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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车间复工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01 07:53:13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的通知》(冀安监管一[2013]33号)精神,为有效防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故,本企业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内容和具体要求对企业内部地下矿山进行了一次自查活动,如下:

一、本企业已经建立地下矿山通风管理机构并设有井下测风、测尘人员,并严格落实了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二、地下矿山PD2矿井已经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了风门等通风构筑物,形成了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机械通风系统经过调试已经实现反风效果,2012年度进行了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并记录在案。

三、地下矿山独头采掘工作面已经安装局部通风机,杜绝了无风、微风、循环风的冒险作业。

四、主要通风机安装了风压传感器,在回风巷设置了风速传感器,形成了完整的通风系统。

五、地下矿山下井人员经检查未发现配备自救器械。

六、井下工作班组经检查未发现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七、井下废弃巷道都已及时封闭,并设有警示标志。

八、井下主要进风巷道、井口建筑物及井下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九、井下照明线由原来的护套线已经整改成现有的阻燃线缆。

十、井下未发现各种易燃油累物质。

十一、井下电缆接头及接地极处未发现易燃易爆物品。

二、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已经实行了矿长审批制度。

三、本企业已经制定通风安全管理制度、防灭火制度、同时制定了火灾和中毒窒息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在井下主要通道标示了避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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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8日

推荐第2篇:矿山复工前置条件

2016年非煤矿山复工前置条件

1、采矿证(探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备案等各类证照手续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

2、甲、乙双方均按规定制定最新安全管理机构图,确保安全管理机构图上人员均有任命书、安全管理资格证或安全员证(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证持证上岗(证件需在有效期内),并足额配置。(副井提升人员每班2名绞车工,主井提物每班1名绞车工,井口每班1名信号工,每个作业中段每班1名信号工;通风工、排水工、电工、焊工均应按要求足额配备);

4、矿山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培训必须由具有资质机构进行,或具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到地区安监局备案,经同意后也可自行组织培训;新进工人培训不少于72小时,老工人培训不少于20小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师傅带徒弟制度 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4〕70号)文件要求,师傅带徒弟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特殊工种可延长到12个月;小型露天采石场结对帮扶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特殊工种可延长到6个月;师徒双方应本着自愿原则,签订师徒协议,并由企业相关部门备案。

5、依法为企业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安责险(一线作业人员必须全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安责险);

6、新进作业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确保上岗作业人员未患职业病或疑似症状(职业健康体检须有资质单位做,并提供资质证明);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企业须做现场职业卫生评价,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图、配备专职人员;

7、现场使用特种设备(主、副井提升机、钢丝绳、防坠器,空压机、排水系统、通风系统)须由专门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报告须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检测周期见附件1);

8、矿山企业在复工前,对本企业使用的设备和工艺进行核实,如有《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3号)(见附件2)中规定的淘汰设备或工艺的,在规定时限内务必全部停止使用;

9、外来人口(除哈密市户籍以外)须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并分区域(疆内人口、疆外人口)造册登记;

10、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必须取得标准化三级以上证书,并按照相应标准化级别要求管理矿山;地下矿山企业必须随中段掘进、开采进度及时安装“六大系统”,并加强维护确保运行正常,尚未安装“六大系统”企业,将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予复工验收并可以提请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限期关闭;

11、严格按照总局62号令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甲方双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若合同已签订,需补充:工人工资发放方法、管理措施及造成拖欠工人工资后甲乙双方职责,并增加一份送我局存档备案);

12、矿山企业必须与现场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个人各留一份),规定工资结算方式,建立工资发放登记台账及发放制度,杜绝因工人工资发放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1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矿山现场安全检查确认、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14、各矿山企业开工前必须对矿山状况进行自查自检,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消除;自查自检表(附件3)自检结论应由检查人员确定并签字,企业负责人审查并签字,同时加盖公司公章。

请各矿山企业认真对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矿山2016年能正常复工和安全生产。同时冬季未停工矿山企业,也须对照上述要求执行,我局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推荐第3篇:地下矿山管理制度

地下矿山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宣传制度

第一条:为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加大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宣传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读物、安全橱窗、墙报、专栏等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时宣传本矿的安全管理决策,随时随地表扬好人好事和安全先进事迹;批评曝光违章违纪现象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宣传的具体安排:每月办一期安全专栏、墙报,每季度出一次新闻展览橱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宣传评比。

第四条:矿部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例会,主要是学习安全材料、报刊、总结本单位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每周星期

四、五全矿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所需的安全专题会议,报告或通报全矿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弘扬全矿的安全文化,增强企业的安全宣传内容,启发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自觉行动上来。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二条:职业教育和完全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国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第三条:企业有责任发展职业教育工作,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工作内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第四条:企业职工有权利接受教育,有义务加强自身学习、锻炼和提高,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劳动者、创造者。

第五条:企业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职业教育,提取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设立职业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六条:国家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 1 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工、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矿部级安全教育,矿部授权的科室:安保科、生产技术科,或专门设立的教育机构负责主办安技教育工作。

2、矿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①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法律常识。 ②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③加强安全思想、安全意识的教育。 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

⑤教育职工熟悉了解本矿山企业的劳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它管理制度。 ⑥学习安全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3、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①厂级安全教育是厂长(车间主任)的重要职责,对新职工或经矿级培训过的职工必须经过厂级安全教育。

②必须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厂的劳动性质、工作环境、生产场地、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领。

③必须使职工懂得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组织管理和各种程序。 ④掌握本厂的安全知识,指明危险区段和危险环节。 ⑤根据职工的身份状况、技术、技能和专长,合理安排岗位。 ⑥分析事故案例和原因,交待安全责任,并考核安全工作。

4、班组级安全教育

①班组安全教育是班组长(工段长)的确重要职责,必须对经厂级教育的职工进行再教育。 ②班组教育,主要是把经过矿、厂级教育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于安全生产的实践中去。 ③必须使职工掌握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常识,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④使职工了解作业环境、安全通道、禁止信号、标志以及危险防范区域、地段。 ⑤熟悉使用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操作程序、方法、要领。

⑥掌握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程序、技术指标要求,以及作用方法。 ⑦必须使职工懂得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使用要求,以及安全应急撤离处理措施。

⑧交待合理维护机械设备和保养设备的要求和方法,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保护好设备、设施的运转系统和防护系统。

⑨熟悉规章制度、工业卫生要求和作业环境要求。 ⑩新职工必须进行岗位责任制的教育,防止违章冒险作业。

第八条:岗位师傅包教,新入厂的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需指定工作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安全生产责任性强的老工人(师傅)制定师徒合同,带徒操作教育,经一年时期的岗位操作训练和考核合作后,学徒工方可独立操作。

2 第九条: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调转更换工种的职工都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同一工种调换岗位时,需经班组进行岗位训练5-10天,以操作熟练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 第十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具体化。根据职工文化层次分期分批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和安全专题教育。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职业队伍。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行政组织、群众团体都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多种形式不断地进行安全引导教育,在坚持日常教育的同时,对全矿职工每年进行一次普遍安全专题教育,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教育,生产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考试教育。班组要坚持日常工作的班前班后教育。把安全教育长抓不懈,使其制度化。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活动制度,矿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次安全专题例会,每年召开两次安全教育大会;厂级每月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总结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大会。班组每周末组织一次安全学习会,结合本组织安全生产实际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一小时,作为安全活动的时间,不涉及其它事故。

第十三条: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参加,主要负责不在时应由付职或委托负责人参加主持,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都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并合理安排后期的工作,各次活动要有明确记载,填写好活动记录。

第十四条:抓好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也是每个职工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安全教育,职工必须有较高的安全思想意识,有较好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和理论知识,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三章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职业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培养职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和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措施。凡在本矿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及其它特殊工种的职业性培训,培训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根据需要可分为就地培训,派出培训或送往大专院校培训。

第三条:企业必须统筹规划培训工作,成立培训组织机构,设立培训中心或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有足够的培训经费和书籍资料教材,选择合格的教师和辅导人员,制定培训工作制度,使培训工作正规化,达到普及提高的培训目的。

第四条:职工全面培训,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矿部分期分批举办本矿安全技术培训班,每三年对全矿职工轮流培训一次,每期培训不少于十天时间,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次。培训的内容在重点突出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技能、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政治

3 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安全技术知识和思想道德意识同步提高。 第五条:新职工培训,凡来本矿工作的新职工(不论临时工、合同工、固定工)都必须经过本矿安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位,异地异厂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离岗半年以上回归本单位的职工均接新职工对待,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六条:特殊工种培训,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必须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能低于20周岁,必须是身体健康的男性职工。有生理缺陷和妨碍从事本作业疾病的人员不能参与培训,更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爆破、高空架设、绞车提升机、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所在行业的专门培训学习之外,必须经过国家设立的专业技术或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书、证件、凭证件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但必须经过熟练期或使用期。达到以上专业培训条件之后必须接受和经过本矿的安全培训考试,再凭本矿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性。否则,不能从事本工种。

第九条:大中专、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按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教育考核的,符合所分配工种的凭考核证件,可不再进行培训考试,但必须遵守本矿的安全规定。 第十条:考核发证

1、特殊工种,技术专业工种,可持本系统,专业学校部门考核的毕业证、合格证、执照、持证操作,经培训考核但无证件、证照者,矿上不予承认,证件不齐者,待办齐之后再上岗。有证件,但培训不合格或技术不合格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证件不实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

2、本矿所培训的新职工,经本矿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合格证可持证止岗,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班组的安全教育。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不发合格证,不能上岗工作,待再次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经三次培训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不签订安全合同,自行辞退。

3、全矿在册职工的普通培训,每年度安全教育考核,日

第四章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山生产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条例》和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的探矿、掘进、采矿、回采主体工程必须先设计、后施工,设计要求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矿山生产的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以上的人行通道,并将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系统、车场、排水、设施配套。

第四条:每个矿井洞口,必须要有入井制度,即:(入坑须知),其主要内容是:

1、凡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检查工作的领导,工程测量、安全检查,本矿和外来参观学习实习人员(持证)准许进入井巷。凡下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井巷安全(须知)制度。非工作人员目标入内,酒后神志不清者禁止入井。

2、凡井巷工作者必须集中精力,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井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调度,遵守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令行禁止。

3、入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所需工具(手电、雨鞋、安全帽)。

4、杜绝\"三违\"现象,严守技术操作规程,不玩忽职守,不盲目蛮干,严禁违令作业和擅自乱串。

5、爆破通风要提前15分钟警戒,信号要准确无误,不准在井下存放爆炸物品,不准有盲炮、哑炮存在。如遇哑炮,谨慎排除,做到万无一失。

6、工作之前要过细检查,通过敲帮问顶清理松石之后开始作业,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7、严禁在危险区、采空区、天井口、漏斗下、斜坡道及运输巷道停止,逗留歇息。

8、当班作业不留隐患,照明要齐全,工具有摆放整齐,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签字制度。

9、爱护井下一切设施、设备工具,严禁盗窃破坏。

10、坚持文件生产,不准在井巷大小便。

第五条:矿山生产应认真执行\"采掘并举、掘进先行,贫富兼采、采充平衡\"的技术原则,合

5 理确定开采顺序和采矿方法,落实井下安全措施,保障井下安全生产。

第六条:矿山井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矿山井下生产作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持班制,填写好安全值班记录。 第八条:矿山井下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地下开采必须按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技术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必须规范标准。

2、每个采场中段和分层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天井、人员通行的梯子要坚固适用,天井中不能有悬挂物、联络道口不能堆放石块,以便保障行人安全。

3、矿山井下工作,队长、班长必须准确掌握当班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危险地段不能安排工作,偏僻地点禁止单人作业,下班之前必须清点人数,一同下班。

4、井下作业普遍采用36V低压照明,作业场地保持明亮,不能黑暗,照明线路、动力线路都要整洁,开关、闸刀要安装完整。

5、井下爆破要有固定的时间、信号,放炮前要有专人负责发出警戒信号、标志、警戒线(露天不小于500米),井下不小于100米。炮响后20分钟之内不准接近爆破面,不准有哑炮存在,不准套残眼打钻。

6、井下通风,已形成通风巷道的采取自然通风,通风天井不允堵塞。未形成通风巷道的要有通风设备,较深的井巷要加大通风设备,将新鲜风流送入工作面,不允许在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防止炮烟中毒引起窒息。

7、危险区、采空区、塌陷区禁止作业,必须加固封闭,并要设挂醒目的禁令标志。

8、井下必须安装抽水、排水设施、水坑、水仓要加固栏杆。明显积水要随时排放。要严格注意观测地下水涵水层、裂隙水的涌出。

9、井下施工、开采遇到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现象,发现滴掉石碴,岩石移动、裂隙增大、岩石有响声,就是地压活动的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对地压活动地段要有专人负责,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10、采准切割巷道,顶帮岩石松软不稳固、或破碎带,断层带,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它原因受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11、矿房采矿必先打通两头联络道,或分层的人行道,梯子与联络道口要保持稳固安全通道,联络道口不能堆放杂物,要使作业人员畅通。

回采工作面,每班必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如有冒顶或大冒顶危险征兆,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12、矿山井下必须坚持湿式作业,禁止打干钻。

第九条:提升运输

1、平巷运输,轨道要安装正规符合标准,按照校正检修,矿车运矿必须要有刹车装置,

6 推矿速度1米/秒之间,前后距离在10米以外,发现前方有行人,立即刹车,防止跳道翻车相撞。

2、斜井提升,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持证操作,信号照明要齐备,小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一个矿斗,大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二个矿斗,提升速度控制在1米/秒之内。上坡矿斗提升至中段平巷阻车器以内处,待矿车停稳发信号后,再拨取销子,空车下坡行至下中段平巷巷停机发信号后拨销转移矿斗。矿斗上下先要扣紧钢丝绳卡子,栓子销子再发信号开车提升。斜井上下行人时,不准开车运输,行人必须走栏杆以内的人行道,不准沿轨或越轨行走。

第五章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购进:本矿所需的炸药、雷管、导火索(防水炸药、电雷管),必须由财务科计划,矿长审批购进。供销科凭计划单向公安、物资部门申报办理准购证和准运证方可购进。 第二条:运输:凭准运证运输、装卸必须将炸药、雷管、导火索分别装卸,分别运输,禁止混装和混运,装运时不能挤压磁撞。运输车辆、人员要有合格证照,专车专用,由供销人员押送,专运期间不准他人搭乘车,不准装运其它货物,不准打火吸烟。保证装卸运输安全。 第三条:试验:每次购进的易爆物品必须经安保科和供销科人员联合进行试验,引爆时速、防水性能,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退购。防止购进过期受潮和残次品。 第四条:贮存:

1、炸药库守卫班为易爆物品的贮存领用进行专职管理,班长全面负责,守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三种制度,即守卫班岗位责任制;库房贮存管理制度;领用登记管理制度。

2、易爆物品必须分别贮存在专用库房、雷管库与炸药库要相隔50米。各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卫生、整洁,门窗要严密坚固,存放量不宜过多、过重,防止受压、受潮。

3、要保护好库房附近的避雷、消防和电话设施。严禁在库房100米范围生火、放鞭炮。

4、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在库房区域放炮、采石、采矿、淘金,禁止打猎、放牧、砍柴、伐木。非工作人员不准留宿,骚扰乱窜。防止鼠类动物窜入雷管库。

5、严禁在库房内使用油灯、蜡烛、火柴、打火机等明火,严禁吸烟和其它火种易燃品带入库内。

6、守卫人员必须昼夜值班,严守岗位,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火工种。

7、严格交接班制度,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严禁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擅自离岗,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审批领用

1、各生产单位根据当天用量计划开票,炸药、雷管、导火索要分别开票,分别领取,分别拿运。

2、审批要建立五级签字制,即:领料员、队长、厂长、安保科科长签字,矿长审批。坚持过量不批,签字不齐不批,非专人领用不批。

3、领料人员应是专门培训持证操作的爆破工,专人领用,专人操作。

4、领料员凭矿长审批的出库单经库房登记后,进行领料,领料期间严禁吸烟和携带任何火种任何易燃品进库。禁止三种物品一次领取运往。 第六条:操作使用

1、禁止在室内或火房插雷管和存放爆炸物品,禁止用石块、砍刀砸导火索。

2、操作期间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严禁用牙吹接雷管,导火索必须根据放炮的个数、避炮的距离确定尺度,但宜长不宜短。

3、坑道内绝不能堆放爆炸物品,绝不能将物品存放在轨面、矿车、绞车、变压服器、电线接头或路旁人行通道工作场所之处。

第七条:退料:当班所剩的物品,不准丢失,不准带入住室存放,必须及时交给二级退料库专门保管。二级保管必须建立健全退料登记台帐。严格退料库的岗位责任和看管制度。 第八条:爆炸物品属特殊材料。用途广泛、危害严重,一旦流放社会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要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严禁偷、拿、窝藏、丢失或送人情。一旦发现类似现象,要一查到底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

第六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依法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维护电器设备,发挥电力在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的先行作用。

第二条:按照供电部门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达到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按期记量交费、保证生产的目的。

第三条:遵守国家用电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房、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和合理用电。 第四条:本矿安全用电必须实行加强领导,统一调度,严格管理,依法监督,专职操作,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在主管矿长的统一领导下,动力工段全面负责全矿所有电器设备、设施的管理,电力调度使用以及设备维修和全部安全用电工作,主持指导电工班的日常值班和技术操作。 第六条:电器设备、设施管理

1、线路管理,矿区高、低压线路、电缆、电杆、电话线、变压器及其有关辅助设备,都是国家和企业重要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危害和破坏,严禁任何人在沿输电线路和设施周围进行爆破、采石、掏坑、植树和搞建筑,不准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柴草和其它物品。

电器设备、设施和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检修电器设备、架设更换拆除电线、电杆、电缆必须按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进行。非电工作业,严禁任何人私自上杆、架改、塔勾线路。非本矿工作需要禁止任何人增设乱动电器设备、工具。

2、设备管理

①电器设备必须坚持专人看管,责任到人,该值班谁负责的原则。

②全矿所有电器设备、设施(包括电力、电缆、配电室、变压器、电容器、架空线路、电器仪表、电器调试设备,监测仪器、电讯设备),均由动力工段统一装置管理负责防护维修。 ③生产单位的电动机、控制柜、控制箱、电焊机、起动器、调压器及工具均由生产单位的专职电工管理,并操作使用。

④选矿厂40千瓦以上的电动机的起动运转,除所在岗位职工看管外,电工班要随时观察起动运转情况。

⑤矿内电话机、总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有电话单位协助管理,保证畅通无阻。 ⑥电视、广播、音响设施、发射台(站)由矿工会统一管理。 ⑦化验设备的电热板、电烤箱、蒸馏器等由质检班管理。 ⑧食堂所用的电冰箱、电鼓风、压面机由所在食堂管理员管理。 ⑨全矿照明设施,电量供应均由动力工段专职电工统一安装、控制管理。 第七条:生产用电

1、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精心看管、操作维护,提高电器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电力的生产效能和经济优势。

2、未经矿领导批准和动力工段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换高低压输送和用电方式,以免浪费不安全因素出现。

3、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要分段供电生产,但首先保证矿山井下照明和选矿工段等重点生产区段。

4、生产设备、电器起动运转必须允许负荷量。

5、动力工段对值班人员,用电部位要进行调试抽查,提高用电工作和技术标准。

6、导电部位、传动部位、运转部位必须加固防护设施,动力线路、照明线路不能漏电,线头线路不能裸露,闸刀、开关、保险盒要安装完整,不能带水。

7、电器设备均应在70%以上负荷运行,平均功率因数要达到95%以上,高压同步电动机的功率因数表应指示在95%左右(超前),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调节,对于耗电高运行效率低的设备应及时更换。

8、生产性照明装载站等重点部位的夜间工作,可安装500瓦探照灯。矿山井下和地面工作的潮湿地方一律采用42伏以下的低压照明设施。

9、各种电器设备、工具、绝缘用具、各类保护装置和各种接地、接零保护装置都要定期检查,使其合乎要求,保持灵敏有效。

10、在生产负荷允许并安全用电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经济合理的运行方式,以达到增产又节电的目的。第八条:生活用电

1、全矿生活用电由动力工段统一供电控制,安装、检查、整改。

2、照明用电:

①会议室、舞厅、展厅在工作、活动时间开灯,非工作、活动时间关灯。

②办公室、路灯、球场、车棚库房等公用场所,按晚间规定时间供电照明,非工作时间熄灯。 ③宿舍照明、单间宿舍每室一灯,连接宿舍每间一灯,平时每灯不超过60瓦,限电时每灯按15瓦供电,各室内夜间按规定时间供电,非交接班时间一律熄灯,禁止长明灯。

3、取暖(有条件时,机关楼、单身楼,可以安装暖气设备),目前全矿职工人均使用电褥子一个,按15瓦供电。夏季晚上供、冬季昼夜供,限电时按限电时的具体规定时间供电取暖。

上班和请假时间必须自觉关闭,以免引起火灾或浪费电。

4、生活用电的线路由电工统筹安接,定期检查。任何人不许乱接乱插。

5、生活用电中发生不安全因素,首先应切断电源,立即找电工处理,杜绝触电和起火事故。

6、非矿领导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电炉子。第九条:电工值班制度

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在工作实践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2、电工在值班期间必须高度负责,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严格操作。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两票、三制\"规则,遵守岗位责任制,禁止擅离职守,禁止

10 串岗、睡岗、溜岗或他人顶替。

4、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变、配电室和电工值班岗位,乱动开关、手柄和电器设备,值班室的门锁钥匙要电工专管。

5、电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使用好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

6、电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按电力供应情况,严格调节全矿供电工作,控制生活用电,保证生产用电,把握送电时间。 ②所有电器设备的导电部分和手动操作开关,都必须有安装装置,电源开关要加强管理。 ③随时注意监视盘上各仪表的指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④禁止湿式作业和带电作业(确需带电作业时,要有领导致批准,要有监视和严格防护)。 ⑤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检修,必须在总电源停电时进行,但检修工作必须在供电之前结束,工作之前必须经过验电器检测,确认无电方可工作。

⑥处理电器设备故障时,要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施工用具(如接地线、绝缘棒、高压验电笔绝缘工具等)。并掌握操作性质。

⑦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值班人员应按操作规程,立即断开电器,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报告领导。

⑧严格进行巡视检查,掌握电器设备的运转状况。 ⑨填写好值班记录,标明仪表数据。 ⑩坚持遵守交接班制度,填好交接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

1、安全用电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必须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必须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2、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必须主管安全用电,各级领导要加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3、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照技术标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电器设备、设施应按国家规定采取安全电压安装漏电防护装置。

4、高压危险区域、变电室、配电室、变压器等电器设备重点场所,都要悬挂警戒标志和禁止标志牌。

5、矿安委会、工会和动力工段要定期对安全用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性、设施性的问题由动力工段及时整改,对私接灯线随意改换生活用电和使用电炉子等违章行为要追查责任,没收罚款处理。

6、对有意破坏电力设备、设施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全矿职工要以主人翁姿态,节约能源,爱护电、用好电,积极检举揭发违章行为,特别是偷拿电器设备材料行为。矿部实行重罚政策处理。

第七章 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的指挥系统,成立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保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各厂长担任,消防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条:提高警惕,谨慎小心,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中心任务。 第三条: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坚持反对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诱发火灾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配备消防设施

1、装备足够的车辆、水管、水箱、高压水管喷头、水枪。

2、库房重地、楼堂管所、生产单位都要设放、装配灭火器材,(培训好使用灭火器材的技术人员)。要掌握干粉灭火器、油质灭火器或化学灭火器的性能和作用。

3、准备必要的水桶、砂袋和灭火工具。

4、各建筑设施、厂房、仓库、宿舍等均应设置防火设备。

5、舞厅、会议室多人聚集的场所门窗不能紧闭,要有迅速撤离疏散的通路。

第五条:矿区防火防爆

1、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在矿区以内放炮、生火,爆炸物品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矿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防爆炸事故及火灾。

2、生产、生活用电必须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用电系统引起火灾。

3、合理装卸,定期检查本矿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情况。

4、办公楼、单身楼、车间、配电室、高压电路周围,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因检修设备、烤烧管道等生产性生火,必须经领导同意,在周转无柴草燃料的情况下使用。

6、电焊机周围不能有木质器具和易燃物品。

7、职工家属的烧柴做饭要\"曲突徙薪\"。监视火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8、车间、办公室、职工宿舍的冬季生火取暖,要特别注意生火安全,铁炉子周围不能有任何易燃物品和木质器具。室内要保持空气畅通,即要防止失火,又要防止煤烟中毒。

9、严禁室内存放爆炸物品,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煤油、橡胶等易燃物品。

10、禁止在矿区厂区、库房、宿舍存放和使用烟花爆竹。第六条:仓库防火

1、各材料库、油库都要挂\"库房重地,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禁止任何人在领料进库时吸烟带火。

2、库房周围不准堆放柴草和其它易燃物品。

3、库内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整齐。

4、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生火取暖,不准安电炉子,不准有破旧照明线头。

5、库房照明要在库外安上开关,库内工作完毕要切断电源或拉断开关。

6、领用发放劳保用品时,必须禁止任何人吸烟、打火,禁止任何人进入库房将烟头火种带入库内。

7、油库防火

①非工人人员禁止进入油库。 ②要加强油库防盗锁。钥匙不能丢失。 ③油库50米内不能准放柴草,不能使用明火。

④车辆加油、卸油时,严禁吸烟打火,加油完毕要上好保险阀,汽车油箱要上好锁。 ⑤汽油发生火灾时,禁止用水灭火。 第七条:护林防火

1、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依法加强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2、严禁任何人在矿区森林毁林开荒。

3、禁止职工在干燥季节进行捡柴生火。

4、严厉打击放火烧山的犯罪行为。

5、矿区森林内严禁打猎捕杀珍惜动物。第八条:消防抢救

1、不论在矿 区、宿舍或林区一旦发生火灾或着火现象,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抢救扑灭。

2、如发生大火现象要组织全部力量停产抢救,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对消防抢救工作态度不积极的要警告处分。对各种因要以查到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附摘文稿

公安部发布《消防安全二十一条》 严防火灾 确保安全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灭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火种;

3、室内装饰装修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以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水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器线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迅速打报警电话,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缓;

21、《消防安全二十条》内容简练通俗易记,便于操作,实用性强,大家牢记在心,必将为防火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二十条是公安部九五年颁发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章 矿区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条:加强矿区交通管理,维护矿区交通秩序,保障矿区道路交通安全,是矿山安全

14 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凡本矿和外来我矿的一切车辆、司助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矿区行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本矿交通管理制度。

第三条:道路管理

1、路段:从周庄通往尖崖沟矿区的所有公路、人行道,(包括轻轨巷道),都是本矿的交通要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涉、侵占、堵塞和破坏。

2、养路:本矿对本矿区交通道路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养护。生产单位的路段由所在单位进行养护,不能塌方、冲毁、中断。各种生产施工都不能影响道路的畅通。改道和加宽路面的较大工程必须经矿部测绘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施工。

3、保护:在矿区公路沿线,禁止放炮、采矿、掏金、炸石。严禁挑渠、挖坑、放水,禁止上压下挖或开路种地。

4、道路安全要求:

①保持坚固、宽畅、利水的路基。

②矿区道路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信号、灯光。 ③禁止任何人设置路障,倒垃圾和堆放杂物。 ④不准在路面排放污水或放水结冰。 ⑤不准遮挡路灯、标志、信号。 ⑥不允许占路面摆摊设点。 ⑦不准霸道停放车辆。 第四条:矿区行人安全

为保障矿区交通安全,行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上下班职工必须排队行走,队列只限单列或两列,队列要整齐,不能并排横列,且忌散乱行走。

2、非上下班行走人员主动向右靠边行走。

3、在来往车辆较多的路段,行人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特别是下坡行车)的动向,提前在100米左右躲让,防止意外,切忌临车横穿道路。

4、重要路段的行人要精力集中,不准织毛衣、做手工活、分散精力盲目让车。

5、任何人不准在停车场、倒车点或危险路段站立、或逗留或故意不让。

6、禁止儿童在车路上或倒车场地贪玩或横穿行走。

7、不准行人追逐,堵截和爬乘一切车辆。

8、行人不准在桥梁、急弯、狭窄路段与车辆抢行通过。

第五条:驾驶员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车辆管理机关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凭驾驶证照驾驶车辆。

2、本矿驾驶员除严格遵守《交通条例》第二十六条的十三项规定之外,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①要树立行车万里、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钻研驾驶技术,提高操作能力,

15 保障行车安全。

②严禁酒后开车和疲劳开车,坚持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堵气车,不开凑合车。 ③出车前要情绪良好,驾驶时不能急躁,不能盲目超车、穿障越险。

④驾驶员要严格技术要求,要有良好的驾驶技术,还要有随时发生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做到不骄不躁,精益求精。

⑤行车时刻注意行人、车辆、路障,坚持\"一看二慢三通过\"和\"宁停十分不抢一秒\"的原则,保证行车安全。 第六条:车辆驾驶

1、货运车在严格遵守《交通条例》中关于车辆行驶和车辆装载的规定之外,还要注意以下安全问题:

①翻斗车,矿区专用的生产性翻斗车,首先要保障装卸转运期间的安全,

一、必须保持良好的车况;

二、运行时保持30米以外持距离;

三、按路况出车;

四、限速行驶;

五、注意道路行人;

六、注意索道放矿;

七、选好倒车场地、注意前后行人;

八、不准在矿堆有塌方、滚石处装车;

九、不准车斗带人;卸车时要先观察前后方向的场地、人行、建筑物和高处的电线。

②平板车,

一、出车前的证照、车辆的灯光、喇叭,各种部件都要齐全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良好。

二、在城市或正式公路行驶要遵守城市和交通规则,不准撞红灯,不准高速行驶;

三、不允许客货混载;

四、驾驶室不准超员;大箱载人。

五、注意倒车安全;

六、按天气、路况派车出车,备带防滑链和必要的工器具。

2、大客车

①严格遵守国家车辆管理条例。

②司助人员和乘车人员必须遵守本矿制定的《客车管理制度》,按派车单出车,按路单乘车,做到按时有序、安全服务。

③在天气、路段、车况不好时不能派车出车,虽已派出,但遇河涨、雷雹雨、厚冰雪、路断滑坡、泥泞时不能强行通过。

④行车时司助人员不能与乘客闲谈举止,必须精力集中,严格操作安全驾驶。 ⑤不能超员、超速、超车、超载。

⑥乘车人员必须做到: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不准推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举重物品上车。车辆运行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抢座位或在妨碍驾驶,妨碍视线的部位座车。不准跳车或在车窗翻越,不准损坏车辆装修设施,讲究车辆卫生。

3、小车

①遵守交通条例,带好证件牌照,讲究车容车貌,保证行车安全。 ②遵守本矿《小车安全管理制度》。 ③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

④不准超员超载,不带笨重东西或脏物。

16 ⑤不准超越洪水、滑坡、深渠或大河。

⑥进入城市,不能撞红灯,越野公路时不能超速行驶。 第七条:检修和审批

①本矿各种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牌号及各种证件,方可行驶。 ②牌号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坚固,保持清晰,并不准任何人转借、涂改、伪造和私自更换。 ③本矿车辆必须定期保养修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传动器、刮水器、灯光、喇叭、后视镜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安全可靠。

④经保养修理后的车辆必须由修理工和司机进行调试,确认安全良好方可出车远行。 ⑤积极接受车管部门的年度审验和检查,审检不合格者,不准行驶。 ⑥参于车辆保险,按期交纳保险费和养路费。 第八条:外来车辆管理

1、进入本矿区的一切外来车辆都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遵守本矿车辆管理制度。

2、进入本矿的车辆要主动出示证照有门卫值班室登记,不准无证件、无牌号车辆越过地磅界线,不许助手、学徒或未经培训的人在矿区驾驶车辆。

3、外来车辆必须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准在矿区开野蛮车,严禁强行、霸道和高速超车,不能抢地磅,抢矿台。

4、矿区主要路段要限速10公里/小时行驶,不许在矿部周围超标鸣号。

5、不能在危险路段强行会车,不准抢占或堵塞他车路线,急弯、狭窄路段要减速鸣号行驶,倒车必须在指定地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操作。

6、必须注意行人,不许侵越行人的路线,当行人未发觉车来时,车辆必须刹车停止,待行人走开再驾驶通行。

7、不许在车门、大箱上爬乘,大箱不准带人,驾驶室不准超员。

8、按先后次序过磅装车,检斤时不许弄虚作假,搞小动作。

9、不许盗窃装运本矿财物,不准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登记检查。

10、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后果要追究责任,扣车罚款处理。

第九条:禁止摩托车、自行车在重要路段高速行驶,下坡路自行车不准带人,在车辆较多和冰雨天不能骑自行车。正常行车一律靠右行驶。

第十条:推土机不能在大于25度上坡和大于35度的下坡行驶和工作,禁止在超过10度的坡面上横行驾驶,不准在斜坡上检修,在拖拉车辆和较大重量的物体时先要检查修好本身的机体部件,确认安全可靠,再进行用力行驶。

第九章 井巷运输安全制度

第一条:轻轨安装运输中段主要运输巷道采用15公斤/米钢轨,××水泥轨枕,临时运输巷

17 道采用11-13公斤/米钢轨,木铺轨枕,轻轨铺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轨枕要支平垫稳,间距不大于600毫米,轨距要保持600毫米,双轨平面要保持同等水平,比降不能大于5‰,拐弯处的曲率半径不能小于7米,半径外侧轨面要高出内铡轨面35毫米,道岔、板倒器要灵活有效,道钉、螺栓、夹板都要紧固,并要定期检修效正,不准在轻轨沿线和轨面上堆放矿块杂物。

第二条:人力运输,有轨人力矿车必须要有制动装备,矿斗轴承要稳固灵活,重载车斗要端正、平稳,行车前后要保持10米以外距离,必须要在双道处让车。装矿时要注意先观察漏斗溜矿的安全情况,卸车时要注意下坡场地的人员车辆。推车时要有良好灯光和信号,注意巷道出入行人,速度不能大于2米/秒,严禁攀登、碰撞、翻车和违章行车。

第三条:绞车斜井提升运输,提升机绞车司机要经专业培训考核,持合格证操作,电动机、提升机、制动器、钢绳、挂钩、销子等重要部件要定期检修,照明线路灯泡要齐全,在电力不足时不能开车提升,开车时如遇突然停电要立即刹车,(本条安全防范已在矿山运输安全部分阐述不必重复)。

第四条:无轨运输,主要是指架子车运矿,掘进工程出矿出碴,不能在放炮后的半小时之内进入掌子面,不能用锄头铁器撞击雷管和捅捣哑炮,进入工作面先要敲帮清顶,如遇不稳固岩石或有较大裂缝时先要处理支护好之后,再出矿碴。

在房柱法矿房,分段法矿房出矿时要时刻观察顶部岩石,车子不能堵住人的出路;漏斗装矿时要防止斗径的滚石、矿块。禁止在放炮地点和炮烟浓时装矿,不能在下部人员车辆正在工作未避让开的地方和时间之内倒矿、抛车。

第十章 班中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上班期间,应遵章守纪、注意安全、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

第二条:上班进入岗位,要熟悉掌握本工种的岗位环境,细心检查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以及当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机械工具、防护措施等,发现故障和安全问题及时处理,本人无法处理的要报告班组长一并进行处理,确认故障排除达到安全后方可工作。

第三条:职工在上班之前要充分休息,班中要精力充沛,情绪良好。禁止在班前中饮酒。体力虚弱不支,神志不清和理智失常者不准上班。 第四条:高空作业

1、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或工作面没用平稳的立足地方以及震动的地方,均视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紧系能负荷150公斤以上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带的系桩或物体要坚固牢靠。在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穿底子光滑、坚硬的鞋。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3、未成年人、女职工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和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

18 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必须有稳固的支架、梯子和工作平台,作业平台不能堆放易滑、易滚和笨重的东西,地面人员不能在高空垂直台下供料或作业。

5、高空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条件,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安全帽、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以及绝缘用具,照明设施等都要使用得当。

6、高空作业班要合格分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工具要装入工具袋,零部件和其他材料要专门输送,上下梯架手中不能拿物件,不准在高空、投掷材料和工具,送往高空的材料、部件、工器具要摆放得当,防止堕落伤害,严禁高空违章作业。第五条:厂区作业

1、进入厂区、车间上班工作,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劳动防护,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穿上工作鞋,女工要盘好发辫,发辫要装入帽内。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穿敞服、裙子、散裤、长袖服,不准包头巾、围巾,不能光脚赤膊进入厂区或车间上班。

2、不准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操作岗位,班中不准戏弄、打闹、闲谈、争吵、高声喧哗、瞌睡纳闷,看书看报或做私活。

3、上班先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工作场所,确认本岗位的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照明信号、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再进行工作,作业场所不能有任何隐患存在。

4、在操作中,不许跨越运转设备和传动皮带,不准触动危险部位,不能用脚踩、手摸机电转动部位,不能将身体任何部位、衣着、工具靠近设备的运转或传动部位,防止卷入事故。

5、操作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特征和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和技术要求。要爱护设备、保养设备,提高设备的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

6、机电设备、各种工器具、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消声除尘设施都要采取谁操作谁负责、谁损失谁赔偿的岗位交接责任制,更换工种时必须交清原岗位的设备和工器具。

7、检修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关机停车,停电检修要设监护人,挂停电警示牌,非监护人其他任何人不准动开关或擅自进入供电室,专职电工在合闸前要过细检查,确认检修完毕可合闸开车。第六条:井下作业

1、井下作业,坚持班长带班工作,安全员跟班检查,先检查后作业。不准安排一人单独在井下作业,禁止一个违令单独作业,禁止在危险区、塌陷区、禁区和漏电水中、照明不良、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

2、井下作业要保证良好的设备。风、水、电、管缆、工具都要齐全整洁,不准跑、冒、滴、漏。砂轮机要安装牢固,操作时要侧面站立。凿岩、爆破、清顶、通风、出碴(矿),都要安排有序,操作得当。巡回作业反复检查,及时整改。

3、井下上班作业时,如遇照明不良、通风不好、设备带病、道路不畅、松石悬浮时不能盲目作业,要先整改再工作,未经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能生产作业。

4、班长要时刻注意派往偏僻场所作业的人员或人员较少的作业点,至少在两小时之内要查

19 看一次。下班时先清点、集中作业人员后同时下往。

5、井下作业要严格管理好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机械工具,不准堆放在放炮地点和无人看管地点,防止破坏和偷盗。第七条:其它作业

1、从事毒性药剂、腐蚀剂、粉尘作业的职工和易燃易爆作业人员都要加强自身防护,使用好防毒、防腐手套、口罩和专用保护用品,不准在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点火,作业后要严格消毒、清洗。

2、从事机修、机床、截割、焊接的作业班,必须是技术熟练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掉链、航车、滑轮、超重工具都要保证安全,防护要齐全,作业配合要联手。

3、矿区装矿、装卸土石工作首先要注意环境,工具有牢固,作业时不能拥挤保证安全生产。

4、各工种的班中作业要坚持安全第

一、文明生产,做到清洁卫生整齐有序,畅通无阻、安全可靠,严格管理,团结协作,统一指挥,机动灵活,班中安全,防治结合的工作程序。

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矿长责任制

1、矿长是矿山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具有丰富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决策能力。

3、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4、矿长的主要职责是:

①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0 ②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作出重大决策、决议,进行宏观管理,提出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管理人员的作用,将安全管理付诸实施。

③在明确规定企业经营活动中必须首先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指标和措施,并将安全生产方针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④主持制定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做到赏罚分明。

⑤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矿山企业安全技术和劳动安全措施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⑥检查、研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问题。接受劳动安全监察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监察指令》意见,并及时整改。

⑦提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计划。

⑧依法与下属机构和中层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本矿职工(职工家长)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⑨组织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各类事故的结案工作。 第二条: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和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领导矿山企业在积极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的同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3、积极协助矿长,加强本矿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矿长的工作高度负责,为本矿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高度负责。

4、在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条例的同时,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5、深入实际,提出改进安全设施,改善劳动条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措施的建议,改进方案。

6、主持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审批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购进和领用,总结、评比、考核下属职能机构和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以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安排布置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

8、参与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制订、修改工作。第三条:管理骨干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服从矿长的直接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为矿长负责,为职工的身心健康负责。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实现矿部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

2、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的同时,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严格执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为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在自己的管理范围,避免出现人为的不安全事故。以高度的责任感作好安全生产工作。

4、各基层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

21 责任人受矿部的严格考核,在安全生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5、加强安全考试(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弘扬安全文化,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促进安全文明建设,逐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6、推进安全科技进步,负责落实矿部决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抓好新职工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和考核工作,把职工整体安全技术技能素质的提高与经济指标一起纳入考核内容。

7、在自我负责、层层把关的同时,坚持做到群防群治、防治结合、警钟长鸣、严抓善管。

8、在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基础上,拓宽安全管理思路,创出安全管理的成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9、加强劳动保护,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政策,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改善重点部位的生产环境,防止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消防尘毒、噪声危害,根除各种污染,杜绝职业中毒,按期发放并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搞好环境卫生,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10、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达到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技能标准化,作业环境、设备、工具摆放标准化,人员动态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志、用语标准化,交接班程度标准化。

1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配备、使用好专兼职安全队伍,严格安全员跟班制度,及时发现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严禁违章指挥,杜绝\"三违\"行为,填写好安全日志,安全生产作业、记录,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12、对本单位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各类事故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组织力量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加强防护措施。

13、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以及所发生的大小事故,(包括机械设备事故)不隐瞒,不迟报、不慌报和托延不报。必须真实及时向上级书面汇报,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14、深入生产岗位,进入调查研究,及时检查、分析、整改预料之中的不安全因素,总结,评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准确地执行奖罚制度,作为赏罚分明。第四条: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凡是与本矿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信守合同条款规定。

2、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学好、用好《劳动法》和《矿山安全法》,遵守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财产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

4、心系安全,警钟长鸣,不准玩忽职守,不准盲目蛮干,不准违章冒险作业,不准串岗、睡岗或顶替,不准违令在禁区作业或乱串。

5、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安全生产环境,掌握操作规程,及时预测、预防、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提高劳动技能保证作业安全。

22

6、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调度、遵守纪律积极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和生产任务,同时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个人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到期回矿销假,对于不假自假、无故旷工、擅离职守随意离矿者所发生的意外事件后果一律自负。

7、职工上岗前,按本工种需要必须穿戴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8、自我负责、互相监督、共同负责、不留后患。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的同时,职工有权拒绝任何一级领导的违章指挥以及危险区段的劳动;有权监督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有权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发现种种事故隐患并积极向领导直至矿长汇报。

9、维护矿区社会治安秩序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打加斗殴,不偷盗公私财物,不赌博,不酗酒闹事,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意识和不良倾向,做到热爱矿山、讲文明礼貌、争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10、加强自身学习,不断修养锻炼、陶冶情操,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坚持学政治、学业务技术、学法律常识,做到政治上进步、业务技术上精练、法律制度上规范,思想品德优良、争做一名遵法守纪、勇于敬业奉、确保安全健康的社会主义新型的优秀职工。

第十二章 矿内工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23 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防止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加强企业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生产场所安全卫生

1、工作场所、生产场地、应该保持整齐、清洁。

2、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宽度不能小于1公尺。

3、井下、巷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清洁干净、照明齐全。

4、斜井、斜坡道、提升口、升降口、工作台应加护围栏、栏杆。传动部分的走台不能低于或平行于传动设备。

5、矿石、原材料、工具、设备的堆放都不要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及时清除。

6、生产车间、厂区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窗户应保持完好。

7、高空设施、设备、工具要保持稳固、不能坠落。

8、坑道、厂区都不能有积水、废水停留,排水沟需加盖板。

9、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10、工作地点的照明亮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但不允许光线刺目。

11、工作室、值班室、生产车间的窗户要经济擦试,启闭装置应该灵活。

12、经常开启的门户,在气候寒冷的时候,应该有防寒装置,对于较常在寒冷气候中进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应该设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对于淋雨的露天作业和临水作业的工人应设雨棚或发放防水雨衣等劳保用品。

13、室内生产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32度的时候,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10度时应设置取暖设备。

14、在低温条件下工作,首先要穿着暖和。

15、在高温条件下生产操作的工人,应由单位供给盐汽水等防暑清凉饮料。

16、工厂要供给工人足够的清洁开水,盛水器和饮水用具应该每日清洗消毒。

17、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痰盂,每天要清洗一次,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备,并且供给肥皂或洗衣粉。

18、工作场所不允许堆放垃圾,脏物腐朽东西。

19、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地就餐或饮水。

20、禁止在工作作业场所大小便,解手必须上厕所,厕所必须按时清洗、冲刷、消毒清池。第三条:生产性气体、粉尘治理

1、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职工健康,消防粉尘危害,防止尘肺病的发生,杜绝矽尘病例,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2、本矿对坑道掘进采矿作业,碎矿工段矿石装运等粉尘生产环节和接尘人员定期检测,坑道作业人员每半年检测一次,车间作业人员每个检测一次。

3、通过有效性综合治理,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不能超过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最大允许浓度不超过2-4毫克/立方米。

4、具体治理措施:

24 ①坑道井巷掘进、采矿必须保证供水,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②合理安全劳动力,减少接尘人员。

③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首先保证坑内贯通和自然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井巷必须设置良好的机械通风,及时排除炮烟和粉尘。

④碎矿工段车间的老虎口,圆磨振动筛、矿仓、漏斗等粉尘散发量较大的流程和工作场所,必须采取密闭式作业。矿石应保持5-10%的水份。

⑤矿石和精矿粉的装卸,要保持3-5%的水份,粉尘浓度不能超标。 ⑥厂房、车间要设置良好的吸尘、除尘设备或湿式雾化设备。 ⑦入厂新职工必须经过入厂前的健康检查。

⑧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使用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口罩和防尘口罩。 ⑨尘埃要按时清扫干净。

⑩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地应严禁烟火。 ⑳生产性废气必须合理排放,防止跑冒、泄漏。 第四条:生产性防毒治理

1、严格防止硫化铅、氧化锌、一氧化碳、游离二氧化硅中毒以及加强药剂管理,特别要加强三酸和剧毒药剂的管理,防止职业危害,防止中毒。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3、毒性浓度不能超过0.02毫克/立方米。

4、对于铅粗矿堆、铅粉装卸、铅浮选必须有严格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5、各种原矿、精矿作业都要坚持湿式作业。

6、对药剂工要加强专职业条训练并要戴好防毒手套和口罩,使用巨毒药剂时,必须带好防毒面具。

7、对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以及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8、对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应加强防护设施。

9、对化验室的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责任要到人,严防使用不当和流入社会。操作人员必须符合技术规范。

10、加强药剂的管理作用。第五条:生产性噪声防治

1、噪声防治和国际性卫生标准和工业防治重点,噪声超标对人体危害较为严重,必须加强防治。

2、噪声最大允许量为ad90分贝。

3、打钻人员必须要保护好消音罩,并要将消音罩的出口方向朝前。

4、圆磨、筛分机、球磨机、空压机等较大设备应加设防护隔音消音设备。

5、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6、操作时不能靠近噪声较大的设备。

7、严禁听觉失常、心脏病以及身份虚弱者操作声级较高(ad80分贝)以上的设备。

25

8、对从事超标设备(90分贝)以上的操作工,应发给护耳器。

9、对(90分贝)以上的超标设备、设施,应采取密封隔音和消声措施。

10、对从事声级较高的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第六条:矿区安全卫生

1、加强外来车辆、外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常驻矿区的外来人员应服从本矿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加强外包工程队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外包工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必须参照执行本矿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接受本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卫生监测检查。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矿区堆放废品、垃圾、脏物和柴草、废石、废碴必须按工业设计地点专门堆放处理。

4、工业建筑必须整齐有序,不许任何人乱建私房,乱搭工棚。

5、不许随意排放有害气体、有害毒物、脏水。

6、井巷、道路、厂容厂貌、宿舍院落必须整洁卫生。

7、禁止随地大小便。第七条:生活环境安全卫生

(一)生活环境安全

跑冒滴漏,坚持治理脏、乱、差。

7、尾矿要进尾矿库坝。

8、车辆运行要有序,停放要进库整齐。第九条:生活环境保护

1、办公楼、宿舍楼、家属庭院都要每天清扫,不准乱堆乱扔杂物垃圾。

2、阳台、楼道、门口、洗脸间、水房要清洁卫生。

3、住室床铺要摆放整齐,不许乱倒乱扔、随地吐痰泼脏水,不许贴挂黄色画面图片。

4、厕所要男女有别,定期打扫,夏季消毒灭蝇,禁止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大小便。

5、大力提倡种花养花,发展盆景书画,创造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6、搞好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职工的情操。

7、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开展体育比赛,发展体育运动。

8、激发职工爱矿热情,把我矿建设成花园式的企业、城市化的风貌,园林化的环境,造福于自己、造福于后代。

26

第十三章 矿区防汛工作制度

第一条:加强防汛工作,增强防汛意识,提高防汛能力,保护人身、设备和国家财产安全,巩固劳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安全渡汛的根本目的。 第二条:企业的防汛安全是企业的重要工作和一项特殊任务,必须坚持\"长治长防,保持畅通,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必须树立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思想意识。防止盲目乐观、麻痹大意,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安全渡汛。

第三条:根据本矿区高寒阴湿多雨,气候异常变化,汛期暴雨多发,工业场地集中,地形陡峻窄峡等特殊情况,在提高全员水患难意识,防止洪涝灾害的同时,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滑坡泥石流,加固库坝提防工程,防止废渣透水侵袭,防止地震和倒塌。在提高防汛能力的同时,逐步提高抗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四条:建立健全的防汛抗灾指挥系统。矿部成立防汛抗灾指挥部,由企业法人代表任总指挥,副矿长任副总指挥,设立防汛办公室,办公室设一名气象观察通讯员,一名汛期值班电话员。全矿成立三个防汛领导小组(即采矿、选矿、矿部机关三个小组),由采矿厂厂长、选矿厂厂长、办公室主任分别担任汛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厂长、工段长(队)长任副组长。各小组要随时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和调动,并随时随地组织职工投入防汛抗灾的第一线。 第五条:健全防汛抗灾工作责任制

一、领导责任:矿长为全矿防汛抗灾全面负责,对防汛抗灾工作作出正确决策,发布命令,指挥调动防汛抗灾和救灾工作,计划调运全矿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防汛抗灾工作顺利进展。副矿长要积极协助总指挥(矿长)的工作,积极投身抗灾救灾的第一线。当矿长不在时,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代理总指挥行使职权,各级领导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组织足够的力量,带领职工投身抢险救灾的第一线,努力完成任务。

二、区域责任:依据行政管理机构所划分的区域责任,必须搞好所辖区域的防汛抗灾工作,区域行政主要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区域的安全渡汛负责,及时做好防汛渡汛和抢险救灾的精神准备。做到早宣传,早安排、早防范,保证人力、物力、措施三落实,随时准备带领群众积极投身于抢险救灾的战斗。

三、全员责任:每个职工(人员)都必须懂得防汛救灾是全体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必须随时听从指挥调动、积极投身防汛救灾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或任何形式推委、躲避防汛救灾工作,必须勇于参战,勇于立功,敬职尽责。

四、党、团员的责任:在防汛渡汛和抗洪救灾工作的紧要关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必须站在冲锋陷阵的前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在抢救生命和财产的关

27 键时刻,要充分体现先进分子的高度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

第六条:加强重点设施的防汛工程管理。矿区的坑口、井巷、矿石堆场、厂区的建筑设施、较大的设备、库房、生产设施、职工住宅区以及尾矿坝都属于防汛工作的重点工程。必须定期检查,及时预防、加固处理、以防大汛、抗大灾的总要求,加强重点工程和除险排障工程,提高防御能力,保证重点工程的完好无损。 第七条:落实防汛措施

1、随时作好抗洪救灾的精神准备。

2、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抢险救灾的物资、工具,组织好抢险救灾的梯队,以备及时调用。

3、建立健全矿区通讯网络,保证汛情和指挥调度命令传递的畅通,重要时期要有专职昼夜通讯值班人员,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

4、建立预报预测系统,在收听、收看天气预防的同时,必须增强防汛防灾的科技预测意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气象、水文现象,完善和落实防洪预案,向指挥系统提供可靠的科学预防。

5、随时处理对人身财产构成的危险,当发生洪锋时,尾矿坝以下和沿河谷地段的居住人员,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撤离危险区域,以防摧毁、决口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6、保证抗洪救灾期间的人身安全,在排洪救灾工作中,各防汛小组要特别观察灾情的势态,组织人员合理救灾,防止盲目在洪锋滑坡、泥石流中心地段跨越或强行工作,以免在救灾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7、抗洪救灾中要坚持重点保护集中抢险的方法,在保证抢险队伍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抢救和保护人身安全和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

第八条:实行一次性的重奖重罚制度,救灾过后,要总结抢险救灾工作,对平时防汛有功,保证安全渡汛的单位要组予表彰奖励。对抗洪救灾表现突出,换救他人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的个人要给予记功重奖。对救灾工作态度不明朗、行动不积极,甚至有意叼难的要进行重罚。对乘机破坏者要依法从重打地击处理。 第十四章 劳动保险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劳动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补偿。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劳动保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职工劳动保险由企业转为社会统筹保险,是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条:人身保险,全矿在册职工(不分用工性质和工种)都要参加简易人身保险,按期缴纳简易人身保险费。

第四条:团体人身保险,从事矿山生产劳动,汽车驾驶和特殊工种劳动者在实行团体人身保险的同时参加简易人身保险,企业应向保险机关缴纳团体人身保险费。企业职工因公伤残或

28 死亡者可按规定领取抚恤费,补助费或救济费。

第五条:养老保险,本矿职工(临时工除外),都应积极参加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上缴由企业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对于虽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因请长假等原因未在本矿工作劳动者,上缴的养老保险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企业不予负担,在请长假之前先上缴一年期的养老保险金,再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未满回矿工作者,不退还已交的养老保险费,从次年起算,假期已满回矿工作者按正常工作对待,上缴的养老保险金由企业向劳动就业部门分存于个人名下,受法律保护,在本矿职工因工作变动调离时,养老保险金随及转带,到退休之后,可逐月领取养老积金。 第十五章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全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预防各种事故的发展,安全管理与事故管理是同一工作的两个方向,事故管理是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事故管理也是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事故预防,积极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法令、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技能素质和操作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并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技术设计规范,都是预防事故的必要条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安全管理,事故预防能力必然要向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第三条:事故分类:企业所发生的事故有不可抗拒和难以预料的自然事故和人为事故两种原因,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有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四种。(另外还有未遂事故和设备损失事故)。

1、轻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和器质性轻度操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4、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人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必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急性中毒的特点是发病快,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有的毒物因毒性有一定的潜伏期,可在下班后数小时发病。

5、设备事故是指因操作不当或缺乏责任心,造成设备损坏,导致停产或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设备事故同样要查清原因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第四条:事故抢救

1、积极抢救各类事故是企业各级领导和每个工人义不容辞的道德责任。不许任何人以

29 任何借口推委或拖延时间。

2、企业发生事故,当班作业人员在迅速撤离危险环境,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采取措施抢救伤亡人员,另一方面迅速向直接领导或上级领导报告。

3、获得报告的领导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事故环境,采取果断地安全措施,以免事故扩大或再次发生。

4、在无法及时向领导报告或领导不在时,党团员或其它职工要奋勇组织抢救,其它人员应随时听从指挥调动,不准刁难或违抗。

5、领导或其它人员获息后,要立即通知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医护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积极进行现场包扎急救,并根据伤势确定急速送往抢救治疗的医院,以免延误时间。

6、当所发生的事故人身有救时,企业应具备车辆和救护设施,以最快的速度换取生命的挽救。

7、发生当场死亡的事故,或重大事故应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取走物体,因抢救人员或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部分现场物体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事故报告:企业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企业内部要立即逐级汇报,在2小时之内必须向矿长(矿部)汇报清楚。企业负责人要用快速办法(包括电话、电报、电传等办公)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绝不容许迟谎报和隐瞒不报。

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随即通知家长或家属,以便查看现场,协商善后事宜,或治疗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发生事故后,企业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分析并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企业自己组织的事故调查组织必须有矿领导和工会组织参加调查结果的摄影、图片和记录作矿内永久性档案保存。

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任何人都不准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事故统计:根据国务院和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表。

第八条:事故因素的整改,发生事故后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整改,(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现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恢复生产。

第九条:事故的责任,发生事故后经过事故调查,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事故的处理

1、发生死亡事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2、轻伤或重伤事故,首先要确定工伤的性质,积极进行医治,医药费按规定处理。

3、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待有关部门按期进行处理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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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原 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奖 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

31 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无违章违纪现象。

7、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职工身心健康。

8、社会治安风气良好,无火灾、偷盗、赌博、打架斗殴,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

(四)奖励的内容

1、年度内完成以上任务取得以上成绩,可评选年度先进单位,本单位职工享受年度综合奖金。

2、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可享受安全合同兑现奖金。

3、取得安全生产先进工艺、科技攻关项目和可授予科技进步奖,并给以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可给予节约奖。

5、技术经济指标明显的,可给予指标奖。

6、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光荣称号。

7、连续十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车间、工段、队,可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的称号,各项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

8、连续五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评为安全生产厂的称号并给予5000元以上奖金。连续十年无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授予文明模范单位的称号,并给于2000元奖金。

9、其它工作成绩显著的可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第六条:先进个人奖励

(一)奖励的形式,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和事迹,可分为口头表扬,

32 书面表扬,新闻报道表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晋升、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荣誉奖励的同时,可按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二)奖励的依据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经济指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对国家做出较大贡献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变突出的;

7、自觉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出勤天数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生产设施,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有效的;

9、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10、本人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性强,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地表现出优秀品德。

(三)奖励的内容

1、积极完成生产、工作、出勤任务,无违章违纪,可享受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综合奖。

2、达到《安全责任合同》十条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奖。

3、在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或有发展创造的,可享受技术革新或发明奖,并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给予节约奖。

5、经营管理科学,超额完成任务,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给予超产奖。

6、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给予指标奖。

7、在保护和挽救国家财产有功的,除给予荣誉奖以外,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8、对积极监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可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9、对及时发生险情,采取果断措施幸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10、对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和在重大灾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给予记大功荣誉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11、在矿山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其它奖励。

12、职工个人连续五年或连续五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可晋升一级工资,记大功两次的,可晋升一级工资,连续十年评为先进个人事迹突出的,可申报劳模或给予荣誉称号。第七条:目标责任奖励

33

1、完成矿部下达或签订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目标奖励,矿级为中层人员的一至三人部,中层为班组长的一至三倍,班组长为职工的一至三倍。

2、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安全目标兑现奖,仍按逐级一至三倍的比例分别兑现奖金。

3、专职人员,可享受职工的一至三倍奖金。

4、奖金的数额各年度由矿部决定。

5、各种奖励的奖金、名称、奖品由矿部决定。

处 罚

第八条:集体处罚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单位不能评选先进:

①不能如期完成矿部下达的生产任务的;或产品质量下降。 ②没有实现安全目标,出现工伤事故的。 ③纪律松驰,工作散涣,管理不善的。 ④发生火灾盗窃案件,治安秩序较差的。 ⑤有其它原因的。

2、有以上情况者取消所在单位的安全奖和经济指标奖,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第九条:责任人的处罚

1、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人,工作失职有下列情况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⑪违犯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损害国家利益的; ⑫违犯本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或职工利益的; ⑬违章指挥,造成人身生命或国家财产损失事故的;

⑭经营管理不善,使生产计划、任务和经济指标连续完不成,出现严重亏损现象的; ⑮本人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对职工实行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甚至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的; ⑯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到以下处罚。

⑪经济处罚:扣除失职期间的职务津贴;取消季度、半年或全年评奖资格,取消奖金、罚款等。

⑫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职检查、解除职务、降职、降级等。

⑬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个人处罚

(一)工人职员,工作失职,经教育不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34 ⑪违犯劳动纪律、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⑫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⑬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器具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低劣的; ⑭偷拿、盗窃、窝藏国家财产,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 ⑮损坏甚至故意破坏设备、设施的; ⑯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的; ⑰违纪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二)职工违犯厂规厂纪,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经济处罚。⑪在生产和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犯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⑫违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节罚款处理并追究责任。

⑬当班遗留事故隐患或已发生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作处理,导致他人或他班发生事故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⑭本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者,责任自负,医药费自理。并按情节承担他人的药费或其它费用。

⑮生活中乱接乱插电线,灯头违犯安全用电制度,造成后果要罚款处理。 ⑯不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者一次性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

⑰违犯岗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溜岗、睡岗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指标的要罚款处理。 ⑱丢失本班财产、设备或工具的,除等价赔偿外,要罚款处理。

⑲在企业发生事故、灾情(火灾、洪灾)等特殊情况下,出现临阵脱逃、见死不救甚至乘机作乱的,除罚款外,要给以纪律处分。

⑳故意破坏生产设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设施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行事责任。 ⑴破坏矿区、厂区、院落、生产和生活环境卫生的,给予罚款处理。 ⑵有其它行为的,视其情节罚款处理,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三)行政处分的类型: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⑪行政处分必须事先通知本人,并经职代会决定通过,处分经过要记入本人档案,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书面申诉,如上级领导未作出新的决定,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⑫行政处分后的本人生活待遇,由矿部依据有关政策,随处分决定通知清楚。 ⑬在受处分期间,如痛改前非,立功赎罪者,可减轻处分,或者恢复名誉。

(四)经济处罚:可分为赔偿、扣除资金、罚款、扣除工资,罚款额根据责任大小经济损失定。

35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矿山安全法》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规定,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参照本矿一九八六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产生在企业制度改革和转轨时期,随着企业和时代的发展,难免出现过时或不足之处,在执行中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政策,必须从其新的法律、政策。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有与国家和上级规定不符或抵触时,必须执行国家和上级规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经矿部审定和本矿第四届职代会审议后颁布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废止。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修改解释权矿部。

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电是我们矿山生产的重要动力,必须专人管理,经过特种专业培训,具有电路丰富经验的人可进入电网操作。

一、认真学习《国家用电安全法》对高压低压,电路及触电解救的专业特有知识。

二、在操作中注意个人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不允许带电操作,停送电时必须有专人负责。

三、对井下的电路不断检查,由于井下潮湿,冒顶片块,对线受到碰、砸现象发生,可直接造成触电事故,在检查时发现线路有危险状态,及时整改,保持电路通畅,安全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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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线设备的电路应定期检查,保养,对电缆、控制开关如果发生接触不良或者破裂应及时更换。

绞车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绞车是我们矿山井下的主要运输设备,经过特种专业培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份健康,精力充沛,听、视力好的人可上岗操作:

一、上班之前必须休息好,不能饮酒,上班后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检查绞车各部位是否正常,电路是否良好,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

二、在运行过程中应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更不嬉戏打闹,手不离操作手把,严禁在设备没有完全停稳时更换工作操作。

三、对钢丝绳的磨损成度,钢卡的松紧度时常检查,处理,负责好绞车的加油,对绞车进行常时间保养,规定运转六个月小修一次,一年中修一次,四十八个月大修一次,每次检修必须作好记录。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建立交接班制度,讲设备卫生,对设备周转的环境保持干净。

机修工的工作规程

机修工是该工程的修理机械师,为了确保生产任务,保障坑道工作人员的安全,对该工程使

37 用的大小机械设备运行维修。

一、机修工在修理过程中按技术资料进行使用的各项材料、电源按程序操作,确保修理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按规定的修理时须加班加点,必须修好不能担误坑道的生产。更换的配件及时更换对所用的材料建立帐目对维修的设备做好记录。

巡道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巡道工对坑道内外的大小道必须时常检查维修,确保矿车的正常运行。

二、巡道工在坑道工作时必须在矿车拉运完后可以进行修道整道,以免发生矿车调道现象,产生在工作当中不安全的因素发生。

三、在矿车运行途中如果道发生不安全调道因素应及时汇报,停运维修修好后再进行工作。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相互配合进坑道时必须带有手提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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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坑道矿车拉运风钻送风、停风,有时电工在坑道接线使用的信号是电铃通知:

一、信号工在工作的现场必须大脑清醒,精心操作对整个坑道的各种用电铃控制的环节不能乱套。

二、信号工对信号按钮要检查如果出现不良反映及时更换,在工作中信号工不能操作,必须注意个人的安全。

三、信号工切记规定的信号次数。信号响一次矿车或其他东西绞车工应立即停车。响二次绞车拉运,响三次从上向下运行。响四次空压机送风,响五次空压机停风,响六次停电,响七次送电。

电焊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在生产过程中不能发生在焊接上给生产带来的不利因素。

二、电焊工是专职专业,认真学习在焊接上的实用技术、掌握电焊的各种焊接环节,在工作时个人的安全时常注意。

三、电焊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戴上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确保个人安全。在接电源时须按操

39 作程序进行,焊接后且记关掉电源。禁止非专业人员焊接。

四、对焊机要做到勤检查、保养、保持焊机的清洁卫生、防潮。焊接完后应把焊机放在干燥通风处。

出碴工的工作规程

出碴工在本施工中人数较多,对出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每个人在施工中有一个安全信号感,班组长必须亲自参加,相互配合,讲清预防措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每个人员能够认识并且理解。

一、出碴工在进入坑道工作时戴上安全帽,否则不允许进入坑道作业。

二、在进入坑道时不能乱动坑道内的各项线路和各种设备,如有电路问题干扰必须向班组长反映,叫电工处理。

三、严禁在矿车运行时,斜井不允许人员上下走动,更不允许上下班把剩矿车。推车人员在挂钢丝绳不能空挂,必须复查。

四、在工地施工时必须检查清顶人员是否清干净,是否不能报于出碴。出有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代班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在危险区不能乱动、乱串。完成本班生产任务准时下班,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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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顶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清顶在施工中使千万不可缺少的工种,必须体力强壮、视力好的人可来承担。

一、在工作时必须戴齐安全防护用品和清顶所需的工具,单独一人不允许作业。

二、在掘井、采空区清顶时,必须炮放完后。炮烟排完时,其他人不准进入,清顶工开始工作,注意好个人的安全,在危险地段暂时不能入进,先把自己工作的场地清干净,一点一滴处理完后再清周围的吊石。

三、在清吊石时千万不可粗心大意,对岩石的破裂缝要用力撬,清完后做清顶复查,以免发生吊石再次落下,以免事故发生。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清完后必须向班组长反映,由班组长负责带领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正常施工。

爆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员是我们施工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爆破员必须身体强壮,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专门培训合格,从使井下爆破技术特常的人来担任。

一、认真学习《国家爆破安全法》掌握爆破技术,对爆破的每个环节都做到安全无误。

二、爆破员对领用的爆破器材要负责任,不得转借或送他人,更不允许私自出卖、且勿雷管与炸药存放在一起,领用剩余的药品不能乱放,必须退回炸药库。

三、使用爆破器材时,火线的长度跟规定的米数相等,装药时不能用铁内的东西顶药,更不允许吸烟。点炮时爆破员负责人负责专人起爆,炮响后不急于看炮,出现哑炮时及时处理,不能久留。

四、对爆破器材如有丢失,不能隐瞒以免发生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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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空压机使本施工中的主要供风设备,而空压工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具有较高的维修技能,思想态度端正的人可直续上岗操作。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机械设备运转期间不能随便脱离现场。

二、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精心操作,细心观察,如出现机械发生意外响声,请及时停机检查。

三、对机械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修,保持正常运转而对主要部位定期保养。

四、讲设备卫生,发生机体各部位有漏油现象及时处理,保持设备的清洁度。

五、听从工程队管理人员的指挥,按送风、停风信号及时开关机,并与钻工的使用风力相互合格。

风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风钻工是施工中及不可缺少的工种,必须具备较高的凿岩技术,掌握风钻的维修技术。

一、风钻工工作时必须戴上防护口罩,清声罩,对钻工的身心健康起到保护作用。

二、钻工在掘、采矿时注意好个人的施工安全、对风钻的操作必须按风钻的使用说明书精心操作,不能发生误操作。

三、风力的配合要适当,开机档位要准确,否则发生不安全的因素。

四、凿孔结束后,收好施工的各种工具,撤离工作面,然后爆破工进行充药、点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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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风钻要定期保养、维修,可延长风钻的使用期,促进生产的效益。

通风工的工作规程

通风环节是本施工中的重要因素,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是促进生产效益的提高,规定专人通风。

一、进入坑道通风时必须听从同行,戴齐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掘进采矿炮放完后,不准急于到工作面,应先启动风机供风到两小时左右,戴上防尘口罩在工作面拿好风布,直续供风,直到炮烟吹完为止。

三、在停留时时间常的巷道、无通风时,严禁人员进入。以免发生缺氧现象。

四、对通风的机布、风管时常检查,如有漏风现象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施工人员种突,缺氧现象。

五、对通风机的线路,启动开关做到勤观察,早处理,而对自己的安全时时操心,不能麻痹大意。

六、出现供风不足,有其他原因倒置通风困难及时汇报共同处理。

地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43 (GB16423--2006)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矿井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井下劳动条件。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2、各工程队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矿长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新工人下井前,应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训。

3、各矿井和专职安全员负责人必须每天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安全生产情况记录。如遇无法排除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指挥人员撤出,同时报告省矿生产安全科或采区。

4、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严加管理,并设照明和警戒标志。

5、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有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和防止尘毒等危害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矿井应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并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准生产。

6、作业人员下井前严禁喝酒;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点顶、帮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7、各矿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9、井下偏僻与危险作业地点,严禁单人作业。

10、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每个生产中段和每个采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出口与安全出口相通。

11、必须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定的采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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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所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保证井下所需的风量、风质、风速;主要回风井巷,禁止用作人行道。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并符合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13、井巷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通风、运输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与施工的需要。

14、严禁使用女工、未成年人从事井下工作。

15、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矿区、工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16、操作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要求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7、在矿区内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注意各种警告,严禁非驾驶员使用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从行驶的机动车辆爬上爬下。

18、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9、发生安全事故时,矿硐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省矿安全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20、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入井安全须知

1、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2、入井前严禁喝酒,必须自带照明灯具、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穿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在井下打闹。

3、出入矿井的人员必须登记,严格实行交接班。矿井负责人要准确掌握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交班后,如发现有人尚未出井,应立即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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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关人员不准私自入井。

5、行走时注意车辆来往和安全标志,如遇突然停电不准随便乱走,要有组织地撤离至安全地点。

6、不准用明火取暖照明。

7、禁止一个人在偏僻地点干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8、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清楚所在地点是否有爆破、炮烟和陷落、冒顶、片帮,确认无危险时方可准进入。

9、井下放炮时必须做好警戒工作,必须听丛警戒人员的指挥躲到安全地点,不准随便乱跑。

10、禁止在炮烟大的地点通过和逗留。

11、何人不准向溜井、坚井、通风井内投扔物品。

12、带长物入井不得影响车辆通行和碰触电。

13、在特殊情况下,如支柱发生剧烈的断裂声和顶板不断甩碴,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14、非操作人员不得乘井下运输车辆。

1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设备、警示标记不准随意拆除,不准随意触摸灯线及设备。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工段长)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检查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任何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

3、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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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经常向有关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

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⑪ 进入工作面后,首先检查处理好顶板浮石,清理好路面的碎石后方准作业。

⑫ 工作面有瞎炮时,禁止打眼,禁止打残眼和在岩石的裂缝中打眼。

⑬ 发现受凿岩石震动后,顶帮掉碴要立即停止作业,查明情况,处理安全后方准继续作业。

⑭ 发现炮眼在大量涌水时,不能拨出钎杆,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⑮ 进入工作面后发现有辣眼、刺鼻或头昏的感觉,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⑯ 撬顶时,人员要站好位置,防止浮石脱落伤人,并且要防止人员堕落。

2、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⑪ 凡从事爆炸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安全规程,应持有有效爆破证从事爆破作业;任何地点不准单人爆破作业。

⑫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的火工材料应妥善保管,雷管须用保险箱锁起,炸药、导火线须箱子加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禁乱放、乱扔、私存、转卖或转借他人。剩余的火工材料应当日寄存,并办好出库和寄库手续。

⑬ 严禁烟火及明火照明。

⑭ 装药开始时,必须停止工作面其它作业,只准用木、竹炮棍装药,严禁用铜、铁等器材装药。

⑮ 地下爆破须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井下所有人员须全部撤至地面安全地点。回风巷

47 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⑯ 导火索起爆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须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⑰ 同一工作面有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须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⑱ 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点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⑲ 最后一炮响后须经充分通风15分钟以上,工作面无炮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检查,发现瞎炮要立即处理,不准交班。

⑳ 瞎炮处理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壶边缘不得小于0.5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份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11)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3、井下运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⑪ 上班前必须对车辆全面检查是否运行正常,确保车辆设备正常后方能进行运输作业。

⑫ 制动与照明不正常的车辆严禁入井。

⑬ 行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或障碍,防止碰撞伤人,与行人相遇应让行人先通过。

⑭ 要检查车上所装的矿、碴是否牢固、超高、超宽,有掉落在巷道的矿岩须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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⑮ 矿岩应按指定地点排卸,严禁随意乱卸。

⑯ 严禁矿碴与人员混装。

⑰ 露天行走时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要限速慢行,注意行人安全。

⑱ 井下行走车辆交汇时,距避车道近的车辆先避让于避车道内,待对方通过方可通行。

⑲ 严禁恶意堵占车道。

4、装矿(碴)工安全操作规程

⑪ 作业前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检查好顶板、边帮,确认安全后方作业。

⑫ 装矿(碴)时应先用水冲喷矿碴,发现辣眼、头昏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⑬ 注意上下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和障碍物,防止碰撞伤人。

⑭ 使用大锤破大块矿石时,要先检查锤柄是否牢固完好,其它人员要离开危险区,以防飞石伤人。

⑮ 工作面有瞎炮要通知爆破工及时处理,避炮时要到安全区,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最后炮15分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

5、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⑪ 井下电工应对井下的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应保证各作业工作面有足够的照明。

⑫ 井下电工应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电缆的绝缘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⑬ 电气设备的外壳不准随便拆除,其外壳和风水管等应有接地装置,对接地保护的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

⑭ 380伏以上的电路禁止带电作业,禁止湿手、赤脚操作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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⑮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

⑯ 检修高压电气时不得少于二人,一人检修,一人监护,监护人员要负主要责任。

⑰ 操作高压电气时要正确使用符合耐压要求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

⑱ 配电盘应安装在干燥、无滴水的地方,以保证有良好的绝缘。

⑲ 电线和风水管、36伏照明线路和?伏以上的线路应错开安装,不得缠混在一起。

⑳ 动力、照明线路应吊挂整齐,接头可靠,绝缘良好。

⑴ 在停电检修线路或设备时应先事先所用线路的生产工,应在所检查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挂上警牌,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⑵ 电气设备的线路安装、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五、违章处罚规定

矿井或从业人员违反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按其规定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阳山铁矿的处罚。

1、凡有违章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处罚,直至建议承包队解除用工或解除太矿方和承包队的合同。

2、凡有下列违章行为的队伍,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至10000元的处罚,直至停产整顿或终止合同。

a未能按设计要求,越界滥采乱挖,破坏顶板、保安矿柱及井下、地表其它工业设施。

b随意堆放火工用品,私自将火工用品转借、转送他人及私自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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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地下矿山管理制度

地下矿山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宣传制度

第一条:为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加大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

宣传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读物、安全橱窗、墙报、专栏等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时宣传本矿的安全管理决策,随时随地表扬好人好事和安全先进事迹;批评曝光违章违纪现象和忽视安全

生产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宣传的具体安排:每月办一期安全专栏、墙报,每季度出一次新闻展览橱

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宣传评比。

第四条:矿部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例会,主要是学习安全材料、报刊、总结本单位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每周星期

四、五全矿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所需的安全专题会议,报告或通报全矿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弘扬全矿的安全文化,增强企业的安全宣传内容,启发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自觉行动上来。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二条:职业教育和完全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国

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第三条:企业有责任发展职业教育工作,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工作内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

职业教育制度。

第四条:企业职工有权利接受教育,有义务加强自身学习、锻炼和提高,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劳动者、创造者。

第五条:企业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职业教育,提取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设立职业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六条:国家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

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工、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矿部级安全教育,矿部授权的科室:安保科、生产技术科,或专门设立的教育机构负

责主办安技教育工作。

2、矿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①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法律常识。

②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③加强安全思想、安全意识的教育。 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

⑤教育职工熟悉了解本矿山企业的劳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它管理制度。

⑥学习安全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3、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①厂级安全教育是厂长(车间主任)的重要职责,对新职工或经矿级培训过的职工必须经过

厂级安全教育。

②必须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厂的劳动性质、工作环境、生产场地、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的基

本要领。

③必须使职工懂得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组织管理和各种程序。

④掌握本厂的安全知识,指明危险区段和危险环节。 ⑤根据职工的身份状况、技术、技能和专长,合理安排岗位。 ⑥分析事故案例和原因,交待安全责任,并考核安全工作。

4、班组级安全教育

①班组安全教育是班组长(工段长)的确重要职责,必须对经厂级教育的职工进行再教育。 ②班组教育,主要是把经过矿、厂级教育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于安全生产的实践中去。

③必须使职工掌握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常识,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④使职工了解作业环境、安全通道、禁止信号、标志以及危险防范区域、地段。

⑤熟悉使用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操作程序、方法、要领。

⑥掌握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程序、技术指标要求,以及作用方法。 ⑦必须使职工懂得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使用要求,以及安全应急撤离处

理措施。

⑧交待合理维护机械设备和保养设备的要求和方法,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保护好

设备、设施的运转系统和防护系统。 ⑨熟悉规章制度、工业卫生要求和作业环境要求。 ⑩新职工必须进行岗位责任制的教育,防止违章冒险作业。

第八条:岗位师傅包教,新入厂的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需指定工作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安全生产责任性强的老工人(师傅)制定师徒合同,带徒操作教育,经一年时期的岗位操作训练和考核合作后,学徒工方可独立操作。 第九条: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调转更换工种的职工都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同一工种调换岗位时,需经班组进行岗位训练5-10天,以操作熟练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 第十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具体化。根据职工文化层次分期分批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和安全专题教育。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职业队伍。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行政组织、群众团体都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多种形式不断地进行安全引导教育,在坚持日常教育的同时,对全矿职工每年进行一次普遍安全专题教育,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教育,生产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考试教育。班组要坚持日常工作的班前班后教育。把安全教育长抓不懈,使其制度化。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活动制度,矿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次安全专题例会,每年召开两次安全教育大会;厂级每月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总结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大会。班组每周末组织一次安全学习会,结合本组织安全生产实际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一小时,作为

安全活动的时间,不涉及其它事故。

第十三条: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参加,主要负责不在时应由付职或委托负责人参加主持,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都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并合理安排后期的工作,各次活动要有明确记载,填写好活动记录。

第十四条:抓好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也是每个职工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安全教育,职工必须有较高的安全思想意识,有较好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和理论知识,

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三章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职业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培养职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和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措施。凡在本矿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及其它特殊工种的职业性培训,培训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根据需要可分为就地培训,

派出培训或送往大专院校培训。

第三条:企业必须统筹规划培训工作,成立培训组织机构,设立培训中心或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有足够的培训经费和书籍资料教材,选择合格的教师和辅导人员,制定培训工作制度,使培训工作正规化,达到普及提高的培训目的。

第四条:职工全面培训,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矿部分期分批举办本矿安全技术培训班,每三年对全矿职工轮流培训一次,每期培训不少于十天时间,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次。培训的内容在重点突出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技能、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安全技术知识和思想道德意识同步提高。 第五条:新职工培训,凡来本矿工作的新职工(不论临时工、合同工、固定工)都必须经过本矿安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位,异地异厂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离岗半年以上回归本单位的职工均接新职工对待,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六条:特殊工种培训,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必须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能低于20周岁,必须是身体健康的男性职工。有生理缺陷和妨碍从事本作业疾病的人员不能参与培训,更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爆破、高空架设、绞车提升机、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所在行业的专门培训学习之外,必须经过国家设立的专业技术或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书、证件、凭证件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但必须经过熟练期或使用期。达到以上专业培训条件之后必须接受和经过本矿的安全培训考试,再凭

本矿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高度的安全

责任性。否则,不能从事本工种。

第九条:大中专、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按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教育考核的,符合所分配工种的凭考核证件,可不再进行培训考试,但必须遵守

本矿的安全规定。 第十条:考核发证

1、特殊工种,技术专业工种,可持本系统,专业学校部门考核的毕业证、合格证、执照、持证操作,经培训考核但无证件、证照者,矿上不予承认,证件不齐者,待办齐之后再上岗。有证件,但培训不合格或技术不合格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证件不实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

2、本矿所培训的新职工,经本矿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合格证可持证止岗,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班组的安全教育。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不发合格证,不能上岗工作,待再次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经三次培训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不签订安全合同,自行辞退。

3、全矿在册职工的普通培训,每年度安全教育考核,日

第四章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山生产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条

例》和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的探矿、掘进、采矿、回采主体工程必须先设计、后施工,设计要求必须符合

矿山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矿山生产的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以上的人行通道,并将供电、供水、通风、提升、

运输系统、车场、排水、设施配套。

第四条:每个矿井洞口,必须要有入井制度,即:(入坑须知),其主要内容是:

1、凡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检查工作的领导,工程测量、安全检查,本矿和外来参观学习实习人员(持证)准许进入井巷。凡下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井巷安全(须知)制度。非工作人员目标入内,酒后神志不清者禁止入井。

2、凡井巷工作者必须集中精力,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井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调度,遵守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令行禁止。

3、入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所需工具(手电、雨鞋、安全帽)。

4、杜绝\"三违\"现象,严守技术操作规程,不玩忽职守,不盲目蛮干,严禁违令作业和擅自

乱串。

5、爆破通风要提前15分钟警戒,信号要准确无误,不准在井下存放爆炸物品,不准有盲炮、哑炮存在。如遇哑炮,谨慎排除,做到万无一失。

6、工作之前要过细检查,通过敲帮问顶清理松石之后开始作业,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

钻。

7、严禁在危险区、采空区、天井口、漏斗下、斜坡道及运输巷道停止,逗留歇息。

8、当班作业不留隐患,照明要齐全,工具有摆放整齐,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签字制度。

9、爱护井下一切设施、设备工具,严禁盗窃破坏。

10、坚持文件生产,不准在井巷大小便。

第五条:矿山生产应认真执行\"采掘并举、掘进先行,贫富兼采、采充平衡\"的技术原则,合理确定开采顺序和采矿方法,落实井下安全措施,保障井下安全生产。

第六条:矿山井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岗位的安

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矿山井下生产作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

持班制,填写好安全值班记录。 第八条:矿山井下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地下开采必须按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技术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必须规范标准。

2、每个采场中段和分层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天井、人员通行的梯子要坚固适用,天井中不能有悬挂物、联络道口不能堆放石块,以便保

障行人安全。

3、矿山井下工作,队长、班长必须准确掌握当班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危险地段不能安排工作,偏僻地点禁止单人作业,下班之前必须清点人数,一同下班。

4、井下作业普遍采用36V低压照明,作业场地保持明亮,不能黑暗,照明线路、动力线路

都要整洁,开关、闸刀要安装完整。

5、井下爆破要有固定的时间、信号,放炮前要有专人负责发出警戒信号、标志、警戒线(露天不小于500米),井下不小于100米。炮响后20分钟之内不准接近爆破面,不准有哑炮存

在,不准套残眼打钻。

6、井下通风,已形成通风巷道的采取自然通风,通风天井不允堵塞。未形成通风巷道的要有通风设备,较深的井巷要加大通风设备,将新鲜风流送入工作面,不允许在炮烟浓烈时强

行作业,防止炮烟中毒引起窒息。

7、危险区、采空区、塌陷区禁止作业,必须加固封闭,并要设挂醒目的禁令标志。

8、井下必须安装抽水、排水设施、水坑、水仓要加固栏杆。明显积水要随时排放。要严格

注意观测地下水涵水层、裂隙水的涌出。

9、井下施工、开采遇到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现象,发现滴掉石碴,岩石移动、裂隙增大、岩石有响声,就是地压活动的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对地压活动地段要有专人负责,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10、采准切割巷道,顶帮岩石松软不稳固、或破碎带,断层带,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它原因受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11、矿房采矿必先打通两头联络道,或分层的人行道,梯子与联络道口要保持稳固安全通道,联络道口不能堆放杂物,要使作业人员畅通。

回采工作面,每班必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如有冒顶或大冒顶危险征兆,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12、矿山井下必须坚持湿式作业,禁止打干钻。

第九条:提升运输

1、平巷运输,轨道要安装正规符合标准,按照校正检修,矿车运矿必须要有刹车装置,推矿速度1米/秒之间,前后距离在10米以外,发现前方有行人,立即刹车,防止跳道翻车

相撞。

2、斜井提升,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持证操作,信号照明要齐备,小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一个矿斗,大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二个矿斗,提升速度控制在1米/秒之内。上坡矿斗提升至中段平巷阻车器以内处,待矿车停稳发信号后,再拨取销子,空车下坡行至下中段平巷巷停机发信号后拨销转移矿斗。矿斗上下先要扣紧钢丝绳卡子,栓子销子再发信号开车提升。斜井上下行人时,不准开车运输,行人必须走栏杆以内的人行道,不准沿轨或越轨行走。

第五章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购进:本矿所需的炸药、雷管、导火索(防水炸药、电雷管),必须由财务科计划,矿长审批购进。供销科凭计划单向公安、物资部门申报办理准购证和准运证方可购进。 第二条:运输:凭准运证运输、装卸必须将炸药、雷管、导火索分别装卸,分别运输,禁止混装和混运,装运时不能挤压磁撞。运输车辆、人员要有合格证照,专车专用,由供销人员押送,专运期间不准他人搭乘车,不准装运其它货物,不准打火吸烟。保证装卸运输安全。 第三条:试验:每次购进的易爆物品必须经安保科和供销科人员联合进行试验,引爆时速、防水性能,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退购。防止购进过期受潮和残次品。

第四条:贮存:

1、炸药库守卫班为易爆物品的贮存领用进行专职管理,班长全面负责,守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三种制度,即守卫班岗位责任制;库房贮存管理制度;领用登记管理制度。

2、易爆物品必须分别贮存在专用库房、雷管库与炸药库要相隔50米。各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卫生、整洁,门窗要严密坚固,存放量不宜过多、过重,防止受压、受潮。

3、要保护好库房附近的避雷、消防和电话设施。严禁在库房100米范围生火、放鞭炮。

4、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在库房区域放炮、采石、采矿、淘金,禁止打猎、放牧、砍柴、伐木。非工作人员不准留宿,骚扰乱窜。防止鼠类动物窜入雷管库。

5、严禁在库房内使用油灯、蜡烛、火柴、打火机等明火,严禁吸烟和其它火种易燃品带入

库内。

6、守卫人员必须昼夜值班,严守岗位,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火工种。

7、严格交接班制度,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严禁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擅自离岗,一旦出现问

题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审批领用

1、各生产单位根据当天用量计划开票,炸药、雷管、导火索要分别开票,分别领取,分

别拿运。

2、审批要建立五级签字制,即:领料员、队长、厂长、安保科科长签字,矿长审批。坚持过量不批,签字不齐不批,非专人领用不批。

3、领料人员应是专门培训持证操作的爆破工,专人领用,专人操作。

4、领料员凭矿长审批的出库单经库房登记后,进行领料,领料期间严禁吸烟和携带任何火种任何易燃品进库。禁止三种物品一次领取运往。

第六条:操作使用

1、禁止在室内或火房插雷管和存放爆炸物品,禁止用石块、砍刀砸导火索。

2、操作期间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严禁用牙吹接雷管,导火索必须根据放炮的个数、避炮的

距离确定尺度,但宜长不宜短。

3、坑道内绝不能堆放爆炸物品,绝不能将物品存放在轨面、矿车、绞车、变压服器、电线

接头或路旁人行通道工作场所之处。

第七条:退料:当班所剩的物品,不准丢失,不准带入住室存放,必须及时交给二级退料库专门保管。二级保管必须建立健全退料登记台帐。严格退料库的岗位责任和看管制度。 第八条:爆炸物品属特殊材料。用途广泛、危害严重,一旦流放社会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要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严禁偷、拿、窝藏、丢失或送人情。一旦发现类似现象,要一

查到底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依法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维护电器设备,发挥

电力在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的先行作用。

第二条:按照供电部门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达到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按期记量交费、保证生产的目的。 第三条:遵守国家用电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房、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和合理用电。 第四条:本矿安全用电必须实行加强领导,统一调度,严格管理,依法监督,专职操作,保

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在主管矿长的统一领导下,动力工段全面负责全矿所有电器设备、设施的管理,电力调度使用以及设备维修和全部安全用电工作,主持指导电工班的日常值班和技术操作。

第六条:电器设备、设施管理

1、线路管理,矿区高、低压线路、电缆、电杆、电话线、变压器及其有关辅助设备,都是国家和企业重要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危害和破坏,严禁任何人在沿输电线路和设施周围进行爆破、采石、掏坑、植树和搞建筑,不准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

安全的柴草和其它物品。

电器设备、设施和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检修电器设备、架设更换拆除电线、电杆、电缆必须按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进行。非电工作业,严禁任何人私自上杆、架改、塔勾线路。非本矿工作需要禁止任何人增设乱动电器设备、工具。

2、设备管理

①电器设备必须坚持专人看管,责任到人,该值班谁负责的原则。

②全矿所有电器设备、设施(包括电力、电缆、配电室、变压器、电容器、架空线路、电器仪表、电器调试设备,监测仪器、电讯设备),均由动力工段统一装置管理负责防护维修。 ③生产单位的电动机、控制柜、控制箱、电焊机、起动器、调压器及工具均由生产单位的专

职电工管理,并操作使用。

④选矿厂40千瓦以上的电动机的起动运转,除所在岗位职工看管外,电工班要随时观察起

动运转情况。

⑤矿内电话机、总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有电话单位协助管理,保证畅通无阻。

⑥电视、广播、音响设施、发射台(站)由矿工会统一管理。 ⑦化验设备的电热板、电烤箱、蒸馏器等由质检班管理。 ⑧食堂所用的电冰箱、电鼓风、压面机由所在食堂管理员管理。 ⑨全矿照明设施,电量供应均由动力工段专职电工统一安装、控制管理。

第七条:生产用电

1、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精心看管、操作维护,提高电器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电力

的生产效能和经济优势。

2、未经矿领导批准和动力工段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换高低压输送和用电方式,

以免浪费不安全因素出现。

3、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要分段供电生产,但首先保证矿山井下照明和选矿工段等重

点生产区段。

4、生产设备、电器起动运转必须允许负荷量。

5、动力工段对值班人员,用电部位要进行调试抽查,提高用电工作和技术标准。

6、导电部位、传动部位、运转部位必须加固防护设施,动力线路、照明线路不能漏电,线头线路不能裸露,闸刀、开关、保险盒要安装完整,不能带水。

7、电器设备均应在70%以上负荷运行,平均功率因数要达到95%以上,高压同步电动机的功率因数表应指示在95%左右(超前),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调节,对于耗电高运行效率低

的设备应及时更换。

8、生产性照明装载站等重点部位的夜间工作,可安装500瓦探照灯。矿山井下和地面工作的潮湿地方一律采用42伏以下的低压照明设施。

9、各种电器设备、工具、绝缘用具、各类保护装置和各种接地、接零保护装置都要定期检

查,使其合乎要求,保持灵敏有效。

10、在生产负荷允许并安全用电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经济合理的运行方式,以达到增产又

节电的目的。 第八条:生活用电

1、全矿生活用电由动力工段统一供电控制,安装、检查、整改。

2、照明用电:

①会议室、舞厅、展厅在工作、活动时间开灯,非工作、活动时间关灯。

②办公室、路灯、球场、车棚库房等公用场所,按晚间规定时间供电照明,非工作时间熄灯。 ③宿舍照明、单间宿舍每室一灯,连接宿舍每间一灯,平时每灯不超过60瓦,限电时每灯按15瓦供电,各室内夜间按规定时间供电,非交接班时间一律熄灯,禁止长明灯。

3、取暖(有条件时,机关楼、单身楼,可以安装暖气设备),目前全矿职工人均使用电褥子一个,按15瓦供电。夏季晚上供、冬季昼夜供,限电时按限电时的具体规定时间供电取暖。

上班和请假时间必须自觉关闭,以免引起火灾或浪费电。

4、生活用电的线路由电工统筹安接,定期检查。任何人不许乱接乱插。

5、生活用电中发生不安全因素,首先应切断电源,立即找电工处理,杜绝触电和起火事故。

6、非矿领导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电炉子。

第九条:电工值班制度

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在工作实践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

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2、电工在值班期间必须高度负责,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严格操作。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两票、三制\"规则,遵守岗位责任制,禁止擅离职守,禁止

串岗、睡岗、溜岗或他人顶替。

4、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变、配电室和电工值班岗位,乱动开关、手柄和电器设备,值

班室的门锁钥匙要电工专管。

5、电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使用好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

6、电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按电力供应情况,严格调节全矿供电工作,控制生活用电,保证生产用电,把握送电时间。 ②所有电器设备的导电部分和手动操作开关,都必须有安装装置,电源开关要加强管理。

③随时注意监视盘上各仪表的指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④禁止湿式作业和带电作业(确需带电作业时,要有领导致批准,要有监视和严格防护)。 ⑤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检修,必须在总电源停电时进行,但检修工作必须在供电之前结束,工作之前必须经过验电器检测,确认无电方可工作。

⑥处理电器设备故障时,要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施工用具(如接地线、绝缘棒、高

压验电笔绝缘工具等)。并掌握操作性质。

⑦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值班人员应按操作规程,立即断开电器,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报告领

导。

⑧严格进行巡视检查,掌握电器设备的运转状况。

⑨填写好值班记录,标明仪表数据。 ⑩坚持遵守交接班制度,填好交接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

1、安全用电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必须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必须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2、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必须主管安全用电,各级领导要加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领导和

监督检查。

3、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照技术标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电器设备、设施应按国家规定采取安全电压安装漏电防护装置。

4、高压危险区域、变电室、配电室、变压器等电器设备重点场所,都要悬挂警戒标志和禁

止标志牌。

5、矿安委会、工会和动力工段要定期对安全用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性、设施性的问题由动力工段及时整改,对私接灯线随意改换生活用电和使用电炉子等违章

行为要追查责任,没收罚款处理。

6、对有意破坏电力设备、设施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全矿职工要以主人翁姿态,节约能源,爱护电、用好电,积极检举揭发违章行为,特别是偷拿电器设备材料行为。矿部实行重罚政策处理。

第七章 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的指挥系统,成立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保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各厂长担任,消

防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条:提高警惕,谨慎小心,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中心任务。 第三条: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坚持反对麻痹大意、玩忽职守

忽视安全诱发火灾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配备消防设施

1、装备足够的车辆、水管、水箱、高压水管喷头、水枪。

2、库房重地、楼堂管所、生产单位都要设放、装配灭火器材,(培训好使用灭火器材的技术人员)。要掌握干粉灭火器、油质灭火器或化学灭火器的性能和作用。

3、准备必要的水桶、砂袋和灭火工具。

4、各建筑设施、厂房、仓库、宿舍等均应设置防火设备。

5、舞厅、会议室多人聚集的场所门窗不能紧闭,要有迅速撤离疏散的通路。

第五条:矿区防火防爆

1、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在矿区以内放炮、生火,爆炸物品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矿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防爆炸事故及火灾。

2、生产、生活用电必须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

止用电系统引起火灾。

3、合理装卸,定期检查本矿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情况。

4、办公楼、单身楼、车间、配电室、高压电路周围,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因检修设备、烤烧管道等生产性生火,必须经领导同意,在周转无柴草燃料的情况下使

用。

6、电焊机周围不能有木质器具和易燃物品。

7、职工家属的烧柴做饭要\"曲突徙薪\"。监视火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8、车间、办公室、职工宿舍的冬季生火取暖,要特别注意生火安全,铁炉子周围不能有任何易燃物品和木质器具。室内要保持空气畅通,即要防止失火,又要防止煤烟中毒。

9、严禁室内存放爆炸物品,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煤油、橡胶等易燃物品。

10、禁止在矿区厂区、库房、宿舍存放和使用烟花爆竹。

第六条:仓库防火

1、各材料库、油库都要挂\"库房重地,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禁止任何人在领料进库时吸烟带火。

2、库房周围不准堆放柴草和其它易燃物品。

3、库内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整齐。

4、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生火取暖,不准安电炉子,不准有破旧照明线头。

5、库房照明要在库外安上开关,库内工作完毕要切断电源或拉断开关。

6、领用发放劳保用品时,必须禁止任何人吸烟、打火,禁止任何人进入库房将烟头火种带

入库内。

7、油库防火

①非工人人员禁止进入油库。 ②要加强油库防盗锁。钥匙不能丢失。 ③油库50米内不能准放柴草,不能使用明火。

④车辆加油、卸油时,严禁吸烟打火,加油完毕要上好保险阀,汽车油箱要上好锁。

⑤汽油发生火灾时,禁止用水灭火。

第七条:护林防火

1、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依法加强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2、严禁任何人在矿区森林毁林开荒。

3、禁止职工在干燥季节进行捡柴生火。

4、严厉打击放火烧山的犯罪行为。

5、矿区森林内严禁打猎捕杀珍惜动物。

第八条:消防抢救

1、不论在矿

区、宿舍或林区一旦发生火灾或着火现象,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抢救

扑灭。

2、如发生大火现象要组织全部力量停产抢救,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对消防抢救工作态度不积极的要警告处分。对各种因要以查到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附摘文稿

公安部发布《消防安全二十一条》

严防火灾 确保安全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灭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火种;

3、室内装饰装修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以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水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器线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迅速打报警电话,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缓;

21、《消防安全二十条》内容简练通俗易记,便于操作,实用性强,大家牢记在心,必将为防火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二十条是公安部九五年颁发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章 矿区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条:加强矿区交通管理,维护矿区交通秩序,保障矿区道路交通安全,是矿山安全

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凡本矿和外来我矿的一切车辆、司助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矿区行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本矿交通管理制度。

第三条:道路管理

1、路段:从周庄通往尖崖沟矿区的所有公路、人行道,(包括轻轨巷道),都是本矿的交通要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涉、侵占、堵塞和破坏。

2、养路:本矿对本矿区交通道路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养护。生产单位的路段由所在单位进行养护,不能塌方、冲毁、中断。各种生产施工都不能影响道路的畅通。改道和加宽路面的较大工程必须经矿部测绘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施工。

3、保护:在矿区公路沿线,禁止放炮、采矿、掏金、炸石。严禁挑渠、挖坑、放水,禁止

上压下挖或开路种地。

4、道路安全要求:

①保持坚固、宽畅、利水的路基。

②矿区道路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信号、灯光。 ③禁止任何人设置路障,倒垃圾和堆放杂物。

④不准在路面排放污水或放水结冰。 ⑤不准遮挡路灯、标志、信号。 ⑥不允许占路面摆摊设点。 ⑦不准霸道停放车辆。 第四条:矿区行人安全

为保障矿区交通安全,行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上下班职工必须排队行走,队列只限单列或两列,队列要整齐,不能并排横列,且忌散

乱行走。

2、非上下班行走人员主动向右靠边行走。

3、在来往车辆较多的路段,行人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特别是下坡行车)的动向,提前在100米左右躲让,防止意外,切忌临车横穿道路。

4、重要路段的行人要精力集中,不准织毛衣、做手工活、分散精力盲目让车。

5、任何人不准在停车场、倒车点或危险路段站立、或逗留或故意不让。

6、禁止儿童在车路上或倒车场地贪玩或横穿行走。

7、不准行人追逐,堵截和爬乘一切车辆。

8、行人不准在桥梁、急弯、狭窄路段与车辆抢行通过。

第五条:驾驶员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车辆管理机关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凭驾驶证照驾驶车辆。

2、本矿驾驶员除严格遵守《交通条例》第二十六条的十三项规定之外,还必须做到以下几

点要求:

①要树立行车万里、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钻研驾驶技术,提高操作能力,

保障行车安全。

②严禁酒后开车和疲劳开车,坚持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堵气车,不开凑合车。

③出车前要情绪良好,驾驶时不能急躁,不能盲目超车、穿障越险。

④驾驶员要严格技术要求,要有良好的驾驶技术,还要有随时发生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做到

不骄不躁,精益求精。

⑤行车时刻注意行人、车辆、路障,坚持\"一看二慢三通过\"和\"宁停十分不抢一秒\"的原则,

保证行车安全。 第六条:车辆驾驶

1、货运车在严格遵守《交通条例》中关于车辆行驶和车辆装载的规定之外,还要注意以下

安全问题:

①翻斗车,矿区专用的生产性翻斗车,首先要保障装卸转运期间的安全,

一、必须保持良好的车况;

二、运行时保持30米以外持距离;

三、按路况出车;

四、限速行驶;

五、注意道路行人;

六、注意索道放矿;

七、选好倒车场地、注意前后行人;

八、不准在矿堆有塌方、滚石处装车;

九、不准车斗带人;卸车时要先观察前后方向的场地、人行、建筑物和高处的

电线。

②平板车,

一、出车前的证照、车辆的灯光、喇叭,各种部件都要齐全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良好。

二、在城市或正式公路行驶要遵守城市和交通规则,不准撞红灯,不准高速行驶;

三、不允许客货混载;

四、驾驶室不准超员;大箱载人。

五、注意倒车安全;

六、按天气、路况

派车出车,备带防滑链和必要的工器具。

2、大客车

①严格遵守国家车辆管理条例。

②司助人员和乘车人员必须遵守本矿制定的《客车管理制度》,按派车单出车,按路单乘车,

做到按时有序、安全服务。

③在天气、路段、车况不好时不能派车出车,虽已派出,但遇河涨、雷雹雨、厚冰雪、路断

滑坡、泥泞时不能强行通过。

④行车时司助人员不能与乘客闲谈举止,必须精力集中,严格操作安全驾驶。

⑤不能超员、超速、超车、超载。

⑥乘车人员必须做到: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不准推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举重物品上车。车辆运行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抢座位或在妨碍驾驶,妨碍视线的部位座车。不准跳车或在车窗翻越,不准损坏车辆装修设施,讲

究车辆卫生。

3、小车

①遵守交通条例,带好证件牌照,讲究车容车貌,保证行车安全。

②遵守本矿《小车安全管理制度》。

③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

④不准超员超载,不带笨重东西或脏物。 ⑤不准超越洪水、滑坡、深渠或大河。

⑥进入城市,不能撞红灯,越野公路时不能超速行驶。

第七条:检修和审批

①本矿各种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牌号及各种证件,方可行驶。 ②牌号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坚固,保持清晰,并不准任何人转借、涂改、伪造和私自更换。 ③本矿车辆必须定期保养修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传动器、刮水器、灯光、喇叭、后视镜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安全可靠。

④经保养修理后的车辆必须由修理工和司机进行调试,确认安全良好方可出车远行。

⑤积极接受车管部门的年度审验和检查,审检不合格者,不准行驶。

⑥参于车辆保险,按期交纳保险费和养路费。

第八条:外来车辆管理

1、进入本矿区的一切外来车辆都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遵

守本矿车辆管理制度。

2、进入本矿的车辆要主动出示证照有门卫值班室登记,不准无证件、无牌号车辆越过地磅界线,不许助手、学徒或未经培训的人在矿区驾驶车辆。

3、外来车辆必须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准在矿区开野蛮车,严禁强行、霸道和高速超车,

不能抢地磅,抢矿台。

4、矿区主要路段要限速10公里/小时行驶,不许在矿部周围超标鸣号。

5、不能在危险路段强行会车,不准抢占或堵塞他车路线,急弯、狭窄路段要减速鸣号行驶,倒车必须在指定地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操作。

6、必须注意行人,不许侵越行人的路线,当行人未发觉车来时,车辆必须刹车停止,待行

人走开再驾驶通行。

7、不许在车门、大箱上爬乘,大箱不准带人,驾驶室不准超员。

8、按先后次序过磅装车,检斤时不许弄虚作假,搞小动作。

9、不许盗窃装运本矿财物,不准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登记检查。

10、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后果要追究责任,扣车罚款处理。

第九条:禁止摩托车、自行车在重要路段高速行驶,下坡路自行车不准带人,在车辆较多和冰雨天不能骑自行车。正常行车一律靠右行驶。

第十条:推土机不能在大于25度上坡和大于35度的下坡行驶和工作,禁止在超过10度的坡面上横行驾驶,不准在斜坡上检修,在拖拉车辆和较大重量的物体时先要检查修好本身的机体部件,确认安全可靠,再进行用力行驶。

第九章 井巷运输安全制度

第一条:轻轨安装运输中段主要运输巷道采用15公斤/米钢轨,××水泥轨枕,临时运输巷道采用11-13公斤/米钢轨,木铺轨枕,轻轨铺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轨枕要支平垫稳,间距不大于600毫米,轨距要保持600毫米,双轨平面要保持同等水平,比降不能大于5‰,拐弯处的曲率半径不能小于7米,半径外侧轨面要高出内铡轨面35毫米,道岔、板倒器要灵活有效,道钉、螺栓、夹板都要紧固,并要定期检修效正,不准在轻轨沿线和轨面上堆放矿

块杂物。

第二条:人力运输,有轨人力矿车必须要有制动装备,矿斗轴承要稳固灵活,重载车斗要端正、平稳,行车前后要保持10米以外距离,必须要在双道处让车。装矿时要注意先观察漏斗溜矿的安全情况,卸车时要注意下坡场地的人员车辆。推车时要有良好灯光和信号,注意巷道出入行人,速度不能大于2米/秒,严禁攀登、碰撞、翻车和违章行车。

第三条:绞车斜井提升运输,提升机绞车司机要经专业培训考核,持合格证操作,电动机、提升机、制动器、钢绳、挂钩、销子等重要部件要定期检修,照明线路灯泡要齐全,在电力不足时不能开车提升,开车时如遇突然停电要立即刹车,(本条安全防范已在矿山运输安全

部分阐述不必重复)。

第四条:无轨运输,主要是指架子车运矿,掘进工程出矿出碴,不能在放炮后的半小时之内进入掌子面,不能用锄头铁器撞击雷管和捅捣哑炮,进入工作面先要敲帮清顶,如遇不稳固岩石或有较大裂缝时先要处理支护好之后,再出矿碴。

在房柱法矿房,分段法矿房出矿时要时刻观察顶部岩石,车子不能堵住人的出路;漏斗装矿时要防止斗径的滚石、矿块。禁止在放炮地点和炮烟浓时装矿,不能在下部人员车辆正在工作未避让开的地方和时间之内倒矿、抛车。

第十章 班中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上班期间,应遵章守纪、注意安全、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

第二条:上班进入岗位,要熟悉掌握本工种的岗位环境,细心检查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以及当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机械工具、防护措施等,发现故障和安全问题及时处理,本人无法处理的要报告班组长一并进行处理,确认故障排除达到安全后方可工作。 第三条:职工在上班之前要充分休息,班中要精力充沛,情绪良好。禁止在班前中饮酒。体力虚弱不支,神志不清和理智失常者不准上班。

第四条:高空作业

1、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或工作面没用平稳的立足地方以及震动

的地方,均视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紧系能负荷150公斤以上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带的系桩或物体要坚固牢靠。在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穿底子光滑、坚硬的鞋。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技术规

范和操作规程。

3、未成年人、女职工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和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

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必须有稳固的支架、梯子和工作平台,作业平台不能堆放易滑、易滚和笨重的东西,地面人员不能在高空垂直台下供料或作业。

5、高空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条件,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安全帽、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以及绝缘用具,照明设施等都要使用得当。

6、高空作业班要合格分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工具要装入工具袋,零部件和其他材料要专门输送,上下梯架手中不能拿物件,不准在高空、投掷材料和工具,送往高空的材料、部件、工器具要摆放得当,防止堕落伤害,严禁高空违章作业。

第五条:厂区作业

1、进入厂区、车间上班工作,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劳动防护,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穿上工作鞋,女工要盘好发辫,发辫要装入帽内。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穿敞服、裙子、散裤、长袖服,不准包头巾、围巾,不能光脚赤膊进入厂区或车间上班。

2、不准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操作岗位,班中不准戏弄、打闹、闲谈、争吵、高声喧哗、

瞌睡纳闷,看书看报或做私活。

3、上班先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工作场所,确认本岗位的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照明信号、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再进行工作,作业场所不能有任何隐患存在。

4、在操作中,不许跨越运转设备和传动皮带,不准触动危险部位,不能用脚踩、手摸机电转动部位,不能将身体任何部位、衣着、工具靠近设备的运转或传动部位,防止卷入事故。

5、操作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特征和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和技术要求。要爱护设备、保养设备,提高设备的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

6、机电设备、各种工器具、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消声除尘设施都要采取谁操作谁负责、谁损失谁赔偿的岗位交接责任制,更换工种时必须交清原岗位的设备和工器具。

7、检修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关机停车,停电检修要设监护人,挂停电警示牌,非监护人其他任何人不准动开关或擅自进入供电室,专职电工在合闸前要过细检查,确

认检修完毕可合闸开车。

第六条:井下作业

1、井下作业,坚持班长带班工作,安全员跟班检查,先检查后作业。不准安排一人单独在井下作业,禁止一个违令单独作业,禁止在危险区、塌陷区、禁区和漏电水中、照明不良、

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

2、井下作业要保证良好的设备。风、水、电、管缆、工具都要齐全整洁,不准跑、冒、滴、漏。砂轮机要安装牢固,操作时要侧面站立。凿岩、爆破、清顶、通风、出碴(矿),都要安排有序,操作得当。巡回作业反复检查,及时整改。

3、井下上班作业时,如遇照明不良、通风不好、设备带病、道路不畅、松石悬浮时不能盲目作业,要先整改再工作,未经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能生产作业。

4、班长要时刻注意派往偏僻场所作业的人员或人员较少的作业点,至少在两小时之内要查看一次。下班时先清点、集中作业人员后同时下往。

5、井下作业要严格管理好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机械工具,不准堆放在放炮地点和无人看

管地点,防止破坏和偷盗。

第七条:其它作业

1、从事毒性药剂、腐蚀剂、粉尘作业的职工和易燃易爆作业人员都要加强自身防护,使用好防毒、防腐手套、口罩和专用保护用品,不准在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点火,作

业后要严格消毒、清洗。

2、从事机修、机床、截割、焊接的作业班,必须是技术熟练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掉链、航车、滑轮、超重工具都要保证安全,防护要齐全,作业配合要联手。

3、矿区装矿、装卸土石工作首先要注意环境,工具有牢固,作业时不能拥挤保证安全生产。

4、各工种的班中作业要坚持安全第

一、文明生产,做到清洁卫生整齐有序,畅通无阻、安全可靠,严格管理,团结协作,统一指挥,机动灵活,班中安全,防治结合的工作程序。

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矿长责任制

1、矿长是矿山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企业安全生产

的第一责任人。

2、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具

有丰富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决策能力。

3、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

督作用。

4、矿长的主要职责是:

①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②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作出重大决策、决议,进行宏观管理,提出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管理人员的作用,将安全管理付诸实施。

③在明确规定企业经营活动中必须首先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指标和措施,并将安全生产方针贯

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④主持制定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做

到赏罚分明。

⑤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矿山企业安全技术和劳动安全措施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⑥检查、研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问题。接受劳动安全监察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监察

指令》意见,并及时整改。

⑦提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计划。

⑧依法与下属机构和中层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本矿职工(职工家长)签订

《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⑨组织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各类事故的结案工作。

第二条: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和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领导矿山企业在积极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的同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

动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3、积极协助矿长,加强本矿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矿长的工作高度负责,为本

矿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高度负责。

4、在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条例的同时,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5、深入实际,提出改进安全设施,改善劳动条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措施的建

议,改进方案。

6、主持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审批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购进和领用,总结、评比、考核下属职能机构和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以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安排

布置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

8、参与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制订、修改工作。

第三条:管理骨干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服从矿长的直接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为矿长负责,为职工的身心健康负责。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实现矿部提出的安全管理目

标。

2、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的同时,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严格执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为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在自己的管理范围,避免出现人为的不安全事故。以高度的责任感作好安全生产工作。

4、各基层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人受矿部的严格考核,在安全生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5、加强安全考试(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弘扬安全文化,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促进安全文明建设,逐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6、推进安全科技进步,负责落实矿部决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抓好新职工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和考核工作,把职工整体安全技术技能素质的提高与经济指标一起

纳入考核内容。

7、在自我负责、层层把关的同时,坚持做到群防群治、防治结合、警钟长鸣、严抓善管。

8、在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基础上,拓宽安全管理思路,创出安全管理的成绩,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9、加强劳动保护,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政策,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改善重点部位的生产环境,防止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消防尘毒、噪声危害,根除各种污染,杜绝职业中毒,按期发放并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搞好环境卫生,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10、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达到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技能标准化,作业环境、设备、工具摆放标准化,人员动态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志、用语标准化,交接班程度标准化。

1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配备、使用好专兼职安全队伍,严格安全员跟班制度,及时发现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严禁违章指挥,杜绝\"三违\"行为,填写好安全日志,安全生产作业、

记录,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12、对本单位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各类事故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组织力量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加强防护措施。

13、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以及所发生的大小事故,(包括机械设备事故)不隐瞒,不迟报、不慌报和托延不报。必须真实及时向上级书面汇报,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

则,严肃查处。

14、深入生产岗位,进入调查研究,及时检查、分析、整改预料之中的不安全因素,总结,评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准确地执行奖罚制度,作为赏罚分明。

第四条: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凡是与本矿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信守合同条款规定。

2、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学好、用好《劳动法》和《矿山安全法》,遵守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财产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

4、心系安全,警钟长鸣,不准玩忽职守,不准盲目蛮干,不准违章冒险作业,不准串岗、睡岗或顶替,不准违令在禁区作业或乱串。

5、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安全生产环境,掌握操作规程,及时预测、预防、发现和处理各类

事故隐患。提高劳动技能保证作业安全。

6、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调度、遵守纪律积极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和生产任务,同时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个人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到期回矿销假,对于不假自假、无故旷工、擅离职守随意离矿

者所发生的意外事件后果一律自负。

7、职工上岗前,按本工种需要必须穿戴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8、自我负责、互相监督、共同负责、不留后患。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的同时,职工有权拒绝任何一级领导的违章指挥以及危险区段的劳动;有权监督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有权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发现种种事故隐患并积极向领导直至矿长汇报。

9、维护矿区社会治安秩序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打加斗殴,不偷盗公私财物,不赌博,不酗酒闹事,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意识和不良倾向,做到热爱矿山、讲文明礼貌、争做

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10、加强自身学习,不断修养锻炼、陶冶情操,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坚持学政治、学业务技术、学法律常识,做到政治上进步、业务技术上精练、法律制度上规范,思想品德优良、争做一名遵法守纪、勇于敬业奉、确保安全健康的社会主义新型的优秀职工。

第十二章 矿内工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防止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加强企业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生产场所安全卫生

1、工作场所、生产场地、应该保持整齐、清洁。

2、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宽度不能小于1公尺。

3、井下、巷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清洁干净、照明齐全。

4、斜井、斜坡道、提升口、升降口、工作台应加护围栏、栏杆。传动部分的走台不能低于

或平行于传动设备。

5、矿石、原材料、工具、设备的堆放都不要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及时清除。

6、生产车间、厂区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窗户应保持完好。

7、高空设施、设备、工具要保持稳固、不能坠落。

8、坑道、厂区都不能有积水、废水停留,排水沟需加盖板。

9、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10、工作地点的照明亮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但不允许光线刺目。

11、工作室、值班室、生产车间的窗户要经济擦试,启闭装置应该灵活。

12、经常开启的门户,在气候寒冷的时候,应该有防寒装置,对于较常在寒冷气候中进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应该设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对于淋雨的露天作业和临水作业的工人应设雨

棚或发放防水雨衣等劳保用品。

13、室内生产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32度的时候,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10

度时应设置取暖设备。

14、在低温条件下工作,首先要穿着暖和。

15、在高温条件下生产操作的工人,应由单位供给盐汽水等防暑清凉饮料。

16、工厂要供给工人足够的清洁开水,盛水器和饮水用具应该每日清洗消毒。

17、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痰盂,每天要清洗一次,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备,

并且供给肥皂或洗衣粉。

18、工作场所不允许堆放垃圾,脏物腐朽东西。

19、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地就餐或饮水。

20、禁止在工作作业场所大小便,解手必须上厕所,厕所必须按时清洗、冲刷、消毒清池。

第三条:生产性气体、粉尘治理

1、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职工健康,消防粉尘危害,防止尘肺病的发生,杜绝矽尘病例,

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2、本矿对坑道掘进采矿作业,碎矿工段矿石装运等粉尘生产环节和接尘人员定期检测,坑道作业人员每半年检测一次,车间作业人员每个检测一次。

3、通过有效性综合治理,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不能超过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最

大允许浓度不超过2-4毫克/立方米。

4、具体治理措施:

①坑道井巷掘进、采矿必须保证供水,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②合理安全劳动力,减少接尘人员。

③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首先保证坑内贯通和自然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井巷必须设置良好

的机械通风,及时排除炮烟和粉尘。

④碎矿工段车间的老虎口,圆磨振动筛、矿仓、漏斗等粉尘散发量较大的流程和工作场所,必须采取密闭式作业。矿石应保持5-10%的水份。

⑤矿石和精矿粉的装卸,要保持3-5%的水份,粉尘浓度不能超标。 ⑥厂房、车间要设置良好的吸尘、除尘设备或湿式雾化设备。

⑦入厂新职工必须经过入厂前的健康检查。

⑧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使用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口罩和防尘口罩。

⑨尘埃要按时清扫干净。

⑩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地应严禁烟火。 ⑳生产性废气必须合理排放,防止跑冒、泄漏。

第四条:生产性防毒治理

1、严格防止硫化铅、氧化锌、一氧化碳、游离二氧化硅中毒以及加强药剂管理,特别要加强三酸和剧毒药剂的管理,防止职业危害,防止中毒。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3、毒性浓度不能超过0.02毫克/立方米。

4、对于铅粗矿堆、铅粉装卸、铅浮选必须有严格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5、各种原矿、精矿作业都要坚持湿式作业。

6、对药剂工要加强专职业条训练并要戴好防毒手套和口罩,使用巨毒药剂时,必须带好防

毒面具。

7、对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以及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8、对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应加强防护设施。

9、对化验室的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责任要到人,严防使用不当和流入社会。操作人员

必须符合技术规范。

10、加强药剂的管理作用。第五条:生产性噪声防治

1、噪声防治和国际性卫生标准和工业防治重点,噪声超标对人体危害较为严重,必须加

强防治。

2、噪声最大允许量为ad90分贝。

3、打钻人员必须要保护好消音罩,并要将消音罩的出口方向朝前。

4、圆磨、筛分机、球磨机、空压机等较大设备应加设防护隔音消音设备。

5、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6、操作时不能靠近噪声较大的设备。

7、严禁听觉失常、心脏病以及身份虚弱者操作声级较高(ad80分贝)以上的设备。

8、对从事超标设备(90分贝)以上的操作工,应发给护耳器。

9、对(90分贝)以上的超标设备、设施,应采取密封隔音和消声措施。

10、对从事声级较高的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矿区安全卫生

1、加强外来车辆、外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常驻矿区的外来人员应服从本矿的安全卫生

管理制度。

2、加强外包工程队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外包工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必须参照执行本矿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接受本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卫生监测检查。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矿区堆放废品、垃圾、脏物和柴草、废石、废碴必须按工业设计地

点专门堆放处理。

4、工业建筑必须整齐有序,不许任何人乱建私房,乱搭工棚。

5、不许随意排放有害气体、有害毒物、脏水。

6、井巷、道路、厂容厂貌、宿舍院落必须整洁卫生。

7、禁止随地大小便。第七条:生活环境安全卫生

(一)生活环境安全

跑冒滴漏,坚持治理脏、乱、差。

7、尾矿要进尾矿库坝。

8、车辆运行要有序,停放要进库整齐。

第九条:生活环境保护

1、办公楼、宿舍楼、家属庭院都要每天清扫,不准乱堆乱扔杂物垃圾。

2、阳台、楼道、门口、洗脸间、水房要清洁卫生。

3、住室床铺要摆放整齐,不许乱倒乱扔、随地吐痰泼脏水,不许贴挂黄色画面图片。

4、厕所要男女有别,定期打扫,夏季消毒灭蝇,禁止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大小便。

5、大力提倡种花养花,发展盆景书画,创造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6、搞好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职工的情操。

7、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开展体育比赛,发展体育运动。

8、激发职工爱矿热情,把我矿建设成花园式的企业、城市化的风貌,园林化的环境,造福

于自己、造福于后代。

第十三章 矿区防汛工作制度

第一条:加强防汛工作,增强防汛意识,提高防汛能力,保护人身、设备和国家财产安全,巩固劳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安全渡汛的根本目的。 第二条:企业的防汛安全是企业的重要工作和一项特殊任务,必须坚持\"长治长防,保持畅通,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必须树立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思想意识。防止盲目乐观、麻痹大意,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安全渡汛。

第三条:根据本矿区高寒阴湿多雨,气候异常变化,汛期暴雨多发,工业场地集中,地形陡峻窄峡等特殊情况,在提高全员水患难意识,防止洪涝灾害的同时,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滑坡泥石流,加固库坝提防工程,防止废渣透水侵袭,防止地震和倒塌。在提高防汛能力的同时,逐步提高抗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四条:建立健全的防汛抗灾指挥系统。矿部成立防汛抗灾指挥部,由企业法人代表任总指挥,副矿长任副总指挥,设立防汛办公室,办公室设一名气象观察通讯员,一名汛期值班电话员。全矿成立三个防汛领导小组(即采矿、选矿、矿部机关三个小组),由采矿厂厂长、选矿厂厂长、办公室主任分别担任汛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厂长、工段长(队)长任副组长。各小组要随时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和调动,并随时随地组织职工投入防汛抗灾的第一线。

第五条:健全防汛抗灾工作责任制

一、领导责任:矿长为全矿防汛抗灾全面负责,对防汛抗灾工作作出正确决策,发布命令,指挥调动防汛抗灾和救灾工作,计划调运全矿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防汛抗灾工作顺利进展。副矿长要积极协助总指挥(矿长)的工作,积极投身抗灾救灾的第一线。当矿长不在时,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代理总指挥行使职权,各级领导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组织足够的力量,带领职工投身抢险救灾的第一线,努力完成任务。

二、区域责任:依据行政管理机构所划分的区域责任,必须搞好所辖区域的防汛抗灾工作,区域行政主要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区域的安全渡汛负责,及时做好防汛渡汛和抢险救灾的精神准备。做到早宣传,早安排、早防范,保证人力、物力、措施三落实,随时准备带领

群众积极投身于抢险救灾的战斗。

三、全员责任:每个职工(人员)都必须懂得防汛救灾是全体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必须随时听从指挥调动、积极投身防汛救灾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或任何形式推委、躲避防汛救灾工作,必须勇于参战,勇于立功,敬职尽责。

四、党、团员的责任:在防汛渡汛和抗洪救灾工作的紧要关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必须站在冲锋陷阵的前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在抢救生命和财产的关键时刻,要充分体现先进分子的高度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

第六条:加强重点设施的防汛工程管理。矿区的坑口、井巷、矿石堆场、厂区的建筑设施、较大的设备、库房、生产设施、职工住宅区以及尾矿坝都属于防汛工作的重点工程。必须定期检查,及时预防、加固处理、以防大汛、抗大灾的总要求,加强重点工程和除险排障工程,提高防御能力,保证重点工程的完好无损。

第七条:落实防汛措施

1、随时作好抗洪救灾的精神准备。

2、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抢险救灾的物资、工具,组织好抢险救灾的梯队,以备

及时调用。

3、建立健全矿区通讯网络,保证汛情和指挥调度命令传递的畅通,重要时期要有专职昼夜通讯值班人员,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

4、建立预报预测系统,在收听、收看天气预防的同时,必须增强防汛防灾的科技预测意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气象、水文现象,完善和落实防洪预案,向指挥系统提供可靠的

科学预防。

5、随时处理对人身财产构成的危险,当发生洪锋时,尾矿坝以下和沿河谷地段的居住人员,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撤离危险区域,以防摧毁、决口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6、保证抗洪救灾期间的人身安全,在排洪救灾工作中,各防汛小组要特别观察灾情的势态,组织人员合理救灾,防止盲目在洪锋滑坡、泥石流中心地段跨越或强行工作,以免在救灾过

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7、抗洪救灾中要坚持重点保护集中抢险的方法,在保证抢险队伍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抢救和保护人身安全和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

第八条:实行一次性的重奖重罚制度,救灾过后,要总结抢险救灾工作,对平时防汛有功,保证安全渡汛的单位要组予表彰奖励。对抗洪救灾表现突出,换救他人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的个人要给予记功重奖。对救灾工作态度不明朗、行动不积极,甚至有意叼难的要进行重罚。

对乘机破坏者要依法从重打地击处理。

第十四章 劳动保险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劳动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补偿。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劳动保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职工劳动保险由企业转为社会统筹保险,是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条:人身保险,全矿在册职工(不分用工性质和工种)都要参加简易人身保险,按期缴

纳简易人身保险费。

第四条:团体人身保险,从事矿山生产劳动,汽车驾驶和特殊工种劳动者在实行团体人身保险的同时参加简易人身保险,企业应向保险机关缴纳团体人身保险费。企业职工因公伤残或死亡者可按规定领取抚恤费,补助费或救济费。

第五条:养老保险,本矿职工(临时工除外),都应积极参加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上缴由企业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对于虽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因请长假等原因未在本矿工作劳动者,上缴的养老保险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企业不予负担,在请长假之前先上缴一年期的养老保险金,再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未满回矿工作者,不退还已交的养老保险费,从次年起算,假期已满回矿工作者按正常工作对待,上缴的养老保险金由企业向劳动就业部门分存于个人名下,受法律保护,在本矿职工因工作变动调离时,养老保险金随及转带,到退休之后,可

逐月领取养老积金。 第十五章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全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预防各种事故的发展,安全管理与事故管理是同一工作的两个方向,事故管理是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事故管理也是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事故预防,积极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法令、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技能素质和操作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并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技术设计规范,都是预防事故的必要条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安全管理,事故预防能力必然要向

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第三条:事故分类:企业所发生的事故有不可抗拒和难以预料的自然事故和人为事故两种原因,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有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四种。(另外还有未遂事故和设备

损失事故)。

1、轻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和器质性轻度操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性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4、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人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必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急性中毒的特点是发病快,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有的毒物因毒性有一定的潜伏期,可在

下班后数小时发病。

5、设备事故是指因操作不当或缺乏责任心,造成设备损坏,导致停产或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设备事故同样要查清原因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第四条:事故抢救

1、积极抢救各类事故是企业各级领导和每个工人义不容辞的道德责任。不许任何人以任

何借口推委或拖延时间。

2、企业发生事故,当班作业人员在迅速撤离危险环境,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采取措施抢救伤亡人员,另一方面迅速向直接领导或上级领导报告。

3、获得报告的领导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事故环境,采取果断地安全措施,以免事故扩大或再次发生。

4、在无法及时向领导报告或领导不在时,党团员或其它职工要奋勇组织抢救,其它人员应

随时听从指挥调动,不准刁难或违抗。

5、领导或其它人员获息后,要立即通知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医护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积极进行现场包扎急救,并根据伤势确定急速送往抢救治疗的医院,以免延误时间。

6、当所发生的事故人身有救时,企业应具备车辆和救护设施,以最快的速度换取生命的挽

救。

7、发生当场死亡的事故,或重大事故应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取走物体,因抢救人员或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部分现场物体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事故报告:企业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企业内部要立即逐级汇报,在2小时之内必须向矿长(矿部)汇报清楚。企业负责人要用快速办法(包括电话、电报、电传等办公)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绝不容许迟谎报和隐瞒不报。 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随即通知家长或家属,以便查看现场,协商善后事宜,或治疗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发生事故后,企业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分析并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企业自己组织的事故调查组织必须有矿领导和工会组织参加调查结果的摄影、图片和记录作矿内永久性档案保存。

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任何人都不准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

正常工作。

第七条:事故统计:根据国务院和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表。

第八条:事故因素的整改,发生事故后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整改,(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现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

时恢复生产。

第九条:事故的责任,发生事故后经过事故调查,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事故的处理

1、发生死亡事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2、轻伤或重伤事故,首先要确定工伤的性质,积极进行医治,医药费按规定处理。

3、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待有关部门按期进行处理结案。

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

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

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

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

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

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无违章违纪现象。

7、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

职工身心健康。

8、社会治安风气良好,无火灾、偷盗、赌博、打架斗殴,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精神文化

生活健康。

(四)奖励的内容

1、年度内完成以上任务取得以上成绩,可评选年度先进单位,本单位职工享受年度综合奖

金。

2、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可享受

安全合同兑现奖金。

3、取得安全生产先进工艺、科技攻关项目和可授予科技进步奖,并给以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可给予节约奖。

5、技术经济指标明显的,可给予指标奖。

6、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光荣称号。

7、连续十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车间、工段、队,可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的称号,各项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

8、连续五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评为安全生产厂的称号并给予5000元以上奖金。连续十年无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授予文明

模范单位的称号,并给于2000元奖金。

9、其它工作成绩显著的可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六条:先进个人奖励

(一)奖励的形式,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和事迹,可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新闻报道表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晋升、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荣誉奖励的同时,可按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二)奖励的依据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

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经济指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对国家做出较大贡

献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变突出的;

7、自觉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出勤天数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生产设施,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有效的;

9、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10、本人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性强,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地表现出优秀品德。

(三)奖励的内容

1、积极完成生产、工作、出勤任务,无违章违纪,可享受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综合奖。

2、达到《安全责任合同》十条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奖。

3、在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或有发展创造的,可享受技术革新或发明奖,

并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给予节约奖。

5、经营管理科学,超额完成任务,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给予超产奖。

6、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给予指标奖。

7、在保护和挽救国家财产有功的,除给予荣誉奖以外,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8、对积极监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可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9、对及时发生险情,采取果断措施幸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10、对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和在重大灾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给予记大功荣誉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11、在矿山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其它奖励。

12、职工个人连续五年或连续五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可晋升一级工资,记大功两次的,可晋升一级工资,连续十年评为先进个人事迹突出的,可申报劳模或给予荣誉称号。

第七条:目标责任奖励

1、完成矿部下达或签订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目标奖励,矿级为中层人员的一至三人部,中层为班组长的一至三倍,班组长为职工的一至

三倍。

2、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安全目标兑现奖,仍按逐级一至三倍的比例分别兑现奖金。

3、专职人员,可享受职工的一至三倍奖金。

4、奖金的数额各年度由矿部决定。

5、各种奖励的奖金、名称、奖品由矿部决定。

第八条:集体处罚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单位不能评选先进: ①不能如期完成矿部下达的生产任务的;或产品质量下降。

②没有实现安全目标,出现工伤事故的。 ③纪律松驰,工作散涣,管理不善的。 ④发生火灾盗窃案件,治安秩序较差的。

⑤有其它原因的。

2、有以上情况者取消所在单位的安全奖和经济指标奖,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九条:责任人的处罚

1、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人,工作失职有下列情况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

⑪违犯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损害国家利益的; ⑫违犯本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或职工利益的; ⑬违章指挥,造成人身生命或国家财产损失事故的;

⑭经营管理不善,使生产计划、任务和经济指标连续完不成,出现严重亏损现象的; ⑮本人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对职工实行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甚至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的;

⑯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到以下处罚。

⑪经济处罚:扣除失职期间的职务津贴;取消季度、半年或全年评奖资格,取消奖金、罚款

等。

⑫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职检查、解除职务、降职、

降级等。

⑬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个人处罚

(一)工人职员,工作失职,经教育不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和经济处罚。

⑪违犯劳动纪律、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⑫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

序和社会秩序的;

⑬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器具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低劣的;

⑭偷拿、盗窃、窝藏国家财产,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

⑮损坏甚至故意破坏设备、设施的;

⑯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的; ⑰违纪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二)职工违犯厂规厂纪,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经济处罚。⑪在生产和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犯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的,

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⑫违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节罚款处理并追究责任。

⑬当班遗留事故隐患或已发生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作处理,导致他人或他班发生事故

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⑭本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者,责任自负,医药费自理。并按情节承担他人的药

费或其它费用。

⑮生活中乱接乱插电线,灯头违犯安全用电制度,造成后果要罚款处理。 ⑯不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者一次性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

⑰违犯岗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溜岗、睡岗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指标的要罚款处理。

⑱丢失本班财产、设备或工具的,除等价赔偿外,要罚款处理。

⑲在企业发生事故、灾情(火灾、洪灾)等特殊情况下,出现临阵脱逃、见死不救甚至乘机

作乱的,除罚款外,要给以纪律处分。

⑳故意破坏生产设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设施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行事责任。

⑴破坏矿区、厂区、院落、生产和生活环境卫生的,给予罚款处理。

⑵有其它行为的,视其情节罚款处理,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三)行政处分的类型: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

开除等。

⑪行政处分必须事先通知本人,并经职代会决定通过,处分经过要记入本人档案,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书面申诉,如上级领导未作出新的决定,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⑫行政处分后的本人生活待遇,由矿部依据有关政策,随处分决定通知清楚。 ⑬在受处分期间,如痛改前非,立功赎罪者,可减轻处分,或者恢复名誉。

(四)经济处罚:可分为赔偿、扣除资金、罚款、扣除工资,罚款额根据责任大小经济损失

定。

第十七章 附

第一条:为了实施《矿山安全法》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规定,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参照本矿一九八六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产生在企业制度改革和转轨时期,随着企业和时代的发展,难免出现过时或不足之处,在执行中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政策,必须从其新的

法律、政策。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有与国家和上级规定不符或抵触时,必须执行国家和上级

规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经矿部审定和本矿第四届职代会审议后颁布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原《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废止。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修改解释权矿部。

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电是我们矿山生产的重要动力,必须专人管理,经过特种专业培训,具有电路丰富经验的人

可进入电网操作。

一、认真学习《国家用电安全法》对高压低压,电路及触电解救的专业特有知识。

二、在操作中注意个人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不允许带电操作,停送

电时必须有专人负责。

三、对井下的电路不断检查,由于井下潮湿,冒顶片块,对线受到碰、砸现象发生,可直接造成触电事故,在检查时发现线路有危险状态,及时整改,保持电路通畅,安全无误。

四、内线设备的电路应定期检查,保养,对电缆、控制开关如果发生接触不良或者破裂应及

时更换。

绞车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绞车是我们矿山井下的主要运输设备,经过特种专业培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份健康,精力充沛,听、视力好的人可上岗操作:

一、上班之前必须休息好,不能饮酒,上班后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检查绞车各部位是否正常,电路是否良好,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

二、在运行过程中应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更不嬉戏打闹,手不离操作手把,严禁在设备没有完全停稳时更换工作操作。

三、对钢丝绳的磨损成度,钢卡的松紧度时常检查,处理,负责好绞车的加油,对绞车进行常时间保养,规定运转六个月小修一次,一年中修一次,四十八个月大修一次,每次检修必

须作好记录。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建立交接班制度,讲设备卫生,对设备周转的环境保持干净。

机修工的工作规程

机修工是该工程的修理机械师,为了确保生产任务,保障坑道工作人员的安全,对该工程使

用的大小机械设备运行维修。

一、机修工在修理过程中按技术资料进行使用的各项材料、电源按程序操作,确保修理人员

的人身安全。

二、按规定的修理时须加班加点,必须修好不能担误坑道的生产。更换的配件及时更换对所用的材料建立帐目对维修的设备做好记录。

巡道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巡道工对坑道内外的大小道必须时常检查维修,确保矿车的正常运行。

二、巡道工在坑道工作时必须在矿车拉运完后可以进行修道整道,以免发生矿车调道现

象,产生在工作当中不安全的因素发生。

三、在矿车运行途中如果道发生不安全调道因素应及时汇报,停运维修修好后再进行工作。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相互配合进坑道时必须带有手提灯。

信号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坑道矿车拉运风钻送风、停风,有时电工在坑道接线使用的信号是电铃通知:

一、信号工在工作的现场必须大脑清醒,精心操作对整个坑道的各种用电铃控制的环节不能

乱套。

二、信号工对信号按钮要检查如果出现不良反映及时更换,在工作中信号工不能操作,必须

注意个人的安全。

三、信号工切记规定的信号次数。信号响一次矿车或其他东西绞车工应立即停车。响二次绞车拉运,响三次从上向下运行。响四次空压机送风,响五次空压机停风,响六次停电,响七

次送电。

电焊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在生产过程中不能发生在焊接上给生产带来的不

利因素。

二、电焊工是专职专业,认真学习在焊接上的实用技术、掌握电焊的各种焊接环节,在工作

时个人的安全时常注意。

三、电焊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戴上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确保个人安全。在接电源时须按操作程序进行,焊接后且记关掉电源。禁止非专业人员焊接。

四、对焊机要做到勤检查、保养、保持焊机的清洁卫生、防潮。焊接完后应把焊机放在干燥

通风处。 出碴工的工作规程

出碴工在本施工中人数较多,对出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每个人在施工中有一个安全信号感,班组长必须亲自参加,相互配合,讲清预防措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使每个人员能够认识并且理解。

一、出碴工在进入坑道工作时戴上安全帽,否则不允许进入坑道作业。

二、在进入坑道时不能乱动坑道内的各项线路和各种设备,如有电路问题干扰必须向班组长

反映,叫电工处理。

三、严禁在矿车运行时,斜井不允许人员上下走动,更不允许上下班把剩矿车。推车人员在

挂钢丝绳不能空挂,必须复查。

四、在工地施工时必须检查清顶人员是否清干净,是否不能报于出碴。出有不安全因素及时

向代班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在危险区不能乱动、乱串。完成本班生产任务准时下班,必须建

立交接班制度。 清顶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清顶在施工中使千万不可缺少的工种,必须体力强壮、视力好的人可来承担。

一、在工作时必须戴齐安全防护用品和清顶所需的工具,单独一人不允许作业。

二、在掘井、采空区清顶时,必须炮放完后。炮烟排完时,其他人不准进入,清顶工开始工作,注意好个人的安全,在危险地段暂时不能入进,先把自己工作的场地清干净,一点一滴

处理完后再清周围的吊石。

三、在清吊石时千万不可粗心大意,对岩石的破裂缝要用力撬,清完后做清顶复查,以免发

生吊石再次落下,以免事故发生。

四、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清完后必须向班组长反映,由班组长负责带领施工人员进入工地,

正常施工。

爆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员是我们施工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爆破员必须身体强壮,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专门培训合格,从使井下爆破技术特常的人来担任。

一、认真学习《国家爆破安全法》掌握爆破技术,对爆破的每个环节都做到安全无误。

二、爆破员对领用的爆破器材要负责任,不得转借或送他人,更不允许私自出卖、且勿雷管与炸药存放在一起,领用剩余的药品不能乱放,必须退回炸药库。

三、使用爆破器材时,火线的长度跟规定的米数相等,装药时不能用铁内的东西顶药,更不允许吸烟。点炮时爆破员负责人负责专人起爆,炮响后不急于看炮,出现哑炮时及时处理,

不能久留。

四、对爆破器材如有丢失,不能隐瞒以免发生后患

空压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空压机使本施工中的主要供风设备,而空压工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具有较高的维修技能,

思想态度端正的人可直续上岗操作。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机械设备运转期间不能随便脱离现场。

二、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精心操作,细心观察,如出现机械发生意外响声,请及时停机检查。

三、对机械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修,保持正常运转而对主要部位定期保养。

四、讲设备卫生,发生机体各部位有漏油现象及时处理,保持设备的清洁度。

五、听从工程队管理人员的指挥,按送风、停风信号及时开关机,并与钻工的使用风力相互

合格。

风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风钻工是施工中及不可缺少的工种,必须具备较高的凿岩技术,掌握风钻的维修技术。

一、风钻工工作时必须戴上防护口罩,清声罩,对钻工的身心健康起到保护作用。

二、钻工在掘、采矿时注意好个人的施工安全、对风钻的操作必须按风钻的使用说明书精心

操作,不能发生误操作。

三、风力的配合要适当,开机档位要准确,否则发生不安全的因素。

四、凿孔结束后,收好施工的各种工具,撤离工作面,然后爆破工进行充药、点炮。

五、对风钻要定期保养、维修,可延长风钻的使用期,促进生产的效益。

通风工的工作规程

通风环节是本施工中的重要因素,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是促进生产效益的提高,规

定专人通风。

一、进入坑道通风时必须听从同行,戴齐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掘进采矿炮放完后,不准急于到工作面,应先启动风机供风到两小时左右,戴上防尘口罩在工作面拿好风布,直续供风,直到炮烟吹完为止。

三、在停留时时间常的巷道、无通风时,严禁人员进入。以免发生缺氧现象。

四、对通风的机布、风管时常检查,如有漏风现象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施工人员种突,缺氧

现象。

五、对通风机的线路,启动开关做到勤观察,早处理,而对自己的安全时时操心,不能麻痹

大意。

六、出现供风不足,有其他原因倒置通风困难及时汇报共同处理。

推荐第5篇:复工自查报告

复工前质量自查报告

2017年节后质量自查报告

致: 总监办

为保证项目部2017年复工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应工程需要及指挥部、总监办指示,项目经理部于2017年2月14日至2月15日对本项目年前完成结构实体及内业资料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施工现场质量情况及实测情况(检查结果详见后附) 此外,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综合楼楼梯踏步侧面存在变形的情况;

2、职工宿舍楼首层柱、二层装饰柱存在垂直度偏差较大,梁底面平直度偏差较大的现象;

3、食堂外漏柱钢筋有锈蚀现象;

4、配电-水泵房D轴模板支撑系统需要重新支设;

5、配电-水泵房防水外露部分有个别部位卷边。

结合上述情况,项目部组织各分包队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预计于2月20日前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以防止影响年后复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内业资料检查情况 根据工程需要及指挥部、总监办指示,项目部将对年后砌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编制施工方案,并在砌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开始前(预计于2月25日前)完成该方案的编审、报送工作。

三、复工后采取措施

1、加强管理人员学习培训

项目部将不定期组织关于图纸内容学习考核及装饰装修工程的培训学习,通过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来提高项目整体的质量管理效率。

2、加强与建设单位沟通

针对图纸问题,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文件传递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3、深入落实三检制制度

本年度项目部要加强对分包单位自检落实的监督,同时,强化管理流程,确保三检制制度的落实,对不能按照项目部要求的分包单位将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各工区要做好质量报验工作责任的落实,提前做好隐蔽验收、关键节点施工等的检查工作,尽量减少因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造成进度滞后。

4、加强过程管理

本年度施工内容对观感质量较高,一旦出现返工,必然形成色差、修补痕迹、返工造成的材料损失等情况,因此,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就要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将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落实质量考核 新的一年,项目部针对本年度工作内容的特殊性,根据总监办检查、建设单位检查、项目部巡查情况对各个分包单位施工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奖优罚劣。对屡次不能达到要求或不服从管理的分包单位,除处以罚款、限令整改外,还将要对分包单位在本施工现场的情况发函给分包单位公司领导,并上报公司,建议纳入黑名单。

6、坚持样板引路

在砌筑施工及装饰装修施工前,项目部将做好材料样品送达监理、建设单位评审,评审通过后方投入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做好砌筑、抹灰、粘砖等工序的现场实体样板,样板经项目部、监理部、建设单位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大面积施工。

7、做好相关记录及文件传递工作

2017年2月15日

推荐第6篇:矿山部复工安全培训

矿山部复工安全培训材料

2015年12月15日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金鼎安字【2015】22号)进行计划性检修停产,至2016年4月公司已正式通知复工,相应的各项复工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金鼎安字【2015】22号)文件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工作特性召集部门全员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复工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

一、停产复工后的主要危险因素分析

1.1、自身因素-节后综合征:刚刚结束完3个多月的停产检修时期,其中还包括热闹的春节现在又陆续返回施工作业岗位,很多人可能还沉浸在家里舒适安逸的气氛中生活节奏还没有调整过来,自由散漫的心还没有收回来主要体现在易疲劳、情绪不稳定、各种不舒服。虽然人到了但是心还在外面,主要表现为思想不集中,俗称节后综合症,思想的懈怠是很危险的隐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这就要求我们从自己本身自检,问问自己是不是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如果没有请做好自我调整,因为这关系到每个人自己的人身安全。

2.2、现场设备隐患:现场的一些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电器设备长时间停用加上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其安全性,在使用前一定要注意检查是否存在危险因素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漏电、漏水现象等,在使用中时刻观察设备设施运转情况是否有异响、运行是否顺畅。

3.3、采场作业安全隐患:a、滑坡坍塌:长时间的雨水冲刷、风雨侵袭加上采场上部部门边坡岩土性质复杂造成边坡松垮极易引起边坡滑坡坍塌;b、滚石:松动边坡和边坡浮石受爆破震动或者是机械震动影响;c、爆破作业:主要是违反爆破安全规程作业;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空压机等压力容器、火灾、触电、雷电、粉尘(职业病尘矽病)、有毒有害气体、噪声、恶劣天气(严寒酷暑)等。

二、采场设备的基本安全参数及其安全操作规程:a、采掘设备:日立360挖掘机:排量(L)7.79,额定功率(Kw/rpm) 184/2000 ,爬坡能力(%) 70/35°,最大挖掘半径(mm) 1110,;最大挖掘高度(mm) 10250;卡特336型挖掘机 ;排量(L) 8.80,额定功率(Kw/rpm) 200/1800,爬坡能力(%) 70/35°,最大挖掘半径(mm) 10090,最大挖掘高度(mm) 9920。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挖掘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允许作业。

2、挖掘机作业时,交接班一定在工作地点进行,交接班人员必须签名。

3、挖掘机转台应成水平,如倾斜工作时,只允许按技术说明书的角度工作,并有机械技术人员指挥,挖掘机使用条件按说明书办。

4、相邻两个阶段上,挖掘机不应彼此相对,必须错开,其距离应大子挖掘机和运输车辆的长度(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

5、挖掘机上应装设声响信号(哨子、铃及其他)。

当挖掘机开始工作,移动以及交更挖掘机铲平操作方式前,均应发出信号。所有从事挖掘机工作的工人和运输工人都应熟悉此信号。

6、用挖掘机铲掘和装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铲斗装满至最大限度,并保持工作面全高内,铲掘条、厚度均匀的条件下,一次铲完;

(2)铲掘时,不得用铲斗铲取大于斗容的大块,如果遇有这类大块时, 须进行二次破碎;

(3)不许用铲斗过分铲压岩石,以免引起平衡锤升高,当铲掘岩石发生过负荷时,必须放松压力,从新进行铲掘,减小铲掘厚度;

(4)当铲斗正在提升和装载时,禁止调整和改变悬臂架的角度;

(5)铲斗提升,载重的铲斗必须平稳放下,不得加快速度或突然闸住;

(6)挖掘机开始回转时,必须保持平衡,不得使铲斗发生急剧的震荡或动摇;

7、在进行挖掘作业时,除挖掘机工作小组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在挖掘机活动半径内停留。

8、当发现工作面有大块浮石压砸挖掘机的危险时,必须把挖掘机驶出危险区,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后,再进行工作。

9、爆破时,必须将挖掘机移到安全地点,并使挖掘机后部转向爆破地点,在机体的后部设坚固的护板。

1O、当挖掘机向汽车上装矿时,只有调度员、汽车司机或管理人员发出信号后,方可进行。

11、不用爆破,用挖掘机直接铲装的工作面,其阶段高度不许超过铲斗的最大高度。

12、冬季采掘松软的矿岩时,如上部已经冻结,须采取爆破或其他方法疏松后在摄取,禁止挖成空洞或悬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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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工作面发现有盲炮或残炮时,必须停止铲掘,并报告值班负责人,进行处理后再工作。

14、禁止在挖掘机上存放爆破器材,并禁止拿爆破器材的人员在挖掘机近旁停留。

15、向运输车辆内装矿岩石时,禁止铲斗经过司机室,操作人员不许站在装载机上面,司机室没有防护盖时,不准有人在内。

16、挖掘机工作时,禁止人员上、下和进行修理工作。

17、在松软或泥泞的道路上移动挖掘机时,为避免履带沉陷,须在履带上,敷设专用木板(护板)或用枕木铺平后在移动到新的工作地点。

18、在工作进行中的挖掘机严格禁止: (1)在转动的齿轮上加油,清扫或修理; (2)用手向卷筒上移动钢丝绳; (3)清理有电压的接触器及零件。

9、当挖掘机在工作部歇中进行机械注油时,其操作杆应在空档位置并要闸在履带。20、清除铲斗,更换铲齿以及铲斗注油时只有当铲斗放在稳定地点和挖掘机停留后方可进行。

b、运输设备:主要有陕汽德龙自卸车、红岩金刚自卸车、宇通3621宽体运矿车 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驾驶证》方能上岗作业,作业前必须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必须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检查(特别是方向、灯光、制动器、轮胎状况等),补充足够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水,紧固各联接件螺栓,保证车辆在完好状态下方可起动设备,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中的一切规定,以及公司、工程部交通管理制度。

4、车辆在本矿山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在工作面行驶不得超过15km,雨雾视线不清的天气,一律不得超过15km。进入排土场50m范围内车速不得超过8km,倒车车速不得超过5km。

5、车辆进人工作面装料时,应与铲装设备密切配合,在液压铲装设备回转角最小的地点装车。

6、在破碎口或排土场场卸料,应听从值班人员指挥,或按指挥信号灯卸料,在废石场卸料,应听从值班人员指挥,并主动与推土作业配合。

7、卸料时应慢速倒车(不超过5km/h),车后轮不得骑上挡车档,在汽车安全停稳后方可卸料,卸料后应待车箱落下后,汽车方能起步。

8、在矿山汽车运输中,不准用空档滑行,下坡发动机不准息火,不得在坡道上倒车。

9、行驶在滑路上坡时,应选好适当的档次,不得中途换档,以免造成行车后滑事故。

10、通往装卸地点的坡度大于8%时,禁止开倒车行驶至装卸地点。

11、进行爆破作业或下班前,车辆必须开到指定的安全地带。

12、自卸车运输时,副驾驶做严禁坐人。

C、穿孔凿岩设备:

1、山河智能臂式一体机,

2、QLGN-120 潜孔钻机 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须经技术训练,了解钻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上机操作。

2、工作前要检查所需用的风动工具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达到规定要求,并经试机正常后,方许使用。

3、工作面有盲炮时,应与爆破工和现场安全员一起,确认盲炮位置、深度后,方准距盲炮安全位置外平行打眼。严禁在残炮孔内继续打眼。

4、应经常检查风管接头是否固紧,风管的接头必须牢固不漏气,以防脱节伤人。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风管尽可能拉直,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供风系统的检修工作,潜孔钻传动部位的清扫、注油、修理等工作必须在停机、停风后进行。

5、钻眼开孔时,要按已确定的位置、深度、角度及方向操作,不得擅自改动,以满足设计要求。先用小风开孔,钻进适当距离后,方可加大风压;钻进过程中要及时排碴;遇松软或破碎岩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不得强行提升钻杆,如遇较厚夹层或孔内出水时,要先提钻、后停风,以免堵塞冲击器;凿岩机运转中,发出异响或故障时,风压突然降低,冲击器不响等,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向爆破技术负责人及爆破工报告。

6、用机械凿岩时,手不得离开钻机风门,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一直线上,更换钻头、更换钎杆都必须先关风门。潜孔钻拆装钻头时,应关闭回转、提升机构,以防伤人。

6、使用凿岩机凿岩时不得骑在风管上,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两人操作不得对面操作,应采用湿式作业,并佩戴防尘口罩,禁止干打眼。潜孔钻进行钻孔作业时,停机面应平坦,当在倾斜地面上工作时,履带板下方应用楔形块塞紧,禁止在斜坡上进行横向作业,孔口有人工作时,禁止向冲击器送风。

7、发现险情,及时排除,若发现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8、潜孔钻行走机构各部传动机构及制动器灵活可靠,履带板、履带销连接完好;行走时要有专人指挥,做好上、下联络,车后人员应拉好电缆和风、水管路;行走操作应缓慢进行,不可过急;起落滑架时,不许在滑架下停留、通行;不得将电缆泡在水中或搁置在金属物上,收放或移动电缆,应戴绝缘手套;停机应该停回转机构、停通风机、切断电源、关闭风、水管路。

9、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如照明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切断工作电源,待修复后方可继续工作。

10、认真填写机械运行记录,交接班必须在机上或机械工作地点进行,交班人员要切实做好机械的例保工作,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共同签字未经交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D、现场作业规程: (1)技术参数

台阶高度:12m 终了并段台阶高度:24m 终了台阶坡面角:75°

安全平台宽度:3m 清扫运输平台宽度:8.7m 运输道路宽度:16.5m 每两个台阶设臵一个清扫平台 (2)本工程土方剥离采用的开采工艺为单斗液压挖掘机——卡车间断式开采工艺。

采装工作

1.采装工作面一般由挖掘机装车区,卡车入换区,卡车等装区组成。对采装工作面的要求是,在确保

安全生产前提下,使挖掘机效率得以充分发挥,运输设备得以顺利入换。

2.采场布置5台液压反铲进行剥离,液压反铲的装车方式一般液压反铲在台阶底部下挖装车。3.台阶高度

阳储山露天矿作业过程中的台阶高度根据所选设备确定为12m高度挖机。 开拓方式

采用单斗——卡车工作帮移动坑线的开拓方式,用平台联络道建立采场内各开采水平的运输联系。

采装联合作业规程:

一、采装联合作业规程

(一)采装用1.6~2.0立方米的液压反铲进行剥采装车,台阶高度为12m。工作平盘宽度为35m,台阶坡面角为75度。露天采场最终台阶的坡面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要求。

(二)按挖掘机的规格,每次挖掘段高为12m,首层台阶高度按施工现场实际地形确定,矿层顶部剥离台阶高度根据矿层赋存情况确定,最终按移交标准移交。

(三)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必要时应请示上级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修改。

(四)平盘宽度不得小于设计的最小平盘宽度。最终平盘宽度,必须保证采掘、运输设备安全运行及供电和排水沟等正常布设。

(五)剥采作业必须符合露天矿质量标准化要求。

(六)采装设备在作业中,司机应时刻注意生产现场变化情况,遇到掌子有片帮迹象、地表塌陷,应及时把设备开到安全地点,然后向现场管理汇报。要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处理措施,保证生产安全后才能进行正常作业。

(七)装车时必须保证质量,要装满,车斗四角不空,不准装偏车、半车。严禁采装超标大块(矿石块径

(八)装车时,司机要注意配合,禁止车辆与铲斗相撞,严禁勺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九)装车中汽车与挖掘机、前装机之间必须留有安全距离,汽车轮胎与挖掘机履带边缘最小为1—4米,汽车尾部与挖掘机尾部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米。

(十)车辆必须在采装设备举起铲斗后再靠近装车,铲斗装最后一斗时,车辆必须等铲斗倒完料离开车顶时再行驶,防止发生危险。

(十一)挖掘机装车时要注意瞭望,在回转半径之内不能有人或其他设备。采装设备在作业时临时作业人员不得靠近,附近有人员在作业时,采装设备应停止作业。

(十二)工作平盘应保持无积水;平台无明火;各种器材堆放整齐;不能装车的大块应放到台阶坡底,待二次处理后装车。

(十三)若采掘设备在上下台阶处于相对位置作业时,上者作业影响下者作业安全时,两者相距不得小于30m,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管。

(十四)夜间作业要有照明设施。

(十五)要保持设备卫生清洁,配齐灭火器材。

(十六)遇有大风、雨季、大雾天气装车时应特别注意了望,影响视线危及安全时,应请示现场管理员停止作业。

二、运输联合作业规程

(一)运输采用载重为25T、50T的自卸卡车,运输道路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干线运输道路宽度不得小于9m,最小转弯半径15m,最大限制坡度为8%,道路临空一侧要设有0.5~1m左右的安全土挡。路面整洁,应保持无积水、无冰雪、无杂物。公路两侧应设有排水沟,经常保持水沟通畅。

(二)矿山道路必须设置安全路标,在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路的长、大坡道上,应设缓坡区段和安全土墙。路堤或半路堤区段,必须修筑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1/2的安全土堤。

(三)运输道路要经常保持平整,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灰尘较大、能见度低时,施工单位应洒水降尘,否则不允许作业。因其他自然原因能见度较低时,停止作业。

(四)汽车在矿山内各种道路上行驶速度应严格执行矿内规定,严格超速行驶,在急转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干线运行速度小于25公里/小时,其他线路及排土场上运行速度小于8公里/小时。

(五)尽量避免车流交叉,以防止出现撞车事故。

(六)冬季行车路面不良时,及时清除路面上的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

(七)汽车司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矿内交通规定;

2.在矿山道路上运行时,必须服从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安检人员和放炮警戒人员的指挥。

3.汽车在倒车时,必须事先认真了望,确认无人员和障碍物时方可倒车,同时要继续发出倒车声响信号。

4.禁止溜车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中严禁空挡滑行。正常情况下,不准在坡道上停车,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故障,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使前轮或后轮靠在安全障碍物上,与坡道形成一定夹角,停车后要在车轮下放置阻塞物。

5.在运输道路上,夜间因故障停车时,车前后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在车前后采取防护措施。

6.在正常行驶中禁止起落车斗。

7.汽车在矿山道路上行驶时,除避让正在行驶的潜孔钻、加油车、洒水车、处理道路工程的前装机等养路机械外,对通勤车辆、生产指挥车辆等其他车辆也必须让行,严禁开霸王车、斗气车。8.按指定地点排土,不得乱排乱卸,在排土场边缘排土时,后轮靠在安全土挡时,方可举斗卸车。不得冲撞安全挡墙,必须服从指挥人员调度。 9.保持设备清洁,配齐灭火器材。

10.车辆行驶到交叉路口处要“一慢、二看、三通过”,要安全礼貌,集中精力驾驶,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通规则,非本车司机严禁操作。

11.行车视距正常天气时,车距保持30m以上;风雨雪天路滑时,保持50—100m。 12.雾天及烟尘影响视线时,应打开雾灯或前大灯,并靠边减速行驶,并保持车距,能见度不足30 m时,应暂停行驶。

13.凡是各种车辆驾驶员都必须有操作证及经安全培训后颁发《上岗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否则按违章处理。

14.因雨雪影响路滑地段应减速行驶,并保持行车视距,行驶时不得急转弯、急刹车、超速。

15.汽车的转向、制动系统和安全设施、防火设施、信号和照明灯必须完好齐全,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否则不能上岗作业。

(八)汽车在工作面装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待进入装车位置的汽车,应停在采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2.正在装载的汽车应制动,司机不得将自己的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也不许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 3.车辆装满后待液压挖掘机司机给出信号后,方可起步运行。

三、排土联合作业规程

三、排土联合作业规程

(一)根据排土场选择原则在适当位置选择排土场,以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落、滑坡、塌方等威胁采场、工业场地、公路等安全。

(二)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探,并结合开采工艺确定排土参数。

(三)排土场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弃,排土段高为20m.排土场最小平盘宽度不得小于60米。

(四)排土台阶要按设计排齐,严禁超界、超高排弃。

(五)排土场要设专人指挥,以便做到有计划、有秩序的卸土,汽车司机要服从指挥。

(六)排土场周围必须修筑可靠的载泥,防洪和排水设施。

(七)装载机推土时,掌子边缘要留有高0.5米—1.0米,宽2.0—2.5米的土堤,保证汽车卸土时的安全,排土时推土板不应超过掌子边缘。

(八)排土场卸载区设有通讯设施或联络信号,夜间应有照明灯。

(九)排土场地要留有3—5%的反坡。排土场边缘要设有高度不小于汽车轮胎外径的1/2,顶宽不小于轮胎的1/3,底宽不小于轮胎的1.3倍的安全土挡。

(十)推土和汽车卸土时应分区进行,以免互相干扰,行驶中的装载机不得与汽车抢行,汽车必须避让正在推土作业的装载机。

(十一)装载机行车和作业时要注意瞭望。有人时需鸣喇叭警告,作业时生产指挥人员必须与装载机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十二)保持排土设备卫生清洁,配齐灭火器材。

(十三)汽车运输排土场排弃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排土场卸载区,必须推出高度不小于汽车轮胎外径的1/2,顶宽不小于轮胎的1/3,底宽不小于轮胎的1.3倍。。 2.如没有安全墙时,后轮要靠近掌子边缘土堤,无土堤的掌子后轮距掌子面边不得小于3米。

3.必须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排土作业。4.卸车时,汽车应垂直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墙。 5.推土时严禁装载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十四)当出现滑坡和其他危险时,必须停止排土作业,直到采取安全措施,并得到工程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排土作业。

四、爆破联合作业规程

本矿山采用中深孔台阶式微差爆破,挖掘机铲装、载重汽车运输开采方案。并采取垂直下降分层后退式开采,通过对开拓、采准和备采,结合回采合理调整,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组织多台阶同时作业。

中深孔爆破方法是最为有效的机械施工方法。该方法采用大型钻孔机械在岩石中钻孔爆破,具有施工效率高、爆破块度易控制、爆堆形状好、成本适中等特点。

该方案使用气液联动潜孔钻穿孔,边角地带穿孔作业和处理大块,选用液压锤进行机械解小。

1、钻孔机械选择:因矿山地质属斑岩型中细花岗岩、属难爆矿体。深孔钻孔设备选用山河智能-165:宣化QLGN-120,孔径115-138 mm,配螺杆式空压机;二次解小选用小松-360液压破碎器机械破碎。

2、爆破器材选择:根据爆破作业需求,采用2#岩石乳化炸药、2#岩石膨化硝铵炸药,孔内、孔外用非电毫秒微差雷管,电容式脉冲发爆器。

开采工艺流程:穿孔作业(剥离后)——爆破作业——采装作业——运输作业——破碎作业

3、炮孔检查、装药、起爆 3.1炮孔检查

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遇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禁止爆破作业。

3.1.1每次爆破装药前必须按爆破设计的要求对炮孔进行检查、验收, 验孔时,应将孔口周围0.5 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孔口岩壁不稳者,应进行维护。深孔验收标准是:孔深为士0.5 m,间距为士0.3 m ,方位角和倾角为士10\'、30\';发现不合格时应酌情采取补孔、补钻、清孔、填塞孔等处理措施。 3.2装药

3.2.1水孔应使用抗水爆破器材。

3.2.2 从炸药进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警戒区,警戒区内应禁止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3.2.3人工装药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 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人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人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禁止装药过量。3.2.4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线。

4、起爆与警戒

爆破作业必须设立爆破指挥部,由指挥部协调各工序、各队组之间的作业。指挥部在确认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由爆破总指挥发布起爆命令。

4.1起爆方法:非电起爆网路;起爆站设在安全地点(现场必须有坚固的避炮设施),备有良好的通讯设备,起爆信号应清楚、准确。起爆站由专人负责。 4.2爆破警戒:爆破警戒必须设在危险区的边界外,危险区边界距爆破区域300m,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爆破警戒范围小于设计要求时,应扩大爆破警戒范围。 4.3起爆信号:起爆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听到和看到。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指定的安全地点,并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有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进行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报信号。爆区经爆破后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爆后检査 起爆后安全等待时间5分钟,待爆破岩体、残架(件)塌落稳定,确认炮烟散去后,才准进入爆区进行检查,发现有盲炮或未塌落稳定的岩体及爆破体时,应立即报告,由爆破技术员划定危险范围,设置标志,并派专人处理。发现有残留爆破器材时,应在以后的清渣过程中指派专人负责配合,继续查找残留爆破器材,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集中销毁。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深孔爆破盲炮处理方法:

(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连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连线起爆;

(2)可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3)所有的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做进一步处理。

(4)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四、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 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节:工伤认定知识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1、当前各类安全生产问题错综复杂,但其中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主要有4个因素: a、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

b、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c、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护。

d、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实现《安全生产法》的目的,应当把握5点:

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

4、从业人员必须提高自身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份子。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

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工作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至关重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落实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规定:

1、学习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2、得知危险因数、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2、得知危险因数、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1、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的权利。

2、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和给予民事赔偿,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义务。

3、发生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首先依照劳动合同和工伤社会保险合同的约定,享有相应的补偿金。

4、从业人员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和民事赔偿的金额标准、领取和支付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数及时报告的义务。第五节:工伤的认定 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就伤复发的。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五、常见的违章作业行为

1、没有岗位工种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各类车辆驾驶员,爆破人员等);

2、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考试合格就上岗作业;

3、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4、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进行生产作业;

5、未按规定放置材料、制品及工具、阻塞安全通道,或将工具、用具放置危险区域;

6、工作前未对检查机械、设备或使机械、设备带故障运行,及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发现隐患,未按规定排除和报告、冒险作业;

8、不按规程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操作;

9、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对方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10、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拆除安全保护装置;

11、在油库等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2、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3、不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的警示、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14、随意挪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5、不遵守限速标志、驾车超速行驶;

16、操作机械、设备超速、超温、超负荷运行;

17、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或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加油、检修、清扫设备;

18、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19、驾驶无证车辆或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20、机动车辆行驶时,人员上、下及抛掷物品;

22、未进行通风,就进入油罐、水罐等容器内部作业;

23、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4、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25、酗酒滋事;

26、带亲属、朋友、小孩上班;

27、乱接、乱拉电线;

29、在作业区域内吵架不听劝阻;

30、机器设备零部件损坏、丢失、残缺不及时报告;

31、在车辆行驶区域内坐、卧;

32、在挖掘机、装载机作业半径内逗留或将其它器具;

32、挖掘机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移过;

33、汽车驾驶员爬到驾驶室上指挥挖机装车;

34、挖掘机未清除上部边坡上的浮石、危石、伞檐体就在下方作业和休息;

35、在有坍塌、滑坡、开裂变形的高台阶、高料堆上、下边缘作业和休息;

36、非操作人员触摸运行中的车辆、机械设备;

37、在运输主干道和弯道上停放车辆,即使运输途中车辆出现故障也及时拖离主干道和弯道;

38、车辆、机械离台阶和道路边缘及边坡脚不少于1米的安全距离;40、加油时,机械、车辆发动机未 熄火,排气管正对加油枪;

41、生产区域范围内,禁止吸烟后,乱丢烟头;

42、在有杨尘的生产作业场所,未按规定洒水降尘;

43、使用油类清洗零部件时,吸烟或明火作业;

44、装车过程中驾驶员将头、手伸出驾驶室或对车辆进行检查、检修;

45、上下机械、车辆采取跳跃动作;

46、排土场边缘排土线不设置安全车档、在台阶边缘装载机平行于排土线作业;

47、排土场、采场台阶高度、宽度、坡面角不符合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

48、开采顺序未经实际论证且不符合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

49、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食用零食;50、装车超高、超宽;

51、货箱未落下就驾驶车辆行走

六、常见的违反纪律行为

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等;

2、班中睡岗、离岗、脱岗、串岗;

3、班中干或说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安排的工作经常找人扯皮或工作做不到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

5、未经单位安排,私自顶替他人上班;

6、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

7、非岗位工作人员,擅自进入炸药库、油库等地方;

8、蓄意做或说中伤和诽谤同事的事和话;

9、违反公司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

10、员工醉酒上班和工作时间喝酒;

11、员工因责任心差,给工作、生产造成损失或影响企业形象者;愿大家走好每一步,安全每一天、快乐、平安每一年! 本次培训结束

谢谢大家!

推荐第7篇:复工验收自查报告

威信县柳尾坝煤矿停产复工

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及自查验收报告

我矿根据威信县煤矿“百日安全零死亡”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威煤通〔2011〕88号文件要求,我矿于2011年9月28日由矿长组织,驻矿安监员参加,对矿井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自查验收。现将自检验收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全面、细致的对井下所有地点隐患排查,井下检查完成后,统一对地面及软件资料进行检查,我矿成立了自查验收组。

一、自查验收组:

组长:陈怀仓(业主)

副组长:袁德峰(矿长)

成员:彭孝庆(工程师)、万朝坤(生产副矿长)、张大力(安

全副矿长)、刘建刚(机电副矿长)、魏星、陈学云(驻

矿安监员)、罗云清、罗斌、陈仁波、罗帮雄(技术员)

检查路线:地面—主平硐—底板运输岩巷—避难硐室—底板运输 一石门—顶板运输岩巷—机电硐室—运输煤大巷—六号上山—五号上山—四号上山—材料提升上山—回风煤巷—底板回风三石门—底板回风岩巷—地面。

自查验收组出井后,对全矿地面风机配电室、主扇风机、消防水池、配电房、空压机、瓦斯抽泵房、全矿所有软件资料等进行了全面

二、合法性

1、证照齐全,煤矿“五证一照”以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工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

2、井巷合法有效

三、安全性

1、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矿井配有矿长一名,生产矿长一名,安全矿长一名,机电矿长一名,有四个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有矿井安全管理科、生产技术科、有顶板、通风、机电、运输、抽采防突、监控责任组,各责任组人员到位。

2、职工安全培训方面 :矿井在复工前对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达到了72学时,制定有培训计划,有培训教材,有记录,有考试,并建立了档案,对所有下井人员进行了自救器培训,所有下井人员掌握了对井下避灾常识及线路,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3、通风系统方面:矿井通风系统合理,主要通风机安装在地面,有一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作为备用。无局部通风机代替主要通风机,矿井有测风站和测风管理制度,测风员已进行一次全面测风,矿井风量充足,无微风、无风现象,无串联通风现象,矿井配有足够的自救器。

4、矿井瓦斯抽采、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5、生产系统:矿井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巷道有可靠的支护,断面符合设计要求,井下各种安全指示牌齐全,煤巷已经封闭,无超范围开采行为。

6、运输系统:主要大巷、运输巷道都敷设了铁轨,电机车无失爆现象

7、供电系统。矿井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无双归路供电系统的应备用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井下电器必须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严禁从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使用矿用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所以机电运输设备完好,电缆悬挂整齐,无失爆现象,运行正常。

8、通讯系统。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矿内外、井上下通讯必须畅通。井下防爆电话必须安设到每个井下主要硐室及采掘工作面。

9、排水系统。矿井必须有独立、合理的排水系统。以自流的方式排水的主平硐应砌筑水沟,有水害威胁的矿井要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防、排水设备,同时建立防治水机构、配备治治水专业队伍。

10、技术管理。矿井有经县煤炭主管部门审批的采掘布局方案,按规定及时天绘和交换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有针对性地编制矿井事故应急预案。

11、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审查制度完善。矿井必须配备12名的瓦斯检查员、4名以上瓦斯监控人员和3台以上光学式瓦斯检测仪器,班组长、管理人员每人1台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监控系统运转正常,探头按时校验、数量齐全。

12、劳动定员管理。我矿已加强劳动定员管理,并严格控制入井人

数,每班下井最高人数都不超过9人。

四、附安全隐患检查验收表

威信县柳尾坝煤矿

2011年10月9日

推荐第8篇:复工验收自查报告

新安县渠里煤矿

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自验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我市地方煤炭主题企业所属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的通知》(洛煤重组【2010】10号)文件精神,我矿对照标准逐条、逐步进行了自查,现把自查情况报告于下:

一、基本条件

1、证照办理情况: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

采矿许可证:C4100002009101120039012, 有效期至2011年10月; 煤炭生产许可证:204103230173, 有效期至2027年11月01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豫)MK安许证字【2011】208004, 有效期至2014年07月04日;

工商营业执照:410323013000133;

矿长资格证:付建伟,MK41LYS0393, 有效期至2011年12月; 矿长安全资格证:付建伟,第10041010005194, 有效期至2013年11月01日。

2、井下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到位。

已按规定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身意外团体伤害保险,有效期:2011年05月30日至2012年05月29日。

3、签订有《矿山救护协议》。

已与新安县矿山救护队签订了2011年度的救护协议,并全额支付了救护费用。

4、签订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协议》。

已与洛阳市煤矿职工技术培训中心签订了2011年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协议,并支付了培训费用。

5、签订有《河南省煤矿测控仪器技术服务合同书》、《煤质检测协议》。已与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了测控仪器技术服务合同;与洛阳市煤炭质量检测中心签订了《煤矿煤质委托检验协议书》,并支付了相关费用。

6、管理机构完善。设置生产、技术、安全、通风、机电、地测、调度等管理部门,采掘、机电、通风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均少于3人,地测专业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20人。

矿井机构设置有十八个科、室、队:综合办公室、行政保卫科、调度室、生产科、技术科、安检科、通风科、机电科、信息科、地测科、安培中心、采煤一队、采煤二队、掘进队、通修队、运输队、机电队、抽探队。专业技术人员共46人,其中通风与安全专业3人、地测专业3人、机电6人、采矿专业32人、综采专业1人,专职安全检查员22人。

7、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1)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奖惩制度;(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6)安全检查制度;(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批审制度;(10)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1)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3)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4)安全与经济

利益挂钩制度;(15)入井验身与出入人员清点制度;(16)安全举报制度;(17)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18)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9)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

以上各项制度全部建立完善。

8、技术管理完善。有实测的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图纸,测量填图仪器仪表。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各项图纸完善,有满足测量及填图工作的仪器仪表,各项工程均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有《各工种操作规程》。

9、劳动组织管理规范。实行一体化管理、定额定员管理,下井人数不超定员;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

井下劳动定员按照洛煤[2008]153号文规定实行定员管理,下井人数不超过定员规定。煤矿用工实行万基控股集团统一管理,依法与职工签订有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有工伤保险(2011年1月11日签订)。向新安县政府交有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300万元。

二、采煤工作面

1、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机械化运输,至少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禁止采用单体柱滑移顶梁放顶煤工艺。

井下采煤工作面采用正规的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开采,采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输。各采面均有上下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井下无单体柱滑移顶梁放顶煤面。

2、工作面“三直一平二畅通”。三直:煤壁、支柱、刮板机铺设成直线,

一平:工作面煤壁平直,与底板垂直,二畅通: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畅通。

符合规定要求

3、端头支护、回柱放顶: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符合规定要求。

4、工作面支护:单体柱有编号,有检验报告,初撑力φ110≧90KN,不能有失效柱和活柱;底板松软时,柱要穿柱鞋,工作面不缺梁少柱,备用柱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乳化液泵输出压力应满足单体柱初撑力的要求。

工作面单体柱有统一的编号,单体柱有检验报告,工作面无失效柱和活柱,支护符合标准化要求,备用支架、材料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乳化液泵站采用PRB5A-80/20、30KW电机,最大输出压力20MPa(可调节)。

5、技术管理:工作面有编号、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各工作面均有编号,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两巷:巷道净高不低于1.8m,支架完整、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巷道无积水、杂物,材料设备摆放整齐,行人侧宽不小于0.8m。机电设备无失爆现象。

符合规定要求。

三、掘进工作面

1、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通风巷净高不低于2m,净断面不小于8m2;采区巷道净高不低于1.8m,净断面不低于5m2。煤巷采用金属支护(包括锚网支护),岩石巷道应采取光爆锚喷、砌喧或其他复合型支护形式,杜绝木支护。

主要运输巷:轨道大巷--

1、半圆拱砌碹支护,墙高2m,拱高1.2m,宽3.6m,断面10.5m2;

2、半圆拱锚喷支护,墙高2m,拱高1.2m,宽3.6m,断面10.5m2;U型钢支护,直腿高1.6m,拱高1.6m,宽3.2m,断面9.11m2;

采区上下山巷道:运输下山采用11#矿工钢支护,上宽2.0m,下宽3.6m,高2.2m,断面6.16 m2;轨道下山采用11#矿工钢支护,上宽2.0m,下宽3.6m,高2.2m,断面6.16 m2;回风下山采用半圆拱锚网喷支护,净宽2.8m,墙高1.5m,拱高1.4m,断面7.26 m2。采掘工作面上、下顺槽--采用11#矿工钢支护,上宽2.0m,下宽3.6m,高2.2m,断面6.16 m2。

井下巷道无木支护。

2、掘进工作面应悬挂有巷道断面图、爆破图表及避灾路线图。各掘进工作面三图一表齐全。

3、综合防尘:湿式钻眼、洒水降尘、水泡泥、个人防护装备齐全。煤尘有爆炸性的矿井应有隔爆设施。

我矿制定有综合防尘措施,并严格按要求执行。我矿煤尘有爆炸性,运输大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均按要求设置有隔爆设施。

4、局部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规定,风筒吊挂整齐,实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高瓦斯矿井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

局部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规定,风筒吊挂整齐,各掘进工作面实行 “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

5、机电设备管理:设备完好,摆放整齐上架,无失爆现象。符合规定要求。

6、工程质量、爆破管理: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符合规定要求。

7、技术管理:工作面有编号、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规定要求。

8、巷道卫生:巷道无积水、杂物,材料设备摆放整齐。

符合规定要求。

四、机电设备

1、主、副提升设备:有安全运行许可证且有效。设备完好,运转运行良好;双回路电源;有钢丝绳检测报告,各种安全保护齐全,井口护栏及阻车器正常使用;升降人员的防坠设施完好,正常使用;提升信号声光俱全;各种记录齐全;司机持证上岗。

符合规定要求。

2、矿井通风设施:有安全运行许可证且有效。主扇完好,一周一备,运转运行良好;双回路电源;反风设施,防爆门完好,能正常使用;风机房内安装水柱计、轴承温度计、电流表、电压表,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各种记录齐全,司机持证上岗,有反风试验报告。

符合规定要求。

3、压风设备:有安全运行许可证且有效。空压机机房必须设置在地面, 必须有备用压风机,设备完好,运转运行良好,双回路电源,超温、超压、断水、断油保护齐全可靠,安全阀定期试验。

符合规定要求。

五、运输系统

1、运输巷道断面:主要运输巷净高不低于2m,净断面不小于8m2;采区运输巷道净高不低于1.8m,净断面不小于5m2;其它巷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符合规定要求。

2、轨道质量:道轨符合设计要求,采用标准道夹板、标准道岔且轨面平滑。

符合规定要求。

3、运输设备:电机车、矿车、人车等设备完好,保护齐全。皮带运输必须使用阻燃皮带,皮带综合保护齐全有效。

符合规定要求。

4、巷道卫生:巷道整洁,无积水、杂物水沟有盖板,线管吊挂符合要求。符合规定要求。

5、井下“一坡三挡”和“三固定、四保险”等装置配备齐全管理到位。符合规定要求。

六、供电系统

1、矿井井上下双回路供电,地面电源一用一热备。符合规定要求。

2、井下电气“三大保护”齐全。整定合理,局部接电极接地可靠。 符合规定要求。

3、防爆设备及电缆有产品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全性能符合要求;井下电气设备杜绝失爆。

符合规定要求。

七、防排水系统

1、排水设备:有安全运行许可证且有效。设备完好,三阀及真空表、压力表齐全,双回路电源,水泵的数量、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78条规定;泵房内排水系统图。

符合规定要求。

2、对水仓进行清挖,水仓容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80条规定。符合规定要求。

3、有经资质部门编制的《矿井水文地质报告》。

有河南省煤炭地质勘察研究院为我单位编制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报告》。

4、矿井防治水制度健全并按程序审批;有水害综合防治措施,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

符合规定要求。

5、按规定配置探水钻,钻杆长度符合要求。

配置ZDY---550S煤矿用坑道探水钻2台(钻杆200m)、ZK-75型钻机1台(钻杆80m)。

6、有专门的探放水队伍,有专门的考核、奖罚办法。成立有9人探放水队伍,有专门的考核、奖罚办法。

7、井下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有正规设计。

井下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方针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按规程要求进行探放水,各掘进工作面编制有符合要求《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八、一通三防

1、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独立、完整、可靠、合理,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符合规定及设计要求。

2、局部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

28、129条有关要求。符合规程要求。

3、通风设施:风门、密闭、风桥、风窗等符合规程要求。符合规程要求。

4、通风管理制度:齐全,并落实到位。制度建立齐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

5、不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风。不存在违反规程要求的不合理通风情况。

6、按规定配备风表并设立测风站,测风制度健全完善。符合规定要求。

7、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和CO2鉴定、报批。符合规定要求。

8、按规定配备专职瓦检员。配备专职瓦检员12名。

9、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测仪器。年产

15、21万吨的矿井使用的光学瓦斯鉴定器要在10台以上、便携式瓦斯报警仪45台以上,其它矿井使用的光学瓦斯鉴定器要在15台以上、便携式瓦斯报警仪90台以上,并处于完好状态,且有检验合格证。

共有光学瓦检仪15台,便携式90台,各种仪器处于完好状态、有检验合格证。

10、不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符合规定要求。

11、高瓦斯矿井建立完善的瓦斯抽放系统,抽放泵站应有双回路供电线路,井下移动抽放泵站必须实行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的“三专”供电。达到规定抽放条件的,必须先抽后采,先抽后掘。

符合规定要求。

12、高瓦斯矿井要设置专用回风井和采区专用回风巷。

符合规定要求。

13、开采易自燃煤层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有专用回风井和专用回风上(下)山,建立灭火灌浆系统,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我矿经鉴定,属不易自燃煤层。

14、矿井防尘、防灭火设施齐全且使用正常,静压水池储水量不少于200m2,满足不少于2小时的供水量,供水压力不低于1MPa;供水管路必须通到每一个工作地点,供水可靠,有测尘仪器、井下有消防材料库。

符合规定要求。

九、安全检测监控系统

1、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完整,能够对井下有害气体、温度、风速等方面动态监控。系统完整,运行正常。装备齐全,传感器数量符合要求,数据准确,断电可靠。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选用KJ70N系统,并通过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的检验。井下设置有KJ70N-F型分站11台,井下各硐室、工作地点共安装传感器78台,各种传感器的数量、种类、安装地点符合标准,调校符合规定,系统稳定可靠。

2、监控室有专门值班、带班人员。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监控室有专门值班、带班人员,并持证上岗。

3、各监测监控设备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按设计要求设置11台分站、78台传感器,符合要求。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到位,正常运行。符合规定要求。

5、井口安装有监控探头。

符合要求。

6、各种监测监控数据记录齐全,能正确指导矿井安全生产。符合规定要求。

7、矿井测控仪器检测校验合格。符合规定要求。

8、主提升井口装置计量设施运转正常。主提升井口安装有电子称,运转正常。

十、安全避险救援系统

1、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灭火、防煤尘、防冒顶、防冲击地压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

符合规定要求。

2、装备有矿井人员管理(定位)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识别卡或携带具有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

安装有江苏三恒KJ128A型人员定位系统,凡入井人员均按规定携带识别发码器。

3、装备有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压风管道应有钢管,必须通道每一个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

地面设有两台SP2C-175SA型空压机,采用Ф150mm无缝钢管自主斜井送入井下东西翼分岔口中,运输大巷、上下山巷道采用Ф100mm无缝钢管,各采掘工作面采用Ф50mm无缝钢管传送。各采掘工作地点设有压风自救装置。

4、装备有供水施救系统。完善防尘供水系统,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人员集中点设置供水阀门,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应急用水。

井下消防、防尘与供水施救系统采用一体化设计。采用Ф100mm无缝钢管自地面送入井下,东西翼分支采用Ф75mm钢管,各采掘工作面采用Ф50mm钢管。各采掘工作地点均设置有供水设施。

5、井上下通讯联络系统完善。除在机电硐室、工作点、机房等处设置电话外,还要在每一个采区、水平、掘进中的上山巷道、矿井井下的标高最高处设置电话。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

符合规定要求。

6、建设完善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编制有建设救生舱或避难硐室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入井人员均配备有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编制有避难硐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一、其他安全管理

1、煤矿领导必须带班下井,与工人同上同下。制定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制度执行。

2、按规定配备专职放炮员且放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配备专职放炮员12名,经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放炮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

3、入井人员按照规定佩带自救器。符合规定要求。

4、矿灯按规定数量配备且性能完好。

配备有660盏双光源锂电池矿灯,性能完好,符合规定要求。

十二、安全培训

1、“五职”矿长经培训合格,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上岗率100%。

1)矿长付建伟,矿长资格证号:MK41LYS0393,有效期至2011年12月; 安全资格证号:第10041010005194,有效期至2013年11月01日。

2)机电矿长宁东光,矿长资格证号:MK41LYS0552,有效期至2013年05月;安全资格证号:第09041020003055,有效期至2012年06月25日。 3)安全矿长林发平,矿长资格证号:MK41LYS0508,有效期至2012年06月;安全资格证号:第 09041020006773,有效期至2012年12月11日。 4)生产矿长宋广林,矿长资格证号:MK41LYS0394,有效期至2011年12月;安全资格证号:第 09041020004507,有效期至2012年06月25日。

5)技术矿长兼总工赵波,矿长资格证号:MK41LYS0553,有效期至2013年05月;安全资格证号:第09041020003056,有效期至2012年06月25日。

2、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符合要求,持证上岗率100%。安全管理人员实际配备36名,全部经过安全培训,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应配154名,实配175名,持证上岗率100%。

3、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经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率100%。

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一人一档)。

4、《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发放率100%。共发放616册,人手一本,发放率达到100%。

十三、安全试验记录

1、井下主水泵运转记录及联合试运转记录。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2、人车运转记录及安全试验记录。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3、主扇反风报告及反风试验记录。

有反风报告和反风试验记录,符合要求。

4、矿井旬测风记录。旬测风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5、井下瓦斯检查三对照记录。

瓦斯检查做到牌板、记录、报表三对照,记录齐,符合要求全。

6、压风机安全阀校验证明。有校验证明,符合要求。

7、地面锅炉安全试验记录。有安全试验记录,符合要求。

8、井上下机电设备运行记录。机电设备运行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9、地面变电所运行记录。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10、地面主扇风机运行记录。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十四、矿井调度

1、配备生产调度室和安全监控室。配备有生产调度室和安全监控室。

2、各种调度记录完整齐全,记录清楚,保存完好。各种调度记录齐全、保存完好。

新安县渠里煤矿 2011年6月10日

推荐第9篇:地下矿山验收评价清单

地下矿山安全验收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目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的)、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爆破物品存储、使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矿井设计依据的批准文件(可研、预评价、安全专篇等的批复)

3、有关工程图纸:井上、下平面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立井提升、井下电机车有轨运输、矿石、矿渣溜井运输};炸药库位置及通风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防雷系统、关键防雷设施位置图或说明

4、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机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聘任文件

6、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三类安全管理制度的目录

7、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录及其演练记录

8、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项目建设期安全事故情况

9、安全专项投资及其使用情况表;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10、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

1)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锅炉、空压机储气罐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安全阀、压力表) 2)特殊工种培训、考核记录及其上岗证(爆破工、矿井通风工、信号工、泵工、把钩工、提升机操作工、主风扇操作工、安全检查工、电工、焊工、起重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厂内机动车司机等) 3)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主要通风机、提升机、钢丝绳、水泵等的检验、检测报告 4)矿井通风测定、反风试验数据、检测仪器清单; 5)矿井涌水量记录;当地最高洪水位资料; 6)矿整体用工情况以及全体员工体检证明 7)有毒有害物质组分 等

8)防雷接地检测结果及验收证明、矿设备电阻检测报告及接地电阻检测记录、电气保护总接地网和主接地极的施工记录

9)噪声、生产性粉尘检测结果(封面要盖公章)

11、消防器材台账

12.项目目前实际设备一览表,具有KA标志的设备要注明。

13、炸药领取、交回记录,炸药库交接班记录,雷管、炸药库存记录(每季各选一日)(封面要盖公章)

14、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由社保局出具的注明参保人数)

15、提升机控制和操作使用说明书、运行速度图{提升人与物料和爆炸物品};

16、提升机司机交接班记录,提升机运行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17、提升机相关验收单位的验收报告;

18、矿山救护协议

19、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不符合项整改情况及其反馈、复查记录资料。20、安全会议记录,安全工作总结等日常安全管理资料。

21、企业与生产外包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协议及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外包单位的资质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2、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情况及竣工验收记录

23、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爆破记录。

24、排土场主要设备;排土场监测设施、设备及其记录。

25、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及水文地质图填绘、探放水设备配备情况、探放水措施制定及实施情况等。

26、井下消防管路、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配备。

27、应急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及进行评审的材料。

28、劳保用品发放证明

29、本次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不符合项整改情况说明。

推荐第10篇:矿山车间设备管理总结

2011年设备管理总结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设备出力率,保证设备完好率”为主线,做好“修旧利废,小改小革”活动,减少设备故障停机时间,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加大设备管理考核力度,降低设备成本消耗,实现“设备运转状态最佳、设备费用消耗最低”的目标。

二、2011年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一)2011年设备管理工作小结

1、利用烧成系统检修时间对破碎系统隐患进行整改

由于一线破碎系统投入生产时间较早,截止到目前已经使用了18年。一线长皮带自投入使用至今,老化现象严重,皮带多处出现钢丝外漏、钢丝断裂、胶面与钢丝分离的现象,2011年车间更换了部分较严重的钢丝带近600米,减少了长皮带的故障停机时间。

三线颚式破碎机于1997年投入使用,截止到目前也已使用14年,期间曾更换过动颚体轴承、两次更换退卸套,现该动颚体的轴承和退卸套已无备件。近两年动颚体频繁出现托板掉落现象,经检查发现动颚体出现裂纹,由于生产紧张,一直未能解决。虽然2010年对动颚体进行了加固,但在2011年的多次检修中,发现动颚体让存在裂纹扩大的迹象,车间利用生产宽松时间,对其再次进行了加固。考虑到 其使用寿命不会太长,车间决定外购动颚体一套,作为机旁备件。现该动颚体备件已经全部到齐,并全部核对完尺寸,车间准备利用生产宽松机会,随时将其换掉。

2、对五六线破碎系统存在的不完善之处进行了改造。 2010年7月下旬,六线破碎系统安装工作基本完成,由于五线和六线破碎系统是共用一条长皮带,当一条生产线的堆料机或拱形皮带出现跳停无法开机时,必须由另一条拱形皮带将长皮带上的料全部卸掉,势必会造成拱形皮带压料过多跳停现象,进而造成启车困难,甚至出现皮带打滑磨断皮带现象。六线拱形皮带在2011年出现过一次类似事故。而五六线拱形皮带设计相同,五线拱形皮带在2010年发生过两次类似事故。因此车间在2011年向公司提交六线拱形皮带改造方案,用钢丝带代替尼龙带,在得到公司肯定答复后,与厂家咨询沟通,在不改动其他驱动装臵的情况下,于2011年11月将此皮带进行更换,截止到目前,使用效果良好。

(二)设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备品备件准备不足。由于对新设备的认识不足而导致备品备件的准备不足。五六线长皮带液粘启动的备件由于没有及时备件,在出现故障后未能及时得到恢复,导致皮带压料后启动困难,影响了正常生产进度。阿特拉斯的钻具部分故障频繁,在提报备件计划中未能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导致阿特拉斯的出力率大大降低。

2、修理费用控制不到位,导致2011年修理费用超支,特别是原本就存在隐患的设备,由于集中在2011年购买,导致车间的修理费用严重超支,此乃对设备管理的计划性不周造成。

3、对设备工段级管理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造成设备事故频发。2011年1#电铲更换2次马鞍座铜套,均是润滑不良造成。岗位对设备润滑保养不够重视,是造成设备事故的直接原因。说明设备管理中还存在漏洞,工段级的自主设备管理还不到位,存在松懈、推卸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工段长对设备知识的匮乏,对设备维护保养不甚了解。

2011年的设备管理工作较2010年有所进步,就是设备的突发性故障有所降低,但是可预测性的故障虽然有所准备,但受计划性不严密的影响,还是使生产的连续性受到了制约。因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做到计划的周密、方案具体、措施可行。

2012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工段级自主设备管理为基础,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加大设备“三违”的处罚力度,强化岗位和维修人员的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的设备管理水平,形成设备管理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2012年设备管理工作计划

1、做好设备大修计划以及所有外委设备项目的计划,同时做好修理费的分配使用,保证修理费在公司所规定的指标内。2011年需要维修的设备主要有:

(1)5#电力挖掘机外委大修。 (2)颚式破碎机动颚体更换一套。

(3)三线破碎机更换转子一套,旧转子的端盘和锤盘磨损严重,需要补焊修复。

(4)一线长皮带老化严重,必须逐年更换,2012年预计更换600米钢丝带。

2、本年度计划实现“修旧利废”50万元,自制件实现37万元的目标。

(1)电铲实现“修旧利废”36.5万元,自制件实现6.3万元。 (2)钻机实现“修旧利废”11.6万元,自制件实现4.7万元。 (3)破碎系统实现“修旧利废”1.2万元,自制件实现26万元。 (4)小松反铲实现“修旧利废”4.5万元。

3、继续工段级设备自主管理,降低设备费用消耗。

(1)强化工段长的设备管理水平。加强对岗位人员及工段长的培训,通过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岗位和工段长对自身所管辖设备有更深的了解;通过设备管理知识的培训,使岗位和工段长具有基本的设备管理能力,保证设备的润滑保养,维修安排都具有规划性和可操作性,使设备的运转达到最佳化。

(2)强化工段长的自主性管理,除了设备本身外,还要从工艺、成本及安全等方面去考虑,也就是设备管理的全局性。即设备管理既要保证设备的运行满足工艺要求,又要保证成本的最低化,同时实现设备及人员的本质安全。2012年的设备管理,要从管理全局入手,做到重点关注、全面考虑。

4、强化设备隐患管理,保证设备故障处理及时。

(1)抓好一线破碎系统板喂机的巡检、看护工作,发现链板有裂纹或变形之处,及时汇报主管段长,及时处理故障,争取将该板喂机坚持到破碎系统搬家时进行改造。 (2)由于颚式破碎机经过系统的检修, 2011年的运行状况良好,车间虽然出台了动颚体更换方案,但仍考虑延长其使用时间,实现其作用最大化。在此期间,加强岗位人员对该设备的看护力度,发现异常响声或温度变化异常,及时通知车间,保证故障处理及时,避免引起其他设备故障。

5、做好新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

由于生产线的增加,许多辅助设备也随之增加,鉴于2011年由于对其使用寿命认知不足,造成备件提报不及时,进而影响生产的现象。2012年将对所有新设备进行备件登记,并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各工段,尽量保证新设备的出力率。既有利于岗位对新设备的尽快熟悉,又有利于维修及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结构的最快了解,也能保证设备各部件的使用寿命在最短时间内统计出来。

都 利

矿山车间

2011年12月4日

第11篇:矿山车间质量管理制度

矿山车间质量管理制度

矿山车间是企业内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对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工作质量负有重要责任,车间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1、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发动群众开展:\"产品质量信得过\"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2、严格贯彻执行工艺纪律,制止违章操作,确保工序质量。

3、组织有秩序的生产,搞好文明、安全生产,保持环境卫生。

4、组织好质量自检、互检,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共同把好质量关。车间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发生质量问题时,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分析研究解决。

5、掌握本车间质量状况,认真填写质量记录,落实质量奖惩制度。

6、针对车间内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提出课题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工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共同研究解决。

7、对不合格产品车间负完全责任。

第12篇:矿山车间大修工作总结

2011年度矿山车间大修工作总结

2011年4月9日作为公司大修任务的一部分,矿山车间开始了对02.02破碎机转子轴承的更换、02.01板喂机头罩侧门改造、破碎卸料坑漏子改造与自检项目更换02.02破碎机出料篦笼的工作。这次大修工期为4天,我在大修中主要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进度、技术要求、质量验收的工作。

1)02.02破碎机转子轴承的更换

这项工作是这次大修矿山车间的重点工作,我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工作是由冀东工程公司来完成,由于破碎机在质保期内,轴承由破碎机生产厂家与轴承供应商来提供,并负责安装的监督与轴承游隙的校正工作。设计工期4月9日---4月12日。4月9日早8点工人进场,8点30分准备工作就绪(包括设备停电、工具箱的吊装摆放等)开始经行外围防护装置的拆卸。开始的工作进行的比较顺利9日一天将电机、大皮带轮、间隔衬套、轴承上盖、轴承端盖的拆卸下并将非负荷端轴顶起进行轴承拆卸。到晚8点轴承没有拆卸下来,用液压螺母将轴承涨紧套顶住后收工。

10日将非负荷端轴承卸下经擦洗检查轴承圆形滚柱严重磨损厂家同意更换。将型号为(24176CABK30/W33)的新轴承清洗吹干检查原始游隙(0.60mm)后安装,按轴承商要求将轴承安装到悬浮游隙(0.36mm)负重后游隙(0.52mm),加注符合使用粘度要求的长城牌合成润滑脂,密封紧固上盖。然后对负荷端轴承经行拆卸,可能是在安装此盘轴承是使轴承的涨紧套变形,拆卸此轴承的专用液压螺母

无法安装到位无法将轴承拆卸。

11日由于是索赔轴承,轴承经销商要求不能破坏轴承原貌将其拆下。上午经过多个方案的拆卸都不能将涨紧套拆下,只能和厂家协调将轴承破坏性拆卸。轴承商经过和上级请示为不影响我方检修的工期同意进行破坏性拆解。下午将轴承拆下、安装新轴承,新轴承原始游隙(0.70mm)浮动游隙(0.34mm)负重后游隙(0.51mm)。安装后加注润滑脂,到晚上11点轴承端盖怎么也安装不到位,端盖顶到轴承涨紧套上影响到了端盖的安装。

12日再次与设备生产厂家和轴承经销商进行商讨研究故障现象、解决方法。讨论再三轴承商主张将涨紧套向里压,缩小轴承游隙。最终将浮动游隙调整到(0.25mm)负重游隙调整到(0.41mm),该轴承是K30为大锥度轴承游隙减小(0.10mm)涨紧套箱内走(3mm)再次将轴承端盖装上达到装配要求。把负荷端轴承装好再次将非负荷端轴承顶起将游隙调整到与负荷端一至。到晚11点虽然还有大皮带轮没有安装,工期要错后了,但是在检修前矿山车间已将石灰石均化库堆满,晚一天完工不会影响大窑的点火投料,4天来工程公司的工人们加班加点已经很疲惫了所以决定收工。

13日上午顺利将收尾工作完成,下午开始使试车运转验收,运转1小时负荷端轴承温度就上升到48摄氏度,非负荷端在36摄氏度,2小时后负荷端温度71°非负荷端51°。停机检查原因,将轴承上盖拆卸发现上盖对口端面内口与轴承相接处有些紧,上盖与端盖密封处有些紧处理后,试车温度继续上升到晚11点半负荷端79°非负荷

端78°,我单位设备设计轴承温度75°报警80°跳停,这样的温度很明显达不到设备使用的要求。

14日将轴承地脚、破碎机地脚、轴承上盖全部紧固一遍,将电机三角带调松一点,试车四小时负荷端到66°非负荷端到52°,下料试生产四小时温度最高负荷端72°非负荷端60°。

到此破碎机更换轴承工作才算基本完成。在此我总结出在安装轴承此类工作时一定要注意细节,新轴承安装第一油脂不能加太多,皮带张紧力不能太大,要使轴承充分磨合磨服,以使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2)破碎机坑口漏子改造

此项工作是由广夏工程公司来完成,此项工作的目的是提高板喂机运料厚度以能达到破碎机的设计生产能力1000吨/t。工作原理很简单就是将料坑底部垂直面提高1米上部继续保持倾斜面不低于50°。工作难点是板材厚焊缝多工作量大,而且原料坑表面铺设了一层铁路钢轨作为抗岩石冲击的措施,要在钢轨面上焊接支撑面板的立筋要用专业焊条对焊接要求较高。在这项工作中我主要要求焊缝要先做破口、余高达到2mm、焊脚达到2cm、内部填充混凝土要阵打结实。该项工作设计4天完工,实际用时5天。工程质量基本合格。

3)02.01板喂机检修门改在

此项工作是由于生产厂家制造原因造成,经设备部联系由生产厂家福辰机械提供材料并制作安装检修门,由于厂家设备人员都非常专业此项工作完成比较顺利,我在此向工作中主要要求他们做好防护在

他们工作时不要妨碍下方更换轴承的工作,中间有工作平台把平台封闭严密。

4)自检项目更换破碎机出料篦笼

由于试生产过程中板喂机头罩衬板掉落致使出料弓形架损坏需要进行更换,矿山车间维修人员在保证矿山机械的正常维护工作的前提下抽出人力进行篦笼的更换以减轻保全车间的工作压力。由于矿山维修人员是第一次接触此项工作,且没有专业机修人员致使在抽出篦笼时用时较多,再加上吊车的协调,设计用时2天实际用时3天完成此项工作。质量合格。

在这次大修中我们计划比较合理人员安排到位,工作基本按进度完成。在此过程中我也学到了不少知识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在以后的检修过程中我要注意多留些相片资料,更好的说明数据的形成,为将来的检修留下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总结人:杜振杰

矿山车间

2011-4-19

第13篇:复工自查报告(110kV配套工程)

复工自查报告

甘肃光明电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高台33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监理项目部:

由我方施工的高台330千伏变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于2013年1月14日因天气寒冷,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停工,施工项目部做了以下工作:

1、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全体人员已经培训考试合格;

2、施工管理人员已到位;

3、现场安全措施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设施、安全用具检查合格;

4、施工用具、施工机械检查合格。

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具备复工条件,项目部计划于2013年3月7日申请复工,请审查。

高台330千伏变电站

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施工项目部

2013年3月5日

第14篇:春节后复工自查报告

春节后复工自查报告

根据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及青岛地铁集团工程建设分公司下发文件的精神,春节过后我施工单位针对施工现场进行了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并对这次自查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缺陷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整改工作,内容如下:

一、施工现场情况:

在停工前该项目已完成样板区工程,临时用电,施工机械一切正常,现场材料堆放整齐,现场收拾整理干净。

二、检查情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面:项目部对春节前铲除的部分临时用电线路重新架设,建设方、监理单位亲临现场对三级配电箱、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检查,下达了整改意见,提出了要求。我项目部及时的进行了隐患整改,达到了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2、监督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对现场临电、门式脚手架的使用管理进行了专业培训,确保了施工作业时的安全。

3、

加强对项目节后复工安全出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能交底作业,通过教育培训和安全技能交底是新工人把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常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防止和应急处理才能。

4、在配电箱、电焊加工区等危险源重点位置进行查看,装备和弥补消防救活设备,根绝消防设施数量缺乏或不到位的现象。

5、项目部建立安全查看小组在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带动下就现场施工布局展开了一次大型的安全施工会议,传达了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进行了彼此沟通和讨论并对现场进行查看。

6、对年后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教育: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二级教育:

1、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文明工地标准;

3、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数;

4、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5、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7、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基本知识。

8、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检查疏散知识 三级教育:

1、本班组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2、本班组作业环境、作业特点和危险源;

3、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基本安全知识;

4、本工种涉及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施工机具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护要求;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生产知识;

6、本工种职业健康要求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主要功能、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

7、本班组施工过程中易发事故的救、排险、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应急措施。

建设单位: 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 签字(盖章):

第15篇:春节后复工自查报告

广州恒宇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春节后复工自查报告

根据增安办﹙2016﹚8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生产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开工前对生产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针对生产车间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于2016年2月27号组织对生产车间进行了自查自纠。检查组人员:湛松玮、伍伊琪、王显银等。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生产车间安全情况

1、生产车间全体生产人员已于2016年2月23日到位履职。

2、开工前工人安全教育及现场生产设备检查:开工前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节后安全施工意识,做到全体员工参与。车间生产设备检查到位。

3、安全用电情况:

车间现场做到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一漏”,确保用电安全;供电设备安装警示标志,

一、二级配电箱整齐到位,防护配件到位;金属配电箱壳体保护零线完好,漏电保护装置完好,配电箱标识明确,配电线路走向明确。

4、消防管理:

(1)、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部位均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且灭火器工作正常性能良好。仓库内分类储存、库内电器运行正常,无乱接电线、电器现象。

(2)、办公室等用电线路、插座等经过了重新检查、测试均正常工作

无异常。

5、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生产设备设置了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以及操作说明;楼梯、出入口等设置了安全出口标志;用电部位、易燃易爆品周围附近配置了消防设施等。

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用电线路布设较乱,个别线路布设不符合合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2、设备定期检查、各种制度完善;但设备自身检查资料记录不齐全;需要进一步完善。

3、车间现场杂物较多,影响通道行走。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为了确保刚才施工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项目部对自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施工用电问题将持续重视,严查职工宿舍违规用电现象,对于现场线路将进行统一规范布置。

2、健全和完善各级制度,使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严格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3、加强对各类防护设施的管理,必须保证各类防护设施与施工进度同步。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了一些弊端和疏漏,及时进行了整改,使之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确保节后安全复工;但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继续严抓安全,狠抓安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使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和要求得到较好落实;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为生产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

广州市恒宇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日

第16篇:复工复产自查报告

复工复产自查自改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监管一【****】*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照标准,逐条、逐步进行了自检自改,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于下:

一、基本条件

1、证照办理情况: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1)采矿许可证:***************** 有效期至****年**月; (2)采矿许可证:***************** 有效期至****年**月;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年;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年; (5)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年; (6)全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年; (7)工商营业执照:(企)**************有效期:长期,每年一检;

2、有关保险:已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签订有《矿山救护共建协议》:与*****安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救护协议,并全额支付了救护费用(续签);

4、管理机构完善,设置有:生产技术、安全环保、通风排水、机电维修、

地测监管、调度供应、仓储爆破等管理部门;

5、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1)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责任制度; (2)安全例会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奖惩制度;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6)安全检查制度;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批审制度; (10)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1)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13)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4)入井验身与出入人员清点制度; (15)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16)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7)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技术管理完善:有安全设计、安全现状评估、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图纸,测量填图仪器仪表按要求配备,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

二、掘进工作面

1、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通风巷净高不低于2m,净断面不小于8㎡;掘进巷道净高不低于1.8m,净断面不低于5m2。

2、掘进工作面悬挂有巷道断面图、爆破图表及避灾路线图。

3、综合防尘:湿式钻眼、洒水降尘、个人防护用品齐全。

4、局部通风: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5、机电设备管理:设备完好。

6、工程质量、爆破管理: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7、技术管理:工作面有编号、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8、巷道卫生:巷道无杂物,材料设备摆放整齐。

三、设备实施

1、矿山设备完好,工况正常;安保完善,记录齐全;

2、矿井通风设施:主扇完好,运行良好,局扇工况良好;

3、矿山压风设备:设备完好,运行正常,超温、超压、断水、断油保护齐全可靠,安全阀定期试验;

4、炸药库:已按标准化建库,运行正常;

5、选厂:设备设施完好,尾矿库运行正常;

6、矿山公路:按计划进行维护,正常通行。

四、运输系统

1、运输巷道断面:主要运输巷净高不低于2m,净断面不小于8m2;掘进运输巷道净高不低于1.8m,净断面不小于5m2;其它巷道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3、运输设备:电机车、矿车、人车等设备完好,保护齐全;

4、巷道卫生:巷道整洁,无杂物,线管吊挂符合要求;

五、供电系统

1、矿井配备独立供电系统。

2、井下电气“三大保护”齐全;

3、防爆设备及电缆有产品合格证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全性能符合要求;井下电气设备杜绝失爆;

4、选厂供配电正常。

六、一通三防

1、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独立、完整、可靠、合理,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局部通风:符合《安全规程》有关要求;

3、通风设施:风门、密闭、风窗等符合规程要求;

4、通风管理制度:齐全,并落实到位;

5、不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风;

6、按规定配备风表并设立测风站,测风制度健全完善;

7、矿井防尘、防火设施齐全且使用正常,静压水池储水量不少于200m2,满足不少于2小时的供水量,供水压力不低于1MPa;供水管路必须通到每一个工作地点,供水可靠。

七、安全检测监控系统

1、六大系统监控正常,能够对井下有害气体、温度、风速等方面动态监控。系统完整,运行正常,装备齐全,传感器数量符合要求,数据准确。

2、监控室有专门值班、带班人员,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3、各监测监控设备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到位,正常运行;

5、各种监测监控数据记录齐全,能正确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6、矿井测控仪器检测校验合格;

7、装备有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压风管道为钢管材质,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

8、装备有供水施救系统、防尘供水系统,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人员集中点设置供水阀门,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应急用水;

9、井上下通讯联络系统完善,除在机电硐室、工作点、机房等处设置电话外,还要在每一个水平、掘进中的上山巷道、矿井井下的标高最高处设置电话,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

八、其他安全管理

1、制定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制度执行,矿领导必须带班下井,与工人同上同下;

2、按规定配备专职放炮员且放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经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放炮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

3、矿灯按规定数量配备且性能完好。

九、安全培训

1、总经理***管理资格证号:1**************,有效期至****年;

2、副经理**管理资格证号:****************,有效期至****年;

3、副经理****管理资格证号:**************,有效期至***年;

4、生产矿长****资格证号:************,有效期至****年;

5、安全矿长****,资格证号:***************,有效期至****年;

6、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符合要求,均持证上岗。

7、井下作业人员经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

十、安全试验记录

1、主风机运转记录及联合试运转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2、人车运转记录及安全试验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3、主扇有反风报告和反风试验记录,符合要求;

4、矿井有测风、测温、测CO记录,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5、压风机安全阀按规定校验,符合要求;

6、井上下机电设备运行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7、地面变电所运行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10、地面主扇风机运行记录齐全,符合要求;

十一、调度

1、配备调度室和安全监控室;

2、各种调度记录完整齐全,记录清楚,保存完好;

3、尾矿库24小时值班。

二、软件建设

1、六大系统已组建好四大系统并通过验收;

2、环境治理按相关要求有序推行;

3、矿山、选厂已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

4、应急预案已通过评审。

********************* ****年**月**日

第17篇:非煤地下矿山岗位责任清单

矿长岗位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到位。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到位。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改善员工作业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等及时供应到位。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到位。

6、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年度采掘计划、年度安全目标、定员定岗等年度指导性文件并督促落实到位。

7、按时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调度会、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好各部门的关系。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应急演练到位。

9、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组织制定本单位关于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相关方面的制度并督促落实到位。

11、及时如实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和总公司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监督落实到位,及时完成公司董事长下达的各项任务。

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组织救援。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执行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总工程师是本单位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矿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搞好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年度年度采掘计划、季度采掘计划和月度采掘计划,督促计划的落实,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总结。

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搞好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4、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针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编制安全技术整改措施方案,组织和安排技术人员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现场交底,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5、组织制定本单位探放水、通风、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签探放水及通风管理记录。

6、组织搞好“六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7、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方面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搞好各种技术资料的建档及管理工作。

8、监督搞好采掘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并协助矿长搞好矿石质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写本单位工程验收标准并组织各项工程验收工作。

9、组织搞好井下各种单体设计,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现场交底,监督设计方案的落实。

10、审签新增作业项目和补充在用作业项目设计,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11、组织技术开发和学习,引进先进技术;开展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使用。

12、搞好下井带班工作,并做好带班记录。

13、及时组织完成公司董事长或矿长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生产副矿长岗位责任清单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参与制定本单位年度、季度、月度的采掘计划,根据计划合理组织生产;组织或参与制定各种安全整改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和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本单位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方面的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方案,并组织实施。

7、协调处理好铲装、运输、排水、通风、压风、供电等相关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搞好生产工作。

8、每月至少组织本单位班组长开一次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加强沟通,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过程出现的问题;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9、定期组织本单位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10、参与制定本单位工程验收标准,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并组织搞好本单位文明生产工作。

11、参与搞好本单位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及搞好“六大系统”、安全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

12、组织搞好本单位工程质量和矿石质量的管理工作。

13、及时完成公司领导和矿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14、参与搞好本单位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

15、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查处工作。

16、搞好下井带班工作,并作好带班记录。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清单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本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组织或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或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季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奖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搞好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相关管理工作及搞好本单位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工作。

10、组织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11、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加强沟通,及时督促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存在的事故隐患。

12、组织编写本单位年度安、季度、月度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13、搞好下井带班工作,并作好带班记录;参与搞好机电方面的验收工作。

14、组织和监督搞好本单位各种证照、安全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督搞好各类标识标牌的管理工作。

15、监督搞好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监督搞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的缴纳情况;协助爆破公司搞好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6、及时完成公司领导和矿长安排的其它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来矿检查。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清单

1、积极配合矿长、生产副矿长开展工作,机电副矿长是本单位机电管理方面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机电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加强机电班组的建设和领导,协调好机电管理的相关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3、组织制定机电、排水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组织编制机电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的检查、检测、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主持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合理布置本单位用电线路及电器、排水设施设备。

6、定期组织进行机电、排水系统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7、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合理布置电器线路、排水设施设备、六大系统、压风、通风等各类标识标牌。

8、搞好下井带班工作,并作好带班记录。

9、根据本单位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排水、六大系统、通风等系统规划,监督机电班组及时进行机电、排水、六大系统、防雷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等,确保其满足要求。

10、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用电安全“三违”现象。

11、及时完成公司领导和矿长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后勤副矿长岗位责任清单

1、积极配合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搞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对本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全面负责。

2、及时与其他矿级领导沟通,每月及时将各部门物资计划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及时与总公司相关人员对接,监督物资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各类物资能及时供应,使矿山的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3、搞好杂工、临时用工管理和各类零星土建工程、其它零星工程的施工管理。

4、确保本单位凿岩机具、安全支护材料(如喷浆砂、速凝剂、水泥、锚杆、锚网、油料等)及时到位,不影响矿山的正常生产作业。

5、组织、参与本单位各类工程验收工作,做好验收记录和汇总,经审核后及时上报总公司财务部门,并及时与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做好验收内容解说工作。

6、搞时参加公司或矿山召开的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等会议,及时组织落实会议决定的分管内容。

7、搞好矿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巡查和记录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矿长,经矿部制定整改方案后,组织人员实施整改。

8、协助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9、及时完成公司相关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排的其它工作。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值班副矿长岗位责任清单

1、积极配合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搞好下井带班工作,并做好记录。

3、协助生产副矿长协调处理好铲装、运输、排水、通风、压风、供电等相关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搞好生产工作。

4、搞好井下文明卫生管理。

5、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杜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查处工作。

6、参与制定本单位年度、季度、月度的采掘计划,协助生产副矿长合理组织生产;组织或参与制定各种安全整改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7、按时报送分管范围内的各种物资计划,并跟踪物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8、按时参加矿部召开的各种会议,提出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张和建议,在分管范围内组织人员及时落实会议内容决定的相关事项。

9、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的各种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到位。

10、积极组织或参加矿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11、若遇较大隐患或暂时无法控制的隐患,要及时下令停止作业,先将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向矿长汇报相关情况。

12、及时完成矿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科长岗位责任清单

1、协助安全副矿长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本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组织或参与制订本单位年度、季度、月度安全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3、组织或参与制订本单位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及“六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本位安全管理档案。

5、协助爆破公司搞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6、组织或参与制订本单位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7、根据本单位采掘计划或发展规划,合理提出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建议,合理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各作业面开展安全监护工作。

8、组织或参与制订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搞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督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或器材到位;;督促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购买到位,并督促好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9、组织或参与制订本单位安全检查计划,组织本单位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编制整改方案或下发整改指令,并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10、经常深入矿区范围内的各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的行为。

11、定期组织召开各种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理好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存在的事故隐患。

12、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编写事故分析报告,并在职工中进行宣传教育培训。

13、协助相关部门搞好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14、协助相关部门搞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15、及时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按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或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协调和处理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6、及时完成矿部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清单

1、协助和配合好安全科长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要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所辖范围内认真搞好安全检查,严格按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作业人员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坚决把握住“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3、不进行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有权严格按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对“三违”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发现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及时果断将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段后,及时向矿级领导或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4、督促、监护搞好所辖范围的顶帮安全管理、安全支护管理、安全机具管理、用电安全管理、通风安全管理、职业危害安全管理、爆破安全管理、排水安全管理、文明卫生管理、标识标牌管理、通风构筑物和建筑物安全管理

5、搞时参加矿部举行矿部举行的各种安全会议并及时向所辖范围作业班组传达会议精神;积极参加矿部举行各种活动,严格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服从组织安排,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不得推诿或不认真执行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7、搞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

8、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和进行事故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9、参与本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

10、认真填写事故隐患记录台账,搞好安全管理交接班记录和安全巡查等记录资料。

11、协助相关领导搞好矿石质量和工程质量管理。

12、及时完成相关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机电班长岗位责任清单

1、协助和配合好机电副矿长搞好本单位的用电规划、用电布置和用电安全管理,在进行机电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搞好机电班组建设,团结同事,严格按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组织机电班组搞好本单位机电工作,积极参加矿部举办的各种活动。

3、不进行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有权严格按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对“三违”行为进行查处。

4、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及时编写机电工作计划,经相关领导审核通过后,组织机电人员实施。

5、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组织机电人员搞好本单位机电设备、电气线路、“六大系统”设施设备、排水设施设备、防雷设施设备及其它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

6、组织机电人员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用电管理,维护和保养好与机电工作有关的工具和器具,严格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组织机电人员搞好本单位的排水管理工作。

8、组织或参加本单位机电、设备方面的事故调查处理,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

9、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编制机电方面的物资计划,并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备用或新增机电设施设备的购买和使用到位。

10、经常深入工作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机电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

11、按时参加矿部举行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12、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电工岗位责任清单

1、在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班长的领导下,搞好本单位的机电建设和机电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要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所辖范围内认真生产作业面和通道的照明,电气设备线路的规范布置、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及维护保养、排水设施设备的安装及维护保养等工作。

3、要严格按照本单位的操作规程进行机电作业,不进行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有权严格按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对“三违”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

4、规范布置好通道及作业面的电器线路及风水管线。

5、在电气线路或设施设备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挂牌管理制度。

6、要搞好交接班工作,干工作不得相互推诿扯皮,要及时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搞好机电方面的标识牌的悬挂和管理工作。

7、按时参加矿部举行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要积极参加矿部举办的各种活动。

8、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开,在此期间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9、搞好责任范围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和保养好与机电工作有关的工具和器具,严格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0、参加本单位机电、设备方面的事故调查处理,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

11、当本单位出现电气设施设备或电气线路严重损坏,处于休息或在外办不是特别重要的事的机电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返回矿山进行抢修,不返回矿山进行抢修的,要受到相应处罚。

12、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焊工岗位责任清单

1、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与焊接、设备有关的技术要求及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协助机电人员搞好机电、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2、严格按焊接作业的相关技术要求、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安装、维护保养和检修,不得进行违章作业。

3、按时参加矿部举办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4、维护和保养好焊接、安装使用的相关工具和器具。

5、及时搞好本单位须焊接地段安全支护工作。

6、及时搞好风水管道的焊接工作。

7、当本单位出现风水管线、机电设备设施损坏,严重影响安全和生产时,处于休息或在外办不是特别重要的事的焊工,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返回矿山进行抢修,不返回矿山进行抢修的,要受到相应处罚。

8、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9、协助作业班组及其它作业人员搞好相关的焊接工作;积极参加矿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10、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铲车工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搞好本单位的铲装工作。

2、必须服从矿部管理和工作安排,相互间不得推诿扯皮,及时如实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3、搞好铲装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特别是制动系统,照明灯具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启动带病的铲装设备进行各种铲装作业,不得进行违章作业,维护保养好与铲装设备有关的工具和机具。

4、在井下安全未处理到位、无照明或照明不足、炮烟未散尽、空气质量较差的情况下不得进行铲装作业,并严格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按时参加矿部举办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6、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7、协助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搞好井下、地面的文明卫生、安全处理、设备和材料搬运、设备安装和拆卸、风水管线悬挂、推矿和推废、喷浆砂搅拌和铲装等工作,负责矿石发放要搞好矿石发放工作。

8、在作业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避免撞坏风水管线或其它设备设施,若出现撞坏风水管线或其它设备设施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及时找人进行修复,禁止出现上述情况后不管不问。

9、接到开会通知后,要搞时参加会议,要积极参与矿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10、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运输驾驶员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搞好本单位的运输工作。

2、必须服从矿部和班长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相互间不得推诿扯皮,及时如实完成领导或运输班长安排的运输工作任务。

3、进行运输作业前,必须搞好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特别是制动系统,照明灯具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驾驶带病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作业,不得进行违章作业,并要维护保养好与运输车辆有关的工具和机具。

4、在井下安全未处理到位、无照明或照明不足、炮烟未散尽、空气质量较差的情况下不得进行运输作业,并严格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按时参加矿部举办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6、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7、协助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搞好井下、地面的文明卫生、设备和材料搬运、喷浆砂运输等工作。

8、在运输作业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避免撞坏风水管线或其它设备设施,若出现撞坏风水管线或其它设备设施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及时找人进行修复,禁止出现上述情况后不管不问。

9、接到开会通知后,要搞时参加会议,要积极参与矿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10、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运输班长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搞好运输班组建设,团结同事,组织本班组成员搞好本单位的运输工作。

2、必须服从矿部管理和工作安排,各运输班组间不准相互推诿扯皮,要及时完成矿山领导安排的运输工作任务。

3、督促班组成员搞好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检修,保持车况良好,特别是制动系统,照明灯具等必须保持完好,确保安全运输;监督班组成员不得驾驶带病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监督班组成员不得进行违章作业;监督班组成员维护保养好与运输车辆有关的工具和机具。

4、监督班组成员不准在安全未处理到位、无照明或照明不足、炮烟未散尽、空气质量较差的情况下进行运输作业,并监督班组成员严格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按时参加矿部举办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6、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7、组织班组成员协助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搞好井下、地面的文明卫生、设备和材料搬运、喷浆砂运输等工作;各运输班组间要加强沟通,在得到矿部相关领导的同意后,及时灵活调节分配运输作业面,确保运输车辆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搞好矿山的运输工作;有运输车辆损坏或班组成员有事离开矿山后,要及时安排其他班组成员进行顶班,特别是要安排中班和夜班的顶班工作,保证矿山的运输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8、督促班组成员在运输作业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避免撞坏风水管线或其它设备设施,若出现撞坏风水管线或其它设备设施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及时找人进行修复,禁止出现上述情况后不管不问。

9、接到开会通知后,要搞时参加会议,对运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要积极参与矿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10、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采掘班长岗位责任清单

1、必须严格遵守矿山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搞好班组建设,组织班组成员搞好采掘生产工作。

2、督促班组成员入井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搞好出、入井签、消到记录。

3、要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安全意识,必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4、开工作业前,必须组织班组成员搞好照明、通风、敲帮问顶工作,确保作业面及通道的隐患排查处理到位、作业机具完好并连接牢固,将施工现场风水管线、照明线、水泵电缆理顺,并按要求悬挂好后方可开工作业。

5、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生产作业,有权杜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禁止进行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

6、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组织班组成员进行施工,不得按照自己的看法随意改变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矿石质量和工程进度,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7、存在抽水的作业面,必须组织班组成员将水泵电缆按求悬挂在巷道帮上,在进行水泵移动前,必须先将水泵电源关闭后,方可进行水泵移动。

8、存在独头掘进的巷道,必须组织班组成员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并保持风筒出风口距离巷道迎头不大于15米。

9、按时参加矿部组织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矿部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矿部召开的班组安全会议,提出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10、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11、组织班组成员搞好作业范围内作业面及通道的文明卫生。

12、必须组织班组成员搞好班前、班中、班后隐患排查和治理,不给下一道工序留下隐患。

13、必须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除外),发现危及人生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组织班组成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隐患情况。

14、协助爆破作业人员搞好放炮警戒工作。

15、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掘工岗位责任清单

1、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采掘班长的带领下,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入井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搞好入、出井签、消到记录。

3、要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安全意识,必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4、开工作业前,必须在先搞好照明、通风、敲帮问顶工作,确保作业面及通道的隐患排查处理到位、作业机具完好并连接牢固,将施工现场风水管线、照明线、水泵电缆理顺,并按要求悬挂好的前提下方可开工作业。

5、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采掘技术规范开展安全生产作业,有权杜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不得进行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

6、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组织班组成员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矿石质量和工程进度,并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7、在抽水作业过程中,要将水泵电缆按求悬挂在巷道帮上,在进行水泵移动前,须先将水泵电源关闭后,方可进行水泵移动。

8、存在独头掘进的巷道,必须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并保持风筒出风口距离巷道迎头不大于15米。

9、按时参加矿部组织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矿部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矿部召开的班组安全会议,提出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10、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11、搞好作业范围内作业面及通道的文明卫生,保护好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处理工具、风水管线、电线电缆及其它设备设施。

12、要搞好班前、班中、班后隐患排查和治理,不给下一道工序留下隐患。

13、必须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除外),发现危及人生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隐患情况。

14、协助爆破作业人员搞好放炮警戒工作。

15、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司磅员岗位责任清单

1、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司磅安全操作规程,搞好本单位的司磅工作。

2、要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和较好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按司磅岗位的操作程序和方法开展司磅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和怠慢工作,对经手的司磅数据负责。

3、要保护好司磅设备设施,司磅作业前按程序启动司磅设备设施;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司磅设备电源,扒掉电源线,关好磅房门窗并锁好磅房门;若遇较强的雷雨恶劣天气,要及时关闭司磅设施设备电源开关;当遇到司磅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相关矿领导汇报,使司磅设施设备得到及时修复,减少对生产和发矿工作的影响。

4、搞好磅房室内室外卫生,随时清理地磅上下的淤泥和其它杂物。

5、必须当班搞好司磅数据统计,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6、搞好司磅所需的物资计划并及时上报。

7、按时参加矿部组织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矿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8、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搞好材料的入库、发放和统计工作。

2、按矿山的程序办理好材料的入库手续并管理好卸货工作,严格把握入库材料的质量和数量与计划相吻合,并对入库材料进行分类堆放;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要求及时退货;要及时将入库的设备设施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卡)、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等资料进行存档保管。

3、要及时按矿山相关规定搞好材料发放工作,无特殊事情不得随意离开矿山,有事须请假,得到相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离开矿山,并须提前找好顶班人员临时搞好材料发放,不得因材料发放不及时而影响矿山的正常生产。

4、搞好材料入库和发放统计,建立好材料入库和发放的纸质版、电子版档案资料,使材料的账、物、卡相符。

5、月末积极配合公司财务人员开展库盘点工作。

6、经常关注仓库材料的使用数量及库存数量,当某些类型的材料用量过大,不足当月使用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及时编制物资计划报送公司进行购买

7、随时跟踪物资计划的采购落实情况,要及时和公司材料购买人员进行沟通,使物资计划材料及时购买到位。

8、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9、未得到矿山领导的同意,不得随意将矿山应急物资进行发放使用。

10、按时参加矿部举办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参加班前会议,搞好库房的消防器材管理和库房内外的卫生管理工作。

11、积极参加矿部开展的各种活动。

12、按时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科办公室科员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协助安全科长搞好相关的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和事故处理方面的管理工作。

2、按本单位的相关规定搞好新入职和离职员工的登记,组织员工入职和离职体检,及时与公司相关领导对接,搞好职工的工伤保险管理,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

3、组织搞好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岗员工的外委培训取证工作,并搞好本单位的证照管理工作。

4、按要求搞好矿山安全档案资料、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和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分类管理工作。

5、搞好日常会议、班前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和发放。

6、搞好劳动防护用品物资计划并按时上报;搞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登记。

7、按时参加矿部组织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矿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8、搞好上级部门来矿检查接待物资的储备和参与接待上级部门或军兵种来矿检查时的接待,配合好上级部门的来矿检查。

9、及时完成公司或矿山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后勤科长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协助后勤副矿长搞好本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

2、搞好矿山临时急用材料的采购和运输,搞好矿工新入矿人员住宿安排和职工宿舍、食堂及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

3、监督搞好职工生活费、食堂账目、日常生活采购、月度生活费补助申请、员工生活捐款统计、生活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4、搞好矿山备用资金管理,为矿山临时应急、工伤应急送诊等提供一定的应急资金保障,并配合公司或矿山相关领导搞好协调处理工作。

5、搞好矿山安全支护材料、油料及其它物资的运输、装卸和监督矿山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司磅员履职情况的管理工作。

6、监督搞好矿山铲装设备、地磅和生活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7、协助后勤副矿长搞好杂工和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

8、搞好矿山的治安管理工作和食堂、职工宿舍、办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按时参加矿部组织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矿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10、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养路工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矿部相关领导的工作安排,搞好矿山井下运输路面的维护和保养。

2、每天按时参加班前会议,出入井必须按规定办理消签到手续,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入井作业。

3、要有端正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高度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在进行路面维护保养时,要先对所维护保养路段的巷道顶帮安全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展维护工保养作,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和矿山领导汇报;在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注意避让井下行驶的机动车。

4、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机动车辆将井下设备设施,风水管线等撞坏未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时,要及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或矿部领导,以便上述损坏设备设施得到及时修复,减少对生产的影响。

5、必须服从矿山分管领导或其他领导的管理和安排,搞时上下班,对井下路面要勤于维护保养,不留盲区和死角。

6、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7、按时参加矿部组织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矿部举办的各种活动。

8、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爆破员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搞好爆破作业工作。

2、保管好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不丢失、不流失、不被抢、不被盗、不炸响、不发生安全事故。

3、必须按要求搞好放炮警戒,严格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连线、起爆等爆破作业。

4、爆破待炮烟散尽后,待班组作业人员将巷道帮顶事故隐患处理到位后,及时入作业面进行检查,发现盲炮或其它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5、在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它安全隐患。

6、爆破作业结束后,及时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7、禁止携带火种、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其它不防爆的电子产品进入民爆物品储存库领取民用爆炸物品。

8、按时参加由本单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开展教训培训活动和安全生产例会,积极参加矿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9、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10、配合其他专职爆破作业人员搞好民爆器材库的安全值守工作。

11、有事离开矿山须请假,得到相关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并且要找到同单位的爆破员顶班。

12、按时完成分管领或其他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爆破安全员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搞好爆破安全管理工作。

2、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进行纠正,有权按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对爆破员的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处罚。

3、仔细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安全隐患。

4、监督好民爆物品的领取、发放和清退工作。

5、制止非常施炮的作业行为,有权按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对非法施爆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禁止携带火种、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其它不防爆的电子产品进入民爆物品储存库。

7、按时参加由本单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开展教训培训活动和安全生产例会,积极参加矿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8、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9、配合其他专职爆破作业人员搞好民爆器材库的安全值守工作。

10、有事离开矿山须请假,得到相关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并且要找到同单位的爆破员顶班。

11、按时完成分管领或其他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民爆物品保管员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搞好民爆物品的保管工作。

2、搞好民爆物品的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工作。

3、如实记载收存、发放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及领取人员的姓名,做好民爆物品的各种台账,必须要保证民爆物品的账、物相符。

4、发现变质和过期的民爆物品,要及时报告。

5、禁止携带火种、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其它不防爆的电子产品进入民爆物品储存库。

6、按时参加由本单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开展教训培训活动和安全生产例会,积极参加矿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7、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8、配合其他专职爆破作业人员和值守员搞好民爆器材库的安全值守工作。

9、有事离开矿山须请假,得到相关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并且要找到同单位的爆破员顶班。

10、按时完成分管领或其他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民爆班长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搞好民爆班组建设,团结同事,协调处理好班组成员间的工作和关系,搞好民爆物品的保管及安全管理工作。

2、搞好民爆班组日常的工作安排,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对民爆班组成员进行妥善排班并搞好考勤管理。

3、组织民爆班组成员搞好民爆物品的入库、回库装卸工作,并做好装卸人员记录和装卸品种及数量记录,开据用工单,找相关领导核实签字,搞好民爆物品装卸费用的分配工作。

4、如实记载收存、发放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及领取人员的姓名,做好民爆物品的各种台账,必须要保证民爆物品的账、物相符。

5、每月必须按要求搞好民爆物品的全盘统计工作,并与公司财务对接。

6、组织好矿山放假期间或生产不正常期间民爆物品储存库的安全值守工作。

7、组织民爆物品班组成员搞好民爆物品储存、值班室内外的卫生。

8、发现民爆物品安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损坏的情况,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分管领导及时安排相关人员修复损坏的设备设施;发现变质和过期的民爆物品,要及时报告。

9、督促民爆班组成员搞好其它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禁止携带火种、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其它不防爆的电子产品进入民爆物品储存库,并督促民爆班组成员和其他来矿检查工作人员搞好出、入库消到、签到手续。

10、按时参加由本单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开展教训培训活动和安全生产例会,积极参加矿部开展的各项活动;有事须请假,将工作安排到位,得到分管领导的同意后方可离开矿山。

11、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12、按时完成分管领或其他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民爆物品运输驾驶员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搞好本单位的民爆物品运输工作。

2、服从民爆班长的管理和其他领导的管理,及时将民爆物品运输到位,不得因民爆物品运输不到位而影响生产。

3、在进行民爆物品运输作业前,必须仔细搞好车辆检查工作,特别要对制动系统,照明灯具、方向机等进行检查到位,确认车况良好后方可开展运输作业,一律不准车辆带病作业;不准进行违章作业,维护保养好车辆维修和保养工具、器材。

4、严禁将民爆物品运输至安全未处理到位、无照明或照明严重不足、空气质量极差的作业面开展爆破作业工作。

5、要经常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当车辆出现损坏的情况,要及时向民爆班长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对车辆进行修复,减少对生产的影响。

6、按时参加矿部举办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7、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8、在运输作业过程中,车速不得超出矿山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要小心谨慎,避免撞坏风水管线或其它设备设施,若出现撞坏风水管线或其它设备设施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及时找人进行修复,禁止出现上述情况后不管不问。

9、接到开会通知后,要搞时参加会议,要积极参与矿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10、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值守人员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搞好矿山值守工作。

2、搞好值守范围内的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或其他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向矿部领导汇报。

3、搞好值班室内外环境卫生,配合专职爆破作业人员搞好民爆物品储存库的安防值守工作。

4、根据井下作业人员的数量情况,搞好空压机、风机的启动和关闭工作。

5、按时参加矿部举办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6、在本单位有特殊情况期间(如井下突水、发生地质灾害等),不得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矿山,要住在矿山随时听候调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矿山时,须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开矿山,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7、接到开会通知后,要搞时参加会议,要积极参与矿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8、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化验员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结合矿山实际需要公搞好矿石化验工作。

2、严格按用途和用量按时编制物资计划并及时报送公司采购,按公司要求及时搞好矿石化验工作。

3、搞好化验室内外卫生,按规定清洗和保管好相关分析用器具,维护和保养好相关分析用设备设施。

4、保管好相关的化学药品和化学试剂,特别要搞好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使其不被盗、不丢失,不流失等情况发生,若有前述情况发生,要及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5、准备填写分析记录,按时上分析结果,做好其它相关记录工作。

6、按时参加矿部举办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须持证上岗。

7、接到开会通知后,要搞时参加会议,要积极参与矿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8、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监控视频值守员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搞好监控视频值守工作。

2、在监控视频内发现员工有违反管理制度或其它不安全的行为,特别是有铲装运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撞坏井下、地面设备设施的行为,要及时作好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3、发现外来人员来矿进行盗窃或其它不利于矿山的行为,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矿部领导进行汇报。

4、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视频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5、搞好监控室内外卫生,搞好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

6、必须熟悉视频监控全套操作规范,对重要的视频录像要及时拷贝存盘。

7、按时参加矿部举办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8、接到开会通知后,要搞时参加会议,要积极参与矿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9、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食堂厨师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搞好食堂厨师工作。

2、必须搞好食品卫生、食堂内外卫生、饭菜质量,并持健康证上岗。

3、必须对食品采购的数量、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并作好相关记录。

4、必须搞好用餐管理,采取相关措施,禁止非本单位的闲杂人员到食堂就餐,禁止非食堂管理人员随意进出食堂和自己盛菜盛饭。

5、严禁将腐烂或过期变质的食品用于就餐。

6、根据食堂的食品储量情况,及时报送食品采购计划或其它设备设施计划。

7、维护和保养好食堂的设备设施、餐具、桌椅等,发现损坏的情况,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时行修复,并要随时保持清洁。

8、按时参加矿部举办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9、接到开会通知后,要搞时参加会议,要积极参与矿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10、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杂工岗位责任清单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搞好矿山领导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

2、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办理出入井登记手续。

3、必须将作业场所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到位后,方可进行作业,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冒险、蛮干作业;遇有隐患而自己不能处理的情况,要及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将隐患排除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4、要主动避让井下行驶的机动车辆。

5、要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工作中服从安排,不拈轻怕重,不推诿扯皮,禁止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发生。

6、不得在作业过程中损坏矿山的相关设备设施和风水管线等,并维护和保养好矿部配置的相关工具和设施。

7、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准将材料乱堆乱放,更不准对材料造成铺张浪费。

8、按时参加班前会和矿部举行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矿部开展的各种活动。

9、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岗位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18篇: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资料清单

非煤地下矿山标准化所需收集资料清单

1、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资格证复印件

4、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5、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

6、安全评价报告

7、矿山现状实测图

8、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岗位、姓名、总职工数、安全员数)

9、设备清单(数量及型号)

10、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回执单、意外伤害保险、风险抵押金收据复印件

11、应急救援预案

联系人:

何开文 13518729440邮箱:740830376@qq.com 曹洪梅 15198846740邮箱:923979884@qq.com

第19篇:地下矿山六大系统的规定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颁布单位】:安监总局

【发 文 号】: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 【颁布日期】:2010年10月9日 【实施日期】:2010年10月9日

【标

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一、总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2)风速传感器设置。

①地下矿山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②矿井主通风机房应设置风速和风压传感器,实现对全矿井总风量的动态监测。

2.开采高硫等有自然发火危险矿床的地下矿山企业,还应在采掘工作面设置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

3.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2年底前建立完善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空区稳定性、顶板压力、位移变化等的动态监控。地下矿山企业应采用监测仪器或仪表,对开采范围内地表沉降量进行观测。 4.开采与煤共(伴)生矿体的地下矿山企业,应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在2010年底前建立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测监控。

5.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完善提升人员的提升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井口调度室、提升绞车房、提升人员进出场所(井口、井底、中段马头门、调车场等)的视频监控。

6.监测监控系统要具有数据显示、传输、存储、处理、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六)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1.大中型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2年6月底前,其他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3年6月底前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当班井下作业人员数少于30人的,应建立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具有监控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的功能。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应保证能准确掌握井下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

(七)紧急避险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在每个中段至少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独头巷道掘进时,应每掘进500m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

2.避灾硐室或救生舱应设置在岩石坚硬稳固的地方。避灾硐室应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和井下涌水进入,并配备满足当班作业人员1周所需要的饮水、食品,配备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急救药品和照明设备,以及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安装供风、供水管路并设置阀门。

(八)压风自救系统。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在按设计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为采掘作业的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建立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2.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采用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供风的地下矿山企业,应在地面安装用于灾变时的空气压缩机,并建立压风供气系统。井下不得使用柴油空气压缩机。

3.井下压风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破坏。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处应设置供气阀门。

(九)供水施救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在现有生产和消防供水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为采掘作业地点及灾变时人员集中场所能够提供水源的要求,建立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2.井下供水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加强维护,保证正常供水。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处应设置供水阀门。

(十)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0年底前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2.地面调度室至主提升机房、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井下车场、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主通风机房、避灾硐室(场所)、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应设有可靠的通信联络系统。

3.矿井井筒通讯电缆线路一般分设两条通讯电缆,从不同的井筒进入井下配线设备,其中任何一条通讯电缆发生故障,另一条通讯电缆的容量应能担负井下各通讯终端的通讯能力。井下通讯终端设备,应具有防水、防腐、防尘功能。

4.采用无线通讯系统的地下矿山企业,通讯信号应覆盖有人员流动的竖井、斜井、运输巷道、生产巷道和主要采掘工作面。

三、使用管理

(十一)地下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维护。要根据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十二)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通风工、区队长、班组长、当班安全员等应携带便携式检测仪器,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2013-2008)的有关规定,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随机检测,对风速、风质等进行定期测定,发现和监测监控系统显示数值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校。

(十三)地下矿山企业应加强培训,确保入井人员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

(十四)地下矿山企业每年应开展一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应急演练,并建立应急演练档案。

(十五)地下矿山企业每年应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向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四、监督检查 (十六)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

(十七)地下矿山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十八)新建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篇设计应包括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内容,无本规定要求内容的,负责组织安全专篇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予以审查批复。

(十九)新建地下矿山建设项目自规定要求期限开始,没有按要求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内容建设的,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予以通过验收和批复。

五、附

(二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二十一)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0篇: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依据

一、主要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1994年7月5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1992年11月7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1996年10月30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1989年12月26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8、《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10、《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1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1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

1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7、《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1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

19、《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2010年11月15日施行);

20、《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83号);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09年5月1日施行);

2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0年7月1日施行);

23、《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90号);

2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09年6月8日施行);

25、《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2005年2月1日施行);

2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1]30号);

2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8号);

2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45号);

29、《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30、《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31、《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46号);

3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7号);

33、《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2号);

34、《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2009年8月1日施行);

35、《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80号公告)。

二、主要技术规范和标准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

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

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6、《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7、《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

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地下矿山车间复工自查报告
《地下矿山车间复工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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