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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02 11:00: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印花税热点问题汇总

1、多缴的印花税可否申请抵减或退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多缴的印花税可否退抵,需根据具体缴纳方式确定。凡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贴花划销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采用其它缴税方式的,确系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税款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抵缴或退税。

2、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营业账簿指的是什么,如何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第六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参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8号)第一条:关于营业账簿与非营业账簿划分的问题的规定,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

二、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3、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有设计和建筑安装两项劳务,应该如何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4、企业签订提供车辆价格、信息数据查询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企业签订提供车辆价格、信息数据查询的合同,不在条例正列举范围之内,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5、建筑企业将建筑资质对外转让签订的合同,是否涉及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用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因此,建筑企业签订的建筑资质转让合同不在产权转移书据列举的征税范围内,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6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有印花税优惠吗?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7认缴注册资本的单位,其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金额不一致,印花税应如何计算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8房地产企业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

9企业在中国境外签订的购货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因此,签订的购货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应在合同带入境内使用时则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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