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培训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客来福在职员工培训
二、职责分工
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
协助部门:公司所有部门、分公司、店面
具体分工:
1.协助部门:根据一线在职员工的自身状况制定合适的课程及培训计划,并将本部门的在职员工培训计划表交到人力资源部,
2.主管部门:编制整体培训计划,并针对整个培训计划的实施进行监控并保证其有效的实施,并对后续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三、作业流程
1.培训计划
(1)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需要,结合公司培训规划对员工的个体素质、技能、职务、岗位要求完成《在职员工培训计划表》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2)《在职员工培训计划表》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内容:
A.培训课程
B.培训内容
C.学时(小时数)
D.主讲人
E.需要准备的资料
F.费用预算
(3)各部门在安排培训内容及培训课程时应该考虑但不局限于下述内容:
A.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及岗位要求
B.员工个体素质、技能与胜任工作能力(职务、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
C.员工现工作技能水平与其具备的潜能水平之间的差距
D.岗位新增加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E.国家/行业提出的明确的培训要求
2.在职员工培训内容
(1)形势任务教育
形势任务教育类的内容:公司简况介绍;企业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企业文化;企业前景规划及2011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等。
(2)业务技能培训
业务、技能类培训包括:与生产、销售、激励、安全生产等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3.培训周期
具体安排详见人力资源部汇总制定的《培训计划表》。
4.分工负责
形势任务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委任讲师主讲。
业务、技能培训:由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营销中心、行政部委任讲师主讲。
5.培训实施
培训课程及内部讲师人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交《在职员工培训计划表》,对经审查合格的培训课程在实施前3天,发放《培训通知》和《培训计划表》实施培训。
6.培训效果的评估
培训结束一个月内,员工个人撰写《培训自评报告》提交部门领导审批,由部门收集整理并汇总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过与培训对象的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对培训效果进行追踪调查。
7.培训档案建立和保存
人力资源部在其所组织的培训结束后两周内依据《员工档案管理办法》将受训员工填写的《员工培训记录表》,同《培训签到表》、《培训请假表》和《培训自评报告》一起存档。
四、相关附件及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