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本着有利于工作,迅速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特制定通信费用管理办法。
一、通信费用的管理
1、通信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核发管理,通信费用的管理范围为公司办公电话费、公司相关职级工作人员的移动电话费。
2、各部门办公电话要认真做好管理,严禁用办公电话闲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拨打各种声讯台,一经发现,在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并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3、对享受通信费的员工,通信设备要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24小时之内无故不开机者,经核实,扣罚下月通信费。
4、移动电话的通信费用以发放充值卡的形式,在每月的25日由部门负责人按相关标准统一到办公室领取发放。
二、通信费用的标准
1、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以上每人每月限额300元。
2、各部部长(含相当于部长职级工作人员)每人每月限额200元;部门副职(含相当于部门副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限额150元。
3、各部门主管(含相当于主管职级工作人员)、办公室或后勤部门驾驶员每人每月限额100元。
4、公司销售部高级客户经理每人每月限额200元,客户经理统一按人均150元核发,由销售部长根据工作性质统一调配(销售部门实行费用包干或费用提成的另行规定)。
5、部门的办公电话按100元/台/月进行控制,采购岗位所属部门办公电话按200元/台/月进行控制,超出部份在所属部门绩效工资中扣除。
三、通信费用及通信设备号码的变更管理
1、享受通信费用补贴工作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其享受的通信费用标准也随即变更。
2、各部门办公电话和享受通信费补贴工作人员的移动电话号码已登记在内部通信录后,原则上不准随意变更,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改,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更改,如未经许可随意更改者停发通信费。
四、通信设施的管理
1、公司各部门须安装固定电话或传真电话,由部门提交申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办公室集中办理。
2、办公电话的配备,原则上一个办公室配备一台,个别办公室需配多个电话的要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方能办理。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