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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11 07:58:53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恐龙山镇法门村委会“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村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法门村委会辖个9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86户、1826人,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407元。

1996年,恐龙山镇法门村委会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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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

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村委会上成立了以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村委会“两委”等党员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文书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档案室,设臵报账员1人,记账会计人,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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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法门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法门村委会筹资调度资金购臵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法门村党总支专门召开了党总支会议,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统一党员干部的认识;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法门村对2010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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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记录,财会管理、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由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村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三是把好审批关。对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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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7、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臵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资源建立恐龙山镇法门村招投标管理中心。 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臵。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在5千元以下、大宗物品采购单件1000元或批量3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土地、林权交易除外)每宗评估核准价在5千元以下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臵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四议”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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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会议提议、民主听证会参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事前公开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分布、面积和经营状况、事中公开项目的评估和招投标情况、事后公开中标资金的收支情况或验收决算情况。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促使民主理财落到实处,提高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的弊端。村民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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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小组每月结合民主议事日对村里的各项开支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理财组长加盖民主理财章,对虚开、多报等不合规不合法单据坚决剔除不准报销。只有加盖民主理财章,手续完备的单据,财务服务中心才记账报销,这使民主理财真正落到了实处,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和公开内容的真实,减少了农村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运行接近一年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镇财政所等部门指导帮助下,结合当前农村经济活动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农村群众民主理财的新要求,逐步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监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也将认真学习外地和全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管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恐龙山镇法门村党总支

201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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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精神,我村立足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地预防村干部腐败现象发生,减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1年,我村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乡财政所的具体要求,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共同努力,组建了“三资”管理站和村监督委员会,现将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村共有16个村民小组,430户,1375人,村域面积18平方公里,实职村干部4人,两委班子成员3人,村主任助理1人,村民代表28人,村民监督委员会3人,“三资”管理站3人。

二、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发展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物质权益和民主权益为核心,严格按 1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村级“三资”运行和管理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为有效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我村积极把握这个时机,制定了《村“三资”管理制度》。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我村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对规范我村的货币资金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出售或出租的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强化措施,加强领导

为顺利完成我村的“三资”管理工作,主要抓好了以下几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人员。村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就“三资”管理工作制定方案。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成立了****村监督委员会和“三资”管理工作站,由***同志任监督委员会主任,***、***为监督委员会成员,“三资”管理工 2 作由村财经委员****同志具体负责,村两委班子统一抓,同时也聘请了行风监督员。

2、清产核资,摸清底数。我村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对全村的资产进行全面核实,对货币、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等进行分门别类的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

3、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清理工作经各村公示和村民代表签字认可后,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实行“一台帐两附件”管理模式,全面反映资产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附上资产处理其矿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合同等附件。每册台帐一式两份,一份由村级保管,一份交镇“三资”管理中心保管。在三资管理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物相符。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村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阶段,我村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村的“三资”管理工作,规范“三资”运营,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村民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3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高陵镇现有21个行政村,198个村民小组,农户7499户,农业人口29984人,农村劳动力14638个,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430元。

1996年,高陵镇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就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

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镇上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各挂片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微机室、档案室,共设置报账员21人,记账会计3人(负责全镇21个村会计核算)、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高陵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镇财政筹资调度资金购置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镇干部群众的认识。镇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委会,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扩大会,统一镇中层干部和村书记、主任的认识;召开全体镇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全镇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2010年6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镇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对2009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21个村的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软件录入,太阳软件具有网络运行、财会管理、附件上传、信息查询、业务提醒、电子签批、远程监管、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九大功能,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客户终端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全镇21个村分别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全镇21个村分别由3个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负责各村的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三是把好审批关。对各村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7、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资源建立高陵镇招投标管理中心、交易所、托管部。 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置。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在5千元以下、大宗物品采购单件1000元或批量3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土地、林权交易除外)每宗评估核准价在5千元以下的,进入镇交易所交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四议三审三公开”,“四议”即村两委会议提议、民主听证会参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三审”即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对招投标方的资格和招投标程序进行把关审查、村民主理财小组对经营性资产资源评估及中标后款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镇纪检委对经营性资产资源处置的全过程进行审查;“三公开”即事前公开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分布、面积和经营状况、事中公开项目的评估和招投标情况、事后公开中标资金的收支情况或验收决算情况。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实现了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在农村,过去靠一架算盘、一支笔、一本账来管理农村财务,核算起来速度慢、出错多、劳动强度大。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后,村报账员每月只需将当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镇对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推行“委托代管”促使民主理财落到实处,提高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的弊端。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结合民主议事日对村里的各项开支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理财组长加盖民主理财章,对虚开、多报等不合规不合法单据坚决剔除不准报销。只有加盖民主理财章,手续完备的单据,财务服务中心才记账报销,这使民主理财真正落到了实处,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和公开内容的真实,减少了农村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高陵镇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运行接近一年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财政局、经管局等部门指导帮助下,结合当前农村经济活动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农村群众民主理财的新要求,逐步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监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也将认真学习外地和全市兄弟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管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高陵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1、我镇辖2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199个村民小组,农户7612户,农业人口30709人。耕地面积34363亩。

2、资金情况:我镇于2008年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全镇现代管资金16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35万元、现金34万元。全镇村级债权510万元、债务1196万元。2009年集体经济总收入:774.3万元、集体经济总支出:667.6万元,结余106.7万元。

3、资产情况:今年6月,经清理全镇资产1280万元,其中:农业生产设施358万元、村级办公场所345万元、废旧原村级小学校舍442万元、图书资料、电教设备及其他135万元。

4、资源情况:经清理全镇资源共有9738亩,其中:精养鱼池2453亩、集体林地7285亩。经镇招标管理中心处置48起,涉及金额985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增加资金投入,完善建设。今年5月,镇政府投资40万元将镇财政所一楼改建装修,挂牌成立“高陵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各种办公设施配套齐全,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效保证。

2、健全工作机制,提供保障。成立以镇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农村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工作专班和驻村工作队。加强指导,注重协调配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由镇委办公室印发了《高陵镇“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到相关单位和各村。明确各阶段任务,实现逐步推进。同时,工作组加大检查督办力度,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工作扎实完成。

3、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规范“三资”清理的程序。镇政府先后三次组织支部书记、分管财经工作负责人及村会计就加强“三资”管理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就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土地流转与纠纷调处等进行辅导,特别针对添置、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程序进行了规范,严格审核程序,即村“两委”申报、民主理财小组签署意见、村民代表会议审议、“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初审把关、镇财政所复核、镇人民政府批复。各方审核通过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添置和处置,并由村向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所提出委托,由产权交易所进行集中采购添置或者进行评估、发布信息公开拍卖、公开协商进行处置,添置、处置结束后由产权交易所给村下达入账通知书,并按财务代理要求进行入账。

4、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清理制度、台账制度、年度审验制度、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包括资源登记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5、强化民主监督与管理,将“三资”清理公示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我们把各种资料公示,民意调查与走访作为“三资”清理重要措施来抓。每个村都召开了村民代表会,公开清理信息和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直到群众无异议为止。

6、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全镇“三资”管理做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进行清理,建立台账。各村通过“三资”清理,对“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起基本台账;统一合同管理,定期盘点。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加强对村级财务开支、资产开发等动态监管;统一公开处置,群众参与。完善招投标中心建设,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和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等,全面实现公开招标投标,并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以及村纪检小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

三、凸显特色,巩固成效

高陵镇“三资”管理工作起步较早,1996年全镇开始“村账站审”,并逐步过渡到“村账镇管”,2004年全面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2006年集中三个月时间对全镇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理,并登记造册,与村集体资金一道纳入统一管理范畴,并开始实施对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实行公开招投标的管理。2007年,由镇纪委牵头,依托财政所成立了“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2008年率先在全市实行电算化管理。2010年根据上报统一部署,又对全镇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统一清理,并完成电算化的录入工作,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在镇纪委的监督下与各村签订了“三资”监管代理委托协议。为了巩固成效,在工作中我们突出抓好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镇招投标中心的建设。镇政府为了规范“三资”管理,对资产资源的处置进行招投标,建起了专门的招投标厅,布置招投标的相关制度,完善资料、档案管理,购置监控摄影设备,可以对招投标现持实行全程电子录入,确保了招投标公开、公正和实物资料的完备。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针对“三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案件线索,镇纪委及时介入,近几年来,我们每年都有“三资”管理方案的案件查处。2007年查处了原谭家洲村村主任、党支部副书记胡昌平贪污公款的经济案件,并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给予瞿家湖村副主任徐先荣因违反财经纪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08年月堤拐村党支部书记万立才,党支部副书记杨大勇因处置资产资源违反招投标纪律分别给予党内留党察看一年和党内警告的处分。2009年对镇渔场原场长、支部书记徐上义因贪污、侵占公款,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2010年,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我们发现长港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王昌富存在经济问题,镇纪委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了初核,因当事人外出,正请求公安机关协查,并予以立案。

3、全面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我们对离任的村干部及镇直单位负责人实行离任审计。2009年,镇纪委在接到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原官山垱村会计梁大新离任审计报告后,针对报告中怀疑梁大新有隐瞒收入的嫌疑,镇纪委及时与中心人员一道,对其财务进行了调查,因梁大新不是纪检监察对象,镇纪委按非案件办理形式,确认了事实,并让其退赔了12300元公款。

4、及时处理“三资”信访问题。在今年的“三资”过程中,对正在运行中的合同进行逐一审核,共纠正不完善合同6份,处理徐家岗村过去未经招投标出让林地的违规合同,让乙方为村级补缴合同款1.3万元,同时撤销一起原学校资产拍卖。

5、编录“三资”影像资料,建立资产资源的活档案。全镇对21个村的“三资”清理结果按今年清理的资料采集影像,并刻录光盘,确保了集体“三资”不流失,有见证。

推荐第4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Xx镇“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村级“三资”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做到“五有”,有机构、有制度、有流程、有台账、有委托书。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书,加强对村级财务开支、资产开发等动态监管;统一公开处置,群众参与。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出纳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资金代管流程,严格审核票据,控制非正规票据和不合理支出入账。

3、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通过财务清理,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15个村的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软件录入,太阳软件具有网络运行、财会管理、附件上传、信息查询、业务提醒、实时公开等六大功能,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客户终端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

4、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二、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规范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资产、资源监管流程,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作了详细的规定,要事前报重大项目,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规定,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处置。

2、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管理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经批准同意,加盖资产资源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实现了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后,村报账员每月只需将当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镇对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推行“委托代管”促使民主理财落到实处,提高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的弊端。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结合民主议事日对村里的各项开支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理财组长加盖民主理财章,对虚开、多报等不合规不合法单据坚决剔除不准报销。只有加盖民主理财章,手续完备的单据,财务服务中心才记账报销,这使民主理财真正落到了实处,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和公开内容的真实,减少了农村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Xx镇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运行接近一年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当前农村经济活动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农村群众民主理财的新要求,逐步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监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管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推荐第5篇: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1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新举措。我镇严格按照区纪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全面清查,加强督促,严加监管,确保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合法使用,努力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截止6月底,我镇已查清21个村资金类366宗,其中债权162宗,债务204宗;资产类507宗,其中不动产143宗,可动产364宗;资源类156宗,已发包76宗。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资”管理工作,专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研究我镇贯彻意见。同时,成立**镇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财政、农业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并从纪委、土地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及财政所中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村(居)会计核算中心”、“村(居)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加挂“村(居)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村(居)集体资源托管中心”,为“三资”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全镇规范村(居)“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我镇工作意见,并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结合综治、计生入户访视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000份,让村(居)两委、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了解村(居)“三资”监管的概念和范围,正确认识“三资”监管工作的积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为下一步开展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细化方案,全面清查核实。我镇制定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一是抓好试点。按照“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确定**村为“三资”管理试点村。在试点过程中,我镇抽调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协助、指导**村做好清查工作,并下拨专项工作经费,较好地完成预期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在**村召开试点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对“三资”监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部署、再培训,为全面推行提供积极的支持。二是全面铺开。我镇成立“三资”清(查工作指导小组,对各村(居)的清查工作进行逐一逐项的督导,指导各村(居)严格按照清查要求,做好台帐的登记、查漏补缺、公开公示、走访核定等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登记质量。同时,建立“三资”管理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对清查工作中出现登记不实,漏项漏登的村追究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清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还对清查工作先进单位**村等给予XX元奖励。

4、健全制度,形成监管机制。为确保村级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我镇在开展清查核实的同时,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出台了《**镇关于推行村(居)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村(居)集体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保证了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切实维护好集体利益。

同时,我镇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滚动跟踪督办制度,对重大决策、重点服务项目、重要为民办事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20XX年11件为民办实事、8个项目建设落实责任,对水库后期扶持3条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和潼清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行滚动跟踪督查,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到位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挂钩、服务项目联席会议和项目进度汇报三项制度,有力推进项目建设。针对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镇机关干部不得向村级借款。积极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9万亩林地登记确认,依法依规发包5.2万亩。

全面实施村级山地开发利用报备制,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土地使用、经营和管理,完成历年的村集体林果尝山地承包合同的梳理、重审,共梳理、重审合同99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中止无效合同3份。以规范政务、村务公开为抓手,切实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督查,对低保金、种粮补贴、救灾救济款的发放及村务经费的使用等事项进行严格核查,全面公示。进一步完善镇、村会计集中(代理)核算制度,规范了镇村财务的运作程序,今年来共拒付不合理开支9笔,涉及金额4866元。下一阶段,我镇将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台账的建设,加强对台账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长效机制,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三资”的日常监管,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恐龙山镇法门村委会“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村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法门村委会辖个9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86户、1826人,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407元。

20XX年,恐龙山镇法门村委会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

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

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村委会上成立了以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村委会“两委”等党员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文书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档案室,设Z报账员1人,记账会计人,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

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法门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法门村委会筹资调度资金购Z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法门村党总支专门召开了党总支会议,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统一党员干部的认识;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法门村对20XX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

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记录,财会管理、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

“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由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村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

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

三是把好审批关。对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

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

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7、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Z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资源建立恐龙山镇法门村招投标管理中心。 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Z。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在5千元以下、大宗物品采购单件1000元或批量3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土地、林权交易除外)每宗评估核准价在5千元以下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Z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四议”即村两委会议提议、民主听证会参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事前公开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分布、面积和经营状况、事中公开项目的评估和招投标情况、事后公开中标资金的收支情况或验收决算情况。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促使民主理财落到实处,提高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的弊端。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结合民主议事日对村里的各项开支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理财组长加盖民主理财章,对虚开、多报等不合规不合法单据坚决剔除不准报销。只有加盖民主理财章,手续完备的单据,财务服务中心才记账报销,这使民主理财真正落到了实处,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和公开内容的真实,减少了农村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运行接近一年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镇财政所等部门指导帮助下,结合当前农村经济活动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农村群众民主理财的新要求,逐步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监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也将认真学习外地和全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管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3南郊乡“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乡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我们就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

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乡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二、具体做法

1、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

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高陵乡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2、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乡财政筹资调度资金购置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3、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乡干部群众的认识。乡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委会,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扩大会,统一乡中层干部和村书记、主任的认识;召开全体乡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全乡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4、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乡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对2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

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乡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 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置。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实现了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在农村,过去靠一架算盘、一支笔、一本账来管理农村财务,核算起来速度慢、出错多、劳动强度大。现在,村报账员每月只需将当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乡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乡对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乡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4XX村“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总结

今年五月份以来,我村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村实际,认真开展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通过此次工作的直接参与,我们触动很大,感受颇深。感觉此次“三资”清理非常重要,作用巨大。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村辖10个村民小组,238户,总人口956人,其中农村劳动力612人。村耕地面积1584亩,水产养殖面积257亩。通过此次“三资”清理,我们彻底摸清了家底:

1、货币资金方面,清理前账面数额 万元,清理后实际价值 万元。

2、资产方面清理前账面价值 万元,清理后实际价值 万元。

3、资源方面,清理前无台账面积 亩,清理后实际面积 亩。

4、债权,清理前台账数额 万元,清理后实际数额 万元。

5、债务,清理前账面数额 万元,清理后数额 万元。另外对清理结果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了赛伍村“三资”台账,有了这本帐,我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一目了然,债权债务清晰可查,为我村下一步实现“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和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开好“三个会”

一是开好村两委会。自镇5月5日召开“三资”清理动员会后,我村及时召开了支村两委会。会上,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市、镇两级关于“三资”清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明确“三资”清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提高对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研究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XXX为组长的村“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并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村干部包组负责,工作人员具体运作,支村两委定期召开会议,十天一调度,汇报交流工作,分析情况,解决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是开好业务培训会,为使“三资”清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我村特别重视对“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于5月20日召开业务培训会议,邀请镇“三资”办业务指导员来村,对我村参加此次清理工作的领导组成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以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进一步了解政策,吃透精神,把握重点,明确方法,掌握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是开好村民代表会,为把“三资”清理工作的政策和方法交给群众,统一思想,清楚顾虑,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我村先后召开三次村民代表会。第一次会议重点是表决通过村“三资”清理小组成员和清理核实小组成员,并传达“三资”清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具体部署我村“三资”清理工作。第二次会议重点是表决通过“三资”清理结果,并作第一榜公布,发放汊河镇赛伍村委会“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致全村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信上就“三资”清理的内容、清理前的账务、清理后的账务,接受广大农民朋友的监督咨询。第三次会议重点是村“三资”清理的核实,通过张榜公布7日后和发放一封信,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群众无异议,通过确认后,做第二榜公示。

(二)严格把好“四个关”

一是严格清理登记关。对资金和一般资产的清理,坚持以原有的村账为依据,采取账内账外的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农用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清理,我们进行了实地勘测丈量,在资源勘测丈量工作中,把着业务精、作风正的精神,深得群众的信任。事实证明,由次丈量的集体资源真实可信,经过公示,群众无一例异议。在清理登记期间,村所有包工包组干部跟班作业,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确保清理数据的真实性,从而彻底查明了全村农用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同时在清理过程中,认真接受镇驻村指导组的指导和上级组织的督查,并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对集体所有的“三资”,包括账内外、库内外、村内外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了不留死角,不重不漏。

二是严把清理核实关。清理登记工作结束后,我村及时组织民主理财组、各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会议,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了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核实。进过核实后的“三资”,做到了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三是严把清理公示关。村委会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了为期7日的公示,

并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农民朋友征求意见。到目前为止,我们已进行了初榜和二榜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村委会每次都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认真做好反映情况的记录和解释工作。通过两次公示,全村广大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没有异议,对清理结果认可满意。

四是严把清理确认关。按照有关规定,我村于9月10日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会上对公示期满后的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表决确认,村民代表一致同意认可,没有异议。经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负责人、会计、民主核实组签字按要求上报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三)扎实做好“四个宣传”

一是利用会议形式进行宣传。我村先后召开了支村两委会、业务培训会、村民代表会。在这些会议上,我们认真学习各级关于“三资”清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让村干部、业务人员和村民代表首先了解“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使他们真正能够把握“三资”清理程序要求和政策规定。

二是利用村务公开栏形式进行宣传。我村先后三次在村务公开栏上开设“三资”清理栏,在专栏上进一步宣传“三资”清理工作的工作目标、任务、清理的对象、范围和时限,以及清理的操作程序和实施步骤,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政策。

三是利用致全村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形式进行宣传。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我村将初步清理的数据以一封信的形式发放到200多户农民朋友的家中,征求意见,广泛宣传。

四是利用广播进行宣传。我村在“三资”清理工作期间,以广播的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把政策和方法交给群众,使广大农民群众支持、参与和配合此项工作,让“三资”清理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三资”清理。干部、群众都了解到家底、消除了以前的一些误会,化解了有关矛盾纠纷,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为更好地利用“三资”清理结果,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我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努力。

一是建章立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村实际,在对前期工作进行小结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方法,依法与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推行委托代理服务,构建规范有序、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

二是完善机制。按照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要求,认真树立村内重大事项和一般事物,重点推广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

三是强化监督。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整合加强村级监督,健全村级监督组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监督工作保障制度,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有效做法,确保村内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总之,我村这次“三资”清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与兄弟村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我村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安排,科学把握政策,全力投入精力,更扎实地做好“三资”清理的后续工作,更规范地推进阳光村务工程。

推荐第6篇:三资管理

德化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暂行)

一、本暂行规定所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包括: 1.依法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森林、矿产、水面等自然资源;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或接受捐赠形成的企业、房产、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林木、产役畜、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和文教卫生体育公益设施等资产;

3.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林场或合作经济组织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有的资产份额;

4.与有关单位共同出资形成的公益设施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有的资产份额;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存货、债权等资产;

6.国家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无偿资助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村级工程建设(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下同);

9、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资源。

二、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农办、农业、财政、林业、国土资源、水利、发改、规划建设、交通、教育、民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本部门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

三、各乡镇在原有建立的“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设立“村招投标委托中心”、“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1.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村会计代理中心),具体负责村组会计账务处理及资金管理。其职责范围、工作要求和运行制度仍按照《德化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德委〔2004〕41号)、《德化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德政〔2006〕24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具体负责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②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和产权界定、登记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审核;

③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评估进行审核、监督,确认资产资源评估结果;

④对村集体资产资源保管、经营、处置等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⑤对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进行审核、监督;

⑥跟踪、指导、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措施和责任考核的落实;

⑦指导、建立乡、村两级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帐和文书档案;

⑧提供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相关报表、数据和指导村级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⑨做好与村会计代理中心、村招投标委托中心的协调与工作衔接;

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村招投标委托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负责对村级招投标活动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和服务,并实行“零收费”。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②接受村集体委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本辖区范围内村级工程建设、财产物资采购、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等的招投标活动;

③为招标投标交易双方提供政策、信息、咨询等服务;

④做好招投标资料的收集、登记、统计和档案工作;

⑤指导、监督招投标交易双方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调处招投标活动中的交易纠纷;

⑥做好与村会计代理中心、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的协调与工作衔接。

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登记与保管制度。

1.乡镇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三资”清查、界定产权、核实价值、公开公示、建立台账等步骤对所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存量、种类和分布。

2.在界定产权时,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划清乡村、村村、村组等层级之间的所有权归属关系。对存在纠纷的,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平等协商、有利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资产资源构成较为复杂,其产权一时难以界定清楚的,列为待界定资产资源,作专项登记,暂不界定,继续按原方式管理,确保资产资源安全,不受侵占、流失。

3.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日常保管登记、定期盘查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对资产资源建立台账和文书档案进行管理。台账包括资产、资源存量、种类、分布及经营使用情况等,文书档案包括资产资源处置、财产物资购置和村级工程建设会议记录、报批备案、预决算、评估、招投标、合同等相关文书;乡镇监管中心要定期组织对村级台账和文书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核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推行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乡镇监管中心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对辖区内各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动态化管理。

五、村集体资产资源评估制度。

1.账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限额以下的村集体资产资源由村两委会组织成立评估工作组进行评估,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2.账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限额以上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3.上述评估结果都要张榜公示七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并经乡镇监管中心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

4.村级自主评估成立的工作组,其人员组成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核,要有各种类型的人员参加,特别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或从业人员参与指导。

六、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制度。

1.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是指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出借、报废、报损、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权变动。

2.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要事先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3.村集体资产资源按下列程序处置:

①村集体资产报损、报废,债权、债务核销应填制《资产毁损、报废核销申报表》及《债务(权)核销申报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核后方能执行,执行结果应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备案。

②村集体资产转让、变卖、出售、出借、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处置,价值(账面价值、评估价或发包、租赁预计收益总额,下同)在限额以下的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并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限额以上的由村两委会研究拟定初步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 ③村集体资源处置,由村两委会研究拟定初步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和主管部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等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④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发包、租赁等处置应当实行招投标,价值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应委托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下同)。

⑤由于采用招标费用较大,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潜在投标人较少;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等原因不适宜招标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经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必须在乡镇监管中心和村务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 4.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处置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及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村集体组织要严格按照合同计取收益;乡镇代理会计要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特别对欠缴的承包金要进行应收账务处理,不得遗漏。

5.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结果及收益要报乡镇村会计代理中心调账,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事先由村两委会研究编制初步预算方案,限额以下的由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限额以上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核同意。

2.村集体组织将经上述决策程序审核同意后的方案报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审批。

3.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应当实行招投标;对初步预算金额较小的拟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自行筹建(购置)等方式的,须经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并在乡镇监管中心和村务监督小组监督下组织实施。采取自行筹建(购置)方式的,实施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登记、管理所购物资或工程记工。

4.初步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单笔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批量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财产物资采购,应委托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招投标。 5.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和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相关款项要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支付时应取得对方合法票据,不得以自制凭证列支。会计账务要根据付款进度及时进行处理。

6.工程完工和物资采购完成要及时组织验收决算、入库,登记台账,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和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

7.工程项目非人为因素发生工程量或造价增加,合同有约定处理方法的,按合同办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承建人提出增加工程款要求的,必须经有关资质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确认,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后,方可办理。

八、招投标流程。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购置招投标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其流程 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村委会研究制定项目计划,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

2.项目计划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3.编制项目设计书或预算书和招投标具体方案。项目概算金额较大的,其设计书或预算书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编制。 4.制作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

5.投标人报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应同时审查资格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得少于五日。

6.投标人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保证金。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采用小规模简化招标的,最短不得少于十日。 7.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截标时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当宣布本次招标活动失败,重新组织招标;连续两次招投标失败的,经乡镇监管中心批准,可以调整发包、出让方式。

8.公布投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送备案。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三日内,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日;招投标情况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报送备案。

9.签订合同并报送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投标结果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自订立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及有关部门报送备案。 10.项目组织实施。

11.项目验收结算,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及有关部门备案。

以上流程,要有一定名额的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参与全程监督,县规划建设、交通、财政、林业、水利、教育、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和规范文书格式的,应当参照执行。

九、民主管理和公开制度。

1.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土地承包、转让或租赁,集体企业改制,大额举债,村干部报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公益事业或经济项目的经费筹集及建设承包方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事项,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

2.村集体经济活动必须接受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村务监督小组有权参与制定农村集体“三资”各项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有权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村务监督小组要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充分履行好职责。 3.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等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03〕18号)和《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和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德委办〔2008〕32号)等规定执行。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于每季度首月(按季度记账的村)或每月(按月记账的村)15日前进行定期公开;对涉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等方面较大的经济项目要编制具体、详细的公开材料专项进行即时公开。

十、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制度。

1.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分类梳理和定性、定量评价,合理确定良性、中性、不良资产和可开发利用、不可开发利用资源,分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完成保值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增值。

2.建立内部考核机构,制定考核具体办法,落实奖惩措施,做好保值增值跟踪考核。

一、乡镇政府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本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细则,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严格执行。管理细则主要应包括财务预决算、支出限额审批、货币资金管理、收支票据管理、支出限额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购置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内容,特别是要对以下几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1.支出限额审批具体权限。

2.支出限额管理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固定)工资和误工、交通、通讯补贴等村干部报酬发放范围及具体标准,困难补助、军属优抚、老人福利、文教卫生等福利性支出标准,村级生产公益性接待限额控制标准,以及办公报刊费、交通差旅费、捐赠支出等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标准。

3.本暂行规定第

五、

六、七条所指“限额”。

各村制定的管理细则要报送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和主管机构备案;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村级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管理细则严格审核把关。

十二、监督问责制度。

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认真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制度,管理不规范、程序不合规、材料不齐全等业务问题,由乡镇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对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损坏(失)或严重流失的,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归还原物(款)或恢复原状,不能返还或恢复的应作价赔偿,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乡镇监管人员、代理会计及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节轻微的,对责任人给予约谈、批评教育;情节比较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属企业、村民小组或其他组织,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相关业务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有条件的乡镇可将上述单位及相关业务纳入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和招投标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或提供服务。 十

四、以前出台的有关规定与本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相关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暂行规定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暂行规定实施过程中所参照执行文书可直接从德化农业信息网下载。

六、本暂行规定自2009年8月11日起实行。

推荐第7篇: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建立起“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本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四荒地进行发包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

1、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

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出纳统一收取并在3-5日内及时上缴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凡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范凭证入账。

3、财务公开制度

执行武胜桥镇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4、民主理财制度

执行武胜桥镇村级民主理财制度。

5、财务手续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变动离岗时,必须结清账目,盘点现金、实物、档案,核对往来及债权债务,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并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镇纪委、财所监交。

6、财务审计制度

执行武胜桥镇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设施等;村集体兴办的企业资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

1、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增加、减少、使用、出租、外借、报废等出入库手续。要及时登记。未经村民会议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村集体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为个人或外单位抵押、担保。

2、村集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镇纪委负责监督。

3、村集体固定资产实行租赁、非统一承包经营或者出售的,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采取招投标、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并签订合同。严禁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和低价出租、出售集体资产。

4、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时,必须通知镇纪委、财所派人到场监督指导。

三、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源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不包括经济林木)、荒山、荒滩、水面和矿产等。

1、集体资源经营方式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采取招投标、拍卖等形式进行。

2、村集体发包资源时,必须通知镇纪委、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财政所派人到场进行监督指导,对承包期限较长,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的,要按计划逐年度列支。

推荐第8篇:三资管理

农村三资管理的建议

一、明确责任

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职责。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三资”管理的组织者;

二、摸清家底

乡镇有关部门组成专门清理小组,对农村“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在资金管理方面,将上级所有转移支付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集体发包、租赁和经营各项收入以及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等全部纳入账务核算,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账外结算等,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确保资金管理、账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将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沙石、水域等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分为收益性和非收益性资源,建立资源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资源名称、资源面积、经营方式、经营单位(人)、经营收益、合同编号、合同到期日等情况,确保资源发包、流转、收益等规范、公正、透明。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设立村务公开栏,按照形式专栏化、内容通俗化的标准,对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项目建设、一事一议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设立群众监督意见箱,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意见,根据意见或建议及时整改。建立农经、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农村三资现代化管理机制。加强农村管理人才培养,积极引进、选拔机关青年、大学生村官等充实到农村“三资”管理队伍,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人员及各级农村“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农村“三资”管理队伍。

同时,积极研究开发集会计核算、资产资源管理、档案文书管理、数据集中储存、电子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三资”管理系统,实现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村务公开电子化,并依托现代通讯和网络优势,全面提升农村“三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荐第9篇: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的是对资金、资源、资产的管理。从广义的角度来看都是资产,资金和资源只是资产的不同表现形式。

“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三资”管理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为目的,遏制村级财务混乱、经济合同不规范、集体资产变相流失等现象,可以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有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三农”工作,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中,明确要求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

2009年6月29日,农业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中,提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提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是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指导工作。

制定并完善“村财乡管村用”制度,实施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核算村级财务,实行账户统设,按村设账。村级财务由乡镇农经员代记账的办法,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对较大支出和各种票据实行村两委、理财小组、乡镇农经站三层审核,同时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做到账目清楚、支出合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推荐第10篇:三资管理

一、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的管理

1、建立完善制度。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级财务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余党办〔2006〕 62 号)规定,各村要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银行存款账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制订和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出差、用车、通讯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2、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白条或预领条抵库。全面清理银行存款账户,每村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银行户头,因工作需要确需开设一个以上户头的,应由村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同意,报乡镇、街道(包括余姚经济开发区,下同)经管站审核,经乡镇、街道批准同意后,报市农林局备案。未经批准多头开户的,多开户头一律取消。规范财务印鉴管理,各村银行存款印鉴原则上实行村出纳和会计服务站分开保管,其中村财务专用章由会计服务站保管,以加强代理会计对各村货币资金支取的事前监督。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支付外,村各项经济往来收付款均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严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多头存款和大额现金支付等,严禁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或用集体资金参加商业保险,严禁将集体资金用于购买股票、期货或基金,严禁为任何人或单位提供担保。

3、规范票据管理。村各种收入款项必须开具市统一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入账,不得使用自购收款收据;村各支出款项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并须写明用途或事由,严格审批手续,严禁白头发票入账。

(二)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

1、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首先要考虑村级经济承受能力,防止村集体经济超负荷运行。要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查、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变更、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等各环节的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余姚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余姚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订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操作。

2、加强村级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及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和大额批件物品采购等事项必须经村班子集体讨论后,提交村社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市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余姚市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各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在民主决策基础上,严格按照《余姚市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规范操作。

3、加强项目合同签订和结算兑现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和资产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及大额批件物品采购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要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合理、手续完备。对工程建设项目和物品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项目资金,不得擅自支付工程款;工程发票必须由工程建设单位开具全额的统一税务发票。对村资产资源承包、出租和转让等,要建立合同台账,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交承包款(租金、转让款),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加强资产资源的日常管理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明细核算,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盘盈盘亏均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2、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建立债权债务明细登记簿,对村各项债权债务,按其类别和用途,将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数量及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登记入簿,切实掌握村债权债务明细情况。同时要及时催收各项应收款。对确实已成呆账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借新债还旧债,严禁举债盲目上工程建设项目。 3、加强资源管理。重点加强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包括耕地、林地、杂地、荒地、滩涂、水面等)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土地发包或征用程序,完备相关手续,建立村集体土地征(占)用台账,对村集体土地征(占)用单位、征(占)用时间、地块、面积、价格、补偿资金总额、实际到位总额等情况及时记入台账。加强对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备查登记制度,对非农建设用地的取得、使用情况在备查账中进行详细记录,并向村民公开。农户承包土地依法征用后,要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权证的变更工作。

(四)加强会计服务站建设

1、注重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级财务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根据服务站所代理的村的多少和承担业务工作量的大小,配齐配强力量,原则上每 3 个村配备一名代理会计。坚持代理会计公开招聘原则,严格坚持招聘条件,确保代理会计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会电脑、懂业务,有财务电算化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属乡镇、街道聘用人员,由各乡镇、街道与代理会计签订聘用合同,会计服务站工作经费和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列入各地财政预算,原则上不低于所在乡镇、街道在编村干部平均工资报酬水平,切实解决代理会计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问题。

2、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各乡镇、街道要为会计服务站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档案室(柜)等硬件配套设施,做到人均一台电脑,每村一套档案柜。

3、建立健全考核及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会计服务站工作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要与工资奖金挂钩,以切实增强会计服务站的服务职能和代理会计的工作责任心。要积极指导服务站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定期下村、财务收支结报、财务电算化、村收款收据发放核销、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技能操作,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的职能。

(五)加强村级财务管理队伍建设

1、加强农经干部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32 号)要求配足配强农经干部,按乡镇、街道人口规模,一般 1 万人以下的配 1 人, 1—3 万人的配 2 人, 3 万人以上的配 3 人,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农经工作任务相适应。同时要切实稳定农经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落实农经工作经费。 2、加强村财会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指导各村配齐配强村出纳会计,对业务知识缺乏、年龄偏大、责任性不强的及时进行调整。出纳会计的调整更换需由村提出申请,报经乡镇、街道审批,并报市农林局备案。要健全村级出纳员从业资格证管理,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加强村级财务业务培训。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经干部、代理会计、村财务负责人、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抓好新规定、新制度的培训以及财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后续教育。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干部、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增强其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保障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三资”监管机制

(一)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深化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村民主理财小组须实行按月理财,逐笔审查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手续不全或不合理的开支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村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对村重大“三资”管理事项实行全过程监督,真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二)加强会计监督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要严格把好凭证的审核关,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手续不完备的收支凭证要予以退回,并督促村限期整改落实。严格把好资金使用监督关,对村提取银行存款事项,代理会计须实行事前监督。各村在提取银行存款前,要填写银行存款支取审批单,代理会计必须对村用款事项审批单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制度规定并规范审批的,及时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对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要求补办完善后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办理。严格实行对村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盘点核实制度。代理会计须每月一次对村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向乡镇、街道经管站或“三资”监管中心书面汇报。建立财务分析报告制度,会计服务站要每月或每季度对各村总收入、总支出、非生产性开支额、债权债务回收压缩数额、库存现金控制及白头发票等情况进行分析,并以列表形式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加强审计监督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147 号省长令),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专职审计人员,按乡镇、街道人口规模,一般 3 万人以下的配 2-3 人, 3 万人以上的至少配 3 人。按照“百村审计”要求,扎实推进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工作,重点围绕村级财务收支、土地征用补偿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村干部经济责任、信访问题开展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村级审计的考核检查,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扩大审计监督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严肃查处村干部违法乱纪行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财务网络监督在市、乡镇(街道)两级联网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村级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建设,实行全市三级联网,为村出纳网上记账报账和“三资”监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实现对财务核算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五)加强考核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加强对各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货币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票据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市村级“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乡镇、街道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实行单独考核,每次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排名并通报,全年考核综合评定名次最后 3 位的乡镇、街道作为农村“三资”监管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将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11篇: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06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07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两年(20xx至20xx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四)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五)、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0xx年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取消帐户,统一报帐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 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监管办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不得拒绝。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一、健全组织,宣传发动,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干群基础过去由于实行分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村组财务、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干群关系紧张,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不断发生,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制约全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党委、政府把此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视为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重大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二、深入调查,集思广益,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展“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前,我们从全镇抽出40多名群众代表,和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利用两天时间,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镇经验,制定出《××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六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

2、调查摸底;

3、集中整改;

4、规范管理;

5、总结经验;

6、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顺利推进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我们依托财政所,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政所长兼任服务中心主任。按照现代化办公要求,投资2万多元对办公场地进行重新装修;办公室进行了粉刷,并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建成设备齐全、服务优良、电算化程度高的委托代理务中心办公场所。

为顺利完成“三资”清理工作,我们主要抓好了四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摸底方案;

2、成立财务审计小组,按照“纪委监督、三资办牵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工作;

4、落实专人负责,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员,负责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四、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漏洞 各村“三资”清理工作结束后,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工作进行了评比验收,召开

“三资”工作专题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了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村机动地、闲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统计工作中,只依据原来的统计数据,未重新统计,导致出现遗漏现象;部分村在对“三资”统计情况公示时未公示明细,群众产生疑虑;部分村在召开群众大会时违反规定,参与群众代表未达到全村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限定各村在两天内完成整改。

五、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巩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成果

为使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真正实现“开花结果”,我们加强了对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报帐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同时,制定了《××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镇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了“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在制度建设中,实行村财乡管,我们突出抓好财务开支申报审批、审计制度,堵塞漏洞,拒绝不合理开支,做到“八个不付款”:即没有单据不付款;未经主管领导审批不付款;超越权限不付款;开支不当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数量、金额不清不付款;单据涂改不付款。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三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户核算”,不干涉单位的内部事务,依靠制度、票据、技术手段完成工作,实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但规范了管理,加强了约束,同时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我们深刻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员落实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保证;镇村配合、上下联动是做好“三资”工作的关键。实行“三资”委托管理后,规范了村组集体“三资”运营,保护了农村“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了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总的来看,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此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12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我镇纪委与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深入辖区行政村,就全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行专题调研,查找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镇现有行政村X个,从2008年开始,镇农经站先后对各行政村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2009年根据省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要求,XX镇于4月份以镇农经站为依托设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原有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开设银行账户、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统一电算化的“五统一”要求和“五权不变”的原则,对所辖49个行政村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全面实行了规范化代理服务模式。

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摸基数,澄底子

在上级业务部门未统一安排的情况下,及早动手,积极主动设计了各行政村固定资产报表、耕地面积(包括荒山、鱼塘、林地、坡地等)面积情况表、承包合同及有关事项登记表和组级财务状况调查表等表格,并圆满完成了各类表格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同时,认真开展清理规范镇村财务工作,严密制定方案,强化督促检查,顺利完成了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工作,初步澄清了各村集体“三资”的底数,村级债权、债务和资产更加明晰。

(二)建制度,抓规范

为切实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镇“三资”代理中心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借鉴兄弟镇办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XX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和《XX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三资”中心工作职责、村级报账员工作职责、开支审批限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报账程序、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和“三资”档案管理都做出了详尽明确的规定,使XX镇“三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下一步“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基础,促提高

一是利用各村报账间隙,积极完善各村财务资料,补充完善了部分行政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明细账目的建账、记账工作,同时对这些行政村08年的相关明细项目也做了调整和补充登记;二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了镇财政向村级拨款资金(或物质)电子台账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电子台账,加强了对各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力度;三是配合市委党校培训农村干部计划,组织各村报账员及时参加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设账户,严资金

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组织指导38个行政村(原来已有11个行政村已经开设了银行支票户)开立了银行支票账户,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各行政村资金帐户,同时结合《XX镇XXX行政村银行提现(转账)备查单制度》,强化了对村级资金的管理。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新型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而各镇办缺少相互交流的平台,难以在工作中取长补短;

(二)在统一收据管理方面,农经收据不再印发,财政统一收据不允许使用,造成了农村收入无“收据”可用的尴尬局面,也弱化了收入管理,为部分收入不入账埋下了隐患;

(三)村级支出单据不规范,白条较多,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投资力度的加大,农村建设项目较多,资金支出额度大,但使用的支出单据大多都不规范,而镇“三资”管理中心又缺乏必要的约束手段;

(四)“三资”中心工作人员、村级报账员以及农村基层负责人的素质与“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有不小的差距;

(五)个别村级债权、债务、资产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难以清理规范

六)村组级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工程项目建设和承包租赁事项未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的情况还较为普遍。

四、工作建议

(一)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镇级“三资”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实行统一的“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建立对村组干部及报账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报账工作规范;

(四)切实保证“三资”中心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努力提高“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组级报账员的业务技能;

(五)以税务部门为主体,加大对使用违规票据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六)加强对农村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积极培养镇村两级招投标工作专业人才;

(七)要求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有硬性规定,防止个别村以各种理由不设立村委监督委员会,同时,研究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方式、工作职责、违规处理等各个方面做出详尽而明确的规定。XX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第13篇:三资工作总结

乡镇村级三资监管工作总结

规范农村“三资”监管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镇村级“三资”监管工作总结 (2009年7月20日) 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新举措。我镇严格按照区纪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全面清查,加强督促,严加监管,确保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合法使用,努力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截止6月底,我镇已查清21个村资金类366宗,其中债权162宗,债务204宗;资产类507宗,其中不动产143宗,可动产364宗;资源类156宗,已发包76宗。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资”管理工作,专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研究我镇贯彻意见。同时,成立**镇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财政、农业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并从纪委、土地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及财政所中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村(居)会计核算中心”、“村(居)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加挂“村(居)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村(居)集体资源托管中心”,为“三资”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全镇规范村(居)“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

彻全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我镇工作意见,并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结合综治、计生入户访视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000份,让村(居)两委、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了解村(居)“三资”监管的概念和范围,正确认识“三资”监管工作的积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为下一步开展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细化方案,全面清查核实。我镇制定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一是抓好试点。按照“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确定**村为“三资”管理试点村。在试点过程中,我镇抽调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协助、指导**村做好清查工作,并下拨专项工作经费,较好地完成预期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在**村召开试点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对“三资”监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部署、再培训,为全面推行提供积极的支持。二是全面铺开。我镇成立“三资”清查工作指导小组,对各村(居)的清查工作进行逐一逐项的督导,指导各村(居)严格按照清查要求,做好台帐的登记、查漏补缺、公开公示、走访核定等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登记质量。同时,建立“三资”管理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对清查工作中出现登记不实,漏项漏登的村追究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清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还对清查工作先进单位**村等给予XX元奖励。

4、健全制度,形成监管机制。为确保村级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我

镇在开展清查核实的同时,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出台了《**镇关于推行村(居)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村(居)集体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保证了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切实维护好集体利益。同时,我镇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滚动跟踪督办制度,对重大决策、重点服务项目、重要为民办事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2009年11件为民办实事、8个项目建设落实责任,对水库后期扶持3条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和潼清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行滚动跟踪督查,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到位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挂钩、服务项目联席会议和项目进度汇报三项制度,有力推进项目建设。针对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镇机关干部不得向村级借款。积极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9万亩林地登记确认,依法依规发包5.2万亩。全面实施村级山地开发利用报备制,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土地使用、经营和管理,完成历年的村集体林果场、山地承包合同的梳理、重审,共梳理、重审合同99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中止无效合同3份。以规范政务、村务公开为抓手,切实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督查,对低保金、种粮补贴、救灾救济款的发放及村务经费的使用等事项进行严格核查,全面公示。进一步完善镇、村会计集中(代理)核算

制度,规范了镇村财务的运作程序,今年来共拒付不合理开支9笔,涉及金额4866元。下一阶段,我镇将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台账的建设,加强对台账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长效机制,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三资”的日常监管,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第14篇:三资工作总结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为扎实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文件精神要求,我镇统一部署,科学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积极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我镇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工作列入全镇重点工作。我镇“三资”清理工作的目标是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详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步骤,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各村居也相应成立了“三资”领导小组、清查小组和核查小组,全面负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二)全面动员,强化培训。为加强“三资”清理工作的业务辅导,我镇召开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参加的农村“三资”清理培训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培训会议精神,并对我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专题辅导。

(三)把握环节,全面清查。清产核资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的前期和基础,镇“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依照有关程序进行核实,确保“三资”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一是由镇经管站组织各村清理小组成员对各村资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以会计账为依据,账内账外相结合,全面进行清理。二是各村清理小组将清理出的各类事项,按照统一制定的表格逐笔逐项的进行登记,采取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做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在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各村都召开了由核查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会议,对清理登记的“三资”逐笔逐项的进行核实,确保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各村将核实后的“三资”清理登记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咨询和反映。四是公示后,各村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首先对全村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源、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现状及对已报废、损坏的资产、无法归还的债权、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无法收回债务等情况逐笔逐项进行通报,并进行表决,按照村民代表的意见对有关的“三资”情况进行处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其次是表决通过了将村集体“三资”的清理结果委托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签定了委托协议。再是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与民主理财小组进行整合,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了对村级事项的监督。

(四)规范运作、成效显著。清理小组规定了“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对象、范围和方法,明确了“三资”清理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通过这次清理,全面核实了村集体“三资”现状,为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和规范、合法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督查,强化指导。我镇认真解决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农村“三资”清理工作中的难点村、资金额较大的村进行指导检查。从督导、检查、验收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

(六)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我镇设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三资”委托代理的日常工作。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五不变”的前提下,经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与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七)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的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切实规范了“三资”运营,进一步推动了我镇“三资”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资”管理任重道远,我镇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镇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资清理小组

第15篇:三资管理讲话

在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县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动员会精神,对下一步开展好我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三资”代理服务实质上就是“村有镇管”工作的延伸与拓展。推行“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全国各地也都正在进行推广,可以说推行“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是不得不做,务必要做好的一项工作。意义重大,非常重要,希望今天会后,各村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我镇开展此项工作讲三点意见。最后,胡镇长还要强调,以胡镇长强调为准。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 “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就是对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各行政村与乡镇“三资”监督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在代理服务中心设立统一帐户,由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统一管理。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一些资源的开发和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再度成为农村社会的热点和干群矛盾的焦点。对此,我镇虽然加大了村级“三资”管理力度,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制度不健全、运作不公开、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成为滋生违纪违法案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从村级工作角度来讲,抓住了“三资”问题,就抓住了村级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实行“三资”代理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都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设在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的资金收入帐户,统一管理。对村里支出实行限额审批制。对大额度资金必须经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才能动用。对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把住了“三资”管理的源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实现了帐、权、钱、物分管,真正实现了“村里花钱不管钱,乡镇管钱不花钱”的目标。实践证明,“三资”管理好的村,其村级组织经济整体水平就高,人民群众的收入和满意度也就高。

二是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稳定。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拥有,其管理的好坏、直接涉及到群众的切实身利益。目前,在我镇少数村仍然存在着“三资”底数不清、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时有流失、资金人为浪费、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也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就是在原“村有镇管”的基础上,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制度上更加规范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同时还可以更加有效地规范村干部管理行为,杜绝不良现象发生,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三资”代理服务,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三资”实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构建了长效监管的运行机制。加大了组织和群众监督的力度,使“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更加透明,有效地约束了党员干部的行为,从源头上铲除了“以资谋私”的土壤和条件,可以有力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因此,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3月底前结束,在“村财镇管”的基础上,在全镇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各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努力提高 “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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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完善代理程序。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对村集体的“三资”实行委托代理服务,要始终遵从“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维护村集体的独立核算主体地位,分村建账,单独核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村两委必须与代理服务中心签署委托协议。村级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报账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报账员一般由村文书兼任,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得兼任报账员。

二要加强规范管理。规范化管理是“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内容。在整个代理服务工作过程中,都必须把规范化管理这条主线贯穿始终,紧抓不放。要坚持实事求是,在清理登记阶段,该明晰产权的要明晰产权,需要复查的要及时复查,切实解决“三资”状况不清、帐实不符、资产闲置和被侵占流失等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涉及集体资产的重大事项,必须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作出决定。要严格按照“四规范”(规范账户设置、规范票据管理、规范债权债务管理和规范招投标程序)、“五统一”(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和统一归档)的要求,推动代理服务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要强化监督管理。要强化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权利,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监督。每个村都要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3-5名公道正派、又懂财务的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要通过加强培训与检查指导等有效措施,提高理财小组成员的政策水平和监督能力。代理服务中心每月汇总一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资产、资源流转情况,出具书面材料交由各村公开。要强化审核监督,代理服务中心要对财务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 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要严格收支管理。一是加强收入管理。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防止村收入不报账,另设账外账。要经常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强支出管理。村级发生经济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大额度资金开支还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销入账。

五要加快工作进度。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涉及全镇每个村,工作量大;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到3月底结束,除去过年时间,有效工作时间不足两个月,可谓时间紧、任务重。会议结束后,各村要按照镇上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3月底前结束。但也不能片面为了抢时间、争速度而减少步骤、降低要求、简单操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质量和效率相统一,扎实开展好各环节工作。

三、强化措施,切实增强 “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长效性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和我为副组长,农经、财政、水利、林业、土地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全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服务指导和协调监督等工作。各村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人员,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各村支部书记是“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负总责,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事项亲自推进。村主任为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各村“三资”的清理、登记、上报、移交等工作。涉及镇上的各职能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强化舆论宣传。“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今天会后,各村要及时召开好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广播会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主动性,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加大监督检查。涉及的镇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大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力度。要全面深入到村对各村的“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

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教训,指导工作开展。

四要严明工作纪律。各村要对现有的资产和资源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摸清各自“三资”底数和现状,确保“三资”代理的帐目清晰、准确和集体“三资”的安全、完整。对清查摸底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致使底数不清、工作不到位的要推倒重来。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和侵占、贪污、挪用村集体“三资”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各村在摸底普查后要积极与镇代理服务中心办理好交接工作。镇代理服务中心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严格按章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严防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我在这里强调一点:对在推进“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因工作敷衍、不认真出现严重问题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要确保社会稳定。推行“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干部敏感、影响面大。各村和涉及部门必须把工作做细,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情况,要准确把握,妥善处理,避免因推行“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而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安定和谐。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大家要以脚踏实地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锐意创新的精神,找准推动工作的切入点,夯实加强管理的新做法,推动全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规范顺利开展。

第16篇: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八家子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近几年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我镇全面推行“村账镇代理”制度,到2007年已将全镇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乡(镇)集中管理,并严格执行“一季一做账、一季一公开”制度,要求按村财管理运作程序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从2009年初开始,我镇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资源方面尤其是土地的登记就不够详细或存在遗留问题,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极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村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村收款后,干部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村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寅吃卯粮。

4、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

5、财务公开欠规范。我镇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在个别村由于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

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6、少数村级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有些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

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不少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统一负责处理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核算和监管,统一运作、统一管理,加强业务的连续性、规范性。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与经济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2、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对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4、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

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第17篇:三资管理工作情况

特兴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

特兴镇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自2009年9月成立小额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来,今年又整合部门力量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和网络监管平台,完善了“三资”委托代理制度、资金“联审会签”制度等制度,推进了农村“三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省、市纪委和省、市政研室等部门先后到镇上调研,并在市委政研室、决策要情等刊物上发表工作经验文章,市纪委曾宏副书记等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镇农村“三资”领导组,下设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全面负责全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二是全面清理核定。按照“先村(社区)、后村民小组,先资金、后资产资源,先清理公布核实、后确认上报”的原则,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全镇各村(社区)、村民小组的“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向群众公布,确认无误后上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备案,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三是提供代理服务。建立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度,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经“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决策后,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与村(社区)、村民小组签订“三资”委托代理协议,提供无偿代理服务。四是搭建网络平台。建立镇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将全镇7个

村、1个社区、217个村民小组的资金往来帐目和159项资产、253项资源的情况全部纳入农村“三资”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实现网络实时、动态监管。小额资源出让即将到期时或村(社区)、村民小组未按期录入数据信息,系统将自动提示。五是加大监督力度。成立以镇纪委领导为组长的全镇农村“三资”监督领导小组,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管理、“联审会签”民主理财制度和定期公开制度,健全群众监督、镇“三资”代理中心监督与镇“三资”监督领导小组监督相结合的监体系,实行告知单制度,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发出告知单要求限期整改。

第18篇: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独贵塔拉镇“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村级“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根据旗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三资”管理制度,提升“三资”监管水平,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通过强化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监督民主、动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预防农村基层消极腐败现象发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三资”保值增值,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容、方法和基本原则

(一)范围

全镇15个村、1个社区村级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

(二)内容

1、村级集体资金。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原有的积累、取得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投资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其他收入等形成的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

2、村级集体资产。指村级集体所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实物投资、债权股权、接受的捐赠物资及无形资产等。

3、村级集体资源。指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山林、荒地、水面等自然资源。

(三)方法

村级“三资”实行委托管理的形式,通过签订委托书,将资产、资源、资金委托龙山镇 “三资” 委托管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委托管理服务中心通过制定“三资”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监督村级“三资”的使用、投资、承包、租凭、处置、核销等运行过程,规范村支两委经济行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在财务管理上,继续实行“村财乡管”的财务和村级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财务管理相关程序和制度,严格收支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四)基本原则

1、委托管理原则。村级集体“三资”由村级委托相应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受委托管理机构应遵循村级“三资”管理的

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村级集体“三资”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不得侵害村级集体利益。

2、权属不变原则。实行委托管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不变。涉及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支两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

3、公开公平原则。村级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金出借和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投资、转让等处置过程必须依法合规,并向全体村民公示。

三、工作步骤及程序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方案(6月15日—6月20日)

(一)成立工作机构。建立村级集体“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设主任1名,由分管农业的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分别由财政所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工作人员8名;并根据县级方案制定具体的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实施方案。

(二)召开动员大会。6月20日下午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中心全体成员、包村干部、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文书参加的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清理(6月21日—7月30日)

镇管理中心组织人员配合村支两委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做到表、卡、册、据统一,达到帐证、帐帐、帐实三相符,并将清理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受理委托(8月1日—8月10日)

由村级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并经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再由村委会正式向镇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委托管理中心管理“三资”。

第四阶段:业务培训(8月11日—8月20日)

对管理中心负责人、会计、出纳,村支两委负责人,村报帐员、理财小组组长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初步熟悉、掌握岗位业务和工作流程,为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运行奠定基础。

第五阶段:总结工作,整改落实被查找到问题(9月1日—9月20日)

(一)镇管理中心负责对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材料上报旗纪委、村级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在村级“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工作检查验收中,对存在的问题,管理中心要按照要求整改落实被查找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龙山镇作为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工作的主体,配合县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加强村级“三资”委

托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龙山镇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三资”登记、清查招标投标、动态报告、审计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监管,提高“三资”委托管理质量。

(二)严格要求,保质保量。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工作要在2011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要把抓好此项工作与推行“村务监事会”、“一箱三卡”、“六议两公开”、“两述一评”等结合起来,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督。镇管理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奖惩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规范操作,并将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并与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

第19篇:农村三资管理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上墙制度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村组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认定、评估工作;受村组委托,统一代管村组账目和银行账户;负责村组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的登记,编制、归档工作。

二、对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各村报账员的工作,做好村组“三资”的账务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业务处理工作。

三、负责审核原始凭证,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如实登记账簿,做到手续完备,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四、负责村组“三资”的审核工作、监督“三资”民主决策过程。

五、协助镇纪委对“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工作。

六、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其它工作。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一、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认真监督村级的各项经济活动,切实管好用好“三资”。

二、村报账员要接受中心和村两委的双重领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三、中心人员和报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经济处罚和解聘:

1、收入未如期上缴或坐支的;

2、未按申请预算支出用途支出的;

3、违反预算计划,擅自借款、贷款的

4、不能按时完成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所布置的 工作的。

四、村组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小组会同农经局、纪检委、监察局、公安经侦、检察院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党政纪或法律责任。

1、伪造支出单据,虚支、冒领的;

2、收入不计账,贪污公款、公物的;

3、伪造、变造发票,虚列支出的;套取或坐支现金的;

5、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的

五、对集体和个人侵占、哄抢、挪用、私分、损坏等非法动用集体资产资源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不经民主讨论同意,擅自安排工程项目,使用专项资金和变更、终止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的,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

七、对不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或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的,以及私自决定应由民主讨论决定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依法予以赔偿。

集体资金管理工作规范

一、年度收支预决算制度

1、年初,由“两委”会制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议案;

2、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4、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联签会审制度

经手人应先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签字(盖章),由报账员向核算中心报账。属于大额度资金支出,应先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报账员携带有关会议记录、协议、合同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等材料,经中心主任签字后,随票据一同入账。凡不符合程序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有权拒付。

三、票据管理制度

各项收入,须使用统一的收款凭证,支出需有原始发票,无发票的一律使用乡镇自制的规范凭证。

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规范

一、实行“二账一簿”制度

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库存物资明细账、低值易耗品登记簿,输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二、实行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实施。

实行资产报废制度

固定资产按年提取折旧,登记造册,报废物资须办理报批核销手续。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集体资源管理工作规范

实行招投标制度

集体资源的租赁和承包,先履行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程序,然后进行招投标。

实行合同备案制

原有的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复印件报中心备案;新签订的合同,要先经民主决策,然后进行招投标,合同书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中心备案。

实行合同到期提示

合同到期,中心下发通知,提示村委及时进行安排。属于重大事项应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第20篇:“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乌兰白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

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乡村“三资”管理工作,根据《凌源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立“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和发送农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澄清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底数。资金主要清查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及应收、应付款;资产、资源主要清查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设备、农用水利设备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等),自然资源(包括耕地、荒地、林地、沙岗、果园、水面、滩涂等)情况及发包、承包等情况,固定资产的变卖、租赁等资产、资源运营情况,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及其它资源。清理和规范乡村财务工作要对乡、村、组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政务公开程序和村务公开程序在村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开。

(二)规范各村财务管理程序。各行政村必须账目清楚,设置合理齐全,审批权限明确,收入入账及时,支出发生有据。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村(组)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监督委员会(组委会)集体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组长)审批联签后,由报账人员向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账款相符;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必须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定期核对账目,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健全村财务监管的长效机制。要以《实施方案》为指导,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基层财务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资金审批、债务管理等制度。

三、工作原则

(一)“四权”不变原则。即坚持“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不得非法侵占集体资产和资源。

(二)民主管理原则。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服务群众原则。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加强效能建设,树立“窗口”形象,把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贯穿于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首先,开好镇班子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规范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管理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的内容、要求等。其次,搞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要组织力量,对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调查与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组织召开一次由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报帐员及乡镇机关干部参加的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作出全面部署。再次,建立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抓好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制订好具体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各行政村要组织力量对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造册登记。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取消代理中心总帐户,分村设置基本核算帐户。探索建立农村“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三资”管理中的职责。

3、解决问题,查处案件。各村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白条抵库、公款私存、借支集体公款、私设小金库、依法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渎职失职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构成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验收阶段

检查验收,确保成效。该项工作基本完成后,有关部门会同乡镇对各村组织检查验收,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行政村根据检查验收提出的意见,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逐一进行查漏补缺,搞好完善补课,提高工作质量;要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与好工作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开展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端正态度,扎实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附:乌兰白镇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三资管理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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