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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14 08:35:48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的支持配合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安全监管落实年”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煤炭产业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就全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企业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企业26家26对矿井,经瓦斯等级鉴定,均为低瓦斯矿井,XX年核定生产能力103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

(二)煤炭产量和税费统征情况

今年1-11月共生产原煤91万吨,生产总产值亿元,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工业增加值5400万元,解决劳动就业XX余人,支付劳动报酬7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原煤产量89万吨增加了2万吨。完成全年计划数72万吨的126。

今年1-11月实现煤炭税费收入3595(其中国税增值税1933万元,统征收入1662万元),统征收入比去年同期1434万元增加了22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20万元的103。

今年1-11月实现非煤矿税费收入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0万元的,与去年同期万元相比减少了1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新县城房建建工程建设未启动,造成市场疲软、建材原料滞销,有的企业被迫停产,无经济效益。

(三)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11月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9起,死亡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人。其中:顶板事故6起,死6人;放炮事故1起,死亡1人;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瓦斯事故1起,死亡1人。超市局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6人,超县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5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抛开煤矿基础条件差、煤层薄、赋存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工人素质低、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客观问题,主观方面安全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煤矿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煤炭产业发展基础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根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绥江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云煤整合〔XX〕23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到XX年底,煤炭企业户数5户,矿井数量22对,矿井整合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186万吨/年。我局已落实专人负责矿井的关闭和整合工作,对资源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应对的办法,积极协调、引导异地迁建矿井双方按照整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整合。今年按照计划已关闭红春湾煤矿。矿井技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工作,有5家煤矿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2、完成煤炭深加工项目规划。为摸清我县煤炭质量情况,做好煤炭深加工的基础工作,我局于3月15日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二地质队签定了《地质技术服务合同》,6月中旬完成了《绥江县煤矿资源深加工开发利用规划》。我县煤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2×30万吨规模的重介质洗选厂,但只有上半县的煤炭具有洗选价值。目前,我县有1个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洗选厂,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实际年洗选煤5万吨,产精煤万吨,利润在300万元左右。现在要新建洗煤厂受政策、市场、原煤量的制约,不具备按设计2×30万吨规模新建洗煤厂的条件。

(二)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1、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局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挂钩包片制度,以产煤乡镇为单位,分成4个片区,每月深入煤矿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片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煤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10次,主要领导不少于5次,分管领导不少于8次。向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22名,基本实现了每矿1名驻矿安监员。进一步明确驻矿安监员的职能职责,要求每月到矿23天以上,下井不少于18天,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矿。

2、为督促煤矿落实好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我局与煤矿企业签订了《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煤矿再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根据昭煤发〔XX〕39号《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于XX年7月底与全县煤矿企业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到目前,事故矿井已予以兑现承诺金25万元。

(三)加强监管,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1、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认真做好XX年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我局在春节收假后,及时行文并下发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XX年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及复产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绥煤安字〔XX〕2号),对煤矿复工和复产验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上级“五个从严”标准的基础上,我县硬性规定了15种不予验收的标准。成立了复产验收领导组,实行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产验收的煤矿,局机关相关股室还实行了汇签制度,任何一个股室的相关要求未达到都不予通过。针对6月底7月初全县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对按要求整治完成的煤矿再进行复产验收。

2、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方案》和《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绥江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的意见》(绥政办发〔XX〕30号)文件要求及县政府8月22日召开了“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动员大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绥江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意见》(绥煤字〔XX〕63号),时间从XX年8月10日开始,XX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5个月。继续深化XX年7月17日开始的对全县煤矿实施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六个从严”,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目前为止,霹雳行动期间监管人员到矿检查共62次,302人次。通过排查共排查出隐患852条,其中,采掘系统147条;机电系统134条;运输系统92条;通风瓦斯226条;排水系统133条;软件、制度、机构、培训共115条,暂扣安证5对矿井,督促煤矿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已整改784条,整改率92。局机关共制作大幅宣传标语5条,煤矿企业幅宣传标语72条(其中永久性标语24条),小标语120条,宣传专栏24期。

推荐第2篇: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2011上半年威宁县工能局非煤矿山管理站

工作总结

2011年我县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级相关部门、政府分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当地非煤矿山实际情况,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行动,进一步加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尽量实现安全生产无或最小的目标。

2011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制定、签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

2011年上半年,我站加强了对辖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适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上半年,我局对辖区各非煤矿山共计开展安全检查20余次,下达检查记录10余份,共发现安全隐患81条,隐患整改率达95%。

针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求企业按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对矿山企业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地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我局制定了“2011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我站已经把安全思想和责任宣传落实,通知所有的非

煤矿山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教育培训

由于威宁县新飞村新飞沙石厂工人安全防护工具佩戴不齐而导致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王大兴砂石厂也出现了1人死亡的非安全生产事故,我站去处理生产事故是发现工人安全防护意识强度还在不够警惕,还需要进一步培训提升,目前,我县积极组织企业实施安全“三级”教育工程,在全区矿山企业中开展全员安全“三级”教育。切实增强了矿山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了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注重了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穿戴及日常管理,基本做到了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奠定了基础。

(四)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抓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局严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开展矿山安全评估,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延期,并责令其停产整改,经专家组审查验收合

格后,方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同时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三同时”规定且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不得开工生产。

通过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和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辖区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各非煤矿矿山企业在抓好矿山安全的同时,加大了安全投入,积极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在日常管理中,明确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五)认真做好矿山防汛工作

现在正是汛期来临之际,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对非煤矿山企业提出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抓好汛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人员、经费、责任落实到位,尽力减少损失。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指令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在每次大、暴雨来临之际,均通知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不发生事故。

存在的问题

1、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台帐不健全。

2、矿山企业自身日常监管未完全到位,检查中时常发现安全员脱岗,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少,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

3、安全教育不到位,员工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

4、开采技术落后,矿山生产成本高,效益差,导致安全投入不足。上半年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强化思想教育,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努力将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县下达的考核目标以内,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

推荐第3篇:非煤矿山

1.采矿方法分类:空场采矿法:在采场回采过程中维护空区暂不处理的采矿法;充填采矿法:在采场回来过程中用充填处理空区的采矿法;崩落采矿法:在采场回采过程中用崩落围岩处理空区的采矿法。空场采矿法:单层空场法、分层空场法、分段空场法、阶段空场法;充填采矿法:单层充填法、分层充填法、分段充填法、阶段充填法;崩落采矿法:单层崩落法、分层崩落法、分段崩落法、阶段崩落法。单层空场法的特点是:回采过程中暂留高度相当于矿体厚度的空区,在支护的岩石顶板下的采空区作业。适用条件:该法适用于回采水平和缓倾斜矿体,倾角不大于30。;矿体的厚度小于3—4m;矿石和顶板岩石中等稳固以上,以保证工人直接在其暴露的顶板下作业的安全;矿石的价值不高或贫矿,以利于减少留矿柱的经济损失。房柱采矿法是将阶段矿体划分为盘区,盘区由若干个矿房与间柱组成。回采过程中主要留规则矿柱支撑顶板岩石的一种采矿方法。适用条件:该法适用于回采矿岩稳固的水平或缓倾斜矿体,矿石价值不高。矿体厚度取决于所采用的回采设备,用浅孔崩矿、电耙出矿时,矿体厚度小于6—8m;用深孔崩矿、无轨设备出矿时为8—20m。 分层空场法是将矿块划分为分层.在哭矿石顶板(上向分层)或假顶(下向分层)下的采空区作业法,分层回采过程中暂留约为分层高度的空区。适用条件:矿石和围岩均稳固,矿体厚度以薄和极薄矿脉为宜。矿体厚度较大时,平场工作量显著增大,因而技术经济效果较差。矿体倾角应为急倾斜,矿石无结块性和自燃性。分段空场法是:将矿块划为数个分段自上而下回来的方法。每个分段矿块又划为分段矿房与矿柱,分段回来过程中暂留分段矿房高度的空区,在分段巷道内钻凿深孔和出矿。分段矿房回采结束后,及时间采矿柱和处理空区。适用条件:本法适用于开采矿岩稳固的倾斜和急倾斜中厚至厚矿体。阶段空场法是将矿块划分为阶段矿房和6矿柱,回采过程中暂留阶段矿房高度的空区,在巷道内作业,自阶段出矿巷道出矿的采矿法。 单层充填法的特点:矿块的回采按矿体全厚向前推进,在岩石顶板下的回采空间作业;当回采工作而推进一定距离后,除保留继续回来所需的工作空间外,其余空区用隔墙进行密闭,用充填处理空区并控制地压。

2.底部结构:它是从运输水平到拉底水平之间所包括的受矿巷道、二次破碎巷道和出矿巷道的有机配合,使矿房或矿柱采下的矿石,经过这些巷道利用矿石的自重或设备出矿,装入运输平巷的后续运矿设备中。

推荐第4篇:露天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2017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及2018年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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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017年安全工作总结及2018年安全工作计划

2017年,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指引和大力支持下,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理念。紧紧围绕全年安全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素质,以员工素质保安全。狠抓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设。

一、2017年安全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未发安全事故。

二、安全情况概述

2017年我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在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各级管理人员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沟通,敢于负责,主动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立了“不安全不作业、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2017年度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安全生产月”、“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两年攻坚”等系列安全专项活动,安全态势总体平稳,现将2017年安全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主要负责人XXXX与各科室、班组分别签订了《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会上全面总结2016年的安全工作经验、教训,并安排部署2017年的安全工作。截止目前,我公司召开安全工作月例会议11次、安全紧急办公会议1次,安全专题会议1次,解决公司生产中存在的各项安全问题。

(二)严查隐患,实现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我公司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始终树立源头上控制安全风险的工作思路,结合公司八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点时段及节假日等,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并与“四不两直”工作方式相结合,1-11月份共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8次,查出大小事故隐患100余项,整改落实到人,公司专人跟踪督促验收,实现隐患闭环管理,整改率达到100%。

(三)夯实基础,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

我公司全年积极响应上级方针政策,深入开展了“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安全生产月”、“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两年攻坚”等安全检查活动,同时公司还开展了“安全常识手册”学习活动、“公司领导讲一堂安全方面的公开课”活动、“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活动、“反三违”活动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专项活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培训,务求实效,全员安全素质稳步提升。我公司始终坚持“培训、管理、装备”并重的原则,坚持把安全 2 培训工作当成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之一来抓,全员、全方位地开展好安全培训工作。因此我公司加大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种作业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还通过组织“每周一题”、规程考试、培训结业考试,为广大员工开辟了学知识、长技能的渠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使员工的综合素质获得较大提升。各科室、班组通过班前会教育和月安全办公会活动,以及现场跟踪、指导、督促等多种形式逐步提升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从“要我安全”逐渐转变成“我要安全”。一是加强全员教育培训。 截至目前,已达到全员培训,其中组织开展了公司级安全法律法规、消防、职业卫生、应急等3期培训,培训员工16人次;组织班组级培训2次,培训员工16人次;完成三级培训16人次。上述培训均按照

“一期一档”制度要求进行了存档管理,并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台账。在今年有1名主要负责人、2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对上岗、转岗人员能做好三级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做到了作业人员有效持证上岗。二是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利用各种会议将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具体要求传达到每位员工,并充分利用以师带徒、现场确认等方式,进一步做实“手指口述”工作,切实提高了员工操作技能。三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要求,组织观看了《违章作业害人害己》事故警示片,并利用安全办公会、班前会等载体,反复为员工讲解事故带来的 3 惨痛教训,让员工谈感受,使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成为一次震撼心灵的思想洗礼。

(五)源头管理,防患未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快速、高效、高质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工作的根本,我们在成员选取上采取了精英化策略,挑选了一些专业较强的人员组建了公司兼职应急队伍,邀请专业人士进行了紧急处置培训,应急队员24小时手机开机,应急响应随叫随到。二是加强实战演练。针对公司生产实际,组织了消防、雨季“三防”及紧急撤人应急演练,提高了全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及时、即时处理能力。各班组组织员工学习了紧急停电、火灾、风暴潮专项应急预案,并以班组为单位,不定期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

(六)强化制度管理,夯实矿山安全基础。制定了《2017年度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和《2017年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文件;组织学习了新版《非煤矿山安全规程》及省、市、县安全文件学习;实施安全精细化管理,强化“严抓细管”和“真抓实管”项目及基础工作管理;坚持“班前会”和“安全办公会议”按时召开并形成纪要文件;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建立了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严格安全检查及带班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

三、存在的问题

1、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紧缺,能力及现场安全管理经验有待提高。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有待提高,缺乏全方位粉尘治理设施。

3、人员存在流动性,给安全培训和管理带来很多压力和困难。

4、安全管理知识掌握不到位,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判断不到位。有些人员甚至无法判断安全隐患。给安全管理增加难度。

5、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有待提高,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不足。

四、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围绕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奋斗目标及省、市、县其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布局下,我公司总体规划如下:

(一)继续抓好公司安全管理建设,进一步树立“安全第

一、生产第二”的思想观念,防止骄傲自满和松懈麻痹的现象,以零起点的精神,把过去的作为镜子、作为动力,抓好今后每一天、每一时和每一分钟的安全工作,确保分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意识和职工教育培训,做到职工安全教育不断线,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三)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急救援预案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坚决避免工作不负责任和失职,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得到发现和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四)继续坚持安全检查不断线。把各项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 5 和日常抽查相结合,坚持“小题大做”抓安全,凡不符合作业规程的,坚决予以制止,凡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坚决停工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五)加强作业场所粉尘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安装防尘设施,确保防尘设施达到规定要求,减少一线员工的职业危害。

推荐第5篇:吉林市非煤矿山

吉林市2011年非煤矿山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年,安监工作将面临新的考验,我们将加大监察检查力度、树立为企业服务意识与工作创新相结合的思路,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广非煤矿山先进适用技术、深化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以尾矿库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狠抓企业标准化建设,在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上狠下功夫,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整体提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1.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 5%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2.70%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到五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90%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提出安全标准化申请;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3.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按期建设完成。4.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实现安全在线监测;已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四等尾矿库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安全监测设施的设计。

5、冶金企业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三、重点工作

(一)做好事故防范,强化井工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下大力狠抓以井工矿山、尾矿库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地下矿山重点排查设计和系统的缺陷 ,顶板管理不规范、不稳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井下防洪、排水措施不落实,通风系统不符合规程,采空区、火工品管理不完善、制度不落实等六个方面的隐患;露天矿山重点排查伞檐和一面坡开采,边坡出现变形、滑动、浮石等迹象,排土场工艺不符合设计,人员和重要设施受威胁等四个方面的隐患 ;尾矿库要加大对病库的治理力度,重点排查未经验收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超量排放、无主管单位和监管单位不明确,违规加高坝体,未按期限整改

等五个方面的隐患。加大对这类重点部位、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遏制生产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责任、制度和内容监督企业抓好落实,建立隐患常态排查机制,对不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排查治理走过场、不落实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把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以采代探、不同矿山地下相通,露天矿未严格按照分层开采作为重点对象。全面落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带班下井工作制度、监督和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制定尾矿库分类管理标准和办法 ,实现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

去年的特大水灾,再次证明,尾矿库管理将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完善尾矿库实行的“一库一档”管理方法,充实档案内容、尾矿库照片、平面图、周边环境等技术资料,创造性的制定尾矿库分类管理标准和管理办法,特别对在用、停用、废弃尾矿库要按照“分类管理,专人负责、因库施策、强化落实”的原则,狠抓落实。全年要对52 座尾矿库逐一排查,不留死角。特别对12个列为重大危险源尾矿库要做好监控。按国家局要求,推行科学先进 3

的新技术管理方法,力争在2011上半年对三等尾矿库全部实行电子在线监控管理。

对在建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要严加管理,对在用尾矿库安全度鉴定工作,按《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严格落实。对库区下游有居民区、工业设施及交通设施的尾矿库,指导企业必须进行尾矿坝稳定性分析,并对坝体坡度、干滩长度、安全超高、排洪设施与设计不符合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必须彻底进行整治。

(三)巩固露天采石场现场安全管理和新技术完善工作 按《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对边坡角、排土场、台阶开采等规范要求抓好完善落实。继续提高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规范化实施水平。针对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掌握不够好,影响设备使用和效能发挥的问题,将组织专家或先进企业开展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专业培训和交流,对企业按设计实施爆破作业情况进行督查、抽查,重点解决中深孔爆破震波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的实际问题,努力提高企业爆破作业规范化实施的能力和水平。并结合季节性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工作,对不按爆破规范设计或有新技术、设备不采用的企业,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继续抓好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提升系统、排水系统等在用设备和反“三违”的安全检查

进一步健全非煤矿山提升系统等在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非煤矿山提升系统等在用设备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摸清非煤矿山提升系统等在用设备安全底数;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提升系统等在用设备安全系数。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如提升系统、通风系统及爆破作业面等,要认真结合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对地下矿山风机的配置、风巷的布置和作业场所风速、风量、空气质量以及通风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抓好直管、规模以上企业的日常监察和反“三违”行为检查,强化企业负责人、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特别是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法现象纠正和处罚,要态度坚决、打击严厉、处罚严格。

(五)全面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按照国家、省局的统一部署,要积极组织和督促县(市)区和矿山、冶金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推动企业达标、晋级。完善标准化认证、考评机构建设,实现“企业自主选择、中介咨询服务、部门严格把关”的标准化推进程序。根据2010年进入申报的107户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标的情况,2011年内要完成达标70%的任务,并向冶金行业推广。按省对取得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分等级分别享

受国家和省制定的扶持和鼓励政策。

(六)严把企业安全准入关口,抓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

“三同时”工作是抓好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举措。在现场检查中,重点解决好一些矿山企业设计不符合现场实际,无设计或不按设计生产,安全对策措施得不到落实的问题。要求企业依照合法有效的生产设计(开采方案)和安全现状(验收)评价报告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全面复核,一经发现上述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并依法予以查处。另外要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等部门规章和文件精神,强化监督,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加大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工作力度。强化冶金、建材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安全许可监管工作。对冶金、建材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组织研讨,交流经验,拓宽思路,创新方法,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 。

(七)适时修改、完善企业应急救援方案,推进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督促企业对应急救援方案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和演练,要使企业应急救援方案不仅全面、详尽,还要实用,关键时

候能派上用场。根据国家局20号令精神,要督促大中型非煤矿山企业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督促小型矿山企业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矿山救护队或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合理有效的救援协议

(八)加强冶金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6号令《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要求,焦化、氧气及相关气体制备、煤气生产(不包括回收)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这对冶金企业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结合冶金企业“三同时”、安全标准化等工作,重点加强冶金企业的安全管理,使冶金行业的安全管理迈上新的高度。

(九)推动矿山冶金建材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针对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职业危害较重的特点,进行全面地清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地区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数量、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及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等情况,开展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缺失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低,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的检查复查工作。对于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作业场所无防护设施或达不到要求,不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以及作业

场所粉尘和有毒物品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企业,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推荐第6篇:非煤矿山责任状

澄塘镇二○一二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按章生产,规范整顿的原则,严格责任落实,奖惩兑现,使非煤矿山企业逐步走上安全、健康、良性发展轨道,现特签订如下责任状: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责任。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提取专项安全经费,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

三、开展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严禁使用童工和不适合矿山作业的民工。按时参加上级安全知识培训和各种安全会议。

四、安全生产工作要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第一责任人每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2次,每季度主持安全专项检查不得少于2次,检查要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有回头检查验收消号记录。镇政府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并按按照《澄塘镇矿山企业隐患排查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学习、演练。

六、加强民爆物品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审批手续,建立和健全民爆物品的登记、购买、搬运、贮存制度,严防爆破物品流失,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七、发生事故不瞒报、谎报、乱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八、按澄塘镇《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甲方:澄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乙方:钩下煤矿负责人:

2012年元月 日

推荐第7篇:非煤矿山工作重点

关于印发2013年非煤矿山

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管一函〔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号)部署,制定了《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部署,以重点防控地下矿山较大事故、严密防范重大事故、坚决遏制特别重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认真开展地下矿山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强化科技支撑,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快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一、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900人以内,事故总量继续降低。

2.整顿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5000座以上。

3.非煤矿山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50%的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和所有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4.完成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5.基本完成中央财政支持的153座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暨“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本地区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整顿关闭目标。

7.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地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8.结合整顿关闭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突出事故多发和矿业秩序混乱地区,严厉打击无相关资质违法生产、整合期间非法组织生产、探矿阶段非法开采等行为,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9.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做好“治违”工作,重点治理对外包施工队伍“以包代管”、习惯性“三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等行为。

10.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检查和督查。

(二)开展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筹抓好露天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

11.开展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提高提升设备安全可靠性、限期淘汰非阻燃设备设施、强制为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等措施,有效防控火灾、坠罐跑车、中毒窒息、片帮冒顶等事故,有效遏制地下矿山事故多发势头。

12.继续落实露天矿山分层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专业爆破公司爆破等要求,督促指导露天矿山企业加强边坡管理,建立高陡边坡监测监控系统,防止坍塌事故。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严防爆破事故发生。

13.开展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高含硫油气田防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海洋石油防台风风暴潮专项检查。

(三)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14.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15.鼓励引导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创建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16.推动石油天然气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采掘施工和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措施。

17.完成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任务,切实发挥其对企业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四)继续做好尾矿库隐患治理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作。

18.对中央财政支持的153座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确保治理效果。

19.启动新一轮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消除无主尾矿库安全隐患。

20.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研究制定《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

21.对列入国务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十二五”期间需要治理的22座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进行跟踪督导。

22.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五)完善法规标准制度,严格安全许可,进一步深化依法监管。

23.配合做好《矿山安全法》修订工作。发布实施《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检测检验规定》等部门规章。

24.完成《爆破安全规程》等13项国家标准或安全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5.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重点评估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提出确保《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26.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

27.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对低于相关标准的,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建项目不予审批。

(六)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28.组织实施好非煤矿山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依托有关企业开展地下矿山深井开采技术、超大规模提升设备安全保障技术、深井地压监测技术等科研攻关。

29.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30.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时绘制矿山相关实测图纸,并逐步实现电子化。

31.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七)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3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4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15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33.强化事故督导、挂牌督办和群众举报核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34.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

35.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配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采掘施工企业和地质勘探单位查询系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2013年2月19日

推荐第8篇:非煤矿山新建

非煤矿山新建、改扩建、整合项目审批程序 非煤矿山企业依法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立项审批、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凡不按规定履行手续的,视为非法建设和生产。

一、建设单位申请项目核准时,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核准申请;

2.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四等及以上尾矿库建设工程项目由具备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3.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及评审意见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备案函及审查意见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审查意见批复函及审查意见;

5.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及审查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审查意见;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安全预评

价报告备案证明;

8.四等及以上尾矿库建设工程项目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居民的意见;

9.改建或扩建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应有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资源整合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包括整合主体、整合划定矿区范围);

10.需新征用土地的,应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11.需新占用、征用或征收林业用地的,应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使用林地批复或同意书;

12.供水相关部门证明及供电部门相关供电规划证明;

13.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14.其它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二、建设单位申请项目备案时,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备案申请;

2.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及评审意见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备案函及审查意见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审查意见批复函及审查意见;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证明;

6.尾矿库建设工程项目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居民的意见;

7.改建或扩建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应有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资源整合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包括整合主体、整合划定矿区范围);

8.其它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三、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批时,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初步设计申请;

2.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四等及以上尾矿库建设工程项目由具备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3.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改建或扩建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应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6.其它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四、申请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初步设计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

2、安全、环保设施验收合格批文;

3、施工期间安全事故及其它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4、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培训等的有关资料;

5、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五、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正式投产前60日内,向初步设计审批的非煤矿山管理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15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凡不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的,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一律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六、非煤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施改建和扩建:

1.资源储量不能保证单系统生产能力满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最低生产建设规摸要求的矿山;

2.开采矿种属于保护性矿种,未取得生产指标的矿山;

3.已列入关闭计划的矿山;

4.同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同一区域垂直重叠开采相互影响安全生产的矿山;

5.在大矿采矿权周边影响大矿安全生产的小型矿山

6.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尾矿库的矿山。

推荐第9篇:非煤矿山讲话

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

白建荣

同志们:

今天,市安监局召开这次会议,把四个重点县的副县长、各县市区安监局局长和监管人员、五个县的国土局局长以及非煤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召集回来,安排部署今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3月29日13点24分许,位于介休市的山西安泰集团25兆瓦电厂9号锅炉现场,14名北京法耳迈特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正在检修,突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3名安泰集团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抢救,现场共17人,事故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这一事故虽然发生在晋中介休市,但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刚才,马玉顺同志认真总结了去年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工作,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王卫成同志从纪检的角度讲了很好的意见,王延峰同志做了进一步的强调,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分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安监、国土部门的共同努力,非煤矿山连续两年杜绝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安全形势实现了稳定好转。但我们必须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有一个客观、全面的分析和认识。从大的背景上看,襄汾“9·8”事故以后,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教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消除了一批大的安全隐患;从生产情况看,两年来,我们对非煤矿山实施资源整合,铁矿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全市绝大多数非煤矿山企业没有开工,处于停业整顿状态。因此,我们决不能沾沾自喜,盲目乐观,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仍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一是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安全投入明显不足,安全生产监管压力巨大。二是大部分企业安全标准化水平不高,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隐患还大量存在,“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一部分重大危险源还没有得到有效的监控,有些重大隐患还没有得到彻底整改。四是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机构不健全,技术装备差,监管力度和效果逐级衰减。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源头管理、科技创新、预报预警、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各有关县市区和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按照袁纯清书记提出的“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危机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信守所有发展中安全发展是最硬的发展,始终秉持所有指标中安全指标是最硬的指标,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把安全生产作为发展工程、生命工程、民生工程抓紧抓好”的要求,自觉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和厌战松懈情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良好形势。

二、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几项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落实“三同时”制度上,对新建、扩建及资源整合后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要及时组织专家做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上,要按照“安全生产许可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专项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相结合,与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相结合”的要求,严把安全许可关。从现在开始,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回头看”活动,对已发证的矿山企业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照发证标准重新检查,确保发证后企业没有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发证质量。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要进行严格审查,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严防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无相应许可证私自从事生产活动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并依法从严予以处理。

(二)继续深化非煤矿山矿产资源整合。我市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设备简陋、安全保障能力低,要实现长治久安,必须下大决心进行整合。各县要采取果断措施,继续关闭一批规模小、条件差的矿山,从严控制矿山企业开采规模,着重解决好矿业权设置不合理、一矿多开、爆破安全距离不够、小矿影响大矿安全等问题。各级安监部门要与国土、公安、供电、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监管工作。要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今年力争完成150家标准化企业创建目标,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快推进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建设。关于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建设,刚才马玉顺同志已经讲得很清楚、很具体。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这项工作是市政府对矿山企业,特别是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的一个硬性要求,必须按照时间和要求完成。各相关县及监管部门,尤其是各地下矿山企业,这次会议之后,要抓紧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马上列入预算,进行设计,进入实质程序,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顺利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市里将抽调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统一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限期达标。

(四)加快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和闭库治理工作。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作,临钢二峰山铁矿新建尾矿库做为我市唯一的一座三等尾矿库,要发挥国有大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将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做为一项首要工作来抓,安排专人和专项资金,定出时间表,力争年内安装运行成功,为全市百万立方以上尾矿库的下一步安装工作摸索出好的经验。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省、市都有明确要求,并且省、市、县都有经济上的补助,必须加快推进。浮山县对尚未闭库到位的5座尾矿库,要指定专人督促企业抓紧施工,务必按时完成。对下游存在工业设施和居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各县要想方设法,运用一切手段,将其列入今年闭库计划实施闭库,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工作,将全市尾矿库的安全状况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以严格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严格责任落实。抓安全生产关键是要抓好责任落实。各有关县和部门要明确职责,认真抓好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层层分解、量化考核,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每个细节。坚决杜绝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作风漂浮、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要严格监督执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对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决打击,依法惩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对反面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三要严肃事故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确保责任制落实的有力手段。对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非法违法引发的事故,必须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一方面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的有关人员要严肃追究、严肃查处;另一方面要依法依规严惩违法开采的企业矿主,严惩以权谋私、充当“保护伞”和“黑后台”的腐败分子。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重任在肩,事关大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继续保持昂扬的斗志,集中精力,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全市转型跨越、先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谢谢大家!

这次会议,是在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召开的一次紧急会议。会议的规模不大,但规格很高,内容很重要。参加会议的为全县九个有非煤矿山的乡镇政府一把手,县国土、公安、监察、供电以及化轻公司等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大家进一步认清当前我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为什么要进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我县虽然没有煤矿,但非煤矿山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的:

第一,目前非煤矿山安全隐患较多,安全形势严峻。前天,省安监局程局长来灵璧督查,并实地察看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发现我们这里安全隐患较多。主要表现为:一是非法开采,无证经营现象严重;二是违规作业现象突出,不少从业人员和矿山业主不按安全规程操作,有的高架头开采、越界开采,有的甚至扩壶放炮;三是一证多塘口情况较多,一矿多主,责任不明,安全监管难度大。以上这些隐患的大量存在,就象一个个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出现死人伤人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实在叫我们这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领导干部寝食难安。

第二,渔沟镇发生6·19安全事故瞒报事件,被媒体曝光,引起省市高度重视。省安监局局长专门带领有关人员赶到我县听取情况汇报,并亲自到渔沟镇调查了解。市里迅速成立了调查组,对这些事件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同时向县政府提出要求,对有关负责人要坚决查处到位。这个事件性质恶劣,负面影响很大,已成为全省典型。这个时候,再不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彻底整治,就说明我们的政治嗅觉不敏锐。

第三,按安全生产法规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乡镇政府。与内河航运一样,非煤矿山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出了问题,乡镇政府要负责任。县政府办公室在6月1日就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06]31号)转发到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强化了措施。特别要引起大家高度警觉的是,皖政[2004]37号文件明确规定:凡一个乡镇发现有2处或2处以上非法生产的非煤矿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地免职;凡一个县发现有2个或2个以上乡镇有非法生产的非煤矿山、3处或3处以上证照不全仍在继续生产的非煤矿山,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市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分管负责同志予以纪律处分。

所以,从以上三个因素看,有必要在全县迅速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更何况, 目前全县9个乡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不容乐观。

二、如何进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省市的要求和县委储书记、县长何志中的指示,结合实际,当前,开展好全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主要是做到“三大”,即生产大整顿、隐患大整改、事故大清理。

(一)生产大整顿。也就是实行停产大整顿。自7月10日至8月10日,全县所有非煤矿山都要停产整顿。在这一个月内,具体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对所有非法生产、无证无照开采的非煤矿山,一律关闭取缔。这项工作由各有关乡镇政府牵头,县国土、公安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所有矿山进行逐一排查清理,凡排查出属非法矿山的,坚决予以取缔。在停产整治期间,仍有违规非法开采的,由国土部门采取录相、照片等方式,提供相关证据,交由公安部门依法调查处理,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但绝不能以罚代处。凡为非法开采提供动力、炸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由监察部门追究责任;是公民的,由公安局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对合法开采的非煤矿山,分类处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矿山,由矿主申请,乡镇政府初验,然后报请县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由安监局牵头,国土、公安、供电等单位配合,共同验收确认。必须经过这几道程序,才能允许开工。另一种是对合法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由乡镇政府下发整改通知书,给一个月时间整改。如果8月10日前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必须予以关闭。如果在这个期间偷采,一律视为非法生产,应严厉打击。三是县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分别对业主、安全员、炮手以及各乡镇分管人员集中开展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

(二)隐患大排查。这是市政府作出的安排。要求各乡镇从7月10日起,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要采取地毯式,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县安监局要提供非煤矿山的安全技术要求、隐患种类等,由乡镇政府牵头,国土、公安部门配合。排查后,要认真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逐级签字,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乡镇政府要负责张贴到村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没有排查出隐患而又随后发生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全县所有排查结束后,要对隐患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县电视台公示。

(三)事故大清理。这是省安监局作出的安排。根据要求,要把全县自2002年以来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清理上报。大家一定要实事求是,认真填报。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调查核实,理清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特别是发生的原因等,并逐一填写清楚。相关人员要逐级签字,最后由乡镇长在报表上签字上报。

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

首先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虽然乡镇工作任务繁多,但再忙也不能忽视安全生产。这一阶段是关键时期,更加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对非煤矿山安全要特别高度重视。其次要集中精力,狠抓落实。针对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建议各乡镇要象搞计划生育突击月一样,抽调精干人员,集中精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奋力强攻一个月。要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开展全方位的清理整治,做到不漏一山、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必要时,要派专人蹲坑守候,掌握第一手的材料和证据,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三是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国土部门要加强监管,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所有矿山进行实地查验核实,做好山形矿体的影象备案,作为查处的重要依据。公安部门要加大力度,从快从严查处此类案件,拘留罚款并用,以惩一儆百,形成震慑。公安部门要在近期搞一次民爆物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炒、私购炸药行为。安监部门要加强与乡镇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使再小的事故都能及时了解、及时上报。供电部门要按照规定,对非法开采的矿山及时采取停电、断电、拆除电力设施等措施。四是要加强督查,严明纪律。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扎实有效开展,做到对上有交待,出了问题有人负责。整治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派出2个督查组,对9个乡镇的巡回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出了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严惩。

副县长在全县非煤矿山暨安监站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了近20年来少有的严峻的考验,上半年,接连发生了“1.12”、“3.18”、“4.26”、“6.05”四起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给几十个家庭带来精神上的严重的打击和心灵上的创伤。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县上下齐心协力、联动共促,迅速扭转了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被动局面,确保了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今天,县安监局召开全县非煤矿山暨安监站长工作会议,目的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安排部署全县明年的非煤矿山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安全监管的职能,提升非煤矿山管理水平,努力减少矿山事故,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政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

我县山高谷深,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复杂,地下矿产资源缺乏周密的勘查,露天矿山高岩耸立,加上规划布点之初,对储量情况未作详细的核实,无科学的开采利用方案和符合规章、规程的设计,导致地下矿山以洞找矿,哪里有矿往哪里钻,通风防尘,顶板边帮支护,斜井、平洞都是一个开采方式,一个管理模式,对危险的辨识凭肉眼观察,对顶板边帮的管理是凭感觉,哪里要塌了支护哪里。防水、防尘的问题几乎被搁置一边,机电设备、提升运输系统同样是粗放式管理,漏洞百出,隐患比比皆是,露天矿山“高边坡”、“一面墙”、“伞檐状”是我县露天矿山的基本特点和共性,所有矿山作业环境恶劣,采砂场周围粉尘弥漫、遮天蔽日,一片狼藉,职业卫生现状令人担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普遍成为被忽视的问题,以上种种,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实际问题。近年来,安监部门现场检查的密度不断加大,现场处罚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是,改进的速度仍然较慢,有的矿山企业根本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经验主义出发,认为开采了多年没有出事,于是放松了警惕,把安全监管人员的话当耳边风,有的甚至认为,只要抓紧生产,赚到钱后既使死了人也赔得起,于是只图经济效益而不顾安全生产,要钱不要命,对民工的生命安全、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根本不当一回事。管理者的重视不力、生产者的冒险蛮干、矿山现状隐患遍布,十分鲜明地告诉我们,我们现在所处矿山环境是危险的、面临的矿山安全形势是十严峻的,我们已经到了该警醒的时刻了,为了矿山未来的健康发展、为了矿山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希望参加今天会议的各位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把矿山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审慎地、理智地、负责地看一看自已所开采的矿山是什么样的现状,进而集中精力做好矿山生产的各项工作。

二、怎样抓矿山安全工作

矿山是可供人类开发利用的资源储藏之地,有分布于地上、也有分布于地下的,其开发利用往往有较高的难度和较大的风险。矿山开采活动是人类战胜自然、获取用于生产生活物质的最典型的活动,既不是囊中取物,也不可能信手拈来,需要资金、技术、管理三要素的齐头并进和协调统一,有资金无技术是乱开矿,有技术无资金只能干瞪眼,有资金有技术却不会管理也难见效益,更创造不出标准化的、文明和谐的矿山,因此,每一位从事矿山开采的投资者、管理者,必须有效整合资金、技术、管理三要素。一是要高度重视矿山安全工作。在自然界面前,人的生命是弱的,要求得矿山的发展,必须以保护好人的生命为前提,必须首先排除威胁人的生命安全的各种隐患后才能生产,具体讲,地下矿山安全出口、通风、顶板、机电等方面未处理好,就不能生产,露天矿山的高边坡、伞檐状没有改变,台阶没有留出来就不能生产,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也是矿山投资人、管理者重视安全生产的落脚点;二是要充分掌握矿山安全开采的技术。矿山开采是一项精深的技术活动,要抛弃的是蛮干,要讲究的是科学,在科学的道路上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谦虚谨慎的作风对待矿山开采,既要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操作,又要结合矿山自身实际严格管理,该坚持自上而下开采的,绝不容许挖神仙土,掏空底脚,该采用机械通风的,绝不容许自然通风。一旦违背相关规程和标准,其结果是必然引发事故,也必然受到法律的追究;三是切实加大投入。资金是矿山开采的前提和保障,任何矿山企业,从勘查、设计、建设、采矿、运输各个环节都需要投入,只赚钱不投入的矿山从来没有,矿产资源不是天上的馅饼,不可能一夜之间掉在我们面前,要从事矿山开采,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和长远的规划,要有长期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的信心和勇气,如果急功近利,图眼前利益,只求回报不愿投入,是无法从事矿山开采活动的,更难以保证矿山安全生产;四是要诚实守信,合法开采。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矿山安全管理的经验总结,更是从无数事故教训中总结提炼出来的技术标准升华成国家意志,违反法律规定,既违反了技术规范,也违反了国家意志,违反技术规范要出事,违反了国家意志要受罚,因此,希望各位矿山开采投资者、管理者遵纪守法,服从县、乡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安监部门也要充分履行职责,敢于管理、善于管理,把严格监管和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三、强势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依法打击取缔非法开采行为。

强制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加强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是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对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到2012年,所有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建设,否则将予以取缔关闭,各矿山企业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矿山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从现在抓起,拿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严格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莲峰、码口、墨翰、水竹、桧溪等乡镇境内至今尚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必须尽快按要求办理相关证件,拒不办理的,供电部门要停止供电、公安部门不得审批爆炸物品,安监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罚,国土部门要暂扣其采矿许可证,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没收机械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廉洁从政,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合法生产。

四、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

近年来,各乡镇安监站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指导帮助下,为全县安全生产基层管理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安监站人员待遇低,工作艰苦,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大家克服了诸多困难,长期战斗在生产一线,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值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大家多年来的辛勤劳动和努力工作表示感谢,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基层安监站和基层安全监管也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乡镇安监站核编定员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致使队伍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安监站人员流动性大,思想也存在一定波动,无法长期安心致力于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发展不平衡。乡镇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安监站工作就有起色,经费有保障,队伍稳定,工作推进有力,乡镇领导重视不够的,就出现安监站人员不固定,一人身兼数职,顾此失彼,忙碌奔波中既丢西瓜也丢芝麻;三是装备落后。没有交通工具是基层安监工作难以提高效率的最大障碍,又缺乏作业场所的检测、检验设备,科学监管安全生产的手段又缺失;四是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业务素质不强。监管水平不高,由于缺乏系统的技术业务培训,致使安监站人员边干边学,很难成为安全监管的行家里手,打造“专家型”安全监管队伍的平台和条件尚不具备;五是执法条件较差。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尚未赋予基层安监站独立的执法主体地位,致使安监站工作始终处于一般性行政管理的层面,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致使安监站工作出现说话无人听、指令无人执行的局面。以上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都将逐步争取上级和县委政府解决,请大家务必增强信心,努力工作,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自己,热爱安全监管工作,履行好捍卫生命的神圣职责,同时也要求在座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服从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支持配合好他们的工作,切实发挥好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双重作用,把安全生产当作我们自身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共同推进我县矿山安全及其他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抓好安全生产依靠在座各位和全县各级干部和生产经营者的共同努力,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后,大家能进一步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身边的事,管好身边的人,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始终不渝地牢记安全第一的方针,坚定不稳地抓好矿山生产的每个环节,毫不动摇地尊重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利,健康、平稳、有序地推进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元旦将至,新春即将到来,面对新的一年,祝愿各位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产平安,新春愉快!

推荐第10篇:黑龙江省非煤矿山

黑龙江省2008年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解决全省小型矿山偏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突出等问题,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8〕1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严格安全准入,控制新建矿山规模,依法吊销不具备安全条件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施

分级监管监控。

(三)进一步加大中深孔爆破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省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有效解决部分地下矿山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备不连续运转、井下空气质量达不到规程要求的问题。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行为,全年开展集中性的专业执法检查3次。

(六)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年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不突破全年控制指标,较大以上事故同比下降50%。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矿山的专项整治。2008年,省安全监管局将哈尔滨、佳木斯、黑河、伊春市确定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监控和督导地区,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各地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要求,落实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工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有效解决矿业权设置不合理,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等问题,整合规模小,达不到安全距离

的矿山,严肃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和整合条件的非煤矿山,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

(三)坚决淘汰一批矿山,控制和减少总量。通过安全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对相关证照过期失效、不参加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不按照设计开采、取证后放松管理、安全条件下降以及列入国土资源部门资源整合范围和不批准采矿许可证延续的,一律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复查发生过伤亡事故矿山的安全条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危及安全生产的也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依法予以淘汰和关闭。

(四)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杜绝和减少新的隐患发生。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和重大隐患登记备案制,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档案,实行分级监管、监控。重点做好地下矿山大面积采空区、有突涌水可能的矿井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失稳的整改,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整治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实行跟踪督办,逐项整改消号。

(五)继续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在露天矿山强制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新建采石矿山不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的,一律不批准建设。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的采石矿山

尚未实行中深孔爆破技术的,一律不批准延续。继续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有效解决部分矿山机械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备不连续运转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所有地下矿山必须建立、完善井下空气质量监测制度,配备并正确使用测风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等设备。

(六)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黑龙江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一是将四级以上尾矿库和危库、险库、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重要设施或影响饮水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及时排查整治重大隐患。二是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存在较大隐患又暂时不能治理的尾矿库要采取降低负荷、停止使用等整顿措施,限期整治。三是对非法、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尾矿库坚决关闭,依法严惩。四是督促指导尾矿库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省发改委筛选尾矿库改造项目,争取国家资金立项。

(七)从严执行事故单位停产整顿制度。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所在地市主管非煤矿山安全的局长和相关企业必须到省局汇报,事故单位在停产整顿后,必须由中介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价,评价合格并经专家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连续发生伤亡事故的,要在事故发生地组织召开现场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

认识我省非煤矿山小型、个体居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等现状,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情绪,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统筹安排部署。各市(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确定辖区内专项整治重点矿区和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二)深入企业,强化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地区和重点整治矿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和矿山企业,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省局将适时组织各市(地)安全监管局开展互检工作。

(三)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各地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和推荐县(市、区)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做好全年工作总结。各市(地)安全监管局要在4月上旬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省局,于11月末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省局。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87010330。

第11篇:贵阳市非煤矿山

附件1:

贵阳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等行业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等行业(以下称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到2009年底,非煤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好转,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小矿山基本实现正规开采,安全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技术素质得到提高;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监管一处,负责日常工作和指导、协调、督促开展执法行动的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杨小平(市安监局局长) 副 组 长:姚 俊、岳 文

成员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执法支队一大队相关人员组成。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以下十二种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二)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

(三)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

(四)以采代探、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非法勘查矿产资源;

(五)未经审批修建尾矿库及尾矿库违规排放;

(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对尾矿库进行回采利用;

(七)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

(八)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九)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

(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

(十一)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十二)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要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宣传阶段(5月22日以前)。

1、各区、市、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针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重点和存在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和水平。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22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2、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提高各区、市、县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第二阶段:全面开展执法行动,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督促检查(5月22日至9月)。

1、各区、市、县组织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等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企业本质安全。

2、各区、市、县要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深入分析,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的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执法秩序密切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此阶段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于9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

3、各区、市、县要在9月份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执法行动,确保本方案的落实。通过检查、督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4、结合汛期特点,加大对尾矿库及矿山排土场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开展执法行动,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回采和利用要符合相关规定,严厉打击在库区内非法从事爆破、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化行动,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特点,各区、市、县要组织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依法查处和打击“三非”、“三违”等行为。

2、对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总结。各地要针对非煤矿山等行业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监管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专项执法行动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年终目标一并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市、县要根据《贵阳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系统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执法行动与贯彻《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加强安监、公安、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四)强化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形成强大舆论攻势,为深入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的氛围。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7987372(传真) 邮箱:gyajyc@126.com。

(五)坚持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

(六)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全市深入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区、市、县要切实加强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做好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发布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检查督查,在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促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区、市、县要在每月2日前将本地上月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市安监局。

附件2:

贵阳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等行业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深化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加强基础管理,改善作业环境,促进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等行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立足于“预防为主、整防结合、查治隐患、遏制事故、强化基础、安全发展”,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非煤矿山等行业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指标以内。

三、组织领导 成立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监管一处,负责日常工作和指导、协调、督促开展治理行动的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杨小平(市安监局局长) 副 组 长:姚 俊、岳 文

成员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执法支队一大队相关人员组成。

四、开展治理行动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对各项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二)非煤矿山专项治理内容

市安监局牵头,公安、国土资源、环保、工商等部门予以配合。紧紧围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治理行动既要抓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又要抓死角、抓盲区,全面治理隐患;做到全面、细致的检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基本相符。

2、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实施爆破作业,制定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预防措施,落实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及清退登记制度;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矿山排土场设计要明确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臵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

4、对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取缔。

5、加强露天矿边坡监管力度,开展采石场台阶开采专项整治。各露天矿山企业要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的原则进行开采。对未按设计方案开采的矿山和存在高台阶及未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的企业,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治理部分小采石场高、陡边坡违规开采的现状。凡台阶高度、边坡角度超过规定的露天矿山,必须停止生产作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生产性采矿作业。

6、推广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凡属“新、改、扩”建的砂石开采,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采石场要以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开采为重点,推广机械化作业。

7、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提升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督促地下矿山企业建立和完善机械通风专业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按规定进行矿井通风效能测定。要对列入治理范围的地下矿山,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对井下风速、风量、风质进行检测,对达到要求的,准予通过验收;对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和通风管理混乱的以及经检测风速、风量、风质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地下矿山,要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停产整顿,加强对现有提人系统的检测检验,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8、加大对采空区隐患治理,要摸清采空区、废弃井巷积水以及地表移动带、陷落带范围内重大水体、导水结构的状况,对采空区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且要制订和落实防洪、防透水、防火灾及排水等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9、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要以完善矿井的提升运输、供电、排水、通风等系统;加强掘进、回采、运输、提升、通风、防尘、防排水、顶板、供电及爆破的安全监管,及时查出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0、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凡是新、改、扩建项目,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

11、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 “回头看”,巩固安全生产许可成果;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12、健全监管台帐,抓好重点矿区的整治工作。各区、市、县要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分析,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档案,凡是有重大隐患的,都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实施挂牌督办,直至隐患消除为止,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和方案,并抓紧抓好整治工作。

13、强化现场检查,严格行政执法工作。凡是存在不符合规范分台阶开采要求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无设计资质单位所作的开采设计,一律下达责令改正指令,限期整改。

14、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或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保证事发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15、强化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引导规范职业病卫生防护工作。建立劳动者职业病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并建立职业病防治台帐和人员健康体检记录等。

(三)尾矿库专项治理内容

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抓好组织整改,对危库要责令立即停产,进行抢险;对险库要在限定的时间内消除险情;对病库要限期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1、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计划;对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运行的隐患进行整改。

2、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潍长度、排洪设施,坝体浸润线、坝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要满足设计要求;滩顶高程要满足生产、防汛和回水要求;四等以上尾矿库坝要设臵坝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

3、已投入生产运营但无正规设计或者资料不全的尾矿库,要在规定内完成补充设计或补齐必要资料。

4、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人员要经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

5、制订并落实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应急预案、物资器材准备等,对尾矿坝及尾矿库下游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实施有效监控。

6、库区内存在从事爆破、开山采石等危害尾矿库安全运行的隐患要坚决整治。

7、对尾矿库下游和周边有民居区、铁路、公路、水源地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8、全面完成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加强对尾矿库的动态监管,防范尾矿库溃坝等事故的发生。

(四)冶金、有色行业专项治理内容

1、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设计资质,项目是否履行立项申请、审查、审批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

2、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臵是否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是否落实了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

3、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是否及时排放,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4、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5、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

6、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处于受控安全状态;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露、中毒窒息、爆炸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臵和运行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

7、要制订和落实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臵和运行要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预防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臵和运行要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

8、作业现场要设臵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臵。

五、进度安排

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22日前)。

1、各区、市、县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辖区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22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2、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22日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区、市、县要在9月初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安监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本方案的落实。要加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非煤矿山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电击、防寒风、防冰雪灾害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区、市、县要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 “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这次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要及时掌握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要督促企业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典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附件3:

贵阳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等行业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有关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及安全生产技能,有效防范事故,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广泛的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对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为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手段,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体系。以宣传“安全发展”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年”的宣传报道,不断拓展宣传报道工作深度和广度。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机制,促使农民工得到全面教育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得到增强,安全素质明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管理、上岗,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宣教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监管一处,负责日常工作和指导、协调、督促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宣教行动的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杨小平(市安监局局长) 副 组 长:姚 俊、岳 文

成员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执法支队一大队相关人员组成。

三、重点工作和活动

(一)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法制意识。各区、市、县要积极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六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氛围。

(二)各区、市、县启动非煤矿山创建标准化试点工作,宣传推广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开展安全管理技术讲座,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针对各地实际,组织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期举办安全生产轮训班;要抓好特种作业人员、新进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率100%,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对非煤矿山等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特别是利用市安监局网站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安全文化建设、经验交流、学习园地、信访举报、建言献策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2日前)。要围绕 “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制定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强大声势,为开展“三项行动”创造舆论氛围。通过宣传,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之中。各安监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22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2日至10月)。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要善于运用各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各项工作,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批评曝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不认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要总结安全生产教育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成果。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好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宣教行动要在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机制。要定期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和部署各项工作;做好乡镇(街道)以及相关企业宣教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三)不断拓展和延伸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对象。各区、市、县及有关企业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各安全培训中介机构的教育培训平台,大力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重点岗位职工的安全培训。

(四)发挥媒介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新闻消息、新闻专题、法制讲座、专家访谈、案例分析、现场报道、现身说法、趣味知识、有奖征文、公益广告等形式,采用群众容易接受、便于参与的方式,增加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局面。

(五)教育与管理并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始终坚持教育与管理并举并重的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大检查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结合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印制通俗易懂、简明扼要、应知应会的安全常识手册,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精神、不断提高广大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安全培训效果,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的转变,切实发挥安全生产培训的基础作用,把全社会安全文化建设推向新阶段。

(六)各区、市、县及有关企业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第12篇:非煤矿山复习题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习题

一、单选题

1、安全 A、扩建 B、勘查 C、巡查

9、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D)。A、5年 B、2年 C、10年 D、3年

10、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包括D()。A、安全预评价 B、安全验收评价

C、安全评价 D、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11、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A),对尾矿库实施有效地安全管理。A、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B、管理制度 C、工作安排 D、生产标准

1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D)的安全技术要求。

A、设计 B、建设 C、开采 D、全都正确

13、下列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描述不正确的一项(C)。

A、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B、有利于进一步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C、有利于进一步发展企业经济

D、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落实

14、在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行政处罚中,“违法所得”是指企业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生产所取得的(C)。A、利润 B、成绩 C、全部收入 D、纯收入

15、安全色中的(C)表示安全状态及通行的规定。A、黄色 B、蓝色 C、绿色 D、黄色

16、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我国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D),表示警告、注意。A、黄色 B、蓝色 C、绿色 D、黄色

17、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一岗”是指(B)的职务对应的岗位。 A、董事长 B、领导干部 C、部长 D、员工

18、《安全生产法》 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注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赋予以下4项职权:现场检查权、当场处理权、紧急处置权和(C)。 A、监督管理权 B、安全监督权 C、查封扣押权 D、审核通过权

1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错误的一项是(C)。A、坚持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管执法的行为准则,忠实于法律。不玩忽职守,不徇私情,不贪赃枉法。

B、严格按照程序履行职责,规范执法、持证执法、保守秘密。 C、监督检查可以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D、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0、《安全生产法》 一项是(C)。

A、法律授予所有单位和公民都有举报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剥夺这种举报权利。

B、举报的内容为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情况应当力求及时。 C、媒体必须履行这项义务,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为安全生产营造舆论氛围。

D、要想法定的政府部门举报。

2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A)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A、国家标准 B、企业标准 C、工作标准 D、收费标准

27、配合监督检查是一项法定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寻找借口和理由为(B)设置障碍。

A、安全生产 B、监督检查 C、安全管理 D、管理部门

28、隐患排查的形式可分为日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专题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A)。

A、不定期检查 B、设备检查 C、仪器检查

29、隐患排查的方法与具体要求叙述错误的一项(D)。

A、坚持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工人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工作,安全检查可以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以及工人谈心、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不安全因素和生产操作中的异常现象等方法进行。

B、把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基层以自查为主,企业内相应部门间要互相检查,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和借鉴。

C、建立安全检查网络,实行危险源分级检查管理制度。

D、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如夏季多雨,要提前检查防洪防汛设备,加强检查井下顶板、涌水量的变化情况;秋冬季天气干燥,要加强防火检查。

30、安全教育培训是(C)的一项重要内容。

A、煤炭公司 B、技术安全 C、矿山企业安全管理 D、公司职员

3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矿山生产和经营的单位,就必须自觉地、无条件地把党和国家以及(A)颁布实施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落实到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中。这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A、地方政府 B、矿山企业 C、各部门 D、相关组织机构

32、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A、主管矿长 B、主管部门 C、安全监察部门 D、矿山工作人员

40、地下矿山主要负责人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D)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A、36 B、24 C、52 D、48

41、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出租和用作抵押,否则将吊销采矿许可证,并给予(B)。

A、刑事处罚 B、经济处罚 C、刑事拘留 D、停产处罚

4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们国家依法建立起了(A)行政许可制度。

A、安全生产 B、安全管理 C、安全监督 D、国家对企业生产

4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从业人员的一项(A)。A、法定权利 B、法定义务 C、法定职责 D、法定代表人

44、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然疾病死亡或者在(D)h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A、24 B、18 C、36 D、48

45、金属矿山地下开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D)元/吨。A、2 B、4 C、5 D、10

46、(A)是构成矿床体的基本单位,是达到工业要求的含矿部分,有是开采的直接对象。

A、矿体 B、矿石 C、矿脉

47、(A)是矿山设计、建设和生产的依据,其完备程度和可靠性与矿山企业的建设和生产有直接关系,并直接影响着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A、地质资料 B、设计 C、可研报告

48、对露天矿山,断裂构造影响(C)的稳定性。A、矿体 B、围岩 C、边坡

49、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并应有安全标志和(C)。A、警示牌 B、栏杆 C、照明

50、露天开采应优先采用(A)作业。产尘点和产尘设备,应采取综合防尘技术措施。

A、湿式 B、干打眼

51、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1次,高陡边帮应每月检查(A)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A、1 B、2 C、3

52、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除应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外,还应每(C)年由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A、2 B、3 C、5

53、矿平台(包括溜井口、栈桥卸矿口等处)应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B)。 A、1/5 B、2/5 C、3/5

54、井的卸矿口应设挡墙,并设明显标志、良好照明和安全护栏,以防人员和卸矿车辆坠入,机动车辆卸矿时,应有(A)指挥。A、专人 B、安全员 C、当班班组长

55、天矿边界上(B)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清除。A、1 B、2 C、3

56、运输和行人的非工作帮,应定期进行安全稳定性检查(雨季应加强),发现坍塌或滑落征兆,应立即停止采剥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查明原因,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矿(C)。

A、领导 B、技术负责人 C、有关主管关部门

57、《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A)米以上。A、4 B、1 C、2 D、3

58、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B),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范围内。

A、网围栏 B、警戒标志 C、照明

59、土场最终境界(C)m内,应排弃大块岩石。

A、10 B、15 C、20 60、场内平台设置(A)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上修筑排水沟,以拦截平台表面积坡面汇水。

A、2%-5% B、3%-6% C、4%-7% 6

1、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应在排土(A)采取措施将水输出。A、之前 B、之后

62、场平台平整时,排土线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先方向有(A)的反坡。A、2%-5% B、3%-6% C、4%-7% 6

3、暴雨前,疏浚排土场内外截洪沟,详细检查排洪系统的安全情况,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C)。

A、资金 B、应急救援预案 C、应急救援措施

64、排土场防洪,(C)过后,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A、暴雨 B、地震 C、洪水 6

5、不应用(A)擦洗设备。A、汽油 B、柴油 C、清洁剂

66、废弃的油、棉纱、布头、纸和油毡等易燃品,应(C)。A、就地销毁 B、随意堆放 C、妥善管理

67、矿山企业应规定专门的火灾信号,并应做到发生火灾时,能通知作业地点的所有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安装在(C)的信号,应声光兼备。 A、人员集中地点 B、人员分散地点 C、任意地点

68、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报告(B)组织灭火,并迅速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灭初起火灾。

A、矿长 B、调度室 C、主管部门

69、大型矿井,矿床地质条件复杂,走向长度一翼超过(A)m的,应在矿体端部的下盘增设安全出口。A、1000 B、1200 C、1500 70、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均应至少有(B)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A、1 B、2 C、3 7

1、无轨运输的斜坡道,人行道的有效净高应不小于1.9m,有效宽度不小于(C)m。

A、1.0 B、1.1 C、1 7

2、位于地震地震区的竖井出口,当井深超过300m时,每隔(C)m左右应在井筒附近设一休息室(硐),并与梯子间平台相通。A、100 B、150 C、200 7

3、竖井施工应采用(B)层吊盘作业。A、单 B、双 C、多

74、用吊桶提升时,井盖门应有(B)启闭装置,以便吊桶通过时能及时打开和关闭。

A、手动 B、自动 C、任意形式

75、加设木支架时,(A),靠近工作面的支架,应加固。A、爆破前 B、爆破时 C、爆破后

76、井口安全出口和升降人员的井筒,(C)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A、每班 B、每周 C、每月

77、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围还应设有高度不低于(C)m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A、1.0 B、1.2 C、1.5 7

8、在竖井、天井、溜井和漏斗口上方作业,以及在相对于坠落基准面(A)的其他地点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或者在作业点下方设防坠保护平台或安全网。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A、2m及以上 B、2m C、2m及以下 7

9、最佳的巷道支护方式(A)。A、允许巷道围岩在一定范围内变形 B、不允许巷道围岩变形 C、允许巷道围岩有较大变

80、每个采区(盘区、矿块),均应有(B)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并经上、下巷 道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安全出口应稳固,并根据需要设置梯子。 A、1 B、2

C、3 8

1、(C)作业,应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方准进行。A、掘进 B、爆破 C、回采

82、不应在同意采场同时(A)和处理浮石。A、掘进 B、爆破 C、回采

83、采用横撑支柱法采矿,横撑支护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一端应紧紧插入地板柱窝;搭好平台方准进行凿岩,人员不应再横撑上行走,采幅宽度宽度不应超过(B)m。

A、2 B、3 C、4 8

4、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每一回采分层的放矿量,应控制在停止其(A)作业,并经妥善处理,方准继续作业 A、上部 B、下部

85、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每隔漏斗应均匀放矿量,应控制在保证凿岩工作面安全操作所需高度,作业高度不宜超过(A)m。A、2 B、2.5 C、3 8

6、采用有底柱分段崩落法和阶段崩落法回采,采场电耙的耙运方向,应与风流方向(B)。

A、一致 B、相反

87、采用分层崩落法回采,上下分层同时回采时,应保持上分层(在水平方向上)超前相邻下分层(B)m以上。A、10 B、15 C、20 8

8、回采矿柱,除(B)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为充填的矿房顶柱内的行的巷道和矿柱回采区。

A.安全员B.装药和爆破工作人员c.带班班组长

89.矿山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文字说明、附图及( A)必要的工程计划表三部分组成。 A消防材料设备B.应急救援措施c.矿山救护队

90.在矿山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必备地面、井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及储备的 材料、设备、工具品名和( C )。

A.出入库统计表B.数量登记表c.汇总表

91在矿山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可能发生地点的( A )生产条件及事故发生的预 兆等应用文字说明。 A.自然条件B.环境条件c.地址条件

92.在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预防处理各种事故和恢复生产的具体措施,预防处 理事故的单位及( C )应用文件说明。 A.总工程师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负责人

93.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应由熟悉现场情况的副矿长或( C )担任。 A.总工程师B.调度室主任c.救护队长

94.矿山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派( C )或其它救援人员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 A.安全员B.技术员c.救护队

95.在编制处理火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时,首先确定( B )的方法和步骤,明确采用的灭火 方法。

A.控制火势B.调控风流c.救援预案

96.对重大危险源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编制应由( C )负责。 A.市应急救援机构B.人大c.企业

97.应急演练的基本任务是检验、评价和( C )应急能力。 A.保护、B.论证c.保持

98.立井井筒必须有( C ),才能作为矿井安全出口。 A.宾斗B.罐笼c.梯子间

99.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 A )小时的最大涌水量。

A.24 B.36 C.48 100.一般矿井主要水仓的总容积应能容纳( A )h的正常涌水量。 A.6-8 B.10-12 C.12-16 101新进矿山的井下职工,矿山企业应当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下矿井工作前至 少必须接受(A)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A.72 B.60 C.40 D.20 102.当矿井下含氧量减少至( C )以下时,就可能发生窒息死亡事故。

A.20% B.15% C.12% 103.每个矿井至少有( B )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A.一 B.二C.三

104.矿井应该有( B )的防水、排水系统。 A.地面B.井下C.地面和井下

105.井下防水措施要做到\"探、放、隔、戴、( B )\"五个字。 A.追B.堵c.引

106.防止瓦斯积聚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A )。 A.加强通风B.戴防毒面具c.控制开采速度

107.矿工自救时佩带自救器后,若感到吸入的空气干热灼烫,则应( B )。 A.取掉中具B.坚持使用、脱离灾区 c.取掉一段时间再带D.取下口具、马上就地修理

108.测定瓦斯的仪器中常用的有瓦斯检查器和( C )。 A.测氧仪B.温度计c.瓦斯检测灯

109.自救器是一种井下小型便携式的( B )。 A.护耳器B.防毒呼吸器具c.瓦斯检测仪器 110.井下空气中的含氧量不得低于( c)%。 A.10 B.15 C.20 111矿井下沼气浓度达到( B )时,就有发生爆炸事故的危险。 A.1~4% B.5~16% C.20%以上

112.矿井中的( C )、老塘风和不符合规程的下行风、循环风和扩散风等都是不合理的通 风。

A.自然风B.主流风C.串联风

113.对于露天铁矿的采矿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 A.最大危害的是可能发生的粉尘 B.最大危害是由于边坡不稳定发生的滑坡 C.大爆炸时人员在采场外是绝对安全的 D.大爆破时的点炮人员必须撤到采场外

114.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B )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

A.1 5 B.2.0 C.2.5 D.3.0 115.在下列破坏中,不属于露天矿边坡破坏形式的是( D )。 A.塌落B.滑坡C.倾倒D.塌方

116.矿井煤层中涌出的各种有害气体中, ( B )约占80~90%。 A一氧化碳B.沼气C.氮气

117.矿井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的设计必须符合( C )。 A.矿山安全规程B.行业技术规范C.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118.井下风动凿岩,禁止( A )。 A.干打眼B.单人作业C.多人同时作业

119.矿山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 ( B ),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破坏。

A.在50年内B.在矿井开采期间C.在规定的期限内

120.除了小型非沼气矿井,每个矿井应采用( B )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作业场所有足够的 风量。

A自然通风 B机械通风 C都可以 121 ( B )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的有效措施。 A.实践锻炼B.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1 c.加强批评

12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 的( A )。

A.工艺、设备B.工具c.原材料D.设备

123.\"安全 A.单位领导和群众B.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c.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127.(C)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 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 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A.生产管理B.劳动保护C.安全生产

128.\"安全 137.炮响完后,至少多少长时间才准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C )。 A.露天爆破不少于2分钟,地下爆破不少于5分钟 B.露天爆破不少于3分钟,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钟 C.露天爆破不少于5分钟,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钟 D.露天爆破不少于10分钟,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钟

138.导火线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一人连续点火的根(组)数不得超过多少根( D )。

A,露天50根,井下30根 B.露天30根,井下15根 C.露天20根,井下10根 D.露天10根,井下5根

139.露天破碎大块岩矿,个别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是多少米( A )。 A.裸露药包爆破法400米、浅眼爆破法300米 B.裸露药包爆破法300米、浅眼爆破法300米

c.裸露药包爆破法300米、浅眼爆破法200米 D.裸露药包爆破法200米、浅眼爆破法200米

140.露天爆破作业必须实行什么样的爆破制度,有两个以上单位作业组进行爆破作业时, 必须统一指挥( B )。 A.不定时B.定时c.适时

141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哪些机构或人员予以保证( D )。

A.决策机构B.主要负责人C职工集资D.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142.新工人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几个月?熟悉本工种

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D )。 A.6 B.5 C.4

D.3 143.较稳固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多少度( B )。 A.40 B.50 C.55

D.75 143.露天开采过程中,上部台阶采完后,必须留有安全平台,其宽度不得小于多 少米( C )。 A.6 B.5 C.4 D.3 144.推土机作业时,最大允许坡度:上坡为多少度?下坡为多少度( B )。 A.三

十、二十五B.二十

五、三十C.二十

五、三十五D.三

十、三十五 145.在尾矿库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企业应开展( C )。 A.专项安全评价B.安全现状评价C.安全验收评价

146.某尾矿库排水系统严重堵塞,已不能排水,该库属( A )。 A.危库B.险库C.病库D.正常库

147.当尾矿逐渐堆高,排水井需要封井时,应在( A )浇注盖板进行封井。 A.井座上口B.井筒上口

148.某尾矿库的初期坝顶表面出现深约50cm的沉陷裂缝,比较适宜的处理方法是( A )。

A.开挖回填写B.灌浆处理c.开挖回填与灌浆结合

149.对于已使用到设计最终坝高( C )高度的尾矿库,为确保尾矿库安全,考虑到生产运行 与原设计的差异,根据《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应对尾矿堆积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 定性分析。

A.l/3以下 B.l/3-1/2 C.l/2-2/3 D.2/3以上 150.某尾矿库设计库容为70m3,坝高40m,该库属于(D )等库。 A一 B.二C.三D.四E.五

151尾矿库的供电线路和通讯线路应布置在尾矿坝的( A )。 A.上游B.坝体C.下游

15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 的( A )标志。 A.安全警示B.警示C.安全警告

153.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 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 B )责任。 A.行政B.法律C.处罚

15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 A )。

A.负责人B.法人C.责任人

155.安全色的颜色\"红、蓝、黄、绿\"四种颜色分别代表( C )。

A.警告、指令、禁止、提示B.禁止、警告、指令、提示 C.禁止、指令、警告、提示

156.防止作业场所噪声危害的根本措施是( B )。 A.降低噪声的频率B.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强度

157.((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A )。

A.安全 A一 B.二c.三D.四

166.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B )学时。 A.10 B.20 C.30 D.40 167.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C )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 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A.三个月B.半年C.一年D.两年

168.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到( A )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A.三级B.二级C.一级D、最低级

169.非煤矿山企业要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空气含尘浓度凿岩工作面应( A )测定一次。

A.每月B.每半年C.每年D.每两年

170.把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 B )、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 列入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 A.安全防护不力B.职业危害严重 C.安全系数不高D.安全性能低下

171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为正常库,建立标准化体系并良好运行( B )以上的非 煤矿山,可成立自评组织机构,自评确定相应等级。 A.一年B.六个月C.三个月D.一个月

172.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 B )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A.10-15m B.5-10m C.0-5m D.1S-20m 17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 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 D )以上并能适应现 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 A.二年B.三年C.四年D.五年

174.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A )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护栏等防 护设施。

175.照明电压Q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

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 A )。 A.36V B.72V C.127V

D.220V 176.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

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 A )后方可上岗作业。 A.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B.合格证 C.证明D.成绩

177.新进露天矿山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是多少小时,经考试合格后,必须在 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B )。

A.72小时B.40小时C.20小日才 178.安全色中的红色含义为( C )。

A.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B.警告注意 C.禁止停止D.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179.尾矿坝常见的病患有裂缝、( A )、滑坡、管涌。 A、渗漏B.娓塌C.突水D.冒顶 180.属于责任事故的是( C )。

A.地震B.泥石流C.违章指挥D.技术事故 181盲炮处理方法不对的是( A )。

A.用铺刨B.处理事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C.在危险区设立警戒D.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182.巷道贯通时,两工作面相距( A )米,只准一个工作面掘进。 A.15 B.20 C.10 D.25 183.正确的台阶式开采为( C )。

A.从底部挖B.从边坡上挖 C.自上而下的采挖D.三者都不正确

184.职工对违章指挥或( C )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 权检举和控告。 A.告之B.指挥C.强令D.指示

185.在以下的单位中,除( B )企业以外,都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A.矿山B.文通运输C.建筑施工D.危险物品生产、经营

18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 C )。 A.职称B.学历C.管理能力D.专业知识

187.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 租单位签订专门的( D ),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 D)。

A.管理标准管理职责B.生产合同管理职责 C.协议书管理方案D.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88.以下不属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定权利的是( A )。 A.调整岗位权B.批评权C.建议权D.拒绝违章作业权

189.以下不属于《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是( A )。 A.消除事故隐患的义务

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c.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 D.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19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 A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A.工伤社会保险B.医疗保险c.失业保险D.养老保险

191用人单位应当实施有( C )的职业病,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A.兼职工人B.单位职工c.专人负责

192.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 法( C )。

A.追究民事则任B.给予经济处罚c.追究刑事责任

19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 A )。 A.国家职业卫生标准B.世界卫生组织标准c.国际劳工组织标准 194.各企业、事业单位对已确诊为尘肺的职工( A )。 A.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B.尊重病人意愿,是否继续从事粉尘作业 c.由单位决定,是否从事粉尘作业

195.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并接受( A )监督 管理。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B.劳动保障部门c.卫生行政部门 196.劳动者( A )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监护档案。 A.有权B.无权c.必须

197.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 A )年申报一次。 A.- B.三c.五

198.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 A )档案。 A.健康档案B.工伤保险c.培训教育

199.目前我国职业病发病率最高的是( C )。 A.铅中毒B.噪声聋c.尘肺病

200.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B )。 A.同时设计、同时改造、同时使用

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c.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同时使用

二、多选题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责任正确的是(ABC)。

A.指中介机构必须独立地对自己所从事的中介服务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B.指中介机构对其违法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业务所造成的后果,应当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C.要依法追究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D.按照法定程序申请登记并获得批准的,方可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 2.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任务,主要体现在( ABCD)。

A.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B.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C.建立和完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程。 D.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 3.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内容( ACD)。

A.根据本企业隐患排查制度的规定,各级安全员要按规定的时限和内容要求特别是当 班安全员要经常和跟班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掌握危险源动态,研究解决事 故隐患和存 在的安全问题,遇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采取应急措施,有权指令先行停 止生产,后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B.经常检查本工段、班组矿工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安全卫生装置,以保持其安全状 态良好。

C.对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D.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并提出防范措 施,督促贯彻执行。

4.采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包括( CD)。

A.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 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B.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并积极组织抢救。

C.经常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解决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D.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 生产思想认识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水平。

5.((安全生产法》 7.(安全生产法》 查人员应 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1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权利其中叙述中正确的是( AD)。 A.依法从事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工作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受侵犯和追究的权利。任何 单位和个人均元权于预、剥夺、阻碍其合法活动的权利。

B.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从其开办到进行生产经营的许多环节,都涉及有关的中介服务 业务,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

C.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涵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开办、建设、生产、经营和政府监管的全过程。

D.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聘请,按照委托和约定的有关事项从事安 全生严中介服务。

1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责任( BD)。 A.具备法定条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资质。 B.对其承担的服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c.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的检查监督。 D.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对社会举报叙述正确的是( ABC)。

A.法律授予所有单位和公民都有举报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剥夺这种举 报权利。

B.举报的内容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情况应当力求及时、准确。

C.要向法定的政府部门举报。

D.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国家明令整改和禁止的,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 产安全危害极大,必须及时查处。

14.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叙述正确的是( ABCD)。

A.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B.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矿山企业劳动条件不断改善。 D.积极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使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达到安全标准化相 应的等级并保持持续的运行和改进,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15.主管安全生产的企业副职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CD)。 A.主要负责人员变动及人员工作。 B.负责公司后勤工作。

C.协助企业法定代表人具体抓好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D.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6.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ABCD)。

A.安全意识教育B.法规政策教育 C.岗位技能教育D.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17.属于沉积岩特征的是( ABD)。 A.层状构造B.层理C.节理D.结核

18.随着露天开采深度的增加,露天开采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主要是( CD)。 A.采空区塌陷B.地热危害C.崩塌D.滑坡 19.矿山地质灾害的主要危害包括( ABCD)。

A.改变地下水流自然的渗流或径流条件B.侵占土地资源 C.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D.威胁人民生活和安全

20.露天开采与地下开采相比,具有的突出优点包括( ABCD)。 A.受开采空间限制小B.资源回收率高 C.劳动生产率高D.生产成本低 21露天矿主要安全问题包括( ABCD)。

A.爆破作业安全问题B.机械运行的安全问题 C.交通运输的安全问题D.露天矿山用电安全问题

22.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 ABCD)。

A.工作帮的边坡角应符合要求B.采矿方法 C.采矿安全防护装置D.爆破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23.机械铲装时,生产台阶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松软的岩土,不爆破,不大于机械的( A ); 坚硬稳固的矿岩,爆破,不大于机械的( C )。 A.最大挖掘高度

B.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C.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 D.最大挖掘高度的2倍

24.邻近最终边坡作业,应遵守下列哪些规定:( ABCD)。

A.应保持台阶的安全坡面角,不应超挖坡底。

B.应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运输平台,采用控制爆破减震。 C.局部边坡发生明塌时,应及时报告矿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D.每个台阶采掘结束,均应及时清理平台上的疏松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并组织矿有 关部门验收。

25.露天与地下同时开采时,应遵守下列哪些原则:( AC)。 A.受地下开采影响地段的露天边坡角,应根据影响程度适当减小。 B.受地下开采影响地段的露天边坡角,应根据影响程度适当增加。

C.露天与地下各采区间的回采顺序,应在设计中予以规定,以免联合开采时相互影响。

D.露天与地下各采区间的回采顺序,应在安全专篇中予以规定,以免联合开采时相互 影响。

26.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 径。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 ACD)应有警示标志。

A.急、弯B.上坡C.陡坡D.危险地段

27.露天矿不稳定边坡的治理措施大体可分为( ABCD)。 A.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治理。

B.减小坡体下滑力和增大抗滑力措施。

C.增大边坡岩体强度和人工加固露天边坡工程技术。 D.控制爆破。

28.露天矿山确定台阶高度时应考虑下列影响因素( ABD)。 A.矿岩的埋藏条件和岩性 B.穿爆工作的要求 C.开采总深度 D.采掘工作的要求

29.在扑灭露天矿山火灾的过程中,要根据火灾情况、程度、范围及时制定灭火方法。常用 的灭火方法有( ACD)。

A.直接灭火法B.间接灭火法C.隔绝灭火法D.综合灭火法

30.尾矿库( ABD)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库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 程 (AQ2006-2005)执行。 A.建设B.运行C.回采D.闭库

3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 BD)等生产安全事故和重 大险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 A.洪水B.渗漏C.垮坝D.漫顶 32.尾矿排放设施由( ABCD)组成。 A.尾矿水力输送系统B.尾矿回水系统 C.尾矿堆存系统D.尾矿水处理系统

33.露天采场的( ABCD ),均应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 A.进出入沟口B.平桐口C.排水井口

34.易燃易爆器材,不应放在( ABC)附近。 A.电缆接头B.轨道接头

35.不应在采掘设备上存放( AD)。 A.汽油B.柴油C.清洁剂

36.露天矿防排水的安全要求包括( ABCD)。 A.必须设置防、排水机构B.必须设置专用的防洪、排洪设施 C.必须建立排水系统D.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排水泵站 37.每个矿井至少应有( B)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D )m。

A.1 B.2 C.20 D.30 38.行人的运输斜井应设人行道。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有效宽度,不小于( A )m;有效 净高,不小于( B)m。 A.1 0 B.1 9 C.2.0 D.2.2 39.斜井坡度为( A )时,设人行踏步; ( B )时,设踏步及扶手; (D )时,设梯子。

A.100-15° B.15。一35° C.小于35° D.大于35。

40.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高应不小于1 9m,有效宽度应符合下列规 定:人力运输的巷道,不小于( A )m;机车运输的巷道,不小于( B )m;调车场及人员乘 车场,两侧均不小于( D )m;井底车场矿车摘挂勾处,应设两条 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 于1 Om;带式输送机运输的巷道,不小于1 Om。 A.O.7 B.O.8 C.O.9 D.1 0 41 ( AB )尽可能布置在矿体厚度大部分的中央下盘,且尽量集中布置,不占或少占农田。 A.主井B.副井C.风井D.溜井

42.斜井倾角大于或等于12。时,斜井一侧须设( A );倾角大于15。时,应加设( B);大于 30。时,应设( C )。 A.人行台阶B.扶手C.梯子

43.架设木支架时,发现( ABCD)等,应及时更换、修复。 A.棚腿歪斜B.棚腿压裂C.棚腿顶梁折断D.坑木腐烂 44.掘进工作面处理冒顶的常用方法有( ABCD)。 A.术垛法B.撞模法C.锚喷法

45.巷道布置应考虑的因素有( ABCD)。 A.有利于安全生产 C.采出率高 E.有利于资源整合

46.按冒顶范围的不同可将顶板事故分为( AC)。

A.局部冒顶B.压垮型冒顶C.大型冒顶D.漏垮型冒顶 47.顶板事故是指在矿井下采矿过程中,矿层顶板意外冒落造成的( ABCD)等灾害事故。 B.有利于集中生产 D.经济合理、有利于机械化生产 A.人员伤亡B.设备损坏C.生产中止D.财产损失

48.采区内采区车场按地点分为( ABC)。 A.上部车场B.中部车场C.下部车场D.装车站车场

49.人员不应直接站在( BD)的矿石上或进入溜井与漏斗内处理堵塞。 A.天井B.溜井C.地井D.漏斗

50.采用( CD)采矿,回采过程中应认真;检查顶板,处理浮石,并根据顶板稳定情况,留出 合适的矿柱。

A.留矿法B.空场法C.全面法D.房柱法

51采用壁式崩落法回采,机械撤柱及人工撤柱,应( AC )进行。矿体倾角小于10。的,撤 柱顺序不限。

A.自上而下B.自下而上C.由远而近D.由近而远

52.顶板压力的一般规律有( ABCD)。

A.顶板暴露的面积越大,矿层顶板压力也就越大 B.顶板悬露时间越长,矿层顶板压力就越大 C.护巷矿柱越小,巷道所承受的压力越大 D.巷道越宽,矿层顶板压力越大

53.矿山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具有的特点有( ABC)。 A.突发性B.灾难与破坏性C.继发性D.可预见性

54.在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人员撤离措施包括( ABCDE)。 A.通知灾区人员的方法

B.向井下待救人员输送氧气和食品等

C.标明人员撤离路线及相应路标,照明自救设施等 D.发生事故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 E.风流控制方法与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

55.矿山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应( ACD)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 方案。

A.立即撤出灾区人员B.停止灾区供风 C.停止灾区供电D.报告上级部门 56.矿山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按《矿山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中的规定,立即通知 (AB)。

A.矿长B.总工程师C.技术员D.班组长

57.抢救遇险人员是矿山救护队的首要任务,应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 距离进入灾区,对于多人遇险待救时应根据(ABD)原则进行抢救。 A.先活后死B.先重后轻C.先轻后重D.先易后难 58.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是( ABCD)。

A.及时营救遇难人员B.及时控制危险源 C.清除事故现场危害后果D.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59.采掘工作面遇( ABCD)情况时,必须进行探水。 A.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 B.接近含水层、溶洞

C.接近可能出水钻孔、接近有水灌浆区

D.接近与水体相通断层

60.下列图纸中属于井工矿山必须及时填绘的有( ABC)。

A.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B.井上下对照图 C.通风系统图D.排土工程平面图 61 ( ABCD)是企业安全制度。

A.安全生产责任制B.安全检查制度 C.安全生产奖惩制度D.安全教育制度 62.属于非煤矿山易发的事故有( ABC)。 A.边坡事故B.爆破事故C.顶板事故

63.发生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立即报告( ABCD)。

A.企业主管部门B.安全监督部门C.公安部门D.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64.事故按性质分为( BC)。

A.顶板事故B.责任事故C.非责任事故 65.一氧化碳中毒征兆有( AB)。

A.面颊及身上有红斑B.嘴唇成桃红色C.面色苍白D.三者都不对 66.安全上讲的\"三同时\"是指( ABC)。

A.同时设计B.同时施工 C.同时投入使用D.三者都不对 67.我国规定的安全色包括( ABDE)等四种色。 A.红色B.绿色C.黑色D.黄色E.蓝色

68.发生采场冒顶片帮事故的原因主要有:( ACDE)。

A.采矿方法选择不当B.意外原因 C.作业人员疏忽大意D.检查不周 E.顶板管理不当

69.所有人员( ABC)时,不准放炮。

A.未撤离到警戒线以外的地点B.未清点好人数 C.未设置好岗哨

70.防止留矿堆中形成空洞的措施有: ( ADE)。 A.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减少大块和粉矿 B.尽可能破坏上盘围岩 C.尽可能不破坏下盘围岩

D.观察漏斗矿石堆表面下降程度是否与放矿量相适应 E.均匀放矿

71发生冒顶现象时应:( ABCDE)。 A.迅速撤至安全地点B.开展自救、互救 C.靠近巷壁和支架处站立避灾D.配合外部营救 E.发出呼救信号

72.形成水灾的基本条件包括: ( BC )。 A.水质B.水源、C.通道D.水温 73.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 ABCD)。

A.预测预报B.先探后掘C.有疑必探D.先治后采 74.矿井通风的目的是:( BC)。

A.调节井下空气温度B.供给井下新鲜空气 C.冲淡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 75.在进行隐患整改时,应落实( ABCDE)等原则。 A.定责任人B.定时间C.定措施D.定要求E.定应急预案 76.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 ABC)。 A.伞檐B.根底C.空洞

77.饰面板材采石场须实行的生产工艺( AB)。 A.机械切割B.机械铲装C.自制土吊D.黑硝切割 78.爆破信号必须同时包括( ABC)等信号。 A.预警信号B.起爆信号C.解除信号

79.影响边坡稳定性的主要因素有( ABCD)。

A.边坡岩体的岩性B.结构面C.水文地质条件D.爆破振动 80.生产性粉尘的防护措施包括( ABCD)。 A.工艺改革B.密闭尘源C.喷雾洒水D.个体防护 81下列属于从业人员权利的有( ABCD)。

A.劳动合同保障权B.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建议权 C.批评、检举、控告权D.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82.下列属于常见的违章操作行为的有( ABD)。 A.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B.用于清除铁屑 C.工具、材料、产品、半成品等不按类别、不按规定的位置、场所存放 D.酒后作业、带病作业

83.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有( ABCD)。 A.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B.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 C.矿山D.建筑施工单位 8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ABC)。 A.危险因素B.防范措施 C.事故应急措施D.岗位操作规程

8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 ACD)。 A.批评B.处罚C.检举D.控告 86.从业人员有权拒绝( AB)。

A.违章指挥B.强令冒险作业 C.佩戴劳动防护用品D.安全检查

8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 CD)报告。 A.政府B.派出所 C.现场安全管理员D.本单位负责人

88.国家对以下哪些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BD)。 A.家电企业B.非煤矿山C.运输企业D.建筑施工企业 89.制止\"三违\"是指制止( ABD)。

A.违章指挥B.违章作业C.违反劳动卫生D.违反劳动纪律 90.事故调查处理中坚持的原则是: ( ABCD)。

A.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B.责任人员没有处理不放过 C.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D.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91从业人员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 CD )。 A.不得拒绝执行B.不得举报 C.有权拒绝执行D.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2.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由以下( ABCD)几个部分组成。

A.重大危险源的辨识B.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C.重大危险源的管理D.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3.企业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ABCD)。 A.综合检查B.专业检查C.日常检查D.季节性检查

9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负有的职责是( ABCD)。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C.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5.人体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 ( AC )成为职业病中毒。 A.急性中毒B.短期中毒C.慢性中毒D.长期中毒 96.职业病危害三级预防有( ABC)。

A.病因预防B.早期发现病损 C.防止病损进一步恶化D.加强个体防护 97.噪声、震动的控制措施(ABD)。

A.消除或降低生源噪声B.降低传递途径的噪声 C.改善工作环境D.加强个人防护

98.防暑降温的措施( ABC)。 A.加强作业现场通风换气,疏散热源 B.隔热降温、降低作业场所温度 C.感觉不适,要及时到阴凉

三、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不正确的打X) 1 安全生产法》 13.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 X ) 14.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熟知和全面掌握三大安全规程的强制性执行的 内容。(√) 15.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是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法》 26.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7.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不承担民事责任。( X ) 28.岩石的坚固性系数越大,强度和硬度也较大,岩石越坚固。所以凿岩速度慢,炸药消耗 量大。(√ ) 29.矿岩按稳固性分成极不稳固、不稳固、中等稳固、稳固、极稳固五级。(√ ) 30.成矿后形成的榴曲,常使矿体形态复杂化,给勘探和采矿工作带来麻烦,这是对采掘工 作不利的因素。(√ ) 31地质勘探时未封闭的钻孔,会成为地面水和地下水涌入矿井的通道。(√ ) 32.经审查通过的、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交的矿山初步设计(或开采方案设计)资料及图 纸,每两年至少应填绘一次。(√ ) 33.所有采掘工作面图纸应齐全、规范,及时填绘。(√) 34.岩层的产状三要素包括岩层的走向、倾22向和倾角。(√) 35.矿山岩石按其生成原因不同,可分岩浆岩、沉积岩和变质岩。(√ ) 36.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与采矿工作有密切的联系,它影响着采矿方法的选择,采矿工程 的部署和爆破工作。(√ ) 37.地质构造控制着矿体的空间分布和形态,因此对矿山安全生产影响很大。(√ ) 38.榴皱的形状决定了矿体的产状和赋存条件,也直接影响着矿床的开拓和采矿方法的选择。(√ ) 39.断层影响回采工作。(√) 40.地下开采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主要是采空区塌陷和地热危害。(√) 41公路(或窄轨铁路)一一平桐溜井联合运输开拓的主要特点为设备简单,基建工程量 小,基建时间短、技资少,投产快;劳动生产率低,但运量小。( X ) 42.放矿系统的操作室附近,要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应高出运输平啊,并避开放矿口,以 防跑矿。(√) 43.工艺布置不合理,易燃易爆场所未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设备不能及时维护检修 是露天矿山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 44.人体长期吸人矿尘,轻者会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会引起尘肺病。(√) 45.减小坡体下滑力和增大抗滑力措施的具体方法有缓坡清理法与减重压脚法。(√) 46.台阶高度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岩性、爆破方法及施工机械的特性等条件。(√ ) 47.采剥作业,不应对深部开采或邻近矿山造成水害和其他潜在安全隐患。( √ ) 48露天作业时因遇大雾、炮烟、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或因暴风雨、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 ) 49.露天矿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通行和操作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和通行安全。 不应在设备的顶棚存放杂物,并应及时清除上面的石块。(√ ) 50.露天采场各作业水平上、下台阶之间的超前距离,应在设计中明确规定。不应从下部 不分台阶掏采。采剥工作面不应形成伞檐、空洞等。(√) 51边坡浮石清除完毕之前,其下方不应生产,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 ) 52.在境界外邻近地区堆卸废石时,应遵守设计规定,保证边坡的稳固,防止滚石、滑塌的 危害。并且废石场不应成为作用于边坡的附加荷载。(√ ) 53.平桐溜井应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 54.确定溜井位置,应依据可靠的工程地质资料。溜井应布置在矿岩坚硬、稳定、整体性 好、地下水不大的地点。溜井穿过局部不稳固地层,应采取加固措施。(√ ) 55.容易造成堵塞的杂物,超规定的大块物件、废旧钢材、木材、钢丝绳及含水量较大的教 性物料,不应卸入溜井。溜井应放空,应保持经常性放矿制度。( X ) 56.在溜井口周围进行爆破,应有专门设计。( √ ) 57.溜井上、下口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应在附近逗留。操作人员可以在溜井口对面或矿车 上撬矿。( X ) 58.溜井发生堵塞、塌落、跑矿等事故时,应待其稳定后再查明事故的地点和原因,并制定 处理措施;事故处理人员不应从下部进入溜井。(√) 59.雨季应加强水文地质观测,减少溜井储矿量;溜井积水时,不应卸入粉矿,并应采取安 全措施,妥善处理积水,方可放矿。(√ ) 60.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 61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时,选择采矿方法时,应考虑边坡稳定性和产生泥石流 对地下开 采的影响。(√ ) 62.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规定,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可先任职,而后再取得安全资格证。( X ) 63.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规定,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 次爆破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 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相关人员应当一方面立即设置专人警戒,一方面采取可靠、安全 的预防措施。( X ) 64.带式输送机胶带启动不了或打滑时,可用脚蹬踩、用于推拉或压杠子等办法处理。( X ) 65.露天矿山防尘的主要措施是采用湿式作业和洒水降尘。(√ ) 66.露天矿山可以不设置防排水机构。( X ) 67.火、中型露天矿应设专职水文地质人员,建立水文地质资料档案。每年应制定防排水 措施,并定期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 68.矿山应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上方应设截水沟;有滑坡可能的矿山,应加强防排 水措施;应防止地表、地下水渗漏到采场。(√) 69.露天矿可以不必设置排水泵站。( X )

70.露天矿遇超过设计防洪频率的洪水时,允许最低一个台阶临时淹没,淹没前应撤出一 切人员和重要设备。(√ ) 71各排水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 72.邻近采场境界外堆卸废石,应避免排土场蓄水软化边坡岩体。(√) 73.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间接冲刷边坡。(√ ) 74.边坡岩体存在含水层并影响边坡稳定时,应采取疏干降水措施。(√) 75.露天开采转为地下开采的防、排水设计,应考虑地下最大涌水量和因集中降雨引起的 短时最大径流量。(√ ) 76.设备加注燃油时,不应吸烟或采用明火照明。(√ ) 77.消防通道上可以堆放杂物。( X ) 78.应结合生活供水管设计地面消防水管系统,水池容积和管道规格应考虑两者的需要。(√) 79.重要采掘设备,应配备灭火器材。(√ ) 80.木材场、防护用品仓库、炸药库、氢和乙:块瓶库、石油液化气站和油库等场所,应建立防 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备足灭火器。( X ) 81挖掘机挖排作业时,严禁超挖卸车线路基。(√) 82.汽车运输的排卸作业,不需要有专人指挥。( X ) 83.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专门的地质勘探工作。(√~ ) 84.排土场设计,应进行排土场土岩流失量估算,设计拦挡设施。(√~ ) 85.内部排土场不应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与开采作业点之间应有一 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应设置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 ) 86.高台阶排土场,应有专人观测和管理,发现危险征兆,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 87.在矿山建设过程中,修建道路和工业场地的废石,应选择适当地点集中排放,不应排弃 在道路边和工业场地边,以避免形成泥石流。(√ ) 88.矿山企业应建立排土场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排士场监测。排土场发生滑坡时,应加强 监测工作。(√ ) 89.发生泥石流的矿山,应建立泥石流观测站和专门的气象站。泥石流沟谷应定期进行剖 面测量,统计泥沙淤积量,为排土场泥石流防治提供资料。(√) 9.任何人均不应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其他活动。(√ ) 91推排作业线上、排土犁犁板和支出机构上,可以站人。( X ) 92.排土场上部排弃大块岩石,以便形成渗流通道。( X ) 93.排土场地面出现隆起、裂缝时,应查明范围和隆起高度等,判断危害程度。(√ ) 94.井巷的分道口应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安全员, 均应熟悉安全出口。( X ) 95.梯子间与提升间可以共用。( X ) 96.有轨运输的斜井,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宜设坚固的隔离设施;未设隔离设施的, 提升时不 应有人员通行。(√) 124.常用的矿山用炸药有硝镀类炸药、硝化甘油炸药、乳化炸药。(√) 125.常用的起爆器材有雷管、导爆索、导爆管。(√ ) 126.火雷管极易产生的事故只有早爆。( X ) 127.台阶式开采坚硬岩层的边坡角不大于80度。( X ) 128.台阶式开采的台阶高度一般不超过15米。(√ ) 129.事故处理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职工 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130.井下巷道内空气中的一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0.0024% (√~ ) 131炮烟中有大量水蒸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等有毒有害气体。( X ) 13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中毒后,应采用人工呼吸进行急救。( X ) 133.轻伤事故是指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事故。(√~ ) 13.安全生产法》规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 135.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不是事故现场人员的一项应尽义务。( X ) 136.现场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查隐患和\"三违\" (√~) 137.生产经营单位依照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 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X ) 138.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 受委托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 X ) 139.设计规定保留的矿(岩)柱,应长期保留。(√ ~ ) 140.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141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 142.矿山选择排土场可以设在矿山生活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X ) 143.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和各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 144.爆破时,警戒信号的 维护、保 养、检测必须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26.企业只要努力搞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可以不监测或少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浓度或强度。( X ) 227.在小型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工作的农民工,可以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 X ) 228.特种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可以由矿山自行进行。( X ) 229.安全检查员发现不安全问题和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整改。( -√ ) 230.新人矿的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矿级安全教育、区队级安全教育、岗位安全教育。(√ ) 231发生死亡3人以下的矿山安全事故,由矿山企业负责调查和处理。( X )

第13篇:非煤矿山承诺书

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承诺书

为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我作为非煤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各部门、岗位和责任人。

二、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策规定,做到证照齐全并有效,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进行生产(建设)。

三、积极推进科技兴安,推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机械化程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器材,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会其使用并督促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定期做好设备的检测与维修;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五、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同时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弘扬企业安全文化,营造

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明显、科学、规范的设置安全警示标准。

七、保证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做到企业主要负责

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全部经过培训

合格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八、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投保

意外伤害险,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九、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地下

矿山企业同时做好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努

力使本企业上档达标,实现本质安全。

十、我作为非煤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

定认真履行所作的承诺,愿接受社会各界及安全监管部门的监

督,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承诺企业(盖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日

第14篇:非煤矿山测试题

非煤矿山测试题库(答案) (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单位: 姓名: 职务: 得分:

一、填空题(15分)

1、尾矿库安全评价属专项安全评价,包括建设期间的 安全预评价 和验收安全评价、生产运行期的 安全现状评价 及闭库时的安全评价。

2、根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尾矿库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尾矿库防洪 安全检查、尾矿坝 安全检查和库区安全检查。

3、尾矿设施包括尾矿水力输送系统、尾矿回水系统、尾矿堆存系统、尾矿水处理系统 等部分组成。

4、尾矿库的常见类型有:山谷型、傍山型、河谷型、和平地型等到四种。

5、尾矿库的建设主要包括: 初期坝、排洪系统、渗漏处理等。

6、尾矿库坝管涌处理的方式有:滤水围井、蓄水减渗、塘内压渗、降水减渗。

7、渗漏处理的原则是: 内截、外排 。

8、滑坡抢护的基本原则是: 上部减载、下部压重 。

二、选择题(20分)

1、在尾矿库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企业应开展 C ; A、专项安全评价; B、安全现状评价; C、安全验收评价

2、某尾矿库排水系统严重堵塞,已不能排水,该库属 A ; A、危库; B、险库; C、病库; D、正常库

3、上游式五等尾矿库最小干滩长度不得小于 B 米; A、50 B、40 C、35

4、当尾矿逐渐堆高,排水井需要封井时,应在 A 浇注盖板进行封井。 A、井座上口 B、井筒上口

5、某尾矿库的初期坝顶表面出现深约50cm的沉陷裂缝,比较适宜的处理方法是 A A、开挖回填写 B、灌浆处理 C、开挖回填与灌浆结合

7、对于已使用到设计最终坝高 C 高度的尾矿库,为确保尾矿库安全,考虑到生产运行与原设计的差异,根据《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应对尾矿堆积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

A、1/3以下 B、1/3—1/2 C、1/2—2/3 D、2/3以上

8、某尾矿库设计库容为70m3,坝高40m,该库属于 D 等库。 A、一 B、二 C、三 D、四 E、五

9、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依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D 万元以下的罚款。

A、1 B、2 C、3 D、5

10、尾矿库的供电线路和通讯线路应布置在尾矿坝的 A 。 A、上游 B、坝体 C、下游

三、判断题(描述正确的画√,错的画×)15分

1、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是指开采金属矿石、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材料、耐火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企业的尾矿排放场所。(√)

2、险库和危库不能参加等级考评。(√)

3、实际得分在70分以上,不足80分为二级尾矿库。(×)

4、关于坡比:m越大,说明坡越缓,越安全,(m-n)/n越大,说明实际的坡比越陡于设计值,越不安全。(√)

5、负责尾矿库库区和坝体安全巡查及维护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久证上岗。(√)

6、尾矿库水位标高的检测与尾矿库滩标高的检测,其测量误差均应小于10毫米。(×)

7、对已停用的尾矿库,应《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进行闭库申请、闭库设计和闭库治理,经验收合格后方能闭库。(√)

8、只要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均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该库就属正常库。(×)

9、安全评价是在用尾矿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项必备条件。(√)

10、管涌就是土体表层所有颗粒同时被渗水顶托而移动。(×)

11、天气预报近日本地将有持续暴雨,矿长要求尽快完成未施工好的尾矿子坝,以便用于临时直接挡水。(×)

12、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尾矿库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分为四级。(√)

13、尾矿库使用到最终设计高程前一年,应进行闭库设计。(×)

14、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5、尾矿坝的排渗设施包括排渗棱体、排渗褥垫、排渗盲沟和各种排渗井等。(√)

四、简答题(20分)

1、什么是尾矿库?

答: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

2、正常库具备哪些条件? 答:正常库应同时满足下列工况:

(1)尾矿库在设计洪水位时能同时满足设计规定的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

(2)排水系统各构筑物符合设计要求,工况正常;

(3)尾矿坝的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稳定安全系数满足设计要求; (4)坝体渗流控制满足要求,运行工况正常。

2)、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管理细则编制尾矿库年度、季度和月度的作业计划。

3)、加强秤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尾矿坝筑坝作业属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加强对尾矿坝的维护管理,坚持坝前均匀放矿,并保持坝顶标高一致,要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尾矿坝堆积坡比;作好尾矿坝巡视观测,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

5)、加强尾矿库汛期防洪。每年汛前,应对尾矿库排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在最高洪水时坝顶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均能满足规定要求,严禁尾矿子坝拦洪。每年汛前应做好防汛抢险预案。

6)、企业尽快建立健全尾矿库档案。对无正规设计的尾矿库,应通过有资质的技术部门进行技术核查和鉴定。

7)、对于已使用到设计最终坝高1/2—2/3高度的尾矿库,应对尾矿堆积坝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

8)、对已超过原设计最终堆积标高的尾矿库,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正规的加高增容设计,不得擅自盲目加高增容。

9)、对已停用的尾矿库,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闭库申请、闭库设计和闭库治理,经验收合格后方能闭库。闭库后的尾矿库也必须进行安全维护管理,绝不能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10)、尾矿库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如进行尾矿二次回采)时,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设计院,确保尾矿库安全,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11)、未经技术论证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采矿作业。严禁在库区爆破、滥挖尾矿和炸鱼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

第15篇:乌兰察布市非煤矿山

2009年乌兰察布市非煤矿山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乌党发„2008‟29号)和市安委办《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乌安委会发„200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不断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和政府执法监管能力,严格行政许可,推进矿山整合,强化隐患治理,把工作重点放到抓源头、治隐患、防事故上来,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死亡事故发生,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许可和“三同时”审验工作

一是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今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进入高峰期,有109户企业共计150个许可证将在今年上半年陆续到期。按照自治区新制定的延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按期完成延期换证工作。另外继续抓好新建非煤矿山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在增强服务意思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程序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是认真做好“三同时”审验工作。对新、改、扩建企业要按照《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三同时”审验手续,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严格把关并配合自治区组织的有关人员和专家对盟市履行“三同时”审验手续的项目进行抽查。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体系、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使企业生产活动建立在规范的管理基础上;结合企业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加强岗位安全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培训,使从业人员确实具备岗位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二是形成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隐患治理台帐,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处于受控状态,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要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并形成整改档案。同时在整改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日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执法检查要以企业自查报告为参考,检查企业是否对隐患进行了认真排查,是否建立了日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是否使已经排查出的隐患处于受控状态。

(三)非煤矿山尾矿库治理工作

要对全市所有尾矿库逐一进行统计、检查。查明全市尾矿库底数,详细掌握各种尾矿库的基本情况;促使尾矿库企业改进、提高现有的安全生产条件,着重解决危库、险库、无主管部门的尾矿库的隐患治理问题,明确主管单位、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建立起尾矿库日常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尾矿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旗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所有尾矿库(包括在建、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逐一进行检查,检查面要达到百分之百;整改面要达到百分之百;复查面要达到百分之百;执法面要达到百分之百。检查人员要如实填写尾矿库检查情况,做到一库一表。

检查内容如下: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一律停止生产运行,依法给予关闭;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继续运行的尾矿库,一律停止生产运行,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的新建尾矿库、未履行尾矿库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尾矿库新、改、扩工程,一律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并依法进行处罚;对于已经达到或超过设计标高的尾矿库一律停止使用,履行闭库程序。

(2)对于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过检查发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要限期整改并进行治理,经整改和治理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由相应资质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审核备案。

(3)对于没有正规设计或者手续不齐全就已经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一律停止运行,限期整改并按要求补做坝体稳定性分析和安全评价。

(4)对于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设计进行尾矿库运行的,一律停止施工或运行,由相应资质设计部门制定补救方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审核备案。

(5)对于确定为危库、出现严重险情威胁尾矿库安全的,要立即停止运行,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确定为险库的,要责令立即消除险情;确定为病库的,要督促其限期按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全面消除隐患。

(6)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和排洪排渗操作的作业人员未接受专业培训、尾矿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要责令纠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7)对于实施关闭的尾矿库,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闭库工作及闭库后的安全管理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对解散或者关闭破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已关闭或者废弃的尾矿库管理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出资人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无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出资人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单位”。

(8)尾矿库威胁到下游村庄、道路、水源地、重大设施的,要组织专家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企业予以落实,企业还须制订详实的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开展演练。经过论证,下游需要搬迁的必须实施搬迁。

(9) 对于采选一体的企业,尾矿库不合格的应连同矿山、选厂一起实施停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关闭。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上旬)

召开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各旗县市区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予以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得以贯彻落实。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地区要制定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确保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实施检查阶段(4月中旬至9月下旬) 各地区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实效。市政府和安委会将于9月下旬,组织督查组到各旗县市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 各旗县市区要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并在11月上旬将书面总结材料分别上报市政府办、市安委办和市安监局。

五、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为了确保全市尾矿库的安全运行,各地应给予高度重视,要立即行动起来。一是凡建有尾矿库的旗县区都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尾矿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尾矿库治理专项行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到位;二是要将通知下发到辖区内所有尾矿库企业,督促尾矿库企业积极配合专项行动的开展;三是要依靠设计部门、安全评价机构、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入到专项行动中来;四是要落实人员、车辆、资金和设备,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2)打击非法,严厉处罚。各地要把打击非法违法尾矿库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不折不扣地打击非法违法尾矿库。凡确定为非法违法的尾矿库要依法及时实施关闭;对关闭的尾矿库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关闭不到位或拖延关闭的,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关闭工作取得实效;凡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依法给予关闭,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尾矿库要逐库列表造册。

(3)严明纪律,务实求真。各地在检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实事求是的填写尾矿库基本情况统计表,认真记录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并能及时、准确的做出处理。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对检查情况负责。

第16篇:非煤矿山评审

非煤矿山评审、审查和验收程序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暨三同时评审、审查和验收程序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暨 三同时评审、审查和验收程序

一、范围与权限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包括非煤矿矿山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选厂、尾矿库的建设项目,闭库。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暨“三同时”评审、审查和验收程序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暨 “三同时”评审、审查和验收程序

一、范围与权限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包括非煤矿矿山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 目,选厂、尾矿库的建设项目,闭库和闭库后的回收利用。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监督的原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下列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1、由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2、矿区范围跨地级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3、由省及省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采矿许可证审批的建设项目;

4、设计容量在1000万立方米(含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尾矿库设计项目;

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上述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应当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预评价评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履行立项审批程序,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后颁发采矿许可证前,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措施的预评价。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应该由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安全评价机构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的结果负责。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后,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审批、核准、备案)

2、建设项目矿区范围批准文件(尾矿库土地使用审批文件);

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

4、建设项目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申请书、申请表;(一式四份)

6、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8、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9、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报告(尾矿库)

10、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预价评审后,委托指定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预评价报告评审合格,由预评价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从委托评审到备案时间应不超过30天。

三、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即可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向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报告、申请表、审批表(一式四份);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3、建设项目安全专篇;

4、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工会依法参加。审查时,聘请5至7名专家并组成专家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不含设计单位修改设计说明书和《安全专篇》的时间)。经审查同意的,以书面形式批复;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留有修改意见并需要专家组确认的,待设计单位修改完毕后,交由专家组确认(复核)签字,再以书面形式批复。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建设单位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复文件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为采矿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并由有资质的单位按设计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进行安全设施和措施的验收评价和验收。

四、验收评价和审查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进行验收评价。建设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应当由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且不能由预评价单位承担。

为方便企业办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减轻企业负担,可将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内容纳入到验收评价中(称“验收综合评价”)。验收综合评价可作为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的结果负责。

验收评价报告的审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采取专家负责制,聘请3-5名专家组进行审查。专家组出具验收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合格的,作为竣工验收依据;不合格的,重新评价后再审。

五、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放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并进行验收评价后,建立单位应向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查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申请报告(一式4份);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申请表(一式4份);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一式4份);

4、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复印件);

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安全经费的提取计划及落实情况(计划、发票、台帐),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险收据);

11、主要安全措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12、施工单位证明材料;

1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14、建设项目施工(竣工)图纸;

15、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作报告;

16、尾矿库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尾矿库);

17、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综合评价报告》;

18、施工期间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属地监管部门证明材料)。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许可证审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工会依法参加。审查和验收在验收评价后进行(可接续实施),审查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聘请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审查验收意见。尔后,填写“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填写:

内业部分:审查填写前13项;现场部分:露天矿山审查填写14-21项,地下矿山审查填写22-31项,尾矿库审查填写32-35项,地质勘探企业审查填写36-42项。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许可证审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不含项目建设单位补正申请材料和整改时间)。经审查合格的,出具竣工验收意见并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审查、验收及批复程序:

1、审查《综合验收评价报告》;

2、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3、检查内业材料;

4、专家组研究意见;

5、填写审查书;

6、通报验收结果;

7、报承办处(科)长和主管局长签字,尔后行文批复,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17篇:扶贫办非煤矿山清理工作总结

县扶贫办清理纠正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非煤矿山问题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中发〔1986〕6号)、《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5〕12号)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137号),为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秩序,从源头上治理投资入股非煤矿山方面的腐败问题,根据自治县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纠正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非煤矿山问题的通知》(恭办〔2011〕89号)文件要求,我办在本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内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积极组织,成立了恭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清理纠正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非煤矿山问题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整个清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恭城县扶贫办清理纠正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非煤矿山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纠正的范围和对象,清理纠正报告、登记和撤资的工作时限,清理纠正的政策界限和纪律规定,清理纠正的工作步骤等内容,确保清理工作有序进行。

恭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2年2月24日

第18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各产矿镇政府、非煤矿山企业:

2009年,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市级相关部门、产矿镇政府分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因地震导致山体不稳定等不利因素,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明显好转。连续两年实现全年无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发生的奋斗目标。

一、2009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总结

(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工作 2009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保证灾后重建工作原材料的供应为主导,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重点,加大对各非煤矿山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工业局、安监局、国土局,积极运用多种方式为企业服务,以彭工发[2009]65号文件制定了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为了使“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落实,年初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开展了“百安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共下发各类文件20余种,1500余份,检查矿山230余矿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制定了目标考核办法,与全市非煤矿山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全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得到了层层落实,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经矿山企业自查、各镇考评,工业局、安监局、国土局联合审核,今年全市非煤矿山平均目标考核分均在96分以上,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加强隐患排查,狠抓治理整顿工作

1、狠抓春节后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按照《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验收标准》和“百安活动”的开展,并结合我市非煤矿山的实际,工业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彭工发„2009‟9号)文件对节后的复工复产制定了验收标准,在各矿山企业自查、镇政府初验的基础上由矿山申请各镇逐矿进行检查,给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发出了复工复产通知书,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责令停产整顿,直到拿出整治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整改,使全市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逐步走入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

2、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根据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彭府办发„2009‟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工业局、安监局及时召开了会议,制定方案以(彭工发„2009‟127号)和(彭工发„2009‟146号)文件着力排查露天矿是否按照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防洪和排水设施配备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并拟定了12家矿山完成2009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创建工作,9家企业粉尘治理,并对彭州市桂花镇阁蒙页岩矿、彭州市光达养殖采矿场、彭州市姜家山粘土矿、彭州市工投公司鹿坪采点、通济镇全鑫页岩矿实施了关闭。使我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今年,我们共检查矿山230矿次,下达整顿指令及复查意见书90余份,其中省安监局2份,成都市安监局4份,对个别现场管理差、没有整改行动的企业,给予了批评,今年隐患整改

率达到94%。

(三)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教育培训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每月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例会,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并组织了一次全市非煤矿山矿长、安全员安全管理和技术知识的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等知识的考评,合格率达到了90%,使我市非煤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的总体素

质得到提高。

二、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保安全促生产、保生产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措施基础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非煤矿山和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我市非煤矿山安

全生产的根本好转。

(三)主要任务: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有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关闭取缔一部份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矿种

和安全生产极差的矿山。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继续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达标工作 为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继续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力争在2010年全部矿山实现达标。以达标作为主导,促进矿山企业的责任感、紧迫感,遏制事故的发生,促使各矿山企业逐步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实现对矿山各个环节的风险辨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有效降低事故,实

现安全生产。

2、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近年来,我市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很差,机械化程度低,安全投入不足,现场还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特别是石灰石矿山在形成台阶式开采的问题上还很突出。为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现状,警钟长鸣,严防事故反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检查次数,每天必须有矿山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每天矿级管理人员必须带队进行全矿安全排查、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确定安全后才能按班作业,同时作好记录。

3、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

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建立和完善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严肃查处“三违”现象,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新录用的地下矿山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新录用的露天矿山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4、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确定事故紧急状态下的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救援队伍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误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作好防洪工作。

各产矿镇政府、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安排意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定出切实、具体、可行的2010年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第19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0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工作总结

为了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们从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在强化非煤矿山安全保障条件上加强,在监管人员职责、分工上细化,在加大事前监管查处力度上狠下功夫,在强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上下大力气,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

一、矿山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非煤矿山企业49家,其中采石场1家,砖厂48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家。采石场全部实行中深孔爆破。

二、全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制定监察计划,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为了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开展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矿山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安排部署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花精力。一是制定计划,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安全监察计划表,明确了监察内容、时间、每个矿山企业全年的监察次数、任务和要求。二是改进监察方式,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了四个明确:明确矿山安全监管科室,明确了矿山监管负责人、责任人,明确了乡镇矿山监管联系人,明确了各级人员的责任,明确了每个监管人员到矿山检查的内容,将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人员证件、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机构设立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和矿山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提升设备、开采方式、装卸方式等检查内容和任务一一进行了合理分工,为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行政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我们把严格矿山安全监察作为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的一种有效载体,以监察促提高,以监察促规范。一是加强复工检查和事前监察。组织监察执法人员深入到矿山企业,对照制定的《矿山安全检查表》及法律法规、规程逐条、逐项进行检查,逐条下达检查结论。检查时,实行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名签收制,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对可不下达整改指令书的,我们在三天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矿山企业反馈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并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备案。复工期间,共检查矿山49家,查出隐患500处,下达整改指令书35份,98℅的隐患得到整改。复工前,所有企业都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自查,各镇安办负责人组织进行了初步验收;合格后,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国土、各镇安办等进行检查验收、复查,报市政府、安委会领导批复复工。二是加强过程监察。对存在的事故隐患且已下达整改指令书的矿山企业,对照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逐条进行复查,下达复查意见书35份。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没有整改到位或没有整改的,我们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对事故隐患进行拍照,对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制作询问笔录等。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我们主要以教育为主;对无证、无照开采、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我们及时立案,及时下达行政处罚文书,严肃进行查处。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止矿山安全事故。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严格实行“三铁”,即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绝不手软,毫不留情,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提请政府关闭。4月份组织区安监、公安、国土、工商、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对8家证件不齐、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非煤矿山进行了专项治理。

(四)进一步推进宣传教育行动,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市安监局要求,结合我市矿山实际,我们采取多媒体教学的方式,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到我局学习培训。

(五)强化主体促达标,夯实基础降事故。为了夯实矿山安全基础,减少和控制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突出创建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夯实矿山安全基础。在创建矿山安全标准化活动中,我们要求做到三个一律。一是今年所有取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达到市级标准。二是对在建的、已审批待建的矿山企业一律按照安全标准化矿山进行建设。三是对拒不开展安全标准化的矿山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律进行严肃查处。通过创建安全标准化活动,全面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减少和控制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以“诚信守法,强化管理,防范事故,安全发展”为主题,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印制了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49余份,督促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

(六)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全面查改事故隐患。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区的安排和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矿山行业共查出事故隐患535处,整改531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矿山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建全、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不到位,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三违”的现象较为严重。

二是少数矿山企业安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生产设备老化,安全防护设施比较缺乏,安全生产条件较差。

三是新改扩建矿山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超期,不及时申请竣工验收的现象还存在。

四是少数企业对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不到位,排查隐患不及时,整改不到位。

五是砖瓦粘土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已过期,按照国家的要求,对砖瓦粘土行业安全生产不再许可,而国土部门仍然在核发采矿许可证,存在许可不一致的问题。

三、建议

(一)转变安全监管模式。应改变安全监管模式,不能将查处工作只停留在死亡事故上,而要加大重伤事故和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只要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都必须依法进行严厉查处,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二)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联动机制。在矿山安全生产执法上,仅靠安全监管部门力量不够,只有真正建立由公安、工商、国土资源、质监、供电、监察、工会等部门整体联动的机制,才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才能取得实效。

(三)借鉴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同时”审查、评审的做法,在基层安监系统技术力量符合要求、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能否将非煤矿山、机械加工、水电等行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审查、评审等事项委托基层安监部门负责。

第20篇:非煤矿山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非煤矿山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为期三个多月的非煤矿山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培训班于3月26日在龙岩学院开班了,目的是通过强化非煤矿山技术人员的培训,从整体上提高我区非煤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也是提高我区非煤矿山整体办矿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必将对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也将全面、有效地提高我区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

我区拟举办三期培训班。此次参加培训的对象为全区非煤矿山专业技术人员,共有学员120名,培训的内容涉及到非煤矿山开采技术,矿山安全法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矿山地质、矿山爆破安全技术,矿山机电,矿山测量,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事故应急与救援,矿山职业危害与伤亡事故管理等等方方面面。此次培训班对加大我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组织、指导的力度,将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对我区非煤矿山企业管理将是一次新的里程碑

中深孔爆破技术介绍

昨日,记者从市安监局得知,我市非煤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连续3年安全生产无事故,这一典型经验在日前的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介绍。

中深孔爆破技术是目前国内广泛采用的用于矿山剥离、采矿、水利工程及铁路开挖等工程的主要爆破方式,在中小型露天矿山开采中推广应用能改善中小型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减少生产事故。

2003年以前,我市共有持证非煤矿山300多家,无证矿山200多家,许多矿山规模小,设备老化,开采技术落后。近年来,市安监局规定将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推广应用列入非煤矿山安全的准入条件,要求每个矿山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分台阶分层开采到位、机械化铲装到位、中深孔爆破到位,方可通过竣工验收,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市安监局对持证矿山进行整合、淘汰,使部分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非煤矿山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非煤矿山数量保持在目前100多家这个合理规模。

截至今年3月,我市98%的露天矿山均采用了中深孔爆破技术,机械化铲装使用率达到100%,矿山从业人员从原来的15000多人减少到3000多人,实现非煤矿山连续3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非煤矿山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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