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幼儿临聘教师 工资及考核奖发放方案
为适应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有效地调动临聘幼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幼教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现结合我校幼儿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教师工资及考核奖励方案。
一、工资组成及奖励办法:
(一)基础工资:每月1250元。(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保险: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由学校统一购买五险(学校支付应该承担的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每月将从教师工资里面扣除)。 (三)薪级工资:
1、教龄津贴:按连续在我校幼儿园参加工作2-5年每月10元,6-10年每月20元,11年及以上每月30元发放教龄津贴。
2、学历津贴:幼师学历每月10元,大专学历每月20元,本科学历每月30元。
3、对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职工每月发放10元津贴(凡具有《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和二级乙等普通话证的可视为与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同等对待)。
(四)考核工资:(按照考核方案考核发放)
1、教学人员超人数奖:按照托班25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混合班30人,该班两位老师按每月每超1人5元/生计发超人数考核奖。
2、学月安全、常规工作考核每位老师每月100元。
3、班级管理考核:500元/班/期。
4、教学人员学期考核:每期500元。
(五)评优获奖奖励:在正规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上公开课、获得教育部门奖项等按照学校奖励办法执行。
二、实施对象:
在我校幼儿园工作并正常签订劳动合同的临聘幼儿教师。
三、发放方式:
1、工资组成中
(一)基础工资
(二)保险
(三)薪级工资
(四)考核工资中第
1、
2、3项每月发放,次月初兑现。
2、工资组成中
(四)考核工资第4项
(五)评优获奖奖励根据幼儿园学月、学期考核结果进行考核,学期期末发放。
3、考核工资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4、凡下学年继续在我园工作的教职工,
7、8月按基础工资+薪级工资发放、购买保险,下年9月初一次性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办教师学月、学期考核经费为公办教师期末绩效考核经费,超人数奖和班级管理考核参照临聘教师执行,经费在幼儿经费开支。
2、试用期教师按基础工资﹢教学人员学期考核发放工资。
3、返聘教师按基础工资﹢教学人员超人数奖﹢教学人员学期考核发放工资。临聘教师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除因学校特别需要续聘外,到期自动解聘,
4、寒暑假集体加班或提前上班,不发放加班费。
5、对试用期的认定。严格按照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执行,临聘幼儿教师一学期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6、此方案实行动态管理。若国家、地方政策发生变化,或临聘教师基本工资大幅度调整,则根据国家、地方新规定及学校讨论进行调整或停止使用。
五、此方案经XX学校第十三届教代会主席团二次扩大会于2015年5月19日审议通过,从2015年3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