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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18 07:35:44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法学会工作总结

篇1:法学会年度总结

法学系法学会优秀团支部申报材料

一、法学会简介:

法学会作为滨海外事学院法学系下设学生独立机构。我们以服务、奉献为理念,以团结和组织法学系学生,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本学科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为宗旨。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大众。我会现在分为三个部门,有编辑部、设计部和审校部,编辑部主要负责收集资料,设计部主要负责幕后宣传工作,审校部主要负责杂志的整理和版面设计。刚入会的新会员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或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并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的本系法学系学生由辅导员推荐,经系里批准,即为本会个人会员。我会定期召开会议,每个会员都可以参加本会及相关学科、专业、法学会组织的学术研究活动和其他活动。现在我会旨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专业能力,成为我院有学术性影响的社团,主要职责为我院创办法学专业期刊、组织进行与法律专业相关的活动。

二、法学会专业活动: 1.专业特色活动: ⑴.案例分析大赛。

在主任穆凯盈所设置的特定案例中,同学们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了激烈的思维碰撞。同时,同学们也充实了自己视野、互相交换了自己的观点。例如,在同一个法律行为中,同学们可以从各个方面对它进行因此剖析、理解、评论。由此一来,同学们在比赛中不仅充分展示自己对法律的认知。而且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在赛后老师的总结中,我们体会到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就可以把握民法的基本精神,学习时就能举一反

三、触类旁通。因此,民法的“活”法特点要求我们,一要注意随时运用民法解决身边问题;二要注意克服思维定式,培养民法思维。培养民法思维要注意两点:一是要注意与伦理道德思维相区别。伦理道德思维的核心是合理,而民法思维核心是合法,伦理道德思维不需要严密的推理,而民法思维应通过缜密的逻辑推理、严格的法律适用作出结论;二是要注意与其它法律思维相区别,民法思维要运用民法的方法,即讲求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讲求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讲求民法规则的适用,讲求民法术语的准确使用。 ⑵.青春杯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公开表演赛 2010 年 11 月 10日中午 12点 ,在主楼模拟法庭教室举行了我系模拟法庭公开表演赛,本次表演赛由法学系主 办,莅临现场观看表演的嘉宾有法学系主任穆凯盈,法学系老师卢显洋,法学系老师郭钕波。从案件重演到法庭审判,一次次 掌声都证明台上参加这次模拟法庭演出的学生们的精彩表演。 本次案 件以插叙的方式拉开帷幕,在两位主角精彩的情境再现之后,控辩双 方围绕案件的焦点“房屋贷款偿还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面对控方咄咄逼人的攻势,辩方律师在交叉询问过程中也针锋相对。 在有奖知识竞答互动环节中,让在场观众们回答关于法律知识,互动 的气氛非常活跃, 普及了法律常识同时也让观众认识到了大陆法系与 英美法系的不同之处,同时这又显然体现了我们普法知识活动的成 功。在休庭期间,穆凯盈主任对本次庭 审进行了精彩点评,使在场的每位同学都受益匪浅。点评完 毕之后,庭审的帷幕再次拉开。经过陪审团的商议,一致决定这起案件以刘磊洵组获得第一名胜利告 终。 由法学会举办的第一届青春杯模拟法庭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不仅得到了系领 导支持与肯定,也得到了系领导的好评。滨海外事法学系法学会模拟法庭是法学系在滨海外事的品牌活动, 目的是通过此次活动丰富 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探 索,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法学系的风采向全校、全社会展示, 同时,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 念。此次表演赛结合了法学院专业特色,不仅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 也将我们平时的一些误区加以修正,充实了我们的专业知识,令我们 收获颇丰。希望我们法学系全体同学在法律的大道上越走越宽敞,成 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该次活动在法学院取得了较好的反响,并得到 了领导的好评,而且充分应和了“青春杯模拟法庭”这个主题,加深了法律 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进一步取得了宣传法制的效果,并让我们同学 锻炼了自己的能力。 2.专业学术活动:

《滨外法学》是我们全体会员积极和奋斗的结果,其中介绍了法学界目前的前沿思想、热点问题,积极是法学系的学子们了解法学科界泰山北斗的学术思想。还介绍了各部门法的法学名家、经典案例,使同学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同学们将来对于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同时也考虑到同学们将来的求学之路,详细的介绍了现在国内各家政法大学的考研情况和金牌专业,为同学们以后的考研深造做准备。 3.专业咨询机构: 法律咨询室是法学会成员在课余时间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大众。该咨询室设置在法学系办公室332,值班时间是每周二下午13点30分到16点50分,每次安排大三的学长和学姐值班。由他们为老师和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自法律咨询室成立以来,为同学们解决了很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赢得了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4.专业实践活动:

⑴大港司法局志愿者招募活动。法制志愿者活动招募期间,法学会20多名会员在学校进行宣传,同学们都兴致勃勃,踊跃参与这项活动。我会积极举行这次志愿者面试工作,选择出适合志愿者工作的同学。所以这项活动对于学习法律的我们来说是很有意义的。。 ⑵法制宣传日。现在国家倡导建立法治社会,我会响应国家的号召,特意在12月4号法制宣传日在大港世纪广场宣传法治思想,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识。尽管那天寒风凌厉,天气寒冷,但丝毫阻挡不了全体同学那颗热火的心。大家积极向路人发宣传手册,积极讲授法学知识。在现实社会中,不懂法制知识的人还是大多数的,法律的普及还是有待发展,极其需要的,我们能够为法制建设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三、法学会工作展望:

法学会是一个年轻的而又专业的组织机构,它在滨海外事学院广阔的舞台上茁壮成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一如既往的坚持走专业化道路。.1.今后要在这学年工作的基础上不断的发展、创新、和完善我们的管理机制。

2.进一步的丰富我们的活动、提高学习活动频率,提高活动质量,进一步去留住我们的 会员,让他们去为我们法学会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3.要抓住时间和空间机遇去搞活动,进一步宣传本组织,让本组织真正成为我们大学心目中的典范。

也许我们成立的时间还不够长,各部门的协调也没有那么完美,但是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用心,大家就一定会看见我们为之付出的智慧与汗水,和我们一直走下去的心。“中外求索,德业竞进”这不仅是我们滨海外事的校训,更是我们心中的信念!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篇2:县法学会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法学会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以来,在县委政法委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在学会领导的有力指导和推动下,法学会全体同志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全县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学研究,促进成果应用转化,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课题研究。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政法中心任务是法学会工作始终遵循的指导思想,也是保持法学会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为落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法学会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研究作为2012年法学会重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组成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课题负责人的联合调研组,开展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的联合攻关。先后深入公、检、法、司等部门和乡镇实地调研,召开由民政,文广,住建,人社,安监,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团市委,计生委及公安局出入境、网监、禁毒、警务室和电信运营商,部分社团组织等参加的8个座谈会。就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管理、互联网、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平安建设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搜集了大量生动鲜活的第一手素材,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明确措施,对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以服务司法实践和打造学术精品为宗旨,开展学术研究,确定了今年学术重点。为服务司法实践,法学会于年初深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四个单位,围绕政法部门在实践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展开调研。确定了研究会学术年会主题和法学会立项课题:(1)学科研究会年会主题。重点围绕法治城市的指标评价体系的构建、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立法与司法、经济犯罪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这四个主题开展学术研究。(2)法学会立项课题。确定了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看社会管理创新、论我国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基本原则、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衔接制度研究、公安调解工作的研究与思考、交通事故综合治理架构研究等多个重点课题。

(四)以提高学术研究能力和法学素质为着眼点,组织学术研究与交流。一是围绕中部法治论坛、环渤海法治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征集论文,并召开政法部门和区县政法委会议专门部署。目前,论坛组稿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二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学术团体、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门”的职能,积极促进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法学会与政法机关合作,依托法学会丰富的人才队伍,开展浅谈执法共建活动在城乡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等课题的合作,合作成果为政法机关在城乡社会管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四)注重法学会整体发展,不断加强了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根据中政委和省市委政法委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法学会从新的形势和需求出发,在巩固成果、夯实基础的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起草了《**县法学会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以文件形式印发。就注重和推进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党组、配齐领导班子等提出意见。

(五)为更加紧密地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建立和完善了会员联络组和联络员制度。法学会制定了联络组和联络员工作细则,明确了工作职责,初步建立了组织会员广泛参与法学研究的组织机制和激励机制。篇3:2011年区法学会工作汇报11111 2011年区法学会工作汇报

2011年*圣区法学会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带领全区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组织法学研究、推动法学交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会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为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注重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建设

2011年,区法学会结合政法机关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认真组织法学会员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座谈等形式,解决政法干警在思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广大干警在思想深处清楚“四个为什么”和“三个为谁”的问题,通过开展大走访、大接访及开门评议、回访当时事人等活动,对照“四个究竟”检查自身的行为,使广大干警服务群众的理念明显提高,通过学习政法机关显现新的变化。

二、围绕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学研究,努力提高法学会工作水平按照2011年初市法学会的总体要求,区法学会针对全区当前土地征用补偿、老城区拆迁安置、医患纠纷等容易出现矛盾转化和激化的棘手问题,本着繁荣法学研究,增强政法各部门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实际情况,把科学发展、构建平安和谐*圣的理念贯穿于全年的重点工作中。在今年全区百万平米拆迁工作中,我门充分发挥法学会作用,协调组织区法院、检察院业务精通、能力强的干警深入动迁现场,宣讲法律知识,坚持一手抓拆迁,一手抓排查化解,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到先行预测,防范于未然,目前没有发生因拆迁引发的重大上访行为。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增强法学理论研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区法学会组织会员针对我区重点工作中易出现问题和易产生矛盾纠纷的工作进行法律研究与探讨,这些研究成果得到上级法学部门的充分认可,有效提升了全区法学工作总体水平。如: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宪琦撰写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之政府公权力调解的必要性》及副检察长赵玉杰撰写的《关于推行检察机关量刑建设制度的实物研究》论*在2011“经济与法”时报上发表;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孙骞撰写的《基层法院如何实现能动司法》论*获省法学论坛一等奖;区法院干警王丽娣就拆迁所存在的问题撰写的《物权法背景下的房屋拆迁法律制度研究》论*获省法学论坛三等奖、区法院干警撰写的《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的经济法律适用问题》和《如何做好行政审判协调工作化解官民矛盾》两篇论*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第四届年会上分别被评为三等奖。区政法委综治办撰写的调研报告《*圣区弃管楼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的调研报告,得到市委政法委陈强书记的肯定。全年全区法学会员共撰写调研*章50余篇,其中有20余篇在省市法学刊物上发表。

围绕省综治委开展的新一轮“争创”活动,法学会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法学会主要领导到信访办坐班接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对涉法涉诉访采取主动约访,与当事人面对面处理涉法案件;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基层平安创建、治安防范等方面,我们主动配合公安、工商、*化等部门对网吧、游戏厅、音像书刊等重点场所检查。我们还十分注意提高分析、判断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每季度的治安形势分析会上,我们都结合实际,提出降低发案率、提升安全感的具体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基层法学的重要职能就是组织法学会员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活动。今年我们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优势,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六五”普法活动启动契机,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互动,解答群众最关心的涉及切身利益法律问题。区法院把法律服务延伸到街道,他们就《婚姻法解释》《继承法》、《物权法》等进行以案说法,在普及法律的同时,针对群众生活中实际发生的一些矛盾纠纷,尤其是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拆迁补偿等问题,进行一对一的讲解,既开展法律宣传又及时化解了一些矛盾纠纷,深受群众和社区欢迎,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不断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为全区法学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按照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的特点,区法学会注重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学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全区法学会现有会员94名(其中:公安局18人、检察院19人、法院12人、律师和司法助理17人,机关中层干部26人,企业干部2名),是法学工作的坚强力量。一方面,我们坚持依靠政法委的领导,使法学会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为谁执法的思想观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我们切实加强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区法学会要求全体会员主动参与,自觉融入全区工作大局,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法律宣传和基层法学研究活动,把自身价值显露出来。今年我们结合《法学会会员证》的发放工作,对原有个人会员进行实事求是地清理登记。并作好会员档案、联络组、联络员等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了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的做法与经验。回顾法学会一年来的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按照上级法学会的要求以及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研究活动开展还比较少,会员参与面不宽,对会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还不够强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新章程为契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推荐第2篇:法学会工作总结

赤城县法学会工作总结

赤城县法学会成立一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捍卫者和实践者的历史责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三个服务”作用,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创新。现将赤城县法学会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 作用。县法学会坚持以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政法中心任务为始终遵循的指导思想,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确保我县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赤城县法学会紧紧围绕加强法学研究,组织全县广大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县法学会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章程,支持鼓励广大会员, 积极参与赤城县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发挥好党委政府的法治“智囊团”、法律文化的“培育者”、法律专家学者的“聚集地”、法学研究成果的“展示窗”、锻炼法治人才的“竞技场”的作用,努力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创新。

二、抢抓机遇,发展自我,不断提高法学会工作规范化水平。赤城县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学会相关文件,把法学会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长期战略任务,切实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大力推动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大力繁荣法学研究,充分发挥法学会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庆斌高度重视法学会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工作,确定赤城县法学会工作筹备组,指定专人开始运作相关筹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法学会成立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各项筹备工作。2016年1月21日,赤城县法学会召开了第一次法学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会长 1 名,副会长 6 名,秘书长 1 名,理事 12 名,会员 40 名。为进一步加强赤城县法学会会员队伍建设,推进会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讨论制定了《赤城县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对会员构成及入会条件、入会程序、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会员管理办法、会员退会及资格取消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更加紧密地团结赤城县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赤城县法学会的凝聚力,使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在会员的发展上,通过管理,全面加强会员的思想、组织、学风、制度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拔尖的会员队伍。

三、积极参与,主动宣传,努力提高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向心力。当前,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征地拆迁、就业安置、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将会逐渐凸显出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仍然很大,涉法涉诉的的信访案件仍处于多发期、敏感期,基层群众很多对法律条款和法律程序不了解,缺乏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走入“信访不信法”的“怪圈”,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大多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在调解涉法涉诉矛盾时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县法学会组织会员参与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是法学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扩大法学会影响,提升会员水平和知名度的好形式,根据赤城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县法学会先后承担完成了“法律进社区”、“普法宣传”、“四中全会宣讲”等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法制宣传;二是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引导老百姓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了各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法学会日益受到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阶层的关注

赤城县法学会自设立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不可否认,也受到了经费、人员、机制等多个方面客观因素的制约与影响。有些客观因素我们一时还难以改变,但我们将努力克服困难,敢于创新,勇于实 践,一定可以有所作为。今后,法学会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新阶段法治国家建设的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治国家建设的总体部署上来,保证党对法学会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社会意识和法治意识,服务党委、政府 的中心工作和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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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xx市法学会在省市法学会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政法委关心帮助下,坚持以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xxx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立足基层,研究基层,服务基层的重要职责,找准角色定位,积极发挥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平安xx、法制xx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理顺工作机制

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根据《中共xx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xx市法学会整合法学研究力量,发挥法学会的智能作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xx市法学会、法学会党组隶属市委政法委管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根据要求,全市xx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学会工作站,政法委员兼任工作站站长,有办公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组织领导,全市各村(社区)相应成立法学会工作联系点,有专人负责。在日常工作中,法学会的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平安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是全市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有力抓手,推动了我市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发展会员,提升服务水平

xx市法学会以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坚持“立足xx,研究xx,服务xx”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今年我市法学会会员队伍在去年165人的基础上,又发展了70人,团体会员5个。为使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我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xx市法学会章程》,规范了会员入会条件和入会办理流程。在会员的发展上,通过管理,全面加强会员思想、组织、学风、制度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的会员队伍。为充分聚人才、聚智力,为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市法学会从全市政法部门、市直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部门选拔经验丰富、专业精通、政治过硬的法律人才,共xx人进入法学法律人才库,提升了我市法学法律人才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xx市法学会以党的__精神和依法治国理念为重点,结合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加强与电视台、报刊、网站等新闻载体的合作,通过《xx时讯》、xx政法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制建设的成就,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全市法制建设工作,积极营造全市崇尚法治的生活氛围。

(一)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活动。按照省市法学会工作安排,我市印发了《xx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该项活动顺利进行,成立了基层行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xx担任,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今年来共开展宣传活动22场,普法志愿者185人,普法受众人数3000人次,法制讲座5场,普法宣传17场,发放普法资料5000余份,展出展板200余块,同时还制作了一批印有宣传标语的削皮刀,手机支架,环保购物袋等宣传品。

(二)服务扶贫攻坚,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市法学会发挥牵头作用,市司法局发挥行业管理优势,组建由普法讲师团讲师、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等专业人员构成的普队伍,深入偏远乡村开展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治扶贫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正常的途径合理表达诉求,推动了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创建法治教育基地、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为切实贯彻落实(x法会[2019]8号)《关于创建xx市法学会法治教育基地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市法学会与教体局、团市委紧密结合,在全市22所学校建立法治教育基地。依托校园综治工作站,发挥“六大员”作用,为学校讲授法制教育课4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五、法学会“会员之家”建设情况

按照xx市法学会建设法学会“会员之家”工作要求,已建立2个会员之家,1个设在市法院,1个设在市委政法委。

六、法学研究会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

按照省市法学会建立法学研究会通知要求,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xx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会,设在市人民检察院,会长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xx担任。常务理事、理事由各乡镇办、市直相关单位、全市各学校等单位领导组成。研究会成立以来,xx市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会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指导下与市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禁毒宣传为重点,推进法制副校长履行职责,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制宣传主力军作用,为打造平安校园发挥积极作用。(一)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近年来,“送法进校园”活动已经走入13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通过详细而生动的讲解,结合互动问答、以案释法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的重要性,讲解过程由浅入深,循循善诱,引起同学们专心听讲,积极互动。法治课堂受教育师生、家长达20000余人。(二)积极促进青少年法制家庭教育 面对严峻疫情,我们积极采取多项举措,主动作为,认真筹划,率先推出“小于课堂”抖音直播课堂,利用网络传播范围广的优势,开展网上直播课堂,先后开展八期直播课堂,邀请六名专家讲课,涵盖爱国、法治、德育、家风、志学、公益诉讼等方面,让宅在家里的学生和家长也能接受法治宣传,组织的八期直播课堂,观看学生和家长达到40000余人,“小于课堂”抖音号的关注粉丝也达到了30000多人。

推荐第4篇:法学会职责

法学会职责

1、组织地区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引领、繁荣地区法学研究,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3、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4、组织地区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传播;

5、参与地方立法总体规划的研究和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与论证工作;

6、组织评选和表彰地区杰出法学家、优秀法学成果的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7、开展同各省、各地区和国际组织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8、参与地区法制宣传,主管主办本会法制、法学报刊和网站,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

9、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10、指导、协调地区团体会员的工作;

11、履行主管地区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12、反映地区广大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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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大调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建设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研究

周盛昌

六街司法所负责人 联系电话:15288470281 中国正处在一个转型发展的时期,社会结构在进行深刻变革,面对的矛盾和纠纷也很敏感。在这个历史时期,由于实践的需要,我们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用调解手段、调解方法,来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其中“大调解”就是其中的有益探索之一。

一、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我们当前的矛盾纠纷总体表现为量在持续下降、高位徘徊、时有反复的现象。

第一,总量在下降,就是总量确实是一直在下降。无论是信访渠道反映,还是申诉、举报、告状、诉讼、仲裁、复议等等,这些所有矛盾纠纷的总量数在下降。换而言之,这些年来,我们花了很大的精力,去解决纠纷、去调处矛盾、调处纠纷,也确实在实际结果上发挥作用,使得矛盾纠纷总量在逐步下降。这是各方努力的结果,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结果。

第二,矛盾纠纷的总量仍然在高位徘徊。矛盾纠纷的总量虽然在下降,但下降坡度并不大,总量依旧很多。法院的案件,全国每年1千多万。其他领域的矛盾纠纷几乎800多万的量。所以,矛盾纠纷总量依然很高,不容乐观。

第三,时有反复。有的是总量反复;有的是局部量反复;有的是局部地区的反复。可能有些量在某一个年份,反有所上升。有些地区也不稳固,去年和前年下去了,今年上来了。同时当前的矛盾纠纷还存在着合理与无理诉求并存,老案与新案并存,极端方式与正常方式并存的特点。

二、何谓“大调解”

什么叫“大调解”,情况有三种。第一,司法调解。在法院或是司法机关的打官司、诉讼过程中,以人情和法理来调和双方矛盾,从而使矛盾在诉讼之前得以调解。这个制度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形成,当时法院也成立了这个机构,这种诉前调解也是司法调解。司法调解是一个传统,也是很大的一类。

第二,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管辖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的调解。村委会和各种公益协会均有人民调解员。从人民的角度出发,在双方矛盾突破到法院及司法机关前,从中调和,起到了很大作用,通过与人民却身的沟通和协商,将矛盾纠纷逐步瓦解。人民调解涉及面广,服务群体多。

第三,行政调解。政府机关有法律依据的调解,和法律没有规定的调解是普遍存在的。在矛盾纠纷发展严重之前,对矛盾纠纷采取分管责任制,与矛盾相关部门配合、协商,利用行政资源、行政权威来居中调解。行政调解种类多、种类大。

三、为何要进行“大调解”

第一,矛盾纠纷复杂多样,处理难度加大。当前面临的矛盾纠纷是复杂多样的,有法律的、非法律的、还有历史遗留的。由于它的复杂多样性,单一的手段去处理可能都难以善终。由于矛盾纠纷的复杂多样,处理的难度便加大。所以应当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以期用调的方式解决纠纷。

第二,要构建和谐社会,才能达到长治久安。从了事这个角度来看,通过当事人的调解,对当事人之间的调解,达到冰释前嫌、理解、认同的目的,这样的纠纷解决才能够终了,才不会遗留下一些问题。这也是调解的优点和长处。

四、调解的重点

(一)、分清主次,重点问题重点对待,不能一手抓死。

(二)、学会换位思考,确实体会当事人的心态及想法。

(三)、巧用法律和政治策略,以免后续问题发生。

(四)、摸清事实,分清矛盾来源。

(五)、建立矛盾纠纷排解包案制,避免矛盾扩大化。

五、调解的原则

第三,调解、大调解也好,小调解也好,调解就有一些法律的原则,毕竟是做人的工作,是解决矛盾纠纷,那不能由着性子来,也不能说我随意说,只要你答应,你签协议,那我什么条件都满足你,那这不叫调解,这叫没有原则的让步。调解是可以让步的,但是是有原则的,我们叫有原则地让步。因此调解是有原则的。第一,自愿、平等。所有调解都必须遵循这个原则,自愿平等。所以我们说是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调解。调解制度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他不同意,那就违反自愿原则。

第一,什么叫自愿。自愿,第一是程序上的自愿,第二才是实体上的自愿。何为程序上的自愿?他愿意接受你的条件,我愿意把头伸给你,让你来调,是吧?把权力给你,同意调,这才叫程序上的自愿。我压根就不想让你法院调,我让你判,那这叫什么自愿呢?是吧?你爱怎么判怎么判,我反正就要求你判,不要求你调,对吧?你行政机关你要去调,当事人说不同意,那你不能强行调,如果你强行调,它就不变成那个调解,它就变成一个对抗,所以我们讲自愿的第一个前提是程序上自愿。程序自愿,就是让他进入了调解程序。然后由我来调,你们同意不同意?这也是程序问题。当事人说我不要你,你这个人说话不靠谱。你说,只有我,没别的选,只有我调,那也不行,这也叫强行调解。这些问题什么人来调?哪个机构来调?是不是调?这是程序问题,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比如说,有的案件,一开始他同意调,调到一半了,或者快要结束的时候,当事人我不同意调了,他要终止调解,这个也叫自愿,我们必须尊重他,你不能强行说,那不行,进来了就必须调完,那不是。但是,这都是程序问题。

实体自愿意味着什么?实体自愿是调解的一个最终的归宿,就是说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当事人实际上意味着要放弃权利,要放弃利益,这就叫自愿,叫实体自愿。你比如说,他把你打伤了,按照医药费应该赔5万,他拿不出5万块钱,他穷地叮当响,那我们商量一下,赔3万行不行,而且3万还分3年赔,你不愿意,那就算了,要尊重人家的意愿。那人家后来就劝说你,你看,他现在没钱,你非要要,一次要5万,或者一次要3万,他拿不出来,你把他杀了也没那么多钱。所以回到现实来,然后你们将来还要做邻居,长期共事下去,你看能不能三年,每年给你1万多一点,好了,你同意了,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放弃了2万的权利,不就这意思吗?这就叫实体的自愿,让你放弃。

第二,平等。调解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所以我们讲,我们很反对在调解当中叫打一方拉一方,那不能这样,大家地位平等,所以才有协商的可能,如果你是居高临下,高高在上,没有平等可言,那他根本就不同意调。所以我们讲,这个能不能调的成,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如果他愿意放弃,那是因为他愿意;如果他不愿意放弃,你非得让他放弃,而又让这一方没有任何权利可以放弃,那这就叫不平等。我调你的时候,我只调你不调他,那也不对,所以我们讲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

第二,调解的第二个原则叫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原则。换句话说,通俗地讲就是不违法。法律规定的,你至少从法律原则上来讲,你是不能违背的,对吧?尽管是双方愿意,但是你也不能胡来。那好,那怎么来平衡呢?我们来看:第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都是不能违背的。法律是全国人大的,法规也好,国家政策也好,都是我们讲的,在全国要统一实施的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这个规则,那是不能去动的。第二,你不能违背,也就是说,抵触它。

第三,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当我们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多项选择的权利,就是告状的权利是当事人的,任何法律都不能剥夺当事人告状的权利。他调解是解决一部分,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愿意,他愿意通过其他途径去打官司,仲裁、复议、诉讼等等,是吧?那行,应该尊重他这个权利。换句话来说,我们反对把人当在这个地方,围在这个地方,强行调,这样的效果只能适得其反。所以三个原则,自愿平等原则、不违背法律原则和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是调解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不能违背的。

四、司法不确认效力的调解

要是违反规定的这些调解,调解是不是有效,有时候需要司法去确认,有的人会去告,你调完了以后,我不服,我到法院去告,让司法,有的人说要求司法确认,我们讲司法要确认就有些标准,这个标准对于我们理解从另外一个侧面来理解什么样的调解是合法的?我觉得很重要,所以我们讲讲这个。

第一,哪一些调解司法是不确认的它的有效性的?第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如果这个调解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是全国人大,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的,那它要不违反这两个,它违反别的呢?那可以,那司法还是可以确认的。它不能确认的是什么呢?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且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当中的强制性规定,就是这个东西法律上是不商量的,就必须这样做,对吧?你不这样做就是违法,严重违法是要承担责任的。你想通过调解这么干,那就不行,对吧?你比如说,我们的这个行政强制法规定,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当中,执行可以和解,换句话说,执行有些东西是可以商量的,那是调解了,我们叫和解。哪些可以商量呢?滞纳金可以商量,本金是5万,滞纳金3万,这个3万是不是一定要给3万,这个可以商量。

第二,这个一次性付款,付不到,分期付款行不行?这个可以商量,强制法明确规定,只有这两项内容是可以商量的,那也就是说,本金是不能商量的,你不能说罚你5万,然后滞纳金3万,你说,哎呀,算了,我3万也不要了,那5万也不要了,5万咱们就商量一下,最后就给1万,那不行,那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个是不能调的,你要调这个东西的话,调出这样的结果来,司法是不确认你这个效力的。这是一。

第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就是你这个调解倒是没有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但是你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比如说,应该交的税款,现在你来调,说算了,税款就一笔抹了,那行吗?那侵害谁的利益?你侵害了国家的利益,这样的调解也是不能确认它的效力。第二个,你没有侵害国家利益,也没有侵害当事人的利益,但是你损害了公共利益。你比如说,违章建筑、违法建设,在楼顶上搞了那么大一个像山一样,像庙一样的东西,你侵害了谁的利益?然后,这个执法机关要去拆房子,当事人说这个东西不干,我花了那么上百万搞了这么一个违章建筑,你给我拆了怎么办呢?是吧?那好好商量商量,那这样吧,那就不拆了,罚款算了,这样行吗?不行。因为你虽然法侵害他的利益,大家的利益反正都得到了保护,但是你侵害了公共利益,对吧?你侵害了这么多人的利益,这是不允许的。这是第二。

第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你们在这儿调,就调你们的权利就可以了,但是你以牺牲第三人的案外人的利益作为代价,那这种调解,人家没有参与进来,你把人家弄到里面,让人家的权益受到损害,这是不不行的吧?对吧?所以这就要分情况了。调解只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调,所以所有的权利、义务都只能在你们双方当事人的基础上去解决,你不能把从来没有参与进来,也没有表态人的权利拿来垫底,拿来作为妥协让步的对象,那这就侵犯人家的权利,这肯定是不允许的,对吧?我觉得这个任何的调解都不能去涉及调解纠纷以外的其他人。

第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就是调解的内容,调解的结果,虽然没有违反法律,具体规定,也没有损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对社会的公德,对善良的风俗形成挑战,操弄社会价值观,这是不行的。明明是一个违法的行为,是一个男盗女娼的事情,通过调解说这个事情算了,挑战我们叫什么?社会的道德底线,这是不允许的。因为所有的合同,所有的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也必须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是吧?我们讲法制和德治总体来讲,它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但是实际上其中有一部分德,道德风尚是在法制范围之内的,那就是社会的一个底线,是吧?你比如说,我们讲,我们达成一个协议,然后你只要同意,你也是当事人,你只要承认答应什么呢?虽然你愿意损害你的权利,是吧?你说你给他赔礼道歉,对方就不要求了,你怎么赔礼道歉呢?你到长安街去下跪去,你这侮辱人格,但是他本人愿意被侮辱,这就是一个问题了,这个就挑战了社会的道德底线,这就叫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也是不允许的。甚至没有涉及当事人,你可能涉及到整个社会是不是能接受的问题,所以这是第四。

第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就是调解出来的内容,它的这个内容怎么做,它是不明确的,你无法确认。你比如说,调解做成一个决定,这个决定是什么呢?你承认错误,完了。你赔礼道歉完了,那怎么赔礼道歉?怎么承认错误?那我怎么确认你啊?你在多大的范围,以什么形式,向谁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没有吧?对吧?这是内容不明确,没有办法执行,当然也就没有办法确认。

第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这包括两类,这都是兜底规定——其他,哪一类呢?

一类就是根本不能进入司法确认程序。你比如说,行政调解。现在我们能进入司法确认程序的是什么呢?司法本身的调解是没问题的,人民群众调解,人民调解是可以进入司法程序,要求确认的。行政调解呢?行政调解法律就没有规定,它要进入到司法程序去确认,所以,它就进不了司法确认的程序。但是并不等于说我们上面讲的这五个问题,我认为是同样的道理,就是行政调解你也不能违反这五条。但是,虽然你不能进入到司法程序,让法院让确认一下,但是政府在调解的时候,也同样不能去触犯这些规定,这些原则,这是一,法律上你就进不去。

第二个,你这个事项不属于司法机关、法院要确认的事项范围。就是不是所有达成协议的东西都可以这样的。你比如说,给你安排一个工作岗位,这个法院是没办法确认的,它可能达成这么一个调解,完全可能的。我见过这个例子,比如说我们讲,你不是农民,我给你一个农民的保险,叫新农合,你要吗?说要,政府给你了,是吧?这个算不算违反法律?算不算违反行政法规?算,但这算不算违反强制性规定?可能未必。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我给你安排一个工作岗位,你这个矛盾不就解决了吗?在本政府管辖范围之内,给你一个工作,给你解决一个工作岗位,最低工资不低于多少,我们在实践当中经常用这种方法。你把这个内容当事人干的,你给我一个事业编制的岗位,然后给我获得一个企业的,然后给我签一份合同,然后我在那儿去干,干到我退休为止。我跟政府之间是有协议的,然后工资呢?工资不低于这个本地区平均工资,比如说钱数他就给你写进去,2700块钱每个月。这个司法能确认吗?这不属于法院要去确认的事情,对吧?给你不给你工作岗位,这个东西不是法院管的,压根就不是司法能管的事,所以司法就无法确认,所以各种情形都存在。这些我前面举的这两种情况,其实都是根本就无法进的,无法进入司法确认程序,当然司法就无法,就不能进行确认。它只有能进司法确认程序的,法院才可能作出一个确认的,要么有效,要么无效,等等这个东西。

所以我们说哪一些,我们还是回到主题上来,就是所有的调解并不是说只要当事人同意就可以,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就都可以做,那还有几条规则。第一个,天上看法律。第二个,我们叫什么呢?地上看有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第三个,中间要看一看有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对吧?上看天,下看地,还要看中间的空气,就不能用两个人的协商来侵犯任何他人的权益,甚至损害国家利益,这肯定都是不允许的。所以什么样的调解?无论是行政的,司法的,还是人民的调解,这个大调,我们发挥应当发挥它的积极的作用,更好地发挥作用来化解矛盾,但是也是有规矩的,也是有底线不能击穿的,这个底线就是我们讲的这几个方面。

好了,最后归纳一下,我们在这个题目下我们讲了四个问题。第一个,矛盾纠纷目的的形势。第二个,推进大调解,要做一个基本的解读。第三个,就是调解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我们讲了三个原则。第四个,调解的结果,如果要进入司法进行效力确认,它有一些要求,其中有六项情况是不能进行司法的效力确认的调解,有一些是进不去,有一些是进去了,但是由于你违规、违法、违背原则,不能给你效力,换句话来说,你这个调解是无效的,是违法的,是违规的,这也是不允许的。

推荐第6篇:新疆法学会召开

新疆法学会召开“自治区法学界、法律界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08-10-20 11:33:23 被阅览数: 743 次 来源:

为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近期召开的干部大会精神,9月23日上午,新疆法学会在自治区党委会议中心组织召开了“自治区法学界、法律界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座谈会”,动员号召全区各族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加强反分裂斗争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学、法律界职能作用和优势,在反分裂斗争中作出表率。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秘书长、新疆法学会副会长郭永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新疆法学会会长买买提·肉孜主持了座谈会。

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协和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以及自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新闻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100余人齐聚一堂,深入研讨,广泛交流,共同为自治区加强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献策建言。新疆法学会副会长阿不力孜·吾守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新疆法学会理事阿地力·哈力克,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朱江平,自治区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主任、新疆法学会常务理事瓦哈甫·阿扎买提,自治区政协民宗法委员会副主任赵霞,自治区高院原副院长、新疆法学会常务理事艾孜木·艾则孜,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新疆法学会常务理事斯拉木别克·阿不都力汗,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阿西木阿吉·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安全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新疆法学会理事王树林,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理事李娟,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教授、新疆法学会常务理事杨征等领导同志参加了这次座谈。

这次座谈会的主题为:高举宪法旗帜,围绕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干部大会精神,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揭露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渗透、分裂、破坏活动,依法加强反分裂的各项工作,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法律尊严。在会上先后有11名同志围绕座谈会主题作了重点发言。他们结合自治区反分裂斗争和维稳工作实际,以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地分析了当前反分裂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入探讨了反分裂斗争的新情况、新特点,提出了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进一步加强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法律对策和建议。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阿西木阿吉·阿不都热依木在发言中指出,“三股势力”境外有种子,境内有土壤,周边有基地,屡禁不绝的非法宗教活动是他们的基础。同时,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恐怖袭击手段与国际恐怖活动极为相似,新疆的恐怖破坏活动进一步升级,诱发效应日趋明显。而且我们的法治环境正在发生变化,这些都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反分裂工作必须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从有利于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大局上去研究和规范执法行为。执法工作中既要充分考虑法律的要求,又要把法律武器用足用好。既要熟练的掌握运用刑事法律,又要善于掌握其他法律,自觉地运用各种手段、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坚持严打与教育转化工作并重,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坚持谋略斗争与依法办事

并重。

自治区安全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树林在座谈发言中指出,新疆国家安全机关始终把打击“三股势力”作为工作重点,摆在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强化情报信息搜集,强化对“三股势力”组织及其骨干人员的打击力度,尤其是通过国际合作渠道,对境外“三股势力”实施直接有效打击,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需要加强的方面。为加强反分裂斗争,当前和下一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和综合分析研判,突出核心、内幕、预警,着重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把秘密力量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当作第一要务来抓,力争有新突破;讲究策略,强化专案侦查,在打击“三股势力”斗争中务求政治、社会效果统一;在继续深入推进“在内搞外,重点在外”的同时,切不可放松境内工作,要切实做到“境内”、“境外”两个战场统筹协调发展;紧紧盯住主要“东突”组织和“东突”恐怖组织及其头目和骨干成员,发挥整体作战优势,组织实施专项工作;更有力地发挥国际合作渠道的特殊作用,加强反恐怖国际合作。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斯拉木别克·阿不都力汗在发言中总结检察机关打击“三股势力”犯罪活动的基本经验,指出全疆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能,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实行快捕快诉,从重从快打击“三股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尤其是要始终把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犯罪活动放在各项检察工作的首位。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副教授,中国法学会理事李娟在座谈发言中提出,我们应当在立法上下更大的功夫,完善政府的行政管理,形成立体的法律框架,动员全社会力量来进行反分裂斗争。她指出,在全国人大对现行的刑事立法进行修改以外,还需要加大地方行政立法,建立一个行政管理的框架,这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她认为,在反分裂反恐怖中,通过地方行政立法对行政机关提出事后监督的职能,对打击“三股势力”会有很大帮助,同时也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换自己管理模式的一个非常必要的措施和手段。

自治区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教授陈奇彪在发言中指出,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各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所在。民族分裂分子破坏“团结”、“稳定”、“统一”,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行为,从性质上讲,不是民族问题,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犯罪。利用法律手段打击“三股势力”,打击民族分裂主义,是法治国家的特征和要求,是维护新疆长期稳定和祖国统一的要求,也是维护、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实践证明,对于“三股势力”的任何姑息,就是对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威胁。

自治区社科院科研处副处长、副研究员王磊在发言中提出,要构筑反分裂斗争的坚强防线,必须建立健全以下八项社会调控机制:严密打击“三股势力”的法律机制;规制非法宗教活动的综合应对机制;发展和谐关系的综合调控机制;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扶贫、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的法律保障机制;维护文化安全的文化创新机制;正确认识资源开发和分配模式的宣传机制。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姜德鑫在发言中指出,暴力恐怖是

人类共同的敌人,具有“不可辩护性”。联大1995年《消灭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宣言》特别强调了国家恐怖犯罪的“不可辩护性”。暴力恐怖是危害国家间和民族间友好关系及威胁国家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犯罪行为,任何企图为暴力恐怖犯罪开脱辩解的行径都是与国际公认的刑事法律规则相违背的。煽动、实施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是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热比娅之流为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所谓“辩解”,不仅是其无知的表现,更暴露了其破坏全区社会稳定的丑恶嘴脸和反动本质。他指出,我国打击和惩治暴力恐怖的法律体系应当说是完备的,除国内法关于反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规定外,我国政府还积极加入或批准有关国际公约。截止目前,中国政府已经加入了全部12个反恐国际公约中的10个。针对当前“三股势力”暴力恐怖手段的新情况新特点,有进一步完善反恐立法的必要。一方面,需要单独规定恐怖行为罪,便于及时有效地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有必要将打击“三股势力”的行之有效的刑事方针、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如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政策;对重点地区集中整治,不断压缩“三股势力”的生存空间的措施,等等。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于会堂在发言中指出,对于审判机关而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是首要的政治任务,审判工作“打击”和“维护”这两手必须都要硬。一手抓“打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三股势力”犯罪的审判,既要讲求依法,更要强调顶格,绝没有从宽一说,要毫不含糊地以铁的手腕予以毁灭性打击,决不能让其做大成势。同时,对轻微刑事案件多研究、多采取一些化解“仇恨”的办法,真正用好宽严相济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转化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和孤立民族分裂分子。一手抓“维护”,坚决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类矛盾都集中在法院,在处理各类民事案件中,要从程序、实体、时效上体现关注民生、体现公平正义的要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乘机挑拨事端,给分裂分子以可乘之机。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热西提·热扎克在发言中指出,自治区法学界、法律界一要认真学习努尔主席的重要讲话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坚决揭露和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渗透、分裂、破坏活动;二要全面把握反分裂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关于新疆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法律尊严;三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干部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学界、法律界的职能优势,更加努力地立足本职,为夺取反分裂斗争的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教授、新疆法学会常务理事杨征在发言中指出,新疆法学界、法律界不仅是法律的宣传者、维护者、实践者,更是国家统

一、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利益的捍卫者。在大是大非面前,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面前,广大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具有优良的传统,这就是国家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不屈不挠的法律意识。在新疆复杂激烈的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中,反映出一系列的涉法问题,需要大量而又完善的法律

作为支持和保障,需要大批的法律人施展才华,需要大量的法律知识去宣传群众,需要用法律武器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展开斗争,需要在斗争中健全我们的法律体系。

新疆医科大学社科部教授王绳起在发言中指出,面对包括意识形态领域在内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呈现出的复杂、尖锐、激烈的严峻态势,法学、法律工作者“守土有责”,要紧握手中的法律武器,共同筑起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思想防线,牢牢占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块重要阵地。针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特别是在学校教育阵地大搞分裂、渗透破坏之特点,我们在进行反分裂、反渗透思想教育的过程中,除进行正面教育外,还必须要有极强的针对性,要充分认识和揭露“三股势力”本质的反动性、凶残性,后果的危害性、严重性,手段的隐蔽性、欺骗性,以及反分裂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从而使这场无硝烟的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会上,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秘书长、新疆法学会副会长郭永辉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法学界、法律界是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反分裂斗争和维稳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职责和使命,理所当然的应该坚决响应、立刻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投身到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用法律这个有力武器,扎实推进反分裂斗争的深入开展。新疆法学会组织的这次会议非常及时,非常重要。尤其是同志们的发言,紧密围绕新疆反分裂斗争实际,言简意赅,主题突出,有深度、有思想,理论紧密联系实际,是法学界、法律界响应自治区党委号召积极行动和做出表率的具体表现。

郭永辉同志在讲话中,着重就自治区法学界、法律界深入开展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加强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法学界、法律界要切实提高对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的认识。他说,法学界、法律界要贯彻好、落实好这次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就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认识。第一,要充分认识“三个至上”是法学界、法律界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法学界、法律界义不容辞的责任;深刻揭露“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及其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极大危害性,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是法学界、法律界的重要工作内容。为此,法学界、法律界要敢于担当、积极参与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在实践中调查,在经验中总结,在法律中研讨。提出更好的立法、司法建议,不断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为打击“三股势力”提供有力的依据。第二,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的特殊重要性。法学界、法律界要立足本职,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既要坚决应对“三股势力”的“武扰”,也要高度关注他们的“文煽”。特别是在意识形态领域要加大反分裂斗争教育的工作力度。这是一项重中之重、十分关键的工作,是管长远的治本之策。要动员全区各族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发挥好我们的职能作用和优势,与“三股势力”针锋相对的斗争。要适应当前反分裂斗争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既要从思想上解决敢不敢直面“三股势力”的罪恶行径予以揭露的问题,又要从能力上着

力解决“会不会”同“三股势力”斗争的问题;既要在执法上提高依法打击处置的能力,又要增强法学研究和法制宣传的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第三,要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在这场斗争中我们既要有决心,又要有信心。

二、法学界、法律界开展反分裂斗争必须要增强针对性。他说,自治区党委再次专门部署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是因为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境内外“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法学界法律界在这场斗争中,一定要增强针对性,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针对“三股势力”及其相互间的狼狈为奸、相互勾联进行分析和揭批,针对“三股势力”的每一种活动方式进行分析和揭批,针对“三股势力”实施的各种暴力恐怖活动进行分析和揭批,针对“三股势力”的各种反动宣传言论进行分析和揭批,透过现象揭本质,通过法律看性质。要清醒认识到,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的内容针对性越强,“三股势力”的本质及其丑恶嘴脸就暴露得越充分;教育方法的针对性越强,“三股势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呈现得就越直接。只有这样,对广大群众的教育才最深刻,对那些受到蒙蔽或者思想认识模糊的人,才能被事实和法律猛击一掌,幡然悔悟。因此,法学界、法律界要开展好这场反分裂斗争,应该做到“三抓”:一是要抓主题。即要直面主题,要敢讲,要带头在群众中讲,深入一线讲,要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讲。尤其是少数民族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更要敢讲、能讲、会讲。二是要抓问题。要解决问题就一定要找准问题,分析透问题,针对问题研究对策。要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就一定要敢于直面思想认识,直面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解决打击的问题,就要解决程序法和实体法以及诸法间的衔接问题;要善于及时研究总结立法和司法环节上的问题,根据反分裂斗争的实践提出法律对策建议,解决司法执法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增强打击的效力。同时,在查找问题中,研究总结有效的斗争策略和手段,以完善工作机制。三是要抓专题。针对专门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门研究。在深度上下功夫,在具体实施上制定新措施,用事实说话,用法律说话,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同时,法学界、法律界要把这次反分裂斗争再教育作为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的有利时机,通过具体、生动的事例,法与情的析理,使各族群众受到一次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也能为强化干部队伍素质,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的政策法制水平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法学会要把这次座谈会的内容按专题整理好,出一些成果,还要组织法律、法学专家进行深入的调研,真正形成一些有分量的成果,为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法学界、法律界开展反分裂斗争再教育要登高望远,充分体现“五个结合”。一是要结合国际反恐的实际,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三股势力”深刻背景的认识。境内外“三股势力”有着深厚的国际背景。要揭批它,要分析研究它,就不能脱离国际背景而仅局限于国内问题的研究。二要结合新疆的历史发展的过程以及人类共同的文化内容,如和睦共处、和衷共济、和谐稳定以及“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来进行研究,提高人们对“三股势力”荒谬言论、反动宣传的认识。三要结合对国际法和我国法律深入的诠释,提高人们从法律的角度深刻认识暴力恐怖行径、极端宗教行为,不仅为我国的法

律所严惩,即使在国际法中,同样属禁止行为,甚至国际反恐条约中对恐怖行为就有“不可辩护”原则,使人们更加理解打击“三股势力”的措施。我们要加强对宪法的宣传,提高各族群众维护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法律意识。四是要结合具体犯罪的事实,以案释法,依法释案,提高群众对非法宗教、暴力恐怖和极端宗教势力的凶残性和危害性的认识。五是要结合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提高社会公众和基层群众对市场经济规律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实施优势资源转换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作用的认识。当然我们还要结合新疆发展的现实,今昔对比,用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和铁的事实教育引导群众,从根本上揭穿“三股势力”的种种谎言。

郭永辉同志在讲话中希望法学界、法律界能持续的把这场活动既认认真真的部署好,又扎扎实实的落实好,为自治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新疆法学会会长买买提·肉孜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他说,新疆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时起时伏,一刻都未停止过,虽然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都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中央对稳定工作尤其是对新疆的政治社会稳定十分重视,从确保全国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把握国际国内形势,把新疆的稳定置于全国稳定的大局中进行研究,相继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重大部署。进入新世纪以来,自治区党委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毫不手软地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抓住大局稳定的有利时机,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强化各项治本措施,形成了反分裂斗争的强大合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坚实。回顾十多年来新疆反分裂斗争历程,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党中央高瞻远瞩,准确地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提出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为我们领航掌舵,对我们取得反分裂斗争的胜利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胡锦涛总书记指示:“新疆发展和稳定,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随着我们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新疆的战略地位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突出。我们在新疆工作的广大干部,要始终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肩负起做好新疆工作的崇高使命和神圣责任,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他指出,郭秘书长从全局工作的角度,号召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干部大会的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针对当前反分裂斗争的新情况新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反分裂斗争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谋划工作,实施更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不断提高反分裂斗争的水平,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郭秘书长的讲话和要求,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贯彻好、落实好。

推荐第7篇:法学会领导讲话

法学会领导讲话(精选多篇)

在江都市法学会2014年年会上的讲话

曾庆玲

同志们:

今天,市法学会在这里召开2014年年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取得了丰硕成果。市法学会成立以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关心、

支持我市法学会工作的扬州市法学会以及我市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底召开的市委十一届十五次全委会议,从战略全局出发,描绘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市方略,不断取得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一定要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的使命感,积极投身于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加速依法治市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1—

会的伟大实践中,为开创我市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在国家加速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学作为治国理政的学问,对于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会于法学研究的全过程,积极探索和回答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使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真正做到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我市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二,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学研究的重要职责。只有这样,

法学研究才能坚正确的方向,才能有所作为。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型升级,奋力跨越争先”主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保增长献计献策,为保民生尽心尽力,为保稳定尽职尽责。当前,要着重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问题,加强对促进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问题的研究;围绕保障改善民生、调节利益关系问题,加强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问题的研究;围绕推进农村改革、城镇建设问题,加强对涉及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方面法律问题的研究等等。要始终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把为大局服务的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基本标准,努力在服务大局的工作中推动自身的全面发展。

第三,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

工作者要增强创新意识 法学研究要繁荣,就必须不断开拓创新。全市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要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把握时代脉搏,立足理论前沿,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政法先进文化的创新。要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法学讲座、法律咨询、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维护人民合

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尽心竭力。要发挥法学研究在改进立法、加强执法、完善司法、推进普法等方面的作用,使更多的法学研究成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政法工作实践,不断推动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

各镇党委政法委要满腔热情地关心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发展进步,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有关部门更要注意吸收和利用他们的学术成果。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民主平等、和谐开放、生动活泼的环境,充分调动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机制,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和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才队伍。

同志们,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市,是时代赋予全市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希望大家能够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法治〃和谐”新江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文章标题:县领导在县药学会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来宾、同志们:

在这风和日丽、草长莺飞的春天,===药学会今天正式成立了!首先,我代表县纠医领导小组向药学会成立及各位新当选的会长、理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支持我县药学事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药品是特殊商品,它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同时,医药经济的发展也是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支持下,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为农民致富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伴着新时代的步伐,wto离我们越来越近,作为经济领域朝阳产业之一的药学事业,也越来越受到世人的关注,世界药学经济强劲的发展势头必将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新成立的===县药学会作为我县药学领域内的学术团体,不仅构建起了药学管理与政府行使职能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为药学领域内的教学、研究等工作,提供了一个学术交流平台,既顺应了新形势下新的药品管理体制的

要求,也是提高药品管理水平,适应wto的需要。

我相信,===县药学会的成立将充分发挥它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起广大的药学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为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献计献策,为我县中药材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中药产业化建设,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必将引领我县的医药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最后,我希望新当选的会长、理事们,充分发挥你们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特长,为===县药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我坚信,在你们的共同努力下,药学事业的发展将更加繁荣、灿烂!

祝各位来宾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县领导在县药学会大会上的讲话》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县领导在县药学会大会上的讲话。

讲 话 提 纲

一、学习。《如何做好班主任工作》—“一二三四五六”。

二、总结。

1、开学以来总体非常稳定。主要体现在课堂教学秩序、开学以来

的各种集会、德育班主任等各岗位工作,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各岗位人员抓得很紧,如入校、放学、课间等时间,相关人员准时到位。

2、市疾控中心给我们很高的评价,干净、安静。昨天,市疾病控

制中心领导等一行近20人对我校学生体检工作进行巡视,这是第一所职业高中校,与之前的几所普高相比,我校的工作做得很到位,很有顺序性,环境干净、校园安静。这就是一种宣传。

三、形势。

1、就业形势严峻,压力很大。有关报道,今年将有六成大学生面

临失业,其中大专学生近2.1万人。

2、就业观、择业观定位不准。高三学生就业自己撤回现象,对就

业不够重视,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严重。

3、学校与商务局进行合作,前景很好,但这批学生估计享受不到。

4、学校目前岗位调整很大,工作压力加大。

5、学生逐渐与教师熟悉,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

四、任务。

1、继续落实“我为就业做准备”的主题教育。

2、坚持集会学习制度。

3、新干部、年级组长月汇报制度。

4、班主任进本班听课制度,1节/2周。

5、做好助学金工作。

五、要求。

1、“我为就业做准备”主题教育落到实处,希望能够把这句

话写到自己的备课本上,学生的作业本上。一是做到思想上的认同,二是操作上质量。如:上课睡觉现象,是否

真正做到了为就业做准备,一个班3人睡觉,21个班就有60多人,将来到高三就业,将有60多人不给予推荐,将会带来恶性循环;如技能训练,有的学生不带用具,还到其他班级看情况,这应该是班主任的事情。

2、听课任务务必完成。不仅仅是听教师,更重要的是听自己的

班级学生,看他们的学习状态。

3、学会借势。各种集会是我们各班进行相互比较的最好机会,

而且时间不长,各位领导老师进行比较不需要花费精力,但是,对于我们的工作则是一个很大的评价。班主任老师要利用好这样的机会。再如,我们现在正在进行助学金的工作,这对学生来说是好事,但是不能做差了。我们要借势进行教育,有的学生上学还能挣钱,4000元的助学金不但可以交学费,还能剩余1800元,这是国家助学的极好事情。但也

要注意均衡教育工作,外地户口学

生不能享受,决不能允许他们有仇视社会仇视国家的心理,要加强教育。

4、高三已就业学生要加强电话教育。目前,有的学生就业后自

动退回,漠视就业问题。班主任老师在工作之余要加强与已经就业学生的沟通和交流,让他们摆正心态,改正各种在学校出现的小毛病,使就业质量提高,减少就业后失业率。

六、继续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文章标题:县领导在县药学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来宾、同志们:

在这风和日丽、草长莺飞的春天,===药学会今天正式成立了!首先,我代表县纠医领导小组向药学会成立及各位新当选的会长、理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支持我县药学事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药品是特殊商品,它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同时,医药经济的发展也是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

分。近年来,我县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支持下,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为农民致富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伴着新时代的步伐,wto离我们越来越近,作为经济领域朝阳产业之一的药学事业,也越来越受到世人的关注,世界药学经济强劲的发展势头必将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新成立的===县药学会作为我县药学领域内的学术团体,不仅构建起了药学管理与政府行使职能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为药学领域内的教学、研究等工作,提供了一个学术交流平台,既顺应了新形势下新的药品管理体制的要求,也是提高药品管理水平,适应wto的需要。

我相信,===县药学会的成立将充分发挥它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起广大的药学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为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献计献策,为我县中药材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中药产业化建设,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必将引领我县的医药经济朝着健康

有序的方向发展。

最后,我希望新当选的会长、理事们,充分发挥你们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特长,为===县药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我坚信,在你们的共同努力下,药学事业的发展将更加繁荣、灿烂!祝各位来宾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县领导在县药学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县领导在县药学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法学会职责

1、组织地区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引领、繁荣地区法学研究,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3、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

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4、组织地区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传播;

5、参与地方立法总体规划的研究和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与论证工作;

6、组织评选和表彰地区杰出法学家、优秀法学成果的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7、开展同各省、各地区和国际组织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8、参与地区法制宣传,主管主办本会法制、法学报刊和网站,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

9、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10、指导、协调地区团体会员的工作;

11、履行主管地区法学研究和法学

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12、反映地区广大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推荐第8篇:中国法学会历史

中国法学会历史

中国法学会

2012-10-10 17:40:44来源:中国法学网

中国法学会的前身是新法学研究会、新政治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新中国诞生前夕--1949年6月,新法学研究会成立,由董必武、林伯渠、谢觉哉、罗瑞卿、邓颖超、史良、沈钧儒、陈绍禹、张友渔、钱端升、张志让等90余人发起,在全国有近两千会员,周恩来总理是第一批会员。

1951年11月底,新法学研究会与新政治学研究会合并成立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简称政法学会),由新法学研究会推出沈钧儒、谢觉哉、史良、张志让、钱端升,由新政治学研究会推出王昆仑、雷洁琼等人,共同承担政法学会的筹备工作。

1953年4月,中国政法学会正式成立,通过了章程,选举产生了领导机构。会长董必武,副会长沈钧儒、张志让、谢觉哉、王昆仑、柯柏年、钱端升,秘书长朱其文,副秘书长陈传纲、郭纶、雷洁琼。

1956年3月,政法学会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会长董必武,副会长沈钧儒、张志让、谢觉哉、王昆仑、吴德峰、张友渔、包尔汉、钱端升,秘书长吴德峰(兼),副秘书长郭纶、雷洁琼、陈体强。

1958年8月,政法学会举行第三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会长董必武,副会长沈钧儒、谢觉哉、包尔汉、吴德峰、张志让、张友渔,书记处第一书记吴德峰,书记张友渔、张志让、李士英、姚仲明、赵石生,候补书记欧阳景荣、郭纶。

1964年10月,政法学会举行第四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名誉会长董必武、谢觉哉,会长吴德峰,副会长包尔汉、张志让、张友渔、张苏、武新宇,书记处第一书记吴德峰,书记张友渔、韩幽桐、郭纶、杨化南、甘野陶、王慎之、王良。1965年增补王吉仁为副会长、书记处书记。

政法学会章程规定,政法学会是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宗旨为\"团结全国政治法律工作者学习与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律的科学理论,批判资产阶级反人民、反科学的政治法律观点,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制度与革命法制的精神,进行全体国民应遵守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以推进国家建设;介绍苏联法学理论及政治法律工作的先进经验;致力保卫世界人民民主自由及民族独立的原则,联合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促进世界和平民主运动\"。政法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法学研究活动;进行编辑出版工作;开展国际交流活动等。

章程规定\"会员大会是政法学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会员大会选举会长、副会长、理事;理事选举第一书记一人、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负责处理学会经常性事务;由会长、副会长和书记处成员组成执行局\"。书记处下设研究部、国际联络部、编辑部、办公室等工作机构,编制45名。

政法学会在全国设立了上海、武汉、西安、南京、重庆、苏南等6个分会。新法学研究会、政法学会于建国初期及五六十年代在国内外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当时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对外友协、外交学会等人民团体一起,列为全国性八大人民团体。

1949年7月,新法学研究会筹委会作为全国性重要人民团体和召开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发起单位之一,派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法学会成立后,为宣传新法制,批判旧法统,创办了《政法研究》、《政法译丛》等刊物,并成立了法律出版社;为团结法律工作者,组建了新法学研究院,对旧司法人员、律师、法学教授进行了培训;并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参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初创时期的各项工作。

新法学研究会于1949年10月参加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沈钧儒当选为副主席,柯柏年当选为理事。政法学会成立后,继承了这种关系,成为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的团体会员,同时,还被吸收为国际法协会的团体会员。1963年11月在几内亚科纳克里举行的亚非法律工作者会议执行委员会,决定由中国、日本、印尼、几内亚、阿尔及利亚等国的代表组成亚非法律工作者会议的常设机构--书记处,政法学会派书记处书记赵石生同志去几内亚任常驻代表。

1952年政法学会(筹委会)曾支持国际民主法协调查团赴朝鲜调查,揭露美帝细菌战的罪行。1964年又以国际民主法协团体会员的名义联系各国法律界进步人士,组织国际律师团,声援和营救被巴西反动当局非法逮捕的我国9名同胞。政法学会还先后参加亚洲法律工作者会议和第

一、二届亚非法律工作者会议,声援亚非人民的正义斗争,并接待来自29个国家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法学会遭冲击,一度中断活动。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了适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在邓小平、彭真等同志倡议下,于1979年年末着手恢复政法学会。

1980年6月28日,成立了由杨秀峰同志主持、有原政法学会领导成员参加的中国法律学会筹备小组。1981年1月,由杨秀峰同志主持成立中国法律学会筹备委员会。1981年2月更名为中国法学会筹备委员会,主任杨秀峰,副主任张友渔、王一夫、谢邦治、梁文英、甘重斗、陈守一,委员25人,秘书长郭纶。

1982年7月22日至27日,中国法学会召开了恢复后的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彭真同志作了题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讲话。7月23日,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彭真、韦国清、万里、习仲勋、杨尚昆等同志接见了全体代表,并合影留念。大会通过了中国法学会章程。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第一届领导机构。名誉会长杨秀峰,会长武新宇(1982年7月-1983年11月),张友渔(1983年11月-1985年8月),王仲方(1985年8月-1986年5月),副会长王一夫、梁文英、王汉斌、朱剑明、项淳

一、甘重斗、钱端升、宦乡、陈守

一、王叔文、曹海波、李广祥、盛愉,秘书长陈为典(1985年5月-1986年5月)。

1986年5月,中国法学会举行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乔石、彭冲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第二届领导机构。名誉会长张友渔、钱端升、刘复之,会长王仲方,常务副会长朱剑明,副会长任建新、顾明、李石生、高西江、鲁坚、梁国庆、张彦宁、王叔文、盛愉、张国华、高铭暄、甘绩华、陈为典,秘书长陈为典(1986年5月-1988年10月兼)、宋树涛(1988年10月-1991年5月)。

1991年5月,中国法学会举行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修改了章程,选举了新的领导机构。名誉会长张友渔、王汉斌、任建新,会长邹瑜,常务副会长朱剑明,副会长林准、俞雷、佘孟孝、邹恩同、高西江、梁国庆、王叔文、孙琬

钟、王家福、罗豪才、高铭暄、陈光中、巫昌祯,秘书长宋树涛。1993年增补宋树涛为副会长。

1997年1月,中国法学会举行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了全体代表,并合影留念,江泽民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讨论修改了中国法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名誉会长王汉斌,会长任建新,常务副会长佘孟孝、孙琬钟,副会长邹恩同、梁国庆、罗豪才、张秀夫、陈冀平、牛平、王叔文、王家福、高铭暄、陈光中、巫昌祯、罗锋、卞耀武、魏振瀛、孙在雍、宋树涛,秘书长宋树涛(兼)。

2003年11月,中国法学会举行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并与全体代表合影留念,罗干代表党中央发表了题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的祝词。会议讨论修改了中国法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会长韩杼滨,常务副会长刘飏,副会长牛平、王景荣、石泰峰、刘法合、刘家琛、孙谦、孙在雍、朱苏力、宋大涵、宋树涛、张文显、陈冀平、周成奎、罗锋、段正坤、夏勇、徐显明、袁曙宏、曾宪义,秘书长宋树涛(兼)。

2009年1月,中国法学会举行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到会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发表了题为《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繁荣发展法学事业,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的祝词。会议讨论修改了中国法学会章程,选举产

生了新的领导机构。会长韩杼滨,常务副会长刘飏,副会长马建、王利明、王其江、石泰峰、刘继贤、安建、朱孝清、吴志攀、宋大涵、张文显、张苏军、李林、李清林、沈德咏、陈冀平、周成奎、胡忠、孟宏伟、徐显明、袁曙宏,秘书长林中梁。

推荐第9篇:法学会主持词[优秀]

江都市法学会2011年年会主持词

(2011年3月22日)

同志们:

根据法学会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江都市法学会2011年年会。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各镇党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全体理事、企业会员代表,以及获奖论文作者。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曾庆玲,扬州市法学会张阶平会长也莅临大会,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光临表示欢迎。

今天的会议共有六项议程:一是由市法学会会长庄鸿翔作市法学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二是聘请、增补市法学会名誉会长和副会长,并对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及理事进行调整;三是宣读江都市法学会2010年度优秀法学论文获奖名单;四是获奖法学论文代表交流发言;五是请扬州市法学会张阶平会长作重要讲话;六是请市委常委、政法委曾庆玲书记作指示。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法学会会长庄鸿翔作市法学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聘请、增补市法学会名誉会长和副会长,并对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及理事进行调整。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于2008年1月24日选举产生以来,已有三年。三年来,市法学会全体会员,特别是第二

届理事会全体成员,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主题,紧紧依靠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法学事业的发展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分工调整、工作调动、到龄退休等原因,特别是由于今年的镇党委换届选举,部分镇党委政法委书记有所调整,部分理事会成员不再适合担任理事。因此,根据《江都市法学会章程》,并报请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准,今天对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进行调整,并报请会议表决通过。

(一)下列18名同志不再担任市法学会理事,他们是: 于传礼、王传荣、田德斌、尹志强、张雨庆、张屏雀、李生定、李林生、李高贤、杨金宏、杨恒富、陈大明、居志宏、茅庆凯、金道春、姚国平、徐秀余、殷岳亮。

请各位理事进行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清点人数);不同意的请举手(清点数);弃权的请举手(清点人数)。

一致通过,请放下。

(二)下列6名同志不再担任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他们是: 王传荣、茅庆凯、李林生、李生定、张屏雀、杨金宏。 请各位理事进行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清点人数);不同意的请举手(清点数);弃权的请举手(清点人数)。

一致通过,请放下。

(三)下列2名同志不再担任市法学会副会长,他们是: 王传荣、茅庆凯。

请各位理事进行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清点人数);不同意的请举手(清点数);弃权的请举手(清点人数)。

一致通过,请放下。

(四)增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任文举同志为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

请各位理事进行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清点人数);不同意的请举手(清点数);弃权的请举手(清点人数)。

一致通过,请放下。

(五)为继续加强对全市法学工作的领导,经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特聘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庆玲为市法学会名誉会长。

请各位理事鼓掌通过。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宣读市法学会2011年度优秀法学论文获奖名单。

获奖证书和奖金请到处领取。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请获奖论文作者代表交流发言。 首先,请徐启生同志作交流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姚明媚同志作交流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陈应都同志作交流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崔志祥同志作交流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许卫林同志作交流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宗翔同志作交流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浦国芬同志作交流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第五项议程:请扬州市法学会张阶平会长讲话,大家欢迎。

现在,进行会议最后一项议程: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名誉会长曾庆玲作指示提要求,大家欢迎。

各位代表、同志们,市法学会2011年年会议程已经全部结束。刚才,扬州市法学会张阶平会长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名誉会长曾庆玲代表市委到会致辞。同时,还对2010年度优秀法学论文进行了表彰,并通过了聘请、增补市法学会名誉会长、副会长,以及调整理事会成员的有关决议,大会开得圆满成功。这次会议是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我市法学界、法律界的大会。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不断进取,开拓创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实现法学会建设的新发展、新跨越,为推进依法治市和“三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结束后,请与会同志到宏运新城二楼多功能厅就餐。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推荐第10篇:法学会年度总结

法学系法学会优秀团支部申报材料

一、法学会简介:

法学会作为滨海外事学院法学系下设学生独立机构。我们以服务、奉献为理念,以团结和组织法学系学生,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本学科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为宗旨。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大众。我会现在分为三个部门,有编辑部、设计部和审校部,编辑部主要负责收集资料,设计部主要负责幕后宣传工作,审校部主要负责杂志的整理和版面设计。刚入会的新会员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或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并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的本系法学系学生由辅导员推荐,经系里批准,即为本会个人会员。我会定期召开会议,每个会员都可以参加本会及相关学科、专业、法学会组织的学术研究活动和其他活动。现在我会旨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专业能力,成为我院有学术性影响的社团,主要职责为我院创办法学专业期刊、组织进行与法律专业相关的活动。

二、法学会专业活动:

1.专业特色活动:

⑴.案例分析大赛。

在主任穆凯盈所设置的特定案例中,同学们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了激烈的思维碰撞。同时,同学们也充实了自己视野、互相交换了自己的观点。例如,在同一个法律行为中,同学们可以从各个方面对它进行因此剖析、理解、评论。由此一来,同学们在比赛中不仅充分展示自己对法律的认知。而且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在赛后老师的总结中,我们体会到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就可以把握民法的基本精神,学习时就能举一反

三、触类旁通。因此,民法的“活”法特点要求我们,一要注意随时运用民法解决身边问题;二要注意克服思维定式,培养民法思维。培养民法思维要注意两点:一是要注意与伦理道德思维相区别。伦理道德思维的核心是合理,而民法思维核心是合法,伦理道德思维不需要严密的推理,而民法思维应通过缜密的逻辑推理、严格的法律适用作出结论;二是要注意与其它法律思维相区别,民法思维要运用民法的方法,即讲求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讲求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讲求民法规则的适用,讲求民法术语的准确使用。

⑵.青春杯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公开表演赛 2010 年 11 月 10日中午 12点 ,在主楼模拟法庭教室举行了我系模拟法庭公开表演赛,本次表演赛由法学系主 办,莅临现场观看表演的嘉宾有法学系主任穆凯盈,法学系老师卢显洋,法学系老师郭钕波。从案件重演到法庭审判,一次次 掌声都证明台上参加这次模拟法庭演出的学生们的精彩表演。 本次案 件以插叙的方式拉开帷幕,在两位主角精彩的情境再现之后,控辩双 方围绕案件的焦点“房屋贷款偿还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面对控方咄咄逼人的攻势,辩方律师在交叉询问过程中也针锋相对。 在有奖知识竞答互动环节中,让在场观众们回答关于法律知识,互动 的气氛非常活跃, 普及了法律常识同时也让观众认识到了大陆法系与 英美法系的不同之处,同时这又显然体现了我们普法知识活动的成 功。在休庭期间,穆凯盈主任对本次庭 审进行了精彩点评,使在场的每位同学都受益匪浅。点评完 毕之后,庭审的帷幕再次拉开。经过陪审团的商议,一致决定这起案件以刘磊洵组获得第一名胜利告 终。 由法学会举办的第一届青春杯模拟法庭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不仅得到了系领 导支持与

肯定,也得到了系领导的好评。滨海外事法学系法学会模拟法庭是法学系在滨海外事的品牌活动, 目的是通过此次活动丰富 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探 索,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法学系的风采向全校、全社会展示, 同时,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 念。此次表演赛结合了法学院专业特色,不仅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 也将我们平时的一些误区加以修正,充实了我们的专业知识,令我们 收获颇丰。希望我们法学系全体同学在法律的大道上越走越宽敞,成 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该次活动在法学院取得了较好的反响,并得到 了领导的好评,而且充分应和了“青春杯模拟法庭”这个主题,加深了法律 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进一步取得了宣传法制的效果,并让我们同学 锻炼了自己的能力。

2.专业学术活动:

《滨外法学》是我们全体会员积极和奋斗的结果,其中介绍了法学界目前的前沿思想、热点问题,积极是法学系的学子们了解法学科界泰山北斗的学术思想。还介绍了各部门法的法学名家、经典案例,使同学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同学们将来对于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同时也考虑到同学们将来的求学之路,详细的介绍了现在国内各家政法大学的考研情况和金牌专业,为同学们以后的考研深造做准备。

3.专业咨询机构:

法律咨询室是法学会成员在课余时间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大众。该咨询室设置在法学系办公室332,值班时间是每周二下午13点30分到16点50分,每次安排大三的学长和学姐值班。由他们为老师和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自法律咨询室成立以来,为同学们解决了很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赢得了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4.专业实践活动:

⑴大港司法局志愿者招募活动。法制志愿者活动招募期间,法学会20多名会员在学校进行宣传,同学们都兴致勃勃,踊跃参与这项活动。我会积极举行这次志愿者面试工作,选择出适合志愿者工作的同学。所以这项活动对于学习法律的我们来说是很有意义的。。 ⑵法制宣传日。现在国家倡导建立法治社会,我会响应国家的号召,特意在12月4号法制宣传日在大港世纪广场宣传法治思想,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识。尽管那天寒风凌厉,天气寒冷,但丝毫阻挡不了全体同学那颗热火的心。大家积极向路人发宣传手册,积极讲授法学知识。在现实社会中,不懂法制知识的人还是大多数的,法律的普及还是有待发展,极其需要的,我们能够为法制建设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三、法学会工作展望:

法学会是一个年轻的而又专业的组织机构,它在滨海外事学院广阔的舞台上茁壮成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一如既往的坚持走专业化道路。.

1.今后要在这学年工作的基础上不断的发展、创新、和完善我们的管理机制。

2.进一步的丰富我们的活动、提高学习活动频率,提高活动质量,进一步去留住我们的

会员,让他们去为我们法学会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3.要抓住时间和空间机遇去搞活动,进一步宣传本组织,让本组织真正成为我们大学心目中的典范。

也许我们成立的时间还不够长,各部门的协调也没有那么完美,但是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用心,大家就一定会看见我们为之付出的智慧与汗水,和我们一直走下去的心。“中外求索,德业竞进”这不仅是我们滨海外事的校训,更是我们心中的信念!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第11篇:法学会活动策划案

法学会法学名师讲座活动策划案 法学会虽然成立不久,但是我们一直以打造精品活动、建立精英社团为目标。并逐渐确立起我们的精品活动以及会员法律素养提高机制。

活动名称:法律名师与法学名士讲座;

活动属性:法学会精品活动;

活动意义:本活动是大家见识法学大家的难得机遇。通过本次活动是为了让法学会会员们感受到法学名士的风采,面对面感受法学名士的风采。

邀请嘉宾:辽宁省高等法院法官、著名法学专家 活动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活动时间:4月19日上午9点50

活动时长:一个小时左右

参与人数:50人

预期活动成果:

1、在校内新闻网发表一篇新闻;

2、活动照片若干、相关视频资料;

第12篇:辽宁省法学会工作要点

辽宁省法学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省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中央、省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实施\"一二二七\"工程,即围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这一条主线,加强市级法学会和研究会两支队伍建设,办好、办活辽宁和沈阳经济区两大法治论坛,重点推进七项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辽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做好十八大精神的解读、宣传

1、围绕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法治建设,举办2期辽宁法治大讲堂。

2、围绕如何建设\"法治辽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根据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尽快完成相关工作。

3、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向社会定期公布我省法学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

4、指导推动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及有关会议精神。

二、扩大影响,提升质量,做强做活辽宁法治论坛和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两大品牌

5、办好第十届\"辽宁法治论坛\"。

6、办好第六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

7、积极参与\"东北法治论坛\"、\"环渤海法治论坛\"。

8、推动、指导各市法学会通过论坛或专题研讨会等形式,立足当地、贴近中心开展法学研究。

三、完善体制机制,选准重点难点,切实抓好课题质量和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工作

9、推动建立完善的研究课题选题、征集机制,切实把课题选准、选精、选实。

10、加强同立法、审判、行政机关及大专院校合作,建立良性合作机制。

11、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咨询论证、起草等工作。

12、加强研究成果的收集、提炼、发布、推广、应用、反馈等机制建设,积极搭建和完善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对接的平台,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研究成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13、起草制定我省贯彻实施《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新时期法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

四、以\"双百\"活动为主要载体,搞好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4、制定2013年\"双百\"活动具体工作方案。

15、推动好、规范好、总结好本溪市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适时召开现场工作会,在全省进行推广。

16、制定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和基层志愿者普法宣传活动。

17、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及一些具有经营性质的法人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护航。

18、推动法治讲座进入各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日程并提供专家教授等师资力量,指导各市举办\"法治大讲堂\",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学法、懂法、用法。

五、以中青年为重点,加强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19、组织开展好\"第二届中青年法学专家评选活动\"。

20、在广大中青年博士当中开展\"法学青年博士智库\"系列活动。

21、积极主动参与中央政法委会同教育部组织的\"双千计划\" 的实施工作。

22、贯彻落实好《辽宁省法学会会员服务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

23、大力发展新会员,将全省政法系统、行政执法单位中有素质、有能力、有奉献精神和对法学会工作、法学研究事业有兴趣、有热情的人员积极发展成为会员。

24、着力抓好联络员队伍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会员活动。

六、活跃和振奋各市法学会和研究会两支队伍,以饱满激情投入到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之中

25、14个市法学会全部配齐配强党组成员,并建立相关规范制度。

26、尚未按时换届的法学会全部完成换届工作。

27、市级法学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有新的进展。

28、适时组织14个市法学会建设发展情况拉练互评活动。

29、适时组织全省法学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

30、开展\"研究会自身建设年活动\",制定出台具体活动方案,加强研究会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1、依托相关实务部门,推动组建相应的专业研究会,年内确保成立5个专业法研究会。

32、实行研究会重点课题制度,每个研究会都要开展一项重点课题研究,形成专项研究成果和法治建议。

33、积极搭建有效平台,加强研究会横向和纵向之间的交流互动。

34、建立专项扶持机制,对工作开展得好的研究会给予一定的支持。

七、抓作风,定制度,重引导,勤督促,建设一支适应法学研究要求的高素质队伍

35、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转变作风、力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一系列规定要求,扎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36、全力塑造法学会新形象,创先争优干在前,年度考核争在前,研究任务抢在前,基础工作抓在前,扩大影响力,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37、营造温馨、活力、和谐的团队氛围,积极开展\"学雷锋,比技能,讲堂展示我先行\"活动,努力将法学会系统干部队伍真正打造成一支勤奋、守法、忠诚、拼搏、实干、创新的高素质队伍。

38、不断提升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努力将各级法学会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文明型机关。

39、加强对下级法学会和研究会工作的考核和业务指导,加快建立科学、量化、动态、长效的良性互动机制。

第13篇:法学会学年活动细则

法学会2011-2012学年活动细则

一、背景

1、法学在安农的现状

2003年4月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正式建立法学系,2003年9月招生。建系8年来法学系在欧元雕系主任的带领下取得丰硕成果:法学系现有专任教师13人,副教授3人,讲师9人,在读博士3人;美国麻州HANMPSHIRE COLLEGE、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安徽省检察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健友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客座教授6位;法学系教师在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同时,注重自身学术水平的提高,先后参加各类学术会议、法学专业各科师资培训班30余人次;截至2009年底,法学系教师在法学类国家级、省级学术刊物上共发表论文近50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主编、副主编、参编各类教材8部;主持、参加省部级、厅级及学校资助科研课题、横向科研及教研课题30余项。法学系重视专业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截至2009年底,已建成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实践基地5个,一个中等规模的标准模拟法庭;法学系自成立以来,先后为地方普法开展了10余次专题讲座,与巢湖中院、宣城中院以及部分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门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2009年12月,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安徽农业大学法律援助站获得批准成立,为法学系服务安徽法治建设又拓展了新的渠道。

但是在累累硕果面前我们也要清楚看到法学系在安农的现状。

1、法学在安农大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虽然我们是农业大学,要以农林学科为优势,但是没有社会科学的支持

2、法学在高校应有的作用

3、法学会在安农的现状

4、法学会的前景

5、大学生的法律空白

6、大学生接受法律宣传的意义

二、活动策划

1、法治月报

2、校园法律宣传、咨询

3、法律知识综合测试

4、模拟法庭

5、法治电影展播

第14篇:区法学会工作汇报11111

2011年区法学会工作汇报

2011年*圣区法学会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带领全区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组织法学研究、推动法学交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会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为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注重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建设

2011年,区法学会结合政法机关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认真组织法学会员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座谈等形式,解决政法干警在思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广大干警在思想深处清楚“四个为什么”和“三个为谁”的问题,通过开展大走访、大接访及开门评议、回访当时事人等活动,对照“四个究竟”检查自身的行为,使广大干警服务群众的理念明显提高,通过学习政法机关显现新的变化。

二、围绕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学研究,努力提高法学会工作水平

按照2011年初市法学会的总体要求,区法学会针对全区

当前土地征用补偿、老城区拆迁安置、医患纠纷等容易出现矛盾转化和激化的棘手问题,本着繁荣法学研究,增强政法各部门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实际情况,把科学发展、构建平安和谐*圣的理念贯穿于全年的重点工作中。在今年全区百万平米拆迁工作中,我门充分发挥法学会作用,协调组织区法院、检察院业务精通、能力强的干警深入动迁现场,宣讲法律知识,坚持一手抓拆迁,一手抓排查化解,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到先行预测,防范于未然,目前没有发生因拆迁引发的重大上访行为。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增强法学理论研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区法学会组织会员针对我区重点工作中易出现问题和易产生矛盾纠纷的工作进行法律研究与探讨,这些研究成果得到上级法学部门的充分认可,有效提升了全区法学工作总体水平。如: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宪琦撰写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之政府公权力调解的必要性》及副检察长赵玉杰撰写的《关于推行检察机关量刑建设制度的实物研究》论*在2011“经济与法”时报上发表;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孙骞撰写的《基层法院如何实现能动司法》论*获省法学论坛一等奖;区法院干警王丽娣就拆迁所存在的问题撰写的《物权法背景下的房屋拆迁法律制度研究》论*获省法学论坛三等奖、区法院干警撰写的《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的经济法律适用

问题》和《如何做好行政审判协调工作化解官民矛盾》两篇论*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第四届年会上分别被评为三等奖。区政法委综治办撰写的调研报告《*圣区弃管楼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的调研报告,得到市委政法委陈强书记的肯定。全年全区法学会员共撰写调研*章50余篇,其中有20余篇在省市法学刊物上发表。

围绕省综治委开展的新一轮“争创”活动,法学会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法学会主要领导到信访办坐班接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对涉法涉诉访采取主动约访,与当事人面对面处理涉法案件;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基层平安创建、治安防范等方面,我们主动配合公安、工商、*化等部门对网吧、游戏厅、音像书刊等重点场所检查。我们还十分注意提高分析、判断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每季度的治安形势分析会上,我们都结合实际,提出降低发案率、提升安全感的具体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基层法学的重要职能就是组织法学会员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活动。今年我们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优势,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六五”普法活动启动契机,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互动,解答群众最关心的涉及切身利益法律问题。区法院把法律服务延伸到街道,他们就《婚姻法解释》《继承法》、《物权法》

等进行以案说法,在普及法律的同时,针对群众生活中实际发生的一些矛盾纠纷,尤其是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拆迁补偿等问题,进行一对一的讲解,既开展法律宣传又及时化解了一些矛盾纠纷,深受群众和社区欢迎,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不断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为全区法学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按照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的特点,区法学会注重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学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全区法学会现有会员94名(其中:公安局18人、检察院19人、法院12人、律师和司法助理17人,机关中层干部26人,企业干部2名),是法学工作的坚强力量。一方面,我们坚持依靠政法委的领导,使法学会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为谁执法的思想观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我们切实加强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区法学会要求全体会员主动参与,自觉融入全区工作大局,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法律宣传和基层法学研究活动,把自身价值显露出来。今年我们结合《法学会会员证》的发放工作,对原有个人会员进行实事求是地清理登记。并作好会员档案、联络组、联络员等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了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的做法与经验。

回顾法学会一年来的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按照上级法学会的要求以及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研究活动开展还比较少,会员参与面不宽,对会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还不够强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新章程为契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15篇:法学会法学沙龙策划书

法学会法学沙龙策划书

一、活动名称

2011年法学会许云鹤案法学沙龙

二、活动主题

讨论天津许云鹤案,大家争议。

三、活动内容简介

邀请学校法学老师和法学会成员,以天津许云鹤案为蓝本,由法学会成员简介相关案情,并播放一些相关视频加深大家对此案的了解。并由同学自由讨论相关案情,引用相关法律。最后由法学老师为此案观点进行总结,并给同学介绍一些法律知识。

四、活动目的

从老师和学生的不同角度分析、讨论热点许云鹤案,让同学们学会多角度看待问题,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提高对社会的关注度,对日后的生活提供帮助。

五、活动时间

六、活动地点

泉教A-501教室

七、活动对象

法学会全体师生

八、活动前期准备

1、广泛宣传,并征集提议。

2、由一同学当众播放视频。

3、邀请老师、同学总结。

九、活动流程

1、放轻音乐(观众入场)

2、播放相关视频

3、主持人入场,主持沙龙

4、学生上台发言

5、老师总结

6、学生自由提问(三分钟)

7、结束!有序退场

淮南师范学院法学会策划部

张旭晟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第16篇:青年法学会宣传单(优秀)

哲学与政法学院青年法学会简介

青年法学会是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领导下创立的社团。以最广泛团结法律爱好者为理念,以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展示窗口与交流平台为目的,以研究法学理论、普及法学知识,弘扬法学文化,致力于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开展各项活动。 青年法学会的主要活动有:

(一) 开展与法制相关的全校范围额学院邀请赛(辩论赛、演讲

赛),以及社团内部的法律小知识竞赛;

(二) 邀请专业教师、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为学生讲授一些

结合专业特点、实用性强的讲座,定期与学生进行心得交流,及时给予学生指导;

(三) 在相关的国家法定公益日开展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提供

法律咨询等服务;

(四) 组织学生对经典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培养学生法律思维

能力。邀请专业人士指导,独立完成模拟法庭的庭审;

(五) 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在学校、农村、市区开展定点法律宣

讲、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并进行法律意识调查活动;

(六) 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庭审,安排学生到法院、检察院、

律师事务所见习,与云南法制日报、省司法厅、省专利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妇联、老龄委等部门合作举办主题活动。

这里有最为逼真的模拟法庭,各位风度翩翩的才子佳人,为大家演绎着中外法庭上的血雨腥风……

这里有最为专业的法律讲座,各位满腹经纶的法学教授,为大家讲述着当世最前瞻的学术理念……

这里有最为团结的运营团队,各位精诚协作的社团成员,为大家策划着我们最倾心的社团活动……

求实、严谨、自由、创新的青年法学会,向2012级的你敞开怀抱!

备注:青年法学会交流群93749645

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青年法学会2012.8.25

第17篇:青年法学会年度总结

青年法学会10年社团年度总结

万丈高楼平地起,高楼是有形的建筑,而社团是无形的建筑,作为一个成立10多年,有着广泛影响的老社团,我们对内部组织机构建设尤其注意,否则,很有可能会千里长堤,溃于蚁穴。因此,我会通过不断的完善机构组织,来保障我会的正常运转。本学年主要有以下活动:

1.文化的冲突,永恒的天平——国际万里之第三届英法系模拟法庭公开表演赛

2010年11月8日晚上6点30,在学术报告厅举行了我院国际万里系列活动之第三届英美法系模拟法庭公开表演赛,表演赛的主题为“文化的冲突,永恒的天平”。本次表演赛由共青团浙江万里学院主办,莅临现场观看表演的嘉宾有法学院院长揭明教授,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盛钢,副院长丁寰翔,法学院院长助理彭新敏,法律系主任余妙宏等以及文传、艺术、生环学院的团委老师。同时还邀请到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国际部主任乌辉林先生以及宁波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唐家燕女士。

在审判间,活动在学术报告厅举办,来自法学院、其他二级学院一级宁波其他高校的学生作为观众,从案件重演到法庭审判,一次次掌声都证明台上参加这次模拟法庭演出的学生们的精彩表演。本次案件以插叙的方式拉开帷幕,在两位主角精彩的情境再现之后,控辩双

方围绕案件的焦点“被告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展开了激烈的辩论,面对控方咄咄逼人的攻势,辩方律师在交叉询问过程中也针锋相对。在有奖知识竞答互动环节中,让在场观众们回答关于法律知识,互动的气氛非常活跃,普及了法律常识同时也让观众认识到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不同之处,同时这又显然体现了我们普法知识活动的成功。在休庭期间,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邬辉林、唐家燕律师对本次庭审进行了精彩点评,使在场的每位同学都受益匪浅。两位嘉宾点评完毕之后,庭审的帷幕再次拉开。经过陪审团的商议,一致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这起扑朔迷离的故意杀人案以被告方的胜利告终。

由社团联合会和青年法学会联合举办的第三节“文化的冲突,永恒的天平”英美法系模拟法庭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不仅得到了校领导、院领导支持与肯定,也得到了邻校代表的好评。万里学院法学院模拟法庭是法学院在国际万里的品牌活动,目的是通过此次活动丰富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探索,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法学院的风采向全校、全社会展示,同时,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此次表演赛结合了法学院专业特色,不仅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也将我们平时的一些误区加以修正,充实了我们的专业知识,令我们收获颇丰。希望我们法学院全体同学在法律的大道上越走越宽敞,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该次活动在法学院取得了较好的反响,并得到了领导的好评,而且充分应和了“国际万里”这个主题,加深了法律

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进一步取得了宣传法制的效果,并让我们同学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最终法学院在的“文化的冲突,永恒的天平——国际万里之第三届英法系模拟法庭公开表演赛”获得“国际万里”最具影响力奖。

2.法制宣传周 “职业体验之法院旁听系列活动” 法院旁听

12月2日,青年法学会同20多名法学同学在学校后门集合,一同前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参加青年法学会举办的法院旁听系列活动。同学们都兴致勃勃,想一睹法官审判的风采以及法庭辩论的真实情况,从而能够学到现实生活中处理案件的知识。

在现实社会中,不懂法律的人还是大多数的,法律的普及还是有待发展,极其需要。所以,对于学习法律的我们来说,是很有意义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讲,我们看待事情的面跟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或者其他人来说是不一样的。再旁听一个案件之前,我们就有对一个案件的结局有初步的判断能力,再旁听完一个案件之后,我们可以总结出这个案件的原被告双方或者是被告人和公诉方,哪一方再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阶段是处于弱势的。特别再法庭调查的阶段,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关于举证的知识,如何举证才具有合法性,怎样的证据证明力更强。我们在做法律人应该如何更好的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服务指明了方向。大多数这次法院旁听的效果非好!

3.“12.4”法制宣传日文艺演出 12.3姜山之行

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文艺活动相结合,繁荣和促进法制文艺事业的发展,近日,一场法制文艺专场晚会在姜山镇隆重上演。青年法学会组织了成员参与并观看了这场文艺演出,精彩的文艺节目使他们在娱乐中收到教育,情感得到共鸣,也深切地感受到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

晚会中有许多的老人和小学生观看,小学生因为年纪小不懂事,对法制的了解很少很少。而老人,因为当时的年代对法制没有普及,因此对法制也并不了解。但通过这个晚会,如青年法学会法与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合作的《爸!我回来了》和青协与求是合作的《包公审案》等节目有很强的教育意义,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法制的重要性,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前,许多人总有错误的认识,认为法制是国家的事,是政府的事,与自己无关。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凸显了法律的重要性。不管哪一行哪一业,不管在哪个地方,不管是什么事,往往都需要法律。很多人因为不懂法,而无意间就触犯了法律,也有不懂法就被别人骗而吃了大亏。社会的进步同时也带动了法制的发展,人们不再是法盲,对于法律也应该有更多的了解,才能让更多的人懂法,守法,守住法律的底线,不做违法的事。

4.“12.4”法制宣传日之法律游园会

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为响应法学院学生会“法制宣传日型法律文化园游会活动”青年法学会作为一个法学院的社团,我们很积极地参与到浙江万里学院法制宣传日法律文化游园会中。我们社团主要负责的是整个活动的服务板块,法律咨询。活动前

期,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讨论举办什么活动、如何举办该活动,最后,大家一致同意把法律咨询作为我们青年法学会的活动。活动当天,青法干部早早地来到3号食堂前的固定活动点,活动紧张有序地开展出来。我们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原则,为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提供一些解决方法,同时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律精神。最后,活动圆满地结束了。

通过这些活动增强了我们的专业知识,并且我们明显感觉到了作为一个学会的成员该如何团结互助来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我们也感觉到了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艰难之处。让我们明白了自己努力的方向,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了解自己的长处,进一步的展示自己的才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相信我们再通过对举办过的活动中吸取的经验,在以后的活动中会做得更好。

第18篇:中国法学会工作要点

中国法学会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1月23日中国法学会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

2011年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和引领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三项重点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治实践,服务和谐稳定,努力推动法学研究更加繁荣、法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对外法学交流扎实推进、组织体系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夯实做好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2)抓好法学理论研究队伍的教育培训。年内组织两期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成员扩大到各研究会常务理事。各地方法学会也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本地法学理论队伍的专题培训。

(3)继续举办“国情报告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法学工作者更深入地了解中国国情,推动法学研究与具体国情相结合。

(4)加大宣传“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力度,充分发挥“十杰”的带头作用和榜样力量。对1995年至今评选出的60位杰出青年法学家进行系列深度宣传,树立中国法学家的良好形象。

二、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加强对重大专项和重点课题的研究

(5)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题和主线,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工作大局和政法战线的三项重点工作来谋划安排全年的法学研究课题。精心选题,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大力协同,力争拿出一批有质量、有份量的研究成果来,为党和政府当好智库。

今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全国性“三项重点工作”法学研究成果交流会。

(6)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实施《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完善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管理,加强督促和指导。项目的首席专家和课题组成员,要集中精力和时间,联合攻关,严格按照预定计划和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任务。

(7)各地方法学会也要集中力量,从本地特点和实际出发,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法治热点问题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争取多出成果,多做 1 贡献。

(8)组织开展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努力打造法学界、法律界的权威学术平台。

(9)完善研究成果的转化机制。加强成果的收集、发布、推广、应用、反馈系统的建设,通过《要报》、《专报》等形式,及时向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法学研究成果和重大法律对策建议,使更多的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等法律实践之中。

(10)继续办好“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精心策划与组织,努力在法学研究的创新、繁荣,法学青年人才的培育、扶持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和导向作用。

(11)贯彻落实研究会管理办法和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研究会建设,切实提高研究会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能力、活力、贡献力,充分发挥研究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方面的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

(12)认真履行国务院授权主管法学社团的职责,制定实施《社团管理条例》、《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的配套管理办法,扎实做好法学社团的管理工作,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三、夯实基础,大力推进地方法学会建设

(13)继续深入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和18号文件,以提升组织引领能力和服务大局能力为重点,以理顺体制、建立党组、健全机构、配齐人员为目标,以换届和区域法治论坛为契机和抓手,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推动地方法学会工作整体跃升,力争地方法学会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14)继续推进省级法学会的组织体系建设,争取年内32个省级法学会全部理顺领导管理体制,有更多的省级法学会、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建立党组。省级法学会加大对地市法学会的指导力度,推进经济比较发达、法学研究力量比较雄厚、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市建立法学会。

(15)大力加强地方法学会能力建设。举办地方法学会专职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培训班,提升地方法学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的能力,培养一批热爱法学研究事业、胜任法学会工作的骨干力量。

(16)创新工作评价机制,尝试对省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表彰先进,督促工作有效开展,为评选表彰地方法学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奠定基础。

(17)继续对论坛资源进行整合。对地方法学会主办的常设性论坛,包括六大区域法治论坛、专题论坛和研讨会等,要统筹规划,进行有效整合,努力提 2 高论坛的质量与成效。

(18)探索统一称谓后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的新途径、新举措。今年适当时候,召开全国会员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不断扩大法学会的联系面和覆盖面。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参与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四、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信息工作

(19)认真贯彻落实*同志在全国政法宣传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创新载体,优化平台,努力做好新时期法学会各项宣传信息工作。

(20)把握建党90周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等几个法治宣传的重要契机,配合中央部署,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21)深入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加强对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持“双百”活动的高层次定位,重点进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同时向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拓展;积极协调“双百”进港澳的相关工作;加大对各地自行组织的“双百”活动的指导力度,推动活动向下延伸,深入基层和一般百姓之中;配合“六五”普法规划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的宣讲和传播,营造全社会崇尚和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

(22)认真组织撰写《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0)》,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报告》发表后,组织专家学者进行深度解读,做好后续报道。

(23)继续组织实施“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大型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丰富主题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崇尚法治、维护法律权威的精神。

(24)推进“中国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库和法学文库”建设,加强法学、法律文献和法学、法律信息的收集、加工工作,增强法学会的资源整合和信息辐射能力。

(25)中国法学会、各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主办的刊物、网站,都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舆论导向,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提高质量,增强实效,实现对外法学交流的新跨越

(26)认真贯彻落实第二届全国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对外法学交流第二阶段战略部署,发挥“民间外交”、“法律外交”、“学术外交”的独特优势,努力实现对外法学交流的整体跨越。

(27)继续发展深层次、多形式的双边务实合作。积极贯彻双边合作备忘 3 录,巩固与周边和大国的友好基础,加强固定化、机制化联系,深化交流内容,扩大交流成果。积极开辟新的交流渠道,发展新的交流伙伴,选择重点国家、重点组织,有针对性地实施具体项目。

(28)继续推进区域法律合作,提升我在国际法学、法律组织中的话语权。办好中国—非洲、中国—东盟、中国—亚欧、中国—拉美、东北亚五大区域法律合作论坛,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支持引导,不断扩大论坛的影响力。继续办好第五期东盟法律人才培训班,适时启动非洲法律人才培训项目,积极探索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青年法律人才提供实习、进修的方式。

(29)继续深化与港澳台法学界、法律界交流与合作。整合组建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加强对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实施后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组织好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中华文化夏令营活动。

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深入研究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实施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办好“内地与港澳及台湾地区法律研讨会”、“内地与港澳法律论坛”、“香港青年律师内地法律制度研修班”、“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等活动;积极吸纳更多的香港、澳门法学法律界人士担任我会理事,扩大与台港澳法学、法律界的沟通联系。

(30)加强指导,提供机会,推动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更多参与对外法学交流活动。尝试实行外事活动有限授权委托机制,委托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对外法学交流。

(31)有计划地组织外事干部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掌握现行政策、精通业务规则、善于对外宣传、具有国际意识和世界眼光的新时期法律外交人才。

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32)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法学会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组织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

(33)以党的建设推动法学会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勤奋型”机关建设,努力使机关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真正把法学会机关建成团结、勤奋、务实、创新、高效的工作集体。

第19篇:法学会工作者梦想演讲稿

法学会工作者梦想演讲稿

法学会工作者梦想演讲稿

让梦想照进现实,让现实辉映梦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这次>演讲,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梦想照进现实,让现实辉映梦想。

最近梦想一词曝光率很高,大到中国梦、中原梦,小到女孩儿们的一帘幽梦。中国梦想秀、梦想合唱团等节目收视率还很高。梦想到底是什么?千百个人有千百种答案。我理解今天>演讲的主题中用到的梦想一词,指的是一种精神追求,是有关职业、有关未来的理想。作为独立的个体,我们有追求自我幸福的个人梦想;作为社会一份子,我们有光荣而崇高的职业梦想。这种职业梦想只有立足本职,面向未来,自觉把个人的梦想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才有实现的可能。

作为一名法学会工作者,我的梦想就是主动融入到平安河南、法治河南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光荣实践之中,通过我们的工作,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在组织法学研究、推动法学交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实效,为推动法治河南建设弘扬正能量、实现新价值。

实现梦想是每个人内心的渴望,从梦想之花绽放到收获丰收的果实,有艰辛,也有幸福,写满奋斗,洒满汗水。

梦想照进现实,要坚定理想信念。随着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不断深入,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变化、诸多矛盾风险也逐渐凸显,这一客观条件下,我更要加强对自身的要求,端正思想,明辨是非,坚守对真理的信仰。漫漫人生路,信仰作帆,意志为船,才能让我保持乐观的心态和清醒的头脑,乘风破浪,到达理想的彼岸。

梦想照进现实,要坚持学习创新。作为实现中原崛起、平安河南、法治河南的参与者和书写者,面对不断深化的社会变革和科技进步,不主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就很难胜任本职工作;作为法学研究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学习应该是一种习惯,一个追求,一项责任,通过不断的学习成为学有所长、业有所专、善于创新的行家里手。

梦想照进现实,要学会组织协调。法学会作为“三个团体一个组成部分”,组织推动、协调沟通、联系上下左右是重要的工作内容。以前因为对协调办事能力认识不足,也对协调办事有畏难情绪,所以遇到需要协调的事情都难以完成好。但仔细想想,学会不是行政机关,只有具备更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才能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学会换届以后,之所以在短短的不到一年的时间里,18个省辖市全部成立法学会并保障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地市法学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和学会领导在每一个地市做的具体而微的沟通协调工作密不可分。要实现梦想,组织开展好各项研究工作,也需要加强同兄弟单位部门的联系,讲究方式方法,学会与人打交道,为干事创业营造和谐氛围。

梦想照进现实,一步一个脚印是基础。积跬步才能致以千里,实干是成就事业的基石,唯有实干才能让梦想照进现实。好高骛远,志大才疏,都只能让梦想停留在空想和幻想的层面。比起那些风吹日晒的交警,甚至比起我们去基层挂职的同志,我们的工作环境要好千百倍。我们更要懂得珍惜,立言立行,立足岗位,沉心静气,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从能够做的事情做起,力争使每项工作有成效,每件事情有结果。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让我们以实际行动,立足本职,务实重干,汇聚法治正能量,攻坚克难,以法治的力量护航中国梦。

第20篇:学会工作总结

2008年学会工作总结

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新疆天文学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与时俱进、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学术交流主渠道、科普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在全体理事会成员共同努力下,利用特殊天象、特殊机遇和特殊环境,积极开展天文科普活动和学术交流,使学会的工作蒸蒸日上。

2008年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普及工作

1、08年2月天文站与学会为举办“乌鲁木齐市第十届青少年天文科技冬令营”,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好的10个分营,在开营时,市教育局要求停止举办,经与理事长商议取消第十届青少年天文科技天文冬令营活动。

2、08年日全食观测。为了广泛深入的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学会借此机会与自治区科协组织的“科技活动周”相结合,为本市民和市属中学组织了组织讲座、科普报告,向市属中学作天文科普报告约10场。

3、为了做好08年日全食观测,配合王娜站长参与国家天文台赴哈密伊吾苇子峡太阳历广场建立的论证。借此行程并为在伊吾日食观测点进行详细的实地考察,落实日食观测人员的活动场地、吃、住、用电、用水和日食网络直播,并落实当地政府给予支持的力度。

4、举办日全食观测培训班。为了日食观测取得好得成绩,凡是参加报名日食观测的学校,学会请天文站的专家为7所学校的老师举办了日全食天文知识及日食观测的培训班。

5、日全食宣传工作。在电视台的强列要求下,与国台刘书记一起为电视台召开了日全食报导宣传的讨论会,学会还委派天文站专家专程前往新疆电视台为新疆电视台新闻工作人员和各大报刊记者举办了日食知识培训,主要以天文知识、观测方法、观测手段和专业用语为主题的培训。

6、为了促进海峡两岸今后的科学普及和教育交流,在天文站的大力支持下,学会组织了日全食观测队奔赴哈密伊吾进行日全食观测。我们主要的任务是协助科协办理台湾技术人员来访、观测设备进入大陆各类手续,与台湾嘉义市天文协会共同组织“2008新疆日全食网络直播”活动。为了更多的爱好者观看到这次日全食,台湾决定共布设了8个网络接收点,进行实况转播。经过了多个部门的协调和进行了多次的实验,才决定可以实施此方案。在这次日食观测活动中,学会委派专家前往日食现场解说和指导的观测点有4个 (新疆电视台、乌鲁木齐第10校、阿勒泰、巴里坤);学会组织前往伊吾观测的人员有8所学校师生、外籍人员(德国、意大利)及山东香港游客,共计180人,大小车辆8部。有16家新闻媒体向全国、全疆进行了此活动报导。这是在我国首次进行的利用网络进行向全球进行华语日全食直播,也是学会首次组织路程之远,人员之多,规模之大的活动,值得庆幸的是观测很成功。

7、宋华刚参加了8月28日-31日在青岛胶南召开的“2008年中国天文年会”,在天文科普与教育分会场做了《新疆天文学会2008年伊吾日全食观测》的报告,向在会代表介绍了整个日全食观测情况。

8、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保护生态环境,在5月18日国际路边天文学。为了人人知晓天文学,学会与乌鲁木齐市第8中学天文小组在东风超市门前共同组织路边天文,共架有4台天文望远镜,并向路过的市民分发了天文资料。

二、秘书处工作

1、为提高大众的科学素质,9月20日全国科普活动月,自治区科协组织全区各学会在科技馆进行科技知识咨询服务,学会请市第8中学精心制作了2张有关日全食天文展板和相关天文知识的资料,因天气的原因没能参与。

2、召开新疆天文学会第三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和第二次全体理事会,并讨论安排日全食的工作。

3、学会通过年网上年检,并向民政厅和科协上报学会一年一度的年审,并向科协上报08年学会工作计划,办理更换学会到期代码证,填报2007年科协系统综合统计工作,向中国天文学会报批通过3名会员和申报3名IAU会员申请,

4、为了与会员能及时广泛的交流,学会共发放新天通讯4期。为日全食观测学会撰写了近年来日月食预告等4种类型2000份的资料,向各宣传部门和伊吾高级中学发放,并印发了日全食海报向市属各有关部门张贴和宣传。

5、向科协学会部申请科普活动经费二项,通过一项,拨2008活动经费一万元。

6、为了更好的普及日全食观测,在天文站的大力支持下,购置了一台天文望远镜,在购置前期与相关的同志一起在价位、性能和用途上进行多次的商讨和调研,并办理相关手续。

7、参加中国天文学会第十一届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和科协组织秘书长会议,组织站科技人员参加科协组织的“关于科协条例调研”和修改工作,帮助科科协调宣部进行“新疆青年科技工作者调查问卷的填写统计,参加科协组织赴台湾进行考察学术交流。

8、向自治区科协和市科协上报我站评议讨论通过的优秀论文,参加此届评选优秀论文材料各一篇。

9、2008年电话咨询天文科普工作,有:日全食、月食、流星雨、彗星、陨石鉴定、天文望远镜的购置等等,将天文爱好者想要解决的问题能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将要发生的特殊天象通过新闻媒体准时预告给公众,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工作。

10、分别陪同美国宇航局负责科学教育家吴绮娴女士、罗佰特、罗宾三位和苏州青少年天文观测站团队参观南山科普教育基地。

随着改革开放、科学发展突飞猛进,爱好者会向我们提出千奇百怪的问题,我们应该虽时准备面对来访者。在这一年里,在思想上本人严格要求自己,紧跟党中央。在工作上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并与各团队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克服困难,无论是科协、民政厅、中国天文学会,还是天文站安排的各项工作,从不推辞、不托办。为了完成各项工作,我充当了主办者、组织者、协调者、牵线搭桥者、服务者、知识宣传者。通过这次日全食观测活动,台湾朋友说:大陆发展太快,

我们感到有压力;美国朋友说中国现在办事效率很高,你主动为我们促办签证工作,使我们这次观测争取到了时间;意大利朋友说:观测日食有很多次,独有这次在价位、时间、观测环境卫生都是最满意的。

在大家共同努力协助下学会圆满完成08年各项工作。

陈金莲

2008年11月18日

法学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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