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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开立年终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12 08:38:29 来源:银行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开立香港银行账户

开立香港银行账户

香港公司注册完毕后,重要的一项是开立香港银行帐户,柏图咨询已建立了与香港各银行良 好的合作关系,可以协助您完成开立银行户口一事。现简介如下:

一、香港公司银行账户

无论你在全球何地建立的公司,都能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一般来讲,香港公司、中国公司离岸公司和海外公司,都可以被银行接受开立账户,被银行列入黑名单的国家和地区除外。

二、本地帐户和离岸帐户

对企业而言,任何企业可以开立本地帐户和离岸帐户,本地帐户指的是香港企业在香港本地银行开立的帐户;离岸帐户指的是香港企业在香港地区以外的银行开立的帐户,或者是香港以外的公司在香港开立的离岸帐户。

三、视频开户的特殊安排

因应客户的需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和渣打银行皆能安排客户在异地通过视频开户。 柏图咨询可以协助客户在中国境内的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地区在相关银行以见证签名或视频会议形式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开户人无需亲临香港。

四、香港公司银行开户帐户类型

一般分为:港币储蓄帐户、外币储蓄帐户(包含所有通用外币)、港币支票帐户(也叫港币往来帐户)和信用证帐户。有些银行把以上帐户统称为综合理财帐户,所有帐户都可以接收信用证。但如果要开出信用证,就必须开立信用证帐户。为了方便各中小企业人士的资本运作,银行也可以为企业开立股票帐户、基金帐户、保险帐户等等。

五、香港银行开户条件

1、董事:香港银行要求公司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最好是所有的董事)亲自到银行办理手续;

2、股东:股份比例在9%以上股东(包含9%,最好是所有股东)必须亲自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3、如受公司董事或股东授权操作银行账户运作者,于开设公司账户时亦需同时出席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及于文件上作出签署。

温馨提示:户口签署人或公司董事如果是中国内地人士,必须持有中国护照或来往港澳通行证方可办理开户。

六、开立公司香港银行帐户所需资料

1、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身份证明、来往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名片);

2、商业登记证正本/注册证书正本/公司章程正本/公司签字章/注册法定文件(如有改名改股增资文件一并提交);

3、董事地址证明(近三个月来的水/电/电话费等缴费证明单据);

4、业务证明/业务计划书(比如:公司的订单、购销发票、合同、提单等);

5、会计师签署的开户文件(我司可以提供);

6、存入帐户的现金(5,000-10,000港币)。如想存入较多的现金,可以在银行对贵司的户口查册完后存入。银行查册时间视各银行而定。香港公司查册收费为港币100;海外公司查册收费为港币 2,000(此费用银行直接从客户的帐户里面扣除);

更多详细情况请咨询:广州易创业工商税务代理有限公司

推荐第2篇:银行账户的开立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当以实名开立,并对其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存款人符合规定情形(详细内容在本节“异地银行结算账户”部分介绍)之一的,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1.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一般程序

银行结算账户的类别不同,其开立条件也不尽相同,以下对不同类别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条件分别加以说明。一般来讲,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按如下大体程序办理:

首先,由存款人填写开户申请书,并将开立账户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和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送交开户银行。

其次,银行与存款人须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再次,由开户银行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最后,银行审查后符合开立账户条件的,应办理开户手续,并履行向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的义务;需要核准的,应及时报送人民银行核准。

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

2.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当注意的问题

存款人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存款人的预留签章。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账户名称、存款人名称与预留银行签章中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的一致性。存款人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但是,在下列情形下可以不一致:①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

②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③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

(3)注册验资资金或增资验资资金的退还。存款人因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后,需要在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届满前退还资金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应于账户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销户退款手续。

(4)银行结算账户的信息查询。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当为存款人打印初始密码,由开户银行转交存款人。存款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在提交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后,使用密码查询其已经开立的所有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信息。

推荐第3篇:企业怎么开立银行账户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时需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

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先到拟开立账户的银行领取《开户申请书》,按申请书的内容如实填写企业信息,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少2套,由开户银行负责审核开户资料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在开户申请书上填写开户银行的相关信息及开立基本户的账号,并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由开户银行留存1套开户资料的复印件,另1套开户资料复印件及《开户申请书》送交至人民银行,经人民银行审查符合开立条件的,核准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其中法人企业还需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项》,加盖企业公章和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银行应与企业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临时存款账户

1、异地企业在我县辖内从事建筑施工及安装等临时经营活动,需提供建筑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等资料2套,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由开户银行审核后报人民银行核准开立。异地建筑施工安装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名称也可以单位名称加项目部名称构成,其预留签章应当与账户名称一致。异地企业若以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同时填写《开户申请书》和《申请书附页》,除应提供前面所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提供项目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单位授权该项目部开户的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项目部名称、项目部负责人姓名,以及项目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承担等内容。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以根据不同合同开立不超过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2、开立公司注册验资临时户时,由企业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由开户银行自行开立验资临时存款户。

3、公司因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户时,企业应出具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由开户银行自行开立增资验资临时存款户,该账户的使用和撤销比照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管理。

三、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与基本户不能开在同一机构。企业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应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提供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所有证明资料、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因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符合开立条件的由开户银行自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推荐第4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

http://2011-11-29

为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便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正常活动,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建设兵团民政局,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

为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便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正常活动,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凭各级民政部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提供其组织机构代码,向银行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经银行审查同意,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后凭以办理开户手续。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银行账户开立之日起五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名称及预留银行的印鉴(财务专用章、公章),必须与登记证书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一致。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名称变更需更改基本存款账户名称的,应撤销原账户,并交验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新登记证书向银行申请开立新账户。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如需迁移账户,应按《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撤销原账户,开立新账户,并及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对注销和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通知开户单位向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办理销户时,应交回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开户许可证,并对清账户余额后方能办理销户手续。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

七、通知发布前,已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复查登记的,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开具的介绍信到原开户银行办理继续使用或变更账户名称的手续,没有通过复查登记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到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八、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5篇:公司开立银行账户资料

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需要提供的开户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及其复印件3份,营业执照要有当年年检(新注册企业除外)。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其复印件3份,代码证要有当年年检。

3、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正本及其复印件3份,税务证必须在

有效期内。

4、法人身份证正本及其复印件3份,如代办还应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份。

5、单位介绍信、如代办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代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书。

6、同时提供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填写开户申请书、预留银行印鉴及签订银行

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7、如开户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上述1-5项所说的证明文件和其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一般存款账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证明文件: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①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②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相关网点出具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其中包含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文件:

1.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借款合同。

2.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有关证明。

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开设临时存款账户的条件以及所需要的证明文件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存款人以申请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来进行办理,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有两个,一是外地临时机构所开设的并进行申请建立的账户,还要出具工商行政部门或是相关的机关下发的临时性执照;

二是临时性的经营活动必须要以个人或是单位的名义进行开设此项账户,同时还要有与当地所有部门同意所开设的临时性机构的批文。

除此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外,在开设临时存款账户时还必须要向存款人开立临时性的账户,填写申请书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主要是为了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夹,并交给存款人进行印章审核,通过审核以后才可以开设账户。审核的资料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印鉴等重要资料。这些资料可以到银行开立相应的临时性的账户,还有一个企业的介绍信是非常重要的资料。

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4)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6)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7)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8)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9)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0)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推荐第6篇: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在开户银行领取“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以下简称“开户申请书”)一式三联。

一、存款人填写基础信息

(一)存款人名称

1、填写存款人全称,并与开户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名称相一致。

2、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

3、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

(二)地址、邮编、电话

1、与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信息相一致;

2、地址填写应规范,如“XX省XX市XX县(区)XXXX”;

3、电话应提供能确保银行可以联系的固定或移动电话号码。

(三)存款人类别根据存款人性质填写:

1、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作企业营业执照

3、国家机关: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文件

4、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5、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6、团级(含)以上军队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涉密)

7、团级(含)以上武警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涉密)

8、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9、宗教组织: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书等

10、民办非企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11、异地常设机构: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批文或办事机构登记证书

12、外国驻华机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文或外国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13、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4、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5、居民(村民、社区)委员会:镇以上政府的批文

16、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主管单位同意设立附属机构的批文和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17、其他组织: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律师执业许可证、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证书、业务委员会备案单等证明

(四)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宗教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外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等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等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不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编号

1、填写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

2、有效身份证件种类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簿,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3、身份证件编号应为本有效身份证件的编号。

(六)行业分类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贯彻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的通知》(国统字[2002]044号)的规定,按照单位的经营范围选择所属行业。行业分类可多选。

(七)注册资金开户证明文件(如工商营业执照)上记载注册资金的,填写注册资金币种以及注册资金金额。

(八)地区代码填明本单位注册地(或住所地)的六位地区代码及其城市名称,如“100000(北京市)”。

注意:地区代码可由其开户银行经办人员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查询,协助存款人填写。

(九)经营范围开户证明文件种类为工商营业执照的,根据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容如实填写。

(十)证明文件种类、编号以下证明文件有编号的必须填写完整字号,如“企独京字第XXXX号”。

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种类包括“营业执照”、“政府批文”、“登记证书”、“开户证明”等;

2、临时存款账户,证明文件种类包括“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主管部门批文”等;

3、一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种类包括“借款合同”、“开户证明”等;

4、专用存款账户,证明文件种类包括“主管部门批文”、“主管部门证明”、“财政部门证明”、“法规、规章”、“政府部门文件”等。

(十一)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编号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有国税、地税登记证,则填写国税、地税登记证种类及编号;只有国税登记证,则填写国税登记证种类及编号;只有地税登记证,则填写地税登记证种类及编号。

(十二)账户性质在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四种账户类型中作出唯一选择。

(十三)资金性质

1、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必须填明资金性质。

2、分为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单位内部设立的党、团、工会经费,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等15类。

3、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无需填写资金性质。

(十四)有效日期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填写有效日期,有效日期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的期限确定,已办理展期的按展期后的到期日填写,但有效期从初次开户日期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年。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无需填写有效日期。

(十五)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名称应当填写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

1、单位名称;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3、组织机构代码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十六)关联企业应填写“关联企业登记表”,内容包括关联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

(十七)公章及填表日期存款人填写《开户申请书》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填表日期。

二、开户银行填写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应对存款人填写开户申请书要素的齐全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存款人签章是否规范进行认真审核。

(一)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开户银行应在“开户银行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注明审核日期,在加盖业务公章、经办人名章后。将开户申请书及证明文件一并退还存款人。

1、开户银行名称金融许可证上的银行名称。

2、银行机构代码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的12位机构代码。

3、账户名称(1)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存款人名称完全一致;

(2)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存在以下情况:

①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与存款人名称(基本存款账户名称)完全一致;

②专用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为“存款人名称”+“内设机构名称”; ③专用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为“存款人名称”+“资金性质”; ④临时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为“存款人名称”+“项目部名称”。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不含特殊专用存款账户)、非临时机构临时存款账户填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5、银行签章及审核日期开户银行经审查不同意存款人开户的,应注明不予开户原因,并至少两名经办人在“开户银行审核意见”栏内签章,并签署日期,同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公章。

(二)符合开户条件的开户银行同意存款人开户,应在“开户银行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注明审核日期,加盖业务公章、经办人名章。随后将开户申请书及证明文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1、开户银行名称金融许可证上的银行名称。

2、银行机构代码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的12位机构代码。

3、账号应填写全账号,应确保本行综合业务系统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的账号完全相符。

4、账户名称(1)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存款人名称完全一致;

(2)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存在以下情况:

①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与存款人名称(基本存款账户名称)完全一致;

②专用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为“存款人名称”+“内设机构名称”; ③专用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为“存款人名称”+“资金性质”; ④临时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为“存款人名称”+“项目部名称”。

5、开户日期(1)对于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由开户银行填写;(2)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不应填写日期。此日期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核准通过后填写。

6、开户许可证核准号(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核准通过后填写;

(2)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开户银行或存款人填写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7、银行签章与审核日期

开户银行经审查同意存款人开户的,应由至少两名经办人在“开户银行审核意见”栏内签章,并签署日期,同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公章。

7、银行签章及审核日期开户银行经审查同意存款人开户的,应由至少两名经办人在“开户银行审核意见”栏内签章,并签署日期,同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公章。

推荐第7篇:申请开立银行账户的申请.2

和政县恒源建材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和恒建司第(2013)01号

关于开立和政县恒源建材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往来账户的申请

县工商银行:

我公司因业务需要,在你行申请办理存款往来账户。

公司名称:和政县恒源建材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李培智

身份证号码:622925196207084055

营业执照号:622925200001715

机构代码证号:07043927-0

特此申请

和政县恒源建材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推荐第8篇:银行账户开立需要的资料

一、基本户开户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2份

4、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2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代办还需

1、授权书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填写资料:

1、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账户管理协议

3、印鉴卡

二、临时账户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有年检标志)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2份

4、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2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份

7、中标书2份

8、成立项目部文件2份

9、任命书2份

10、

11、

12、

13、合同书(展期需补充合同)正本2份 项目部经理身份证复印件2份 授权书2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委托书2份

填写资料:

1、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账户管理协议

3、印鉴卡

4、建筑施工临时账户加项目部申请书(左边加盖项目部章,右边加盖公司章)2份(展期加展期申请书)

三、专用账户开户资料

1、所属单位基本户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需有年检标志)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2份

3、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2份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份

6、成立批文2份

7、任命书2份

8、申请公函(加盖公章)

9、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资料:

1、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账户管理协议

3、印鉴卡

4、非预算专户提现早请书(需提现的填写)

5、预算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表1份、备案表1份、批复书2份

四、一般账户开户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有年检标志)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1份

4、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1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7、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填写资料:

1、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账户管理协议

3、印鉴卡

五、增资验资账户开户资料(投资人为公司的验资户,公司资料都要)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有年检标志)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1份

4、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1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7、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股东增资决议书1份 填写资料:

1、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账户管理协议

3、印鉴卡

六、变更户名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有年检标志)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2份

4、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2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申请变更公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填写资料:

1、变更银行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账户管理协议

3、印鉴卡

4、更换印鉴申请书

七、变更法人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有年检标志)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2份

4、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2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申请变更公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填写资料:

1、变更银行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账户管理协议

3、印鉴卡

4、更换印鉴申请书

八、变更注册资金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有年检标志)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2份

4、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2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7、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填写资料:

变更银行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第9篇:浦发银行开立账户清单

浦发银行开立一般账户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在有效期内或有年检记录)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在有效期内或有年检记录)

3、地税登记证正本

4、国税登记证正本(或国税局出具的“不缴国税证明”)

5、开户许可证

6、法人身份证

7、经办人身份证

8、红头文件(内容如下:)

浦发银行鄂尔多斯分行:

1.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需在贵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请给予协助办理。

2.因结算需要需在贵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请给予办理

xxxxx公司

2012年

9、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备注:以上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且复印件一份(A4)

推荐第10篇: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存款人名称

地址邮编

存款人类别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

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账务负责人/联系人

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区代码

行业分类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证明文件种类证明文件编号税务登记证编号

□工商营业执照□批文□登记证书□开户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他

国税地税

关联企业信息填列在“关联企业登记表”上

账户性质资金性质

□基本功 □一般□专用临时(□验资类□非验资类)

专用户取现□是□否临时户有效日至年 月 日

有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应填写以下内容:

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名称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对账服务:

对账方式

对账单送达方式

定期对账频率

客户自取经办人

对账单回半单印鉴

对账单收件地址

□纸质对账(请填列以下内容)□电子对账(须另答电子对账协议)

□委托投递□客户自取(对账截止期后日内)□上门对账(须另签上门服务协议) □按银行确定的发送频率□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

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预留银行印鉴□账务专用章□单位公章对账联系人

邮编对账联系电话

以下栏目由开户银行审核后填写: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代码

账户名称账号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开户日期备用金额度

存款人声明:本存款人申请开立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承诺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有效。本存款人知悉并遵守《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户银行已应要求做出解释。

本存款人对上述填写/打印信息确认无误。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章)

存款人(公章)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审核意见:

经办:

复核:

银行(签章)

年 月 日

人民银行审核意见:(非核准类账户除外)

经办人(签章)

人民银行(签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必须填列有效日期,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必须填列资金性质。

2、存款人类别:A、企业执法人;B、非执法人企业;C、机关;D、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E、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F、团级(含)以上军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G、团级(含)以上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H、社会团体;I、宗教组织;J民办非企业组织;K、外地常设机构;L、外国驻华机构;M、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N、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O、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人;P、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Q、其他缓缓;R、境外机构。

3、行业分类: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E、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业;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文化、教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T、其他行业。

4、资金性质:A、基本建设资金;B、更新改造资金;C、财政预算外资金;D、粮、棉、油收购资金;E、证券交易结算资金;F、期货交易保证金;G、信托基金;H、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I、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J、单位银行卡备用金;K、住房基金;L、社会保障基金;M、收入汇缴资金;O、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P、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5、本申请书一式三联,一联开户银行留存,一联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留存。

第11篇:香港公司开立银行账户说明书

香港公司开立银行账户说明书

中国客户在香港境内或境外开立公司账户,通常有几种情形,现简介如下:

一、本地账户和离岸账户

对企业而言,本地账户指的是香港企业在香港本地银行开立的账户;离岸账户指的是香港企业在香港地区以外的银行开立的账户,比如,香港企业在深圳、上海、马来西亚、美国开立的账户,就叫离岸账户。

二、开立银行帐户的种类

开立的账户通常包含:港币储蓄账户(SAVING ACCOUNT)、外币储蓄账户(包含所有通用外币)、港币支票账户。这三种账户都可以接收信用证。但如果要开出信用证,就必须开立信用证账户。

三、所有董事直接到香港办理开户手续

香港银行要求公司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时股份比例在9%以上股东(最好是所有的董事和股东都去)必须亲自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户口签署人或公司董事如果是中国内地人士,必须持有中国护照或来往港澳通行证方可办理开户。其余不是必须到场的董事和股东如不方便直接到香港银行开户,他们可以在香港银行设在中国境内的分行签署开户文件(俗称签名见证),香港总行将文件送至分行,然后再行办理开户。由于此类开户较为复杂,开户前可向我们查询。

四、开立公司银行账户所需资料

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来往港澳通行证或护照)正本/商业登记证正本/注册证书正本/公司章程正本/公司印章/会计师签署的开户文件/存入新账户的现金(5,000-10,000港币)/董事地址证明(近三个月来的水/电/电话费等缴费证明单据)/业务证明/业务计划书。如果需要做签名见证的,董事还需要准备由董事所在地银行开出的资信证明正本(资信证明应含有:开户人姓名、护照或身份证号、开户日期、存款额、和“银行来往记录良好”字样)。

五、开立香港公司银行账户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1、香港公司:香港本地账户(股东及董事亲自到香港本地开户),人民币1800圆(含开户文件费)。

2、香港本地账户:(安排香港本地银行经理来深圳开立香港本地账户),人民币2800圆(含开户文件费)。

3、大陆本地账户:人民币1800圆(含开户文件费)。

4、海外公司:香港本地账户(股东及董事亲自到香港本地开户):人民币2800圆。

5、服务内容:推荐开户银行/安排开户行向内地分行发出签名见证指示函/准备由会计师签署的开户文件,会议记录和银行开户申请书/安排介绍人/到开户行协助办理开户。

六、开户所需时间

一般情况下,银行收到齐全的开户文件时,会即刻办理开户手续,可以预存款,待银行查册完后方可正式启用账户。

七、开设银行的具体要求

不同银行对客户开立香港银行公司户口之具体要求并不相同,总括来说,一般有以下几项要求:

1、各公司董事需持身份证、护照或港澳通行证;

2、各公司董事需亲身前来香港银行见证护照及签字式样;

3、各董事提供本身个人银行介绍信(任何银行皆可),内容注明开户年期及阁下为优良客户或并无不良记录

4、提供本身业务上的证明,例如公司推广单据、发票等证明

5、.由授权中介人发介绍信函予银行;

6、提供股东、董事地址证明。

八、开户之后注意事项

1、保留好银行月结单及水单,公司各项开支票据,以备后用之需;

2、银行查册时间一般为一至二个星期,每个银行不同;

3、自通知日起,账户可以开始运作,如一个月内未能启动账户,该账户将自动取消。

九、海聪的承诺

通过海聪所领取的证书、文件,我们确保其真实性,由中港美专业律师把关。如有虚假,海聪承担法律责任,并双倍作出赔偿。24小时投诉电话:香港852-39216188上海86-21-68877368。

十、海聪的优势

1、海聪已经在中国建立了服务网络,选择海聪总有一家海聪在您身边,方便您以后的发展;

2、团队优势、24小时服务;

3、强大的商贸服务中心,供求配对平台;

4、帮助域名注册,做国际网站;

5、为中小企业建立服务平台、物流中心、资讯中心;

6、强大的财税团队,提供理财、避税方案;

7、十年的成功经验,两万多家的成功案例;

8、“五品”优势:品牌、品貌、品格、品质、品位。

十一、联系我们

电话:86-21-68877368,58763186, 58369652

传真:86-21-58402186

MSN:hkcfm-shanghai@hotmail.com

E-mail:hkcfm-shanghai@163.com

联系人:李小姐熊小姐

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5楼F座

第12篇:企业开立各银行结算账户

《初级会计实务》是初级职称考试中比较重要的一门,它的知识点比较的多,而且内容比会计基础要难理解一些,是需要花一些时间自己去钻研和理解的。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企业开立各银行结算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1、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2、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异地常设机构、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提示:(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2)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1、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当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借款合同或者其他有关证明。

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提示: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该考点必须掌握。

(三)、专用存款账户

1、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四)、临时存款账户

1、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增)资,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提示: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不需核准,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需要核准。

2、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单选题)。

3、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当按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4、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①工资、奖金收入;②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③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④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⑤个人贷款转存;⑥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⑦继承、赠与款项;⑧保险理赔、保费煺还等款项;⑨纳税煺还;⑩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2、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的,付款单位在付款用途栏或者备注栏注明事由的,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付款单位必须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异地银行结算账户适用范围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13篇: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附式3: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 │存款人名称

│ 电 话

│ ├────────┼───────────────┼──────┼────────────┤ │地 址

│ 邮 编

│ ├────────┼────────┬──────┼──────┴────────────┤ │存款人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

│ │单位负责人( ) ├────────┼──────┬──────┬────────────┤ │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 ├────────┼────────┴──────┴──────┴────────────┤ │行业分类

│A( )B( )C( )D( )E( )F( )G( )H( )I( )J( )│ │

│K( )L( )M( )N( )O( )P( )Q( )R( )S( )T( )│ ├────────┼────────┬──────┬───────────────────┤ │注册资金

│地区代码

│ ├────────┼────────┴──────┴───────────────────┤ │经营范围

│ ├────────┼────────┬──────┬───────────────────┤ │证明文件种类

│证明文件编号│

│ │

├────────┤

├───────────────────┤ │

│ ├────────┼────────┴──────┴───────────────────┤ │税务登记证(国税 │

│ │或地税)编号

│ ├────────┼───────────────────────────────────┤ │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信息填列在“关联企业登记表”上。

│ ├────────┼───────────────────────────────────┤ │账户性质

│基本( ) 一般( ) 专用( ) 临时( )

│ ├────────┼────────┬──────┬───────────────────┤ │资金性质

│有效日期至 │

│ └────────┴────────┴──────┴───────────────────┘

以下为存款人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信息:

┌────────────────┬──────────────────────────┐ │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名称

│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

│姓

名│

│ │法定代表人( )

├────┼─────────────────────┤ │单位负责人( )

│证件种类│

│ │

├────┼─────────────────────┤ │

│证件号码│

│ └────────────────┴────┴─────────────────────┘

以下栏目由开户银行审核后填写:

┌────────┬─────────┬───────────┬────────────┐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代码

│ ├────────┼─────────┼───────────┼────────────┤ │账户名称

│账号

│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 开户日期│

│ ├────────────────┼───────────┼─────┴────────┤ │

本存款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开户银行审核意见:

│人民银行审核意见:

│ │户,并承诺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

│(非核准类账户除外)

│ │有效。

│ │

│ │

│经办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 │

存款人(公章) │

银行(签章) │

人民银行(签章)│ │

日│

日│

日│ └────────────────┴───────────┴──────────────┘

填写说明:

1.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必须填列有效日期;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必须填列资金性质。

2.该行业标准由银行在营业场所公告。“行业分类”中各字母代表的行业种类如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E: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业;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文化、教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T:其他行业。

3.带括号的选项填“√”。

4.本申请书一式三联,一联开户单位留存,一联开户银行留存,一联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留存。

第14篇:开立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立业务办理流程

单位开户:是指单位在中心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单位只有建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能在单位公积金账户下建立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而办理公积金缴交等业务。单位账户开立办理流程:

1、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3、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

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4、注意事项: A、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

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B、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C、目前执行的规定比例为市内四区执行单位个人各10%-15%,区市县执行单位个人各7%-15%。

第15篇:开立基本账户

开立基本账户

企业验资存款户验资成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由开户单位提供开户资料送交人行审批,人行审批合格的转为基本存款户;若开户单位不在验资银行开立基本存款户,应允许其在其他银行开立基本存款户后,开立企业应将其在原银行验资款转入其在其他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户。或者,开户单位不在原银行开立基本存款户,在其他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那么,原验资行的验资存款账户要申请为一般存款账户,企业要将验资存款户验资款项转为一般存款账户后,再将验资款转入其基本存款户。

在企业属地任一具有对公业务的银行金融网点开设基本存款账户,或将验资存款户直接转为基本存款账户时,企业应需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开户证明。即验资时,由银行支行出具的验资用《银行询证函》或《存款证明》等文件;

2、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盖一套单位的印鉴卡(一式三份,由银行提供)。另外,预留的印鉴可以是公章(或财务专章)加上私章(或签名)。私章主要是单位法人代表的章或出纳人员的章,也可以是单位法人代表的章或出纳人员的章。

7、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书(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名);

8、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9、银行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银行存款基本账户的名称,应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设置。

一般情况下,一周(按规定为5个作日)后,会计人员即可到开户行领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此购买现金支票。这时,基本存款账户就基本开立成功。

第16篇:银行账户开立的合规性

银行账户开立的合规性,检查支票登记薄和存根,管住管理的合规性。验明货币资金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适当性第

一、现金的审计:审计人员应通过检查现金账据和现金突击盘点方法,采取先盘点后看账或先看账后盘点步骤:一是审查被审计单位现金核算是否规范,有否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序时逐笔登记,逐日结出现金收付余额,总账明细账是否相符;二是审查现金收付是否按现金管理规定执行,抽查大额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核对进出账情况,结合收款收据的检查,查明有否存在直接坐支现金或现金收入不入账行为;三是通过盘点,查明现金账款是否相符,有否存在现金溢缺、白条抵库、职工个人借条长期不入账、不结算以及现金库存超限额等问题。

第二、银行存款的审计:审计人员应通过检查单位银行存款账据和核对银行部门提供的银行存款对账单方法步骤,对照有关规定:一是审查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核算是否规范,有否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的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并进行序时逐笔登记,每日结出存款余额,查明银行存款总账明细账是否相符,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有否至少每月与银行对账核对一次,做到账款相符;检查银行存款入账是否及时,特别是年终12月份,单位有否将收入存款暂时不入账,作为未达账项,隐瞒当期收入转移到下年度核算。二是审查银行账户开设情况,查明有否存在未按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核定的账户规定,擅自增设账户、多头开户、外借账户以及随意使用核定的专用账户行为;三是审查银行存款收付是否合规,有否存在违反银行结算纪律,发生单位之间相互借贷行为或公款私存等问题,注意查明\"一借一贷\"银行存款行为及其原因,查明公款私存的利息收入有否入账。对单位银行活期存款转存定期存款的,应查明原因及定期存单是否安全完整,账单金额是否相符,利息收入是否入账等。

第三、有价证券的审计:审计人员应通过账券核对方法,查明有价证券是否存在,保管是否安全,有否及时兑付等。

(2)确定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账款、暂付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的存在性,增减变动记录的合法性、完整性、可收回性,余额的正确性,会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

审计人员应通过账账、账证以及与债务人核对检查等方法,采取逆查法、抽样检查以及函证(对重点数额较大事项)方法步骤:一是审查各项应收(暂付)款项总账与明细账是否相符,核算内容是否准确合规,余额是否正确;查明有否在暂付款项中直接列报支出行为,或者应该及时结转支出的暂付款项长期不结转,或者将超预算支出转挂到暂付款中,导致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隐瞒支出,造成隐形赤字挂账等问题。二是审查各项应收(暂付)款项的具体去向用途,查明有否存在职工个人长期拖欠公款行为,特别是个人借款超过6个月不还的或者借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的应重点关注和审计;查明有否存在违规将本部门资金借给有关单位或个人使用,是否及时收回,有否造成损失,审查借款过程及其原因,解剖问题实质;查明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而发生的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准确,有否少计漏记,有否及时催收;查明单位是否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款项,有否存在多付、提前付款问题等。三是审查应收票据有否建立\"应收票据备查簿\",监督盘点库存票据金额是否与账面相符,审查已贴息的应收票据贴息金额是否正确,分析应收票据的可兑现程度。四是审查各项应收(暂付)款项账龄期限,查明有关应收款项能否收回,是否形成坏账损失,确认债权性资产的存在性和可靠性;查明各项应收暂付款项长期不结算的原因,促进被审计单位搞好往来款项清理,及时准确地反映单位收支和资产,分析大量应收暂付款项对单位财务状况的影响。

(3)确定存货(包括材料、产成品)的存在性,收支的合法性和记录的完整性,存货的品质状况,余额的正确性,会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

审计人员应通过审查财务部门存货总账、明细账、相关凭证和存货采购、销售合同等资料

以及保管账据,采取账据检查与实物盘点相结合的方法步骤,对重点存货在看账基础上,必须抽样检查,实物盘点。一是审查存货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有否存在存货损失,且追查存货损失原因和责任;二是审查存货期末计价和数量是否准确,存货资产有否虚增或少报;三是审查存货采购、销售、验收、发出、保管等各个管理环节是否存有管理漏洞和隐患,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

(4)确定对外投资的存在性,是否归单位所有,对外投资增减变动及其收益(或损失)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会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

审计人员应通过审查会计账据及单位对外投资所形成的会办记录、协议合同等相关资料,采取检查、询问以及到被投资单位实地调查等步骤方法,一是审查被审单位对外投资形成过程及其决策是否规范科学,检查对外投资项目有否经过立项、评估,决策有否经过集体讨论,有否存在因决策失误而导致对外投资损失,剖析产生损失的根本原因和责任。二是审查单位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的价值确定是否合理,有否经过公开公正评估,有否存在人为压低对外投资资产价值行为。三是审查对外投资的收益是否按照双方合同协议及时收取入账,有否存在少收、不收或收取不入账,私存私放设置\"小金库\"问题。四是审查对外投资是否按合同协议及时收回,处置是否恰当,检查有否形成损失,判断对外投资的可收回性和存在性。

(5)确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存在性,是否归单位所有,确定其增减变动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余额的正确性,会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

审计人员应通过审阅有关固定资产取得和处置的文件记录和验收报告,预算批复文件和列支来源渠道,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设置的资产明细登记账、卡以及会计核算账据中有关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公务费等科目明细支出步骤,采取抽样检查、实地观察、盘点核对等方法:一是审查各项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入账价值和标准及时核算,查明有否少记漏记,导致账无实有。二是审查有关固定资产取得是否与预算相符,有无重大差异,并查明其原因;查阅形成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是否按预算计划取得,构成是否合规,有否存在重复列支工程支出等问题。三是审查固定资产的变卖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是否经过公开公正处置,其变价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四是审查固定资产结存是否真实准确,账实是否相符,有否存在账有实无或账无实有,有无存在公物被个人占有(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可移动的贵重资产);五是审查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账账是否相符,内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实物盘点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

审计人员还应通过审阅被审计单位账据以及购入和取得无形资产的各种文件、合同协议、审批报告,转让手续及其授权批准依据,索取有关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证书或到国土、工商部门调查了解等步骤方法,审查无形资产是否存在,是否归单位所有;审查无形资产入账价值是否真实、合理;审查无形资产转让程序是否合规,转让收入是否及时入账等。

2、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负债类的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借入款项会计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目标内容、步骤和方法进行审计:

(1)确定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记录的完整性,核算划分的准确性、上缴的及时性、余额的正确性和会计报表披露的充分性。

审计人员首先要弄清被审计单位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哪些属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单位代收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政府委托代收的各项专项资金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的款项),哪些属应缴财政专户款(主要指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在此基础上,通过与有关收入明细账的各项收入数额核对,与当期有关收费票据实际收取的收入数额核对,与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核对,与有关暂存款项(有的单位会将收入放在暂存款中核算)核对,与年终对账单有关未达账项(防止一些单位将部分收入不记收入和银行存款账,跨期隐瞒一部分收入)核对

等方法步骤:一是审查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划分是否准确,记录是否全面完整,查明有否将预算内收入转作预算外收入,有否将应缴财政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混划或转入暂存往来款中划为单位已有。二是审查应缴款项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是否存在直接坐支、挪用各项应缴款项等问题。

(2)确定各项应付(暂存)款项(包括暂存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发生及偿还记录的完整性,核算的合规性、余额的正确性以及会计报表披露的充分性。

审计人员应通过检查各种应付款项明细账据,结合检查相关采购业务合同资料,并注意应付款项记录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相核对的步骤,采取分析性复核、抽样检查(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明细账户余额,检查其原始凭证)、函证、审阅、计算、逆查法等方法:一是审查各项应付(暂存)款项账账是否相符,增减变化情况记录是否全面、完整,账证是否一致,揭示分析其余额变动的合理性及其原因。二是审查各项应付(暂存)款项核算内容的准确性,查明有否存在将不属结算业务的债务,如有否擅自设立基金或将有关收入及其他资金放在暂存款或其他应付款中核算,隐瞒收入逃 第一:财政补助收入的审计:通过检查全年财政核定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数(包括平时财政专项追加预算数),以及财政实际拨入经费数,查明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核算是否及时,发生额是否准确,记录是否完整。当期的财政补助收入指标是否全部拨付到位,被审计单位有否存在多计或少记财政补助收入问题,并查明单位年终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结余结转数是否准确,查明其不符原因。

第二:事业收入(或预算外收入)的审计:一是要通过审查单位账面实际反映的各项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总额,与单位各项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各个收费项目依据、收费标准和事业发展规模计算出各项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应收数进行比较,从总体上,查明被审计单位有否做到应收尽收,有否存在擅自减、缓、免行为(应注意判断分析当中是否有猫腻),有否经过授权批准或集体会办研究,查明有否存在将应收收入放在交费单位搞体外循环或损害单位集体收入个人得好处等经案线索问题。二是要通过对部门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票据、收费许可证等政策文件资料,与实际收费收入行为一一对照检查,查明单位是否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行为,查明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三是要通过审查单位各种收费票据(包括结算票据)实际收取的收入与入账数额进行比较,查明有否存在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行为;查明有否存在将收入款项放入暂存往来款中核算,隐瞒收入逃避监督行为;通过查阅被审单位票据领用缴销登记簿以及实际使用票据情况,查明有否存在违规使用非财政部门发放的专用收费票据收费,票据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及时办理领用、缴销手续,收费员收缴资金是否及时交入财务部门入账,有否存在长期被个人占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票据遗失等问题。

第三,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的审计:审计人员应通过审查有关年度部门核定的附属单位缴款预算数以及有关银行存款、现金、往来款项发生额,查明其核算是否准确,有否将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放在往来款中核算,查明有关附属单位缴款预算未能实现的原因,查明上级部门有否按规定足额将应返还收入补助给本单位。

第四,经营收入的审计:审计人员应通过审查单位有关资一是经费支出是否合规合法,有无将救济、科研、农业、教育、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基金)挪作他用的问题;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业务是否真实,有无通过应付款为其他单位办理不正当业务或截留应当上交国家收入、出借单位资金牟取私利等问题;预算外收入是否合法,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收入不入账或账外设账等问题;预算外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范围,有无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等行为。

二是固定资产是否人账建卡,安全完整;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问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的问题;固定资产的变

价收入是否全部人账、专款专用。

三是单位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有无对所创办实体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不进行有效评估计价、不收取占用费、无偿使用、所有权变相转移等造成国有资产在创办经济实体中流失的问题。四是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建立了现金出纳制度、报销制度、借款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因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或领导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以及其他经济事故问题。

通过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的认定.合理划分离任与继任领导的责任界限。

查清即将离任领导到任与上届领导交接时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以及即将离任领导与下届领导交接时或此项审计时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从而做出鉴定,分清前后两届领导经济责任,这是前后两届领导极为关注的一项内容。因为资产和财务状况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能够体现离任领导的业绩情况,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为其自身的经济责任提供服务,而且能使新任领导掌握单位的基本财力和其他财务信息,了解接任的是个什么摊子,便于加强管理和正确决策。同时为审计评价对比分析提供基础数据。审计的方法通常是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采取审查核对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办法。主要认定固定资产金额及种类,财政拨款和预算外收入账面余额,应收款和应付款余额及明细,实有货币金额,并作为审计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简要说明。固定资产的金额要以实地盘点的固定资产原价为准,重点注明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贵重物品,以及作为贷款抵押的资产实有数;认定往来账款时,对数额大、时间长的款项要进行实地调查,对合同应收未收款项或应付未付款项和呆死账要特殊说明,以体现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资产和财务状况的认定结果,除在审计报告中重点阐明外,最好以表格形式,如固定资产明细表、应收款明细表、应付款明细表等,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这样便于有关部门全面了解财务情况。

通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

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对其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的审计和评价,还要运用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的考核情况来充实评价内容,使审计评价具体翔实、有理有据、公证力强。一般说来,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运用的经济指标主要有: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各项财政、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率、资产增长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如固定资产增加额,离任时比到任时增减差额;预算外收入累计额,任职期间组织预算外收入累计数;抵支收入完成率,实际完成与财政核定的抵支收入额之比率;自行抵补行政经费率,抵支收入和预算外支出中

第17篇: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及办理程序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及办理程序

一、基本存款账户

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先到拟开立账户的银行领取《开户申请书》,

按申请书的内容如实填写企业信息,加盖企业公章,

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少2套,

由开户银行负责审核开户资料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在开户申请书上填写开户银行的相关信息及开立基本户的账号,

并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

由开户银行留存1套开户资料的复印件,

另1套开户资料复印件及《开户申请书》送交至人民银行,

经人民银行审查符合开立条件的,核准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其中法人企业还需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项》,

加盖企业公章和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二、临时存款账户

1、异地企业在我县辖内从事建筑施工及安装等临时经营活动,

需提供建筑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等资料2套,

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

由开户银行审核后报人民银行核准开立。

异地建筑施工安装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名称也可以单位名称加项目部名称构成,

其预留签章应当与账户名称一致。

异地企业若以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应同时填写《开户申请书》和《申请书附页》,

除应提供前面所要求的资料外,

还应提供项目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单位授权该项目部开户的授权书,

授权书应载明:项目部名称、项目部负责人姓名,

以及项目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承担等内容。

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

可以根据不同合同开立不超过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2、开立公司注册验资临时户时,

由企业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由开户银行自行开立验资临时存款户。

3、公司因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户时,

企业应出具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

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

由开户银行自行开立增资验资临时存款户,

该账户的使用和撤销比照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管理。

三、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与基本户不能开在同一机构。

企业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应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

提供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所有证明资料、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因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符合开立条件的由开户银行自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第18篇:重庆市财政局银行账户的开立一

重庆市财政局银行账户的开立一

摘要:各市级预算单位、各相关银行:为了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关于规范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09]47号)文件精神,重庆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市监察局、重庆市审计局重新制定了《重庆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市监察局 重庆市审计局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重庆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存款账户)的管理。市级预算单位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特殊情况可分为三级、四级等预算单位,下同)和基层预算单位。

第三条 市级预算单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实行市财政局审批、备案制度。

第四条 市级预算单位财务机构统一办理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市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二章 银行账户的设置

第六条 市级预算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本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自筹以及往来等资金的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

第七条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市级预算单位,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开立一个零余额账户。

第八条 纳入工资统发的市级预算单位,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开立一个工资统发专用存款账户。

第九条 纳入津补贴统发的市级预算单位,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开立一个津补贴统发专用存款账户。

第十条 市级预算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本单位使用的各种基建资金。

第十一条 需开立外汇账户、外汇人民币限额账户的市级预算单位,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和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市级预算单位按相关规定可开立工会经费、党费专用存款账户。

第十三条 市级预算单位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可以隶属单位名称开立业务支出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除收入隶属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主要支付工作人员的日常开支,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

第十四条 市级预算单位因特殊原因,经市财政局批准可开立如下账户:

(一)垂直管理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确需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二)系统财务与本级机关财务分设并对所属单位有转拨经费的一级预算单位,确需开立的经费转拨专用存款账户; (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立的账户。

第十五条 市级预算单位不得开立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个别特殊情况的,报经市财政局批准,由市财政局为其代开立一个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该账

户只能用于非税收入的收纳和向市级财政专户解缴,不得用于核算其他收入和办理支付。单位收费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后,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即予撤销。

第十六条 市级预算单位确因业务需要开立贷款转存款账户、保证金存款账户的,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到银行开户,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 银行账户的开立

第十七条 凡符合政策规定确需开立银行账户的市级预算单位,其开户行的选择应坚持就近原则。

第十八条 市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时,应向市财政局报送“开立银行账户申请报告”,同时填写《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附表

1、二级、三级及以下的预算单位须报主管部门签章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开立银行账户申请报告”应详细说明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开户的理由、新开账户的名称、用途、使用范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提供机构编制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文件。

(二)开立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应提供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

(三)开立外汇账户、外汇人民币限额账户的,应提供拥有、使用外汇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开立其他账户的,应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市财政局应在7个工作日对市级预算单位报送的开户申请进行合规性审核,对同意开立的银行账户出具《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附表2)。对有明确政策执行期限的账户,应注明该账户的使用期限。

第二十条 市级预算单位持市财政局出具的《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到相关银行申请开立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在审查预算单位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等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后,将上述资料及银行审核意见报送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对符合开立条件的,人民银行应在7个工作日内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开户银行凭《开户核准通知书》开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第二十一条 市级预算单位应在市财政局出具《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开立相应的银行账户。

第四章 银行账户的变更与撤销

第二十二条 市级预算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保持稳定性,凡不属于单位搬迁或开户银行网点撤销,原则上不得变更银行账户。

第二十三条 开户银行如存在严重的服务质量问题,市级预算单位书面投诉两次仍未改变,可将意见直接反馈到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协调解决,确需变更开户银行的,经市财政局同意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开户程序审批办理。

第二十四条 市级预算单位变更开户银行后,应及时将原账户撤销,原账户的资金余额(包括存款利息)如数转入新开立账户。

第19篇:银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所需资料

开立单位基本、一般结算账户所需资料

一、单位资料清单:

1、

2、

3、

4、

5、

6、

二、需填写银行开户资料

1)

2)

3)

4背面盖公章。

5)

67务经办人办理开户需提供)

8开立单位验资账户所需资料

一、单位提供资料清单

1、原件和复印件

2、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银行开户资料填写清单

1、一式两份(乙方:法人签名)

2、一式两份(甲方:法人签名)

3、一式三联(存款人:法人签名)

4、

5、

6、务经办人办理开户需提供)

三、投资股东是单位法人需提供资料清单

1、

2、

3、

4、

5、

特别提醒:投资股东资金转入验资户,股东姓名和投资金额必须,

第20篇: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现金支取自查报告

中国银行**支行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

取业务自查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行对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 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我行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行现有账户66 个,其中:基本账户 24个,一般存款账户 24个,专户 18 个,开立注册验资户1个,经自查,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注册验资户提供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验资户的汇缴人与出资人名称一致,在验资期间做到了该账户只收不付。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们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置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一律按规章制度办理,无支付高息及手续费、放宽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通过调阅存款分户账进一步核查,没有发现一般存款账户、临时账户提取现金的现象,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二、反洗钱管理自查情况

(一) 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我行设立会计结算部门为反洗钱机构,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指定会计人员为反洗钱工作人员,负责本行大额和可疑交易记录,分析和报告反洗钱工作,我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制定了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客户在我行开立账户时,我行都能够及时核对客户身份证明、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像件,并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等要求,对客户进行了风险等级划分。对客户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都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不符合规定的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我行无开立或假名账户,没有为不明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提供存款和结算服务。按规定执行重新识别客户制度,对客户的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都按规定期限保存。

(二) 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我行在日常工作办理过程中,对每一步业务都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不存在迟到或漏报情况,对总行转发的补正通知和相关报文,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

三、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自查情况

(一)我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办理每一笔现金支取业务,对他人代理办理的,我行都严格审核存款人及代理人的的身份证件,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对于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 ,我行都能够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报告。

(二)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对现金支付5万元(含)严格按反洗钱的相关规定及我行的管理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先由信贷部门审批完后,再由会计部门审核把关,对企业签章在验印系统中进行验印及手工验印,对超过限额的现金支票对持票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自查情况来看,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办理规范,符合各项制度规定,但在专户管理上也存在着历史遗留问题.

五、整改措施

(一)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联系,根据企业特点积极想办法,定对策,多跟企业沟通,努力做好我行的账户年检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变更信息,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

(二)我行继续和财政局协商,让他们尽快把所缺的专项资金证明补齐。

通过这次自查,使我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及现金支付业务管理 ,得到了加强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及内控措施,建立健全开销户制度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加强账户管理系统操作。提高核算质量,杜绝一切违规现象的发生,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银行账户开立年终工作总结
《银行账户开立年终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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