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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科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08 07:47:12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社区矫正科总结

社区矫正科总结

一、加强管理,注重实效。我县辖个司法所,干警人,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人。到2014年第一季度,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累计解除人,目前在册人数人,到目前为止未发生违法现象。我局对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帮教协议、监督协议及矫正对象的思想分析、矫正措施、矫正方案等,建立了电话汇报登记簿、谈话登记簿、请假登记簿等,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二、加强宣传,营造环境。是个多民族县,而各个民族又有自己的节日,为了让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干警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区资源,在各种节日以开设现场咨询平台、印发宣传材料等各种不同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全面深入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宣传。经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378份,接受群众咨询92人次,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开展活动,注重人性化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强化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及时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同时社区矫正工

作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抓好落实,最大限度地解决矫正对象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标准管理矫正对象,以利于他们适应社会正常生活。

四、大胆探索,提高矫正质量。

在工作中大胆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的工作方法和措施,逐步积累社区矫正的工作经验,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好基础,在工作中勤学习,多思考,常交流,总结成功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

社区矫正是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我国刑法执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我局要继续发扬本着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扎实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2篇:社区矫正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市矫正办和县局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在规范中稳步推进。截至6月30日,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97人,期满解除104人,死亡2人,目前在册380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259人、假释66人、保外就医17人、剥夺政治权利37人。现将我县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指导,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的铺开,今年以来,通过到灵溪、金乡、钱库、舥艚、矾山等片区调研,了解各片区乡镇的社区矫正开展情况,督促未建立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的乡镇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负责人。并为此在三月份成立了“苍南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服务大队”,对各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指导。各直属司法所也发挥片区的作用,帮助和指导片区所属的乡镇进行交接。对暂时无法交接和管理的乡镇,暂时由各司法所进行代管,从而保证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铺开。目前,各片区大部分乡镇正在进行交接,有些乡镇已经完成交接并开始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

二、密切协作,规范社区矫正衔接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工作。一是做好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今年以来,矫正科和各司法所共为法院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70余件。二是配合检察院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定期同公安机关对矫正对象的人数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核对,并做好出入境报备工作。

三、健全制度,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为贯彻落实省矫正办《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的若干意见》精神,我们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出台了《苍南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苍南县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和《苍南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奖惩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四、注重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

为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我们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协理员和志愿者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月份,我们为了开展对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组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心理咨询师培训;六月份,我们还组织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协理员20余人参加温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平台的操作培训,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机制。通过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强化合作意识;严格按照温州市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做到既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又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重点是做好与法院、看守所、监狱的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去向不明对象的查找工作。

二是切实落实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根据省矫正办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个流程,包括矫正对象的接收、档案的建立、教育管理措施的落实、考核奖惩的实施、社区矫正的解除等环节实行规范化操作,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三是加强与完善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的装备水平;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基地建设,要求有5名矫正对象以上的乡镇至少要落实1个社区矫正基地。

推荐第3篇:社区矫正科及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

社区矫正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矫正对象的具体实际,制订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二、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按收矫正对象,办好有关衔接手续。

三、根据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制订教育矫正方案。

四、对矫正对象实施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日常监督管理。

五、根据矫正对象的考核情况,按照规定提请对其进行行政奖惩。

六、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和亲情力量,提高矫正对象的教育质量。

七、积极开展调研,收集管理社区矫正个案。

八、加强与社区公安民警,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力量的配僵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

九、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院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十、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的其他职权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安帮办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要求。

二、承担协调县综治委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帮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乡镇安帮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四、指导协调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的工作。

五、指导、监督、检查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

六、开展本县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

七、收集、汇总并上报安置帮教有关统计报表。

八、认真接待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来信、来访,按规定及时处理和解决。

九、做好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重点对象管控工作。

十、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帮困等工作。

一、监督、指导并评估本县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的工作。

二、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4篇:社区矫讲稿正

社区矫正讲稿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大任务”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

(八)》明确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

经中央批准,我国自2003年以来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中央政法委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南平市及我市在2010年内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我市在2011年正式启动全面社区矫正工作。

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

(一)成立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我市于2010年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周邵福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龚建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泽俊、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连新民、市司法局局长黄长全为副组长,市直15个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业务科室的骨干组成。

(二)拟定《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南平市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司法局以《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10]76号)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中共邵武市委政法委员会、邵武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已于2010年12月底报送我市市委办、政府办。

(三)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市司法局于去年年底对本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且正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进行了排查摸底,市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于今年3月以来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截止2011年6月底,我市有社区矫正对象318名,其中:管制1名、剥夺政治权利7名、假释16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缓刑293名。

二、当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和司法厅于2010年9月7日下发的《关于在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011年底实现全省覆盖”;南平市委办、市政府办于2010年11月26日转发市委政法委等五部门《关于在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确保在2010年内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延平区、建阳市、政和县已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行工作,但我市至今尚未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邵武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也未出台。我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亟待解

2 决的问题:

(一)机构设臵不够到位。目前我市已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但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没有办公场所、没有配备人员、没有工作经费;乡(镇)街道都未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工作机构有待建立。

(二)保障措施不够落实。一是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启动经费都未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二是市社区矫正办没有配备专人,司法助理员缺编4人,也没有按编制配齐;三是部分司法所无业务用房或场所狭小,无法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经费、人员和工作场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试行。

(三)舆论宣传不够到位。社区矫正在我国是一个新事物,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率低。有些群众认为,罪犯就应当被投入监狱服刑,否则,就等于没有给罪犯施以处罚,对社区矫正工作产生误解;有些群众不愿意或不敢和社区矫正对象接触;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方式也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

(四)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社区矫正工作的联动机制尚未形成。例如监管对象被决定监(所)外监管时,往往只是司法文书在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之间传递,监管对象移交缺乏强制性,大多数监管对象不会自觉到公安司法机关报到备案,致使监督改造难以真正落实;二是社区矫正对象底子不清,登记造册不完整,社区服刑人员没有按照见人建档的要求进行无缝衔接,没有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生活、心

3 理和教育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不够;三是流动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较为严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户籍制度的改革,人口流动频繁,许多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就业、探亲、上学或经常更换居住地等,出现人户分离的现象,以致对他们脱管、漏管。

三、做好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把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放到社区里,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其实施矫正,促进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按照省委政法委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平市委政法委等五部门《关于在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在我市尽快试行社区矫正工作。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要做好社区矫正的牵头协调工作;市司法局要切实履行实施、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青妇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要协助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困扶助工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

4 作机构。建议在市司法局新设社区矫正股,与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乡(镇)街道要尽快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社区矫正办公室;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和行政村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在基层司法所指导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建立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要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同时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作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辅助力量,建议在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行政村)配备1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吸收社区居委会成员和党员、农村“六大员”、离退休人员、律师等为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补充力量;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社区矫正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经费保障措施。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试行的当务之急。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社区矫正工作者工资和社会志愿者补贴)、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由市司法局负责使用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社区矫正工作年度经费可按上年底本市社区矫正对象人数测算核定(据了解,福州市的县级社区矫正工作年度经费是按人均不低于1500元标准核定);建议今年先期安排社区矫正启动经费(据了解,建阳市政府已安排社区矫正启动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市社区矫正办场所、装备、人员培训和社区矫正试点经费。

(四)着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试行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广大群众的理解、参与和支持。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和意义,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知识,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事迹和矫正对象典型事例。通过宣传,提高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程度,让社会各界知晓、认同、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舆论氛围。

(五)注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交接、建档、监督、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按照工作流程,规范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使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条不紊。建议先选择2-3个乡(镇)和街道社区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梳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社区矫正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市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推荐第5篇: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范文一

上半年,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人,解除矫正1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人,其中缓刑对象2名,保外就医对象1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格局。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成立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各社区有工作站,配备并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以及监督人工作队伍。其次,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记,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册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即每周一为电话汇报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三、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我街道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市、区工作要求,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管理教育的力度,定期开展汇报教育和公益劳动。二是充分发挥帮教志愿者和责任人的作用,协助好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电子平台的建设,定期进行平台登录,及时做好电子平台内容的更换工作,确保规范。四是加强资料平台的管理,做到准确无误、保证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范文二

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前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假释2名,剥夺政治权利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该四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三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11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1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范文三

2011年,白沙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人,解矫7人,目前在矫人员11人,其中缓刑8人,假释3人。

根据省、市、区关于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所以组织网络、工作制度流程、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四方面工作为抓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如下:

一、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和网络。街道进一步完善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治保调解主任为具体帮教责任人的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在各社区成立了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老党员和其他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及时调整和补充,为“两会”及建党90周年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

重点加强了请示报告制度,信息宣传、统计制度和请销假、谈话制度, 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即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三、做好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

按照“排查准确、掌控及时、防范有效、处置快速”的“三防”活动原则,街道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落实“三定”措施,筑牢社区矫正“三防”城墙。

(一)“定位”,坚决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高检会〔2009〕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目视跟控、GPS遥控措施,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天罗地网”,确定和限制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根据全国“两会”、建党90周年和国庆等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维稳工作要求,组织各社区对矫正对象进行“分阶段、滚动式、不间断”的排查,切实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近期的行踪去向、活动轨迹。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对于节假日期间请假探亲的人员,落实随同人员进行监护,并进行电话抽查,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 “定人”,切实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对重点矫正对象和重点归正人员落实专人管教。在排查走访中发现和掌握的有违法犯罪倾向或有可能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由社区书记、综治干部及矫正志愿者组成帮教小分队,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措施,确保辖区内重点人员的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到100%。此外,严格落实矫正对象“每日一电话、每三日一到访”制度,确保实时掌控,实时监管。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监管帮教手段,切实消除和化解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隐患。

(三)“定心”,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矫正过程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转化和弱化其消极思想和心理。春节前夕,街道领导、司法所长和社区干部一起上门走访了部分家庭困难的归正、矫正人员,与他们进行了交流对话,送上春节慰问,并给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他们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三、总结经验,强化考核

司法所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街道矫正办负责人、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三方参与,共同分析研究本月各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方案。如大庆社区矫正对象单某,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学习,居住地在海曙且电话联系不上,对此,矫正办通过发挂号信、片区民警打电话联系其家人等方式最终与其取得了联系,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最终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致歉并自觉到矫正办参加正常的学习。加大社区矫正每季度联合执法力度,对社区开展 “三防”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与社区年度综治考核挂钩,确保“三防”活动落到实处。

推荐第6篇: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孙静琴/张培忠

【内容提要】 自2003年以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国广泛开展,初步形成了社区矫正制度。很多省市采纳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助推社区矫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如何厘清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关系到社会力量介入社区矫正的方式和效果。本文通过分析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对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定位进行了探讨。 【关 键 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关系

作为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社区矫正兼具维护公共安全和帮助罪犯复归社会重新做人的使命。社区矫正的独特之处在于:一方面,社区矫正是一项刑罚执行活动,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惩罚的震慑性;需要对罪犯的罪行做出司法处置,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基本权益。另一方面,社区矫正是一项借助社会力量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教育改造运动,具有社会帮扶的性质。动员社会力量介入社区矫正,是其本身的内在要求。

我国的社区矫正实践,是在我们独特的政治体制、司法体制、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之下进行的。无论社区矫正的立法、监管、执行,还是社会力量的参与形式,都由我国国情所规定。当前的突出问题是,作为刑罚执行的社区矫正,在惩罚的同时,如何借助社区和社会力量,实现服刑人员的犯罪预防与人性复归,成为司法实践和社会工作的重要课题。厘清社区矫正和社会工作的关系,对于社区矫正的司法实践和社会工作的积极介入,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犯罪性质比较轻微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作为一个“舶来”概念,社区矫正源起于西方,目前已被联合国有关规则、宣言所认同。联合国的许多刑事司法规则,如《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监禁替代措施》、《联合国非监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即“东京规则”)等,都倡导尽可能避免监禁,将监禁作为最后一种迫不得已的手段使用,从而大大促进了国际社会刑罚制度中对非监禁刑的适用。如今,社区矫正已在世界各国被广泛使用。自2003年7月始,我国逐步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底,社区矫正试点遍及全国25个省(区、市),初步建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目前,司法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案,同时起草《社区矫正执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执行程序,争取2009年在全国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1] 作为我国社区矫正首批试点地区,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完善的工作制度和部门联系制度。山东省在2004年8月,适时启动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确立了“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试点原则。截至2006年5月底,全省在济南、青岛、枣庄的28个县(市、区)、281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试点工作,先后共接受矫正对象2697人,已解除矫正520人。在矫正期间,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到2007年,社区矫正扩大到全省17个市,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全部纳入社区矫正范围。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全省许多地方正在继续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法。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行刑方式,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被世界各国广泛接纳和采用,不是偶然的,其背后蕴含着深刻的观念转变。现代刑法价值观认为,刑法不仅具有刑罚功能,还具有限制国家刑罚权的任意行使和人权保障功能。在刑罚执行上,应当把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统一起来,实现报应与预防的辩证统一。因此,刑事处罚政策有两方面的内容:刑罚政策与非刑罚政策(包括保安处分),前者通过刑罚手段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后者通过非刑罚手段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刑罚种类轻缓化,处罚轻刑化,刑罚教育改造的社会化,使适应现代司法理念的社区矫正应运而生。[2]在开放的社区环境中,通过社会力量的介入,使服刑人员不与社区和家庭产生隔离,为日后回归社会、融入社区提供了条件;国家还可以减少资金投入,节约社会成本。

有关研究指出,[3](p27)社区矫正的关键,不是将惩罚放在首位,而是将矫正作为最终价值。社区矫正不仅是一种落实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执行工作,更是一种对犯罪人犯罪心理及行为恶习进行矫正的社会工作,即社区矫正具有刑罚执行与社会工作的双重属性,只是前者为主后者为从。“法必须以人为本,注重人权保障,这是法的人文关怀的实质蕴含”,刑罚的主要目的是帮助犯罪人员恢复社会功能,真正回归社会,重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实现人性复归,成为善良的社会一员。[4]传统的犯罪理论认为,犯罪人员的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是构成犯罪行为的基本原因。而现在的调查研究显示,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不是构成犯罪的根本,而是其背后深刻的原因,尤其是与社会联结的偏离、失衡和中断,致使他们的社会功能丧失或缺损才是根本所在。因此必须把监狱和犯罪者放在社会环境中考虑,他们是社会的一部分,应帮助他们扫清复归社会道路上的障碍,这是社会的责任之所在。

问题的关键在于社区矫正如何有效实现惩罚和矫正的双重职能。也就是说,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如何既有效实行了刑罚又有效实行了帮助,从各地实践来看,完全做到这一点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当前突出的问题是社区矫正模式有待突破。目前的社区矫正模式基本上是在社区矫正小组领导下,由司法局或下属的司法所具体执行。这一模式的显著特点是司法执行。虽然能够保证对服刑人员的监管,也规定了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志愿者的参与,规定了释犯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时间要求,但是司法机构与社区缺乏横向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明显不足。由于社区发挥作用的有限性,在具体执行中,社区矫正往往成为单纯的司法活动,与惩罚和矫正兼具的社区矫正目标产生了不小的距离,在这一模式下,社区矫正实质上成为司法矫正,[5]其应有的帮助教育功能难以真正实施,直接影响到矫正对象刑满释放后重新回归社会的归属感和生存能力的培养及提升。要突破这一模式,除了通过立法确定社区矫正的性质和权限,关键问题在于要实现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有效联结。

如何实现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有效联结。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执行机构中工作人员的多样化,以及他们与社区保持的密切联系,有助于实现有效联结。资料显示,[6](p103-122)在大多数国家,并没有以“社区矫正”命名的、统一的社区矫正执行人员。执行社区矫正的人员包括专业人员、准专业人员、志愿人员。专业人员是指受雇于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主要指缓刑官或假释官。准专业人员是指接受过一定的正规训练、领取薪水、承担正规义务和责任,并在一定时间内开展矫正工作的人员。他们一般来自当地社区,具有与犯罪人相同的社区和文化背景、生活方式、语言、道德观念、兴趣爱好和社会经济地位,其中有的人就是刑释人员。志愿人员指无偿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服务的社区居民。聘请志愿人员是国外社区矫正的一个重要特色。他们一般是居住在社区中的居民,包括退休人员、学生、社会团体人员、宗教人士等。志愿人员参与自己社区的矫正工作,可以发挥多方面的作用。三类人员在社区矫正中的定位和作用各有侧重。专业人员具有法律资格,主要承担执法负责。其他人员来自当地社区,在帮扶上发挥主要作用。从中可以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多样化有助于明确的职能分工。

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时间不长,加上中西方政治体制、文化背景的差异,在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和社会力量的联结方面正在进行探索。已有的实践是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很多地方成立社区矫正工作中心,组建了以专业人员和志愿人员为主体的社区矫正队伍,社会工作者成为矫正队伍中的一员。采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成为探索时期的特色。从长远来看,发展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助推社区矫正实践,是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有效联结,是突破目前的矫正模式,实现我们自身特色的有益探索。

社区矫正的成效如何,一个关键的指标是矫正对象的重犯率。“什么有助于减少罪犯的重新犯罪行为”,是当前社区矫正实践中必须思考的首要问题。社区矫正首先是刑罚执行,惩罚性和威慑性自不待言;同时,社区矫正必须发挥矫正帮扶的作用。只有实现了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和社会资源联结,才能使社区矫正目标落到实处。如何使社区矫正惩罚和预防兼具、改造和帮助兼容,而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介入,为其提供了一条积极的探索途径。

社会工作是在专业价值观指导下、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的专业化社会服务。作为专业的助人活动,它可以为工作对象提供物质帮助、给予心理支持、促进能力发展、维护其合法权益。服务、平等而不是利己、控制,是社会工作的基本要求。社会工作的这一特质,对改变服务对象的不利情况非常重要。因为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身处困难境地,属于弱势和边缘群体,没有来自社会的平等对待和人本服务,其自身的潜能难以唤醒、社会功能难以修复,“赋权增能”和“助人自助”的目标就无法落到实处。目前,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广泛运用到学校、司法、医护等工作领域,服务对象众多,其中包括了服刑人员。服刑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公众视野中一直是一个“异类”。其自身的特殊标签和对社会造成的损害,把他们隔离在社会之外,也加剧了他们与社会的对立。以往的监狱等设施内处遇,尽管也有帮助教育的职能,但由于服刑人员与社会隔绝,其职能的发挥没有基础。缺少社会认同与社会资源的刑释人员,在面对困境或诱惑的时候,很可能重新犯罪。社区矫正的施行,是打破社会隔离的尝试。在开放的社区环境下,服刑人员与社会和家庭保持联结,形成了改造和教育同时进行的基点,这样的情形势必要求社会工作发挥独特的作用。

社会工作对社区矫正的介入,属于矫正社会工作的范畴。矫正社会工作是指社会工作实施到矫正体系之中,由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士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技术,为罪犯或具有犯罪危险性的违法人员,在审判、服刑、缓刑、刑释或其他社区处遇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生活照顾等,使之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7]显然,社区矫正是一种社区内处遇,运用社会力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社区矫正的本质特征之一。而如何运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推动社区矫正,则是司法实践的尝试,也是社会工作的探索。从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关系问题日益彰显。因为在实践中遇到了以下问题:(一)社区矫正作为司法活动,社会工作人士在其中如何定位,其职责和权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二)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如何与社区矫正的司法性质相结合。(三)社区矫正过程中司法人员、社会工作人员的关系格局如何建构。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社区矫正的实践和社会工作的开展。

以上问题从实践中产生,也通过实践尝试解决。根据专门的研究,[8](p165-166)目前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已经把社会工作者或司法社工广泛运用到社区矫正实践当中。北京在18个区县成立了非营利性社团组织——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并按照1︰20的比例为每个司法所配备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咨询、帮困解难等辅助性的矫正工作。上海成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独立运作的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并在19个区县设立服务分站、招聘了450名社会工作者,下派到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市司法局和各区县司法局对总站和分站进行指导、考核和监督。江苏省司法厅直接面向社会招聘了1000多名社会工作者。上海、江苏、浙江还广泛发展了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上海组建了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广泛发展了一支5000余人的志愿者队伍;江苏省司法厅与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联合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招募活动,现已招募志愿者近4万名,与服刑人员基本形成1:1的比例。 目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人员包括两大部分:(1)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也可以称为“社区矫正官员”或者“社区矫正官”。(2)社区矫正辅助人员。也可以称为“社会人员”。他们是辅助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具体可以分为下列3种类型:①社会工作者,即根据一定条件选择并经培训后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开展相关社会工作的全日制专业人员。②合同制矫正工作者,即通过订立合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兼职专业人员。③社区矫正志愿者,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自愿无偿地提供帮助和服务的社区居民。第一部分人员在社区矫正中承担执法职能;第二部分人员不具有执法者身份和公务员地位。

从中可以发现,社会工作作为专业化力量,在社区矫正实践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帮扶解困的辅助性矫正工作,其专业理念和方法的恰当运用,为服刑人员改恶从善、恢复社会功能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积极的探索,以执法人员为主体、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辅助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逐渐运用到矫正对象的个案矫正、心理辅导、社会帮扶等环节中。这种发展动向非同寻常。长期以来,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没有法律要求,公安机关一般履行对罪犯的必要监督,而未能承担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改造的职责,这样不利于罪犯改过从新,更好地适应社会或重新与社会结合。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介入社区矫正,可以有效填补我国刑法对社区执行规定中的不足。如何对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教育和改造,上海市有先进的经验。[9]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承包矫治对象的形式来适应个别改造的需要。在监狱中,干警对罪犯的个别谈话主要着眼于遵守监规纪律、提高生产效率以及罪犯思想不稳定或其个人与家庭问题,社区矫正工作者对犯罪当事人的个别谈话主要围绕着如何避免重新犯罪等相关问题。罪犯在社区,已经取消了将他们与社会隔离的屏障,因此,避免他们重新犯罪的重要途径就是社区矫正工作者有针对性的工作。“社区矫正”的提法本身,正是凸显了在社区中对罪犯进行改造和矫治的重要性。

但是,社会工作力量在现实中发展不平衡,介入社区矫正的深度和广度存在地区差异。作为一种先进的理念和方法,如何契合司法实践的要求,又能够发挥帮助人恢复社会功能的作用,成为社区矫正和社会工作共同面对的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社区矫正和社会工作的关系,可以初步进行如下界定:

第一,从二者的定位来看。社区矫正是一项刑事执法活动;社会工作是一项助人的事业。二者有明确的区别。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它包含了对罪犯的惩罚功能,这与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社区的社会工作有本质的不同。社会工作从宏观上来说,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制度,其职能是帮助弱者和有困难的人群,缓解他们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因社会变迁和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给他们带来的伤害。从社会工作实践的角度来说,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以服务对象为本。社会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不但提供救助和帮助,而且关注服务对象能力的发展即所谓“赋权增能”,力图通过增强受助者的能力使其更有效地面对困难。[10]因此,社区矫正首先具有法律的严肃性和执法的严格性,承担惩戒的功能。它要求执法主体具有严格的执法资格,刑罚执行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社会工作贯穿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承担帮助、教育的功能。它要求工作者具备专业理念和专业方法,通过帮助和服务实现工作目标。 第二,从二者的功能来看。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存在互补和交叉。社区矫正除了履行刑事执法活动中的惩罚和改造功能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提供对罪犯的帮助和服务。这项功能需要社会力量尤其是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力量介入才能完成。社会工作特有的助人理念和专业方法,实现了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教育帮助功能上的互补和交叉。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运用专业资源在社区为罪犯提供特别的帮助和服务,包括帮助他们寻找工作,帮助他们在获得工作后注意保持自己的工作,帮助他们妥善解决个人与家庭、邻里的关系,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正确认识社会现实与主观能力之间的矛盾,同时,尽可能使犯罪人和犯罪受害人之间的关系得以恢复,重新塑造社区的安定环境。根据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资料,[11]北京市海淀区众多大专院校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海淀区矫正办以“结对子”的形式安排大学生志愿者走入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家中,开展帮教工作;组建了由北大法学院、社会学教授、心理学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及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行辅导;聘请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科技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辅导教育。

社区矫正的执法活动是在社区而不是在监狱,要避免罪犯在社区中的重新犯罪,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使罪犯在社区中能够正常地生活,并融入社区的生活之中。因此,社区矫正工作者需要充分发挥帮助教育的作用。

第三,从二者的工作主体来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是司法人员,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的工作主体是社会工作者(司法社工)。二者在理念、资格、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上存在差异。司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刑罚执行过程,在惩治的同时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预防犯罪教育等等。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没有执法资格,根据专业理念和方法为犯罪人员提供物质帮助、心理帮助和社会帮助,助推他们与社会的联结。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双方是一种什么样的合作关系直接影响到社区矫正的工作效果。而界定二者的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总之,随着社区矫正的推进,社区矫正和社会工作的关系越来越需要加以确定。尽早在观念上进行厘定分析,有助于实践的深入进行。

【参考文献】

[1]李愈,袁定波,张侃理.司法部正起草社区矫正执行办法[DB/OL].新民网,2009-04-04. [2]屈耀伦.关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若干思考[J].法学,2006,(10). [3]但未丽.社区矫正: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4]张凤军.日本社区处遇概况简评[EB/OL].http://www.daodoc.com.2007.10.26. [5]周湘斌.社会工作充权视角下的释犯社区矫正政策分析[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 [6]郭建安等.社区矫正通论[M].法律出版社,2004. [7]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8](中方主编)王珏,王平.(加方主编)杨诚.中加社区矫正概览[M].法律出版社,2008. [9]刘强.社区矫正的定位及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J].法制论丛,2003,(3). [10]王思斌.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新取向[J].学习与实践,2007,(3). [11]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多角度多层次的教育方法[J].人民调解2008,(11).^

转自《行政与法》(长春)2009年8期第21~24页

推荐第7篇:浅析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

浅析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

[论文摘要]“社区矫正”要义是行为指导和生活扶助,落实行为人责任且有效保护被害人。社区矫正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是扩大适用缓刑的前提、扩大假释方面能够盘活刑罚的机制。它以完善法律为条件,使监外执行拥有更大的适用空间,平衡适用社区矫正旨在体现法律平等。

[论文关键词]社区矫正 同步监督 监督机构整合

一、社区矫正的概念及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矫正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趋势。

二、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法律地位

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根据:司发〔2003〕1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司发通〔2009〕169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赋予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地位。可见,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监督的法律地位,既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也符合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检察机关开展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是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任务。

三、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对于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立法不规范

我国《刑法修正案

(八)》虽然将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明确规定下来,但并没有对社区矫正的程序、具体工作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其他的两高两部等文件对社区矫正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缺乏权威性。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权利义务、如何开展法律监督等问题上都没有具体明确规定。因此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法律依据问题,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的权利与义务这项立法活动迫在眉睫。

(二)定位不准确,检察监督力度不够

当前,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往往重配合轻制约,即社区矫正中,检察机关的身份往往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者、司法行政机关的帮手,而不是独立的监督者。

在检察机关机构设置方面,只有在辖区内有监狱或看守所的检察机关内部才设有刑罚执行监督部门。对于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没有设刑罚执行监督部门的基层检察机关,都是由的监所检察部门行使,监所检察部门人员配备不强,其行使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权也远远超过了现有监所检察部门行使职权的范围,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

(三)社区矫正的执行机关不统一,检察监督对象模糊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非监禁刑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及其他机关。基层组织或者罪犯所在单位仅仅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帮教考察,但公安机关常常因为事务繁杂,没有过多的时间和足够的人力、物力投入到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工作中,而真正承担日常社区矫正任务的却是司法行政机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究竟应以执法主体公安机关为监督对象,还是以工作主体司法行政部门为监督对象,或者,同时将两者作为监督对象,这造成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象的模糊性。

(四)社区矫正对象的手续等材料不齐全,检察监督难度加大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对象的法律文书不齐全,有的只有一张释放证明。尤其没有实行矫正试点的省市,相应的材料更加欠缺,这就给执法机关为每一名矫正对象制定矫正计划、矫正方案造成了现实困难,影响了矫正质量,同时造成检察机关监督难度的加大。

四、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立法,赋予检察监督强执行力

首先,需要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针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性质、适用范围、监督管理措施、保障体系、工作程序以及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员的设置、职责、权利和义务、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特别要明确承担日常社区矫正任务的执行机关,明确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日常奖惩等矫正措施的法律性质,解决业已存在的法律依据不足、监督客体模糊等问题,为社区矫正健康顺利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其次,需要完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要明确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并完善监督的程序保障,对消极或积极对抗法律监督的行为,规定责任追究的程序,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手段注入强制执行力。

(二)强化社区矫正罪犯监管责任 基层司法所应参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罪犯的监督管理。执行地司法所要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掌握本辖区内社区矫正罪犯的基本情况,建立社区矫正罪犯考察档案和统计台账,要求法律文书、帮教组织、帮教措施、责任人、保证书齐全,要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再者,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督促执行机关规范对社区矫正罪犯的监督管理。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尤其要着重查办牵涉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另外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社区矫正罪犯重新犯罪进行打击,及时审查批捕,依法提起公诉,加大对社区矫正罪犯执行的监督考察力度,促使执行机关严格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强化监督,确保检察监督取得实效

1.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一体化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各职能部门应当整合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职能,改变矫正工作之前各职能部门各自作战、沟通联系不紧密的状况,形成检察监督部门之间在非监禁刑适用中的监督合力,建立起以监所检察部门为主体的检察监督适用非监禁刑的一体化内部监督机制。一体化监督机制的监督重点应放在不应适用非监禁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不恰当地判处非监禁刑,监督应从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批准逮捕时就开始,将不捕信息上网流转,公诉部门则在出庭公诉和裁判审查时开展审判监督,积极利用抗诉等手段进行纠正不当量刑并上网流转,监所检察部门则在监外执行检察时结合罪犯的基本情况和社区帮教信息综合判别其非监禁刑的适当性,进行跟踪性监督。一体化监督的实现形式是现有检察机关办案系统,通过该系统充分利用实现相关监督信息和意见的流转和处理,必要时监所检察部门协同公诉部门做好审前监督工作,切实防止借社区矫正之名,行滥用权利之实。

2.建立同步监督制度。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监督,更多的是事后监督,这种监督方式并不利于问题的发现和解决,而且也影响了检察机关监督效能的发挥。为此,检察机关有必要前移监督关口,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进而增强监督的效果。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活动中应对以下工作实施同步监督:一是在公诉中,积极开展量刑建议,促使审判机关合理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二是及时审查刑事判决,重点把好量刑监督关,保证审判机关裁决非监禁刑的正当性;三是提前介入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认真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防止违法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的发生。

3.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监督方式,提高社区矫正监督的实效性。在监所检察部门内设立监外罪犯执行信息网络中心,该中心连通公安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的相关信息网络,为监外刑罚执行实施动态化监督。该信息中心可以便捷地浏览所在区域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资料,包括犯罪分子个人的基本情况,犯罪的性质、罪名,所判的刑罚种类,刑期或罚金数额,审判机关,前科,主要社会关系等,以及社区矫正部门对其开展社区矫正过程中形成的情况(这部分资料是动态的,随着执行的发展不断得到增加和充实)。另外,建立相应的责任制,促使社区矫正机构和公安机关及时录入社区矫正信息和有关变更执行信息,监所检察部门采用现场察看与上网查阅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监督。

推荐第8篇:社区矫正入矫告知书

社区矫正入矫告知书

社区矫正人员 :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XX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你在社区矫正期间由XXX县司法局 司法所实施社区矫正。矫正类别: ,矫正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现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向你告知如下社区矫正相关事项:

一、《社区矫正入矫须知》( 类);

二、分类级别为 级;

应遵守每周电话汇报 次;司法所电话: ;致电时间:周(一/二/三/四/五) 点前(如遇节假日顺延);

每月到所报到 次;报到时间为:每月 日; 每月提交书面思想汇报 份。

告知人(签名): 联系电话:

司法所(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规定本人已知悉,并保证按照告知事项接受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社区矫正人员 (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司法所存入矫正人员档案、一份社区矫正人员留存。)

推荐第9篇:社区矫正对象入矫誓词

社区矫正对象入矫誓词

我,在此庄严宣誓,悔罪伏法,痛改前非,接受矫正,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志愿者监督,改造自己,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他人有益的人。

今后,无论做任何事都要牢记做人的行为准则,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约束自身的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劳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回报政府,做一个有觉悟、有理性、有责任、有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的合格守法公民。

宣誓人:

监护人:

推荐第10篇: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1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1年,青莲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截止目前,青莲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名,其中缓刑1人,,今年接收矫正对象1名,安置帮教在册3人,今年接收3人。安置帮教率100%。为维护街道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全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构建组织体系,建立工作队伍

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司法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工委副书记总负责,司法所有关人员落实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使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二)形成工作机制,制定制度体系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积极创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建立了接收、管理、教育制度、考核及奖惩制度,对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开展矫正组织的例会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作。通过这些规范化建设,对目前所有在册的矫正对象实现“一人一档”的规范化管理。

(三)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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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督促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交纳一份思想汇报,每月举行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加强了对矫正对象的动态考察和管理,定期找矫正对象谈话教育,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对长期在外务工、学习的矫正对象,在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的同时,定期进行联系,并委托其去所在地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其进行了跟踪考察。我们司法所、检察院、公安派出所开展了社会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与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接受再教育,深刻反省。

&

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奖惩的有关规定,实行了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对违反规定、不履行义务的矫正对象,通过提出不同层次的司法建议,给予必要的惩处;对严格遵守规定、有立功表现的矫正对象,则准备通过提出司法建议予以适当的减刑。

&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考察期的规定,及时充实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按时办理了矫正手续和转为安置帮教对象的后续帮教工作。

(四)以人为本分类管理,确保改造效果。

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一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另一方面认真结合个案特征,踏踏实实做好矫正工作。

根据每位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矫正方案,并由司法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组成的矫正工作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矫正出实效,积极预防和减少了脱管、重新犯罪的发生。

在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以提高矫正质量为中心,坚持人性化管理、个性化教育的原则,充分调动矫正对象自身积极性,努力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因“人”施“矫”,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矫正对象。在认真走访的基础上,根据矫正对象不同犯罪原因、性格类型、家庭情况、就业情况制订出具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并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教育管理和行为引导。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用真情感化矫正对象。对矫正对象每月进行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近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大,易于矫正的矫正对象,对他们则实行人性化帮教措施,给他们更多的信任和鼓励,增强他们生活和工作的信心;对主观恶性较深的矫正对象,除各项监管措施要严格落实外,还必须注重从思想深处进行教育和感化,列为教育矫正重点。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层层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

紧紧围绕街道“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重心,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两个落实”,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组织机构健全,街道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由街道主任总负责,司法所有关人员落实日常具体工作,并在街道10个社区居委会也相应成立了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帮教网络。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考核内容,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责任、目标。

(二)把好“三道关口”,确保安置帮教工作步步推进。

1、把好衔接关。为做好回归人员的接待工作,防止其处于失控状态,街道安置帮教工作力把衔接关,重点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和区司法局通知后,我们随即着手做好帮教准备工作。对辖区内帮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再将通知分发到各社区,防止人员脱管、漏管。各社区接到通知后要进行详细的登记,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确定安置帮教责任。帮教人员对帮教对象定措施、定方法、定制度,使帮教对象不失控;三是及时家访。帮教人员回社区后,帮教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访谈,给其宣传讲解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

2、把好安置关。为了使帮教人员“安其身”,根据实际情况,对回家后无依无靠、无生活条件的人员,在政策范围内,我们将其划入低保救济的范围,2010年,共有11名安置帮教对象在领低保救济,对60名帮教对象进行了就业指导,对36名对象进行了就业技能培训。

3、把好帮教关。帮教对象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更需要来自社会的关怀,街道帮教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的帮教氛围。首先是结对帮教,即一名帮教干部对一名回归人员进行帮教;其次是重点帮教,积极向回归人员宣讲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谈心活动,特别是做好重点回归人员帮教工作,减少他们对社会的抵触情绪;再次是亲情帮教,在帮教过程坚持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取信他们,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三)落实“三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生存能力

1、更新观念。充分理解和尊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劳动就业权利,做到不歧视、不嫌弃、不纠缠旧罪过,本着接纳的原则,关心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立足社会自我发展的能力。另外,重视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加大宣传,让回归人员同正常社会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不但转变了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还使回归人员重拾生活工作的信心与勇气。

2、信息畅通。针对刑释解教人员长期在监所改造、教育,对国家、地区的有关就业政策、市场信息等了解掌握仍停留在进监所前的状况,我们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为回归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

3、技术扶持。对有需要的刑释人员,我们积极提供信息,介绍其到相应的单位、组织去学习实用技术和相关知识,使有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能掌握1门实用技术。

(四)强化“四项管理”,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

回归人员的心态一般都存在一定缺陷,容易与社会产生抵触情绪,对自己生活也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不能真正融入社会,为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

1、实施规范管理。明确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要求各社区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安置帮教工作回访记录等,形成严格的动态管理机制。并且把刑释解教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的程序、职责、任务及帮教措施打印上墙,并明确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具体负责人,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2、落实排查专项管理。我们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以掌握了解基本情况为主的摸排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回归人员的情况。

3、突出重点管理。对吸毒、抢劫、未成年等重点管理对象,结合节日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细,不使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4、抓好回访管理。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回访排查专项活动,要求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全部排查、回访,搞清每个刑释解教人员近年来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家庭情况和存在问题。今年,为确保上海世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司法部门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回访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司法所在春节、两节两会、国庆等特殊期间都开展排查,并与部分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了解其遵纪守规情况、思想心理情况和道德行为表现情况,询问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和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今年的工作打算。通过教育及谈话,及时掌握这部分人员思想动态和外出情况,为辖区的稳定工作打下基础。我们将在街道政府的领导下,一如既往地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真正回归社会,重新扬起生活之帆。

卸甲甸司法所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11篇: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流程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流程

一、司法所介绍参加入矫宣告人员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居)民委会成员或所在单位(学校)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亲属、监护人或担保人。

二、核实被宣告人身份(书记员协助执行)。

三、书记员宣布宣告庭纪律: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宣告庭的统一指挥,遵守宣告庭纪律;

2、不准吸烟、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宣告活动的行为;

3、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如对宣告庭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区司法局提出;

4、诉讼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应当关闭携带的移动电话不得随便走动和进入宣告区;

5、未经宣告庭准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6、对违反宣告庭规则的人,宣告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其退出宣告庭或经上级准许,提请公安机关予以罚款、拘留。

四、全体起立听取社区矫正入矫宣告。

五、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告以下内容: (一)、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二)、社区矫正期限;

(三)、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1、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 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 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变更居住地。社区服刑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地,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区司法局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居住地不得超过一个月。

2、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 1)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 2)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 3)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 4)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 5)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 6)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3、缓刑、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其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作出撤销缓刑、假释裁定: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 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4、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 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决定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决定:

(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 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 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 5)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 6)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 7)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 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 8)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 重的。

5、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

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 (1)人格不受侮辱;

(2)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3)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 权利。

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 (2)遵守《禁止令》;

(3)按照司法所要求定期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 (4)按照司法所要求定期向司法所汇报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

(5)定位手机要24小时随身携带,保持畅通。

6、社区服刑人员分级分类管理(为期一个月的入矫教育期一律为严管,而后视其表现情况调整管理等级)。

7、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期内应遵守的规定:

1、每周电话报告一次;

2、半月到司法所报告一次;

3、要写出书面思想汇报;

4、司法所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个别谈话;

5、按司法所要求参加社区服务与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与集中教育学习均不少于12小时;

8、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有突出表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 关提出减刑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经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 后提请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9、矫正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10、其他有关事项。

五、由社区服刑人员签字确认并起立宣读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书记员协助执行)。

六、由社区服刑人员签字确认社区矫正宣告书(书记员协助执行)

七、司法所与担保人签定社区矫正监管协议书(书记员协助执行)

八、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书记员协助执行)

第12篇:永定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汇报

永定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汇报

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张家界市司法局的直接指导下,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思路,不断规范和完善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作管理体系。截止目前10月底,我区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97人,解除矫正18人,现有对象79人,其中缓刑65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剥夺政治权利9人,刑释解教在册350人,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永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省市以及我区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和刑释解教等有关规定,区委政法委每季度牵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协调,明析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重点解决在各环节职 1

责的明确和相互之间的配合,并在实践中构筑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努力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提供素质保障。结合综治、司法等的业务培训,今年先后2次组织对街道、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各街道、乡镇负责安排对行政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达200多人次,进行社区矫正和刑 释解教工作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层层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三支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打下基础。

三、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从接受、开展矫正、到解除矫正等环节,落实监管措施,实行个案矫正、开展监督考核,提高矫正的质量和效果。落实社区矫正职责分工,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庭前调查、庭中衔接、庭后回访制度及其工作机制,今年目前完成审查调查4次,实现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的有效衔接。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制,今年8月与区人民检察院一起组织一次社区矫正工作执法大检查,检查对社区矫正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和社区矫正执法过程落实规定,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促进社区矫正制度的有效贯彻和落实,着力优化社区矫正执法环境,提高刑罚执行效率,保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各类工作台帐,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统计报表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走访制度、动态分析报告制度 2

等,规范工作运转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突出重点,查漏补缺,着力促进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规范。今年主要是从提高质量入手,针对去年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一规范矫正流程,按程序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宣传、监管教育,直至解除矫正各个环节的工作;二规范考核奖惩,对矫正对象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按规定实施奖惩;三规范教育矫正,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增强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服法意识和自新意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四规范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报到、请假、会客、迁居、分级管理等规章制度,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和重新犯罪;五规范档案管理,切实做好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收集、填写、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六规范公益劳动,通过组织一定形式和规模的公益劳动,今年共组织公益劳动175多次,今年6月25日组织城区六个办事处23名社区矫正对象,清扫街道,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赢得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安置基地协议,今年安置4人。

五、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网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管理系统。为了使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督考察落到实处,一名干部负责一名社矫对象,同时要相应成立社矫正监督考察小组。加强志愿者制度的建设,建立86人的志愿者队伍管理网络,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 3

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使志愿者能真正发挥作用,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要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另建立手机定位进行监管4人。

对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系统,我区将此项工作作为整个刑释解教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首先是积极与区综治委汇报,落实将此项工作综治考评。二是加强培训,我区于今年6月25日召开全区司法所工作员培训30多次,集中学习启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为此,全区27个乡镇、街道均已配置电脑、特别是今年10个所安装电脑的同时,同时机关乡镇、街道予以大力支持,无偿提供网络费用,启用此系统。三是及时衔接反馈基本信息,截止10月底已核实即将刑释解教的服刑人员基本信息1093条,与监所搞好的有效对接。

六、开展各种的形式的教育活动。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正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今年组织个别谈话93人次,指导技能培训32次,如阳湖坪镇对两类回归人员给予每人200元安置,指导就业。与坪塘戒毒所一起开展“黄丝带”行动,即对吸毒人员帮助戒毒, 4

对于能稳定戒毒,每次奖励500元帮困,目前我区已稳定23名人员不掉队。

总的来说,虽然取得了定成效,但存在一定不足:

一、是工作水平不高,与省厅的要求在不足,同时特别与发达地区相比有一定差距。

二、工作欠创新,我区起步比较晚,特别是具体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身份欠明确,有畏难情绪,但我们深信有省厅、市局的正确指导,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我们一定会克服困难,使此项工作一定取得成效。

第13篇:社区矫正入矫谈话笔录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谈话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谈话人 工作单位 记录人 工作单位

矫正对象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服刑类型 罪名 刑期 刑期起止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方系

问:我们是 司法所工作人员,已告知了你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有关规定,从今日起你正式实行社区矫正,依法找你谈话,向你了解相关情况。请问你是否认真阅读了在县上报到时签字领取的《社区矫正对象须知》中的有关规定,你对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是否清楚?

答: 问:谈一下你家庭的人员构成情况?

答:

问:你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无异议,是否认罪服法?积极改造?

答: 问:你除所判罪刑之外,还有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曾犯有其它罪?

答: 问:在矫期间,你是否愿意服从村(居)干部的管理和教育?

答: 问:是否支持村上工作?

答: 问:是否听从亲人的教育?

答: 问:是否每月按时到司法所报到?

答: 问:是否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劳动和学习?

答: 问:简要谈谈你的犯罪经过?

答:

问:你目前的家庭经济情况和生活来源如何?

答: 问:谈谈你的主要社会关系?

答: 问:你在今后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有何打算,准备怎么做?

答: 问:在社区矫正期间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

答: 问:以上回答是否事实?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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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2014年上半年张浦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4年以来,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省厅、苏州和昆山市局的工作思路步骤,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新江南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我镇从06年1月开始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6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149名;2014年上半年我所新增矫正人员18名,解除矫正12名,表扬社区矫正人员16人次;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6名,其中缓刑52名,假释4名;严格管理14名,普通管理41名,宽松管理1名;现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60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名。

回顾2014年上半年,我所在硬件方面设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利用宣告室对新进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宣告、谈话。

软件方面,严格按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及社区公益劳动、邀请3名相关专业老师集中授课,让全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并定期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本人、家庭及村社区。严格要求各矫正人员每月上报思想汇报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同时利用移动管理平台,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由镇司法所、所在村(社区)以及所在工作单位共同对矫正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对表现较好的矫正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矫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全面掌握他们近期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有针对性的通过村、社区专职人员及志愿者对其进行教育帮扶工作,为刑释、解矫人员确保不发生重新犯罪打好坚实的基础。

2014年上半年我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和市局主管部门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在矫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下半年将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矫正对象教育,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下半年我所将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坚持每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一次公益劳动、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做好一人一档工作。继续做好移动管理平台工作,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下半年7-8月份我所要举办“张浦镇法律知识竞赛”,将全体矫正人员集中观摩晋级赛、决赛活动,让其增进法律知识、弘扬正气,让他们以竞赛为契机,全面提升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

2、继续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 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根据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将与全镇村、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教帮扶工作。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 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利用村、社区参与帮扶工作,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做到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平安张浦”作出应有的努力。

张浦镇司法所

2014年6月29日

第15篇:社区矫正入矫谈话笔录

社区矫正入矫谈话笔录

谈话原因:入矫教育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谈话人:记录人: 在场人:

被谈话人(矫正对象):

问:我们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今天起,你将由我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直到服刑期满。

一、根据有关规定,你在社区矫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一)人格不受侮辱;

(二)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三)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限制的权利。

二、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每月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时间分别不少于八小时;

(三)每周以电话、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四)迁居或离开所居住区域时必须经司法行政机关或司法所批准。

(五)服从监督管理。

问:你对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是否清楚? 答:

问:谈谈你的简历? 答:

问:你目前的家庭情况和生活来源如何? 答:

问:谈谈你的主要社会关系? 答:

问:现在谈谈你对你所犯罪行的认识? 答:

问:你在今后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有何打算,准备怎么做? 答:

问:在社区矫正期间有无其他困难? 答:

问:以上回答是否属实? 答:

社区矫正对象签名(指印)

年月日

第16篇:正科竞聘演讲稿

竞聘演讲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具有竞争性,而竞争的实质,是争取听众的响应和支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正科竞聘演讲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正科级副主任竞聘演讲稿

(一)

尊敬的委局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非常高兴能有机会参加这次竞岗,也感谢组织和领导为我们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在这里我首先简单介绍一下我的基本情况。

我于19**年12月出生,19**年7月参加工作,20**年6月入党,根据我的条件和竞岗方案,我竞选的岗位是正科级副主任,我认为我的竞选优势有:

1、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

多年来,我能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了在廉政建设上不以权谋私,在执纪执法上不徇私情,在生活作风上守得住清贪,耐得住寂寞,始终保持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品质和良好形象。

二、爱岗敬业,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我从19**年参加工作开始就进入我们纪委工作,至今差不多有15个年头了,先后在办公室、宣教室、审理室和案管室工作过,作为一名接受党组织多年教育的党员,我对我们从事的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对待工作从不讲价钱讲条件,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始终保持自己的工作热情不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具备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历和经验。

三、谦虚谨慎、诚实待人,有较好的人际关系。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能以"明明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为信条,做到了谦虚谨慎,诚实待人,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与大家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共同营造了一个宽松、和谐、愉快的纪委监察局大家庭。

如果这次我能成功竞聘上岗,我一定会发扬自己在工作中长处,保持更加高昂的工作热情,把工作做得更好。我也相信,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有决心和能力做好一名正科级副主任的工作。当然,假如这此竞岗不能成功,我也决不会气馁,将一如既往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总之,作为一名接受组织培养多年的党员,不论这次竞岗结果如何,我都将相信组织,接受组织的安排!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正科竞聘演讲稿

(二)

尊敬的各位评委,同志们:

感谢领导、同志们的信任和支持,给我这个机会参加竞职演讲。我叫xx,原籍广东,现年32周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xx在xx担任财务会计。xx在xx工作。19**年参加全市公务员统一招考,被录用到市xx局。XX年来,相继在基层科、教育科和办公室工作。

今天我竞争的职位是正科级岗位。根据对自身条件的客观分析,我认为自己有以下优势:

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深刻的认识;能够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练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平时注重个人修养,踏实做事,正直为人,坚持原则,公正地看待问题,处理问题。有大局观念,团结意识、配合意识强。

四、经过多个工作岗位的实践锻炼,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能力;本人出身农村,来自企业,培养了自己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性格,且深感人生不易,颇具同情心,乐于助人。这些正是团结同志、做好工作的基础。

工作思路和竞争态度

这次如果走上科长职位,我将和全科同志一起牢记“xx”八字局风,发扬“xx”的xx行政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自身方面,一是加强自身修养。在认认真真学习上有新进步,在堂堂正正做人上有新境界,在踏踏实实做事上有新成效,在清正廉洁上有新形象。二是向领导多请示,勤汇报,并且搞好与兄弟科室的协作配合。了解领导意图,琢磨领导思路,把工作的主动性与针对性、实效性统一起来;虚心向兄弟科室学习,多交流,多协调,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三是搞好科室内部团结。生活上多关心同志,让同志有一种温暖感;工作上帮助同志多出成绩,让同志有一种成就感;在利益和荣誉面前,不争不抢,多让同志,让同志有一种被承认感。对于同志之间的矛盾,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多做思想工作,求同存异,让大家一起朝着共同的目标迈进。

如果这次落选,我将一如既往地服从领导,踏实工作,朝着人生目标不懈努力!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17篇:正科考察材料

XX同志考察材料

XX,姓别(男),民族(汉),籍贯(四川成都),1978年9月出生(现年32岁),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8月入党,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现任XX单位副科级侦察员。

工作简历:

1999-2003XXXX(单位)办事员

2003-2006XXXX(单位)科员

2006-至今XXXX(单位)副科级侦察员

主要工作表现:

该同志自从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部署,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能,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三基”工程建设,以大练兵活动为载体,全面履行打击、管理、防范、服务职能,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均有新的发展和提高,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该同志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

该同志能严守“五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积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及业务知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好本职工作,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日常工作中,能无私奉献,舍小家、顾大家,不迟到不早退,积极主动要求加班,放弃了大量休假和补休。

工作中,该同志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一是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几年来,该同志积极参与了多次行动,有效的震慑了犯罪,打击了违法行为,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了一方平安。二是夯实防范根基,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强化治安行政管理,规范管理办法。积极争取上级公安机关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同志善于发挥电脑特长,多次为分局制作PPT汇报材料,得到了局领导好评。在协助其他部门工作的时候,能发挥吃苦耐劳的精神,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积极奉献,不藏私,把所学的电脑知识传授给同事,为公安工作作出了贡献,受到同事好评。

存在的不足:

该同志有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和差距,主要是:

一、政治理论知识全面性及专业领域知识还有待加强,

二、在工作中还应加强主动性,查漏补缺。

考察人:(2人)盖章

2011年8月22日

第18篇:正科竞聘演讲稿

正科竞聘2010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上午好: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又一次参加竞聘演讲。首先,我对各位领导给我的这次机会表示感谢、对工作中始终大力相助的同志们表示感谢。

我82年参加税务工作,从事稽查工作8年;91年起任副科长;00年任所长;02年任执行科科长;08年起,任综合业务一科科长。

地税成立后,我一直在振兴区局,受领导和同志们的抬爱,使我成为本局内立功受奖次数最多的同志之一。

今天,我竞聘的岗位是稽查局正科岗位。就我的业绩来讲,我认为,我有优势,胜任这一岗位:

第一、在从事稽查工作中,曾经主办过两个大案,当事人都被检察院批捕,有一人被判刑。所以,我有较高水平的反偷税稽查能力;

第二、在货车双定的3年工作中,年税收从几万元,增长到年税收800多万。所以,我有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能力;

第三、在执行工作中,最高时,年执行入库1300多万元。所以,我有严格执法的敬业精神;

第四、在征管工作中,贯彻考核促征管的方针,狠抓基础,成效显著,体现了我很高的征管和计算机相结合的能力。2008年3月份以来,在我科的布置下,我局基础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双定系统应用达到100%;建筑物项目管理推广达到12户,在全地区最多;网吧定额方法,到市局演示。

主抓预警考核,成效显著,到2009年底,各所全部达标。 特别是今年以来,继续贯彻考核促征管的方针,严格进行了一季度考核。期间,我还连续起草了区局5个征管和考核方面的

1文件,其中,制定了14项考核措施,为今后有效开展征管和考核创造了条件。

我承认,我还有不足和缺点需改正:一是对待同志求教,有时急躁,二是培养年轻同志,有时不耐心,三是还有不足和缺点没有认识到。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如果我竞聘成功,我将迅速转变角色,投入工作,并决心做到:

第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构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充分发挥稽查尖兵作用。

第二、加强稽查业务学习,在短时间内恢复稽查业务能力。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这次竞聘,我保证,无论成功与否,都将以平和的心态努力工作,去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我期待,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能得到领导和同志们一如既往的信任和支持。

演讲人: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拜托大家!

第19篇:社区先进事迹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社区党支部积极按照明源街道党委 “服务党员群众,构建和谐街区”的活动为主题,以创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宜居社区”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了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中切实做到“鼓干劲、创一流、促和谐、惠民生”。 为社区群众营造出了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环境。

一、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社区党建水平。

几年来,在明源街道办事处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社区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共驻共建,突出文明创建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完成党支部各项工作。

加强班子建设,构建社区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近年来,**社区班子成员自觉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并建立健全了各党小组、团支部等党群组织,强化了责任,明确了分工。每周召开一次社区联席办公会议,研究探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其他社区各项重大事务。通过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和到先进社区参观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整体素质,增强了班子成员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意识,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社区党支部以创建“社区党员先锋岗”为重点,全力争做““创业、创新、创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增强了社区党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全社区党员中开展了设岗定责活动。通过设立党建工作岗、经济发展岗、民主监督岗、市容管理岗等九大岗位,对社区党员定岗定责,采取一人一岗、一岗多人的做法,共有

名党员走上了工作岗位。全社区无职党员有岗有位,有岗有为,为党支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开展了社区班子承诺和党员承诺活动。每年年初,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都就本年度内所要实现的工作目标向党员、群众、上级公开进行承诺,同时组织党员在本年度内为人民群众办一两件好事、实事做出承诺,对社区班子和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公示。并全部纳入年终工作考核,通过开展承诺活动,有效的调动了社区干部和党员工作的积极性。

开展了党员联户活动。由每位党员结对联系非党员户及1—2名困难户。党员定期深入群众家中,倾听并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反映群众意愿,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近三年来,社区党员干部共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128件,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开展了党员“一对一”谈心和创先争优领导点评活动。以谈思想、谈民生、谈发展为主要内容,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进行了“一对一”谈心,密切了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达到了“谈心交心谋同心,提示警示明方向”的目标任务。今年3月,党支部对每位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 的活动情况进行了点评,在党员中形成一种“后进看先进,先进树榜样,先进更先进”的立足岗位比贡献的工作氛围,有力的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促进““创业、创新、创优”工作的有效开展。

强素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提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能力。自开展“两冬”活动以来共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学习15 次,组织收看远程教育 4 次,在学习中侧重对农业实用技术、村级民主决策、土地流转承包及信访稳定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了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致富带富能力。在活动中收到心得体会 35篇;在分析检查阶段深入查找问解决突出问题

7 件次,提高了为民办事的能力。

严格程序,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

按照区、街道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公示制度、培养考察制度,提高新发展党员素质。近年来,社区共新发展党员1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6 人。

**社区党支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社区党建水平。

二、民主管理,实现社区管理民主化

健全完善党务居务公开制度。按照上级的要求,从本社区实际情况和党员居民群众的意愿出发,对必须公开的内容,作出统一规定。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建设、公共事务、财务管理、经济发展、公益事业等事项,特别是发展党员、财务收支、筹资筹劳、集体资产处置、救灾救济、款物申报、低保救助、计划生育、印章使用、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情况。公开方式除利用公开栏进行公开外,还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实行民主决策。深入贯彻以社区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社区采购管理、社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等为主要内容民主管理“三项制度”,并确定每月10号为社区民主日。党务、居务管理的重大问题集中在民主日当天提交党员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实行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制度。根据社区班子、社区干部以及普通党员年度承诺完成情况,年终,组织党员群众对社区班子成员进行评议,以党员互评的形式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邀请街道包片领导、包社区干部参加。评议前,社区班子成员要作述职报告,党员要对承诺完成情况向全体党员进行汇报。近年来,社区班子成员满意率都达到了 98 %以上,民主评议党员优秀率达到了

%以上。

从而使社区支部班子有较大改善,同时加强居民点领导班子建设,使居民对社区工作满意率极大提高,社区党员队伍也有了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加强社区党支部班子建设,真正的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对社区工作热心的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中,

三、积极开展服务民生工作

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中,**社区党支部把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的载体,在社区创建了“民生工作室”,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和驻区单位代表参加,广泛征求、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和意见共56条。紧密结合“创业、创新、创优”这个主题,深入开展“民生直通车”工程建设,并把它作为科学发展,服务民生,联系群众,将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使基层居民诉求有了合理通道,大大缓解了基层民生压力,受到了基层群众普遍认可。同时,社区党支部为解决社区内失业人员就业问题,针对失业需求,千方百计与各方面联系就业信息,积极为失业人员寻找就业机会,建立失业人员信息档案,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建立帮扶网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3年内帮助失业人员就业

人次。在社区党支部书记

的带领下,大家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挨家挨户走访,摸清社区失业登记人员情况,另外还开展为低保户和残疾人现场办公活动,社区

低保户和

残疾人家庭,为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解决困难25件。深得到低保户和残疾人拥护,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凸显出**社区党支部服务民生求发展,密切党群促和谐的社区服务理念。

四、注重打造特色亮点

**社区党支部按照“活动全面覆盖、党员全部参加”的原则,具体抓了以下载体,有“党员文化月”、“领导接待日”、“邻里互助”、“民生直通车”等,深入开展了以“围绕社区抓经济、围绕群众抓服务、围绕服务抓创业”为重点的社区三围绕工程。通过这些载体活动落到实处。迄今为止,社区党支部共举办了3场宣讲会,12名先进人物传经验,讲体会,把“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生动地展现在全社会各行业党员面前,收到了良好效果,有力推进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平安社区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社区”,社区党支部一直把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平安工作,放在首位。近年来,**社区先后被评为( 社区荣誉),社区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构建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可防性侵财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矛盾纠纷大量减少。社区偷窃等案件连续下降。社区党支部还成立了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社区义务巡查队,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并组织义务消防员参加消防操作灭火知识培训。2010年社区出现邻里纠纷,夫妻争吵,困难求助等事件36起,社区工作人员尽心尽责及时了解事情起因,并给予帮助和调解,把事态和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调处成功率达100。社区党员同志们自愿花坛种花,清理垃圾3次,拔草2次,特困党员慰问3次,困难群众慰问11次。社区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城市环境治理会战。清理垃圾800立方米,清理排水沟1200延长米,改造卫生死角4处,极大地美化了社区环境,为城市美化建设做出不懈努力和贡献,给居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条件。

六 全面搞好社区服务

**社区党委紧紧围绕改善居住环境和满足居民需求开展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针对居民反映较多的环境问题,社区承诺限期整顿到位。2011年以来整辖区内的卫生死角以及群众举报点10余处,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范围内背街小巷的卫生垃圾及其他危害居民健康的废弃物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除,共清除乱张贴2000多张,清扫巷道7条,清除绿化地带及花台9处,清洁卫生死角垃圾50立方米,为辖区居民营造优良人居环境打下一定的基础。针对辖区范围广,人员分布复杂暂住人口,流动人员多的现实状况,我们着重进行了清理排查。为了保一方平安,社区专门成立了治安防范领导小组,每天在辖区内巡逻、巡查。对一些治安复杂场所进行经常性巡逻,发现有可疑人员立即上报,起到了保一方平安的实效,无重大事故发生,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满意度达96%。切实做了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让民满意”。

七、大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社区党支部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成立以社区党委书记为队长的社区志愿者队伍。通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上门登记,建立志愿者会员档案120份,将社区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助残志愿者等纳入社区志愿者协会,统一协调开展活动。成立了义务巡逻、社区创建、法律咨询、扶贫助残、文体宣传五支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社区志愿者协会依托社区公园文化广场,设立各种服务岗位,及时沟通服务意愿供需信息,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开展认岗服务。**社区党支部还推选出5户党员志愿者服务家庭,以“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的形式帮助5户特困家庭脱贫致富。倡导社区全体党员“办一事,献一计”活动,即每名党员为社区居民办一件好事,为社区建设出一个好点子,让社区党员积极参与到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来。今天的**社区,街头巷尾活跃着社区文体宣传志愿者服务队的身影,他们把社会公德教育,文明教育等编排成节目,寓教于乐,强身健体。

八、建立和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以居民自治管理为基础,构建以社会化管理为主的社区服务体系。

一是纵向服务,是上级党委和政府、上级各行业部门交给的需要完成的工作服务任务,主要由社区居委会来完成,社区通过“一站式”服务窗口建立了社区计生服务岗位、民政综治服务岗位、司法调解服务岗位、社区民警服务岗位、消防志愿服务岗位、青年志愿者服务岗位,协助社区完成上级赋予的突击性任务,同时义务帮助有困难的居民和单身老人家庭。二是横向服务,主要指社区物业管理、社区文化活动、社区家政保洁、社区卫生医疗等服务,同时社区还依靠社会力量兴办的学校、幼儿园、及各种大小超市等服务点,社区服务已基本形成网络,通过社区纵向服务和横向服务的延伸,有效地促进了社区大众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服务体系,提高了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的水平。

九、文化为媒促进了社区和谐。

**社区党支部以文化为媒,促进社区和谐文化建设,通过运用文化交流手段,建立了“以文化载体促进人际和谐”平台促进居民人际和谐。一是经常开展以“相识、相知、相助、团结、文明、和谐”为主题的离退休党员座谈会、妇女代表座谈会、家庭业主老友见面会、好邻居家庭书画展,二是社区每年举办一届社区文化艺术节,三是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综合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活动,四是有效地发挥社区文节骨干队伍的作用,目前社区共有老年太极拳队、健身队、秧歌队等各种文化队伍8支,共开展各种演出50场次,直接或间接带动社区居民2000多人次参与,通过社区文化载体作用,有效地促进了社区居民人际和谐。

十、社区教育活动有声有色。

在**社区各种各样的社区教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青少年中有“德教、科教、法教、帮教、家教”等“五教工作”;居民家庭中有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家庭的创建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活动;另外还有弱势群体教育、早期教育、老年教育、下岗再就业教育,五花八门、应有尽有。社区有学生辅导中心1个,老年活动中心2个提高居民素质必须有个载体,必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把居民组织起来,通过学习提高素质,大家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出力。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和谐社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由于**社区党支部在基层组织组织建设中规范有序,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因此在各项工作中都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持把上级的要求和社区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使社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党员和群众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社区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得到加强。

**社区把小社区当作一个大战略来抓,营造出了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环境。在探索和实践中,**社区党支部逐步摒弃了小打小闹的做法,全面统筹,从社区的组织、服务、教育、卫生、保障、环境和治安各个方面去完善丰富,从而使社区工作实现了“打基础、求发展、上台阶”的跨越,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也调动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共建共享的积极性,把文明和谐注入了社区,也使整个**社区呈现出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心气劲足、百业兴旺的喜人景象!

第20篇:社区先进事迹

社区先进事迹

奋斗街道后龙岗社区义务巡逻队成立于2000年,现有队员21人,其中党员8人。成立以来,全体队员发扬“自立创新、艰苦奋斗,不计报酬、无私奉献”的精神,完成义务巡逻任务三千多个日夜,十年如一日积极投身到治安巡逻、化解纠纷、法制宣传工作中,仅去年以来就调解居民矛盾纠纷50余次,开展平安建设宣传31次,提供有价值信息20余条,制止违法犯罪10余起,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3人。

——履职尽责,服务社区做表率。俗话说“打铁先需自身硬”,要想做好治安巡逻工作,必须多方面提高自身能力。一是提升队伍学习力,带动队员增强履职意识。我们每个月都参加街道(社区)举办的思想政治、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升队员的履职意识和能力。目前,每名队员都能做到困难时刻站在前,危急关头冲在前,服务群众走在前。二是提升队伍号召力,带动队员增强团结意识。在开展巡逻的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队长的凝聚作用,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掀起了一个干部带党员,党员带先进,先进带后进的良好局面。在小区抓获非法张贴传单疑犯时,我们昼夜蹲守,疑犯出现时,党员干部第一个冲在最前头,将其制服并扭送到警车当中。三是提升队伍执行力,带动队员增强责任意识。我们严格落实《巡逻队员服务规范》、《巡逻队员工作考核细则》、《巡逻队员岗位职责》、《巡逻值班制度》等制度,强化了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明确了治安巡逻人员的行为规范,提出了治安巡逻队员“七个要有”。即: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要有良好的道德品德素质、要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要有法律和文明执勤意识、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要有稳定的情绪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一定岗位技能;对巡逻时间、队员着装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并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标准,使巡逻队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强了其巡逻时的责任意识。

——情系群众,一心为民显风采。要从根本上减少社区治安问题,除了坚持日常巡逻的同时,关键在“联”。

一是与物业公司联合开展“邻里出门交待一声、邻里来人过问一声、遇到疑点盘查一声”的“平安三声”活动。协调物业印发了“温馨提示”宣传单600

余份在楼栋留言板进行张贴宣传,充分利用门卫的小黑板、小区内的宣传栏,开辟了《温馨提示》、《居民防范要领》、《居民治安小知识》等专栏,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醒居民防火防盗注意安全、小区近期治安状况及报警方法等知识,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小区治安,增强了居民的法律意识。二是与公安分局联合开展以“小区居民到各金融点存取大额现金的义务护送和莘莘学子平安护送”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护送”活动。近年来,我辖区西槐路上的车流量越来越大,特别是早、午、晚上下班时间是车辆高峰期,也正是附近二十五中学,龙岗小学近600名学生上、放学时间,学生每天必须横跨西槐路四趟以上,而且有许多小学生没有家长护送,路上又没有安全设施,交通秩序混乱,曾连续发生5起交通事故。为了保护这些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强烈的责任感,促使我们毅然决然地戴上红袖标站在西槐路十字路口,连续五年担当起维护交通秩序的义务执勤员,不管严寒酷暑,风雨不误,几年如一日,天天坚持上岗执勤,几年来,避免了多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使8名小学生避开了车祸的危险。由于我们坚持义务执勤,受到当地居民群众的赞誉,都夸我们是小区的守护者,孩子们的保护神。三是与街道社区联合开展“亲情帮扶”活动。我们与小区内

7户重点人员家庭建立“连心卡”,定期上门走访,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的生活困难。今年

4月8日上午,辖区重点人王某的父亲突然病倒,出差在外他打来电话向我们求助,我得知后迅速带领两名队员将老人送到就近卫生院就诊,经检查老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并伴

有哮喘,病情严重不能耽搁,我又与队员及时将老人送到龙南医院住院治疗,经及时医治,挽回了生命,病情得到了控制。

——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方法。在开展日常巡逻的过程中,我们注重总结工作中的一些做法。一是把握巡逻时间,探索“三多巡逻法”。即凌晨2 点到4

点多巡逻、中午12 点到2 点多巡逻、晚上6 点到 9

点多巡逻。2009年7月6日,零晨2点多钟,我们在巡逻时,发现有一个人在小区内东张西望,到处转悠,形迹可疑,我带领巡逻队员立即实施重点巡查,将一名正在对钢窗厂偷铁板的可疑人员当场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二把握巡逻方式,做到“三登记两盘查”。即登记进出小区的人员、车辆、物资,盘问可疑人、可疑物,做到“三勤一防”,即勤巡、勤问、勤看,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小区。目前,小区已经做到“街巷胡同有人巡、家庭院落有人守、重点部位有人控、重点人员有人看、机动车进出有人管”,基本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的工作目标。2009年以来,社区可控性案件实现了零发案。三是把握巡逻质量,实行“三会”制度。即每天一次讲评会,把前一天巡逻情况和今天的工作巡逻计划讲一讲、说一说,确保工作安排得当;每周一次讨论会,研究上周巡逻情况和下阶段的巡查重点;每月一次小聚会,把“思想上的包袱抖一抖,个人的疑问讲一讲,家庭的事情说一说”,有效激活了队员的每一个细胞。

作为义务巡逻队员,我们没有显赫的头衔或名望,但我们拥有的是辖区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拥有着满腔的热情和执着的信念,拥有着不计回报、无悔奉献的诚挚行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发扬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不遗余力地为小区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区矫正科先进事迹
《社区矫正科先进事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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