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责十清理”实施方案是在省“一问责八清理”的基础上,围绕省委巡视组对沧州市提出的整改意见,再增加“对吃拿卡要、乱作为、以权谋私”和“对违规公款大吃大喝”两方面问题进行清理的要求,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懒政怠政等制约和影响沧州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一问责”是指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重点解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
“十清理”是指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对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对吃拿卡要、乱作为、以权谋私问题进行清理;对违规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进行清理。
《一问责,十清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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