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须知
尊敬的客户:
欢迎您选择中国银行。为方便您办理开户及结算业务,现将所需资料及开户后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资料
1、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单位公函(介绍信);(可不要)
3、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6、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法人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复印件;
8、签属《账户管理协议》及《银企对账协议》;
9、企业公章、预留财务专用章、名章(如预留名章非法人名章,还需提供法人授权预留名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10、其他资料,根据开户行实际需要留存。
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所需资料
除提供以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相关合同文本(如借款合同、贸易合同、结汇水单、公司章程等)。
单位公函中应注明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用途。异地开户必须有借款合同、贸易协议。
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资料
除提供以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能够证明资金管理和使用需要的证明文件,如主管部门批文、管理部门证明、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等。
3、如果为异地开户,还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单位授权该内设机构(部门)开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载明:单位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姓名,以及内设机构(部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授权单位承担等内容。
四、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所需资料
1、设立临时机构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出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从事该项活动的证明文件。
3、注册验资账户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增资验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持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
五、开户后的注意事项
1、为确保您的账户资金安全,我行对办理业务的人员实行“结算证”制度。请提供下列资料:单位公函、法人授权书、业务人员身份证件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授权书中应注明指定的人员、证件号码及业务范围,授权书上应加盖公章及法人名章。
2、为加强银企沟通,使我行在最短时间内将金融理财、账户年检等将关信息传递给您,请您在电话、地址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我行并办理变更手续。
3、我行将根据您的账户变动情况定期发出“余额对账单”,请您收到后仔细核对并及时返回。
4、按照人民银行规定,账户每年须进行“年检”。如果您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过期,请及时更换并将更换后的原件、复印件提供给开户行,以免耽误您正常使用账户。 本说明未尽事宜以开户行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