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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涉医领域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06 08:34:14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全市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

全市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省委“主体责任落实年”要求,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的原则,紧紧围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责任,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秩序,严肃查处涉医领域贪腐问题,同时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

三、治理重点

(一)涉医贪腐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贪污受贿问题,医保、新农合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贪腐问题,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涉医交易中存在的商业贿赂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收受红包和吃回扣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予的回扣,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违规、非法接受捐赠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违规、非法直接接受捐赠资助,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问题。重点治理配送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借集中配送之名而行垄断之实,只供应价格高、利润高的药品和耗材,拒绝或未足量供应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药品和耗材,迫使医生选择前者的违规配送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一)主体责任。各卫生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支持查办案件,推行源头治理,严格监督管理。各医疗机构党组织负责人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好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着力整治医务人员违反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执行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新农合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改革。

(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按照“三转”要求,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尤其要注重以案件查办推动专项治理。对自查敷衍了事、排查中发现拒不交待问题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职能部门,实行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要督促各级检察机关,严肃查处涉医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及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在医药产品、设备、耗材采购中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教育动员阶段(2015年7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组织动员,全面部署。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教育和管理,深入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规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行为。同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营造浓厚氛围,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5年8月—9月)。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围绕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和重点,开展全面自查。对于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汇总填写接受捐赠自查表(附件1)和集中配送项目自查表(附件2),于9月1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卫生计生委。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违纪违法线索,如实填写接受捐赠和实施集中配送基本情况,自查面要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查处商业贿赂和贪腐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抽查督办阶段(2015年10月—11月)。市纪委会同市卫计委组成督导检查组,围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在各县(市、区)抽查督办2-3个相关单位,督办有关问题、案件的问责处理。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开展相应的抽查督办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12月)。各县(市、区)结合各自职责,对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深化医改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查找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查大案要案。对于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在招标采购等活动中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凡是发现基层单位违纪违法违规的线索,一律移交当地纪委处理;重大线索上报市纪委处理,确保查办案件不留死角,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把主动查纠与拒不悔改、顶风违纪的人员区别开来,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加强督促检查,防止自查自纠工作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督导。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要进行重点督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对不能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一个地方或单位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推荐第2篇:落实涉医领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Xxxxx医院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依据《xxxx落实涉医领域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院加强领导,积极行动,迅速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题动员会,设置了意见箱,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亷医账号(我院为此专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了专门账户:账号为xxxxxxxx),悬挂了宣传横幅,创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随后又召开由临床医生、麻醉师、药剂人员、药品采购人员、检验科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基建小组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从涉医领域不正之风的危害、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形势和医疗卫生系统出现的问题等多各方面进行了宣讲教育,使大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动员有收受红包和回扣的人员及时将不当所得缴纳到廉政账户上。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自8月份开始,围绕专项治理工作确定的内容和重点,对2013年以来医院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全面、深入自查,这里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通过自查发现,自2013年以来,我院通过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民主评议医院行风等活动,以及持续开展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到位,一些违规违纪现象及时得到纠正、处理,各项工作运行良好。主要表现为:

1、医药购销领域。不存在借药品集中配送形成垄断问题;不存在标外采购药品、耗材问题;不存在违规购置医疗器械问题;未发现医药购销过程商业贿赂问题。

2、医疗服务领域。“三合理一规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到位,进展平稳;

1 “统方回扣”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未发现收受红包、吃回扣问题;无承包科室问题;“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贯彻落实有序、到位。

3、重大民生政策落实。新农合资金使用监管有序,未发现套取农合资金问题;全院基本药物种类占全部品种的91%,药品集中配送额占99.6%,耗材集中配送额占65.3%,基本药物销售收入比例为51%(妇幼保健机构要求为不低于40%),全部药品在2015年3月25日之前按照原规定顺价加价15%,2015年3月26日开始实行零差价销售。

4、医改配套资金使用有序,监管到位,未发现截留、挪用等问题。

二、发现问题

1、医疗设备配置方面有“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挂钩”问题。自查发现,我院检验科有2台仪器为经销商以购买耗材的形式无偿投放,分别是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金标数码定量分析仪。

2、“抗菌药物规范应用”方面存在不足。在点评处方、病历中发现,经过持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医院的药事管理力度不断加强,临床药物应用不断规范,但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部分小问题,如:抗菌药物级别选择不当、给药频次不恰当、无指征用药等。

3、物价政策执行不到位。在内部审计中发现,由于医院科室较多,涉及的物价收费项目庞杂,部分科室在执行物价政策方面存在不到位现象,主要是:无医嘱收费、少收费等。

4、个别医务人员动员患者到院外药店购药。出于控制药占比或抗战比的原因,在前一段时间,出现有个别医生交待患者到院外药店购药,导致因外购药物不能报销而增加部分患者费用负担。

三、整改措施

1、终止协议,立即整改,彻底纠正违规违法接受捐赠问题。

已经终止了与上述经销商签订的带有附加条件的设备投放协议,这两种仪器已停止使用,并已通知对方无条件将上述仪器及所剩的试剂退回。对于因上述停止使用的仪器而导致检验项目的空缺,我院正在进行市场考察,下一步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进行采购,确保临床业务的正常开展。

2、加大力度,规范管理,努力解决突出问题。

如:(1)通过进一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努力减少并最终杜绝不合理用药问题,确保全院临床药物应用合理规范。(2)加强宣传教育和处罚力度,完善硬件设施,特别是借助于即将启用的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进一步理顺全院物价、收费政策的落实工作,避免违价现象再次出现。目前以电子病历为主要内容的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正在进行全员培训,预计10月份便可试运行。(3)以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意见、建议。同时加强医院管理,规范院外购药行为。若外购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将坚决予以处理或交上级部门处理。

3、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各项工作。

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在借鉴利用前阶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需要在更大范围和和更深层次上拓展和延伸,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更加深入地开展排查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问题,弥补漏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xxxxxxxxxx 2015年9月29日

推荐第3篇: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XXXXXXXX医院

关于开展2016年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

行动的自查报告

XXX卫计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进一步全面落实《关于开展2016年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131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创建“平安医院”的安排意见,现将我院自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美好新安定,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要求,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各项任务,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中心,以加强医院安全、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医院管理为基础,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满意的医疗环境为目标,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设,严厉打击伤医事件和各类医闹行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部署

1、提高认识,摆上议事日程。建设“平安医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做好此项工作,医院制定了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各阶层会议,宣传创建“平安医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活动,营造创建“平安医院”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医护人员都能投入其中,提高认识,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立足于经常性,在工作重心上立足于一线科室,在联系实际上立足于结合,在工作突破上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立足于务实。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近几年医患纠纷频发的实际,拟定急诊科、妇产科和其他手术性科室为重点创建科室,要求每一个医护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和医护核心制度,依法行医,依规办事,把医疗风险和医患纠纷降至最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 2 (3)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建立了安保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实行保安24小时值班制,随时巡视各病区治安安全工作和院内各部位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在院内设立了警务室,给各区域安装了监控设施达45处,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等联防联控和警医联防联动。每季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如药库、病房,锅炉房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

(4)结合“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①部分医务工作者工作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诊疗规范的问题,②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医德医风不佳的问题,③部分医务人员不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的问题,④医院管理抓的不严不实的问题,⑤医患沟通欠佳,人性化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以上问题的存在,都是“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中的不利因素,要通过“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切实加以纠正,防患于未然。

四、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医院组织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临床医技、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来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上台阶。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具体目标是通过本院开展创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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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县人民医院打击涉医违法行为自查报告

创建平安医院

确保医疗生产安全

——**县人民医院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为全面落实《关于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卫计医政【2014】76号)文件精神和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创建“平安医院”的安排意见,现将我院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医院工作特点和实际,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抓手,抓好医疗规范执行、医患沟通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抓好医疗安全,努力构建一个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和工作生活环境。

二、工作部署

1、提高认识,摆上议事日程。建设“平安医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做好此项工作,医院制定了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各阶层会议,宣传创建“平安医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营造创建“平安医院”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医护人员都能投入其中,提高认识。从我院就诊病号多,人口流量大,人员构成复杂的特点出发,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立足于经常性,在工作重心上立足于一线科室,在联系实际上立足于结合,在工作突破上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立足于务实。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近几年医患纠纷频发的实际,拟定急救科、妇产科、和其他手术性科室为重点创建科室,要求每一个医护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和医护核心制度,依法行医,依规办事,把医疗风险和医患纠纷降至最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3、立足经常,注重落实。“平安医院”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我院各科室把“平安医院”的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把“平安医院”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了初步效果,如每个医护人员都有不同程度的防范纠纷的意识。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平安医院”的建设是造福广大职工和患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需要广大职工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形式多样的,最大限度地广泛宣传,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医院”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参与建设“平安医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重点

建设“平安医院”涵盖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从实际出发,切实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强化医院安全系统建设,加强医院内部巡查守护,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医疗纠纷,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机制,取得了初步效果。

(1)成立医患纠纷科并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与自治区医调委投保,建立了医患纠纷三方调节机制,此项工作开展运行良好,调节成功率80%;

(2)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组织调查落实者及时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患方反馈,;

(3)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建立了安保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保卫科24小时值班,随时巡视各病区治安安全工作和院内各部位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在院内设立了警务室,给各区域安装了监控设施达90多处,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等联防联控和警医联防联动。每季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如药库、病房,锅炉房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

(4)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①部分医务工作者工作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诊疗规范的问题,②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医德医风不佳的问题,③部分医务人员不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的问题,④医院管理抓的不严不实的问题,⑤医患沟通欠佳,人性化服务不到位的问题,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侵蚀职工队伍的问题等等,以上问题的存在,都是“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中的不利因素,要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切实加以纠正,防患于未然。

四、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医院组织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来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上台阶。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具体目标是通过本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的活动,努力确保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诊疗秩序,确保医院稳定,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本着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第一负责人,科室成员负责好自己科室的原则(谁当班谁负责),与科室责任人签订创建“平安医院”目标责任书,确保层层落实责任。我们深知“平安医院”的创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长久性工作,我院将保持己取得的成绩,继续努力,为创建“平安医院”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县人民医院

2013年3月25日

推荐第5篇: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1】

省发展改革委: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安徽省社会办医政策落实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及时组织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专门会议,对照《安徽省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认真研究,逐项对照检查。现将我市社会办医政策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和准入方面

1、六安市政府于2012年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六安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的通知》(六政办〔2012〕46号),六安市卫生局同年配套出台了《关于印发六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的通知》(卫办秘〔2012〕58号)。

2、2010年以来公立医院,新建、改扩建项目均符合相关规定。

3、2010年以来,全市新建医疗机构121家,其中社会办医116家,占96%。社会办医在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致,新建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优先参与。

4、社会资本办医与公立医院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一致,均参照原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设置条件,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批准文件统一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5、区域卫生规划中明确提出,鼓励举办老年护理、康复等中间性医疗服务机构,房屋可以租赁,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手续,但对举办医疗机构家数也无特别要求。

6、大型医疗设备与公立医院统一纳入规划配置。

7、社会资本可以举办所有类型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业范围不设任何限制。

二、财税价格政策落实方面

1、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六价业〔2014〕47号文件及时转发了《安徽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明确在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2、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得到落实。

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我市物价部门未接到相关文件,下一步将根据上级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4、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我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5、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我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6、针对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我市暂没出台具体扶持办法。

7、政府投资补助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具体措施,目前我市暂没有出台。

三、医保政策方面

1、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情况

我市在定点准入的条件上,对投资主体或所有制性质不进行限定,对公立、非公立或盈利、非盈利医疗机构采取统一政策、相同工作步骤进行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审批的程序为单位申报,统一受理、资格审查、局长办公会研定,公示后下文。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凡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均可以申请定点资格,主要包括六类:

(一)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

(二)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三)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四)大型企事业单位内设的卫生所、医务室;

(五)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六)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取得《社区卫生服务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关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业务开展情况

我市现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93家,其中非公立医疗机构68家。2013年,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职工门诊服务70071人次,费用1003万元,提供职工住院服务6681人次,费用1937万元,统筹基金支付非公立医疗机构职工医疗费用828万元,占统筹基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总额的8.31%。提供居民门诊服务17180人次,费用362万元,提供住院服务4526人次,费用1641万元,统筹基金支付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居民医疗费用1443.5万元,占统筹基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总额的18.3%。

3、关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情况

我市与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按单元人次结算住院医保费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三年平均住院费用约定单元人次费用额。为便于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医保经办机构提前一季度预拨医保费用,年终考核后进行决算,门诊费用在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按月据实结算,年终考核后返还或按比例扣除保证金。医保基金支付顺畅,拨付及时。

4、关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情况

我市对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定点、报销、结算等方面政策统一,待遇相同。在管理方面,我们定期对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日常巡查,重点查看人、卡、证是否相符、住院指证是否达标、用药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渡医疗等。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并退报违规费用,年终市局组织医疗服务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保政策执行、医疗服务管理(药占比、自付率等)和满意度调查等,考核分数在90分的,按比例扣除质量保证金。

四、人才政策方面

1、目前,我市医师多点执业未开展。

2、2010年后,从公立医院进入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其担任的学会、协会职位不变,同时在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护理学会等换届中增加一定比例民营医院人员;新成立协会会员保证一定数量的民营医院指标。

3、我市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统一政策,只要符合职称评定相关条件,单位申报即可评定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4、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流动暂无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可以人事代理身份在公立医疗机构执业,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办理辞职手续后可到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在公立医疗机构的工作年限视同参保年限。

5、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学科建设、教学基地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如市立医院妇产科为省重点特色专科,市立医院为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实习基地,市立医院为裕安区全科医师全科方向培训中心。

6、在医疗各专业学会中,非公立医疗机构名额比例约占10%。

五、土地政策方面

1、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土地使用政策,原则上参考公立医疗机构的供地方式。

2、非公立医疗机构用地需求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年度用地计划是根据市规划部门的意见供地。

六、监管政策方面

1、根据医院级别,市卫生局负责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医疗质量检查,县区卫生局负责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检查。

2、2014年,市卫生局对全市16家民营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调研,在调研检查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民营医院管理的通知》,从依法执业、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医疗广告、督导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市对上级关于社会办医政策基本得到了落实,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并将根据上级部门关于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出台相应的扶持办法,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篇2】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渝改办社会[2014]1711号)文件要求,国家将对各地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并要求各地开展自查整改。为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1]38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14号)中有关社会办医政策的落实情况。具体包括:

(一)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和准入方面

1.制定并发布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情况。

2.2010年以后公立医院新建、改扩建项目合规情况。

3.2010年以后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中社会办医占比情况,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落实社会资本同等优先的政策。

4.社会资本办医、中外合资办医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等规定情况,审批时限,以及向社会公示情况。

5.鼓励举办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的具体措施,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等审批手续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情况。

6.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限制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情况。

7.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准入范围情况。

(二)人才政策方面

1.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执行情况。

2.2010年后,从公立医疗机构流向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有关医疗行业协会、学会中任职的变化情况。

3.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4.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充分有序流动的具体措施。

5.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认证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目前的实际结果。

6.有关医疗专业行业协会、学会的组委、副组委中来自非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的比例。

(三)监管政策

1.把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的情况。

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于8月份进行全面自查工作,9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二)整改阶段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整改,并于9月15日前将自查和整改工作总结(包括对照自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工作建议等)报市卫生计生委。

(三)国家抽查阶段

8月底至9月迎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局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在实际执行中的落实情况。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及政策执行中的薄弱环节,要深入进行重点督查清理和整改。

(二)要积极创新核查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深入一线和现场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反映真实情况。

(三)要认真分析梳理所查实的问题,属可立即纠正的,要立即布置整改并反馈结果;属需修改地方有关规定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使政策落地的,要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

(四)在核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发掘、宣传和推广鼓励社会办医的好典型、好做法。同时,要注重收集整理社会办医当前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建议。

推荐第6篇: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目录

案例1

王英生故意杀人案 王运生故意杀人案 刘晓东故意伤害案 卞井奎等寻衅滋事案 1 1.2.3.4.

王英生故意杀人案

——因怀疑治疗不当杀死医生,罪行极其严重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英生,男,汉族,1950年12月24日出生,退休职工。

2012年10月14日,被告人王英生因患脑血栓病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医,该院针灸科主任医师康红千(被害人,女,殁年46岁)为其进行针灸治疗。王英生接受治疗后自感病痛没有缓解,反而有所加重,认为系康红千针灸所致,产生报复之念。同年11月29日13时许,王英生携带斧子到该院二楼康红千所在的针灸十四诊室,持斧子朝康红千的头面部猛砍数下,致康红千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王英生作案后从该诊室窗户跳下,受伤倒地,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英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英生无端怀疑其病症未缓解系医生治疗不当所致,蓄意行凶报复,持斧闯入医院杀死诊治医生,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依法对被告人王英生判处并核准死刑。

罪犯王英生已于2014年4月22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2

王运生故意杀人案

——因不满治疗效果杀死主治医生,罪行极其严重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运生,男, 汉族,1987年9月5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王运生因患肺结核病,于2011年7月27日至8月23日在湖南省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住院治疗,入院时由十二病区主任陈文明接诊,后由陈妤娜(被害人,女,殁年33岁)担任主治医生。住院期间,王运生对治疗效果不满,多次与陈妤娜发生争执。出院后,王运生发现病情恶化,认为系陈妤娜在治疗过程中停药、换药、减药所致,由此产生怨恨,决意报复陈妤娜或陈文明。为此,王运生先后两次从其打工地广东省来到衡阳市伺机报复,但均因故未能实施。2012年4月28日14时许,王运生携带事先准备的折叠刀来到该医院,戴上口罩进入第十二病区,见陈妤娜独自在医生办公室,遂持刀捅刺陈背部。陈妤娜被刺后起身跑向办公室门口并跌倒在地,王运生又上前朝陈的颈部、胸部、背部等处捅刺20余刀,致陈妤娜颈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运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运生因对住院期间的治疗效果不满,蓄意报复,持刀捅刺主治医生20余刀致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依法对被告人王运生判处并核准死刑。

罪犯王运生已于2014年4月2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3

刘晓东故意伤害案

——因不满医生转院建议殴打医生致轻伤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晓东,男,汉族,1968年7月3日出生,无业。 2012年12月3日零时30分许,被告人刘晓东因头部受伤,到辽宁省丹东市中医院就诊。刘晓东对接诊医生宋峰(被害人,男,时年46岁)称自己可能颅骨骨折,宋峰建议刘晓东去其他医院治疗。刘晓东对宋峰建议其转院治疗不满,离开十几分钟后返回,拽掉宋峰的眼镜,用头撞击宋峰的口、鼻处,并对宋峰进行殴打,致宋峰2颗牙齿折断,鼻骨线形骨折,构成轻伤。

(二)裁判结果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晓

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晓东就诊时因对医生提出的转院治疗建议不满,将医生打致轻伤,应依法惩处。鉴于刘晓东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刘晓东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上述判决刑事部分已于2013年12月9日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4

卞井奎等寻衅滋事案

——就诊时随意殴打医生、任意毁损财物,情节恶劣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卞井奎,男,汉族,1992年9月7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卞龙,男,汉族,1986年9月7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刘浩,男,汉族,1982年10月15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王阜南,男,汉族,1984年1月6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宋孝猛,男,汉族,1985年4月18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姜玉,男,汉族,1985年4月3日出生,农民。 2013年11月9日晚,被告人卞井奎、卞龙、刘浩、王阜南、宋孝猛、姜玉一起饮酒。当日23时许,卞井奎在其他5人陪同下到浙江省宁波市第七医院治疗手伤。卞井奎等6人因违反就医流程要求拍片,被该院放射科值班医生王成

伟、秦鹏程拒绝,遂谩骂并踹门进入放射科办公室殴打王成伟、秦鹏程,致王成伟头部、右上肢损伤,秦鹏程右耳、面部、口唇皮肤裂伤,二人伤情均构成轻微伤。卞井奎等6人还造成放射科办公室内医用显示器、榉木门和2把木凳毁坏,价值共计人民币4167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卞井奎、卞龙、刘浩、王阜南、宋孝猛、姜玉酒后在医院谩骂、随意殴打值班医生,致2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任意毁损公私财物造成损失4167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卞井奎、卞龙、刘浩、宋孝猛、姜玉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应依法从轻处罚;上述5人积极赔偿被害人、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卞井奎、王阜南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对被告人宋孝猛、姜玉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对被告人卞龙、刘浩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上述裁判已于2014年4月16日发生法律效力。

推荐第7篇: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我省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作者:陈浩 曹阳 时间:2016-07-29 7月29日,省政府召开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综治委医疗纠纷治理工作组组长向力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综治委医疗纠纷治理工作组副组长陈小春主持。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副主任、省综治委医疗纠纷治理工作组副组长詹鸣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分别发言,邵东县人民政府就“5.18”涉医违法案件处置情况进行汇报。省综治委医疗纠纷治理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在长省部直公立医院院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在全省总诊疗人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涉医违法案件发生率呈逐年下降势头,医疗秩序总体向好。同时,涉医违法犯罪的诱因仍然存在,并且伴随群众就医期望增高而有所放大。今年以来,我省岳阳、邵阳、益阳等地接连发生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亲属、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不仅威胁到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也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利益,影响健康湖南、平安湖南建设。

会议强调,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必须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在严格落实公安部门“三个决不允许”工作底线同时,要着力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着力落实综治督查考评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与落实;着力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声、营造良好氛围;着力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持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向力力副省长指出,医疗纠纷与涉医违法犯罪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要划清二者的界限。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寻衅滋事、扰乱医疗秩序、侮辱伤害医务人员的借口。他强调,要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打击”,形成震慑;一手抓预防,疏浚源头。一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以及寻衅滋事、打砸设施设备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坚决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之前,医疗机构不得赔偿息事。二要提升医疗服务和安全防范能力。组织开展医疗服务和安全防范大检查,排查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三要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与化解机制作用,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四要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医患利益和情感共同体。加大正面宣传,既要宣传医患成功迎战病魔的事迹,也要普及医学常识,引导形成健康的舆论环境和理性的社会心态。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纳入今明两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詹鸣在讲话中就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如何主动履行职责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必须主动担当作为。要主动配合综治、维稳部门推进综合协调,切实抓好综治考评工作;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及时报警,配合侦查,支持公安机关快侦快破;要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做好纠纷调处工作,力争医疗纠纷在人民调解阶段得到化解;要主动配合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涉医案件依法审判和快诉快判;要主动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声、公正发声、准确发声。二是着力强化防控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做好重点区域安全防护工作;健全重点人群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巡查、点评、约谈”为核心的医疗质量与安全日常监管体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减少非医疗等候时间,方便患者看病就医。四是继续做好舆情引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健康防病知识以及医学科学的局限性、风险性和不可确定性,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和理智维权。基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将伤医和群体性的涉医事件立即、逐级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做好涉医事件信息发布预案,指定专职部门负责媒体沟通,在第一时间澄清事件真相、解答公众疑惑,正确引导舆论。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医疗纠纷治理工作组成员单位和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急救中心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推荐第8篇:工程领域自查报告

众安公司工程建设领域若干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石星瀚司发[2011]166号文件要求,众安公司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今年在建、续建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公司在保障性住房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质量安全等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制度,强化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按照合同约定和图纸施工,所有在建工程均以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不存在将工程进行转包现象。

二、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房地产工程管理条例执行,建立了工程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同时对施工队伍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各种监管机制,不存在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无资质企业等行为。

三、在工程质量和建材质量方面,所有工程建设材料均通过认质比价的形式进行选取,在工程建设工程过程中保证了工程质量建设,不存在使用劣质钢筋、水泥、墙砖等材料。

四、我公司在每项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在及时缴纳弄明公保证金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全额缴纳农民工保证,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推荐第9篇:医药领域自查报告

医院督促涉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自查报告

我院开展‘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医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文件中提到的各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1领导重视,由院长牵头,主抓副院长实施,对全院医药购销领域进行全面、实事求是的检查。

2 严格按省、市有关招标文件的精神对医院招标采购超标品种进行认真筛查。

3 医院组织成立药事委员会,建立药品筛选专家科,根据工作需要及地区差别及当地经济状况,筛选制定医院用药目录及品种,科学用药。

4 自查情况详见医院自查药品及耗材自查表

5我院所购进的药品、医用耗材按照省 市招标挂网目录中进行集中采购。没有标外采购,全部通过市招标办审核盖章方才验收入库。

6我院用药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河南省中标目录采购药品。耗材购进以河南省耗材挂网目录及洛阳市耗材中标目录采购。严格按照省市招标价格执行。

7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及学习,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到各个科室。基本药物使用率不超过70% 。对超过科室进行批评教育及经济处

1 罚。

存在问题;由于我们对文件精神领会不透,对医药领域采购问题没有及时学习,所以造成药品采购出现超标范围,少点超标品种数量。

通过自查对我们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将立即整改。 1 将立即整改供货企业必须按照医药购销合同进行严格配送,没有配送权拒绝办理点击入库。

2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学习。通过自查对我院更好的搞好药品卫材的采购工作。

3认真执行文件相关政策,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整改,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4通过自查认真执行医药购销法规,监督医药招标程序,严格按照文件内容规范药品招标品种数量,规范配送公司配送制度,按照合同及网上采购目录合理进行采购。

5针对个别病区存在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我院将专门增配抗菌药物管理模块,规范抗菌药物管理和使用,从而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

6坚决杜绝个别情况下有标外产品出现。

7坚决杜绝个别科室主任和医生偶尔接受家属宴请情况。

推荐第10篇:医改自查报告

积极探索 努力实践

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

舒兰市天德乡卫生院

天德乡卫生院位于舒兰市区北约10公里,辖区服务人口16440人,下辖 6个村卫生室,3个村卫生室分室。卫生院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10平方米,核定床位20张,核定编制17个,实际在岗16人,其中外聘1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人。

近三年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安排部置,我们深刻领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努力实践,大胆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一、基本做法:

(一)认真学习,找准症结,统一思想认识。2010年6月,我市召开全市“医改”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以基本药物制度和开展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我院先后组织召开了不同层次的会议,认真学习医改相关文件,解读政策,领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住改革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一是召开院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学习讨论政策,分析卫生院存在的困境;二是召开职工大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医改政策和市政府的要求上来,解决认识上的误区和理解上的差距,争取

医务人员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三是卫生院成立医改政策研究小组,由院长带领相关人员,做好医改前各种基础数据的测算工作,重点对单位的药品库存、人事、财务运行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分析,归纳梳理出突出问题:

1、存在“以药补医”,导致医生开大处方,过度用药现象;

2、人才匮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低;

3、面对新形势,原有的经营方式、核算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改革需要;

4、原有的管理机制、考评体系不健全。这些严重制约着我院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只有转变工作理念,坚持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明确卫生院新的功能定位,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创新管理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才能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着力提升基层卫生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切入点推进医药综合改革。我们积极开展合理用药知识培训,规范医生用药行为,采取发放宣传单和面对面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逐步引导患者的用药习惯。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药品库存清理。同时,配备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操作人员,现已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每月制定1-2次基本药品采购计划,实行了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并执行了省平台

网上结算。截止到2012年5月末,我院销售基本药物总金额达到 25万元,为群众让利10万余元。

二是推进实施补偿机制改革。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卫生院建立“收入汇缴户”和“基本支出户”,从2011年10月份开始对医疗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专户核算管理。医疗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所需的经常性支出由市财政按照预算计划核定安排,离退休人员工资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市财政采取先预拨后结算序时拨付,并安排部分资金由于医院业务周转使用。卫生院实行成本核算,加强公务费、业务费、招待费等支出管理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保证医疗费应收、尽收。

三是推进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核定编制、科学设岗。制定了《舒兰市天德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以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为基础,参照卫生院科室设置的基本要求,结合卫生院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数量和构成比例;严格准入,竞聘上岗。认真执行准入资格制度,实行医疗卫生人员从业准入。首先院长是由市卫生局采取组织考核、民主测评方式选聘,与市卫生局签订聘用合同,履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其次职工采取竞聘上岗,按照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民主评议等程序依次进行,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并及时通知在外自谋职业、停薪留职的正式在编职工回院参加竞聘上岗。竞聘上岗的在编人员签订事业单

位聘用合同。竞聘上岗被聘用的非在编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妥善清退临时聘用人员。清理了4名临时聘用人员,没用出现上访事件。现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数的70%。根据卫生院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按政府规划编制完成了两年内人才招聘计划,已经报到市编办,准备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配齐空编。

四是推进实施绩效考核工资制度。绩效考核工作是我们医改中遇到的最大的难题。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工资分配向业绩突出、贡献大、风险高的岗位倾斜,拉开收入距离,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真正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1、总额预算,实行单位、个人两级绩效考核管理。市卫生局在摸清卫生院人员、资产、管理、经济运行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对卫生院实行绩效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卫生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同时作为医院评先奖优和医院正副职领导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卫生院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医院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个部分。将原工资构成中艰苦边远津贴、剩余补贴、房补、取暖费等部分定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浮动工资、阳光工资、绝对额和护士10%津贴做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

励性绩效工资,其中5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另5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第13个月工资做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根据每月考勤、医德医风等情况按月发放,事假、旷工扣除标准,按照卫生院管理制度执行。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单位每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采取每月提取全院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资金总额的5%作为单位奖励基金,剩余部分统一发放。奖励性基金总额的50%用于奖励综合考评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员,30%用于奖励工作量大的人员,20%用于奖励部分特殊岗位人员,但获得奖励性基金的人数要不超过职工总数的40%。按季度发放;责任院长、副院长个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统一发放。若单位年末绩效考核得分≥80份,为合格,可全部兑现院长、副院长个人部分的60%奖励性绩效工作;若单位考核得分<79份的,为不合格,不予兑现责任院长、副院长个人部分的60%奖励性绩效工资。

2、明细分类,得分实行“月清月结,月终考评”。医院按岗位设置考核得分明细表,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质量三个内容进行计分,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工作强度为公共卫生、临床、护理、医技、后勤、院长、副院长等七个岗位设置。工作质量包括医疗文件书写、医德医风、5

群众满意度等,实行百分制考核。如果一项未完成,扣除相应分值。

3、科学合理,严格绩效工资考核监管机制。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有序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市医改办的指导性意见,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测算分析,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在符合劳动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制定了《舒兰市天德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经单位职工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并报市卫生局批准后实施。卫生院成立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院班子成员和一名普通职工组成,负责全院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中实行考核成员回避制度,绩效考核结果做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及时公示考核结果,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二、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了医疗机构的长足发展

改革前,我院的收入主要靠药品加价获得,改革后,我院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且全部实行零利润销售,同时,又增加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此,政府加大投入,财政经费补偿力度逐步增长。卫生院的业务收入、门诊量、住院量逐年增长。为我院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财政补助2009年为45.2万元,2010年为70.4万元,2011年为115万元 。业务收入2009年31万元 ,2010年44.6万元 ,2011年75.9万元,2012年前5个月12万元(不含基

本药物收入)。2009年门诊量468

1、住院量68例;2010年门诊量5096人次、住院量44例;2011年门诊量12888人次、住院量121例。

(二)激发职工工作热情

改革前,职工平均月工资为1210元,改革后平均月工资为3607元,提高了2397元,增幅66%,且已经全部兑现到个人。职工受到激励,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提高。

(三)群众得到实惠

综合配套改革后,由于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卫生院经营有了财政保障,医务人员可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提高预防保健水平中来,卫生院的公益性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医疗费用显著下降,减轻了患者和家庭的负担,医院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口碑越来越好。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尽管我院在医改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医改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差距。

一是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发展动力不足,无法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另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多、工作量大,而公共卫生人员偏少,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低。致使卫生院的整体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是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比例不明确,地方财政压力大,编制内外聘临时人员工资财政没有给予核算,仍需要靠卫生院自己创收来进行补偿,在我们创收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工作运转和工资发放出现了较大的困难。

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公开招考配齐编制,同时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发展壮大全科医师队伍。

二是继续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改善提高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房舍、基础设施和设备的标准,才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更好推进农村卫生工作,惠及百姓。

三是建议适当增补药物品种,为对一些常用药、廉价药,在确保疗效的前提下,尊重群众意愿和基础医务人员用药习惯,尽可能纳入新农合目录。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第11篇:医检领域突出人物

中华医学检验学会委员-兰小鹏

2011-9-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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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小鹏,男,1959年3月出生,医学博士,主任技师,分别毕业于上海第二军医大学(硕士)和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现为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现任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检验科主任、中华医学检验学会血栓和止血专家委员会委员、南京军区医学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南京军区科技成果评委会评委、南京军区医学检验学会主任委员、南京军区器官移植研究所副所长、福建省医学检验学会副主任委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第二军医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临床检验杂志》特约编委、《福建医学检验杂志》编委。获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二项、四等奖一项、荣立三等功一次;2000年被评为“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

研究方向为自身免疫和自身免疫性疾病,长期从事医学检验的实践和科研,全面掌握医学检验所涉及的专业和内容,在自身免疫病的研究尤其是自身抗体的检测、免疫胶体金检测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擅长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在国内外率先推出了“抗DNA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盒”,为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诊断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法,该试剂盒已经在全国各地销售,创产值500多万元;累计发表论文16篇,其中国外(英文)2篇。

中华医学检验分会常委-王鸿利

2011-9-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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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利 男,1937年生。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瑞金医院终身教授。

1963年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医疗系。先后在瑞金医院内科、检验科、院长办公室、上海血液学研究所、医学检验系、瑞金临床医学院和上海市医学检验重点实验室工作。曾任瑞金医院副院长,检验科主任;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瑞金临床医学院副院长、检验系主任;上海血液学研究所副所长,血栓与止血研究室主任;上海市医学检验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学会医学检验教育分会主任委员,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检验分会理事长,全国医学检验专业校际会议理事长,上海市检验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血液分会血栓与止血学副组长,卫生部医学检验标准化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中华医学会检验分会常委、血栓与止血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上海市血液学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高等医学院校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常务理事。

40多年来,王鸿利教授一直从事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专长于血液学和血液学检验,尤其专长于血栓与止血基础理论和临床实践的研究。曾荣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项,卫生部和教育部科技进步奖六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七项,上海市医疗奖一项;教学进步奖国家级两项,上海市级三项;优秀著作奖上海市级三项。发表学术论文550余篇,主编学术专著64部,参编76部。曾荣获上海市育才奖和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仲人前

2010-8-13 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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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人前,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临床实验诊断科主任,临床实验诊断学教研室、全军临床免疫中心、全军实验诊断重点实验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1年获第二军医大学消化内科专业医学博士学位。1992年、1993年、1996年、1998年先后赴澳大利亚、美国、德国为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研究。担任国际免疫学会联盟临床免疫学委员会委员、中国免疫学会临床免疫分会主任委员、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标志物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免疫学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上海市医学会检验学会副主任委员、全军医科会委员、全军检验学会

副主任委员等职。

从事检验医学、临床免疫学工作多年,在自身抗原的基因工程生产及表位分析、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实验诊断、新的自身抗体的发现与自身抗原的鉴定等研究方面形成了特色,对自身免疫性肝病方面的研究尤为突出。获得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类科研基金12项。曾被评为第二军医大学“十佳青年”。发表论文150余篇,专著11部。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带教博士研究生12名,硕士研究生8名。

倪语星

2010-8-13 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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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语星,1977年毕业于蚌埠医学院临床医学系,1983年在蚌埠医学院获得微生物学和免疫学硕士学位,1989年日本大阪大学微生物病研究所博士毕业,1992年在香港中文大学微生物系进修半年。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检验系副主任、附属瑞金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临床微生物科主任、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担任卫生部标准化委员会(医院感染控制)委员、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校际协作组组长、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分会临床微生物学组副组长、中华预防医学会医院感染控制分会常委、中国医院协会医院感染控制专门委员会委员、上海检验学会常委(临床微生物学组组长)、上海抗感染化疗学会委员、上海药学会抗生素专业委员等社会职务,并担任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等多家核心

期刊编委或常务编委。

1990年获得上海市卫生系统“银蛇奖”、上海市卫生局先进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工作者并记大功一次,1990年和1992年连续二次被评为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入选为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跨世纪学科带头人“百人计划”。2004年获上海市医学科技奖三等奖,2004年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专业为病原生物学,主攻方向为细菌耐药机制、抗生素合理应用和医院感染控制研究。近年来主持和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教委和上海市科委课题6项,主编和参编著作

10余本,发表论文100余篇。

王继贵

2010-8-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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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贵,1957年8月分配至湖南医学院附二医院工作至今;1972年9月至1977年9月担任检验科副主任;1977年9月至2001年9月担任检验科主任共24年;1988年9月至1989年10月赴美国Yale大学医学院Laboratory Medicine进修一年;1985年在附二院晋升为副主任检验师,副教授;1993年在附二院晋升为主任检验师;曾任检验科主任、教研室主任。1989年10月起至今,一直担任临床检验和专业英语的教学工作;社会兼职:中华医学会理事,全国检验学会委员,湖南省医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检验学会主任委员,中华检验医学杂志编委,中国医师杂志常务编委,医学临床研究杂志编委。现任湖南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医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检验专业委员会荣誉主任委员。199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被卫生部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编、参编专著10多部,多项科研成果获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奖。

一直从事医学检验,专长生化检验,建立了Hb分析技术,嗜铬细胞瘤全套检查方法,微量白蛋白检查技术等十余项,获省厅科技成果奖两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胡丽华

2010-7-6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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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丽华,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检验系主任,协和医院检验科主任、输血科主任。中华医学会检验学会常委,湖北省医学会检验学会主任委员,中国输血协会临床输血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省输血协会副会长,湖北省输血协会临床输血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临床输血委员会主任委员,武汉医院管理学会检验管理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华骨髓库湖北省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湖北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中华医学会武汉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全国高等医药院校医学检验专业五年制本科教材《临床输血检验》主编。

主要从事临床输血及检验,承担多项部省级科研课题,发表论文30余篇,2000~2003年分别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二项,武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德国洪堡大学医院血液实验室进修留学一年余。培养硕士生、博士生近20名。

王学谦

2010-7-6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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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谦,男,1948年生人,55岁,教授、研究员,现任天津市天津医院院长、天津市骨科研究所所长。1987年毕业于河北医学院生物化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赴英国帝国理工医学院进修医院管理。现为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生导师,南开大学生命科学院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指导过已经毕业的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6名;在学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4名。1997年~2001年担任卫生部危重病急救医学重点实验室主任。所任社会兼职包括:中华医学会第22届全国理事、天津市输血协会理事长、中华检验学会第五届常委、天津市检验学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天津市药物不良反应监察中心主任、中华核医学学会第五届委员、中国输血杂志常务编委、中国检验医师协会副会长。

王学谦教授主要从事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研究。十余年来,本人先后担任六个大型综合性实验室主任工作,主持过三个研究所工作;199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卫生部任命为重点实验室主任(卫科教计发017号文件);1998年由天津市政府授予“天津市实验室医学授衔专家”,国家劳动人事部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主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科学研究方向:1.无创伤人体血糖浓度方法学研究及应用条件的探索。2.细胞因子及多种特异蛋白分子的基因表达及调控条件的研究。3.脐血CD34+细胞系建立及向成骨细

胞分化体外实验研究。

历年来编写专著、发表论文40余部(篇),有12项科研课题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目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承担天津市科委重点项目科研项目3项。至2004年已培养毕业的研究生有17人。多年来王学谦教授还承担医学专业英语、实验诊

吕元

2010-7-15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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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元,1959年1月生,现任华山医院副院长、检验医学中心主任。民革中央委员、市政协常委。1982年毕业于原上海医科大学药学系,获学士学位,1985年毕业于原上海医科大学临床检验与诊断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88年留学美国Texas大学从事糖复合物结构与功能研究,获博士后研究证书。1994年晋升为研究员,1995年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华医学会检验学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医学会检验学会名誉主任委员等职。

曾获“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上海市卫生系统“银蛇奖”二等奖、“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市卫生局先进工作者”、“医务青年管理十杰”提名奖等。

目前的研究方向为分子诊断的临床应用。已在国内发表文章50多篇,国外杂志20篇。已培养博士生6名,硕士生6名,现指导博士后2名,博士生2名,硕士生2名。

2006年,领导检验医学中心通过美国CAP认证,成为中国大陆首家获此认证的医院检

验科。

赵瑞国获突出贡献奖

2009-12-15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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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的“中华医学会检验分会成立30周年庆典大会暨第八次全国检验医学学术会议”上,兰大一院赵瑞国教授获得“中华医学会检验分会突出贡献奖”。该院宣传部门提供消息说,这是甘肃省唯一一位荣获“中华医学会检验分会突出贡献奖”的专

家。

12月9日,甘肃省临床检验中心主任居军和副主任韩平治在兰大一院向赵国瑞教授送

奖牌。

兰大一院副院长余勤代表院领导班子和全院广大职工向赵老表示祝贺。他说,这个奖项充分肯定了赵老为中国检验医学事业所做出的努力和成绩,高度赞扬了赵老的奉献精神和崇

高品德。

随后亲自为赵老带上奖牌并赠送礼品,还关切地询问了赵老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建议老人要注意饮食健康,天气好的时候要经常下楼走动,保重身体,并衷心的祝愿老人万事如意、

健康长寿。

第12篇:落实医改汇报

关于医改工作的自评汇报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我院医改工作,根据市卫生局的工作部署,我院在市卫生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将我院医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务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以温羡宏院长任组长,黄德芳副院长,张国烈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由张国烈主任、吴凤莲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积极推进民生工程,提高人民医疗保障

我院积极推进居民医保工作,通过早宣传、早发动,让城乡居民进一步提高了参保意识和行动,医院继续简化报销手续,做到出院病人及门、急诊、特定病种的病人(定点医院)即时得到报销,大大方便了参保居民,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三、加强药品管理,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管理,医院药品由医院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并制定相关的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全部实施零差价销售,严格实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制度,选购药品直接网上点击选购,由中标企业配送。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通过制作张贴宣传标

语、利用“华医网”远程培训、集中上课等方式,加大对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院稳步推行。达到优先、合理地遴选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确保医院在采购、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品种达到上级的要求。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急需招聘一批新人员,人员编制不足矛盾比较突出。

二是国家基药目录品种较为局限,一定程度影响了疗效,群众不理解。

五、下一步医改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省市县医改目标任务,抓紧各项医改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二是抓紧完善各项改革措施,重点完善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抓好基本药物的采购、管理、使用等环节,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顺利实施;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医改部门的沟通衔等工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和指导,进一步完善、规划医改运行机制,及时化解各项问题和困难,推动医改工作纵深发展。

第13篇:涉税风险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

根据*地税直查(2014)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14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12至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12至2014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12年—2014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12年—2014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12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1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

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 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12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13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 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 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13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

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

[2000]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04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 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04]89号文中 “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附件:企业纳税情况自查表

*省 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篇二:税务风险防范与企业自查如何应对

税务风险防范与企业自查如何应对

企业自查技巧与原则

每年3月份开始到12月份,税务都会要求对上一年度税负异常的企业展开自查或进行纳税评估,如果企业平时没有注意控制税负或者税负过低,恭喜你,已经被纳入自查范围了! 税局开展的企业自查最主要目的是完成税款入库任务。

那么多少金额合适呢?这里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据说有些地方稽查局内部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企业报的自查数一般不得少于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1.5%。1.5%的数字也符合统计学原理。比如2008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54218亿元,其中稽查局查补入库的税款是513亿元,占0.94%,考虑到2009年稽查任务增加了一倍,把比例提高到1.5%是有道理的。

或者你参照你所属行业的税负率平均数再偏上一点作为你需要补税的指标数。

大多数企业老板一直指示或要求会计税负不能做高,会计在老板压力下,税负做到极低。糊涂财税一个学员,公司年营业额1个亿,老板给财务下的指标,全年纳税不能超过30万,税负能不异常吗?

若不是老板或会计不懂税负原理或者不懂控制税负,企业一般也不会故意留着一块税不交,导致税负过低,税负过低,每年自查一定少不了查你,而一旦要求 你自查了,不补税是很难过关的,最后还是会被补税,还会增加被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所以,建议平时还是需要控制税负,造行业水平范围内,这样,一般不会被要求自查。

一旦被税局要求自查,绝大部分企业都要老老实实的自查,自查即是税局给企业自己纠错的机会,如果自查环节不能通过,一旦转入稽查,企业的大麻烦就开始了。

那么怎样才能在自查环节过关而不至于遭到稽查局的重点检查呢?

首先,企业要重视每次税务检查。

衡量自己在当地所处的地位,是不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是不是当地行业的领头羊?如果是,企业应该明白自己毫无疑问已成为了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稽查局会把优势力量集中于纳税大户身上,因为从重点税源企业挖税远比从一般中小企业见效要快得多。没有哪个企业敢说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即使请了中介帮助协查,仍不能高枕无忧,因此企业切不可轻视。

其次,企业应先把能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税款自查一遍。

比如印花税,现在很多省市采用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只要看财务报表的购销金额就可以匡算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会导致印花税的产生,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账款的增加也会导致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还有土地使用税,从2008年开始,很多地方都大幅度提高了单位税额,税务局借助税务机关的征管信息系统,或者直接从财务报表上就可以看出,企业所交的土地使用税是否足额。这些表面上易计算检查的税款一定要报上去,这样可以赢得稽查局的好感,起码能给稽查局留下已经在认真自查的印象。 最后,企业应该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

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自查时不能仅限于自查提纲的要求,还应该跳出提纲,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

表面上的税款报上去后,如果税务局觉得还不满意,或者尚未达到想要的数字,一般要求企业在回去自查的,当然我们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拒绝然后再去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该多与税务局的同志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下后患。

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

其中,四个主要税种的自查提纲如下:

一、增值税

(一)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向经销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6.是否存在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7.是否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8.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9.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10.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帐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是否存在购进的材料、水、电、汽等货物用于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的情况: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等未按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税。 5.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6.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7.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8.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9.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0.兼营的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

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增值税的规定一并缴纳增值税。

11.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2.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军队、军工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福利、校办企业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二、营业税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营业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1.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2.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3.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

4.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纳税。

5.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记税。

6.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二)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

(三)按税法规定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而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

(四)兼营不同税率的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4.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5.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6.是否存在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是否存在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7.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8.是否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9.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10.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11.专项基金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

12.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税前扣除。

13.是否存在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15.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金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

16.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7.是否存在开办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18.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9.是否存在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无批复文件,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提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20.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自查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重点自查项目如下:

1.为职工建立的年金;

2.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3.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4.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6.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免税补贴标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标准外以发票方式为职工报销费用的,计入当月个人收入征税;未明确税前扣除标准的,应合理确定补贴中因私用形成的个人收入部分,扣缴个人所得税;

7.为职工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8.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9.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篇三:2015税务自查报告

2015税务自查报告

第1篇:税务自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xxxxxx主营:xxxx注册资金:xxx人。法人代表:xxx,在册职工工资总额xxxx。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xx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年度-20xx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

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x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x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xx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xx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为职工150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xx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第2篇:税务自查报告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15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15至2015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15年—2015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15年—2015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

6、18元;其中:2015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15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

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

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15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

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

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

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

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15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

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15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15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第3篇:税务自查报告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jú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jú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15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15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5〕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

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4篇:税务自查报告

市地税分局:

20xx年6月29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15年至2015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15年至2015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15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zhí shuì:......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

13、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5篇:某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xxx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15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zhí shuì、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

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zhí shuì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zhí shuì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第6篇:税务自查报告

xx市地方税务局将按照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承担辖区内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工作。自1994年9月设立以来,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篇四:增值税政策执行情况涉税风险点自查提纲

增值税政策执行情况涉税风险点自查提纲

1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未作销售收入处理。 2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未作销售收入处理。

3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或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货物发出的当天未作销售收入处理。

4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或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未作销售收入处理。

5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作销售收入处理。 6 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未作销售收入处理。

7 有无账面已记销售,但账面未计提销项税额,未申报纳税。

8 有无账面已记销售、已计提销项税额,但未申报或少申报纳税。

9 有无将以物易物不按规定确认收入,未计提销项税额。

10 用货物抵偿债务,有无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11 有无未按规定冲减收入,少报销项税额。

12 有无将向购货方收取的应一并缴纳增值税的各种价外费用,未计提销项税额。

13 有无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

14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有无按减除还本支出后的销售额计提销项税额。

15 采用以旧换新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有无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计提销项税额(金银首饰除外)。 16 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包装物,有无不计或少计收入。

17 有无将应税包装物押金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纳税。

18 有无将销售残次品、废品、材料、边角废料等直接冲减原材料、成本、费用等账户,未计提销项税额。 19 有无出售应税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或未按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0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有无未作视同销售处理。

21 销售代销货物有无未作视同销售处理。

22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有无未作视同销

售处理,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23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有无未作视同销售处理。

24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有无未作视同销售处理。

2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有无未作视同销售处理。 2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有无未作视同销售处理。

27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有无未作视同销售处理。

28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有无未分别核算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销售额。

29 有无将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中的非应税劳务作为营业税项目申报缴纳了营业税。

30 属于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有无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32 有无将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33 有无将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34 有无将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35 有无扩大农产品收购凭证的使用范围、将其他费用计入买价,多抵扣进项税额。

36 有无将专用于非应税项目、减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37 有无将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项目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38 对改变用途的固定资产,有无将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9 有无将属于不动产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40 有无将代购代建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41 有无将作为房屋及构筑物的配套设施并与其构成一体的设备的进项税额(包括: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等设备)申报抵扣。 (财税[2009]113号)

42 有无将返利收入挂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冲减营业费用等,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4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未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44 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未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45 46 47 48 49 致。

50 51 52 53 54 55 56 有无将不得抵扣的运杂费计入抵扣。 有无错用扣税率。 有无将非应税项目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支出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有无将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是否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有无抵扣其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发生的进项税额。 有无将取得未认证或逾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申报进项税额抵扣。 有无将取得未认证或逾期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有无将取得未采集上传信息或逾期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申报进项税额抵扣。 是否对评估、核查、稽查等调整的应纳税额进行调账处理,有无将调增的税额冲减当期应纳税额。 适用简易办法征收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减按2%计算应纳税额是否符合规定。篇五:2.开展纳税人涉税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

开展纳税人涉税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建立良好的税收环境,实现纳税人自我修正涉税问题,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特开展纳税人涉税风险自查工作,请见到此通知的纳税人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关于本次在查的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排查的属期为2011年1月2014年9月。

2.开展自查的时间:2014年10月1日-2014年11月17日。

3.自查结果于2014年11月1日之2014年11月17日期间通过神州浩天申报接收系统随申报上传。(纯所得税户,2015年1月征期上传)

4.上传内容及操作说明:

(1)随告知提示下载相应文件

(2)进入申报界面,打开《自查结果统计表》,如果下载的文件中包含dat文件或zap文件,点【导入】,选择已下载的dat文件或zap文件,确定导入;如果下载的文件中不包含dat文件或zap文件,直接填写《自查结果统计表》

(3)填完《自查结果统计表》后,点击【导出】

(4)点上传文件,选择需要上传的《自查报告》和其他附件

(5)选择导出路径,完成导出,生成结果回收文件 (6)2014年11月申报时,申报系统会有回收提示,上传之前生成的回收文件即可,上传其他格式的文件一律无效

5.自查报告采取问答式,无问题的项目须填写“无问题”,有问题的项目须具体填写涉及的金额、税额及问题描述。

6.通过梳理涉税风险提示要点,发现当期问题的随申报进行相应调整;发现以前属期问题的,在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30日期间,前往所属税源管理部门开具《纳税评估、税务核查、税务稽查调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传递单》后,在申报大厅办理补充申报、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等业务。

7、请收到《自查提纲》的纳税人对本企业涉税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提高本企业税法的遵从度。税务机关回收自查结果后,将逐户对自查结果深入整合分析,对仍然存在涉税风险的企业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同时自查结果作为企业档案留存,用于企业信誉等级管理。

第14篇:企业涉税自查报告

企业涉税自查报告

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

企业涉税自查报告

自查期间,各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其中,四个主要税种的自查内容和要点如下:

一、增值税

(一)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向经销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6.是否存在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7.是否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8.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9.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10.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是否存在购进的材料、水、电、汽等货物用于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的情况: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等未按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税。

5.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6.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7.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8.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9.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0.兼营的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增值税的规定一并缴纳增值税。

11.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2.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军队、军工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福利、校办企业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二、营业税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营业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1.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2.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3.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

4.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纳税。

5.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记账。

6.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二)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

(三)按税法规定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而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

(四)兼营不同税率的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税。

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4.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5.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6.是否存在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7.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8.是否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9.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10.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11.专项基金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

12.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税前扣除。

13.是否存在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15.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金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

16.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7.是否存在开办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18.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9.是否存在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无批复文件,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提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20.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自查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重点自查项目如下:

(一)为职工建立的年金;

(二)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三)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四)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六)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免税补贴标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标准外以发票方式为职工报销费用的,计入当月个人收入征税;未明确税前扣除标准的,应合理确定补贴中因私用形成的个人收入部分,扣缴个人所得税;

(七)为职工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八)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涉税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xx年4 月12 日至20xx年5月10日对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xx 年1 月—XX 年12 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

20xx 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 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 年度-20xx 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 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为职工150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以上自查,请**税务局审核,因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多批评指导。

企业涉税自查报告

xxxx年6月29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XX年至XX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XX年至X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15篇:吉城小学扶贫领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吉城小学扶贫领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2017年11月6日我校接到上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一次针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自查自纠,自查项目包括:原农村民办教师教龄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等申报发放情况。我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展开自查,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原农村民办教师教龄补助情况,我校不存在农村教师教龄补助发放问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问题,我校没有寄宿生,也就不存在生活费的发放问题。

3、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等申报发放情况,我校为村完小,没有学前教育,不存在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报发放问题。

第16篇:依法处理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安福县中医院对依法处理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

工作情况汇报

为持续推进我省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4月4日,全省召开了依法处理涉医违法犯罪电视电话会,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计委将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察。督查的重点是执法部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医疗机构防范能力建设和医疗纠纷预防和调处情况等。

我院接县卫生局通知,将按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省督导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1)我院建立了由医院法人曾林飞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李玉宝具体抓,专职保卫机构组织实施的机制,严格落实医院安全防范责任追究制度和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以及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设立医疗咨询投诉部负责医院投诉管理工作,设置接待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院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实行“首问负责制”,规范接待流程,畅通投诉渠道。

(2)我院设立了警务室,设立的警务室达到了警务室人员、执勤地点、通讯联络“三落实”的要求,且安福县平都派出所在我院挂点,配备巡警24小时巡查;有专职保卫机构(保卫科),加强了保安队伍建设,但我院还未能达到“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床1名保安或日门诊量的3‰配备”的要求,可我院能做到在重点要害部位落实二十四小时巡查制度。

(3)我院能够按照规定配备通话设施,保持24小时通讯

1 畅通,并为保安人员配备了防护用具。医院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氧、安全监控中心、财务室、大中型医疗设备均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毒、麻、精、放”药品也采取了安全保险措施,并设有多角度监控摄像头。

(4)我院按照规定建立了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部位进行监控,医院监控探头共48个,医院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中心已与公安机关天网系统联网。

(5)公安机关已与我院进行对接,落实“包保”制度,建立医警联系机制,定期会商研判重大医患纠纷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医院制订了《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由医警双方共同研究制定的“应急预案”可操作性较强;我院能定期对医患纠纷中出现的多次投诉、扬言报复等敏感人群进行排查,并向属地派出所进行报备。在督导检查中,我院了解到一些疑似职业“医闹”的重点人员信息,对下一步公安机关有针对性打击“职业医闹”提供了基础信息。

同时,我院也发现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仍显不足。一是医院保安、保卫人员数量不足,医院聘请的保安人员存在无上岗资质现象。二是医院未针对性开展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三是医院重点部门、部位监控设施不够,未设立入侵报警系统。

我院将做好推进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准备工作,维护医疗秩序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加强协调配合,打建并举,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医务人员、就诊患者的安全。

2014年5月5日

第17篇:煤焦领域反腐败自查报告

榆次区安监局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

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汇报(1)

我局自查自纠工作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的基础上,从点、面、线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集中清理。点上工作,以科股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面上工作,以安监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为抓手,对所承担的审核、审批工作进行解剖反思;线上工作,以职能科室、具体承办人员为主,分管领导把关,逐条逐项逐年清理。

按照榆次区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整治领导组区专组[2008]1号文件,我局承担“七项清理整治”中的四项清理牵头工作任务,涉及6个小项,具体清理情况是:

1、第一项清理整治中关于“生产能力核定工作”:2003年以来,进行过一次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即在2006年进行的能力核定。能力核定工作,在各矿自行核定的基础上,经区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19对矿井各环节能力进行初审核定,上报晋中市煤炭局、省煤炭局审核批复晋行发[2006]

号文件批复,19对矿井全部进行了核定。

2、第一项清理整治中关于“证照办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我局承担《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矿长资格证》、《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四种证件的清理工作。(1)《煤炭生产许可证》:发证部门为省煤炭工业局。区局按照延期换发程序承担初审工作。2003年以来,共延期换发49矿次、换领新版许可证17矿次。分别为2003年3矿,2004年14矿,2005年15矿,2006年2矿,2007年15矿,2008年17矿。

(2)《煤矿矿长资格证》、《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培训、复训发证部门为省安监局。区局按照要求进行督促和送培。2003年以来,参加矿长资格证培训、复训共122人次;参加矿长安全资格证培训、复训共211人次。

(3)《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部门为山西煤监局。区局负责初审工作。2003年以来,申领、延期换发38矿次。其中2005年申领31矿,2006年延期换发2矿,2007年延期换发4矿,2008年延期换发1矿。

3、第二项清理整治中关于“能源基金用于煤炭生产安全改造、升级换代及煤炭事业单位经费的部分”:经初步核查,暂没有用于煤炭生产安全改造、升级换代的资金;煤炭事业单位经费部分待与财政局核对后确定。

4、第二项清理整治中关于“煤矿维简费工作”:煤矿维简费集中部分的收取,2001年已由煤焦营运站集中收取。我局只在2003年对煤矿原来的旧欠26万元进行了收缴,并全部上缴区财政,2004年4月1日起,已停止对煤矿维简费的集中收取。

5、第四项清理整治中关于“国有煤焦企业兼并重组、托管中存在问题的工作”:我区原有国有煤矿2座,即北山煤矿和兴安煤矿。北山煤矿于2002年12月改制为北山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煤矿于2001年6月改制为兴安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6、第五项清理整治中关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中存在问题的工作”:榆次区没有此类评价机构,煤矿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均由煤矿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市一级以上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和检测检验。

7、第七项清理整治中关于“入股办矿,充当保护伞,谋取私利等问题”:我局由个人申报、煤矿填报、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进行申报和举报。共核查人数72人,无上述行为。

8、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中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共有8个砖厂、4个石料厂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为2006年申领的。

经过第一阶段的自查自纠,基本摸清了底数,现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违纪审批和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现象。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使自查自纠工作能够真正取得实效。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关于我局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

自查自纠征求意见的函

各煤炭、非煤矿山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意见,根据市、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系统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为做细做实专项斗争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的工作,认真查找2003年以来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向贵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我局有针对性地进行清理整治和整改。

一、我局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范围 区局机各科室(中心、队)

二、重点查找的问题

主要反映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1、清理整治生产能力核定、证照办理、项目核准等环节存在的违规审批、设租寻租、暗箱操作等问题。

2、清理整治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能源基金)、煤矿维简费征收和用于煤炭生产改造、升级换代及煤炭事业单位经费、对企业罚款情况等管理中存在的随意减免、截留挪用、违规批拨、权钱交易等问题。

3、清理整治煤炭企业在税收征缴中偷税漏税等问题。

4、清理整治国有煤炭企业在资源整合、煤矿托管、投资合作、招标投标、大宗设备采购、产品运销等事项中存在的暗箱操作、高价回购低价出卖、侵吞国有资产、违规经营牟利等问题。

5、清理整治涉煤社会中介组织在资源评估、安全评估、检测检验、环境评价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虚假评估、商业贿赂等问题。

6、清理整治对煤焦企业的各种搭车收费、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问题。

7、清理整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入股办矿、为非法违法矿点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要求

请各有关三为将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按《附表》要求于11月10日前直接保送榆次区安监局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也可以按系列方式举报。

1、电话举报。举报电话:3028852

2、举报信举报。邮政编码030600 通讯地址:榆次区堡子街3号区安监局专项斗争办公室(203室)

3、当面举报。区安监局203室

4、向市、区检察机关或市、区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办公室等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第18篇:某村扶贫领域自查报告

村扶贫领域自查报告

根据脱贫攻坚指挥部下发的文件精神,我村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全面逐项自查自纠,现将我村扶贫领域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我村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式,做到了四个到位:

一是动员部署到位。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我村就召开“两委”班子会,讨论研究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并成立了由党支书记任组长,制定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全体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参加了会议,传达了脱贫攻坚自查整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整改目标和工作责任,为推进脱贫攻坚自查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要求,我村严格落实党委抓精准扶贫工作的主体责任,并认真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扶贫相关业务知识,并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考试。从思想层面和责任层面,把扶贫工作压紧压实。落实扶贫工作机制,研究部署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将自查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是宣传培训到位。针对大部分帮扶干部对扶贫业务和扶贫政策不太精熟情况,分别召开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一证两册填写,精准识别和退出,扶贫业务政策知识考试,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会议,并结合入户调查,逐户对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

四是督促检查到位。在成立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负责对贫困户信息逐户核查核对,发现问题即时提出整改,有效地推进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关于检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经过自查,发现:一是我村主要存在部分贫困户和帮扶干部对扶贫政策不熟悉;二是极少数贫困户有住危房或破旧房的仍未享受到危房改造政策;三是产业扶贫效果不明显,贫困户得到的收益很少。

三、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经自查,我村扶贫资金不存在贪污、挪用等情况,做到了专款专用。但是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未能给贫困户生活带来根本性改变。

四、检查扶贫项目运行情况:

经自查,扶贫项目大部分在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没有发现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等情况,但有些项目存在建设进度较慢的问题。

五、关于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执行情况: 经过自查,发现:一是部分贫困户档案存在未签字和代签字,档案时间对不上;二是贫困户退出程序不完善,两公告一公示落实不到位。

六、帮扶干部作风问题:

经过自查,发现:一是村级扶贫工作站不规范,未安排专职扶贫人员,相关制度未全部上墙;二是驻村工作队帮扶效果不明显,驻村时间不足,与党委沟通联系不够;三是少数贫困户档案逻辑有错误,填写表格不齐全,一证两册填写不规范。

下一步工作措施:

近年来,我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阶段性成果,但离镇委、镇政府要求相比,与其它脱贫攻坚取得较好成绩的兄弟村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夯实责任,举全村之力,全力以赴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将努力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做好整改:

一是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将脱贫攻坚担子分担到每名村干部肩上,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有担子良好脱贫氛围,把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党员干部责任心、执行力的一次大考,对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按照有关权限,严肃追究。

二是在思想扶贫上下功夫。在贫困群众层面,进一步加强思想扶贫力度,在各组张贴思想扶贫标语,同时组织帮扶干部上户宣传扶贫先扶志的正能量,让贫困户消除等、靠、要思想,根本上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同时,大力宣传脱贫典型,让脱贫人自己发声,坐等政府来扶持不是出路,唯有自身努力才能彻底斩断穷根。

三是在帮扶措施上下功夫。在帮扶层面,立足“两不足、三保障”的脱贫目标。认真摸清贫困户需求,一户一策,因户施策,合理搭配脱贫“药方”,我村将努力实现产业扶持一批、安居解困一批、兜底保障一批、社会帮扶一批、就业转移一批的目标。同时,坚持“摘帽不摘政策”的原则,既保持政策措施的延续性,又增强困难群众的脱贫信心和勇气,确保贫困群众彻底拔掉穷根,实现早日走进入小康社会。

第19篇:医改回头看自查报告

张庄镇卫生院深化医改任务落实

“回头看”自查报告

邹城市医改办:

根据邹医改办发【2012】2号《关于开展深化医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实施

为切实做好医改“回头看”工作,我院制定了《张庄镇卫生院医改“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了活动目的、主要内容、工作步骤,成立了张化院长任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对照政策,逐条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属于自身未尽职责的,积极整改弥补,对于政策需要完善的,积极建言,不断改进。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方面。自2009年全面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三制四统一”,我们走过了大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规范推动期。这一阶段从2009年3月22日至6月,因为担心财政补偿难以到位,很多工作只是字面和口头上要求,出台了一些文件,主要抓了政策宣传、渠道规范、原有药品的“消化”,以卫生院的实施为主。

第二阶段是正规实施期,2009年6月开始。这一阶段狠抓药品的配备、采购、使用、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①加强补助经费考核管理。制定了《张庄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三统一”考核管理办法》,②将药品“三制四统一”纳入卫生院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额及院长绩效工资挂钩;③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发票“五不签”制度。凡是采购渠道、采购品种、该备案的未备案等所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药品采购发票一律不予签字,不签字者卫生院不得入账付款;④坚持定期通报,以宣传政策、通报情况、促进工作。

第三阶段是是将省规划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及新农合门诊直报期。这一阶段从2012年4月份起,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狠抓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铺面,4月1日开始,以33家省规划卫生室铺设网络、安装电脑、打印机、人员培训为主,以抓村卫生室的规范采购为主。二是规范推进,6月1日开始,限6月底将非基本药物全部销售及处理,将“死角死面”彻底清理干净;三是全面实施,7月1日开始,包括备药、采购、验货、结算等,全部按照省市规定落实到位。

总之,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一是平抑了药品市场价格,二是规避了商业贿赂行为,三是有利于临床合理用药的推进,逐步革除长期以来养成的不良用药习惯,造福老百姓,促进医疗机构“公益性”回归。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一是明确市镇村三级工作任务。按照邹城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了《张庄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明确了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项目的各项制度及职责,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科学合理地划分了镇村两级的工作任务,使其在现有服务内容的基础上,以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档案随人流动服务等更便捷、更周到的方式开展工作。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全面覆盖,慢病及精神病人规范管理率达100%;老年人体检率达98%,规范管理率100%;预防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传染病报告与管理项目加强了监测与预警,开展了麻疹与脊灰地毯式和拉网式查漏补种,实现了消除麻疹目标和保持无脊灰状态;较快地安排部署并启动了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自行设计编印健康教育宣传手册,宣传栏牌面每季度一期,讲座、咨询等活动按期开展,各个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二是资金管理规范。我镇公共卫生项目分别资金发放到位。三是督导力度大,考核执行严。不定期由卫生院组织督导,每季度对各村督导一次,凭督导记录核算工作经费。四是项目服务效果突出,群众受益率高。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以“公共卫生树形象”工作思路,在圆满完成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后,在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澄清底子,医院组织公卫、内科、外科、B超、化验、孕保、儿保等16人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业技术队伍,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技术小组,于5月28日入村、入户、面对面、心贴心开展国家10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我院将奋战100天,扎实推进公共卫生工作的全面开展,完成一村推进一村,逐步健全各项纸质及电子档案,努力开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张庄镇人民群众服务,全镇共7个管区,目前已完成3个管区。

(三)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方面

1、核编情况。2011年报编办重新核定我镇卫生院编制80人,在编人员2011年54人,2012年增加3人;合同制8人;招聘护理6人;临时人员23人。由于医院业务量成倍增加,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2、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我院从2011年9月16日即开始全系统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至月底完成。从2012年3月起开始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了一整套具有激励作用的、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的向重点岗位倾斜的,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

3、基层人才培养方面。医改三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国家“万名医师培训”、“骨干医师培训”等人才培养项目,充分利用“医疗专家进千村”的机遇,加大与济南军区总院的合作,定期人员进修学习,在基层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

4、乡村一体化制度落实方面。医改三年,在乡村一体化方面,我们以药品采购为核心,重点开展了 “九统一”管理,即统一采购配备基本药品;统一指导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统一下达公共卫生任务并督促落实;统一新农合报销补助审核管理;统一村卫生室资产管理;统一开展业务培训;统一各项管理制度;统一标示标牌;统一绩效考核,核算兑现村医补助。

5、绩效考核。为切实加强卫生院绩效考核,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避免“工资保障了,没人看病了”现象发生,2010年在原有考核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了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卫生院管理、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之中。坚持分级考核,卫生院对职工实行月考核,下月兑现绩效工资。将考核结果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额、院长及每一位职工的绩效工资挂钩。基本保持了医疗服务数量和费用的增量目标。

6、村医补助。确保村医补助及时足额到位是保障农村医疗卫生三级网网底不破的关键。按照新医改要求,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新农合门诊直报,实施药品“三制四统一”, 即对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工资制、退休制,对卫生室实行政务、业务、财务、药品统一管理。村医原有通过药品加成取得收入这一主要渠道被堵死,代之以政府补贴,加之新医改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村医的事多了,村医过去“自己挣自己花,收入主要从病人就医中收取”的模式变成了“三个一点儿”的模式,即国家补一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合疗报一点儿、病人交一点儿,而且国家补那一点儿成了比较重要的。因此国家补助能否及时足额到位就显得十分关键。近三年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补助村医公共卫生、药品“三制四统一”补助村医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面临政策困局。具体表现在:①目录脱离基层实际。目前基本药物品种数明显不够用,尤其是儿科用药等,严重影响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正常开展,导致基层医疗机构功能萎缩,老百姓和医务人员意见很大。②政策存在缺陷。动态调整机制不活(尽管制定了《药品统一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但调整是需要时间的,而病人的治疗用药是不能等待的,尤其是一些急救药和常用药)、配送不能到末端(配送只到乡镇,无法保证药品收货查验核对的执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谁应该负责,尤其给一些比较偏远和年事已高的村医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也不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③实施结果难以预测。从目前执行情况看,总体上严重影响了临床用药和患者治疗,导致医务人员有意见,老百姓有意见。大量的病人无法在基层完成治疗,只好逐级上转,出现新的看病难、看病贵。政府给老百姓的好政策,比如卫生院与卫生室的合疗门诊报销、卫生院的住院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等全部泡汤。④村级门诊合疗统筹的开始,是为了本村村民就近看病,但有些村卫生室人员老化、一村多室难合并等,引起了村民的极大不满。

二是专业公共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和编制等问题影响了服务质量。一方面是专业人员缺乏,服务力量薄弱。集中表现在一方面缺乏专业人员及人员数量不足,要为7万人口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任务繁重,卫生院工作压力大;二方面专业化程度低,大部分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几乎很少有“预防医学”专业的;要做好这么多的工作实在很难。

三是落后的行政机制和观念是导致医改深入推进的重大阻力。①目前的编制制度根本无法满足医疗服务的需要。我院医疗机构,医院的服务数量成倍增加而编制始终不变,致使医院存在大量的临时人员;②传统的思维惯式,根本无法推行彻底意义上的人事制度改革,说是“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实际上我们一直走着“用人由组织批,人员由单位用,职务能上不能下,待遇与职称挂钩,职称由上面评,工资由组织调”的老路,谁也无法改变。

四、对基层医改的建议 尽快完善药品“三制四统一”政策。①扩大基本药物目录。将老百姓常用的药品加进去,不要局限于多少种,甚至放开OTC,特别是儿童用药,感冒咳嗽、心脑血管疾病用药。②改革招标政策。只招价格,而不招生产企业。③完善配送政策。建立完善的配送网络,整合过去的各级药品批发企业,解决配送能力不足问题,直接配送到村,减轻村医的负担。

张庄镇卫生院 2012年7月12日

第20篇:医改工作自查报告

卫生院三年医改工作自查报告

县卫生局:

三年来,我院在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彬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以人为本,以公共卫生工作为重点,以病人为中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医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现就200

9、20

10、2011年医改各项工作自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行药品“三统一”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使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药品质量控制,规范医疗用药行为,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的有效途径和根本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高度重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召开培训会,使全体职工和乡村医生熟练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知识,达到优先、合理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医院从2010年7月1日,药品全部实行“五统一”零差率销售,药品“五统一” 配送率100%,门诊药品费用下降了29% ,住院药品费用下降了27%。切实降低了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目前药房总共使用药品269种,基本目录内药品258种,非基本目录药品11种,基本药物使用率95.9%。

(二)、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积极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彬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核定岗位,全体职工实行聘任制,竞聘上岗,坚持绩效工资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工资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技术能力、维护公益性、履行社会职责、群众满意度、医德医风等挂钩,坚决打破全额工资下的大锅饭,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2、对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全乡9个村卫生室,遵循“一村一室”的原则,聘用具有执业资格的人担任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品全部实行“三统一”零差率销售,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危重病人的一般诊治和转诊。

(三)扎实有序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年来,我院在确保正常的基本医疗服务外,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在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认真完成了各项卫生服务工作。

1、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三年累计建档12102人,建档率96.97%。

2、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三年累计体检2511人。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度,实行定点接种,各类疫苗共接种9424人,接种率95%以上,建证建卡率100%。

4、0-6岁儿童系统管理663人次,指导做好保健工作,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5、孕产妇系统管理398人次,免费为孕产妇发放叶酸324人次,保障了孕产妇安全。

6、慢性病系统管理,高血压452人次,糖尿病162人次。

7、精神病管理141人次。

8、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加强控烟知识宣传,院内全面禁止吸烟,创建烟医院。

(四)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建设。

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通过早宣传、早动员,早参合,保平安宣传,全乡参合达率9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比例逐年提高,住院报销起付线80元后10年70%,11年80%,12年90%。并严格遵守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按照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对全体职工进行了全员培训,做到人人心中有数,使全体职工全面掌握了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住院、转院、报销程序。修订完善了医院合作医疗管理制度,成立了医院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合作医疗技术小组,设立了合作医疗科,制定了相关职责,大大提高了医院合作医疗的管理服务水平。使农民群众及时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带来的实惠。09为门诊917人次、住院541人次报销医药费用219618.10元,10年为门诊个人账户403人次、门诊统筹4418人次、住院552人次报销医药费用326070.20元,11年为门诊个人账户349人次、门诊统筹4697人次、住院514人次报销医药费用295105.70元,使政府信誉得到提高,医院得到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部不到位。继续做好医改政策的宣传工作,让群众理解医改的目的和意义,支持医改政策。

2、医改相关资料还不完善,应继续完善。

3、乡村医生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落实涉医领域自查报告
《落实涉医领域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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