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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远程会诊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14 07:37:21 来源:医院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医院远程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我院远程医学中心在院领导的重视下,在安徽省立医院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已顺利竣工,为规范管理,理顺远程会诊工作流程,解决我院疑难危重病例诊治,促进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同时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特制定中煤矿建总医院《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望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O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1、《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

2、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3、远程会诊申请单(样表)

附件1:

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院远程医学中心管理,理顺远程会诊工作流程,解决我院疑难危重病例诊治,鼓励医务人员通过远程会诊等渠道提高技术水平,同时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最大限度的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及《安徽省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院领导安排,远程医学中心由医务处、科教科负责管理,暂设兼职人员3名,信息中心协助技术支持。工作人员职责见附件2。

二、远程医学中心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一) 服务对象和作用

远程医学可满足医生和患者双方的需求。根据医生和患者的信息需求,远程医学服务的范围不断拓宽,目前已应用于如下方面:

(1)远程诊断:包括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学诊断、中医辨证诊治、超声诊断、内镜诊断等。

(2)远程会诊:治疗方案会诊、手术方案会诊、明确临床诊断、治疗等。

(3)远程信息共享:实现各卫生单位、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流、远程教学、视频会议等。

(二) 远程会诊信息的处理

远程医疗服务需处理的主要信息有:

1、图片文件:病理片、B超图片、皮肤病变部位照片。

2、影像文件:内镜图片及录像、CT片、X光片、MRT等。

3、文本文件: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

4、波形文件:心电图、脑电图等。

(三)以下情况均可申请远程医学中心协助:

1、医生单方面需求(即患者没有提出会诊要求),需要上级医院协助进行病理、X光片、CT片、MRI片、内镜录像(图片)以及其它临床医技诊断的需求;

2、门诊或住院患者提出,要求上级医院的专家进行会诊,以明确诊断和进一步治疗的需求;

3、各科室或科教科有远程实时教学需求或其它需要上级医院专家帮助的各种需求;

三、远程会诊工作流程

(一)和上级医院之间的远程会诊流程

1、凡需要远程医学协助的科室,根据需求的紧急程度,需提前1-3天向远程医学中心(远程医学中心地点设在门诊三楼职工书屋旁)提出申请,紧急情况下可随时提出申请。远程会诊和普通会诊一样,均需报医务处同意并备案。如有远程教学活动需相关科室参加的,也可由科教科直接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2、申请远程会诊时,由主诊医师按要求填写《远程会诊申请单》(见附件3,可复印),写明患者基本情况、目前诊断和治疗情况、会诊目的、拟邀请的专家、会诊时间等,交科主任(或诊疗小组长)签字,送至医务处审批备案后,交由远程医学中心负责实施。一般情况下《远程会诊申请单》需由申请医师填写电子版,打印好(一式3份,科室、医务处、远程中心各留1份)送至医务处,也可通过医院医学信息群(*******)发来,并电话告知。如无法制作电子版,也可报送纸质,交由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打印,但需字迹书写清楚。远程会诊与普通会诊一样,需请患者或家属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科室留存。

3、远程会诊申请提出并批准后,需由申请医师准备好如下资料交至远程医学中心:病历资料(首程、入院录、主要病程记录、术前小结等)、各种检验、检查报告单、影像胶片、病理图片(报告单)以及上级专家需要的其它资料。鉴于目前我院PACS没有联网,暂由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将以上各种资料制作成电子版,传送给上级医院专家。待实现PACS联网后,即可由申请医师直接将以上资料传送至远程医学中心。

4、远程医学会诊时间一般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30点。会诊过程采用预约会诊方式。普通会诊:即我院发出会诊申请12小时内由上级医院和我院共同确定会诊专家和会诊时间,36小时内完成会诊服务。急会诊:即我院在上级医院工作时间发出会诊申请3小时内完成专家确定和预约,并在12小时内完成会诊计划,根据临床需要另外约定除外。

5、远程会诊时间确定后,由远程医学中心通知请求会诊的科室相关人员,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15分钟到达会诊室,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需提前准备好会诊设备。

6、远程会诊时,申请科室的负责人以及相关经治医师均应到场,并准备好必备资料,以便回答上级专家的提问。会诊可由申请科室负责人(诊疗小组长)主持,必要时由医务处主任或分管院领导主持。

7、会诊结束后,专家会诊意见书由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好,交给申请医师,并留存一份备案。

8、远程会诊病历资料的书写按《安徽省病历书写规范》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9、远程医学中心负责做好会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10、门诊患者申请远程会诊时,由门诊主诊医师提出申请。

(二)与下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之间的远程会诊 远程会诊应和卫生支农、双向转诊以及外联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各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对口支援及远程会诊工作。因我院远程会诊处于试行阶段,与下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的远程会诊暂未开展,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制定相关工作流程。

四、远程会诊收费标准及费用核算分配等规定

(一)物价有关规定

根据甲(安徽省立医院-邀请方)、乙(中煤矿建总医院-受邀方)、丙(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方)三方签署的《 远程医学服务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省物价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步远程病理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D0001)为每次300元;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D0002)每次280元;同步远程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G0001)每小时600元;远程中医辨证论治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N0001)每小时600元。如安徽省物价局或甲乙丙三方协议有变化的遵照该变化执行。

(二)收费对象及办法

1、远程会诊根据发出邀请方的目的不同,收费对象可不同。一般情况下是指向患者或其家属收费,特殊情况下,即我院临床医技科室根据诊疗工作需要,向上级医院的专家咨询、请求解决疑难问题、远程读片、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教学等,费用由我院支付。

2、凡需要由患者或家属支付的远程会诊费用,由请求会诊的科室(主诊医师)向患者收取,费用请直接交至门诊收费处,票据一联交至远程医学中心留存。

3、凡由我院支付的会诊费用则先从预缴的费用中扣除,然后进行成本核算。核算办法:凡由我院支付的远程会诊费用,成本核算进入申请会诊的科室(诊疗小组)。

4、在远程会诊试运行期间(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凡由患者支付的远程会诊费用按80%收取。

五、有关工作要求及奖罚措施

1、各科室(诊疗小组)应高度重视和支持远程会诊工作,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严格管理,要确定专人负责远程会诊工作,也可由科室教学秘书负责。要建立远程会诊登记本,并向广大患者主动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护人员参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

2、对积极为患者服务,在远程医疗会诊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⑴ 对患者推诿或拒绝患者远程会诊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⑵ 违反规定,违规收取患者费用,增加患者负担的;

⑶ 不服从统一管理,接到会诊通知后,不认真准备各种会诊资料,或不按时到岗参加会诊的;

4、远程会诊提供了和国内专家实时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对于提高我院的诊疗水平、医疗安全、科室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科室应针对门诊和住院患者多做宣传动员,宣传远程会诊在费用上、时效上的优势和好处,力争充分发挥远程会诊的作用。

六、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今后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将根据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推荐第2篇:第一季度远程会诊工作总结

2016年第一季度远程会诊工作总结

2016年1-3月份我院通过远程会诊平台会诊例数为17人,其中一月份会诊例数为4例;2月份会诊例数为6例;3月份会诊例数为7例。特制订表格如下;

科室

神经外二科 放疗肿瘤内科 神经外三科 神经内三科 神经外三科 风湿免疫科

脊柱骨科 神经内五科 神经内二科 呼吸内一科 血液肿瘤内科 放疗肿瘤内科 风湿免疫科 神经内五科 患者姓名 会诊医院 会诊专家 会诊时间 住院号

朱熹龙 马国玲 楚高龙 王增才 于淑珍 辛培霞 程雯茹 王秀花 杨学荣 刘爱香 夏江红 史德顺 马梅艳 李会娟

天坛医院 医科院肿瘤医院 协和医院 协和医院 协和医院 协和医院 北大人民医院 协和医院 协和医院 协和医院 北大肿瘤医院 北大肿瘤医院 协和医院 天坛医院

张建国 袁芃 幸兵 李晓光 李拥年 吴庆金 燕太强 刘明生 刘明生 王京发 宋玉琴 朱步东 吴庆金 延朋翔

1.5 1.5 1.11 1.29 2.25 2.25 2.25 2.26 2.26 2.29

3.7

3.15 3.15 3.17

6189155 6189395 6141451 6194729 6196272 6196875 6197620 6196529 6196512 6199383 门诊 6114758 6199780 6203284 呼吸内一科 神经内五科 孙业秋 王建珍

协和医院 协和医院

高金明 刘明生

3.29 3.29

6203435 6204785

推荐第3篇:医院远程会诊监控系统(材料)

医院远程会诊系统

一.需求描述 1.1 客户需求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国家医疗政策的健全,如何让中小城市、偏远地区人民也能享受到都市大医院的医疗、诊断水准,随着网络的普及和视频编解码结束的进一步完美,远程会诊系统可对大多数病灶进行远程会诊,可迅速快捷的对患者的病理、病灶进行分析,专家会诊,制定出治疗方案,对提高全国范围的医疗水平、快捷的提供治疗方案、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有一定效果。

在远程会诊系统中,会诊终端提供的不仅是患者外部病灶的视频,还需要建立一系列的身体监测仪器,将身体监测仪器的数据通过网络接入到会诊中心专家会诊组,会诊终端和会诊中心之间需进行双向语音,专家组对终端发送操作指令,终端依照专家组指令进行一系列操作,配合完成各种患者身体检测工作,所有的操作步骤都进行视频录像存档,检测数据也存档,以备日后病例分析和当作教学资料。 1.2 标准依据

GB501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4-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B 10408-89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2663-90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T503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A/T70—9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0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有关文明施工的文件规定 二.系统架构 1.1 系统总体结构 1.2系统组成 1.2.1会诊终端设备

前端设备包含音视频采集单元、各种身体监测仪器,其他医疗检测设备。对于患者病理分析的活动的摄像机设备来说,根据医疗成像的要求,需要超高清晰摄像机,以满足需要。对于全景监控,则需要2个成对角安装的摄像机即可。

会诊低端要考虑安装拾音器,拾音器的选择要根据场合不同调整其灵敏度。

医疗检测仪器和设备的选择,依据患者病情不同,由专家组和医院协商确定。 1.2.2会诊数据传输网络

远程会诊系统以电信会网通公网尽心数据传输,为保证系统稳定性,会诊终端和会诊中心专家组都需要以专线接入,有条件的,尽量双网备份,以保证会诊的顺利进行。 1.2.3视频控制系统

会诊中心对会诊终端制定了相应的会诊步骤,如果有特殊要求,可通过语音对讲设备对会诊终端进行要求,以变换视频角度、倍数、光圈等,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观察和检测。 1.2.4会诊中心设备

在会诊中心,医疗专家门可在客户端PC上,对会诊终端的视频进行观看,也可根据需要,将这些视频通过视频解码器输出到大屏幕,会诊中心配备语音对讲设备,可和会诊终端进行双向语音。 三.功能概述

■视频监控功能

会诊中心专家组可在客户端PC、大屏幕上对会诊终端进行监视、观察,了解终端检测患者的整体情况和详细过程细节,必要时可对会诊终端进行语音指导和提醒。

■录像存储、检索、回放、下载功能

所有摄像机的视频均实时录像,存储于硬盘录像机,会诊终端医院可对这些录像进行检索、回放,可当作教学视频,进行观摩、学习。 四.性能规格 4.1视频监控性能 l 视频编码符合MPEG4或H.264编码格式,图像质量达到D1(720×576),帧率不小于25帧/秒。

l 语音编码符合G.711/G.722标准,可双向语音,

l 支持云镜控制,兼容多种主流云台控制协议,云镜控制延迟不大于200ms。

4.2中心管理平台性能

l 中心管理平台硬件工作稳定,支持热插拔双机热备冗余机制,保证系统不间断工作。

l 中心管理平台软件运行稳定,无内存泄露和宕机现象。 l 硬盘录像机设备工作稳定,性能以其说明书为准。

4.3前端设备性能

l 摄像机、网络视频服务器工作稳定,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小于20000小时; l 环境参数采集单元灵敏度高,采集数据准确。

推荐第4篇:远程会诊实施方案

基层远程医疗会诊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优质医疗资源大都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大城市,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群众看病难问题突出的问题,国家医改方案明确提出大力发展面向中西部和农村地区的远程会诊,并提出资源整合、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建设原则。为充分利用远程会诊提高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医疗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卫生部提出了中西部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

建立以省级综合医院为核心的基层远程系统和以国家级医院为核心的高端远程会诊系统。5家县级人民医院开展基层远程会诊。

二.建设原则及目标

(一)建设原则顶层设计,统一标准:从全局出发,依照统一设计,推动基层与高端远程会诊系统建设。立足当前,分步实施: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设备、人员等资源,根据基层医疗机构业务需求,分轻重缓急,逐步推进、完善远程会诊系统建设。技术成熟,互联互通:充分考虑远程会诊发展需要,采用成熟可靠的先进技术,采取开放架构设计,支持互联互通,易于扩展升级。保障安全,注重实用: 信息及系统安全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障。远程会诊建设和应用,涉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病人,系统必须方便实用、安全可靠、易于维护。

(二)总体目标建设以人民医院为省级远程会诊中心的的基层远程医疗会诊平台,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教育、远程数字资源共享、视频会议、双向转诊、远程预约、远程专科诊断等功能,促进我省优质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医疗服务的均等化,有效加强我省基层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疑难重症救治水平,缓解群众看病难。未来实现与部级远程会诊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三、远程医疗会诊平台系统架构远程医疗会诊平台系统, 采用B/S架构,大集中模式,具备可扩展性时机成熟时可在各地区建立地区级平台。系统由一套软件、一个网站、一个数据中心构成,组网采用10MB/4MB光纤专线组成。

一套软件:按照卫生部技术方案要求设计具体建设方案,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软件开发商进行平台开发。

一个网站: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服务网,用于远程视频教学录像点播、远程视频教学信息的通知、数字共享资源的查询、阅览等。

一个数据中心:省级建立远程医疗数据中心,实现远程医疗数据的集中存储管理。远程医疗数据中心作为远程医疗管理系统的中枢,实现各类远程医疗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并为远程医疗各应用系统,如远程教育系统、远程数字资源共享系统等提供数据挖掘和分析支持。

网络:采用初步建成的卫生信息专网进行组网。整个系统包括远程会诊管理、病历资料采集、远程专科诊断、远程监护、视频会议、远程教育、数字资源共享、双向转诊及远程预约、数据中心、电子身份认证、短信平台、费用结算等子系统。

(一)远程会诊管理子系统按照实现方式,远程会诊包括交互式远程会诊和离线式远程会诊。

1、交互式远程会诊:支持会诊专家与申请医生、患者间的实时交互式远程会诊;支持患者的临床需求,实现患者在病床上就能实时接受专家远程会诊服务;支持会诊专家对异地病床上的患者视频画面进行远程控制;针对危重症患者,支持床边监护仪等生命体征数据的实时传输,为会诊专家提供连续、动态的诊断依据。

2、离线式远程会诊:支持会诊专家与申请医生间的非实时离线式远程会诊;支持申请

医生提交会诊申请信息和病历资料;会诊专家根据实际情况,非实时浏览会诊申请信息和病理资料,并编写和发布会诊报告;申请医生再浏览会诊报告。包含如下功能模块:功能模块详述见表3.1。表3.1 远程会诊管理系统功能列表 功能模块 功能描述 使用单位会诊申请 会诊申请提交与修改;专家 信息查询;病历资料提交与查询等省级、地市级、县级医院会诊管理会诊申请管理;病历资料管理;会诊过程记录、报告浏览等。 三级医院、县级医院、省卫 生厅专家会诊 病历资料浏览(医学影像、心电图、病理图片等);会诊报 告编写、修改与发布;会诊报告模板管理等三级医院专家管理 专家信息管理;权限管理等 三级医院统计分析 按医生、医院、病种等进行 统计分析省卫生厅、各级医院系统管理 基础数据维护;用户及权限 管理;服务器信息监控等省卫生厅、各级医院

(二)病历资料采集子系统病历资料采集子系统应支持模拟信号、数字信号、实时信号的处理,主要功能如下:

1、模拟信号处理:病人的胶片及纸质病历、化验单、图文报告等通过扫描方式实现数字化。系统支持扫描文件的传输、存储和阅读,支持病历资料的手工录入。胶片资料:建议胶片使用医学专用扫描仪处理,能支持输出为DICOM3影像文件。纸质资料:纸质资料使用普通平板扫描仪处理,扫描文件以JPEG格式保存。

2、数字信号处理:系统应支持借助DICOM网关从具有DICOM3接口的影像设备获取患者的影像资料,也应支持自PACS图文工作站导入DICOM3影像。系统支持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中心等系统间实现互联互通。有条件的医院可以根据卫生部已经颁布的有关电子病历的标准规范,导出患者病历信息,远程会诊系统支持针对导出信息的导入、传输、存储和阅读。

3.实时生命体征信号处理:系统支持床边呼吸机、监护仪等生命体征数据的实时采集与传输,实现对患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连续、动态观察。

(三)远程专科诊断子系统远程专科诊断子系统应支持影像、心电、病理的远程诊断功能。

1、远程影像诊断支持从标准DICOM 3.0接口的影像设备或PACS系统获取患者的影像资料,并进行存储、再现以及相应的后处理操作。建立基于DICOM 3.0协议,B/S架构, WEB浏览方式的远程放射会诊系统,支持影像资料的后处理、关键图标注、保存,支持影像会诊报告的书写、发布,支持报告模板功能。支持远程影像会诊过程中多方进行医学影像(含静态和动态)的实时交互式操作。支持远程会诊专家在任意位置通过互联网安全认证后,进行远程影像会诊。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可建立科室对科室的远程影像诊断服务关系。

2、远程心电诊断支持从数字心电图机采集心电图信息,并进行无损的数据传输、存储和再现,把基层医院的静态心电图数据传送给上级医院会诊专家。支持专家对心电图的判读、打印,支持报告的书写、发布。12导数字心电图支持通过Internet、GPRS、电话线等方式传输心电图数据。数字心电图数据可存储为XML、DICOM等通用数据格式。支持不同病例及历史资料的分析、对比。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可建立科室对科室的诊断服务关系。

(四)视频会议子系统视频会议子系统为远程会诊服务提供音视频交互功能,其主要功能如下:

1、医学专家与申请医院医生、病人的远程互动交流、会诊。支持对异地的摄像头进行远程控制,实时调整观察视角;系统支持危重症患者的床边需求,患者在病床上就能实时接受专家远程会诊、远程监护服务;

2、系统支持会诊申请医院与不同卫生部属(管)医院及不同省级三级甲等医院间开展远程会诊服务;支持跨专科、跨机构、跨区域的多专家同时对同一基层患者进行实时联合会诊。在向不同医院申请会诊时,系统应快速无缝切换,增强系统响应效率和扩展能力;

3、开展远程教育,支持授课专家音视频和课件幻灯的同步,支持双方互动交流,支

持培训过程的实况转播和录像;

4、支持各医疗机构间的高清视频会议,满足医疗机构间学术交流、病例讨论、经验分享等业务需求;

5、音视频录制/回放,支持会诊、会议、教学过程的录制和录像回放;

6、可与应急指挥系统视频平台进行互联,支持音视频信息的报送。

7、系统基本配置:

(1)采用基于IP网络的全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2)采用H.323协议框架技术,同时支持H.264等主流音视频协议

(3)解像度:分辨率≥1280×720P

(4)帧速率:30帧/秒

(5)双流:支持H.239标准,第二路视频流分辨率≥1280×720P

(6)支持双屏显示应用

(7)与应急指挥视频交换平台互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把远程会诊视频会议系统与国家、省级应急指挥视频交换平台互联,实现应急会商与突发事件相关图像信息的报送。

(五)远程教育子系统支持实时交互和课件点播两种培训模式。实时交互培训应能保证授课专家音视频与课件播放同步;支持培训参与方实时交互;支持对培训过程的录像,并保存为通用文件格式存储在远程会诊中心,并支持进行流媒体课件的制作、整理、归类。实时交互培训应包括对远程手术观摩、远程护理示教及远程教学查房的支持。支持课件点播服务,具备新增、删除、上传、查询等课件管理功能。

(六)远程数字资源共享子系统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共享医学图书情报资源,为其查阅医学文献提供便利,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支持上级医院把具有典型意义的病历、案例分析、手术录像等资料共享给下级医院,供基层医院医务人员参考、学习。

(七)双向转诊及远程预约子系统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和上级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和远程预约。支持上级医院出院病人信息自动下转至病人所属基层医疗机构,由基层对病人进行随访与院后管理,引导病人当地复查复诊。支持基层医院完成预约挂号、预约检查、转院申请等操作;支持上级医院完成相关申请受理及信息反馈。

(八)电子身份认证子系统接入即将建设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跨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认证,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九)短信平台子系统支持站内短消息通知和手机短信通知,系统内部用户可通过站内短消息功能发送一对一或一对多通知,亦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手动或自动进行事物处理通知。便于及时有效处理会诊申请,实现会诊时间提醒等。

(十)费用结算子系统支持远程会诊收费标准设置,用于远程医疗会诊费用的查询、结算、汇总等。

(十一)远程会诊通信网络及数据中心

通信网络远程会诊通信网络全部采用光纤专线组网,即接入卫生信息专网(由移动网络组建),各节点带宽分配如下:远程会诊中心:采用100MB移动光纤网络出口,具有备用线路,固定IP地址。基层医疗机构:采用4MB移动光纤接入,具备固定IP地址。数据中心省级远程医疗数据中心采用双机热备、光纤存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到在建的卫生信息大平台中。实现各类远程医疗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并为远程医疗各应用系统,如远程教育系统、远程数字资源共享系统等提供数据挖掘和分析支持。

推荐第5篇:远程会诊奖惩制度

远程会诊奖惩制度

自我院开通“远程会诊”这一投入小、效果好的诊疗方法,我院不断收治远程会诊患者,远程会诊充分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认可,使患者不出长顺县就能接受到三甲医院专家的诊疗,切实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同时也提高我院医疗服务水平和知名度,为了让更多患者少的经济投入享受高质量的诊疗,我院特为远程会诊的收治科室给予奖励,具体如下:

一、对收治科室每成功一例远程会诊将奖励40元,此款由科室主任 合理分配;

二、每远程会诊一例,将奖励远程会诊操作人员10元;

三、将按月统计报送财务科。

关于远程会诊做的不好不按要求执行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具体如下:

一、对不按照或违反远程会诊管理规定,每次处罚50元;

二、对不按照远程会诊流程使用远程会诊的,每次处罚50元;

三、对不按照或违反远程会诊室管理规定,每次处罚50元;

四、对不按照或违反远程会诊制度,每次处罚50元;

推荐第6篇:远程会诊管理制度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

一、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经管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经治医师及科主任签字,并请病人或家属填写请求远程医疗会诊同意书,送至医务科审批备案后,由患者家属到财务科按标准付会诊费,并由请求会诊医生将交费发票交医务科,由医务科登记备案后安排会诊各项事宜。

二、对要求远程会诊的病例必须准备如下资料:病历摘要(按标准申请单打印),各项检验检查及影像报告单(可以是电子版或复印件),各种影像片、病理片。

三、确定会诊时间后,由远程会诊网管通知请求会诊科室的经管医师及科主任,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30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室,做好会诊准备。

四、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

五、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方案。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六、所有科室对疑难、危重病人要积极开展远程会诊。

七、对于同级医院或下级医院提出院外会诊申请者:

⑴提前约定远程会诊的时间,并提前将会诊患者的资料交至我院医务科。

⑵远程会诊医师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其会诊、咨询内容与本人执业范围、专业技术相一致。

⑶远程医疗会诊只作为临床诊疗活动的辅助手段,对患者诊断、治疗的决定权仍属于申请会诊的医疗机构,若出现医疗纠纷由申请会诊的医疗机构负责协调解决。

⑷远程医疗会诊收费标准将按照省、市规定的价格、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推荐第7篇:远程会诊制度

远程会诊制度

一、临床科室有关的远程会诊事宜由医务科负责。

二、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经管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经主治医师及科主任签字,并请病人或家属填写请求远程医疗会诊同意书,送至医务科审批备案后,由患者家属到财务科按标准付会诊费,并由请求会诊医生将交费发票交医务科,由医务科登记备案后安排 会诊各项事宜。

三、对要求远程会诊的病例必须准备如下资料:病历摘要(按标准申请单打印),各项检验检查及影像报告单(可以是电子版或复印件)各种影像片、病理片。

四、确定会诊时间后,由远程会诊网管通知请求会诊科室的经管医师及科主任,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30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室,或是通过我院的骨科联盟微信平台进行远程会诊,上传病情资料,做好会诊准备。

五、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

六、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方案,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推荐第8篇:远程会诊操作手册

远程会诊操作手册

一、认识系统

1.所需辅助设备

①高拍仪/扫描仪(有助于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 ②打印机(打印会诊报告)

2.进入方式

双击桌面图标:

进入登陆界面:

打开桌面上“用户名、密码”文本文档

将其中的用户名和密码(各医院初始设置时,用户名和密码相同)输入到登陆界面中对应的文本框内,点击登陆即可。

3.操作界面

3.1县级医院

目前包含2个模块,“会诊中心”,“我的会诊”:

3.2省、市级医院

目前包含5个模块“会诊中心”,“质控管理”,“会诊管理”,“我的会诊”,“统计报表”:

二、会诊操作

1.申请会诊

1.1申请材料

准备会诊病例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如会诊病例涉及放射科检查(CT、DR、MR等),请准备DICOM标准格式的影像文件,涉及医学检验的需准备纸质检验结果单。

1.2申请操作

在填写会诊申请前,应与希望会诊的省、市级医院先取得联系,确定可以开展会诊。

“会诊中心”中提供了4各类型的会诊,分别为“临床会诊”、“影像会诊”、“心电会诊”、“病理会诊”。

因“临床会诊”基本可以满足大部分会诊需求,且4各类型的会诊的申请操作界面基本相同,故以“临床会诊”的申请操作为例做讲解。点击“临床会诊”,右侧显示申请操作界面:

操作界面共分为会诊信息、患者信息、临床信息,共3个主要填写部分。

会诊信息部分需将下图中红框内信息进行选择和填写:

患者信息部分标有红星的为必填项,其他内容尽量填写完整:

临床信息部分需将下图中红框内信息进行完整填写,“病例附件”处上传DICOM标准格式的影像文件和医学检验结果单扫描件:

完成全部会诊信息填写后,点击页面最下方“提交信息”即可。

2.前质控

申请端医院提交会诊申请后,会诊端医院即可在“质控管理”—>“前质控”中,找到该条会诊申请:

进入页面后,需会诊端医院根据会诊申请信息,审核申请端医院给出的病例信息是否符合要求,合理则点击页面下方的“前质控完成”给予通过:

如不符合要求则点击“退回”:

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详细的退回理由:

3.会诊分配

完成“前质控”环节后,会诊端医院还需要进行“会诊分配”,具体为“会诊管理”—>“会诊分配”中,找到该条会诊申请:

进入页面后,需会诊端医院根据会诊申请需要,选择添加参加会诊的具体会诊医生:

具体操作为,先选择会诊医生所属的科系、科室、专业,在下方自动出现的医生姓名中,选择所需医生姓名,当“会诊费用”列表中,出现该医生姓名即可。如该会诊申请涉及多科会诊,可按照上述操作反复添加多名医生。

完成会诊医生的添加后,点击页面下方的“分诊完成”即可。

4.会诊过程

4.1会诊端医院

会诊端医院在完成“会诊分配”后,需要电话通知申请端医院具体的会诊时间。

在会诊开始前,会诊端医院可在“我的会诊”->“会诊任务”中找到,该条会诊任务记录,点击查看:

进入会诊信息页面:

4.2申请端医院

申请端医院收到会诊端医院的会诊时间通知后,在会诊开始前,可在“我的会诊”->“会诊申请”中找到,该条会诊申请记录,点击查看:

进入会诊信息页面:

4.3视讯系统

完成上述操作后,会诊端医院和申请端医院均需开启华为视讯系统,通过遥控器呼叫对方视讯系统IP,确定可以视讯交互,自身视讯系统IP就显示在电视的左下方,可在前期的电话沟通中,告知对方。

5.诊断提交

完成会诊交流后,会诊端医院需将会诊医生给出的“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手工录入到页面中对应的文本框内。

除此以外,亦可将会诊医生手写的纸质文档通过高拍仪或扫描仪转换成电子图片(JPG格式),并通过页面下方的“附件”上传选框,将“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图片上传到会诊平台。

完成上述操作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提交报告”即可。

6.后质控

完成“报告提交”后,会诊端医院需到“质控管理”—>“后质控”中,找到该条病例,点击查看。

进入页面后,需会诊端医院根据病例信息,审核会诊医生给出的“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是否合理,合理则点击页面下方的“后质控完成”给予通过,不合理则点击“退回”,要求会诊医生重新给出“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

7.诊断获取

在会诊端医院完成了“报告提交”和“后质控”环节后(一般情况下,会诊端医院需要30分钟完成以上两个环节),申请端医院就可以到“我的会诊”—>“会诊申请(完成)”中,找到该条病例,点击查看。

进入页面后,可在页面下方“会诊报告”处找到,会诊端医院给出“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

此处系统提供两种格式文档:

一是PDF文档(当会诊端医院不采取手工录入方式提交“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时,系统生成的则是空文档);

二是下载附件(目前,会诊端医院普遍采取附件形式,上传 “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扫描件)。 申请端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的文档。

三、统计报表

目前,系统已为省、市会诊端医院开通了统计功能,会诊端医院可在“统计报表”中对会诊工作量、前质控工作量、后质控工作量、分诊工作量做出统计。

推荐第9篇:远程会诊知情同意书

山海关人民医院远程医疗会诊同意书

经治科室: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病情摘要:

目前诊断:

由于患者(及家属)要求,患者病情需要,拟邀请

医院

专科

专家进行远程会诊。以便于明确诊断、指导治疗。

远程会诊是专家与基层医务工作者、专家与患者间视频会诊的完整闭环。

使用远程会诊平台前,医生须首诊患者,若遇需进一步确诊时,由患者向专家预约视频会诊。由专家向基层医生发起视频会诊,指导和建议基层医生实施有效的诊疗方案或实行双向转诊。

患者知情选择:经治医师已经告知我,鉴于我的病况复杂,需进一步确诊。将需要选择通过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同上级医院专家进行视频会诊。我同意并授权我的医师就我的病况通过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和上级医院专家进行会诊研讨。由于医疗是特殊行业,网上会诊咨询均只限于根据医生的主观描述和上传资料,医生尽可能利用医学知识及临床经验给接诊医生一定的医疗会诊咨询建议。我并未得到通过远程医疗服务即可百分之百确诊并获得详细治疗方案的许诺。我同意承担因使用远程医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治疗结果。

上述情况,经治医师已讲明。患者(或委托人)经慎重考虑后表示充分理解,同意邀请远程会诊并签字,自愿支付会诊的相关费用,医方当尽职尽力,积极予以诊断及治疗。(备注:本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一份归入病历,一份留院备案)。

患者(或委托人)签名:

与患者关系:

经治医师签名:

科室意见:

科主任签名:

推荐第10篇:申请远程会诊流程

申请远程会诊流程

一、

二、打印会诊知情同意书给患者签。登陆会诊系统前的病历资料准备

1、在住院医生工作站病历信息那里导出患者的病历资料(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到U

2、在住院医生工作站医嘱信息那里导出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到U

3、在住院医生工作站医嘱信息那里导出患者的CT和DR检查影像结果到U 盘(CT和DR在保存影像时不能改变保存名字,即不能动文件名,图片格式一定要是DCM格式,否则上传到了会诊系统会找不到文件)

三、到远程会诊室,正常打开电脑登陆会诊系统、提交会诊电请、病历资料、检查检验、CT、DR影像资料。

1、登陆会诊系统:双击电脑桌面谷歌浏览器进入后点

登录进入会诊系统。

2、填写患者病历资料:点会诊中心下的临床会诊

进入填写界面:填写要求

1、会诊方式选“非点名会诊”

2、预约会诊选“非预约”

3、照实选择科系、指定科室、指定专长

4、不用填指定诊室、会诊日期、会诊时间

5、处理方式必须选“手工录入”,如实填写申请医院、申请科室、申请医生、医生联系电话,方便协助医院联系。

6、如实填现写患者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如果患者不带身份证,请在身份证号处填上大写“B”带替。

7、如实填写临床信息,其中,主述、病史、既往史、诊断、会诊目的为必填,当然能填写完整资料更佳。

3、上传病例件:找到U盘或电脑上的患者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化验单(要生成压缩包,要不得一张一张上传)。

4、上传患者相关检查(CT、DR影像资料)

点手工查询,点搜索,找到患者名称,打勾,确定。

5、上传患者知情同意书

点浏览找到扫描后的患者知情同意书后,点上传。

做完以上资料的填写和上传操作后,点即完成病历资料的上传了。

四、完成病历资料的上传后,电话通知民族医院客服部,说有会诊,会诊申请资料已经上传,请安排。

五、会诊医生接到协助医院电话确认会诊时间后,请提前10分钟到远程会诊室,打开电脑。

六、登陆谷歌浏览器

进入视频会议系统,由民族医院创建会议后,和我们说会议号后,点通过会议号加入,填写会议号进入视频会议。

七、进入视频会议后,打开视频点

即可进行视频通话。

八、视频会议一天后,下载打印会诊结果报告

登陆远程会议系统、点我的会诊、点申请会诊(完成)、选对患者点“查看”点下载报告把报告下载打印留存。

第11篇: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会诊管理制度

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

一、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由床位医师主诊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

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

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前往会

诊;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2天内前往会诊;严禁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经治医师负责完成,并做好会诊

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经治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处理;经治医师不在岗期间,会诊原则上由科室当天的第二值班医师负责完成。

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

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科主任盖章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后,可

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夜间急会诊必须经二班医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邀请。

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经科主班同意

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

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

的,可提出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床位分管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除了需要详细写明患者病情、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外,应在会诊单右上角标明“全院会诊”字样,并明确写明会诊的时间、地点、邀请会诊的专家,经科主任以上医师确认盖章后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报医务处。全院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点名者应邀科室应安排主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处同志一起参加。全院会诊由科

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2.门诊病人经两次就诊仍不能明确诊断者,门诊医师可向门

诊疑难病例会诊中心提出会诊申请。会诊由会诊中心组织,专科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卡上,供门诊医师参考。

四、院外会诊

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

决诊治问题时,可提出院外会诊。

2.院外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

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必须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及会诊的目的要求,经科主任审核盖章后送医务处(周日或夜间送行政值班),由医务处或行政值班负责联系会诊专家。

3.一般的院外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负责接待会诊专家,院外

大会诊时由科主任主持会诊,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处同志一起参加,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第12篇: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为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执业医师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对于诊断不清、治疗效果不佳、多科属以及病情危重需会诊者,应及时申请会诊。

2.各项会诊,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结束时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按会诊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3.会诊分为科间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外出会诊及远程会诊。

3.1科间会诊:

3.1.1 由主管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送拟邀请科室,急会诊时应在会诊单上注明“急会诊”字样。

3.1.2普通会诊,应邀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人员,要在6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1.3急会诊应邀科室值班医师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非正常工作时间,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师应邀完成,特殊情况下由二线值班医师完成。

3.2院内会诊:

3.2.1 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书面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向分管院长汇报。

3.2.2 确定会诊时间后,申请科室将会诊单及详细病历资料,抄送拟邀请科室,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3.2.3 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医务部主持,由有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本专业最高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并按时到达。

3.3院外会诊:

3.3.1因病情需要院外会诊的,应填写院外会诊审批单。

3.3.2由经治科室向患者或亲属说明会诊原因、拟邀请专家、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亲属同意并签字后,由申请科室主任书面提出。经医务部及分管院长同意后,提前向被邀请医师所在单位递交盖有医务部公章的申请单,内容应包括会诊患者病历摘要、会诊科目、会诊时间及所邀请专家姓名等。

3.3.3一般情况下由科主任同被邀专家联系,必要时亦可由医务部负责联系有关医院。特殊情况下也可携带病史资料,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送至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3.3.4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医务部主持。

3.3.5受邀请医师应亲自诊查患者,详细了解患者病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验、检查,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在会诊意见或手术记录上签字。

程提供专业咨询、对发生术后并发症进行指导和参与抢救的责任。

3.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3.3.7.1 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有相应资质的;

3.3.7.2我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3.7.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3.7.4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外出会诊:

3.4.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应诊疗经验的主治医师方可接受院外会诊邀请。

3.4.2外出会诊需填写外出会诊审批表,科主任同意并签名,医务部批准后方可外出会诊,会诊结束后及时向科室及医务部汇报会诊情况。一般情况下,邀请单位应同医务部联系外出会诊事宜,特殊情况的,经医务部同意会诊结束后由会诊医师将会诊邀请单带回医院并补填会诊审批表,会诊邀请单及审批表由医务部留存。

3.4.3受邀请医师要亲自诊查患者,详细了解会诊患者病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验、检查,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在会诊意见或手术记录上签字。

过程提供专业咨询、对发生术后并发症进行指导和参与抢救的责任。

3.4.5 医师接到院外会诊申请时,应持会诊申请表到医务部及分管院长审批,经审核同意的,及时通知受邀请医师,并由受邀请医师回复邀请单位,联系具体事宜。

3.4.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派出医师参加会诊:

3.4.6.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有相应资质的;

3.4.6.2 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4.6.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有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3.4.6.4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7 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3.4.8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会诊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3.4.9.医师外出会诊不得索要、收受医疗机构、患者及其家属的礼金或实物,不得私自提供医疗材料,不得借机销售医疗材料。

3.4.10.如果医师未经同意私自到非执业注册地点会诊或手术,—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5远程会诊:

3.5.1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主管医师征得病人及家属的同意后,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送至医务部审批备案。住院病人由主管医师下达远程会诊医嘱计费;门诊病人由申请会诊医师将远程会诊收费发票交医务部,并由医务部登记备案后安排会诊各项事宜。

3.5.2对要求远程会诊的病例必须准备如下资料:病历摘要(按标准申请单填写),各项检验检查及影像号及各种影像片、病理资料等。

3.5.3确定会诊时间后,由医务部通知请求会诊科室的主管医师及科主任,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10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室,做好会诊准备。

3.5.4会诊时先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会诊结束后打印报告单附到病历里。

3.5.5主管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3.5.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会诊制度同时废止。

第13篇: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1、凡危重疑难病例或涉及其它专科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会诊工作,及时组织、完成会诊任务,并保证各专科会诊质量。

3、会诊邀请科室应做好有关准备,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明确会诊目的。应邀科室接到会诊邀请后应在规定时间派人完成会诊任务,并对会诊目的作出明确的答复。

4、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

①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并确定时间召集科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后,大家发表各自的观点和意见,经过认真讨论,科主任进行总结。经治医师专册记录并择要记入当日病程记录中。

②科间会诊:由责任主治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科主任批准并签字。会诊申请单及时送达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必须派出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点名会诊由被点名医师亲自参加)在24小时内完成,否则经治医师要进行催促。会诊医师会诊后须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如会诊有困难,要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解决,不得拖延。科间会诊时,经治医师应在场以便共同讨论。会

诊结束后,经治医师要将会诊结论及建议记入当日病程记录中,并向科主任汇报,请示处理。

③急诊会诊: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值班医师应随喊随到,不得超过10分钟。病情特别紧急时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申请医师应将急会诊意见即刻向科主任汇报请示处理,同时完成相关内容的病程记录。④院内会诊:凡需三个以上专科共同诊断与制订治疗方案时,可申请院内会诊。会诊前申请科室应先行科内讨论,再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院内会诊申请单,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后,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经治医师报告病例,分管的上级医师补充,然后展开讨论,依次发表意见,最后由科主任进行总结,医务科负责人确认。经治医师专册记录并择要记入病程记录中。

⑤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需请他院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及《娄底市中心医院医师外出(请)会诊管理规定》,与有关上级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由申请科室派人前往迎请。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必要时也可由申请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上级医院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上级医院,进行书面

会诊)。分管的主治医师报告病情,提出问题,会诊医师查视病人后,共同讨论确定诊疗方案。会诊意见可由会诊专家自行书写,或由主治医师代为记录,然后由专家审核签字存放病历中。经治医师择要记入病程记录中。他院及有关医疗机构邀请本院医师会诊时,亦应遵守有关规定,须凭邀请函到医务科办理手续,被邀科室凭会诊通知单指定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特殊情况高年资(3年以上)主治医师也可以应邀会诊,去外地会诊如超过2日,返院后到医务科报到,夜间的院外会诊,由总值班行使医务科职责,并于第二天通知医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⑥远程会诊:申请会诊科室必须先行科内讨论,准备好各种必须资料,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与会诊中心联系,填写表格,确定会诊时间及专家。会诊时科内人员应尽可能参加,会诊后认真总结,组织实施。

5、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会诊人员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6、申请会诊科室,必须严格掌握会诊指征,明确会诊目的,并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被邀请会诊科室,必须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并认真填写会诊记录。

7、医务科对全院执行会诊制度实行监控督查,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会诊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通过抽查会诊记录、参加会诊等形式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对不执行制度延误病情,酿成差错、导致纠纷、事故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14篇: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一般会诊应邀医师要在24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会诊医师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会诊时必须对病人进行体检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以避免专业设备仪器搬运。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院内医师必须10分钟内到达。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股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股要有人参加,并报告分管院长,提出最后处理决定。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填写申请单,经医务股同意,并派员参加,必要时并报院领导批准,由医务办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负责组织。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个别情况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由医务股组织,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第15篇: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会诊

一、科内会诊:危重或疑难病例,不能及时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者,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组织科内会诊,认真分析,充分讨论,及时确诊,制定有效诊疗方案。

二、科间会诊: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科室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会诊医师说明病人的诊疗情况,陪同检查病人,根据会诊指导意见进行下一步诊疗计划。

三、全院会诊: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进行全院会诊的,由经治科室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

四、会诊申请签发:科间会诊申请单由经治治疗组质控医师签字,全院会诊申请单由经治科室主任签字,送医务科审批,由医务科室送达拟邀请科室。

五、会诊医师资质:科间会诊由总住院医生以上人员承担,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或科室骨干承担,如会诊医师不能解决的应立即请示本专业上级医师会诊,力争达到会诊目的。

六、邀请会诊科室的准备:

(一)确定会诊时间,提前一天将会诊申请单和病历摘要(急会诊除外)送到拟邀科室;

(二)填写会诊病历,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

(三)专家会诊时,必须派知情医师简述病情并陪同专家检查病人;

(四)管床医生做好会诊前准备,包括病历、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并做好会诊记录。

七、会诊程序

(一)会诊主持:科内会诊由经治组质控医师主持;全院会诊由邀请科室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特殊情况由医务科主持。

(二)会诊流程:

1、管床医师报告病史、上级医师补充

2、会诊医师追问病史,检查病人;

3、会诊医师发表会诊意见;

4、主持人总结会诊专家意见。

八、会诊到达时间:

(一)急会诊:应邀人员必须10分钟内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会诊。

(二)一般会诊:应邀人员应在48小时内完成。

邀请外院专家会诊

一、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要求外院专家会诊的,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后,由经治科室科主任提出,书面报医务科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二、经医务科审批同意的会诊邀请,由邀请科室确定会诊时间,医务科或邀请会诊科室向被邀请医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包括拟邀请医师或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称、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地点、交通安排和费用等情况,加盖医务科公章,并附会诊患者病历摘要。

三、拟邀请的专家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在本专业有一定的影响或知名度。

四、会诊主持:一般由医务科主持,特殊情况由分管副院长或院长主持。

五、请外院专家的会诊费、手术费、往返路费、住宿费等均由患者承担。医师外出会诊

一、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我院医师经医务科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进行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外出会诊必须经我院医务科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二、邀请我院医师会诊的医疗机构应是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三、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包括拟邀请医师或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称、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地点、交通安排和费用等情况,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并附会诊患者病历摘要。除紧急会诊外,不接受电话邀请会诊。

四、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持邀请函和病历摘要,经我院医务科审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医务处通知相应科室主任,科室主任根据会诊要求及目的安排医师。外出会诊医师在医务科领取《会诊情况反馈表》前往。

五、外出会诊必须是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医师返院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会诊情况向医务处及科主任汇报,并将会诊邀请函、病历摘要、邀请会诊医疗机构签字盖章的《会诊情况反馈表》交医务科存档。

六、在会诊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包括路途中人身安全、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由邀请医院负责解决,我院协助处理。

七、为保障医疗安全,手术科室外出会诊,除因病情危重不能转院、必须就地手术者外,原则上外出会诊医师不参与院外手术,应将病人转入我院治疗,必要时通知医院急救呼叫配合接转患者。

本管理制度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人民医院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第16篇: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会诊主要是解决患者的诊断与治疗。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危急病人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断;错收病人或有合并症,需要转科治疗等。

二、科间一般会诊(平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会诊要求和目的,送往会诊科室。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应是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急诊会诊可由经治医师申请,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或抢救性会诊可用电话邀请,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可以是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实习进修医师一律不得单独应邀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陪同,必要时主治医师参加。如病人需要专科特殊检查,经治医师应亲自参加协同检查。

三、一般会诊,应邀医师应在48小时内完成。急诊会诊,被邀科室医师必须突出“急”字,10分钟内及时会诊,不得借故延误。

四、对会诊的目的和要求,会诊医师应予比较明确的答复,如一时难以确定,应提出恰当建议和处理意见。对下级医师会诊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前去会诊。

五、通过会诊,若属该科疾病或需该科处理,应主动接受转科或协助处理。转出科室排除本科主要疾病,提出转科理由,认真写好转科记录;对不需或暂不宜转科者,经治医师应细心观察,精心治疗。若属急诊,会诊医师应主动随访。

六、申请会诊,必须具备必要的资料,如病历、化验、

放射及其他特殊检查结果(急诊可从简),以供会诊时参考分析。

七、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八、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报请业务副院长,由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九、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时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第17篇: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临床、医技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临床、医技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主管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会诊对象

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

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情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 (1)科内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1 (2)科间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病情特别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由医务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情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

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

(1)科内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

2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或主管此项工作的院区医疗干事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必要时由主管院长主持,应由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人员

由我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在不影响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会诊时间

(1)科内会诊时间

由本科主任根据情况自行按排。

(2)科间会诊

在接到会诊单48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带领到专科会诊。

(3)急诊会诊

必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病情特别紧急会诊必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单或电话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得延误。

(4)院内会诊

3 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2个小时内完成。

(5)院外会诊

应由临床科室在医务部的协同下与院外受邀请单位协商后确定时间。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时间

应由临床科室自行确定。 6.会诊记录

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汇报病情。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会诊患者病历中详实记录会诊记录,会诊记录上要有会诊医生的手写签名,并归档到病案中。 7.会诊费用

(1)科内会诊不收取费用。

(2)科间及院内会诊,按自治区物价局收费标准执行。

(3)院外会诊由患者承担会诊费用。

(4)赴外院会诊及手术费用应上交财务,医院统一进行二次分配。

五、考核 1.考核方法

(1)参与科室会诊。

(2)查阅有会诊的病历,会诊申请单,了解患者和相关人员。

(3)现场模拟会诊。

(4)患者和科室投诉。

2.考核周期

(1)临床科室主任每月对本科室考核一次,并进行反馈,上报医务部。

4 (2)医务部每月对全院考核一次,并进行反馈,并上报主管院长。

(3)主管院长每月对医务部主任考核一次,并进行反馈。

六、罚则

1.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会诊者,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做开除处理。

2.对于没有根据病情及时申请、上报、审批会诊申请者,导致延误患者治疗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100元。

3.对于会诊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导致延误患者治疗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100元。

4.对于接到会诊申请,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会诊者,导致延误患者治疗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100元。

5.对于不能及时准确完成会诊记录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元-50元。

6.对于未完成会诊制度一级、二级质控者,每次罚款20--50元。

7.对于未执行会诊制度,导致医疗不良事件者,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及医疗安全先进科室奖励办法(试行)》处理。

8.对于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为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2.本制度自2012年4月1日下发之日生效。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拥有。

第18篇: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细则

(一)门诊会诊细则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患者进行会诊

(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患者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2)必要的辅助检查;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 (5)患者为慢诊 ,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

(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为急危重患者,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给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细则

1.急诊患者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 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 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 患者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 患者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 危重患者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 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 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 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 视当时患者的综合情况,可将患者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5) 向患者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在急诊室值班的,应立即到场;会诊医师在病房值班的,应在5-10分钟内到场;

(2) 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患者或家属的陈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

1) 病情较轻的可留急诊用药观察;

2) 病情较重或诊断不确切的,建议入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3) 病情危重,现场实施抢救,如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心肺复

苏等;

(3) 出现以下情形,会诊医师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

1) 不能确定诊断;

2) 会诊后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

二、病房会诊细则

(一)科内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细则

1.科内会诊,即全科会诊或全科查房,每周1次,固定时间进行。有急危重病例可随时进行全科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委托的教授或副教授主持,做好记录。

2.会诊病例的提出:

(1)带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提出;

(2)组内疑难病例,经三级医师查房,诊断和治疗仍不明确; (3)组内急、危、重病例,诊治不明确或治疗效果不好;

(4)外科系统的术前会诊也属科内会诊的一种形式,另行制定“术前会诊制度实施细则”。 3.会诊前准备:

(1)主治医师准备病例资料,熟知患者病情,包括入院情况、诊治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各种检查结果异常情况,及时完成病程记录,并将各种化验检查单附于病历中; (2)主持会诊的医师提前查阅被会诊患者的病历,结合会诊目的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3)其他医师也应了解即将会诊的患者的病情。 4.会诊中:

(1)主治医师汇报病历,内容包括:患者的病史、症状、主要阳性体征、辅助检查、临床诊断、治疗方案、疗效、目前存在的问题; (2)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补充诊治情况;

(3)主持会诊者听取汇报,翻阅病历,带领参加会诊的各级医师进病房,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进一步收集信息,详细查体, 查体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4)会诊讨论由查房者主持,常采用先民主后集中的形式,首先是各级医师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其他组医师发表意见,最后,主持人总结分析,补充或更正诊断,提出进一步检查项目和治疗处置方案;

(5)全科会诊也兼有教学查房的功能,是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等各级医师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应大胆发言讨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5.会诊后:

(1)经治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真实完整地表达全科讨论情况;

(2)本组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特殊检查及治疗征得知情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 (3)及时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4)会诊主持者在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记录情况和医嘱执行情况; (5)科室建立全科会诊记录本,指定专人将每次全科会诊内容记录下来。

(二)科间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细则 1.会诊的提出:

(1)涉及其他学科的诊治问题,在本学科无法解决的病例,可提出科间会诊; (2)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应真实,便于会诊医师充分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 (3)一般情况下提普通会诊,普通会诊的含义是:

1)其他科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 2)患者病情较轻,生命体征平稳。 (4)急会诊的条件:

1)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 2)患者已知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 3)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他科协助。 2.会诊前准备:

(1)经治医师及时记录病程,详实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 (2)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到达时限:

(1)普通会诊: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24小时;

(2)急会诊:医院为每个科室配备1部会诊移动电话,由当班会诊医师持有,自接到急会诊单或电话请求,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4.对会诊医师的要求:

(1)必须为本院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

(2)如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治不明确,应请上级医师前来会诊,解决问题;

(3)会诊医师白天只负责全院其他科室的会诊,不负责本科内值班。本科值白班医师由专人负责(周

六、周日除外)。

5.会诊进行:

(1)会诊医师到病房询问病史、查体,回到办公室翻阅病历,汇总信息,提出诊疗意见,在会诊单中详细记录; (2)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并做必要的病史补充。如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有特殊医疗工作不能陪同,需经治医师陪同会诊医师工作。

6.会诊后:

经治医师及时记录会诊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意见,经治医师执行会诊意见,特殊检查或治疗应征得知情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全院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细则 1.会诊提出:

(1)患者病情复杂,需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2)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1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送交医务部;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

1)患者病情介绍,在诊治上需解决的问题; 2)拟会诊时间; 3)拟请会诊人员; 4)科室主任签字。

(3)医务部负责通知相关会诊医师。 2.会诊前准备:

(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取得理解与配合;

(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 3.会诊进行:

(1)医务部主任或科长委托人到达科室协调会诊,确认拟请的会诊医师均到场,及时联系未到场的医师,若有拟请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前来会诊,需立即落实,更改会诊医师; (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诊,经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主治医师和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做补充。

(3)会诊医师到病房进一步询问病史,查体; (4)各位会诊医师回会诊室,提出各专科诊治意见; (5)科室主任总结发言。 4.会诊后:

(1)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请上级医师审阅签字; (2)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提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 (3)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特殊的检查及治疗。

(四)院际会诊细则 1.会诊提出:

(1)疑难复杂病例经科内会诊、院内会诊后,诊断仍不明确,或治疗上仍存在困难的病例;

(2)患者存在本院未开设的学科范围的疾病;

(3)医疗组填写院际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部;

(4)医务部与拟邀请会诊医师所在医院的医务部电话联系,请求落实,并告知时间与地点,简介患者病史等资料,陈述会诊目的。

2.会诊前准备:

(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会诊的目的,征得同意并签字;

(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 3.会诊进行:

(1)医务部主任或科长委托人协调并落实会诊人员;

(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主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医疗组长做病情补充;

(3)会诊医师到病房查患者,进一步询问病史,查体; (4)各位会诊医师回到会诊室讨论,提出各自的诊治意见; (5)科室主任根据各位会诊医师的意见做总结发言; (6)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4.会诊后:

(1)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请上级医师审阅签字; (2)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提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

(3)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果,得到知情,并签署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特殊的检查及治疗。

第19篇: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治疗意见。会诊时,由床位医师报告病历,集体分析诊疗情况,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作出总结意见,由床位医师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病人: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需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请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邀请和被邀请医师之间电话沟通,应尽量避免患者反复辗转。

2、住院病人: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审签后,由专职人员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照申请科室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和(或)主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也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主治医师审签,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殊情况下,可电话邀请,现场补填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应在3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抢救会诊不得迟于10分钟。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部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申请科室应提前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的名单报医教部。院内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教部派人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史,经治医师详细做好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教部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教部和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史,经治医师详细做好记录并请会诊医师修改签字。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前去外院或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六、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在医教部登记备案后,指派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去会诊。会诊人员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检查病人,科学、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申请会诊医院参考,并尽可能帮助其解决问题。同时,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防止出现一些不良后果,并进一步加强业务上的沟通和交流。

第20篇:毕节市中医院远程会诊制度

毕节市中医院远程会诊制度

一、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疑难危重症、复杂手术请专家来我院诊治需先行远程会诊。

三、所有科室未经远程会诊(特殊情况除外),不得随意将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四、患者入院3天内病情诊断不清,经全院(科)会诊仍诊断不清先行远程会诊。

五、患者对诊断及治疗有疑问,经科主任审批后,需行远程会诊。

六、会诊医师应提前30分钟将资料准备好送往远程会诊室,并填写远程会诊申请单,远程会诊时会诊医师需穿工作服,佩戴胸卡,并提前10分钟与病人(家属)一同到达远程会诊办公室。

七、医师要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会诊咨询工作,严格遵守医师道德行为规范。认真对待每例会诊病人,会诊前仔细查对、分析会诊资料,认真听取对方专家的病情分析,记录治疗方案。

八、主管医生参考会诊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进一步规范开展诊疗。

九、急会诊时,申请医师应及时与远程会诊负责人员联系,将病人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及时完成远程会诊。

十、主管医生按病案管理要求将会诊意见归入病案中保存,门诊患者应交由患者本人留存。

毕节市中医院远程会诊中心

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审查申请会诊科室远程会诊申请表的填写是否规范,并按照会诊医院的要求协助申请会诊科室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

一、及时将远程会诊申请及相关资料传至上级远程会诊中心,联系远程会诊事宜。

二、确定远程会诊时间后,与请求会诊科室的主管医生工作人员联系,相关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地点,急会诊应在5分钟内赶到,做好远程会诊准备。

三、保证会诊中心电话及传真24小时畅通,以确保远程会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会诊结束后,负责接收上级会诊中心传真的远程会诊意见表,交付申请会诊科室。

五、做好远程会诊病例信息的登记工作。

六、注意收集上级远程会诊中心的培训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以便医院统一安排培训。

毕节市中医院远程会诊流程

毕节市中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奖惩制度

远程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之间利用通讯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开展异地交互式的指导检查、协助诊断、指导治疗等医疗活动。规范远程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奖励制度。

一、奖励

1、完成一例远程会诊,远程会诊收费的50%奖励给远程医疗中心。远程中心按5:3:2比例奖励会诊专家、远程医疗中心管理人员、远程医疗中心维护人员。

2、全年远程医疗中心运行良好,无医疗事故发生,奖励远程医疗中心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每人200元

二、惩罚

1、对患者推诿或拒绝患者远程会诊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经查实一次扣50元;

2、违反规定,违规收取患者费用,增加患者负担的,经查实一次扣50元;

3、远程医疗中心接到患者投诉,接到一次投诉并经查实属远程中心责任的扣50元;

4、远程中心维护人员及管理人员由于工作过失导致远程会诊中断或取消一次扣50元,出现两次以上取消年底奖金200元奖励;

5、远程中心维护人员及管理人员由于工作过失导致远程会诊记录缺失,一经查出直接取消年底200元奖励;

6、不服从统一管理,接到会诊申请后,不认真准备各种会诊资料或不按时到岗参加会诊的,经查实一次扣50元;

7、医务人员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向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一经查出直接取消年底200元奖励。

8、远程会诊档案和会诊资料的损毁、遗失,远程中心设备损毁或丢失,远程医疗中心工作人员扣除年底200元奖励;

9、医务人员在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有违反《执业医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有医院按规定进行处理。

毕节市中医院远程会诊中心

设备管理制度

一、会诊中心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1、会诊中心的各种硬件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机器的除尘和清洁工作。

2、会诊中心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杀毒软件,并且定期升级。

3、会诊数据必须定期备份,一般每月备份一次,由当前会诊数据覆盖备份盘上的旧数据(上次备份数据)。

4、会诊中心人员必须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遇到故障,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会诊中心的机器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5、会诊中心的各种硬件设备,应当配备防尘罩,并在机器设备关闭15分钟内盖上防尘罩。

6、会诊中心在没有会诊任务和安排时,应当切断机器设备的电源。

7、设备专职专用,不得在会诊专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等及其它与会诊无关的软件,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设备。

8、会诊中心的全部设备专人负责,建立账目。对使用、损坏、维修、更新等情况进行登记。

二、设备操作规程

1、会诊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会诊中心的各种机器和设备。

2、开机的顺序是:外设设备 显示器 主机,关机的顺序相反。

3、计算机关机以后,必须在至少一分钟以后才能再次启动。

4、在计算机开机状态,严禁插拔任何计算机和外设设备的插头和电缆。

5、会诊结束后,必须切断会诊机器设备和电源。

毕节市中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一、病案室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三)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七)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八)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况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毕节市中医院病案室工作制度

一、病案室主要负责全院的病案管理,包括对病案的回收、装订、编码、归档、上架、病案查询、复印,为外来办案人员、参保人员、临床科研等提供可靠资料、同时进行病案质量控制,提高病案书写水平。

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案,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各项、各栏是否完整,整理装订、编码、微机首页录入、装袋上架存档。

三、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医教科批准方可进行。

四、认真做好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做好病案资料的编码,首页微机录入。

五、查找两次住院和复诊病人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六、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办案人员等使用的病案,需要时经医教科批准给予复印。

七、保持病案室的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腐烂、虫蛀和火灾。

八、病案装订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每份出院病案进行整理,按省“病案书写规范”要求,按程序进行编排,保证病案完整,不错装、漏装。

(二)对缺损病案,进行修补,不能修补的通知该病区进行更换。

(三)要熟练、准确掌握ICD—10编码。准确率达98%,对每份出院病案,其主要诊断及手术名称,进行编码,同时做好损伤、形态及补充编码。

(四)字迹工整、清晰、清洁、不准涂抹。

(五)为医疗、科研、教学迅速准确提供资料。

九、病案室管理人员职责

1、经常检查病历的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负责病案的回收、装订、录入电脑、上架调阅、查证、检索工作;

3、查找再次入院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提供疾病分析、有关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工作。

4、做好病案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管理流程 1.日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收回到病案室。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病案员将病案首页录入电脑;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班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3)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4)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5)病案员装订病案并填写封面;按病案编码原则编号上架。重复号码应按管理规定及时回收交出院处使用。

(6)每月病案录完后,做一次软盘备份,一次网络备份。及时为科室提供病案检索服务;

(7)外单位的检索查询,应有区卫生局、公安局或保险公司的介绍信,并做好登记,原件不得借出。 2.病案供应 (1)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2)提供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3)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尸体解剖;核对标本;医疗纠纷(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3.病案编目

(1)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编码。

(2)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4.病案交接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2)临床科室每天到住院处给出院患者转账时,由值班人员一并送交出院者病案,住院处负责查收签字妥为保管。无出院者的病案,住院处概不结账。

(3)病案室每日到住院处回收出院病案,并向住院处验收签字。

毕节市中医院远程医疗病案

质量管理制度

一、远程医疗病案日常管理

1、远程医疗中心负责集中管理全院远程医疗病案。

2、全面、认真对“会诊申请病历”、“会诊专家书面意见”、“影像图片”、“会诊实况录相”等不同病案资料进行收集,并采用自建编码方式完成病案资料的建档,科学、有序地加以管理,是提高会诊质量 ,确保会诊活动得以延续。

3、远程病案管理员与医护人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时要认真进行核对,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4、要极大地方便对会诊病案资料的调阅、数据统计、远程医疗复诊、随访和科研总结工作等。

二、远程医疗病案保管与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会诊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会诊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会诊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会诊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远程医疗中心的安全和对会诊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远程医疗会诊病案一律由远程医疗中心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院所需的统计工作原始资料应以远程医疗中心会诊病案为主,只有远程医疗中心的会诊病案内容所反映的会诊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所以医院统计工作与会诊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远程医疗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会诊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远程医疗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会诊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家属须要参阅会诊病案时,经申请医务科同意后由医师带到远程医疗中心查阅。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会诊病案,应在会诊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务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远程医疗中心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会诊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医务科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会诊专业无关的会诊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务科签字。

14、复印时,远程医疗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件带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会诊病历。

15、任何科室及个人在远程医疗中心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6、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会诊病案。会诊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医院远程会诊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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