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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27 08:32:32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试题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教程》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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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共60分,每题2分):

1、纪检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 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2、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好地开展工作,必须经常地掌握来自群众的各种信息。群众的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每一个举报电话,都是信息的载体,可以提供各种情况,提出不同的问题。其中 党风政风、党纪政纪的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决策和部署工作的重要依据。

3、信访举报工作部门对这些来信来访进行筛选、分流,为纪检监察机关其他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因此,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道程序。

4、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主要具有四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 联系沟通 作用,即信访举报工作具有保持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经常联系,沟通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信息往来的作用;二是 信息反馈作用,即信访举报工作具有为党、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各种信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的作用;三是 监督保障作用,即信访举报工作具有依靠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保障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作用;四是 协调疏导作用,即信访举报工作具有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5、督促催办信访问题,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部门对 转交有关单位承办的信访举报进行督促催办,推动有关单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6、转交有关部门承办的信访举报,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后, 由承办单位酌情处理 ;另一种是问题比较重要,转办单位要求 承办单位在调查处理后,报告处理结果。

7、转交承办,转办承办对转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并要结果的,信访举报工作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并将办结情况每半年向常委会报告。

8、直接检查信访问题,是指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部门直接核查办理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

9、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相对一般信访工作具有三个特点:信访业务的职能性、反映问题的集中性、处理程序的合法性。

10、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主要是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11、处理信访举报,除了依据党章、法律、法规外,同时依据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12、纪检信访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是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要由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中的一般事项由承办人员按规定处理。

13、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是信访举报工作理论与实践的重要给成部分,是正确处理信访举报的重要保证。

14、落款为“广大党员”、“全体员工”、“部分群众”等的来信,不视为联名信,按匿名信处理。

15、凡恶意攻击党的领导、主张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信件,应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16、信访信息工作是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验信访举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好信访信息工作,是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需要;是适应信访举报工作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17、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包括信访案件的督办、查办、审核。

18、督办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信访案件进行督促催办的行为。

19、信访案件审核,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本部门直接调查处理的信访案件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的信访案件的查处结果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审查和核定。

20、信访案件的审核与违纪案件的审理区别有:审核范围不同;审核要求和必经程序不尽相同。

21、信访监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轻微问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监督。

22、实施信访监督,是落实从严治党方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必然要求;实施信访监督,是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的重要举措;实施信访监督,丰富了信访举报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23、信访监督的作用: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解决了大量的信访问题;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教育、挽救和保护了一大批领导干部。

24、信访监督的主要方法: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25、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

举报工作的关键环节。

26、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7、信访工作坚持多办少转有多种办法。主要有:⑴、自办;⑵、领导主持办;⑶、联合办三种办法。

28、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是《信访条例》的本质要求,是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任务。

29、依纪依法,客观公正;有利监督 ,注重实效;保障权利,维护社会稳定是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0、对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依法行政的行为进行监督;收集、分析信访信息,特别是一些苗头性和重大集体访苗头要及时掌握;解决信访问题,做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是信访举报工作网络的职责。

二、思考题(40分)

1、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①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准绳;

②以事实为依据;

③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④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⑤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⑥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2、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范围及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答: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范围:

①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②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③针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失职渎职,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诉求;

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范围:

①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②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③对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④对其他不属于监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或部门。

推荐第2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总结

2006年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总结

2006年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纪依法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为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3xxxx,来访1xxxx,电话举报xxxx,其他方式xxxx,合计15xxxx(次)。其中属检举控告类的有15xxxx(次),申诉类xxxx。从被反映对象的职级来看,反映乡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3xxxx,一般干部5xxxx,其他人员7xxxx;从反映的内容来看,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xxxx,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1xxxx,贪污贿赂行为3xxxx,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2xxxx,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xxxx,失职渎职行为xxxx,侵犯党员公民权利行为xxxx,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1xxxx,其它检控类3xxxx。上述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都进行了认真处理,对转办和交办的信访件,我们都能及时进行督促,经过督促,大部分问题都能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很满意,我们也为领导分了忧,解了难。

二、主要特点

1、信访形势趋于好转。从我市的纪检信访形势看,信访总量呈逐年下降势头,无论是信访总量还是反映乡科级干部信访件数量以及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数量,今年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10.xxxx,1xxxx和17.xxxx,且信访反映的质量也较低,有的信件并无实质内容。

2、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挪用、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经济类方面的问题是信访举报的热点和重点。今年共受理此类方面的信访件9xxxx,占57.xxxx。如今年根据举报查处的主要经济案件有:**镇党委委员、镇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孙**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翁**、管**、孙**、应**等xxxx挪用公款窝案、**医院*科主任张**和*科主任马**受贿案、**街道**村党总支书记胡**挪用集体资金案等,上述人员已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反映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随着制度的健全、教育的强化和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对自己的要求也越来越严,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只要不贪污,不受贿,经济方面不出问题,其他方面都是次要的,因而自觉不自觉地在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受到了组织上的处理。如今年根据群众举报查处的有:**街道原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劳**因扰乱执法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受到全市通报批评,**镇政府综治办主任龚**、**镇政府干部张**、**局干部夏**等人因通奸错误分别受到处理。

三、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一是每次常委会都专题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到随接访随办理,使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三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年初市纪委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力,达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单位领导人责任。

2、发挥信访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和督办力度。一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二是加强纵向和横向的协作办案。对一些重要的的信访案件,及时与上级纪委和乡镇纪委沟通和联系,争取案件调查的主动,并加强与公安、审计、人事等部门的协作办案,上级和市委重要领导批示的信访要件全部按期结案。三是充分发挥信访作用,加大直查快办力度。今年信访室已自办案件xxxx,积极为纪检室和乡镇纪委提供案件线索,已提供案源3xxxx。

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一年来,我们已对群众反映违纪情节轻微的1xxxx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对xxxx乡科级干部下发了《信访谈话通知书》让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4、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提高办事透明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保护信访举报人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我们实施了《**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试行办法》,通过公开受理渠道、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受理情况、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办理结果及举行信访听证、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调查、举行信访咨询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了纪检监察部门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信任感,有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集体上访。

5、加强乡镇信访工作,促进基层稳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委领导还经常带队到各乡镇督促指导信访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由于市纪委领导的重视,各乡镇(街道)纪委无论在阵地建设还是在硬件建设上都有了很大改善,纪委副书记调整后,我们又及时对新上任的纪委副书记进行了信访工作培训,提高了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

四、存在不足及打算

回顾一年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是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少;二是乡镇纪委换届后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查案力度不够;三是基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不足,明年我们将从以下工作着手,重点加强乡镇纪检信访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对排查不力造成越级到市、省上访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及时向乡镇反馈到市上访人员情况,加强联系,做好解释稳定工作;三是加强市、镇联合办案,增强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大办案力度;四是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突出直查快办职能,积极完成上级及本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向山镇第六轮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总结

近年来,向山镇纪委按照区纪委的部署,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开放、稳定、和谐”的大局,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和省市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抓紧抓好,全面完成信访六项指标:当年办结率达到 %;共受理实名举报

件,办理结果全部按期反馈,反馈率为100%,查处结果按期反馈率达

%;办理市以上纪委交办的信访件

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结果,当年办结率达100%;办理业务范围内的初信初访件

件,一次办结的

件,一次办结率达到

%;业务范围内重复信访件

件,越级上访件

件,重复信访率为

%;2005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业务范围内的赴省进京集体上访。

一、规范和完善信访网络业务,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镇纪委在建立和完善镇信访各项工作制度的同时,抓好村、组信访制度建设。以杜塘村、向阳村的信访工作制度为示范点,以点带面,明确了各村(社区)对信访工作要制定有《信访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信访工作责任制》、《处理群众信访基本程序和方法》。《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信访排查制度》等,各项制度明确开展信访业务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纪律和信访工作人员的任务。通过抓制度建设、和完善了镇、村、组三级信访网络业务,增强信访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镇纪委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等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有关统计,填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镇、村(社区)分别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了对工作的责任心,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查清事实,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处理,给群众满意答复,镇村(社区)信访人员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据统计,2006年,县纪委转办我镇信访件1件、办结1件,镇、村(社区)共收到群众的来信来访131件,办结131件、办结处理率达100%。同时,深入基层搜集、挖掘、筛选信访信息和案源线索,并形成专题情况分析向镇党委和县纪委反馈。2006年,向县纪委提供信访信息1条。

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完成县纪委下达的业务知识、各种杂志、书刊的征订任务,为学习教育提供理论知识源泉。2006年,镇纪委以会代培形式集中镇、村(社区)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2次,除了集中组织学习外,还印发相关学习资料供信访工作人员进行自我学习。通过抓学习教育,信访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推荐第3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总结

2007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总结

今年,成华区纪委、监察局按照市纪委和区信访办关于信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不断创新,标本兼治,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目标管理更加有力

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成华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协管领导参加,信访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信访举报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目标管理。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纳入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了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目标奖惩挂钩。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切实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程序,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工作,解决信访问题。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制度完善,信访工作更加规范 进一步完善了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促进信访举报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实行领导值班日制度。每周星期四为委局领导接访日,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接访时间、接访地点在公示栏中进行公告,方便群众来访。委局领导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0余人(次)。二是实行领导阅批信件制度。委局领导对每一封群众来信均提出办理要求,全年阅批信访件106件,阅批率为100%。三是实行信访问题月排查制度。对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信访事件每月进行排查,凡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关心的信访问题,及时报请领导阅示。全年共报送信访举报排查情况12次。四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按照“一个案子、一名包案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委局领导直接参与查办了8件信访案件。五是实行信访约访制度。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召集相关单位,约访当事人员,现场解决信访问题。全年通过约访机制,解决傅某某到中纪委上访等信访疑难问题5个。信访约访工作经验在全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会上进行了交流。六是探索信访约谈视听证据化。创新工作方法,实施信访约谈视听证据化,对办信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办信公开、公平、公正,避免约谈中议定事项在执行中发生变化。如,采取信访约谈视听证据化,成功解决了信访人付某劳动纠纷信访案件。

三、履职尽责到位,工作成效更加明显

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信(访)件,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扎实解决信访问题,确保事了人息访。一是初访接待热情周到。对每一位来访者都做到热情周到,力求做到“三快”,即来访登记快、呈报分管领导快和分流转办快,全年接待初访70余次,接待群众90余人。二是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件。本年度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6件(次),其中,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81件(次),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三是认真查办信访案件。自立信访案件8件,均按期、优质办结,办结率为100%。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进行初核,初核率达100%。截止目前,提供案件线索10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件,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四是认真实施信访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信访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和《信访监督建议书》等形式,强化了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全年发《信访通知书》2份。为区委提供干部任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见20余条,为区委、区政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提供信访意见30余条。五是加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采取书面、电话、现场督查督办方式,扎实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我区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如,在全省首次通过信访督查,启动法院再审程序,维护了信访人四川利安钢架结构有限公司合法权益,为其挽回经济损失485万元。区纪委收到该公司锦旗一面,该信息被省纪委采用。六是整合信访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如,区监察局参加处置“8.20”事件(8月20日发生企业军转干部200余人在省委门前聚集事件),被成华区信访联席办通报表扬,有力地维护了地区稳定。七是认真落实信访综合工作。认真撰写信访举报季度分析、年度分析和专题分析,全年共编发《纪检监察信访分析》4期;按时上报信访月报、季报、年度报表及成都市纪委《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反馈表》,做到了上报及时,数据准确无误;按时上报年度信访工作要点和工作报告;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信息调研工作,向上级机关报送纪检监察信息调研材料16篇,先后被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采用12篇。

推荐第4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2013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发现苗头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监督和教育挽救。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等轻微违纪问题,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要求被反映者说明情况,作出检查、进行整改,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举报,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提供信息、惩处腐败、实施监督、保障权利、协调疏导等重要职能作用。坚持信访问题分析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分析排查,为查办案件、纠风治乱提供重要线索。认真开展信访监督,努力把群众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访监督落到实处。加大上级交办和直接查办信访案件力度,努力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

三、准确把握信访举报工作动态,进行舆情分析。对破坏“两个环境”的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社保、福利、收费、社会公平等民生的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加强综合分析。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每月要组织力量进行舆情排查并上报排查情况,要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的作用,经常收集了解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访室定期召开邀请主管领导参加的信访形势分析会,及时提供信访信息,并于每月编写一份《信访形势和舆情分析》报委局领导。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信访人员业务水平和办信办访水平。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努力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程序规范、处理到位,力求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和化解在基层单位,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继续深化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对2012年度目标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妥善处理群众来访。定期排查重点上访人员、集体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发现一起,化解一起,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继续狠抓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并持之以恒地抓住成效。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全力做好国家重大活动期间来访接待工作,对非正常上访和突发性事件,要完善信息通报、现场处置、劝返接回和教育稳控工作机制,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六、不断推进信访制度建设。以制度创新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线索和案件移送、工作资源共享机制和工作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工作,减少基层信访案件发生。

推荐第5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总结

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纪依法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为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3xxxx,来访1xxxx,电话举报xxxx,其他方式xxxx,合计15xxxx(次)。其中属检举控告类的有 15xxxx(次),申诉类xxxx。从被反映对象的职级来看,反映乡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3xxxx,一般干部5xxxx,其他人员7xxxx;从反映的内容来看,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xxxx,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1xxxx,贪污贿赂行为3xxxx,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2xxxx,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xxxx,失职渎职行为xxxx,侵犯党员公民权利行为xxxx,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1xxxx,其它检控类 3xxxx。上述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都进行了认真处理,对转办和交办的信访件,我们都能及时进行督促,经过督促,大部分问题都能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很满意,我们也为领导分了忧,解了难。

二、主要特点

1、信访形势趋于好转。从我市的纪检信访形势看,信访总量呈逐年下降势头,无论是信访总量还是反映乡科级干部信访件数量以及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数量,今年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10.xxxx,1xxxx和17.xxxx,且信访反映的质量也较低,有的信件并无实质内容。

2、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挪用、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经济类方面的问题是信访举报的热点和重点。今年共受理此类方面的信访件9xxxx,占 57.xxxx。如今年根据举报查处的主要经济案件有:**镇党委委员、镇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孙**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翁**、管**、孙**、应**等 xxxx挪用公款窝案、**医院*科主任张**和*科主任马**受贿案、**街道**村党总支书记胡**挪用集体资金案等,上述人员已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反映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随着制度的健全、教育的强化和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对自己的要求也越来越严,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只要不贪污,不受贿,经济方面不出问题,其他方面都是次要的,因而自觉不自觉地在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受到了组织上的处理。如今年根据群众举报查处的有:**街道原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劳**因扰乱执法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受到全市通报批评,**镇政府综治办主任龚**、**镇政府干部张**、**局干部夏**等人因通奸错误分别受到处理。

三、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一是每次常委会都专题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

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到随接访随办理,使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三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年初市纪委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力,达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单位领导人责任。

2、发挥信访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和督办力度。一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二是加强纵向和横向的协作办案。对一些重要的的信访案件,及时与上级纪委和乡镇纪委沟通和联系,争取案件调查的主动,并加强与公安、审计、人事等部门的协作办案,上级和市委重要领导批示的信访要件全部按期结案。三是充分发挥信访作用,加大直查快办力度。今年信访室已自办案件xxxx,积极为纪检室和乡镇纪委提供案件线索,已提供案源 3xxxx。

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一年来,我们已对群众反映违纪情节轻微的1xxxx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对xxxx乡科级干部下发了《信访谈话通知书》让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4、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提高办事透明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保护信访举报人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我们实施了《**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试行办法》,通过公开受理渠道、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受理情况、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办理结果及举行信访听证、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调查、举行信访咨询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了纪检监察部门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信任感,有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集体上访。

5、加强乡镇信访工作,促进基层稳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委领导还经常带队到各乡镇督促指导信访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由于市纪委领导的重视,各乡镇(街道)纪委无论在阵地建设还是在硬件建设上都有了很大改善,纪委副书记调整后,我们又及时对新上任的纪委副书记进行了信访工作培训,提高了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

四、存在不足及打算

回顾一年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是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少;二是乡镇纪委换届后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查案力度不够;三是基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不足,明年我们将从以下工作着手,重点加强乡镇纪检信访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对排查不力造成越级到市、省上访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及时向乡镇反馈到市上访人员情况,加强联系,做好解释稳定工作;三是加强市、镇联合办案,增强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大办案力度;四是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突出直查快办职能,积极完成上级及本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推荐第6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经验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市委提出创建和谐平安朝阳目标,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围绕这一目标以信访举报检务公开工作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法

1、从强化认识公开接访入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我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将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群众满意作为追求目标。群众利益唯上,把纪检监察职权,充分运用到解决落实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处上,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从2008年起全市两级院党组开展了领导干部走访人大代表、进社区、回访犯罪嫌疑人等为民排忧解难活动,为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预约接访现场办公和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的方式,直接倾听居民群众的呼声,现场协调解决事关他们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到目前为止该活动共开展了18次,解决了群众反映的近千个问题。为配合下基层接访活动,推行了信访举报检务公开,实行“阳光”办信,制作了“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检务公开栏”和“信访件处理流程图”,并张贴上墙。同时与基层院一起在各街道(镇)和区直各部门建立联系点,每季度到联系点下访了解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广泛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增加了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2、从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入手,规范信访举报检务公开。

全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平安朝阳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信访检务公开制度。通过制定《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办法》,将信访举报工作与单位领导的工作相挂钩,对下属单位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追究其上级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公开办理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关于鼓励实名举报的暂行办法》和《市院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实施细则》,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奖励,以提高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和积极性。同时制定《信访处理结果限期告知制度》将处理结果公开,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并对署名信访件加以核查,提高实名举报率。还制定了《朝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包案制度(试行)》,在查办信访案件过程中,确定包案领导,实行一包到底的查办制度,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消除个别人侥幸心理和蒙混过关心理,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使查办信访件成为一种不设课堂的教育形式。建立健全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让群众直接向院领导反映我院存

在一些的违法乱纪行为,使领导能够第一时间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切实实了解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建立了信访举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信访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查办,并将查实的信访问题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完善信访举报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强对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信访件办理工作的管理。

3、从畅通渠道构建网络入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我院建立高效灵敏的信访预防预警机制,通过每季度进行一次信访问题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近期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信访问题,为领导对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参考依据,也是减少控制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等重大信访问题的关键性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全市两级院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安排检察长定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为群众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建立了本级、基层院二级和政府信访网络,做到人员、责任到位,网络畅通,及时掌握信息,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并且定期对信访苗头和可能发生的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等信访动态进行排查梳理,分类汇总并制定有效处置办法。公布了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并且开通了信访网络举报“绿色通道”,从而进一步拓宽了信访举报渠道,提高了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

二、几点成效

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检务公开以来,不仅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且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1、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是纪检监察举报检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务公开不仅仅是为人民群众解决几个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为了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通过检务公开制度的推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加强了双方的理解和沟通,群众对信访举报问题的解决感到满意。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和维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

2、初步形成了大信访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从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党的执政安全的高度,立足自身职能,坚持“融入推动与监督检查并重”,积极推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信访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通过联席会议,共商处置方案,协同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一方面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信访工作效能,另一方面,把纪检监察机关的“小信访”推向党委、政府的“大信访”,互动并进,合力维稳,共同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目前全市两级院和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3、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当前,80%的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做好基层矛盾的化解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去年,市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通过受理来信、接听

举报电话、接待来访以及网上受理举报等形式,共受理信访举报50件(次),并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了及时的处理,有效地维护了党员、群众的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和申诉权,解决了大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行检务公开制度以来,及时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朝阳的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深入落实“三个融入”工作法,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融入新农村经济发展。一是乡党委高度重视“三个融入”工作法的落实,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结合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责任分解,建立“三个融入法”工作台帐,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贯穿到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当中。二是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成立堆齐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委员会,规范全乡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事项的责任权限,有效预防了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三是深入开展强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过去5年兑现发放的2200余万元退耕还林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泄洪渠补偿等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正常,无违规问题发生。四是切实加强“三资”管理工作。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进行准确资产登记。扎实开展“土地三清”工作。重点对舍里木克村、牧场部分不规范合同和超占面积土地进行清查。共清查出超占土地面积3000余亩,清收超占土地承包费18万余元。五是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采取项目资金补一点、群众自筹一点、乡村出一点的方式,筹资540万元,在伊车村动工新建40栋育肥棚圈,目前已完成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棚圈工程将于11月上旬完工。该养殖小区已落实养殖户40户,预计建成投产后年出栏育肥牛2400头。全面提升牧场千头良种奶牛养殖小区功能。投资100余万元,扩建养殖小区活动场地,新建24座青贮窖。积极与巴口香公司对接联系,组建惠民

合作社,入社养殖户达50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养殖模式日趋完善。投资3万元,新建乡活畜市场,周均交易量达到500头(只)左右。六是继续抓好惠民政策落实工作。引进大中型拖拉机35台,播秧机8台,各类机具58架,各族群众享受国家农机优惠补贴资金达100余万元。高度重视安居富民工作,认真开展抗震安居技能培训,积极协调落实各类建材,严把工程质量关,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全乡新建安居富民房326栋,其中,帮助13户特困户建安居房,目前竣工率达到95%。

(二)融入新农村公共服务。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廉政教育内容4次,主要领导上廉政课2次。乡村党员干部通过集体学习、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等形式专题教育培训20余场次,培训人数400余人次。乡村举办举办“廉政文化建设杯”文艺汇演、红歌大赛、趣味文体运动会等各类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演出活动18场次,播放爱国主义电影24部,参与群众超过3200人次。设立廉政文化图书室6个,藏书15000余册,光碟200余盘。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打造廉政文化一条街1个,刷写廉政文化宣传标语10条,更新廉政文化灯杆标语40条,在乡政府机关、派出所、学校、卫生院、建筑工地张贴廉政文化宣传标语(漫画)20余个,全乡上下营造出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认真落实便民服务各项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落实领导干部定期联系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定期联系贫困群众、联系重点人员制度,认真开展“百日大走访”、“四同结穷亲”、“民生110”等活动,共征求各类意见建议96件,已解决78件;受理信访案件43件,办理42件,办结率97.67%;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6件,调解56件,调解成功率100%。通过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全乡现有信息员60名、十户长80名、联防队员20名),制定完善信息员、十户长、联防队员信息上报奖励制度,出台信息员、十户长、联防队员管理办法,做到一日

一报、一周一判、一月一结,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政治大局稳定。通过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乡、村干部分片走访联系农牧民群众,向农户发放《堆齐牛录乡民生110便民服务卡》2000余张,及时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及时调处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提升了各族群众幸福感指数。三是加快小城镇化建设步伐,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按照“经济强乡、文化名乡、幸福之乡”的发展思路,为打造一流乡镇,今年确定堆齐牛录村申报创建自治区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通过乡村出资、村民自筹、项目支持等方式,乡纪委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督,高质量完成了一大批关乎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堆齐牛录村22条居民巷道栽植果树2000余棵、圆冠榆等各类景观树木300余棵,沿S313线省道种植绿化草坪6000平方米。投资24万元在堆齐牛录村、舍里木克村安装路灯228盏。投资60余万元,完成堆齐牛录村主街道6900平方米彩砖铺设工程。投资88万元铺设伊车村、堆齐牛录村、佛营村居民点砂石路21公里。投资49.5万元,新修舍里木克村居民点U型防渗渠3公里,桥涵45座,硬化路面800平方米。新建沼气19座,改厕45座。投资33万元,新打机井1眼,改造自来水管网2公里。投资180万元新建中石化堆齐牛录乡加油站,预计11月底可投入使用。成立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出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完善《村规民约》,定期开展环境整治。投资13万元,购进垃圾车1辆,垃圾箱8个,迁址新建堆齐牛录村垃圾场,投资3万元完成村自来水延伸工程。通过新农村建设,促使村容村貌发生了极大变化,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三)融入新农村民主自治建设。一是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召开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村级重大事务决策落实过程中,坚持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杜绝村干部“一言堂”和村里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切实保障村

民合法利益,使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真正做到公平、公开、透明。二是以村级“民主日”和“村务公开”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村级民主化管理。截止目前,共召开乡民情恳谈会1场次、村级民主日15场次,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58件,当场答复解决20件,列入整改38件,现已整改完35件,剩余3件待来年项目资金到位后实施,整改率达92%。通过“一事一议”共为群众办理9件实事,累计投入资金达351万元。其中上级项目资金扶持10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达243万元。通过“民主日”、“村务公开”、“一事一议”活动的开展,使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化、阳光化、民主化。三是加强村级事务民主监督工作。各村分别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各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村民理财小组、民主评议村干部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村两委会议,负责对“四议两公开”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村两委正常履职和广大村民参与自治管理。四是落实勤廉双述制度。年中和年底,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均在村民大会和村党员大会上汇报各自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参会的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可以进行现场询问,村干部对询问人提出的问题现场答复,能解决的当场承诺,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高了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职为民的责任意识。

推荐第7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总结

2010年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总结

2010年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以“政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控告和申诉,和

一、社会稳定情况

来信13xxxx,来访1xxxx,电话举报xxxx,属检举控告类的有15xxxx(次),申诉类xxxx。从被反映的

干部3xxxx,

干部5xxxx,

xxxx,合计

的职级解决了

思想为

立党为公、执

检举、

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纪依法

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作用。

化解矛盾,为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共受理15xxxx(次)。来看,反映乡科级

人员7xxxx;从反映

1xxxx,1xxxx,的内容来看,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序了题都能3xxxx,破坏

经济秩序

的xxxx,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2xxxx,违反财经纪律xxxx,侵犯党员公民权利xxxx,违反

“分级

道德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归口办理”的原则都督促,

督促,大

问1xxxx,其它检控类3xxxx。上述信访件,对转办和交办的信访件,妥善解决,

对此很满意,

都能也为

分了忧,解了难。

看,信访总量呈逐年下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

二、主要特点

1、信访降势头,是信访总量

趋于好转。从我市的纪检信访反映乡科级干部信访件,今年均比去年同期反映的质量也较低,

下降,降幅分别为10.xxxx,1xxxx和17.xxxx,且信访

信件并无实质内容。

的问

2、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挪用、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经济类题是信访举报的热点和年

。今年共受理此类

的信访件9xxxx,占57.xxxx。如今举报查处的主要经济案件有:**镇党委委员、镇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孙**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翁**、管**、孙**、应**等xxxx挪用公款窝案、**医院*科主任张**和*科主任马**受贿案、**街道**村党总支书记胡**挪用集体资金案等,上述人员已关。

的问题

制度的健全、教育的强化和监督

党员干部

自觉不自觉地在

举报

移送司法机

3、反映党员干部作风的加大,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对的要求也越来越严,但也有

次要的,只要不贪污,不受贿,经济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上放松了对

不出问题,

的要求,受到了组织上的。如今年查处的有:**街道原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劳**因扰乱执法报批评,**镇受到。 综治办主任龚**、**镇

办公秩序受到全市通

干部张**、**局干部夏**等人因通奸错误分别

三、主要做法

1、,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每次常委会都专题

布置信

访工作,访日制度。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中随接访随办理,使信访问题

的问题妥善

整改措施。。

责任制。年初内容,年终市纪委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把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人责任。

2、

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力,达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信访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和督办

一包到底,并

随时

。包案制度。从

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的的信访案件,

的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指挥和。

纵向和横向的协作办案。对

案件调查的批示的信访要件

,并纪委和乡镇纪委沟通和协作办案,加大直查快办索,已

3、的1xxxx党员和市委

与公安、审计、人事等

按期结案。

为纪检室和乡镇纪委

信访作用,

案件线。今年信访室已自办案件xxxx,案源3xxxx。

职能作用,干部

信访监督工作。一年来,

已对

反映违纪情节轻微

了信访谈话,对xxxx乡科级干部下发了《信访谈话通知书》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办事透明度。为监督,

办事

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保护信访举报人合法权益,

公开受理渠让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

4、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透明度,依法信访,实施了《**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试行办法》,道、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受理情况、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办理结果及举行信访听证、吸收代表纪检监察信访调查、举行信访咨询会等与的距离,

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了

,我市未

了信任感,有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今年一起集体上访。

5、乡镇信访工作,

基层稳定。信访工作,

健全和解决问题。

了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委市纪委

,各乡后,还经常带队到各乡镇督促镇(街道)纪委又力。

四、及打算 在阵地建设

在硬件建设上都

了信访工作培训,

,纪委副书记对新上任的纪委副书记了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

回顾一年来工作,信访信息少;层着手,题,对排查不力访人员情况,

了的,但着许多,查案,明年

。高质量的;将从

基工作问乡镇纪委换届后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

有待

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乡镇纪检信访工作。越级到市、省上访的乡镇

解释稳定工作;

基层信访网络作用,通报批评;

向乡镇反馈到市上

基层解决

市、镇联合办案,

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大办案及本委交办的

;四是

工作任务。

信访接待工作,直查快办职能,

推荐第8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知识

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概念、特点、主要任务

1、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含义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受网上举报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它是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起始和先行部分,或称第一程序,是基础性的工作。

2、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特点

相对于一般信访工作,纪检监察信访有自己的特点,以下三个是其显著的特点:

(1)信访内容的综合性。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问题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内容广、数量大。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党和政府各个系统的问题,还有工农商学兵各行各业中的问题,只要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问题,都会从各个方面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发起者分布于社会方方面面,各以不同的角度提起监督,信访内容就广泛综合。 (2)信访业务的职能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职能是处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方面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以及与此相关的批评、建议、询问等信访。与一般信访工作相比,在工作的法规依据,任务职责、受理范围和对信访问题的处理程序、要求、手段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

(3)处理信访问题的复杂性。由于纪检监察信访内容的综合性特点,决定了处理此类信访问题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一是调查取证难。许多信访反映的问题本身就多、杂,要一个个查清楚、弄明白很不容易,在调查过程中收集证据往往遇到多种困难。二是息信止访难。反映的事项查清后,不仅仅是简单的对被反映人该处分则处分、该澄清则澄清的问题,还有怎么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信访人的认可,从此息信止访的问题。某种程度上说,怎样实现息信止访已成为当前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的重点。

3、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1)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为查办案件提供线索(乡镇、部门直接立案查办);(2)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3)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4)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二、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原则,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为什么必须用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道理非常简单。这是因为党章、党内其他法规是党员、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党组织进行监督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是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这是由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的。我们所受理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往往都涉及到对人的处理问题,因此,必须严谨认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到言必有据,防止随心所欲。在实际工作中,除了党章、法律、法规外,还必须大量运用政策和规章去处理信访问题。为了正确有效地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纪检(信访)干部要加强对党章、党内法规的学习,做到能够熟练运用。

第二条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解决信访问题。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做好信访工作,正确处理信访问题最基本的原则。在纪检信访工作中,信访举报人的心理动机各不相同。我们在阅读来信,接待来访时,首先接触到的是\"一面之词\"。如申诉案件,有的申诉人往往只讲对自己有理有利的一面,不讲和少讲对自己不利的缺点和错误。在检举、控告案件中,也有不同的情况。有的情节清楚,根据可靠,情况属实;有的因检举人了解情况的局限性,反映的情况不全面;有的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情况出入很大;有的举报人为使自己反映的问题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有意夸大事实,将一般性的问题说得非常严重;也有极少数人从个人恩怨出发,故意捏造事实,诬陷好人。因此,在处理信访案件时,要防止先入为主,偏听偏信,凭主观臆断办事。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查实查否都要有证据,听取各方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分清是非,按政策妥善处理。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对来信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在未调查弄清事实前不急于表态,不随意许愿和批评指责;我们在信访工作的实践当中,确实还存在不够实事求是的问题,一方面,申诉人有不够实事求是的问题,检举控告人也有不够实事求是的问题,另一方面,作为一级组织在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有的地方,有的单位也不够实事求是,偏袒被反映人的情况依然存在,必须予以纠正。

第三条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处理重要信访问题。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原则。信访举报工作要认真贯彻这一原则。重要的信访问题,要由一级组织集体研究决定。重要问题是指应由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和处理的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比如说,对一件检举控告,决定是不是立案检查,按照案件检查条例的规定,不是某个人说了算,而是要经过集体研究。一件申诉是不是复查、复议、复审、复核,也要集体研究来决定。给一个人该给什么样的处分,对申诉到底是维持还是改变原处理结论,这都是要由一级组织来决定的问题,必须集体研究。但是,对于一般信访事项的处理,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细则,能够由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处理的问题,还是应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由他们去进行处理。比如说,对一些简单信访问题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进行疏导教育、与相关部门进行业务联系等事项),有关职能科室及工作人员可以作出处理。

第四条原则,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党内外群众向党组织写信上访,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检举揭发,党员、干部对自己所受的处分提出申诉,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保护写信上访人的民主权利应当成为纪检信访部门的工作重点。

一是在处理控告案件时,要区别不同情况对待:对坚持原则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对检举、控告不完全属实的,除不实的部分给予解释说明外,对属实的部分应当处理;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属于认识片面的,道听途说不了解情况而错告的,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教育错告者;对有意诬告、陷害好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严肃处理。需要说明的是认定诬告,必须经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委或纪委批准。(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对一些疑难信访件吸收信访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公开反馈结果等,这些做法既是对信访人民主权利的尊重,又比较容易达到息信息访的目的,取得较好效果) 二是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人处理。中央纪委规定:各级党委和纪委在批转检举、控告材料时,只能转给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和上一级党委或纪委处理。对群众来信,无论是署名的还是匿名的,只要不是有意捏造事实、诬陷好人的一律不准核对笔迹,追查写信人。违反上述规定就是侵犯了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工作中注意,有的上访人反映下面有把反映人的姓名透露给被反映人的情况,甚至把信件给被反映人看,这不仅严重违反纪律,而且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三是在处理党员申诉案件中,只要党员按党章规定的原则,正当提出申诉,应及时处理或传递,有关党组织必须认真复查、复议,并将复查、复议的结论告诉申诉人。如果申诉人对复查、复议结论不服,有权继续提出申诉。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提出的正当申诉说成是对错误认识不深,态度不好而加重处分,这是错误的。

第五条原则,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级负责是指信访反映的问题应当按照涉及干部的职级和管理权限,该由哪一级解决的问题,就在哪一级解决。归口办理,就是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按照中央办公厅、人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各部门分工接待群众来访办法》的通知,应由哪个部门管的,就由哪个部门去处理。每个单位都要认真负起责任来,绝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同时,信访部门也要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告诉来访人反映的这些问题应由哪一级来解决,应由哪个部门来解决,引导群众分级归口去反映和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有自己的受理范围,所有问题都拥到纪检监察机关来,是信访秩序的混乱,既处理不了,更处理不好。对涉及到司法行政处理的问题,要引导信访人依靠法律的渠道去解决。只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才能使群众的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第六条原则,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信访举报工作既是一项群众工作,要为群众办实事,又是一项思想政治工作,要对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教育。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有的能查实,有的因为反映问题本身就不实事求是等原因而不能查实;有的虽然合理合法,但由于条件不具备,一时还不能解决;有的当前能解决,有的当前不能解决;有的问题虽然处理得合理,但信访人仍不满意,提出过高的要求等。因此,在处理来信来访过程中,一定要把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检举、控告和正当行使权利、合理提出申诉的给予鼓励和支持;对不正确行使权利,采取不正当做法的,要对其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其提高认识,改变态度;对由于不了解政策而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要向其讲明政策,教育其按有关规定办事;对无理纠缠,影响工作秩序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力争将上访人的动机、欲望引导成为维护安定团结的积极因素。同时我们信访干部要换位思考,要看到群众来访不容易。真正无理取闹的是极个别人。对那些上访有理,要积极帮助解决,不能臵之不理(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之一),不要讲有伤感情的话,少讲刺激上访人的话。在日常接待来访群众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来访人怨声载道,不讲道理,甚至恶语伤人的情形。如果我们不顾及自己的身份与群众的感受,与上访人针锋相对,只会将小的矛盾演变成大的冲突,既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又伤害了与群众之间的鱼水之情,最终导致越级访。要竭力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许多事例告诉我们,我们的干部如果以粗暴的态度对待来访人,就会引发越级访,是要充分引起注意的。

(二)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基本方法

处理来信的基本要求是:及时拆封、详细审阅,认真登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接待来访的基本要求是: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恰当处理,并对来访人做好思想工作。

1、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收到来信、接待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网上举报到信访问题的处理终结,程序上大体分为四个过程。

第一个阶段为准备过程。包括对来信的消毒、分拣、拆封、装订、盖收信章、分送以及听取来访、来电反映并做好记录等等,这都是前期准备过程。在工作中可以合并某些环节,简化准备过程。

第二个过程是办理过程。这是信访举报件工作的中心环节。包括承办人员审阅群众来信、来访记录、举报电话记录,登记、办理、回复、统计等环节。(1)阅读举报材料要认真细致,通过阅读全部内容,分析其性质,填写信访拟办单,提出处理建议,要防止粗枝大叶,贻误重要信访事项。(2)登记,就是把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来信来访的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在来信来访登记簿上登记下来,以便查找和统计。(3)办理,就是分别情况进行处理。(4)回复(向反映人反馈),就是按照程序处理后,给举报人以回音,说明有关情况,答复有关问题,告知办理情况。(匿名检举的问题,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结果)(5)统计,就是在一定时间内对处理完毕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的数据录入统计表,为研究一定时期的信访情况提供依据。 第三个过程是反馈过程。主要是指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要及时汇报结果。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向上报告检举、控告案件处理结果,必须有以下材料:

1、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

2、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3、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

4、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5、要求查处的信访报结件要随报证据材料。(实名举报按江纪办[2009]3号文件要求报有关附件材料。文件下发后,有的单位落实较好,有的单位却没有得到落实,有的只有调处报告,有的只有回复单,回复单上有的不盖公章,有的没有承办人、领导的签字)

为了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可以实行中间汇报,这样做容易统一认识,不容易出现夹生饭,特别是涉及到需要由下级党委来决定处理的问题,如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想否定下级党委通过的案子就比较难,手续也比较繁杂。上级交办机关对下级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有些案子比较复杂,碰到困难的时候,可以进行帮助指导,跟他们一起研究,这也属于反馈过程需要办理的事情。 第四个过程就是审结过程。就是交办机关对承办单位所报信访案件处理结果的审核、结案、归档过程。这一段主要是审核案件,办理结案归档手续的问题。

审核的任务有:审核回报结果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审核全部事实材料,分析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审核对错误问题的定性是否准确;审核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审核上报材料是否回答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对无法查清的问题应在调查报告中说明。对未予说明的,审核机关可要求承办单位予以说明或作补充调查。

2、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方法。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七种(可以结合实际选用):

第一种办法,反映促办。针对一些重要的情况和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上报给领导,领导同志给个批示,促使这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叫反映促办。需要向领导反映的问题,一般是反映本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问题,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或一些倾向性及严重的不正之风问题。给领导批示的载体形式一般情况有\"信访简报\"、\"信访摘报\"、或者填写\"重要信访处理单\"、原信送阅等,有了领导批示以后,你再去转交承办时,力度就大一些,解决问题就快一点。

第二种办法,转交承办。对于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问题,可以转给有关的组织和部门去进行处理。比如说,反映基层的问题,不属市纪委管的,市纪委可以转交给有关的乡镇、街道、部门,这就叫转交承办。对于重要的问题,上级纪委通过发函形式要求查报结果。(凡是发函要结果的重要信访件,必须严格按照上报材料要求报结)。 第三种办法,移送承办。(纪委内部)主要是属于同级党委政府管理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移送给本机关有关的职能部门去办理。以市纪委为例,市纪委主要负责乡科级干部,对这类问题我们一般是填写《重要信访处理单》,分别呈送给书记、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副书记批示,分送给有关科室进行处理。这就叫移送承办。

第四种办法,过问督办。是指交办机关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处理的信访举报件要进行督促检查。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是过问督促的重点。目的主要是为了提升信访工作的效率。(工作中有的单位按期办结、报结的意识不够强,甚至存在没有报结的现象,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结的要书面申请要求延期,经同意方可,否则考核要扣分)。一般通过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催办单等办法督办,也可以采取定期通报信访案件报结情况的办法督办。

第五种办法,直接查办(乡镇、街道、部门主要是这种方法)详见下面“信访案件的调查”。

第六种办法,信访监督。信访监督是信访举报部门在新形势下,在实践当中总结形成的一项创新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及轻微违纪的问题,通过对被反映人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反映通知书》、集体谈话、民主生活会专门报告等形式,将群众的监督转化为一级组织的监督,让其说明情况,表明态度,纠正错误,目的是教育、挽救、保护干部。从近几年来的实践看,这种监督方式领导干部易于接受,也比较欢迎。通过信访监督,一方面,及时给领导干部打招呼、敲警钟,将群众的信访变为组织的监督,解决一般性信访问题;另一方面,促进了纪委和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让他们理解和支持纪委工作。许多领导干部在接受信访谈话后,对纪委给予他们面对面解释问题、澄清事实的机会表示感谢。(不管是谈话纪录,还是本人的情况说明,都要存入档案,以备今后在查处案件时对照检查)。从实践来看,这种监督影响面小,也不会对他们开展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但像这类问题一定要掌握准确度,绝对不能把涉及到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线索用信访监督的办法加以解决。比如说贪污受贿的线索,不能采取这种办法来解决。如果采取这种办法,只会打草惊蛇,泄露了举报秘密、泄露了案件线索,使案件不好查。信访监督是针对那些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属于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属于轻微违纪问题而言的。(对村干部干部实施信访监督要注意方式、方法。少数同志直接将举报件给被反映人看,有的直接告诉XX反映问题,有的将举报件摊在桌子上,造成泄露举报人,引发打击报复问题)

第七种办法,信访协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交叉问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协调解决这类问题,要克服份外事的思想,因为信访人往往因为所反映的事得不到解决所以向纪委反映,而这时通常又与反映行政不作为联系在一起了,纪委能不管吗?)

三、信访案件的调查

1、查案前的准备。信访案件经过领导批准后,纪检(信访)部门要进行充分准备,重点了解掌握信访产生的背景、原因,信访动机,确定调查人员,调查方案,从哪里入手,找那些人谈话。查办信访案件要由两人以上参加。

2、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包括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

(1)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的办法》,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反映人的陈述、被反映人陈述、视听材料等),严格禁止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收集证据应当取得原物、原件,如果不能取得原物、原件时可以拍照、复印,但应注明原物、原件的保存单位或者出处,加盖印章。对所取得的证据要认真鉴别,以防伪证、假证。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有的信访案件随着调查的深入可能成为违纪案件立案检查,那么信访案件调查时取得的证据可以直接作为违纪案件的证据加以利用。另一方面,信访案件也要做到证据确凿、办成铁案,查实查否都要有证据说话。(要学会做好笔录,可以说没有好的笔录,就谈不上有什么理想的调查结果,不要片面向一方了解,只向被反映人了解,而对信访人不闻不问。调查期间注意公正的形象、注意避嫌,不要到被反映对象家吃饭等) (2)撰写调查(结案)报告。信访调查(结案)报告,是信访案件的承办单位对某一案件的事实真相进行调查的文字记载与反映的一种文体,也是向交办机关回告案件调查情况、基本事实和处理情况,请交办机关审阅的一种文体。

调查(结案)报告,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名称、正文、落款。标题的名称大都称为“关于反映XXX同志XXX等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正文部分一般按开头(导语)、调查情况和基本事实、处理意见(结论)等几个层次来写。

开头(导语)。应说明调查的依据和调查工作简况。调查依据要交待交办单位、交办时间、来函编号及交办要求,是何人何单位反映什么问题。调查工作简况要写明承办单位在什么时间内通过何种方法进行了调查等。

调查情况和基本事实:根据具体内容,一般先简要介绍被调查对象的情况,再逐项写清楚调查的项目和查处的问题;有的报告可以直截了当,逐一分项写明调查情况和基本事实。事项单一的,可按照这一问题发生的背景和条件、发生发展、结局逐层写明;事项较多的,可按问题的不同性质,分别归类叙述。检举控告类案件,要对检举、控告的主要问题分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查证属实、不实、部分属实或不能认定或查清而构不成错误的问题都要一一写清。要注意,所写的内容要以调查所取的材料为依据为支撑,不能凭推测来写。

处理意见(结论)。处理意见(结论)要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酌情提出(作出),如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济退赔等。对那些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的,要建议(决定)作为违纪案件立案检查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结案)报告要体现向信访人反馈等办事公开情况。

落款和日期。一般以纪委(纪检组)名义,也可用党委(党组)的名义落款,署上日期。

(3)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落实,向交办机关报结(在回告单上要有承办人、签批领导的意见——如“建议(同意)向市纪委报结”并签上姓名和日期)。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四、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和预测(预防)、排查

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是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有效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矛盾,控减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的现实需要和重要途径。我们要认清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实名举报人发受理通知书、反馈结果等是最基本的办事公开,按省纪委信访举报会议和文件精神,这已成为办理信访举报件的必经程序,没有做这一程序,等于处理一件信访件没有彻底、没有做到位,所以我们的工作比以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因为只有认真调查公正处理,才有可能向反映人反馈,也才能经得起上级对案件质量的检查。我们市纪委去年出台了《江山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江山市纪检监察信访听办法(试行)》,今年下发了《关于做好受理办理实名举报工作的通知》都是围绕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的。从各单位报结材料及其他掌握的情况看,基层执行得不够平衡,有的能针对具体案件运用恰当的公开形式使问题得到解决,效果比较明显(如发送受理通知书、签订双向承诺书做到受理公开,进行信访听证、吸收信访群众参与调查等做到办理公开,向信访人反馈、张榜公开、会议公开等做到办理结果公开),有的却没有很好地落实,与上级的要求和解决信访问题的需要有很大距离。不能不说,一部分重复访、越级访与我们的工作不到位有关。大家要认真学习这几份文件,弄清信访工作办事公开到底有哪些要求和规定,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进行运用,以证明我们的工作是扎实的。这里着重讲一下,对实名举报的,一定要按《关于做好受理办理实名举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向市纪委报结时,除调查报告外,要随报5个附件,目前有的乡镇做得很好,发扬了务实的工作作风,而且反馈结果时信访人满意度还比较理想。报结情况是一种无声的评比,某种程度上能反映基层纪委对信访举报工作是否扎实。有的单位反映,有的信访人不愿签字,我想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记录在案,说明我们工作是做的,关键是我们的信访调查及处理是否经得起检验,否则说明我们的工作没做到家。

预测(预防)、排查,就是各单位要对所辖的纪检信访状况要心中有数,特别是那些经过调查处理后,由于信访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服可能会引起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的信访举报事项要进行定期(每月)排查、预测,市纪委要求各单位每季度报送排查情况一次(排查结果为零也要报告,以示对工作负责),有特殊情况随时报送。排查本身不是目的,关键是排查后怎么样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掉,不解决问题的排查毫无意义。我们这次开展“基层信访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内容之一,就是各单位要加大对近几年来信访不止的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全力攻克一批疑难信访案件。相信通过这个提升年活动和这次培训,预测、排查能够得到常态化落实,不必又要上面再下个通知才排查报送一下,也相信能加大调处、化解的力度,使我们的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降到最低限度。

五、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管理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可分为两大类:即纪检监察信访文书类档案和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类档案。

1、信访文书类:包括信访举报工作会议文件、资料,调研类材料,工作情况材料,综合类材料,统计类资料以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一般按信访文书材料的不同特点和内在联系,从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立卷。

2、信访案件类:按“谁办理谁立卷”的原则,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重要信访案件档案要求“一案一卷,案结卷成”;一般信访件,可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卷。卷内排列顺序:来信拟办单、群众来信来访检举材料及领导批示、信访处理转办单、调查材料、被检举揭发人的自我交代、调查报告、信访结果拟办单。(案卷封皮、卷内目录、备考表可到市纪委信访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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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学习材料

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概念、特点、主要任务及作用

(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含义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受网上举报等渠道,(网络舆情搜索,手机彩信、短信举报;还有今年要求增加传真举报,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起始和先行部分,也称为第一程序,是基础性的工作。

(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特点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相对于一般信访工作具有三个特点: 1.信访业务的职能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职能是处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方面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以及与此相关的批评、建议、询问等信访。与一般信访工作相比,在工作的法规依据,任务职责、受理范围和对信访问题的处理程序、要求、手段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

2.反映问题的集中性。由于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政府的监督机关,因此受理的信访举报绝大多数涉及党员、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和各种不正之风的检举、控告。

3.处理程序的法制性。由于纪检监察机关所受理的这些检举、控告和申诉,最终都涉及对人的处理,因此必须依据党章、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三)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1.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为查办案件提供线索;2.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3.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4.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一是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大量有价值的信息,有些信息,直接推动某个单位、某项工作甚至多数单位工作开展。

二是为查处违纪案件提供大量线索。应该说,信访举报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的主渠道。

三是通过查办一些易查易结的信访案件。惩处了违纪者,排除隐患,挽回损失,消除影响。

四是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的联系。五是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也可以概括为“五个渠道”:信访举报工作是直接从群众中获取各种信息的渠道;是实行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是纪检监察机关依靠群众执纪办案的渠道;是保障党内外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是疏导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渠道。

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及受理范围

(一)基本原则

1、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准绳;

2、以事实为依据;

3、坚持民主集中制或行政首长负责制;

4、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5、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2 分级负责是指信访反映的问题应当按照涉及干部的职级和管理权限,该由哪一级解决的问题,就由哪一级解决。归口办理,就是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按照中央办公厅、人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各部门分工接待群众来访办法》的通知,应由哪个部门管的,就由哪个部门去处理。每个单位都要认真负起责任来,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涉及实行垂直管理系统的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原则上由该系统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处理。同时,信访工作人员(纪检干部)也要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告诉来访人反映的这些问题应由哪一级来解决,应由哪个部门来解决,引导群众分级归口去反映和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有自己的受理范围,所有问题都拥到纪检监察机关来,是信访秩序的混乱,既处理不了,更处理不好。对涉及到司法行政处理的问题,要引导信访人依靠法律的渠道去解决。只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才能使群众的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主要是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以下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监察机关不予受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3)对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3 (4)对其他不属于监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或部门。比如:经常有信访人到县纪委监察局反映土地纠纷、林权纠纷等问题,这类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我们就不予受理。

三、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基本方法

(一)对接收、处理、受理的不同概念的区分

接收,是收下来信,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记录电话内容的总称,是对信访举报进行处理前的工作。具体说,不论是否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或电话都要先接收,再进行处理。

处理,是对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等提出办理意见并予以实施的行为。处理的原则是: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必须办理。办理可分为:直接办理、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交办)并要求报告办理结果,转向有关单位办理。对已作调查并有结论的重复件,可作暂存处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则转相关单位或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受理,是对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予以接收并处理。这是信访举报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一项职责。

一是反映到本级,又是本级管辖的人和事必须受理。

二是应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涉及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一旦反映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应予以受理,受理后可以逐级或直接转有关的纪检监察机构承办。

(二)处理信访举报的9步操作程序

主要流程为:阅信(包括电子举报信箱)、接访或接听举报电话→登记→呈报阅批→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办结审结→回复回访→反映情况→统计分析→立卷归档。

1.阅信、接访或接听电话

4 阅信:为保证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得到及时的处理,当日来信,一般应做到当日拆封、阅看。拆封时应注意保持信封的完整,以便查核投信时间、地址、写信人单位和姓名;随信寄来的证件、现金、票证和其他贵重物品,要逐一清点登记,及时请示领导处理。信件拆封后,要把信封、信纸一并装订。装订时一般应信笺在前信封在后,在信纸的左上角订钉。来信中附有转办单或另套有信封的,也应装订在一起,以便承办人了解信件的转递过程。准备工作做好后,要认真细致地阅看信件,并在信访登记簿上详细登记反映人和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来信反映的主要问题,反映人的意见和要求等。如果是上级交办、领导批示件,其内容、时间、要求及承办情况都要列入登记。

接访:接访是面对面地与群众联系,倾听他们意见和要求的一种形式,必须做到热情、认真、负责、细致。接访时,应初步了解来访者的一般情况和上访目的。带有材料的可先阅看材料。谈话时要耐心听、认真记,要让来访群众把话说完,把问题讲清楚。为了弄清问题,谈话时可做适当引导,并对来访者的陈述作必要的记录。听完上访人陈述后,重要情节必要时要与上访人核对,然后告诉其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接听举报电话:要耐心听取对方的陈述,认真记录,仔细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我们要注意这几种特殊电话的处理方法:第一种是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电话。可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解释工作; 5 对问题重大、时间紧迫的事项,有的可帮助对方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落实对问题的处理;有的可立即向领导报告,请示处理意见。第二种是询问电话。询问纪检监察机关接待地点的电话,可告知对方;询问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或住宅电话号码的,一般不予告诉;询问来信来访或举报电话的处理情况的电话,一般不予告诉,并做好解释工作。第三种是咨询电话。对程序性、政策性问题,可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给予必要的解释或答复,或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询问;对于内部情况或对外需要保密的事项,不在电话上答复。第四种是申诉电话。根据有关规定,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需要递交有关的书面材料。因此,举报电话一般不受理党纪、政纪申诉,可告诉对方按照申诉程序,向有关的纪检监察机关写信或上访提出申诉。

2.登记。承办人要根据规定,通过阅信、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将关于何人、反映何事、有何诉求、是否初信初访等详细内容,在登记簿或电脑上进行登记或录入。

3.呈报阅批。呈报阅批是对本级纪检监察组织直接管辖对象的来信、来访或举报电话(包括上级交办件)及信访人员认为比较重要(如反映典型、热点或带有倾向性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在登记完毕后,填写“来信来访拟办单”,将原始信访件附在“拟办单”后边,送本级纪委或党委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提出处理意见的处理方式。

4、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反映促办、转交承办、过问督办、移送承办、直接查办、信访监督、信访协调七种方式。

第一种:反映促办。即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给领导批示的载体形式一般情况有\"信访简报\"、\"信访摘报\"、或者填写\"重要信访处理单\"、原信送阅等,(我们常用的是原信送阅)有了领导批示以后,信访工作人员再去转交承办时,力度就大一些,解决问题就快一点。

第二种:转交承办。对于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问题,可以转给有关的组织和部门去进行处理。

第三种:移送承办。(纪委内部)主要是属于同级党委政府管理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移送给本机关有关的职能部门去办理。

以区纪委为例,区纪委主要负责科级干部,我们信访室收到反映科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我们一般是填写来信来访拟办单,分别呈送给领导批示,如果反映内容具体,具有可查价值或经信访初查,存在违纪行为的,移送给案件 室进行处理。这就叫移送承办。

第四种:过问督办。是指交办机关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处理的信访举报件要进行督促检查。

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是过问督办的重点。目的主要是为了提升信访工作的效率。一般通过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催办函等办法督办,也可以采取定期通报信访案件报结情况的办法督办。(工作中有的单位按期办结、报结的意识不够强,甚至存在没有报结的现象,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结的要书面申请要求延期,经同意方可)。

第五种:直接查办:一会讲在后面讲“信访案件的调查”时再详细讲。

7 第六种:信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及轻微违纪的问题,通过对被反映人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将群众的监督转化为一级组织的监督,让其说明情况,表明态度,纠正错误,目的是教育、挽救、保护干部。通过信访监督,及时给这些领导干部打招呼、敲警钟,将群众的信访变为组织的监督,解决一般性信访问题;从实践来看,这种监督影响面小,也不会对他们开展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但像这类问题一定要掌握准确度,绝对不能把涉及到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线索用信访监督的办法加以解决。比如说贪污受贿的线索,就不能采取信访监督来解决。如果采取这种办法,只会打草惊蛇,泄露了举报秘密、泄露了案件线索,使案件不好查。信访监督是针对那些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不构成违纪或属于廉洁自律方面、轻微违纪问题而言的。

实施信访监督后,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同意被反映人说明的,报经原审批领导批准,予以了结,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应对被反映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限期改正;对已构成严重违纪,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转案件检查室立案处理,(乡镇纪委就转入立案调查程序)。

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要从重处理。

第七种办法:信访协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交叉问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按规定,不属于纪 8 检监察机关受理,但信访人往往因为所反映的事得不到解决所以向纪委反映,而这时通常又与反映行政不作为联系在一起,纪委可通过信访协调促使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

5.办结审结

(1)信访举报件的调查结果一般有三种: ①构成违纪的要转立案调查。

②已构成违纪,但比较轻微,构不上纪律处分的,要限期整改或进行批评教育。要待问题整改到位或通过批评教育认识错误后,方可报结。

③调查结果没有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予以了结。 (2)信访举报件的办结期限

一般信访件的办结期限是3个月,(但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酌情延长不超过30日;其中,凡属上级交办要结果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按信访工作条规所规定的要求向上报结。对转立案调查的,时限为6个月。每一件信访(案)件办结后,都要填写“信访(案)件审结表”,交分管领导审阅并签批是否同意结案的意见,以保证信访(案)件办结的质量。

6.回复回访

是指纪检监察组织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按照程序处理后,酌情给信访人回复,说明有关情况,答复有关问题,告知处理结果。对部分重点信访户,还要派人上门进行回访,除告知组织上处理的结果外,还要进一步做好工作,稳定这些人的情绪。对一些匿名信访,也可以根据需要,在适当的范围内把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反馈,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减少越级信访的发生。

7.反映情况

9 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要不失时机地利用各种形式(如信访摘报、信访简报、信访信息等),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向同级党委或政府,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反映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重要作用。

(二)对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在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将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批示交办的领导进行反馈。

8.信访统计。一般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并按规定上报。同时对所有举报信件不论是否办理都要分类统计(有专门的统计表册)。

9.立卷归档(涉及信访文书和信访案件两类,但在这里我们只简要讲一下信访案件的立卷归档)

(1)信访案件案卷分为长期卷和短期卷两种。

凡是上级发函要求报告结果或属于本级受理范围,经调查反映的问题的查实程度在基本属实以上,给予一定的处理或处分的信访案件,列入长期保管。

除此之外的信访案件可列入短期保管。 (2)信访案件立卷必备材料及排列顺序

要求查报结果的检举控告类案卷立卷必备材料及排列顺序依次是:检举控告原信或来信来访摘要;信访交办、转办函;呈报或呈办单位的审理意见;调查报告和组织处理意见;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结论的意见。如果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机关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本人检讨或处分决定;与该案有关的领导批示、电话记录、催办记录、协商意见、研究审核会议记录;交办单位同意结案的审核意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的信访案件档案材料排列顺序依次是:确定查办的根据;定性处理意见或批复;调查报告及结案意见;案件发生单位提供的情况或有关材料;本人处分或检查、交代材料; 10 检举、控告材料;证明、证据材料;有关信件、电话记录、谈话记录、会议记录等。

四、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

我们首先要把信访举报件与信访案件区分开:

① 信访举报件 群众信访举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记载及有关资料,称为信访举报件。信访举报件反映的内容简称为信访问题或信访举报事项。

② 信访案件 我们所讲的信访案件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督促催办并要求回报结果以及直接调查处理的信访问题,这两部分统称为信访案件。也就是说,在一段时期内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不一定全部都是信访案件,只有上级纪委交办要求回报结果及直接查办的才称为信访案件。

③ 信访举报件与信访案件的关系。是全部与部分的关系。信访案件是信访举报件有条件的转化而成的。

(一)信访案件直接查办的范围

信访案件直接查办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根据规定的职责,对亟待查明、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问题直接进行调查。信访案件直接查办的范围:

1.案情单一,线索清楚,在短时间内可以查结的问题;2.情况紧急,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需要立即查明并予以制止的违纪违法问题;

3.突发性集体上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就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情节清楚、性质恶劣,能够尽快查清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5.侵害信访人切身利益,快速查办后能及时减小影响、避免损失的问题;

11 6.领导交办以及其他需要直接查办的问题。

(二)信访案件直接查办的程序和方法

1.确定查办案件。按照分管范围,选择直接查办的案件(包括自己受理的和上级交办的两部分),办理批准手续。

2.查办前的准备。包括:确定查办人员、分析案情、制定调查方案等。查办信访案件,应由2人以上进行。承办人对需要核查的线索,要提出初步核查的意见,报请本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批准。调查人员要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党、政纪案件的有关规定。

3.调查处理。包括: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等。

(1)在调查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对署实名举报的,要先找到举报人深入了解情况。根据举报件反映的内容,要逐一进行核实。对反映的内容要先从侧面了解,对反映内容比较多的要先选择反映比较具体又容易核实的内容进行核实,作为信访件调查的突破口。比如:信访人反映某单位领导贪污公款,贪污农户补贴资金,退伍军人补助费等多项问题。我们应该选择相对比较容易核实的退伍军人补助费、农户补贴入手,要先从上级拔付的退伍军人补助费、农户补助经费情况,谁经手,农户领到手情况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证据,不要直接就去找被反映人核实。调查要客观公正,并且要迅速、秘密进行。要及时取得相关的资料作证据,并找相关知情人了解并制作谈话笔录。

调查取证要严格执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规定,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如何调查取证接下来案件室还要作具体讲解)

(2)调查报告的撰写。调查报告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名称、正文、落款四个部份。

12 标题的名称大都为“关于反映XXX同志XXX等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正文部分一般按开头(导语)、调查情况和基本事实、处理意见(结论)等几个层次来写。开头(导语):应说明调查的依据和调查工作简况。调查依据要交待交办单位、交办时间、来函编号及交办要求,是何人何单位反映什么问题。调查工作简况要写明承办单位在什么时间内通过何种方法进行了调查等。调查情况和基本事实:根据具体内容,一般先简要介绍被调查对象的情况,再逐项写清楚调查的项目和查处的问题;有的报告可以直截了当,逐一分项写明调查情况和基本事实。事项单一的,可按照这一问题发生的背景和条件、发生发展、结局逐层写明;事项较多的,可按问题的不同性质,分别归类叙述。

检举控告类案件,要对检举、控告的主要问题分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查证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不实或不能认定或查清而构不成错误的问题都要一一写清。要注意,所写的内容要以调查所取的材料为依据为支撑,不能凭推测来写。

(3)提出处理意见(结论)。处理意见(结论)要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酌情提出(作出),如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济退赔等。对那些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的,要建议作为违纪案件立案检查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落款和日期。一般要以纪委名义,也可用党委的名义落款,署上日期。

4.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落实。5.查办的问题得到处理解决后,向交办机关报结或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三)对回报结果的信访案件的要求

13 1.回报结果是指承办单位,将已经查处完毕的信访案件的结果,上报给交办机关的工作。(县、乡镇纪委、县级部门经常都涉及)

为保证信访案件的办结质量,承办机关对问题基本查清后,应就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征得交办机关同意后,再正式上报。

2.呈报结案的信访案件,必备材料包括:①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实名举报人和被调查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有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机关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②责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③责令整改或专项治理的,应有整改意见和专项治理方案;④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应提供移送函和接收手续。

3.呈报机关上报结案材料时,要以呈报机关的名义并加盖公章,必须一案一报,一案一结。

4.结案标准: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恰当;文字材料齐备,报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呈报程序。

推荐第10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信访条例》《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交办案件督办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纪检组(监察处)受理对本院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监察室主任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事宜。

第三条

纪检组(监察处)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通过接收领导及上级有关机关批转的信件、机关各部门转交的信件、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网络举报等方式,受理管辖范围内的群众举报和控告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的案件;

(二)对受理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管理,提出拟办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受理的信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转交其他主管机关或者部门处理;

(三)根据领导的审批意见,向本院各部门、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转送信访件,并对信访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对管辖范围内的干警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调查报告,并将查处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五)整理分析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每季度报本院主要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为院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提供干警违纪违法信访举报信息及决策依据;

(六)定期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情况、特点及其规律,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七)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举报业务工作;

(八)对信访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反映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者和其他无关人员。

第四条

纪检组(监察处)接到群众反映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接访通知以后,应当迅速到法官会见室接访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告知来访人本级纪检组(监察处)受理信访问题的范围、来访人义务,引导来访人客观全面地反映问题;

(二)认真阅读来访者的书面材料,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诉求,对重要问题及情节要详细询问;

(三)做好接访记录;

(四)根据反映的情况,在权限范围内给予必要的答复,对重复来访的答复应注意前后内容的一致性;

(五)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来访,应当向来访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反映;

(六)对重要来访、集体上访,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必要时请主要领导出面接谈。第五条

纪检组(监察处)设立自动录音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负责接听自动录音举报电话的人员应及时听取、保存和整理电话录音,并认真做好登记。

(一)上班期间直接接听举报电话,应做到用语礼貌、态度谦和、询问具体、处置恰当,并认真填写举报电话记录。对举报人通过电话无法讲清举报内容的,可建议举报人通过其它举报方式传送举报信息;

(二)对已有明确处理结论的信访老户的电话或频繁使用电话干扰工作的信访老户,应讲明道理,做好安抚工作;

(三)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电话举报,接听人员可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的同时,建议举报人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反映;

(四)对有关咨询性电话,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给予必要的解释或答复,或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询问;对于内部情况或对外需要保密的事项,不予答复。

第六条

监察处内勤工作人员负责查阅下载网络上的有关举报信息,按信访工作要求进行处理。

第七条

对重要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并呈报院长批示后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或答复信访举报人。

重要信访件包括:

(一)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且线索比较清晰、实名举报的信访件;

(二)上级机关交办、督办的信访举报件;

(三)领导批示需要查处的信访举报件;

(四)被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举报件;

(五)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有线索但缺乏有效证据,举报人反复举报,情绪反常,可能诱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及其他后果的案件。

第八条

重要信访件通常采取自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形式进行处理。

(一)自办是指由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按照规定的程序直接进行处理;

(二)交办是指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不亲自办理,而是通过交办函的方式交下一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办理并要求报告案件查处结果;

(三)转办是指针对不属于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材料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或本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督办是指本院对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的交办、转办信访件进行督促催办。督办一般采用电话、发函、派员、调卷、听取汇报以及通报等方式进行;

(五)本院机关有关部门接受纪检组(监察处)交办、转办的重要信访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各廉政监察员负责具体落实;

(六)对交办、转办、督办的信访件,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中院纪检组(监察处)报告调查处理结果或反馈情况。不能按期报结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第九条

重要信访件以外的属于一般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

信访件办理的流程和时限。

(一)收到信访件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信访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答复信访人是否受理;

(二)信访件受理后,监察处内勤应立即提出拟办意见,报监察处处长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领导审批;

(三)对交办、转办、督办案件,经领导批示后,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交办、转办函,转交下一级法院或本院相关部门办理;

(四)对转交下级法院纪检组(监察处)办理的重要信访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发函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案件查处结果;

(五)信访件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并形成调查报告,报主管领导同意后装卷备查;情况复杂的,如在上述期限或者要求的期限内查处确有困难的,自办案件由中院纪检组长说明原因,请示上级部门或本院院长申请延长查处期限;交办、转办、督办案件由基层法院纪检组长或本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请示中院纪检组(监察处)申请延长查处期限;

(六)纪检组(监察处)对受理的信访件,经初步核实,认为有关人员构成违纪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立案并组织调查;

(七)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案,并告知被调查人;

(八)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纪事实存在,按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院各部门应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一)诉讼服务中心在处理来信来访工作中,要认真甄别来信来访内容,对反映干警违纪违法,属于纪检组(监察处)受理范围的来信来访,应及时填写转交函,经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后转交纪检组(监察处)受理。

(二)各部门廉政监察员接访收集的干警违纪违法信访举报线索,应及时报纪检组(监察处),由纪检组(监察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1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任务及信访举报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信访举报工作任务

1、提供信访信息。把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经过筛选、加工、整理,用各种信息载体反映给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和部署工作的参考依据。

2、解决信访问题。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使各种违纪行为得到查处,不正之风得到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保障。

3、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信息灵敏、手段灵活、联系群众密切等优势,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二)信访举报工作主要部门的主要职责

1、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是指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受理涉及党纪、政绩问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

2、加工、传递信访信息,提供案件线索。加工、传递信访信息,是指对信访举报反应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加工整理,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

3、督促催办信访问题。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部门对转交有关单位承办的信访举报进行督促催办,推动有关单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4、直接核查信访信息。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部门直接核查办理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

5、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权利。就是要保障信访举报渠道的畅通,保障党员群众依法行使宪法、党章赋予的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等民主权利,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

6、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信访举报部门要采取妥善方法,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促进安定团结。

7、进行业务指导。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指导。

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举报的方法

1、反映促办。对重要情况和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2、转交承办。对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处理。

3、过问督办。交办机关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督促检查。

4、移送承办。对涉及本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问题移送给

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部门办理。

5、直接查办。对一些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由信访举报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直接查办。

6、信访监督。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中涉及党员、党组织和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轻微问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监督。

7、信访协调。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政策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6、《信访条例》

第12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教程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教程》测试题

(三)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共60分,每空1分)

1、信访举报工作公文是整个纪检监察公文的组成部分,,,进行信访举报工作业务活动的公务文书。

2、信访简报可分为情况反映和情况交流两种。简报是指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简报方式反映出来。是反映信访兴报工作动态、经验以及上级精神等情况的参阅选读性材料 。

3、信访举报专题报告是向领导报告一定阶段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或某一方面信访举报情况的公文。专题报告的一般要求是,,三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信访分析的基本内容:一是信访举报常规分析;二是信访举报;三是;四是其他值得重视的情况和问题;五是根据信访举报情况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措施和建议。

5、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客观全面地反映情况,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二是。通过对某些特定经验进行考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和推动整个工作的开展。三是理论研讨类。围绕信访举报工作理论或实践的某一课题,通过调查研究,形成具有前瞻性的理论和观点。

6、常用信访举报办理公文主要分为:信访举报件、信访举

报、信访举报案件类和信访监督类四类。

7、信访通知书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的;另一种

是,请其代转有关当事人作出检讨或说明的。

8、信访举报件交办函有两种:一种是要求受函单位或受函人查报结果

的,采用“”函号;另一种是不要求受单位和受函人查报结果的,采用“”函号。

9、信访案件延期结案报告是在遇到特殊情

况,,向交办机关或部门提交报告,请求延期的一种公文。

10、信访案件结案审批表是承办人员对信访案件处理结果,

报请的一种公文。

11、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是一贯坚持的发展方向;是适应全

面推进的必然要求;的必由之路。

12、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是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赋予的,保障

他们的权利是。

13、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经常采用的方式主要有:网站、实行

领导接访、、联合接访等。

14、信访举报工作常用条规:《》、《中国共产

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等十个条规。

15、修订后的《信访条例》将原来的“”改成了“”,加之“谁主管、谁负责”,可以突出强调属地的责任、主管的责任,有效地防止部门之间、地方政府和部门之间相

互推诿。

16、《举报工作办法》第14条规定,“”范围的信函举报”,

“其中的重要问题或紧急举报,”。

17、《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24条规定,对的一般问题

的,,责成其作出检讨或说明。

18、《信访条例》第30条明确规定:“” 与信访事项或者信

访人的,应当回避”。

19、信访人员工作守则:;接待人员要注意仪表,

礼貌待人,态度和蔼,。

20、信访案件的管理是围绕信访案件而开展的、统计、督办、审

核、、使用等一系例的管理工作。

21、报告检举、控告案件结果必备材料有:⑴、;⑵、检举、

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结论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⑶、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⑷、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22、信访案件结案的标准是:⑴、;⑵、结论正确;⑶、;

⑷、齐备的文字材料。

23、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有:、交办、、呈报和存查等情

况。

24、信访举报统计的基本要求是:、迅速及时、规范统

一、科

学合理、。

25、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档案大致可分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和纪检监察档案两大类。

26、信访举报工作档案立卷归档的原则是:、。

27、信访举报档案的作用有:为提供历史依据;为

正确处理信访案件提供借鉴;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供参考资料;为考察

党员和党组织、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其他人员提供参考资料;为研究党政建设的编史著书提供资料。

28、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是由:、、管理内容三

个基本要素构成。

29、制定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的原则:、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相统一。

30、信访举报立卷归档的要求:文件齐全;;按规定要求加工

整理;、及时归档、按规定要求移送。

二、思考题(共40分,每题20分)

1、《信访条例》共有多少章多少条及明确了哪些责任?

2、信访举报工作条规中需要追究纪律与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方面?

第13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公开制度

古勒阿瓦提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决定在纪检监察系统实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通过信访办事公开,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程度,促进信访问题及时 就地解决,预防和减少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二、公开内容

1、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工作原则、举报人、被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举报电话、电子举报信箱等。

2、重要信访的办理期限。

3、以下五种类型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必须公开

(1)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起群众联名或集体访的信访案件;

(2)群众普遍关注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利私和违法乱纪问题的信访案件;

(3)经过调查,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出入较大,举报人有误解,被举报人有压力,并已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信访案件;(4)经过多次调查处理仍不服又长期无理纠缠的信访老户的信访案件;

(5)其它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

4、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形式

1、张榜公开。对容易诱发集体访、又涉及多数人利益的信访案件,处理到位后,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张榜公布,必要时,可在信访问题发生地进行公布。

2、会议公开。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直接与有关人员对话才能解释清楚的信访案件,采取听证或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向有关人员通报处理结果或作出解释。

3、通报公开。凡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及带有普遍教育意义的信访案件,调查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以通报形式予以公开,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4、媒体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调查结束后,可以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布于众。

四、公开期限

1、长期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接待室要常年公开上述公开内容中所列第一条内容。

2、定期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在本部门纪检监察信息等内部刊物上公布信访件办理情况,通报督办情况,基层各单位定期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各类信访件的办理期限。

3、随时公开。需公开的信访案件办结后,必须在15天内公开,公开期一般为一周。

五、责任追究

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有关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信访接待和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中怕苦畏难、不负责任,不按程序及时办理,致使案件不能按期报结的;

3、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查结而又未能说明原因,无故拖延不办或对已确定处理意见拒不落实,致使案件久拖不决,酌成恶果的;

4、在公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丢失、隐匿或私自销毁重要信访材料的。

第14篇:乡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汇报

XX镇2012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工 作 汇 报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我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工作要点,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握原则,摆正位置,履行职责,执行权限,经过不懈努力,各项工作进展有序,现将开展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检查小组

镇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高度重视,将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并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张志国同志为组长,纪委副书记隗凤林为副组长,纪委委员胡斌同志为成员的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并明确隗凤林同志主抓信访举报工作。小组成员坚持召开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信访举报工作研究会议,认真研究探讨对信访举报工作的认识和对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案,推动了信访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各项机制

建立健全从办信接访到反馈等各项信访制度,搭建畅通无阻的信访反映渠道。先后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初信初访责任制、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制、领导接见群众来访日制度及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制等各项制度,开通传真举报、网上举报并与上级纪委进行内网联通,领导坚持带案下访、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强化信访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信访举报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考核追究,以增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实效性。

二、改善办公条件,加强队伍建设

信访举报工作的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建立信访接待室、配齐专用信访举报电话、传真机和微机设备,建立和坚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制度。二是健全和完善三级信访举报工作网络,村级设立信访举报信息员并定期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三是通过宣传牌等形式公开信访举报机构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接待时间、地点和接待人姓名、受理范围和程序等,引导群众依纪依法、逐级信访。四是工作中做到热情接待来访,耐心接听举报电话,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反映。五是大力开展下访活动,就地解决问题。六是在确保安全、保密的情况下,积极推行网上举报。通过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让群众难有处诉,冤有处申,愿有处偿。

三、办事公开,法制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信访举报工作办事更加公开,工作法制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一是公开政策法规和受理渠道。对镇纪委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信访举报工作规章制度、信访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一些信访举报政策法规,在信访接待室设置公开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公开受理情况。对群众来访或实名举报的,镇纪委信访室在15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并承诺办理时限。三是公开办理过程。除涉密、隐私、举报人要求不公开等信访件外,将信访办理过程向举报人和社会公开。在信访问题办理过程中,如遇举报人询问,可以告知举报人所反映问题的承办单位或部门、工作进展。四是公开处理结果。对一些重大疑难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调查结束后,及时通过公示、会议等形式公开处理结果,包括调查结论、处理结果以及政策依据等,保障群众的监督权。

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渠道。我镇纪委班子坚持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一些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的腐败现象仍然处于多发易发阶段,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随时有可能发生;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个别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建设科学实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还任重道远。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中共XX镇纪委 201X年XX月XX日

第15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基础知识讲座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基础知识讲座(讲稿)

纪检监察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依靠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提供案件线索的主要渠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执纪办案的前道工作,是基础性、根本性工作。

今天上午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简单介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主要工作任务与要求;二是讲一下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和一般处理程序;

三是讲一下信访工作涉及的有关名词解释:信访案件、信访监督、信访公开

第一节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主要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受理信访问题,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

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是指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收看网上举报等,受理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是党和政府依靠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保障人民群众监督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主权利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对每一封信认真阅看,对每一位上访者热情接待;二是对每一份检举、控告和申诉都要区别情况,认真处理;三是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上访者要耐心说明情况,告知受理机关,或者及时将信件转有关部门处理。

(二)开展信访调查,解决信访问题

这是信访举报部门主要、基础性工作,党员群众的每一个信访都要进行妥善处理,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每一个信访件的处理必须责任明确,轨迹清晰。

督办和查办信访案件是解决信访问题最有效的途径。督办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信访案件进行督促催办的行为。通常的方法有派人督办、发函督办、会议督办、汇报督办、协调和跟踪督办等。一般是问题比较重大和比较典型的案件;二是要限期查报结果;三是要有回复和调查报告。

自办信访案件是指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根据规定的职责,对亟待查明、易查易结的信访问题直接进行调查。查办的主要范围是:一是案情单一,线索清楚,短期能查结的案件;二是情况紧急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需要立即查明并予以制止的案件;三是处置突发性集体上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件;四是情节清楚,性质恶劣,能够尽快查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

(三)提供信访举报综合信息,为查办案件提供线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信访反映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筛选、加工、整理,通过各种信息载体反映给领导和有关部门,为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和纠风工作提供信息和案件线索。提供信息的要求是:全面情况定期反映,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问题及时反映,重要问题专题反映,围绕党委政府、纪委中心工作部署,围绕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为领导决策和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服务。提供信息要做到真实可靠,及时迅速。

(四)做好信访监督,帮助、教育和挽救干部 近几年来,虽然受理的举报量一直居高不下,除了作线索的信访件,真正构成严重违法违纪需要立案查处的却是少数,对于大多数的轻微违纪问题,如不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仅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威信和形象,而且势必挫伤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而解决这些问题,又不能采取立案查处的办法,于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信访监督的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从信访监督的实践来看,信访监督在执纪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不仅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作为信访了结的一种方式解决了大量的信访问题,纠正问题,教育挽救了一批机关干部。

(五)做好协调疏导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前面已经讲到,目前信访问题越来越复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改革进一步深化,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出来,信访问题往往是社会矛盾和反映干部违纪、作风效能、依法行政方面问题交织在一起,因此,信访工作需要做协调疏导工作。

“协调”主要是针对解决问题而言的,指的是协调各单位、各方面的关系解决信访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多个方面、多个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该查处的要查处,上访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该解决的要协调解决。

“疏导”主要针对写信上访群众而言的,有些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查处和解决,造成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在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中,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采用多种手段使矛盾得到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一般处理程序

处理信访件主要经过受理、办理、审核、反馈、结案、归档等六个环节。 办理基本要求:轨迹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一、受理范围

1、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是:

1、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及不服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复审申请,不服监察机关复审、复查决定的复核申请,不服监察机关复核决定的再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3、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业务范围:按照信访类别大致可以分为10类,分别是(表格具体说一下),具体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纪委统计格式。 关于分级管理原则

一般来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检举控告的对象属于那一级党委政府任命的,就由那一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处理

分级管理中的几种特殊情况

?反映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同级党委纪委初查,但要立案,须报党的委员会批准。 ?反映党组织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处理。

?必要时,上级纪委可以直接调查下级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对于申诉件,由原批准处分的机关或所作处分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如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申请复核。

二、信访处理程序

一、受理、登记:

即对信访问题的受理、登记处理工作。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领导转交、上级机关转办,不管那种渠道的信访信息,都要进行集中登记管理。

1、来信的接收、受理

①反映的内容要看清认准。一是内容摘录要看清认准,须清晰、简要,忌模糊;二是重复来信要看清认准。 ②反映错误问题类别的认定要看清认准。一是就实不就虚;二是就重不就轻;三是就近不就远。 ③对象的职级要看清认准。一是就新不就老;二是就高不就低;三是就实不就虚。

④其他要素要看清认准。对基层纪委来讲,一是信访件来源(出处?);二是上级要求;三是领导批示;

2、来访的接待受理

①下载。②输录。③处理(接收、受理阶段的处理,包括确定并告知是否受理、分流等)。 2)在具体操作上注意:接收告知的及时性。 在受理要求上注重把握4句话:

①热情接待。②认真听记。③妥善处理。④教育疏导。 这四句话落实到接访的具体实践中,注意把握好8个字: 一是“请”,即“请”字当头。

二是“收”,即:接受来访人递交的材料,必要时办理相关的接收手续。三是“听”,即:倾听来访人的讲述。 四是“记”,即:作必要的接访笔记。

五是“看”,即:阅看来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六是“引”,即:引导、引领来访人把想要反映的问题讲出来、讲清楚。七是“拎”,即:归纳复述来访人反映的问题。 八是“答”,即:回答、解答、答复有关问题。

3、来电的接听、受理

1)在程序上注意把握5个环节:

①接听。②记录。③复述。④整理(包括整理记录、输录信息等)。⑤处理(主要是确定是否受理、分流等)。

2)在具体操作中注意两个问题:

①电话录音。②对业务范围外的来电,原则上应逐一登记、备查, 可不记录具体内容。

(二)办理

1、准备过程

1)看:分析信访举报件内容;看上级纪委或者领导批示精神等。 2)拟:对信访案件拟定办理方案 3)批:按程序报批信访举报件办理方案

2、查核过程(调查核实)

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办结)方式:(说明镇纪委是后五种) 1)在程序上注重把握4个环节: ①登记。②接谈。③整理(包括整理记录、输录信息等)。④处理(主要是确定是否受理)。 A、摘报促办 B、转交承办 C、过问督办 D、移送承办 E、直接查办 F、信访了解 G、信访监督 H、信访协调

I、暂存(线索移送)

关于信访案件调查的方式:与立案案件调查一样,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证据应按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有关规定办理,调查谈话都应作谈话笔录。复印的书证材料要注明出处、复印人和复印时间,并加盖复印章;

二、时间要求:一般信访件要求一个月;信访案件二个月,立案6个月。 办理过程(进行初步核查的信访案件)

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总的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论正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材料齐全。 1)沟通、反馈。

①与实名信访举报人沟通、反馈。 ②与交办机关沟通、反馈。

关于调查情况报告(初步核查)。 主要包括8部分内容: ①拟出调查情况报告的标题。 ②明确主送机关或领导。 ③概述受理、办理信访举报件的情况。 ④陈述调查问题事实情况。 ⑤表明属实程度和定性结论。 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

⑦制作者签署和日期落款。 ⑧附上必要的附件材料。 关于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主体部分。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呈报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等。 标题:一般由“关于反映+被反映人+主要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报告”构成。 主送机关:即交办机关。

正文:包括原交办函号、领导批办情况、主要办理过程、调查结论、属实程度、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等。 ③文尾部分。

(四)审核

②内容审核: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该查的是否都查了。 ③事实审核:所查的问题事实是否查清。 ④材料审核:必备的材料是否齐备。

⑤对照审核:对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 ⑥参照审核:参照问题、性质类似的信访举报件的处理结论进行审核。 ⑦格式、文字审核: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有无错漏。

(五)反馈或公示

指实名举报,要求做到二次告知(受理告知,结果告知)

1、承办部门和单位自己直接受理或者在收到转交办署实名举报件后,要在7日内确定主办人和协办人。同时将受理情况、办理时间和承办人告知举报人;调查处理结论按规定程序作出后,应在十日内将办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征询举报人的意见。

2、反馈形式可根据举报人的要求或实际情况确定。

(六)结案

从信访举报件初步核实(审查)的办理结果看,通常有6种:一是转立案;二是诫勉谈话;三是组织处理;四是纠正问题;五是澄清问题;六是其他。

1、信访案件办结必须符合要求(失实,属实或者部分属实)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意见落实到位;思想工作到位;信访者基本满意。对交办件,明确要以“信访群众是否停诉息访作为能否结案的标准”。

2、对交办的信访案件,承办单位在报结果前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信访室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正式报结。

3、各类信访件办结后,应及时办理手续,承办人根据审核结果填写《审结表》。

(七)立卷归档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完毕结案后,承办单位、交办单位应按《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材料归档要求及式样》要求,及时分类立卷归档。要一案一卷,长期保存。装订顺序:受理处理单-处理决定-调查报告-笔录-相关证明材料-转办函-领导批示-信封

第三节 信访工作涉及相关名词解释信访案件、信访监督、信访公开

一、关于信访案件

1、什么是信访案件

信访案件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要求查报结果或者依据有关规定直接调查处理的重要信访问题 (比较重要的、或者有调查价值、信访群众反映强烈(尤其是集体访)领导要报结果的)

信访案件是一部分信访举报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经过认真筛选确定 。二是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一般要进入信访初核程序)。两种:一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发函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报结果的案件。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依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所赋予的职能,直接查办的案件。

再具体讲,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中纪信通2010年1号)如下规定:

1、涉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的违法违纪问题;

2、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严重违反廉洁自律问题;

3、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与资源保护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领域的问题(失职渎职)

4、“三访”反映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2、信访案件的交办要求:

一是必须履行的程序,不是每个信访件都可以交给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或纪检组织调查而成为信访案件。要成为信访案件必须经过筛选和领导审批等程序。二是必须以正式公函(附来信原件、举报电话记录原件、来访递交件原件)交办。

3、上报结果件必需上报的材料 A、报送单位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B、初查或调查报告 C、处理决定 D、本人检讨

E、如有收缴违纪款附收据复印件 材料一式两份,一案一报,注意加盖公章

二、关于信访监督

1、什么是信访监督

即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群众反映的属于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一般廉洁自律的问题以及轻微的违纪问题,对被反映人采取廉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要求其写出说明等形式进行的监督。(秀洲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监督暂行办法《秀洲纪发2001》5号)

2、那些信访反映的问题可以实施信访监督措施。

(1)、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主要指对党的方针政策认识片面,态度消极;作风霸道不讲民主,工作漂浮,生活作风不检点等。

(2)、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一般性问题。如贪点小便宜,利用职权要求下属单位请客送礼,收受小额礼金红包,一般的公款旅游等。

3、信访监督的主要方法

(1)、信访谈话。即找被反映人或有关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真实情况,由本人做好书面检讨或说明,实行诫勉教育。

(2)、发《信访通知书》。即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向被反映人或组织发信访通知书,要求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检讨或说明。

(3)、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即对群众反映领导班子一定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加以综合整理向有关组织提出建议,由有关组织或当事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即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供其选拔、任用、考核干部时参考,也可与组织部门联合采取措施。

4、信访监督办理程序 (1)、精心筛选。 (2)、提出建议。 (3)、呈报审批。

(4)、组织实施(纪委、镇)

5、信访监督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把反映比较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以信访监督的方式进行处理。 (2)、确保案件线索不流失; (3)、分级负责;教育为主

(4)积极慎重;严格保密,注意保护举报人。

故意掩盖问题的调查发现问题的,从重处理,转初查,进入案件调查程序。

6、信访监督结果处理:

1、同意被举报人(监督对象)说明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案件可以了结;

2、反映问题失实,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消除影响;

3、问题属实或者部分属实,但情节轻微,可以对监督对象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并责成限期改正、写出书面检查;

4、错误比较严重需要给予党政纪处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存入信访档案或者廉政档案。

三、关于信访公开:

信访公开是“阳光信访”的一个主要工作。中纪委中纪办发(2005)1号文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逐步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公布有关法规制度、处理程序,为信访举报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信息和事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参与调查、公开调查结果,化解基层矛盾,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注重开篇布局

一要选准核查点,认真分析研究信访举报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按照难以调查,容易调查和线索模糊不清进行分类梳理,做到保密,安全获取证据。

二要摸清调查问题或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研究好调查方案,确立工作重点和办案思路

二、强化证据意识

证据是我们办理案件的“生命线”,收集和获取有效证据是信访调查的核心,是确定反映问题真实性及事实真相的客观条件。 一是要迅速手机,防止证据灭失;

二是深入细致,不放过蛛丝马迹就,有时一页笔记,一个记录都很重要。

三、提高谈话技巧和能力

1、要准确地把握被调查对象的个性特点,注意分析其在意什么,能够说什么,不会说什么,确定谈话的方式、方法、地点,使调查取证有的放矢。

2、掌握好谈话的要点和切入点,要做到稳、准、实,利用已掌握的证据,弄清事实真相。

3、以法明理,以理服人。在谈话过程中要讲清法律政策及纪律规定,让被调查者真正明确组织谈话的意图,谈话是对其进行教育和挽救,转化其对抗心理。

第16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案工作制度

五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案工作制度

为使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监察局有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信访举报办案工作制度。

一、信访登记制度

1、在业务范围内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均由专人登记,主管领导受理的信访件及各科室非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均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各科室所有自行办结后的信访件每个月到信访室统一登记。

2、对来信、来访(来电)要做到专册登记(登记填写要把登记表尽量写全,写完整)。

3、登记时要黑色碳素笔,信访内容摘录应做到:言简意明、准确无误、条理分明、字迹清楚。

4、当日信访当日登记,急件、要件立即登记。

二、信访呈阅制度

1、对反映的重要问题,上级批示交办的信访件,应填写《阅办卡》。

2、经办人一般在收件的当天填写《阅办卡》,并附原信或上访材料送主要领导阅签。

3、领导阅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不含节假日、领导外出日)。

4、经办人收到重要信件或遇到重要集体访时,应立即呈报分管领导。

5、经办人收回经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后,按照领导批示办理。

三、信访查办制度

1、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领导批示精神办理信访案件。

2、直接查办范围:线索具体、案情单

一、易查易结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时间比较紧迫、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需要立即查明情况予以制止的违纪问题;举报人打击报复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问题;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比较严重,对本县有较大影响的问题;领导交办的其他需要直接查办的问题。

3、查处信访案件应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性质。

4、直接查办的信访案件,经查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在《阅办卡》的“处理结果”栏填写了结情况,反映党员、党组织或监察对象严重违纪问题需进行初步核实的,按《案件检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程序办理。

5、办理信访件的期限:一般信访案件为一个月,重要信访案件为三个月,转立案查处的信访案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信访举报保密制度

1、对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归档保管。

2、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信访举报单位,被信访举报人。

3、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4、登记薄(卡)、信访件、信访档案及其它需要保密的材料,非本室人员不得查阅和借用,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借用的,必须办理审批登记手续。需查阅的,经分管领导以上领导同意后定向查阅,需借用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并要出具证明和借条。

5、宣传报道和对信访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五、来信来访反馈制度

1、纪检监察部门对受理的来信来访除无法反馈和不宜反馈的之外,一般应向来信来访人反馈,即受理来信来访后,及时向信访人告知来信来访办理情况;

2、对受理的信访,可采用复信、回电、回访形式进行反馈。对匿名信、重复信及其他不宜个别复信、回电、回访但又有必要作适当反馈的,可采用召开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进行反馈;

3、回信时,一般不用印有纪检监察机关名称的信封;重要的复信,应由领导签发,回访的重点,一般应是那些问题已恰当处理而本人仍有不同意见的对象。

第17篇: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

附件:《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以及国家监察部《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有关

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信访举报工作,是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接收群众来信(包括电子邮件和传真)、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对学校纪检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按照工作职能和规定程序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第二条 指导思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纪问责的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条 基本原则:以党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则;重事实,讲证据;分级负责,归口处理;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受

第四条 作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受理学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传真、网上举报、来访接待场所等信访渠道,并向校内外公布。

第五条 受理范围: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党组织、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和交办的有关信访件以及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反映违法违纪有关问题的信访件;

(五)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和咨询等以及其他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信访举报事项。

对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不予受理。 第六条 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不署真实姓名且不留真实联系方式的,不列入实名举报信访件处理范围。冒充他人姓名举报的,不属实名举报。

三、程序和方法

第七条 凡属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统一处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学校领导、其他部门接收的群众信访举报,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应及时移交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第八条 登记受理。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按要求将确定受理的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等进行登记、编号。

(一)来信处理。对来信、投诉材料等应由专人及时拆封,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拆封时应保持信笺、信封和邮票的完整,随信寄来的证件、现金、票证和其他贵重物品,要逐一清点登记,并把信笺、信封一并装订(装订时,信笺在前,信封在后)。上级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还应将转办、交办函一并装订。

(二)来访接待。接待来访应2人以上,应初步了解来访者的一般情况、来访目的和诉求。携带材料的可先查看材料,谈话时应鼓励来访人把问题讲清楚,并对来访者的陈述作必要的记录,重要情节要与来访人核实校正。接访记录应请来访人确认并签字,并告知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三)来电处理。要耐心听取对方的陈述,认真记录,重要情况、情节要向举报人复述确认,并按政策规定向举报人作出解释或答复。反映重要线索的要电话录音,录音前明确告知信访反映人谈话情况将被录音。如必要,可要求举报人进一步提供书面材料和有关证据。来电若涉及党纪、政纪申诉,一般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对方按照申诉程序,递交书面材料。

对应由其他部门受理的问题,告知举报人向相关部门反映。

(四)其他受理。网上举报、电子邮件、传真等由信访工作人员负责下载打印并按来信办理;图片、视音频等视听资料,由承办人员整理成文字材料,按来信办理,原件附后。

第九条 呈批。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将收到的信访材料报部门负责人阅批,部门负责人提出信访处理意见。紧急或重要的信访件须及时报送纪委书记阅批,并按批示及时处理。

(一)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紧急或重要信访件: 1.反映政策性问题的;

2.反映领导干部严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的;

3.反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重要问题和其他典型事件的;4.上级机关领导批示、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结果和情况的; 5.其他需要紧急处理的问题。

(二)对收到的信访件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报部门负责人批示后,由指定的承办人在自收到信访件之日起的15日内将受理情况告知信访举报人,无法联系信访人的除外。告知后仍然针对同一问题重复信访的,不再答复,与此前的信访件合并处理。

第十条 办理。

(一)办理方式:

1.直接查办。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政领导责成查办的信访件,反映处级干部的信访件,反映重要问题的信访件和不便于转交具体部门查办的信访件,以及党组织、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等,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直接办理,相应单位或部门须积极配合。

2.协办。对重要或较为复杂的信访件,需要多个单位或部门参与配合的,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与有关部门协同调查办理,参与协办的部门应派专人参与整个调查处理过程。 3.交办。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涉及学校有关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办理,交办时需明确要查处的问题和办结时间。承办单位一般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办理结果以书面报送的形式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未能如期办结的,也应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并说明原因。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在交办后要加强跟踪,及时掌握查处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结果。

4.转送。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的信访件,应及时告知信访反映人不受理的原因。对于按规定属校内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的,登记后及时将信访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在延长期仍不能办结的,要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办理拖沓、延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调查处理。对群众的信访举报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收到的检举、控告,除无具体线索的匿名举报外,都必须实事求是地认真调查。调查人员应2人或2人以上,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指派;交办的由承办单位指派。调查时应认真研究信访件的内容,拟定核查方案。核查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调查时可采取谈话、采集材料、发函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工作除向有关人员取证外,一般还应向信访举报人、被举报人调查。

(一)初核。反映问题存在可能性和可调查性,并可能构成违规违纪的,应进行初核;承办人员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写出初核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拟立案。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且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以及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违法案件且应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的,应立案调查,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暂存。线索不清,无具体事实,无法查核的;反映人就同一问题重复反映,已经查清或已有明确结论的;其它需要暂存的信访件,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作暂存处理。

(四)函询谈话。对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可能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信访监督的要求,应当对责任人或单位进行函询或诫勉谈话。

1.函询。信访工作人员根据领导批示,送达《函询通知书》,明确告知其应注意的事项和问题。被函询单位或个人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未讲清楚的,可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对无故不回复的,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尽快回复。

2.诫勉谈话。诫勉谈话一般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等领导负责谈话,也可根据情况,授权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派人参加并作好记录。谈话时向被谈话人说明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要求被谈话人就有关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并提出改正措施,同时要求被谈话人对谈话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否则一经查出,从严处理。对谈话中涉及的重要问题需要被谈话人作出书面说明和落实整改的,应要求被谈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谈话应记录,并由谈话对象核对,签字后归档。

对普遍性问题或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集体谈话方式。

3.涉及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不得作函询谈话办理。谈话中如发现有较严重违纪问题,需要进行初核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4.诫勉谈话结束时,要提醒被谈话人正确对待群众举报,不得追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对于谈话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应当根据学校党委的意见,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或者作出组织处理。

5.有关工作人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的诫勉谈话和函询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了结。对反映的问题不实,或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作了结处理。

(六)其他处理。所反映的问题不涉及违反纪律的、或明显不属实的、或无具体线索的匿名举报,作一般信访件存档处理。调查后确认反映失实的,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匿名信访举报,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减少越级信访发生。

第十二条 办结与反馈。信访件经办理后,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手续完备,方可作为办结条件。查处结果经纪委书记审批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纪委书记签发后上报。

(一)实名举报必须件件有反馈。对实名举报的调查和处理结果,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调查处理结论按规定程序作出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一般情况下,反馈应约请实名举报人见面,当场向举报人以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反馈,做好记录,并要求举报人在相关材料、记录上签署本人意见;如举报人拒绝签字,应在材料上注明情况。确因特殊情况难以与实名举报人见面的,可采取寄送反馈材料,或以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反馈,做好反馈记录。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或办结的必须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对反馈和沟通情况要作好记录备查。

(二)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人应认真听取举报人的不同意见并作详细记录。反馈时举报人又提出新的举报事项的,承办人应在补充调查核实后,再次向举报人反馈,时限另行计算。

第十三条 立卷归档和统计分析。

(一)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完毕后,要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对于已了结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工作人员统一编号,编排目录,装订成册。严禁将信访件及相关材料泄露、遗失或损毁。对有关人员予以谈话反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对原有的组织决定予以变动的结果,均应形成书面材料,与原调查材料一并归档。

需要归档的信访材料包括:信访件的原件和所有附件;领导的批示;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结论;查处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证据材料;被检举人的说明和检查材料;与办案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定期统计分析信访举报数据,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有关信访举报的统计表和信息登记表等;分析信访举报数据,掌握其规律,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来信来访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信访件的处理

第十四条 联名信访。要及时核实联名信所反映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理。

第十五条 署名信访。应优先登记、优先阅批、及时办理、认真调查、及时反馈。对反映问题没有具体事实或线索的,应告知其进一步补充信息或提供证据。对反映重要问题,且主要情节、线索比较清楚的,列入重要信访举报事项处理。

第十六条 紧急或重要信访。要急信急办,优先处理。应及时综合分析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专报或其它方式,报送学校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第十七条 重复信访。对要求不当或无理的重复信访,要直接告知信访人,告知后仍然就同一问题重复信访的,作暂存处理。对内容相同的信访件,不作重复登记。对于第一次信访件未作处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重复信访件,要认真对待和处理,不能改变处理结论的,要做好当事人的说服和疏导工作;处理有遗留问题的,要继续办理,再予以答复。举报人同时发往校内有关部门和领导内容相同的信访件,可作一件信访件编号登记,但应予以注明。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和已受理的内容相同的信访件,要分别编号登记,但可一并处理。 第十八条 匿名信访。没有明确线索和具体事实的,可不予置理;对于有明确线索、所举报问题轻微、尚不构成违纪的信访件,可摘抄给被举报单位或个人,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或由被举报单位或个人对所举报的问题在15日内作出书面说明,或约请被举报人当面核实或诫勉谈话;对于反映重要问题且情节比较清楚的,应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

五、工作机制

第十九条 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坚持纪委书记总负责、纪委副书记及具体承办人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

第二十条 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在纪检监察信访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紧急问题,学校纪委可建议学校党委及时召开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工作联席会,共同研究处理。

第二十一条 信访监督制度。根据群众信访反映,若我校纪检监察对象出现下列问题:①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领导作风存在问题的;②信访反映较多、群众意见相对集中的;③经初核后虽有违纪行为,但不够纪律处分的;④在内部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⑤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则通过发送信访通知书、信访谈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信访情况通报会等形式进行监督,以达到严格教育、纠正错误的目的。

第二十二条 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信访举报渠道、范围、办理程序及有关党纪、政纪和政策法规;对受理情况、处理结果等,必要时可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三条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制度。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应切实保障举报人以及被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第二十四条 奖励制度。根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以及苏纪办发〔2014〕9号文的要求,对实名信访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并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五条 保密制度。实名信访举报件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实名举报信访件、工作台帐等涉及信访内容的材料应列入密级妥善存放保管,接待来访要在不泄密的条件下进行。

信访件不得随意让他人翻阅;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或个人擅自携带外出。使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系统”软件处理信访的计算机,应采取加密措施,不得上网,无关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信访承办人不得泄露信访中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得将举报材料直接转给被举报的单位、被举报人及其他与案件检查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因查处案件工作确需出示有关举报材料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隐去可能暴露举报人身份的内容。了解核实案件线索必须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在办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中,对举报的有关情况不得泄露外传,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报道举报人姓名和单位。需要邮寄受理告知书或反馈处理结果的,不得使用标有纪检监察机关字样的信封。

第二十六条 回避制度。被检举控告对象是信访工作人员本人、亲属或近亲属、与被检举、控告问题有利害关系的信访工作人员,应主动报告领导,申请回避。举报人要求承办人员回避的,承办组织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 责任追究制度。对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举报材料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重复信访、集体访或矛盾激化的;泄漏信访举报情况导致案件查处工作受阻或检举、控告人遭到打击报复的;处理重要信访及突发性事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六、附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校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8篇:职教园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职教园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试

行)

为规范园区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保证信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根据国务院修订的《信访条例》和中纪委的《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1、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党章、党内法规,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是园区纪检监察工作的依据。

2、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信访举报工作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起信访举报件。

3、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实行集体讨论决定,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维护信访当事人的民主权利。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对信访件进行调查了解的过程中,注意保护检举人。

5、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在工作中不仅要保证每一起信访件的办结,而且要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受理范围

1、园区内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政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园区各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任命的行政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查的来信来访。

4、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方面的问题。

5、对园区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制定的政策以及贯彻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

6、园区党政领导交办的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件。

7、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和交办的有关信访件。

8、园区外有关单位及政法机关转交的有关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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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作出书面说明;对于反映重要问题,情节比较清楚的信件,纪检监察科要根据纪委书记批示意见组织专门力量予以调查。

3、重复信件的处理。对于尚未处理完毕,涉及内容相同的群众重复来信,可作为一件处理;对于群众第一次来信未作处理或产生处理遗留问题所导致的重复来信,不能改变处理结论的,要做好当事人的说服和疏导工作。

(五)办结方式

1、直查信件:纪检监察科承办人员要将办理的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的证据材料,一并呈送纪委书记阅示,根据批示意见,做好下一步工作。

2、交办信件:有关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连同信件的原件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送交纪检监察科。

3、转办信件:不需要承办部门提供书面材料,但信访工作人员要随时关注所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

4、署名举报信访件:办结后,要将办理情况和办结结论,通知检举控告人本人。

5、匿名举报信访件: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结果。信访件处理结果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查情况、处理结论、检举人对调查结果的意见、被检举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若检举人或被检举人有不同意见,还应有承办部门的书面说明。信访件的具体承办人要在报告上签字,并加盖“楚雄州职教园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科”公章。

办结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转为初查核实的信访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且构成违纪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的,要转为初查核实件并履行必要的手续。

(2)给予批评教育处理的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但尚不构成违纪,要对所构成的问题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予以了结处理的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失实,且不需要进行相关处理,由信访工作人员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写出书面材料,由纪委书记批示认可后,作了结处理。

(4)予以存查处理的信访件。对缺乏明确线索的信访件,经纪委书记批示认可后,作为存查件登记在册,妥善保管。

(5)重点、热点问题的综合反映。对于群众来信举报问题中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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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下列泄露信访举报情况的,要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1)未经信访举报人同意,公开或泄露信访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有关情况的。

(2)私自摘抄、复印、扣押、销毁信访举报材料的。 (3)私自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的。

2、因承办部门和人员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使一些问题酿成“热点”、“难点”问题,必须追究其部门或人员的纪律责任。

3、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集体上访,影响恶劣的,要追究部门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19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专题新

如何适应新形势

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浚县纪委监察局 刘世杰

2012年 3月

大家好!

今天我们来共同学习和讨论“如何适应新形势,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围绕这样一个题目,我按照“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哪些新形势和新任务,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必须掌握的基本方法原则和要领、以及要求,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好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思路,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同志们共同学习交流。

一、当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突显,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

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一分为二地看,既有许多有利条件,又可以说面临严峻挑战,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机遇良好

1、党委政府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为做好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领导的重视和支

1 持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6项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继续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贺国强同志在工作报告中要求要勇于开拓创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2月20日,省纪委专门召开了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电视电话会。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同志指出信访举报工作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在昨天的开班讲话中,王书记科学分析了当前形势,对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还专门下发了关于信访举报工作的文件,省纪委今年还将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指示精神,对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夯实了信访举报工作必不可少的政策法规基础和组织领导保证。

2、大力构建和谐社会,为做好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营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信访,是各类社会矛盾一时难以调和的产物。随着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广泛关注,特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力度的加大,人民生 2 活水平正在逐步提高,社会环境必将逐步宽松,这已成为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非常有利的社会条件。

3、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做好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增强,以及党和政府方针、政策透明度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基层是否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了更为明确的衡量标准,并将逐步懂得运用合法渠道与途径,实施和实现依法享有的知情权、诉求权、检举控告权、批评建议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也是做好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十分重要的有利条件。

(二)严峻挑战

1、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高发期。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中,反映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党员干部腐败问题的信访一直保持高位运行,占信访总量的 60% 左右。有反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的;有反映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的;有反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的等等。这些腐败问题的存在,既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又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2、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很突出。包括教育乱收费、医药与医疗服务乱收费,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

3 益,发放良种补贴和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等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划分宅基地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等等,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并反响强烈的“热点”,在信访举报中所占比重超过 30% 。这些问题没有认真处理或处理得不好,导致农民群众和城镇居民不断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3、影响社会稳定因素仍然很多。今年,党的十八大要在下半年召开,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一时期进京上访,给地方施加政治压力。我县改革发展的已进入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县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全县换届刚刚结束,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并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诸如乡村医生改革问题,城建与土地问题,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发放管理问题,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少数基层干部作风粗暴、违法乱纪、欺压群众问题,等等,也都是新时期影响社会稳定不容忽视的因素。

4、新情况新特点不可小视。一是举报形式的多样化。一方面,除了本来意义上的写信、上访外,电话、上网反映问题的情况逐年增多,甚至出现人乱跑、信乱投,一信多投的情况。另一方面,由过去的单人信访发展到现在的联名信、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多种信访形式越来越突出。二是举报内容的广泛性。过去的信访内容一般都比较单一,问题

4 亦不甚复杂。而现在信访反映的问题涉及领域广,内容错综复杂,给解决信访问题和查办案件增加了难度。三是举报动机的复杂性。信访人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社会群体,其举报的心理动机也各有不同,大致可分为正义型、自为型、泄愤型、陷害型等 , 甚至有的举报者提出各种无理苛刻的要求向组织和接待人员施加压力,达不到个人目的便无理取闹。(比如某镇有个姓石的群众,反映国家修路时占了冲了他的老宅基地,占地补偿发放不到位等问题,经过组织调查,占地补偿已经按要求发放到位,但是离他的要求相差甚远,他要求什么呢,就是修路时因为占了他的宅基地,导致他没盖成房子,现在儿子大了,因为过去没房子,导致没娶上媳妇,现在要求政府:一是给他盖一座房子,二是给他的儿子找个媳妇,还必须是黄花闺女,等找到了还得让他先验证是不是黄花闺女。不行就一直告到北京。还有的给政府漫天要价,一张口就是要求赔偿几十万)真是无理取闹。四是举报心理的崇上性。有些信访人对基层组织不信任,对在基层解决问题持怀疑态度,总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批阅的信访件“震动”越大,分量才足,解决问题才快,因而人总往上跑,信总往上寄。如近三年县纪委接到中纪委、省、市纪委转来的信访件,就占到了信访总量的70%以上。

(三)主要任务

5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为查办案件提供线索;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二、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原则方法和要领

(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含义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受网上举报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起始和先行部分,也称为第一程序,是基础性的工作。

(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 1.纪检机关的受理范围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

监察机关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

6 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以下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监察机关不予受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3)对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4)对其他不属于监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或部门。比如:经常有信访人到县纪委监察局反映土地纠纷、林权纠纷等问题,这类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我们就不予受理。

(三)处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 1.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

党章、党内其他法规是党员、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党组织进行监督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是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我们所受理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往往都涉及到对人的处理问题,因此,必须严谨认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到言必有据,防止随心所欲。在实际工作中,除了

7 党章、法律、法规外,还必须大量运用政策和规章去处理信访问题。为了正确有效地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纪检(信访)干部要加强对党章、党内法规及信访工作条规的学习,做到能够熟练运用。

2.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解决信访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正确处理信访问题最基本的原则。在纪检信访工作中,信访举报人的心理动机各不相同。我们在阅读来信,接待来访时,首先接触到的是“一面之词”。如申诉案件,有的申诉人往往只讲对自己有理有利的一面,不讲和少讲对自己不利的缺点和错误。(赵银松案件)在检举、控告案件中,也有不同的情况,有的情节清楚,根据可靠,情况属实;有的因检举人了解情况的局限性,反映的情况不全面;有的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情况出入很大;有的举报人为使自己反映的问题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有意夸大事实,将一般性的问题说得非常严重;也有极少数人从个人恩怨出发,故意捏造事实,诬陷好人。因此,在处理信访案件时,要防止先入为主,偏听偏信,凭主观臆断办事。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查实查否都要有证据,听取各方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分清是非,按政策妥善处理。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对来信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在未调查弄清事实前不能急于表态,不要随意许愿和批评指责。

8 3.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如:决定对检举、控告立案检查,决定对申诉进行复议、复查,批准或改变处分决定等。(日常工作中一般事项由承办人员按规定办理。如:按照规定程序转办来信来访,对反映一般问题的来信来访提出处理意见,对具体业务问题作出解答等。)

4.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民主权利的原则

通过信访举报渠道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和提出请求,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检举揭发,党员、干部对自己所受的处分提出申诉,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保护写信上访人的民主权利也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重点。为了更好地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民主权利,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在处理控告案件时,要区别不同情况对待,对坚持原则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对检举、控告不完全属实的,除不实的部分给予解释说明外,对属实的部分应当进行处理;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属于认识片面的,道听途说,不了解情况而错告的,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教育错告者;对有意诬告、陷害好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严肃处理。需要说明的是区分诬告和错告,主要看信访人在主观上是否有陷害他人的目的,客观上是否有捏造违纪事实或犯罪事实的行为。其两者的根本

9 区别在于:诬告,主观上有陷害他人的故意,意图使他人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客观上有捏造违纪或犯罪事实的行为。错告,主观上没有陷害他人的动机,客观上也没有进行无中生有的捏造,只是由于对情况了解、认识不全才导致检举控告出现偏差或完全不实。《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规定:认定诬告,必须经过市级以上党委或纪委批准。因此,我们县、乡镇纪委在受理涉及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信访案件时,要严格把握这一问题。

二是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人处理。中央纪委规定:各级党委和纪委在批转检举、控告材料时,只能转给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和上一级党委或纪委处理。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的情况下进行。对群众来信,无论是署名的还是匿名的,只要不是有意捏造事实、诬陷好人的一律不准核对笔迹,追查写信人。对确属诬告陷害,需要追查诬告、陷害者的,必须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批准。违反上述规定就是侵犯了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工作中要注意,有的存在把反映人的姓名透露给被反映人或其他人的情况,有的甚至把信件内容读给被反映人听,收到匿名举报的,有的擅自去调查举报人是谁,这不仅严重违反纪律,而且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10 三是要鼓励实名举报。县纪委对实名举报做到优先调查,优先反馈,优先处理。要大力倡导和鼓励群众进行实名举报。

四是在处理申诉案件中,只要是按规定正当提出申诉,应及时处理或传递,有关组织必须认真复查、复议,并将复查、复议的结论告诉申诉人。如果申诉人对复查、复议结论不服,有权继续提出申诉。(吴成仁案件)

5.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分级负责是指信访反映的问题应当按照涉及干部的职级和管理权限,该由哪一级解决的问题,就由哪一级解决。归口办理,就是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应由哪个部门管的,就由哪个部门去处理。每个单位都要认真负起责任来,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涉及实行垂直管理系统的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原则上由该系统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处理。同时,信访工作人员(纪检干部)也要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告诉来访人反映的这些问题应由哪一级来解决,应由哪个部门来解决,引导群众分级归口去反映和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有自己的受理范围,所有问题都拥到纪检监察机关来,是信访秩序的混乱,既处理不了,更处理不好。对涉及到司法行政处理的问题,要引导信访人依靠法律的渠道去解决。只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才能使群众的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11 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诉求,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有的虽然合理,但由于条件不具备,一时还不能解决,有的问题虽然处理得合理,但信访举报人仍然不满意,提出过高要求等,因此,在处理信访举报过程中,要把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对群众合理的诉求给予鼓励和支持,对于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要摆事实、讲道理,讲明政策,促使其提高认识,改变态度。对无理纠缠,影响工作秩序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力争将上访人的动机、欲望引导成为维护安定团结的积极因素。同时我们要换位思考,要看到群众来访不容易。真正无理取闹的是极个别人。对那些上访有理的,要积极帮助解决,不能臵之不理,不要讲有伤感情的话,少讲刺激上访人的话。在日常接待来访群众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来访人怨声载道,不讲道理,甚至恶语伤人的情形。如果我们不顾及自己的身份和群众的感受,与上访人针锋相对,只会将小的矛盾演变成大的冲突,既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又伤害了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最终导致越级访。要竭力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许多事例也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以粗暴、不耐烦的态度对待来访人,就会引发越级访,而且反映的内容又增加一项,接访人员的态度问题,这个问题希望大家引起重视。

(四)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基本方法

12 主要流程为:阅信(包括电子举报信箱)、接访或接听举报电话→登记→呈报阅批→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办结审结→回复回访→反映情况→统计分析→立卷归档。

(1)阅信、接访或接听电话

阅信:为保证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得到及时的处理,当日来信,一般应做到当日拆封、阅看。拆封时应注意保持信封、信笺和邮票的完整,以便查核投信时间、地址、写信人单位和姓名;随信寄来的证件、现金、票证和其他贵重物品,要逐一清点登记,及时请示领导处理。信件拆封后,要把信封、信纸一并装订。装订时一般应信笺在前信封在后,在信纸的左上角订钉。来信中附有转办单或另套有信封的,也应装订在一起,以便承办人了解信件的转递过程。准备工作做好后,要认真细致地阅看信件,并在信访登记簿上详细登记反映人和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来信反映的主要问题,反映人的意见和要求等。如果是上级交办、领导批示件,其内容、时间、要求及承办情况都要列入登记。

接访:接访是面对面地与群众联系,倾听他们意见和要求的一种形式,必须做到热情、认真、负责、细致。接访时,应初步了解来访者的一般情况和上访目的。带有材料的可先阅看材料。谈话时要耐心听、认真记,要让来访群众把话说完,把问题讲清楚。为了弄清问题,谈话时可做适当引导,并对来访者的陈述作必要的记录。听完上访人陈述后,重要情节必要时要与上访人核对,然后告诉其处理问题的基本原

13 则和程序。

(一)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要求 八个字:用心、用情、用理、用法 用心:热情诚恳,心系群众; 用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用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用法:依理释法,违法必究。

接访人员每天都要面对和接待大量的来访群众,在接访的过程中,接待水平的好坏,谈话技巧的高低,往往会直接影响到接谈双方的相互沟通和问题的解决,适当掌握运用接访谈话这门艺术,对我们化解矛盾和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接访气氛要和谐。首先接待场所要干净整洁,接待制度和受理范围、工作流程要上墙公开,接待人员要衣着整洁大方,态度不卑不亢。由于上访者来自各地各行业,他们有着不同的职业、经历、性格和文化水平,所反映的问题千差万别,接访人员只有态度和蔼才能营造一种融洽、和谐的交谈气氛。要做到诚恳待人,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首先要笑容可掬,让座倒茶,有礼有节,让来访人员感到亲切、温暖,感受到尊重,从而对接待人员产生信任感,即使他们的要求不能或难以满足,一般不会有

14 抵触情绪;即使是心情急躁,怒气冲冲的来访者,在接待人员的热情话语中也会消解火气,平静心态,不至于发生与接访人员“顶牛”情况(举例:李桃领)。如果接访人员接待时脸难看,话难听,其结果就会发生争吵,不利于解决信访问题,不利于息访息诉,甚至造成越级上访。对于老上访户,也不要不耐烦,尽可能融洽感情,不激化矛盾。

二是倾听诉说要耐心。来访者绝大多数是带着解决问题的心愿来的,抱着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来反映问题的,并不是来无理取闹、无事生非的;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会对他们产生同情,热情地接待他们。不少上访人来反映问题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引起领导的重视,有时一件事反反复复说,讲的非常细致,接访人员一定要耐心地听下去,不要打断他们的思路,有苦、有难只有让他们讲完,心中才痛快,让他把话憋在肚里,他就会感到心里难受。有的来访者,文化程度不高,表达事情不清晰,罗里罗嗦的讲不清,遇到这种情况,接待人员不能急躁,要帮助他归纳,表达给他听,使来访者把自己所想要反映的问题真实准确地表达出来。如果遇到讲话吞吞吐吐、转弯抹角的来访者,接待人员要消除他的疑虑,告诉他我们会替他们保密,使其消除顾虑,放心反映情况。如果遇到说话不好听,性情急躁的来访者,也不要与他斤斤计较,叫他冷静下来,有事讲事,不能无理取闹,做到以理服人。千万不能与上访

15 人员斗气,要有耐心劝慰来访者,特别是对那些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来访者,更要对他们讲事实,摆道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接受调查处理的意见。

三是谈话方式要有的放矢。处理和接待群众来访尤如大禹治水,在于疏而不是堵。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上访者文化水平、心态不同,反映问题的方式也不一样,接访者要善于视其具体情况,因人制宜,采取灵活的谈话方式。

在接访实践中,大约可分几种来访类型:检举控告型、熟悉政策型、冤枉委屈型、谋取私利型、报复陷害型、偏执发泄型、纠缠闹访型。

“检举控告型”:这种类型的上访群众是出以正义、出以公心,对违法违纪行为斗争而上访的。他们对某些党员干部的官僚作风、吃喝玩乐、挥霍无度、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看不惯,甚至到了深恶痛绝的程度。上访时理直气壮、情绪激昂,声音宏亮,说话激动。对这种类型的上访者,在接访中,要热情接待,首先要对其举报问题的积极性给予充分的肯定,劝其冷静,慢慢说,让上访人把要反映的问题说清说透,提供出具体有价值的事实和线索。

“熟悉政策型”:这种类型的上访者,较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能够应用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条文对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进行条文对照性控告。他们大多有一定的文化修养,说起话来有条不紊,有理有据,一般都

16 不带急躁情绪和过分的言词,给人一种心平气和的感觉。在接待这种类型的上访者时,要注意耐心听取,谈话时要注意自己语言的逻辑性,讲究谈话的方式方法,对已听清楚的问题要依据政策法律、法规说话,对不清楚的要认真听、仔细问,切不可乱表态,以免给工作带来被动。

“冤枉委屈型”:这类上访者以申诉为主,认为组织对自己的纪律处分是错误的,自己是受了冤枉的。还有些是上访人因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受到委屈来上访的,受委屈的原因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多数是因个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或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不公正的处罚等。再加上有些党员干部自身不廉洁,处理问题不公正,使这些人的委屈不平衡的心理显得更加突出。上访时他们面带苦楚,有的在谈话中经常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诉说自己的冤枉和委屈,而后再揭发被控告者的问题。接待这种类型的上访者,要对其抱有一种同情心,在谈话中,要以恰当的语言进行安慰、劝说,使其心里怨气释放出来,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谋取私利型”: 这类上访人以上访谋利为目的,表现形式是较多在敏感时期上访(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提出利益上的要求或以盈利为目的帮助别人上访,上访时往往以要挟的口气或很可怜的样子,以纠缠为主,提出各种不合理的要求。接待这种类型的上访人,要有理有据地对不合理的要求予以拒绝,不能乱许愿乱承诺;对以盈利为目的帮

17 助别人上访,不予受理,要信访人自己来反映问题。

“报复陷害型”:有的上访人因某些意愿没有得到满足,或与被控告者发生过矛盾或个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以报复陷害为目的而上访。他们多数怀着不健康的心理,说起话来既感情冲动又缺少逻辑,有的对所谈的问题并不清楚,多数属于道听途说,缺少真凭实据;还有的人搜集的所谓问题较多,乱扣帽子。对待这种类型的来访者,我们对其反映的问题,要求提供出详细证据和线索,更重要的是要及时识别其真实目的,用政策、法律、法规对其说服教育,帮助其端正态度。如果他仍不醒悟,不能对其姑息迁就,要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教育。

“偏执发泄型”:这类上访人因某种原因曾受到某种伤害,照成心理失衡或精神上疾病,借上访发泄心中的积怨,其上访目的不太明显,举报事实线索不清,表现偏激、发泄吵闹。接待此上访者时要表现出耐心,让其把话说完说尽,一般不要发生语言上的顶牛,要以讲清政策,安慰开导为主,逐渐淡化其上访的主题,使其宽心减压。

“纠缠闹访型”:此类上访者从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出发而上访,是为了自己获得某种利益或达到某种目的,这种利益或目的多数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无理要求。上访者经常往返各级信访部门之中,纠缠闹访,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这种类型的上访人多数态度强硬,言语尖刻,不听政

18 策,不讲道理,喜欢挑接访人员语言上的毛病,也指责调查人员不认真,调查不彻底等等,总觉得自己有理,每次来访都把自己的问题重复多遍,给人一种软磨硬泡的感觉。对待这样的上访者,一定要态度明朗,对其不合理的要求要坚决拒绝,不能摸棱两可,要把政策和法律、法规讲清,对已调查处理过的问题把调查结果处理意见讲清。对有无理纠缠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批评教育。

对违法上访的,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对闹事者要通过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打击,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接听举报电话:要耐心听取对方的陈述,认真记录,仔细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2)登记。承办人要根据规定,通过阅信、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将关于何人、反映何事、有何诉求、是否初信初访等详细内容,在登记簿或电脑上进行登记或录入。

(3)呈报阅批。呈报阅批是对本级纪检监察组织直接管辖对象的来信、来访或举报电话(包括上级交办件)及信访人员认为比较重要(如反映典型、热点或带有倾向性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在登记完毕后,填写“来信来访拟办单”,将原始信访件附在“来信来访拟办单”后边,送有关领导阅批,提出处理意见的处理方式。

19 (4)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有反映促办、转交承办、过问督办、移送承办、直接查办、信访监督、信访协调七种方式。

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单位主要是直接查办和信访监督。 第一种:反映促办。针对一些重要的情况和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上报给领导,领导作出批示,促使这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叫反映促办。需要向领导反映的问题,一般是反映本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问题,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或一些倾向性及严重的不正之风问题。给领导批示的载体形式一般情况有\"信访简报\"、\"信访摘报\"、或者填写\"重要信访处理单\"、原信送阅等,(我们常用的是原信送阅)有了领导批示以后,信访工作人员再去转交承办时,力度就大一些,解决问题就快一点。

第二种:转交承办。对于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问题,可以转给有关的组织和部门去进行处理。

第三种:移送承办。(纪委内部)主要是属于同级党委政府管理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移送给本机关有关的职能部门去办理。

第四种:过问督办。是指交办机关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处理的信访举报件要进行督促检查。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是过问督办的重点。目的主要是为了提升信访工作的效率。一般通过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催办函等办法督办,

20 也可以采取定期通报信访案件报结情况的办法督办。(工作中有的单位按期办结、报结的意识不够强,甚至存在没有报结的现象,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结的要书面申请要求延期,经同意方可。县纪委将对批转到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单位的信访举报件,每季度通报一次办结情况。)。

第五种:直接查办(乡镇、部门主要是这种方法)后面再讲“信访案件的调查”。关于信访案件的调查这里不再多讲,和违纪案件的调查方法雷同。

第六种:信访监督。信访监督是信访举报部门在新形势下,在实践当中总结形成的一项创新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及轻微违纪的问题,通过对被反映人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将群众的监督转化为一级组织的监督,让其说明情况,表明态度,纠正错误,目的是教育、挽救、保护干部。通过信访监督,及时给这些领导干部打招呼、敲警钟,将群众的信访变为组织的监督,解决一般性信访问题;从实践来看,这种监督影响面小,也不会对他们开展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但像这类问题一定要掌握准确度,绝对不能把涉及到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线索用信访监督的办法加以解决。比如说贪污受贿的线索,就不能采取信访监督来解决。如果采取这种办法,只会打草惊蛇,泄露了举报秘密、泄露了案件线索,使案件不好查。信访监督是针对那些思想、

21 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不构成违纪或属于廉洁自律方面、轻微违纪问题而言的。(实施信访监督要注意方式、方法。存在有的直接将举报件给被反映人看,有的直接告诉监督对象XX反映ⅹⅹⅹ问题,有的将举报件摊在桌子上等情况,造成泄露举报人,引发打击报复等)

实施信访监督后,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同意被反映人说明的,报经原审批领导批准,予以了结,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应对被反映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限期改正;对已构成严重违纪,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转案件检查部门立案处理,(乡镇纪委就转入立案调查程序)。

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要从重处理。

第七种办法:信访协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交叉问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按规定,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但信访人往往因为所反映的事得不到解决所以向纪委反映,而这时通常又与反映行政不作为联系在一起,纪委可通过信访协调促使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

(5)办结审结

22 一是信访举报件的调查结果一般有三种: ①构成违纪的要转立案调查。

②已构成违纪,但比较轻微,构不上纪律处分的,要限期整改或进行批评教育。要待问题整改到位或通过批评教育认识错误后,方可报结。

③调查结果没有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予以了结。 二是信访举报件的办结期限

一般信访件的办结期限是3个月,(但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酌情延长不超过30日;其中,凡属上级交办要结果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按信访工作条规所规定的要求向上报结。每一件信访(案)件办结后,都要填写“信访(案)件审结表”,交分管领导审阅并签批是否同意结案的意见,以保证信访(案)件办结的质量。

(6)回复回访

是指纪检监察组织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按照程序处理后,酌情给信访人回复,说明有关情况,答复有关问题,告知处理结果。对部分重点信访户,还要派人上门进行回访,除告知组织上处理的结果外,还要进一步做好工作,稳定这些人的情绪。对一些匿名信访,也可以根据需要,在适当的范围内把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反馈,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减少越级信访的发生。

(7)反映情况

23 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要不失时机地利用各种形式(如信访摘报、信访简报、信访信息等),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向同级党委或政府,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反映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重要作用。

(二)对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在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将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批示交办的领导进行反馈。

(8)信访统计。一般以季度为单位进行统计并按规定上报。同时对所有举报信件不论是否办理都要分类统计(有专门的统计表册)。

(9)立卷归档(涉及信访文书和信访案件两类,但在这里我们只简要讲一下信访案件的立卷归档)

信访案件案卷分为长期卷和短期卷两种。

凡是上级发函要求报告结果或属于本级受理范围,经调查反映的问题的查实程度在基本属实以上,给予一定的处理或处分的信访案件,列入长期保管。

除此之外的信访案件可列入短期保管。

2、信访案件立卷必备材料及排列顺序

要求查报结果的检举控告类案卷立卷必备材料及排列顺序依次是:检举控告原信或来信来访摘要;信访交办、转办函;呈报或呈办单位的审理意见;调查报告和组织处理意见;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结论的意见。如果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

24 应附有承办机关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本人检讨或处分决定;与该案有关的领导批示、电话记录、催办记录、协商意见、研究审核会议记录;交办单位同意结案的审核意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的信访案件档案材料排列顺序依次是以案管部门的要求做好。

3、今年省纪委决定在全省推行基层信访苗头排查化解、群众来访接待卡“双向承诺”、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疑难信访问题“三级会审”终审、群众赴中央纪委监察部门口上访问题快速处臵化解等五项工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把五项机制贯彻好、落实好。

(五)、信访案件的调查与报结(直接查办信访案件)

1、我们首先要把信访举报件与信访案件区分开: ① 信访举报件 群众信访举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记载及有关资料,称为信访举报件。信访举报件反映的内容简称为信访问题或信访举报事项。

② 信访案件 我们所讲的信访案件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督促催办并要求回报结果以及直接调查处理的信访问题,这两部分统称为信访案件。也就是说,乡镇纪委或县级相关部门在一段时期内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不一定全部都是信访案件,只有县纪委交办要求回报结果及你们直接查办的才称为信访案件。

(二)信访案件直接查办的方法(与案件调查一样)

(三)对回报结果的信访案件的要求

25 一是回报结果是指承办单位,按期按要求将已经查处完毕的信访案件的结果,上报给交办机关的工作。(乡镇纪委、县级部门经常都涉及)

为保证信访案件的办结质量,承办机关对问题基本查清后,应就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征得交办机关同意后,再正式上报。

二是呈报结案的信访案件,必备材料包括:①举报材料复印件,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②实名举报人和被调查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即反馈意见书和见面材料,有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机关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③被调查人有错误,责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责令整改或专项治理的,应有整改意见和专项治理方案;④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应提供移送函和接收手续。

三是呈报机关上报结案材料时,要以呈报机关的名义并加盖公章,必须一案一报,一案一结。在以往有的乡镇、部门在上报信访案件材料时不以呈报机关(某某镇纪委)名义,只是以调查组成员落款上报,或者虽以承报机关名义但没有加盖公章,这个问题请大家以后要注意。

四是结案标准: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恰当;文字材料齐备,报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呈报程序。

五是如确因问题复杂,不能按期报结的,必须在期限到期前两周,向县纪委写出延期申请。

26

三、对信访工作人员的要求

(一)接待要求

1.凡信访举报人或当事人登门举报或申诉有关事项,作为信访工作人员,都必须热情接待,特别是对重复上访人员,要更多一份耐心。让坐倒茶是基本礼节,要让上访人员在我们的热情感召下,平息内心的不平乃至怨气。

2.要认真听取上访人的倾诉,并作好记录。根据情况,需要制作谈话笔录的,要按要求作好谈话笔录,并签字用印。

3.要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对上访人的诉求,合理的要及时受理,并尽快落实办理,不合理的要讲清楚道理,宣传政策法规。做到既要坚持原则,又不能激化矛盾。

(二)办理要求

1.必须按规定办理所有的信访件,凡收到信访举报件后,要认真研究反映或诉求内容,并将信件进行登记,需呈报领导审批的,要填好呈报单提出办理建议及时送领导阅批。根据领导签批意见,分别作出不同的办理。

2.要抓好初信初访及基层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大量的信访举报发生在基层,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哪个单位发生的信访举报问题,原则上就在哪里得到解决。对每一件信访举报件,都必须认真地进行处理,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有交代,有说法。尤其对检举控告要认真对待,严重违纪的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属于一般缺点错误的要批评教育,属于司法、行政等方面问题的要按照《信

27 访条例》规定,告之信访人不予受理,并将信访件转有关部门,对检举控告不实的要说明情况。不能上交矛盾,推托问题。

3.时间要求。收信或接访七日内,对署实名举报的,要在7个工作之日将受理情况、办理意见,转办,交办情况等通知举报人。一般信访一个月内办结,疑难复杂信访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转立案的六个月内办结。

交办要求报结果的信访件,接收单位一般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回复交办单位,疑难复杂信访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内不能按要求办结并报结果的,承办单位必须书面向交办单位提出延期申请,待交办单位批准后,在批准的时间内办结并报结果。

(三)纪律要求

中纪委出台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信访纪律的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在这里,我着重再强调一下:保密纪律。作为负责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的人,无论是对信访举报人的保护,还是对被举报人的检查要求,都必须做到:

一要保管好信访举报件,不能丢失,损毁;

二要管好自己的口,不能从我们的口中泄露出去任何与举报有关的情况和信息。

28 这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必备的基本的素质和要求。

今天耽误了大家的时间,我们共同学习和探讨了怎样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启发、有所借鉴。不到之处还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29

第20篇:某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设

突出服务意识

加强制度创新 切实推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上台阶

近几年来,xx区纪委、监察局注重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把握,牢固树立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意识,自觉把全区实际与信访举报工作职能相结合,加强制度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量的信访问题被解决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避免了一些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主动抓好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的信访信息的分析研究,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起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效果。连续几年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

一、服务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推行了廉政 防范制度

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是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有信访举报、社会不良反映以及有违规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纪律处分者的教育管理,仅靠现有的政策和法规,有时难以把握,存在着相关有效措施的空白。我们根据多年的信访工作实践经验,结合西湖区实际,推出了廉政防范相关制度,着力解决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达到了事前监督、超前预防的目的。

一是建立了委局机关干部“下访”长效机制。从切实使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所促进,解决信访问题能力有提高的工作思路出发,在下访方式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通过召开座谈会、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开展问卷调查、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及时掌握

1 被下访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对问卷调查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被下访单位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帮助被下访单位掌握本单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单位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近三年来,我委共对区属25个基层单位开展下访活动60余次,与400余名干部职工开展座谈讨论,下发问卷调查527份,梳理出28个问题,针对梳理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个。如区信访局在接到区纪委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后,针对信访干部接待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问题及时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了整改方案,单位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区人劳局在接到区纪委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后,将信访人xxx7年前被某单位拖欠6个月工资的问题列为特事特办,并最终将拖欠工资追回交到信访人手中。

二是建立廉政防范“五项制度”。即: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发“说明通知书”制度,责成其对存在的问题做出说明;对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发“ 警示通知书”制度,促其警醒;经初步核实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构不成纪律处分的,发“整改通知书”制度,限期改正;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一定违纪问题,需进行批评教育的,对其进行“告诫”制度;对时有违纪行为发生,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但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有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予以“诫勉谈话”制度。 “五项制度”实施以来,已发放各类通知书38份,对3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告诫、诫勉谈话。少数党员干部在组织的提醒下,主动自我 2 反思,提高了自律意识。一些带有苗头性的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深入有效。

二、服务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环境的需要,健全完善了“三级网络”

为了及时发现、并把群体性上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区纪委、监察局通过健全和完善“三级网络工程”,信访举报工作的预测预报和化解矛盾能力得到加强,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完善了三级监督体系。加强了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纪检组织建设,健全了区级纪检监察机构,配齐了工作人员;区直单位部门设立了纪检组织,并配备了专(兼)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镇纪委(街道纪工委)设立了纪检(纪工委)书记并配备了专兼职纪检干部;所有村(居)都设立了纪检监督小组长。结合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建立一支由300余名信访员组成的信访网络队伍,及时掌握信息,做到人员、责任到位,形成了区、街(镇)、社区(村)三级信访网络,加强了信访举报办事公开的横向联系,确保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纪检监察的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建立高效灵敏的信访预警机制。以“三级网络”为依托,建立了以区纪委机关为枢纽,以乡镇、街道、村为基础,以基层单位为源头的三级信访预测预报网络,定期排查,及时发现信访苗头和线索,超前工作,就地化解。同时,对群众来信来访,逐一梳理归类,并进行深入的分析,从中发现重大问题的线索或疑点,为案

3 件查处提供第一手材料。通过每月编写信访简报和每季度的信访问题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近期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信访问题,为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参考依据,减少和控制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等重大信访问题。

三是畅通群众信访举报网络渠道。公布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各单位信访举报电话,并开通信访网络举报“绿色通道”,从而进一步拓宽了信访举报渠道,提高了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

三、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建立完善了信访举报工作 保障机制和制度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信访举报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群众反映问题的类别呈现增多的趋势,腐败分子的违纪手段更加隐蔽、复杂,专业性更强,新经济领域的违纪现象呈上升趋势等。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孤军作战,较难取得更加深入的成效。鉴于此种情况,区纪委、监察局从完善信访调查处理的机制和制度入手,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是建立职能整合机制,加大信访件查处力度。建立信访联合调查制度。对重要、复杂或专业性强的信访件的调查,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由纪委牵头,整合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优势,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或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参与信访件的调查处理,信访件的查处更加及时、准确。实行限时办结制度。重点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认真对待、分析群众的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认真做好登记,深入细致地调查,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4 在初信初访案件的查办过程中,我们还坚持了“三项原则”:即坚持查实查细的原则。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在调查中了解到的问题,都要查实、查清,公布于众。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属于工作疏漏的,要立即改正,并向群众解释。属于违法违纪的,要追究其责任;坚持思想教育的原则。通过过细的思想工作,消除群众心中的疙瘩,化解群众矛盾。加强对基层信访案件的指导。基层既是群众信访问题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环节。为增强镇、街道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大量问题就地解决,区纪委、监察局通过举办多期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工作培训班、信访专题座谈会,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直接参与调查处理,对基层进行指导,在实践中提高了基层处理信访件的能力,大量不稳定因素在基层得到了化解。

二是完善日常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在日常信访工作中,我们规范了六个方面的工作制度,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效果。即:健全了信访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制定《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办法》,将信访举报工作与单位领导的工作相挂钩。实行公开办理承诺制度。通过制定《关于鼓励实名举报的暂行办法》和《西湖区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实施细则》,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奖励,以提高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和积极性。建立信访处理结果限期告知制度。将处理结果公开,增强了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并对署名信访件加大核查力度,提高实名举报率。实行区纪委常委包案制度。在查办信访案件过程中,确定包案领导,实行一包到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消除个别人侥幸心理和蒙混过关心理,增强遵

5 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使查办信访件成为一种不设课堂的教育形式。建立健全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让群众直接向纪委领导反映存在的一些违法乱纪行为,使领导能够第一时间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切实实了解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查办,并将查实的信访问题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让信访工作“一票否决”落实到全区工作考核中去。

四、服务于推动经济建设的需要,认真抓好信访信息源头治 腐作用的分析研究

区纪委、监察局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把握,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因素,注重做好信访信息的分析研究,认真剖析群众反映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热点难点和苗头性问题,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主客观因素,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寻找有效的对策,积极为区委、区政府献言献策,推进了经济的发展,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通过近几年的调查分析,我们发现一些值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比如,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现象;虚报浮夸弄虚作假行为;借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现象;公车私用,汽车燃修保险费用控制不严,报帐手续不规范现象等。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宣传教育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方法比较简单,以传统的灌输式、说教式教育方法为主,显得比较呆板陈旧,活力不足,效率不高,走过

6 场现象较为普遍,教育对象、教育内容缺乏选择性、针对性,造成教育与实际脱节,警示作用不明显。二是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在一些规章制度中,粗框架多,一般性号召多,缺乏具体明确的细则和有效的惩治措施,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难以执行落实。三是政务活动不够公开透明。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表面公开,实质性问题却没有公开,有的公开不详细、不具体,致使群众难以了解实情,无法实施有效监督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法规,加强教育和监督的综合手段不断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一是在抓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加大对身边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和说教力度。通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对身边发生的腐败案件曝光,做到警钟长鸣,既对将走向违纪边缘的同志起到了威慑警告作用,又强化了全区公务人员遵守廉政建设纪律和规定的自觉性。另外,把查办案件的过程作为教育警戒党员干部的过程,对违纪人员的查处结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和反省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在抓制度反腐的内在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健全完善现有制度体系,对原有制度中不严谨,有明显缺陷,及时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对需要细化、未涵盖相关内容的,加以细化、扩充;使制度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更贴近实际,更能发挥好作用。同时,把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对权利制约、资金监控和干部使用的监督上。从民意问卷及区审计局对基层单位的审计情况来看,反映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是

7 公款吃喝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我们认为与制度不规范、时效性跟不上有关,如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方面,标准还是98年财政部的规定,要求招待费开支不超过公务费的2%。但实际上大多数单位都超过此标准,有的甚至达40%之多等。对此,区纪委监察局联合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的规定》,及时对我区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程序、内容、责任、监督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使公务接待费用管理更加正规起来。三是在加大监督力度上下功夫。拓宽监督渠道,切实发挥党委的监督作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规范议事决策程序,防止“一言堂”,避免暗箱操作;完善党员监督机制,扩大党员的知情权,落实党员的选择权,对重大事项对外公布,接受党员的监督与选择;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制度执行机制,让群众清楚政策、法规,懂得办事程序,学会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力。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自查报告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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