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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保障体系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31 09:04:5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效能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

社区卫生是新医改建设医疗卫生体系的一个重要架构,是老百姓就医的重要平台。大力发展社区卫生事业,是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的重要渠道。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是解决老百姓就医的筹资结构问题,是缓解看病贵的重要举措。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效能,是解决“事谁来办”的问题;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钱谁来出”的问题。如果说,医疗卫生机构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前台,医疗保障体系就是后台。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必须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一、我市社区卫生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概况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作用

社区卫生服务是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指导和健康教育等为一体的成本低、效果好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是城市居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的最佳途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北京市基层的医疗单位,承担着对全市医疗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是百姓就医的“第一道门槛”。

(二)医疗保障覆盖面的建设

我市根据“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经过多年的努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得到巩固和加强。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实施了包括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和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在内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实现了由保障劳动者向保障全体居民转变,形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为主要内容的覆盖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三)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

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特别是困难群众参保和患大病人员医疗费用救助始终是我市关注的重点。在困难群众参保方面,为了解决部分城镇无业居民参保缴费的实际困难,在北京市对低保和重残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额补助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将此项政策扩大到更多的特定的困难群体,确保弱势群体能够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障,扶助措施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卫生服务效能未得到有效发挥

三级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门诊量形成鲜明对比,尽管人们对“小病到社区、大病上医院”这句话并不陌生,但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许多方面缺少优势和优惠,目前尚未能够吸引更多的居民前来就诊。主要表现在:

1.社区卫生机构配置不合理北京市近年来的发展思路是将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心人口有计划地外迁,逐步形成了通州、昌平、大兴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卫星城”,而北京市相应的医疗机构和医疗资源的分布并未及时做出调整。城乡结合部居民居住区附近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短缺,比如天通苑、回龙观等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远远落后于城区。

2.社区卫生整体水平依然落后,健康指导、慢性病管理的优势尚未完全发挥

目前,卫生医疗服务资源包括设备资源、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现阶段,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呈“倒三角”,即大医院资源丰富,中小医院其次,社区医院贫乏。社区医院现有的基础设备一般都比较陈旧和落后,卫生服务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社区医生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致使配备的医生医疗水平不够高,距“全科”服务还有较大的差距,部分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设施、设备还相对简陋,备受社区居民欢迎的慢性病管理工作还没有完全覆盖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的发挥。这种状况与居民对卫生医疗服务的需求相差甚远,造成居民小病也要去大医院看病的局面。

3.双向转诊制度难以落实

双向转诊制度难以落实,其中有利益分配的原因,也有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衔接不畅等原因。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目录比较窄,一些药品没有包括在内,不能报销,这样居民即使在社区医院就诊后,还必须到大医院排队挂号、开方、拿药,给社区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社区医院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医保部分相关政策与现实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实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8年来,相关政策虽然进行过几次修改完善,但是仍有一些政策不适应当前现实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药品目录库》不能满足医疗保障水平发展的要求。

2.近年来,社会平均工资年年递增,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金绝对数额不断增加,但是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以及个人医保起付线没有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特别是大额医疗费报销的比例和最高限额没有得到及时调整,致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成为患者的沉重负担,影响了生活质量。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门诊报销比例偏低,受到老年病人欢迎的“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还没有纳入城镇无保障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4.一些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较高,但是没有纳入门诊报销范围或报销比例偏低。如:丙肝病人的抗干扰素治疗、白血病患者的输血、系统红斑狼疮、内分泌疾病治疗以及心血管疾病支架等。

(三)部分边缘群体仍然游离在医疗保险体系之外

(四)困难群体的长效帮扶机制还不够健全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效能

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逐步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标准,在我市现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数量、布局和服务项目。比如:在四环以外的城近郊区,特别是人口集中的“卫星城”,根据社区居民人口数量和健康需要,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使其居民获得统一完善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缩小城乡差距。

二是要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身能力和满足居民需求为目标。选派大中型医院医师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大中型医院也可以接受一定数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进修学习。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留住人才。

三是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贴近基层、贴近百姓的优势。在社区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防病图片展览等形式,普及防病知识,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防病意识,使健康素养成为每个人的内涵品质。

四是要继续做好社区慢性病管理工作。稳步扩大慢性病管理服务的签约范围,尽快在全市提高这项工作的覆盖面,切实落实慢性病管理相关优惠政策,使社区居民受益。

五是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目录。要结合我市社区医疗实际情况,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合理选择配备,并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使用的,特别是一些治疗慢性病、常见病的药品品种和数量。

六是提高居民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度。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是关系到每一个市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新闻媒体等宣传部门应该从不同角度做全方位的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理解社区卫生服务,增强市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度和信任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高自我的宣传意识,改变群众传统的就医模式,引导群众进行正确的医疗消费。如通过为辖区居民长期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积极开展平价、便捷、有效、安全的预防保健、医疗服务活动。引导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特色医疗服务活动。如推广中医中药在社区康复中的应用等等。

(二)搞好政策整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在认真审查考核的基础上,逐步稳妥地增加医保定点医院数量,严格准入标准,加强运行监管,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2.及时调整《药品目录库》的内容,适时扩大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减少自费、半自费的药品和检查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要。

3.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按照相应政策,适当降低医保起付线,提高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和住院医保报销的最高支付额度,同时降低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门槛费用。

4.将一些在门诊就医的特殊病种费用纳入保障范畴, 如丙肝病人的抗干扰素治疗、白血病患者的输血、系统红斑狼疮、内分泌疾病治疗以及心血管疾病支架等。

(三)健全困难群体基本医疗保障的长效帮扶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劳动、残联、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救助工作的基础上,还要与民政部门做好衔接,及时将基本医疗保险负担不了的困难群体转交民政部门,纳入医疗救助范畴。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保意识

基本医疗保险实施8年来,广大居民对基本医疗保险有了不同程度的认知。但是基本医疗保险内容庞大,专业性强,作为一个普通的参保人员想详细全面了解所有内容确实不太可能,因此利用各种形式对保障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部门职责、实施办法进行广泛宣传显得尤为重要。要根据我市的实际,利用各种媒体、各种方式宣传医疗保险制度,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长期无业人员、毕业未就业学生、无固定工作单位等易被遗漏的边缘群体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不断推出的各项新政策,新举措,通过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做到不留死角。

推荐第2篇:加拿大的医疗保障体系

加拿大的医疗保障体系

加拿大的医疗保障体系是令加拿大人引以为豪的一件事,始于20世纪40年代末期,他们的医疗保障体系曾在1994—1999这六年来在世界排名上位居榜首,现在是在国际通行的。他们有着如此辉煌的成就,的确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一、加拿大的医疗制度

加拿大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模式是国家立法、两级出资、省级管理。加拿大联邦政府负责立法 1。在早年的时候,医疗保障制度只能由有钱的人享有,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为促进社会福利,在1984 年加拿大国会通过的《加拿大卫生法》对整个医疗保障系统进行了改革和治理。该法提出了全国医疗保障系统的五项基本原则:一是普及性,即覆盖全体国民; 二是统一性, 所有省和地区都必须建立医疗保险制度, 覆盖所有必需医疗服务; 三是可及性,不管贫富差距, 健康状况, 所有国民平等享受必须医疗服务; 四是流动性, 即国民在国内任何省或地区就医, 都享有同等的医疗保险; 五是公众管理2。

加拿大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所谓全民就是指全体的国民(移民则需要在一个省内连续居住达3个月才能获得保险身份),它的覆盖范围的也比较的广泛,包含了所有必需的医疗服务,包括了医院服务、医生的服务等等。公众不论经济状况如何,在个人缴纳规定比例的保险费用后均可以自动的成为投保人和保险的享受者,同时丧失经济能力的弱势群体和65岁以上的老人则无论其经济能力如何,都可以免费的享受医疗保险的权利3。它的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有3个

层次:一是公共医疗保健(也叫做公共医疗保险),这是由政府创办的、具有非盈利性的特点,主要覆盖医院和私人医院及诊所中的独立行医者提供的医疗服务,也就是覆盖到全体国民的免费医疗服务。由政府公共医疗保健制度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 私人性的商业医疗保险不得参与。第二层次是公私互补的医疗保险计划,该层次为国民主要提供家庭护理、处方药、长期护理、康复、验光等等项目的医疗服务。这个项目中有的是由政府举办的,有的是由具有商业性质的保险机构创办的。第三个层次是私人保险,为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创办。为公众提供非处方药、卫生用品等等的医疗服务。这三个层次可以使得公民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经济实力来选择医疗服务,保障全体国民的医疗需求,提供了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医疗服务。

二、加拿大医疗制度的筹资方式和支付的方式

加拿大的医疗保障体系运作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上缴的税收,还有就是来自事先设定好的医疗服务项目的销售税和彩票收入等。保险基金的筹资途径有联邦政府、省政府及投保者个人。其中是联邦政府和省政府为主,所占的百分比高达95%,政府财政的有利支持在加拿大医疗制度的发展和运行起着重要而基础的作用。联邦政府税收投入医疗服务,然后提供部分地资金支持省和地区的政府。然而由于不同区域的情况各有差异,各省区的资金的运行也有一定的差距。省级和地区的政府将税收和缴纳的保险金投放在医疗体系中,然后拿出部分来支持市政府。同时保险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也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它们将缴纳的基本保险金作为医疗保障体系之外的医疗服务,还有部分资

金作为基本保险金纳入工伤和职业病保险机构。

加拿大的公民在看病完不需要向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和医生交费,对于全面的医疗保障系统中医疗服务的项目,公众在使用时不需要分摊费用,也无最低免收医疗费用的限制。每一年省级的卫生部制定出医疗服务的价格及医院年度的总额预算,然后医院和医生接受政府的一次性的付款。当然这个制度中也有关于控制费用的方法:

A、单一的、非盈利的管理体制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B、政府对医院设备实施评价与审判程序,控制医院规模与成本。比如地区医院要添加各种高科技医疗设备也必须得到有关政府的许可,以控制不必要的重复性服务及设备的高效率的使用;

C、对医生服务价格与处方的限制。4

当然对于全民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项目,其使用者要自行地承担享受的费用或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使用。

三、对现阶段我国医疗改革的启示

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在医疗方面的改革难度很大。当今我国的尖锐医患矛盾和人们生活的需要要求我们加快医疗改革的步伐。

加拿大医疗服务对我国的启示:

1、实行单轨制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医疗保障模

式, 为城乡居民提供平等的医疗服务。加拿大单轨制的医疗保障体系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障的实行的效率,操作简单,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公平和平等的原则。

2、降低对弱势群体的缴费的标准,借鉴加拿大的住院保险,采用

缴小费保大病的住院医疗保险;

3、解决大医院的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这是医疗服务技术密集

的体现,在医疗卫生服务的领域存很大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必须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对此进行控制,在这一方面,加拿大的一些经验尤其值得称道。首先,医生主要由医生协会监管。其次, 积极导入社会化力量对医院进行监管。此外,加拿大还有一套完善的医疗卫生行业服务信用评估体系和医院经费使用效益评估体系。5

4、改革现行的医药费用支付方式,提高基本医疗报销比例。在我

国目前存在由于政府的补贴不到位,医院为了医院自身的发展,诱导患者消费的现象。而在加拿大是根据不同的病种,设置不同的费用系数,这个是更加切合实际的做法。

参考文献:

1、洪 琪 加拿大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筹资模式特点及借鉴 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07年12月第24卷第四期;

2、王晓龙 柏 灵 董登新加拿大医疗保障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迪科技创业月刊中图分类号 D922.182 文献标识码 A;

3、王晓龙 柏 灵 董登新加拿大医疗保障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迪科技创业月刊中图分类号 D922.182 文献标识码 A;

4、,加拿大医疗保障制度分析;

5、周向红吴昀桥加拿大医疗保障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07 年第 2期中图分类号: D57 文献标识码:A ;

推荐第3篇:印度的医疗保障体系

印度的医疗保障体系印度是世界上人口仅次于中国的发展中国家,但印度的医疗保障体系在世界上是有名的,它保证了绝大多数人享受近乎免费的公共医疗卫生保障,一般老百姓看病的费用绝大部分是由政府支出,这极大地促进了印度社会的整体发展,同时,对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也具有借鉴作用。

印度医疗体系的现状

自1947年印度独立后,印度政府建立了几乎免费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国民健康花费的绝大部分都是来自政府支出。1949年印度通过的第一部宪法中明确规定“所有国民都享受免费医疗”。只要不是大病,无论是谁都可以接受免费医疗。但如果病情比较严重,患者自己也需要负担一部分费用。对于急诊病人,他们采取的政策是先看病,后交钱。

据统计,印度全国现有1.2万所医院、2.2万个初级医疗中心、2000多个社区医疗中心和

2.7万个诊疗所。这些遍布全国的政府医疗机构满足了大多数国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在印度看来,医疗卫生体制如果完全实施商业化、市场化运作,会违背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破坏社会公平,不利于社会安定。因此,印度医疗保障制度坚持两手抓,既扶持政府医院的稳定运转,又鼓励私立医院健康发展。这种公立、私立医院并存的现象使得印度的富人和穷人病患者各有所依。

近10年来,印度的私人医疗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整个医疗行业支出为国内生产总值的5.4%,其中有将近20%出自政府投入的公共卫生部门,另外都出自私营的健康及医疗行业。由于政府鼓励私人医疗行业的发展,印度的私营医疗服务业以其出色的医疗技术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在国际上赢得了声誉。很多外国企业已经利用印度训练良好、会讲英语的低成本劳动力,将其与医疗相关的服务外包到印度。这类服务包括x射线和血液分析、远距离诊断等业务。

印度公立医院尽管存在资金短缺和条件较差等问题,但它们对社会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政府宁愿背着巨额的财政负担也要维持这些医院的运转。20世纪80年代初期,印

度政府就制定了在全国农村逐步建立三级医疗保健网络的宏伟目标。这一网络包括保健站、初级保健中心和社区保健中心三部分,免费向广大穷人提供医疗服务。免费项目包括挂号费、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急诊抢救的一切费用,甚至还有住院病人的伙食费,但不包括药费。2004年,印度政府还宣布,今后10年内将斥资9000亿卢比,用于医疗设施基础建设和购买医疗卫生器械,确保未来10年印度各大医院的医生和床位数量增加一倍,护理人员增加两倍。

从2005年开始,印度着手进行了一项更大规模的“全国农村健康计划”,以加强印度农村地区,尤其是那些落后地区的医疗体系。他们正在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原有医院进行现代化改造、对医生和护士进行培训等方面。在这项计划中,届时将会有14.5万个乡镇健康中心、

2.3万个地区健康中心以及3222个大型健康中心来为广大农村人口提供医疗服务。在这些政府医院体系中,病人都可以免费得到医生的诊疗以及基本的常用药,即便遇到重大疾病需要输血或手术,患者也只需要负担其中的5%左右。如果病人生活在规定的贫困线以下地区,他还可以动用“全国健康优惠基金”来得到全免费的治疗。

政府采取的措施

印度政府为了确保其医疗系统的顺利进行,采取了以下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1、合理利用政府投入,积极推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印度政府2005—2006年度用于农村公共健康事业的总资金投入为1028亿卢比(约合24亿美元),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并不算多。但印度政府把有限的投入公平地配置到最需要医疗服务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配置有限的医疗资源上尽量做到公平公正。这一点至关重要。据今年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评估排行榜显示,印度在全世界居第43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

在未来三到四年里,印度政府对医疗体系的投入将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部门的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2、帮助弱势群体,使他们看病基本上不花钱。印度的农村医疗网络很健全,占印度人口72%左右的农村居民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医疗。1996年以后,政府推出了社区

医疗中心的规划,每10万名农村居民配备1个社区卫生中心,一个中心约设30张病床和4名医生,并配有化验室和基本检查设备等。社区卫生中心无法处置的病人一般都送往设施较好、医护人员齐备的地区医院。农民有个头疼脑热的小病,从村里的小诊所或卫生中心便可以拿到阿司匹林这样的常用药。一个地区通常有2到3所这样的医院。印度农村的医疗体系既减轻了农民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社会公平。

3、对私立医院实行严格的监管。私立医院在印度医疗体系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政府对这些私营医院有严格的监管,如项目的审批、诊疗费管理和医药费管理等等,以便让全国医疗的整体费用能够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4、鼓励私立医院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印度政府积极鼓励发展私立医院,使他们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由于政府医院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其条件比私立医院要差得多。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患者很自然地“分流”到私立医院。例如,距离全印医学院几公里远的阿波罗医院看上去好像一座五星级宾馆,院子里绿草如茵,病房宽敞明亮,各种先进医疗设备一应俱全。另外,私立医院拥有高水平的医务人员,很多医生持有英国皇家医学院等著名医学院校颁发的高级资质证书。在高水准的私立医院就诊,当然比公立医院费用高,但按照一般国际标准衡量,价格仍然是相对便宜的。因此,大批西方国家的患者不远万里到印度求医,就是这个原因。

5、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互助保险体系。近年来,为保障广大农村人口的健康安全,印度一些地区的行业联合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开始行动起来,针对发病率较低但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风险,积极介入农村医保,牵头帮助农民投保,走出了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的一条新路。如在部分地区,政府要求一些医学院及医学研究机构与当地村民合作。这些村民每年缴纳365卢比,政府再给予200卢比的补贴,让他们组成医疗互助保险体系,这可以让村民们能够负担起大约3万到4万卢比的治疗花费,承受像一般性手术治疗等规模的疾病风险。与此同时,各种私立医院竞相发展,为不同需求的人群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甚至欧美一些国家的病人都到印度的私立医院就医,这些医院闯出了一条国际市场化的道路。

6、努力改进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目前,印度政府正在增加公共投入,并且尽可能地让医疗保险政策成为一项强制措施。除此之外,政府还对一部分医疗行业进行补贴,尽可能避免出现百姓因为贫富差距而无法看病的情况。即使你没钱,只要你去任何一家政府医院,医生就必须给你诊治,这是印度政府的基本政策。

目前,印度政府正在进一步完善国内的公共医疗体系。实际上,对于健康及医疗行业而言,完全市场化和商业化可能会是一个灾难,这会极大地抬高医疗价格、增加社会支出,而这一切都最终要转嫁到病人的头上。因此,印度政府制定的理想目标是,在将来,私营部门在整个健康医疗体系中所占的比例为60%,由政府投入的公共医疗机构从现在所占的近20%的比例要提高到40%。印度不是一个富裕的国家,而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发展中国家,但却能走出一条近乎全民免费医疗的成功之路,这对于完善我国医疗卫生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推荐第4篇:印度的医疗保障体系

印度的医疗保障体系

印度是世界上排名为第二的人口大国,它也是最早建立初级卫生保健网的国家之一。自从印度独立后,逐步地重视医疗保障制度,特别致力于医疗体系公平性,这特别值得发展中国家学习。印度的医疗制度独具特色。早在1949年的印度第一部宪法就明确地规定:所有公民都免费享有医疗服务。直到现在印度政府仍然实行以全民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医疗保障制度,不断的建立和完善公共医疗服务的卫生体系。

一、印度的医疗制度

印度公共医疗服务体系由中央至地方六个不同层次组成,与之相应的是六个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分别是中央级医疗机构、邦级医疗机构、地方级医疗机构、社区级医疗机构、初级卫生中心和基层卫生中心1。在基础医疗的阶段,国民享有免费的医疗服务,其地点主要是在大多数的公立医院。由于政府投入公共医疗的费用是有限的,公立医院只能主要负责提供低水平的医疗服务。特别是对占人口总数29%,大约2.92亿的贫困人口提供低水平的救助和免费医疗。因此在印度,医疗服务的市场是私营的医疗服务机构和诊所占有很大的份额,形成了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互为补充的局面。

印度的医疗制度比较重视公平性,政府也致力于促进农村医疗服务的发展。印度农村的三级医疗网络体系包括保健站( sub- centre)、初级保健中心( pr- imary heal th centre) 和社区保健中心( com -munity health centre) 三部分3。在农村实施基本医疗服务的单位是保健站,每一个保健站各有一名男女的保健员,他们各有各的分工。一个保健站负责的范围是3000-5000名村民的医疗服务,其运行的资金来自印度家庭福利部。联邦政府负责建立和维持初级保健中心,覆盖的范围是20000-30000人。当保健站不能治疗时,可以转诊到初级保健中心,每6个保健站会有一个初级保健中心。如果病人的情况更加的严重,那么就得送往社区保健中心。社区保健中心也是由联邦政府负责建立和维持的,每10万农村居民配备一个社区保健中心。当社区保健中心也无法处理时,那么病人将继续转诊到地区医院。

在印度,医疗保险的覆盖率比较低,大约只占总人口的10%。医疗保险都是由使用者自己花钱购买,其中私人保险(属于公共部门的私人保险)是由印度保险总公司和生命保险总公司来提供的。他们提供的保险主要是关于基本医疗、癌症医疗等大病医疗服务的。近些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 倾向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医疗保险逐渐丰富4。筹资是医疗活动展开的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决定了医疗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医疗资金筹集主要涉及到筹资的公平性、可负担性以及政府投入与个人直接支出之间的关系等5。印度医疗服务体系的筹资渠道主要包括公共筹资与私人筹资。公共投资当然是通过各级政府的税收、非税收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等形式的筹集。私人筹资的方式有个人的直接的支出、非盈利组织提供的保险计划以及私营健康保险等的形式来运作的。但是在印度医疗总费用的指出中,根据 WHO统计的 2004年数据显示,私人支出约占 82 .3 %, 政府支出为 17 .7 %6。可以发现印度的医疗支出结构的不合理,这就是导致印度医疗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总之,用一句话来概括印度医疗制度的特点,那就是:高覆盖率、低水平、有限医疗保险的医疗体系。

二、印度医疗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1、印度的医疗制度最注重的是公平性,政府力保每个人可以享有免费医疗的服务,特别是关注穷人的医疗保障,其中卫生部和家庭福利部共同建立的疾病救助基金来向贫困人口提供救助,努力用有限的资金来帮助穷人。他们的这种关注弱势群体的行为,值得我们现在学习。例如在我国,现在有许多的农民工,他们进入城市,为中国的现代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同时政府在投资医疗体系,应当多加考虑到地区的发展不平衡的因素。这些年来,我国的政府在医疗体系的投资总量并不少,但是没有过多的考虑到贫穷落后地方的情况。印度政府将有限的政府投人公平地补给最需要医疗服务的需方,卫生补贴和杜会保障的主要受益人是贫困及弱势群体。而中国的政府投入和社会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7。今

后我国的医疗就需要推进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2、坚持和支持政府、市场共同参与。在这个体系中,仍然需要政府起主要的领导作用,毕竟医疗卫生体系属于公共物品或者准公共物品,由政府来主要提供是最好的。但是公共物品有时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市场来协调。在我国现阶段的问题是公共产品处于需要市场化的时期,但是私人的产品市场发展受到了抑制。同时政府的作用没有积极地发挥出来,导致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在医疗保障领域坚持“支持性的政府干预、有效的市场参与”原则很重要,政府应加强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投入,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管理和引导8。

3、加强社会参与的程度。在印度各个社会团体为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做出了很重要的贡献。我国也需要加强社会团体的参与度,为看不起病的贫穷人口提供资金和技术上的帮助。

参考文献:

1、李 琼,侯可华,邓 畅

印度医疗保障体系探析

保险研究 2008年第 10期;

2、Ismail Radwan, India4663( 2007) 11- 0789- 02;

4、张文镝

独具特色的印度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09年8月;

5、

印度医疗保障体系公平性分析

经济评论

2009年第 4期

6、htt p : Mwww.who .i nt/w hosis /da ta /Search .jsp .

7、胡苏云

印度医疗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社会科学 2007年第11期

8、李 琼,侯可华,邓 畅

印度医疗保障体系探析

保险研究 2008年第 10期

推荐第5篇:世界各国的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障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人的安全感,高昂的治疗费用使得许多家庭都不堪重负,一个生病的家人可以使整个家庭陷入危机中。事实上,不仅是中国,在很多国家,人们也面临着同样的医保体系困境。

例如一向认为自己拥有世界最先进的医疗技术、医护素质及服务水平的美国,在世界领先的医疗支出下,其在世界卫生组织调查的191个国家中,国民总体健康水平却排在第72位,医疗公平性则排在55位,并且美国有近15%的人口没有医保。

其它国家的医保到底什么样?对此总是充满着神话。现在就让我们环游世界自己看一看。

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一份关于医保体系的报告中把法国列在了第一位。法国公民享有政府提供的全民医疗保险,资金来自公民按照个人收入缴纳的款项。相应的,国家会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的70%【资料来源:夏皮罗(Shapiro)】。法国人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医疗机构看病,42%的人可以在当天预约看诊【资料来源:Cohn】。

除此以外,大多数法国公民还拥有一份额外保单,参与公共或私人保险计划,而且通常是由雇主支付。那些能够负担额外医保的人通常都会上保险,所以额外医保形成了由阶层划分的层级结构【来源:哈雷尔(Harrell)】

法国医保体系也免不了遭到批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高额的费用支出,导致医保项目总是超出预算。法国政府医保体系要为每名法国共鸣平均支出为3300美元【来源:Shapiro】。但就如世卫组织的排名显示的那样,这笔费用带来了巨大的医疗保证。一项关于19个工业化国家的调查显示,法国人的死亡率是最低的,原因就在于其拥有必要的基础医疗保健【来源:Harrell】。法国对待病弱者的方式也是享有盛誉的。如果您得了像癌症之样的重病,您所有的医药费政府都会报销,这其中甚至包括手术费或者尚处于实验阶段的昂贵药物。但是法国人也明白,健康保健应从头做起。怀孕女性拥有超长的带薪产假,对于低收入的新妈妈,政所有德国公民都必须购买医疗保险,这种保险是从私人非盈利机构购得的。险种总数约有200左右,任何一种都不允许因为投保人的已有疾病,拒绝为其承保【来源:里德(Reid)】。为了给医保体系提供资金,德国人需把他们工资的8%付给疾病基金组织,而雇主也要付出同等数额的资金【来源:诺克斯(Knox)】。负担不起保险的人可以向政府申请援助,儿童的医疗保险则由税金支付。虽然非营利性保险机构已经提供了非常好的福利——比如包括报销温泉水疗,但10%最富有的人仍可脱离非盈利医保体系中,自行购买营利性保险。 德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疾病管控计划,结果证明相当成功。德国政府发现,当患者可以得到医生的更多咨询建议,以及护士打来的定期电话时,像糖尿病、心脏病之类疾病的住院率和死亡率都会有明显下降【来源:Harrell】。

但是部分德国医生觉得,在这样的体系中,他们所得的报酬过低了【来源:尼尔(Neel)】。德国医生不像很多美国医生那样,按照每次门诊或治疗分别获酬,而是根据看诊的病人数量获得季度性酬劳【来源:Neel】。不过在德国,看医生仍然很简单,人们每次化验或手术的所需等待时间都不长。

府也用经济激励的方法,鼓励她们参加胎教和幼儿教育课程。 英国是公费医疗制度和分配医疗保险的故乡。英国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也就是说除了给所有公民上保险之外,政府还要雇佣医生,并经营医院。人民纳税,然后国民健康保险再把这部分资金分配给医疗机构。一个人去看病,除了处方药以外的任何服务都已经付过费了。 国家健康和临床质量研究所(NICE)是一个行政管理结构,用来评估国民健康保险应该支付那些治疗费用。这个机构的考量程序是遵循一套相当精确的程式,考虑因素包括:该项治疗可以提高多少生命质量,患者需要多久才能从其中获益,以及该项治疗每年需要的费用。简单的说,如果这个程式计算出来该项治疗每年的花费超过45000美元,NICE是不会批准的。因为这个45000美元的门槛是经过精确计算后得出的【来源:Harrell】。一年的时光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有价值的,对于还有大把时光的12岁男孩和90岁的老妇人不会有任何区别。 NICE的一些决议是有争议的,尤其是在癌症治疗的问题上,其费用是相当高昂。但英国在与癌症有关的死亡率方面确实较低。

在2008年的一项调查中,加拿大人把全民医疗保险列为加拿大十大标志性因素之一【来源:奥斯汀(Austin)】。这是为什么呢? 所有加拿大公民都拥有医疗保险,它的资金来自个人所得税和营业所得税。国家政府利用基本公积金来保障军人和生活在保留区的原住民,其他人则由10个省和3个地区的政府照管。医生和医院都是私人实体,因此加拿大的医保体系和英国的公费医疗制度是不同的。加拿大医疗机构向政府提交账单,因此除了牙科、眼科和处方药以外,公民不会看到账单。尽管医保支出在加拿大正逐渐增加,但现在仍没有美国高【来源:Arnquist】。

对于加拿大医保制度的批评大多集中在过长的候诊时间。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花费了数十亿元来改变这一状况。一些非必要的手术需要等的时间最长,比如说全膝关节置换术【来源:Bash, Jensen】。一些加拿大人称,情况并没有商业广告中所说的那么糟。尽管的确有些人遇到了很严重的困境,但他们并不能代表加拿大的整体医保水平。一些医生已经受够了排队使用有限的医疗设备,所以即使在加拿大私开私人诊所是违法的,但他们还是这样做了,专为那些付钱快的人看病。

瑞士的医保体系很有特点。自从1994年起,瑞士人就开始享有全民医疗保险,而且95%的人在官方正式制定医保制度前已经有了医疗保险。但瑞士的全民医疗保险是由私人保险公司而不是政府提供。瑞士的医保体系开销极大,紧跟美国之后排在世界第二。【来源:PBS】 与很多国家不同,医疗保险在瑞士不同工作挂钩。所有公民都可以从各种私人保险方案中进行选择,那些负担不起的人可以得到政府津贴。每个人的保险险费都是一样的。另一个重要的特点在于,瑞士的私人保险公司不允许在基础医疗保险方面进行营利。而基础医疗保险是一套相当全面的服务。这些公司可以在医疗机构的一些服务上进行营利,比如口腔保健、另类疗法、或者是私人病房。

1995年,台湾实行了单一给付体制的国民医疗保险。政府给所有公民纳保,这样一来,就办到了不可能办到的事:把保险覆盖率提高到人口总数的40%,同时却大大减少了医保支出。【来源:PBS】 这件事的功劳多半要归于台湾的智能卡(smart card)。所有公民都有一张健保智能卡,用来记录完整的个人病史。只要把它交给任何一个医生,他或她就会知道您从出生以来的健康状况。使用智能卡还减少了管理系统的文书工作,医疗机构可以用它让政府直接为其服务买单。但是在其他很多国家,人们往往不愿意把自己如此详细的私人信息交给政府。 在台湾,员工和雇主都要为医保缴费,那些负担不起的人以及退伍军人则由政府补贴。相应的,台湾人可以选择保险范围内的任何医生或专家,从传统中医到视觉保健无所不包【来源:Reid】,而费用也很少。由于管理开销的极大削减,台湾现在的体系也不用拿更多的钱来养活自身,而政客们由于担心引来选民反感,也没有想过增加保费

在2007的纪录片《神经病人(Sicko)》中,导演迈克尔•摩尔(Michael Moore)把美国人带到了古巴,是为了让人们明白一个相当疯狂的观点,那里的医疗服务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无论是古巴公民,还是游客,在古巴都有资格接受免费治疗。当然,古巴的医保制度也带来了不少争议。有些人质疑古巴发布的数据是否真实。例如,古巴声称本国的婴儿死亡率很低,但古巴的医生却说,如果胎儿在子宫里出了问题,他们是鼓励人们进行流产的【来源:Scott】。

尽管有这样的论,大部分人仍然认为古巴在某些方面确实做的非常好,比如预防疾病保健方面。大量宣传活动强调着加强锻炼、合理饮食以及以卫生习惯杀灭细菌的重要性。古巴有大量全科医生,他们会对居民进行家访式监测检查,这样就可以及时了解到每位患者的整体健康情况。

由于古巴的医保体系非常强调预防疾病,因此国家没必要提供一大笔钱来治愈疾病。古巴每人每年在医保上只需花费260美元,而这个数字在美国超过6000美元

20世纪80年代早期,巴西人民就要求进行医疗改革。当时的军事政府推行的医保体系只用来服务富人,不管穷人死活。 于是当巴西在1988年颁布新宪法时,全民医疗保险就成了一条中心原则。

在巴西,医疗保险有公共和私人两种选择。公共保险就是由政府资金支持的全民统一医疗制度(Sistema Unico de Saude,Unified Health System, or SUS)。全民统一医疗制度的资金来自于多种复合税收,包括收入所得税和产权金融交易税。但是上涨的医保支出导致税金入不敷出,全民统一医疗制度有可能在几年内走向破产的边缘【来源:Gomez】。可是由于全民统一医疗制度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便它濒临崩溃也不可能取消。如今这项制度已经出现了问题:贪污无处不在,基础医疗设施的缺乏,以及医护人员的短缺都很严重。 结果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私人保险。这些私险是与全民统一医疗制度分开管理的。虽然巴西曾尝试在1988年创造新的医疗保险制度,但该体系仍然会针对不同阶级区别对待。【来源:Alves,Timmins】。

在美国《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杂志09年的一篇文章中,俄罗斯被评为世界上医保体系最差的4个国家之一(美国也榜上有名)【来源:Lowrey】。在世卫组织关于医保的调查中,俄国在191个国家中排第130位,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相当。这样一个富裕之国哪里出了问题? 当俄罗斯废除了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后,试图创造一套公共/私人联合体制。理论上说,90%的俄国人都应该拥有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但是即便在06年32亿的改革项目资金注入后,这个医保体系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为了弥补资金短缺,政府要求医生和医院“资助”医保体制,这实际上就相当于敲诈勒索【来源:Lowery, Rodriguez】。富裕的人一般都会选择私人保险。

世界卫生组织要求各国至少把总支出的5%花费到医保当中,这个数字在俄罗斯为3.4%【来源:Lowrey】。

推荐第6篇: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调查报告

参加者:陈丹实践主题: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 时间:2月2号

地点:常熟市支新村现将此次实践报告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摘要

时至今日,正规的社会保障制度仅覆盖属于正规部门的部分城镇居民,农民多以家庭、以至集体为单位进行“自我保障”。经过28年的经济起飞的持续繁荣,催生了农民对医疗、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的迫切需求;而国内城乡产品和要素市场的逐步融合,中国快速融入国际市场的趋势,也呼唤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新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而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运动的推进,政府将会增大对农村的投入,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开辟了加快农村医疗体制改革和重新构建的进程的道路。本文试着从现有农村医疗体系出发,以及借鉴国外的农村医疗体系完善的经验,对农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进行一些浅显的分析。

调查结果、现状是:

一.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农民健康水平和平均期望寿命有了很大提高。

从总体上看,“农村卫生工作仍比较薄弱,在农民的医疗保障方面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费用增长过快,超过了广大农民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

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广大农民无力承受是 目前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据 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透露,在农村大约有 40 %至 60 %的人看不起病。在中西部地区,因为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因病在家死亡的人数估计在 60 %至 80 %,原因之一,就是 目前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无钱看病买药、无钱住院治疗的病人增多。据调查,农民生病无钱就诊的比例由 1985 年的 4% 上升到 2003 年的 11% ,需要住院而无钱住院的比例由 13.4% 上升到 29.5% 。在贫困山区,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应住院未住院的有 89% 。 医疗费用增长大大快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已经成为一个显著的问题。“从 1990 年到 1999 年,农民平均纯收入增长 2.2 倍,而每人次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由 10.9 元和 473.3 元增加到 79 元和 2891 元,增长了

6.2 倍和 5.1 倍”。 对宁夏回族自治区 2470 户、11140 人医疗费用调查显示,全年人均医疗费用为 178 元,医疗费用占人均收入的 12.4% ,有 45% 年人均收入不到 1000 元的农户医疗费用占全年收入的 21.6% 。“虽然农村的医疗费用相对低于城镇水平,但医疗费用的增幅仍大大超过了农民的承受能力”。

医疗费用的大幅度上升(高于同期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的一倍以上),给农民看病问题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农民得到的医疗服务水平远远低于城镇居民,但其经济风险却相当于城镇居民的 17—30 倍。农民住一次院,意味着承担 20 倍于未住院就医者的经济压力。 1000 元以内的医药费用对农民的生活还不会造成严重影响,怕的是万元以上的医药费用, 1-2 万元就会使农民背上沉重负担, 3-5 年缓不过来。 2-3 万元有可能使一个家庭破产,或者有病干脆就不治了。目前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成为当前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二)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日趋加重

“农村中因病致(返)贫的情况非常普遍,其中因病致贫 , 因病返贫的农民占贫困户的 30% 至 40% ,有的地方甚至高达 60% 以上。即使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仍有 20% 以上的农民看不起病”。“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能有病”,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住上一次院,一

年活白干” ,“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 这是中国一些农民因生病带来生活窘境的写照。“ 由于农民的整体收入水平比较低加之医疗价格和医疗费用的大幅攀升,致使西部 农村不少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大量 发生”。据调查, 大病医疗费用平均额在 10 万元左右,相当于农村一个 4 口之家 16 年的纯收入总额,有的家庭因此债台高筑,甚至倾家荡产,形成第二次贫困。 当人们刚刚分享改革的成果时,不幸的疾病灾难随时随地地破坏着幸福家庭的喜悦,十余年来依靠党的政策及勤劳的双手积攒下来的积蓄,因一个大病号的产生而荡然无存。 “不怕穷,就怕病”“穷”可以靠勤劳战胜,只要政府的好政策不变,最终总能致富的。但一旦生一场大病,就什么也没有了。“有资料报导,在沿海发达地区的江苏省泰州市,根据 1997 年对全市六乡 30 个村进行的普查,在重点调查的 499 户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占 96.5% ”。尽管我国政府每年花了很大力气进行“扶贫攻坚”但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不容乐观。

(三)卫生资金缺乏,卫生资源分配严重不平衡

作为枢纽的乡镇卫生院承担着农村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工作,是国家直接为广大农民提供服务的基层卫生机构。但目前这个阵地不是在发展,而是在不断萎缩,原因之一,就是 政府的 卫生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1998 年至 2002 年,政府农村卫生资金投入总量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 1 . 02 %,下降为 0 . 69 %。占全国近80 %的农村人口,花费的卫生费用只占卫生总费用的 33 %。 目前,“构建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缺少各级政府相应的财力支持, 医疗保障 资金来源是向农村中的广大农民筹集”。 而政府投入的 有限的资金以撒 “ 芝麻盐 ” 的方式花掉了,没有把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去解决那些危害大、能给农民造成经济负担重,甚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大病,解决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影响了资金效能。

原因之二,就是 卫生资源分配严重不平衡。 卫生资源投放主要集中在城市, 占全国人口 15 %的城市居民享受着三分之二的医疗卫生资源,而占 80 %的农村人口却仅获得不足三分之一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2001 年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对各国卫生保健状况进行了一次评价,我国排名在 140 多位,主要原因是我国卫生资金 缺乏, 卫生资金 分配严重不平衡且 没有合理利用,占总人口 80% 的农民缺乏严重的医疗卫生资金保障。

(四)卫生人才短缺、基础设施落后

目前, 我国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才 短缺 ,“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129 万人,比 1997 年下降了不少”。在乡村,除了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初具规模,有各科医生、护士、检验员,还能有几张病床外, 基层医卫人员学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普遍偏低,中专学历的占 60-70%( 非正规学习毕业 ) 。不少是从当年的赤脚医生转过来的,年龄多在 50 岁上下,接班的年轻人基本留不住。而且, 乡村里的医生大多数都是 “ 多面手 ” ,光靠肉眼、把脉治病。看病、处置、护理一人兼任。这样的人才结构要处理各种各样的疾病是远远不够的,再加上乡村医生本身业务培训、学习几乎是零,村民想要得到有效的治疗很不容易。 这样的人才结构,为今后医疗事业的发展埋下了隐患。使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无法保证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我国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才不仅 短缺 , 预防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数量和床位数也不断减少, 而且 基础设施落后。 大医院、好设备和高水平医生都集中在城市,不少乡镇卫生院的房屋及医疗设备老化严重,有的已损坏失修,不能使用。 一些破旧不堪的乡镇卫生院,也是“小病没人去,大病看不了”。由于医疗设备陈旧老化,防疫保健工作削弱了,绝迹多年的传染病、地方病又死灰复燃。总之, 举步维艰的经济状况、落后的 基础设施和 技术水平以及参差不齐的人员队伍, 难以承担农民医疗保障载体的重任。

(五) 优生优育难推广

在农村许多人的病都是先天不足和儿童发育期营养不良造成的。虽然乡卫生院经常宣传优生优育,可是这么多年来,一点作用都没有, 农村妇幼保健服务的利用率明显低于城市。农村地区的产妇住院分娩的仅占 21.7 %,在家中分娩的占 76.6 %。妇女常常留下产后妇科病,有许多农村妇女在怀孕期间仍然要参加重体力劳动,更无法保证孕期起码的营养。同样,农村

儿童的营养不良成为普遍现象, 全国农村儿童的健康体检率只有 33.4 %。地方病主要分布在农村,如地方性氟中毒、碘缺乏、血吸虫病等在很多县还没有得到控制,地方病的防治任务还十分艰巨。 现在许多父母把几个月大的孩子放在家里给老人代管而自己外出打工,根本谈不上优育。

(六)管理薄弱,假药、劣药泛滥成灾

目前在我国乡村地区假、劣药品的流行非常猖獗。这些假、劣药品相当一部分是从城市回收来的。这些多数已经是过期失效的药品,最终还是流到了防范意识差,管理薄弱的广大乡村。据统计, 80 %的假药都集中在农村。 而且,那些 “见效快”且价格合理的药,在许多农民眼里就是好药,毒副作用不在他们考虑之列。一些药品制造商和销售商利用这一特点,常常把一些毒副作用强而短期疗效比较明显的、在城市已经禁止出售的、甚至是一些库存积压过期的药品销往农村市场, 这表明,占全国大半数以上的农村人口的用药安全保障正受到严重威胁。

(七)薄弱的文化意识影响农民 参 保积极性

目前,政府和集体多方筹资为了解决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这本是“借千家之力,解一家之难”的好事,可实际工作中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却很难。广大农民由于受教育不足以及经济条件的限制,一般小病小灾不在意,根本不看病,更不用说自我保健了。个别有迷信思想的农民,即使村集体为其出钱,让他入保,他也不入,还认为这是别人 “ 诅咒 ” 自己。也有相当部分农民社会医疗保障意识不强。农民害怕交了钱而不得病,钱被别人使用,心理上不平衡。据调查,眼下一些乡镇能积极响应的村民只占 40 %。如果一户农民得到救助,全家人会感激得热泪盈眶;可对于没有享受到的农民来说,却往往有抵制心理。总之,农民现有的文化意识影响着农民参与医疗保障建设的积极性。

(八)基层政府信用危机影响农民参保热情

据了解,目前,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仅占全国行政村的17%,农村居民中参加合作医疗者仅为9.6%。有关专家分析,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农民不太相信建立合作医疗制度能给农民带来很大的好处。因为根据经验,农民认为在合作医疗制度存在不平等的待遇。例如在集体经济时代实行合作医疗时,社队干部及其家属往往多拿药、拿好药、带头欠费等,一般村民享受不到同样的待遇。以至很多农民认为是“群众交钱,干部吃药”。农民没有相应的措施保障基层政府从他们身上收走的钱,能够用于医疗保障,这些钱很可能成为基层政府又一项乱收费,最后落入干部的腰包。因为政府以前的一些政策,已经让农民有了类似的经历。政府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危机。事实上,基层政府也缺乏相应的监督制度保证从农民身上筹集的合作医疗基金得到有效利用,保证用于农民的医疗保障上面。

经验体会:

二.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的提供的经验

(1).城市雇佣工人的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在先,向农村居民扩张和覆盖在后工业化起步前,农民的保障在家庭范围内进行,土地是农民医疗保障的核心。工业化起步后,城市雇佣工人由于缺乏土地等生产资料,防范和应对风险能力比较差,他们的医疗保障就成了普遍问题。社会救助是医疗保障的起点。但随着工业化的深化,救助性质的社会保障体系无法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最后导致国家全面介入,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在现在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到农村居民之前,农村家庭自我保障仍然起着重要作用。由此可见,对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的差异导致不同产业从业者社会保障制度设立的次序差异,不能单单归结为“城市工业政策偏斜”、“对农民歧视”。

( 2).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一般在工业化进程的中后期实现

农业是小部门是工业社会的一般规律。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加重了农民的竞争压力和经营风险,同时工业化、城市化和老龄化使农村人口的家庭养老难以为继。一方面,出现在农民群体中的诸多社会经济问题,使农民产生获得与其他社会成员同等待遇的诉求,迫使政府将农

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提到日程上来;另一方面,因为快速工业化而迅速发展的社会生产力也为之提供物质基础。

(3).国家财政或支持确保农民在医疗保障的实质平等

农民在工业化社会中的经济弱势地位,决定了单纯依靠农民自身的筹资无法确保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自我维持。因此,国家财政补贴或支持是农村医疗的保障,以确保所有公民在享受医疗保障方面的实质的平等,这已经成为各国制度运做的常态。

( 4).完善农村医疗制度兼有农业结构调整目标

农村医疗制度的完善将提供了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的制度安排。如向农民提供农村医疗保险补贴将有利于抵抗生产经营风险。

理性思考、建议:

三.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能够真正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和保持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它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促进整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所以,我们主要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1).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和方向

发展市场经济,必须以社会保障事业作支撑,有效率的市场应该是统一的市场,相应地,在社会保障方面也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最终实现社会保障事业的“城乡统一”。从世界社会保障制度变迁分析,社会保障制度从工业延展到农业、从城市延展到乡村,最终实现城乡统一,这是一种必然趋势,也可以从历史和现实发展过程以及不同的理论解释中得到印证。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不是两个独立并行、封闭运行的系统,而在制度形式上应该是统一的,城乡都应纳入到社会保障的总体框架之中。

坚持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导向,必须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社会保障政策,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一方面,逐步削减政府在城镇的福利开支,取消或降低城镇居民的福利补贴,如食品补贴、交通水电补贴、住房补贴等。同时,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另一方面,改变长期以来实行的重城轻乡的政策,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已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以前政府采取的“挖农补工”的政策,以“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村抽走的大量利润,应适当返回给农村和农民,把此资金作为建立农村保障机制的基金,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同时,国家应当在政策、资金上向农村、农民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以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保障的建立奠定经济基础。并且,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逐步的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卫生医疗保障体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2).积极发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方面,应积极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大致有合作医疗、统筹解决住院费、预防保健合作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为普遍的形式。实践表明,村办村管、村办乡管、乡村联办、乡办乡管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广大农民群众通过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好办法。因此,各地应积极发展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首先,正确选择合作医疗的形式及内容。应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意愿,选择多种合作医疗形式,逐步形成以村合作医疗组织为基础、乡(镇)合作医疗组织为重点,一定范围(如大病及康复医疗合作)的县(市)联合的多级合作医疗组织体系;其次,合理补偿医疗费用。应本着“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合作医疗费用的补偿即报销比例。既要考虑让群众普遍受益,又要考虑对大病、重病患者的重点补偿。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的基础上,完善其他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条件成熟的农村

地区,也可以鼓励农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探索实行符合当地条件和农民意愿的合作医疗保障方式,尤其可以探索实行民办公助的集资型合作医疗保险方式。其次,推行医疗服务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解决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上涨过快,对低收入农村居民的就医能力和合作医疗保障能力的困扰。

( 3).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按照现行的做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只是将传统的社会保障范畴涵盖到农村。显然,这处在发展中的我国将遇到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即农民较低的收入水平,使得其中的医疗健康保险措施难以推行。因此,建立和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必须加快农业发展,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国家要采取各种措施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通过各种途径增加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同时针对许多农民不愿种田的现状,适当减免农业税,让农民休养生息,在没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之前,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最低水平的必需的医药保健需求。

(4).多方面筹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农村社会保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多渠道筹集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机制,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提供保证。新型合作医疗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参保农民本人三方,但国家要明确三方的合理投资比例,政府要增加对新型合作医疗的投入。我国政府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与其它国家相比是较低的。目前,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其实这10%的投入也是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因此,要广开融资渠道,为了弥补国家投入的不足必须开辟新税源,征收社会保障税,也可考虑将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费、农业税、农业产业化经营所得的合理部分纳入法定的农村保障基金渠道。同时,要建立个人账户,不论集体补助多少或有无补助连同个人缴费全部记在个人名下;要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保险,如商业性养老保险;要通过有关政策和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强化农村集体对保障资金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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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中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现状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

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根据享受对象可以分为城市医疗保障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一、现行城镇医疗保障制度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在新的医疗保险的制度下,实行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

参保者的医疗费用首先从个人账户中扣除,个人账户扣除后的剩余部分归属于个人。

从供给角度分析,因为付费方问题的解决,供给方(医院,医疗诊所)的问题也能解决。首先解除了价格管制,价格由医疗市场决定,根据微观经济学理论,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这种价格至少能够保证医院的正常利润。医院如果能够实现正常的利润,那么其提高医疗费用的动机就会消失。医院必须考虑自己在竞争中的地位,因而有动力维护自己的声誉,也会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约束。同时,由于在大病计划中保险公司将支付医疗费用的大头,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动力来监督医生的诱导需求行为。

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

1.宣传力度不够。大家对医保的实施细则不甚了解,有的根本不知这回事。导致广大群众对医疗体制改革存在很多误解,认为这是国家在变相为自己减轻负担而将其转嫁于普通老百姓身上。

2.手续繁琐。现阶段医保体制尚不完善,各项就诊及报销手续繁杂要求甚多,患者报销一次药费可能要跑上好几趟,而一点疏忽就可能不能报销。所以,很多群众认为社保单位在故意刁难,从而对医保产生抵触情绪.

3.个人负担比例过高。在调查中我们的对象提出这样的意见:作为政府公务人员和国企人员 已经付出的劳动和收入不成比例 国家欠个人太多 按现行医保改革试行 个人支付比例还是很高 应对机关事业和国企工人分别对待 加大国家负担部分。

4.基本医疗的疾病划分也不合理。一般划分为风险性疾病,日常性疾病,现在设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让个人账户来负担日常性疾病,不允许随意跨入统筹基金。那么日常性疾病的具体划分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比如有些慢性病很难确定归属。

二、农村新兴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

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

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第一组:董晓丹 申婷 刘元程 马超冯建 李豪

推荐第8篇: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现状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实践参加者:

主题: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 时间:

地点:苏州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关系着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经济的振兴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背景下出台的一项惠农政策,自试行以来,普遍得到农民的一致好评,基本上帮组农民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旧的医疗制度退出后出现的,这一制度由我国政府主导,以农民自愿参加为原则,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方式,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并主要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形成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项制度自试点运行以来,在帮助农民减轻负担,抵御重大疾病风险,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一项政策、社会制度的出台必有其合理性、积极建设性,对于规范和改善我们的生活都存在重大的现实意义,存在建设性的同时,我们也要认清其执行现状、过程,把握它所存在的问题,这样才可以使其得到不断的完善。

通过这期间的观察和实地的访问,采用结构式和非结构式两种访谈方式,总结出目前我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努力构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的小康社会。

一、我国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存在的问题

(一)基金监管力度不够,资金外流、占用现象严重。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机构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经办机构隶属县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卫生部门负责政策的制定,经办的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操作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形成“钱账分离”的筹集与支出模式。但实际上很多试点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既管钱又管账,既管政策又管基金收支,缺乏科学的制约、监督机制。而且一些试点地区的农民个人缴费基金和上级财政补助基金并未进行财政专户管理,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封闭运行。在财政紧张时,时常占用、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发放工资、开办企业等。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在党和国家的许多重要文件中做了明确规定,但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保证。各级地方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条文。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更多的是依靠某些领导个人对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来维系,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地方政府领导班子的认识水平、成员的更替变化等都会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而且中央职能部门间也出现了政策不协调的现象,各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看法不一致,如民政部规定: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政府可以向农民收取一定的费用,而农业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减轻农民负担条例》中却将“合作医疗”项目视为“收费项目”予以抵制。中央职能部门这种政策的相互冲突加大了地方政府大力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顾虑。

(三)补偿机制不合理。为了规避道德风险,各地在制定报销的管理办法时,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制条件都很严格,很多医疗费用都不在报销范围之列,而且起付线较高、封顶线偏低、参合农民受益面小。以“大病”统筹为主的补偿内容不公平,我国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不高,为保证基金的有效利用并维持一定的保障水平,我国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这实际上忽视了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卫生部与世界银行的现场调查显示,27个试点县的住院率仅为4%,而慢性病患病率为16.5%。患大病的概率相对来说还是较小的,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保大病为主,只能使有限的人从中受益。没有受益或受益很少的人将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导致参合率不断降低,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就农民经济收入水平的考虑,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起付线过高,忽视了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无法切实服务农民,降低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致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二、应对以上问题的一些对策

(一)大力发展经济,使农民增收,提高农民参与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自主性,虽然目前合作医疗的费用为每人每年10元,但对于人口较多而极度贫困的家庭开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不生大病的话,也许它们每年生病所花的医药费还不及所缴纳的合作医疗费,所以它们参与的积极性就低。因而要大力发展经济,农民增收了才表现出更高的积极主动性。

(二)政府透明、民主的执行政策,按农民的意愿办事,真正做到为人民的利益而着想,一切为人民打算。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让农民从更深一层面了解合作医疗制度,正确认识合医制度,积极参与到其中来。措施有力,宣传入户。把合作医疗与城乡一体化的精神实质一并宣传、教育、普及,让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通过合作医疗这一具体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城乡一体化的认识,主动融入城乡一体化这一历史进程。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进行“面对面、心贴心”式的宣传动员,结合典型补偿案例,为群众算一笔明细账、实惠帐,实事求是,不讲过头话,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增强了农民的健康风险意识和集体观念。

(三)政府作为“合医制度”的主导,应该加强管理、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培训促进“合医”工作人员责任感的提升、工作意识的提高,从而使合作医疗真正成为惠农的重大政策。制定一套管理制度、章程和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责任书,通过年审等有效方式,严格约束医疗行为,并对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制裁措施,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把合作医疗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合作医疗办事机构人员工作经费分别单独列入预算予以保障,及时到位,让群众的钱和政府专项资金实实在在落到农民身上,保证农民享受到应得的实惠。

(四)政府加大资金的投入,适当降低起付线、提升补偿标准,提高医疗人员医德,增强医疗人员的社会责任感、道德感。同时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对“合医”制度进行管理,对定点医疗人员进行百姓评选,避免干部指派,从而使农村医疗服务得以健康发展。

(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医疗改革模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为根本前提,并借鉴国外先进的医疗保障模式,逐步建立健全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构建并完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好处

(一)极大改善了医疗条件,缓解了农民群众“看不了病、看不好病”的问题。

(二) 可以有效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缓解了农民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

(三)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城乡卫生医疗网络的整体服务功能。

(四)加深了农民群众对城乡一体化的认识和理解,使群众接受并主动参与和顺应城乡一体化,从而加快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五)可以强化农村公共卫生职能,解决了卫生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问题。

四、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一项体制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因素多,具体工作中也还面临着许多不可预见性的困难和问题。这决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一个由浅及深、由点及面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总结和完善。

当前,合作医疗运行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层次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为此建议:

(一)稳妥有序地扩大合作医疗的补偿范围。(二) 积极探索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在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统筹资金,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保障层次和保障水平。

(三)充分兼顾合作医疗保障的公平性。为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应充分考虑合作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建议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把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由保医治费用向预防保健支出延伸,发挥防病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农村居民有病早治、无病早防,让所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都能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惠,扩大受益面,巩固群众基础。

(四)着眼长远,丰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内涵。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建议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进一步丰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内涵,使之适应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成为真正的“城乡”合作医疗,并纳入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城乡群众享受到共同的国民待遇。

参考文献: [1] 王红漫。大国卫生之难——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现状与制度改革探讨[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2]刘书鹤。农村社会保障的若干问题[J].人口研究,2001,(5)。

[3] 郑晓瑛。农村人口健康投资新模式的评价——论卫生管理的投资效果[J].人口与经济,2001,(6)。

推荐第9篇: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参加者: 李丹梅

实践主题: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时间:2011年2月 11日

地点:南通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合作医疗制度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面筹集资金,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中国农村的合作医疗,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足迹,也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必然选择。世界卫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曾说,“初级卫生人员的提法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在占80%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生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的、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式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为:

(一)、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

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举办医药卫生事业,实际上是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在建国初期,由于资源有限,我们选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是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福利体系之外,缺少医疗保健的农民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式来解决医疗问题。我国农村正式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阶段。山西、河南等地方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共济。1955年初,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农民“无病早防、有病造纸、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

(二)、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发展

在卫生部肯定了米山乡的做法之后,其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得到推广。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促使其进一步兴起和发展。1960年2月中央肯定了合作医疗这一办医形式,并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的报告》,使这种制度成为集体医疗保健制度。1960年5月18日《健康报》在社论《积极推行基本保健医疗制度》中肯定了这种集资医疗保健制度的办法,这对于推动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时,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举办合作医疗制度的已达40%。“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大力推广。据世界银行(1996年)报道,当时的合作医疗费用大约只占全国卫生费用的20%,却初步解决了占当时80%的农村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三)、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农村合作医疗也随之大幅衰减,1989年的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5%。

二、合作医疗制度衰退以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

我们先看一下各种医疗保障形式在我国农村的情况:

(一)、社会医疗保险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城镇企业的职工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作为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仍然被排除在制度安排之外。因此可以说,在我国的广大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基本上是一个空白。

(二)、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的缺失为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可以说它是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但商业医疗保险是盈利性和自愿参加的,为保证利润的获得,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在选择投保人的时候往往会把那些年老体弱、身体状况不好的人排除在外,而这部分人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却是最迫切的。另外,由于政府并没有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强制农民必须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并且由于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费一般比较高,因此农民在做出选择的时候就会非常慎重,需要考虑自己是否承担的起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花费。所以,尽管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有发展的空间,但是这个空间也是很有限的。

(三)、社会救助——享受的范围非常有限

目前我国在农村针对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实行的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幼儿保教)的“五保”供养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就医问题,但这种制度的覆盖范围是非常有限的。

(四)、邻里互助

邻里之间的相互扶持和帮助一直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优良传统,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正是对这种行为的最好诠释。这种邻里间的互助在解决医疗保障问题上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它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和比较低的水平上发生,对于一些患重病、大病的情况则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所以,邻里互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情况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中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供给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随后,各地纷纷行动起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四、农村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

我们可以发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合作医疗在政治、经济和保障农民健康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现阶段,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医疗保障需求的多元化,以及合作医疗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村人口的医疗健康,迫切需要我们寻找和建立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在这样一个体系里,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有:

(一)、覆盖范围

目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农民的自愿参加为主,筹集的资金分为个人医疗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两部分,个人医疗账户部分主要用来支付小病的门诊费用,社会统筹部分主要用来保障一些患重病、大病的农民的医疗费用的支付。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个不相同的,这样的一种安排势必会影响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因此,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农民的自我保障能力相对也比较强,在这些地区可以更多地强调自愿参加的原则,保险费的缴纳水平也可以相应的提高,这样就可以既保大,又保小,能够享受到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差的地区,则可以实行政府补贴和自愿参加相结合的办法,保障的重点是一些重病、大病的医疗费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然是造成农民贫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二)、保障对象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就是广大农村居民,但近年来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到了流动群体的行列,比如说农民工,就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对于这部分人是否应该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行列当中来呢?在现行的体制下,这部分人也应该作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看待。因为城市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上是把这部分人排除在外的,而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又是最需要社会保障的群体,在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下,农村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应该回归到农村来解决。这部分人相对于其他农民来说觉悟比较高,收入水平也比较高,他们也真切的体会到了社会保障体系对自身的重要性,所以在参加医疗保险的时候会具有更高的积极性。

(三)、保障模式

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农民的收入情况也不一样,因此只有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相应的医疗保障方式。国家目前还没有能力充分顾及到9亿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而合作医疗也不是解决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的唯一出路。无论是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长远发展来看,还是从农村医疗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总体规划看,医疗保险制度无疑是优于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种保障模式。任何一个保障制度的建立,不可能仅仅是为了解决和处理短期的问题,应该有长期的、战略性的考虑,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征,而合作医疗在制度和管理上并不具有长远的规划,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此外,在城市化的必然发展趋势下,

农村医疗保障也一定要和城市医疗保障统一起来。所以,我们要逐步顺应经济与社会下调发展的规律,遵循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经农村医疗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的总体计划当中。但是,在中国农村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各地经济发展和人们的认识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农村实施医疗保险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完成的。因此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能拘泥于一个模式,应该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

针对以上调查分析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政府廉政建设。

据了解一些地方政府私自挪用国家补给的农村医疗费用而导致农村医疗资金严重短缺,农民医药费报销得不到保障,从而拒绝缴费,等等。为了尽量避免这一现象根本的解决途径是加强廉政建设,打造一批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的政府公务人员。

(二)、加强医院建设。

1、提高医院信誉,加强医师道德教育;

2、吸引具有专业水平的高素质医师扎根农村,建设一支较高水平的医师队伍;

3、强化医院领导阶层,培养清正廉洁的领导者;

4、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5、医院公布药价,做到明码实价,公布进货渠道保证药的质量。

(三)、实施医疗救助计划,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 直接设立政府或非政府医疗救济基金来扶助贫困人群,可以对医疗保障的死角或力度不够的地方进行补充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程度,这与有些地区每年组织缴费动员“战役”投入的大量项目经费相比,也较经济可行,有助于建设有效运行的基本医疗保健。

参考文献:

1、《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研究的文献综述》 作者:张仲芳

出版单位:南昌科技出版社出版时间;2001年3月

2、《农村合作医疗实用手册》作者:景琳

出版单位:四川科技出版社出版时间:1998年6月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08应化2w08331210李丹梅

推荐第10篇: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运行对策

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运行对策

潘琼

【摘要】农村医改是“三农”的关键问题。我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同样具有很强的阶段性和试验性,现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局限和不足。在实际执行中应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尽快完善农村基本医保体系。

【关键词】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新农合横向纵向我国农村基本医保体系运行现状

我国农村现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可通过分解成纵横两条脉络来分析。纵向层面上,我国农村已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横向层面上,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主体层外,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作为保底层,除此之外,人寿、泰康、新华等商业健康保险也正在广大农村开始渗透,从而形成了三个层次同时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局面。

主要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作为一项适合于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借鉴了商业医疗保险的经验,充分参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从制度上为农民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有利于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横向体系。以新农合为主体层;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保底层,主要是针对因病致贫的低收入者和贫困者提供帮助,使其同样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资金主要由财政支持,也可以吸纳社会捐助等其他来源的资金;对

于补充层而言,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经济能力的提高,加之信息渠道的多元化,消费观念不断发生改观,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农村居民越来越多。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人寿、泰康、新华等商业保险普受欢迎,农村居民多样化、更高层次的需求得以满足。

我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立实施新农合制度是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创新之举。另一方面,立足于我国国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采取渐进方式,尚不能一步到位。

新农合制度运行现存困境及问题。新农合自2003年实施以来在全国运行至今,从总体上看,运行势头虽然比较好,参合率都在逐年增长,但在实践中也存在和逐渐暴露出一些困难和问题:

第一,农民对新农合的认知不足。在农村,由于农民特别是中年以上的农民,其信息的获取渠道较少,加之政策宣传不力,导致了很大一部分群众对新农合这一创新政策认知的不对称,部分农民对参合的需求不积极,由此导致了征收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等问题的出现。

第二,参合受益面过窄。筹资和保障水平总体不高,部分重病患者参保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当前我国推行的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只有住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才有可能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补偿,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在参保之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住院治疗的农民,对于可以报销的药品种类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基本上不能实现大病补偿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

第三,医疗服务质量得不到满足。当前,虽然我国农村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有了质的提高,但是客观而言,乡镇卫生院医疗设施不完备、人才缺失、服务质量差、硬软件环境建设均无法满足当前农民的医疗需求,看病难问题依然严峻。第四,道德风险亟待规避。道德风险是当前新农合运作过程中存在的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由于医疗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供给方垄断市场,定点医疗机构、医师的道德风险较为严重,为患者提供过度医疗等现象多有发生。

横向层面:三个层面结合缺位,联动乏力。从制度设计看,我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涵盖了主体层、保底层和补充层,三层次框架体系设计,特别是主体层和保底层,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制度相辅相成,基本上覆盖了农村全体成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现行体系中,由于主体层和保底层是分属卫生和民政两个不同主管部门的两种不可替代的医保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存在问题。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只有部分人群有补充保险,商业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障衔接不够,医疗救助的能力也很有限,家庭因病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

纵向层面:三大主体层发展不均衡,农村基本医保体系尚有欠缺。从我国基本医保体系的主体层来看,农村基本医保体系是三主体之一,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比,无论是新农合制度还是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保障水平普遍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城镇医疗救助制度,相应的医疗保障存在很大差距,严重影响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比,我国农村基本医保体系尚有欠缺,主要体现在:第一,我国农村基本医保体系尚存在保障水平总体不高、与城镇人群待遇差距较大的问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待遇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医保;第二,区域之间保障水平不均衡,中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待遇

水平落差较大;第三,适应流动性方面不足,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到城市务工的人群越来越多,同时区域之间互相经商的农民也越来越多,这部分流动于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农村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困难,异地就医报销不便矛盾突出;第四,农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普遍存在人员编制、经费不足的问题,农村基本医保体系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管理手段落后,办事效率偏低。

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对策及建议

鉴于新农合本身及“一横”“一纵”存在的问题,在实际执行中应从实际出发,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实现多层次体系的无缝对接,做好纵向制度之间的衔接,尽快完善农村基本医保体系。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动态的、持续性的绩效考核机制,对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解决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各地应从实际执行情况出发,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第一,加强对新农合的宣传工作。对新农合的正确全面认识是新农合推进的前提,建议针对本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加大新农合相关信息的宣传力度,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通过广泛性、重点宣传实现点面结合,为新农合推行营造良好的舆情环境,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应主要集中宣称两方面的信息:新农合制度的宣传,医疗信息对患者的公开。

第二,制定合理补充机制。在现行基础上,建议加强实地调研,在充分征求本地农民和基层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补偿比例应体现保大又保小的补偿模式,即在大病补偿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门诊补偿,

并降低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各种补偿门槛,使每一位参合农民切实体会到参合的优越性。

第三,着力提升乡镇及村级卫生机构的软、硬件建设。一要加大对乡镇及村级卫生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使乡镇及村级卫生机构有能力、有条件、有手段满足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二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乡镇及村级卫生机构医生的素质提升问题,特别是要重点加快对农村全科医生的培养和输入需求;三要通过制定切实有效的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对医德医风进行职业规范。

第四,规避医德风险。新农合医疗体系中存在的道德风险,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过度支出,并导致了医疗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更极大地直接伤害了参合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消费偏好,必须采取措施防范道德风险的产生。加强监管是防范道德风险的必要措施,还要提高制度的吸引力和增强制度强制性。通常的做法是设立专门的监督审核机构,对医疗服务的范围、内容、质量、价格等进行审核评价,并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告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奖惩管理办法和退出机制,通过内外部的双向作用,规范医疗行为。

横向层面:实现多层次体系的无缝对接。鉴于新农合要在2010年实现覆盖全体农民的目标,经过近7年的实践表明,在新农合制度推行的地区实现多层次体系的无缝对接,特别是将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联合实施,是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在有效资源约束下,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的最佳选择。基于此,笔者建议在后续的农村医改过程中,要从制度设计这一根本环节上解决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的政策无缝衔接。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多层次体系无缝对接的关键步骤是两种制度的联合设计,这就要求两部门在密切配合,将两种制度的衔接部分的设计作为重点,在制度设计和实施方案制定中实现制度层面的联动和无缝对接。

纵向层面:尽快完善农村基本医保体系。针对纵向层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建议从我国基本医保体系整体改进的原则出发,在保证普惠性的基础上,适度向农村基本医保体系倾斜,做好制度之间的衔接,加快和完善农村基本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第一,提高农民的整体保障水平,从重点保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第二,在统筹发展基础上,提高并均衡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缩减区域间待遇水平落差;第三,大力推进流动参保农民的医保关系转承建设,实现参合农民的异地就医的无障碍报销机制;第四,改进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逐步完善服务的硬件和软件环境,加快实施信息化建设,实现服务专业、手续简便、流程规范、数据共享,最大限度方便参合农民。(作者为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副院长)

第11篇: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调查研究 论文 2007-11-13 13:27:22 阅读358 评论0字号:大中小 订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调查研

究2007年8月

趁着暑假的大好时机,我们更应该接近社会、了解社会,由于家乡东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体系做得比较成功,这使我更有兴趣去研究,因而我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体系”作为暑假的调查对象。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对解决“三农”问题,以至中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必将起到推动的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及其意义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截至2007年3月31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到2319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1.03%,覆盖农业人口7.99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91.93%,参加合作医疗人口6.85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78.78%,参合率为85.70%。从受益情况看,2007年第一季度全国累计受益7418.19万人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在东莞的发展

经过五年的发展,目前我的家乡东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已经到一个比较高层次的阶段。2004年6月份,东莞市在原有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全市统一的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市98%的农村居民参加了医疗保险,总人数为109万人。新制度于7月1日正式实施,无论是待遇还是服务水平都较原来的农村合作医疗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受到广大农(居)民的普遍欢迎。2005年全市100%的农村居民参加了医疗保险。

为保证全市农(居)民都能得到医疗保障,东莞市坚持“最基本保障”原则,在农(居)民中实施了以“保大病、保住院”为特征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设置了A、B两个参保档次,实行不同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满足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参保人的医疗保障需求,保护了参保人的参保积极性。A档按90元/人年标准缴费,B档按220元/人年标准缴费(其中A档个人缴费60元/年,B档个人缴费190元/年,市、镇两级财政分别补贴15元/年)。

就当越来越多的群众了解到农医保的好处时,东莞市的农医保却也遭遇到了一些原先意想不到的尴尬——由于选择筹资水平较低的A档农医保的农(居)民比预期多,农医保基金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

据了解,针对当时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不支出的情况,市财政已经出台了相应的对策。从05年7月开始,财政补贴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标准由原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60元,个人缴费标准及享受待遇标准保持不变。同时,为了减轻农医保基金的压力,将医保抚恤金待遇改由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杨科长预计,如果不出现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农医保基本上可以达到收支平衡。

对全市具有东莞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及居民,实行全市统筹,打破城乡二元化的社会保障格局,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做法进行设计和实施。同时,医保工作由社保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减少了运作成本,提高了整体效益,有利于今后全市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而且采取财政拨款支持,尽量不对农民加压。

大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

把东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作为一个案例来分析并参考,将有利的地方传播到各地,大力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调查中我觉得我们应该注意一些问题和参考借鉴有利的地方。

1.明确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位。农村合作医疗若要真正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就要“保大病”,这也是广大农民真正需要的。但也有人认为,若提高缴费标准,则会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但倘若换一种角度考虑,在不提高缴费标准的情况下也可能“保大病”。因为大病的发生概率毕竟较低,若参保率较高,则可以用全体的缴费资助大病患者,以体现“互助”精神。这一思路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试点和实验。

2.使报销更方便。各地可参考东莞即时赔付的做法,推动县、乡镇医疗机构使用电脑计费、收费,探索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补偿支付。

3.基金管理应该要更严。为堵塞漏洞,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镇统筹改为县统筹,以县为单位实行专户存储,统一管理、封闭运行,有力防止贪污腐败。

4.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级次应适当提高,以县级统筹为宜。县级统筹可以在全县范围制定统一的制度,增加农民就医的选择空间,也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根据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想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6.加强政策研究,探索方便有效的筹资和管理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的机制创新,缺乏现成经验可供借鉴,需要积极研究探索和不断完善。

7.发展本地区经济,只有地区经济达到一定的水平,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才有强而有力的后盾。才能真正的普及,做到惠及每家每户。

8.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当前,许多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在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等方面有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中国将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好的经验与做法,促进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

总之,工作当中,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健全新农合的管理体制,完善新农合管理网络,可以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合作医疗缴费;要以方便农民、减轻农民负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受医疗机构利益左右;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尽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使广大农民真正从参合中得到实惠;扩大报销病种范围,让更多的农民受益;建立各项监督审计和公开的制度,对医疗费用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合作医疗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机构自身的运行效率,努力控制新农合费用并降低服务价格,以实际行动赢得民心。

第12篇: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工作措施

自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由区人劳社保局接管以来,区人劳社保局高度重视,全力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68000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7万人的97%。2010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征缴工作,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成立新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与各镇街道(管委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引导城镇居民增强参保意识,提高广大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积极性。一是专门成立了宣传动员小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各镇、街道,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学校、社区居民家中逐门逐户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利用新华公众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发布相关信息;在临街、广场等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广泛宣传参保目的意义、筹资政策、保障水平及待遇支付等相关内容。三是联合教育部门作出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各中小学学生参保登记工作,实现全区中小学生全员参保。

(三)网络覆盖,强化服务

2010年,我们将尽快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社区平台、医疗机构以及缴费网点的全面联网,同时在社区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参保人员医疗信息共享,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居民登记参保、信息变更、政策咨询、就医管理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一是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以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建立社区医保服务网络平台。把宣传医保规定、提供政策咨询、汇集医保信息、经办医保业务、监控费用支出等延伸到社区平台;二是完善信息化办公手段,提高业务数据电算化管理水平,推进基金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利用金融系统的网络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方便居民缴费。四是加强经办机构和社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建立经办机构与社区服务机构职责明确、相互衔接的服务体系,强调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参保居民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规范管理,严密监督

去年以来,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严格执行《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等社保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将医保基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切实做到了应收尽收、管理规范。今年,我们将充分借鉴其他社保基金监管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基金管理,确保运行安全。一是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等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合理确定基金的支付范围和比例,加强医疗费用支出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三是建立基金风险防范和预警分析机制,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四是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对基金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有效控制基金管理风险;五是建立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建立健全医保基金责任追究制度。财政、劳动、审计、监察四家部门定期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2010年,我们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的职责,并积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调,齐心协力做好此项工作。一是与财政部门配合,将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列入预算,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与卫生部门配合,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三是与民政部门配合,将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这“四类人员”纳入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困难居民范围,努力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第13篇:社区医疗年终总结

社区医疗人员的年终总结对于社区开展医疗建设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社区医疗年终总结,相信能带给大家帮助。

社区医疗年终总结一

××年,我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爱卫会的关心、指导下,在区爱卫会各成员部门通力协作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村爱国卫生工作为重点,紧紧围绕××村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等中心内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年社区卫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完善,责任到位

一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将其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一是根据我区爱国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重新调整了区爱卫会组织机构,由分管副区长任爱卫会主任,下设办公室,区卫生局分管局长兼任爱卫办主任;并及时调整了××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4月10日上午,召开全区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对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安排和部署,并与乡镇(街道)、部门签订了公共卫生(爱国卫生)目标责任书,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今年以来,我办先后制定下发了《××年××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关于开展第××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年××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关于印发××区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年)的通知》、《××区爱卫办关于××年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等多个文件通知,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城乡爱卫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扎实创建

1、创国卫工作进入新阶段。××年××区紧紧围绕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抓整改、迎评估、抓长效、促巩固”的创卫工作主线,严格履行创建主城区的作用,从强宣传、顺体制、抓重点、破难点、强整治、重长效、促巩固入手,全力提升城区整体面貌。

一是完善机制,抓落实。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将其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书记、区长亲自抓创卫工作,多次召开创卫动员会,对创卫难点进行调研、现场办公,抓落实;同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从而保证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造氛围。充分利用《今日××》、××电视新闻、××新闻网等新闻媒体、户外广告、健康教育五进活动等不同形式,强化宣传,营造创卫氛围。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分别增设“创卫健康知识专栏”、“创卫在行动”、“创卫点击台”、“ ××村环境卫生整治擂台赛”等专题,及时播(刊)出各类创卫信息500余则,户外广告208块,各类宣传资料发放20余万份。

三是突出重点、抓整治。围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入城口环境卫生及露天粪坑专项整治”、“大理石加工”等十六项专项整治及省爱卫办对我市考核后提出的涉及××职责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目前,投资近1300万元的××区有机物处理中心投入运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创卫标准;城区农贸市场全面提升;××疾控大楼建设正式动工,其他各项整治活动按时间节点基本完成。

社区医疗年终总结二

20xx年中心工作在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加强内部管理,狠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全面开展基本医疗护理工作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调整了人员配置,优化组合,使得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中心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定期督导

依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护理工作按计划运行,并结合中心实际,成立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基本医疗考核、指导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心及站、村卫生室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全年共督导检查中心8次,站及村卫生室10余次。

二、强化培训、提高业务

中心全年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基本医疗、护理等工作的培训15次,考试4次。不断提高公卫、医疗、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并送14名医护人员到xx区人民医院培训4个月,送1人到xx人民医院进修彩超。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中心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3077份,其中高血压管理档案956份;糖尿病管理档案337份;新建儿童保健管理档案354份;新建孕产妇管理档案112份;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档案35份;老年人管理档案1495份。截止目前,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4.7%。

(二)健康教育

我中心紧紧围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以及预防、保健、慢性病人管理为重点。中心门前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不同季节进行健康教育宣传。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并将健康知识讲堂深入到学校、工厂、农村,截止目前累计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11次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20次。发放各种健康知识宣传单2万余份。利用入村及工厂开展的布鲁氏菌病筛查工作之际,进行布鲁氏菌病防治知识面对面宣传943人次。

(三)预防接种

对辖区内354名 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卡,截至目前开展了33次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更好的使我辖区儿童能及时进行预防接种,截至目前接种率为96.1%。在接种过程中,未出现过异常反应。

(四)儿童健康管理

加强了对辖区内0—6岁儿童管理工作,对354名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按照20xx版服务规范要求共对327名儿童进行免费体检工作工作,并及时将随访情况进行电子档案信息及纸质档案的录入工作。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112名孕产妇建立保健服务手册,加大了宣传国家降消项目住院分娩好处以及多项免费检查政策,今年上半年共对全镇84名孕产妇进行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 74人次,并及时将随访情况进行电子档案信息及纸质档案的录入工作。

(六)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内65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1495人,截至目前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645人次,健康体检年度完成率达到74.6%。为海联社区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152人次,海东社区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47人次,合作村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17人次,互助村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11人次。

(七)慢性病管理

对辖区内35岁以的人群的高血压和二型糖尿病筛查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今年上半年共筛查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17人,并先后进行了随访管理,管理原发性高血压患者956人和糖尿病患者337人并进行面对面随访工作,共随访3979次。高血压患者免费体检436人次,糖尿病患者免费体检81人次。

(八)重性精神病管理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要求,将重型精神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档案,并对已发现的重型精神病患者进行随访工作,共随访35人。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条例》,拟定了传染病分检办法,检出的传染病送到相应的医院和科室诊治。坚持了门诊登记和疫情自查制度,建立健全了疫情报告制度。并积极配合海拉尔区疾控加强死因调查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截至目前上报传染病例7例,无漏报迟报发生。转诊结核疑似病人2例,督导管理结合化疗病人1例。

(十)卫生监督协管

建立各项基本资料,认真按要求开展巡查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基本医疗

四、工作中存在的亮点

1、全科团队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及签约服务,签约居民中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到中心做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血糖、血脂、心电图、B超、X线检查享受相应检查费用的8.5折。(现金支付,不刷卡)

2、对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肿瘤、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除每年提供20xx版规范要求体检项目外,还免费提供血糖、血脂、肝功、心电图的检查。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从总体上已经步入了正常运转的轨道,但从考核、督导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功能发挥不到位。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配合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是措施不够扎实。各村卫生室虽然都积极地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督导发现个别村卫生室的工作流于形式,在档案建立、儿保管理、妇保管理、慢性病随访等方面工作滞后。

三是健康教育工作有待加强。个别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柜宣传资料混乱、不全,质量较差。

四是慢性病管理和老年人保健工作尚需规范。慢性病人管理有的随访不及时;有的在随访的同时未做随机血糖检测;有的未对辖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及实施干预措施和效果评价。

五是妇幼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个别妇幼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能及时发现服叶酸人员,致使个别服叶酸人员叶酸发放不及时;不能及时随访辖区增补叶酸人员的叶酸服用情况,影响了叶酸服用的依从率;辖区部分孕妇的流动性较大,对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六、20xx年工作打算

全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点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抓整改抓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我中心认真对照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在年内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积极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监督所等业务部门沟通,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要利用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入户机会对群众进行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改变部分群众的不良生活习惯,加强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国家的相关惠民政策,努力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

社区医疗年终总结三

20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XX年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努力构建符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要求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持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发挥技术骨干的带头作用,并结合靠山辖区的特点,富有成效地开展各项任务。现将20xx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内功、完善管理

中心按照现有编制和社区卫生服务的职能逐步调整人员结构,达到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完善职能。实现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并以服务社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核心,强化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建立有效的全成本核算体系,切实降低服务成本、医疗成本,减少各种开支,减轻社区居民的经济负担。

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中心按照《海拉尔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中心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全面实施人才战略,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全科业务理论技术,并且组织全员学习、培训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7n9流感等流行性疾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培养出一支精干的;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业务全面;善于协作的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

四、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逐步完善服务功能

(一)社区慢病患者等待接受随访及免费体检

1、做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演练,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中心在20XX年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66%的基础上,抽出人力建立剩余的家庭健康档案,截至目前建档率已达91.4%。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卫生诊断,并有计划地实施干预和预防保健服务。

2、适时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管理工作,我们对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筛查出的患者核实回访的基础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筛查出慢性病患者一并建档管理,并认真做好常见病、多发病及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慢病管理率达95%以上。老年保健、精神卫生也逐渐纳入管理,康复医疗提高了康复训练器具和理疗仪器的利用率。

(二)为辖区慢病病人进行免费体检

1、2014年***社区服务中心共投入15万元,为辖区慢性病人及60岁以上老年人约6000例进行免费体检,截至**月份已完成4800余例,此项工作得到了居民一致好评。

2、孕产妇管理率达90%以上,早孕建卡率达到85%以上,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达到要求,产后42天回归检查达到90%以上,对高危孕产妇实行全程分级管理,加强对适龄儿童的管理,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认真做好疾病的预防、治疗及缺点的矫治,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母乳喂养率达80%以上,0~1岁佝偻病预防投药率90%以上,2~3岁佝偻病预防投药率60%以上。

3、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卡、证、簿齐全,填写整齐,严格按程序进行预防接种,7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达98%以上,卡证相符率达98%以上,周岁儿童5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新生儿免费乙肝疫苗接种率达100%,首诊及时率达95%以上,计划免疫报表准确及时,报表填写合格率达100%,及时率达98%以上。

(三)加强疫苗质量管理,保证主渠道供应,做好账目的纪录。及时检查冷链设备状态,确保冷链正常运行。

1、今年,中心对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统计、报告做到及时准确,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95%。孕妇早孕建册率≥85%,孕妇建册率≥95%,儿童管理率≥95%,4.2.1体检率≥85%。计划生育服务指导要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防保手段与孕产妇管理结合起来,提高育龄妇女、孕产妇管理率。并顺利完成了0~3周岁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接种,做到了服药入口,以及8个月~14周岁儿童强化麻疹疫苗的接种任务。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及《海拉尔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积极配合海拉尔区疾控中心搞好儿童预防接种网络信息建设。

2、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实行首诊负责制,完善各种操作规程,认真执行标准化,认真做好多发病常见病的诊治工作,与上级医院沟通,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保证居民的基本医疗。

3、中心深入普及健康教育,深入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学校、托儿所举办健康教育讲座,进行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在中心播放影音资料、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制作宣传板报和橱窗,结合主题宣传日,

开展控烟、无偿献血、禁毒、卫生法律法规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靠山社区宣传橱窗教育,特别是对重点人群、特殊疾病等高危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五、做好各项工作效果评价,体现社区卫生服务效果

中心及时做好社区居民健康状况、慢性病控制、健康行为改变、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做好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数据的统计,做好效果评价。为上级机关进行工作评估、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有效依据,为今后工作延伸打下基础。

第14篇: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的调查报告》

——以扬州高邮界首为例

学校: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学院:人文社科学院专业:汉语言文学 班级:11中文S姓名:梁秋坪学号:11111125

今年寒假学校开展了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我选择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这一选题,本次社会实践调查是由我个人进行的,调查的主题是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时间是在寒假期间(春节期间未调查)。调查的地点主要是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界首镇龙翔村以及界首卫生院。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必要性

(一)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实行的是一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面筹资为主的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并主要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区为单位统筹,由政府组织,并有财政补助和支持,有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具有强的社会程度和抗风险能力。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对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有积极的意义;有利于提高我国公民的健康水平;有利于促进使用公共产品的公平性,维护农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二)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利益不容忽视,中国共产党一直很关注“三农”问题,关心农民的利益,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体现党对农民的关怀。在我国,农业相对于工业和第三产业,属于弱质产业,但是目前却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农村相对于城市,面临着经济滞后,公共资源不平等的窘境,但中国广袤疆土存在着大量农村地区;农民相对于市民,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风险,教育医疗文化生活等方面属于弱势群体,但是中国农民几乎存在9亿之多。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必须的,其中发展并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自2003年以来,我国一直提倡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卫生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医疗保障问题得到很大程度上的解决。下面以我的家乡扬州市高邮市界首镇为例:

二:界首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

(一)在界首镇,有一间大的界首卫生院,另外每个村都有有另外专门的卫生室,方便病人就近治病。虽然医院诊所在界首分布不少,但是界首卫生院的医疗水平还是无法与高邮人民医院,扬州苏北医院等相比的,更别提一些小的卫生室了。在界首卫生院,公共卫生投入不足,卫生院基础医疗设施不全,缺乏高水平的医务人员,无法满足大多数农民的医疗要求。

(二)一直以来“看病难”始终是令百姓头疼问题。但是自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个问题。参与新型合作医疗的对象是全镇农

村户口人民,每人每年交一定的统筹资金,今年交了60元。每家每户都会拥有一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此证仅限本户参合人员使用,不可借给他人,如果发现出借、冒名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此户当年补偿资格。所有参合人员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就医都会享有补偿。在2011年5月12日高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发布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告,通知了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对付工作的正式启动。补偿有两方面:一是门诊结报补偿,二是住院结报补偿。

1.门诊结报补偿:参合人员凭合作医疗证件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照新农合相关文件规定,结算补偿同门诊收费同步进行,补偿金在应交款中直接减免。不设起付线,市、乡、村门诊补偿比例分别为20%、30%、35%,日补偿限额分别为30元、25元、20元,年补偿限额均为200元。

2.住院结报补偿:当年度基金补偿兑付工作启动后,参合人将市内或市外住院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转诊申请书、合作医疗证件、有效身份证件等,送交所属乡镇合管办,并履行交接手续。(1)在乡镇府卫生院,起付线为200元,补偿比例为70%,其中,基本药物补偿的部分补偿比例为80%。(2)在市直定点医院,起付线为400元,补偿比例为55%,其中,基本药物的部分补偿比例为65%。(3)在市外公立医院,起付线为700元,1万元以下部分(含一万元,下同)补偿比例为35%,1-2万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40%,2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45%,其中,基本药物的部分补偿比例在原有补偿比例的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4)当年内累计起付线为700元,当年内累计封顶线为15万。

高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始终完善着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有着如此明确的补偿条例使得农民看病不再难,大大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也方便了农民就诊报销,也基本实现了新农合广覆盖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制度运行仍存在一些问题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

(一)、筹资成本比较大,筹资机制还不够健全。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在党和

国家的许多重要文件中做了明确规定,但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保证。各级地方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条文。

(三)、保大病思路不符合国情。第一,在农村,真正需要优先关注的、与广大

农民基本健康关系更为密切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定位于保大病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本目标相悖。第二,将保障目标定位为保大病,不可能获得良好的卫生投入绩效。很多大病都是因小病得不到及时治疗所致。第三,以大病为保障对象,一般只有住院治疗费用才能纳入补偿范围,受益面必然很低,无法激励农民积极参保,也很容易导致逆向选择。第四,较低的筹资水平也保不了大病。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给予农民的补偿方式包括住院补偿,门诊补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有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的限制,如果定点医疗的医疗费太高就会限制农民参加该制度的积极性。

(五)、基金监管力度不够,资金外流、占用现象严重。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机构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经办机构隶属县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卫生部门负责政策的制定,经办的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操作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形成“钱账分离”的筹集与

支出模式。但实际上很多试点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既管钱又管账,既管政策又管基金收支,缺乏科学的制约、监督机制。

四:建议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

措资金,包括接受社会捐助来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二)、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立法工作。

(三)、保障目标必须立作于保基本健康,保大病的思路必须放弃。无论是考虑

到经济问题还是卫生投入的绩效以及农民的实际需要,保大病思路都市不可取的。作为政府推动的医疗保障体系,必须以保健康为出发点,重点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人受益,并且全面提高卫生投入的绩效。

(四)、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保障能力。

(五)、政府透明、民主的执行,按农民的意愿办事,真正做到为人民的利益而

着想,一切为人民打算。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让农民从更深一层面了解合作医疗制度,正确认识合医制度,积极参与到其中来。 政府作为“合医制度”的主导,应该加强管理、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培训促进“合医”工作人员责任感的提升、工作意识的提高,从而使合作医疗真正成为惠农的重大政策。

(六)、统筹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

(七)、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医疗改革模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

以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为根本前提,并借鉴国外先进的医疗保障

模式,逐步建立健全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五:结语

实行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对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所以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该体系,不断造福广大农民,彻底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只有这样,国家的发展才能没有后顾之忧,才能国泰民安。

通过此次的实践调查让我对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有所了了解,也明白了为什么自己这些年来看病拿着合作医疗证可以报销,感觉自己深深享受着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带来的优惠,感觉很幸福,也感到了党对普通百姓的真切关爱。希望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能越来越好,使更多人受益。

第15篇:试论多层次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

【内容提要】现行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的单一性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医疗保险改革的唯一出路,它适应我国目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水平,符合医疗需求本身的客观规律,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充分体现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同时,它是目前以“低水平,广覆盖”为原则的“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医疗改革方案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应当是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本保证、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为延伸,商业医疗保险、互助医疗基金、老人医疗专项基金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的综合医疗保险体系。【关键词】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单一性弊端/多层次体系【正文】中图分类号:F840.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448(2000)01-0050-04一现行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一方面缺乏对医院和个人的有效约束机制,造成医疗资源的大量浪费,国家和企业负担加重;另一方面,又没有覆盖到非公有制单位的职工,使非公有制职工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满足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需要。这些制度本身所存在的缺陷,使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难以为继,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那么,到底用什么样的制度来替代50年代建立起来的单一的、高保障、低覆盖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呢?是用另一项单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来代替,还是用一个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来代替?很显然,建立多层次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应该是医疗保险改革的唯一出路。首先,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满足城镇职工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的保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对医疗的需求也逐渐增多。不仅有治疗疾病的需要,而且有强身健体、购买各种保健营养药品的需要。因此,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来满足人们不同的医疗需要。如果企图由一项医疗保险制度来满足包括保健在内的所有医疗需求,一方面过高的医疗费用政府和企业无法承担,另一方面加大了医疗费用控制和管理的难度,更易造成医疗资源的严重浪费,使得有的人医疗消费满足过度,有些人的疾病又得不到治疗的现象更为突出。这不仅不能消除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弊端,反而使其“雪上加霜”,更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这与医疗保险改革的方向是相背离的。另一方面,由于人的健康状况各不相同,患病的概率也各不一样,有些患大病、重病的人确实需要花费大量的医疗费用;有的人群更容易患病,如退休职工。如果强行用一种单一的保障水平低的制度来代替另一种保障程度高的制度,势必会导致一些有客观需要的人群的医疗得不到保障,给医疗保险体制转换带来困难。老年人由于身体不断衰老,抵抗力下降,除了生病的概率大之外,一旦得了病,病情多比较重,所需的医疗费用也较高。大多数老年人都是因疾病在医疗抢救无效的情况下辞世的。因此,老年人身体状况,决定其医疗需求更加迫切、广泛和特殊。这些都要求我们应针对老年人口这一特殊的医疗消费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提供多层次的适合他们特点的医疗保障措施。对于现在的退休职工来说,还不仅仅如此,由于在传统医疗保险体制中,政府或企业把职工医疗的费用都包下来了,因而,发给职工的工资中就不包括这部分资金,同时职工也没有为自己将来看病积攒医疗费的意识。如今要在这种无积累、无准备的情况下过渡到新的医疗保险制度,他们在经济上和心理上都很难适应。因此必须根据各个群体的客观需要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即用一个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代替单一的“全包型”的医疗保险制度。[!--empirenews.page--]其次,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由医疗需求本身难预测、高风险的特点决定的。与其他需求相比,医疗需求更具有事前的不确定性。人们对自己何时患病是难以预测的,不可能像购买其他商品那样,对购买时间、数量、品种都可以事先作出安排。但是一旦疾病发生,患者就无法加以选择,哪个时候看病、作哪些检查、吃哪些药、进行怎样的治疗都只能由医生根据病情来确定。这些特点使得医疗保险的提供既有必要,又带有很大的风险。由于人们对疾病一般无法预测,在平时身体好的时候很少想到自己会生病,在自己年富力强的时候人们也很难自觉地为满足自己将来年老的医疗需求而储备足够的资金。这就需要外力的推动,一方面,强化人们对疾病的认识,另一方面,在医疗资金上给予帮助。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正是将人们不自觉的医疗资金筹集行为用制度的形式规范起来,同时,企业和社会也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此外,也正是医疗需求事先的不确定性和事后的无法选择性,使医疗保险风险尤其是老年人的医疗保险风险巨大。任何一种单一的保险制度都无法承担这一风险。因此,为了分散医疗保险的风险,也只能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最近,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是社会医疗保险本身的性质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社会医疗保险不仅具有强制性,而且具有普遍性,即要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口普遍实行医疗保险。同时,由于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综合经济实力不强,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也不平衡,不少企业效益欠佳,职工收入偏低,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还在不断深化,我们还不具备向所有城镇劳动者提供完全医疗保障的能力。也就是说,在目前生产力水平不太发达的情况下,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只能解决大多数人普遍出现的疾患,保障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而对发生概率相对较小的疾病,以及特殊人群的不同层次的医疗需要,社会医疗保险是无法解决的,只能通过其它医疗保险途径来解决。这样既能调动其他保险主体的积极性,又能减轻政府的压力,同时还可以满足人们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其他医疗需求。二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与我国政府医疗保险改革思路相吻合的。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虽然在《决定》中没有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但仔细分析可以看出,《决定》所涉及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城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建立除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其它的医疗保障制度实际上是落实《决定》的配套措施。如果没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很难建立和有效地运作的。同时,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也是不健全和不完备的。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发的《决定》是在总结1994年国务院4部委下发的《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即九江、镇江试点方案),1996年国务院4部委下发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意见》(即50多个城市的扩大试点方案)的经验,考虑我国经济不太发达的国情的基础上形成的。1998年新的医改方案的基本走向是:社会医疗保险只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即使在基本医疗中也强调了个人的责任,至于其它的医疗需求只能由另外的医疗保障制度来满足。据此,在方案设计上,它一方面沿袭了前两个试点方案中“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改革框架,建立了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筹资机制。另一方面,更进一步强调“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强调社会医疗保险的有限责任。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empirenews.page--]1.降低了医疗保险金的筹集比例。根据目前企业效益不佳的现状,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新方案的筹资比例与1994年九江、镇江两个试点城市的医改方案相比明显降低。“两江”试点时的筹资比例是工资总额的11%(其中个人交纳1%),而新方案将筹资比例降到了8%(其中个人交纳2%)。这意味着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要相应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也要相应降低,个人[1][2][3]下一页 负担比例提高。2.严格划定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的支出范围。在近几年的医疗改革试点中,各地探索了多种“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的模式。其中,最有特色的是“直通式”、“两立式”。“直通式”是指不分大小病和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都先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用后,超支到一定数额(比如个人年工资的5%),再由社会统筹基金报销,但个人仍须自负一部分。这种“三段相通”的运作模式,保障水平较高,但激励和约束作用发挥不够,不利于统筹基金的平衡。“两立式”是指将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完全划断,划定各自的支出范围。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小额医疗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超额自负;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仍要自负一定比例。这种方案增加了个人责任,约束力也明显增强。1994年九江、镇江医疗保险试点时采用的是“直通式”,但最后使得两地的统筹基金难以平衡。所以,在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决定》中规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这实际上表明,新的医改方案采用的是“两立式”。这种模式一方面有利于个人医疗账户的合理使用,减轻了统筹基金的支付压力,但另一方面,不可否认对于一些身体素质较差、大病小病不断的人来说,医疗费用自负的比重就较大,如果没有其他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支持,个人恐怕很难负担。3.提高了进入“统筹基金”的门槛。1998年新方案除划定了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的支出范围,明确指出了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之外,还规定了“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即职工生了大病,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如果医疗费用没有超过个人年工资的10%,须自己负担,只有超过年工资10%的部分才能按比例在“统筹基金”中报销。199

4、1996年医疗改革试点方案也规定了进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但主要是在“直通式”模式下运作,且起付标准超过职工年工资的5%。无疑,也进一步加大了个人支付的力度。这也是1998年医疗保险改革方案“低水平”的一种体现。4.设立了“统筹基金”的“封顶线”。与“两江”医疗试点没有“封顶线”不同,《决定》增加了“统筹基金”对最高支付限额的控制,规定最高支付额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并且明确指出“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根据全国40多个城市的抽样调查表明,这一“封顶线”大约为2~3万元。这样一个数额对于一些治疗费用高达几十万元的大病来说是杯水车薪,超过“封顶线”的部分只能通过其他保障机制来弥补。在医疗费用超过“封顶线”的人员中,老年人口的比重是最大的。虽然《决定》明确指出:“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但这对于减轻退休人员的医疗负担的作用仍是有限的。[!--empirenews.page--]综上所述,1998年以“低水平、广覆盖”为主要原则的基本医疗保险方案,是从保障全体城镇劳动者的基本医疗需求的角度制定的,它没有更多的考虑患病机率高的特殊群体。这一制度实施的前提就是要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予以补充。否则,一方面会导致一些特殊群体的医疗水平下降,造成部分人群“有病不能医”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如果这些特殊群体没有其他的医疗费用来源,最终政府还是要在基本医疗保险中通过开“小口子”的办法来解决他们的医疗问题。此外,患者可能采取诸如支用其他家庭成员个人账户上的钱等手段来冲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些无疑都会给基本医疗保险带来压力,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三那么,多层次的职工医疗保障体系到底由哪些部分组成?它们又如何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呢?我们认为根据目前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医疗保险体系应该由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互助医疗基金、老年人口医疗专项基金等5个层次组成。这5个层次构筑了多道防线: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构成了职工医疗的第一道防线,职工平时有一些小病痛可通过个人账户解决。当发生了大病,属于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并达到统筹基金支付起点但低于最高限额时,则由社会统筹基金承担大部分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基金则构成了第二道防线。当职工得了重病,医疗费用超出了“封顶线”,那么大病保险就成了第三道防线。商业医疗保险、互助医疗基金则主要作为那些长期患病、患重病职工医疗资金的重要补充来源。此外,对于那些高龄退休职工的医疗,则可以通过老年人口医疗专项基金来加以帮助。这便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为延伸,商业医疗保险、互助医疗基金、老人医疗专项基金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的职工医疗保险体系。为了使各项制度顺利建立并真正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的整体效果,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各地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方案。与前几个医疗保险改革方案不同,1998年的方案根据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状况差别较大的特点,只是提出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宏观控制标准,具体方案还有赖于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比如,《决定》规定除个人缴费全部记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外,还要从单位缴费中按30%左右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但这只是一个平均数、一个控制数。各地在确定个人账户比例时,必须根据参保人员的类别和年龄结构来确定划入比例,年龄越大,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应越高。又如,《决定》规定了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分别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和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而这些比例在各地到底是多少金额还必须进行具体测算。再如,《决定》没有对进入统筹基金后个人自付的比例加以规定。个人如何支付、支付多少还要由各地具体确定。在方案中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所以,进行充分的调查、科学的测算便成为各地基本医疗保险方案制定乃至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否则,会影响基本医疗改革的效果,动摇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在调查测算中,必须注意范围的广泛性、项目的完备性、方法的科学性、数据的可靠性。[!--empirenews.page--]2.医疗保险配套措施的改革要跟上。各地的基本医疗改革方案正常的运作,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不仅取决于方案本身,还取决于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的改革。为了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医疗机构,相应地建立多层次的医疗机构体制。一是国家集中财力办好社会保障型的医疗机构,使其成为医疗保险的主要载体,承担起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的职责。二是商业经营型医疗机构,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三是进行股份制型医疗机构的试点,形成医疗服务的竞争机制。其次,应实施医、药经营分离制度。实行医院出处方、药店售药品、患者直接购药的制度,使医药经营走向专业化。医药经营的分离,最终将减少目前因追求药品留成利益造成的用药过度现象,控制道德风险,减轻患者和医疗保险的压力。再次,要理顺医药价格体制。药品费、医疗费,既与每个患者息息相关,又与政府的财政密切相连,是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关键。因此,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极为重要。但是鉴于我国对药品的价格已放开的现实,要对全部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进行统一管理,既不可能,也无必要。理顺医药价格体制主要是要区别“基本”和“享受”两种需求,对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及药品要统一定价和统一管理,对医疗技术的劳务价格可适当地提高。3.重视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养老补充保险的远期效益不同,职工的大病医疗保险上一页[1][2][3]下一页 应是企业补充保险中最为迫切的。一般来说企业补充保险应该是由企业根据自己经济条件自愿进行的,但考虑到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是医疗保险的延伸,考虑到它对于大病职工来说,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如果医疗保险体系中没有这个层次,那就不仅是医疗保险体系不完整的问题,而且将牵涉到一部分职工必要的医疗费用无法解决。所以,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不能由企业完全自愿,应实行半强制性。国家可以通过立法规定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条件、补充水平,并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和经办机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大多数企业建立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在经办机构的选择上应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作用。4.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两个基本相同点:第一,它们都是为了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险体系,为市场经济提供配套服务的。第二,它们都能帮助社会成员解决因生、老、病、伤、残等造成的生活困难。此外,商业保险具有灵活性和便利性,在实施方式、范围、保障层次、保费投入等方面可根据个人的意愿和经济条件加以选择。因此,商业保险完全有可能成为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事实上,随着人们医疗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商业医疗保险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它既可以满足人们对医疗保健的高层次医疗需求,又能作为人们基本医疗的重要补充。现在,商业保险遇上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要抓住这一机遇,除了保险公司险种开发、市场营销等要科学合理外,政府和社会对商业保险的重视、支持,对商业保险市场的培育也是至关重要的。政府应充分认识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切不能把两者完全割裂开来。[!--empirenews.page--]5.广泛动员建立医疗互助基金和专项医疗基金。互助医疗基金可以在单位、行业、系统内部建立,也可以在社区内进行。在互助基金建立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工会和居委会的作用,倡导互帮互济精神,想尽一切办法扩大互助会的规模,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互助基金应坚持“加入自愿,资金自筹,办法自定,管理自主”的原则,对长期患病和患重病的职工进行援助。此外,由于老年人口的特殊性,为了保障高龄老人“病有所医”,同时缓解基本医疗保险的压力,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老人专项医疗基金,对包括退休职工在内的高龄老人进行医疗帮助。

第16篇:新型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 报告

关于新型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

报告

学院:学院

专业:11

班级:10\\

姓名:11

学号:1

设计时间:2012.01.29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调查报告》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农民唯一的医疗保障,几经起落,其形式和制度都发生了诸多变化。新世纪伊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担负起农民医疗保障的重任,而要缓解农村医疗保健中存在的困难,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利益是不容忽视的,而我国几乎有9亿农民,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和构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大难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农村建设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工程之一。其中,发展并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最重要措施之一。在我国广大农村建立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也是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医疗保障体系现状:

现有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与经济快速发展已不相适应,看病这一最基本的生存保障竟然成了悬在农民头上的一把利剑。

第一:农民群体的现状

(1)农民收入与医疗费用支出的比较

农村无钱看病买药、无钱住院治疗的病人正在逐渐增多。据调查,农民生病无钱就诊的比例由1995年的4%上升到2003年的7%,需要住院因无钱而未住院的比例由1995年的13.4%上升到2003年的24.5%。农民患常见病后,有32%找村医治疗;22%自己买药吃;仅有20%到乡卫生院就诊。

(2)我国农民的健康状况

另一组数据表明,近年来农民健康水平改善不大甚至有所下降。1995年与2003年相比,我国农民患病率从69.0‰提高到128.2‰,慢性病患病率从86.0‰提高到130.7‰,因病休工天数从5.4天提高到6.8天,因病卧床天数从2.4天提高到3.2天,这几项反映农民健康水平的基本指标都有了明显增加。

(3)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数与日俱增

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人群占贫困户的30%-40%,有的甚至高达60%以上。即使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仍有20%以上的农民看不起病,它正顽强地抵消着政府扶贫、减贫的努力。

第二:总体的现状

(1)是基本实现了广覆盖目标。新农合制度于2003年开始试点和推广,覆盖面逐步扩大,到2008年底已全面覆盖有农业人口的县,基本实现了农村地区全覆盖,新农合政策不断推广,

(2)是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新农合筹资水平由2009年人均100元提高到2010年的150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基本足额到位,对新农合制度缓解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

(3)是方便了农民就诊报销。各地采取措施积极落实新农合政策,但是没有从根本解决问题。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问题及分析:

1, 农村卫生机构财政资金不足

人员工资,县财政只承担很少一部分,绝大多数要靠医疗收入来弥补。虽然近两年各地政府都不同程度的加强了对农村公共卫生的资金投入,但相对于巨大的需求量,仍然显得捉襟见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一问题尤为突出。

2, 经办机构工作经费难以落实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尽管国家及省有文件要求“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目前我省大多数县尚未落实,已发生的费用大都靠卫生事业经费垫付,因而直接影响到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

3,小病报销问题突出,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本来的初衷是解决大病致贫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对小病也给予报销则是为了加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但是,由于报销人员和审核员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长期养成的官僚作风,办事人员常常会借各种理由刁难报销农民。

4, 农民承受能力不均,资金筹集难度不一

作为合作医疗资金来源的另一主体,农民个人缴费在整个资金筹集过程中有着很大影响。在对“参加合作医疗每年能够承受的费用金额”调查中,南北差异也比较大。

总的来说:很多原因导致了的问题层出不穷,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上,很多农民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政府的信任度不高。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卫技人员缺乏、素质普遍不高,医疗设施陈旧,农民群众不能从乡镇卫生院得到正常医疗保障。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民群众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幅度最大。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农民群众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减轻医药负担。

问题的具体分析和解决:

1 改进简化报销手续,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程度。尤其是在制度开始初期,取得农民信任显得尤为重要。及时报销小额费用,可以通过把补偿过程转入管理部门的内部循环系统完成。

2 建立费用公开制度,控制费用虚高

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和不合理支出,是新型合作医疗成败的重要条件和关键因素。目前,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

的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较城镇职工差异悬殊。因此,必须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实施统

一、公开、透明的价格制度,由政府施以强有力的干预,有效控制医疗消费价格的虚高和抬高。

具体措施

现阶段的农村医疗保障的费用控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控制:

(1)完善和加强“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政策方案的实施,该方案在20世纪90年代曾经取得过较好的效果,但由于推广落实不力,使政策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

(2)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广“按病种付费”的政策措施,其实质是按病种实行病种“包干”,超支不需要患者再付费,节支归属于医疗服务提供方,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医疗保障部门控制医疗费用、避免过度服务的政策

(3)施行“降低成本、综合目标控制”策略,围绕成本目标控制,建立健全医药费用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制度机构定向监控,建立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制度,推进医院信息化管理,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

(4 )确保法律支持的效力

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对于构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非常重要要保证我国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医疗保障系统的健康和谐发展,不能仅停留在卫生管理部门的条文和规定上,必须有法律作为坚强后盾,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后的医疗服务保险市场将由医疗服务的供方、需方和保险公司共同组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确保其顺利、有效地运转

(5 )建立健全新型药品采购机制。

管理方法:

规范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保障基金的科学管理

单关注于资金的筹集还远远不够,还须加强对保障资金的科学管理。县、乡、村三级设立专门机构,县级成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医疗保障业务管理和合作医疗基金进行监督。乡镇成立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乡镇医保的工作,各村也要设立联络员专门负责。构筑“村村都设联络员,乡镇都有专管员”的县、乡、村三级全面覆盖、有效管理的农村合作医疗网络。

保障基金到位后必须建立并履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如大病医疗保险办公室;设立专储账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逐级审查,向投保人公开收支情况,严密监管乡镇财政,接受农民监督。长期实行公开、公正、透明的管理,真正为民着想、造福于民。

从实际来说:

但是同时需要结合实际,借鉴模式 。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医疗改革模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为根本前提,并借鉴国外先进的医疗保障模式,逐步建立健全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也对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起着很大的作用,全国的政府领导和农民群众都在为实现这一伟大工程而努力,但是需要走的路更长,也很艰辛,但是只要努力,我坚信在不久的未来一定可以实现比较完整的医疗体系。

根据此次社会实践调查,让我了解到更多知识,对“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

度”了解的更深刻,对于在农村开展的这项实施,应更多的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措施方案,必须强调制度体系的功能完善性,强调政府转移支付下的普遍参与性,强调体系内制度间的功能互补与协调,提高措施的真实性与通用性,确实做到能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使农村现代化,改善落后的思想观念,使整个百姓能够真真实实的获得实惠。

第17篇: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参加者:沈宏芳

实践主题: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时间:2011年 1 月 27 日

地点:苏州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总人口中有9亿农民,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和构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大难点。目前我国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非常突出,农村医疗卫生的现状已经越来越引起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视。合作医疗制度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面筹集资金,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担负起农民医疗保障的重任,而要缓解农村医疗保健中存在的困难,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本调查报告分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江苏几个县市的运行现状及制度实施的成效,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查现状

试点至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推行了近四年,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农民还有哪些愿望和要求?如何才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通过与当地卫生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开展座谈,走访乡镇卫生站院、村卫生室,并深入到农户中进行随机抽样调查,以问卷方式了解农民的真实想法,体会当前农民的生存状况。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大部分农户的认可,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问题及其分析

(一)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中的政策与法规问题

在政策与法规方面的缺失,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存在的最根本问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政策名存实亡,并且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根基不牢固。

1.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政策失灵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各级政府分级管理,以县(市)为主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虽然全国农村已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但在大多数地区,政府资金大部分投到县级卫生机构,导致为农民提供基本预防和医疗保障的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几乎名存实亡。随着经济发展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不相适应,建立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2.缺乏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政策法律规范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长期以来是通过行政命令等手段强制推行,没有法律规范,主观随意性大,容易形成“一紧二松三垮台”局面,缺乏法律保障也是导致新时期农村合作医疗难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要保证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的顺利发展,同样必须有法律作为后盾,不能仅停留在卫生管理部门的条文和规定上。今后的医疗服务保险市场将由医疗服务需求方、提供者及作为中介组织的保险公司组成,其顺利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的力量。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资金问题

医保资金筹措难问题是实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一只拦路虎,这个问题不解决,医疗保障体系就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效用。究其原因,有如下两个方面:

1.中央政府对改革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重建主要是缺少相应的资金投入,尤其是来自中央政府的财政投入。卫生医疗事业本是公共产品,政府对其必要的投入是理所当然的事。然而近些年由于指导思想的原因,国家对合作医疗没有明确的筹资政策,各级财政对合作医疗也没有明确的支出项目,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仅仅是象征性的。1991—2000年,中央政府拨给合作医疗经费是每年500万元,各级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也是每年500万元经费,全国每年各级政府对合作医疗的总投入,让8亿(该期间的农业人口数量)农民分摊,平均每人每年约1分钱。这不仅达不到应有的互助共济、分担风险的目标,而且增加了合作医疗的管理成本,最终削弱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我国一直以来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明显不足,中央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财政支持严重缺乏。资金来源严重不足大大制约了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措困难,医疗制度覆盖率依然很低

据调查,我国医疗保障覆盖率仍然处在很低水平。在我国城镇居民中,医疗制度覆盖率为55.2%,而在人口众多而相对贫困的广大农村地区,医疗制度覆盖率仅为20.9%,其余79.1%的农村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这部分群体一旦生病,所有的医疗费用均需自己承担。截至去年底,全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8000万人,8000万相对于9亿农民而言,还不到1/10。农村合作医疗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户、县乡政府、村集体和乡镇企业。政府从财政中为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所有费用是不实际的,各级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又没有明确的支出项目。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地方财政困难、乡村两级负债累累,乡镇企业不发达,加上税费改革滞后,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乡村两级全靠国家转移支付来维持工作运转,更无资金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因而无力负担医疗费用的农户反而成了合作医疗资金的主要来源。不少基层县、乡政府的财政紧张,导致对合作医疗的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投入启动资金缺乏,农民参保率低,基金规模小,医疗制度覆盖率偏低。从1990年初以来,不少地方重建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往往因为筹措资金困难,设计存在缺陷以及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方面的问题持续时间很短。

(三)基层卫生人员学历偏低,医疗服务水平不高

卫生技术人员是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基层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学历不高,有的甚至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培训,这种状况与卫生部在2004年的统计结果基本吻合。卫生部《2004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表明,我国乡镇卫生院拥有博士、硕士学历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为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1.6%,大专学历人员17.1%,中专学历人员59.5%,高中以下学历人员21.8%人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的这种学历结构,直接影响了其医疗服务水平,使得许多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沦为农民买药的药店,间或为年老体弱者提供简单的上门打针挂水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医疗服务需要。

三、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一)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效率低下

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机构是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机构。农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单位,也是这三级医疗机构。这三级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和水平,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能否取信于民的又一关键。但是,从全国来看,还存在明显的服务效率低下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服务体制改革,使得医疗服务提供者转型为以服务换取收入的组织,即使是公共卫生机构也不例外。在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呈现民营化趋势。据统计,到2005年,江苏省有2253所村卫生室为公私联合形式运营,165所为私人经营或已变成个体医疗点,占到全部卫生室的约20%。还有一些卫生室在形式上承包给医疗卫生人员,但实质上由于村委员会放弃了管理,而与个体医疗点没有什么差别。同时,乡镇卫生院面向市场,但医疗市场并没有完全放开。所以,无论是民办还是公立,所有卫生服务提供者均以按项目付费的方式向病人收费。在激励结构发生变化之后,供方诱导下的过度消费问题也在乡村医疗部门出现,各级卫生机构和卫生从业人员都缺少主动降低医药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导致医疗费用的畸形增长,使得本来就不充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更加难以捉襟见肘,无法有效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筹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目前施行的新型合作医疗坚持以农民自愿参加为中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但是国家对新型合作医疗没有建立有效的筹资机制,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在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各级政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又往往给下级政府下达完成比例的各种硬性指标,如江苏规定参合率要达到80%以上。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常常使基层干部无所适从:既要完成指标,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基层干部一般采取只好逐门逐户边做工作边收取的方法,但由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程度不同,导致筹资时间长、成本高、效率低,影响了基层干部的筹资时积极性,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还有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完成任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挫伤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有些地方采取集体垫支、包干方式筹集资金,筹资效率是提高了,但又不利于培养农民主动参合的意识。

(三)农民的认知度有待提高

农民是合作医疗制度的直接受益者,是合作医疗制度的主体之一,如果缺失农民的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在“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知程度将直接影响其参加合作医疗的态度。农民的认知程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政府对合作医疗的宣传程度,二是农民自身的接受能力。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合作医疗主管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印发一些小册子,张贴一些标语等等,其手段和力度都值得商榷。而农民的接受能力则取决于个人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收入、文化水平较高的农民,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更强。但现实中,一般是年轻些的农民文化水平较高,但这部分农民平时多在城市打工,家里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且在家庭经济结构中处于从属地位,即使能够认识到合作医疗的益处,也多因“不当家”而影响资金的及时筹集。此外,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多数农民重眼前、轻长远,重事实、轻教育,认为自己目前身强体壮,不需要现在就花“冤枉”钱,更何况现在的报销比例也没有达到农民的预期值。因此,如何让农民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认知度,

是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成败的关键。

三、构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措施

(一)改革人员培养模式

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新型合作医疗的运作,关键还是靠人。而目前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学历较低、人才匮乏,因此,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继续教育制度。一是要定向培养适用人才,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卫生机构的在职或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由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委托高校定向为农村培养全科医生,或由高校与地方政府联合举办面向农村的学员进修班,学生全部定向分配到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的学历层次。二是要强化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目前我国各地农村医生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医学知识素质、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与全科医生的标准还相差较远。要加强对在职乡村医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和培训, 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

(二)规范报销程序,建立医疗费用控制制度

1、改进简化报销手续,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程度。尤其是在制度开始初期,取得农民信任显得尤为重要。及时报销小额费用,可以通过把补偿过程转入管理部门的内部循环系统完成。如由财政统一拨款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在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对参保农民建立家庭名册、健康状况、结算补偿金额等基础性数据,农民可随时查看。当农民住院看病时,直接按规定实行电脑结算,扣除补偿部分后再收费。补偿部分由医疗机构定期汇总统计上报,由相关部门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简化农民的报销手续。

2、建立费用公开制度,控制费用虚高

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和不合理支出,是新型合作医疗成败的重要条件和关键因素。目前,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较城镇职工差异悬殊,但是,农民需要支付的医疗服务价格却与城镇职工相同,出现农民支付需求不足与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滞销的两难困境。而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提升农民的医疗需求支付能力,但可能会拉动医疗消费价格进一步提升,继而抵消或损失合作医疗制度的效率。因此,必须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实施统

一、公开、透明的价格制度,由政府施以强有力的干预,有效控制医疗消费价格的虚高和抬高。

(三)探索科学筹资途径,建立医疗保障新格局

资金筹集是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筹集资金要广开渠道:一是向农民筹资,提出具体的政策规定,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筹资方式,如在农民自愿和知情的前提下,农民个人缴纳的资金可从政府对农户粮食直补费用中扣缴,或采取滚动筹资等,从而降低筹资成本。当然在筹资过程中要与农户签订合同,开具统一的收费发票,做到手续齐全、责任清楚;二是向政府筹资,建议增加省财政扶持苏北、苏中地区的力度,对苏北非财政转移支付县、农业人口较多的市辖区和苏中经济困难的非转移支付县,应该首先合理确定地方各级财政负担比例,然后省级财政再予以一定金额的补助,以推动这类地区更好地开展合作医疗工作。此外,针对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政府还可以考虑通过调整税收的使用方向、开征社会保障税、发行彩票和建立合作医疗基金等方式,为农村合作

医疗筹集资金。经济发达的农村应鼓励农民参加商业保险,逐步形成家庭保障、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商业性医疗保险互为补充的多元化保障新格局,将民政、卫生、残联、妇联、卫生扶贫等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有机融合在一起,使农民获得适合其预期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医疗服务。

(四)改革宣传教育手段,提高农民认知水平

政府要依靠行政手段,针对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认识不足问题,改革宣传教育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或其他方式详尽地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体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干部要从宣传发动阶段开始,抓实基础工作,打牢群众基础,既要让群众充分了解合作医疗的先进性,又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道理讲透,变农民“要我保”的观念为“我要保”。在工作中要讲究实事求是,把报销范围和比例对农民讲清,不能过分夸大合作医疗的作用,以免农民期望值过高,使结果适得其反。

四、结束语

经过对这些的调查,让我们这些在校大学生耳闻目睹了书本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感受到了改革开放给广大农民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农村医疗制度建设方面的不断完善。当然,我们也体会到了农民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困难,也注意到了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时存在的问题。就我们所学的财政学专业而言,结合这次社会调查的主题,我们充分认识到,各级政府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新思路,以加快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解决“三农”问题。

五、参考文献

[1]毕泗生 齐子忠 彭树人:《中国农业、农村、农民前沿问题报告》 人民日报出版社 2003年12月

[2]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中国农村研究报告2005》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年2月

[3]李和森:《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研究》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5年11月 [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5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中国卫生部网站2006年4月25日

学院:东方学院班级:08国贸1姓名:沈宏芳

第18篇: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现状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现状的调查报告

参加者:

学号:

班级:

主题: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

时间:2012年2月5日

地点: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和政策体系,是在我国政府不断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 旨在解决农村人口医疗保障问题而设计的新型制 度,自 2003 年试点以来,成效显著,得到农民的普遍拥护。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旧的医疗制度退出后出现的, 这一制度由我 国政府主导,以农民自愿参加为原则,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的方式,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并主要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形成的新型合 作医疗制度。这项制度自试点运行以来,在帮助农民减轻负担,抵御重大疾病风险,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含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具体现状

(一)我国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方面的财政支出目前我国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是 1.6%―1.7%。在这部分财政支出中,大约 70%用于城市,30%用于农村;然而我国有近70%的人口在农村,一半农民因 经济原因看不起病。据统计,2002年政府在卫生事业上投入 587.2 亿元,其中 只有 92.5 亿元投向农村,仅占政府投入的16%。我国农村人口平均占有的卫生 资源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70%的农村人口只占用了20%

的医疗资源和设施。 即 这样造成了城市医疗设施、医疗技术人员的大量闲置和浪费,而农村很多乡镇卫 生院基础医疗设施很差, 缺少高水平的医务人员, 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的医疗要求, 从而形成了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平衡。

(二) 农民收入与医疗费用支出的比较 农村无钱看病买药、无钱住院治疗的病人正在逐渐增多。据调查,农民生病 无钱就诊的比例由 1995 年的 4%上升到 2003 年的 7%,需要住院因无钱而未住院的比例由 1995 年的 13.4%上升到 2003 年的 24.5%。农民患常见病后,有 32%找村医治疗;22%自己买药吃;仅有 20%到乡卫生院就诊。

(三) 我国农民的健康状况 另一组数据表明,近年来农民健康水平改善不大甚至有所下降。1995 年与 2003 年相比, 我国农民患病率从 69.0‰提高到 128.2‰, 慢性病患病率从 86.0‰ 提高到 130.7‰,因病休工天数从 5.4 天提高到 6.8 天,因病卧床天数从 2.4 天 提高到 3.2 天,这几项反映农民健康水平的基本指标都有了明显增加。

(四) 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数与日俱增 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人群占贫困户的 30%-40%,有的甚至高达 60% 以上。即使在经济发达的苏州地区,仍有 20%以上的农民看不起病,它正顽强地 抵消着政府扶贫、减贫的努力。

三、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 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 目前,中国城乡所呈现的二元社会结构一时还难以改变,这不仅导致城乡居 民在人均收入上的差距日益拉大, 而且也导致了城乡居民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得 到的服务差距过于悬殊,“70 的农村人口,只得到不足 20 的卫生费用”。根据 世界卫生组织 2006 年公布的数据来看, 2003 年政府公共卫生投入占 GDP 的比 例中,中国为 5.6%,在 190 个成员国中排名 97 位。

(二) 筹资成本比较大,筹资机制还不够健全 1.农民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知需要一个过程。 2.在农村人口异质化的背景下,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村医疗的需求不同。 3.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上,很多农民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政府的信任 度不高。

(三) 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需要加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有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的限制,如果定点医疗的 医疗费太高就会限制农民参加该制度的积极性。

(四) 因病返贫,致贫现象依然严重。医疗改革滞后引发的医疗价格快速上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以收定支 的防范群体疾病风险保障制度,如果医疗价格不断上涨,在既定的补偿方案下将 会因收支缺口增大而难以维持,因此,遏制医疗价格上涨对新型医疗的健康发展 非常重要。我在调查中发现,实施新型合作医疗之后,参合农民虽然得到一定程 度的资金补偿,但由于医疗费用的持续上涨,补偿后农民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并 没有显著下降。一些农民反映合作医疗的主要受益者是医疗机构,如何控制医疗 费用的上涨问题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五) 农民的认知度有待提高 在调查中, 我们发现合作医疗主管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印发一些小册 子,张贴一些标语等等,其手段和力度都值得商榷。而农民的接受能力则取决于 个人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收入、文化水平较高的农民,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更 强。但现实中,一般是年轻些的农民文化水平较高,但这部分农民平时多在城市 打工,家里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且在家庭经济结构中处于从属地位,即 使能够认识到合作医疗的益处, 也多因“不当家”而影响资金的及时筹集。 因此, 如何让农民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认知度,是关系到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成败的关键。

(六) 相关的法律保障缺失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的颁布与执行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奠定 法制的基础。但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基本上是在各级政府以及合 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制定的规章制度约束下进行的,地方只是依据《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基准,并没有正式的合作医疗法规作规范。部门规 章条例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作用,但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约束仍是有限 的。这样,难免会造成制度在长期运行中缺乏法律依据,以及出现权力部门破坏 规章制度的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持久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改进和完善

(一) 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快推进新农合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新农合信息化的管理协调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范》和《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卫生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检查、指导各地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

(二) 做好规划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本指导意见提出的原则,在2007年2月底前,制定出本省(区、市)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要充分考虑系统的整体性、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采取充分论证、试点运行、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的方法,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务求实效。

(三) 加大投入

完善分级负担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兼顾建设和日常维护。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省级平台建设给予补助,各地要落实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并保障信息系统运转,发挥信息系统的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各地要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追踪问效。

(四) 加强培训

加强对新农合信息系统有关人员的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信息系统管理和操作人员队伍的素质,形成科学管理团队,提高各级管理部门的应用能力。在确保系统安全性和核心技术自主性的前提下,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发展。

(五)加强政府廉政建设

据了解一些地方政府私自挪用国家补给的农村医疗费用而导致农村医疗资 金严重短缺,农民医药费报销得不到保障,从而拒绝缴费,等等。为了尽量避免 这一现象根本的解决途径是加强廉政建设,打造一批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的政 府公务人员。

(六)加强医院建设

1、提高医院信誉,加强医师道德教育;

2、吸引具有专业水平的高素质医师扎根农村,建设一支较高水平的医师队 伍;

3、强化医院领导阶层,培养清正廉洁的领导者;

4、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5、医院公布药价,做到明码实价,公布进货渠道保证药的质量。

(七)实施医疗救助计划,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

直接设立政府或非政府医疗救济基金来扶助贫困人群,可以对医疗保障的 死角或力度不够的地方进行补充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程度,这与有些地 区每年组织缴费动员“战役”投入的大量项目经费相比,也较经济可行,有助于 建设有效运行的基本医疗保健。

(八)发展农村经济

经济是上层建筑的基础, 只有充分发展农村的经济才能使农民摆脱贫困根本 解决资金短缺等一系列问题,才能实现较高级的农村医疗保险形式,最终解决因 病致贫返贫的问题。

五、总结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而且这种差异 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变。因此,我们不能够也不应当在各地建立农民医疗 保障的问题上采取“一刀切”和“统一模式” 。笔者认为,基本的合作医疗标准 确定后,应允许各地区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地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 经济发展水平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在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特别是 贫穷落后地区,以推广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为宜,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目标。在发达和中等发达的农村地区,推广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同时应推行大病 医疗保险制度。因为,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毕竟补偿水平低,属于一种低层次的医 疗保障制度,仅仅是一种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的无奈选择。总之,随着农村社会 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必将融入城镇社 会保障体系,使农民的医疗保障达到较高的水平。

建立和完善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合和谐社会的“助推器”,是帮助农民致富的“加

速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总之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方方面面的问题,不管是在管理上的原因、还是制度本身的原因,只要我们能够从根本上清楚地认识问题的所在,加上我们的努力改正和完善,相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定会得到广大农民的赞赏和拥护。 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

参考文献

[1] 张仲芳:《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研究的文献综述》2001.3

[2] 叶旭军,施卫星,李鲁:《城市外来农民工的健康状况与政策建议》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4.9

[3] 王小丽 谢玉红:《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缺陷与防范分析》和《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06.3

第19篇: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本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理念,今年暑假我以“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为题,选择xx市xx区进行了相关调查。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医疗保障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该国国民健康水平和国民素质。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70%的农业的大国,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农村经济的振兴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水平低,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却十分突出,现存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称。本文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需要从相关政策、法规、政府职责、资金筹集等方面入手来构建我国农村新型医疗保障体系。

关键词

农村;新型;医疗保障体系

一.构建我国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几点思考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总人口中有9亿农民,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和构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大难点。目前我国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非常突出,农村医疗卫生的现状已经越来越引起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视。现有的农村医疗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的经济建设与发展,满足不了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因此亟需改革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在我国广大农村建立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也是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问题及其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背景下出台的一项惠农政策,自试行以来,普遍得到农民的一致好评,基本上帮组农民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2003年江苏省开始试点推广新型合作医疗,建立起了以大病统筹为主

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取得了初步进展。有效地缓解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每一项政策、社会制度的出台必有其合理性、积极建设性,对于规范和改善我们的生活都存在重大的现实意义,存在建设性的同时,我们也要认清其执行现状、过程,把握它所存在的问题,这样才可以使其得到不断的完善。通过这期间的观察和实地的访问,采用结构式和非结构式两种访谈方式,总结出目前我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中的政策与法规问题

在政策与法规方面的缺失,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存在的最根本问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政策名存实亡,并且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根基不牢固。

1.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政策失灵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各级政府分级管理,以县(市)为主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虽然全国农村已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但在大多数地区,政府资金大部分投到县级卫生机构,导致为农民提供基本预防和医疗保障的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几乎名存实亡。随着经济发展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不相适应,建立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2.缺乏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政策法律规范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长期以来是通过行政命令等手段强制推行,没有法律规范,主观随意性大,容易形成“一紧二松三垮台”局面,缺乏法律保障也是导致新时期农村合作医疗难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要保证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顺利发展,同样必须有法律作为后盾,不能仅停留在卫生管理部门的条文和规定上。今后的医疗服务保险市场将由医疗服务需求方、提供者及作为中介组织的保险公司组成,其顺利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的力量。

(二)补偿机制不合理。

为了规避道德风险,各地在制定报销的管理办法时,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制条件都很严格,很多医疗费用都不在报销范围之列,而且起付线较高、封顶线偏低、参合农民受益面小。以“大病”统筹为主的补偿内容不公平,我国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不高,为保证基金的有效利用并维持一定的保障水平,我国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这实际上忽视了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患大病的概率相对来说还是较小的,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保大病为主,只能使有限的人从中

受益。没有受益或受益很少的人将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导致参合率不断降低,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就农民经济收入水平的考虑,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起付线过高,忽视了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无法切实服务农民,降低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致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三)基金监管力度不够,资金外流、占用现象严重。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机构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经办机构隶属县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卫生部门负责政策的制定,经办的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操作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形成“钱账分离”的筹集与支出模式。但实际上很多试点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既管钱又管账,既管政策又管基金收支,缺乏科学的制约、监督机制。而且一些试点地区的农民个人缴费基金和上级财政补助基金并未进行财政专户管理,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封闭运行。在财政紧张时,时常占用和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四)医疗资源“重城轻农”

我国存在事实上的医疗资源“重城轻农”,目前我国卫生支出占财政

支出的比例是1.6%—1.7%,在这部分财政支出中,大约70%用于城市,30%用于农村;然而我国有近70%的人口在农村,一半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中西部地区农民因看不起病死于家中的比例高达60%—80%。我国目前的农村医疗体系设施落后、功能薄弱,体制不健全。大量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里,政府对基层农村卫生经费的人均投入还不及城市的1/4,医疗资源配置呈现严重的城市偏好。另外医疗人才的配置也极不平衡。从整体看,我国每千人拥有的医生数目已经超过了国际平均水平,并不缺乏医疗人才。但是很多医科毕业生因为乡镇卫生院条件差、收入低,没有良好的待遇和发展空间不愿到那里工作。医疗资源“重城轻农”导致农村医疗服务网络的资源配置不合理。

(五) 制度推进与宣传不到位,影响农民参保积极性

目前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进存在着宣传不到位、行政强制推派等问题。宣传力度不够,使农民不能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一方面从农民自身来看是受教育程度较低,另一方面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的。比如宣传的内容不够详细,在宣传的过程中没有向农民解释清楚哪些药是在“合医”范围,诊疗项目的范围不够明确、经办的程序不够明确,有许多农民不了解药品范围和诊疗范围不知道住院的补偿标准,存在以上问题主要还是宣传的欠缺、力度不够管理不到位直接造成的。

三、构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措施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群众自愿参与是动力

县委、县政府对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高度重视,确保了机构、人员、办公地、经费“四有”、“四落实”。把工作的重心放到基层,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不订指标、不压任务,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积极动员引导和农民群众的亲身体会,使群众自愿缴费参加。

(二)建立完善法律体系

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和建设。通过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以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办法;规定合作医疗保险组织、村级合作医疗保险站的组建方法及其职能;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资金使用办法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农村合作医疗法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适合本地特点的实施办法。

(三)坚持信息公开,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

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向群众公开合作医疗工作运行状况、基金使用等有关内容,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合作医疗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合作医疗基金规范、合理、有效的使用,保障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维护合作医疗参加者的权益。

(四)充分兼顾合作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改进农村医疗设施,健全农村医疗体制。政府加大对基层农村卫生经费的人均投入,缩小城市与农村医疗资源与医疗人才配置的差距。

(五) 政府执行政策透明、民主

按农民的意愿办事,真正做到为人民的利益而着想,一切为人民打算。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让农民从更深一层面了解合作医疗制度,正确认识合医制度,积极参与到其中来。

参考文献:

[1]林闽钢:《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治理结构的转型》《江海学刊》2002.3[2]王小丽 谢玉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缺陷与防范分析和》《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6.3

[3]陈森 张宁:《大力发挥公共财政作用 加快农村卫生体系建设》《农业

经济》2006.5

[4]王红漫:《大国卫生之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3月

[5]毕泗生 齐子忠 彭树人:《中国农业、农村、农民前沿问题报告》 人民日报出版社 2003年12月

第20篇: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参加者:陈亚芬

社会实践主题:深入基层,了解民生,关心社会

社会实践时间:2011年2月

社会实践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青城村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现代人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状况,然而医疗保障体系令人担忧,因而出现了一些“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农村居民,这个问题更为严峻。

面对这一状况,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这一改变,我对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进行了调查研究。我的调查活动分为三个步骤,一调查资料,二实地采访,三整理资料、获得体会。

通过对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调查,我了解到,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经验。根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从2006年起,将调整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

通过对农村受保居民的调查,我了解到,虽然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未能完全根本解决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这一体系缓解了农民的就医困难,许多受采访的农民表示,以前,农村上没有医疗站,只有不怎么正规的赤脚医生,只能看一些头疼脑热的小病,大病看不了,要看病得上城里,来回路上的花个几个小时,特别不方便,城里大医院的医药费还特贵,既费时间,有费钱,特别麻烦。现在好了,各个村都有医疗站,有专业医生,看病不要跑那么远了,而且村里每一个人都做了医疗保险,医药费可以省下些。通过对这些村民的采访,农村

医疗保障给农民带来了不少的便利,让农民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

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探索新形势下

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经验。根

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

精神,从2006年起,将调整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推进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但是由于这一体系尚未成熟,所以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

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

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

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

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

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

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

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

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

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

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

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

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

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

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所以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由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时间较短,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因此完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任重而道远。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活动,让我更加深入生活,了解更多的民生。在日常生活中,虽然我是个农村的孩子,但我很少去关心这些事,平时生病了,也是由家人陪着,不是太清楚这些。在这次的实践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另外,这次实践活动不仅增长了我的见识,而且增长了我的行动能力和沟通能力,让我敢于与陌生人进行沟通、交流,从他们那儿获取资料,这些改变使我变得更自信。

这次实践活动让我明白,看事情不能局限于一方面,要全面看待整件事,看到其优点,又要看到其缺点,才能更全面的了解事情。

学院:东方学院班级:10东国贸1姓名:陈亚芬

学号:108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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