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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08 08:33:52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酒店酒水瓶盖费实施方案

酒店酒水瓶盖费促销实施方案

针对酒店服务员这块,公司首先是做好摸底情况。对原来在酒店里的几位重点营销经理先期进行公关。一般以酒店包厢的营销经理为主,她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在酒店的包厢里负责介绍最新菜式和维护酒店的客情关系,更重要的是她们能直接介绍和安排酒水。我们可以对她们负责的包厢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具体的实施细则:

1, 设立财富酒在酒店营销经理所负责包厢销量计划总目标。

酒店营销经理一般只负责几个包厢,这个量前期考虑公司刚刚运作市场,很多方面都还不成熟,所以在销量上先放低门槛,先把目标定的低一点(我的意见是两件*12瓶为基础),公司客情人员马上也是做好和营销经理的人际关系,这点很重要,如果公司人员里有朋友在里面做事就更好操作了。

2, 以上完成之后就可以对营销经理实行暗箱操作。

公司客情人员先私下先给营销经理暗示,在我公司你已经有一份额外的奖金,前提是完成我们公司的月度计划任务,并实行分段递增的方法,如月度(按和营销经理谈好的日子开始计算)完成1~3瓶奖金---元,4~8瓶奖金----元,9~12瓶----元。如完成销量计划后每增加一件提现----元,不满一件单瓶每瓶提现----元。

3, 对酒店服务员暗箱实行瓶盖费和日常用小礼品方案。

对于高档白酒来说,酒店服务员并不是最重要的,但又不能不做工作,虽然我们公司的酒水我们需要她们介绍的机会不多,我们也不赞同她们过多的介绍(高端白酒最好不需要服务员介绍,以免顾客对所介绍的酒水怀有抵触情绪,再有就是把财富酒的挡次降低了)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希望顾客在消费我们财富酒的时候,服务员能够特别认真负责的服务,倒酒的时候尽量不用换壶,除非顾客提出一定要换。倒酒时一定要在顾客眼前展示停留1~2秒,上顾客有最近的感觉。做好我们财富酒宣传展示的工作。

另就是摆放宣传品的地方做好维护保持整洁,干净。这样我们就让客情人员送给服务员一些日常小礼品,做的突出的送上节日超市现金购物卡。对服务员收集的财富酒瓶盖也进行回收,初步实行每个瓶盖---元的标准。

4, 对酒店吧台,仓库管理员实行的方案。

对于吧台人员公司客情人员需做好维护工作,不定期的走访,送一些日常小礼品,督促其摆放酒时给予关照。仓库管理员也是一样,公司客情人员尽量搞好关系,酒水动了尽快补货进酒店,平时送些水性笔等日常用品。

另公司小型品尝酒,因没有外派公司的酒水促销员进场,所以暂不实行。

推荐第2篇:04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基本情况

1、自然条件

纳雍县位于贵州西北部、毕节地区中南部,是滇东高原向黔中山原的过渡地带,地处东经104°55′40″—105°38′04″,北纬26°30′16″—27°05′54″之间。北抵毕节市,东北邻大方县,东南接织金县,南毗六枝特区,西与赫章、水城县接壤。国土总面积2448平方公里。

县内最高海拔2476.4米,最低海拔1052米,相对高差1424.4米。山地面积占57.8%(25度以上的陡坡面积超过70%),丘陵面积占36%,山间坝地占6.2%。以喀斯特地貌为主,喀斯特面积占68.8%。

县内河流属长江水系乌江流域的上游,主要河流有六仲河、三岔河,是乌江一级支流。河流总长545.7公里,积水面积1776平方公里,流域面积63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8.1%;其中:三岔河积水面积672平方公里,流域面积3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2.5%。

气候属北亚热带低纬度高海拔温凉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14℃,年均日照时数1486.4小时,大于10℃年积温4062℃,无霜期226—267天,年平均降雨量1226毫米,相对湿度81%。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水热同季、暖湿共节的特点。灾害性天气有低温、冰雹、洪涝、干旱等。

主要岩性为石灰岩、白云岩、砂岩、页岩、泥岩、粘土岩、玄武岩等,其中砂岩、页岩、泥岩、粘土岩、玄武岩等非可溶性岩类占全县面积的30%,碳酸盐岩可溶性岩类的面积占70%。成土母岩多以砂岩、页岩、碳酸岩、玄武岩为主,形成的土壤主要有黄壤、黄棕壤、石灰土、紫色土。

植被属湿润性常绿阔叶林带,常绿与落叶混交林,原生植被多被破坏,由人工植被所替代。常见树种有杉、桦木、云南松、华山松、柏木、毛白杨、响叶杨、山茶等100余种。

纳雍县矿藏丰富,已探明的地下资源有煤、铅锌、大理石、硫、铁、硅石、硫磺、铜、锑、钼、镍、锰、磷、重晶石、高岭土等。是全省无烟煤的主要产区,储量位居全省第四位,全县22个乡(镇)均有分布,可开采量为68亿吨,属低硫及特低硫煤,是贵州省“西电东送”发展火电及化工用煤的能源基地。

2、社会经济概况

纳雍县行政区划上隶属毕节地区,全县辖25个乡(镇),479个村,4003个村民组,18个居委会。总户数204286户,总人口818222人,人口密度334人/平方公里,其中:农业人口77.6万,农村劳动力47.3万。全县有22个民族,是一个汉、苗、彝、白、布依、回、侗、壮等多民族聚居县。

201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71.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6亿元,第二产业36.1亿元,第三产业19.2亿元。财政总收入6.2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60元。粮食总产量272847吨。大牲畜存栏11.97万头,其中:牛、生猪、羊出栏分别为3.2万头、23.6万头和1.6万头。通过实施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了全县农村21.72万人的饮水问题。

3、土地利用概况

(1)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县土地总面积367.2万亩。其中:农用地321.6万亩,占87.57%,建设用地10.9万亩,占2.98%,未利用地34.7万亩,占9.15%。在农用地中:耕地148.5万亩,占40.43%,林地170.4万亩,占46.4%,牧草地2.7万亩,占0.74%。

(2)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70.4万亩,占46.4%。其中:有林地72.6万亩,占42.63%,疏林地5108.4亩,占0.3%,灌木林地71.7万亩,占42.1%,未成林造林4.7万亩,占2.76%,无立木林地7.7万亩,占4.5%,宜林地13.1万亩,占7.68%,苗圃地482.6亩,占0.03%,辅助生产用地50.6亩,占0.003%。

有林地按林种划分:防护林27.6万亩,占38.04%,特种用途林11.8万亩,占16.27%,用材林32.1万亩,占44.17%,经济林1.1万亩,占1.52%。

全县活立木蓄积168.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34.21%。

(3)生态环境现状

据调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111.0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30.25%。平均侵蚀模数为4772.6吨/平方公里·年,年土壤侵蚀量653.9万吨。全县石漠化和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为192.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2.5%,其中:潜在石漠化面积81.7万亩,占22.3%;石漠化土地面积111.0万亩,占30.2%。在石漠化土地面积中,轻度石漠化面积5.0万亩,占1.36%;中度石漠化面积104.3万亩,占28.4%;强度石漠化面积1.2万亩,占0.32%;极强度石漠化面积5607亩,占0.15%。

(二)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区涉及3个乡(镇),6个村,土地总面积5.3万亩。农业户数2.6万户,人口11.5万人。项目区人均耕地面积2亩,粮食平均亩产303公斤,农民人均收入2224元。项目区林业用地面积24万亩,其中:有林地8.1万亩,灌木林地12万亩,疏林地2.6万亩,宜林荒山1万亩,其它林地0.3万亩。森林覆盖率36.33%。2008--2010年,项目区共营造经果林4123万亩,其中:老凹坝乡

3038亩,王家寨镇1094亩。

二、编案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结构性调整为主线,以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产品行业协会、创建林产品现代营销体系为重点,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和生态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大力推行生态经济型造林模式。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政府服务,走出一条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在确保森林资源总量增加的前提下,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造林科技含量和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实现农民增收和生态建设“双赢”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集中连片、服务配套、创新机制、示范带动的原则。

2、坚持发展名特优产品,促进农民增收的原则;

3、坚持优先安排具备建设条件的贫困农户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农户意愿的原则;

5、坚持国家支持与农户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6、结合高速公路、主干道沿线的重点城镇、村寨绿化的原则;

7、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8、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的原则。

(三)主要依据

1、国家林业局《营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组成及深度要求(试行)》 4

(LY5141—99);

2、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2003);

3、《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

4、《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

5、国家农业部《关于标准果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农办[2009]53号);

6、省林业厅《关于编报2012年度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林计通〔2012〕28号)及毕节市林业局《关于编报2012年度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林办字〔2012〕29号);

7、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73号);

8、贵州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财农〔2007〕114号);

9、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林业厅《关于我省2011年常用造林树种苗木最高限价的通知》(黔价监调[2011]168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1、森林法实施条例;

12、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

三、实施项目与内容

纳雍县2011年度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核桃基地建设;人工湖周边及乡村道路绿化;珙桐前期可研。其中:核桃种植4793.5亩,人工湖周边绿化52.2亩,乡村道路绿化118.8。布局在县城周边的王家寨镇、织纳线上老凹坝乡、纳六县上张家湾镇。珙桐前期可研在纳雍县林场。具体如下:

(一)经济林种植

1、老凹坝乡3631.2亩,涉及乐兴、新湾、德黑3个村18个小班。在新湾、德黑村拟建核桃示范基地一个,面积2709.8亩,地点织纳路46公里处,武佐河边。

2、张家湾镇1162.3亩,涉及白勒、小河2个村8个小班。(二)人工湖周边及乡村道路绿化

王家寨镇171亩,涉及路尾坝1个村4个小班。 (三) 珙桐前期可研

纳雍县林场现有散生的珙桐,安排25万元工作经费对珙桐进行前期可研。 (四)森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

林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

四、营造林技术设计

(一)立地类型划分与评价

根据项目区地貌、岩性、坡度、土层厚度,采取立地类型区—立地类型组—立地类型的分类系统,将纳雍县2012年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立地类型划分为:1个立地类型区,2个立地类型组,14个立地类型。编制立地类型表,并对各类型进行评价。

根据外业调查结果,立地类型表中的5个立地类型:

1、

2、3适宜于核桃、香樟、梅花、杨柳等树种生长。

(二)造林类型设计

在划分立地类型的基础上,根据小班外业调查,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情况,遵循科学、实用、合理、易操作的原则,设计2种典型造林模式。 6

即:核桃经济林;梅花、香樟、杨柳等风景林。详见纳雍县2012年度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营造林模示意图。

(三)树种选择

按照适地适树,农民自愿,集约经营,注重三大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纳雍县林产品市场生产潜力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部署,选择树种如下:

经济林主要选择:核桃(本地泡核桃)。

风景林主要选择:具有观赏和绿化价值的梅花、香樟、杨柳等树种。 各树种设计面积为:核桃4793.5亩,香樟59.4亩,梅花85.5亩,杨柳26.1亩。

(四)造林技术设计 (1)林地清理

清理对象:主要是清除农作物残桩及种植穴周围杂草、石块等。 (2)整地

方式:为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整地方式采取沿等高线环山穴状整地,采用“品”字型排列。

规格:绿化:100×100×80cm,经济林:80×80×80cm。 时间:2012年10月—11月。

整地时,注意表土和心土分开堆放,以便回填,经检查验收后再复土植苗。 (3)造林方式、时间及技术要领 造林方式:为植苗造林。

造林时间:2012年11—2011年12月。

技术要领:栽植经济林苗时,每坑先放入农家肥10公斤左右与土壤拌匀,再回填表土,把坑填至原坑2/3处再植苗覆土。植苗时先把苗扶正覆土踩紧,

再覆土再踩紧最后用手向上轻轻提苗使苗木根系舒展,再覆第三次土成圆盘状,覆土深度高于原土痕处2—3cm,做好苗正、根舒、踩紧、覆好土四个环节,最后浇足定根水。绿化苗木要带土移栽。

(4)造林密度

根据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造林地的立地条件以及经营目标,设计造林初植密度如下:

核桃:22株/亩,株行距5m×6m,品字型配置;

绿化树种:在人工湖周边及道路两边,原则上相距6米种植1株,按18株折算1亩,施工中因地制宜。

(五)种苗设计

1、苗木规格

按苗木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参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林业厅《关于我省2011年常用造林树种苗木最高限价的通知》黔价监调[2011]168号)文件,设计如下:

①核桃(嫁接本地泡核桃):苗龄1(2)-0、嫁接口径0.8cm、抽梢40cm以上; ②绿化树种规格:米径3≥cm、苗高≥200cm、土球≥30cm。

2、需苗量

核桃按22株/亩,加上10%的补植用苗,预计用苗116003株。

绿化树种按18株/亩计算,加上10%的补植用苗,计划用苗3386株。其中:香樟1176株、梅花1693株、杨柳517株。

3、苗木质量

按照“一签两证”的要求,严把苗木质量关,苗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

Ⅱ级以上,才能上山造林。

4、种苗来源

所有种苗来源于本地苗圃。

5、种苗供应方案设计

苗木生产现状:纳雍县林场核桃苗圃基地面积200亩,预计可产合格苗木120万株,穗条来源于本县张家湾镇花鱼洞村。

核桃嫁接苗由纳雍县林场核桃苗圃基地提供。 绿化苗木由施工方按照招投标规定提供。

苗木的使用和调剂:苗木使用前,制定科学合理的《苗木调度方案》,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按方案实施苗木调度。

种苗一律实行政府采购。经政府采购的苗木,在调运前,先由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对拟调苗木进行检验和检疫,达到要求后,县林业局安排专人,根据种植季节和天气情况通知项目实施乡镇,按种植进度调运苗木。各乡镇接到通知后,到指定地点在检验员的参与下,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苗木验收并及时调运到乡镇,按种植面积发放苗木,及时组织种植。

(六)幼林抚育设计

抚育:主要包括除草、松土、去萌、除孽、修枝、整形、抹芽等。 根据“谁造林、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以村为单位进行抚育,主要由林木的受益者进行抚育。为了提高抚育管理质量,可采取承包,由专业队进行抚育作业。

1、松土、除草技术要领:

以定植点为中心,半径50cm,深度10—15cm。抚育一年,造林后第二年抚育1次,时间安排在每年的4—9月进行。

抚育方式:以锄抚为主,刀抚为辅,清除幼苗周围灌草植被,注意不要损伤幼树的枝叶及根系。

2、幼树施肥管理:

结合抚育进行施肥,每株施放复合肥0.23公斤,方法是距离植株约40厘米开环行沟,沟宽20厘米、深约15厘米,将肥料均匀撒放在沟内,然后覆土浇水。

果树进入盛果期的前5年可实行林粮间作,造林地内可套种豆类、花生等矮杆经济作物,既可增加群众经济收入,同时为果树提供养分。

3、抹芽、整形修枝

栽植成活后,进行抹芽,抹去砧木上即嫁接口以下所有枝芽。

树形:幼树整形应根据采用的株行距和品种特性及立地条件而定。核桃、主要采用主杆疏层,每株树一般留6~7个主枝,分2~3层,主枝层内距为20厘米,层间距为60厘米,基角不小于60度,成型后核桃杆高1.2米,树高3~4.5米,冠幅5米。

修剪时间:一般于落叶后的11月中旬开始到翌年3月下旬为止。结果树适宜修剪时间应在采收后到叶片未变黄以前和春季展叶以后,但春剪损失营养较多,且会碰伤幼嫩枝叶,故结果树宜秋剪,幼树则可春剪。

结果树的修剪:对结果树修剪的主要任务是及时修剪过密枝、下垂枝、细弱枝、病虫枝、枯死枝,培养结果母枝和利用辅养枝及徒长枝,改善光照条件,达到高产稳产的目的。

(七)管护及防火带设计

结合纳雍县特色经果林造林的客观实际,以小班现有的道路、沟渠作为防火带,各村聘请管护人员1名管护造林小班,需聘请管护人员5名。管护内容

为防止人蓄破坏、铲土烧灰、禁止携带火种进入、采砂采石等。管护报酬根据管护面积,按4元/亩·年确定。管护人员要按照管护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管护责任,做好巡山记录,管护人员每月巡山天数不少于25天;绿化项目浇水、管护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八)有害生物防治

采取“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针对不同树种的病虫害特性,采取不同防治措施。一是加强果树田间管理,加强预测预报,二以人工、生物防治为主,药物防治为辅,及时发现及时防治。三是冬季结合施肥耕翻树盘,清扫果园,剪除病虫枝、干枯枝,刮除老树皮,并带出园外集中销毁。

主栽植树种常见病虫害及防治方法如下:

1、核桃在当地主要病虫害有云斑天牛、核桃细菌性黑斑病等。核桃云斑天牛防治方法:每年4月下旬(核桃幼果花生米大小时)和5月上旬(两次施药时间间隔10天左右)用“核桃保果灵”稀释成800-1000倍液或50%辛硫磷800倍液或2.5%敌杀死乳油2000倍液或50%杀螟松1000倍液喷雾防治2次即可。为了有效防治病虫危害,在使用专用药剂喷雾防治时,辅以以下措施效果更佳:4-6月,挖开核桃根部泥土、用斧头砍出粗皮,使用“核桃保果灵”100倍液或50%辛硫磷200倍液喷树根颈部,然后用土封严,毒杀核桃根象幼虫和蛹;6-7月落果期集中检拾病虫落果,用“核桃保果灵”2000倍液浸泡10分钟后埋入土中;7月天牛成虫产卵后,经常检查,发现有天牛产卵刻槽,用小锤敲出,可消灭虫卵和初孵幼虫;7-9月当幼虫蛀入树干后,若发现新鲜虫粪孔,可用铁丝掏空蛀孔,每孔注入“核桃保果灵”2毫升或用50%辛硫磷5倍液注入(或用棉球黏),并以泥土封口毒杀幼虫;核桃细菌性黑斑病防治方法用生石灰6公斤+

细硫磺粉0.5公斤+食盐0.25公斤+水20公斤涂刷树干。

(九)科技支撑

将科技支撑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建立试验示范点,有针对性地与省内外大专院校取得联系,通过请专家进来培训和走出去参观学习等形式,增强培训效果。支持科技人员到生态建设第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工作。加强对项目区农户栽培经济林经营管理技术培训,使农户掌握先进的林业适用技术,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植苗时使用生根粉、保水剂。

培训方式:现场示范,定点培训,不少于2场次。 培训内容:整地、种植、抚育管理为主的多种技能培训。 培训人次:400人次。

2011年10月1日-3日在实施乡镇、村举行第一期培训,培训内容整地规格及方法等,培训200人次;11月8日-10日在实施乡镇、村举行第二期培训,培训内容经果林种植方法、修枝整形、中耕除草、水肥管理等,培训200人次。

(十)机制体制建设

一是鼓励大户承包、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进行造林;二是核实造林面积,明确权属,进行造册登记,并张榜公示;三是在经果林收益前,允许退耕农户在造林地内套种大豆、花生、半夏、党参等矮杆作物或中药材,确保退耕农户收益前的经济收入有所保障;四是鼓励组建专业合作社,帮助组建经果林协会,由政府指导、群众自主进行经果林的经营管理、营销,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

(十一)检查验收

营造林结束后第2年,即2013年6月由县林业局组织自查验收,7月申请地区林业局复查验收。

五、项目建设期及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

2012年5月—2012年12月

(二)进度安排

2012年5月-6月进行作业设计;

2012年10月—11月完成造林地清理、整地; 2012年11—2011年12月完成种苗组织、植苗造林; 2013年6-7月进行检查验收。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经济技术指标

1、核桃基地建设:400元/亩,具体指标如下: ①种苗费181.5元/亩; ②肥料费50元/亩; ③施工费150元/亩; ④后期管护费12元/亩; ⑤有害生物防治费6.5元/亩; 苗木单价:参照《贵州省2011年造林苗木最高限价》 ①核桃嫁接苗:7.5元/株;

2、绿化项目:1500元/亩,具体指标如下: ①种苗费891元/亩;

②肥料费50元/亩; ③施工费480元/亩;

④后期管护(按工程验收合格),79元/亩; 苗木单价:参照市场价 ①香樟绿化苗45元/株; ②梅花绿化苗45元/株; ③杨柳绿化苗45元/株;

(二)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257.19万元,其中:

1、营造林:4964.5亩,投资242.39万元,占总投资的94.2%。

(1)人工造林:4964.5亩,投资217.39万元,占总投资的84.5% ①经济林:4793.5亩,投资191.74万元,占总投资的74.6%。

②特种用途林(即绿化项目):171亩,投资25.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A、人工湖周边绿化:52.2亩,投资7.83万元,占总投资的3%; B、通道绿化:118.8亩,投资17.82万元,占总投资的6.9%。

(2)珙桐前期可研配套经费:安排25万元,占总投资的9.7%。

2、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0.8%。

林地变更试点工作经费2万元,占总投资的0.8%;

3、其他费用12.8万元,占总投资的5%;

(1)设计费3.9万元,占总投资的1.5%;

(2)项目管理费3.9万元,占总投资的1.5%;

(3)培训费2万元,占总投资的0.8%;

(4)检查验收费3万元,占总投资的1.2%。

(三)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57.19万元全部来源于纳雍县201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

七、效益分析与评价

(一)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建设,使项目区在提高绿地总量的同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在防尘降噪、净化空气等方面发挥显著的生态效益,使项目区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将逐渐形成明显的优美景观,极大地丰富景观内涵,达到“四季常绿、季季有景”的景观效果。

(二)社会效益

首先,项目建成后,可提高纳雍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一方面,优美的人居环境与毕节试验区“生态建设、开发扶贫”的主题相统一,为展示纳雍形象作出一定的贡献;另一方面,绿色的森林自然景观为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特色旅游经济建设,创造良好基础。其次,工程建成将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改善纳雍县的投资形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推动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项目区农户增加一定经济收入。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林业局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实施。

(二)资金保障

资金使用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截留和挪用。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 15

定,截留、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推荐第3篇:党 费

党 费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二)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收缴工作

党费收缴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做好。 一要对党员进行增强组织观念的教育,使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提高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二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要求,并做好业务知识培训;三要严格收缴手续,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要认真登记,做到底数清楚;四要按时收缴,做到按时向党员收党费,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缴党费;五要定期向党员大会分布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并对积极自觉交纳党费和不能按比例交纳党费的党员提出表扬或批评。

全国党费

拥有73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每年能收多少党费?

南方周末记者并未查询到权威数字,只能从相关权威媒体报道中推算。按中组部10年前印发的关于党费管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新规定延续了上述要求。

这就是说,基本上,中组部每年能收到全国所有党费的5%。另外,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新华社2007年7月16日的报道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组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下拨用于救灾和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3.3929亿元,占同期使用党费总额的54.4%。按照这个比例,从2002年11月到2007年7月,中组部共使用了6.237亿元党费。

另外,2008年1月7日《人民日报》的报道说,中组部决定下拨部分代中央管理的党费6400万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用于2008年春节前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而新华社今年1月28日的报道说,中组部近日将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下拨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受灾严重的湖南、湖北等8省区的抗灾救灾工作,但并未说明具体数额。

这样从2002年11月到2008年1月,本报记者已查阅到的数字中,中组部共使用了6.877亿元党费,按照中组部收取全国党费总额5%的比例,一般来说,全国收取的党费总额是137.53亿元。

按中组部每年4月收取各地党费的规定,从2002年11月到2008年1月中组部收取了5次各地党费。如假设中组部使用的都是当年收取的党费,那么5年间全国收取的党费按理想推算至少应有137亿元,每年平均27.4亿元。

但上述数字只是一个假设推算,如果中组部使用的党费中也有之前的结余,那上述数字并不准确。

唯一能确实的是,5年中,中组部至少使用了6.87亿元党费。另外可以确实的是,按照最低每个党员每人2.4元的上缴数额算,全国7300万党员的党费每年至少1.75亿。

以亿计算的党费如何使用和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全国党员交纳的党费,在各级党委都有不同的留成比例。除要上缴中组部党费总额的5%之外,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留成比例不尽相同。

《黑龙江省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细则》(黑组建字(1999)23号)规定,在党员上缴的全部党费中,各级党委分成比例为:县(市)委、农垦分局、林区分公司党委自留70%,上缴市地委10%,上缴省委20%。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规定,中央驻疆单位每年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50%上缴自治区党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每年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5%上缴上级党组织。

按规定,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指定的6家商业银行(之前为5家,新增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但党费可以购买国债。

新规定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省级党委都要在每年的4月底向中组部提交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书面报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亦要检查一次党费管理情况。

至于党费的使用,按新规定,党费使用主要用于培训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等。

某大学系党支部书记对本报记者说,该校教工党总支部每年每人返还100元的支部活动经费。“我们用返还的党费买学习资料,比如买十七大辅导资料,也用于捐款,像印度洋海啸等等。”

事实上,更为公众所注意的是在中央层面,中组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的集中使用。如上文所说,中共十六大以来,中组部向各省区市共下拨用于救灾和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3.3929亿元。

近几年,中组部每年要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支出3000多万元用于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每年支出3000万元用于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此外,还要支出3000多万元用于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中共党费同样用于执政党基层组织建设,2006年7月,中组部副部长欧阳淞说,中共对于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一共投入了17.5亿元来帮助各地基层组织解决活动场所的问题。

新规定最后说,对违反该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有关问题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离退休以后按国家规定领取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仍属于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因此,这部分党员要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上条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没有经济收入或生活困难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交纳党费问题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员本人在工资收入增加时,要及时向党组织申报,具体说明增资的项目和金额。党组织要及时与本单位人事、财务部门沟通,以便准确计算和及时收缴党费。

党员因调整工资或升级补发的工资,是否要补交党费

党员调整工资或升级后,应从补发工资的月份起,以补发后当月实际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补交党费差额。例如,原月工资在100元以下已按0.5%的比例交纳了党费,工资调整后工资超100元,就要按1%的比例补交党费差额。

党员临时性收入交不交纳党费

党员除按照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交纳党费外,其他临时性的收入,如津贴费、补助费、稿费、版税、奖金、银行存款利息等,可以不交纳党费,但自愿交纳者不限。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问题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流动党员交纳党费的方法

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流动党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自觉交纳党费,按照外出流动后的实际收入,根据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主动及时地将党费上交党组织。党组织应根据流动党员流动性大、活动范围广、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岗位、收入等经常发生变化等特点,健全有关制度,规范收缴手续,加强对流动党员交纳党费的监督与检查。

新入党的党员从何时开始交纳党费

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党费。

当合同工、临时工的党员怎样交纳党费

合同工、临时工的党员有了工资收入之后,应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不能再按原来没有工资收入交纳党费的规定交纳党费。

农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乡镇机关干部、村干部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有固定收入时的比例规定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职工、教师中的党员退休回到农村,可否和农民党员一样交纳党费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学校教师中的党员退休回到农村,应按固定工资收入(即退休金)的比例交纳党费。

农村民办教师、乡镇企业中的党员,可否和农民党员一样交纳党费

民办教师、乡镇企业中的党员,如每月有固定工资收入,应按工资收入的比例交纳党费。如无固定收入,则应和农民党员一样交纳党费。

实际上成为固定工资收入的津贴费交不交纳党费

目前发放的津贴费,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临时性收入的津贴费(如施工补贴费、野餐费、副食品补贴费等);另一种是实际上成为固定工资收入的津贴费(如地区津贴费)。临时性津贴费可不交纳党费;实际上已经成为固定工资收入的津贴费应交纳党费。

受聘退休职工党员怎样交纳党费问题

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受聘职工要由原单位照发退休费,聘用单位发给聘用工资。这样,他们每月的固定工资收入就是退休费加聘用工资,因此受聘退休职工应按实际固定工资的比例交纳党费。

离休退休的党员按规定领取的生活补贴要不要交纳党费

国务院规定,按不同情况,分别给抗日战争结束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一个月、一个半月、两个月本人离休前的标准工资,这部分工资属于生活补贴,可不交纳党费。如果本人自愿交纳党费,党组织不要限制。

实行浮动工资、计件工资的党员怎样交纳党费

实行浮动工资、计件工资的党员,其党费不应再按原固定工资交纳,而应按每月实际收入(不包括副食补贴)交纳。将来这些党员的工资形式如果又恢复为固定工资时,其党费则仍按固定工资交纳。

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

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第×××条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从事个体经营党员的收入一般不够稳定,且相互之间也不平衡,作为党员本人在交纳党费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如实申报收入数额,自觉做到按时足额交纳。同时,党组织要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的沟通,认真负责地做好从事个体经营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

受收容审查的党员交不交纳党费

按中央的有关规定,共产党员触犯刑法,受到刑罚处罚的,一般应开除党籍。而收容审查不是刑事处分,受到收容审查的党员,不一定都要开除党籍,因此党费应该照常交纳。交纳的形式,可以亲属、同事代交(受审查对象委托)。也可在审查结束后由本人补交。

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党费交纳问题

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党费仍应交到原单位的党组织。

党员“停薪留职”期间党费交纳问题

“停薪留职”的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党费仍交到原单位的党组织。如果外出做工或从事其他工作,已将党组织关系转出的,党费应交到转往单位的党组织。党费交纳标准,暂按“停薪留职”前本人的基本工资数计算,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

病休后减发工资的党员怎样交纳党费

应从减发工资的月份起,按实际工资收入交纳党费。交纳党费的比例也应按减发工资后的实际上工资收入来计算。

党员在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要不要交党费

党员在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余的权利和义务同其他党员一样,应按期交纳党费。

党费可否请非党同志或家属代交

一般情况下,党费应由党员亲自交纳,这是党员向组织履行自己义务的表现。在特殊情况下,如外出或生病,本人不能直接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时,可以请非党同志或家属代交。

党员如有特殊情况暂时离开支部,党费可否预交或补交

党员如有特殊情况,暂时离开支部,按期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可以提前交,也可以回来补交。

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决定取消其预备资格后、上级党委批复以前,是否还交党费

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决定取消其预备资格后、上级党委批复以前,仍要继续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所交的党费是否退还给本人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交纳党费,是预备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有的预备党员由于某种原因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所交党费不能退给本人。

贪污处理

共产党员贪污党费,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应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党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有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党费管理

管理原则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 管理要求

具体要按照以下原则和要求来进行:

⑴统一管理。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的内设机构承办。

⑵专人负责。党费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要让原则性、责任感强,工作认真,熟悉财务工作的同志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⑶建立会计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账簿归档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⑷单独立户存放。党费不准与其他经费混合存入银行,要在银行单立账户、单独存放。党费应当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库券以外的投资。 ⑸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党费各个工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收缴制度、核算制度、使用审批制度、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

使用范围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补充,并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是培训党员;

二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是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是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五是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推荐第4篇: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一、施工技术措施费内容包括: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其它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项目。

二、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X环境保护费费率

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文明施工费费率

文明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安全施工费费率

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X(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

其中:

(1).周转使用临建费=∑【{(临时面积X每平方米造价)÷(使用年限X365X利用率)}X工期(天)】+一次性拆除费

(2).一次性使用临建费=∑临建面积X每平方米造价X(1-残值率)+一次性拆除费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缩短工期增加费:是指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所增加的费用等。

7.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9.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

为什么说措施费是甲乙双方都很难处理的费用:

对甲方: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这一个非字决定了措施费看不见摸不着,甲方如果给钱,

应对不了将来上级部门和审计的核查;从名词解释中可以看出,措施费内容列出了两大类,九大条,其实在真实的施工过程是,这几条措施费差得很远,如:特殊项目、材料测试费应该在施工技术措施费内容中,扰民费、垃圾清运费、完工保洁费、成品保护费应该在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中等等;再有措施费计价一般无依据可查,是多是少双方各执其词,很难达成协议。正因为种类繁多、计费困难,依据模糊等特点所以甲方最不愿意付的款就是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措施费;

对乙方: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乙方花了钱就要想着如何要钱这是正常思维,可措施费又不象图纸那样直接了当,一是一,二是二,工程项目、工艺做法反映得清清楚楚,再加上措施费一般在结算时才能计价,所以漫天要价实际上是措施费的真实反映,施工方许多索赔内容,大部分是措施费的内容,低价中标进场,中间图纸双无太多变更,选择措施费项目孤注一掷是施工方最后的胜机。

一方狮子大开口,另一方畏手畏脚,导致工程结算一拖再拖,双方统一不了心理价位,始终达不成协议,因此在措施费操作中,应该遵循以下游戏规则: 施工方:

1、

措施费丢项:措施费看不见、摸不着,说招标方措施费丢项实在是不公平,咨询公司虽然是专业造价单位,但招标期间谁也想想不出具体施工期间要发生什么费用,只能凭经验列举一些如、模板、脚手架、水电费等必须发生的费用,其他的如,地下水位多高、施工场地多大、运输条件好坏只能是建设单位说明,但建设单位装傻也好,真不懂也罢,总之不可能把措施费列的很完全,再说,措施费就象树上吊个苹果,想吃到他使用的手段五花八门,谁也不可能把摘到苹果的招数说完全。措施费投标人不列齐项目,谁也帮不上忙。

2、

措施费率:除了不可竞争措施费外,所有的措施项目都可以自行制定取费基数和费率,施工期间要发生什么就取什么,措施费没的应该不应该之说。如同摘树上的苹果一样,你想用升降机,你就把升降机台班计入措施费,你想爬上树摘就把上树的人工费、保险费取足。

3、

增加项目取不取措施费:除了独立的大型增项,一般变更、洽商不增加措施费。

4、

措施费没有发生的,结算时扣不扣:措施费从另一个角度看实际是一种风险费,如同保险一样,如果没有发生要扣,那发生的给不给补偿呢。

5、

措施费不是利润:有人问报价时列了空检费用,工程完工后,业主方要空检报告,要不要提供?收人钱财,予人消灾,别把措施费当纯利润了。

不管什么类型的合同,措施费一般都是一次包死,因此,施工方在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时,一定要实事未是,尽可能图文并茂,计算公式充分,这样在结算中可以争得一个合理价位,也可以为建设方应对审计找个理由;措施费项目要详细、完整,措施费项目在投标过程中不是一两个人能想得全的,要发扬团队力量,群策群力将措施费项目列项完整;措施费项目影响总造价,许多项目属于竞争性项目,除合理组价之外,最好以措施费优化来降低成本。

说了半天措施费引出第二个核心内容:什么费用计入分部分项清单,什么费用计入措施费真是决定生死的问题。

建设方:

1:交底中将所有施工环境内容交代清楚(如道路、场地、地下大致勘测内容、周围环境、周边人文情况等);

2:将施工方所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交代清楚(块料做放射性检测;竣工后做空气检测等);

3、将自身能力说清楚如(场地大小、冬季装修能提供什么条件、垂直运输能提供什么设备等);

4:将措施费成本提足,图纸成本可以精打细算,措施费一定要大手大脚的提取,现在施工想象不到的措施费用越来越多,不能到最后结算时,因为口袋空空最后耍赖;

5:施工期间措施费审批要组织专门会议,请到一切有关人员,出具最详细、完整的图纸,讨论最合理的价格。

推荐第5篇:工作总结费

2011年度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2011年,对照市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出措施,确保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我区对住房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区管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两期办、建设、民政、财政、土地、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各办事处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了专职人员,设立对外服务办事窗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住房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事程序,服务电话等事项,做到内容明确,标识醒目,确保基础性的工作能够及时、有效进行。

(二)及时动员,制定方案,全面部署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年初我区召开了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会议认真传达了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对落实全区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副主任在会上与各办事处分管领导签订了《2011年新区管理区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 — 1 —

话,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快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工作,尽快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住房档案管理、材料申报等工作。建设、民政、财政等部门在会上对如何认真贯彻落实河东新区区工委、管委的部署,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作了发言。同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二、2011年度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一)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2011年项目推进情况:一是筹集廉租住房任务230套。

以收购、租赁等方式负责筹集的230套廉租住房,目前已完成目标任务。二是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任务100套,以收购、租赁等方式负责筹集的100套廉租住房,目前已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784套。由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784套棚户区改造用房,以高层、小高层和多层相结合的小区。现已完成前期工作。目前,工程一期进行基础施工,二期因地下室调整正处于地下室放坡招标阶段;完成投资约10584万元。发放租赁补贴24余万

至今年年底,合计主体完工330套,主体施工784套,

能够完成省上下达的3个1/3进度目标任务。

(二)、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信息的通知》(建保〔2011〕64号)要求,今年7月初,我区已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信息在新区管委会予以

及时公开,并实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包括有:2011年各类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总投、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年度计划竣工套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

三、税费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我区严格执行保障

性住房建设中的税费政策,在棚户区住房建设中,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

四、资金执行进度情况

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2954.10万元,其中:

中央已到位补助资金892.87万元,省级已到位补助资金388万元,地方政府筹集资金11665.63万元。目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已按进度下拨业主单位,地方配套资金已基本落实并按施工进度和建设施工合同拨付到位。

(三)落实资金,做好宣传发动和告知工作。我区除采取

专栏宣传外,还把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及政策编成宣传问答卷发放到每一户城镇低保家庭。使享受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的对象了解国家特别是我市政府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使他们感受到国家对他们的关怀,了解享受住房困难的保障条件及申请办法,使那些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保障申请。据统计,我区共落实经费10000多元开展前期相关工作,共发放宣

传资料5000多份,出动宣传车6辆,张贴标语1000多条,出板报8期。

(四)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涉及建设、

民政、财政、土地、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使各项工作能够环环相扣,层层得到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积极加强与市房产管理部门联系,认真做好廉租住房基础工作,按条件认真做好保障对象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六)认真做好廉租住房调查统计和申请、审批工作。

区对提出廉租住房困难保障申请的对象,及时按有关政策做好审核、公示和登记工作,做到依法受理,阳光操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并给予答复,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登记。为了确保工作得以落实,我区根据市廉租住房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对全区所有享受城镇低保家庭户的住房情况做了全面的调查,并进行造册登记,呈交市房管所审批,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推荐第6篇:会展费

协议书

会展服务协议

甲方(主办方):_

乙方(承办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本次会展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

一、项目内容

甲方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举行_______会展,乙方负责承办与此次会展相关的服务事宜。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需提供设备安装地点及配合乙方顺利进入场地并顺利展开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如:乙方进入的工作场地的出入相关证件,工作时间、程序的安排等)。

甲方应保证按时支付会展服务合同款项。

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入现场布置安排,负责完成会展期间的相关物品的采购、会展期间的服务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现场实际效果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乙方有依据会展服务协议取得服务费用的权利。

三、服务价款及结算方式

1.会展服务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2.结算方式:

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会展服务。甲方应当于上述会展服务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所有会展服务费用,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认可自款项结清的同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推荐第7篇:配合费

定义: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需要运营单位在施工期间参加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含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施工配合费用范围:配合费主要内容包括:交叉施工影响总包单位工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相关验收,资料归档整理等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其中分包方使用总包方的机械、脚手架等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配合费不包括总包意思上的质量、安全等实质性的总包管理内容,另外,总包也没有与分包产生合同关系,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从属关系。配合费的条件及相应费用责任

[1]计取配合费的条件是施工同步,计取标准按分包工程总价的2--5%。

计取配合费的计算基础是定额 基价部分价值,不含动态管理或市场因素的价值差。配合费单独计列,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并入总造价内。主体承包施工单位要提供现志水、电、道路、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等配合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主体承包施工单位与各专业施工单位发生的水、电费垂直运输费、周转性材料摊销费据实结算,由各专业施工单位付给主体承包单位。

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的工程,发包方将国家规定准予分包的工程分包给另一承包方,工程发包方应向总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费。配合费内容主要包括:交叉施工影响工效,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程相关验收,资料归档整理等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工程发包方应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4%向总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费,具体配合事项由工程发包方和总承包方协商确定。分包方使用总承包方机械、脚手架等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施工配合费仅计取税金。

没有国家标准,且各地的地方标准不尽相同,主要还是业主、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商决定,计入分包合同价中,实际上就是由业主支付给总包单位。一般是配合费不超过3%,还要考虑总包管理费,一般不超过2%。

在实际施工中,水、电、暖等设备安装由建设单位另行发包,是否可计取交叉配合费? 答:在实际工程中,确有将水、电、采暖、通风空调及消防、电梯安装等分包给另一施工单位的,应区别不同情况,

按以下规定执行:

(1) 水、电、采暖、通风空调以及消防、电梯安装等分包工程中由总承包施工企业自行分包,不计取配合费。

(2) 水、电、暖以及消防、电梯安装等分包工程不论是否是建设单位、都必须交由专业单位施工、或由建设单位自行分包。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分包。在施工中均需由总包给分包加以必要的协作配合、如垂直运输、施工水电到各楼层、并负责安装后的嵌缝粉刷、补洞以及交叉施工因素等。为此、建设单位都应支付一定的分包工程配合费给总分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3%或协议价(含各种计费在内)计取、此项费用包干使用、竣工时不再调整。

推荐第8篇:防洪费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州市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歧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2001年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江海堤防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闽江下游福州市区江海堤防工程保护区域内(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琅歧经济区以及晋安区的王庄、茶园、象园街道、鼓山、岳峰、新店镇)的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不论其隶属关系,均应按规定交纳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部队、学校、科研院(所)、公园、医院、新闻、电视、广播、文化、体育等免交流转税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免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第三条 上述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9‰征收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外商投资企业按上述标准的50%征收。银行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5‰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险费收入的0.5‰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征收。

第四条 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统一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征收。税务部门于每年一月和七月按上述征收标准将代征款额上交市财政专户。同时,根据征收总额提取5%作为代征手续费。

第五条 纳费单位交纳的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可列入生产、经营成本。纳费单位和纳费人必须依照规定按期交纳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逾期不交者,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加收万分之一滞纳金。超过十五天仍不缴纳的,按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条 所有纳费单位和纳费人都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连续亏损的企业,可凭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税务检查决定书,在缴纳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之后,向市财政、市水利电力局申请减免。经市财政局、市水利电力局审查后,联合上报市政府审批。

第七条 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纳入市水利建设基金征集范围,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州市级水利建设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改综〔2000〕62号)执行。原则上用于市区防洪项目,对县(市)区重点防洪项目可予以适当的补助。

第八条 各征收、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提高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不得扩大其使用范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原《福州市市区防洪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榕政综〔1991〕127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市区防洪工程维护费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榕政综〔1991〕248号)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办法由福州市财政局和福州市水利水电局负责解释。

推荐第9篇: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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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青岛市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建立独生子女备用金保险制度。凡用每月五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参加独生子女备用金保险的,再加发三元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费(按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列支渠道开支)。没有参加独生子女备用保险的,不加发保险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独生子女从小学到高中(含职业班)的学费,按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规定的学费标准,凭学校开具的收据给予报销。报销的办法是:独生子女父母均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报销一个学期(上半年由男方单位报销,下半年由女方单位报销);一方系无业居民或在外地市(包括现役军人)工作的,由

本市在职一方全部报销。父母均系无业居民的(包括退职)的,可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报销。 农村可参照上述办法,从村集体留成中列支。

第十九条 对符合生育二胎条件,而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给予表彰并发给一次性奖励四百元,由双方单位分摊,按独生子女保健费列支渠道列支。 农业人口、无业居民可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推荐第10篇:防暑降温费

关于防暑降温费发放的通知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公司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200元中包含防暑降温药品费用。各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高温津贴分两次发放(6月、7月一次,8月、9月一次)。

各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应当在高温季节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做好防暑降温费工作,及时发放高温津贴,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铁十局集团第十工程有限公司安质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第11篇:土地权属费

土地权属调查

收费标准:

1、党政机关、全额预算单位宗地在 200平方米及其以下收 100 元,每超过 500平方米以内加收 12.5 元(最高不超过 350 元)。

2、企业及自收自支预算单位宗地 1000平方米及其以下收 50 元,每超过于 500平方米以内加收 20 元(最高不超过 2 万元)。

3、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宗地 5000平方米及其以下收 150 元,每超过 500平方米以内加收 12.5 元(最高不超过 5000 元)。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宗地 100平方米及其以下收 6.5 元,每超过 50平方米以内加收 2.5 元(最高不超过 15 元)。

5、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居民住房按标准收费(最高不超过 100 元)。

收费依据:豫价房字[ 1993 ] 087 号

服务价格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对象批准机关及文号使用票据种类

二、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城镇土地使用者 行政性财政党政机关、团体和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700元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每宗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40元,不足500平方米按50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4000元城镇居民住宅土地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30元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税费内容 凡是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应按规定交纳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纳税(费)环节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由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办理相关土地证书前向区、县国土房管局交纳。 收取标准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按照以下各项标准收取,其中,地籍测绘费占50%,土地权属调查费占50%: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地征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地征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事业单位按照以下规定征收:(1)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2)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地征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3)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地征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5.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地征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宗地征收10元。 相关规定 1.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2.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以及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3.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的,经相关土地行政主管机关签署意见,报有管辖权的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主管机关批准。 4.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减半征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法律依据 1.《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07/21;国土(籍)字(1990)第93号(相关法规5.49) 2.《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1998/12/17;京价

房字(1998)第466号(相关法规4.30

税费5.5: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税费内容 凡是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应按规定交纳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纳税(费)环节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由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办理相关土地证书前向区、县国土房管局交纳。 收取标准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按照以下各项标准收取,其中,地籍测绘费占50%,土地权属调查费占50%: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地征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地征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事业单位按照以下规定征收:(1)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2)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地征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3)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地征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5.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地征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宗地征收10元。 相关规定 1.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2.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以及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3.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的,经相关土地行政主管机关签署意见,报有管辖权的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主管机关批准。 4.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减半征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法律依据 1.《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07/21;国土(籍)字(1990)第93号(相关法规5.49) 2.《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1998/12/17;京价房字(1998)第466号(相关法规4.30)

备注: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含

土地权属调查费:党

政机关、团体土地使

用面积2000平方米

最高不超过700元

(含2000平方米)

依据:湘价费[2003]42号

土地权属调查费:全

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备注:用地2000平方米(含20002000平方米)200元/宗,以下每按实收取 超过 500平方米加收25元/每宗,平方米)200元/宗,以下每超过

按实收取

用地20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加收25元/宗,最高2000平方米)

不超过700元

依据:湘价费[2003]42号

备注:用地5000平方米(含5000

土地权属调查费:差

平方米)300元/宗,以下每超过

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用地在5000平方米

(含5000平方米)

依据:湘价费[2003]42号

备注: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

土地权属调查费:企

(含1000平方米)100元/宗,

业土地使用面积在

按实收取 以下每超过 500平方米加收25

1000平方米(含1000

平方米)

依据:湘价费[2003]42号

备注:用地1000平方米(含1000

土地权属调查费:自

平方米)100元/宗,以下每超过

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

单位用地1000平方

米(含1000平方米)

依据:湘价费[2003]42号

备注: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

土地权属调查费:城

镇居民住宅用地面积

在100平方米(含100

平方米)

按实收取 500平方米加收25元/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元/宗,最高不超过4万元 按实收取 500平方米加收25元/宗,最高不超过4万元 100平方米)13元,以下每超过按实收取 50平方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依据:湘价费[2003]42号

第12篇:费减

费用减缓请求 适用情形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专利局提出减缓请求 -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一个个人,且年收入低于25000元,可减缓专利费用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一个单位、多个个人或者一个以上个人和一个单位,单位经济困难,个人年收入低于25000元,可减缓专利费用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能减缓专利费用 办理手续的人

-申请人、代理机构、代表人 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 -必要时需要提交证明文件

单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时,应当附具证明文件 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

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可以是区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例如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费用

-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费用减缓请求书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的表格下载栏进行相应的下载,若上述内容仍有疑问请继续联系,谢谢。

第13篇:费减

费用减缓请求 适用情形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专利局提出减缓请求 -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一个个人,且年收入低于25000元,可减缓专利费用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一个单位、多个个人或者一个以上个人和一个单位,单位经济困难,个人年收入低于25000元,可减缓专利费用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能减缓专利费用 办理手续的人

-申请人、代理机构、代表人 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 -必要时需要提交证明文件

单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时,应当附具证明文件 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

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可以是区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例如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费用

-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费用减缓请求书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的表格下载栏进行相应的下载,若上述内容仍有疑问请继续联系,谢谢。

第14篇:防暑降温费

最近天气这么热,单位有没有为你们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发放2014年防暑降温费呢?具体标准是多少?伴随着进入夏日连日来的持续高温,2014年防暑降温费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下面我们就来聊聊2014年防暑降温费是多少的问题。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2014年防暑降温费具体是多少,不同的地方是不同的,比如:工作超过33度为标准,广东省标准每月补助150元,发放月份是由6-10月。再比如,北京市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为120元,从事室内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0元。因此,企业发生的上述费用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规定标准都需要作纳税调增。

我们知道高温作业会影响人体许多生理功能,严重时可导致中暑,甚至危及生命,因此一定要注意防暑降温。从上面我们知道了2014年防暑降温费是多少,虽然有它作保证,但室外工作时,也要了解预防中暑的相关知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高温作业,身体安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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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fmdnc

第15篇:慰问费

慰 问 费

_____同志(在职、退休)因___________按企业 有关规定发给慰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主管领导: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 经办人:____

慰 问 费

_____同志(在职、退休)因___________按企业 有关规定发给慰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主管领导: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 经办人:____

慰 问 费

_____同志(在职、退休)因___________按企业 有关规定发给慰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

主管领导: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 经办人:_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16篇:上海市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关于上海市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行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一是,进一步规范车辆保险市场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财产保险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切实履行车船税代收代缴义务,确保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安全,做好上海地区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三是,推动保险公司降低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见费出单”的定义。“见费出单”指保险公司在全额收取车险保费和代收车船税后向客户出具保单和开具保费发票的过程。在车辆投保过程中,“见费出单”必须在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实时管理下完成。

(二) “见费出单”的适用范围。

业务范围: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含批改车辆),包括直接业务和中介业务、电销业务、招投标业务、大宗业务等。

险种范围:交强险、商业车险(主险及附加险)。

第1页

(三) “见费出单”的实施要求

1、经营车险业务的公司应当加入信息平台,并将车险信息上传到信息平台。保险公司财务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必须依照信息平台的指令,确认并生成保险费发票和正式保单。保险公司业务系统应增加相应查询统计功能,确保保单与保费一一对应。

2、“信息平台”与符合“见费出单”要求的银行(以下 简称“结算银行”)实现实时对接,以便及时获取保费和车船税款的到账信息。

3、保险公司原则上应当在结算银行开设一般资金账户或基本账户,使结算银行能将收到的保费和车船税信息及时传递到信息平台。

(四) 保费收取方式的操作要求

1、划卡收费:保险公司可根据客户的投保要求在信息平台查询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费率(在试行期间,商业险费率由公司自行生成)后,向信息平台预约确认,待平台获取结算银行返回的缴费成功信息后,保险公司可从平台取得确认码,打印保单和保费发票。

2、现金收费: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公司柜台以现金方式支付保费时,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公司柜台应在收取保费后,通过刷卡将等额保费划入保险公司指定帐户,其余操作和划卡收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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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票(贷记凭证)收费: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以支票(贷记凭证)支付保费的,保险公司可先在信息平台进行正常的查询和预约确认,在约定的时间内确定保费是否到账,在得到信息平台指令后,可进行后续操作。

三、工作安排

(一)实施机构。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具体负责“见费出单”工作的实施,组织各家财产保险公司落实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在2008年9月30日前完成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技术方案。及时组织各家财产保险公司选择结算银行、组织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 系统改造

1、2008年10月15日前,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根据本方案要求完成平台程序改造、升级和测试工作。

2、2008年10月15日前,各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与合作的银联(或银行)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实现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能够接受银行的缴费成功信息,并完成POS机的申请安装和线路架设、程序改造及系统对接工作。

3、2008年10月20日前,各公司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向总公司申请系统改造,并完成系统改造和人员培训工作。

(三)系统验收。2008年10月20日起,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组织对各公司系统改造和“见费出单”准备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保险公司即可试运行。

(四) 正式实施。2008年11月1日起,上海保险业机动

第3页 车辆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正式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公司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分公司总经 理负责,抓紧系统改造,完善业务流程,制定有效管理制度,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 各公司要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和人员培训工 作,督促保险中介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按要求修改并重新签订委托合作协议。

(三) 各公司要抓紧清理应收保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 保险中介机构提供周转资金,也不允许以收取保险中介机构预收保费(或保证金)的方式,人工确认保费收费信息。应收保费清收工作应在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应将清收情况上报我局,同时抄送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四) 各保险中介机构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保 险公司做好“见费出单”的各项工作,及时结算保费收入,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五)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各公司应积极主动做好对外 宣传工作,确保上海市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4页

第5页

第17篇:高温费[定稿]

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

[沪劳保综发(2007)30号]

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

[2007]186号)要求,经研究,现就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天不低于10元。

二、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

三、企业在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不能影响高温岗位工作劳动者的高温岗位津贴的发放,并继续做好高温季节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四、各企业,特别是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作业的行业,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当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缩短工作时间。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除涉及国计民生、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业外,工作环境不能满足极端高温条件作业的企业,可视实际情况采取暂停工作和保证休息等措施。

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高温季节保护职工健康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本通知下发前今年已有的高温日,企业应按本通知规定发放高温季节津贴。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总工会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第18篇:陕西省降温费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5〕5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陕单位: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暑降温费

(一)执行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

(二)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 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经费开支渠道: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五)调整后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从2015年6月15日起执行。

二、高温津贴

(一)发放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发放标准:每人每天25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四)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五)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5年7月30日

第19篇:浙江高温费

2010浙江高温费,浙江高温费发放标准 继北京等地提高高温补贴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天也公布了我省最新的“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这意味着我省自2007年来再次提高企业职工的“高温补贴”。

目前,我省企业在职员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已经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相比较之前的发放标准,高温补贴上涨了20元—40元不等。省人保厅要求,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温下工作中暑属于工伤吗

梅雨还没结束,高温仍将持续。这样的天气条件下,如果在工作中中暑了,能认定为工伤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的负责人表示,高温下工作中暑能否认定为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还有一种情况是,中暑职工拿到了相关职业病鉴定证明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如出现企业拒不支付中暑治疗费用、工资等情况,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高温补贴不属于工资,用人单位须额外支付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提醒,高温补贴不得列入工资,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或者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可以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12333。

第20篇:自主择业费

军官自主择业退役金的计算方法

一、转业干部自主择业退役金发放规定有哪些? (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退休金包括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其中,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2)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3)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

(4)自主择业的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分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自然)个月至40(烈士)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5)按退休金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不得超过100%的发放比例。

(6)本规定自2001年1月19日执行。

二、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助费和退役金标准是多少?

(1) 对象:自主择业的团职(含处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和军龄满20年的营职(含科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

(2) 补助费的标准: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年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30年:15+22.5=37.5)

(3) 退役金的标准:军龄20年以下的,按转业时安置地同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的80%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 每增加1年,增发1%;荣立一等功或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提高15%,荣立二等功的提高10%,荣立三等功的提高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在边远 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满20年以上的,提高15%;满15年以上的,提高10%;10年以上的,提高5%,符合其中的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30年:80%+10%+5%=95%)

三、转业费是由哪些费用组成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和转业生活补助费。

(1)转业安家补助费。师职(专业技术6级)以下干部、士官,干部军龄在14周年(士官10周年)以内的,发给4个月工资;干部从第15年起(士官从第11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30年:4+16/2=12)

(2)转业生活补助费。师职(专业技术6级)干部、士官,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30年:3+16=19)

四、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计发基数及退役金计算公式?

1、[2001]国转联8号文件出台后,有关退役金方面的具体政策,目前国家出台了国转联[2001] 9号文件。关于军龄增加的比例,地区津贴(含边远,艰苦,驻西藏特殊,地区生活津贴)具体标准和计发比例。

2、退役金计发公式: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80%+增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

五、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龄增发比例问题

计算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统一截至到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按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必须满周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六、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延时发放问题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是由国家转移支付的,与当地政府及经济状况没有关系。

2、每年出现一到两次不能按时发放退役金,主要是在每年一月份,主要因为军转干部转业地方由地方接供,部队工资转为退役金。转业干部不能及时将报到手续交来所至。

实施方案费
《实施方案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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