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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 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04 07:44:53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鸡流动人口实施方案

鸡人口计生委字[2009]7号

鸡西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

服务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农管局计生委、矿务局计生办:

现将《鸡西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和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

鸡西市人口计生委加强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和管理实施方案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为切实加强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工作,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在我市的全覆盖,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和管理意见的通知》(人口厅发[2008]63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厅发[2008]63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口发[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管理与服务工作纳入当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部署,做到与常住人口“同部署、

2 同管理、同服务、同检查”。坚持统筹全局、协调发展,做到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特色服务,不断提高公共管理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三、职责任务

(一)、明确职责定位,提供组织保障。各县(市)、区计生局要制定当地加强流动人口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流动人口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一方面要做好居住在我市的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与服务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流动人口返乡期间的药具免费发放与服务工作。

(二)建立协调机制,提供综合支持。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承租(借)人的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并接受当地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

(三)加强网络建设,扩大发放覆盖面。确定管理机构和药具发放人员,确保药具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完善载体建设。如,可在流出人口集中和本地流动性较大的产业人群中设立计划生育协会,在协会组织中建立药具服务中心,通过服务体系完成流动人口避孕药具自治服务和管理。也可延伸流动人口药具服务链,组织药具发放全面进入流动人口相对密集

3 的居住地、聚集地、活动场所和公共场所。农村主要以现有发放网络为主;城市主要依托社区、机关、社会团体和用工单位,形成“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的药具发放网络。

(四)创新发放模式,提高药具易得性。拓展药具供应渠道,创新药具发放模式。坚持采用送领结合的发放模式,做到普及性发放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着力提高药具易得性、发放到位率和群众满意度。

(五)加大宣传推广,提高知晓率和使用率。把流动人口药具宣传工作参与率和知晓率纳入评估考核中,纳入优质服务工作中。利用传播媒体和基层宣传阵地,开展药具宣传活动,突出宣传药具领取途径、发放点、发放方式和避孕节育方法,公布服务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培训药具工作人员,提高对流动人口药具管理与服务水平。

(六)提升管理手段,完善工作机制。摸清当地流动人口底数,分析流动人口规律,实事求是地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专门帐卡册,详细记录为流动人口供应的免费避孕药具的品种,数量和流向,准确掌握本地流动人口使用避孕药具的信息。

(七)拓展服务功能,满足群众需求。广泛开展人性化的药具随访服务与不良反应监测,指导流动人口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自我保健意识和生殖健康水 4平。在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上全面“提量”,在服务技术和服务功能上全面“提质”。

四、措施保障与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重视流动人口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将流动人口药具管理与服务纳入计生总体工作,并形成有效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贯彻落实。

2、抓住关键,逐步实施。各县(市)、区药具管理站及乡镇、社区要集中精力,抓住重点,明确责任,分类指导,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药具管理与服务的基础资料收集和详实情况的掌握,深入实际调查,细化各项数据、指标,加强工作指导性,提高药具服务水平,保证流动人口药具工作稳步推进。

3、总结经验,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在认真实施的同时要探索、总结本地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的办法,在实用、创新、有特色上搞突破,并形成流动人口药具服务长效机制,推动全市药具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4、各县(市)、区将这项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及时通过电子信箱或其它方式与市人口计生委药具站进行沟通。

推荐第2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党政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思路,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服务与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实现由部门分头履职向综合服务管理转变。

(二)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加强人文关怀转变。

(三)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实效,实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由社会化管理为主向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转变。

三、组织机构

成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齐长军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袁文军担任,成员由各科

室、各村组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田松庆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新网络 1、建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抽调镇综治、计生、劳动、司法等部门成员,组织实施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外来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2、各村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

3、建好流管员队伍。改变目前服务管理以兼职人员为主承担的模式,建立“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的管理队伍。(1)专职协管员由派出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计生、劳动、综治、司法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工作;计生《婚育证明》的查验催办工作、《劳动合同》的查验催办工作以及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登记工作;对管区内兼职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以及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和发函、回函以及台帐资料整理工作;并发动辖区内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公开招聘200余人流管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本村(社区)人员担任,并报镇流管办审核确定,在专职协管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资按登记人数和质量,实行半脱产工作,主要负责流动人口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并发动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联络员由所在的各村(社区)大学生志愿者担任,协助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联络员年终进行评比奖励。

(二)探索拓展服务管理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管理新品质

1、劳动就业服务。建立劳动力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每年为流动人口召开2-3次劳动用工就业推荐会,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就业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做到流动人口求职有门路,上岗有技能。

2、维权服务。建立司法、劳保、工会为一体的流动人口维权新体制,积极疏导化解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加强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受理劳资纠纷投诉,维护流动人口劳动保障合理权益。

3、居住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出租房屋咨询和免费中介服务,加强出租房屋管理,落实出租房主监管责任制,督促房东向承租人提供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4、文化教育服务。充分发挥公办中小学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落实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与本地居民的同等待遇,促进教育公平。

5、社会保障服务。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逐步完善适合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督促企业做好流动人口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交纳工作。

6、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在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免费服务,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适情开展部分流动人口免费体检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后续管理,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医疗服务水平。

7、计划生育服务。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点,全面落

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送避孕药具、普及科学适用的计划生育知识、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等。

8、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宣传与流动人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村、企等活动,不断拓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渠道。对流动人口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快速办理。

9、帮扶救困服务。各用工单位对本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因病、因灾造成严重困难的要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应救尽救,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10、精神文化生活。建立“流动人口之家”,整合资源,将村(社区)文化俱乐部、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馆等设施向流动人口开放,为流动人口的精神文化生活创建良好的条件。

(三)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机制,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新水平

1、建立公共服务机制。逐步提高流动人口在政治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生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政策待遇,逐步纳入当地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各类爱心活动,建立流动人口各类救助基金,为流动人口提供人文关怀。

2、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流动人口的民主政治权利,依法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受理劳资纠纷投诉,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进企等“四个一”活动,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3、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建立专业化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就业培训、在岗在职培训和现代专业技术培训。积极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加强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宣传。

4、建立诉求表达机制。落实预测预警、疏导化解、应急处置、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有效预防和解决新居民的突出问题,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5、建立与本地人口融合机制。消除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身份、地位差别,将流动人口统称为五津“新居民”。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中,在新居民中保留一定比例的名额,每年开展“十佳外来建设者”评比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建立和谐促进会,吸收部分优秀的外来建设者为促进会会员,积极参加镇、村(社区)、企三级群防群治组织和活动。积极开展外来人口党团组织建设,创办“流动人口之家”,不断丰富流动人口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各种措施,切实增强外来人口对工作地、生活居住地的认同感、归属感。

(四)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体系,努力创造和谐社会新环境

1、实行综合管理。整合各管理部门的流动人口管理资源,实行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效率。完善综治、计生、劳动、司法“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专职协管员在采集外来人口治安信息的同时,强化对计生部门《婚育证明》查验催办、劳动部门《劳动合同》查验催办,并对流动党员信息进行采集。新居民服务管理所要严格考核,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四位一体”工作的正常开展。

2、明确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外来人口的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

派出所要切实加大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发证、查验等工作力度,全面掌握辖区内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强化对出租房屋、施工场地、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外来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混迹在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治安稳定。

劳保所要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为外来人口提供就业信息、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并积极受理劳务纠纷,切实解决乱收费、拖欠克扣工资与违反劳动法等问题。

计生办要开展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指导专业队伍规范外来育龄妇女计生信息采集、查验《婚育证明》、与房东和企业主签订《责任书》、免费开展避孕节育计生技术服务、搞好与户口所在地的信息沟通和反馈,进一步建好用好省际信息交换平台,努力将我市的外来人口计生工作提高一个新水平。

司法所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工作,主动为外来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建设部门要加强房屋租赁业管理、建筑施工队伍管理以及外来人口集聚地的规划建设管理。

3、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派出所和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及相关单位协作,结合一些外来人员刑事犯罪的典型案件,加强外来人口信息研判,掌握作案特点和规律,对外来人口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使打击和防范工作更有针对性。

一是要加强对前科高危人员的管控措施。通过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隐匿其中的前科高危人员,尤其是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性案件前科人员,由派出所及时落实管控人员和管控措施,严格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打击。二是要强化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的管理。完善对房东信息

的采集,确保房东信息采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通过强化对房东和房屋代管人的宣传教育,争取房东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对不履行出租人义务的房东的处罚力度,制定奖励细则,对积极配合管理,提供线索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房东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发挥房东的积极性;积极把楼栋长、村(社区)民小组长、综治工作人员等为信息员,采用划片包干的办法,明确信息员的工作范围和责任。信息员提供人员变动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的,予以适当的奖励,充分发挥信息员的积极性。三是加强重点场所和部位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对网吧、中小旅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外来人口易于落脚的场所定期组织清理整顿,及时发现混迹期间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落实用工单位法人、旅馆业主、网吧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管理力度,用规章制度约束用工单位把好用人关、教育观、管理关。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建立组织机构,开展摸底调查。2014年4月1日前成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村为单位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落实人员,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二)业务培训阶段:、

针对五津街道流管办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王明口镇流动人口工作站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的专(兼)职协管员,开展培训工作,使参训人员了解工作的意义、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采集录入阶段:

1、制定王明口镇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有步骤地展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2014年6月20日前将王明口镇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登记并录入系统,切实掌握实有底数。

2、按照街办管理、公安指导、社区使用的方式建立一支依托社区服务站,规范化、专业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层协管队伍。同时,进一步充实、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员兼职队伍,扩大信息收集渠道,建立覆盖各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网络。

3、镇流管办对采集的信息做好质量管控,制定统一标准,成立专门信息质量验收小组逐级验收把关,确保基础信息准确、完整、鲜活。

(四)机制建设阶段:

各部门、各村要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高度重视、保障充足、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和各级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机构的部署,完成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相关工作任务。同时,要充分依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积极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现基层工作信息采集,职能部门综合利用的联动互动模式。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确定一名干部主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组织党镇办、综治办、计生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职能部门参与,共同开展推进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镇流管办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制定信息采集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步骤,科学合理的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量化分解,确保2014年6月中旬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过程中,要落实人员保障,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数量分布,集中抽调辖区工作人员参与信息采集工作。

(三)强化措施,深入推进

1、宣传先行。2014年4月11日启动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对辖区居民、商业店铺、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由村负责落实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院落门卫、小区物管的作用,动员群众主动申报登记,准确采集信息。

2、分片包干。镇流管办确定专门的业务骨干,组织村干部、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村工作人员等成立若干清理登记小组开展培训。以村为单位,分片包干,负责入户登记、采集信息,对发现的违章搭建和涉嫌违规违法经营生产活动的出租房,要做好记载,现场拍照。

3、严格考核。镇流管办按照《关于组织第四批推进工作验收考核办法》,对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五津街道流管办对相关工作明确责任、量化目标,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适时总结、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解决。

4、落实保障。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党委政府将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兼)职协管员的日常工作由村(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站负责指导、检查和管理,专(兼)职协管员队伍要按规定配备,建立完

善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机制。

5、质量监控。各村(社区)大学生负责信息录入、系统建设的协调保障工作,质量管控小组负责对每日入户信息进行数据汇总,对每份信息采集表落实质量监控,对发现填写项目不齐的表格,要及时筛选,落实整改。采取边采集、边审核、边录入的方法将流动人口信息录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不漏项。

6、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推进工作中,镇流管办一是将组织工作督导组深入各村(社区)开展督导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二是每10天通报一次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督导工作通知书》;三是各村(社区)总结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健全完善基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四是汇总收集工作进展情况,以《推进工作专报》的形式向县流管办及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推进工作的进展情况。

王明口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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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树立*东贡社区对外的良好形象。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的动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镇政府研究制定以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

一、按市委的统一要求,东贡社区政府成立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 韦发勇担任,副组长 段兴国担任,成员为查连波、唐礼来、吴天信、陈天伦、杜定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贡社区,由韦发勇 担任办公室主任。

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3.指导、协调、督促各镇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着力提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率、办证率、验证率;

4.对流出人口督促办理《婚育证明》,对流动人口查证验证,对无证和计划外生育对象予以处罚。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各种帐、卡、册等台帐,定期统计汇总上报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5.进行调查研究,培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

6.组织开展各种有利于已婚育龄妇女身心健康的生殖保健等方面服务,努力作好“三查两清一服务”工

(一)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工作。

由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各村、组进行走访并发放传单以此来大力的进行宣传,使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性让每位村民都了解,从中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

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到各村、组全面进行清理整治。(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其整改;(2)对外来人员底数不清,治安秩序混乱的大型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旅社等场所,要组织力量集中整顿,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称霸一方的外来流氓恶势力;(3)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混迹于其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4)严密巡逻检查和身份核查工作,对身份不清、情况不明的外来人员,通过上网比对或发函调查。

(三)完善管理措施,建立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信息,做到“人数清、去向清、收入清、联系方式清”的工作目标,要认真落实方案的各项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认真落实住宿登记制度,健全居民身份证检查员制度,建立流出人口、暂住人口、“三无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共场所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公共场所主暂住人口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措施,提高控制打击外来犯罪的能力,维护社会的治安稳定。

通过对流动人口各项方案的落实,力求达到以下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暂住人口登记变动管理制度,减少漏登、漏管;

(二)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处罚登记管理制度不落实的用人单位、出租户和个体私营业主;

(三)清理“三无”盲流人员,发现并打击隐藏其中的流窜犯、在逃犯;

(四)严抓以出租房屋、旅店、公共复杂场所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点的治安控制,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建立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东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规政策;

(三)要突出整治重点,实行严打、严管、严防与严控相结合。

(四)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东贡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1年2月1日

推荐第4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方案_

单谢发【2011】36号

关于印发《2011年谢集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镇综合治理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1年谢集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2011年度谢集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谢集镇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0日

1 2011年谢集镇流动人口 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我镇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镇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以建设“和谐平安谢集”为目标,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切实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水平与成效,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设立居住证受理点,对流动人口能够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管得严、服务好,切实做到方便群众、高效工作、便于管理,实现流动人口管理社会化,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二)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加强人文关怀转变。

(三)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实效,实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由社会化管理为主向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转变。

三、组织机构

组 长:朱玉秀(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副组长:盛守现(镇党委委员、综治办副主任)

石 磊(镇党委委员)

李 永(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守东(派出所教导员)

曹树甲(司法所所长)

赵 波(办公室主任)

张传刚(镇团委书记) 江素梅(镇妇联主任) 公凡丽(镇文化站站长) 刘安忠(镇教委主任) 王兆民(综治干事) 薛现超(综治干事) 各社区治保主任

3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主任由盛守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永同志兼任,成员从综合治理办及派出所民警中抽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及居住证推行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步骤

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从7月中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组织筹备阶段(7月15日-20日)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队伍,并采取培训或以会代训等方式提高综治工作人员素质及能力。

2、召开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各村也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大会部署,制定方案,成立机构,组建队伍。

3、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流动人口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及居住证制度,突出宣传居住证方便使用、服务多样的亮点功能,为实施居住证制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4、抓好规划,选好场所。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及居住证受理点设在镇综治办。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设在各 4 村。

(二)对照标准、规范建设阶段(7月21-31日)

1、规范硬件建设,建立办事大厅,整理体重办公场所,购置前台受理及后台制证配套设备。

2、建章立制,需要公示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制作上墙制度牌。

3、规范软件设施,制作居住证受理点和集中制证点统计表及各种表册台账。

(三)调查摸底、开展工作阶段(8月1日-10日)

1、镇派出所民警、镇、村干部、治安巡防员及协管员深入流动人口居住点逐人逐项调查登记,做到准确无误、了如指掌。

2、摸清流动人口基础底数,适时掌握流入和流出人员变动情况后,科学规范的建立信息平台、健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更新的长效机制,尤其是流动人口中各类重点人员全部要建立基础台帐,落实回原籍管控的长效机制。

3、加强管理,强化服务。要重点对流入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清理,并落实流动人口分类管理措施。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的原则,及时有效地为流动人口尤 5 其是一些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他们解急事难事,办实事好事。

(四)整改规范、总结验收阶段(8月11日-25日)

1、对照标准要求进行自查,对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整改和规范并举。

2、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社区和企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总结验收做法,形成具有推广意义的典型材料,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五、活动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服务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窗口。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建设“和谐平安谢集”、维护社会稳定、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重视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全镇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具体负责抓好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对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涉及流动人口管理的大案、要 6 案,依据《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倒查制》严格追究管理责任。

(二)建立机构,组建队伍。建立镇、村二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1)镇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朱玉秀担任主任,成员由镇综治办、计生办、司法所等负责人组成,工作人员以镇派出所民警为主,镇综治办、计生所、司法所和各社区干部、镇治安巡防队员、协管员为辅,具体负责流动人口情况的收集登记,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职责。(2)各社区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由社区治保会主任担任站长,以驻社区民警、社区干部、驻镇各企事业单位综治保卫干事为主体,聘请协管员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三)严格标准,分级建设。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要有一间不少天2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实行窗口式服务,要建立值班制度、流出流入人口登记制度、暂住申报制度、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制度、计生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社区流动人口报务管理站也要不少于15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要建立值班制度、申报制度、登记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所有制度都要规范制作上墙公示。按照“分级建设,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由镇政府负责实施, 7 经费由镇财政负担。

(四)调查摸底,规范管理。调查摸底登记工作以各社区为主、派出所协助,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逐社区、逐户进行调查,重点是对有流出人口的家庭及建筑工地、各类企业、集贸市场,特别是出租房屋等流动人口主要落脚点进行清查,按照《暂住人口登记表》、《出租房屋申请备案表》、《流出人口登记表》等内容,逐人逐户进行登记,切实掌握流动人口的底数,要做到流动人口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和录入微机率均达到98%以上,实现对暂住人口知基本情况、知现实表现;对流出人口知流出原因、知服务处所、知从事职业、知联系方式;对出租房屋知门牌号、知房东情况,底数清、情况明、资料全。工作中,要做到逐社区、逐街、逐巷、逐楼、逐户、逐院、逐人进行地毯式走访,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保证做到“五见面”:即见房主、见房客、见证件、见房屋、见物品,做到“入一户,登一户,了解一户,掌握一户”,“见一人,登一人,了解一人,掌握一人”。重点把握好五个环节:即发现、登记、录入、筛查、处置。

(五)强化检查,严格考核。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的检查考核组,对各村、各站所、驻镇各企事业单位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8 对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录入率、差错率、完整率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将列入年终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对因工作不到位,质量不达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信息采集完整准确,成效显著的,镇综治办将召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表彰会,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建立党政领导协调体制。要树立明确的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统筹规划、综治牵头、部门配合、优化服务、保障权益、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格局,推进流动人口和出租管理由“以人为主”向“以地为主”,建立“以房找人,以证管理”的管理模式,实现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责、权、利的统一。服务管理站点全部建立,流动人口协管员全部到位,经费保障全额到位,服务工作全面提升。

2、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各村、站所、学校及驻镇企事业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到明确责任、密切协作。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小组要加强对服务管理站点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及时帮助管理站点提高

9 业务水平,解决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服务管理站点真正成为各个流动人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窗口和助手,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管理,形成合力。

3、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的指导和培训。要充分认识流动人口协管员在服务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强化业务指导,加大教育培训,明确相关的工作内容、任务和要求,使之成为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社会治安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不断提高服务管理队伍素质和能力。

谢集镇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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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镇流动人口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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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流动人口管理实施方案

5 k j.oM文

章 来

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树立我镇对外的良好形象。按照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的动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我所研究制定以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

一、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按县局的统一要求,我镇成立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办、近城区三个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二楼,由**派出所副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发动,展开宣传攻势

我所组织民警到各村、组进行走访并发放传单以此来大力的进行宣传,使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性让每位村民都了解,从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中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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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

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由领导带队深入到各村、组全面进行清理整治。(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其整改;(2)对外来人员底数不清,治安秩序混乱的大型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旅社等场所,要组织力量集中整顿,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称霸一方的外来流氓恶势力;(3)会同民政部门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混迹于其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并做好“三留一建”工作;(4)严密巡逻检查和身份核查工作,对身份不清、情况不明的外来人员,通过上网比对或发函调查,力争发现抓获一批在逃犯。

(三)完善管理措施,建立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信息,做到“人数清、去向清、收入清、联系方式清”的工作目标,要认真落实方案的各项措施,巩固整治成果,严密对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治安控制,严密旅馆业治安管理,认真落实住宿登记制度,健全居民身份证检查员制度,建立流出人口、暂住人口、“三无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共场所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公共场所主暂住人口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措施,提高控制打击外来犯罪的能力,维护社会的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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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流动人口各项方案的落实,力求达到以下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暂住人口登记变动管理制度,减少漏登、漏管;

(二)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出租户,处罚一批登记管理制度不落实的用人单位、出租户和个体私营业主;

(三)清理“三无”盲流人员,发现打击一批隐藏其中的流窜犯、在逃犯;

(四)严密以出租房屋、旅社执行所、公共复杂场所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点的治安控制,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建立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学习《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规政策;

(三)要突出整治重点,实行严打、严管、严防与严控相结合,治安问题突出的城郊结合部、房屋出租户、美容美发、歌舞厅、个体旅行社作为整治重点;

(四)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工作进度。

**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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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3日

5 k j.oM文 章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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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浆洗街流动人口实施方案

浆洗街流动人口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开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局面,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市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前期推进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就建立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一)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街道流管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职工作人员3名负责街道流管办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协调辖区各职能部门,落实辖区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对社区用工单位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负责辖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组织建设、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

(二)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

在5个社区,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由社区书记为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配备工作人员2名,专职信息录入员1名;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2名,每个社区共3人负责此项工作。

社区流管站在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对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和实现综合管理的平台与主要力量,负责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办理、核实暂住证;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进行录入和维护;对社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专兼职协管员、用工单位的责任;做好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实现社区内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

(三)社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点

各社区依据自身情况,在辖区内流动人口密度较高、出租房屋较多的地区设立信息采集点,负责对住宅小区、居民院落、用工单位、商业店铺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信息的日常采集和维护工作。各采集点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采集点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联系。

二、落实工作目标,建立长效机制

街道流管办、社区流管站、社区采集点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做到工作规范统

一、工作职责统

一、工作流程统

一、工作保障统一,落实“办、站、点”三级责任制,强化工作措施,实现全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全覆盖。

(一)建立网格化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

将流动人口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社区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5个社区按照地域特点对社区内的街道、院落合理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协管员,落实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日常管理责任。同时,统一为专职协管员配备数码照相机、手电筒、信息采集袋、雨伞、水杯、鞋套、签字笔等用品。

(二)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为织密协管员队伍网,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面、专群结合的立体化管理控制网络,每个社区从住宅小区、物管、院落门卫、企事业单位、保卫人员、居(家)委会负责人、楼栋长以及水、电、气抄表员中确定1-2人担任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员。以居民小组、院落、小区为单位,负责对本居民小组、院落、小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变更情况进行调查、采集,协助社区服务站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三)搭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互动服务平台

2 以社区流管站为工作平台,向流动人口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援助、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就业培训、房屋租赁等方面服务。

(四)发放流动人口服务指南

将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基础信息采集流程、服务事项等汇编成册,发放给外来流动人口,为他们提供温馨服务。

三、明确工作考核,层层落实责任

(一)街道流管办负责对各社区流管站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对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工作计划,与各社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指导社区流管站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二)街道流管办负责对专职协管员、信息采集员的管理和考核,社区流管站负责对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及时变更、维护;与社区居民小组、用工单位、出租房屋主签订责任书,发挥社会力量的协管作用;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实地检查,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倒查。

(三)派出所协助配合街道流管办对各社区流管站、社区民警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协管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定期组织协管员进行培训,对采集的人员信息进行比对检查。

(四)各社区流管站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专职协管员按照“以房管人、以业控人”的原则,对辖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变更情况进行采集、审核,并由社区流管站负责录入、维护,做到“来有登记,走有注销”对各组信息采集员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或实地倒查,发现错误、瞒报、漏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变动情况的,及时上报予社区流管站和派出所并最后汇总到街道流管办。

四、工作制度

(一)两级工作例会制

街道流管办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社区服务站每周组织本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居民小组组长、专职协管员、信息采集员召开工作例会,总结日常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制

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牵头,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负责人参加,收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互通工作信息,制定和落实工作措施,共同破解工作难题。

(三)宣传培训制

采取以会代训、定期集中培训等形式,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居民小组组长、专(兼)职协管员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同时,邀请公安、劳动、房管、城管、地税、计生、司法等职能部门对社区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

(四)信息收集制

信息采集员对责任区内的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进行收集、登记,及时向专职协管员通报。专职协管员根据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入户进行采集,24小时内上报社区服务站录入。同时,专职协管员每两周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巡查,登记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底数,及时掌握责任区内出租房屋、流入及流出人口情况,上报社区服务站。

(五)三级巡查制

街道流管办每周巡查一次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站每两周巡查一次信息采集点,专(兼)职协管员每两周对责任区内的出租房屋开展一次巡查,巡查工作应当做好工作记载。

五、严格实行奖惩兑现

4 各社区利用其人熟、地数、情况熟的优势,对辖区内人员、房屋变动情况进行日常的巡查。同时为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保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街道流管办严格实行奖励与惩罚并用的工作制度:每月达到区流管办考核前三名者,按每成功采集1条,奖励0.5元;每成功录入1条,奖励1元;每通过审核并合格1条,奖励1.5元。每月录入工作未达标或录入工作被区流管办扣分者,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扣分项目同时扣除此项工作的部分经费。

协管员、信息采集员在入户信息采集过程中及时发现并上报违法犯罪信息或犯罪嫌疑人的,按照公安机关相关标准予以奖励。

六、完善软硬件建设,落实经费保障

加强街道流管办、社区流管站硬件设施,配备所需的桌、椅、资料柜、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定期对成都市流动人口服务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补充、维护。

将宣传培训、信息采集、维护所需经费,以及协管员、信息采集员工资、奖金等纳入街道财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浆洗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1年3月4日

推荐第7篇:流动人口管理实施方案[优秀]

2012年,xx镇综治委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结合xx镇的实际情况,对照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途径,全面实施社警务战略和规范化建设,着力强化综治基础工作。在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四个坚持”,逐步建立新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有效地维护xx镇的社会稳定和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镇综治委年初成立了“xx镇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两位领导主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还抽调了八位成员单位的干部专门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还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布置,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使管理做到经常化。

二、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我镇为所有外来摊主及从业人员建立档案,熟悉和掌握从业人员现实情况,对其原地址,现地址及身份号码进行登记备案,严密以租房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管理,按照“谁租凭、谁负责”的原则,由派出所和房东签订治安责任状。

为了加强流动(暂住)人口规范化管理,镇综治办按照要求及时将有关资料照片进行归档,同时制定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责任倒查制,流管工作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通过发制度管人,强化责作,实现规范化管理的目标。

三、定期检查与开展专项清理整顿相结合

我镇按上级工作要求,定期召开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协调会,进行多元化管理;不定期地组织各成员单位对辖区的流动人口和同租房屋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

镇综治办加强与派出所、计生、工商等其他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各项情况信息和治安动态,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科学管理和及时检查清理整顿。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

我镇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工作观念,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维护流运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做到服务和维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办理各项登记发证工作,真正将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好、服务好,从根本上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杜绝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

推荐第8篇:**镇流动人口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树立我镇对外的良好形象。按照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的动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我所研究制定以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

一、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按县局的统一要求,我镇成立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办、近城区三个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二楼,由**派出所副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发动,展开宣传攻势

我所组织民警到各村、组进行走访并发放传单以此来大力的进行宣传,使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性让每位村民都了解,从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中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

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由领导带队深入到各村、组全面进行清理整治。(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其整改;(2)对外来人员底数不清,治安秩序混乱的大型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旅社等场所,要组织力量集中整顿,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称霸一方的外来流氓恶势力;(3)会同民政部门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混迹于其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并做好“三留一建”工作;(4)严密巡逻检查和身份核查工作,对身份不清、情况不明的外来人员,通过上网比对或发函调查,力争发现抓获一批在逃犯。

(三)完善管理措施,建立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信息,做到“人数清、去向清、收入清、联系方式清”的工作目标,要认真落实方案的各项措施,巩固整治成果,严密对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治安控制,严密旅馆业治安管理,认真落实住宿登记制度,健全居民身份证检查员制度,建立流出人口、暂住人口、“三无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共场所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公共场所主暂住人口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措施,提高控制打击外来犯罪的能力,维护社会的治安稳定。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流动人口各项方案的落实,力求达到以下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暂住人口登记变动管理制度,减少漏登、漏管;

(二)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出租户,处罚一批登记管理制度不落实的用人单位、出租户和个体私营业主;

(三)清理“三无”盲流人员,发现打击一批隐藏其中的流窜犯、在逃犯;

(四)严密以出租房屋、旅社执行所、公共复杂场所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点的治安控制,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建立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学习《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规政策;

(三)要突出整治重点,实行严打、严管、严防与严控相结合,治安问题突出的城郊结合部、房屋出租户、美容美发、歌舞厅、个体旅行社作为整治重点;

(四)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工作进度。

**镇人民政府

2006年11月3日

推荐第9篇: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实施方案

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实施方案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加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服务和管理,消除免疫空白,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全国特殊人群计划免疫工作管理方案》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一)我乡卫生院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村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密切协作,使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预防接种服务。

(三)村卫生室是流动人口管理最重要环节,对此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卫生院完成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长期居住或短期居住满三个月以上的人员。全乡流动人口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包括有计划地对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和对传染病流行地区流动人口进行应急性预防接种。

(一)乡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及个体开业医生应依法履行义务,做好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并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责任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工作。

(二)计生办应协助卫生院掌握辖区内人口基本状况,协助卫生院完成流动人口特别是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

(三)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的宣传、动员和接种组织工作,保证流动人口及适龄儿童及时接受免疫接种服务;加强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积极向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所需的当地流动人口有关资料,督促未接种人员及时免疫接种。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流动人口的居住地点、活动场所及人口变动情况,由村卫生室人员配合村居详细查验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证,作好登记并填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情况摸底调查表。定期调查摸底间隔期一般为每3个月一次。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的宣传及健康教育。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享有同等免疫接种的权力,通过加大宣传与督促力度,使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对象主动到接种单位(点)接受免疫接种,任何接种单位(点)不得拒绝提供免疫接种服务;外来长期暂住流动人口在本地生育的婴儿在出生后,其监护人应及时到接种单位(点)申办《预防接种证》,并按时接种,接种证由接种儿童家长保管,接种卡由接种单位(点)保管以便备查;外来本地暂住3个月以上的儿童,在原居住地已办理《预防接种证》的,凭证到现居地接种单位(点)接受接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的,其监护人应及时到现居住地接种单位(点)补办并按规定补种。

(五)卫生院要积极与当地学校协作配合,实行入托、入学查验证制度,未完成全程免疫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应督促及时补种。

(六)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流动人口应与常住人口同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点)安排的应急免疫接种。村(居)民委员会、学校等,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点)对流动人口应急接种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用于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的疫苗,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贵州省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统一订购,逐级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点)、接种人员要按规定管理和贮存疫苗,防止疫苗损坏变质,严禁使用已损坏变质的疫苗进行接种。

(八)负责流动人口接种的单位(点)和接种人员必须掌握疫苗的性质、接种方法、剂量、部位、异常反应及处理等知识,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和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要求进行接种,确保安全注射。

三、依法管理,严格奖惩

(一)对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村卫生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工作职责、义务的由乡卫生院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拒绝整改的村卫生室、个人或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推荐第10篇: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XX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镇的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切实做好全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我镇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以建设“和谐新市”为目标,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切实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水平与成效,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对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管得严、服务好,切实做到方便群众、高效工作、便于管理,实现流动人口管理社会化、专业化,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二)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加强人文关怀转变。

(三)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实效,实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由社会化管理为主向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服务管理体制,完善服务管理网络 (1)镇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由镇党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担任主任,成员由镇综治办、计生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负责人组成,工作人员以镇派出所民警为主,镇综治办、计生办、司法所和各村(社)干部、镇治安巡逻员为辅,主要负责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

(2)各村(社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积极宣传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入户采集村内房屋信息、出租房信息、10人以上用工单位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等,填写“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大型用工单位基本信息调查表”、“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表”等各类表册;收集房屋房屋中介和职业中介等房屋出租与流动人口信息,开展入户核实、问题发现和信息报告活动,及时发现收集各类社情民意和治安动态信息;及时收集、掌握并上报包片院落及小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流转情况、新增变动情况,协助并督促流动人口及时办理“居住证”,出租房屋主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发现、收集流动人口中的治安信息、可疑现象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出租房屋进行日常性管理。

(二)拓展服务管理内容,提升服务管理品质

1、劳动就业服务。建立劳动力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每年为流动人口召开2-3次劳动用工就业推荐会,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就业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做到流动人口求职有门路,上岗有技能。

2、维权服务。建立司法、劳保、工会为一体的流动人口维权新体制,积极疏导化解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加强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受理劳资纠纷投诉,维护流动人口劳动保障合理权益。

3、居住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出租房屋咨询和免费中介服务,加强出租房屋管理,落实出租房主监管责任制,督促房东向承租人提供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4、文化教育服务。充分发挥公办中小学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落实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与本地居民的同等待遇,促进教育公平。

5、社会保障服务。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逐步完善适合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督促企业做好流动人口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交纳工作。

6、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在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免费服务,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适情开展部分流动人口免费体检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后续管理,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医疗服务水平。

7、计划生育服务。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点,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送避孕药具、普及科学适用的计划生育知识、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等。

8、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宣传与流动人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村、企等活动,不断拓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渠道。对流动人口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快速办理。

9、帮扶救困服务。各用工单位对本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因病、因灾造成严重困难的要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应救尽救,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10、精神文化生活。建立“流动人口之家”,整合资源,将村(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馆等设施向流动人口开放,为流动人口的精神文化生活创建良好的条件。

(三)建立服务管理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1、建立公共服务机制。逐步提高流动人口在政治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生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政策待遇,逐步纳入当地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各类爱心活动,建立流动人口各类救助基金,为流动人口提供人文关怀。

2、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流动人口的民主政治权利,依法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受理劳资纠纷投诉,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社区)进企等“四个一”活动,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3、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建立专业化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就业培训、在岗在职培训和现代专业技术培训。积极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加强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宣传。

4、建立诉求表达机制。落实预测预警、疏导化解、应急处置、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有效预防和解决新居民的突出问题,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5、建立与本地人口融合机制。消除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身份、地位差别,将流动人口统称为新市镇“新居民”。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中,在新居民中保留一定比例的名额,每年开展“十佳外来建设者”评比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积极开展外来人口党团组织建设,创办“流动人口之家”,不断丰富流动人口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各种措施,切实增强外来人口对工作地、生活居住地的认同感、归属感。

(四)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体系,努力创造和谐社会新环境

1、实行综合管理。整合各管理部门的流动人口管理资源,实行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效率。完善综治、计生、法律服务、司法“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在采集外来人口治安信息的同时,强化对计生部门《婚育证明》查验催办、劳动部门《劳动合同》查验催办,并对流动党员信息进行采集。新居民服务管理所要严格考核,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四位一体”工作的正常开展。

2、明确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外来人口的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

派出所要切实加大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发证、查验等工作力度,全面掌握辖区内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强化对出租房屋、施工场地、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外来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混迹在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治安稳定。

法律服务所要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为外来人口提供就业信息、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并积极受理劳务纠纷,切实解决乱收费、拖欠克扣工资与违反劳动法等问题。 计生办要开展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指导专业队伍规范外来育龄妇女计生信息采集、查验《婚育证明》、与房东和企业主签订《责任书》、免费开展避孕节育计生技术服务、搞好与户口所在地的信息沟通和反馈,进一步建好用好省际信息交换平台,努力将我市的外来人口计生工作提高一个新水平。

司法所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工作,主动为外来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建设部门要加强房屋租赁业管理、建筑施工队伍管理以及外来人口集聚地的规划建设管理。

3、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派出所和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及相关单位协作,结合一些外来人员刑事犯罪的典型案件,加强外来人口信息研判,掌握作案特点和规律,对外来人口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使打击和防范工作更有针对性。

一是要加强对前科高危人员的管控措施。通过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隐匿其中的前科高危人员,尤其是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性案件前科人员,由派出所及时落实管控人员和管控措施,严格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打击。

二是要强化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的管理。完善对房东信息的采集,确保房东信息采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通过强化对房东和房屋代管人的宣传教育,争取房东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对不履行出租人义务的房东的处罚力度,制定奖励细则,对积极配合管理,提供线索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房东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发挥房东的积极性;积极把楼栋长、村(社区)民小组长、综治工作人员等为信息员,采用划片包干的办法,明确信息员的工作范围和责任。信息员提供人员变动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的,予以适当的奖励,充分发挥信息员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重点场所和部位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对网吧、中小旅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外来人口易于落脚的场所定期组织清理整顿,及时发现混迹期间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落实用工单位法人、旅馆业主、网吧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管理力度,用规章制度约束用工单位把好用人关、教育观、管理关。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确定一名干部主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组织党政办、综治办、计生办、法律服务所、民政等职能部门参与,共同开展推进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镇流管办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制定信息采集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步骤,科学合理的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量化分解,确保信息的采集。工作过程中,要落实人员保障,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数量分布,集中抽调辖区工作人员参与信息采集工作。

(三)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宣传先行。广泛宣传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对辖区居民、商业店铺、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由村(社区)负责落实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小区物管的作用,动员群众主动申报登记,准确采集信息。

1、分片包干。镇流管办确定专门的业务骨干,组织村(社区)干部、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成立若干清理登记小组开展培训。以村(社区)为单位,分片包干,负责入户登记、采集信息,对发现的违章搭建和涉嫌违规违法经营生产活动的出租房,要做好记载,现场拍照。

2、严格考核。新市镇流管办对相关工作明确责任、量化目标,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适时总结、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解决。

3、落实保障。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党委政府将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兼)职协管员的日常工作由村(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站负责指导、检查和管理,专(兼)职协管员队伍要按规定配备,建立完善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机制。

5、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推进工作中,镇流管办一是将组织工作督导组深入各村(社区)开展督导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二是每10天通报一次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督导工作通知书》;三是各村(社区)总结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健全完善基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四是汇总收集工作进展情况,以《推进工作专报》的形式向县流管办及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推进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11篇: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健康观音寺”建设,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为主题,组织协调各方力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利用水平,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卫生意识,促进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全面发展。

二、活动目标

(一)开展服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提升基层计生协开展流动人口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流动人口有关健康需求。

(二)营造氛围。采取多种举措,加强宣传倡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扩大健康服务年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引导流动人口主动参与活动。

(三)完善机制。各村计生协要立足自身优势,积极探索计生协参与流动人口健康促进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完善协同政府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的工作机制,形成卫生计生、计生协会和流动人口群众之间良性互动。

(四)健全网络。主动将流动人口计生协建设融入协会

1 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协网络建设提质扩面,促进计生协能力提升和工作转型。

三、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为主题,着力推进计生协“6+1”流动人口健康服务活动。“6”指开展六项活动:

(一)问卷调查(2017年6月—8月)。深入基层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流动人口健康需求调查,掌握辖区流动人口群众在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活动。

(二)组建队伍(2017年9月—12月)。建立由热心公益事业的医务工作者、教师、计生协会员、志愿者和学生组成的健康指导员志愿者队伍,深入流动人口和广大会员中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咨询服务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三)宣传倡导(2017年6月—2018年5月)。利用“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6”国际避孕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以流动人口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四)发放资料(2017年6月—2018年6月)。结合实际,发放图文并茂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卫生保健、村居民自治等知识小册子到广大流动人口手中,提升健康知识宣传。

(五)关怀关爱(2017年12月—2018年2月)。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形式,开展关怀关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孕期女工、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等弱势人群活动,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和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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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育健康家庭(2017年6月—2018年6月)。各村计生协要积极参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促进流动人口树立健康理念,指导流动人口学习合理膳食、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心理健康、科学就医、优生优育等健康知识,促进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卫计办和镇计生协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各村支两委要高度重视,保障人、才、物。把国家有关惠民政策融入活动,充分发动各界力量,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注重结合。服务年活动要注重与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计划、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关怀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突出活动主题,务求实效。

(三)搞好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QQ群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要及时挖掘典型,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有利于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的舆论氛围。

(四)做好总结。定期开展督查与评估,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认真搞好服务年工作总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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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南岳镇流动人口管理实施方案

南岳镇2012年流动人口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树立我镇对外的良好形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的动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现制定以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

一、调整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调整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大主席吴立华担任,副组长由南岳镇纪委书记谭庆年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办、三个社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庆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发动,展开宣传攻势

我镇组织民警到各村、组进行走访并发放传单以此来大力的进行宣传,使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性让每位村民都了解,从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中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

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由领导带队深入到各村、组全面进行

1 清理整治。(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其整改;(2)对外来人员底数不清,治安秩序混乱的大型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旅社等场所,要组织力量集中整顿,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称霸一方的外来流氓恶势力;(3)会同民政部门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混迹于其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并做好“三留一建”工作;(4)严密巡逻检查和身份核查工作,对身份不清、情况不明的外来人员,通过上网比对或发函调查,力争发现抓获一批在逃犯。

(三)完善管理措施,建立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信息,做到“人数清、去向清、收入清、联系方式清”的工作目标,要认真落实方案的各项措施,巩固整治成果,严密对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治安控制,严密旅馆业治安管理,认真落实住宿登记制度,健全居民身份证检查员制度,建立流出人口、暂住人口、“三无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共场所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公共场所主暂住人口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措施,提高控制打击外来犯罪的能力,维护社会的治安稳定。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流动人口各项方案的落实,力求达到以下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暂住人口登记变动管理制度,减少漏登、漏管;

(二)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出租户,处罚一批登记管理制度不落实的用人单位、出租户和个体私营业主;

(三)清理“三无”盲流人员,发现打击一批隐藏其中的流窜犯、在逃犯;

(四)严密以出租房屋、旅社执行所、公共复杂场所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点的治安控制,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建立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学习有关法规政策;

(三)要突出整治重点,实行严打、严管、严防与严控相结合,治安问题突出的城郊结合部作为整治重点;

(四)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工作进度。

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13日

第13篇: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实施方案

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实施方案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加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服务和管理,消除免疫空白,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全国特殊人群计划免疫工作管理方案》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一)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党政办、卫生院及计生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工作。

(二)镇卫生院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村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密切协作,使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预防接种服务。

(三)村(居)民委员会是流动人口管理最重要环节,对此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卫生院完成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长期居住或短期居住满三个月以上的人员。全市流动人口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包括有计划地对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和对传染病流行地区流动人口进行应急性预防接种。

(一)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及个体开业医生应依法履行义务,做好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并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责任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工作。

(二)计生办应协助卫生院掌握辖区内人口基本状况,协助卫生院完成流动人口特别是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

(三)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的宣传、动员和接种组织工作,保证流动人口及适龄儿童及时接受免疫接种服务;加强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积极向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所需的当地流动人口有关资料,督促未接种人员及时免疫接种。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流动人口的居住地点、活动场所及人口变动情况,由村卫生室人员配合村居详细查验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证,作好登记并填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情况摸底调查表。定期调查摸底间隔期一般为每3个月一次。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的宣传及健康教育。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享有同等免疫接种的权力,通过加大宣传与督促力度,使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对象主动到接种单位(点)接受免疫接种,任何接种单位(点)不得拒绝提供免疫接种服务;外来长期暂住流动人口在本地生育的婴儿在出生后,其监护人应及时到接种单位(点)申办《预防接种证》,并按时接种,接种证由接种儿童家长保管,接种卡由接种单位(点)保管以便备查;外来本地暂住3个月以上的儿童,在原居住地已办理《预防接种证》的,凭证到现居地接种单位(点)接受接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的,其监护人应及时到现居住地接种单位(点)补办并按规定补种。

(五)卫生院要积极与当地学校协作配合,实行入托、入学查验证制度,未完成全程免疫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应督促及时补种。

(六)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流动人口应与常住人口同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点)安排的应急免疫接种。村(居)民委员会、学校等,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点)对流动人口应急接种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用于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的疫苗,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贵州省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统一订购,逐级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点)、接种人员要按规定管理和贮存疫苗,防止疫苗损坏变质,严禁使用已损坏变质的疫苗进行接种。

(八)负责流动人口接种的单位(点)和接种人员必须掌握疫苗的性质、接种方法、剂量、部位、异常反应及处理等知识,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和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要求进行接种,确保安全注射。

三、依法管理,严格奖惩

(一)对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二)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工作职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拒绝整改的单位、个人或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4篇:鹤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鹤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府办

〔2010〕87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11-2 16:56:35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九日

鹤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改革管理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服务办法,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江门市出租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实施细则》(江府办〔2009〕112号)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举措,以组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为切入点,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努力探索一条以人为本、服务为重、综合管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路子,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效益和水平,为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岭南特色宜居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镇(街)组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委会设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一步到位,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机

制更加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三、组织架构

成立市、镇(街)、村(居)三级组织架构:

(一)市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府办、市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法制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一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流管办”),设在市综治委,负责管理、协调各镇(街)、村(居)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综治委分管副书记兼任,配副主任2名。

(二)各镇(街)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街)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政法、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共同担任。下设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对外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独立办公、综合管理。

(三)各村(居)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各服务站站长原则上由村(居)委会分管副主任兼任。服务站原则上设在村(居)委会,条件允许的,可独立场所办公。服务站对外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

四、综管员配备和工资待遇

(一)配备人数

镇(街)、村(居)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按照每1000名流动人口配备1-3名专职管理人员,镇(街)每5000名流动人口配备1名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原则组建流动人口综管员队伍。招聘综管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统一招考、择优录用原则。

(二)工资待遇

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综管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包括工资、社保、医保等)。

五、权限职责

(一)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

1.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措施、方案等;

2.协调市公安局、人口计生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财政局、地税局等部门,结合各部门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切合本市实际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规划、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等;

3.督促本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下属部门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日常工作的落实;

4.检查指导下级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影响全市流动人口工作的突出问题;

5.整理、汇编、报送各类流动人口工作信息,适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全市流动人口工作情况;

6.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镇(街)、村(居)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工作制度、措施、方案等;

2.落实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场所建设,按要求配备软硬件设施;

3.组织招收综管员,落实管理、考核和培训;

4.受市公安局、人口计生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税局等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暂住登记、协助核发居住证、办理房屋租赁信息收集、查验相关婚育证明、环境卫生管理、代征代缴各种税费以及流动人口、出租屋档案建设管理等工作。

(三)综管员职责

1.采集、录入和维护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有关信息,做好流动人口的审核、登记、办证以及相关档案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2.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做好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和登记,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

3.做好对出租屋主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查处违反规定的出租屋主和流动人口,发现出租屋有违法犯罪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检查督促出租屋主和流动人口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

5.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动态。

六、资金投入

结合我市流动人口分布现状和管理需要,分步投入资金进行建设。第一步,今年内以沙坪、雅瑶、古劳、共和四个镇(街)为试点(重点放在沙坪街道),在全市率先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所辖村(居)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市将一次性投入80万元帮扶4个试点镇(街)进行组建工作,具体如下:

(一)帮扶沙坪街道综管人员工资60万元;

(二)帮扶沙坪、雅瑶、古劳、共和四个镇(街)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各5万元,其余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资金和综管员队伍工资由镇(街)自行负担。第二步,明年上半年其余各镇按照试点镇的标准完成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及综管员队伍的组建工作,市将按照试点镇(街)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各给予5万元硬件建设经费。

七、工作安排和步骤

(一)制定建设规划、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2010年9月)

根据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原则,由市综治委负责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具体实施工作。2010年9月,市综治委组织市公安局、人口计生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财政局、地税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结合各部门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切合本市实际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等。试点镇(街)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

务中心组建工作小组,积极研究和部署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的组建,初步制定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规划和时间表。

(二)落实服务中心建设(2010年9月-2011年6月)

由于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流动性强,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要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才能适应形势需要。因此,市将沙坪街道办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工作作为首建试点。雅瑶镇、古劳镇、共和镇也要参照沙坪街道办组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的模式和步骤,积极组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2010年9月,沙坪街道办要制定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的工作方案。

2010年10月,沙坪街道办要完成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以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2010年11月,沙坪街道办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基本完成组建工作并举行揭牌仪式。 2010年12月,雅瑶镇、古劳镇、共和镇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基本完成组建工作并举行揭牌仪式。

2011年6月前,其余镇(街)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要完成组建工作并举行揭牌仪式。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流动人口是我市实现社会经济和谐跨越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为我市的现代化建设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彻底转变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单一治安管理的传统观念,深入认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狠抓各项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清楚认识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的角色定位,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全面落实“五定”(定机构、定场地、定人员、定经费、定方案),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加快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和综管员招录培训,尽快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并投入运作。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流动人口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全市多个职能部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受各职能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其工作成效与各职能部门的参与程度直接相关。各职能部门必须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重点加强对综管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各项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根据全市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各镇(街)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和综管员招录工作,确保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顺利运作。市流管办要加强对各镇(街)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站)组建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第15篇:流动人口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乡发[2011]号

中共羊场乡委员会

羊场乡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

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

为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有效实施各项服务管理措施,保证流动人口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我乡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数量和质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活动,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为了此次清查活动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依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扎实认真地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 - 1 -

查,积极稳妥地解决人口问题,为全乡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巍(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叶盛智(副乡长)

成员:付强(党政办负责人)

宋贵(计生办负责人)

王山(派出所所长)

崔泽茂(卫生院院长)

张志(乡纪委副书记)

谌武(司法专干)

袁艺学(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袁秀萍(妇联主任)

徐彬(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计生办,主任由叶盛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宋贵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清理清查组织,协调,督促和考核工作。

三、工作内容

本次清查以乡计生办为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村为

单位,集中开展清理清查。清查的主要内容:

1、对辖区内的每村组、每个店、每个单位、每个出租屋,准确登记流动人口。做到“户户清”。

2、对私营小店、小企业、小作坊、小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建立起有人负责的工作网络和信息采集报送制度。

3、对重点管理对象、名人、老板实行挂牌管理,随时掌握动态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准确地提交与反馈。

4、对清查出的流动人口提供上门办证验证,送政策、送知识、送药具和“三查”等服务,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

5、完成规范流动人口帐表卡册。

清查结束后,各村、各单位要做好数据汇总,建立规范统一的档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全乡的集中清理,要达到以下目标:

1、成年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85%以上;

2、成年流入人口验证率达到85%以上;

3、流动人口登记准确率达到100%;

4、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达到100%;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95%;

6、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98%以上;

7、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协议书签订率达到98%以

上。

五、清查步骤

1、广泛宣传(11月5日——11月25日)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广播、板报、宣传品等,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营造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流动人口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全面清查登记(11月25日——12月25日)

⑴、摸底清查登记:从11月25日开始,以清查小组名义联合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实行“六同时”(同摸底、同登记、同办查证、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逐门逐户摸清辖区流动人口的总数、分布、持证、婚育、节育以及户籍地、现居住地、流动时间等基本情况,做到不漏一人,不少一户,确保外来一人,登记申报一人,离开一人,注销一人,不得缺项漏项。

⑵、解决重点问题

在清查中,特别要对怀孕,近5年有生育现象的育龄妇女,坚持做详细的调查,登记孩子的出生时间、孩次、性别、政策内外,查看相关证件。对清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要一追到底,及时查询处理。对清查过程中不配合调查的流动人口,有计生、派出所、司法、纪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处理,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健全人口计划生育长效管理机制。对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按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处理到位。

⑶、关怀关爱并行

在开展清理清查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开展“关怀关爱”专项行动,情洒流动人口。①向所有流动人口免费发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调查问卷》,告知有关清查事项;②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的原则,启动“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服务”活动,实行上门服务,对持有婚育证明者,进行上门验证,对未持有婚育证明者,当场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并下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催办通知书》,限期补办户籍地婚育证明;③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重点三查对象下发《三查通知书》,对未落实有效节育措施对象下发《落实节育措施通知书》,督促其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帮助流动人口家庭留守人员解决生产生活等困难。

3、建立规范档案(12月25日——12月30日)

①规范整理档案资料。做好数据汇总,逐村建立规范统一的档案,将清理清查结果报乡计生办。

②各村要按照“完整、真实、规范、一致”的原则,对流动人口的持证、婚姻、生育、节育、三查等情况进行核对,做到一村一册,一人一卡,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③对清查中发现新流动、未持证、有生育节育变化、未“三查”等情况的对象,及时催要相关资料,掌握其外出前的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六、几点要求

1、各村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流动人口清理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2、每周向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乡计生办)上报一次清理清查进度。

3、对工作不力的村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要求重新清查,乡上将把这次清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4、本次清理清查结束后,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持每季度清理清查一次流动人口,并将清查结果上报乡计生办,确保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共羊场乡委员会羊场乡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整治方案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送:乡领导班子成员

发: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企事业单位

(共印35份自存3份)

第16篇: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和城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第一部分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一、流动人口的含义及管理模式

(一)流动人口含义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成年育龄人员。

含义包括四个要件: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区);

2、拟

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49周岁;

4、生活、工作为目的。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同时符合以上四个要件的也就是我们所要服务和管理的对象

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1、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

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2、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

人员。

镇际流动人口:

是指离开户籍所在镇到异地(跨镇)从事务工、经商、居住、生育等目的,异地流动一个月以上,已婚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

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1、街道之间已婚育龄妇女的流动,不纳入本服务管理范围。

2、就医、探亲、访友等不属于镇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

(二)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1、流出地管理

2、流入地管理

3、流出地和流入地共同管理

二、流出地服务管理工作

(一)落实宣传教育制度

1、流出前的宣传服务

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管理的基本要求、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到流入地如何配合流入地的管理工作等。

2、“双节”及中途返乡期间的宣传服务和管理。

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科普知识、婚育观念等。

服务: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户进行慰问,对流动计划生育贫困户进行帮扶、救助等。。

(二)落实“六个一”管理制度

1、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要到户籍所在地的镇、办事处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所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把检查结果一并提交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员。

2、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

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必须落实一项长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3、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4、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

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在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应和户籍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签订一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合同》要加盖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公章,流动人口本人也要签字盖手印。《合同》编号是19位,即:419001+三位镇、办代码+四位年份+三位村级代码+三位村级流出人员编码。

5、确定一个联系人。

在申请表上要填写一个流出人员家属人员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以便有需要时给流出人员交流时联系。

6、每三个月寄回一份流入地全国统一样式的、合格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后,可通过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互访互查,了解该对象的健康检查、生育、节育等情况。

(三)落实报告单审验制度

审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

告单》上的照片是不是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本人。

(四)落实档案管理制度

流出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分三部分:男性、未婚女性、已婚育龄妇女。

男性档案:把已经流出的男性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不用填写流动人口《申请表》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未婚女性档案:基本情况登记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已婚育龄妇女档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归档卡,把外出

前康检证明和每三个月寄回的《报告单》(或复印件)贴到归档卡里等。

说明:流出到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天津、河北、山东、辽宁、黑龙江、山西、内蒙、吉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照河南省与以上单位签订的协议规定,每年寄回两次《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即可(上、下半年各不少于一次)。

(五)落实清理清查制度

时间:镇(办)、村(居)1次/月,省辖市1次/半年

内容: 流出人口数量,流出人口办证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合格《报告单》寄回情况等。

要求:逐户逐人进行核实。及时把信息变更情况录入国家和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

三、流入地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六项制度)

(一)落实登记建档制度

流入地社区(居委会)要根据《婚育证明》信息进行登记,按照我市流入人口管理模式,进行分类建档管理。流入人口档案分:省内流入和省外流入两种档案,每种档案又分:男性、未婚女性、已婚育龄妇女三类。

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婚育证明》信息进行登记,按照男性、未婚女性、已婚育龄妇女三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档案,同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计生办。

(二)落实查证验证制度

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或从业单位在流动人口流入后一个月内要对其《婚育证明》进行查验,对持有《婚育证明》的,进行登记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

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18-49周岁的女性流动人口,在下

达催办通知,督促其办理《婚育证明》的同时,也要进行登记并纳入管理。

对纳入管理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或从业单位在流入后一个月内对其《婚育证明》的首次查验,以后每年对其《婚育证明》进行查验一次,查验后应在“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填写“合格”或“不完备”,并加盖查验印章,对不完备的要限期回户籍地补办。《婚育证明》三年有效期过期的,要求回户籍地换证。

(三)落实清理清查制度

清查时间:镇(办)、村(居)1次/月,市里1次/半年。 清查内容:新流入人员情况,办证情况、婚育情况,避孕节育情况,参加健康检查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新流走人员情况等。

清查要求:逐户逐单位逐人进行核实。及时把信息变更情况录入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和河南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上级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流出地。

(四)考核指标

流出地考核指标——流出人口管理率

流入地考核指标——流入人口管理率

流出人口管理指标:

办理《婚育证明》比例=(流出育龄妇女中办证人数/流出育龄妇女总数)×100%

签订《计生合同》比例=(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签订合同人数/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总数)×100%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无措施人员比例=(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无正当原因无措施人数/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总数)×

100%。

流出育龄妇女管理率=办理《婚育证明》比例×40%+签订《计生合同》比例×40%+(100-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无措施人员比例)×20%

流动人口管理率=流出育龄妇女管理率×50%+流入成年育龄妇女管理率×50%

(无措施人数不包含“正当原因无措施”对象)

流入人口管理指标:

健康检查比例=(实参加康检人次数/应参加康检人次数)×100%

免费服务率=(享受免费服务人数/接受服务人数)×100%

《婚育证明》查验率=(查验人数/持户籍地《婚育证明》人数)×100%

签订合同率=(签订合同人数/调查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100%

流入成年育龄妇女管理率=康检率×40%+查验率×40%+签订合同率×20%

催办《婚育证明》比例=(催办人数/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未持有证明人数之和)×100%

(无措施人数不包含“正当原因无措施”对象)

第17篇: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

一、单选题

1.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自(C)起施行。A.2009年4月29日 B.2009年5月11日 C.2009年10月1日 D.2010年9月30日 2.成年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D)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C)。A.1年 B.2年 C.3年 D.4年

4.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所指年限是(D)。

A.15-40周岁

B.15-49周岁

C.18-40周岁 D.18-49周岁

5.流动人口中(A)是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点,现居住地应为其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

A.已婚育龄妇女 B.未婚育龄妇女 C.育龄妇女 D.育龄群众

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丢失应到什么地方申请补办并注销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A A.原发证机关 B.现居住地机关 C.原发和现居住地都行

7.流动人口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C)内补办。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共有多少条?(A) A.25条 B.35条 C.30条 D.28条 9.办理婚育证明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是否可以收取费用(B)。

A.可以 B.不可以 C.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D.收取基本证件费用

10.下列哪项属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部门规章?(A)

A:《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B:《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C:《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D:《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11、省流口系统目前可以实现(B)范围内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计划生育信息的异地查询和双向交流。

A.全国B.全省 C.全市 D.全县

12、协查信息紧急程度分为特急、急和普通三个程度。根据国家最新的要求,特急的协查信息要在(C)日内进行反馈。 A.10 B.15 C.7 D.30

13、省流口系统需连接(B)方可进行实时操作。A.政务内网

B.政务外网 C.互联网 D.专用信息通道

14、省流口系统三项通报信息接收确认必须在(D)天内完成。

A.7 B.15 C.30 D.10 1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报表每月( A )由省流口系统自动生成。

A.13日

B.15日 C.25日 D.最后一日

16、对于公安推送的信息共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放弃;另一种是( C )。

A.登记

B.录入 C.入库 D.补登

17、实行计划生育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A)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A.基本项目 B.各种项目 C.相关项目

18、中央《决定》指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重点、难点在(B)。

A.城市 B.农村 C.城乡结合部

D基层

19、国家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开展的具体时间是从2016年至哪一年份。(C ) A.2018年

B.2019年 C.2020年 D.2021年

20、国家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的目标是流动人口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达到(B )。

A.80%

B.90% C.95% D.100%

21、省流口系统用户登录密码下列哪个设置是最符合规定的。(C)

A.naldrk B.na86392931

C.nalgz-123

D789cly88

22、省流口系统增加一个新用户需得到哪一级的批准。(A)

A.上一级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23、乡镇级省流口系统按省里要求最多可以设置几个系统管理员。(A)

A.1 B.2 C.3 D.4

24、在省流口系统进行流入(出)登记时,其现居住地(户籍地)地址至少要详细至哪一级。( B ) A.县级

B.镇级 C.村级 D.门牌

25、在省流口系统的流入人口登记操作界面,如要进行流入出生登记要在该操作界面下方的哪个菜单项里面完成。(D) A.子女信息 B.流入出生上报 C.协查信息 D.生育情况

26、省流口系统为方便用户操作提供了一个快捷“复制键”,这个键是(A)。

A.F4键 B.F5键

C.F10键 D.ctrl +c 键

27、省流口系统目前可以实现与哪个部门信息共享。( C ) A.人事

B.劳动

C.公安

D.档案

28、在省流口系统要查询某个省内己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要使用哪个功能项。(C)

A.简单查询

B.复杂查询 C.远程查询 D.业务管理查询

29、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是由哪一级卫计部门组织和发起的。(A)

A.国家级

B.省级 C.市级 D.县级 30、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是从哪一年正式开始的。(B)

A.2009年 B.2010年 C.2011年 D.2012年

二、多选题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的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ABC)除外。

A.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

B.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C.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2.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政策包括(ABCD)。

A.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B.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C.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D.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3.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基本原则是(ABCD)

A.各司其职、责任共担; B.协调配合、多方共赢; C.规范管理、优质服务; D.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4.《条例》的立法宗旨是(ABCD)。

A.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B.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C.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D.稳定低生育水平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原则是(BCD)。 A.以户籍地为主 B.两地共同负责 C.以现居住地为主 D.户籍所在地配合

6.对于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地址码的录入方法有几种? (ABCDE)。

A、双击地址代码栏,系统直接弹出地址码查找窗口,通过录入地名来查找;

B、在地址码栏,直接录入地名后回车,系统会自动弹出全国包含该地名的所有地址的列表,供用户选择;

C、在地址代码栏,录入“地名,地名”的方式回车,快速定位地址码;

D、可直接录入地址码; E、可点击地址栏后边的

按钮,在弹出的区域列表中按省-地市-区县-乡镇-村居的模式进行选择。

7.对未持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告知其补办,补办方式可以是(AC)。

A.可委托家人、亲友在其户籍地补办; B.必须由本人回户籍地补办,不可委托他人; C.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信息网络,由现居住地代其与户籍地进行沟通,由户籍地为其补办。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主要包括(ABCD)。

A免费技术服务、宣传教育; B.信息统计、考核评估;

C.奖励优待、工作人员报酬; D.其他相关工作经费。 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坚持的两大原则是什么?(AD) A.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B.户籍地负责的原则 C.现居住地负责原则 D.户籍地、现居住地共同负责的原则

10.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人民政府要强化哪三种意识?(ABC) A.全局意识 B.责任意识 C.维权意识 D.服务意识

三、判断题: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立法依据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立法宗旨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 ) 3、同一家庭户流动,应以其中一个流动育龄妇女为户主,一个家庭户只能设一个户主,不能出现多个户主。(√)

4、所有的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之前都应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省流口系统由省、地市、县区、乡镇、村居五级组成, 数据采集和变动等基础性工作的应用由乡镇级或村居级用户完成。(√ )

6、省流口系统己登记的流出对象如果其婚育节育信息有变动可以直接在流出登记模块进行修改。(×)

7、省流口系统在进行电子婚育证明办证操作时,电子婚育证明号码需严格按照规定手工进行编号和录入。(× )

8、省流口系统在“切换用户单位”菜单中,本级用户可以自由切换成任何一个下级单位。(√)

9、在省流口系统可以实现流入、流出人口的成批注销登记操作。(×)

10、流入人口出生不论流入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长短,计生统计年度在现居住发生的生育行为,都应作为流入人口出生统计。(√)

第18篇:流动人口

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制度有哪些?

2011-12-13 20:

54提问者: 5922485

1| 浏览次数:3345次

我来帮他解答

2011-12-13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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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动人口“五个一”管理办法

(一)流出人口

1、填一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登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3、签一份重点对象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办一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建一套档案(婚育证明复印件、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合同书等)。

(二)流入人口

1、填写一份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2、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签订一份重点对象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每半年一次“三查”(查环、查孕、查病);

5、建立一套档案(婚育证明复印件、信息通报单存根、避孕节育报告单存根、合同书、生育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等)。

二、两地联系制度

1、流入地与流出人口较多的乡(镇)、村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在共同管理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

2、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互通有关情况。流入地对流动人口查验登记后,确定由乡镇或者社区、村委及时向流出地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流出地乡、(镇)、村收到信息后,在四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反馈回复。

3、流入地定期对重点管理服务的已婚育龄流动妇女进行“三查”,每年不少于两次。

4、两地要积极配合落实有关查询,处理好来信、来电,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及《生育证》的发放等。

5、计划外生育对象,按照“谁先发现谁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共同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有争议的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请示各自的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三、办证制度

1、热情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和服务。

2、为外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年龄在18—49周岁的成年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证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社区或村委会填写申请表,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到乡(镇)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严格收费标准,不乱收费,搭“车”收费,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验证制度

1、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2、成年流动人口到达新居住地,在3至15日内持《婚育证明》到乡、(镇)计生部门申报,查验证件。验证机关应将查验结果在“查验记录栏”予以记录并签名盖章。

3、未办理《婚育证明》和持过期证件的流动人口应及时出具书面通知,限期回原籍补办,换领新证时应提交过期的《婚育证明》,省外30日,省内20日,市州内15日,县内10日。

4、《婚育证明》每年至少查验两次,持证人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办理变便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现居住地跨年度居住,每年底到现居住地年度检查,不在现居住地跨年度居住的,到户籍所在地接受年检。

5、对持假《婚育证明》的,应当场收缴,查清假证来源,并报请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第19篇:流动人口

南疆酒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房屋租赁业健康发展,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平安新余的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坚持服务、教育与疏导、管理并重,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公司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力求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分布情况和暂住在出租房屋里的人员基本情况;严厉打击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控制和抓获藏匿于出租房屋中的负案在逃犯,建立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逐步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网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时间:2011年3月20日至4月15日)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网络。

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二)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时间:201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一是明确流动人口均应当办理暂住登记。

二是明确流动人口申领《暂住证》范围。

三是明确流动人口暂住登记规定:暂住在单位内部的,由所在单位的保卫或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报所辖社区居(村)委会流管办备案;暂住在旅店、宾馆、招待所的,按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办理,其中包房1个月以上的,应当申领《暂住证》;其他流动人口,由暂住地社区居(村)委会流管办办理。

四是明确流动人口的登记、领证,实行谁留住谁负责、谁雇用谁负责,以留住为主的原则:

1、租住他人房屋的,由房主带流动人口申报办理;2留住居民中的,由户主申报办理;

3、被雇用的,由雇主带流动人口申报办理;

4、属成建单位的,

由所在单位申报办理;

5、其他情况,由本人申报办理,其中无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申报办理。

五是明确流动人口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有关要求:

1、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应当分别在到达暂住地后的3日内和7日内办理;正在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批准回家暂住的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办理。

2、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16周岁以上的,凭本人身份证,其中育龄妇女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不满16周岁的,凭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的证明;正在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经批准回家暂住的,凭所在劳动改造机关或劳动教养机关的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地方、挂点负责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要定期召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公安、房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暂住证、出租房屋、责任区民警、通报协查等多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市综治委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流管办负责建立健全考核、责任倒查机制,实行年度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社区(村)委会流管办正、副主任和专管员的奖金、工资挂钩,并作为所在乡(镇、街道)、公安(分)局、警务局、派出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单位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视情予以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三)加强督查,协同管理。市综治委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流管办要组织协调有关地方、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新问题,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各有关地方、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强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协作配合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

阿克苏南疆酒业

第20篇: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迄今,在市卫生局医改办的指导下,我院在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预防接种等方面的工作较之去年有了一定的进步。针对如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流动人口群体,我院采取了如下措施:

1、印刷明白纸、宣传册、宣传彩页等,通过在医院门诊、

导医台等窗口分发,通过下乡联系村委大喇叭呼吁分发、通过村卫生室分发等等。

2、针对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问题,我院由专

人联系镇派出所,调取流动人口资料,由乡村医生主动联系各村的流动人口进行相关的宣传及各项相关的服务工作。

3、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让流动人口也能

享受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实惠。存在问题:流动人口流动性较强,有时候虽然能够掌握其资料,但是找不到人,主要原因是这些人经常出外打工等等。

4、如何推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觉得主

要应该加强各单位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沟通和通力协作。

流动人口 实施方案
《流动人口 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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