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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工作辞职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2:27:31 来源:工作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财会部员工的辞职报告

尊敬的经理:

您好!我是财会部的XX,来到**公司也快两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

在公司里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熟感总让自己彷徨。对于工作上的设置帐户和帐簿,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复式记账,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和检查、考核、分析会计资料,企业财务管理事务等我却有着说不出来的痛苦。

虽然是财会专业的,但是我就是对数字不敏感,可能无法胜任这项工作。记得胡总曾说过,工作上如果两年没起色就该往自己身上找原因了。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尽管我一思考,上帝便会发笑,但这笑带着一丝苦涩,思考的结果连自己都感到惊讶――或许自己并不适合会计这项工作。

否定自己让自己很痛苦,然而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自己的兴趣是什么,自己喜欢什么,自己适合做什么,这一连串的问号一直让我沮丧,也让我萌发了辞职的念头,并且让我确定了这个念头。或许只有重新再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从小到大一直过得很顺,这曾让我骄傲,如今却让自己深深得痛苦,不能自拔,也许人真的要学会慢慢长大。

最后还是感谢公司的全体同仁在××公司对我的照顾与支持。祝公司蒸蒸日上,再创佳绩。

此致

敬礼!

推荐第2篇:财会工作岗位职责

财务人员工作守则(试行)

一、认真核算: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报账、记账、核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报送及时。

二、从严管理: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计划,遵守权责发生制和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三、做好分析: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四、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及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计划和预算计划的会计事项,财务人员应及时纠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乱纪行为,财务人员应坚决拒绝执行,同时应向公司领导报告。

五、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如实地反映经济活动情况,不隐瞒事实,不弄虚作假。

六、严守秘密:严格遵守国家、公司保密制度,对各项核算资料、财务(业务)指标、客户信息不泄露、不传播、不丢失,维护投资人和公司的利益。

七、钻研业务: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财会理论、政策法规及电算化知识,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昆明银轩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

推荐第3篇:财会工作自我评价

两个月的社会实践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几个月来的实习生活,我感慨颇多;而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社会实习对每一个面临即将毕业的学生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是我们将所学与实际生活相结合的过程。通过实习,接触与会计专业有关联的实际工作;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自己在会计相关工作中的实际操作能力,而不仅仅是局限于书本的知识,理论的思维。

通过这两月的实习,我收获了很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自我感觉在综合素质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体会到作为一名会计师所应肩负的职责与责任;以及明白了

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会计师所应付出的艰辛和劳苦。

自从去到福州比亚迪4S店,在领导和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在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这里的一切一开始我对都是如此的陌生,在此我要深深地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以及同事们的体谅与帮助,有了这一切才使我的进步有了保证。

在接触到一些平时我不太熟悉的术语时,我就会在网上查找相关的解释,如果实在不明白,我就向同事们虚心请教,大家也都不厌其烦地为我讲解,并且想方设法让我去接触更多我尚不熟悉的财会知识。

现对我实习期间工作情况来做个简单的自我评价:

1.在工作过程中我经常会单独出去工商税务所办理相关事宜,我认为这些经历对我的锻炼很有帮助,一方面让我将平时书本中的 知识与实际更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另一方面是锻炼了自己与人交往的能力。对我来讲是提高自己的沟通表达能力,同样也可以锻炼自己的胆量。通过把握住这些机会,让我自己变得更加成熟与自信。

2.在这段时间中,我已经将自己的定位从一个初涉社会的稚嫩学生转变为一个能够适应社会激烈竞争的社会人,而且从自己的心理状态来说已经完整地从学生蜕变成一个社会人了。我想自己之所以能够比较快地完成这种转换,跟我们比亚迪4S店的良好的工作环境氛围是很分不开的。在这里,核销工作内容特别多,,我先后赶上了三次核销的工作,而且据说今年每一批的数量又特别大,这正好是我学习这个核销过程的大好机会,我通过了这几次的练习,自己已经能够完全掌握了这个工作过程的要领。

3.我核销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步骤,首先就要印材料,还要从信贷系统里找出数字填写在相关的表格中,要知道核销报告如何来写,我也根据范本自己练习写过。我还要填写送审表,做核销材料的目录清单,包括装订材料,把核销材料包装好。反正感觉核销的整个过程是比较忙碌的,不过这让我更加高兴,因为只有这样的工作量,我才能得到更加好的锻炼,才会有更加大的进步的可能。

通过这两个月的学习和锻炼,我已经初步了解了本部门的业务知识,已经基本能够单独处理核销所具备的技能。从对财会业务知识的生疏到现在的熟练,我知道自己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希望在今后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去努力学习,可以参加一些相关专业的辅导,并且参加一些专业知识方面的考试。积极提高业务水平,从而完全达到能胜任这份工作的能力。

推荐第4篇:财会工作质量年

创新财务管理手段 全面提升财会工作质量

西安铁路分局财务分处处长刘丹风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实质是一种内部控制,而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和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落实财务会计监督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分局财务分处始终把从机制上加强控制,强化财务会计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把制度规范、资金出入、人员管理、监督检查四关,使分局财务会计工作逐步走上了基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有效遏制了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把好制度规范创新关

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会计监督的工作中,我们把监督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变工作分工为分权,变被动事后检查为主动事中控制,始终把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盯紧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关键环节,构建系统的防范监督体系,以权制权,依法监督。

1、建立成本分权管理制。一是构建成本、大修计划分权管理制度。即每年初年深入调查研究,测算出各业务系统年度成本和大修支出计划,把好科学测算关;计划方案出台后,交由分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把好成本和大修计划的审批关;将成本和大修计划分辟到各业务系统,实行总量控制,责任包干,各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把好计划方案实施关。各系统成本和大修计划的实施接受财务分处的监督。这一新的管理机制不仅实现了权力和责任的制衡与统一,也使决策权、使用权、监督权相对分离,防止了决策失误,增强了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构建全过程控制的成本支出管理机制。对成本指标我们不仅横向分辟到业务系统,而且纵向落实到站段`、车间、班组。明确了各级成本控制和监督的责任,同时配套建立了考核、激励、科目负责及代金卷制度,形成了控制、监督的网络体系,避免了成本乱支乱列现象的发生。据统计,七年来累计减少成本支出近2亿多元。

2、实行资金严格审批制度,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在资金整体运作中,根据分局领导批准的费用计划,由领导审核签批每一笔经费的拨付(特别是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然后经过结算中心审批才能支付,实现了对资金运作过程的监督。

3、细化分工,制定完善岗位责任制。这几年我们先后出台了《财务业务处理程序制度》、《成本管理、核算制度》等13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涵盖了财务工作的每一个机构和岗位,每一项工作和程序,每一道步骤和环节,强化了财务的监督作用。目前基本上达到了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化,凭证整理书本化,会计核算规范化,财务监督制度化。

4、实行内部监控机制。一是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建立健全了成本内部控制制度;资金拨付、会计核算、决算编审、财务工作计算机管理等项“内控制度”;对相关职务规定不能由一人兼任的分离制度。建立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每一个人在工作时,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的工作,预防和及时发现在工作中所产生的错误或舞弊行为。同时要求站段财务负责人要加强稽核工作,逐月检查现金及银行存款的使用和结存情况,并填写货币资金检查记录;稽核会计凭证,特别是原始凭证。出纳、会计、财务主管之间要相互控制,确保每一笔业务不是由一个人办理,岗与岗互控,人与人互促。通过相互控制去验证另一个人或部门所执行的工作,验证其记录的金额正确性,确保每一笔业务不出问题。

二、建立定期轮岗制度。对重要的会计工作岗位,如出纳、资金拨款、材料核算等岗位二到三年进行轮换,不仅可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还可以将不规范行为爆露在岗位轮换、业务交换中。三是对特殊业务的授权不通过常规内控程序进行操作。启动一事一仪、一事一批的特别程序审查。对特殊业务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实行报告制度。这些“互控、互联”的内部监管机制的建立,堵塞了疏漏,实现了财务监督由定期检查到日常把关的转变;由事后监督到事前把关防范的转变。

5、实行财务监督逐级负责制。在财务分处内部建立从分处长到付分处长,再到个人的逐级监督包保体系,在财务系统建立从处长到副处长到财务负责人的监督包保体系,那一级出现监督不力、检查不到位、内控失控,追究那一级责任。这样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保一级的内部连锁控制机制。

二、把好资金出入关

财务管理主要管的是资金的筹集、使用,核心是资金的运动,即资金的来和去、出和入。要搞好财务会计监督,就必须从资金出入口这个源头把好关。我们首先把好资金入口关,要求凡进入企业,特别是进入铁道结算中心的资金,必须是来路清楚,干净清白;第二是把好资金出口关。我们率先在全路创立了“资金结算中心”,将全分局货币资金全部融入资金结算中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拨付,统一结算,加大了对资金运作全过程的监控力度。在日常工作中,他们主要抓了三点:一是从严审批;二是跟踪检查,防止资金被挪用;三是网络监控,率先在全路建立了计算机联网情报监测系统,特别是各个环节的稽核监督,去年有效制止了两起骗汇92.7万元的案件。

三、把好人员管理关

人是企业发展之本,也是财务管理之本,好的制度也要高素质的人去执行,用人制度是搞好会计监督的基本条件。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承担者,也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管好钱和帐首先要管好人。

1、抓培训,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搞好会计监督的重要基础。近几年财务分处先后举办财务负责人学习、研讨等各类培训班90多起,参加培训人员5000多人次。对基层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更新业务知识,收到良好效果。

2、抓落实,积极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财务分处在主业、多元、工程集团公司采用统派分管、统派统管、统聘统派三种形式,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备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财会人员委派到财务科长(主任)岗位上,共委派财务负责人155人,其中直接委派23人,间接委派122人,跨地区、跨系统委派10人。委派制的实行,使财会人员解除了后顾之忧,使他们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放心大胆的履行会计的监督职能,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

3、抓考核,建立一支作风过硬的财会监督队伍。在日常管理中引入考核机制,对会计人员进行相应的激励或惩罚,主要考核内容有:财会人员是否能在特定的环境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依法履行职责权限;是否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是否能妥善处理各方经济利益关系;有无对违法乱纪活动知情不报乃至通同作弊行为。具体做法:一是对基层单位财务人员定期进行考核。二是实行双向考核。每年组织财务分处全体人员和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述职,针对各人的实际表现,双向打分,并记入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工作岗位,促使各级财会人员加强学习,强化职责,廉洁自律。

四、把好监督检查关

监督检查是强化财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几年来,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扩大监督检查范围,注重深度,由表及里,同时规范监督行为,避免盲目性。严格财会监督纪律,对监督不力者,给予必要处罚。从98年起,我们把对基层财务会计工作定期开展的“创甲评差”、“达标升级”活动,与对基层单位财会基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结合在一起进行。

主要作法是:一是改抽调部分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检查考评为全部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二是改按地区块块检查为系统互查互检,定期研究共性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三是改只检查站段财务为检查站段财务与抽查车间班组管理相结合,突出解决目前存在的重拨(款)轻管(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四是强化会计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度,改检查结果只与财务分处人员考核挂钩为与检查组全体人员挂钩,防止检查不力,监督不到位和走过场。五是改事后评判为集体现场评判打分,确保了检查及验收工作的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处理通知书”的形式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据统计,近几年财务分处共下发整改通知书、处理决定235多份,整改要求560多份。与此同时坚持对有关单位进行回查和跟踪管理,促其认真整改。几年来共检查复查单位410个,发现、整改问题560个,评出标兵单位15个,不合格单位19个,两名财务负责人因考核不合格被撤换职务处理,五人‘黄牌’警告。2002年经检查考核,不合格单位由1998年的13个下降为2002年的3个;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中,75个结算单位有72个验收合格。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和财务会计监督的深入开展,使全分局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违纪现象大幅度减少,实现了会计工作质量质的飞跃。

CRM

要围绕供销社中心任务,全面提升财会工作质量和水平

当前,财会工作要重点围绕“三社一化”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在推进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建设和发展连锁经营中都涉及到产权设置、资产管理、利益分配、会计核算和管理等财务方面的内容,财会部门应主动参与,把财会工作融入到整个供销社工作中去。从事财会工作的同志尤其是市级供销社财会人员要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研究供销社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真正发挥财会工作在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中的作用。衢州市供销社实行各处室联系各县(市)社制度,围绕工作重点,确定各处室调研课题,并将此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财务等各处室的同志都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台州市供销社为提高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印发了加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调研提纲。这些围绕中心任务开展财会工作的做法都是很好的。□

省社财务处

推荐第5篇: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指引

关于征求对《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保监厅函〔2011〕294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加强保险公司财会工作管理,规范保险公司财会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现向你们征求意见,请你单位于2011年7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传真至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

联系人:张妍

电 话:010-66288313

传 真:010-6628810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指引》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财会工作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保险监管的重要基础。随着改革开放深化和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险行业财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在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国际影响等方面实现了质的跨越,在公司经营管理和行业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与此同时,保险公司财会工作也亟需规范,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制订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保险公司经营模式、财会管理等方面与一般企业存在很大不同,有必要专门制定相关制度,对保险公司财会行为予以规范。

二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客观要求。首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数据和有关监管指标均来自于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是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其次,财务管理涵盖了公司资产、负债、资金、资本等各方面,都是偿付能力管理的重要环节。最后,财务风险是公司各类风险的集中体现,是偿付能力监管的核心内容。因此,偿付能力监管客观上要求规范保险公司财会工作,督促公司完善财务内控,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三是规范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大案要案、恶性竞争、数据不真实的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部分公司财会工作薄弱、内控不严,给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温床。通过规范财会工作,从制度上防范财务造假行为,切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资金来源,能有效的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加快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有力手段。目前一些公司仍然处于以规模为导向、以销售管理为核心的粗放型增长阶段,不利于公司乃至行业的科学发展。通过规范保险公司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财会工作,引导公司建立科学的预算指标和财务管理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从价格、规模竞争向产品、服务和管理质量的理性竞争转变,走上科学发展轨道。

因此,为了规范保险公司财会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会于去年年底启动了本指引的制定工作

二、起草过程

从去年年底启动指引的制定工作以来,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认真梳理了亟需规范的财务行为和问题,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了部分保险公司的意见。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我会起草了本指引。

三、主要内容

《指引》分为12章共104条,从机构人员、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预算管理、财务信息系统、聘用中介机构、集团财务管理等方面对保险公司的财会工作做了全面、具体的规范,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财会工作和会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目前一些保险公司财会工作管理薄弱,数据质量不高,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董事长或总经理对财务工作不重视,甚至为了个人或公司短期利益,授意、指使财会机构、财会人员做假帐。因此,根据《会计法》要求,《指引》强化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对财会工作的责任,例如,《指引》第四条规定,保险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对本公司财会工作合规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七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的会计监督机制。

(二)明确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管理要求。财会工作是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指引》从偿付能力监管的角度对公司财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化了偿付能力的导向作用和约束力。例如,《指引》第六十七条、六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以偿付能力充足为前提条件,编制各项预算;保险公司应当编制资本预算,预计公司资本需求,合理安排资本补充。《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以偿付能力充足和流动性充足为条件,制定投资策略,安排投资资产结构。

(三)从财务角度治理市场不规范行为。根据目前保险市场不规范行为和一些大案要案产生的原因,《指引》对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规范要求。一是规范资金管理,要求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集中支付”和“零现金支付”制度,堵塞资金管理的漏洞。二是加强会计监督作用,《指引》第八章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财会部门、内部审计、监事会职责分工明确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防止业务和财务违规行为。三是规范银行存款的存放,结合齐鲁银行案例所暴露出的部分保险公司银行存款集中度过高的问题,《指引》第四十九条要求保险公司在一家非全国性商业银行、所有非全国性商业银行、关联方的存款分别不得超过银行存款总额的20%、60%和40%,以降低集中度风险。

(四)结合行业特殊性对保险财务行为进行规范。保险行业与其他行业相同的财务行为应当遵循《会计法》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指引》主要对保险行业特殊的财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包括:明确了会计机构的设立要求和职责范围,将现行财会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并规范了财会部门负责人任职条件;对准备金核算、委托投资核算等保险会计核算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保险公司资金量大、资产结构特殊的情况,规定了业务资金、投资资金管理要求,以及投资资产和非投资资产的管理要求;对准备金负债、非准备金负债等进行了规范;针对保险行业信息化水平高的特点,对保险财务信息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加强对保险集团财会工作和财务风险的管理要求。近几年,我国保险集团发展迅猛,金融综合经营和保险企业的集团化趋势日趋明显,在保险市场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为规范保险集团的财会行为,《指引》第十一章专门对集团化经营模式下财会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一是要求保险集团防范风险传染效应。《指引》第一百条规定,保险集团应当加强集团内各公司之间相互融资、担保、租赁、销售产品、资产转让等内部关联交易的管理,防范风险传递;二是规范集团集中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对资金集中管理、集中核算等模式进行了规范。

(六)对保险财会工作的新模式、新事项进行规范。随着保险业发展,保险财会工作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例如集中管理模式日益普遍,资金管理逐渐引入第三方支付,这些变化提升了工作效率,但也暴露出一些风险和问题,需要进行规范。针对集中管理模式,《指引》在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方面,对财务集中管理问题进行了规范。针对目前资金管理中出现的第三方支付业务,为了有效的控制资金风险,《指引》第四十四条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资质和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保险公司通过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划转的资金量,分别不得超过公司资金总量的20%、60%。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保险公司财会工作管理,规范保险公司财务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保险公司),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财会工作管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规模、销售渠道和产品特征等情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财会工作管理机制和制度,有效降低管控风险,提高财务运行效率。

第四条 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本公司财会工作合规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保险集团公司对所属子公司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中国保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指引对保险公司财会工作及财务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评价。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单独的财会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二)负责资金管理;

(三)负责预算管理;

(四)负责税务管理、外汇管理;

(五)负责或者参与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资本管理、有价单证管理;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以及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保险公司原则上应当设立一个财会部门集中履行上述职责。设立多个部门履行上述财会工作职责或者对财会核心职能在有关部门之间进行调整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八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规模较小或实行集中化管理的保险公司省级以下分支机构,在满足财会管理需要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不再设置单独的财会部门,但应当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配备与业务规模、管理模式、风险状况相适应的一定数量具有专业资质的财会人员。

年度保费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或总资产在5000亿元以上的保险公司,总公司财会部门人员不得少于80人;年度保费规模在100亿元以上、1000亿元以下或总资产在10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保险公司,总公司财会部门人员不得少于50人;其他保险公司总公司财会部门人员不得少于20人。

以上人员不包括集中核算中心的非管理人员。

第十条 保险公司总公司财会部门应当具有熟悉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原理和实务的人员。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统一制定各级财会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任职条件、考核办法、轮岗制度、培训制度以及分支机构财会人员管理体制等。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设置财务负责人职位。财务负责人行使《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权限,直接对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设置财会部门负责人职位。保险公司设立多个部门履行本指引第七条规定的财会工作职责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均应满足保监会对财会部门负责人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十四条 担任保险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经济、金融工作10年以上;

(三)熟悉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在会计、精算、投资或者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

(四)具有财会专业学士学位以上,或者国内外会计、财务、投资等相关领域的合法专业资格,或者国内会计或者审计系列高级职称;

(五)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总部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六)能够熟练使用中文进行工作;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人:

(一)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二)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自被取消或者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三)受到中国保监会和其它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未逾2年;

(四)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任命财会部门负责人,应当向中国保监会备案。需要指定临时财会部门负责人的,应当在做出任职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临时财会部门负责人的任职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报备财会部门负责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人备案表;

(二)保险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人履历表;

(三)拟任财会部门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四)原任职机构同意调离的证明材料;

(五)原单位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

(五)中国保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任命的财会部门负责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将不予备案,并责令公司改正。

第十九条 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按规定监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属于离任审计范围的,应当进行离任审计。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财会人员的培训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财会人员参加后续教育,包括中国保监会组织或认可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实施分支机构财务经理委派制,各级分支机构财务经理的聘任、考核和薪酬应当由总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财会部门和人员的指导、监督,定期进行检查,防范分支机构的财务风险。

第三章 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任何公司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对公司所有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内部会计核算制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计政策;

(二)会计估计;

(三)会计科目;

(四)账务处理。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一)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量单元、计量方法、计量模型、计量假设等具体规则;

(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方法、标准、保单分组、样本选取等具体规则;

(三)分拆核算的收入、费用确认标准等具体规则。

第二十六条 除本指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保险公司不得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业务、财务、精算、投资等数据的定期对账制度,确保基础数据的一致性。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各类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和流程,准确核算交易类、持有至到期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精算部门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计量财务报告准备金,对准备金的真实性、公允性负责。

保险公司财会部门编制财务报告时,应当对精算部门提供的责任准备金进行独立分析,重点关注各项责任准备金计量方法、计量假设的合规性以及责任准备金的偏差率、波动性,对发现的不符合准则要求和不合理的情况,应当与精算部门沟通或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的会计核算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方(如有)应当明确各方在委托资产会计核算、单证交接、数据传输以及数据核对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二)主核算人应当按照委托方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会计核算采用集中模式的,应完善内部流程,加强对会计核算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影像、扫描件的审核,确保与原件相符,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编制、审批、报送的内控流程,明确财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各项专题财务报告编制的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及时报送。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备份、查阅等管理要求,保证电子会计档案安全、完整。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完整保存责任准备金计量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文档记录及相关支持材料,作为重要会计档案保存。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财会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资金管理机制,健全资金筹措、归集、存放、划拨、支付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对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各级机构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撤销等相关事项应当报总公司审批。

保险公司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账户类型和用途进行资金收付。

第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专人专岗负责各类资金的划拨、清算,并不得与会计核算、投资交易、筹资交易等岗位兼职。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分支机构保费及其他收入全额上划总公司,费用及业务支出由总公司拨入。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费及其他收入的定期或自动上划机制,加强对分支机构资金量的监控,提高资金归集速度和使用效率。

第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取保费,支付赔款、佣金和手续费。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 保险公司的佣金、手续费和赔款应当由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集中支付,省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得支付佣金、手续费和赔款。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统一的收付费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收付费的管理流程、作业要求和岗位职责,防止侵占、挪用及违规支付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资金的划拨、清算等内控制度,确保投资决策、交易、资金划拨、清算的相互隔离。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管控需要,建立资金内部或外部托管制度。

第四十三条 保险公司投资资金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险公司投资部门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专人专岗负责投资资金划拨、清算,并不得与投资交易等岗位兼职;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受托资金应当分设帐户,单独管理;

(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对受托管理的不同委托人的投资资金设立单独帐户,单独管理;

(四)保险公司内部、保险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托管银行之间应当定期核对投资资金划拨金额;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十四条 保险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划转、结算资金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第三方支付公司应当取得监管机构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二)通过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划转的资金量不得超过公司资金总量的20%;

(三)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划转的资金量不得超过公司资金总量的60%。

前款所述资金指保费、赔款、手续费、佣金、投资资金等。

第四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大额现金交易鉴别、审批、报告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四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资产管理,识别投资资产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确保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和流动性需求。

第四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以偿付能力充足和流动性充足为条件,制定投资策略,安排投资资产结构。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偿付能力状况、流动性需求等因素,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投资资产结构。

第四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一家非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公司银行存款总额的20%;

(二)在非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公司银行存款总额的60%;

(三)在关联方的存款不超过存款总额的40%;

(四)中国保监会的其他规定。

第五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建立长期股权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定期分析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五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对保单质押贷款、应收款项、应收分保准备金等债权资产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房地产资产的管理,严格区分自用房地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分别进行管理。

保险公司不得将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纳入自用房地产管理。保险公司不得将为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纳入投资性房地产管理。

第五十三条 保险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最高不得超过50%。

第五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损余物资和理赔收回资产的管理,建立此类资产的收取、保管、处置、清查等内控流程。

第六章 负债管理

第五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责任准备金负债、金融负债、资本性负债等负债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制度有效运行。

第五十六条 保险公司财务报告准备金负债计量由公司董事会负总责。准备金计量涉及的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由管理层对准备金计量工作负总责。

第五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制定财务报告准备金负债评估工作流程和内控体系,确保准备金提取真实、公允,有效防范准备金计量的随意性。准备金负债评估的工作流程和内控体系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五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结果,识别保险风险和投资风险,对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险合同负债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投资合同负债区别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内控制度和流程,并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五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定期分析资产负债在利率、期限、币种等方面存在的匹配风险,合理安排资金偿付赔款、保险金和退保金。

第六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证券回购、拆入资金、银行借款等融资行为的管理,建立健全融资管理制度,监测防范融资风险。

第六十一条 保险公司证券回购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债券资产余额的50%。

第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或有负债等表外负债的管理,定期监测和分析,及时防范、化解风险。

第六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次级债等资本性负债的管理制度,专户管理资本性负债融入资金,按时归还到期债务,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七章 预算管理

第六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实行预算管理,根据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偿付能力等编制预算,确定科学、合理、明确的预算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第六十五条 保险公司预算应当经过董事会批准。

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六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调整、考核等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合理分配财务、实物及人力等各项资源。

第六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以偿付能力充足为前提条件,编制收入、费用、利润、融资、投资、机构设立等各项预算。

第六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编制资本预算,预计公司资本需求,安排资本补充,确保偿付能力充足。

第六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险种、产品、销售渠道、费用性质等因素,编制各项费用预算。

第七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将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严格预算执行,控制费用支出和预算偏差,确保年度全面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七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控、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执行差异,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预算有效执行。

第八章 会计监督

第七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建立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财会部门、内部审计、监事会职责分工明确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第七十三条 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当保证财会部门、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部门、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第七十四条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对本单位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第七十五条 保险公司监事会应当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财务活动。

第七十六条 保险公司各级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应当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对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符合财经法规以及各项收支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七十七条 保险公司财会人员发现公司存在下列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直至上级机构和监管部门报告:

(一)保险责任准备金数据弄虚作假、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二)私设“小金库”;

(三)总公司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强制要求财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项的;

(四)虚假承保、虚假批退、虚假费用、虚假理赔、虚假挂单等帐实不符行为;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指引的行为。

保险公司财会人员履行了上述制止、纠正和报告义务的,可以免除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保险公司业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真实性负责。业务部门存在虚构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虚假票据、未及时提供相关经济业务事项资料等情形,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应当依法追究业务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财务信息系统

第七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符合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的财务信息系统,制定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设计开发、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事项,提高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八十条 保险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满足日常会计核算需要,可自动生成各类财务报表,包括分红保险财务报表、交强险财务报表等;

(二)满足偿付能力评估需要,可自动生成各类偿付能力报表;

(三)满足财务分析需要;

(四)与单证系统、业务系统、再保系统、精算系统等对接,实现系统间数据自动交换;

(五)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单证管理等内控流程内嵌于信息系统;

(六)总公司可实时查询、管理各级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八十一条 保险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改造应当由总公司统一负责,各级分支机构不得随意开发和修改。

第八十二条 保险公司财务信息系统中的业务、财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境内存储,并进行异地备份。

第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账户管理和权限管理,明确分支机构和相关人员的权限和职责。

第八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对财务信息系统的内设公式、逻辑关系、权限设置等进行检查,确保系统运行安全、数据准确。

第十章 与第三方独立中介机构的委托业务

第八十五条 保险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对中介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声誉进行评估,选择具有与自身业务规模、经营模式等相匹配的资源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第八十七条 保险公司新聘请中介机构的,应当于做出聘请决定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司聘请中介机构的决议;

(二)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业务开展情况、主要服务内容、主要客户等;

(三)公司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简历;

(四)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十八条 保险公司解聘中介机构的,应当于做出解聘决定的10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报告,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司解聘中介机构的决议;

(二)公司解聘中介机构的理由;

(三)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审计轮换制度,至少每5年轮换一次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

第九十条 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单位变动,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同一保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第九十一条 签字注册会计师已连续为同一保险公司提供五年审计服务并被轮换后,在两年以内,不得重新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第九十二条 中国保监会有权对保险公司进行抽查,复核保险公司报送的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关报告。如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重大工作疏漏或失误等,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可要求保险公司终止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委托。

第十一章 集团化经营模式下的财会管理

第九十三条 保险集团公司的财会工作,应当切实防范财务和资金集中风险、内部传染风险等风险。

第九十四条 实行财务集中化管理的保险集团公司,其所属保险子公司可以将部分核算职能委托集团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代理记帐。受托代理记帐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代理记帐许可证;

(二)同一会计人员只能负责核算一家子公司的帐务;

(三)注册地和住所地在中国境内;

(四)与委托方具有明确的委托代理记帐协议。

受托代理记帐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符合本指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并按照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九十五条 保险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内设部门,将所属保险子公司的帐务处理进行集中核算。负责集中核算的部门负责人,应当符合财会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第九十六条 保险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应制定和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如果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应当制定转换方法及审批流程。

第九十七条 对同一审计事项,集团内各公司原则上应当委托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

第九十八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在各子公司间建立资金的防火墙制度,不得将子公司资金混用或变相混用。

第九十九条 保险集团内各子公司的保险资金委托集团公司统一管理、投资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分设帐户,单独管理;

(二)以各子公司的名义持有和交易投资资产。

第一百条 保险集团公司内各公司之间相互融资、担保、租赁、销售产品、资产转让等内部关联交易应当符合有关监管法规,不得以集团内不同行业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方式,逃避或变相逃避保险、银行和证券业务的监管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当公允,禁止违规转移利益;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告和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第一百零一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长期资本规划,定期对集团和各子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进行预测分析,及时补充资本,确保集团和各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的保险公司申请开业时,应当设有独立的财会部门,财会人员、财会制度、内控管理、信息系统等应当符合本指引和中国保监会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本指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 本指引自××××年××月××日起施行。

推荐第6篇:财会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财务会计、审计的法规制度。2.编制实施本级财务计划,并督促、检查、总结、报告执行情况;管理、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使用。3.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协调和指导,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资产流失。4.研究解决直属单位对社有资产的再开发、再利用及分配等有关事宜。5.对市社直属单位资产购入、出售、转让、重组、调剂、置换等重大决策,及时提出送审意见,为科学决策当好参谋。6.负责机关财会及指导内审和财会、审计队伍建设工作。

推荐第7篇:财会股工作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下属单位执行会计法规、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检查会计核算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财会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处理各种账务,正确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及时处理债务,控制费用开支,为领导提供各项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指导基层的财会业务工作;做好财会报表的汇总工作;及时整理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分清资金渠道,掌握开支标准,开支范围,付款凭证需签经手人和注明用途,并经领导审批后方能付款;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合理开支;收付手续齐全,现金收付当面点清,库存现金不超过限额;银行支票、发票、有价证券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存款日清月结,随时反映现金和银行存款结存情况。4.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汇总各项统计数字,为领导提供各项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信息,组织和指导下属单位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工作。5.做好系统内部资金结算业务,及时反映各单位资金运用结存情况。

推荐第8篇:工作辞职报告

在我们即将要离开一家公司的时候,我们需要向上级领导递交一份辞职申请,待领导同意之后才能够交接工作办理离职。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工作辞职报告,欢迎阅读参考!工作辞职报告(一)

尊敬的Z主任:

您好!

工作近四年来,发现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所学知识还有很多欠缺,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渴望回到校园,继续深造。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申请:我自愿申请辞去在XXX的一切职务,敬请批准。

在XXX近四年的时间里,我有幸得到了单位历届领导及同事们的倾心指导及热情帮助。工作上,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科研经验和实践技能,对科研工作有了大致的了解。生活上,得到各级领导与同事们的关照与帮助;思想上,得到领导与同事们的指导与帮助,有了更成熟与深刻的人生观。这近四年多的工作经验将是我今后学习工作中的第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这里,特别感谢YYY(XXX的上级单位)A主任、B主任、C主任在过去的工作、生活中给予的大力扶持与帮助。尤其感谢XXXZ主任在XXX近二年来的关照、指导以及对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对我的指引。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的同事们。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并祝YYY、XXX事业蓬勃发展。

XXX敬上

年月日

工作辞职报告(二)

尊敬的XX经理:

您好!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我来公司也快一年了,也很荣幸自己成为XX公司的一员。在公司工作一年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与技能,公司的经营状况也处于良好的态势。非常感激公司给予了我在这样的良好环境中,工作和学习的机会。

鉴于我个人的兴趣偏好和能力等原因的考虑,我已决定辞去XX公司现有工作以迎接新的挑战。在工作期间我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也感受到了公司对我个人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对此我表示诚挚的感谢,也同时对我的离去将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希望在20XX年X月X日之前完成工作交接,请领导安排工作交接人选。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站好最后一班岗,我所在岗位的工作请领导尽管分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做好应该做的事。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并祝公司以后事业蓬勃发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工作辞职报告(三)

尊敬的王经理:

您好!

我经过深思熟虑,决定辞去目前的经理助理一职。在这里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新的东西,充实和丰富了自己。同时,我也很幸运,能够有机会在这样一支团结向上,优秀的团队里学习,更重要的是,认识了这么多好的朋友和同事。古人云:相见时难别亦难!来深圳能与公司结缘并与公司所有的人结下深厚的友谊,是我到深圳最可宝贵的东西。我们所有人一起走过那么多的风雨岁月,相信我们无论什么时候,走到那里,情谊与友谊是不会退去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昨天的相遇也就意味着今日的暂时离别。离别很多时候是伤感的,但我们要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因为,今天的离别就是下次再次相聚的开始。人各有志。离去是不可避免的。感谢公司真诚对我的挽留。由于自身家庭原因,还有目前在深圳的生活状况,以及自己志向所期待的。我已不能接受公司对我的挽留。时不待我,我也没有时间再为公司出力了。请某某与某某能够谅解我的匆忙。公司经历了那么多的坎坷和动荡,相信今年将会有一个质的飞跃;也相信公司今后会发展的更好。

离开前,我一定会把工作交接好。把过去借仓库的资料和产品一一交换。保证绝对不留任何差错。其实,不是小苏接不下来,而是他一个人可能要忙碌很多。压力要大很多。以他现在的能力是完全可以接手的。另外还有何工再指导一下。技术方面是不成问题的。小苏已来公司一年有余(我来公司三个月,张工就离开公司),各方面完全可以接下来了。所以,请公司不要再以此来挽留我。近两年的时间中,也有许多做的不对之处,工作中由于经验和能力问题,也给公司带来了一些损失。请公司能够谅解。平时也与其他一些员工有过不愉快,也请大家能够原谅。好合好散,开开心心的来,大家就应该愉快的分开。今后无论到那里,我与公司以及其他员工都会是很好的朋友。关于我的离职申请,希望您能够尽快批复。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工作辞职报告(四)

尊敬的XX主任:

您好!

我来事务所工作时间很短,也不成功。但是还是从您这里,学到了很多做人和做事情的道理,在这里,我要谢谢您。

当初选择来我们事务所可能有如下几个原因:

1、希望自己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成为一个合格的提成律师。

2、离开家比较近。

现在选择离开律师这个行业是因为:

1、我的经济出现严重的危机,导致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多赚钱的梦想破灭。

2、我感到深深的愧对我对家庭的责任。

3、经过切身的调研,社会上对法律行业的整体认识水平让我过于失望。

4、低层次的营销模式,让我的自尊心受到伤害。

5、缺乏对于这个职业本身的浓厚兴趣。

一句话,生存问题为当务之急。

虽然入行有一年多时间了,可是以前一直做的是授薪制律师,对于市场和社会的情况没有这样直接的体会。如果说现在这些认识有不足的话,那就是不够深入。可是,巨大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是现阶段的我没有办法承受的。这一点,大大超出我原来的预计。所以,做了这样的决定。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工作辞职报告(五)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很遗憾的在此时向您提出我的此致申请,希望您能够阅后批准!

此刻我提出辞职申请也是逼不得已的,很多的现实情况就是这样,不是自己能够左右的,这是我最感到遗憾的地方,我不得不辞职。本来我想在公司继续努力下去,一直工作下去,可是现在的我却没有办法使自己继续待下去了。

20XX年3月我来到XX集团,正式成为喷漆车间的主任。对于这一点,真诚的感谢机缘。截止到今天,已然过去了五个多月。在这段时间,和很多优秀的人成为同事,让我受益匪浅,并且我相信在将来也一定会深深的影响我,我诚挚的感谢大家,感谢这个企业中的每一位,因为你们让我成长。

我不喜欢夸大事实,也不喜欢太过谦虚,我会尽力去接近事实,惟其如此,才可能客观。在这五个多月之中,我付出了劳动,也得到了回报。但我想,我的付出不足以得到如此之多的回报,所有同事的慷慨。相信同事都了解我,我不会去拍任何人的马屁,何况现在即将离开,更没必要。所以,请相信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

有很多优秀的同事,给了我很多帮助,谢谢大家。虽然我常常自求进步,但因为天性愚钝,无法有力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也不能按期完成生产任务,辜负了领导和同事的期望,对此我自感惭愧。所以我现在提出辞职虽然中国的法制不完善,守法的成本比违法的成本还要高。但我依然很乐意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最后我希望自己的离开不能够给公司带来损失,也希望公司领导和同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祝愿公司的发展越来越大,明天会更好!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工作辞职报告(六)

尊敬的领导:

首先,我向各位领导提出辞职的请求表示深深的歉意。

从xx年xx月份到xxxxx乡政府工作以来,至今已xx年多时间,在这xxx年多的工作当中,有过面对困难时的彷徨和苦累,也有过成功后的甘甜,是单位把我从一个刚迈出大学校门、不谙世事的学生培养成为一名综合素质较强的机关工作人员。在乡政府工作的xxxx年多来,我得到了各位领导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同事的热情帮助,度过了一段愉快、充实的时间。

xxx年多以来,由于自己所学专业的局限性,我在工作中深深感到自己相关知识的缺乏,虽然工作得到领导的认可和同事的好评,但仍然感觉自己在工作上一直处于一个比较被动的局面,而作为我本身来讲,我一直不干平庸,自己创业做自己喜欢的事业一直是我的梦想。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之间,我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在这个重要的人生转折点,突然从狂想的梦中醒来,回到现实中,发现青春一去不复返。年龄告诉我已不能再走弯路。经过再三的思考之后,我决定调整一下自己目前的状态。

工作靠领导的支持,靠大家的力量,我才能在xxxxx乡政府工作这么多年。同时由于自己的素质还不强,水平还不高,在工作中也做过一些不该做的错事。因工作也伤害过个别同志的感情。特别是因工作,自己不注意方法而批评过不该批评的同志,再此向同志说声对不起,请原谅。

经过近段时间的考虑,我决定辞去现在的工作。在此,我感谢乡党委和政府领导曾经提供给我多年来的学习和成长时期,感谢领导和其他同事带给我快乐的工作和学习的时间。在各位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我学会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同时我在综合协调和文章写作等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将是我一生受用不尽的宝贵财富,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我为我的辞职给单位带来的诸多不便深感抱歉,并请各位领导谅解我的处境,再一次致谢。

希望批准我的辞请,我衷心感谢。祝各位领导同事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推荐第9篇:证券营业部财会工作指引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财会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证券营业部财会管理职责,规范证券营业部财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财会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公司下属单独核算的证券营业部。公司下属其他单独核算的分支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中所称的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是指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

第四条本指引中的财会人员是指担任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和从事证券营业部会计、出纳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财会工作职责

第五条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是其所在单位财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所在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负责。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带头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公司财会制度,并履行以下财会管理职责:

(一)负责确保本单位各项财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负责确保本单位对内、对外各项财会信息报送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

(三)负责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完成本单位财会人员的招聘、任免、考核、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提供适当场所及设备保管本单位会计资料、财务印章印鉴、相关密码等,并确保其安全;

(五)负责在财会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移交工作并履行报备手续,必要时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对财务经理进行离岗审计的要求;

(六)负责确保本单位财会工作的独立性,防止非财会人员干预财会工作或打击报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财会人员。

第六条证券营业部财会人员从事的财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其履行日常财会工作职责应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负责。遇到涉及日常财会业务的专业性问题应向计划财务部分支机构财会管理岗咨询;遇到涉及财会业务的重大事项除向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报告外,还应向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和计划财务部相关负责人报告。

第七条证券营业部财会人员应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为本单位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财务支持。

第八条证券营业部财会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财会工作职责(具体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一)负责及时、准确完成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二)负责严格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要求审核费用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时向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计划财务部报告;

(三)负责监督、控制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必要时向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和计划财务部报告;

(四)负责保障本单位所需资金及时申请、合规使用;

(五)负责妥善保管、合规使用会计档案及财务印章等;

(六)负责协调、办理各种涉税事项;

(七)负责配合有关机构和部门实施审计和监督检查,并就发现的财会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八)必须参加计划财务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测试活动;

(九)定期接受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第九条证券营业部会计负责审核出纳工作。会计工作的复核由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或通过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内部合规检查和内部财务监督来完成。

第十条 证券营业部财会人员在保证履行财会工作职责的情况下,可以参与本单位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但遇可能存在不合规的情况时,应及时咨询本单位合规经理,必要时可向地区合规专员咨询。

第三章财会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证券营业部财会人员的数量原则上应视本单位业务需要由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在公司规定的本单位编制内确定,但每家证券营业部至少要配备专职财务经理兼会计1人、兼职出纳1人。

第十二条证券营业部配备的财会人员应符合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中银证股份字[2010]51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财务经理、会计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尚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出纳人员应积极取得;

(二)财务经理、会计原则上应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三)财务经理、会计应具有经济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直辖市及省会城市证券营业部、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职称、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财务经理、会计,其学历可放宽至财会类全日制大专;出纳人员的学历可放宽至财会类全日制中专;

(四)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出纳人员可放宽;

(五)熟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经济法规等相关知识;

(六)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OFFICE等办公软件。

第十三条证券营业部应严格按照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中银证股份字[2010]519号)的相关规定实施财会人员的招聘工作。考虑到财会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招聘小组成员应包含至少1名财会人员。

第十四条拟聘的财会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要求的,证券营业部应将相关材料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审核备案的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拟聘人员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职称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笔试、面试成绩单、拟聘岗位、职级等。

第十五条 证券营业部财会人员岗位变化时,证券营业部应以正式文件上报说明人员变动原因,并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将接替人选的相关材料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十六条 证券营业部在对财会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时,应按照公司双线考核的要求,按不低于40%的权重采用计划财务部对证券营业部财会工作质量评价的结果。

第十七条证券营业部财会人员不参加与营业部营销活动相关的各类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指引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指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招聘指导意见(暂行)》同时废止。

附件:1.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和会计岗位说明书

2.证券营业部出纳岗位说明书

推荐第10篇:财会工作监管制度(农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财会工作监管制度》的通知

2002-12-24 0:0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文

号:农银发[2002]186号 发布日期:2002-12-24 执行日期:2003-1-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三章 监管工作职责及权限 第四章 监管工作内容 第五章 监管方式与程序 第六章 监管工作要求 第七章 监管报告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九章 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进一步完善财会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财会监管工作力度,总行根据近年来财会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财会工作监管制度》(以下简称《监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章节的增加。新的《监管制度》与原制度相比,增加了两个章节。一是增加了第五章监管方式和程序。将监管方式具体地划分为常规监管和专项监管,并分别规范了两类监管方式的工作程序,使财会监管员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合理选择监管方式。二是增加了第六章监管工作要求。合理确定了财会监管的工作范围和工作量;完善了财会监管档案管理。三是对监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了规范。

(二)内容的变化。一是在第一章第一条中增加了制定的依据。在第四条中明确了财会监管工作的管理原则。在第五条中重新明确了财会监管体系的组成,同时提出了实行财会监管责任制。二是在第二章第七条中进一步明确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定了不同层面财会监管员的配备和相应的级别。三是在第十一条中增加了监管工作的权限,保障财会监管员属尽职守地履行监管职权。四是第四章中进一步扩延了监管工作内容,明确了财会监管员首先要对辖属机构坐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在此基础上,对辖属营业机构进行常规性检查或专项检查。

二、充分认识财会监管工作的重要作用

原《监管制度》是1996年制定实施的。几年的实践证明,它对建立财会工作内部制约机制,实现财会工作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财会管理内容的不断扩延,业务品种的不断增加,核算手段的逐步现代化,会计风险隐蔽性愈来愈强,风险控制难度日益加大。因此,建立健全财会监管机制,控制各种财会风险显得至关重要。财会监管作为业务部门自律监管,与监察和审计部门共同构成农业银行的内部监督体系。尤其是随着审计职能的上收,支行以下的监督主要依靠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因此财会监管要适应我行改革发展的需要,逐步下移监管重心,不断强化自律监管意识,巩固一道防线,保障财会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财会监管队伍建设

(一)加强对财会监管工作的领导。新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会监管体系的组成,并提出了财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财会监管的主要责任人。各级财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调动各组成部分的力量,切实有效地开展财会监管,并使这一体系快速有序的运行。

(二)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各级行要按制度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合理安排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尤其要做好人员的选拔和聘任工作,严格遵守有关审批制度。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各级行要严格对财会监管员的考核,定期评选优秀财会监管员。要充分考虑财会监管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难度,在工作待遇方面应随着工资分配办法的不断完善,适时适当提高其岗位系数,充分调动财会监管员的积极性,保障其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级财会监管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开展检查监督,按期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在对所辖机构的检查监督中,要与营业机构坐班主任的临柜监督结合起来,做到“点”和“面”的有机结合,强化内控效率。

四、关于制定业务部门自律监管实施细则问题

《监管制度》是《中国农业银行业务部门自律监管工作指导原则》(农银发〔2000〕78号)规定的细化,等同于财会部门自律监管实施细则。各级行财会监管员,要严格按照财会监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常规监管和专项监管。其履行职责情况,不但要接受上级行主管部门的检查,同时要接受内部监督委员会的检查。

以上要求请各行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财务会计部)反映。 中国农业银行财会工作监管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会工作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防范财会风险,保障良好的财会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中国农业银行业务部门自律监管工作指导原则》和中国农业银行财务会计基本制度,结合农业银行会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会监管是财会部门为规范管理,加强会计风险防范,保障财会工作正常运行,实施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自律行为,是中国农业银行内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财会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财会系统内建立起一个自身的管理、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对财会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辅导,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保证财会工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 财会监管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奖罚分明”的原则,实行“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 财会监管体系由各级行主管财会工作的行长、财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财会监管员和基层营业机构坐班主任组成。财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财会监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系统内各级行财会部门及对外营业机构。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七条 各级行财会部门要结合本行工作实际,设置相应的财会监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财会监管人员,负责辖区内财会监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一)一级分行财会部门应设立财会监管科,配备2-3名专职财会监管人员;

(二)二级分行财会部门应设财会监管组(股),配备2-3名专职监管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兼职监管人员;

(三)县(市)支行财会部门,应按5-7个营业机构(含储蓄所)配备一名专职监管人员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专职监管人员。营业机构少的单位,不得少于1名专职监管人员。

第八条 各级行应配备一定级别(处、科、股级)的专兼职财会监管员,由财会部门推荐,人事部门聘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财会监管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敢于坚持原则;

(二)热爱财会监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作风扎实;

(三)从事财会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全面的财务、会计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检查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助理会计师以上的技术职称。

第十条 一切行政、业务指标不得与财会监管员经济利益挂钩,以确保其超脱行使监督职能。

第三章 监管工作职责及权限 第十一条 财会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财会监管计划的实施,对辖属单位财会工作进行常规或专项检查、监督和辅导。

(二)负责对辖属单位重要业务事项和重要业务环节进行随机检查、督导。

(三)负责检查、监督辖属营业机构坐班主任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四)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五)负责检查、督导辖属单位财会监管工作的开展。

(六)按时上报财会监管工作报告。第十二条 财会监管人员的工作权限。

(一)有权参与本行各项财会制度、办法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并提出意见。

(二)有权对辖属单位的财会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就监管事项向有关单位调阅凭证、账簿、报表、文件资料等,有权检查库存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被检查单位不得拖延、拒绝、谎报。

(三)有权就监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有权要求被监管单位、责任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有关事项作出解释和书面说明;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拒不整改的,有权提请有关部门督办和处理。

(四)有权对不适应本职工作的财会人员提出调整建议。

(五)有权越级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六)由于坚持原则受到不公正待遇,有权向本级行领导及上级行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监管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 检查、监督、辅导辖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中国农业银行各项财会制度、办法及规定情况。

第十四条 检查、监督、辅导辖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旅行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要求,定期对下属单位开展常规性检查。

第十五条 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认真开展对辖属单位的专项检查。

第十六条 检查监督辖属单位财会监管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及财会监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第十七条 检查监督辖属单位财会部门和营业机构岗位设置、劳动组合的合理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等情况。

第十八条 检查监督辖属营业机构计算机会计处理操作情况。 第十九条 检查监督辖属单位会计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及时性,整理、装订、分类的合规性及会计档案保管的安全性情况。

第二十条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财会工作先进经验,不断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推动财会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第五章 监管方式与程序

第二十一条 监管方式分为常规监管和专项监管。

常规监管是指对财会部门和营业机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会计核算规定、业务操作规程、会计风险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等方面进行的序时监管活动。

专项监管是指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对财会部门和营业机构有关业务事项或管理情况实施的定向监管活动。

第二十二条 常规监管主要采取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定点监管与交叉检查相结合,检查监督与培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业务检查、整理资料、总结报告、整改处理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 专项监管主要采取非现场调查和现场查看实物资料、操作流程的方式,按组织准备、实施检查、总结报告、整改处理的程序进行。

第六章 监管工作要求

第二十四条 各级行财会部门应按年制定财会监管工作规划,明确总体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按期分步作出安排,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组织和开展财会监管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级行财会监管人员要按时完成检查监督任务。县(市)支行财会监管员每季对辖属机构监管的内容检查一遍,检查面为100%。二级分行财会监管员每半年对县(市)支行财会监管员履行职责情况检查一遍,对支行财会部门和营业部进行抽查,抽查面为50%。一级分行财会监管员每年对二级分行财会监管员履行职责情况检查一遍,对二级分行财会部门和营业部进行抽查,抽查面为30%。总行每年对一级分行财会监管员履行职责情况检查一遍,对一级分行财会部门和营业部进行抽查,抽查面为30%。

第二十六条 各级行财会部门要建立健全财会监管档案。财会监管档案的内容包括:年度监管工作规划、专项监管实施方案、监管工作底稿(见附表2,略)、坐班主任工作日志、财会监管报告、监管工作报告表、移送处理意见书等,并将其纳入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财会监管人员在工作时,必须认真登记监管工作底稿。检查事项须经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财会监管人员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对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限期纠正。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行和上级行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七章 监管报告 第二十九条 监管报告分常规监管报告和专项监管报告。

常规监管报告是对报告期内监管工作规划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总结,其内容包括:财会监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开展检查监督内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原因,正反典型事例,整改措施,工作建议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专项监管报告是指对某一方面业务或管理进行的定向监管情况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专项监管的目的、内容、范围及时间界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及完善管理制度的建议等。

第三十条 监管工作报告采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第三十一条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级行财会监管员按季度向本行财会部门提交监管报告。各级行财会部门按年中、年末向上级行财会部门提交监管工作报告。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三十二条 监管报告上报时间。各级行监管员的报告于每季末上报。各级行财会部门的汇总监管报告和监管工作报告表(见附表1,略)分别于每年7月底和次年1月20日前上报。专项监管报告按上级行规定时间上报。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三条 财会监管工作实行逐级考核制,并将对财会监管工作的考核纳入财会工作综合考评体系。

第三十四条 各级行应建立健全财会监管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对财会监管员的考核,由财会部和人事部门共同进行。人事部门负责其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财会部门负责其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三十五条 对考核优秀的财会监管员和在检查、监督中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现、堵住重大差错、事故和案件的财会监管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检查监督不力,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应纠正的问题得不到纠正,造成事故、案件的监管员,要按《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追究其责任,并追究财会监管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坐班主任的相应规定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营业单位坐班主任制度》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并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条 本制度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原《中国农业银行财会工作监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第11篇:财会基础工作管理年心得

“财会基础工作管理年”学习心得

今年以来,区联社发动并组织实施了“财会基础工作管理年”活动,县联社为了响应区联社的号召,同步开展了此项活动。为了切实将该项活动落到实处,联社制定了《“财会基础工作管理年”培训实施方案》。通过自2007年6月11日至2007年6月22日的联社集中培训并测试,使我深知我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

众所周知,一个没有免疫系统、或免疫力偏低的生命体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而内控制度就是企业“生命体”的免疫系统。因此,欲使我县农村信用社不断成长壮大,就必须在大力拓展各项业务的同时,更加有效地推进其自身免疫系统──内控制度建设,以保证农村信用社的稳健发展。区联社适时提出“财会基础工作管理年”活动,不仅是尽快建立起规范、科学而运转良好的金融监管的外在要求,同时也是实现预定发展战略目标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需要。运行良好的内控制度可以发挥如下作用:一是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贯彻执行;二是确保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三是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四是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我区联社开展“财会基础工作管理年”活动,其目的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内控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团结务实、审慎经营、爱岗敬业、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查摆、堵塞工作中的漏洞,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体员工以满腔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我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现就“财会基础工作管理年”情况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当前我所从事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内控制度的认识不到位。我把内控制度简单地理解为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装订、汇总,认为做了整章建制方面的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控机制;同时,在把握内控与管理、内控与风险、内控与发展的关系等问题上,认识有偏差,造成违规违章现象发生。

2、对我社内勤管理管理力度还有漏洞。对内勤管理,往往是认为办理好每天的柜面业务就行了,对当天业务监督、检查不到位。

3、稽核、监察工作没有起到查错防漏、纠正违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的作用。内部稽核、监察体制不顺,本身没有处理问题权,有的问题得不到真实反映,使一些问题被积压下来,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

4、风险控制系统不健全,对内控制度的评价与监督不够。风险控制是目前我社内控制度中的一个难点,管理制度也极不完善。

二、本人的体会。所谓有效的内控制度包含有四层含义,即:其一,它是无时不控的,贯穿于业务操作的始终;其二,它是无处不控的——与业务的速度和空间同步,甚至有所超前,以体现内控优先的思想,其三,它是无人不控的——上到管理者,下至每位员工,只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才是至高无尚的;其四,它是无事不控的——小业务要控,大事情更要控,一切经营管理活动无不在其控制之下进行,没有例外与“个案”处理。农村信用社要建立怎样的内控制度呢?首先我本人认为:增强自律意识是根本。一切活动离不开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的因素,内控制度不能例外。良好的内控制度既是经营管理者设计构造的产物,也是其遵循维护的结果。如果说设计构造不易,那么有颜色遵循维护则更难。因为,需要持之以恒孜孜不倦,一以贯之。从这一意义上说,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之日,才是内控制度运行完全到位之时。增强自律意识,从基本面来看,就是要增强全员的自律意识。即:每位员工首先要强化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观念,不再是凭“经验”操作。其次,要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不再是惟命是从。再者,要树立内控制度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思想,不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增强自律意识,从重点对象看,就是要增强两级经营管理班子的自律意识,真正做到经营与管理两手抓,业务发展与内控建设两手抓,效益与守规两手抓,做自律的表率。增强自律意识可以从学习教育、剖析典型、调整人员等三方面入手。一线操作人员要做到业务再忙不忘学习规章制度;通过学习,要教育每位员工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而有的放矢开展各项业务。要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使全体员工能够在学习经验上有标杆,吸取教训上有对象。要顶住一切压力,对那些置内控制度于不顾的我行我素者,果敢地进行调整,直到清理出队伍,以儆效尤。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是构筑内控制度的基本要素,是各项业务应当遵循的标准和程序的总和,也是检查和纠正一切违规问题的依据。内控制度离不开规章制度,否则不可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因此,为了切实将内控制度落到实处,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要从自身做起,努力学习各项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增强自身业务素质,才可以做到查漏补遗。通过此次培训学习,使我有了更明确的学习目标,我要以此次考试成绩作为自己学习的动力,以扎实的自学来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

曹银

第12篇:银行财会工作监管制度

ⅩⅩ银行财会工作监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三章 监管工作职责及权限 第四章 监管工作内容 第五章 监管方式与程序 第六章 监管工作要求 第七章 监管报告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九章 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进一步完善财会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财会监管工作力度,总行根据近年来财会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中国ⅩⅩ银行财会工作监管制度》(以下简称《监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章节的增加。新的《监管制度》与原制度相比,增加了两个章节。一是增加了第五章监管方式和程序。将监管方式具体地划分为常规监管和专项监管,并分别规范了两类监管方式的工作程序,使财会监管员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合理选择监管方式。二是增加了第六章监管工作要求。合理确定了财会监管的工作范围和工作量;完善了财会监管档案管理。三是对监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了规范。

(二)内容的变化。一是在第一章第一条中增加了制定的依据。在第四条中明确了财会监管工作的管理原则。在第五条中重新明确了财会监管体系的组成,同时提出了实行财会监管责任制。二是在第二章第七条中进一步明确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定了不同层面财会监管员的配备和相应的级别。三是在第十一条中增加了监管工作的权限,保障财会监管员属尽职守地履行监管职权。四是第四章中进一步扩延了监管工作内容,明确了财会监管员首先要对辖属机构坐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在此基础上,对辖属营业机构进行常规性检查或专项检查。

二、充分认识财会监管工作的重要作用

原《监管制度》是1996年制定实施的。几年的实践证明,它对建立财会工作内部制约机制,实现财会工作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财会管理内容的不断扩延,业务品种的不断增加,核算手段的逐步现代化,会计风险隐蔽性愈来愈强,风险控制难度日益加大。因此,建立健全财会监管机制,控制各种财会风险显得至关重要。财会监管作为业务部门自律监管,与监察和审计部门共同构成ⅩⅩ银行的内部监督体系。尤其是随着审计职能的上收,支行以下的监督主要依靠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因此财会监管要适应我行改革发展的需要,逐步下移监管重心,不断强化自律监管意识,巩固一道防线,保障财会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财会监管队伍建设

(一)加强对财会监管工作的领导。新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会监管体系的组成,并提出了财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财会监管的主要责任人。各级财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调动各组成部分的力量,切实有效地开展财会监管,并使这一体系快速有序的运行。

(二)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各级行要按制度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合理安排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尤其要做好人员的选拔和聘任工作,严格遵守有关审批制度。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各级行要严格对财会监管员的考核,定期评选优秀财会监管员。要充分考虑财会监管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难度,在工作待遇方面应随着工资分配办法的不断完善,适时适当提高其岗位系数,充分调动财会监管员的积极性,保障其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级财会监管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开展检查监督,按期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在对所辖机构的检查监督中,要与营业机构坐班主任的临柜监督结合起来,做到“点”和“面”的有机结合,强化内控效率。

四、关于制定业务部门自律监管实施细则问题

《监管制度》是《中国ⅩⅩ银行业务部门自律监管工作指导原则》(农银发〔2000〕78号)规定的细化,等同于财会部门自律监管实施细则。各级行财会监管员,要严格按照财会监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常规监管和专项监管。其履行职责情况,不但要接受上级行主管部门的检查,同时要接受内部监督委员会的检查。

以上要求请各行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财务会计部)反映。

中国ⅩⅩ银行财会工作监管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会工作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防范财会风险,保障良好的财会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中国ⅩⅩ银行业务部门自律监管工作指导原则》和中国ⅩⅩ银行财务会计基本制度,结合ⅩⅩ银行会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会监管是财会部门为规范管理,加强会计风险防范,保障财会工作正常运行,实施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自律行为,是中国ⅩⅩ银行内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财会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财会系统内建立起一个自身的管理、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对财会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辅导,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保证财会工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 财会监管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奖罚分明”的原则,实行“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 财会监管体系由各级行主管财会工作的行长、财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财会监管员和基层营业机构坐班主任组成。财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财会监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ⅩⅩ银行系统内各级行财会部门及对外营业机构。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七条 各级行财会部门要结合本行工作实际,设置相应的财会监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财会监管人员,负责辖区内财会监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一)一级分行财会部门应设立财会监管科,配备2-3名专职财会监管人员;

(二)二级分行财会部门应设财会监管组(股),配备2-3名专职监管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兼职监管人员;

(三)县(市)支行财会部门,应按5-7个营业机构(含储蓄所)配备一名专职监管人员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专职监管人员。营业机构少的单位,不得少于1名专职监管人员。

第八条 各级行应配备一定级别(处、科、股级)的专兼职财会监管员,由财会部门推荐,人事部门聘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财会监管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敢于坚持原则;

(二)热爱财会监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作风扎实;

(三)从事财会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全面的财务、会计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检查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助理会计师以上的技术职称。第十条 一切行政、业务指标不得与财会监管员经济利益挂钩,以确保其超脱行使监督职能。 第三章 监管工作职责及权限 第十一条 财会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财会监管计划的实施,对辖属单位财会工作进行常规或专项检查、监督和辅导。

(二)负责对辖属单位重要业务事项和重要业务环节进行随机检查、督导。

(三)负责检查、监督辖属营业机构坐班主任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四)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五)负责检查、督导辖属单位财会监管工作的开展。

(六)按时上报财会监管工作报告。第十二条 财会监管人员的工作权限。

(一)有权参与本行各项财会制度、办法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并提出意见。

(二)有权对辖属单位的财会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就监管事项向有关单位调阅凭证、账簿、报表、文件资料等,有权检查库存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被检查单位不得拖延、拒绝、谎报。

(三)有权就监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有权要求被监管单位、责任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有关事项作出解释和书面说明;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国ⅩⅩ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拒不整改的,有权提请有关部门督办和处理。

(四)有权对不适应本职工作的财会人员提出调整建议。

(五)有权越级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六)由于坚持原则受到不公正待遇,有权向本级行领导及上级行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四章 监管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 检查、监督、辅导辖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中国ⅩⅩ银行各项财会制度、办法及规定情况。 第十四条 检查、监督、辅导辖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严格按照《中国ⅩⅩ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旅行办法》和《中国ⅩⅩ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要求,定期对下属单位开展常规性检查。

第十五条 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认真开展对辖属单位的专项检查。 第十六条 检查监督辖属单位财会监管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及财会监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第十七条 检查监督辖属单位财会部门和营业机构岗位设置、劳动组合的合理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等情况。 第十八条 检查监督辖属营业机构计算机会计处理操作情况。 第十九条 检查监督辖属单位会计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及时性,整理、装订、分类的合规性及会计档案保管的安全性情况。

第二十条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财会工作先进经验,不断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推动财会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第五章 监管方式与程序

第二十一条 监管方式分为常规监管和专项监管。

常规监管是指对财会部门和营业机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会计核算规定、业务操作规程、会计风险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等方面进行的序时监管活动。

专项监管是指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对财会部门和营业机构有关业务事项或管理情况实施的定向监管活动。

第二十二条 常规监管主要采取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定点监管与交叉检查相结合,检查监督与培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业务检查、整理资料、总结报告、整改处理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 专项监管主要采取非现场调查和现场查看实物资料、操作流程的方式,按组织准备、实施检查、总结报告、整改处理的程序进行。

第六章 监管工作要求

第二十四条 各级行财会部门应按年制定财会监管工作规划,明确总体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按期分步作出安排,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组织和开展财会监管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级行财会监管人员要按时完成检查监督任务。县(市)支行财会监管员每季对辖属机构监管的内容检查一遍,检查面为100%。二级分行财会监管员每半年对县(市)支行财会监管员履行职责情况检查一遍,对支行财会部门和营业部进行抽查,抽查面为50%。一级分行财会监管员每年对二级分行财会监管员履行职责情况检查一遍,对二级分行财会部门和营业部进行抽查,抽查面为30%。总行每年对一级分行财会监管员履行职责情况检查一遍,对一级分行财会部门和营业部进行抽查,抽查面为30%。

第二十六条 各级行财会部门要建立健全财会监管档案。财会监管档案的内容包括:年度监管工作规划、专项监管实施方案、监管工作底稿(见附表2,略)、坐班主任工作日志、财会监管报告、监管工作报告表、移送处理意见书等,并将其纳入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财会监管人员在工作时,必须认真登记监管工作底稿。检查事项须经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财会监管人员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对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限期纠正。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行和上级行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七章 监管报告

第二十九条 监管报告分常规监管报告和专项监管报告。

常规监管报告是对报告期内监管工作规划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总结,其内容包括:财会监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开展检查监督内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主要原因,正反典型事例,整改措施,工作建议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专项监管报告是指对某一方面业务或管理进行的定向监管情况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专项监管的目的、内容、范围及时间界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及完善管理制度的建议等。

第三十条 监管工作报告采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第三十一条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级行财会监管员按季度向本行财会部门提交监管报告。各级行财会部门按年中、年末向上级行财会部门提交监管工作报告。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三十二条 监管报告上报时间。各级行监管员的报告于每季末上报。各级行财会部门的汇总监管报告和监管工作报告表(见附表1,略)分别于每年7月底和次年1月20日前上报。专项监管报告按上级行规定时间上报。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三条 财会监管工作实行逐级考核制,并将对财会监管工作的考核纳入财会工作综合考评体系。

第三十四条 各级行应建立健全财会监管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对财会监管员的考核,由财会部和人事部门共同进行。人事部门负责其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财会部门负责其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三十五条 对考核优秀的财会监管员和在检查、监督中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现、堵住重大差错、事故和案件的财会监管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检查监督不力,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应纠正的问题得不到纠正,造成事故、案件的监管员,要按《中国ⅩⅩ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追究其责任,并追究财会监管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坐班主任的相应规定按照《中国ⅩⅩ银行营业单位坐班主任制度》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中国ⅩⅩ银行总行。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并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条 本制度于ⅩⅩ年1月1日起执行。原《中国ⅩⅩ银行财会工作监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第13篇:财会工作自评报告

两间房中心校2013年度财会工作自评

2013年工作即将结束,对这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自评。

1、年初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编制,财务收入、大型支出的计划管理工作。严格按预算编制执行,没有出现新的欠帐。

2、各项财务制度上墙。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章办事,做到公开透明。

3.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爱岗敬业,做到工作认真负责,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职业面貌与工作作风。

4.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我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幼儿保育费,没有其他乱收费现象。

5.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幼儿保育费收入及时上缴财政,没有“坐收”“坐支”现象。

6、严格考勤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保证足够的报账时间。

第14篇:市供销社财会工作要点

各区市县供销社:

2014年,全市供销社系统财会工作要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4年财会工作要点》(川供财[2014]42号)为指导,紧紧围绕市社“发展社有企业,拓展经营业务,完善基层组织,增强服务效能”的全年工作总思路,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监督指导,推进全系统经济效益再上新台

一是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加强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努力提升社有资本运营质量,提高使用效益。搞好筹融资工作,为拓展经营业务提供财务支持。

二是争取财政、税务、信贷政策支持,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促进企业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三是加强目标指导和检查,做好财务检查分析工作,督促亏损企业扭亏,盈利企业增盈,突出重点,定期通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建立和完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及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努力提升企业内部成本控制水平。积极推进各区市县联社及社有企业社有资产运营和监管,促进其建立和完善资产经营收益预算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争取政府支持,力争妥善解决地方政策性财务挂帐和项目资金申报管理

一要积极协调落实《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广安府发[2014]6号)精神,努力争取各区市县政府妥善解决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对2002年财政等七部门共同核复的供销社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帐,涉及政府承担的部分要纳入预算,力争消化处理。

二要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项目申报工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做好中央“新网工程”资金申报相关工作,早准备、早安排。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新网工程”项目库。

三要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及效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规使用,发挥实效。

四、严格财务制度,规范和完善预决算管理

做好市县两级部门预、决算工作,确保财政预算资金稳定增长。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支出。进一步完善财政经费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提高核算质量,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

一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社有资产监管,财政资金监管和使用,供销社改革发展等方面的调研工作,为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决策参考。

二要继续推进会计报表联网直报工作,做好系统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全面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社及各级财政组织的会计政策法规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和会计工作水平。

四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会计纪律,健全核算制度,推动供销社系统会计基础工作再上台阶。

第15篇:销售工作辞职报告

敬爱的XX公司:

人往往或多或少有着共同的缺点,就是常常看到自己的优点,看不到自己的缺点。衷心的感谢张总能在我的人生旅途中,能在我的工作过程中指出我的缺点与不足。使我知道了我工作会使得别人的工作无法开展,把别的同志难为的会哭,同时还包庇下属。其实想来这些完全不能成为我今天提出辞职的理由,这些缺点也并不是不可改正的缺点。但是如果下属认为是无中生有、子乌虚有的事的话,对于一个老总来说,下属对他提出的缺点不于认可,而又不需要下属解释,也无须调查证实的话,我想这个辞职的理由应该是十分充分的。

自从进入xx公司的第一天起,我就告诉自己,也告诉过别人,包括公司总经理,我来xx公司是来做事的,不是来做人的。因为一个人要做人就做不好事,要做事就不要做人,做人是生活上的,而不是工作上的,工作中就是要做事。如果有一天我因为把我职责范围内的事做不好,被公司辞退也好、开除也好,都说明我本人无能。如果是因为做人的原因而离开公司,我问心无愧。我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一直以来都以为能在xx公司发挥自己的才能是我的福,“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自以为今生找到了自己的轨迹,找到了一个可以一生相随的老板,找到了自己可以一生为之付出,可以一生做为自己事业奋斗的企业。所以在一直以来不敢有半点懈怠,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向来以公司利益为己任,从没考虑过个人得失,尽管主抓的销售工作,由于公司生产产量一直不能满足销售需求,而使得销售未能按原定计划进行,但张总您给我的理由是在给我面子,是怕我销售不出去而在故意压产,我无话可言。

至于工作中的种种,我不想,也不再有必要在这里赘述。但我很自豪的说,我无愧于我的工作,无愧于公司,无愧于张总,也无愧于我自己。

回想在xx的日子,在xx公司的舞台上,自己就象一个孤独的小丑在独舞着,周围是诧异的眼光和异样的表情,但我一直自豪的是我在为公司而舞、在为我的工作而舞、在为自己的职责而舞、而不是在为自己而舞。一直以为无论观众怎么看,我象木偶一样有丝线在支撑着我的舞蹈,象皮影一样有坚强的后盾、有指挥棒在支持我的舞蹈。但我错了,蓦然发现,仅仅是自己在独舞,我不敢再舞,害怕观众会上台把我踩死,所以小丑只有向观众深鞠一躬:十分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帮助,也十分感谢老板给了我这个舞台。既然是没有支撑的独舞,小丑只有无奈的说:表演结束,谢谢!

也许我的辞职报告不象个辞职报告,也许有许多辞不达意的地方,也许这些话不能表达我欲言之万一。但我想您应该了解了我的意思。当对人文环境不能且不想适应,同时又无力改变的时候,我只有选择逃避。

最后,衷心的祝愿我一直热爱的企业、我一直当成自己事业的xx公司能够蒸蒸日上。

辞职人:xiexiebang

XX年XX月XX日

第16篇:工作不合适辞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

首先我很感谢在我刚刚来到这个陌生城市的时候,举目无亲,没有工作,是您收留了我,让我来到工厂工作,并预付我一个月工资,让我在生活上感受到了更多的关怀,直到现在我想起当时的情景的时候,我都很感动。

不过在工厂工作了一年后,我慢慢的感受到了我们工厂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发现我已经慢慢的适应不了工厂的一些事情了,我想既然我们曾经关系很好,没有必要变坏了。为了不使我们的关系变坏,也为了给彼此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我想我还是选择离开吧。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公司至今有三年多的时间,由于您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我在项目管理、部门管理以及软件开发等多个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

由于我自身能力的不足,无法跟上市场变化的脚步,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与选择,觉得公司目前的工作安排和我自己之前做的职业规划并不完全一致,而自己在对一个些全新的领域也缺乏兴趣。

为了不因为我个人能力的原因而影响公司的项目进度,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去目前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

我已准备好从公司离职,并且在这周开始进行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

为了尽量减少对现有工作造成的影响,我请求在公司的员工通讯录上保留我的电子信箱和手机号码1个月,在此期间,如果有同事对我以前的开发工作有任何疑问,我将及时做出答复。

非常感谢您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关心。在公司的这段经历对于我而言非常珍贵,也为自己曾经是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在我即将离开的时候,作为一个曾经你的员工,也作为一个朋友吧,我希望您能够改变你的管理风格和经营模式,我想概述的将来一定会更加的美好。不会像现在一样,经营不是很好,而且发展前景不是很好。

我的离开不会给我们公司带来任何的损失,这一点自知之明我还是知道,毕竟现在能人很多,而像我这样的平凡人也有很多,离开了我公司再正常不过。

祝公司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公司能够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09年6月x日

第17篇:短期工作辞职报告

XX领导: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报告,是您给我机会,使我加入贵公司,成为充满和谐的集体中的一员。我自认为自己非常幸运,能够得到大家的照顾和关心,让我刚踏出校门并没有感到无助。

感谢您,这段时间我懂得了什么是精益求精,我想这是我的成长吧……

但是,由于我的个人原因不得不离开贵公司,学习任务的繁重让我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也令我心思混乱,无法专心致志。 左思右想后向贵公司辞职,我想更多的丰富自己,我需要完成接下来的事情。带着我的愧疚,躬递这份辞呈,望领导谅解。 令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XX

第18篇:工作不如意辞职报告

工作不如意辞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来到公司已经有两年多了,对公司的人和事物都产生了很深的感情,可是最近由于一些事请的发生,我决定离开公司了。也许领导对我的辞职不会很感到意外,也可能你们也会意识到现在发生的一切,我决定辞职了。

在递交这份辞呈时,我的心情十分沉重。现在公司的发展需要大家竭尽全力,由于我状态不佳,和一些个人原因的影响,无法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自已心里也不能承受现在这样坐在公司却无所作为,因此请求允许离开。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同事都是斗志昂扬,壮志满怀,而我在这时候却因个人原因无法为公司分忧,实在是深感歉意。我希望公司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商量一下工作交接问题。本人在2009年6月5日离职,希望能得到公司领导的准许!

感谢诸位在我在公司期间给予我的信任和支持,并祝所有同事和朋友们在工作和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和收益!

离开生活了两年的公司是需要下很大决心的,我在之前多次下决心都是半途而废,不过在最近发生的不如意的事情后,我决定离开了。离开之前我感到很愧疚,愧对大家对我的期望和厚爱,可是我无福消受,我只好离开了。

我离开公司应该不会对公司产生人任何影响,我在公司中的作用本来就不大。不过我还是感到很愧疚,在公司正在权力发挥咱的时候我选择了离开。

祝愿公司将来的业绩能够得到最大的发展!生意兴隆,往事如意!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19篇:工作一年辞职报告

工作一年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李总经理:

各位领导,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这封次致信。由于您对我的能力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公司,并且在短短的一年间获得了许多的机遇和挑战。经过这一年在公司从事的工作,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怀感激!

我非常重视在公司这一年的工作经历,也很荣幸自己曾经成为这个团体的一员,我确信我在公司的这段经历和经验,将会给我以后的职业发展带来非常大的帮助,很感谢李总经理当初给我一个在四季 恋工作的机会,我将以在公司工作过而感到荣耀和自豪.但由于自己感觉到自身技能急需充电和提高,特此申请辞去我现在的职务。

再次感谢领导对我的支持,(范文网 www.daodoc.com)在此我忠心的道声“谢谢”。

望领导能够批准我的请求

申请人:翁淑强

年 月 日

第20篇:应届毕业生工作辞职报告

应届毕业生工作辞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

您们好!

这段时间,我认真回顾了这几个月来的工作情况,觉得来SUK工作是我的幸运,我非常感谢公司给了我这个锻炼自己的平台,也给了我学习的机会。特别是各经理在工作上给我的鼓励与支持,各位同事给我的工作上和生活上的指导以及对我的信任和关照。

在公司工作的几个月中,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从专业技能还是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培养,对于我此刻的离开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到今天,我来这里已经有四个月了,但只出了一个单,和其他一起来的同事相比,我自愧不如。虽然我想过要一直坚持,但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这样下去对不起公司也对不起我自己。认真分析了一下,我觉得自己可能更适合做客服、行政类的工作,所以重新定位一下自己的就业方向。

另外,由于学校里的事情,我可能需要一个多月来处理,然而公司是不可能批这么长时间的假的,我自己也觉得这样不好。但是学校里的事情也很重要,一个是我考过了教师资格证,现在要回去体检和说课,另外一个是毕业论文被学校抽中盲审,再一个是我要回去补考一下驾驶证,这三件事都是关系到我个人的知识技能和顺利毕业,需要花一些时间来处理,所以我决定辞职,请您们支持。工作方面,我会在接下来的三天里交接给其他同事,包括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资料,公司相关资料等。

在这段时间里我感受到了公司的快速成长,同时也感受到了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管理制度,我很喜欢公司的工作氛围和员工成长机制,因为在这里我能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X年X月X日申请人:XXX

财会工作辞职报告
《财会工作辞职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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