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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1:36:39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和城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第一部分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一、流动人口的含义及管理模式

(一)流动人口含义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成年育龄人员。

含义包括四个要件: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区);

2、拟

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49周岁;

4、生活、工作为目的。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同时符合以上四个要件的也就是我们所要服务和管理的对象

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1、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

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2、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

人员。

镇际流动人口:

是指离开户籍所在镇到异地(跨镇)从事务工、经商、居住、生育等目的,异地流动一个月以上,已婚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

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1、街道之间已婚育龄妇女的流动,不纳入本服务管理范围。

2、就医、探亲、访友等不属于镇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

(二)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1、流出地管理

2、流入地管理

3、流出地和流入地共同管理

二、流出地服务管理工作

(一)落实宣传教育制度

1、流出前的宣传服务

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管理的基本要求、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到流入地如何配合流入地的管理工作等。

2、“双节”及中途返乡期间的宣传服务和管理。

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科普知识、婚育观念等。

服务: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户进行慰问,对流动计划生育贫困户进行帮扶、救助等。。

(二)落实“六个一”管理制度

1、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要到户籍所在地的镇、办事处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所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把检查结果一并提交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员。

2、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

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必须落实一项长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3、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4、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

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在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应和户籍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签订一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合同》要加盖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公章,流动人口本人也要签字盖手印。《合同》编号是19位,即:419001+三位镇、办代码+四位年份+三位村级代码+三位村级流出人员编码。

5、确定一个联系人。

在申请表上要填写一个流出人员家属人员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以便有需要时给流出人员交流时联系。

6、每三个月寄回一份流入地全国统一样式的、合格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后,可通过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互访互查,了解该对象的健康检查、生育、节育等情况。

(三)落实报告单审验制度

审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

告单》上的照片是不是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本人。

(四)落实档案管理制度

流出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分三部分:男性、未婚女性、已婚育龄妇女。

男性档案:把已经流出的男性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不用填写流动人口《申请表》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未婚女性档案:基本情况登记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已婚育龄妇女档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归档卡,把外出

前康检证明和每三个月寄回的《报告单》(或复印件)贴到归档卡里等。

说明:流出到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天津、河北、山东、辽宁、黑龙江、山西、内蒙、吉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照河南省与以上单位签订的协议规定,每年寄回两次《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即可(上、下半年各不少于一次)。

(五)落实清理清查制度

时间:镇(办)、村(居)1次/月,省辖市1次/半年

内容: 流出人口数量,流出人口办证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合格《报告单》寄回情况等。

要求:逐户逐人进行核实。及时把信息变更情况录入国家和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

三、流入地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六项制度)

(一)落实登记建档制度

流入地社区(居委会)要根据《婚育证明》信息进行登记,按照我市流入人口管理模式,进行分类建档管理。流入人口档案分:省内流入和省外流入两种档案,每种档案又分:男性、未婚女性、已婚育龄妇女三类。

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婚育证明》信息进行登记,按照男性、未婚女性、已婚育龄妇女三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档案,同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计生办。

(二)落实查证验证制度

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或从业单位在流动人口流入后一个月内要对其《婚育证明》进行查验,对持有《婚育证明》的,进行登记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

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18-49周岁的女性流动人口,在下

达催办通知,督促其办理《婚育证明》的同时,也要进行登记并纳入管理。

对纳入管理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或从业单位在流入后一个月内对其《婚育证明》的首次查验,以后每年对其《婚育证明》进行查验一次,查验后应在“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填写“合格”或“不完备”,并加盖查验印章,对不完备的要限期回户籍地补办。《婚育证明》三年有效期过期的,要求回户籍地换证。

(三)落实清理清查制度

清查时间:镇(办)、村(居)1次/月,市里1次/半年。 清查内容:新流入人员情况,办证情况、婚育情况,避孕节育情况,参加健康检查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新流走人员情况等。

清查要求:逐户逐单位逐人进行核实。及时把信息变更情况录入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和河南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上级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流出地。

(四)考核指标

流出地考核指标——流出人口管理率

流入地考核指标——流入人口管理率

流出人口管理指标:

办理《婚育证明》比例=(流出育龄妇女中办证人数/流出育龄妇女总数)×100%

签订《计生合同》比例=(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签订合同人数/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总数)×100%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无措施人员比例=(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无正当原因无措施人数/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总数)×

100%。

流出育龄妇女管理率=办理《婚育证明》比例×40%+签订《计生合同》比例×40%+(100-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无措施人员比例)×20%

流动人口管理率=流出育龄妇女管理率×50%+流入成年育龄妇女管理率×50%

(无措施人数不包含“正当原因无措施”对象)

流入人口管理指标:

健康检查比例=(实参加康检人次数/应参加康检人次数)×100%

免费服务率=(享受免费服务人数/接受服务人数)×100%

《婚育证明》查验率=(查验人数/持户籍地《婚育证明》人数)×100%

签订合同率=(签订合同人数/调查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100%

流入成年育龄妇女管理率=康检率×40%+查验率×40%+签订合同率×20%

催办《婚育证明》比例=(催办人数/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未持有证明人数之和)×100%

(无措施人数不包含“正当原因无措施”对象)

推荐第2篇: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

一、单选题

1.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自(C)起施行。A.2009年4月29日 B.2009年5月11日 C.2009年10月1日 D.2010年9月30日 2.成年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D)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C)。A.1年 B.2年 C.3年 D.4年

4.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所指年限是(D)。

A.15-40周岁

B.15-49周岁

C.18-40周岁 D.18-49周岁

5.流动人口中(A)是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点,现居住地应为其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

A.已婚育龄妇女 B.未婚育龄妇女 C.育龄妇女 D.育龄群众

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丢失应到什么地方申请补办并注销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A A.原发证机关 B.现居住地机关 C.原发和现居住地都行

7.流动人口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C)内补办。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共有多少条?(A) A.25条 B.35条 C.30条 D.28条 9.办理婚育证明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是否可以收取费用(B)。

A.可以 B.不可以 C.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D.收取基本证件费用

10.下列哪项属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部门规章?(A)

A:《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B:《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C:《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D:《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11、省流口系统目前可以实现(B)范围内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计划生育信息的异地查询和双向交流。

A.全国B.全省 C.全市 D.全县

12、协查信息紧急程度分为特急、急和普通三个程度。根据国家最新的要求,特急的协查信息要在(C)日内进行反馈。 A.10 B.15 C.7 D.30

13、省流口系统需连接(B)方可进行实时操作。A.政务内网

B.政务外网 C.互联网 D.专用信息通道

14、省流口系统三项通报信息接收确认必须在(D)天内完成。

A.7 B.15 C.30 D.10 1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报表每月( A )由省流口系统自动生成。

A.13日

B.15日 C.25日 D.最后一日

16、对于公安推送的信息共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放弃;另一种是( C )。

A.登记

B.录入 C.入库 D.补登

17、实行计划生育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A)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A.基本项目 B.各种项目 C.相关项目

18、中央《决定》指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重点、难点在(B)。

A.城市 B.农村 C.城乡结合部

D基层

19、国家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开展的具体时间是从2016年至哪一年份。(C ) A.2018年

B.2019年 C.2020年 D.2021年

20、国家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的目标是流动人口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达到(B )。

A.80%

B.90% C.95% D.100%

21、省流口系统用户登录密码下列哪个设置是最符合规定的。(C)

A.naldrk B.na86392931

C.nalgz-123

D789cly88

22、省流口系统增加一个新用户需得到哪一级的批准。(A)

A.上一级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23、乡镇级省流口系统按省里要求最多可以设置几个系统管理员。(A)

A.1 B.2 C.3 D.4

24、在省流口系统进行流入(出)登记时,其现居住地(户籍地)地址至少要详细至哪一级。( B ) A.县级

B.镇级 C.村级 D.门牌

25、在省流口系统的流入人口登记操作界面,如要进行流入出生登记要在该操作界面下方的哪个菜单项里面完成。(D) A.子女信息 B.流入出生上报 C.协查信息 D.生育情况

26、省流口系统为方便用户操作提供了一个快捷“复制键”,这个键是(A)。

A.F4键 B.F5键

C.F10键 D.ctrl +c 键

27、省流口系统目前可以实现与哪个部门信息共享。( C ) A.人事

B.劳动

C.公安

D.档案

28、在省流口系统要查询某个省内己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要使用哪个功能项。(C)

A.简单查询

B.复杂查询 C.远程查询 D.业务管理查询

29、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是由哪一级卫计部门组织和发起的。(A)

A.国家级

B.省级 C.市级 D.县级 30、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是从哪一年正式开始的。(B)

A.2009年 B.2010年 C.2011年 D.2012年

二、多选题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的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ABC)除外。

A.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

B.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C.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2.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政策包括(ABCD)。

A.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B.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C.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D.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3.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基本原则是(ABCD)

A.各司其职、责任共担; B.协调配合、多方共赢; C.规范管理、优质服务; D.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4.《条例》的立法宗旨是(ABCD)。

A.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B.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C.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D.稳定低生育水平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原则是(BCD)。 A.以户籍地为主 B.两地共同负责 C.以现居住地为主 D.户籍所在地配合

6.对于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地址码的录入方法有几种? (ABCDE)。

A、双击地址代码栏,系统直接弹出地址码查找窗口,通过录入地名来查找;

B、在地址码栏,直接录入地名后回车,系统会自动弹出全国包含该地名的所有地址的列表,供用户选择;

C、在地址代码栏,录入“地名,地名”的方式回车,快速定位地址码;

D、可直接录入地址码; E、可点击地址栏后边的

按钮,在弹出的区域列表中按省-地市-区县-乡镇-村居的模式进行选择。

7.对未持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告知其补办,补办方式可以是(AC)。

A.可委托家人、亲友在其户籍地补办; B.必须由本人回户籍地补办,不可委托他人; C.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信息网络,由现居住地代其与户籍地进行沟通,由户籍地为其补办。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主要包括(ABCD)。

A免费技术服务、宣传教育; B.信息统计、考核评估;

C.奖励优待、工作人员报酬; D.其他相关工作经费。 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坚持的两大原则是什么?(AD) A.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B.户籍地负责的原则 C.现居住地负责原则 D.户籍地、现居住地共同负责的原则

10.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人民政府要强化哪三种意识?(ABC) A.全局意识 B.责任意识 C.维权意识 D.服务意识

三、判断题: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立法依据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立法宗旨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 ) 3、同一家庭户流动,应以其中一个流动育龄妇女为户主,一个家庭户只能设一个户主,不能出现多个户主。(√)

4、所有的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之前都应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省流口系统由省、地市、县区、乡镇、村居五级组成, 数据采集和变动等基础性工作的应用由乡镇级或村居级用户完成。(√ )

6、省流口系统己登记的流出对象如果其婚育节育信息有变动可以直接在流出登记模块进行修改。(×)

7、省流口系统在进行电子婚育证明办证操作时,电子婚育证明号码需严格按照规定手工进行编号和录入。(× )

8、省流口系统在“切换用户单位”菜单中,本级用户可以自由切换成任何一个下级单位。(√)

9、在省流口系统可以实现流入、流出人口的成批注销登记操作。(×)

10、流入人口出生不论流入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长短,计生统计年度在现居住发生的生育行为,都应作为流入人口出生统计。(√)

推荐第3篇:流动人口

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制度有哪些?

2011-12-13 20:

54提问者: 5922485

1| 浏览次数:3345次

我来帮他解答

2011-12-13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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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动人口“五个一”管理办法

(一)流出人口

1、填一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登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3、签一份重点对象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办一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建一套档案(婚育证明复印件、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合同书等)。

(二)流入人口

1、填写一份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2、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签订一份重点对象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每半年一次“三查”(查环、查孕、查病);

5、建立一套档案(婚育证明复印件、信息通报单存根、避孕节育报告单存根、合同书、生育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等)。

二、两地联系制度

1、流入地与流出人口较多的乡(镇)、村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在共同管理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

2、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互通有关情况。流入地对流动人口查验登记后,确定由乡镇或者社区、村委及时向流出地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流出地乡、(镇)、村收到信息后,在四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反馈回复。

3、流入地定期对重点管理服务的已婚育龄流动妇女进行“三查”,每年不少于两次。

4、两地要积极配合落实有关查询,处理好来信、来电,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及《生育证》的发放等。

5、计划外生育对象,按照“谁先发现谁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共同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有争议的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请示各自的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三、办证制度

1、热情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和服务。

2、为外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年龄在18—49周岁的成年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证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社区或村委会填写申请表,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到乡(镇)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严格收费标准,不乱收费,搭“车”收费,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验证制度

1、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2、成年流动人口到达新居住地,在3至15日内持《婚育证明》到乡、(镇)计生部门申报,查验证件。验证机关应将查验结果在“查验记录栏”予以记录并签名盖章。

3、未办理《婚育证明》和持过期证件的流动人口应及时出具书面通知,限期回原籍补办,换领新证时应提交过期的《婚育证明》,省外30日,省内20日,市州内15日,县内10日。

4、《婚育证明》每年至少查验两次,持证人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办理变便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现居住地跨年度居住,每年底到现居住地年度检查,不在现居住地跨年度居住的,到户籍所在地接受年检。

5、对持假《婚育证明》的,应当场收缴,查清假证来源,并报请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推荐第4篇:流动人口

南疆酒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房屋租赁业健康发展,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平安新余的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坚持服务、教育与疏导、管理并重,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公司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力求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分布情况和暂住在出租房屋里的人员基本情况;严厉打击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控制和抓获藏匿于出租房屋中的负案在逃犯,建立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逐步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网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时间:2011年3月20日至4月15日)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网络。

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二)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时间:201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一是明确流动人口均应当办理暂住登记。

二是明确流动人口申领《暂住证》范围。

三是明确流动人口暂住登记规定:暂住在单位内部的,由所在单位的保卫或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报所辖社区居(村)委会流管办备案;暂住在旅店、宾馆、招待所的,按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办理,其中包房1个月以上的,应当申领《暂住证》;其他流动人口,由暂住地社区居(村)委会流管办办理。

四是明确流动人口的登记、领证,实行谁留住谁负责、谁雇用谁负责,以留住为主的原则:

1、租住他人房屋的,由房主带流动人口申报办理;2留住居民中的,由户主申报办理;

3、被雇用的,由雇主带流动人口申报办理;

4、属成建单位的,

由所在单位申报办理;

5、其他情况,由本人申报办理,其中无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申报办理。

五是明确流动人口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有关要求:

1、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应当分别在到达暂住地后的3日内和7日内办理;正在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批准回家暂住的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办理。

2、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16周岁以上的,凭本人身份证,其中育龄妇女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不满16周岁的,凭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的证明;正在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经批准回家暂住的,凭所在劳动改造机关或劳动教养机关的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地方、挂点负责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要定期召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公安、房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暂住证、出租房屋、责任区民警、通报协查等多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市综治委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流管办负责建立健全考核、责任倒查机制,实行年度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社区(村)委会流管办正、副主任和专管员的奖金、工资挂钩,并作为所在乡(镇、街道)、公安(分)局、警务局、派出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单位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视情予以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三)加强督查,协同管理。市综治委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流管办要组织协调有关地方、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新问题,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各有关地方、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强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协作配合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

阿克苏南疆酒业

推荐第5篇: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迄今,在市卫生局医改办的指导下,我院在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预防接种等方面的工作较之去年有了一定的进步。针对如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流动人口群体,我院采取了如下措施:

1、印刷明白纸、宣传册、宣传彩页等,通过在医院门诊、

导医台等窗口分发,通过下乡联系村委大喇叭呼吁分发、通过村卫生室分发等等。

2、针对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问题,我院由专

人联系镇派出所,调取流动人口资料,由乡村医生主动联系各村的流动人口进行相关的宣传及各项相关的服务工作。

3、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让流动人口也能

享受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实惠。存在问题:流动人口流动性较强,有时候虽然能够掌握其资料,但是找不到人,主要原因是这些人经常出外打工等等。

4、如何推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觉得主

要应该加强各单位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沟通和通力协作。

推荐第6篇:流动人口总结

昌盛社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总结

为了全面落实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今年人口计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省市街道的安排部署,社区认真扎实的开展了流动人口清查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流动人口管理程序,落实了流动人口的管理责任,提高了流动人口的管理水平,增强了管理流动人口的自觉性。通过清查,昌盛社区共有流动人口748人,其中流出12320人,流入748人;在流入人口总数中育龄妇女23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08人;流出人口育龄妇女办证率100%。通过这次清查,社区基本上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现将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昌盛社区专门成立了服务活动的领导小组,社区书记、住热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要求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本次流动人口清查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积极深入辖区开展宣传活动,例如黑板报,条幅,发放宣传品,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因地而异、全面清查

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因此开展集中性清理清查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清理清查工作取得实效,社区结合居委会计生专干,联系联防员、低保户,集中时间逐人逐户进行清查,核实育龄流动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完善档卡、规范管理

运行统一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档卡,透明化婚育证明办理程序,规范流动人口报表,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档案。

通过此次流动人口清查工作,使我们较好地掌握了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各项资料,并且提高了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知识,做到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也拉近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有效促进了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后我们将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克服困难,总结经验,做好社区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与服务。

昌盛社区

2011年9月30日

推荐第7篇:流动人口协议书

甘肃省渭源县清源镇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服务与管理双向协作

协 议 书

甘肃省渭源县清源镇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服务与管理双向协作协议书

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职责,促进形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切实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联系,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做好协议双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协议

(一)协议双方为各自流出人口依法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与流出已婚育龄夫妻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建立婚育、生育、节育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二)各协议方计生相关部门在审批办理、查验有关证件时,必须依法核查经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查验盖章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对于没有《婚育证明》或者《婚育证明》未经查验盖章的,应当责令限期补办,并通过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甘肃省全员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或信函通报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三)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查、通报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协

调行动,对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四)建立双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制度,实行双向反馈、双向委托、双向管理。

(五)对协议方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每季度给户籍地村(居)委会或原单位寄回一份现居住地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统一式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六)协议双方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坚持每季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和验证登记工作,准确掌握流出人口的流向,摸清本辖区内流入人口的底数。

二、服务协议

(一)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服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流入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普及计生政策及生殖健康知识,弘扬婚育新风。

(二)搞好“三生”服务。各协议方要为流入人口房屋租赁、生活用水用电、子女入学入园等提供方便;为其务工经商和办理有关证照提供帮助;向流入人口,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常识,定期组织已婚育龄流入人口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及妇女病查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等生殖保健服务,并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帮助解决其在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具体困难。

三、通报协议

(一)流入地在每次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清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通报户籍地。

(二)对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入地在清理登记时,一并收取两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寄回户籍地,户籍地办证后,应及时邮寄给流入地。

(三)发现本辖区流入人口出现计划外怀孕,一律就地采取相应

的补救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户籍地。

(四)流入人口出现计划外生育或拒不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通报户籍地。

四、责任协议

(一)协议各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如出现避孕节育手术事故,事故责任和治疗责任均由施术单位负责。 (二)协议各方对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人员采取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要按常住人口予以免费施术,不得相互结算费用。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责任人:石祥英 联 系 人:刘雨艳

甲方(盖章):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清源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4135527 邮政编码:748200

乙方责任人: 联 系 人:

乙方(盖章): 省 市 县 镇计生办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协议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流动人口调查报告

流动人口调查报告

法学101王明娅学号:100101003

4流动人口调查问卷

1、你的年龄

2、你的性别

(1)男(2) 女

3、你的民族

(1) 汉族(2)少数民族

4、你的老家在(1)贵州(2)外省(1)贵阳(2)遵义(3)安顺(4)铜仁(5)黔东南

(6毕节(7)六盘水(8)黔西南(9)黔南

5、你经常的娱乐方式是

(1)打牌(2)上网(3)看电视(4)其他(5)打牌和看电视(6)上网和看电视

(7)打牌和上网

6、文化程度是

(1)文盲(2)小学(3)中学(4)大专或以上(5)其他

7、去9年务工的收入是

(1) 2000以内(2)2000~5000以内(3)5000~10000(4)10000以上

8、你每月用多少钱

(1)100以内(2)100~300(3)300~600(4)600以上

9、你的婚姻状况是

(1)未婚(2)离异(3)丧偶(4)结婚

10、你有多少子女

11、如果有子女在上学,现在在哪?

(1)老家(2)贵阳(3)其他

12、你的配偶现在的情况

(1)在家务农(2)外出其他地方务工(4)和你一起务工(5)其他

13、你的租房状况

(1)自购房(2)单独租房(3)合租(4)职工宿舍(5)其他(6)学校宿舍

14、你这份工作干了多久

(1)三个月(2)三到六个月(3)六到十二个月(4) 十二个月以上

15、和你在一起工作的人有多少和你来自同一个乡

(1) 没有(2)很少(3)很多(4)全部

16、你的工作是谁介绍的

(1)自己找的(2)老乡或亲戚介绍的(3)中介(4)政府组织(5)其他

17、你每天工作多长时间

(1)六小时以内(2)六到八小时(3)八到十二小时(4)十二小时以上

18、你和老家的联系

(1)很少(2)一般(3)经常

19、你的身体状况怎么样

(1)很差(2)一般(3)很好 20、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1)是(2) 否

外来流动人口,一般是指从外地流入城市,在城市中就业和居住,但不具备所居住城市

户口的人。外来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目的千差万别,但最主要的是以就业为目的而进入城市,因此常常将他们称为“外来务工者”(或“外来劳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市,这些外来劳动力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对此,外来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就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在城市里很少有人关心农民工,很少有人理解农民工,也很少有人支持农民工。现在市里,几乎没有人能离开农民工 。宽敞整洁的马路,高高耸立的楼房,美丽高档的小区„都凝结着他们的汗水,他们默默无闻的为城市工作着、服务着,奉献出了他们的青春和力量,方便了千百万城市居民区的生活,关于对城市流动人口调查报告的运转有着重要作用——他们就是进城农民工。近年来在城乡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流动人口的数量也在大量增加。掌握流动人口的现状、特点、趋势,采取相应的管理对策,对维护社会治安,创建社会文明具有重要作用。 方法

抽样调查、访问调查内容的介绍

此次调查我们在学校附近随机抽取了40名农民工进行访问调查,男性占52.5%,女性占47.5%,少数民族占55%,汉族占45%,对他们的娱乐方式、文化程度、收入、家庭情况、工作时间等情况进行了调查访问,他们有28.5%的人看电视,上网和看电视占大多数,其中打牌占的比例也较大,有20%。他们其中大多数都是小学或者中学毕业,极少数是文盲和大专以上学历,务工收入的悬殊比较大,有的收入仅为2000元,有的则在一万元以上,每个月的支出也都在600以上和300至600之间。农民工中已婚的占了50.5%,丧偶和离异的很少,子女也都是两至三个,负担有点重,已婚的农民工中他们的配偶大多都是在外务工,有自购房的也很少,大多都是合租的。工作时间半年以上的占了60%,几乎全部的人都有同乡和自己在一起打工,工作也都是自己找的或亲戚介绍的,工作的时间也都是8至12小时,也经常和老家的人联系,身体状况也很好,但是他们有80%的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20%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有了稳定的保障。讨论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中最不可或缺的一员,他们在社会的最基本的底层或者说城市建设的最基本的设施之中奋斗,为了他们的家,为了他们的父母妻儿努力的辛苦工作。不论他们做的是什么职业,不论他们有没有文化,不论他们每个月挣多少工资,始终有一句老话不变“劳动最光荣”“劳动创造美好未来”。同样是作为社会的一员,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家庭情况,掌握流动人口的特点、趋势,可以更好的对社会、对我们的生活进行管理,是我们的治安、生活更好。

根据这次随机抽选的40个农民工的调查发现,男女的比例大致平衡,少数民族和汉族比例相当,他们从事的职业也都是市政建设、建筑方面的城市建设中最基本的工作,工资待遇也不高,政府对他们的关注度和关心度不够,福利待遇也不好。

在调查中发现,未婚农民工每个月的消费主要用于娱乐,而已婚农民工则主要是将工资寄回老家或者拿来家用,只有极少部分用于娱乐消费,他们的婚姻状况都很好,很少有离婚的

或者丧偶的,家庭关系也很和睦,这点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地方。不过子女的教育方面就比较欠缺,因为在外务工,有些子女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留守家中,有些就和父母在一起居住在他们务工的城市,但是由于他们外出务工时间比较长或者时间上不够充裕,因此,很少与子女交流,这样很有可能会对子女心里或者成长造成不好的影响,同时也会对管理造成很大的不便。他们和自己一起来务工的老乡或者同事之间的相处很融洽,大家的感情非常的好,经常交流一些生活和家里的情况,有时候也开一些玩笑,他们的身体状况很好,尤其是年轻人。他们大多都比较老实、诚恳,讲话也比较风趣,很实在,很多年纪大一点的都比较消瘦,皮肤都比较黑,也许是工作环境的原因。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发现,农民工的生活情况一直不是很好,尤其是在子女的教育方面,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也不够。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子女的问题都会对城市的管理和治安造成很大的影响,教育方面尤其是学校更加应该关注这个问题,社会方面应该对他们多一些关心,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工作上的困难。而留守家中的父母和子女方面也同样如此,子女缺少父母的关爱和照顾,爷爷奶奶的思想的孩子的思想毕竟有所不同,在教育方面肯定会有很多缺失、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当很多因素累计起来时就会造成很多麻烦甚至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因此,面对许多小问题是就应该解决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仅仅要靠一个人、一个组织,还需要社会、政府的更多关心和帮助,这样面对城市流动人口中出现的许多犯罪和治安问题,才可以更好的避免甚至杜绝犯罪,实现社会的文明和谐发展,共同的创造文明的城市生活,和谐的生活环境。

推荐第9篇: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2012年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2012年,我社区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社区”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狠抓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基本完成了前半年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

1.社区专门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站长,社区民警任副站长,其它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按时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用工单位进行清理,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录入、审核和维护。

2.建立了强有力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体系,根据我社区的行政区域划分,划分了5个网格区域,设置了流动人口专管员和流动人口协管员,保证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3、找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关键,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我们把管理的重点放在明确职责和接收用人这两个环节上,建立起“谁接收谁管理,谁用人谁负责,谁租房谁有责”的有效管理机制。 广泛开展出租房屋登记清查工作,对出租房屋签订治安责任书同时排查是否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等。对采集的房屋信息进行房牌号一一对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录入、审核、维护。

4、摸清底数是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前提。对出租房屋签订治安责任书同时排查是否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等。对采集的房屋信息进行房牌号一一对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录入、审核、维护。

5、每月上报流动人口报表。对流入本辖区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和适时登记。

6、每月上报境外人员表,对本辖区的境外人员有大致的了解与登记。

7、对街办(或区上)一月一次检查工作,认真配合,查漏补缺。

8、截至11月1日共录入房屋2923间,流动人口1880人左右。用工单位71个。

下步工作计划:

1、认真梳理上半年年的工作,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认真完善、完成工作。

2、加强与各物管小区的联系,一一完成各小区的房屋信息登记、录入、审核、维护。以及小区中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服务于管理。

3、与社区民警配合,及时完成更新各街道、用工单位、在建工地的登记。

因为流动人口流动性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尽管困难大,但是通过今年的工作经验会在以后的工作中越做越好!

2012年11月

推荐第10篇: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清溪场镇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一、我镇流动人口目前的现状

(一)、截止2011年9月30日,我镇跨省流入人口1157人,其中男617人,女540人;省内流入人口613人,其中男309人,女304人;流出人口18060人,其中男10750人,女7310人;跨省流入人口本地出生3人,其中男孩2人,女孩1人。 (二)、流出、流入多,统计录入少。

(三)、流出育龄妇女办证率低,流入人口持证率低,查证验证工作近似没有开展。

(四) 流出流入地址不清、相关信息不准,流动人口信息无法提交反馈。

(五)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有,但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为0。

二、当年工作安排及打算

(一)完善乡镇流动人员录入。县上把PIC系统中各乡镇录入的流入人员导出到电子表格并下发到各乡镇,各乡镇根据名册完善本乡流出人员情况。如果县内流动人员有生育行为,当地计生办必须要通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

(二)凡是有县外流入育龄妇女,必须通过PIC向对方提交信息反馈,以便于告诉户籍地你地有人流入到我

地。

(三)合理利用春节期间,务工人员返乡时期,要求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要求育龄妇女签订合同、查问流出人员的详细地址。进行全员流动人口清理,这也是开年工作的重点,同时修改完善本乡镇流动人口的录入问题。把错项、漏项、信息不全的进行完善。 (四)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对留守儿童家庭进行慰问关怀。

(五)改变考核,对流动人口管理要和常住人口一样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流动人口考核实行月督查季考核。

第11篇: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我县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额敏”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将流动人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落实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强化管理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充分调动起流动人口在我区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了我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了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主要特点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我县各级党政领导能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以“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其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我县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二)以抓“服务”为宗旨,加强基层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服务管理工作,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区居民实行同等待遇。公安机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手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对外来人员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管理。社区民警以入户调查、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手段,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在基层村队坚持以党支部为核心,由综治委(办)牵头,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充分发挥治保、调解、治安联防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以“十户联防”活动加强各村队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预到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三)以增强归属感为主旨,营造和谐氛围

为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大力推行亲情化管理与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创繁荣的和谐氛围。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本着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质量。认真落实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在入学条件等各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切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本区妇女“同管理、同服务、同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开展了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检查活动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执法检查。使我县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四)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我县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使我县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我县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确保做到“四知”,

二是强化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暂住人口选择的暂住处所看,租赁房屋居住是主要形式,因此,我县以此为切入口,狠抓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在区公安局的组织领导下,各基层派出所(警务区)认真贯彻公安部《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并与房主签订了治安责任书和保证书。

(五)提高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我县十分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不断提高对他们的服务和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的平等,严厉查处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的行为,大力开展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群体中的矛盾纠纷。公安部门和综治基层组织在向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还根据其从事的工作性质及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业务知识等培训,使他们既掌握一定技能又知法、守法和用法维护自身利益。

二、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繁重而巨大的工程量,是需要很大的物力和人力来保障的,因受我县经济条件的制约,一些基本措施及制度的落实仍还不够,公安警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也还有落实不扎实的地方,其次,对外来人口租赁的房屋,对其安全设施管理力度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如:居住的外来人员大都是吃、住在一起,屋内煤炉、液化气随处乱放,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普遍,安全事故隐患较多,因此,对我区的平安创建工作构成了严重威胁。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过去,我们总把外来人口当成影响社会治安的消极因素,把他们作为防范管理的重点,实际上,外来人员中违法犯罪的多是些居无定所、没有固定职业的人员。因此,各职能管理部门将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内涵,严格履行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通过实施有效服务,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统一;正确处理查处违法与保障****的关系,实现打击与保护相统一。坚持不等不靠不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严肃管理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扎实抓好几项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研判,以情报信息为主导,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深化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保证治安大局稳定。

二是推进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发证、治安信息员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严密重点场所、部位的治安检查。

三是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力度,依法严惩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

第12篇:山亭区流动人口

山亭区流动人口“把健康带回家” 暨关怀关爱留守儿童启动仪式在山城街道召开

2月9日,恰逢山城街道东山亭农村大集。山亭区借助广大群众喜好赶年集的大好时机,在山城街道卫计办服务大厅前启动流动人口“把健康带回家”暨关怀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仪式。市卫计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科长杨兆彦、药具站站长孟庆华,山亭区卫计局局长侯一铭,山城街道办事处主任杨国华,枣庄义工联盟山亭分会负责人金子永等出席了启动仪式;区疾控中心、区妇保院、区人民医院负责人及十个镇街卫计办专职副主任、山城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由山城街道办事处主任杨国华主持,区卫计局局长侯一铭宣布启动山亭区流动人口“把健康带回家”暨关怀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并对该活动进行致辞。启动仪式活动中向流动人口代表发放了“把健康带回家”大礼包,向留守儿童代表发放了书包文具等关爱关怀礼物。仪式结束后,枣庄义工联盟山亭分会、山城街道卫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流动人口计生政策宣传、避孕药具宣传咨询及免费发放、为群众开展“暖冬关爱行动”义诊等活动。流动人口“把健康带回家”暨关怀关爱留守儿童启动仪式的召开,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深受群众好评。

山亭区卫计局、山城街道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卫计委“把健康带回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过年的时间节点,多部门联合集中向群众开展义诊和健康咨询服务活动,让流动人口将“健康身体、健康知识、健康用品”带回家,同时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积极开展留守儿童疫苗接种、健康体检、心里辅导等活动,提升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他们健康茁壮成长,使他们成为健康关怀的受益者和健康理念的传播者,在全区营造了“健康幸福过大年”的良好氛围。(范金光)

第13篇:流动人口出生

流动人口历年

省内政策内:先反馈户籍地,5个工作日后我们录入

省内政策外:只有新建卡、搬入卡,先反馈,再视情况录入,先反馈户籍地,5个工作日后我们录入

省外政策内:可以直接录入出生

省外政策外:可以直接录入出生

流动人口当年

省内政策内:可以直接录入出生

省内政策外:先反馈户籍地,5个工作日后可以直接录入出生,但要保持政策生育率90%以上

省外政策内:可以直接录入出生

省外政策外:可以直接录入出生,但要保持政策生育率90%以上

第14篇:流动人口慰问

2010年河西街流动人口春节慰问活动小结

为确保全街居民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按照河西街办事处的统一安排,各社区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慰问工作,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街道主要通过组织走访、慰问辖区困难党员群众、残疾人,关爱流动人口迎新春包饺子活动,各种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使辖区困难家庭、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之情,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及主人翁意识。

今年慰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筹备早。09年12月底,河西街召开了各级领导班子参加的春节慰问动员会,传达了街里的慰问工作精神,即确保不让一户居民过不起年,同时对全街的走访慰问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下发了慰问及机关领导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方案,并对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社区早慰问,早上报,确保2月10日前,全街慰问工作基本结束。

二是情况实。深入了解慰问对象的实际情况,是做好慰问工作的前提。街领导按照包居情况,提早走进社区到第一线了解困难群众的真实现状,同时召开两次紧急会议就排摸慰问对象的情况进行研究,严把慰问对象调查关和审核关,确保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最需要关怀的人群家中。

三是范围大。为了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河西街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和促进社会公平的原则,适当扩大慰问对象范围,全街针对生活有困难的流动人口家庭展开慰问活动,此次慰问活动共送出大米36袋、面粉18袋、食用油21桶、春联39套、图书88本,全街慰问对象总人数达147人,慰问金额达4680元。为把好事办好,要做到全面,不落下一个,不忽视一家,使慰问对象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

四是形式真。真情地慰问困难群体,不搞形式主义,不带虚假面孔,街领导亲自走进帮扶对象家中,与困难家庭亲切交谈,细致入微地关心她们生活、身体、家庭和子女读书就业等情况,细心询问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并为她们送上慰问品,倾听群众对社区工作的批评,真诚地谈心,达到沟通和理解。让群众通过春节慰问,切切实实感受到社区心系居民的诚意和温暖。

五是效果好。由于今年春节慰问工作提早筹备,全街慰问工作已于2月10日全部结束。在过节之前,给他们带去情感上的温暖,精神上的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帮助,表达了社区心系居民的思想宗旨,让他们过一个开心快乐的节日。

河西街通过慰问金及慰问物品对我街39户流动人口的慰问,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为他们送去了温暖,慰问对象纷纷感谢党的政策越来越好,真正的为老百姓办了好事、办了实事。此次慰问活动更有利于社区的平安和谐、稳定发展。

河西街综治办 2010-2-22

第15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苗店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

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和专项督查的工作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专项实施方案,比照《条例》、《全国规范》、《便民办证通知》,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苗店镇地处社旗县东南,人口3.5万余。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基本无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6000多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2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人数为151人,流入人口4人。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通知》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正在逐步落实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的《社旗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二) “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1,我镇建立有流动人口联席联席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党委组织,定期召开研究安排部署我镇流动人口工作。

2,对网络工作进行强化管理,全员人口进行网络登记,并有相应的档案记录。流动人口现居地与户籍地经常进行电话网络沟通,共同做好流动人口

工作。

3,网上信息及时反馈,分清情况。属于本地的,先进行调查确认,核实无误后进行反馈,实现双向管理。不属于本地的信息,与现居地进行沟通后进行反馈,争取不让任何一个网张信息失去意义。

4,对于流动人口的社抚费征收。我们对办证前检查进行严格控制,出门后不但与对象户本人联系,同时也与现居地计生部门人员沟通。确实掌握育妇的孕育情况,出现计划外生育时能第一时间掌握,督促其交纳社会抚养费,然后反馈给现居住地。

5,现在我镇流动人口信息反馈及时率在100%,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在100%。省内共管率,跨省共管都在逐步提高。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自省政府150号文与省计生委《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下发以后,计生中心认真对照上面规定,逐条予以落实办理。

1、我镇地处内陆,经济不是很发达,流入人口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最近半年来,流入人员在我镇进行生育证办理的数量为0。对于我镇一些难以管理的集体户口,单位户口等流动较频繁人员的生育办证,也是按照规定进行生育证发放。

2、对于无法返乡的外出流动人员,办理所需要的流动人口证明时,由其亲属或者代理人持需办理人的有效证件时,我们也是当场予以办理。遇有不明情况时,通过手机或者信函传真等方式确认属实后办理,并当场发证。迄今为止,已经有76多位育龄妇女通过这个途径获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对于已经落实绝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发证时直接告诉她证明可以长期有效,现我镇已经有23人持有长期有效证明。

2、对于流动人员发证对象,我镇严格落实规定,对18-49周岁之间的女性人员予以发证,其余人员不予以发证。

4、从08年开始,我镇就不再强制流动人员回乡后进行面检。外出人员的孕情现在基本全是通过网络进行交互,督促育龄妇女自愿到现居地的计生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对反馈过来的信息报告单,进行多方核实,没有问题的进行粘贴。发现问题时,及时与现居地联系,排查疑惑后处理。

(四)均等化服务维护权益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3、在我镇流出人员外流时,我们发放有流动人口权益卡,卡上记载有流动人口应该享受的权益及优惠政策,内容包含独生子女奖励,特抚,生育证办理等等。上面还我我镇计生中心维权电话,当流动人员外出遇到各种难题时,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免费咨询维权。

(五)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苗店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8个村配备的计生专职人员对流动人口事业也很热心,在每月的流动人口例会上反馈的信息全部真实有效。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4、每月的例会时,计生中心以会代训和研究工作相结合,督促各村落实流动人口信息上报统计工作,指导村级进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明办理等。由统计,派出所,民政,工商,城建等多个部门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次例会,大家共思良策,交流各部门之间的流动人口信息促进共享。

5、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方面,我镇与现居住地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沟通。打电话核实情况,发传真确认信息,电子邮件等高科技的应用为区域协作添加了翅膀。我镇迄今为止,已经与郑州、北京等到地开展了区域合作,收到应有的效果。

6、与此同时,我们与流动人口现居地较集中的乡镇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双向目标考核责任书,建立双向考核,明确双方权责,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

7、现阶段,省级智能平台的应用越来越多,越来越受到强化,与MIS库

对接进行重新核查,加强共管多个渠道实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共管的对象。我镇全员入库率为100%,信息反馈准确率也在100%,通过智能平台,可以很方便地知道我镇每一个流动人员的务工经商居住地,同时对于他们的婚育状况也是了如指掌。

(六) 督查考核情况

镇对各村流动管理下达有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村级流动人口管理必须做到的各项工作和必须掌握的基本方法。查验证明,信息上报都有较为具体的要求。通过流动人口联席会议制度,对各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也明确各自权限,形成了流动人口管理的合力。

三、存在问题

1、流动人口孕情难控。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虽然有网络化协作区域协作制度,但流动人员的流动性随社会发展愈来愈频繁,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甚至于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虚以尾蛇较多。

4、综合治理力度有时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成合力不强。

5、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

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三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三步工作法”即:一访、二建档、三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对于现下群众诉求的办证难问题,我们推出“ 一站式办公”办证服务,只要群众来访一次,能够提供办证所需要的材料,就可以将证拿到手。平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苗店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16篇:流动人口宣传单

流动人口宣传单

什么是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人员。

什么是《暂住证》?

莆田市对外地来莆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莆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莆人员到达莆田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莆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备注:外地的(包括仙游)在莆田拟居住7天以上要登记,居住一个月以上要办理《暂住证》;莆田区区之间的,只要做暂住登记,不要办暂住证。

《暂住证》由外地来莆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

《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外地来莆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外地来莆人员离开莆田,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外地来莆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如何办理

暂住证由谁办理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需要随身携带吗

对暂住证如何管理

为了保护外地来京人员和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

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或在京从事务工经商及服务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违反规定如何处罚

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京?

涂改、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

单位或者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第17篇: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三个庄子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为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登记制度

1、各责任区民警应根据实际情况各村或厂、矿、企业设立流动人口申报点,并开展指导工作。

2、对流入辖区凡年满十六周岁,从事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七日内进行暂住户口登记。

3、登记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时,应认真审查其居民身份证,对年满十六周岁未携带或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流动人口,可凭其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颁发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进行登记,并督促其在十五日内出示或在法定时间内补办居民身份证。

4、对暂住三十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住满三十日后三日内办理暂住证,也可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申办暂住证,在办理暂住证时应要求申领人员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人像信息,建立内页资料。

5、对本县内离开户口所在地到本县其它乡镇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也应进行暂住户口登记,但可不办理暂住证。

6、正在服刑或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因故请假获准回家暂住的,应凭执行机关的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7、责任区民警应深入社区、村(场),工地,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变动情况,主动为流入人员办理暂住户口,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二、办证制度

1、离开常住户口常住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人员,在申报登记的同时应申领暂住证。

2、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3、申领暂住证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办理。

4、暂住证一人一本,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5、暂住证丢失的,应当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6、暂住证登记项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证编码、暂住地址、暂住理由、有效期限等。

7、暂住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更正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三、发函制度

1、对已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或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应当在三日内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发函通报协查,发函率达100%。

2、重点协查对象:重点人口,高危人群,查获的现行犯或嫌疑人员,查获的负案在逃、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员,在辖区受过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人员,无合法有效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经济来源人员。

3、发函工作可由暂住人口管理站户口协管员或派出所户籍内勤负责,发函应使用县局统一制作的发函件、注明协查内容(包括身份状况、前科劣迹、违法犯罪嫌疑情况、打击处理情况、现实表现等),并在函件上张贴被协查对象的照片。

4、各责任区(社区)民警应了解掌握外出的重点人口和犯罪嫌疑人员去向,并向流入地公安机关发函通报。

四、复函制度

1、对外地公安机关发函到我县各乡镇派出所要求协查的流出人员,各派出所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协查内容要求认真调查后复函。

2、协查工作由派出所的责任区民警负责,做到准确、及时,认真负责。

3、复函工作由暂住人口管理站协管员或派出所户籍内勤负责,应建立复函登记簿,对复函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4、接到有关重点人口、高危人群和犯罪嫌疑人员的函件后,应当及时落实查证控制措施,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流出地公安机关。

五、建档制度

1、对已登记暂住户口的流动人口,各责任区民警要逐人建立详细的个人户籍资料,并详细记载在本辖区内临时住宿的变动情况,对已离开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要及时注销,并注明离开时间。

2、对已建立的流动人口个人户籍资料,应在三日内录入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资料

录入率和相片扫描率均应达到100%。

3、在对流动人口户籍资料录入的同时,应进入全国追逃信息系统上网比对,比对率应达100%。

4、对已离开辖区内的流动人口的户籍资料,各责任区民警应统一交到户籍内勤处,由户籍内勤按年度统一装订后归档。

5、责任区(社区)民警应建立暂住人口花名册,每名暂住人口应有暂住人口登记表、照片、指纹、发函存根、复函情况、上网比对情况记载等。

第18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富和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县人口计生局:

根据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工作安排,我乡积极行动,严格对照《富顺县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总结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全国规范》)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一)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做到流入人员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积极免费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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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禁止要求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或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积极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了解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及时掌握外出人员婚育情况。

(四)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广大流动人员的隐私。

(五)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孕环检以及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六)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现居住地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不存在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乡将在贯彻《条例》和《全国规范》方面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在日常管理服务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富和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19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柏隆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220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为16%。全镇共有流入人口91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60%。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暂未出台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相配套的地方政府规章、制度。

(二)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柏隆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尚未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1.我镇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纳入与本地户籍人员一同登记,目前尚无流入人员前来办理《生育服务证》情况;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规定落实不理想,全镇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仅为16%;

3.我镇没有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而是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到90%以上;

4.全面应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达到90%,已经取消由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改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互相通报;

5.例会上专门对计生干部提出要求,流动人口隐私相关信息必须做到保密,不得向不相关的人员透露个人隐私。

(四)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

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

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孩生育证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镇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 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2011年1月截止到2011年7月,全镇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中生育子女的共16人,其中计划内14人,违法生育2人,计生率仅为87.5%。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村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村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村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五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访、二送、三跟踪、四建档、五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

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送就是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三跟踪就是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五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镇计生办、各村(居)要认真组织“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系统内“下评上”活动,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吸纳群众呼声,并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20篇: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奠安乡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对辖区的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落实治安责任制。出租房要与各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每一个出租户都是责任人,要主动协助各村管理好外来流动人口。

三、认真搞好协查。村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镇)、派出所配合,与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四、积极协助管理重点人口。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各村要指定人员专门与房东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搞好管理工作。

五、加强法制教育。各村要经常与街道、镇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房东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六、按照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先进事迹
《流动人口先进事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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