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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自查报告怎么写(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1-12 08:33:36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印花税

印花税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税目、税率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的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2、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数的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

三、税收优惠

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具体包括: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四、纳税环节和纳税办法

(一)纳税环节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二)纳税办法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五、违反税收规定行为的处罚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三倍至五倍的罚款。

2、已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3、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五倍或者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印花税:22种合同无须贴花

2009-7-8 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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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

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

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

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

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

这些合同不贴花。

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

人、鉴定人。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

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推荐第2篇: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地[1988]37号

成文日期:1988-12-

31字体:【大】【中】【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现将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具体明确如下:

一、关于自有流动资金贴花问题。按照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保险总准备金”科目反映的资金即为保险公司的自有流动资金。财政拨付的部分,在总公司和省分公司核算,利润中提留的部分,分别在各级公司核算。对保险总准备金,应由各级保险公司按其账面数额计税贴花。

二、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贴花问题。目前,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分为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农牧业保险五大类。为了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照顾农牧业生产的负担,除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外,对其他几类财产保险合同均应按照规定计税贴花。其中,家庭财产保险由单位集体办理的,可分别按个人投保金额计税。

三、对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合同,暂按定额五元贴花。

四、保险公司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的保险业务,在与投保方签订保险合同时,应由代办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代保险公司办理计税贴花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十一号

(一)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1.一般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发〔1990〕428号)规定: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征税的各类保险合同,其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收入。计算征收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零点三改为千分之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关于改变保险合同计税依据适用范围的批复》(国税地函发〔1990〕20号)规定:保险合同的应税金额由按投保方的“投保金额”计算改为按承保方的“保险费收入”计算,并不改变其纳税人和缴纳方法。因此,签订保险合同的投保方和签订保险合同的投保方和承保方对各自所持的保险合同,均应按其保险费金额计税贴花。

注意,保险公司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的保险业务,在与投保方签订保险合同时,应由代办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代保险公司办理计税贴花手续。

2.加保和退保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①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②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

第三十九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税收规定

加保不再补贴印花,退保不再退还印花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25号)第七条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第九条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二)保单质押贷款合同

保户质押贷款是指寿险保户以其持有的具有一定现金价值的保单向寿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保险公司按其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比如80%)向保户提供为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的贷款。短期人身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不具有保单现金价值,不得用来申请保户质押贷款。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因为保险公司属于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其他金融组织”,所以保险公司和保户签订的保单质押贷款合同属于应税合同,应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三)广告合同、印刷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建筑安装合同、租赁合同、购销合同

保险公司为了业务拓展需要,在各种媒体投放广告;为了保证业务正常开展,需要印刷大量的保单、宣传材料;为了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购置、建造、装修、租赁办公场所,购置办公用品、促销品。上述业务签订的广告合同和印刷合同应以“加工承揽合同”按照万分之五税率贴花,购置办公场所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依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照万分之三税率贴花。租赁合同按照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贴花,购销合同按照万分之三税率贴花。

(四)账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有关规定,保险公司成立时,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照 “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依照万分之五税率贴花;以后如果其“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其他账簿则按件贴花5元即可。

(五)其他

保险公司需要就其权利许可证按件贴花5元。

二、免税保险合同范围

(一)农牧业保险免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37号)第二条规定:目前,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分为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农牧业保险五大类。为了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减少农牧业生产的负担,除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外,对其他几类财产保险合同均应按照规定计税贴花。其中,家庭财产保险由单位集体办理的,可分别按个人投保金额计税。

(二)注意免税误区

1.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属于应税合同

《国家税务局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地字〔1989〕77号)规定: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

2.财产类的涉外保险合同以及涉外再保险合同(分保账单)属于应税合同,并且其规定范围内的免税合同免税期已满,1994年1月日起恢复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对外贸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02号)曾对198

9、1990两年的外贸合同(是指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商品购销合同和对外签订的进出口技术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另有《关于对涉外保险业务凭证征免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函发〔1990〕104号)对1990年12月31日以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涉外保险业务中的进出口货物运输险、远洋船舶险、出口信用险的保险单据以及与外国保险公司之间的再保险业务凭证暂免征收印花税。1991年又下发了《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涉外经济凭证继续免征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发〔1991〕6号),明确对上述两文原规定范围内暂免征税的凭证,在1991年至1993年期间,继续免征印花税。根据该文规定,免税现已到期。因此,对外贸合同和涉外保险业务凭证(上述文件规定范围内暂免征税的凭证)从1994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

从上述政策演变历程,我们可以看出,涉外财产再保险合同1991~1993年免税,其他期间征收印花税;与国内保险公司签订的再保险合同始终征收印花税。 此外,我们应该注意,国内保险公司作为分入方同国外保险公司签订的再保险合同,国内保险公司也应缴纳印花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另外,对于以外币计价的涉外财产保险合同,计算印花税时,应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三、不征税保险合同

根据被保险对象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并以生存、死亡、疾病、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可具体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年金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物质财产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并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的经济补偿制度,可具体分为物质损失保险(狭义上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应税保险合同为“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等合同。因为印花税实行的是列举法,未列举的不征,所以人身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例如:人身意外险合同、普通寿险合同、万能寿险合同、投资分红险合同、养老年金险合同、长期(短期)健康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推荐第3篇:印花税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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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 目录 名称

征税

缴纳

印花税营业账簿

印花税票

税收优惠

全球税况

调整影响

香港印花税

加盖印花方法

印花税收费

印花税率 违章处理

暂行条例

条例全文

印花税票历史

印花税税率表 展开 名称

征税

缴纳

印花税营业账簿

印花税票 税收优惠

全球税况

调整影响

香港印花税

加盖印花方法

印花税收费

印花税率 违章处理

暂行条例

条例全文

印花税票历史

印花税税率表 展开

编辑本段名称 名词解释

印花税[1]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 由来

[2]印花税(Stamp duty)[3]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人们比较熟悉,但对它的起源却鲜为人知。从税史学理论上讲,任何一种税种的“出台”,都离不开当时的政治与经济的需要,印花税的产生也是如此。且其间有不少趣闻。

印花税宣传图

公元1624年,荷兰政府发生经济危机,财政困难。当时执掌政权的统治者摩里斯(Maurs)为了解决财政上的需要问题,拟提出要用增加税收的办法来解决支出的困难,但又怕人民反对,便要求政府的大臣们出谋献策。众大臣议来议去,就是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妙法来。于是,荷兰的统治阶级就采用公开招标办法,以重赏来寻求新税设计方案,谋求敛财之妙策。印花税,就是从千万个应征者设计的方案中精选出来的“杰作”。可见,印花税的产生较之其他税种,更具有传奇色彩。

印花税的设计者可谓独具匠心。他观察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连绵不断,所以,一旦征税,税源将很大;而且,人们还有一个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由政府盖个印,就成为合法凭证,在诉讼时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对交纳印花税也乐于接受。正是这样,印花税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英国的哥尔柏(Kolebe)说过:“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印花税就是这种具有“听最少鹅叫”特点的税种。

从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兰出现印花税后,由于印花税“取微用宏”,简便易行,欧美各国竞相效法。丹麦在1660年、法国在1665年、部分北美地区在1671年、奥地利在1686年、英国在1694年先后开征了印花税。它在不长的时间内,就成为世界上普遍采用的一个税种,在国际上盛行。 编辑本段征税 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账簿人,

3、立据人,

4、领受人。

现行印花税[1]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4]: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纳税凭证

印花税 税票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税目税率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凭证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 印花税的税率有2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印花税税[5]目税率表: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1 购销合同 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同 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

立合同人

等合同 贴花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程承包合同 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财产租赁合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5 同 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备等合同 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同 输、海上运输、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9 财产保险合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同 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据 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术使用权等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

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

立账簿人

说明

单据作为合同使的,按合同贴花

仓单或栈单作为同使用的,按合贴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的,按合同贴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的,按合同贴花

额0.5‰贴花

13

应税纳凭税

证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权利、许可证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按件贴花5元

标注册证

领受人

类人 别 合同或具有立合合同同

性人 质的凭证

印花税 纳税申报表

哪些单位实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缴纳印花税的纳税单位均应对应纳税凭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个人缴纳

立据

据人立账账簿 簿人证

受人

金融票--印花税单

印花税的,只贴花完税暂不实行纳税申报。 哪些凭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购销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借款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技术合同等。

印花税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单位设立专用登记簿包括哪些内容? 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哪些单位可不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 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日序时逐笔登记。

纳税申报工作应由纳税单位的哪个部门负责?

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

印花税征收

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采用哪几种方式完税的应进行纳税申报? 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应在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印花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性质特点

(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

金融票:53年印花税贴

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二)征税范围广泛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

(三)税率低、负税轻

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广集资金、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

(四)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纳税人通过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自行盖戳注销或画销。这也与其他税种的缴纳方法存在较大区别。 征收方式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印花税下调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税额计算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按定额税率[6]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四)免税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7] 编辑本段缴纳 缴纳方法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婚后不缴

2012年2月20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8] 电子账本缴纳印花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置账簿,这里的账簿主要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性账簿。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薄,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薄,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要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另外还有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需要根据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综合上述的法规规定,在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时,对通过计算机输出打印账页、装订账册时,需要按件贴花五元。[9] 编辑本段印花税营业账簿

印花税税目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会计账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的,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账册。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生产经营用账册。[10] 编辑本段印花税票 [11]

印花税 税票

印花税票是缴纳印花税的完税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监制。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9种。 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

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编辑本段税收优惠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赣南苏区时期杨殷县印花税票 编辑本段全球税况 美国:1966年废止; 日本:1999年废止;

新加坡:2001年废止,证券交易零税率。 欧洲:

a欧盟(其时的欧共体)1969年指令:“......各成员国征收的证券印花税,造成双重征税,引起歧视,构成对资本自由流动的不对称干预,所以应该通过税收协调予以废除......”; b德国:1991年废止;

c瑞典和芬兰:80年代引进金融工具交易税遭到失败,不但国家税收下降,而且导致了股票交易外流,流向了欧洲其他金融中心,于是先征后废; d法国,比利时:征收中,但是固定税率之外,上有封顶; e英国:征收中,废止议题热议中;

印度6月1日起,a,交割交易:从0.1%提高到0.125%;b,交割前交易:其税率从0.02%提高到0.025%,由买方纳税。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不征收印花税。但澳大利亚各州对各类文书(即书面文件)和相关交易征收印花税。各州采用不同的印花税率,文件和交易类型不同,税率也会有所差别。如今,有些地区征收不再需要实际的书面文件来征收印花税,现多称为“交易税”。 香港:

印花税主要形式包括对土地、营业、股份和其他可征税财产的转让所征的流转税,抵押税,租赁税,出租税。初次购房者可以享受流转税与抵押税的折扣或免除。 2005年4月20日,若干州或领土的财政主管宣布,他们要在近五年内逐步取消部分印花税。但对于土地所有权转让所征流转税仍将保留。有关第1类 坐落香港的不动产(物业):(1) 香港的不动产售卖转易契(楼契)(1A) 香港的不动产买卖协议(2) 香港的不动产租约 (租约)2类 香港股票及证券第3类 香港不记名文书证券第4类 以上文件复本及对应本。

台湾: 印花税属凭证税,而凭证之种类繁多,并非各种凭证均需贴用印花税票,故税法采列举式规定,仅规定应税之凭证始应缴纳印花税。而缴纳方式亦非仅贴用印花税票一途,亦可使用缴款书逐件缴纳或汇总缴纳。

英国:英国历史上的印花税,曾被讥讽为“知识税”(Tax onKnowledge)。由于种类繁多,对出版界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此举,并辅之以津贴制度,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控制了报业的作用。从1712年开征后到19世纪中叶逐渐废除(1853年广告税废除,1855年印花税废除,1861年纸张税被废除),历时将近1个世纪中,英国报业一直裹足不前。目前英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最高等级为H,其中包括了在1991年所有价值超过32万英镑的房产。英国商务部长Vince Cable表示,部长们正在寻找方法在下月的秋季声明中提高最昂贵房子的税收.[12] 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变动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颁布《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首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0.6%缴纳。

1990年11月23日深圳市对股票的买方也开征0.6%的印花税。1991年10月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0.3%。1991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买方、卖方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0.3%。

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交易双方分别按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针对当时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倾向,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0.3%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为了使证券市场能持续稳定向前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又将税率由0.5%调低至0.4%。

1999年6月1日为了活跃B股市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将B股交易税率降低为0.3%。 2001年11月16日起,财政部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8年4月24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授让方不再征收。(截止2010年6月末,该政策已持续近2年未变化)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证监会:9月起证券期货交易手续费再次大幅降低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8月2日,证监会宣布沪深交易所、中登公司、四家期货交易所再次大幅降低A股交易经手费、过户费、期货交易手续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从9月1日起施行。

按照监管部门不断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减轻投资者交易负担的要求,沪深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经手费将按照交易金额的千分之0.069双向收取,降幅为20%。 A股经手费9月起降20% 盘点3次降费后股市表现

周四沪深两市双双下挫,深市大跌近2%。截至收盘,上证指数收报2111.18点,跌12.18点,跌幅0.57%,成交417.81亿元;深证成指报8995.62点,跌170.35点,跌幅1.86%,成交454.53亿元

证监会称会积极协调推动降低印花税

召开新闻通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推进降低市场成本的工作。 在回应关于是否降低印花税的问题时,该负责人表示,印花税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管,证监会会积极协调推动这项工作。[13] 2012年几步调整印花税重要步骤:[14] 1.小微企业借款免征三年合同印花税

财政部2011年11月14日发布通知称,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该优惠政策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2.国税总局 招聘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2012年4月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招聘合同以及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个人通过继承、遗嘱等方式无偿受赠取得的房产对外销售时,以受赠之前的购房时间为准。

3.证监会计划降低股票交易费 增温市场取消印花税预期

2012年4月证监会这一主动表态激发了市场想象,学者认为这可能涉及减免部分费用以及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降低交易成本的一重要途径是印花税。A股历史上数次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调整,都与股市的牛熊情况相关,一般在牛市提高印花税抑制过度交易,而在熊市降低印花税刺激交易。

财政部在2001年市场顶峰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又在2005年熊市谷底前下调印花税,再次上调则到了2007年牛市顶峰阶段;随后在2008年大熊市中两度调低印花税,先从双边千分之三调低到双边千分之一,随后从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千分之一。 4.证监会正在研究审核降低股票交易费

2012年5月,国内4家期货交易所宣布降低所有期货交易品种的手续费标准,各品种降费比例从12.5%到50%不等,期货交易所手续费水平整体下降30%左右,调整后的手续费标准将从6月1日起执行。记者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有关降低股票交易费用、减少股票交易成本的事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和审核之中。 5.印花税改革将提上日程

2012年6月印花税改革已纳入相关部委调研范围。据悉,未来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其他的印花税项目或将取消,并与其他相关税费进行合并形成综合的产权转让、合同交易征收费用。

印花税的征管文件《印花税暂行条例》在1988年出台,距今已有二十余年。《条例》规定各类购销借款等其他合同或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实行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

6.证监会连放三枪就股市 印花税改革再上议程

2012年7月A股“似乎放暑假出游”,大盘再度探底,沪指击穿钻石底2132点,一度下探2100.25点,再度刷新41个月新低。年线跌幅全球第三,证监会连放三枪救市。第三枪便是继年内先后两次较大幅度降低交易手续费和市场监管费后,将再次大幅度降低A股相关交易手续费,沪深交易所费用整体降幅为20%,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从9月1日起实施。同时,证监会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调整印花税的相关问题。 编辑本段调整影响

中国调整情况及对股市的影响 时间

2008年4月24日 2007年5月30日 2005年1月23日 2001年11月16日 1999年6月1日 1998年6月12日 1997年5月12日 1992年6月12日 1991年10月 1990年 11月23日 1990年6月28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幅度 从3‰调整为1‰ 从1‰调整为3‰ 从2‰调整为1‰ 从4‰调整为2‰ B股交易印花税降低为3‰ 从5‰下调至4‰ 从3‰上调至5‰ 按3‰税率缴纳印花税

深市调至3‰,沪市开始双边征收3‰ 深市对买方开征6‰印花税 深市对卖方开征6‰印花税 1996年初至1997年5月 印花税依然为3‰

下调好处

取消印花税能向投资者传递明确的信号; 刺激金融产品买卖的成交量,繁荣资本市场; 重交易环节税收之弊端得到抑制。 调税理由

税率过高。中国是全世界收取证券交易印花税最高的国家;

调整频繁。自开征以来,多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而且几乎都是突然公布。

财政部:金融机构与小微型企业借款合同免印花税 财政部2011年10月24日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15] 编辑本段香港印花税

香港印花税的管理机构对印花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主要是由印花税署来完成的。印花税署署长及其书面授权的人员对印花税的评定,缴纳、减免等问题都有权做出决定。须予征收印花税的文件《印花税条例》(第117章)就某类档征收税款,主要档载列如下:

豁除纳入《电子交易条例》的适用范围。

根据《电子交易条例》(2000年第1号条例)第3条及附表1规定,除《印花税条例》(第117章)第5A条所指的协议所关乎的成交单据外,《电子交易条例》第5,6,7,8及17条不适用于订立、签立、或订立及签立根据《印花税条例》须加盖印花或加以签注的文书。换言之,除由股票经纪所发出并加盖印花的有关在联合交易所成交的股票交易成交单据外,所有须要根据《印花税条例》加盖印花或加以签注的文书都不可以电子方式订立或签立[16]。 加盖印花方法

除转让文书可利用持牌印花盖印机加盖印花外,所有可予征收印花税的档必须提交印花税署加盖印花。

怎样为文件加盖印花? (a) 你可将文件亲身交往印花税署加盖印花。另外,你亦可将档寄往印花税署。

(b) 如有关文件属载有一般条款的租约,你可自行计算应缴的印花税款,并将该租约连同注明支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划线支票一并寄回印花税署,以加快处理加盖印花的程序。 印花税收费

印花税款额是由需缴纳印花税的文书的性质来确定的。[如所计得的印花税包括不足$1之数,该不足之数须当做$1计算。 未加盖印花文件的有效性 任何可予征收印花税的文书,除非已加盖适当印花,否则不得在任何法律程序中被收取为证据,但在以下法律程序中则属例外:

此外,亦不得供作任何其它用途:

但如法庭在律师作出个人承诺会安排以下事项后,发出命令予以收取,则未加盖适当印花的文书可在民事法律程序中在法庭被收取为证据: (i) 按该文书可予征收的印花税而加盖印花;及 (ii) 缴付根据第9条须就该文书缴付的罚款。

根据《印花税条例》第27(4)条的规定,如印花税署署长认为不动产转易契或香港股票转让书的代价不足时,则虽然该买卖是基于公平交易及良好的意图来订立,仍会被当作是生者之间的无偿产权处置(即一项馈赠)。因此,该转易契或转让书的印花税会当作该物业或证券的价值来计算,而印花税署得按情况征收进一步的印花税。《印花税条例》第29F条就住宅物业买卖协议载有类似的规定。 反对印花税评税而提出上诉

任何人如果不满意印花税署署长所作出的评税,可于评税日期起计1个月内及按评税款额缴纳印花税后,针对该项评税而向地方法院提出上诉。法院接着会决定该文书应课缴印花税的适当款额(如有的话)。任何多缴的印花税款将获发还。 印花税率 股票交易按交易价之0.225% 征收,1999/2000课税年度为0.25%。 房产交易:按交易价由0.75%至3.75%不等。 征税范围

经济合同类(10类): 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关注以下具体内容: (1)购销合同中:

①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上述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②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提示: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3)财产租赁合同中: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4)借款合同中: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 提示: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 (5)技术合同

①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这是“产权转移书据”)。

②技术咨询合同中不包括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合同,这些合同不贴印花。 ③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和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转移书据。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2)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是“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1)资金账簿。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生产经营用账册。

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编辑本段违章处理

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3~5倍的罚款;

2、对未按规定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3倍的罚款;

3、纳税人把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股票交易印花税的97%归中央政府,其余归地方政府* 编辑本段暂行条例

[17]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编辑本段条例全文

(1988)财税字第255号

第一条 本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

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 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十一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第十二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第十三条 根据条例第四条第(3)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第十四条 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第十五条 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 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第十六条 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第十七条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第十八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九条 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十条 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G366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第二十一条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第二十二条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三条 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第二十四条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是指发放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办理凭证的鉴证、公证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单位。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是指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应对以下纳税事项监督: 应纳税凭证是否已粘贴印花; 粘贴的印花是否足额;

粘贴的印花是否按规定注销。

对未完成以上纳税手续的,应督促纳税人当场贴花。

第二十九条 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百元九种。 第三十条 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三十一条 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第三十二条 凡代售印花税票者,应先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代售申请,必要G367时须提供保证人。税务机关调查核准后,应与代售户签订代售合同,发给代售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代售户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须专户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结报,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条 代售户领存的印花税票及所售印花税票的税款,如有损失,应负责赔偿。 第三十五条 代售户所领印花税票,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转托他人代售或者转至其他地区销售。

第三十六条 对代售户代售印花税票的工作,税务机关应经常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代售户须详细提供领售印花税票的情况,不得拒绝。 第三十七条 印花税的检查,由税务机关执行。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纳税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

第三十八条 税务人员查获违反条例规定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如需将凭证带回的,应出具收据,交被检查人收执。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代售户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或者取消代售资格。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不按规定贴花,逃避纳税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经税务机关查实处理后,可按规定奖励检举揭发人,并为其保密。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与条例同时施行。 编辑本段印花税票历史

印花税的名称来自于中国。1889年(光绪15年)总理海军事务大臣奕劻奏请清政府开办用某种图案表示完税的税收制度。可能由于翻译原因所至,将其称为印花税。其后的 1896年和 1899年,陈壁、伍廷芳分别再次提出征收印花税,并了解了多国税收章程。直到 1903年,清政府才下决心正式办理,但立即遭到各省反对,只得放弃。 1904年军机大臣奕劻、1907年度支部因禁止鸦片又请清政府开办税收业务并拟就《印花税规则》及《办事章税》,此次终获批准,再次决定 1908年先由直隶试办,但又遭商民反对,拖至 1911年辛亥革命至清灭亡,清政府始终没能实现征收印花税之事。在此特别指出,西方各国并没有明确的印花税概念,早期提出印花税概念的是中国清政府,其另一个原因在于清政府为了简便起见,将各类税种统统纳入了印花税范畴。印花税乃是中国的发明。为了实行印花税制,清政府曾分别于 1896年请英国印制了 3年印花税票, 1902年请日本、1908年请美国两次印制税票。由于不能实施,惟有“红印花”后被加盖成邮票,而日本、美国所印税票均没有被派上用场。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于1912年10月正式公布了《印花税法》,并于 1913年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征收印花税的起始。1913年至 1949年底,“中华民国”共印制发行了 9套印花税票,地方印制 29套印花税票,同时还印制了契税票、汇兑印纸、司法印纸等税票。其中有名的为“长城图”、“嘉禾图”、“孙中山像”等印花税票。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根据地、解放区也印制了多种印花税票。自 1938年 5月晋察冀边区开始,东北、山东、华中、陕甘宁、东江等地都印制发行了印花税票。其中有的是在“中华民国”税票上加字,有些是由革命政府自行印制的。如“帆船”、“工厂”、“运输”等印花税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税收不统一,中央政府于 1950年 1月 30日公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于 12月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并于 1951年 1月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从此统一了印花税法。在此期间,中央政府分别于 1949年 11月发行“旗球图”印花税票;于 1952年 7月发行“机器图”、“鸽球图”印花税票,并一直用到 1958年。当年,全国施行税改,中央取消了印花税并将其并入工商统一税。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1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重新在全国统一开征印花税。是年10月1日,正式恢复征收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发行了新中国第三套印花税票,图案表现了宇航、钻井、海陆空交通、炼钢、收割机、大学等,该套印花税票被称为“建设图”。 2001年,我国印制发行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图”一套九枚的印花税票,还印制小型张一枚。2003年,我国又印制发行了恢复印花税收后的第三套印花税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图”一套 9枚,同时印制小型张一枚,六连张一枚,小全张一枚,小本票一种,并制作了纪念册。[18] 编辑本段印花税税率表 税 目

1、财产租赁合同

2、仓储保管合同

3、加工承揽合同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税 目

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10、技术合同

11、借款合同

12、财产保险合同

比例税率 1‰ 1‰ 0.5‰ 0.5‰ 比例税率 0.3‰ 0.3‰ 0.05‰ 1‰

税 目

5、货物运输合同

6、产权转移书据

7、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8、购销合同 税 目

1、权利许可证照

2、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

比例税率 0.5‰ 0.5‰ 0.5‰ 0.3‰ 定额税率 五元 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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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包括财产所有权(包括股票)、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分为记载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

资金账簿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

其他营业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三.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具体指:

1、立合同人:即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在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各方均为纳税人。

2、立账簿人

3、立据人:如立据人未贴花或少贴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4、权利许可证照的领受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或领受,在国内使用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四.缴纳方法

1、一般纳税方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交纳税款。贴花后应即行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

2、简化纳税方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对那些应纳税额较大或贴花次数频繁的,税法规定了三种简化的缴纳方法:

以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资金账簿、大宗货物的购销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凭证,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 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 代扣税款汇总缴纳。

3、纳税贴花的其他具体规定

(1)在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

(2)印花税票应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严禁揭下重用。

(3)已贴花的凭证,凡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部分,应补贴印花。

(4)对已贴花的各类应纳税凭证,纳税人须按规定期限保管、不得私自销毁,以备纳税检查。

(5)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抵扣

(6)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7)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8)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其他凭证应在履行纳税义务完毕后保存1年。 五.计税依据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法。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4、在确定合同计税依据时应注意的问题是,有些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期限。对于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的计税依据:计税数量

1.购销合同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以合同所载购、销金额合计数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中承揽收入的金额。

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

受托方提供原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合计为合同应贴印花;未分别记载的,应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3.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4.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

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借据所载借款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不另贴印花。

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六。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七.免税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八.印花税票:印花税票是缴纳印花税的完税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监制。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9种。

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

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2%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九.税率

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

一、比例税率

分为四档1‰、0.5 ‰、0.3 ‰、0.05 ‰和1 ‰。按比例税率征收的项目包括:各种合同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记载资金的账簿和产权转移书据等。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税率为1‰。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记载资金的账簿税率为0.5 ‰。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税率为0.3 ‰。

4、借款合同的税率为0.05 ‰。

推荐第5篇:印花税税率

一、购销合同 0.3‰

二、加工承揽合同 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财产租赁合同 1‰

六、货物运输合同 0.5‰

七、仓储、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1‰

十、技术合同 0.3‰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推荐第6篇:印花税试题

印花税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融资租赁合同属于()

A租赁合同 B借款合同 C财产保险合同 D技术合同

2、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订明租赁期三个月,月租金为300元,甲乙各自应贴印花税票为()元。

A0.30B0.90C1D5

3、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定了两份合同: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30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35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100万元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

A1500元B1750元C1200元D2250元

4、某食品加工厂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一份运输保管合同,合同载明运输及保管费用为1500000元,该项合同双方各应缴纳的印花税额为(

A300元B1500元C750元D150元

5、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某大厦筹建处签订了一承包金额为6000万元的工程承包合同后,又将其中的2000万元工程分包给了某市第一建筑公司,并签订了正式合同,请问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应纳的印花税税额为(

A0.6万元B1.8万元C2.7万元D2.4万元

6、对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 )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用填写完税证或缴款书的办法纳税,不再贴花。

A100元B200元C500元D1000元

7、甲企业与中科院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注明研究开发经费20万元,技术使用费30万元,则该合同计税依据为(

A50万元B30万元C20万元D暂时贴花5元

8、税务机关委托代征办法征税时,其委托工商管理机关代售印花税票应按代售金额的( )比例支付代售手续费。

A15%B10%C5%D2%

9、对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除补贴印花税票外,税务机关可处以补贴税票金额的( )的罚款。

A1倍至3倍B3倍至5倍

C50%以上3倍以下D50%以上5倍以下

10、对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划销或未注销的,税务机关可处未缴少缴金额的( )的罚款。

A1倍至3倍

B3倍至5倍

C50%以上3倍以下

D50%以上5倍以下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企业改制过程中印花税政策正确的是()

A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B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C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D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按规定贴花

2、印花税的纳税人不包括()

A合同的当事人B合同的担保人C合同的鉴定人D合同的证人

3、以下使用0.03%税率计算印花税的项目有()

A购销合同B加工承揽合同

C技术合同D记载资金的账簿

4、以下交纳印花税的证照有()

A商标注册证B房产证C税务登记证D法人代码证

5、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的营业账簿,其印花税缴纳方法正确的是() A上级单位帖花,分支机构不贴花

B上级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帐面资金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件定额贴花。

C上级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件定额贴花

D上级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上级和分支机构分别就其实收资本和帐面资金全额计税贴花。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凡是贸易企业间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包括传真要货单),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2、对实行核定征收征收购销合同类印花税的商业企业,其购销合同购进环节的印花税,按购进金额的20—50%的比例核定计征;销售环节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60—90%的比例核定计征。()

3、对多贴印花税票的,纳税人可申请退税或在其他应税凭证上抵用。()

4、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按照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5、一份购销合同中所载购销金额10万元,实际执行结果为15万元,签定合同时已按10万元计算缴纳了印花税,因未修改合同,所以不再补交印花税。()

四、计算题(50分)

鸡西市某企业2005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实收资本比2004年增加500万元;

(2)与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限额400万元,当年实际履行200万元,年利率5%;

(3)与甲企业签订以货易货合同:30万货物和10万人民币换入甲企业40万元货物;

(4)与乙公司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乙公司提供价值60万的原材料,本企业提供价值10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加工费20万元

(5)、与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转让收入由丙公司按2005年-2006年实现利润的30%支付

(6)、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10万元(其中含装卸费2万元) (7)、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1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缴的印花税

推荐第7篇:印花税解释

印花税解释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由凭证的书立,领受人缴纳,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所列举的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根据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其纳税人可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对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对营业帐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立帐簿人和领受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委托第三者代为签订的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应负责贴花,代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未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共五大类:(1)10类合同,即:①、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②、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④、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⑤、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⑥、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⑦、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⑧、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⑨、财产保险

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⑩、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 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帐册。

(2)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1)按比例税率计税的凭证,其计税依据是:购销合同为购销金额;加工承揽合同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为收取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为承包金额;财产租赁合同为租赁金额;货物运输合同为运输费用;仓储保管合同为仓储保管费用;借款合同为借款金额;财产保险合同为保险费收入;技术合同为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产权转移书据为所载金额;(这里所指的都是合同金额,并不是实际结算金额)。记载资金的帐簿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股份制企业按\"股本\"与\"资本公积\"总额。

(2)按定额税率计税的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的件数。

印花税纳税凭证应在凭证的书立或领受时贴花。

具体地说,合同在签订时、书据在立据时、帐簿在启用时和证照在领受时贴花。

哪些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细则列举免纳印花税的凭证有:①、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②、无息、贴息贷款合同;③、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印花税应纳税额尾数及起点的规定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时,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推荐第8篇:第九章 印花税

第九章 印花税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与应税合同有关的纳税人为(

)。

A.合同担保人

B.合同鉴定人

C.合同证人

D.合同签订人 2.印花税纳税人中的立账簿人是指(

)。

A.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企业

C.设立经营账簿的会计

B.设立预算资金账的行政机关

D.登记现金银行账的出纳

3.甲为乙办理货物运输业务,未签订运输合同,只有运费结算单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未签订合同不贴印花税票

B.应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贴印花税票

C.暂不贴印花税票

D.按件贴5元印花税票 4.作为印花税应税凭证的房屋产权证,其纳税人是(

)。

A.持证单位

B.建房单位

C.租房单位

D.售房单位 5.对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按(

)征收印花税。

A.购销合同

B.技术合同

C.产权转移书据

D.权利许可证照

6.某企业签订租用厂房合同,租期3年,每年支付租金80万元,则该企业应纳印花税( )元。

A.5

B.800

C.805

D.2400 7.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应(

)。

A.征收印花税

B.减半征收印花税

C.暂免征收印花税

D.双重征收印花税

8.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以货易货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100000元的工作服。B公司向A公司提供价值150000元的面料,货物羞价由A公司付款补足。A、B两公司共应缴纳印花税为(

)元。

A.3

B.60

C.90

D.150 9.甲企业与中科院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注明研究开发经费20万元,技术开发报酬30万元,则该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

)。

A.50万元

B.30万元

C.20万元

D.暂时贴花5元

10.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某大厦筹建处签订了一份总承包金额为8000万元的工程承包合同后,又将其中的3000万元工程分包给了某市第一建筑公司,并签订了正式合同,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应纳的印花税税额为(

)万元。

A.0.9

B.1.5

C.2.4

D.3.3 11.对于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下列印花税规定正确的是(

)。

A.合同中分别记载的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B.合同中记载的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C.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费收入和提供的辅勖材料金额之和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D.合同中规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费收入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1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受托加工合同,甲公司提供价值30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25万元。乙公司提供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甲公司应纳印花税(

)元。

A.215

B.275

C.650

D.775 13.某国有粮食收购站,与农民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

A.免纳印花税

B.按购销合同由收购站贴花,农民免予贴花

C.按购销合同由双方各自贴花

D.按购销合同由农民贴花,收购站免予贴花

14.某人与某租赁公司签订机动车租赁合同,租用小轿车一辆,租期一周,租金800元,该合同各

1 方应按(

)元贴花。

A.0.80

B.1.6

C.1

D.5 15.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上注明货物金额500万元,保管费用10万元。甲乙双方共应缴纳印花税(

) 元。

A.100

B.200

C.2550

D.5100

16.对同一类应税凭证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适用印花税的纳税办法是(

)。

A.汇贴纳税

B.自行贴花

C.汇缴纳税

D.委托代征 17.已贴印花税票的凭证(经济合同)修改后,增加金额的( )。

A.应按修改后的金额重贴印花税票

B.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税票

C.应贴印花税票5元

D.一般不再补贴印花税票

18.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房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按(

)计税贴花。

A.借款合同

B.购销合同

C.产权转移书据

D.保险合同 19.应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当于(

)贴花。

A.年度内

B.书立或领受时

C.履行完毕时

D.开始履行时

20.税务机关采用委托代征办法征税时,其委托工商管理机关代售印花税票应按代售金额 (

)支付代售手续费。

A.15%

B.10%

C.5%

D.2%

21.对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划销或未注销的,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

)的罚款。

A.1倍—3倍

C.50%以上3倍以下

B.3倍—5倍

D.50%以上5倍以下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有(

)。

A.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

B.发放专利证的国家专利局

C.借款合同担保人

D.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合同的单位 2.下列凭证中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印花税票的有(

)。

A.保险单据

B.借款(贷款)单据

C.仓单或栈单

D.订购单 3.以下项目所书立的合同按照技术合同贴花的有 (

)。

A.技术开发

B.专利申请权转让

C.专利权转让

D.非专利技术转让 4.下列合同中应按财产租赁合同计算贴花的有 (

)。

A.出租设备的合同

B.出租机动车辆的合同

C.出租柜台的合同

D.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 5.印花税规定中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

)。

A.记载现金的账簿

C.记载实收资本的账簿

B.记载银行存款的账簿

D.记载资本公积的账簿。 6.根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所保财产的金额

B.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的件数

C.按年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规定最高限额的,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

D.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7.以下合同中属于购销合同的有(

)。

A.出版单位和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订购单

B.二手房转让合同

C.商品房销售合同

D.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8.应税凭证所载金额是外国货币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鼓励对外交往不纳税

B.按件贴花5元

C.以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税

2

D.以凭证书立当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税

9.下列免贴或不贴印花的项目有(

)。

A.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

B.企业改制中评估增加的资金

C.公司制改造中重办法人登记的新企业新启用的未增加资金的账簿

D.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10.以下适用万分之三印花税税率的项目有 (

)。

A.加工承揽合同

C.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B.运输合同

D.技术合同

11.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印花税的有(

)。

A.建筑工程分包或转包合同

C.财政贴息贷款合同

B.会计咨询合同

D.未列明金额的购销合同

12.根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有些合同签订时无法确认计税金额的,可以先不贴花

B.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从高计税贴花

C.国际货运,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凭证免税

D.国际货运,托运方所持的运输结算凭证应缴纳印花税 13.以下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项目征收印花税的有 (

)。

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商品房销售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D.版权转让合同 14.下列关于印花税的纳税地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B.由主管税务机关决定纳税人的纳税地点

C.不涉及省际关系的商品展销会上所签合同印花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D.全国性商品展销会上所签合同在展销会所在地就地纳税 15.以下关于印花税的表述符合政策规定的有(

)。

A.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B.对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C.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D.某企业分别与他人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各一份,该企业应按照两份租赁合同金额的1‰缴纳印花税

16.以下符合印花税政策规定的有(

)。

A.一份购销合同中所载购销金额100万元,实际执行结果为120万元,签订合同时已按100万元计算缴纳了印花税,因未修改合同,所以不再补交印花税

B.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C.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整体借款合同,又分次填开借据的,合同和借据都要计税贴花

D.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免予贴花 17.以下符合印花税政策规定的有(

)。

A.印花税应纳税额不足l角的4舍5入计算贴花

B.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缴纳印花税

C.国内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全程运费

D.对多贴印花税票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或者在其他应税凭证上抵用

三、计算问答题

3 1.甲方(某建设单位)与乙方 (建筑公司)、丙方(建筑设计单位)签订了一份经济合同,将建设工程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将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承包给丙方。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投资额 3000万元,勘察设计费用200万元。乙公司又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丁,分包额1000万元。

请计算甲、乙、丙、丁四方各自应缴纳的印花税额。

2.某企业于2011年成立,领取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商标注册证各一件,资金账簿记载实收资本1350万元,新启用其他营业账簿8本,当年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4月初将一间门面房租给某商户,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合同记载年租金12万元。本年内租金收入9万元。出租闲置的办公用品,签订租赁合同,月租金500元,但未确定具体租赁期限。

(2)10月份以一栋房产作抵押,取得银行抵押贷款40万元,并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年底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按合同约定将价值为50万元的房产产权转移给银行,并依法签订产权转移书据。

(3)8月份与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保管合同,记载运费9万元、装卸费1万元、仓储保管费8万元。

(4)12月份与甲公司签订转让技术合同,转让收入按甲公司2011年—2013年实现利润的30%支付。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问题:

(1)2011年该企业领用的证照与设置的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2)2011年该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3)2011年该企业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应缴纳的印花税;

(4)2011年该企业签订运输保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2011年该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6)2011年该企业共计应缴纳的印花税。 3.A服装厂2012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取得土地使用证、商标注册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各一份;

(2)投综合财产保险一份,保额10 000 000元,交纳保险费20 000元;投机动车财产保险三份,保险金额500000元,共应交保险费10 800元:

(3)订立借款合同一份,借款5000000元,应付利息500000元:

(4)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为炼钢厂加工工作服。由炼钢厂提供面料和主要衬料800000元。本企业代垫辅料20000元并收取加工费30000元,该合同本月签订并在当月执行;

(5)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为食品厂加工工作服,由食品厂提供服装样衣,本企业购买主要材料300000元,并收取加工费40000元,该合同本月签订并未在当月执行,并于次月取消了该合同;

(6)企业转让一项专利申请权,签订转让合同,协议转让金额10000元,在当月取得收入;

(7)企业转让一项购入的商标权,签订转让协议,一年前购入原价80000元,协议转让金额120000元,在当月取得收入:

(8)与铁路部门签订货物运输保管合同,注明运费金额(含保管费)36000元。

要求计算:

(1)领取权利、许可证照应纳印花税;

(2)签订保险单应纳印花税;

(3)签订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

(4)与炼钢厂签订加工服装合同应纳印花税;

(5)与食品厂签订加工服装合同应纳印花税;

(6)签订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应纳印花税;

(7)签订转让商标权协议应纳印花税;

(8)与铁路部门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

4

印花税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印花税的纳税人为应税合同的书立人领受人、使用人。但是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证人都不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2.【答案】A

【解析】立账簿人是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设立营业账簿,企业即为纳税人。行政机关不从事生产经营,其账簿不在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之内;会计出纳只是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能会从事具体完税工作,但不能说他们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人。 3.【答案】B

【解析】运费单据作为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所列金额贴花。 4.【答案】A

【解析】持有房屋产权证的单位为权利许可证照领受人,应履行印花税的纳税义务。 5.【答案】B

【解析】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征收印花税归类于技术合同。 6.【答案】D

【解析】该企业应纳印花税额=800000×3×1‰=2400(元)。

7.【答案】C

【解析】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8.【答案】D

【解析】以货易货中,视同A公司卖10万元工作服,买15万元面料;B公司卖15万元面料,买10万元工作服。共应缴纳印花税=(100000+150000)×3‰×2=150(元)。 9.【答案】B

【解析】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10.【答案】D

【解析】该题考点一是对印花税税率的掌握;二是对计税依据的掌握。具体来看,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签订8000万元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双方都应按万分之三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工程分包合同又带来了新的纳税义务,签订分包合同的双方仍都应按万分之三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则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应纳印花税税额=8000×0.3‰+3000×0.3‰=3.3 (万元)。 11.【答案】C

【解析】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在加工承揽合同贴花时不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金额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12.【答案】B

【解析】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即合同中规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费收入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甲公司应纳印花税=(300000+250000)×0.5‰=275(元)。 13.【答案】A

【解析】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农民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14.【答案】C

【解析】800׉=0.8(元)

【解析】仓储保管合同在计税贴花时,要扣除货物的价格,按仓储保管费金额计算贴花。双方

5 都要贴花,共纳印花税=2×100000×1‰=200(元)。

16.【答案】C

【解析】对同一类应税凭证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如银行、保险公司,可申请采用汇总缴纳的办法缴纳印花税。 17.【答案】B

【解析】修改合同后,鉴于原合同金额已完税,应按增加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18.【答案】C

【解析】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房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19.【答案】B

【解析】纳税人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时。纳税义务就已产生,应及时完税。 20.【答案】C

【解析】注意支付的印花税代售手续费与其他税种的代扣代缴手续费的比例不同。 21.【答案】D

【解析】未划销或未注销印花税票的罚款、限度为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D

【解析】专利证由领受人缴纳印花税,不由发放人缴纳。合同的担保人不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 2.【答案】ABCD

【解析】上述都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各自所适用的税率计税贴花。 3.【答案】ABD

【解析】ABD属于技术合同,C属于产权转移书据。 4.【答案】ABC

【解析】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所签订的合同,但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5.【答案】CD

【解析】记载资金的账簿,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 6.【答案】BCD

【解析】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BCD三项符合税法规定。 7.【答案】AD

【解析】AD属于购销合同;BC属于产权转移书据。 8.【答案】ABD

【解析】应税凭证所载金额是外国货币的,以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然后计算应纳印花税税额。 9.【答案】CD

【解析】AB按规定贴花;C选项:未增资金的账簿不再贴花,未贴花和新增资金的部分按规定贴花;D属于免贴印花的范畴。 10.【答案】CD

【解析】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适用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税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的税率。 11.【答案】AD

【解析】选项A:即便施工单位总承包合同贴花了,分包或转包合同作为新的凭证也要贴花;选项B:会计咨询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立合同不贴印花;选项C:财政贴息贷款属于印花税免

6 税项目;选项D:未列明金额的购销合伺应按合同所列数量和国家牌价计算金额贴花.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贴花。 12.【答案】BCD

【解析】有些合同签订时无法确认计税金额的。可以定额贴花5元,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BCD符合税法规定。 13.【答案】ABCD

【解析】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版权转让合同均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14.【答案】AC

【解析】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全国性商品展销会上所签合同由纳税人回所在地后及时办理完税贴花手续;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商品展销会上所签合同印花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15.【答案】BC

【解析】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A不正确。需要贴花的合同,从形式上看也包括作为合同使用的凭证,B正确。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的范围,C正确。融资租赁合同应依照借款合同对待,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算贴花,D不正确。

16.【答案】AB

【解析】应税合同签订时纳税义务就已产生,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实际执行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就不再办理完税手续,A正确。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B正确。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整体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税贴花,借据不再贴花,C错误。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D错误。 17.【答案】BC

【解析】印花税票金额最低为1角,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l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四舍五人计算,A错误。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并没有增加企业的资金总额,所以不必贴花,B正确。国内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C正确。多贴的印花税票不可申请退税或者在其他应税凭证上抵用,D错误。

三、计算问答题

1.【答案及解析】

对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1)甲方应纳印花税涉及3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和200万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应纳税额=3000×0.3‰+200×0.5‰=l(万元)。

(2)乙方应纳印花税涉及3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和1000万元分包合同。应纳税额=(3000+1000)×0.3‰=1.2(万元)。

(3)丙方应纳印花税涉及200万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税额=200×0.5‰=0.1(万元)。

(4)丁方应按1000万元分包合同缴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1000×0.3‰=0.3(万元)。 2.【答案及解析】

(1)2011年该企业领用的证照与设立的账簿应缴纳印花税:

应缴纳的印花税=(4+8)×5+1350×10000×0.5‰=6810(元)。

领用税务登记证不缴纳印花税。

(2)2011年该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7

应缴纳的印花税=12×10000×1‰+5=125(元)。

租赁合同印花税按照合同金额贴花,合同金额未定的暂贴花5元。

(3)2011年该企业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应缴纳的印花税=40×10000 × 0.05‰+50×10000×0.5‰=270(元)。

抵押贷款按照贷款合同贴花;抵押物产权转移时的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4)2011年该企业签订运输保管合同应缴纳印花税=9×10000×0.5‰+8×10000×1‰=125 (元)。

装卸费不贴花。

(5)2011年该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应缴纳印花税5元。

未列明金额的技术转让合同暂贴花5元。

(6)2011年该企业共计应缴纳印花税:

共计应缴纳的印花税=6810+125+270+125+5=7335(元)。 3.【答案及解析】

(1)领取权利、许可证照应纳印花税=5×2=10(元)。

(2)签订保险单应纳印花税=(20000+10800)×1‰=30.80(元)。

(3)签订贷款合同应纳印花税=5000000×0.05‰=250(元)。

(4)与炼钢厂签订加工服装合同应纳印花税=(20000+30000)×0.5‰=25(元)。

(5)与食品厂签订加工服装合同应纳印花税=300000×0.3%0+40000×0.5%0=110(元)。 (6)签订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应纳印花税=10000×0.3‰=3(元)。 (7)签订转让商标权协议应纳印花税=120000×0.5‰=60(元)。 (8)与铁路部门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36000×1‰=36(元) 运输费与保管费无法区分的,从高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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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印花税热点问题

印花税热点问题汇总

1、多缴的印花税可否申请抵减或退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多缴的印花税可否退抵,需根据具体缴纳方式确定。凡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贴花划销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采用其它缴税方式的,确系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税款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抵缴或退税。

2、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营业账簿指的是什么,如何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第六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参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8号)第一条:关于营业账簿与非营业账簿划分的问题的规定,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

二、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3、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有设计和建筑安装两项劳务,应该如何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4、企业签订提供车辆价格、信息数据查询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企业签订提供车辆价格、信息数据查询的合同,不在条例正列举范围之内,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5、建筑企业将建筑资质对外转让签订的合同,是否涉及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用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因此,建筑企业签订的建筑资质转让合同不在产权转移书据列举的征税范围内,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6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有印花税优惠吗?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7认缴注册资本的单位,其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金额不一致,印花税应如何计算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8房地产企业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

9企业在中国境外签订的购货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因此,签订的购货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应在合同带入境内使用时则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推荐第10篇: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为纳税凭证:购销、加工、建设勘察、建筑安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的税档

现行印花税实行的比例税率有四档,即:千分之一, 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另外,规定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印花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减免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第11篇:印花税练习题

印花税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于下列关于印花税纳税人表述中,你认为错误的是( )。 A.书立各类经济合同时,以合同当事人为纳税人

B.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凭证负有直接或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担保人、证人

C.现行印花税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D.建立营业账簿的以立簿人为纳税人 答案:B 2.某企业2007年4月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应按( )税率贴花。

A.万分之五 B.万分之三 C.千分之一 D.万分之零点五 答案:A 3.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并签订转包合同。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

A.1.785万元 B.1.80万元 C.2.025万元 D.2.04万元

答案:D 4.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20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15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50万元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

A.150元 B.600元 C.1050元 D.1200元 答案:D

1 5.下列对印花税凭证处理方法正确的有( ) A.融资租赁合同属租赁合同

B.房屋产权证纳税人是售房单位

C.国外签订的购销合同,在国内使用时,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D.出版社与发行单位之间的订购单属于购销合同 答案:D 6.下列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你认为正确的是( )。

A.对采用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合同,应以易货差价为计税依据

B.对于由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开记载,均以其合计数为计税依据

C.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是承包总领扣除分包或转包金额后的余额

D.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运输费用总额,不含装卸费

答案: D 7.纳税人无论采用哪一种办法缴纳印花税,都应对纳税凭证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 )。

A.1年 B.3年 C.5年 D.10年 答案:A 8.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 A.万分之三 B.万分之五 C.千分之一 D.万分之零点五 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项目有( )。 A.产品加工合同 B.法律咨询合同

C.技术开发合同 D.出版印刷合同

答案:ACD 2.对将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处以罚款,罚款的方式包括( )。 A.重用印花税票金额1倍至3倍

B.重用印花税票金额1倍至5倍 C.重用印花税票金额5倍 D.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CD 3.采用自行贴花方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 )。 A.自行申报应税行为

B.自行计算应纳税额 C.自行购买印花税票

D.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注销 答案:BCD 4.印花税的缴纳方法有下列几种,正确的是( )。 A.自行贴花 B.汇总缴纳 C.核定征收 D.印花税票代售 答案:ABCD

三、判断题:

1.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兩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但是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

答案:√

2.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甲向乙提供30万元货物,乙向甲提供32万元货物,甲另向乙支付2万元货款。则甲应纳印花税的计税

3 依据为30万元,乙应纳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32万元。( )

答案:×

正确答案:甲乙应纳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均为62万元。

3.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上注明货物金额500万元,保管费用10万元。甲乙双方共应缴纳印花税200元。( )

答案:√

4.某汽车制造厂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由其关联企业作担保人,则该汽车制造厂、银行、关联企业均应缴纳借款合同的印花税。( )

答案:×

正确答案:汽车制造厂、银行应分别缴纳借款合同的印花税。 5.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但对于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上所签订的合同应纳的印花税,应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即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

答案:√

6.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可申请退税,但可申请下期抵扣。( ) 答案:×

正确答案: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可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7.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

答案:√

四、计算题:

某企业2005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实收资本比2004年增加100万元;

(2)与银行签订一年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万元,年利率5%; (3)与甲公司签订以货换货合同,本企业的货物价格350万元,甲公司的货物价格450万元;

4 (4)与乙公司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乙公司提供价值80万元的原材料,本企业提供价值15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加工费20万元;

(5)与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转让收入由丙公司按2005—2007年实现利润的30%支付;

(6)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8万元(其中含装卸费0.5万元)。

(7)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及保管费用共计20万元。

要求:逐项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印花税。 参考答案:

(1)实收资本增加应纳印花税=100万×0.5‰=500(元); (2)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300万×0.05‰=150(元);

(3)以物易物购销合同,应以购销金额合计为计税依据,应纳印花税=(350万元+450万元) ×0.3‰=2400(元);

(4)委托加工合同以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之和为计税依据,加工合同应纳印花税=(15万元+20万元)×0.5‰=175(元);

(5)技术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先按定额5元贴花,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5元;

(6)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不包括装卸费,应纳印花税=(8万-0.5万)×0.5‰=37.5(元)

(7)同一凭证载有两个不同税目的应税事项,且未分别记载金额,从高税率贴花,铁路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20万元×1‰=200(元)。

该企业2005年应纳印花税=500+150+2400+175+5+200+37.5=3467.5(元)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第12篇:印花税试题

现行税制 印花税 章节练习判断题及答案

1.(A级) 纳税人营业执照正本丢失,其转作正本使用的副本免纳印花税。( )

2.(A级)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不分用途如何,一律暂免贴印花。( )

3.(A级) 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或我国的公司,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

4.(A级) 营业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

5.(A级) 对货物运输的业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免征印花税。( )

6.(A级) 对铁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免征印花税。( )

7.(A级) 借款合同中既有应税金额又有免税金额,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借款总金额贴花。( )

8.(A级) 印花税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的当月1日我国外汇管理局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

9.(A级) 纳税人在应纳税凭证上多贴印花税票者,不能申请退税或抵用。( )

10.(A级) 对记载资金的帐簿,在启用新帐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

11.(A级) 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使用的帐簿不应贴花。( )

12.(A级) 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

13.(A级)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的当事人各方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这里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

14.(A级)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帐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 )

15.(A级) 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帐等,不贴花。( )

16.(A级) 某农副产品收购个人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

17.(A级) 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不贴印花。( )

18.(A级)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书立应税合同应当贴花,但是如果已贴花的合同未兑现,税务机关应将印花税退还给纳税人。( )

19.(A级) 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 )

20.(A级) 有些凭证只载明数量未载明金额,对这类凭证可以定额征收印花税。( )

21.(A级)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可以不补贴印花税票。( )

22.(A级) 已缴纳的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但正本遗失或受损,以副本或抄本代替正本使用的,应按规定另行贴花。( )

23.(A级) 邮电部门通过铁路、公路、航空、航运等总部门发运邮件所签订的运输合同或开具的运单,应按运输合同贴花。( )

24.(A级) 企业之间签订的联营合同属于购销合同和财产租赁合同,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 )

25.(A级)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应贴花( )。

26.(A级) 企业设置的不记载金额的登记薄、统计薄、台帐等,不缴纳印花税。()

27.(A级) 村民委员会与农民个人书立的土地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28.(C级) 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都应每本按件贴花五元。() 29.(A级) 根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同一应税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上以上的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

30.(A级) 根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对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仅就当事人的一方计税贴花。( )

31.(A级) 对多贴印花税票者,凡属于纳税人自己计算错误并自己发现的,可以揭下重用。( )

32.(A级) 根据印花税的规定,企业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应于合同签订后立即贴花。( )

33.(A级) 个人将财产赠予学校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

34.(A级) 个人将财产赠与朋友所书立的合同,应征印花税。( )

35.(A级)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按规定不应贴花。( )

36.(A级)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

37.(A级)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用于生产经营的,应按规定贴花。( )

38.(B级) 纳税人按规定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合同上后,经盖销或画销后,就完成了纳税手续。( )

现行税制 印花税 章节练习判断题答案

1.(X) 2.(X) 3.(V) 4.(X) 5.(X) 6.(V) 7.(V) 8.(X) 9.(V) 10.(V) 11.(X) 12.(V) 13.(V) 14.(V) 15.(V) 16.(X) 17.(X) 18.(X) 19.(V) 20.(X) 21.(X) 22.(V) 23.(V) 24.(X) 25.(X) 26.(V) 27.(V) 28.(X) 29.(V) 30.(X) 31.(X) 32.(V) 33.(V) 34.(V) 35.(X) 36.(V) 37.(V) 38.(V)

第13篇:印花税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一条 本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

条规定制定。

列举凭证,是指

部队以及中

在华机构等单

企业和其他经

合同和建筑安

法》、《中华

认书及其他

继承、赠与、

活动的财务会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位和个人。

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帐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计核算帐簿。 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 有流动资金的总

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

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 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十一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

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仅备存

查的免贴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第十二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第十三条 根据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第十四条 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第十五条 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

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

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第十六条 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 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第十七条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

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

的计税贴花。

数量及国家牌价

税额。

当日的中华人民

印章注销;纳税

相交。骑缝处

填写缴款书或者

记代替贴花。

请按期汇总缴

限期限额由当

记,编号并装订成

有明确规定的, 第十八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价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第十九条 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十条 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人没有印章的,可有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第二十一条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第二十二条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纳印花税。

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三条 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册后,将已贴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第二十四条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 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

鉴别。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是指发放权力、许

指发放或者办理

( ( (

角、壹元、贰

的管理办法严格

售金额5% 的手

要时须提供保

期限,向当地税

作他用。

应负责赔偿。

可证照的单位和办理凭证的鉴证、公证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单位。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是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应对以下纳税事项监督: 一)应纳税凭证是否已粘贴印花; 二)粘贴的印花是否足额; 三)粘贴的印花是否按规定注销。

对未完成以上纳税手续的,应督促纳税人当场贴花。

第二十九条 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九种。 第三十条 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三十一条 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第三十二条 凡代售印花税票者,应先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代售申请,必证人。税务机关调查核准后,应与代售户签订代售合同,发给代售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代售户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税款,须专户存储,并按照规定的务机关结报,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第三十四条 代售户领存的印花税票及所售印花税票的税款,如有损失, 第三十五条 代售户所领印花税票,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转托他人代售或者转至其

他地区销售。

第三十六条 对代售户代售印花税票的工作,税务机关应经常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代

售户须详细提供领售印花税票的情况,不得拒绝。

第三十七条 印花税的检查,由税务机关执行。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

需将凭证带回

纳税期限,未缴或 按日加收5%的滞

的罚款;情节严重

下的罚款。

规定的,视其情

检举揭发,经税

(

证。纳税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 第三十八条 税务人员查获违反条例规定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如的,应出具收据,交被检查人收执。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纳金。

第四十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的,撤消其汇缴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第四十二条 代售户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节轻重,给予其警告处分或者取消其代售资格。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不按规定贴花,逃避纳税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务机关查实处理后,可按规定奖励检举揭发人,并为其保密。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与条例同时施行。

财政部1988年9月19日[88]财税字第255号文)

第14篇:印花税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货物运输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同时规定: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因此,该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单据应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注意:

1、抵押贷款合同中:如果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分签,贷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抵押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票据贴现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银行承兑协议不需要贴印花,但是如果对方到期不能还款,则承兑协议转换为银行与承兑申请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4、银行开出保函不需要贴花,但若发生了银行垫付票款的情形,因保函形成的借款义务产生,需要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5、如果银行是信用证开证行,开证时应该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如果买方不能如期付款,形成对开证银行的欠款了,则从信用担保转为逾期贷款,这是需要按借款合同交纳印花税。

6、银行授信合同仅是银行对某一借款人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实施办法》规定的应税凭证。银行及借款人应在签定每笔借款合同时缴纳印花税。

7、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8、银行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中行特别注意:

1、银行的某些业务种类初始发生时没有形成借贷关系,但业务进行过程中产生形成借贷关系,应该在形成借贷关系时计算缴纳印花税。比如:贷记卡透支前未形成借贷关系,不需要缴纳印花税,透支后形成借贷关系,需要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比如银行承兑业务,承兑时没有形成真正签款,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若发生了银行垫付票款的情形,则承兑协议已转换为银行与承兑申请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即从垫付之日起,银行将相当于垫付款金额的资金贷与承兑申请人,对此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

2、委托贷款合同:如果委托合同和贷款合同分签,则委托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贷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委托合同和贷款合同签的是一个合同,则需要就贷款金额缴纳印花税。

3、物业合同、审计评估等服务合同、保安公司服务合同等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一、印花税检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准确确定征免界限。准确确定征免界限是印花税检查的前提。印花税征收范围采用的是列举法,即一般情况下,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所列举十三项以外的经济凭证不征税。在检查时,要注意是否有属于征税范围的凭证而没有贴花或不属于征税范围的凭证而误贴印花的情况。此外,还要注意因税收政策变动而使征免范围有所调整。如根据1991年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精神,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不属于产权转移,因而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不贴花,但2006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重新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此外,按照以前文件规定(国税函发[1997]505号 ),对在供需经济活动中使用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没有开具书面凭证的,暂不贴花。但根据目前的规定(财税[2006]162号),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二)认真检查计税依据。对印花税计税依据的检查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按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的,是否按全部金额计税,是否有擅自减少计税依据,不如实申报缴纳印花税。

2、对合同没有直接载明计税金额,或者必须经计算才能得出计税金额的,是否有按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

3、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是否按规定折合成人民币计税。

4、不同的应税凭证其计税依据是否正确,如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贴花,而财产保险合同则按交纳的保费金额贴花。

5、对于各类不同的应税凭证,应侧重检查其在财务账上的相关科目,如对企业借贷款合同的检查,要侧重检查“短期借款” 或“长期借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对财产租赁合同的检查,侧重检查“其他业务收入(支出)”等科目。此外,可能发生应税凭证业务的核算科目还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收入”、“材料采购”、“管理费用”等。

(三)正确确定适用税率。由于印花税有十三个税目,而各税目适用的税率高低不同,加上有的应税凭证性质相似,很容易发生错用税率的情况。如产权转移书据错按购销合同的适用税率贴花。检查适用税率是否正确首先要明确各税目包括的范围,然后要正确分清各种应税凭证的性质,重点是性质相近的凭证。最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和所归属的税目确定相应的税率。对同一应税凭证有不同项目的,应分别适用对应税率,项目或金额不能分清的,从高适用税率征收印花税

第15篇: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1日字 体:【大 中 小】

印花税

一、印花税简介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列举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缴纳印花税。

二、印花税税目及税率表

印花税的税目和税率表

税率

凭证类别

凭证具体种类

1‰

财产租赁合同

租赁房屋、船舶、飞机、车辆、机械、器具、设备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0.5‰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合同

建设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产权转移数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权、技术使用权转移数据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航、铁路、海上、内河、公路运输、联运合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帐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额

0.3‰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及协作、补偿、调剂、易货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等合同

0.05‰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每件

定额

5元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证等

三、各地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

各地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一览表

泰州市

购销合同

产品销售收入 130%*0.3‰工业

购销合同

商品销售收入 70%*0.3‰商业

购销合同

房地产经营收入100%*0.5‰房地产开发业

建设安装工

程承包合同

工程结算收入 100% * 0.3‰建筑安装业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收入100% * 0.5‰运输业

财产保险合同

保费收入 100% * 1‰保险业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100% *0.05‰金融业

第16篇:524印花税

524印花税

一、单项选择题

1、有关印花税的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企业改制经评估增加的资金应按规定贴花

B、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没有兑现,税务机关应将印花税退还给纳税人

C、企业合并后依法办理法人登记的新企业所设立的资金帐簿,不再贴花

D、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据应按规定贴花

2、根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合同中应当缴纳的印花税的是()。

A、企业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B、客运飞机国内联运合同

C、企业工会组织设置的经费收支账簿

D、企业仓库设置的不记载金额的商品登记簿

3、某企业与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购买价值为2000万元的设备购买合同,为购买此设备与进出口银行签订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因故购销合同作废,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赁费1000万元。根据上述情况,该企业一共应纳印花税()。

A、1500元B、6500元C、7000元D、7500元

4、某运输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保管合同,注明运费45万元,保管费10万元;与民政局签订了价值300万元的救灾物资运输合同,合同中注明运费2万元,装卸费3000元。以上经济事项该运输公司应缴纳印花税()元。

A、335B、265C、325D、275

5、同一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发给许可证后,采用汇贴、汇缴的办法缴纳印花税。汇缴的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的大小来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A、10日B、15日C、1个月D、1个季度

6、对纳税人不按规定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的罚款。

A、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

B、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C、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D、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7、下列关于印花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印花税是对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B、印花税最早始于法国

C、印花税兼有财产税和行为税的性质

D、印花税税负较重

8、甲、乙欲签订一份商品购销合同,甲要求乙提供商品的鉴定,丙愿意为该种商品提供鉴定,丁为甲的业务代理人,并代表甲与乙签订了经济合同。这一事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义务人的为()。

A、甲、乙B、甲、乙、丁C、乙、丁D、甲、乙、丙、丁

9、当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时,一般应预贴印花,按照规定预贴印花的金额是()元。

A、10B、1C、15D、5

10、税法出于简化纳税手续的考虑,规定了印花税可采取一些特殊的的缴纳方法,下列各项

中,不属于税法规定的方法是()

A、按期汇总缴纳

B、代扣分期缴纳

C、以缴款书代替贴花

D、以完税证代替贴花

11、下列关于代售印花税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务机关应给予代售单位和个人10%的手续费

B、代售户所领取的印花税票,可转与他人销售

C、代售单位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必须进行专户存储

D、代售单位和个人取得的税款可逾期缴纳

12、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A股),因购买、赠与所书立的书据,均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缴纳印花税,其适用的税率一般为()。

A、2‰B、5‰C、3‰D、1‰

13、某企业2001年资金账簿记载实收资本500万元,2002年资金帐簿记载实收资本为600万元、资本公积40万元,2002年新启用其他账簿20本。该企业2002年应缴纳印花税()元。

A、300B、800C、3100D、3300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B、未兑现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C、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征收印花税

D、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2、下列合同适用1‰税率征收印花税的有()。

A、财产租赁合同

B、买卖A股、B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

C、仓储保管合同

D、货物运输合同

3、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A、政府设立的养老院B、高等学校C、政府D、直系亲属

4、关于印花税的税务处理,下列处理正确的有()。

A、技术服务合同应按“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

B、会计业务咨询合同属于技术咨询,应按“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

C、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D、金融机构之间同业拆措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5、下列关于营业账簿计征印花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纳入征税范围的营业账簿,是按立账簿人的经济属性划分征免范围的

B、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单位,只就财务部门设置的营业账簿贴花

C、仓库设置的属于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相关账簿,可不贴印花

D、对会计核算采用单页表式记载资金活动情况,以表代账的,在未形成账册前,可不贴花

6、下列关于印花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凡属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每件5元贴花

B、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上一级税务机关指定的总机构所在地汇总缴纳印花税

C、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D、在境外书立的应税凭证,可依法免征印花税

7、按照印花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包括()。

A、购买印花税票时为完成纳税义务

B、印花税的税负比较轻

C、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不纳印花税

D、投资者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缴印花税

8、下列项目中,符合印花税相关规定的有()。

A、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收入的金额

B、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设备的金额

C、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管货物的金额

D、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

E、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设计收取的费用

三、计算题

1、某企业2006年度发生了如下应税经济行为:

(1)2月份与甲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记载金额共计6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为100万元。

(2)4月份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同记载每年的使用费金额30万元,共使用5年。

(3)8月份委托丙企业加工一批自用商品,由该公司提供原材料,材料价值90万元,合同中记载加工费金额40万元。

(4)11月份与丁企业签订一份易货合同,某公司向丁企业提供自产设备,价值80万元;丁企业向某公司提供材料,价值70万元,差价已由丁企业支付给某公司。该公司已将印花税票贴在易货合同上,但由于特殊原因,未注销。根据所给资料,依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相关问题:

(1)对某公司2月份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

A.1800元 B.1500元 C.3000元 D.2500元

(2)某公司4月份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A.750元 B.450元 C.150元 D.90元

(3)某公司8月份签订的加工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A.650元 B.390元 C.200元 D.120元

(4)对于该企业未注销已贴在易货合同上的印花税票的行为,税务机关可()。

A.按偷税处理

B.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

C.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某金融机构发生了如下借贷业务:

(1)与某大型商场机构签订了一年期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合同中规定本年度内最高借款限额为100万元,当年发生借贷事项5起,累计借贷金额400万元,但每次借贷额均在限额以内。

(2)与甲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中规定租赁金额总额为1000万元。

(3)与某银行共同承担一次贷款业务,与借款方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5000万元的贷

款合同,其中本银行承担贷款总额的2/5。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与大型商场机构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应缴纳印花税()元。

A.50 B.200 C.300 D.500

(2)与甲企业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缴纳印花税()元。

A.10000 B.3000 C.5000 D.500

(3)与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应缴纳印花税()元。

A.10000 B.1000 C.6000 D.5000

四、综合题

1、某公司上年度发生以下经济行为:(1)与企业甲签订运输合同一份,总金额1000万元,其中支付给中国境内某运输企业250万元(含装卸费50万元);付给境外某运输公司750万元(含装卸费50万元),进行货物国际联运。(2)与某个人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但由于不能确定租赁期限,在合同中只规定了月租金500元。(3)与企业丙签订一份产品销售合同,合同中只载明了销售数量5000件,未载明金额,当期单件产品市场价格为50元。(4)与某个人丁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一份,月租金600元,租期2年。(5)与某企业戊签订了一项仓储保管合同,金额50000元,但因某种原因未能履行,该公司将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来重新使用。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相关问题:(1)与企业甲签订的运输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元。 A.5000 B.4500 C.1250 D.3750 (2)与个人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元。 A.5 B.1 C.0.5 D.10 (3)与企业丙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元。 A.5 B.75 C.125 D.7.5 (4)与个人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元。 A.14 B.16 C.12 D.14.4 (5)该公司将已经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来重新使用,税务机关应()。 A.处以150元到250元的罚款 B.处以50元到150元的罚款 C.处以50元到250元的罚款 D.处以25元到250元的罚款

==================================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于贴花。

2、答案:B

解析:车间、门市部、仓库等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然属于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账簿,不缴纳印花税。

3、答案:D

解析:包括三个合同。2000×0.03%+2000×0.005%+1000×0.005%=7500元

4、答案:C

解析:45×0.05%+10×0.1%=325元,救灾物资运输合同免税。

5、答案:C

解析:P254简化纳税方法中的一种。

6、答案:A

解析:P256违章处理部分的内容。

7、答案:A

解析:印花税始于荷兰,它是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税率低,税负轻。

8、答案:A

解析:纳税人中不包括鉴定人。丁只具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9、答案:D

解析:先按定额5元贴花,结算时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10、答案:B

解析:特殊缴纳方法包括:以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的方法;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法;代扣税款汇总缴纳的方法。

11、答案:C

解析:税务机关应给予代售单位和个人5%的手续费,A错;代售户所领取的印花税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转与他人销售,B错;不得逾期不缴或挪作它用,D错。

12、答案:D

解析:从2005年1月24日起,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3、答案:B

解析:(600-500+40)×10000×0.05%+20×5=800元。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D

解析:是否征收印花税和合同是否兑现无关。

2、答案:ABC

解析:运输合同是0.5‰。

3、答案:ABC

解析:教材P252第二点列举的范围包括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

4、答案:ACD

解析:会计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5、答案:BCD

解析:纳入征税范围的营业账簿,不按立账簿人是否属于经济组织来划定范围,而是按账簿的经济用途来确定征免界限。

6、答案:AC

解析: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该避免重复计税;境外书立、境内使用的照样应该纳税。

7、答案:BD

解析:印花税的特点是:自行购买税票、自行贴花、自行划销,A错;未履行的合同也要纳税,C错。

8、答案:ADE

解析: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租金收入);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

三、计算题

1、答案:(1)B(2)A(3)C(4)BC

解析:

(1)技术开发合同,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只要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30×5×0.5‰=750元

(3)加工承揽合同中规定的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加工的,只就加工费部分计税贴花。 签订的加工合同应缴纳印花税=400000×0.5‰=200(元)

(4)该易货合同双方各应缴纳印花税=(80万元+70万元)×0.3‰=450(元)

按现行印花税法的规定,对纳税人不按规定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未画销印花税票金额50%以上5倍数以下的罚款。

2、答案:(1)A(2)D(3)B

解析:

(1)1000000×0.5‰0=50(元)

(2)10000000×0.5‰0=500(元)

(3)50000000×2/5×0.5‰0=1000(元)

四、综合题

1、答案:(1)B(2)A(3)B(4)D(5)D

解析:

(1)(1000-50-50)×5‰=4500(元)。

(2)财产租赁合同只规定了月租金标准而无租凭期限的,对于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算,补贴印花。

(3)50×5000×0.3‰=75(元),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4)600×2×12×1‰=14.4(元)

(5)已经贴用的税票,不论合同是否执行、是否生效,都不得揭下来重新使用。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缴纳印花税为:50000×1‰=50元,所以应对其处以25元以上250元以下的罚款。

第17篇:印花税减免

印花税减免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3.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内,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可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可以免征印花税;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设计的印花税可以免征。

第18篇:印花税变动

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变动一览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颁布《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首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0.6%缴纳。1990年11月23日深圳市对股票的买方也开征0.6%的印花税。1991年10月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0.3%。1991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买方、卖方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0.3%。

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交易双方分别按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针对当时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倾向,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0.3%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为了使证券市场能持续稳定向前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又将税率由0.5%调低至0.4%。

1999年6月1日为了活跃B股市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将B股交易税率降低为0.3%。

2001年11月16日起,财政部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8年4月24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授让方不再征收。

第19篇:印花税税率

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2.税目税率表

税目 税率或税额

购销合同 0.3‰

加工承揽合同 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财产租赁合同 1‰

货物运输合同 0.5‰

仓储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财产保险合同 1‰

技术合同 0.3‰

产权转移书据 0.5‰

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0.5‰

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 按件贴花5元

权利许可证照 按件贴花5元

证券(股票)交易股权转让书据A、B股 1‰

3.计税方法

(1)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

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2)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3)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第20篇:印花税计算

1、购销合同: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三购买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的收入×万分之五购买印花税;

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购买印花税;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购买印花税;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的金额×千分之一购买印花税;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的费用×万分之五购买印花税;

7、仓储、保管合同:按保管、仓储的费用×千分之一购买印花税;

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购买印花税;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金额×千分之一购买印花税;

10、技术、服务等合同:按合同所载的金额×万分之三购买印花税;

11、产权转移书据、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按书据所载的金额

× 万分之五购买印花税;

12、营业账簿包括生产经营账册,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 购买印花税;

13、权利、许可证照:每件购买印花税五元。

附:

1.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2.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率或税额

购销合同 0.3‰

加工承揽合同 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财产租赁合同 1‰

货物运输合同 0.5‰

仓储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财产保险合同 1‰

技术合同 0.3‰

产权转移书据 0.5‰

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0.5‰

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 按件贴花5元

权利许可证照 按件贴花5元

证券(股票)交易股权转让书据A、B股 1‰

3.计税方法

(1)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2)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3)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4)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自查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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