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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30 08:32:47 来源:应急预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调查

1、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地理位置、所处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等;

2、当地气候(气象)特征,降雨量及暴雨期等;

3、救援力量及装备;

4、其他。

(二)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的调查

1、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的中间体等名称及日产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用量,列出危险物质的明细表等;

2、生产工艺流程说明,主要生产装置说明,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堆放等)、最大容量及日常储量,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的平面布置图,雨水或污水收集管网图等;

3、污染物的产生量、污染治理设施去除量及处理后废物产生量,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设备、构筑物说明,企业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4、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等;

5、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等运输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等;

(三)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的调查

1、周边区域50米、100米、500米,1公里、3公里、5公里等常在人数;居民点、自然村、学校、机关等社会关注区的名称、联系方式、与单位的距离和方位图;周边企业基本情况;

2、产生污水排放去向,排放到水体及执行标准;区域地下水执行标准;

3、周边区域道路情况;

4、区域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5、其他周边环境敏感区情况及位置说明。

(四)环境保护目标潜在的危险性分析

基本方法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二、应急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一)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置 成立指挥中心。

(二)组成人员

1、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2、现场指挥人。

(三)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事故信息上报及有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调事故的处理;

9、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10、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

11、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

12、负责组织外部评审。

三、事故报告与通报

(一)企业内部报告程序;

(二)外部报告时限要求及程序;

(三)事故报告内容;

(四)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区域;

(五)被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的清单;

(六)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七)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四、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一)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

(二)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说明;

(三)应急过程中工艺生产过程中所采用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应急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基本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四)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方案;

(五)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地点;

(六)危险区的隔离;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事故现场隔离方法;

(七)现场应急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八)处置事故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处理措施;

五、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一)救援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二)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三)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四)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

(五)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

(六)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和控制。

六、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及医院救治

人员出现受伤时,现场急救的有关方法;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药物、器材储备信息。

七、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一)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二)确定现场净化方式、方法;

(三)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四)洗消后的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

八、事故现场的恢复和善后

(一)撤点、撤离和交接程序

(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环境监测;

(三)应急终止的条件;

(四)事故后的生态环境措施;

(五)应急终止的程序。

九、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一)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二)环境应急设备维护、保养;

(三)应急评价过程;

(四)事故原因的调查;

(五)环境应急总结报告的编制;

(六)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七)事故损失调查和责任认定;

(八)善后处置和保险。

十、应急保障

主要指通讯、防护、消防和车辆等器材的维护和保养

十一、应急培训计划

(一)应急救援人员培训;

(二)员工基本培训、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外部培训;

(三)运输司机、监测人员等特别培训;

(四)外部公众环境应急知识的宣传及培训;

(五)应急培训内容、方式、记录表。

十二、演练计划

(一)演练准备;

(二)演练范围与频次;

(三)演练组织;

(应急演练的评价、总结与追踪。

十二、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一)内部评审;

(二)外部评审;

(三)发布的时间、送抄部门、企业、居民区等。

推荐第2篇:潍坊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三、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列表说明主要原料、产品、应急设施、工艺流程、三废排放等情况。

四、风险源分析。包括风险源分析确定(固定源:生产装置区、危化品储罐区、仓库、危化品装卸平台等;流动源:运输工具等)、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五、事故分级。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订。

六、应急响应。根据事故分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对应急响应进行分级,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并以流程图表示。

七、应急处置。根据事故分级响应,采取相应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八、应急保障。列表说明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九、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和宣教培训计划、责任与

1 奖惩制度等。

十、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

1、厂区平面布置图(应标明环境风险源、应急物资储备库、消防栓、事故池等应急设施的位置;标明应急通道、避难场所)。

2、厂区周围环境状况图(应标明厂区周围内环境敏感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

公里半径范围3

推荐第3篇: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环保部或省环保厅有行业指南的可参照执行。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

— 1 — 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环境保护目标:企事业单位周边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重大危险源: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

环境危险源:在企事业单位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包括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的危险物质以及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等。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物质:指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危险的一种物质或者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 — 2 — 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和环境安全构成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分类:指根据环境污染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

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应急准备: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

— 3 — 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成立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预案编制工作组,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别和应急职责,结合企事业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抽调预案编制人员。预案编制人员应来自企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包括应急指挥、环境风险评估、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环保、组织管理、监测、消防、工程抢险、医疗急救、防化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外部专家。预案编制工作组应进行职责分工,制定预案编制任务和工作计划。

企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经省环保厅认定的咨询机构编制预案。 4.2 基本情况调查

应对企事业单位基本概况、环境危险源、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4.2.1 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 4.2.1.1 企事业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 4 — 4.2.1.2 企事业单位经济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数。 4.2.1.3 企事业单位的地理位置(经纬度)。 4.2.1.4 其他情况说明。

4.2.2 企事业单位环境危险源基本情况调查

4.2.2.1 企事业单位的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的名称及日产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物料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列出涉及的危险物质名称及数量等。

4.2.2.2 调查企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装置,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收集企事业单位平面布置图,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企事业单位消防设施配置图。

4.2.2.3 调查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及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量及处理后废物产生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设备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4.2.2.4 调查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危险废物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

4.2.2.5 调查企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等。

4.2.3 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 5 — 4.2.3.1 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气候(气象)特征,如风向、风速、降雨量、暴雨期、地质灾害等。

4.2.3.2 企事业单位所在区域地形地貌及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河流的岸边)。

4.2.3.3 企事业单位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图,图中包括以下内容:

(1)年风向玫瑰图;

(2)物料运输(进厂和出厂)依托的公路、铁路、水域,以及管道;

(3)受纳本企事业单位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排清净下水和雨水)的水域,废水排放路径及排污口位置,企事业单位厂区外固体废物处置场;

(4)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周边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分布、社区重要基础设施等;

(5)区域内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范围按HJ/T169确定)。 4.2.3.4 企事业单位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排清净下水和雨水)排放去向(水域名称),废水输送方式,排污口位置,水域功能类别。企事业单位排污口下游的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名称,保护级别,与企事业单位排污口的距离。

— 6 — 4.2.3.5 区域内各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及与企事业单位边界的方位和距离,人口集中居住区人口数量、学校的相对位置和学生人数、医院的相对位置及联系方式。

4.2.3.6 企事业单位相关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受纳水体(包括支流和干流)情况及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的环境标准。

4.2.3.7 企事业单位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服务范围内灌溉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

4.2.3.8 企事业单位下游地下水打井取水情况。 4.2.3.9 周边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4.2.3.10 企事业单位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交通干线流量等。

4.2.3.11 企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4.2.3.12 同一流域或区域产生同类污染物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名录及排污状况。

4.3 环境风险与应急能力评估

4.3.1 明确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危险源、环境风险评价结果,以及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围。

4.3.2 对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污染事件风险进行全面、系

— 7 — 统、重点的识别。

4.3.3 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源,应分析其要害部位以及重大环境危险源等的风险影响范围及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

4.3.4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程度,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资源、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找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并在应急保障中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4.4 预案编制

在以上调查分析结果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预案。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周边部门单位的预案相衔接。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需要编写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企事业单位,预案内容根据《办法》要求有所侧重。企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一致。

4.5 预案的评估、发布与更新

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由企事业单位组织评估小组对预案进行评估。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 — 8 — 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等。预案经评估、修改完善后,由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发布。

企事业单位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和装置发生重大变动、或在执行和演练中发现重大缺陷时,由本单位及时组织修订。

4.6 预案的实施

预案签署发布后,企事业单位应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及设施的建设,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实现预案持续改进。

4.7 预案的备案

企事业单位编制的预案应当在签署实施后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预案报省环保厅备案,其余根据市(州)保护局规定的权限备案。

5 预案的主要内容 5.1 总 则 5.1.1 编制目的

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要达到的目标和作用等。 5.1.2 编制依据

— 9 — 明确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5.1.3 工作原则

明确应急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5.1.4 适用范围

明确预案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5.1.5 事件分级

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要紧密结合企事业单位的类型、规模、环境危险源、组织机构等实际情况,并注明与国家分级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

5.1.6 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与企事业单位内部其他预案(如安全、消防、防化、卫生、地质灾害等)和相关联企事业单位预案之间的关系(附关系图)。需要编写综合预案的企事业单位,应说明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的关系。

5.2 基本情况 5.2.1 单位概况

明确企事业单位名称、隶属关系、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正常上班人数、往来人数等。

5.2.2 工艺简介

— 10 — 明确企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原料、燃料、主副产品及中间产品产生量、消耗量、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等(属于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要注明)。

明确物料运输情况(进厂和出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要明确运输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附资质和协议(注明事故责任主体)等资料。

5.2.3 污染物排放

明确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类型、位置、浓度、数量、排放路径、排污口及污染物治理措施的效果等。

污染治理设施依托外单位的,要明确治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处置能力、联系方式,并附资质和协议等资料。

5.2.4 环境概况

明确与企事业单位紧密相关的周围环境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厂址特殊状况(如坡地、江河沟渠、高压输电线路、输油输气管道、隧道涵洞等)、道路、疏散路线、避难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废水受纳水域等,并附图说明。

明确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气候(气象)特征,如主导风向、风频、风速、暴雨期、降雨量、地质灾害等。

5.2.5 环境保护目标

明确企事业单位周边区域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级别、规模、人数、联系方式、与企事业单位

— 11 — 的距离、方位等相关资料(保护目标在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以内的要注明),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企事业单位排污口下游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级别、与排污口的距离等资料,明确供水单位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等资料,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5.2.6 环境质量标准

明确区域执行的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5.3 环境风险评估 5.3.1 环境危险源识别

明确企事业单位存在的所有环境危险源,并逐一进行分析识别(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要注明),预测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和后果。

5.3.2 危险物质识别

明确所有的危险物质,要与环境危险源对应。明确来源、去向、贮存和运输方式、基本性质、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应急处置措施、相关标准等内容。涉及多种成分的物质(如污水、固废、尾矿等),要对成分进行分析说明。

— 12 — 5.3.3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明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等情况。依托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要明确危险废物运输和处置单位名称、地址、与本单位的关系、联系方式、运输方式、处置能力、处置场所的位置,并附资质和协议(注明事故责任主体)等资料。

5.3.4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的应急能力评估结论,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要与识别到的环境危险源逐一对应。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风险防范设施及运行状态、物资、制度、技术、队伍等。

5.4 组织机构和职责 5.4.1 应急组织机构

明确应急组织机构的构成,以结构图的形式表述组织机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并明确各部分的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应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报警、响应、救援、结束、善后处置等各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要体现应急联动机制要求。

5.4.2 职责

明确组织机构中各组成部分、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 5.5 预防与预警 5.5.1 预防措施

明确对环境危险源的预防措施,包括危险源的监控和监测、

— 13 — 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记录(设计隐患排查登记表)、发现问题的整改等内容,要有具体的实施主体。

5.5.2 预警措施

明确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类预警信息的获取途径(包括报警、监测、信息收集等)。

针对不同级别的事件,分别明确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进入预警状态后各部门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程序等内容(注明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信息的内容)。

5.6 应急响应 5.6.1 分级响应

明确不同级别事件的启动条件、启动部门、启动程序、启动后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附应急响应流程图。明确哪些状态下应该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并请求救援,明确请求救援的部门与方式。

5.6.2 信息报告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和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明确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信息的方式和时限。附信息报告流程图。

5.6.3 信息通报

明确不同类型事件发生后的通报范围和方式等。

— 14 — 5.6.4 应急准备

明确应急行动开展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下达启动预案命令、应急人员集结、应急物资调运、召开应急会议等内容,要有具体的操作步骤。

5.6.5 应急监测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机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方法和标准等内容。

5.6.6 现场处置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发生事故后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要与识别到的环境危险源逐一对应,且职责明确、可操作性强。

5.6.7 受伤人员救治

明确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伤亡人员的救治措施,包括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联系方式、伤员急救常识等内容。

5.6.8 安全防护

明确应急人员、受灾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置过程中应采取的具体防护措施。

5.6.9 信息发布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信息发布的程序。明确企事业单位如何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6.10 应急终止

— 15 —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5.7 后期处置 5.7.1 调查与评估

明确事件发生后原因调查、经济损失评估、处置过程评估、当前与长期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的实施主体和步骤。

5.7.2 善后处置

明确受灾人员的安置及损失赔偿方案。 5.7.3 恢复重建

明确开展环保装置恢复优化与环境恢复、重建等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5.7.4 保险

明确对环境应急人员和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办理的险种。 5.8 应急保障

明确企事业单位或协议联动单位现有的应急保障能力,要真实反映现状,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内容。应急保障内容主要包括:队伍、经费、物资和装备、通信与信息、制度、技术、交通运输、治安、医疗卫生、后勤、外部救援等。

5.9 监督管理 5.9.1 宣传和培训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环境应急培训的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相关方,应明确宣传、告知等工作。

— 16 — 5.9.2 预案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计划、方式、范围、目的、频次等内容。 5.9.3 预案修订

明确预案变更、修订的基本要求、时限和方式等内容。 5.9.4 预案备案

明确预案备案的方式、审核要求、备案时间、报备部门等内容。

5.9.5 责任与奖惩

明确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5.10 附 则

5.10.1 预案签署与解释 明确预案签署人和解释部门。 5.10.2 修订情况

明确预案的修订情况(若为第一次制定预案可不写)。 5.10.3 实施日期 明确预案的实施时间。 5.11 附 件

1.环境风险评估、环评批复或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2.经验总结(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全国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和处置经验);

3.总平面布置、环境危险源分布、应急设施分布图;

— 17 —

4.地理位置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5.危险物质运输(输送)路线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6.所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或规划图;

7.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注明排污口),水环境应急设施切换系统图;

8.本单位及周边区域人员疏散撤离路线;

9.生产工艺流程图;

10.应急物资储备与分布清单;

11.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登记文件;

12.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应急监测点位分布图;

1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初报表;

14.外部联系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救援单位、专家、环境保护目标等)通讯录;

15.内部应急人员通讯录;

16.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表;

17.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表;

18.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19.信息报告流程图(有联系电话);

20.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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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精)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调查

1、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地理位置、所处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等;

2、当地气候(气象特征,降雨量及暴雨期等;

3、救援力量及装备;

4、其他。

(二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的调查

1、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的中间体等名称及日产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用量,列出危险物质的明细表等;

2、生产工艺流程说明,主要生产装置说明,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堆放等、最大容量及日常储量,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的平面布置图,雨水或污水收集管网图等;

3、污染物的产生量、污染治理设施去除量及处理后废物产生量,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设备、构筑物说明,企业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4、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等;

5、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等运输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等;(三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的调查

1、周边区域50米、100米、500米,1公里、3公里、5公里等常在人数;居民点、自然村、学校、机关等社会关注区的名称、联系方式、与单位的距离和方位图;周边企业基本情况;

2、产生污水排放去向,排放到水体及执行标准;区域地下水执行标准;

3、周边区域道路情况;

4、区域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5、其他周边环境敏感区情况及位置说明。(四环境保护目标潜在的危险性分析

基本方法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二、应急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一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置 成立指挥中心。 (二组成人员

1、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2、现场指挥人。(三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事故信息上报及有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调事故的处理;

9、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10、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

11、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

12、负责组织外部评审。

三、事故报告与通报 (一企业内部报告程序; (二外部报告时限要求及程序; (三事故报告内容; (四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区域; (五被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的清单; (六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七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四、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一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

(二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说明; (三应急过程中工艺生产过程中所采用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应急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基本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四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方案; (五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地点; (六危险区的隔离;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事故现场隔离方法; (七现场应急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八处置事故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处理措施;

五、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一救援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二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三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四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 (五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 (六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和控制。

六、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及医院救治

人员出现受伤时,现场急救的有关方法;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药物、器材储备信息。

七、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一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二确定现场净化方式、方法; (三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四洗消后的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

八、事故现场的恢复和善后 (一撤点、撤离和交接程序 (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环境监测; (三应急终止的条件; (四事故后的生态环境措施; (五应急终止的程序。

九、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一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二环境应急设备维护、保养; (三应急评价过程; (四事故原因的调查; (五环境应急总结报告的编制;

(六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七事故损失调查和责任认定; (八善后处置和保险。

十、应急保障

主要指通讯、防护、消防和车辆等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十

一、应急培训计划 (一应急救援人员培训; (二员工基本培训、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外部培训; (三运输司机、监测人员等特别培训; (四外部公众环境应急知识的宣传及培训; (五应急培训内容、方式、记录表。 十

二、演练计划 (一演练准备; (二演练范围与频次; (三演练组织; (应急演练的评价、总结与追踪。 十

二、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一内部评审; (二外部评审; (三发布的时间、送抄部门、企业、居民区等。

推荐第5篇:重金属污染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重金属污染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电镀、线路板等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重金属污染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编制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编制程序、预案内容、文本格式等,主要适用于电镀、线路板等重金属污染企业(以下简称“重金属污染企业”)。 3 基本要求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2)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3)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4)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5)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6)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7)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8)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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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自行组织力量编制应急预案,也可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编制工作。预案编制小组成员的专业可包括环境保护、安全工程、化学工程、应急管理、工程技术、医疗卫生等。 4.2 制定工作计划

预案编制工作组应进行职责分工,明确预案编制任务和时间安排,确保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4.3 基本情况调查

4.3.1 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名称、详细地址、从业人数、产品等。 4.3.2 企业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调查

收集企业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企业近五年发生过的火灾、爆炸、泄漏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 (3)国内外同类单位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资料; (4)地理与气象资料;

(5)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外部相关单位的应急预案;

(6)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危险化学品贮存与使用场所分布图; (7)污染物种类;

(8)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清单;

(9)周围的环境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等。 4.3.3 企业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1)企业所在区域地形地貌及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河流岸边); (2)受纳企业废水的水域;

(3)区域内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如1km范围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员聚集区、学校、医院和车站、码头等;

(4)周边企业的基本情况。 4.4 环境风险分析评估

环境风险分析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可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种类及有效预防措施; (2)火灾与爆炸事故的最大影响范围; (3)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案例及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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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可能的影响区域;

(5)应急组织机构的模式、职责、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程序; (6)报警方式、方法; (7)有效通讯方式;

(8)自身应急能力和具备的资源; (9)可用的外部援助资源及联系方式;等。

环境风险分析过程中,可以采取直接经验法、对照法、事故树分析或危险性预先分析等方法,将企业潜在的紧急事件识别出来。

针对环境污染事件的风险程度,对企业的应急资源、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不足并采取改进措施。 4.5 应急预案编制

在上述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应急预案。对应急机构职责、信息报送、现场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应急预案应与地方政府环境应急预案、上级主管部门及企业其他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基于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保证预案整体协调以及实现共性与个性的结合,可将环境应急预案分为三个层次,即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应当根据存在的重要环境风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环境风险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如生产废水(废气)超标排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应急预案、火灾次生水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等。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环境风险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具体操作上,对于小型电镀、线路板企业,可将三个层次的环境应急预案合并编制;对于大、中型电镀、线路板企业,可将专项预案与现场处置预案合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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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备案

预案编制完成后,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

预案经评审完善后,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后30日内按规定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 4.7 应急预案的实施

预案批准发布后,企业应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及设施的建设,强化应急工作责任制,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 5 综合应急预案内容 5.1 总则 5.1.1 编制目的

阐明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目的,如“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时能高效应对,从而降低环境事件风险”等内容。

5.1.2 编制依据

除依据本《指南》外,还应依据国家、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一般应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标准。 此外,省、市、区环保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也是重要的编制依据。 5.1.3 适用范围

明确环境应急预案适用的单位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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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原则应体现企业的环境应急理念和指导思想,一般应包括:

预防为主 以人为本 统一思想 快速响应 属地管理 依法办事

5.1.5 单位概况与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阐述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敏感点。

本节的作用是让各方应急力量(包括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事先熟悉和掌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的有关情况,以利于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明确应急行动的主要保护目标。

单位基本情况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概述。包括本单位的地址/地理位置、产品与规模、从业人数、主要生产设备与产污环节等。

(2)单位的空间格局。包括本企业各部门的平面布置、主要道路、疏散通道、紧急集合区等(可附图)。

(3)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情况:① 生产废水处理站的工艺、处理规模;② 生产废气净化工艺、运行状态、分布和规模等;③ 危险废物的产生与贮存环节;④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贮存区域。

描述企业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主要说明本单位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对于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

(1)需特殊保护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如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3)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区、医院等。 此外,还应说明周围的主要环境风险源(即周边可能对本单位产生不利影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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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本单位安全状态的危险源)情况。 5.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明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响应、结束、保障、善后处置等环节的领导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必要时,对于外部应急/救援力量的基本情况亦应阐明。

(1)领导机构

企业环境应急领导机构通常称之为“应急指挥部”或“应急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包括:

① 日常应急工作中,负责决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订和管理应急预案,配置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对外签订相关应急支援协议等;

② 突发环境事件时,负责应急指挥、调度、协调等工作,包括就是否需要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做出决策。

应急领导机构通常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内部主要职能部门领导组成。 应急领导机构可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如“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领导机构的日常事务,应急预案的编制与管理,对外联络,应急物资的贮备管理等。

(2)现场指挥机构

明确现场指挥机构,通常称为“现场指挥部”。紧急情况时,可以将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自动转成现场指挥机构。

(3)工作机构

应急工作机构依据实际需要设定,是紧急情况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时在现场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机构的名称通常称为“现场处置组”、“应急保障组”、“信息联络组”、“应急监测组”、“安全保卫组”等。

① 现场处置组:主要负责污染控制、污染消除等工作。

② 应急保障组:主要负责应急物资供应,如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施、装备、器材等。

③ 信息联络组:主要负责对内、外信息报送和指令传达等任务。 ④ 应急监测组:主要负责现场污染物的快速监测,及时提供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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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安全保卫组:主要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安全救护等。 (4)专家组

专家组为参谋机构,由应急管理、工程技术、危险废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为现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5)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明确突发环境事件时可能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及可保障的支持方式和支持能力,装备水平,联系人员,联系方式,抵达时限等,并定期更新相关信息。联络列表应当将第一联系单位列在首位,并按照联系的先后次序排列所有联系对象。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 ① 上级主管部门;

② 地方政府环保、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主管部门; ③ 专业环保公司。

为确保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在需要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制定应急预案时,企业应同有关外部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必要的沟通和说明,了解他们的应急能力和人员装备情况,介绍本单位有关设施、危险物质的特性等,必要时签署互助协议。 5.3 预防与预警机制 5.3.1 环境安全制度建设

企业应建立、实施和保持适用的、有效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标准化作业规范。以下经营活动需要制定环境管理作业规范:

(1)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环境监测和日常检查制度; (3)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 (4)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操作规范;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6)危险废物堆放场所环境安全管理; (7)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制度; (8)环境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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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控制措施 5.3.2.1 环境风险辨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最大可信火灾爆炸事故及次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2)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大面积泄漏的概率和严重度;

(3)环境事件的触发条件,如操作错误,管理制度缺陷,设备老化,暴雨、雷击、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周边环境安全事件,社会风险(如停电)等;

(4)环境事件隐患,包括设备、设施的缺陷和管理制度、认识方面的缺陷。辨识环境事件隐患即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过程。

环境风险辨识的方法有:① 事故树分析;② 头脑风暴法;③ 环境风险事件类比分析法等。

5.3.2.2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适用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废水、废气法律、法规、标准; (2)相关环境、安全事故案例; (3)国内外同类单位环境污染事件资料; (4)地理和气象资料;

(5)科学的环境风险辨识与评价结论。 5.3.2.3 控制措施

隐患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教育措施。 5.3.3 预警分级

企业根据实际环境风险状况进行分级。

目前国家没有对环境事件的预警设立统一分级标准,企业可自行设定。如企业可将环境事件的预警设定为I级(完全紧急状态,可能需要动用外部力量才能处置的事件)、Ⅱ级(有限紧急状态,可能需要动用企业的整体力量才能处置的事件)、Ⅲ级(潜在紧急状态,只需要动用企业的局部力量就能处置的事件)。

关于I级、Ⅱ级、Ⅲ级的分级标准详见5.4.4.1的描述。 5.3.4 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

明确环境事件预警发布人;明确预警解除的条件和发布人。 5.3.5 预警响应措施

明确预警发布后,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行动措施。包括预告应急工作机构、领导到达现场指挥、通知外部相关方应急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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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包括应急预案启动、信息报告、先期处置、污染控制与消除、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5.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如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

(1)工业废水出水水质超标。如:重金属浓度超标、COD超标、氨氮超标、排水总量超标等;

(2)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大量泄漏; (3)火灾爆炸事故;

(4)废水处理池、废气净化塔、隔声罩等受限空间作业发生有毒气体中毒、窒息或死亡;等。 5.4.2 信息报告

(1)内部信息报警

规定单位内部发现紧急状态时,应当采取的有关报警或报告等程序、方式、时限要求、内容等。

报警有两个目的,即动员应急人员和提醒有关人员采取应急响应行动和防范措施。报警方式包括:呼救、电话(包括手机)、报警系统等等。

(2)向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报告

明确哪些状态下应当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如政府环保、公安消防、安监、水务、卫生部门及环保公司等),请求支援。

向外部报告的内容通常包括:①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②发生事件的单位名称和地址;③事件发生时间或预期持续时间;④事件类型;⑤主要污染物和数量;⑥当前状况,如污染物的传播介质和传播方式,是否会影响相邻单位及可能的程度;⑦伤亡情况;⑧需要采取何种应急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3)向邻近单位及人员发出警报

明确哪些状态下(如事件可能影响到邻近单位或人群的情况下)应当自行或协助地方政府向周边邻近单位、社区、受影响区域人群发出警报信息以及报警方式。

(4)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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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环境应急信息,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初报是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通过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初步判定的污染影响范围和严重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续报是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通过网络或书面随时上报(可一次或多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原因、污染影响范围和严重度、处置过程、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效果等基本情况,必要时配发数码照片或摄像资料。

处理结果报告是在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处理完毕后以书面方式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续报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5.4.3 先期处置

紧急状态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

(1)第一发现者确认事件发生后,首先立即警告直接暴露于危险环境的人群(如操作人员),同时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如事件明显威胁人身安全),立即启动撤离信号报警装置等。其次,如果可行,应控制事件源以防止事件恶化。

(2)事件所在部门负责人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做出初始评估(如事件性质,准确的事件源,危险物品的泄漏程度,事件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等),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建议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果需要外界救援,则应当向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建议。

(3)应急工作机构接到报警后,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相应的工作。 5.4.4 现场污染控制与消除 5.4.4.1分级响应

事件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7号令)关于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的分级是事件级别,不是响应分级。

重金属污染企业可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将响应级别分成如下三级: — 10 —

I级:完全紧急状态;Ⅱ级:有限紧急状态;Ⅲ级:潜在紧急状态。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取决于危险化学品泄漏规模、火灾爆炸强度、工业废水超标情况、事件对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即时影响,事件对外界环境的潜在危害,以及事件单位自身应急响应的资源和能力等一系列因素。

I级:完全紧急状态

事件范围大,难以控制,如超出了本单位所辖场所,使临近的单位受到影响,或者产生连锁反应,次生出其他危害事件;或危害严重,对生命和财产构成极端威胁,可能需要大范围撤离;或需要外部力量,如政府派专家、资源进行支援的事件。例如: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导致大量污染物流向敏感地表水域;生产废气失控导致大面积污染社区。

Ⅱ级:有限紧急状态

较大范围的事件,如限制在单位内的现场周边地区或只有有限的扩散范围,影响到相邻的生产单元;或较大威胁的事件,该事件对生命和财产构成潜在威胁,周边区域的人员需要有限撤离。例如:危险废物存放区域受暴雨威胁、生产废水个别污染因子在短时间内超标等。有限紧急状态事件通常通过使用单位的整体力量能够得到控制。

Ⅲ级:潜在紧急状态

环境事件可以被第一发现人或所在部门力量控制,一般不需要外部援助。除所涉及的设施及其邻近设施的人员外,不需要额外撤离其他人员。事件限制在单位内的小区域范围内,不会立即对生命财产构成威胁。例如:可以很快扑灭的小型火灾;可以很快隔离、控制和清理的危险化学品少量泄漏等。

I 级完全紧急状态下,企业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政府有关部门、上级管理部门或其他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报警,请求支援;并根据应急预案或外部的有关指示采取先期应急措施。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同单位一起处置事件。

Ⅱ级有限紧急状态下,需要调度单位专业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向外部应急/救援力量请求援助。

Ⅲ级潜在紧急状态下,可完全依靠单位或所在部门的应急力量处置。 发生环境事件时,往往会出现次生事件或衍生事件,甚至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如盐酸储罐的密封泄漏,可能从很小的泄漏到每分钟泄漏几升,泄漏液体会加速对该区域的污染,这样就会出现事件级别的变化。若应急救援行动采取了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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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同样极有可能导致事件升级,使小事件变成大事件。因此,在实际处置事件时,需要应急协调人随时判断形势的发展,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5.4.4.2 现场处置措施

明确各事件类型的现场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包括:

(1)危险区隔离、安全区设定、切断污染源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及操作程序; (2)控制污染扩散和消除污染的紧急措施;

(3)控制污染事件扩大或恶化(如确保不发生大范围污染,不重新发生或传播到其他单位,不扩大中毒人员数量)的措施;

(4)污染事件可能扩大后的应对措施,有关现场应急过程记录的规定; (5)废物的安全转移等。

现场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应当经专家评估,避免因前期应急行动不当导致事件扩大或引发新的污染事件。例如,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方案,应当考虑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特性、堵漏措施、污染消除及个体防护装备,防止人员中毒。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重点包括:①迅速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事件继续扩大。②采取拦截、收容、隔离、固化、启动备用设备和电源等措施,及时处置污染物,消除事件危害。③必要时停止生产操作等。 5.4.4.3应急监测

明确紧急状态下各类污染物(包括监测消防水污染因子浓度、生产废水排放污染因子浓度、有毒气体浓度等)和环境质量的监测方案。有关监测数据必须提供给现场应急指挥人员,以确定选择合适的应急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

环境监测方案可包括事件现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监测方案等。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采样布点方式,监测标准、方法、频次及程序,采用的仪器和药剂等。

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主要考虑以下因素:①事件可能出现的污染物类型。②监测仪器设备,优先采用可现场快速检测的便携式检测仪器设备。③应急监测方法可选择既定的方法,或从应急监测分析方法库查得的方法等。④监测的布点,可根据污染物的源规模、扩散速度、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等参数,模型计算预测污染物可能的扩散范围,科学地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一般建议要尽量多地布点监测。

实际发生环境事件时,若已知污染物类型,则可立即实施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监测方案;若污染物类型不明,则应当根据事件污染的特征及遭受危害的人群和生物 — 12 —

的表象等信息,判断该污染物可能的类型,确定应急监测方案。对于情况不明的环境污染事件,则可临时制定应急监测技术方案,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来判明污染物的类型,进而监测其污染的程度和范围等。监测的布点,可随着污染物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时调整布点数量和检测频次。在进行数据汇总和信息报告时,要结合专家的咨询意见综合分析污染的变化趋势,预测污染事件的发展情况,以信息快报、通报的方式将所有信息上报给现场应急指挥部门,作为应急决策的主要参考依据。 5.4.5 指挥与协调

应急处置行动必须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现场总指挥担当处置调度和协调各方力量的责任。

可能时,各应急组织机构应建立A、B 角制度,即明确第一负责人及其各配角,规定有关负责人缺位时的各配角的补位顺序。重要的应急岗位应当有后备人员。

应急预案应列出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活动的负责人员的姓名、所处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并定期更新。各级联系列表均应当将首要联系人列在首位,并按照联系的先后次序排列所有联系人。 5.4.6 信息发布

根据事件发生时所采取的处置状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或所在地政府环保部门报告,并按程序向媒体发布信息。

应明确事件的新闻发布责任人、负责处理公共信息的部门,以确保提供准确信息,避免错误报道。 5.4.7 应急终止

应急终止的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污染或危险已经解除; (2)监测表明,污染因子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且无继发的可能; (4)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的安全健康免受再次危害,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5.4.8 安全防护

明确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受影响区域群众的安全防护措施、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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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措施及患者医疗救护方案等。 5.5.后期处置 5.5.1善后处置

明确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的现场工作内容。如组织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包括处理、分类或处置所收集的废物、被污染的土壤或地表水或其他材料;清理事故现场。 5.5.2调查与评估

事件的调查与评估也是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环节,企业对事件调查与评估的内容主要涉及两方面:

(1)调查污染事件的诱因和性质,评估污染事件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影响和损失评估、遗留待解决的问题等。

(2)应急过程的总结及改进建议,如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应急队伍能力是否需要改进,响应程序是否与应急任务相匹配,采用的监测仪器、通讯设备和车辆等是否能够满足应急响应工作的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是否得当,防护装备是否满足要求等。 5.5.3 恢复重建

明确恢复生产前,一般应确认以下内容得以实施:

(1)生产设备设施已经过检修和清理,确认可以正常使用;

(2)应急设备、设施、器材完成了消洗工作,足以应对下次紧急状态; (3)被污染场地得到清理或修复; (4)采取了其他预防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 5.6 应急保障 5.6.1 人力资源保障

(1)明确对应急工作机构的培训和演练。一般应当针对事件易发环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应急工作机构主要靠培训和演练来实现应急响应技能的提升,演练的内容包括报警、现场污染控制、应急监测、消洗、人员疏散与救护等。

(2)明确对应急指挥机构的培训和演练。主要使应急指挥人员熟悉应急工作 — 14 —

程序,提高指挥技能。

(3)对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特别是新员工)的事件报警、自我保护和疏散撤离等应实施培训和演习训练。 5.6.2 财力保障

明确安排应急专项资金,用于: 环境事件隐患整改、环境风险源监控、应急机构建设、应急物资购置、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等。 5.6.3 物资保障

明确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应急物资的种类、储存量,应根据环境风险状况决定。

明确应急物资管理制度,防止失效和丢失。 重金属污染企业常见的应急物资包括:

(1)消防设施:集中监控装置、消防栓、灭火器等。

(2)个体防护装备:如自给式空气呼吸器、过滤式呼吸器、轻型防化服、防护眼镜、而腐蚀手套等。

(3)应急监测装备:便携式有毒气体监测仪、便携式分光光度计、便携式COD鉴定仪、水质快速监测管等。

(4)应急控制装备:沙包、轻型吸污泵、隔膜泵、手动工具(如铲、镐、桶等)、应急池、鼓风机、胶带、铁丝等。

(5)污染控制药品:中和剂、絮凝剂、解毒剂、吸收剂等。 (6)通信装备:手机、对讲机、电话、扩话筒、报警器等。 (7)辅助装备:应急照明、临时发电机等。 5.6.4 医疗卫生保障

环境事件通常会对人员产生伤害。因此,应明确紧急状态下,对伤员现场急救、安全转送、人员撤离以及影响区域内人员安全防护等方案。

应规定在员工集中的办公、休息等重点区域张贴位置图,标识本地点在紧急状态下可选择的撤离路线以及最近应急防护装备的位置。

关于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具体。对于有毒有害气态污染事件,重点明确呼吸道防护措施;对于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污染事件,重点明确阻燃防护服和防爆设备;对于易挥发的有毒有害液体污染事件,重点明确全身防护措施;对于不挥发的有毒有害液体污染事件,重点明确隔离服防护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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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来人员必须安排专人在进入本单位危险区域前告知注意事项,以及紧急状态下的撤离路线。 5.6.5 交通运输保障

明确紧急状态下的应急物资供应的路线、车辆等。 5.6.6 治安维护

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紧急状况下进行治安维护。 5.6.7 通信保障

明确在事件应急期间,主要的通信保障器材。 5.6.8 科技支撑

针对潜在的环境安全风险,结合实际进行研究,以解决潜伏的事件隐患。 5.7 预案管理 5.7.1 应急演练

明确演习的内容和形式,范围和频次,组织与监督。应急演习应当把典型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作为重点内容,密切结合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安全事件的场景,重点演习应急响应的程序和处置方法。演习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可联合有关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共同进行。 5.7.2 宣教培训

应急培训可采取课堂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目的是培训员工的环境应急意识,普及环境应急知识和法规知识。 5.7.3 责任与奖惩

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与奖励机制。 5.8 附则 5.8.1 名词术语

必要时,对预案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释义。 5.8.2 预案解释

明确预案解释的部门 5.8.3 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

明确预案修订的时机。正常情况下,企业的应急预案每3年进行一次修订。当 — 16 —

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生产废水处理工艺、设备或技术发生了较大变化;

(2)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

(3)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4)环境、安全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了变化;

(5)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预案应明确实施日期。 5.9 附件

(1)本单位和相关单位通讯录

列出本单位承担应急职责人员和外部应急救援单位的联系方式。每个人或单位至少应有两种联系电话。

(2)环境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给出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简图。 (3)应急物资贮备清单

明确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清单应当包括种类、名称、数量以及存放位置(附各装备的位置图)、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以利于在紧急状态下使用。规定应急装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措施,以保证其有效性。

具体应急物资名称参见本《指南》5.6.3。

(4)专项预案清单

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环境安全应急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 工业废水超标排放应急预案 ②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③ 受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

④ 自然灾害诱发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⑤ 停电应急预案

⑥ 工业废气超标排放应急预案

⑦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应急预案 (5)标准化格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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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封面

标题、单位名称、预案编号、实施日期(修订日期)、签发人(签字)、公章。 ② 目录 ③ 预案内容 ④ 附录 ⑤ 附加说明 ⑥ 文本要求 使用A4 白色胶版纸。

正文采用宋体小4 号字,1.25 倍行间距,两端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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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框架要求 6.1 总则 6.1.1 目的

阐明专项预案的目的。 6.1.2 适用范围

阐明专项预案的适用对象。 6.1.3 职责

明确企业应急组织架构中,各应急工作机构在专项应急行动中的具体职责。 6.2 环境风险分析

阐明特定事件的各种类型,诱发条件,评价可能的环境影响范围、严重程度。 6.3 预防措施 6.3.1 制度建设

明确预防特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制度建设,如污染治理措施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等。 6.3.2 隐患排查与整治机制

针对专项应急预案的对象,建立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机制和隐患及时整改的整治机制。

6.4 应急处置程序与措施

本要素是专项预案的重点环节。

6.4.1 针对特定的环境事件提出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

6.4.2 明确特定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措施。如废水处理站超标排放废水的应急处置措施、火灾爆炸事故引起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措施、盐酸泄漏的应急处置措施、无机废气超标排放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6.4.3 扩大应急的措施

明确特定环境事件次生其他类型污染事件的响应办法;本特定事件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响应能力时的应急响应办法。 6.5 保障措施 6.5.1 物资保障

针对特定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提出所需的应急处置物资清单。 6.5.2 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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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特定的突发环境事件,提出应急处置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装备与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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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2007年1月xx日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OO七年一月xx日

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

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与职责2.1指挥机构组成2.2指挥机构职责2.3专家咨询委员会3预防和预警3.1预防预警信息3.2信息报送与处置3.3预防预警行动3.4预警分级3.5预警措施3.6预警解除3.7预警支持系统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机制4.2应急响应程序4.3指挥和协调4.4应急处置4.5事件通报与信息发布4.6应急结束5应急保障5.1资金保障5.2装备保障5.3通信保障5.4人力资源保障5.5技术保障5.6宣传、培训与演练5.7应急能力评价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6.2保险7附则7.1预案管理与更新7.2奖励与责任追究7.3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保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1.3分类分级1.3.1事件分类本预案所称的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分为三类:(1)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含大量耗氧物质的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固体废物和废气的非正常排放或处置不当而导致的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等。(2)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3)核污染事件和电磁辐射污染事件。1.3.2事件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或发生

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4)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5)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特大污染事故;(6)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市和区域流域之外的或按“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3级以上的事件;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

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

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失控的;(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3)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

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4)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的事件;(5)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6)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严重核辐射超标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7)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件:(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失控。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污染事件:(1)发生3人以下死亡;(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本市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3)

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失控。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1.5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水平;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有效机制。(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把事故防范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做好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外排污染物的日常监测,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技术、物质和设备的储备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增强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感。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4)依靠科学,处置果断。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应当依靠科学,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积极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法及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准确处置。2组织指挥与职责2.1指挥机构组成成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环保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地矿局、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市消防大队、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监察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2.2指挥机构职责2.2.1市应急指挥部职责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并监督其落实;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系统的建设;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文章版权归xiexiebang.com作者所有!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应急工作;决定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应急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建议;传达市指挥部应急指令;负责应急期间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和事发地政府的应急工作;负责应急期间情况通报;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3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相关知识的普及。(2)市环保局:拟定和提供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计划;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直接组织或参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统一协调和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协作联系制度;组成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组织实施减轻污染危害措施,建立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隐患预警技术档案;组织环境监察、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相关县(市、区)环保部门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联系、传达、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负责对造成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的意见;参与对造成污染事件的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等。(3)市公安局:积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火情、灾情、险情的现场处置;密切注视与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维护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的社会秩序和治安保卫工作,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当地群众撤离。(4)市人武部:组织指挥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工作。(5)市武警中队: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的控制工作,必要时参与事发地的警戒和污染消除工作。(6)市财政局:组织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其他有关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安监局: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行业、部门涉及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中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8)市地矿局:负责对重大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山体灾害和地面塌陷的监测、勘察、预防和抢险工作;并向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的预测预报,避免由此造成的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污染防治设施受损而形成的重大环境污染。(9)市建设局: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中被损毁的给排水设施进行抢排险,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10)市监察局:负责督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责任制、工作纪律的执行和落实,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11)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对外来物种和重大外业林业有害生物突发入侵的监测,发布外来物种入侵情况,并组织扑灭。当突发环境事件对农业、林业、渔业、生态产生严重危害时,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12)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为市应急指挥部提供必要的汛情雨情资料,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污染防治设施保障;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水域的监测和调控工作,消除水域污染。(13)市交通局:负责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水运、公路交通设施的安全顺畅,优先运送应急人员和物质、设备;组织调配应急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14)市卫生局:与环保部门共同制定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15)市气象局: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及时提供气象分析预测信息。2.3专家咨询委员会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有关环境监测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核与辐射专家、环境评估专家、防化专家、水利水文专家等组成。职责为:参与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对事件级别进行评估,对采取的应急措施提出建议和进行技术指导,为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预防和预警3.1预防预警信息3.1.1环保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全市环境及污染源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市外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3.1.2各突发环境事件成员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可能造成环境事件或环境事件处理所需信息的监测,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3.2信息报送与处置3.2.1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负责确认环境事件的单位,在确认一般以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指挥部,较大以及以上环境事件立即报告市指挥部和上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市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对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3.2.2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初报可用电话或直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外来入侵有害物种的名称和数量及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核与辐射事件的报告按照核安全法规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3.3预防预警行动(1)开展污染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市环保局负责对生产、贮存、运输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普查,掌握全市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的建议.(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价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涉及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新、扩、改建项目凡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的,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要制定应急预案。(3)加强环境应急科研和软件开发工作。研究并建立本市环境污染扩散数字模型,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系统软件。3.4预警分级对应本预案中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级到高级,依次用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3.5预警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市政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发布预警公告。按照预警等级,蓝色预警由市政府负责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由上级政府负责发布。(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等保护措施。(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3.6预警解除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因素已经消失,由发布预警公告的政府,向社会发布解除预警公告。3.7预警支持系统(1)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市环保局负责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强度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区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核与辐射事故预警信息系统等。(2)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数据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核与辐射事件数据库系统。(3)建立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信技术保障系统,暂不具备条件的建立事件现场无线集群呼叫系统等。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机制对应本预案中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时,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采取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并实施相应应急预案。对Ⅰ级、Ⅱ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可能发生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4.2应急响应程序4.2.1Ⅳ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环保局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1)立即向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及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2)开通与所在地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3)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4)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5)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上级提出请求。4.3指挥和协调4.3.1指挥和协调机制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毗邻地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各应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同,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应急状态时,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运用指挥决策系统,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市应急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发生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环保、卫生、交通、安监、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监管检查有关资料,为市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提供基础。4.3.2现场指挥协调主要内容⑴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⑵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⑶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⑷及时向上级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⑸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⑹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⑺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受灾群众返乡时间。4.4应急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本预案和各类涉及环境的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等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实施。4.4.1应急监测市环保局环境应急监测队伍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水文、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件发生初期,根据事件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尽量多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⑵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等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4.4.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的程序。4.4.3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应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⑵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水文、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⑶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4.5事件通报与信息发布4.5.1事件通报⑴突发环境事件涉及或者可能影响到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市、区)时,环保部门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当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县(市、区)环保部门通报。⑵如果突发环境事件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籍人员,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渠道上报国家相关部门。4.5.2信息发布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xx市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办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6应急结束4.6.1应急结束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结束条件:⑴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⑵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⑶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⑷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⑸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4.6.2应急结束的程序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或事件责任单位的建议,决定结束应急状态并由原发布预警部门公告。⑵现场应急指挥部向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结束命令。⑶应急状态结束后,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自然过程或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4.6.3应急结束后的行动⑴应急状态宣布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⑵应急过程评价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会同事发地政府组织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一是环境应急过程纪录;二是现场处置组及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三是现场应急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四是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五是公众的反映等。得出的主要结论应为:一是环境事件等级;二是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五是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七是发布的公告及公布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的何种影响;八是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九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⑶对于应急行动,市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编制环境应急总结报告,于应急结束后15天内上报市应急委员会备案。根据实战经验,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本预案。⑷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5应急保障5.1资金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市财政预算。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方,根据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市财政适当予以支持,对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较大的非事故责任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补偿或救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支出渠道以及拨付和使用的管理等,按现行规定执行;在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5.2装备保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5.3通信保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处置工作的联络畅通。5.4人力资源保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要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对本市所属企业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由市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5.5技术保障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确保在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环境监测部门以及相关企业专业技术机构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5.6宣传、培训与演练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公众预防环境污染事件的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环境监测机构以及有关企业、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环保部门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5.7应急能力评价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市指挥部负责对部门环境应急机构的建立与运行实施监督,市环保局负责定期对市环境保护系统的环境应急机构、队伍建设和运行进行自查,对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进行考核和评价。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市政府及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6.2保险逐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鼓励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7附则7.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环保局组织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环保局负责管理与实施。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市环保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政府审定。7.2奖励与责任追究7.2.1奖励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⑴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⑵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⑶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⑷有其他特殊贡献的。7.2.2责任追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引发环境事件的;⑵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⑶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⑷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⑸盗窃、贪污、挪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⑹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⑺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⑻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7.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主题词:环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函──────────────────────────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人武部政工科,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1月xx日印发──────────────────────────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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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一)行政区划

我县位于xx省西北部,内蒙古高原东南陲,古长城外侧。周邻xx市、万全、尚义、康保、沽源、xx县,又与内蒙古xx县接壤。东西109公里,南北67公里,总面积4185平方公里。现有18个乡镇、366个行政村、1189个自然村,总人口37.1万人。

(二)自然资源

境内地下矿藏丰富,现已发现和探明有金、银、铅、锌、硫铁、硅藻土、浮石、大理石、萤石、橄榄石、石灰石、褐煤、专用粘土等20余种。蔡家营铅锌矿属全国大型综合矿床,富含铅、锌、金、银,矿石储量达8000万吨。

森林覆盖率达到22%,天然植被以耐寒、旱生、半旱生草本植物为主,主要有:披硷草、羊草等。人工植被为人造林木和人工种草,主要树种有:杨树、柳树、榆树、落叶松,主要人工种草种类有:沙打旺、苜蓿等。

野生动物中兽类主要有:兔、鼠、蝙蝠、狼、狐等野生动物,禽类有大雁、野鸽、喜鹊、野鸡等。

(三)自然气候

我县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降雨量397毫米,无霜期95—110天,年平均气温2.6℃,年平均日照时数2841.8小时,全年活动积温2448℃,年平均7级以上大风日数53天。气温低、无霜期短、光照充足、平均昼夜温差大、干旱多风少雨是主要气候特点。

(四)主要河流

境内有25条河流,主要是内陆河水系,分三个流域,包括安固里淖流域、九连城流域、西盐淖流域,河流主要汇集处为安固里淖。安固里淖等10条主要河流年产水量7261万立方米。地下水年补给量2.755亿立方米。现有中小型水库10座,控制面积7.13万亩。

(五)交通状况

张北雄距要位,背靠内蒙,南临京津,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闻名世界的古张(张家口)库(库伦)大道必经之地。县城距北京240公里,距张家口和京包铁路45公里,207国道、张化、张尚、张沽、东商、张三等公路干线和正在建设的张石高速公路于此聚集辐射,构成了以县城为枢纽,连接内蒙、辐射京津的交通运输网络,是沟通华北内地与xx坝上及内蒙古的咽喉要道。公路交通四通八达,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露的危险性增大。

(六)污染物排放情况

XX年,全县共有重点工业企业19家,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1604万元;主要污染物有cod、氨氮、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固体废物等六项污染控制指标;全年总用水量450万吨,其中:工业用水总量189.94万吨,共排废水282.8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60.88万吨;cod排放量379吨,氨氮排放量1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70吨,烟尘排放量123吨,粉尘排放量53吨,固体废物排放量1.09万吨。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有:皮毛加工行业、马利、天露等企业,危险源主要有:铅锌矿、东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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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环境权益,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切实降低环境污染的危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意识和应急能力,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和生命安全。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xx省环境保护条例》、《xx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xx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xx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xx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环境污染事件等。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主要包括:

(1)辖区内使用、经营、贮存、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企业发生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

(2)城镇水源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3)重点污染源和排污企业超标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

(4)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的环境污染;

(5)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的环境污染;

(6)其它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五)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职责明确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力,做好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环境污染与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2、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县环境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实现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共享。

3、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在应急突发环境事件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把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控制并消除隐患,减轻环境污染事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4、依靠科学,提高素质

配备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设施,积极做好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处置设备的保管和使用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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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与职责

1、领导机构

成立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主管副主任xx县环保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建设局、气象局、发展改革局、监察局、广播电视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各通讯公司、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态势和处理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2)进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等工作;

(4)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5)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指挥重点防控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2、工作机构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事件救治组、事件监察组、事件监测组、事件监控组、事件信息组、后勤保障组和宣传报导组,具体职能如下:

(1)应急指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工作;完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该组由县政府办牵头。

(2)事件救治组:制订救治方案;指导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抢救工作,督促检查医疗机构落实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提出医疗卫生资源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成员由县卫生局、防疫站和各医疗单位组成,该组由县卫生局牵头。

(3)事件调查组:负责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取证;调查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调查清楚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调查清楚事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等;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工作

推荐第8篇: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XXXXX有限公司

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宜诺包装(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

成员: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班长 2.2相关职责

总负责人职责:负责研究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应急处理物资、人员、通讯、后勤、车辆等应急保障资源的组织、调配;

指挥小组职责:正确组织指挥其它责任分工小组,有效展开工作和组织人员的调配;向上级报告险情;根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等具体任务的需要有计划、适时准确地向险情区域调用人力物力;组织好应急小组成员与公安消防等外部部门协同作战紧密配合;

通讯小组职责:迅速拨打报警电话;联络应急小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联络各部门做好疏散撤离准备;

疏散引导小组职责:平时加强对员工进行公司疏散示意图的培训;针对公司各区域情况对人员、物资进行疏散;明确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标志,组织疏散路线;疏散引导人员要明确任务,合理分工落实具体的疏散措施;现场指挥协调和秩序维护;引导外部相关部门进行

紧急处理;

灭火队职责:熟悉掌握公司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位置并达到熟练使用;加强平时的灭火技术训练,掌握灭火方法,针对不同的物资分别采用窒息法、冷却法、隔离法、抑制法等方法有效扑灭火灾;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火警地点,迅速有效扑灭火灾或援助消防队控制火势和扑灭火灾以减少火灾的损失;

安保后勤组职责:贯彻执行救人为第一要务的原则,组织人力和工具尽早尽快的将被困人员抢救出来;平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在救护时要准、稳、果断勇敢,确保安全;以最快的速度将救出的伤员护送到附近医院;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3 预备分级响应条件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联系方式: 119 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各车间紧急报警器。 4 宣传、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副组长:指挥长

通讯联络分组

疏散引导/急救分组

保安警戒/后勤分组

组长:总负责人

消防队

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5 其他

(1)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9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继续开展《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有效预防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强化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能力,预防与减轻突发污染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和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加强我县环境安全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的通知》(浙环发

[2006]73号)和《转发省环保局〈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的通知》(台环保[2006]150号)等文件要求,今年开展《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故)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故)。近年来,环境污染事故呈多发态势,环境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为预防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能力,必须加快组织编制(或修订)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各有关企业要专人负责落实预案编制工作。

二、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台州洛克啤酒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见附件)中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上述企业要在2008年10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修改后应急预案应及时报送县环保局。

三、企业要根据导则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编写,要求结合

企业实际编制预案,讲究实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预案要与生产规模、生产特征相适应,配套相应的应急设施和人员,确保能准确及时地控制和清除污染。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要求每年安排1-2次应急演练,及时修正应急预案,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

四、应急预案作为企业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与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限期治理验收、清洁生产审核、绿色企业申报等环境管理相结合,缺少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2008年度开展《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企业名单

玉环县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八月六日

附件:

2008年度开展《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工作的企业名单

1、台州洛克啤酒有限公司

2、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3、玉环县金森金属表面处理厂

4、玉环县雄鹏机械有限公司

5、浙江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

6、台州顺帆蓄电池有限公司

7、玉环蓄电池有限公司

8、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9、台州海光电源有限公司

10、台州丰华铜业有限公司

推荐第10篇: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泽云炉渣分类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我厂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I级):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II级):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III级):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IV级)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昌市炉渣洗选厂生产厂区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臵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l.5 工作原则

我厂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

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机构名称:泽云炉渣分类处理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副厂长

成 员:安环部、人事部、运输部。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照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亲临现场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组成环境应急专家组,对环境应急事件提出对应方案。 2.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臵、应急队伍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事故信息上报及有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调事故的处理; (9)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10)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 (11)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 (12)负责组织外部评审。

3.应急准备措施

(1)建立污染源、水质的检测。加强对产生、贮存、运输、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掌握企业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1)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2)最大可能污染物:生产粉尘及污水

(3)可能原因:天气原因,造成大量粉尘扩散。污水循环池及固体炉渣发生坍塌。

(4)整治措施

现场负责人应尽可能阻止或减少使用后的污水泄出。对已泄出的污水要尽可能回收,不能回收时再排入事故池。

现场负责人应指挥和协调各生产车间尽可能将事故池中的污水回收,阻止或减少外排。

如有可能外排时,应在外排路线上选项择合适位臵进行堵截,防止进入河流。对已堵截的污水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降解或回收,达标后方可排放。

对未能堵截的污染物要先期处理,而后再处理已堵截部分。 循环池要做好防洪渠道维护、防洪沙袋准备和防洪演练工作。 5.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

(1)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已发生的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其他区域时, 进入预警状态。

(2)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条件消除或者不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由指挥部研究决定可解除预警后,由总指挥宣布预警解除。 6.预警相应措施

(1)进入预警状态后,发布我厂预警公告,同时由总指挥决定是否通知地方政府政府环保管理机构。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臵。

(3)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三、应急处臵

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达到IV级指标或者突发事件随时有升级至IV级以上的可能,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2、信息报告

2.1企业内部报告程序

2.1.1事故发生时,一般情况下,按照逐级上报(观察监测组—值班领导--部门领导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上报总指挥)。可根据具体情况直接越级汇报。

2.1.2启动应急预案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随时将情况报告现场指挥,现场指挥随时将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报告相关部门,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2.2外部报告时限要求及程序

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以电话、传真或口头形式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2.3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等级、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

2.4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区域

根据事故情况,随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村镇。 2.5 被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的清单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泽云炉渣分类处理厂 应急联系人:马泽云

2.6 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对讲机、手动报警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网络邮件、传真、特殊情况车辆出勤联络等多种通讯联络手段。

3、先期处臵

(1) 发生III级及以下事故,事故所在单位应第一时间按照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处臵,在事故超出部门能力范围时,请求企业应急指挥部组织救援,同时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 发生I、II级时,我厂报市级环保部门响应,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分级响应

(1)I -II级事故由企业根据现场事故级别报市级环保部门响应。

(2) III级事故由企业应急指挥部响应。

5、指挥与协调

(1)保持各部门、应急指挥部成员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相关专业人员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 必要时成立现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3) 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是事故初期的现场负责人和指挥协调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可根据事态决定现场指挥和协调人。

6、信息发布

(1) 应急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其他人不得无组织发布信息,防止造成恐慌或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所有人员不要听信谣言,以讹传讹。

(2) 信息发布按照上市企业信息发布要求,所有信息经总指挥审核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发布。

7、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臵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四、后期处臵 4.1、善后处臵

应急结束后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应急过程进行总结,事故责任人要受到处理和教育,有功人员要得到表彰。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的污染影响进行监测,对事故受害者、事故受损物进行理赔,对事故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汇总,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善后处臵主要内容如下:

(1)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2)环境应急设备维护、保养; (3)应急评价过程; (4)事故原因的调查; (5)环境应急总结报告的编制; (6)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7)事故损失调查和责任认定; (8)善后处臵和保险。 4.2、调查与评估

(1 III级以下事故由企业组成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事故损失、事故赔偿、事故责任等进行调查,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2) I、II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成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企业内部员工全面配合,企业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事故作出处理。

4.3、恢复重建

事故造成建筑、农田、道路毁坏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或重建。

五.应急保障 1.资金保障

企业要配臵专项资金用于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的各种花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2.装备保障

企业对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专门的装备,保证救援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3.通信保障

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臵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 4.人力资源保障

企业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臵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臵工作。 5.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6.宣传、培训与演练

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1)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2)加强环境事故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专门人才。

(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臵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六、监督管理

1、应急预案演练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跨部门、跨灾种的联合演练、演习,提高各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联合应急的实施;配合搞好省、自治州、市应急委、各专门指挥机构组织的各种演习、演练工作;各应急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臵,完善装备,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2、宣教培训

人力资源部门将突发公共事件教育纳入员工培训计划,强化员工的危机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应对危机的心理承受能力。应急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人员培训

(2)员工基本培训、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外部培训 (3)运输司机、监测人员等特别培训 (4)外部公众环境应急知识的宣传及培训

广泛宣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妥善处臵的重要性,以及紧急避险和紧急救助的有关常识。

3、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由企业或上级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处臵突发公共事件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范有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在危急关头,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及时处臵事件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臵突发公共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为企业品牌和形象增添光彩,在媒体和公众面前树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印象,成效显著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企业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事件情况,延误处臵的;在处臵突发公共事件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

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其他危害应急处臵工作的;损害企业形象的。

(3)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负责人不听从应急指挥、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者,应急委领导有权当场予以停职、免职,并临时任命其他合适人员代理职务,以完成应急处臵工作。

七、附则

1、名词术语

(1) 炉渣:又称溶渣。火法冶金过程中生成的浮在金属等液态物质表面的熔体,其组成以氧化物(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钙,氧化镁)为主,还常含有硫化物并夹带少量金属。

(2)污水:通常指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废弃水。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有病原体污染物, 耗氧污染物,植物营养物,有毒污染物等。

2、预案解释

本预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厂。

3、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附件

1、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

泽云炉渣分类处理厂 2014年4月8日

第11篇: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3.2 预警

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响应措施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4 响应终止

5 后期工作

5.1 损害评估

5.2 事件调查

5.3 善后处置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6.4 技术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1]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环境保护部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环境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环境保护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可报请国务院批准,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国务院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需要国家层面协调处置的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请求,或由有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提出请求。

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3.2.2 预警信息发布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事发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环境保护部要及时通报相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

(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4)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我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5)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1]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2.2 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4.2.3 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2.4 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2.5 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4.2.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2.7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2.8 国际通报和援助

如需向国际社会通报或请求国际援助时,环境保护部商外交部、商务部提出需要通报或请求援助的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事项内容、时机等,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通报或呼吁信息。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3.1 部门工作组应对

初判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情况特殊时,环境保护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

4.3.2 国务院工作组应对

当需要国务院协调处置时,成立国务院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2)指导地方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3)根据地方请求,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4.3.3 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对

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视情向国际通报,必要时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领导人通电话;

(6)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4.4 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1]

后期工作 5.1 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5.2 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5.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1]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国家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部队、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发挥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6.4 技术保障

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依托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1]

附则 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2.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1]

预案调整

与2005年印发实施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比,新《预案》吸纳了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有效经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是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和预案的适用范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了界定,明确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二是完善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体制要求,明确了国家、地方的组织指挥体系架构及其相应职责,并要求地方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将各部门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职责放在附件,通过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方式进行阐述。

三是完善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机制,细化了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行动措施,从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行动和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四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对信息获取、报告、通报等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四是完善了事件分级和分级响应机制,明确了各级响应的责任主体,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五是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层面的应对工作,分为环境保护部工作组、国务院工作组和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三个层级,细化了应对流程,并对具有共性的现场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等进行了系统描述,突出了环境污染处置特点。

六是调整了分级标准,从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辐射污染和社会影响几方面对事件分级具体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并从正文调整到附件,增加了正文的可读性。

这次修订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的背景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常态的要求,总结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经验,通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完成的。

新《预案》要求,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修订本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 。

预案附件

编辑

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

附件2 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由环境保护部、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气象局、海洋局、测绘地信局、铁路局、民航局、总参作战部、总后基建营房部、武警总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

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污染处置组。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海洋局、总参作战部、武警总部等参加。

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二、应急监测组。由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气象局、海洋局、总参作战部、总后基建营房部等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协调军队力量参与应急监测。

三、医学救援组。由卫生计生委牵头,环境保护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四、应急保障组。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测绘地信局、铁路局、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开展应急测绘。

五、新闻宣传组。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社会稳定组。由公安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七、涉外事务组。由外交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洋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向有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通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协调处理对外交涉、污染检测、危害防控、索赔等事宜,必要时申请、接受国际援助。

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1]

第12篇: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平战结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环境事件危险源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经常性地做好思想、预案、机制等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预案演练。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工业城管委会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完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和专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科学规范,处置有效。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一旦有事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应急办公室主任

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经委、县商务局、县国资办、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气象局、县安监局、川中石油**作业区、**电信、明珠电力公司、县新闻中心、**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2.2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我县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类别等情况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提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重大事项,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3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其职责为:积极主动地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搞好上传下达和对一线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各工业城管委会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在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组织协调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方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2.4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民用核与辐射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有关环境指标的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核与辐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协助司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项目的立项与管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经委: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及事故性质,负责协调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电力、医药、医疗器械等救援物资、设备的紧急调用;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后的恢复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应急处置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

县国资办:组织协调参与所监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失、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县教育局:参与协调学校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学生及教职员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县公安局:参与、协助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核与辐射、废弃危化品、危险废弃物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的落实,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破坏环境资源罪等的立案侦查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协调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理和其他善后工作。

县财政局:按照**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应由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管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工伤保险赔付和遇难人员家属抚恤等有关善后处置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参与滥采滥挖矿产资源等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县规划和建设局: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交通局: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提供必要的公路、航道交通运输及相应机具设备。

县水利局: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提供相关水文资料,协调河流的调水、配水;负责鱼类等水生生物死亡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对地方电力、水利工程及自用船舶、渔船、库区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处置。

县农业局:负责对农业环境污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等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监测和处理。

县林业局:负责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防以及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卫生局:组织协调卫生部门按《**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县旅游局:参与旅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参与畜禽养殖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及扑灭等工作。

县气象局: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负责提供有关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必要时在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加密可移动气象监测,提供现场预测预报信息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安监局:参与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川中石油**作业区:负责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石化系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电信: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明珠电力公司:负责电力系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处置电力保障。

县新闻中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媒体监管。

**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规定,协调组织驻射武警部队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5专家组

县环保局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3监测预警

3.1信息监测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县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处理、统计分析和报告。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3小时内报县政府。

3.2预警分级及发布

按照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我县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4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特别严重(I级)、严重(Ⅱ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较重(Ⅲ级)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一般(1V级)预警信息由县人民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3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后,事发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疏散并妥善安置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人员;指令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环境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落实;作好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准备。

4应急响应

4.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Ⅳ级)4级。

4.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lOO人以上中毒(重伤);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

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因环境事件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l、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4.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伤);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1.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

(3)

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2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以事发地人民政府为主,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向上级人民政府请求增援。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I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Ⅳ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4.3应急响应程序

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

Ⅳ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县环保局及县直有关部门的建议,县政府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时研究决定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检查;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

县环保局开通与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通信联系,迅速组织环境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事件调查与分析、采样与监测、污染控制工作;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和确认,判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必要时请求市环保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及时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市环保局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向有关部门单位、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环保部门通报情况。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领导、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及地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积极配合应急专业机构的现场处置、采样监测等工作。

4.4指挥协调

Ⅳ级及跨乡镇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受灾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各类应急资源参与应急处置;组织抢修突发环境事件损坏的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时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等。

4.5应急监测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由县环保局负总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根据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分级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

事件发生初期,环保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水文和地域特点迅速制订监测方案,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根据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环保部门根据应急监测数据组织专家综合分析,查明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范围以及污染发展趋势,提出处理建议,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环保部门根据辐射事故污染物的扩散速率和事故发生地的气象及地域等特点迅速制订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确定事故区域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的范围、辐射源项、源强、环境介质的辐射水平、职业人员及公众受照剂量,预测并报告事故的发展情况和辐射事故的变化趋势,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4.6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和范围。辐射事故发生时,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特点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辐射警示标志,配备个人辐射剂量仪和辐射防护装备。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范围和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7应急终止

I、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按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或省环保局的规定实施。

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市环保局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

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县环保局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

4.8信息报告及通报

4.8.1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4.8.2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

由安全、交通事故等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在报告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同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发生I、Ⅱ、Ⅲ、Ⅳ级突发环境事件后,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在立即采取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发生Ⅳ级及Ⅳ级以上突发辐射环境事件应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在1小时内向上级政府报告,特殊情况下,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可越级报告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4.8.3报告分类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3类。

初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辐射源项、源强、可能的危害症状、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4.8.4事件通报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根据需要,由县政府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人民政府和军队通报有关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由县政府外事办负责通报。

5新闻发布

县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信息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外发布。县新闻中心按《**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6善后处置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应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有关部门应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生态恢复等工作;保险监管部门督促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7调查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结束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查找事件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8应急保障

8.1经费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应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8.2装备保障

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部门和单位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施建设,增加自身防护装备、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应急监测和动态监控能力。

8.3通信保障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通信系统,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确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8.4人力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建设。形成县、乡镇和有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

8.5技术保障

组建专家库,为指挥决策提供智力保障。建立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应急数据库和环境安全预警系统,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援。

8.6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公众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8.7应急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8.8应急演练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整体联动能力;针对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责任与奖惩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

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预案分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3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重点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有毒有害气体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突发船舶污染事件等。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主要指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和危害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污染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县环保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

10.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解释。

10.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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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1、为提高全镇环境保护应急响应能力,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及时采取必要和恰当的相应行动。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和《射洪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相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四) 应急任务

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承担的应急任务是;

1、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负责一般环境保护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3、协助县局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保护的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一般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工作。

5、接收本镇环境保护责任单位有关信息的报告,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和应急行动。

6、监督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7、及时向镇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镇内发生的环境保护。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 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

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测组组成。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平时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快速而恰当地进行响应。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1、人员组成

组 长:兰明哲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梁 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龚 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守仁 镇财政所长

尹保权 镇党政办主任、文化站站长

谢德雄 镇派出所所长

胥丽莉 镇治理办主任

杜 李 镇综治办、信访办副主任

蒲得长 镇农业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胥丽莉同志兼任。

2、主要职责

(1)审批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决定镇环境保护应急的启动和终止。

(3)指挥和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

(4)组织对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置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5)审定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

(6)负责发布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负责镇环境保护应急准备日常工作,监督监察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3、接受县环保和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应急指示和指令,受理来自镇内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4、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镇各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配合。

5、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6、起草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事故报告。

7、组织开展对环境保护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的跟踪、监督。必要时,经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

8、批准后,采取干预行动。

9、组织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环境保护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重大环境事故(II级)、较大环境事故(III级)和一般环境事故(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应急行动

(一)准备

镇环境保护日常准备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镇应急值班机构即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值班机构,负责接收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通知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时,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二)启动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污染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组织实施,重大环境保护、较大环境突发事故由省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全面负责。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和县环保局全面负责。

(三)联络与信息交换

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按照相关实施程序负责与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镇政府、县环保局、其它部门和单位及环境保护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环境保护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向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 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即时畅通。

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

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四)指挥和协调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时,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行动,综合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和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协调有关专家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理论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镇政府、县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监测

镇环保部门配合县环保局负责协调组织环境保护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种类、强度,提供防护措施,为环境保护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请求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市环保局提供环境污染地方应急监测技术支援。

(六)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污染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负责现场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事故特点开展相关工作,

1、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和恢复

(一)应急终止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终止后,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记、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5、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要组织有计划的配合好县环保局环境污染监测,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污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

6、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具体意见;追究刑事责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三)总结报告

应急终止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二周内向镇政府和县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六、应急保障

根据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求,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求。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镇环境保护应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

第14篇:突发环境事件(环保)应急预案编制包含内容范本

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1.2.1 法律、法规........................................................错误!未定义书签。 1.2.2 技术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 1.2.3 其他相关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事件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应急预案关系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内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内部应急组织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2.1.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2.1.3人员替补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外部指挥与协调...........................................................错误!未定义书签。 3 预防与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

3.1预防................................................................................错误!未定义书签。

3.1.1 制度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 硬件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3.1.3 防止废水泄漏至外环境的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3.1.4防止废气泄漏至外环境的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

3.2.1 预警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3.2.2 预警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3.2.3 预警解除............................................................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先期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 应急领导小组先期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4.1.2 现场先期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响应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 Ⅲ级——一般环境污染事故............................错误!未定义书签。 4.2.2 Ⅱ级——较大环境污染事故............................错误!未定义书签。 4.2.3 Ⅰ级——重大(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应急响应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

4.3.1信息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4.3.2 启动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 4.3.3 应急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 4.4事故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4.4.1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4.2大气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4.4.3其他类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4.4.4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及物资保障供应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 4.4.5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4.5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错误!未定义书签。

4.5.1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4.5.2受伤人员外送救护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4.6配合有关部门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应急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应急终止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应急终止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 5.3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洗消................................................错误!未定义书签。

5.3.1 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5.3.2 事故现场洗消....................................................错误!未定义书签。 5.4信息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 5.5 跟踪环境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 5.6应急终止评估与总结....................................................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后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6.1 善后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6.2评估与总结....................................................................错误!未定义书签。 6.3 恢复重建.......................................................................错误!未定义书签。 6.4 净化和恢复的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6.5 现场清洁净化和环境恢复计划...................................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7.1人力资源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资金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7.3物资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7.4医疗卫生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7.5交通运输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7.6通信与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7.7科学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7.8其它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8 监督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8.1应急预案的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

8.1.1 应急演练的类型................................................错误!未定义书签。 8.1.2 应急演练的参加人员........................................错误!未定义书签。 8.1.3 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8.1.4 演练注意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 8.2 宣教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

8.2.1 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 8.2.2 培训的内容和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8.2.3 培训的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8.2.4 周边群众的宣传................................................错误!未定义书签。 8.3责任与奖惩....................................................................错误!未定义书签。

8.3.1 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8.3.2 例会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8.3.3 奖惩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9 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9.1定义和术语....................................................................错误!未定义书签。9.2预案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 9.3修订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9.3.1 预案的制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9.3.2 修改与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 9.3.3 评审与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 9.3.4 预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9.4 实施日期.......................................................................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附件2-1:公司内部人员应急通讯录 附件2-2:公司外部关联单位应急通讯录 附件3:标准化格式文本

附件3-1:突发环境事件接警记录表 附件3-2:启动令 附件3-3:终止令

附件3-4:培训记录表

附件3-5:演习记录表

附件3-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内容 附件4:厂区地理位置图

附件5-1:环境敏感目标图

附件5-2:厂区平面布置及危险源分布图 附件6-1:雨污管线图 附件6-2:撤离路线图 附件7: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8: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附件9:各种制度、程序和方案 附件9-4:锅炉生产岗位安全责任状 附件 9-2:导热油泄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 9-3:火警应急预案

附件 9-4:溶剂回收系统应急处置方案 附件 9-5:身体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附件10:预案编制人员清单

第15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解读

《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试行)》解读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国务院2015年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防范环境风险、保障饮用水安全纳入工作目标,要求“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事实上,有些地方在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足。2008-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222起,其中涉水源地事件125起,约占总数10%。涉水源地事件中,有1起特别重大、19起重大、46起较大事件。江苏盐城自来水厂出水异味造成部分城区停水事件、甘肃陇星锑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溢流井破裂致尾砂泄漏事件等涉水源地事件,处置难度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动辄影响数万甚至数十万群众供水,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1个省(辽宁)、320个地级市和568个区(县)编制了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其中,多数预案借鉴甚至照搬国家或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一般模式,没有针对水源地的特点进行专门研究,普遍缺乏对水源地环境基础现状的深入调查和最大环境风险的充分考虑,未完全认识到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所编制的预案无论从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还是可操作性上均无法满足应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实际需要,各地急需水源地预案编制等方面的指导。

为此,原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01号,以下简称《指南》),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参考借鉴,进一步提高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能力。

《指南》包括三个章节和五个附件。

第一章 总则。包括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原则、编制依据和专业术语等内容。

第二章 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准备。包括预案编制主体、编制机构、工作路线、预案情景划分、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防控体系、预案编制审查和发布实施等内容及具体要求。

第三章 水源地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6个部分,分别是1.预案总则,即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地域范围、预案间衔接和工作原则等要求;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工作组的部门与职责要求;3.应急响应,规定了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与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和响应终止的步骤;4.后期工作,规定了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和善后处置等要求;5.应急保障,规定了通信与信息、应急队伍、应急资源、经费等保障内容;6.附则部分,明确了预案文本涉及的解释权属、定期修订、演练和实施日期等。

五个附件分别是:1.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主要内容与要求,规定了预案编制前应该开展的基础性技术工作;2.水源地应急防控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与要求,规定了提高水源地应急能力的工程设施建设要求;3.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提纲,提出了预案文本的统一格式;4.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示例;5.应急工作组职责示例。

关于《指南》的定位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取水水域的不同,可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种类型。其中,地表水水源地包括河流型和湖泊水库型两种类型,因河流和湖泊水库的水体开放性较强、流动性较快,极易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短时间即可造成水体污染,进而影响供水单位取水,直接威胁该地区供水安全。地下水水源地由于含水层的渗透和过滤作用,突发环境事件导致地下水污染的时间较慢、影响相对滞后。因此,《指南》重点指导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预案的编制主体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前水源地归属情况较为复杂。《指南》规定,一是位于本市(或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地市(或县)级水源地应急预案,由相应的地市(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二是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源地应急预案,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参与。三是跨省(或市)级行政区域的水源地应急预案,可由有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协商后共同编制,或各自编制本市所辖行政区域的水源地应急预案,并与相邻地级市人民政府建立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四是水源地所属行政区域与供水区域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的水源地应急预案,由水源地所属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商供水区域人民政府共同编制。采用这样的模式,既突出地方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义务,又体现了对水源地服务对象的主体责任。 关于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

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地域范围,该范围既不可向水源保护区上游和周边区域无限延伸,也不可仅限于水源保护区。不同水源地自然条件和管理情况的差异较大,各地可根据水源保护区及其连接水体的流速、流量,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以及所属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最快的应急响应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因此,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地域范围是一个动态范围。《指南》建议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包括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边界向上游连接水体及周边汇水区域上溯24小时流程范围内的水域和分水岭内的陆域,最大不超过汇水区域的范围。假定水源地上游连接水体流速分别为1米/秒或0.1米/秒,则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应分别不少于86.4公里或8.6公里。以发生在流域汇水区域内、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外的突发(水)环境事件为例,事件发生后,首先启动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府或部门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污染物迁移到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则启动并适用水源地应急预案。

关于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物质

是指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的污染物,《指南》将其定义为风险物质。由于目前没有专门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一般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进行评价。该标准规定了109项指标,但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风险物质远不止于此。《指南》规定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物质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

1、表2和表3包含的物质,以及其它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物质。

关于水质超标的含义 一是指水源地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或标准限值的要求。二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可根据物质本身的危害特性和有关供水单位的净化能力,参考国外有关标准规定的浓度值,由地方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或依据应急专家组意见确定。

关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情景设置

在预案中设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是提高预案针对性的必然要求。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来源看,固定源、流动源和非点源突发环境事件数量约占全部突发环境事件的80%。考虑富营养化导致的湖泊水库型水源地突发水华事件(江苏太湖蓝藻事件、吉林新立城水库水华事件等),严重影响水源地水质和供水安全。因此,《指南》设置了固定源、非点源、流动源和水华事件等4种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地方在组织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时,应当按照上述4种类型,在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辖区可能发生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关于预警分级

水源地重要且敏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事态发展变化较快。各地可根据水源地的重要性、污染物的危害性、事态的紧急程度、采取的响应措施以及对取水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实际情况,简化水源地应急预案的预警级别。实践中,可将水源地应急预案简化为橙色和红色两级或红色一级预警。一旦污染物进入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就应立即发布预警,采取预警行动或同时采取应急。以橙色和红色两级预警为例,当污染物迁移至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但水源保护区或其连接水体尚未受到污染,或是污染物已进入水源保护区上游连接水体,但应急专家组研判认为对水源地水质影响可能较小时,为橙色预警;当污染物已进入(或出现在)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连接水体,且经应急专家组研判,认为对水源地水质影响可能较大时,为红色预警。

关于预警启动条件

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可能造成水厂停止取水,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中断,编制应急预案的最终目标是确保水源地水质和水厂取水安全。因此,编制应急预案既要充分考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与一般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区别,又要考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后果的特殊性。因此,《指南》要求各地根据信息获取方式,综合考虑突发事件类型、发生地点、污染物质种类和数量等情况,制定不同级别预警的启动条件。《指南》以红色预警为例,列出6种启动条件供参考。

关于响应终止

当应急处置取得较好成效,突发环境事件没有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或造成影响,但水源地水质已经达标或基本达标,不影响供水时,可以终止响应。因此,《指南》规定了3种可以终止应急响应的情形,作为现场应急指挥部判断是否终止应急响应的基本条件。一是进入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的污染物已成功围堵,且清运至水源保护区外,未向水域扩散时。二是进入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的污染团已成功拦截或导流至水源保护区外,没有向取水口扩散的风险,且水质监测结果稳定达标。三是水质监测结果尚未稳定达标,但根据应急专家组建议可恢复正常取水时。

关于预案衔接

水源地应急预案既可以作为政府的专项应急预案独立编制,也可以作为政府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子预案专篇进行编制。《指南》要求,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收集整理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并与这些预案中的有关要求相互衔接。鉴于水源地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若上述预案中存在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水源地应急预案应坚持从严原则进行要求,避免出现组织指挥不协调、信息报告不及时、应对措施不得力等情况。一是与政府和部门预案在组织指挥体系、适用的地域范围、预警分级、信息报告、应急保障等方面做好衔接,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方式协调一致。二是与有关单位的应急预案做好衔接,与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上下游企业事业单位共同配合做好污染物拦截、信息收集研判、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第16篇:电力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1 编制目的

**电力公司(2×**MW机组)位于**省**市**,距市区约** km,距市约** km。厂址南侧为**、西侧为**、东侧为**、北侧为**。厂址东侧、**河以西有一新建的从**公路至**村的村间公路。公路从厂址中部东西方向通过,将厂址分为南北两部分,北侧为主厂区、南侧为煤场区。

工程建成后同时承担市区60%的民用热负荷,以及市工业区的部分工业热负荷和城区的民用热负荷。

**电力公司“上大压小”新建工程建设装机容量2×**MW超超临界双背压抽凝式机组,日运行时数20h,年运行时数**h。

主要由卸煤输煤系统、燃烧系统、发电、烟气脱硝除尘脱硫系统、除灰渣系统和公用工程系统等组成。

电厂发电用煤采用铁路、公路运输,经输煤系统和破碎系统将煤破碎送至锅炉燃烧。锅炉所加热的蒸汽送入汽轮发电机组进行发电。汽轮机排汽经凝汽器冷凝后重新送入锅炉加热循环使用,凝汽器冷却介质为循环水,被加热的循环水经冷却塔冷却后重新送入凝汽器循环使用。发电机发出的电能经变压器升压后并入电网供用户使用。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经干式排渣机排至渣仓冷却储存,由渣仓排到输渣汽车外运综合利用。锅炉产生的含尘烟气经SCR脱硝系统脱硝后进入静电除尘器除尘,进入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进行脱硫,由21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副产品粉煤灰由气力除灰系统贮存于干灰库综合利

1 用,炉膛底部的渣由除渣系统外运综合利用,脱硫副产品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环境风险防控任务,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规范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态及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公司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识别本企业环境风险的基础上,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现有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编写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划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2 公司位于**省西北部,北依**,南临**,西部与**省**接壤,北部与**毗邻,东部与**搭界,南部与**相望。地理位置在北纬34°48′-35°30′,东经112°02′-113°38′。

公司地处太行山脉与豫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由北向南渐低。从北部山区到南部黄河冲积平原呈阶梯式变化,层次分明。总的地势是北高南低,自然平均坡度为2%。最高海拔1955m,为王屋山顶峰;最低海拔90m。区内主要地貌特征有山地、丘陵与平原三部分,其中山地占33.3%,平原占56.1%,丘陵占10.6%。

区域地貌单元属太行山前冲积平原,除最上层耕土外均由第四系冲洪积物组成,主要为粘性土、砂土,大部分为中层缩性土层。周边附近未发现断裂、地裂缝、古河道、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作用,属稳定场地。地下水深0.6m,地震烈度为7级。

公司所处位置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春旱多风,夏热多雨,秋高气爽,冬寒少雪的特点。

为防止公司生产对大气、水环境造成影响的风险。为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有序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指导善后处置工作,特此编制本应急预案。 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4、《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3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

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

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

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

1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

12、《危险废物鉴别规范》(HJ/T 298)

13、《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源辨识》(GB 18218)

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1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1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1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2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2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2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

2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

2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1月24日;

27、《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第17号);

4

28、《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豫政〔2010〕41号);

29、《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现场监察指南和备案管理的通知》(豫环文〔2013〕75号);

30、《焦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焦政办〔2012〕100号,2012年8月30日修订;

3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352号);

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订);

3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订实行);

3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36、《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救援物资装备要求》(GB3011-2013);

37、《焦作市涉危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8、《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 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有限公司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企业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安全事故引起的相关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本预案应与其他安全应急预案以及当地县市环境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衔接实施。 4 编制过程

我单位于2018年1月完成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公司内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及应急预案专家对其进行了初评,经修改完善后报送县环保局。县环保局组织了《**有限公司

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会,评估会邀请环保局、专家、临近居民及企业代表,评审中,专家根据现场查看及听取企业基本情况的介绍后,对编制的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经修改完善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正式发布。

6

第17篇:加油站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加油站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土右加油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加油站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前言

为了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加油站项目应对环境污染事件能力,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能在发生事故后,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展, 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当地环境和水资源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公司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环境和生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阐述了预案适用范围与事件分级,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监督与管理等要求,用于指导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加油站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

《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加油站项目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由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编制。

本预案经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各部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评审,结论切实可行,能够指导本公司应急队伍处置公司内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审议通过,现正式发布。

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加油站项目负责人(签字)

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加油站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说明

1.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明确事故处理过程中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协同作战能力,保障企业员工和企业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的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证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损失。 1.2编制过程

本预案是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的。 本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本公司区域内和光伏电站所属区域内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本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力争把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本预案由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预案的起草部门: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加油站项目组 本预案由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1.3编制依据说明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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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9年实施);

相关法规、规定、办法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6)〘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7)〘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2011年2月);

(8)〘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11)〘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

部门规章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2)〘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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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6)〘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11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邻第17号);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10)〘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11)〘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32号);

(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环发〔2013〕85号);

(1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发〔2014〕118号)。

地方性法律法规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113]号);

(2)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环办〔2013〕101号);

(3)〘关于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13〕130号);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44号);

政府批文及企业提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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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旗加油站项目报告表〙

(2)土右旗环保局关于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旗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土右环表[2015]5号)。

(3)土默特右旗国土资源局文件(土右国土发〔2014〕138号);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件〙(内政土发〔2015〕225号);

(5)〘土右旗规划局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土右规划管字第150221201437号);

(6)土默特右旗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加油站备案确认书〙(土右发改审批字〔201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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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及相关的生产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公司负责处置或参与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的环境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社会、危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1.5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而制定,并与土默特右旗政府和环境主管部门的预案相对应、相衔接,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依据而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两个部分,根据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加油站的实际情况,将二者合并在一起编写。

本预案是针对包头宏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土右加油站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消防预案应急机制相互衔接、互相协调,共同组成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完整体系。

2.附则

2.1术语和定义

环境污染:人类活动产生的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引起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危害人体健康和生物的生命活动的现象。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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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危险物质:指《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

环境风险源:指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或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

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环境保护目标: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的影响的对象。

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应急救援: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

应急监测:指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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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恢复: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应急预案:指根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的预测,而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环境风险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分类:指依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类别。

分级: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级别。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练。

主要类型有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线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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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预案备案

本预案首先要在电力监管机构进行备案。并且还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2.3预案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2.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应急救援办公室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2.5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8篇:桃花岛酒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桃花岛酒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桃花岛酒店行政部、安保部、工程部汇编

二零一五年五月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桃花岛酒店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酒店保障环境安全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宾客和员工创造安全和谐平安稳定的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事件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环境污染使酒店经营活动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或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环境污染使酒店经营活动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域大面积污染。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纠纷,使区域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桃花岛酒店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当地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一般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把保障酒店来宾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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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酒店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在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以区域处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为主。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把事故防范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督促酒店各部门加强管理,做好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外排污染物的日常监测。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依靠科学,及时果断。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应当依靠科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积极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法及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准确处置。

5、加强监管,防微杜渐。加强对酒店特别是一些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增强酒店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感,使酒店不断强化自身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处在良好运行状态和外排污染物的达标排放,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指挥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组成

成立酒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酒店总经理

副组长:行政部、安保部负责人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机构办公室在消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外线260188

9、内线6119)

(二)指挥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并监督其落实。 (2)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系统的建设。 (3)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应急工作。 (5)决定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6)完成酒店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桃花岛酒店

(1)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建议。 (2)传达领导小组应急指令。

(3)负责应急期间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工作。 (4)协调酒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工作。

3、成员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情况处置、上报。 (1)行政部:负责组织调度各部门的人财物力。直接组织或参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统一协调和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协作联系制度;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对受污染的饮用水供应;

(2)营销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正确引导舆论,统一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相关知识的普及。

(3)财务部:组织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其他有关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和提供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计划;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和物资准备;

(4)工程部组成应急处置技术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组织实施减轻污染危害措施;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中被损毁的给排水设施进行抢排险,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5)安保部:积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火情、灾情、险情的现场处置;密切注视与事件有关的动态,维护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的社会秩序和治安保卫工作,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必要时参与事发地的警戒和污染消除工作。

(6)前厅部:负责组织疏散人员,并对事件受害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 (7)客房、餐饮部: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抽调人员,巩固各部门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区域环境及污染源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各部门负责对相关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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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时限和程序:各部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确认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及覆盖面,在确认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后,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等级上报。

2、报告方式与内容:酒店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为初报,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查清后,按等级上报。

(三)预警行动及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等保护措施。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六)预警解除: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因素已经消失,由上级主管部门发布解除预警通知或公告。

四、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应急响应时,应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立即向上级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及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2)开通与所在地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

(3)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进行疏导,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三)指挥和协调

1、本预案启动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各应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桃花岛酒店

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同,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坚决、迅速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2、应急状态时,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

3、发生环境事件后,酒店因立即准备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为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提供基础。

(四)应急处置

1、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本预案和各类涉及环境的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等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实施。

2、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市环保局环境应急监测队伍,迅速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3、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程序。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宾客和员工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向宾客和员工告知应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发当地的水文、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宾客和员工安全疏散撤离。

5、应急结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环境应急总结报告,于应急结束后15天内上报。

五、应急保障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经费由财务部提出,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年度财务预算。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支出渠道以及拨付和使用的管理等,按现行规定执行;在紧急情况下,财务部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3、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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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酒店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常识,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5、逐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鼓励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六、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酒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二)本预案由桃花岛酒店办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9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总结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演练总结

为实战检验和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xxx亲自牵头,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具体负责组织2014年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经过周密的计划和细致的筹备工作,已于2014年6月28日下午实施,并圆满地完成本次演练,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本次演练工作总结如下。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筹备

1、演练目标的确定

根据公司现状,公司拟定演练目标设置在氨压缩机房。由于机房内氨压缩机在运行过程中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发生氨压缩机上垫片破损而造成氨泄漏事故。氨属毒性气体,不仅可造成现场人员中毒,而且泄露的氨气会扩散影响周边大气环境。此外,氨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明火或其他因素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该区域是公司内危险性较大的区域,也是公司重点监管的部位。为此,公司研究,将本次应急救援目标设定在氨压缩机房。模拟氨压缩机房内氨压缩机上密封垫片突然发生破裂,系统内氨气大量向外泄露,当场导致氨压缩机房内一位现场操作工人中毒晕倒在地,同时由于大量氨气泄漏,遇电器火花引起氨气爆炸而发生火灾事故。

2、应急演练方案的确定 对照公司已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程序,针对公司确定的本次演练的目标,公司安全环保科编制了本次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查,最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参加演练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目前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确定本次演练应急救援指挥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xxx担任,公司副总经理xxx具体负责演练现场指挥,同时确定了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和成员。

4、应急救援演练物资的准备

公司原已配置了一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为开展本次应急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在演练前增添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其中新购置防毒面具2套、防毒口罩20只、防护目镜20副、毛巾60条等。

5、桌面演练

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召集有关演练人员会议。在会议上本次演练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演练实施方案对所有参加演练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布置,使每位参加演练人员明确本次演练的程序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为演练有序实施做准备。

二、应急演练实施过程

1、事故发现和现场应急处理

2014年6月28日下午3时,在氨压缩机房外当班操作工人xxx等三人闻到一股强刺激性的氨气味,估计发生了氨泄漏事故。xxx等人立即向外奔跑,并立即拨打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电话报警,告知在氨压缩机房内发生氨泄漏事故(见附件照片1)。然后,xxx等人立即戴上防毒面具和防护目镜返回氨压缩机房,发现在氨压缩机密封垫片处正在冒出氨气。首先拉下氨压缩机电源开关(见附件照片2),停止氨压缩机继续运行,然后关闭氨压缩机进气、出气及其他与氨压缩机连接管路上的阀门(见附件照片3),切断泄漏处气源,同时启动应急排风机,降低氨压缩机房内氨气浓度。最后,撤出事故现场,向事故调查组讲述泄漏事故发生经过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

2、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值班员xxx接到故报警电话后,立即拨打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xxx和现场应急总指挥xxx告知事故发生点及简要情况(见附件照片4)。

3、应急救援总指挥xxx和应急现场总指挥xxx接到应急办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点观察事故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当即决定启动应急救援方案。随即拨打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及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电话(或手机)(见附件照片5),命令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听候应急救援指令。

4、应急抢险队到达现场向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xxx当即下达指令,要求应急抢险组所有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用雾状水喷至氨气泄漏点上方,用水吸收泄漏点及周围空间内的氨气,降低室内氨气浓度,保护抢修泄漏设备(氨压缩机)人员的安全,同时也可减少氨气向室外空间扩散的速度和数量(见附件照片6)。与此同时,应急抢险组成员携带修理工具到氨压缩机房,拆下机盖,清理破损密封垫片,并更换新垫片,重新盖上机盖,拧紧固定螺丝,将泄漏部位修复(见附件照片7)。由于喷淋吸收水内含有氨,不允许直接排至飞云江,因此,应急抢险组用雾状水吸收空气中氨气产生的污水应进行处理。所以,应急抢险组在用雾状水喷淋吸收空气中氨气的同时,立即派人赶赴江边清下水排放口出水处,立即用电动切断清下水排放阀,并启动污水泵,将污水打至废水储存池内(见附件照片8)。

5、医疗救护组到达指定地点向现场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立即下达指令,要求医疗救护组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进行仔细搜索,一旦发现中毒、受伤人员立即将其救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治措施,并迅速送市急救中心抢救或治疗。医疗救护组xxx组长根据现场总指挥上述指令后,带领2名组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立即进入氨压缩机房内搜索,发现当班操作工林伟晕倒在机房内(见附件照片9),立即将其抬至室外空气新鲜处(见附件照片10),并进行人工呼吸(见附件照片11),待呼吸正常后将其扶入公司应急救护车内(见附件照片12),送至市急救中心继续观察医治。

6、警戒疏散组到达指定点后,现场总指挥xxx立即下达应急救援指令,要求警戒疏散组人员根据氨气扩散情况拉好警戒线,并组织有关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警戒疏散组组长xxx接到现场总指挥命令后,带领组员迅速拉好警戒线(见附件照片13),劝退警戒线内非应急救援人员,并大声呼叫事故发生点附近的锅炉工段和粉碎车间岗位操作人员用湿毛巾护住鼻子,并根据公司内风向标带领他们向上风向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见附件照片14)。同时在警戒线旁执行警戒,阻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7、事故调查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现场总指挥xxx指令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工作。事故调查组人员首先向事故发生现场当班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当时情况等相关信息,待事故现场处理后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现场,察看现场(见附件照片15),并在现场根据当事人的调查及现场勘察分析造成本次氨泄漏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为操作控制不当,导致液氨带入机内,由于液体不可压缩,使机内压力超出正常工作压力,导致密封垫片破损,从而发生本次事故。事故调查组将调查分析结果报告现场总指挥。

三、现场应急总指挥对本次演练点评。

各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参加应急救援全部人员集中听取演练工作总结(见附件照片16)。现场总指挥毛明学在演练点评中首先肯定本次演练的成绩。一是参加演练人员工作认真,严格按演练要求和现场指挥部命令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二是本次演练比以往演练规模大、参演人员多,并按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和演练方案实施,比较全面地检验了公司的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公司上下均十分关心、重视本次演练工作。总经理胡文龙自始至终在现场观摩演练全过程。公司内未参与本次现场演练的员工均主动、自觉在旁边观摩演练,也受到了一定教育效果。因此,本次演练是成功的,对提高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起到一定作用。当然,公司像本次大规模的演练尚属首次,因此,与应急预案要求仍存在不少不足之处。如:中毒晕倒在地的人员在抢救撤离事故现场时应采用担架,但因事先未准备;再如:氨浓度高时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但该项应急内容本次演练中未实施;三是通讯联络组虽有设置,但演练中未接到指令,故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四是后勤保障组虽然也有参加演练活动,但有不少环节未按演练方案,如抢救接送伤员的车辆按演练方案应在接到应急指挥部命令后进入现场,但本次演练时,该车辆在尚未接到命令就早已停在事故现场,就有失真的感觉。最后现场总指挥xxx宣布本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5时)。

三、整理、清理演练现场,并恢复正常生产。

第20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总结

吉林省梓楗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总结

为实战检验和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公司总经理王世卓亲自牵头,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具体负责组织2017年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经过周密的计划和细致的筹备工作,已于2017年6月15日下午实施,并圆满地完成本次演练,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本次演练工作总结如下。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筹备

1、演练目标的确定

根据公司现状,污水发放时发生意外泄漏事故。

假设在污水发放时由于管道老化产生破裂,导致大量的污水流到地面,另如果处理不及时,污水会散发难闻味道,还会造成污水周围的土壤土壤结构的变化与质量的恶化,影响周边植被的正常生长,有可能流入附近河流,污染河道。现场指挥部接报后,及时调整力量进行快速处理。

2、应急演练方案的确定

对照公司已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程序,针对公司确定的本次演练的目标,公司安全环保部编制了本次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查,最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参加演练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目前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确定本次演练应急救援指挥由公司总经理王世卓担任,公司安环部长具体负责演练现场指挥,同时确定了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和成员。

4、应急救援演练物资的准备 公司原已配置了一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为开展本次应急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在演练前增添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其中新购置防毒面具2套、防毒口罩20只、防护目镜20副、毛巾60条等。

5、桌面演练

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召集有关演练人员会议。在会议上本次演练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演练实施方案对所有参加演练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布置,使每位参加演练人员明确本次演练的程序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为演练有序实施做准备。

二、应急演练实施过程

1、事故发现和现场应急处理

2017年6月15日下午3时,在污水发放时由于管道老化产生破裂,导致大量的污水流到地面,当班操作工闻到一股强刺激性的气味,估计发生了污水泄漏事故。操作工立即拨打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电话报警,告知污水流到地面事故。

2、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孙超接到故报警电话后,立即拨打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王世卓和现场应急总指挥王怀平告知事故发生点及简要情况

3、应急救援总指挥王世卓和应急现场总指挥王怀平接到应急办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点观察事故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当即决定启动应急救援方案。随即拨打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及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电话,命令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听候应急救援指令。

4、应急抢险队到达现场向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王怀平当即下达指令,要求应急抢险组所有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由选厂副厂长孙超组织选厂人员赶到现场,针对事故现场的泄漏点堵住,消防水车正在对弥漫在空气中的气体进行稀释。该组成员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程序要求,找到废水泄露地地点,采取方式进行维修。

5、医疗救护组到达指定地点向现场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立即下达指令,要求医疗救护组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进行仔细搜索,一旦发现中毒、受伤人员立即将其救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治措施,并迅速送市急救中心抢救或治疗。

6、警戒疏散组到达指定点后,现场总指挥立即下达应急救援指令,要求警戒疏散组人员根据氨气扩散情况拉好警戒线,并组织有关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

7、事故调查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现场总指挥指令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工作。事故调查组人员首先向事故发生现场当班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当时情况等相关信息,待事故现场处理后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现场,察看现场,并在现场根据当事人的调查及现场勘察分析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管道老化产生破裂,从而发生本次事故。事故调查组将调查分析结果报告现场总指挥。

三、现场应急总指挥对本次演练点评。

各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参加应急救援全部人员集中听取演练工作总结。现场总指挥王世卓在演练点评中首先肯定本次演练的成绩。一是参加演练人员工作认真,严格按演练要求和现场指挥部命令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二是本次演练比以往演练规模大、参演人员多,并按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和演练方案实施,比较全面地检验了公司的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公司上下均十分关心、重视本次演练工作。总经理自始至终在现场观摩演练全过程。公司内未参与本次现场演练的员工均主动、自觉在旁边观摩演练,也受到了一定教育效果。因此,本次演练是成功的,对提高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起到一定作用。当然,公司像本次大规模的演练尚属首次,因此,与应急预案要求仍存在不少不足之处。如:一是通讯联络组虽有设置,但演练中未接到指令,故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二是后勤保障组虽然也有参加演练活动,但有不少环节未按演练方案接到应急指挥部命令后进入现场,但本次演练时,。最后现场总指挥宣布本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5时)。

三、整理、清理演练现场,并恢复正常生产。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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