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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医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21 08:33:02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十佳医先进事迹

“十佳医生”先进事迹

文刚,男,41岁,中共党员,本科,市一院外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工作作风认真踏实;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应用于临床,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成功完成了5例肝移植手术,填补了合肥市大器官器官移植的空白。曾多次组织、参与“送医、送药”到革命老区和贫穷地区和义诊活动。其所在科室先后获省、市重点医学学科。

徐文安,男,49岁,中共党员,医学硕士,市二院神经内科主任、主任医师,合肥市政协委员,医院第一届和第二届科技拔尖人才。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具有扎实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深受患者好评。他对业务精益求精,勇于探索。曾参加两项全国性科研课题的研究,其本人主持的两项科研课题为合肥市重点科研课题。其中一项已完成并通过省内外专家鉴定。撰写近百篇医学科普文章,在各级报刊发表,惠及群众。

杨祖华,男,47岁,中共党员,本科,市三院骨科主任、主任医师,安徽省骨科学会常委。二十多年来,他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确诊患肾癌的时候仍坚持为患者做手术。对患者高度负责,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自觉抵制医疗过程中的“红包”及吃请等不正之风,多次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和院级先进个人。 2000年度被省卫生厅授予“卫生系统先进个人”称号。近年来先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五项。

董毅,男,50岁,中共党员,本科,市精神病医院主任医师,市重点学科——临床精神病学科主要负责人,安徽医科大学等多所大专院校兼职教师。从医二十余年,坚持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身于为病人服务的工作中,得到了病者及其家属的广泛好评,积极投身于抗击“非典”和“抢险救灾”活动。精益求精,努力钻研,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在医学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40余篇,发表译文近30篇,参编著作2部。

张东升,男,38岁,本科,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治医师。1989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他十几年如一日,认真钻研技术,努力为病人服务。1999年,志愿参加了“省首届青年卫生志愿者扶贫接力”活动,来到金寨县天堂寨镇卫生院,其间共为当地群众做手术40例,接诊病人2000多人,主动为贫困病人垫付医药费8000多元,还多次自费买药看望孤寡老人,并长期资助一个名叫李丽明的孩子上学。先后被评为“省优秀青年卫生志愿者”、“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人物”、“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等多项荣誉。

柳七零,女,34岁,中共党员,市口腔医院口腔内科医生。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恪守职业道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每次治疗前,她都积极以患者沟通,使患者在透明的氛围中感受到尊重和理解,在她灵巧的手中,挽救了无数颗原本可能会拔除的患牙。多年来,她以较高的医术解决了众多牙病患者的痛苦,以高尚的医德医风赢得了患者的信任和赞叹。

韩玉龙,男,38岁,中共党员,本科,肥东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主治医师。15年来他在救死扶伤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尽职尽责,经常加班加点,团结带领全科同志,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方法,

使医院外科整体水平上了新台阶,做出了优异的成绩。视患者为亲人,耐心细致,多查多问多解释,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为多名患者解除病痛,受到患者高度评价。

张后伦,男,48岁,中共党员,本科,肥西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爱岗奉献,刻苦钻研业务,工作踏实肯干,带领全科同志,开展多项新技术、新项目和新疗法,热情为患者服务,使单一普外科在几年的时间里发展到以普外科为主体、胸外、脑外、泌外各专业组协同齐上的综合性外科,并获得多项县、市级科技项目奖,2003年又成功申报为“合肥市重点扶持学科”。

储肖林,男,45岁,中共党员,本科,中铁四局中心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工作作风严谨踏实,兢兢业业,以优良的专业技术,解除患者的病痛,取得了患者的信任。在担任地处青藏高原海拔4750多米铁路工地医院分院长期间,克服家庭和高寒缺氧困难,圆满完成医疗救治工作。为青藏铁路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曾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次。

杨大严,男,50岁 ,中共党员,合肥心血管病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精通心内科诊疗技术,熟练掌握导管技术,在心脏介入方面颇有建树。2002年毅然放弃高薪回到家乡合肥,一年半就做了近500例次心脏介入,有效率100%,无一例再发,无一例并发症。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加班加点,对贫困病人给予优惠和照顾,并经常参加基层医疗活动。

推荐第2篇:狱务公开

信阳市监狱狱务公开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要求,信阳市监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向社会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监狱的性质、任务和职责权限

监狱的性质: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监狱的任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职责权限:为了有效实施改造,必须综合运用教育、劳动、管理三大手段,辅之以心理矫治,特别突出教育改造。

二、监狱人民警察的权利、义务和纪律要求

监狱人民警察的权利为:刑罚执行权、依法管理监狱权、教育改造权等。

(一) 刑罚执行权

1.收监权,收监权是监狱人民警察独有的权力,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将罪犯收押、剥夺人身自由。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监狱人民警察队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如符合收监的条件,法律文件齐全准确,即有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判决 1

书、执行通知、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

2.不予收监权。没有法律文件或缺少记载有误等,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和怀孕、哺乳期妇女。

3.身体检查权。4.人身和物品检查权。 5.申诉、控告和检举的处理权。 6.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权。 7.减刑、假释建议权。 8.释放权。

(二)依法管理监狱权 1.分押分管权 。

2.警戒权。抓获罪犯权、戒具使用权、武器使用权、信件检查和扣留权、物品批准、检察权、考核权、奖励权、离监探亲批准权、处罚权、狱内侦查权。

(三) 教育改造权。思想改造权、文化改造、职业技术教育权、劳动改造权、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权。

监狱人民警察的义务:根据《监狱法》第十三条规定,监狱人名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监狱人民警察的纪律要求

1.根据《监狱法》第十四条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2)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赞成罪犯脱逃; (3)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4)侮辱罪犯的人格;

(5)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6)为谋取私利,簏罪犯提供劳务;

(7)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8)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9)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2.《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对监狱机关和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管理工作进行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一)信访、举报材料受理制度

1.监狱纪检监察和刑罚执行部门为有关罪犯监管改造的信访、举报材料的受理部门。监狱领导个人也可直接受理信访、举报材料。

2.对信访、举报材料实行专人调查处理制度。

3.收到信访、举报材料要立即编号并登记。

4.对信访、举报材料的调查处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5.对每一信访、举报材料的查处过程、核实的情况及处理结果都要形成有参与人亲自签名的文字材料与原件合并保存。 6.信访、举报材料要求反馈或能够反馈的,要及时反馈,并将反馈情况做好记录。

( 二)咨询、举报电话受理制度

1.各监狱纪检监察和刑罚执行部门为咨询、举报电话的受理部门。监狱领导也可直接受理咨询、举报电话。

2.建立专门的咨询、举报电话记录本,详细记录咨询人或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咨询举报时间、咨询举报事项、对咨询内容的答复等。

3.对举报内容的查处过程、核实的情况及处理结果要形成有参与人亲自签名的文字材料与电话记录合并保存。

4.对要求回复的举报电话,要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回复给举报人。

(三)狱内举报箱制度

1.要在监狱生产区、生活区的适当场所和罪犯接见室分别设臵监狱长举报箱、检察机关举报箱、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箱。2.举报箱要有专人定期开启并及时将举报材料登记编号。 3.对举报材料的查处过程、核实的情况及处理结果,要形成有参与人亲自签名的文字材料并与原件合并保存。

4.举报材料要求反馈或能够反馈的,要及时反馈,并将反馈情况做好记录。

(四)狱长接待日制度

1.监狱长每月有两个工作日分别接待罪犯、罪犯家属和社会各界人士。

2.监狱长要按公布的日期接待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各界人士。3.监狱长接待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各界人士,要有固定的地点和标志。

4.要疏通罪犯与监狱长会面的渠道。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限制或阻止罪犯与监狱长会面。

5.监狱长接待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情况要有专门记录。对接待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安排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形成材料保存。

四、罪犯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罪犯的基本权利

1.罪犯有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2.罪犯有辩护、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有选举的权利; 4.罪犯有维护身体健康,有病得到诊治的权利; 5.罪犯有按规定通信、会见的权利; 6.罪犯有依法获得行政和刑事奖励的权利;

7.罪犯有刑满依法获得按期释放的权利;8.罪犯有法律未剥夺或限制的其它权利。

(二)罪犯的基本义务

1.罪犯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2.罪犯有遵守监规纪律的义务;

3.罪犯有服从监狱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的义务;4.有劳动能力的罪犯,有参加劳动的义务; 5.罪犯有接受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的义务; 6.罪犯有爱护国家财产,保护公共设施的义务; 7.罪犯有维护正常改造秩序,自觉接受改造的义务; 8.罪犯有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的义务; 9.罪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罪犯服刑期间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根据《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规定,监狱服刑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基本规范

第一条 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 第二条 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认罪悔罪。 第三条 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 第四条 明礼诚信,互助友善,勤俭自强。

第五条 依法行使权利,采用正当方式和程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 服刑期间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1)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 (2)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

(3)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

(4)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 (5)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 (6)不偷窃、赌博;

(7)不打架斗殴、自伤自残; (8)不拉帮结伙、欺压他人;

(9)不传播犯罪手段、怂恿他人犯罪; (10)不习练、传播有害气功、邪教;

(二) 生活规范

第七条 按时起床,有秩序洗漱、如厕,衣被等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第八条 按要求穿着囚服,佩戴统一标识。 第九条 按时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条 保持个人卫生,按时洗澡、理发、剃须、剪指甲,衣服、被褥定期换洗。

第十一条 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爱惜粮食,不乱倒剩余饭菜。

第十二条 集体行进时,听从警官指挥,保持队形整齐。

第十三条 不饮酒,不违反规定吸烟。

第十四条 患病时向警官报告,看病时遵守纪律,配合治疗。不私藏药品。

第十五条 需要进入警官办公室时,在门外报告,经允许后进入。

第十六条 在野外劳动现场需要向警官反映情况时,在三米以外报告。

第十七条 遇到问题,主动向警官汇报。与警官交谈时,如实陈述、回答问题。

第十八条 在指定铺位就寝,就寝时保持安静,不影响他人休息。

(三) 学习规范

第十九条 接受法制、道德、形势、政策等思想教育,认清犯罪危害,矫治恶习。

第二十条 接受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心理测试,养成健康心理。

第二十一条 尊重教师,遵守学习纪律,爱护教学设施、设备。

第二十二条 接受文化教育,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争取良好成绩。

第二十三条 接受技术教育,掌握实用技能,争当劳动能手,增强就业能力。

第二十四条 阅读健康有益书刊,按规定收听、收看广播电视。

第二十五条 参加文娱活动,增强体质,陶冶情操。

(四) 劳动规范

第二十六条 积极参加劳动。因故不参加劳动,须经警官批准。

第二十七条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八条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不违章作业。

第二十九条 爱护设备、工具。厉行节约,减少损耗,杜绝浪费。

第三十条 保持劳动现场卫生整洁,遵守定臵管理规定,工具、材料、产品摆放整齐。

第三十一条 不将劳动工具和危险品、违禁品带进监舍。 第三十二条 完成劳动任务,保证劳动质量,珍惜劳动成果。

(五) 文明礼貌规范

第三十三条 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

第三十四条 言谈举止文明。不讲脏话、粗话。

第三十五条 礼貌称谓他人。对人民警察称“警官”,对其他人员采用相应礼貌称谓。

第三十六条 服刑人员之间互称姓名,不起(叫)绰号。 第三十七条 来宾、警官进入监舍时,除患病和按规定就寝外,起立致意。

第三十八条 与来宾、警官相遇时,文明礼让。

六、罪犯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

1.监狱对罪犯实行分级处遇的管理办法,分级处遇等级分为从严管理、普通管理、从宽管理。

2.监狱根据罪犯服刑时间和改造表现,按规定确定、调整罪犯的处遇等级。

3.罪犯对处遇等级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狱提出复议申请,监狱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不同处遇等级的罪犯,在通信、会见、文体活动、购物、离监探亲和与亲属共餐、同宿等方面,按规定享有不同待遇。

七、罪犯获得表扬、记功、或物质奖励的条件和程序 (一)表扬、物质奖励或记功的条件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1.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 2.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3.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4.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5.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6.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贡献的。

(二)审批程序

1.对罪犯表扬、物质奖励、立功等行政奖励,由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监狱长批准。

2.行政奖励的决定应当在罪犯中公开。罪犯对行政奖励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监狱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罪犯受到警告、记过或禁闭等处罚的条件和程序

(一)警告、记过或禁闭等处罚的条件

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1.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2.辱骂或者殴其它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7天至15天。罪犯禁闭期间停止会见亲属。

(二)审批程序

1.对罪犯警告、记过或者禁闭的行政处罚,由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由监狱长批准。2.行政处罚的决定应当在罪犯中公开。罪犯对行政处罚决定有

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监狱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九、罪犯立功和重大立功的条件和程序

(一)立功表现

确有立功表现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在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二)重大立功表现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立功和重大立功的提请程序

1.对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实行“三公开、二公示、一监督”制度,分监区、监区、监狱逐级集体研究呈报制度。

“三公开”即在减刑实施前将罪犯考核奖惩情况公开、减刑条件指标公开、办理程序公开;“二公示”即监区集体研究拟定的减刑名单公示、监狱集体研究拟定向法院呈报的减刑名单公示;“一监督”即接受纪检监察部门、驻狱检察机关和罪犯监督。罪犯对监区、监狱公示的拟呈报减刑罪犯名单有意见的,可通过意见箱或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应及时查处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罪犯。监狱集体研究确定的减刑名单在各监区罪犯中公示7日无异议后,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结果在罪犯中公开。

十、罪犯通信、会见的条件和程序

1.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来往信件应当经过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应当予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2.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会见时收受的物品,应当接受检查。

3.罪犯会见时,监狱按照不同的处遇级别,安排相应的会见方式。

十一、罪犯收监、释放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1.根据《监狱法》相关条款规定,罪犯收监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如下:

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第十七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

2.根据《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十二、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监狱法》相关条款规定,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方式和途径如下:

第二十一条 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第二十三条 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

第二十四条 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十三、罪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监狱向人民法院提请罪犯减刑、假释的建议书 (一)减刑的条件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的:

(1)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提请减刑的程序

1.对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罪犯中公开。 (三)假释的条件

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四)提请假释的程序

1.对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4.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结果应在罪犯中公开。 十

四、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一)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保外就医: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 2.自伤自残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收监: 1.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刑期未满的;

2.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3.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4.违法犯罪的;

5.违反公安机关监督管理规定的;

6.以自伤、自残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二)审批程序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批。批准机关应当将准予暂予监外执行

的决定文书抄送监狱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并通知暂予监外执行地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4.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由保证人领回,或者由监狱人民警察送回,并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证人应当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十五、罪犯离监探亲、特许离监的条件和程序

(一) 离监探亲的条件 1.奖励性离监探亲

对具有《监狱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罪犯,可以批准离监探亲:

(1)有期徒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2)宽管级处遇的;

(3)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4)探亲对象的常住地在省内的。

离监探亲的对象限于罪犯的配偶、子女、父母。 2.特许离监探亲

对于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离监探亲: (1)剩余刑期十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2)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病危、死亡,或者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3)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

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的,有当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和签署的意见。 (4)特许离监去处在本省内。

(二)审批程序 1.奖励性离监探亲

(1)监区根据离监探亲的条件,对提出申请的罪犯的情况进行审查,填写《罪犯离监探亲审批表》,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报监狱长审批。

(2)离监探亲的罪犯在家探亲的期限为三至七天。 2.特许离监探亲

(1)罪犯及其亲属或监护人提出申请。 (2)监狱按照离监探亲的程序审查批准。 (3)罪犯特许离监探亲的期限为一天。

六、对罪犯服刑改造表现进行考评的条件和程序 1.正在监狱内服刑的罪犯都必须参加计分考核。

2.监狱建立对罪犯的日常考核制度,以计分的办法对罪犯进行考核。计分考核的结果作为奖罚和呈报减刑、假释的依据。 3.监狱人民警察按规定对罪犯计分考核,并及时公布结果。 4.罪犯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狱提出复议申请,监狱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七、罪犯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有关情况

根据《监狱法》相关条款规定,罪犯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有关情况如下:

第六十一条 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第六十二条 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

第六十三条 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六十五条 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第六十六条 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第六十七条 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十八、罪犯狱内又犯罪的处理程序和结果

根据《监狱法》相关条款规定,罪犯狱内又犯罪的处理程序和结果如下:

第五十九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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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

十九、罪犯伙食、被服实物质量标准,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有关情况 (一)罪犯的生活管理

1.监狱按照国家规定的实物量标准供给罪犯伙食,保证饮食卫生。每周公布食谱,每月公布伙食开支帐目。

2.监狱对有特殊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罪犯,单独设灶。罪犯患病住院期间,适当提高伙食标准。

3.罪犯居住的监舍做到坚固、透光、清洁、通风、保暖。4.监狱按国家规定统一配发被服。

(二)罪犯的医疗管理

1.监狱设立医疗机构,负责罪犯的医疗保健,确保罪犯有病时及时得到治疗。

2.监狱建立健全卫生防疫网络,定期对伙房、监舍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十、罪犯劳动项目、岗位技能培训、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有关情况

根据《监狱法》相关条款规定,罪犯劳动项目、岗位技能培训、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有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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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第七十一条 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

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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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狱侦工作方针

2012年狱侦工作计划

2012年我监狱狱侦工作在省局职能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提高狱侦防范能力为中心,以防脱逃、狱内案件等重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狱内侦查基础工作,完善狱侦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和提高狱侦队伍的责任心和战斗力,提高狱侦工作的实效性。防止罪犯脱逃、凶杀、自杀及降低狱内案件的发生。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今年我侦查工作力争做到以下几点,确保改造工作安全稳定。

一、提高民警对侦查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狱侦工作的全面开展。

狱侦工作系监狱改造工作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监狱安全稳定的基石。结合当前我监狱实际情况,一是科室亲自参加监区的敌情调研会议,积极听取和掌握第一手材料,并根据监狱的改造工作实际,对监区狱侦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督导监区狱侦工作。二是积极邀请监狱领导参加每月敌情调研会议,掌握当前狱侦工作情况,指导狱侦工作。三是每季度对狱侦民警进行业务培训,传达狱侦工作方针及工作要求,同时以全省各监狱的案例为教材提高全体民警对狱侦工作的重视程度。四是积极协调各级领导兑现狱侦经费,为狱侦工作提供良好物质保障。

二、强化敌情调研制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随着近几年来押犯成份的变化,罪重刑长犯人、累犯不断增加;涉枪、涉毒、涉黑犯人出现;罪犯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等实际情况,开展好针对性的犯情、敌情调研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今年,我科室要始终坚持定期召开敌情分析会议,尤其是重要时段不忘敌情调研。譬如:节日安全保卫阶段,都能做到及时收集、反馈敌犯情动态,并且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督促并指导监区敌情调研工作,要求监区每周召开一次敌情调研会议,第一时间了解并掌握敌犯情变化。掌握罪犯中的敌情、了解动态,是狱侦工作的一项基本功,这项工作做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狱侦工作的成败。

三、明确责任,强化危险罪犯的控制和要害部位的排查管控工作。

1、对危险罪犯的控制。对危险罪犯实行“三级”专管专控并签定责任书。与此同时每月坚持排查工作,对已经确立为危险分子和重点犯人的排查危险程度,是否有新动向;对没有被确立为危险的,采取“逐个过筛子”,判断是否有危险苗头。目前共排查出重大危险分子X人,一般危险分子X人,重点犯人X人。通过“三级”管理,这部分罪犯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2、要害部位的管控。结合我监狱当前实际,经过细致排查,监狱A级要害部位由原来X处增加到现在的X处,监区B级要害部位由原来的X处增加到现在的X处,对于这些

要害部位已层层签定了责任书,确保要害部位的管理控制,发现问题即刻整改,做到无死角漏洞,保障安全稳定。

四、认真抓好狱内“耳目”建设,并定期对“耳目”进行整顿。

布建有效的“耳目”网络,是狱侦工作任务基础,对于预防狱内重新犯罪及收集各类线索,了解掌握敌犯情动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耳目”的建设,要严格按照标准、比例进行物色,强化狱内“耳目”日常考核工作。并认真抓好“耳目”的奖惩工作,发挥激励效能。要定期对现有“耳目”进行整顿,对于不能为我所用,不能发挥作用的耳目要及时撤换,对耳目重新布置工作任务,确保监狱改造安全。目前耳目整顿两次,共撤销不发挥作用的耳目X人,补充X人,纯洁了耳目队伍。

五、严格执法,预防与打击狱内重新犯罪活动。预防与打击狱内重新犯罪,把各类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是狱侦工作任务之一。侦查狱内案件,要严格执法,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刑讯逼供,不体罚虐待,做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制作规范的法律文书。对于狱内重新犯罪活动,科室要做到快速侦破,快速结案,严厉打击狱内重新犯罪势头。

六、规范监区基础业务建设。

针对我监狱狱侦工作实际,一是,全面实行微机化管理,

要求把各类业务表格、簿册、狱侦工作档案等全部装入微机中以提升狱侦工作管理水平;二是,抓实、抓细省局统一规范的狱侦基础建设;三是,每月按规定时间上报狱侦工作材料和数据,做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四是,强化基层监区基础业务建设。

七、充分发挥协同作战的功效

在强化狱侦工作的同时,我科室要积极协调工作,配合狱政、刑罚等部门查处罪犯违纪案件。为各职能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充分、准确、可靠的依据。

面对诸多困难和不足,我们深知狱侦工作任重道远。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第一的思想,把防重、特大事故;防止罪犯脱逃、凶杀、自杀,放在工作首位,全力构建公正、廉洁、规范、高效的执法工作运行机制,使我监狱的狱内改造秩序更加稳定,为全面建设和谐监狱而努力。

XX侦查科

2012年3月5日

推荐第4篇:狱杂文随笔

是天意,一定是天意。

我躲在阴暗潮湿的角落,在这阳光无法抵达的禁地,将身体蜷缩成一团,把头深深地埋在臂弯里。

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要在这暗无天日的地牢中永生不得自由?

我抬起头,吃力地支起身子,透过蜘蛛网遍布的窗户用混浊的双目勉强地张望着外面的世界。

过往的行人一个个从窗前走过,在监狱前荒芜的土地上留下了一串串足迹。门前萧条的梧桐树上依旧挂满了一张张小纸条,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用红色蜡笔勾涂的讥笑嘲讽的冷言冷语。

“怪物!”

“去死吧!”

“永远别出来了!”

......

我云淡风轻地看着那些稚气未泯的孩子们恶毒伤人的恶作剧,仿佛这一切都早已成为家常便饭。

等等,那是......

我用力眯起眼睛,看见了灯火阑珊处一个清瘦苗条的长发女子背影。

那是...那是...!

那女人似乎感受到了我惊恐的目光,转过身子,嘴角勾起一个诡异的幅度。

我吓得魂飞魄散,汗毛直立,瞳孔剧烈收缩,苍白的嘴唇不住地颤抖,腿一软,跌坐到了地板上。

不一会我回过神来,东摇西晃地站起身,迈着残破的双腿一瘸一拐地向牢房门口奔去。

左腿膝盖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我一个趔趄,重心不稳,摔在了地上。

我仰头望着牢房门,痛苦地咬着嘴唇。

不行...一定要想办法打开门...一定要把消息传出去...!

她就是...她就是...!

随着身体的一阵抽搐,我的神志渐渐变得模糊不清,意识渐渐变得不再清楚,大脑渐渐变得缓慢而混乱。我用残留的最后一点余力咬破了指头,颤抖着在墙上写下了两个刺眼的血淋淋的大字。

『快逃』

她就是杀人犯...

推荐第5篇:村医蓝云先进事迹学习心得

村医蓝云先进事迹学习心得

被称为“生命的守护神”——43岁的大化瑶族自治县板升乡弄丛村村医蓝云,他身患癌症4年多,仍坚持带病行医,担心自己不久于人世后无人给村民看病,又送妻子到卫校学医,继续为群众看病……

当我坐在电视机前,我内心是何等的感动:当我们与家人团聚,享受着现代物质文明的种种便利时,在大山的那一边,有多少人忍受着不堪忍受的贫穷与苦难,蓝云医师在那样贫困的环境中扎下了根,奉献自己,服务他人,多少次在山间独行,多少次在暗夜中行走,有了他,村里少了死在送往乡卫生院路上的小孩与老人,有了他,村里的人们不再为疾病担忧害怕,他就是他们的守护神,是最无私的白衣天使。

蓝云的先进事迹,感动了社会各界,在河池掀起了学习先进典型,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热潮。蓝云同志心系群众,以大局为重,身患绝症后仍以顽强的毅力穿行在大化之间,含辛茹苦救治病人,表现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党的队伍里有着这样一个为国家为人们坚贞不移无私贡献的优秀农民医生,他的故事传遍山城,触动着每一个人的神经,感动着每一个人的心灵。究竟是什么让他长期“冲在一线”面对艰难困苦不畏惧?是什么让他为救死扶伤坚守执着?是什么让他扶危济困慷慨相助?又是什么让他身患重病却对本职岗位不离不弃?蓝云同志之所以能获得群众的拥护,在于他心系民情,为民解忧,倾心付出,服务群众不摆架子、从不放弃。

蓝云同志为了帮助山里贫困百姓看病,四处奔走、日月兼行,积劳成疾,但出色的完成了本职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如果仅仅是牢骚抱怨、推脱逃避,往往无济于事,难有收效。蓝云同志的诸多事迹都告诉我们,要履行好职责,就必须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耐心。而这正是我们年轻工作者必需的品德要求。

当我看到蓝云身患重病还冲在一线的先进事迹时,其“心系工作,惟独没有他自己”的精神再一次感动了我。扪心自问,作为健健康康的我们,平时的工作再苦再累,这点付出其实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们要多想想得到了什么,不抱怨我们付出什么;多思考还有什么差距,不自满于小小的成绩,不固步自封停滞不前。毛主席曾说过:“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好事”。为人民服务不难,难的是蓝云十几年来始终如一地做到了这一点,这种矢志不渝的“恒心”告诉我们,任何成绩的获得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持久地追求和坚持。确实,我们的工作,我们的事业,无不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付出和努力。必须坚持不断学习、提升素质、追求创新。只有拥有“恒心”的支撑并贯穿工作始终,个人的潜能才可能被发掘,工作的素养才能被培育,良好的业绩才能被获得。

推荐第6篇:论狱内侦查

内容摘要:

浅析狱内侦查

狱内侦查是侦查学的一个子系统,作为监狱的一个专项工作,它不仅对于侦破狱内又犯罪案件有重大意义,而且可以通过侦查,发现监狱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缺陷和狱内又犯罪的经验教训。由此可见,狱内侦查工作效率的高低,不仅涉及到狱内又犯罪案件的侦破质量,而且对狱内又犯罪的预防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浅析狱内侦查的历史发展、性质、任务和措施,侧重于狱内侦查的措施,以便于读者了解狱内侦查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关键词:

监狱 侦查 预防 狱内又犯罪

一、狱内侦查的历史发展

狱内侦查是研究监狱内预防犯罪和侦查破案的理论、方法、策略、措施的一门交叉学科。追溯狱内侦查的历史,1950年公安部在《关于加强监狱工作的指示》中就明确提出:“必须认真加强狱内侦查工作,配合公开的看守工作,对照研究材料,达到随时了解掌握狱内情况,特别是了解掌握主犯与坏分子的思想及活动情况,及时揭露和打击一切反革命活动。” ①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早见诸文件的关于狱内侦查工作的具体指示,同时也大致确立了狱内侦查工作的方向。 自80年代中期以来,狱内又犯罪案件开始呈上升趋势;进入90年代后,狱内重大恶性案件逐年增多,监狱内杀害干警、劫持人质、集体脱逃、暴狱等要案时有发生,狱内又犯罪呈现出了连续性和反复性、报复性和疯狂性、盲目性和突发性、隐蔽性和欺骗性、纠合性和集团性等特点。②其造成的破坏和影响严重干扰了监狱正常的执法和改造活动,损害了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形象与威严。为此,针对狱内又犯罪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在1986年召开的全国狱内侦查工作会议中,司法部重新确立了16字方针:“预防为主,防破结合,及时发现,迅速破案”。强调和突出了狱内又犯罪案件预防的重要性,即把狱内又犯罪控制在预备阶段。这一思想的提出,对狱内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⑦ 曾有人讲过,中国人才最多的地方,一是学校,二便是监狱。就监狱发生的要案看,多数有组织有预谋,事先对又犯罪手段与方法进行过周密的研究,而且突发性强、手段残忍。这些就更对狱内侦查工作加强了难度。

二、狱内侦查的性质

作为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狱内侦查的性质可分为以下四方面的理解: 第一, 狱内侦查是国家专政职能的重要体现。监狱是目前阶级斗争最集 中、最激烈的场所,改造与反改造的矛盾依然很严峻。

第二, 狱内侦查是防范和打击狱内又犯罪活动的一项专门工作,主要表 现在专业性强以及技术性强。既要求狱内侦查工作干警必须各种学科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又要掌握先进的刑侦科学技术。

第三,狱内侦查工作是确保监狱安全的重要手段。

第四,狱内侦查既要实现预防与侦破狱内又犯罪的法律要求,同时又要为监狱行刑和改造罪犯服务。这就决定了狱内侦查既是一项独立的侦查工作,同时又镶嵌在监狱的整个行刑活动之中。

三、狱内侦查的任务

狱内侦查的主要任务是预防犯罪和侦破又犯罪,对狱内又犯罪的情况进行一系列的查证、勘验、询问和讯问。狱内侦查工作必须树立以防为主和安全第一的思想,立足于预防,着眼于防范,尽可能降低狱内又犯罪案件的发案率。狱内侦查的“预防为主,防破结合,及时发现,迅速破案”的工作方针,作为引导狱内侦查工作前进的目标,体现着狱内侦查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一项任务为预防犯罪。著名刑法大师贝卡利亚在其经典著作《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指出:“制止犯罪发生的一个最有效的手段,并不在于刑法的残酷,而在于刑法的不可避免。”③这就充分说明了预防的重要性,因此,应积极采取措施,从思想上、制度上和技术上加强力量,打主动进攻仗。

第二项任务的侦破狱内又犯罪案件,是狱内侦查的核心任务,一般包括已经发现的在押罪犯中的预谋案件、既遂案件,以及在押罪犯与社会上犯罪分子相互勾结而以在押罪犯为主犯的案件。近几年来,我国狱内的又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像1996年新疆某监狱发生的“7.15”特大暴狱恶性案件和贵州某监狱发生的“9.12”特大恶性案件等,不仅严重影响了监狱正常的改造秩序,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四、狱内侦查的手段

狱内侦查手段是指监狱为了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查获又犯罪嫌疑人,依据法律规定而进行的各种专门调查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④狱内侦查的手段是由狱内侦查的任务决定的,从模式上可分为狱内再犯罪防控和狱内案件的侦破两块。 (一)

1、狱内又犯罪的防控

总结狱内又犯罪的经验教训,从扼守监狱外围设施、强化巡查、清查违禁品、多媒体监控等方面着手,做到未雨绸缪;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要时段的管控力度,做到时刻掌握所有罪犯的一举一动。 对于监狱内又犯罪的防控,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2、

3、

4、强化监狱民警的侦查意识,对有异常反应的罪犯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管控,通过询问联号人员、讯问当事人及时查出原因所在,消除隐患。物色有一定活动能力的耳目、信息员,物色耳目时根据需要分别物色红色、灰色耳目,从多角度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加强民警的应急处置能力,对发生监狱再犯罪时能迅速做出反应,减小狱内再犯罪带来影响和危害。

(二)狱内案件的侦破

狱内案件的及时侦破是减小狱内再犯罪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的重要途经,是监狱的一项权利和义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因此,狱内案件的侦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⑧狱内再犯罪案件的侦查和一般刑事侦查的程序相同,但因为监狱场所的特殊性和监狱侦查民警的侦查权局限性,使狱内再犯罪案件的侦查又区别于一般刑事侦查,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现场勘查。因为罪犯在监狱中的活动范围的局限性和改造场所人员的相对固定性,为锁定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其中较为重要的是时空因素,即确定现场存在的时间、空间,并通过多媒体管控等方法锁定本时空段内在此出现过的相关人员,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2、注意询问核实。因为监狱罪犯的特殊性,在询问中不排除个别罪犯害怕联号处罚而狡猾应对来逃避责任(罪犯在监狱中一般三人一个联号,借以控制相互之间的言行),也可能有罪犯为想立功而胡编乱造,因此,询问内容的核实对于确定侦查方向范围同样有着重要意义。

3、注重讯问策略。狱内又犯罪案件一般都是有预谋性,因此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会用事先准备好的理由来“证明”自身与案件无关,因此,在制定和实施讯问策略时,必须依据讯问目标和讯问条件,统筹考虑,才能保证讯问策略的正确性⑤。

4、强化警种配合,根据《监狱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监狱发现在押罪犯逃脱,应当即时将其抓获,不能即时抓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法则追捕,监狱密切配合。”⑥因此在有罪犯脱逃情况下,监狱因及时追捕罪犯并在第一时间公安部门,通知通过警种间配合,协同追捕或由公安机关公开通缉,尽快抓获逃犯。

参考文献:

① 《公安部关于加强监狱工作的指示》,1950年版。

② 《狱内侦查学》,严劲涛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28~30页。 ③ 《论犯罪与刑罚》,贝卡利亚著,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

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 ⑤ 《狱内侦查学》,王泰主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二条。

⑦ 《狱内侦查方略》,史殿国/高良科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8~9页。

⑧ 《狱内侦查学》,高良科/史殿国主编,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93~209页

⑨ 《狱内侦查学》,李永主编,法律出版社1989年5月版。

⑩ 《狱内犯罪预防与矫治》,杨显光主编,成都大学出版社1993年12月版。

推荐第7篇:狱内侦查学

今年来,在全国狱内在押罪犯中,每年因各类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约占在押犯总数的千分之二以上。对这些犯罪分子的处理,直接关系到监狱的安全和稳定。而要处理好狱内犯罪的前提是狱内侦查管辖权的问题。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 侦查管辖

刑事诉讼管辖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受理

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上的分工,即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以及审判机关内部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分工,其中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以及侦查机关内部的职能分工称为立案管辖,审判机关内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称为审判管辖。本文的管辖主要是指立案管辖。我国法学界认为,刑事立案管辖又被称职能管辖或者部门管辖,其实,刑事立案管辖并不等于职能管辖或者部门管辖。从完整的意义上说,刑事立案管辖,当指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以及各种不同的侦查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所谓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是指公诉与自诉案件的划分。各种不同的侦查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简称侦查管辖,具体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各种不同系统的侦查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二是同一系统的侦查机关内部地方侦查机构与行业侦查机构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三是同一系统或者行业的侦查机关内部各种不同级别和地区的侦查机构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由此可见,对于刑事立案管辖来说,职能管辖和侦查管辖是两个具有交叉关系的下位概念。与刑事审判管辖相比,刑事立案管辖既有自己独特的内容,即职能管辖,也有与它相似的内容,即专门管辖、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等等。正因为此,一些学者很早就提出侦查管辖的概念[①];还有一些学者则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侦查、起诉的地区管辖也要像审判管辖那样作出明确规定。[②]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管辖一章规定审判管辖的就有9条,依次涉及级别管辖及其变通、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权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专门管辖,除缺少牵连案件的合并管辖外,其他各种管辖规则基本齐全,而规定立案管辖的只有2条,仅仅涉及职能管辖和专门管辖。虽然侦查管辖与审判管辖具有许多共性,因而境外法律通常只有审判管辖的规定,但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如《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就将公诉与自诉案件的划分、侦查管辖和审判管辖分别规定在三个不同的编章。其实,侦查管辖与审判管辖也有很大区别。因为,司法独立体制注重个别公正,采取的是分权式结构,即法院系统中纵向关系中存在分权,表现为审级的设置和级别管辖权的分掌;法院体系中的横向关系中也存在分权,表现为地域管辖权的分掌。[③]为此,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对审判机关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作出明文规定,同时不允许对管辖权实行下放性转移,更不允许上下级法院或者数个同级法院联合审判同一案件。与此相反,侦查权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权,侦查权的配置必须遵循行政权追求迅速高效的运作规律,必须保证侦查机关在内部组织结构上的上下一体,运作流畅,这就要求遵循侦查一体原则。侦查一体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察一体;二是警察一体;三是检警一体。[④]许多国家和地区在侦查管辖中这一原则也有所体现:一是在职能管辖上,检察机关与警察机关之间通常没有明确的分工,检察官在必要时可以侦查任何案件,并可以指挥司法警察进行侦查。二是在级别管辖上,检察机关或者警察机关内部通常没有严格的分工,上级机关既可以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机关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机关侦查。三是在地域管辖上,同级侦查机关之间既可以相互移送案件,也可以开展办案协作乃至联合侦查。由此可见,扩充刑事立案管辖的内容,尤其是确认或者增设侦查管辖的有关规则是很

有必要的。

(二)狱内侦查管辖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第二款、第三款以及《监狱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这说明狱内案件只能由监狱机关管辖,其他侦查机关如公安机关都无权管辖狱内案件,但可以协助办理狱内案件。这里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是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所犯新罪。。注意,这里的罪犯是指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的罪犯。“刑罚执行期间”是指对上述罪犯的刑事判决正在执行当中,包括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期间、暂于监外执行期间、罪犯获准离监探亲期间等。狱内案件首先是犯罪事件。所谓犯罪事件是这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具有社会危害性,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客观事实。判定某一事件是否是犯罪事件,主要是以其是否具备刑法规定的犯罪应具备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要件,是否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狱内管辖必须是纳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犯罪事件。纳入诉讼程序是指对犯罪时间进行审查后,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和审理的的过程。犯罪事件只有在被人们发现后,才有可能立为狱内案件。隐藏的、未被发现的犯罪事件不能与狱内案件简单等同。另外,有些犯罪事件即使被发现,但经过狱内机关审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符合一定条件(如超过追诉时效、被告人死亡等)时,而决定不予侦查或审查,这类犯罪事件也不成其为狱内管辖案件。

监狱是改造

罪犯的场所。关押的是罪犯,因此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十分激烈。为了维护改造场所的秩序,揭露和惩治监狱内罪犯的重新犯罪活动显得十分重要。在长期的监管改造工作中,我国的监狱管理部门建立了自己的狱内侦查组织和工作制度,在揭露证实狱内犯罪,维护监管改造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监狱的侦查机关的地位。

狱内管辖的案件与社会上的行事案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他们的联系表现在:都是具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立案侦查或审理的事件。狱内案件与社会上的刑事案件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犯罪的主体不同。狱内管辖的案件的主体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在押服刑罪犯,这就决定了他们实施犯罪所使用的工具相对简单实施犯罪的范围相对狭小,再加上严格的监管,使得狱内案件的发案率较底;而社会上的刑事案件的主体是自由公民,他们对于犯罪工具的选择性较大,可以借助发达的交通工具在短时间内异地作案,发案率相对较高。二是狱内案件只能由监狱机关管辖,,而社会上的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类型的不同可分别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人民检察院和法院管辖。三是立案的标准准不同。狱内案件与社会上的刑事案件都属于刑事案件,而各类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在《刑法》以及其释义中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狱内案件的特征决定了对于狱内案件的立案标准应比照社会上刑事案件标准适当下调,这是严厉打击狱内又犯罪,确保监狱安全的需要。四是某些监狱犯罪行为具有特殊性。从已发生的狱内犯罪活动来看,既有与社会上相同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还有与社会上不同的犯罪行为,如脱逃越狱、严重破坏监管秩序等,这些犯罪活动形式为监狱所特有。

二、我国狱内侦查管辖的现状

(一)我国狱内侦查管辖案件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狱内案件有不同的分类:

1.按案件性质来分类

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按其性质划分为危害国家案件和其他狱内案件(通常成为普通狱内案件)两大类。

危害国家安全青年件,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所构成的各类犯罪案件。其他狱内案件是指危害国家安全以外的其他狱内案件,包括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侵犯公民财产权利、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行为构成的狱内案件。

2.依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

根据《狱内犯罪立案标准(修改稿)》的规定,狱内案件分为一般案件、重大案件和特别重大案件三类。

一般案件是指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监狱机关的立案标准应予以立案侦查,但犯罪情节和危害不很严重的案件。

重大案件是指已经够立案标准的案件中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案件。如举重轰闹监狱;严重破坏监管秩序的;暴力越狱,或者3名以上罪犯集体逃脱的;聚众斗殴,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的,投毒、放火、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损失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强奸妇女既遂,或者奸淫幼女的;杀人致死或者重伤的等等。

特别重大案件是指重大狱内案件中情节复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案件。如一次杀死2人以上,或者重伤4人以上,或者杀人碎尸,或者杀害监狱干警、武警的;暴力越狱,聚众闹监,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4人以上,或者影响恶劣的;投毒、放火、爆炸致死2人以上,或者直接损失2万元以上;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轮奸妇女的等等。

3.按狱内案件的性质分类

根据狱内案件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脱逃案件,盗窃案件,行凶杀人案件,破坏监管秩序,破坏生产经营案件等等。以下主要依此为这一分类标准分析我国狱内侦查管辖案件。

(二)我国狱内侦查管辖的主要案件

狱内案件由于发生在监狱这一特定场所,犯罪分子均是具有特定身份、人身自由被剥夺的在押犯,因此,无论犯罪动机的产生还是作案目标的选择都受到很大限制,主要的案件包括:

1.狱内集体脱逃案件

集体脱逃案件是指两名以上罪犯以各种形式和方式超越警戒范围或者逃出监狱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严重破坏国家法律威严,直接干扰监管改造秩序,影响在押犯思想情绪稳定,而且罪犯一旦逃脱,就会直接威胁着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因此,集体脱逃案件历来是预防和打击的狱内犯罪活动的首要任务。

2.狱内杀人、伤害案件

狱内杀人伤害案件,在狱内侦查管辖的案件中所占比例最大。在这类案件中,有的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杀害监狱工作干警和家属以及看押武警,有的是包袱杀害靠近政府、认真服法、积极改造的罪犯,也有的是罪犯间互相斗殴、残杀。这类犯罪案件危害极大,后果严重,是预防和打击狱内犯罪活动的主要任务。

3.诈骗案件

诈骗犯罪案件是今年来狱内犯罪案件中新出现的一类案件。这类案件的作案成员入狱前往往具有一定的身份和经历,预谋时间较长,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和欺诈性。这类案件一旦发生,常常牵涉到社会上的一些单位和个人,甚至牵涉到监狱工作人员,具有涉及面广、危害大的特点。

4.妨害公务案件

狱内在押罪犯妨害公务案件,是指在押罪犯以暴力或者对抗行为妨害监狱工作干警公务、情节恶劣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比例虽然较小,但影响很坏。及时打击这类犯罪案件,对于保证监狱工作干警正当执行公务、打击罪犯反改造气焰、维护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5.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

这类案件,是指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犯罪行为。这类案件在狱内犯罪案件中比例比较小,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这类案件一般以集团犯罪为多,往往具有反动旗帜鲜明、内部组织严密、有组织、有纲领,犯罪活动既隐蔽又狡猾的特点,危害性极大,是狱内侦查打击的重中之重。

(三)我国狱内侦查管辖案件的特点

归纳以上所述我国狱内侦查管辖的主要案件,可以发现它们有以下的特点:

1.盲目性和突发性

在押犯中,特别是一些青壮年罪犯,由于知识贫(本文来自中科软件园,www.daodo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乏,精神空虚,缺乏自制力,常常表现为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放荡不羁,反改造心理外化,犯罪作案往往不计后果,预防时间较短,。有的一触即发,没有任何预谋,有的甚至因为一句口角、一件小事即将对方打伤或打死。这种盲目性和突发性,是当前狱内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

2.隐蔽性和欺骗性

在押罪犯中,少数累犯、惯犯和诡秘狡诈的罪犯,进行狱内犯罪活动的方式方法,比以往更加隐蔽、狡猾。他们善于见风使舵,逢迎、讨好干警;惯于对干警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明里一样,暗里又一样,具有极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危险性。在狱内犯罪活动的成员中,有不少就是所谓改造积极分子、犯人大组长、小组长、安全员等,实际上是牢狱霸和干警“新得过”的罪犯干的。

3.报复性和疯狂性

在押罪犯中,少数罪犯暴戾恣睢,粗野凶残;他们中的许多人原来就是强奸、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的罪犯,反而改造意识明显地表现于行动,在狱内重新犯罪的手段疯狂、残忍。他们由于受刑罚处罚,而对国家、社会产生强烈的报复意识,时刻寻机对干警及其家属和积极改造的罪犯,进行以死相拼的疯狂报复。

4.纠合性和集团性

有些在押罪犯在狱内臭味相投,互相勾结,拉帮接派,纠合成团伙或组成小团体,互相依附。他们在狱内或组成小团体,或者策划脱逃,或进行赌博、耍流氓、轰监闹事、抗拒改造等,进行种种纠合性、集团性的重新犯罪活动。

三、狱内侦查管辖权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

(一)狱内侦查管辖权规定不明确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狱内侦查管辖权的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225条,“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司法部发布的《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也本身法律位阶较低,并且规定的操作性也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为此,通过完善相关的立法来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在宪法层次上通过明确的立法明确规定监狱管辖权的具体范围。其次是在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中通过原则性规定和具体列举相结合的方法解决比较具体的问题。最后是通过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来解决实践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这也是针对中国的现状较为实际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狱内侦查管辖权与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管辖权冲突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2001年3月司法部发布的《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进而将狱内罪犯实施的煸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贿等30种案件以及其他需要侦查的案件均纳入监狱的侦查管辖范围。这显然与危害国家安全案、行贿案分别由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针对这一问题,首先应该明确监狱与有关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的问题。

第一、对在押罪犯与监狱内部人员或狱外人员勾结犯罪的案件,主犯是监狱在押犯的,侦破工作以监狱为主,必要时,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

第二、监狱内部人员或狱外人员与在押犯勾结作案,主犯是监狱内部人员或狱外人员的,侦查工作以当地公安机关为主,监狱予以配合。

第三、对监狱在押罪犯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勾结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为主进行侦查,监狱予以配合。

第四、对在押犯判决时没有被发现的罪行,由监狱负责进行侦查,有关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移送监狱,由监狱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第五、狱内发生的各类案件由监狱负责侦查破案,特大案件和涉及两个以上监狱的重大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负责指导和协调侦查。

当然,更为彻底和根本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可以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但属于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参考文献: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版权归属原作者孙长永:《侦查程序与人权》,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

谢谢合作.宋英辉、吴宏耀:《刑事审判前程序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2004年版。

[4]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5]聂世基、白俊华:《刑事诉讼理论纵横谈》,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

[6]谢佑平、万毅:《刑事侦查制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7]吕萍:《刑事立案程序的独立性质疑》,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3期。

[8]宋英辉、李忠诚主编:《刑事程序法功能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9]宋英辉主编:《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0]锁正杰:《刑事程序的法哲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1]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前沿研究》(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2]陈瑞华:《刑事诉讼前沿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史殿国、高良科:《狱内侦查方略》,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①]曾庆敏.刑事法学词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512

[②]李忠诚,赵炳贵.关于级别管辖与地区管辖几个问题的思考[A].陈光中,江伟.诉讼法论丛(第4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36

[③]张建伟.刑事司法体制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16

4[④]谢佑平,万毅.刑事侦查制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164

[⑤]史殿国、高良科:《狱内侦查方略》,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⑥]史殿国、高良科:《狱内侦查方略》,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⑦]王泰:《监狱学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⑧]史殿国、高良科:《狱内侦查方略》,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⑨]史殿国、高良科:《狱内侦查方略》,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⑩]王秉中:《罪犯教育学》,群众出版社2003年版

推荐第8篇:《判狱风云》观后感

社会现实

黄艳茹

《判狱风云》主要讲了一个心里学家为作一个实验,招募了二十个人。将他们分成狱警和囚犯。狱警必须执行设计者制定的五条规则,如果执行的不好,红灯就会响起实验就会终止 。任都得不到报酬。而囚犯必须遵守规则,破坏规则会受到狱警的“适度惩罚”。最终狱警在一种自我感觉“适度惩罚”中越来越不适度,肆意欺压囚犯,而犯人也因此暴动。这部电影反映了很多社会现实。

金钱

如果不是为了金钱,如果不是对生活的无奈,如果不是公司的裁员,他们或许不会成为实验者,不会忍受非人的折磨。一切都是钱惹的祸。但是这个社会的现实是没钱真的寸步难行。住院先要交押金,否则别想看病;做个好事扶老人过个马路要万般小心,最好拿DV拍下来;参加个艺考,画得不好没关系只要有钱就好人民真的响应国家的号召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了。

还有某些高官,他们虽然高高在上,虽然满腹经纶但是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真的连贫民不如。那二十个实验需要钱,只是靠自己的努力去挣。但是那些高官呢!比如重庆公安局局长文强。他拿着人民的钱去挥霍,豪宅好车有多少他自己都不记得,只要给钱做个副处级干部很容易,只要给钱一桩命案都可以摆平。这样的局长不是人民服务的,而是为钱服务,我们要他何用!

忍受与爆发

影片中,开始时大家都在努力的和睦相处。囚犯对狱警的惩罚能忍则忍。当77号受尽屈辱回到牢房时抱头大哭。所有的信念完全破灭,只想有尊严的活着。终于在第五天,犯人们不在顺其自然,不在逆来顺受,他们向疯了一样追啊狱警互相厮打,他们在发泄内心的愤懑。当忍受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忍受不会换来别人的同情,不会取得别人的让步,忍受不会拥有你想要的一切。它只会让别人觉得你是弱者,更加变本加厉的对你。当然对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还是能忍则忍,俗话说小不忍则乱大谋,这样也能展现出我们的素质与内涵。其实最后的权利还在自己争取,自己的世界还是要靠自己打拼。我们不能一味的满足某种生活,不能逆来顺受。毕竟环境在变社会在变,客观事实在变。你不变,天会亡你。就像进化论一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性善论

很多人看完这部电影会觉得“人之初,性本恶。”但是我还是觉得他是在说性善论。那个77号看到同伴生病,需要胰岛素,他冒着危险去跟他寻找胰岛素。还有狱警再看到暴力的场面时曾想过退出,甚至有个狱警违反规定去寻找胰岛素被痛打一顿后变成囚犯。可能有人会想起那个42岁的变态狱警。其实我觉得他的恶只是现实社会造就的。当游戏开始时,他也会有好的对待同伴,还把胰岛素放到了“飞行侠”的旁边。人之初,性本善。这是不变的真理。难道一个没有经过世俗打磨的人会做出有悖于伦理的是吗?后来所谓的恶,只是在社

会这个大染缸里练出来的。比如刚上大学的我们,用自己浅短无意义的阅历认识着这个世界,用单纯的心活着,殊不知这个社会的现实是如此的黑暗。有些事,不用比已经知道了结果,只是不甘心,所以依然在固执的尝试。有些人对你笑,你能看得到他的脸,看的到他的心吗?

社会的现实让涉世未深的我们不可以在用单纯的心活着,我们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推荐第9篇:《叛狱风云》观后感

《叛狱风云》谈论心得

看完《叛狱风云》这部电影后我们小组进行了一次讨论,在讨论中小组成员都积极的发表了自己的感受以及自己对这部电影的看法。在讨论中我也深受启发,观看电影时产生的各种疑问也得到了解决,更重要的是我对这部电影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升,也认识到了心理学在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我主要从权利对人有何影响的角度来理解本部电影的。

在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不是模拟监狱里面的情景,不同于监狱中犯人是暴力、非理性,而狱警是非暴力、理性的情况。电影里分明是挑选了暴力而非理性的人当狱警,讨厌暴力比较安静的当囚犯,形成一个小型的阶级统治社会。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狱警”孽待“犯人”的状况。在实验中以标准的生理与心理测验,挑选了自愿担任受试者、身心健康且情绪稳定的大学生,被随机分派到“守卫”和“犯人”两组,接着让他们身处模拟的监狱环境。实验一开始,受试者便强烈感受到角色规范的影响,努力去扮演被指定的角色。实验第六天,情况演变得过度逼真,原本单纯的大学生已转变为残暴不仁的守卫或是情绪崩溃的犯人——一套制服、一个身分,就轻易让一个人性情大变——为期两周的实验不得不宣告中止。

一群普通善良的市民,在他们各自的生活中,充满着这样那样的美丽憧憬。然而,就是这样的小梦想竟引来了这场“人性游戏”的惨烈结局。参加实验的人们被随机分成两组,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封闭环境中,一组假扮服刑的犯人,一组则饰演身穿制服的狱警。他们将在这所监狱内共度短短的七天时间。组织这场实验的科研人员则通过摄像头监控他们间发生的一切。

起初,两组人还“相安无事”礼貌相待,甚至打闹以待。随着角色感的逐渐加深,以及狱警一方的权利加身。双方的矛盾急速激化,言语对抗转瞬间变成了肉体厮杀。拥有特权的狱警不断以各种私刑对看不过眼的囚犯加以孽待,甚至随意以武力来宣泄个人情绪。这场关于人性本质以及权利之于人类群体的特殊实验,终于在血雨腥风之中达到高潮。先前,相安无事甚至平等随和的人际关系,在权利倾斜的天平上同样发生了严重的倾斜,人性与道德的底线亦受到了强烈的冲击。

这个实验以虚拟的监狱为背景,目的是研究在这个封闭的制度空间下,人类攻击行为的模式。原本被视为一场游戏的实验却迅速变质,两帮人对立引发了流血衝突,施压权力与誓死复仇之间更导致不可收拾的恐怖后果。这个实验也印证了一点:权力会令人腐败,拥有越大的权力越能让人做出踰矩的事,即使对方和你一样都是生而平等的人。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对权利有了另外一个看法即权利对人的诱惑是非常大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沉迷于其中,并令人为之改变。然而人性也有怜悯与温情的底蕴,人性的两面都需要触发,善能牵动善,恶能引发恶。于是,当权力被交予部分人手中,他们也迎来了内心善与恶的作战。权利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命令与压制他人,能带给人无上的满足。仿佛这样就确定了自己的价值,自己的与众不同。

1971年,社会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教授主导“斯坦福监狱实验”;该实验有如一发震撼弹,引爆全球心理学界重新审视以往对人性的天真看法。三十年后,津巴多教授以《路西法效应》首度亲自撰述、并呼应从“斯坦福监狱实验”到“伊拉克监狱虐囚案”三十多年来观察到的社会现象,深度剖析复杂的人性,全盘且深入解释“情境力量”影响个人行为的概念。

在实验中以标准的生理与心理测验,挑选了自愿担任受试者、身心健康且情绪稳定的大学生,被随机分派到“守卫”和“犯人”两组,接着让他们身处模拟的监狱环境。实验一开始,受试者便强烈感受到角色规范的影响,努力去扮演被指定的角色。实验第六天,情况演变得过度逼真,原本单纯的大学生已转变为残暴不仁的守卫或是情绪崩溃的犯人——一套制服、一个身分,就轻易让一个人性情大变——为期两周的实验不得不宣告中止。

独具开创性的“斯坦福监狱实验”研究,津巴多教授将为读者解释“情境力量”和“团体动力”如何能使平凡男女变成残忍的魔鬼。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努力想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例如“男性-女性”、“上司-员工”、“父母-子女”、“老师-学生”、“医生-病人”等关系,在这些社会角色剧本的规范与束缚下,

我们是否会像上帝最爱的天使路西法一样不知不觉而对他人做出难以置信的事?讨论中我们明白了认识地位和权力角色差异的原因;了解在环境中影响个人思考、情感及行动的形成及改变原因;经过讨论也帮助我们重新审视、了解自己,一旦面临陌生情境,自己会做什么及不会做什么,以及面对情境的强大压力,如何勇敢反抗“路西法效应”。当你我在感叹人性堕落之际,观看这部电影将启开我们对人性文明的新希望;认清黑暗,将更明白在何处点亮。

推荐第10篇:预防狱内罪犯

预 防 狱 内 罪 犯

自伤、自残、自杀类案件的发生及所采取防范措施

**监狱八监区: xxx 〖前言〗罪犯中出现自伤、自残、自杀案件,往往发生较为突然,防不胜防,给监管安全造成恶劣的后果。本文中针对我监区出现的几起自伤、自残、自杀(未遂)事件,进行原因分析,探索共性及有效的预防措施。

随着我监罪犯由大墙外向大墙内转移,安全警戒设施的逐步完善,对罪犯的管理模式也由分散的开放式管理转为室内密集型管理,罪犯脱逃的机率越来越少。因此,如何在犯群中有效地预防自伤、自残、自杀类案件的发生显得越来越重要。

罪犯中出现自伤、自残、自杀案件,往往发生较为突然,防不胜防,但只要我们认真仔细地分析总结其原因和规律,就能总结出一些有效的预防措施。在八监区工作四年多的时间中,发生了几起自伤、自残、自杀事件,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警力配置不够,教育力度跟不上,不能及时掌握罪犯中出现的各类异常情况。

在我监从事室内加工的四个监区中,押犯均在330人以上,每个监区干警均为18人,除监区领导和行政人员外,基层干警只有14人,仅占押犯的4.2%,在一个分队中几名干警要管一百到两百名罪犯,有的监区一次接入的新犯上百人,加之新监区从事室内手工作业,劳动的时间又比较长,干警疲于应付生产,教育工作开展不力,难以掌握每名罪犯的思想动态,以致于对罪犯中发生家庭变故、心理出现障碍等情况不能及时发现,教育工作也不能及时跟上,导致罪犯不能采取正当的方式进行正确的处理。如2005年4月份,我八监区罪犯李明发(现年34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市**区人)在患有严重的性病后,多次到医院治疗,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心理既怕其他罪犯知道,又怕家人知道,加之干警对其病情又不了解,将其当作装病抗改进行处理,在劳动中又因质量问题与组长发生矛盾被干警处理,家中妻子离家出走,一个三岁的小孩无人照看,心理对前途产生悲观失望,准备自杀,后被其他罪犯发现及时向干警报告。后经监区多次对其做思想工作,并及时与医院联系外出治疗后,避免了一起自杀事件的发生。

因此对罪犯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教育工作及时跟上显得尤

为重要,不能流于形式。对警力的配置也应有所增加,才能面面具到。

二、长时间的劳动,导致罪犯的心理加大。

由于我监地处西部经济落后地区,罪犯从事的劳动项目都是低附值的一些项目,为了监区经济的发展,不得不让罪犯超时劳动。罪犯长时间固定在一个岗位上,一天十多小时重复同样的劳动,再加上受严格的监规纪律约束,正常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时间一久,心理难免产生障碍,在认识上易走进死胡同、钻牛角尖,有时遇到一点挫折得不到干警的理解,就容易采取不正当手段。如我监区罪犯曾广标(现年40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县古州镇人、

有两次前科)在2005年6月份因自己患有阑尾炎多次到医院治疗没有好转,该犯为了引起干警的重视,在号室中用喝水的玻璃瓶敲碎后用碎玻璃在自己的右下腹划一道口子。

因此,我认为一方面应当组织罪犯开展各种娱乐活动,使罪犯的心理需求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引进行心理咨询服务,引导罪犯进入良性的心理健康发展。

三、干警对罪犯出现的各类问题处置不当,激化矛盾。

由于基层一线干警素质结构不一,加之上班时间较长,本身身心较为疲惫,造成干警在处置罪犯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时,工作缺乏耐心,有些干警对待罪犯的问题敷衍了事,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粗暴,容易把矛盾激化,导致罪犯采取不正当手段。如2005年5月15日我监区罪犯胡国金(现年23岁、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市人)要求干警给其减少劳动任务,被干警一顿训斥后,心理想不通,在回到岗位后用缝棒球的大锥刺向自己的腹部,幸被其他罪犯及时制止。

监区应当合理地利用警力资源,合理安排干警的休息,组织干警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提高干警素质,提高干警的工作能力。

四、个别罪犯为达到减轻、逃避劳动的目的,采取非正常的手段。罪犯中绝大多数好逸恶劳,是其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在其投入监狱服刑以后,总是千方百计想尽办法逃避劳动,有的装病、有的自伤、自残、有的采取绝食。如2005年10月,五监区罪犯廖徐刚(现年37岁、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市人**区人、有前科)为达到减轻劳动的目的,无理要求干警安排其当组长,不愿动手参加劳动,被干警拒绝后要求调监区,又未能得到满足,于是采取绝食的行为,后经狱政科领导对其批评教育并做思想工作,该犯开始进食。

对罪犯的惩罚教育,我认为除了罪犯的人身自由被限制外,强迫其参加劳动是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通过强迫其参加劳动,让其感到服刑的痛苦,以致于在回归社会后能够想到监狱是不好呆的地方,对其在社会上遵纪守法有一定的警戒作用。因此,罪犯采取不正当手段来减轻、逃避劳动,在处理时既要注重对其思想上的教育,又要利用监规纪律对其进行制裁,两方面都不可缺,既要避免只注重教育而忽视了惩戒,导致其他罪犯效仿,又要避免只注重惩戒而教育工作没有根上,酿成恶劣的后果。

对罪犯中出现自伤、自残、自杀案件的预防,必须正确运用综合治理的理论,构筑起狱内自伤、自残、自杀案件的预防控制体系,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整体预防机制,充分发挥整体预防的功效,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自伤、自残、自杀案件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我认为其做法总结起来主要包括思想预防、制度预防、环境预防、引进心理咨询和社会帮教等方面。

一、思想预防

人的行为是受人的思想支配的,罪犯出现自伤、自残、自杀的行为由罪犯的思想引起的。因此要深入犯群,了解罪犯的思想动态,对思想出现异常情况的罪犯要强化正面教育,做好疏导工作的同时,还要利用反面教材,促其自觉改造。另一方面要对罪犯的挫折心理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症下药,开展有针对性的对策工作和教育,注重理性教育和感性教育,要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提前做好思想上的预防。

二、制度预防

就是要利用各种管理方面的防范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罪犯的思想动态,以控制自伤、自残、自杀案件的发生,狱政犯罪的各种防范制度是建立在公开的狱政管理的基础之上,采用各种公开和秘密的手段,去掌握罪犯的思想动向。常用的防范制度包括:干警的值班制度、定期召开的狱情分析会、耳目的使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联组联号包夹控制制度等。

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工作制度,使我们能及时发现思想上有自伤、自残、自杀倾向的罪犯,在教育的同时,利用联组联号、包夹、禁闭、严管等到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三、环境预防

众所周知,任何罪犯发生自伤、自残、自杀的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在一定的空间内发生的。因此对发现有自伤、自残、自杀倾向的罪犯的控制从环境的角度考虑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危险的时间环境。即各种情况下出现无人目睹罪犯自伤、自残、自杀行为的发生的空白时间。这种时间易使其行为得以实施。我们可安排表现突出的罪犯协助进行24小时不脱管的监控,也可以利用现代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了全天监控。

2、危险的空间环境。即不能让有自伤、自残、自杀倾向的罪犯脱离我们的控制范围,同时要有意识地控制其不能接近可利用为凶器的各种劳动工具,比如上的罪犯胡国金有自杀的倾向,就不能安排其接近缝棒球的大锥、小锥等劳动工具。

3、危险群体环境。是指对有自伤、自残、自杀倾向的罪犯在犯群中要有意识地与思想消及的罪犯进行分开,避免新的问题出现,同时要注意教育其周围的罪犯,避免罪犯之间互不关心,冷漠,甚至相互仇视,激化矛盾。

四、引进心理咨询和社会帮教

对心理有障碍、有自伤、自残、自杀倾向的罪犯,可以开展心理咨询,以罪犯的情绪困扰和心理失衡为重大事矫治对象,对症下药。同时开展心理卫生宣传活动,指导罪犯消除不良情绪,帮助罪犯克服心理障碍。

利用罪犯亲属和社会团体对对心理有障碍、有自伤、自残、自杀倾向的罪犯进行帮教,使其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前途的美好,也是预防罪犯出现自伤、自残、自杀行为的一个良策。

本文仅凭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和感受,谈出一些对预防罪犯出现自伤、自残、自杀行为的发生的做法,可能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旨在抛砖引玉,希望在交流中能得到同行更多的宝贵经验,以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为监狱的安全稳定作出应有的成绩。

第11篇:狱政管理系统

监狱管理信息化系列解决方案

一、狱政信息管理系统

中软狱政信息管理系统专为监狱、监区、分监区的日常行政业务定制的信息集成管理软件。系统主要用于记录、查询与罪犯相关的各类信息,并对罪犯从收监到释放离监等各种行政业务进行全程数字化管理。通过本系统,用户可准确、快速地录入业务信息,同时系统为监狱及以下管理层次各单位的日常信息管理提供高效的工作模式,是监狱管理信息化的核心软件产品。

系统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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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B/S体系结构,基于J2EE开放式的标准技术路线,跨平台应用,坚持松耦合的设计原则,大量应用中间件及AJAX技术,同时系统采用了电子签章认证技术、权限管理,以及对各种应用的安全性配置服务来保障应用系统的安全。自主研发的加密技术,将使整个系统拥有高效、坚实可靠的安全认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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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及时响应,使用中软自主研发的睿剑业务开发平台,在短时间内满足客户提出的要求并进行实施,松耦合的系统架构有效地保障了新增功能对其他功能影响度为零。

集成度高,海纳百川

所有功能模块间无缝集成、信息传递与共享通畅,实现与Office及WPS软件底层集成,将通用文档处理应用完全整合构成系统的组成部分。提供http,webservice,soap等多种接口,便于其他软件产品的集成及二次开发。支持市场上大部分主流数据库,如Oracle,Mysql,DM,DB2,Sqlserver等。

系统功能

档卡管理

对罪犯的基础信息进行全面统一的管理,以便民警全方位的了解罪犯的所有信息,档卡管理包括基础信息管理、刑罚变动信息管理、社会关系管理、体检信息管理等。

分级处遇

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分级,不同的处遇级别对应不同的管教方式,同时罪犯分级信息还可以与会见系统、劳动系统等其他系统之间进行无缝对接,以便其根据罪犯分级信息进行不同的处理。

计分考核

罪犯计分考核主要依照罪犯计分考核办法对每名罪犯在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和生活卫生以及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日考核、周评议、月小结的方式进行打分、记录和汇总的管理。罪犯计分考核结果是罪犯减刑、假释的基本依据。

由于不同监狱计分模式不同,并且同一监狱计分模式可能因业务需要进行灵活调整,中软计分考核系统设计了一套计分考核规则引擎,通过该引擎,监狱用户均可自行设置计分考核规则,以满足各种灵活变动情况。

条件检索

为满足不同用户对罪犯数据查询的要求,系统提供条件检索功能,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查询需要输入不同的查询条件,系统根据条件可以检索满足需求的罪犯数据信息,并且可以将检索结果进行打印。

报表管理

系统根据监狱日常业务需求,提供各种统计报表,包括司法部规定的各种报表及监狱日常业务所需的报表。报表模块还可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灵活配置,用户可以根据业务需求自行新增相应的统计报表。

二、

刑罚执行管理系统

中软刑罚执行系统是一款易操作、高智能标准化的软件系统,帮助民警处理琐碎的日常刑罚执行工作。本系统在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规范了刑罚执行的工作流程,并且减少了繁琐工作所带来的失误。

为了加强刑罚执行工作的标准化,提高刑罚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中软公司通过对监狱业务流程的深刻理解,运用自主知识产品《睿剑工作流平台》,制定了一套标准的刑罚执行审批流程。使刑罚执行工作更加的规范,流程更加严谨。

系统特点

自主平台,安全可靠

本系统是基于中软自主知识产权的睿剑业务平台构架进行搭建,完全自主研发产品。监狱系统数据属于高度涉密级别,中软睿剑平台系统可以完全做到安全可控,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标准流程,全程可控

中软公司运用自主工作流产品,制定了标准化的刑罚执行流程。方便灵活、安全可控的平台特性使流程的变动更加灵活,并且对流程进行了实时监控。

灵活部署,易于维护

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节约成本、统一维护的集中式部署模式,也可选择灵活部署、个性化定制的分布式部署模式以满足不同的运行环境。

集成度高,海纳百川

所有功能模块间无缝集成、信息传递与共享通畅,实现与Office及WPS软件底层集成,将通用文档处理应用完全整合构成系统的组成部分。提供http,webservice,soap等多种接口,便于其他软件产品的集成及二次开发。支持市场上大部分主流数据库,如Oracle,Mysql,DM,DB2,Sqlserver等。

业务特点

流程办公,贯穿全局

《中软刑罚执行系统》可以实现纵览全局的跨组织、跨地区,数据无缝交换的业务流程办公,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业务全面,灵活装卸

刑罚执行系统目前几乎涵盖了刑罚执行工作中的所有业务,充分保障了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全面性。《中软刑罚执行系统》基于模块化的软件构架,可以很方便的新增和删除功能组件,适用于各种个性化需求。

系统功能

三、

劳动改造管理系统

中软劳动改造管理系统是专为监狱、监区、分监区用于记录、查询与罪犯相关的各类劳动改造信息,对于罪犯的劳动产出进行自动核算和入账,并对罪犯的劳动情况、岗位调配进行科学化管理提供直观的数据支撑。利用本系统,用户可准确、快速地录入业务信息,同时系统为监狱及以下管理层次各单位日常信息管理提供高效的工作模式,是监狱管理信息化的核心软件产品。

系统特点

一个核心

坚持“以人为本”的开发理念。系统操作简洁、统

一、规范,具备灵活、完善的流程。方便灵活、安全可控的平台特性使流程的变动更加灵活,并且对流程进行了实时监控。

二类用户

系统主要针对基层管教人员和服刑人员,提供数据支撑、数据统计功能,减轻了管教人员的核算工作压力,系统根据定制的报表,自动核算并填写,报酬核算功能根据定制的核算公式,自动按日,周,月,年核算报酬,并提供打印功能,方便快捷。

三大核心业务

系统针对劳动改造的工伤事故管理,劳动考核管理,劳保福利管理三大业务为核心,贴合业务,符合基层业务人员的操作习惯。 自主平台,安全可靠

本系统是基于中软自主知识产权的睿剑业务平台构架进行搭建,完全自主研发产品。监狱系统数据属于高度涉密级别,中软睿剑平台系统可以完全做到安全可控,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标准流程,全程可控

中软公司运用自主工作流产品,制定了标准化的劳动改造流程。方便灵活、安全可控的平台特性使流程的变动更加灵活,并且对流程进行了实时监控。

灵活部署,易于维护

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节约成本、统一维护的集中式部署模式,也可选择灵活部署、个性化定制的分布式部署模式以满足不同的运行环境。

四、

狱内侦查管理系统

狱内侦查业务是监狱管教业务中涉密层度最高,业务关联比较独立的模块,中软公司充分考虑到数据的安全问题,为狱内侦察业务设计了两套连接紧密的系统,分别采用联网部署和单机部署的方式使用。联网系统中包含狱情狱警等功能,单机系统中包含危险罪犯管理、重要罪犯认定、耳目管理和狱内案件管理等功能。

《中软狱内侦查系统》具备智能分析和决策的能力,能够协助民警收集和整理案件信息,提高狱内案件的侦破效率。规范管理各类罪犯和耳目,促进耳目的立功和提高重要罪犯的改造效果。

系统特点

自主平台,安全可靠

本系统是基于中软自主知识产权的睿剑业务平台构架进行搭建,完全自主研发产品。监狱系统数据属于高度涉密级别,中软睿剑平台系统可以完全做到安全可控,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标准流程,全程可控

中软公司运用自主工作流产品,制定了标准化的狱内侦查流程。方便灵活、安全可控的平台特性使流程的变动更加灵活,并且对流程进行了实时监控。

灵活部署,易于维护

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节约成本、统一维护的集中式部署模式,也可选择灵活部署、个性化定制的分布式部署模式以满足不同的运行环境。

集成度高,海纳百川

所有功能模块间无缝集成、信息传递与共享通畅,实现与Office及WPS软件底层集成,将通用文档处理应用完全整合构成系统的组成部分。提供http,webservice,soap等多种接口,便于其他软件产品的集成及二次开发。支持市场上大部分主流数据库,如Oracle,Mysql,DM,DB2,Sqlserver等。

系统功能

狱情预警:监狱民警在日常监管教育活动中通过各种方式主动搜集监狱内外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信息,并及时的收录进入中软狱内侦察管理系统,系统会定期分析、研究、根据特有计算方式总结狱情特点、规律同时预测狱情走势。然后及时的发出提醒并提出防范整改措施,确保监管安全稳定。主要有狱情收集和处理、狱情分析等业务功能

危险罪犯管理:对罪犯进行摸排,确定危险罪犯,并建立专档。主要有危险罪犯审批、危险罪犯动态跟踪管理、危险罪犯撤消等业务功能。

重要罪犯:狱内侦察系统中的重要罪犯是指由狱侦部门的认定和审批的重要罪犯,与刑罚执行部门的重要罪犯是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刑罚执行部门认定的重要罪犯是指由法律判决的重要罪犯。重要罪犯模块主要有罪犯认定、审批,填写重要罪犯情况分析表和管控措施等业务功能。

耳目管理:耳目是指由狱侦部门根据需要在罪犯中物建,用于发现狱情及案情的罪犯。主要有耳目物建、耳目使用与考核、耳目奖励、耳目撤销4种业务功能。

狱内案件: 狱内案件指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狱侦部门对符合司法部《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案件必须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狱内案件的立案、侦查涉及:监区、监狱相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主要有狱内案件立案、狱内案件结销案、脱逃案件管理3种业务功能。

五、

教育改造管理系统

教育改造系统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目标考评细则》、《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利用监狱信息化平台,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对罪犯从入监到出监的整个教育改造过程。其目的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时间、空间、载体在教育改造工作中的瓶颈问题,丰富教育内容,提高集中教育质量,开展个性化教育。

系统特点

自主平台安全可靠

系统基于中软自主知识产权的睿剑业务平台构架,完全的自主研发产品。监狱系统数据属于高度涉密级别,中软睿剑平台系统可以完全做到安全可控,充分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标准流程全程可控

中软公司运用自主工作流产品,制定了标准化的教育改造流程。方便灵活、安全可控的平台特性使流程的变动更加灵活,并且对流程进行了实时监控。

良好的集成性

该系统将教育改造系统与现有的罪犯心理测评软件进行了良好的结合,使心理测评软件数据可以方便,灵活的流入到教育改造系统中,达到对罪犯的心理状况进行实时、便捷的监控管理目的。

覆盖面广

教育改造系统业务功能贯穿了罪犯从入监到出监的整个过程,揽括了教育记录管理、考核库管理、教育资源管理等。同时还和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生活卫生、劳动改造等系统紧密结合,辅助其更好的完成各自系统功能。

集成度高,海纳百川

所有功能模块间无缝集成、信息传递与共享通畅,实现与Office及WPS软件底层集成,将通用文档处理应用完全整合构成系统的组成部分。提供http,webservice,soap等多种接口,便于其他软件产品的集成及二次开发。支持市场上大部分主流数据库,如Oracle,Mysql,DM,DB2,Sqlserver等。

系统功能

入监教育:针对新入监罪犯进行专门的教育活动。

三课教育:有目的、有计划地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三项教育活动。

个别教育:针对罪犯个别性、特殊性问题,进行思想引导和知识传授活动。

专项教育:结合罪犯改造思想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专门教育活动。

社会帮教: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影响和转化罪犯思想的一种活动。

监区文化建设:以改造罪犯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特殊性的社会文化建设活动。

心理矫治: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对罪犯进行心理辅导教育。

改造质量评估:运用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对个体罪犯的改造质量做出评价。

出监教育:对即将刑满的罪犯进行专门教育。

六、

生活卫生管理系统

中软生活卫生管理系统是辅助警察在罪犯日常管理中,对罪犯的大账收入支出、生活起居及医疗卫生进行管理和安排,从而对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消费情况、卫生情况、医疗情况、被服使用情况和日常饮食情况等进行控制。

系统特点

自主平台安全可靠

系统基于中软自主知识产权的睿剑业务平台构架,完全的自主研发产品。监狱系统数据属于高度涉密级别,中软睿剑平台系统可以完全做到安全可控,充分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良好的集成性

生活卫生系统可以与监狱现有的财务软件进行良好的结合,以便数据的调用,减轻民警的工作量,提高办事效率。

全面、高效、方便、灵活

生活卫生系统可快速自动计算罪犯账户金额,根据罪犯处遇级别灵活定义零用金消费标准。该系统涉及面广,包含食堂、浴室、罪犯物品、卫生、零用金、体检等各方面信息。

灵活部署,易于维护

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节约成本、统一维护的集中式部署模式,也可选择灵活部署、个性化定制的分布式部署模式以满足不同的运行环境。

集成度高,海纳百川

所有功能模块间无缝集成、信息传递与共享通畅,实现与Office及WPS软件底层集成,将通用文档处理应用完全整合构成系统的组成部分。提供http,webservice,soap等多种接口,便于其他软件产品的集成及二次开发。支持市场上大部分主流数据库,如Oracle,Mysql,DM,DB2,Sqlserver等。

系统功能

被服管理

被服管理是指监狱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罪犯被服使用、修补保管、收旧换新和被服财务等管理制度,加强罪犯被服管理,使管理科学化。

零用金管理

零用金管理是指监狱建立罪犯零用金管理台帐,加强对罪犯零用金的管理,形成各类罪犯零用金统计分析,供领导决策。

罪犯物品管理

罪犯物品管理是指监狱对罪犯服刑期间禁止使用的私人物品集中进行保管,待罪犯刑满释放后归还给罪犯的管理活动。

罪犯卫生管理 罪犯卫生管理是指监狱建立罪犯健康档案,努力做好罪犯的健康检查、卫生消毒、治疗及预防工作。

罪犯生活设施管理

罪犯生活设施管理是指监狱设立相应的生活、卫生设施以满足罪犯日常生活需求,同时对这些基础设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七、

狱务公开管理系统

中软狱务公开管理系统是辅助监狱进行法制化建设,加强罪犯与家属之间亲情沟通的重要手段。狱务公开系统还是监狱内外信息通讯的桥梁,帮助罪犯与罪犯家属进行亲情交流的纽带。狱务公开系统横跨互联网、监狱内网、服刑指导网三个网段包含互联网门户系统、内网管理系统、触摸屏查询系统三大系统涉及罪犯信息查询、政策法规浏览、亲情音视频、会见预约等多个业务。

系统特点

自主平台安全可靠

系统基于中软自主知识产权的睿剑业务平台构架,完全的自主研发产品。监狱系统数据属于高度涉密级别,中软睿剑平台系统可以完全做到安全可控,充分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标准流程全程可控

中软公司运用自主工作流产品,制定了标准化的狱务公开流程。方便灵活、安全可控的平台特性使流程的变动更加灵活,并且对流程进行了实时监控。

全面、高效、快捷、安全

狱务公开系统包含了互联网门户系统、内网管理系统、触摸屏查询系统三大系统。涵盖了罪犯家属传递亲情信息,监狱审核信息,罪犯查询亲情信息及自身服刑相关信息等功能。系统能够全面,安全,快捷的帮助罪犯了解亲属情况及自身的服刑情况。 集成度高,海纳百川

所有功能模块间无缝集成、信息传递与共享通畅,实现与Office及WPS软件底层集成,将通用文档处理应用完全整合构成系统的组成部分。提供http,webservice,soap等多种接口,便于其他软件产品的集成及二次开发。支持市场上大部分主流数据库,如Oracle,Mysql,DM,DB2,Sqlserver等。

系统功能

八、

协同办公管理系统

中软监狱协同办公管理系统是监狱内部各单位民警日常办公的辅助系统,与监狱日常办公业务密不可分。通过协同办公系统的建设可以提高监狱的日常工作效率,实现监狱无纸化办公,规范了监狱的日常工作流程。协同办公系统涵盖了监狱日程办公的主要业务,包括邮件管理,车辆管理、文件管理、收文管理、发文管理等。

系统特点

自主平台安全可靠

系统基于中软自主知识产权的睿剑业务平台构架,完全的自主研发产品。监狱系统数据属于高度涉密级别,中软睿剑平台系统可以完全做到安全可控,充分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标准流程全程可控

中软公司运用自主工作流产品,制定了标准化的收发文流程。方便灵活、安全可控的平台特性使流程的变动更加灵活,并且对流程进行了实时监控。

良好的集成性

该系统可以与监狱现有的考勤设备,门禁系统,会见系统等进行良好的结合,使考勤数据、门禁数据、会见数据可以方便,灵活的流入到协同办公系统中,达到对各业务办理进行实时、便捷的监控管理目的。

集成度高,海纳百川

所有功能模块间无缝集成、信息传递与共享通畅,实现与Office及WPS软件底层集成,将通用文档处理应用完全整合构成系统的组成部分。提供http,webservice,soap等多种接口,便于其他软件产品的集成及二次开发。支持市场上大部分主流数据库,如Oracle,Mysql,DM,DB2,Sqlserver等。

系统功能

第12篇:狱内侦查学

1.狱内犯罪的概念?

答:是指监狱内的在押罪犯在接受惩罚和改造期间,继续进行符合我国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2.狱内犯罪的行为特征?

答:1.一触即发,具有盲动性、突发性和不可控性; 2.预兆不明显,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 3.对立性强,手段残忍,具有报复性和疯狂性; 4.拉帮结伙,具有纠合性和集团性。 狱内犯罪行为人的个性特征? 答:1.悲观绝望心理突出; 2.反社会意识强烈; 3.犯罪恶习顽固; 4.欲求的极端性; 5.意志、情感的两极性明显。 3.对我国狱内犯罪的评述? 答:

(一)我国狱内犯罪率是比较低的

(二)近年来狱内暴力犯罪有所增加

(三)我国的狱内犯罪是可以控制的 4.狱内犯罪原因?

答:

一、罪犯自身的原因

二、受罪犯之间交叉感染的影响

三、社会信息的影响

四、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一)家庭结构的重大变异

(二)家庭亲和力的减弱

(三)家庭成员的不正确态度

五、监狱工作消极因素的影响

(一)管教不严,打击不力

(二)基层干警责任心不强,素质偏低 具体表现在: 1.指导思想不正;2.责任心不强;3.专政意识淡化;4. 素质偏低;5.工作失误。

5.狱内侦查概念、特征?

答:狱内侦查,是指我国监狱根据法律规定,为防范和办理罪犯在监狱内犯罪案件而实施的,由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组成的刑事司法活动。

特征:(一) 侦查主体的特定性(二) 侦查管辖的确定性(三) 侦查任务的双重性(四) 侦查手段的特殊性

6.狱内侦查的地位和作用? 答:

(一)狱内侦查在监狱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狱内侦查是保证监狱安全的重要工作

2.狱内侦查是保证刑罚公正、准确执行的重要环节 3.狱内侦查是保证改造罪犯顺利进行的前提 (二) 狱内侦查在刑事侦查中的地位和作用

1.狱内侦查是我国刑事侦查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2.狱内侦查是具有明显特色的刑事侦查活动

3.狱内侦查与其他侦查相互协同,共同完成我国的刑事侦查任务

狱内侦查与其他的侦查之间的协同,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相通信息;第二,相

互配合;第三,相互支援。 7.狱内侦查学概念? 答:

(一)狱内侦查学的概念:狱内侦查学是研究狱内侦查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具体讲就是研究监狱内预防犯罪和侦查破案的理论、方法、策略、措施的一门交叉学科。 狱内侦查权的概念?

答:监狱根据国家法律的授权,在执行刑罚中对服刑罪犯在监狱内的又犯罪行为实施预防和侦查工作的刑事司法权力。

8.狱内侦查的主体?

答:监狱是狱内侦查权的主体。狱内侦查的具体操作者,是监狱的狱内侦查组织机构,一般由监狱的狱内侦查科或狱内侦查处、各监区的专职和兼职的狱内侦查人员组成。 9.狱内侦查工作的特点? 答:

(一)侦查人员身份的双重性

(二)侦查对象的特定性

(三)侦查管辖范围的局限性

(四)侦查工作内容的复杂性

(五)侦查战略上的预防性

(六)侦查战术上的速决性 10.狱内侦查工作的任务? 答:

(一)预防狱内又犯罪

(二) 侦破又犯罪案件 1. 狱内又犯罪案件2. 漏罪案件 11.狱内侦查工作方针? 答:

(一)预防为主,防破结合

“预防为主”,是把预防狱内案件,防范狱内在押犯的又犯罪活动作为狱内侦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防破结合”,是预防与侦破、防范与打击,两者紧密联系、互相配合。

(二)及时发现,迅速破案

“及时发现”,是及时发现犯情、案情和又犯罪活动线索。

迅速破案”,是对已经暴露或发现的犯情和案情与狱内又犯罪活动,要及时进行勘验、查证,获取证据,尽快查获又犯罪嫌疑人。 12.狱内侦查工作原则? 答:

一、法治原则

(一)狱侦人员要知法、守法

(二)预防与控制措施要合法

(三)侦查程序要合法

(四)证据的收集要合法

(五)监狱侦查活动要接受法律监督

二、客观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

三、保密原则

狱内侦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13.狱侦工作的方针?

答:预防为主,防破结合,及时发现,迅速破案。 14.犯罪防控原则?

答:(一) 全员参与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二) 监管控制与教育改造相结合 (三) 公开监管与隐蔽控制相结合

(四) 直接管理与技术监控相结合

(五) 全面监控与重点防范相结合 15.狱内案件的侦破程序?

答:案件的侦破大致要经过受案、立案、制定侦查计划、调查取证、破案、正面审查、侦查终结等七个程序。

16.立案、破案的概念?

答:立案,指监狱侦查部门对于受理的案件,经过初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时,依据法定程序决定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一项侦查活动。 破案。指在主要案情已经查实并已取得确凿的证据的基础上,对重点又犯罪嫌疑分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一个重要侦查步骤。

17.暴动越狱案件的侦查(概念、类型、特点、防控)?

答:暴动越狱案件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策划、组织、指挥下,采用暴动的方法,组织越狱逃跑的案件。

暴动越狱案件的类型:1.求生型2.享乐型3.恶习型4.宣泄型 特点:1.组织的紧密性2.行为的疯狂性3.动机的多样性 防控:(一) 控制犯罪意念 1.排查重点控制对象 2.建立狱内安全阀机制 一是疏通渠道;

二是进行心理疏导,及时弱化负面情绪;三是给罪犯以表现的机会,释放其能量; 四是帮助罪犯解决实际问题,感化罪犯。 3.做好顽危犯的转化工作 (二) 控制犯罪条件

1.控制犯罪的物质条件 2.现场管理,不留死角 3.控制核心人物

第13篇:狱政管理工作报告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在长期的监管实践中,以改造人为宗旨,不断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逐渐成为新世纪中国监狱继承传统、开拓创新的重要战略举措,这一战略的稳步实施,有赖于监狱工作从各个层面上广泛推行。其中,作为监狱工作最集中概括和全过程表现的狱政管理,其科学化程度如何,不仅从根本上制约着狱政管理自身的质量与效果,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监狱工作的科学化乃至法制化、社会化。

作为一名狱政科员,在狱政科几年的工作过程中,我有了一点关于狱政管理方面的想法,并将之整理如下,希望能对自己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不当之处,还需各位指点:

一、狱政管理的内涵

狱政管理是指我国监狱依法对在押罪犯直接实施的有关监管改造和罪犯处遇等方面的刑事司法管理工作。它是监狱工作的基本内容,是监狱工作最集中概括和全过程表现。我认为,监管工作的实践和理论发展至今,已达到了一个相当高度发达的现状,我们狱政管理工作也应该适应时代大潮的需要,在科学理念指导下,从狱政管理的内在规律出发,顺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要求,综合运用现代科学理论知识、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与手段,尤其是加强监狱的管理者—监狱人民警察自身的综合素质,来不断作用于对罪犯的惩罚与改造,促进行刑活动经济和行刑效应的最大化。它是狱政管理的工作目标,更是一个过程,它的内容、要求及其实现所标定的内涵与我们的工作传统、现在以及未来发展状态下的诸多因素密切相关,所以提高狱政管理的科学化具有相对性。

由此而来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的就是:

1、狱政管理的机制要根据这一工作的发展要求,合理设置各个层级的管理机构;优化人员配置组合;专职化人员工作职责;科学地划分职能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职能互补。

2、狱政管理要紧跟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步伐,理性借鉴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中具有普适性的手段与方法,加大加强管理工作中人的作用,以更好的强化管理效能,提高管理水平。

二、监狱人民警察在对监狱的管理中应当处于的位置

狱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管理关系是监狱依法对在押服刑罪犯的管理。监狱是狱政管理活动的实际管理者,而这一管理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则是全体监狱人民()警察,绝不是单单狱政管理科的几名人员所能单独完成的巨大工程。

当前我省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监狱的管理同样也应当如此。先进的设施得到物尽其用,完善的制度得到良好的遵守,归根到底都要求要提高全体监狱警察的素质。我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根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总结了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吸取人类文明进步的新成果,同时又站在历史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我国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思考监狱的发展问题,是能否实践“排头兵”的指导思想问题,是能否全面推进监狱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

我认为,我狱在近几年来的发展方向是符合主流的,在狱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确保监狱安全等方面是走在全省前列的。但这些成绩不能成为我们固步自封的包袱,我们要使我狱继续走在全省监狱系统的前面,就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

目前,我狱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从整体上讲是好的,但是形势在发展,社会文明进程在加快,监狱作为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必须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相同步。监狱人民警察也必须贯彻与时俱进的要求,具备较高的素质,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监狱人民警察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执法工作受到新的挑战

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其性质、种类、规模、程度和犯罪的构成随之发生了巨变,与行刑有紧密联系的《刑法》《刑事诉讼法》都已作了修改完善,而《监狱法》依然故我。狱务公开,少数罪犯片面理解公开的目的,与干警对着干,只重权利保护不接受改造义务的事屡屡发生。以至在监狱改造罪犯的过程中,少数干警执法不按程序,管理不按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以罚代教以劳代教的落后管理模式仍然沿用,缺乏把先进科学知识与罪犯改造相结合的观点和能力。这些都很大程度上损害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成为我们队伍建设的严重障碍。

(二)爱岗敬业精神有所退化

建狱几十年来,我狱涌现无数献身监狱事业的先进典型,形成了我狱以艰苦奋斗为核心内容的创业精神。但近几年来,受社会大潮的影响,部分干警甘于艰苦、乐于清贫的优良传统逐渐丢失,表现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监狱警察接受的外界信息多,思想开始活跃,不仅横向比较还纵向分析,与公检法相比监狱地位低,工作压力大,环境条件差,与沿海省市监狱相比付出多得到少,贡献大报酬小,越比越提不起精神,越比牢骚话越多。这部分警察的精力不能集中在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上,工作消极应付,缺乏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勤奋敬业的精神。

(三)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司法部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宏伟目标的确立,要求有较高的改造质量,同时从目前监狱建设的角度考虑又要求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而要实现这两项目标关键是干警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目前情况来看,干警业务水平存在多方面的局限,形势不容乐观。表现在监狱改造上为不敢大胆管理;或者简单地把严格管理与粗暴教育等同起来;还有的对市场经济知识了解掌握少,必要的经济法律知识缺乏,生产管理无序进行,给监狱经济造成损失。

(四)文化知识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监狱通过公开招考录用警察,使监狱人民警察的文化结构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仍有相当部分的监狱人民警察达不到工作需求,当然,有很多干警正在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自己的文化层次,但有的并非是为了提高执业能力,而是为文凭所学,虽然获得了较高的文凭,但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并没有提高,质的提高并不明显。总之,干警文化知识结构的优化,特别是文凭与水平的结合仍是我们监狱人民警察应具备素质提高的当务之急。

三、当前在狱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狱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少制度成就,但中国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使得狱政管理活动中的人治权威影响仍难根除。依法治监必须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强调法治、履规,排斥着人治、任意。但少数民警不认真思考如何依制度办事,依规范管理,却总是想努力营造个人权威,习惯于自己说了算,以人治代替法治。法治被曲解为是用法的威严去治、去吓犯人、去树、去立自己的威信。

2、监狱的器物建设经过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活动的洗礼,虽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监狱物态包括建筑与设施离现代科学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科学含量偏低。如我狱条件仍很简陋,硬件设施不足、监控条件简单,现代科技手段如闭路电视监控、红外线报警系统、触摸式报警器等刚完成不久,在使用中尚未真正形成对罪犯的威慑力,而计算机网络管理更是尚在只闻其名、不见其影的状态。

3、监管安全工作抓得非常扎实,但仍存在的着这样几个需要突破的方面:一是安全理念问题。为了保证监狱的改造安全,在狱政管理过程中,偏重于监狱安全的静态性,只许罪犯“规规距距”,人为地阻却民警与罪犯的在许多情况下的良性互动,忽视了监狱安全的本质在于动态性,以及对于绝大多数可改造和求改造的罪犯而言,秩序与安全,其实也是他们的需要,他们可以也应当是自觉维护秩序与安全的一种力量。二是安全资源配置问题。为了实现静态的安全,监狱固然不惜成本、不计代价,让民警严防死守,天天警钟长鸣。在适量资源发挥作用足以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过量地投入资源、混杂资源的效用,不仅会带来资源的浪费,而且会造成内耗。三是防范重点的问题。监狱内存在的“管人头”防逃跑的现象长期存在,在监管措施设施相当得力和完好的情况下,罪犯的逃跑已实现多年的零指标,安全防范工作尚未能及时由防逃跑转向防罪犯安全生产事故、罪犯人际矛盾突发重大事件、以及罪犯心理异常突发重大事件。

4、罪犯在劳动改造过程中的生产管理是促进劳动改造效果的重要手段,但只抓生产的管理就是变相地蚕食在生产过程中的狱政管理。监狱生产是为服务罪犯劳动改造需要而实施的改造形式,监狱生产在客观上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但这不应是监狱生产的指标追求,充其量只应在生产成本上尽可能地进行成本节约,避免浪费。但出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生产的任务仍相对繁重。狱政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始向着帮助监狱生产、尤其是生产管理异化。狱政管理所肩负的对罪犯的惩罚与矫正、养成的任务,变相地体现为强制罪犯适应繁重的劳动、提高罪犯的劳动技能,而对转变罪犯的罪错意识、矫正他们的非常态行为、养成罪犯的社会化思想与行为却逐渐被忽视。

5、罪犯权益的尊重与保障是狱政管理的热点、难点,也是警囚矛盾在狱政管理中的焦点。狱政管理应当切实维护罪犯应有的合法权益,但什么是罪犯的应有合法权益,仅靠法律列举是不足以详尽概述清楚的。现实中,不同的监狱对罪犯的权利有不同的态度,社会与监狱之间也会在一些权利有无的问题上存在理解差距。维护罪犯权益,还存在观念上的障碍。在观念上,一些民警把狱政管理的“人道”理解为“仁道”,对罪犯的权益不是给予应有的尊重与保障,而是出于一种怜悯心理,凭着自已的主观意愿“大方的施舍”,这是不科学的,是需要通过法制建设去纠正的。

四、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应具备素质的途径

在新的历史时期,监狱人民警察面对监狱押犯数量的明显剧变,涉黑,涉毒,严重犯罪比例的显著提高;罪犯的反社会性,犯罪思想的顽固性,难以改造性日益增大,特别是罪犯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严格执法,行刑文明的要求空前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如何才能更好的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依法对在押罪犯直接实施有关监管改造和罪犯处遇等方面的刑事司法管理工作,以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树立完善的社会形象是一个值得普遍关注的课题,提高干警素质已成为我们目前刻不容缓的任务。

在当前这样一个全新的、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时期,要实现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提高大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政治建设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作为担负刑罚执行任务的监狱人民警察首先必须是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具有较强的战斗力。现阶段从政治工作上培育干警就是提高监狱干警应具备的素质,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坚定他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念,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过好权利观,利益观;从根本上保证监狱人民警察在政治上永远合格。

(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增强爱岗敬业精神。

要发挥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思想道德方面的优势,结合监狱工作和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制定监狱人民警察基本道德规范,以约束和激励干警努力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监狱人民警察普及职业道德知识,施加系统的社会主义道德影响,以促进监狱人民警察提高道德的认识,培养职业情感,善于发现和敢于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及时表彰,激励履职意识强,道德素质高的先进者,批评鞭策落后者,促进警察奋发努力,爱岗敬业。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事管理。

大力推行轮岗交流,竞争上岗等较为先进的人事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以此同时加大人事管理力度,推行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要根据监狱工作的特殊性,设置相应的警察素质,对缺乏监狱管理必须的知识和能力的,加强对监管所需的管理能力的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心理素质体能条件等。

(四)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

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人民警察是重要的执法主题。强化监狱管理,从严治警是实现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发展战略的必要保证。在新时期要实现干警素质的真正提高,要不断对干警进行教育,同时还要以“管理”这个前提作保障。因为,离开了严格管理机制,教育就无从实施;离开了严格管理制度,教育就无法落到实处。因此,我们必须富强有力的教育于严格管理中去,要对警察进行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改造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树立干警公正严明,清正廉洁,科学文明,严谨规范的执法形象,要让每个干警熟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人民警察法》《监狱法》了解自己行使权利的范围和违反条理规定应受的处罚,要不断进行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使尽可能多的干警能熟练掌握新设备的使用,将现代化的科技真正形成管理能力,还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政策制度屡教不改的要严厉处罚,无情暴光,对触刑法的坚决绳之以法。在进一步从严治警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从优待警的广度,特别是提高干警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方面;改善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加大争取相应政策,加大投入,真正使干警成为社会上受到普遍尊重,工()作,生活,学习得到明显改善的职业。成为能吸引并聚集一大批优秀人才之努力奋斗的职业,从而使监狱人民警察结构得到优化,素质得到保证。

第14篇:狱内侦查工作

狱内侦查工作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监狱法》第六十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这些是确定监狱侦查主体地位的法律依据。然而,《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程序的规定主要是根据公安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的,而且在长期的实践工作中缺少进一步的实践与理论总结,在狱内外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对于监狱如何具体行使侦查权的问题,没有进一步符合当前形势发展的规定。为了保证监狱充分、正确方\'案,范\'文\'库欢,迎您1采 集地行使侦查权,有必要进一步研究监狱侦查权及其行使在实践中面临的相关问题。

一、关于监狱的侦查范围

现行法律关于监狱侦果范围的规定有三条.其一是《监狱法》第六十条,该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其二是《刑事诉讼法人第二百二十一条,该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其三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该款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侦查。”但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服刑期间的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案件、罪犯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的案件、罪犯的漏罪是共同犯罪的案件的侦查管辖问题。对这些问题,有必要加以研究和确定。

(一)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侦查管辖

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的犯罪指罪犯脱逃或失控后在社会上实施的犯罪、围绕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侦查管辖,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案件应由监狱侦查。其根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该条规定.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时,由执行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第二种观点认为,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案件宜由公安机关侦查。这种观点认为,尽管法律也赋予了监狱侦查权.但监狱毕竟不是国家专门侦查机关,其侦查范围宜限于监狱场所内,否则,会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权发生冲突、笔者认为,上述观点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都有失偏颇、对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的犯罪案件的侦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罪犯脱逃后在社会上重新犯罪作案。由犯罪地发现的案件。它由犯罪发现地公安机关侦查。这样,既有利于案件侦破,又可起到威慑犯罪分子的社会效果。如果由监狱进行侦查,无论警力调配、取证,还是使用强制措施.都缺乏方,案,范\'文库欢 迎.您4采6集可行性。对于罪犯脱逃后在社会上重新犯罪作案.而重新入监后发现的案子,宜由监狱侦查。这是因为;第一,案犯控制在监狱管理范围内;第二,既然案件是罪犯重新入监局发现的,案件线索,甚至证据材料已被监狱掌握,监狱侦查这类案件有优势;第三,由监狱侦查这类案件,社会效果较好,有利于打击监内犯罪。此外,罪犯脱逃后在社会上重新犯罪而重新

入监后发现的案件与漏罪在犯罪的发现、罪犯控制的场所等方面相同,既然漏罪的侦查是由监狱实施的,这类案件也应由监狱侦查。

(二)罪犯参与社会上共同犯罪的侦查管辖

1.罪犯在监管场所内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的侦查管辖

罪犯在监管场所内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的形式很多,如罪犯与职工共同盗窃。罪犯在其家属或朋友帮助下脱逃。如何对此类案件进行侦查?有的认为,对此类案件应分案侦查,对罪犯的犯罪侦查由监狱实施,对社会上犯罪分子的犯罪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理由是,《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管辖的规定基本上是依侦查对象划分的。根据规定,监狱不宜对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实施侦查行为,公安机关也不宜在监管场所对由罪犯实施的犯罪进行侦查。有的认为.对此类案应分案侦查,理由是,共同犯罪是各共同犯罪人共同实施的犯罪.各共同犯罪人之间的犯罪行为具有内在的、有机的联系;分案侦查会影响整个案件的侦破。本人同意第二种意见。考虑到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所起作用的不同,侦查机关所具有的侦查优势条件不均衡,可由两家侦查机关联合侦查。而以一家为主。

2.罪犯在监管场所外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的侦查管辖

罪犯在监管场所外,如脱逃后,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由犯罪地发现的,应由发现地公安机关侦查。这是无疑的。然而,罪犯在监管场所外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罪犯重新收监局由监狱发现的.应由哪家侦查机关侦查?共同犯罪不同于个人犯罪,笔者认为,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不可比照个人犯罪的情形。在个人犯罪情形下,监狱应负责此类案件的侦查。在共同犯罪情形下,即便主犯是监狱内罪犯,也应由公安机关侦查为妥。第一,这类案件侦查较复杂,将此类案件交由公安机关——国家专门的侦查机关,可使监狱将主要警力、精力放在监狱安全上;第二,这类案件涉及对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实施侦查措施,显然,监狱行使这些措施缺乏方,案,范\'文库欢 迎.您4采6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罪犯的漏罪是共同犯罪的侦查管辖

在罪犯的漏罪是共同犯罪的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下、即罪犯的漏罪是由罪犯与其他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的。这些犯罪分子可能仍逍遥法外,也可因他罪被判刑送入监狱。罪犯的漏罪是否仍由监狱侦查?需分别不同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处理。如果罪犯漏罪的共同犯罪人因犯他罪也已经被判刑送入监狱,无论送到同一监狱,还是不同监狱,都宜由监狱进行侦查。首先,在这种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下,案犯都控制在监狱手中,由监狱侦查此类案件社会效果比较好,有利于促进在押犯交待余罪。如果漏罪的共同犯罪人仍逍遥法外,对罪犯漏罪的侦查宜由公安机关进行。这是由于;首先.监狱对在社会上的共同犯罪人采取侦查措施缺乏方,案,范\'文库欢 迎.您4采6集明确的法律根据,监狱不能单独承办这样的案件;其次,监狱与罪犯漏罪的共同犯罪人所在地往往有较大的空间距离,如罪犯在新疆,罪犯漏罪的共同犯罪人在北京,由监狱机关单独进行或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可能会出现案犯两地分押的情形,不利于取证,即便罪犯与其共同犯罪人押在一地。也以押在罪犯漏罪的共同

犯罪人声在地为宜。罪犯漏罪的共同犯罪人在定罪前不能押人监狱,而押在监狱所在地公安机关又涉及行政隶属问题。与其监狱只将罪犯移送罪犯漏罪共同犯罪人所在公安机关。不如将全案移交漏罪共同犯罪人所在地公安机关。

二、狱内侦查中可以行使的侦查手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结合监狱侦查实践,监狱可以行使的侦查手段有讯问、询问、搜查、扣押、辨认、侦查实验等。

讯问狱内犯罪嫌疑人,是狱内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和其他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依照法律程序。以言词方式对狱内又犯罪嫌疑人进行查问的诉讼行为。讯问的主体是监狱侦查人员,讯问的对象是狱内犯罪嫌疑人。监狱讯问对象可否为社会上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实施讯问的前提是侦查机关对案件有管辖权,而法律未明文规定监狱具有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权。从法理上讲,监狱侦查权是一种特殊的侦查权,是针对特殊的人、在特殊场所对犯罪实施的侦查权,因此.监狱不能对社会上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询问证人、被害人,是指监狱的侦查人员用口头方式向证人、被害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的诉讼活动。询问被害人要及时.询问证人时对同一案的几个证人要分别询问。

搜查,是指监狱侦查人员依法对狱内又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又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或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索和检查的诉讼活动、狱内侦查中的搜查是一种诉讼活动.不同于清监,搜查需依照诉讼程序进行:第

一.搜查应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第二,搜查时,应当有见证人在场;第三,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四.搜查人员不得提取、扣押与案

件无关的物品;第五,搜查的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要制成笔录。扣押是侦查人员将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书依法强制收取、扣留的诉讼活动。扣押与狱政管理中的扣留罪犯信件、没收罪犯违禁品不同。后者是狱政管理行为,依照狱政程序实施,前者是诉讼行为.必须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在现场勘验或搜查中发现的物证、书证需要扣押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扣押物品、文书时,应当有物品持有人、见证人在场,并开列清单。

辨认是在侦查工作中,根据需要由狱侦人员组织受害人、证人等有关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尸体、现场遗留物、赃物、作案工具等进行的辨认与认定。辨认是询问的一种特殊形式。对公开辨认的经过与结果所做的正式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侦查实验采取演示模拟方法,研究证实在某种条件下某种事实能否发生。或某一行为能发生何种结果的侦查活动。侦查实验对于查明案件是否成立、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等证据是否真实,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场勘验、检查以及鉴定,也是监狱可以行使的重要侦查手段。

三、狱内侦查中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可以使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措施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以保证侦查工作的开展。但是,罪犯已被押入监狱,无需拘传,可以随叫随到,无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也没必要。因此.监狱需采取不同于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的刑事强制措施。结合监狱实际,监狱可以使用包夹控制、使用戒具、禁闭等措施控制又犯罪嫌疑人,防止其自杀、行凶报复、毁证等,以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包夹控制、使用戒具、禁闭被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既不同于分级管理中的严管措施,也不同于狱政管理的预先防范措施.而是刑事诉讼中保障刑事侦查的措施。为明确这些措施的法定性,促进狱内侦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应在有关法律中,起码在《监狱法》中,明确规定监狱内侦查的强制措施。

浅谈狱内侦查工作中的信息情报建设

、组织管理能力

2.

监狱警察,特别是从事信息情报建设的警察始终处于真假、虚实、错综复杂且千变万化的环境之中,面临随时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在面对各种信息、情报的反馈以及在通过对罪犯的思想行为的了解、分析而捕捉相应的信息时,要求我们善于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正确的分析判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慎重应对千奇百怪的事态和形形色色的罪犯。百密而无一疏,处事不乱,遇变不惊,灵活应对,果断处置。

以上所说的两种能力建设,非一日之功,欲速则不达,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挖掘自我,严格要求自我;需要有长期学习、学习、再学习,积累、积累、再积累的精神。

对现代监狱中狱内侦查工作的相关思考与研究

随着我狱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这对我狱的狱内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在监管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目标要求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加强侦查工作建设是明智的当务之举。侦查工作的质量决定监狱平安稳定的成败。

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虽然监狱的监管设施得到不断改善,物防技防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安全系数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狱内突发性、暴力性或内外勾结的暴力性犯罪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防范的重点和难点。因此,思想认识必须到位,措施落实必须到位,科技技术必须到位,多措并举,惩防结合,有效地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强化侦查工作的重要途径。

一、首先要强化人的作用

在现代条件下,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责任心强的高素质狱内侦查干警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狱内侦查工作的重要保证。不断强化干警的敌情意识。结合省内外出现的突发伤害和内外勾结案件,教育干警危险就在我们身边,必须切实从思想上充分认识狱情、犯情、敌情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时刻不忘工作重点和难点,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一是要熟练掌握物色建立和使用耳目的策略,最大限度地发挥耳目作用。狱内秘密力量是了解敌情动向的重要途径,是监控危险分子、重点和要害部位的特殊措施,是预防、侦破狱内案件的有效手段。我们公开管理不可能全面掌握罪犯的一切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特别是罪犯预谋作案的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罪犯都是在想方设法隐蔽自己的意图,欺骗干警,欺骗同犯,因此,发挥好耳目作用,对全面掌握狱内押犯动态、确保监狱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狱内侦查干警必须掌握的技能;二是要熟练掌握防范策略和技巧。狱内侦查的既定目标是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在实际工作中要立足于防范,着眼于防范,尽可能地降低狱内案件的发案率,做到少发生以至不发生狱内案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案件,每一位侦查干警必须学会防范、善于防范;三是要熟练掌握侦查破案的专门知识,及时打击狱内又犯罪。狱内发生案件就要及时侦破,这既是狱内侦查工作的任务,也是打击罪犯、稳定狱内秩序的有效手段。 监狱要采取研讨会、案例分析会、交流会、观摩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提高专兼职侦查员在敌情预测、调研、三情搜集、现场询问、勘查等方面不断提高分析、处置问题的能力\'方案范文.库.整理~。

二、其次要讲求工作的方法和策略,凡事要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侦查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专门工作,它除了要求侦查干警要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外,还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仅凭热情是不行的。做任何工作,都要讲究方式方法,采取的措施办法和途径不同,效果肯定也大不相同。在制度建设上,重要的一点就是突出狱情分析会制度。狱情分析会制度是多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搜集发现敌情的好形式、好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在已形成的监狱、监区、分监区三级狱情动态分析会的基础上,如何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是我们侦查人员需要探究的。所谓针对性就是指哪部分罪犯是我们重点控制的,重点加强对重刑犯、暴力犯、涉黑犯、涉恶犯、涉毒犯、惯累犯、外省籍犯、团伙主犯、新入监罪犯、余漏罪被提审、相互间矛盾较深及家庭变故罪犯的排查,并严格落实包夹控制措施,严防脱管失控。对危重人物,坚持进行正面教育疏导,帮助他们解决改造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促使他们放下包袱、端正态度、老实改造。

三、准确有效的信息是侦查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

“预防为主,防破结合,及时发现,迅速破案”是狱内侦查工作的基本方针,在工作实践中,要正确方\'案,范\'文\'库欢,迎您1采 集理解`方案范#文.库整-理^这一工作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当前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下,狱内侦查的重点应该是抓敌情调研,及时了解犯情动态,掌握敌情动向,立足于超前防范。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随着押犯构成的日益复

杂,罪犯违规违纪行为的日益隐蔽,这就决定了当前侦查工作的一个难点是,从罪犯身上获取准确情报的难度增大。罪犯不会自觉和主动提供和反映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在这里我要突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积极开展坦白检举活动。平时注重发动罪犯,通过入监新犯的坦白检举、集中坦白检举、设立检举箱、罪犯改造中随时坦白检举等形式,进行深入排查,掌控发现线索。同时,监狱派员分赴各押犯单位组织罪犯开展坦白检举,调查问卷等活动,搜集有关线索和信息。二是灵活使用耳目。用罪犯去接近罪犯能获取大量的有效信息。注重加强耳目建设,强化教育管理,严把质量关,每季度对狱内耳目进行一次严格的检查考核,及时兑现奖励,提高其积极性。同时,要灵活掌握政策,对确实愿意为我工作,反映问题属实的罪犯,可以在原则范围内,在给予行政奖励、奖分的同时,给予物质奖励或其他要求,真正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

四、物也就是科技的因素

侦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科技含量很高的业务工作,随着罪犯反改造、反侦查能力\'方案范文.库.整理~的提高,仅仅依靠我们人的智慧是远远不够的,获取有效证据和现场信息难是案子久侦不破、违纪难查的重要原因,无法及时掌握罪犯违法违纪的有力证据。因此我们就需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比如我们监狱设置的监控和即将投入使用的亲情电话智能系统,有效弥补侦查工

作中的不足,及时预防突发案件的发生,提高破案率,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随着监管条件的进一步好转,监狱各项防范措施更加严密,文明管理程度大幅提高,狱内发案率明显下降,但是我们不能大意,作为监狱侦查人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监狱安全隐患依然大量存在,我们要不断的提高侦查人员素质,进一步强化“防、控、疏、戒”侦查侦破职能,为创造一个更加和谐优美、安全稳定的监管改造工作环境而努力。

第15篇:狱政科工作总结

篇一:监狱半年狱政管理工作总结 监狱半年狱政管理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下,我分监区紧紧围绕“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主题,在抓好监管执法工作中,充分发挥狱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推进监区分监区工作标准化,夯实了狱侦基础工作,建立了耳目防范体系,提高了超前防范能力,确保了监安全稳定。我分监区上半年狱政管理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现

将上半年狱政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确保“安全稳定”为核心,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意识,加强执法和管理工作制度的建设

(一)、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包联责任制。

今年以来,我分监区结合自身监管改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区域控制、封闭管理、分片互监”的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直接责任,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加强直接管理,加大对上岗不尽责、不作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了分监区监管安全的持续稳定。

(二)、规范了监管执法的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狱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排查机制、应急处置预案、领导包联责任制”四个机制;进一步完善细化了程序化管理,加强危机预警体系建设,实现了分监区刑罚执行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强“三力”建设、强化执法意识,规范执法平台,提高分监区执法水平

(一)、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中,我分监区能以程序化管理规定为基础,强化执法意识,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了“三力”建设和刑务公开,严格落实“四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分监区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能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落实集体会议研究,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原则。分监区在第一次减刑假释共有29人受到了刑事奖励。

(二)、牢固树立了执法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加大了狱务公开力度,把所有的执法活动纳入视线接受执法监督员的监督。在执法过程中,切实维护了罪犯的合法权益,做到了依法科学文明管理,对罪犯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了依法按程序、按规定办理,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发生。

三、落实罪犯计分考核工作方面

(一)、我分监区在落实罪犯计分考核工作方面,能严格落实量化考核制度,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计分考核激励罪犯积极改造的作用,规范了计分考核制度,同时能严格落实老病残罪犯计分考核办法,制定了积委会、门岗、夜巡、狱内勤杂工等岗位罪犯的管理考核办法,做到了公平公正。

(二)、分监区严格落实计分考核制度,完善了罪犯劳动改造岗位管理制度,大大的调动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在对罪犯违规违纪处罚方面,能严格依照省局《罪犯计分考核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提高了罪犯自觉遵规守纪的改造意识。

四、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罪犯日常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一)、分监区能积极开展了“增强警戒线意识”专项整顿活动以及“迎奥运、保安全”、“创建无烟号舍”专项教育活动,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夯实了基础工作。

(二)、坚持每月召开不少于两次的事务犯会议和罪犯大会,提高了罪犯的行为养成和身份意识,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在日常劳动现场管理工作中,值班带工警察能够规范着装,坚持走动管理、亲自管理,落实了罪犯劳动现场无声作业,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技能和经济效益,分监区积极组织开展了劳动竞赛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五、加强狱侦工作,提高超前防范能力

(一)、分监区加强了耳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耳目专档,建立了耳目的防范体系,充分发挥了耳目的功效。

(二)、分监区始终坚持每月四次的监管安全大排查工作,坚持每月不少于五次的清监检查,落实了对四个重点的检查,消除了各类监管安全隐患。

(三)、结合分监区监管改造工作实际,制定了处突应急预案和“三防”工作措施,结合5.12四川汶川地震,我分监区迅速制定了抗震防震应急预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应急队,落实包联责任,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罪犯进行了实际演练,有效的预防了灾情发生给罪犯造成的伤害。

(四)、分监区坚持每周三犯情分析会议制度,深入摸排分析犯情动态,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做到有效防范于未然;

(五)、落实逐人发言,每名警察必须做好会前分析准备工作,由各包组警察重点对本小组罪犯情况查找原因,制定措施;

(六)、对顽危犯的确定认真落实严格审批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和建立具有针对性教育转化模式,建立专档,对不同类型的顽危犯制定出真对性、可行性、操作性较强的转化方案;

(七)、确定包教警察和包夹监控罪犯,包教警察每月不少于两次谈话,包夹罪犯监控防范措施有力。

六、生活卫生工作方面

(一)、分监区能深化内务定置管理,严格落实“五条线、六个一”的标准,落实每日不少于两次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进一步规范环境内务卫生工作的日常保持。二)、分监区能在犯群中积极组织开展以“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活动,培养服刑人员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形成崇尚节约的良好风气。

(三)、分监区进一步规范了罪犯个人物品、资金的管理。

1.对服刑人员个人的一切物品,分监区均做到了统一管理、建立台帐,对不合要求的便服和其他物品进行了集中清理,消除了隐患。

2.进一步规范了理发、剃须、缝衣等工具的管理。

3.着力解决罪犯个人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统一罪犯个人资金管理,实行一人一卡制,禁止相互使用资金,有效的杜绝了犯间的帐务纠纷。

4.分监区进一步加强了对罪犯的囚被服管理,消除了被服管理上存在的松散问题。

(四)、罪犯就诊、疾病预防工作方面,

1.分监区充分利用大会教育和张贴防病知识宣传资料,坚持每月不少于两次的防病知识讲座,有效地提高了罪犯的自我保健和防护意识,使各类疾病得到了有效的防控,在上半年未发生重大疫情。

2.分监区认真落实了监狱药品管理规定,做到了专人负责,确保了药品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分监区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狱政管理工作在上半年取得较好的成绩,下半年我们更应该戒骄戒躁,严格落实十九项程序化管理、全面推行监区分监区工作标准化,紧紧围绕安全稳定,确保实现全年“双零”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大下良好的基础。篇二:监区2011年狱政管理工作总结 监区2011年狱政管理工作总结

2011年度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业务科室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监区支部的直接领导和全体警察的共同努力下,我监区紧紧围绕“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主题,在抓好监管执法工作中充分发挥狱政管理职能,贯彻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夯实了各项基础工作,做到了监管安全的超前防范能力,确保了监区安全稳定,现将一年来得狱政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监区长亲自挂帅,教导员,副监区长直接负责,管教办具体落实,各分监区和相关业务股室配合协助,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紧紧围绕“三不、四无、七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坚持以监狱安全稳定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首要标准;以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价值追求,提高了我监区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夯实基础工作,提高超前防范能力。

为了确保“三不、四无、七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我监区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监,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为目的。进一步健全了罪犯互监组、警察直接管理、危险份子管理、耳目管理、清查监、“零监号”管理、刀具利器及其它危险、违禁物品管理,生产工具管理,狱情分析,值班巡逻、点名落锁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和心理矫治工作,全面开展自杀危险量表测评,通过评估和甄别、个别教育、攻坚转化、心理矫治等,其方式方法多样化。监区对出现失眠、沮丧、焦虑等忧郁症状的罪犯,以及人际关系不良、家庭发生变故、身体有重大疾病的罪犯,监区迅速启动预警机制,监控机制和心理干预机制,加强疏导,及时化解心理问题,促进思想转化。在此项工作中,转化进步较大的罪犯有杨俊山、王义龙、潘昌军等。同时监区大力拓展社会帮教、运用亲情帮教、专家帮教和社会人员帮教以及人文关怀感召罪犯转化,消除负面思想,提高了罪犯自觉遵规守纪的改造意识,防患未然。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强化执法意识,切实贯彻狱政管理政策和方针。

(一)、在刑执工作中,能以程序化管理规定为基础,强化执法意识,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三公”建设和狱务公开,监区严格落实了“四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上级监督,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能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召开监区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实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原则。

(二)、牢固树立了执法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切实加大了狱务公开力度,把所有的执法活动纳入视线,接受执法监督员的监督。在其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切实维护了罪犯的合法权益,做到了依法科学文明管理,对罪犯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规定办理,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发生。

四、开展各项活动,确保监管安全稳定。

监区全年开展了“增强警戒线意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强化行为规范再教育,弟之规教育以及危险、违禁物品专项整治活动、内务卫生整顿专项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大大提高了我监区罪犯的行为养成和身份意识,改造意识,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打击了监内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现象,确保了全年监管“四无”。

在日常劳动现场管理工作中,值班警察着装规范,坚持走动管理,现场管理、亲自管理,落实了罪犯劳动现场无声作业,有效提高生产技能和经济效益,各分监区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劳动竞赛专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五、规范内务管理,促进罪犯身心健康。

(一)、监区能深化内务室置管理,严格落实“五条线、六个一”标准,落实每周一次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制定了内务卫生评比细则,规范环境内务卫生工作的日常保持。

(二)、监区在服刑人员中组织开展以“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为主题内容的专项活动,培养服刑人员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形成崇尚节约的良好风气。

(三)、监区进一步规范了罪犯个人物品的管理。

1、对服刑人员个人的一切物品,各分监区均做到了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建立台账,摆放规范标准化。

2、对理发、剃须、缝衣等工具进行了专人管理。

3、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罪犯囚被服规范管理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被服和其他物品进行了集中清理,消除了隐患。

(四)、加强了疾病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监区充分利用大会教育张贴防疫知识资料和黑板报,大力宣传各种疾病的防疫知识,同时要求监区卫生员每天到车间巡查,巡诊就医,坚持每月不少于两次的防病知识讲座,有效地提高罪犯的自我保护和防护意识,使各类疾病得到了有效的防控,全年未发生重大疫情。 监区认真落实了监狱药品管理规定,做到了专人负责,确保了药品的规范管理。

一年来,通过全体警察的共同努力,监区狱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实现了“三不、四无、七个不发生”的监管工作目标,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程序化管理,依法科学文明管理,全面推进监区工作标准化,确保监区安全稳定,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而努力。 2011年12月14日篇三: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个人原创,绝非网络复制,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岗位所在的单位)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岗位所在的单位)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岗位所在的单位)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岗位上学习、工作实践活动。虽然身处在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但我时刻关注国际时事和中-央最新的精神,不断提高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尊严感、荣誉感。在×××(改成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岗位所在的单位)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在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上作出对国家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工作上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回顾过去一年来在**(改成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岗位所在的

单位)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工作的点点滴滴,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工作学习上我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是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思想理论运用到×××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的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在以后的×××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岗位相关知识、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展望新的一年,在以后的**(改成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岗位

所在的单位)工作中希望能够再接再厉,要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心态,不怕苦不怕累,多付出少抱怨,做好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岗位的本职工作。同时也需要再加强锻炼自身的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与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岗位上的同事多沟通,多探讨。要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争取为**(改成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岗位所在的单位)做出更大的成绩。

第16篇:狱政管理工作总结

狱政管理工作总结

监狱教育工作在省局教育处的指导下,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厅长关于新体制下监狱工作高、深、实的要求,严格执行《司法部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大力推进监区文化建设和服刑指导中心建设,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这个中心,以两个最大限度为目标,积极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进程,结合我监实际,以三课教育为核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联合帮教活动,深入开展行之有效的个别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监区文化活动,创新人监教育,探索罪犯个体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全监教育民警上下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教育改造工作目标。

一、认真完成冬季整训和年终总结评审工作

为了使今年工作起好步,我监根据监狱局的统一部署,在全监范围内开展了冬季整训工作。在开展活动前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在全监范围内召开了服刑人员动员大会,明确了冬季整训的目的、内容、意义和活动要求。在整训过程中,教育科民警按照要求对各分监区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督促、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与监区民警一道抓好整训工作。从2006年12月开始,结合冬季整训,在服刑人员中开展珍惜现在,拥抱未来为主题的演讲活动,由全监选拔出来的7名改造典型组成演讲团,利用晚上学习时间共举行了9次演讲活动,有近###余名服刑人员听过演讲,在犯群中影响之大、效果之好,是前所未有的,达到了预期鞭策、教育服刑人员的目的。这次演讲活动之所以取得圆满成功,是在新的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监各项工作都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服刑人员的精神面貌、改造积极性都有了明显的好转,改造秩序正步入新的轨道。进一步调动广大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进一步在服刑人员中树立改造正气,为其他服刑人员指明正确的改造方向。整训结束后,教育科对各监区整训工作进行了验收和总结,并根据验收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工作意见,同时评选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名,省级积极改造分子##名。通过开展冬季整训,净化了我监的改造环境,有效地打击了狱内反改造气焰,遏制了罪犯中严重违纪现象,树立了改造正气,为维护监管改造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着力搞好三课教育,重塑有用之才。

三课教育是教育改造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我监受场地、时间限制,三课教育学习存在一定的困难。尽管如此,我监仍想方设法,确保了教育工作、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政治思想教育方面:3月份,为了弘扬改造正气,树立改造新风,我们组织开展了向改造积极分子学习的活动。通过组织罪犯学习改造积极分子的先进事迹材料、积极改造分子谈体会等形式,引导服刑人员向积极改造分子学习,增加服刑人员改造信心,营造积极向上的改造氛围。4月5月结合两会(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十届政协四次会议),组织罪犯学习两会精神。为此我们专门购买了《政府工作报告》和《构建和谐社会主义》读本等,分发到各监区、分监区。作为学习教材,对罪犯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6、7月份教育科购买于丹的《庄子》心得等碟片,分到各监区,组织服刑人员观看,这种新形式、新创意,寓教寓乐教学,受到服刑人员的普遍欢迎。

8、9月份组织服刑人员学习关于加强监规队纪的有关规定,打击各种严重违纪行为,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10、11月份学习党的十七大的重要会议精神。文化教育方面:着力办好两个班,一是扫盲班。力争两年内脱盲率达100%;二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班。去年,我监出台了《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奖励办法》,以提高罪犯的文化素质,为今后刑满释放打下坚定的基础。截止到2007年4月,全监有###名服刑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涉及46个专业329个科次。无论是报考人数还是报考科目均创新高,特别是报考人数与去年相比翻了两番,占到了监狱服刑人员总数的6.4%。职业技术教育方面:面向多元化,实用性发展的路子开办各类职业技术培训班。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思路,今年上半年,我监在各监区共开办10个技能培训班,重点是进行毛织专业技术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共达到了###多人,技术培训促进了监狱毛织生产的发展。六监区聘请甲方技术人员对服刑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达###人次,使生产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今年,我监共有##名服刑人员报名参加技术教育职业考试,均取得较好的成绩,顺利地取得了技术等级证。

三、努力抓好个别教育工作。

一是做好顽危犯攻坚和防非重点人的包夹,顽危犯、重点犯改造质量明显提高。对顽危犯实行挂牌攻坚转化,定期召开顽危犯攻坚研讨会,交流各监区的攻坚经验,推广有效的包夹监控,转化具体做法。在各级民警的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下,顽危犯有了明显的进步和转变,攻坚任务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去年我监确定的##名顽危犯通过一年多来的积极转化,成功转化了##名顽危犯,转化率为##%,今年又确认了##名顽危犯。9月份我监筛选出##名防非重点人,并开展摘牌,将包夹监控责任到人。二是负责收集处级干部每月对罪犯个别谈话教育记录,在每月的基础工作检查中,加强对个别教育谈话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基层民警每月##次的个别教育谈话都能做到有质量、有效果。三是及时做好个别服刑人员的思想工作,对思想包袱重,长期无接见的罪犯,教育科根据监区的申请,先后走访罗田、鄂洲、黄石、大冶等地,走进服刑人员家庭,联合服刑人员的亲属共同做好帮教工作,及时做好为服刑人员的个别教育工作,为服刑人员走出困境,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第17篇:遵医外语系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王卉)

在美丽的遵义医学院这片神圣的土地上,涌动着一股青春的气息,外语系二十多名大学生党员在此相聚,迸发出炫目的光芒,在学生集体中带领着大家向着多个方向努力,努力,再努力„

在外语系多名学生党员中,要数王卉最为突出。王卉是我系2006级A班学生,自大学进校以来一直担任本班班长,该生在我系四年大学学习生活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表现出众,受到了老师以及同学的一致好评和喜爱。

王卉,女,汉族,1987年11月出生,于2009年3月成为一名中共党员。现就读于遵义医学院外语系。现任外语系,英语专业2006级1班班长。

没有因为高考的结束而放松对他自己的要求,而是积极调整心态,从轻松自由的状态转变到紧张而又活泼的大学生活中。积极进取的他,在老师的辅导下,紧紧围绕着“怎么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怎么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的主题,认真规划自己的四年大学生活,表现出了异于他人的成熟与稳重。为自己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学习、工作、生活上树立了明确的目标。

一、政治上的方向:

我自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地扩充自己的思想政治知识。做到“与时俱进”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知识,了解党和国家的新政策新举措,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并在各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参加党校培训,认真地学习了各种政治理论知识,在思想上有了质的飞跃,并于2009年光荣地成为了一名中共党员,2010年4月我已向党组织递交了转正申请书。我积极进取,认真学习党的知识。在党的知识的熏陶下,我的思想更加成熟,明确了自己肩负的历史重任,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理想。平时尊师重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很有幸,在我加入党组织之际,我就参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活动中,虽然占用了很多课余时间,但是我觉得这次活动对我的帮助很大,从理论的高度到学习生活得实际。在这次的活动之后我更加积极参加每一次的会议,认真听取了各种报告,尤其是这次学校、院系组织的关于科学发展观会议,我都会认真记笔记,不懂的地方及时查阅有关资料,再以会议的形式及时传达给党支部各个成员和每班团支书,通过我们一起学习,一起交流,从而将科学发展观的每一个内容具体传达到每个班级,每一位同学,最后同学们积极地将自己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心得交到党支部。

二、学习上的楷模:

学生党员最重要的任务仍然是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员的宗旨。如果我们现在不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不掌握过硬的本领,将来走入社会有怎样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民呢?即使有为人民服务的心愿,也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建设者,基本的人生责任都不能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我想,作为一名大学生,不仅仅要知道好好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思考自己学什么,怎么学,要有头脑的学,用心去学,也就是要学会培养自己,把自己培养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虽然,加入党组织后,我会有一些社会工作,支部中也有支部建设的工作,相比于其它同学的课余时间会少一些,但我尽量提高学习效率,在较少的时间里完成较重的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仍保持在班级的前三名,经过我的不懈努力,获得了2006-2007学年全优二等奖学金和2008-200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并且顺利地通过了全国计算机二级和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当然,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我除了自己学好专业知识和各项基本技能,完成学习任务外。还在同学中起带头作用,平时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关心在学习上相对偏弱的同学,对有些同学觉得没兴趣的课程,多谈谈自己的学习方法。同时在同学和老师之间应该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向老师及时反馈同学们在学习中的问题及意见,做好沟通工作。

大学生党员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首要的一条,就是完成好自己的学习任务,培养多 方面的能力,掌握过硬的为人民服务本领。社会主义高校的任务,是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大学生毕业后必须成为所学专业领域的中坚骨干力量,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来为振兴中华做贡献。如果学业荒废,或学艺不精,不能有效承担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三、工作上的表率:

在工作中,我一直有这样的想法,党员就要捡重活累活去做,大家不愿做或做起来有困难的工作,就要由我担起来。当然作为党员,还要在思想上成熟,能够顾全大局,带领同学们搞好班级的建设。

我时刻以大局为重,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我在班级中只是一名班干部,任何职务需要,每次班级搞活动,我就会毫无怨言的尽自己的一份力。有一次,一个好朋友说:“你是班干部,也不要这么卖命呀?”我告诉她,因为我是党员。因为我是党员我要更加关心同学,关心集体,为集体服务。

在支部里,我是组织委员,主要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有以下工作: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现生地学院共有学生党员135人,其

中正式党员39人 ,预备党员96人,而我经手的转正党员25人,预备党员74人;

3、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例如党员鉴定,编造生地学院学生党员基本情况信息表,定期完成党员统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情况。由于我们的支部比较小,成员比较少,我还会协助支书和宣传委员,帮助他们做些工作。虽然工作比较琐碎复杂,但我尽量把工作做全面,做细致,不疏忽任何一位向组织靠拢的同志,也不能让党组织混入一个不合格的分子。由于2008-2009年度工作突出,评为2008-2009年度优秀团学干部,2009年度生地学院学生党员公开承诺制情况考核中评为优秀。

四、生活上的榜样:

在生活中,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我乐观热情,为人正直善良,关心同学,关爱集体,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拼搏,刻苦耐劳,乐于从生活点滴帮助他人,一直以来与他人相处甚是融洽。我想这些生活中的一个个细节就能够最后体现个人素质。我认为,自己在这些方面做得很好,不愧于自己是一名党员,也正因为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平时的生活中,我时刻提醒着自己,注意着自己的言行。

风雨兼程的几年,我被老师和同学鼓舞着,我用汗水与执着换来了今天的成长与收获,在人生路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为自己的明天创造了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无限空间! 但是过去并不代表未来,勤奋才是真实的内涵。在成长的道路上,我还要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做一名新时代的优秀大学生党员,在不久的将来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厚德博学、求实创新、勤奋钻研、自强不息、勇往直前,为自己的未来而拼搏奋斗!

一. 学习方面

他进入大学,并没有因为大学宽松、自由的环境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首先,他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为自己树立明确的目标,做到明明白白地学习。其次,在理想的指导下,课堂努力刻苦,积极钻研专业知识,积极向老师求教,创新思路,不断发掘新问题,解决新问题,赢得了老师的好评。同时,他不仅仅只限于书本的知识,积极地将社会现实和所学的专业知识相联系,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对社会热点进行评议,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主动要求乐山司法局做志愿者,认真向律师学习实践性知识,培养自己的实践技能,同时将自己所学的知识积极运用起来,帮助老百姓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给他们中肯的意见,当他有不懂的,积极请律师帮助解决,赢得了乐山司法局的肯定。同时,他积极利用好自己的寒暑假的时间,主动和当地法院联系要求做志愿者,一方面在实践中检验自己所学的知识,弥补知识的缺陷和漏洞,另一方面将自己所学的知识运用起来,帮助社会上贫穷的老百姓,为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帮助他们解决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法律事件。实践后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查找自己的不足,主动向周围的同学和老师请教,指出自己的缺陷,想法设法的改正自己的不足,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再次,他十分清楚当代大学生应该是复合型的人才,这也是社会和国家的需要。他积极地学习课外知识,通过到图书馆借阅图书,到其他专业上课,与师兄师姐和老师交谈,主动参加社会实践等方法,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丰富自己的课外知识,培养其他方面的技能。最后,他

自己深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努力提升自我,更要带动周围同学的学习,才能完整地发挥党员的先进性。积极与同学组织学习小组,在学习小组当中交流大家的学习心得,发现自己的不足,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正。同时,他积极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他如实说“只有让同学们到实践当中去锻炼,才能发现自己的问题,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在班级当中,积极帮助大家确立学习目标,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让大家真正找到适合自己的路,例如有些同学适合考研,有些同学则适合考选调生,考公务员,而有些同学则更适合走专业对口的路子。在这些目标当中,让大家做到既有重点发展,又要多手准备,降低自己未来的风险。他的这些做法在班级中,赢得了大家的广泛肯定和赞同。

二. 工作方面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能只搞自己的事情,而要更多地帮助周围的同学”,朴实的语句无不透露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素质和作风。他积极与班级同学竞选班长这个职务,这样才能发挥更大的力,作出更多的事情。带着共产党员为同学全心全意服务的理念,他成功竞选。他结合班级的实际制定了班级的发展目标,将长远与目前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紧紧围绕着“建设什么样的班级,怎样建设”的主题开展班级工作。首先,努力培养同学们的各种能力和实践技能。成功组织与美术学院07设计二班的联谊活动,让大家见证了大学生活的丰富多彩以及文娱活动的魅力,更重要的是为大家展现自己的才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让大家敢于展现自己的才能。随后,积极参加系上组织的迎新晚会,不仅丰富了他们的生活,更展现了他们的才艺。同时,组织班级开展了辩论赛,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要具备良好的口才。通过辩论,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发现问题,锻炼自己的辩论能力。在法制宣传日当天,组织班级同学开展了校园法制宣传活动。大家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去帮助同学们解决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法律事件,锻炼了大家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极大地提升了大家学习专业知识的信心。其次,因人而异采取不同的措施,促进班级同学的发展。他积极鼓励和帮助同学们,发展他们自己的特长或者是培养他们的兴趣,发掘和培养了很多人才。他班成功地开办了学生讲座,赢得了学校领导的高度认可和全校学生的好评,在体育方面,获得了系篮球赛的冠军,同时,他班同学成功地获得了“十佳歌手”的荣誉称号,另外,在组织管理方面,经统计,他班同学有二十六人在系上和院上任职,可以说是人才济济。第三,采取有力措施,增强班级凝聚力和荣誉感。大一,成功地组织班级同学和行管班进行拔河比赛,参加系上组织的篮球赛并获得了冠军,参加系上组织的“趣味运动会”,获得了很好的成绩,同时积极参加院上的运动会,在长跑和跳远以及接力赛中获得了很好的名次,让大家在竞赛中感受班级的力量。同时带领班级同学参加“优良学风班”的创建,在创建中体验班级的魅力,增强荣誉感,在大一获得了“优良学风创建班”的荣誉称号。

在班级工作中兢兢业业,在党支部工作中更是如此。他在大二上期,兼任第三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支部工作中,牢牢地围绕“培养党员,教育党员,发挥党员的先进性”的原则推进工作。在发展党员的源头就采取诸多措施严格把关发展对象的质量,保证党员的纯净性和先进性。结合学校和系上发展党员的有关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发展党员的具体条件。在党员教育方面,定期召开支部学习会议,请老师讲解党的理论知识,严格要求党员的言和行,同时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在发挥党员的先进性方面,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比如认真落实党员的“一帮一活动”,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党员负责的班级,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定期开展义务活动等等。

三. 生活方面

在生活上,他不因现在生活条件的改善而铺张浪费,保持着共产党员应有的朴实和勤俭,从不铺张浪费。他的那份质朴的生活作风感染着周围的同学,养成良好习惯的他也积极带动着寝室的同学。热情的他敢于对同学当中存在的不良作风作出评判,并帮助其改正。积极关心周围的同学,乐于帮助周围的同学解决他们学习和工作生活当中遇到的问题。去年的5.12

大地震,他的家乡也遭遇到了此次大地震的打击。然而,他没有沉浸于悲痛之中,没有把悲伤的情绪带给大家,反而更是努力地投入工作中,积极协助学校做好抗震救灾的工作,关心灾区的同学,这一切无不体现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在这两年的大学生活中,他在各个方面

在2007-2008学年度,我先后担任了农学院052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和党支部书记一职,学习成绩优异,努力做好上级组织交给我的每一项任务,尽职尽责,严格要求自己,关心同学,不断的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能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我曾经担任了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植物058班团支部书记,获得过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通过了北京市级英语口语高级证书,工作优秀三等奖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且带领植物058班获得校级\"先锋杯\"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具体总结如下:

一 努力做好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和党支部内的各项任务:

在大三第一学期,我荣幸的成为了党支部的宣传委员,主要工作是每次会议记录做会议记录和写新闻的工作,并且配合支部其他成员举办了\"优秀从点滴做起\"和\"新党章,学习十七大,加大学院文明督察力度\"的两次党日活动,并且分别写了新闻,那时我刚刚成为中共党员不久,我努力的提高自己,向优秀的党员同志学习,定期和党支部书记唐黎同志就自身党性修养的提高和党支部内的相关工作进行沟通与探讨,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受到了书记唐黎同志的表扬与认可.大三第二学期,经过支部内选举,我十分荣幸的担任了农学院052党支部书记一职.052党支部正式党员5名,预备党员11人,积极分子21人.本支部覆盖植物055-058四个行政班级,全面指导各班的党团建设与发展,负责各班党员的思想教育以及优秀团员的入党事宜.

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我本着加强党员理论水平与修养,提高党员先进性的宗旨进行支部内各项活动,我们支部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力求为培养一支理论水平高,知识结构完整的\"先锋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这一学期的工作重点仍然在于发展优秀的同志成为预备党员.这学期计划发展积极分子13人,两名预备党员转正.为了更好的考核积极分子是否能够成为一名预备党员,也为了更好的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我们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来开展活动.比如:在定期开展的支部生活上,支部所有成员共同学习讨论党的新政策,新方针,社会热点问题,学习工作问题以及哲学生活问题等.同时,我们也不定期将支部会议搬到户外,让大家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制,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修养是培养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保障,另外,积极为群众服务,为同学们服务,也是我支部工作的重点.支部要求大家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一名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这一学期里,我们支部围绕着\"我是一面旗帜\"举办了四次党日活动,分别是:农学院051,052,053党支部间篮球联赛,观看奥运影片,趣味运动会,\"祖国在我心中\"讨论会.通过这一系列的党日活动,不仅使我们党支部内部成员更加团结向上,同时也促进了年级各个党支部间的交流与沟通.让大家在紧张的学习复习当中,放松自己,提高身体素质,意识到健康的重要性,同时增加了团队合作能力,以一个健康的体魄去迎接北京2008年的奥运会.大家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大学生党员,应该如何去做,才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理智爱国,\"支持奥运会\"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我们更要表现在行动之中.我们更加坚信强大的祖国一定能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相信不管遇到什么,只要我们众志成城,就一定能渡过难关!

总之提高党员理论修养,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继续紧密联系广大同学,开展各种活动,推动支部建设是我的工作重点.我会不断的努力,把052党支部建设的更加美好!

二 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学习是一名学生的根本任务,作为一名大学生党员,更要不能放松自己对学习的要求.我平时努力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和同学讨论学习上的问题,成绩优异.曾经获得过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通过了北京市高级口语考试等.为了更好的起到表率作用,我还会更加努力的学习.

三 成为奥运志愿者,为北京奥运会贡献力量:

我很荣幸的成为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正式志愿者,服务业务为观众服务.我感到十分骄傲与激动,能够为北京奥运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也感到非常自豪.

能够成为北京奥运志愿者,更好的为大家服务,是我的一个梦想.所以当我成为了奥运志愿者后,十分珍惜这次机会,积极参加每星期的奥运志愿者的培训,我十分期待着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到那时,我会努力工作,以我们志愿者最灿烂的微笑和最周到的服务,迎接五湖四海的朋友,为北京添彩!

以上就是我的各方面的总结,我会继续努力,不断的提高自己,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多和老党员优秀党员进行沟通,更好的起到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并且带动周围的人,共同进步.

第18篇:论狱内侦查工作方针

论狱内侦查工作方针

摘要:当前狱内侦查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随着近年狱内犯罪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其已经不能完全地符合新形势下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狱内侦查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低,整体素质差,基本的投入不够等多方面的问题。在维护监狱稳定安全中,狱内侦查是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在防范工作方面只有谨慎仔细,确保打击罪犯的有力进行,才能够确保监狱稳定和安全。因此,有必要加强狱内侦查工作的研究,改善目前的狱内侦查状况,从而实现其特有的预防和打击职能,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关键词:狱内侦查;问题;对策;方针。

狱内侦查已成为防范和打击监狱内犯罪行为,保障监狱内部安全和稳定的重要手段。它在监管安全工作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虽然近些年来狱内侦查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其存在某些问题。只有重视这些问题的存在,才能使今后的狱内侦查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对狱内侦查工作的积极探索,将有利于我们寻找到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对策。为狱内侦查工作不断适应新的挑战,确保监狱的安全,矫正日益严重的狱内犯罪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狱内侦查工作的特征分析

狱内侦查工作的秘密性:与社会上一般刑事侦查的任务不同,狱内侦查对象主要是依法被判处刑罚并已交付监狱执行且在此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罪犯。由于狱内侦查针对的是曾经犯过罪的人,其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他们在实施犯罪前都是经过精心预谋和长期准备,前期表现出周密性和隐蔽性,一般不易被发觉。这就决定了狱内侦查人员必须针对狱内犯罪的这些特点、成因、及其规律进行分析和摸索,并有针对性地就这些犯罪采取相应的侦查方式来应对。狱内侦查也应该采取隐蔽的方式开展秘密侦查工作。要有计划地建立一支隐蔽力量来对狱内犯罪进行打击。只有侦查工作人员隐蔽身份,不为侦查对象所悉知的情况下,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

狱内侦查工作的预防和打击性:由于狱内犯罪主要是在罪犯被剥夺自由后,在监狱这个相对封闭的范围内进行,其具体要求是在对服刑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对犯罪分子进行惩戒时,还要对犯罪分子进行防范,维护监狱的正常治安秩序。随着刑事诉讼理念的发展,我国的刑事侦查工作也由过去以侦破为中心逐步过度到以预防和侦破相结合。正如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所指出的: “制止犯罪发生的一个最有效的手段,并不在于刑罚的残酷,而在于刑罚的不可避免。”对狱内犯罪,仅仅只靠严厉的打击是不能消除产生狱内犯罪的根源,预防才是狱内犯罪的“治本之策”。在监罪犯在收监之前实施过犯罪,恶习很深,比较难改,收监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反社会、反改造、反惩罚的意识和行为。他们都具备在监狱内又实施重大犯罪的条件和可能。对此,在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同时,还需要对尚未实施狱内犯罪的罪犯进行防范,避免他们再度进行犯罪。狱侦工作要在罪犯进行各种破坏活动的预谋阶段及时发现犯罪的线索,尽量把他们的预谋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其产生不良影响。但是,对于狱内犯罪仅仅只靠预防还是不够,狱内侦查工作还必须把预防和侦破两项工作相结合起来。对于那些已经发生的案件一旦发现线索,就应积极主动开展狱内侦查调查工作,就应该不失时机地把握机会,采取有力措施迅速组织人员破案。从而维护监狱的良好秩序。也可以使那些蠢蠢欲动的罪犯打消重新犯罪的念头,避免案件的蔓延扩大。

狱内侦查工作的复杂性:近年来,我国监狱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呈现出集团化、专业化、复杂化。这就使得侦查工作变得更加的复杂。首先在预防狱内犯罪的前期阶段要建立一个运转高效隐蔽的情报信息网络系统,对要害人员进行重点摸底排查,建档监控,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恶性事件制定不同的预案,就犯人经常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管等一系列工作。对案件进行侦破时,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人员对涉嫌罪犯及有关场地进行讯问、搜查和扣押。当罪犯越狱逃跑后,要及时地发布通缉令,对罪犯可能隐藏的交通干线、车站码头实施堵截追击。还要及时的对被害人、证人询问。更要就警力的配置、专业人员的分工、各种器材的装备等问题进行周密的部署和安排。这些都要求我们的狱内侦查人员开展具体工作时严肃认真,确保狱内侦查工作能够应对日益复杂的犯罪。

二、当前狱内侦查的立法缺陷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有关狱内侦查的立法缺陷

首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监狱法》第六十条规定: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以上法律的规定为狱内侦查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我国的狱内侦查工作可以做到有法可依。可是,就这两条法律规定来看,其过于简单,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不可否认,监狱对在押的罪犯享有绝对的侦查权,可监狱对涉嫌的社会人员有没有侦查权呢?我国目前的立法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监狱放弃对社会涉嫌人员的管辖权,而只对狱内罪犯的犯罪事实追究刑事责任,则可能影响对罪犯重新犯罪的整体有效打击,不利于同监狱内罪犯作斗争的现实需要,也不利于刑事法律打击犯罪的根本任务的完成。如果社会涉嫌人员由公安和监狱共同行使管辖权,那么他们之间又该怎样协调和衔接呢?在实践中,往往涉及到有关的单位,甚至还涉及到罪犯的亲戚和朋友。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使得狱内侦查部门在行使管辖权时困难重重,顾虑颇多。 其次,《监狱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监狱发现在押罪犯脱逃,应当即时将其抓获,不能即时抓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追捕,监狱密切配合。”就监狱侦查措施的空间效力来看,原则上只能作用于监狱这个相对封闭的内部环境。可近年来,我国在狱罪犯犯罪行为发生了新的变法,实践中有相当多的重新犯罪发生地在狱内,而行为地或结果地却发生在监狱外。这就使我们面临一个问题?监狱侦查措施能否可以触及到社会层面即监狱外的空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这条规定比较笼统,具体内容不明确,到底该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哪些规定呢?以及在适用规定的时候怎样开展具体的工作呢?是否可以针对涉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专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对有关涉嫌的场所有无搜查的权力?在采取侦查措施时由何机关决定、谁去执行,又需要履行怎样的手续和程序等等,这使得狱内案件侦查工作行使时受到阻碍,凸显出法律赋予的监狱侦查权的不确定性,一旦实践中出现权责不明的情况,就有可能大家互相推诿,有碍对案件的及时处理。在以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时候,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狱内侦查权的相关规定,以便从法律上真正保障监狱侦查权的正常行使。

(二) 狱内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近年来,我国各地都建立起一整套狱内侦查工作的办法,狱内侦查工作也日益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但我们也应看到,这些制度规范都处于摆设状态,没有真正的落实到具体的狱内侦查工作之中。一些狱内侦查人员认为狱内侦查工作是一个精力发挥大,见效比较低的事情,对狱内隐蔽的案情估计不足,认识不到位,造成了狱内侦查工作中出 现了很多的问题,他们甚至还认为,狱内侦查工作没有必要时时处在高度警觉的状态。当监狱内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者久侦未破可能影响监狱正常秩序时,可以应对就可以了,没有从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从而造成了一些狱内侦查人员喜欢从狱内案件结果发生去追查打击犯罪,而不是积极主动地去排除诱发狱内犯罪发生的各种主客观原因去预防狱内犯罪。从而使狱内侦查工作处于一种相对被动的状态。狱侦工作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对狱侦工作在维护监管改造秩序中起到的作用认识不够。狱侦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破结合,及时发现,迅速破案”,是狱内侦查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指南。狱侦工作的任务是了解犯情动态,掌握罪犯动向,防范各种狱内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侦破狱内案件,物色及管理使用狱内耳目。从其方针和任务可以看出狱侦工作对于维护监管改造秩序,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的重要性。目前,大多数监狱不够重视狱侦队伍建设,专职狱侦民警配置比例过少。,各监狱普遍存在对狱侦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大大制约了狱侦工作的深入开展,以致不能充分发挥狱侦工作的应有作用。狱侦工作理念固步自封,狱侦岗位民警专业素质较低。近年来,国内部分监狱发生了性质恶劣的袭警、越狱脱逃等狱内案件,许多监狱相应都建立起一整套狱内侦查工作的办法,但是由于工作理念陈旧,依然对狱侦工作的预防作用不够重视,只是停留在传统的“头痛治头,脚痛医脚”的层面,对发生的狱内案件不能认真分析研究,总结教训。由于长期从事枯燥的重复性工作,思想麻痹,再加上狱侦岗位的民警专业素质相对较低,狱侦业务不够精通,普遍缺乏专业培训和侦查经验,对狱内隐藏的深层次狱情估计不足,识别不够,预防意识松懈,习惯于有案破案,无案便无事太平。缺乏对狱侦工作方针、任务的认识,没有紧迫感,压力感,造成狱内侦查工作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个别狱侦民警甚至认为,狱内侦查工作没有必要时时处在高度警觉的状态。当狱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者久侦未破可能影响监狱正常秩序时,可以应对就可以了,没有从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从而造成了一些狱内侦查人员喜欢从狱内案件结果发生去追查打击犯罪。不能从预防角度去开展工作,致使狱侦工作长期陷于被动局面。犯情分析会、狱侦工作会质量不高,犯情摸排等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目前,我国监狱管理仍然采用传统的方式: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三大手段,心理矫治工作刚刚起步。在监狱管理手段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劳动改造是罪犯服刑改造的重要手段。从对罪犯的近年来日常记优、计分考核情况看,普遍存在一种现象是劳动好,就意味着罪犯改造表现好,民警重生产、轻监管的思想依然存在,每天从早到晚忙于生产、忙于完成生产任务,对犯情的了解只是停留在表面现象,深层次的犯情并没有完全掌握。犯情会、狱侦会制度化、形式化,导致这些会议的质量不高。每次会上提到雷同、浮表的问题相对较多,对犯情预测抽象、空洞,不利于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狱内耳目选建、管理、使用不尽科学、合理。目前,监狱对耳目建设工作中普遍存在不尽科学、合理的现象,导致不能发挥作用的耳目占到一定比例,对耳目积极为我所用、为我服务的主动性产生影响,部分耳目只是起到充数、应付作用,使用价值不大。狱内耳目建设流于应付、形式,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导致深层次敌情不知,犯情不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很好起到预防和制止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二,情报信息建设不到位,随着社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狱内犯罪近年出现了很多新的犯罪形式。案件隐蔽化程度也越来越高,这为狱内侦查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只有确保情报信息网络的灵敏和畅通,才能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可是,就目前我国狱内情报信息工作来看,缺乏系统化、专业化和模块化。狱内情报信息本应是一个集收集、传递、分析、运用于一体的系统工作,可实际的情报信息系统没有形成一个高效的运转机制,情报信息不能充分发挥其在狱内侦查工作中应有的地位。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不够流畅,工作效率比较低下,不能精确科学的分析和预测狱内各种犯罪情况,难以应付当前狱内案件“反侦查”的现实需要。报网络信息不畅,对耳目信息员奖惩制度、激励机制不尽合理。情报信息网络建设不到位也是一个普遍现象。随着社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狱内犯罪近年出现了许多新的犯罪形式。案件隐蔽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给狱内侦查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只有确保情报信息网络的灵敏和畅通,才能真正做到预防和打击犯罪。狱内情报信息工作本应是集收集、传递、分析、运用于一体的系统工作,可实际的情报信息系统没有形成一个高效的运转机制,情报信息不能充分发挥其在狱内侦查工作中应有的地位。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不够畅通,工作效率比较低下,不能精确科学的分析和预测狱内各种犯罪情况,难以应付当前狱内案件“反侦查”的现实需要。其次耳目搜集情报信息顾虑重重,不愿冒风险,担心一旦泄密被同犯打击报复,对民警布置的任务应付了事,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再加上监狱对耳目考核制度不完善,耳目所在分监区出了事故也无法追究耳目的责任,奖不显,罚无据。对耳目的激励机制不尽科学、合理,从而影响耳目、信息员积极主动收集有价值狱情、犯情.

二、狱内侦查工作的应对之策与方针

首先加强狱内侦查队伍建设,提升狱内侦查工作水平狱内侦查工作质量的好坏取决于是否有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队伍。提高狱内侦查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充分发挥狱内 侦查工作职能的重要保障。在新形势下,如何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狱内侦查工作队伍建设,以应对狱内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已成为当前狱内侦查工作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具体来讲,第一,保障狱内侦查人员的稳定性。目前狱内侦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针对部分狱内侦查工作人员不专心本职工作的情况,我们应当对狱内侦查人员的考核晋升办法进一步进行改革,使狱内侦查人员消除思想上的顾虑,安心工作、乐于工作、积极进取。第二,保持狱内侦查人员的专业性。对当前狱内侦查人员的素质状况,我们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加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以保障侦查队伍能够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犯罪形式。特别针对监狱犯罪的性质和特点,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使侦查人员不断积累侦查经验。提升自己的侦查工作水平。

(三) 建立和完善狱情预警机制,提高狱内动向监控能力

要想及时发现和正确掌握监狱内情况的动态和动向,就要及时地对狱内情况进行综合的分析,并根据狱内情况发展变化及时采取对策,以便做好针对性的防范工作。第一,要把对重点分子、重点区域的监管控制始终作为工作的重心,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信息。这些人或区域存在大量的隐性犯罪线索,要根据他们的犯罪特征、心理特点进行综合评定和分析。第二,多渠道地收集狱情,加强对狱内情况的控制能力。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充分调动狱内情报信息人员的作用。要求各监区与监区对已经发生了的狱内情况及时的以各种方式传递到狱内情报汇总中心。做到对每个罪犯,每个要害部位实现信息的联络。要充分发挥内部人员详细记载和传递信息的作用,进一步落实监狱各项基本制度。第三,提高狱情预警信息的利用率。在掌握了狱内情况信息的基础上,就要及时地进行科学分析,树立起“防范于未然”的超前意识,就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险情。就要针对不同犯罪采取不同的解决措施,加强他们的思想教育,弱化他们的人身危险性,防范各类犯罪的进一步发生。化解罪犯和侦查人员之间的矛盾,使罪犯真正的安心改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保障系数。加强监管和防范,建立狱情预警机制和狱情信息网络系统,切实发挥狱侦工作的重要作用。要想及时发现和正确掌握监狱内犯群动态和动向,就要及时地对狱内情况进行综合的分析,并根据狱内情况发展变化及时采取对策,以便做好针对性的防范工作。一是要把对顽危犯等重点分子,重点区域的监管监控始终作为工作的重心,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信息。这些人或区域存在大量的隐性犯罪线索,要根据他们的犯罪特征,心理特点进行综合评定和分析;二是多渠道地收集狱情,加强对狱内情况的控制能力,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充分发挥狱内情报信息人员的作用。各监区对已发生的狱内情况及时的以各种方式汇报到监狱情报中心,并由中心及时反馈到各个监区便于进行分析总结,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始终做到对每个重点罪犯,每个要害部位实现信息的联络和电子网络监控。要充分发挥内部人员详细记载和传递详细的作用,进一步落实监狱各项基本制度;三是提高狱情预警信息的利用率。在掌握狱内情况信息的基础上,就要及时地进行科学分析,树立起“防患于未然”的超前意识,就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险情,就要针对不同犯罪采取不同的解决措施,加强他们的思想教育,弱化他们的人身危险性,防范各类犯罪的进一步发生。同时化解罪犯和监管人员之间的矛盾,采取措施使罪犯真正的安心改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安全保障系数;四是以监狱狱侦部门为中心建立一套集收集,传递,分析,防范落实等多位一体的情报信息网络系统,形成一个快速、高效的运转机制,确保网络监控扎实到位,信息传递及时、畅通,精确科学的分析和预测狱内各种犯情动态情况。

(五)理清狱侦工作思路,不断科学创新,更好的发挥狱侦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押犯结构的变化,狱侦工作不断面临新的挑战。理清狱侦工作思路,建立专业化的专职的狱侦工作队伍,并建立狱侦信息网络,建立狱情预警系统,确保狱侦工作独立科学开展。狱侦工作需要不断创新,才能顺应监狱的发展,才能应对新的敌情,才能在保障监管安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只有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才能更好的适应狱侦工作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更好的发挥狱侦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

[参考文献] [1](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2]史殿国,高良科.狱内侦查方略[M].北京: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6

[3]沙国华,房保国.诉讼制度改革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12.

[4]王东亚.当前影响狱侦工作的几个问题[J].中国监狱学刊,2007,(6):83.

[5]孙延庆,徐为霞.我国狱内侦查工作的现状与前瞻[J].中国监狱学刊,2008,(2):92.

第19篇:狱内侦查学选择题

选择题练习一

一.单项选择题

1.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监狱的侦查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时间是( D )。A.1950年2月 B.1983年8月C.1994年12月 D.1996年3月 2.暴动越狱,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案件,属于( C )

A.一般案件管辖 B.重大案件管辖C.特别重大案件管辖 D.漏罪案件管辖 3.排查危险分子的方法是( C )

A.作案动机排查法 B.作案能力排查法C.作案要素排查法 D.作案外部条件排查法 4.在狱情分析会上对重点分子进行认定的是(B )

A.监狱 B.监区C.监狱侦查部门 D.狱政管理部门 5.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狱内侦查的规定最早见诸的规范性文件是( D )

A.《狱内侦查工作规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C.《刑事诉讼法》 D.《关于加强监狱工作的指示》 6.依据罪犯的认罪服法程度、改造表现、危险性大小等进行综合性考查,可将罪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其中,四类犯就是( D )

A.积极分子 B.一般分子 C.落后分子 D.危险分子 7.记载罪犯原犯罪手法、手段、类型的档案属于( B )

A.特殊档案 B.个人档案C.案件档案 D.信息档案

8.侦查机关对于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后,认为已经达到结案条件时,依法结束侦查并对案件作出相应处理的一项侦查活动是( D )

A.提出起诉 B.破案C.销案 D.侦查终结 9.外围警戒设施的扼守一般是由( D )

A.监狱人民警察控制 B.监狱雇佣的人员控制C.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控制 D.武装警察部队控制

10.现场勘验记录的主件是( A ) A.现场勘验笔录 B.现场绘图C.现场照相 D.现场录像

11.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监狱决定不予立案的,应该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的时限是( B ) A.15日内 B.7日内C.3日内 D.30日内 12.立案的事实要件是( C ) A.是否有人报案 B.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C.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 D.是否属于自己管辖 13.对监狱服刑人员中的又犯罪嫌疑人一般采用的强制措施是( A ) A.隔离审查 B.监视居住C.取保候审 D.拘留

14.斗型纹的三角数量为( D )A.一个 B.两个C.三个 D.两个及以上 15.实施讯问时,讯问人员的座位一般要( A ) A.面向入口 B.背向入口C.面向窗口 D.背向窗口 16.询问证人应当( C )

A.两人以上进行 B.两人进行C.单独进行 D.集体进行 17.通报有两种,分为案情通报和( D )

A.犯情通报 B.狱情通报C.社情通报 D.敌情通报 18.辨认根据方法不同,可以分为(A )

A.间接辨认和直接辨认 B.公开辨认和秘密辨认C.静态辨认和动态辨认 D.人身辨认、物体辨认和场所辨认

19.根据参加脱逃活动的人数多少可将脱逃分为单人型和( B )

A.松散型 B.结伴型C.纠合型 D.混合型 20.讯问室的面积一般为( A )

A.4*4.5平方米 B.4*5.5平方米C.3*5.5平方米 D.5*3.5平方米

21、每一个单个证据都必须具备的属性是( D )

A.整体性、一致性、唯一性

B.整体性、客观性、唯一性

1 C.关联性、一致性、合法性

D.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22、现场勘验的首要任务是(C)

A.查明作案时间

B.发现犯罪证据

C.查明事件性质

D.记录现场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21.狱内侦查工作的法治原则要求做到( ACDE ) A.狱侦人员要知法、守法 B.侦查对象要守法 C.预防和控制措施要合法 D.侦查程序要合法 E.证据的收集要合法

22.常见的对可疑对象的排查方法有( CDE )

A.讨论法 B.问卷法C.排除法 D.排队法 E.复合法 23.下列属于警械的有( ABDE ) A.警棍 B.高压水枪 C.手枪 D.手铐E.警绳 24.讯问中的有声语言主要有( ABCD ) A.直接语言 B.含蓄语言C.精确语言 D.模糊语言E.文学语言 25.排查危险分子工作的特点( ACDE )

A.事前性 B.随意性 C.进攻性 D.隐蔽性E.综合性 26.现场勘验的步骤有( ABCE )

A.整体静态勘验 B.局部静态勘验C.个体静态勘验 D.细部静态勘验 E.个体动态勘验

27.推进侦查阶段的工作主要有( ACE )

A.收集侦查线索 B.突破侦查僵局 C.确定重点嫌疑人 D.查措施是否落实 E.发现犯罪嫌疑人

28.支撑主体特征是压痕,支撑伴生特征有( ADE ) A.迫痕 B.蹬痕C.踏痕 D.座痕E.拧痕 29.对扣押物品的处理方式有( ABCE )

A.随案移交 B.发还C.上缴 D.留用E.暂予保存或销毁 30.污损文件的检验方法有( ABDE ) A.光学检验 B.红外线检验C.模拟检验 D.化学检验E.荧光检验 31.审查核实证据的基本方法(ABCDE)

A.自身分析法 B.来源分析法 C.对比法 D.形成条件分析法 E.系统分析法 32.按照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不同,可将现场分为(CE)

A.原始现场 B.变动现场 C.主体现场 D.客体现场 E.关联现场

选择题练习二 一.单项选择题

1.司法部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发布施行的日期是(D ) A.1994年12月29日 B.1997年7月1日C.1999年12月15日 D.2001年3月2日 2.整体静态勘验又称为( D )

A.勘查现场 B.勘验现场C.规划现场 D.巡视现场 3.对罪犯摸底排队的主要工作是( B )

A.发现危险分子 B.排查危险分子C.控制危险分子 D.制服危险分子 4.针对罪犯个人或群体进行的专题调查,一般称之为( B )

A.狱情调查 B.犯情调查C.工作调查 D.直接调查 5.在实施现场勘查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板块的内容,其中之一是( D ) A.调查访问 B.证人询问C.侦查实验 D.现场访问 6.第二次全国狱内侦查工作会议召开的年份是( C ) A.1976年 B.1986年C.1996年 D.2006年

检查侦2 7.建立卡点网络主要针对的突发事件是( A ) A.罪犯出逃 B.罪犯自杀C.罪犯哄监 D.罪犯斗殴 8.罪犯非正常死亡包括( D ) A.衰老死 B.疾病死C.假死 D.暴力死亡 9.罪犯三人以上集体脱逃的案件,属于( B ) A.一般案件管辖 B.重大案件管辖C.特殊案件管辖 D.漏罪案件管辖

10.根据罪犯逃跑的方向和线路,组织力量采取直接从后面紧逼尾追缉捕的一种战术方法是( B ) A.迂回包抄法 B.单线尾追法C.包剿围捕法 D.循迹追踪法 11.一个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内在的疾病,突然意外地非暴力死亡属于( A ) A.猝死 B.勒死 C.缢死 D.溺死

12.建立卡点网络主要针对的突发事件是( A )A.罪犯出逃 B.罪犯自杀 C.罪犯哄监 D.罪犯斗殴

13.狱内侦查中的搜查的性质是( B )A.行政管理行为 B.诉讼行为 C.法律监督行为 D.狱政管理行为

14.监狱在罪犯逃跑不久时,根据其逃跑方向和路线,组织力量进行跟踪缉捕和设卡堵截的一项侦查措施是( B )A.逮捕 B.追缉堵截

C.搜查 D.守侯

15.按辨认的方式不同进行划分,辨认可以分为公开辨认和( C )A.随时辨认 B.现场辨认C.秘密辨认 D.调查辨认

16.将照相机固定在一个拍摄点上,使镜头主轴与地面水平线尽量保持平行,左右转动相机而不移动拍摄点,对被拍物分段拍摄,最后剪接拼合成一幅完整的照片,这种方法是(B ) A.层层展开拍照法 B.回转分段拍照法C.交叉拍照法 D.直线分段连续拍照法

17.手掌或脚掌面上有规则排列的凸起线状皮肤组织结构称为( B )A.伤疤 B.乳突纹线C.小犁沟线 D.皱纹

18.一个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内在的疾病或功能障碍,突然意外地非暴力性死亡称为( B ) A.中毒死 B.猝死C.窒息死 D.电击死 19.每晚就寝前亲自对罪犯进行点名的是(C )

A.罪犯值星员 B.罪犯班组长C.值班的管教干警 D.内看守干警 20.集体越狱案件的破坏能量还在于人员共振产生的( C )

A.物理效应 B.相加效应C.相乘效应 D.轰动效应

二、多项选择题。

21.狱内侦查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包括( ABDE )A.政治素质 B.业务素质 C.法律素质 D.心理、智能素质E.身体素质

22.狱内现场照片的制作包括( ABCD )A.检选底片与处理 B.照片放大与剪裁C.照片编排与粘贴 D.照片标划与文字说明E.照片的装订

23.下列属于约束性警械的有( CDE )A.警棍 B.高压水枪 C.脚镣 D.手铐E.警绳

24.按照现场形成之后有无变动情况,可将现场分为( AB )A.原始现场 B.变动现场 C.主体现场 D.客体现场 E.关联现场

25.罪犯又犯罪的作案要素有( ABC )A.作案动机 B.作案能力

C.作案条件 D.作案计划E.身体素质

26.询问证人措施在实施时,提问的方法有( ABCDE )A.揭露式询问 B.探测式询问 C.渐进式询问 D.交叉式询问E.突击式询问

27.情报信息传递的方式有( A CDE )A.直接传递 B.综合传递 C.中介传递 D.技术传递E.工作传递 28.讯问中说服教育的方法有( ABCD ) A.疏导法 B.例证法C.激励法 D.规劝法E.激将法

3 29.与狱内其他案件相比较,狱内盗窃案件表现为( ABCD ) A.多发性 B.顽固性C.易感性 D.隐蔽性E.难破性 30.深入侦查阶段的工作主要有( BDE )

A.收集侦查线索 B.突破侦查僵局 C.确定重点嫌疑人 D.检查侦查措施是否落实E.调整侦查计划 选择题练习三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法律首次专门规定狱内侦查权的时间是( C ) A.1950年2月 B.1983年8月C.1994年12月 D.1996年3月

2.对狱内又犯罪进行的专题调查,一般由( A )A.狱内侦查部门主持 B.罪犯所在监区主持C.罪犯所在分监区主持 D.教育改造部门主持

3.辨认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时,混杂辨认的照片不得少于( C )A.5人 B.7人C.10人 D.11人

4.非正常死亡是指( D ) A.衰老死 B.疾病死 C.假死 D.暴力死亡

5.以群体方式存在的危险分子,比较常见的一种是结成作案团伙,通常人数是( B ) A.二至三人左右 B.三至五人C.五至七人左右 D.二至五人

6.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是每一个单个证据都必须具备的属性,三者相互联系,其中,“关键”是( B )A.客观性 B.关联性 C.合法性 D.惟一性

7.记载重点犯、危险犯的档案属于( C )A.案件档案 B.信息档案C.特殊档案 D.个人档案

8.狱内侦查工作中所说的危险分子是指( D )A.改造表现不好的罪犯 B.违反监规纪律的罪犯 C.拒不参加劳动的罪犯 D.有可能实施犯罪行为的罪犯

9.通缉令的发布机关是( D )A.检察机关 B.监察机关C.刑罚执行机关 D.公安机关 10.手铐、脚镣属于( C )A.驱逐性警械 B.制服性警械 C.约束性警械 D.惩罚性警械

11.对罪犯的相貌、体态等进行拍照的登记照相属于( C )A.现场照相 B.物证照相 C.辨认照相 D.翻拍照相

12.放火、投毒和破坏监管设施案件均属于( B ) A.狱内财产型案件 B.狱内破坏案件 C.狱内盗窃案件 D.狱内伤害案件

13.案犯利用碰撞作用破坏客体时,在接触部位出现的变形称为(

C

)A.撬压痕迹 B.擦划痕迹C.打击痕迹 D.钳剪痕迹

14.现场勘验笔录的内容不包括下列的哪一项内容:( D )

A.前言 B.叙事 C.结尾 D.论证 15.整体静态勘验又称为( D )A.勘查现场 B.勘验现场 C.规划现场 D.巡视现场

16.如果单灯进行拍照,光源的位置一般是在翻拍物距的( C

)A.1倍 B.2倍C.2-3倍 D.3-4倍

17.指纹的三大基本类型,是指弓形纹、箕型纹和( B )A.圆型纹 B.斗型纹C.线型纹 D.畸形纹

18.尸斑的发展一般分坠积期、扩散期和浸润期,其中坠积期通常出现的时间为人死后( A ) A.8-12小时 B.12-24小时C.24-36小时 D.36小时以上

19.侦查人员为了确定和证实某犯罪行为或现象是否可能发生或存在,而模拟当时的条件,将该行为或现象重新加以演示的一项侦查措施称为( A )A.侦查实验 B.辨认

C.搜查 D.扣押

20.死因包括主要死因、直接死因、辅助死因和( D )A.心功能衰竭 B.呼吸衰竭 C.肝肾功能衰竭 D.诱因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

4 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21.现场照相必须遵守的原则有( ABCDE )

A.先拍原始状况,后拍变化的状况 B.先地面后空间 C.先易损,后不易损 D.先易后难E.先急后缓

22.下列属于驱逐性警械的有( ABC )A.警棍 B.高压水枪 C.特种防暴枪D.手铐E.警绳 23.对监狱要害部位控制的方法有( ABCDE )A.扼守 B.巡查 C.清查 D.多媒体监控E.设施维护

24.根据狱内突发事件形成过程可以分为(CD )A.局部型突发事件 B.全局型突发事件 C.预谋型突发事件 D.诱发型突发事件E.群体型突发事件

25.初查是决定应否立案的关键环节和必经步骤,初查的结果有( ABCDE ) A.立案侦查 B.移送管辖

C.告知自诉 D.行政处理E.不予立案

26.狱内暴力案件包括( BD )A.狱内诈骗 B.狱内杀人C.狱内盗窃 D.狱内伤害E.狱内团伙 27.狱内侦查工作是对狱内的在押犯的下列案件展开侦查( BD )A.民事案件 B.部分漏罪案件C.意外事件 D.又犯罪案件E.侵权案件 28.狱内侦查工作的原则主要有( ACD )

A.法治原则 B.严格原则C.保密原则 D.客观原则E.直接原则 29.罪犯脱逃的客观因素有( ABCDE )A.监狱生存条件落差较大 B.家庭变故 C.监管漏洞 D.环境拒斥E.情境因素刺激 30.监狱依法可以使用戒具的情形有( ABD ) A.罪犯有脱逃行为的 B.罪犯有使用暴力行为的

C.罪犯顶撞干警的 D.罪犯正在押解途中的E.罪犯拒不参加劳动的

第20篇:狱政计划(完成版)

2011年我监区狱政工作计划

2010年,我监区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主题,抓好监管改造工作,充分发挥狱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监管改造安全稳定,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在新一年里,我监区狱政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总结上一年的经验和不足,争取取得更好成绩

2011年,我监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监狱管理局有关规定,坚持用全面、整体和系统的思维研究安全防范工作,全力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有以下几点:

一、狱政管理中,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控机制。强化全员安全意识,筑牢干警思想防线。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严格执行搜身、清仓检查、监控安全等相关制度,加大安全稳定措施的执行力度。新一年,我监区以确保“安全稳定”为核心,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意识,加强执法和管理工作制度的建设,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包联责任制。监区结合自身监管改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区域控制、封闭管理、分组互监”的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直接责任,强化干警的责任意识,加强直接管理,确保监区监管安全的持续稳定。规范监管执法的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狱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排查机制、应急处置预案、领导包联责任制”等机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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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精细化管理,严管重点犯、顽危犯,严控危险物品,严守要害部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和危险源管控体系,着力提升生产安全水平。

加强耳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耳目专档,建立耳目的防范体系,充分发挥耳目的功效。积极开展监区监管安全排查工作,认真落实清仓检查、四个重点的检查,消除各类监管安全隐患。

监区每周周一召开狱情排查会议,深入摸排分析犯情动态,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做到有效防范于未然,由各分管干警重点对本小组罪犯情况查找原因,制定措施。

对顽危犯的确定认真落实严格审批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和建立具有针对性教育转化模式,建立专档,对不同类型的顽危犯制定出真对性、可行性、操作性较强的转化方案;

确定包教警察和包夹监控罪犯,包教警察每月不少于两次谈话,包夹罪犯监控防范措施有力。

三、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防控能力。牢固思想防线、人员防控部署严密、物防设施进一步完善、加强视频监控等技术防控手段的使用、应急处置高效,建立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积极与武警部队相协调,加强防控工作。

结合监区监管改造工作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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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医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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