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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试行(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07 08:33:52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课外阅读实施方案(试行)

姚王镇中心小学课外阅读实施方案(试行)

阅读教学是语文学习的核心环节,阅读的过程既是孩子们学语文、用语文、积累语文的过程,又是孩子们精神生长的过程,让我们学好课程标准的精神,从激发孩子的阅读兴趣开始,着眼于孩子一生的发展,积极开发和建设课外阅读教材和课程,着力培养孩子的阅读意识和习惯。

一、活动主题:

“我看书,我读报;我成长,我快乐。”让小学生感受读书的快乐,爱读书,多读书,养成读书看报的好习惯。

二、活动目的:

以“大语文”教育思想为指导,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大量阅读为主要途径,以激发小学生课外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提高文化素养、促进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

三、实施办法:

1、营造阅读氛围。学校要利用报栏、集会、宣传标语、红领巾广播站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课外阅读氛围。

2、落实阅读时间。每周设1课时阅读课,课时从语文课或活动课中调剂。阅读课要在语文教师指导下进行,教师主要指导读书方法,指导撰写读书笔记,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3、创造物质条件。各班要积极充实学生读物,班级建立图书角,每个班级的图书总量低年级不少于50册,中年级不少于80册,高年级不少于120册。每个学生自带读书2-3本,放入图书角,供全班同学选读,学期结束后领回各自的图书。各班成立读书督查组织,建立读书公约,按要求使用好读书角。学校定期不定期检查图书角图书的数量与质量,图书角图书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规范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充分利用、积极开发学校现有阅读资源,为学生创造良好阅读环境,学校图书、阅览室要适时向学生开放。

4、提倡亲子共读。学校提倡学生家长为孩子准备书橱或书房,让孩子坐拥图书。同时倡议家长和子女共读好书。

5、要求师生共读。学校要求所有教师都参与阅读,不光阅读有关专业书籍,还要和学生一起阅读有关精彩的儿童文学作品。

6、加强诵读积累。在学生中,大力开展“与经典同行,打造人生底色”活动。以《古诗文诵读》、《古今贤文》、《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论语》等为读背教材,加强晨读晨背,熟读背诵加以积累。一二年级学生每学期诵读15首古诗词,三至六年级学生每学期诵读20首。除了背诵经典古诗文,还可以让学生背诵成语、谚语、歇后语,高年级学生也可背诵一些名家名篇等。这些诵读材料将成为每学期月考、期中、期末语文测试必考内容,计入学生语文成绩。1

7、以活动促阅读。根据年级学生特点,组织各类活动。如低年段,可以开展听故事、读故事、讲故事活动,中高年段则可以开展写读书笔记、阅读手抄报评比、美文朗诵会、读书故事会、佳作赏析会、阅读心得交流会、阅读知识竞赛、古诗词擂台赛、现场作文大赛等活动。

8、以激励促阅读。一是每学年汇编一册优秀学生习作,书名暂定为:《小荷》,同时推荐优秀习作向有关报刊投稿,以此调动学生读书、写作的兴趣;二是评比“读书之星”、“藏书之星”“书香班级”等。通过每学年开展一到两次这样的评比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和能力。

四、保障措施:

1、以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总负责,以教科室和语文教研组牵头,以各语文教师为直接责任人,以各班级为基本单位,形成课外阅读管理网络。

2、不断完善相关的读书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学期,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开展课外阅读情况逐月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教师考评。

五、课外阅读的目标和要求:

低年级:

(1) 阅读浅近的童话、语言、故事。

(2) 诵读儿歌、童谣和浅近的古诗。

(3) 每学年背诵古诗文30篇,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

(4) 每个星期积累一些成语。

中年级:

(1)阅读著名童话、寓言、故事。

(2)阅读浅显的科技文章,儿童报刊、人物传记、的历史名著。

(3)会做摘录笔记,每学年背诵古诗文40篇,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40万字。

(4)每个星期背诵一定数量的成语、谚语、歇后语、名人名言。

高年级:

(1)阅读面扩大,开始阅读文学名著及科技文章。

(2)开始写阅读欣赏笔记,一学期不少于2本读书笔记。

(3)课外阅读量总不少于100万字。

(4)每个星期背诵一定数量的成语、谚语、歇后语、名人名言,适当向学生推荐一些名家名篇。

附1:小学生课外阅读推荐书目:

低年级(一-二年级)

《三字经》《百家姓》《古诗文诵读手册》《小布头奇遇记》《小老虎历险记》《三个小宠物》(月光岛丛书)《365夜知识童话》《郑渊洁童话—舒克和贝塔历险记》《大头儿子

和小头爸爸》《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我不是坏小孩》《三毛流浪记》《中华歌谣100首》《寓言故事三百篇》《民间故事三百篇》《阿凡提的故事》《小脚丫图画书系列》《动脑筋爷爷》《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狐狸列那的故事》《洋葱头历险记》《淘气包埃米尔》《假话国历险记》《丁丁历险记》《世界儿童文学名著精选连环画》《伊索寓言》《小学生语文课外读本》(低年级)

中年级(三-四年级)

《千字文》《千家诗》《弟子规》《古诗文诵读手册》《大林和小林》《寄小读者》《严文井童话》《高士其科普童话》《叶圣陶童话》《儿童古代文学丛书》《中国幽默儿童文学丛书》《皮皮鲁传》《世界之谜少年科幻小说系列》《小兵张嘎》《雷锋的故事》《中外名人故事》《新版小灵通漫游未来》《成语故事三百篇》《发明发现故事三百篇》《益智故事三百篇》《东周列国故事新编》《西游记》《中华上下五千年》《哆拉A梦手工系列》《中外科学家的故事》《新编十万个为什么》《科学小品》《希腊神话和传说》《小飞人卡尔松》《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爱的教育》《吹牛大王历险记》《小鹿班比》《小思想家在行动》《魔法师的帽子》《丛林的故事》《木偶奇遇记》《长袜子皮皮的故事》《一千零一夜全集》《卓娅和舒拉的故事》《海底两万里》《小学生语文课外读本》(中年级)高年级(五-六年级)

《论语》《古诗文诵读手册》《小溪流的歌》(上、下)《中华当代少年小说丛书》《秦文君文集》《女生日记》《隐身人》《时间机器》《好兵帅克》《世界五千年》《寄小读者》《发现学》系列丛书《物理与头脑相遇的地方》《数学与头脑相遇的地方》《生活中的数学》《水浒传》(少儿版)《三国演义》(少儿版)《聊斋》(少儿版)《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小王子》《希腊神话》《王子与贫儿》《苦儿流浪记》《骑鹅旅行记》《汤姆·索亚历险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环球八十天》《海蒂》《做个快乐少年人》《音乐家》《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莫吐儿——世界儿童文学丛书》《雾都孤儿》《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莎士比亚戏剧故事》《纽伯瑞儿童文学金牌奖丛书》《昆虫记》《大不列颠智能训练》《小学生语文课外读本》(高年级)

附2:小学生古诗文必背篇目:

一年级上:(15首)

《长歌行》(百川东到海)《咏鹅》《古朗月行》《竹里馆》《悯农》(2首)《池上》《画鸡》《风》《静夜思》《蚕妇》《中秋夜》《秋浦歌》《一去二三里》《别卢秦卿》

一年级下:(15首)

《寻隐者不遇》《赋得古原草送别》《春怨》《江村晚眺》《陶者》《题袁氏别业》《送朱大入秦》《月子弯弯照九州》《长干曲》《桃花溪》《田园乐》《采莲曲》《题秋江独钓图》《寄扬州韩绰判官》《洛阳道》

二年级上:(15首)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赠汪伦》《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枫桥夜泊》《忆江南》《清明》《登鹳雀楼》《望天门山》《答李浣》《秋风引》《秋日》《赠乔侍卿》

二年级下:(15首)

《乐游原》《江上渔者》《夏日绝句》《小池》《村居》《所见》《易水歌》《答武陵太守》《暮江吟》《过华清宫》《寒雀》《重别周尚书》《清明》(王禹稱)《杂诗》(王维)《渡汉江》 三年级上:(20首)

《相思》《游园不值》《大林寺桃花》《石灰吟》《题西林壁》《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宿建德江》《早发白帝城》《山行》《竹石》《白马篇》《夜立阶下》《再经胡城县》《伤春》《中秋月》《题淮南寺》《立秋》《送友人入蜀》《七夕》

三年级下:(20首)

《泊船瓜洲》《渔歌子》《塞下曲》《江南春》《小儿垂钓》《咏柳》《鹿柴》《苏氏别业》《春宿左省》《送友人》《秦淮夜泊》《巴东三峡歌》《生查子》《春夜别友人》《论诗》《马诗》《春日忆李白》《春词》《归园田居》(其一)《晚春》

四年级上:(20首)

《望庐山瀑布》《独坐敬亭山》《剑客》《别董大》《江畔独步寻花》《望洞庭》《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楼醉书》《送元二使安西》《钱塘湖春行》《示儿》《梅花》《七步诗》《逢雪宿芙蓉山主人》《明日歌》《水调歌头 中秋》《条条牵牛星》《敕勒歌》《过故人庄》《书愤》《登高》 四年级下:(20首)

《回乡偶书》《垓下歌》《春望》《长歌行》《乙亥杂诗》《游山西村》《游子吟》《送杜十四之江南》《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蜂》《四时田园杂兴》(2首)《山居秋暝》《凉州词》(王之涣)《闻官军收河南河北》《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山中》《无题》《伤田家》《卜算子 咏梅》

五年级上:(20首)

《题临安邸》《墨梅》《凉州词》(王翰)《出塞》《芙蓉楼送辛渐》《答丁元珍》《黄鹤楼》《清平乐 村居》《题北榭碑》《渔家傲 秋思》《寓意》《旅怀》《新竹》《少年行》(王维)《曲江》《观沧海》《前出塞》《夜泊牛渚怀古》《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贫女》 五年级下:(20首)

《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元外》《三衢道中》《登幽州台歌》《山中与幽人对酌》《浪淘沙》《偶成》《江楼感旧》《月下独酌》《念奴娇 赤壁怀古》《观猎》《山中留客》《南乡子 登京口北固亭怀古》《山园小梅》《过零丁洋》《菩萨蛮 书江西造口壁》《丑奴儿》《登岳阳楼》《题金陵渡》《书湖阴先生壁》《如梦令》

六年级上:(20首)

《元日》《望岳》《赠花卿》《逢入京使》《乌衣巷》《题都城南庄》《秋词》《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雏凤清于老凤声》《田舍夜舂》《月中泛舟》《冬景》《江城子 密州出猎》《渔家傲》(范仲淹)《绝句》(杜甫)《塞下曲》(2首)《由商丘入永城途中作》《溪声》 六年级下:(20首)

《春夜喜雨》《滁州西涧》《泊秦淮》《江南逢李龟年》《夜雨寄北》《饮湖上,初晴后雨》《游月陂》《九日蓝田会饮》《子夜吴歌》《关雎》《浣溪沙》《满江红》《朝天子 咏喇叭》《采桑子 书博山道中壁》《丰乐亭游春》《长安望秋》《题菊花》《贾生》《碛中作》《蜀中赏海棠》

推荐第2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

疏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补偿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0]99号)和《喀什地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喀署办发[2010]119号)及喀什地区卫生局《关于调整喀什地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喀署卫基妇发[201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科学分配基金比例,兼顾住院、门诊双受益;分类实施,尽力保障,规范运行;正确引导病人流向,充分利用基层卫生资源,体现互助共济、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参合人员范围界定

参合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凡具本县农村户籍或本县外埠农村户籍,在本县农村地区居住期满5年以上,从事农林牧业生产为主要谋生手段且尚未纳入任何社会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均可参加新农合。

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三、补偿设置

(一)住院补偿

一)常规住院补偿

1、起付线

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00元,二级非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地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50元,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地区级和自治区级非定点医疗

机构为800元。

起付线以下为个人自付部分。参合农牧民在同一年度内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起付线须重复计算(恶性肿瘤放化疗参合患者除外);因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不重复扣除起付线,但应扣足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的级差金额。

对持有当地民政部门有效证件的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0”起伏线制度。

2、补偿比例

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地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5%,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5%。同级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相应降低15%,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转诊手续的参合农牧民的补偿比例相应降低20%。

老年人和计划生育家庭补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对其参合后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在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同等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家庭(持证人),在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同等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 个百分点,此提高补偿的优惠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属于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农牧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夫妇,同时享受县级及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0”起伏和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

3、补偿范围

住院补偿的医疗费用包括药费、住院费(床位费)、手术费、输液费、治疗费、技术费、输氧费、麻醉费、护理费、监护费、临时特护费、换药费、检查费、化验费、取暖费。

4、封顶线

年度补偿封顶线最高补偿限额为6万元,包括常规住院补偿、分娩补偿、慢性病补偿、新生儿补偿、二次补偿等,以每位参合农民年内实际获得补偿金额累计计算。(慢病门诊+普通住院=6万元)

四、住院分娩补偿

均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实行定额补偿。

1、正常分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参合孕产妇正常分娩(顺产、正常剖宫产、阴道助产)先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再执行新农合基金分娩定额补偿300元。原则上正常分娩项目定额补助和新农合定额补偿资金之和不得超过其正常分娩医疗总费用。

2、病理性分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参合孕产妇病理性分娩(如发生产前、产时、产后并发症等)所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先按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补助,可报费用中剩余部分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疾病住院补偿标准执行,如参照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标准补偿后不足300元的,按照300元予以保底补偿。

3、其他。参合孕产妇因外出打工或探亲访友可在当地确认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在年内应持参合分娩产妇的《新农合证》复印件、户口薄(或身份证)复印件、《生育证》(准生证)复印件、《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复印件、住院统一发票、申报单到参合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审核, 并按住院分娩补偿有关政策执行。

五、新生儿补偿

新农合年度筹资时未出生的新生儿在产后10日(含10日)内因疾病住院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补偿范围。新生儿出生IO日后因患疾病(传染病除外)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在新农合运行年

度内不予补偿,鼓励领取计划生育证的孕产妇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合资金。

六、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

①补偿病种:糖尿病(II型)、高血压(II期)、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精神病、克汀病、结核病、包虫病、布鲁氏杆菌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脊椎结构手术、重症肝炎(肝硬化)。以上慢性病出具相关疾病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是:自治区定点医疗机构、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区肺科医院、地区维吾尔医医院、解放军第十二医院。

2、补偿范围:适用于治疗慢性病所需的医疗费及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

3、补偿比例:不设起付线,在县和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按其可报医疗费用的50%进行补偿,全年累计封顶线为2000元,与普通门诊就诊费用分别计算,资金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出。一般慢性病补偿内容不得与普通门诊补偿内容重复累计。

4、重大慢性病补偿比例: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化疗、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的大额门诊治疗的医疗总费用,将比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规定执行,每半年结报一次,资金从住院统筹基金中支出。

5、克汀病和结核病先兑付项目补助资金后,剩余部分再按照规定兑付新农合补偿基金。

6、慢性病患者经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核准登记,县卫生局批准后发放《慢性病就诊证》,慢性病患者应遵循就近治疗原则,并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七、不属补偿范围

(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打架斗殴、自杀、自残、犯罪

行为、酗酒、吸毒、配镜、自购药品、陪护费、救护车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婚前检查、按摩、整容、矫形、康复医疗费、请上级专家会诊所发生的费用、消毒费、个人卫生费、保险费、电脑费、血液制品。

(二)超出《服务规范目录》、《治疗目录》、《基本药品目录》的以外费用。

(三)与疾病无关的检查费、治疗费和处方用药与诊断不符的药品费用(排除性的诊断检查费除外)。

推荐第3篇:现代学徒制 实施方案(试行)

XX现代学徒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整合学校和企业的教育资源,进一步深化培训中心校企双制、工学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结合培训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发展、就业导向,在校企深度合作的基础上,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建立校企联合招生招工为突破口,以建立稳定的企校“双师”联合传授知识与技能为关键,逐步建立现代学徒制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培训中心办学水平和铁路桥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二、现代学徒制的定义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机制,是产教融合的基本制度载体和有效实现形式。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机制中,学徒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学校的学生,也是企业的员工。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校企联合招生招工机制

学校在合作企业中选择具有教育培训能力的企业,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合作企业需求制定校企联合招生招工方案,确定招生的专业和规模。在招生中,学徒依据企业用人标准由校企双方共同面试择优录取。为了明确学徒制培养中学校、企业、学徒三方各自的职责,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培养框架协议,学徒与学校、企业签订三方协议。

(二)完善校企联合育人培养机制

学校和企业依据联合培养框架协议按程序自主设置专业,共同制定学徒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做好学生实训与就业工作等,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学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基本的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的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其中,学校完成的教学内容由学校组织考试,企业完成的培训内容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并由企业师傅进行考核。

(三)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是适应学徒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培训的必然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规定,学徒在整个培养期间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学分制教学计划是指导和管理学徒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学徒的所有学习内容均由可量化为学分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和岗位技能训练项目组成,学徒修满本专业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非全日制的企业职工培训在弹性学制下可按学分数折合成全日制学生计入学校在校生人数,毕业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

(四)提升学徒培养能力

建设校企“双师”的教师团队。学校教师要坚持能力本位的教学理念,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新知识、新技术的发展特点,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实践教学指导能力。聘请企业技术骨干作为兼职教师参与学校课堂教学和技能指导。充分发挥校办企业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学徒岗位技能训练中的平台作用,鼓励学生到五特技术服务部和桥星公司进行现场施工技能训练并计入培训学时,提高学徒培养质量,保障学徒安全和权益。

四、具体实施

(一)成立“现代学徒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组成的“现代学徒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现代学徒制开展的各项工作。

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具体实施工作。各部门(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本专业)现代学徒制落实工作,并配备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学校现代学徒制的具体工作 1.招工招生

(1)选择、开发合作企业,依据校企双方实际情况与需求,制定校企联合招工招生方案,并签订《校企联合培养框架协议》。

(2)做好招生招工宣传和学徒报到相关工作。 (3)定期去合作企业回访、调研。

(4)研究学杂费的收缴和具体联络人员奖励。

(主责科室:招生办、就业办;协办科室:教务科、学生科)

2.教学管理

(1)制定校企联合的学徒培养方案,包括模块化课程开发、教材编制、学分制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等内容。

(2)与企业共同完善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配套的标准与制度,包括学分制与弹性学制、学徒技能标准、学徒考核标准、企业师傅标准等。

(3)采取校内学习、送教上门、现场师傅带徒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实施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程序的完整性。

(4)建设校企“双导师”教师团队。安排骨干教师到企业现场锻炼,并以“指导师傅”的身份现场教学并协助学徒管理;负责企业师傅的聘任,建立各企业优秀实训教师库。

(主责科室:教务科、教研室;协办科室:办公室、学生科、招生办)

3.学徒管理 (1)制定《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国家学籍管理、免学费、助学金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把录取、注册和国家资助等关口。

(2)配备班主任,一方面负责学徒校内的日常管理,另一方面协助企业师傅做好企业实训管理工作。

(3)建全学生档案资料,按规定发放毕业证书。 (主责科室:学生科;协办科室:教务科、总务科)

4.毕业与就业

学徒经学校与企业考核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主责科室:鉴定科、学生科、就业办)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重大改革,更是技工教育发展壮大、办强办精的迫切需要。我们要顺应国家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深刻理解现代学徒制的内涵,打破传统招生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局限,把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管理,保证质量

现代学徒制对课堂教学、学徒管理、与企业协商等各方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守住办学质量的底线,抓好教学常规,规范学徒管理,经营好校企关系。要夯实招生、教学、管理、鉴定、就业的各个环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收集和保存好各个环节的原始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的相关政策,认真核实,实事求是地做好助学资助管理。

(三)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各部门负责人是我校现代学徒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推进过程中要克服困难,顾全大局,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要严格按照学校《现代学徒制实施方案(试行)》执行,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

推荐第4篇:关于土地流转实施方案(试行)

真武山街道土地流转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促进我街道农村土地合理规范流转,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现代化发展要求,以不改变土地用途为前提,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规模经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经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有效形式,着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重点扶持规模养殖、规模种植和规模加工,全力推动农村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不断提升大新街道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街道、村二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力求实现全街道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效益化、特色化。

三、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得借流转之机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坚

1 持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流转主体地位,农户将部分或全部土地通过转包、出租或股份合作形式流转时,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二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农村土地流转应尊重农民意愿,流转的条件、方式、期限和价格等由流转双方协商决定。农村土地流转的收益全部归原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或挪用。

三要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农业产业化、街道发展水平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为基础,与

二、三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要不失时机积极引导,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又要坚决反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四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政策激励、有效服务、规范管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要坚持集中、规模、增效。农村土地流转和产业发展实行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农村土地流转主体、形式和程序

(一)农村土地流转主体。

流出方: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农户。

受让方:可以是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也可以是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组织和个人。

(二)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可以采取转包、互换、转让、出租、股

2 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双方可以自愿协商流转,也可以委托村(组)或街道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流转。实行委托流转的,农户应出具农村土地流转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未经农户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代替农户流转土地。

(三)农村土地流转程序

1、农户自行流转。流转双方有流转意向的,农户可向村(组)申请,经村(组)审查后,由街道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以转让形式流转的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村(组)同意。

2、村组牵头统一流转。涉及的农户均应书面委托村(组),流转形式、期限、标的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后,由村(组)统一组织农户与受让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在大面积土地集中、连片流转过程中,对少数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户,由街道、村(组)协调,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用本村(组)其他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承包地或村(组)机动地进行调换解决。街道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农村土地统一流转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流转。农户土地由街道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后流转,流转形式、时间、标的等相关工作由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村组流转集体资源。对未进行家庭承包的集体耕地、“四荒”地、林地以及村庄整治开发的宅基地等,经本村(组)会议讨论研究,三分

3 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进行流转。受让方在承包期内,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再流转。对未取得县政府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土地,村(组)一律不得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须经街道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鉴证,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持一份,街道、村各备案一份。对流转期限较长,面积或标的较大的流转合同,还应向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公证。街道、村(居)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做好对受让方生产经营能力、经营项目、履约能力、资信等情况的调查,建立资信档案。

五、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与途径

(一)种植大户模式。积极引导农村科技示范户、种养能手或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的自然人受让农户流转出的土地,发展农业规模生产。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种养大户发展家庭农场,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从事较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

(二)土地股份合作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整治后,可以由合作社统一经营,也可以采取租赁和股份合作等方式,吸引种粮大户、种植能手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投资经营,对流转收益按股实行保底分红。

(三)集中托管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户将所承包的耕地委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社经营,在农资采购、农事操作和粮食销售等方面实行委托管理,经营收益按委托协议与农户兑现。

(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办基地模式。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4 以租赁方式流转土地,建立生产基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办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带动农民增收。

六、维护农村土地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一)农村土地流转实行最低保护价格。流转土地价格在不低于每年每亩

元的基础上,流转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确定流转费用。流转费用可以是现金或实物,也可以实物计算,货币兑现。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收益分配应实行保底分红。流转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合同约定。

(二)妥善解决流转农户的居所、就业等问题。对土地已流转或全部流转的农民,产生的居所、就业、户籍、社会保障等问题,参照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妥善解决。

(三)保护受让方的土地投入。受让方在农村土地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质量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流出方依法收回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及数额应在流转合同中约定。因土地整理新增土地面积,在流转期内谁整理谁受益。

(四)严禁掠夺性经营。受让方要严格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加大对土地的投入,严禁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保护耕地质量,维护流出方的利益。以股份合作形式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经股份合作社全体成员同意,可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流转土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居)内“一事一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经村民(居)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可用于流转土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严禁借股份合作或流转合作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侵

5 害农民利益。

(五)特殊情形下应及时归还土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受让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土地应及时归还流出方。除原流转合同另有规定外,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受让方将农户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农户的同意。

(六)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期内,涉及国家各项惠农补贴受益问题由流转双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协商结果应在流转合同中加以明确,未明确的,归流出方享受。

(七)自觉履行义务。农村土地流转双方应自觉履行流转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因流转发生纠纷的,流转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街道调解, 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七、具体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为鼓励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出务工经商回乡创业者等经营主体受让农民流转的土地,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生产基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街道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给予帮助。

(二)加强服务。街道、村(居)二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积极为农民、土地承包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动做好政策、

6 法律咨询和指导调解工作,引导土地流转步入正轨。

(三)规范管理。一是街道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合同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承租双方的责、权、利,引导流转双方遵守合同协议,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二是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实行土地流转登记和归类存档制度,做到合同档案专柜保管、专人管理。三是逐步建立农村土地资产评估体系,科学评价农用土地价值,确保农业土地合理流转。四是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过度干预。

推荐第5篇:“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1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把科技要素引入农村和城镇社区,不断促进基层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1)在总结多年来基层科普工作,特别是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在全国每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群众认可、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2)在推荐、评比过程中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2.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1)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工作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每年评选、奖励一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居民认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科普示范社区。

(2)发挥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社区科普工作开展,带动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区科普活动广泛开展,加快社区科普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科普工作能力,探索建立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社区聚集的长效机制。

(3)以科普示范社区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加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让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社区居民,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教育和引领居民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习俗,在社区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夯实思想文化基础。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科普工作一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省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从各省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他们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科普条件、完善科普功能和开展科普活动等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3.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4.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推荐范围: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已被命名为省级科普示范社区的社区。

推荐条件:

(1)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社区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备科普宣传设施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适当,不少于每季度一次。

(3)社区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社区科普,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4)社区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拥有本社区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每年在社区开展活动不低于4次。

(5)社区居民热心科普事业,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服务本社区居民;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居民对社区科普认同度高。

(6)社区科普效果显著,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3月底前,由中国科协、财政部综合各省社区、农村科普工作等情况,确定各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和科普示范社区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省(区、市)。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示范社区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120%进行分配;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由建有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省(区、市)各推荐1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省级科协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本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省社区、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下发到各市、县,并通过本省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社区和广大农民、社区居民公开发布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本省的推荐工作。

地(市)科协和地(市)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做好推荐工作。

(三)县级科协和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本省的实施方案,通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社区和乡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

(四)省级科协和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须在本省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于5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五)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汇总省级科协报送的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6月底前由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批准并下达各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对受到表彰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授予“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称号,受到表彰的农村科普带头人授予“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 称号,受到表彰的社区授予“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称号,并均由中央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六)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对象的先进事迹,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对象开展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帮助其在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于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城乡基层群众科学素质,促进依靠科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助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全国科普示范社区”、“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是广大基层社区、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科普组织、科普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基层群众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地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或核减该省当年的推荐名额。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或核减该省下一年度的推荐名额。

(四)注重实效,动态管理。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获奖单位和个人,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或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相关主管部门要制定组织和指导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科普活动的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相应职责,加大政策和经费的支持力度,使其在科普工作中取得更大成效。

推荐第6篇:商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商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生态,提升建设富美和谐区域性中心城市软实力。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对加强诚信建设的具体要求,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精神和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建设“诚信乐陵”的总体部署,加快构建全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应用,全面推进“诚信乐陵”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商务诚信建设,营造浓厚氛围,培树先进典型,抓重点促提升,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争创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创建示范城市。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提升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1.以争创国家级、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诚信宣教活动,加大诚信企业宣传和典型失信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环节强化信用自律,改善商务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人社局) 2.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爆破企业或单位为重点,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3.强化企业在发债、借款、担保等债权债务信用交易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履约的意识,每季度公开失信欠贷企业名单及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金融办、人行、银监局) 4.以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为突破口,加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电信等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行业企业的自身信用建设。(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二)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建设

1.加快生产领域信用建设。以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和农产品为重点,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部门间共享制度。推动建立质量信用征信系统,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建立“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平台”,推行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退出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食药监局)

2.加快流通领域信用建设。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完善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基本规则和指标体系。推进批发零售、商贸物流、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每季度对群众通过市民热线反映的问题及处结情况通过“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平台”向全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热线办)

3.推进销售领域信用建设。完善零售商与供应商信用合作模式,加大对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增加企业失信成本,促进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结合315国际消费者纪念日活动,每年都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商家”评选活动,并要对评选出来的商家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快金融领域信用建设

1.改善金融服务,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责任单位:金融办、人行、银监局)

2.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责任单位:金融办、人行、银监局)

(四)加强价格领域信用建设

1.指导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和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着力推行“明码实价”。督促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根据经营者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物价局、市场监管局)

2.强化价格执法检查与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失信行为,每季度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责任单位:物价局、市场监管局)

(五)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1.推进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和互通互联。(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公路局、交通局) 2.深入开展工程质量诚信建设,完善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资质资格取消等审批审核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公路局、交通局) 3.建立科学、有效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将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公路局、交通局)

(六)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

1.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制定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标准。加快建设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实现信用信息的统一发布和共享。(责任单位:财政局) 2.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责任单位: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国税局、金融办)

(七)增强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

1.扩大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范围,建立涵盖招标投标情况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公路局、交通局) 2.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及其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等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交换和整合共享。(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公路局、交通局)

(八)完善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

1.完善交通运输信用考核标准,加强信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逐步建立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责任单位:交通局) 2.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列入失信记录,逐步建立跨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在采购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投标、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考核等级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责任单位:交通局、财政局)

(九)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1.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加强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开发和销售信用产品的质量监督。(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2.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信用支付、商账管理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

(十)加快税务领域信用建设 1.建立跨部门税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纳税人基础信息、各类交易信息、财产保有和转让信息以及纳税记录等涉税信息的交换、比对和应用工作。(责任单位:地税局、国税局)

2.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制度,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作用。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提升纳税人守法意识。(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

四、推进步骤

(一)动员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及具体考核评价标准,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商务信用建设工作任务, 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发动,将商务信用建设工作意义、目标、任务传达到各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让广大居民群众充分了解、支持、参与创建工作。

(二)筹备阶段(7月16日-7月31日)。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统筹规划、落实任务、责任到人,逐项制定措施,对照商务信用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列出条目、找出重点,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建设工作。

(三)运行阶段(8月1日-12月31日)。各责任部门、单位在先前工作基础上,对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认真梳理、总结和评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结合实际贯彻好规划纲要,全面抓好商务诚信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商务诚信建设指导组,负责商务诚信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定期对商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督促、落实商务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商务信用建设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市财政安排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完善与企业信用销售相配套的财政、金融、税收、市场管理等政策措施。

(三)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工作宣传活动,鼓励机关、商场、企业等设置宣传栏、网站、电子屏等,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热情。注重培育典型,各责任单位应在每年度开展一次诚信评选活动,并应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多层面宣传商务诚信建设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乡镇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并根据考核成绩进行奖惩,确保建设成效。

推荐第7篇: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试行)

88个100千瓦村级电站 河南宜阳发布光伏扶贫实施

方案(试行)

发表于:2016-12-06 18:22:38 来源:宜阳县政府

为增加贫困村集体及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建立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综合效益,结合我县太阳能资源优势和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88个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大力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的工作方针,围绕我县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通过光伏扶贫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实现2018年全面脱贫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全县88个贫困村建设88个100千瓦的村级小型光伏电站项目,发电收益用于该村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期脱贫。对于不具备选址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可在乡(镇)区域内统一协调配置。

三、资金筹措 以每个贫困村投资约70万元,建设1个1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为基准,88个贫困村计划总投资约616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建成后装机规模可达8800千瓦。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集解决,并委托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统一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进行全程管理。

四、产权归属及收益分配

(一)村级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二)脱贫前,售电收益按照豫发改能源〔2016〕978号文件规定,电站收益首先由光伏扶贫项目公司按每个村级光伏电站带动20户,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标准,分配至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分配给光伏扶贫项目涵盖的贫困群众;其次用于支付税金、运营维护和土地流转等费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发展项目所在贫困村集体经济。

(三)脱贫后,电站收益扣除税金、运维费用等必要支出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全部清偿后,发电收益扣除必要的支出费用外,全部上缴县财政,用于脱贫成果巩固或发展集体经济。

五、选址、建设安装及运营维护

优先选址在集中连片的房屋屋顶、空地或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其中,屋顶结构,符合承重要求;面积不低于1300平方米(以100千瓦为例),光照条件较好,符合电网接入条件。具体选址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国土、林业、电力、规划等相关部门现场科学确定。

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作为全县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监管;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协助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光伏指标的申报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国土、林业、电网等单位派出机构及行政村,完成项目选址初审工作,配合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审批手续的收资工作。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实力、产品质量、施工经验及报价合理的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安装单位,并负责后期运行维护。工程质量要确保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衰减率、保质期,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保质期等主要质量指标,要确保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运维企业对村级光伏电站的管理和技术服费用,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运维协议约定,从发电收益中提取。

六、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改、扶贫、财政、国土、林业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以及电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光伏扶贫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分工明确、目标清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工作。

推荐第8篇:2.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xx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关于2010年干部员工思想道德建设

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局党组思想道德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营销部)全体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升思想道德教育体系的长效建设水平,根据市局“燃烧激情,奉献在岗,一流业绩,回报社会”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方案,结合我局(营销部)实际,现制定我局(营销部)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

一、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道德素质,提高监管水平,积极营造促进卷烟上水平的良好舆论环境,为烟草事业健康发展做贡献。

目标要求是:要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以突出“责任奉献、感恩回报、争创一流”为主线,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使全体员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心理素质培养;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努力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学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艰苦奋斗、敬业奉献,展现为民、务实、廉洁、文明的精神风貌。思想道德建设要求全体员工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一)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学习和掌握中国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思想素质: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能够运用唯物辩证法来思考和分析问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监管工作中有创新意识,为和谐烟草不懈奋斗的高尚精神。

(三)道德素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具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能自觉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热情为企业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四)心理素质:具备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

品格、较强的心理适应能力和克难攻坚的顽强意志;团结同志,和谐融洽人际关系,能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地促进卷烟上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以下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主要内容

(一)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市局2010年纪检会议精神;省、市局2010年工作会议精神;《江泽民文选》;《科学发展观读本》;《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修改的烟草专卖法》及其它新颁布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道德与诚信知识问答》等思想道德理论。

(二)工作实践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爱心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拓展训练活动等,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努力搞好全员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大力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和“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培育文明风尚,倡导和谐理念。

(三)职业技能教育:按照股室、职务、岗位职责要求,提出不同内容、不同层次的职务技能培训目标,依据年度培训计划对全员进行业务培训,促使全体员工不断提工作技能。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教育:按照市局党组部署,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教育全体员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依法行政,做到廉洁清正,实现科学监管,改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四、实施办法

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需要各部门的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才能取得好的效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最终实现。

(一)政治理论教育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渠道。该项工作由领导组牵头,各股室负责实施。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上党课、党员承诺制等形式,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学习研讨,“主渠道”务必有大收获。

(二)道德实践活动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我局(营销部)今年要继续组织全体员工健康体检,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源〃缘〃圆”杯篮球比赛和其他相关活动。继续开展创佳评差、文明单位创评等各项精神文明活动。继续开展关心和帮扶困难员工,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继续开展

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使贫困群众切身感受到烟草党组的温暖。通过开展各种积极有效的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从思想意识上不断进步,为搞好本职工作创造坚实思想基础。

(三)职业技能教育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各股室要积极落实教育培训计划,统筹安排,按时参加每次教育培训活动,保证员工通过培训在思想上和工作实践上有明显提高。

(四)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教育是思想道德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要以“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作风建设活动为主线,要以主题活动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为平台,立足工作实际,严格执行行政效能八项制度,在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要求的同时,积极倡导优质服务理念,理顺职能、细化职责,强化限时办结,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也可组织一些相关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干部员工切实在思想上有触动,在行动上有作为,在工作上有提高。

(五)文明单位建设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要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主线,巩固市级文明标兵创建成果,为我局(营销部)早日跨入省级文明机关创造条件。各股室要积极做好机关文化建设工作,努力营造独特、鲜明、规范、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增强和谐烟草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局

(营销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体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制定具体落实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措施,要高度重视全体员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至少每半年要研究一次员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并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考核责任制。思想道德建设考核是实现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的必要保障。思想道德建设考核要坚持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的原则,考核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做到个性测评与共性测评相结合,对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状况、自我管理、群众评价、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全体员工思想道德建设的考核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员工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各股室要根据已有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员工思想道德建设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的要尽快建立健全,要用制度规范干部员工行为,使员工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要在人、财、物上对员工思想道德建设予以保障,促使员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全面深入地开展。

二0一0年四月五日

推荐第9篇:“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选树典型,发挥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期进行“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少先队“好习惯伴我行”活动为基础。加大我校养成教育的力度,巩固养成教育的成果。切实将我校的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上新台阶。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增强纪律观念,表彰优秀,突出进步,同时加强对学生集体主义观念的教育,从而使学校学生爱学习、爱老师、爱班级、爱学校、爱生活,同时对校园环境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校园之星”的评比活动。

二、活动的原则

重在参与,鼓励进取;量化目标,灵活选择;强调教育过程,注重意识培养;注重全面素质,鼓励发挥特长。

三、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评选项目

“安全守纪进步星” “ 勤奋学习进步星” “卫生环保进步星” “ 文明礼仪进步星” “助人为乐进步星”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学生一日常规》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思想品德优秀,爱校爱班,热心为集体做好事,在尊师守纪、行为规范、文明礼貌、文娱体育等方面表现良好,在班内、年级内均能起到榜样作用。

4.有艺术特长,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活动、竞赛等,为班级及学校争得荣誉。

5.热心负责,表现优良,受到老师同学好评。

条件:

1、

2、3为必备条件,具备条件

4、5中任一条者优先参评。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发现一次本学期不予参评:

1、随手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爱护校园环境卫生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者;参加劳动、活动不积极者

3、有损坏公物,攀折花草树木行为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者;

5、不按规定穿校服,佩带首饰,留长发怪发、仪容仪表不合学校要求者;

6、进入网吧、茶屋、咖啡屋、迪厅、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适宜”场所者;

7、参与打架、抽烟、喝酒者;

8、顶撞老师、侮辱同学者;

9、个人桌凳出现乱涂、乱划现象者;

10、有迟到、旷课行为者;考试作弊者。

11、经常不完成作业者;抄袭他人作业者。

(二)必备条件

1、守纪之星:

(1) 认真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旷课,不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事情。集合整队时速度要快,保持安静,不与同学交头接耳,离场时按指挥退场。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学生一日常规》。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下学结伴而行,不打架斗殴。

(5)上下楼靠右行,不乱串楼层、教室,。

(6)爱惜生命,注意安全,不进网吧、游戏厅。

(7)遇到意外事会想办法解决或向成年人求助,学会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伤害。

2、勤奋学习之星: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积极钻研,勇于探索,不放过疑难问题。

(2)胜不骄,败不馁。有效利用零星时间,多学知识,多读课外书。

3、环保之星:

(1)保持个人卫生的整洁。

(2)不购买、食用“三无”食品和产生“白色污染”的食品,不带食品进校园。

(3)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乱涂画墙壁。

(4)保持教室、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并主动劝阻同学的不良卫生行为,能积极参加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4、礼仪之星:

(1)整洁朴素,大方得体。不佩戴首饰,不穿拖鞋,男不留长发,女不穿高跟鞋,佩带学生证、红领巾,彬彬有礼,温文尔雅,不说粗话、脏话,不骂人。

(2)不在楼道、教室、影剧院和居民区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喊叫。 (3)爱护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作到不攀折、不刻划。

5、助人为乐之星

凡是在学习生活中,做好人好事者、乐于助人者、文明礼貌者、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者还包括主动关教室灯的、主动关好教室楼道门窗的;主动摆放教室课桌椅、校园自行车的;主动值日的、主动监督的、主动帮助老师提黑板、拿器材,为老师上课提供服务者等方面有进步的。

6、劳动之星

(1)讲究个人、集体卫生,手脸干净,衣着整洁。认真值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卫生活动且能起带头模范作用。

(2)在家能帮助父母做简单的家务活。

7、纪律之星

(1)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骂人,不打架,不戳弄是非。 (3)诚实勇敢,勇于举报学生之间的重大坏事行动。

8、孝敬之星

(1)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帮父母做事。 (2)在校尊敬老师,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打招呼。

(3)在校爱护小同学,不欺负小同学且帮助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9、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参加班级、学校各兴趣小组,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

10、进步之星

学习、生活,守纪,为人处事等方面表现进步特别显著,在班级、学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11、节约之星

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做到同学之间不攀比穿戴,不讲排场,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七、评选办法及表彰:

(1)班主任在参考学生和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人选,要真实具体,实事求是,不能兼报。

(2)学校审批后确定学生名单,在六一欢庆会上宣布,并颁发奖状。

八、达到结果与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推荐第10篇: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黑龙江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为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有效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黑龙江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研究生学术交流是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方式。实施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有利于共享研究生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开放的学术环境,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拓展宽广的学术视野,对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提升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团队协作精神,促进研究生教育广泛深入交流与合作,加快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高高校及其学科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以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创新平台为依托,通过教学研讨、学术报告、交流访学等方式,搭建一个专家名师荟萃、学术气氛活跃,具有国际视野、学术理论前沿,形式内容丰富、多元、开放的学术平台,从而达到开阔视野、汲取知识、启迪智慧、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的目的。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学科领域、科研方向等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深入实施;

2.联合共建,立项实施,加强省内外、国内外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通过优秀项目的示范作用,构建开放式的学术交流平台;

3.深度融合,创新引领,促进教学、科研相互融合,通过共享研究生学术交流成果,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4.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形成国家、省、学校为一体的纵向学术交流体系,建立健全开展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

不断拓宽研究生学术交流领域,不断创新研究生学术交流形式,不断整合和有效共享国内外研究生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我省研究生学术交流体系,形成良好的研究生学术交流氛围,构建一批开放性的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研究生学术交流示范项目,满足全省研究生学术交流的需要,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有效促进我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四、项目内容

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主要通过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博士生学术论坛、研究生国内访学、国外访学、支持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开展学科创新竞赛活动等项目开展,搭建研究生广泛参与的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

(一)研究生暑期学校

2 在暑假期间,委托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面向全省及至全国招收在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学员,分不同学科领域,聘请海内外学术造诣高深、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教师,开设基础理论、专题讲座和学术前沿报告,介绍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发展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

省教育厅计划每年资助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2-3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20万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筹措补充。暑期学校学习结束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研究生暑期学校结业证书,学员所在培养单位可据此记2学分。

(二)博士研究生论坛

论坛主要以博士研究生的学术论文交流、学术问题研讨、专题报告、学术讲座以及科技创新成果与创新文化展示为主要形式,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作专题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就本学科领域及其相关领域发展前沿热点和有关重大科学技术问题,进行深入广泛的学术交流。论坛活动可聘请由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学术道德高尚、处事公平公正的省内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论文评审、学术咨询和现场点评等工作。

省教育厅计划每年资助博士研究生论坛1-2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8-15万元,不足经费由承办单位筹措补充。论坛承办单位应积极争取、吸纳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每期论坛评选优秀学术论文并予以表彰奖励。支持论坛承办单位以学报专集或论文专集等形式正式出版参会交流的学术论文。

(三)研究生国内访学

研究生国内访学是国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择优选派研究生到其他高校相关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等进行合作科研、课程学习、或进行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

派出高校与接收高校之间通过协议形式承认所修学分、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相关事项等。访学时限一般为6-12个月。研究生国内访学主要以博士研究生为主。省教育厅计划每年资助国内访学研究生30人左右,资助经费为0.3-0.8万元/人。

(四)研究生国外访学

研究生国外访学旨在瞄准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和一流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掌握最先进研究方法与技术,能与国际同行进行学术交流的高素质研究生。访学形式从低年级学生中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进行短期访学,修读一流水平的专业课程,或选派一流研究生到国际一流的科研机构或学校从事一流的学术研究。

申请人一般为学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科研能力。访学单位必须是国外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和一流实验室,且在申请者研究领域的科研水平居国际领先地位。省教育厅每年择优资助30名研究生,每人资助人民币2-5万元,不足部分由所在学校补齐。访学期限一般为1个学期。

(五)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4 以高校导师推荐方式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经省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支持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提交的论文被会议组织方正式接收的(以会议正式邀请或书面通知为依据),可申请省教育厅支持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省教育厅计划每年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50人左右,资助金额为1-2万元/人。

(六)研究生学科创新竞赛活动

依托优势学科,以举办创新竞赛活动为主要内容,延伸研究生的第一课堂学习效果,激发研究生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研究生提供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工业设计、桥梁设计、毕业徽章设计、英语技能等竞赛活动。

省教育厅计划每年择优支持3-5项,每项支持2-5万元。

五、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暑期学校

1.申请承办单位为省内各博士研究生培养高校,申请承办学科领域须具有省部级及其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等,本学科学术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较高,研究生培养管理规范;

2.申报学科与省经济社会发展联系密切,且保证该学科下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

5 3.申请承办单位有条件聘请到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学者,能够做到教学安排和组织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可以为学员提供安全、舒适、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二)博士研究生论坛

1.申报学科领域需具有国家(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或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研究基地)等,且与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文化大省密切相关,在省内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影响;

2.论坛主题及学科的选择应是承办单位的优势学科,要求面向学术前沿和研究热点,要注重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及跨学科、跨领域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同时要兼顾省内其他高校在主题涵盖下的学科中也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

3.申请单位能够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证论坛各项活动的开展。由研究生培养单位与社会各界联合承办的论坛,优先予以批准;

4.申请举办社会科学类的论坛,须得到学校党委批准,并由学校党委委派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织委员会进行管理。

(三)研究生国内访学

1.选拔思想成熟,身体健康的在校研究生(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要求已经完成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科研潜力;

6 2.国内访学期间所开展的研究项目应为该学科领域的前沿课题。访学的内容应为其从事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或学术交流活动,以科研指导和科研合作为主;

3.要求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代表性成果,或获得专业领域科研、发明、创新奖励。

(四)研究生国外访学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在读博士研究生、优秀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以博士生为主)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工作基础,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并有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3.重点资助研究生因导师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需要而出国(境),参与国际知名学者的研究工作,或利用国外先进的研究设备,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4.资助对象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五)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7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具备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工作基础,有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3.有被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收的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其导师);

4.有正式会议邀请或书面通知等相关会议接收证明。

(六)研究生学科创新竞赛活动

1.申请举办研究生学科创新竞赛活动的高校或学科,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相对优势,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2.要求举办的竞赛活动,一般应具有周期性、示范性、群众性和选拔性,可以每年或每学期举办;具有示范意义,有开创性或创新性;

3.参与人数和学校具有一定的覆盖面。对于通过竞赛可以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全国或者境外的相应比赛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六、保障措施

1.省教育厅成立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制定政策、规划布局、申报评审、管理实施等提供咨询。省学位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与管理工作。申报、咨询、评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委托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承担。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支持、鼓励并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对参加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学生,可在完成教学要求下计入相应学分;对参加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的学生,可算作相应的学术、科研活动等。

8 3.省教育厅设立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专项经费,对批准承办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博士研究生论坛的单位和同意参加国内访学、国外访学、国际学术会议、各种创新竞赛活动的研究生给予经费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要相应建立校级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专项经费,在积极鼓励本校研究生参加国家和省里设立的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的同时,能够支持本校更多的优秀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第11篇:祥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

祥云县人民政府公告

第6号

《祥云县20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祥云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章 前言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制定的《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章 目标

第一条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以乡镇、村为单位达100%,农民参合率达95%以上。

第二条 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镇、疑难重病不出县”的目标,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第三章 原则

第三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合作医疗基金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后,大部分用于大病补偿。

第四条 基金封闭运行,以收定支、略有节余。县财政局设立财政专户对基金进行管理,县合管办负责监督审核,委托我县专业银行支付费用,严格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 第五条 根据国家卫生、民政、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文件精神,完善我县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参加合作医疗。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销后仍不能承担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由县民政局根据贫困医疗救助的相关实施办法给予一定补助。

第六条

遵守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农民,均享有医药费用补偿报销的权利。

第七条 参合农民在县域内可以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第四章 管理组织

第八条 成立祥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合管委),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卫生、财政、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农业、宣传、审计、扶贫、人事、药监、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参合农民代表;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履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

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分别下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合管办)和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合管办)。县合管办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乡镇合管办设在乡镇卫生院,卫生院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十条 县合管办职责

(一)在县合管委的领导下,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事务;

(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合管办的工作;

(四)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相关纠纷;

(五)核销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费用;

(六)完成县合管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 乡镇合管办职责

(一)在同级合管委的领导下,对县合管办负责,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事务工作;

(二)做好所在乡镇卫生院、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办理乡镇卫生院、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报销费用的核销手续。办理核销手续时,应当进行复审,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应当不予办理核销手续;

(四)完成县合管办交办的工作和其它事项。第十二条 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县监委会),由县纪委书记任主任,成员由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和参合农民代表组成,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监督职责。

第五章 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中,缴纳费用的农民,可办理参合手续,享有得到医药费用补偿报销的权利。

第十四条 参合农民的义务

(一)遵守和维护本实施方案,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

(二)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第十五条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中,对缴纳费用的农民,给予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实行一户一证制,不得借用、涂改和遗失。参加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能参加和退出。

第六章 基金筹集

第十六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补助60元,省财政每人补助60元,农民个人缴纳费用每人20元。

第十七条 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以县民政局审定的人员为准,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定的人员为准,个人筹集的20元实行先筹后补的原则分别由县民政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造册补助。持证的贫困残疾人,县民政局未解决的由县残联给予解决。

第十八条 个人缴费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负责按户筹集,以乡镇为单位缴到县财政专户,政府投入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拨付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九条 县人民政府鼓励经济条件好的村委会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对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赠资金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七章 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的资金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基金按《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

第二十一条 基金分配与使用

(一)按风险基金的管理办法,每年从筹集的基金总额中提取5%作为风险基金,如基金有结余可提足当年筹资总额的10%,风险基金统一上缴州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风险基金提取总额达到当年筹资总额的10%以后不再提取;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参合农民门诊、住院就医支付医药费用的补偿报销。门诊补偿基金支出比例原则上占风险基金提取后补偿总额的30%,住院补偿基金支出比例原则上占风险基金提取后补偿总额的70%;

(三)每年结余的基金滚存到下一年度继续用于补偿报销。

第八章 补偿报销标准

第二十二条 门诊不设起付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按40%的比例进行补偿报销,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按40%的比例进行补偿报销,中草药处方按40%的比例进行补偿报销。支付封顶线为每人每年累计200元。 鼓励县级医疗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和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托管乡镇卫生院和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门诊按30%的比例进行补偿报销;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按村级比例报销。

第二十三条 13种特殊慢性病病种按以下办法报销。 患以下特殊慢性病的参合农民,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附上近两年的病史治疗,经三级医院鉴定(精神病患者须经大理州精神病院鉴定、艾滋病须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证明),其年门诊总费用在县合管办按县级一次住院审核报销,审核时须提供门诊发票和处方复印件。艾滋病、精神病门诊报销封顶线不超过2000元外,其他11种慢性病门诊报销封顶线不超过1000元。

特殊慢性病病种为:艾滋病、血液透析、癌症放化疗、重型脑部疾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活体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斥治疗)、全身肌肉萎缩侧索硬化症、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急性左心衰、室性心率紊乱、急性心肌梗塞、全心衰、脑栓塞、脑出血、颅内肿瘤)、肝硬化(蛋白倒臵)、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

第二十四条 住院分类确定起付线,按比例补偿报销。

(一)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50 元,补偿比例为80%;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例为70%;在州级住院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40%;在省级住院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35%。支付封顶线为每人每年累计30000元。

(二)在县城的民营医院,住院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例为75%;在乡镇的民营医院,按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报销。

(三)参合农民在大理州精神病医院、大理州精神病康复医院住院,其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县级住院标准报销。参合农民在州中医院、县中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在同级基础上提高 10%。

第二十五条 参合患者住院费用有项目资金补助的,扣除补助资金后方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比例补偿报销。

住院分娩先进行新农合补偿报销,再按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偿政策执行。乡级住院分娩顺产收费控制在650元以内,新农合报销250元;阴道手术助产收费控制在850元以内、剖宫产收费控制在1500元以内,按乡级住院标准报销。县级住院分娩顺产收费控制在750元以内,新农合报销350元;阴道手术助产收费控制在1100元以内、剖宫产收费控制在2000元以内,按县级住院标准报销。县外住院分娩的,按省、州级就医报销的相关规定报销。

第九章 补偿报销范围

第二十六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按“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的原则使用,报销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支付的医药费用。

第二十七条 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费的补偿报销范围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修订版)》执行,诊疗服务项目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试行)》执行,部分检查及特殊材料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CT、彩超、DR、电子胃肠镜、核磁共振检查按比例报销1次;

(二)伽马刀、血液透析、血液灌流、放疗、体外振波碎石等特殊治疗的自付20%后按比例报销。高压氧舱治疗按比例报销一个疗程(10次内);

(三)医用材料:累计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按各定点医疗机构规定比例报销;累计1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自付15%、5000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自付30%、10000元以上的自付50%后按比例报销;

(四)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检查费用实行一单通,在无检查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因病情需要可到有检查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结算。

第二十八条

不予报销范围

(一)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医药费用;

(二)县外就诊的门诊医药费用;

(三)因工伤、交通事故等致伤诊治,有证据证明已获得赔偿或政策法规规定应当获得赔偿的医药费用;

(四)婚检、体检、计划生育手术、不孕不育诊治、分娩后新生婴儿诊治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五)以减肥、增胖、增高、整形美容、假肢、义齿、义眼、视力矫正、功能恢复及以保健为目的检查和治疗的费用;

(六)治疗使用的自购药物或使用非诊疗性药物(保健、消杀药品)的费用;

(七)住院期间的陪床费和本人要求享受的特殊病房、特殊护理费,自请会诊医生的劳务费用;

(八)就诊车旅费、救护车费、院外会诊费、家庭病床、医疗保险费及输血的血液费。

第十章 就医程序 第二十九条 门诊就诊。参合农民持《祥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或户口薄,可以在可报销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自由选择。

第三十条 县内住院。参合农民可在全县辖区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办理住院手续。

第三十一条 到县以上(或县外),经云南省卫生厅、大理州卫生局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必须经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合管办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危急重病人可先转诊(就诊),后办理转诊手续。

第三十二条 在县外未经云南省卫生厅、大理州卫生局批准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30%,其起付线参照相应的省、州标准执行。

第十一章 补偿报销程序

第三十三条 门诊医药费用。参合农民门诊就诊时由乡镇卫生院、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按补偿规定直接补偿;中草药处方直接在该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定点医疗机构须使用统一的票据、处方、表、证、册并按要求登记。报销登记册和处方须由本人或家属签字。 第三十四条

参合农民县内住院报销医药费用,应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薄、住院发票、出院证明和费用明细清单,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报销。

第三十五条 到县以上(或县外)住院的,出院后三个月内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薄、转诊审批表、就诊医疗机构出院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到县合管办办理相关补偿报销手续。确因外地就医交通不便、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的,可酌情考虑延期1个月。

第三十六条

参加学生保险的学生及其他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按规定补偿报销,报销时须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第三十七条 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报销费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报县合管办核销。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次月5日前将补偿报销情况汇总报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审核后,报县合管办核销;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次月5日前直接将补偿报销情况报县合管办核销,县合管办审核后于次月10日前拨付补偿报销基金,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第十二章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第三十八条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设臵、符合《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可提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的书面申请。

第三十九条 申请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或变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的,由县合管办审批,批准后签订服务合同,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县卫生局备案。

第四十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的应当终止服务合同。

第四十一条 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具备条件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要求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系统审核报销,管理系统的设臵须符合管理要求。

(一)根据报销政策的变动,对调整项目进行系统更新设臵,确保信息准确;

(二)计算机审核报销金额与实报给参合患者的金额必须一致。

第四十二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机构内的显著位臵设臵公示栏,公示下列内容:

(一)本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及价格标准;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诊流程和补偿报销规定;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补偿报销的项目;

(五)每月公示在本机构就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或住院补偿报销情况。

第四十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门诊就诊参合患者提供处方及门诊发票,为住院参合患者提供病情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转诊审批表和住院发票。提供材料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四条 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对参合农民报销的费用要单独建账,使用统一的票据和账册。报销材料按会计原始凭证规范管理。

第四十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

第四十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须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一)设臵门诊患者平均就诊费用最高限额,即以月为单位,平均每人每天就诊费用(包含挂号费和各种检查收费),县乡镇控制在40元以内、村级控制在30元以内。月门诊自费总额占门诊总费用的比例不得高于10%。

(二)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实行平均住院费用限价制度,县合管办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增长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月住院自费总额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不得高于15%。

(三)严格掌握各项检查化验指征。可做可不做的,坚决不做;凡近日内做过的检查都不应重复进行;用一般的检查即可达到诊断目的,决不用特殊检查;一种检查方法可以明确诊断的就不用两种。

第四十七条 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自费药品、自费检查和治疗的项目,须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原则,与可报销的药品和项目一并记录,收取的费用须列入合理用药的控制指标备查。

第四十八条 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制作医疗文书,应当如实反映参合患者病史、病情等情况,确保审核报销准确。补偿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经办人员在补偿报销时应严格对参合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进行认真核对,发现参合患者与所持证件不符时应当不予报销。

第十三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九条 县乡镇合管办、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有关参合信息、基金信息、补偿信息、管理信息的登记、存档、统计和上报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章 监督处理

第五十条 定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的处理,分为:责令改正、不予核销、暂停报销和终止服务合同4种。暂停报销执行期限为6个月、终止服务合同执行期限为12个月。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可并处暂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处方权;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的处理,由县合管办提出,报县合管委审批。

第五十二条 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令改正:

(一)不按要求进行公示、设臵报销窗口或报销窗口人员调配不合理的;

(二)不按时上报相关表、卡、册等资料的;

(三)不按规定限量开药,开人情处方、大处方的;

(四)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病人收住医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五)自费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自费项目不列入费用清单,不列入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控制指标的。

第五十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销,不予核销金额的计算按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一)不执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相关规定,分解处方单独划价收费的;

(二)不执行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超范围、超标准补偿报销的;

(三)不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修订版)》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试行)》报销的;

(四)将自费药品、物品调换成《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修订版)》内药品的;

(五)挂床住院的;

(六)报销程序不规范的;

(七)未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收费票据的。

第五十四条 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暂停报销,对已报销的金额予以追缴:

(一)不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在诊疗活动结束后开取处方或在诊疗开始前预开处方的;

(二)不按规定将医药费记入农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的。

第五十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终止服务合同,对已报销的金额予以追缴:

(一)虚列病人、空开处方的;

(二)虚列或替代诊疗项目的;

(三)虚开发票、开具假证明、假处方和假病历的;

(四)同一报销材料多次补偿报销、虚报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

(五)不服从县乡镇合管办监督管理的。

第五十六条 参合农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退还已报销的医药费用,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本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转借他人就医补偿报销的;

(二)私自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上新增户口、涂改信息的;

(三)持他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冒名就医补偿报销的。

第五十七条 县乡镇合管办、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危害基金安全或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按相关政策法规查处。

第十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八条 县乡镇合管办的开办经费、筹资经费、工作经费及其工作人员工资,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不得在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第五十九条 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作“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把组织、引导、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政府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应有职能,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六十条 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要使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和身边典型事例等,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家喻户晓,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六十一条 部门协调联动。各部门要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乡镇党委政府要发动乡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带着感情做工作,真心实意办好事,引导动员群众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完成好辖区内农户统筹资金的收缴工作;卫生部门要当好参谋,探索更加适宜的模式,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从政策上、经济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支持,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十二条 县合管委要切实加强管理,定期分析、研究、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县乡镇合管办要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的标准及规定,将管理制度、补偿程序、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补偿比例等向社会公开,定期向县乡镇合管委汇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委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合管委和监委会的组成成员和职责、补偿范围、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资金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贫困医疗救助的详细规定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

第六十四条 合管委和监委会成员,如因人事变动,则由接替本岗位人员为该组织机构成员,不再另行发文。合管委和监委会成员中的农民代表由县人大和县政协推荐。

第六十五条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实施方案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第12篇:陇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

2011 86

陇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陇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陇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政办发[2011]158号)和定西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定市卫农[2011]4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原《陇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陇发[2010]2号)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7月22日 陇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

一、政策依据

为了建立与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逐步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政办发[2011]158号)和定西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定市卫农[20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

(一)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是:在我县建立以大病住院统筹+门诊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全县95%以上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遵循的原则是:

1、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因地制宜、农民自愿、多方筹资的原则;

2、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尽力保障、基金安全的原则

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为具有本县农业户口的居民,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村可漏户,但户不漏人。

4、坚持严格管理、公平公正、民主监督、公开办事的原则。

三、基金筹集与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采取以县为单位统筹,在县办县管的基础上,实行市级统筹的管理方式。参合费的收缴从每年8月份开始,12月下旬全面完成。

(二)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水平总额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00元,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参合费30元。

(三)农村五保户、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由各乡镇政府摸底调查,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合管办等部门审定后,农村五保户、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中的困难户夫妇双方以及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参合费由县民政局负责每年为其缴存,其他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夫妻双方参合费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各乡镇利用社会抚养费负责每年为其缴存。所有代缴基金必须与全县基金收缴同步完成。

(四)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甘财社[2004]81号)的要求,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基金由各乡镇政府统一收缴,并及时上缴所在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核准后统一上缴县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储存。由计生和民政部门代缴的参合基金,在同期转缴县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储存。合作医疗基金必须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合作医疗基金采取银行管钱、财政管帐、合管办管事的资金封闭运行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钱帐分开、管用分离,封闭运行。

(五)县农行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代理银行,开设基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其利息收入必须全部用于参合农民费用支出,不得改变用途。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县合管办与县财政局双印鉴

3 管理。

四、基金的使用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三大类,即: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和住院统筹基金。补偿模式为:住院统筹(含住院分娩)+门诊统筹(含特殊慢病门诊)。

(二)风险基金是从住院统筹基金中提取的专项储备资金。风险基金原则上保持在当年基金总额的10%。提取后,由市财政统一管理,用于防范新农合运行中基金支出风险。

(三)门诊统筹基金是用于参合农民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支出及特殊慢病门诊的补偿。

(四)住院补偿基金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的报销。

1、不在报销之列的费用:A、斗殴致伤、酗酒、自残、自杀、服毒和交通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B、经鉴定为医疗事故或已经产生医疗纠纷尚未经过鉴定的;C、公伤发生的医疗费用;D、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诊疗费用和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非疾病治疗项目以及违反基本药物政策规定,药品超过统一限价标准等而造成的不合理费用;E、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F、与疾病无关的检查费、治疗费和处方药品与诊断不符的药品费用; G、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2、住院报销标准:A、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乡级卫生院住院的起付线为100元,超出部分按90%报销,每次住院报销医药费最高限额为3000元;B、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县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300元,超出部分按80%报销,每次报销医药费用最高限额为13000元;C、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

4 民在市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800元,超出部分按65%报销,每次报销最高限额为25000元;D、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省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1000元,超出部分按55%报销,每次报销最高限额为40000元。E、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参合农民年度内累计补偿金额为50000元。

3、农民在县级、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超过1万元,且实际住院补偿比分别低于50%、35%时,分别按照住院总费用的50%、35%的比例补偿,有效确保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

4、在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中医药费用(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不含注射剂。)新农合100%报销。

参合农民使用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治疗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新农合100%报销。

5、参合农民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平产乡级每人每次报销200元,县级及以上每人每次报销400元。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按参合对待,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照母亲的姓名予以报销。剖腹产参照同级住院病人补助标准执行。(报销时须提供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对参合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负责的,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按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据。

7、参合患者出院时,带药量不得超过三日量,所带药品费用纳入住院补偿(所带药品为目录内药品)。

8、120救护车费和急诊急救费用。

9、设有财政专项经费支持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等公共卫生项目,救治经费必须首先按照财政专项经费补助政策或经费使用有关规定执行,剩余部分的医药费用再按照新农合规定补偿。

10、有关防止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检查项目,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新农合补偿。

11、农村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先天性耳聋。

(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可按照“就近就诊”的原则,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必须出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经医疗机构审核,参合农民结清个人应承担部分,余额由医疗机构负责垫支,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县合管办审核报销。

(六)县外住院的参合农民及外出务工的参合农民,在县外乡级以上(含乡级)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凭就诊医疗机构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转诊转院审批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乡镇卫生院申请报销,报销时按照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核报。

(七)县合管办要对各卫生医疗机构新农合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培训,保证报销比例准确无误。

(八)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于每月月底前将所有发生的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县合管办、县财政局审核、报销。

(九)县财政局在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费用拔付到位。

(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补偿等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对于国家、省、市有政策规定的个别特殊卫生项目,应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剩余部分中的医药费用再按新农合报销比例规定给予补偿, 但合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住院封顶线和患者实际医药总费用。参合农民不能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含两种)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障补偿。

五、医疗服务管理

(一)合作医疗的定点服务机构由县合管办会同县卫生局实行资格确认,挂牌管理。原则上定点服务机构为县医院、县中医院、县二院、县博爱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县合管办必须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医疗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公开监督、投诉举报、违规处罚机制和准入、告诫、退出动态合同制的管理,由县合管办每年组织考核一次,凡不按规定执行或达不到医疗服务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规范》、《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即时结报制”、“目录外用药告知”等制度。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使用目录外药物,县级定点机构住院自费药品使用比例不得高于5%,市级以上不得高于15%。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都必须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严格收费标准,有效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

7 服务质量,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要为参合农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咨询,确保让参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原则,严格诊疗规范,不准滥用药、乱检查、开大处方、人情处方和“搭车”药。使用《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之外药物,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字。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

(一)县上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主任,县政协主席任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两人)共同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工作保障经费的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五保户和贫困人口参合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及时到位情况及有无超范围、超标准补偿等问题;

6、监督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收支平衡情况以及有无贪污、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7、监督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使用定期公示情况;

8、监督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规范情况;

9、监督检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审计的情况;

10、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合管办及医疗卫生机构等进行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责成相关部门纠正和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12、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单位和人员。

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监督委员会,负责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工作。县、乡(镇)合管办定期向监委会和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二)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公示制度。乡(镇)合管办每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进行一次公示,公示延伸到村,县合管办每季度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公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县审计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计。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卫生部门负责全县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建设,理顺农村医疗管理秩序,进一步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充实经办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内部稽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经办机构及经办人员的服务意识、效能意识,提高各级经办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就诊数据实时传输、网上转诊审批、网上实时审核监管、网上实时结报等管理,切实加强对定点

9 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实行次均住院费用及自费药品使用比例超标月扣惩制度,有效监控住院人数和次均住院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二)财政部门要保障县级配套资金及县合管办办公经费的落实,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民政、计生等部门要及时按规定缴纳农村特殊人群参合费并落实相关救助制度,使他们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发改、农业、食品药品监督、审计等部门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与改革计划及各自的工作计划之中,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保障。

(五)代理银行要切实负起责任,实现基金的封闭专户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八、附则

(一)本方案从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实施,原《陇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陇发[2010]2号)同时废止。

(二)本方案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主题词:卫生 合作医疗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市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22日印发

(共印80份)

第13篇:明星员工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企业明星员工队伍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企业员工激励体系,打造速递物流专业优秀员工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公司对在工作业绩、工作成效、责任心及团队建设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授予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三条 指导思想。以速递物流专业化改革为契机,以促进企业发展和创造利润为目标,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运营效率,树立邮政速递物流企业优秀员工标杆,提升员工考核管理水平,鼓励先进,通过考核激励等管理手段,有效规划员工职业生涯,打通员工成长的快速通道,建立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高素质员工队伍。

第四条 实施原则。

(一)鼓励先进的原则。通过量质并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评定,促进提升人力资源效率与效能,树立先进典型。

(二)机制创新的原则。建立明星员工的考核评定、晋升、激励等管理机制,有效推动员工队伍的健康发展,提升企业效益。

(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明星员工的考评工作,是员工激励的一项重要措施,需确保考评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动态调整的原则。明星员工考评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业务发展,提升企业效益,当现行考核评定标准不再与企业发展相匹配则可

进行动态调整。

(五)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的原则。省速递物流公司负责年度明星员工的考评奖励工作,每年考核评定一次省级年度明星员工。各州市分公司、直属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明星员工队伍建设原则,以周、月、季等为考评周期,开展本单位的明星员工队伍建设工作。

第五条 实施的范围。明星员工队伍建设在云南邮政速递物流企业所属全体员工中实施。

第六条 明星员工采用积分的方式综合考评,重点考核岗位履职,并针对岗位特点,以业务创收、客户开发、运营质量等指标作为重点考核项目,辅以加减分项目,以年度为周期进行综合考评。

第七条 明星员工荣誉等级。明星员工按五个等级考评设定,即一星级至五星级。

第八条 明星员工奖励。明星员工的奖励采用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具备延续性和晋升空间。

第二章 年度明星员工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第九条 基本条件。公司明星员工按岗位设臵为揽投、营销、分拣和其他等四大类。入选明星员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职业操守 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2.遵纪守法,严守秘密。

3.诚实守信,尊重客户。4.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6.及时完成,准确无误。

(二)职业道德

1.尽职尽责——热爱速递物流事业,忠实履行岗位职责。2.创优守纪——精通业务技能,严守企业制度。

3.协作为民——全网一盘棋,全线一条心;急客户所急,帮客户

所需。

4.文明创新——文明生产,礼貌待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第十条 揽投明星考评细则

(一) 范围:全省揽投岗位人员。

(二) 揽投明星以业务收入为考核重点,质量指标为辅助加减分项。

(三) 揽投员评分标准:

1、昆明分公司揽投人员:年揽收收入达到22万元的,积5分。此后,每增加2万元,增加1个积分;

其他州市分公司揽投人员:年揽收收入达到8万元的,积5分,此后,每增加1万元,增加1个积分;

2、当年新开发协议客户一户(签订有至少1年协议且当年产生收入不低于6000元,推荐参评时须附揽收人员鉴订协议客户清单及产生收入明细)积1分;

3、获得本岗位职业技能(速递业务员揽投模块)初级资格的积1分,获得中级资格的积2分,获得高级资格的积3分;

4、当年在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及其他比赛中获奖的分别积4分、2分;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先进个人等称号的,分别积4分、3分、2分、1分。

5、投递量达20000件/年的积1分,每增加5000件,可获得1个积分。

6、全年及时妥投率达到95%、90%、85%的,分别积3分、2分、1分;及时妥投率低于8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第十一条 营销明星考评细则。

(一) 范围:全省营销岗位人员。

(二) 营销明星以业绩为考核重点。

(三) 营销人员积分标准:

1、昆明地区营销人员:全年营销业绩达80万元的,积5分,此后,每增加15万,增加1个积分;

州市营销人员:全年营销业绩达20万元的,积5分,此后,每增加8万,增加1个积分。

2、当年新增营销业绩,昆明地区每12万元积1分,州市每6万,增加1个积分。

3、获得本岗位职业技能(营销员)初级资格的积1分,获得中级资格的积2分,获得高级资格的积3分。

4、当年在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及其他比赛中获奖的分别积4

分、2分; 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先进个人等称号的,分别积4分、3分、2分、1分。

第十二条 分拣明星

(一)范围:全省分拣封发人员

(二)分拣明星考评标准量质并重,以量为前提,以质为核心。

(三)分拣封发人员积分标准:

1、昆明地区分拣封发人员全年封发量达22万件,积5分,此后,每增加0.6万件,增加1个积分。

其他州市分公司分拣封发人员全年封发量达10万件,积5分,此后每增加0.6万件,增加1个积分。

2、质量指标全年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获得3分、2分、1分;质量指标低于要求的,每低1个点,扣3分。

3、错分率在1%以内的,积5分。超过1%的,每超1个点,扣2分。

4、获得本岗位职业技能(邮件分拣员)初级资格的积1分,获得中级资格的积2分,获得高级资格的积3分。

5、当年在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及其他比赛中获奖的分别积4分、2分;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先进个人等称号的,分别积4分、3分、2分、1分

第十三条 其他明星员工

(一)、范围:物流揽配人员、仓储人员、信息统计人员、运输人员、市内转趟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等。以上六类人员按年度考核

的方式进行考评。

(二)、考核标准:

1、工作业绩(80分) (1)工作数量(50分)

各方面的工作量十分突出,全部超过了标准要求,明显比他人优异。

(2)工作质量(30分)

全部超过了目标质量要求,明显比他人优异。

2、工作能力(10分)

(1)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各方面超过了工作要求,明显比他人优异。

(2)理解能力各方面超过了工作要求,明显比他人优异。 (3)沟通协调能力各方面超过了工作要求,明显比他人优异。

3、工作态度(10分)

(1)对工作极富责任感,主动意识强,勇挑重担。 (2)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保守企业秘密,爱护企业财产。 (3)具有旺盛的工作热情,积极主动应对工作挑战。 (4)积极主动参加与本岗位相应专业的业务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

(5)服从上级主管的指挥调度,对部门或班组内部自己工作职责之外的工作任务,能立足全局,积极主动配合,极富团队意识。

具体考核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年度星级员工考核评价表》

(三)积分标准:

1、员工年度考核评价为90的起评,获得10个积分,此后考核评价得分每提高2分,可获得1个积分

2、有质量指标考核的岗位,全年质量指标达到优秀、良好的,分别积3分、2分。

3、全年行车安全无任何事故,积2分。

4、全年四季度绩效考核成绩均为优秀的,积5分。

5、获得本岗位职业技能初级资格的积1分,获得中级资格的积2分,获得高级资格的积3分。

6、当年在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及其他比赛中获奖的分别积4分、2分;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先进个人等称号的,分别积4分、3分、2分、1分。

7、在企业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中表现优异,获一致认可的,积3分。

第十四条 统一适用增减积分条款:(此款适用于四类人员)

1、当年全省统一组织“思乡”项目业绩排全省第一名的,积5分,2-3名的积3分,4-6名的积2分,7-10名积1分。

2、因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行为被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分别积5分、3分、2分。

3、考核年度内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具备参评资格。

4、同一业绩或积分项不得重复积分。

第十五条 明星员工评级标准:

考核年度内积分达15分,荣获“一星级明星称号”; 考核年度内积分达23分,荣获“二星级明星称号”; 考核年度内积分达33分,荣获“三星级明星称号”; 考核年度内积分达45分,荣获“四星级明星称号”; 考核年度内积分达60分,荣获“五星级明星称号”。

第三章 明星员工的奖励

第十六条 明星员工奖励分为明星津贴、明星奖金和累计奖励,具体如下:

(一) 明星津贴:获公司明星员工荣誉称号的员工,从次年1月起由各用工单位按月给予明星员工奖励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星级 100元/月 二星级 200元/月 三星级 300元/月 四星级 400元/月 五星级 500元/月

明星津贴发放周期为一年,在获得明星员工荣誉称号后的一年内按月享受,同时对明星员工的先进性进行复核审查,即:

①以半年为周期,考核明星员工的业绩及履职状况,原则上明星员工半年业绩及履职状况需与上年度状况基本持平,不得低于上年度明星业绩(或履职打分)的90%,低于的下半年取消明星员工称号,

停发相应明星津贴。

②享受明星员工津贴期间,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及时取消明星员工称号,停发相应明星津贴。

(二) 明星奖金:获得公司明星员工荣誉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如下:

一星级 3000元 二星级 4000元 三星级 5000元 四星级 8000元 五星级 10000元

(三) 累计奖励:

1、被考评为两星以上明星员工(或连续两年被考评一星)的劳务工,可直接转聘为合同制员工。

2、连续两年成为公司明星员工的,纳入公司核心骨干人才队伍管理,进行重点培养。今后,公司管理、领导等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原则上从明星员工队伍中产生。

第四章 明星员工考核评定流程

第十七条 明星员工考核评定工作流程

(一) 基础工作

1、各基层管理部门需按月做好计件计量人员相关考核指标项的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做好质量考核记录,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2、认真组织员工半年及年度履职考核,形成明星员工考评的重要参考资料。

(二) 考核评定:年度明星员工的考核评定,由省速物公司组织实施。各参评单位于次年1月将参评资料报送至省速物公司(各项数据采集区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省速物公司组织州市分公司、邮处中心、省速物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核评定。各项指标均达标者,按达标级别,授予星级员工荣誉称号,给予奖励。

半年复核审查时,各单位于每年7月10日前将考核资料报送至省速物公司(各项数据的采集区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

第十八条 明星员工考评上报材料

综合评定明星需提供的资料:《明星员工考评申报表》、《年度星级员工考核评价表》、考核年度内达标事例报告及参评人员质量考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星级员工考评工作是公司促进邮政速递物流经营模式转变和提升人员素质的重要激励手段,各公司需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制定本公司的明星员工激励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各单位、部门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一方面确保全体员工都能知晓并领会该项政策;另一方面狠抓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有效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一条 明星员工考评工作务求公平公正,不得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直接追究责任人和分公司一把手的责任,涉及的人员取消明星荣誉,退回物质奖励,其本人及责任人按《云南省邮政速递物流企业员工奖励及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违规情节较重”级别,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速物公司人资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起实行。

第14篇:教师志愿者服务社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教师志愿者服务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以“执着信念,热忱奉献,完善自我”为宗旨,以深入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实现志愿服务队伍由以青少年为主向全体师生共同参与转变,志愿服务活动由以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转变,志愿服务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发挥志愿服务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积极推动作用,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和市民文明素质。拓宽志愿者服务范围,服务弱势群众和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规范化、社会化为重要内容,深入社区、公益机构开展志愿者服务,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宗旨

执着信念,热忱奉献,完善自我。

三、人员组成

全区教育系统有爱心、有奉献精神、业务精良的教师。

四、行动原则 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五、志愿者招募工作

(一)宣传招募

通过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招募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的教师,选择志愿服务项目,每年从事不少于48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招募时间:2012年3月20日—3月31日。 人数:首批志愿者200—300人。

报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个人自愿,单位推荐。

(二)招募程序

各中小学校直接将招募教师名单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志愿者领导小组。

(三)培训管理

志愿者队伍由区教育局团委统一管理。将协调相关部门,对志愿者的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加强志愿者档案和服务档案管理,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活动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我区志愿者将积极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以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城市服务、关怀弱势群体、宣传教育为主要活动内容。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志愿者服务队伍定期举办社区居民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讲座,以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协助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居民生活。开放学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满足社区居民文体活动需求。

2.组织社区青少年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队伍要充分发挥教师的知识优势,以城市服务为主题,开展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

3.关怀弱势群体。组织志愿者关怀孤老、孤残、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发挥学校的教育资源,依托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开放式村部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他们排忧解难。

4.经典诵读宣传。组织志愿者诵读传统国学经典、地方特色文化以及红色经典作品,帮助市民了解和熟悉中华经典的博大精深,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人文素养。

5.以各种节假日为契机安排主题志愿活动,深入社区、农村宣传普及科学知识。

六、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区教育局教师志愿者领导小组,负责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培训、志愿服务项目研究等事宜,并依据开展志愿服务内容的不同在各职能部门成立志愿者分队,以此保障志愿者活动合理有序开展。

(二)建立项目开发机制

一是建立志愿者服务工作课题研讨制度。定期举办志愿者服务项目(岗位)研讨会,就志愿服务项目建设进行研究和探讨,集思广益,进一步拓展志愿者服务的项目内容,深化工作内涵;二是建立服务项目设置论证制度。采取社会调查、了解需求、项目策划、组织实施、项目评估的流程。

(三)实施岗位培训

实施岗位培训,结合活动需要,对每名志愿者都要求先培训后上岗,以确保每名志愿者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了解各自认领的岗位所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

(四)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

以服务工作为重点,建立志愿者服务卡,为参加志愿服务的教师进行登记,适时对教师志愿者工作开展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行纵向和横向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同时,教育局设立专项奖励项目。对教师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先进个人、先进志愿者服务分队进行表彰。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家长学校 活动 方案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印发

(共印56份)

第15篇: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腾冲市xx乡小学教师职改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xx乡中小学第七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逐步规范我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我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保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1、职改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推荐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3、业务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晋级条件:

(一)、晋升中小学教师职称(含五个级别)的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师德良好,申请晋升当年无违纪违规处分。

2、晋升中小学教师职称的首先必须具备上级部门“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评审的各项条件”。

3、必须有一篇及以上“教学案列或教育教学研究报告或上级职改文件规定的学术材料”(发表或获奖并个人提交证明材料)。

4、中心学校安排培训不参加的或者培训不合格的或者是培训期间被教育局通报批评的或被罚款、扣款的,只要具有以上一点的,当年不得推荐。

5、符合《xx乡小学教师职改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规定的相关条件。

1

6、自2016年9月以来,任课任班情况属实,工作量达标,考核数据真实,否则取消推评资格。

7、符合“xx乡招生制度和其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的。

(二)、晋升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1、三级晋升二级的条件:

三级晋升二级的,履职期间,近两年乡内水平测试成绩连续倒数2名内的不得推荐晋升。

2、二级晋升一级的条件:

①二级晋升一级的,履职期间,近五年乡内水平测试成绩连续有两年不达到乡级组综合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推荐对象(年满45周岁教师除外)。

②二级晋升一级职务的,教龄必须满12周年以上,履二级必须满6周年及以上,方可进入推荐对象。如果下达晋级指标有剩余,剩余指标在教龄必须满12周年以上,履二级必须满6周年及以上的人员中进行测评,从高分顺序推荐,不与符合对象比较。

3、一级晋升高级职务的条件:

一级晋升高级职务的,申报人必须履现职8周年及以上,以相关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

4、高级晋升正高级职务的条件:

高级晋升正高级职务的,申报人必须具备上级部门职改相关规定的条件。

(三)、中心学校人员符合条件晋级的:

中心学校人员符合晋级条件的直接推荐,但在晋升同等级别时如有2人及以上的每年同等级别只能推荐晋升一人,以工龄最长者优先推荐。

三、推荐分值组成

推荐考核测评内容由“教学成绩、年终考核成绩、附加分、表决分”四部分组成。其中:近5年教学成绩平均分占70%,近5年考核平均分占30%;附加分由工龄分、履职分、校长主任总务主任加分、表彰分、教学案列教育教学研究报告论文分、个人竞赛分、骨干教师分7部分组成;表决分3分。

四、测评办法:

2

1、测评对象的测评办法根据《xx乡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2、教学成绩用乡级测评结果计算,2015至2016学年度以前的成绩用班级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任课教师跟班走;2016至2017学年度以后的成绩用个人单科成绩进行测评。

3、进入推荐对象的外乡调入教师在新华工作不满5年的有几年考核结果就取几年的平均成绩计算。

4、测评对象请假旷达到一年及以上的,所涉及年度不计算教龄及履现职年限分。

五、附加分:

(1)工龄分(以周年计算),每年按照0.6分递加。 (2)履职分(以周年计算):每年按照0.3分递加。

(3)校长主任总务主任分:测评年校长加2分,顶班副校长教导主任各加1.5分,不顶班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加1分(中心学校任命为准),班主任加1分,任统测科目的(含英语)加0.5分。

(4)表彰分:指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表彰的(不含教学竞赛奖):履现职期间,获保山市市级以上表彰的加1分,获腾冲市(县)级表彰的加0.5分,如有多次表彰的按最高一次计分;个人不能提供原表彰证明材料的不加分。

(5)近5年教学案列、教育教学研究报告、论文分:提供腾冲市(县)级及以上奖励原件证明材料的每篇加1分(最多1篇)。

(6)个人竞赛分:个人提供近5个学年度内获奖励的原证明材料的,保山市级及以上的加1.5分,腾冲市(县)级加1分,乡级加0.5分(乡级鼓励奖不加分),可以累计加分;

(7)骨干教师分:提供近5个学年度内1次以上被市(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发文认定的或具有近5个学年度内1次以上被市(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加1分(最多加1分);

六、表决分:推荐组表决分占3分,用3÷推荐人数×票数=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本人或亲属属于推荐对象的不得参加表决;

七、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程序

1、中心学校召开职改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职改文件精神和

3 职改会议精神,研究安排本年度职改工作;

2、中心学校召开校长行政会议,传达本年度职改会议精神,安排本年度职改工作;

3、进行个人申报和资格初审(个人写出书面申请,交验各种证件材料:含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聘书;培训证书;表彰奖励证书;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学术报告)刊物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外宣材料复印件或其它可证明的应提交的材料证件),双方确认签字;

4、召开推荐组会议,对提交申请人逐人进行资格复审。先按照本方案的第二条“晋级条件”对申请晋级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结果双方确认签字或以其它可相互约定认可的方式认定;

5、领导小组、推荐组确认、通过本次推荐方案和办法;

6、推荐组集中推荐,进行投票表决;

7、推荐组按照本方案“第

三、

四、五条”对符合晋级条件的对象进行分值量化;

8、公布(公示)符合晋级条件对象的综合推评结论;

9、公布(公示)结束截止后,分别按照各级别教师分值从高到低确定拟推申报对象并进行公示;

10、召开拟推申报对象“表册业务培训布置会”,指导表册、材料的填写并做相关要求;

11、验收表册材料;

12、上交表册材料;

13、职改工作总结,材料表册存档。

八、其它规定和要求

1、晋升一级的教师三年内不得提出外调申请。

2、其它实施方案若与本方案相冲突的,一律按照本方案执行。

3、本方案由xx乡小学职改领导小组和推荐组负责解释。

4、本方案共4页。

九、本方案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腾冲市xx乡中心学校 2017年2月27日

4

第16篇:学生评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学生评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以 “学会做人、学好文化、踢好足球” 的校训以及“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为指导思想,以弘扬先进、发展特长,有效激励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集体奖项为各班级、训练队 个人奖项为本校在册学生

二、奖项设置

个人星级奖:

1、申花之星:

一等奖学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2、文明之星、求知之星、足球之星:二等奖学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3、奉献之星:

三等奖学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颁发奖品、奖状

4、希望之星、才艺之星:

文明集体奖:

1、文明训练队

若干个

2、文明班级

若干个

三、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一)申花之星

1、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班级和训练队中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2、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按时完成作业,期中考试各科总成绩列班级前15%(≤5);

3、积极参加足球训练,遵守比赛纪律,有团队精神,专项测试及技战术水平总成绩列训练队前15%(≤5)。

(二)文明之星

1、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抵制不良倾向;

2、期中考试总成绩列班级前20%(≤8)。

(三)求知之星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期中考试各科总成绩列班级前10%(≤3)。

(四)足球之星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遵守比赛纪律,专项测试及技战术水平总成绩列训练队前15%(≤3)

(五)奉献之星

1、担任班委、中队委员、团支部委员或训练队队长;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起到榜样带头作用;

3、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同学拥护;

4、组织观念强,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

5、期中考试各科总成绩列班级前25%(≤10)。

(六)才艺之星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在校级或校级以上的文艺汇演中表现突出,或在校级及以上才艺比赛中获奖。

(七)希望之星

在日常行为规范、文化学习、足球训练等方面有显著进步。

四、集体奖项评选标准

(一)文明班级

文明班级评选主要参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级常规管理、课外活动、文化成绩等四项内容,综合其他因素,择优评定。

1、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参照周检查评比情况计分(学期总分列年段周评比前4名);

2、班级常规管理: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有自主管理的班委干部;有富有特色的班级规范及相应的考核制度;有富有个性的班级文化。参照平时教导处检查、评比情况计分;

3、课外活动:文艺活动、主题活动、各类竞赛等,参照各班参与活动及获奖情况计分;

4、文化成绩:包括平时班级的学习氛围、学生学习态度以及学期末学生各科文化成绩。参照平时教导处检查、任课教师的课堂打分、学生各科成绩计分;

5、一学期内无学生受学校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6、一学期班内学生旷课人数不超过4人,总节数累计不超过20节。

(二)文明训练队

文明训练队评选参照周评比情况、训练、比赛情况等三项内容,综合其他因素择优评定。

1、参照文明训练队周评比情况计分(学期总分列宿舍楼周评比前5名);

2、训练情况:参照平时训练处检查情况计分;

3、比赛情况:参照校内外各类比赛情况计分;

4、一学期内无队员受学校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5、一学期内队员旷课人数不超过2人,总节数累计不超过15节。

五、评定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评审委员会:盛宝珊、赵金宝、顾兆年

2、教导处评审小组:陈志红、李春梅、陆维

3、训练处评审小组:顾兆年、朱

(二)评定时间

1、各类奖项每学期结束前一月启动评选程序;

(三)奖学金评定

1、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申花之星、文明之星、奉献之星、求知之星、足球之星;

2、申花之星享受一等奖学金,金额为700元;

文明之星、求知之星、足球之星享受二等奖学金,金额为500元; 奉献之星享受三等奖学金,金额为300元。

3、奖学金一学期内不重复评定。

(四)评选程序

A、个人奖项

(1)各班、各队按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在班、队内进行公示,上交各奖项申报表(班级交教导处;训练队交训练处);

(2)教导处、训练处初审各奖项材料,确定初选名单;

(3)公示初选名单,听取各方意见(初选为申花之星的学生进行事迹演讲,由教练、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打分);

(4)评审委员会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5)公布获奖名单,召开表彰大会,发放奖学金、奖品、荣誉证书。 B、集体奖项

(1)班主任、教练员可根据评选标准提出申请,并交流、上交申报材料; (2)教导处负责文明班级的评定工作,送校评委会审定; (3)训练处负责文明训练队的评定工作,送校评委会审定;

(4)召开表彰大会,授予锦旗,对班主任、教练员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评选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时优先考虑。

六、注意事项:

1、每次评比前由学校评审委员会按各班队人数公布各奖项评比名额,各班、队按评选标准和条件择优申报。

2、文化成绩(指该学期期中考试成绩)由班主任填写,教导处审核;

训练成绩(指该学期专项测试成绩)由教练员填写,训练处审核。

3、各班、队上报的申报材料被否决的,名额作放弃处理,不增补他人。

4、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严掌握标准。

5、各奖项名额不作调剂(但申报申花之星的,可同时申报另一奖项),如无学生符合条件,则该奖项自动放弃。

6、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被举报人的获奖资格。

7、一学期内学生不重复评定不同奖项奖学金。

8、学生如有下列现象的,不能参与该学期个人单项奖的评定:

(1)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尚未撤销者;

(2) 一学期累计病假超过5天(运动创伤除外),或事假超过3天,或旷课1节以上,或迟到、早退5次以上。

(3) 公布获奖名单后,学期结束前获奖学生各方面表现退步或有违纪行为,取消获奖资格。

上海申花SVA足球学校

2005年5月22日

第17篇: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2011-05-26 11:17:40) 转载▼ 标签: 杂谈

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教育部

“2+1项目”是教育部为了落实《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美育的改革与发展,逐步推进的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其含义是通过学校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

一、“2+1项目”的实施原则

(一)实施“2+1项目”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要切实树立终身体育的思想,根据健康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体育锻炼的需求,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锻炼能力的内容和方法体系。

(二)实施“2+1项目”要以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为核心。要积极贯彻新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课程标准的实验和相关的教学改革,要设立适当的体育、艺术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艺术活动的兴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水平。

(三)实施“2+1项目”要以建设有特色的体育、艺术教育课程为基础。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传统。

(四)实施“2+1项目”要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先导。要通过转变观念的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广大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以满足“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

(五)实施“2+1项目”要以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环境为必要条件。要根据推进“2+1项目”的需要,加强各校体育、艺术场馆的建设和体育、艺术器材的配备,要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合理地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以满足“2+1项目”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新的要求。

二、“2+1项目”的实施办法

(一)“2+1项目”体育与艺术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作为全国性的实验标准,首先在15个课外文体示范区实验,也欢迎实验区之外的地区或学校参与实验,今后全国推广实施还需要在实验中不断调整修订。

(二)本标准采取学校认定的办法,技能标准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努力达标。

(三)本标准的认定,应由校长、班主任负责,充分发挥体育与艺术教师业务能力与专长,全面科学地进行认定工作。

(四)为使更多的学生参与“2+1项目”达标活动,应鼓励学生通过体育艺术课程的学习,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社会文体活动及家庭教育等多种方式,获得项目认定。

(五)本标准虽然以技能为主,但认定中应参考学生的兴趣、态度、知识的修养等全面表现,以促进学生对项目的关注,并终身受益。

(六)本标准的认定工作,不分年级、时间、项目,可由学生申请后安排认定,鼓励学生选择每个项目。

(七)认定应采取本人现场表演、创作和测试等方法进行。美术类还应按标准规定数量的作品进行认定。学生获得项目认定后,可由学校在成绩册中,设2+1项目认定专栏加以评定。

(八)凡本标准中没有列入的项目,可由学校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参考相似或相关项目的技能标准,加以考评认定。

三、“2+1项目”体育技能标准(略) 教育部“2+1项目”辅导教材编写说明

“2+1项目”是教育部为了落实《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美育的改革与发展,逐步推进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其含义是通过学校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2+1项目”计划在全国15个示范区率先试行。为推进“2+1项目”的落实,必须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先导,我们计划出一套既能提高广大体育、艺术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又能指导学生锻炼和学习的精品辅导教材。切实让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至少掌握两项用于终身体育锻炼的项目和一项艺术特长。

为此,特成立以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杨贵仁同志为主任,教育部体卫艺司季克异同志、卢逊同志、万丽君同志为副主任的“体育、艺术2+1项目辅导教材编写委员会”,编委会下设“体育、艺术2+1项目”体育课题组,其成员将主要由编著者组成。

该套辅导教材的内容将按照教育部教体艺厅函[2004]33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分期分批编写。其中,小学第一批项目为:羽毛球,乒乓球,篮球,足球,跳绳;毽球,轮滑,武术类若干项(如武术、跆拳道、散手、柔道、摔跤),体操类若干项(如体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健美操、健美、蹦床、技巧、街舞)。小学其他批次的项目还有:定向运动、野外生存、其他田径项目、排球、网球、橄榄球、曲棍球、软式排球、沙滩排球、棒(垒)球、台球、手球、游泳、滑冰、滑雪、攀岩、航海模型、航空模型、无线电测向。

中学第一批项目为:篮球,羽毛球,乒乓球,野外生存,定向越野,足球,网球;毽球,轮滑,武术类若干项(武术、跆拳道、散手、柔道、摔跤),体操类若干项(体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健美操、健美、蹦床、技巧、街舞),游泳,航海模型,航空模型。中学其他批次的项目还有:定向运动、其他田径项目、排球、橄榄球、曲棍球、软式排球、沙滩排球、棒(垒)球、台球、手球、跳绳、滑冰、滑雪、攀岩、无线电测向。

2004年8月17日,教育部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全国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印发了“关于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今年9月份开始,“体育、艺术2+1项目”首先在全国15个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进行实验,各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列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为此,笔者就什么是“体育、艺术2+1项目”?为什么要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应该如何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等主要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理解,希望对“体育、艺术2+1项目”(以下简称“2+1项目”)中体育项目的实施有所启迪和帮助。

一、何谓“2+1项目”

所谓“2+1项目”,是指“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教育部办公厅“通知”对“体育、艺术2+1项目”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2+1项目”包含着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要素:

1.“2+1项目”的实施范围界定在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2.“2+1项目”的主体对象限定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个学生; 3.“2+1项目”的主体行为是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

由此可以说,“2+1项目”是一项充分体现着因地、因校、因人制宜的、可以具体实施的、惠及亿万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工程。

二、“2+1项目” 的实施背景

众所周知,教育部于2003年11月12日公布了“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建立以来的第一份报告——《2002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报告》。这个报告显示:2002年我国7-18岁男女学生在身体形态方面与2000年相比,身材在增高、体重和胸围在增大;营养状况继续改善;握力有所提高。

同时,我们也看出学生在体质健康方面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例如,2002年与2000年相比,我国学生的速度、爆发力、力量等素质继续出现下降,除反映速度素质的50米跑成绩下降幅度较小外,其余各方面素质的下降幅度明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超重及肥胖学生明显增多,已成为城市学生的重要健康问题。

2002年监测结果显示:学生中的肥胖检出率,在2000年比1995年上升的基础上,继续上升(见下图);而且7~12岁小学生是肥胖检出率最高的人群,男生在10~12岁年龄段最高,女生在13~15岁年龄段最高,尤其是城市男生,肥胖检出率上升最快,其中10~12岁由1995年的6.05%之间上升到2000年的11.68和2002年14.46%。男女生均有年龄提前的趋势。

由此可见,高速增长的少年儿童肥胖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必须引起各方面特别关注的社会问题。因为我国少年儿童肥胖的总量和比例虽然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但增长的速度却远远高于发达国家,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富裕人群的增加,这个速度还有可能继续加快。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8年就将肥胖确定为一种疾病。首都儿科研究所医学博士米杰认为,长期以来,人们把关注的目光过多地放在因肥胖引起的各种疾病上,现在必须更新观念:肥胖本身就是一种疾病,是一种会诱发各种疾病的疾病;另一方面,当肥胖在疾病领域大显威风的同时,肥胖的治愈在医学界却仍然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而且大幅度减肥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仍处于尚无定论的研究过程中。因此,对待肥胖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预防。经常参加体育活动是预防和控制肥胖问题最有效的方式。

因此,实施“2+1项目”,正是教育部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美育的改革与发展而逐步推进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目的是使少年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能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并具备两项体育运动技能,从而为终身体育奠定技能基础。

三、“2+1项目”的实施策略

(一)“2+1项目”中体育项目的设置

“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共设置了体操、田径、定向越野、球类、民族传统体育和游泳六大类75个小项的体育项目。每一类体育项目又分为首推项目、任选项目和开放性项目三个层次:

1.体操类项目:

1.1 首选项目:艺术体操(形体练习)、健美操、技巧和轻器械体操(跳绳)。 1.2 任选项目:双杠、单杠、跳跃 1.3 开放性项目:健美操、艺术体操 2.田径类项目

2.1 首选项目:耐久跑

2.2 任选项目:100米、跳高、跳远、铅球

2.3 开放性项目: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三级跳远、撑杆跳、标枪、铁饼、链球

3.定向越野

3.1 首选项目:个人定向

3.2 开放性项目:自行车定向赛、划船定向赛,滑雪定向赛,水下定向赛和摩托车定向赛 4.球类项目

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板羽球、毽球、网球、手球、垒球 5.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5.1 首选项目:武术基本功和基本动作、青年拳单练、健身拳、剑术、对练、短棍

5.2 开放性项目:形意、八卦、太极、南拳,八极、通臂、劈挂、翻子、象形、查、花、炮、红、华,少林拳等各式传统拳术及刀、枪、剑、棍等传统器械。 6.游泳

(二)三个层次体育项目的设计思路

三个层次体育项目的设计是从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地区差异大等实际出发,同时也考虑到要有利于“2+1项目”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这一具体实施问题。

1.所谓“首推项目”,是指在全国各地(试行期间首先在全国15个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实验)的中小学能够实施的体育项目。这里的“能够实施”更多是基于实施体育活动所需要的条件来考虑的。

例如,体操类首推项目包括了艺术体操(形体练习)、健美操、技巧和轻器械体操(跳绳)。这些项目对体育活动的场地、器材等条件要求不高,既可以在城市开展,也完全可以在山区开展起来。

2.所谓“任选项目”,是指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地域特点、已经形成的体育项目传统等),选择更适合开展的体育项目。就此而言,任选项目也可以称之为地区性项目。

3.所谓“开放性项目”,是指各个学校和具体的每一个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选择适合于自己的体育活动项目。

例如,有的学生在学校、业余体校或体育俱乐部参加着某一项目的体育训练,就可以申请达标活动。

(三)“2+1项目”的技能标准(略)

体育、艺术2+1项目”解读

“2+1项目”的技能标准是从小学三年级到初中三年级设定的,即“水平二(3-4年级)、水平三(5-6年级)、水平四(7-9年级)”;而且每一水平中又可以根据学生体育运动技能的实际掌握情况分出“优秀、良好、及格”三个不同的等级。 这种设计思路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的:① 体育运动技能的形成是需要一定的练习时间作保证的。因此技能标准没有水平一,而是从水平二(3-4年级)开始的;② 要充分发挥《体育与健康》课内体育教育的作用,促进每一个学生体育技能的掌握;③ 发展性原则。在同一体育项目(如健美操)中,按照运动技能形成的客观规律,设计出了不同水平的技能标准;④ 针对性原则。根据不同年龄男女学生的差异,在有些体育项目中提出了不同的技能达标标准。我们以田径类首推项目——耐久跑中水平二(3-4年级)800米为例,男生优秀标准为2分24秒,女生优秀标准为2分48秒。

(四)“2+1项目”的达标认定方法

1.“2+1项目”体育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采取学校认定的办法,技能标准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努力达标。

2.标准的认定,由校长、班主任负责,充分发挥体育教师业务能力与专长,全面科学地进行认定工作。

3.为了使更多的学生参与“2+1项目”达标活动,鼓励学生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社会文体活动及家庭教育等多种方式,获得项目认定。

4.标准虽然以技能为主,但认定中要参考学生的兴趣、态度、知识的修养等全面表现,以促进学生对项目的关注,并终身受益。

5.标准的认定工作,不分年级、时间、项目,可由学生申请后安排认定,鼓励学生选择每个项目。

6.认定工作采取本人现场表演、测试等方法进行。学生获得项目认定后,可由学校在成绩册中,设2+1项目认定专栏加以评定。

7.凡本标准中没有列入的项目,可由学校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参考相似或相关项目的技能标准,加以考评认定。

“2+1项目”还是一个试行方案,而且首先是在全国15个课外文体示范区进行实验。所以,现设的体育项目及其技能标准还需要在实验中不断调整和修订。实验区之外的地区或学校可以通过参与实验,为完善“2+1项目”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第18篇: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XX房地产开发企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一、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推动公司和个人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此绩效管理与考核制度。

二、此方案适用范围:公司行政部门、财务部门、销售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物业部门等。

三、本方案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平与公正原则

2、结果与过程并重原则

3、分岗分职考核原则

四、考核流程:

1、月度绩效考核表内容依据:每周工作记录表(为主要依据之一),员工应认真对各周工作进行记录、总结和计划。

2、员工须于次月三日前提交四周工作记录至所在部门员工每周工作记录表并结合职位绩效考核表完成各项考核,司办公室。若没有递交则视为自动放弃上月绩效考核。

3、主任、经理各周工作记录应于次月三日前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共同进行对上月绩效进行初核,如未按时递交亦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评。

4、财务人员各周工作记录应于次月三日前交到所在部门或公司办公室,由部门或办公室根据职位绩效考核表进行初核。

5、考核总分为100分,另外为鼓励员工提案,设特殊贡献分理化建议,在正常考核分外再另加为上月绩效考核最终得分,以最终得分与金数。

6、每月绩效考核结果将由办公室复核后于次月

五、各职位绩效考核表(见附页)说明:

5.1、售楼部经理无销售任务时参照主任级考核标准进行考评;有销售任务时销售提成制度执行,不参与绩效考评。5.

2、销售专员:销售专员无销售任务时按行政办公文员考核标准执行,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时则按公司内部销售提成制度执行,不参与绩效考评。

六、考核细则:

1、工作量:根据工资级别和工作职位,合理确定应有工作量,并以此考核本月工作量得分

2、工作完成:参考工作量考核工作完成的结果、效果及效率

3、工作分析:对工作完成的分析总结、对未完成工作的思考、对部门工作的建议

4、工作计划:对下月工作的计划、对未完成工作的应对策略和方法

5、工作态度: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严谨、投入、积极程度

6、决策能力: 部门长期与短期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子部门职能发展规划,部门有关重大活动的决断与调整

7、领导能力:对日常事务和突发性事件的的处理、对部门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指挥调度,

分,如建议被采用,则加100

,次月5日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各绩效考核表于该月七日前交到公

20分,如在该项中提出了合20日公布在公司局域网上。

,按照公司内部

10分;加上正常考核分后分的比率乘以其绩效工资基数为本月绩效奖10

对部门员工的聘用考核激励培养,与本部门同事的整体战斗力

8、控制能力:企业与部门计划实施的控制,成本费用的控制,相关标准的确立、绩效的衡量、偏差的纠正

9、执行能力:对公司和部门计划、任务、上级领导安排的贯彻、执行及执行中的创新性和完善程度

10、纪律遵守: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贯彻、落实,如报销制度、办公物品的领取使用制度等

11、自主学习: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主动学习,向同事或其他权威人士虚心请教,工作之余应积极主动的参加一些培训及考试

12、礼仪形象:衣着得体、气质高雅、行为举止文明,以商务礼仪为行为准则

13、语言文字:在公司内应说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书面文字表述思路清晰,用语恰当端庄

14、出 勤: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循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如请假按公司制度办理手续。

15、基础知识:基本的人文地理历史知识、基础的外语电脑知识

16、专业知识:本工作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技能、本领和素养

17、运用创新:自身技能、专业知识的实际运用,工作中问题的灵活创新程度

第19篇:中学学生社团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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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社团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中学学生社团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学生社团是学生以相同或相近的兴趣爱好以及信念观点为基础、自发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学生志愿型群众团体,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推进新课程改革、繁荣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校新课程改革,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而又主动地发展,结合《XX省XX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暂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设XX省XX中学学生社团文化,就是要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挖掘学生的内在潜力,发展学生的特长和张扬学生的个性,突出我校办学特色;以社团活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营造学生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总体目标

1.适应新课改的要求,使学生社团活动成为学校课程设置的一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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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团活动来充实、完善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发。 2.学生社团旨在丰富学生自我学习的内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供展示自我的空间和平台,建设健康、活泼、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

3.学生社团旨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组织以及能力的提升,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  

五、组织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XX省XX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副校长为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委员。

2.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社团的规划与审批,学校政教处和校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具体领导和管理,协调各社团的活动,定期召开各社团负责人例会。教务处负责指导老师的聘请、管理及考核。 3.各个社团需有较为固定的指导老师。社团指导老师指导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学生社团可以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教师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但聘请校外人员的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  

四、社团活动实施内容

依据人本发展理论,以学生为主体的社团活动必须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努力把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融入社团建设的各个方面,有力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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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健康成长。

XX省XX中学学生社团共有50个社团,每个社团都有具体活动内容和指导老师,具体情况详看附件1 除以上社团外,如果确有其他才能的同学,且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也可向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成立社团,同时必须遵守《XX省XX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实行)》  

五、社团建设阶段步骤

1.启动的前期工作(9月上旬) (1)成立社团组织相关机构; (2)起草社团管理办法; (3)制定社团工作实施方案。 2.全面启动 (9月下旬) (1)确定各社团指导老师名单。

(2)进行社团宣传,高

一、高二年级学生全部参加,一人参加一个社团,高五同学结合年级部工作另行安排。

(3)根据学生自主报名情况,由指导老师招收一定数量的社团成员,并选择若干能力突出,素质过硬的学生作为社团负责人。 (4)召开社团成立大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聘书;建立组织机构;宣布本期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5)社团组织机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团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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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评价(12月)

(1)制定社团评比考核细则,严格督查各社团工作; (2)检查社团每一次活动情况,指导其正确发展;

(3)对社团工作进行讲评,并对工作出色的社团和社团成员予以表彰奖励。  

六、学生社团的管理

(1)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综合发展全面成才的目标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必须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学生社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可以张贴海报,可以创办内部的交流刊物,可以建立网站,但这些都必须由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方可实施。

(3)学生社团应立足校内开展活动,特殊情况确需到校外开展活动时,应事先征得管理委员会的同意。社团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每学期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材料要及时报校团委备案。

(4)每周日下午定为主要社团活动时间。要求各学生社团利用此时间开展社团活动。各社团活动如使用学校场地、设施,请注意维护场地整洁,爱护设备,使用后注意关闭水、电、锁好门窗,做好保洁工作。各社团也可根据自身需要经年级部同意确定其他时间开展活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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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

(1)社团工作要做到学期初布置任务,期中分析研究,期末总结评比,做到领导得力,措施扎实,保证社团建设稳步发展。每学期组织一次社团的整顿工作,以社团管理办法为依据,加强对各社团的指导,各社团有学期活动计划,有学期总结,有各活动案例,促使各社团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有序发展之路。

(2)制定《XX省XX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暂行)》,规范社团的行为,促进社团建设。

(3)制定《XX省XX中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方案》(附件2),评估指导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

(4)制定《XX省XX中学学生社团评比考核细则》(附件3),对社团组织进行评估,使学生社团向着高层次、高格调、高品位的方向发展。

2.指导教师职责和待遇问题 职责:

(1)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工作总结; (2)指导社团的组建;

(3)定期开设专题讲座,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4)了解掌握学生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加强与社团管理部门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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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学生社团利益;

(5)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与学生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协助做好社团考核及评优工作。 待遇:

(1)依据《XX省XX中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方案》进行聘任,颁发聘书;

(2)依据工作量和考核结果,发放津贴或增加课时津贴; (3)所指导的社团在有关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成果显著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有关标准评选出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奖,给以一定的奖励(可以参考竞赛辅导的标准),并在各级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活动中优先考虑。 3.社团经费 社团经费来源:

(1)会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2)赞助(利用社会资源,合法获取赞助);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重大活动由学校专项资金资助; (5)其他合法收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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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省XX中学

                                             二〇一五年XX月XX日

7

第20篇:攀枝花市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1:

攀枝花市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为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解决贫困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攀枝花市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一、惠民医院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首批暂时确定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九冶职工医院和仁和区人民医院作为攀枝花市惠民医院进行试点。今后惠民医院确立的原则是通过公开方式产生。惠民医院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予以调整。

二、享受惠民医疗的对象

(1)攀枝花市城区(东区、西区、仁和区)享受攀枝花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

(2)持有《攀枝花市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人员。

三、惠民医疗的内容

到惠民医疗机构就诊的被惠人员享受“十免、十减、双

1优惠、一方便”优惠。

1、免费项目

(1)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2)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

(3)免收门诊肌肉注射费;

(4)免收门诊输液费;

(5)免收血常规检查费;

(6)免收大便常规检查费;

(7)免收小便常规检查费;

(8)免收心电图检查费;

(9)免收X线透视费;

(10)免收院内会诊费。

2、减费项目

以下项目费用减少30%:

(1)住院诊查费;

(2)住院床位费;

(3)I、II、III级护理费;

(4)抢救费

(5)清创缝合费;

(6)胃镜检查费;

(7)血糖检查费;

(8)脑电图及脑地形图检查费;

(9)“B”超检查费;

(10)X线照片检查费。

3、两优惠

(1)被惠对象在惠民医院就诊时,对药品费用(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用药)实行减少20%的优惠。

(2)被惠对象在惠民医疗机构医疗过程中使用的医用材料(不在医疗服务价格规定项目内的材料),材料费用实行减少5%优惠。

4、一方便

在惠民医院就医时,对其在本市三级综合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化验、检查的报告单均可作为在惠民医院诊疗的化验、检查依据,除因进一步诊治需要外不再重复检查。

应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或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部分不予减免。

四、惠民医疗机构职责:

1、惠民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简化服务流程,努力为被惠对象服务。

2、惠民医疗机构建立惠民医疗质控小组,严格执行医疗“四合理”措施,杜绝大处方、乱检查。

3、保证医疗的质量和医疗的安全,使用质优价廉药品,努力减轻被惠对象的负担。

4、惠民医疗质控小组每月必须对被惠对象的处方、治疗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审核、评估的抽样数不得低于被惠对

象总数的25%。

5、惠民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政府定价。

五、惠民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

(一)惠民医疗机构内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惠民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使被惠对象能及时得到诊治。同时,在门诊设立宣传栏并印制宣传单,对就诊服务流程、优惠项目、优惠幅度进行宣传。

(二)被惠对象凭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居民身份证到惠民医疗机构就诊享受优惠(农村五保人员凭五保证和居民身份证;低保家庭中未满18岁的子女上学的持学生证和低保证,未上学的持户口薄和低保证)。惠民医疗机构负责对被惠对象身份证件的确认、接诊、办理住院等相关手续以及减免项目费用和记帐工作。

(三)惠民医疗机构必须将优惠的费用实行专项记帐并附明细清单,每月末将优惠人员数量、费用等报市惠民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每季度末将费用减免情况报市卫生局审核后由市财政报销。

(四)惠民医疗机构对惠民医疗费用使用情况按季度公示。

六、惠民医疗经费补偿政策

(一)惠民医疗资金

惠民医疗优惠费用实行财政和惠民医疗机构共同承担,惠民医疗机构承担优惠总费用的20%,其余80%优惠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二)惠民医疗启动资金

由市财政局划拨10万元人民币作为惠民医疗服务启动资金,主要用于网络建设、人员培训、宣传及办公材料消耗等。

二○○六年七月三日

实施方案 试行
《实施方案 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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