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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27 08:32:48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抗菌药物整改措施 (3500字)

儿科11月份使用抗菌药物超标整改措施 11月儿科使用抗菌药物情况:入院44人,使用抗菌药物44人,儿科抗菌药物比例为100%,抗菌药物使用送检例数为1,送检率2%,非限制级抗菌药物使用30例,送检1例,送检率3%。限制级抗菌药物使用例数为14,使用率为32%。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微生物送检例数为0,送检率0。抗菌药物的使用强度为109.08ddds。

存在的问题:

儿科病房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100%超标,送检率未达标,使用强度高。认真分析,总结我科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因如下: 1.无细菌感染依据如血常规化验白血病计数高,中性粒细胞也用抗菌药物。

2.对药物抗菌谱不熟悉,同时使用几种抗菌谱相近的药物 3.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 4.未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 5.药物联用不当

6.未送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7.越线使用抗菌药物

8.配制抗菌药物的溶媒选用不合理

9.未及时调整药物,单次剂量超量抗菌药物使用不当,会导致疗效不佳,增加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增加医疗费用,产生耐药菌等。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已经成为临床特别是儿科临床治疗中的迫切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抗菌药物规范化使用知识,严格遵守抗菌药物的分级化管理,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住院医师只能开非限制性药物,主治医生以上资格的医师能开限制性抗菌药物。

整改措施:

1、严格的掌握适应症;确定细菌感染时候才能用,不能经验型也不能预防性用药。

2、选择合适的剂量:必须按药品说明书体重计算给药。

3、选择合适剂型及给予途径:原则上能口服给予就不要静脉点滴。4,重视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据此指导临床用药,结合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临床药理学资料;

5、注意用药频率及疗程,考虑病情和患者的整体情况综合治疗感染,避免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对一般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治疗;对严重感染、免疫力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患者,可直接使用二线以上药物治疗。

推荐第2篇:抗菌药物应用整改措施

关于《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整改措施

在我院开展了《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活动后,我科认真学习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及使用原则》、《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等多项内容。大家在思想认识上均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结合我科的特点,也找出了不足,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1、我科为临床科室,应用抗菌药物相对较多,部分医生对于抗菌药物适应症掌握不恰当,越级使用,对于细菌感染病人,较少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个别医生还过度治疗,造成患者二重感染和经济负担增加。同时也造成耐药菌增多,给今后治疗带来更大的难度。

2、借本次活动,加强本科人员对抗生素合理应用的学习,定制度,每周利用晨会时间,学习两次抗生素的应用原则,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对于违反原则的同志,责任到人。加强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知道临床医生用药,严格掌握抗菌谱,本着先应用非限制级使用、限制及使用、特殊级使用的由低到高的原则,由便宜到贵重的原则,切实给广大患者减轻病痛和经济负担。规范门诊医生抗生素的应用,定期协同药剂科查门诊处方。对于违反本措施者,每次罚款50元,加强说服教育。对于二次违规者,罚款100元,并写出书面检讨,在晨会上宣读,对于屡教不改者,交由医务科处理。罚款不是目的,对事不对人,仅通过本次活动营造一个求真求实的医疗环境,做一名合格的医生,给社会、患者减轻负担,让患者最大程度的受益。

推荐第3篇:抗菌药物使用总结

大连盛和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总结

我院自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制定了《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了抗菌药物领导小组和抗菌药物点评小组,设置了专项活动办公室,经过2014年和2015年近两年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15年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55%,较2014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百分率: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为18%,较2014年基本持平。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为35%。

3、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2014年度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46DDD,抗菌药物销售金额占药品销售金额的比例为22%;2012年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8DDD。抗菌药物占药品销售金额的比例为16.9%,成效显著。

4、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Ⅰ类切口手术病例,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62%。比2011年下降38%。

5、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机:现阶段择期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都能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给药。

6、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时间大大缩短,基本在24小时以内,个别临床科室手术预防用药延长至48--72小时。(在专家的建议下)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2015年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了各科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全院医生签署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承诺书,做到人人知晓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点评小组加强了与临床科室沟通,对抽查中发现的每一例有问题的病历,都与相关科室主任及当事医师约谈,对有争议的问题共同探讨,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科室,进行专项培训,提高了临床医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体水平。 完善制度,严格抗菌药物管理:

结合现阶段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我院今年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的补充规定》、《关于加强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补充规定》二个补充规定。明确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的人员组成、会诊职责,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征做出规定,对其使用流程及会诊、审批程序进行了细化。对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指征,不同部位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的品种选择、剂量及疗程都做了详细规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使用抗菌药物的,对手术种类也进行了明确。

每半年公示本院的细菌耐药情况,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我院组织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了二期抗菌药物知识培训,培训后组织了全院医生和药师的考试。

4、调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根据自治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我们医院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抗菌药物采购品规严格限制在35个以内,对医师处方权限进行严格限定。

5、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积极开展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每月抽查运行病例300份以上,抽查归档病历100份,其中对一类切口手术病历全部抽查。对患者主要诊断、手术、使用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疗程、微生物送检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分析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合理性。每月抽查门诊处方100张。由药房窗口药师每天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初步分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点评小组成员进行详细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统计和分析。

每月10号前把点评结果上报医务科,录入简报下发到各科室。对重点处方进行点评与公示,对不合理用药医生公示其抗菌药物使用比例,并按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罚。 通过全院医生和临床药学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院抗菌药物使用比例有明显下降,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也日趋合理,按照全数据统计(全年统计数据),全部控制指标均达到明白要求,但是个别科室的部分指标没有达标,还需要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将再接再厉让我院抗菌药物使用更合理。

推荐第4篇: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使用建议整改措施

关于合理用药及抗生素临床合理应用

建议整改措施

1、严格掌握用药指征,杜绝指征不明用药。结合临床诊断、检验等生化、影像相关指标,合理选用药物。

2、病程应当详实记录用药情况及用药效果分析。根据诊断、检查指标,合理调整药物治疗方案。

3、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应当严格参照我院分级管理目录、制度及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4、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为保护品种。

5、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价格偏高的问题,为考虑患者切身经济利益,建议增加普通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品规。

6、抗菌药物35个品种目录上未标注序号,以分级管理形式按抗菌药物所属品种分类,建议细化分类,明确标注品种数。

7、注射用头孢美唑钠双十统计连续排名靠前的问题。建议组织召开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讨论关于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等抗菌药物品规调整问题。

药剂科 2014.1.6

推荐第5篇:康庄卫生院抗菌药物整改措施

醴泉街道康庄卫生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改措施

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接上级部门通知后,我院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为组长,各临床科室、药剂科组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小组。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使用量排名前十位的抗生素:头孢氨苄片、头孢曲松钠注射剂、洁霉素、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左氧氟沙星片、丁胺卡那霉素、头孢派酮舒巴坦钠、头孢呋辛、克林霉素注射剂、阿奇霉素片。

二、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35%.

三、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15%.

四、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达85%.我院在抗菌药药物使用中存在以下不合理现象:

1 、抗菌药物使用率偏高,联合用药率过高。虽然我院在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下,今年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了严格控制,目前使用率有了明显下降,但仍然达到35 %左右,与目前相关要求仍有一定差距。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达80%以上,远远高于标准的30%以下。

2、由于缺乏病原微生物检测, 医师选用抗菌药物时,往往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3、给药方式和剂量存在问题。目前我院抗菌药物给药方式以静脉给药者比例较高为主,这说明抗菌药物给药方式存在不合理现象。在使用剂量方面存在个别大剂量、超剂量现象。

为了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有效地控制感染, 避免菌群失调及防止药物的毒副作用, 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化,提高医疗质量,降低药品不合理支出费用,制订了以下整改措施:

1、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将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 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监察、处方审核、分级管理及医生使用权限;熟悉选用药物的适应证、抗菌活性、药动学和不良反应;

2、切实加强临床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与知识培训, 让医师掌握抗菌药物抗菌谱、适应证、禁忌证、联合使用及预防使用的指征、细菌学、药效学、药动学、药物经济学等相关知识; 建立完善的细菌耐药监测系统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网络;

3、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让全民意识到滥用抗生素的危害,切实做到抗生素合理应用。

推荐第6篇: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1、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2009)38号)制定本管理制度。

2、抗菌药物是指应用于治疗和控制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的药物。

3、医院应建立、健全、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4、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督导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抗菌药物知识调查及本院细菌耐药趋势分析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检验科与院感染科定期汇总本院细菌耐药情况,向全院反馈,未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细菌流行病学依据。

5、诊断为细菌感染者,应有指征应有抗菌药物。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应控制在50%以内。对感染性疾病应尽早确定病原学诊断,住院病人尽可能在开始抗菌治疗先留取、送检标本,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在抗菌药物治疗用药中,细菌培养送检率应达到50%以上。对于未明确致病菌的危急病例,可根据患者年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临床特点,给予抗

菌经验性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6、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选择用药。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

7、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科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要联合用药。

8、严格掌握为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疗程,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加强为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9、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对药物选择、给药时间、给药方法、疗程等规定。

10、医院建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管理。

11、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超常预警制度。每季度由药剂科整理、分析、上报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对使用量突然增加的品种应调查原因,并进行合理性评价,以保证用药安全。

推荐第7篇: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和应用原则”等规定。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药事委员会监督各科室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医院的抗感染药物专家负责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三、检验科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它药敏试验结果。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避免耐药菌株的产生。

四、药剂科定期向临床医护人员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

五、临床医生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症,毒副反应和给药剂量方法,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

闽清县医院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措施

一、严格执行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二、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三、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四、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应用。

五、应用抗感染药物前应及时正确留取临床标本,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合理选用药物。

六、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抗菌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力争控制在50%以下。

闽清县医院

推荐第8篇: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制订该规定。

一、组织设置

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主任委员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负责日常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还包括药学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微生物学实验室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感染、呼吸科等临床科室抗感染治疗专家。 3.临床科室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有抗菌药物应用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二、职责与任务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医院抗菌药物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与指导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定期对医院的抗菌药物的购进、使用、停用进行审定。

2.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具体职责为:

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与监督。 ②定期对病原体分布、种类、药敏及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全院通报。定期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作出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定期分析部分重点科室(如 ICU、血液科、呼吸科等)的常见病原菌分布及耐药情况,提出临床经验用药方案。

③结合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及微生物监测情况有计划调整医院抗菌药物的购进、使用和停用。

④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 ⑤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⑥组织检查与考评。

⑦创造条件开展血药浓度监测工作。

⑧组织评价各类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提出淘汰疗效较差和不良反应严重的抗菌药物的建议。

3.感染管理科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定期向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提供院内感染的相关信息。4.护理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培训,督促、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5.检验科负责全院微生物学监测,开展病原体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并向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逐步开展耐药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MRSA、耐万古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 V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 VRE )的监测。

6.临床科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现状的收集,药敏调查、联合用药情况的汇总,药效调查,感染现状的调查及信息反馈。

7.微机(信息)中心按照抗生素分级管理要求,负责对医生使用抗生素电脑处方权限进行限制,并定期维护。

三、管理要点

1.医院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重点加强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及喹诺酮类药品的使用管理。具体分级目录和要求另见医院有关规定。

2.重点加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特别是清洁手术(一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3.定期组织临床合理用药培训与考核,加强对医生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药师调配权的管理。

4.每月组织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的专项点评和监督考核工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要进行通报,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各项指标在规定范围内,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绩效管理。对专项点评中连续出现3次超常处方的医生,医院将首先提出警告,再出现2次时即取消其处方权;对不能发现或阻止超常处方的药师,医院将取消其抗菌药物使用调配权。对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及各项指标超常的科室,医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追究相关医生和科主任的责任。

四、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一般性规定

1.临床医师必须接受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住院医生在 5 年规范化培训中须增加抗菌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内容;主治医生及其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并记继续教育学分。医院将对考核合格的医生赋予相应的处方权限。

2.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可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患者病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时,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高级专业职称任职资格医师签名。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 1 天用量,并需填写《抗菌药物使用审批表》,经上级医生同意签字(补签)后报医务科备案。使用带“*”三线抗菌药物时,需召集院感染治疗专家以及药学、微生物学、感染管理专家等会诊,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务科备案。带“*”三线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3.联合3种及以上抗菌药物使用时应经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科备案(治疗结核分支杆菌药物除外)。

4.抗菌药物使用必须有相关诊断及病历记录。

5.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菌药物应用内容(如抗菌药物使用、更改及停用等)。

6.控制住院和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分别不超过60%和2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应不低于3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以下。

7.药剂科负责门诊处方日常管理,对违反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的医生,有权拒绝发药,并予登记备案;对于住院病人违规使用特殊抗菌药物,要向有关部门反馈,医务科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 8.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应及时通报新引进和停用抗菌药物的有关信息,并统计各科抗菌药物消耗数量及类别,对

二、三线抗菌药物应做到宏观调控,总量紧缩,以减少多重顽固耐药菌株的产生。

9.定期出版《药讯》,报导抗菌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并及时反馈临床。

10.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参加查房,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11.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纳入我院内部质量管理考核,执行情况与科室、个人绩效挂钩,奖惩分明。

12.对于严重违反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的个人,医院将采取通报批评、限制或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措施。对使用超常、可能造成院内广泛耐药的抗菌药物,医院还将采取总量控制、停止使用等措施。

邳州市中医院 医务处

药事办

2013年1月10日

推荐第9篇: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1、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加强我院抗菌药 物合理应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抗菌药物是指应用于治疗和控制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 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的药物。

3、医院应建立、健全、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4、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督导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验科与院感染科定期汇总本院细菌耐药情况,向全院反馈,未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细菌流行病学依据。

5、药剂科定期向临床医护人员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

6、诊断为细菌感染者,应有指征应有抗菌药物。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应控制在50%以内。对感染性疾病应尽早确定病原学诊断,住院病人尽可能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送检标本,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在抗菌药物治疗用药中,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7、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选择用药。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

8、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要联合用药。

9、严格掌握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疗程,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10、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对药物选择、给药时间、给药方法、疗程等规定。

11、医院建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管理。

12、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超常预警制度。每季度由药剂科整理、分析、上报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对使用量突然增加的品种应调查原因,并进行合理性评价,以保证用药安全。

推荐第10篇: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使用,控制药品费用在整个医疗活动中所占的比例,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

医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医院招标购进的药品。

第三条

医院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定期调查分析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抗菌药物专家小组负责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的技术咨询和指导。

第四条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分级管理原则,提出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审批管理:

(一)一般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使用或以上抗菌药物治疗。三代头孢菌素以上的抗菌药物、药品价格较高、不良反应明显、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应该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同意后方能使用。

(二)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开具处方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相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签名。

万古霉素及医院规定加以限制使用的其它抗菌药物,科室应凭处方经科主任签字后,到感染控制科主任处登记、签字后再到药房取药。紧急情况下可越权使用,但处方量仅限1天。

(三)门、急诊抗菌药物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天量。如有明显的组织器官感染现象,在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先采集标本送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待结果报告后,及时调整使用抗菌药物。

第四条

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各临床科室必须制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发生的关键。

(一)抗菌药物的选择应用

1.初步诊断或确定为细菌性感染者是抗菌药物的应用指征。 2.为了获得准确的病原学诊断,力争在应用抗菌药物之前,尽早采集相应的临床标本 (血、脓、痰、尿、脑脊液、咽拭子等)立即送至微生物实验室进行涂片镜检、细菌培养鉴定,迅速明确致病原。为了提高检出的阳性率,排除操作污染因素,可连续多次采样送检。

3.送检培养查找病原体的同时要常规进行药敏试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尽量选用敏感、窄谱的抗菌药物,

以防发生微生态失调及二重感染。必要时还应进行M1C的测定,量化药敏试验结果,为临床选择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4.抗菌药物治疗的适应证主要为细菌性感染,其次是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对于单纯性病毒感染及发热原因不明者(除高度怀疑上述病原体感染),一般不宜应用抗菌药物治疗。

5.在尚未细菌鉴定和药敏结果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表现和标本涂片镜检,预测病原体种类,进行经验治疗。待结果报告后,选择敏感抗菌药物调整用药,经充分应用后(一般在急性感染时试用3d),如未见效再考虑更换药物。

6.不宜盲目选用新抗菌药物。选用效力相当的抗菌药物时应首选价廉药。

7.抗菌药物预防使用必须充分权衡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药物预防效果、耐药性产生不良反应等因素。

(二)给药方法

1.当感染部位明确时,应根据药物的药动学性质,选用在感染部位能达到足够浓度的抗菌药物,可通过监测血药浓度,计算药代动力学参数,设计给药剂量和给药间隔等,使血液和体液内的药物浓度达到或超过最低抑菌浓度(M汇)。

2.综合患者的机体免疫功能状态和生理病理状况等因素给药,在选药时应充分考虑到药物的不良反应如肝、肾损害,过敏反应。

3.应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过程中,患者肾功能不全,变化迅速者或用药疗程较长(7d)者,常需定期监测抗菌药物浓度以调整给药方案。

4.在治疗轻、中度感染时,可选用致病菌对其敏感、易吸收的抗菌药物口服或肌注,治疗较重感染时则宜采用静脉给药口

(三)预防用药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1)清洁无污染或轻污染伤口,估计感染率低于5%者,除患者机体抵抗力差如免疫功能低下、高龄等情况,一般不必预防用药;

(2)对于手术时间过长、术中组织损伤严重、术后可能高发感染的手术,如结肠手术、心血管手术等应采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

(3)应选用毒性小、针对产生感染的致病菌、在手术部位能达到足够浓度的抗菌药物;

(4)在术前m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一般根据术后体温、血象及切口情况决定术后停药时间;

(5)在无菌条件下作胸、腹、脑脊髓膜、心包、关节等浆膜腔穿刺时,不应常规应用抗菌药物预防。

2.内科预防用药

为预防风湿热复发、新生儿眼炎、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发生以及与SARS、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布氏杆菌病、百日咳、霍乱等传染病密切接触的易感人群,应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四)联合使用抗菌药物

1.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 (1)致病原未明的严重感染;

(2)己应用或考虑应用单一抗菌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 (3)混合感染或感染范围广可能存在2种以上的病原菌感染; (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菌药物不易渗透部位的感染,如心内膜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5)慢性迁延性感染,病程较长,病灶难以清除、长期抗菌药物治疗,细菌可能产生耐药者。

2.联合应用抗菌药物原则

(1)一般情况采用体外试验具有相加或协同效应的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2)联用药物中至少有一种对致病菌有相当活性,另一种也不宜为致病菌对其高度耐药者;

(3)如果两种药物联合目口可达到疗效,则无必要三联、四联,有增加不良反应的可能;

(4)同类药物不宜合用,特别应避免联用毒性相同的药物; (5)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联合用药时应避免药物之间的理、化、药效学配伍禁忌。

第五条

医院对每季度使用金额和数量扫F名第一的抗生素(普药除外)实行“轮休制度”,“轮休期”(即停止使用时间)为1个月,轮休期间由药剂科采购全军或军区招标目录中同品名同规格质优价廉的品种替代。“轮休”结束,恢复使用后再次排名第一的,“轮休期”延长为6个月,使用金额和数量三次以上扫F名第一的将停止在医院使用。

第六条

定期抽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专家库成员,以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为依据,并结合同期处方、住院病历对上报数据进行评价分析。对发现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可结合专业特点、工作量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

每月由医务部对医院信息系统中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收集统计(使用金额前3名的药品和使用者),进行个别谈话,如连续三次排名前三名者,适时通过医院电子政务网进行公布。

第八条

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对存在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和科室与医疗质量考核挂钩;对抗菌药物应用明显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较高的医务人员,予以暂停其3个月处方权的处理,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予以缓评、低聘(1~2年)。

有关医师对评价结果有异义的,可申请复议。进行复议时须抽取该医师近3个月的全部病历进行检查。

第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医疗纠纷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医师,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11篇: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宁远县中医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避免滥用,达到使用安全、有效、经济的目的,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1、使用前提:凡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必须有明确的感染指征。

2、选用依据:必须按抗菌药物的抗菌谱选用。有条件时,用药前必须确定病原体,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有效的抗菌药物。无条件时,应根据传统经验选用相应抗菌谱的抗菌药物。

3、选用原则:一般情况下,应遵“三先三后”的选用原则,即先用“一级”抗菌药物,后用“

二、三级”抗菌药物;先选常用、普通的抗菌药物,后选取不常用、昂贵的抗菌药物;先考虑口服给药,后考虑注射给药。危重病人除外。

4、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合理使用的标志:抗菌药物的使用,应符合合理用药的三大特征:安全、有效、经济。

6、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三级分类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物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二、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一级):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此类药物有:青霉素类、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呋辛、磺胺类,呋喃类、磷霉类、制霉菌类、甲硝唑、抗结核杆菌药、红霉素等。

2、限制使用(二级):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对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此类药物有:一代头孢、二代头孢、三代头孢、克林霉素、大环内脂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β内酰抑制剂、喹诺酮类、替硝唑等。

3、特殊使用(三级):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此类药物有:碳青霉烯类、三代头孢复方制剂、第四代头孢、盐酸卷曲霉素、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抗真菌药、奥硝唑等。

1

三、使用原则

住院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处方;需要应用“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责任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需要应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应具有严重临床用药指征或诊断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事后必须报告相应级别医师补签字。

四、合理用药管理

1、实行科主任全面负责制。科主任要及时查房掌握病情,认真查阅病历和治疗方案,指导临床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督医师修正治疗方案。凡医院检查发现以下问题时,均要与科室目标管理及管理质控分挂钩,并与科主任目标管理挂钩。

2、院感控办协同检验科每月公布抗菌药物耐药情况,为临床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3、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院感科、检验科提供的抗菌药物耐药情况,每季度对医院内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并定期公布前十位的抗菌药物。

4、医院纪委紧系监督,对违反抗菌药物使用原则的医师以及违规的药品提出处理意见。

5、临床药学负责对门诊处方、死亡病例、运行病例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存在无指征使用、与诊断不符是使用及其他违反抗菌药物使用原则的问题,每月对抗菌药物使用欠款进行统计及分析及时向医务科、主管院长汇报。

本细则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院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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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责任状

xx医院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责任状,确定各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向院长及全院职工郑重承诺下列事项:

一、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如《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积极推进科室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与公立医院改革、等级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XX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医师不得超越权限使用抗菌药物,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现象。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三、必须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及抗菌药物使用通报制度及抗菌药物使用诫勉谈话制度,对存在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现象,严加考核,整改落实,并记录在案作为职称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考核指标。

四、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和20%。

五、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六、临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凡停用、更换、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的必须在病程记录里详细记载说明,必要时要有科主任的签字。

七、将考核发现的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情况作为每月医务科医疗质量月分析记录的主要内容。

以上承诺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临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院长(签字):医师(签字):

二O一四年四月十日二O一四年四月十日

第13篇: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附件: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申请表

申请科室:申请时间:

患者姓名住院号床位号

目前诊断

使用理由(临床指征、实验室依据、其他)

1、体温: ° C,寒战(有/无)

2、白细胞计数(WBC):/L,中性粒细胞(NEUT%):%

3、院内获得性感染(是/否)

4、留置中心静脉导管(是/否),留置时间小时

5、病原学检测:(是/否),标本(未检出/检出菌)

6、药敏试验:1.未做 2.做:(相符/不相符)

7、有因素影响感染治疗的基础疾病、(是/否)天内使用过抗菌药物,药品名称

8、申请使用药品品名规格用法用量使用天数天

申请医师签名:年月日

会诊审核意见:会诊人员签名:年月日 注: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

1、请在病史中记录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与使用原因

2、请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医嘱与处方

第14篇: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推荐)

顺庆区人民医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使用抗感染药物,力争将使用率控制在50%以下。

二、严格履行抗感染药物使用申报审批手续,凡越级使用抗感染药物或联合用药,必须填写审批表,科主任批准并报药事科备案。

三、加强抗感染药物使用的组织管理,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感染药物管理和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管理。

四、成立由药剂科、感染管理科、检验科组成的临床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感染药物管理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通报相关情况,定期向全院提供院内抗生素使用情况。

五、完善抗感染药物使用的制度措施,制订适合本院实际的具体的感染药物使用范围、使用细则、考核指标、管理要求,明确抗感染药三线划分目录和三级医师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权限。建立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六、临床各级医护人员必须接受抗感染药物合理使用规范培训,并纳入继续教育学习范围。

七、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抗感染药物专家应是有经验的医师,负责指导全院抗感染药物的应用。

八、检验科和药事科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向临床医生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

九、临床医生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护士配合医生做好各种标本留取和送检工作。

顺庆区人民医院手卫生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部下发的《手卫生规范》,诊疗活动时必须认真按照“六步洗手法”清洁或消毒双手;手术人员应执行外科手消毒方法。

二、在下列情况下,医务人员应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

1、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三、当手部有血液或体液等肉眼可见污染时,应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手部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四、医务人员手被传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洗手液和流动水冲净,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五、各科室应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重点部门如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室、血透室、感染疾病科、手术室、产房、导管室、消毒供应中心、口腔科、内镜室、烧伤病房、检验科等应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配备洗手液及干手设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手术室应制定外科手消毒流程,并督促执行。

七、外科手消毒的原则,应遵循先洗手,后消毒,不同患者手术之间等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八、外科手消毒应遵循卫生部下发的《手卫生规范》注意事项及要求。

九、院感科加强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指导与监督,随时进行洗手时机的抽查,每月对手卫生一次性进行调查并总结,每季度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十、开展医务人员手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顺庆区人民医院医疗器具消毒管理制度

一、医院应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

二、医院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三、医院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四、医院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分类收集并送指定部门进行处理。

五、医院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六、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九、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顺庆区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血(体)液

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暴露是医务人员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病毒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粘膜,或者是被污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一、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用预防措施。任何医务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等),应迅速报告院感办(电话2250880)。

二、院感办应迅速了解患者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医护人员填好血(体)液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应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

三、输血科发现HIV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确诊检测,并负责及时得到确诊报告

四、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五、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六、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七、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伤。

八、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九、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十、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顺庆区人民医院治疗室的消毒隔离工作制

一、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记,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二、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无菌柜内,不得有过期物品。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三、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并用三氧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四、治疗室每日清扫、消毒一次,每周更换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

五、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一带(含皮试),用后针头、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放等应分类放置,由专职人员统一处理。

六、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浸泡在1/2~2/3处,定期更换、消毒,并注明日期。

七、一次性医疗用品按《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管理,一次性用品必须去除外包装后方可进入治疗室。

八、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酶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九、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包装严密,标示清楚,交接记录存档。

十、医护人员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第15篇: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自查报告

渭源县五竹卫生院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自查报告

根据渭源县卫生局要求,我院对我院的抗菌素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过自查小组检查后发现:

自查中好的方面:

(1)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领导小组)和并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健;

(2)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一般分别控制在10种以内; (4)医院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控制在2种以内,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控制在1—2种;

(5)医院一般不使用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注射剂型不超过2个品种;作为一所基层乡镇卫生院,不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总共不超过4个品种,不得使用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

(6)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3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100人/天以下;

(7)医院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8)医院对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使用情况规范查处率达到100%;

自查中发现的缺点: (1)广大的临床一线大夫对滥用抗菌素的危害性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

(2)经过处方抽查发现,有些医生的抗菌素的使用频率较高;

(3)某些医师的处方中出项同类抗菌素既口服,又肌注或静脉给药的现象;

(4)某些医师抗菌素联用情况较多,甚至有些上感或轻微感染情况也有抗生素联用的情况;

(5)有些医师的处方中发现有多类抗菌素联用的情况; 整改情况:

(一)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进行整改

医院在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必须按本实施方案具体目标的规定,严格控制本单位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力求使用疗效确切、价格低廉、国家基本药物之内的抗菌素。

(二)结合医师处方医嘱点评制度进行整改

医院组织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门急诊处方、住院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进行全院表扬、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3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年度内,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上报县卫生局处理,严重者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在以后的工作中持续加强规范,持续改进: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遏制细菌耐药,控制医疗费用,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医院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促进医疗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体制、机制、制度上狠下功夫,以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今后的工作用药安全、村级药房建设、零差率销售基础建设、药房管理安全水平、药品管理安全水平、医师处方用药管理、村级药房零差率销售水平等方面,发展都较滞后,为此我院特制定药房管理长效机制。

首先,着力保障药房各项任务的全面贯彻和实施。科学发展、先行先试,服务广大村民,保障村民用药安全有效为核心,大胆改革和创新药房体系机制。

其次,规范药房管理,创新管理理念。

一、建立和完善医师药品处方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药房管理制度。

三、建立处方管理制度。

四、不断入村宣传合理用药,实施药品零差价,让群众得实惠,提高群众安全用药知识。

五、做好对村卫生室药品的监管。

六、严格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严格管理村级药房的工作以及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1年6月30日

第16篇:龙廷卫生院抗菌药物整改措施

龙廷中心卫生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院对本单位抗菌药物使用数量、使用范围和占比居高不下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认真加以解决。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各临床科室、药剂科主任为组员,组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小组。

我院在抗菌药药物使用中存在以下不合理现象:

1 、抗菌药物使用率偏高,联合用药率过高。虽然我院在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下,今年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了严格控制,目前使用率有了明显下降,但仍然达到36%左右,与目前相关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2、由于缺乏病原微生物检测, 医师选用抗菌药物时,往往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3、给药方式和剂量存在问题。目前我院抗菌药物给药方式以静脉给药者比例较高为主,这说明抗菌药物给药方式存在不合理现象。在使用剂量方面存在个别大剂量、超剂量现象。

为了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有效地控制感染, 避免菌群失调及防止药物的毒副作用, 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化,提高医疗质量,降低药品不合理支出费用,制订了以下整改措施:

1、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将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 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监察、处方审核及医生使用权限;对抗菌药物的使用采取分级制度。将抗菌药物分为一般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几个等级,熟悉选用药物的适应证、抗菌活性、药动学和不良反应。

2、切实加强临床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与知识培训, 让医师掌握抗菌药物抗菌谱、适应证、禁忌证、联合使用及预防使用的指征、细菌学、药效学、药动学、药物经济学等相关知识; 建立完善的细菌耐药监测系统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网络。

3、加大对合理应用抗生素的宣传力度,及时对患者和公众进行合理用药的教育,制作宣传栏,让公众真正明白滥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的细菌耐药性的严重后果,使其懂得感冒、喉痛、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多为病毒感染,这类病应用抗菌药物治疗不仅无效,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的机会增加,以减少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

4、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新农合切实加强合理用药的考核工作。

今后,我院会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依法、合理、安全的应用抗菌药物,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新泰市龙廷中心卫生院 2013年9月22日

第17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整改措施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整改措施

2012年9月18日,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对医院抗生素应用管理进行相关督导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多处不足,医院领导接到卫生监督意见书后,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药剂科、医务科、院感科等职能部门成立整改工作组,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青岛市卫生局《2012年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青卫药政字„2012‟2号)》、黄岛区卫生局《2012年青岛市黄岛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青开卫字„2012‟43号)》等文件精神,针对上级主管部门督导意见进行调查,限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汇报如下:

一、青岛市卫生监督局提出督导意见:

(一)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设立够做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不得超出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未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调配工作;

(三)不得使用未取得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四)医疗机构必须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

(五)医疗机构内非药学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

二、医院整改措施及方案:

(一)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设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1、医院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形成院、科、个人三级负责制,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在实处。

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由院长出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由药剂科、医务科、院感科联合负责具体管理及日常监管工作。

(二)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专项培训考核,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医师不得超出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未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调剂工作。

1、医院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印发的《山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通知要求,于9月19日、20日下午,在行政四楼会议室进行“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考核。

此次培训由院医务科、药剂科、院感科主办,医院全体医师和药剂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考核大会。培训中,医院药剂科对抗生素临床应用的现状,此次培训的目的,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主要表现、危害、影响抗生素合理使用的原因以及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使用抗生素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等深入浅出的进行了剖析。

培训会后,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 2

规范化管理的闭卷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对考试不及格者和因故未参加培训考试者统一进行补考,对考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或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并全院通报,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复习补考,一直到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其处方权,切实达到卫生厅有关抗生素临床合理应用的要求。

2、调整了今后医院新晋医师及医师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授予程序,医师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主任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以文件形式通知信息科,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使用权限。

(三)开展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并分析点评结果。

1、医院抗菌药物领导小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2、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20张处方、医嘱,重点抽查外科、内科、儿科、妇产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病例。

3、根据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在院内共享信息栏进行公示。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4、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 3

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加强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

1、医院定期将通过行政总查房督查处方、医嘱权限管理,要求随机抽查处方与医嘱结果签发医师与授权管理名单保持一致≥95%,并对超规定越级使用抗菌药医师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2、加强门诊抗菌素处方管理,一是要求处方剂量:静脉应用抗生素不能超过3天量,急诊外科预防应用抗生素,每次处方口服剂量限最小包装,静脉注射限1天量,二是门急诊不得使用三线抗生素,三是对于违反规定者,按照违规处方金额罚款,四是每月公布销量前10位的抗生素品种及用量前10位的医生名单,并全院通报。

3、要求药剂科应规范调剂的工作模式,对药师未按规定审核抗菌药处方、调剂、用药交待或未对问题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科内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调剂处方,规范医师用药行为,认真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五)医院抗菌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不得从事抗菌药物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并制定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定。

1、医院抗菌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2、医院药剂科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 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 4

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3、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 35 种;同一通用名称杭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 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 1-2 种。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 (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 5 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 过 8 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 3 个品规;氟喹诺酮 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 4 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 5 个品规。

4、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应向区卫生局审核备案。

5、医院如需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单,经药剂科提出意见后,报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工作整治领导小组审议。经小组 2/3 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委员会 2/3 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剂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工作整治领导小组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获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工作整治领导小组1/2 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 6 个月内不得进入医院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6、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 5

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医院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工作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医院要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物水平,遏制细菌耐药,控制医疗费用,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医院有决心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方式方法、建立工作体系,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2012年9月23日

第18篇:抗菌药物

医院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 组

长:刘某

副院长

副组长:仇某

医务部主任

药剂科主任

员:王

护理部主任

感控科负责人

检验科主任

内科主任

神经科主任

外科主任

骨科主任

葛药剂科副主任

药剂科副主任

工作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

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

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 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

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2工作制度及监督管理机制

工作制度及监督管理机制工作制度及监督管理机制

工作制度及监督管理机制 按照工作组四条职责,全体成员相互协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

成分管工作任务。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管理部门:医务科

负 责 人: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对我院2011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

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填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表》,并按要求上报。

管理部门:药剂科

负 责 人:

三、建立完善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操作体系

我院已按要求设置感染科、临床微生物室,配备了感染专业医师,

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定期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并参与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管理部门:药剂科

负 责 人:

3开展培训时有医务科负责具体工作,负责人:丛培强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具备医师职称

的授予一线抗菌药物处方权,主治医师职称的授予二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授予三线抗菌药物处方权。

培训及考核管理部门:医务科 药剂科

负 责 人:

处方权管理部门:医务科 药剂科

负 责 人:

2、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配训

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管理部门:药学部 医务科

负 责 人:

3、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

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工作形式:由医

务科下发抗菌药物分级目录,组织各科室医师认真学习或集中学习。

负责人:科主任

药剂科、医务科对各级医师处方权限严格把关,并让每位医师明确

自己的权限。

负责人:

4、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和特殊

使用抗菌要素临床应用程序,并严格执行。

管理部门:医务科 药剂科

4负

责 人:

工作方式: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我院有严格的审批程序,

由各科主任严格把关,管理部门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履行临

床应用程序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严厉处罚。

5、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根据黑肯局卫发平【2011】94号文件严格执行抗菌药物购用管理的

相关规定。

管理部门:药剂科

负 责 人:

6、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

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

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

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工作方式:

(1) 组织全体医师学习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的合理规范,做

到人人知晓认可,并在承诺书上签字。

管理部门:医务科、感控科

负 责 人:

(2) 科主任严格把关,对本科是临床医师医嘱、病历、处方按标准

严格监管,发现违规现象,立即纠正。

(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成员,由组长组织分成内科,外科两

5组,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检查,处罚,公示和反馈。

管理部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

负 责 人:

7、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检

测,分析我院及临床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

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

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适应症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

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要及时上报院领导。

管理部门:药剂科

负 责 人:

8、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

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

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

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管理部门:检验科

负 责 人:

9、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

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对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

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

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

以及I类切口手术盒介入治疗病历。

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

对不合格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

6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

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

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管理部门:处方点评小组

负 责 人:

10、严格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

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

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

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式轻型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

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

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

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

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管理部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

负 责 人:

工作时具体分工:

长:定期组织召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会议,不知

检查工作。

副 组 长:执行组长分配的工作任务,协助组长做好相关工作。

员:完成分管工作,检查康申诉使用情况时,服从组长、副

组长工作分配,按时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

第19篇:抗菌药物

2011年开原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28号)、《2011年辽宁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011年铁岭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开原市“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三好一满意”活动、医院评价、优质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等工作为载体,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不断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认真解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

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全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三、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医院。

四、组织管理

由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成立开原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专家组。

成员: 翟文东 开原市中心医院主治药师

黄亚东 开原市中心医院主治药师

董 俊 开原市中医院药师

任 丽 开原市骨科医院主治药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落实铁岭市卫生局和我局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五、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明确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

卫生局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卫生局和医疗机构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我局将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提高指标权重。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疗机构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

2、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

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4、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

5、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等。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二级医院应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

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五)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1、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2、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3、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要向卫生局备案。

4、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经备案的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向市级卫生局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市卫生局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5、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

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六)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有条件的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二级医院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

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向全国、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全省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2011年底前医疗机构要完成对执业医师和药师的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将培训和考核内容全部备案。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2、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3、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

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一)全市二级医院全部纳入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全市二级医院均纳入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并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互联互通,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和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十二)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测情况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十三)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卫生局将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并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局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1年8月)。市卫生局制定《2011年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对全市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9月)。医疗机构根据卫生局工作安排,认真开展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各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报告和自查整改报告于9月30日前报我局医政股。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10月)。

1、专项检查。卫生局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结合医院评价、大型医院巡查、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对本市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2、重点抽查。卫生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3、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四)总结交流阶段(2011年11-12月)。2011年10月底

前,各二级医院将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卫生局。卫生局根据督导结果和各医疗机构总结报告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研究部署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指导有关科室和医务人员落实各项活动内容。要结合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通过“突出重点、集中治理”达到“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目的。各医疗机构在工作过程中要重点抓好督导检查,加大奖惩力度。要对

照铁岭市卫生局和我局的工作方案,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标准,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将检查结果与医院评价、医师定期考核、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工作紧密挂钩,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医疗机构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第20篇:抗菌药物

2011年灵武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地通知》(宁卫医政„2011‟190号)和《银川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自2011年至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以法律法规为武器,检查处罚为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安全使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

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活动目标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每100张处方中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比例≤30%。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二级医院≤55%,中医医院≤60%,妇幼保健所≤40%。清洁手术伤口感染率二级医院≤0.5%,医院感染率二级医院≤8%。

四、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五、组织管理

卫生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督促本辖区医疗机构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各医疗机构负责落实卫生局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制定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

第一责任人。

为切实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专项政治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国柱 副组长:马少华

成 员:胡学清 刘东鹏 朱继文

张向东 张卫东 马彦成 尤勇生 高 飞 李文忠 朱红军 黎 春 杨德生 杨 勇 刘 军 徐晓薇

侯占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政科,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副局长马少华兼任,副主任曾少云。

六、主要措施

(一)明确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纳入医院的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与科室挂钩,与个人挂钩,奖罚分明。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参与考核管理。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2、市卫生局与辖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将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医院评审、评价,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3、医院成立药事委员会,院长为委员会主任委员,全面负责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医院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为药事委员会成员。组织成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小组内可视情况派驻检验科人员,以协助工作。

4、药事委员会根据医院内抗感染药物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药剂科负责抗感染药物应用管理,定期总结、分析和通报其应用情况;医务科负责督导、指导医护人员执行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相关制度,协助组织医务人员的相关培训,参与检查和考核。感染管理科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参与监督实施,负责相关内容的培训,定期乡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提供院内感染的相关信息;护理部协助组织培训,督促、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检验科负责全院微生物检测,开展病原的体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检测,定期总结分析,向药事委员会反馈,并向全院公布。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和公示。

1、医疗机构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

例等情况。

2、临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现状的收集,并协助抗感染药物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进行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调查、药敏调查、联合用药情况的汇总,药效调查,感染现状的调查及信息反馈。

3、卫生局将医疗机构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对医院监督管理内容,定期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情况。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

1、市级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

2、检验科负责全院微生物检测,开展病原的体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检测,定期总结分析,向药事委员会反馈,并向全院公布。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2、医疗机构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将常用抗感染药物划分成

一、

二、三线。住院医师处方权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

二、三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

一、

二、三线

药物。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

二、三线抗生素,但需包医务科备案。

(五)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1、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要向卫生局医政科上报备案。

2、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的,应向卫生厅药械处提出申请,详细说明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及理由,经备案审核同意后采购使用。

3、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六)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1、药事委员会根据医院内抗感染药物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负责抗感染药物应用管理,定期总结、分析和通报其应用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证。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要注意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

1、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有条件的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

2、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1、二级以上医院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向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2、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每年1-4次对感染病人的分布、病种、药敏、耐药菌株、院内感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全院通报。定期对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对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做出对抗感染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

(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

医疗机构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临床医师必须接受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住院医师在5年内规范化培训中要增加抗感染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内容;主治医师及其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并记继续教育学分。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

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2、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3、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一)建立市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卫生局依托自治区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自治区细菌耐药监测网,定期公布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和指导本辖区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十二)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1、卫生局根据监测情况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2、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办公室和各医疗机构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办公室或医疗单位视情形依法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联系上及卫生行政部门吊

销《执业医师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联合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等科室,医疗机构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不合理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局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办公室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七、活动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医疗机构根据卫生局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

1.专项检查。各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局统一部署和统一要求,结合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于10月中、下旬组织对全区专项督导检查。

2.重点抽查。市卫生局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3.卫生局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三)总结交流:

2011年11月底前,各医疗机构将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卫生局。卫生局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并上报卫生厅,部署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的重要措施。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医疗机构根据本方案,制定本院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医疗机构要结合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医疗机构要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机构自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抗菌药物使用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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