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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案件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07 07:52:03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检察院个人自查报告

转眼我到单位工作已经半个多月了。由于初来乍到,对单位、对业务等各方面情况很陌生,再加上远离家乡,一开始思想上也曾产生过波动,但是,在单位领导十分的关怀下,很好地解决了我的个人生活方面的困难,并分配我到了民行科工作。同时,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也在方方面面关心我、教育我、鼓励我、支持我,使我倍受感动,同时也更加感觉到了自己责任的重大。只有好好工作,认真学习,尽快适应工作要求,才无愧于各位领导各位同事的期望,才无愧于服务人民的这份检察职业。回顾起这一段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

一、在思想方面

我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保持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认真领会学习唐山检察精神,向先进同志看齐。

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工作之余,抓紧研读民事审判监督方面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政策,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

二、在工作方面

在民行科工作的这段时间,本着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向各位领导和同事请教,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学习各项业务知识,通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我在尽快熟悉业务知识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够协助同事完成科室的各项日常性工作,并积极学习,努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基础性和临时性工作。

三、在学习、生活方面

在工作过程中,我深深感到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性,一是向书本学习,坚持每天挤出一定的时间不断充实自己,端正态度,改进方法,广泛汲取各种“营养”;二是向周围的同志学习,工作中我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虚心求教的态度,主动向领导、同事们请教,学习他们任劳任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三是向实践学习,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查找不足,提高自己,防止和克服浅尝辄止、一知半解的倾向。

生活上勤俭节朴,宽以待人;工作中严以律己,忠于职守,防微杜渐。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维护法律权威,公正执法,积极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

四、在纪律、执法方面

平时坚持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五条禁令”,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服从领导、尊重同志、顾全大局。我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一切工作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五、在道德、修养方面

常读书、读好书,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的修养和人格品质的锻炼,增强奉献意识,把清正廉洁作为人格修养的重点。不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努力为民做好事做实事。

半月以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慢慢提高进步,但我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有很多的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足、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

1、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克服年轻气躁,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

3、继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干警。

法治是我孜孜不倦追求着的崇高信仰,我热爱着我所从事的法律工作,更坚信着依法治理国家的必要性,时刻准备着为特色法治现代化的实现而倾尽绵薄之力,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法治进步的检察干警。

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

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对社会主义充满信心。新时期,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推荐第2篇:检察院个人自查报告

转眼我到单位工作已经半个多月了。由于初来乍到,对单位、对业务等各方面情况很陌生,再加上远离家乡,一开始思想上也曾产生过波动,但是,在单位领导十分的关怀下,很好地解决了我的个人生活方面的困难,并分配我到了民行科工作。同时,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也在方方面面关心我、教育我、鼓励我、支持我,使我倍受感动,同时也更加感觉到了自己责任的重大。只有好好工作,认真学习,尽快适应工作要求,才无愧于各位领导各位同事的期望,才无愧于服务人民的这份检察职业。回顾起这一段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

一、在思想方面

我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保持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认真领会学习唐山检察精神,向先进同志看齐。

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工作之余,抓紧研读民事审判监督方面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政策,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

二、在工作方面,

在民行科工作的这段时间,本着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向各位领导和同事请教,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学习各项业务知识,通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我在尽快熟悉业务知识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够协助同事完成科室的各项日常性工作,并积极学习,努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基础性和临时性工作。

三、在学习、生活方面

在工作过程中,我深深感到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性,一是向书本学习,坚持每天挤出一定的时间不断充实自己,端正态度,改进方法,广泛汲取各种“营养”;二是向周围的同志学习,工作中我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虚心求教的态度,主动向领导、同事们请教,学习他们任劳任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三是向实践学习,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查找不足,提高自己,防止和克服浅尝辄止、一知半解的倾向。

生活上勤俭节朴,宽以待人;工作中严以律己,忠于职守,防微杜渐。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维护法律权威,公正执法,积极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

四、在纪律、执法方面

平时坚持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五条禁令”,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服从领导、尊重同志、顾全大局。我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一切工作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五、在道德、修养方面

常读书、读好书,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的修养和人格品质的锻炼,增强奉献意识,把清正廉洁作为人格修养的重点。不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努力为民做好事做实事。

半月以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慢慢提高进步,但我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有很多的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足、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

1、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克服年轻气躁,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

3、继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干警。

法治是我孜孜不倦追求着的崇高信仰,我热爱着我所从事的法律工作,更坚信着依法治理国家的必要性,时刻准备着为中国特色法治现代化的实现而倾尽绵薄之力,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法治进步的检察干警。

推荐第3篇: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自查情况的报告

县委:

20**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市“**检会”精神,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突出“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收到了明显成效,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落实责任制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具体

根据年初县委和市院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责任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贯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明确了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 1 分管检察长按分工具体负责抓落实。并由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坚持“一岗双责”,认真细化责任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个负其责,严格推行了逐级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在全院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的推动了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坚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利用每周

一、五集体学习日,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等各项规定。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发挥了表率作用,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

今年以来,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和防范检察队伍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首先院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其次,院党组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领导水平摆到重要位置,坚持每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第三,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定了《 预防** 》实施方案和五年发展规划,制定了《****教育制度》和考核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落实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坚持 2 领导干部上廉政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执行廉政与年终考评挂钩,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第四,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检查和考核,近年来,院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任何违反规定的人和事。

(2)狠抓队伍建设,坚决防范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在队伍建设上,首先,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对全院干警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其次,通过运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和运用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提高了干警公正执法和文明办案的自觉性。第三,通过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话诫勉制度、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建立检察干警廉政档案等措施,促使干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第五,通过充分发挥党小组、女检察小组、***的团结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干警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了干警八小时以外家庭监督制度,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结合执法工作实践,在强化职业道德上下功夫,在强化纪律作风上下功夫,筑牢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洁意识,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意牢刻在每位干警心中,自觉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强化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首先,严格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并坚持每半年公布一次 3 财务收支情况,增强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其次,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案前、案中、案后的监督,实行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和检察长(检委会)四级分工把关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第三,严格办案程序,加强内设部门间的监督制约,继续采取“一案三卡”制度,流程监督等监督措施,有效防止了执法不公正、不严格问题。第四,认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扩大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把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执法活动自觉置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第五,认真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理、妥善处理群众纠纷,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经过全院上下共同努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自查,发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等方面,有不良思想倾向,缺乏服务意识。二是部分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新形势的发展存在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学习提高。三是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信息上报工作抓得不够,总结经验较少。四是廉政建设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五是纪检监察干部教 4 育培训较弱,水平不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组织干警进一步认真学习《 》、《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

(二)继续巩固提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深入整改自查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队伍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干警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坚决防范和杜绝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制定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4篇:港闸检察院案件回访

港闸区院开展自侦案件回访 强化自身监督近日,港闸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对该院2011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回访,由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明利带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制作了自侦案件回访表,对发案单位、家属,代理律师以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调查,调查办案人员是否有吃、拿、卡、要,是否有刑讯逼供,是否有不文明、不廉洁等行为。回访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查阅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了解、熟悉各案件的基本情况,回访时,走访了发案单位,了解该院检察干警外出执法办案期间的执法守纪情况,当面听取了发案单位有关领导对办理相关案件的情况反馈及意见建议。通过回访该院纪检部门对立案侦查的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解谈话,无一人提出控告和申诉。

通过开展全案回访,与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案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消除误解,化解不稳定因素,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促进办案干警的廉洁高效执法。同时,又促使办案人员讲究办案方法,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治理与服务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用语规范、举止文明,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从而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通过案件回访进一步强化了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有效增强了检察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 黄力

1 邮编:226011 电话:13814705718

推荐第5篇:民生案件自查报告

关于涉民生专项执行案件自查报告

一、涉民生案件的总体情况

经摸底排查,我院尚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共有25件,执行未结标的

元,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4件,涉案标的

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18件,涉案标的

元,劳务报酬纠纷案件1件,标的

元,抚养费执行案件2件,标的

元。未结案件中赣州中院指定执行案件3件,其他法院委托执行1件,未结案件执行期限全部超一年以上,未结标的少的几千元,最多的达63.5万元。

二、执行情况

自2013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院成立了专项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春季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执行涉民生案件,对排查清理出来涉民生案件分解落实,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从开展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明显,离上级法院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还有很大的差距,截目前为止,实际执行到位结案的只有

件,结案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

件,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案件

件,分文未执的案件

件,部分执行的案件

元。从采取的执行措施来看,对清查出来的民生案件都采取了财产调查措施,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

元,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

,拘留被执行人

人,限制高消费 人,并对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

元。此外,我院加大了开展民生案件执行的宣传力度,有2篇宣传报道在赣州法院网采纳。

三、存在问题

截至目前,我院涉民生案件的执结率仅 4% ,远未达到上级法院要求的3月份之前完成70%的阶段性目标要求,进度慢,任务重,离6月份完成全部执结的时间也不多了,困难较多,表现在:一是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涉执行标的额巨大,而且被执行人已判了重刑,有的被执行人尚未成家,但已经是成年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有的除了在审判阶段赔了部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外,执行阶段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偿还能力,没有办法执行结案;二是大部分未结案件经四查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提供不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只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三是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能够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但分期分批履行的期限较长,申请人同意按协议执行,因为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只有部分偿还能力,要全部履行到位也不现实,但执行和解又不能作结案处理,是非常矛盾的事情。建议上级法院要从案件的实际出发,申请人已同意法院执行方案的应作问题解决妥当,不要搞“一刀切”处理;四部分案件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举家外出打工,难于查找被执行人确切的居住地址,造成案件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调查其财产状况也没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五是执行人员自身对该类型案件存在畏难情绪,方法措施不多,案件久拖未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认真对照目标,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扎实推进,把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司法为民情怀,回应弱势群体社会重大关切的一项重要举措。具体来说,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执行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涉民生案件活动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增强执行人员责任感、紧迫感,改变目前工作落后不利局面,把开展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大对未结案件的督查力度,扎实推进,把开展活动做实做细,务求实效,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院已成立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执行庭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物质和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

(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要充分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重点运用强制执行人报告财产、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罚款、拘留等威慑执行措施,促成其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抗拒执行等构成犯罪的,要适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及“两院一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法发[2007]29号),与公安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做到快捕、快判,形成对抗拒执行人的刑罚威慑。

(四)加强宣传,形成威慑声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发布敦促执行令、召开债务人大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这次活动的宣传。对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典型案例可以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形成威慑执行的强大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对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的协助执行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推荐第6篇:案件评审自查报告

关于全区司法行政系统

案件评查活动的自查报告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

(2012年6月18日)

第一复查案件工作组:

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评查案件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查案件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对2011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展开了评查工作。通过对案件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文书格式、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力争通过此次评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现将我局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案件评查机构,明确评查人员的责任

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局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杨伟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魏旭峰、李明、闫改莲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业务科室指导辖 1 区内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对2011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的案件装订归档。

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对案件抽查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局机关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把案件评查工作列为今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案件归档结果写出案卷目录,对案件来源、案情介绍、编号等做详细注明,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研究制定案件抽查评查方案,明确具体评查标准

明确案件评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强调了评查案件的范围、评查案件的内容和重点、评查方法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将案件质量的评定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评查严格按各行业的标准执行,

评查工作根据以下六个方面标准进行:

(一)执法思想是否端正。是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服务大局;是 2 否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理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等。

(三)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等是否合法有效,适用法律有无冲突,引用法律条文是否适当、准确、完整,法律文书中的说理论述是否正确充分等。

(四)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案件的办理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实体处理是否合法合理,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

(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有无遗漏、缺失,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全,文字有无差错等。

该标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从五个方面先进行自我评查

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由局案件评查组对案 3 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

五、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我局从2011年至今的各项工作案件中抽取了57份案件,案件涉及各个类别,且不重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件评查严格参照各行业的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分列出优秀案卷、合格案卷、不合格案卷,对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不合格案卷限期整改。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并从初评案件中挑选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案件各两件;法律援助、律师、公正案件各一件,列明编号、单位、名称上报市司法局。

第一阶段复查案件工作,我们发现通过对各项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也及时予以了纠正,更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确保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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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检察院自侦案件预防工作总结

2012年XX区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预防工作分析

一、XX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我区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10件11人,较2011年全年立案侦查案件4件10人,在办案数和人数上都有了一点的增长。

2012年侦查终结7件,与2011年的6件相比,有所增加。 2012年起诉案件6件7人,较2011年起诉案件5件13人,虽然在人数上有所下降,但是案件数量却比较上年有所增加。这是因为今年所办案件大都为一人案件,共同犯罪案件不多所致。

2012年做出有罪判决9人,较2011年的16人有所减少,这也是由于所办的案件共同犯罪情况较少,导致人数的减少。

二、本年度查处贪污贿赂案件的特点

1.从犯罪分子作案形式上来看,多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犯罪分子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贪污、挪用本单位财物或者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己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从案件发生的领域来看,重点领域案件多发。由于今年我区进行大拆迁和高铁项目在我区境内进行施工建设,随之而来的土地征收款和高铁建设项目的一些配套建设工程则成了犯罪分子盯上的香饽饽。今年我区查处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其中涉及土地征地款的就有2件、涉及高铁建设项目的就有3件。

3.从犯罪的性质看,主要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行贿四种罪名,且这些犯罪的领域也较为集中。今年我区查办的贪污、挪用案件大都与土地征地款有着关系,一般为村干部采取虚报征地、从上级骗得征地款或是将本应分发给村民的征地款,予以隐瞒私分或是挪用。而贿赂案件则都是与高铁建设项目有关,当事人给予一些项目负责人好处,希望其能在高铁项目建设中承揽部分工程。

4.从犯罪主体上来看,主要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包括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长等。另外一些重点工程的负责人,如我区境内的高铁建设项目工作组的成员,也成了犯罪的另外一支“主力军”。

5.从危害后果来看,社会危害性较大。主要表现为:一是造成了村民上访事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款物,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利益,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涉及的群众进行上访,要求上级机关查处,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二是影响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一些基层干部利用国家在我区建设高铁之际,大肆利用手中职权,接收他人的财物,私自将部分工程承包于他人,严重影响了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

三、犯罪原因

1、特权思想。被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手中握有人、财、物等实权,以“土皇帝”自居,工作作风简单粗暴,脱离人民群众,不思为人民服务之责,却图谋个人私利。

2、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人员普遍的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十分淡薄。例如我院查办的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挪用公款的案件,这些基层组织人员常常因为自身急需或者其他,将村里资金挪用于个人事务,但其认为只要事后偿还便没有犯罪,孰不知其行为很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甚至还有小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头脑中还有封建特权思想,在人民面前作威作福。再加上村党风廉政建设相对滞后,易受市场经济和利益冲突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思想上逐渐发生变化,直至走上犯罪道路。

3、权力缺乏监督。一方面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的村根本就没有规章制度,有的村虽然制度上墙,但也只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并没有很好的落实与执行,形同虚设。二是民主监督不到位。目前推行村务、政务“两公开”,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部分地区对这一制度没有很好的执行,或者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只是简单、表面的公布部分信息,群众最为关系的财务收支等方面信息却很少提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手段很难发挥出应有的功效。三是一些基层政府对基层组织人员监督不严、对群众反映的一些村干部违法违纪情况采取袒护、包庇,使基层组织人员肆意妄为,直至造成职务犯罪发生。

四、2012年自侦案件预防重点

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危害严重,因此应当坚持惩防并举、监督教育并重,切实遏制犯罪蔓延。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在惩治和预防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以法律手段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1、在重点领域进行重点预防。职务犯罪的涉案领域非常广泛,但是不等于职务犯罪案件就不可防。从这几年的犯罪情况来看,职务犯罪多是发生在当年的一些重点领域。例如,2011年政府要求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当年这一领域则成了案件多发的领域。2012年进行大建设和高铁建设,则土地征收和高铁配套项目建设则又成了新的案件发生重灾区。可见,职务犯罪案件领域虽广,但是主要还是集中在当年的几个经济建设的重点领域,寻着这条规律,在2012年可以根据经济建设的重心来调整犯罪预防工作的重心,从而将有限的预防资源取得最大的预防效果。

2、加大法制宣传,提高高危人群的法律素质。从近两年的办案情况来看,农村基层村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工作中,犯罪情况高发,农村基层村组织人员常常利用职权,为已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基层干部常常直接面对的是广大的人民群众,这类犯罪往往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处理不好往往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因此,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培训、进行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十分必要。首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可以采取持证上岗、任职教育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其次,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通过对违法违纪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及时查处、曝光、起到威慑作用,同时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鼓励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与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最后,定期对基层组织人员进行党性教育、财务管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水平和村民参与民主决策的自主管理能力。

3、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其自身内部监督机制。一要严格把握好用人关。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认真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委会直选工作加强领导监督,保证选举工作合法进行,选举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将政治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剔除出干部队伍。二要加强对财务管理监督。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村财务进行检查、审计、定期把村财务状况向村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要对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会计、出纳四职要实行专人专岗,相互监督。四要深化村务公开,实行民主议政。对群众普遍关系的土地补偿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热点实行专项公布。

4、加强检察机关自身队伍建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反贪工作形势。首先,制定预案,防患于未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反贪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分析职务犯罪态势、发案特点和规律,制定详细而周密的预案,可以保证在犯罪发生时有条不紊,获得最大程度的主动权。其次,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协助配合机制。一方面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构建起良好的法制外部环境,使贪污贿赂等暴露在阳光之下。另一方面与纪委、监察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国家法纪处理贪污贿赂案件,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养奸。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及时为各级领导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决策依据。第三,提高反贪部门领导和干警自身的办案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贪污贿赂案件的发展趋势,把握规律;另一方面,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借鉴成功的做法,不断提升反贪部门干警的执法能力和应对能力。

推荐第8篇:检察院自侦案件预防工作总结

2012年XX区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预防工作分析

一、XX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我区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10件11人,较2011年全年立案侦查案件4件10人,在办案数和人数上都有了一点的增长。

2012年侦查终结7件,与2011年的6件相比,有所增加。 2012年起诉案件6件7人,较2011年起诉案件5件13人,虽然在人数上有所下降,但是案件数量却比较上年有所增加。这是因为今年所办案件大都为一人案件,共同犯罪案件不多所致。

2012年做出有罪判决9人,较2011年的16人有所减少,这也是由于所办的案件共同犯罪情况较少,导致人数的减少。

二、本年度查处贪污贿赂案件的特点

1.从犯罪分子作案形式上来看,多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犯罪分子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贪污、挪用本单位财物或者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己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从案件发生的领域来看,重点领域案件多发。由于今年我区进行大拆迁和高铁项目在我区境内进行施工建设,随之而来的土地征收款和高铁建设项目的一些配套建设工程则成了犯罪分子盯上的香饽饽。今年我区查处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其中涉及土地征地款的就有2件、涉及高铁建设项目的就有3件。

3.从犯罪的性质看,主要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行贿四种罪名,且这些犯罪的领域也较为集中。今年我区查办的贪污、挪用案

件大都与土地征地款有着关系,一般为村干部采取虚报征地、从上级骗得征地款或是将本应分发给村民的征地款,予以隐瞒私分或是挪用。而贿赂案件则都是与高铁建设项目有关,当事人给予一些项目负责人好处,希望其能在高铁项目建设中承揽部分工程。

4.从犯罪主体上来看,主要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包括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长等。另外一些重点工程的负责人,如我区境内的高铁建设项目工作组的成员,也成了犯罪的另外一支“主力军”。

5.从危害后果来看,社会危害性较大。主要表现为:一是造成了村民上访事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款物,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利益,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涉及的群众进行上访,要求上级机关查处,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二是影响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一些基层干部利用国家在我区建设高铁之际,大肆利用手中职权,接收他人的财物,私自将部分工程承包于他人,严重影响了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

三、犯罪原因

1、特权思想。被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手中握有人、财、物等实权,以“土皇帝”自居,工作作风简单粗暴,脱离人民群众,不思为人民服务之责,却图谋个人私利。

2、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人员普遍的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十分淡薄。例如我院查办的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挪用公款的案件,这些基层组织人员常常因为自身急需或者其他,将村里资金挪用于个人事务,但

其认为只要事后偿还便没有犯罪,孰不知其行为很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甚至还有小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头脑中还有封建特权思想,在人民面前作威作福。再加上村党风廉政建设相对滞后,易受市场经济和利益冲突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思想上逐渐发生变化,直至走上犯罪道路。

3、权力缺乏监督。一方面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的村根本就没有规章制度,有的村虽然制度上墙,但也只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并没有很好的落实与执行,形同虚设。二是民主监督不到位。目前推行村务、政务“两公开”,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部分地区对这一制度没有很好的执行,或者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只是简单、表面的公布部分信息,群众最为关系的财务收支等方面信息却很少提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手段很难发挥出应有的功效。三是一些基层政府对基层组织人员监督不严、对群众反映的一些村干部违法违纪情况采取袒护、包庇,使基层组织人员肆意妄为,直至造成职务犯罪发生。

四、2012年自侦案件预防重点

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危害严重,因此应当坚持惩防并举、监督教育并重,切实遏制犯罪蔓延。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在惩治和预防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以法律手段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1、在重点领域进行重点预防。职务犯罪的涉案领域非常广泛,但是不等于职务犯罪案件就不可防。从这几年的犯罪情况来看,职务

犯罪多是发生在当年的一些重点领域。例如,2011年政府要求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当年这一领域则成了案件多发的领域。2012年进行大建设和高铁建设,则土地征收和高铁配套项目建设则又成了新的案件发生重灾区。可见,职务犯罪案件领域虽广,但是主要还是集中在当年的几个经济建设的重点领域,寻着这条规律,在2012年可以根据经济建设的重心来调整犯罪预防工作的重心,从而将有限的预防资源取得最大的预防效果。

2、加大法制宣传,提高高危人群的法律素质。从近两年的办案情况来看,农村基层村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工作中,犯罪情况高发,农村基层村组织人员常常利用职权,为已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基层干部常常直接面对的是广大的人民群众,这类犯罪往往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处理不好往往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因此,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培训、进行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十分必要。首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可以采取持证上岗、任职教育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其次,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通过对违法违纪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及时查处、曝光、起到威慑作用,同时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鼓励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与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最后,定期对基层组织人员进行党性教育、财务管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水平和村民参与民主决策的自主管理能力。

3、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其自身内部监督机制。一要严

格把握好用人关。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认真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委会直选工作加强领导监督,保证选举工作合法进行,选举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将政治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剔除出干部队伍。二要加强对财务管理监督。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村财务进行检查、审计、定期把村财务状况向村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要对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会计、出纳四职要实行专人专岗,相互监督。四要深化村务公开,实行民主议政。对群众普遍关系的土地补偿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热点实行专项公布。

4、加强检察机关自身队伍建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反贪工作形势。首先,制定预案,防患于未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反贪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分析职务犯罪态势、发案特点和规律,制定详细而周密的预案,可以保证在犯罪发生时有条不紊,获得最大程度的主动权。其次,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协助配合机制。一方面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构建起良好的法制外部环境,使贪污贿赂等暴露在阳光之下。另一方面与纪委、监察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国家法纪处理贪污贿赂案件,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养奸。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及时为各级领导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决策依据。第三,提高反贪部门领导和干警自身的办案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贪污贿赂案件的发展趋势,把握规律;另一方面,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借鉴成功的做法,

不断提升反贪部门干警的执法能力和应对能力。

推荐第9篇:跨行政区域检察院管辖案件范围

一、问题的提出

为排除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1]。贯彻落实这项任务,需要进行科学的整体设计,确保做到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确定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如何设置,首先需要明确它管辖哪些案件。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其结构与布局。关于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案件管辖,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讲得比较具体。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应当管辖哪些案件,四中全会文件中并未提及。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12月28日,依托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设立,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的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挂牌。12月30日,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的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托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挂牌成立。二者在案件管辖范围方面具有明显差异[2](见下表)。

北京、上海跨行政区划检察分院案件管辖对照表

┌──────────────────┬──────────────────┐

│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管辖范围

│上海市检察院三分院管辖范围

├──────────────────┼──────────────────┤

│北京第四中级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上海第三中级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监督案│

│件

│件

├──────────────────┼──────────────────┤

│北京第四中级法院管辖的跨地区重大民商│上海第三中级法院管辖的跨地区重大民商│

│事监督案件

│事监督案件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诉讼│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诉讼│

│监督案件

│监督案件

├──────────────────┼──────────────────┤

│上海海事法院管辖的海事诉讼监督案件 │

├──────────────────┼──────────────────┤

│北京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

│犯罪案件及关联案件

│罪案件

├──────────────────┼──────────────────┤

│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

│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以及北京市检察│品安全刑事案件

│院指定管辖的其他跨地区重大环境资源保│

│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

├──────────────────┼──────────────────┤

│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发生在民航、公交、│民航、水运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刑事│

│水运领域并由其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

│一审案件;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

│一审案件

├──────────────────┼──────────────────┤

│北京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 │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

├──────────────────┼──────────────────┤

│北京市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原来管辖│上海市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原来管辖的涉│

│的涉铁路运输案件

│铁路运输、轨道交通案件

└──────────────────┴──────────────────┘

此次选择上海、北京进行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意图避免与现行组织法相冲突,确保改革试点依法进行。但是,北京、上海在辖区面积、检察分院辖区等方面都不具有典型性。明晰的管辖规则既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的需要,也是公民、组织行使诉讼权利的重要前提。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必须建立统一的案件管辖制度。本文拟从检察案件特点、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与行政区划院合理分工等角度分析探讨可适用于全国各地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案件管辖规则。

二、设计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案件管辖的考量因素

在现有行政区划检察院系统已经实现检察职能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特殊案件”,并不需要建立一套与行政区划检察院高度重叠的、庞大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系统。基于这一判断,设计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案件管辖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从科学治理、有效治理的角度需要划分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但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中央职能和地方职能,或者说,我国的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划分是相对的。地方国家机关既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要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在这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中,中央已经明确司法权属于中央事权。现有的地方法院、检察院,从性质和功能上讲,是国家设在地方的法院、检察院。因此,我国不可能实行中央司法系统与地方司法系统并存的体制。司法案件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纯粹的中央事权,可以作为确定案件管辖的一个考量因素[3],但不是唯一因素。

(二)诉讼经济原理

设置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旨在排除执法办案中的地方因素干扰,而不是为了解决局部存在的“案多人少”的矛盾。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通过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确定法院、检察院中各类人员的员额比例,将法院、检察院的绝大部分工作人员安排到办案一线,“解决法院、检察院内部一些人拥有法官、检察官头衔却不办案,内部行政管理部门越来越膨胀,优秀法官、检察官脱离办案一线,进行‘逆向选择’等问题”[4]。这项改革到位,一些地方法院、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将会缓解。基于办理特殊案件的功能定位,设置跨区划检察院应当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防止叠床架屋,无需布局到每个市、县。

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每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都应当具有固定的管辖区域,只是这个区域不限于某一个行政区划。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又应当实行全面覆盖,避免同一类案件,在甲地由行政区划检察院管辖,在乙地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管辖。由于“特殊案件”作为例外情况在数量上远远不及“普通案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设置数量不宜过多,相应地,每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管辖的地域范围就比较大。公民、组织到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难免要来回奔波[5]。从这个角度说,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办案成本在总体上会高于行政区划检察院的办案成本。因此,在制度设计上,争议标的不大的跨区域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和民商事监督案件,应当允许公民、组织在行政区划检察院主张权利;普通职务犯罪案件,仍然应当由行政区划检察院查办。

(三)司法改革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项改革对于设在地、县两级的法院、检察院独立公正司法至关重要。如果“省级统一管理”到位,四中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位,地、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法院、检察院依法办案的能力将会降低,相应地,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承担省内跨地市、跨县案件的必要性将会减小。此外,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将会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

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将会提升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的能力。

(四)行政区划改革政策

三中全会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省直管县”改革有两项措施:“强县扩权”,财政“省直管县”。这些措施如果到位,地、县党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会发生相应变化,与地市党政机关利益直接相关的司法案件数量也会下降。中级法院、分州市检察院受干预程度总体上也会因此减轻。省直管县如果全面推行,地方形成省、(地)县、乡镇三级架构,各省内的中级法院和分州市检察院都将像直辖市的中级法院和检察分院一样成为跨行政区划管辖的法院、检察院。

(五)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管理体制

根据我国宪法和“两院”组织法,法院、检察院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设置。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由行政区划内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由谁产生,受谁监督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和最高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要求,知识产权法院由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产生,对它负责并报告工作。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为例,它由广州人大常委会产生,管辖广东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司法权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赋予,因此,每个法院、检察院的固定管辖范围原则上应当在产生它的人大所代表的地域范围之内。据此,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如果完全由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它跨省、市行使司法权的合法性难免会受到人们的质疑。在省级统一管理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体制下,省际利益冲突案件恰恰是最需要由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来管辖的。

基于以上诸因素,可以得出这样的初步结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设置数量不宜过多,承担的案件数量不宜过大。相应地,每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辖区要比同一层级的行政区划检察院辖区大得多。这也是研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案件管辖的重要前提。

三、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固定管辖案件类别分析

我国宪法虽然规定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但是检察权的取得遵循职权法定原则。现行法律主要围绕三大诉讼配置检察监督权能[6]。由三大诉讼各自的特点、任务和检察机关职能所决定,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任务主要集中在刑事诉讼中。对行政权的监督也主要是通过职务犯罪侦查等方式来实现的[7]。四中全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这不是检察机关取得“一般监督权”的政策依据,而是实现各项监督制度体系化的客观需要。研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设置与案件管辖,必须以坚持检察职权法定为前提,弄清楚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一)公民、组织向检察机关表达诉求

最近有学者认为,检察权有必要从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型[8]。检察机关应当在其职权范围内回应社会公众的诉求,满足社会需求。实际上,近年来检察机制与检察工作一直朝着增强回应性的方向努力。公民、组织的控告、申诉、检举,既是检察案件的一种重要来源,也是检察机关制定政策的主要参考。同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在体制上更加独立,理论上更容易赢得公众信赖,公民、组织向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举报顾虑会小一些。但是,对公民、组织诉求的受理附属于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职能。基于“谁管辖、谁受理”的原则,受理控告、举报案件不可能作为一种检察职能独立存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原则上只能受理本机关管辖权范围内的控告、申诉、检举。当然,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诉求,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也有必要进行登记、整理,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

从理论上讲,刑事、民事申诉案件虽然数量不小,但成案率低,与其分散在行政区划检察院体系中,不如统一划归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问题是,基于维护司法裁判既判力的需要,法律规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所作的生效裁判行使抗诉权,这两类案件因此在层级分布上都呈“倒三角”结构。尽管现行规定要求刑事申诉人“逐级申诉”,民事当事人向没有抗诉权的原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诉,但是,基层检察院、检察分院在保障公民、组织获得抗诉再审权利方面的作用注定是有限的。到检察机关申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绝大多数属于高级法院或者最高法院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的案件,抗诉权集中在省级检察院、高检院,分州市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办理这类案件基本上属于重复劳动。错误明显的刑事申诉案件,在分州市检察院、省级检察院通常已经得到纠正,未能得到纠正的刑事申诉案件往往疑难、复杂,而且经过省级院审查、复查,层级较低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通常无力承担。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不是不可以办申诉案件,但是,要正视基层检察院、分州市检察院的功能局限,着眼于构建相应层级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否则,跨行政区划检察分院提请抗诉的案件只能进入各省、市、自治区检察院和各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

(二)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审查批捕与公诉职能

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是检察机关最常规的业务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分工负责,公安机关是承担刑事侦查职能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除自侦案件外,绝大多数来自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提请起诉。实践证明,公安机关实行按行政区划设置为原则、按行业设置为例外的体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研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刑事检察案件管辖,需要以现行公安体制为前提。

1.与行政区划公安机关侦查业务对接问题

各市、县公安局依据现行规定管辖的刑事案件,凡是存在地方保护可能的大案要案,可以在公安环节就改变管辖,接受指定行使侦查权的公安机关通常应当向对应设置的行政区划检察院提请批捕、提请起诉并接受监督。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行政区划公安机关侦查的批捕、起诉案件,监督其侦查活动,只能是一种例外,不然会造成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与行政区划检察院之间管辖分工不清,导致推诿扯皮。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管辖批捕、公诉案件,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应当主要与跨行政区划公安机关的侦查业务对接。

谈到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案件管辖,人们基于环境污染危害的跨区划特点,容易想到相关案件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来承担。的确,环境污染相关犯罪的行为危害往往具有跨行政区划的特点,有些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之所以不能被有效制止,常常与地方保护主义具有直接关系。但是,按照现行法律,环境污染犯罪由行政区划公安机关侦查。即使将环境污染相关犯罪的立案监督、批捕、起诉职能交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承担,也很难预期有好的效果,因为刑事诉讼程序能否有效启动,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而不是检察院。

2.与行业公安机关侦查业务对接问题

在我国,铁路运输、海关、水运、民航、森林等按行业设置的公安机关,除铁路公安与铁路运输检察院、铁路运输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形成业务对接之外,其他行业公安通过一定的管辖规则与地方法院、检察院相对接。例如,水运公安、民航公安、海警办理的刑事案件,数量不大,目前与行政区划检察院对接,将来可以考虑纳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管辖。办理刑事案件较多、与地方检察院对接的跨行政区划公安机关是海关缉私局。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海关体制与海关缉私警察体制[9],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侦查环节的执法不受地方党政机关干扰。海关缉私警察机构的分布,与铁路公检法的布局有很大不同,它办理的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则也不同于铁路公安。直属海关缉私局、隶属海关缉私局办理的刑事案件,目前均由缉私局所在地分州市检察院、中级法院管辖。这种管辖规则实践中没有表现出明显缺陷。但是,国家创设和惩治走私犯罪本身就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中央整体利益,理论上属于央地利益冲突案件,因此,可以将海关缉私局办理的案件统一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管辖,同时根据海关缉私案件分布规律进行布局。

3.现有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审查批捕与公诉业务

虽然铁路上发生的刑事犯罪常常具有跨地域的特点,但这种跨地域和互联网金融的跨地域一样,并不必然带来地方干预。事实上,由于社会分层日益明显等原因,由行政区划公安、检察院管辖,实践中很少有党政领导干预盗窃、抢劫之类的刑事案件。尽管如此,现有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审查批捕、审查公诉业务,仍然可以保留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体系之内,以保持其刑事检察业务的完整性。

基于检察办案的亲历性要求,最适合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管辖的批捕、公诉案件,通常只能是在地域上与它相近的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当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也有必要基于业务覆盖范围等因素进行布局。既要机构精简,又要在管辖上有效覆盖全国,这正是设置多职能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面临的最大难题。

(三)职务犯罪侦查职能

对于行政区划检察院来说,侦查职务犯罪工作很容易受到地方因素干扰。只要检察人员及其亲属享受检察院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即使检察院的人财物实行“省级统管”,仍然可能出现利益交换。因此,从理论上讲,职务犯罪案件最适合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管辖。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组集体编著的学习辅导材料在介绍设置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的考虑时,特别提到: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职务犯罪的数量大幅增加,很多犯罪嫌疑人位高权重,保护层厚,关系网密,反侦查能力强,案件查办过程中来自同级地方党政部门及有关领导的干扰阻力大。因此,过去的实践中需要经常采取指定异地管辖、异地羁押、异地办案的方式,而指定异地管辖具有随机性,成本较高,需要规范化[10]。据此,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侦查某些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应当作为推动职务犯罪侦查规范化的一种重要方式,侦查职务犯罪也应当作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

推荐第10篇: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会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会

近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17年第三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会,本次评查案件对象为2017年1月至7月的部分一审公诉、审查逮捕案件。案件质量评查组全体成员、刑事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本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案件质量评查组副组长卢红冰主持。

会上,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主任对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了汇报,副检察长卢红冰就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党组书记、检察长、案件质量评查组组长王新平就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明确目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是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全体办案人员要增强规范意识、责任意识, 确保办案质量, 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是要正视问题。不要错误认为抓案件质量评查是跟承办人过不去。要清醒地认识到干警在执法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些办案程序不严、适用法律不当、法律文书残缺和个案卷宗装订不规范等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 三是要积极整改。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最重要的是要以评查促规范,各业务部门要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整体提升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第11篇:环保局案件质量自查报告

环保专项行政执法监察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浙监„2010‟21号)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对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对2009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环境监管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环保行政审批情况

一、行政审批工作服务于推进转型升级,坚决否决落后产能项目。一是加强与部门之间联系,把好项目受理关,尤其是今年以来,建设项目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制以来,项目受理必须要备齐报批材料。水泥熟料、钢铁、玻璃、印染、电力、造纸、化工、电镀、有色金属冶炼、新建锅炉项目、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或年电耗3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耗水15万吨以上的各类项目、以及其它需要联合审查的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联审。规范项目立项等前置工作。

二是在服务于我县项目推进的同时,严格把关,敢于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去年至今共否决了不符合产业政策、工艺落后污染重及选址不合理及对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隐患的建设项目21个,有力地制止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是提高“三同时”验收率。通过项目分科室负责“三同时”验收,小项目环保所验收的办法,责任到人,来推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验收工作。截至到目前为止,验收的项目共450多家。

二、制定和完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一是配合长兴经济开发区按照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了园区生态化的改造与整治,完成了长兴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和小浦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工作。

二是严格项目准入,按照《关于印发长兴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做到环评执行率100%。严格执行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今年对长兴开发区内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执法、下达整改任务等有效手段,使投产93家企业中87家通过了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率达93%。

三是推动工业园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区一期规划总面积19平方公里框架已全部拉开到位,区内建成DN100以上污水管网80公里。入园企业都实行集中供热供气。开发区还建造了垃圾中转站,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企业危险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五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四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升级改造。长兴污水处理厂完成了3万吨/日的中水回用工程,夹浦、香山等中水回用工程正常运行

三、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努力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上级要求开展国控、省控企业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开展环境友好工程推选工作和绿色企业创建工作。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鼓励企业实施煤改天然气或使用集中供热,脱硫改造项目和采用先进污染治理技术,大力实施清洁生产。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总量替代和污染物削减方案,实行排污权有偿转让。

(二)环保资金管理情况

2009年以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38个,共计金额179

2万元。其中县环保专项资金(排污费)共安排项目30个,计1326万元;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安排项目1个,金额为30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7个,金额为166万元。目前大部分项目已完成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能基本按资金使用用途按安排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总体上良好。

(三)环保行政监管情况

我局做到了对重点污染源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一次的频率,对重点地区与区域采取了定期巡查,加强了“两考”期间对夜间建筑施工和噪声污染的检查,加强了对太湖流域企业、蓝藻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开展了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县级飞行监测工作,采取了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暗查等,同时开展了夜间与节假日的突击检查活动,同时利用在线监控对企业加强监控,建立建全了12369举报电话及与110联动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和处置举报与投诉。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排污费征收均按照申报——审核——核定——收费程序进行。各类相关书面资料都进行了保留、整理、归纳、保存。大队征收管理的国控企业信息已全部输入软件,其申报、征收程序全部使用软件来操作。由各所管理的其它企业,因为硬件设施未到位以及人员调动频繁、未设置专业人员等原因,还未使用软件管理。但按照省里文件,我局已经购置专门服务器,布置网络,准备让各所也使用软件征收管理,计划到九月底完成硬件及人员培训工作。

(四)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在方案规定的统计期间内,本局各办案单位共查处办结一般程序

案件233件(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142件,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91件)。上述案件查结至今,均能做到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合情,无一起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执法主体资格上,本局目前共有直属执法办案单位7个(其中环保所6个,环境保护监察大队1个),均为经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建制所(队),依法享有行使行政执法处罚的职权。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有66人,另有3人已经通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但是还未取得执法证件,在日常工作中也不参与执法办案。

在执法程序上,本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并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等系统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设定的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处罚种类,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职权,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和维护社会经济绿色发展。

(五)群众环保诉求信访处理情况

我局建立建全了12369举报电话及与110联动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和处置举报与投诉。09年1月到10年8月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1108件,件件都落实了处置与回复,群众理解与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信访积案1件,交局领导包案调解处理,通过对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新投资近千万元改造和建设了水、大气等治理设施),多次与群众见面听取意见,邀请群众参与检查,请上级部门参与验收监测等工作,7月份按时化解了矛盾。

(六)环保建设建章立制情况

在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上我局制定实施完善一批内部管理制度2009年以来,我们逐步建立健全了《县环保局会议制度》、《县环保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县环保局考勤制度》、《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县环保局公务接待规定》、《县环保局财务制度》、《县环保局工作督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近期又制定出台了《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长兴县环保局重大项目环保保护审查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长兴县环保局关于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环保局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实施意见》、《环保局编外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只要程序公正,才能保障实体的公正。所以我局颁布了《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行政处罚罚款额度量化细则》、《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学习,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分解,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同时规范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大大规范了行政执法的程序,提高了案件质量。并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小组,对处罚案件进行审议,避免了乱处罚的环节,提高了处罚案件的质量减少了失误。

第12篇:案件评查自查报告

案件评查自查报告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高司法所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开展评查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评查自查工作。现将开展案件评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高度重视案件自查工作,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司法所、村委会、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评查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人民调解卷宗进行了一次彻底评查,就受理案件程序是否规范、办理案件是否合法、案件文书是否完整、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质量检查评查。

(二)规范评查方式、落实评查标准

1、端正工作态度,强调工作方法。在评查每件案件时,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严格评查标准,明确评查范围。在案件评查上,突出一个“严”字,把好质量关,严格依照案卷质量标准执行,逐项对照。既全面评查,又突出重点,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3、严格人民调解文书和档案管理的规范完整。采取“一看、二改、三讲”的方式对调解文书种类、内容、语言进行查改,达到文书种类正确,内容完整,语言表达规范。档案管理专人、专室,装订规范严格保密,确保档案完整和规范。

(三)按照要求,开展自查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通过自查,大部分案件基本符合要求,其主要特点:一是调解程序合法规范;二是取证程序合法,证据合法有效,材料确实充分;三是调解依据充分,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明确、解决方案合理;四是文字表述清楚,文书、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目前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未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调解文书用语表述不严谨

一是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不规范。案由要反映案件的本质特征,它是案件分类、登计的依据。有的随意表述,卷名和卷内案由名称不统一,案由名称、纠纷简要和协议内容等表述不规范,案件中当事人和纠纷事实描述的不概要、不全面。

二是由于部分调解人员业务不够精通,文化程度较低,调解记录书写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调解成效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

(二)执法案卷归档质量不高。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突出表现在:一是没有案卷号,卷内目录不规范。虽然一案一卷,但卷内材料编写页码、排列无序杂乱。二是书写不工整。个别调解员的书写潦草,字迹难以辨认。三是案卷纸张不统一,目前我所案卷为A4纸、有其他类型的证据、证明、回执的未使用规范的粘贴纸张整理粘贴,看起来很不美观、不协调。四是有些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案卷封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顺序、

2 页码编写、案卷装订等不规范,有的案卷掉页散卷,有的案卷仅用复印文书入档。

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改进解决和防范。

三、今后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强化人民调解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年都将组织一次案件评查,不断推进和完善规范人民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

(二)严格执行人民调解程序。结合案件评查的结果,围绕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调解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规范调解案卷制作。案卷是人民调解机关依法实施调解行为的主要体现和载体,案卷文书制作质量的好坏,代表着调解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人民调解组织的形象、法律的威信。

(四)完善调解人员管理,加大调解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调解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促进社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

第13篇:案件防控自查报告

案件防控自查报告 今年是我行的合规管理规范年,案件防控工作是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临柜人员我始终坚持客户开户严格执行存款“实名制”制度,手续真实有效,在网络连接正常的情况下 对 客 户 身份 经过联 网核 查 。 现 金清点真 实 有效。 我在 办 理 业务过 程中不存在混 岗现 象,按照 规 定柜 员 不

给 自己 办 理 业务 ,不存在收款不 记账 或手工 记账 未 经 主管 签 章

现 象。存取 错账 后当 时 告知客 户 ,并按照 规 定 进 行 账务处 理。

让 客 户签 字确 认 。无折(卡)存款 时坚 持 联 网核 查 且留存存款人身份 证 件 复 印件。 临时 离柜后退屏且印章收妥。客 户 更 换 、补 磁存

单 (折) 坚 持 负责 人 经过 授 权 后 进 行操作。不存在 记账顺 序和

记账 方向 错误现 象,确 认 客 户 存 单 (折)的真 实 性和有效性。大 额

交易 坚 持 备 案和反洗 钱 上 报 制度。 业务办 理 结 束后不私自留存客 户 存 单 (折),身份 证 件 复 印件,客 户 密 码 印章等情况,客

户 作 废 存 单 (折) 坚 持剪角作 废 , 资 料妥善保管,确 认 客 户 卡折同 开 和客 户资 料返 还 , 对 公 销户 手 续 和 资 料保管按照我行

规 定合 规 管理,杜 绝 一切 风险隐 患。 挂失 业务 包括凭 证 挂失、密 码 印章挂失,由本人 带 身份 证 到 开户 网点挂失,挂失若 为 代理人挂失,代理人身份 证 件 经过联 网核 查 ,挂失 经过 授 权 且合 规 ,挂失人 签 字确 认 ,登 记 薄 记载 事 项齐 全,挂失期 满 后由本人或 经

公 证 授 权 的代理人凭有效身份 证 件 领 取客 户 存 单 (折)、密 码

或 现 金,挂失 资 料合 规 妥善保管。

第14篇:案件防控自查报告

XXXX市商业银行关于案防工作

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XXXX银监分局:

根据本次检查要求,我行对照方案内容,迅速对我行内控和案防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控和案防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为了确保内控案防“执行年”活动扎实有效、顺利开展,XXXX市商业银行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行长、监事长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全员动员大会,传达省银监局内控和案防“执行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制订了2010年内控和案防“执行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切实开展内控和案防各项工作。

(二)加强教育,增强全员案防意识

XXXX市商业银行非常重视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和案件防控工作,结合实际,年初就制订了金融法规培训计划,把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先后组织了金融法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服务礼仪 1

和服务用语等方面的的培训学习。强化了干部职工合规经营和遵章守纪意识,在全行逐步培养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的浓厚合规经营文化氛围。为了加强学习效果,要求各分支机构及各部门每月集中学习不能少于两次,并作好学习笔记。每季度还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切实增强教育培训效果。2010年5月底,我行针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组织了一次金融法规与内控制度知识测试;7月底,又组织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学习考试;7月中旬组织客户经理前往硖石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听取服刑人员忏悔报告,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进一步增强了我行员工知法、守法、遵章、守制意识。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

我行根据实际情况,在2010年4月制定并颁布了《XXXX市商业银行2010年案件防控管理办法》,根据权责实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目标,签订层级目标责任书,同时,把内控和案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在全行开展案件自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与各分支机构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行长和部门负责人为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案件防控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求在各岗位、上下级之间建立起相应的岗位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连带,谁直 2

接违规、谁就是直接责任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把案件防控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样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加强对人员的监督,排查“问题”职工。六月份我行对参与“黄、赌、毒”活动的员工,以及有经商办企业、从事股票买卖、博彩活动、不正常交友等问题的员工进行了排查,对重点人员实施重点监控,一旦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三是继续深入贯彻执行行务公开制度。对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公开干部任用、招聘人员、费用开支、基建招标等重大事项,提高公开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三公开,六不准”制度。(即:公开贷款和融资条件,公开贷款利率和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不准接受有价证券和礼金、不准接受客户宴请、不准赌博、不准接受由客户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借用客户的通讯交通工具、不准让客户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

四是加大内部稽核和检查力度。今年以来,我行重点围绕合规经营、内控制度执行、规范化管理、风险防范和案件排查等事项开展全面稽核检查工作,共组织稽核检查33次,尤其对重要空白凭证、现金、印章管理、授权业务管理、大额存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及信贷业务等重要岗位和重点业务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各类风险。对于个别违规操作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和事实严重程度,进行了责任追究,并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今年5月底,我行根据监管要求,对企业社保基金账户的开立、撤销、资金汇划、账户对账等情况 3

进行了重点排查,没有发现有违规操作和挪用社保资金的情况。通过监督检查,落实稽核建议和整改措施,有效促进了我行员工遵规守章和防范风险的意识,促进了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为我行今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

今年以来,我行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主要有《XXXX市商业银行2010年案件防控管理办法》、《XXXX市商业银行2010-2012年内控和案防三年规划》、《XXXX市商业银行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XXXX市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XXXX市商业银行财务费用管理办法》、《XXXX市商业银行授权管理管理办法》、《XXXX市商业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XXXX市商业银行文明规范服务管理办法》、《XXXX市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XXXX市商业银行同城清算系统管理办法》、《XXXX市商业银行县域支行大额资金审批办法》、《XXXX市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XXXX市商业银行大客户营销组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XXXX市商业银行信贷从业人员工作守则》等制度。2009年11月中旬,我行根据工作部署,对凡是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三年的支行行长及各部室负责人进行全面轮岗,不称职的在轮岗中由一线员工竞聘上岗。同时,狠抓制度落实,把内控稽核和案件防控有效结合,不断加大稽核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采取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并重手段,有效促进案防工作逐步逐层 4

深入开展。

二、金融许可证管理情况

基本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由专门部门和专人进行管理。并按规定公开悬挂、公示内容。

三、存在问题

内控和案防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人员还不够充足;

2、应急实战演练和消防演练还不够;

3、内控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今后工作打算

根据内控和案防活动方案实施要求,我行在以后工作中将做如下打算:

(一)加大执行力度。今后,将进一步严格监督程序,规范监督行为,完善监督约束机制,防范经营风险。紧紧围绕制度规范、资产质量、财务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等稽核监督工作重心,重点对经营真实性、银行结算业务、公司及个人信贷业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票据贴现业务等进行专项检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二)提高检查覆盖率。今后,我行将对所有营业网点在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使检查的覆盖面达到100%,最大限度的控制操作风险。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 5

是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督促其及时整改。二是对有重大责任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深度,有效防范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继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今后工作中,我行将始终如一的坚持“业务发展,内控先行”的原则,积极指导各项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制定完善工作,将其与案件防控工作结合起来,有效排查日常工作中的风险点和制度上的漏洞与盲点,把案件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规避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流程不规范而产生的风险。

(五)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继续深入开展“回头看”排查活动,回头看自查结果、回头看制度完善、回头看学习考试、回头看整治情况、回头看排查情况、回头看违规和案件查处情况,重点将前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精细化的防控治理措施进行夯实。

第15篇: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自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20多年以来,我一直以一名合格的员工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社兴我荣、爱社如家”的主人翁精神,认真学习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法规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通过本次学习联社印发《xx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05]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监办发[2005]77号)精神等文件,使我充分了解和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按照要求对自身在案件专项治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报告如下:首先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不参加赌博、六合彩等非法行为。认真执行好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时上下班,保持社容社貌的整洁、工作态度端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新一天的工作。其次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和同事和睦相处,互相信任,互相督促,但不以感情代替制度。作为xx分社一名记帐员、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好电脑,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上班时坚持“四双”制度,坚持当时记帐、帐折见面、按日轧帐、总分核对,做到“五无”、“六相符”。办理存取款、转帐业务时,能按规定进行查询操作;对领取大额现金时,要求出示证件,并及时登记,大额的按权限审批;在办理开、销户、挂失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等业务能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双人复核、双人轧帐、双人临柜等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实行印、证分管,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及时清点,认真核销;临时离岗时,印、证入箱,营业终了,认真核对帐务,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按照手工帐簿,认真进行登记;管理好会计凭、会计帐簿、报表,做好会计凭证、报表等装订保管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完整、有效。但是,通过本次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存在不少问题:

1、有时怕麻烦,临时离柜时电脑没有退至初始状态。

2、有时个人印章没有及时保管好。

3、办理业务时,有时较为粗心,较忙时常忘记让客户签名或签名同音不同字,致使凭证要素存在不齐全或不规范等情况。但通过这次自查,我已改正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缺点,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不让感情代替制度,杜绝各类事件发生,以小心谨慎的态度做好每天的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自查人:xxxx

第16篇: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自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20多年以来,我一直以一名合格的员工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社兴我荣、爱社如家”的主人翁精神,认真学习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法规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通过本次学习联社印发《xx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05]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监办发[2005]77号)精神等文件,使我充分了解和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按照要求对自身在案件专项治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报告如下:

首先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不参加赌博、六合彩等非法行为。认真执行好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时上下班,保持社容社貌的整洁、工作态度端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新一天的工作。

其次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和同事和睦相处,互相信任,互相督促,但不以感情代替制度。作为xx分社一名记帐员、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好电脑,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上班时坚持“四双”制度,坚持当时记帐、帐折见面、按日轧帐、总分核对,做到“五无”、“六相符”。办理存取款、转帐业务时,能按规定进行查询操作;对领取大额现金时,要求出示证件,并及时登记,大额的按权限审批;在办理开、销户、挂失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等业务能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双人复核、双人轧帐、双人临柜等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实行印、证分管,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及时清点,认真核销;临时离岗时,印、证入箱,营业终了,认真核对帐务,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按照手工帐簿,认真进行登记;管理好会计凭、会计帐簿、报表,做好www.daodoc.com 会计凭证、报表等装订保管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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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通过本次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存在不少问题:

1、有时怕麻烦,临时离柜时电脑没有退至初始状态。

2、有时个人印章没有及时保管好。

3、办理业务时,有时较为粗心,较忙时常忘记让客户签名或签名同音不同字,致使凭证要素存在不齐全或不规范等情况。但通过这次自查,我已改正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缺点,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不让感情代替制度,杜绝各类事件发生,以小心谨慎的态度做好每天的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自查人: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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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排查活动

自查报告

根据吉农信(2008)232号文即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农村信及合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度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社便组织人员对本社的各项业务进行了检查,首先成立了检查组,组长:赵文雁

成员:古丽

柳凤林

何庆学

项燕 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业务操作管理方面:

1, 信贷业务方面未发现假(冒)名贷款,收贷(息)不入帐等情况。

2, 重空管理:柜员使用的重空执行系统自动销号,信贷人员领用的收据,借据和社内往来支票等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柜面使用销号单逐笔进行销号换人复核,但是单位结算账户销户时交回的支票未填写空白凭证领用(交回)单,开户单位未出具承诺书,不符合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3, 印押证分管及密码器管理:按制度规定要求管理印押证,相互制约。经检查发现有一人持两个密码器现象,如:2008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因会计外出检查持主管密码器交大出纳柳凤林管理,(柳凤林原持DP300复核密码器)。 4, 银企对帐情况:截至10月末的单位结算账户对账单收回率已达到100%,并且按月打印单位结算账户流水清单,按月核对社内往来账户余额及业务流水。

5, 未发现私设小金库,账外经营等情况。 二;内控方面:岗位设置,我社根据人员的分配,设有记帐、复核、信贷内勤(兼大出纳)、会计岗,各岗都有相应的岗位职责,并且对柜员间进行了相应的分工,做到责任明确,相互不乱推诿。存在问题是社主任兼信贷员,违反了审贷分离制。

三;人员管理方面:经调查我社员工和家属情况,没有发现有大额购买基金,彩票、炒股和办企业现象,也没有赌、毒和黄色现象。

柳树河子信用社

2008年12月4日

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排查活动自查报告

柳 树 河 子 信 用 社

第18篇:行政处罚案件工作自查报告

行政处罚案件工作

自 查 报 告

市规划局:

按照局《关于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支队制定了违法建设案件自查工作方案,对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1日期间,按照法律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64件,其中2008年违法建设案件52件,2009年违法建设案件7件,2010年6月处罚案件5件。按照驻规„2010‟12号文件要求,支队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规划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

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材料,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

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主办人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程序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个别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不够规范。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

一、取证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建设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近期准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具有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案件。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六月份完成《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起草工作,使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市规划监察支队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第19篇: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自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20多年以来,我一直以一名合格的员工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社兴我荣、爱社如家”的主人翁精神,认真学习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法规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通过本次学习联社印发《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等文件,使我充分了解和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按照要求对自身在案件专项治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报告如下:

首先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不参

加赌博、六合彩等非法行为。认真执行好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时上下班,保持社容社貌的整洁、工作态度端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新一天的工作。

其次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和同事和睦相处,互相信任,互相督促,但不以感情代替制度。作为分社一名记帐员、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好电脑,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上班时坚持“四双”制度,坚持当时记帐、帐折见面、按日轧帐、总分核对,做到“五无”、“六相符”。办理存取款、转帐业务时,能按规定进行查询操作;对领取大额现金时,要求出示证件,并及时登记,大额的按权限审批;在办理开、销户、挂失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等业务能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双人复核、双人轧帐、双人临柜等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实行印、证分管,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及时清点,认真核销;临时离岗时,印、证入箱,营业终了,认真

核对帐务,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按照手工帐簿,认真进行登记;管理好会计凭、会计帐簿、报表,做好会计凭证、报表等装订保管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完整、有效。

但是,通过本次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存在不少问题:

1、有时怕麻烦,临时离柜时电脑没有退至初始状态。

2、有时个人印章没有及时保管好。

3、办理业务时,有时较为粗心,较忙时常忘记让客户签名或签名同音不同字,致使凭证要素存在不齐全或不规范等情况。但通过这次自查,我已改正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缺点,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不让感情代替制度,杜绝各类事件发生,以小心谨慎的态度做好每天的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自查人:

第20篇:腐败案件剖析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通过对xxxc的剖析,结合最近学习的《党的纪律》《守纪律,讲规则》和《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本着防微杜渐为目的,对自己进行了深刻自查,现总结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组织纪律方面

总体上还是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但有时对日常纪律抓落实不够,思想重视意识不够,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偶尔有迟到早退现象,有事外出未能及时向办公室报备,虽然没有影响到工作的按时完成,但还是违反了组织纪律。

(二)工作作风方面

1、工作不够扎实,责任心不强。一接到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有时存在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工作效果不佳。

2、工作标准不高,自我要求不严。有时思想较为懒惰,安于做好自我份内的工作,不注重思考整体的工作,导致各口工作重复性开展,导致工作效率不高。

3、工作方式单一,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中安于现状,工作上放不开手脚,不够大胆,满足于按照领导要求,做好本职,完成任务,缺乏创造性、独创性的点子,存在着等、靠的思想。

4、工作担当意识不强,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对科室人员和村医管理不严,总想当老好人,总想着一点小问题不会引起什么大麻烦。

(三)学习能力方面

对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满足于现状,放松和忽视学习,致使学习被动应付,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工作中忽视了知识潜力的培养和再提高,对知识掌握不系统、不全面,临到用时才临时抱佛脚,对学习没有做到长期坚持。

三、整改的措施

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用心工作;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不因循守旧,不安于现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针对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新状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案;善于从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状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我,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强化职责,提高效率。对自我的工作多用心、用脑,领导交办的事及我自我份内的事做好计划,使其有序、有时、有步骤地完成,这天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做,树立强烈的时光观、效率观、质量观,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自身潜力的不断提高。

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首先是自觉学习,在学习上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自我加压,强化学习,努力学理论,学医疗法规及党的新政策、新方针,严于律己、严于律人,学会与时俱进。

检察院案件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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