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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12 08:38:03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反三违活动自查报告

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根据密云区水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三违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的目标;为了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有效遏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减少“三违”现象,保障生产安全,我项目部进行了一场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反三违”的整治情况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反“三违”的安全意识。

1、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并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随时进行反“三违”安全教育,进行全方位的发动、动员;

2、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反“三违”专项整治措施;

3、每周开展 一次“三违”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将每天施工现场的“三违”照片制成幻灯片,在每日下午的生产例会上进行播放。

4、建立“三违”亮相台,对“三违”人员进行及时曝光。

5、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及时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多次教育不改的进行罚款直至驱除出施工现场的处理。

这几项安全措施使项目的施工人员关注到我所反“三违”行动的力度、决心,意识到“三违”行为的危害,理解反“三违”的具体措施,为行动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制止“三违”的发生。

1、对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临时观形成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掌控,并彻底根除;

2、对新员工、电焊工、电工、吊车司机、信号工、有限空间监护人等是反“三违”的管理重点,跟踪落实,做到事前提醒、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教育,确保该类人群无“三违”的行为发生。

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专职安全员跟班检查,查处“三违”行为。发现“三违”行为及时制止、整改,将反“三违”行为落实到正常施工中去,并对整改进行记录,建立“三违”行为排查台账,保存资料。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尤其是处在生产第一线的员工,减少“三违”行为,项目部不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使安全意识进入人心,从根本上减少“三违”行为。

在培训中,为了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我们组织人员学习反“三违”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的经验;根据自己的理解与本次的行动结合,加快反“三违”行为的进度。

三、采取多样手段,切实提高反“三违”工作成效。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六个三”:即“三勤”、“三细”、“三到位”、“三不少”、“三必谈”、“三提高”。 其中的“三勤”:勤动脑、勤汇报、勤沟通

“三勤”的重点在于发现问题,探讨问题,解决问题。我们的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员工,而是为了生产安全系数的提高,所以在此次行动中我们应该将大家的力量集中起来,更好的达到减少“三违”行为的目的。

其中的“三到位”: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 。在安排工作之前,要考虑到工作的特性,必须详细、清楚的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以及遗留的未解决问题等。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违章指挥,并且让员工对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可以尽量的避免。

安全员应该不厌其烦地巡回检查,每个环节、每个设施设备都及时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点,比如对施工现场各类机械的检查,做到从进场资料、人员、交底、安装、验收、日常检查每个环节进行仔细的检查;其中发现操作人员与递交的备案人员不符,立即要求进行了更换人员;吊车限位器损坏未及时维修、吊钩钢丝绳的卡子未按要求压接三个并且马鞍卡未压在受力绳一侧,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了整改;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无上岗证,进行了清退出现场的处理;现场私接乱拉、电缆线压砸情况突出,立即停止施工进行了整改。无论到哪个地方,发现隐患和问题,能处理必须当时处理掉,无法当时处理的,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法,时刻注意,直至解决为止。

四、通过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反三违”取得显著成效。

自开展反“三违”活动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截至目前组织全方位的人员进行了“反三违”培训教育五次;为了增强安全宣传教育效果,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开展了收费区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大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4处,查处“三违”行为5人次,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安全死角和盲区,坚决杜绝了三违现象;通过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安监人员的不定期巡查,使“反三违”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工作,为各项工作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场环境。

总的来说,此次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相当的成功,明显的提高的员工的安全意识,“三违“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我们不能满足现在的成果,努力的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提高,而不是仅仅限于反”三违“行动的成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推荐第2篇:三违

反“三违” 严格“两纪一化” 确保生产安全

张荣玉

“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是生产过程中的重大不安全因素。反“三违”就是纠正作业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使作业行为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从而确保生产安全。

违章是发生事故的必然因素,一但时机和条件成熟,就会发生预想不到的严重后果,任何事故的发生必定与违章相关联。根据铁路分公司历年事故案例分析,95%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作业者的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可以说“三违”是造成事故的罪魁祸首。因此反“三违”,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遏制事故发生,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氛围,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要解决员工“三违”问题,首先要剖析员工发生“三违”行为的原因。在众多“三违”行为中,总结归纳了以下几点:

一、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有章不循,坚持、固守不良作业方式或不良工作习惯的行为,是员工发生“三违”行为的主要原因,是违章者普遍存在的。它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盲目行为,对安全生产危害极大。习惯性违章和错误的思想活动与不良习惯有关,因为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活动和日常习惯支配的。在众多违章者中,因平常工作对自己要求不严格,视规章制度而不见,总是认为“不违章干不了活”、“不违章完不成任务”、“其他员工也是这么干的”等等,自以为是将不良习惯带到工作中,久而久之形成了对某些违章行为都视为正常的习惯,进而形成习惯性违章行为。因此习惯性违章还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继承性、排他性等特点。

二、安全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存在侥幸思想。这类员工并不是说不懂规章制度,或视安全制度如无物,而是从主观上对安全重视不够,安全思想麻痹,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执行规章制度不彻底。领导在时标准作业,领导不在时图方便胡乱作业,视规章制度为摆设,是糊弄领导的一纸空文。作业时凭经验办事,自以为是,认为自己的所谓经验可以摆脱各种规章制度约束,主观意识认为没什么、没关系、不会出事,并将这种思维带到工作中,忽视了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的必要性,进而简化作业或超常规作业,从而造成了悲剧的发生。主要表现在: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松驰、不服从命令听指挥、盲目图快、联防互控未做好等。如97年11月21日港站丙班在1357专用线撞土档;99年6月9日港站乙班二调在油库撞车挡;2000年5月16日东站磷二道车辆掉道。以上事故均是因为作业人员凭经验操作,盲目图快,简化作业,忽视了联防互控而造成。

再如2001年2月9日港站丙班文某在明文严禁上下车作业的高危区段,为图方便反位上车,造成被仓库立足刮倒,撞断手臂的重伤事故。2006年5月3日港站丙班肖某由于选择下车地点不当,在D22号信号机处违章下车,被信号机刮倒,造成重伤事故。以上两起重伤事故给单位和本人生命财产造成了极为惨重的损失,同时留给我们的教训是:员工的安全意识是何等重要,只要文某、肖某当时多些安全意识,认识到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抛弃自以为是的所谓经验和侥幸思想,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这些事故就不会发生。

三、对规章制度不熟,不懂装懂。这类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新员工或老员工身上,由于刚参加工作或疏于学习,对业务、规章制度不熟或一知半解,有问题时不反映,碰到问题时却又怕丢面子,不肯虚心请教,于是乎便不懂装懂,甚至违章了自己还不知道。特别是一些新员工在对工作场所和现场设备不甚熟悉的情况下,不顾后果地盲目作业,该限速的不限速、该停车的不停车,甚至连封锁的线路也开通使用,最终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如2003年9月9日东站丁班在调车作业时,因对站场线路不熟,开通并进入已封锁停用多年的燃料公司导线造成车辆掉道事故便是个典型例子。

四、贪图安逸,懒惰思想。主要表现在工作时不积极主动、怕吃苦,当班时间睡岗偷懒,工作不到位,该查的不查,该走到的没走到位等。

以上几种是造成员工“三违”行为的主要原因,但总结起来,归根结底就是不严格执行“两纪一化”。各工种、各岗位都有严格的作业纪律和作业技术标准。如果违反了,就违背了客观规律,就容易出事。只有严格遵守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作业标准化,才能确保运输生产的顺利进行,才能保证安全。因此要解决“三违”问题,必须要严格 “两纪一化”的执行。

要严格 “两纪一化” 的执行,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领导带头是关键。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各级管理者即是安全工作的管理者,更是安全工作的榜样和员工安全意识的航标,安全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安全素质和决心。因此领导坚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带头探索事故发生的规律和预防措施;在处理生产中的各种矛盾时,始终把解决安全问题放在首位,经常强调安全的重要性,自觉履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顶住各种压力,以身作则、雷厉风行、踏踏实实地抓好安全管理,确实当好安全工作带头人的角色,使每位员工沉浸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生产氛围之中,从而使之自觉遵守“两纪一化”,杜绝“三违”行为,将是安全工作成功的关键,这样就可使安全工作长治久安。

2、以舆论宣传为先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方法,大力宣传遵章守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披露违章违纪和事故的危害性,不要出了事故才讲安全,不出事故就忘记安全。对安全生产中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3、以教育培训为基础。安全离不开教育,员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的高低都与教育培训有着及其密切的联系。员工安全教育,可以说从有铁路开始就有它的存在,对铁路运输而言“安全就是效益”。随着生产的发展和设备安全可靠性程度的提高,对员工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搞好安全管理的目的,就要充分体现“安全运输”是最现实的生产力,是最有效的挖潜扩能,因此,安全教育是保证安全运输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因此安全教育工作要常抓不懈,并且要做到教育制度化、考核规范化。特别是对新工人上岗,工人转换工种的安全教育不能松,要使每位员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4、班组是主阵地。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最基层的管理单元,是企业进行思想、技术、文化教育的前沿阵地,是企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班组在铁路运输生产结构中虽然是最小的生产和管理的一层单元,但它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因此班组的管理水平和成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分公司的安全,反映分公司的管理水平,决定着整个运输工作的质量、公司效益和港口效益。离开班组,管理将成为空中楼阁,安全也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加强班组管理,确定班组的反“三违”,严格执行“两纪一化”的主阵地地位。

5、安监队伍是主力军。安监人员不但是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也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力军。建设一支责任心强思想素质高,经验丰富技术业务精,任劳任怨规章制度熟,作风扎实真抓实干敢管理,能对现场安全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的安监队伍,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安监队伍的建设,同时安监人员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和修养,培养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中,防患于未然,努力树立遵章守纪的先锋模范形象。

6、抓好三种人员是重点。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青年员工是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1)班组长是兵头将尾,是生产前沿的指挥员、领头人。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取决于班组长能否敢抓、敢管、善管,能否严格执行“两纪一化”,只有这样才能带动一班人搞好安全生产。(2)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关键,是事故易发工种,抓好重要工作点的控制,将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3)青年员工多为新工人,技术较低,好奇心、好胜心强,往往安全意识较差,容易产生违章违纪行为。对于上述三种人要进行重点管理,重点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可对现场安全工作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7、奖罚并举是武器。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对遵章守纪好的员工或防止事故的员工,要大力表扬,并给予奖励。对违章违纪或发生事故的员工,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同时做到管理人员和员工一视同仁。通过处罚,对各类违章违纪行为起到威慑作用,从而减少违章违纪行为的发生。

8、加强现场管理。现场是生产的场所,是员工生产活动与安全活动交织的地方,也是容易发生“三违”,出事故的地方,各级领导和安监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要善于发现问题,敢抓敢管,防患于未然,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9、群防群治作保证。安全工作,不但是企业的事,也是企业每个职工的事。我们要提倡“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员工代表和各级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开启“群防、群治”是反“三违”严格执行“两纪一化”的可靠保证,也是我们搞好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

推荐第3篇:三违保证书

三违人员保证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在xxx(掘进一队)单位从事掘进工作,为响应我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本人现做出书面保证书,望领导予以监督。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根本。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我保证:在井下作业的过程中,坚决做到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循煤矿《三大安全规程》,按照措施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杜绝三违,时刻铭记“四不伤害”,确保个人与工友之间的人身安全。

保证人:xxx 2015年6月1日篇2:保证书范文大全范文

保证书范文大全范文

【学生保证书范文】

尊敬的校长:

我在之前的学校不好好认真学习,但是我还是很想好好学习的,学习对我来是最重要的,对今后的生存,就业都是很重要的,我现在才很小 ,我还有去拼搏的能力。我还想在拼一次,在去努力一次,希望老师给予我一个做好学生的一个机会,我会好好改过的,认认真真的去学习,那样的生活充实,这样在家也很耽误课程,学校的课程本来就很紧,学起来就很费劲,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各课都努力往上赶

我犯了很多不应该犯的错误,对于家长对于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家长辛辛苦苦挣钱,让我们可以生活的比别人优越一些,好一些,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但是,我犯的错误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愿,也是对家长心血的一种否定,我对此很惭愧。

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以前不该做的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

以后我决定制定以下学习方法: 1.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

每天回家先把当天的作业完成,再利用剩下的时间预习、复习。而且,要充分利用零星时间。零星时间积少成多,集合起来,就是宝贵的整段时间。在学校,要安排好自习课时间。不能把完成作业作为自己自习课上的唯一任务。在还没有真正弄懂所学知识时不急于做作业。 2.要注重预习和复习。

每次预习不用太多,一节内容即可。通过预习,找到暂时无法理解的问题,待老师讲过后看看是否已经被解决。否则,就向老师请教。除了预习,还要做好复习。每节课后,利用一两分钟的时间快速回忆课堂上老师所讲的主要内容;每天中午,利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回忆上午所学几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到了晚上,把一天所学知识内容都复习一遍。周末把一周所学知识复习一遍。 3.注意课堂听讲效率。

在预习的基础上,课上专心听讲,不开小差,沿着老师的思路,认真地听讲、思考、领会,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所学内容。并且做好笔记。尤其是老师反复强调的、相似知识的对比、课文内容与现实相联系的知识点、分散知识的归纳综合等等都好笔记。

无论怎样,不能把自己所指定的目标计划当作一句空话。我要踏踏实实,持之以恒地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希望校长可以再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谢谢。【保证书范文大全范文】保证书范文大全范文。 检讨人:钟冰伟

【企业保证书范文】

本企业作如下保证:

一、本企业的设立和经营活动符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汽车品牌经销商的相关要求。

二、本企业经授权合法拥有前表所述的品牌汽车的销售权,以及店铺名称、商标、标识的使用权,且已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遵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将依法与汽车供应商/汽车总经销商签订授权合同/协议,并按合同/协议的规定销售汽车。

五、遵守与进出口、分销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六、遵守与本企业经营相关的其他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七、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八、在本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 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工作保证书范文】

本人工作岗位: 本人所在部门:

一、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前,向学校和所在部门郑重保证如下:

1、本人能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2、本人能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习惯性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交通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并熟悉学校的安全生产目标。

3、本人能清楚并掌握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门窗、办公区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安全要求,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4、本人原意遵守学校制定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自觉接受学校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的约束。

5、本人力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和“在我身边无事故,我在岗位无差错”。

二、如违反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愿按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处置。

三、以上保证请所在部门和学校监督。 保证人: 保证人所在部门(盖章) 工作岗位: (签字): 部门领导(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质量保证书范文】 xxxxxxxxxxxxx公司向您保证我们的产品均严格按照 iso9000认证管理体系进行生产,现对我公司生产的xxxx产品提供如下质量保证:

1、我公司保证产品在出厂会对产品进行各项指标的严格检验,确保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2、我公司保证自产品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如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我公

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如果产品超出了我们的保修期限,我们也会在合理的范围内给您提供相应的有偿服务。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免费保修,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有偿服务。 *超过保修期; *不能提供购买凭证的;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修而造成损坏的(特别注意发生进水、摔坏以及人为的损坏); *客户擅自维修、拆卸产品的或者客户委托非本公司指定的维修人员维修,拆卸产品的; *使用非正规的劣质通信电缆造成的损坏; *由于水灾、火灾、雷击、地震等不可抗拒灾害造成产品发生故障或损坏的; *其它非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我公司技术人员将做到有问必答,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保证24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或解决方案,质保期内需要现场处理,保证48小时到达现场。 xxxxxxxxx公司

垂询电话: 技术支持:

【承诺保证书范文】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承包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格合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后产品。

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保证书范文大全范文】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结为夫妻,双方彼此要以尊重、宽容、平等的态度交往。 2.甲方应当关心乙方、保护乙方、疼爱乙方,适当送点小礼物或金钱。 3.禁止甲方对乙方采取暴力、冷暴力行为。 4.双方应履行家庭义务、夫妻义务,除特殊原因外,彼此应积极配合。 6.双方若有本协议第

三、

四、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无过错一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无论作何选择,过错方应当同意。若无过方选择解除婚姻关系,过错方不得享有对婚生子(女)的监护权,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净身出户;若乙方选择维持婚姻关系,甲方按照本协议执行。 7.甲方必须经常和乙方进行多方面的沟通交流,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8.除出差、探亲,旅游外,双方不得夜不回家,不回家晚上应互通电话告知原因和互报平安! 9.双方有保持身体健康的义务,生病、住院应相互关心和扶助! 10.双方尊重孝顺公婆、岳父母、赡养父母,关心姐妹弟,父母生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11.双方财务公开,家庭的存折应妥善保管,重大款项借款或支出需经双方同意。 12.双方都有责任将下一代哺育好,培养高尚的人格和情操。 13.双方应在有时间的情况下多抽时间陪伴双方的父母,给下一代做个好榜样,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父母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婚前保证书范文】 1.我保证:从现在开始,只会对宝宝一个人好,只宠宝宝一个人,不会骗宝宝,结婚以后更是一如既往,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爱我家宝宝。

推荐第4篇:三违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3 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 职责

4.1 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利用各种载体,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及时纠正或者汇报“三违”行为,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2 如员工有发生“三违”状况,用人部门应及时和HR部门沟通,根据公司劳动手册规定,对这些人员进行处分。

5 程序

5.1 “三违”行为种类

5.1.1 违章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5.1.1.1 未经安全教育即上岗作业。 5.1.1.2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

5.1.1.3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产品及工具。 5.1.1.4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或设备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5.1.1.5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5.1.1.6 未遵守公司的工作授权流程(ATW)规定获得相应的工作授权,未或虽经审批但未落实安全措施和监护措施,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按规定挂警示牌。

5.1.1.7 违反公司高风险作业流程规定,如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隔离等。

5.1.1.8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动火作业。

5.1.1.9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或饮水,或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5.1.1.10 攀、坐、站、靠、行的位置及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5.1.1.11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5.1.1.12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5.1.1.13 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5.1.1.14 设备超速、超温、超载运行。

5.1.1.15 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5.1.1.16 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

5.1.1.17 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5.1.1.18 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5.1.1.19 厂内机动车辆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5.1.1.20 高空作业时任意抛掷物件。 5.1.1.21 容器内部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 5.1.2 违章指挥行为: 5.1.2.1 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作业人员上岗,未按作业人员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合理分工。

5.1.2.2 工作开展前,没有和小组成员沟通工作危险和控制措施,危险作业没有安全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不全,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5.1.2.3 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5.1.2.4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 5.1.2.5 未经评估的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指挥员工冒险作业。

5.1.2.6 未为员工配备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5.1.3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5.1.3.2 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装、宽松衫,或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赤膊、赤脚等不安全装束。

5.1.3.3 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5.1.3.4 长发未戴工作帽或未将头发完全置于工作帽内。 5.1.3.5 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转机床。

5.1.3.6 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5.1.3.7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5.1.3.8 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

5.1.3.9 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戴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

5.2 宣传与教育

5.2.1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1.3.1 未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生产现场穿高5.2.2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法规、措施及制度的要求对现场作业人员和具体责任人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5.2.3 各部门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组织规章制度学习,提升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现场督促员工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2.4 HSE、用人部门应根据培训计划组织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有计划地组织特殊工种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5.3 管理与要求

5.3.1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应当包括对“三违”行为的查处,查处的重点包括:

5.3.1.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安全审核的落实。 5.3.1.2 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

生产的相关规定组织生产。

5.3.1.3 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

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5.3.1.4 生产岗位、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

安全操作规程。

5.3.2 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时必须当场制止,并讲清“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告知并按章处理,轮班主管/领班应在班前会上予以通报。

5.3.3 查处的“三违”行为必须报HR部门,对严重的“三违”人员应发布处理通报,组织员工学习讨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3.4 发现“三违”行为必须认真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同时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强化教育。 5.3.5 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

5.4 检查与考核

5.4.1 公司管理层应将查处“三违”行为列为综合性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5.4.2 查处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还应对“三违”人员根据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进行处分。

5.4.3 鼓励一线员工如实反馈/举报“三违”行为,HSE/HR部门应为反馈人/举报人保密。

6 记录 无

推荐第5篇:三违管理制度

第1条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二.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等。 三.职责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2.安保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各级部门把反“三违”作为安全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1) 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2) 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

规定组织生产;

3) 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 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本单位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的现象。

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安保科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五.检查与考核

1.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度要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

2.相关车间、科室按本本单位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对“三违”人员处以50元罚款。

3.一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由车间或科室安排学习一周,并进行考试;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待岗一月,由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离岗期间的薪酬考核按综合管理科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一月内同一车间累计5人次以上“三违”行为,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连挂车间领导。

5.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安保科负责对举报人保密,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被举报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六.“三违” 行为种类 1.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 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2) 职业禁忌症者为及时调换工种; 13) 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 攀、坐、站、倚、行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16)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7)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8)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9)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20) 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1) 设备(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 22) 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23) 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24) 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 25) 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铁屑); 26) 随意倾倒炽热金属物品; 27) 冲压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

28) 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29) 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30) 本单位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 31) 机动车辆行驶时,上、下抛掷物品; 32) 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33) 检修电器设备(施)是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34) 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35) 容器内部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

36)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37) 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2.违章指挥行为:

1) 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 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3) 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5)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6) 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7) 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8) 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 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 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3) 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现场;

4) 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转机床;

5) 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6)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7) 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8) 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 9) 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10) 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

11) 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戴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

12) 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推荐第6篇:三违保证书

抵制三违,按章作业安全承诺书

租赁中心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刹住“三违”行为,巩固和发展我处安全生产良好局面,我特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牢记安全第一,敬畏职工生命;严守安全法规,倾心履行职责。并在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制止“三违”。

2、保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动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不排除隐患不上岗作业,坚决作到不安全不生产。

3、绝对服从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安监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不推诿、不扯皮。

4、严格遵守租赁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杜绝三违,坚决做到“三不伤害、三不违反”。

5、坚持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安全,坚持做到“安全第

一、生产第二”。 保证人: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五日篇2:抵制三违保证书

“抵制三违,按章作业”

安全保证书

为深刻汲取2010年3月份重特大事故多发教训,切实加强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 两会”期间的安全与稳定,为项目部2011年全年安全生产开好头,我特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牢记安全第一,敬畏职工生命;严守安全法规,倾心履行职责;坚持四化方向,落实五高标准;担当政治责任,打造平安49处。

并在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制止“三违”。

2、全体职工保证严格执行“六不准”制度,主动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不排除隐患不上岗作业,坚决作到不安全不生产。

3、绝对服从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安监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不推诿、不扯皮。

4、严格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杜绝三违,坚决做到“三不生产、三不伤害”。

5、坚持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安全,发挥安全岗员、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坚持做到“安全第

一、生产第二”。

保证人: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篇3:“三违”人员保证书 “三违”人员返岗保证书 篇4:三违人员保证书

三违人员保证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在xxx(掘进一队)单位从事掘进工作,为响应我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本人现做出书面保证书,望领导予以监督。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根本。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我保证:在井下作业的过程中,坚决做到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循煤矿《三大安全规程》,按照措施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杜绝三违,时刻铭记“四不伤害”,确保个人与工友之间的人身安全。

保证人:xxx 2015年6月1日篇5:个人安全保证书

个人安全保证书 时光如梭,转眼进入2013年,2013年是公司实现主体建设完成的关键年。为保证实现公司2013年安全生产建设目标,做到不“三违”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同时个人实现“三不伤害”目标,切实做到“珍爱生命,落实责任”,响应我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本人现做出书面保证书,望领导予以监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不违章作业。

2、识大体,顾大局,听从领导的指挥,服从领导的命令,认真完成领导交待的工作,听指挥的同时不违章指挥。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向外泄露涉及公司机密的住处、资料、文件以及员工信息,不违反劳动纪律。

4、严格自律,洁身自好,不涉及黄、赌、毒,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同事间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言语文明;做人本本份份,做事认认真真,生活中积极乐观,工作中谦虚谨慎,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认真做好工作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工作场所时及时关

闭电源、关锁门窗。

6、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时,自觉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培训和其它有关安全主题的活动,提高个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安全工作为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工作带着企业的兴衰,事关生命的康健,事关家庭的幸福,事关亲人的期盼。每一名职工都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安全带刺和神圣光荣的安全使命。心中想着安全,就会时时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安全位置,履行安全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持按章操作,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多留心、勤观察、善思考、严把关,让我们为打造本质安全性煤矿和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而共同奋斗。

推荐第7篇:三违总结

山西陵川新沙河煤业有限公司 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有效遏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减少“三违”现象,保障生产安全,我公司进行了一场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使本次的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的效果,根据公司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所内实际,制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实行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反“三违”氛围。

1、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并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随时进行反“三违”安全教育,进行全方位的发动、动员;

2、在收费所醒目位置悬挂反“三违”专项整治措施;

3、每月一次开展 “三违”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4、建立“三违”亮相台,对“三违”人员进行及时曝光。这几项安全措施使全体员工关注到我所反“三违”行动的力度、决心,意识到“三违”行为的危害,理解反“三违” 的具体措施,为行动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狠反“三违”。

1、对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临时观形成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掌控,并彻底根除;

2、对新员工、运输工、爆破员和思想不稳、情绪波动人员进行重点关注,跟踪落实,做到事前提醒、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教育,确保该类人群无“三违”。

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兼职安全员跟班检查,查处“三违”行为。发现“三违”行为及时制止、整改,将反“三违”行为落实到正常施工中去,并对整改进行记录,建立“三违”行为排查台账,保存资料。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尤其是处在生产第一线的员工,减少“三违”行为,我所不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使安全意识进入人心,从根本上减少“三违”行为。

在培训中,为了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我们组织人员学习反“三违”工作开展较好的兄弟单位,并根据自己的理解与本次的行动结合,加快反“三违”行为的进度。

三、采取多样手段,切实提高反“三违”工作成效。结合所内实际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六个三”:即“三勤”、“三细”、“三到位”、“三不少”、“三必谈”、“三提高”。

其中的“三勤”:勤动脑、勤汇报、勤沟通

“三勤”的重点在于发现问题,探讨问题,解决问题。我们的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员工,而是为了生产安全系数的提高,所以在此次行动中我们应该将大家的力量集中起来,更好的达到减少“三违”行为的目的。

其中的“三到位”: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 班前会在布置工作之前,要考虑到工作的特性,必须详细、清楚的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以及遗留的未解决问题等。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违章指挥,并且让员工对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可以尽量的避免。

安全员应该不厌其烦地巡回检查,每个环节、每个设施设备都及时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点。无论到哪个地方,发现隐患和问题,能处理必须当时处理掉,无法当时处理的,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法,时刻注意,直至解决为止。

四、通过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反三违”取得显著成效。

自开展反“三违”活动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截至目前组织全方位的人员进行了“反三违”培训教育,为增强安全宣传教育效果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观看安全电教光盘,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 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开展了收费区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大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4处,查处“三违”行为5人次,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安全死角和盲区,坚决杜绝了三违现象;通过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安监人员的不定期巡查,使“反三违”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工作,为各项工作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场环境。

总的来说,此次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相当的成功,明显的提高的员工的安全意识,“三违“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我们不能满足现在的成果,努力的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提高,而不是仅仅限于反”三违“行动的成功。

山西陵川新沙河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

推荐第8篇:反三违

反三违

反三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名词,就是通过制订政策、加强管理、开展教育等方式来遏制\"三违\"现象的发生,从而促进企业的生产安全,减少事故。

概念

反三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名词,就是通过制订政策、加强管理、开展教育等方式来遏制\"三违\"现象的发生,从而促进企业的生产安全,减少事故。反\"三违\"是遏制事故的首要措施,也是安全管理人员面临的重大课题,各领域的安全专家在\"反三违\"方面做了大量的尝试,也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观点。

10项对策

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简称为\"三违\"),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各类事故的罪魁祸首。反\"三违\"是各行各业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是遏制事故强有力措施之一,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有专家提出,反\"三违\"应从以下10项内容着手:

舆论宣传为先导

首先要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作用,广泛开展反\"三违\"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方法,大力宣传遵章守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违章违纪的危害性。表彰安全生产中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谴责那些违章违纪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恶劣行为,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法制宣传,形成视\"三违\"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通过宣传,使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勿忘安全,珍惜生命,自觉遵章守纪。由\"要我反\'三违\'\"变成\"我要反\'三违\'\"。实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觉搞好安全生产的目标。

教育培训为基础

教育培训是安全工作的重头戏。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的高低,防范\"三违\"的自觉程度和应变能力都与其密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除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形势任务、安全方针、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安全知识、工艺规程的教育外,应重点抓好法制教育、主人翁思想教育,特别要注意抓好新干部上岗前、新工人上岗前、工人转换工种(岗位)时的安全规程教育。做到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为反\"三违\"打下坚实的基础。 企业领导是关键

\"\'三违\'除不除,关键在干部\",开展反\"三违\"要以领导为龙头,从各级领导抓起。 一方面,从提高各级领导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入手,针对个别领导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进行灌输宣传,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身作则,做反\"三违\"的带头人。

另一方面,要求各级领导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三违\"实行\"四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综合治理,把反\"三违\"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做到层层抓、层层落实,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约束作用和经济责任制的激励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反\"三违\"的强大推动力,充分发挥领导的龙头作用。

安监队伍是主力

安监队伍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力军,不但是领导的助手和参谋,而且是企业内的\"警察和裁判\",为创造企业一方平安的环境起着十分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各级领导要稳定安监队伍,建设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经验丰富懂技术、作风扎实制度熟、任劳任怨敢管理的安监队伍,树立安全管理的权威,促进企业生产的安全、持续、稳定发展。

企业班组是阵地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既是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反\"三违\"的主要阵地。要真正使\"三违\"销声匿迹,抓好对班组的管理无疑是重中之重。

一方面抓好日常安全意识教育。针对\"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自查自纠,自我揭露,同时查纠身边的不安全行为、事故苗子和事故隐患,从\"本身无违章\"到\"身边无事故\"。

另一方面抓好岗位培训。让职工掌握作业标准、操作技能、设备故障处理技能、消防知识和规章制度;向先进水平挑战,做到\"四比\"(比敬业爱岗态度,比职业技术水平,比实际操作能力,比安全作业标准),\"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三种人群是重点 (1)班组长。企业生产一线的指挥员,是班组管理的领头羊。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这些人。班组长敢于抓\"三违\",就能带动一批人,管好一个班。

(2)特种作业人员。他们都在关键岗位,或者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职业和作业,随时有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可能,是事故多发之源。

(3)青年职工。他们多为新工人,往往安全意识较差,技术素质较低,好奇心、好胜心强。在这个群体中极易发生违章违纪现象。

把上述3种人作为反\"三违\"的重点,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管理,并分别针对其特点加以引导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就可有效控制\"三违\"行为,降低事故发生率。

现场管理最必要

现场是生产的场所,是职工生产活动与安全活动交织的地方,也是发生\"三违\",出现伤亡事故的源地,狠抓现场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要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安监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在第一线查\"三违\"疏而不漏,纠违章铁面无私,抓防范举一反三,搞管理新招迭出,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良好习惯要养成

人们在工作、生活中,某些行为、举止或做法,一旦养成习惯就很难改变。俗话说:习惯成自然。在实际工作中,养成的违章违纪恶习势必酿成事故,后患无穷,严重威胁着安全生产。

要改变这种局面,除了需要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矫正措施,克服不良习惯外,还要利用站班会、班组学习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开展技术问答、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标准、强调纪律,规范操作行为;实行\"末位淘汰制\",促使职工养成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良好习惯。

教罚并举是武器

要实现安全生产,不能仅靠思想教育,还须搞好法制教育。运用法律武器和法制手段教罚并举,反\"三违\",除隐患,灭事故。企业必须对国家、各级政府和本企业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宣传教育并自觉执行。 凡是事故,都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分析,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对责任人给予帮教处罚。对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责任者,依据规定,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干部职工一视同仁,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群防群治作保证

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企业负责,群众监督\"是两项同抓并举的任务。\"群众监督\"是实现\"企业负责\"搞好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也是搞好反\"三违\"工作的可靠保证。要搞好群众监督,就应特别注意发挥各级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安全监督能力,广泛发动职工依法进行监督,开展以\"群防、群查、群治\"反\"三违\"的监督检查活动,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如何开展\"反三违\"活动

建立判别标准,查\"三违\"根源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90%是由于违章操作等\"三违\"行为造成的。但是对\"三违\"现象只是一味的简单处罚中能是光治标,不治本。

解决\"三违\",首先要消除产生\"三违\"的土壤。隐患排查自查阶段,要动员全体职工全面细致地识别本部门、本岗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这些现象和行为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对策措施,再经过分类、汇总、整理,找到\"三违\"深层原因:是作业场所环境及设施不具备正常操作的条件,还是由于教育培训不到位或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不完善;是存在侥幸心理,或对自己控制危险的能力估计过高,还是由于生理、心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在无主观意识的情况下,判断失误、疏忽、遗漏等造成的\"三违\"等等。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分析\"三违\"根源、提出安全依据、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步骤开展反\"三违\"活动

追究不作为责任,抓层层监管

\"三违\"现象的屡禁不止,终其原因是部分员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侥幸心理严重,对\"违章\"行为习以为常,但相关领导尤其是工段长、班组长存在漠视违章、不作为甚至违章指挥的现象无形中对违章作业起到了默认、纵容的作用。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发现的\"三违\"现象进行责任倒推,对安全监管不履职、安全管理\"不作为\"的查处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发现一次,教育一次,查处一次,并记录在案。对不能严格执行制度和规程的管理者要加大打击力度,一要处罚、二要撤职。隐患排查过程中要将\"三违\"行为作为安全隐患和险肇事故来对待,要认真落实\"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彻底扭转查而不管、查而不纠的被动局面。

完善教育和惩处机制,杜绝\"三违\"现象

要根据具体的\"三违\"行为的性质、内容、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性质较轻\"三违\"现象,坚持先尊重后批评、先教育后惩处的人性化监管原则,对屡纠屡犯和部分危险岗位、关键岗位可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三违\"现象,要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并通过离岗培训、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合同等形式,建立违章高压线,逐步减少和消除\"三违\"行为。

同时,要积极探索有利于解决\"三违\"行为的办法和措施,通过全员签订安全承诺、举报\"三违\"奖励机制、设立\"三违\"曝光台等措施规范作业者的安全行为;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模范遵章操作的职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培养职工实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目的

推荐第9篇:反三违

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

常见“三违”行为

一、劳动保护穿戴方面

1、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未按规定穿工作服,并做到三紧(领口、袖口、衣口)封闭到位。

2、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戴安全帽、扣紧帽带。

3、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未按规定穿劳保鞋。

4、进入生产区穿短袖衬衣、凉鞋、拖鞋、高跟鞋、裙子等。

5、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和正确系挂安全带。

6、从事酸碱易腐蚀类生产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酸碱服、防护帽、防护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围裙、口罩等。

7、进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场所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8、进入粉尘超标作业场所不戴防尘口罩。

9、进入射线探伤辐射区域不穿防护服。

10、进入超标噪声作业场所未佩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11、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戴手套,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长头发未盘入帽内。

12、使用砂轮机、磨光机等易伤害眼睛的设备未戴防护眼镜。

13、电气焊作业未按规定戴防护镜或防护罩。

14、电气作业未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5、进入易产生液体喷溅或蒸汽伤害的作业区域作业,未按规定

佩戴防护面具或防护眼镜。

二、装置运行、生产现场作业方面

1、工作期间违反劳动纪律,脱岗、睡岗、串岗、吃零食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违反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未认真监盘、随意变动和更改工艺指标,不按规程调整工艺参数,凭经验操作等。

3、禁烟区内吸烟、携带烟火进入厂区。

4、在工作岗位饮酒或酒后上岗。

5、在防爆区内使用手机及其它非防爆通讯工具。

6、在防爆区域作业使用非防爆工具。

7、巡回检查、点检、联检严禁走马观花,不按标准、要求进行。

8、未对要害部位设备的液位、温度、流量等关键参数和存在的隐患进行了解,掌握。

9、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系统声光报警时,操作人员未去现场进行确认,随意将声光报警消除;擅自将声音报警或光报警摘除。未对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系统报警和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10、交接班不按规定提前到岗检查,不到现场交接实物,在交接班室交接工作完成情况。

11、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等未填写清晰、内容详实、字体书写规范、作假记录,填写完后,随便乱放。

12、操作室工器具未定置摆放,环境整洁,操作台上摆放杂物等。

13、在开手动阀门时未使用F板手,遇到难开的阀门,用其他物

品砸手柄或F板手随手乱扔。

14、跨越运转设备。

15、将客人带入装置区或操作室内。

16、随意现场排放物料、污水。

17、用脚代替手开关阀门。

18、生产现场水长流,灯常亮;打扫泵房卫生时,严禁用水冲洗机泵、电机等。

19、穿戴非静电工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及未进行人体静电释放进入防爆区。

20、未随身携带防毒护品进入涉毒区域。

三、直接作业环节方面不安全行为

1、未认真规范填写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射线作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及罐区等安全作业许可证,字迹不工整、内容规不规范齐全准确,防范措施不到位,伪造、涂改相关内容;

2、用火作业人未持证上岗。“用火作业许可证” 未随身携带用火作业许可证”,超出“用火作业许可证”限定的范围作业,用火监护人不在用火作业现场,擅自用火,擅自改动用火内容;用火监护人不了解动火内容,不了解所加盲板情况,不了解分析结果,不逐项落实防护措施;用火作业时,用火监护人擅离用火作业现场,对违章用火不制止,不随身携带“监护人资格证”,不佩戴“监护人”标志,发生跑料等异常情况时,用火人和监护人未按时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理

措施,用火结束后未对用火现场检查确认,不消除残余火种就离开用火现场,电焊机接线不符合规范,防止焊花飞溅的措施不落实到位;电焊作业时未连接金属构架和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乙炔气瓶、氧气瓶以及与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气瓶曝晒,乙炔气瓶倒放使用等,监护人未与作业人在一个层面上及视野以外。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施工人员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分析不合格、有防范措施不到位或监护人不在作业现场,施工人员擅自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监护人擅离作业现场、未随身携带“监护人资格证”,佩戴“监护人”标志;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毒面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未进行完工验收等。

4、高处作业:三级以上高处作业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多层交叉作业时未采取可靠隔离保护措施;工器具、材料摆放未规范;高处用火作业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施工现场未设立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危险场所未设立安全警戒区;作业人员随意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作业后的施工垃圾未清理;乘坐非载人提升工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的职业禁忌症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

5、用电未按规定办理用电手续,私接电源,配电箱、线路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工具;移动式电器具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使用不规范的插头插座或使用与用电设备功率不符或不合格的电源线;进入受限

空间作业未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停(送)电作业程序未规范到位;电源箱设立不符合安全规定;临时露天开闭电源设备必须无防雨、防潮设施;临时电源线不符合安全要求,接线头裸露或包扎不严密;临时电源箱和临时电源线等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后未及时拆除;电线通过马路未使用穿线管或按规定采取架空措施等。

6、厂内机动车辆未办理许可证,随意进入装置区、罐区等禁止通行区域;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等防火防爆区域的机动车辆未按规定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火罩;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随意进入正在生产的装置区、罐区;机动车辆未按指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机动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随意停车;叉车违章载人,载物超过规定长度或宽度;人员随意搭乘机动三轮车或翻斗车等。

7、起重作业过程中,大中型设备、构件在特殊条件下吊装未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起重作业前未向起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对起重机械、吊索、吊具等进行检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检验不合格的吊装机械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起重机具、钢丝绳;起重作业过程中随意改变或违反方案;起重作业指挥与吊装作业人员信号不规范;物件捆扎不规范;起重作业时人员在吊钩、吊物下停留等。

8、危险化学品装车前未按规定检查驾驶员、押运员、车辆的有关资质证件和车辆、容器的安全配置;对检查不符合装车标准的车辆未停止装车;装车时未收缴车辆钥匙;未在车辆前加放防滑块;对装车物料的料单未进行验单;不及时开启槽车气相线造成超压;金属鹤

管未定期进行检查、检测;装车过程中不注意监控槽罐车液位、进行检尺、操作人员未进行现场检查、擅离岗位或任由客户自行装车;外来人员违章未制止;在装车过程中或没有拆除鹤管就启动车辆;装车结束后,不经规定的静置时间就拆除静电接地;非岗位人员未经允许私自开启阀门、设施等。

9、不按规定对防雷、防静电接地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或接地电阻超标不及时进行处理;雷雨天气进行危险化学品装车作业、汽车槽车装车前未联接或检查静电接地系统;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拆下的静电接地线(跨接线)未及时恢复并检测;进入易燃易爆区必须按规定消除身体静电;穿化纤衣服进入易燃易爆区;在易燃易爆区穿脱衣服、整理衣物、梳理头发等;采样、检尺使用不防静电的计量器具;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不按规定静置一定时间,就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化纤材质制作的拖布、抹布拖擦物体和地面;

10、从事放射作业工作时,不办理“射线作业许可证”;不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不设专人监护等。

11、生产装置检修作业时,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未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未加盲板隔离,拆加盲板、人孔时,用黑色金属扳手互相敲打;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未严密封堵等。

12、生产装置检修作业时,因施工需要拆除的梯子、平台、栏杆、挡脚板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按规定恢复;施工现场机

具、材料摆放不整齐;施工垃圾未及时清理或按指定地点堆放等。

13、梯子平台栏杆有缺损、漏洞、腐蚀减薄有坠落危险时未采取防范措施。

14、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等)。

15、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

四、消防、气防方面不安全行为

1、消火栓、消防炮等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

2、消火栓、消防炮等设施随意埋压、迁移、拆除或圈占。

3、擅自接用消火栓。

4、未经批准随意堵塞、断开或占用消防通道。

5、移动式灭火器未定点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按规定填写“三定”卡片;使用后及时补充和归位。

6、随意动用消防、气防器材,改动存放位置。

7、不熟练掌握消防、气防器材使用和中毒救护知识及技能。

五、承包商管理方面不安全行为

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不认真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不按规定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或考试有代答现象;不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不与每一个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承诺书;施工人员不持“一证一书”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不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监护人不佩戴明显标志;施工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齐全;施工项目不编制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的安全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

施);临时工棚(板房)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大功率发热电器,存放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夜间有值班人员睡觉等。

六、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管理方面

领导干部做不到每月1次到定点联系(承包)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进行督导活动,《领导干部联系(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信息返回卡》不按规定要求填写,有代签、代填写现象。岗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内容等要求填写《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班组安全检查记录》等。

七、安全教育、安全日活动方面

未按规定的学时和内容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职工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未按规定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职工安全教育和考试有代答现象;特种作业人员不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安全日活动不按公司制定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内容和公司临时安排的安全活动内容进行学习,有照抄文件、学习材料和敷衍编记录现象等。

推荐第10篇:三违管理制度

重庆市拔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违”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违”的打击力度,扼制“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每个职工的最根本利益,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经研究制订了“三违”管理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全员学习《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不断增强全员安全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章守纪,规范作业行为,积极主动制止“三违”,举报揭发“三违”。

二、全体干部、职工人人都享有对“三违”的检举权和制止权,任何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

三、举报人必须把“三违”个人姓名、“三违”时间、地点、违章事实书写清楚,个人署名后投入“三违”举报箱或亲手交给安监部主管人员,对不能书写的举报人,可直接向安监部主管人员汇报,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举报人保密。

四、奖惩办法:

1、根据举报内容,经追查核实后,项目部对举报个人一次性给予50-200元的奖励。

2、对现场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100-500元的奖励或记功。

3、泄露举报人姓名,除一次性给予100-500元处罚外,并调离

岗位。

五、举报“三违”,禁止捏造“三违”事实有意陷害他人,否则一经查实给予一定处罚。

六、对“三违”的认定,原则上以矿发《习惯性“三违”种类》为准。

七、公司管理干部、科室管理人员举报“三违”原则上不给予奖励。

对“三违”人员处理的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实现“三不伤害”,保障职工最大利益。根据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近时期煤矿事故教训,经矿研究:对“三违”人员处理作如下规定:

一、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党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要求作业、操作,努力把措施、制度落实在生产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程》、措施、制度对现场干部职工进行全面监督、监察、检查。

二、充分发挥公司、项目部管理职能,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各科室、项目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抵制“三违”。

2、公司要积极调动党员干部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无“三违”,党员干部身边无“三违”活动,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3、公司要加强对安全员、新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监督质量。

4、工程科要有计划组织要害工种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业务保安能力。

5、安全科要根据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6、各科室必须以确保“三不伤害”为目的,以规程、措施、制度为依据,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组织、施工,坚持“安全第一”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三、“三违”指标规定

1、副总工程师以上公司领导每人每月反三违指标2个。

2、工程部、安全科、财务科、设备科、办公室正科级每人每月反三违指标2个,副科级每人每月反三违指标1个。

3、项目部所有人员没条件按每月反三违指标1个。

四、安全科对所有“三违”人员登记建卡,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三违”个人或单位,“三违”人员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到安全科汇报违章事实,写出书面检查,接受处理;安全科要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要害工种、岗位人员进行现场专业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实行停工学习和经济处罚,学习期间停发工资,每人每天交

10元培训费,直至考试合格。

五、干部职工要正确行使举报权,履行职责、义务,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三违”人员,公司负责对举报人员保密,并对举报“三违”、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50-500元的奖励。

六、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三违”人员

1、加强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

(1)公司对“三违”人员实行每月一次的集中培训学习,各科室和项目部必须按安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带领“三违”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2)学习期间,“三违”人员不得休班、请假和上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培训结束后,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的上岗,不合格的继续学习。

2、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曝光力度

当日出现的“三违”人员一律在板报上、通报批评。

3、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力度。

(1)项目部三违人员按严重、一般对其项目部进行考核,严重三违每人罚款500~2000元每次,一般三违每人罚款300~500元每次。一般三违人员每人罚款300—500元每次。

(2)带班干部值班时,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排除,无措施等强令职工生产,职工可以拒绝作业,职工工资由该带班干部负责。

(3)各级管理干部要认识到带着隐患生产就是违章,对不具备

安全条件,强行指挥,安排生产的,视其情节给予罚款或免职处理。

(4)要害工种、岗位人员出现“三违”,一律加倍处罚,视其情节给予调离岗位、下岗、开除。

(5)“三违”事实影响较大,或因“三违”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因个人蓄意“三违”或破坏安全生产设施造成的自身伤害,医疗、医药费自理,按规定公司不给予办理工伤手续,“三违”个人不享受工伤待遇。

七、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对“三违”个人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经安全科查实,给予加倍处罚,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附:“三违”行为种类

一、共性“三违”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

2、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

3、酒后值班、上岗。

4、超员乘罐、乘车、抢上、抢下。

5、随意脱、座安全帽。

6、在施工现场睡觉。

7、岗位工无证上岗、睡岗、串岗、离岗、岗上看书、岗上干私活,不按时交接班,打连勤。

8、无措施作业,有措施不落实。

9、带电检修、移动电器设备。

10、现场隐患不整改,强令安排职工作业。

11、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

12、设备带病运转,不能及时检修。

二、领导干部违章行为:

1、班中无带班。

2、无措施安排施工。

3、安全装备不足仍安排施工。

4、现场存在隐患不处理等,强行安排生产。

第11篇:三违”管理制度

三违”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转变员工工作作风,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井下狠反“三违”,查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杜绝各类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层各队必须严格按照《区队领导跟班作业制度》规定,深入一线跟班指挥生产,由调度室进行统一的检查考核。

二、干部上岗、跟班,必须严查“三违”现象、查事故隐患、查质量标准化、查正规循环作业、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作业现场工程质量班班达标,无“三违”、无隐患。

三、干部上岗跟班严禁走过场、严禁迟下井,班中脱岗或提前升井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机关生产口科级以上干部每月查处“三违”不少于1人次,区队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查处“三违”不少于1人次。

五、凡是查处的“三违”,无论危害轻重,责任大小,损失多少,当班跟班干部、工长、班组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按集团公司《“三违”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六、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七、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安监处统一登记、存档,对A类、B类三违人员,安监处或相关职能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矿安全办公会研究决定,处理通报下发各基层区队,区队要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八、安监处对各级管理人员上岗反“三违”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少抓1人/次,罚款50元。

九、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十、凡发生“三违”的基层区队要建立班后分析记录,为安全教育提供材料。

十一、凡出现“三违”现象,“三违”者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经调查分析处理和本人认识清楚后,区队才允许安排上班。

十二、帮助教育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三违”人员真正明白安全就是家庭最大的幸福,安全就是自己最大的福利。

十三、帮助教育“三违”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观念,纠正错误、规范行为、远离“三违”,更好地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十四、安监处每月对全矿各部门及基层区队的帮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出现漏帮教一次,处罚队长书记各100元。

第12篇:三违帮教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减少现场隐患,严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努力把安全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在生产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法规、措施、制度对现场操作工、具体责任人进行全面监督、监察、检查。

二、充分发挥班组管理职能,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班组要认真组织员工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提升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抵制“三违”。

2、班组要积极调动骨干员工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开展身边无“三违”行为,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3、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有计划组织特殊工种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4、班组必须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为目的,以规程、措施、制度为依据,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组织、监督。

三、管理人员对“三违”行为必须当场制止,并讲清其“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通知追查处理,处理要有力度。

四、“三违”人员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本队汇报违章事实,并对

所有“三违”人员登记,要求写出书面检查,队领导研究决定如何处理。班组管理人员要不定时对特殊工种、岗位人员进行现场专业知识测试,对不及格的实行停工学习和经济处罚,学习期间停发工资,直至考试合格。

五、员工要正确行使权利和义务,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三违”人员,并对举报“三违”、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奖励。

六、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三违”人员。

1、本队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

(1)我队对“三违”人员实行每月一次的集中培训学习。

(2)学习期间,“三违”人员必须参加,不得休班、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培训结束后,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的上岗,不合格的继续学习。

2、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曝光力度。

(1)经发现的“三违”人员一律在班前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2)凡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在班组班前会宣读自我检查及安全保证书。

3、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

(1)典型性“三违”行为,每次罚款300元,罚款力度逐渐增加。

(2)当班带班长对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排除,无措施等强令员工进行作业的,员工可以拒绝操作,责任后果由该带班长负责,并罚款不少于300元。

(3)管理人员要认识到带着隐患生产就是违章,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强行指挥,安排操作的,视其情节给予罚款100元-500元处理。

(4)重要设施、危险源工序、岗位人员出现“三违”,一律加倍处罚,视其情节给予调离岗位、下岗、直至开除。

4、加大对管理、监督人员的处理力度。

(1)班组长出现典型“三违”一人次,取消该班组及班组长年度先进评比资格。

(2)因个人“三违”造成的各类人身事故、生产事故,处理方案按本矿有关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

机电一队

2012年10月7日 ·

机电一队“三违”帮教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减少现场隐患,严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此次“三违”帮教组织其目的和意义是使所有人员高度认识到“三违”的严重性,提高个人安全意识确保我队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帮教对象及方法

帮教对象:“三违”人员和工作中“不放心人员”

方法:1.针对平时工作中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思想麻痹人员我们将通过班前会讲解一些事故案例和违章后果等方法,从而使这些人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2.针对岗位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不熟练的人员及新上岗人员,我们将采取岗前安全知识培训和师带徒技能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同时我队利用每日一题、班前会等形式,大力开展业务技能、操作技能、岗位操作规程学习,让职工熟知业务,懂规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3.平时通过我矿组织的技能比武,使岗位人员锻炼操作水平和操作技能从而提高安全意识,避免工作中出现“三违”现象。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三违”帮教座谈会。在每次座谈会上首先说明本次会议主题,然后讲解一些安全案例并将今年来所发生在

身边的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

三、“三违”帮教的处理程序

1.追查分析:凡“三违”人员首先进行初步追查,对“三违”人员事情经过落实,然后组织人员召开一次“三违”人员原因分析会议,会议要有记录并存底。

2.自我检讨:凡“三违”人员,与每日在开班前会上宣读自我检讨和安全保证,从中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同时使其他人员吸取教训、不再违章的目的。

3.停班学习:对“三违”进行停班并按照我矿规定参加本矿组织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班,考试不合格者,将延长停班学习时间,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经济处罚:对“三违”人员每次罚款300元,罚款力度逐步增加。

四、防治“三违”措施

“三违”是煤矿生产中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大都和“三违”有关。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有控制住了“三违”,才能杜绝重、特大事故。

(1)加强关键和重点工作场盯岗和一般岗位的日常巡检。

(2)严格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思想认识。要加强安全宣传,营造安全氛围。要全面系统地培训煤矿“三大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培训结业考试要严,严禁以“及格即合格”的低标准来要求,对于重点施工安全注意事项,要在每班班前会上反复向职工进行要求,使其加深印象,按章操作。

(4)充分运用经济手段,狠反“三违”。对“三违”人员采用通报批评、

停班培训、充当义务安检员抓“三违”、经济处罚、等手段,狠反“三违”。

(5)协调好职工之间的人际关系。职工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起到相互鼓励、相互提醒的作用,做到“安全不懈,警钟常鸣”的作用。

(6)关心职工生活,解除后顾之忧。

第13篇:反三违

XXXXXXX公司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反三违”活动实施方案

南回风井进入井筒掘砌阶段,“三违”现象是安全工作的大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近年来,“三违”现象虽逐年减少,但仍有少数员工和个别领导干部对“三违”的危害认识不足,表现为习惯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矿业字[2014]32号),做出“反三违”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建立反“三违”活动组织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过学习《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以点带面,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各级人员行为,对公司各违章行为和习惯性违章进行全面整治是,建立健全反“三违”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反三违”,全面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执行力从根源消除事故隐患,使员工从思想和行为上有较大的转变,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陈海虹、蓝天目

副组长:蓝祖柳、王念仕、蓝天新、雷朝建 成员:蓝祖车、周克修、寇杨、办公室其他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经理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蓝祖柳。

四、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3月21至3月31)

项目部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具体的反“三违”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相关领导。同时,由安全经理组织印发宣传教育资料,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学习,确保广大员工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本项目部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达到预定目的。

3、项目部督查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本项目部将组织各办公室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照活动要求和《安全检查手册》,逐项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安排。期间,要做好迎接河北钢铁集团常峪铁矿有限公司领导的督导检查准工作。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项目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五、活动规划

以反“三违”为重点,切实解决有章不循、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督促员工认真学习各类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规范管理。为此,我部将开展以下活动来促进此次反“三违”活动的开展:

(一)开展反“三违”活动宣传教育

1、收集、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大力宣传开展反“三违”活动的意义,让全矿员工每人写一句安全生产标语或者口号,通过整理制作成横幅,在矿区内悬挂此次反“三违”活动宣传横幅、标语,深入做好反“三违”活动的宣传工作。

2、开展“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签名活动。发动全矿全体员工开展签名活动,进行安全承诺,在思想上高度认识反“三违”的重要性,在行动上杜绝违章,做到人人为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形势,努力营造反“三违”活动的良好氛围。

3、开展“反三违”自查活动。适时组织员工开展反“三违”自查活动,通过自查,进一步反思自己在过去在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的不足之处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讨论,对发生的各种违章现象进行梳理、分析,检查防范整改措施是否落实,违章原因特别是否清楚,同类违章是否同样存在或发生,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程。

4、组织学习《矿山安全生产规程》。分析违章危害,深刻吸取教训,提高各级人员辩识违章、纠正违章和防止违章的能力。

5、开展“读安全书,做安全人”活动。要求员工自主学习相关的安全书籍,在认真开展反违章活动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反“三违”活动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反违章的成效与经验,从组织形式、工作机制、督查方法、督察内容等各方面总结、交流在反“三违”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说出个人见解,使大家更加留心工作中哪些地方容易出现“三违”现象,采取措施才能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安全的行为,从而能更加规范自身的行为,确保现场操作不发生任何“三违”现象,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反“三违”防控有效机制

1、规范现场安全措施。认真按照《矿山安全规程》、《矿山作业规程》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安全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人员责任事故。

2、加强作业现场督查。发挥安全监察部门的作用,重点针对主井筒维修作业、采区工作面作业、掘进地点作业及井下变电所检修作业等,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督查,查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领导带队督察。在活动期间,将由安全领导小组带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反“三违”活动安全督察,全面检查、落实反“三违”活动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维护作业现场安全秩序。

4、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全面清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中排查出的隐患,分析隐患原因,检查治理情况,对因管理职责不到位、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措施不落实,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或煤矿安全生产、设备安全运行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的重大意义,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安全经理、机电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及其他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反“三违”活动,将反“三违”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做到亲自参与、具体指导、认真落实。

2、加强责任落实。遵章守纪是全体员工的基本义务,反“三违”是我们的共同职责。根据反违章活动的目标要求,将反“三违”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到部门、区队、每个员工,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共保安全的反“三违”工作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3、结合日常工作。我部将反“三违”活动作为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和载体,结合工作实际,与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及全年安全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细化活动具体措施,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4、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反“三违”活动的部署、要求、经验与成效,宣传遵章守纪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反“三违”活动的良好氛围。

5、加强工作指导。我部将加大反“三违”活动的督导,开展专项检查,组织经验交流,全面落实反“三违”活动各项部署。对反“三违”活动专项监督检查,从责任落实、工作进展、效果评价等方面,对活动过程进行督查。

6、加强检查考核。在开展反“三违”活动中,要切实加强对各阶段、各环节活动情况的检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自查自纠,提倡联责考核。

XXXXXXXXXXXXXX公司 2014年3月22日

第14篇:反三违

汾阳市峰凡运输有限公司

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基础,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汾阳市运管所汾道安字【2016】41号文件要求,公司研究决定,从五月至七月底在公司开展“反三违”(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依据,以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目标,按照“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制定措施、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基本要求,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对公司各违章行为和习惯性违章进行全面整治。

二、组织领导

我公司成立“反三违”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公司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

长:贾智峰 副组长:孟凡毅 成

员:郑长波、雷传耀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以及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工作。分管领导孟凡毅,联络员雷传耀。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执行力从根源消除事故隐患,使员工从思想和行为上有较大的转变,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整治范围及原则

整治的范围:公司车队、办公室、财务部、后勤部。

整治的原则:以各部门自检自查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监管配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时督查。

五、整治内容

(一)、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1、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各工种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各单位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反三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对公司已下达停止使用通知的设施,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3)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 (4)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全生产任务。 (5)指令驾驶员违章驾驶。

(6)在机电设备检修的同时,不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纳入检修计划。 (7)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布置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8)公司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工作。

2、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如: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违章驾驶机动车、酒后作业、带电工作。 (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3)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车厢护栏)。

(4)机械设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5)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未使用。

如:未佩戴安全带。

(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等行驶规定用车。带病(刹车、灯光、喇叭、后视镜、雨刮器等不齐全、失效)出车。

3、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违反劳动纪律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严禁擅离岗位 ,擅离职守,按要求请假等(考勤纪律)。 (2)不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

(3)不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驾驶员超速超载、超范围承运危险化学品货物、强超硬会、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

(4)不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

(5)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的行为。

六、方法步骤

此次“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时间共计3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5月份开始,7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18日)。

各单位要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会议等形式,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督促工作落实;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8日——5月28日)。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摸清本单位存在的“三违”现象,组织相关人员对“三违”现象和行为进行分类、汇总,从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落实等方面认真分析“三违”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培训教育,使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给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9日——7月15日)

公司办公室对发现的“三违”问题,要根据其具体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纠正、查处和教育机制,专门组织查缺补漏工作,重点检查宣传教育不到位、措施制定不到位、“三违”现象整改不到位、“反三违”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总结提升阶段(7月16日——7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反思工作得失,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巩固提升“反三违”专项行动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反三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要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三违”的工作,主动举报“三违”行为,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自律意识。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因严重“三违”行为导致事故的要及时公开曝光。

(三)统筹兼顾,协调有序推进。在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将“反三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反三违”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汾阳市峰凡运输有限公司

“ 反 三 违 ” 专 项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第15篇:三违定性

一、共性“三违”行为:

1、穿化纤衣服,不穿胶靴入井;地面岗位工不穿工作服。

2、入井及作业人员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

3、酒后入井,酒后值班、上岗,入井人员不配带自救器,不按规定携带便携仪。

4、上下井人员不排队入罐、拥挤、反上下罐。

5、超员乘罐、乘车、抢上、抢下。

6、上山提升时行车行人,上山内候车,上山下口及绳道有人停留或作业。

7、随意脱、座安全帽。

8、井下睡觉。

9、岗位工无证上岗、睡岗、串岗、离岗、岗上看书、岗上干私活,不按时交接班,打连勤。

10、无措施作业,有措施不落实。

11、带电检修、移动电器设备。

12、溜子缺压柱,施工人员骑在溜子上作业。

13、微风作业,撕供风筒。

14、不落实湿式打眼。

15、通过风门后不关门。

16、爬重车、放飞车。

17、斜巷蹬钩头。

18、携带烟草入井。

19、井下打架。20、现场隐患不整改,强令安排职工作业。

21、采掘施工空顶、瞒顶。

22、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

23、维修、掐接溜子时,溜子开关不打到零位。

24、设备带病运转,不能及时检修。

二、回采作业“三违”行为:

1、支柱初撑力不合要求,不落实二次注液,支柱不进行初撑力监测。

2、不及时挂梁,空顶作业。

3、挂梁时用木楔代替铁楔。

4、工作面特殊支护不合格,托棚戗柱不齐,两巷超前棚不足,支柱不能全承载。

5、无备用支柱、材料,提前摘柱。

6、防滑绳间断不生根。

7、工作面上、下出口不畅,高度不够。

8、工作面放煤不设防窜矸档板。

10、上下隅角回料滞后。

11、梁子端头不实,超高使用支柱,使用失效支柱。

12、上下端头不使用双揳粱。

三、掘进作业“三违”行为:

1、干打眼。

2、不使用撅顶道,防倒装置。

3、空顶距超《规程》规定,不及时支护。

4、空顶不接,造假顶。

5、上山掘进行人溜煤不分开。

6、档煤板高度不够。

7、上山上部放煤时下部处理堵塞。

8、安全溜绳不紧跟迎头。

9、下山施工提升时,迎头作业人员不进入躲避洞。

10、下山提升“一坡三档”投入不齐全,使用不正常。

11、上、下山提升定滑轮安设不牢,无明确联系信号。

12、上、下山提升作业前,维护员、绞车司机不按要求全面检查提升安全设施。

13、扒矸机稳固不牢,操作中绳道及迎头有人作业或逗留。

14、支护材料与《措施》不符。

15、停风不撤人,无风作业。

16、要害工种人员不持证作业。

17、透窝处不提前加固。

18、出货不洒水。

四、放炮作业“三违”行为:

1、放炮警戒设置不到位。

2、放炮前不发出放炮信号,放完炮不及时解除警戒。

3、放炮前、后不洒水,放炮不用水炮泥、封泥不足。

4、边打眼、边装药。

5、雷管脚线不扭结。

6、边做引药、边装药。

7、放炮钥匙不随身携带。

8、放炮母线不扭结、搭结放炮器上连炮。

9、不使用炸药箱、雷管盒、雷管炸药混放。

10、携带雷管、炸药乘座人行车、电机车牵引的列车。

11、放炮线明接头、明线放炮;放炮线长度不符合要求,联炮期间放炮母线不扭接。

12、不用起炮器起炮。

13、未通过放炮前气体检查放炮。

14、放炮后炮烟未散尽,停滞时间不足,就进入迎头放炮。

15、不落实“三人联锁放炮”。

16、放炮崩坏架棚不处理继续放炮。

17、镐刨、手拉、打钻处理瞎炮、残炮。

18、放炮后不检查,回收未起爆的雷管、炸药。

19、班后剩余的火工品不清退回库。20、放炮线搭在电缆线、轨道上。

21、做引药不避开电器设备及导电物体。

22、放明炮、糊炮。

23、无措施放炮处理堵塞煤仓、溜煤眼。

24、不用无静电炮棍。

25、放炮连线,放炮员单人作业。

五、机电专业“三违”行为:

1、地面岗位工在岗位上接见亲朋,允许闲散人员进入岗位,岗上喝酒。

2、无计划停电检修。

3、停送电不挂牌,不执行操作票。

4、设备漏检、漏查。

5、电话线明接头,不电缆化。

6、井口作业或高空作业不佩带保险带,不穿防滑胶靴。

7、井下岗位工上岗不带灯。

8、验绳不验保险绳,不按规定时间更换保险绳。

9、安装绞车无护身板,绳头无“鸡心”。

10、设备检修、安装、回收不按措施标准作业。

11、安装风机不安装风电闭锁。

12、要害场所、岗位不按规定加锁。

13、设备不经质检,无完好牌入井。

14、井下动火不履行批复手续。

六、提升运输专业“三违”行为:

1、井口把勾工无信号,无袖标。

2、井口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不穿防滑靴。

3、井口作业人员岗位上吸烟。

4、井口提升时,只使用一道阻车器。

5、斜巷道挡掩死不用,不关安全门。

7、斜巷提升不用马蹬连接保险绳。

8、斜巷提升超载、超挂车。

9、斜巷提升上山下口及绳道有人逗留、作业。

10、机车司机离开机车不随身携带把手。

11、不在停电区域停车上下人。

12、人行车司机不现场交接班,不带随车信号。

13、不落实人行车试钩制度。

14、干部随意调动岗位工,不能保证持证上岗。

15、罐笼清理不及时,积存杂物。

16、付井上下人员罐帘不销,不挂。

17、立井下口作业人员来往穿越罐笼、攀沿钢梁。

18、电机车头乘座无关人员。

19、检修电机车不停电。20、斜巷提升不检查上下山内是否有行人,不坚持行人不行车制度。

21、溜子司机不落实开机开水,转载水幕不用。

22、起吊溜子不打点柱。

23、溜煤上山处理堵塞时单人作业,且不与各水平第一部溜子司机联系清楚。

24、大倾角上山处理溜煤堵塞不佩带保险带。

25、溜子司机进入作业地点不检查,在失修架棚下操作。

26、溜子头传动部分无安全护罩。

27、溜子电机、齿轮箱高温状态下运行。

28、各部溜子之间无联络信号。

29、打开远控按钮盖操作。30、不在候车硐室候车,乱打人行车信号。

31、马蹄环不用螺栓紧固。

32、作业人员随意携带工具,物料入井。

33、溜子司机作业点距溜子传动部分太近,安全间距不够。

34、溜子安装、回收转运溜子大件无措施。

七、通防专业“三违”行为:

1、瓦检员不落实现场交接班,班中远离迎头,点名不下井。

2、瓦检员不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

3、瓦检员不执行“一管四”,发现通防设施损坏不汇报,现场放炮前后不洒水,放炮不用水炮泥不制止。

4、临时停风,瓦检员不安排撤人,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不汇报。

5、防尘员不落实防尘制度,局部积尘。

6、防尘设施安装不合格,不齐全。

7、防尘设施损坏后不及时修复、更换。

8、排放瓦斯“一风吹”,不执行“撤人、断电、限量”。

9、不按规定时间检查密闭区,高冒点气体。

10、瓦检记录本、牌、班报不对口。

11、串联通风措施不落实。

12、测风、测尘不实,编造数据做假报表。

13、通风设施损坏后不及时处理。

14、风袋出风口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长度。

15、瓦检仪、便携仪修校不准,误差超规定。

16、采掘头面瓦斯检查地点不全,次数不够,漏检、少检,硐室检查无记录、无牌板、不做入日报。

17、值班人员不及时送签日报表。

18、瓦斯监测探头安设位置不当,距迎头太远,修校不及时,读数不准确。

19、无计划停风,人为造成瓦斯积聚。20、不按要求对透窝点进行气体检查。

第16篇:三违工作总结

2013年“三违”工作个人总结

今年3月中旬,本人受单位指派到市三违办,具体在市三违办执法查处处工作。三违工作期间,本人在认真完成三违办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的同时也兼顾我办的一些专项工作。现向办领导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做好违建项目的人防手续核实工作

三违办主要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建设口的相关单位派出人员协助组成。实际工作中,对所有人员分组,案件办理责任落实到人。办案小组对交办案件进行调查核实,每周定期召开案审会,所有案件在会上进行讨论,相关部门人员对该项目所涉及到本部门业务内的情况进行专门发言,提出办理意见、法律依据,最后综合形成案件处理意见。

为确保涉及人防的处理意见合法准确,本人在每次案审会之前,对有关项目情况积极和我办相关业务科室及报建窗口进行对接,讨论初步意见,对拿不准的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一年来三违办处理的案件,没有一起因人防手续方面处理不当引起行政复议或纠错情况发生。 今年以来共核实人防手续办理项目50余个,其中因超建或其它违建情况须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项目8个,合计追缴人防规费613886.10元。未报价人防手续项目两个(目前还在办理中)。

10月份以来三违工作进入攻坚阶段,陆续查处了一批成规模的违建项目。为确保项目核实情况的规范性,三违办以“项目核实通知”的形式发文到各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以书面形式回复。为保证我办项目核实的效率和准确性,本人提前和我办相关科室联系,沟通项目情况,调阅

项目核实资料,做好联系纽带工作。我办的核实工作总是最快速、最详细的,得到三违办领导好评。

二、完成三违办交办的案件查处工作

一年来,共摸排案件20余个,其中参与立案查处案件项目17个,都制作了规范的案卷。所办理案件无一纠错或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三、三违工作的收获

通过近一年的三违工作,本人收获颇丰。

1、以前在我办参与执法工作多是行政征收的多,行政处罚的少。三违期间的案件基本都是行政处罚,要求办案程序严谨、证据确凿、资料详实、笔录规范。通过一系列案件办理的历练提高了行政执法的实践水平。

2、由原来的单一人防执法拓展到建设领域的全面执法,了解了土地、规划、建设、监管、房管等整个建设流程。

3、在工作中我及时和办稽查所沟通,将办案信息反馈所里,促进了人防稽查工作的开展。

附:三违办统计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明细

2013年12月30日

第17篇:三违论文

制止“三违”的有效途径之我见

——三采区 郭志强

“三违”指的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大多是由于“三违”引起的。目前煤炭企业现行的管理方式多采用对“三违”人员进行经济处罚,这种做法其实并不能真正取得很好的效果,对“三违”人员处理轻了,好象麻醉药,只管用一阵子,收不到长久的效果;处罚重了容易激起他们的逆反情绪,反而不利于安全生产,并引起人员思想波动,引发队伍不稳定。因此,加强对“三违”人员的管理,减少“三违”的产生,是杜绝煤矿伤亡事故、创建平安和谐矿区的关键。

一、“三违”产生的原因

“三违”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有些领导干部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就是安全让路,进行违章指挥,这些领导干部的心里也知道安全的重要性,知道万一出事的严重后果,且知道自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但生产被动时或效益不好时,找不到妥善处理办法,就违心地违章指挥,此时工人也往往图省事,何乐不为,恰恰这时就出了事故。所以,违章指挥是安全生产的天敌。

2、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由于用工制度的改变,现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的工人(尤其是采掘一线)大多是农民合同制工人,虽经培

1 训,也只是了解“三违”的一般危害性,但现场实际工作中往往贪图一时方便,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是违章作业,仍然蛮干。

3、安全培训不到位。按要求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严格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而实际上,很大程度的走了“过场”,只叫工人抄一张试卷就算完成了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工人根本没有学到应有的安全知识,这样就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

4、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对“三违”行为有的管理人员视而不见,习以为常,没有及时制止,有的发现“三违”行为只进行经济处罚,没有进一步采取措施,从实质上减少“三违”行为的产生。

二、减少“三违”行为的措施

针对上述“三违”行为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整体安全技术素质,促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实现安全闭合管理,真正起到教育本人,促动大家,增强法制观念的目的,从而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的自觉性。

2、加强对新入矿工人的培训。对于新入矿的工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工作资格培训并经严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干部方可上岗。

3、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一是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对“三违”人员实行违章积分档案考核,不管一般违章还是严重违章,一律根据性质记分,累积达到一定分数,违章者就要到教培中心学习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设立“三违”行为亮相台,如在井口、生活区设立“三违”亮相台,如发生严违现象,违章当事人由本单位党支部书记陪同进行亮相“检讨”,检讨违章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形成一个违章丢人、遵章为荣的良好氛围。三是举办“三违”人员学习班。组织“三违”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进行拓展训练,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让他们了解“三违”行为的危害性,自觉克服和抵制“三违”行为。四是关键要落实到人,落实到不留情面抓“三违”上。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惩戒措施,以保证责任落实关。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橱窗、宣传栏、板报的宣传阵地作用,如举办电视安全教育周、安全大讨论、安全演讲,展出安全漫画、事故案例,建立宣传一条街、安全文化长廊,使安全宣传覆盖企业的角角落落,让职工时时刻刻感受安全的熏陶,随时敲响安全警钟。

5、努力提高煤矿工人的待遇,促使煤矿工人珍惜职业,珍惜岗位,认真工作,真正减少“三违”行为,以免对就业造成影响,从而减少“三违”的产生。

第18篇:三违检查

安全检查--- “三违”检查事项

“三违”行为认定范围

一、“三违” 红线

1、因“三违”行为造成重大险肇事故的责任者;

2、群体性违章行为责任者;

3、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

4、易燃、易爆区吸烟或携带烟火(火种)的责任者;

5、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人员;

6、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危险作业未经审批,安全措施未落实进行作业责任者;

8、发现隐患,未报告、排除的冒险作业人员;

9、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责任者;

10、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二、典型“三违”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 (1)班中睡觉; (2)班中打架斗殴; (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 (4)酒后上岗; (5)作业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不执行交接班制度; (7)带班干部无故不到岗位; (8)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9)违反上班期间穿戴规定的; (10)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违章指挥

(1)允许、批准未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工作; (2)无有效安全设施或措施或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安全措施不完善,强令职工作业; (3)违反规程、规定,越权指挥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4)允许批准购置未经国家指定机构鉴定和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的; (5)管理职责范围不清,该指挥的不指挥,不该指挥的插手指挥,或越权指挥; (6)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7)其它指挥性违章行为。

3、管理违章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未建全安全生产制度的; (2)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失效的; (3)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会议的; (4) 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的; (5)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按“三同时”要求进行的; (6)已运行的设备没有安全操作规程; (7)机构变更、设备变更或系统改变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及时进行修改的; (8) 对新工人未进行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或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的; (9)对设备、设计存在的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未制定应急措施; (10)未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已制订的预案无可操作性的; (11)管理人员发现“三违”行为不制止、不汇报的; (12)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 (13)其它管理违章行为。

4、前台组违章作业

(1)作业前未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到前台后未按工序规章制度进行前期检查纠正的; (3)喂料期间跨越正在喂料模具的; (4)未清理干净的;内有积水的; (5)作业结束卫生工作不到位的;

(6)检修设备时未停机挂牌的;检修或处理设备故障时,未将安全装置放置到位;

(7)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拖鞋、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等的,女职工未将辫子或齐肩发盘在工作帽内的;

(8)其它作业违章行为。

5、电器违章作业

(1)停送电作业未执行监护制度;

(2)停电检修作业时,电源侧未悬挂警示牌;

(3)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安全用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品;

(4)电器设备在运转中拆卸修理; (5)装设接地线不符合标准;

(6)带负荷拉开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 (7)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装漏电保护器;

(8)在电缆沟、桥架、大型设备内部工作,不进行审批且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9)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0)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11)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12)临时用电设备无接地(零)的;

(13)检修电气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14)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15)其它违反电气作业规定的。

6、焊接违章作业

(1)防护用品未穿戴或穿戴不到位,穿化纤工作服上岗的; (2)焊接场所10m以内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采取隔离措施的除外);

(3)使用损坏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如减压阀、焊、割炬、回火阀等);

(4)对机械设备进行电弧焊时,设备的保护接零(保护接地)未拆除的;

(5)在禁火区内、金属容器内和金属结构上及易触电等危险比较大的场所焊接作业前,未经危险作业审批,未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就进行作业的;

(6)电焊机的电源线、二次输出线不符合规定的; (7)电焊机外壳保护接地(或接零) 不可靠的; (8)一个开关控制两台电焊设备的;

(9)使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或其它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10)电焊机超负荷运行; (11)工作结束后未切断电源的;

(12)电气焊在同一场所作业时,氧气瓶未采取绝缘措施,乙炔气瓶未采取接地措施;

(13)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气瓶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

(14)压力气瓶曝晒的;

(15)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施焊;

(16)其它违反电焊气割作业规定的。

7、高处违章作业

(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及不戴安全帽;

(2)无人监护进行作业的;

(3)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4)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5)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6)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7)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8)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9)采用梯子登高作业未设人扶梯; (10)交叉作业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11)其它违反高处作业规定的。

8、机械违章作业

(1)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

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2)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3)试运转设备时,没有进行联系,或没有启动警告铃; (4)非操作工操作相应设备的;

(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锤时戴手套等;

(6)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拖鞋、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等的,女职工未将辫子或齐肩发盘在工作帽内的;

(7)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8)有转动切削的机械戴手套、留长发,工作服的三口(领口、袖口、下口)未收紧的,护目镜未戴好; (9)从中间抽取堆放物品的;

(10)其它违反机械作业规定的。

9、运输违章作业

(1)变更作业计划以口头形式传达; (2)调车作业中运行速度过快时上下车; (3)进入有电力网的区域作业站位太高; (4)坡道上摘解车辆未采取止轮措施; (5)作业过程突然关闭信号改变进路; (6)不按信号行车;

(7)公路运输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8)高速急转弯;

(9)货物码放不整齐、不规则,货件未采取防倾倒、防挂落等措施的;

(10)装卸物件时,松散货物上站人,货车车帮下站人,野蛮装卸车作业的;

(11)货车运输时,随车人员位于驾驶室顶或物件与前栏板之间的;

(12)其它违反运输作业规定的。

10、防火防爆违章作业

(1)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 续;

(2)在制氧站内动火作业前,不按规定进行氧含量分析; (3)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当制氧、汽化设备上的阀门和仪表、管道连接接头等处被冻结时,用铁锤敲打或明火加热;

(5)在制氧设备或管道上检修时,工具或手套上带有油脂; (6)直接与氧气、液氧接触的管道、阀门、仪表等未严格脱脂,未使用专门的无油检修工具;

(7)猛开或猛关氧气管路阀门;

(8)在设备运行和有压力情况下,敲打、拆卸或焊接等; (9)气瓶充装前和充装后,充装单位持证作业人员未逐只对气瓶进行检查;

(10)充装过期气瓶或报废气瓶;

(11)检验气瓶前,检验人员未对气瓶的介质处理进行确认; (12)封闭空间内在未进行良好的通风之前人员进入,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13)在容器内工作,容器外不设监护人或监护人离开现场;在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器时没有防触电措施,照明灯工作电源电压超过安全电压,220伏电灯作行灯使用;

(14)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15)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16)其它违反防火防爆规定的。

11、建筑施工违章作业

(1)未执行交底制度,未经教育上岗作业;

(2)进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

(3)外墙施工未采用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外侧无全封闭密目式安全挂网;

(4)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未设置围拦、盖板、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井字架、门式架进出料口,无板棚或网库棚;

(5)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未设置1.0m以上的双层围或搭设安全网;

(6)模板或脚手架上集中堆放物品。拆除模板及脚手架时,无专人监护,未设置设警戒标志;

(7)脚手架立杆基础未设垫木; (8)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齐全使用;

(9)电源未采用三相五线制,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 (10)未经安全负责人批准,私自动火,用电;

(11)其它违反建筑施工作业规定的。

第19篇:反三违

“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为减少甚至杜绝“三违”现象,根治违章顽疾,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做好我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管理局印开展“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专项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管理局、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建立反“三违”活动组织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过学习《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以点带面,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各级人员行为,建立健全反“三违”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二、“反三违”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长:张建中 副组长:杨建中

员:郭世伟 李秀云 宋治林 赵胜 郭京广 领导小组负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活动,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反“三违”活动的开展。

三、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使项目部员工对“三违”危害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更加明显,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更加到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不发生违章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等责任事故,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反违章、程序化防事故、规范化保安全,全面实现我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活动内容 以反“三违”为重点,切实解决有章不循、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督促员工认真学习各类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等文件的精神,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规范管理。为此,我公司将开展以下活动来促进此次反“三违”专项活动的开展:

(一)开展反“三违”活动宣传教育

1、收集、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在项目部内大力宣传开展反“三违”活动的意义,让项目部员工每人写一句安全生产标语或者口号,通过整理制作成横幅,在各个变电站悬挂此次反“三违”活动宣传横幅、标语,深入做好反“三违”活动的宣传工作。

2、开展“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签名活动。发动项目部全体员工开展签名活动,进行安全承诺,在思想上高度认识反“三违”的重要性,在行动上杜绝违章,做到人人为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形势,努力营造反“三违”活动的良好氛围。

3、开展“反三违”自查活动。适时组织员工开展反“三违”自查活动,通过自查,进一步反思自己在过去在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的不足之处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讨论,对发生的各种违章现象进行梳理、分析,检查防范整改措施是否落实,违章原因特别是否清楚,同类违章是否同样存在或发生,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程。

4、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规程》。项目部订购《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等书籍,并向员工印发,项目部领导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活动,对《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进行讲解,分析违章危害,深刻吸取教训,提高各级人员辩识违章、纠正违章和防止违章的能力。

5、开展“读安全书,做安全人”活动。要求员工自主学习相关的安全书籍,在认真开展反违章活动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反“三违”活动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反违章的成效与经验,从组织形式、工作机制、督查方法、督察内容等各方面总结、交流在反“三违”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说出个人见解,使大家更加留心工作中哪些地方容易出现“三违”现象,采取措施才能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安全的行为,从而能更加规范自身的行为,确保现场操作不发生任何“三违”现象,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反“三违”防控有效机制

1、规范现场安全措施。认真按照《变电一次设备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规范》、《变电二次设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设置规范》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安全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人员责任事故。

2、加强作业现场督查。发挥安全监察部门的作用,重点针对登高作业、线路架设、线路跨越、线路检修作业及变电站检修作业等,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督查,查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领导带队督察。在活动期间,将由安全领导小组带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反“三违”活动安全督察,全面检查、落实反“三违”活动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维护作业现场安全秩序。

4、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全面清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中排查出的隐患,分析隐患原因,检查治理情况,对因管理职责不到位、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措施不落实,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或影响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

五、活动规划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我部将按照活动目标要求,抓好各阶段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3日-5月25日)。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项目部实际,研究制定反“三违”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重点措施及工作计划,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做到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形成声势。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5月26日—9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有步骤地开展《典型违章100条》、《电力建设安全规程》学习、安全警示教育、反“三违”专题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违章、查处违章、治理违章。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9月20日-10月10日)。开展反“三违”活动交流研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面分析和评估反“三违”活动成效。研究深化反“三违”活动成效的措施,完善我部反“三违”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的重大意义,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及其他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反“三违”活动,将反“三违”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做到亲自参与、具体指导、认真落实。

2、加强责任落实。遵章守纪是全体员工的基本义务,反“三违”是我们的共同职责。根据反违章活动的目标要求,将反“三违”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到机关、工区、每个员工,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共保安全的反“三违”工作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3、结合日常工作。我部将反“三违”活动作为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和载体,结合工作实际,与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及全年安全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细化活动具体措施,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4、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反“三违”活动的部署、要求、经验与成效,宣传遵章守纪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反“三违”活动的良好氛围。

5、加强工作指导。我部将加大反“三违”活动的督导,开展专项检查,组织经验交流,推广典型做法,全面落实反“三违”活动各项部署。对反“三违”活动专项监督检查,从责任落实、工作进展、效果评价等方面,对活动过程进行督查。

6、加强检查考核。在开展反“三违”活动中,要切实加强对各阶段、各环节活动情况的检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自查自纠,提倡联责考核。

晋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高平分公司

2016年5月20日

第20篇:三违鉴定

“三违”界定标准及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遏制“三违”行为,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矿所有员工均有维护安全生产,制止和举报“三违”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矿所有生产单位及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人员。

第二章 “三违”界定依据与处理、复议程序

第四条 “三违”界定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分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和轻微“三违”三种性质界定。

1、严重“三违”: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影响,很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2、一般“三违”:性质比较恶劣,情节较为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3、轻微“三违”:情节轻微,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危害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第五条 “三违”处罚由安检科依据“三违”界定标准,填写“三违”处罚通知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送达当事人所在单位执行。当事人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这些手续。否则,安检科有权予以停工处理。

第六条 当事人对“三违”处理有争议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单一个工作日内,向矿工会、本单位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要求复议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 “三违”界定标准

第七条 下列情形属严重“三违”:

1、发现险情或发生事故后,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隐瞒事故或不及时向矿调度、安检科汇报的现场指挥者和操作者。

2、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措施而继续组织生产的责任人。

3、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而继续进行作业的操作者。

4、无规程、措施组织作业的指挥者和操作者。

5、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的编制人员和审批人员。

6、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伤害事故的操作者或指挥者。

7、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现场管理人员。

8、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跟班管理人员。

9、携带烟草、点火物品、非本质安全型电子产品入井的人员。

10、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人员。

11、酗酒后入井的人员。

12、入井不佩戴矿灯、安全帽的人员。

13、破坏井下 “一通三防”设备设施;私掐信号、电缆,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人员。

14、无安全措施在井下进行焊接、气割作业的指挥者和操作者。

15、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动用明火的人员。

16、工作现场出现险情时,不及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而继续组织作业的管理者。

17、不按规定贯彻作业规程及措施的责任人。

18、安排未经岗前安全培训的员工上岗作业的管理人员。

19、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的人员。

20、煤巷掘进工作面未按规程或措施规定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或支护不符合规程要求的班组长。

21、井下空顶作业的人员。

22、未进行敲帮问顶,直接打锚杆眼作业的人员

23、移梁、调整支架、放顶作业无人监护或作业人数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班组长和操作者。

24、采掘工作面出现冒顶征兆,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而继续作业的人员。

25、擅自拆除架棚巷道棚梁(棚腿)、背板或撑杆挪作它用的人员。

26、采掘工作面出现小面积冒顶,未等待顶板稳定而冒险进入冒顶区或者顶板稳定后不进行接顶支护继续生产的操作者和组织者。

27、擅自进入采空区或无支护区的人员。

28、耙岩机、综掘机、采煤机等设备出现故障,不切断电源而进行处理的人员。

29、耙岩机扒装期间,导向轮与耙岩机之间逗留的人员和司机。30、溜子运行期间进入机道的人员。

31、利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拉运物料、设备的组织者及操作人员。(有措施可以)

32、修复、启用不通风的旧井巷时,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当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空气成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继续组织作业的组织者和操作者。

33、维修巷道或调整、更换支架时,不执行由外向里逐架维修和先支后回原则的组织者及操作者。

34、维修巷道或调整、更换支架时,不设临时支护,未采取防倒架措施的组织者及操作者。

35、维修巷道或调整、更换支架时,作业人数不符合规程或措施要求,回撤支护时无人监护的组织者。

36、破坏巷道支护、偷回巷道支架者。

37、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征兆,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组织者及操作者。

38、掘进巷道贯通和透老空区前,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未探明预留煤柱、水、火、瓦斯等情况;未根据探明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责任人。

39、掘进巷道贯通和透老巷、老空区不按规定下达预透通知书,无安全措施或现场措施不落实,无专人指挥的有关责任人。

40、采掘工作面无规程、措施或者不按规程、措施组织作业的主要责任人。

41、倾斜巷道掘进时,未按规定采取防止矸石、物料滚落等安全措施的组织者及操作者。

42、在有爆炸物的旧眼、残眼或瞎炮眼中打眼的打眼工。

43、掘进巷道贯通前,未停止一侧工作面作业,而继续进行双巷掘进的责任者。

44、掘进巷道贯通前,未对另一侧停掘巷道的顶板、积水、瓦斯、通风等情况进行认真探查,并根据探明情况采取措施,而继续掘进的责任人。

45、巷道贯通期间,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未派专人和瓦斯员共同检查停掘工作面及其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顶板等情况的班组长。

46、巷道贯通期间,另一侧巷道瓦斯浓度超过1.0%或存在积水、顶板、支护、通风等问题,而不及时进行处理,继续进行作业的指挥者。

47、巷道贯通期间,不按措施规定的距离在两侧巷道设置警戒的班组长。

48、井下带电检修、搬迁机电设备、电缆、电线或造成电器失爆的责任人。

49、电缆破口或划伤处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维修工。50、检修电气设备时,未停电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的责任者。

51、防爆电器设备密封圈有破损、老化、失去弹性等问题,而继续使用的责任者。

52、防爆灯具外罩破裂,不及时进行维修的责任者。

5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及容量不符合要求的使用者。

54、大型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在故障原因未查明和消除前,擅自开动者。

55、高压电气设备修理或调整时,工作人员不执行工作票制度的。

56、矿井主提升绞车设备的防过卷、过速、断绳、落绳以及保险闸、深度指示器等安全防护和保护装置或设施失效、不齐全失去保护作用的相关责任者。

57、绞车运行时,手扶、脚蹬绞车绳的人员。

58、造成绞车过卷的责任者。

59、井下扒车、蹬钩、跳车的人员。

60、井下搭乘刮板输送机或带式输送机的人员。

61、斜巷提升超挂车辆、放飞车的摘、挂钩人员和绞车司机。 6

2、斜坡提升、下放车辆期间,将车辆停吊在斜坡中途,而司机又脱离岗位的。

63、斜巷运输过程中违反“行车不行人或行人不行车”规定的人员。

64、提升、下放车辆期间,造成坠物或跑车的。

65、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或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的小绞车司机。

66、斜巷提升时,不使用安全设施,或者安全设施不灵敏,信号失灵而继续使用的绞车司机。

67、斜巷绞车不带电下放车辆的司机。

68、电车司机在离开座位时,不切断电源、不将控制手把取下、不扳紧车闸、关闭车灯者。

69、电瓶车的闸、灯、警铃、连接装置等有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而继续使用该机车的司机。

70、人车运行期间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外的人员。7

1、重、特大机电运输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7

2、甩掉风电闭锁或不试验漏电继电器的责任者。

73、造成矿井主通风机停止运转10分钟以上的主要责任者。7

4、擅自打开栅栏,进入老空区、盲巷作业的人员。

75、擅自停、开风机或同时敞开两道风门,造成工作场所无风或风流短路的人员。

76、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采取措施而继续施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

77、人为损坏测风牌板、瓦斯牌板,并填报假数的人员。7

8、盲巷封闭不及时的通风部门负责人。7

9、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通风部门负责人。80、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责任人。

81、局部通风未使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或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通风部门和使用单位负责人。

82、掘进巷道未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通风部门和施工单位负责人。

83、空班、漏检,伪造数据的瓦检员。

84、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后不及时处理而继续组织生产的责任人。

85、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的组织者和操作者。8

6、恢复已封闭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未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或排除瓦斯工作无安全技术措施的通风部门负责人。

87、临时停工地点停风的,或者停风后未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的施工单位负责人。

88、临时停风地点恢复通风工作未按规程规定进行的通风部门负责人。

89、爆破前后,不对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洒水冲尘的。90、转载点附近有煤尘堆积不及时清理的责任人。 9

1、在井下从事电、气、喷灯焊接或切割作业,安全措施重复使用的队长、技术员及操作者。

92、井下爆破作业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或炸药、雷管安全等级及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供应部门负责人。

93、安排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的指挥人员和爆破工。

94、使用爆破母线和连接线违反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工。9

5、在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未清除的矸石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继续进行爆破作业的指挥者和爆破工。

96、强令爆破员违章爆破的指挥者。9

7、乱扔、乱放雷管、炸药的爆破工。

98、一个工作面同时使用两台及两台以上爆破器爆破的指挥者及爆破工。

99、爆破作业不坚持自联自放的爆破工。

100、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爆炸材料的库管员和爆破工。10

1、偷拿、私存炸药、雷管,或私带炸药、雷管升井的人员。10

2、违反火工发放和领退制度的库管员及爆破工。10

3、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的人员。10

4、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不交回药库的爆破工。10

5、将炸药和雷管混装在同一容器内的爆破工。

10

6、不严格执行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水十六字原则的主要责任者。 10

7、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主要责任者。

10

8、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而盲目安排生产的主要责任者

10

9、采掘工作面接近井田边界、老窑、采空区、含水层、导水断层等附近时未采取超前探查措施的采掘队长及地质部门负责人

110、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而继续作业的主要责任的现场组织者及操作者

1

11、井下探放水工程不按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组织者及操作者

1

12、各类巷道未按规定下达开工、复工通知单而进行施工的责任者。

1

13、掘进巷道根据有关规定停工后,未按规定及时下达停工通知单的责任人。

1

14、巷道贯通前未按规定距离下达贯通通知单的测量人员。 第八条 下列情形属一般“三违”

1、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点火的人员。

2、井下特殊岗点迟到、早退或不现场交接班的人员。

3、不按要求携带矿灯、自救器及定位器的人员。

4、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人员。

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人员。

6、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2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猴车的人员。

7、井下机电硐室、皮带机头、油脂库等有关工作场所或地点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的责任人。

8、离开焊接现场,未消除火种的焊接人员。

9、无工作业计划、措施和专人负责擅自施工的人员。

10、发现“三违”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致使“三违”行为或现象继续的人员。

1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人员。

12、焊接和切割受力构件或容器内有压力而无特殊措施的操作者和组织者。

13、使用车床、钻床时,不戴防护眼镜的操作人员。

14、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的操作者。

15、氧气瓶没有防碰撞橡胶圈、安全帽、减压器、安全阀而进行焊割工作的操作人员。

16、氧气瓶与乙炔瓶距明火不够10米以上,两者间距不够1米以上的操作者。

17、在仓库、监控机房内吸烟的人员。

18、对易燃、易爆、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违反规程规定的责任人。

19、私自进入重大危险源警戒区域或其它有明显警示标志的危险区域的非工作人员。

20、采掘工作面支架架设不牢固或无防倒措施的操作者。

21、工作面临时支柱不按规程支设的支护工。

22、采煤工作面乳化液泵站压力不符合规程规定、乳化液泵吸空或乳化液配比浓度不符合规定的泵站司机。

23、开工前、爆破(割煤)后,对工作面安全情况未进行检查、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班组长。

24、开工前、爆破(割煤)后,对自己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等情况未进行安全检查、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危石、活石或支护失稳等隐患未及时排除而进行作业的支护工。

25、将支架架设在浮煤、浮矸上的支护工。

26、无信号或信号不明开启输送带和溜子的。

27、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特殊支护没有按规程规定支设的支护工。

28、工作面两巷超前维护长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责任者。

29、采煤工作面伞檐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机司机。30、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连续3架以上接顶不实的之护工。

31、移完支架后,不将供液手把打到零位的;推拉前后部运输机后,不将供液手把打到零位的操作人员。

32、掘进巷道支护达不到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的操作者。

33、安装锚杆不符合作业规程操作要求的支护工。

34、锚杆(索)安装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未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处理的支护工。

35、锚杆(索)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监测的主要责任人。

36、锚杆(索)支护巷道连续3处不符合规程规定或锚杆托板连续3个不接煤(岩)面,或锚杆托板损坏、破裂、失效,而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人。

37、喷射混凝土前,不用高压水冲洗岩面的操作者。

38、喷射混凝土所用材料的标号、规格、材质、配合比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操作者。

39、井下施工中对电缆及机电设备等未进行保护或保护不符合要求的班组长。40、爆破作业时,不对电缆和机电设备等进行保护的爆破工

41、综采工作面急停闭锁不起作用而继续组织生产的现场责任人。

42、采煤机、掘进机、耙岩机司机未发信号而开机的司机。

43、采煤机运行期间,远离操作点的司机。

44、采煤机运行期间,进入煤壁侧的人员。

45、采煤机停止牵引时,不将调速手把打到“零”位的司机。

46、用液压支架起吊溜子或其它重物的操作者。

47、移工作面机头时,开动转载机或顺槽溜子的责任者。

48、延伸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违反作业规程规定的操作者。

49、在回采工作面机头出现卡矸、卡大块煤块或其他物体时,不停机闭锁处理的司机。

50、刮板输送机刮板链出槽、飘链时,不进行处理而强行开刮板输送机的人员。

51、刮板运输机运行时,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脚、手调整刮板链的人员。

52、暂停生产期间,综掘机、耙岩机、采煤机不停电闭锁的司机。

53、利用综掘机截割臂升降人员、物料进行支护的人员。

54、综掘机停止运转后,未将截割头放置到底板上的司机。

55、综掘机运转期间进入摇臂活动区域的人员。

56、掘进机非操作侧,未装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或按钮失灵的责任人。

57、移动耙岩机时,未断开耙岩机电源,用耙岩机自身的绞车牵引耙岩机的操作者和指挥者。

58、倾斜巷道掘进牵移耙岩机后,不上牢四个卡轨器就摘钩头的责任人。

59、耙岩机支撑腿、卡轨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责任者。60、斜巷耙岩机无护身点柱,或点柱打设不牢的耙岩机司机。 6

1、耙岩机、综掘机无照明作业的班组长。

62、采掘工作面检修采煤机、综掘机、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机电设备时,未断开控制该设备的开关电源并闭锁,未在其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牌板的操作人员。

63、巷道维修一人单独作业的人员。

64、采煤工作面用浮化液泵站高压液防尘或冲刷浮煤的操作者。6

5、岩巷掘进进行干式打眼的打眼工。6

6、采掘工作面无班组长和区队管理人员带班、跟班的责任人。

67、采煤工作面闭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封闭的通风单位或部门负责人。

68、未按作业规程要求布置炮眼实行爆破的打眼工。

6

9、用钻打眼时,钻前有人员工作,或者打钻人员站在钻前,或者手扶钻杆打眼的。

70、采煤工作面有人进入机道工作或放顶煤工作面支架后方有人工作时,检修或移动支架的操作人员。

71、小于煤岩体最小抵抗线打眼爆破的人员。

72、采掘工作面高压管接头使用单腿销、铁丝销的责任者。7

3、机电设备保护不灵敏可靠而运行的操作者和指挥者。7

4、开关(开关柜)跳闸后,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合闸送电的人员。

75、信号、通讯、照明、操作电缆接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维修人员。

76、设备或线路发现危及矿井和人员安全而继续使用的操作者。7

7、井下电气设备无接地极或局部接地极不符合规程要求的维修班长。

78、电气设备标志牌标注的整定值与实际整定值不符的维修责任人。

7

9、当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后,强行送电者。80、非专职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器设备者。

81、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未站在绝缘台上的操作人员。

82、井下电缆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的维修责任人。8

3、私自打开、敲打或损坏矿灯的人员。

84、私调设备技术参数、执行机构,致使供电保护失灵或失去作用的人员。

85、检修电器设备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无专人监护,检修前未进行验电的操作者。

86、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修各种电气设备的人员。8

7、在回风流中检修设备前不检查瓦斯浓度的人员。8

8、线路停电检修时,未按要求挂接地线的工作人员。8

9、挂接地线前未进行各项验电的操作人员。

90、绞车绳、连接绳头和保险绳不符合规程规定而使用的人员。9

1、绞车不完好或安装不符合规定而使用的使用者。9

2、斜巷运输车辆掉道时,用绞车牵引强行复道的人员。9

3、绞车运行期间,手离开闸把或不听信号开车的司机。9

4、提升运输过程中,不使用规定的连接环和连接销的摘挂钩人员和跟车工(有特殊措施的除外)。

95、斜巷提升、下放空钩头不跟人的责任人。

96、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偏载严重或封车不牢不制止的绞车把钩工。

97、跨、穿越带式输送机不走过桥者。

98、带式输送机保护不齐全、不可靠而使用的指挥者和司机。9

9、皮带运行期间,进入机头、机尾护栏内的人员。

100、皮带运转时,清理机头、机尾滚筒0.5m以内的煤粉人员。10

1、电瓶车司机在开车前未发开车信号的。

10

2、电瓶车在运行过程中,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者。10

3、电瓶车牵引车辆数超过规定的。

10

4、电瓶车制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的维修人员。 10

5、车辆掉道,用电瓶车牵引复道的司机及指挥者。

10

6、井下运输装卸东西时,不采取可靠的阻车稳车措施的操作者。

10

7、各类密闭前无栅栏,不设警标的通风单位负责人。10

8、不按规定对密闭进行检查的瓦检员。10

9、永久密闭检查内容不按要求填写的瓦检员。

110、井下密闭漏风的责任人。

1

11、行车处风门不设底坎的通风单位负责人。

1

12、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

1

13、局部通风未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的通风单位负责人及供应部门负责人。

1

14、风筒拐急弯未使用弯头,或风筒多处漏风不能保证掘进头有效风量的通风工。

1

15、人为破坏风筒的人员。

1

16、采掘工作面无测风牌板或不按时测风的测风工。1

17、无防止瓦斯积聚措施,或发生瓦斯积聚未及时处理的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

1

18、不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的瓦检员(瓦斯异常且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

19、采面隅角、掘进迎头不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现场当班负责人。

120、爆破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不及时填写记录的瓦检员及爆破工。

1

21、隔(抑)爆设施不按规定悬挂的通风单位及部门负责人。1

22、采煤机无内外喷雾装置或装置失效的综采队负责人。1

23、采煤机割煤时,不开喷雾的采煤机司机。

1

24、掘进机无内外喷雾和除尘器或装置失效的综掘队负责人(本机无内喷雾的除外)。

1

25、掘进机凿煤时,不开喷雾的司机。

1

26、各装、转、卸载点无喷雾装置的区队长,或使用不正常的岗位人员。

1

27、主要运输巷道、皮带运输巷、暗斜井不按规定冲尘的责任单位负责人。

1

28、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不按规定冲尘的责任单位负责人。1

29、掘进迎头及其外段不按规定冲尘的当班现场负责人。130、井下巷道粉尘堆积超过规定的责任单位负责人。 1

31、喷浆时,不使用防尘设施的当班负责人及喷浆工。1

32、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未按规定储备,或未定期检查、更换的区队负责人。1

33、将消防材料和工具挪作他用的责任人。

1

34、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的;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的,乱扔乱放的维修人员。

1

35、瓦斯传感器不按规程规定悬挂的瓦检员或当班管理人员。1

36、瓦斯传感器未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标校的通风单位负责人。1

37、安全监控设备未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调试、校正的通风单位负责人。

1

38、安全监控设备电缆未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或与动力电缆等共用的责任人。

1

39、安全监控系统的功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责任人。

140、安全监控系统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安装、使用和维护的责任人。

1

41、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责任人。

1

42、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未及时处理的责任者。1

43、出现瓦斯误报警,不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的责任人。1

44、采掘工作面顶板出水量较大时,未对瓦斯传感器进行防水保护的责任人。

1

45、不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的爆破工。1

46、打眼和装药平行作业的爆破工。

1

47、爆破不执行警戒挂牌吹哨制度和“三人联锁爆破制”的班组长、爆破员、瓦检员。

1

48、处理拒爆、残爆、瞎炮时,不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或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的爆破工。

1

49、煤仓、溜煤眼堵塞不按规程规定处理的现场指挥者和操作者。

150、爆破器手把不摘除或不随身携带的爆破工。1

51、井下截取雷管脚线的人员。1

52、非爆破工装配引药的人员。

1

53、不按规程规定装配起爆药卷的爆破工。

1

54、炮眼封泥长度不符合规程规定,或封泥使用材料不符合规程规定材料的爆破工。

1

55、不按规程规定装药的爆破工。

1

56、装药后,未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悬空的爆破工。1

57、不按作业规程规定一次装药一次起爆的爆破工。1

58、电雷管起爆后,不将母线从爆破器或柱上摘下,或不扭结短路的爆破工。1

59、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处理已装药的炮眼,又不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员交接清楚的爆破工。

160、井下未将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的爆破工。

16

1、未把爆炸材料箱放置在警戒线以外,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地点的爆破工。

16

2、爆破材料不按品种专库储存的库管员。16

3、携带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内的人员。16

4、非爆破工运送雷管、炸药的人员。

16

5、炸药由其他人员运送时无爆破工监护,或由不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人员运送炸药的指挥人员。

16

6、将电雷管或炸药装入衣袋的人员。

16

7、未专趟运送爆破材料的运送人员及人车司机。16

8、丢失爆炸材料的人员。

16

9、巷道贯通前,测量人员未按规定距离提前下达通知单的。170、未通过测量人员挂线,私自开口施工的组织者。 17

1、破坏井上、下测量导线点及标志的人员。第九条下列情形属轻微“三违”

1、井下脱帽休息的人员。

2、井下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穿戴不整齐的人员。

3、井下行人,不走人行道的人员。

4、乘坐人车、猴车时,在候车点不排队、抢上、抢下或人车未停稳而上下人车的人员。

5、注液枪使用后放置在地面而不吊挂的人员。

6、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个体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无个体防尘措施的操作者。

7、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

8、重要岗位的岗位工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的。

9、无计划停电检修设备的人员。

10、大型设备在运行期间不按时巡检、填写运行日志者。

11、主提升设备日检不认真、漏检无记录或记录不认真的责任人。

12、井下运输机运行期间各转载点不开喷雾或停运期间不关喷雾的司机。

13、瓦斯牌板填写不认真,字迹不清,内容不全,不签名的瓦检员。

14、现场不带原始记录的瓦检员。

15、冲尘时,不对瓦斯、测风牌板进行保护,造成字迹不清的冲尘人员。

16、瓦斯检查牌板距迎头或工作面超过规定的。

17、坐在药箱或雷管箱上休息的人员。

18、井下人力运送爆炸材料的人员同行或相隔间距小于10米的。

19、运送炸药人员长时间在中途逗留的人员。

第四章 奖 励

第十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或合理化建议被矿采纳,且取得明显安全效果和经济效益的。

2、在安全生产和工作中,积极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的预防,及时治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及时、正确,减少或免于安全生产遭受重大损失,表现积极和有突出贡献的。

3、在抢险、救灾、救人、事故救援、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4、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敢于同“三违”现象作斗争、敢于检举揭发 “三违”行为和事故责任者的。

5、检举破坏、盗窃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

6、长期从事安全生产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无“三违”记录,且事迹突出的。

第五章 处罚

第十一条 所有员工在发现“三违”后,均有提醒、制止和采取安全措施强行终止的权利和义务。对发现“三违”后,不予提醒、制止或者制止无效后,未采取安全措施强行终止“三违”行为,并未向本单位当班现场管理人员和安检科报告,致使“三违”继续的,属不作为行为,视同“三违”,与“三违”行为人并案处理。

第十二条 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或者屡次出现“三违”的,从第二次“三违”起加重处理,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触犯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地方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对于严重“三违”的人员,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进行安全培训10天,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是管理人员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对一般“三违”的人员,以批评教育为主,视其情节及认识态度,给予100-2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进行安全培训3天,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

第十五条 对轻微“三违”行为的人员,以批评教育为主,视其情节及认识态度,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进行安全培训1天,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有违反煤矿“三大规程”或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根据本标准对其行为,按照严重、一般、轻微三种“三违”性质进行界定。

第十七条 “三违”人员有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和地方有关机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本规定不包括该部分处罚第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矿安检科。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三违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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