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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村干部待遇自查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27 08:33:54 来源:村干部个人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的思考

行政村干部待遇问题,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村干部待遇的落实已显得更为重要: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无私奉献、义务工的观念逐渐淡薄;二是农村工作日益复杂化,牵涉精力过多,工作难度加大;三是农村能人已不安于独守责任田,而是走南闯北打天下,没有一定的待遇很难留住他们服务于基层工作。诸多原因势必要求各级政府把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摆上议事日程。

九十年代中期,村干部待遇问题有了明文规定,按地域不同、村庄规模分别界定了不等的工资待遇,但共同的一点就是分别由各村自行解决,虽然有据可依,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颇多问题。

一、集体经济薄弱村还占有相当比重,村干部待遇难以兑现和落实到位经济落后和部分规模较小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相当薄弱。近几年,市、镇两级统筹费用(教育费、兵役费、公路建管养费)收取越来越困难,为了完成上级任务,村中仅有的微薄收入只能抵作未收足部分用于上交,这在基层组织班子不够健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是普遍存在现象,形成了村级集体的空壳,造成了部分村干部几年拿不到工资和误工补贴,甚至有的自己拿出积蓄垫付集体上交费用,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辞职不干者

颇多,影响了基层组织的稳定。[本文来源于文秘写作-www,wmxz.cn,找范文请到xiexiebang.com]

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均,制度执行不严,待遇标准不一

经济基础不一,地域不同,势必造成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均。近几年,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执行,虽然三令五申,但在具体操作上不够规范和严肃,加之乡镇监管力度不够,村干部素质存在差异,因此在村干部工资待遇问题上各行其是者较严重。一是滥发乱支现象较普遍。以各种名目诸如税费征收奖励、计生罚款提成、违章建筑处理提成、干部误工补贴等,名目繁多,群众反响强烈,损坏了干部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二是攀比之风蔓延,规定制度不执行,村与村、干部与干部之间互相攀比,不量力而行,失去心理平衡,造成经济实力好的村乱发奖金和补贴,经济条件差的村也打肿脸充胖子,挖空心思到老百姓中收取各项罚没款和不合理费用,败坏了党风。

三、村干部职数过多,次职干部工资五花八门虽然市、乡(镇)两级对行政村两委干部职数都有控制,但因支委、村委交叉兼职和村两委成员与各级交叉兼职的规定没有落实到位,造成干部职数过多。僧多粥少,待遇难以满足要求。次职干部工资没有统一标准,基本上各村视本村实际自行制定标准,为了有利工作,有些村次职干部待遇提得过高,一个乡镇中标准不一,造成工作被动,也出现一些干部一年到头没有在村工作,而年终薪水少不了一份的负面现象。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在落实村干部待遇中应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一、主、次职干部分类管理

1、主职干部实行乡镇工资统发。村支书、主任作为最基层组织的党政一把手,肩负着村级工作的重担,他们待遇的落实直接关系到工作的积极性和各项任务的顺利落实,而且也有利于行政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1)主职干部工资实行乡镇统筹,按村庄大小、人口等确定不同的工资标准,由村集体经济上交乡镇财政统发;(2)乡镇财政的每年支出预算中切出一块作为村主职干部 工资基金,一部分作为贫困村扶持,一部分补助统筹不足;(3)严格考核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奖罚分明把工作业绩和待遇挂钩,既有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亦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2、次职干部实行固定工资+误工的计资方式。根据村庄大小、岗位不同分别确定岗位固定工资,再按实际误工适当补助。对个别无实质性工作的岗位,可以只计误工,这样既可以减少村级开支,也可以杜绝攀比歪风。

二、建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严格监督

帐前审计制度执行多年,村多繁琐,人少任务重,不可避免流于形式。乡镇政府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既可以精兵简政,压缩村会计人员,也可以加强管理,把一月一次的审计把关前移到帐务发生的过程中,更可以加强监督力度,同时,乡镇能够统一村干部待遇标准,禁止滥发乱支弊病。财务公开,群众更放心、更信任。

三、精减村干部职数,压缩开支

2002年始,两费(教育附加费、兵役费)征收取消,村级工作从繁重的收费中解脱出来,村干部工作量相对减轻,从目前情况看,两委职数控制在3—5名已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必须大刀阔斧精减人员。干部交叉兼职,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村级经济轨道上来。

四、足额收取村提留费用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解决村干部待遇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具体实践中是一个棘手问题,资源薄弱村即使有通天本领也无计可施。村集体唯一的经济来源在于村提留费用,诸如大田承包款、五保户统筹款等。因此,必须足额收取村提留费,以弥补村干部待遇的不足,这亦是天经地义之事。在提留收取的过程

中,必须把水费、电费等生产成本费用的收取区分开来,它们不在农民负担之列,以免造成群众误解。

推荐第2篇: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的思考

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的思考

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的思考 行政村干部待遇问题,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村干部待遇的落实已显得更为重要: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无私奉献、义务工的观念逐渐淡薄;二是农村工作日益复杂化,牵涉精力过多,工作难度加大;三是农村能人已不安于独守责任田,而是走南闯北打天下,没有一定的待遇很难留住他们服务于基层工作。诸多原因势必要求各级政府把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摆上议事日程。 九十年代中期,村干部待遇问题有了明文规定,按地域不同、村庄规模分别界

定了不等的工资待遇,但共同的一点就是分别由各村自行解决,虽然有据可依,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颇多问题。

一、集体经济薄弱村还占有相当比重,村干部待遇难以兑现和落实到位经济落后和部分规模较小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相当薄弱。近几年,市、镇两级统筹费用收取越来越困难,为了完成上级任务,村中仅有的微薄收入只能抵作未收足部分用于上交,这在基层组织班子不够健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是普遍存在现象,形成了村级集体的空壳,造成了部分村干部几年拿不到工资和误工补贴,甚至有的自己拿出积蓄垫付集体上交费用,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辞职不干者

颇多,影响了基层组织的稳定。[本文来源于那一世范文网-,,找范文请到那一世范文网.]

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均,制度执行不严,待遇标准不一 经济基础不一,地域不同,势必造成村

级集体经济实力不均。近几年,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执行,虽然三令五申,但在具体操作上不够规范和严肃,加之乡镇监管力度不够,村干部素质存在差异,因此在村干部工资待遇问题上各行其是者较严重。一是滥发乱支现象较普遍。以各种名目诸如税费征收奖励、计生罚款提成、违章建筑处理提成、干部误工补贴等,名目繁多,群众反响强烈,损坏了干部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二是攀比之风蔓延,规定制度不执行,村与村、干部与干部之间互相攀比,不量力而行,失去心理平衡,造成经济实力好的村乱发奖金和补贴,经济条件差的村也打肿脸充胖子,挖空心思到老百姓中收取各项罚没款和不合理费用,败坏了党风。

三、村干部职数过多,次职干部工资五花八门虽然市、乡两级对行政村两委干部职数都有控制,但因支委、村委交叉兼职和村两委成员与各级交叉兼职的规定没有落实到位,造成干部职数过多。

僧多粥少,待遇难以满足要求。次职干部工资没有统一标准,基本上各村视本村实际自行制定标准,为了有利工作,有些村次职干部待遇提得过高,一个乡镇中标准不一,造成工作被动,也出现一些干部一年到头没有在村工作,而年终薪水少不了一份的负面现象。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在落实村干部待遇中应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一、主、次职干部分类管理

1、主职干部实行乡镇工资统发。村支书、主任作为最基层组织的党政一把手,肩负着村级工作的重担,他们待遇的落实直接关系到工作的积极性和各项任务的顺利落实,而且也有利于行政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主职干部工资实行乡镇统筹,按村庄大小、人口等确定不同的工资标准,由村集体经济上交乡镇财政统发;乡镇财政的每年支出预算中切出一块作为村主职干部工资基金,一部分作为贫困村扶持,一部分补助统筹不足;严格考核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责任制,

奖罚分明把工作业绩和待遇挂钩,既有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亦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2、次职干部实行固定工资+误工的计资方式。根据村庄大小、岗位不同分别确定岗位固定工资,再按实际误工适当补助。对个别无实质性工作的岗位,可以只计误工,这样既可以减少村级开支,也可以杜绝攀比歪风。

二、建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严格监督 帐前审计制度执行多年,村多繁琐,人少任务重,不可避免流于形式。乡镇政府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既可以精兵简政,压缩村会计人员,也可以加强管理,把一月一次的审计把关前移到帐务发生的过程中,更可以加强监督力度,同时,乡镇能够统一村干部待遇标准,禁止滥发乱支弊病。财务公开,群众更放心、更信任。

三、精减村干部职数,压缩开支 始,两费征收取消,村级工作从繁重的收费中解脱出来,村干部工作量相对减

轻,从目前情况看,两委职数控制在3—5名已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必须大刀阔斧精减人员。干部交叉兼职,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村级经济轨道上来。

四、足额收取村提留费用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解决村干部待遇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具体实践中是一个棘手问题,资源薄弱村即使有通天本领也无计可施。村集体唯一的经济来源在于村提留费用,诸如大田承包款、五保户统筹款等。因此,必须足额收取村提留费,以弥补村干部待遇的不足,这亦是天经地义之事。在提留收取的过程中,必须把水费、电费等生产成本费用的收取区分开来,它们不在农民负担之列,以免造成群众误解。

推荐第3篇:落实已退休退职村干部的待遇的情况汇报

落实已退休退职村干部的待遇的情

况汇报

落实已退休退职村干部的待遇的情况汇报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X府[2004]27号文件精神,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镇委按照连府[2004]27号文件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我镇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全面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发放退休金和安置费

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现将我镇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放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工作的意义。

开展发放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工作,是切实解决退休退职村级干部待遇的举措,充分稳定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思想情绪。

二、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退休金、安置费的发放对象。

我镇党委根据X府[2004]27号文件规定范围,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于2004年4月成立专项小组,并召开镇两级干部会议,明确目标,组织镇、村干部在5月、6月集中精力对退休退职村干部进行调查摸底,由我镇委党群书记XXX、组织委员XXX等同志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有领导、有组织,周密部署,对1959年以来任职的村级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并做好每一个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工作简历。

三、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核实工作。

我镇组织办工作人员对各个村委会上报的每一个退休退职的村级干部都进行

重新核实计发工龄,根据每一个退休退职的工作简历,认真把参加镇级、村级企业等不在村委员工作时限、间隔期核实好。

四、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的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实事求的处理方法,在公示过程中接到20多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的发放公开性和公平性。同时认真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掌握信息动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涉及面广。该暂行办法涉及的是由1959年起在村级任职的退休退职干部,时间间隔太长了,尽管我们都尽量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但还是会有错漏的情况发生。

2、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原始资料没有做到较好保存。我国农村政权经历了大小四清、*时期的动荡,致使一些

原本该好好保存的原始资料丢失,从而使得工龄等方面核实工作有困难。

3、由于我镇乃至全XX市是第一次实施执行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在经验方面的欠缺,致使有些工作开展不够迅速。

4、由于我镇的镇村经济十分簿弱,村委会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含3万元)的以上只有3个,1万元至3万元4个。1万元以下6个,甚至有些村委会根本没有收入,致使我们在执行和实施起该暂行办法有实际性的困难。 中共XX市XX镇委员会 2004年12月25日

推荐第4篇:关于我县村干部待遇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我县村干部待遇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村干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纽带,是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县委、县政府从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和待遇保障等方面着手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村各方面的发展。但是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不足,村干部工作积极不高,为民办事热情低,服务意识减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级组织建设。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村干部待遇落实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要求,我们第二调研组一行四人,从2012年5月31日至6月8日,深入我县永乐、大池、简池、三溪、黎坝、三元、仁村、青水、长岭、泾洋等10个镇,采取听取镇村汇报、查看村干部工资发放文件资料和工资表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村干部的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村干部待遇的基本情况

(一)村干部基本情况。本次调研所涉及的10个镇现有84个行政村,12个社区,457个村民小组,有在职村(社

区)“两委”干部223人,其中支部书记96人,村委会主任96人,专职村文书33人,兼职文书29人;离任村干部403人。现有村监委会93个,监委会主任93人、委员186人;村维稳工作站93个,站长93人,副站长63人,协管员310人;村计生主任108人(其中专职63人、兼职45人);村民小组长457人;其他配套组织403人。

(二)村干部工资现状。

1、在职村干部工资现状:10个镇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有一定的差别,但总体而言,10镇的情况大同小异。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均报酬在5000元左右。村级副职按正职工资总额的80%计发,专职村文书年报酬2400元。为尽可能地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各镇都结合本镇工作实际,把一些工作让村干部兼任,大部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均有兼职(村维稳工作站站长、文书等),报酬合并计算年均在5500元以上。

2、村级配套组织工资现状: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县上没有落实相关待遇,只有部分镇采取其他方式给予适当补贴,村维稳工作站站长年工资400-2200元,副站长年工资300-1400元,协管员年工资200-360元不等;村计生主任专职年工资2400元,兼职年工资1200元;村民小组长年工资200-1200元;专(兼)任计生中心户长年工资600元;其他配套组织人员如民兵连长、妇女主任、团支书等每人每年

50-100元。

3、离任村干部工资现状:10个镇的所有离任村干部待遇均按照县上有关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执行,凡年满60周岁,任职15-19年的发给离退休生活补助每人500元/年,任职20-29年的每人600元/年,任职30年以上的每人700元/年,以县民政局批复为准,每年底通过“一卡通”兑现给离任村干部。

(三)村干部工资的构成形式及标准。村支书、村主任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三大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人口基数工资。职务工资每月200元、工龄工资按任职年限每年1元、人口工资按全村总人口全年人均0.5元计算,基础工资占今年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30%,奖励工资根据近年来目标考核名次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村级副职按正职工资总额的80%计发。

(四)村干部工资来源及发放形式。村干部工资来源由县财政转移支付,采取按月发放和年终发放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有的镇按月有的镇按季度,还有的镇按半年考核后发放,奖励工资年终一次性发放,并采用一卡通方式发放。

(五)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形式、支出方式及标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按每村每年4000元的标准纳入各镇财政预算,实行村财政镇管村支付,每季度报账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

月由村级报账员将村支书和村主任会签的支出票据报镇财政所,由财政所长审核予以报销。

(六)社区干部的工资现状。泾洋镇所辖的北门、南关、河西3个社区,处在县城的3个不同地段,居民户数多、人口多,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量较大,社区干部属全脱产,社区仅有2名干部,工资报酬相对于农村村干部高一些,每人每月1200元。除此之外的各镇社区,是由村改为社区的,由于我县去年才将一些居民居住户数较多,人口较为密集的镇所在地改为社区,这些社区的干部工资待遇与本镇其他村干部基本一致。

(七)村干部养老保险情况。各镇经济发展不平衡,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各镇情况也不同,一些镇由于村干部人数较多,镇上受财力所限,无力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有些镇采取鼓励村干部积极参加养老保险,镇上适当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金额100-500元不等。简池镇从2007年开始,实行村干部参加城镇养老保险,每人每年补助500元。同时一些镇为村干部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二、落实村干部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工作日益复杂化,牵涉精力过多,工作难度加大,而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热、难点问题都首先需要村干部去解决,大部分村干部为完成工作所付出的精力很大,村干部由“半脱产”

变成了“全脱产”,村干部都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和当家人,待遇高低影响着家庭的经济状况。他们的付出与所得的回报不成正比。由于待遇低,大部分村干部认为当干部不如外出打工,还有些村干部担心一旦不再担任村干部,生活便没有保障,呈现社会保障较差,离职后没靠头。一是在职村干部社会保障差。目前我县部分镇因财力所限,无力为在职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村干部退无可依。部分镇虽然给予了一定的养老保险补助金,但额度不大,村干部后顾之忧尚存。二是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低。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贴远远低于城市低保,甚至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三是困难村干部生活救助难。因为是村干部,农村的优惠政策等无法让他们享受,如果享受,群众不理解,意见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村集体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村干部待遇难提高。农村税费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没有任何收费项目,村干部待遇、村级办公经费、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等各项费用全部靠转移支付解决,村干部待遇难提高。

三、妥善解决村(社区)干部待遇的意见及建议 一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在职村(社区)干部待遇,为此我们建议:村“两委”主要干部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总和确定基数为每人每年10000元,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按7:3的比例确定,工龄工资按实有年限确定。年度奖励工资标准为2000元,四项之和月平均工资在

1000元左右;村级副职的工资按正职工资标准的80%确定;村民小组长年均工资确定为1200元;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的待遇按每人每年100元确定。

县城社区干部工资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本着我县农村集镇社区人口较少,规模不大的实际现状,除少数大镇社区参照县城社区干部工资待遇标准外,大部分农村集镇社区干部的工资应保持与本辖区村干部工资大体相当。

二是适当调整离任村干部待遇。离任村干部工作满15年的,年发放离退休补助金1000元,以15年为基准,每多任职1年,多发放年补贴20元,以此类推。以实有任职年限为准,多任1年多算1年补助金。

三是科学合理制定工资结构。建议村干部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四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主要根据村人口数量、村域面积等因素来确定;工龄工资按任职年限和规定金额确定;绩效工资主要根据村干部全年完成各项工作情况考核确定;奖励工资主要根据全年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名次情况确定。

四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工资晋升机制。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应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水平的变化,每5年进行一次调整,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力争使村干部工资总额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人均收入水平相适

应,让村干部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

五是积极探索村干部养老保险措施,建立养老保险金制度,确保长期担任村干部的人员离任后能够每月固定领取基本生活费。鼓励村干部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议采取县财政补助一点、镇政府挤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为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金,切实解决村干部年老离任的后顾之忧,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六是积极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鼓励、扶持和引导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有效措施,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制定出台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切实增强村集体的“造血”功能,促进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实现自供自给。

推荐第5篇: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

琅琊区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琅琊区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根据《安徽省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皖组字[200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是指在区核定的村干部职数内的在职村“两委”中的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委员以及计生专干。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经济待遇是指村干部的补贴、保险和离职待遇。

第三条

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的目标是:逐步建立报酬合理的增长机制、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和老有所养的保障机制。

第四条

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村干部经济待遇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二)村干部经济待遇资金来源以农村税费改革、免征农业税转移支付及相关补助为主,区、街道财政补助为辅,村级补助为补充的原则;

(三)村干部经济待遇坚持按岗分配、按绩取酬,并随着区级经济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适时稳步提高的原则。

第五条

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原则上每村为5—7 人。3000人以上的村,一般控制在7人以内;3000人以下的村,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

村干部经济待遇由区制定标准,统一发放。村干部职数由街道党工委核准,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建档、备案。 第二章

补 贴

第六条

村干部补贴由固定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构成。根据2007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全区村“两委”中正职干部月补贴标准为660元,村“两委”中的副书记、副主任及计生专干月补贴标准为560元,村“两委”中的委员月补贴标准为500元。其中:固定补贴占70%,按月打卡发放;绩效补贴占30%,由所在街道根据工作实绩进行发放。具体标准、发放时间由各街道自定。绩效补贴扣罚的部分,纳入村干部补贴帐上作调剂金使用。

第七条

建立村干部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实现村干部补贴与社会经济同步增长。按照每三年一个任期适当上浮补贴标准,村“两委”正职干部补贴一般为上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村“两委”中的副书记、副主任及计生专干补贴一般不低于正职的80%,村“两委”中的委员补贴一般不低于正职的70%。村干部补贴增长幅度原则上与前三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增长幅度同步。

第八条

村干部补贴以省转移支付的村级补助资金作为主渠道,补贴正常增长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街道根据经济基础和经济生产发展状况,可以适当提高村干部绩效补贴标准。

第九条

村干部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按照标准测算核定到街道,及时划入村干部补贴帐户。街道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对违规动用村干部补贴专项资金的,将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

第十条

在区核定职数内、符合年龄要求的在职村干部参照企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愿参加养老保险的,由村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审批,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一条

养老保险费按年交纳,以村为参保单位。其养老保险费由区财政、街道、村、个人承担。即:区财政、街道、村共同承担缴费基数的20%费用,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区财政定补部分,由区财政局以转移支付方式直接拨至街道。参保单位按我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申报缴费基数。保险手续由街道统一办理。

第十二条

交纳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少于15年。缴纳年限不满15年的,不享受养老金待遇。

第十三条

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经批准,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最多可延长不超过5年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后,经批准,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从批准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愿延长缴费的,到规定年龄后不享受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

村干部在村级工作年度考评中,因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受到党纪处分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其当年区财政、街道、村的参保经费,由个人承担。村干部离职的,其养老保险按照第四章规定执行。

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干部,此前如参加各类商业保险的,其公费部分必须先行退出。

第十五条

到达规定年龄且经批准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的村干部,若任期未满或重新当选的,从领取养老金的当月起,其补贴标准为现任职务补贴与养老金的差额,养老金高于现任职务补贴的,只享受养老金,不再增加补贴费用。

第十六条

在职村干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本保费由所在村承担。 第四章

第十七条

村干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离职:

(一)因年龄、身体原因不再任职;

(二)在选举中落选;

(三)在缴费期间身故;

(四)因工作失职被免职、罢免;

(五)擅自离岗超过一个月;

(六)因违纪违规,受到撤销党内外职务以上处分;

(七)受到刑事处罚;

(八)属于其它情况。

第十八条

离职村干部从离职次月起一律不再享受补贴待遇。

第十九条

离职村干部的养老保险从离职之日起,应由区、街道、村交纳部分随即停止。

(一)凡属第十七条第

一、

二、

四、

五、

六、八款情况的离职村干部,若自愿续保,所交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累计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达到规定年龄的,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可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如本人不愿意续保的,达到规定年龄时,个人交纳部分全部退给本人,不享受养老金待遇。

(二)凡属第十七条第三款的村干部,养老保险不得转保,村干部个人帐户缴费部分一次性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三)凡属第十七条第七款的村干部,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个人交纳的保险金及利息退还给本人。

第二十条

凡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干部,给予离职补助。离职补助标准按离职前职务计算。对连续任职不足10年的村干部,离职后按照每任职1年补助1个月补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的村干部,离职后按每任职1年补助月补贴的1.5倍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补助标准可按经济基础和经济生产发展状况作相应调整。补助资金由区、街道财政各承担50%。离职补助金按其金额50%、30%、20%的比例分三次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街道确定。

离任村干部要积极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凡不支持工作并造成消极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村干部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村干部任职年限,由街道初步确定,报经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审定。村干部确需调整,各街道在不超过职数的前提下进行调整。调整方案须报经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同意,再行调整。调整后要及时将调整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

第二十二条

今后村改社区的村干部,自撤村当月起不再享受本办法第

二、三章规定的待遇;在社区任职的,享受《琅琊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琅办发[2007]29号)规定的待遇;不在社区任职的,按本办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区民政局、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涉农街道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建立村干部结构补贴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措施。①建立村干部报酬结构补贴制度。村干部报酬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三部分构成。基本补贴部分,山区村主要干部按每人每月200元、川原地区每人每月按260元标准确定,村副职和村文书(村事务助理)按村主要干部基本补贴的80%确定;绩效补贴部分,依据本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和人均集体收入确定,具体政策由各县区制定;奖励补贴部分,由乡镇依据年度考核和村民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奖励补贴标准一般可掌握在每人每年800-1000元。村干部基本补贴和奖励补贴所需经费由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市县财政负担,基本补贴采取工资卡的形式由乡镇按月发放。绩效补贴所需资金在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②逐步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考虑到县区之间的差异,目前全市范围内制定一个普遍适用的制度条件尚不成熟,但应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乡村在这方面可以先行一步。当前,应重点解决好任职时间长、工作实绩突出、正常离职且年满60岁的离任村干部的养老问题。③政治上采取激励措施。建议对连续任职30年、15年以上的优秀村主要干部,分别由市、县区授予荣誉称号。对政绩突出、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荐他们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村干部报酬待遇普遍有所提高。建议在继续保持各级财政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渠道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村干部报酬所占份额,并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提高村干部报酬所需资金。具体来讲:①可由市财政给每名村干部每月补助基础补贴100元。全市如果按1802个村、每村3.5人计算,市财政约需拿出奖金760万元。②村干部基础补贴其余部分和奖励补贴由转移支付和县区财政负担。经初步匡算,如果在2004年村级组织财政转移支付金额、支付渠道不变的情况下,川原各县区每年约需增加财政开支50-60万元,山区县每年约需增加财政开支20-30万元。③村级办公所需经费建议由县区财政予以保证。川原村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山区村不足3000元的补足3000元。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支付能力。(略)

6、妥善化解村级不良债务,积极解决村干部报酬拖欠问题。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原则,积极开展村级不良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坚决杜绝举债建设“政绩工程”。制定优惠政策,加大盘活村级闲置资产的力度,对债权债务分类处置,强化对农村“两税”尾欠的清收力度,稳妥地开展化解工作。建议市、县区财政政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对村干部个人贷款用于修路、建校等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进行逐年化解。

补贴由三部分构成

文件规定,全市村干部(指按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村文书等常设干部)报酬实行结构补贴制度,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三部分构成。基本补贴部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山区村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川原村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确定。其他村干部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补贴的80%确定。基本补贴采取工资折(卡)的形式,由县(区)统一拨付到乡镇财务管理中心,按月发放到人。绩效补贴部分,由县(区)依据每个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集体收入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和办法。奖励补贴部分,由乡镇依据年度工作考核和村民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对村干部是否奖励及奖励标准,奖励补贴标准一般每人每年800至1000元。基本补贴和奖励补贴所需经费由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县(区)财政负担,市上给予适当补助;绩效补贴所需经费主要在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

离任补贴不低于600元

文件还规定,实行村干部离任补贴制度。连续或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20至30年且正常离任的,年龄满60岁后,每年给予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或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31年以上且正常离任的,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党组织书记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且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满60岁后,每年给予不低于80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解决。对其他村干部的离任补贴,由各县(区)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

文件要求,各级财政要增加对村干部报酬的预算,提高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在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的份额。从今年起,由市财政使用每年市对县(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增量部分,全额用于补助县(区)解决村干部报酬和历史拖欠问题。村干部报酬资金补助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依据各县(区)人均财力情况、财政困难状况和村干部报酬发放工作力度确定,每3年核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要统一建立村干部报酬财政专户。各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发放村干部报酬的资金,县(区)安排的村干部报酬专项资金,要及时划入财政专户。

特别优秀的可兼任乡镇领导

文件要求,各级党政组织要从政治上关心支持村干部,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坚持村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和对优秀村干部表彰奖励制度。对政绩突出、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可推荐他们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对表现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由市、县(区)有关部门组织他们外出参观或疗养,特别优秀的可以兼任乡镇领导职务。提倡有条件的村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另外,文件还就适度合并村组、精简村干部职数以及村级办公经费、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拖欠村干部报酬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县针对基层反映突出的村(居)干部待遇问题,制定实施了村干部队伍建设“1+5”系列文件,全面加强村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考核工作,重点从三个方面改革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改革后财政每年共需承担资金541万元,比改革前增加支出1倍多。

一是全面改善村(居)干部工资待遇。对在职的村(居)三职干部,实行月工资制度。村(居)干部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职务工资党组织书记每月270元,主任每月250元,文书每月230元;级别工资根据任职年限的不同设计为10个档次,每档级差40元,最低档为20元,最高档为380元。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由县财政按月统一解决;绩效工资由乡镇财政根据村(居)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工资改革后,村(居)三职干部年人均工资由以前的3800元左右增加到5300元左右,增长近50%。县财政每年共需承担资金366万元,比改革前的242万元增加124万元。

二是积极推行村(居)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对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村(居)三职干部,按照自愿缴纳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并实施县级统筹、专户管理、独立运行的村(居)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村(居)三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2007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每三年按增长5%的标准调整一次。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15%,其中个人缴纳比例为3%,乡镇缴纳比例为6%,县财政缴纳比例为6%。全县年缴费金额总计160万元,其中村(居)三职干部承担32万元(个人年缴费仅396元),县乡两级财政承担128万元。连续缴费10年后,村(居)三职干部每月最低可领取养老金413元。

三是大幅度提高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贴。对1996年以前离任的连续任职20年以上,1996年以后离任的连续任职15年以上,正常离任的党组织书记和主任,进一步完善生活补贴制度。离任村(居)两职干部生活补贴分三个级差:连续任职15至20年的村两职干部每年补贴480元;连续任职21至25年的每年补贴600元;连续任职26年以上的每年补助720元。为此,离任村(居)两职干部年人均补贴由以前的171元增加到692元,比改革前增长了三倍;县财政每年共需承担资金47万元,比改革前的15万元增加了32万元。

为进一步稳定村干部队伍,切实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江北区在村两委会换届后,及时建立起村干部经济待遇综合保障体系。其主要内容:

一是对村干部报酬实行分类计酬。规定:

1、村级可用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主要领导,以“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的办法进行计酬。基本工资每月固定发放,津贴按村干部不同岗位确定,如村支书每月200元、村主任、社长每月180元。

2、村级可用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以50万元为底数按比例计算,超出部分再按递减比例计算年薪。村主任、社长年薪以村支书年薪为基准,适当拉开;其他干部报酬,由村两委会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对村干部养老保险统筹实行补偿。村支部书记统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其保险金按村级可用资金不同档次由个人和集体按相应比例承担,超龄而不能参加社保的支部书记,按村主任社保补偿金标准的120%发给;编制以内的村干部,按村级年度可用资金不同档次,以年固定数额进行补偿。同时,对擅自离岗、不服从调配或在职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不享受社保补偿。

三是对村干部通讯费实行报销。各镇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村干部住宅电话、移动电话报销办法,报销额度按村级年度可用资金不同档次予以确定,如某镇规定村级年度可用资金在80万元以上的,村书记、村主任(社长)月住宅电话报销额度分别为150和120元;手机费分别为300元和200元。

四是对离任村干部发放安置费。对脱产并在村任职3年或3年以上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及村两委会成员,若在工作期间无任何处分并无重大失误的,按村党支部书记每年400元、村委会主任和经济合作社社长每年350元、其他两委会成员每年200元乘工作年限计算离任安置费,一次性发放;发放最高年限为15年。

提高和保障村干部待遇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复杂工作。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方努力、共同配合,保证村干部待遇的提高和落实。

1、发展村级经济,实现自我供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解决和提高村干部待遇的根本途径。村级组织要找准村级主导产业,通过招商引资、退耕还林、盘活资产、资源开发等途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县区和乡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集中整顿集体经济薄弱村,努力推进村级债务结零。出台促进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通过以奖代补、以奖代投等方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2、完善发放制度,保证经济待遇。市、县区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村级的转移支付力度,保证村干部工资发放所需资金。县区、乡镇要建立健全工资报酬发放制度,确保村干部经济待遇的提高和落实。一是完善在职村干部报酬发放制度。对在职村干部,建立健全基本补贴、绩效补贴与奖励补贴相结合的工资补贴制度。基本补贴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其他村干部按每人每月不少于160元的标准补贴到人。基本补贴原则上从县区财政对村的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绩效补贴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具体标准和办法,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奖励补贴由乡镇根据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情况进行奖励,由乡镇财政负责。二是建立离任村主干困难补助发放制度。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满6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村民平均水平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由县乡核定,落实到人。资金从县区财政中统筹解决。三是建立特困村干部救助金发放制度。采取财政拨一点,党费拿一点,机关单位出一点的办法,设立特困村干部救济基金,对严重疾病或生活极度困难的村干部予以救助,并实行定期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择优选拔录用,提供发展平台。要探索、完善从村干部中招录国家公职人员的办法,每年可以拿出一部分指标,专门面向村干部招考,从优秀年轻村干部中录用公务员,用于解决村干部提升难问题。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又不符合招考条件的村干部,可以采取“升职不挪位”的方式,考虑聘用为乡镇工作人员,但仍然留在村里任职。要重视从乡镇和机关下派到村任职的干部,凡下村三年以上,工作成绩特别突出,深受群众拥护和上级组织肯定的,可以提拔任用。

4、落实社会保障,解决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村干部的三条保障线,解决其后顾之忧,让其安心本职工作。一是在职时进入养老保险。对村干部采取分年入保的办法,纳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范畴,入保资金由县乡财政、个人按比例分担,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区从本地实际出发确定。二是生病时实行医疗救助。大力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全市农村要全面覆盖,努力提高参合率,村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要全部纳入合作医疗范畴。三是贫困时纳入农村低保。对符合条件的村干部要优先纳入低保范围。

5、强化共同配合,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村干部的工作,定期组织“优秀村干部”评选表彰活动,优先将政绩突出、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提高村干部的荣誉感和社会地位。民政、农业、公安等部门要关注村干部,及时关心、解决村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要广泛宣传报道优秀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营造理解、关心、支持村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

石泉县采取“一规范、一选聘、一评选、一补贴”的方式,不断提高村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确保村干部在经济上“有甜头”、政治上“有奔头”、离职后“有想头”。

“一规范”即规范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实行村主职干部“基础+绩效+奖励”的结构误工补贴制度,基础误工补贴按月发放,绩效误工补贴根据工作进度按季度发放,奖励误工补贴年终考核后一次发放,其他村干部的误工补贴控制在村干部误工补贴总额的10%左右。推行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限额制,每年最低不少于3000元,最高可达2.5万余元,兼职村干部可享受所兼任职务相应误工补贴。

“一选聘”即选聘村干部担任乡镇长助理。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在全县任职满3年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中选拔3名优秀村干部担任乡镇长助理。选聘的乡镇长助理为“乡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也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行年薪制,每年2.5万元。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管理,一旦解聘和不在续聘,所任职务自行消失,不在享受任何待遇。

“一评选”即评选享受科级干部经济待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乡镇推荐、组织考察、县委审定、结果公示等4个环节进行,每年从全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评选出15名特别优秀的村干部当年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年误工补贴1.8万元。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的村干部工作不离村,身份不变,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选,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连续评选连续享受。

“一补贴”即实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制定《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申报发放办法》,将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任职20年以上且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贴,由乡镇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到人,享受生活补贴的离任村干部名单每年集中审核审批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推荐第6篇:某镇落实已退休退职村干部的待遇的情况汇报

XX镇落实已退休退职村干部的待遇的情况汇报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X府[2004]27号文件精神,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镇委按照连府[2004]27号文件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我镇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全面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发放退休金和安置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现将我镇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放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工作的意义。

开展发放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工作,是切实解决退休退职村级干部待遇的举措,充分稳定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思想情绪。

二、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退休金、安置费的发放对象。

我镇党委根据X府[2004]27号文件规定范围,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于2004年4月成立专项小组,并召开镇两级干部会议,明确目标,组织镇、村干部在5月、6月集中精力对退休退职村干部进行调查摸底,由我镇委党群书记XXX、组织委员XXX等同志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有领导、有组织,周密部署,对1959年以来任职的村级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并做好每一个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工作简历。

三、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核实工作。

我镇组织办工作人员对各个村委会上报的每一个退休退职的村级干部都进行重新核实计发工龄,根据每一个退休退职的工作简历,认真把参加镇级、村级企业等不在村委员工作时限、间隔期核实好。

四、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的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实事求的处理方法,在公示过程中接到20多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www.daodoc.com 安置费的发放公开性和公平性。同时认真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掌握信息动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涉及面广。该暂行办法涉及的是由1959年起在村级任职的退休退职干部,时间间隔太长了,尽管我们都尽量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但还是会有错漏的情况发生。

2、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原始资料没有做到较好保存。我国农村政权经历了大小四清、*时期的动荡,致使一些原本该好好保存的原始资料丢失,从而使得工龄等方面核实工作有困难。

3、由于我镇乃至全XX市是第一次实施执行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在经验方面的欠缺,致使有些工作开展不够迅速。

4、由于我镇的镇村经济十分簿弱,村委会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含3万元)的以上只有3个,1万元至3万元4(来源于新世纪范本网www.daodoc.com)个。1万元以下6个,甚至有些村委会根本没有收入,致使我们在执行和实施起该暂行办法有实际性的困难。

中共XX市XX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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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某镇落实已退休退职村干部的待遇的情况汇报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X府[2004]27号文件精神,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镇委按照连府[2004]27号文件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我镇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全面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发放退休金和安置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现将我镇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放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工作的意义。

开展发放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工作,是切实解决退休退职村级干部待遇的举措,充分稳定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思想情绪。

二、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退休金、安置费的发放对象。

我镇党委根据X府[2004]27号文件规定范围,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于2004年4月成立专项小组,并召开镇两级干部会议,明确目标,组织镇、村干部在5月、6月集中精力对退休退职村干部进行调查摸底,由我镇委党群书记XXX、组织委员XXX等同志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有领导、有组织,周密部署,对1959年以来任职的村级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并做好每一个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工作简历。

三、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的核实工作。

我镇组织办工作人员对各个村委会上报的每一个退休退职的村级干部都进行重新核实计发工龄,根据每一个退休退职的工作简历,认真把参加镇级、村级企业等不在村委员工作时限、间隔期核实好。

四、做好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的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实事求的处理方法,在公示过程中接到20多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退休退职村级干部退休金和安置费的发放公开性和公平性。同时认真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掌握信息动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推荐第8篇:落实退休人员待遇

做好离退休干部善后关怀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近年来,税务系统离退休干部人数不断增多,在这些从工作岗位上退休下来的老干部中,云集了众多的精英和专家,他们都是几十年如一日为税务事业辛勤耕耘过的骨干。但是,从工作一线岗位退下来的这些老同志,无论工作、身体、生活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可以说,经历这样急剧的人生转折,任何人都有一个适应过程,离退休干部也不例外。如何适应新形势,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善后关怀工作,已成为当前涉老工作的重要课题。

二、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善后关怀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一)努力提高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不仅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这项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离退休干部的关怀,还体现了社会对离退休干部的尊重,也是离退休干部对自身晚年价值的体验。要通过落实政治待遇,把老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把老同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税务事业的建设上来,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落实这项工作可以开展一些活动:

首先在政治上尊重和信任老同志,应多注意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尤其是涉及老同志利益方面的问题,都应召开各种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其次坚持及时向离退休干部传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重要工作、汇报单位的发展情况,便于老同志及时了解本单位的新情况和新成就,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增强维护本单位决策和改革发展的自觉性;第三坚持走访慰问制度,除了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同志外,把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看望离退休老同志作为日常工作来做。通过走访,一来把党的温暖送给老同志,二来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同志的思想脉搏,以便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和减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二)注重对离退休干部的“人文关怀”

离退休队伍是一支弱势群体,正处在高龄期、高发病期的双高时期。为了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善后工作,必须要满足离退休干部的需求,解决他们生活上的

问题,给予离退休干部“人文关怀”。

1、引导离退休老同志充分发挥出他们自身的优势,为社会再作贡献。机关离退休干部文化和职务都比较高,具有很强的政治优势和经验优势。发挥他们的专长和优势,既能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也能为社会发展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2、发展老年教育,开办老年大学课堂,丰富老同志的晚年生活。发展老年教育,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养”,为老同志学习创造条件。许多老同志离开工作岗位,感觉生活单调,精神空虚,很难适应离退休生活。在老年大学课堂,大家可以对所学内容,时事政治进行心得交流、广泛评论、出谋划策,对老同志精神上和心理上都有释放。在老年大学里老同志又找到了新的精神寄托,从而增添了新的乐趣,使生活充满了活力。

3、组织开展有关老年保健方面的讲座。通过举办保健方面的讲座,传播科学的老年保健知识,引导他们积极预防和应对老年疾病,请专家来为离退休干部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设置宣传栏张贴老年疾病有关知识等,使离退休干部解除对老年疾病的恐惧或担忧。

4、根据老干部的特点,组织老干部就近就地休养性外出观光休闲活动。在老同志倡导支持下,组织老干部到临近各区、县局参观,兼顾就近就地休闲观光户外活动,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不仅能开阔老同志的视野,还能使他们的身心得到极大愉悦。

(三)坚持创新,提高服务质量

在服务上,要坚持创新,由被动型服务向主动型服务发展,服务质量由粗放型向精心型转变要以人为本,加强走访,提供亲情化服务,通过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完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1、建立简易档案 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干部的生活近况的简易档案,努力做到一人一档,另外还要制定一套完整的离退休人员的网络图。还需要采取有事快上门、无事常问问等方式及时的掌握退休干部的具体情况,在离退休干部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重大烦忧。

2、实行网络管理 根据离退休人员的住所、性格、兴趣爱好等将他们划分为具体几类,每一类都由指定人员负责,完善网络化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后,由各指定人员负责定期召集,通过学习、交流、活动等方式收集信息,便于分管人

员能够集中、迅速的得到离退休人员的信息,从而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精神状况、思想动态、生活情况等,帮助解决问题,把困难、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3、管好活动经费 工会要在年初制定好每年的具体活动计划,和离退休干部协商,安排离退休人员参加旅游、书法、文艺演出等有益活动。在每年将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在财务预算中单列出来,每一笔支出都经过工会主席签字,结余经费转入下一年度使用。这样即充分发挥了工会的作用,又明明白白的消费,增加了透明度,避免矛盾。

4、尝试“一站式服务” 离退休干部离开工作岗位后,尤其是一些离开单位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可能会对单位的部门设置、岗位职责、岗位的人员都不是很了解。而有一些问题比较复杂,处理这些问题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才能解决。通过实行“一站式服务”,使信访渠道畅通,根据离退休老干部的具体情况,由工会办公室直接与其他职能科室协调,帮助解决问题,避免老同志对单位产生误解,误以为“人走茶凉”,而心生不满,不利于老干部工作的继续开展。

(四)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是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一线队伍,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作能力是关系到工作成败的关键。因此,税务系统也必须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的建设,这是能否做好工作的组织保证。

1、加强工作队伍的思想建设。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要做到让党放心,让老同志满意,工作难度很大。这要求工作人员要发扬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因此,必须要加强工作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实行换位思考,在工作中,自觉做到想老同志之所想,急老同志之所急,解老同志之所难。维护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落实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此来转变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做到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

2、加强工作队伍的职业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离退休干部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责任性非常强的工作,必须要加强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培训,培养出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强、淡薄名利、甘于奉献的工作队伍;使从事离退休的工作人员都能具有爱岗敬业的精神、扎实

的工作作风、完善的知识结构,更好地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新时期老年群体和离退休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从而能够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使工作更具有针对,并且能适时的进行创新,提供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和管理,全面提高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成效和水平。

3、完善人才的培养机制,增强队伍生机与活力。各科所与党委组织应当高度关心和重视这群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干部队伍,要把对他们的培训、培养和使用纳入干部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中去。关心他们的进步和成长,加强干部的轮岗和交流,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完善干部队伍合理的年龄梯队,不断增强这支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从而保证离退休干部工作这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三、结语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快,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在这种新形势下,我们要从各方面抓起,各部门协同行动,把老干部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作来进行,要不断提高为离退休老同志服务的意识和质量,形成做好离退休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加规范化、人性化,使各项税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推荐第9篇:村干部工资落实情况

村干部工资落实情况

妥善地解决好村干部的工资待遇问题,是保证村级班子相对稳定、作用有效发挥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政权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按照“激励公平、按绩取酬”的原则,把村干部工资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在规定的工资标准基础上,实行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和奖励工资等构成的结构工资制,按照各自制定的办法进行兑现。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工资保障机制,更好地调动广大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一是要健全激励机制。必须在继承以往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适应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村的类别、工资标准、工资结构等进行规范,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要认真全面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干部考勤制度和村干部述职、民主评议村干部等相关管理制度,将民主评议村干部的结果与其工资奖金福利挂钩,强化村干部的管理。继续推行村级工作任务目标管理,把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兑现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真

正达到“以绩定酬、绩优薪优”。

三是要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一方面要督促各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切可以压缩的开支,防止产生新的不良债务;另一方面要立足资源优势,发展多种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要积极围绕产业化经营扶持发展各类村级服务组织,在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为集体创造一定的经济收入;要积极兴办一些农产品加工项目和工副业项目,大力培育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要学会依法经营集体土地,走以地生财的路子,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增加集体收入,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米林县丹娘乡在圆满完成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的工资待遇

一是规定实行工资定项,标准限额。

村干部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三部分构成。基础工资主要根据村人口数量、村域面积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主要根据村干部全年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来确定;奖励工资主要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来确定。 村干部平均工资原则上按当地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非主职干部的工资待遇原则上应达到主职干部工资标准的70%——80%;村干部兼任村内其他干部职务,不论兼

职多少、大小,兼职工资总额均不得超过主职干部工资标准的15%。

二是规定实行奖惩挂钩,鼓励发展。村干部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原则上按6:4的比例确定。对那些村集体有经营性收入的村,允许发放“奖励工资”,奖励工资标准根据当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状况,从盈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盈利5——10万元的,奖励工资可按6%提取;盈利10万元以上的,奖励工资可按10%提取;奖励工资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是规定实行财政保障,逐年增长。村干部工资实行财政统筹。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由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列支,奖励工资在村集体盈利中列支。县委、县政府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村干部工资进行适时调整,乡镇每年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算部分经费,用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建立村干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力争使村干部结构工资总额与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劳均收入水平相适应。

同时,规定全面加强对村干部工资待遇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村干部工资的规定得到顺利实施,取得最佳效果。一是推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制度。对每个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具体执行标准,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讨论议定,严禁村干部自定工资,

滥发奖金。

二是推行村干部工资公示制度。利用材务公开栏,每年对村干部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三是推行党委政府考核审议制度。乡镇党委政府每年底要组织专班,对村干部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审定村干部工资。

四是推行村干部工资集中统一发放制度。村干部工资由乡镇财政所集中统一发放,分上、下半年两次兑付。

五是推行奖励工资一票否决制度。出现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议、农民负担等一票否决事项的,村干部当年不得发放奖励工资。

六是推行主管部门全面监管制度。县乡财政、经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职能作用,加强对各乡镇规范村干部工资待遇情况的工作指导。

通过实施规范村干部工资待遇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稳定和激励了村干部队伍,充分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村干部的吸引力,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党员干部后继乏人问

题;加强了村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了村级工作水平,全面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议。

推荐第10篇:落实村干部任期承诺制

落实村干部任期承诺制

为加强村(居)干部勤政廉政建设,着力打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村干部队伍,前石门村在村干部中推行任期承诺制,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

制定任期目标,公开面向群众承诺。参与公开承诺的对象原则上为各村(居)支部书记和主任,报账员和计生专干由村(居)按规定自行安排承诺。工作中,由承诺对象根据职责要求,把必须完成而又有能力完成的工作内容制成承诺书,公开面向群众进行承诺。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承诺内容落到实处。实行挂牌管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村级广播室等媒体,反复播放承诺内容,让村干部承诺内容家喻户晓。制作“村干部任职承诺公开栏”悬挂于办公室或张贴于公共场所,方便群众随时监督承诺内容的完成情况;建立村干部定期总结承诺内容完成情况制度,由村支委、村委每两月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议,定期分析各项承诺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中的不足等,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及时抓好未完成内容的落实;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下访制度,把每月的15日定为“两委”班子成员下访日,组织“两委”班子成员采取召开院落会、主动深入到5—6户群众家中等措施,开展访贤问计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对完成承诺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和需要等。四是乡(镇)党委、政府成立督促检

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居)开展承诺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评。五是开展述职述廉,每年年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干部就履诺情况进行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兑现责任,切实治慵治懒。

对督促检查中检查和测评出来的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或当官不作为,拿钱不办事,甚至给了钱不办好事,对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不认真研究,不认真按时完成承诺内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强烈反映的村干部,严格按承诺书内容兑现责任。村干部任期承诺制的开展,使村干部慵、懒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

推行村干部任职承诺制后,形成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村级领导班子,各村“脏、乱、差”现象都不同程度得到治理,前石门村还积极开展新风文明村寨建设活动,形成了“村民讲文明,老少求进步”的新风,并建立了新型的、融洽的党群干群关系。

第11篇:苏仙区村干部报酬待遇问题情况汇报

苏仙区村干部待遇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苏仙区辖7镇9乡,157个行政村,173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苏仙区高度重视村干部队伍建设和待遇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不断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标准,全面实行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制度,建立健全村级办公经费保障机制,为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区村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干部队伍建设基本状况

(一)村干部报酬待遇。苏仙区现有在职村干部616名、离任村干部923名,目前,在职村干部享受的报酬待遇主要包括区级财政预算工资、乡镇绩效考核奖金和村配套误工补贴三个部分。2009年,区级财政预算村干部工资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325元/月,村主任305元/月,委员285元/月;2010年,区级财政预算村干部工资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500元/月,村委主任480元/月,委员450元/月;乡镇绩效考核奖金和村配套误工补贴部分,由乡镇和村根据财力状况发放。

2009年全区享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对象共1015人,区级财政预算57万元,实际发放56.226万元,人均享受补助46元/月,享受补助最高的119元/月。

(二)村干部考核管理。先后制订实施《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苏仙区十佳村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办法》等文件制度。规范村干部职数,根据人口数量、地域分布等指标,统一核定行政村干部职数,并实行村干部备案管理制度,精简了村干部数量,提高了村干部工作效能。完善村务党务公开制度,全面实行了村干部年度述职和群众评议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村级工作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制订考核细则,

1实行村级工作全区统一考核、统一奖惩。落实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指导各村成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公开审计结果,初步实现了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

注重岗位责任管理,对村党支部书记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乡镇党委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年终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的结果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进一步增强了村党支部书记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村干部教育培训。建立了村干部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按年度开展系统化的村干部教育培训。在培训规模和范围上,分为村党支部书记培训、村委会主任培训和其他村干部培训。在培训基地建设上,以区委党校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基地为主阵地,在抓好区委党校建设的同时,在全区建立了17个农村党员干部实用技术示范培训基地,有效满足了村干部教育培训需要。在培训经费上,实行“各级配套、综合保障”的方式,以区财政和区管党费为主,乡镇财政配套,涉农部门支持,每年用于村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经费约40余万元。在培训方式上,主要采取三种形式: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开展集中培训,原则上每年度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为平台,定期对村干部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以区委党校为阵地,结合“一村一名大学生”活动,开展村干部在职学历教育。通过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村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有效增强。2009年全区举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参训190人;举办村委主任培训班1期,参训157人;举办大学生村官培训班4期,参训72人次;举办其他村干部培训班16期,参训302人。2010年,我区将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和村委主任培训列为区委党校主体班培

训,培训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计划在10至11月举办;目前,已举办大学生村官培训班2期,参训36人次。

(四)村干部选拔培养。在全区大力推行“两推一选”,试行“无提名候选人直接选举”,实行“交叉任职”,把“一好双强”优秀党员培养成村党支部书记。2008年完成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和2009年完成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换届选举都是按照以上办法和要求进行操作的。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2007年从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了10名年轻干部到村挂职锻炼,是中共党员的任村第一支部书记,非党的任村主任助理,优化了队伍结构,村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落科学发展观的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任职期满后,对3名表现优秀的挂职干部直接提拔担任乡镇领导。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为有效调动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苏仙区自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积极推进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建设,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和改善村干部报酬待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精简职数,严格控制村干部总体规模。苏仙区把精简村干部职数、控制村干部总体规模作为推进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和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从2004年起制订实施《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主要是对村干部职数进行了统一规范:根据人口数量、集体收入状况和实际工作量等各种指标,将全区170个村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村设臵5个村干部职数,二类村设臵4个村干部职数,三类村设臵3个村干部职数。与此同时,实行村干部职数登记备案和审核制度,村干部职务变动时向组织部、财政局报告备案,因工作需要调整村干部职数时由组织部、财政局审核批准。2004年精简村干部职数后,村干部总数减少了37%,目前全区每个行政村平均只有3.9名村干部。通过

精简职数,既提高了村级工作效率,有效杜绝了人浮于事的不良现象,同时又极大地减轻了财政负担,为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加大投入,全面保障村干部报酬待遇。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村级“三提五统”逐步取消,村干部报酬待遇难以发放,村干部工作积极和主动性受到严重影响,为切实解决这一矛盾,苏仙区及时制订出台措施,通过省市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预算收入,全面保障村干部报酬待遇的发放,并逐步建立起村干部报酬保障长效机制。这一长效机制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来源稳定,村干部工资报酬全部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给予优先保障;二是保障标准统一,全区实行“同职务、同待遇、同标准”的工资报酬。目前,苏仙区本级财政用于保障村干部工资报酬的预算经费达到347万元,村均2.2万元;在此基础上,苏仙区本级财政还在年度预算内安排276万元,分别用于保障村级办公经费、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和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另外,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激励保障措施,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报酬待遇:一是对当年新增集体税后纯收入1—10万元的村,允许提成纯收入的20%作为村干部奖金;10万元以上的村,允许提成纯收入的15%作为村干部奖金。二是鼓励村支书、主任每人带头种植或经营不低于10亩的油茶或楠竹或油桐。对完成任务的,区财政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对油茶新造、油茶低改、楠竹低改、油桐新造分别补偿300元/亩、100元/亩、50元/亩、300元/亩(含种苗费用);在检查验收时成活率达75%以上的,对油茶新造、油桐新造另奖励100元/亩,对油茶低改、楠竹低改另奖励50元/亩。三是对核定职数内在任期间死亡的村干部,发放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月固定工资数×12。

(三)强化管理,大力实施村干部绩效考核。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村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充分发挥村干部待遇的利益导向作用,苏仙区制

订实施了《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村干部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村级工作全区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由乡镇根据财力状况拿出一定资金设立村干部考核奖励基金,对村干部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误工补贴和年度奖金挂钩,实行“奖优罚劣”,有力促进了村级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通过实施村干部绩效考核,表现优秀的村干部最高可获得报酬待遇、绩效考核奖金1600元/月,此外,区级财政每年预算资金10万元,对年度考核在每乡镇前三名的村级班子及其成员(第一名25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年度“十佳村党支部书记”(2000元/人)进行奖励,在广大村干部当中营造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四)以人为本,扩大离任村干部补助范围。为切实解决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困难,在建立村干部报酬待遇制度的同时,苏仙区还着力健全完善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机制。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降低补助门槛、放宽补助条件,不断扩大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范围,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连续担任村支书村主任6年以上、连续担任村级副职9年以上、连续担任村“两委”委员12年以上或累计担任不同职务12以上的,均列入生活困难补贴范围,基本实现了“应补尽补”。目前全区共有1015名离任村干部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占离任村干部总数的95%;对没有达到任职最低年限的离任村干部,由各乡镇制定标准,发放补贴;另一方面坚持科学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办法》,建立了详细、科学的补助计算方法,根据所任职务和年限的不同,按相应标准综合计算补助标准,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公平、公正。与此同时,苏仙区还建立了离任村干部档案,设计开发了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审核管理软件,全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三、主要问题、困难和建议

当前,村干部待遇保障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村干部待遇总体水平依然偏低。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村干部待遇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和提高,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与新时期村干部肩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村干部待遇总体水平在大部分地区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甚至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此,农村基层干部反映十分强烈。因于财力制约,由县(市、区)级财政将村干部待遇提高到适当水平难度较大,建议省、市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运转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

(二)村干部待遇区域性差距较大。由于当前村干部待遇普遍是由县(市、区)级财政统一制订标准、统一预算保障,保障标准相对保守,部分经济相对发达、财力相对较好的乡镇、村因此在县(市、区)级保障的基础上,发放村干部绩效考核奖金和误工补贴标准较高,造成村干部报酬待遇区域性差距较大,个别地方相差近四倍,从而导致村干部出现心理失衡,挫伤了部分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建议省、市制订出台村干部待遇标准的有关制度加以规范。

(三)村干部待遇保障层面较窄。当前,对村干部待遇的保障主要集中在工资报酬方面,对村干部养老、人身意外伤害等方面大多没有涉及,主要是因为缺乏政策依据,难以进行操作,而广大村干部对这些方面的保障要求更加强烈。建议省、市尽早出台指导性意见,便于基层实施。

第12篇:关于村干部待遇问题的探讨

关键词:村干部

待遇

探讨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农村已经顺利展开,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对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应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村干部待遇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一、现状及问题

1、待遇差距悬殊,付出与所得失衡。村民委员会是一种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机构,而是基层政权(乡、镇)之下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作用是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对于村委会干部的具体职责未详细制定,但村干部承担了过多的政府职能工作,计划生育、税收清缴、综合治理等,部分村干部工作几十年,不论是从工作的难度方面,还是从工作的繁重程度方面看,都远远地大于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但在待遇方面,则远远不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在国家工作人员工资大幅度上涨以后,这种差距就更大,导致心理失衡。

2、政绩好坏难分,干好与干坏一样对待。村干部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不论是因为违纪违法,犯错误落选,还是因为村干部敢说敢管,得罪人落选;还是宗族势力横行、歪风邪气盛行,被排挤落选;还是因为自身条件限制,因病、因事难以坚持工作,从村干部岗位上退下来后都一样,均无任何补贴,什么待遇都没有,严重的失落感让退位者伤心、后继者寒心。

3、后顾之忧难解,养老与生活保障欠缺。村干部后顾之忧难以解决,大多数村干部已人到中年,几十年来为村里各项工作默默无闻地做了大量的工作,与其他干部相比,退休无保障,收入差距大。农村人际关系越来越复杂,“得罪领导政治上要命,得罪妻室生活上要命,得罪歹人全家不安宁”,村干部感到后顾有忧。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了现有村干部不想干,短期行为严重,工作得过且过,撞钟混日子,心情不畅等现象的发生。

一是部分村干部感到委屈。干工作几十年,辛辛苦苦、磕磕碰碰,活没少干,气没少受,上级、群众、家庭都不理解,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与认同。

二是村干部跳槽严重,后继乏人。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村工作尚在调整时期,还未真正进入正规,为此出现了没能力的人想当村干部但干不了,有一定能力的合适人选又大多不愿意干,能人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发家致富,导致村干部撂挑子现象时有发生,后备干部严重匮乏,严重地影响了村干部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村干部选举频繁,村干部具体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下降,短期行为加重,债务增加,信誉度降低,甚至出现一个公章结交一次刻一刀的现象。

四是农村控制力明显降低,部分地方歪风邪气盛行,得不到有效地遏制,村委会被恶势力把持的现象也屡见报端。

二、几点建议

“基础不稳,地动山摇”,失去群众基础,我们的事业就无法进步,代表人民利益也就无从谈起。村干部待遇问题虽然反应不是十分强烈,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转变政府职能。“大包大揽”和“甩手不管”都是错误的。在经营项目的选择上更应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和生产经营内容的选择权,而不必在这些方面越俎代庖,去干那些诸如“催种催收”,干不了、干不好、不需干的事情,基层干部要把精力放在制定规划、政策服务、解决纠纷上,力争做到凡是市场能办到的决不代劳,凡是市场失灵的也决不退缩,帮助农民把方方面面的政策搞清楚,把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信息收集起来,完善农村经营组织,大力支持和发展专业协会组织,使农民群众比较快地适应市场。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彻底减轻基层干部负担,使其能有更多的精力用到调解纠纷、统一规划公益事业等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上来,真正解民忧、维民权、聚民力、造民福、得民心,才能使农村经济发展在世界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2、完善村干部待遇机制。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全部由国家承担,在当前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解决这一问题主要途径还是要靠村提留,但根据各地村级经济情况来看,在实行误工补贴由村提留支付办法的同时,尚须实行村两委主要人员在职期间交纳养老保险费制度,其费用由政府统筹专款支付。对于有条件的村,可根据本村经济发展情况,通过村民大会,适当提高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对于集体经济有重大贡献者,应当重奖。对其他老村干根据工作年限,以现有的“三老”待遇对待,彻底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新、老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一措施绝不仅仅是几个钱的问题,它代表着党对老村干们关怀,是老村干们视为生命备加珍惜的政治荣誉。

3、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一方面要任人唯贤,更新观念,实事求是,完善对村干部的选拔、培养制度。根据农村当前情况,选拔任用部分素质高、能力强的国家公务员到村委会兼任是一条可行之路,但同时,随着基层组织职能的转变,在村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要减少形式主义的条条框框,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在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的基础上,放宽对村干部的年龄、文化程度的限制,一切以是否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是否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是否有利于稳定农村大局为出发点,立足点,加大基层干部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另一方面要严格纪律,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完善对村干部的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及各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对个别无所作为、拉帮结派、违法乱纪干部要予以坚决撤换,奖勤罚懒。制定完善的村干部管理办法,区别对待因不同原因落选的村干部。对于违法违纪村干部与其它干部要有区别,对于因违纪违法而落选的,则应当收回其由政府支付的养老保险金,起到奖优罚劣,弘扬正气的作用,确保踏踏实实干工作的农村基层村干部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能安心农村基层工作。

4、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老干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不仅在生活上予以关心,而且要在政治上予以关怀,在工作上予以充分的信任,以感情动人、以感情留人,老村干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荣誉感增强,在农村普遍形成一种尊敬老村干、爱护老村干的好风气,老村干就能在农村经济繁荣、发展、稳定的社会实践中继续发挥余热,贡献出自己的光和热。

5、强化舆论引导,多宣传、少丑化。要大力弘扬基层村干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身作则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加大宣传力度,以村民身边村干部的感人事迹,扭转近些年来一些由新闻媒介、文艺作品造成的社会舆论丑化或贬低乡村干部形象的风气,减轻其心理压力,树立基层村干部的真实形象。

6、抓好村支部建设。一些地方单纯搞村党支部书记下派,不是办法,统一进行,将产生较大的副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只能靠基层党员干部一步一个脚印地苦干实干,靠与群众同甘共苦,奋力拼搏的精神,以扎实的工作发动群众,鼓舞群众、教育群众,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这就要求党支部每个党员及村干部要时刻站在各项工作前面,用自身高尚的品德、良好的作风、辛勤的汗水去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经济,为村民排忧解难,成为村民的主心骨,通过自身“三个代表”的实践,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真正具有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第13篇:保障村干部待遇 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

为切实保障村干部待遇,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xx县将提高村干部待遇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切入点,做到“四创新两落实”。

1、创新村干部报酬机制。从200x年开始,村干部工资由x财政每年分别按照各乡镇前三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5倍的标准、组干部工资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在每村5名村干部、每组1名组长的职数以内按实有人数核拨村组干部工资。重新核定后,乡镇村队干部报酬较年初预算增加了24.71万元。村干部人均年报酬最高为5200元,最低为3000元(闽宁镇村干部工资自XX年起按照人均3000元起步),村干部的工资比以前翻了一番。

2、创新村组干部工资支付机制。村干部工资实行“基础工资(60%)+绩效工资(40%)”的工资结构。基础工资由x财政按月以“一卡通”的方式统一发放,村干部绩效工资和组长工资(全部实行绩效工资)由各乡镇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向x财政局上报工资表后,由x财政统一发放。绩效工资以乡镇为单位实行总量控制,发放总额不能少于规定的核拨总金额。

3、创新村干部工资增长机制。村干部工资增幅严格按照各乡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比例核拨下年度村组干部工资。同时,鼓励各乡镇、各村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将村干部工资增幅与村集体经济、农民增收挂钩,明确规定村集体经济增长部分的30%以内,用于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待遇,由各乡镇自行审核批准发放。容许有条件的乡镇从财政中提取部分资金,适当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待遇。

4、创新村干部工资发放考核监督机制。将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责任书和双文明考核内容,并要求各乡镇将村干部待遇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干部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还建立了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人事、审计、农经部门各负其责的协调监督机制,必要时县委将安排审计部门对村组干部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5、落实村干部离任补贴制度。对在职满一届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年龄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x委[200x]xx号文件要求和规定标准发放离任补贴。发放离任补贴年限计算到200x年xx月xx日终止。对已离任的村干部,离任补贴由乡镇按有关规定逐年解决。

6、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自200x年xx月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及时为参保村干部办理了参保手续。目前,其他村干部的养老保险也正在办理中。

第14篇:凤县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凤县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宝市字[2006]50号《宝鸡市关于建立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调动和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构建和谐凤县,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和宝市组发[2006]372号《关于落实〈宝鸡市关于建立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凤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称村干部,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村文书(会计)等村常设干部。对因违纪、违法被免职、撤职或罢免的村干部不在此补贴范围。

第三条 建立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的思路目标是: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强化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出发,着眼于增强村干部岗位吸引力、建设高素质村干部队伍,建立以“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化、待遇保障化”为目标的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 第四条 建立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事;(2)村干部报酬待遇与本县(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3)村干部报酬资金来源以县财政支付为主;(4)村干部报酬待遇普遍落实、逐步提高,政治待遇有利于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5)适度合并村组,精减村干部。

第五条 合理设置村级规模,规范村干部职数。从2007年3月开始至2007年12月底,凡无特殊原因,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部予以撤并,500人以上的村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开展撤村并村工作。根据我县地域面积广大、人大居住分散的实际,为便于管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决定按全县现有行政村总数的35%的比例撤村并村。通过撤村并村使我县行政村总数保留在100个左右。今后凡应撤并而未撤并的村,其村干部报酬所需经费市、县两级将不列入补助范围。以村人口数量为主要依据,参与地域面积、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统一核定村干部职数。村上领取补贴的常设干部原则上控制在2-4人。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设村干部2人;500—1000人的村,设村干部3人;1000人以上的村,设村干部不超过4名。提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两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两委会”成员兼任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或村民小组长。

撤村并村工作和村干部的职数设置由各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批准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各乡镇统一建档立卡,统一管理。此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具体的撤并方案各乡镇要在2007年3月底前拿出,然后按程序报批。

第六条 村干部报酬实行结构补贴制度。村干部报酬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三部分构成。

(1)基本补贴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基本补贴上浮30%,即每人每月增加基本补贴60元。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和村文书按村级正职基本补贴的80%确定,即每人每月160元;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和村文书相互兼职的,按一个岗位计算。村级正副职交叉兼任的,按一个正职岗位计算。基本补贴部分,采取工资折(卡)的形式,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到乡镇财务管理中心,按月发放到人。

(2)绩效补贴部分。由各乡镇依据各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集体收入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和办法,经乡镇党委审批后发放。同时将具体标准和办法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备案。 (3)奖励补贴部分。由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依据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及村民民主评议结果,将村干部划分为四个等次,分别确定对其是否奖励及奖励标准。原则上,优秀等次的应占本乡镇村干部总数的5%左右,每人每年奖励1000元;称职等次的占70%左右,每人每年奖励800元;基本称职的占20%左右,每人每年奖励600元;不称职的不予奖励,由乡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确实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或规定,按程序及时予以罢免或撤换。 基本补贴和奖励补贴的需经费主要由县财政负担,不足部分争取市财政资金给予适当补助;绩效补贴所需经费主要在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县上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建立村支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按每三年增加100元的标准,其他村干部按每三年增加80元的标准(即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增加标准的80%)。

第七条 实行村干部离任补贴制度。对连续或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30年且正常离任的,年龄满60岁后,每年给予6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或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31年以上且正常离任的,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且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满60岁后,每年给予800元的生活补贴。离任村干部任职时间认定坚持村上初审、乡镇把关、县上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的程序。离任村干部的增减情况,各乡镇每年都要及时予以研究审核和公示,并将审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备案。离任补贴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对其他村干部的离任补贴,将根据全县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情况适时制定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

第八条 村民组长和村级其他干部的报酬,实行误工补贴或定额补贴。村民组长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负担。村级其他干部实行误工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各乡镇(村)根据本乡镇(本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确定,并报乡镇审批,误工补贴的经费由村级自筹。 第九条 村级办公经费由县财政局根据建制村的大小和经济发展水平,按以下标准拨付:1000人(不含1000)以下的村每村每年3000元;1000人以上的村每村每年3500元。 第十条 各乡镇12月底前要建立村干部报酬财政专户。各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交付用于发放村干部报酬的资金和县上安排的村干部报酬专项资金都将划入该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规范运作,确保村干部报酬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一条 按照中央关于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等有关精神,县财政将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增加对村干部报酬的预算,不断提高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在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的份额,并从2007年起逐步增加。

第十二条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从政治上关心支持干部,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坚持村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和对优秀村干部表彰奖励制度。对政绩突出、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积极推荐他们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对表现优秀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组织他们外出参观或疗养,特别优秀的可以兼任乡镇领导职务。提倡有条件的村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具体办法由各乡镇(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三条 妥善解决好农村税费改革后拖欠村干部的报酬问题。对于税费改革后因国家取消提留统筹和“两税”附加形成的村干部报酬政策性拖欠,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认定办法,分清拖欠责任,争取在2至3年内基本解决。 第十四条 建立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的工作,由县委组织部门牵头,县委农工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等部门参与。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结合本乡镇(本村)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乡镇(本村)的补贴、奖励、补助等措施或方案,并抓紧抓好落实。县上将把这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五条 本方案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行。公选村干部的报酬按凤办发[2006]03号《关于印发〈凤县公开选拔村级主要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第十六条 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15篇:2004年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自查总结

按照《关于对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04年贯彻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不断增强保密意识

面对迅速变化的经济和社会形势,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工作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县保密委员会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发〔1997〕16号)、《中国共产党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中保发〔1997〕3号)以及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当前保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工作要求。自身保密工作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加深入地掌握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常识,提高了对保密工作的警觉性,铸造起一道牢固的保密思想防线。

二、严格自律,遵守各项保密工作纪律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将保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指导和支持保密组织机构的工作,为保密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工作措施,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严格遵守《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确保了工作中无失密、窃密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领导,保密工作常抓不懈

加强对分管部门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分管部门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努力做好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重视保密工作教育,坚持做到业务管到哪级,保密工作就管到哪级,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同步安排保密工作,要求分管部门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放松保密工作,做到措施细而再细,责任明而更明,有效地维护了保密事项的安全。

第16篇:2004年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自查总结

按照《关于对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04年贯彻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不断增强保密意识

面对迅速变化的经济和社会形势,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工作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县保密委员会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发〔1997〕16号)、《中国共产党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中保发〔1997〕3号)以及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当前保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工作要求。自身保密工作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加深入地掌握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常识,提高了对保密工作的警觉性,铸造起一道牢固的保密思想防线。

二、严格自律,遵守各项保密工作纪律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将保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指导和支持保密组织机构的工作,为保密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工作措施,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严格遵守《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确保了工作中无失密、窃密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领导,保密工作常抓不懈

加强对分管部门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分管部门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努力做好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重视保密工作教育,坚持做到业务管到哪级,保密工作就管到哪级,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同步安排保密工作,要求分管部门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放松保密工作,做到措施细而再细,责任明而更明,有效地维护了保密事项的安全。

虽然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守了保密纪律,但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发展形势,还需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责任意识和居安思危意识,细化保密工作举措,防微杜渐,确保保密工作不出问题,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17篇:2004年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自查总结

按照《关于对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04年贯彻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不断增强保密意识

面对迅速变化的经济和社会形势,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工作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县保密委员会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发〔1997〕16号)、《中国共产党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中保发〔1997〕3号)以及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当前保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工作要求。自身保密工作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加深入地掌握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常识,提高了对保密工作的警觉性,铸造起一道牢固的保密思想防线。

二、严格自律,遵守各项保密工作纪律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将保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指导和支持保密组织机构的工作,为保密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工作措施,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严格遵守《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确保了工作中无失密、窃密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领导,保密工作常抓不懈

加强对分管部门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分管部门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努力做好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重视保密工作教育,坚持做到业务管到哪级,保密工作就管到哪级,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同步安排保密工作,要求分管部门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放松保密工作,做到措施细而再细,责任明而更明,有效地维护了保密事项的安全。

虽然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守了保密纪律,但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发展形势,还需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责任意识和居安思危意识,细化保密工作举措,防微杜渐,确保保密工作不出问题,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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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关于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

关于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 全面做好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向全省离退休干部通报组织工作情况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组通„2011‟73号)精神,结合我市老干部工作实际,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老干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全面做好我市老干部工作,得到了老干部们的一致好评,现就我市做好离休干部工作做以下汇报:

一、我市离休干部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共有离休干部39人,其中:行政单位17人,事业单位6人,企业单位16人。处级离休干部1人,享受副处级待遇7人。离休干部男26人,女13人,离休干部党员34人,其中:男25人,女9人。离休干部遗属37人,其中:困难离休干部4人,困难离休干部遗属3人。

二、落实离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工作情况

(一 )、创新思路措施,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组织思想政治工作

1 一是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组织工作。由于我市离退休党支部的党员,特别是支部书记年龄都在80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根据工作需要,局党支部及时帮助他们沟通协调,抓好换届,选出了党性强,身体健康的较为年轻的老党员担任书记,增强了离退休党支部的活力,健全并落实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培训等党内活动制度,推进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落实。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有关制度的意见》要求,坚持并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参观考察、走访慰问、等一系列制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市级领导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带头走访慰问全市离退休干部及老干部遗属,为老干部们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离退休老干部迎春茶话会,邀请老干部参加了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换届工作座谈会、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三月三节文艺晚会、市级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会等,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老干部关心支持五指山市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6月27日,我局组织离休干部10人开展参观考察活动,到陵水新开发区和三亚南山等参观考察,让老干部开阔了眼界,感受到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新变化、新发展。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离休

2 干部征订了《海南日报》、《人民日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参考》和《老干部参考》等报刊杂志,满足了广大老干部关心政治、加强学习的需要。今年来,围绕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议精神和省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坚持每月一次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参观考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促进了老干部的政治思想更加坚定,更加热情地投入到五指山市的经济建设中来。

三是开展创先争优,扎实推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了以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争当“四好”老干部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树典型、宣传等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上半年组织离退休干部290多人观看电影《杨善洲》开展向离退休老同志的优秀代表——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每月15日,利用离退休党支部活动日,开展“讲事迹、比奉献、葆本色”宣讲活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激励教育身边的老干部。还先后五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广大老干部参与项目建设、文明大行动、行风监督、网吧监督、送温暖献爱心、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二)、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老干部办实事好事

认真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积极开展“进老干部家门、知老干部情、解老

3 干部难”活动,为老干部办实事好事,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提高为老干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做好老干部最直接最现实的日常服务工作。

1、组织老干部定期体检,建立老干部健康档案。随时掌握老干部健康状况,让老干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对有病住院或办理家庭病房的老干部,我们都到医院或家里进行探视,让老干部们感受到组织最温暖、最贴心、最人性化的关怀。今年以来,共有7名离退休干部住院治疗,我局都组织探望,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送去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建立离退休老干部通报会和意见征询制度,定期向老干部通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认真听取老干部们对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春节前夕,市委、市政府在市委三楼会议室召开老干部迎春茶话会,邀请离退休干部代表20人参加会议,市委领导向老干部们通报了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计划,并认真听取老干部们的意见,老干部们十分满意。今年4月,我局还利用老年大学这一阵地,组织部分候鸟老人25人召开座谈会,征求候鸟老人对五指山发展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汇总向市委督查室反馈。此外,利用每月15日离退休支部生活日,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的有关文件和省第 4 六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参加离退休干部累计120多人。

3、认真落实老干部联系、走访、接访制度,主动与老干部进行思想交流。对老干部的来访来信,我们都认真做好记录,热情接待、积极反映、认真处理,给老干部们满意的答复。如毛阳镇政府离休干部王家义,6月6日到我局反映:由于年老多病,子女无工作,造成家庭困难,要求组织照顾儿子就业的情况,接到情况后,我局领导立即到毛阳镇了解情况,并将了解的情况,向市领导反映,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粮食局离休干部王开雄反映由于所在单位破产,造成4个子女下岗无工作,本人年老多病,无经济来源,造成生活极其困难,要求组织安排子女就业问题,以解后顾之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都及时了解情况,主动跟领导汇报,以取得支持和帮助,对几位异地安置的离休干部来电询问医疗、津贴问题,我们都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答复,做到件件有回音、有着落。

4、对去世的老干部、遗属,我们积极开展临终送温暖活动,积极、主动帮助家属子女处理后事,得到了去世老干部家属子女的由衷感谢!

5、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捎去节日慰问金、慰问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之情送到每位老干部的心坎上。2012年春节前夕,我们争取市委、市政

5 府的支持,先后慰问离休干部及遗属和退休的处级干部共92人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等费用共13万多元;七一期间,我局党支部还开展了慰问特困老党员活动,给3位离休困难党员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心和温暖。

6、情系老干部,力所能及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一是经过调查,了解到我市还有一些离休老干部,特别是企业离休的老干部,如市粮食局的离休干部王开雄,畅好乡离休干部朱成义,毛阳镇的离休干部王家义、王明辉,由于企业破产,本人年老多病,子女下岗无工作,无住房,或住危房,生活非常困难,需要我们帮助解决子女就业、住房问题,我们及时地把这些情况汇总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委书记宋少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棉生十分重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解决离休干部的实际困难。二是把老干部的冷暖、困难放在心上,了解到毛阳镇离休干部王明辉,由于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一部轮椅,方便生活,局领导亲自把轮椅送到他家里,为他解决了这个实际困难,老干部非常感动和感激。

(三)积极做好协调沟通,落实好老干部“两费”工作。为了落实好离休干部离休费、医疗费的落实情况,我们对全市离休干部的“两费”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离休干部就医用药及其他待遇落实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适应离休干部逐步进入“双高期”的实际,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落

6 实离休干部增加离休费和各项补贴工作。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老干部工作,实行了老干部医药费预拨制,市财政局每年给市社保局医疗专户预拨100万元作为离休干部的医药费,从根本上解决了老干部每月医疗费报销不及时的老大难问题。局领导经常与财政、社保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我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问题。如:医疗费的报销问题,对居住在广东、海口、三亚等省、市离休干部住院需报销医药费时,我局领导亲自与市社保局协调沟通,为离休干部办理医药费报销事宜,为老干部们排忧解难。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离休干部报销医药费27.1万元,无拖欠现象。

(四)积极探索推进离退休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落实老干部各项政策待遇文件精神,加强离休退休干部宏观管理调研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探索推进以党建工作推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思路措施,实现了离休退休干部组织生活共过、学习教育共抓、管理服务共管、作用发挥共促、离退休干部工作全面推进的目标。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春节慰问活动和七一前夕的走访慰问活动,开展了特殊困难老干部及遗属生活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参加革命时间早、家庭负担重、身患重病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及遗属。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我们积极调剂资金,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让他们过上一个幸

7 福、安宁的晚年。

中共五指山委老干部工作局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第19篇:关于落实韦小宝待遇请示报告

关于落实韦小宝同志工资待遇问题的请示报告

作者:吏部并吏部尚书

根据皇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加工资的指示精神,我单位加工资工作。在皇上的英明领导下,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太监配合下,在具体承办人员努力下,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应当看到,由于具体情况的复杂和经验不足等原因,还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落实韦小宝同志工资套改问题,由于牵涉到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韦小宝同志多次向我司反映,并到有关部门上访。为保持稳定,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应当尽快解决韦小宝同志工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韦小宝同志工资问题的历史原因。韦小宝同志曾用名小桂子,原为御厨房太监,任尚膳司副总管海大富同志秘书,太监身份。因在擒鳌拜过程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被皇上钦点聘任为聘任制干部,级别为正六品。后在处理假太后与海大富之间矛盾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提拔为尚膳司副总管,级别为正五品。我司为正五品事业单位,韦小宝同志应享受单位正职工资,已按有关政策核定工资标准并记入档案,但用的是小桂子名字。后因革命斗争的需要,韦小宝同志改用现在名字,并因工作突出,被提拔为御前侍卫副总管、骁骑营副都统、都统,远征俄罗斯时任抚远大将军,这些都是企业单位,韦小宝同志不愿将关系调出,档案一直放在我司。在替皇上出家到五台山学习并主持清凉寺工作期间,虽也是事业单位,但韦小宝同志不愿放弃北京

户口,因此也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后又因韦小宝同志继续发扬稀里糊涂混到底,两面三刀不吃亏的精神,坚决与原任云南总督──反贼吴三桂斗争到底,歪打正着,福星高照,不断得到提拔,先后被授予:子爵、忠勇伯、通吃伯、通吃侯、鹿鼎公等,但都仅为荣誉职称并非领导职务,按照调入机关必须任副科级以上实职的要求,也不能调入,不能与工资挂钩,因此韦小宝同志关系一直在我司。在韦小宝同志任钦差大臣送建宁公主赴云南与小王爷吴应雄完婚,并考察云南总督吴三桂的工作期间,其住宿费超标准部分及餐费由地方(吴三桂)负担,但其差旅补贴、住宿费、及住勤补贴均在我司报销可为依据。目前韦小宝同志工资标准存在较严重问题,按政策调整的部分又是用小桂子名字,因无刑部出具的更名手续,韦小宝不能享受。用韦小宝名字得到的职务,因没办理调动手续,未记入档案,也不能与工资挂钩,干部身份也没有彻底解决。因此韦小宝同志一直拿主办太监工资,与韦小宝同志实际做出的贡献不符。韦小宝同志工作期间一心扑在工作上,对此从没有计较,退休后在搓麻将、掷摋子玩耍间隙中突然领悟,越琢磨越不对,多次信访和上访。然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二、解决韦小宝同志工资问题的必要性。第一是保持稳定的需要。韦小宝同志提出加工资的要求,合乎情理,只是有关部门掌握政策比较严格,容易挫伤人的积极性。且韦小宝同志善于有理取闹,又与大清中央的主要领导同志关系十分密切,如其要求不能满足,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问题;第二是奖励韦小宝同志工作表现突出的需要。韦小宝同志在我司工作期间,工作认真,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任

副总管期间,克服资金少、人手紧、任务重的困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并巧立名目、创造性地提出向宫女收取美容费、向小太监收取壮阳费的办法,筹集了2.8万两银子有效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保证了工作任务的完成。第三是解决韦小宝同志当前困难的需要。韦小宝同志一贯清正廉洁、作风严谨,因此退休后生活比较清苦。有群众举报韦小宝同志有贪污公款、收受贿赂、敲诈等问题,经刑部、督查院、大理寺三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深入调查,并在韦小宝同志主持的工作餐期间与韦小宝同志认真交谈过,认为韦小宝同志总的是好的,尽管赴云南考察吴三桂的工作期间有超标准接受吴三桂宴请问题、赴台湾期间有接受郑公子送的土特产品问题等,但都是小节问题,韦小宝同志已有深刻认识且表示下不为例。因此韦小宝同志的问题,应属于人民内部问题。且韦小宝同志一贯坚持原则,得罪了不少人,难免有些人会以此中伤韦小宝同志,破坏安定团结

的大好局面。韦小宝同志退休后生活比较困难,就是在玩掷摋子游戏时,原来在职时都是一把1000两银票的玩,现在只能一把100两银票的小玩。而且,除夫人阿珂、任管家的夫人苏荃经皇上特准,将编制调入我司,不上班领取工资外,任厨师的夫人方怡、任文字秘书的夫人沐剑屏、任生活秘书的夫人庄双儿自谋职业外,任会计的夫人建宁公主、保姆曾柔都已下岗仅靠领取失业救济金维持生计。韦小宝同志住房相当紧张,仍然是八人同用一间仅90平方的卧室,客厅180平方仅有四台国产空调。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韦小宝同志仍保持革命本色,两次为台湾救灾捐款银子共计28两9钱6分,并每年拿出10

两银子捐助希望工程。

综上所述,韦小宝同志尽管有一些缺点和错误,但是总体上仍不失为一个:为保大清的江山社稷千秋万代永不变色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好同志。因此,建议给韦小宝同志落实工资政策,按正五品套改,并按他退休前的工资补发正五品工资和原工资的差额部份,总计银子186万两(大写:壹佰捌拾陆万两整),这也只能补充韦小宝同志每年拮据的生活开支的一小部份。

当否?请吏部批示!

大内太监办

大内尚膳司

清康熙48年6月1日儿童节

主送:吏部

抄送:刑部、督查院、大理寺

抄报:中央并康熙皇上

第20篇: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工作细则

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工作细则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发„2008‟10号、省委办发„2008‟125号、市组通字„2009‟62号等精神,进一步落实好离退休干部(以下简称老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高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党支部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老年大学建设(以下简称“四项建设”)工作水平,实现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老干部为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尊重老干部就是尊重党的光荣历史,爱护老干部就是爱护党的宝贵财富。全县老干部所在单位党政组织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商贸活县、科教兴县”的发展理念和“举生态旗、做水文章、走特色路,推动临泽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按照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和生活上照顾的工作原则及要求,全面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为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条 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是党对老干部政治上关怀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老干部政策的重要方面。要根据老干部的健康状况和特点,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工作载体,使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工作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通过狠抓落实,让老干部切实感受到党政组织对他们政治上的关心,在经济社会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

第二章 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工作具体内容 第四条 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对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应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1.抓好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不定期送学上门、个人自学、适时举办培训班和辅导讲座等方式,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一是抓好集体学习。对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要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每月至少集体学习一次,组织和引导老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二是开展辅导培训。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及时组织举办老干部培训班和辅导讲座,为引导老干部学习理论创造条件。三是坚持送学上门。对年高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干部,要坚持不定期送学上门,向他们传达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通过集体学习、送学上门、个人自学、培训辅导等有效方式,使老干部及时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和勉励广大老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

2.阅读有关文件。坚持定期组织老干部阅文制度,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托老干部活动场所,每月组织老干部阅读一次有关文件,比较重要的文件可随时组织学习。对行动有困难的,要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指定专人到家中向他们传达重要文件精神。对居住分散的,可采取分片定点的办法阅读文件。

(二)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1.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老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6‟12号﹚文件精神,把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组织设臵,落实工作职责,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使老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对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或关停破产等原因需要进行老干部人事管理移交时,要同步转接和落实好他们的组织关系。

要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的同志担任老干部党支部书记,不断提高支部班子建设水平;对配备党支部成员有困难的,可采取由在职干部党员担任联络员或支部委员的方式协助支部开展工作;支委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要根据老干部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和每月一次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老干部听党课、参加党内其他活动。要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文体活动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对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老干部,支部要定期通过电话联系或家访等方式,传达有关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在思想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照顾。通过强化管理,使党员老干部珍惜光荣历史,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永葆革命本色。

要深化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党员老干部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到使每个党员老干部组织上有归属、活动有人管、遇到困难有人帮助解决。

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每半年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主动接受党员的监督。

要坚持完善和落实组织生活、“三会一课”、通报或报告工作、联系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督促检查、党务公开等各项制度。按制度做好支部工作。

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等精神,按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五个好”(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臵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和离退休干部党员“四个好”(学习活动好、教育后代好、发挥作用好、保持本色好)的目标要求,在老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党组织搭建平台,努力把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老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党员老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德,积极支持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既定工作任务的落实,为推动临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在促进工作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等方面当先锋、作表率。

进一步开展党性实践活动。各单位要为老干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并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要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支持老干部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发挥作用,特别要在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发挥优势,贡献力量。

3.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支部在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党员老干部的思想和生活实际,采取谈心、家访、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及时掌握老干部思想动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精神慰籍,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与途径,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形势政策和法纪教育,增强法纪观念,引导老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坚决抵制各种消极思想和违纪违法行为,不支持、不参与群体上访,不参与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活动,不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活动并与其作坚决斗争。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老干部的先进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老敬贤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老干部阵地建设

高度重视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要加大投入,努力把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好。对已有的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作用,努力为老干部提供较为舒适的活动环境;对缺少活动场所的单位,可根据老同志的情况,本着合理、节俭、实用的原则建立活动场所,为老干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充分发挥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的作用,积极组织老干部开展健康、科学、文明的文体娱乐活动,不断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四)征订报刊杂志

各年度县委老干局要给离休老干部征订报刊、杂志各1份;原单位要给其他退休干部征订报刊或杂志各1份。同时,老干部活动室要征订一定数量的报刊、杂志,供老干部学习阅读。有条件的单位,给老干部配发必要的辅导材料和学习用具。

(五)开展走访慰问

坚持执行“三必访”制度,春节、“老人节”等重大节日、老干部生病住院或老干部家中发生重大变故时,有关领导和老干部所在部门负责同志要及时走访慰问,了解情况,努力为老干部排忧解难,送去党政组织对老干部的关怀和温暖。

(六)组织参观考察

在老干部身体状况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有计划地组织老干部就地就近参观考察工农业生产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发展情况(需跨省或跨市、县参观时,参观前应安排体检,确保老干部的健康和安全),让老干部充分了解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新成就,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解,自觉地支持在职领导的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积极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七)通报工作、征求意见

每年要至少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向老干部通报全县或本乡镇、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或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成就等情况,并充分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主动加强与老干部的联系、沟通与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八)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

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或干部推荐等重要会议时,要邀请老干部代表参加,为他们参政议政创造条件。举办庆祝会、纪念会等重大活动时,要安排一定的席位,邀请老干部代表参加。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五条 落实好老干部政治待遇,是各级党政组织、老干部管理部门以及老干部所在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大对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六条 要根据退休干部不断增加的实际,为老干部工作部门调配交流工作人员,使人员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七条 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部门要根据甘老字„2009‟37号等规定标准,每年将离休干部特需经费、公用经费和县级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列入预算,拨付县委老干局统一管理按政策规定使用(特需经费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探视病员、节日慰问、开展活动等特需开支,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为离休干部购臵必需的学习用品、参观考察、报销批准转外就医和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车船费、老干部活动室开展活动。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活动、征订报刊等开支),特需经费、公用经费当年结余的可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八条 要探索建立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退休干部信息库,为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九条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老干部的丰功伟绩和现实作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老干部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十条 组织、人社、老干部管理部门每年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努力提高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推进全县老干部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离退休干部所在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政组织。

第十二条 本细则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县委老干局负责解释。

落实村干部待遇自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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