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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绘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07 08:35:38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房产测绘

15、什么叫房屋的总层数?

答:房屋的总层数是指房屋地上层数和地下层数之和。

16、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层面的楼梯间、水箱间可否计算房屋层数?

答:不计层数。

17、房产测绘成果的二级检查如何进行?

答:一级检查为过程检查,在全面自检、互查的基础上,由作业组的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承担。二级检查由施测单位的质量检查机构或专职检查人员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18、哪些人可以委托测绘?

答:权利申请人;权利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19、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是否应签订合同?

答: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房产测绘委托书)。

20、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谁支付?

答: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二、房屋面积测算

1、房产测绘机构在实施房产测绘工作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

2、可以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一般具备什么条件?

答:

a)应具有上盖,室外楼梯除外;

b)应有维护结构;

c)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

d)层高在2.20m或2.20m以上;

e)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3、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答: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4、房屋的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怎样计算建筑面积?

答: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5、阳台、露台(晒台)如何计算面积?

答:阳台、露台(晒台)的区别主要看是否具有顶盖,有顶盖的是阳台,没有顶盖的是露台(晒台)。

阳台分为全封闭阳台和未封闭阳台,全封闭阳台计算全部面积,未封闭阳台计一半面积;露台(晒台)不计算面积,没有顶盖的所谓“阳台”视为露台(晒台)不计算面积。

6、“空中花园”、“入户花园”如何计算面积?

答:“空中花园”、“入户花园”是最近几年房屋设计出现的新名词,实际上就是阳台,参照阳台计算面积。

7、设计层高低于 2.20m 的夹层、技术层、地下室、架空层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建筑面积。

8、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性的柱和玻璃幕墙、台阶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建筑面积。

9、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楼梯下方可利用的空间计算面积吗?

答:不计建筑面积。

10、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是否计算面积?

答:不计建筑面积。

11、伸缩缝如何计算面积?

答: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否则不计算面积。

12、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设备用房等如何计算面积?

答: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13、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能否计算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

14、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如何计算面积?

答: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因功能需要,其层高较高,《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其层高不论高于2.20m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15、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如何计算面积?

答: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6、内部无结构层的机械车库如何计算面积?

答:内部无结构层的机械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只要结构层高达到2.20m,均按一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挑廊如何计算面积?

答:封闭挑廊计算全部面积;未封闭挑廊计算一半面积。

18、空调机位如何计算面积?

答:平面图上设计的空调机位不计算建筑面积。

19、飘窗(凸窗或橱窗)如何计算面积?

答:设计图纸上飘窗(凸窗或橱窗),如果窗台不落地,不计算建筑面积;落地窗高度达到2.20m按投影计算建筑面积,高度达不到2.20m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20、户内楼梯如何计算面积?

答:

a) 户内楼梯不论其楼层高度,踏步有几跑,均按自然层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b) 跃层(复式)建筑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计算在所在楼层;

c) 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等层高大于或等于2.20m的,其中的户内楼梯计算建筑面积。

21、消防通道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为多栋服务(小区)的消防通道不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内部的消防通道应计算建筑面积。

22、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梯、爬梯如何计算面积?

答: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梯、爬梯不计算面积。

23、墙体如何计算面积?

答:墙体厚度应为剔除内外抹灰厚度的裸墙厚度;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外墙墙基线的外侧墙体计入外半墙面积,外半墙面积作为栋共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计算。

24、室外楼梯、台阶如何计算面积?

答:有完全覆盖下方楼梯的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计算全部面积;否则计算一半面积;当上层楼梯完全覆盖下层楼梯时,其下层楼梯视作有顶盖楼梯;施工平面图设计建造的顶盖视为“永久性顶盖”,业主自行搭建的顶盖不予认可。

台阶分为室内台阶和室外台阶,室内台阶计算全部面积,室外台阶不计算面积。

25、玻璃幕墙如何计算面积?

答:玻璃幕墙及其它材料幕墙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的,以主墙体外围水平投影计算。

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1、共有建筑面积分为可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它们各自的范围有哪些?

答: 可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范围

1)本栋建筑物内共用的核心筒、电梯井、观光井(梯)、楼梯间、电梯间、室外楼梯、提物井等垂直交通空间;

2)本栋共用管道井、通风井、垃圾道等;

3)为本栋服务的变电室(配电房)、水泵房、设备间、值班室、消防控制室、生活水池、消防水池、污水处理间、冷冻机房、空调机房、风机房、管理用房、值班警卫室等;

4)本栋共用的门厅、大厅(堂)、过道、门廊、门斗、走廊、檐廊等水平交通空间;

5)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

6)架空层内为本栋服务的楼梯间、电梯间、门厅、门廊、门斗等;

7)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8)其它为本栋服务的建筑部位。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范围

1)人防工程;

2)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位)、自行车库、车棚;

3)高层建筑中的消防避难层、结构转换层、设备层;

4)架空层中的架空部位;

5)物业用房、居委会、文化活动中心、垃圾站、公厕等公建配套用房;

6)为多幢或它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设备用房、警卫室等公共用房;

7)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学校、会所、医院、娱乐活动室、健身房、阅览室等;

8)用于小区(公共)通行的建筑物通道和消防通道;

9)用作公共使用的亭、塔,道路旁人行走廊,绿化带场所的公共设施;

10)用作公共事业、市政建设的建筑物;

11)法律、法规规定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

2、共有建筑面积的分为哪几个类型?

答:栋共有建筑面积

指为整栋服务的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全栋进行分摊。

功能区共有建筑面积

指为某一或多个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该功能区或上述多个功能区进行分摊。

层共有建筑面积

由于功能设计不同,各层的共有建筑不同时,则应区分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由各层各自进行分摊,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所在的层进行分摊。

3、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按照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或共用面积分摊,按下式计算:

δSi =K×Si

K =

式中:

K ———为面积的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取位至0.0000001;

Si ———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套内建筑面积,㎡;

δSi ———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

∑δSi ———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之和,㎡;

∑Si ———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总和,㎡。

4、成套服务套内建筑面积测算方法是什么?

答:参照国际标准《房产测量规范》附录B中B1。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5、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有没有上限?

答:房屋共有面积分摊系数为共有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的比值。它是衡量房屋得房率高低的参数,分摊系数大表明得房率低,分摊系数小表明得房率高。

影响房屋共有面积分摊系数的大小因素有两个,建筑物内共有建筑面积的大小和套内建筑面积的大小。一般情况下比较不同的建筑物,建筑物内共有建筑面积大,房屋的分摊系数就大,反之则小;建筑物内套内建筑面积大,房屋的分摊系数就小,反之则大。不同的建筑物的结构设计不同,专有部位和共有部位没有可比性,无法参照比较。房产测绘机构依据设计图纸到建筑物现场实测时,建筑物的专有和共有部位已按图施工完毕,只能依据规范测绘计算。综上原因,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没有上限。

6、购房者购买住宅时需掌握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的常识有哪些?

答:一般来说高层住宅楼或电梯洋房住宅楼分摊系数要大于多层普通住宅楼;

商住楼的住宅分摊系数要大于住宅楼;底层架空的住宅楼的分摊系数要大于底层不架空的住宅楼;小户型的住宅楼分摊系数大于大户型的住宅楼。

7、同样是住宅楼的两栋房屋,分摊系数小的房屋就一定“好”吗?

答:得房率是买房一个比较重要指标,分摊系数小的房屋得房率高,比较实惠,但共有部位较少或较小,使用不方便;分摊系数大的房屋得房率低,不实惠,但共有部位较多或较

宽敞,使用方便。例如,普通住宅楼的分摊系数比带电梯的多层洋房小,在同等地段购买普通住宅楼经济实惠,但没有电梯多层洋房使用方便舒适。

8、为什么会出现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有差异的情况?

答:购房合同中记载的面积是开发商在房屋未开工或竣工前计算或在市场上委托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公司依据施工平面图计算的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是房屋竣工后房产测绘机构依据房屋施工平面图或竣工平面图到现场实测,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计算的面积,办理产权登记以实测面积为准。

造成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有差异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a)执行的不同技术标准会造成一定的面积差异;

b)通过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尺寸变化或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变化会造成一定的面积差异;

c)现场施工与设计图纸尺寸有差异会造成面积差异;

d)客观存在的测绘误差也会造成一定的面积差异;

如果购房签约的计价方式是按建筑面积计价的话,出现房款“多退少补”的情况应属一种正常现象。所以,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认真参阅合同中约定的销售面积与产权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有差异如何处理?

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差异条款处理。

10、我市新建商品房房产测绘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新建商品房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提供相应的房屋施工平面图或竣工平面图及房屋已竣工的证明等资料委托房产测绘机构进行测绘。

房产测绘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测绘受理:对如符合实测条件的房屋,填写测绘委托书,并收取相关资料。

2)外业测量:外业测量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依据相应房屋施工平面图或竣工平面图到现场比对测量,如实记录房屋尺寸,外业小组人员互查记录资料。

3)内业绘图计算面积:内业绘图计算面积依据外业测量人员记录的房屋尺寸绘制房屋分户平面图,必要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根据图形闭合差调整房屋尺寸。并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计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共有部位面积以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4)测绘成果检查:由房产测绘机构安排专职质量检查员对房屋测绘的内外业进行检查,主要工作如下:检查外业记录、内业绘图资料的基本一致性;比照设计图纸检查建筑部位计算面积合理性;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的适用性。

5)出具测绘成果:通过测绘成果检查的房屋,委托人缴纳测绘费后,按规定出具测绘报告,委托方签章验收。

6)成果归档:将测绘报告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归并存档。

建政〔2014〕123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铜政〔2014〕1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比例、增加拨付节点

(一)达到预售许可最低形象进度或建成面积申请用款的,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35%拨付;

(二)形象进度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1/2或建成面积达到规划总建筑面积1/2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55%;

(三)单体房屋结构封顶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80%;

(四)单体房屋外墙等围护结构及内部砌体工程全部完工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85%;

(五)单体房屋质量验收合格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90%;

(六)房屋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全额拨付剩余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

二、增加商品房预售许可投资额度确认方式

对有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塔楼(有主楼与裙楼),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建筑物已经建至地面二层(含二层)

以上,且已建成面积达到或超过地上规划总建筑面积的20%,视为符合商品房预售许可投资额度条件。

三、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后销售行为

商品房许可预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自核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准销售房源的户室等相关信息,并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选择开盘时间,同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价清”制度。

四、本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014年5月7日

推荐第2篇:房产测绘工作总结[推荐]

总结主要写一下重点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得出结论,以此改正缺点及吸取经验教训,以便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房产测绘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您。房产测绘工作总结(1)

岁月荏苒,时光如梭,旧的一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就要来临。我来到贵公司上班已经半年了,贵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使我受益匪浅,也使我明白好工作难求,我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基本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企业不断改革的推动下,我认识到不被淘汰就要不断学习,更新理念,提高自我素质和技术水平,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现就个人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以下总结:

一、努力掌握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我还从广播、报纸中了解当今的国际政治形势。一年来,我认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政治信念,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知识学习,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

二、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以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来勉励自己,认真执行领导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日常财务工作,严肃财务纪律。发行公司子公司、发行站众多,日常事务繁杂,导致财务工作比较繁琐。在日常工作,我本着服务发行的原则,提高发行财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尽量克制抵触情绪,让发行员工都感到满意。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

在年初,刚结束繁忙的大征订任务,我们发行核算小组就开始按照《发行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报款、报销、工资、代办费、订报奖品、增值服务、票据等基础的工作抓起,细化财务流程,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同时,我们每月终结都要进行自查、自检工作,逐步完善发行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

四、完善财务会计报告及统计。

由于发行公司是去年10月份进行公司化运营,我们是公司化运作后派驻进行财务管理,所以很多基础工作都在一步步的完善。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各种数据的统计工作,完善各类财务会计报告。每周、每月底定时出表,为领导做出相关决策及时提供了财务信息。同时,根据领导的需要,对报表进行修改、变动形式以适应当前的需要。每月经营中出现的变化及发现的问题,在报表中也给予特殊标计。

五、及时完成领导安排其他各项工作。

无论是为地震灾区募捐、爱心订报、十一各大商场订报,还是日常一些事务的办理,我都会按照领导的要求及时、准确、保质的完成。

六、认真参加各种财务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业务、使我们的财务基础工作更加规范,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认真归纳总结了所学的内容,在工作之余进行消化理解。

通过学习,不仅丰富了我的基础理论知识、提高了实际操作能力,更加强了财经法律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世界经济的巨大变化,我们财务会计工作的侧重点和基本点也在改变。因此财务会计工作不能停留在简单的算账、报账等会计核算上,应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结合本行业财务工作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保证财务基础工作的准确、及时、完整,为领导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财务信息。

回顾总结,在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我顺利地完成了08年的财务工作任务。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无论在本行业的业务还是在思想认识上都有一定的提高,但在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同时克服工作中时有的浮燥情绪。

七、个人工作存在的不足:

1、细心不够,考虑事情不够全面。在考虑问题的时候不够仔细和全面,容易忽略很多的细节问题。

2、工作经验不足,常有急功近利及浮燥情绪。

3、有时候工作效率不高,没有掌握好工作方法。

八、明年的工作计划:

1、按照《发行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发行公司财务管理,提高服务意识。

2、根据发行公司的特点及外部市场的变化,改进发行统计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财务信息。

3、服务基层发行站,加大发行汇创系统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发行工作的工作效率。

房产测绘工作总结(2)

一、基本工作概况

(一)办理商品房登记3720份,二手房3020份,拆迁安置房1325份,自建房638份,换证1702份,抵押登记3613份,村镇房屋所有权证3869份,共发放权属证书17887份。即办件3427份。占比19.29%。

(二)完成各项评估项目330个,评估面积157.45万平方米,评估总额21.68亿元。其中拆迁评估48个项目,拆迁评估面积32.09万平方米,评估金额4.13亿元。抵押224个,评估面积65万平方米,评估额7.5亿元;其它各项评估12个,评估面积11.76万平方米,评估金额1.5亿元;测算评估项目46个,测算面积48.6万平方米,测算金额8.85亿元。

(三)测量房屋建筑面积为83.2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大型项目有滨江花园证大东洲俯别墅、民生小区二期工程、锦绣花园二期、江心沙农场立新小区等)共计154幢,累计建筑面积43.13万平方米;为98家单位进行厂房竣工测量,累计建筑面积为40.14万平方米。并为国际车城及九天房产开发等多家开发企业提供面积预算服务,共计预算建筑面积42.8万平方米。测绘拆迁房屋面积32.09万平方米。

(四)接收并归档11671份,协助司法查封181起,完成日常城镇、村镇房产移交档案的装订工作共计16000多份,对内调档6000多份,接待群众查档2200多人次。

(五)单位全年实现收入529万元,协助财政局征收契税3750万元,协助地税局代收营业税1678万元。

(六)全所全年无重大事故,安全程度完全达到上级下达的指标。

二、主要做法与体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全所围绕中心,创新举措,做到了六个“坚持”,六个“进一步”。

(一)坚持思想大解放,进一步弘扬创优争先精神

年初局系统组织开展了“弘扬创优争先精神,加快建设事业发展”主题活动。我所积极响应,勇当“创优争先红旗擂主”,在活动中我们用争创“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这一目标总揽全局,先后开展了“海门市五星文明机关”、工会达标创模工作、省级“青年文明号”、“省建设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优质服务明星”等争创工作,并根据我所工作中各个环节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业务细则,编印了《房地产管理实用手册》,人手一本,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今年我所的各项工作在南通地区六县市同行业中继续保持着领先地位,年底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到目前为止南通地区县级市中获此荣誉的仅我们一家,苏中地区仅二家。

(二)坚持优质服务无止境,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准

今年是全市项目建设年,作为对外服务的窗口单位,我们理应以最高服务质量、最优服务环境、最便服务手段,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一流服务。在提升服务水准方面,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高效办事机制。我们对照建设部《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本着“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的思想,在不影响办证质量、法定手续的前提之下,重新确定了对外服务事项的办结承诺时限,并上墙公示承诺,使我所的对外服务项目承诺时限比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限平均提前30%以上。对于资料不齐的,实行“一次告知制”和“首问负责制”,避免了办证群众重复往返。对千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办证、抵押登记等业务实行跟踪服务,急需办理的连夜办,及时办,确保重点项目不在我们这里延误。今年5月下旬国家六部委共同出台了对房地产市场的新一轮的调控政策,大批老百姓拥向办证窗口想赶在新政出台前办理房产交易,窗口工作人员放弃中午休息时间,晚上加班加点连续一周每天超负荷工作12小时,出色完成任务,得到中心和社会的一致好评。我所驻审批中心办证窗口被省用户满意服务明星创建领导小组评为20___年度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

二是推行高标准服务规范。我们坚持实行规范服务、热情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快速服务、预约服务甚至委屈服务,按照五星服务等级接待好每一个办事者,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实行零差错服务。热情接待来访者,做到一张笑脸迎人,一杯热茶暖人,一把椅子留人,一个满意答复人。处理来电来信,做到有问必答、有电必回,有信必复。今年三月份一位中年妇女急匆匆的来到窗口,要求办理房产贷款抵押登记手续,而且急需办理完毕,但其丈夫却没有同来签字,一问才知其儿子出了车祸,丈夫在医院照顾儿子,贷款的钱急需为儿子进行抢救,窗口负责人王勇立即联系银行,同时带领工作人员赶往医院,在最短的时间内到现场为他们办结手续。

(三)坚持爱岗敬业,忘我工作,进一步将“效能革命”精神落到实处

今年我市掀起了新一轮的城市建设高潮,拆迁评估任务分十分繁重。为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这些工作,所里召开了紧急动员会,要求评估、测绘一线工作人员发挥“效能革命”精神,做好“吃苦受气”的充分准备,档案室、办公室、财务室等科室做好全力保障工作,全体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有任务时随叫随到。

房产测绘工作总结(3)

岁月荏苒,时光如梭,旧的一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就要来临。我来到贵公司上班已经半年了,贵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使我受益匪浅,也使我明白好工作难求,我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基本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企业不断改革的推动下,我认识到不被淘汰就要不断学习,更新理念,提高自我素质和技术水平,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

现就个人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以下总结:

一、岗位职责

我于20___年3月进入公司以来,在公司技术部工作。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有了清楚地认知,也从公司领导和其他同事身上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刚进入公司的时间里,我进入了芹洋村拆迁评估项目,学习了整体项目的业务流程。参与现场勘测与资料的收集、及照片处理等工作。在公司领导正确的指导和各位同事密切配合下,我能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同时参与和同事各项任务的交接与整合。在公司的这段时间,经过上半年的工作磨练,本人在项目现场的处理能力已经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对于项目整体的把握度还是有所不足,与委托方的项目负责人沟通不够。在李总助的监督指导下,各方面都有所提高,也学到了很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二、工作中的不足

第一,房地产开发这个行业对我而言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行业,很多工作的完成都是领导安排的合理,我得以顺利完成,自己对工作的思索能力还不够。

第二,有些工作做的还不够过细致,一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以至于有些细小的问题不能当天及时的处理完成。

第三,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理论水平还有很多的不足导致有些技术上的问题不能及时的识别和改正。

三、未来的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里,自己会认真提高工作水平,积极向上,为公司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我想我能做到:认真学习,维护团队的合作关系,拓宽知识面。努力学习房地产评估的有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常识。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积极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争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绩与平台。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多向领导汇报自己在工作中的思想和感受,及时纠正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我们的工作要团结才有力量,要合作才会成功,才能把我们的工作推向前进!我相信: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公司会有更美好的明天!希望接下来能接触更多不同的项目,提高自己的项目处理能力,提高项目整体把握度,在项目工作过程当中敢于与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政策、项目策划方面的交流,逐步改善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能力,并在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书面往来中提升公文写作能力。20___年,我希望能有较大进步的体现。

推荐第3篇:房产测绘委托书

房产测绘委托书

篇一:房产测绘委托书

房产测绘委托书

吕房测字【XX】号 委托方:

受托方:吕梁市房地产测绘评估中心

一、受托方同意授受委托方的房地产测绘业务委托

1、房地产名称:

2、房地产地址:

3、测绘目的:

4、测绘基准日: 年日

二、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受托方要求向受托方提供测绘所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测绘费。

三、受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测绘任务。

2、对测绘成果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委托双方在测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委托书执行。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权属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委托方:受托方:吕梁市房地产测绘评估中心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 话:电 话:0358-8212531 8212532 日 期: 年月 日日 期: 年月 日

篇二:房地产测绘委托书(官方版本)

房地产测绘委托书

泰兴市苏泰房产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因需

要,现委托贵公司对本单位(人)所位于 房地产进行测绘。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

联系电话:

篇三:房产测绘委托书

编号NO:

房 产 测 绘 委 托 书

委托方(甲方): 测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座落于 房产和面积进行测绘及计算,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述条款共同履行。

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拱与房产相关的有关材料(如:房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分层平面图、房屋竣工验收证明、土地证、规划证、原房产证、相关方身份证复印件等),权属分割协议及其它有关资料。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及时审查测绘所需各相关图纸、协议及有关资料,并于外业测绘具备条件之日起,在20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房产测绘成果。

三、测绘费收取标准:(收费许可证号3701222101-1)

四、测绘费收取方式:委托书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预交50%测绘费(估算价款),计款: 元,出具测绘报告后,按实际面积结算余款后领取测绘成果。

五、甲方如对测绘报告

存有异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平阴县房地产管理局或济南市房管局申请复议。

六、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

七、待双方履行完委托书约定的各项条款后,本委托书即行终止。

委托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测绘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电话: 领图人:

领图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房产测绘委托书

房产测绘委托书

篇五:房产测绘委托书

房产测绘委托书

池州市房地产测绘中心:

本单位(人)因需进行房产测绘,现委托你中心办理有关测绘事宜,委托内容详见下表:

特别提示:

1、当事人在申请房屋测绘时,应具备测绘条件。若不具备测绘条件,现场作退件处理,房地产测绘委托书由测绘人员收回。当事人不退回的,该委托书按作废处理。

2、商品房测绘报告超过审批时间一年申请权属登记的;单位自建房、私人自建房、二手房等测绘报告超过审批时间半年申请权属登记的,需重新现场核实,若房屋现状有改变,当事人需重新申请测绘。

3、该房产如有抵押、查封等情形,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查询电话:2310229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时间: 年月 日

联系电话:

篇六:房产测绘委托书

委托书

蕲春县房产测绘队:

我公司新建的林语佳苑项目C栋主体工程已达到房产预测绘阶段,现特此委托蕲春县房产测绘队进行房产预测绘。

湖北德茂兴置业有限公司XX年03月30日

篇七:测 绘 委 托 书1

测 绘 委 托 书

联系电话:2551511 西华县惠民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篇八:房屋测量委托书

房产测绘委托书

吕房测字【XX】号 委托方:

受托方:吕梁市房地产测绘评估中心

一、受托方同意授受委托方的房地产测绘业务委托

1、房地产名称:

2、房地产地址:

3、测绘目的:

4、测绘基准日:

二、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受托方要求向受托方提供测绘所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测绘费。

三、受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测绘任务。

2、对测绘成果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委托双方在测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委托书执行。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并负责赔偿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权属登记机关存

档一份。

委托方:受托方:吕梁市房地产测绘评估中心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电 话:电 话:0358-8212531 8212532 日 期: 年月

日日 期: 年月 日篇二:测绘委托书(样本) 测绘委托书

我有位于(幢/院落/层/套/其它),现想确定一下房屋面积,做为用。现委托面积测绘。由我实地现场对房屋进行指界,测绘公司严格按照我对房屋的指界进

行测绘,且按照合同约定向我提供符合房地产测绘规则的测绘成果。 委托人名称(盖章/签字) 电 话:

委托日期:篇三:房产测绘委托书 编号no:

房 产 测 绘 委 托 书 委托方(甲方): 测绘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座落于 房产和面积进行测绘及计算,经双

方协商一致,订立下述条款共同履行。

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拱与房产相关的有关材料(如:房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分层

平面图、房屋竣工验收证明、土地证、规划证、原房产证、相关方身份证复印件等),权属分

割协议及其它有关资料。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及时审查测绘所需各相关图纸、协议及有关资料,并于外业

测绘具备条件之日起,在20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房产测绘成果。

三、测绘费收取标准:(收费许可证号3701222101-1)

四、测绘费收取方式:委托书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预交50%测绘费(估算价款),计

款: 元,出具测绘报告后,按实际面积结算余款后领取测绘成果。

五、甲方如对测绘报告

存有异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平阴县房地产管理局或济南市房管

局申请复议。

六、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

七、待双方履行完委托书约定的各项条款后,本委托书即行终止。委托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测绘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电话: 领图人: 领图日期: 年 月 日篇四:房地产测绘委托书(官方版本)房地产测绘委托书泰兴市苏泰房产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因需 要,现委托贵公司对本单位(人)所位于 房地产进行测绘。特此委托。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 联系电话:篇五:房屋授权委托书 房屋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 性别: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 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 性别: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委托人 于年 月 日自愿将座落在定陶县定陶

镇北关小学院内大门东侧号楼____单元____楼____户,储藏室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

权证第_____号)的房子卖给。特以 为委托人,以 为受托人,由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本《房屋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人全权处置有关房屋的所

有事宜。今后有关受托人对房屋作出的所有处置事宜,委托人都认可。

一、受委托人全权处置该房屋及其附属物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抵押、出租、出售、赠予等事宜及与其有关事务。

二、全权处理全部拆迁事务,包括拆迁的各种交涉、签字、产权置换、款物的领取 等事务。

三、全权处理有关房屋其它没描述事宜。

四、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无终止日期。

五、委托人无权转委托,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篇九:测绘委托书(样本)

测绘委托书

我有位于(幢/院落/层/套/其它),现想确定一下房屋面积,做为用。

现委托面积测绘。由我实地现场对房屋进行指界,测绘公司严格按照我对房屋的指界进行测绘,且按照合同约定向我提供符合房地产测绘规则的测绘成果。

委托人名称(盖章/签字)

电 话:

委托日期:

篇十:测绘委托书范本

测绘委托书

我有位于(幢/院落/层/套/其它),现想确定一下房屋面积,做为用。现委托面积测绘。由我实地现场对房屋进行指界,测绘公司严格按照我对房屋的指界进

行测绘,且按照合同约定向我提供符合房地产测绘规则的测绘成果。 委托人名称(盖章/签字) 电 话:

委托日期:篇二:测绘委托书 测绘项目委托书

双牌县土地征用事务所:兹委托你所根据我方提供的有关位置图件、资料,按照国家测量规程及我方的要求开展

测绘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请及时向我方反馈有关情况,并在工作完成后向我方提交相

关的测绘成果。

一、委托方名称:

二、项目用地位置: 双牌 县 乡(镇、场)

三、测绘业务类型:

(一)工程测量:□控制测量 □地形测量 □土方测量 □变形测量

(二)地籍测绘:□初始地籍测量 □变更地籍测量 □竣工测量 □内分测量 □界

线测量

□拔地放样 □地籍修测 □勘测定界

(三)地图编制:□建设用地红线图 □企业改制土地分割范围图 □土地抵押分割范

围图

□宗地图 □地籍图 □土地利用现状图 □专题图编图 □招拍挂编图 □面积审核编图 □初审内分编图 □批次上报编图 □土地开垦项目编图 □商品房、房改房占地编图 □用地报批勘测定界图

(四)地籍调查:□初始登记 □变更登记 □设定登记

(五)其他(请填写)

四、委托内容(请简述):委托双牌县土地征用事务所进行地籍勘测,并出具宗地图(用地

勘测定

五、需提交的成果: □宗地图( 式 份) □地籍图( 式 份)□用地报批勘测定界图( 式 份 )□测绘报告书( 式 套) □电子数据( 式 份 ) □地形图( 式 份) □征地测量内分图( 式 份)□征地内分面积表( 式 套)□商品房、房改房占地草图( 式 份)□其他(请填写)

六、结算方式:根据《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XX]3号文)及你所实际完成的

工作量,在外业完成后由我方预付测绘费 元,图件完成后支付剩余测绘费 元。

七、备注:

1.我方承诺对全部申办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材料失实而造成的测绘成果错误

及引发的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承诺仅在向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申报业务时使用你中心的测绘技术成果,因我

方使用测绘技术成果不当而引发的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因我方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自然灾害)而消耗的时间,不计入你所的

业务办理承诺时限之内。

委托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篇三:测绘项目委托书 测绘项目委托书 子长县天星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兹委托贵单位根据我方提供的有关位置图件、资料,按照国家测量规程及我方的如下要

求开展测绘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请及时向我方反馈有关情况,并在工作完成后向我方

提交相关的测绘成果。

一、委托方名称:子长县永兴煤矿

二、测绘项目位置:子长县永兴煤矿

三、测绘业务类型:工程测量(控制测量)

四、委托内容:子长县永兴煤矿井田范围内庙宇占地范围,井田内油井地面位置、村庄范围、铁路位置、煤矿出场公路位置及井田内等级公路位置。

五、需提交的成果:测绘报告书1套,井上下对照图1份(井下资料由矿方提供)。

月 日篇四:测绘委托书 测绘委托书

(第201年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委托你 按照国家测量规程及我

方的如下要求开展测绘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请及时向我方反馈有关情况,并在工作完

成后向我方提交相关的测绘成果。

一、委托方名称:

三、测绘业务类型:

1、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 □土方测量 □变形测量

2、地籍测绘:□初始地籍测量 □变更地籍测量 □竣工测量 □内分测量 □界线测

量 □拨地放样 □地籍修测 □勘测定界

3、地图编制:□建设用地红线图□地籍图□招拍挂编图□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编图

4、地籍调查:□初始登记 □变更登记

四、需提交的成果:□宗地图(份) □地籍图(份) □测绘报告书(份)

□征地测量内分图(份) □面积量算表(份)

五、结算方式:根据《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XX】3号文)及你

际完成的工作量,由我方据实支付测绘费。

六、备注:

1、我方承诺对全部申办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材料失实而造成的测绘成果错误

及引发的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因我方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自然灾害)而消耗的时间,不计入你 的业务办理承诺时限之内。

推荐第4篇:房产测绘委托书

房产测绘委托书

吕房测字【2010】号

委托方:

受托方:吕梁市房地产测绘评估中心

一、受托方同意授受委托方的房地产测绘业务委托

1、房地产名称:

2、房地产地址:

3、测绘目的:

4、测绘基准日: 年日

二、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受托方要求向受托方提供测绘所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测绘费。

三、受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测绘任务。

2、对测绘成果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委托双方在测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委托书执行。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权属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委托方:受托方:吕梁市房地产测绘评估中心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0358-82125318212532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5篇:房产测绘黑幕

房产测绘黑幕:误差10倍 虚增面积猫腻重重

购房者的苦恼

房屋部门提供的竣工图显示建筑面积是128.57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面积却是131.63平方米,房屋主管部门最后实测又变成了134.44平方米,江西抚州购房者饶国华因此把主管部门和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饶国华状告房产局

房屋部门提供的竣工图显示建筑面积是128.57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面积却是131.63平方米,房屋主管部门最后实测又变成了134.44平方米,这种稀奇的事情发生在江西抚州“青青家园”小区。

抚州三中教师饶国华目前正为这件稀奇事天天烦恼着,55岁的老教师,一辈子没打过官司,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饶国华表示,不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心里着实窝火。

2009年8月3日,饶国华在抚州市“青青家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在该小区1号楼2单元903室,合同约定每平方米价格为2400元,房屋预售总建筑面积为131.6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112.005平方米,公摊面积为19.62平方米,出卖人在2009年12月31日前交房。

2009年10月20日,开发商交房时告诉1号楼的业主们,房产登记面积是131.63平方米,套内面积不变,公摊面积变成了22.44平方米,增大2.81平方米。同时,业主们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一张交房通知单,上面有业主必须补交的各项费用,其中一项是6750元的面积增加费。

饶国华一算细账,坐不住了:自己的工资每个月才2400元,这就意味着,要想拿到房子的钥匙,必须再掏出三个月的工资。

他很纳闷:房子的公摊面积为何比合同上多出了2.81平方米?

找开发商咨询,开发商的解释是少算了电表间的面积。

但爱较真的饶国华测算了两个电表间的面积,一共也不超过40平方米。整栋楼共40多个业主,如果每户业主补交两个多平方米的面积增加款,开发商就将获得100多平方米的面积增加款,这栋楼里能联系到的17户业主们不干了!

饶国华托人找到了该楼房的竣工图,看到自己所购的903室在图中标明的建筑面积,有了新的发现,是128.57平方米!也就是说,销售预测面积比建筑设计面积增加了3.06平方米,最后实测的时候公摊面积上又增加了2.81平方米,先后两次整整增加了5.87平方米。

业主们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告诉他们,最后的面积是抚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工作人员经过实测的,与预售合同上的测绘面积没关系。

业主们只好去找抚州市房地产测绘所,经过反复交涉,测绘所提供了他们所购买房屋的测算依据——实测草图。

业主们立即聘请专业人士进行计算,测算的结果是128.57平方米,与房屋竣工图标明的面积相差无几,也就是说预售合同上的面积要大于实际面积,房子是缩水的。

业主们于是凑了1600元钱请抚州市另一家测绘机构——江西省煤矿测绘大队进行实测,证实房屋四周边长不超出竣工图所标示的数据。但遗憾的是,因为本地只有房管局所辖的房屋测绘所有房产测绘资质,他们聘请的测绘机构无法出具有效的房产测绘报告。

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对商品房预售建筑面积和实测面积产生的误差,国家有明确规定,但没有规定公摊面积的变化误差。饶国华说,按照抚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出具的实测报告,他们的房屋套内面积并没有发生变化,增加的只是公摊面积,这种情况应该补足房价款,据此,开发商的态度是:业主们不补交面积增加款便拒绝交房。

但业主们疑问却无法消减:“青青家园”1号楼总平面图明确标示总建筑面积5117平方米,而抚州房管局批准预售总建筑面积5844.54平方米,两者为什么相差727.54平方米?1号楼的长和宽没有增大,总面积不可能增大,而套内面积也没有增大,公摊面积到底是怎么变大的?

在多次要求开发商和测绘所提供公摊明细未果后,饶国华他们最初选择的是上访,但数次均无功而返,无奈将抚州市房管局、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撤销1号楼的产权证,并要求被告重新确定所购商品房的产权登记建筑面积。

2010年4月,饶国华首先在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起诉了抚州市房产管理局,要求抚州市房管局重新批准预售建筑面积。但经过一审、二审,至今都没有弄清合同建筑面积131.63平方米是怎么算出来的,连为什么批准预售面积与竣工图上标注的总面积相差很大的情况也不了了之。

2011年3月24日,饶国华又起诉到了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截至目前,还没有正式立案。不但官司没有进展,就连房子至今也没拿到手。

而在北京的赵先生,2008年在河北廊坊三河市购买了一套48.77平方米的商品房,与饶国华一样,交房时发现,实测面积变成了53.83平方米,多出了5.0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4690元的价格,他需要补交两万多元钱。就在同一小区,有近百户业主与他有相同情况,多出的面积虽然不等,但是都需要补交几万元钱,与开发商交涉未果,业主们无奈,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房屋面积官司的法律困境

相比之下,四川成都市某公司舒先生却幸运得多。

2008年11月份,他在成都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的销售预测面积是136.79平方米,但交房时的实测面积也即产权证上的登记面积却变成了138.81平方米,整整多出了2平方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1.5%,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每平方米6041.15元计算,开发商要求他补交一万多元的面积增加款。

但由于舒先生也算是业内人士,懂得测绘行业和建筑行业的专业知识,找开发商据理力争,开发商理屈词穷之下,也就不再追缴面积增加款了。

舒先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在全国,像他这种情况比比皆是,但是,大多数老百姓由于不懂专业知识,没有能力与开发商理论,在房地产销售火暴、价格趋于上涨的市场形势下,老百姓也基本上不去计较这一点点面积的增减变化。

另外,舒先生说,即使有些业主跟开发商对簿公堂,但因为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要面积误差比不超过3%,法律是支持开发商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只要把房产实测后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控制在3%以内,打官司基本上是稳操胜券。

据业内人士介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预售面积只是房屋预测面积。而所谓“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期房销售中,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定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量机构,根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国家测量规范对尚未施工的房屋面积进行预先测量计算的行为。这是开发商进行合法销售的面积依据。 而最终的产权登记面积,依据的是“实测面积”,亦即房屋竣工之后,由房屋测量机构进行实地测量的面积。

由于房屋面积实测是由人工进行的,因此难免出现误差,这方面的纠纷或者官司也就比较多。

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律师们一致认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面积误差纠纷所占比重无疑是最大的,房屋面积被任意的“缩水”、“增肥”、减少套内面积、多算公摊面积、重复计算甚至编造虚假面积等行为,比比皆是,严重地侵害着消费者的利益。

为了从法律上处理实测面积和销售预测面积发生的误差,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房产测绘方面的官司非常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席向阳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席向阳这几年已经接手了上百起房产测绘方面的官司,但基本上有三种情况: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要求不支付房款的基本都胜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了3%要求退房的基本都败诉;如果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提供的实际测绘面积超过合同约定的面积,但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购房人几乎不可能胜诉。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胜这几年也经手了100多起房产测绘方面的案例。张志胜说,在他所经手的案例中,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法院支持消费者的很少,即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了3%,当事人提出退房并解除合同,这基本上是不现实的。

张志胜说,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比如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少了1%,按理说这1%的价格应该退还给购房者,但消费者往往有这样一个心态,假设某处房产每平方米1万元钱,为了这1万元钱去打官司,律师费至少是5000块钱,还要缴纳诉讼费,要付出精力,算下来拿到手里的钱就很少了,因此,很少有消费者为了这1%去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凡是提起诉讼的基本上都赢了官司。

张志胜说,如果房产经过实测后面积增多了,比如面积误差比多出了2%,开发商就会要求补房价的情况倒是很多,因为开发商请的律师一般不是按个案收费,是按年支付,所以对开发商来说,打这个官司差不多是没有成本的,他们非常愿意为了面积增加1%或面积增加2%打官司。即使不打官司,开发商还可以在交房时给消费者制造种种麻烦,不缴纳面积增加款,开发商就不给消费者钥匙等等。

席向阳说,根据他的经验,遇到商品房交付出现面积误差的情况时,消费者投诉或者咨询的尽管非常多,但由于消费者一般是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他并不主张消费者一定要去打官司,基本上是发出律师函与开发商交涉。2003年以后,律师几乎不愿意代理该类案件。

席向阳介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规则,如果购房人对实测面积有异议的话,购房人承担举证责任,在房屋面积测绘属地管辖的情况下,购房人不容易完成举证责任,即使购房人有异议,也只能委托当地的测绘公司进行测绘,而当地的测绘公司一般不可能给出不同的测绘结果。

最难处理的还是公摊面积,比如合同上承诺套内面积70平方米、公摊面积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商品房,但交房时,实测总建筑面积没变,但套内面积变成了60平方米,公摊面积变成了40平方米。

因此,有律师指出,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公摊面积在总建筑面积上并没有明确的比重,出现这种情况时消费者只能是干吃哑巴亏。

张志胜认为,对单个的购房者来说,房屋面积上出现误差不过是几千元钱、几万元钱,要是打官司告状的话,不但维权的成本相对比较大,法官也可能因为涉案金额太小重视程度不够,但对一个楼盘来说,经济利益的影响就大了。

“但总体上说,面对房屋面积出现误差的情况,消费者几乎是没有太多的维权途径,更可怜的是,大多数人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了。”席向阳如是说。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联系采访北京某房地产公司一位负责人时,这位负责人拒绝见面:“房产测绘的事情跟开发商有关系吗?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是国家出台的,测绘公司也是依法测绘,我们只是按国家政策依法经商而已,没准我们也是受害者呢!”

房产测绘的猫腻

从预测房屋面积到实测房屋面积,房产测绘的过程和行为完全游离在没有任何监督的环境中。由于房产测绘不透明,房地产商和测绘部门“暗箱”操作,房产测绘的过程,实际上变成了开发商和测绘单位为了共同利益捏造房屋面积数据的过程。

3%误差比的“擦边球”

实施房产测绘的过程中,出现房产测绘面积与建筑设计和建筑竣工面积不相符的现象,规定可以有3%以内误差比,使房产测绘不仅没有达到原有的建立公平交易度量机制的目的,反而为房屋开发商合法损害消费者利益制造条件。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说,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的积极意义,是解决了当时购房者面积误差索赔中的被动地位,初衷是好的,是为了保护相对弱势的买受人的权利。但在该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出现了开发商利用司法解释在3%面积误差比范围内打“擦边球”的做法。

首先,按照司法解释,如果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购房者应该补足价款,这构成了购房者的强制性付款义务,增加了购房者的付款负担,另一方面,可能使得部分购房者因此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增加了买受人的税负。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面积,按照司法解释,应该向买受人退还价款,但开发商利用买受人对于测绘计算不精通,在退还中可能少退,部分退还,以此损害买受人权利。

其次,在房价上涨的市场环境中,误差面积比大于3%时,购房者更多的还是选择接受。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但在实践中,面积误差比超出3%争议案件,均为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而开发商往往在事情发生之后通过各种方法督促买受人协商解决,协商退赔的数额一般少于司法解释的规定,能够向法院起诉,主张双倍返还的是极少数购房者。

第三,司法解释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签订的一般都是格式合同,而开发商利用上述规定,在合同中约定面积误差比例,往往大于法定3%。

事情显而易见,在房价突飞猛涨的今天,房产实测面积也就是产权面积的计算直接关系到广大购房人的经济利益,围绕商品房面积,消费者不仅仅付出房价,还要支付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业内人士算了这样一笔账:购买建筑面积是100平方米的房子,房价按1万元/平方米计算,如果有3%的误差比,商品房交楼时建筑面积就可以“合法”变成103平方米,那么购房者就多支付房款3万元。此外,物业管理费按8元/平方米/月计算,每年多支出物业费576元,暖气费180元,合计756元,70年合计是就是5万多元。再加上利息等其他损失,可能要接近10万元钱,相当于总房价的10%了。

但是,问题远远不止如此。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最近几年,行业管理相对成熟了,对房产测绘行业或者从事房产测绘的专业人员监督管理的也比较严格了,实测数据相对也比较公平了一些,最容易做手脚或玩猫腻的地方,是在公摊面积的计算上。

按照住建部的有关规定,在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中,公摊包括:本幢楼的大堂、公用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如此之多的子项目,是任何一个购房者都无法搞清楚的。甚至连专业的测绘机构进行的测算,也会出现极大的误差,两个都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所给出的结果经常会相差10%以上,把公摊率提高3个百分点,是根本无法察觉的。

此外,建设部在2001年正式启用的新版格式合同规定,公摊面积与测量结果不符,但没有使总面积超出3%,开发商并未违约。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可以毫不顾忌地以公摊的名义往销售面积中注水3%,而这些注水面积换来的全部是净利润!

据测算,公摊率提高3个百分点,就可增加10%的净利润,如果一个销售面积10万平方米、平均售价每平方米1.7万元的小区,仅公摊率虚高3%一项,就可使开发商狂赚5000万元。

因此,有的律师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房产测绘的委托方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从最初的预售测绘到最终的实测结果,始终是房地产商和测绘机构共同操作的,所有的购房者在拿到房产证之前,根本不可能知道房屋的测量尺寸、面积的计算方法。

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很明确,但房产测绘的技术依据造成了面积误差比3%的变化和公摊面积随意性变化,同样的房屋,公摊率有的是2%,有的则达到了30%。若是商业用房屋,多记的面积和多掏的钱更多,主要原因是房产测绘极其不透明、房地产商和测绘部门暗箱操作等。

而一户100平方米的房子,面积多摊10平方米,有的地方消费者要多掏5万元到10万元,有的地方甚至要多掏10万元到20万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甚至表示,建筑行业为了真正起到监督与社会公平的作用设计了第三方监督制度,但房产测绘的所谓第三方监督设计却是有些荒唐,只有两方。房产测绘是在其他所有的建筑监督结束后,由开发商出钱聘请房产测绘单位测量将要出卖房产的面积,而这个房产测绘面积是不知情的买方必须接受的法定面积。

经济活动中有“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而房产测绘的过程实际上变成了开发商和测绘单位为了共同利益捏造房屋面积数据的过程,从预测房屋面积到实测房屋面积,房产测绘的过程和行为完全游离在没有任何监督的环境中。

房产测绘中数据采集的漏洞

成都的舒先生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有些地方的房屋管理部门其实早就看到了房产测绘误差方面的问题,但就是找不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只好在房屋实测误差上硬性规定,比如有些地方规定房屋测绘误差比不能超过1.5%,超过了就要重新进行房屋测量。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

长春市的郑先生从事了多年的房产测绘,据他介绍,由于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不可能绝对准确,进行测量时的外界条件也会随时变化,以及观测者感官和生理条件的限制,所以,无论采用何种仪器,无论观测者多么仔细,都无法求得测量的真实信息。

成都的舒先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绘制了房产测绘的示意图,据他介绍,《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中规定,房产测绘使用实地测量方式采集数据,采集数据的工具主要有全站仪、手持测距仪、钢卷尺等。因房产测绘采用的是传统的地理测绘方式,当使用全站仪测量时,其放置在外墙的棱镜误差约在2厘米至4厘米,这种棱镜安置误差只会增加建筑面积(见图1)。

房产测绘现在要计算一栋10×40米的建筑当棱镜垂直安置时误差为2厘米,这时候,房产测绘的面积比建筑设计图面积约大2平方米,增加了0.5%;当棱镜平行安置时误差为4厘米,这时候,房产测绘面积比建筑设计面积约大4平方米,增大了1%。——这就是房产测绘规范的测绘误差要求400平方米建筑可以有面积误差1.94平方米的缘由。

加上棱镜安置误差2平方米—4平方米,按照采集的测量数据计算出来的建筑面积增大误差就可达到约0.5%-1.0%,而且误差全是正值增加,从本质上说,房产测绘的技术方法就决定了不会出现减少建筑面积的机会。

而且,在房产测绘时,房屋已竣工,只能在底层测量长度,无法确定外墙的装饰材料的施工厚度若按施工后的厚度测量,测量时又会增加外墙的装饰材料厚度2厘米至4厘米长度,这部分增加的建筑面积约1.2%—1.8%。

经过房产测绘的再认定建筑面积,国家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中是不计算面积的,如单元门雨棚部分、水箱、垃圾房、建筑竣工验收完成后封闭的阳台增加的面积等等,经过测算,这部分增加面积约为0.3%-2%。

以上几项增加的面积相加增加的建筑面积在2.0%—3.1%之间,经过房产测绘人员适当的数据调整将增加的建筑面积调整到3%以内,房产测绘的面积就计算完毕,而增加的这些面积与房屋设计建筑工程面积毫不相干,但却并不违背房产测量技术规范和行政规定,形成了一个合法的误差漏洞。

房产测量标准涉嫌违法?

房产测绘使用的计量标准属于地理测绘范畴,不但达不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精度要求,更不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技术的规律,就像用制造自行车的技术标准监督钟表的制造生产一样,是根本无法检验钟表精密程度的。

3%从何而来?

据了解,为了遏制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的房屋面积上弄虚作假,由国家测绘局、原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制定了有关房产测绘的相关法规标准: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和GB/T17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

此外,《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也于2001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测绘技术标准规范出台之后,各省也相应制定了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据业内人士介绍,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有《房产测量规范》的行业标准,1996年,重新编制了规范,并上升为国家标准。当时形成的共识是:房产测量是一项专业测绘,直接参与房屋产权的官方登记工作,其成果一经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房产测量应该属于不动产地籍测绘的范畴。但国外没有专门的为房产测量服务的测量规范,只有与不动产地籍测绘方面的标准,因此,重新编制的《房产测绘规范》主要是和国外不动产地籍测绘方面的标准相比较的。

由此,一个套用了地理测绘技术概念的房产测绘技术标准诞生了,这甚至被称为中外测绘史上第一个房产测绘方面的国家标准,中国也产生了在全世界都没有的崭新技术行业——房产测绘。

业内人士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肯定是吸收了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一些法规、房屋买卖合同等格式文本的规定。

一位从事了多年建筑设计但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认为:归根结底,房产测绘误差面积比3%这个数值太大,给开发商弄虚作假留下了太大的空间。

律师张志胜认为,房屋测量毕竟有一套技术标准,国家也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在房屋建筑形状规则、开发商不玩猫腻的情况下话,应该说还是能做到稍微公正一点,但是在不规则的情况下,因为有了面积误差比3%的规定误差,出现不公正是完全可能的。

那么,房屋测量上误差面积比这3%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试图多方求证,但是,采访了不下十几位建筑设计包括房产测绘业内人士,几乎没有人知道3%的来源。

张志胜说,这“3%”是有渊源的。当时制定政策时,2%、3%,甚至4%和5%都有提案,因为既懂测量又懂法律,同时又懂得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的专业人士很少,面积误差比规定为3%的合理性可能有瑕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人士却不认可这种说法。

他指出,原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原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其中产权登记面积以房屋实测面积为准,房屋实测面积经过房产管理部门确权登记认可后即为产权登记面积,这样一个面积误差比的数据来源于建设部合同范本对于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与房产测量误差没有关系。

他说,如果房屋已经进行过预测,实际施工时又严格按照审批图纸的要求进行,没有进行施工变更,并且共有建筑部位的实际使用情况经核实后没有发生变化,则实测后的面积应该与预测面积相一致。

他还表示,如果在建设过程中产生引起各套产权面积变化的设计、施工和销售方式的变更,或者是共有部位的面积、功能发生了变化,都会引起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不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建筑面积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因此面积误差比主要来源与设计及施工变更而没有及时进行预测变更,导致了实测数据与原来合同面积不一致,绝非房产测量误差导致的。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一位建筑设计专业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认为,面积误差比规定为3%也许不是房产测量本身产生的误差,但肯定是按照测量标准进行实地测量后计算产生出来的,归根结底还是由房产测量误差标准测量后产生的最后结果。

而且,上述人士说,按照上述公式来计算还有一个问题: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其中产权登记的面积误差来源是房产最后的实测数据,这个误差标准是来自地理测绘方式的误差标准,而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标准来自于建筑设计和建筑施工方式的误差标准,两个计量方式的技术计量要求是完全不同的,不同计量标准出现在一个计算公式中,这本身就是原则性的低级技术错误。

房产测绘误差是建筑施工误差10倍

据业内专业人士介绍,测绘一般分为地形测绘、地籍测绘和工程测绘,其中地形测绘和地籍测绘是地理测绘范畴,而工程测绘则是工程建设测绘范畴。

在房屋建筑施工中,要先对设计施工图中标定的技术尺寸进行放样,对建筑工程竣工后与设计图纸标定的尺寸限差均有严格的规范技术要求,其目的是保证房屋建筑的使用和安全。

在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和GB50026-2007中有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放样规定:若施工55米长的建筑,放样偏差不能超过设计图纸尺寸的1厘米,竣工后的长度极限误差不能超过1.8厘米,超过该极限误差的建筑均为不合格的施工建筑。

而房产测量规范规定:用于商品房或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房屋的长度误差为7.5厘米,可见建筑施工长度和房产测绘长度的误差要求相差巨大,房屋建筑施工的长度误差精度要高于房产测绘长度误差精度7.5倍(见表1)。

虽然在建筑工程规范里,没有对建筑施工面积误差限的规定,但可以用建筑施工长度的误差反算出面积误差,如100平方米的建筑施工误差为0.06平方米(0.066%),而在房产测绘规范里有明确的规定,100平方米的房屋测量误差可以达到0.6平方米(0.6%),房产测量的测绘面积误差是建筑施工的面积误差10倍(见表2)。

房屋建筑的计量是遵循工程建设技术规律,有专门符合建筑施工设计规律的工程测量规范,按表中所示,房产测绘的面积计量误差整整大于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误差10倍!

也就是说,房产测绘使用的计量标准属于地理测绘范畴(见表3),不但达不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精度要求,更不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技术的规律,就像用制造自行车的技术标准监督钟表的制造生产一样,是根本无法检验钟表精密程度的。因此,把地理测绘的标准用于房屋建筑面积的计量,不但不能计量和检验建筑竣工后的房屋面积,甚至有违国家相关的计量法规。

按2002年以后建设部对预售商品房的要求,多层必须是修建到顶层断水以后,高层必须是修建到六层以上才可以对外预售。按理,房屋的建筑主体已修建完成,预售面积和竣工房屋的设计尺寸和建筑面积是不会有变化的,现在按照国家商品房购销合同规定,开发商可以在房屋实测后的面积上增减3%,即一个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商品房,经过实测后可以达到103平方米,假设一栋楼有100套房子,实测后总面积可以增加300平方米!

而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里,建筑设计按设计的建筑面积量收费,建筑施工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收费,由建筑施工误差产生的工程量或面积是不收取费用的,但按照房产测绘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可以将房产测量产生的误差面积合法卖钱。

业内人士由此质疑:没有建筑设计,没有建筑施工,开发商没有缴纳任何建设配套费用,但经房产测绘后多出来的房屋面积凭什么可以卖钱?

就有关房产测绘计量标准方面的有关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最初试图采访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但被告知,有关测绘方面的问题,应该去采访国家测绘局,但截止本报发稿时一直没有得到国家测绘局的采访许可。

房产测绘给开发商带来天价利润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的专家们认为,传统的地理测绘方式根本不能用于测绘建筑工程领域里的房屋面积,房产测绘规范制定的偏差可达到面积误差比3%的法定值,比房屋建筑工程前6 次监督和检验的房屋建筑面积偏差都大很多,这使消费者可能被合法地多支付最多3%的面积增加费用,不但无形中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扭曲了房屋交易的真实价格。

用业内人士的说法是,按房产测绘制定的测绘技术要求,开发商实际上虚增了房屋面积,这也突破了建设容积率指标和土地计价指标。按规定,开发商突破了容积率指标是要受到罚款和补缴地价款等的处罚,但在现有房产测绘技术规范下,开发商轻松地绕过了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处罚,从而把虚增的面积变成了商业产品。

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全国有2800多个城市,如果按3%面积误差计算,全国每年因房产测绘虚增加的面积就将达到80多个城市的新建筑面积。

仅以北京为例,截至2008年12月末,北京市一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988.71万平方米,按房产测绘误差化的中限1.5%计算,虚增加的面积达到了29.83万平方米,以当年平均房价12000元/平方米估价,消费者将为此多支出35.797亿元的天价房款,按北京市1600万人口计算,差不多每个人为开发商“捐款”223.7元。

按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8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约为6亿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约为5亿平方米,按房产测绘误差比的中限1.5%计算,仅住宅虚增加的面积就达到了750万平方米,相当于整个杭州市全年商品房的新建筑面积,按国土资源部的报告,当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接近4000元/平方米,按此粗算消费者为此多支付了300亿元。

而到了2010年,按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四个直辖市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分别是:北京为1639.53万平方米,天津为1564.52万平方米,上海为2055.33万平方米,重庆为4314.39万平方米。当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已经达到了10.43亿平方米,全年商品房平均价格为5033元/平方米,按房产测绘误差比的中限1.5%计算,虚增加的面积达到了1500万平方米,相当于天津市2010年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消费者为此多支付了600亿元。

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业内人士呼吁:目前,开发商通过房产测绘正在创造着巨额利益,已经违反了民法通则中不当得利的原则,违反了规划法、国土法、计量法等,建议尽快停止房产测绘的实施行为,并尽快制定因房产测绘造成的后果处理预案。

推荐第6篇:房产测绘学习材料

房产测绘学习材料

第一篇 厦门房产测绘涉及相关 房屋建筑构造概述

1、房屋的建筑类型

按用途分类分为以下几种 ① 居住建筑 住宅、宿舍,主要供人们生活起居,分为单层、多层(4-7层),小高层(8层以上、25米以下)和高层建筑(25M以上为高层)②办公楼建筑 主要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理工作的房屋 也有多、高层等区别③教学建筑④文化娱乐建筑⑤体育类建筑⑥商业建筑 主要供人们做商品交易的建筑场所,如商场、贸易市场、自选市场、饭店、饮食店以及相配套的货仓、冷冻库等⑦旅游建筑⑧医疗建筑⑨交通、邮电类建筑⑩工业建筑、其他建筑等 房产测绘过程中的房屋用途描述我们一般分为整幢房屋的用途描述与单个产权单元的用途描述,按幢一般我们罗列主要用途,按单元则相应的根据图纸及甲方、设计方提供的材料确定,实测过程中一般按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或规划许可的平面图上注记的用途书写

2、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材料分类 ① 砖木结构 房产测绘也称砖木结构,一般为砖石维护,木骨架承重、做顶。 ② 砖混结构 房产测绘称混合结构 砖墙、砖柱受竖向承重,钢筋混凝土做楼板,梁、屋架等横向构建搭在墙、柱上。 ③ 钢筋混凝土结构 简称钢混结构或砼结构 房产测绘称钢混结构,竣工测量称砼结构,该类房屋主要构件全部由钢筋混凝土构成,有明显的柱体。区分混合与钢混结构,主要是看有无柱体及承重是否能整体传递。 ④ 钢结构 房产测绘也称钢结构,一般为型钢构造建成 有些钢结构的房屋,底层有高度1.5米左右的钢筋混凝土墙体,这个不作为房屋结构的划分依据。

房屋分类一般用到的是以上两种分类,其他还有按建筑物承重受力方式分类、建筑物层次分类等,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房产测绘的主要基本概念

房屋层相关:房屋总层数、自然层数,地下层数、地上层数、层次、地下室(-1层等),半地下室、底层(架空层、一层)、夹层、跃层(楼中楼)、闷顶层、裙楼、主楼(塔楼)、结构转换层、避难层、标准层、设备层(技术层)层次、错层、名义层、实际层等; 房屋墙相关:外墙、外半墙、内半墙、隔(分)户墙、共墙、自墙、借墙、山墙、剪力墙、承重墙、维护墙、幕墙、维护性幕墙、主墙、女儿墙等; 房屋结构部位相关:门栋、卧室、厨房、卫生间、储藏间、各类井、各类配电间、消控间等、单元、阳台、封闭阳台、半封闭阳台、门廊、门斗、挑廊、走廊、檐廊、过道、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道、柱廊、骑楼、挑楼、消防通道、人行通道、斜坡道、人防专有部位、人防区、非人防区、车道、车位、车库、子母车位、连廊、架空通廊、晒台、露台、退台、室外楼梯、天面、雨棚、公共开发式空间、凸窗、落地式凸窗、步入式凸窗、柱、承重柱、装饰柱、百叶窗、外挂等 面积相关: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净空面积、公共(共有)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单列面积、产权面积、房产面积、占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道路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幢总建筑面积、单体面积、总占地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共用地面积、层面积、宗地面积、分摊用地面积等

产权相关:权属、权属人、产权、产权人、权属(界)线、产籍、主体产权、按层办产权、按幢办产权、单一产权、多产权、共有

图纸相关:施工图、经规划审批的施工图(分层平面图)、人防图(战时平面图)、平时平面图、蓝图、总平(面)图、用地现状数字地形图、草图、层图、户图、单线图、双线图、轴线 面积测算相关:报规划预算、销售预算、产权面积测算、变更测量、分割测量、分摊、协议分摊、多级分摊、单列、修正、分配、建筑面积分类、分期测量 草图相关:双线、实线、虚线、内墙线、外墙线、中线(权属界线)、边长注记、墙厚注记、功能(用途)注记、门牌户室号(包括公共部位代码)注记、开门、楼名注记、层名注记、分摊原则注记、特殊用途说明、层高注记、柱线

层图相关:实线、虚线、权属线、单线、门牌户室号注记、特殊功能注记、公共区域功能代码注记、阳台代码注记 报表相关:土地、房屋面积测算汇总表、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分类统计表、说明表、宗地信息表、项目信息表、幢信息表、层信息表、户室信息表、分摊情况说明表、产籍调查表、成果报告、最终验收书、公建说明表、质量跟踪报告书、不一致对照表、差异对照表、分摊代码汇总表、分摊汇总表、数据说明表,测绘成果信息登记表

名称相关:商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案件、项目名称、项目别称、幢(栋、楼)名、层名、门牌号、户室号、用途名称、报告编号、ID号、幢座落、概略座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备案证明书、规划许可证及变更函、用地许可证、市府批文、批复通知书、人防批文、竣工验收表、审核通知单、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行政区、委托代理人、指界委托书、总单元数。 数据类型相关:.dwg/.mdb/office相关。

三、房屋建设到房屋产权办理涉及测绘单位的过程

1、建设单位项目市府、规划选址审批前,一般需委托测绘单位测绘项目选址及周边的用地现状图。也有设计方需要建设单位提供周边较大范围现状图,以供日照分析用。

2、项目市府审批后,一般需委托测绘中心进行建设用地范围线(红线)、单体放样。

3、项目施工图报规划审批,取得批复通知书之前,一般不会要求测绘单位预算面积,但也有,若有,一般按报规划预算进行初步预算,无需出具正式的报表,仅需提供统计好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各类面积),若招拍挂文件有规定的,也要统计。

4、项目取得批复通知书之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委托测绘单位根据未经规划审批的设计图纸进行报规划预算,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多产权存在交易用途的房屋,一般需要在报规划预算时计算分摊后的面积以统计各个分类面积,单一产权,单位自建房等一般仅计算至层建筑面积后予以统计。

5、商品房项目、安置房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之前,必须委托测绘单位根据经规划审批的图纸进行销售的预算,此次预算,一般还包括人防面积预算。

6、项目竣工后,必须委托测绘中心进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竣工测量)。

7、竣工测量后,若建设单位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必须委托测绘单位进行房屋产权面积测算(房产测绘)。

8、厦门房产测绘包含地籍测量与房屋建筑面积测算,一般同时进行,但建设单位委托测绘单位后,必须由测绘单位先出具地籍测量成果:用地现状数字地形图

9、建设单位取得用地现状图后,办理地籍调查相关事宜。在此同时,若存在人防建筑的,建设单位必须要求测绘单位出具人防面积计算实测结果,办理人防面积确认事宜。

10、建设单位在地籍调查完毕后,取得厦门市宗地地籍图,此时,由测绘单位出具房产测绘成果,房产测绘成果必须提交委托方验收盖章后经测绘中心审核科进行审核。

11、房产测绘报告进行审核后,建设单位取得审核通知单。

12、建设单位取得审核通知单后,若为商品房,应先补缴地价款、办理主体产权。若为自建房,直接由测绘单位出具产籍调查表办理产权登记。

13、商品房主体产权办理后,需要求测绘单位出具产籍调查表、公建列表以供办理分户产权登记。以上为一个项目与测绘相关的概略流程。

四、涉及测绘单位各流程时,测绘单位需完成的测绘过程、出具的测绘资料(对应第三点栏目)

1、用地现状测绘、标高测绘、间距测绘,测绘范围一般与竣工测量相同,为拟建设用地周边30米区域,出具用地现状图。用地现状图,一般标记拟选址红线及坐标、拟建建筑位置形状、拟建建筑与已建建筑间距、已建建筑标高(室内、室外、建筑标高)、已建建筑物角点坐标等。

2、工程测量示意图。一般由测绘中心测绘,重复测绘一般由测绘单位测绘,资料一样。

3、同第4项。

4、报规划预算分为两类: 1)、单一产权类 此类房屋一般我们将设计院给的电子版设计图,逐层

将项目所有幢建筑面积计算后,统计出总的经济技术指标即可。其出具的测绘资料为“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算成果报告”,整个项目就一本成果报告,双份。

2)、多产权类此类房屋一般有较为详细的指标要求,一般应逐户统计好建筑面积,逐个统计好公共建筑面积,分摊后,统计出各类(按用途划分)面积,其出具的测绘资料有:“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算成果报告”,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分类统计表或建筑面积分类统计表,整个项目按幢有多本成果报告,双份(对应的,报审图纸也是两份)。

5、预售预算:商品房才有预售的预算过程,目前,一般是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门牌证明后方可进行最终的销售预算,但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开发建设单位就会有详细的面积指标需要。预售预算,一般出具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分类统计表、公建列表、成果报告。

6、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应出具的资料:成果报告、控制点成果、控制测量外业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表2类、数据拷盘(除以上外加建筑物绿地提取、1:1000地籍图缩编)、建筑物建模。

7、地籍测量,一般只出具用地现状数字地形图及刻盘,用地现状数字地形图,一般测量至围界即可,若无围界,周边测绘30M左右,遇道路、街道截止。

8、房产测绘成果一般包括:单一产权: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土地房屋面积测算汇总表、建筑面积分类统计表、数据说明表、不一致对照表、测绘成果信息登记表、成果光盘商品房类除提供单一产权应提供资料相同项外,一般还应包括差异对照表、分摊代码汇总表、公建列表。

9、一般就产籍调查表、公建列表,委托方需要才提供户室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本。第二篇厦门房产测绘几种常见测算

一、报规划预算

这里只记载流程,讲解过程配合实际案例讲解。

1、报规划预算的资料收集报规划预算一般收集分电子版本资料与蓝图,起始预算前,一般不收集蓝图,待根据电子版本设计图面积预算定稿后,再收集蓝图,蓝图仅做核对用。

2、电子版设计图上的面积线圈取。这里只讲述多产权类。圈取隔户墙中线、外墙中线、套内与公建共墙中线的闭合线,阳台外线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判断、定性,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不计算面积的区分,将各套、各公共建筑面积功能块用封闭实线表示圈取,将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用封闭虚线圈取。初学时,一般详细浏览他人已经圈取的图形,详细了解该图的布局特征、面积线的走向、面积全半算定性的规律等等,有时间可以重复他人该过程以便加深。向设计方或委托方咨询图纸不明确或服务对象不明确的公建等。

3、初步面积计算面积线圈取后,将其拷贝到新文件,将图形缩放到以M为单位(一般整体缩小一千倍),注记层次,将各单元自左至右,自上之下顺序编号01-NN,将各公共建筑面积分类块功能注记,并简明编码(拼音首字母),将各阳台按套顺序编号或按层顺序编号,注Y1-YN,编号时注意,垂直方向重叠的单元,阳台,公建编号应一致,注记分摊方式,注记特别情况(主要指单列,低于2.2M,骑楼人行通道、消防通道等)。编号后对各个多边形面积点算,注记在图形下方或适当位置,此时需注意两点:

1、面积点算注记应按自左至右,按套内面积、该套内阳台面积、公共建筑、公墙的顺序有序排列,以便检查核对。

2、公墙应将外墙适当加取2-4公分厚度,一般3公分厚度。

4、自检无误后(核对图形圈取是否合理,全半算是否合理,分摊方式是否合理)提交质检员初步检查。

5、质检检查完后进行分摊计算。(另行专项讲解)这里具体的就不深述,主要分摊的概念说一说,分摊,分,拿什么分,摊,摊给谁,按什么规则,实际上就是将开发建设单位付出建筑成本建设的、符合计算面积要求的、服务于本幢各类服务对象的各个公共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大小比例分配给各自公共建筑面积块服务对象单元的过程。

6、成果报告整理针对实体报告逐页讲解。

7、盖章(含报告与蓝图)、提交资料(均双份)

二、预售预算

这里案例只存在多产权,说一个案例。 与报规划预算基本相同,不同的是:

1、预售预算根据的图纸是有盖规划局章。

2、预售预算的单元编号应严格采用门牌证明上的编号。

3、预售预算不需要计算规划局规定的各项指标,如阳台占套内比、挑空占套内比、90平米以下住宅占总住宅比等等。

4、预售预算必须进行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分类统计,公建面积统计。

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1、资料收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为行政行为,由测绘中心统一收集资料,派发案件。一般我们只另行收集蓝图的电子版本。

2、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为外业测绘做准备

(1) 仪器设备应满足直伸导线观测时应具备的所有仪器设备,另应准备至少一套房屋测量工具。

(2) 控制点查找与初步控制路线拟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确定位置,查找最近的4个城市一级控制点,确定大致行走路线,估算测站数与控制测量时间,控制网图打印以便外业找点。

3、外业测绘

(1) 地形测量地形测量基本不用另外再强调,就是1:500地形图的测绘要求,区别在于:本项目建筑物,一般仅观测主体外围;本项目建筑,需采集建筑物室内、室外、建筑顶标高;参考总平面图,合理取舍观测范围,一般红线外30米,有特殊间距要求的,必须观测,遇路、街道等截止。

(2) 房屋测量房屋测量的基本原则是,建筑物整体外围轮廓要全部量取;有足够的观测数据将设计图纸上(实地)的每一个内多边形面积计算出来;每一个多边形有至少一个条件检核以上观测数据是否存在粗差;非常规墙体一定要量取墙厚或内外量取推算墙体厚度。具体到竣工测量,有一些套内的房间大小是无必要量取的,但初学情况,最好都量,以免漏量重复作业,待有一定作业经验后再考虑适当取舍量取的尺寸多寡。房屋测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①、尺寸书写必须清晰;②、尺寸书写位置必须清楚表达该尺寸量取位置;③、尺寸量取必须保证表达位置与量取实体位置的一致性;④、记录员有必要重复反报测量数据;⑤、同类位置数据记录应尽量一致;⑥、每量取完一层或一个大的局部换测量地点时,有必要浏览该层(局部)量取数据是否足够;⑦、对于外业定性不明确的,先将其样式、尺寸记录以便内页质检员审定;⑧、对于标准局部发生改变的,除尺寸量取外,宜做特别标记,并留意类似相同局部是否漏量取其变化;

⑨、标准层应隔层量取剪力墙位置边长尺寸是否改变,监视剪力墙的变化情况。⑩、挑出走廊,阳台等应在其顶层注意其遮盖情况,夹层等非常规层、非常规部位,应注意其层高,与设计不一致应记录。

3、内业成图 (1) 地形图除总平面图附加的如下信息,与1:500地形图一致。

1、建筑物占地范围线(基本按房屋测量,结合地形测量的轮廓,无大误差直接套图)

2、建设用地红线及其坐标用地红线及坐标一般红色表示,当表示其延伸线时,以6号虚紫色线表示。用地红线一般为92厦门坐标系,但97年之前的用地批文,为58厦门坐标系,应转换为92厦门坐标系,并用白色无标注线标记在相应坐标附近。用地红线为切角等非批文直接标记的红线角点,需用青色坐标标记,并注明:此坐标红线图未给出仅供参考。当“红线”为建设用地范围线时(非建设用地红线)应修改图例,去除用地红线图例。

3、建筑物与红线、相邻建筑物间距设计总平图上所有标记的建筑间距及其与红线距离,应全部标记并保证部位与设计表达一致。原则上标记建筑物与红线及其相邻建筑物的最近距离,间距与距离,项目内建筑物与周边红线间距理论上应完成一圈标记闭合圈。当设计总平面图有地下室位置与建筑无或红线间距标记时,应用6号较粗青色虚线表示地下室位置形状,并相应标记设计总平上的该处间距标记。

4、标高注记分室内地坪标高、室外地坪标高、建筑标高三类建筑标高与室内地坪标高的差值,应与成果报告(建筑层高、面积汇总表)相应位置的层高累加值保持一致退台标高注记的原则是该层建筑面积不超过其低一层建筑面积的1/8。若该层建筑面积不超过其下一层的建筑面积的1/8,但其上部剩余局部总标高超过6米,则该局部顶部也应标记建筑标高。斜面屋顶斜角45度以上的,应量测、标记脊顶标高,反之量测、标记檐口标高。

5、消防栓、路灯置入公共设施层,管线层打图关闭,全图底图为白色(以上标记及图例除外)。(2)竣工分层平面图实例讲解

4、报表制作实例讲解

5、成果提交实例讲解

四、房产测绘

推荐第7篇:房产测绘术语

1.1 房产测绘术语 1.1.1 房屋面积测绘

房屋各层及各部位水平投影面积的测绘与计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房屋共有(公用)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等的测绘与计算。

1.1.2 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外墙(柱)勒角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有上盖的永久性建筑。

1.1.3 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套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为本套所独自使用的门廊、门斗、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等。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

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1.1.4 房屋的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1.1.5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由单个产权人占有和使用的单套房屋的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面积。

1.1.6 房屋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由多个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和未分

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1.1.7 房屋的专有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由单个产权人占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积。

1.1.8 房屋的产权面积

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1.1.9 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

是依据经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施工图,根据房地产测量规范,对房屋的特征信息进行采集计算,并同时生成物理数据,出具预测技术报告书为房屋预售管理提供依据的过程。

1.1.10 房屋建筑面积现状测绘

对房屋现状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出具的建筑面积为现状面积。主要用于建设工程的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土地评估、补办用地或规划手续等。

1.1.11 房屋变更测绘

因房屋的产权界线、使用功能、房屋属性(如建筑名称、房屋编号)等发生变化而进行的房屋建筑

面积测绘。

1.1.12 中误差

真值与测量最或然值的差值之平方和的平方根。

1.1.13 限差

在一定观测条件下规定的测量误差的限值。

1.2 建筑术语 1.2.1 幢

幢分为自然幢和逻辑状。自然幢是指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逻辑幢是根据数据组织和管理的需要,对自然幢按照结构或类型进行逻辑分割而成的房屋。

1.2.2 层高

上下相邻楼层楼(地)板结构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2.3 楼层净高

楼(地)面至楼板结构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2.4 自然层

按楼(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自然层按照完整的自然数序列(1,2,3……)计数,夹层、架空层、结构转换层、设备层、避难层等不计入自然层数。

1.2.5 夹层

在一个楼层内,以结构板形式局部增设的楼层。

1.2.6 架空层

建筑物中仅以结构体作为支撑、无围合外墙的开敞空间层。或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

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1.2.7 结构转换层

建筑物某楼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而采用不同结构类型,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

换,该楼层称为结构转换层。

1.2.8 设备层

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排水、配变电等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用的楼层。

1.2.9 避难层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中,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

1.2.10 屋面(顶)层

在房屋顶部,屋面楼板以上,由屋面梁、拱等大跨空间构件和支撑边缘构件组成的楼层。

1.2.11 地下室

房间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且室内地面至室外地面的高度大于房间净高的1/2。

1.2.12 半地下室

房间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室内地面至室外地面的高度大于等于该房间净高的1/3但小于1/2者。

1.2.13 走廊

建筑物内设置的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1.2.14 过道

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1.2.15 挑廊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1.2.16 檐廊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1.2.17 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1.2.18 架空通(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2.19 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有盖过渡性建筑空间。门斗一般由建筑主体凹

进形成,借助于建筑墙体形成围护。

1.2.20 门廊

位于建筑物出入口处、凸出于建筑主体的、有独立围护及顶盖的建筑空间。

1.2.21 雨篷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用于挡雨、遮阳的板或篷。

1.2.22 阳台

建筑中凸出于外墙面或凹于外墙以内的有顶盖及围护结构的永久性空间,供使用者晾晒衣物、休息

及其它室外活动之用。

1.2.23 露台

与建筑衔接供人们活动的无顶盖室外平台;在二层或二层以上建筑利用下层的屋顶作为上层的户外

活动的无顶盖平台也视为露台。

1.2.24 凸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窗台高度大于等于0.20米的凸出外墙的窗。

1.2.25 落地窗 窗框与地板直接相连的窗或凸出外墙但窗台高度小于0.20米的窗,前者为平台式落地窗,后者为反

凸式落地窗。 1.2.26 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2.27 围护性幕墙

直接作为建筑物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2.28 装饰性幕墙

设置在建筑物局部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2.29 勒脚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30 变形缝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1.2.31 永久性顶盖

经设计的,结构牢固,可供永久使用的顶盖。

1.2.32 骑楼、过街楼

楼层部分跨在公共街巷上的临街楼房。

1.2.33 门厅

建筑物中位于入口处用于接待和分配人流、物流及联系各主要使用空间、辅助使用空间和其它交通

空间的交通枢纽空间。

1.2.34 大堂

具有休息、会客、接待、登记、商务等功能的较大的门厅。

1.2.35 楼(电)梯间

是用以容纳楼(电)梯,并由墙面或竖向定位平面限制的空间。

1.2.36 前室

设于楼、电梯间与走廊之间用于分配、缓冲人流的过渡性建筑空间。

1.2.37 台阶

在室外或室内地坪或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

1.2.38 室外台阶

因室外地坪与建筑物主要入口存在高差,位于建筑物外由地坪通向建筑物主要入口修建的阶梯称之

为室外台阶。 1.2.39 管道井

建筑物中用于布置竖向设备管线的竖向井道。

1.2.40 烟道

建筑物中设置的用于排放烟尘的竖向井道。

1.2.41 核心筒

建筑物中解决垂直交通、设备电气垂直管线、联系其它建筑空间的结构体系。

1.2.42 中庭

建筑物中设置的用于休闲、人流汇聚的超过一个层高的有盖建筑空间。

1.2.43 天井

四面有房屋,或三面有房屋另一面有围墙,或两面有房屋另两面有围墙时中间的空地,主要用于房

屋采光、通风。 1.2.44 公共(消防)通道

为满足建筑物消防或通行需要而设置的与市政或小区道路连通的穿越建筑的通道。

1.2.45 室外楼梯

位于建筑物外,联系地面与建筑物不同高度入口或联系建筑物不同高度入口之间的楼梯称之为室外

楼梯。

1.2.46 斜面结构屋顶、坡屋顶

建筑空间中,上顶盖由非水平结构构成的屋顶。

1.2.47

由单排或多排柱、顶盖构成的室外空间。

1.2.48 中式房屋、古建

具有中国传统建筑风格和形式,使用中国传统建筑材料,按照中国传统建造方式建造的房屋。

1.2.49 仿古中式房屋

具有中国传统建筑风格和形式的房屋。

1.2.50 台明

为建筑物显露的台基。用砖或石砌成的平台,再在其上方建立建筑物。

推荐第8篇:房产测绘合同

房产测绘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大理中勘测绘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需要测绘的房产进行测绘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对甲方位于的房屋进行测绘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二、乙方测绘房屋应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的规定进行测绘、计算。

三、乙方应在日内完成所委托的测绘工作,交由甲方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四、测绘费甲方以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款项待测绘成果交由甲方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乙方应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现预付测绘费元,大写元整。

五、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中,共有共用面积的计算,甲、乙双方应遵循《房产测量规范》中B2.2关于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原则。

六、甲方应提供真实的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总平面布置图、房屋平面图、房屋产权分割协议书。乙方对测绘成果承担相应责任,如因甲方隐瞒,没向乙方提供真实情况的,导致乙方测绘成果有误, 1

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甲方中途违约,甲方不得向乙方索还定金,乙方中途

违约,乙方应在违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定金退还给甲方,另付给

甲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将测绘成果交由甲

方、或甲方不能按期付清测绘工程产品费用,每逾期一日由违约

一方向对方付给产品费用总额 5%的滞纳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

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大理中勘测绘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推荐第9篇:房产测绘申请书

测绘申请书

常熟市房管局:

我单位:常熟华合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在东南开发区金门路交银通路口购置土地46690㎡,建造A车间(面积6292㎡)、B车间(面积10787㎡)两幢单位工程.设备附房:配电房170㎡,锅炉房309㎡,门卫二个116㎡,储水池293㎡,车间水池83㎡, 现第一期建筑面积合计约:18049㎡

(原领取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副本)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今特向贵局申请现场建筑物测绘,准备申领产权证,请给予批准为谢!

常熟华合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常熟市房管局:

我单位:常熟华超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在东南开发区金门路购置土地33333㎡,建造H车间(面积3713㎡)、一幢单位工程.

设备附房:配电房160㎡,门卫58㎡,储水池158㎡.现第一期建筑面积合计约:4089㎡

(原领取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副本)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今特向贵局申请现场建筑物测绘,准备申领产权证,请给予批准为谢!

常熟华超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常熟市房管局:

我单位:常熟威宝源电池科技限公司于2006年12月在东南开发区金门路购置土地33333㎡,建造I车间(面积4639㎡)、一幢单位工程.

设备附房:配电房160㎡,门卫58㎡,储水池158㎡.现第一期建筑面积合计约:5015㎡

(原领取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副本)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今特向贵局申请现场建筑物测绘,准备申领产权证,请给予批准为谢!

常熟威宝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推荐第10篇:房产测绘总结

综合能力房产测绘总结

一、房产测绘概述

1、房产测绘概念:

房产测绘,通常也称为房产测量,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及城镇规划建设等提供数据和资料。

2、房产测绘的基本内容包括:

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房产调查

3)房产要素测量

4)房产图绘制

5)房产面积测算

6)变更测量

7)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等

3、房产控制测量包括: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主要的)、房产高程控制测量。

4、房产要素测量: p152多选题型出现

5、房产调查:(广义称:房产信息数据采集)

房屋用地调查与测绘以 丘 为单元分户进行

房屋调查与测绘以 幢 为单元分户进行

6、房产测绘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房产图集

7、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包括: 成果质量管理、成果档案管理、成果备案管理

二、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目的:为房产平面测量工作提供一个准确的控制框架(参考系)和定位基准,并控制误差的积累。

2、房产控制测量的作用:

1)为房产要素测量提供起算数据;

2)为房产图的测绘提供测图控制和起算数据;

3)为房产测绘的变更与修测提供起算数据。

3、控制测量精度: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中误差不超过±0.025m,最大误差不超过±0.05m;

4、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密度与测区的大小、测区内界址点数量和精度及测区内地物地形情况有关,而与测图比例尺无直接关系。

5、建筑物密集区控制点平均间距在100m左右,建筑物稀疏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在200m左右。

6、首级控制网布设:房产平面控制网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7、加密控制网是为满足区域测量或项目测量而布设实施的控制网。指除国家和城市的一二三四等控制网外的一二级导线网,一二级小三角网,GPS的EF级网等。

8、城市平面控制网对投影变形限制很严,要求变形小于 2.5cm/km,即投影误差应不超过1/40000

9、坐标系统:房产测绘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坐标系统,采用地方坐标系统时应与国家坐标系统联测。房产测绘统一采用高斯投影。

房产测绘一般不测高程,需要进行高程测绘时由设计书另行规定。

10、平差计算:

1)房产平面控制网可以采用: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导线测量、GPS定位测量等形式布设,并以GPS控制网和常规边角组合网的等级划分。

2)

二、

三、四等平面控制网计算应采用严密平差法,平差后应进行精度评定;(包括平差后:单位权中误差、最弱点点位中误差、最弱相邻点点位中误差、最弱边的边长相对中误差及方位角中误差等。) 四等以下平面控制网的计算可采用近似平差法,并按近似方法评定其精度。

三、房产要素测量与房产信息数据采集

1、房产要素分类:

属性的(权属调查等)

(信息采集的方式获取)

位置的(界址点、境界等)(测量手段获取)

数量的(房屋面积等)

(测量手段获取)

地理的(各类编号等)

(信息采集的方式获取)

地物、地貌

(测量手段获取)

2、测量草图用铅笔绘制;

测量草图包括(房屋用地测量草图、房屋测量草图)

3、测量草图应在实地绘制,测量原始数据不得涂改擦拭,汉字字头一律向北,数字字头向北或向西。

4、房屋用地测量草图、房屋测量草图 略 P155-156

5、房产要素测量的主要内容包括:

界址测量(界址点测量、丘界线测量)

境界测量 (国界线、国内各级行政区划界)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测量(房角点测量、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测量)

陆地交通测量 (铁路、道路、桥梁)

水域测量 (河流、湖泊、水库、沟渠、水塘测量)

其他相关地物测量

6、房屋面积测量主要内容:测定房产权界和房屋的面积。

房屋面积测量可分为:1)房屋建筑面积测量;2)房屋套内建筑面

积测量;3)房屋使用面积测量。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

影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

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房屋面积测量按照测量方式和数据来源的不同可分为面积实地测

量(实测)和图纸测量(预测)。P157-158

7、房屋面积测量方法:坐标解析法、实地量距法、图解法。

8、房屋面积测量的基本要求(5条需要记住)P158

9、房屋各特征部位的测量 (13条理解记忆)P158

10、房产信息数据采集内容(12条理解记忆)P159

11、房产信息数据来源:

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行政文书为: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地址名称批复 3)门楼牌号证明

其中,2)地址名称批复、3)门楼牌号证明为派出所出具。 行政部门或法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或法律文书:

1)土地使用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司法判决等

其他有委托人或相关权利人自行提供:房间号码编排表、设计图纸及

相关文件等。

12、房产信息数据采集的要求:依法、准确、详尽。

四、房屋数据处理

1、房屋数据处理包括:

房屋测量数据处理(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数据、房产要素测量数据)

房产面积计算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

共有面积分摊

(区分所有权理论,对房屋的共有面积按照相关

要求进行分摊计算)

2、房屋数据处理的基本依据和要求: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一律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2倍中误差作为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最大限差,超过2倍中误差的要返工重测。

对新建商品房一般采用第二等级精度要求

中误差一般不超3% 对其他房产建筑面积测算精度采用第三等级精度要求;

其余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和城市商业中心黄金地段可采用一级精度要求

共有面积分摊工作的依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标附录 B

3、房屋面积计算相关概念和内容:P161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

4、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P162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范围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5、共有面积分摊

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法条和技术规范 P163 2)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 (理解记忆)P164

5、房屋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

房屋的专有部分在共有面积分摊计算时应承担分摊面积 房屋共有部分分为:可分摊共有部位和不可分摊部位 房屋共有部分按照其使用功能和服务对象,主要可分成三类: 全幢共有部位 功能区间共有部位 功能区内共有部位

6、共有面积的处理方法与基本模型

7、各类房屋共有面积的分摊计算 单一功能住宅楼共有面积分摊方法 商住楼共有面积的分摊方法

多功能综合楼共有面积的分摊方法:按照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

五、房产图绘制

1、房产图是房产产权、产籍管理的重要资料

2、在房产测绘工作中,按照惯例的需要形成的图件种类有:

房产分幅平面图:是绘制房产分丘平面图、房屋分户平面图的基础资料。

房产分丘平面图:是分幅平面图的局部图,是绘制房屋产权证附图的基本图。

房屋分户平面图:作为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附图。

3、房产图的基本规格

1)分幅图规格:采用50cm X 50cm的正方形分幅

建筑物密集区 采用1:500比例尺,其他区域可以采用1:1000

2)分丘图的规格:787mm X 1092mm全开纸的

1、32—1/4之间

分丘图比例尺根据丘面积大小,在1:100——1:1000之间选用 3)分户图的规格:787mm X 1092mm全开纸的1/32或1/16等尺寸。

分户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200,当房屋图形过大或过小时,比例尺可适当放大或缩小。

4、房产图示符号一般规定:

符号的规格,均以毫米为单位

符号的线粗为0.15mm,点大为0.3mm

……

5、房产图的绘制方法如下:

全野外采集数据成图 航摄相片采集数据成图

野外解析测量数据成图(正交法、交会法)平板仪测绘房产图

编绘法编制房产图(利用已有地形图、地籍图进行编绘)

6、房产图绘制精度要求

1) 全野外采集数据成图、野外解析测量数据成图,相对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5m

2) 模拟法测绘的房产分幅平面图上的地物点,相对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5mm

3)利用已有的地籍图、地形图编绘房产分幅图时,地物点相对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6mm

4)采用已有坐标或已有土建,展绘成房产分幅图时,展绘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1mm

7、房产分幅平面图的表示原则 P170

8、房产分丘平面图内容和要求

房产分丘平面图上除表示房产分幅平面图的内容外,还应表示房屋权界线、界址点点号、窑洞使用范围、挑廊、阳台、建成年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墙体归属和四至关系等各项房地产要素。

9、分丘图的技术要求 P171

10、房产分户平面图

分户图应表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权界线、四面墙体的归属和楼梯、走道等部位,以及门牌号、所在层次、户号、室号、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边长等。

分户图上的房屋的丘号、幢号、应与分丘图上的编号一致。房屋边长应实际丈量,注记取至0.01m,注在图上相应位置。

房屋产权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分摊面积,标注在分户图框内。

房屋分户图的表示如P172图

六、房产变更测量

1、房产变更测量是指在完成了房产测绘工作之后,为了适应日常工作的需要,使房产数据能保持现势性而进行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权属、位置、界线、数量、质量的变更调查和测量。

2、房产变更测量的基本内容:现状变更测量、权属变更测量。

3、变更测量程序:变更测量应根据房地产变更资料,先进性房地产要素调查,包括现状、权属和界址调查,在进行分户权界和面积的测定,调整有关的房地产编码,最后进行房地产资料的修正。

4、变更测量要求 P173

七、房产测绘成果管理

1、房产测绘成果检查的流程:

房产测绘成果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一级检查为过程检查,在全面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作业组的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承担。二级检查由施测单位的质量检查机构和专职检查人员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各级检察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反馈作业人员进行修改。

检查验收工作应在二级检查合格后由房产测绘单位的主管机关实施。二级检查和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分别写出检查、验收报告。产品成果最终验收工作由任务的委托单位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结束后应写出检查报告和验收书。

2、房产测绘成果检查的一般规定 P174

3、房产测绘成果检查的内容

1) 外业测量:

仪器是否检测合格

草图准备是否充分 各类测量的测量方法、记录是否正确 控制测量 房产要素测量 房产要素调查

依据相关文件的收集是否完整

2)内业计算

3)房产图绘制

4、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评定

成果质量实行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成果质量由专职或兼职检查验收人员评定,评定标准参照《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GB/T24356-2009)执行。

5、房产测绘成果档案内容: 房产测绘技术设计书 成果资料索引及说明 控制测量成果资料 房产测算成果资料

图形数据成果和房产原图及相应数据库文件 技术总结 检查验收报告等

作业人员对于测算过程需要说明的文件 计算所依据的分摊文件

委托单位提供的和测算所依据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6、房产测绘成果档案存档整理要求 整理原则

分类编号与建立档案 档案文件要求

7、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3)、《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4)、《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5)、《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建办住房函【2008】249号) 6)、《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住房【2008】84号)附件《房屋登记簿内容说明》

8、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与房屋管理

我国房产测绘采取的是资质管理制度

目前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施测单位的资质 2) 测绘成果的适用性 3) 界址点的准确定、面积测算的依据与方法 4) 其他当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审查内容

练习题:

1、房产测绘,通常也称为房产测量,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征收税费及城镇规划建设等提供数据和资料。

A房产产权 B产籍管理 C产籍管理 D交易

2、房产测绘的基本内容包括()变更测量和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

A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B房产调查

C房产要素测量

D房产图绘制

E房产面积测算

3、房屋用地调查与测绘以 () 为单元分户进行 A 街区 B 街坊 C 丘 D 幢

4、房屋调查与测绘以()为单元分户进行 A 街区 B 街坊 C 丘 D 幢

5、房产测绘成果包括()

A 控制点成果 B房产簿册 C房产数据

D房产图集 E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6、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包括()

A成果质量管理

B成果档案管理

C 成果数据管理

D成果备案管理

7、加密控制网是为满足区域测量或项目测量而布设实施的控制网。指除国家和城市的一二三四等控制网外的() A一二级导线网

B一二级小三角网

C GPS的BCD级网等

D GPS的EF级网等

8、控制测量精度: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中误差不超过实地±()

A 0.01 m

B C ±0.02 m C±0.025 m

D ±0.05m

9、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密度与测区的大小、测区内界址点数量和精度及测区内地物地形情况有关,而与测图比例尺() A 有关

B 无关

C 可有可无

D无关或可有可无

10、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密度,在建筑物密集区控制点平均间距在()m左右

A 50

B100 C 200 D500

11、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密度,建筑物稀疏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在()m左右。

A 50

B100 C 200 D500

12、房屋面积测量方法()

A坐标解析法 B实地量距法 C图解法 D几何图形法

13、城市平面控制网对投影变形限制很严,要求变形小于 ()

A 2.0cm/km B 2.5cm/km C 3.0cm/km D5.0cm/km

14、城市平面控制网对投影变形限制很严,投影误差应不超过()A1/200000

B 1/120000

C1/70000 D1/40000

15、房产要素测量的主要内容包括 ( )和其他相关地物测量

A 界址测量

B 境界测量

C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测量 D房角点测量

E 陆地交通测量

F 水域测量

16、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行政文书为( ) A竣工验收备案表 B地址名称批复 C门楼牌号证明 D司法判决等

17行政部门或法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或法律文书( ) A地址名称批复

B门楼牌号证明 C土地使用权证 D房屋所有权证 E组织机构代码证

18、房产信息数据采集的要求() A依法

B准确

C详尽

D科学

19、测量草图应在实地绘制,测量原始数据不得涂改擦拭,汉字字头一律( ),数字字头向北或向西。

A 向北B向西 C向北或向西 D 不作要求

20、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未作出测量精度要求规定的房产测量对象是()2011年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真题 A 房产界址点 B 房角点C 房屋面积D 房屋边长

21、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房屋建筑面积由()组成。2011年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真题 A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

B 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C、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D、套内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套内墙体面积

22、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层高()m一下不计算建筑面积。2011年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真题 A 2.2

B 2.4 C 2.6 D 2.8

23、商住楼中住宅与商业共同使用的共有建筑面积,按住宅与商业的( )比例分摊给住宅和商业。2011年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真题 A 房屋价值 B 建筑面积 C 土地面积 D 土地价值

24、房产权属所有人对其所有的房产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2011年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真题

A占有权 B 使用权 C 收益权 D 处分权 E 地役权

25、房产平面控制网可以采用( )并以GPS控制网和常规边角组合网的等级划分。

A三角测量

B三边测

C导线测量 D 边角测量 EGPS定位测量

26、房产要素测量中( )属于测量手段获取

A属性的

B位置的

C数量的

D地理的

E地物、地貌

27、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 )条件。 A 应具有上盖 B 应有围护物

C 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 D 层高在2.20米以上

E 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28、不计入自然层数的为以下(

A 假层 B 附层 C 插层 D 暗楼 E饰性塔楼 F突出屋面的楼梯间

29、当附和导线长度短于规定长度的()时,导线全长的闭合差可放宽至不超过()m A 1/2 B 1/3 C 0.05m D0.12m 30、GPS网点与原有控制网的高级点重合应不少于()。当重合不足()时,应与原控制网的高级点进行联测,重合点与联测点的总数不得少于() A 1 B 2 C 3 D 4

第11篇:房产测绘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项目房产测绘,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测绘范围与测绘内容:

二、测绘项目的执行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1--XX、gb/t17986.2--XX《房产测量规范》;

2、浙江省建设厅浙建房[XX]130号印发《关于贯彻执行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3、浙江省建设厅建房发[XX]85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签定本合同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将全部房屋预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乙方在进场后___________天内完成实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

四、双方应积的义务

1、甲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a、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规划许可证(含规划红线图);土地使作权证或土地使用说明;

竣工建筑平面图(蓝晒图);人防红线图(含地下室高层房屋);

地名证:规划验收合格证;

公用部位设计说明,如有需要,需提供各种部位的归属协议,预测提供建筑平面图(全套)。

b、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测绘成果;

证明房屋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材料(析产、合并公证书、协议书等);

c、房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意见。

d、乙方作业过程中,甲方需紧密配合。

e、预测结束后甲方更改设计等原因引起的重测,费用甲方另付。

2、测绘时,甲方应密切配合,并做好指界工作,对乙方完成的测绘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意见。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负责。

4、乙方完成的测绘成果,应及时向______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5、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产卷宗应妥当保管,卷宗内所有资料严禁涂改,防止遗失,乙方在作业中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测绘项目工程费:

1、取费依据:

2、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元)总价款

依据实测总建筑面积计算

六、测绘工程款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签定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预测结束后结清预测费用。

3、自测绘成果登记备案后,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测绘工程总价款。

七、测绘工程价款全部结清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测绘成果:

序号成果名称规格 数量时间

八、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工作量的______%以内时,甲方应支付测绘工程总价款的_____%;完成工作量超过_____%时,甲方应支付测绘工程总价款的_____%。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造成测绘工程停工、窝工的,测绘工期顺延。并支付窝工费。

九、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提供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按合同约定的测绘工程总价款的_____%计算。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公用部位设计说明等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的,由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_____万元以上_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予以降级或者取消其房产测绘资格(由甲方提供的图纸、公用部位设明等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十、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节,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盖章) 测绘单位(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12篇:房产测绘委托合同

(XX)县房产测绘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测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XX测绘队(资质证书编号)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测绘,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测绘范围与测绘对象:

该房产坐落镇路(村)巷(组)号,层,规划或设计面积㎡,结构,设计用途为。

二、测绘项目的执行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1——2000、GB/T179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

三、测绘项目开始和完成日期:

1、签定本合同后,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到达房屋现场进行测绘。(测绘地点在城关范围内为3个工作日,乡镇为5个工作日,若出现对现场测绘作业不利天气或情况时顺延,如发现工程未完工可以拒绝测绘)

2、乙方在现场测绘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500㎡以内为5个工作日,500㎡以上和商品房为10个工作日,房屋形状不利于绘图和计算的顺延2日,若现场测绘结果不详时或需要复测时顺延)

四、双方应积的义务:

1、甲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A、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新建房屋)

a、规划许可证;

b、土地使用权证;

c、公用部位设计说明,如有需要,需提供各种部位的归属协议;

d、预测提供建筑平面图(全套)。

B、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a、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测绘成果;

b、证明房屋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材料(析

产、协议书等);

2、乙方作业过程中,甲方需紧密配合,为测绘工作提供方便。

3、预测结束后甲方更改设计等原因引起的重测费用甲方另付(更改部分)。

4、测绘时,甲方应密切配合,并做好指界工作,对乙方完成的测绘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意见。

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负责。

五、房地产测绘收费标准:

1、新建房屋住宅按1.40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按2.40元/平方米收取。

2、存量房(二手房)。存量房交易,应当以原产权证书上的测绘结果为准。但如交易当事人对原产权证书上的测绘面积产生异议时,可委托重新测绘。测绘结果误差在±1%(含1%)以内的,

测绘费用由要求复测的委托人支付;测绘结果误差在±1%以上的,测绘费用由原产权人支付。存量住房测绘费按1.80元/平方米收取;存量非住房按2.60元/平方米收取。

六、测绘费用支付日期和测绘成果交付场地:

1、自签定合同之日起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200㎡以内80元,商品房或200㎡以上为200元,多退少补)

2、测绘成果交付前,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测绘费用。

3、测绘成果交付场地为乙方的办公地点。

七、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进入现场测绘前由于甲方单方面要求测绘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再次要求测绘同处时,另签合同)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或是工程未完工的,造成测绘工作停工、窝工的,测绘作业顺延。并支付窝工费和必要的成本费。

八、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若测绘对象属于违章建筑或有纠纷的除外)

2、乙方提供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按合同约定的测绘费用总金额的1%计算。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以达到要求(由甲方提供的图纸、指界等资料有误的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若甲方认为结果不合格后乙方复测后无明显误差的,属甲方要求二次测绘,甲方应按收费标准另支付测绘费用)。

九、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节,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岳西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单位或代理人(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测绘单位200年月日

第13篇:房产测绘技术总结

房产测绘技术报告(范文)

2013-08-28 17:04:11 来源: 测绘论坛

一、项目概况

1、×××房屋坐落于××区××街××路××号。

2、开发建设单位及委托方简介:(略)

3、委托协议(合同)编号:(略)

4、测绘目的:(略)

5、房屋结构、层数、使用功能、建成年份、产权概况等房产调查的内容:(略)

6、该房屋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略)

7、作业内容:整栋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算;分户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共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共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二、测算依据: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略)

(二)、委托方提供的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房屋设计图、房产分割依据或销售方案等。

三、外业测绘及调查方法

1、测量器具:玻璃纤维尺、手持测距仪(检验证号××)等

2、计算全部、一半及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的简要说明:(略)

3、外业测量方法及房产调查方法:(略)

四、特殊部位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略)

五、功能区的确定及分户方法

1、确定有几个功能区及各自的范围:(略)

2、分户的依据及分户用房界线的确定:(墙体中线、外线等情况)

六、计算方法

(一)、分摊方法及分摊原则:(略)

(二)、一级分摊:

1、一级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共××××平方米,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略)

2、各功能区面积及共有面积情况详见表一:(略)

(三)、二级分摊:

1、××功能区分摊方法:

共有建筑面积共×××平方米,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一级分摊的共有面积×××平方米 (2)、××楼梯、走道等共×××平方米 (3)、××部位共×××平方米

××功能区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为×××平方米,分摊系数为××××。 共有面积分摊情况详见表二:(略)

2、××功能区分摊方法(略)

(四)多级分摊的方法:(略)

七、质量检查与结论

(一)质量检查

(1)在委托方的配合下,对公用部位进行核准并检查全部边长。

(1)对计算资料、图纸进行100%的检查。

(2)全部资料由专职审核人员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验收。

(二)结论

本资料的计算成果和图纸经检查符合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可用于其×××需要。

八、提交资料

1、技术报告书:一式×份,提交给××单位(略)

2、提交图纸情况:(分丘、分层、分户等图纸数量)

3、其他应提交的资料:(略)

九、作业人、检查人签名 (略)

第14篇: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

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

昆泛禄测[2018(房测)]字

(建住房〔2002〕74号)。

2、使用仪器及软件:

(1)、(TYPE):PD-56K手持测距仪﹑(南方S87492)全站仪

(2)、AUtoCAD房产测绘软件(2010)版天正建筑(2013)版 。

3、作业方法:

(1)、建筑面积利用全站仪自由设站量取建筑物外房角点坐标,平差、校核后取得建筑物外边长尺寸。

(2)、套内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面积利用手持测距仪结合相关资料进行数据采集,整理平差后取得各边长尺寸。(详见附件7和附件8)

(三)房产测绘成果计算说明:

1、全栋楼建筑面积计算

(1)、地上层:1幢1至4层为商业用房,共19套,建筑面积为3996.05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999.01平方米;2幢1至3层1套为商住一体及4套为商业用房,共5套,建筑面积为905.22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301.74平方米;3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1套,建筑面积为229.82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14.91平方米;4幢1-3层2套为商业用房及2套为商品住宅,共4套,建筑面积为2189.79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729.93平方米;5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2套,建筑面积为382.60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91.30平方米;6幢1至3层1套为商住一体及2套商品住宅,共3套,建筑面积为1879.16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626.38平方米;7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1套,建筑面积为466.83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233.41平方米;8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1套,建筑面积为361.01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

为180.50平方米;10幢1至3层为商业用房,共1套,建筑面积为1438.60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479.53平方米;11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1套,建筑面积为294.15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47.07平方米;13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5套,建筑面积为1380.25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690.12平方米;14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3套,建筑面积为946.84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473.42平方米;15幢1至2层2套为商住一体及1至3层3套为商品住宅,共5套,建筑面积为1851.66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617.22平方米;16幢1至2层为商住一体,共2套,建筑面积为400.99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200.49平方米;17幢1至3层为商品住宅,共2套,建筑面积为651.42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217.14平方米;18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1套,建筑面积189.26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94.63平方米;19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7套,建筑面积1452.57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726.28平方米;20幢1至3层为商品住宅,共2套,建筑面积1255.74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418.58平方米;21幢1至2层1套为商住一体及11套商品住宅,共12套,建筑面积2996.27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498.13平方米;22幢1至2层1套为商品住宅、1套商住一体及5套商业用房,1至3层1套为商住一体,共8套,建筑面积2459.40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229.70平方米;A区15幢1层为商业,共2套,建筑面积:78平方米,地上层商品住宅共45套,建筑面积为13762.40平方米,地上层商业用房共36套,建筑面积为8891.87平方米,商住一体共9套,建筑面积为3151.37平方米,地上层总计:90套,总建筑面积为:25805.64平方米。(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地下层:7幢-1层均为该幢储藏室,建筑面积为149.26平方米,地下层建筑面积为149.26平方米。

(3)、公建配套用房:独立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及公厕,建筑面积为828.44平方米。

全栋楼的地上层、地下层、公建配套用房全部总计建筑面积为26783.34平方米。

2、全栋楼的功能区组成及功能区的套内建筑面积 全栋楼共分为三个功能区,即住宅、商业、商住一体。

(1)、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为13343.49平方米

(1)3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219.24平方米

(2)4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696.09平方米

(3)5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363.24平方米 (4)6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920.38平方米 (5)7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591.50平方米 (6)8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348.57平方米 (7)11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281.05平方米 (8)13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327.69平方米 (9)14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905.55平方米 (10)15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354.94平方米 (11)17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621.28平方米 (12)18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79.64平方米 (13)19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388.91平方米 (14)20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5.90平方米

(15)21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2693.36平方米 (16)22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246.15平方米 (2)、商业套内建筑面积为8624.48平方米

(1)1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3876.08平方米 (2)2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460.80平方米 (3)4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1437.96平方米 (4)10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1404.26平方米 (5)22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1372.44平方米 (6)A区15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72.96平方米 (3)、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为3028.80平方米 (1)2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411.27平方米 (2)6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895.89平方米 (3)15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413.28平方米 (4)16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381.25平方米 (5)21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177.68平方米

(6)22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749.43平方米(详见附件6)

3、全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组成

全栋楼公用建筑面积分为全楼共用建筑面积、住宅、商业、商住一体功能区间共用建筑面积、住宅功能区内共用建筑面积三种。

4、各功能区的分摊系数

功能区内1幢1层共用建筑面积为57.93平方米,

系数为:K1=0.052311 功能区内1幢2-4层共用建筑面积为67.88平方米,

系数为:K1=0.022996 功能区内2幢共用建筑面积为33.15平方米,

系数为:K1=0.038013

功能区内3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0.58平方米, 系数为:K1=0.04825 功能区内4幢共用建筑面积为55.74平方米, 系数为:K1=0.026119 功能区内5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9.36平方米, 系数为:K1=0.053298 功能区内6幢共用建筑面积为62.89平方米, 系数为:K1=0.034626 功能区内7幢共用建筑面积为24.59平方米, 系数为:K1=0.041572 功能区内8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2.44平方米, 系数为:K1=0.035689 功能区内10幢共用建筑面积为34.34平方米, 系数为:K1=0.024454 功能区内11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3.10平方米, 系数为:K1=0.046610 功能区内13幢共用建筑面积为52.56平方米, 系数为:K1=0.039588 功能区内14幢共用建筑面积为41.29平方米, 系数为:K1=0.045597 功能区内15幢共用建筑面积为83.44平方米, 系数为:K1=0.047189 功能区内16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9.74平方米, 系数为:K1=0.051777 功能区内17幢共用建筑面积为30.14平方米, 系数为:K1=0.048513 功能区内18幢共用建筑面积为9.62平方米, 系数为:K1=0.053552 功能区内19幢共用建筑面积为63.66平方米, 系数为:K1=0.045835 功能区内20幢共用建筑面积为49.84平方米, 系数为:K1=0.041330 功能区内21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25.23平方米,

系数为:K1=0.043618 功能区内22幢共用建筑面积为91.39平方米, 系数为:K1=0.038598

功能区内A区7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2.12平方米, 系数为:K1=0.0234715

功能区内A区15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2.40平方米, 系数为:K1=0.070231

5、全栋楼按功能区区分的可销售建筑面积

(1)、住宅可销售的建筑面积为13911.66平方米

(2)、商业可销售的建筑面积为8891.87平方米

(3)、商住一体可销售建筑面积为3151.37平方米平方米。

全栋楼的三个功能区住宅、商业、商住一体可销售的总建筑面积为25954.90平方米。(详见附件6)

6、全栋楼按功能区区分的不可销售面积

全栋楼按功能区区分不可销售的建筑面积分为地上:

(1)、地上不可销售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独立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公厕,凤家宗祠及古戏台建筑面积828.44平方米。 全栋楼按功能区区分不可销售的建筑面积总计为828.44平方米

(四)房产测绘成果的检测与验收:

云南昆明禄劝凤家古镇文化旅游综合体45号地块B区1~

8、

10、

11、13~22幢,45号地块A区

7、15幢共22幢建筑总建筑面积:26783.34平方米,该项目分为三个功能区住宅、商业与商住一体,全栋楼按功能区区分又分为可销售建筑面积和不可销售建筑面积,其中住宅可销售建筑面积为13911.66平方米,商业可销售建筑面积为8891.87平方米,商住一体可销售建筑面积为3151.37平

方米,可销售的总建筑面积为:25954.90平方米;不可销售建筑面积为地上部分(无地下层),地上不可销售建筑面积为828.44平方米,不可销售的总建筑面积为828.44平方米。此项目根据房屋建筑设计图纸上尺寸及设计变更或根据除住宅、商业、商住一体外其他用途房屋的分户分割方案图上尺寸计算所得的房屋建筑面积,平差的成果精度满足要求,各项限差和成果精度符合规范要求。

(五)房产测绘成果:

具体房产测绘成果见报告附件

测绘员:刘可 执业证号:0968003029400162 测绘员:李鑫怡 执业证号:5300110196 审核员:李泽永 执业证号:011014807 测绘日期:2017年01月02日

测绘单位:昆明泛基科技有限公司禄劝分公司

附件目录:

附件

1、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

2、房地产总平面图(房屋分丘平面图) 附件

3、房屋分层平面图 附件

4、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附件

5、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认定表附件

6、成套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成果表附件

7、房地产委托测绘承诺书

第15篇:泰安市房产测绘合同

泰 安 市 房 产 测 绘 合 同

测绘项目名称:合同编号:2010-

泰安市房产测量管理办公室监制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人测绘资质等级及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

第四条 测绘项目费用:

1、取费依据:《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家测绘局2002年1月颁布执行。

2、取费项目及测绘预算总价款

3、建设工程竣工后,乙方对房屋面积进行实测,根据实测房屋建筑面积核计实

际测绘项目价款总额。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包括以下资料:

1)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竣工验收证明书(实测时提供)(均为复印件);2)竣工图或施工图(包括电子版)及有关设计变更说明(以加盖相应公章的为准);3)协议约定的共用面积构成。

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准确。

2、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日,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日后开工。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屋面积预测的,乙方应于年月预测成果;甲方委托房屋面积实测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提交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成果。

第八条 测绘项目验收

乙方应当于测绘项目完工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

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成的测绘项目完成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甲方在商品房预销售之前,应将乙方提供的房屋建筑面积预(实)测成果报告予以公示,便于发现问题,以避免测绘失误。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有争议的,提交泰安市房产测量管理办公室审查复测。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测绘项目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费用的人民币元。

2、当乙方向甲方提交房屋建筑面积预测成果之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3、当乙方向甲方提交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成果之时,甲方应根据实测房屋建筑面积结果结算,向乙方支付剩余测绘项目价款。

第十条 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乙方预算测绘项目费用的30%,即人民币元。

2、由于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甲方应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费,返工费不低于合同额的5%,工期顺延。同时,由于甲方设计变更造成测绘结果前后不一致,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测绘项目费用,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期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测绘项目价款的%,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合同价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价款的0.0l%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一定的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100 %,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返工工期为天,到年月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提供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测绘项目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交泰安市房产测量管理办公室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条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份一份,乙方一份,泰安市房产测量管理办公室备案留存一份。

委托人(甲方)(章):受托人(乙方)(章):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16篇:房产测绘存在问题

关于房产测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若干建议

一、房产测绘现状:

1、房产测绘责任大。房屋的建筑面积作为衡量房产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其测绘成果的准确、公平、合理与否,已成为当下敏感性话题,所附带的责任越来越重;

2、测绘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完善。我县房产测绘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量规范》和《江苏省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等;

3、测绘手段及技术。内业由软件计算完成,外业利用手持测距仪协助完成;

4、工作劳动强度大。房产测绘的任务量日益繁重,要涉及内业与外业数据处理,面积计算,公共部位的分摊等一系列问题;

5、2014年房产测绘形势不容乐观,测绘量与往年相比大幅度减少,收入与同期相比明显下降。

二、存在问题:

1、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房产测绘要求测量人员深入理解与掌握有关法律、测绘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当前县级的房产测绘部门,非常缺乏专业对口技术人员,导致测绘工作水平低;

2、思想不转变,服务意识不强,态度僵硬。不能及时解释来访人员或委托方提出的相关问题,出现问题又互相推诿、慢处理或不处理;

3、内部相关检查制度不完善;

4、缺少行业交流与学习;

5、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比较低。

三、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作为合格的房产测绘专业人员必须要拥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应的房产知识,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量规范》和《江苏省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等法规,同时不定期举行测绘技能大比拼活动;

2、应熟悉办理测绘业务的各个环节及内容,按规定解答委托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并确定完结工作日,做到文明、热情,百问不厌,以专业的素质和热情的服务把本科室打造成全处文明窗口;

3、完善内部检查机制即“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确保测绘成果精度更高。预/实测绘施行小组制,先由作业人员自检,在小组人员互查,再由专职人员检查,最后由队长审核通过。要定期组织研讨会,处理测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4、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测绘人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

5、带领科室人员尽最大努力完成处下达的目标任务。

第17篇:房产测绘合同 2

房 产 测 绘 合 同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测绘方 (甲方):和田川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测绘方(乙方):新疆嘉诚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分公司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的房产现全部委托乙方进行房产测绘,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将房产测绘报告交给甲方。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测绘需要,保证对甲方委托测绘的房产予以客观、公正地测量,出具该委托项目的房产测绘报告。

三、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测绘资质证书,并复印作为合同附件存档。

工作内容概述:

1、乙方自接到甲方提供的建筑施工平面图十日内,按照甲方要求,给甲方提供初步的房产面积汇总表(并附上电子版)。

2、乙方在甲方办理预售许可证之前,按照甲方要求,给甲方提供面积测绘服务及房产测绘报告(并附上电子版)。

3、乙方在工程竣工之后,按照甲方要求,在15日内向甲方提供面积测绘服务及房产测绘报告(并附上电子版)。

三、甲方应于委托前或委托当日将房产测绘需要的资料提供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查阅、抄录委托房产测绘所必要的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建筑施工平面图、设计变更图及变更说明;

6、竣工验收备案表;

7、廉租住房建设协议书。

四、乙方在测绘期间与房地产主管部门到施工现场测量,甲方有义务陪同、配合乙方完成现场测量工作。

五、乙方对甲方委托测量房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六、房产测绘服务费依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收费价格计算:

房产测绘服务费住宅与非住宅均为0.5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按照乙方出具的经甲方确认的房产测绘报告总面积计算。

七、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出具房产测绘报告后,经房地产管理局主管部门审批、甲方认可后一次性支付当次房产测绘项目的全部房产测绘费。

八、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测绘报告,每逾期一日未交付测绘报告书应赔偿甲方测绘服务费5%。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前述相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测绘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九、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测绘,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应付给乙方当次房产测绘项目的全部房产测绘费的50%;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应付

给乙方当次房产测绘项目的全部房产测绘费的30%。

十、乙方保证房产测绘报告符合和田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主管部门及产权登记中心的要求,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房产测绘报告次日起7日内,如对房产测绘报告有异议,可书面向乙方提出复测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复测申请书次日起7日内完成委托房产测绘项目的复测房产测绘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复测不计费用。

十一、乙方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标准进行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

十二、如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使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定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共四页,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于2014年4月日正式签订。

甲方:和田川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 电话:

开户行:

银 行 帐 户:

电话:开户行:银 行 帐 户:

第18篇:房产测绘事务所自查报告

溆浦县房产局测绘事务所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精神要求和资质年度注册的需要,我所对2008年的测绘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2005年6月3日,办工地点位于溆浦县卢峰镇民主街,现有测绘技术人员 7 名,先后投资购置了PD30型手持测距仪、微机等设备,通过了县、市测绘管办的认定,取得了丁级测绘资格证书,从事房产测绘工作。

二、测绘活动基本情况

我单位自开展测绘业务以来,由于为丁级单位,人员、设备相对还比较薄弱,所以我们严格按照测绘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进行工作,遇到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测绘项目就自觉回避,从没有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也坚决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在接收到测绘项目后,坚决认认真真地独立完成,从不转包测绘项目,积极维护测绘行业的权威性。

三、测绘质量基本情况

1、我单位测绘产品主要是为房屋产权发证提供图纸及面积,由于我们测绘项目较小,均以口头协议约定,依照规程满足用户即可,未做技术设计书。并依法汇交测绘成果资料。

2、产品生产过程中,我们始终贯彻“质量第

一、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不断增强测绘人员的质量意识。作业时我们依照测绘质量责任制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就测绘过程中的房产测量要素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坚决依照规范进行操作,对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更正。

3、对一些图件要求精度相对较低的用户服务时,我们的图件能准确反映房屋实际面貌,各项数据都符合国家标准,用户反映较为良好。

当然,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充实测绘技术队伍、提高自身队伍人员素质、使测绘质量更上一层楼。

二○○九年四月十日

第19篇: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长沙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的通知

长房地政发[2000]1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我局结合长沙实际,制定了《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与《房产测量规范》一并施行。

长沙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0年11月15日

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总则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房产调查与勘测 房产图绘制 房产面积测算 房产变更测量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房产测绘的目的

房产测绘主要是采集和表达房屋及其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

二、房产测绘的基本内容

房产测绘的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与勘测、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计算、房产变更测量等。

三、房产测绘的基本精度要求

本细则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四、房产测绘的成果

房产测绘成果包括房产分幅平面图、房产分丘平面图、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及内外业数据、簿册及其他信息载体。

五、坐标系统

房产测绘采用长沙市独立直角坐标系和黄海高程系。

六、房产测绘技术方案

房产测绘工作开始前应根据任务和测区收集有关资料,在踏勘基础上制定最佳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检查,测绘工作结束后编写技术工作总结。

七、测绘仪器维护

测绘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测,及时维修,使用中注意仪器的维护与安全。 第二章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一、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原则

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原则,也可越级布网。基本控制点应根据城镇大小规模和精度留有余地的原则选择首级控制网的等级。

二、原有控制成果利用

利用长沙市原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须按《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规范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控制点,利用其点位进行联测后平差计算,使其达到相应等级点精度要求。因布设新区控制网利用原有点联测时,须对所联测的原有控制点进行检验和认定。

三、平面控制点等级及主要技术指标

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中误差不超过±0.025m。

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

二、

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

一、

二、三级平面控制点,各等级控制点测量主要技术指标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规定执行。

四、平面控制测量成果的整理和平差手簿的记载项目和原始观测数据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填写齐全。外业的原始记录不得擦拭、涂改、转抄,使用计算机记录时,所用软件须依法鉴定后方可使用。

二、

三、四等和

一、

二、三级平面控制网都应分级进行统一平差或联合整体平差,平差后应进行精度评定,使用计算机平差时,所用软件须依法鉴定后方可使用。

五、平面控制测量应提交的成果

平面控制测量应提交的成果包括房产测绘技术设计书、成果资料索引及说明、观测手薄、测绘仪器检定书、平差计算资料、点之记、控制点坐标成果表、控制点展点图,技术总结、检查验收报告。

第三章 房产调查与勘测

一、房产调查

房产调查,就是对房产每个权属单元的位置、权属界限、权属、数量和利用状况等基本情况,以及地理名称和行政境界进行调查。

(一)丘与丘号

丘是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只属一个产权单元时称独立丘,属多个产权单元时称组合丘。

有固定界标的(如围墙、栏栅、房屋墙体等)按固定界标划分,没有固定界标的按自然界线划分。丘界线有争议或界线不明的,用未定丘界线表示。

丘号以图幅为单位,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用数字1,2,„顺序编号。该图幅内所编丘号为主丘号,跨相邻图幅的丘号称副丘号,用丘号加小括号表示。跨图幅丘的主丘号应编在主门牌号(或单位大门)所在图幅内。

组合丘各用地单元以丘号加支号编立,丘号在前,支号在后,中间用短直线连接,称丘支号。

(二)幢与幢号

幢是指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

幢号以丘为单位,自进大门起,从左到右,从前到后,用数字1,2,„顺序按S形编号。幢号注在房屋轮廓线的左下角,并加括号表示。

(三)测量号

测量号是指一幢房屋所在主丘的图幅号、主丘号、幢号,相互之间用短直线连接构成。

同一幢房屋只有一个测量号,它表示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和该房屋产权档案存放的位置。

(四)房屋调查

房屋调查内容包括房屋座落、产权人、产别、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房屋用途、墙体归属、产权来源、产权纠纷和他项权利等基本情况。

1、房屋座落

按地名办编制的地名、门牌号调记。

同一处房屋座落有新旧门牌号的,应全部调记并注明;

同一幢房屋有两个以上街道门牌号的,应全部注明;

房屋座落没有门牌号的,借用毗连房屋门牌号并加注东、西、南、北方位,也可用小区名称(或地名)第几幢来表示。

2、房屋产权人

房屋产权人指拥有房屋产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1)私房,一般按照产权证件或身份证件的姓名调记。产权人已死亡的,应注明代理人的姓名;产权是共有的,应注明全体共有权人的姓名。

(2)单位所有的房屋,应注明单位的全称,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均应注明。

(3)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公产应注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名称;代管产应注明代管及原产权人姓名;托管产应注明托管及委托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拨用产应注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全称及拨借单位名称。

3、房屋产别

房屋产别分为八类:国有产,用1表示;集体所有产,用2表示;私产,用3表示;联营企业产,用4表示;股份制企业产,用5表示;港、澳、台投资房产,用6表示;涉外产,用7表示;其他产,用8表示。

4、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分为六类:钢结构,用1表示;钢、钢筋混凝土结构,用2表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3表示;混合结构,用4表示;砖木结构,用5表示;其他结构,用6表示。

5、房屋层数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室外地坪以上的自然层数,所在层次用自然数表示,地坪以下为地下层数,用负整数表示。

房屋总层数为房屋自然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用两位数表示,不足两位数时前面添零。

架空层、假层、附层(夹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机房、水箱间不计层数,但应具体注明位置(即第几层上的附属层)。

6、房屋建成年份

房屋建成年份指房屋实际竣工年份,用公元纪年的四位数表示。拆除翻建的以翻建竣工年份为准;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建成年份的,应分别注明。

7、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分为八类,其编码名称为:

10住宅20工业、交通、仓储

30商业、金融、信息40教育、医卫、科研50文化、娱乐、体育60办公70军事80其他(涉外、宗教、监狱)房屋设计用途是指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房屋用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认定。

8、房屋墙体归属

房屋墙体归属是房屋四面墙体所有权的归属,分为自墙、共墙、借墙三类。

房屋墙体以外的围墙归属不予调查注记。

房屋墙体四至归属由产权人填写墙界申报表,对于自墙、共墙须由邻户认证确定。

二、房屋勘测

(一)界址点测量

1、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采用《房产测量规范》界址点的

二、三级精度,即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二级界址点中误差±0.05m限差±0.10m

三级界址点中误差±0.10m限差±0.20m

间距未超过50m的界址点的间距意味着不得超过计算结果:

△D=±mi(1+0.02D)

式中:mi--相应等级界址点的点位中误差,m;

D--相邻界地点间的距离,m。

需要测定房角点坐标时,房角点坐标的精度等级和限差执行与界址点相同的标准。

2、界址点测量

界址点测量可使用极坐标法、支导线法或正交法等解析法测定。

支导线法测定时,长度不宜超过50m,边数不宜超过两条 。对于间距很短的相邻界址点应直接丈量边长。

3、界址点编号

界址点以丘为单位,从街门起沿界址点的折点顺时针编号。

(二)房产面积测量的精度要求

采用《房产测量规范》

二、三级房产面积测量精度,如下表:

表(略)

上表中:s--所测量的房产面积,;

D--测量长度,m;

ma、mb--测距仪的固定误差、比例误差

mz--测量距仪和反射面的对准误差。

(三)房屋尺寸丈量

1、丈量基准

(1)独立成幢房屋,以房屋四面墙体外侧为界测量,丈量房屋以勒脚以上墙角为准水平丈量。

(2)毗连房屋,共有墙以墙体中间为界,量至墙体厚度为1/2处;借墙量至墙体内侧;自有墙体量至墙体的外侧,并用相应符号表示。

(3)附属设施、柱廊以柱外围为准、阳台以底板投影为准;门廊以柱或围护物的外围为准;檐廊、挑廊以外围水平投影为准丈量。

(4)异形房屋,增加辅助线测量。如:不规则多边形房屋增加辅助线测量后分割成若干规则图形;丈量弧长、矢高和弓长后可计算其半径和圆心角。

(5)墙体厚度,剔除粉灰的裸墙厚度。

(6)房屋层高,系指房屋地面至楼面、楼面至楼面的垂直高度,房屋每层均应丈量层高。

2、丈量方法

(1)检核法,即按经规划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核实房屋尺寸,成套住宅须对每种户型尺寸进行核实;非住宅须对每个产权单元尺寸进行核实,如局部与施工图不符,须实量变化部位尺寸。

(2)实量法,即实地丈量房屋的尺寸,核定房屋的结构和墙体厚度。应尽量丈量房屋尺寸,丈量内空尺寸加装饰粉灰厚度和两个半墙厚度后为轴线距离,丈量的外围,内空和轴线尺寸应加注予以区别。

3、精度要求

(1)检核精度。采用经检定的纤维皮尺、钢尺或手持式测距仪对照规划部门审查的图纸,实地检核房屋轴线尺寸,其设计尺寸与实测长度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超过者,以实测数据为准。

(2)实量精度。按实际丈量尺寸计算房屋面积时,应分别丈量房屋外廓尺寸和室内分间尺寸及各墙体厚度,房屋外廓全长与室内分间尺寸及墙体厚度总和较差不超过

式中,n1--房屋外廓全长丈量的尺段数

n2--室内分间及各墙体厚度丈量的尺段数

此时,以房屋外廓数据为准,其较差按分段丈量的尺寸比例配赋。

若超过限差,应进行复量。

(四)绘制房屋测量草图

无规划部门批准的施工图的,应绘制草图。

1、草图内容及要求。

(1)按比例尺分层绘制,加绘指北方向线。

(2)房屋外墙,权限分隔墙均绘单实线。

(3)注明房屋座落、测量号、产权人姓名、幢号、层次。

(4)注记户室号、注记实际开门处。

(5)逐间实量时、注记室内净空边长(以内墙面为准)、墙体厚度,数字取至厘米。

砖墙用P表示,竹织壁墙用Z表示,木板墙用M表示,以木方材料厚度作为竹织壁墙(或木板墙)的墙体厚度。墙体厚度量至厘米,以厘米为单位,注记在字母的右下角。

(6)凡有固定设备的附属用房如厨房、厕所、卫生间、电梯楼梯等均须加注记。

(7)遇有地下室、复式房、夹层、假层等应另绘草图。

(8)丈量层高和阳台尺寸并注记。

(9)备注。

2、用纸规格和绘制要求

测量草图纸采用787mm×1092mm的1/16规格图纸。

测量草图应在实地绘制、测量的原始数据不得涂改和擦拭,更不得凭记忆补记数据。汉字字头一律朝上,数字字头向上或向左。 第四章 房产图绘制

房产图分为房产分幅平面图,房产分丘平面图、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一、房产分幅平面图

房产分幅平面图(以下简称分幅图)是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属性等状况的基本图,是测绘分丘图和分层分户图的基础资料,也是产权登记和产籍管理的基础资料。

(一)分幅图的测绘范围

分幅图的测绘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的建成区及其以外的工

矿企事业等单位和毗连的居民点。

(二)分幅图的规格

分幅图采用40cm×50cm矩形分幅。

分幅图的图纸采用厚度为0.07-0.10mm经定型处理、变形率小于0.02%的聚脂薄膜。

(三)分幅图的比例尺

分幅图采用的比例尺为1:500,远郊单丘分幅图可采用1:1000

(四)分幅图应表示的基本内容

分幅图应表示控制点、行政境界、丘界、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和房屋围护物,以及与房地产有关的地形要素和注记。

(五)分幅图编号

分幅图编号以长沙市独立坐标系每平方公里按40cm×50cm(即实地0.20km×0.25km)划分为20幅图(1:500),以每幅图西南角坐标值为图幅号或称图号。

(六)分幅图绘制中各要素的取舍与表示方法

1、行政境界,一般只表示区、县(市)和镇的境界线,境界线重合时,用高一级境界线表示,境界线与丘界线重合时,用丘界线表示。

2、丘界线,明确无争议的用丘界线表示;有争议的,用未定丘界线表示。丘界线与房屋轮廓线或单线地物重合时用丘界线表示。

3、房屋分幢测绘,以外墙勒脚以上外围轮廓的水平投影为准。同幢房屋层数不同的应绘出分层线。临时性房屋不表示,装饰性的柱,垛和加固墙等不表示。

4、房屋附属设施,包括柱廊、檐廊、架空通廊,底层阳台、门廊、门楼、门、门墩和室外楼梯、以及和房屋相连的台阶(达五级以上)均应表示。

5、地物要素,街道、桥梁、水池、河流、电杆、道路、停车场、球场、草地、花圃、亭、塔等均应表示。

6、围墙、棚栏、栏杆等均应表示。

7、房产要素与房产编号,包括丘号、丘支号、幢号、房产权号、房屋产别、结构、层数、房屋用途、街道名称、门牌号、单位名称等,根据调查勘测资料以相应的数字、文字和符号表示。

8、对于申请登记房屋,勘测后,分幅图内该幢房屋的房产要素(产别、结构、层数组成的四位数)后加注“.”点,以表示该房屋已办理产权登记。

(七)成图方法

1、编绘法,采用合格的地形图或地籍图原图复制成二底图,用二底图进行房产调查与勘测,标注房产要素与房产编号。

2、解析法,即用平板仪配合皮尺量距测绘房产图。

3、数字化测图,即野外解析测量数据成图。利用正交法、交会法等传采集的测图数据通过计算机处理、编辑成图形文件,在视屏幕上,对照野外记录草图检查修改准确无误后,通过绘图仪绘出所需规格图纸。

二、房产分丘平面图

房产分丘平面图(以下简称分丘图)是分幅图的局部图,是绘制房屋产权证附图的基本图。

(一)分丘图的规格

分丘图的幅面在787mm×l092mm的1/32~1/4之间选用。

分丘图的比例尺,根据丘面积大小,在1:100~1:1000之间选用。

分丘图的图纸采用聚脂薄膜或选用其它材料。

(二)分丘图上应表示的内容

分丘图上除表示分幅图的内容外,还应表示房屋权属界线,界址点点号。注记挑廓、阳台、建成年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轮廓尺寸、墙体归属和四至关系等各项房地产要素。

房屋建筑面积注记在每幢房屋的中间,在建筑面积下面划一横线,

建筑面积保留两位小数。

房产要素注记在建筑面积上方,包括产别、结构、层数、建成年份8位数字。第一位数字代表产别,第二位数字代表结构,第

三、四位数字代表层数,第五至八位数字代表建成年份。

(三)周邻关系描述

分丘图上,应分别注明所有周邻产权人名称,分丘图上各种注记的字头应朝上或朝左。

(四)重合要素的表示与处理

房屋权属界线与丘界线重合时,表示丘界线;房屋轮廓与房屋权属界线重合时,表示房屋权属界线。

(五)作权证附图描述

用分丘图作幢权证附图基本图时,应用红笔在分丘图上勾出该幢房屋的轮廓线。

三、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

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以下简称分层分户图)是在分丘图的基础上绘制的细部图,对一幢房屋而言,表示每层平面细部尺寸,对于一个户室号而言,表示该套房屋的平面尺寸及周围关系。分层分户图是房屋产权证的主要附图。

(一)房室号编注

对于一幢房屋各层不同的权属单元,应编立户室号。基本原则为:从北到南、从西向东、从小至大编注户室号。

商业楼层内的权属单元须埋设永久性界址标志后才能编注户室号。

(二)技术要求

1、规格,分层分户图幅面采用787mm×l092mm的1/32或1/16,个别房屋平面尺寸较大者,采用787mm×1092mm的1/8。

2、比例尺,分层分户图比例在1:100-1:500之间选用。

分层分户图图纸采用打印纸或其它材料。

分层分户图的方位应使房屋主要边或与图廓底线平行,图廓内标注北方向。

(三)标注的内容与方法

1、图廓外标注内容

(1)房屋座落,标注在外图廓左上方。

(2)产权人,标注在外图廓上方中间,产权人名称应与申请表内填注一致。

(3)测量号。标注在图廓右上方。

(4)其他,制图人、校对人、比例尺、制图日期、图文件名依次标注在外图廓下方。

制图单位标注在外转围廓左侧。

2、图廓内标注内容

(1)幢号、层次、户室号,标注在内图廓左上方。

(2)建筑面积、层高,标注在内图廓下方。

(3)对天井、阳台、楼梯、过道、门斗、院落、屋顶平台等,应加汉字注记,以避免识图和计算面积时产生岐义。

(4)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套建筑面积注记在图廊内的右下方。

3、房屋轮廓线绘制与尺寸标注

(1)权属界线、封闭阳台等用0.6mm实线表示,未封闭阳台用0.6mm虚线表示,周围关系、阳台与房屋的分界线用0.2mm实线表示。

(2)绘制坡屋顶分层分户平面图时,用0.2mm虚线分隔2.20m以上部位,并标注其平面尺寸。

(3)标注房屋内空尺寸、墙厚、其它房屋标注轴线尺寸和半墙厚、隔热墙标注墙厚;伸缩缝标注缝隙宽度。

(4)长度尺寸标注以米为单位,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均保留两位小数。

第五章 房产面积测算

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户室(权属单元)建筑面积等。

一、房产面积计算

(一)一般规定

1、房屋的建筑面积

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含2.20m,以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面积计算要求

各类面积计算须独立进行两次,其较差在规定的限差内时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并校对签字。

(二)成套房屋建筑面积规定

1、套建筑面积

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十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3、套内使用面积

(1) 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柜等面积的总和。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4、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支撑墙体所占的面积。

(1)套内空间的分隔墙墙体面积

(2)套与套之间,套与共有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有墙体,按其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套内墙体厚度不包括粉灰装饰厚度。

5、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封闭阳台是指采用木质、金属质或塑钢和玻璃等材料对阳台完全封闭,作为永久性使用的阳台。

(2)封闭阳台的认定以房屋峻工时的状态为准。

(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的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未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0)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一)一般规定

1、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应遵循本细则,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成比例分摊。

2、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可按其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3、共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基本单位。

4、整幢房屋在销售和产权转移、分割中只能采用同一种分摊方法。

5、共有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

式中:K-共有面积分摊系数;

Si-各产权单元自有建筑面积,

δsi-各产权单元应分得的分摊面积,

δsi-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即共有建筑面积,

Si-参加分摊的各产权单元自有建筑面积总和,

(二)共有建筑面积内容:

1、幢内电梯井、管道井、垃圾道、楼梯间、配电间、屋顶水箱间、水泵间、电梯机房、电脑网络室(指智能大厦),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室、技术设备层等为本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

2、各产权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墙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3、含有隔热墙的山墙剔除标准墙厚一半后剩余的面积。

4、幢与幢之间连结的通廊按相连两幢的建筑面积成比例分摊通廊面积。

(三)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的范围

1、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

2、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设备用房。

3、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4、作为路面或街道使用的穿过楼内的通道。

(四)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1、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

套房屋的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其中:

分摊系数=〖SX()幢内共有面积〖〗幢内各套房屋套内面积之和〖SX〗〗

2、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1)功能区域划分

根据住宅和商业不同的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整幢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

功能区域的划分以设计图为准。

(2)共有建筑面积划分

专为住宅部分服务的楼梯(含室外楼梯)等公用面积计入住宅部分的共有面积。

专为商业部分服务的电梯、门厅、过道等公用面积计入商业部分的共有面积。

服务于消防的人行楼梯、屋顶梯间和幢内为整幢服务的其它共有空间计入住宅、商业部分的共有建筑面积。

(3)住宅部分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

套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其中:

分摊系数=幢共有分摊面积+住宅部分共有建筑面积

住宅部分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4)商业部分各权属单元的分摊面积

权属单元的分摊面积=权属单元自有面积×权属单元分摊系数

其中:

权属单元分摊系数=层分摊面积+层内共有面积

层内各权属单元自有面积之和

层分摊面积=层自有面积×层分摊系数

其中:

层分摊系数=幢共有分摊面积+商业部分共有建筑

商业部分各层自有面积之和

层内共有面积为本层内走道、公用厅等未纳入幢共有和商业部份共有面积的共有空间的面积。

3、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

(1)根据设计图确定各功能区域范围。

(2)参照商住楼的分摊计算方法进行共有面积分摊。

(四)操作程序

1、资料准备

(1)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施工图(竣工图)一套

(2)建房单位对幢内共有、功能区共有部位和划分提交的书面说明书。

2、勘测

(1)查勘功能区域界限

(2)丈量房屋尺寸:各层外围尺寸,套内(成套住宅、商业门面摊位、办公区间)尺寸,

包括平面尺寸与层高。

3、分摊方案调查

4、制图与计算

(1)按经复核后的图纸(竣工图)或实际丈量经调整后的尺寸绘制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图纸幅面采用16K或8K尺寸。

(2)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3)运算要求

面积计算以平方米为单位,面积计算过程中间结果保留三位小数,最后幢或套面积保留两位小数,分摊系数保留六位小数。

5、提交勘测报告书

勘测报告书包括:

房屋分层平面图(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测绘幢袋)

房屋分户平面图(一式两份)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案(一式两份、测绘幢袋一份、存档一份)幢、户建筑面积成果表(一式两份、测绘幢袋一份、存档一份)户室号面积对照表(两份:贴权证、存档各一份)

(五)其它

1、按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颁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确认的产权面积仍维持不变;房改房、集资房等房屋在权属登记中所确定的分摊方法仍然有效。

2、此细则实施前,已按建设部(95)517号文件所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的面积不再改变。

3、已确权发证并部分转移的房屋,按原分摊方法计算分摊面积。

第六章 房产变更测量

一、一般规定

(一)变更测量分类

1、现状变更测量

(1)房屋的新建、拆迁、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结构、层数的变化;

(2)房屋的损坏与灭失,包括全部拆除或部分拆除,倒塌和烧毁;

(3)地名、门牌号的更改。

2、权属变更测量

(1)房屋买卖、交换、继承、分割、赠与、兼并等引起权属转移;

(2)土地使用权界调整,包括合并、分割、塌没和截变取直;

(3)征拨、出让、转让土地而引起的土地权属界线变化可能引起丘界变化;

(4)他项权利范围的变化和注销。

(二)变更测量的程序

变更测量应根据房地产变更资料,先进行房地产要素调查,包括现状、权属和界址调查,再进行分户权界和面积的测定,调整有关房产编码,最后进行(图、帐、卡、册、数据库)修正。

二、变更测量业务要求

(一)变更测量方法

1、变更测量应根据现有变理状况、确定变更范围,按平面控制点的分布情况,选择测量方法。

2、房地产合并和分割,应根据变更登记文件,在当事人或关系人到现场指界实地测定变更后的界址和面积。

3、修测之后,应对现有房产测绘资料进行修正与处理,涉及到产权档案和信息系统内容的,也应作相应变化。

(二)房产编号与处理

1、丘号

(1)用地合并与分割都应重新编丘号。新增丘号,按分幅图图幅内最大丘号续编。

(2)组合丘内新增丘号按丘内的最大丘支号续编。

2、栋号

(1)房产合并或分割应重新编号,原丘号作废、新幢号按丘内最大栋号续编。

(2)新增房屋按丘内最大幢号续编。

(三)变更测量的要求

1、变更后的分幅图、分丘图图上精度、新补测的界址点精度都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

2、房产分割后各户房屋建筑面积之和与原有房屋建筑面积的不符值应在限差以内。

4、房产合并后的建筑面积,取被合并房屋建筑面积之和;用地合并后的面积,取被合并的各丘面积之和。

第七章 附则

一、长沙市房产测绘原有的技术文件、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二、本细则由长沙市房地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实施细则》有关名词解释

附件二:房产图样式(略)

附件一:

《实施细则》有关名词解释

1、廊:泛指联结房屋墙体以外,有顶盖和围护结构,作为通道的建筑物。可分为以下几种:

(1)柱廊:有顶盖、有支柱或兼有一侧围护墙体的通道。

(2)檐廊:从屋檐下伸出的有顶盖但无支柱的通道。两端有围护物。

(3)挑廊:有顶盖、无支柱但有围护物的悬挑出墙外的通道。

(4)通廊:联结建筑物间的通道。

(5)门廊:建筑物门前,有顶盖、有支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通道。

2、假层:是指位于自然层以上,层高不是全部为2.20米以上的非正式层。房屋的假层,应具有采光通风设施。

3、附层:是房屋自然层内的局部层次,即安插在上下两个正式房屋层之间的房屋,从外部看是二层建筑的房屋,而内部局部为三层,这种层次叫做附层(夹层)。

4、阁楼:指位于自然层内,利用房屋内的上部空间或人字屋架添、加建的使用面积不足该层面积的暗楼。

5、水箱间:指突出房屋屋面水箱周围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房屋。

6、楼梯间:指突出房屋屋面有顶盖,四周有围护结构,层高在2.20米以上供维修、消防安全出口用的梯间。

7、电梯间:指突出房屋顶层供停放、检修、升降电梯用房。

8、骑楼:是指建在道路旁,底层是行人道的楼房或底层用作街巷、道路通行部分的房屋。

关于贯彻《长沙市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沙市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惯犯深入地宣传《办法》,充分认识建

立物业维修基金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物业管理收费和物业维修基金的关系,着眼当前,立足长远,保障物业维修基金归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为全市物业维修基金的主管部门,各区房屋产权

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物业维修基金归集的检查、指导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法》实施之日起,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交《物业管理方案》。

三、物业维修基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由业主自己缴存,自己使用,归业主所有。物业维修基金属民间自存自用费用,不属行政、实业及服务性收费。

四、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同意采用专用收款收据《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凭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代收单位留存联;第二联业主缴存凭证联;第三联房产档案留存联;第四联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留存联)。代收单位在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申报缴交物业维修基金后,由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开据《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

五、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房时代为归集的首期物业维修基金,不计入房屋销售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217号)文件对“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的规定,开发建设单位代业主收缴的物业维修基金业不计征营业税。

六、市房屋产权管理局设立的专门物业维修基金代管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各项物业维修基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快捷方便的物业维修基金自动查询系统,主动接受业主的监督。由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代管的物业维修基金,每半年应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实现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科学、高校、安全的目的。

七、首期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程序:

(一)房屋销售前,由开发建设单位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领取《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明细表》。

(二)房屋销售时,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和购房人所购房屋的类型、金额计算出购房人应缴交的物业维修基金数额,并准确地填写《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明细表》,由购房人按应缴金额足额缴交物业维修基金。

(三)在办理房屋栋证时,开发建设单位凭《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明细表》在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领取《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缴款。

(四)在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领取分户的《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代收单位留存第一联,交购房人留存第二联(业主缴存凭证联)。

八、实行物业维修基金制度的时段划分:售房单位向购房人办理交房手续时须向购房人足额代为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售房单位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栋证)时,应将代收的该栋证物业维修基金全额缴至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尚未售出房屋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办法》规定缴交。

《办法》实施时,开发建设单位已经售出的房屋,未代为归集物业维修基金且尚未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和已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但尚未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湖证)的,应向购房人代为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并及时向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缴交。

《办法》实施后,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房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做好首期物业维修基金代收工作。

九、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市房地产管理交易所不受理未提交《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的房屋初始登记和房屋转移登记的申请。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和购房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除应提交原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须提交《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第三联(房产档案留存联)。

十、按长沙市人民政府2002年第81号令,单位自管公有住房以经济适用房价格出售后,首期物业维修基金按《办法》第八条第

(一)款规定缴交,但在核定物业维修基金的购房款基数时,是以购房人实际支付的价款为准,即扣除购房人夫妻双方应享受的住房补贴的价款为计算基数进行核定。

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维修基金归集,由售房单位按规定从售房款中提足后缴至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购房人缴存的物业维修基金,按户记入个人住房物业维修基金帐户,售房单位提取的物业维修基金按栋建帐,计入售房单位物业维修基金帐户。

十一、《办法》实施前,开发建设单位按1998年政发41号文件规定标准已归集物业维修基金的,应在《办法》实施后三个月内,对已归集的物业维修基金要进行清理、核对、造册。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统一缴交市物业维修基金专户代替;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决定管理方式。

未达到《办法》规定标准或未归集物业维修基金的,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组织归集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为归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购房人可自行到市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窗口申报缴交。

十二、《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是房屋再交易的重要证件,是房产档案需保存的要件之一。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或转移登记后,《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随产权资料移交市防务产权监理处档案馆存档。

十三、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卧槽!!!高考阅卷竟然如此草率!!!

引导语:历经9年,终有出头之日。万万学子就等这一天,没想到高考老师竟然如此阅卷!!!一位老师冒死揭开内幕。简直草率的让人心疼。

我要公平!!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今年参加了高考阅卷,才真正明白高考阅卷才可以真正地叫一个不公平呀! 为了赶进度,大组长不停地要求大家抓紧,很多人就管不了那么多,一个劲的不管对错.本来规定每一道题,都要求有一个人复查,大约从第二天开始,复查的人就只顾前、中、后三个分数是否一样,根本不会管改对改错的问题。到了最后一天,我们物理组改完了,大组长要求大家支援生物组的。

反正我的水平是不是行的,看不懂生物试卷(我看了一下身边的老师也如此),也只是对照分数是不是加对了而已。由于我也改理科综合25题,我本能是看了一下别人改的25题 ,不看不知道,一看可真的是吓一跳,一个8分的给分点,被一个女研究生给了一个0分!我转头对那女生说:“小妹,人家的前途差点被你给毁了。”此女生很不好意思,说:“可能是看错了。” 我也没有在意,接着复查生物,我又神戳戳的又看了一下另一张试卷的25题,我拷,同一袋试卷中,又是一个6分没有给,我又转过头对那个女生说:“小妹,你真的太马虎了!”我也看得出来,此人很是不好意思,但此事关系到考生终生前途问题,怎么可以如此马虎?我悄悄的对身边一个有着20多年教龄的老师说起这事,他说:“前天我在复查时,就给她说过。她旁边那个女生改得也有问题,不信你随便找来查查。”

我真的找了一袋他说的那个女生的来看,天呀,我真的不敢相信,居然找到一个20分的,给成了0分的,她跟本没有看懂学生是如何做的,参考答案是用动能定理(能量守恒)给出的,而学生用冲量定理做的,给了一个虚参数时间t,她就搞不懂了。不光如此,也在同一袋试卷中找到一个6分没有给的。我把那两个女研究生改的,正放在我身边的试卷全找出来,袋中有两份试券有6分没给,还不用说应给2分而没有给的(按给分点给分)。

我要上大学

我本想把她们所有的试卷给找出来(每天50~70袋*6天*2人*35份试券/每袋)身边老师给我说,这样要得罪很多人的。我确实感觉到身边的小组长和那两个女人都很不好意思,而大组长也在催进度,也只好算了。 高考阅卷的人倒底是哪些人呢?我给你说说吧:

一、中学来的教师(我认为是最好的人选)

二、师大的教师(我认为差劲得不行了的老师)

三、其它高校的老师(也还过得去)

四、师大和其它高校的研究生(只为混钱的学生) 由于改试卷相对来说,

6、7天可以有1千多元的报酬,是一个比较高的收入。师大老师全军出动,研究生,特别师大研究生,也是全军出动(本人是在阅券教师不够的情况下支援的,不是冲着钱去的,这些与中学教学跟本没有多大关系的人,却成为改试卷的主力。同时,更难让人想到的是,我一个同学,在中学教物理,被叫去改数学。师大老师,有一部份是本科留校工作的人,没什么中学教学经验,却成为试券的把关者(我那个小组长就是,教计算机的,师大本科毕业)。还有一部分是师大的年级辅导员,搞学生工作的,没有一天和教学有关系的人,也是教试卷的。

心在哭泣

编后语:看了如此的高考阅卷,你想说写什么教育的腐败、人性的懒惰。真心祝愿高考的学子不会遇到这类阅卷老师,祝你们考出让学校、家长满意的试卷。

第20篇:房产测绘面积计算依据

房产测绘面积计算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00 年第3 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以下154 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 2000 年3 月17 日

1 -143 (略)

144 GB/T 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 第1 单元 房产测量规定2000-2-22 2000-8-

1145 GB/T 17986.2-2000 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 房产图图式 2000-2-22 2000-8-1

146 -154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GB /T 17986.1 —2000)

第1 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总则(略)

4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略)

5 房产调查(略)

6 房产要素测量(略)7 房产图绘制(略)

8 房产面积测算

9 变更测量(略)

10 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略)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房屋、房屋用地调查表与分类(略)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

第2 单元:房产图图式 CH 1003 —199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略) 前 言

本标准是在国家测绘局1991 年5 月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近期科技的发展和生产的需求并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的。

GB /T17986 在《房产测量规范》的总标题下,包括以下两个单元:《第l 单元:房产测量规定》;《第2 单元:房产图图式》。

本标准的附录A 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南京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产籍处等单位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永江、华如宏、唐国芳、刘大可、黄保华、岳答孝、孟娟。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T 2260-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 6962-1986 1:500、1:1000、1:2000 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

规范

GB /T 17986.2-2000 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

CH l003-199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8 房产面积测算

8 .1 一般规定

8 .1 .1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8 .2 .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m 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c)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 .2m 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e)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 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2.2m 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h)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i)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j)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 .2m 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k)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m)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n)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m 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o)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8 .2 .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a)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b)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c)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d)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e)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8 .2 .3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a)层高小于2.20m 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b)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c)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d)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e)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f)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g)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h)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i)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j)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附 录 B

(提示的附录)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

B1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B1.1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B1.2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人使用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B1.3 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人套内墙体面积。

B1.4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8.2 的规定计算。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B2 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和分摊公式

B2.1 共有共用面积的内容

共有共用面积包括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共用的房屋用地面积。

B2.2 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原则

a) 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b) 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B2.3 共有共用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

按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或共用面积分摊,按下式计算:

δSi=K ·Si

K=(∑δSi)/∑Si

式中:K 为面积的分摊系数;

Si ─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积,m2;

δSi 一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m2;

∑δSi —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m2;

∑Si —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m2。

B3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

B3.1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 (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人共有建筑面积。

B3.2 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B3.3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a)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住宅楼以幢为单元,依照B2 的方法和计算公式,根据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求得各套房屋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分摊面积。

b)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首先根据住宅和商业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全幢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即住宅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和商业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然后住宅和商业部分将所得的分摊面积再各自进行分摊。

住宅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住宅部分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依照B2 的方法和公式,按各套的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 商业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按各层套内的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至各层,作为各层共有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加至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中,得到各层总的共有建筑面积,然后再根据层内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至各套,求出各套房屋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c)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按照各自的功能,参照商住楼的

分摊计算方法进行分摊。

补充

一、外墙墙体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

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

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斜面结构屋顶

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三、不规则围护物

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四、非垂直墙体

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五、楼梯下方空间

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 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得再计算建筑面积。

六、公共通道

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七、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九、有顶盖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计1/2面积,简易爬梯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2.2米的部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其它

一、跃层的套内建筑面积应包括其室内楼梯,并将其按自然层数计入套内建筑面积。

二、阳台与平台的区分问题

1、借助于下层房屋屋面无柱、无顶的室外活动空间都以平台处量。

2、凡是悬挑的、有顶盖的,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空间按阳台处理。a、借助于下层屋面的为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b、悬挑的为阳台,计算建筑面积;

c、有顶、有柱的部分,按柱外围计算建筑面积,其余部分按平台处理; d、上人屋面及其延伸出主体建筑部分均按平台处理;

e、一层按柱外围计算建筑面积,二层无顶盖部分按平台处理;

f、首层或一二层为裙房,三层以上为住宅,三层借助裙房屋顶围成的阳台按平台处理;

三、户的权属界线

每户的权属界线原则上都闭合的,以入户门为准,进入户内后,户内的各功能房间,室内分隔墙体及其活动阳台,花园都属于本户所有,即按每户权属界线所有范围就可以算出各户套内面积(商铺计算同)。权属界线范围以外的部分都属于共有公用面积。

四、面积分摊的两种方法:

第一种:整幢中共有面积的共有关系对各户来说是一致,即整幢中对共有面积按一个来分摊

第一种:在商住楼、多功能综合楼中根据共有面积的共有关系对其分摊。多级分摊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大到小的原则分摊。

五、房屋分幢原则

在房产测绘中,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各房产要素的调查、各户公共建筑面积的分摊计算是以幢为基本单元进行的。

1、独立建筑的房屋应为一幢。

2、借用独立房屋的山墙搭建的偏房,与独立房屋一起应视为一幢。

3、层数相同。产权人或门牌号不同,结构上又能分开的房屋可分别分幢。

4、层数不同,结构上分不开的房屋应视为一幢。

5、底层(或下面多层)为裙楼,上面有一个或多个塔楼式的房屋,其整体视为一幢。

6、利用各幢房屋之间的空间,底层(或多层)以裙楼的形式连成一片的房屋,其楼房与裙楼部分应分别分幢。

六、通过走廊或者架空通廊相连的房屋,应分别分幢,走廊(或架空通廊)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再按有关规定分摊至各幢中。

七、套内建筑面积均以墙体中心线为准来计算,然后加上有顶盖阳台(或有顶盖花园)的建筑面积。

房产测绘工作总结
《房产测绘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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