偿应否考虑这种共同过失而根据债权人的过错严重程度,部分免除债务人的责任?例如,房屋装修合同的双方约定定作人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承担保持屋内通气、注意雨天关好门窗等协助义务。房屋装修完毕,定作人认为装修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赔偿。承揽人抗辩由于定作人工作繁忙疏于注意,履行协助义务不尽完善,应当免除履约不当的部分责任。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是双方共同原因导致的,则可以适当地减轻债务人违约赔偿责任,否则有失合同公平的应有之意旨。

另外,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这规定了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即尽量作出合理努力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任意扩大的损失提出赔偿。通常意义上,非违约方的合理努力应当限制在不让其感到为难,不损害财产利益或商业声誉的范围,而且因该合理努力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合同义务的性质。法官正确界定合同义务的性质,对判断损害赔偿极其重要。不同性质的合同义务直接影响债权人举证责任和债务人赔偿义务的承担。借鉴参考法国合同债务的分类理论,将合同义务主要分为方式性义务、结果性义务、担保性义务。 所谓方式性义务是指合同仅仅要求债务人尽一切可能取得某一特定的结果,但并不要求债务人必须取得这一结果,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即是方式性义务。这些合同一般是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例如医疗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以债务人“未尽一切可能”以及“未尽足够之谨慎”为由,追究债务人的合同责任。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债务人主观存在过错,没有依照职业要求,认真、谨慎、勤奋地履行职责。例如,本院受理的一起案件,某科研所与某公司签定合同,约定科研所以其非专利技术为投资,该公司以资金投入共同作为股东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还约定由该公司负责新公司的注册事宜。后该科研所起诉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理由是公司未能成功注册新公司,导致其投资的非专利技术不能及时有效使用,应当按照该专有技术可赢得的利润予以赔偿。法官审理认为,公司负责注册新公司的义务是一种方式性的义务,它须积极组织人员实施申请新公司注册的行为,但是否能够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不是其单方所能决定,还要有科研所提供股东证明等申请资料和符合其他法定条件要求。因此法院只对科研所的部分诉请给予支持。

结果性义务,是债务人承诺达到某一具体的履行结果,只要该结果未能获得,即构成债务的不履行。债权人无需举证债务人的主观过错,而是通过合同结果推定债务人有过错。结

果性,除法律规定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是因不可抗力或债权人及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外,债务人都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担保性义务甚至在由于不可抗力或债权人及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债务不履行时,债务人仍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合同的对价交易因素。对价原理强调的是有偿,而不是等价。合同对价影响法官决定间接性合同损失的大小。根据对价互惠原则,如果受损害方的履行合同诺言本来是不能兑现,违约方的诺言就失去了对价,违约方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开发商起诉购房合同签定者未按照定购合同约定期限交纳购房首期款项,应当依定金罚则承担违约责任。审理查明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属有瑕疵,不能出售该住宅,因此法官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受损害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利润损失如果与违约方依合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价值相比相差过于悬殊,对利润损失的赔偿就应当受到限制。如,当乘客因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耽误其签定一份肯定能获得丰厚利润的合同机会,诉请出租车司机承担赔偿该份合同的可观利润。这对于司机是极其不合理和公平的。出租车司机承载该乘客,无法预知乘客将去签定合同,且司机收取只是出租车计时费用,与乘客主张的可得利润相比,差距十分明显。

五、其他因素。

1、精神上的损害赔偿应当受到限制。当事人因合同没有实际完全履行,带来精神上的不愉快和情绪上的伤感,虽是合同未履行的必然后果,但是当事人不得据此要求合同违约赔偿。

2、交易中的亏损风险,即合同实际履行的风险。受害方提出的违约损失赔偿,往往直接以其理想、顺畅地履行合同获得利益为判断根据。但是市场交易中还有商品价格、交易时间、企业、公司管理机制、公司人力素质等因素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因此,考量损失应当纳入受害方可能经营亏损的事实。

3、履行合同的成本费用应当扣除。受害方提出可得利润的同时又要求赔偿其履行合同的成本,是“既要吃掉蛋糕,又要保留蛋糕”的行为。例如,加油站的经营者与汽油经销商签定售油合同后未履行。该经营者诉请法院赔偿加油站的利润损失和运油车辆放空的运费损失。受害方要获得营利,派车拉油是必要的经营行为,否则无从获利。因此运费是必要的成本支出,若支持可得利润,就不能同时获赔运费。

第18篇:律师函 商品房合同违约催缴

律师函

(2015)函字第012号

***:

本所接受邳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司发本律师函。

2014年10月29日,你购买了**公司开发的**小区第*幢一单元***室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元/平方米,总价计***元),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公司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而你违约,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虽经***公司多次催促,你至今没有交清房款**万元或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根据合同约定,超过90天未付清余款或未办理按揭贷款,***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你还应承担支付**公司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你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避免损失的扩大,望你自接到本律师函之日起10日内,将所欠**公司房款**万元如数支付或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否则,**公司将解除合同。届时,本所将根据***公司的授权依法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你承担。

(律师所公章)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承办律师:

***

第19篇: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师: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样式为填充式文书。样式设计的条款已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只需在空白之处填上相应内容即可。

一、首部

1.标明,写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写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受托人写明受托律师事务所的全称。

3.案由,案由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的案件的名称,是委托事项的具体化。

二、正文

主要应把握以下两个条款:

1.委托代理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权限决定于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不同,委托诉讼代理权限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1)一般授权

通常情况下,授权委托书所表现的是一般授权。一般授权表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行使基本的诉讼权利,代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供证据、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回避、出庭辩论等。一般授权同时也表示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代为进行一般的诉讼行为。

(2)特殊授权

特别授权,是指委托人在一般授权的基础上,授予诉讼代理人能够处分某些特定的实体权利或行使某些涉及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的代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和《适用意见》第69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必须明确具体,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为上述行为。

委托诉讼代理权限虽然受制于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诉讼代理权,就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独立主体。与此相适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也具有独立性。

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可以相对独立地为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上的代言人。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来取代应对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达开庭传票后,还应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开庭通知书。

诉讼代理人有自己独立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如,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证据,就是其独立的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遵守诉讼秩序,就是其独立的诉讼义务。

2.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是律师从事委托代理事务所取得的报酬,其数额应符合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灵活约定支付方式。

三、尾部

委托人、受托人分别签章,并按样式填写相关内容,注明签约日期。

第20篇:诉讼保全担保合同

诉讼保全担保协议

委托人(甲方):

担保人(乙方):河南兴业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乃雄

鉴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甲方向郑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保全财产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的保全行为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并按《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协助财产所有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甲方的诉讼保全标的为: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是甲方申请财产保全标的的价值为人民币: 万元整。

3、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之日起至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止 。

第四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元整。

2、甲方应预交结果反馈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保证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信息(包括:担保财产的查封日期、查封对象的清单回执、案件开庭日期、审判日期、审理情况及解封情况)。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乙方担保财产解封后三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3、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该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的担保函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无息退还上述费用。

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户名:开户行: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提供的资料包括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证据材料。担保发生之后及时提供查封的裁定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解封的裁定(复印件即可)。

2、在担保期间,不受甲方内部任何事件变化而使乙方受到损失。

3、甲方与被告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告恶意串通骗取乙方的担保责任。

4、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因担保事宜,被申请人向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索赔,甲方将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履行该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赔款违约金罚金)。

2、甲方必须无条件在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索赔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已向被申请人赔偿的全部款项。

3、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的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4、若法院实际查封的对象与合同约定的保全标的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回。.如果甲方变更查封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约定的担保到期三日内,甲方应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并跟踪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担保裁定书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6、双方约定的担保期间到期三日内,甲方不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同时申请解封担保财产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两倍的担保费,并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的责任。

第七条 如果二审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担保的,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条款仍然有效。担保费按照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另行收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签订地:郑州市金水区。.

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补充、修改、变更、解除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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