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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6:34:50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附件2: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一、审计依据

1、《陕西省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关于对**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的通知》

二、审计目的

通过审计,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性。

三、审计方法

审阅、检查、分析性复核、监盘、查询、询问以及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的其他方法。

四、审计范围

**公司内控制度、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情况,遇重大问题可追溯或延伸至有关年度。

五、审计内容

1、审查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2、审查收入管理、成本开支、费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3、审查会计政策执行的一贯性和一致性,评价会计信息质量。

4、审查会计核算模式、科目设臵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5、审查帐户设臵、原始凭证、会计凭证管理、传递等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6、审查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7、审查会计报表编制的合规性,会计报表及合并报表、附注

说明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的正确性、完整性;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充分性。

六、审计方式

就地审计(报送审计)

七、审计小组成员

审计组长:***

成员:******

八、审计时间安排:

年月日至

年月日

推荐第2篇: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材料]

宜城市镇(财务宜城市镇(办、区)中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强化财务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湖北省宜城市教体局年度工作计划,市教体局拟对各镇(办事处、区)中心学校(教育经费核算点)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了搞好这次审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审计对象

全市各镇(办事处、区)中心学校。若因工作需要可延伸到所属中小学。

二、审计范围

2007年1月-2008年6月中心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若因工作需要可延伸到以往年度。

三、审计内容

1、新机制专项资金运行情况(财政下拨的中小学生免杂费资金、免课本费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两免一补”专款是否按标准及时拨付到所属中小学);

2、解决寄宿制学校“三难”问题资金和校舍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是否实行资金直达建筑商帐户,有无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等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业务处理);

3、用款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情况;

4、借款管理情况;

5、备用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6、所属核算点资金管理及运行情况;

7、预算执行情况;

8、账务处理情况(是否按新会计科目分校进行了正确的会计分录及帐务处理);

9、软件运行情况(能否熟练使用配置的财物核算软件,帐证、帐帐、帐实是否相符,是否同时记录有纸质的辅助帐薄);

10、财务管理与监督情况(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所属中小学资金情况,现金管理是否规范)。

四、组织实施

此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在教体局统一组织下进行,审计共分三个组,具体分工如下(第一位为审计组组长):

第一组 审计人员:陈启华 马国林 高尚莲

被审单位:板桥中心学校 孔湾中心学校 郑集中心学校

第二组 审计人员:刘晓政 邓德军 连凤国 许秀丽

被审单位:流水中心学校 王集中心学校 鄢城中心学校

第三组 审计人员:徐化应 杜遵云 李贵珍

被审单位:刘猴中心学校 雷河中心学校 小河中心学校南营中心学校

五、时间安排

7月7日至8月7日,审计组完成对各镇(办、区)中心学校的财务收支审计任务。具体审计时间安排如下:

7月7日至11日,被审单位:板桥中心学校 流水中心学校 刘猴中心学校 7月12日至18日,被审单位:孔湾中心学校 王集中心学校 雷河中心学校

7月19日至29日,被审单位:郑集中心学校 鄢城中心学校 小河中心学校 南营中心学校

7月30日至8月7日 汇总审计情况,提交审计报告。

六、审计要求

此次财务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原则性强。因此,各审计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这次审计工作,严守审计程序和审计纪律,强化组织纪律和责任意识,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

各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对照审计内容,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审计顺利实施。

哈尔滨学院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哈尔滨学院2010年工作要点》,按时完成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任务,哈尔滨学院审计处定于2010年3月至8月开展哈尔滨学院2009 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审计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学校各项财务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经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审计对象:校财务处及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

审计范围: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校本级财务及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如下:

(一)校本级财务

1、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执行。

2、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和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对学费、宿费没有足额上交的学生是否有监控和促缴措施。

3、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国家财会制度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4、预算执行情况如何。

5、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问题。

6、往来款项是否定期核对和催还,有无相关记录。

(二)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

1、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

2、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是否有对方单位相关收款证明。

3、预算执行情况如何。

4、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问题。

5、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公开,公开是否及时、全面、真实、规范。

四、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采取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审计工作程序和日程

本次审计工作从2010年3月开始,至2010年8月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审计准备阶段(2010年3月10日前):

1、按照《哈尔滨学院2010年工作要点》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确立审计项目,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小组及其成员分工,明确审计目标及重点,安排各阶段审计任务和实施时间。

2、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采集审计资料。

(二)审查分析阶段(2010年3月11日至2010年7月10日):

根据审计实施方案,针对审计内容和重点,采用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的方法,审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设计的适当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审查测试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并在检查测试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性复核。具体程序分两步实施:

1、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相关测试和评价。

2、针对第一步审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到各有关单位进行进一步询证,取得相关审计证据。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0年7月11日至2010年8月31日):

1、审计员对审查分析阶段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2、审计组长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初稿。

3、审计小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4、综合以上情况,形成审计结论,作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最终完成审计报告。

5、将审计报告报送学校领导审批。篇2: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维护企业的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收支审计必须以国家经济方针、政策、财经审计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为依据,客观公正地检查、鉴证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发现、纠正企业违规违纪行为,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第三条 集团公司、分公司、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凡有财务收支业务的,均属审计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实施财务收支审计,行使审计职权,对主管审计的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按照公司年度审计计划或公司主管审计领导的指示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应根据需要选派审计人员,开展审计调查,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六条 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应向被审计单位就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等相关事项提出书面承诺的要求。

审计部按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实施财务收支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承诺

书的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审计工作。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以及单位的相关规定,遵照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真实地披露审计中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不得隐瞒或遗漏。

审计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及单位的有关要求进行审计,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

1、流动资产和投资审计

(1)审查现金、银行存款、内部存款、外币和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审查应收、预付款项的形成是否真实、安全可靠,坏帐准备的提取、处理程序和手续是否合规,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3)审查存货帐实是否相符,存货跌价准备的管理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4)审查待摊费用适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发生和摊销是否正确,年末余额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数据是否真实;

(5)审查长期及短期投资的形成、收益及帐务处理是否真实、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合规、对外投资的管

理是否规范,特别是投资收益回收是否及时,有无体外循环问题。

2、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审计

(1)审查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保管、使用、计提折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固定资产清理是否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帐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报废或损毁是否真实、正确、合理。

(2)审查在建工程是否经过批准立项和论证,是否存在无效投资和擅自更改项目问题,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计提。

3、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审计

主要审查各项资产包括的项目内容是否正确,计价是否真实合规,摊销期限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无形资产的转让、投资是否按规定办理。

4、流动负债审计

(1)审查各项短期负债的内容、数量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的期限交付或归还,对逾期未付的应付款项是否经过审批后进行处理、预提费用的提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审查应付工资总额的构成内容、福利费工会经费及教育经费的提取比例及计算是否正确,奖金、工资性津贴和福利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3)审查企业实际缴纳税金的税种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税金的税率及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应交税款是否及时申报交纳,有无错计、漏计、拖欠、截留、偷漏税金问题。

5、长期负债审计

主要审查长期借款的使用,归还是否符合规定,发行各种债券是否经过审批,债券价值的计算是否正确,溢价和折价发行是否按规定进行摊销,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人为调节当期损益的情况。

6、资本金审计

主要审查各方投资的日期、投资金额的正确性,各种资本(包括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等)的界定、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形成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形成是否正确。

7、利润分配审计

主要审查利润总额的形成是否真实,企业是否按时足额计交所得税。是否按规定计提一般盈余公积公益金,分给投资者应付的利润是否合理。

8、收入、费用审计

(1)审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收入的确定是否合规,实现的收入是否正确、及时入帐,有无隐瞒、转移各项收入的现象;

(2)审查费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查主营业务成本、现金操作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费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乱进费用问题,审查是否严格掌握其他业务收支和营业外收支范围、标准。

9、财务会计报表审计

审查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报表内容是否完整,勾稽关系是否相符,有无编制遗漏和书写错误,各项期初数是否和上年报表的期末数一致;合并会计报表是否规范;报表编制说明及附注重点是否突出,分析评价是否正确合理。上市公司披露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10、对经过改制、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发生产权变更的企业进行审计时,除按上述规定的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类会计项目审计目标进行审计外,还应当按照下列目标进行审计:

(1)确定企业分立、合并过程中是否存在将国有资产无偿转让非国有企业或者采用租赁形式而少收不收租赁费、占用费的问题;是否存在给非国有企业低价提供产品,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到非国有企业等问题;

(2)确定企业改制过程中,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评估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低估国有资产的问题,是否存在只转移资产和权益,而少转移负债或者将企业潜亏留给国有企业的问题;

(3)确定企业合资改造中评估机构对各方投资的评估结果的正确性,是否存在人为提高外方出资比例,降低中方投资比例,随意评估资产或者抽回资本的问题;

(4)确定企业破产时是否存在借机私分、转移、隐匿 国家财产和资金,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潜亏隐匿不报等问题,查明并分析造成破产的主、客观原因;篇3:财务收支审计方案

财务收支审计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哈尔滨学院2010年工作要点》,按时完成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任务,哈尔滨学院审计处定于2010年3月至8月开展哈尔滨学院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审计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学校各项财务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进一步规各单位的经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审计对象和围

审计对象:校财务处及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

审计围: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校本级财务及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如下:

(一)校本级财务

1、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执行。

2、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和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对学费、宿费没有足额上交的学生是否有监控和促缴措施。

3、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国财会制度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4、预算执行情况如何。

5、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题。

6、往来款项是否定期核对和催还,有无相关记录。

(二)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

1、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

2、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是否有对方单位相关收款证明。

3、预算执行情况如何。

4、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题。

5、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公开,公开是否及时、全面、真实、规。

四、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采取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审计工作程序和日程

本次审计工作从2010年3月开始,至2010年8月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审计准备阶段(2010年3月10日前):

1、按照《哈尔滨学院2010年工作要点》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确立审计项目,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小组及其成员分工,明确审计目标及重点,安排各阶段审计任务和实施时间。

2、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采集审计资料。

(二)审查分析阶段(2010年3月11日至2010年7月10日):

根据审计实施方案,针对审计内容和重点,采用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的方法,审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设计的适当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审查测试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并在检查测试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性复核。具体程序分两步实施:

1、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相关测试和评价。

2、针对第一步审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题,到各有关单位进行进一步询证,取得相关审计证据。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0年7月11日至2010年8月31日):

1、审计员对审查分析阶段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2、审计组长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初稿。

3、审计小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4、综合以上情况,形成审计结论,作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最终完成审计报告。

5、将审计报告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四)督促落实阶段

按照经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五)审计终结阶段

工作完成后,将全部审计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六、审计分工

为顺利完成审计工作任务,成立由孙志国担任组长,杨佳林、张伟为审计员的三人审计小组。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审计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具体分工如下:

审计组长:负责组织审计实施、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

审计员:负责审计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主要包括:资料采集、审查资料、审计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督促整改落实、审计材料归档等。

七、审计工作纪律和要求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方案的日程安排如期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勤勉,保持廉洁,保守秘密,努力践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的各项要求。

推荐第3篇: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推荐)

方案一: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英山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关于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的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现就县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中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内审和监管机制机制安排,特制订本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管理、服务指导为宗旨,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在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业绩及不足之处,并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促进学校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乡镇中小学(完全小学以上)、县直学校及高中20x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年度区间:xx个月,并与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的会计区间衔接),包括学校食堂和附属幼儿园、学前班经费收支及学校往来款项结算情况,以及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和情况,必要时追溯延伸到以前年度。

三、审计内容

1、全面了解被审计学校的基本情况,摸清家底,掌握学校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情况。

2、审计20x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查看学校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查看学校的各项收支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理,会计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虚报、违反规定发放钱物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查看各类专项资金的核算是否合规,是否专款专用。

3、审计20xx年度食堂财务情况。查看学校食堂材料物品的成本核算是否规范,充刷卡额是否全额纳入账上核算,伙食收入和营养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是否规范。

4、审计20xx年年终工资兑现的落实情况。

5、检查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遵守财经法规制度情况;查看学校收支预算计划和化债目标方案。

四、组织实施

为顺利完成审计工作任务,成立两个审计小组,分别由胡卫东、陈世平为审计小组组长,审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教育系统兼职内审员中抽调,具体人员临时通知。各审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的各项具体工作,分校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落实。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1、各学校要做好审计相关的准备工作,并按时接受审计;为审计小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2、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前,先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按规范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全部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将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材料。

3、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规范审计与服务指导相结合。严格执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严守审计工作纪律。

4、审计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有关要求。

六、审计时间及安排

审计工作从20xx年3月下旬开始,分组分阶段进行,具体到校时间以书面内审通知书中的审计时间为准。

第一阶段:6月底前完成县直学校及部分乡镇中小学校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具体安排:

3月完成温泉小学、特教学校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4月完成长冲高中、实验小学、一中以及南河镇3所(中学、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各1所)共6所学校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5月份完成县直幼儿园、二程中学、雷高以及雷店镇3所(中学、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各1所)共6所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6月份完成理工、实验中学、思源学校、以及孔坊乡3所(中学、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各1所)共6所学校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第二阶段:11月底前,完成其余乡镇中小学20xx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其中:

9月份完成杨柳、陶河等二乡镇中学及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各1所共7所学校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xx月份完成草盘、金铺、红山等三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各1所共9所学校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11月份完成温泉、方咀等二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各1所共6所学校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xx月份汇总整理全县审计工作情况。

方案二: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哈尔滨学院20xx年工作要点》,按时完成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任务,哈尔滨学院审计处定于20xx年3月至8月开展哈尔滨学院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审计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学校各项财务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经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审计对象:校财务处及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

审计范围:20x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校本级财务及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如下:

(一)校本级财务

1、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执行。

2、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和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对学费、宿费没有足额上交的学生是否有监控和促缴措施。

3、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国家财会制度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4、预算执行情况如何。

5、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问题。

6、往来款项是否定期核对和催还,有无相关记录。

(二)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

1、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

2、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是否有对方单位相关收款证明。

3、预算执行情况如何。

4、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问题。

5、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公开,公开是否及时、全面、真实、规范。

四、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采取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审计工作程序和日程

本次审计工作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8月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审计准备阶段(20xx年3月xx日前):

1、按照《哈尔滨学院20xx年工作要点》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确立审计项目,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小组及其成员分工,明确审计目标及重点,安排各阶段审计任务和实施时间。

2、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采集审计资料。

(二)审查分析阶段(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7月xx日):

根据审计实施方案,针对审计内容和重点,采用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的方法,审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设计的适当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审查测试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并在检查测试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性复核。具体程序分两步实施:

1、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相关测试和评价。

2、针对第一步审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到各有关单位进行进一步询证,取得相关审计证据。

(三)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8月31日):

1、审计员对审查分析阶段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2、审计组长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初稿。

3、审计小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4、综合以上情况,形成审计结论,作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最终完成审计报告。

5、将审计报告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四)督促落实阶段

按照经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五)审计终结阶段

工作完成后,将全部审计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六、审计分工

为顺利完成审计工作任务,成立由孙志国担任组长,杨佳林、张伟为审计员的三人审计小组。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审计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具体分工如下:

审计组长:负责组织审计实施、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

审计员:负责审计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主要包括:资料采集、审查资料、审计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督促整改落实、审计材料归档等。

七、审计工作纪律和要求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方案的日程安排如期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勤勉,保持廉洁,保守秘密,努力践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要求。

方案三: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我局200x年审计工作计划,审计组准备自二00x年五月二十二日起对xx学校进行就地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xx省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及审前调查制定以下审计实施方案。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xx学校

法人代表:xxx

财务负责人:xx

单位经济性质:事业

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全额财政拨款

职责范围:负责xx适龄儿童的小学及初中的九年义务教育。

经费来源:财政拨入及收取学生的杂费。

内设机构:内设政教处、教导处。

独立核算下属机构:xxxxx。

总人数:xx

在职人数(财政供给):xx

在职人数(非财政供给):xx

离退休人数:xx

二、财务机构设置及会计核算方式

200x年x月会计核算工作交由xx会计管理中心核算。设立财务联络员1名,备用金报帐制,核定备用金5000元。

会计政策及相关内控情况: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审计目标

通过对x校200x5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主要是核实财务收支及帐内、外负债情况,以澄清家底。全面掌握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及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实施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揭露学校会计信息、资产质量、重大经济决策等方面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审计对象和范围

x校200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重大事项将追溯或延伸前后年度。

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确定重要性水平为总收入的0.5%,总支出0.5%。可接受审计风险xx%,固有风险80%,控制风险50%,则检查风险为25%。

审计内容和重点

审计的内容:

1.学杂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①是否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有无搭车收费的情况、代收费部分有无多收少付的现象。

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按照规定上缴,有无截留、坐支收入情况,有无扩大收费范围、乱收费问题;有无暂存暂付中进行收付核算,逃避监督的问题。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教育专项资金的现象。

2.自筹资金审计

①自筹资金的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无违反规定乱摊派、乱收费,有无存在学期中收费或集资不入帐而私设小金库问题。

②自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资金使用不当,损失浪费问题。

3.对财产物资的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①物资的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验收、领用、保管、调拨、登记制度,是否帐实相符;

②国有资产有无被无偿占用和流失等问题。

4.上述未反映的其他财务方面的问题。

审计的重点:

1、学杂费收取情况。

2、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步骤与方法

1、搞好审前调查,了解被审单位基本情况。

2、组织参审人员学习,熟悉被审单位应执行的财经法规、核算办法。

3、提前3天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4、按审计方案确定的内容实施审计,首先召开进点会议,然后监盘现金,银行存款要逐笔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按照人员分工对各审计项目进行详细的审查。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运用的常规审计方法;审计年度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审计,选用统计指标跟踪法和审计抽样法进行。认真编写审计工作底稿,收集证据,并对审计工作底稿汇集整理。

5、审计组组长收集审计工作底稿后,编撰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审计小组成员集体讨论,认真审核、汇总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后,起草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交法制部门复核,由局审务会议审定,研究评价意见和需要作出处理处罚的事项,最后向xx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并抄送相关部门。

工作要求及纪律

工作要求:

1、依法审计,按法定程序进行;

2、认真审查会计资料、相关文件及现金、实物等,有关方面必须配合;

3、按规定取证;

4、注意听取被审计单位及人员意见、建议;

(二)、审计工作纪律:

1、不准接受被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

2、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

3、不准随意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

4、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和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联欢等活动。

5、不准接受被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钱、物和有价证券。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九、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

1、发送审计通知书时间:5月18日

2、预定实施现场审计时间:5月22日6月3日

3、复核和汇总时间:6月4日6月6日

4、编写审计报告时间:6月7日6月9日

5、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时间:6月xx日

6、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并修改审计报告时间:6月20日

7、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时间:6月21日

8、代拟审计结论性文书时间:6月23日

十、审计组成员分工

xxx(分管领导):协调与被审计单位关系。

xxx(部门负责人):复核审计证据、报告。

xxx(审计组组长):

1、负责往来款项的审计监督,主要对暂存款、暂付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审计。

2、负责对对被审单位下属独立核算单位即各村小的财务收支进行抽样审计。

3、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撰写审计报告及决定。

4、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

xxx(审计组成员):负责对资金审计监督,主要是对事业收入、事业支出、与上级往来及结余各项目进行审计。

推荐第4篇:财务收支审计方案

财务收支审计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哈尔滨学院2010年工作要点》,按时完成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任务,哈尔滨学院审计处定于2010年3月至8月开展哈尔滨学院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审计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学校各项财务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进一步规各单位的经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审计对象和围

审计对象:校财务处及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

审计围: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校本级财务及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如下:

(一)校本级财务

1、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执行。

2、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和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对学费、宿费没有足额上交的学生是否有监控和促缴措施。

3、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国财会制度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4、预算执行情况如何。

5、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题。

6、往来款项是否定期核对和催还,有无相关记录。

(二)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

1、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

2、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是否有对方单位相关收款证明。

3、预算执行情况如何。

4、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题。

5、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公开,公开是否及时、全面、真实、规。

四、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采取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审计工作程序和日程

本次审计工作从2010年3月开始,至2010年8月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审计准备阶段(2010年3月10日前):

1、按照《哈尔滨学院2010年工作要点》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确立审计项目,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小组及其成员分工,明确审计目标及重点,安排各阶段审计任务和实施时间。

2、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采集审计资料。

(二)审查分析阶段(2010年3月11日至2010年7月10日):

根据审计实施方案,针对审计内容和重点,采用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的方法,审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设计的适当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审查测试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并在检查测试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性复核。具体程序分两步实施:

1、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相关测试和评价。

2、针对第一步审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题,到各有关单位进行进一步询证,取得相关审计证据。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0年7月11日至2010年8月31日):

1、审计员对审查分析阶段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2、审计组长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初稿。

3、审计小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4、综合以上情况,形成审计结论,作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最终完成审计报告。

5、将审计报告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四)督促落实阶段

按照经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五)审计终结阶段

工作完成后,将全部审计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六、审计分工

为顺利完成审计工作任务,成立由孙志国担任组长,杨佳林、张伟为审计员的三人审计小组。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审计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具体分工如下:

审计组长:负责组织审计实施、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

审计员:负责审计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主要包括:资料采集、审查资料、审计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督促整改落实、审计材料归档等。

七、审计工作纪律和要求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方案的日程安排如期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勤勉,保持廉洁,保守秘密,努力践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的各项要求。

推荐第5篇:财务收支审计调查报告

财务收支审计调查报告

财务收支审计(audit of financial revenues)

什么是财务收支审计调查报告

财务收支审计是对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以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为例,审计内容主要有:企业制定的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是否符合《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对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综合性的审查并做出客观评价。

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

根据《审计法》第8条至第25条的规定,国家审计机关以财务收支为审计对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机构 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18条的规定:\" 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

审计监督。\"中央银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它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是政府的银行。国有金融机构,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保险、信托投资、证券经营、租赁机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等。

(1)中央银行财务收支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属于我国最高审计机关即审计署的审计对象,不可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对中央银行审计的内容孟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及其结果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二是审查人民银行每个会计年度是否将其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家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储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2)国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根据《审诗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 导地位 的金融机构比照国有企业对其资产、负债平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在资产方面,主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 行审计。在负债方面,主要对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在损益方面,主要对各种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益、各种费用支出、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

2.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

3.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其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重点的范围:一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如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生的国有企业,属于国民经济支柱产生的国有企业,其他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国有企业,包括邮电、通信、交通、能源、航空、钢铁、电力、国防工业、高科技电子产业、商业企业、粮食行业等。二是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较大的国有企业,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的企业有公共汽车行业、煤气公司等。三是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对审计监督重点范围内的企业,均要进行定期审计。

4.国家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5.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4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筹集是否真实合法;二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管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专项专用、有无挪用、损失浪费及贪污行为;三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收入、使用的真实、合法;四是审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的真实、合法性,以及现金收付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等。

6.国外援款、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的“四个着力点”[1]

一是审前调查着力点,谋划确定审计重点和关键环节。审前调查是审计实施前期工作的重要环节。搞好审计调查一般采取张贴审计公示、走访有关人员及单位、现场观察、查询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财政、财务收支、财产物资、会计资料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同时,还可以在审计内部查阅该单位过去的审计档案,了解前次审计存在的问题,通过以上二个方面的调查,掌握的材料越多越详尽,有利于确定审计重点和关键环节。为制定审计工作实施方案,为审计实施夯实基础。

二是审查收费着力点,审深审透每个细节是否存在“三乱”和“私设小金库”问题。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对收费的审查主要是重点抓好收费票据的领、管、用环节。一方面收费必须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且要仔细核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讫止时间。我们在对某行政单位审计时,其中有一项收费有效时间是截至上年底,结果次年还在继续收费,用时间差打“擦边球”,我们依法对该行为进行了处罚。另一方面必须查阅票据和存根资料,看金额是否相等,看票款是否一致,有无截留坐支收入私设“小金库”、“账外账”问题。

三是延伸审计着力点,密切关注主管部门违规违纪问题是否“下沉”。一些大系统的主管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都设有下属预算单位,甚至是经济实体。他们一般采取上下联手、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截留收入和专项资金,将违纪违规问题“下沉”。因此,延伸下属单位的审计是对主管部门的审计最有力的支撑点,我们多次在延伸审计中发现有少数主管部门为逃避检查将一些不合理支出放到下属单位,下属单位用专项资金为主管部门谋福利购土特产,资金又转回到了主管单位使用,在证据确凿面前,主管部门无话可说,接受审计处罚。

四是内查外调查着力点,发现疑点线索查个水落实出。对大额费用支出单据、连号单据、非正规发票以及有疑问的收支业务,要对有关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和签批人员分别调查了解,对难以了解清楚的,还要找出具票据的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将问题查个水落石出。如我们在某汽车公司审计时,发现某司机经手报销的两张发票是连号,且时间跨度又有两个月之久,通过到加油单位调查,发现是司机弄虚作假,多报油费据为私有,审计不仅对该司机进行了处罚,也堵塞了该公司的一条漏洞。

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延伸的方法[2]

1.转变观念,合理定位。管理审计从财务审计入手,在搞好财务收支的基础上,先披露违纪违规问题,再披露管理方面的问题,然后分析原因,找出对策和方法,提出改进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因此,审计人员要引入先进的审计理念,树立管理审计的思想。

审计客体即被审计单位也应转变观念,审计客体必须认识到,审计行为真正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提高竞争力,达到效益最大化,与管理者、被审者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应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共同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通过审计机构设置和审计的客观性来体现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整个组织或单位中处于较高的权威位置,直接受最高管理层的领导或授权。只有这样,审计业务才会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和限制,从而有效地行使审计职权。

3.内部审计要立足“内向服务”。管理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帮助他们挖掘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主要做法是提出改进管理工作的建议。这就要求审计部门必须转变工作重点,立足于企业内向服务,对于企业主要经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真正服务于管理层;要发挥独立的监督、评价职能,正确理解审计的独立性原则,坚持独立审计与积极参与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内审贴近经营、熟知管理的优势。

4.从内部控制入手,加强事前事中审计,对企业经济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内部控制是企业自我调节、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一种管理控制系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人员在进行管理及效益审计时,应按照内部控制评审的要求,采用灵活多样的审计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功能性测试和遵循性测试,找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从而促进企业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使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3]

按审计类别划分,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是审计其中一类;按审计的范围内容划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较广,称全面审计,而财务收支审计为专项审计,按审计的目的划分,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经济责任的评价,为组织人事部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关提供干部任免信息;而财务收支审计是对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真实、合法、效益及资金运转进行审计评价;按时间划分,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范围是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而财务收支审计没有明确的时间界线。在实际审计中,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也有相同之处。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

1.审计项目的立项依据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不列入审计部门年初项目计划,而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的委托建议,安排审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对某些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而财务收支审计是列入审计部门年初项目计划的。

2.审计的对象和内容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党政领导干部、部门、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审计内容涉及面较广,既有经济活动又涉及财务领域。党委书记、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乡镇企业利税情况;固定资产投入、农民负担情况;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党政建设、财政财务收支的内容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组织部门安排的其他内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国有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及对外投资和资产的处理情况;企业收益分配;与上述经济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其他要审计的事项。

财务收支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审计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3.审计的目的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任期内的审计项目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认定领导干部任期内政绩大小,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人才信息。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实行\"三定\"的参考依据,即:定政绩、定奖惩、定位子。对政绩大的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扬奖励,提拨重用;对存在问题较小的一般实行打招呼、敲警钟、提警告;对问题严重的干部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检查财务收支真实、合规、合法性。在审计中发现管理混乱、严重违规违纪、乱挤乱摊费用给单位带来损失,再进一步查明领导个人对此应负的责任,只是财务收支审计的从属内容,不是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

4.审计要求提供的资料及责任归属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在准备阶段,除要求部门和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外,领导干部本人还应按要求写出自己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事项的书面材料,并于审计工作开始5日内递交审计机关。实施阶段要对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及经济工作目标数据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取得充分证据。对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和间接责任划清责任归属,如区分前任和继任领导干部责任;对遗留问题区分形成和解决责任,同时还要区分层次责任,明确领导人自身决策、民主决策,同主管领导部门干预和执行人员所负责任。

财务收支审计不要领导干部提供上述书面材料,对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和间接责任一般不作分层归属评价。

5.审计报告结论的写法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除财务收支方面要作出是否真实、合法、效益结果外,还要对领导干部所在的部门,单位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对比,作为全面结论客观公正反映与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其评价侧重点在于对领导干部本人,而非对事。即重点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应承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投资项目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对资产负债表表述的业绩作出说明,并具体说明潜在基础上的性质、内容对财务状况影响、对潜在的损失、潜在的负债还应说明离任人应承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发生作出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评价,对人一般不作评价。

6.审计程序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审计前3天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的部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而财务收支审计通知书只送达被审计单位。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意见,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只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由审计机关审定后,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并同时抄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则不抄送有关部门。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同点

首先,他们依据的事实相同。

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务收支审计都以查出的事实为依据。

其次,两者依据的法律、法规相同。

再次,他们依据的评价标准相同。

三、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联系

1.经济责任审计离不开财务收支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较大,审计评价范围较多,包括经营责任、投资责任、会计责任、财务责任以及涉及以上责任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在上述较多的责任中,财务收支责任极为重要。评价一个单位,一个领导者,财务是基础,通过对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明确。避开财务收支责任审计谈其他方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是空调的、无意义的,是无说服力的;避开财务收支得出的数据对比结果,无法谈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审计财务收支。

2.财务收支审计为经济责任审计奠定了基础

财务收支审计已列为审计机关一项经常性工作,年年有计划,对一些单位多到几年少则年年要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则不同,要在领导干部任届期满时才进行,时间有长有短。有的领导干部在一个单位一干就是好几年,在任职期内财务收支审计进行过多次。经济责任审计受组织人事部门委托,一般都有时间限制,审计机关由于人员较少工作较多,不可能安排较多人员组织审计小组。财务收支审计业务量相对较大,为了避免财务收支审计重复审计,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可利用历年财务收支审计资料进行综合汇总,作为评价依据。同时,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务收支审计共同担负着反腐倡廉的重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从而避免了财务收支审计受领导干部干涉制约的弊端。经济责任审计要求领导干部写出述职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抄送组织、人事、监察部门,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高领导对审计工作的认识,有利于财务收支审计及其他审计项目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孙受文.财务收支审计的“四个着力点”.审计与理财

2.↑ 舒逸丁.浅析财务收支审计如何向管理审计延伸

3.↑ 李琴.浅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公用事业

财会

推荐第6篇:财务收支审计业务流程

财务收支审计业务流程

一、审计准备阶段

(一)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计财科根据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和上一年年终有关单位的委托,制定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二)教育局主管领导审批审计工作计划

(三)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审计小组联合行风办,制定审计方案。

(四)发出审计通知,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及其任期内所在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

(五)交接审计资料:被审计单位指定联系人提交与审计相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及其财务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会计报表、账薄、凭证及其它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供书面承诺,以明确其法律责任。如果就地审计,不需交接审计资料。

二、审计实施阶段

(一)对财务室和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有关会计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实施财务审计程序。包括:检查会计凭证、核对有关账簿、询问有关人员、记录相关事项等。并对审计的实施过程做相应的记录。

(二)整理汇总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情况。

(三)审计小组向计财科领导汇报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和有关情况,对问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需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实施相关的追加审计程序。

(四)审计小组再一次向计财科领导汇报核实和追加审计实施情况,并确定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和需披露的事项。

三、审计报告阶段

(一)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相关主管领导及被审计单位意见;

(三)根据反馈意见,修订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四)将审计报告报送有关校领导、被审计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

四、立卷归档阶段

(一)审计终结时,审计小组对本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别或取舍,编制卷内目录。

(二)审计项目材料,于审计结束后归档保管。

推荐第7篇: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系统企业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审计署颁发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精神,依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收支审计必须以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制度、审计法规,以及在贯彻国家统一制定的财经法规、制度的前提下,本企业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三条 本企业系统有独立核算的部门和单位均属财务收支审计法范围。包括本企业各直属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各级审计部门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职权,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企业所属的直属单位尚未建立审计机构的,由本企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监督。

第四条 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包括财务报表及其反映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和费用、利润,以及被审计财务事项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二章 资产审计

第五条 流动资产审计

(一) 货币资金审计。

1、库存现金审计。

(1)审查库存现金的实有数,账实是否相符,有无溢缺;出纳人员有无挪用;有无白条抵库;有无超出银行核定的限额。

(2)审查收入的现金是否及时入账,有无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或贪污情况。

(3)审查支付的现金是否真实,有无假收据、假发票或用或发票的副联报销、贪污情况。

(4)审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的数据是否一致,有无瞒收、虚报等情况;现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记录是否正确、合规。

(5)审查现金的收付业务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2、银行存款审计。

(1)审查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总账是否相等;审查是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是否及时处理。

(2)审查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的收支有无异常现象,有无虚收、虚付或收付均不入账的情况。

(3)审查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合法性、正确性,有无其他单位或个人借用账户或支票进行非法活动。

(4)审查有无公款私存的为题。

3、其他货币资金审计

(1)审查汇往外地的采购专户,是否与采购业务有关,支出是否合理合法,采购业务是否

及时结算,余额是否及时退回,有无代其他单位和个人收付款的问题。

(2)审查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方式存入银行的款项是否真实,是否为企业经营所需要,结算是否及时。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审计

1、审查应收及预付款项账面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是否属于正常业务而形成的,有无为违反规定对外拆借资金问题,有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问题。

2、审查坏账准备的提取与坏账损失的列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正确性,手续是否完备。

3、审查销售折让、销售退回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手续是否完备。

4、审查待摊费用的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分摊期限是否合理,有无将属于长期待摊得用而作为待摊费用处理,有无利用待摊费用弄虚作假、人为调节成本、隐瞒利润或虚增利润的行为。

(三)应收票据审计

1、审查应收票据是否由商品教育产生,有无非商品交易而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到期是否及时向承兑人收回,有无已到期或过期未收回的票据。

2、审查商业汇票贴现的计算是否正确合规,贴现款是否及时入账,贴现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四)存货审计

1、审查存货账面余额及结存数量的真实性、正确性,账账、帐表、账卡、账货是否相符;代加工、代保管的存货产权是否经过界定;盘盈、盘亏及报废的存货是否经过批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审查存货入账价值的正确性,采购成本构成项目是否正确,采购费用分配比例是否合理,增值税——进项税是否按规定入账,计算是否正确,有无违反规定进行核算问题。

3、审查存货的计价方法是否正确,是否坚持一致性原则,有无违反规定,任意改变计价方法,人为调节存货发出成本问题。

4、审查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是否正确,有无任意多摊销或少摊销影响存货发出成本问题。

第六条 长期股权投资审计

(略)

第七条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审计

(一) 固定资产审计

1、审查固定资产的实存量,是否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有无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的问题。

2、审查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纳入计划和预算,有无盲目购建、追求豪华、不讲实效问题;新建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否真实,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同时验证新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证明。

3.审查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额计算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任意扩大折旧范围、随意改变折旧方法、多提或少提折旧的问题。

4、审查固定资产的报废、盘盈、盘亏、转让的处理是否经过批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手续是否齐备,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理问题。报废资产的残值及转让固定资产的价款是否及时全部入账,有无私设小金库问题。

5、审查企业在发生资产转移或企业改制中,是否按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有无资产流失问题。

6、审查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合同是否合法合规;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计价是否准确;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合同到期,所有权转移是否按原定条件执行。

(二)在建工程审计

1、审查在建工程物资是否账实相符,有无丢失、损毁;预付工程价款是否真实、正确,手续是否齐全。

2、审查自营在建工程各项支出是否正确、真实、合规,自营工程成本分摊是否合理;试车收入是否全部入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第八条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审计

审查各项资产的形成及取得是否合法;计价是否准确、合规;摊销的期限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无形资产对外转让、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 负债审计

第九条 短期负债审计

(一)审查各项短期负债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有无隐瞒、截留收入问题。预提费用的项目、数额是否正确,预提期与受益期是否一致,有无任意多提、少提或不提的问题。

(二)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及福利费的审计

1、审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和福利费提取比例是否真实、合规;工资的发放有无虚报冒领现象;奖金、工资性津贴发放标准以及福利费的用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实行工效挂钩额形式、提取工资总额的标准、比率是否合规;审查提取工资总额的基数、新增效益工资的计算和各种单项工资的增加是否合规、真实。

3、审查工资总额及人均工资收入增长是否符合两个低于的原则。

(三)应交税费审计

审查各项税金的计算依据、税目、税率是否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有关减免的税金,是否依法批准,年末与税务部门清缴的手续是否齐全;有关会计记录是否正确,有无错计、漏计、拖欠、截留税金等问题。

第十条 长期负债审计

审查长期借款资金来源,使用及归还是否符合规定。

上市股票及发行债券是否经过批准,股票和债券的价值计算是否正确,溢价和折价发行时是否按规定进行摊销,有无人为调节当期损益情况。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审计

第十一条 投入资本的审计

审查投资资本是否真实,是否按照章程和投资协议及时筹足资本;对投资者用事务进行投资的,是否与合同、协议、章程中的规定相符,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定;对投入的资本有无随意抽回问题。

第十二条 资本公积金审计

审查公积金的行程是否真实,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产生的资本溢价是否进行了正确的反映;企业接受的捐赠是否入账正确并进行账务处理;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金是否经过批准,有无擅自转增资本金问题。

第十三条 盈余公积金审计

审查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正确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是否经过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无随意提取的情况;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和分配普通股股利是否经过批准,有无违反规定的问题;审查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以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任意提取和使用的问题。

第十四条 未分配利润审计

审查未分配利润的核算是否正确,有无任意漏记致使未分配利润不实的现象。

第五章 生产成本审计

第十五条 生产成本审计

(一)审查有无成本计划、费用预算。审计成本费用及开支范围是否合法,有无将购置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列入成本。

(二)审查产品成本计算的合规性及正确性,成本计算方法是否适当,各计算期成本计算方法是否一致,有无任意改变制造成本虚假的问题,有无利用摊提费用人为调节利润的行为。

第六章 损益审计

第十六条 产品销售审计

(一)审查销售收入的确定是否合规,有无隐瞒或虚构销售收入的现象;实现的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收入不入账、价外加价、价外返利等非法形成小金库,甚至贪污问题。本企业的基建及福利部门自用的产成品是否视同销售。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是否真实、正确,是否按规定冲减当期收入等。审查其他业务收入是否正确进行账务处理,有无隐瞒、转移等截留利润的现象。

(二)审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的范围和界限是否正确、合规,有无人为调节成本、利润的情况。

第十七条 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审计

审查费用支出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情况;通过摊销、计提形成的费用,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管理费用中支出的各项税金的计算是否正确;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支出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

第十八条 营业外收支审计

(一)审查营业收入及支出范围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无违反规定任意计列营业外收支的情况。

(二)审查营业外收入是否及时,全部入账,有无入账不及时或将其他收入转作帐外小金库的情况。

第七章 财务报表审计

第十九条 财务报表审计

审查各种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各种财务报表是否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有无截留利税或虚盈实亏问题;财务报表内容是否完整,钩稽关系是

否相符,有无编制遗漏或书写错误,各项期初数是否与上期期末数一致;报表编制说明是否重点突出,分析是否正确。

第二十条 利润分配审计

审查利润总额的形成是否真实;审查企业是否按时足额交纳所得税;是否按规定计提盈余公积金;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是否真实。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企业所有企事业单位。

第二是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总企业审计委员会附则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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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国海油成立于1982年2月,注册资本949亿元,拥有30多家二级企业,主要从事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及炼油,石油化工和天然气的加工利用以及销售等业务。据中国海油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中国海油资产总额5183.49亿元,负债总额1928.9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254.56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095.78亿元,利润总额524.04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国海油本部及所属8家企业,涉及资产额4550亿元,占中国海油资产总额的87.78%。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海油近年来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财务处理、项目建设程序不够规范和对所属企业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国海油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利润3.36亿元,占利润总额的0.64%。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国海油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中国海油对关联交易事项抵销不充分,造成合并会计报表多计利润5.2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2.2009年,中国海油本部及所属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炼化)等6家企业存在未及时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结转收入、多计提减值准备、在成本费用中直接列支工资性支出等问题,造成少计利润1.9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本部及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3.2009年,所属中海炼化将用于项目建设的化学三剂等原材料所含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造成少缴增值税1.5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补缴了1.07亿元税款,少缴的增值税款已计提并将在税务部门2010年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4.至2009年底,所属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气电)将2007年与其他单位合资成立公司的前期投资5800万元挂往来款,未及时结转投资。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了会计账目。

5.2009年,所属企业在未取得完整结算依据的情况下,支付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工程)南海FPSO项目费用3.82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补充了结算依据。

(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09年,所属中海气电等3家企业投资72.24亿元建设的7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未获得发展改革委核准即开工,有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获得国家海洋局核准即开工。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目前,5个项目已获得发展改革委核准,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已获得国家海洋局核准。

2.至2009年底,中国海油及所属中海炼化、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投资的生物柴油产业化等5个项目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期目标。截至2010年6月,项目累计投资9.4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通过调整、完善后期计划和加快技术攻关等措施积极推动相关项目实施。目前,有2个项目已达到预期目标,1个项目已按程序清理关闭,2个项目经营情况好转。

(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4年至2009年,所属海油工程、中海炼化惠州分公司等存在部分物资采购事项未实行公开招标、通过中间环节采购人为增加采购成本以及承接的部分工程项目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开工等问题,共涉及金额240.21亿元,且未及时收取赔偿款和违约金0.35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组织人员对所属二级单位物资采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并修订了《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制度。目前,已追回0.17亿元赔偿款和违约金,其余款项正在追缴中。

2.2009年,中国海油及所属中海炼化惠州分公司等3家企业有2.19亿元的工程项目未获批准即开工建设,部分工程项目还存在未公开招投标、拆分合同规避审批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对未批复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批复,同时要求下属企业认真查找制度建设和执行过程的薄弱环节,组织人员对经营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4年至2009年,中国海油未将所属12家企业员工工资6.49亿元纳入总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已将12家企业员工工资纳入总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2.2008年至2009年,所属企业未严格遵守国家销售政策,向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销售8.86亿元的产品。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积极采取措施,相关所属企业自2011年1月起停止向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供应产品,并将严格审查客户资质。

3.至2009年底,中海炼化收购的加油站中有161座的相关经营证照不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高度重视,对符合消防安全许可和环保验收标准的加油站,正在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标准的加油站,已进行停业整顿;对土地证或房产证不全的加油站,正在组织人员查明原因,抓紧办理。

4.2009年至2010年6月,中国海油收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拨款3775万元,课题时间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截至审计时,累计拨出53.03万元,仅占收到资金的1.40%。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已于2010年7月按进度已将经费拨付课题承担单位,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重大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将针对重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五)信息系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中国海油本部及部分所属企业信息系统使用中存在用户闲置、核心采购管理流程使用率不高、主数据质量存在缺陷、部分关键应用控制未到位、与其他管理系统集成共享程度低和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积极采取措施,对用户登录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和优化,出台了《SAP系统刚性控制功能操作规范》等制度,要求所有业务必须在线处理,通过完善数据接口方案等方式保障系统数据的同步更新和共享。

此外,审计还发现所属企业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所属企业2003年以前征用的830.78亩土地长期闲置;2003年至2008年,未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547.99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对闲置土地进行开发,正在补办土地征用的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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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同点

(一) 二者产生的动因相同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形成是审计产生的动因。因为无论是古代王室审计、官厅审计,还是现代国家审计;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无论是政府内部审计,还是企业内部审计,其建立都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而审计则是受托责任关系能够顺利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由于资源占有人要对所委托的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受托人要向委托人证明自己有效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情况,而审计人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当事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能够为受托责任关系双方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审计人为了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证明受托人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就产生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的主体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虽然设立了专职的审计机构,但是,在日常审计中其审计的主体仍然是审计体系中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更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可见,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主体都是相同的。

(三)审计程序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程序是一致的。二者都需要经过审计计划或委托、审计准备、审计实施、编制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六个阶段。只有实施这样的审计程序,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审计项目。

(四)审计范围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行为。 而财务收支审计是对国有经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实施监督的行为。

从二者的审计定义可以看出,二者的审计范围是相同的。它包括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

(一) 审计目标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负有的责任进行审计,加强对责任者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责任者的经济责任,促进责任者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其重点是对责任者经济责任的评价。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包括五个方面:1.存在或发生。是指审计要认定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费用在会计期间是否确实发生。2.完整性。是指审计要认定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所有交易项目是否都进行了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3.权利和义务。是指审计要认定在某一特定时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权力,各项负债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的义务。4.计量与计算。是指审计要认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会计要素是否正确计量,是否按适当的金额进行核算,相关的计算是否正确。5.揭示和披露。是指审计要认定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加以分类、说明并在会计报表上反映。财务收支平衡的最终目标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重点是检查。

(二) 审计对象(审计客体)不同 依据《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市(县)辖区直属的党政机关正职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负职),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 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责任人,而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经济活动。

(三) 审计的内容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勤政规定的行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资产审计。是对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2.负债审计。是对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3.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审计。是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基金、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4.损益审计。是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

(四) 审计的目的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查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从而达到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的目的,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提供使用、管理和评价干部的参考。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揭露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目的的区别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而财务收支的目的是纠偏和服务。

(五) 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指标评价、内控制度评价、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等。经济指标评价又包括收入任务完成率、资产增值、保值率(目标完成情况指标),财政收入真实率 (真实性指标),共商税收成本率(效益性指标)。内控制度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主要评价个人是否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主要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评价,引导被审单位的经营行为,帮助被审单位寻找差距及产生的原因,促进被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主要包括:1.反映单位效益状况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2.反映单位营运状况的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3.反映单位偿债能力状况的资产负债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三、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联系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致性,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这是因为,在审计程序上二者都经过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阶段。在审计方法上二者都利用了现有审计的手段和方法,如健全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在审计内容上二者都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因此,在轮审的前提下,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积累的财务收支审计资料,只有这样,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任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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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范本

一、基本情况

市水利局是隶属于市政府的正县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统一负责、管理全市水资源、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电及电网规划等。局机关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在农行开设账户4个(零余额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一般账户各1个)。

你局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电管理局、市水电管理局和市水利水电建筑公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在职人员为自收自支,离退休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和水库管理局部分事业编制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其余人员为自收自支;水利水电监理公司和水利水电建筑公司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目前在岗约30余人。现局机关在职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65人,内设计财科、办公室、人教科、水政科、水保科、建管科、农水科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8个科室。

二、预算收支和财务收支情况

2014年总的经费收入中,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和年度追加两项合计1083.94万元,占当年整个经费来源的64%。从审计的情况来看,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较少,在年度追加的经费中,除一部分带帽的资金外,有相当一部分是弥补机关公用经费。但局机关因近几年来为争取项目资金、改善办公条件等发生的费用较大而使得公用经费往往捉襟见肘,从而挤占专项资金已成不争的事实。预算收支详见附表。

三、2014年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上问题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另行下达审计决定。

五、审计建议

1、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等与市场经济紧密关联的单位应在积极拓展业务谋求生存发展的同时切实规范各项经济业务操作,不能违背国家的法规法令而逆行;市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和经济事项的监管。

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市本级财政的支持,以保证正常的行政经费支出,杜绝挤占专项资金。

3、下属个企事业单位应进一步增强纳税意识,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第11篇: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审计署颁发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精神,依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收支审计必须以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制度、审计法规的前提下,以本企业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三条 本公司有独立核算的部门和单位均属财务收支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和各直属全资、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各级审计部门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职权,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包括财务报表及其反映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和费用、利润,以及被审计财务事项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二章 资产审计

第五条 流动资产审计

(一) 货币资金审计

1、库存现金审计

(1)审查库存现金的实有数,账实是否相符,有无溢缺;出纳人员有无挪用;有无白条抵库;有无超出银行核定的限额。

(2)审查收入的现金是否及时入账,有无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或贪污情况。

(3)审查支付的现金是否真实,有无假收据、假发票或用发票的副联报销、贪污情况。

(4)审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的数据是否一致,有无瞒收、虚报等情况;现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记录是否正确、合规。

(5)审查现金的收付业务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2、银行存款审计

(1)审查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总账是否相符;审查是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是否及时处理。

(2)审查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的收支有无异常现象,有无虚收、虚付或收付均不入账的情况。

(3)审查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合法性、正确性,有无其他单位或个人借用账户或支票进行非法活动。

(4)审查有无公款私存的现象。

3、其他货币资金审计

(1)审查汇往外地的采购专户,是否与采购业务有关,支出是否合理合法,采购业务是否及时结算,余额是否及时退回,有无代其

他单位和个人收付款的问题。

(2)审查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方式存入银行的款项是否真实,是否为企业经营所需要,结算是否及时。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审计

1、审查应收及预付款项账面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是否属于正常业务形成,有无违反规定对外拆借资金问题,有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问题。

2、审查坏账准备的提取与坏账损失列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正确性,手续是否完备。

(三)应收票据审计

1、审查应收票据是否由正常业务产生,有无非商品交易而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到期是否及时向承兑人收回,有无已到期或过期未收回的票据。

2、审查商业汇票贴现的计算是否正确合规,贴现款是否及时入账,贴现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四)存货审计

1、审查存货账面余额及结存数量的真实性、正确性,账账、帐表、账卡、账实是否相符;代加工、代保管的存货产权是否经过界定;盘盈、盘亏及报废的存货是否经过批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审查存货入账价值的正确性,采购成本构成项目是否正确,采购费用分配比例是否合理,增值税 — 进项税是否按规定入账,计

算是否正确,有无违反规定进行核算问题。

3、审查存货的计价方法是否正确,是否坚持一致性原则,有无违反规定,任意改变计价方法,人为调节存货发出成本问题。

第六条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审计

(一) 固定资产审计

1、审查固定资产的实存量,是否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有无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的问题。

2、审查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纳入计划和预算,有无盲目购建、追求豪华、不讲实效问题;新建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否真实,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同时验证新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证明。

3.审查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额计算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任意扩大折旧范围、随意改变折旧方法、多提或少提折旧的问题。

4、审查固定资产的报废、盘盈、盘亏、转让的处理是否经过批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手续是否齐备,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理问题。报废资产的残值及转让固定资产的价款是否及时全部入账,有无私设小金库问题。

5、审查企业在发生资产转移或企业改制中,是否按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有无资产流失问题。

6、审查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合同是否合法合规;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计价是否准确;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合同到期,所有权转移是否按原定条件执行。

(二)在建工程审计

1、审查在建工程物资是否账实相符,有无丢失、损毁;预付工程价款是否真实、正确,手续是否齐全。

2、审查在建工程各项支出是否正确、真实、合规,工程成本分摊是否合理,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第七条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审计

1、审查各项资产的形成及取得是否合法;计价是否准确、合规;摊销的期限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无形资产对外转让、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2、审查待摊费用的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分摊期限是否合理,有无将属于长期待摊费用而作为待摊费用处理,有无利用待摊费用弄虚作假、人为调节成本、隐瞒利润或虚增利润的行为。

第三章 负债审计

第八条 负债审计

(一)短期负债审计

审查各项短期负债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有无隐瞒风险。预提费用的项目、数额是否正确,预提期与受益期是否一致,有无任意多提、少提或不提的问题。

(二)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及福利费的审计

1、审查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和福利费提取比例是否真实、合

规;工资的发放有无虚报冒领现象;奖金、工资性津贴发放标准以及福利费的用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实行绩效挂钩情况、提取工资总额的标准、比率是否合规;审查提取工资总额的基数、新增效益工资的计算和各种单项工资的增加是否合规、真实。

(三)应交税费审计

审查各项税金的计算依据、税目、税率是否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有关减免的税金,是否依法批准,年末与税务部门清缴的手续是否齐全;有关会计记录是否正确,有无错计、漏计、拖欠、截留税金等问题。

(四) 长期负债审计

审查长期借款资金来源,使用及归还是否符合规定。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审计

第九条 投入资本的审计

审查实收资本是否按公司章程真实、按时、足额。 第十条 资本公积金审计

审查公积金的形成是否真实,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产生的资本溢价是否进行了正确的反映;企业接受捐赠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金是否经过批准,有无擅自转增资本金问题。

第十一条 盈余公积金审计

审查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正确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是否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无随意提取的情况;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是否经过批准,有无违反规定的问题;审查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以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任意提取和使用的问题。

第十二条 未分配利润审计

审查未分配利润的核算是否正确,有无不实现象。

第五章 生产成本审计

第十三条 成本审计

(一)审查有无成本计划、费用预算。审计成本费用及开支范围是否合法,有无将购置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列入成本。

(二)审查成本计算的合规性及正确性,成本计算方法是否适当,各计算期成本计算方法是否一致,有无成本虚假的问题,有无利用摊提费用人为调节利润的行为。

第六章 损益审计

第十四条 收入审计

(一)审查主营业务收入是否确定、合规,有无隐瞒或虚构收入现象;实现的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收入不入账。审查其他业务收

入是否正确进行账务处理,是否转移其他业务收入形成小金库。

(二)审查主营业务成本、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的范围和界限是否正确、合规,有无人为调节成本、利润的情况。

第十五条 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审计

审查费用支出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情况;通过摊销、计提形成的费用,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各项税金的计算是否正确;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支出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 营业外收支审计

(一)审查营业外收入及支出范围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无违反规定任意计列营业外收支的情况。

(二)审查营业外收入是否及时,是否全部入账,有无将营业外收入转作帐外小金库的情况。

第七章 财务报表审计

第十七条 财务报表审计

审查各种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各种财务报表是否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有无截留利税或虚盈实亏问题;财务报表内容是否完整,钩稽关系是否相符,有无编制遗漏或书写错误,各项期初数是否与上期期末数一致;报表编制说明是否重点突出,分析是否恰当。

第十八条 利润分配审计

审查利润总额的形成是否真实;审查企业是否按时足额交纳所得税;是否按规定计提盈余公积金;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是否经过批准,是否真实。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浦交本部及各直属全资、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浦东公交审计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2篇:物流公司财务收支及管理控制审计实施方案

**物流公司财务收支及管理控制

审计实施方案

一、审计对象:**物流公司

二、审计范围: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财务收支及管理控制

三、审计目标:通过对公司财务收支及管理控制的全面审计,评价公司财务及业务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评价公司管理控制的有效性,揭示公司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相应改进措施;提示公司潜在的经营、资金、涉税、涉法等风险;通过审计为公司完善管理提供建议。

四、审计内容:

1、财务及业务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就财务数据,主要是费用开支的真实性,收入记录的完整性,往来款余额的准确性,财务核算方法的规范性,财务成果是否如实反映,有无潜盈潜亏。就业务数据,主要是运输业务及结算数据记录的系统性、规范性、准确性。

2、内部管理控制的有效性。结合公司财务及业务数据审计,审查公司在运输业务、物资采购及实物管理、账外收支、经济责任制考核、资金管理、文档及合同管理等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确定制度是否完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程序是否适当。

3、涉税、涉法等重大风险。

五、审计成员:***(组长)、**(主审)、A、B

六、审计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3月17日

七、审前调查 (全体组员,2月20日至2月24日) 1

由于此项目,涉及账外事项,且物流公司涉及的业务类型较多,时间跨度较长,调查阶段安排时间较长。

1、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包括了解公司经营环境,了解公司组织结构,相关部门职责,部门人员情况及岗位职责。选择性借用北京注协底稿-第四部分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不包括内部控制)底稿。

2、通过询问公司人员及查阅公司相关文档,绘制公司各业务模块流程图,了解相关票据的形成,了解相关流程涉及的人员,了解相关流程的管理制度,根据了解的情况确定风险点,并形成相应的书面记录。选择性借用北京注协底稿第六部分 了解和评价公司业务循环内部控制底稿。

3、完成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及会计政策调查,应结合报告基本情况涉及的内容调查。

4、了解银行融投资状况及其他情况。

5、根据调查情况确定需要实质性跟踪了解的事项(穿行测试)。

6、组长组织组员讨论此次审计重点及人员方案调整事宜。

八、审计实施 (2月27日至3月17日)

(一)主审负责事项

油料采购结算与耗用管理、轮胎采购结算与耗用考核。

1、物资管控情况。

备品备件采购、发放、库存管理,废旧物资处臵。汇总各类物资的账面及实物的收支存,结合实物盘点,确定账面与实物差异,并找出原因;获取相关价格信息,对比采购价格的有无异常;关注产品是否有质量异议,如有分析其原因;价款结算是否与合同一致(上期审计存在批发价与零售价的差异);查阅库房管理制度,察看实物管理及数据传递,物资的领用手续是否齐全,是否 2

严格执行交旧领新政策,评价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废旧物资处臵结合营业外收支进行。

2、修理业务(含修理人员工资考核)。查阅修理人员工资考核办法,确定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了解修理作业流程,确定是否存在走失物资、浪费等风险;修理人员工资考核记算是否正确。了解外修费用情况,对其进行分析测试。

3、应付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真实合理性。审查资金支付程序是否合理有效,应付账款期末构成及账龄分析等。

4、采购财务结算情况。采购结算是否准确,货款结算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是否预留质保金,是否存在超支付货款情况,是否定期核对往来。

5、德兴、佳通物流的清算情况。

6、所有者权益。总体构成;股本增减及投资人变动;资本公积变动原因;关注其会计、涉税处理上是否适当。

(二)B负责事项

1、外运情况。

(1)外运车辆调度管理及信息记录。了解业务流程,以及数据记录与传递流程,确定是否存在控制薄弱环节。

(2)外运业务运费结算及往来(涉及科目应收账款,运输收入-外运收入)。 a.收集业务台账等资料,评价业务数据记录的规范性、系统性、完整性,记录是否及时;分品种、单位汇总审计期间的业务及结算数据、未结算数据。

b.审查公司合同及调价报告归档管理是否规范,合同条款是否完整、合法,内容是否严谨;合同评审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c.根据合同审查结算数据的准确性。结算单价适用是否准确;运量与从川钢、水泥公司等获取的数据是否一致,抽查与原始磅单是否一致(会计核算是 3

否附全磅单及因此存在的重大风险);自运与外包给第三方运输的业务区分是否准确,有无公司车承运记入了第三方;部分业务需与账外收支审计结合。

d.了解公司是否定期对账。从财务部取得各往来单位截至2011年12月末,含未开票或未取得发票金额的往来余额,抽取集团外单位函证,确认余额准确性。

2、运输相关支出(含驾驶员工资考核,涉及会计科目为应付职工薪酬、运输运输支出、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按部门统计审计期间工资发放总额,审查工资计算是否符合公司资薪管理规定,计算采用的各数据是否准确;个人所得税计提是否准确(过节费等不从工资表的支付给员工是否纳税);分析驾驶员工资,对于异常偏低的调查原因(调度不合理、车辆状况、可能存在的偷盗油料情况等);对驾驶员的处罚是否逗硬;结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探计规避偷盗油的考核办法;运输支出下的其他项开支是否真实、合理。

3、其他应收款审查。各辅助项目余额性质及形成原因,借款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对于账龄1年以上及已离职的个人借款重点关注;若有与其他审计人员相关需及时传递。

4、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营业费用审查。营业费用中过磅费用中节省的奖励,如何奖励。

5、亲自跟车测试运输流程。

(三)A负责事项

1、内运业务管理及结算(科目涉及应收账款、运输收入-内运收入、其他应付款)。结合外运了解业务及数据流程,评价是否存在控制薄弱环节;业务量与从川钢等公司获取的数据核对是否一致;挂靠 4

车结算量与原始磅单是否一致,单价是否与合同一致,若较异常,可与公司相似车辆比较或现场察看其运量或运价,确定其业务真实性。

2、运输相关支出(含驾驶员工资考核,涉及会计科目为应付职工薪酬、运输运输支出、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按部门统计审计期间工资发放总额,审查工资计算是否符合公司资薪管理规定,计算采用的各数据是否准确;个人所得税计提是否准确(过节费等不从工资表的支付给员工是否纳税);分析驾驶员工资,对于异常偏低的调查原因(调度不合理、车辆状况、可能存在的偷盗油料情况等);对驾驶员的处罚是否逗硬;结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探计规避偷盗油的考核办法;运输支出下的其他项开支是否真实、合理。

3、各单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或摊销、净值情况;车辆按权属及管理权构成(划分为自有已上户、自有未上户、上公司户的挂靠车、租借入其他公司),按用途构成(划分为管理用、普通外运、普通内运、装载机、特种运输车、租借给其他公司、其他);原值及折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关注其及相关的涉税风险(关于缩短折旧年限,是否属税法要求,以确定是否存在税金损失);

3、其他应付款。余额构成;款项性质及形成原因;确认金额是否与相关合同一致;若有与其他审计人员相关需及时传递。

4、亲自跟车测试运输流程。

(四)组长负责事项

1、保险缴纳及理赔(涉及科目:预付账款-待摊保险费、营业外收入-保险赔款收入、营业外收入-驾驶员处罚收入、其他应收款(事故相关款项)、营业外支出-赔偿支出、补贴收入)。保险理陪流程及公司管理情况;公司管理车 5

辆保险缴纳情况(未投保车辆构成,是否存在较大风险);保险款期初应收、本期收到及期末余额;事故理陪按上期报告中全额赔付、部分赔付、待赔付、未投保、未立案的分类统计,重点关注本期应收保险赔款记录是否完整,及应理赔而未理赔、理赔金额偏低等事项。

2、资金管理(涉及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1)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执行资金计划管理、印鉴分管、应收票据登记、空白单据管理、定期盘点,编制余额调节表;按收付款性质,对现金及银行存款收付款项进行分类,重点关注以现金及现金支票支付的款项是否有充分依据,现金收支是否有无坐支现象;盘点库存现金,调整至2011年12月末,若与账面有差异,查找原因;检查2011年12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是否准确,如有差异,查明原因;抽查现金收支审批手续是否齐全,附件是否充分;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

(2)融资情况。获取审计期初与期末各银行融资授信额度(含贷款、票据等)、保证金比例,实际融资金额、保证金金额、抵押担保、融资利率,评价公司融资工作开展状况;公司融资费用有无进一步下降空间,评价其经济性;利息收入的情况。

3、待摊费用审查。待摊费用形成及摊销情况。

4、业务费考核情况。检查公司业务费台账记录的准确、规范;业务费的开支是否符合经济责任制规定;业务费考核的计算方法明确性、前后一致、考核指标合理。

5、涉税事项(涉及科目:应交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汇总各税种计缴数据,明确公司享受的税收政策,税金计提是否准确,有无多计缴或应计缴未计缴(如印花税计缴是否全部计缴);取得的运输发票营业税是否已扣除; 6

税收返还情况;通过查阅税务稽查等相关资料,了解有无重大涉税事项。

6、账外收支情况。获取账外资金的收支存记录,核实账外事项收支情况;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审查记录是否完整;账外资金管理情况。

7、审计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九、总结报告阶段(3月16日)

主审汇总审计资料拟写审计报告,经审计组长修改后报审计总监审核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结合被审计反馈意见,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第13篇:福建分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及内控检查实施方案

福建分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内控、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根据总公司《关于福建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的批复》(〔2010〕636号)、福建分公司《关于对200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控评价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闽〔2010)113号及分公司年初工作部署,分公司将对辖区直属企业2009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对内控执行情况及在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内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有利于促使辖区各单位规范财务核算,强化流程控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二、检查范围

辖区所有直属单位200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控检查有关检查出来问题的整改情况及2010年度1-10月的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内控执行和制度完善情况。抽查部分直属库的职工薪酬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抽调直属单位人员交叉检查的方式,对有关业务进行核查或抽查。

四、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一)时间安排

安排10天的现场检查时间,3天的复核、编报检查报告时间, 1 于11月9日下午集中,10日进点。

(二)人员安排

本次检查设立3个专项检查组,每小组3-4人。各小组安排情况如下:

第一小组:

负责人:..成员:

第二小组:

负责人: 成员:

第三小组:

负责人:

成员:

另外, 。

五、检查程序

(一)准备阶段:成立检查小组,被检查单位准备相关会计凭证、账簿、合同、计划等文件资料,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现场检查阶段:审核检查有关资料和经济活动,编制检查工作底稿。

(三)确认阶段:汇总检查资料,与被检单位初步交换意见。并由被检查单位盖章确认

(四)出具检查结论阶段:编报分公司检查报告,督促违规 2 单位进行整改。

六、财务收支检查内容及方法

(一)资金管理的检查方法

1、是否存在超过现金结算起点,以现金支付大额款项的情况,检查现金日记账中的大额支出。

2、大额资金运作是否合规、合法,资金调度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通过询问相关人员了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抽取凭证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通过对其他科目的检查来发现是否存在现金、银行存款账外储存、使用的情况。

4、银行存款长期未达账项是否及时予以清理,是否存在银行存款进出不入账的现象,获取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记录调节表中的长期未达账项,分析未达账项是否合理。

(二)实物资产的检查方法

1、存货

(1)编制或索取存货余额明细表和存货收、发、存明细表,核对各存货各项目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与会计统计报表是否相符。

(2)检查随粮入库未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通过合同、入库单据查看是否建立独立的保管备查账簿,登记是否正确。包装物的发出是否合理,有无计价,如有单独计价的,收入是否及时入账。

(3)在监盘或抽盘被检查单位存货时,要检查有无代他人 3 保存的存货,有无未作账务处理而置于他处的存货,如:预付了款项,而不入账,在账外循环的情况。可采取检查过磅单、发货明细表、入库单日期是否在同一时间段的办法。

(4)取得各期存货盘点盈亏调整和损失处理记录,检查重大存货盘亏和损失的原因有无充分合理的解释,重大存货盘亏和损失的会计处理是否已经授权审批,是否正确及时地入账。

(5)抽查大额的采购业务,追查有关原始凭证、账簿记录,查看大额的采购是否采取了集体决策,相关的决策材料是否完整。如:会议纪要、签字的付款审批单。

(6)购买并储存在异地的存货是否落实保管责任,购销确认依据和粮油权属转移时点能否准确确认。

2、固定资产

(1)检查各年度金额较大的新增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凭证手续是否齐备,有无验收人,对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等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暂估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是否恰当;如有用固定资产评估值入账的情况,应检查其入账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

(2)检查各年度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了解固定资产减少原因及受让方,核实转让定价及定价依据是否合理,关注是否存在低价转让固定资产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发生。在存在固定资产减少的情况下,判断是否应有与之相关的现金收入并进行核实,以帮助发现有可能形成的账外资金。

3、在建工程

4 (1)检查在建工程账户期末余额构成内容,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必要时到工程现场实地观察,查看土建及安装设备的实际存在。

(2)查看在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看支付手续是否完备,支付条件是按合同要求进行。

(三)往来账款检查方法

往来款形成的真实性、合法性、偿还及时性以及记录的完整性,关注是否存在往来款调节收入或成本的情况。

1、主要是关注检查截止日的余额,在往来款出现问题或有其他需要的情况下,需追查或关注以前年度的情况。

2、在检查中,应注意往来款的对方科目以及往来款形成的经济业务的安全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对于有常年往来的应注意是不是每次结算后均留有余额,对于偶尔往来的要关注挂账的时间,对这类余额要进行重点分析,分析出是否潜盈或潜亏。

(四)负债的检查方法 负债的检查可以分类别进行:

1、对于外单位或个人的负债,应检查是否属超过一年的应付款项或是红字挂账的应付款。分析是否属潜盈性质挂账或是预付性质挂账。

2、对于单位内部的负债(主要是工资、福利、工会、培训、个税、社保、住房补贴等),应查看是否超支,是否按比例计提和发放。

(五)收入的检查方法

1、通过查阅各期末有关收入的账簿及抽查相关凭证,以确定其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核算以及收入的完整、准确,是否存在多计、漏计收入的情况。保管补贴收入和轮换补贴收入可以采取全年统算的办法查看是否正确计算。轮换补贴计算时可要求被检单位提供轮换补贴计算表,这张表应计算到月。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应对照出库单或发货明细表。

2、通过查阅账簿及相关凭证,了解其贸易粮购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核算,同时确定其是否存在同时虚增收入和成本的现象。

3、其他业务产生的收入是否全部入账,可以检查中转的提票单据、合同,对于单批收益率明显偏低的要重点关注。

(六)成本费用的检查方法

1、查阅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相关账簿及凭证,了解其核算内容,重点关注各月提取和摊销情况,以确定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计提和摊销的依据是否充分。

2、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1)检查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挤占资本性开支的情况:通过查阅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簿,确定其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挤占资本性开支。

(2)检查是否存在资本性开支挤占成本费用的情况:通过查阅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等账簿及凭证,对分年度、各月的主营业务成本、经营费用进行分析性复核,对重大波动和异常的月 6 份进行分析并查明原因,以查找存在的大额支出是否合理,确定其是否存在资本性开支挤占成本费用的现象。

3、关注企业是否正确划分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关注主营业务成本、费用账户中的重大调整事项。

4、查阅费用帐簿,抽查相关凭证,关注各项费用是否有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支付依据、手续是否完备(如是否有计算过程等)。

5、分析成本费用与其相关的收入的配比性,检查成本结转是否严格按照一贯性原则进行。

七、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内容

(一)货币资金控制

1、直属企业是否建立了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2、检查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3、检查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4、检查轮换资金的管理情况。是否明确采购资金不得以现金方式带往异地;是否存在以个人账户结算轮换资金的现象,如果因客观原因造成以个人账户结算轮换资金时,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对轮换资金进行有效监控,保证轮换资金的安全。

5、检查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6、检查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二)往来管理控制

1、直属企业是否落实了分公司的应收、预付管理办法。

2、赊销和预付货款是否经过库主任办公会或客户管理小组审批。

3、往来账目处理是否清晰、及时、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经过财务负责人审核。

4、是否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并有效执行;财务部门是否按月编制应收账款清单,送达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催收。

5、检查结算期内的应收款项,相关责任部门是否做好催收工作,对超过结算期的应收款项,直属企业是否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必要时是否征求法律部门意见采取法律措施。

(三)轮换、购销控制

1、粮油的购入控制

(1)是否存在粮油轮入或购入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直属企业是否建立了完整的客户档案并及时更新。是否对主要客户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等做出了评价。

(3)直属企业是否在接到分公司下达的轮换计划以后,进行储备粮油轮换操作。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如实记录粮油轮换的数量、仓位和时间,并形成入库作业记录。轮换情况是否每旬如实向分公司报告。轮换完成后,是否及时报分公司验收。

(4)直属企业是否依据经审批的收购方案采用招投标、询 8 价比价和零星收购等方式进行粮油的收购。采用询价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是否做了比价和询价记录。零星收购是否确定了收购价格、组成了购销小组、控制了资金风险,购销小组的人员组成是否合规。

(5)合同谈判前,是否由库主任办公会核定各地区收购指导价,库主任依据地区收购指导价向各业务人员进行授权。业务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6)直属企业是否有专门部门、人员负责合同的签订,是否遵循岗位不相容原则,授权是否恰当,合同的起草、签订和履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价格、数量、价款、时限等到内容变更或合同转让,是否签订补充协议。

(7)库主任和业务和仓储部门负责人是否定期和不定期查询轮换架空期,关注架空天数及数量。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轮入。是否存在轮换架空期超过规定期限的现象。

(8)扦样和检化验是否由不同人员担任。检化验人员是否认真通过仪器检验和感官检验,确保收购粮油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9)运输合同制定是否合规,运输过程中是否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粮油的安全和和减少损耗。直属企业是否有专门机构负责粮油的验收入库。粮油的验收入库是否按规定的流程和入库时间入库,入库流程是否合理。

(10)直属企业粮油轮换资金是否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 9 行了收付,或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进行了收付。收购原则是否按照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了操作。是否明确了收购资金不得以现金方式带往异地。是否设置了收购周转资金限额和周期。

2、粮油的销售控制

(1)粮油轮出、或销售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与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直属企业是否在按分公司通知,进行粮油轮换业务操作。储备粮油轮出预案的编制和调整是否经过了收集和分析信息、编制、审核、审批后,下达到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综合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储备粮油销售预案的内容是否完整。

(3)销售方式是否采用询价比价等方式。粮油销售价格范围的确定,是否遵循了收集信息、分析报告、审核、审批程序。是否由库主任办公会核定各地区销售指导价,库主任依据地区销售指导价向各业务人员进行授权。

(4)客户档案的建立情况。客户的选择是否关注了客户档案中提供的信息、客户历史交易合同执行情况、信用资质和支付能力等,是否做了详尽的比价和询价记录。

(5)直属企业是否有专门部门、人员负责合同的签订,是否遵循岗位不相容原则,授权是否恰当;业务人员是否同多家客户进行了询价和谈判,保证销售价格合理。

(6)粮油的销售是否原则上采用现销方式。确定赊销对象是否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是否建立了信用风险防范机制,是否进 10 行了信用度调查,赊销是否经过了审批。财务资金结算员在资金到账后是否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结算员。业务部门是否依据资金到账额,开具出库通知。

(7)粮油的出库是否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流程进行管理。直属企业与运输单位或个人是否签订了运输协议,协议是否完整有效,责任明确。仓储部门、计量检验部门等相关业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出库通知单确定的数量及货位出库。

(8)粮食出仓后,保管、统计、财务人员是否及时核对出库粮食总量。当仓内粮食全部出仓后,出仓数量与储存数量不一致时,对确因保管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合理损耗,是否及时填写《损溢单》。对于非正常损耗,是否查明原因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销售与收款授权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有关单据、凭证登记、领用、传递、保管、注销手续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要注意销售业务过程中是否存在货款支付方与购货方不为同一人的事项,有没有提供债务转移具备法律意义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粮油储存控制

1、有关保管账册、资料是否齐全。

2、直属企业是否建立了粮情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3、直属企业是否建立了检验制度,是否对储备粮油质量按时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4、直属企业是否建立了定期盘点制度,是否定期盘点,盘点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5、直属企业是否建立了熏蒸作业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熏蒸作业安全。

6、发现粮食虫害、陈化变质或鼠雀等情况时,处理是否及时。对不宜储存的粮食是否按照规定,采取了适宜的处理措施。

7、储备粮油损溢的处理程序和处理结果是否正确。

(五)外租库和代储库的控制

1、外租库和代储库的选择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外租库和代储库轮换业务合同的订立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保管是否符合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直属企业监管人员和库主任是否对外租库和代储库的中央储备粮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六)实物资产控制

1、直属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药品药剂管理制度和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的采购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按预算执行,采购审批手续是否合规。

3、检查固定资产的维修、出租、处置和盘点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履行规定的审核、审批手续。

4、检查药品药剂的采购与验收、保管与台账的登记人员、报损申请与审批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混岗现 12 象。

5、药品药剂是否向定点厂家购买。药品药剂采购是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药剂入库时是否要求有两人以上在场,并由保管员及采购员共同填写药品药剂入库凭证,同时登记剧毒物品出入库登记本。药品药剂出库时是否要求有两人以上在场,出库时由仓储部门药品药剂库房保管员及领用人共同填写出库凭证并签字确认。

6、材料物资采购是否履行了规定的预算和审批手续。

7、材料物资的保管、领用、处置和盘点是否合规

(七)工程项目控制

1、是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建立了工程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2、工程项目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应该采用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是否选择了招投标形式,招投标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4、概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对概算进行审核。是否存在超概算现象。

5、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是否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八、对检查人员要求

(一)要保持独立性,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进行检查。

(二)认真、准确、详细地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对有问题的 13 事项要做好检查记录。

(三)检查人员要保守被检单位的商业秘密,严禁外传。

(四)充分利用这次检查,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

(五)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落实检查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14篇:上半年财务收支审计通知书1

Xx煤矿xx科

矿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矿2016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现决定对全矿各独立核算单位及食堂、医院、幼儿园各创收单位2016年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请予积极配合。各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被检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被审计单位需准备以下资料:

1.2016年1—6月份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2.2016年度经营计划及单位经营管理情况说明; 3.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协议、合同等有关资料; 4.其他有关财务收支的资料。

特此通知

Xx科

2016年x月x日

第15篇:财务收支审计目标及重点

财务收支方面: 1.资金管理

目标:审查货币资金管理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重点:是否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审查票据是否有效,审批程序是否完备;承兑汇票的管理是否合规;是否有备用金管理制度及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小金库”、账外账,有无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现象。 2.往来款项审计

目标:审查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应付,预付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重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潜亏挂账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对外资金拆借;是否经过适当审批;预付账款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按协议或合同执行。

3.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审计 目标:审查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

重点:是否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预算、核算制度;是否存在重大波动和异常的费用;大额、性质特殊的费用支出是否真实、是否经过适当审批,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甲货乙票的情况;七项费用是否超预算审查;是否存在开票单位与付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开票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是否与报销费用内容一致; 4.营业外收支审计 目标:营业外收支的合规性、真实性

重点:大额罚款、捐赠、诉讼及其他大额资金支出,手续费是否齐全;对外捐赠是否经过适当审批; 5.无形资产审计

目标: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合规性

重点:是否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是否真实存在,并为被审计单位所实际拥有;是否按规定核算 6.收入管理

目标: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重点:是否建立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设合同收入及其他收入方面的控制制度;是否存在虚构收入情况;是否存在隐匿收入情况;核算是否符合规定。 7.对外投资方面

目标:对外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

重点:是否建立对外投资制度,是否通过实行重大投资集体决策;是否经过集团审批;对外投资的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手续是否合规;长期亏损的参股单位,是否对参股20%以上的公司派出董监事,派出的董监事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是否存在超法定限额分红的情况。 8.应付职工薪酬

目标:职工薪酬及各项附加费提取、支用的真实性、合规性 重点:是否按规定提取;是否按规定缴存及支付。

9、对外借款及担保

重点: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对外借款及担保;利息核算是否准确;长期借款的借入、偿还记录是否准确、完整。 10.税金

目标:税金核算的合规性

重点:是否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16篇: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国电信成立于2000年5月,注册资本1580亿元,全资和控股二级公司35家,主要从事固定通信、蜂窝移动通信、网络接入、增值电信等。据中国电信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中国电信资产总额6476.40亿元,负债总额2184.1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292.22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604.06亿元,利润总额138.08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国电信本部及所属5家单位,涉及资产量占中国电信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中国电信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完善,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重大经济决策较为规范,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对所属企业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国电信2010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20769.7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3%;多计负债6200.4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03%;少计所有者权益22540.9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05%;少计利润4429.2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0.32%。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国电信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4年12月至2010年12月,所属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电信实业)等单位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抵销内部损益、确认部分投资收益和资产减值准备等,导致少计利润1亿元,其中2010年少计利润0.4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浙江电信实业等单位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2.2008年至2010年,所属浙江电信实业金华市分公司等单位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260.5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补缴了企业所得税。

3.2009年至2010年,中国电信本部及部分所属

二、三级公司本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工资性支出5627.10万元,未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也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信及所属各单位已补缴了个人所得税。

4.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中国电信所属单位以物业费、会议费等名义套取资金307.36万元形成“小金库”,累计支出304.96万元,主要用于招待费、培训费和发放奖金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调整了会计账目并追回了资金,完善了物业管理和会议费、招待费管理制度,对2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经济处罚。

(二)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存在的问题。

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中国电信新增移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为79%至83%,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面实施新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并开展用户登记信息保护检查的通知》,以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实名登记工作质量。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中国电信所属单位在开展外呼营销和商务短信群发业务过程中对用户信息管理不严;有的单位移动电话公免公纳卡存在无消费限额、超期使用等管理不规范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下发《关于加强增值业务营销合作中用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建立用户信息保护长效机制作出了规定,并组织公免公纳卡使用单位进行清理规范。

2.中国电信企业年金自2003年建立以来,在运作过程中存在未采取规范的委托管理模式等问题,截至2010年底仍未按规定清理规范到位。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信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于2011年8月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了企业年金方案并于次月获得批准,此后下发了《关于规范集团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等3个配套文件。

3.2008年至2010年,中国电信所属单位部分大额采购未进行招标,涉及金额6753.75万元,占应招标金额的0.04%;购买的公务用车有14辆超过了中国电信规定的采购价格上限。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对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者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采购供应管理交叉检查,加强了对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公务用车的管理。

4.2008年至2010年,中国电信所属单位将承接的电信工程违规分包给无电信工程施工相关资质的单位,涉及合同金额5.9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实施整改,清退了无资质的分包单位,并制定或修订了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等4项内部管理制度。

5.2008年至2010年,中国电信所属单位向福建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重复收费106.90万元;未及时对增值业务欠费时间已超过3个月的用户停止或限制电信服务,多发生用户欠费590.37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退回重复收取的费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后付费用户信息费欠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规范欠费管理,并认真进行整改。

此外,中国电信及所属单位以前年度经营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2003年至2007年,所属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电信实业)等单位在未对宽带普及作出合理预期的情况下,投资广东星盟网络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底发生投资损失1.5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广东电信实业对广东星盟网络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采取了缩小经营规模、逐步退出的策略,并免去该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2.2005年至2007年,所属广东电信实业等单位投资非主业企业广东网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底,形成投资损失196.41万元,广东电信实业向该公司提供的1328万元委托贷款难以收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已对广东网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施清算。

3.2008年,浙江电信实业所属浙江南天邮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在未做实际调研论证的情况下,集体决策代理出口两艘7.96万吨级散货船,并且在未经上级审批的情况下向银行申请开出保函,截至2011年6月面临4.71亿元人民币预收款退款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浙江电信实业正与有关各方协调,全力控制风险,减少企业损失;同时组建法务中心,加强了合同管理。

第17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AAA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结合AAA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AAA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公司。

第三条 财务收支审计是公司对控股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核、检查、分析,确定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检查各项内部控制度执行情况,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经制度的遵守情况的活动。

第二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

第四条 AAA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授权审计监督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第五条 审计人员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和保守秘密的原则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第六条 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具有如下职权:

(一)有权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

(三)检查各项内部控制度执行情况;

(四)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经制度的遵守情况的活动;

(五)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被审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

第三章 审计程序

第九条 审计计划:审计监督部应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实施审计。

第十条 做好审计有关准备工作,确定审计组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选择应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选取。审计小组应制定审计方案,经审计组长批准后,于审计实施前5日发出审计通知书,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并向审计组提供下列资料:

1、被审计期间的会计凭证、账簿、决算报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

2、被审计期间的计划、统计资料和重大经济决策、方案,有关会议纪要等。

3、被审计期间的财税大检查、审计资料及整改情况。

4、被审计期间期末资产、债权、债务资料。

5、被审计单位现行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经济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6、审计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通过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必要的证明材料,做好审计工作记录。

第十二条 审计组根据审计实施的结果,集体讨论被审计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事项的评价意见,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有关条款的适用性,起草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被审计单位有关财务收支审计内容的基本情况,审计的范围、内容、工作进程,发现的问题,对查证问题引用的法律、政策依据,评价和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定性要准确,意见和建议要切实可行。审计报告要经过审计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

第十三条 审计报告初稿确定后,要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根据被审计单位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十四条 审计报告报AAA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要正式下达被审计单位,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限期内反馈审计报告的落实情况。重要的审计报告要抄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五条 审计档案的归档:审计监督部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审计档案进行归档。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长按照完整、系统的要求,依次将审计决定、审计报告、被审单位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和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工资底稿、工作记录及审计证据、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通知书等按项目编号立卷归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审计监督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从发布之日起实施。1998年5月21日发布的《内控制度审计办法》、《财务收支审计办法》同时废止。

第18篇: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2-08-21 14:47: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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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宝钢集团成立于1998年11月,注册资本510.83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30家,主要从事黑色金属采矿、冶炼、加工及贸易等。据宝钢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宝钢集团资产总额4321.30亿元,负债总额1719.5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01.75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729.84亿元,利润总额242.30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宝钢集团本部及所属11家二级子企业,涉及资产量占宝钢集团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宝钢集团重大经济决策较为规范,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但在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对宝钢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资产5.5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13%;少计负债11.4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67%;多计利润11.39亿元,占利润总额的4.7%。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宝钢集团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999年至2010年,宝钢集团本部等6家单位因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不充分、未按规定确认预计负债、销售收入等,导致多计利润16.15亿元,其中2010年度多计利润1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及所属单位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完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流程等会计管理制度。

2.2008年至2010年,所属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少缴企业所得税、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排污费、房产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等8289.19万元,导致多计利润5740.31万元,其中2010年度多计利润3859.5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调整会计账目,正向有关部门申报补缴少缴的税款。

3.2010年,所属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工资性支出1.68亿元,未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已下发有关文件,清理、规范相关成本费用列支渠道,全部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4.2008年至2010年,所属宝钢发展有限公司等在未实现扭亏的情况下,违规支付企业年金4.7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已向国资委汇报,将严格规范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10年,所属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未经核准或超出核准规模,违规新增炼铁产能442万吨、炼钢产能666万吨;所属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淘汰落后炼铁、炼钢产能各80万吨以及窑径小于2.2米的水泥立窑生产线。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正按规定补办新增产能相关核准手续,制定落后产能关停计划;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已拆除有关炼铁高炉和水泥立窑生产线。 2.2009年至2010年,所属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多报落后产能淘汰量,违规获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056.3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并与财政部门沟通安排退款事宜。

3.2006年至2010年,所属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烧结机脱硫环保设施;所属上海宝钢集团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超标准排放工业废水等污染物;所属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新建焦炉、转炉等项目,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即投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已采取措施进行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责成相关单位补办环保验收。

4.所属上海梅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通过未批先占、以租代征、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占用土地568.4万平方米。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对下属各单位用地开展规范性检查,并责成相关单位补办用地审批手续。

5.截至2010年底,宝钢集团因未理顺与厂办大集体上海宝钢经营开发总公司的产权关系,未将该公司净资产21.68亿元归入国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按照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53号)要求,正在制定理顺产权关系的工作方案。

(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0年底,因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所属巴西板坯厂境外投资项目损失3554.81万元;梅钢二期连铸机项目面临损失1.01亿元;年产500万吨球团项目建设未达到预期目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建立项目风险识别制度和技术论证制度,加强了投资管理。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10年1月,所属湛江龙腾物流有限公司将流动资金贷款7867.49万元用于偿还基本建设贷款。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加强了贷款资金分类管理,挪用的流动资金贷款已归还。

2.截至2008年底,所属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因迁出上海世博会规划园区共取得政府搬迁补偿款100.27亿元(含利息),由于未与上海世博局就土地属于“征用”还是“借用”问题达成一致,该公司截至2010年底仍未按搬迁或处置收入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抓紧与上海世博局协调土地遗留问题,确定搬迁暂收款总额和性质,并将在此基础上及时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3.2007年至2010年,所属上海中新典当有限公司违反典当业借款的相关管理规定,违规筹集运营资金累计12.68亿元;截至2010年底,对17家单位的典当余额均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5%, 16笔房地产抵押典当的单笔金额均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上海中新典当有限公司纠正了违规筹集经营资金等问题,并采取通过增加注册资本、压缩贷款规模等方式整改了超规模典当问题。 4.2007年至2010年,所属上海宝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违规代理有隶属关系的宝钢工程委托招标工程,累计涉及金额10.28亿元;宝钢发展上海新型材料分公司等两家单位未按规定进行项目招标,涉及金额3011.27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已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及宝钢集团内部招标投标管理细则。

5.2007年至2010年,所属宝钢发展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之间,存在相互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产品、低于成本价格提供劳务或无偿占用资金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 6.截至2011年9月底,宝钢集团重组广东钢铁企业的相关股权过户工作尚处于申报审批过程中,经营班子委派等工作尚未开展,滞后于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相关要求。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结合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已完成部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董事及高管人员任命。

此外,宝钢集团所属单位以前年度经营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2007年至2008年,所属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高管人员越权决策,投资股票及权证、进行“代客债务调期交易”等,造成损失4.36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公司制定了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制度等,规范完善了证券投资的流程,细化了决策机制。

2.所属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2005年投入使用的价值1.49亿元的两台进口设备,利用率低,长期闲置。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宝钢集团采取了技改、对外租赁等措施盘活闲置资产。

第19篇:委托审计合同(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

委托审计合同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

甲方(委托方):

公司

乙方(受托方):

会计师事务所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1.委托事项;

2.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4.甲方权利义务;

5.乙方权利义务;

6.保密条款;

7.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9.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0.合同的变更;

11.合同的终止;

12.合同的转让;

13.通知和送达;

14.补充协议与附件;

15.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目 录

合同正文

甲方(委托方):

公司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受托方):

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下述第

项进行专项审计: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

5.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具体审计业务如下:

(1)

(2)

7.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

年 月 日前完成现场工作。如有特殊情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

第二条 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完成本项业务的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RMB 元)。

2.支付方式:

2.1甲方在本审计合同签署后 日内,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RMB 元);

2.2乙方交付审计报告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人民大写 元整(RMB 元)。

3.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差旅、食宿等费用,按照下列方式第 种方式执行:

3.1甲方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具体办法为:按照不高于甲方普通工作人员标准,由乙方先行垫付,审计事项完成后由甲方实报实销。

3.2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在每一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在上述付款期限之前 天开具并向甲方提交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甲方付款,乙方拒绝提供正式发票或所提供发票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审计费用。

5.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确认是否接受乙方增加审计费用的请求。

6.审计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中止审计,双方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的工作量进行评估,对于甲方多支出部分的费用,乙方应当予以退还。

7.如果甲方经调查发现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未披露的内容,则乙方应当按照审计费用总额的 %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三条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1.甲方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乙方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5.乙方指定的主办或经办审计人员与甲方或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6.甲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7.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提供相应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资料原件。

8.当甲方认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执业人员和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拒不改正的;

(2)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存在严重工作过失,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

(4)违约将委托服务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的;

(5)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丧失执业资质的;

(6)拒不配合工作要求达三(3)次以上的;

(7)应当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业务。

2.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共计 份。

3.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5.乙方可以根据需要查阅甲方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甲方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除非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乙方应对其在甲方现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该等工作人员在现场期间造成甲方及在现场的任何人员的任何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

6.乙方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6.1甲方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6.2甲方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6.3因甲方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7.乙方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7.1明知甲方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7.2明知甲方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7.3明知甲方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7.4明知甲方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8.乙方应确保其自身、工作人员及其任何替代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8.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8.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3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8.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8.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8.6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8.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9.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并承诺工作人员及其任何替代人员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0.乙方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应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允许第三人使用或使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及用途,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合同保密期限为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终止后五(5)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双方可协商由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甲方已支付费用扣除合理费用(由双方协商认可)后,应退还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甲方可以:

(1)拒绝支付服务费用直至乙方向甲方交付审计报告,且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审计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最终支付的审计费用中扣除。迟延达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其已支付的审计费用;或

(2)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其已支付的审计费用,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乙方提交的审计报告不符合甲方相关要求及国家、行业协会相关规定的,其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付费用重新进行审计。

5.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七(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及时加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一)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北京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 北京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收到后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1.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各自的全部义务、责任,本合同自行终止。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4.在下列情形下,非违约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的:

4.1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3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委托给任何第三人行使。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通知和送达:

1.根据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对方应当签收)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联系人:

邮寄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联系人:

邮寄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补充协议与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保留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的权利。经复核后若乙方审计存在较大偏差的甲方有权扣减部分审计费。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署后,本合同中的约定将取代双方之前达成的任何关于本合同主题事项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以前任何关于磋商与本合同签署有关的书面或口头意向协议、会商纪要、往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协议或函件。(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字盖章处)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9 签署日期:

第20篇:财务收支审计需提供的资料

收支审计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许可证、资质证等;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公司章程(从成立开始到现在),所有的验资报告;

4、股东会决议及会议纪要;

5、公司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以及基本情况;

6、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各种内部控制制度;

7、各种专项资金的文件、批复等;

8、重大资产处置的申请及批复等;

9、权属资产的权属证明;

10、有关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中标确认书;

11、相关事项的合同(如:工程施工合同、借款合同等);

12、重要资产盘存记录,最近一期的实物性资产盘点情况表;

13、各开户银行对帐单及余额调节表;

14、审计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收入明细表以及成本费用支出明细表)及编制说明和历年的审计报告;

15、审计年度科目余额表(末级 );

16、审计年度账册和记账凭证。

四川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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