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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7-31 07:50:24 来源:秘书个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一: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董事会办公室由原董事会办公室和企业管理与政策研究处合并而成,川煤集团成立以来,董事会办公室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要求,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认真履行处室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处室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集团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参与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按照规范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负责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参与理顺了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的关系,集团公司行使资产经营、投资决策、利润分配的职能,子公司在母公司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在全部法人财产权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同时,近两年来,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围绕企业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对各级单位企业基础管理现状进行系统的调查了解;组织参与了公司历次事关生产、安全、经营、生活后勤、企业文化等内容的检查、考核和调研;负责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对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经济政策、产业动态及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定期编制《管理信息》供领导决策;同时适时提出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承担了如公司生活后勤剥离方案、公司办社会职能移交剥离等部分改革方案的制定。完成了如公司2006年经营检查考核报告、煤机产业链考察报告、xx国债自查报告等大量调查报告的编制,为领导决策发挥了一定的参考作用。

二、参与企业制度建设。董办组织参与了公司经营、管理、组织等各项制度的制定工作,全过程指导二级单位进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汇编,完成了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岗位职责的编制,制定了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工商年检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三、参与企业改革改制。参与了集团公司近年来部分改革发展方案的制定工作。如2005年参与了全集团公司实现岗位绩效工资制,参与了职工全员竞争上岗和干部公开竞聘制度的制定,仅2005年新招聘69名处级干部,压缩减少处级管理部门和二级单位13个,二级单位共压缩减少管理科室70个,减少科级基层单位17个;2006年参与了集团公司主辅分离工作,组织编写了《xx集团公司分离生活后勤工作方案》。按方案,2006年公司成立生活后勤服务中心,对四矿、精煤公司和机关等六个单位生活后勤实行了内部试点剥离,成立了六个生活服务分中心,实行内部市场化运作,独立核算、独立考核。同时,指导各二级单位成立民用水电管理所,参照地区的同类价格按市场化收费,推进了水电专业化管理。

四、负责企业发展规划。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近两年来,董办通过对企业发展环境的综合分析,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一系列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主要包括: (1)2005年11月,完成了《xx(集团)公司2006——2010年发展规划和2020年远景展望》的编制工作,提出了集团公司十一五发展目标、任务及各项保障措施,2007年,根据川煤集团建设百亿企业的要求,董办对十一五发展目标、措施、任务进行了相应的分析、论证和调整,制定了《xx公司关于调整十一五发展目标的意见》,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xx公司将围绕建设以煤炭生产、加工为主,煤基多元产业协调发展的实力雄厚、结构优化、制度完善、环境优美、职工富裕的具有南方特色的安全高效矿井目标,突出发展煤炭主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到2010年,销售收入确保30亿元,力争35亿元以上,实现到2010年比2006年翻一番目标。(2)2005年8月以后,董办着手进行xx公司公司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通过为期三个月的考察、学习,在对集团公司循环经济发展现状、环境、条件作了系统分析,制定了《xx公司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xx公司循环经济实施方案》,2006年4月顺利通过四川省经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公司成为四川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3)与复旦大学经管学院合作进行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收集了公司历年经济与员工队伍基础资料,完成了对公司所有二级单位的相关人员的调查摸底。制定完成了集团公司人才资源发展规划,在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上,继续与复旦合作进行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精细化研究。(4)根据公司各项中长期规划,主要完成了十一五公司经营业务调整方案、企业文化建设发展纲要、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方案等公司部分职能发展规划、方案的制定。(5)进行了公司煤基产业链各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完成了电冶一期工程续建、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煤矸石砖生产线技改扩能、2×300mw煤矸石电厂的前期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篇二:董事会秘书述职报告

述职 报 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

本人***,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今年年初,感谢公司对我的培养和信任,从办公室主任岗位调至董事会秘书岗位。一年的工作,使我对董事会秘书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的主要职责有:

一是服务公司股代会、董事会,为董事会工作提供参谋意见。协助总经办工作。二是根据董事会工作安排,落实股东大会、股代会、董事会的会议组织、做好会议记录,拟定会议纪要,起草有关材料和文件;三是落实好制度修改工作。四是协助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各位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和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五是协调和配合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办之间的工作联系;六是接待来访,回答咨询。 对照以上职责,现将本人2011年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各位予以评议:

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尽职责,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作为董事会秘书,认真服务好股代会、董事会,配合好总经办工作,尽力做好董事会的“参谋员、信息员、宣传员和服务员”。一是协助董事会处理日常事务,完成董事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密切联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办工作,及时传达贯彻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和公司董事会有 - 1 -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反馈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三是根据董事会安排,落实股东代表大会8次和董事会会议65余次,拟定股代会决议9份,董事会纪要16份。四是积极做好有关对外接待和来访,协助办公室外事接待工作。五是做好信息收集和档案整理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备查。六是积极配合做好企业文化的建设,配合办公室做好对外宣传、媒体衔接工作。

(二)抓核心,高效完成重点工作。今年在董事会领导下主要落实制度修订、换届选举和起草第二届工作报告文字稿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根据董事会安排,特别是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指导下,具体执行《基本制度》文字修订工作。将一些与实际操作不一致的制度条文进行了修订;在实际工作中新产生的一些问题和具体工作要求,在制度中予以明确和完善;新修改的基本制度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并报股代会审议通过。二是根据董事会统一安排,认真落实和执行换届工作,落实了换届工作有关文件的文字稿起草,落实和执行会议的组织工作。三是做好第二届工作报告文字起草工作。汇集公司所有高管和中层干部的聪明才智,努力体现公司董事会发展思路,做好第二届工作总结和第三届工作方针的文字稿起草。

二、存在的不足。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工作结果和自身水平与公司发展和董事会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中积极主动性不够,没有达到董事长提出的积极主动工作的要求;三是个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在把握全局高度、细致性和缜密性等方面还不够;四是个人修为和为人处事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 2 -加以解决。

三、来年的打算

1、积极主动的学习、领悟和贯彻第三届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工作举措,并落实到自身的实践工作中。

2、坚决执行董事会各项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明确自己的责任,摆正自己的位臵,积极完成领导布臵的各项工作;主动工作,积极思考,努力探索,为规范管理和创新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努力提高思想觉悟,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思路,确保自己的思想和思维能紧跟社会发展步伐,紧跟董事会工作步调。

4、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勤奋工作,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来做好本职工作。

5、努力提高个人修为,提升素质,努力树立一种谦逊、诚恳、守信、勤勉的为人处事作风。

以上述职,有不妥之处,敬请大家予以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 3 -篇三:董事会办公室2009年度工作总结

董事会办公室2009年度工作总结

首先对公司领导、总部其他部门、事业部、二级集团给予董事会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9年是“中国建筑”发展史上的里程碑,7月29日,随着国资委邵宁副主任和孙文杰董事长共同敲响开市锣声,“中国建筑”敲开了期盼已久的资本市场的大门,几代中建人的梦想终于成为了现实。作为伴随中建股份公司改制上市而新成立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我们经历了这一艰辛的奋斗过程,也共同见证了这一激动人心的历史时刻。公司上市以后,董办立即全力投入到资本市场的运作中,凭借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快速适应了上市后的各种新情况、新要求,努力维护了公司股价的稳定,在投资者当中很快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较好地完成了上市公司董办的各项年度任务。“中国建筑”也以其在资本市场的突出表现和评价,作为大盘蓝筹的代表,上市后仅4个月就荣获了中国证券市场2009年年会颁发的“上市公司金鼎奖”。

一年来,董办在各位董事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既规范运作又积极探索创新,主要围绕推进公司上市和应对资本市场两个中心工作,在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了日常业务。

一、推动并实现公司成功上市对于公司上市工作来讲,09年是压力更沉重的一年。本来应在08年完成的各项工作,都压到了09年,而且必须完成,没有退路。三年的整体重组改制,已给公司的各项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也产生了更多希望。但是,我国资本市场能否恢复股市融资功能,不是一家公司的力量所能左右的。对于董办来讲,新的上市工作第一个目标就是,期盼ipo重启的同时,做好自身各项准备工作。

(一)恢复ipo前的各项工作 1.完善上报文件

09年是公司整体上市的决战年。董办针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情况,牵头组织对招股说明书等申报上市需要的所有文件进行了梳理和补充。按照证监会要求,董办组织中介机构及时完成了《关于房地产业务相关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的意见》、《公司股东无外资背景、募投无境外投资计划、公司外币债券及外资银行借款等情况说明》、《“中国建筑”及其关联方、保荐人中金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关系的说明》等上报文件。董秘还组织中介机构,会同其他部门相关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公司通过发审会审核后的期后监管及封卷工作。

按照上报上市文件的规定程序,董办还细致策划并准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使公司财务报表于3月28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4月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月3日,公司全套上市申报文件重新上报证监会。 2.继续做好对接证监会的工作 重大的转变是在两会期间,总理工作报告对资本市场提出明确要求: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尚福林主席也在两会期间首次提出,实行发行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定价机制,防止二级市场过渡炒作和维护小股民利益的问题。 3.及时处理上市道路上的各种障碍

第一个障碍是,中期票据发行以后,需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而按上市申报要求,公司处于静默期,不能对外披露任何信息。我们通过做证监会业务负责人的工作,增进了他们的理解,使两项工作并行不悖。

第二个障碍是,世行由于菲律宾项目纠纷制裁中建总公司一事,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不仅是在国内资本市场,而且是国际性的负面影响。孙总1月16日及时召开会议,董办按照要求,首先在资本市场做好各项解释工作,清除世行一事的负面影响。

第三个障碍是,证监会担心大盘股拖累市场走势。为此,我们积极为证监会提供各种分析材料,充分论证、说明大盘上市的积极作用。4月21日董办经办了孙总就此专题向证监会尚福林主席的致信,表明中建的行业特性,以及中国建筑作为大盘蓝筹,对新股发行重启的正面作用。

(二)发行上市准备工作

2009年两会以后,证监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于5月底、6月初推出《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6月10日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我们发挥自身力量,与润言一道为股市发行制度改革增加舆论气氛。6月18日开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a股市场ipo第一单,“中国建筑”终于拨云见日,上市工作进入各项实战准备阶段。我们对上市前期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董办设立以来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在股份公司上市实战的整个过程中经受了全面的检验。 1.路演材料的准备

针对证监会推出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董办组织中介机构进行了深入研究,进而完善了公司上市发行方案。董办对路演ppt演示稿、路演宣传片解说词、路演演讲词、路演推介内容和公司投资价值报告等路演材料又全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上市路演做好了充分准备。董秘为路演工作还专门准备了“路演活动若干疑难问题”简要答题。5月22日,孙总主持召开上市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上市发行方案、投价报告、路演讲稿、宣传短片等内容。同时,5月25日,召开总公司上市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工作,落实发行制度改革后的各项任务,孙总亲自修改文稿、参加彩排、分析研究路演方案等。

6月份的一个月时间里,上市办共召开了6次会议,反复认真研究路演模拟问答、路演数据表、投价报告修改等内容。 2.针对资本市场的准备

6月19日,国家出台了国有股转持方案。董办立即启动工作机制。根据有关规定,股份公司发行a股并上市后,中建总公司以及其他三家发起人股东按各自比例共划转发行总股数120亿股的10%,即12亿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董办牵头以最快的时间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成划转社保基金股份的事宜,得到了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好评。

董办和中介机构人员还专程赴上海,与上交所上市发行部相关领导进行会谈,讨论公司发行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董秘带领董办人员数次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对股份公司上市有关情况的看法,为上市推介做好准备。 3.路演后勤工作的准备

推荐第2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1: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董事会办公室由原董事会办公室和企业管理与政策研究处合并而成,川煤集团成立以来,董事会办公室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要求,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认真履行处室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处室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集团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参与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按照规范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负责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参与理顺了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的关系,集团公司行使资产经营、投资决策、利润分配的职能,子公司在母公司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在全部法人财产权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同时,近两年来,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围绕企业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对各级单位企业基础管理现状进行系统的调查了解;组织参与了公司历次事关生产、安全、经营、生活后勤、企业文化等内容的检查、考核和调研;负责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对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经济政策、产业动态及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定期编制《管理信息》供领导决策;同时适时提出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承担了如公司生活后勤剥离方案、公司办社会职能移交剥离等部分改革方案的制定。完成了如公司2006年经营检查考核报告、煤机产业链考察报告、xx国债自查报告等大量调查报告的编制,为领导决策发挥了一定的参考作用。

二、参与企业制度建设。董办组织参与了公司经营、管理、组织等各项制度的制定工作,全过程指导二级单位进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汇编,完成了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岗位职责的编制,制定了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工商年检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三、参与企业改革改制。参与了集团公司近年来部分改革发展方案的制定工作。如2005年参与了全集团公司实现岗位绩效工资制,参与了职工全员竞争上岗和干部公开竞聘制度的制定,仅2005年新招聘69名处级干部,压缩减少处级管理部门和二级单位13个,二级单位共压缩减少管理科室70个,减少科级基层单位17个;2006年参与了集团公司主辅分离工作,组织编写了《xx集团公司分离生活后勤工作方案》。按方案,2006年公司成立生活后勤服务中心,对四矿、精煤公司和机关等六个单位生活后勤实行了内部试点剥离,成立了六个生活服务分中心,实行内部市场化运作,独立核算、独立考核。同时,指导各二级单位成立民用水电管理所,参照地区的同类价格按市场化收费,推进了水电专业化管理。

四、负责企业发展规划。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近两年来,董办通过对企业发展环境的综合分析,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一系列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主要包括: (1)2005年11月,完成了《xx(集团)公司2006——2010年发展规划和2020年远景展望》的编制工作,提出了集团公司十一五发展目标、任务及各项保障措施,2007年,根据川煤集团建设百亿企业的要求,董办对十一五发展目标、措施、任务进行了相应的分析、论证和调整,制定了《xx公司关于调整十一五发展目标的意见》,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xx公司将围绕建设以煤炭生产、加工为主,煤基多元产业协调发展的实力雄厚、结构优化、制度完善、环境优美、职工富裕的具有南方特色的安全高效矿井目标,突出发展煤炭主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到2010年,销售收入确保30亿元,力争35亿元以上,实现到2010年比2006年翻一番目标。(2)2005年8月以后,董办着手进行xx公司公司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通过为期三个月的考察、学习,在对集团公司循环经济发展现状、环境、条件作了系统分析,制定了《xx公司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xx公司循环经济实施方案》,2006年4月顺利通过四川省经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公司成为四川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3)与复旦大学经管学院合作进行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收集了公司历年经济与员工队伍基础资料,完成了对公司所有二级单位的相关人员的调查摸底。制定完成了集团公司人才资源发展规划,在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上,继续与复旦合作进行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精细化研究。(4)根据公司各项中长期规划,主要完成了十一五公司经营业务调整方案、企业文化建设发展纲要、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方案等公司部分职能发展规划、方案的制定。(5)进行了公司煤基产业链各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完成了电冶一期工程续建、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煤矸石砖生产线技改扩能、2×300mw煤矸石电厂的前期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篇2:董事会秘书述职报告

述职 报 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

本人***,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今年年初,感谢公司对我的培养和信任,从办公室主任岗位调至董事会秘书岗位。一年的工作,使我对董事会秘书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的主要职责有:

一是服务公司股代会、董事会,为董事会工作提供参谋意见。协助总经办工作。二是根据董事会工作安排,落实股东大会、股代会、董事会的会议组织、做好会议记录,拟定会议纪要,起草有关材料和文件;三是落实好制度修改工作。四是协助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各位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和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五是协调和配合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办之间的工作联系;六是接待来访,回答咨询。 对照以上职责,现将本人2011年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各位予以评议:

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尽职责,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作为董事会秘书,认真服务好股代会、董事会,配合好总经办工作,尽力做好董事会的“参谋员、信息员、宣传员和服务员”。一是协助董事会处理日常事务,完成董事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密切联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办工作,及时传达贯彻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和公司董事会有 - 1 -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反馈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三是根据董事会安排,落实股东代表大会8次和董事会会议65余次,拟定股代会决议9份,董事会纪要16份。四是积极做好有关对外接待和来访,协助办公室外事接待工作。五是做好信息收集和档案整理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备查。六是积极配合做好企业文化的建设,配合办公室做好对外宣传、媒体衔接工作。

(二)抓核心,高效完成重点工作。今年在董事会领导下主要落实制度修订、换届选举和起草第二届工作报告文字稿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根据董事会安排,特别是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指导下,具体执行《基本制度》文字修订工作。将一些与实际操作不一致的制度条文进行了修订;在实际工作中新产生的一些问题和具体工作要求,在制度中予以明确和完善;新修改的基本制度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并报股代会审议通过。二是根据董事会统一安排,认真落实和执行换届工作,落实了换届工作有关文件的文字稿起草,落实和执行会议的组织工作。三是做好第二届工作报告文字起草工作。汇集公司所有高管和中层干部的聪明才智,努力体现公司董事会发展思路,做好第二届工作总结和第三届工作方针的文字稿起草。

二、存在的不足。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工作结果和自身水平与公司发展和董事会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中积极主动性不够,没有达到董事长提出的积极主动工作的要求;三是个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在把握全局高度、细致性和缜密性等方面还不够;四是个人修为和为人处事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 2 -加以解决。

三、来年的打算

1、积极主动的学习、领悟和贯彻第三届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工作举措,并落实到自身的实践工作中。

2、坚决执行董事会各项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明确自己的责任,摆正自己的位臵,积极完成领导布臵的各项工作;主动工作,积极思考,努力探索,为规范管理和创新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努力提高思想觉悟,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思路,确保自己的思想和思维能紧跟社会发展步伐,紧跟董事会工作步调。

4、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勤奋工作,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来做好本职工作。

5、努力提高个人修为,提升素质,努力树立一种谦逊、诚恳、守信、勤勉的为人处事作风。

以上述职,有不妥之处,敬请大家予以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 3 -篇3:董事会办公室2009年度工作总结

董事会办公室2009年度工作总结

首先对公司领导、总部其他部门、事业部、二级集团给予董事会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9年是“中国建筑”发展史上的里程碑,7月29日,随着国资委邵宁副主任和孙文杰董事长共同敲响开市锣声,“中国建筑”敲开了期盼已久的资本市场的大门,几代中建人的梦想终于成为了现实。作为伴随中建股份公司改制上市而新成立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我们经历了这一艰辛的奋斗过程,也共同见证了这一激动人心的历史时刻。公司上市以后,董办立即全力投入到资本市场的运作中,凭借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快速适应了上市后的各种新情况、新要求,努力维护了公司股价的稳定,在投资者当中很快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较好地完成了上市公司董办的各项年度任务。“中国建筑”也以其在资本市场的突出表现和评价,作为大盘蓝筹的代表,上市后仅4个月就荣获了中国证券市场2009年年会颁发的“上市公司金鼎奖”。

一年来,董办在各位董事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既规范运作又积极探索创新,主要围绕推进公司上市和应对资本市场两个中心工作,在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了日常业务。

一、推动并实现公司成功上市对于公司上市工作来讲,09年是压力更沉重的一年。本来应在08年完成的各项工作,都压到了09年,而且必须完成,没有退路。三年的整体重组改制,已给公司的各项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也产生了更多希望。但是,我国资本市场能否恢复股市融资功能,不是一家公司的力量所能左右的。对于董办来讲,新的上市工作第一个目标就是,期盼ipo重启的同时,做好自身各项准备工作。

(一)恢复ipo前的各项工作 1.完善上报文件

09年是公司整体上市的决战年。董办针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情况,牵头组织对招股说明书等申报上市需要的所有文件进行了梳理和补充。按照证监会要求,董办组织中介机构及时完成了《关于房地产业务相关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的意见》、《公司股东无外资背景、募投无境外投资计划、公司外币债券及外资银行借款等情况说明》、《“中国建筑”及其关联方、保荐人中金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关系的说明》等上报文件。董秘还组织中介机构,会同其他部门相关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公司通过发审会审核后的期后监管及封卷工作。

按照上报上市文件的规定程序,董办还细致策划并准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使公司财务报表于3月28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4月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月3日,公司全套上市申报文件重新上报证监会。 2.继续做好对接证监会的工作 重大的转变是在两会期间,总理工作报告对资本市场提出明确要求: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尚福林主席也在两会期间首次提出,实行发行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定价机制,防止二级市场过渡炒作和维护小股民利益的问题。 3.及时处理上市道路上的各种障碍

第一个障碍是,中期票据发行以后,需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而按上市申报要求,公司处于静默期,不能对外披露任何信息。我们通过做证监会业务负责人的工作,增进了他们的理解,使两项工作并行不悖。

第二个障碍是,世行由于菲律宾项目纠纷制裁中建总公司一事,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不仅是在国内资本市场,而且是国际性的负面影响。孙总1月16日及时召开会议,董办按照要求,首先在资本市场做好各项解释工作,清除世行一事的负面影响。

第三个障碍是,证监会担心大盘股拖累市场走势。为此,我们积极为证监会提供各种分析材料,充分论证、说明大盘上市的积极作用。4月21日董办经办了孙总就此专题向证监会尚福林主席的致信,表明中建的行业特性,以及中国建筑作为大盘蓝筹,对新股发行重启的正面作用。

(二)发行上市准备工作

2009年两会以后,证监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于5月底、6月初推出《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6月10日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我们发挥自身力量,与润言一道为股市发行制度改革增加舆论气氛。6月18日开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a股市场ipo第一单,“中国建筑”终于拨云见日,上市工作进入各项实战准备阶段。我们对上市前期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董办设立以来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在股份公司上市实战的整个过程中经受了全面的检验。 1.路演材料的准备

针对证监会推出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董办组织中介机构进行了深入研究,进而完善了公司上市发行方案。董办对路演ppt演示稿、路演宣传片解说词、路演演讲词、路演推介内容和公司投资价值报告等路演材料又全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上市路演做好了充分准备。董秘为路演工作还专门准备了“路演活动若干疑难问题”简要答题。5月22日,孙总主持召开上市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上市发行方案、投价报告、路演讲稿、宣传短片等内容。同时,5月25日,召开总公司上市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工作,落实发行制度改革后的各项任务,孙总亲自修改文稿、参加彩排、分析研究路演方案等。

6月份的一个月时间里,上市办共召开了6次会议,反复认真研究路演模拟问答、路演数据表、投价报告修改等内容。 2.针对资本市场的准备

6月19日,国家出台了国有股转持方案。董办立即启动工作机制。根据有关规定,股份公司发行a股并上市后,中建总公司以及其他三家发起人股东按各自比例共划转发行总股数120亿股的10%,即12亿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董办牵头以最快的时间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成划转社保基金股份的事宜,得到了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好评。

董办和中介机构人员还专程赴上海,与上交所上市发行部相关领导进行会谈,讨论公司发行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董秘带领董办人员数次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对股份公司上市有关情况的看法,为上市推介做好准备。 3.路演后勤工作的准备

推荐第3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总结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董事会办公室由原董事会办公室和企业管理与政策研究处合并而成,川煤集团成立以来,董事会办公室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要求,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认真履行处室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处室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集团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参与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按照规范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负责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参与理顺了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的关系,集团公司行使资产经营、投资决策、利润分配的职能,子公司在母公司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在全部法人财产权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同时,近两年来,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围绕企业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对各级单位企业基础管理现状进行系统的调查了解;组织参与了公司历次事关生产、安全、经营、生活后勤、企业文化等内容的检查、考核和调研;负责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对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经济政策、产业动态及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定期编制《管理信息》供领导决策;同时适时提出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承担了如公司生活后勤剥离方案、公司办社会职能移交剥离等部分改革方案的制定。完成了如公司2006年经营检查考核报告、煤机产业链考察报告、xx国债自查报告等大量调查报告的编制,为领导决策发挥了一定的参考作用。

二、参与企业制度建设。董办组织参与了公司经营、管理、组织 等各项制度的制定工作,全过程指导二级单位进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汇编,完成了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岗位职责的编制,制定了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工商年检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三、参与企业改革改制。参与了集团公司近年来部分改革发展方案的制定工作。如2005年参与了全集团公司实现岗位绩效工资制,参与了职工全员竞争上岗和干部公开竞聘制度的制定,仅2005年新招聘69名处级干部,压缩减少处级管理部门和二级单位13个,二级单位共压缩减少管理科室70个,减少科级基层单位17个;2006年参与了集团公司主辅分离工作,组织编写了《xx集团公司分离生活后勤工作方案》。按方案,2006年公司成立生活后勤服务中心,对四矿、精煤公司和机关等六个单位生活后勤实行了内部试点剥离,成立了六个生活服务分中心,实行内部市场化运作,独立核算、独立考核。同时,指导各二级单位成立民用水电管理所,参照地区的同类价格按市场化收费,推进了水电专业化管理。

四、负责企业发展规划。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近两年来,董办通过对企业发展环境的综合分析,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一系列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主要包括:

(1)2005年11月,完成了《xx(集团)公司2006——2010年发展规划和2020年远景展望》的编制工作,提出了集团公司十一五发展目标、任务及各项保障措施,2007年,根据川煤集团建设百亿企业的要求,董办对十一五发展目标、措施、任务进行了相应的分析、论

证和调整,制定了《xx公司关于调整十一五发展目标的意见》,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xx公司将围绕建设以煤炭生产、加工为主,煤基多元产业协调发展的实力雄厚、结构优化、制度完善、环境优美、职工富裕的具有南方特色的安全高效矿井目标,突出发展煤炭主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到2010年,销售收入确保30亿元,力争35亿元以上,实现到2010年比2006年翻一番目标。(2)2005年8月以后,董办着手进行xx公司公司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通过为期三个月的考察、学习,在对集团公司循环经济发展现状、环境、条件作了系统分析,制定了《xx公司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xx公司循环经济实施方案》,2006年4月顺利通过四川省经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公司成为四川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3)与复旦大学经管学院合作进行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收集了公司历年经济与员工队伍基础资料,完成了对公司所有二级单位的相关人员的调查摸底。制定完成了集团公司人才资源发展规划,在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上,继续与复旦合作进行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精细化研究。(4)根据公司各项中长期规划,主要完成了十一五公司经营业务调整方案、企业文化建设发展纲要、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方案等公司部分职能发展规划、方案的制定。(5)进行了公司煤基产业链各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完成了电冶一期工程续建、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煤矸石砖生产线技改扩能、2×300mw煤矸石电厂的前期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篇二:董事会秘书述职报告

述 职 报 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

本人***,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今年年初,感谢公司对我的培养和信任,从办公室主任岗位调至董事会秘书岗位。一年的工作,使我对董事会秘书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的主要职责有:

一是服务公司股代会、董事会,为董事会工作提供参谋意见。协助总经办工作。二是根据董事会工作安排,落实股东大会、股代会、董事会的会议组织、做好会议记录,拟定会议纪要,起草有关材料和文件;三是落实好制度修改工作。四是协助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各位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和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五是协调和配合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办之间的工作联系;六是接待来访,回答咨询。

对照以上职责,现将本人2011年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各位予以评议:

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尽职责,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作为董事会秘书,认真服务好股代会、董事会,配合好总经办工作,尽力做好董事会的“参谋员、信息员、宣传员和服务员”。一是协助董事会处理日常事务,完成董事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密切联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办工作,及时传达贯彻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和公司董事会有 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反馈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三是根据董事会安排,落实股东代表大会8次和董事会会议65余次,拟定股代会决议9份,董事会纪要16份。四是积极做好有关对外接待和来访,协助办公室外事接待工作。五是做好信息收集和档案整理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备查。六是积极配合做好企业文化的建设,配合办公室做好对外宣传、媒体衔接工作。

(二)抓核心,高效完成重点工作。今年在董事会领导下主要落实制度修订、换届选举和起草第二届工作报告文字稿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根据董事会安排,特别是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指导下,具体执行《基本制度》文字修订工作。将一些与实际操作不一致的制度条文进行了修订;在实际工作中新产生的一些问题和具体工作要求,在制度中予以明确和完善;新修改的基本制度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并报股代会审议通过。二是根据董事会统一安排,认真落实和执行换届工作,落实了换届工作有关文件的文字稿起草,落实和执行会议的组织工作。三是做好第二届工作报告文字起草工作。汇集公司所有高管和中层干部的聪明才智,努力体现公司董事会发展思路,做好第二届工作总结和第三届工作方针的文字稿起草。

二、存在的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工作结果和自身水平与公司发展和董事会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中积极主动性不够,没有达到董事长提出的积极主动工作的要求;三是个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在把握全局高度、细致性和缜密性等方面还不够;四是个人修为和为人处事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 23 -篇三:董事会办公室2009年度工作总结

董事会办公室2009年度工作总结

首先对公司领导、总部其他部门、事业部、二级集团给予董事会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9年是“中国建筑”发展史上的里程碑,7月29日,随着国资委邵宁副主任和孙文杰董事长共同敲响开市锣声,“中国建筑”敲开了期盼已久的资本市场的大门,几代中建人的梦想终于成为了现实。作为伴随中建股份公司改制上市而新成立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我们经历了这一艰辛的奋斗过程,也共同见证了这一激动人心的历史时刻。公司上市以后,董办立即全力投入到资本市场的运作中,凭借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快速适应了上市后的各种新情况、新要求,努力维护了公司股价的稳定,在投资者当中很快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较好地完成了上市公司董办的各项年度任务。“中国建筑”也以其在资本市场的突出表现和评价,作为大盘蓝筹的代表,上市后仅4个月就荣获了中国证券市场2009年年会颁发的“上市公司金鼎奖”。

一年来,董办在各位董事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既规范运作又积极探索创新,主要围绕推进公司上市和应对资本市场两个中心工作,在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了日常业务。

一、推动并实现公司成功上市

对于公司上市工作来讲,09年是压力更沉重的一年。本来应在08年完成的各项工作,都压到了09年,而且必须完成,没有退路。三年的整体重组改制,已给公司的各项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也产生了更多希望。但是,我国资本市场能否恢复股市融资功能,不是一家公司的力量所能左右的。对于董办来讲,新的上市工作第一个目标就是,期盼ipo重启的同时,做好自身各项准备工作。

(一)恢复ipo前的各项工作 1.完善上报文件 09年是公司整体上市的决战年。董办针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情况,牵头组织对招股说明书等申报上市需要的所有文件进行了梳理和补充。按照证监会要求,董办组织中介机构及时完成了《关于房地产业务相关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的意见》、《公司股东无外资背景、募投无境外投资计划、公司外币债券及外资银行借款等情况说明》《、“中国建筑”及其关联方、保荐人中金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关系的说明》等上报文件。董秘还组织中介机构,会同其他部门相关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公司通过发审会审核后的期后监管及封卷工作。

按照上报上市文件的规定程序,董办还细致策划并准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使公司财务报表于3月28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4月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月3日,公司全套上市申报文件重新

上报证监会。

2.继续做好对接证监会的工作 08年对接证监会的工作很困难,大势压人。09年更难,与其说对接证监会,不如说是影响证监会,我们在工作中感到大市很难回到3000点,也就是股市停发的点位,如果回不到这个点位,恢复ipo就缺乏依据。这样我们对证监会的工作重点就是做说服工作,在修改发行制度方面下功夫。无论是对处长、处员,还是对发行部主任、副主任,我们都非常耐心地说明道理:发行制度不改革,就找不到重启ipo的理由;发行制度不改革,停发前的中国股市各种弊端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这方面董秘组织中金从专业服务的角度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重大的转变是在两会期间,总理工作报告对资本市场提出明确要求: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尚福林主席也在两会期间首次提出,实行发行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定价机制,防止二级市场过渡炒作和维护小股民利益的问题。 3.及时处理上市道路上的各种障碍

第一个障碍是,中期票据发行以后,需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而按上市申报要求,公司处于静默期,不能对外披露任何信息。我们通过做证监会业务负责人的工作,增进了他们的理解,使两项工作并行不悖。

第二个障碍是,世行由于菲律宾项目纠纷制裁中建总公司一事,给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不仅是在国内资本市场,而且是

国际性的负面影响。孙总1月16日及时召开会议,董办按照要求,首先在资本市场做好各项解释工作,清除世行一事的负面影响。

第三个障碍是,证监会担心大盘股拖累市场走势。为此,我们积极为证监会提供各种分析材料,充分论证、说明大盘上市的积极作用。4月21日董办经办了孙总就此专题向证监会尚福林主席的致信,表明中建的行业特性,以及中国建筑作为大盘蓝筹,对新股发行重启的正面作用。

(二)发行上市准备工作 2009年两会以后,证监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于5月底、6月初推出《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6月10日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我们发挥自身力量,与润言一道为股市发行制度改革增加舆论气氛。6月18日开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a股市场ipo第一单,“中国建筑”终于拨云见日,上市工作进入各项实战准备阶段。我们对上市前期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董办设立以来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在股份公司上市实战的整个过程中经受了全面的检验。 1.路演材料的准备 针对证监会推出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董办组织中介机构进行了深入研究,进而完善了公司上市发行方案。董办对路演ppt演示稿、路演宣传片解说词、路演演讲词、路演推介内容和公司投资价

值报告等路演材料又全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上市路演做好了充分准备。董秘为路演工作还专门准备了“路演活动若干疑难问题”简要答题。5月22日,孙总主持召开上市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上市发行方案、投价报告、路演讲稿、宣传短片等内容。同时,5月25日,召开总公司上市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工作,落实发行制度改革后的各项任务,孙总亲自修改文稿、参加彩排、分析研究路演方案等。 6月份的一个月时间里,上市办共召开了6次会议,反复认真研究路演模拟问答、路演数据表、投价报告修改等内容。 2.针对资本市场的准备 6月19日,国家出台了国有股转持方案。董办立即启动工作机制。根据有关规定,股份公司发行a股并上市后,中建总公司以及其他三家发起人股东按各自比例共划转发行总股数120亿股的10%,即12亿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董办牵头以最快的时间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成划转社保基金股份的事宜,得到了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好评。

董办和中介机构人员还专程赴上海,与上交所上市发行部相关领导进行会谈,讨论公司发行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董秘带领董办人员数次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对股份公司上市有关情况的看法,为上市推介做好准备。 3.路演后勤工作的准备篇四:董事会办公室2010工作总结

董事会办公室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严格管理,求真务实,高效运转,尽职尽责,较好地发挥了办公室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纽带作用,各方面的工作均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顺利完成了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和公司2009年股东大会的召开。这两次会议能否圆满完成,各项议题能否顺利通过,将对公司今年的生产经营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董事办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了会前、会中、会后等各项工作,使会议得以顺利完成。一是会前及时、准确地将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通知到每一位股东及董、监事;二是完成了会议期间的有关材料的收集准备工作,并经反复修改、审核;三是搞好了会务工作;四是会后将股东年会、董事会决议及时送到公司各股东及董事、监事手中,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公司各部门。

二、完成了股份分红派现工作。 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公司实施股份分红。本次分红以2009年度末总股本8,555.5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8,555,584.00元,占本次可分配利润的81.41%,余额1,953,589.80元结转下一年度。

截止2010年12月,已完成全部分红派现工作。

三、完成了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并进行了出资证明书发放工作。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决定增加注册资本,使总股本从8555.584万增加到1亿,以每股价格1元人民币增资扩股,以现金出资,共需出资金额1444.416万元人民币;

现已完成增资扩股工作,股东增加到166位,总股本一亿股,并进行了出资证明书发放工作。

四、认真抓好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当好董事长的参谋助手。

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职尽责地协助董事长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定期不定期地到公司各部门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长提供

决策依据;二是及时向各董事、监事通报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以取得各位董事、监事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征求、汇总各董事、监事的意见,形成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四是做好董事会办公室文件和有关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并收集、整理有关文件、材料,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五是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督促、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六是遵守公司章程,严格按公司章程办事,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五、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公司内外的协调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

1、需加强自身管理和作风建设,认真坚持学习公司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更好的与各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2、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的学习,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研究,对国家的经济政策要敏锐,从而为公司的发展出点子,想办法;

3、需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能力。

七、2011年工作计划

1、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加强对《公司法》、《公司章程》的学习,以进一步提高办公室人员的业务素质。

2、及时了解公司和二级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起到董事长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3、进一步加强与各股东的协调、联系,以获得各股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4、努力探索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5、搞好明年股东会及董事会的筹备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27日

五、部门建设工作 作为上市公司,董办的工作职责有其规定性要求,一般来说最基本的是三项职能:董事会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同时还应遵循股份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完成好相关职责和工作任务。董办在经办各项业务的同时,还特别注重基础性建设工作的打造。上市后马上编制了《股份公司上市后董办对接资本市场主要工作表》,相关工作清晰有序、一目了然;对《投资者问答(400问)》的撰写和更新,足以覆盖与所有投资者沟通的全过程;董办还编制了《董事会会议议题和执行情况一览表》、《董事长办公会议议题和执行情况一览表》等,有利于随时掌握审议议题的内容、要点、评审结果以及参会人员等全面信息,目的是促进会议决定的落实和检查。正是有了这些基础性工作的支撑,董办才能在上市后迅速就位,较快地实现了与资本市场的全面对接。2009年,贯穿全年的基础性建设工作有: 第一,对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以及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董办的制度建设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有参照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在中介机构的辅导下,随着上市工作,完成了一些制度,董办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是没有辅导、没有经验,随着工作实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必须要制定的业务制度。

股份公司运行近两年时间了,公司治理的制度性文件亦经过了近两年的实践检验。加之,当初为满足上市要求而制作的文件

内容,确实有一些欠讨论、欠研究的地方。我们认为有必要进行一次修改、完善和增补。但是,制度性文件内容的修改既有系统性问题,又有程序性问题。因此,董秘提出了三个建议方案,其中第二项建议方案得到了三位主要领导的认同和批示,即对个别文件个别内容进行修改。考虑到修改整体制度性文件,涉及面宽、耗费时间长,也有一定难度,所以建议仅对迫切性强的部分文件和内容进行修改。这样影响面不会太宽,尽量避免涉及《公司章程》的内容。主要需修改的有《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文件的部分内容,将功夫花在制定董事会授权规则和监督执行方面,是一种比较适宜的做法。

董办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提出《公司网站信息披露原则》供公司网站管理部门工作中参考,并对其他部门制定的《会议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性文件提出了修改建议。

德勤每年在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都提出了很清晰、很深刻的“管理层建议”,我们感到这些建议应该回馈于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今年4月9日,董秘与德勤相关业务人员进入了座谈,寻求落实德勤提出的“管理层建议”的有效渠道,以帮助公司改进管理。

第二,注重加强和保持与各个方面的沟通

其一是加强与监管层面的沟通。同外部监管机构等政府部门的沟通是董办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上市成功后,孟庆禹董秘联系安排并陪同孙文杰董事长赴证监会和国资委进行了答谢;就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的影响、央视配楼大火与公司的关系等事宜及时向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汇报;9月14日,孙文杰董事长、易军总裁、曾肇河副总裁、孟庆禹董秘在董办的安排下前往北京证监局,进行上市公司首次约见谈话,正式建立起北京证监局对中国建筑的监管关系。此后按照北京证监局的工作要求,董办完成了回答问讯函、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调查问卷答复、公司介绍和公司董监高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变动情况自查及整改情况统计、对10月已经核查的董监高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形成正式自查报告并经公司董事签署、从9月15日-10月15日国庆、中秋期间公司维稳情况每日零风险报告等,都按时报送了北京证监局。上市后,董办经过申请,中国建筑现已成为北京市上市公司协会会员。

宜和上市后的信息披露监管事宜,就公司各项业务的具体披露方式进行有益商讨,为公司争取了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

其二是加强与股东、董事和高管的沟通。在做好董事会事务的同时,董办还呈送征求意见、汇报和通报等事项达110余项,主要包括发行上市期间董监高申购新股有关事宜、上市情况通报、董事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的投资项目及说明性文件、上报国资委《2009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二级单位董事和监事会主席调整、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董事长办公会议纪要、中海中标上海长风地块以及央视配楼着火事件、中海地产重庆项目渗水事件、八局东莞安全事故、迪拜危机等等,并将“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汇编成册,呈报各位领导在工作中参考。经过沟通和汇报,股东单位、外部董事和监事对公司一年来发生的重大事项了如指掌。董办还非常重视外部董事调研工作,年初王文泽、车书剑董事在公司王祥明副总裁、孟庆禹董秘的陪同下参观了央视新址项目;4月14-19日,钟瑞明董事在美国公务期间,专门到中建美国有限公司进行工作考察,听取了美国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参观了部分在施项目;利用公司上市挂牌契机,董办安排各位董事参观了上海环球金融中心;9月26至27日,王文泽、钟瑞明董事在公司副总裁邵继江、董秘孟庆禹的陪同下,前往公司哈大项目视察,并亲切慰问广大一线员工,送上节日礼物。

其三是加强与部门、二级单位的沟通。董办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时刻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本年度,先后派员参与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上市仪式、上市总结大会和庆典活动筹备工作、《内部控制手册》业务流程编制工作等。孟庆禹董秘还应邀赴五局、七局、八局介绍了市值管理、上市公司运行、公司治理结构等有关情况。董办各项工作的开展,得益于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更得益于总部部门、事业部和各下属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第三,加强研究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研究、随时掌握政策动向,是董办的工作任务之一。今年以来,董办总计完成了100多项分析研究工作。其中,常规成果有每月股东名册变化情况分析、股价波动超过3%的市场分析、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等。重点成果有:起草了《站在战略的高度上认识市值管理》,作为董事会发展战略专题研讨会的会议文件印发;《资本市场对公司09年、10年业绩的预期分析》孙总指示呈报董监高参阅;对所有上市公司分红的总篇五:董事会秘书述职报告 2014年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年的工作,使我对证券事务代表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的主要职责有: 一是负责公司在股转系统的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二是根据董事会工作安排,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会议组织与筹备、做好会议记录,拟定会议纪要,起草有关材料和文件;三是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转让等工作。四是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咨询。

五、协助完成公司ipo上市事宜。

六、负责配合组织实施公司的资本市场再融资工作。

对照以上职责,现将本人2014年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各位予以评议:

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尽职责,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作为证券事务代表,认真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信息披露方面,2014年通过股转系统平台,发布公告共29条,其中包括2013年年度报告一份,2014年半年报一份。在股转系统公司电子公告平台上线后,认真学习和研究,通过新电子平台发布公告6条。

二,是根据董事会安排,落实董事会会议8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两次,拟定董事会纪要8份,股东大会决议3份。顺利完成了相关的监事离职与任命,

高管的任命,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

三是股权转让方面,2014年共计办理股权转让7笔,办理监事离职解禁一次,办理监事新增股票限售2次。

四是积极做好投资机构接待和来访,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外事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10家投资机构来访,配合其完成对公司的调研活动并多次回答投资公司调研问题,协助投资公司撰写商业策划书等工作。接待黑龙江省证监局领导及哈尔滨股权托管中心来访各一次。 五是公司再融资项目方面,编写公司融资策划书一份。 六是在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完成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相关材料的编写与上报,驰名商标的申报材料的编写与制作,哈尔滨市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新三板挂牌补贴奖励的申报,2014年第一次专利补贴的申报。 七是工商局变更登记方面,顺利在工商局完成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监事变更备案,高管变更备案的工作。

推荐第4篇:董事会秘书考题

董事会秘书考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部分考试题

一、判断题

1、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3、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公司也可以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4、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5、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

6、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7、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8、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额可达其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在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依据章程规定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1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15、如果债权人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必须证明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并不独立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

16、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所有成员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17、只要有限责任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则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8、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19、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资。

20、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21、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22、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大会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的职责。

2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不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而委托代理人出席。

24、在股东大会会议上,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才可以举行,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6、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参与决议且对决议未表示异议的董事要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27、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属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法定职责。

28、根据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29、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高于或者低于票面金额。

30、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时,一经交付即发生转让效力。

31、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起三年内,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32、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等事项。

33、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每会计年度内每三个月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34、曾经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7、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债券担保情况等主要事项。

38、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39、公司合并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40、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41、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42、公司在分立前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分立后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

43、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4、公司解散时,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45、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46、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并可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48、根据《公司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49、《公司法》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50、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51、公司设立分公司,应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52、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是指大股东。

二、单项选择题

1、依照《公司法》,以下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有公司名称

D.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 A.六千元

B.三万元

C.十万元

D.十五万元

3、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B.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应当是无形财产 B.可以用货币估价

C.可以依法转让 D.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

5、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 A.法定代表人 B.公司登记日期

C.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D.公司注册资本

6、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A.股东的住所 B.股东的出资额 C.股东出资日期 D.出资证明书编号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下列哪项资料: A.股东会会议记录 B.董事会会议记录 C.监事会会议记录 D.会计账薄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必须遵守下列哪项要求: A.出示出资证明书 B.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C.向法院提出申请 D.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

9、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

10、以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是: A.代表百分之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B.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C.监事会主席 D.董事长

11、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减注册资本 C.发行公司债券 D.变更公司形式

12、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1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哪项是正确的: A.召集股东会会议 B.拟订公司的经营计划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根据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14、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哪项职权:

A.决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 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D.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15、下列哪项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A.检查公司财务 B.对违反法律的董事提出罢免建议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6、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B.监事会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 C.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D.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17、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哪项不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 A.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C.作出增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应当编制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8、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制度方面有下列哪项特别限制: A.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B.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所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均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19、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有:

A.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B.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C.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20、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B.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C.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D.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1、人民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在法院通知之日起( )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22、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时,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三十日 B.四十五日 C.六十日 D.九十

2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发起人应占发起人总数的( )以上。

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半数

24、一般情况下,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

A.百分之三十五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五 D.百分之七十

25、依据《公司法》,发行人所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进行验资,验资机构须( )。 A.依法设立

B.证监会指定

C.证券交易所指定 D.证券业协会推荐

26、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必须有( ),方可举行。 A.全体发起人出席 B.全体认股人出席

C.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

D.发起人、认股人出席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27、下列哪项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 A.选举董事会成员

B.选举监事会成员

C.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 D.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28、在下列哪种情形下,发起人、认股人不能抽回股本: A.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B.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C.未按期募足股份

D.公司登记机关要求补充申请文件

29、下列哪项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 A.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B.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C.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D.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30、发行无记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该在会议召开( )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A.二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九十日

31、根据《公司法》,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

A.百分之三 B.百分之五 C.百分之十 D.百分之十五

32、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陈述,错误的是: A.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B.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C.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最多可有十九位董事

D.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无论何种情况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辞职董事也不应再履行其董事职务

3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可能履行其职务的是:

A.副董事长 B.监事会主席 C.工会主席 D.董事会秘书

34、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B.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C.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向经理提供借款 D.经理负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5、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是: A.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董事会聘任

C.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D.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36、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B.监事会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且其在监事会中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C.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监事

D.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3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列行为,法律不禁止的是: A.挪用公司资金

B.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C.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D.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38、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 )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A.公司登记机关 B.国务院授权的部门

C.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 D.财政部门

39、下列哪一项规定不属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必备的条件: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B.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C.报证券交易所审核

D.经股东大会决议

40、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 )签名,公司盖章。 A.董事 B.总经理 C.财务负责人 D.法定代表人

41、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 ) A.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B.经审查验证 C.经主管部门同意 D.公司登记机关审核

42、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 ) A.法定公积金 B.任意公积金

C.法定公益金 D.资本公积金

4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A.经董事会决议 B.根据法律规定

C.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D.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44、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

A.弥补公司的亏损 B.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C.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D.向股东分配利润

45、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 )组成。

A.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B.债权人

C.股东 D.全体董事会成员

46、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 )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A.证券管理部门 B.财政部门

C.税务机关 D.公司登记机关

47、公司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 )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A.证券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税务机关 D.公司登记机关

48、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A.证券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有关主管部门 D.公司登记机关

49、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

A.给予行政处分 B.给予罚款

C.责令改正 D.给予行政处罚

50、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 )。 A.解散公司 B.吊销营业执照

C.责令改正 D.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1、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A 15日 B 30日 C 60日 D 6个月

三、多项选择题:

1、上市公司章程对下列哪些人员具有约束力:

A

董事 B

监事 C

控股股东 D

财务总监 E

董事会秘书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下列哪些人员担任:

A

董事长 B

执行董事 C

独立董事 D

总经理 E 董事会秘书

3、下列哪些事项是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

A

经营范围 B

公司名称 C公司法定代表人 D注册资本 E公司议事规则

4、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A

总经理 B

副总经理 C

财务总监 D

董事会秘书 E

证券事务代表

5、关联关系,是指公司(

)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同为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除外。 A

控股股东 B

实际控制人 C

董事 D

监事 E

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部分考试题

一、判断题

1、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交易优先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适用《证券法》。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股票发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的,无论股票发行、上市与否,均应当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持有人,保荐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但非公开发行则可豁免核准要求。

4、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无论公开与否,均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5、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同时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以及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6、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其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7、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所提交的有关申请文件。

8、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票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9、只有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才能买卖,并且只能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10、证券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除可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外,还可采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11、证券交易以现货方式进行,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证券交易的其他方式作出规定。

12、证券交易所应当公开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并且可以根据需要自主调整具体的收费标准。

13、某上市公司董事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三个月内即卖出,公司的一名小股东得知公司董事会没有收回该董事买卖所得收益,则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证券交易所可以制定高于《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但须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5、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的股票应当是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

16、上市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证券交易所共同规定。

17、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定擅自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已经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可直接终止其上市交易。

18、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其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19、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和最近二年连续亏损是公司的股票、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共同原因。

20、如果发行人公告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中披露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但没有说明他们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则投资者可以依据《证券法》向发行人提出质疑。

21、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和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中均应披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22、某上市公司监事在度假期间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而被司法机关逮捕,因该涉嫌犯罪行为非职务行为,上市公司无需就此事件作出披露。

2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4、上市公司公告的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5、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在上述文件公开前买卖该公司股票将构成内幕交易,但在公开后即可合法地买卖。

26、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

27、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进行报告和公告,同时上市公司亦应将该事件予以公告。

28、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29、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30、收购期限届满,因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被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该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31、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均为对其所属会员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32、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各项财产归会员所有,但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分配给会员。

33、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的,可以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也可以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许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34、证券营业部为盈利或其他目的将其接收的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转发给其他单位使用,应当经证券交易所许可。

35、证券交易所在事先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才能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

36、根据《证券法》要求,证券公司如同时经营证券经纪、自营、投资咨询业务的,其注册资本不应低于人民币一亿元,且该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资本。

37、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的董事,对其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

38、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39、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40、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拒不提供或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可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暂停或者撤销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许可。

41、证券公司的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严重危及该证券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

42、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43、资产评估机构为股票发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资产评估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44、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4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

46、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

4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

48、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9、《证券法》中的证券市场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

50、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批准。

51、《证券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 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52、《证券法》规范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股票发行上市和交易行为。

53、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54、我国证券业、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混业经营、分业管理。

55、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56、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57、发行人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来规定。

5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可以撤销,停止发行。

59、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市场转让。

二、单项选择题

1、《证券法》修订案于2005年10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法于何时正式开始实施? A 2006年1月1日 B 2006年3月1日 C 2006年6月1日 D 2006年9月1日

2、依照《证券法》,以下对证券公开发行的叙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

B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 C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证券,必须由证券公司承销

D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3、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的下列文件中,依照法律的规定,不是必须要报送的是: A发行保荐书 B发起人协议 C招股说明书 D 公司章程

4、依照《证券法》,以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的叙述,哪项是正确的? A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B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C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D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依照《证券法》,以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的叙述,哪项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C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D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6、以下关于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的描述,哪项是错误的? A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B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C违反法律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D 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 )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A一个月 B三个月 C五个月 D六个月

8、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被称为( ) A证券代销 B证券包销 C证券经销

9、《证券法》关于发行人应当采用承销团方式发售证券的规定中,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适用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

B发行证券的票面总值必须超过人民币一亿元 C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D承销团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10、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 )的,为发行失败。

A 五十 B 六十 C 七十 D 八十

11、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何种交易方式? A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B公开的交易方式 C做市商交易方式

D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12、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对证券交易方式或制度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B证券交易必须采用无纸化交易方式

C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D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

13、依照《证券法》,以下对股票买卖限制的规定,哪项是错误的?

A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B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C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D任何人在成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之前原已持有的股票,可以继续持有,不受买卖限制

1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多少日内执行? A 十五 B 二十 C 三十 D 四十

15、根据上题,如果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可采取以下哪项措施?

A股东必须先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B股东必须先提起仲裁

C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 )提出申请,由其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A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B 证券交易所 C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 D省级人民政府

17、下列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中,哪项是错误的? 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B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C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D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18、公司为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中,哪项是错误的? A上市报告书

B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C未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D法律意见书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19、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1.5亿元,拟申请其首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该公司的下列情况中,哪一项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的法定条件? A 该债券的期限为2年

B 该债券的累计发行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C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D 该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依照《证券法》,符合以下哪种情形时,证券交易所可以做出暂停该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A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的 B 上市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的 C 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D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21、以下关于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条件,哪项是错误的?

A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B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的

C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D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22、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在一定情形下,证券交易所可决定暂停其上市交易。以下对暂停公司债券上市情形的说法中不准确的是: A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B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C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D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23、依照《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相关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哪项措施: A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复核

B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C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D 向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4、以下关于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或者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说法中,哪项是错误的?

A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可规定暂停或者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 B 应及时公告

C应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D 应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5、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内,以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A一个月 三个月 B 二个月 四个月 C三个月 六个月 D六个月 十二个月

26、依照《证券法》,下列哪项属于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中应披露的 “重大事件”: A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B公司发生轻微亏损或者损失

C公司四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D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27、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以下说法中,哪项是错误的? A 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D证券交易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8、以下关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类型中,哪项是错误的?

A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人员

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C发行人控股公司的监事

D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9、以下不属于《证券法》所称之内幕信息的是: A已公开的公司分配股利的计划 B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C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D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30、依照《证券法》,以下关于证券交易行为的规定中,哪项是错误的? A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B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C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

D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31、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C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D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九十日

3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A二十 B三十 C四十 D五十

33、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谁任免? A 证券业协会

B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C 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 D 证券交易所理事会

34、根据《证券法》,以下对证券交易所的描述,哪项是准确的?

A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B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C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D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35、根据《证券法》,以下关于证券交易所的说法中哪项是错误的? A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B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C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的财产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财产积累分配给会员

D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36、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以下那种措施?

A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同意,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 B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同意,采取临时停市的措施

C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D可以采取临时停市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37、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中,哪项是错误的? A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B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D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38、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并同时经营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A人民币五千万元 B人民币一亿元 C人民币五亿元 D人民币十亿元

39、证券公司的以下行为中,不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有: A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 B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

C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 D变更公司章程中的一般条款

40、证券公司以下行为或做法中,符合《证券法》的有: A证券公司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和买卖价格

B证券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C证券公司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D证券公司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41、证券公司的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的,依照《证券法》,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以下的措施中,哪项是错误的? A通知处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处境 B责令其限期改正

C责令其转让所持证券公司的股权 D限制其股东权利

42、对证券登记结算的以下叙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A应当要求结算参与人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足额交付证券和资金,并提供交收担保

B必须把收取的各类结算资金和证券存放于专门的清算交收账户,用于已成交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

C在交收完成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用于交收的证券、资金和担保物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业务规则收取的各类结算资金和证券,必须存放于专门的清算交收账户,只能按业务规则用于已成交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但在一定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清算交收帐户

4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及有关文件和资料,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年 A五年 B十年 C二十年 D二十五年

44、下列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职能的叙述中,哪项是不准确的? A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B证券的托管和过户

C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D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4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有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以下叙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A可以由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调查 B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

C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D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46、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所采取以下措施中,哪项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 A查询当事人的资金帐户、证券帐户和银行帐户 B现场检查

C 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 D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

47、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的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B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C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咨询服务

D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48、以下关于证券业协会的说法中,哪项是错误的? A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B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

C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D证券业协会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9、未经法定机关核准,公司擅自公开发行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对其实施的以下处罚中,哪项是错误的?

A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B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C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

D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0、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对其实施的下列处罚中,哪项错误的?

A责令停止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B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C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1、下列哪一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范证券范围。A

政府债券 B

公司债券

C

证券投资基金 D

信托理财产品

52、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

)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A

关联交易 B

杠杆交易 C

内幕交易 D

大宗交易

5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下属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

)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A

银行业 B

证券业 C

信托业 D

保险业

54、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的证券业协会是: A

事业单位 B

公益性组织 C

监督管理机构 D

自律性组织

55、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

)核准;

A

中国证监会 B

证券交易所 C

国务院 D

国资委

56、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 )核准; A

中国证监会 B

证券交易所 C

国务院 D

国资委

57、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

)决定。 A

董事会 B

股东大会 C

证券交易所 D

中国证监会

58、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可以用于(

) A

弥补亏损

B

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用途 C

发放福利

D

偿还银行贷款

59、公司在下列哪一情形下,可以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A

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B

公司借银行的短期贷款违约 C

公司当年经营亏损

D

公司对已公开发行的债券延迟支付本息

60、发行人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格式、报送方式,由(

)规定。

A

发行人 B

保荐人 C

核准机构 D

交易所

61、我国现阶段的证券发行制度采用: A

登记制 B

核准制 C

注册制 D

审批制

6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必须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

)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A

一个月 B

三个月 C

六个月 D

一年

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A 1000万元 B 5000万元 C 1亿元 D 3亿元

64、证券公司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或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 30天 B 60天 C 90天 D 120天

6

5、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

)确定。 A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B

证券交易所

C

一级市场投资者

D

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

6

6、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为发行失败。 A 60% B 70% C 80% D 90%

6

7、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

)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9个月

6

8、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

)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A 2日 B 5日 C 7日 D 14日

69、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所有 A

其个人 B

该公司 C

国库

D

投资者保护基金

70、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

)内卖出,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A

一个月 B

二个月 C

三个月 D

六个月

7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要申请上市交易的,应当向(

)提出申请,经依法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 A

中国证监会 B

证券交易所

C

证监会派出机构 D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7

2、上市公司发生下列哪些情形之一,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A

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

B

上市公司在4月30日前未能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 C

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当年业绩预告有严重亏损 D

上市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73、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哪一条件

A

公司债券期限为一年以上,且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B

公司债券期限为一年以上,且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C

公司债券期限为二年以上,且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D

公司债券期限为二年以上,且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74、公司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

A

证券交易所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B

证监会上市公司部审请复核 C

证监会发行部审请仲裁 D

人民法院起诉

75、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 A

一个月 B

二个月 C

三个月 D

四个月

76、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应当由公司(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由监事会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A

高级管理人员 B

董事

C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D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7、我国的公司法及证券法所指的"证券转让"是指下列哪一选项的性质? A

证券买卖 B

证券继承 C

证券质押 D

证券借贷

7

8、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应当采用下列哪种方式? A

拍卖

B

公开竞价 C

集中交易

D

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

79、核准公司发行的债券上市交易的机构是: A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B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 C

公司的董事会 D

公司的股东大会

80、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多少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A 3000万元 B 1500万元 C 6000万元 D 5000万元

三、多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制定,是为了(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A

规范证券发行行为 B

规范证券交易行为 C

规范证券中介服务

D

实现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益 E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范的是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这里的证券是指: A

境内发行的股票 B

境外发行的股票

C

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 D

境外发行的公司债券

E

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3、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

)原则。 A

公信 B

公平C

公开 D

公正

4、我国证券市场的自律性组织有哪些? A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B

证券交易所 C

各地方证监局 D

证券业协会

E

董事会秘书协会

5、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下列哪些机构进行审计监督。A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B

证券交易所

C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D

证券公司

E

证券行业协会

6、公开发行证券,必须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这里的公开发行是指:

A

面向社会公众发行证券

B

向某保险公司发行证券,引入其作为战略投资者

C

向某基金管理公司发行证券,引入其作为战略投资者 D

面向300家指定机构投资者发行证券 E

赠送股权给公司管理层作为激励

7、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哪些文件: A

公司章程 B

发起人协议

C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D

招股说明书

E

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8、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B

有持续盈利能力 C

财务状况良好

D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纪录

E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9、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哪些文件:

A

公司营业执照; B

公司章程;

C

股东大会决议;

D

招股说明书;

E

财务会计报告;

10、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B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C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D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1、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哪些文件: A

公司营业执照 B

公司章程

C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D

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E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12、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B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C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D

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E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行为

13、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A

上市报告书、招股说明书

B

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C

公司章程和公司营业执照

D

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E

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14、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下列哪些事项需要在中期报告记载: A

公司概况

B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C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D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E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15、《证券法》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这里的“知情人”是指: A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C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D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6、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A

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

B

内幕人员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C

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D

非内幕人员根据其获得的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17、下列关于监事会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其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不设监事会

B

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

C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不设监事会,可以设1至2名监事

D

监事会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力

18、下面关于股票种类的论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A 根据票面上及股东名册是否记有股东姓名分为记名股与无记名股 B

根据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后配股 C

根据是否有票面金额公为额面股和无额面股 D

根据发行的资本范围的不同分为旧股和新股

19、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件中,应当立即公告的有:

A

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

B

公司40%的监事发生变动

C

公司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D

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董事会决议

20、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

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B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C

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20日,并不得超过1年

D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刑法修正案

(六)》部分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A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B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D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二十万元以上罚金

2、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A 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B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C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D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多项选择题

1、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 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B 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C 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D 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E 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2、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B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C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D 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3、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或者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B 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C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 D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 E 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考试题

一、判断题

1、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核准,表明其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认可。

3、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应当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都应当提供担保。

6、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7、证券公司可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8、发行可转债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

9、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当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10、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 , 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1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12、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称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3、特殊情况下,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可以调整。

14、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15、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16、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

二、单项选择题

1、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

)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A、百分之五十 B、百分之六十 C、百分之七十 D、百分之三十

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

)。 A、六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

)。

A、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 B、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C、跟踪评级和信息披露 D、信用评级和资产评估

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

)跟踪评级报告。 A、无须公告

B、每6个月至少公告一次 C、每季度至少公告一次 D、每年至少公告一次

5、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A、五个工作日内 B、二个工作日内 C、三个工作日内 D、十五个工作日内

6、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A、十个交易日 B、二十个交易日 C、三十个交易日 D、十五个交易日

7、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

)。 A、24个月 B、18个月 C、12个月 D、36个月

8、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

)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A、三个月 B、九个月 C、十二个月 D、六个月

9、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通过。 A、三分之二以上 B、二分之一以上 C、全部

D、二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二以下

10、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

)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八十 D、百分之二十五

11、《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定对象违反规定,擅自转让限售期限未满的股票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不得作为特定对象认购证券。 A、二十四个月内 B、三十六个月内 C、十二个月内 D、永远

12、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承销商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

)。 A、监管谈话 B、公开谴责

C、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D、警告、罚款

三、多项选择题

1、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者股权的, 应当在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同时,披露该资产或者股权的(

)。 A、基本情况; B、交易价格; C、定价依据 ;

D、是否与公司股东或其他关联人存在利害关系;

2、《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所称证券,是指下列证券品种:

A、股票;

B、可转换公司债券;

C、国债;

D、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

3、以下哪些是判断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运行良好的必要条件:

A、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B、B、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C、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D、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

E、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4、以下哪些是判断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时财务状况良好的必要条件:

A、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B、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C、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D、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最近三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F、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5、上市公司存在下列哪些情形,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A、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B、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C、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D、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E、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上市公司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整改;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 )。 A、监管谈话;

B、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C、罚款;

D、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7、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

A、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B、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C、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E、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 前 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8、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哪些规定:

A、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

B、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C、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E、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9、认股权证上市交易的, 认股权证约定的要素应当包括(

)。 A、行权价格; B、存续期间;

C、行权期间或行权日; D、行权比例;

10、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应当符合下列哪些规定:

A、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B、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C、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D、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 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11、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下列哪些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A、本次证券发行的方案;

B、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C、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 D、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12、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哪些事项:

A、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B、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C、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D、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

E、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F、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13、股东大会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哪些事项:

A、债券利率及债券期限; B、担保事项;

C、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D、转股期、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E、回售条款;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考试题

判断题

1、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发行人负责。

3、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4、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5、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6、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变更。

7、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发行股票的必要条件。因此,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应存在依赖关系。

8、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9、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10、发行人应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11、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单项选择题

1、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A、2年 B、3年 C、5年 D、1年

2、中国证监会收到发行人申请文件后,在(

)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A、5个工作日 B、3个工作日 C、7天 D、15天

3、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

)内发行股票;超过(

)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A、3个月、3个月 B、3个月、6个月 C、6个月、3个月 D、6个月、6个月

4、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

)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A、12个月 B、6个月 C、3个月 D、24个月

5、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

)。 A、3个月 B、6个月 C、1个月 D、2个月

6、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 ),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A、30% B、50% C、60% D、80%

7、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5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

)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A、12个月 B、36个月 C、24个月 D、6个月

8、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除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 )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A、终止审核并在36个月内; B、终止审核并在24个月内; C、终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 D、终止审核;

9、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除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 )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

)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A、12个月、36个月; B、6个月、12个月; C、12个月、24个月; D、6个月、24个月;

多项选择题

1、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

)负责。 A、真实性; B、合理性; C、准确性; D、完整性;

2、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是指: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

),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A、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B、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

C、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D、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3、发行人的财务独立是指:应当(

)。 A、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B、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C、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D、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发行人的机构独立是指:(

)。 A、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 B、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C、独立使用办公场所;

D、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5、发行人应依法建立健全(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A、股东大会制度; B、董事会制度; C、监事会制度; D、独立董事制度; E、董事会秘书制度;

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哪些情形:

A、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B、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C、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D、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约见谈话;

7、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哪些情形:

A、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B、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C、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D、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B、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C、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D、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E、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9、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哪些情形:

A、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B、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C、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D、更换审计中介机构;

10、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哪些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A、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B、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C、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D、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E、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11、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

)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A、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B、借予他人资金; C、购买专利权; D、委托理财;

12发行人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哪些事项: A、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B、发行对象、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 C、募集资金用途;

D、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E、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F、决议的有效期;

13、保荐人发生下面哪些行为,将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A、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 B、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 C、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 D、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

14、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

)。 A、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B、谴责并罚款;

C、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D、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考试题

一、判断题

1、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分别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2、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发行人募集资金时,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4、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5、除特殊情况外,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6、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披露。

7、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立即立案稽查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8、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事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10、上市公司应当制定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

11、董事长在接到重大事件发生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12、监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13、监事应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14、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15、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16、上市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财务负责人应当负责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

17、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18、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9、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受托人情况告知上市公司,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其聘用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执业相关的所有资料。

21、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及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

22、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相关机构作出解释、补充,并调阅其工作底稿。

23、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24、中国证监会可以对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特别规定。

25、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可含有价格信息。

26、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7、上市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8、上市公司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29、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30、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单项选择题

1、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

)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A、公告文稿 B、备查文件

C、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 D、公告文稿及电子文件

2、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定期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

)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A、意见

B、编制和审核程序 C、决议

D、审核程序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 ),并予以披露。 A、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 B、拒绝出具意见 C、陈述理由 D、发表意见

4、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

)。 A、澄清传闻

B、披露定期报告

C、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D、董事会公告

5、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证券交易所认为涉嫌违法的,应当(

)。 A、提请相关证监局巡检

B、要求董事会出具专项说明 C、要求财务顾问专项调查 D、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

),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A、二个工作日内 B、一个工作日内 C、立即披露 D、二天内

7、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

)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 A、重大影响 B、较大影响 C、影响

D、股价波动

8、涉嫌利用新闻报道以及其他传播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敲诈勒索的,中国证监会(

),向有关部门发出监管建议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A、立案稽查

B、给予经济处罚 C、责令改正

D、给予行政处罚

9、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

)。 A、承担责任

B、承担相应责任 C、承担一般责任 D、承担主要责任

三、多项选择题

1、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 A、虚假记载; B、提示性陈述; C、误导性陈述; D、重大遗漏;

2、(

)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A、发行人;

B、上市公司的董事; C、上市公司的监事;

D、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E、上市公司的职工代表;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应严格遵守( )的规定。

A、披露时间上不得先于指定媒体;

B、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C、以简约版发布信息;

D、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4、季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哪些内容: A、公司基本情况;

B、董事会季度工作报告;

C、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D、监事会审核报告;

E、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5、下列哪些事项被称为重大事件:

A、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臵财产的决定;

B、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C、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化;

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E、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F、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6、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A、董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B、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C、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D、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 )的行为进行监督。 A、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B、董事会秘书; C、实际控制人;

D、信息披露义务人;

8、涉及上市公司的( )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A、收购; B、合并; C、分立;

D、发行股份; E、回购股份;

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

A、明确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

B、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 D、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10、董事会秘书负责( )。

A、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B、汇集上市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 C、向职代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D、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

11、董事会秘书有权(

)。 A、参加股东大会; B、参加董事会会议;

C、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D、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12、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A、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B、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C、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D、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注册会计师应当秉承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

),(

),充分了解被鉴证单位及其环境,(

),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合理发表鉴证结论。 A、完善鉴证程序;

B、科学选用鉴证方法和技术; C、恪守职业道德;

D、审慎关注重大错报风险;

14、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评估准则或者其他评估规范,恰当选择评估方法,评估中提出的假设条件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对评估对象所涉及交易、收入、支出、投资等业务的(

)、未来预测的(

)取得充分证据,充分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发生的(

),形成合理的评估结论。 A、可能性; B、合法性;

B、概率及其影响; D、可靠性;

15、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

)承担主要责任。 A、真实性; B、准确性; C、完整性; D、及时性; E、公平性;

1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A、责令改正; B、监管谈话; C、出具警示函;

D、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E、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F、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17、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依法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或者非法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的,中国证监会(

)。 A、责令改正 B、给予警告

C、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D、罚款

18、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反《证券法》、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

)等监管措施。 A、责令改正;

B、记入诚信档案; C、监管谈话; D、出具警示函;

E、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1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A、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 B、由A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C、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D、持有上市公司3%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E、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20、下列哪些人员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A、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B、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C、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D、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E、上述A、B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1、上市公司通过(

)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A、业绩说明会; B、分析师会议; C、路演;

D、接受投资者调研;

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考试题

一、判断题

1、证券交易所具体实施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工作。

2、中国证监会主管业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直接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

3、中国证监会认为有必要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时,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中国证监会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时,应确定主谈人员和记录人员,谈话使用专门的谈话记录纸。

5、谈话对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约见谈话的,可委托相应人员代理。

6、中国证监会为谈话和整改情况建立专项档案,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及其他高管人员是否忠实履行职务的记录。

7、在执行谈话制度中发现上市公司或高级管理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查处。谈话记录将作为进一步调查的证据。

8、中国证监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其他有关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参加谈话。

二、单项选择题

1、中国证监会根据需要决定谈话时间、地点和谈话对象应提供的书面材料,并提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A、三天 B、五天 C、十天 D、十五天

2、经中国证监会两次书面通知,谈话对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谈话,中国证监会将对其进行(

)。 A、公开谴责 B、罚款

C、公开批评

D、内部通报批评

3、中国证监会根据需要决定谈话,谈话对象对谈话所涉及的重要事项说明不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在限期内又未能进行充分补充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进行(

)。 A、公开谴责

B、认定为不合适人员 C、内部通报批评 D、公开批评

三、多项选择题

1、上市公司存在下列哪些情形时,中国证监会应当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 A、严重资不抵债或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拍卖导致公司失去持续经营能力的;

推荐第5篇: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对董事会负责。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并起草董事会的会议纪要、文件。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他们应当崐担负的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七、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八、处理公司与证管部门及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

九、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它职责。

十、承办董事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董事会研究员岗位职责

1、负责董事会投资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

2、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和发送工作。3、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工作。

4、组织各种与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相关的课题研究。

1、负责董事长日常事务及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向董事长汇报。3、负责承办董事长召开的各项会议,并起草会议纪要及通知等文件。

1、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及各项工作。

2、负责起草董事会的报告书、决议、纪要、通知等文件。3、负责起草、报告上市公司中期及年度报告。

4、负责董事会会议的记录工作。

5、组织拟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业务工作程序。

6、协助董事会秘书筹备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负责准备会议材料。董事长秘书岗位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推荐第6篇: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推荐第7篇: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对董事会负责.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并起草董事会的会议纪要,文件.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他们应当崐担负的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七,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八,处理公司与证管部门及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

九,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它职责.

十,承办董事长交办的各项工作.董事会研究员岗位职责

1,负责董事会投资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

2,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和发送工作.

3,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工作.

4,组织各种与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相关的课题研究.

董事长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董事长日常事务及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向董事长汇报.

3,负责承办董事长召开的各项会议,并起草会议纪要及通知等文件.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及各项工作.

2,负责起草董事会的报告书,决议,纪要,通知等文件.

3,负责起草,报告上市公司中期及年度报告.

4,负责董事会会议的记录工作.

5,组织拟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业务工作程序.

6,协助董事会秘书筹备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负责准备会议材料.

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自从上市公司实行董事会秘书制度以来,董事会秘书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运作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与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沟通与联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在促进和保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有部分上市公司对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界定不清, 1

职权授予不够,不能在效地支持和保证董事会秘书全面、准确、及时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为了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根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西辖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

㈠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公司高管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作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协调与投资者关系,增强公司透明度;参与组织资本市场融资;处理与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及有关部门和媒体的关系,营造公司规范运作的良好环境。

㈡各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充分认识董事会秘书在推动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所具有的地位和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确保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的完整性和履行职责的相对独立性。董事会秘书可以分管与证券业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但属于董事会秘书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分割让他人分管。

二、按职责要求选聘董事会秘书并给予公司高管职权

㈠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规范运作的执行者,是公司联连资本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各上市公司在选聘董事会秘书时,除了应满足《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充分考虑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公司规范运作的专业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状况,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

㈡各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管人员,落实作为公司高管应享受的职权和待遇,这是确保董事会秘书完整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各上市公司应从现任高管或财务部中选任董事会秘书,现任董事会秘书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可改任证券事务代表。

三、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

㈠各上市公司原则上应设立证券部,作为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为董事会秘书及其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及电脑网络等设施,在经费上给予必要保证,确保董事会秘书及其工作机构与监管部门及投资者联络沟通无障碍。

㈡各上市公司应给董事会秘书配备包括证券事务代表在内的助手及工作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暂时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其行使权利并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完善规范公司运作的内部制度

㈠各上市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公司各业务部门在筹划和推进重大业务活动时,公司相关综合部门在知晓公司的重大诉讼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将信息报送董事会秘书及其工作机构,以便董事会秘书评判该重大事件是否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决定是否进行信息披露。

㈡各上市公司应建立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内部培训制度。在国家监管部门出台重要政策措施或公司拟进行重要资本运作时,董事会秘书应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培训,使其及时了解监管形势及政策的变化,掌握公司规范运作的法规、政策要求,促使其做出的判断和决策符合监管要求和企业实际。

㈢各上市公司应确保董事会秘书能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纪录情况。凡涉及需要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应请董事会秘书参加或列席。董事会秘书有权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可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㈣各上市公司应落实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上市公司在研究决定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大额贷款、资产并购、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时,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以确保该项重大事项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法规和政策。

五、董事会秘书应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㈠董事会秘书应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全面履行职责。认真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并做好事前保密工作;促使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了解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依法行使职权;协助独立董事全面履行职责,公告其独立意见;协调与投资者的关系,切实增强公司的透明度。

㈡董事会秘书应提醒、促使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时,董事会秘书应当提醒与会董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在发现公司有重大事项未披露时,董事会秘书应当促使相关当事人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开展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资产并购等重大经营活动时,董事会秘书应及时提出相关意见,以确保此类活动符合规范运作要求。

㈢董事会秘书应保持与监管部门的密切沟通和配合。董事会秘书应与我局的监管责任人保持密切联系,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完整及时地回复监管责任人的征询,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及时报备信息披露文件,配合监管责任人做好监管工作。同时,董事会秘书应加强与交易所的沟通、协调,配合交易所处理好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及挂牌交易的相应事宜。

六、加大对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的考核权重和监管力度

㈠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将作为评判公司规范运作水准的重要指标。上市公司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界定、职位确定、机构设置、制度支持以及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时的专业水平、协调力度、工作质量配合情况等,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和水准。我局将在现场检查中,通过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资料了解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质量,以此评判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实际水平,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综合指标,确定公司的风险类别,列入

相应的监管等级,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措施。

㈡对董事会秘书的评价和更换备案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监管责任人要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质监和配合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严重不配合监管工作,重大事项不报告,履行职责不诚信勤勉,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要求公司予以更换。

㈢全力支持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措施和行为将受到支持和维护,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我局报告,我局将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干预。上市公司聘任和更换董事会秘书,应事先征求我局意见,并向交易所报送相关资料。聘任董事会秘书应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相应能力,解聘董事会秘书应有充分的理由,并有合适的继任者。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我局和交易所提交陈述报告,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评判,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推荐第8篇: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对董事会负责。

(一) 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三)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四)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五)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六)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七)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九)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十)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一)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并起草董事会的会议纪要、文件。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他们应当崐担负的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七、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八、处理公司与证管部门及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

九、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它职责。

十、承办董事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推荐第9篇:董事会秘书职责

灵睿文档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的全面工作。

二、董事会会议筹备,承办。记录和会议文件整负责股东会理归档,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定,编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定下发相关文件。

三、负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成员的专项建档、使用、管理工作,对法人治理结构成员调整变动人员,及时进行清理补充、归档。

四、协调沟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各层次之间的关系,将强与上级业务部门保持经常联系,做好与股东代表,董事、监视和经理层成员之间的联络及信息传递工作。

五、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基层单位和地方人员来公司董事会检查、咨询、办事等工作,对外代表董事会宣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重要决定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告。

六、根据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提议和建议,负责整理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议案,提交董事会领导。股东代表例会审议研究。

七、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调查了解掌握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八、认真履行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它工作职责,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灵睿文档

推荐第10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享有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的指定的唯一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1 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原则上不应由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董事等职务时,应确保有时间和精力做好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本职工作。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六)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七)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和解聘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在 董事会审议其受聘方案前,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

2 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聘任。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当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第九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三)公司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3

第十一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董事会秘书不得在任期内无故提出辞职或离职,如因自身客观原因确需辞职或离职的,原则上应提前三个月向公司提出。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出现本制度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或本制度,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三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待办理事

4 项。

第十四条 如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其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五条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因生病、出国、休产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职时间超过半个月的,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的情况说明和指定代行人员的名单、简历等情况书面报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 易所之间的沟通和联络,履行法定报告义务,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

5 披露相关规定;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五)负责组织协调对公司治理运作和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促使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完善运作制度,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拟作出的决定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提醒公司相关决策人员,必要时形成书面意见存档备查。对知悉的公司证券违法违规事项,应当及时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六)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并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在公司内幕信息泄露时,协调公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七)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定专项制度,管理公司董监高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监高办理个人信息的

6 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对董监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提请董事会对其采取问责措施。

(八)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顺畅,为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便利条件。

(九)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参与公司媒体公共关系管理工作,协调统一公司对外宣传报道与信息披露口径,建立完善媒体信息收集反馈和媒体危机管理机制,对财经报刊、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加强监测,持续收集、跟踪与公司相关的报道、传闻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协调公司及时回应媒体质疑,妥善处理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实 信息,维护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

(十)组织协调公司证券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持续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宣传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运作、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要求,督促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必要的培训,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协助其了解自身法定权利、义务和责任。

(十一)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二)负责协助公司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筹划并实施资本市场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事宜,推动公司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进行有效市值管理,建立长期激励机制。

(十三)《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十九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本制度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二十条 公司依法保障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管人员的地位及职权。董事会秘书享有公司高管人员的各项职权,依法参加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经营管理决策层会议,对涉及公司治理运作程序和信息披露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调阅涉及信息披露等事宜的相关文件、资料、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要求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有关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有权要求公司就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疑难事项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作为公司决策的依据。

公司董监高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支持和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向公司董事

8 会、监事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券事务部,配备与公司规模相适应、具备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的专职助理人员,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公司应编制和落实专门预算,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参加培训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董事会秘书工作协调机制。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义务、报告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财务、投资、审计等相关内部机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的工作,保证董事会秘书能够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公司应统一对外信息发布渠道,明确公司及其 董监高未经董事会秘书审查认可,不得通过接受媒体、机构访谈以及在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等公共场合发表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披露信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支持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良好激励机制。董事会秘书应享有与其他高管人员地位相对应的薪酬福利待遇,一般不应低于公司副总经理的平均待遇。公司应将董事会秘书纳入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的对象,形成与公司长远利益和个人绩效有效挂钩的激励效应。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作出突出贡献及其信息披露工作得到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充分肯定的,公司应

9 给予必要的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于每年5月15日或离任前,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上年度履职报告或离任履职报告,并报广东证监局备案。履职报告书应对照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客观反映其履职工作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问责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或违法违 规导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降薪、限制股权激励、留司察看、解除劳动合同(以上处分可以单处或并处)等内部问责措施:

(1)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包括一年内多次存在披露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信息披露更正情况;临时报告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及时,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以新闻发布、答记者问、股东大会领导讲话等形式代替公告义务;未及时关注并妥善回应主要媒体质疑报道和涉及公司的重要市场传闻;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时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等。

(2)公司治理运作不规范,包括公司章程、“三会”运作等制度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结构或董监高任职情况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得到及时纠正;股

10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表决程序不规范,相关决议事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中小股东依法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受到不当限制;公司重大投资、资产收购或转让、募集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等文件未按规定保存等。

(3)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不到位,包括投资者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对投资者信访事项未及时妥善回复导致矛盾激化;对公司董监高持股缺乏管理,董监高及主要股东频繁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导致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问题多次发生等。

(4)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包括未及时将证券监管部门文件、通知传递给公司主要负责人等高管人员;未按规定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文件、资料,或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供不实报告;不配合甚至阻挠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公司进行调查;公司出现违规事项或重大风险时,未第一时间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等。

(5)发生违规失信行为,包括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或治理运作违规被证券监管部门通报批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稽查,或被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董事会秘书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公司利益,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或从事内幕交易,或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

第二十七条 证券监管部门、公司对董事会秘书进行问责时,董事会秘书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董事会秘书能证明对公司违法违规等事

11 项不知情或不属于其职责范围,或发现公司违法违规等事项后提请公司及时予以纠正,或主动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可以免责;董事会秘书发现公司违法违规等事项时,明确向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或主要负责人提出异议并记录在案,但未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董事会秘书明知公司相关事项涉嫌违法违规仍发起提议的,应当从重问责;董事会秘书将部分职责交与他人行使时,一旦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如本制度的规定与《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强制性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11篇:董事会秘书考试题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期拟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题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姓名:

注意:试题请答在答卷纸上,试题在考试后须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50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B )

A、5% B、10% C、15% D、20%

2、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A )

A、1% B、2% C、3% D、4%

3、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可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D )

A、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B、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第1个交易日 C、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第2个交易日 D、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第3个交易日

4、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违法违规为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余额:(

A、超过20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 B、超过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 C、超过50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 D、超过75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

5、某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7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亿元,净资产为6亿元。2008年2月1日,对外担保余额2.8亿元,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4000万元,公司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为:( )

A、不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B、提交董事会审议,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C、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D、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6、下列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是:( B ) A、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B、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C、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控制的企业 D、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处担任董事职务的自然人

7、判断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是否需披露的标准是交易金额是否超过:( B )

A、1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100万元

8、判断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是否需披露的标准是 ( C ) A、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B、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

C、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 D、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以上

9、关于股票期权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但不得放弃该种权利

B、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

C、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D、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仍然可以行权

10、上市公司( B )的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A、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B、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C、董事会 D、股东大会

11、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 C )之日起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A、10个工作日 B、15个工作日 C、2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12、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自该财务会计文件公告之日起( B )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应当返还给公司。

A、6个月内 B、12个月内 C、24个月内 D、36个月内

13、上市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换届选举9名董事会成员,如果采用累计投票制,那么拥有100股甲公司股票的股东( B ) A、一共投100票,只能投给一个董事

B、一共投100票,可以投给其中一个或几个董事 C、一共投900票,可以投给其中一个或几个董事 D、给每个董事各投900票

14、公司应在业绩预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预计变动范围,或者盈亏金额预计范围。本所鼓励公司在业绩预告中以不超过( A )的幅度披露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预计变动范围,或以不超过( )的幅度披露盈亏金额的预计变动范围。

A、30%,500万元 B、50%,1000万元 C、60%,500万元 D、30%,1000万元

15、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出席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B )人时,上市公司应当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1 B、C、5 D、7

16、判断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的是:( D )

A、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B、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 C、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D、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17、上市公司目前无任何担保,拟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是( D )

A、总经理批准 B、董事会批准 C、股东大会批准

D、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8、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 C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A、一个 B、三个 C、六个 D、十二个

19、上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披露标准时( D ) A、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B、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

C、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或超过1000万元 D、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20、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经营业绩将发生大幅度变动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C )内进行业绩预告。

A、10日内 B、20日内 C、1个月内 D、2个月内

21、当出现下列第( D )种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

A、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交易所问询 B、未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和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公告 C、交易所认为必要的 D、以上均适用

22、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 A )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A、3个月内,3个月内 B、6个月内,3个月内 C、1个月内,2个月内 D、2个月内,2个月内

23、以下关于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C ) A、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B、自受到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C、上市公司监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D、有《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24、A公司2006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亿元,其中6000万元用于新建一生产线。公司上市后,A公司发现上述生产线的市场前景欠佳,遂决定取消该项目,将募集资金用于其它项目。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上述行为须经( B )

A、公司董事会批准 B、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C、中国证监会批准 D、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25、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 C )

A、财务负责人提名,总经理任免 B、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C、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D、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任免

26、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时,应当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交易所备案 B、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确认意见。

C、交易所仅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D、对于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仍可将其提交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决定

27、关于上市规则中“公平”的表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 ) A、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

B、公司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报送文件和传递信息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只需督促有关各方履行保密义务

C、公平性原则要求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 D、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重大信息

28、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可以由下列人员担任:( D ) A、董事 B、副经理 C、经交易所同意的人员 D、财务主管

29、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离任审查,在公司( B )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A、董事会 B、监事会 C、股东大会 D、职工代表大会

30、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 B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A、原任董事会秘书 B、董事长 C、董事 D、高管人员

31、业绩快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超过( C )的,上市公司应及时刊登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A、1% B、5% C、10% D、20%

32、业绩快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超过( C )的,上市公司应在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中队投资者致歉。

A、5% B、10% C、20% D、30%

33、年度业绩快报的最迟披露期限是:( A ) A、1月底 B、2月底 C、3月底 D、4月底

34、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最迟披露期限是:( D ) A、7月10日 B、7月15日 C、7月20日 D、7月30日

35、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 B )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事宜。

A、1 B、2 C、3 D、4

36、上市公司应当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 C )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公告。 A、2-5 B、2-6 C、3-5 D、3-6

37、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B )以上通过。

A、1/2 B、2/3 C、3/4 D、4/5

38、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C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A、千分之一 B、千分之五 C、百分之一 D、百分之二

39、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C )的,上市公司应及时公告。

A、1% B、5% C、10% D、20%

40、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个( C )结束后及时披露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A、周 B、月 C、季度 D、年度

41、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披露之日起内,因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需要再次报告、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可以仅就与前次报告书不同的部分作出报告、公告。( A )

A、6个月 B、3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4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A )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A、30% B、20% C、50% D、35%

43、收购人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B )

A、3% B、5% C、10% D、20%

44、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 D )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

A、30% B、50% C、10% D、20%

45、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 A )日,并不得超过( )日;但是出现竞价要约的除外。

A、30日 ,60日 B、15日 ,30日 C、30日 ,90日 D、45日 ,90日

46、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仍然可以公开发行证券:( C ) A、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B、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C、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

D、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4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A )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疚该事项作出公告。

A、1% B、2% C、5% D、3%

48、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 ) A、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B、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C、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D、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转让

49、上市公司使用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B )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A、5% B、10% C、20% D、30%

50、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 B )。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 )。

A、继续发行 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B、暂缓发行 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C、继续发行 暂缓发行

D、继续发行,但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暂缓发行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属于X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人的有:( AC ) A.X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的董事

B.自然人A,半年前持有X股份有限公司7%的股权,减持后现仅持有3% C.持有X股份有限公司10%的自然人股东的配偶 D.持有X股份有限公司8%的公司的董事长

2、《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规定,公司应该在年报披露十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下列哪些人员必须出席年度报告说明会。( ABD )

A.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B.财务总监 C.副总经理 D.保荐代表人

3、下列哪些人员应当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ABCD ) A.公司非独立董事 B.公司副总经理 C.董事会秘书 D.公司独立董事

4、上市公司A,2005年底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总资产8亿元,净资产为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净利润为2300万元,公司2006年5月,拟进行下述行为,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应安排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AB )

A.公司A向非关联方出售其持有的B公司的90%的权益,实际成交金额为4500万元,其中B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000万元,净利润1500万元

B.公司购买第一大股东的资产,交易金额为25000万元 C.公司为非关联方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

D.公司向非关联的销售商签订7000万元的销售合同

5、独立董事可以行使下述特别职权:( ABCD )

A.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B.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提议召开董事会

D.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有权向董事会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CD ) A.独立董事 B.监事会 C.董事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7、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BCD )

A.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B.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C.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D.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2008年4月27日,上市公司A与B公司签订协议,拟出资3215万元向B公司购买一生产设备,因该项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2004年末净资产值的13.40%,尚须提交2008年5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A公司董事会的收购出售资产决策权限为公司净资产值的20%以内。B公司的现任董事长张某的配偶为A公司的总经理。根据上市规则,上述交易:( AC )

A.应当最迟在2005年4月29日披露上述收购资产情况 B.应当最迟在2005年5月12日披露上述收购资产情况

C.属于关联交易,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D.属于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即可

9、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BCD ) A.定期报告公布前20日 B.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C.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D.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10、上市公司A截至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亿元,无对外担保,2007年公司依次发生下列四笔担保,根据上市规则,其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是:( AC )

A.1月21日,为公司B提供6000万元的担保,公司B资产负债率为30% B.3月2日,为公司C提供3000万元担保,公司C资产负债率为65% C.6月3日,为公司D提供2亿元担保,公司D资产负债率为45% D.7月13日,为公司E提供1000万元担保,公司E资产负债率为35%

11、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承包工程等重大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及时报告本所并公告:( AC ) A.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B.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

C.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

D.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

12、保荐机构应当对发行人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ABCD ) A.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B.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 C.对外担保的合规性 D.委托理财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13、上市公司相关证券因市场传闻被临时停牌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停牌提示性公告的途径包括( AC)

A.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B.交易系统 C.巨潮资讯网 D.和讯网

14、上市公司在相关证券停牌当日上午十一点三十分前未能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澄清公告的,相关证券继续停牌,直至( BC )复牌。

A.澄清公告披露日为交易日的,于当日上午开市时 B.澄清公告披露日为交易日的,于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

C.澄清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公告后首个交易日上午开市时 D.澄清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公告后首个交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

15、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包括( ABCD )

A.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灯费用和其他支出

B.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

C.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解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 D.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16、下列有关定期报告披露相关表述正确的是:( ABC )

A.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B.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确认意见

C.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依法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D.所有定期报告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

17、上市公司A,200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6.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净利润为2300万元,公司2006年5月,拟进行下述行为,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将下列( BC )行为提交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A.公司A拟向非关联方出售其持有的某公司90%的权益,实际成交金额为4500万元,其中该公司净资产为4000万元,净利润1500万元

B.公司购买第一大股东的无形资产,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 C.公司为其关联方提供500万元的担保 D.公司向非关联方提供500万元的担保

18、在下列 ( AB )情况下,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A.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提前泄露

B.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 C.董事会认为必要的 D.监事会认为必要的

19、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规定,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在报送定期报告的同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ABCD )

A.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审议此专项说明的董事会决议及决议所依据的材料

B.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C.监事会对董事会有关说明的意见和相关的决议 D.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

20、上市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时间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ABCD

A.董事会或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B.签署附加条件的意向书或协议时 C.签署附加期限的意向书或协议时

D.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

21、上市公司存在或正在筹划重大收购与出售资产时,应在以下( BCD )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A.公司股票价格未出现异常波动,也没有市场传闻、公司也未就上述行为达成任何协议

B.公司未就上述行为打成任何协议,但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C.公司就上述行为打成任何意向性协议

D.公司就上述行为打成任何意向性协议,双方就此签订了保密性条款约定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信息,且拟披露的信息尚未泄露

22、《证券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ABCD )

A.董事 B.监事 C.高级管理人员 D.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23、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BCD ) A、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B、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说明

C、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董事人数和姓名、缺席的理由和受托董事的姓名

D、每项议案获得的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以及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应当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或独立发表意见的,说明事前认可情况或所发表的意见

24、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BCD )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4分)

1、A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3名独立董事均为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产品领域的技术专家。( X )

2、公司拟2007年4月21日刊登2006年度年报,并定于2007年4月19日刊登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X )

3、上市公司可以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但必须审慎使用。( X )

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 )

5、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 )

6、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X )

7、未公开重大信息在公告前泄露的,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相关信息证实公告前不得买卖本公司证券。( √ )

8、某研究员在对上市公司调研时按要求签署承诺书后,该研究员撰写的研究报告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无需知会上市公司。(X )

9、为吸引投资者认购公司证券,上市公司在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可以向特定投资者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X )

10、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中不需要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X )

11、上市公司应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有关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

1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在股票上市后两个月内,新任董事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两个月内,在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解释与见证下,签署《董事声明与承诺书》。(X )

13、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

14、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可以转让,但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X )

选择题 -- 题库

1、依照《公司法》,以下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有公司名称

D.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 A.六千元 B.三万元 C.十万元 D.十五万元

3、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B.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应当是无形财产 B.可以用货币估价 C.可以依法转让 D.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5、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 A.法定代表人

B.公司登记日期

C.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D.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6、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A.股东的住所 B.股东的出资额 C.股东出资日期

D.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权查阅、复制下列哪项资料: A.股东会会议记录 B.董事会会议记录 C.监事会会议记录 D.会计账薄

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必须遵守下列哪项要求: A.出示出资证明书 B.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C.向法院提出申请 D.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9、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0、以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是: A.代表百分之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B.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C.监事会主席 D.董事长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1、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减注册资本 C.发行公司债券 D.变更公司形式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2、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1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哪项是正确的: A.召集股东会会议 B.拟订公司的经营计划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根据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4、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哪项职权: A.决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D.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5、下列哪项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A.检查公司财务

B.对违反法律的董事提出罢免建议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四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6、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七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B.监事会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C.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D.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五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17、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哪项不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 A.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B.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C.作出增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D.应当编制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8、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制度方面有下列哪项特别限制: A.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B.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所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均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19、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有:

A.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B.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C.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第六十八条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0、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B.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C.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D.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1、人民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在法院通知之日起()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2、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时,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三十日 B.四十五日 C.六十日 D.九十日

第七十五条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发起人应占发起人总数的( )以上。 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半数

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4、一般情况下,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 A.百分之三十五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五 D.百分之七十

第八十五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5、依据《公司法》,发行人所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进行验资,验资机构须( )。 A.依法设立 B.证监会指定 C.证券交易所指定 D.证券业协会推荐

第九十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26、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必须有( ),方可举行。 A.全体发起人出席 B.全体认股人出席

C.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 D.发起人、认股人出席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第九十一条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27、下列哪项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 A.选举董事会成员 B.选举监事会成员

C.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D.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28、在下列哪种情形下,发起人、认股人不能抽回股本: A.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B.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C.未按期募足股份

D.公司登记机关要求补充申请文件 第九十二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29、下列哪项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 A.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B.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C.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D.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0、发行无记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该在会议召开( )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A.二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九十日

第一百零三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31、根据《公司法》,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 A.百分之三 B.百分之五 C.百分之十 D.百分之十五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32、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陈述,错误的是: A.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B.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C.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最多可有十九位董事

第一百零九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D.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无论何种情况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辞职董事也不应再履行其董事职务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3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可能履行其职务的是: A.副董事长 B.监事会主席 C.工会主席 D.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一十一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34、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五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B.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C.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向经理提供借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D.经理负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5、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是: A.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董事会聘任

C.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D.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八条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6、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B.监事会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且其在监事会中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C.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D.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一百二十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3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列行为,法律不禁止的是: A.挪用公司资金

B.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C.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D.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38、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 )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A.公司登记机关 B.国务院授权的部门 C.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 D.财政部门

第一百五十五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39、下列哪一项规定不属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必备的条件: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B.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C.报证券交易所审核 D.经股东大会决议

第一百六十二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40、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签名,公司盖章。A.董事 B.总经理 C.财务负责人 D.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1、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 ) A.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B.经审查验证 C.经主管部门同意 D.公司登记机关审核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2、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 ) A.法定公积金 B.任意公积金 C.法定公益金 D.资本公积金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4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A.经董事会决议 B.根据法律规定

C.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D.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4、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 A.弥补公司的亏损 B.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C.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D.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45、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 )组成。 A.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B.债权人 C.股东 D.全体董事会成员

第一百八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46、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 )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A.证券管理部门 B.财政部门 C.税务机关 D.公司登记机关

第一百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7、公司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 )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A.证券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税务机关 D.公司登记机关 第二百零二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8、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A.证券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有关主管部门 D.公司登记机关

第二百零三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9、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A.给予行政处分 B.给予罚款 C.责令改正 D.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百零九条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0、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A.解散公司 B.吊销营业执照 C.责令改正 D.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1、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A 15日 B 30日 C 60日 D 6个月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多项选择题:

1、上市公司章程对下列哪些人员具有约束力: A 董事

B 监事

C 控股股东 D 财务总监 E 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下列哪些人员担任: A 董事长 B 执行董事 C 独立董事 D 总经理 E 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3、下列哪些事项是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 A 经营范围 B 公司名称 C 公司法定代表人 D 注册资本 E 公司议事规则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A 总经理 B 副总经理 C 财务总监 D 董事会秘书 E 证券事务代表

5、关联关系,是指公司( )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同为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除外。 A 控股股东 B 实际控制人 C 董事 D 监事 E 高级管理人员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12篇:董事会秘书工作手册

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手册

为了规范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和指导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手册。

一、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职权:

1、组织并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负责会议的记录;

2、准备和提交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材料;

3、负责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对本公司发生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准确和完整的向股份公司董办报告;

4、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本公司重大信息和和行业政策、行业状况,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5、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

6、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以及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7、在股份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再融资时,收集报送本公司相关的材料;

8、负责本公司与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10、子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11、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信息”是指所有能对股份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子公司发生下述重大事件,应当及时向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发生以下事项,应予报告

(1)子公司经营方针的重大变化和经营范围的变化; (2)子公司年度内100万元以上的投资行为和购置财产的决定; (3)子公司订立可能对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

1 (4)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发生违约赔偿责任年度内10万元以上;或者年度内发生10万元以上的损失;

(5)子公司发生盈利增长20%以上或者亏损;

(6)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经营计划变化20%以上;

(7)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子公司股东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子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 涉及子公司的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超过5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报股份公司董事长。

(11)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 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与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

(14)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5)子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6)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对曙光股份及其他子公司的担保);

(17)子公司获得50万元以上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8) 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19)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事项若授权体系中有特别规定,按授权体系执行。

(二)信息披露的时间规定

(1)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合同)时; (3)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以上事件发生1个交易日内应报告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信息披露的流程

(1)董秘在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向本公司董事长、

2 总经理汇报;

(2)确定该重大信息报告属实后,以书面的方式报送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程序。

(四)对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1)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以书面方式向股份公司董办报告信息情况,报告信息前必须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核,并附上备查材料(信息出处)。

(2)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股份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前,各子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三、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工作流程

1、与董事长、总经理沟通,确定董事会(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人员、将审议的议案,明确各议案材料的准备部门;

2、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3、组织召开会议;

4、形成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董事签字(股东盖章);

5、需要工商登记的,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工商登记;

6、相关材料报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文件格式指引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5日

3

董事会决议格式指引

×××××××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于××××年××月××日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名,实到××名,董事××委托董事××表决,××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

出席董事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委托书

我因×××××××,不能出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兹委托董事××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董事(签字)

××××年××月××日

4

股东会决议格式指引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决议

××××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在××召开股东会,××名股东出席会议,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

出席股东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第13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如下:

1、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有一定财务、法律、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

2、具有行政、管理等任职经验;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4、《公司法》第

57、58条规定的人员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不得担任;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除外)、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

6、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要求, 忠实履行职责,谨慎、认真、勤勉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保守公司秘密,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并保证:

1、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董事;

2、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3、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公司信息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5、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6、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内获得的本公司商业秘密;

7、接受董事长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董事会成员对其工作的合理建议。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在其任职期间内可以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请求,经董事会同意后,并与继任者完全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开职位。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接收并整理会议提案,对所提交的提案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包括:提案人资

格、提案人数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名称和内容是否符合、提案人签名及提案附带的材料是否齐全等;

2、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安排,提出会议方案,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出席人员及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议程、所审议提案及相关材料、会议费用等,报董事长同意后定稿;

3、根据会议议程安排和出席会议的人员,整理、复制相应份数的会议文件;

4、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董事会成员和列席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并接收会议通知回执,统计出席人员情况;

5、发出会议通知的同时,向董事会成员和列席人员传送会议材料;

6、安排具体会务。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保管董事会会议签到簿。董事会签到簿应记载如下内容:

1、董事会届次;

2、会议地点、日期;

3、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4、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缺席原因及所委托代理出席董事的签名;

5、其他内容。

第十条董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而委托他人代为参加会议的,应在签到时将委托书交予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应对委托书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要件。核对无误的,应由受托人代委托人签到。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签到簿和代理出席会议委托书由董事会秘书建档保存。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或指定公司行政部门专人负责。 第十三条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届次;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

3、出席会议董事及受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人员情况;

4、会议议程;

5、董事发言内容;

6、对会议议题形成决议或不能形成决议的情况;

7、其他会议事项。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和记录人签名。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归纳汇总后,制作会议纪要,包括会议基本情况、董事发言概要,所通过的决议;经董事长签发后,按照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经理班子成员的人数复制相应份数,于会议结束后7日内送交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经理班子成员。

第十六条董事会决议书由董事会秘书拟订,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决议书的份数,并于会议结束后3日内送交各位董事签字。

第十七条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长的授权,比照上述董事会的规定,负责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筹备和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的草拟工作,

第三章董事会文件管理

第十八条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文件及其他文件的拟订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董事会秘书应本着细致、严谨的精神,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应制订有关文件管理的具体规章,报董事长批准后施行。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入资完毕或因受让而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份比例、获得股份的日期和方式等内容,经董事长签发后,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一条股东因转让或其他行为失去公司股东地位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收缴其出资证明书,并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和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记录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份比例、获得股份的日期和方式、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联络方式等)。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应保持和股东的联络,在股东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时,请求股东出具其基本情况变化的有关证明文件,及时调整股东名册的记录;股东基本情况发生变化,须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应及时向董事长反映情况并拟定章程修改的草案,以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讨论。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决议书的内容应当完整、准确、真实的反映在董事会会议上所通过的决议内容,文字简洁、通顺,书写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决议名称(包括决议届次);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出席会议董事的情况;

3、提案名称和内容概况;

4、决议内容,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

6、董事签字;

7、日期。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原件由董事会秘书建档保

存,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应遵循保密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东、董事可随时向董事会秘书要求查阅上述文件。经登记后,董事可获得董事会决议的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向行政机关提供董事会决议原件的,董事会秘书应登记所提供的决议内容和份数及所涉及的事务和人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监事可随时向董事会秘书要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纪要和会议决议原件,董事会秘书不得拒绝。公司监事要求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的,董事会秘书应进行登记。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草案的制订,提交董事会通过。

第三十条公司年度董事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应对上一年度董事会召开和通过决议的情况进行总结,拟订公司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经董事长审核后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草拟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的工作报告、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其他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的提案。

第三十二条经股东会、董事会通过公司章程变更事项的,拟订新章程草案,交各股东签章后到工商注册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三十三条公司股东会文件的拟订和管理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四章董事会规范化管理

第三十四条搜集、整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公共信息,以书面通讯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给董事会和董事长作为参考。 第三十五条筹备、组织董事会成员的政策、法制、业务学习。

第三十六条草拟董事会处理公司专项事务的行为规则和制订董事会专项委员会制度,提交董事会通过。

第三十七条提出改进董事会管理工作的革新计划和草案,提交董事会通过。

第五章董事会对内外联系

第三十八条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

第三十九条 参加经理办公会会议,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如认为经理办公会会议所议事项超出其经营权限或无董事会授权而决定某一议题,应立即提出意见制止,并在次日向董事长报告;如制止不成,应立即退席向董事长报告。

第四十条每月向董事会成员报送简报,就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做出说明。

重大事项包括:

1、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2、经营计划完成情况、重要财务指标;

3、借贷计划执行情况;

4、项目运行进度情况;

5、重大资产处置或损失;

6、重要协议、合同情况;

7、重要人事变动;

8、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第四十一条 代表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管理人员、职工对董事会工作及经营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二条代表董事会接受公司股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质询,协调股东关系,保持与股东的联络。

第四十三条公司股东向董事会秘书要求获得公司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决议、董事会决议及纪要、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公司财务情况报告、公司股权结构等,董事会秘书应在登记后提供。

第四十四条协助董事长处理日常事务,联系、协调公司董事间关系。第四十五条代表董事会聘请、联络公司外专业机构、专家、顾问等。

第六章其他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负责公司董事会的其他相关事务。

第四十七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修改。

第四十八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

第14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药业43.02+0.370.87%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3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3年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认定或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办理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书面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八条 公司应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 3 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公司应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 5 个交易日之前向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报送下述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

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二)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候选人取得的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代为履行其职责并行使相应权力。在此期间,董事会秘书并不当然被免除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第十一条 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及时公告并向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提交下述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三)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 信箱地址等。

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二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辞职比照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与辞职有关情况,向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书面陈述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则建议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或者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四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及其他待办理事项。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 3 个月的,董事长应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十七条 公司应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后续培训。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九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

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15篇:董事会秘书任命书

篇1:董事会秘书任免决议

云南沙甸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决议

董事会同意王念一由于个人发展与需要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现任命王原俊为公司新一任董事会秘书。

以上所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 董事会成员签名: 云南沙甸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6日篇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各位董事:

根据公司董事长xxx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xx先生为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提案,请各位董事审议。

附:简历篇3: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领导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分项工作如下:

? 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董事会的各项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战略,提出公司董事会管理理念,制定并完善董事会各项规章

与管理制度,并协助董事长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及管理办法;

? 协助董事长组织落实公司发展规划,根据董事会战略要求,协助董事长组织安排落实公司经营发展的长期、中期、短期计划,并 监督实施执行;

? 负责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的保管;并书写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定期报告和

临时性报告;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积极组织董事会各项会务、活动,撰写董事会内部各项公文、文件,并定期发布各类信息;并根据董事长精神贯彻落实各项决议与安排,同时定期跟踪反馈;就公司经营层面提出的方向、标准需求,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董事会(或专门会议及人员)进行决定,并及时答复;

? 负责公司董事会项目的推进和督办;按照公司董事会要求,协助积极推进董事会项目的进展,并监督董事会各项目工作的落地实 施情况,作好信息的沟通工作;

? 负责准备和递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负责为集团公司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内外资源整合咨询)和建议; ? 负责统筹管理各项危机管理及公关外联工作;根据董事会要求,作好集团公司相关各类危机管理与公关外联的统筹管理工作; ? 负责集团公司资本运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 负责集团公司信息披露事宜,保证现阶段(或上市后)公司信息披露的及实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 负责办理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及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 ? 负责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 负责增发新股、配股工作所需的准备和报批工作;

? 负责专业委员会(外部专家顾问团队)的日常事务和联系;组织召开专业委员会(外部专家顾问团队)会议;

? 协助完成独立董事就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关联交易、募集资金投向、重大投资项目、资产重组等情况独立发表意见所需材料的准 备和各项工作; ? 负责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他们所应负担的责任、应遵守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章程及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负责作好董事会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公司董事会的发展需求,负责制定和完善董事会各项管理制度,并作好董事会各项日常

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

? 负责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费用预算计划的编制; ? 负责对集团公司董事会印章及档案的管理。

? 负责编制、完善本单位职责和各岗位工作标准,组织实施员工绩效管理、人才梯队建设等团队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建立健全本单 位相关管理制度;

? ? ? ? ? 负责完成或组织实施项目类相关工作; 完成协调单位提请的其他目标事项的执行或组织实施工作; 完成董事长、总裁安排的其他事项; 接受公司董事长的监督、考核,对董事长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缺位时,由董事长指定人员代行其职; ?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 篇4:独立董事任命书 独立董事任命书

目的:从开始就将公司和独立董事的期望协调起来,并确定两者关系的基本模式。方法:通过公司和独立董事之间达成的一份简短而有力的任命书来实现上述目的。如果独立董事是由股东提名的,还需要由相关的股东提交一份提名书。 主要内容

●任命背景介绍 ●任命手续

●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

●如果任命的是董事会主席,还需要提供董事会主席职责的相关描述 ●独立董事怎样熟悉企业情况 ●信息沟通事宜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资格要求 ●与审计人员的交往

●计划任职期限/职位轮换规定、解聘程序 ●时间投入方面的规定

●接受其他职位时需要告知公司 ●适应过程

●薪酬待遇及付酬方式 ●保险事项的安排 ●寻求独立的专业建议 ●安全事项 任命背景

比如,可以这样说:“考虑到我们近来在mbo/mbi/筹集投资/企业并购/进驻海外市场等方面的努力,董事会已经决定任命一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主席,这会让企业有所收益的。” 任命手续

董事会可以通过使用决议的方式任命你担任公司董事。具体的任命条款可以在随后的一些文件中予以规范,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任命你于2014年 月 日起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知道,提名机构已经在另外的文件中列出了提名你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应条款。

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

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的职责是一样的。作为独立董事,你的主要职责是:●向董事会提出独立而具有远见的观点;

●参与到积极有效的战略的制定工作中;

●对推动战略实施的详细方案和预算做出评估并进行有效控制。 我们希望你能够在下面这一系列广泛领域内提供实用的指导和建议; ●确保董事会能够成为反映董事心声的机构;

●确保董事会能够充分利用时间,这样可以确保大家能够对战略制定和管理结构的设计、完善进行充分思考;

●对公司的经营绩效和公司在治理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遵守做出客观评价;资金筹措事宜; ●与顾客、供应商和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当然,除了做出与上述各方的沟通外,更重要的是做好员工的沟通;

●帮助公司在管理人员更换这一领域能够制定并实施恰当而及时的计划措施。 独立董事怎样熟悉企业情况 显然,独立董事对如何做到这点已经是非常熟悉了,他们已经掌握了这一领域的大量信息(包括书面和口头的)因此,下面列出的内容是非常概括的; ●我们很高兴为你提供下列一些额外信息;

--公司最近5年的财务报表和我们审计人员提供的管理报告 --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管理会计报告 --公司广告印刷品的相关资料 --公司整体情况介绍

--公司最新战略规划(4页纸的企业计划执行概述文件) --企业组织架构图/董事会成员的个人简历 --公司“常用联系电话”指南

--股权状况分析--备忘录文件及董事会章程

--公司目前金融合作合同及x投资机构的投资合同的概要内容 --上次董事会会议文件及议程安排 --公司大事录 --最新业务通讯

●在你刚刚担任董事的前3个月中,我们希望你能够对我们的3个办公机构逐一进行走访,并拿出一天的时间,深入企业一线,以了解实际情况。 ●在的一个合作阶段,我们很愿意听到你对我们目前合同规定的适应阶段是否有效提出意见。 ●我们很高兴能够邀请你参与我们于20xx年 月 日在假日酒店召开的董事会休整研讨会(相关资料附后)。

●如果你愿意,我们很高兴能够将你的相片刊登在我们下一期的业务通讯上。董事会秘书将会进一步与你联系、讨论此事。

时间投入 任职后,我们需要独立董事每月大约投入两天的时间做好相关工作。他们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参加董事会月度会议。其中有一次董事会月度会议的时间正好与年度大会重合。举行董事会会议的地址会依次在我们的3个办公机构中轮换。 ●参加年度董事会休整研讨会。

●年度客户展示会上需要拿出半天的时间参加。

●参加员工圣诞聚会。超出目前预计的其他时间投入,会按照后面的薪酬标准予以补偿。

信息沟通事宜

通常我们会为你提供如下信息: ●管理会计月报表。 ●董事会讨论文件。

●与董事会相关的其他实质事项的相关资料。

每次举行董事会会议时,我们会提前10天向你提供董事会日程安排及相关文件。 接受其他职位时需要告知公司

如果你准备接受其他职位的任命,我们希望你能够及时就你可能接受的其他职位安排与我们的董事会主席一起探讨。一旦出现你任职方面的新动向,你需要及时告知我们。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资格要求

我们非常高兴你能够成为我们审计/薪酬/提名委员会的成员。这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资格要求及最近的相关文件参见附件提供的相关资料。 与审计人员的交往

我们希望你能够每年与我们的审计人员聚会一次,共同探讨相关事宜。目前,我们的审计合作方是xxxx公司(联系电话)。

第16篇: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其任职资格包括: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工作经验。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熟悉本行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三)在学术、专业资格或有关经验方面符合其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公司现任监事。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五)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查阅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兼职

第六条

董事兼任监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和解聘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八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可终止对其聘任;

(一)出现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

(五)董事会认定应当终止聘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二)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三)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

(四)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五)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和履行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六)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七)《公司法》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董事会秘书在需要把部分职责交与他人行使时,必须经董事会同意,并确保所委托的职责得到依法执行,一旦发生违法行为,董事会秘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除非有特例说明,本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本规则实施后颁布、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均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17篇: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问询;

(六)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本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九)《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18篇: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领导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分项工作如下:

 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董事会的各项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战略,提出公司董事会管理理念,制定并完善董事会各项规章与管理制度,并协助董事长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及管理办法;

 协助董事长组织落实公司发展规划,根据董事会战略要求,协助董事长组织安排落实公司经营发展的长期、中期、短期计划,并监督实施执行;

 负责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的保管;并书写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积极组织董事会各项会务、活动,撰写董事会内部各项公文、文件,并定期发布各类信息;并根据董事长精神贯彻落实各项决议与安排,同时定期跟踪反馈;就公司经营层面提出的方向、标准需求,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董事会(或专门会议及人员)进行决定,并及时答复;

 负责公司董事会项目的推进和督办;按照公司董事会要求,协助积极推进董事会项目的进展,并监督董事会各项目工作的落地实施情况,作好信息的沟通工作;

 负责准备和递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负责为集团公司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内外资源整合咨询)和建议;  负责统筹管理各项危机管理及公关外联工作;根据董事会要求,作好集团公司相关各类危机管理与公关外联的统筹管理工作;  负责集团公司资本运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 负责集团公司信息披露事宜,保证现阶段(或上市后)公司信息披露的及实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 负责办理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及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  负责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 负责增发新股、配股工作所需的准备和报批工作;

 负责专业委员会(外部专家顾问团队)的日常事务和联系;组织召开专业委员会(外部专家顾问团队)会议;

 协助完成独立董事就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关联交易、募集资金投向、重大投资项目、资产重组等情况独立发表意见所需材料的准备和各项工作;

 负责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他们所应负担的责任、应遵守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负责作好董事会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公司董事会的发展需求,负责制定和完善董事会各项管理制度,并作好董事会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

 负责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费用预算计划的编制;  负责对集团公司董事会印章及档案的管理。

 负责编制、完善本单位职责和各岗位工作标准,组织实施员工绩效管理、人才梯队建设等团队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建立健全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     负责完成或组织实施项目类相关工作;

完成协调单位提请的其他目标事项的执行或组织实施工作; 完成董事长、总裁安排的其他事项;

接受公司董事长的监督、考核,对董事长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缺位时,由董事长指定人员代行其职; 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

第19篇:董事会秘书述职报告

2014年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年的工作,使我对证券事务代表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的主要职责有: 一是负责公司在股转系统的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二是根据董事会工作安排,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会议组织与筹备、做好会议记录,拟定会议纪要,起草有关材料和文件;三是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转让等工作。四是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咨询。

五、协助完成公司IPO上市事宜。

六、负责配合组织实施公司的资本市场再融资工作。

对照以上职责,现将本人2014年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各位予以评议:

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尽职责,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作为证券事务代表,认真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信息披露方面,2014年通过股转系统平台,发布公告共29条,其中包括2013年年度报告一份,2014年半年报一份。在股转系统公司电子公告平台上线后,认真学习和研究,通过新电子平台发布公告6条。

二,是根据董事会安排,落实董事会会议8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两次,拟定董事会纪要8份,股东大会决议3份。顺利完成了相关的监事离职与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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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本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相关交易所(以下简称\"证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证交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交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证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向证交所报送下述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二)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候选人取得的证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第五条 证交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其职责并行使相应权力。 此期间, 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证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第七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证交所提交下述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三)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 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交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交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资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 在内幕信息并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证交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做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的有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证交所报告;

(十) 公司法》和证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交所报告。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

第十二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 证交所提交个向人陈述报告。

第十三条 证交所根据《上市规则》建议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或者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证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四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 涉但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报证交所备案, 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

并同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证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X 年 X 月 X 日

董事会秘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董事会秘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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