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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香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0:07:33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李丙香先进事迹

最美教师事迹材料

李丙香,男、一级教师,1994年参加工作,蚌埠市骨干班主任、市优秀班主任获得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思想,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本人在中层干部岗位上,能够服从学校的分工,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发扬不怕吃苦、务实开拓的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科研、强化教学质量管理。

一、用博爱的心培养学生

参加工作以来,我以一颗善良而博爱的心培养学生,教育学生,博得了学生的喜爱、家长的信任。

我能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成绩好。我注重用爱心和耐心感染学生,主动热情地帮助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和留守学生,我给予的爱更多,投入的情更浓。

二、用终身学习的理念前行

教师从师之日,正是重新学习之时,学海无涯,业务研究更无限,学生正处于人格塑造时期,社会文化中的价值取向、理想和信仰、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等都会从教师的角色文化中折射出来。为了给学生提供了榜样,我勤奋学习,严谨治学。

三、用改正缺点的方式提升

从一位普通的教师,走向基层管理岗位虽然才短短几年的时间,但正是有了学校领导的理解和关爱,正是有了同志们一直的支持和帮助,我的工作才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人无完人,金无足赤。”

我愿在各位同仁的监督、关心、帮助下,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一份力量,感谢老师们对我工作的支持,假如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会尽快赶上,因为我们是同行者。

推荐第2篇:王跃武先进事迹

农民党员献爱心精心浇灌团结花

——英艾日克乡八连村农民老党员王跃武先进事迹

‚汉族、少数民族永远是一家人‛这是英艾日克乡八连村一位汉族老党员王跃武常说的一句话,30多年来,他不仅这样说,也用实际行动这样做了。

王跃武,男,汉族,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阿瓦提县英艾日克乡八连村农民,担任八连村党支部调解员之职。

一颗诚心,彰显党员之本。

王跃武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甘为公仆,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务宗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各项工作。工作以来,以他的热情、勤奋,为八连村村的农民增收和民族团结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王跃武同志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精神,并做详细的学习笔记。在村党支部例行的‚三会一课‛和党员学习日中认真学习《党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等,真正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精神上来,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也为更好地进行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在他的带动和感染下,八连村民族团结工作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能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二是学习宣传到位,通过唱响‚共产党好、礼会主义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活动落实到位,通过结合教育

1月活动为载体,使群众性参与面不断扩大,各项活动丰富多彩。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时刻不忘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在工作中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已,努力挺高自身的道德水平和文化修养,以自身的人格力量去影响人、带动人。他为人正直,注意顾全大局和干部的整体形象,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经常与同志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敢于大胆地、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他认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三者之间存在相互融合,相互依赖,共同促进的关系。八连村做为英艾日克乡唯一一个汉族大队,他始终把团结和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加强与邻村少数民族群众沟通和团结,他积极捐款捐物,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

英艾日克乡有23个行政村,其中有两个村是民汉村,王跃武同志就是其中一位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农民党员。刚开始王跃武的维语并不好,听不懂也不会说,村民们在私下议论‚一个不懂维语、不懂维族风俗习惯的汉族人怎么能和我们相处好呢‛?听了村民们的议论王跃武没有说什么,可是在以后的生活中,不管在田间地头还是在村头街尾,他都主动接近维族老乡,谦虚的向他们学习维吾尔语、了解维吾尔族的各种风俗习惯,渐渐的王跃武这种积极热情的态度感动了老乡们,老乡们也愿意和他一起劳动、聊天了。王跃武在村子里不仅积极学习维吾尔语,还默默的观察着村民们的生活状况,谁有困难了,谁家有矛盾了他都会主动热情的去帮助协调,村民都非常信任他。

一颗爱心,彰显博爱之本。

著名的诗人艾青说过这样一句话:‚为什么我的眼中常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王跃武同志就是这么一个对各族群众、对他的工作岗位情牵梦萦,魂牵梦绕的好人。

王跃武常说:‚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村党员,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我们的生活也比以前富足多了,所以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各族群众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从2002年3月担任八连村党支部调解员一职到现在,王跃武始终支持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工作,坚持做好每一件分内之事,用一颗爱心赢得村民的一致好评。

八连村村务纷繁复杂,群众时常会因为浇水、耕地、宅基地等小事,在民汉村民之间产生矛盾。轻则产生误会,重则发生摩擦。当遇到这样的情况时王跃武同志总是先把两人叫到一起,耐心问清事情发生的原因,是谁的错就是谁的错,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对矛盾双方进行开导,本着一家人的态度,不把矛盾留到以后,使双方能够当场握手言和。村民小曹和邻村的艾合买提都是当过兵的年轻人,脾气火爆。有一次他们两人之间因耕地灌溉而发生摩擦就是王跃武同志不偏不倚当面化解了矛盾。现在小曹和艾合买提在生产、生活上相互帮助,亲如兄弟。而村里王家的婆媳发生了口角,邻村阿里木江家的孩子上不起学,李家的生活困难等等诸如此类调解事例举不胜数。

2010年11月11日,王跃武个人出资1万元购买了1吨面粉、200公斤清油,40件绒毯,慰问了他所在村附近的40户维吾尔族贫困党员和群众。王跃武的这种善举已经持续了十几年,不少民族兄弟都在他的帮助下过上了小康生活、度

过了难关,他自己都记不的了,而受他帮助的群众却永远的记在心里,也克力村的阿不都说:‚老王是个好人,帮助别人从来不计回报,只要你是真有困难,找到他一定能解决,我们附近几个村子的人可没少麻烦他,共产党员亚克西,我们谢谢他。‛这无不表现着他们对王跃武同志的情真意切和深深的感谢。

一身行垂范,彰显楷模之本。

身为一名农村党员,他一直冲在前、干在先,以朴素的情感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王跃武同志始终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他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旗帜鲜明地与‚三股势力‛做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和人们的利益,自觉做到了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不传谣、不信谣。他始终把民族团结放在心坎上,时刻把民族团结落实到行动上,努力办好关系各族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他时时注意从点滴做起,为人民办好事,每次献爱心捐款都是她最积极,捐款也捐得最多。2008年‚5〃12‛四川汶川大地震、2010年‚4〃14‛青海玉树地震后,王跃武同志积极响应村党支部的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积极动员村民为灾区的民族群众捐钱捐物,并呼吁自己的家人也加入进来共同为灾区的人民献爱心。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他以身作则,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他心里时刻想着弱势群众、装着弱势群众,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为最大快乐。去年夏天的一天,王跃武同志在回家的途中,碰到一位内地来阿瓦提打工的汉族同志衣衫褴褛,满身异味,声称探亲没找到人,路费花光,3天没

吃饭了。王跃武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尽自己所能,给予他吃饭的钱和少许路费。

2003年夏天的一个深夜,邻村的古丽巴努气喘吁吁的跑到王跃武家,流着泪说:‘丈夫多力坤不让8岁得儿子上学,想让儿子去学经。我不愿意,想让儿子继续上学,可多力坤不同意,还打了我…’王跃武闻知此事,火速赶到多力坤家,耐心的劝说道:‘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孩子上学不用交学费。孩子只有上学、学知识,长大之后才能有出息、有本事,难道你想让你的儿子以后也种地,干一辈子农活吗?’多力坤低下头、想了想,愧疚的说道:‘阿卡姆,你说的对,是我糊涂…’现在多力坤的儿子已在天津的一所内高班学习,多力坤逢人就说:‘我的儿子能有今天,都是王阿卡姆的功劳。’

阿卡姆,这个在维吾尔语中再普通不过的一个称谓,但是它彰显了王跃武同志对待民族同志的一片情。他以润物细无声的行动感染了各族群众,润泽了心田也浇灌了这朵民族团结之花。他就是这样一位一心一意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默默奉献的好党员。多年来,坚持为民族同志人民办好事,从身边小事做起,切实为各族干部群众办好事实事,以身作则,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他的好,好在平凡。他没有石破天惊的义举,但是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温暖与阳光。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为民族团结的大厦增砖添瓦的人!

推荐第3篇:党员先进事迹高香华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即墨店子片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高香华同志先进事迹

优秀共产党员工程项目部总工长创先争优先进事迹材料提要: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高香华同志不仅在自己普通的岗位上努力创新,而且非常注重自我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参加工作以来,他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善于总结工作,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优秀共产党员工程项目部总工长创先争优先进事迹材料

高香华,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项目工长。一贯认真负责的他,是年轻管理人员学习的榜样,也是他们的良师益友;作为长期扎根于施工一线的老管理人员,作为一名老党员,以自己的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一、虚心好学,不断提升自我

2015年4月,他来到项目工作,当时作为一名长期奋战在一线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知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来讲,对每一名施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都有严格的要求,为尽快地进入工作角色,更好地融入这个年轻的施工项目管理队伍当中,他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的有利武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强化管理意识,增强综合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同时也给项目部的青年管理人员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同时他也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提高,认真观察,勤于思考,虚心好学,把每项工作都当作是对自己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和挑战,进一步增强对实践的认知和感知能力,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尽力提高迎接挑战问题的本领。

二、爱岗敬业,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在施工管理之中,作为总工长的他不管是生产任务还是安全管理,他都以身作则,亲自组织安排。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即墨店子片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工程开工以后,他带领项目部严格做好过程控制,从基础施工开始,在模板工程阶段重点控制结构尺寸和支撑牢固性,确保设计尺寸的准确和观感的质量;钢筋工程重点控制绑扎质量,尤其是钢筋实物的间距和位置;砼工程重点控制了砼的浇注和养护工作。规范浇注、及时养护是保证砼质量的根本途径。随着主体的一层层加高,混凝土浇筑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从地面的地泵进料口到楼面中的出料中经常都会看到他的身影。厂家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合易性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现场混凝土浇筑质量,他会时常要求供料厂家施工人员并一起参与到混凝土坍落度的测试当中,只要发现有一车料的坍落度或者其它指标没有达到施工要求,并马上要求厂家调整或退料。楼面上他穿着一双笨重的水鞋踩踏在混凝土之中,测量楼板浇筑厚度、检查混凝土的振捣密实情况是他的必检项目。经过他层层的把关和严格控制,以及于每次浇筑出来的混凝土用量计算值和实际值都很接近,没有造成混凝土浪费的现象,为项目部节约成本开支。质量方面混凝土结构密实、平面表整。在他不懈的努力、认真负责严格管理之下,混凝土结构分部和墙体分部施工,深得业主和监理的好评。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也是作为总工长的他重点抓的工作。按照区级文明工地的创建目标,他带领项目部对全场的施工作业区进行了规划布置。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制定了设备需用计划,并组织了布置和安装。现场材料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且挂标识牌标识,临边的安全防护栏也是按照规定进行定制。同时,在施工中,定期进行设备的维修、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修理和更换。项目部坚持将安全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将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作为自己的第一要务。整个施工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控制在了1.5‰以内,保证了广大职工的生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即墨店子片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命安全,达到预期安全生产目标的要求。

在高香华的带领下,项目部严格抓好过程控制,使工程收到了良好的管理成效,此项目先后获得了诸多荣誉:安全文明工地、公司2010年施工管理竞赛特等奖、2010年公司优秀项目部、2011年上半年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2010年“青年文明号”、2011年“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高强化同志不仅在自己普通的岗位上努力创新,而且非常注重自我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参加工作以来,他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善于总结工作,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为分公司的发展作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曾先后获得了“优秀共产党员”、“感动直管员工”和优秀管理人员称号。

推荐第4篇:赵有香同志先进事迹

构建文明新村 率民致富帮手

——村党支书赵有香同志先进事迹

赵有香,女,汉族,生于1952年3月25,1989年6月入党,初中文化。1992年11月任达县九岭乡庞家村党支部书记至今。

赵有香同志任职以来,在乡党委、政府支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团结、务实、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两委”班子。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职责,实行村务公开。现在的“两委”班子在赵有香书记的带领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群众中树立了好形象,为搞好村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该村重视村级活动阵地、村社道路、农田水利、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从调整产业结构种蔬菜、退耕还林入手,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带领村民走上了勤劳致富、共同富裕的道路,庞家村成为了远近闻名的“蔬菜种植专业村”。

强班子 构筑率民致富桥头堡

赵有香同志坚持把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在班子成员中,严格执行“选前承诺、任期目标管理制度”,制定了《党支部工作制度》、《“两委”干部行为规范》以及学习、会议、纪律等规定,工作中做到了“三抓”:抓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抓团结,工作上同心同德,生活上相互体贴,营造了“两委”成员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抓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办事程序,公开议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以规范促建设。突出抓村务公开,每季度按程序对村民

关心的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工作目标等重大村务问题及时公开,做到定期公布。建立健全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一事一议制度等,完善了村民监督机制,促进了民主管理,增强了村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以活动促建设。以开展评选十星级文明家庭、信用户、好媳妇、好公婆等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村民的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平,形成了遵纪守法、文明诚信、礼让谦和的社会新风尚。调整充实了道德评议会和红白理事会,大力提倡红事简办、白事火化的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有效地破除了村民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陈规旧习。多次组织科技培训活动,聘请专家为农户讲解市场经济理论、种植养殖技术,提高了村民的市场竞争力和科技文化水平,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基础。

抓特色 打造经济发展专业村

庞家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蔬菜种植有一定历史。赵有香同志积极发挥村党支部职能作用,狠抓特色促农民增收。从1992年至今,全村共634户,540户人均种上了蔬菜,蔬菜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面积的70%。一是建市场。在村支委的协调帮助下建成了蔬菜收购运输销售一条龙服务,并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成为远近闻名的“蔬菜之村”。二是树品牌。为赢得更多利润,党支部给村民订阅了《新农民》《农村科技报》等报刊杂志100余份,供村民借阅,组织村民到村图书室阅览科技等书籍,学习蔬菜种植管理技术。在蔬菜市场出现滑坡,行业走进低谷的特殊时期,赵有

香同志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到涪陵、管村等地参观,从外地请来蔬菜专家给农民讲解最新的技术。引导菜农对1200多亩蔬菜园大胆实施了种植管理新技术,使农民年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2010年春季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进一步壮大蔬菜生产销售批发市场,完善配套设施,不断扩大规模和影响力。

优环境 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

“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是农村人居环境的真实写照。农民的收入提高了,生活富裕了,改善人居环境就成了群众的最大愿望。赵有香同志多次召开两委联席会、村民代表会,扎实开展了农村道路、水利、改井改厕工程建设工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赞同。

2006年,村内一段通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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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三社的主干道路坎坷不平,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赵有香同志在任职期间组织大家积极筹资119万余元,带领两委干部及广大群众齐上阵,亲自动手出义务工,在近三年内就完成了各社泥碎路新建、维修共18公里的工作,群众拍手称赞。为了进一步优化村内交通环境,又筹资40万元修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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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社村内院户田间主要生产道路3公里。新修堰塘2口,维修整治石干堰2口,改井74口,改厕63户,修微水池36口,建母亲水窖1口,落实退还林面积400余亩。

庞家村原来“两室”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已不能很好的发挥阵地作用。赵有香同志主动找到乡党委、政府,共同谋划村内两委办公楼建设。在达县县委组织部的大力帮扶下,投资10万元,建起了全县较标准的两委办公楼和村民活动中心。

庞家村小学曾是县内第一所农村小学教学楼,后来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为了给孩子们提供最优越的环境,赵有香同志组织两委干部向上级争取资金16万元,对学校进行了重建,建起了高标准的校园,并购臵了大量健身器材。

庞家村农民生活用水氟严重超标,为彻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赵有香同志积极协调县水利局等单位,投资投劳16万多元对全村实施人畜饮水工程,打机井72口,90%的农户装上了水表,让老百姓都吃上了纯净的自来水。筹资投劳30多万元,新建沼气池84口。

赵有香同志积极工作,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多年来无民转刑案件发生,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上访人员,信访工作扎实,无矛盾上交和越级上访案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县、乡好评。“村支”两委协助民营企业家投资建厂(砖厂、预制厂),促进了社会和谐大发展。

总之,赵有香同志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及群众的肯定和认可。赵有香同志从任职以来,曾获得市、县、乡各项奖励和荣誉称号大小共计30多个,1994年至2011年分别当选为县、乡党代表,县、乡人大代表。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年被县、乡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2年5月16日

推荐第5篇:武玉香教师个人教研工作计划

教研工作计划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

教师:武玉香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习《新课程标准》,以课堂为中心,以探索课堂教学的新结构和新模式为着力点,以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不断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的意识与能力为着重点,使学生的学习真正得以提高和发展。

二、活动要点:

以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自研相结合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深入领会课改精神,加深对“课程标准”的理解,正确把握本年级的教学要求,以课改理论指导教学实践,认真及时进行反思,提高课改理论水平。

三、具体活动内容:

(一)、加强理论学习,更新教师的观念。

1、本学期将以自学、交流、写体会、网上讨论等形式认真系统地学习,逐步树立符合新课程标准的教学理念,并用新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工作。

2、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各班的课改培训和学习,夯实自己的理论基础,切实转变观念。培训和学习中,要积极参与,深入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以先进的课改精神矫正自己的教学行为,

(二)、加强课堂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要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必须从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入手。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形成符合课改精神的课堂教学模式,是本人的研究目标。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要加强内部交流与学习。积极参与集体备课活动,积极参与听课、说课、评课,与其他教师共同探讨教学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寻找解决方法,发扬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从而真正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2、在课堂教学中,切实转变自己的行为,正确把握化学教学的特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倡导开放的活动课程,全面提高学生的生物素养。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按时参加学校和年级组织的教研学习、听课、评课、交流、讨论、座谈等活动,集思广益,博采众长。

4、认真及时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每月作好总结和课后反思。结合课堂实践撰写自己的心得体会、论文。

5、作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6、对各项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和评价。

推荐第6篇:杜彦武同志先进事迹

弘扬实干精神

建设绿色元氏

杜彦武,男,38岁,现任住建局党委委员,主要分管园林绿化工作,该同志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树正气、讲团结、重人吕、重实干”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绿色元氏”为已任,在工作中接受任务不讲条件,完成任务拒绝理由,廉洁自律、尽职尽责,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

在三年大变样攻坚工作中,该同志充分发扬“5+2”、“白+黑”工作精神,对面常山广场扩建工作工期紧、任务重的情况,早出晚归,起早贪黑坚守在工程一线,赶工期,抢时间。每天别人还在上班途中时,他就已经在工地上察看进度,遇到矛盾及时化解的,切实为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遇到的一切困难。同时他还亲自带领质监人员对工程质量不定期抽查、考核,确保了工程提速不降质,在他的严格管理督导下,常山广场扩建工程仅用3个半月就竣工投用,目前是我县举办大型活动的重要场所,已经成为我县标志性建筑。

在寺庄绿地,南、北桥绿地、人民会堂绿地扩建工程中,为解决绿化用地难题,他凭借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以“完不任务决不收兵、不达目标誓不罢休”的精神,深入细致的做群众工作,给他们宣传县城绿化是造福全县人民的大事,是提升县城形象的重要举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他的感召下,纷纷签订了占地协议,为县城绿化发展拓展了宝贵空间。

今年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开展以来,由于我县基础设施薄弱,绿化条件差,现有绿地植物配臵不合理,制约了绿化向高水平发展,特别是针对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滞后,缺乏科学合理的指导。他多次与市规划设施院沟通联系,经过反复认证、广泛征求意见,编制了《元氏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对我县园林绿化的发展方向、目标进行了详细的规划设计,为我县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为把常山路、西环路绿化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样板工程,他以“精益求精”的态度,亲自带领绿化工作人员,多次与规划设计专家沟通,认真抓好规划设计,哪些地方该种花、哪些地方该种草、哪些地方该种树,全部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因地制宜。在施工中,他每天坚守一线,严格把关,不符合标准的苗木一律不许栽植。在他严格监督下,常山路、西环路绿化带植物各类最丰富、绿化效果最好、层次分明的绿化样板路,已成为我县特色突出、景观优美的绿色长廊。

县委开展“三深入”活动以来,该同志贯彻县委决策精神,按照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深入到西尖中村开展工作,把县委“深入基层为群众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宗旨带到基层,他认真走访贫困户,及时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定期到困难群众家开展座谈,以“拉家常”的方式了解他们生活困难的原因,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联系工作,积极联系农业科技部门专家上门传授致富技术,联系致富项目,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同时,该同志还深入到城区建设工地开展帮扶活动,帮助工程企业排忧解难,帮助施工单位解决了30多项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通过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一线为施工单位办理了质量、安全备案手续,同时教育施工单位要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多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工程款,严禁拖欠农民工资,严禁雇佣、容留来历不明及身份不明人员,切实维护好工地的安全稳定,切实解决各类制约发展的不利因素。

为了提高公园绿地的管护质量,该同志还探索干部职工包公园绿地的管理新模式,让干部职工一线分包花草树木管护,局机关成立考核组,对管护情况天天检查、周周评比、月月奖惩,使园林绿化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公园绿地管护水平再上新台阶。在他的努力下,元氏的公园绿地建设突飞猛进,绿化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公园绿地一年比一年多,街道一年比一年美。

工作因热爱而优秀,事业因投入而成就。伴随这些付出和进步,荣誉也接踵而至,他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

推荐第7篇:优秀专武干部先进事迹

优秀专武干部XXX事迹材料

XXX,男,XXX年X月出生,汉族,XXXX人, XXXX年XX月入伍,XXXX年X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政工师,XXXX年XX月任XXXXX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科长兼稽查队队长,先后多次参加市人武部和军分区比武,组织民兵参加集结点验,并获得优异成绩。

该同志自任军事科长以来,他与上级武装部门密切沟通联系,取得了大力指导和帮助,在全公司成立了11个民兵连,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民兵整组、民兵训练、比武、征兵及预备役等各项工作。使企业民兵走在了省市的前列,舞钢公司武装部先后荣获总参、总政授予的“全国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先进单位”、“济南军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多次荣获市“先进人武部”等荣誉,受到了上级军事机关的普遍好评。

重视学习,提高能力素质。该同志任武装部军事科长以来,负责公司基层民兵组织建设和原材料、出厂物资稽查工作,一干就是11年。作为这个重要科室的负责人,他深知自己肩负的重要责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对党的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事事以身作则,冲锋在前。他非常重视全科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和思想作风纪律教育,使全体队员始终保持着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和进取心,形成了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军事

科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履职尽责,抓好本职工作。当前,民兵组织建设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按照原有的方法已不能满足当前新形势下需要,XXX同志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方案,攻坚克难,多次圆满完成上级交与的各项任务。XXXX年X月份,接到通知河南省军区民兵预备役部队后勤专业分队建设座谈会准备X月份在XXXX召开,接到任务后,该同志立即投入到座谈会的筹备工作当中,在公司找场地,及时与上级武装部门联系装备器材,利用工作空挡组织民兵训练,加班加点成了他的家常便饭。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X月XX日座谈会在XX公司顺利召开,由于组织领导比较有力、分队编组比较合理、训练安排比较扎实,会议召开的非常成功,受到了省军区领导的高度好评。

严格自身要求,树立良好形象。XXX同志在工作中,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自担任军事科长兼稽查队长以来,所带的队伍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成绩突出,从未出现过有损本部门形象的事件。多年来,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真谛,一名保卫人员的忠诚,在他的带领下,舞钢公司的民兵预备役建设将会谱写出更加辉煌的篇章。

推荐第8篇:人口普查员李发香先进事迹

人口普查员李发香先进事迹

2010年,是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年。7月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上营村在普办的带领下,在甘河滩镇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部署、积极行动,广大普查人员勇挑重担,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工作中涌现出许多心系普查、忘我工作的感人事迹。

李发香是一名普通的村委会员,由于年纪轻,有朝气,综合素质水平较高,她作为户核查员参加了上营村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这是李发香第一次参加人口普查工作,作为一名深入一线基层的户核查员,她深感责任重大,户口整顿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今后人普工作的开展。为了确保所采集的普查数据准确,获取信息全面,在普查试点工作中,她坚持“勤学、好问、不怕吃苦”的精神,发扬乐观积极向上的现代青年的精神,保证户口整顿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勤学。此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加之上营村,人口情况复杂,,大大增加了工作难度。从接到人普培训通知到投入入户登记工作,学习时间很短。而作为第一次参加人普工作的李发香虽在培训的时候认真听讲,努力理解,但在正式入户登记填表的时候还是碰到了很多的问题。面对困难,李发香迎刃而上,她先用铅笔填写,等晚上回家后再仔细查阅各种不同分表的填表说明,反复记忆。她认真学习填写方法及表内

项目应注意的逻辑关系,在自己学习的同时,还主动帮助其他户口整顿户核员,使每一位普查员都清楚填写的方法,确保了入户登记顺利展开。

二、好问。李发香同志在入户登记时,实地碰到的问题各式各样,由于时间紧,知识点多,她只能一边普查、一边学习,尽可能掌握所学知识,遇到有时组员对群众问的问题一时解答不了,或对解答的问题没有把握,她及时与镇人普办联系,问明原因,理清逻辑关系,更好的解答村民群众的各种实际问题。具体询问村民实际具体情况时,她并不是生硬的、刻板的,照本宣科式的就表内问题一一询问,而是和蔼的,亲切的,拉家常式的与村村民进行交流沟通,采集了信息的同时也缓解了部分村民的抵触情绪。家住校门口的王某,由于与其弟弟关系僵硬,拒绝提供户口空挂在他家的其弟弟一家三口的具体去向,甚至扬言他弟弟已经去世。其他两组工作人员纷纷碰壁而归,李发香同志主动要求上门,她首先避谈人口普查各种问题,而是与肖某一家拉拉家常,消除肖某的抵触情绪,然后提到家庭和谐问题,阐述一个大家族和谐的重要性,慢慢的王某一家也逐渐转变自己的态度,同意其弟弟提供信息的同时,也与其弟弟达成和解,一个大家族又和睦的生活在一起。

三、不怕吃苦。上营村是一个人口众多的村,房屋出租现象较为普遍,而外来流动人口多,流动性较大,也增加了普查的难度。如:有些村民房产较多,户口空挂;有些外来流动人口认为

自己户籍不在上营,不愿配合登记;有些外来人员不常在家,很难碰上面。针对种种复杂情况,李发香同志不轻言放弃,针对不同的人群,她总结出早、中、晚三段时间上门法。早上,针对年纪大的老人有中午午睡以及晚上睡的较早的习惯,对老人居住较为集中的住户进行上门;中午,针对正值暑假,众多外来人员要回家给孩子少烧饭的情况,集中对外来人员较为集中的住户进行上门;而晚上,则集中对下班的一般住家户进行信息采集。如此有针对性的上门,使得李发香同志的上门登记效率大大提高,她还把自己的联系电话留给隔壁住户,让邻居听到有动静马上与她联系。7月26日晚,一位住户打电话告诉她,邻居经常不在家的住户回来了,虽然李发香刚刚才结束上门登记回到村,但她还是拖着疲惫的身体,立刻上门,进行入户登记工作。而等她再次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10点钟。正是凭着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确保了上营村人口普查工作的普查进度和完成质量。短短的一个月时间不到,但是炎炎夏日强烈的紫外线和较高强度的大运动量还是使她从皮肤白皙、身材匀称变的黝黑消瘦,村工作人员都打趣的跟她说:“哟,黑人来啦。”她自己也乐观的说:就当健身吧。每天连续的上门,更是让她暂时放弃了一切的业余爱好,全身心的投入到人口普查工作当中。正是凭着“勤学、好问,不怕吃苦”的工作精神,凭着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态度,李发香同志赢得了每一位调查工作人员和村民的好感。在她的影响下,上营村人口普查工作人员认真、仔细、高质量地进行着人口普查户

口整顿工作,为户口整顿工作的胜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今后全面展开人口普查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李发香同志乐观向上,吃苦耐劳,不畏艰难,永往之前精神,不正与当代所提倡的青年的敬业精神相符合么,真是好一朵绽放在村的铿锵玫瑰!

推荐第9篇:张云香老师先进事迹介绍

让爱铿锵前行

--------来龙初中优秀教师张云香感人事迹

“班主任的工作重在“攻心”,要把工作做到学生的内心深处,从而占据他们的心灵,影响他们的行为。”这是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张云香老师对于班主任工作的经验总结。她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和人格魅力,赢得了学生的爱戴和尊敬,被来龙初中推举为区师德标兵候选人。

张云香,女,1981年5月26日生,中共党员。2003年毕业于宿迁学院师范部,后任教于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至今。七年来,一直扎根农村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七年的教育之路,七年的风风雨雨,使其逐渐从一个未谙世事的黄毛丫头,成长为教学经验丰富,亲和力超群的骨干教师和优秀班主任。

2003年8月,带着满身的书卷之气,怀揣一张介绍信,张云香来到了这个曾经培育过她的母校。昔日的教室里依然回荡着朗朗书声,只是墙壁已斑驳;曾经的恩师依然坚守三尺讲台,只是鬓角已泛白。一股沉重的使命感此刻深深地撞击着一个年轻毕业生踌躇满志的心扉。然而万事开头总不顺,因为经验的缺乏和方法的不当,第一年的班主任工作并不是很出色。两年后,经验的积累和方法的调整,使张云香的班主任工作顺风顺水起来,用她自己的话说,做班主任就得抓住学生的心。 她在这方面没有少花心思。每次接到一个新的班级,她都要对班级的学生情况进行摸底,哪些家庭情况特殊,哪些家境困难,哪些学生有特异体质,等等。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开学初她都要尽早地与每一个学生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熟悉他们的性格特征。并尽最大的能力用女性的柔美去关爱学生,与学生打成一片,对待他们像自己的弟弟妹妹一样。对于一些家庭特殊的学生,她能用感情去感化他们,默默地给予他们温暖,让他们感受到爱的存在。偶尔还会为家庭困难的学生买些鞋袜或学习用品,让他们感受到老师的关爱,并以此激发他们勤奋学习。

2006年,担任初三班主任的张云香怀了身孕,但并没有因此请过一回假。为了学生的体育加试能考出好成绩,寒风凛冽的严冬,她依然挺着肚子出早操。春暖花开的三月,体育加试的日子一天天临近,她的身体也一天天不便起来,但依然担当起体育老师的角色,带领学生练习每一个项目,就这样一直坚持把学生送进中考的考场,6月15日生下了她可爱的女儿。三个月产假后,张云香又准时地踏上了工作岗位,并毫不犹豫地接下了一位请产假的老师两个班级的英语课。

两年后张云香再次担任了毕业班的班主任工作并至今。她工作起来就像拼命三郎,每天生活就是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零距离地走进学生中间,和自己的学生打成一片。对于学困生她是手把手地教,一丝不苟;对于破坏纪律的学生,她有时是疾风暴雨铁娘子般吼起嗓子训斥,有时像大姐姐般和他们交谈,恩威并施使得这些学生对她是爱恨交加,从心底对她竖起了大拇指。她是学生的指路人,也是学生的同行人,更是学生的知心人。因为工作的繁忙,她很少能照顾到年幼的孩子。每星期像学生一样,周日进校,周五离校,见不到丈夫和孩子,织女牛郎般地生活。每天早上五点多钟起床,晚上十点多钟才能睡下,一直做着男班主任都叫苦叫累的工作,却从来没有丝毫的怨言。就这样一位有铁人一般意志的女教师,双眼均高度近视,左眼1400,右眼只有光感,两眼均伴有400度散光 ,却并没有少批改学生依次作业,没有少写过一篇教案。

“既然成为一名教师,就要对得起学生和家长,踏踏实实地做好该做的事,认认真真地对待每一件事”。张云香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7年的教学生涯中,她以辛勤的汗水,满腔的热情,卓越的才干和令人敬佩的人格魅力完成了大量的工作,培育了一届又一届的优秀学生,受到了领导、同事和学生的一致好评,也树立了师德的新典范。如今,张云香老师依然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上, 继续无私地奉献着。

(来中宣)

推荐第10篇:张云香老师先进事迹介绍

让爱铿锵前行

--------来龙初中优秀教师张云香感人事迹

“班主任的工作重在“攻心”,要把工作做到学生的内心深处,从而占据他们的心灵,影响他们的行为。”这是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张云香老师对于班主任工作的经验总结。她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和人格魅力,赢得了学生的爱戴和尊敬,被来龙初中推举为区师德标兵候选人。

张云香,女,1981年5月26日生,中共党员。2003年毕业于宿迁学院师范部,后任教于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至今。七年来,一直扎根农村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七年的教育之路,七年的风风雨雨,使其逐渐从一个未谙世事的黄毛丫头,成长为教学经验丰富,亲和力超群的骨干教师和优秀班主任。

2003年8月,带着满身的书卷之气,怀揣一张介绍信,张云香来到了这个曾经培育过她的母校。昔日的教室里依然回荡着朗朗书声,只是墙壁已斑驳;曾经的恩师依然坚守三尺讲台,只是鬓角已泛白。一股沉重的使命感此刻深深地撞击着一个年轻毕业生踌躇满志的心扉。然而万事开头总不顺,因为经验的缺乏和方法的不当,第一年的班主任工作并不是很出色。两年后,经验的积累和方法的调整,使张云香的班主任工作顺风顺水起来,用她自己的话说,做班主任就得抓住学生的心。 她在这方面没有少花心思。每次接到一个新的班级,她都要对班级的学生情况进行摸底,哪些家庭情况特殊,哪些家境困难,哪些学生有特异体质,等等。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开学初她都要尽早地与每一个学生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熟悉他们的性格特征。并尽最大的能力用女性的柔美去关爱学生,与学生打成一片,对待他们像自己的弟弟妹妹一样。对于一些家庭特殊的学生,她能用感情去感化他们,默默地给予他们温暖,让他们感受到爱的存在。偶尔还会为家庭困难的学生买些鞋袜或学习用品,让他们感受到老师的关爱,并以此激发他们勤奋学习。

2006年,担任初三班主任的张云香怀了身孕,但并没有因此请过一回假。为了学生的体育加试能考出好成绩,寒风凛冽的严冬,她依然挺着肚子出早操。春暖花开的三月,体育加试的日子一天天临近,她的身体也一天天不便起来,但依然担当起体育老师的角色,带领学生练习每一个项目,就这样一直坚持把学生送进中考的考场,6月15日生下了她可爱的女儿。三个月产假后,张云香又准时地踏上了工作岗位,并毫不犹豫地接下了一位请产假的老师两个班级的英语课。

两年后张云香再次担任了毕业班的班主任工作并至今。她工作起来就像拼命三郎,每天生活就是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零距离地走进学生中间,和自己的学生打成一片。对于学困生她是手把手地教,一丝不苟;对于破坏纪律的学生,她有时是疾风暴雨铁娘子般吼起嗓子训斥,有时像大姐姐般和他们交谈,恩威并施使得这些学生对她是爱恨交加,从心底对她竖起了大拇指。她是学生的指路人,也是学生的同行人,更是学生的知心人。因为工作的繁忙,她很少能照顾到年幼的孩子。每星期像学生一样,周日进校,周五离校,见不到丈夫和孩子,织女牛郎般地生活。每天早上五点多钟起床,晚上十点多钟才能睡下,一直做着男班主任都叫苦叫累的工作,却从来没有丝毫的怨言。就这样一位有铁人一般意志的女教师,双眼均高度近视,左眼1400,右眼只有光感,两眼均伴有400度散光 ,却并没有少批改学生依次作业,没有少写过一篇教案。

“既然成为一名教师,就要对得起学生和家长,踏踏实实地做好该做的事,认认真真地对待每一件事”。张云香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7年的教学生涯中,她以辛勤的汗水,满腔的热情,卓越的才干和令人敬佩的人格魅力完成了大量的工作,培育了一届又一届的优秀学生,受到了领导、同事和学生的一致好评,也树立了师德的新典范。如今,张云香老师依然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上, 继续无私地奉献着。

(来中宣)

第11篇:尤武健先进事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尤武健:扎根雪域高原 真情为民服务

1996年8月,尤武健从师范学校毕业后,进入德令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先后在交通事故处理、秩序管理、交通宣传等多个岗位上干过。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都认真负责,不敢有丝毫的松懈、怠慢。德令哈市地广人稀,车辆行驶在路上,几个小时都看不到人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难就近求援。唯一救援力量就是靠出警的交警。因此,每当接到交通事故警情时,尤武健总是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减少群众的财产损失。

事故现场冲进火海救人

2000年3月10日,尤武健和未婚妻办理完结婚证手续,准备邀请同事们共同庆祝时,突然接到值班室派警称:在国道315线553公里老戈壁滩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他和同事立即赶赴现场,一辆“解放”牌货车和一辆大货车发生侧面碰撞,“解放”牌货车的车头正冒着黑烟燃起熊熊大火,驾驶员被卡在驾驶座位上,无法动弹。当时,正是青藏高原春季,也是风季,满天黄沙伴着大风呼啸,火借风势,越烧越大,谁也不敢进入驾驶室救人,一位满脸是血的大妈,见他们到达现场后,抓住尤武健的手说“警察同志求求你们,救救他家老头子吧!”时间就是生命,他迅速从警车上拿下灭火器,爬上被大火烧的滚烫的引擎盖,对着驾驶室灭起了火。 当尤武健把驾驶员身上的火扑灭后,准备进入驾驶室去救人时,发现驾驶员已被变形的工作台和座椅卡的很紧,两侧车门也因遭受碰撞变形无法打开,于是他便找来一根撬杠和同事一起撬开了变形的驾驶室车门,把受伤驾驶员抬下了车。伤员被送走了,尤武健也瘫坐在地上,直到有人给他包扎伤口他才发现警服多处被烧烂,右边胳膊在流血,头发被烧了大半,塑料眼镜框也因高温而变了形,右脚皮鞋还粘在事故车的引擎盖上。

热心帮助困难群众

在尤武健穿上警服的第一天,从警察岗位退下来的父亲给他亲手戴上警帽,语重心长地说“穿上警服,就要珍惜,要行得正,做的端,多帮助别人”。父亲那亲切教诲,他铭刻心中。

2010年9月,尤武健在查处一辆无证无牌三轮车时,车主张哈三很不理解,认为本地的三轮车大多数无证、无牌上路,为什么要查扣他的车,便多次来找尤武健,对他进行谩骂、侮辱、威胁,索要自己的三轮车。每次尤武健都耐心地给张哈三做工作,告诉他无牌无证上路,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必须依法处理。张哈三见尤武健态度很坚决,只好接受处罚。后来,尤武健了解到,张哈三和妻子是从外地农村来他市打工的,夫妇俩人都三十多岁了,文化水平不高,没有什么技能,还有两个三四岁的小孩,全家就以张哈三每天跑三轮客运维持生计,尤武健就萌生了帮他的念头。 尤武健下班后来到张哈三家。看到他,张哈三很是惊愕,他激动地说:“你来干什么?我还没见过交警到老百姓家里来罚款的,你给我出去”。尤武健心平气和地说,“我不是来罚款的,只是听说你家很困难,过来看看,想帮帮你。” 说完,拿出200元钱和写好的电话号码。张哈三听他这么一说,态度转变了很多,把他请进了家,两口子一起和他拉起了家常。在尤武健的帮助下,张哈三主动报名考驾照,办理车牌手续,并学习交通法规。如今,张哈三又考取了小客车驾驶证,从事客运工作,家里的经济条件也好了许多。

因地制宜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多年的交通管理实践让尤武健深深体会到,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违法问题,仅仅靠严格管理,依法处罚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还是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只有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德令哈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游牧地区,也是一个宗教氛围很浓的地区,许多牧民听不懂汉语,看不懂交通安全展板,交通法制意识普遍淡薄,用传统的宣传方式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收效甚微。通过长期的观察摸索,尤武健发现牧区群众喜欢看电影,于是他抓住这一心理特点,就用免费电影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多次联系德令哈市文化局,聘请流动电影队深入辖区五个乡镇牧区,利用播放电影警示片的方式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在每次放电影之前,尤武健都会利用民族语言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宣传交通法规、违法造成事故的危害性。让牧民群众通过看电影这种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了解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真正让交通法规深入到每个牧民心中。有一次放完电影后,一位牧区蒙古族老大爷拉住他的手说:“以后你们多到牧区来放电影宣传,现在的年轻人开车、骑摩托车就像脱缰的野马,没有一点分寸,你们警察要多宣传多教育他们,防止发生交通意外,他们牧区群众非常欢迎你来宣传”,说完和其他牧民群众一起给他献上洁白的哈达。

尤武健的辖区有两个比较有影响的寺院,每次寺院有重大宗教活动时,他都会主动联系寺院住持,邀请他们一起参加交通法规的宣传,有了寺院主持和他一起宣传交通法规,辖区农牧民群众学习了解交通安全法规的积极性提高了,酒后驾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现象明显少了。

在普通的警察岗位上,尤武健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却得到了群众的拥戴。群众的理解与鼓励,对尤武健而言是一种莫大的鞭策,将更加激励他全心全意服务于雪域高原,做一个真心爱民的好交警。

事迹点赞

尤武健,男,藏族,生于1975年6月,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2008年至2012年连续5年获得德令哈市公安局“优秀人民警察”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4年10月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2015年1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同年4月,当选为“全国最美基层公安民警”。 交通安全知识辅导员

尤武健先后在5所中小学、6个社区担任交通安全知识辅导员。他大力推行“大手牵小手”活动,整治校车,建档立案,促使各种制度上墙。尤武健积极与农牧民谈心、交换意见,建立交通安全村,从制度上落实监督,不留漏洞,不留后患。

年纠违1万余人次无投诉

尤武健从警18年来,创新工作理念,改进执法方法,以人性化的亲情执法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创造了年纠违1万余人次无投诉的佳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群众评价

尤武健是共产党的好干部、好警察,好人有好报。

——德令哈市客运司机张某

尤武健将群众视为亲人,群众同样也将他视为亲人。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对尤武健来说是,是一种莫大的褒奖。

——海西州副州长、公安局局长杨洪武

第12篇:学习陈俊武先进事迹感悟

学习陈俊武先进事迹感悟

陈俊武同志热爱祖国、忠诚事业的家国情怀,精细严谨、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勇于超越、开拓创新的担当精神,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及永不言退的高尚品格时刻激励我、感染我。作为信息管理专家,如何做好信息化与营销管理的深度融合是本人责无旁贷的责任。

一是要学习陈俊武同志在做事方面刻苦专研、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爱岗敬业精神。要坚持服务业务、服务营销这条主线,以创新为驱动,以价值为引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时刻关注相关专业的发展动态,紧紧围绕公司需求实际,深化营销管理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

二要学习陈俊武同志襟怀坦荡、平易近人、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的高尚品格。要时刻以他为榜样,从自身找差距、查短板,加强个人修为,提升综合素质,做党员的楷模,群众的标兵。

三要学习陈俊武同志“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要加强业务知识和营销管理知识的学习,同时要因材施教,当好师傅、当好后备成才的领路人,给其成长成才提供坚实的平台。

第13篇:李香武律师逐条解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逐条解读

李香武 检察官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2013 年 12 月 20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21 次部务会审议通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21 次部务会 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4 年 1 月 24 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解读部分简称为《规定》)的立法基础以及立法宗旨,表明该《规定》为细则性条款,是对《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细化。本《规定》的颁布使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的管理有了更为明确具体

细致的法律依据,避免了《劳动合同法》与《实施条例》部分条款不明确导致实践无法操作 的尴尬。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 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解读】本条明确了《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以及被派遣劳动者。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确了用工单位的范围,尤其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也可以作为用工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此条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保持了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规定》中用工单位的适用范围排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就是说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使用编外人员时,可以不受诸如用工比例不超 10%等规定的限制。虽然如此设计,照顾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特殊性,但是不作节制的放纵,可能会导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滥用劳务派遣。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解读】本条是对实施劳务派遣岗位范围的界定,本条的前两款主要是重申了《劳动合同法》第 66 条的规定,而第 3 款明确了辅助性岗位的认定程序。《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虽然明确了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实施,并且对这“三性”的标准也做了一定的规定,但是对于辅助性岗位如何认定的问题却没有给予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出台后,辅助性岗位有被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滥用的趋势。

而此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劳务派遣适用的“三性”岗位,尤其是明确了辅助性岗位的认定程序,即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的讨论,并且与工会平等协商,发挥了工会民主管理的积极作用,大大遏制了之前辅助性岗位因缺少认定程序和标准而被用工单位所滥用的现象。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解读】本条是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明确规定,特别规定了劳务派遣所占用工总量的比例,并且确定了比例计算的方法以及适用范围。根据此条规定,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而用工总量按照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进行计算。同时此条还明确了严控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的范围主要限于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各单位,这就排除了不具有独立用人主体资格的境外企业在中国的代表处,如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解读】本条是对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不低于 2 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但是该条仍回避了实务中大家一直比较关心的被派遣劳动者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从本条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关系稳定性的立法目的来看,应当理解为《规定》并不禁止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解读】本条是关于被派遣劳动者的试用期问题,根据该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与同一个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至于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至不同的企业时如何考核其是否符合用工条件的问题,用工单位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的试工期,明确试工期内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考核标准等,但这种试工期在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只能作为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依据,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 的依据。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协议必备内容的规定。

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就派遣劳动者一事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约定,其相关内容既涉及到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各自权利义务的问题,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问题,所以劳务派遣协议对于派遣事项应进行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协议除了约定派遣人数、派遣期限、派遣岗位、工时休假等条款外,还必须约定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力图从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开始,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 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 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 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义务的规定,包括告知义务、培训义务、支付劳动报酬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另外,劳务派遣单位还承担着督促用工单位合法用工的义务以及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的义务。通过本条,首先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而应尽的义务,其次明确了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发生纠纷时劳务派遣单位的角色定位,要将劳务派遣单位作为被派遣劳动者“娘家人”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

视被派遣劳动者。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工单位义务的规定。

本条除了重申用工单位需要履行《劳动合同法》第 62 条的义务之外,还强调了用工单位不得因为用工类型的差别而歧视被派遣劳动者。如此一来,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有了进一步的保障,用工单位不但要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制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并且在非报酬类的福利方面,也同样享有同等的权利。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解读】本条是关于被派遣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或者罹患职业病时如何处理的问题。

劳务派遣用工的一大特点就是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分立,而在此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者罹患职业病的,会面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应当由谁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手续。该条规定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明确了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在工伤认定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的角色分工以及各自的义务。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则有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而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中,用工单位则应处于主导地位,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在此过程中,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则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另外本条还对工伤保险责任的归属进行了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的补偿办法不能对抗被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工伤补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的问题。

自 2013 年7 月 1 日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正式颁布施行,规定所有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意劳务派遣业务。这就会存在行政许可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的情形,为了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以及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务派遣单位滥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条明确规定,在此情况下,除非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 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 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情形的规定。

本条款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法》第65 条的一个补充,进一步完善了劳务派遣用工中的退回机制,明确了哪些情况下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只是在本条所规定的情形下被退回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依据该退回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还规定了在被派遣劳动者被退回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务派遣单位如何安置被退回劳动者的问题,即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解读】本条是对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情形的限制。根据此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具有《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的情形时,用工单位就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3款、第41 条所规定的情形退回被派遣劳动者。该条款可以说是对《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的一种延伸,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中其他劳动者同等的权利,是对被派遣劳动者充分保护的一项规定。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解读】本条是对《劳动合同法》第65 条第 1 款的补充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 65 条第1 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 36 条、第 38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 条是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 38 条是对用人单位出现违法情形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劳动者拥有单位解除权的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第65 条第1 款中遗漏了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的规定提前通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本条明确了被派遣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 条的所规定的情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进一步完善了被派遣劳动者的辞职权。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解读】本条是关于被派遣劳动者被退回后工作安排的规定。

本条是对《劳动合同法》第65 条第 2 款的补充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 65 条第2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第65 条第 2 款并未对用工单位能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3 项、第41 条所规定的情形将劳动者退回作出规定,本《规定》第 12 条对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作出了补充性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劳务派遣用工中的退回机制。但是对于依据本《规定》第 12 条所规定的情形退回的劳动者该如何处理,需要进一步的明确,依据本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本条规定旨在一方面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劳务派遣单位的权益,避免了被退回劳动者故意不接受工作安排而每月领取生活费情形的发生。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解读】本条规定是关于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时劳动合同的处理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有本条规定的情形时,实际上劳动派遣单位从法律上进入主体消亡状态或者停止经营状态,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为一方主体资格消亡或受限,而导致劳动合同不得不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关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安置问题,本条没有明确规定,仅规定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决定。但是,这并不代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可以随意安置被派遣劳动者,双方必须协商作出妥善的有利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安置方案。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本条实际上是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1 条的一个补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31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第 47 条的规定执行。”但是本《规定》第 15 条、第16 条又增加了两类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对于此新增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此之后,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获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与劳动合同制员工可以获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就基本上一致了。

第五章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解读】本条是关于跨地区劳动派遣用工,被派遣劳动者如何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

劳动者一般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但是不排除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与用工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况,在跨地区劳务派遣过程中,经济发达地区的用工单位往往通过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劳务派遣,来减少社会保险费用以降低用工成本,此种行为显然严重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对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解读】本条是关于跨区劳务派遣社会保险参保主体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跨区劳务派遣社会保险缴纳需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另一种是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条对跨地区社保缴纳主体做了明确的规定,对由用工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做出了限制。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执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违法用工法律责任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的、罚款、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措施。对于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条是对《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违法用工法律责任的重申。

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被派遣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被派遣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被

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工单位违反辅助性岗位确定程序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劳务派遣岗位有三个限定性原则“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用工单位作出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的程序,即需要经过相关民主程序,包括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用工单位内公示等程序,如果用工单位违反上述程序擅自确定辅助性岗位的,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比用工单位其它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来看,本条的法律责任相对较轻。

第二十三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执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该规定与劳动合同制关于试用期的规定相一致。因此,劳务派遣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法律责任与劳动合同制中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的法律责任也应一致,即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 65 条第 2 款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12 条明确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用工单位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非上述可退回情形下,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均属违法退回,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92 条第 2 款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解读】本条是对劳务派遣岗位限定性原则及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制的例外规定。

本《规定》第 3 条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岗位应具有三个限定性条件,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本《规定》第4 条明确了劳务派遣用工所占用工总量的比例。以上两条是劳务派遣的一般性规定,而本条是以上两条规定的例外情形,本条明确了不受劳务派遣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限制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制的范围,主要是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者派往境外工作或者派往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动的,不属于本规定所称劳务派遣。

【解读】本条是关于不属于劳务派遣情形的规定。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筛选符合用工单位岗位要求的劳动者并在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有两个特点:①劳务派遣涉及三个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②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建立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本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者派往境外工作或者派往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动的情形不符合以上劳务派遣的特点,因此不属于劳务派遣,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解读】本条是关于“假外包、真派遣”情形如何处理的规定。

劳务派遣与服务外包以及承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出台之后,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开始在酝酿如何将劳务派遣用工变换一种形式以规避法律规定,而首当其冲的,就是采用服务外包或承揽的方式。因此,为了避免劳务派遣单位假借服务外包或承揽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需要按照劳务派遣处理,防止了劳务派遣的非法变种。

第二十八条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 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 2 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 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用工单位应当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解读】本条是关于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如何过渡的规定。

本《规定》第一次明确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用工单位总用工数的10%,但是在本《规定》颁布时,肯定

会存在一些用工单位实际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了 10%,对于此情况,为了保障用工关系的稳定性,本《规定》在考虑到劳务派遣用工一般以2 年为一合同期的特点,确定了超出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需要在本《规定》施行2 年内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到 10%以下。

同时,本《规定》还规定了一个例外情形,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 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此例外情形在实践中可能会被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所利用,通过倒签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以及延长派遣期间的方式,来规避本《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 2014 年3 月 1 日起施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本《规定》的施行时间的规定。

本《规定》自 2014 年3 月1 日开始实施,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需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的规范性。

第14篇:优秀教师宋维香的先进事迹(推荐)

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材料

我叫宋维香,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小学高级教师,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过初中、小学的语文教学。始终以一个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勤奋努力,成绩突出深受学生的爱戴,家长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我努力探索素质教育的新途径,实施创新教育,在教中研、研中改,积极实践新课程标准。形成了一套学习语文的教学方法:简简单单的学语文,听、说、读、写才是真。古诗的学习方法是:先知诗人、解诗题、再明诗意、悟诗情、最后诵诗文。这样下来学生对古诗词的学习就迎刃而解了。在教师中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其事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

我认真学习和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认真的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了解国家政策和国家大事等等。通过学习,我提高了思想道德素质,在26年的教学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一个人民教师的职责,全身心的投入教育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热爱学习、团结同志、讲究师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落实学校工作部署,以重实际、抓实事、求实效的教学工作的基本原则,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认真落实课程计划,落实教学常规落实教学改革措施,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在三尺讲台上,认真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党的教育政策,教学大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心全意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二、学习上努力进取,提高业务能力。

我深深地认识到,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在深化教

育改革,全方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提倡创新教育的今天,不学习是不行的,从而树立了终身学习思想,所以我积极参加学历培训,于2001年完成了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课程,参加了新课程培训,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和教师提高培训等。抓住一切培训机会,不断为自己充电,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及时将培训的知识与同事交流,用于教学实践中,为培

养社会合格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主动向老教师学习,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听其他教师的课,从中吸取长处,常和同事探讨教育教学方法,研究和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制作课件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提高了教学质量。

三、工作中真抓实干,成绩优异

在26年的教学工作中,我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钻研课标和

课程,把握课文的重点和难点,精心设计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了解学生实际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做到心中有学生,胸中有教学,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准确无误。既注重了知识的传授,又注重了学生能力的培养,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培养了创造性思维方式,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极大的活跃了课堂气氛,让学生愉快的学习,健康的成长,大大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

作为教师,应该明白任何学生都会同时存在优点和缺点两方面,对优生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对后进生则易于发现其缺点,尤其是在学习上,后进的学生往往得不到老师的肯定,而后进生转化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全班学生的整体成绩,所以,我不但注重抓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而且还有关爱贫困生。

在教学中,我坚持“严格要求、严中有爱”的原则,为学生的身心健康着想,让他们感受到学校、班级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主动配合到集体中来,主动参与建设维护这个集体,我班有个叫

葛平昊的同学,学习成绩较差,写字潦草,厌学。在我的勤奋工作中,她写的字工工整整、认认真真,学习成绩直线上升,期末检测中成绩良好,还有个弱智生叫王执军,在我接这个班以前,每次考试都得零分,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上班调皮捣蛋,故意挑逗别人,恶作剧不断。我了解情况后慢慢地做他的工作,跟他谈心,嘘寒问暖,关心他的生活及心理健康,我把自己孩子穿小了的衣服、鞋子、袜子、帽子、羽绒服„„拿出来给他穿,合适的现在穿,大了的让他带回家以后穿,他非常高兴。有一次,他大便时弄了一裤子,我把他带回家亲自为他洗澡,把身上的衣服全部换上我孩子的衣服,他高兴得哭了,说:“老师,你真好比我的妈妈还好!”是的,这的确是真的。他的家庭非常困难,母亲是个神经病,全家靠父亲一个人种地为生,又有谁来关心他,爱护他,他从来没享受到这样的关爱,能不哭吗?从此,这个孩子转变了,听话了,也能写自己的名字了,更能做一些简单的题了,期末考试也能得个二三十分了。在这之前我还帮助过许多没妈妈的王世淑、王世收,现在都是大学生了;还有没爹没妈的葛家海,我经常的帮助他,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有一次,他奶奶感动的给我跪下了,说:“老师,我也不会说什么,我给你跪下!”我说:“这哪成啊,快起来,这是老师应该做的。”这个学生现在在五莲三中学习,学习成绩很优秀。由于我的关心和爱护,再加上教学方法得当,学生们都爱上我的语文课,说是上语文课就是一种享受,时间过的真快,我的教学成绩一直很优异,

2002年五年级毕业考试取得了全县第一名。曾多次被评为镇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教学成绩腾飞奖,四次年终考核为优秀教师,四次被推荐为县级优秀教师„„

教育这项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开拓前进争取更大进步。

第15篇:中卫市香山乡深井村主要先进事迹

深井村主要先进事迹

深井村地处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政府西部,总人口1098人。近年来,深井村坚持以扶贫开发总览全村工作,始终坚持把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各项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立足实际,统筹谋划,采取各种措施,以促进贫困人口增收,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整合扶贫资源,集中各方力量,大力发展硒砂瓜优势产业,积极开展产各项扶贫工作,使全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正确选择发展道路,坚持科学规划

深井村村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严重缺水,交通不便,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近年来,深井村抓住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机遇,带领全村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苦拼实干,全力改善贫困落后的面貌。为加快扶贫开发,促进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化扶贫

村两委在扶贫开发实践中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村里的硒砂瓜产业。深井村坚持以硒砂瓜为扶贫开发产业,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使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促进了全村经济的快速增长。经过几年发展深井村农户压砂地规模快速增长,总面积达到3.6万亩,促使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过扶贫标准。

三、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因地理环境特殊的影响,全村居住分散,基础设施条件差,特别是交通条件严重滞后,不仅大大地增加了农民生产成本,制约着村民的生产生活,也严重影响深井村农民脱贫致富。通过扶贫开发的实施,为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状况,促进深井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修村级道路8公里,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出行难。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使深井村的主要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主导产业得到发展,根本上解决了硒砂瓜销售道路难问题。

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消除“空壳村”

深井村为摘掉集体经济“空壳村”的帽子,帮助扶持全村贫困户及早脱贫致富,提升自我“造血”能力,村两委反复讨论研究,千方百计想办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扶贫资金有效整合,投资80万元新发展村级集体压砂地666.7亩。经过几年运作,解决了部分贫困农户的就业问题,也使得村级集体每年收入9万元,让深井村走出了“空壳村”行列。

五、村级互助资金助扶贫工作展开

深井村生产发展资金短缺是制约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的主要瓶颈。自2009年以来,我深井村大力发展村级互助资金,其中国家拨款20万元,农户筹集13.3万元,总共投放33.3万元。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村级互助资金项目有效缓解了农户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大力扶持了贫困群众的硒砂瓜产业,受到广大贫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被深井村的群众亲切地称为“农民自己的小银行”、“增收致富的好帮手”。

深井村以将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为契机,振奋精神,苦拼实干,跨越发展,率先崛起,为实现扶贫开发新跨越,提高全村人民生活水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16篇:学习杨帮武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杨帮武同志先进事迹

心得体会

位于四川省东北部的大竹县属于省定贫困县,该县华山村是2007

年全县确定的高寒山区首批十大特困村之一,最高海拔达1350米。该村党支部书记杨帮武扎根山区,团结支部、村委会一班人,组织带领全村800多名村民,向贫困宣战,自力更生,苦干实干,修公路、

兴水利、建房屋、育产业、美环境,昔日贫困村终于提前迈向小康村。在扶贫新村建设过程中,党支部书记杨帮武忍受病痛折磨,以坚

定的信心和顽强的毅力,和村民一道坚持战斗在施工第一线。因肾脏坏死,不得已才到医院接受了肾脏摘除手术,不待身体完全恢复,杨帮武的身影又出现在施工现场,给全体村民以莫大的鼓舞,战胜贫困的干劲和动力更强更足。杨帮武多次说过这样一句话:“拼了命,也要让乡亲们过上好日子”!为此,杨帮武也被村民们亲切地称为“舍‘肾\'忘死铁支书”!

目前,华山村已修通了宽阔的水泥公路,铺设了饮水管道,大多

数农户用上了自来水,并在全县率先建起了“川东民居”风格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美化绿化庭院,农民告别祖祖辈辈居住的低矮破旧的土墙房,搬进了宽敞、明亮、洋气的别墅式新农居。全村5个社的优质

水果基地也初具规模。2010年,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33元。杨帮武同志是达州市先进党务工作者的优秀代表,在他身患重病

之时,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其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无不感动着我们。

通过对杨帮武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我进一步深化了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提高了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更好地爱岗敬业、献身教育事业。

杨帮武同志在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讲奉献,真为民的精神,使我深受教育。我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杨帮武为榜样,讲政治,听党指挥,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开展好本职工作,为学生服好务,真心让家长放心,为大竹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建设乐居、乐业、乐商、乐学、乐游的幸福大竹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17篇:学习郑伯武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郑伯武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闽清县城关小学 王颖

最近一段时间我在网络上对有关郑伯武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学习,深受触动。 在他诸多事迹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2006年6月8日下午5时40分,葛岭镇巫洋村东坑2号发生山体滑坡,邱根金一家五口人被压在泥土下,情况十分危急。接警后,郑伯武同志迅速带领民警王叶炜、胡学云赶赴距葛岭镇有20多公里现场参加救援。由于现场地处偏僻且大量的泥石流将整座房子都吞没了,险情发生后,没有人知道被困群众的确切位置,给救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郑伯武带领民警王叶炜、胡学云及赶到的群众,用锄头、铲子等挖土工具往最有可能被掩埋的方向挖去,挖了约半个小时,忽然听到瓦砾堆下有微弱的喊叫声,大伙迅速兴奋起来,郑伯武与俩民警不顾双手被瓦片刺破的疼痛,用手将瓦砾一点一点的扒开并将被困的邱根金救出。此时,天色已暗,豆大的雨水已将民警们的衣服完全浇透,分不清他们身上流的到底是汗水还是雨水。正当大伙们在救援第三名被困群众时,一根悬在半空中长约12米、直径约30厘米的主梁随着运动着的泥石流眼看就要砸到被困的群众了。在这紧急关头,只听一声\"跟我上\",郑伯武教导员与王叶炜、胡学云两名民警一踊而上,硬是用肩膀将这跟主梁紧紧顶住,被困的群众才幸免于难。在旁边帮忙的群众无不为他们捏了一把冷汗。救援结束,已是凌晨一点多,郑伯武不顾一身的疲惫,积极主动配合镇村干部,挨家挨户检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紧急转移村民8户36人,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郑伯武率领的抢险突击组,后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灾情过后,郑伯武回到已是一片狼籍的小家,看到年迈的父亲在屋顶收拾被狂风刮碎的瓦片,平时铮铮铁骨的汉子止不住豆大的泪水夺眶而出„„

做为一名工作在一线的人名教师,我要学习郑伯武同志心系百姓、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把他转化为心系教育、一心为学生的情怀。把党的教育事业、学生的需要放在最高位置,满腔热情为师生、家长排忧解解难。学习郑伯武同志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就是要像他那样爱岗敬业、踏实苦干,养浩然正气,树廉洁清风,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融入到社会主义事业中。面对学生,我们既要做学问之师,又要做品行之师,既要以人格魅力引导学生心灵,又要以学术造诣开启学生的智慧之门。要知道“爱是教师一生的功课,责任是教师永远的习题”。教育学生时,多一把衡量学生的尺子,树立学生成长的自信,使学生得到进步,使更多的优秀学生脱颖而出;课堂教学时,在注意力上多一点对学生思维情况的关心,让学生对课堂产生向往和眷恋,让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提高学生在校园的生命质量。总而言之,学习郑伯武同志就是体现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第18篇:驾驶员陈爱武同志的先进事迹

标兵驾驶员陈爱武同志的先进事迹 陈爱武同志,一个平凡的油罐车驾驶员,他自2008年加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湖南分公司以来,怀着一颗对党忠诚、对事业热爱、对企业负责的雄心,情系运输事业,汗洒平凡岗位,兢兢业业地战斗在成品油运输生产一线上,几年来,他都能做到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文明驾车、安全行驶,礼貌服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4年来,在他驾驶的油罐车,没有出过大小事故,创下安全行车三十五万公里的良好业绩,陈爱武同志曾多次受到湖南分公司嘉奖,先后被评为优秀驾驶员、劳动模范、生产标兵、先进党员。

一、牢记宗旨,与时俱进

虽然他只是一名普通的成品油配送车驾驶员,可他自始至终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刻刻为国家、为人民、为单位的利益着想。为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他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几年来他都能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危货道路运输管理规章制度和集团公司“三项禁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抵制“黄、赌、毒”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还以身作则、身

先士卒,以实际行动去激励其他司机,为日后开好安全车,创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打下了坚定的思想基础。

二、爱岗敬业、安全行车

陈爱武同志对开车的确是很有缘,自他1990年参军的第一天起,便加入了开车的行列,当时他被划分到某部队特警支队里当兵,无论是从一名普通战士、班长,还是到现在的一名成品油运输驾驶员,他都能兢兢业业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他平时工作时间很少讲话,一直是个勤勤恳恳的“老黄牛”并在1992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当翻开他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档案,部队领导是这样对他评价的“其战士,作风正派、任劳任怨,自觉钻研业务技术,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较好地完成各项运输任务,几年来安全行驶五万多公里……”。是的,对陈爱武来说开车永远讲求“安全第一”,他深深地懂得,安全行车是成品油配送服务的前提,优质服务更离不开安全行车。曾几何时,配送计划的公路,坡陡、弯急、路窄,在这样的公路行车,既辛苦又危险,稍有疏忽大意,便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事故。为达到安全行车,他一贯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执行安全行车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无论何时、何地都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行车过程中,他严格做到“四不”——不开英雄车、斗气车;不酒后开车;不强行超车,注意控制车速,保持中速行驶;在相互会车时,

他坚持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礼让三先,转弯时牢记“靠右、鸣号、减速”三件事。古人说得好“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正因为他具有这种工作谨慎的态度,直到现在从未出过一次交通事故,而他个人也创下了4年安全行驶35万公里的良好业绩。

作为运输服务行业,尤其是成品油配送服务是不分时间界限的工作。4年来他一直都“以路为伴,以车为家”,多少个春夏秋冬,他总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坚决服从领导分配。

除此之外,他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还坚持在业余时间学习先进技术和经验。对车辆设备,他更是精心研究,边学边做边提高,他大胆创新,不断尝试。他驾驶的湘A08752为04年投入运行的东风260马力前四后八轮车辆,由于在每次进行车辆保养时都在车旁监督修理,加强车辆日常的例行维护。经常清洗油管,调整好进、排气门间隙,而且还亲自安装了冷却装置,避免刹车拖增加油耗。使车辆车况大幅提高,扭亏为盈由以前的老大难变为车队主力配送车辆。作为一名油罐车驾驶员,他在执行各项任务时不挑肥拣瘦,安排到哪就干到哪。总是能够安全、优质的执行完任务,赢得用户的信赖,在他配属的加油站,口碑很好。

陈爱武同志是这样一位严于律己,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驾驶员,支撑他内心世界的是一个老驾驶员的理想、信念、

精神、毅力。4年来,陈爱武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和支持,赢得了甲方单位和客户的依赖和喜爱。纷至沓来的是一封封表扬信,一本本荣誉证书,一篇篇表扬稿。但陈爱武同志并不以此作为炫耀的资本,他依旧平凡而忙碌,车开到哪里,优质的配送服务就做到哪里,用真诚树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站着做人,跪着服务的新形象!

第19篇:学习糟兰香村医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糟兰香村医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不断使身边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身边的典型人和事学习,我校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三学”学习糟兰香村医先进事迹。

一是学习她忠诚于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糟兰香同志对党无限忠诚,她把全部精力奉献给了党的医疗卫生事业,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全校各族党员干部要向她学习把个人价值与党和人民需要紧密联合起来,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把自己融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中。

二是学习她牢记使命、心系群众的高贵品格。糟兰香同志始终把各族群众的迫切需求放在心上,对待各族群众如家人,倾尽全力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向她学习,就是要像她那样,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三是学习她胸怀大局、爱岗敬业的精神境界。向糟兰香学习,就是要学习她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的实干精神,就是要学习她立足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敬业精神,踏踏实实地开展工作,为霍城跨越式发展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

第20篇:河南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董翠香教授先进事迹

河南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董翠香教授先进事迹

董翠香 女,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体育学院体育科学研究所所长、体育学院副院长、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会员、中国学校体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体育科学学会理事。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董翠香同志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崇高的思想品质。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工作中,她爱岗敬业,勇于开拓,锐意进取,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表现出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担任硕士生导师以来,成果丰硕,已培养硕士研究生20余名。作为体育学院副院长,她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师范院校培养人才的新模式,科学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按照重点课程建设的要求,全面制定教学管理及科研奖励等一系列制度来深化教学改革;深入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引导广大教师改变单纯传授知识的观点,树立素质教育观念,创新观念和现代教育观念。积极投入硕士点的申报工作,加强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积极争创品牌专业、特色专业。为体育学院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董翠香同志曾获得多项荣誉及奖励: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6年被评为全国百名高校优秀中青年体育教师,同年获李鹏题词的“体育新苗奖”,2001年被评为河南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研究,并多次主持省级课题。主要课题

有:河南省学校体育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21世纪新型体育教师培养模式研究;并参与 “中国 2008年奥运会与学校体育发展”等数项国家“八五”、“九五”、“十五”教育规划重点课题。读博期间,还参与了北京市课题(2008 年奥运会对北京大中小学生体育意识和行为影响的研究)的研究工作和教育部审核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科书的编写工作;并在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等体育核心类期刊和其他刊物发表文章近50篇;主编、参编著作10余部。

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就是要求每个党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董翠香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胸怀全局,心系师生,为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学院尽职尽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深刻内涵。

武 香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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