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主体申请书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刘清裕作为原告诉被告河南威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欧泰汽车用品装饰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侵权赔偿一案,由于被告“欧泰汽车用品装饰商行”类型属于个体工商户,不适合作为诉讼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特将该诉讼主体“欧泰汽车用品装饰商行”申请变更为“郭文龙,郑州市金水区欧泰汽车用品商行负责人”,请你院依法裁定核准。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原告):刘清裕
申请人代理人: 王冰光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变更诉讼主体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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