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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14 08:37:50 来源:安全生产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

XXX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

为切实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XXX镇对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安全的春节。

近日,XXX镇安办、镇派出所、工商所对镇28家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二是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具有省烟花爆竹协会专用标签、防伪标签;三是检查经营(零售)单位及配送点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违规存放、超量存放等现象;四是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专柜销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落实,消防器材是否配足有效;五是检查零售单位是否销售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经检查,全镇28家烟花爆竹销售店共发现烟花爆竹安全隐

患8处,立即整改7处,1处限期整改。

推荐第2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和《关于迅速开展*****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通知》(*安生[2017]6号)的文件精神,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厂区内生产车间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从而大大改善了我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我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学习讨论,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检查组,对整个公司,生产现场,设备仪器、工艺流程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我公司充分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打造平安澳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精心组织,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月*日,公司安全检查组对现场、工艺、设备运行,重大危险源、防汛物资、消防器材配备、防雷接地、环保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针对查出的隐患,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三、加强隐患治理,确保夏季安全生产

目前已经进入夏季,针对**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可能产生的高温、多雨、雷电、大风等特点,我公司将组织人员对危险工艺、重点设备、重点岗位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搞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防雷电设施的检查,对厂区内的排水系统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了应急排水泵,提高了防汛能力。严格加强防止因高温、高压导致粉尘、钢瓶等发生的安全事故,尤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粉尘爆炸和等事故。

总之,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暴露出了我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一些薄弱点,对于今后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这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将这项工作常态化,认真进行隐患治理工作,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达到全年无事故的目标。

*****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推荐第3篇: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报告(yc)

xxxx开展烟花爆竹 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报告

xxxx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积极认真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定。

一、召开会议传达精神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xxx号文件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安办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传达文件相关要求。会上,要求各零售户安装了实名制销售软件,同时强调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前店后宅、上宅下店”、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设置“烟花爆竹批发”等与零售实际不符的广告牌等行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二、批发企业检查情况

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治理《六严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检查了企业的的安全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的资质、库房、烟花爆竹的分库、堆放及标签、监控系统的运行、进出库登记台账、备用发电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立有配送站。对该企业灭火器材的储存、安全标示的褪色、“两化”工作的漏洞下达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企业在配送中,要加强配送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三、零售经营户检查情况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市文件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经营户资质、是否销售超标、违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上宅下店”的情况、储存间储量、消防器材的数量及完好、专店或专柜与易燃物的安全间距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专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资混储、销售专柜外存放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内存放其他物品、灭火器材过期未检、存储间杂物多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纠正和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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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2日

推荐第4篇:君塘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君塘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做好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月16日,宣汉县君塘镇党委政府组织由镇安办、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老君塘、洋烈两个集镇和8个行政村共5户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组每到一处,首先宣传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知识,然后查看各批发点和零售点烟花爆竹证照办理情况、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仓储消防设施配置和烟花爆竹摆放储存情况。检查组主要针对经营烟花爆竹店铺、摊点、储存库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有无与其他商品混存现象;各销售店铺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内是否存在高温高热辐射源(如煤气灶、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具等);烟花爆竹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经营单位是否实行专人、专柜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设有安全警示标志与相关告知;烟花爆竹摊点是否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销售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经营单位是否有“四私”(即私产、私销、私储和私运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一些伪劣假冒烟花爆竹进行了查收。

在检查中发现,洋烈新村有1户经营户没有落实烟花爆竹专用仓库堆放、专柜摆放的安全规定,检查组对该商家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老君塘场镇刘巨明烟花爆竹门市内有两台机麻,开设茶馆的情况,检查组对其指出不合要求,责令立即搬离麻将机。

检查组还时刻告诫这些烟花爆竹经营户: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在经营上要做到警钟常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要求进行经营,确保不出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推荐第5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

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金陵金桥工业园区二期项目部

2014年7月10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014年7月9日中午12点30左右,项目部在进行塔吊吊装作业过程因电气故障导致塔吊无法回转。由于当时吊物仍在半空,钢筋顺着风势对业主48#房几块石材造成损坏,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待安全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我项目部及相关领导非常注重此事,7月10日下午12点30分,由业主(简鹏程)牵头,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张鋆峰、施工员冯益飞、王建桥、安全员姚尧,沈国忠)及监理相关负责人(总监吕峰、监理安全负责人郭冠东)组成检查小组,对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检查,包括机械用电、基坑施工、临边防护以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检查结果如下:

1、2#塔吊检测及验收资料不齐全,钢格构柱支撑未做,塔吊接地未做。

2、支撑底砼块层部分未及时清理。

3、支撑上堆放钢筋,支撑上走人现象较多。支撑搭设防护栏杆如暂未接长,应搭设封头杆。

4、动火作业人员劳防用品佩戴不齐。

5、部分施工作业人员随意翻越防护栏杆。

6、基坑底一只小太阳灯使用两芯线(外壳未做保护接地)。

7、木工房内木屑未清理(防火隐患)防护罩缺一个;木工间一开关箱插座烧坏,需更换。

8、东南侧钢筋加工区开关箱外壳接地未做。

9、特种作业证以及挖机新增设备报审资料。

10、基坑东侧扶梯应增设立杆及横杆。

11、标养室应立即派人进行清理;标养室内平板振动机无支架,无插座,模具计量未见;标养室内禁止住人,损坏标牌应及时更换;标养室内缺标养记录。

12、防火台账及相关监护记录应及时补全。

13、加强基坑开挖阶段的监控管理,基坑内应有满足安全要求的消防器材。

14、应对现场钢筋加工区域进行整理、分类,标识标牌清晰明了。

15、现场材料堆放应码放整齐,高度应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加强现场扬尘控制,定期对现场道路进行洒水。

项目部针对以上问题立即派专人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1)(2)(3)(11)(14)由王建桥落实整改,限3日内整改完成。

2、(4)(5)(6)(7)(8)(10)(13)(15)由沈国忠落实整改,限2日内整改完成。

3、(9)(12)由陈建江落实整改。

项目经理部将在整改完成后对上述问题进行复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对整改不利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第一工程公司

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金陵金桥工业园区二期项

2014年7月10日

推荐第6篇:某镇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XX镇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贯彻实施皋安监[2010]60号文件关于《转发省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夏季和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对全镇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查。具体做法如下:

一、明确目标,强化领导

这次检查以“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我镇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为组长,安监助理为副组长,安监所全体人员为成员的专门的检查领导小组。

二、认真检查,严排隐患

通过检查对全镇35家有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全面认真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22条,现场整改16条,限期整改6条。

三、加强督查,查找不足

对查出的隐患我们安监所全体人员又进行了一次认真的回头看,逐家逐户进行了认真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主要是由于在夏季烟花爆竹销售的淡季,经营点的货物存放较少,疏于管理,忽视了安全隐患因素的存在。主要表现在:进出货台帐登记不全,警示标志、警示牌、灭火器不放在规定的位置,甚至有极少数经营点有与烟酒、食品混放,货架不完全封闭的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都对业主进行了严肃的告知,并对他们进行了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责令其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

XX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所

二0一0年九月十二日

推荐第7篇:000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

2009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

工 作 总 结

为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秩序,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09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安发[2009]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整章建制,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它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全镇范围内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有效地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通过舆论监督、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

同时各地开展了有奖举报制,把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凡举报一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经查实给举报一定奖励。

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针对我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业分散在各村委会,并且较隐蔽,镇整治领导小组把打击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小组,责任落实在村小组。建立联系站所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小组的包保责任制,对曾经非法经营的店铺明确专人负责监控,对我镇…集市、…集市组织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五、联合执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今年我镇组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假日进行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遏制了受利益驱动的非法经营,通过积极的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经营一家,经过九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我镇烟花爆竹市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净化我镇的烟花爆竹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

1、受利益驱使,个别非法经营点的隐蔽性高,发现难度大。

2、法制意识淡溥,不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

七、2010年工作打算

1、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2、严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烟花爆竹春节经营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消防条件、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

000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推荐第8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总结

2011年我司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为重点,强调对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及重大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到位,并结合当前实际,加大对防洪度汛、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具体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按照南岸区多次建筑安全事故防控紧急会议精神,开展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和总结。

2、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如下:

(1)项目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均有相应资质。

(2)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配备了足够的管理人员,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在岗。

(3)我司在项目合同中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要求、拨付了足够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施工单位足额提取并使用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4)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并按照建立的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5)施工单位按照规范标准规定的工艺顺序和操作流程进行施工,工序前检查、工序后复查,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确保按操作规程施工。

(6)施工单位建立了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对新进人员开展了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

(7)现场临边、洞口按规定进行了防护,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均执行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重点监控和防范。

(8)现场使用的钢管、扣减、安全帽、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有关要求,现场未使用限制和淘汰的工艺和技术。

(9)对高温、雨季等恶劣天气以及节假日、秋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建立并执行了预警防范机制,提前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10)我司、监理、施工单位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做好了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的储备。

我司在工程建设中积极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为使人、机、环境三者安全达到最佳配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人员安全化建设,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要求参建单位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前、用工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制度。针对不同的工种和作业要求,对人员的安全生理、安全心理、安全文化、安全技术方面的素质进行考核。二是加强教育与培训。结合生产实际,举办安全管理培训和加强法制教育。三是加强工地人员安全化建设,从而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各标段每周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施工单位检查上周安排的工程质量、计划进度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强调安全工作要落实到人,切实执行项目安全责任制。若发现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并做好记录备查。

3、工程部贯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周四召开工程例会,在例会上除检查计划进度和质量情况外,都要强调安全工作。要求各标段汇报安全情况,若有安全隐患存在,立即敦促施工单位设法解决。对各标段现场代表,要求他们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加强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由于工程建设人员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连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了安全隐患,在工程建设中保证了安全生产。

重庆重点工程开发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推荐第9篇:烟花爆竹检查工作总结

文峰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总结

为了做好春季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爆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认真组织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峰区安监局本着“科学合理、从严控制”的原则,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稳定,监管范围可控,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我局已审批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6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河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17年烟花爆竹培训工作,我局于2017年1月11日召开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会,聘请烟花爆竹方面的专家进行现场讲授有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的相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参加培训教育从业人员18人。

(二)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经营许可。在发证过程中,针对我区实际,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

(三)加大宣传、落实举报制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社区、村组和居民中。我局印制了烟花爆竹宣传挂图,全部发放给各镇办和烟花爆竹零售点,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二是我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对外进行了公示,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以提高全民参与。

推荐第10篇:奎山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奎山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为十八大的顺利召开打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奎山街道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根据会议精神,认真安排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对检查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检查情况

组织执法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范围内进行排查,经查辖区内六家烟花爆竹经营店全部停业,只有奎东照相图版厂还有少量剩货,已责令妥善处置。

三、加强宣传教育。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原则,对经营户和群众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通过法律法规宣传,使经营户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发现非法销售可进行举报。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奎山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11篇:派出所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派出所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爆炸案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县局的统一部署,我所于ⅩⅩ年12月3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深研慎密部署

接到县局下发文件后我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并由分管安全副镇长组织,联同安监站、统计办于ⅩⅩ年1月1日召开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会议中结合辖区实际对此项工作的开展作了详细的部署。

二、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

为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所共印发烟花爆竹安全宣传资料8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两副,并利用赶集日人流较大的特点,分发到群众手中,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查处力度

消除潜在隐患

为使此次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我所联同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通过排查发现,辖区内共有大、小烟花爆竹销售点7家,均设在集镇区域,检查中发现,大

多数烟花爆竹销售点均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做好销售、库存等,部分烟花爆竹销售点,玻璃专柜破裂以及警示标语不全,已当场要求勒令整改,未发现其他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大力的净化了辖区内烟花爆竹行业秩序,并有效的监督、促使各业主规范营业,防止因烟花爆竹隐患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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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省安监局 2010年3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扎实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5号)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省烟花爆竹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进一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规范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为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突出重点,完善监管,落实责任,对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和证照过期,以及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经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基础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省领导组)及办公室。各市县也应相应成立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统一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本行政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省领导组

省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各地专项整治工作。

长:张根虎 省安监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晋英 省安监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廉兴有 省公安厅副厅长

高 航 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赵 勇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

(二)省领导组办公室

省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监管三处(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市、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

办公室主任:杨振中

副 主 任:马德荣 王建国 杜建仁 郝海清 成

员:侯真玉 原 源 解宏伟 白新生

三、专项整治的对象及重点

专项整治的对象和检查重点是全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已关闭的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工作情况、组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和非法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1.安监部门重点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条件进行专项整治;发现未经安全许可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坚决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处罚,并及时向公安等部门通报情况,需要立案的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公安部门重点对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加强“打非”侦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燃放等行为。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随时掌握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向,发现有非法生产苗头,及时打击。

3.质监部门对烟花爆竹市场销售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重点对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及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进行打击。

4.工商部门依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立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7〕21号)的规定,查处取缔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对无证无照的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和经营摊位进行打击。

各级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

(二)各级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县领导组)职责分工 各县领导组负责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固定零售单位,组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各市领导组负责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固定零售单位抽查督导,抽查率不少于30%;检查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组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对本行政区内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省领导组负责组织对全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对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时,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已关闭的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抽查率不低于30%。

五、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一)经营企业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及安全承诺的落实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3.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别是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持证上岗情况。4.经营储存设施的安全条件。 5.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6.是否存在违规储存、违规销售等行为,特别是违规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产品、违规销售A级产品、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及“三无”产品等行为。

7.是否存在非法违法承包、转包现象。8.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新改扩建现象。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或人身伤害保险情况。 10.建立并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情况。

11.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完备。

(二)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检查的内容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烟花爆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专项整治资金落实情况。

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包括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情况及对违法违规现象的查处情况;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布局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执行“三严禁”(即严禁设立或变相形成烟花爆竹集贸市场及一条街,严禁在大型商场(店)、展览会、居民小区内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严禁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原则;烟花爆竹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情况;监督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4.监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5.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情况等。

6.企业安全距离内的搬迁整治工作情况。7.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关闭的情况。

8.对已经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监督责任的“三落实”情况。

六、专项整治中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一)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凡有以下行为的,一律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暂扣或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过期的。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过期的。

3.批发经营企业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等作业人员未取得市安监局颁发的上岗资格证或资格证过期的。4.安全储存设施存在重大隐患的。

5.烟花爆竹仓库违规存储的,特别是在C级库存放A级产品的。6.未建立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或未建立流向登记台账的。 7.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改扩建的。

(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凡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暂扣直至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并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1.销售含氯酸钾成分的烟花爆竹产品。2.存在非法违法承包、转包现象的。 3.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的。

4.企业不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

(三)对连续两年处于停业状态的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应注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按程序对其实施关闭。

(四)对于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检查中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超出本级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权限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行政部门或移送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并报当地人民政府。

检查中发现企业有拒绝或阻挠检查或被责令停业、停止建设的企业擅自恢复经营或建设等情况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需要实施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

七、专项整治的检查方法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与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省领导组采取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检查: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企业,现场检查。采取按计划安排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三)查找问题,严格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责令经营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提交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四)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检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检查单位和地区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检查结束后,要向地方政府反馈检查意见。

八、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半年(2010年4月1 日-2010年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30日),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经营(批发)单位要对照检查表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固定零售点检查表由各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

第二阶段(2010年5月1日-6月30日),市县检查阶段。各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在企业自查和县级检查的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面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阶段(2010年7月1日-8月31日),省级督查、抽查阶段。在企业自查、市县检查的基础上,省领导组组织各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

第四阶段(2010年9月1日-9月30日),总结阶段。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责任,对重点企业、重大隐患整改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

九、工作要求

(一)此次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人民政府及各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二)要认真研究制订检查工作方案。各地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和细化本行政区域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三)各地人民政府要将排查摸底的三类企业名单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布,并设置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向社会公布,欢迎群众举报。各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在听取县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根据县级人民政府上报的三类企业名单,提出分类整治意见和措施。各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固定零售单位分类整治的情况详细列表登记(附件

4、

5、6),并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省领导组办公室。

(四)专项整治期间,各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及时向省领导组报送工作信息;专项整治每个阶段结束后,要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省领导组报送本阶段整治工作信息,工作信息包括:检查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数量、重大安全隐患数量及所采取的措施、好的经验做法等。

(五)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市要建立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电子档案,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附件

1、

2、3)报省领导组办公室。

附件:1.全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2.全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表(略) 3.全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对政府工作情况检查表(略) 4.全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对关闭生产企业摸底表(略) 5.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企业分类汇总表(略)

6.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监管责任“三落实”汇总表(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烟花爆竹 通知

第13篇:芦溪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

芦溪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

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8]94号)及《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能力,遏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呈平稳态势,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发展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芦溪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胡远华,副组长曾子国,成员刘和万、陈炯、罗炳林、巫光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和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联系电话7550131)。

三、督查范围

全县各有关乡镇及其安全管理部门和各烟花爆竹生产(引线加工)经营单位。

四、督查的主要内容

1、对各有关乡镇督查的重点内容

(1)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措施。

(2)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继续开展治理“四超两改”、“三违”活动,建立和健全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情况。

(3)继续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督促原材料经营单位和引线加工企业建立和严格执行氯酸钾流向登记制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的情况。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四超两改\"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等。 (5)制定本乡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情况。 (6)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2、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1)企业开展治理“四超两改”和“三违”活动的落实情况。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房危险等级和定员、定量的核定工作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抽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A2工房是否单人单间单栋,A3工房是否单人单间且每栋不超过2人;是否存在C级工房从事A级危险工序作业或危险工(库)房超员、超量现象;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企业A级工房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工艺布局是否合理,A级工房防火墙是否符合要求,“四防一围”是否完善到位。

(3)推动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检查烟雾类生产企业引线加工企业和原材料、经营企业建立购买、销售、使用等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抽查烟花爆竹(引线)生产、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和经营违规烟花爆竹产品和化工原材料的现象。 (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隐患治理经费保障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本企业隐患排治理工作机制与工作制度的情况。

(5)现场检查内容按照安监总协调[2008]35号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进行。

四、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从4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

1、从现在起至4月底,各有关乡镇根据国办发明电22号文件、国家安监总局94号文件和本方案精神,研究制订和下发烟花爆竹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重点、要求和责任。

2、从5月初开始至6月底,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各乡镇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排查隐患,督促整改。

3、从7月初至7月底,各有关乡镇继续进行重点专项督查的同时,县安监局组织督查组人员,对各有关乡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部署以及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督查。在此期间,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花炮行业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并对督查后反馈的隐患及问题,狠抓整改到位。

4、从7月底至8月初,各有关部门、有关乡镇、各生产经营单位分别进行总结,并进一步确保各自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五、督查方法

1、听取被督查的有关乡镇政府及安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情况汇报;

2、查阅被督查的有关乡镇政府及安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会议记录、文件、规章制度、花炮企业(10+3)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作业规程、图纸、报表台账等资料。

3、深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进行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集中督查。

4、向被督查的安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反馈督查意见,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

六、督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乡镇政府及安管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确保奥运会之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建立督查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各有关乡镇安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找准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全面督促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百日安全督查真正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3、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生产经营单位墙报、黑板报、广播站、报纸等宣传工具,加大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职工群众发动起来,积极投入到专项行动中,积极主动查找整改隐患问题和提合理化建议,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和安全事故重大隐患。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使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做得有声有色,确保安全和稳定。

马集乡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施方案

马集乡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和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全乡范围内有效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运烟花爆竹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消除非法事故,遏制重大恶性事故。

三、职责分工

乡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乡“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措施,部署工作,适时通报“打非”工作进展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打非”工作任务。各单位分工如下:

(一)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对有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严厉查处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对查出的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乡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为重点,发动派

出所干警进村入户,摸底排查。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做到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规定,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犯或假冒他人商标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印制烟花爆竹商标标识或提供侵犯或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四)中心校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至2009年2月10日。

五、整治内容

(一)针对烟花爆竹“打非”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探索乡、村(社区)两级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健全烟花爆竹监管体系。

(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一是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必须取得安监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二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在辖区内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外包装和内包装上必须统一粘贴由市安监局监制的标示、标签,批发公司不得为零售经营单位配送由专业人员燃放的A级烟花爆竹产品。三是对所有零售门店的招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张挂有批发、直销烟花爆竹的门点招牌一律拆除。四是明确零售门店储存数量(不超过40箱),严禁非法储存和超量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处,坚决取缔打击一处。

(三)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的非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超量储存、非法储存和经营三无产品及未张贴市安监局监制标示、标签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活动,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依法进行严厉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因查处、打击不力酿成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生产原料和产品销售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市场营销和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和氯酸钾流向登记制度,切实加强对氯酸钾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从源头上堵住非法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

(五)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投入。按照《阜阳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工商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委会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狠抓落实。

(二)精心组织,依法整治。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责任,严格追究。各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真正把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运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乡村两级要加强检查督导,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认真、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烟花爆竹恶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信息员每周上报本村烟花爆竹摸排情况;各村委会每月10日前向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本村当月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情

大足县龙石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施方案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我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户数蠢蠢愚动,高风险大利润激励着他们,这就给我镇的安全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和重大隐患,对此经镇党政办公会2008年1月11日研究,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更生 副组长:蒋中军

成 员:汤朝彬 刘 军 蒋梦兰 刘中奎 李志均 易庆程(珠溪镇派出所所长) 张春华(珠溪镇工商所所长)

主要职责:具体工作由蒋中军负责牵头,以即日起全面进入工作状态,全面进行检查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实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 村 别

负责人

成 员 石龙村

李良蜀

相关驻村人员 凤凰村

伍春德

相关驻村人员 青山村

刘尚芬

相关驻村人员 万福村

蒋中军

相关驻村人员 白土村

李正明

相关驻村人员 新生村

周雪梅

相关驻村人员 保家村

邢晓华

相关驻村人员 石马社区

黄 鹏

相关驻村人员

三、工作要求

1、各片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与村干部一道,认真组织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与镇专项领导小组汇报。

2、实行村干部包社、包户。各片区必须将村干部具体分头负责的社及户数给予明确,确保不留死角。

3、实行日报告制度。从即日起,每天下午5点钟前报告情况给安办刘军,由刘军汇总情况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再报县相关部门。

四、责任追究

各片区及相关人员,若所联系片区出现非法生产户数,追究片区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若发生爆炸等事故,一律由片区领导及相关人员负责,该纪律处分的一律按规定处理,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古龙乡人民政府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乡直各办公室、乡属各企事业单位: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明显增多,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了贯彻落实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县人民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大足县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刻吸取秀山县洪安镇“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切实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县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执政为民理念,进一步夯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基层基础工作,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安全监管力度,认真排查烟花爆竹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全乡境内不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目标责任。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为副组长,驻村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古龙乡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以分管为主任,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有关人员为成员,并且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驻村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政府与各村签订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明确各驻村领导和干部负责本村辖区内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创造一个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良好气氛

利用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会等形式进行宣传。特别各村要以开社员会、院坝会的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法》以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一个全乡上下 “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清理排查整治

烟花爆竹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对各村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负责,采取“一盯一”措施,进户普查,登记建档,摸清家底,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重点监控,全程跟踪,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不留死角。

(四)严格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执法

乡政府组织安办、派出所、工商人员,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白天巡查和夜晚突击检查相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集中清查。重点对各村清理排查出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商店、小商贩和非法运输车辆人员进行打击,同时对合法经营烟花爆竹商店、小商贩进行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指导。

(五)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制度 凡是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举报属实的人员,政府将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并设立了举报电话:43451500、43451507。

(六)严格工作纪律,实行责任倒查

烟花爆竹打非期间,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力,或有未尽职责,徇私舞弊,假公济私,包庇纵容等失职行为,导致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要坚决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第14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

沈 阳 新 正 和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当前及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根据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公司要求各施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吸取蒲城“1.1”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及湖南湘潭“1.5”煤矿事故的教训,对生产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特别是施工现场、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操作人员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加强对外来用工及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自身防范意识和防护技能。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制定和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安全运行。

公司同时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到各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合格。

沈阳新正和电子有限公司

二00九年

第15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针对全市在建重点工程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我项目部自接到文件起,应对文件各项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本制度已落实到桥梁、路基工区及各施工班组组长,各岗位责任人均已签订责任书。包括路基责任人吴庆立,桥梁责任人方夏友,桩机班组责任人***,钢筋班组责任人***等。项目部严格要求相关责任人负起应有的责任。做好带头作用,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操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立完成。该制度落实到相对应的工作岗位,每一环节多有制度,具体制度包括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制度、施工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该制度落实到各部门、各相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遵照相关制度来做好自己的岗位工作。

三、施工设备及工作状态

本工程到目前阶段已进场震动压路机YZ20JC一台,液压挖掘机PC20一台,推土机J1440-1,装载机ZL50C一台,型光轮压路机3Y25-21一台。另有桩机GPS-15型5台,18型1台。进场设备较为陈旧,有些个别设备型号未达到施工要求。目前这些设备工作状态良好,并附有出产合格证明,未出现机械故障、损坏等问题。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已经开展,但效果不够理想,近期项目部正针对存在问题及相关难点进行处理和设计方案解决。

1.存在问题有泥浆排运问题,由于下新窝桥所处河道不能通船,***桩机所产生

的泥浆得不到及时排运,必须要采用车辆运输跨***运送到***所在河道采用运浆船排放。由于最近几天接连雨天,雨量中等,泥浆得不到及时排放,泥浆池有泄露、溢出现象,使附近场地有泥浆存在,没有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2.*****穿插***国道施工,没有设置相对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如:前方施工,

减速慢行,还应在规定的距离设置相应的前方X米施工,请减速慢行等标志牌。西桐加油站往泽国方向以门面店和居民居多,有些户主不愿意标志牌树立其家门口,因此也影响到标志警示牌的摆放问题。

3.现场相对应的标志牌,材料标识牌已经摆放。由于预制场正在标化中,项目

部已经要求工区尽快落实挂牌制度,相应的料仓和设备均要挂上对应的操作规程和制度。

五、事故隐患处理制度

开工至今日,项目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已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具体有安全隐患通知书001(便桥防护不足),此通知书已于2011年1月15日进行整改,安全隐患通知书002(用电不规范),此通知书已于2011年4月20日进行整改。但时至今日,仍发现存在用电不规范现象,项目部于2011年4月27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该通知书正在整改当中。

上述几点是在本次自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如有不足之处,望请领导指出。

第16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方案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为防止在岁末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我单位特进行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行动。

二、检查人员

我单位项目部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人员配置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三、检查重点

1、安全制度

危险源分析与紧急救援预案,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施工现场无\"三违\"现象

是否有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是否存在\"三违\"现象,\"三违\"的具体表现。

3、防火防暴措施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4、对施工区域交通管制措施

对边通车边施工的路段,要设立交通标志,并有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对限制社会车辆出入的施工区域,各出入口要有警示标志。

5、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所检查标段有多少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有多少人按要求穿戴了安全防护用品。

6、井口、高空临边处的安全防护

桩基、预留洞口、爬梯、桥梁临边处的防护措施,防落网挂设情况。

7、施工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架设,是否按规范搭设,配电箱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日检记录。

8、施工现场安全警示

现场有无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面。

9、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无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宿舍线路是否按规范搭设。

四、所查隐患及整改措施

接上级通知,我单位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发现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措施如下。

所查安全隐患:

1、库房灭火器摆放在角落,在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有效的起到灭火作用。

2、吸收塔西侧一配电箱旁灭火器失效,未及时充气。

3、有部分工人在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

4、现场有一乙炔瓶仪表失效,未及时更换。

5、C装置8m平台板上氧化炉的洞口护栏有损坏,未及时维修。

6、现场木方模板堆放不整齐,未及时清理。

7、工人宿舍内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以及明火取暖的现象。

整改措施如下:

1、库房灭火器现已经放置于库房门口显眼处,若发生火灾能立即投入使用。

2、吸收塔西侧配电箱旁失效灭火器现已更换。

3、对未佩戴安全带而登高作业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加强监督。

4、损坏的乙炔表现已经更换。

5、C装置8m平台板氧化炉洞口围栏现已经修复。

6、模板木方现已有序整齐的堆放。

7、对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以及明火取暖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罚款处理,管理人员今后将会对这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五、检查意义

1、通过建筑工程安全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地区乃至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利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审查和您规章制度;

5、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旧证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方案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8·26托县一船发生安全事故后,再次向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8月28日,我局组织全市各旗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召开了全市旅游系统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向所有参会单位下发了《迎国庆,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呼旅通[2009]19号)。眼下,正值旅游旺季,同时也是旅游安全事故多发期。为了以安全的旅游环境、优质的旅游服务、良好的旅游形象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欢庆日子;另外,今年的\"十·一\"长假我市将继续面临游客高峰,为了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按照国家旅游局、自治区旅游局有关旅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抽调专人组成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组深入各旗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对全市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制定《呼市旅游局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XXX

负责旅游安全专项检查车辆、人员调度等综合协调和保障工作。

二、检查内容

1、各旗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①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②是否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旅游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维护我市良好的旅游安全局面。

2、各旗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①是否制订各项旅游安全规章制度及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查找事故隐患、健全安全机构及各项安全制度。②是否建立自查制度,切实将安全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3、各旗县区旅游局:①要对辖区旅游景区(点)的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②尤其是对旅游景区(点)的登山、涉水、垂钓、游船(艇)及其他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检查;③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点)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及设备设施完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④要对辖区的住宿接待设施的服务质量、防电、防火、防盗、食品卫生等进行全面检查。

4、各旅游企业:是否对保安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导游员、领队、星级饭店及旅游景区的员工、旅游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员工的培训教育档案,全方位培训一线员工。

5、各旅游企业:要确保消防安全设施、消防通道、指示标志等明显规范有效,消防人员要在岗在位,严格履行职责。

6、旅行社:①要贯彻新的《旅行社条例》;②要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及《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③规范使用《旅游合同》及存档;④接待旅游团队用车时必须与有经营资质的旅游客运公司签定用车合同,不得私自雇佣社会及单位的\"黑车\"从事旅游接待;⑤不得发布虚假违规广告宣传。

7、星级饭店:①要做好游客入住登记,提醒入店客人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物安全;②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供水、供电、机房、厨房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的日常检查,安全监控系统要确保24小时畅通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与处理。

8、旅游景区(点):①要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主要游客接待场所及危险源的安全大检查;②规范警告、提醒等标志、标识,增加安全巡查人员;③要对登山、涉水、垂钓、游船(艇)及其他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检查;④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完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⑤特种旅游设施设备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运行检测检验,要消除安全隐患。

三、检查人员及时间安排

(一)旗县区旅游局、旅游景区检查组

组长:XXX

成员:XXX

1、检查时间:9月4日—9日

2、检查对象:

旗县区旅游局:清水河旅游局、托县旅游局、土左旗旅游局、武川县旅游局、和林县旅游局、玉泉区旅游局、回民区旅游局、新城区旅游局、赛罕区旅游局

旅游景区:4A级景区2家、3A级景区2—3家、2A级景区3—4家

(二)星级饭店、旅行社检查组

组长:XXX

成员:XXX

1、检查时间:9月4日—9日

2、检查对象:

(星级饭店20家):内蒙古饭店、新城宾馆、香格里拉大酒店、锦江国际大酒店、内蒙古国航大厦、呼和浩特假日酒店、内蒙古宾悦大酒店、内蒙古华辰酒店、金仕顿大酒店、金岁大酒店、内蒙古昭君大酒店、内蒙古草原明珠大酒店、满都拉宾馆、巴彦塔拉饭店、内蒙古大天酒店、内蒙古金蓝港大酒店、铁路宾馆、航空宾馆、呼铁局恒诺培训中心、内蒙古体育宾馆

旅行社(10家):内蒙古中青旅国际旅行社、内蒙古铁运国际旅行社、内蒙古同源国际旅行社、内蒙古盛祥国际旅行社、内蒙古龙之旅旅行社、呼和浩特市众信旅行社、内蒙古金桥旅行社、内蒙古佳誉旅行社、呼和浩特市中联旅行社、呼和浩特市瑞丽旅行社

(三)旅行社检查组

组长:XXX

成员:质监所工作人员

1、检查时间:9月4日—9日

2、检查对象:

旅行社(30家):内蒙古中国旅行社、内蒙古中国国际旅行社、内蒙古新世纪康辉国际旅行社、内蒙古光大国际旅行社、内蒙古春秋国际旅行社、呼和浩特市海外国际旅行社、内蒙古兴源国际旅行社、内蒙古绿野国际旅行社、内蒙古全景商务旅行社、内蒙古集通傲都旅行社、内蒙古天行健旅行社、内蒙古妇女旅行社、内蒙古凯沅旅行社、内蒙古中铁旅行社、内蒙古风情旅行社、内蒙古和平旅行社、内蒙古天之蓝旅行社、内蒙古华联旅行社、内蒙古天作旅行社、内蒙古昕祺旅行社、内蒙古东亚旅行社、内蒙古新之旅旅行社、内蒙古福人旅行社、内蒙古河西航天旅行社、内蒙古华联旅行社、内蒙古亿金旅行社、呼和浩特市神禹旅行社、内蒙古康世达旅行社、呼和浩特市吉蒙旅行社、呼和浩特市中际旅行社

四、检查要求:

各检查组工作人员要结合检查内容中对各旗县区旅游局及各旅游企业的相关要求认真逐项检查,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表,并提交旅游安全专项检查总结。同时,各检查组要结合各旗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的自查及现场检查情况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经营管理不规范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旗县区旅游局、旅游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责令其限期整改。

方案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x月x日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x月x日省安委会紧急扩大会议、x月x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促转变,保增长,保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三、检查整治时间与方式

从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共计x天时间。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采取企业自查、镇辖区检查和部门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制定方案(x月x日-x月x日)。各镇、各行业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企业要成立机构,制订方案,开展自查贯穿活动始终。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检查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镇、各行业部门逐企业、单位、车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逐企业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隐患整改、验收总结阶段(xx月x日-x月x日)。各镇、各行业部门根据隐患台帐,督促企业单位逐项落实整改,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和隐患整改责任跟踪督查追究制,消除一切隐患。

(二)工作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设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行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扎实抓好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公安局、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和各镇政府负责。

非煤矿山:一查企业采矿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爆物品使用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二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是否健全,责任落实是否到岗、到点、到人,作业规程、采掘设计是否规范,各项安全生产记录是否完善和规范,安全投入是否到位;三查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齐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种特种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及时到位;四查矿山企业地质水文资料、采矿范围是否清楚、是否按设计和规范施工,各工队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通风系统是否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是否建立,电器线路、排水系统是否规范,井巷管理是否到位,井下提升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露天采场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排渣场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五查已关停的矿山是否私自恢复生产或存在乱挖滥采、偷采等违法行为;六查采石场、采砂厂的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3、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交警大队、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局、公路管理段、农机局、海事处、运管所和各镇政府负责。一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交警人员、镇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责任是否落实;二查人、车管理情况,要加大对\"三超\"、\"五驾\"、\"五车\"、\"三危\"等严重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查乡村道路监管情况,检查短途超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人,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摩托车违章载人等严重违章行为,重点检查农用车监管制度、职责落实情况;四查交通事故多发点、重点路段的隐患整改、监管人员责任落实情况;五查出租、公交、短途客运、货运等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六查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质监局、工商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一查从事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的证照情况和日常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剧毒化学品准购及准运制度的执行、事故隐患整治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落实情况;三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情况;四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采用定点生产企业产品的购销使用、职工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要以集中开展\"四专一防\"整顿活动为重点,严格经营许可,严禁越量配送,坚决打击非法产品流入和无证经营、违规燃放等行为,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和使用安全。城市燃气由住建局、规划局负责。

5、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大队、经贸局、文广局、教体局、卫生局以及其他行业部门和各镇政府负责。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查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或单位的电器线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三查公共消防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四查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整改情况、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第17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永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河安监字〔2015〕3号文件精神

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方案

各车间、科(室):

2015年1月7日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河津华泰能源有限公司化工厂卸油槽发生一起燃爆事故,为了汲取兄弟企业的事故教训,对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反思,根据市安监局要求,现决定在我公司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2015年1月12日 化产车间 1月13日 焦炉车间

1月14日 三供、生化、锅炉 1月15日 化验中心、检修、备煤

二、领导机构 组 长:李壮斌 副组长:侯敬效 崔红良

成 员:李建锁、吴万灵 薛玉清 马义达 胡朝杰 武苏民 杜学英

三、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台账、危化品运输车辆资质审验情况,危化品采购、销售企业资质证照是否齐全,用户档案建立情况,“一书一签”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2、各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

3、各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4、各车间各岗位员工操作规程掌握情况,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5、各车间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6、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证执行情况,是否建立档案。

7、外来施工队是否落实《外来施工管理规定》,承包商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签订《安全协议书》,施工人员是否具备作业资质,是否接受安全培训。

8、各车间应急预案保存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是否开展过应急演练,有无记录。

9、安全装置、重点部位巡检记录是否完整,接地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员工应急器材是否完好。

四、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所查出隐患按照公司《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再下《整改指令书》,整改情况由安全生产科牵头,在下大《整改指令书》之日起三天后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纳入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到年终予以综合考核。

永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元月十一日

第18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会议纪要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会议纪要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上午根据集团公司关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抗震救灾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由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工程部牵头监理单位主持各参建单位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单位认真学习了通知要求并根据通知要求对各施工单位施工区域进行了安全生产级文明施工方面的全面检查。

中国二十二冶:所有配电箱未做防雨措施,支架未做固定;钢筋加工区未做防雨棚;设备防护罩松动;材料没有标识牌、责任人;临建外接电线接触房体部分未做绝缘、穿管;宿舍脏乱,并且有通铺。食堂内接插座未采取防潮措施;窗户未做防尘网,门口须搭建30m2冲洗台;基坑放坡不够,材料未按规范堆放。

江苏仪征:将化成车间以南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杂物堆放区搭建围档,配电箱没有标明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腐蚀车间高空作业人员未佩带安全带;消防设施须两处配置。生活区:宿舍内脏乱,床铺过密。

西部建业:灭火器过期,重新配置,水泥棚、搅拌站未做防雨措施;龙门架未按规范进行搭设;配电箱上没有标识、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厂区围墙周围的垃圾未清理,钢筋加工区未做防雨和防坠落物措施,作业区域内材料堆放凌乱;重新搭设倒班宿舍前搅拌站的防护棚;水泥露天堆放,无防雨措施。食堂高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带、龙门架、安全通道上方未悬挂任何标识;倒班宿舍安全平网内的杂物未清理。作业区域内材料堆放凌乱;通道内基本无法通行,楼梯临边防护、三宝四口,限今日下午四点前完成。四点监理方检查生活区内垃圾、污水横流,宿舍内脏乱差,限今日整改完成;食堂内基本卫生得不到保证;电线架设和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

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各施工单位在下周五之前整改完,否则按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奖惩制度执行。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第19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制度

1.为了规范销售点的安全检查行为,促使销售点内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开展,促进销售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销售点的经营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销售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销售点所属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响应的实施细则,确保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3.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分三个级别:

(1)销售点级安全检查:由销售点经理或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领各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全销售点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时间为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检查(购销旺季为半月一次)或专项检查。

(2)各级安全检查: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的,对部门的安全检查,部门级安全检查与销售点级安全检查相配合进行,尤其是购销旺季,要每10天一次大检查,每5天一次小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小组级安全检查:由各小组负责人组织本组人员对工作的安全状况进行的检查。对所在岗位和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要做到班前检查、班中控制、班后交底。

4.销售点级和部门的安全检查实行逐项检查法,在进行检查前,将所需检查的内容进行列表,然后根据列表的内容检查。

5.销售点级所进行的检查,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并且记录必须客观真实。

6.每次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后,必须召开相关人员的总结、分析会,汇总检查情况,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7.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尽快予以整改。隐患整改要遵循“二不推”原则,即小组能整改的不往科室推、可是能整改的不往销售点推。对于较大的事故隐患,由销售点进行安排处理。

8.凡因未进行安全检查,造成隐患长久存在,或对隐患拒绝进行整改的,将对责任科室、责任人按销售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在销售点级安全检查及上级安监部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纳入年度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20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为进一贯彻落实县政府、县社、县安全局有关会议精神,加强烟花爆竹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从12月12日至18日,我社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烟花爆竹有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是:一是查证照。查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亮证经营,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二是查现场。查经营场所有无规章制度,有无消防设施,灭火器是否到期,是否存在“三合一”,有无明显警示标志等;三是查产品。查是否销售非配送产品,是否超量储存,一证多点等。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都能做到亮证经营并落实好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当场整改的责令立即下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安全。

xx供销合作社 2011年12月18日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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