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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20 08:32:13 来源:工作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两年来,我院能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并继续具备承担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我院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其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院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也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近两年,院方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护士节期间,驻地村委捐赠小额慰问金),我院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我院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其他科室相关证件都要悬挂在单位或相关科室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的个别科室及个别证件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鉴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因以前曾出现过证牌被盗、或被毁等现象,处于被动消极考虑,暂缓上墙;三是虽有制度约束,却存监管上的疏失;四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医疗服务质量同等对待等。

四、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院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广大职工认识入手,强化职工“医院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或佩戴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处罚等。

推荐第2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上登记管理工作

汇报材料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编办〔2010〕278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淇县实际,我县将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网上年检作为今年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突破口,全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的网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参加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共有 家,其中:2011年新设立登记 家,应参加年度检验的法人事业单位 家。截止6月30日,年检合格 家,不合格 家,未年检 家,不需年检 家,年检率为96%。在年检过程中,我们对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变更登记。

二、具体做法: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省编办〘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通知〙精神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县编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全县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领导小 - 1 -

组,并明确一名副主任主抓网上登记工作。转发了省编办〘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实施方案〙,县登记局的工作人员立足学习上求深入、操作上求规范、管理上求突破、履职上求实效的职能定位,强化对全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的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技术指导作用。

2、工作措施得力,确保年检工作顺利推进。

针对今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要求,在年检工作中,我们注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网上登记年检是项全新的工作,县编办、登记局领导非常重视,去年就向上级申请、订购了操作光盘和操作手册,并于下半年选派人员参加了国家局举办的网上登记师资力量培训班。为确保网上登记工作顺利实施,一方面于2010年12月举办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专办员培训班,制作了课件,并让参训人员进行了上机操作。另一方面对事业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进行上门指导,印制了办理业务指南并下发到事业单位,规范年检的操作程序,从根本上保证了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制度。我们主动与公安、质监、人社、银行等相关部门联系,建立联系函制度,定期不定期地通报事业单位登记情况,以便相关部门在办理事业单位有关事宜时把握。这种登记管理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分工合作,协调管理,实现了对事业单位真正意义上的动态管理。三是分片限时督办年检。我们将全县应该

参加年检的家事业单位按部门类别及地域位置进行合理的划分,跟踪督办,确保年检单位一个不漏。四是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年检就是服务的意识。在登记工作中,积极为事业单位创造良好的登记工作环境。对那些条件差不能上网的单位,我们采取多种方法,分部门、分系统进行面对面的演示、手把手操作或直接代为操作,通过精心的指导和优良的服务,赢得了基层事业单位的广泛赞誉。

3、严格把关,确保事业单位年检工作质量。

为了确保年检工作的质量,我们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办理程序,并严格按照受理、审核、核准的权限分级进行操作。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准确,对事业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要求从事登记工作的同志从严把好材料审核关。首先根据申请的登记项目,结合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再与网上提交材料逐项核对,发现有表格填写不规范或材料提交不全的,我们坚持退回修改。对于有疑问的地方,不避重就轻,不怕麻烦,主动与其主管部门进行联系,核实真伪,确保表格填写规范,材料齐全有效,登记事项无遗漏。

4、认真执行条例,维护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我们深知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维护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截止到年检规定结束,

时间,依法对一些未参加年检单位发出督办函督促其尽快年检;对个别已无业务和人员已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单位,首先确定为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我们再针对不同的情况,通知到其主管部门,并要求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或办理注销登记。

5、建立台帐,提高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县登记管理局将170多家事业单位的基础信息按照设立、年检、变更和注销等业务建立了总账和分户账,为实施对事业单位的动态监管创造了条件。年检工作结束后,我们将所有年检的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按有关程序进行了及时的归档,形成了该事业单位包括设立、变更、年检和注销等一整套完整的登记档案。同时通过采取查阅资料、与主管部门联系等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规范了事业单位台账,有效解决了个别事业单位基础信息不全、名称不清、归属不准等问题。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面向社会的免费档案查询制度。上半年共接待检察院、法院案件调询事业单位登记档案3件次。

三、自查结果

1、订购光盘和资料情况

2010年我们按照留有余地的原则,申请订购了210套光盘和学习资料。

2、2010年11月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国家局在长沙举办的网上登记师资力量培训班。12月23-24日,举办了全县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工作专办员网上登记操作培训班,参训人员达140余名。

3、截止2011年6月30日,除7家事业单位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发生变动未正常年检外,其余已登记事业单位全部实行网上年检。

4、设备配备情况

电脑:联想扬天A4800V;HP5200L打印机;HPG4050扫描仪;尼康COOLPIX S8000数码相机;固定IP宽带网络。

5、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2010年12月24日召开全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二是成立了领导小组;三是转发了省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印发2010年度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通知;五是对不及时参加年检的单位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

6、宣传工作

我们充分利用网络、简报等媒体,对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广泛宣传,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编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资料〙、〘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事项告知单〙、在办公场所制作悬挂〘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流程〙、〘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一次性告知事项〙和工作宣传展板等措施,为事业单位学习掌握登记管理工作政策规定,展示登记管理机关窗口形象搭建了平台。去年首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事业单位年检结果和部分

单位年度报告公开,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除个别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将实行全部事业单位年检结果、年度报告内容、重要事项三公开,方便社会群众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事业单位网上年检工作已经结束,在工作中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时变更登记不够及时;个别部门和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重要性认识程度还不够;个别规模较小事业单位因条件所限无法实施网上办公等。

五、整改措施

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向县领导积极汇报,争取领导支持,进一步推进登记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法制意识,争取下半年举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登记专办员培训班。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在本地政务信息、宣传媒体多发稿件,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广泛宣传,推行登记管理工作政务公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1年6月30日

推荐第3篇:茌平县完成事业单位登记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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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完成事业单位登记专项监督检查 作者: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2年第02期

此次检查,茌平县将县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督查范围,分为单位自查、材料审查、组织抽查和整改总结四个阶段。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列出了十几项检查内容,基本囊括了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重点检查了事业单位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等内容。

县编办根据各事业单位自查情况,选取部分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并主动协调沟通有关部门,争取配合支持,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联合检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工作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部分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对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以及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认真听取了事业单位的真实想法,争取了第一手资料。对于查出问题的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于规范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有效改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茌平县编办)

推荐第4篇: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附件 3

2013年度湖州地区(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一、产权登记企业汇总分析

根据产权登记信息系统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底,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登记的企业共计户,实收资本总额亿元。其中,占有国有资本(国家出资+国有法人出资+国有绝对控制法人出资+国有实际控制法人出资,下同)总额为亿元,占实收资本总额的%;引入民间、外商等社会各类资本亿元,占实收资本总额的%。

(一)组织形式情况

登记企业中,公司制企业为户,占登记企业总户数的%;非公司制企业为户,占登记企业总户数的%。公司制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为户,占公司制企业总户数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为户,分别占登记企

业总数和公司制企业总户数的%和%;上市公司为户,实收资本合计亿元,其中占有国有资本合计为亿元,占登记企业国有资本总额的%。非公司制企业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为户,集体企业为户,有限合伙企业为户,事业单位为户。

(二)级次分布和产权配置情况

登记企业中,一级企业(集团本级为一级,以下依次类推)为户,二级企业户,三级企业户,四级及四级以下企业户,分别占登记企业总户数的%,%,%,%。上述各层级企业的实收资本合计数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亿元,所占比例分别为%,%,%,%。最长层级为级有户。

登记企业中,集团公司全资企业户,实收资本合计亿元(其中,二级企业户,三级企业户,实收资本分别合计亿元和亿元);集团公司绝对控股企业户,实收资本合计亿元(其中,二级企业户,三级企业户,实收资本分别合计亿元和亿元),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企业户,实收资本合计亿元(其中,二级企业户,三级企业户,实收资本分别合计亿元和亿元),集团公司参股企业户,户数所占比例分别为%,%,%,%。

(三)行业和主辅业分布情况

集团公司的主业为。登记企业中,从事主业的企业户,实收资本合计亿元;从事非主业的企业户,实收资本合计亿元;主业企业和非主业企业的户数所占比例分别为%、%,主业企业和非主业企业的实收资本所占比例分别为%、%。产权登记数据

显示,在国民经济行业全部20个门类、96个大类中,集团公司经营的行业共涉及个门类、个行业大类。在行业大类中,按照占有国有资本数额排名,主要集中在(%)、(%)、(%)、(%)、(%) - 1 -

(列述前五名行业,并列示所占比例)。

(四)区域分布情况

登记企业中,境内企业户,境外企业户,实际控制的资本分别为亿元和亿元。

境内企业中,省内企业户,省外企业户实际控制的资本分别为亿元和亿元。省外企业中,在东部的企业户,在中部的企业户,在西部的企业户。

境外企业中,在(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户„(不同国家和地区分别填写)。其中,特殊目的公司户,存在个人代持股的企业户。

(五)非正常经营企业情况

登记企业中,非正常经营企业户,实收资本合计亿元。(分析企业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的原因,及下一步清理计划、清理存在困难原因等)

(六)产权动态变化情况

完成重新登记后,办理日常占有登记项户、变动登记项户、注销登记项户。

(七)通过以上产权登记数据深入分析,理清集团公司国有产权布局结构和特点,找出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对下一步布局结构调整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自查情况

(一)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人员配备情况。

(二)产权登记数据的及时性情况。一是依据产权登记系统中产权登记时间和工商登记时间等指标数据,关注企业发生产权登记相关经济行为后是否及时办理了产权登记,是否做到“应登即登”;二是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后是否及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变更登记表上传系统报送;三是各级企业对所属企业在产权登记系统中报送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了审核和反馈。

(三)产权登记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情况。一是依据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企业名单和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的产权登记范围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其投资参股企业进行了登记,是否存在“应登未登”情形;二是依据合规性资料目录所列资料的各项文件材料,检查企业是否在产权登记系统中按照实际情况填报有关数据,所填数据是否存在不合理或逻辑错误等情形。

(四)企业办理产权登记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合规性情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或者国资监管制度规范等情形,如应评估未评估,应备案未备案,应进场交易未进场交易等

(单位盖章)

2014年月日- 2 -

推荐第5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自查报告

重庆市江津双福中学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津编办发【2016】2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情况,我单位对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校始终按规定按时办理年检;始终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我校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其间,根据主管部门的调整有更换法人情况,但都及时变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制定了《双福中学行政公章管理使用制度》,有专人管理印章,并实行登记制度;近两年,我校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重庆市慈善总会重庆力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资助贫困学生的小额捐款),我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并妥善保存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要悬挂在单位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检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虽有制度约束,但监管上疏失;三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教学质量同等对待等。

四、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教职工认识入手,强化师生“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重庆市江津双福中学校

2016.12.5

推荐第6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自查报告

漳县四族小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漳编办发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情况,我单位对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校始终按规定按时办理年检;始终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我校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有专人管理印章,并实行登记制度;近两年,我校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我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并妥善保存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要悬挂在单位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检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虽有制度约束,但监管上疏失;三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教学质量同等对待等。

四、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教职工认识入手,强化师生“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推荐第7篇:谱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篇章

文章标题:谱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篇章

谱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篇章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奠定工作基础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依法登记、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同时,配备2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部专职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事业单位公务印章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年初出台了《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守则、办事流程、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做到对外公开上墙、对内责任到人,各项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有力促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培训,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一)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为使全社会普遍了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程序、目的、意义,提高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登记氛围,提高登记管理工作的知名度,并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进行网上公告。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基本知识、登记须知也在网站上进行了发布,这种宣传形式,具有时效长、范围大、效果好的特点。另外,每年运用报刊、专刊、政务中心窗口等宣传舆论工具,有力的推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强化培训,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资质管理,自2003年以来,我局每年采取集中培训、与市委党校联合办班(讲课)、下到乡镇站所现场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法通则》中相关法律知识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领导干部任前培训时,均将上述内容作为必读篇目,通过培训,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领导干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增强了法人意识,强化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有力的推动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立足实际,抓住重点,创造性的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一)克服点多面广的困难,全力做好登记工作。我市事业单位多分布在基层乡镇,点多面广,给登记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深入全市八乡三镇所有的基层事业单位,详细调查、摸底,掌握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了事业单位档案库,积累了基础资料。对报审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及时发证公告,确保了法人登记工作的真实性与严肃性,维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部门横向联合,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在工作中, 加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局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国资、土地、房产、档案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为申请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办理相关证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减少事业单位申报的往来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各事业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做好证书使用互访工作,全力推行“凭证办事”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我局与相关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共同营造使用证书的“硬”环境,使法人证书真正成为事业单位进入市场的“身份证”、“通行证”。我局于2002年9月开始,定期组织全市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门开展证书使用互访活动。及时了解各单位到有关部门购买汽车、房屋产权登记、进行诉讼活动时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情况,部门间交流了经验、发现了不足、形成了共识,探索出了部门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好办法,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个别事业单位未办理法人登记,但在银行开户、办理了组织代码证,或是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同时又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造成“双重法人”等问题,我局主动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金融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今年5月,结合我市五保合一社会保险管理系统的启动,与市社保局联系,系统录入过程中,事业单位必须输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已办证的事业单位,必须出具当年年检过的法人证书,通过“凭证办事”制度的强力推进,极大的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人证书的作用和使用价值,强化依法登记和监督管理措施,促进登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档案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为了使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健康的向前发展,我局先后筹集1.5万元配备了档案柜、档案盒,完善了档案设施,并结合本单位实

际情况,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分类方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区分全宗、分类、组卷的要求,整理卷内文件、编写案卷封面、排列案卷、编制案卷目录,对于在材料校勘检查过程中,印章不清晰的补盖印章;缺年少月的经核实,准确地写明年月日;残损不清,字迹模糊或签发手续不完备的加以弥补和查注清楚。截至目前,已归档组卷211卷

、备案197卷。此外,为更好地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潜心钻研,结合实际编写了《浅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创新》的论文,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具有借鉴意义的建议,为今后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本文出自xiexiebang.com-http://www.daodoc.com/]

(五)严把审核关,确保顺利完成年检工作。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建立了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重点把好“五关”。一是材料关。严格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并做到“三看”:一看数量,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要求,审查事业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俱全;二看质量,对申请登记单位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审核,不走过场,确保登记执法的严肃性;三看时限,对已领取登记资料的单位,严格时限要求,确保登记工作在法定时间内有效进行。二是审核关。在审核中,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着重对事业单位开展的业务工作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改;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发证关。对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印发证书,统一编号,由领证人签字,有关资料由事业单位和我市事登局各留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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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夯实基础求实创新谱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篇章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自成立以来,注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目前,全市336个事业单位,没有纳入登记范围的60个,已登记238个,登记率为87%,

比上年同期增加19%。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奠定工作基础**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依法登记、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同时,配备2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部专职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市事业单位公务印章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年初出台了《**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阿政办发〔2005〕17本好范文出品号),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守则、办事流程、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做到对外公开上墙、对内责任到人,各项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有力促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培训,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一)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使全社会普遍了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程序、目的、意义,提高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登记氛围,提高登记管理工作的知名度,我局开通了**市机构编制网,并利用网站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进行网上公告。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基本知识、登记须知也在网站上进行了发布,这种宣传形式,具有时效长、范围大、效果好的特点。另外,每年运用报刊、专刊、政务中心窗口等宣传舆论工具,有力的推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强化培训,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资质管理,自2003年以来,我局每年采取集中培训、与市委党校联合办班(讲课)、下到乡镇站所现场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法通则》中相关法律知识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领导干部任前培训时,均将上述内容作为必读篇目,通过培训,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领导干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增强了法人意识,强化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有力的推动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立足实际,抓住重点,创造性的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一)克服点多面广的困难,全力做好登记工作。我市事业单位多分布在基层乡镇,点多面广,给登记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深入全市八乡三镇所有的基层事业单位,详细调查、摸底,掌握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了事业单位档案库,积累了基础资料。对报审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及时发证公告,确保了法人登记工作的真实性与严肃性,维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部门横向联合,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在工作中, 加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局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国资、土地、房产、档案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为申请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办理相关证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减少事业单位申报的往来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各事业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做好证书使用互访工作,全力推行“凭证办事”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我局与相关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共同营造使用证书的“硬”环境,使法人证书真正成为事业单位进入市场的“身份证”、“通行证”。我局于2002年9月开始,定期组织全市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门开展证书使用互访活动。及时了解各单位到有关部门购买汽车、房屋产权登记、进行诉讼活动时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情况,部门间交流了经验、发现了不足、形成了共识,探索出了部门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好办法,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个别事业单位未办理法人登记,但在银行开户、办理了组织代码证,或是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同时又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造成“双重法人”等问题,我局主动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金融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今年5月,结合我市五保合一社会保险管理系统的启动,与市社保局联系,系统录入过程中

推荐第9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XX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为依据,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在规范管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在实施过程中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新路子,认真搞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各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加大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显得尤其重要,只有积极主动向领导多汇报宣传才能取得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积极向事业单位宣传,使各事业单位明确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目的和意义,以及登记、年检、变更等操作程序,增强他们登记、年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向社会广泛宣传,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这一新的《条例》为社会所知,成为社会关心的热点,充分认识事业单位登记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与时俱进的重要环节。我市通过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业务骨干网络操作培训,组织干部上门宣传,并将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等书籍和业务宣传资料发送有关单位,并及时转发了国家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思想认识,有力的推进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把关,确保登记年检质量

为保证登记、年检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认真全面审核事业单位提供的文件、证件、表格等材料是否属实、齐全、规范尤其重要,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不予登记,做到该登记的不漏,不该登记的不凑,重点把好“四关”:一是登记范围关。在登记范围外,非本级登记管辖的一件不受理、不登记、不发证;二是材料关。要求材料数量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补报或不予受理;三是审核关。着重对机构名称、经费来源、资产状况、宗旨业务范围、往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举办单位意见等进行审核,确保登记、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四是发证关。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即时印发证书,有关资料由事业单位和登记机构各留一份存入档案。

三、强化规范管理,深入开展登记后管理工作

我们本着“符合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和要求,强化政事分开、企事分开;有利于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制,有利于全面掌握事业单位运行状况,综合评估其对登记内的执行情况,有利于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依法登记,从严审查。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按照国家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进行活动时相关部门应要求事业单位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率。今年初我们与银行部门进行了事业单位帐户清理,要求事业单位设立银行帐户时应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过期、未年检的不予办理银行帐户。对不按期前来年检的单位,下发了催办通知,从而提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律的严肃性。2006年应年检单位283个,已年检270个,年检率95.4%。网上录入年检100%、变更100%、注销100%。

四、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

档案管理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主要目的是贯彻实施《档案法》的有效规定。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其他管理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事业单位服务。为此,我们把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对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的目的意义以及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同时,针对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特点,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审核进行严格把关,促进登记

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各界服务打下坚实基础。我市286个单位登记档案全部进行了编号、排序、装盒,并将年检、变更等材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归档。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严规范、求创新、重服务”的要求,加强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教育。强化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断改善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树立登记管理机关良好形象。加强《条例》等法律和政策文件学习,学习行政的基本理论,全面理解和把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政策、规定,熟练掌握登记管理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登记管理业务水平,进一步发挥事业单位的整体效能,不断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快速发展。

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8月5日

推荐第10篇:会计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篇1: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xx年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xxx:

我局自接到上级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及会计基础工作复核的文件后,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相关岗位人员任组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文件要求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对照检查,将本单位xx年以来的会计基础工作、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与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我对照、自我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一)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我单位财务工作由xx科负责,单位按照财务工作要求,设置有财务主管1名,会计、出纳、资产管理员各1名,四名财务工作者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岗位职责明确,业务相互牵制相互分离,使得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二)内部控制情况

单位内控制度健全,对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岗位职责、财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制定了11向财务管理制度及两项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度,保证了财务核算的独立严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三)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项目设置科学、合理、细致,对财务预算均通过局务会讨论共同形成决议,程序合乎规定,并且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指标,预算编制中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定额定员标准。财务开支中能够做到有预算才开支,无预算不开支,无相互挤占预算资金情况发生。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在资产管理中账、实物人员岗位设置相互分离,达到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目的,保障了公共资产的安全。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各自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定期开展资产清理,及时与实物管理人员对账,确保资产账账、账实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在资产的处置中,都严格遵照有关要求,根据上级批复情况进行处置报废,无随意处置现象发生。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无长期挂账现象,确保了单位资金及时回笼。

二、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个别经办人员财经法规意识不强。二是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合理,但实际执行中,个别预算落空,未执行。执行中统筹考虑不足,存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现象。三是在资产管理中,由于一些资产达到报废年限,已报废,而上级部门未审批,资产管理系统中无法销账,出现了资产实物与账面有差异。四是在具体会计核算中,出现未严格按规定办理的事项,未建立支票登记簿、转账支票存根未签字。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流程,刻制经费审核章戳1枚、实物管理章戳2枚,明确会计人员与实物管理人员职责,经费开支中坚持审核流程,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审核报销。

(二)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请示沟通,在资产处置中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方式处置,做到有批复再销账,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对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学习,不仅仅局限在财务人员的学习层面上,普遍提高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意识,使得无论任何人具体经办公务活动都能严格以财经法规为准绳、财务制度为标尺,使得财务活动能从基础上得到规范。

2018/07/18

篇2:财务检查自查工作汇报 财务管理工作自查汇报材料

一、劳保费收缴管理。

在劳保费的收取方面,我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收取,2016年收取劳保费33,559,457.90元,2017年1—6月收取劳保费2533万元;市委和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工程)都要经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结算,保证了劳保统筹费的足额收取;清欠和补收劳保费工作一直在进行,截止目前收回2016年政府投资的多浪河工程欠费730多万元,开发商项目欠费500多万元。

二、劳保费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劳保费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将收取的劳保费收入资金全部交入财政专户,支出专项申请;劳保费调剂补贴金已按规定向企业足额拨付,2016年总站下拨的劳保费调剂补贴资金33万元能及时拨付给各施工企业,对总站下拨企业困难职工补助金20,000元也能及时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我站对劳保费收费票据的管理、使用都能按规范执行,做到无超范围使用票据、无替代使用,收费内容填写完整规范;财务报表严格按规范化执行,在报送劳保费财务报表及台帐时,能按总站规定的要求填报,做到帐证、账帐、账表、账实相符;在劳保费上解方面,我站历年都能按要求及时足额上解劳保费,2016年上解劳保费及利息3,530,229.00元;2017年六月上解劳保费400万元。没有截留、挪用劳保费行为;在劳保费拨付方面,能按总站的规定,票据审核后及时将劳保统筹费拨付到企业劳保费专户,2016年拨付劳保费29,901,282.08元(包括兵团企业)。

三、施工企业劳保费管理情况

按总站要求及时督促企业建立劳保费银行专户,阿克苏市属施工企业一共有八家,目前均已按要求设立了劳保费专户,我站也已将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了总站;对企业设立的专户加强了监督管理,企业劳保费专户有余额的定期对建筑企业劳保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企业职工参保情况进行实地查核,核实是否登记劳保费备查帐,以确保劳保费和调剂补贴资金的专款专用。2016年拨付辖区内劳保费20,742,529.90元,跨区劳保676,887.01元,兵团企业8,481,865.17元。2017拨付辖区内劳保年1-4月545万元。

四、工作经费管理

经费支出和代办费的使用都能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较好地坚持财务“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和复核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我站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规定会计制度,依法设置帐薄,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及时、真实、准确的填制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对总站拨入的经费按时入账,其他收入也纳入统一管理,总站核拨的代办费按规定用途使用,无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我站每年做到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无转移、侵占资金及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我站能规范的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账,无遗失及转移现象。对增加、减少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根据国资局批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账帐相符。年终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有关会计资料完整、齐全、整齐装订成册,按规范要求归档保存。

五、自身建设

一直以来,我站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完成和做好劳保统筹各项工作的主线,围绕强化领导、完善制度、深化督查、全面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建立健全了财务规章制度;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公开化,注重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简化办事手续,公开办事制度,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行业新风;我站在市财政局设有一个代办点,结算缴费,我站经常和代办点保持联系、沟通,工作开展顺利。

六、自查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主要表现为个别支出科目不规范,如餐费计入差旅费。二是个别票据签字不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做好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从各方面提高财会人员的自身素质,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认真遵守执行。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总的来说,在全站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建筑企业劳保统筹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我站将继续加强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的收缴、拨付管理工作,从建筑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扎实工作,努力完成统筹总站和建设局交办的工作各项任务,为建筑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来源奠定坚实基础,为新疆的劳保统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阿克苏市劳保统筹管理站

二o一七年六月一日

篇3:2016年医院会计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2016年医院财务会计工作检查自查报告

xxx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参照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检查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5月5日收到xxx财政局通知后,医院及时成立了以总会计师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时间

2016 年5月5日至5月15 日。

三、自查方式

自查小组成员参照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逐条对照,采取账簿报表查阅和单据抽查等方式。

四、自查结果

按照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医院对本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质量、财务收支、财务管理、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及有关政策的情况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方面

1、医院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无违规以虚假发票报销获取费用。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

3、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

4、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6、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臵国有资产、截留处臵收入的行为。

7、医院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二)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

我单位依法建立账簿,不存在账外账,不存在私设小金库行为,一直以来按照适用统一的医院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会计凭证的编制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签字齐全,定期装订,专人保管,原始单据完整合法,不存在造假行为;发生经济业务时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由专人负责编制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符合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三)内部控制和档案管理方面

财务人员具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会计档案的保管由专人保管,有专门的会计档案柜,会计档案按年度,分别存放在不同的文件柜当中,并加锁确保安全。

(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xxxx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四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4.明确账务处理程序,根据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单位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的设臵和使用范围;确定本单位会计凭证格式、填制要求、审核要求、传递程序、保管要求等;确定本单位的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种辅助账等的设臵、格式、登记、对账、结算、改错等要求,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无误。

(五)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臵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六)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医院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xxxxx医院 2016年5月15日

第11篇:会计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医院

会计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2012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本院财务工作情况,5月19日至5月24日我院组织人员认真地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由副院长陈荣耀任组长、党办主任文月朗任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科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情况

1、总体情况。我院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务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2011年我院门诊量**人次,急诊量**人次,住院人数**人次;全年总收入**万元,其中业务收入**万元,财政补助**万元;总支出**万元,其中业务支出**万元,财政支出**万元。

2011年项目4项,其中**检查仪、中医能力建设项目和变压器改造已完成,重点项目门诊综合大楼招标待批中。医院现有职工**人,其中会计1名,报账员1名(**)。

2、收入方面。我院严格按照《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没有违规使用票据,没有白条收费和不开收据直接收费行为,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执收执罚规范,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致使单位收入反映不实,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等。

3、支出方面。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计划指标进行购置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等,未存在改变资金使用范围、挤占下属单位资金及超标准、超范围、推迟列支,导致单位货币资金和费用均失真等行为;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2011年我院总支出3221万元,其中业务支出2710万元,专项支出511万元(用于购置**检查仪、中医能力建设项目、变压器及线路改造工程等)。

4、固定资产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我院制定了《**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医院发票管理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医院现金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按照各相关制度进行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配置资产、超标准配置资产;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借、资产处置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出借、资产处置所得收入必须上缴医院财务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赃证、赃卡、账账、赃实相符,2011年按照年初部门预算计划,经报相关上级部门审批,购置固定资产**万元,已及时登记入账。

5、专项资金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及《**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的有关规定,我院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均按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未存在虚设立项目申请专项拨款,骗取专项资金;未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虚报冒领专项资金、曲线转移、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2011年我院专项资金共3项,其中省卫生厅拨款200万元,用于中医能力建设项目,市财政局拨款**万元购置DR检查仪1台和**万用于变压器及线路改造工程,项目均已完成,资金使用及完成情况已报市财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虽然我院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2012年5月24日

第12篇:计量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xx医院

2018年度重点领域计量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xx市场监督管理局: xx医院地处xx县xx镇红旗街,现占地xx亩,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xx平方米,是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国家一级甲等医院,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是xx县城镇居民医保和工伤保险等定点医院。本院地理位置特殊,与xx市xx县隔河相望,xx铁路、xx公路纵贯全镇,来自于后厢片区及周边地区的服务人口达xx余万人,为xx县后厢片区医疗服务及创伤急救中心。全院编制人数xx人,现有职工xx人,专业技术人员占xx%,其中高级卫技人员xx人,中级卫技人员xx2人,设xx个临床科室。其中医技科室有DR室、心电室、彩超室、检验室等。医疗设备齐全,拥有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心电图机、彩色多普勒成像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等。

近年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医疗服务工作正在不断的完善,医院的设施设备也在不断更新。计量器具的不断增加,使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我院坚持狠抓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建立了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计量器具不定期检测,器具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周期检定等系列工作,使我院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我院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作具体汇报。

一、高度重视,抓好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我院成立了计量器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明确了各项计量器具工作管理制;建立健全了计量器具管理台账,经过严格管理后,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合格率。使我院计量器具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完善配备,确保我院计量器具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为确保计量器具计量准确无误,我院首先从计量器具的配备着手,对各科室的计量器具严格按照配备规范配备,使计量器具更准确,更可靠;二是所有计量器具严格管理,各科室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维修管理都落实到责任人,从而保证了计量器具性能的准确性。

三、落实制度,加大监督检查

我院制定了计量器具不定期自查制度、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各科室使用的计量器具都依法申请了强制检定,由后勤科计量器具管理人员按国家规定,对所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送检,本次检测中,未发现有检定不合格或检定周期超期使用情况。

计量器具管理是我院重中之重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为医院服务能力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以适应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起到良好的保驾护航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及整体脱贫摘帽奠定坚实基础,为后厢片区健康扶贫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xx县xx医院

2018年8月10日

第13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自查报告 (4500字)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自查报告

任城区三贾学校 20

12、

4、10 根据济任编办【201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情况,我单位对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校始终按规定按时办理年检;始终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我校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其间,根据主管部门的调整有更换法人情况,但都及时变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也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近两年,我校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教师节期间,驻地村委捐赠小额慰问金),我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我校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妥善保存;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都要悬挂在单位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检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因以前曾出现过证牌损毁等现象,处于被动消极考虑,暂缓上墙;三是虽有制度约束,但监管上疏失;四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教学质量同等对待等。

四、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教职工认识入手,强化师生“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或佩戴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处罚等。

第14篇: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做法体会

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主要目的,是贯彻实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其他管理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事业单位服务。XX年5月18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发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对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笔者认为,做好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增强专业性培训。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要把档案管理列入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由专人负责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同时,需要积极支持档案员参加档案现代化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素质。目前,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配备了3名事登干部,具体负责311个事业单位的年检登记、网上办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和档案管理工作,其工作量大,业务繁重,规范和提高事登档案管理水平,笔者认为自上而下组织专门培训,增强其专业性和稳定性很有必要。

二是注重基础性工作。登记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是体现档案利用价值的关键所在。档案归档的基础性工作在于各个事业单位,我们登记管理部门需要从基础抓起。就要提高登记档案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举办登记档案管理知识培训班、下发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标准和范本等形式,提高登记档案员的档案归档业务知识,这样就从源头规范了档案,提高了档案标准,便于后期年审、网上办公、集中进行归档等各项工作。

三是发挥档案服务工作。登记档案最终的目的就是在于“信息”服务。对内在事业单位管理上,对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要发挥好登记档案信息服务,就必须紧密围绕机构编制工作大局加强档案管理,抓好档案管理促进机构编制工作大局这个目标,应向经济发达地区学习,汲取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信息开发和档案资料编研完善工作,以提高登记档案的利用和服务价值。

第15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践与建议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2008年3月27日中央编办转发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定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3月2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2006年5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7日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暂行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继公布施行,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供了法制保障。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事业单位改革也在逐步推进。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不论是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类别划分,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险制度改革,都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查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主客观原因,寻找解决办法,根据组织安排,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回顾总结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仅供学习交流和探讨。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事业单位总数281个,其中,进行过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178个。按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划分,主要承担行政管理、执法监督等职能的46个,占25.8%,主要

提供公益服务的约占72%,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个,占2.2%。按行业类别划分,教育类49个、卫生类21个、司法科技类2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类11个、文化广电新闻体育类6个、国土建设环保类8个、农林水类13个、工商财政经济类10个、后勤服务类13个、其他45个。从调查结果看,部分事业单位没有进行设立登记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依附于行政机关的单位。这些机构是具有部分行政职能的单位,在机构改革职能界定过程中既具有行政机关部分管理职能,又具有事业单位的服务职能,其中不少是依附在行政机关,机构和人员并没有与机关分离,其工作和经费没有独立,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是有机构无编制或无人员的单位。部分事业单位存在着有机构,但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核定编制或无人员的现象,根本不具备事业单位法人条件;三是无法人代表的事业单位。由于组织上长期没有配备单位领导,导致事业单位法人代表长期空缺,其职责由主管部门兼管;四是撤并转或名存实亡的单位。部分事业单位有的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已经转为企业,有的已经完全没有了事业单位的职能,有的长期没有开展工作,有其名无其实,有的根据工作和改革的需要已经撤销或解散,但审批机关对上述单位尚未下达正式文件明确。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临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及其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操作,照

章办事,做到了依法行政,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少数事业单位对按时保质年检认识不足。一是有的事业单位对自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不准,过分依附于主管部门,缺乏年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还不尽人意,有的事业单位平时几乎用不到法人证书,从而对取得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后需要延续证书法律效力认识不清,对年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年检时需提交材料较多,因而有少数事业单位对年检工作不太主动积极,这样不仅增大了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量,而且工作极为被动。

(二)事业单位法人变更、解散或撤销后变更注销不及时。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事业单位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在改革基本结束后,举办单位忙于处理遗留问题,导致对事业单位的变更或注销工作重视不够,有时由于个别人员或债权债务问题得不到解决,而长期拖延变更或注销手续的办理;有的单位在进行变更登记或注销时,因材料准备不齐全不予办理时干脆掉头就回,从此不再登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事业单位都在一定区域内承担特有的社会职能,如果事业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登记管理机关也不能强行阻止其履行原有的社会职能,从而出现尴尬局面。

(三)监管处罚措施执行困难,导致重登记轻管理现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了登

记管理机关的职能就是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对违反《暂行条例》的单位要进行处罚,但是这些处罚都是政策性的,具体操作起来都很困难。如:对没有参加年审的事业单位,可以停办一切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吊销法人证书、没收印章、撤消机构、冻结银行帐户,同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相应处罚。但实际上很难操作,因为大部分事业单位都承担着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职能,是社会生活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我们没有权力让学校工作停止运转、让医院关门。对法人代表进行处罚也难做到,因为登记管理机关没有对干部进行处罚的权力和职能。目前,登记管理部门采取的监督方式主要是年度检验,但年度检验作为一种常规监督手段,受主客观条件制约,监督乏力,年检时对《细则》规定的11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事项只作单一的材料审核,无暇进行深入调查,难以全面、真实的掌握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致使年检流于“形式”。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国务院令第411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明确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执法主体是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及监督管理等的具体工作;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对事业单位实施登记管理,是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暂行条例》规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依法行政工作,但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与主管部门(编办)没有

分开;在工作运行分工上,编办主要领导安排督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又在编办领导班子中确定了一名副主任分管事业单登记管理工作,组织上还配备了事业单位单位登记管理局正副局长,如此分工看起来很重视此项工作,其实应验了“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局面。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培训工作滞后。这么多年来,上级登记机关对县级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很少组织过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没有召开过登记局长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会议,也没有建立登记管理工作信息交流平台,由于人员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期待进一步提高,信息不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只能停留在对事业单位日常登记、变更、年检工作上,按部就班,墨守成规;这么多年来,县属法人事业单位的部分法定代表人和业务人员因干部调动发生变化,登记管理机关及其主管部门对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和业务工作人员也没有进行相应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致使他们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造成登记管理机关唱独角戏的尴尬局面。

三、工作建议

根据多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践,粗浅的提出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提几点建议,供学习交流和探讨。

(一)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设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是一个既具有行政管理又具有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

但在机构设置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于设立时受行政机构个数和行政编制的限制,目前我县登记管理机关自身为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缺乏足够的权威性;虽说是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但在人员和经费上与主管部门没有分开,登记管理工作完全依附于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安排怎么干就怎么干,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增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权威性和工作主动性,依法依规搞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议在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与编办合署,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针对一些事业单位法人变更、解散或撤销后变更注销不及时和对年检工作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建议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和培训力度:一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规章制度大力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各部门都知道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登记机关要多向领导特别是分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关注和支持;三是分期分批对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登记工作人员进行法规培训,使法人代表和登记工作人员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四是市登记管理机关加大对县级登记管理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力度,定期召开登记局长工作座谈会和工作交流会,搭建信息交流服务平台,推广好的工

作经验,深入探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分层次集中培训,提高法定代表人和登记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为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建议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对《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暂行条例》发布已十六年了,一直在“暂行”中,《实施细则》中监督条款无可操作性,监督滞后,针对法人事业单位监管处罚措施执行困难,导致重登记轻管理现象,建议中央编办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能够深入基层,对《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调研,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和细化,使之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保障。

(四)继续加大年度检验工作力度。目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法人事业单位的监督主要靠一年一度的年度检验工作,但年检工作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登记管理机关要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出击,进一步加大年检工作力度,靠实工作责任,促使法人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履行工作职责,以此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提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率。有的事业单位平时几乎用不到法人证书,对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需要延续证书法律效力认识不足,这是由于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造成的。为此,建议中央省市重申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人社、机构编制、质监、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把好证书使用关,提高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率。

第16篇: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做法体会

《秘书写作》

第一章 秘书写作基础

第一节秘书写作的含义与特点

一、秘书写作的含义

秘书写作是指文秘人员因工作需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起草完成的各类公务文书及其它应用文书的写作。它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指秘书人员的写作行为本身;二是指写作行为所为产生的,以文字、文本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成果。本书主要是指后者。秘书写作不是独立的文种或文体,而是各级各类单位的秘书人员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写作的具有特定体式的系列文章的泛称,属于应用写作的范畴。其使用范围虽不及应用写作广,但具有应用写作的全部特性和一般应用文所没有的专业特性。

秘书写作是秘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秘书工作就有秘书写作,因而秘书写作的体式与内容受到秘书工作的影响与支配。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秘书工作的内容不断地发生变革,秘书写作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据学者考证,我国有记载的秘书工作有3000多年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秘书写作的体式与内容不断发展、完善、丰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早期的秘书写作以政府文告等公务文书为主。《尚书》可以看作是我国第一部以公务文书为主体的文集,秦焚书后,从汉初搜集到的28篇来看,主要是以典、谟、训、诰、誓、命、令、上书、檄、移书等形式反映政府对公共事务的处理情况。随着国家治理体制的完善,又出现了状、判、勘合等司法文书。在经济活动中,伴随着大量商品交换的出现,产生了“质”、“剂”等商务性文书。今天的秘书写作既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文类、行政事务类文书,也包括经济单位的商务类文书以及常见的日用类文书与宣传类文书。与过去相比,秘书写作的种类更多,内容更广,体式更完备。

历史上,秘书写作的各类文章为统治者维护统治、管理国家事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飞速发展的现实生活中,秘书写作的应用性更广,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的重要工具,也是组织与组织、组织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沟通信息,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桥梁,它还能帮助有关单位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秘书起草的各类文稿还能客观地反映事务的发展、衍变的过程,具有较强的史实与凭证作用。

熟练掌握常用文体的写作知识和技法是一名合格的文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秘书写作的特点

秘书写作与其它各类应用文写作比较起来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受命性

秘书的职责是为单位领导或雇主的决策和处理日常事务提供参谋性、辅助性工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秘书起草的各类公务文书是代表各级组织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重要工具,要体现单位领导和领导班子的集体意志。私人秘书的写作更应是听命于雇主。因而,秘书写什幺、何时写、怎样写、写了干什幺都不能凭个人喜好自作主张,而要得到授权,受制文机关或雇主意图的制约。写好的文稿要按单位的办文程序送有关领导审核、定稿、签发。正因为秘书写作是受机关单位之命、受领导之命、受雇主之命而为,衡量其质量高低的标准不是一般的文艺学、文章学标准,而在于其是否忠实、有效地体现了组织、领导或雇主的意图。

除公务文书之外,秘书起草的单位计划、总结、经验材料、调查报告等事务性文书也同样具有受命性。有的文章从主题的确定到主要材料的选择都要按单位领导班子讨论的意见办事,调查报告等文种的主题虽不一定由领导确定,但调查目的、调查对象等都不同程度受到领导意图的影响。既使象介绍信等属于秘书职责范围内的简短应用文也不能随心所欲,而要按单位的有关规定来写。

(二)实用性

秘书写作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为人们的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服务,直接用于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或传递特定信息,实用性是其基本属性之一。例如各级机关单位发出的行政公文是为了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沟通上下左右各种单位之间的关系,使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经济单位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是为了促使、监督签订合同的各方履行约定事项,保护各方的权益;公司秘书写作的各类商函是为了推销产品、商洽价格、催收款项、索赔理赔,其功利性、实用性是十分明显的。

因而,秘书写作是一种实用文体写作,具有实用性,不同于大家过去所接触到的文学写作。文学写作是一种审美创作的过程,它通过塑造艺术形象给人们以精神愉悦,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审美是其最主要的特征。

(三)真实性

正因为秘书写作具有实用性,是为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真实性是其生命之所在。而且,这种真实性与文学创作的真实性有所不同。文学创作讲究的是艺术真实,作家可以运用形象思维,通过虚构和想象塑造艺术形象,所反映的人与事、事与理可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而在秘书写作中则不允许虚构与想象,是一种原汁原味的真实。文中所涉及到的人要是真人、事要是真事,来不得半点虚构。如向上级汇报工作时,所涉及到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数据等等都必须有根有据、确凿可靠。否则,不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反而会提供错误的信息、误导当事人、后患无穷。

(四)程序性

人们总是说文无定法,这是对一般作文和文学创作而言的。秘书写作则讲究模式与规范。这种规范有的由相关部门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如行政公文的写作格式,写作内容范畴、写作目的等要严格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都不能随意更改。又如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称《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其写作的基本内容,国家有关部门也已公布了一些示范文本供人们选用。还有一些文种虽没有人硬性规定一定要怎幺写,但长期以来有着约定俗成的格式。如书信,人们一般要写清称谓、问候语、正文、祝颂语、落款、日期等方面的内容,而且还要知道这些要素谁前谁后,应置于哪个位置,如何分段空格等等,大家都习惯于这样写,很少改变。再如消息的写作,一般也多采用“倒金字塔结构”。秘书掌握这些知识对提高写作能力是大有裨益的。

此外,秘书写作的文稿往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处理才能正式行文。如秘书起草完公文后要经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才能正式生效,不能像写普通文章那样随便。

(五)时效性

秘书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要受到时间的限制。这里所说的时效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秘书完成写作任务要迅速及时、讲究时效,否则会延误时机,影响工作。如单位工作计划的写作就一定要在某项工作开始之前或刚刚开始时完成,如果等到工作已告一段落再去下发计划,势必影响工作效率。二是指文章本身的功用或者效力要受到时间的限制。一般来说,秘书写作的文章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一问题,比如合同只有在当事人约定的时间里才有效力,超出规定时间就失效了。通告的时间效力也很强,计划、总结和各种函件等也存在着时效性问题。因而,秘书在写作时除了及时迅速外,也要注意文章内容的时效性。

第17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自查报告(材料)

***镇2012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半年多来,我镇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一项议事日程来抓,并且建立和完善有关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我镇的涉农收费项目和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按规收费,坚决刹绝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行为的发生,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我镇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将2008年上半年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2007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8]5号文件精神,继续强化工作部门责任制,依法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农村“三乱”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认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为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调整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镇多次召开有关涉农收费的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并且明确了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凡本镇所有涉农收费的部门、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省、州、县的要求去做,不得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违者将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等。

(二)抓好宣传、学好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管理水平。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后,我镇党委、政府组织了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所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各部门单位必须要反复学习政策法规,弄清弄懂,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我们的服务宗旨。同时通过镇张贴标语、拉横额、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

(三)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补贴资金。一年来,我镇已发放种粮补贴5.5万元,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123.2万元,良种补贴40万元,畜牧补贴7.5万元,购农机具补贴15万元,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减负144万元,落实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资金148万元。

(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没有巧立名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镇政府规定所有涉农收费项目或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一律要向农民公示。我镇也在老办公大楼通道处设立了镇直属部门的所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项目、标准、政策依据、收费对象等收费公示牌,镇其他的所有涉农收费单位如中小学校、法庭、供电所等也在各自单位把涉农收费项目在显著位置上向群众设立公示牌,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以及搭车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的发生。经镇自查,目前,全镇农村中小学校收费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的政策,没有在中小学生入学时向学生搭车收取其它费用。镇属国土部门、计生办、派出所、民政办等部门,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外出务工、办证

等方面,没有发生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等情况。

(五)尊重民意,强化监管,“一事一议”运作规范。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活动,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流程”进行操作,镇政府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的基础上,强化对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管,今年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串寨道路硬化,财政奖补资金148万元,受益群众积极投工投劳,现正在实施中,从自查情况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上按规定程序规范运作,受到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推动了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六)掌握好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我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指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各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通过不断地学习,大大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目前,我镇没有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从没有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也没有发生对加重农民负担方面的设诉,镇政府没有向农民采取行政命令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等现象。

(七)抓监督管理,让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工作。我镇在监督管理工作上:一是抓公示制度。凡所有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在本单位显著的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二是抓定期检查。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在当年6—7月、10—11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批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搭车收费和其他代征代扣等行为,杜绝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废止的收费项目的继续收费。

由于我镇党委、政府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度重视,从而使

到全镇农村稳定,党群、干群关系良好。今后,我镇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把减轻农民负工作落到实处,为维护我镇农村稳定、农民增收,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而努力工作。

***镇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6日

第18篇:局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局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管理纪律开展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集中巡视检查和整顿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落实“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从严抓作风”的要求,促进环保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境界明显提升、作风状况明显好转、组织纪律明显加强,为全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我局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相关的学习,并根据自查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相关规定的规范管理,以保证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济宁市市中区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的规定》、《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若干规定》等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提出的要求,逐一排查在请销假制度、干部管理、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和整顿工作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局干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效能的同时,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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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方面。为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我局就加强考勤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一是严格考勤制度。设立考勤薄,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因公出差、业务学习等不能签到的,应告知办公室。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因公外出要向科室负责人说明,私事外出要请假。二是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须持请假条,半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一天及一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请假条交由办公室统计存档。事后不予补假,不请假擅自离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若因特殊原因未写假条请假,应事后说明情况补请假条。三是每月最后一天由办公室向单位负责人汇报每月考勤情况。

2、严格干部管理到岗到位方面。我局核定编制为@@@名,实用编制@@名, 全部在职在岗。经检查,我局不存在违反规定擅自增编制、在编不在岗、超期借调工作人员帮助工作等情况;不存在不按规定时限办理人员编制变更手续,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等吃“空饷”现象等;不存在瞒报、漏报、故意不报等违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现象;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3、严格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方面。我局高度重视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了机关学习、工作、纪律、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多项制度,坚持靠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认真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全年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明确责 2

任,严格考核,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管理,使机关管理行为环环相扣。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建设高效机关形象。把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机关办事的效率,建立起环保工作的外部监督机制,树好高效机关形象。

4、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方面。我局能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认真贯彻执行规定要求,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按照有利公务、节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做好正常的公务接待,严禁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及超标准安排用餐。并要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包括各类含酒精饮料;各科、室、站、队严禁借会议、检查、评比、学习、培训、考察、庆典、联谊等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环保公务的宴请;工作人员到企业、基层单位进行公务活动时,严禁用公款到社会上的经营性宾馆、饭店宴请。同时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我局严格干部管理、严格作风效能建设、严格控制公务宴请等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目前为止未发现任何违反规定的情况。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各项规定的管理,并将不定期的进行自查,更好的完善台帐,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工作 3

中,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宽严相济,慎重处理的原则,明确工作重点,以本次自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严肃干部管理纪律,巩固检查成果。

第19篇: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暂行办法

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6-3-16 10:49: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规范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15部门《关于使用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条例》和《通知》的规定,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监督检查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对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应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和已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法人。

第四条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同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监督工作,上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与指导。

法院、检察院、发展和改革、公安、司法、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银行、海关、国税、地税、统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事业单位法人申办相关业务时,查验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举办单位)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一)以督促、指导为主,处罚为辅,把督促、指导贯穿于监督管理的全 过程;在加强督促、指导的同时,对事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二)督促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增强登记管理意识,自学 接受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把审查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报告作为实施监督管理的基本方法,同 时运用实地检查、实施培训、行政处罚等方法。

(四)既要依法监督管理,认真依法办事,又要积极主动为事业单位搞好 服务,依法保护事业单位已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事业单位有义务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也有权拒绝登

记管理机关进行的与登记管理工作无关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

第七条

事业单位与其举办单位应当实行政事分开。事业单位的产权界限 应当明晰,应当建立健全能反映事业单位财产状况的独立财务制度。

第八条

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办理设立登记(备案)。新设立

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批准设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经核准登记,从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事业单 位法人应当将有关登记事项填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备案表》,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九条 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 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法变更登记。涉及名称变更的,应交回原印章;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第十条 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事 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材料,主动接受年检。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法人被撤销、解散或者被改为非事业单位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法注销登记(备案)。

事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前,应当在举办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备案),交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法人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年度检验、注销登记填写的各种表格,应当准确、完整、整洁,符合有关操作规范要求,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交的有关文件、材料应当齐全、有效。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复印件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以示对该文件、材料的合法、有效负责。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办理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由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组织发布公告。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在申办以下事项或开展以下相关活动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 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船牌照;

(二) 申办社会保险事宜;

(三) 开立银行账户和贷款;

(四) 申办税务登记和减免税收;

(五) 从事经营活动和兴办经济实体,申办有关执照;

(六) 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登记;

(七) 土地和房产登记管理;

(八) 申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许可证,购领依据、发票;

(九) 法律诉讼、公正事宜;

(十) 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宜;

(十一) 申办海关事宜;

(十二) 其他要求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宜。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法人禁止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禁止伪造或使用假证书、假印章和假年检标记。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法人的名称应当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相符,单位印章、银行账户、对外挂牌等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法人接受捐赠、资助、应当根据捐赠、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法人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税务等管理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者变更开办资金,应当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经举办单位审核确认、加盖举办单位行政公章的财务决算资产负责表(损益表)。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法人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在主要办公场所的醒目处。

第三章 对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登记工作,应当给予培训和指导, 宣传政策和法规,讲解清楚应提交的文件材料和各种表格的填写方法。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年度检验、注销登记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年度检验、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和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印制成一次性告知单(见附件1—4),事先发给申请登记或者年检的事业单位。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申请登记或者年检所报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或者更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应当办理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年度检验、注销登记(备案)而未按规定及时申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核实情况,采取电话督办、发《督办函》(见附件5)或者上门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其办理。

第二十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事业单位申请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备案)的文件材料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经核准的设立登记(备案)和变更登记,及时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核准的注销登记(备案),及时收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经审查不符合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条件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十七条 自核准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发布公告。 第二十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年度检验、注销登记,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严格按程序办事,禁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二十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事业单位递交的材料归档,妥善保管。涉及事业单位机密及可能给事业单位造成损害的资料,应当执行《保密法》和有关保密的规定。

第三十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使用国家统一制作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年检标记。

第三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申请登记需要提交的全部文件、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各种表格示范文本,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6)、《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流程》(见附件7)、《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工作流程》(见附件8)等制成展版,悬挂在办公场所醒目处。

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提高效率。

第四章 监督的方式

第三十二条 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应按规定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法人报送的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材料,应当认真审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对年检合格的单位,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加贴年检标记;不合格的,针对有关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自查、检查或抽查。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事业单位或其举办单位进行有关登记管理的自查,报送自查材料;或定期、不定期到事业单位,对其涉及登记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如遇特殊情况、重大问题或者举报,应进行重点检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查处。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三)实施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和离任审计。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应当积极接受培训,系统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理论常识,了解事业单位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法制观念,增强登记意识。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由政府审计部门或法定中介机构对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四)行政处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根据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审查和平时检查的结果,对事业单位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情节较轻的,给予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注销其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建议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 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检查或抽查。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进行调研、检查或抽查,总结经验,纠正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违规或不规范行为,对下级的登记管理工作及时给予指导。

(二) 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登记管理机关在工作中遇到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登记管理机关请示、报告;对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布置的工作,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按时完成、回复或报送材料;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于每年11月底之前将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下年度的工作打算报送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都应当将上级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工作安排等及时转发、传达给下级登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三) 接受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的监督。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政务分开,将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具体要求、举报电话等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办理设立登记(备案),而未及时申请办理的,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补办,逾期仍不补办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建议其举办单位对该事业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法人逾期没有年检的,已经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失去效力并即行废止。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存续。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法人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经审批机关同意,注销其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法人超出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应责令其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行为依法查处。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年度报告、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通知其举办单位对该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 事业单位法人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出租、出借、印章的,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出书面检查;拒不改正的,注销其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举办单位对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

事业单位伪造、使用假证书、假印章和年检标记的,登记管理机关没收其证书、印章和年检标记,通知其举办单位对该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法人接收捐赠、资助,不符合《条例》规定或违背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的,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注销其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第四十二条 事业单位法人核准登记后超过一年未开展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给予警告,现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经审批机关同意,注销其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建议审批机关予以撤销。 第四十三条 登记管理机关因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登记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到举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受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备案)的文件材料后,不按规定时限办结,或者丢失事业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五条 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解 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时起施行。

第20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检查工作总结

2012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检查工作总结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照《实地检查事业单位法人暂行办法》(省事登字[2006]2号)的要求,我局于2012年6月1日—到7月12日对县直及部门所属的21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执法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抽查的事业单位的情况截止到目前,在我局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有339家,按照事业单位法人总数12.7%的比例,确定21家事业单位为检查的对象,这21家单位主要是: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6家,县林业局4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家,县教育局3家。所抽查的事业单位具有代表性,总体上是能够反映目前我县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的。

二、实地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有无尚未开展的业务,有无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二是检查事业单位法人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法人证书和印章管理等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三是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宣传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让登记管理工作深入人心,进一步的促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被动迈向主动。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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