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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临聘人员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28 07:39:02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提高临聘人员整改措施

篇一:招聘问题及整改措施日期: 篇二:为民服务作风提升整改措施 为民服务作风提升整改措施

根据中心作风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工作,我认真梳理,深入剖析,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工作态度,激发工作动力;学习先进,以先进为榜样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学习业务知识,经常给自己充电,将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活学活用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亲民、爱民之心。工作中,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与办事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让我的行为时时刻刻,方方面面接受群众的监督。要经常听取办事群众的建议,尤其要本着着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态度仔细聆听、认真对待,努力研究和探索解决方案,使窗口工作更加便民、利民。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始终保持窗口工作人员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热情服务群众,力争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形象。始终遵循“公开、效能、廉洁、便民”的服务宗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五、定期开展自我批评。阶段性地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渐。总之,我将抓住这次“作风提升月”活动的机遇,严格按照中心要求,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帮助下,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使自己在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纪律表现上都有明显进步,努力发挥好窗口工作人员的作用,为实现“和谐卫生服务”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篇三:进一步提高执行力个人整改措施 进一步提高执行力个人整改措施

2月23日至25日,我参加了纪委监察局开展的“进一步提高执行力”集中封闭研讨活动,认真的学习了《让西部新城在科学发展中崛起》、《打造实力、活力、竞争力干部队伍》、《提高执行力》、《把信送给加西亚》等教材,并进行了深入的研讨。通过学习研讨我充分的认识到提高执行力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同时,对照上级的要求和标准,我对自身思想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找和剖析,并制定整改措施,以切实提升素质,提高执行力。

一、存在的问题

1、政治、业务学习还不够深。由于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的工作,自觉主动地挤时间学习不够,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有时看文件也是看看大标题,在学习上搞实用主义,结果对理论上、制度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

2、工作上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工作创新不够。无论在工作思路、还是在形式、内容方面没有创新精神,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不善于创新。

3、缺乏上进心,缺乏唯先必争、唯旗必夺的精神。在工作标准上有时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有时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于应付本职,只求完成任务,不求精益求精;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创新的思维不活,对工作谋划不深。

二、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

1、思想上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没有把业务理论学习上升到应有的高度,同时时间观念不强,过分强调忙,没有把点点滴滴的零星时间利用起来。特别是随着工作年限增长也产生了一些惰性,存在进取不足。导致综合素质提高不快,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弱化。

2、学习文件不仔细,理解上级工作意图不准确。对上级的文件、制度的阅读不细,理解不透,研究不深,无意中造成执行上的偏差,工作上的不到位。

3、没有用高标准、严要求来时时约束自己。工作中总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不错了,对工作的改进动力不足。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只有理论上的坚定与清醒,才能有政治上的坚定与清醒,作为职能室负责人,必须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理论、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指导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自己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2、抓住进一步提高执行力主题教育的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切实通过这次活动使自己思想上能有大的提高,作风能有大的转变,执行力上有更大的增强,向先进典型和先模人物看齐,工作上不讲价钱,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把上级的工作意图和工作目标执行到位。

3、增强创新意识,工作争强当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敢于碰硬,工作中勤于思考,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兢兢业业,扎实工作。

通过这次活动,今后我应当经常扪心自问:我的目标、任务、计划该如何执行、执行得怎么样?上级的指令我执行得怎么样?制度、规程、标准我执行得怎么样?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在影响我的执行力?用什么方法和措施解决这些问题,进而提高执行力?通过经常的自省自问,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提高自己的执行力,更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0年2月25日

推荐第2篇:临聘人员合同书

编号:

聘用临时用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陆良县马街镇黄官营学校

性质: 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 曾冲平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陆良县马街镇黄官营学校制

二〇 年 月

聘 用 合 同 书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陆良县马街镇黄官营学校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陆良县财政局、劳动局、教育局联发《关于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马街中心学校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担任职务 。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合同中约定解除时间或聘用时间到期,此合同自然终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有权约束乙方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奖励、处分、经济处罚、解聘。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本单位内不同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安排和调遣。如若甲方安排的工作与本单位无关,须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以拒绝。

(二)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与其他职工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参加本校的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与其他职工相同的政治荣誉和政治待遇(评选先进,模范等)。

3、甲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乙方有向甲方辞聘的权利。

(三)甲方义务

1、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工作、学校规章制度等进行教育、培训、考核与管理。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应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住房除外)。

(四)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工作调配。

2、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3、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 日工作制,每日的工作时间根据岗位特点和岗位工作任务定。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要提前通知乙方。

(二)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方聘任期内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 元(大写: ),因学校工作需要,需要续聘,乙方则享受聘任前一个月(每年的2月和8月)的工资,新聘任员工不享受此条款。

(三)福利待遇与单位在职职工等同。

五、违反劳动合同承担的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并处于罚款1000元,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

2 担应负的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给双方带来损害的,违约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聘用劳动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辞聘、续订及终止

(一)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被证明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一次,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6、乙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7、工作态度差,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无故缺席、矿工3次以上者;

8、乙方患病请假超过20天、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乙双方协商;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0、甲方经营发生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依据以上(2)(3)(4)(5)(6)(7)(8)(9)解除合同时,甲方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四)乙方在聘任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确因某种原因需辞聘,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方可办理辞聘手续。

(五) 本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续签合同者,需在期满前15日内办理好续签手续,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能够担任相应的聘用岗位的能力。

2、年龄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

3、乙方因失职、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造成安全事故、被盗、社会纠纷等,给学校造成损失者,其赔偿及所承担的责任与甲方在职人员同样对待,必要时甲方可单方面解聘并诉诸法律。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陆良县马街镇黄官营学校 乙方(被聘用者):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临聘人员承诺

临聘人员承诺书

本人进入城关小学后,成为该学校临聘人员,现就本人有关社保合疗购买事宜做出如下承诺和要求(申请和承诺):

一、本人作为学校临聘人员,本人确定自己身体健康,自愿要求学校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该社会保险(五险)。

二、本人承诺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五险)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学校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学校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人承诺在与学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以后,我均不会就社会保险问题以任何方式对学校提出任何要求,个人出门安全与单位无关,也不会通过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实施对学校不利的行为。

四、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本人签字:

推荐第4篇:临聘人员协议书

临聘人员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

现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聘任乙方:————担任小沙坪小学教师。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聘期:聘期为5个月,从2012年2月2日起至2012年7

月2日止。

二、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1.根据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

理。

2.支付乙方工资和福利,半年工资和福利的合计金额

不低于叁仟元整。

3.支付乙方贰仟元的养老保险金,由乙方自行购买。乙方: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解聘:1.聘任期满,甲方解聘乙方,并终止协议。

四、协议签订后,甲方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协议。

五、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依法按责任大小

赔偿造成的损失或追究有关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推荐第5篇:临聘人员管理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处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与管理,依法保障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处办公室具体负责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解聘、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核发、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用人科室负责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

第三条 临时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第四条 聘用一般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由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用临时人员申请,此申请内容应包含聘用的岗位、人数、要求及选聘形式等,并经处务会审定通过。

2、组织招聘。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荐或公开招聘工作,并会同用人科室对被推荐人员或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人选。由办公室会同用人科室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聘用人选,报处务会审定。

4、签订合同。由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第五条 合同期间违反下列条款解除其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散布有损本单位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上访等活动的;

5、不遵守劳动纪律,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早退五次及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十次及以上以上的;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矿工5天及以上的;

6、非正常原因,合同期内连续十五天或者累计二十五天以上不 1

能工作的;

7、一年内,工作中经查实因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受投诉3次以上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六条 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款: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临时聘用人员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临时聘用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机构改革或人事制度改革,需要清退临时聘用人员时;

5、合同规定的劳动任务已完成,不需要继续聘用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解除、终止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的手续办理:

1、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科室提出,办公室依法办理手续。办公室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解除合同人员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2、终止劳动合同由办公室按合同约定提出并依法办理手续。

3、办公室在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临时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科室要负责督促临时聘用人员办理财物、资料、工作的交接手续;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办公室在接到用人科室财物、资料、工作的交接手续后一并按时办理支付。

第八条 本办法由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

推荐第6篇:临聘人员合同书

临聘人员合同书

聘用单位(甲方)名称:

受聘人员(乙方)姓名:

因学校编制人数不够,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特制定此合同:

一、工作内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愿意担任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岗位工作,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包括宿舍安全管理,楼梯清扫,宿舍消毒等临时工作。

二、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2013年9月1日起生效,有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工作纪律:甲方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规和人事政策规定,乙方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必须坚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四、

五、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500.00元整。每期按照5个月的劳动劳动安全: 时间计算。全学年共计支付10个月的工资。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安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务知识,安全卫生等方面基本知识教育,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必须注意安全工作,确保劳动安全。

六、养老保险级医疗保险:

乙方自愿选择一下第( )种方式办理相关的手续或领取有关费用,乙方今后不能就养老保险事项与甲方有纠纷: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乙方同一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2、乙方自己已经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甲方对乙方的票据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报销。

3、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请,由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该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所有费用发给乙方,乙方自行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七、变更、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条件

1、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要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聘期内部履行合同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旷工或五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为批准甲方的临时聘用人员编制。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1)聘用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允许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和争议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给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额经双方约定为:5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按照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按有关规定,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生气仲裁。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章:

2013年8月28日

推荐第7篇:临聘人员劳动合同

临聘人员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的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乙方(签字)年 月 日 - 1 -

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乙方性别联系电话户籍类型(城镇、农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

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第五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

- 2 -

按下列第项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乙方执行计时工资,月工资为元,其支付项目为,或按执行。乙方的工资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具体的办法为。

乙方在试用期月的工资为元。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为。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工资标准;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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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

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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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1、本制度所指临聘人员为在机关工作6个月以上的非机关正式干部职工,不含挂职、借调、实习人员。

2、临聘人员的使用按照“用人单位申请、编制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的程序进行办理。

3、根据市编办核准的临聘人员编制数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并按年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式四份,本人、用人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各执一份。

4、根据市编办、市人社局的审核标准确定临聘人员的编制数和工资标准,临聘人员不享受机关福利。

5、临聘人员的聘用由组织部负责审核,其工资、社保及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6、临聘人员的年终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对考核合格并表现突出的,可在年终由办公室发放相应奖金。

7、临聘人员必须服从机关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如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或人为因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者,机关可予以辞退。

推荐第9篇: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

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标准的管理办法

为统一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按照“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本局实际,经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望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管理办法适用于正式签定劳动合同的临聘人员

二、工资结构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不得高于800.00元。

2、电话费:每人每月50.00元(驾驶人员每人每月150元)

3、驾驶员年终安全奖:每人每月50.00元(全年600.00元),年终未发生安全事故则一次性领取。

4、业务奖:驾驶员按车公里计算,每公里0.15元。打字、信息员按照驾驶员行车公里补贴的平均数领取,保安人员按照驾驶员行车公里补贴平均数的60%领取。

5、劳保费: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

6、降温费:每人每年400.00元。

7、烤火费:每人每年400.00元。

8、节日费:春节、国庆节慰问金500.00元;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元旦节慰问金:200.00元;

生日费:200.00元。

9、旅差费:市内出差不予报销,市外出差按相关规定执行。

10、年终目标考核奖:按在职工人的50%发放。

11、其他费用:保险费、加班费和在休假范围内当年未休假的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仅供内部使用,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从二○○九年八月一日起执行,时间暂定一年(至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二○○九年八月一日

推荐第10篇:食堂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xxxxxxx中学校

食堂临聘人员招聘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食堂临聘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保障学校与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食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聘用原则

第二条 坚持“精简节约、按需设岗”的原则。 第三条 坚持“规范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章 聘用条件

第五条 食堂临聘人员初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女不超过42岁,男不超过50岁, 以本人的身份证为准。

(二)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愿意为师生服务。

(三)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并能提供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

(四)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及以上,且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和服务能力。

1 第四章 聘用程序

第六条 学校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精简节约、按需设岗”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讨论通过。

第七条 学校行政办公室向上级请示报告,批准同意后再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第八条 凡符合食堂临聘人员基本条件的,请到来凤中学行政办公楼总务处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带上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及近期1寸彩色照片一张。

第九条 学校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报名情况,采取开招聘工作现场会等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临聘人员初选名单,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通过,并在学校公示3天。

第十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临聘人员招聘小组安排初选人员到来凤卫生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再安排到食堂考察试用1月。

第十一条 考察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章 考核与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临聘人员实行规范管理。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或与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按照“规范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学校总务处负责食堂临聘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2 加强对食堂临聘人员的管理,定期对食堂临聘人员进行考核。食堂临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食堂操作规范,出现违纪违规现象,除了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考核,情节严重的可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临聘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1、临聘人员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并经相关人员批准方可离岗。如有特别重大情况不能现场请假的,必须在事后凭相关证明材料补齐请假手续。请病假需出具县级医院证明。不假离岗半天及以上,一律以旷工论处。请假要填写书面假条并交到食堂厨师长处,食堂监管员每月将请假情况汇总作为考核依据。请假半天以内由食堂厨师长批准并报监管员备案,1-3天报监管员批准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3天以上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并报学校临聘人员招聘小组备案。病假3天(含3天)以内,扣减请假期间的考核;病假3天以上,1月以内,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当月工资和考核;病假1月以上,予以辞退。事假3天(含3天)以内,扣减请假期间的工资和考核;事假3天以上,15天以内,扣除当月考核,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当月工资;事假15天以上,予以辞退。

2、上班期间迟到、早退的扣10元/人次,私自离岗外出的扣30元/人次。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外出3次及以上

3 (合并计算)扣除当月考核。

3、旷工0.5天,扣除当天工资及考核。旷工1天,扣除当天工资外,扣除当月全部考核。

(二)学校食堂组织对临聘人员思想、纪律、安全生产教育与技能培训等会议,临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迟到、早退的扣5元/人次,无故不参加的扣30元/人次。以上行为出现3次及以上(合并计算)扣除当月考核。

(三)临聘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及岗位调整,落实岗位职责。如有意见,应先服从,然后按程序反映。不服从工作安排, 扣20元/人次。岗位调整后,不到新岗位上班的,食堂不再安排其他岗位,并视为旷工处理。

(四)临聘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手机、长时间打接电话(3分钟以上)、与无关人员较长时间闲聊等,如有发现扣5元/人次。在校园内上下班途中(尤其是早晨上班、晚上加班下班)及上班过程中大声喧哗,影响师生休息的,扣20元/人次。

(五)临聘人员上班期间“工作服、帽、围裙,一次性口罩、手套,工号”等要穿戴整齐。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帽围裙。上班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穿拖鞋,上岗前和便后必须洗手,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域和食堂大厅吸烟。违者扣10元/人次。

(六)临聘人员要爱护公共财物,管好用好食堂内的食

4 材, 管好用好食堂内的用具及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浪费食材,一经查实, 扣10元/人次,并照价赔偿。私自将食堂的食材和用具带离食堂,扣30元/人次,并原物归还(否则照价赔偿);态度恶劣的,扣除当月考核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做好加工机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厨师长和食堂监管员。无意损坏或丢失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或丢失公物,照价赔偿外扣20元/人次。不按要求使用水电气闸阀,未产生后果的,扣10元/人次;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除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外,扣除当月考核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七)临聘人员要严格遵守食堂操作规范,遵守各功能间卫生安全制度。

1、各功能间的门要做好关锁,纱窗门要关好。违者扣10元/人次。

2、食品生熟未分开,成品与半成品未分开,食材混放(如:肉食及蔬菜未分开等),盛放食品上盆压下盆,应去除的包装物未彻底清除,调料使用后未遮盖,冰柜食品未用食品包装袋包装。违者扣10元/人次。

3、刀具、菜墩、毛巾抹布、拖把、扫把、衣物等物品未按规定搁放,垃圾桶、潲水桶未及时加盖。违者扣10元/人次。

3、应该先浸泡后淘洗的蔬菜,没有按要求执行;择菜

5 未将杂质除净;肉食品、蔬菜切配不规范。违者扣10元/人次。

4、饭菜未做熟,扣100元/人次;米饭煮熟的程度不适当,扣50元/人次;馒头未发泡,包子馅口味差,油炸食品太焦,扣20元/人次。出现饭菜不够又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学生未能就餐,相关食堂的工人扣20元/人次。

5、提前炒菜;售卖前米饭未遮盖,售饭台纱窗未关好;不按要求售卖(提前打饭、打坨坨饭、饭菜打得太多或太少等)。违者扣10元/人次。售卖时与师生发生矛盾纠纷,情节较轻的扣20元/人次,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除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外,扣除当月考核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6、售饭时收取现金、打人情饭等影响食堂利益的,扣除当月考核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7、食材和调味品过量领用储存在操作间内;泡菜坛管理不规范;添加剂使用管理、记录不规范;留样管理、记录不规范;洗消未按流程操作;消毒记录不规范。违者扣10元/人次。

8、饭菜内有异物的实行倒查追责制,未造成影响的扣10元/人次;造成影响或浪费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9、因违规操作,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损失重大及

6 影响恶劣的,除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外,扣除当月考核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八)临聘人员要按照分工和安排,做好食堂各功能间的清理维护,确保卫生达标。加工机具、菜墩、毛巾抹布,冰柜、灶台、调料台、售饭台、红白案台、搁物架、菜架、蒸饭柜、蒸饭盘、蒸格、餐具、食物容器、餐桌、清洗池,门窗、地板、瓷砖、走廊、梯步、天花板等洗、抹、扫、拖不彻底。凡检查不符合要求者,扣10元/人次。

(九)临聘人员要相互礼让、团结互助。无事起哄、不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扣10元/人次;造谣生事影响团结的扣50元/人次;上班期间吵架的扣50元/人次;动手打架的扣200元/人次,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当事人,除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外,扣除当月考核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十)厨师长、组长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同等岗位的员工,根据其工作态度和效果,组长按50—150元对其考核,厨师长按150—300元对其考核。组长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按员工扣款的1/2扣除组长的管理津贴,直至扣完为止。厨师长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按组长扣款的1/2扣除厨师长的考核,直至扣完为止。食堂员工出现违反食堂相关规定及工作失误,组长隐瞒不报,直接扣除组长当月全部管理津贴;厨师长隐瞒不报,直接扣除厨师长

7 当月全部考核。

(十一)各级监管部门常规检查和临时性检查,发现不按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人的扣款标准:食堂自查5元/人次,总务处检查10元/人次,校级检查查20元/人次,区、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检查50元/人次,市级及以上部门检查100元/人次,被上级及有关部门通报200元/人次。

第六章 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前款已做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临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填写《(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书)》,如果属本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临聘人员自己负责。

第十五条 临聘人员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必须提前1月向厨师长递交书面申请,并由食堂监管员报学校总务处备案,学校招聘工作小组最迟在1月之内批准并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辞职手续。

第十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与临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一)临聘人员的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临聘人员的身体不适宜继续从事工作的,如患传染病等。

(三)临聘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并造成一定影响,但又够不上开除的。

第十七条 临聘人员未经许可就离开岗位1天以上的视

8 为自动离职。

第十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一)临聘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临聘人员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三)临聘人员1个月内出现旷工累计2天及以上的。第七章 待遇

第十九条 食堂临聘人员实行不定时工资制,按工作性质、工作情况计发工资和考核,试用期间自动离职不发考核。工作时间满月的按月计发工资和考核,工作时间不满月的按工作天数计发工资和考核。待工期满返校上班,该学期满发放待工期间的生活费(待工时间整月的,按乙方当年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生活费,不满月的按当年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日平均数乘以实际待工天数计发生活费),该学期未满的按月折算(依照劳动合同约定解聘的除外)。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的,按工作内容和时长计发值班补助。满一年继续工作的计发工龄工资。食堂临聘人员的工资一般在每月的25日核算,临聘人员因自动离职、开除,扣除当月全部考核。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学校按国家相关规定为临聘人员缴纳“五险”单位承担部分,临聘人员自己缴纳“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在工资里代扣代缴)。

第八章 其他

9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xxxxxxx中学校

二〇一八年一月

10

第11篇:临聘人员薪酬待遇

临聘人员条件及薪酬待遇

共性条件

1.身体健康(二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2.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认同医院文化和发展理念,知荣辱、共进退,讲政治、守规矩;

4.懂感恩、明事理,能够做到尊敬领导、老师,团结同事,有很强的团队意识;

5.注重仪容仪表,塑造“白衣天使”形象,能做到规范的服务礼仪,具备很高的沟通技巧,架起医患沟通的连心桥;

6.以医疗技术为核心,以病人满意度为标准,有很强的服务意识,以优质服务塑造医院社会形象;7.熟练掌握“三基三严”能胜任岗位工作; 8.遵守院纪院规,服从管理;

9.有职业荣辱观,对工作有激情、有干劲,能吃苦耐劳;

一、护士聘用条件及待遇

具备条件

1.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身高158cm以上,仪容仪表端庄;待遇

1.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1300元,试用期合格后双向选择,在确定要至少在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执业注册到医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五险待遇,工资待遇根据自己的学历、职称匹配院内同岗位、同学历职称临聘人员待遇,同时享受院内绩效工资待遇,享受年终临聘人员目标奖,其他节假日及加班补助按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二、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临床、医技科室聘用条件及待遇 具备条件

1.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还未考取执业资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1300元,试用期合格后双向选择,在确定要至少在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基本工资1500元,同时享受院内绩效工资待遇,享受年终临聘人员目标奖,其他节假日及加班补助按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2.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执业资质,试用期合格后双向选择,在确定要至少在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执业注册到医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五险待遇,工资待遇根据自己的学历、职称匹配院内同岗位、同学历职称临聘人员待遇,同时享受院内绩效工资待遇,享受年终临聘人员目标奖,其他节假日及加班补助按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第12篇:临聘人员解聘协议书

临聘人员解聘协议书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因管理需要,原来的宿舍管理员、门卫于2018年8月31日停止聘用。

二、解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该员工解聘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以及聘用年限决定。

三、解聘人员得到经济补偿后,所有经济责任及其他与学校无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2018年8月31日

第13篇:工程项目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防范劳动争议风险,建立临聘人员晋升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临聘人员是指公司内部(特指各项目部或分支机构)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而聘用从事公司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工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临聘人员的主要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施工员、资料员、仓库管理员等一线岗位。

第二章临聘人员的招聘

(一)、临聘人员聘用流程:

1、因工程项目需要,确需补充人员的,应遵循首先考虑内部调剂,其次招聘正式员工,再次招聘临时人员的顺序和精简、成本控制、严格把关的原则。

2、临聘人员招聘由项目部(分支机构)提出需求计划,并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方可招聘。项目部(分支机构)不可擅自聘用临聘人员。

3、临聘人员需求计划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及项目部(分支机构)共同完成临聘人员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项目(分支机构)任务量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确定。

4、临聘人员招聘到位后,由人力资源部与临聘人员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临聘人员聘用的基本条件:

1、认同公司文化理念,具备良好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能完成该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

3、健康状况良好,能达到岗位所需的体力要求;

4、勤勉敬业、积极向上,具备较高职业素养。

5、无任何经济遗留问题,无任何法律遗留问题。

第三章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操作规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二)、临聘人员除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外,还应受项目部(分支机构)相应管理体制约束,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应加强对临聘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如因培训和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临聘人员工作中如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章临聘人员的薪酬待遇

(一)、临聘人员的待遇由项目部(分支机构)根据本人能力、岗位特点,结合市场行情提出初步意见,经工程部(分支机构)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确定,薪资计算和支付方式应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临聘人员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补助、绩效奖金构成,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二)、临聘人员享受公司相关福利待遇,如:节日礼品、体检经费(需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等福利,不享受五险一金、年终奖、带薪年假、专项补贴、公司常规性年度调整薪资等待遇。

(三)、因薪资中的综合补助部分已包括通讯、午餐、房租、车费等各项补助费用,故公司不再承担临聘人员的住宿等费用。考虑到外地来渝人员不熟悉重庆本地情况,公司宿舍可供过渡住宿,住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具体执行参照《宿舍管理规定》。

第五章临聘人员的续聘、转正与解聘

(一)、项目完工前一个月,由项目经理组织对临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劳动纪律等,具体考核指标见《异动评核表》,考核结果作为解聘、续聘和转正的依据。

(二)、临聘人员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三)、临聘人员如需续聘,由该临聘人员的直属上级根据对临聘人员的考核结果和工程项目需要,在项目完工前半个月提出,经工程部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向人力资源部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续聘,并按前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临聘人员的转正由项目部根据项目实施考核结果,经本人申请或在征求本人意见后提出,经工程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在不突破部门的岗位设置和编制规定的前提下,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按公司员工招聘的规定进行,并按员工录用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办理入职手续,其本企业工龄自正式入职之日起计算。

临聘人员转正的基本条件:

1、认同公司文化,符合公司用人理念,

2、符合拟从事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和较高职业素养;

4、在作为临聘人员期间,至少参与完成过一个完整的项目。

(五)、临聘人员转正后,其待遇经人力资源部与本人沟通后,按照所在岗位的标准执行,特殊情况按程序报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或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六)、临聘人员转正后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日常管理按公司正式员工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临聘人员的培训

临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由公司参照正式员工相关培训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安排参加脱产形式的外派培训或带薪培训。如确因工作需要参加培训的,必须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临聘人员辞职或因违反国家法律及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14篇: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0705

**镇〔2011〕号

关于印发《****镇机关临聘人员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镇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镇委员会

2011年6月6日

****镇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镇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聘人员主要指:镇机关聘用人员,从村、社区借调到机关工作的聘用人员,不包括村社区干部及由镇招考的村、社区聘用人员。

第三条镇机关临聘人员的录用、待遇、考核、合同解除、交流等事项除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办法办理。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

(三)从事技术性工种,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书或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五条实行临时用工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各部门聘用人员,坚持从严从紧控制,各部门用人计划原则上需提前一个月报镇组织部门。

第六条经镇党委同意,镇组织部门根据用工计划和岗位需要,会同镇纪委及相关部门负责招聘程序制定,通过公开、公

正、公平的方法进行招录。对特殊岗位临聘人员,由镇党委组织部门制定具体方案,予以研究。

第三章录用

第七条新招录人员采用“逢进必考”的方式,原则上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第八条新进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试用期为三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十条凡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用: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不拥护、不执行,甚至抵触对抗的;不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触犯刑律条规或正在司法部门接受调查的。

3、近五年内曾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政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组织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较坏影响的。

5、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一条临聘人员工资按照镇统一制定的镇机关临聘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按薪酬标准的80%执行。

第十二条对正式录用的临聘人员,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保险,单位和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比例执行。

第十三条特殊人才的工资待遇,实行“一事一议”,以镇党委通过意见为准。

第五章管理

第十四条 临聘人员在合同期内,由镇组织部门和具体工作部门共同管理。

第十五条 临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义务。用人单位负责对临聘人员进行思想、纪律、安全教育培训,重视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考核

第十六条各主管部门根据临聘人员岗位特点和工作目标,制订考核办法,报镇党委审定。

第十七条考核工作在每年末由镇组织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镇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况的,应作为考核不称职:

1、工作完成不力,影响到全局工作的。

2、旷工或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7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

3、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较大损失,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章合同解除

第十九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解除合同:

1、考核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出现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中应予解除合同的情况的。

4、组织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较坏影响的。

5、本人辞职的。

第二十条因上级要求或所在部门机构变动调整,需要解聘临聘人员的,应予解除合同。

第八章交流

第二十一条镇机关临聘人员实行不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对因工作需要或不适宜在原岗位工作的工作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向镇组织部门提出,镇党委研究后安排交流轮岗。

第二十二条交流对象必须自觉服从交流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给予直接解聘。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要严格控制编制,具体由各主管部门确定,报镇党委审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镇组织办商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15篇:临聘人员考核细则(版)

司机考核细则

司机此次根据工作年限可以提高一档工资,但应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涨幅工资,条件是工作满两年,没有发生车辆事故,可以涨幅基本工资。另外一部分是绩效工资,应根据绩效打分排序涨幅,绩效可以按照以下几项进行打分

1) 司机在场外行驶有无交通和违规。一次扣1分 2) 司机有无违反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一次扣2分 3) 司机对车辆保管和维修是否认真。月度评价1-2分 4) 司机对车辆的卫生是否合格。一次不合格扣1分 5) 车辆工具及医药包保管是否合格,一次不合格扣1分

6) 司机每月行驶的公里数第一名不扣分,第二名第三名扣1分,第四名和第五名扣2分。

7) 车辆派工单数量,第一名不扣分,第二名第三名扣1分,第四名和第五名扣2分。

8) 司机每月的表格填写是否合格,不合格扣1分。

9) 司机在场内的表现,按照表现情况打分,全员打分,第一名不扣分,第二名第三名扣1分,第四名和第五名扣2分

食堂和保洁人员考核细则

1、食物清洗是否合格,一次不合格扣1分.

2、食堂卫生,不合格扣2分。

3、食物中毒,扣5分。

4、食物浪费扣1分。

5、员工评价打分2分。

6、保洁卫生情况,一次不合格扣减1分。

7、客房清理不及时扣1分

第16篇:群众代表、临聘人员座谈会

地税局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群众代表、临聘人员座谈会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地税局于2014年3月20日上午,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临聘人员座谈会。听取群众代表和临聘人员代表对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局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群众代表,临聘人员代表,共计20余人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副局长------同志主持。

与会同志纷纷发言畅谈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感想,大家一致认为: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意深远、深得民心、群众衷心拥护,自党中央很有针对性地提出“反四风”、解决“为民务实清廉”的问题,贯彻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的总要求后,社会政治面貌得到极大改善。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仅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更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能够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凝聚强大的力量。地税部门开展群教活动的核心思想就是要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的问题。部分同志还着重就干部队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特别是在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诚布公地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局领导认真听取同志们的发言,不时地与各同志互动交流。

------局长表示:同志们真心实意地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发人深省,部分问题必须尽快有效妥善解决。这也对我们开展好活动和下一步的工作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受益匪浅。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归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方案,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做好地税局的各项工作,离不开广大基层群众的付出和支持。感谢各位同志一如既往的积极工作、稳扎稳打,为------地税事业添砖加瓦、群策群力。

第17篇: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本着“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签定劳动合同,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纳入考核范围的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综合治理巡防大队另行考核。

二、考核周期

季度绩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结果为绩效考核奖励发放的最终依据。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季度绩效考核

1、考核测评

(1)考核内容:由所在科室全体人员对各科室临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测评,其中,德与廉各占10%,能占20%,勤、绩占各30% (2)考核部门:本项考核由临聘人员所在的科室负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每季度考核一次。

(3)考核测评等次:好、较好、一般、差,评价不得出现一致性,出现一致性、空白项的、应评未评的,该测评表作弃权处理,各人的加权平均分母按部门实际人数确定。

(4)考核权重: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权重占30%;科长、副科长考核权重占40%;其他人员考核权重占30%。

2.加扣分:在季度考核测评总分外加扣分,没有上级条线考核的(含加扣分项),取街道临聘人员加扣分的平均分。

(1)加分:

A.表彰奖励类加分:获得区级市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获得大江东管委会部门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获得街道表彰奖励或在街道全体会议上点名肯定表扬的,所涉临聘人员加3分。

B.创新经验类加分:某项工作措施创新或经验做法,在市级及以上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含交流发言)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在大江东管委会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

C.其他事项加分(此项最高加10分) 对A-B项加分项目不能纳入,但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大,为街道争光添彩的事项,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认定,对涉及该项工作的临聘人员给予每件次加1-5分。

E.计分方式

同一事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奖项加分; (2)扣分:在季度考核测评总分之外扣减。

A.通报批评类扣分:被区级市级部门及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所涉临聘人员扣10分;被大江东管委会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所涉临聘人员各扣5分;被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通报批评的,所涉临聘人员扣3分。

B.媒体曝光类扣分: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被市级媒体负面曝光的,所涉临聘人员扣10分;被大江东管委会媒体负面曝光的,所涉临聘人员扣5分。

C.出勤类扣分:当事人无故缺席学习一次扣2分,无故上班不签到的一次扣1分;未凡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每一天扣5分。

D.其他事项扣分:在A-C项扣分项目中不能纳入,但因工作不力,业绩较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事项,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认定,对涉及该项工作的临聘人员酌情给予每件次扣1-5分。

4.否决性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季度绩效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1)作风散漫,纪律松懈,季度内累计无故不签到在5次及以上的; (2)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不能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的,被投诉2次及以上且情况属实的。

(4)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经查证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 (6)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二)年度考核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季度绩效考核占80分,年终民主测评考核占20分。

1.季度绩效考核(占80%)

年底根据每季度的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考核。 2.民主测评考核(占20%),年底由考核办组织以下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1)街道党政班子领导考核权重占30%; (2)科长、副科长考核权重占40%;

(3)其他人员、村三委负责人考核权重占30%;

3.加扣分:在季度绩效考核总分外加扣分,没有上级条线考核的,个人加扣分取街道临聘人员加扣分的平均值。

(1)加分:所涉条线人员在大江东考核第一名的,加10分,第二名的加8分,较上年提升一名的,加5分,提升2名以上的,加10分。

(2)扣分:所涉条线大江东考核排名倒退的,每倒退一名的扣5分。 4.否决性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绩效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1)作风散漫,纪律松懈,年度内累计无故不签到在15次及以上或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2)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本单位的。

(3)当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拘留及以上处分或处罚的。

(4)违反纪律、煽动群众上访或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5)在公务活动中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并经查证属实的。

(6)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及机关形象的言论,或在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及机关荣誉、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四、计分办法

(一)等次计分

“好”按90分计算,“较好”按80分计算,“一般”按70分计算,弃权票按60分计算,“差”按50分计算。

(二)季度绩效考核计算

季度绩效考核=科室考核测评得分+加分项目-扣分项目

(三)年度考核计算

年度考核=季度绩效考核×80%+民主测评考核得分×20%+加分项目-扣分项目

五、等次确定

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优秀

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原则上每季度评选优秀临聘人员不超过30%,超过30%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临聘人员超6人的科室,不高于二个名额,临聘人员少于3人的科室,一年只有两个季度可以评选优秀。

(二)称职

得分在75-90分(含75分,不含90分)为称职。

(三)基本称职

得分在60-75分(含60分,不含75分)为基本称职。

(四)不称职

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称职。

六、结果运用

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2.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进行诫免谈话,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位居考核名次前三名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位居最后一名的,解除聘用合同。

4.一年内季度绩效考核2次及以上不称职或3次及以上基本称职的,当年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考核程序

(一)季度绩效考核

1.加(扣)分项目在下一季度首月的10日前向街道考核办申报,并提供相关依据。由街道考核办将各类考核结果汇总,形成考核结果的初步方案。

2.将初步方案报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初审,然后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三天。

(二)年度考核

1.年底由街道考核办组织年度民主测评,并由临聘人员申报加(扣)分项目,提供相关依据。街道考核办初审后,形成考核结果的初步方案。

2.初步结果提交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后,进行公示三天。3.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最终考核结果。

八、相关规定

(一)在季度绩效考核过程中,被考核人在考核周期内调整岗位的,按该考核期内工作时间较长的岗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期中入职人员,按实际服务月数(在15日前入职的,按一月计算;在15日后入职的,按半月计算)计算。

(三)新聘人员试用期内不参加绩效考核。

九、本考核办法由街道考核办负责解释,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8篇:乡镇临聘人员聘用合同

临时聘用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省_____市_____县(区)_____乡(镇)_____村(街)_____组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

非农业人口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扶贫办工作人员

2.职责范围和要求:协助扶贫办做好相关工作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工作培训更好的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1380元大写:壹仟叁佰捌拾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工作工具。

4、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四)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四条

(一)款规定的;

2.合同期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5.符合国家其他规定条件的。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及

(二)款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六、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有关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负责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中江县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八、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略。

十、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9篇:学年临聘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二○○八学年临聘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根据埔府[2008] 1号文精神以及区教育局关于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拟定2008学年临聘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

为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效能,加强队伍建设,准确评价每个工作人员的表现和业绩,体现考核工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同时为学校续聘解聘提供依据。2008学年考核将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操作方便的原则,努力做到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二、考核小组成员

组长:A

组员:BCDE

三、考核的对象、时间段

1.考核的对象:2008学年在册临聘人员。

2.考核的时间段:2008年9月—2009年6月

四、考核程序

1.6月17—19日:临聘人员填写《年度考核表》(空表挂在学校网站办公室通知处,请自行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

2.6月1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临聘人员将《年度考核表》交给相应负责人:任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教研组长或专业部长;职员——主管处室主任;食堂人员——程敦汉。

3.6月26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任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以教研组(专业部)、职员以主管处室为单位,按“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填写年度

第1页

考核表“主管领导评鉴意见”,同时附上是否续聘或解聘的意见一起交到人事室。

4.6月29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考核小组评定各等次人员。

5.6月30—7月2日:公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并拟草新学年续聘名单。

由于时间仓促,请各位教研组长(专业部长)、处室领导克服困难,积极配合人事室完成此项工作,谢谢大家!

第2页 人事室 年6月17日2009

第3页

第20篇:临聘合同书

临聘合同书

甲方(用从单位):

乙方(劳动者):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单位性质: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现住址及邮政编码: 职业资格证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日起至

日止。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为工作岗位为

,其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见附件: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在本岗位工作,并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试用期工资为

元,试用期后,甲方实行日工资考核制度,核定日工资为

元,其中日基本工资

元,日考核工资

元,按出勤、工作质量等考核标准,按月考核后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甲方确定发薪日期为每月12日,遇到节假日和休假日,提前一天或推后一天

技术等级: 发放。

四、根据施工企业工作性质,临聘员工的工作时间执行综合计时工作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时和不定时工作时间,原则上与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正常倒班、夜间值班和因未完成工作职责而延长的工作时间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工作和因突发原因必须立即完成而延长工作时间3小时以上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可计算为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半日,按半日工资的2倍计算加班工资,工作1日,按日工资的2倍计算加班工资。对突发原因确需加班的,延长工作时间在3-5小时的,按半日工资的1倍计算加班工资,5小时以上的,按日工资的1倍计算加班工资,但对工作效率低或因过错、失误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能计为加班。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乙方有义务加班加点,完成本职工作。

五、甲方视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及劳动保护用品。

六、乙方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乙方因技术、渎职等原因经甲方造成明显损失的,甲方有权核减乙方工资。

七、合同期内乙方事假每次不得超过10天,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规定,视为乙方主动终止临聘合同。

八、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负,合同期内其病休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30天。

九、乙方在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的,其医疗期间医疗费用,甲方按国

2 家规定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程度,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间内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乙方在规定的婚、产假期间,甲方只支付给乙方的基本生活费,费用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

十一、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给予正式答复。在此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岗,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2、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由于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和刑事拘留的;

5、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隐患的。

十三、因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至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对于甲方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十五、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责任。

3 十

六、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天办理续订手续。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提高临聘人员整改措施
《提高临聘人员整改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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