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开学第一周,实验实训指导老师向实验室提交本学期实验实训教学计划,以便实验室统一安排、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
2、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开学初提出仪器设备及低值易耗品材料的需求计划,便于实验室工作人员制定购置计划。
3、根据实验实训大纲的要求制订实验方案,提前到实验室进行实验材料准备、仪器调试和试做工作。对新仪器设备需要管理人员配合的,要提前通知预约。
4、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实践教学,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实验仪器设备。实验实训期间要认真巡查指导,不得做与实践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离开实验室;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负有责任。
5、实验实训结束后,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监督学生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检查所使用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指导学生清洗、整理实验器材并存放于原先位置;组织学生做好实验室卫生(包括台面、地面、水槽、黑板等)。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6、教师如需利用实验实训室进行科研等业务活动,须经系主任批准,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填写各种记录。
7、教师如需利用实验实训室进行产品开发、对外服务等活动,须经学院和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填写各种记录。
8、指导教师与学生严禁在实验实训中心吸烟,一经发现,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罚。
二〇一六年九月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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