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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02 07:52:54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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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我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大预防力度的方针,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围绕职务、围绕犯罪”,以“业务、队伍、信息”三位一体建设为中心,强化预防措施,规范预防活动,注重预防实效,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

的贡献。

一、领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新年伊始,我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反复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巴彦县院实际,研究落实措施。预防科多次召开科务会,认真学习有关精神,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了明晰的工作思路,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围绕查办职务犯罪来进行,要从犯罪的因果关系入手,针对职务犯罪行为和涉及的公共权力分配、运行和监督中的问题,运用犯罪学理论,通过办案研究发案,通过个案研究类案,剖析犯罪原因,揭示犯罪规律,提出防范对策,达到控制和降低职务犯罪发案率的目标。要进一步突出个案预防工作,将其作为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力求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我们将预防工作纳入到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总体规划,分步推进,动员各方力量,推动“预防工程”的全面实xiexiebang.com施。一是形成了党委领导的预防工作大格局。我们向县委请示,充实调整了县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院,具体负责预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及日常工作。在金融、国企、医药、司法、工商、税务、建筑、教育等8个行业和18个乡镇的党委都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工作。二是形成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预防工作大网络。我院共与八个系统或行业中的26个单位建立起了预防联系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健全监督机制,基本形成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预防合力。三是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织密织严预防网络,我们从实际出发,整合预防资源,积极探索发挥社会组织整体功能的有效机制。我院与县域国税局等11个上管部门建立了联系,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和分析本地区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探讨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总结推广预防工作经验,将分散的各个网络单位统一组织起来,拓宽了社会化预防网络的外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创新有效的工作方法

我们通过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总结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是危险点分析预防法。针对职务犯罪易发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重点预防。在办理兴隆土地分局发生的白忠华贪污案件时,与县土地局共同分析其部门发生职务犯罪原因,找出引发犯罪的危险点,针对危险点就健全岗位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制约等方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二是个案跟踪预防法。我们结合查办案件,利用典型案例进行预防教育,对90以上的大要案开展了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悔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的“五个一”个案预防工作,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三是重大工程专项预防法。针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实际,我们从工程开工之初就介入预防,在工程的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对策,有效防止了工程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我们对巴彦至富江乡路、洼兴镇至爱民镇路、巴彦镇至松花江乡路的公路建设(全长345.43公里、10个标段,工程总造价6792万元)等4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实行重大工程立项信息报送制度、工程资金使用跟踪制度、工程建设廉政情况评价制度的“三步流程预防法”,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杜绝了“工程上马,人员下马”情况的发生,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四、规范制度程序,确保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关键在于建立健全一整套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铲除职务犯罪滋生的土壤。一是整章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几年来,我们与金融、工商、税务、国企等部门建立了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相关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约束,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意识,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了制度保障。如:我们协同县工商局通过实行办照上的受理、审批、发照,办案上的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定性处理,收费上的收取、管理、稽查“三分离”制度,对权力进行分解,实现相互制约。二是学习先进典型经验,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对于国内的先进典型经验,我们进行了深入的学习,把他们先进的经验融入到我们的预防工作中,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三是开展调查研究,提高预防工作整体水平。我们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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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检 察 院

各业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科学统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必然延伸,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涉及各项检察业务,是各个业务部门的共同职责,必须在检察长领导下,由各个业务部门分工负责抓落实。

第三条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与负有查办案件职责的业务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案件分析、案件移送、预防介入等协调配合、一体统筹、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实现发现、侦查、指控、防范职务犯罪的有效衔接和有机统一。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对预防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规范管理和检查指导。其具体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本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规定;

(二)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类案分析和区域、行业职务犯罪状况研究,提出职务犯罪状况的调查报告和预防建议;

(三)统筹协调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开展预防调查咨询、宣传和警示教育等专项活动;

(四)承办其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事项。 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预防工作职责是:

(一)注意收集犯罪嫌疑人自书的反省,忏悔材料,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及悔罪表现;

(二)注重对立案侦查的典型案件进行犯罪分析,查找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作案手段,发现导致犯罪发生的漏洞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

(三)及时向存在致罪隐患的发案单位提出预防建议,指出其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预防意见或措施,促进其整改;

(四)充分利用侦查案件获取的信息,适时进行类案实证分析或综合情况剖析,提出预防对策性意见;

(五)积极参加本院部署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预防咨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侦查监督部门的预防工作职责是:

(一)利用审查逮捕职务犯罪案件信息,适时进行典型案件实证分析或综合情况剖析,提出预防对策性意见;

(二)结合审查逮捕工作,注意发现导致发案单位职务犯罪发生的漏洞和隐患,提出预防建议;

(三)结合审查批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注意发现办案部

2 门存在的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隐患,提出预防建议;

(四)参加本院部署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预防咨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第五条 公诉部门的预防工作职责是:

(一)利用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信息,适时进行典型案件实证分析或综合情况剖析,提出预防对策性意见;

(二)结合审查起诉工作,注意发现导致发集单位职务犯罪发生的漏洞和隐患,提出预防建议;

(三)结合审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监督,注意发现办案部门存在的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隐患,提出预防建议;

(四)利用出庭支持公诉,剖析职务犯罪根源和教训,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五)参加本院部署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预防咨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第六条 监所检察部门的预防工作职责是:

(一)结合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适时进行典型案件实证分析或综合情况剖析,提出预防对策性意见;

(二)结合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注意发现监管部门存在的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隐患,提出预防建议;

(三)参加本院部署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预防咨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第七条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预防工作职责是:

(一)结台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注意发现办案部门以及相关

3 部门、单位存在的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隐患,提出预防建议;

(二)结合查办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案件,适时进行典型案件实证分析或综合情况剖析,提出预防对策性意见。

第八条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预防工作职责是:

(一)加强举报情况的系统分析,掌握职务违法犯罪的动态和隐患,提出预防对策性意见。

(二)参加本院部署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预防咨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第九条

负有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的业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送本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汇总后向院党组报告。

第三章 工作实施 第一节 犯罪分析

第十条 犯罪分析实行立项审批制和主办责任制。犯罪分析由项目主办人填写《犯罪分析立项审批表》,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联台开展的犯罪分析,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报请主管检察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根据需要,犯罪分析可以采用下列方法: (一)查阅案件卷宗、档案,走访有关办案人; (二)旁听案件的法庭审理;

(三)讯问被告人和服刑罪犯,或要求其写相关剖析材料;(四)向有关单位、人员了解情况,调取相关资料;

4 (五)统计和分析相关数据;

(六)邀请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参与论证;(七)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 犯罪分析一般在立项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期。

犯罪分析后应当形成文字材料。犯罪分析材料应当立论有据,分析有理,观点明确,对策实用。犯罪分析内容包括:分析对象的基本情况概述,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和犯罪特点、规律剖析,预防对策措施等。

第十三条 负有查办案件职责的业务部门独立开展的犯罪分析,应当在犯罪分析材料形成后的十日内抄送本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备案。

第二节 预防调查

第十四条 预防调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和变化趋势, (二)职务犯罪发集单位在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三)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因素和共性特点;(四)有关重大改革措施、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职务犯罪的影响; (五)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第十五条

预防调查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组织实施。必要时,经主管检察长批准,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可以与本院相关业务部门或者有

5 关行业、单位联合开展调查活动。

第十六条 预防调查实行立项审批制和主办责任制。预防调查由项目主办人填写《预防调查立项审批表》,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联台开展的预防调查,报请主管检察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根据需要,预防调查可以采用下列方法: (一)查阅案卷材料,走访办案人;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服刑罪犯,或要求其写相关剖析材料;

(三)问卷调查;

(四)向有关单位、人员了解情况,调取有关资料;(四)统计和分析相关数据; (五)邀请有关专家论证; (六)其他措施。

第十八条 预防调查一般在立项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期。

预防调查完成后应当撰写《预防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调查来源、调查过程、调查结论、对策措施、处理意见等。

《预防调查报告》应当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检察长审阅、批示。

第三节 预防建议

第十九条 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应当结合办案和预防活动,针对以下情形,向职务犯罪发案单位、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易发多发

6 的行业和领域的有关主管部门提出:

(一)已经发生职务犯罪,需要在制度、机制和管理方面改进完善,防止职务犯罪重发、继发的;

(二)已经发生职务违法,可能引发犯罪,应予制止、纠正的;(三)存在引发职务犯罪隐患,需要防范、消除的;

(四)职务犯罪具有行业、区域性特点,需要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防治的;

(五)其他需要提出建议的情形。

第二十条 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区分下列不同情形,分别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提出:

(一)对于经初查未予立案的案件,发现被初查单位存在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和隐患,有必要采取预防措施的,负责初查的业务部门应当及时向其提出预防建议。

(二)对于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发案单位存在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和隐患,有必要采取预防措施的,侦查部门应当及时向其提出预防建议。

(三)对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发案单位存在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和隐患,有必要采取预防措施,而侦查环节没有向其提出预防建议的,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应当及时向其提出预防建议。

(四)在诉讼监督活动中,发现发案部门存在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和隐患,有必要呆取预防措施的,由发现的业务部门向其提出预防建议。

(五)在开展预防调查、咨询、宣教等活动中,发现有关行业、部

7 门和单位存在诱发职务犯罪的固素和隐患,有必要采取预防措施的,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向有关单位或其主管(监管)部门提出预防建议。

(六)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决定立项的重大预防职务犯罪建议,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承办,有关业务部门协助。

第二十一条

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实行立项审批制和主办责任制。预防职务犯罪建议由项目主办人填写《预防职务犯罪建议立项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主管检察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应当采用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检察建议书》的文书格式。《检察建议书》由承办部门的主办人负责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经办公室审核、编号后,报请主管检察长签批。

第二十三条 《检察建议书》由承办部门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共同派员送达被建议单位,同时抄送其主管(监管)部门。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应当在《检察建议书》送达后三十日内,主动向被建议单位了解预防建议的落实情况,并作好记录;在收到被建议单位反馈情况后十五日内,进行实效评估。

对于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反馈落实情况,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应当向其主管(监菅)机关通报情况,督促落实。

第二十四条

承办部门应当在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后的十日内,将该文书副本移送本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应当在发出或收到本院业务部门《检察建议书》后的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职务拒罪预防部门报送该文书副本

8 备案。

第四节 预防咨询

第二十五条

预防咨询的主要内容是:

(一)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及罪与非罪的法律政策界限;(二)查办职务犯罪的法律程序和工作措施; (三)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趋势分析;

(四)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区域、行业、环节、部位分析;(五)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措施。

第二十六条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应当确定专人办理相关事宜,并填写《预防咨询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实施。对于多项复合咨询或重大的单项专题咨询,应当报请主管检察长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开展预防咨询,可以采取座谈、走访、书面或电子网络等形式。

第二十八条 预防咨询活动实行登记管理、统一备案制度。各业务部门单独负责的预防咨询活动,由承办部门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填写《预防咨询情况登记表》,并送本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备案;各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负责的预防咨询活动,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及时填写《预防咨询情况登记表》。

第五节 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第二十九条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应当结合查办职务犯罪的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件和预防活动的成果,适时在一

9 定区域或有关行业、单位开展。

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一)在已发生职务犯罪的部门、单位,开展以案释法、举案说法、罪犯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揭露职务犯罪的危害,剖析犯罪发生的原因,促进部门、单位强化预防措施,震慑职务犯罪易感人群的犯罪冲动;

(二)在权力相对集中、具有行政审批职权或者对公共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开展知法遵法宣教和利益冲突规则宣讲,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自律能力和免疫力;

(三)在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行业、系统或者区域、群体,配合有关方面开展行业性、区域性、规模性的预防宣教,综合剖析犯罪状况和规律、特点,宣传预防措施、对策,推动和帮助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防控治理;

(四)向社会公众宣讲职务犯罪的危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政策、措施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识别、防范和揭发职务犯罪的意识、勇气和能力,为预防职务犯罪营造舆论氛围。

第三十条 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并确定专人办理相关事宜。承办人应当填写《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实施。对于需要由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组织或派员的,应当报请主管检察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 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活动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及时填写《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情况登记表》,并向主管检察长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第四章 信息传递

第三十二条 负有查办职务犯罪职责的业务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形成的反映职务犯罪发生原因、案件特点、作案手段、发展趋势和行业分布等具有预防价值的材料和信息,应当及时移送或通报本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为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开展预防工作提供条件和便利。

第三十三条 侦查部门应当在职务犯罪案件债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五日内,主动向本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提供起诉意见书(电子文档或复印件)、犯罪嫌疑人反省悔过材料以及其他具有预防价值的信息材料。

第三十四条 公诉部门应当在对职务犯罪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五日内,主动向本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提供起诉书(电子文档或复印件)以及其他具有预防价值的信息材料。

公诉部门对于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后的五日内,主动向本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提供该法律文书(副本或复印件),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条件和便利。

第三十五条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在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预防建议等工作中,可以向相关业务部门、统计部门收集职务犯罪个案材料、统计数据和综合分析材料。认为有必要查阅有关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服刑罪犯),参加法庭旁听或需要办案人员提供帮助时,经主管检察长批准,由相关业务部

11 门协助配合。

第三十六条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对于职务犯罪规律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职务犯罪多发易发区域、行业、环节、部位的综合研究分析情况,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业务部门。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利用与社会广泛联系的优势,注意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

第三十七条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应当注意发现、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和相关信息,对自行发现的和有关单位或个人反映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应当依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及时移送。

对预防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主管检察长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本规则未及事项,按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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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汇报材料(欢迎词 暨来宾和本单位简介)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代表:你

们好!值此金秋送爽之季,我们荣幸地迎来了区人大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莅临我院视查工作,我谨代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热烈欢迎!首先,请区人大 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莅临我院的各位领导、代表和嘉宾;其次,向大家简要介绍下区检察院及预防科的基本情况: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渭南市乐天大街130号。现有工作人员共93人。领导班子由:检察长,纪检组长 共六人组成。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我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成立于2003年3月,由雷宏信副检察长分管,科长王亚平,副科长贺粉菊等四人开展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v 指导、组织、协调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承担本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v 研究制定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掌握预防动态;v 监督和管理全区预防职务犯罪主体单位工作,推动主体单位开展系统预防工作;v 协调本院业务部门开展以个案预防为主要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v 统一组织和管理本院介入国家财政投资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v 负责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的收集、研究和利用,;v 负责承办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惩防并举 注重预防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代表:现在,就我院近年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请批评指导。近年来,我们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市、区人大《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求实创新,积极探索预

防职务犯罪工作新路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基本概况我院预防职务犯罪机构自成立以来,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治本。利用我院在查办案件时发现和掌握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管理漏洞等第

一手资料的有利条件,将预防工作与查案相结合,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个案预防工作机制,综合利用预防约见、预防调查、预防警示等形式,率先提出了“人性化预防”理念,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细则》。按照“一份悔过书、一份发案原因分析材料、一份书面检察建议、一堂法制教育课、一次座谈会和一次回访考察”的“六个一”工作要求,针对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了个案预防28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随着渭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层出不穷,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使工程建设成为腐败现象高发领域。我院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目标,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障,深入各预防主体单位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工作。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工程立项即介入预防,对招投标、工程变更、验收结算、审计等重要环节参与监督,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重点核查,先后对陕西铁路工程技术学院扩建工程、临渭区水利局稠水河坝系工程、临渭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临渭区骨科医院门诊大楼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工程、临渭区交通局“村村通”道路建设工程等开展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预防。针对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在系统内窝案、串案等高发的特点,我院联合各主管部门、企业单位一起,先后在房管、医疗、卫生、教育、税务、工商、水利、畜牧、财政、农业、质监、保险、国企等十多个行业或系统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共举办法制讲座40余场,召开座谈会30余次,受教育人员达万余人。在多个系统内部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预防工作,建立健全了“一案双报告”、“一岗双责”、“一案双档”、“一案双考”和检察建议备案等制度。针对近年来我院查办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建议在城区四办推行“村级会计委派制”,其余乡镇推行“村财村用乡代管”财务管理制度,得到区委高度重视,区委分管领导对此做了批示,目前已在城区四办的9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2007年5月区上成立了区“村财村用乡代管”领导小组,对“村财村用乡代管”的做法、效果进行考查。组织六大部门的领导及精通农村财务工作的专门人员,对推行“村财村用乡代管”的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达成了共识,确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的实施方案》,现在此项制度在全区全面推开。

二、主要做法一是立足防范,广泛宣传,积极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氛围从源头抓起,努力把有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减少职务犯罪的一条根本性措施。贪污贿赂犯罪,一般都有一个思想上形成的过程,只要加强教育防范,就有条件克服。为此,我们在全区大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工作中突出四个特点:

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把预防职务犯罪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对全区各级干部的经常性教育。通过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自觉性。同时,我们还组织对全区干部进行定期廉洁自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职务犯罪苗头。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领导干部行政行为,对犯罪现象的发生起到了制约和根治作用。

2、开展普法教育。针对《刑法》修订后新罪名增多,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不熟悉法律规定的情况,我们积极组织有关单位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我们派员在区地税局、市区电力局、陕铁院开展法制讲座3次。近年来,先后为全区领导干部、职工上法制课45场次,受教育者达万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资料8000余份,为全区公职人员筑起了一道遵纪守法的思想道德防线。

3、进行警示教育。注意扩大办案的警示、警戒效应,凡在区内查处的职务犯罪的要案,都通过《检察简报》及时进行报道,不断扩大案件的警示面。并有重点的选出全国近十年查办的十多个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制成宣传图片,组织140多个党政机关、乡镇和驻区企事业单位8900多人次参观了展览。分别组织国税、地税、粮食等预防主体单位工作人员赴渭南监狱、华县莲花寺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运用身边鲜活的事例教育干部、群众,使广大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起到了“查办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4、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宣传面。围绕市、区人大《决定》的贯彻落实和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全面展开。近年来,我们通过制作预防公益广告,编写《预防宣传手册》,组织干警上街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大力开展检务公开等活动,全方位地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责、工作内容,动员群众积极揭发和举报职务犯罪,积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同时,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精神,与市建设系统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了拒绝商业贿赂千人签名活动,既体现了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职责和态度,更昭示了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预防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扩大了教育面。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的骨干作用检察机关具有了解职务犯罪行为人的心理特征和演变轨迹,掌握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和成因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因此,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关键是要始终注意从多方面调动和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支持检察干警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狠抓案件处理,增大惩戒力度。结合我区实际,组织院内各内设机构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

1、亡羊补牢 查漏补缺今年以来,我院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4件19人,其中大要案件7人,移送起诉12件17人,批准逮捕7件7人。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注意总结职务犯罪中主体单位在机制、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防范新的犯罪发生。坚持从查办的案件中,筛选出典型案件开展个案预防,通过努力,截止目前全区个案预防率达到了立案总数的30%。

2、116人走向预防职务犯罪监督岗根据近年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具有明显的行业性和发案部位集中性的特点,我们认真分析研究行业和部门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对策。近年来,结合查办案件的情况,先后对国企、工商、税务、农业、财政、卫生、水务、建设、教育、保险等十多个行业开展了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分别与这些单位协商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点,聘请预防职务犯罪监督员和联络员116人,在基层形成了强有力的预防工作网络。

3、检察官甘当重点工程保洁员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和发展的工作大局,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今年年初,专门召开了有交通、水务、电力、通信、教育、卫生、农业、林业、财政等十多个涉农部门领导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通报了近十年来农村职务犯罪的特点和成因,提出了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路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十条具体意见。今年,我院与区卫生局共同开展了农村医疗机构医药配送专项预防工作,会同药检局、卫生局对全区30多个卫生院医疗配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截止目前,药品配送已达到60%,力争10月底达到80%。保证了群众用药安全,协助其建立了《卫生系统招标采购管理规定》,有效地堵塞了漏洞,节约了大量资金,“看病贵”问题得到初步解决。随着我区新农村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国家不断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临渭区水务局稠水河工程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管材项目工程建设中,开展了重点工程同步预防。会同区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针对关系到2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的稠水河流域坝系工程开始了新一轮的同步预防。会同水务局娄局长、孟总工程师前往稠水河坝系一期、二期、五期工程现场对已完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正在施工的工程进行同步监督。派员参与了临渭区区乡公路、通村公路竞标会,对200公里投资3000万的村村通道路建设工程已经开始实施同步预防。在工程招投标和大量物资采购方面,预防工作即深入参与进去,保证使工程优良,干部优秀。三是因地制宜 服务新农村建设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贪污、贿赂案件频发、涉案人员增多的实际,我们不断强化检察预防职能,拓展工作思路,把服务新农村建设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彰显预防特色。

1、以点带面 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2007年以来,我院与吝店镇党委密切合作,共建了“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廉政建设”法制教育基地,将其确定为乡镇干部接受廉政教育、法制教育的定点课堂。随后,以“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和谐乡村、保障农民权益”为目标,与区纪委、区农业局联合组成宣讲团,开展了一系列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先后为28个乡镇办,495个行政村的乡村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培训。同时定期利用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2、强势推进“村财乡管”成功做法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贪污、贿赂案件频发、涉案人员增多的实际,区委采纳我院建议专门召集检察院、财政局、农林局及区委农工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临渭区村级会计委派制度实施办法》,分别在城区四办推行了村级会计委派制度,在农村乡、镇推行了“村财村用乡代管”财务管理机制,并由区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落实。通过两个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推行,全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水平不断提高,村务公开更加规范,内容更为具体,消除了群众对干部的猜疑和误解,密切了干群关系,被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渭南日报社、渭南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先后做了报道。我们还对推行“村财村用乡代管”财务制度的运行情况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了解,共发出问卷521份,收回493份,通过统计:n 有95%的群众认为推行此财务管理制度有必要 ,n 有95%的群众认为能有效地实施监督;n 有93%群众认为能真正做到财务公开;n 有98%群众认为与以前相比情况变好;n 有96%的群众对“两委会”班子的信任度增强;n 有94%的群众认为党群关系变得密切了;n 有80%的群众认为能有效地预防腐败现象;n 群众对此财务制度的基本满意率达到99%。

3、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下去,就必须要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思路。为此,我们紧紧围绕“三农”问题这个热点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结合办案,通过行使检察权,重点查找体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滋生职务犯罪的漏洞,及时提出具有全局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近年来,我院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的8篇涉农问题调查报告中,都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农村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动向和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建议,其中不少建议都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如针对群众举报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案件不断上升的问题,结合近年来查办案件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写出了《托起新农村建设的一片蓝天》的调查报告,为区委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切实的依据,并被市院转发。我们与区农业局王局长、经管站王站长联合深入龙背乡,对“村财村用乡代管”财务管理制度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采取开座谈会、听汇报、发调查问卷个别走访等形式,展开预防调查。随后,又深入前进村、高阳村、龙背村等村组,利用一周时间分别进行了深入扎实的走访和调研。写出了《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的出路在何方》的调查报告,引起市、区两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为全区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我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不少问题存在,工作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一是个别单位对预防工作思想不重视,领导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认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工作停滞不前,工作上大胆探索意识不强,求实创新精神不够,工作效果不明显。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开阔工作思路,深化预防措施,大胆探索在新时期下开展预防工作的新途径。今年将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与区纪委在全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等一系列“乡村行”活动,同时在区水务局稠水河五期工程和区交通局区乡公路工程中开展重点工程预防。三是大多数单位都程度不同的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但信息反馈不够,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掌握情况不全面。今后要加强联系,做到上通下达,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先进典型的经验,以便向全区推广,指导全区预防工作。四是预防经费没有保障,严重影响工作的整体推进,在此呼吁政府将其列入财政预算。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代表、各位领导提出批评和指正。谢谢!

推荐第4篇: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贺卡策划

预防职务犯罪 共创廉洁社会

----2010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台历

策划方案

一、前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健康发展,充分展现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建设工作,弘扬廉政文化、构建和谐永州,建议永州市检察院在新年来临之际制作一套预防职务犯罪贺卡台历,在元旦、春节前夕,对全市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何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二、项目介绍

(一)宣传主题:预防职务犯罪,共创廉洁社会。

(二)宣传载体

内容设计为2010年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知识性台历,由12张贺卡、12张附页组成(每月各一枚)

(三)设计方案

图案为廉政警示宣传图案及永州市今年来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成果,贺卡以“预防职务犯罪,共创廉洁永州”为封面,每张印有“预防职务犯罪,共创廉洁永州”字样及廉政警示标语,明信片为组合式,可以撕下寄出,一则为贺卡,一则为月历和备忘簿。附页的正面为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原文,背面为典型案例和忏悔录。

(四)发行对象

永州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乡镇村、基层站所的党员干部。通过明信片台历进行反腐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反腐倡廉、激浊扬清,时时刻刻做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醒,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使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深入人心。

(五)费用预算

12枚2010年贺卡(含邮资)带副券2.00元/枚,计12*2.00=24元。附页12张,每张0.40元/张,计12*0.40=4.80元。外封装及台历印制费16元/本(5000本以上)。共计44.80元/本,定价:48元。

三、组织分工

1、成立项目推广领导小组,由市检察院和市邮政局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和市邮政局信函广告分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事务。

2、介绍推广:建议市检察院以文件的方式下发到全市各单位,对该新型宣教产品进行介绍并对征订工作进行安排;二是由邮政局负责贺卡台历的设计、报审、报印。三是由市邮政局开具发票会同市检察院预防犯罪科一道送货、收款等。

四、具体实施步骤

1、启动筹备阶段(9月25日—10月10日)。

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贺卡台历样稿设计、定稿以及合同签订工作,市检察院完成全市下文工作,总体布置预防职务犯罪宣教贺卡台历的征订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10月11日—10月15日)。

由市检察院负责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同时,邮政局负责做好报印工作。

3、组织实施阶段(10月16日—2月1日)。

邮政局负责送货和开发票并与预防犯罪科一道收回发行款。市检察院对全市贺卡台历发行工作指导、督导。

五、发行意义

(一)由邮政局统一印制的2010年廉政预防职务犯罪贺卡台历,可把“反腐倡廉、激浊扬清”,“弘扬廉政文化、构建和谐永州”得廉政形象展现在各届人士眼前,以吸引国内外商家企业来我市投资、观光旅游,从而促进永州经济发展。同时还可通过

邮政遍布全国的通信网络为我市廉政建设加强对外宣传,为实施“和谐永州”和建设国家文明城市的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充分体现了永州市检察院与时具进,推陈出新,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力求使预防职务犯罪文化建设“把握时代脉搏,顺应时代潮流”,使预防职务犯罪建设更具科学性、时代性的特征。同时有效的提高了预防职务犯罪建设的渗透力、有效性,对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营造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作用。

(三)通过贺卡精美图案及良好的宣传效果加深反腐倡廉的教育内容。使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绳从细中断,政在腐中息的重要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堤坝。通过贺卡宣传推广我市推进反腐败体系建设,有利于反腐全面深入开展,让反腐真正深入人心,使党员干部真正树立起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精打细算、廉洁从政。让每一个党员干部使用贺卡时刻提醒和警示自己,将对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邮政贺卡台历是国家邮政局发行的邮资凭证,集宣传、邮寄、鉴赏和文化于一身。有“国家名片”的美誉,具有不可模仿的唯一性和权威性。与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结合,赋予双方工作更加丰富的内涵。

(五)邮政贺卡台历在传递新年祝福的同时又可以参加全国范围的中奖活动,既能展示检察院形象、理念及服务,同时给寄信人和收信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提供了一种温馨的沟通方式,从而欣然接受所传递的文化创建的新气息,以人为本,彰显了文化特性。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注重人性化,增强了亲和力,以德感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贴近党员干部和全体社会公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将他律转变为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

推荐第5篇: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做法经验材料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查案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坚持突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力求个案预防的效应最大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突出理念创新,不断丰富个案预防的内涵

立足办案搞预防,是我院开展预防工作的基本思路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院在查办经济案件过程中,总结提出了“打击、保护、服务、促进”的办案方针,第一次把预防的理念融入到了办案实践中。进入九十年代,我们围绕如何丰富和发展“八字方针”,不断更新预防理念,逐步认识到以个案预防为切入点来开展预防工作是最直接、最有效、最具有针对性的方式。率先建立了个案预防“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份悔过书、一次发案原因分析会、一份书面检察建议、一堂法制教育课和一次回访考察。2000年以来,我院继续开拓思路,以个案预防为起点,将预防的效果辐射到系统和社会网络平台,使个案预防更具有连续性、实效性。在自行开发 “预防电子信息库”的基础上,将个案预防向三个方面延伸:即向前延伸,搞好告诫预防;向面延伸,开展系统预防;向后延伸,主动联手预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513”预防工作法。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我院进一步提高对个案预防工作的认识,把深化个案预防摆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出台了《关于加强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的意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程》,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整合内部资源,落实预防责任,提高预防质量。多年来的实践,使我院个案预防工作逐步走上了一条量化管理、同步考核、注重质量的规范化轨道。

二、突出机制创新,拓展个案预防的运作方式

我院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个案预防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建议预防、警示预防、调研预防等形式,将个案预防工作贯穿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推行案前、案中、案后三延伸工作机制。抓案前预防,即定期对受理的各类举报线索进行分析、评估,从中找出隐患部位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前瞻性预防建议。如我院预防科通过联席会议了解到反贪部门在线索初查中发现的某涉外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私设小金库、支付佣金不规范等问题,遂及针对该情况和办案同志一起,研究预防对策,就规范财务管理向该公司提出了建立在任审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等一系列建议,得到了该公司的采纳并将落实情况向我院作了反馈。抓案中预防,即把个案预防贯穿查办案件全过程,找准隐患部位,摸准症结所在。如去年我院在医疗卫生系统集中查处了7件职务犯罪案件,均是发生在药械购销环节的贿赂犯罪。我院向市卫生局提出了进一步健全药械采购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议,去年下半年开始,该局试行了药品委托采购集中配送制度,目前,有些医院的药品采购成本已降低近8个百分点。抓案后预防,即对易发职务犯罪的案发单位和系统重点做好预防跟踪,实行联防。近年来,我院在卫生、金融、水利等系统查办了一系列贪污贿赂窝案串案案件,对在上述系统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不仅仅局限于小范围的预防,而采取以点促面的方法,通过发检察建议、进行法制讲座、召开座谈会、帮助建章立制、督促整改、进行回访考察等方式开展系统预防,从而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戒一面的作用。

(二)、建立廉政预警机制。近年来,我院把建立廉政预警机制作为深化个案预防,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动态剖析职务犯罪的倾向,提高预防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主动性。一方面,建立健全预防信息网络系统。建立了以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为对象的预防信息数据库,将其工作岗位、职责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近年来的有无违法犯罪行为等信息录入其中。同时在全市重点行业系统、预防网络单位设立50余个信息直报点,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明确其负责提供职务犯罪线索、开展警示教育、协助落实检察建议等工作任务,并以工作统计表的形式定期填报,保持预防信息畅通。另一方面,加强廉情分析和预警发布。利用预防电子信息库,排查出高危人群、高危行业,及时汇总、分析来自控申、自侦等部门的案件信息资料,以及联络员反馈过来的公务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行风建设情况,对发案特点和规律作重点剖析,积极向党委、人大报告,向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防范对策和措施,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廉政预警机制的建立,对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2005年,本市职务犯罪的发案率比上年下降了39%。

(三)、构建信息、办案和预防“一体化”预防机制。侦查是个案预防的前提和基础,个案预防是侦查的延伸和完善。我院通过加强各业务部门在预防业务工作中的协调和配合,努力形成检察预防的整体合力。

一方面,重点加强预防与侦查、控申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制订了案件线索处置制度、工作协调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建立了以工作衔接、调研分析、信息互通为主要内容的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促进各部门积极协调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另一方面,落实个案预防责任。明确侦查部门负有“一案双责”,即办理案件既有对案件进行侦破的职责又有对犯罪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进行

剖析和实施个案预防的职责。案件侦结后既要形成侦查终结报告,又要形成案件剖析材料,为开展个案预防打下基础。同时,也规定其他业务部门在不同的诉讼环节应协同推进个案预防的深入开展,院考评小组既要考核各部门的办案工作,也考核个案预防工作。通过将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从办案角度来研究预防,又从预防角度来研究犯罪问题,相互渗透,从而产生打防的立体效应。

三、突出制度创新,加强对个案预防的规范化管理

在个案预防实践中,我们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预防行为,突出预防重点,注重预防实效,个案预防率达到100%。

(一)、规范预防程序。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一案一档”预防制度,开展“五个一”工作的具体意见》、《个案预防工作操作规程》,就个案预防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立项制度、工作步骤、工作内容、建档要求、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纪律规定等都作了进一步的规范,推行个案预防“四统一”:即统一操作程序,凡纳入个案预防的案件都要经过立项审批、制定工作计划;统一预防内容和标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和评比考核;统一文书档案,使个案预防工作向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创新预防方式。从个案预防的启动、实施到结项,推行 “一案双告知”、“一案双卡”和“一案双档”制度。 “一案双告知”,即侦查部门在启动个案预防工作时,向案发单位告知检察机关开展个案预防的目的、程序和工作职责,使案发单位加深对预防工作的了解,便于双方协调、沟通。侦查部门在案件终结后,及时告知预防部门,以便有针对性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案双卡”,即院纪检组、侦查部门和预防部门相互配合,深入到被预防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回访、考察预防效果,院纪检组发放检风监督卡,了解和掌握干警执行纪律情况,预防部门发放预防工作联系卡,建立联手预防工作关系;“一案双档”,即个案预防结束后,在建立案件卷宗的同时,建立个案预防档案,同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输入到本院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管理分析系统。

(三)、明确预防标准。在实施个案预防活动时,明确要求做到“五个必须”,即对犯罪嫌疑人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观原因必须查清,促使其悔过自新;对案发单位客观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必须摸透找准,使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必须做到有的放矢,切忌千篇1律;上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注重效果;回访时,必须了解案发单位整改情况及产生的综合效应,防止走马观花。

(四)、突出重点环节。为提高预防实效,我们重点抓住案件剖析、检察建议、回访三个环节。案件剖析着重分析典型个案的犯罪原因,深入了解犯罪行为的演变轨迹,注意发现带有行业特点的倾向性问题,提出堵塞漏洞的有效对策。检察建议坚持做到“五看”:即看对发案单位的管理机制是否进行了认真地研究,看指出的问题是否准确,看建议是否符合实际,看对策是否可行,看实施之后是否有效,努力使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具有真正的指导意义。同时,通过回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跟踪考察个案预防的实效。经对近年来我院发出的60多份书面检察建议回访调查,发现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并有效落实。

推荐第6篇: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优秀)

2010年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2010年来,区人民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科在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和我院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市院预防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按照《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的职能要求和市

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为基础,明确任务,健全机制,强化功能,规范预防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围绕职务、围绕犯罪、围绕权力监督,结合我区实际,较好的完成了上年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总结如下:

一、队伍思想建设方面

2010年职务犯罪预防科全体干警时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为实践载体,以提高检预防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以解决执法工作和作风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查找和梳理了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具体地分析了原因,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措施。把政治学习作为推动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努力做到预防工作和政治思想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推动和改进预防工作。

二、在业务工作方面

1、召开我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

依照早安排、早计划、抓落实的工作方针,2010年3月,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区预防职务犯罪联系会议,会议由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虎同志主持,我院检察长谢宏亮同志通报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情况及2010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计划,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田清生做重要讲话。会议通报了我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并对2010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了2010年继续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握工作重点,多措并举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对区资金使用口子的监管和预防,加大对来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力度。会议要求领导小组成员继续发挥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标功能和特殊预防功能,同时,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及时相互通报、交流工作信息,研究问题,适时开展其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力构筑社会化大预防体系。

2、开展好个案预防工作

职务犯罪预防科根据年初计划,将预防工作关口前移,介入到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阶段。在周某受贿案和张某受贿案中,预防科均指派干警参与两案的侦办工作,提前熟悉案情,为日后的各案预防工作奠定基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预防科干警多次到看守所与其进行思想交流,深挖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两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向检察机关递交了悔过书,大力落实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方针。

3、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2010年3月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精神,区纪委于3月19日下午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组织区医疗卫生系统全体职工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这次警示教育课由区纪委副书记胡清华同志主持,由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郭庆同志主讲。医疗卫生行业职工近百人到场听课。郭庆同志以我院近年来查办的市、区医疗卫生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为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警示大家警钟长鸣方能远离职务犯罪。这次警示教育课针对性强,注重实效,再一次强调了医疗系统加强队伍廉政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增强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廉洁意识。

4月,区老年活动中心、雅典娜小学等六项重点工程陆续开工,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同步进行。我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人邵静中同志在区建设局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主要防范重点和措施、基本防范思路等中心内容,给六项重点工程的甲、乙方和监理部门相关人员举办了一次警示教育讲座。

5月,受区财政局的邀请,我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负责人邵静中在副检察长蔡建国同志带领下,为全区财政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同时对财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调研。教育教育课后蔡建国副检察长做了重要讲话,并就如何完善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和交换了意见,进一步加深了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对防范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刻认识。有益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广大财税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不断促进我区财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6月,区融汇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邀请我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工作人员做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为公司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预防科干警高斌同志在讲座中详细讲解了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性质,针对性地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发展形势及项目建设、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表现形式,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意义进行详细阐述。结合我院近年来查办的发生在身边

的职务犯罪案件,讲解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和对策,分析了诱发这类犯罪的主观、客观因素以及给我们公职人员带来的启示。

针对我区危害土地资源的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且少数地方还比较严重的情况,6月24日,我院控告申诉科与预防科干警共同到小拐乡开展了一次法制宣传及涉土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小拐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邓启荣及40余名

村干部认真听取了讲座。代表我院向小拐乡赠送了六套涉土职务犯罪宣传挂图和普法宣传材料,受到了与会同志们的热烈欢迎。

我院还应邀到西部钻探测井公司、邮政储蓄部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讲座中,邵静中同志从职务犯罪的原因、心理、危害以及预防措施等方面对预防职务犯罪进行了全面、深入浅出地讲解。讲座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有具体的案例。特别是对近年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犯罪的典型案例分析,以案说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使所在公司和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受到了深刻教育。对于帮助他们切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自身廉洁自律起到积极的作用。

11月份,我院预防部门负责人邵静中带领干警在区建设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冒着小雨,走访了我区老年活动中心等六大民生工程施工现场,开展调研和预防工作。我院预防科人员重点调研了老年活动中心工程,听取了工程施工负责人就工程开工以来建设情况的总体介绍,对该工程资金情况、管理中职务犯罪预防等问题进行了调研。施工方、监理方以及建设方均对检察机关深入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预防工作表示欢迎,并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在整个工程建设中,三方表示要形成合力,确保把该工程建设设成为廉洁高效的惠民工程。

三、在业务学习方面

今年在努力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预防科干警将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作为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抓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全年认真学习了《全疆检察机关第四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领导讲话》、《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等十余份文件材料。学习均采用边阅读、边讨论、边记录的方式进行,力求学懂、学透。通过长期扎实的学习,预防科干警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在工作方向上时刻与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院保持一致。在学习过程中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完善了工作方法,拓展了预防领域。

总结今年的工作,我们看到了成绩也看到了不足。新的一年里,我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干警将在区委、区政府和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加强自身建设,继承好的工作传统和工作经验,踏踏实实做好预防工作,为我院预防工作的全面发展夯实基础。

推荐第7篇:《预防职务犯罪》

会计人员教育试题答案——考察科目《预防职务犯罪》

单项选择题

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主要区别是( )。

主观要件

行贿的对象

主体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

2 滥用职权罪属于( )。

目的犯

行为犯

数额犯

结果犯

3 国有公司经理甲与社会上的乙、丙内外勾结,由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乙、丙盗骗该公司大量财物,此案中( )。

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盗窃罪

甲构成贪污罪,乙、丙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乙、丙构成盗窃罪,甲以盗窃罪共犯论处

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诈骗罪

4 非国家工作人员( )构成受贿罪,( )构成共犯。

能;不能

不能;能

不能;不能

能;能

5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 )。

可以减轻处罚

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应当免除处罚

6 贪污贿赂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 )。

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公务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7 某建筑公司的甲为了获得某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建筑权,向管理该工程的规划管理局的局长乙送了20万元,最后该公司未获得该工程,对甲成立( );乙成立( )。

行贿罪既遂,受贿罪既遂

行贿罪未遂,受贿罪既遂

行贿罪未遂,受贿罪未遂

行贿罪既遂,受贿罪未遂

8

放纵走私罪属于( )。 贪污

渎职

其他

贿赂

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特别是在( )。 教育方面

监督方面

管理方面

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方面

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甲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据为已有。甲的行为构成( )。

保险诈骗罪

渎职罪

侵占罪

贪污罪

11 下列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有( )。 侮辱罪

诽谤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职务侵占罪

12 以下属于我国基本法的是( )。 宪法

巴黎公约

保险法

刑法

13 甲系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因其家庭住房紧张,急需一笔资金购房。于是甲就擅自动用公司的8万元资金用于个人购房。2个月后,甲从亲戚朋友处凑齐了8万元钱,即将款项归还了公司。甲的行为属于( )。

挪用资金罪

职务侵占罪

不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罪

14“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 )不能退还的。

一审庭审前

法庭辩论前

侦查时

一审宣判前

15 “一切权利不受约束,必将腐败。”出自于下列哪位思想家( )。

笛卡尔

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

孟德斯鸠

16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救灾物资归个人使用的,应当以( )论处。

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

17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 )。 贪污罪

单位受贿罪

受贿罪

行贿罪

18 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时间是( )。 2003年8月27日

2003年12月10日

2003年12月31日

2003年10月31日

19 下列犯罪中由不作为构成的是(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20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贿赂的含义是( )。

财物

不正当利益

财物和不正当利益

财产性利益

21下列哪种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

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破产,导致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现他人非法从事天然气开采、加工等违法活动而不予以查封、取缔,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

22以下单位犯罪中,属于单罚制的是( )。 非法采矿罪

非法狩猎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

23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 )。

故意

过失

故意或过失

疏忽

2

4甲找到某国有公司任出纳员的朋友乙,提出向该公司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假币,并许诺出售假币获利后给乙好处费。乙便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司款项中借给甲5万元。甲购得假币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送给乙1万元好处费。关于挪用公司5万元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唆使乙挪用公司5万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甲没有指使、参与策划挪用公司5万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甲明知是挪用的款项而使用,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乙明知甲欲从事盈利活动,却仍然挪用5万元,故即使没有超过3个月也构成犯罪

25 贪污贿赂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 )。 国家安全

公务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公共安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6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甲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据为已有。甲的行为构成( )。

侵占罪

渎职罪

贪污罪

保险诈骗罪

27枉法裁判罪侵犯的客体是( )。

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国家检察机关的正常活动

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国家执法部门的正常活动

判断题

个人贪污数额不足5000元的,一般不作为犯罪论处。( )

错误

正确

2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依据。( )

错误

正确

3 刑法对职务犯罪行为分为贪污、贿赂、渎职三大类共55个罪名。( )

错误

正确

4 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

错误

正确

5 国有公司委派到国有资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能成立贪污罪。( )

正确

错误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目的或用途不同。挪用公款罪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为目的,即挪作私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则是为了其他公用,即挪作他用。( )

错误

正确

7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罪,也不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

错误

正确

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

错误

正确

刘某为其妻子办理回城问题,给民政局副局长送了3万元,该局长要求其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王某办理。该副局长未构成受贿罪。( )

正确

错误

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取得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均应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

错误

正确

11 某县的县长挪用抗洪专款盖县政府办公大楼,符合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

错误

正确

12 税务人员王某滥用职权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成立滥用职权罪。( )

错误

正确

13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

错误

正确

14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是对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高发案系统和易发、多发案部位等开展各项预警和预防工作。( )

错误

正确

15职务犯罪就是贪污受贿类犯罪。( )

正确

错误

16 反腐倡廉是当前政府最重要的工作。( )

错误

正确

17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案件上的分工。( )

错误

正确

18 作为贪污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之一的“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已合法主管、经管、管理的公共财物,采取秘密的方法非法占有,即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 )

错误

正确

19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分别计算并量刑,而后进行数罪并罚。( )

错误

正确

20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

错误

正确

2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

错误

正确

24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 )

错误

正确

25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正确

错误

26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主体是相同的。( )

错误

正确 22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观方面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

正确

错误

23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错误

正确

预防职务犯罪单选题

1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 )不能退还的。 2 放纵走私罪属于( )。

3 非国家工作人员( )构成受贿罪,( )构成共犯。 4 腐败不是一般性质的问题,而是严重的( )。 5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贿赂的含义是( )。

6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 )。

7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 )。

8 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甲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据为已有。甲的行为构成( )。

9 国有公司经理甲与社会上的乙、丙内外勾结,由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乙、丙盗骗该公司大量财物,此案中( )。 甲系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因其家庭住房紧张,急需一笔资金购房。于是甲就擅自动用公司的8万元资金用于个人购房。2个月后,甲从亲戚朋友处凑齐了8万元钱,即将款项归还了公司。甲的行为属于( )。

甲系某看守所狱医,受公安机关委派对在押人员进行监管。甲工作马虎,一次为一名被告人看病后忘了锁门,致使该被告人脱逃。经查,该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甲的行为构成( )。 甲找到某国有公司任出纳员的朋友乙,提出向该公司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假币,并许诺出售假币获利后给乙好处费。乙便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司款项中借给甲5万元。

甲购得假币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送给乙1万元好处费。关于挪用公司5万元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特别是在( )。 滥用职权罪属于(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救灾物资归个人使用的,应当以( )论处。

某建筑公司的甲为了获得某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建筑权,向管理该工程的规划管理局的局长乙送了20万元,最后该公司未获得该工程,对甲成立( );乙成立( )。

枉法裁判罪侵犯的客体是( )。

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时间是( )。

下列犯罪中由不作为构成的是( )。

一审宣判前

渎职

不能;能

政治问题

财物

贪污罪

受贿罪

贪污罪

甲构成贪污罪,乙、丙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不构成犯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

员脱逃罪

甲没有指使、参与策划挪用公司5万

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不成立共

同犯罪 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方面

结果犯 挪用公款罪从重

处罚

行贿罪既遂,受贿

罪既遂

国家审判机关的

正常活动

2003年12月10日 放纵制售伪劣商

品犯罪行为罪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下列哪种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

21 下列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有( )。 22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 )。 23 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主要区别是( )。 24 以下属于我国基本法的是( )。

25 预防职务犯罪的主要途径不包括下列哪项( )。

预防职务犯罪判断题

1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

2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分别计算并量刑,而后进行数罪并罚。( )3 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

4 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罪,

也不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5 个人贪污数额不足5000元的,一般不作为犯罪论处。(

6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7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

8 国有公司委派到国有资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能成立贪污罪。( ) 9 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案件上的分工。( )

10 刘某为其妻子办理回城问题,给民政局副局长送了3万元,该局长要求其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王某办理。该副局长未构成受贿罪。( )11 某县的县长挪用抗洪专款盖县政府办公大楼,符合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12 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取得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均应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目的或用途不同。挪13 用公款罪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为目的,

即挪作私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则是为了其他公用,即挪作他用。( ) 14 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

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现他人非法从事天然气开采、加工等违法活动而不予以查封、取

缔,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职务侵占罪 可以减轻或者免

除处罚

行贿的对象 刑法

提倡正常惠赠行

答案

X

X

√ X

X

X

X

X

15 税务人员王某滥用职权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成立滥用职权罪。(

16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主体是相同的

17 刑法对职务犯罪行为分为贪污、贿赂、渎职三大类共55个罪名。( )

18 行贿罪的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 ) 19 行贿罪的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 )

20 学习法律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 21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 ) 22 因被勒索而给与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正当利益的,也成立行贿罪。( ) 23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是对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24 和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高发案系统和易发、多发案部位等开展各项预警和预防工作。( )

25 职务犯罪就是贪污受贿类犯罪。( )

26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而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利用职权进行的其他犯罪。( ) 作为贪污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之一的“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27 的便利,将自已合法主管、经管、管理的公共财物,采取秘密的方法非法占有,即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 )

X

√ √

X

X

X

推荐第8篇:预防职务犯罪

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1.1.1职务犯罪概念及其种类

顾名思义,职务犯罪是与职务有关的犯罪①。职务犯罪不是我国刑 法的法定罪名,而是基于对犯罪的研究根据各类犯罪的行为特征、犯 罪人的特定身份划分出的一种犯罪类型。目前,我国刑法界对职务犯 罪的认识并不统一,但多数学者认为:职务犯罪是指依法从事公务的 国家工作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单位违背国家法律、违背职责 要求而实施的违反刑法,并且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笔者认为,要 认识职务犯罪,关键要理解刑法意义上“职务”的特定涵义以及职务 的主体。《现代汉语词典》把“职务”一词解释为“工作中规定担任 的事情”,照此理解,“职务”的范围相当宽泛,内容也相当丰富。 但笔者认为刑法意义上的“职务犯罪”一词中所指的“职务”是指管 理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职责 和责任。其本质特征是“公务性”②,学者们通常理解为公职,即公 共职务。这种严格意义上的“职务”,只能是在国家管理活动中形成, 具有这种职务的人员只能是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有些学者称 之为“公职人员”。因此,刑法意义上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和其他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履行职 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职责要求,或滥用职权,或不正 确履行职责所实施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总称。

通常,我们以职务犯罪的主要罪过形式不同为标准,将职务犯 罪分为职务故意犯罪和职务过失犯罪①。职务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贪 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及刑法分则第九章读 职罪中的相当一部分犯罪。职务过失犯罪具体表现在读职罪中的过失 犯罪。从个罪侵犯客体看可分为贪污贿赂型、读职型和侵权型三类。 贪污贿赂型侵犯的个性客体是国家公职职责的廉洁性,《刑法》第八 章规定了12项罪名。读职型侵犯的个性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 动,《刑法》第九章规定了35项罪名。侵权型侵犯的个性客体是公民 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力,有7项罪名,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 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权”犯罪以 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等。此外,根据犯 罪人职务不同的行业特点,可以将职务犯罪分为国家党政机关工作人 员、司法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机关 工作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准国家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种类②。

1.2.1预防职务犯罪概述

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鸡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个

良好的立法者关心预防犯罪,多于惩治犯罪,注意激励良好的风格, 多于施用刑罚”①。可见,预防犯罪对于遏制犯罪起着极其重要的作 用。预防职务犯罪同样如此,只有坚持标本兼治,才能从源头上减少 职务犯罪,减少此类犯罪对国家和人民所造成的损失。

1.2.1.1预防职务犯罪概念

预者,预先或事先的意思,防者,则是防备或防范之意。预防

职务犯罪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区分。狭义的预防与打击相对应,是指 针对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体制状况,综合采取包

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以及法律手段,不断消除

和抑制引发职务犯罪的各种条件和因素,以遏制、减少乃至最后消除

职务犯罪的预防活动。简单地说,就是指在职务犯罪发生之前,主动

积极采取措施防患未然。广义的预防除包括狭义的预防外,还包括打

击在内,是指一切有效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的各种综合措施及其控制过

程。波兰著名犯罪学家霍维斯特指出:“所有对消除犯罪原因及其条

件能够起作用(即起中介作用)的措施,都应包括在犯罪预防的概念

里而。”②。本文研究所指是预防的狭义概念。

1.2.1.2预防职务犯罪的属性

职务犯罪预防从属于一般犯罪预防,因此,它具有一般犯罪预防

的共同属性以及其自身的特殊属性。具体讲,体现以下几个属性:

(l)广泛性。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到社

会的方方面面,必须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各部

门的配合,综合运用教育、倡导、调解、疏导、帮教、限制、禁止、

惩罚等措施,才能取得实效。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

基础,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①。预

防职务犯罪应当依靠法律,但是更应当关注社会。同时,又必须充分

发挥检察机关等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社会预防和专门机关预防

有机配合。

(2)前瞻性。职务犯罪预防是在职务犯罪发生之前或职务犯罪

趋势形成之前的前瞻性控制措施,因而具有防患于未然的功能。而惩

治则是在犯罪己经发生或犯罪趋势形成后不得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具

有明显的滞后性。

(3)长期性。预防职务犯罪需要从思想、体制、机制、制度各

个方面同时入手,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必须经过长期的艰苦卓绝

的努力。必须做到立足全局,着眼未来,实现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4)主动性。预防是为了解决未然的职务犯罪问题,所以要在

职务犯罪发生之前主动采取措施,控制职务犯罪产生的必要条件,使

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带有战略上主动进攻性质,是控制职务犯

罪的积极措施。

(5)治本性。对犯罪的治理包括“治标”和“治本”两个方面。

“治标”是对己经发生和存在的犯罪现象的依法惩治,而“治本”则

是从源头上抑制、消除产生犯罪内在原因和必要条件,防止和减少犯罪的发生。一般来说,治标着眼于表层现象,治本则着眼于深层本质。

预防职务犯罪属于治本性措施。

1.2.1.3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犯罪学将参与预防犯罪的各种力量和手段以预防犯罪为共同目

标而有机联系、协调运作的体系称为预防体系。从预防主体的角度出

发,我国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可作如下划分。

(1)人大监督预防。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制

订、修改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或做出解释等,为司法机关惩治职务犯罪

提供法律依据,同时通过人事任免、质询程序和述职评议、执法检查

等,对“一府两院”予以监督,从很大程度上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应该说,人大监督是职务犯罪预防的重要部分。

(2)党委、纪检部门监督预防。党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领导作

用是通过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实现的。各级党组织

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并对之予以监督

检查。同时,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查

处和惩戒,教育广大党员洁身自好,为预防职务犯罪发挥重要作用。

(3)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预防。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是侦查和起诉职务犯罪的专门机关。检察机关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

件,及时发现有关单位和部门、系统(行业)在制度、机制、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过犯罪分析、检察建议,有效督促相关部门和

单位整改,加强教育,完善制度,预防职务犯罪。检察机关是职务犯

罪预防的重要职能部门。

(4)行政监督预防。我国各级行政机关主要通过行政监督来预

防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立

法对行政行为来进行规范,并通过专门的行政监督来查处违法违纪行

为。我国专门的行政监督机关包括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通过调查、审计、处分等程序来处理公务活动中的违法违纪人员,对构成犯罪的

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社会及舆论监督预防。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通

过揭露、追踪报道等多种方式进行舆论评判,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促

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同时,教育和鼓励广

大群众检举揭发职务犯罪,形成强大的预防职务犯罪氛围。此外,我

国公民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举报等途径,揭发职务犯罪,

促进政风清廉。

我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理论分析

1.2.2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概述

检察机关之所以成为党和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职能

部门,关键是因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查办职务犯罪

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特性,决定了检察

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坚持专业化方向。

1.2.2.1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涵义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是从参与职务犯罪预防的主体不同而划

分的,是指检察机关基于法律监督职权、以减少和限制职务犯罪的发

生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防范性、控制性、预警性、预测性的措施和行

为①。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界定的环节看,检察机关预防职

务犯罪属于司法环节的专门预防,是相对打击的狭义预防,不包括运

用刑罚手段进行惩治这一特殊的预防措施。因此,所谓检察机关预防

职务犯罪专业化就是指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能化、业务

化、规范化,包括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门业务内涵、专业流程以

及机制等,其中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和专门业务内涵是必备要素。

简介我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高检院在多个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中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开列了一份业务清单,清 单上的预防业务主要包括: (1)通过犯罪分析提出预防建议; (2)通过预防调查提出预防建议;

(3)提供预防咨询; (4)警示教育; (5)预防宣传; (6)信息建设。

分析现在我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的现状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各项预防业务的开展状况并不令人满意,有不少业务(例如

预防调查、预防咨询以及预防宣传)至少在基层检察院并没有实际开展,或充其

量只是做做样子。

(2) 目前基层和地市级检察机关普遍不具备向社会各界提供预防咨询的技术能力

和信息资源,事实上,就完善管理或堵漏建制而向检察机关主动咨询的部门或

单位尚不多见。但是通过犯罪分析提出的检察建议能被发案单位认可并采纳。

不过由于检察建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性,①所以即使建议中肯,发案单位领导从

其自身利益考虑也并不总是愿意采纳这些建议。一旦发案单位拒绝采纳检察

建议,除非惊动党委政府出面协调,否则检察建议多半无果而终。这个过程通常

会费尽周折,检察机关锲而不舍的情形十分罕见,毕竟,发案单位不理会检察建

议通常无损于检察机关的整体利益。

(3) 调研还发现,预防职务犯罪的信息建设(包括管理行贿犯罪档案系统并受理社

会查询以及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和信息共享机制)在基层和地市级检察

院还十分薄弱,虽有少数检察院尝试开展,但尚未有实质性效果。预防职务犯罪

的信息库徒有其表,信息数量少且质量低的实际状况普遍存在。浏览各级检察

机关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站时,我们遗憾地发现,为数不多的有价值信息却

被大量冗余信息所淹没。不仅如此,尽管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都掌握一些预防

职务犯罪的技术和信息,但在目前体制下,检察机关与这些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和技术交流仍然障碍重重,各自为政的状况导致了高昂交易成本。

(4) 在检察机关内部,预防工作也经常会被边缘化。当我们与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

罪部门的责任人员接触时,经常听到的一句抱怨是:“领导不重视”。在他们看

来,由于领导不重视,开展预防工作就难以获得充足的经费支持和人员配备。①

(5) 基层和地市级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普遍存在的

问题包括:教育方式不恰当,教育技术不到位,教育效果不明显,教育工作缺乏持

续性、策略性和规划性。许多基层和地市级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似乎仅仅

为了应付业绩考核,对警示教育的效果则显得漫不经心。我们有幸阅读了一些

警示教育的讲稿,整体感觉是这些讲稿质量参差不齐,多数讲稿欠缺技术含量,

既不能晓之以理,也无法动之以情;很难想象诸如此类的讲稿会产生明显的警

示效果。在检察机关对开展各项预防工作的资源投入普遍不高的情况下,不少

检察院却舍得花费巨资去投建警示教育基地,尽管其教育效果十分令人怀疑。

分析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

(1) 职能定位不明确。与惩治职务犯罪相比,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更加分散。地方性预防职

务犯罪条例规定的预防主体包括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审计部门及新闻媒体、公民、法人等。既然大家都搞预防,检察机关就不必(实际是不能)独当一面,于是高检院的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以及领导人讲话中就出现了“网络化预防”概念,随之不少文章来论证“网络化预防”的合理性和必要性。②至于如何启动“网络化预防机制”,还未见有人能说出个所以然。事实上,在职能重叠的情况下,“网络化预防”必然要消耗高昂的交易成本;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常常受阻,相互推诿甚至相互掣肘的现象也难以杜绝。

(2) 对检察机关预防手段的强制性缺乏立法定位。从法律监督权的整体来看,监督权的

本质就是对权力以监督为内容的制约,保证权力的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实施,防止以权压法的现象。因此,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一种强力制约性的权力。但当前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手段往往停留在建议、调研、教育、咨询、服务等方式手段上,其强制性明显不足,既然检察预防是法律监督权的应有之义和自然引申,应具(1)

备应有的强制力,否则就会导致在实践中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对预防对象的制约作用不大,只能作表面文章,达不到实际效果。

(3) 缺乏量化标准。我们很容易统计侦查部门抓获了多少罪犯,却不可能弄清楚预防工作

究竟阻止了多少犯罪发生。这带来了两个问题。其一,尽管可以从理论上推定预防可以减少犯罪数量,但实证研究却很难为此提供支持性数据。有专家将2003年以来每年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逐年减少的事实作为预防腐败工作已初见成效的证据, [1] (P76)这种观点不是一厢情愿,就是自欺欺人。即使我们相信,预防的确可以减少犯罪数量,但若无法证明,与将同等数量的资源投入于惩治犯罪相比,将这些资源投入于预防犯罪会更大程度地减少犯罪数量,那么预防的重要性仍然是推测性的。尽管惩治职务犯罪与预防职务犯罪的最终目的都是减少犯罪数量,但前者可以通过抓获多少犯罪或挽回多少经济损失来衡量其工作成效,而后者却找不到据以评价其工作成效的数字化标准。

(4) 政绩考核体制的问题。目前检察机关普遍采取一种以量化积分为标准的政绩考核体

制,积分多少可以衡量政绩优劣。在这种考核体制之下,检察院领导的工作目标自然是最大化考核积分。②对预防工作的考核大都是形式性的,基本不涉及预防工作的实际效果,而满足这些形式性的考核标准(做到不扣分)并不需要检察机关投入太多资源。

(5) 检察机关在地方撑脸面的问题。警示教育是通过展示职务犯罪受到严厉惩罚来引导

受教育者充分了解犯罪的风险和代价。如果受教育者认识到,从事职务犯罪危险且不划算,他们就会彻底放弃尝试。从警示教育的原理看,低成本的讲座式警示教育足以实现上述目标,而耗费巨资投建警示教育基地则纯属小题大做。从总体上说,警示教育的预防效果十分可疑,因为受教育者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多数还是领导干部)其认知能力远高于平均水平,并且相对于教育者,潜在罪犯对于判断职务犯罪的利弊得失拥有信息优势。而且检察机关对于警示教育的热衷并非来自业务性需要,而更多出于政治性考虑。轰轰烈烈的警示教育不仅可以对外宣示检察机关对预防工作的重视,建立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关系,还可以提升检察机关在地方政治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检察机关之所以舍得为投建警示教育基地而耗费巨资,部分原因也与此有关。

推荐第9篇:预防职务犯罪

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邀请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的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举行了一场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该讲座结合近阶段典型案例,重点围绕职务犯罪的特点、发展趋势、原因、危害性和预防措施等方面,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教育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把好履职尽责,规范执法。讲座深入浅出,发人深省,对提高海事人员慎权、慎独、慎微和依法行政意识,促进海事管理工作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讲课结束后,作了总结讲话,希望全体干部职工要保持一颗“平常心”,进一步加强道德文化修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维护管理相对人权益,提高海事监管与服务能力。

推荐第10篇:预防职务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刻不容缓

银行是金融管理货币资金的行业,干部员工整天与现金、票据打交道,责任重大。银行工作的特殊,其工作人员既有各岗位各职级相关职责及权利,同时又存在各岗位各职级人员利用职务进行非法活动的土壤。因此,在预防高科技、高智能犯罪的同时,仍不能忽视职务犯罪。在我们实际的工作中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形成一套完整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方法、认识方法、工作方法与行为方式,建立一个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体系与运行机制,进而达到预防与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苏州银监分局2010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和今年第一季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的安排,将在苏州全市金融系统组织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研讨活动,并且希望能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那什么是职务犯罪呢?

现代意义的职务犯罪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讲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狭义讲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治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更甚,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职务犯罪占有相当的比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对领

导干部的权力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所致。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实践证明,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和遏制腐败的重要途径。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部门共同参与,而且需要通过法律的、机制的、体制的教育等多种手段和途径进行综合治理。近几年我院先后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在分析这些职务犯罪案件根源时认识到: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预防职务犯罪单靠打击是不够的,必须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源。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的精神,要想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各种职务犯罪的消极腐败现象,我认为,必须大力强化以下几方面的监督:

一、坚持教育,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加入WTO后,一是行业人员迅猛扩大,难免鱼龙混杂,一些本身素质不高的人员易被腐蚀而蜕化变质。二是国际间的竞争将更趋激烈。三是由于收入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人们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容易引发一些意志薄弱者心态失衡、私欲膨胀,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四是随着与外商接触的增加,国外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意志形态也会腐蚀行业内的人员。我们希望通过加大培训教育工作的力度,来达到提高银行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组织学习,要树立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

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二)充分利用已经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抓好警示教育,银行把之前发生的利用职务之便犯罪的案件进行梳理,编选典型案例,进行巡回警示教育。

(三)建立良好的培训机制,可借助银行教育这块阵地,经常性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

二、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从制度建设入手,堵漏防范,这是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性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活动的发生,使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及职工个人履行职责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力求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长期持久的效果,才能使每位职工党员干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三、强化预防监督,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保障。

要加强内部的自我制约机制,首先是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地遵守和执行制度,克服违章不纠的现象。第二要建立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约束机制,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适当分解权力,防止一个人说了算。第三要逐步实行政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增加监督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第四要实行全

过程监督,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第五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权钱交易,特别是对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第六要重视和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及各民主党派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强化审计监督,适应预防工作需要。

银行设立审计监督是基于经济监督和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做出评价是十分重要的。当前,银行内部腐败中最常见的现象的就是权钱交易。但不管这种交易如何隐蔽、诡秘,总会在总帐目上留下蛛丝马迹,通过审计,最终能把它揭露出来。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审计制度,扩大审计范围,加大对领导干部平时和离任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可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带病任职”和“带病提拔”的弊病。

五、采取适度分权办法。

权力是产生腐败的重要条件,绝对的权力倾向干绝对的腐败。纵观古今中外,贪官污吏的腐败无不与过分集中的权力有关。主要原因是权力集中和权位重要不易受监督制约。所以,采取适度的分权,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职权者在行使权力时受到制约及无法滥用。具体实施时,可根据职权的行使特点和范围,采取权力分开、权力分解、权力分离、权力分责等分权形式。如目前采取财务收支两条线,罚没决定与罚没执行分部门,提拔使用干部民主推荐、公示制,分权建筑终生责

任制,物资招标竞价制等都是分权有效措施。分权结果相互制约成为现实,带来了监督,带来了透明,带来了公平,同时也给职务犯罪带来极大不便,从而达到减少和避免职务犯罪发生。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两千七百年前成就霸业的一代英才管仲就已经提出了廉耻是立人之大节,然而事实上廉洁这一品质的养成却远非那么容易,作为廉洁的对立面,腐败问题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社会而生,虽然它是一个自古以来就困扰着各朝代政权的一大顽症,有其文化和历史根源,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它仍主要是一个经济和政治问题。理性和实践告诉我们,预防职务犯罪不是一个能孤立解决的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靠那一家、那一个部门独立完成,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并举,才能从根本上防止以权谋私,有效地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目前我们对这方面的研究尚不深入,不利于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惩治。因此,当前应积极组织力量加强对经济违法犯罪可能发生的环节及其行为特点的研究,防止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探索与制定相应的打击与防范对策,以迎接入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保障行业内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11篇:预防职务犯罪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预防职务犯罪的指示精神,围绕“堵源头,抓建制,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法制教育为手段,增强全局干部队伍防范意识”

的预防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使我局的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条例》

做好预防职务犯罪有利于从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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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做好本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书记陈祖芳为组长,纪委书记王国栋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按照《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把单位目标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个人权利职责与工作人员的年终考评结合起来,规范本单位的依法行政行为。

二、以预防为主,狠抓思想教育

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从思想教育上抓起,做到警钟长鸣。一是根据水务行业特点,我局仔细研究分析可能引发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领域和环节,重点关注水务工程建设。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方案,建立完善的制约机制。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构筑思想政治防线。深入开展“三个代表”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三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利用每周开展的政治学习时机,组织领导干部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与工作实际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公务活动中,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越权不失职,树立爱民意识,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服务,做依法行政的楷模。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在思想上敲警钟,在行动上行规范。组织观看《盛世警钟》、《公仆本色》等反腐倡廉录像片,在观看中邀请局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及职工家属共同参与。通过典型的案例剖析,加深干部职工对手中权利和肩负职责的认识,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公仆意识。领导干部配偶及职工家属积极争做“廉内助”,不利用亲情、友情做人情交易。五是开展思想交流,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大家撰写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开辟学习专栏和以会议的方式交流学习体会。局党委班子之间,党委班子与工作人员之间,工作人员与工作人员之间,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坦诚交换意见和看法,解决工作和思想上的矛盾,增进大家相互之间的了解。通过教育使大家对“预防职务犯罪”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增强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抓好措施落实,建立自律机制

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廉洁不贪占,勤政不失职。一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坚持实事求是,民主集中的原则。敢于说真话讲实话,以事论事,有根据地提出个人的看法和意见,使领导在大事上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科学决策,促进各项文秘家园工作正确实施。二是建立领导干部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五不许”规定,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

第12篇:督导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自查报告

校科研督导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自查报告

我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在校党委和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学校建立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促进了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本部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事关党心民心问题。为此,本部门非常重视校党委、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我们积极参加学校中心组组织的有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年来,本部门领导没有发生贪污、盗窃、贿赂、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

二、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要切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就得从抓思想政治教育入手。一年来为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抓得更加深入具体,更加扎实有效,我们部门采取了一些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每周学习制度,组织处室人员学习有关文件,让干部、教师随时了解掌握国际国内形势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反腐倡廉正、反典型事例,用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教育人、警示人。二是结合普法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切实增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能力。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使我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得到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我们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保证。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处室结合实际,健全了

1 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督导员的工作行为,督导处根据督导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修订和完善了教学督导制度。(1)将原先的《督导工作条例》,修改为学校《督导工作制度》。(2)新制定了《伊犁职业中专师范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和《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修改了《教学督导听课记录评价表》,使教学督导工作更加规范和严谨。2015年10月,对学校后勤维修的质量和价格问题进行了督查。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努力,我处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预防职务犯罪的涵义认识不足,普遍认为职务犯罪只涉及到上层领导,其实职务犯罪是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包括一般干部职工,特别是一些特殊岗位;二是在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还存在差距。针对存在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

一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增强处室人员学习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他们的政治责任感,提高自觉地用党纪、国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督导规章制度,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穿于督导各个工作环节中,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证,使学校成为教书育人的一方净土。

校科研督导处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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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市国税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自查报告

衢州市国税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自查报告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以来,我局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紧紧围绕国税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方针,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思路,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保证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市级机关各单位对贯彻落实开展自查活动的通知》(衢预办[2010]1号),我局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强化教育为切入点,开展警示预防,筑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预防职务犯罪关键在于抓好廉政教育。自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国税业务工作一直十分繁忙,但市局党组对思想和纪律教育从不放松,严格按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求,做好警示预防,努力做到“三个强化”,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国税队伍。

(一)强化廉政主题教育。近年来,我们在系统学习《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总局、省局、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国税工作特点, 开展

1了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在全系统营造了浓厚的预防职务犯罪主题教育氛围。如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局长为广大干部上廉政党课、纪检组长作当前反腐形势分析报告和邀请纪委或检察院领导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报告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每年的必修课;连续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创和谐”、“崇勤廉、讲操守、重品行”、“深化作风建设年”和“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等廉政主题教育;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制作国税廉政文化墙;等等。通过创新教育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律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了解罪与非罪的界线,掌握了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

(二)强化示范和警示教育。为促使廉政教育入心入脑,达到弘扬正气和及时提醒、警示告诫的作用,我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正反案例教育活动,在全局上下进一步树立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观念。近年来,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收看了《一心为民的好书记郑培民》、《周恩来廉政勤政风范报告会》和《法不容情》、《赌之害》、《警钟》等警示电教片。通过周恩来、郑培民等正面人物的典型示范教育,培育国税干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透过部分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其蜕化变质原因、堕落轨迹和思想根源,警戒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时刻警惕职务犯罪。今年,我局还举办了以《廉政准则》“52行为不准”为主题的廉政漫画展,明确广大党员干部廉

洁从政的自律标准,又为预防职务犯罪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三)强化“一把手”教育。我局坚持以创建好班子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力保证,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政建设规定,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崇勤廉、讲操守、重品行,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经常性对各单位负责人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决守住道德、党纪、国法“三条底线”,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群众观 “四项观念”,牢固把好政治、经济、生活、权力、交往“五道关口”,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同时,还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要求,采取听取汇报、专项检查、政务督查、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随时整改,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以制度创新为着力点,开展机制预防,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整体合力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既是十七届四中全会的新亮点,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强音,它更是从源头治理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保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税事业的不断发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越来越艰巨,制度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局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积极探索并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三项新机制。

(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国税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监察部门专人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健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同时,积极参加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切实履行国税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职责。

(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预警机制。近年来,市局为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求渗透到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各个环节,提出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有效预警机制,对《政务督查工作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依托信息化建设手段,实现监督手段和方法的创新,突出抓好省局《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廉政档案管理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认真落实市局开发的《内控机制监督管理系统》和《网上述职述廉评价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范,不断完善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建设。

(三)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六员”监督机制。一是利用专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能,做好本单位行风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工作的督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市局《兼职监察员工作制度》,设立兼职监察员18名,强化

内部监督;重新聘请民主监督员、特约人员和特约监察员21名,开展全市行风效能暗访活动,广泛征集意识建议,改进干部作风;在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中聘请国税行风监督员294名,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密切征纳关系,从而有力地促进国税干部勤政、廉政、善政,有效防范和杜绝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等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以重点环节为突破点,开展同步预防,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内控机制建设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将风险控制理论直接运用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是有效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保证。2009年,我局围绕“两权”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梳理易发难控的权力运行风险点,并着手对各部门各环节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和研究,筛选出税源管理、税务稽查、财务管理等7个方面35项权力运行风险点,并结合信息化手段,开发了内控机制监督管理系统软件。2010年1-6月该系统在市局试运行,7月全面推广。从系统运行后的结果看,该系统的实时廉情预警提示,为广大干部防范行政和执法风险、预防职务犯罪提供了有效了保障措施。

(二)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作制度。与市纪委、检察院等执纪执法机关建立信息沟通、情况通报等协调配合机制,开展协同预防,形成预防合力。如2010年,我局在稽查局试运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系统》,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国税机关与司法机关

之间执法协作与配合,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有效杜绝国税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定期沟通联系制度。专职纪检监察员要经常与本单位兼职监察员、行风监督员、民主监督员、特约人员和特约监察员进行沟通和联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涉税事项、行政不公、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等线索的收集,促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市纪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市纪委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这次自查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学习、改进作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巩固我局无职务犯罪预防单位工作成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第14篇:检察院探索职务犯罪个案预防的几点建议

文章标题:检察院探索职务犯罪个案预防的几点建议

检察院探索职务犯罪个案预防的几点建议

职务犯罪个案预防是指人民检察院在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问题,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以达到预防该类犯罪发生的一案一预防的制度。个案预防是检察机关预防犯罪的基础性工作

,是预防活动的基本方式。个案预防规范化管理是指建立科学合理的个案预防工作的流程和制度,以达到个案预防的目的。**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职务犯罪个案预防,建议他们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第

一、把握职务犯罪个案预防规范化管理的“三性”要求。“三性”要求是指在职务犯罪个案预防管理中,必须具备“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这是基本的要求。针对性要求,就是目的应明确。职务犯罪个案预防,顾名思义,针对的就是职务犯罪案件,就是要从发案单位在制度、财务纪律、行政管理、廉洁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手进行预防。如合江县院结合办案,组织力量对企业经营体制、规章制度、经济效益、资产变动情况和职工思想状态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及时向县委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我县国企改制过程中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引起了县委的高度重视,相继制订了“合江县企业改制工作若干规定”、“企业改制资产处理办法”、“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基本原则”等文件,确保了该县企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实效性要求,个案预防规范化管理应讲求实效,即有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没有实效是党和人民满不满意的关键所在。通过这种规范化管理实现检察系统内部对个案预防工作的有效监督,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都有大幅度提高。如近几年来,古蔺县公安干警渎职侵权犯罪发案频发,古蔺县检察院受理公安干警渎职侵权案件线索21件25人,立案侦查14件15人,占该院查办此类案件总数的56。立案查办的15名公安干警渎职侵权职务犯罪,7名被判处刑罚,3名免予刑事处罚,其余移送县纪委临界警示。古蔺县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开展为期1至2年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检察建议:

1、加强干警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公安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其公正执法,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2、利用典型案例长期性、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3、建立全方位的立体监督机制,加强对干警管理监督,同时着力解决基层办案保障经费,努力改善公安干警待遇,杜绝“以案养案”现象,避免干警“皇粮”不足“找杂粮”补充现象出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干警渎职侵权违法犯罪。

4、建立健全财务监管特别对基层派出所财务监管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强化监管力度,堵塞犯罪漏洞。公安机关按照建议全面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整顿”活动,公安干警法律意识、法制意识明显提高,执法观念明显转变。2005年实现零违纪、零犯罪。负有队伍监管责任的县局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表彰奖励,其中市级表彰的4人,县级表彰的6人。权威性要求,就是要树立检察机关个案预防的权威性。检察机关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这种职务犯罪案件是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这就要求个案预防工作要符合办案规定,做到有理有据,有条不系,落到实处。唯其如此,才能真正树立起检察机关个案预防的权威性。合江县院查处某校校长和工作人员鄢某某、胡某某以征订教辅资料取得大量回扣、私设小金库而进行贪污作为典型案例,从整治成职校收费、制度、教育和监督入手,与教育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各中小学校有关收费、小金库、教辅资料征订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治,通过清理,发现乱收费达15项之多,各中小学及乡镇教办(包括县教育局)大小小金库近40个,金额达80余万,发现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新案件线索5件7人。同时及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向县委、县府撰写了“教育系统乱收费现象值得重视”的检察建议,提出了八条整治措施,引起了县委、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为此在全市轰轰烈烈地开展了清理整顿教育乱收费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第

二、把握职务犯罪个案预防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一)制定个案预防计划:个案预防是有目的、针对性的。同时也要有步骤的,有条不紊的,具有很强的程序性,所以必须制定详细、可行,能做到实效的计划,它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方式等。

(二)分析发案原因:办理案件必须考虑其走向犯罪的原因所在,客观原因哪些,主客原因有哪些,是管理、制度的缺陷还是自身素质的问题。除此之外,还要分析有没有国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中不完

善的因素,正确地诊断发案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预防工作。其方式是:(1)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让犯罪嫌疑人就其犯罪原因进行自我剖析,写悔过书;(2)召开案情分析会,通过对犯罪嫌疑人作案经过、作案形式和手段的分析,研究发案的主客观原因;(3)到发案单位召开座谈会,调查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发案原因以及发案单位在制度、管理等方

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三)提出检察建议:针对职务犯罪案发生的原因,向发案单位提出有的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协助发案单位开展法制教育和提出整改措施。检察建议书应包括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解决问题的建议等内容。**市检察机关针对查出的案件实行一案一建议,

(四)进行回访:回访是了解发案单位发案率高低、个案预防效果好坏的重要方式,也是检查我们办案工作优劣的重要途径。回访主要是在收到发案单位反馈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报告后,应适时派员到发案单位进行访问,考察发案单位落实检察建议的真实性,保证预防效果。同时对没有落实检察建议的提出整改措施,也可向发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商请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发案单位尽快落实检察建议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实现个案预防目标。回访的方式有发函、召开座谈会、上法制课、发宣传材料、图片展览等。2005年**市、纳溪区院在**某集团公司查办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20件23人后,市检察院预防处与纳溪区检察院预防部门一同到该集团公司进行案后回访,将市、区两级院联合查办的火炬集团有限公司窝串案的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针对所办案件,指出了该企业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何提出五个方面的的建议。该公司对检察机关案后回访,巩固办案成果,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加强对预防国企职务犯罪的探讨表示高度评价,同时表示,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非常中肯而实在,一定按照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来改进工作上的不足,今后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联系,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向新的水平。又如合江县院在对合江县某镇国土所所长白条收取建房费进行贪污案件的座谈分析会上,得知其他乡镇存在同样现象的信息,自侦部门据此开展重点排查,又挖出了四个乡国土所收费员或国土所所长的经济问题。又如,今年5月,在个别学校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上,得知一省级重点中学在购置100多万元多媒体教学器材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大额回扣的信息,反贪部门据此查获了该校校长受贿近10万元的商业受贿大案。第

三、把握在开展个案预防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在开展个案预防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检察工作的各项纪律,牢记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严禁以个案预防工作为名来干扰、影响发案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严禁干警与发案单位领导建立“哥们”关系,严禁向发案单位拉赞助、报销费用、借用公款以及其他谋取私利的行为。目前,在开展个预防中未发展检察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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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区政协视察红岗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在视察红岗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宝华

2010年4月 日

首先,我代表区政协和委员们感谢区检察院对政协工作的大力支持。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

分。这次之所以要针对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视察,一方面是为了拓宽政协的民主监督渠道,扩大监督面,另一方面也是在视察的基础上,通过到区检察院视察、听取情况通报,为委员知情履职创造了条件。加深了委员对我区检察院工作的了解,拉近委员与检察院的距离。

近年来,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区委的正确领

导下,院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干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狠抓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深化检察改革,强化诉讼监督,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检察工作不断取得

新成绩,得到了上级院、区委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为维护红岗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长期以来,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和司法公正,主动争取并积极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在办案工作中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发现问题积极整改,体现了区检察院的良好作风。

下面,我就区检察院今后工作提出六个方面意见

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要进

一步打牢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下决心扫黑除恶,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二是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加大专项打击行动的力度。工作中要严把批捕关和证据关,杜绝错捕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监督,避免有案不立、办案不公现象,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和教育。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要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以便尽早发现和预防职务犯罪。发挥各检察联络室的载体使用,进行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四是要完善办案质量把关和考核制度,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

监督制度。要建立执法办案全程监督机制,从程序、文书、督办等各方面进行规范,不断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五是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民刑案件办案力度。检察院可以搭建信息平台;加强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和沟通,为办理案件提供信息和线索。六是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培养干警业务素质的力度,确保干警的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最后,希望区检察院在荣立全国一等功的基础

上,再接再厉,继续创造新的佳绩。

第16篇:区政协视察红岗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在视察红岗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宝华 2010年4月 日

首先,我代表区政协和委员们感谢区检察院对政协工作的大力支持。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之所以要针对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视察,一方面是为了拓宽政协的民主监督渠道,扩大监督面,另一方面也是在视察的基础上,通过到区检察院视察、听取情况通报,为委员知情履职创造了条件。加深了委员对我区检察院工作的了解,拉近委员与检察院的距离。

近年来,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院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干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狠抓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深化检察改革,强化诉讼监督,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检察工作不断取得

新成绩,得到了上级院、区委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为维护红岗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长期以来,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和司法公正,主动争取并积极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在办案工作中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发现问题积极整改,体现了区检察院的良好作风。

下面,我就区检察院今后工作提出六个方面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要进一步打牢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下决心扫黑除恶,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二是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加大专项打击行动的力度。工作中要严把批捕关和证据关,杜绝错捕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监督,避免有案不立、办案不公现象,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和教育。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要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以便尽早发现和预防职务犯罪。发挥各检察联络室的载体使用,进行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四是要完善办案质量把关和考核制度,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

监督制度。要建立执法办案全程监督机制,从程序、文书、督办等各方面进行规范,不断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五是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民刑案件办案力度。检察院可以搭建信息平台;加强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和沟通,为办理案件提供信息和线索。六是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培养干警业务素质的力度,确保干警的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最后,希望区检察院在荣立全国一等功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创造新的佳绩。

第17篇: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进企业[全文]

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进企业

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探索“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模式,近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辛合平同志、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方向同志,应国有企业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的邀请,以“远离职务犯罪 构建和谐企业”为主题,给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做了一场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方向同志首先从当前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进行了讲解。结合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对企业易发、多发的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揭示了职务犯罪给国家、社会、单位、个人及亲友带来危害,并有针对性地向企业干部职工提出了预防建议:要求公司干部职工要把好“三关”,即金钱关、权利关、人情关;积极构建企业廉政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检企合作,积极构筑良好的内外监督环境。

副检察长辛合平最后强调,国有企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四十多年来,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为汉中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是汉中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近年来,在国有企业转型改制过程中,一些企业发生了国家工作人员

贪污、受贿、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案件,已经成为困扰企业自身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从我们检察机关查办的这类案件来看:案值巨大,性质严重,不仅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发展,而且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直接影响了国企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从源头上寻求治理国企职务犯罪的有效对策,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促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不仅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责任和使命,也是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通过开展这次活动,我相信将是一次有益的合作和成功的探索。最后,送给参会干部职工“慎独、慎微、慎情、慎友”八个字共勉。

此次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内容丰富、分析细致、案例典型, 引起该公司干部职工强烈共鸣,对推进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要多与检察机关联系沟通,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对职务犯罪的警惕和认识,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正确对待各种利益,为构建和谐企业做出贡献。

第18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医院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药品、设备、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4、加强对设备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纪检室审查备案。

5、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收支、收费价格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6、坚持院务公开制度,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听取意见。

7、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医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第19篇:预防职务犯罪观后感

预防职务犯罪观后感

最近,我观看了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学习使我感触颇深。

近年来工作在各个阶层的领导因崇尚金钱,以权谋私、贪污腐化、骄奢淫逸最终落得可悲下场的经历,图片展以图文并茂、录影特效、赃物展示等形式为党员干部职工接受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认为个别领导干部之所以发生职务犯罪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

一方面内因在起变化。职务犯罪者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偏离,走向堕落都有个变化过程。再好的干部如果信仰和方向失控,既使能力再强,也难免会出现南辕北辙,与人民背道而驰的结局。看看这些人的历史,哪一个都曾在领导岗位上业绩突出、经历辉煌,就是因为禁不住权力、金钱、美色、义气方面的诱惑,一步步陷入用自已双手构筑的欲望陷井,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正如广西区原副主席孙渝在谈到自己贪污腐化堕落的经历时,不无懊悔地说:“我作为自治区最年轻最有前途的副省级干部,早知道今天的下场,我干嘛要去做那些蠢事呢”!

另一方面外因在起作用。一是受不良风气的影响,社会风气。不乏存在着请客送礼、变相行贿的庸俗现象。一些领导干部开始还能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常自我警醒、严格约束,时间一久,就逐渐放松了对自已的要求,从贪蝇头小利,到收受重金,一发不能自拔。二是攀比风气严重。一些领导干部讲身份、讲面子、讲地位,崇尚丰厚的物质享受,别人开小车、住洋房,自己有权有势,无论哪个方面都不能比别人低,“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且“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自已谋取私利天经地义。以致于欲望越来越大,无法自拔。

三是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存在缺陷。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疏于或不到位的监督管理很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一些领导干部私设“个人小金库”,实质上就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产物,它也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载体。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职务犯罪日趋多样化、复杂化、隐蔽化。预防和有效杜绝职务犯罪,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和谐发展,每个人都是责任者。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观后感 文/吴 昊 日前,在省公司物质采购部、纪检监察室的组织下,我们参观了南昌市豫章监狱。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为参观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场所及住宿,以及服刑人员的为我们讲述职务犯罪忏悔。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学习使我感触颇深。

一、认清“警示教育”作用 认清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重要性。通过“警示教育”,使我们员工深刻理解江泽民同志指出的“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的讲话精神,记取中外政权兴亡的历史教训,增强忧党忧国的意识,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工作。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出发,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筑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政治防线。 认清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必要性。近几年来利用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的目无法纪、执法犯法;有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有的利欲熏心、贪污受贿;有的淡化责任、失职渎职;有的道德败坏,嫖娼赌博。通过不同典型和不同性质的案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实事求是地分析犯罪人员的思想演变、人格扭曲及忏悔的心态,解剖案发的主

第20篇:预防职务犯罪(一)

预防职务犯罪

(一)

一、单项选择

1、国有公司经理甲与社会上的乙、丙内外勾结,由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乙、丙盗骗该公司大量财物,此案中(甲构成贪污罪,乙、丙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

2、放纵走私罪属于(渎职 )。

3、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救灾物资归个人使用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论处。

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贿赂的含义是(财物)。

5、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方面)。

6、甲系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因其家庭住房紧张,急需一笔资金购房。于是甲就擅自动用公司的8万元资金用于个人购房。2个月后,甲从亲戚朋友处凑齐了8万元钱,即将款项归还了公司。甲的行为属于(不构成犯罪)。

7、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

8、腐败不是一般性质的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问题)。

9、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时间是(2003年12月10日)。

10、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

11、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救灾物资归个人使用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论处

12、下列犯罪中由不作为构成的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

13、“一切权利不受约束,必将腐败。”出自于下列哪位思想家(孟德斯鸠)。

14、某建筑公司的甲为了获得某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建筑权,向管理该工程的规划管理局的局长乙送了20万元,最后该公司未获得该工程,对甲成立(行贿罪既遂);乙成立(受贿罪既遂)。

15、滥用职权罪属于(结果犯)。

16、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 )构成受贿罪,(能 )构成共犯。

17、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18、以下属于我国基本法的是(刑法 )。

19、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预防职务犯罪的主要途径不包括下列哪项(提倡正常惠赠行为)。

21、贪污贿赂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务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2、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甲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据为已有。甲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23、以下单位犯罪中,属于单罚制的是(私分罚没财物罪)。

24、枉法裁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

25、李某系某市银行储蓄所记帐员。某日下班后,她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5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的抽屉内(未锁)。李某趁无人之机将5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的垃圾桶内,并用纸箱盖住。第二天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说法正确的是(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

26、下列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有(职务侵占罪 )。

27、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主要区别是(行贿的对象)。

28、甲系某看守所狱医,受公安机关委派对在押人员进行监管。甲工作马虎,一次为一名被告人看病后忘了锁门,致使该被告人脱逃。经查,该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甲的行为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

29、下列哪种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现他人非法从事天然气开采、加工等违法活动而不予以查封、取缔,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

二、判断题

1、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正确 )

2、刑法对职务犯罪行为分为贪污、贿赂、渎职三大类共55个罪名。(正确 )

3、因被勒索而给与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正当利益的,也成立行贿罪。(错误 )

4、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依据。(正确)

5、税务人员王某滥用职权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成立滥用职权罪。(错误 )

6、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目的或用途不同。挪用公款罪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为目的,即挪作私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则是为了其他公用,即挪作他用。(正确 )

7、作为贪污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之一的“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已合法主管、经管、管理的公共财物,采取秘密的方法非法占有,即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 错误)

8、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正确)

9、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取得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均应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错误 )

10、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正确)

11、刘某为其妻子办理回城问题,给民政局副局长送了3万元,该局长要求其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王某办理。该副局长未构成受贿罪。(错误 )

12、作为贪污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之一的“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已合法主管、经管、管理的公共财物,采取秘密的方法非法占有,即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 错误 )

13、学习法律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正确 )

14、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分别计算并量刑,而后进行数罪并罚。(错误 )

15、反腐倡廉是当前政府最重要的工作。(错误 )

16、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正确 )

17、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正确 )

18、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小于贪污罪的主体范围。(正确 )

19、行贿罪的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正确)

20、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正确)

21、国有公司委派到国有资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能成立贪污罪。(正确)

2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错误)

23、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观方面也可以由过失构成。(错误)

道德经

一、单项选择

1、《道德经》,传说是春秋时期的(老子 )所撰写。

二、判断题

1、《道德经》提出了“无为而治”的主张。(正确)

2、《道德经》常会被归属为道教学说。(正确)

3、《道德经》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学著作。(正确 )

4、《道德经》,又称《老子》。(正确)

5、《道德经》这部被誉为《万经之王》的神奇宝典,对中国古老的哲学、科学、政治、宗教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确)

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自查报告
《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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